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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7-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至21 层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招股意向书摘要
1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
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
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招股意向书摘要
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有关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按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并需要于2010年7月1日前
足额提取。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需要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一般准备缺口约为27
亿元。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
2、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审计基准日至首次公开发
行完成日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行2010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之间形成
的净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招股意向书摘要
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发行股数:不超过6,100,000,000股(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
过7,000,000,000股(若全额行使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须在得到有关
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4、每股发行价格:【 】元
5、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本行与主承销商组织路演
推介,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走势等情
况确定发行价格
6、发行后每股收益(按本行200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且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 】元
7、发行市盈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倍
8、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本行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
本计算):1.44元
9、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行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和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且未考虑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
【 】元
10、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
11、发行市净率(按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倍
1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3、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票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14、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
次发行的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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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募集资金总额:【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元
16、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为【 】万元,主要包括:承销和保荐费用
【 】万元、审计费用【 】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股份
托管登记费用【 】万元、路演推介费用【 】万元、印花税【 】万元
17、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文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英文简称:CEB
2、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3、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4、注册资本:33,434,790,000元
5、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6、邮政编码:100045
7、电话号码:(010)6809 8000
8、传真号码:(010)6856 1260
9、互联网网址:www.cebbank.com
10、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二、公司历史沿革
本行的前身中国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6月18日,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
准设立的金融企业,成立时由光大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1997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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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由光大集团总公司等131家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将本行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
改制后本行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经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1999年3月接收了原中国
投资银行(“原投行”)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经人民银行批准,1999年至2003
年,本行进行了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一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280,000万元增
加至821,689万元。
经国务院批复并经银监会核准,汇金公司于2007年11月向本行注资等值于200亿元
人民币的美元,注资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增加至2,821,689万元。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核准,本行于2009年8月向8家境内投资者发行521,790万股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为2.20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本行注册资本由2,821,689万元增加至
3,343,479万元。
截至本次发行前,汇金公司为本行的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为59.82%。
三、本行股本情况
1、本次发行及股本变化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本行共有239 家股东,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33,434,790,000股。考虑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分别假定
本次发行6,100,000,000股和7,000,000,000股,按照《实施办法》进行国有股转持,本次
发行前后本行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后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持股数(股) 占比
(%)
汇金公司(1) 20,000,000,000 59.8179 19,615,121,243 49.6148 19,558,335,853 48.3701
光大集团总公司 2,141,277,914 6.4043 2,100,071,295 5.3120 2,093,991,630 5.1787
光大控股 1,757,581,229 5.2567 1,757,581,229 4.4457 1,757,581,229 4.3467
本次发行前其他
股东
9,535,930,857 28.5210 9,403,445,220 23.7852 9,383,898,166 23.2075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
- - 558,571,013 1.4129 640,983,122 1.5852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6,100,000,000 15.4294 7,000,000,000 17.3118
合计 33,434,790,000 100.00 39,534,790,000 100 40,434,790,000 100
注:(1)不包括汇金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中国再保险持有的本行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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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有关锁定股份的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汇金公司承诺:自本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也不由本行收购其持有的本行A
股股份。汇金公司目前直接持有本行59.82%的股份,汇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再保险
目前持有本行4.49%的股份。
中国电力财务公司、申能集团、航天集团、航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及
广东高速承诺:自其投资入股本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
持有的本行股份;但如果本行在上述投资者投资入股本行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起一年之后上市,前述36个月的锁定期承诺将自动终止。
根据《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后,由本行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持有的本行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承诺和义
务。
3、本行主要股东简介
(1)汇金公司
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6
日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为5,521.17亿元,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
大厦,法定代表人为楼继伟。中国投资公司于2007年9月28日成立,经国务院批准,中
国投资公司全资持有汇金公司,为汇金公司的唯一股东。汇金公司根据国家授权,对国
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
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
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本次发行前,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20,000,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59.82%,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
争议的情况。
(2)光大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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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集团总公司是经国务院《国务院批准通知》(国办通[1990]38号)批准设立,
1990年11月12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
财政部出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住所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法定代
表人唐双宁。光大集团总公司主营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银交
易的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兼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现已发展成为以经营银
行、证券、保险、投资管理等金融业务为主的金融控股集团。光大集团总公司主要控参
股企业包括本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
目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中
国光大集团重组和改革方案,光大集团总公司成为首家由国家批准的金融控股公司。
2007年11月30日,光大集团总公司与光大实业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将与实业有关
的资产负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年12月10日,该协议已经财政部批准生效。
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141,277,914股,占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的6.40%,是本行的第二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总公司总资
产为148.53亿元,净资产为-3.53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9.58亿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光大控股
光大控股成立于1972年8月25日(光大控股前身为明辉发展有限公司,1994年光大
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实际控制人,1997年更名为光大控股),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为0165.HK,法定股本为20亿港元,截至2009年12月31
日,已发行股本为15.92亿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夏愨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楼4001
室,董事会主席为唐双宁。光大控股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全面参与直接投资、
资产管理、经纪业务、投资银行及产业投资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间接持有光大控股54.46%股份。光大集团
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出资,于1983年5月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
为5亿港元,该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为唐双宁、臧秋涛(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
主营投资控股。
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控股持有本行股份1,757,581,229股,占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
招股意向书摘要
8
份的5.26%,是本行第三大股东。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光大控股总资产为243.09亿港
元,净资产为218.59亿港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47.59亿港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4、本行前十大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有239家股东,其中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比 股权性质
1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0 59.8179% 国家股
2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2,141,277,914 6.4043% 国有法人股
3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1,757,581,229 5.2567% 境外法人股
4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4.4863% 国有法人股
5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817,900,000 2.4463% 国有法人股
6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0 2.3927% 国有法人股
7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500,000,000 1.4954% 国有法人股
8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1.4954% 国有法人股
9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 1.4954% 国有法人股
10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7,382,295 1.1885% 国有法人股
四、本行业务
1、本行业务概况
本行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本行
总部设在北京,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在中国内地设有483家分支机构(含总行),
资产总额为11,977亿元,贷款总额为6,490亿元,存款总额为8,077亿元,股东权益总额
481亿元。按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计算,本行是中国第六大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客户、
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等客户提供各种公司贷款、票据贴现、公司存款和中间业务等多种
金融产品和服务。本行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大中型的行业龙头企业、资质优良的中小企
业、财政、政府机构客户及同业客户。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零售银行产品和服
务。本行零售银行业务“阳光”系列产品已树立较好的品牌形象,个人理财业务、工程
机械按揭贷款等特色产品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本行拥有较为全面的资金业务资格。本行
通过开展结售汇、汇率利率衍生交易、债券结算代理等,为客户提供资金产品服务。此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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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本行还向客户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包括为客户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
资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客户需求提供财务顾问等一揽子金融服务等。
2、本行的竞争优势
本行的发展愿景是成为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通过持
续的运营改革,基本形成了各主要业务条线均衡发展,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
益增强的经营格局。本行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大的股东背景及独具优势的光大综合金融平台;
2、明确清晰的发展战略及良好的公司治理;
3、审慎高效的风险管理;
4、同业领先、成效卓著的创新能力;
5、稳健的财务状况和日益显现的高增长潜力;
6、科学布局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及多样化的服务渠道;
7、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团队及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8、不断提升的社会责任意识。
五、本行资产权属情况
1、本行拥有的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拥有638 处建筑面积总计为649,757.79 平方米的物
业,其中450 处为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为625,693.02 平方米),主要为本行及各分支
行的办公楼及营业厅等,188 处为职工用房(建筑面积为24,064.77 平方米)。
2、租赁房屋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向第三方承租907 处合计建筑面积为578,719.65 平
方米的房屋用于本行各分支行的办公、自助银行及ATM 机的存放。
3、无形资产
本行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域名、计算机软件使用权及土地使用权等。本行
以“中国光大银行”及“China Everbright Bank”、“CEB”等品牌、名称及标志经营业务。截
招股意向书摘要
10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行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共计9 项,均在有效期内。此外,
本行已就14 项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光大”、“EVERBRIGHT”、“ ”标识
一直由光大集团总公司授权本行无偿使用。
4、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总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本行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均已取得中国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本行
已取得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及其他外汇业务的批准。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除本行
2009 年新设立的无锡分行尚未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外,本行其他30 家一级分行已取
得批准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同业竞争
鉴于汇金公司不从事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本行与控股股东汇金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
2、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
除汇金公司外,截至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如下
两家: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光大控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备注
1 光大集团总公司 6.40% 本行两名董事由其提名
2 光大控股 5.26% 本行两名监事由其提名
① 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总公司在2007 年11 月30 日之前持有本行24.16%股份,为本行的第一大
股东;截至本次发行前,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本行6.40%股份,为本行的第二大股东。
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与本行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
及《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进行的重
招股意向书摘要
11
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项目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利息收入 4,690 52 805 26,635 - 18,591
利息支出 (4,382) (118,402) (1,776) (208,510) (1,057) (137,780)
业务及管理费 - (65,424) - (41,680) - (35,184)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集团总公司及中国光大集团同母系的附属公司的往来
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 截至2007年12月31日
项目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光大集团
总公司
中国光大集
团同母系的
附属公司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 - 250,000 335,000 - 324,269
应收利息 - - 385 - - 70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 13,812,776 - 5,894,824 - 7,507,447
吸收存款 56,066 2,608,306 58,199 199,218 98,260 300,095
应付利息 5 3,703 73 6,273 - 5,281
本行向光大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提供担保余额 179,928 179,928 3,133,897
② 光大控股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控股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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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收入 360 - -
利息支出 (19) - (64)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光大控股的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150,000 - -
应收利息 248 - -
吸收存款 845 - 792
(2)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控股子公司为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和光大金融租
赁,除此之外,本行无其他重要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
(3)本行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本行将共同控制的企
业界定为合营企业,将对其虽无控制但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视为联营企业,截至
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无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4)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
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兄弟姐
妹、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 年(1) 2008 年 2007 年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974 26,307 40,560
注:(1)上述薪酬金额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管理层预估金额。
(5)其他关联方
① 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股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除持有本行5%以上股
份的股东外,本行将向本行派出董事的股东界定为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股东。截
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不存在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股东。
招股意向书摘要
13
②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本行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在本行以外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界定为
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上述关联方包括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
15 家企业。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其他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利息收入 21,745 3,806 33,431
利息支出 (398) (109) (9,521)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项的期末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 500,000 -
应收利息 3,056 93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8,427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550,894 - -
吸收存款 3,082 170,060 -
应付利息 7 624 -
在报告期内,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银行业务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
3、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行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履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此,独立董事
发表了如下意见:本行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定。
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批准程序,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对本行及全体股东是平等的,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招股意向书摘要
14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本行董事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唐双宁
董事长、
非执行董
事、
党委书记

