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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9-08-17
招股说明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RP. LTD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 号楼21-29 楼)招股说明书
1-1- 1
概 况
(一)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 发行股数 5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21%
(三) 每股面值 1.00元
(四) 每股发行价格 21.08元
(五) 发行日期 2009年8月4日
(六)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 发行后总股本 341,800万股
(八)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如下: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自
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除上述流通限制外,本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还另行承诺:自本公
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注)
(九)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09年7月21日
注: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
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
[2009]96号),由光大集团和上海兖矿投资划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光大集团和上海兖矿投资的锁定承诺。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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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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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
列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将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包括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
利润4,975,956,008.61元以及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直至本次发行日止实现的净
利润。
2、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如下:根据《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除上述流通限制外,本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还另行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
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号),由光大集团和上海兖矿投资划转为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光大集
团和上海兖矿投资的锁定承诺。
3、经营风险
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主要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风险以及经纪、自
营等收入占比较高的证券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1)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公司盈利的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与资产管理
等,这些业务的发展前景、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度高度相关,其中证券经纪业
务对证券市场交易量的依存度较高,证券投资业务则与证券市场股价指数的波动方
向和波动幅度相关。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包括证券市场融资规模、成交量、股价指
数的波动幅度和波动方向等,其受到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招股说明书
1-1- 4
状况、投资者信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周期性变化的特征。
本公司证券经纪和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2006 年、2007 年,
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两项业务收入合计占比分别达到87.67%、90.41%,但
是,自2008 年1 月起,国内证券市场股价指数持续下滑,成交量持续下降,融资规
模呈现下滑态势,2008 年,证券经纪业务与证券投资业务两项业务收入合计占比下
降至64.19%。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投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面临证券市场
的周期性变化造成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下降的风险。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1,826 万元、468,636 万元、136,754 万元,发行人200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比2007 年度下降331,882 万元,下滑幅度为70.82%,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
周期性变化导致的盈利波动的风险。
(2)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证券公司
营业收入比重较高。证券营业部数量、客户结构、网点布局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证
券交易量,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收入和利润。2006 年、2007 年、2008 年,
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80%、43.49%、69.68%。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自2006 年以来,证券开户数持续增加,
交易量较之往年大幅提升,市场换手率较高。但随着基金规模不断增大,机构投资
者在市场的资金比重不断提高,普通投资者投资理念日益成熟,市场换手率可能会
有所下降,从而对经纪业务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同时,投资者对经纪业务提
供优质服务的要求将不断提高,经纪业务面临成本上升压力。另外,竞争加剧以及
网上委托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的发展使现有佣金费率水平存在下降可能,本公司经纪
业务的创利能力也将面临不利影响。
(3)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政治、国际市场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市
场波动频繁,有时相当剧烈。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投资品种较少,缺乏有效的金融
避险工具,本公司难以利用对冲工具等手段规避系统性风险。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以及运作规范性近年来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可能
由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信息披露不充分或
行为不规范,给证券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带来风险。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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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2007 年、2008 年,本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87%、46.91%、-5.49%。如果证券市场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或本公司证券投资决
策出现较大失误,公司将可能面临盈利水平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4、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第一大股东光大集团持有本公司40.92%股份,第二大股东中
国光控持有本公司39.31%股份。鉴于光大集团、中国光控系关联公司,两者合计持
有本公司80.23%股份。本次 A 股发行成功后,假设本次发行 A 股 5.2 亿股,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
94 号)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案有
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 号),光大集团应将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划转26,293,817 股,划转后,光大集团的持股比例为33.92%,仍保持第一大股东地
位;中国光控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光大集团
(香港)承担。光大集团(香港)应按照中国光控应划转股数13,768,164 股乘以光
大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在光大证券上市后一次性缴清,缴清后,中
国光控的持股比例为33.33%,仍保持第二大股东地位,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仍将合
计持有本公司67.25%股份。如果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利用其大股东地位,通过行使
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和干预,可能会与本公司其他
股东形成利益冲突。
5、关于国有股转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
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 号),本次拟发行A 股52,000 万股,国有股
东光大集团应将所持的26,293,817 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中国光控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光大集团
(香港)承担。光大集团(香港)应按照中国光控应划转股数13,768,164 股乘以光
大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在光大证券上市后一次性缴清;国有股东上
海兖矿投资应将所持443,497 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发行人无其他国有股东,上述应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
26,737,314 股,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14%。光大集团、中国光控和上海兖矿投
资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最终划转的股份数量或上缴的现金将根据公司实际发招股说明书
1-1- 6
行的数量按各自持股比例和发行价格确定。
6、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人民银行[2007]3 号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本币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汇交公告[2008]61 号)、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同业拆借市场成
员披露2009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中汇交发[2009]152 号)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2009 年7 月20 日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披露了母公司未
经审计的2009 年6 月30 日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及2009 年1-6 月利润表。
2009 年1-6 月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262,030 万元,较2008 年1-6 月
的224,942 万元增加37,088 万元,增幅为16.49%;2009 年1-6 月公司未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959 万元,较2008 年1-6 月的102,283 万元增
加20,676 万元,增幅为20.22%。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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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第一章 释 义........................................................................................................ 11
第二章 概 览........................................................................................................ 14
一、发行人简介.................................................................................................................................14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17
三、本次发行概况..............................................................................................................................19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20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21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1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22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25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25
第四章 风险因素.................................................................................................... 26
一、经营风险.....................................................................................................................................26
二、合规风险.....................................................................................................................................28
三、政策法律风险..............................................................................................................................29
四、大股东控制风险..........................................................................................................................29
五、行业竞争加剧风险......................................................................................................................30
六、管理风险.....................................................................................................................................31
七、信息技术风险..............................................................................................................................31
八、财务风险.....................................................................................................................................32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一、发行人概况.................................................................................................................................3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35
三、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2
四、历次验资、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53
五、公司股东结构和组织结构..........................................................................................................56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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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65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68
八、公司股本的有关情况..................................................................................................................79
九、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82
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84
第六章 发行人业务................................................................................................. 86
一、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86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86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99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07
五、公司的研究情况........................................................................................................................ 129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32
七、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及主要业务资格........................................................................................ 139
第七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142
一、风险管理................................................................................................................................... 142
二、内部控制................................................................................................................................... 149
第八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159
一、同业竞争................................................................................................................................... 159
二、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 165
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75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75
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协议及稳定高级管理人员措施............................ 181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18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18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18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18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18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8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185
第十章 公司治理.................................................................................................. 188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依法运作情况........................ 188
二、关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195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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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 195
四、本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本公司为主要股东的担保情况............................................ 196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196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 197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97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208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15
四、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225
五、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 233
六、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234
七、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情况............................................................................................................ 235
八、本公司商誉的情况.................................................................................................................... 235
九、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情况............................................................................ 236
十、本公司主要债项的情况............................................................................................................ 245
十一、股东权益的情况.................................................................................................................... 253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 256
十三、发行人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258
十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263
十五、发行人资产评估的情况........................................................................................................ 266
十六、发行人历次验资的情况........................................................................................................ 266
十七、备考利润表............................................................................................................................ 266
第十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69
一、财务状况分析............................................................................................................................ 269
二、盈利能力分析............................................................................................................................ 285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296
四、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297
第十三章 业务发展目标...................................................................................... 298
一、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298
二、公司制订业务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303
三、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 303
四、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04
第十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305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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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总额............................................................................................................................ 305
二、募集资金用途............................................................................................................................ 305
三、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必要性.................................................................................................... 306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10
第十五章 股利分配政策........................................................................................ 311
一、股利分配政策............................................................................................................................ 311
二、本公司制订股利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因素............................................................................ 312
三、本公司近三年以来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12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313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313
第十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314
一、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314
二、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315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16
四、重要合同................................................................................................................................... 316
五、公司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319
六、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22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323
第十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24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2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28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329
四、审计机构声明............................................................................................................................ 330
五、验资机构声明............................................................................................................................ 331
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 332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332
二、查阅地点................................................................................................................................... 332
三、查阅时间................................................................................................................................... 332
四、查阅网址................................................................................................................................... 332招股说明书
1-1-11
第一章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
行人、光大证券、
股份公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0 万股,并
上市之行为
2007 年增资扩股 指 发行人根据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增资4.53 亿股的行为
光大集团 指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其前身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香港) 指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光大实业 指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国投 指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国光控 指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新世基 指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联景 指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鑫鼎 指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嘉峪关宏丰 指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众交通 指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洪城大厦 指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亿阳集团 指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良能建筑 指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 指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兖矿投资 指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宏普实业 指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 指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 指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