1954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自2007 年7 月起加入本行并出任董事长、党委书记。唐先生同时担任光大集团总公
司董事长、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光大控股董事会主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董事、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03 年4 月至2007 年6 月,唐先生任银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期间在中
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 班学习;1999 年12 月至2003 年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1998 年7 月至1999
年12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1997 年5 月至1998 年7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1994 年2 月至
1997 年5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1989 年8 月至1994 年2 月,任中国人
民银行辽宁省沈阳市分行副行长、行长;1982 年8 月至1989 年8 月,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历任多个职位,包括
投资一处综合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唐先生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高级经济师,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专家,于1982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毕业,于1996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
罗哲夫
副董事
长、非执
行董事

1953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自2009 年4 月起加入本行并出任副董事长。罗先生同时自2008 年12 月起担任光大集团总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自2009 年起担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6 月至2008 年12 月,罗先生任中国建设
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2000 年11 月至2006 年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1986 年7 月至2000 年11 月,在中国农业
银行历任多个职位,包括总行干部、副处长、处长、研究室主任助理、教育部副主任、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计划部总经理、
深圳市分行行长、香港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2 年在吉林财贸学院商业经济专业本科毕
业,于1986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
郭友
执行董
事、行长、
党委副书


1957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自2004 年8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郭先生同时担任光大集团总公
司副董事长。2004 年8 月至2009 年4 月,郭先生任本行副董事长;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
董事、副总经理兼光大控股行政总裁;2000 年2 月至2001 年11 月,任光大控股行政总裁;1998 年8 月至2000 年2 月,
任本行副行长;1997 年1 月至1998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1995 年7 月至1997 年1 月,任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总经理;1994 年11 月至1995 年7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
交易部主任;1992 年10 月至1994 年11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业务管理司外汇储备处副处长;1989 年1 月至1992 年
10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研究室、政策法规司干部。郭先生是第十三届北京市人大代表,高级经济师,于1980 年在黑
河师范学校英语专业毕业,于1989 年在黄河大学美国研究所美国研究专业研究生毕业,于2007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
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曾于1991 年至1992 年赴伦敦经济学院经济系进修。
俞二牛 非执行董