光大资本 指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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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 指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富邦 指 贵州富邦投资有限公司
阳光1 号 指 发行人于2005 年4 月发行的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阳光2 号 指 发行人于2006 年8 月发行的光大阳光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阳光3 号 指 发行人于2008 年7 月发行的光大阳光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阳光5 号 指 发行人于2009 年1 月发行的光大阳光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阳光2 号二期 指
发行人于2009 年6 月发行的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 号二期)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天证券 指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证券 指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昆仑证券 指 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一证券 指 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局 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金所 指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天元、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立信长江、立信 指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 年更名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东方证券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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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 指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
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结算备付金 指
证券公司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证券投资业务的自有资金中
缴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资金,专
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具有结算履约担保作用
买方业务 指 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等作为证券市场买方的业务
卖方业务 指
零售经纪、证券承销发行、兼并收购等作为证券市场卖方的
业务
备兑权证 指
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发行,给予持有者在某一时段以某
一特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的权利
融资融券 指
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
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股指期货 指 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
买入返售证券 指
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
一定的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返
售该证券,以获取买入价与返售价差价收入
卖出回购证券 指
以公司所拥有之证券作为抵押,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
同业市场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按一定的价格卖出证券,到期再
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回购该证券,以获取一定时期内的
资金使用权
QDII 指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的缩写,意
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B-S 模型 指 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N.A. 指 Not Available 的缩写,意为无法得到该资料
报告期、三年 指 2006 年、2007 年、2008 年招股说明书
1-1-14
第二章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
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光大有限成立日期:1996年4月2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公司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邮政编码 :200040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号码 :021-62151789
互联网网址:http://www.ebscn.com
电子信箱 :ebs@ ebscn.com
2、公司设立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公司。
经财政部2004年12月26日财金函(2004)170号《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商务部2004年4月29日商资一批[2004]250号《商务部关于同
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务部2005
年3月14日商资批(2005)366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少出资、
更名和退出的批复》、证监会2005年5月10日证监机构字(2005)54号文《同意光大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及核减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以截止
2004年6月30日光大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00万元作为出资,三家新股东厦门新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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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基、东莞联景和南京鑫鼎分别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出
资,在此基础上,将净资产244,5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设立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详情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
组情况”。
3、2007年增资扩股
2007 年1 月18 日,发行人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增资扩股方案,
该次增资发行股份总计4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75 元,发行对象为厦门新世
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3 家发起人和嘉峪关宏丰等8 家新增股东,出资方式为现
金认购。公司于2007 年5 月29 日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增资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00 万元增加至289,800 万元。
4、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
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
市外资股)承销与保荐(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
直接投资业务;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本次发行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比例(%)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18,575 40.92%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113,925 39.31%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800 4.42%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11,300 3.90%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 2.76%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2.07%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5,500 1.90%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38%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00 1.14%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 0.69%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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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2,000 0.69%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 0.41%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200 0.41%
合 计 289,800 100.00%
(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第一大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光大集团是经国务院1990 年9 月25 日国办通[1990]38 号《国务院批准通知》
批准设立,1990 年11 月12 日在国家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
全部由财政部出资,住所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 号,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光大集
团经营范围主营为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银交易的企业进
行投资及管理;兼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
目前,光大集团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光大
集团改革重组方案,光大集团取得了国内第一张金融控股公司牌照。2007 年11 月
30 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注资200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占光大
银行总股本的70.88%,光大集团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比例变更为7.59%;同日,光
大集团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将与实业
有关的资产负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 年12 月10 日,该协议已经财政部批准生效。
光大集团持有本公司118,575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40.92%。
2、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光控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前身为明辉发展有限
公司(成立于1972 年8 月25 日),中国光控的证券代码为0165.HK,法定股本为20
亿港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已发行股本为1,591,011,712 港元,注册地址为香
港夏愨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楼4001 室,董事局主席为唐双宁。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光大集团(香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全
资子公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接持有中国光控54.50%股份。多年来,中国
光控立足香港市场、服务内地,全面参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直接投
资、证券及保险等业务。
中国光控持有本公司113,925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的39.31%。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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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
光大集团情况参见本章本节“(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光大集团(香港)是由国务院出资,于1983 年5 月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成立
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 亿港元,该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为唐双宁、臧秋涛(光大
集团副董事长),主营投资控股。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光大集团(香港)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接持有中国光控54.50%股份。
光大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财政部。
光大集团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光大集团(香港)的高级管理层成
员也是由国务院任免,并按照香港法律履行相关手续。光大集团和光大集团(香港)
的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是重合的。
目前,光大集团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光大
集团改革重组方案,光大集团取得了国内第一张金融控股公司牌照。2007 年11 月
30 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注资200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占光大
银行总股本的70.88%,光大集团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比例变更为7.59%;同日,光
大集团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将与实业
有关的资产负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 年12 月10 日,该协议已经财政部批准生效。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公司经立信审计的最近三年申报会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资产总额 3,327,568.05 5,386,942.48 1,406,457.75
股东权益合计 1,070,357.24 1,009,263.35 366,534.32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合计 1,054,772.01 1,001,119.88 362,316.43
货币资金 2,922,142.30 3,999,483.02 974,550.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78.65 393,944.56 126,882.12
存出保证金 48,476.83 307,494.87 34,521.3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310.28 188,579.70 45,012.46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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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101,595.16 101,706.78 34,191.23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23,271.03 4,065,948.33 830,752.25
负债合计 2,257,210.81 4,377,679.14 1,039,923.4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收入 369,102.08 982,439.65 203,658.1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36,397.31 488,443.27 83,706.36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257,181.17 427,268.38 68,830.51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18,099.93 18,626.36 9,843.29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61,116.21 42,548.53 5,032.56
投资收益 111,306.59 341,850.13 97,296.0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1,583.07 119,060.49 12,405.90
营业支出 202,457.95 264,686.45 72,520.32
业务及管理费 146,924.42 227,205.72 63,734.94
利润总额 172,940.35 696,191.04 131,769.50
净利润 145,492.51 472,888.98 91,510.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754.01 468,635.62 91,825.7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29.14 3,210,147.98 696,421.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13.41 -52,807.96 -1,195.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00 109,289.09 -31,019.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0,735.98 3,263,553.21 662,842.18
(四)主要财务指标(除非特别说明,均为合并数)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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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96 30.18 57.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63 22.71 36.44
每股净资产(元) 3.64 3.45 1.48
自营证券比率(%) 7.41 61.73 48.03
长期投资比率(%) 0.47 0.50 0.70
固定资本比率(%) 9.63 10.16 9.44
净资本(万元)(母公司) 822,327.13 744,907.83 266,02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产(万元) 1,054,772.01 1,001,119.88 362,316.43
净资本占净资产比率(%)(母
公司) 79.60 74.92 72.97
净资本与负债比率(%)(母
公司) 665.50 248.22 127.82
净资产与负债比率(%)(母
公司) 836.10 331.34 175.17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利润总额(万元) 172,940.35 696,191.04 131,769.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136,754.01 468,635.62 91,825.7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96 46.81 25.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0 70.89 28.55
总资产利润率(%) 16.34 75.83 30.05
营业费用率(%) 39.81 23.13 31.3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 1.68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7 1.68 0.38
三、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 5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21%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 21.08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64元/股(以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为基准计算)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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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由东方证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公司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招股说明书
1-1-21
第三章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5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5.21%
4、每股发行价格:21.08元
5、发行前市盈率:49.02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收益计算;本
次发行前每股收益按200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发行后市盈率:58.56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本
次发行后每股收益按200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64元(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22元(按200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市净率:3.39倍(以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
11、发行对象:询价对象和网上申购对象
(1)网下询价对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
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询价对象。
(2)网下配售对象:上述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自营业务或其管
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网
下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网上定价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12、承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总额1,096,160.00万元,净额1,071,013.60万元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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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发行费用概算: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电 话:021-22169999
传 真:021-62151789
联 系 人:梅键、朱勤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住 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1-29楼
电 话:021- 63325888
传 真:021- 63326910
保荐代表人:段虎、韦荣祥
项目协办人:肖兵
项目联系人:韦荣祥、尹璐、汪音、陈屹、洪华忠
(三)分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电 话:010-66568716
传 真:010-66568704
项 目 费用金额
(1) 承销费 16,442.40万元
(2) 保荐费 5,480.80万元
(3) 审计费 520.00 万元
(4) 律师费 170.00 万元
(5)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 82.18 万元
(6)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 1,915.51 万元
(7) 印花税 535.51 万元
合 计 25,146.40万元招股说明书
1-1-23
联 系 人:张继萍
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 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电 话:021-23219499
传 真:021-63411627
联 系 人:汪烽
分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住 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电 话:010-66229111/9115
传 真:010-66578966
联 系 人:王磊、任佳
分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住 所:江苏省苏州市爱河桥路28号
电 话:0512-87668032
传 真:0512-65581132
联 系 人:杨庆林
分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 话:010-85130998
传 真:010-85130542
联 系 人:杨继萍、乔翔
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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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大厦20层
电 话:0755-82130566
传 真:0755-82133203
联 系 人:张小奇、张闻晋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立华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电 话:010-88092188
传 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刘艳、徐萍、吴冠雄、史振凯
(五)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住 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电 话:021- 63391166
传 真:021- 63392558
经办会计师:翟小民、朱育勤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 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899400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 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6200100100170756
住 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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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1-62154048
传 真:021-62154529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事 项 日 期
1、 询价推介时间 2009 年7 月28 日至2009 年7 月30 日
2、 申购日期
2009 年8 月3 日至2009 年8 月4 日(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09 年8 月4 日(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3、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09 年8 月6 日
4、 上市日期 2009 年8 月18 日招股说明书
1-1-26
第四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风险;经纪、自营、资产
管理、投行等证券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开展
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可能不获批准的风险。
(一)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等,
这些业务的发展前景、盈利状况与证券市场景气度高度相关,其中经纪业务对证券市
场交易量的依存度较高,证券投资业务则与证券市场股价指数的波动方向和波动幅度
相关。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包括证券市场融资规模、成交量、股价指数的波动幅度和
波动方向等,其受到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投资者信心
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出周期性变化的特征。
自2001 年下半年到2005 年上半年,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一次长达4 年的股价指
数持续下滑、股票交易量不断萎缩的熊市,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出现了经营困难,甚至
有部分证券公司因出现巨额亏损或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迫关闭。自2005 年下半
年开始至2007 年底,我国证券市场逐渐复苏,股价指数开始攀升、股票交易量不断
放大,国内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遍转好,受益于2005 年-2007 年国内证券市场的持
续复苏和股价指数持续上涨,本公司经营状况大为改观,盈利水平大幅度提升;但自
2008 年1 月起,国内证券市场出现了股价指数大幅下滑、股票交易量大幅萎缩、证券
市场融资额大幅下降、证券创新业务进展放缓等情况,给公司的经营造成很大的困难,
盈利水平大幅度下滑。公司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面临证
券市场的周期性变化造成经营难度加大和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证券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投行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证券公司营
业收入比重较高。证券营业部数量、客户结构、网点布局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证券交招股说明书
1-1-27
易量,从而影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收入和利润。2006 年、2007 年以及2008 年,本
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80%、43.49%、69.68%。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自2006 年以来,证券开户数持续增加,
交易量较之往年大幅提升,市场换手率较高。但随着基金规模不断增大,机构投资者
在市场的资金比重不断提高,普通投资者投资理念日益成熟,市场换手率可能会有所
下降,从而对经纪业务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同时,投资者对经纪业务提供优质
服务的要求将不断提高,经纪业务面临成本上升压力。另外,竞争加剧以及网上委托
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的发展使现有佣金费率水平存在下降可能,本公司经纪业务的创利
能力也将面临不利影响。
2、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政治、国际市场以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市场
波动频繁,有时相当剧烈。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投资品种较少,缺乏有效的金融避险
工具,本公司难以利用对冲工具等手段规避系统性风险。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以及运作规范性近年来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然可能由
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控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信息披露不充分或行
为不规范,给证券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带来风险。
2006 年、2007 年以及2008 年,本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53.87%、46.91%、-5.49%。如果证券市场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或本公司证券投资
决策出现较大失误,公司将可能面临盈利水平大幅度波动的风险。
3、资产管理业务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价格波动频繁等原因,
本公司为客户设定资产组合方案时可能会由于资产管理措施不恰当、市场波动等原因
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而对本公司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2006 年、2007 年以及2008 年,本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
比例分别为:2.47%、4.33%、16.56%。本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因资产管理措施
不当、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等因素而受到不利影响。
4、承销与保荐业务
在我国证券发行实行保荐制度情况下,本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
和风险越来越大。本公司可能因经营证券承销业务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开招募文件信招股说明书
1-1-28
息披露不充分等过失受到行政处罚、或涉及刑事、民事诉讼;可能因对企业改制上市
方案、经营前景判断出现失误,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遭受财务损失和信誉损失;
可能因对股票、债券市场走势判断错误、股票发行价格偏高、企业债券利率和期限设
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引发包销风险而产生财务损失。
2006 年、2007 年以及2008 年,本公司承销业务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83%、1.90%、4.90%,本公司承销业务可能因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市场判断等因
素发生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公司是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创新业务抢先机”是本公司业务发展策略之一。我
国证券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金融创新业务和产品多处于论证或试点发展阶
段,各种创新业务的推出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能否获得各种创新业务与产品
资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如本公司不能在创新业务方面尽早获得资格核准,可能对本公
司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如本公司在开展创新业务和设计创新产品过程中对
客户需求没有充分理解或对所承担风险预计不准确,也可能会导致某项业务创新面临
停滞或失败的不利影响。
(四)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可能不获批准的风险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受市场成熟度的限制, 证券行业属于
国家特许经营行业,证券公司开展证券业务一般都要受到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
目前,国内证券新业务、金融衍生产品有望逐渐推出,本公司如果不能很好理解和贯
彻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竞争优势,将存在业务可能不获批准
的风险。
二、合规风险
证券公司的合规风险,包括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
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
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招股说明书
1-1-29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
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证券业属于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本质上是经营风险的企业。尽管公司已在各项
业务的日常运作中建立了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并针对证券行业特性以及公司自身特
点建立了衡量和评估风险、优化风险组合、风险预警和风险防范及化解的系统和措施,
以使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但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可能存在不完善的因素,
可能因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认识不充分或对
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也可能因业务操作差错带来经济损失、法律纠
纷和违规风险,从而被监管机构处以上述的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从而对公司正常的
业务经营造成影响或损失。
三、政策法律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证券经纪、保荐与承销、证券投资、资
产管理、咨询以及创新业务等业务时要受到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监管。同时,国家关
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可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如本公司
在经营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可能会受到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罚款、暂
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也可能因业务经营违法、违规等引起民事诉讼
并导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国家关于证券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税收政策、业务许可、
外汇管理、利率政策、业务收费标准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和证券
行业发展环境的变化,进而可能对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较大程度的影响。
四、大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前,第一大股东光大集团持有本公司40.92%股份,第二大股东中国
光控持有本公司39.31%股份。鉴于光大集团、中国光控系关联公司,两者合计持有本
公司80.23%股份。本次 A 股发行成功后,假设本次发行 A 股 5.2 亿股,根据《境
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
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招股说明书
1-1-30
批复》(财金函[2009]96 号),光大集团应将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划转
26,293,817 股,划转后,光大集团的持股比例为33.92%,仍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
中国光控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有出资人光大集团(香港)
承担。光大集团(香港)应按照中国光控应划转股数13,768,164 股乘以光大证券首
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在光大证券上市后一次性缴清,缴清后,中国光控的持
股比例为33.33%,仍保持第二大股东地位,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仍将合计持有本公司
67.25%股份。如果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利用其大股东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
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和干预,可能会与本公司其他股东形成利益冲突。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针对大股东控制风险,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
效”;“金额在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
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本公司现有3
名独立董事,占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一,本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地发表意见,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自2005 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开始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
段,国内证券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时证券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也日益加剧。一方面,
部分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方式迅速扩大了经营规模和资
本规模、提升了核心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
机构也开始向证券行业渗透,对证券公司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同时,在履行完毕
加入WTO 我国证券行业有关对外开放的承诺后,国内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继续呈现进
一步加速态势。国际证券公司已通过在我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合资证券公司、收购等
方式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参与国内证券市场竞争。国际证券公司在人力资源、资本
规模、产品创新、风险控制、大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特别是金融衍
生产品等一些创新产品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国际证券公司
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和经验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加速,将使本招股说明书
1-1-31
公司在创新业务方面面临更大竞争压力。加上国际证券公司具备更加雄厚的资金实
力、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广泛的国际营销网络,我国证券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上述因素可能对本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一)人才流动风险
高素质人才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要素。本公司在成长过程中,培养了众多优秀的
管理和专业人才,同时也引入了较多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随着近年来证券行业快速
发展,对优秀专业人才的需求逐渐增多,高素质人才成为稀缺资源。本公司非常重视
优秀人才对于公司价值的贡献,并基于市场导向、激励绩效、体现差异等原则建立了
相关薪酬机制,但这并不能完全避免优秀人才流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是本公司
面临的一大挑战。若本公司流失部分关键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
带来不利影响。
(二)员工道德风险
证券行业属于经营、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行业,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行业来说更
加突出。由于少数公司员工的信用、道德缺失等引发的不当行为可能存在于公司经营
某些环节,包括玩忽职守、操作不当、故意隐瞒风险、未经授权或超过权限的交易等。
本公司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度和工作程序,但可能难以完全避免
上述不当行为。如果发生上述不当行为,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可能会
导致本公司财务状况和信誉受到损害,甚至引发赔偿、诉讼或监管处罚等风险。
(三)业务相关方信用风险
本公司提供的诸多金融服务均建立在相关方诚信自律的基础上,如果业务相关方
有隐瞒或虚报事实、违约、信用等级下降等情形,而本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
亦可能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信息技术风险
近年来,信息技术在证券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已经成为衡
量证券公司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招股说明书
1-1-32
本公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各项业务的发展均依赖于信息
技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支持。如果信息技术系统不稳定或者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
不完善,都可能会造成公司信息技术系统效率低下和信息丢失,影响公司服务质量和
信誉,甚至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同时,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较快,如果
本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将可能对本公司
正常的经营运行和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升级,这将
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为了减少和防范上述风险,本公司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技术措施、制度建
设、教育培训、检查落实等各主要环节入手保障信息技术系统运行安全;制订了包括
计算机机房建设、网络系统管理、系统运行管理、信息安全保密、软件项目开发管理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具体予以落实;健全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运行机
制,聘用了合格的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操作管理程序进行定期和随机相结合的检查和
维护以保证系统可靠、稳定和安全运行。
此外,本公司还制订了严格的信息技术系统安全和保密标准,保证电子数据传递
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及时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处理能力,
建立了异地灾难备份中心,制订了详细的可操作的应急处理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定期
对数据做可靠的备份。
八、财务风险
(一)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52,000 万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发行完成
后,本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募集资金运用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我国证券市
场的景气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且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经过一段合理
的时间,因此,本公司存在由于净资产数额增长较快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转回风险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本公司审慎考虑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以后期间
抵扣的可能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招股说明书
1-1-33
额为限,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但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未来能否抵扣具有不确定
性,因而存在未来不能足额抵扣的风险。招股说明书
1-1-34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 司 名 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名 称: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2、注 册 资 本:289,800万元
3、法定 代表人:徐浩明
4、光大有限成立日期:1996年4月2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7月14日
5、住 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邮 政 编 码:200040
6、电 话:021-22169999
传 真:021-62151789
7、互联网 网址:www.ebscn.com
8、电 子 信 箱:ebs@ebscn.com
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
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
股)承销与保荐(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直接投
资业务;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前身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
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公司成立以来,秉承“塑造公司品牌,提升客户价值,造就员工未来”的核心价
值观和“诚信、专业、卓越、共享”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内资本市场,各项业
务迅速发展,在巩固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
问、投资咨询等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全方位抢跑集合理财、权证、资产证券化、直
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现代投资银行雏形基本形成,业务规模及
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是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招股说明书
1-1-3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1995 年6 月21 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5]214 号文《关于筹建光大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同意光大集团在整顿其原有证券营业(业务)部的基础上
筹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集团下属光大银行和光大国投一律不再保留证券机
构。
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于1995 年10 月30 日出具了光大国投的《资产评估报告》,
对光大国投投入光大有限的六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包括北京证券部、
广州证券部、海南证券部、重庆证券部、成都证券部、上海证券部的建筑物、构筑物、
装修工程、机器设备、流动资产、在建工程;该等资产在评估基准日(1995 年6 月
30 日)的资产总值人民币9,479.47 万元,无负债。
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于1995 年12 月1 日出具了光大集团的《资产评估报告》,
对光大集团所属光大银行的证券业务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包括北京证券营业部、广州
证券营业部、深圳证券营业部、海南证券营业部、深圳分行证券营业部和重庆办事处
证券营业部的全部资产,上海分行证券营业部的机器设备和证券交易席位,及光大银
行总行购买的亚龙湾及惠州港股票。该等资产在评估基准日(1995 年6 月30 日)的
资产总值人民币111,554.69 万元,负债总值104,154.69 万元,净资产总值7,400 万元。
1996 年3 月8 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6]81 号文《关于成立光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光大集团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公司章程,
光大集团系统内所有证券机构和证券业务全部划归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有限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 万元,其中光大集团出资15,700 万元(其中美元1,000
万元),光大国投出资9,300 万元。
1996 年3 月18 日,光大集团与光大国投签订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996 年3 月22 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国资评(1996)第246 号《对组建
光大证券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确认的通知》,确认光大集团投入光大有限的净
资产总值为7,400 万元,光大国投投入光大有限的净资产总值为9,479.47 万元。
1996 年4 月15 日,中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ZTYZ(96-0415)号《验资报告》,对招股说明书
1-1-36
光大有限股东投入的资本进行了验证,截止1996 年3 月22 日光大有限共到位注册资
本金人民币2.5 亿元(其中含外汇资本金1,000 万美元),其中,光大集团投入外汇资
本金1,000 万美元,光大集团投入经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评估光大银行的证券类实物
资产人民币7,400 万元,光大国投投入经北京市中正评估公司评估的证券类实物资产
人民币9,479.47 万元,其中人民币9,300 万元作为投入资本金,179.47 万元作为资本
公积。
1996 年4 月23 日,光大有限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中,光大集团
出资15,700 万元(其中美元1,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62.8%,光大国投出资9,300
万元,持股比例为37.2%。
(二)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997 年4 月2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180 文《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批准,光大有限注册资本由2.5 亿元增至5 亿元,注册地
由北京迁至上海,新增资本金全部由光大集团投入,增资后光大集团持股比例为
81.4%,光大国投持股比例为18.6%。1997 年8 月7 日,经中瑞会计师事务所中瑞(97)
总审(一)字第1154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新增的2.5 亿元注册资本金出资到位。
1999 年6 月,经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24 号《关于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收购光大证券有限公司49%股权的批复》、财政部财管字[1999]134 号《关于同意转让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问题的批复》批准,光大集团将其持有光大有限49%
的股权转让给光大集团(香港)控制的下属公司中国光控,转让完成后,光大集团持
股比例为32.4%、中国光控持股比例为49%、光大国投持股比例为18.6%。
2000 年8 月,光大集团与光大国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光大有限董事会决议
通过,光大国投将所持光大有限18.6%的股权转让给光大集团,转让完成后,光大集
团持股比例为51%,中国光控持股比例为49%。
2002 年1 月21 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29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中国光控受让光大集团持有的光大有限49%股权,光
大集团受让光大国投持有的光大有限18.6%股权。
2002 年4 月8 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0 文《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招股说明书
1-1-37
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光大有限注册资本由5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6 亿元人民币,
其中,98,466 万元由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余部分由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
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扩股完成后,光大有限股权结构保持不变。2002 年4 月30 日,
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02 年4 月26 日,
光大有限已经收到光大集团与中国光控缴纳的新增注册资金人民币21 亿元,注册资
本增加为人民币26 亿元。
(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中外
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财政部2004 年12 月26 日财金函(2004)170 号《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商务部2004 年4 月29 日商资一批[2004]250 号《商务部
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2005
年3 月14 日商资批(2005)366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少出资、
更名和退出的批复》、证监会2005 年5 月10 日证监机构字(2005)54 号《同意光大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及核减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以截止
2004 年6 月30 日光大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00 万元作为出资,三家新股东厦门
新世基、东莞联景和南京鑫鼎分别以货币资金10,000 万元、1,000 万元和1,000 万元
出资,在此基础上,将净资产244,500 万元按1:1 的比例折为股份,设立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光大有限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0 万元减至人民币
244,500 万元。
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5 年5 月31 日出具的信长会师报字
(2005)第11162 号《验资报告》验证,发起人应缴纳的出资均已到位。
(四)发起人情况
公司发起人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厦门新世基集
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主要
发起人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1、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8
光大集团是经国务院1990 年9 月25 日国办通[1990]38 号《国务院批准通知》批
准设立,1990 年11 月12 日在国家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2,000 万元,由
财政部出资,住所为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 号,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光大集团经营范
围主营为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银交易的企业进行投资及管
理;兼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
目前,光大集团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光大集
团改革重组方案,光大集团取得了国内第一张金融控股公司牌照。2007 年11 月30 日,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注资200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占光大银行总股
本的70.88%,光大集团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比例变更为7.59%;同日,光大集团与中
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将与实业有关的资产负
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 年12 月10 日,该协议已经财政部批准生效。
2、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光控是一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前身为明辉发展有限公
司(成立于1972 年8 月25 日),中国光控的证券代码为0165.HK,法定股本为20 亿
港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已发行股本为1,591,011,712 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
夏愨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楼4001 室,董事局主席为唐双宁。截止2008 年12 月
31 日,光大集团(香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
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接持有中国光控54.50%股份。多年来,中国光控立足香
港市场、服务内地,全面参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直接投资、证券及保
险等业务。
3、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新世基是一家从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为主业的贸易公司,成立于1999 年5 月27
日,注册号为350200200033414,注册地址为厦门市开元区厦禾路189 号银行中心32
楼,法定代表人陈碧云。厦门新世基注册资本为5,000 万元,其中陈碧云出资90%、
陈幼俤出资10%。
4、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39
东莞联景是一家以经营实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咨询为主业的投资公司,
成立于2001 年7 月20 日,注册号为4419002007428,注册地址为东莞市东城区下桥
银丰路侨苑山庄C 座2 楼,法定代表人袁德宗。东莞联景注册资本为10,000 万元,
其中袁德宗出资68%、姚爱棠出资32%。
5、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鑫鼎是一家从事对外实业投资及相关投资咨询业务的投资公司,成立于2003
年11 月7 日,注册号为320191000012992,注册地址为南京高新开发区商务办公楼
339 室,法定代表人高坤。南京鑫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 万元,其中高坤出资60%、
于春丽出资40%。
(五)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基本一致,主要资产均为与金融主业有关的货币资金、办公用房产、股权投资
等。
(六)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系由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公司拥有较为完整的证券
经营业务及完善的业务流程,其主要资产为经营证券业务所必需的货币资金、房屋、
电子设备及相关的无形资产,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买
卖、证券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和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等证监会
批准的证券业务。
(七)发行人与光大有限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公司设立后,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业务流程的基本形式与光大有限相同。公
司在设立后,为适应业务发展环境和模式的变化,对原业务流程进行了补充、完善和
调整。公司目前具体业务流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发行人业务 四、公司主
营业务具体情况”。
(八)发行人成立以来,在业务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1996 年光大有限设立时,光大集团将光大银行和光大国投下属的证券营业部及相招股说明书
1-1-40
关资产以出资方式划归光大证券。
中国光控是由光大集团(香港)间接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光大集团(香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
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接持有中国光控54.50%股份。
中国光控于1999 年通过受让光大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中国光控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通过其下属公司在境外提供金融、证券、外汇期
货、企业融资、并购、资产及基金管理、财富管理、财务咨询及投资相关服务,及通
过其下属公司管理的基金从事境外及境内投资。中国光控主要业务所处的香港证券市
场与本公司主要业务所处的境内证券市场属于两个不同市场,接受两地不同法律法规
体系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九)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
公司是由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光大有限的资产由本公司承
继。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绝大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产权已过户到公司名
下,营业部、证券服务部、相关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变更到公司名下,截止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公司仍有少部分房产、土地使用权产权未及时更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这
些产权证的更名事宜。有关公司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 “第六章 发行人业务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相关内容。
(十)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集合理财、权证、资
产证券化等传统和创新类证券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拥有独立的业务资格和业务
系统,不依赖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任何关联方。公司具有独立的主营业务及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资产独立、完整情况
公司是由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原光大有限的资
产独立完整。
股份公司设立后,原以光大有限名义持有的房产和土地等资产绝大部分已办理产招股说明书
1-1-41
权过户手续,少部分未更名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正在抓紧办理中。发起人投入股份公
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作为金融企业,公司具备与业务经营有关的业务系统
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业务许可证书、房产和相关设备的所有权或
使用权,具有独立的提供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系统流程。
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单位、公
司高管人员及其关联人员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未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
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符合相关财经法规要求的、独立的、规范的
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财务会计人员未在股东
单位及其关联公司兼职。
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帐户、银行帐号为
096819-60890947001,并严格遵守银行帐户管理规定,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银行帐
户的情形。
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股东单位无混
合纳税现象,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核发的国地税沪字
310106100019382 号《税务登记证》。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范运作;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已建立了适合自
身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各部门按照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运作,与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用工权,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劳动
管理部门的要求与在册员工签订合同,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招股说明书
1-1-42
房公积金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公司人员及其社会福利保障、薪酬管理等方面完全
独立于股东单位。
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财务部负责人、各业
务部负责人及财务会计人员等劳动人事关系都在股份公司,并在股份公司工作和领
薪,未在股东单位及关联单位或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和领薪。
公司实际控制人、各股东推荐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人选时均根据《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与任免,不存在超越本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其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获得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
综上所述,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独立,拥有独
立完整的证券业务经营系统,建立了较为高效完善的组织机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
自主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律师发表意见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完整、突出,独立于发行人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发行人拥有其经营所需的完整、独立的资产;发行人的人员、机构及财
务独立于股东。发行人具有面向市场自主从事生产经营的能力。”
三、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形成、变化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股本形成情况及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2005 年7 月14 日设立,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本份额(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18,575 48.50%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113,925 46.59%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4.09%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0.41%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 0.41%
合 计 244,500 100%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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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2007 年增资扩股方案,该次增资发
行股份总计45,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以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按原会计准
则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1.373 元的2 倍,即为2.75 元。发行对象为厦门新世基、东
莞联景、南京鑫鼎3 家发起人和嘉峪关宏丰等8 家新增机构,出资方式为现金认购。
新增的8 家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2 年11 月6 日,经营范围为养殖种植、熟肉制品、环保建材、
建筑门窗、硅酸盐产品、铁艺、酒类饮料果汁、饲料、有机肥、果品蔬菜、机制冰、
粮油、建筑业、糖烟(只限分支机构)、日用百货、服装、日用杂品、畜牧定点屠宰、
租赁业务、水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制品、化工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
发、休闲娱乐、餐饮、观光旅游景点、物资配送、仓储运输、废旧物资、劳务输出、
新产品研制开发、进出口贸易、非金融性投资服务业务(以上需国家审批的以许可证
为准)、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印刷;复混肥料和水溶肥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供热。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根据酒泉钢
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与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股权信托合同,
由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的股
权。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5.96%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25%
上海天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79%
2、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4 年6 月6 日,经营范围为企业经营管理咨询、现代物流、交
通运输及相关的车辆维修、洗车场、停车场、汽车旅馆业务(限分公司经营)、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投资举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具体项目另行报批)(涉及许可
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招股说明书
1-1-44
该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600611,该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持有该公司超过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7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4%
3、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 年4 月23 日,经营范围为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百货、
汽车、金属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文化用品、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
钟表、验配眼镜、通讯器材及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农副产品、照像器材、工
艺美术品、家俱、服装、金银饰品的批发、零售;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直接
入口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冷冻食品(有效期至2011 年3 月27 日);音像制品零
售;卷烟、雪茄烟的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08 年12 月31 日);食用碘盐、经营预
包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散装食品)、冷冻食品、加工糕点(烘烤食品、油炸制品、
蒸煮制品)(以上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勤生,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其他职工 36.17%
周勤生 26.25%
万立等14 名自然人 37.58%
4、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4 年9 月23 日,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控股经营;石油、矿产
资源投资开发;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仪器仪表;
机电系统工程;生物医药产品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室内装饰;文化展览及商品展销;国内贸易(需专项审批除外);按外经
贸委批复开展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邓伟,股权结构如下:招股说明书
1-1-45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邓伟 92.19%
张小红等37 名自然人 7.81%
5、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 年11 月22 日,经营范围为建筑施工及相关的业务咨询(凭
资质等级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邓振国,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邓振国 90%
邓振洲 10%
6、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 年12 月13 日,经营范围为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
(不含一类易致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钢材、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配件、木材、
建筑材料、纺织品、润滑油、有色金属(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金属材料、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董配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董配永 57.5%
董配常 42.5%
7、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1 年4 月10 日,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
投资,企业委托投资,企业托管、重组、收购与兼并,企业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以
上相关业务的信息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90%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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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10%
8、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 年9 月4 日,经营范围为科技、实业投资,物业管理,销售
电脑设备及配件,软件开发及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鞠淑芝,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力捷投资有限公司 48.93%
鞠淑芝 38.08%
龙长虹 12.61%
北京新华实业总公司 0.38%
发行人该次增资扩股方案于2007 年3 月1 日获财政部财金函[2007]37 号《关于
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批准,于2007 年3 月19 日获证监
会证监机构字(2007)70 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于
2007 年4 月16 日获商务部商资批[2007]702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的批复》批准。
2007 年4 月27 日,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7)第22075 号《验资报告》,对
发行人2007 年增资扩股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截止2007 年2 月27 日所有
参与该次增资的11 家股东的货币出资124,575 万元已全部到位,其中45,300 万元为
股本,79,275 万元的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该次增资股东出资及认购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出资额(万元)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800 35,200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7,000 19,25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16,500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5,500 15,125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1,000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00 9,075招股说明书
1-1-47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0 5,500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2,000 5,500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1,300 3,575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200 3,300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 550
合 计 45,300 124,575
该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00 万元增加至289,800 万元。本公
司本次发行前最新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本份额(万股) 持股比例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18,575 40.92%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113,925 39.31%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800 4.42%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11,300 3.90%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8,000 2.76%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2.07%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5,500 1.90%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1.38%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300 1.14%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0 0.69%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2,000 0.69%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 0.41%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200 0.41%
合 计 289,800 100%
(二)公司章程对股东持股行为作出的安排
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否则应限期改正,未改正前相应股份不具
有表决权。”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及重大资产购置情况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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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中天证券沈阳和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资产
2005 年5 月16 日,光大有限与中天证券签署了《沈阳和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转
让协议书》,中天证券将其所属沈阳和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资产及经营资格转让给
光大有限,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300 万元。上述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资产收购已
经完成。
2005 年6 月9 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核发沪证监机构字[2005]52 号《关于同意光
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中天证券沈阳和平北街营业部的无异议函》。2005 年6 月23
日,证监会辽宁监管局核发辽证监函[2005]32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
让中天证券沈阳和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的函》,受让后该营业部已变更至光大证券名
下。
2、收购大通证券四家营业部资产及经营资格
2005 年10 月11 日,本公司与大通证券签署了《大通证券所属部分营业部转让协
议书》,大通证券将其所属的太原东缉虎营、济南佛山街、苏州狮山路、绍兴县前街
四家证券营业部的经营资格及资产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700 万元,该次
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资产收购已经完成。
上述太原东缉虎营、济南佛山街、苏州狮山路、绍兴县前街四家证券营业部分别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内审字[2005]244 号、内审字[2005]245
号、内审字[2005]246 号、内审字[2005]247 号的四份审计报告,该四家营业部截止2005
年10 月31 日的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648,652.05 元、人民币861,062.14 元、人民币
539,389.99 元、人民币91,080.00 元,以上合计3,140,184.18 元。
2005 年12 月1 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核发沪证监机构字[2005]430 号《关于同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大通证券太原等4 家营业部的无异议函》。2006 年2 月15
日,证监会大连监管局核发大证监发[2006]年13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济南、苏州、绍兴四家营业部的通知》。
2006 年2 月20 日,证监会山西监管局核发晋证监发[2006]年12 号《关于同意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东缉虎营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2006 年2 月24 日,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核发浙证监机构字[2006]年35 号《关于光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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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大通证券绍兴县前街证券营业部的无异议函》。
2006 年2 月27 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发鲁证监机构字[2006]年12 号《关于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佛山街证券营业部的意见》。
2006 年3 月14 日,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发苏证监机构字[2006]年44 号《关于同
意光大证券受让大通证券苏州狮山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受让后上述4 家营业部已变更至光大证券名下。
3、托管、收购昆仑证券证券类资产
2005 年10 月20 日,证监会以证监办发[2005]72 号《关于对昆仑证券有限公司实
施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5]109 号《关于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
工作方案的批复》,批准公司托管昆仑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
2006 年1 月9 日,公司一届四次董事会通过决议,授权管理层在1,000 万元以内
收购昆仑证券经纪业务相关资产。
2006 年5 月11 日,证监会证监办函[2006]95 号《关于同意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证券类资产处置方案的函》,同意昆仑证券清算组的证券类资产处置方案。
发行人受让的证券类资产涉及昆仑证券的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名单如下:
名称 地址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深南中路2066 号华能大厦24 层
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宁市五四大街39 号青海百货股份有限公司6 楼
武汉紫阳路证券营业部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195 号建行大厦11、12、13 楼
北京长春桥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5 号新起点嘉园12 号楼21 层
上海西藏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西藏南路218 号永银大厦701 室
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长江服务部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65 号
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西钢服务部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三其东工行
2006 年5 月26 日,公司与昆仑证券清算组签署了《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
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公司受让昆仑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等证券
资产,该等资产经深圳大华天城会计师事务所深华[2005]评报字第930 号《昆仑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设备资产评估报告》和深华[2005]评报字第931 号《昆仑证券有招股说明书
1-1-50
限责任公司交易席位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收购价款分为两部分:转让价款人民币
9,000,000 元和公司垫付包括自2005 年10 月21 日起至该协议签署日止经纪业务部的
非经营性亏损人民币18,886.67 元、托管期间已垫付的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和
营运费用的资金利息、收购日起的第三方存管费用、变更系统及迁移交易数据的费用。
上述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资产收购已经完成。
2006 年5 月11 日,证监会出具了证监办函[2006]95 号《关于同意昆仑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处置方案的函》。
2007 年7 月2 日,证监会核发证监机构字[2007]150 号、151 号《关于同意关闭
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及服务部的批复》、《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及服务部的批复》,同意公司在深圳市、西宁市、武汉市新设3
家证券营业部及2 家证券服务部;在2 年内完成在郑州市、青岛市各新设1 家证券营
业部。
2007 年8 月,证监会核发新设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及其两家证券服务部、武
汉紫阳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西宁市、武汉市新
设3 家证券营业部及2 家证券服务部的工作已经完成;异地新设的郑州、青岛证券营
业部已经开业。
收购昆仑证券证券类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及由此产生的损益已纳入发行人2007
年财务会计报表。
4、托管、收购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
2006 年7 月5 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6]125 号《关于委托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托管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的决定》,批
准公司托管天一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2007 年2 月13 日,证监
会以证监办函[2007]30 号《关于同意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的
函》,原则同意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转让方案。
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收购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
2007 年3 月23 日,公司与天一证券行政清理组签署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公司受让的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包括天一证券20 家证券营业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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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4 家证券服务部、经纪业务总部、信息技术部和计算机房、财务管理总部的全部
资产、天一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37 个交易席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18 个交易席
位以及天一证券20 家证券营业部和4 家证券服务部的全部客户,转让价格为4,388.05
万元,该等价款分为两部分:证券类资产对价人民币3800 万元,该资产经大华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沪大华资评报字(2006)第279 号《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账面价值为3,430.24 万元,评估值为2,616.24 万元;非证券
类资产为天一证券被托管后至权利义务分割日止按账面原值承担的资本性支出人民
币588.05 万元。上述资产收购价款已经支付。
公司受让证券类资产涉及天一证券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名单如下:
名 称 地 址
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解放南路67-1 号
宁波开明街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开明街417-427 号
宁波彩虹南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彩虹南路148 号
宁波槐树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江北槐树路36 号
宁波九如里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海曙区九如里1 号
宁波孝闻街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海曙区孝闻街29 弄2 号
宁波新矸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开发区新矸镇东河路560 号奥力孚商城一、
二楼
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 慈溪市浒山慈百路37 号
奉化大桥证券营业部 奉化大桥镇南山路111 号
镇海城关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镇海区聪园路139 号
上海桃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桃林路18 号
上海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北京西路99 号
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02 号3 楼左侧12 楼
北京东四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 号天海商务大厦B 座
烟台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烟台市胜利路155 号文经大厦三楼
佛山季华路证券营业部 佛山市季华五路43 号东盛大厦1-3 层
广州林和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3 号景星酒店商业中心二楼
杭州解放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解放路174 号
金华双溪西路证券营业部 金华市双溪西路191 号招股说明书
1-1-52
南京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482 号
宁波九如里证券营业部象山丹城证券服务部 浙江象山丹城步行街步北路66-68 号二楼
宁波孝闻街证券营业部宁海证券服务部 宁波市宁海跃龙街道徐霞客大道21 号
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三北大街证券服务部 慈溪市浒山街道三北大街中兴大厦四楼
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观城证券服务部 慈溪市观城镇观海卫路1 号
2007 年8 月27 日,公司以光证字[2007]214 号文《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及证券服
务部的请示》向证监会提出原址新设20 家证券营业部及4 家证券服务部的申请,2007
年9 月24 日,该项收购工作已获得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38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20 家证券营业部及4 家服务部的批复》,同意光大证券设立20
家证券营业部及4 家服务部。截至目前,该项收购工作进展顺利,所有的20 家证券
营业部和4 家证券服务部已经获得所在地证券监管局的开业批复并已经取得《证券经
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未发现存在纠纷或争议。
收购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相关的资产、负债及由此产生的损益已纳入发行人2007
年财务会计报表。
公司收购上述证券类资产时,以取得的证券类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成本计入
相关资产和负债,资产账面值与公司支付的收购价格之间的差额原计入无形资产-收
购营业部溢价,申报报表按2006 年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将其核销。
5、收购并增资南都期货
2006 年7 月5 日,公司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
南都期货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南都期货100%股权,并对其增资1.2 亿元。
公司于2007 年4 月与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容恒实业有限公司、上
海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佳普祥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南都期
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上述4 公司合计持有的南都期货100%的
股权,转让价款为4,745.1533 万元。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南都期货截
止2006 年6 月30 日净资产为3,954.2944 万元。
收购前,南都期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国内商品期货代理,
期货咨询、人员培训。
收购前南都期货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如下:招股说明书
1-1-53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40 48%
上海容恒实业有限公司 1,000 33.33%
上海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 16.67%
北京佳普祥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60 2%
总 计 3,000 100%
公司已按协议条款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证监会已于2007 年8 月9 日核发证
监期货字[2007]121 号《关于核准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
权的批复》,变更后南都期货注册资本为15,000 万元。2007 年10 月16 日,南都期货
更名为“光大期货”。11 月22 日,证监会核准光大期货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全
面结算会员资格。12 月10 日,光大期货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的资
格。
6、购置办公用房
2007 年7 月24 日,上海明珠东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一系列商品房
出售合同,公司购置位于上海市新闸路1508 号、1518 号、1528 号静安国际广场商住
办综合楼及地下车位,总房价款为人民币为56,968 万元。截止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
取得沪房地静字(2007)第003345、第004545、第003347 房产证,公司已于2008
年12 月搬入该办公楼办公。
除上述资产重组外,公司设立以来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上述资产重
组对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没有造成影响,其中收购和托管证券营业部使公司营业
部数量有所增加,增加了公司经纪业务收入。
四、历次验资、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
(一)历次验资情况
1、发行人设立的验资情况
2005 年5 月31 日,立信长江出具了信长会师报字(2005)第11162 号《验资报
告》,对公司股份制改制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确认截止2005 年5 月31 日,公
司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金合计人民币244,500 万元,其中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招股说明书
1-1-54
以光大有限截止2004 年6 月30 日的净资产按1:1 的比例折股投入232,500 万元,厦
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10,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
2、发行人2007 年增资扩股的验资情况
立信对公司2007 年增资扩股进行了验资,并于2007 年4 月27 日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07)第2207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07 年2 月27 日止,厦门新世基
等11 家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5,3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800 万
元。
(二)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至今未进行资产评估。
(三)历次审计情况
1、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审计情况
光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立信长江于2004 年8 月28 日出具了信长会
师报字(2004)第21855 号《审计报告》,确认光大有限截止2004 年6 月30 日净资
产为人民币2,325,771,726.76 元。
2、2004——2007 年度法定审计情况
立信长江对公司2004 年度、2005 年度、2006 年度以及2007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以信长会师报字(2005)第21989 号、信长会师报字(2006)第21155-1
号、信长会师报字(2007)第20115 号、信会师报字(2008)第10001 号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本次发行上市2004——2007 年6 月30 日三年又一期的审计情况
立信对本公司按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4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6 月30 日申报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7)第
2331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本次发行上市2005——2007 年三年的审计情况招股说明书
1-1-55
立信对本公司按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5 年1
月1 日至2007 年12 月31 日申报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
第1000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本次发行上市2005 年——2008 年6 月30 日三年又一期的审计情况
立信对本公司按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5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6 月30 日申报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
第1184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本次发行上市2006——2008 年三年的审计情况
立信对本公司按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申报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
第1012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
1-1-56
五、公司股东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上海良能建筑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东莞联景南京鑫鼎
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其他股东
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嘉峪关宏丰大众交通南昌洪城大厦亿阳集团上海宏普实业华夏董氏兄弟商贸上海兖矿投资
54.50%
40.92% 39.31%
45.50%
100%
100%
3.9% 2.76% 0.41% 2.07% 1.9% 1.38% 1.14% 0.41% 0.69% 0.6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资本 大成基金 光大保德信
100% 25% 67%
厦门新世基
4.42%
光大期货
100%招股说明书
1-1-57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
资产管理总部
投行管理总部
证券投资部
固定收益总部
销售交易部
金融衍生品部
融资融券部
投行深圳一部
投行深圳二部
投行上海四部
投行上海一部
投行上海三部
投行上海二部
投行北京一部
经纪业务总部 十五家证券服务部
七十九家证券营业部
投行上海五部
并购业务部
副总裁
信息技术委员会
风险控制工作委员会
员工考核委员会
助理总裁
信息技术部
运营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
研究所
人力资源部
公司办公室
计划财务部
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
纪检监察部
投资决策委员会
融资管理委员会
总裁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股东大会
监事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合规总监