1949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9 年11 月起任本行董事。俞先生现供职于中国投资公司,同时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2007 年12 月至2009 年7 月,俞先生任中国投资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党委组织部部长、工会主席;2007 年6
月至2007 年12 月,供职于汇金公司;2004 年8 月至2007 年6 月,汇金公司派任中国银行董事;1987 年10 月至2004 年8
月,历任财政部人事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人事教育司副司长、司长(期间在2000 年7 月至2004 年8 月兼任财政
部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俞先生于1989 年9 月至1993 年8 月在北京电大人事管理专业学习,
于1997 年在空军政治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于2001 年在首都经贸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冯艾玲 非执行董女 1951 中国 2009 年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冯女士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自2002 年4 月至2007 年11
招股意向书摘要
15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事 年 11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月,冯女士任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正司级巡视员;1999 年至2002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1993 年至
1999 年,在国家体改委宏观司工作,任宏观司副司长;1985 年至1993 年,在国务院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从事对外
贸易、利用外资、外汇外债、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90 年至1991 年,在日本长期信用银行进修学习;1984 年至
1989 年作为国务院外贸体制改革办公室成员参与外贸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1982 年至1985 年,在原国务院经济研究
中心工作,从事流通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方面的研究。冯女士是副研究员,于1982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获经济学
学士,2002 年至2007 年11 月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攻读理论经济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并曾作为日本名古屋大学
客座教授从事中日宏观经济比较研究和日本大藏省财政金融研究所(FAIR)的客座研究员独立从事日本经济和金融问题研
究。
林燕 非执行董


1954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林女士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自2000 年6 月至2007 年11
月,林女士任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1989 年8 月至2000 年6 月,任财政部预算司总会计处副处长、处长;1985 年5 月至
1989 年8 月,任财政部预算司综合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82 年10 月至1985 年5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科员。林女士是经济师,于1982 年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本科毕业。
段毅才 非执行董


1952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段先生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同时任光大实业董事。自2000
年6 月至2007 年8 月,段先生任财政部企业司副巡视员;1998 年6 月至2000 年5 月,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处长;1994 年
6 月至1998 年5 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长;1991 年1 月至1994 年5 月,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研究
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员。段先生于1977 年在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毕业,于1999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
究生毕业。
王霞 非执行董


1970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王女士自2006 年12 月起任汇金公司光大股权管理部主任,兼任宏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8 月至2006 年12 月,王女士任汇金公司综合部副主任;1995 年7 月至2005 年8 月,历任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银行卡部干部、基金托管部境外处副处长。王女士于1992 年在山西财经大学国际贸易系本科毕业,于1995
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05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博士研究生毕业。
武剑 非执行董
事 男
1970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非执行董事,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武先生现为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的职员。2006 年12 月至2007 年12
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风险政策管理部总经理,内部评级工程办公室主任;2006 年6 月至1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办公室副主任;2003 年10 月至2006 年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
风险计量处处长,内部评级工程技术总监;2001 年9 月至2003 年10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预警处
副处长;1999 年7 月至2001 年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贷风险管理部风险研究处主任科员。武先生是中国人民银行金
融研究所博士后、国家体改研究基金会高级研究员,于1993 年在天津大学技术经济与系统工程系本科毕业,于1996 年在
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于1999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武青
执行董
事、副行
长、
党委副书


1953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副书记,自2009 年2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自2007 年12 月起任本行董事,自2003 年1 月起
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06 年2 月至2007 年11 月,武先生任本行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2003 年8 月至2006 年1 月,
任本行副行长;2003 年4 月至2006 年1 月,任本行董事;2002 年10 月至2003 年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
理;2001 年2 月至2002 年10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1997 年6 月至2001 年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科技
部总经理;1997 年1 月至1997 年6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计算中心总经理;1995 年3 月至1997 年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山
西省分行行长;1984 年4 月至1995 年3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历任多个职务,包括前门支行代理行长、行长,北京
分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1977 年12 月至1978 年11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前门支行干部。武先生是高级经济师,
于1986 年6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基建经济专业在职大学本科毕业,于1995 年4 月至1997 年10 月参加中国社会科
学院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和北京大学国际金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在职学习,于2002 年3 月至2002 年6 月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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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党校金融班学习。
钟瑞明 独立董事男
1951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6 年9 月起任本行董事。钟先生现任守辉投资有限公司主席,同时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
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旭日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中
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及香港民建联总干事。自2006 年至2008 年,钟先生任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主席;2004 年至2005
年,任香港上市公司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7 年至2003 年,任香港房屋协会主席;1999 年至2001 年,任投资银
行怡富集团中国业务主席兼该行基金管理香港区主席;1997 年至1999 年,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执行总裁,中银国际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1997 年至2002 年,任九广铁路公司管理局成员兼该公司物业发展委员会主席、审
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期间兼任多个行政咨询委员会委员,包括土地基金咨询委员
会副主席等;1988 年至1997 年,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1985 年至1988 年,同时兼任中英土地委
员会中方代表;1983 年至1988 年,在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历任总会计师、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席;
1979 年至1983 年,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Coopers&Lybrand)高级审计主任。钟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于1976
年在香港大学毕业获得理学士,于1977 年获香港大学学士后教育文凭,于1987 年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钟先生
于1998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太平绅士,于2000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是第十、十一届全国
政协委员。
史维平
(James
Stent)
独立董事男
1945
年 美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6 年9 月起任本行董事。自2004 年起,史先生在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任理事;2003 年至2006 年,
史先生任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同时还在董事会中的多个委员会任职,包括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2003 年至2006
年,任中国生态旅游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 年,任国际水资源管理研究所顾问;2002 年至2004 年,任亚洲银行(大众有
限公司)董事;1984 年至2002 年,任亚洲银行(大众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1984-1989)、执行副总裁(1989-1998)、高
级执行副总裁(1998-2002); 1982 年至1984 年,任Rama Tower 公司首席执行官;1979 年至1982 年,任美国国安银行副
总裁;1973 年至1978 年,任花旗银行助理副总。史先生为1966 年至1967 年香港中文大学交换学生,1968 年在加州大学
伯克利分校获文学学士,1973 年在伍德罗?威尔逊公共和国际事务学院、普林斯顿大学获公共事务硕士。
王巍 独立董事男
1958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8 年5 月起任本行董事。王先生现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同时兼任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和中体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并曾任
职于美国大通摩根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境外机构。王先生于1982 年在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系会计专业本科毕业,于1985 年在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毕业,于1992 年在美国福特姆大学(Fordham University)文理学院经济系国
际金融专业博士毕业。
贾康 独立董事男
1954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8 年5 月起任本行董事。贾先生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
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财政部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城市
金融学会和中国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同时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用友政务软件公司董事。自2001 年5
月起,贾先生任财政部科研所所长(正司级);1994 年12 月至2001 年5 月,任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副司级);1986 年9
月至1994 年12 月,任财政部科研所基础室、综合室副主任、主任;1985 年5 月至1986 年9 月,任财政部科研所基础室研
究人员。贾先生是经济学博士、研究员,于1982 年1 月在北京经济学院经济系本科毕业,于1985 年4 月在财政部科研所
研究生部经济学财政专业硕士毕业,于1998 年7 月在财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经济学财政专业(在职学习)博士毕业,并曾
于1988 年入选亨氏基金项目,赴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贾康先生是《财政研究》主编、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
国家“十一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顾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
厦门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广东商学院等校特聘教授,1995 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7 年被评为国家百千
招股意向书摘要
17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参加国家经济政策制订研究工作和主持或参加国内外多项课题。
蔡洪滨 独立董事男
1967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本行独立董事,自2009 年11 月起任本行董事。蔡先生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大学莫里斯经济政
策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诚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5 年起,蔡先生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
经济系教授,曾任系主任、院长助理;1997 年至2005 年,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系助理教授。蔡先生于1988 年
获武汉大学数学系理学学士学位,于1991 年获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7 年获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
博士学位。蔡先生长期致力于博弈论、产业组织、公司金融和中国经济等领域的研究,在国际国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
众多论文,于2006 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是2007 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008 年教育部长江学者
特聘教授。
2、本行监事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南京明
监事会主
席、
股东代表
监事