部招股说明书
1-1-58
(三)公司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包括决定公司经营
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行使包括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权,公司董事会目前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监事会,行
使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目前
由8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外部监事1名。
2、公司经营层及职能部门情况简介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若干名,总裁是
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助理
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由
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会对总裁在公司经营业务、管理工作等方面进行授权,授权经营执
行情况和授权具体内容每年审议并修订。
公司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1)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宣传与信息披露;负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和筹备等相关事务。
(2) 公司办公室
协调公司各部门关系,负责公司CIS、公共关系、印章、公文、档案、会议
管理,处理总务工作事宜。
(3) 纪检监察部
承担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
(4) 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规划、招聘录用、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干部任免、员工培训、招股说明书
1-1-59
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
(5) 计划财务部
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资金计划与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等工作,及时向股
东、管理层以及外部管理部门提供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信息。
(6) 稽核部
负责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合法性与正确性的
稽核监督以及公司内部效益与风险的分析等工作。
(7) 风险管理部
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与管理等工作,包括:
协助制订风控模型和风控制度,监控风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提交风险控制评价报
告等。
(8) 信息技术部
负责公司IT 系统的规划与建设、交易等各项业务系统的开发管理与维护、
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办公技术支持以及通讯系统的维护等工作。
(9) 经纪业务总部
负责公司经纪业务的总体规划与管理工作,包括:营业部的业务指导与管理、
营业网点的布局和建设管理、营销策略的制订与组织实施、经纪业务信息的传递、
文档管理、风险控制、统计等工作。
(10)投行管理部
为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发行上
市、财务顾问、咨询、购并、国际业务等)的质量和风险管理以及公关协调等工
作。投行管理部下设投资银行上海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五部、投资银行深
圳一部、二部、投资银行北京一部、资本市场部和并购业务部,这些部门为公司
投行业务承揽和承做的一线部门,主要负责企业融资项目的发现、争取、承揽、
材料制作、申报、承销和承销后阶段的全过程工作。
(11)固定收益总部
为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类相关业务的一线部门,其业务主要包括:国债、信用
产品——高等级债券(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高收益债券、招股说明书
1-1-60
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信用拆借等)、资产支持证券和
结构性信用交易产品)等金融产品的研究、设计、承销和投资。
(12)证券投资部
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证券投资(包括股票、基金、权证等品
种)及权证创设业务。
(13)资产管理总部
负责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包括:产品设计、投资研究、客户资源开发、
客户委托资产管理、业务数据与信息管理等工作。
(14)销售交易部
负责公司中高端客户的开发、维护与服务,基金代销业务与基金席位的租用,
公司研究产品的销售与服务,专业机构咨询服务团队的建设,投行项目信息披露、
推介、簿记、定价、配售等业务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15)金融衍生品部
负责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设计、报批和具体运作。
(16)研究所
负责宏观经济研究、投资策略研究、行业及上市公司研究等工作,为公司经
营决策以及业务开展提供研究支持,向公司客户提供高质量研究产品。
(17)运营管理部
承担公司登记结算体系建设、日常登记结算、交易系统搭建以及交易指令等
职能。
(18)法律合规部
负责制定公司合规工作规章制度,履行合规审查、检查,合规监督、管理,
合规培训和合规报告等;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管理公司诉讼非诉
讼法律事务;管理公司债权及股权项目以及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19)融资融券部
负责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筹备工作,包括:制订业务规划、管理制度、风控
办法、营销策略以及具体实施方案等。
3、公司分支机构招股说明书
1-1-61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下设79 家证券营业部,15 家证券服务部,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证券营业部名称 营业场所 员工
人数
营运资金
(万元)
1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2066 号华能大厦24 楼 17 1000
2 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新园路3 号中海商城5 楼 17 1000
3 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7 号都市阳光名苑
裙楼3 楼
22 1100
4 深圳海德三道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美墅蓝山家园ABCD 栋
裙楼201、202
10 500
5 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85 号光大银行四楼 19 1000
6 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35 号东门5 楼 14 1000
7 广州花地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红棉苑北区5-6 栋一、
二楼
13 500
8 广州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解放北路1000 号金桂园小区云
华阁2 楼
19 500
9 广州林和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3 号景星酒店商业中
心二楼
10 500
10 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 海南省海口市金贸区国贸大道63 号仙乐花园二层 14 1000
11 顺德大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中路101 号正业大厦三

9 500
12 佛山华远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 号厚辉广场三楼 15 500
13 佛山季华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佛山市季华五路43 号东盛大厦1-3 层 9 500
14 江门东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江门市东华一路61 号金华商业中心5 楼 13 500
15 东莞运河东一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83 号经贸中心四楼 29 1000
16 东莞石龙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太平路115 号 14 500
17 东莞寮步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教育路中段建行大楼内五楼 14 500
18 湛江民有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2 号南雅大厦A 楼第2、3

13 500
19 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15 号新银广场一至三楼 17 500
20 武汉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72 号新华大厦3 层 11 500
21 武汉紫阳路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68 号701 所西大门南侧
3、4 号楼第1、2 层
13 500
22 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29 号隆华大厦三楼 20 1000
23 北京樱花西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西街18 号祺洋商务中心四层 13 500
24 北京月坛北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 号月坛大厦东配楼2、3、5 层 19 1000招股说明书
1-1-62
25 北京东中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东城区东中街29 号东环广场B 座2 层 25 1000
26 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 号新中关大厦写字楼A
座8 楼
12 500
27 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广银大厦1401 室 9 500
28 济南佛山街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街28 号 12 500
29 太原东缉虎营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太原市东缉虎营街1 号 15 500
30 烟台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烟台市胜利路69 号人民银行附楼 9 500
31 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7 号光大国际金融中
心办公楼8 楼
11 500
32 郑州金水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25 号附1 号 17 500
33 大庆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南侧(金融
街1 号)
12 500
34 哈尔滨经纬二道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二道街22 号 15 500
35 黑河中央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中央街358 号 9 500
36
沈阳和平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注)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61 号 22 500
37 大连友好广场证券营业部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广场6 号远洋大厦B 座3 楼 10 500
38 长春解放大路证券营业部 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 号光大大厦3 楼 15 500
39 齐齐哈尔龙华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华路136 号 9 500
40 成都武成大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成都市武成大街1 号2 楼 21 500
41 内江公园街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内江市公园街150 号帝景商厦B 区三楼 13 500
42 重庆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333 号长城大厦3 楼 13 600
43 重庆李家沱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马王坪正街5 号商18 号二楼 7 500
44 重庆永川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中段818 号2 楼 10 500
45 重庆大坪正街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08 号天海大楼2、3 层 20 500
46 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中路26 号 17 1000
47 遵义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50 号工行新十字分
理处二楼
9 500
48 南宁桃源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省南宁市桃源路43 号广西富满地大酒店裙楼第
二层
11 1000
49 乌鲁木齐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新疆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98 号中银大厦门西楼3-5

14 1000
50 西安兴庆路证券营业部 陕西省西安市兴庆路98 号兴庆花园公寓楼3 层 12 900
51 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 青海省西宁市成西区五四大街39 号青百商城6 楼 24 1000
52 上海斜土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斜土路2364 号2 楼 11 500招股说明书
1-1-63
53 上海中兴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中兴路1103 号 14 500
54 上海淮海中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045 号淮海国际广场9 楼 32 500
55 上海延安西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延安西路3238 号 16 500
56 上海张杨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233 号1、2 层 15 500
57 上海西藏中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 号美欣大厦4 楼 11 500
58 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428 号 14 500
59 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解放南路67-1 号 16 500
60 宁波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中山西路2 号恒隆中心西裙楼6-7 楼 14 500
61 宁波彩虹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彩虹南路11 号嘉汇国贸A 座10

15 500
62 宁波槐树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36 号港房大厦2-3 层 15 500
63 宁波灵桥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55 号中宁大厦 16 500
64 象山丹城步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步北路66-68 号二楼 11 500
65 宁波孝闻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孝闻街29 弄2 号 14 500
66 宁海徐霞客大道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徐霞客大道21 号 10 500
67 宁波北仑新碶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镇东河路560 号 12 500
68 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浒山镇慈百路37 号 19 500
69 奉化南山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大桥南山路160 号商贸大厦13 层 14 500
70 宁波镇海城关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城关聪园路139 号 13 500
71 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55 号中财发展大厦14

16 500
72 金华双溪西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191 号恒丰大厦十五、十六层 9 500
73 南京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6 号新晨国际大厦裙楼三楼 13 500
74 南京中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482 号 12 500
75 丹阳中新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丹阳市中新路5 号 14 500
76 苏州苏惠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惠路98 号国检大厦东裙楼
三楼
13 500
77 绍兴中兴中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59 号第五层 9 500
78 福州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8 号宏利大厦三楼 16 1000
79 慈溪新城大道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北路595 号 5 500
注:该营业部已经迁址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 号光大大厦9 楼,目前正在办
理相关证照。招股说明书
1-1-64
15家证券服务部的情况如下表:

序 证券服务部名称 营业场所
1 慈溪浒山证券营业部观城证券服务部(注1) 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路1 号
2 重庆大坪正街证券营业部鱼洞证券服务部(注2)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鱼轻路世纪广场4 楼
3 内江公园街证券营业部威远县证券服务部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南大街160 号
4 东莞运河东一路证券营业部厚街镇证券服务部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康乐南路华润广场四楼
5 东莞寮步证券营业部大朗镇证券服务部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华朗广场三楼
6 佛山华远东路证券营业部北滘证券服务部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蓬莱一路20 号小蓬莱宾馆
内新南楼首层
7 江门东华一路证券营业部新会证券服务部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68 号二楼
8 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平山镇证券服务部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镇新平路97 号
9 惠州下埔路证券营业部淡水镇证券服务部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南门大街47 号8 楼
10 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长江路证券服务部(注
3)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65 号
11 西宁五四大街证券营业部西钢证券服务部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西26 号
12 丹阳证券交易营业部新桥镇证券服务部 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新兴北路中国银行新桥分理处二

13 昆明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曲靖证券服务部(注4)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南路57 号
14 长沙证券交易营业部望城坡证券服务部(注5)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坡经济开发区望兴商住小区临街商
业写字楼2 楼
15 遵义中华南路证券营业部贵阳花溪证券服务部
(注6)
贵阳市花溪区民主路26 号农业银行5 楼
注1:该服务部已获宁波证监局批复,同意规范升级为证券营业部并迁址余姚,更名为:余
姚阳明西路证券营业部,正在办理营业执照。
注2:该服务部已获重庆证监局批复,同意规范升级为证券营业部,正在办理营业执照。
注3:该服务部已获青海证监局批复,同意规范升级为证券营业部,更名为:西宁长江路证
券营业部,正在办理营业执照。
注4:该服务部已获云南证监局批复,同意规范升级为证券营业部,更名为:曲靖南宁西路
证券营业部,营业执照已经获得,正在办理营业许可证。
注5:该服务部已获湖南证监局批复,同意同城迁址,新址正在装修。
注6:该服务部已获贵州证监局批复,同意迁址至贵阳花溪并开业,规范升级材料已受理。招股说明书
1-1-65
2009 年4 月22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18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福建省泉州市、
江苏省海门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六、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福山路458 号1301-1303、1311、1312 室
法定代表人:胡世明
成立时间:1993 年4 月8 日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实收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
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拥有证监会核准的商品期货经纪、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目前
拥有九家期货营业部:
顺序 营业部名称 营业场所
1 大连营业部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2 号安达商务大厦16-2、16-3
2 福州营业部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7 号东网大厦8 层
3 宁波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9 号3-11 室
4 北京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 号月坛大厦东配楼三层
5 郑州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未来大道69 号未来大厦1208A、1208B
6 上海营业部 上海市肇嘉浜路680 号金钟大厦811 室
7 青岛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67 号12 层JK 室
8 天津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53 号丽晶大厦1003 室
9 长沙营业部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 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
1505 室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80,957.09 万元,净资产16,527.14
万元,2008 年度实现净利润-257.41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招股说明书
1-1-66
(二)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8 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成立时间:2008 年11 月7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目前尚处于业务起步阶段。
(三)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 号外滩中心大厦46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成立时间:2004 年4 月22 日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实收资本:16,000 万元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证监会允许的其他业务。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20 万元 67%
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80 万元 33%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光大保德信共管理8 只基金,分别为光大保德信
量化核心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红利基金、光大保德信新
增长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基金、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基金(A 类)
和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基金(C 类)和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9 年2 月2 日起公开募
集,2009 年2 月27 日募集结束,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10.49 亿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量化核心、货币、红利、新增长、优势配置、增利收益债券(A
类)和增利收益债券(C 类)基金的份额分别为157.74 亿份、8.14 亿份、19.59
亿份、16.83 亿份、187.89 亿份、4.35 亿份和9.19 亿份,净值分别为83.37 亿元、招股说明书
1-1-67
8.14 亿元、27.71 亿元、11.93 亿元、88.03 亿元、4.43 亿元和9.37 亿元。
2008 年8 月5 日,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007 号《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批复》,核准光大保德信从事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2008 年8 月13 日,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044 号《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批
复》,核准光大保德信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6,818.13万元,净资产为47,227.97
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6,480.29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审计。
(四)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32 层
法定代表人:张树忠
成立时间:1999 年4 月12 日
注册号:440301102808319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600 万元4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 万元25%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万元25%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400 万元2%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7,469.06 万元,净资产为
103,642.92 万元,2008 年度实现净利润63,445.36 万元。以上数据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招股说明书
1-1-68
2、贵州富邦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16 号
法定代表人: 傅亦农
成立时间:1998 年4 月2 日
注册号:5200001201444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实收资本:1,2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理财顾问及代理、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筹资、兼并、产权
转让及上市顾问、股票、期货、债券、外汇等信息的收集、研究、传播、证券、
期货业各类人才的培训和交流(以国家专项审批为准)。
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元16.67%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元16.6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元16.67%
北京市天创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 万元16.67%
中国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万元16.67%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元16.67%
该公司已于2008年解散、清算,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光大控
股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同时也是本公司发起人股东。
1、第一大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6 号
法人代表:唐双宁招股说明书
1-1-69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金银交易的
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兼营对非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总资产为88.89亿元,净资产为-52.96亿元,
2008年实现净利润8.09亿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夏愨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楼4001 室
董事局主席:唐双宁
成立日期:1972 年8 月25 日(中国光控前身为明辉发展有限公司,1994
年光大集团(香港)成为其实际控制人,1997 年更名为中国光控。)
法定股本:200,000 万港元
已发行股本:1,591,011,712 港元(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
业务范围:投资控股及通过其下属公司在境外提供金融、证券、外汇期货、
企业融资、并购、资产及基金管理、财富管理、财务咨询及投资相关服务,及
通过其下属公司管理的基金从事境外及境内投资。
截止2008年12月31日,中国光控总资产为150亿港元,净资产为135亿港元,
2008年实现股东应占盈利10.15亿港元。以上数据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
1、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开元区厦禾路189 号银行中心32 楼
法人代表:陈碧云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
“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批发零售工艺品、五金交电、招股说明书
1-1-70
土特产品、电器机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仪器仪表(以
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7,549.99万元,净资产为4,013.47万
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209.89万元。以上数据经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
2、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丰路侨苑山庄C 座2 楼
法人代表:袁德宗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咨询。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2,108.76万元,净资产为21,759.73
万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45.22万元。以上数据经东莞市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审计。
3、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高新开发区商务办公楼339 室
法人代表:高坤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及相关投资咨询(以上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28.60万元,净资产为1,164.16万
元,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36.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实际控制人
1、光大集团
具体情况参见本章本节“(一)持有公司5%以上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
第一大股东——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1
2、光大集团(香港)
注册地址:香港夏愨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四十八楼
董事局主席:唐双宁
成立日期:1983 年5 月10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港元
实收资本:50,000 万港元
业务范围:投资控股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光大集团(香港)总资产为88.70亿港元,净资产为
-9.90亿港元,2008年度实现税前净利润-0.53亿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基本情况招股说明书
1-1-72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参股、合资的企业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注册
地 主营业务 2008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
2008 年12 月
31 日净资产
2008 年度
净利润 审计情况
1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992-6-18 2,821,689 2,821,689 北京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中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外
结算、票据贴现
等等
85,183,814 3,323,208 731,630 2008 年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2 光大永明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
2002-4-22 120,000 120,000 天津
人寿保险、健康
保险和意外伤害
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

343,943 38,658 -24,267 2008 年度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中国光控控制的企业
单位:港币万元(除特别标注外)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注册
地 主营业务 2008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
2008 年12 月
31 日净资产
2008 年度
净利润 审计情况
1 普上有限公司 2007-2-23 1 港币100 元 香港投资控股 2,572 2 484 2008 年度已审计
2 ALAM ( Hong
Kong) Limited
2007-8-27 2,000 美元1,000 美元香港基金管理 806 272 266 2008 年度已审计
3
ALAM Services
and Consulting
Limited
2007-11-1 1,000 美元1,000 美元
开曼
群岛
基金管理 761 (6) (2,447) 2008 年度已审计
4
光大控股创业投
资(深圳)有限
公司
2001-4-4 10,000 10,000 深圳
提供投资顾问服
务及投资
73,260 47,878 24,920 2008 年度已审计招股说明书
1-1-73
5 光大控股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
1985-10-25 3 港币2 元香港提供管理服务 76,975 (2,645) (976)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6 光大控股(秘书)
有限公司
1987-10-2 1 港币2 元香港
提供公司秘书服

15 15 (13)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7 中国光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1990-8-7 500 500 香港
提供资产管理服

12,620 12,389 4,953 2008 年度已审计
8 中国光大金业投
资有限公司
2004-8-20 1 0.1 香港
提供黄金交易服

2,634 902 410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9 中国光大融资有
限公司
1994-1-4 1,000 1,000 香港
提供企业融资及
投资顾问服务
2,071 1,227 (231) 2008 年度已审计
10 中国光大龙腾基
金有限公司
2004-11-29 50,000 美元553.67 美元
开曼
群岛
投资 68,044 67,034 (21,234) 2008 年度已审计
11 中国光大财务有
限公司
1991-4-9 10,000 10,000 香港放债业务 60,016 10,865 864 2008 年度已审计
12 中国光大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
1993-10-7 30,000 港币20,000 香港投资控股 100,556 20,336 (13)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13 中国光大财务投
资有限公司
1991-3-5 100 100 香港投资 145,757 (78,519) (15,970) 2008 年度已审计
14
中国光大外汇、
期货(香港)有
限公司
1993-8-19 3,500 3,500 香港
提供期货经纪及
杠杆式外汇交易
服务
26,552 6,215 92 2008 年度已审计
15 中国光大网络支
付有限公司
2007-5-21 1 港币262.74

香港项目投资 12,455 (7,324) (7,325)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16 中国光大控股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2006-3-11 100 100 香港
提供投资管理服

2,126 1,215 984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招股说明书
1-1-74
17 中国光大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
2002-12-6 50 50 香港
提供财富管理服

126 13 (14)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18 中国光大资料研
究有限公司
1992-7-30 550 550 香港投资研究 255 255 0 2008 年度已审计
19
中国光大证券
(香港)有限公