1951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7 年12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05 年8 月至2007 年11 月,南先生任汇金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3 年5 月至2005 年7 月,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2002 年9 月至2003 年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二司司长;
1999 年2 月至2002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二司副司长;1996 年9 月至1999 年1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副
行长;1994 年5 月至1996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处长;1987 年9 月至1994 年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
副处长、处长;1986 年1 月至1987 年8 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司副处长;1981 年9 月至1985 年12 月,任中共
中央党校办公厅干部、副处级秘书。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74 年在天津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获得2004 年度国
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牟辉军
监事会副
主席、职
工代表监


1956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副主席。自2010 年5 月起,牟先生任光大金融租赁监事长;自2009 年
11 月起,牟先生任本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自2004 年6 月起,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有限公司董事、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董事;2004 年6 月至2009 年10 月,任光大集团
总公司董事、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4 年6 月至2007 年12 月,任中国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01 年10 月至2004
年6 月,任国务院派驻中国光大集团监事会、中国中信集团监事会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0 年7 月至2001
年10 月,任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综合处处长;1989 年11 月至2000 年7 月,历任人民银行条法司法规一处主任科员、
人民银行条法司行政复议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副行长、人民银行条法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人民
银行条法司立法处处长;1984 年7 月至1989 年11 月,任武警北京总队警卫处正营、少校警官;1977 年6 月至1984 年7
月,任北京市公安局九处干部。牟先生于1985 年在北京政法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于2000 年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
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陈爽 股东代表
监事 男
1967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7 年12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陈先生现任光大控股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同时兼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
主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律部主任。自2007 年8 月起,陈先生任光大控股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07 年5 月起,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2004 年9 月至2007 年8 月,任光大控股执行董事、副总
经理;2002 年起,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 年12 月至2007 年11 月,任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自2001 年2
月起,任光大集团总公司法律部副主任;2001 年2 月至2007 年5 月,任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副主任;1999 年12 月至
2001 年2 月,任交通银行法律事务室处长;1998 年2 月至1999 年12 月,任交通银行办公室条法处副处长;1996 年9 月至
1998 年2 月,任交通银行办公室条法处主任科员;1992 年7 月至1996 年9 月,任交通银行研究开发部科员、副主任科员。
招股意向书摘要
18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陈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92 年在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毕业,于2003 年获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法律文凭。
庞继英 股东代表
监事

1952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庞先生现任中国再保险副董事长、工会主席,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6 月起,庞先生任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2 月起,任华
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3 月起,任中国再保险工会主席;2007 年8 月起,任中国再保险副董事长;1999 年1
月至2007 年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金融稳定局巡视员;1994 年3 月至1999 年1 月,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副总裁、总裁;1985 年3 月至1994 年3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1983 年8 月至1985 年3 月,任中
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干部。庞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3 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于2003 年在南开大学金融
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张传菊 股东代表
监事

1957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张女士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11 月起,张女士任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12 月至2005 年11 月,任中能电力工业燃料公司总会计师;1998 年9 月至2003 年12
月,历任山东鲁能发展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1995 年4 月至1998 年9 月,任山东鲁能新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1987 年6 月至1995 年4 月,任山东省电力服务总公司财务科主管、科长;1984 年6 月至1987 年6 月,任山东省电力局行
政主管会计;1983 年7 月至1984 年6 月,任山东枣庄电业局行政主管会计;1980 年7 月至1983 年7 月,任山东郓城县财
政局企业财务科会计。张女士是高级会计师,于1991 年在北京动力经济学院财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吴俊豪 股东代表
监事 男
1965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9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吴先生现任申能集团金融管理部副经理。自2009 年8 月起,吴先生任申能集团
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6 年1 月至2009 年8 月,历任申能集团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高级主管;2003 年
9 月至2006 年1 月,任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2001 年10 月至2002 年11 月,任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
理;2000 年7 月至2001 年10 月,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86 年7 月至1997 年9 月,任江苏化工学
院(现更名为常州大学)管理系教师、教研室主任。吴先生是经济师,于1986 年在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
本科毕业,于2000 年在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夏斌 外部监事男
1951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6 年9 月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夏先生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职。自2003 年7 月至2006 年9 月,夏先生任本行独立董事;2002 年9 月起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心金融研究所所长;2002 年9 月之前,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司长、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中国证监会交易部主任兼信息部主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夏先生是国内资深的金融经济专家,
于1984 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王寰邦 外部监事男
1940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5 年11 月起出任本行外部监事。王先生同时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王先生自2001 年至2003 年任中澳
合资兖州矿业电铝公司非执行董事;2001 年至2007 年,任上海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9 年至2001 年,任香港广
东省银行总经理;1996 年至1999 年,任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1992 年至1996 年,任中国银行悉尼分行(澳洲地区)
总经理、中银财务(澳大利亚)董事长;1982 年至1992 年,任中国银行总行信贷部副总经理至总经理;1978 年至1982 年,
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总经理助理;1963 年至1978 年,任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办事员至副经理。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
1963 年在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自1997 年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陈昱 职工代表
监事 女
1965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3 年7 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10 年5 月起,陈女士任光大金融租赁董事;自2009 年9 月起,陈女士任本
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7 年9 月至2009 年9 月,任本行北京分行副行长;2006 年1 月至2007 年9 月,
任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助理;2000 年2 月至2006 年1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 年12 月
至2000 年2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 年9 月至1998 年12 月,任本行总行财会部副处长、处长;
1988 年7 月至1994 年9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会计处。陈女士于1988 年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专业本科毕业。
杨兵兵 职工代表男 1971 中国 2009年自2006 年9 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06 年6 月起,杨先生任本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 年3 月至2006 年6
招股意向书摘要
19
姓名 本行职务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 任职期间简要经历
监事 年 11月至
2012 年
11 月
月,任本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04 年11 月至2005 年3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2001 年10 月至2004 年10 月,
任中银(香港)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处副处主管(主持工作);1999 年9 月至2001 年10 月,任中银集团港澳管理
处业务部经理;1998 年9 月至1999 年9 月,中银集团香港培训中心国际金融管理专业学习;1996 年10 月至1998 年9 月,
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1994 年7 月至1996 年10 月,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信贷一部。杨先生于1994 年在江苏大
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本科毕业,于2004 年获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李伟 职工代表
监事