1991-1-4 20,000 15,000 香港
提供证券经纪服
务及孖展借贷
166,650 51,083 5,191 2008 年度已审计
20
中国光大证券
(代理人)有限
公司
1994-6-2 1 港币2 元香港提供代理人服务0 0 0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1
China special
opportunities
fund,l.p.
2006-6-1 1,000 万美元11,555,835 美

开曼
群岛
投资 5,136 5,085 (3,176) 2008 年度已审计
22
Dial E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1997-8-18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 132,161 62,161 84,057 无需进行独立审计
23
Everbright-Efund
Fund
Management
Limited
2005-10-29 500 100 香港基金管理 136 73 (128) 2008 年度已审计
24 光大新产业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2007-12-17 人民币2 亿

人民币
42,148,052

中国项目投资 3,851 3,844 (937) 2008 年度已审计
25 光大三山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7-12-14 人民币
3,000 万元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中国
提供资产管理服

1,086 808 8 2008 年度已审计
26
Fortunecrest
Investment
Limited
2006-7-20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物业投资 12,088 (258) (119) 无需进行独立审计
27 Hairich
Enterprises Ltd 1985-11-8 1 万港币 1万港币 香港物业投资 2,800 2,800 (12)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28 IHD (Malaysia)
Sdn. Bhd. 1986-3-24 25,000 马元25,000 马元
马来
西亚
投资控股 797 (972) (1)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招股说明书
1-1-75
29 青高发展有限公

1993-8-24 1 港币2 元香港物业投资 15,517 (2,876) (1,285)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30 意捷有限公司 1985-11-8 1 港币2 元香港投资控股 3,835 (1,738) (1,762)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31 光大海基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2003-2-28 500 100 香港
提供资产管理服

1,515 693 396 2008 年度已审计
32
Seabright China
Special
Opportunities (l)
Limited
2003-10-6 5 万美元420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 118,519 95,676 22,701 2008 年度已审计
33
Trycom
Managerment
Limited
1997-8-18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206,894 95,967 (144,647) 无需进行独立审计
34 Wealthlink
Pacific Limited 2006-3-22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 9,230 3,778 (1,696) 无需进行独立审计
35 威莱投资有限公

1994-2-17 1 港币2 元香港物业投资 3,581 (1,812) 542 2008 年度审计报告尚未完成
36 深圳市光控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2003-6-9 人民币1,000
万元
人民币1,000
万元
中国提供咨询服务 591 568 (623) 2008 年度已审计
37
深圳市远景新风
投资咨询有限公

2006-11-13
人民币
25,462,500

人民币
25,462,500

中国项目投资 93,478 71,806 250 2008 年度已审计
38
深圳市衡远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2007-11-19 人民币1 亿元
人民币2,000
万元
中国项目投资 21,259 2,422 170 2008 年度已审计
39
北京汇益伟业投
资顾问有限公司2007-4-29 人民币2,530
万元
人民币2,530
万元
中国项目投资 741 729 (2,141) 2008 年度已审计
40
宜兴光控基础设
施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2008-9-26 人民币1 亿元人民币1 亿元中国项目投资 23,164 11,628 284 2008 年度已审计招股说明书
1-1-76
光大集团(香港)控制的企业
单位:港币万元(除特别标注外)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注册
地 主营业务 2008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
2008 年12 月
31 日净资产
2008 年度
净利润 审计情况
1 泛友有限公司 1984-12-14 332 332 香港
持有出租香港物
业 83.06 (1,097.10) 3.06 未经审计
2 光大财务有限公

1994-4-12 500 2 港元香港借贷 - (21.22) (0.06) 休眠
3 光大彩色显象管
制造有限公司
1987-3-17 1,000 1,000 香港
持有出租香港物
业 845.79 (12,347.34) 46.17 未经审计
4 光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1995-3-23 1 2 港元香港投资控股 2,750.35 (71,479.86) 26,411.42 未经审计
5 光大置业有限公

1994-6-2 1 2 港元香港投资控股 32,863.00 (15.22) (6.37) 未经审计
6 光建投资有限公

1997-3-19 1 1 香港投资控股 6,423.01 (36,440.64) 10,709.62 未经审计
7 立向有限公司 1991-4-11 6,500 6,500 香港投资控股 12,609.78 (6,150.34) (13.39) 未经审计
8 隆耀有限公司 1994-6-9 1 0.1 香港
持有出租香港物
业 13,524.50 (11,035.04) (378.18) 未经审计
9 天光置业有限公

1997-1-29 1 1 香港投资控股 5,500.00 (13,059.95) (4.11) 未经审计
10
亚龙湾高尔夫球
发展控股有限公

1987-10-23 10 200 港元香港投资控股 14,750.50 (3,461.47) 250.90 未经审计
11 怡光有限公司 1984-1-10 1 1 香港投资控股 1.20 (5,031.63) 30.00 休眠
12 裕策发展有限公

1988-4-19 200 200 香港
持有出租香港物
业 12,596.33 (28,456.89) (319.13) 未经审计招股说明书
1-1-77
13 中国光大国际有
限公司
1961-7-10 500,000 312,051.17 香港LAND
INVESTMENT 613,081.65 277,624.88 40,676.08 未经审计
14
Asia Like
Securities
Limited
1997-8-22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
-
27,094.27 不需审计
15
Datten
Investment
Liminted
1993-2-16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620,625.91 6,472.87 7,911.49 不需审计
16
Fined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1993-3-22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19,685.73 10.08 63.87 不需审计
17
Gardex
Investment
Limited
1997-7-1 5 万美元5 万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持有出租香港物

27,012.40 23,226.83 147.09 未经审计
18
Great Union
Development
Limited
1997-3-25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控股投资 17,908.79 (1,306.33) (119.88) 不需审计
19 Guildford
Limited 1990-1-26 5 万美元100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196,898.34 14,548.47 2,812.59 不需审计
20
Honorich
Holdings
Limited
1993-7-13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484,204.19 28,275.01 15,600.97 不需审计
21
Jakeplan
Holdings
Limited
1993-5-18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
-
-
公司于2008 年11 月1 日关闭
22 Kaiser Rich
Limited 1993-9-24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持有出租福州物
业 10,591.67 (32.05) 302.61 不需审计
23 Minilo Bright
Limited 1997-4-29 5 万美元1 美元
英属
维京
群岛
投资控股 42,500.92 1,466.95 379.54 不需审计
24 Newepoch
Group Limited 2004-12-6 5 万美元100 美元英属持有出租香港物16,418.81 2,704.69 (21.02) 未经审计招股说明书
1-1-78
维京
群岛

25 三亚亚龙湾高尔
夫球会有限公司
1999-9-6 770 万美元770 万美元中国
经营高尔夫球项

24,981.76 万人
民币
2,961.52
万人民币
(1,206.32)
万人民币
未经审计
26 上海华夏立向实
业有限公司
1997-1-15 1,200 万
美元
1,200 万
美元
中国
投资上海房地产
项目
91,941.57 万人
民币
6,793.38
万人民币
317.66 万人
民币
未经审计
27 深圳光大置业有
限公司
1993-4-8 人民币2,550
万元
人民币2,550
万元
中国
持有深圳出租物

7,771.84 万
人民币
2,467.00
万人民币
58.80 万人
民币
未经审计招股说明书
1-1-79
(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的相关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公司股本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
股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 号),本次拟发行A 股52,000 万
股,国有股东光大集团应将所持的26,293,817 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光控作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其转持股份义务由其国
有出资人光大集团(香港)承担。光大集团(香港)应按照中国光控应划转股数
13,768,164 股乘以光大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在光大证券上市后
一次性缴清;国有股东上海兖矿投资应将所持443,497 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发行人无其他国有股东,上述应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26,737,314 股,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14%。光
大集团、中国光控和上海兖矿投资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最终划转的股份数
量或上缴的现金将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的数量按各自持股比例和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89,800 万股,本次发行52,0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21%)。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及股份类型
股数
(万股)
比例
(%)
股数
(万股)
比例
(%) 锁定限制及期限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SLS) 118,575 40.92% 115,945 33.9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外资法人股) 113,925 39.31% 113,925 33.3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
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12,800 4.42% 12,800 3.7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招股说明书
1-1-80
公司(PLS)
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
(PLS) 11,300 3.90% 11,300 3.3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PLS) 8,000 2.76% 8,000 2.3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PLS) 6,000 2.07% 6,000 1.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南昌洪城大厦股份有限公
司(PLS) 5,500 1.90% 5,500 1.6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LS) 4,000 1.38% 4,000 1.1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上海良能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PLS) 3,300 1.14% 3,300 0.9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华夏董氏兄弟商贸(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PLS) 2,000 0.69% 2,000 0.5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上海兖矿投资有限公司
(SLS) 2,000 0.69% 1,956 0.5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PLS) 1,200 0.41% 1,200 0.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PLS) 1,200 0.41% 1,200 0.3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2,674 0.78%
由光大集团和上海兖矿投资划
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光大集团
和上海兖矿投资的锁定承诺。
二、本次发行的股份 - - 52,000 15.21% 网下发行部分自上市之日起锁
定三个月,其余无限售期
合 计 289,800 100% 341,800 100%
说明:“SLS”为“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法人股;“PLS”为
“Priv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的缩写,指社会法人股股东。
(二)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现有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光大集团持有本公司40.92%的股份,光大集团
为财政部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本次发行前第二大股东中国光控持有本公司39.31%股份,截止2008年12月31
日,光大集团(香港)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的全资子公
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间接持有中国光控54.50%股份。光大集团(香港)是招股说明书
1-1-81
由国务院出资,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成立的公司。
光大集团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光大集团(香港)的高级管理
层成员也是由国务院任免,并按照香港法律履行相关手续。光大集团和光大集
团(香港)的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是重合的。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其他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质押、冻结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南京鑫鼎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总股份比例
为0.41%。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南京鑫鼎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光大
银行南京白下支行,为小业主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2009年3月30日起
至2012年3月30日止。目前仍处于质押期限内。
2、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总股份
比例为0.41%。2008年2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宏普实业出具的关于其持有股权
质押的函。根据该函内容,上海宏普实业于2008年1月3日与北京朗域捷达顾问有
限公司、鞠淑芝、WONG HOI PING 签署了《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和股权质押协
议》,协议约定,上海宏普实业以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股份为鞠淑芝女士向北
京朗域捷达顾问有限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保证。质押期限自《借款协议、
债权转让和股权质押协议》生效时起至协议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2008年4
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一中民初字第5611号《协助
执行通知书》和(2008)一中民初字第5611号《民事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对上海宏普实业持有的公司800万股股票进行了司法冻结登记,冻结期
限自2008年4月8日起至2010年4月7日止。2008年7月3日,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高民初字第290号),上海宏普实业持有的本公司1200
万股股权被实施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8年7月3日起至2010年7月2日止。2008
年8月6日,根据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黄执字第3884
号),上海宏普实业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股权被实施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8
年8月6日起至2010年8月5日止。2008年10月13日起,上海宏普实业持有的本公司
1200万股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招股说明书
1-1-82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承诺如下:根据《公司法》的有
关规定,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除上述流通限制外,本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还另行承
诺:自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等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
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号),由光大集团和上海兖矿投资划
转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
原光大集团和上海兖矿投资的锁定承诺。
九、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人员情况
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正式员工1,716人,其构成如下:
项目 人数 比例
经济金融类 754 43.94%
财务、会计类 347 20.22%
法律类 57 3.32%
计算机类 302 17.60%
专业
其他 256 14.92%
硕士及以上 333 19.41%
学历与学位 本科 928 54.08%
本科以下 455 26.51%
35 岁以下 960 55.94%
36 岁至40 岁 448 26.11%
41 岁至45 岁 207 12.06%
年龄
46 岁以上 101 5.89%
合 计 1,716 100.00%招股说明书
1-1-83
(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情况
1、基本养老保险
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知(府发
[2000]48号文),公司按社保核定缴费基数的22%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员工
个人缴纳8%。员工退休后由社会保险部门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和纳入缴费情况
确定退休待遇。
2、失业保险
公司依据国家《失业保险条例》,按社保核定缴费基数的2%为员工缴纳失业
保险,员工个人缴纳1%,因客观原因造成员工失业,由社会保障机构提供失业
救济金。
3、大病医疗保险
公司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上海
市《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政统筹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对
公司全体员工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公司为在职员工
按社保核定缴费基数的12%比例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员工个人缴纳2%。
4、职工工伤保险
依据国务院令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工
伤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社保核定缴费基数的0.5%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纳;员工遭受工伤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女职工生育保险
依据上海市《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按社保核定缴费
基数的0.5%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时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
6、住房公积金
依据上海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住改发[1994]05号)、《关于2001年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住改办发[2001]67号)的规定,公司按社保核
定缴费基数的7%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缴纳7%。招股说明书
1-1-84
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光大集团之承诺
参见“第八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2、光大集团(香港)之承诺
参见“第八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二)关于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的承诺
光大集团、光大集团(香港)向本公司承诺:
“本公司与股份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
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认
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
股份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公司保证,作为股份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所做出的上述声明和承
诺不可撤销。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股份公司进行的关联
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公司须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导致
股份公司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光控向本公司承诺:
“1、将采取措施规范与光大证券的关联交易并减少非必要的关联交易。
2、若业务上有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与光大证券依法签订协议、并配合光大证券的合理要求履行相关程序,有关
履行程序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顾问费用、调查费、交通差旅费等杂费)由
光大证券支付。
3、本公司与光大证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
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将
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并保证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招股说明书
1-1-85
使光大证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作为光大证券主要股东(即持股30%或以上)时,所做出
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的,将立即停止与光大
证券进行的关联交易,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公司须对违反上述
声明和承诺导致光大证券之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参见本章“八、公司
股本的有关情况”列表。招股说明书
1-1-86
第六章 发行人业务
一、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一)公司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
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
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承销与保荐(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客户资产管理;直接投资业务;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公司主营业务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资产管
理业务等四大业务。
在证券行业中上述四大业务的客户定位、盈利模式等情况列示如下:
业务模块 子业务 客户定位盈利模式 收费水平 市场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
证券承销/保荐
资产证券化
财务顾问
机构客户
承销费
保荐费
财务顾问费
中~高 低
资产管理业务
(限创新类)
集合资产管理
定向资产管理
专项资产管理
理财客户
管理费
业绩提成 中~高 低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代理买卖
投资咨询
产品代销
机构客户
个人客户
手续费、利息差
投资咨询费
销售佣金
低~中 低~中
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投资
创设权证
传统自营
交易差价
发行与注销差价收入N.A. 高
二、我国证券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概况
我国证券市场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后,
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第一批股份公司正式成立。飞乐音响于1984
年11 月发行了中国第一只股票。上世纪90 年代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从试点迈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经过18 年招股说明书
1-1-87
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无论是在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质量上,还是在整个市场的规
模和各项监管制度上,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自2005 年5 月股权分置改革以来,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性制度障
碍得以根治,上市公司各类股东的利益基础趋于一致,市场基础性制度和投资者
结构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证券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截止2007 年8 月10
日国内上市公司总市值约为21.2 万亿元,首次超过我国2006 年国内生产总值
21.1 万亿元。截止2008 年底,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625 家,沪、深两市股
票市场总市值已达12.13 万亿元,已进入二级市场流通的市值4.52 万亿元,投资
者开设的有效证券账户总数达到10,449 万户。2008 年全年境内证券市场筹资达
3,336 亿元,沪、深股市股票基金交易总额达485,862 亿元。与此同时,市场中
介机构和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加,证券投资基金成为市场投资主力。
然而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2008 年,我国遭遇了雪灾、
地震等严重的自然灾难,世界经济也受到了次贷危机的巨大影响,经济增长放缓。
2008 年1 月起,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股票指数大幅下滑、股票交易量大幅萎缩、
证券市场融资额大幅下降、证券创新业务进展放缓等不利情况。自2008 年第四
季度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迅速而有力的措施来应对经济危机,出台了一系列有
利于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性举措。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已经开始出现复苏迹象,
投资者信心也得到一定的提振。同时,中央政府和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也非常重视
金融证券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制定了一系列提高证券市场深度、广度的政
策,并提出了在2020 年将上海建设成为与我国经济实力相符合的国际金融中心。
这些政策将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进入2009 年以来,国内证券市场出现了股价指数启稳回升、股票交易量有
所恢复的良好局面,随着宏观经济的逐渐复苏以及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国
内证券市场将继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概况
1987 年,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公
司开始兴起。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证券经营机构大多是银行或信托投资公
司下设的证券业务部门,资产规模相对较小。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证券招股说明书
1-1-88
法》的颁布实施,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迅速崛起,证券公司数量
迅速增加,资产规模急剧扩张,证券公司得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自2001 年下
半年到2005 年下半年,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长达四年的熊市,股价指数不断下
滑,市场成交量大幅度萎缩,多数证券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恶化,部分证券公司因
严重违规经营或资不抵债陷入经营困境。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一批高风险证
券公司被关闭或重组,证券公司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2006 年以来,随着证券
市场行情的好转,绝大多数证券公司扭转了亏损局面,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
时期。截止2008 年底,我国共有正常经营的证券公司107 家,其中创新类证券
公司28 家,规范类证券公司34 家。
2008 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总体经营状况依
然保持稳定。2008 年,107 家证券公司的总资产达到11,912.20 亿元、净资产
3,584.81 亿元、净资本2,887.40 亿元、营业收入1,251.02 亿元、利润总额597.01
亿元,全行业盈利面为88.8%。与2007 年相比,总资产、净资本、净利润等指
标都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净资本和利润水平依然处于历史较好水平。
(三)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情况
1、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变迁
自上世纪80 年代末期以来,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由分散、多头监管到
集中监管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2 年5 月以前)是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萌芽时期,主要由上海
与深圳地方政府参与管理。
第二阶段(1992 年5 月-1997 年底)是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由中央与地方、中
央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
第三阶段(1997 年底至今)是初步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阶段。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体制分为两个层次:
(1)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
统一的监督管理,并设有地方监管局。
(2)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作为自律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招股说明书
1-1-89
2、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部门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部门是证监会,由证监会
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并履行如
下职责:
(1)依法制订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
核准权;
(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制订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5)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6)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3、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内容
我国证券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体现在行业准入、对证券从业人员管理、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日常监督等方面。
(1)行业准入,包括证券公司设立的基本要求、重大事项变更、境内外分
支机构的设立、业务资格许可和股权变更的监管等;
(2)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包括证券从业资格管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等;
(3)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包括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
风险监管指标、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提取等方面的监管;
(4)日常监管,包括证券公司的许可证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证券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谈话提醒制度及对证券公司进行检查与调查等方面的监管。
4、我国证券行业主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证券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为基本法律与行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招股说明书
1-1-90
件两部分。
(1)基本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
(2)行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
作、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行业管理方面的主要有:《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
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公司治理方面的主要有:《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
行)》、《关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内部控制指引》等;
业务操作方面的主要有:《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
风险防范方面的主要有:《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关于对证券
公司参与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的通知》、《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主要有:《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试点类(规范类)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试行)》、《关于统一同业拆借市场中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通
知》等。
(四)我国证券行业的竞争格局
证券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证券化的进程、投融
资体制由间接融资为主逐步转向直接融资以及机构和居民投资金融意识逐步增
强等因素为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和难得的机遇;另一方面,我
国证券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经历了困难和曲折,市场的波动性较大,证券市场基
础性制度尚有待完善,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证券公司的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因
素。招股说明书
1-1-91
目前,国内证券行业正处于新一轮发展周期。随着新修订的《公司法》、《证
券法》在2006 年付诸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圆满结束,我国资本市场出现
了以制度创新为推动力的重大转折。高速增长的经济体、庞大的储蓄资产和证券
市场制度架构的重塑,正在推动我国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走向成熟。
1、竞争形势
从2004 年开始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经过了3 年的时间已顺利完成,31
家高风险公司得到平稳处置,清理账户1,153 万个,目前107 家正常经营的证券
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已达到规定标准。此次综合治理完善了一系列基础性制
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了证券行业的法规体系和监管机制。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
完成后,证券公司开始在新的监管环境和市场环境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面临
新的竞争形势。
(1)证券公司数量众多、竞争激烈
截止2008 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7 家,其中创新类证券公司28 家,规
范类证券公司34 家。我国证券行业呈现出证券公司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
业务竞争激烈的格局。
随着证券市场行情转暖,国内证券公司资产质量得以改善,资本实力得到提
升,参与市场竞争的综合能力也得以提高,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2)证券公司业务种类相对单一、存在同质化竞争的情况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趋同,业务种类相对单一,收入主要来自经纪、发行
承销和证券投资三项业务,少数创新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资产管理、权证创设和
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但总体上来讲,我国证券公司盈利模式的差异化尚不显著。
2008 年度,净利润排名前10 名的证券公司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为
73.86%,证券投资业务收入与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分别为
13.73%和4.32%,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平均比例仅为1.64%。我国证券
公司业务收入还主要依赖于传统的证券经纪和证券投资业务等风险较高的业务,
占比为87.59%;而风险相对较低的发行承销和资产管理业务尤其是创新类业务
占行业总业务比重相对较低,只占到5.96%。上述业务结构导致了证券公司在相招股说明书
1-1-92
关业务领域的同质化竞争。
(3)证券行业出现分化,部分优质证券公司开始确立行业领先地位
在行业低迷时期,部分优质证券公司抓住机会,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低成
本扩大市场份额,开始建立了市场领先地位。2006 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展
迅速,国内证券行业已进入快速成长时期,行业整合加速的发展趋势使得行业领
先的公司具备更大发展潜力。优质证券公司增强了资本、网络、业务和人才等竞
争要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扩大了与其它证券公
司的差距。
①投资银行业务市场份额向少数证券公司集中
股票承销业务:2004 年以来,证券市场上发生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实
施、深圳中小企业板推出、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暂停、股票询价制度推出、股票
发行与承销业务恢复、大盘蓝筹股大量上市、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再次暂停、股
票发行与承销业务再次恢复、创业板市场即将推出等一系列对投资银行业务影响
深远的事件,极大地改变了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竞争格局。成功保荐股票发行上
市的证券公司数量明显下降,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少数证券公司垄断几乎所有
大盘蓝筹股的承销业务,并凭借大型承销项目在相关领域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
势,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平安证券等部分创新类证券公司将保荐承销业务重点
转向了以成长性企业为主,并形成了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其他证券公司成功保荐
承销的项目数量和市场份额明显减少。承销金额列前10 名的证券公司2008 年的
市场份额高达72%,承销家数列前10 名的证券公司2008 年的市场份额高达53%,
上述市场份额的特征表明投资银行业务正在加速向行业领先的证券公司集中。
债券承销业务: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还处于多部门监管的状态,突出表现在发
行监管环节,不同债券品种分属于不同监管机构审批或核准,其中,企业债券发
行由发改委批准,金融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及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由中国
人民银行负责审批或核准,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发行由证监会核准。上
述体制不利于证券公司开展债券承销业务。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这种状况
有望得到改善,尤其是公司债券业务的发展,将为证券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提供广
阔的空间。但是,由于债券承销业务对证券公司综合实力和客户基础要求较高,招股说明书
1-1-93
业务份额向少数公司集中的格局将延续。
②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向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集中
证监会自2004 年开始的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使股票、基金、权证交易市
场份额集中度出现较大幅度提高:2008 年经纪业务列行业前10 名证券公司的市
场份额达到43%。
由于排名靠前的证券公司治理水平较高,在托管高风险证券公司时具有一定
优势,使市场资源向优质证券公司加速集中。证券公司的数量由2004 年的134
家下降到2008 年底的107 家,通过证券公司的托管、收购使排名靠前的证券公
司市场份额出现跨跃式增长。
目前,证券公司之间的市场份额分层较为明显: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和国泰
君安证券市场份额较高,处于第一集团;海通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
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光大证券、中投证券市场份额次之,处于第二
集团;其他的证券公司处于第三集团,市场份额较小。
③资产管理业务竞争格局暂不明朗
目前,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可以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预计未来集合资产
管理业务市场份额集中度将继续降低。未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采用两种收费
方式,即降低管理费率并提取业绩报酬的方式和采取与基金管理公司相似的提取
管理费的方式。
(4)证券行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竞争更为激烈
处在成长期的中国资本市场吸引了境外证券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国内证
券业务资格,随着高盛、瑞银等国际证券公司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国内证券公
司开始直接面对拥有雄厚实力的国际证券公司的正面竞争,未来证券行业的竞争
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证
券公司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并在相关业务领域特别是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对我国证
券公司形成冲击。我国优质证券公司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扩股、收购兼并等方式,
迅速增强自身实力和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招股说明书
1-1-94
截止2008 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07 家。2008 年度净利润排名前10 位
的证券公司分别为: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
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信证券、方正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
上述10 家证券公司以及发行人2008 年度主要业务指标以及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亿元