1973
年 中国
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
自2006 年9 月起出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自2010 年3 月起,李先生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8 年2 月至2010
年3 月,李先生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6 年12 月至2008 年2 月,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
部总经理助理;2005 年2 月至2006 年12 月,任本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科长;2003 年10 月至2005 年2 月,任职于总行
管理会计项目组;2001 年6 月至2003 年10 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财务会计部;1999 年12 月至2001 年6 月,任职于本
行上海分行计划财务部;1999 年3 月至12 月,任职于本行上海分行营业部;1995 年7 月至1999 年3 月,任职于中国投资
银行上海浦东分行信贷部、国际部、会计部。李先生是经济师,于1995 年在上海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毕业。
3、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本行职务 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简要经历
郭友
执行董事、
行长、党委
副书记

1957
年 中国参见“本行董事”
武青
执行董事、
副行长、党
委副书记

1953
年 中国参见“本行董事”
林立
党委副书
记、纪委书
记、首席审
计官

1968
年 中国
自2008 年12 月起出任本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自2009 年9 月起,林先生同时任本行首席审计官。2005 年3 月至2008 年12
月,林先生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集团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体改办主任、法律部负责人,兼
任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执董办主任(至2007 年11 月)、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长、光大置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上海光大会展中心董事;2003 年2 月至2005 年2 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
副主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党委秘书(至2007 年6 月);1999 年10 月至2003 年1 月,先后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
公厅干部、副处级秘书、处长、集团党组秘书; 1994 年4 月至1999 年9 月,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法规局、办公厅、综合计划局
干部;1990 年7 月至1994 年3 月,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干部。林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90 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李子卿 副行长 男
1952
年 中国
自1998 年4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10 年5 月起,李先生任光大金融租赁董事长;1997 年4 月至1998 年4 月,李先生任本
行党组成员;1990 年1 月至1998 年3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1987 年4 月至1989 年12 月,任国家外汇
管理局电脑部主任;1985 年11 月至1987 年3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1984 年6 月至1985 年10 月,任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办公厅干部;1982 年10 月至1984 年5 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1981 年2 月至1982 年9 月,任中国银行综合局干部。
李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77 年在北京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于1998 年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单建保 副行长 男
1954
年 中国
自2000 年1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自2000 年1 月起,单先生任本行副行长、本行董事(至2007 年11 月止)、本行南非代表处首
席代表(至2005 年7 月止);1998 年8 月至1999 年12 月,任中国银行结算业务部总经理;1996 年8 月至1998 年8 月,任中国
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1990 年1 月至1996 年8 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国际贸易结算处副处长、处长;1985 年
10 月至1990 年1 月,任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副经理;1980 年2 月至1985 年10 月,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干部。单先生是高级经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
姓名 本行职务 性别 出生
年份 国籍简要经历
济师,1998 年6 月至2000 年4 月,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结业。
李杰 副行长 女
1958
年 中国
自2003 年8 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2002 年4 月至2003 年1 月,李女士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1 年4 月至2002 年4 月,
任本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1999 年3 月至2001 年4 月,任交通银行珠海分行行长;1997 年11 月至1999 年3 月,任交通银行珠
海分行副行长;1995 年3 月至1997 年11 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1988 年10 月至1995 年3 月,任交通银行济南分行计
划处副处长、财会处处长;1984 年4 月至1988 年9 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槐荫办计财科长;1980 年1 月至1984 年
4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槐荫办事处会计科。李女士拥有会计师职称,于1980 年在山东省银行学校会计专业专科毕业。
张华宇 副行长 男
1958
年 中国
自2007 年3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自2005 年5 月至2007 年3 月,张先生任本行行长助理,兼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2001 年2 月
至2001 年7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2001 年8 月至2005 年5 月,任本行总行营业部主任;2000 年4 月至2001 年1 月,
任交通银行西安分行行长;1994 年11 月至2000 年3 月,在交通银行工作,历任郑州分行信贷部管理处处长、西安分行副行长;
1992 年2 月至1994 年10 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城市信用联社主任;1990 年8 月至1992 年1 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夏邑县人民
银行行长;1988 年8 月至1990 年7 月,任河南省商丘地区人民银行办公室主任。张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8 年在湖南财经学院
取得本科学历,曾参加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和美国加州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联办MBA 硕士项目学习,于2002 年获得美国
加州大学MBA 学位,于2008 年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
刘珺 行长助理 男
1972
年 中国
自2009 年7 月起任本行行长助理。自2008 年12 月至2009 年11 月,刘先生任本行资金部总经理;2000 年12 月至2008 年12 月,
历任本行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金部总经理、投行业务部总经理;1993 年7 月至2000 年12 月,
历任本行国际业务部外汇交易员、国际业务部筹资处及代理行处副处长、国际业务部代理行处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代
理行处处长。刘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96 年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东北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毕业,于2003 年在香港理工
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毕业。
卢鸿
董事会秘书
(行长助理
级)

1963
年 中国
自2009 年7 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自1994 年4 月至2009 年9 月,卢先生历任本行行员、证券部经理、总行股份制改制办公室
业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调度处处长、总行营业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1993 年3 月至1994 年3 月,任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1987 年6 月至1993
年2 月,任铁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其间在日本MIT 学院和MKC 公司研修学习。卢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于1987 年在上海铁道学院
土木工程系铁道工程专业硕士毕业,于2001 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博士毕业。
招股意向书摘要
21
4、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投资情况
(1)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2)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对
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直接控制的企业。
5、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协议及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行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重大的商务合同。本行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也未对本行作出过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6、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在本行领取报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2009 年度报酬总额(税前,万元)
郭友 153.08
武青 139.60
钟瑞明 20.00
史维平(James Stent) 20.00
王巍 20.00
贾康 20.00
蔡洪滨 3.33
南京明 141.37
夏斌 16.00
王寰邦 16.00
陈昱 175.09
杨兵兵 124.31
李伟 61.00
林立 139.06
李子卿 138.73
单建保 138.73
李杰 138.73
张华宇 138.73
刘珺 34.20
卢鸿 34.20
注:(1)上述薪酬金额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最终金额。
招股意向书摘要
22
(2)刘珺和卢鸿的报酬金额均为其担任高管期间领取的报酬。
八、本行的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报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7,372 137,367 100,284 120,639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 100,583 100,546 59,405 15,376
拆出资金 9,061 9,061 19,552 12,64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401 10,401 12,668 7,509
衍生金融资产 2,585 2,585 3,759 1,6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1,295 121,295 49,582 52,655
应收利息 3,341 3,341 3,403 2,691
发放贷款和垫款 632,151 632,115 450,521 395,1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4,618 54,618 57,662 44,923
持有至到期投资 73,530 73,530 61,187 69,544
长期股权投资 99 134 98 122
固定资产 8,827 8,826 8,022 3,748
无形资产 371 371 327 285
商誉 1,281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 576 736 2,241
其他资产 41,604 41,602 23,349 8,802
资产总计 1,197,696 1,197,649 851,838 739,186
招股意向书摘要
2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12 月31 日截至12 月31 日 截至12 月31 日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
放款项 231,260 231,260 121,694 89,722
拆入资金 23,091 23,091 3,099 326
交易性金融负债 8,059 8,059 20,682 20,041
衍生金融负债 2,236 2,236 3,871 1,0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642 14,642 6,957 38,787
吸收存款 799,644 799,611 605,170 540,661
应付职工薪酬 3,420 3,420 2,910 1,642
应交税费 753 753 848 3,670
应付利息 6,284 6,284 6,599 4,026
预计负债 60 60 61 197
应付次级债 21,550 21,550 18,550 5,550
其他负债 38,577 38,576 28,164 8,793
负债合计 1,149,575 1,149,541 818,606 714,497
股东权益
股本 33,435 33,435 28,217 28,217
资本公积 6,434 6,434 1,084 (142)
盈余公积 1,157 1,157 393 -
一般准备 5,485 5,485 1,376 -
未分配利润 1,596 1,596 2,162 (3,3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合计 48,107 48,107 33,232 24,689
少数股东权益 15 - - -
股东权益合计 48,121 48,107 33,232 24,68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197,696 1,197,649 851,838 739,186
招股意向书摘要
2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7,424 37,424 43,105 31,106
利息支出 (17,822) (17,822) (20,769) (13,333)
利息净收入 19,602 19,602 22,336 17,77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3 3,533 2,607 1,67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6) (376) (433) (48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57 3,157 2,174 1,190
投资收益 755 755 214 366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278 278 (322) 519
汇兑净收益 405 405 211 147
其他业务收入 62 62 87 50
营业收入合计 24,259 24,258 24,701 20,044
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10) (1,810) (1,960) (1,466)
业务及管理费 (9,533) (9,532) (8,301) (6,377)
资产减值损失 (2,360) (2,360) (6,288) (3,700)
其他业务成本 (33) (33) (23) (36)
营业支出合计 (13,736) (13,735) (16,572) (11,579)
营业利润 10,523 10,523 8,129 8,465
加:营业外收入 52 52 79 60
减:营业外支出 (82) (82) (285) (136)
利润总额 10,493 10,493 7,924 8,389
减:所得税费用 (2,849) (2,849) (608) (3,350)
净利润 7,643 7,644 7,316 5,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43 7,644 7,316 5,039
少数股东损益 (0.2) - - -
其他综合收益 (880) (880) 1,227 (168)
综合收益总额 6,763 6,764 8,543 4,8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6,763 6,764 8,543 4,87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2) - - -
招股意向书摘要
2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181,897 181,865 64,925 35,36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09,566 109,566 31,973 42,139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19,991 19,991 2,773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 - - 3,40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 441 -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41,148 41,148 44,625 31,524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42 42 140 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 3,1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7,699 7,699 - 32,47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9 1,279 5,388 4,4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623 361,590 153,455 149,483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181,096) (181,060) (60,085) (69,404)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23,009) (23,006) (2) (32,30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 (20,378) (20,378) (5,944)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766) (766) - (1,04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 (219)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17,584) (17,584) (18,237) (12,8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12) (4,712) (3,574) (2,7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62) (4,362) (4,408) (1,32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71,950) (71,950) - (14,5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31,8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59) (13,260) (3,285) (2,9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117) (337,078) (127,405) (137,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06 24,512 26,051 12,060
招股意向书摘要
2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本集团及本行
2009 年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13,972 313,972 394,249 327,90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 3 - 2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收到的现金
净额 21 21 14 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996 313,996 394,264 327,9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4,336) (324,371) (403,066) (325,9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1,897) (1,894) (3,728) (2,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234) (326,265) (406,794) (328,0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38) (12,269) (12,530) (1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 11,447 11,447 - 20,000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 - - -
发行次级债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2,995 2,995 12,9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58 14,443 12,979 20,000
偿付次级债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940) (940) (331) (33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2,145) (2,1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86) (3,086) (331) (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2 11,357 12,648 19,66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 (19) (1,092) (549)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21 23,581 25,077 31,071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268 92,268 67,191 36,12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888 115,849 92,268 67,191
2、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百万元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清理睡眠户净收入 12 6 6
– 清理挂账收入 7 12 21
– 抵债资产变现净收入/(损失)(1) 1 25 (1)
– 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净损失(1) (3) (3) (12)
– 风险代理支出 (48) (32) (88)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损失 - (208) -
– 其他净收益/(损失)(1) 1 (5) (3)
招股意向书摘要
27
2009 年 2008 年 2007 年
– 税率变动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 (538)
小计 (30) (205) (614)
– 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75 -
– 不良金融资产转让而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0) -
小计 - 1,645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 1,440 (614)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 3 (6) 19
合计 (27) 1,434 (595)
注:(1)部分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抵债资产变现净损失,以及包含于其他净损失中的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和非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抵扣。
3、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净利润 19.43 0.26 0.26
200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49 0.26 0.26
净利润 25.26 0.26 0.26
200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31 0.21 0.21
净利润 128.55 0.51 0.51
200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43.74 0.57 0.57
本行其他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平均资产回报率(%)(1) 0.75 0.92 0.75
成本收入比(%)(2) 39.30 33.61 31.81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3)(元) 0.82 0.92 1.22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4)(元) 0.79 0.89 3.14
注:(1)平均资产回报率=税后利润/平均资产,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加权平均总股本。
(2)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
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按《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要求计算的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比率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28
本行数据(%)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
标准(%) 2009 年
12 月31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资本充足率(1) ≥8 10.39 9.10 7.19
资本充足
核心资本充足率(2) ≥4 6.84 5.98 6.20
不良资产率(3) ≤4 0.66 1.12 2.91
不良贷款率(4) ≤5 1.25 2.00 4.49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5) >100 257.81 238.66 142.47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6) >100 264.76 230.25 144.55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7) ≤15 8.88 12.82 19.87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8) ≤10 5.67 6.68 15.16
信用风险
全部关联度(9) ≤50 0.69 2.82 12.76
资本利润率(10) ≥11 18.79 25.26 41.12
盈利性
成本收入比(11) ≤45 39.30 33.61 31.81
流动性比例(12)(本币) ≥25 35.15 41.71 39.71
(外币) 42.81 223.42 122.63
(本外币) 35.38 47.61 42.53
流动性
风险
流动性缺口率(13) ≥-10 7.87 34.38 5.10
注:(1)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期末表内外信用加权风险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2)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期末表内外信用加权风险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3)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不良信用风险资产指本行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包
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不可撤销的
承诺及或有负债。
(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
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5)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6)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7)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
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8)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报告期末各项
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9)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方定
义指《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定义。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
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10)资本利润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11)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2)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贵金属、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
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
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
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
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
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13)流动性缺口率=(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资产-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负债)/90天内到期表内外
流动性资产×100%。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按照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
截至12 月31 日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资本净额 70,512 43,705 26,708
招股意向书摘要
29
截至12 月31 日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其中:核心资本净额 46,427 28,705 23,048
加权风险资产净额 676,284 477,143 371,501
市场风险资本 213 250 -
资本充足率(%) 10.39 9.10 7.19
核心资本充足率(%) 6.84 5.98 6.20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① 资产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11,976.96亿元、8,518.38
亿元和7,391.86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40.6%和15.2%。总资产的增长主
要由于本行资产组合中贷款及其他生息资产的增长。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总额为6,489.69亿元、4,684.87
亿元和4,175.67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8.5%和12.2%。截至2009年、2008
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净额分别为6,332.03亿元、4,544.70亿元和4,002.07亿元,
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9.3%和13.6%。公司贷款是本行贷款总额中的主要组
成部分。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4,614.54亿元、
3,410.13亿元和3,313.53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35.3%和2.9%。票据贴现
是本行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载体。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票据
贴现余额分别为456.79亿元、330.27亿元和145.05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38.3%
和127.7%。个人贷款是本行发展战略重点。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个
人贷款余额分别为1,418.35亿元、944.46亿元和717.09亿元,2009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
别为50.2%和31.7%。
2007年以来本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由2007年底的4.49%下降至2009年底的
1.25%。
本行的投资包括以人民币和外币计价的上市和非上市证券。截至2009年、2008年、
和2007年12月31日,投资净额分别占本行总资产的11.5%、15.0%和15.8%。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ii)存放同业
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iii)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iv)其他资产,包括代理
招股意向书摘要
30
理财资产、其他应收款、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固定资
产和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② 负债
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1,495.75亿元、
8,186.06亿元和7,144.97亿元,2007年至2009年负债总额年复合增长率为26.8%。客户存
款历来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2009年、2008年和2007年12月31日,本行客户存款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0.3%、76.5%和78.4%。
本行的其他负债主要包括(i)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ii)拆入资金及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iii)应付次级债及(iv)其他负债。
(2)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① 净利息收入
利息净收入一直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9年、2008年和2007年,利息
净收入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80.8%、90.4%和88.7%。
② 非利息收入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非利息收入为46.57亿元、23.64亿元和22.72亿元,2009
年和2008年同比增长分别为97.0%和4.0%。本行持续致力于拓展收入来源多元化、提高
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发展战略。2009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实现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本
行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迅速。同时,本行投资策略得当,投资
收益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并获得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78亿元。2009年和2008年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分别比上年提高45.2%和82.7%,实现了快速增长。
③ 业务及管理费
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95.33亿元、83.01亿元和63.77
亿元,2007年至2009年年复合增长率为22.3%。
④ 净利润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2009年、2008年和2007年本行的净利润分别为76.43亿元、
73.16亿元和50.39亿元,2007年至2009年复合增长率为23.2%。
(3)现金流量分析
招股意向书摘要
31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收取的利息、手续费
及佣金的现金、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本行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发放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以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收回
投资收到的现金。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本行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构成主要为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和发行次级债券所收到的现金。本
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构成主要为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次级债利息的现
金。
5、股利分配政策、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及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制订股利分配方案,须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行董事会依据本行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况、资本充足率、发展前景、
本行股东的利益、本行对股利支付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本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因素,决
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所有股东对股利均享有同等
权利。
(2)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本行2007年度未分配股利。
本行2009年3月16日股东大会以股东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
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08年度股东大会之后的一个月内,向2008年
12月31日在册股东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
形成的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
积金和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的35%提取一般准备之后的剩余部分。按此方案,
2008年度共分配现金股利21.62亿元。
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形成利
润的分配议案》,同意本行于公开发行上市前,向2009年9月30日在册股东按照各自持股
招股意向书摘要
32
比例及持股天数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金额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之间形
成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的70%提取一般准备之后的剩
余部分。按此方案,20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共分配现金股利11.74亿元。
本行2010年2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足一般准备及延迟支付已决议分
配现金股利有关问题的议案》,同意本行延迟支付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已决议分配的
现金股利11.74亿元,在2010年6月30日足额提取一般准备前,本行将暂不向2009年9月
30日在册股东支付该现金股利,并拟以2009年四季度和2010年上半年税后净利润弥补一
般准备缺口。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行已经足额提取一般准备。
本行2010年5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光大银行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同意将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形成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
定公积金和按净利润的90%提取一般准备。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行2009年12月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市审计基准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
成日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本行2010年1月1日至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
之间形成的净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6、本行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批准,由本行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湖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韶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于2009年9月24日设立了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光大村镇银行
的住所为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4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
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持有韶
山光大村镇银行7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韶山光大村镇银行于2009年10月28日
开始营业。
(2)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3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本行与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
道交通建设公司共同出资,于2010年5月19日设立了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的住所为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4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亿元,经
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含)以上定期存款;接收承租人
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
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持有光大金融租赁90%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光大金
融租赁于2010年6月18日开始营业。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高本行资本
充足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投资本行的股份涉及若干风险因素,并可以分为:(i)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
的风险;(ii)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iii)其他风险。这些风险在招股意向书全文中有
详细描述,现概列如下:
1、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1)本行面临贷款投放集中度风险
(2)本行无法保证能够一直有效维持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贷款组合未来发生的
实际损失可能会超过本行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
(3)本行面临与贷款担保方式相关的风险
(4)本行面临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有关的风险
(5)本行面临抵债资产或接收资产价值下降的风险
(6)本行所做的一些表外承诺和担保可能会使本行面临信用风险
招股意向书摘要
34
(7)本行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8)本行可能面临投资风险,并可能面临与不断拓展的业务领域、业务产品及金
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有关的风险
(9)本行的业务快速增长可能无法持续,或者总能取得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增长
(10)本行无法保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政策与流程能够完全避免或抵御所有风

(11)本行无法保证业务经营所高度依赖的本行信息技术系统在任何时点均保持正
常运行,并能够得到及时优化和完善
(12)本行未来可能出现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情况
(13)本行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要求而受到处

(14)本行可能无法及时发现和防止本行员工、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其他不
当行为
(15)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完全预防或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
(16)本行部分自用或租赁物业的土地和房产的正式权属证明尚未取得,而本行部
分租赁物业也存在无法续租的风险
(17)本行控股股东及重要关联方能够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
(18)本行声誉可能会因媒体对本行或我国银行业的负面报导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2、与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1)银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资本市场对资金的分流,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
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发展
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3)本行可能面临本行无法控制的利率或其他市场风险因素的变化
(4)本行受到国家外汇管制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5)我国若干对商业银行投资组合的限制性规定,制约了本行追求最优投资回报
招股意向书摘要
35
及投资组合多元化或对冲本行人民币资产相关风险的能力
3、其他风险
(1)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产
生不利影响
(2)会计政策的变动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3)股利支付受到我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4)本行股东质押股份的能力受到适用国内法律、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的限制
二、其他重要事项
1、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余额最大的前10名借款人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合
计为339.61亿元,约占本行贷款余额的5.23%。
2、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财务重组方案,本行于2007年11月28日与汇金公司签署了《中
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协议》,对汇金公司向本行投资入股的各项事宜作出
了规定。
3、为进一步补充资本,本行于2009年7月20日与中国再保险、中国电力财务公司、
申能集团、航天集团、航天财务公司、宝钢集团、上海城投和广东高速共8家投资者分
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对上述投资者向本行投资入股的各项事宜作出了规定。
4、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
该协议,本行将大连、广州、深圳、海口、合肥、山东、江苏和郑州截至2007年12月31
日账面总额为61.74亿元的8个资产分包按照7.07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公司。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议,本行将长沙、沈阳、福建、昆明、上海、西安和重庆截至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
为20.72亿元的7个资产分包按照4.15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司。
本行于2008年4月18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根据该协
议,本行将北京、长春、成都、浙江、黑龙江、南宁、石家庄、太原、天津、武汉截至
2007年12月31日账面总额为59.60亿元的10个资产分包按照5.22亿元的价格无追索权地
招股意向书摘要
36
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本行于2007年11月28日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街F区3号地F3大厦之买卖协议》及其附件《人防工程及自行车库权利转让协议》,并于
2007年12月11日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上
述协议,本行向出卖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F区3号地
金祺大厦33套商品房,总面积为90,351.16平方米,价格为24,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
2,168,427,840元;同时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行转让该大厦的人防工程及自行车
库的使用权,总面积为6,433.20平方米,价格为24,000元/平方米,总价款为154,396,800
元。
本行于2008年9月9日与山西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地产项目转让合
同》,根据该协议,本行整体受让山西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于太原市迎泽大街
305号的“安业国际·商务楼”项目,项目使用性质为商用商品房项目(建筑层数为地
下一层、地上八层),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15,600平方米,约定的转让总价款为
174,700,000元(包括转让费用及委托费用);同时本行还委托转让方进行该项目的后续
工程施工及管理等相关事宜。
本行于2009年12月4日与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3份《商品房买卖合
同》,根据上述合同,本行向浙江万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万川锦苑”项目的预
售商品房12套,总建筑面积为3,487.87平方米,总价款为117,366,455元。
本行于2009年11月11日与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工业园区商
品房(毛坯房)销售合同》,根据该合同,本行向苏州工业园区恒宇置业有限公司购买
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东苏绣南路65016号地块的预售商品房47套,总建筑面积为
16,184.51平方米,总价款为298,210,811元。
6、本行于2007年与光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光大大厦写字楼租赁合同书》及两份
《补充协议》,本行租赁位于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写字楼共18,076.11平方米
建筑面积的房间为办公室。双方约定:总租赁面积为18,076.11平方米,合同有效期间月
租金为166元/平方米,管理服务费为每月28元/平方米;其中,B1、B2以及金库免收管
理服务费,月租金为80元/平方米。此外,双方还对双方责任、付款方式、争议解决方
式、续租条件等合同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
7、经银监会批准,本行于2004年6月发行了55.5亿元、期限为6年的次级定期债务
招股意向书摘要
37
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4月发行了60亿元、期限
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8年6月发
行了2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本
行于2008年12月发行了5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经银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2009年3月发行了30亿元、期限为10年的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
8、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诉讼
以及仲裁案件共计1,927件,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73亿元,主要为借款及信贷合同纠纷
案件。其中855件诉讼案件已终审,处于执行阶段,涉及执行标的金额共计约43亿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或被告方第三人的尚未了结的诉
讼及仲裁案件共计51件,涉及标的金额共计约3亿元。该等案件中,涉及标的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的计2件,分别为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及委托贷款合同纠纷。
本行根据上述诉讼、仲裁所涉及不良资产的风险状况或可能承担的负债,已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或确认预计负债。本行相信,即使本行现时的和待决的
法律和仲裁程序的裁决不利于本行,上述案件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名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传 真 经办人或
联系人
发行人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010)
6809 8000
(010)
6856 1260 卢鸿
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
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010)
6505 1166
(010)
6505 1156
卢晓峻、
王晟
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国建银投资
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
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
第18 层至21 层
(010)
6322 2822
(010)
6322 2859
柴育文、
陈美霞
联席保荐人
(主承销商):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021)
5403 3888
(021)
5404 7982
罗红雨、
肇睿
财务顾问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021)
2216 9999
(021)
2216 9344
侯良智、
黄岩
财务顾问 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
号恒奥中心B 座5 层
(010)
8808 5892
(010)
8808 5256
温泉、
宋鸿兵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三环中路7 号北京
财富中心写字楼A 座40 层
(010)
5878 5588
(010)
5878 5566
杨小蕾、
龚牧龙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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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名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传 真 经办人或
联系人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律师
北京市海问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
号南银大厦21 层
(010)
8441 5888
(010)
6410 6566
周卫平、
王建勇
会计师
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东方广场东二座
办公楼8 层
(010)
8508 5000
(010)
8518 5111
宋晨阳、
蒲红霞
股票
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021)
5870 8888
(021)
5875 4185
申请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证券
大厦
(021)
6880 8888
(021)
6880 4868
收款银行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0年8 月2 日—2010 年8 月5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0 年8 月9 日—2010 年8 月10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0 年8 月10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0年8 月12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2010年8 月18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行和联
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查阅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 - 11:00, 14:00 - 17:00。
查阅网址:www.sse.com.cn 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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