号 公司名称 净利润 营业收入
股票主承销
金额
股票基金交易
总金额 总资产 净资产
1 中信证券 61.73 69.83 368.21 10,710.48 834.40 493.33
2 国泰君安证券 61.16 119.96 176.90 25,584.81 680.70 159.59
3 海通证券 32.93 63.98 74.41 20,866.98 733.23 382.26
4 广发证券 30.10 63.49 53.39 20,297.04 492.60 113.95
5 申银万国证券 21.98 42.83 10.89 19,094.60 462.24 108.90
6 中国银河证券 20.33 60.57 161.00 30,066.37 620.32 96.41
7 国信证券 20.14 48.13 105.22 22,541.35 452.61 106.68
8 方正证券 19.28 32.94 0.00 10,347.15 164.96 61.32
9 中信建投证券 17.34 41.02 23.95 15,898.73 356.12 52.10
10 招商证券 16.77 39.19 9.07 18,161.95 440.42 74.82
12 光大证券 12.19 30.79 58.06 16,149.35 321.63 103.31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披露的数据(母公司数据)
注1:按照2008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大小排序;
注2:股票主承销金额=主承销金额+联合主承销金额中实际承销金额;
注3:中信证券相关业务数据未合并其下属公司中信建投、中信金通、中信万通数据。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证券行业在我国受到严格监管,实行行业准入行政许可制,有很高的进入壁
垒。《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了设立证券公司及开展相关业务的条件,《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
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部分优质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营业部数量迅速增加,在经纪业务、金融招股说明书
1-1-95
产品销售等领域拥有较大的网络优势。此外,股票承销、债券承销等业务的市场
集中度迅速提高,尤其是大型企业的股票、债券发行基本集中于少数几家证券公
司。随着部分业务领域市场集中度提高以及优质证券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开始确
立,新进入者开展相关业务面临更大障碍。
2006 年1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建立了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对于证券公司从事各类业务在净
资本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证券公司主要依赖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证券投资等传统业务。由于传
统业务受二级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导致以传统业务为主的证券公司业绩波动很
大。2001 年下半年我国股市开始下跌,当年证券行业的净利润从2000 年的136
亿元下降至约35 亿元,2002 年则进一步下滑至全行业亏损27 亿元,2003 年我
国证券市场有所好转,当年行业亏损约6 亿元,2004 年、2005 年亏损幅度有所
扩大,2006 年因证券市场大幅上扬,行业大幅度盈利约301 亿元,2007 年因证
券市场出现爆发式增长,行业盈利创历史新高,达到1,901 亿元,随着2008 年
证券市场的下跌,行业盈利降至597 亿元。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稳步推进和顺利实施以及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明显
成效,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询价制和保荐制的实施、发展机构投资者、健
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产品创新等一大批重大改革和发展政策措施陆续推出,
我国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证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
根本性变化,证券公司2006 年、2007 年度盈利状况发生了根本转折。2007 年以
来,由于股票交投持续活跃、新股发行节奏保持较快水平,我国证券行业进入快
速发展时期,虽然经历了2008 年非常困难的一年,但促进证券行业发展的经济
基础和制度因素仍然存在。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明确的产业政策导向招股说明书
1-1-96
2004 年2 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
见》,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资本市场开始
走上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提出了“积极发展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加强基础性制
度建设,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支持证券
市场发展的多项重大措施。
②广阔的证券市场发展空间
中国经济保持稳定高速增长,GDP 年增速连续多年稳定在两位数,为国内
证券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充足的业务机会。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以
及直接融资比重的提高,我国的证券化比率将稳步提升。
③证券市场的制度变革为证券行业进一步快速发展创造了制度条件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基本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证券市场发展的
外部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市场制度变革不断深入
以及企业和居民投融资需求日益强烈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证券市场总体规
模将迅速扩大,证券市场的融资方式、产品种类将更加丰富,投资者队伍迅速壮
大,将为证券公司提供更多的业务机会。
④迅速增长的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打开了巨大的发展
空间
一方面,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了企业融资需求迅速增长,证券市场已
成为企业重要的资金供给来源。另一方面,机构和居民需要更多金融投资产品以
满足其投资需求。上述因素为证券公司业务创新打开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融资融
券、金融期货、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板发行上市等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即将陆续
推出,将为证券公司带来广阔的市场业务机会,将有利于证券公司开辟新的利润
增长点。
(2)不利因素
①国内证券公司资本规模偏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
我国证券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普遍存在资本规模小、资金实力薄弱等问题,尽招股说明书
1-1-97
管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在资本规模、资金实力等方面上了一个台阶,并
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但就总体而言,我国证券公司仍然
处于资本规模小、总体竞争力弱,难于抵御巨大市场风险的状况。
②经营方式趋同,业务结构单一,缺乏稳定多元的盈利模式
证券公司业务多元化和经营特色化已成为国际证券行业发展的方向,国外证
券业务已突破了证券承销、证券投资、经纪业务等传统业务框架,并通过在全球
范围内广泛开展资产管理、并购、咨询、股权投资等创新业务,实现了收入和利
润来源的多元化。相比之下,国内证券公司尚处于同质竞争阶段,业务范围比较
狭窄,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发行承销等传统业务对证券公司收入贡献度很高。
在承销和经纪等业务上,随着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和价格管制不断放松,这些传统
业务的服务价格趋于走低,证券公司传统业务盈利水平有下降的风险。部分证券
公司为获取利润,不得不将资金更多地投向高风险的业务,经营风险逐步放大。
同时,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接投资等创新业务都刚刚开始起步,
尚不能成为证券公司稳定的收入来源。
③金融创新工具缺乏,证券公司金融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较弱
金融创新是证券公司拓展业务空间的有效手段,国际证券公司利用专业化优
势,对利率、汇率、期权期货、互换等金融工具进行分解组合,形成各种复杂程
度不一、特点各异的金融衍生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金融创新服务。
业务的多元化和全球化以及金融创新的深入,增加了国际证券公司的利润来源,
分散了经营风险。相比之下,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证券公司在金
融创新方面才刚刚起步,可利用的金融创新工具还相当有限,难以满足投资者日
益综合化、个性化的投资需求。
随着证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信息技术迅速发展以及金融产品创新步伐不断
加快,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环境也更为复杂,风险识别和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不
仅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日益扩大,而且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和法
律风险,乃至声誉风险和人才风险等其它风险因素也日益显现,这势必放大证券
公司的经营风险,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
④对外开放加速,国内证券公司面临强大的混业化和国际化竞争压力招股说明书
1-1-98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进一步对外开放,高盛、瑞银等已经通过合资方式进入我
国证券市场,给国内证券公司带来强大竞争压力。同时新修订的《证券法》已放
松了对混业经营的限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已在一些业务领域向证券行业渗透。
由于国内证券公司在资金规模、业务能力等主要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国际金融巨
头以及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的加速进入将对国内证券公司的业务开展乃至生存带
来巨大威胁。
(五)我国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自2004 年2 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
境正在得到极大改善,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发挥及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随着证监会推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
管理办法以及对证券公司采取分类监管、扶优汰劣的监管思路,国内证券行业正
迎来持续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1、发展的规模化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
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
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2006 年以来,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相继提出上
市目标,较早实现上市融资的证券公司有望以强大的资本实力为依托,加大对创
新业务的开拓力度,使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借以摆脱“靠天吃饭”命运。证券公
司之间的分化已日益明显,优胜劣汰、强者恒强已成为行业的发展趋势,未来将
会形成具有综合竞争力的国际级证券公司和在证券行业细分市场具有竞争优势
的国内大型证券公司并存的格局。
2、经营的规范化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
方面都取得了关键性成效。经过综合治理,证券公司国债回购、委托理财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业务得到有效规范,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机制已经建立,高
风险证券公司已得到处置,证券公司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监管机制、
证券公司治理机制以及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账户规范管理等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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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并将为证券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收入结构逐步多元化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收入仍然主要来自于传统的经纪、证券投资、承销等三
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只有创新类证券公司在集合资产管理和权证创
设等创新业务上取得突破。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一些酝酿
多时的创新业务在未来几年都将可能试点和推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也将加
速,证券公司业务创新空间将得到实质性拓展,证券公司收入结构也将得到有效
改善,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备兑权证、直接投资等创新业务领域将
有望成为证券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4、行业竞争的国际化
我国政府在2007 年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期间宣布,将逐步扩大符合条
件的外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和资产管理等业
务。证券市场将进一步对外资开放,国内证券行业的竞争将会加剧。
外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产品创新能力、风险管理及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
较大优势,国内证券公司原有传统业务将直接受到威胁。同时,国内证券公司在
诸多产品创新领域也将面临外资证券公司的挑战。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秉承“诚信、专业、卓越、共享”的经营理念,积极致力于国内资本市
场的拓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最近三年经营业绩排名如下(母公司口径):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收入排名 12 10 11
净利润排名 12 10 9
净资产排名 7 8 9
净资本排名 5 8 6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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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排名 11 10 13
经纪业务排名 9 10 9
股票主承销家数排名 12 14 7
股票主承销金额排名 10 19 9
资料来源:根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相关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数据以及WIND 资讯资料整理
2008 年度,净利润排名前十位证券公司及本公司的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如下
(母公司口径):
单位:亿元
序号 公司名称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1 中信证券 61.73 82.59 23.71
2 国泰君安证券 61.16 70.07 13.62
3 海通证券 32.93 53.53 6.50
4 广发证券 30.10 68.70 12.28
5 申银万国证券 21.98 56.36 12.55
6 银河证券 20.33 51.25 16.32
7 国信证券 20.14 68.83 14.54
8 方正证券 19.28 19.19 1.98
9 中信建投证券 17.34 24.49 3.15
10 招商证券 16.77 49.03 11.04
12 光大证券 12.19 45.90 9.25
1、 资料来源:根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相关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数据整理
2、 光大证券2007 年度净利润排名第十,2006 年度净利润排名第八。
2008 年末,净资本排名前十位证券公司最近三年末的净资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号 公司名称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1 中信证券 387.79 406.75 105.78
2 海通证券 362.28 345.22 22.84
3 国泰君安证券 132.47 179.75 22.87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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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银万国证券 89.47 95.03 23.38
5 光大证券 82.23 74.49 26.60
6 银河证券 81.72 101.78 N.A.
7 齐鲁证券 80.22 N.A. N.A.
8 广发证券 79.58 113.82 29.04
9 国信证券 73.10 93.24 29.10
10 华泰证券 53.90 N.A. N.A.
资料来源:根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相关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数据整理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快速稳定增长,主要业务排名均位于行业前列。公
司通过收购证券营业部、托管原昆仑证券和天一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并收购其证
券类资产、申请新设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增加了公司营业网点数量,优化了公司
营业网点布局。公司现拥有79 家证券营业部和15 家服务部。
2009 年4 月22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18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福建省泉州市、
江苏省海门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二)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全国共有107 家证券公司,其中创新试点类证券
公司28 家、规范类证券公司34 家;2008 年7 月,31 家证券公司被证监会评为
A 类证券公司,其中:10 家证券公司为AA 级,另有21 家证券公司被评为A 级。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1)依托光大集团金融综合经营平台,共享光大集团的品牌、客户与渠道
等金融资源
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业务遍及中国大陆、香港等地,
在国内金融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影响力。目前,光大集团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
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光大集团改革重组方案,光大集团取得了国内第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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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光大集团将以此为契机,从探索金融控股综合经营的战
略高度,科学有效地整合旗下的金融资源,加强各金融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优
势互补和业务创新,进一步提升集团金融综合实力。
本公司是光大集团金融资源的组成部分,在其金融控股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
的地位。本公司将在光大集团金融控股综合经营的平台上,共享光大集团境内下
属公司之间的客户、品牌、渠道、产品、信息、研发及创新等金融资源,为客户
提供全方位、一揽子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与忠诚度。
与此同时,本公司亦将利用光大集团业务跨越境内外的优势,共享其在境外
积累多年的客户资源、营销网络、创新能力等资源,借鉴其在境外的业务经验,
将有利于本公司日后开展QDII、境外理财及融资服务等业务,加快本公司的国
际化进程。
金融创新是证券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光大集
团金融控股综合经营平台上,本公司不仅可以探索集证券、银行、保险为一体的
创新产品,还能尝试跨越境内外资源联动的业务机会,拓展本公司的金融创新领
域与创新空间。
(2)财务基础稳健,资产质量优良
自1996 年成立以来,本公司实现了资产规模、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扩张,即
使在2001-2004 年的熊市期间,本公司通过严格成本管理、拓展业务领域、实
施增资扩股等措施,各项财务指标均处于良好水平;2004 年10 月,证券公司创
新试点专家评审委员会认为“光大证券经营稳健,依法规范各项业务,夯实财务
基础,改善盈利模式,为开展创新试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正式批准本公司
与中信证券、中金公司获得首批创新试点资格;2005 年—2007 年,本公司抓住
证券市场熊牛转换的发展机遇期,营业收入、经营利润成倍增长,财务基础更趋
稳健,资产质量更加优良。
净资本是反映证券公司资本充足和流动性状况的综合性指标,也是证券公司
承担风险和承受损失的内部防线。本公司建立了净资本监控、预警和补充机制,
切实保证本公司始终具有充足的净资本水平。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
净资本为26.60 亿元,业内排名第六;200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净资本水平提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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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到74.49 亿元,业内排名第八,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净资本水平提高到
82.23 亿元,业内排名第五,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和主要经营指
标居业内前列。
(3)传统业务快速稳定增长,创新业务占据先发优势
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是本公司的三大传统业务,业务实力均居业
内前列。
2006 年,本公司经纪业务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量共计4,225 亿元,业内排名
第九;投资银行主承销项目7 家,主承销融资金额42.78 亿元,主承销家数业内
排名第七,融资金额排名第九;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收益10.97 亿元。
2007 年,本公司经纪业务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量共计25,598 亿元,业内排
名第十;投资银行主承销项目10 家,主承销融资金额110.93 亿元,主承销家数
业内排名第十四,融资金额排名第十九;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收益46.09 亿元。
2008 年,本公司经纪业务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量共计16,096 亿元,业内排
名第九;投资银行主承销项目4 家,主承销融资金额58.06 亿元,主承销家数业
内排名第十二,融资金额排名第十;2008 年,证券投资业务实现收益-2.03 亿元。
作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本公司在集合资产管理、权证创设等业务领域
保持着竞争优势。2005 年1 月,本公司第一批获准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截
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发行五只集合理财产品,其中光大阳光1 号单
位累计收益率在证券公司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阳光2 号累计收益率在证券公司
同类产品中排名第二,阳光3 号收益率在证券公司同期同类产品中排名靠前,阳
光5 号于2009 年1 月成立,共募集资金1,290,583,984.50 元,募集规模在同类产
品中名列前茅,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 号二期)目前正处于销售推广期。2008
年1 月,公司获得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资格。2005 年11 月,本公司获准第一批创设权证,2006 年本公司权证创设总量
业内排名第一,2007 年本公司权证创设总量业内排名第四。2008 年度共创设1
只认沽权证,创设总量达0.68 亿份,市场份额排名第三。
为了积极应对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抢占市场先机,本公司于招股说明书
1-1-104
2006 年8 月签约收购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8 月13 日,证监
会正式批复本公司收购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对南都期货
增资至1.5 亿元。2007 年10 月16 日,南都期货更名为“光大期货”。11 月22
日,证监会核准光大期货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会员资格。12 月
10 日,光大期货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
目前,本公司正密切跟踪监管部门的政策动向,做好前期的信息系统、交易
系统、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争取尽早获得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业务资格。
(4)建立了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树立了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的合规文化
2002 年初,本公司率先在业内成立了风险管理部,形成了“风险管理委员
会-风险管理部/稽核部-各业务部门自控”的三级风险控制架构,实现了公司
风险的集中统一管理。与此同时,本公司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确定了“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先后出台了11 大类近120
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风险管理,确保本公司
总体风险度始终处于可控、可测和可承受的状态。
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不仅赢得了监管部门的支
持与认可,使本公司在2001-2004 年的熊市环境中获得了宝贵的生存能力,并
抓住托管、收购部分高风险证券公司的机遇,实现了经营规模的快速稳健发展,
在全公司树立了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合规文化。
(5)形成了以光大经纪、光大投行、光大理财、光大研究等为基础的光大
证券综合金融服务品牌
品牌是证券公司获取超额利润和保持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自本公司成
立以来,基于经纪业务成长起来的“光大证券”服务品牌逐渐延伸到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研究咨询、权证创设等多元化的业务架构中,形成了以“光大证券”
品牌为主体、众多业务品牌为补充的品牌架构,力争为客户提供优质、完善的金
融服务,并不断提升本公司品牌在社会、同业及客户中的知名度、美誉度。
(6)渠道网点布局合理,非现场业务增长迅速招股说明书
1-1-105
目前,本公司下属79 家营业部、15 家服务部,形成了以京、沪、粤、浙为
中心、辐射全国的网点格局,基本覆盖了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江、珠江三角洲
和环渤海经济圈,基本完成华东、华南、华北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网点布局,经
营网点更趋优化。2009 年4 月22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18 号《关于核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福
建省泉州市、江苏省海门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
券经纪业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本公司建立了全国性的网上证券交易系统,第一批获得证监会网上交易安全
认证,连续三年获得“中国优秀证券网站”称号;在全国开通了集咨询、专家坐
席、集中委托电话为一体的呼叫中心(Call Center)。本公司通过先进的网络、电
话、手机等多种交易手段,为客户提供方便、安全、快捷的非现场交易服务,亦
为本公司经纪业务的低成本扩张和运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素质优秀、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
本公司强调“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全面合理的考核制度和奖惩分明的激
励机制,构建了具有光大特色的企业文化,汇聚了一大批素质优秀、经验丰富的
投资银行保荐代表人、投资管理专家、优秀研究员等专业证券人才和资深管理精
英。本公司员工平均年龄为33 岁,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3.49%,硕士、博士
的比例为19.41%。
2、公司的竞争劣势
(1)公司净资本规模有待提高
按照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原则,净资本规模将成为决定证券公司各项业务
规模的核心因素。经过多年的发展,本公司的经营实力与规模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与国际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的净资本规模显著偏低。目前,偏低的净资
本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本公司的发展空间,本公司要通过多渠道补充净
资本,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提高业务层次。
(2)公司收入结构不尽合理
虽然近两年,本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权证创设等创新业务有了长足进展,招股说明书
1-1-106
位居业内前列,但与国际大型证券公司相比,本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依靠证券经
纪、证券投资等传统业务,创新业务收入所占的比重偏低,本公司要进一步加大
对创新业务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降低因行业周期波动对本
公司收入的影响。
(3)公司渠道网点数量偏少
目前,本公司拥有79 家营业部、15 家服务部,但与中信证券、银河证券、
海通证券相比,本公司的营业网点依然偏少,市场占有率仍有待提高。2009 年4
月22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18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江西省南昌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苏省海门市
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目前该项工作
正在筹备之中。
3、未来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的战略
(1)资本公众化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建立本公司资本金的持续补充机制,促进股权结构
多元化,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
量,增加经营管理透明度,构建完善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2)竞争差异化
通过资源配置的战略倾斜,强化光大证券的品牌业务、强势业务。在研究业
务带动下,以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机构销售业务为突破,买方市场形
成理财优势,卖方市场形成投资银行、机构销售优势,最终形成光大证券的差异
化竞争优势。
(3)收入多元化
逐步提高融资融券、资产管理、固定收益等服务收费类业务和低风险业务的
收入占比,稳健发展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和直接投资等业务,降低经纪业务周
期性和证券投资业务高风险性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以业务的稳健带动公司经营的
稳健。招股说明书
1-1-107
(4)业务国际化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早设立香港子公司,在国际化的市场环境里完成资
源培养、人才储备、业务开拓、利润增长的过程,提高国内各项业务的技术含量、
创新能力,以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
(5)渠道规模化
通过新设营业部或者收购、兼并其他证券公司扩充业务渠道规模,在增加网
点家数的同时,优化网络布局,达成规模优势,提升渠道价值。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本公司为中国证券业协会评选的国内首批3 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业务
范围涉及目前国内证券公司的所有主要领域,主要业务实力均居业内前列。2008
年度,本公司经纪业务业内排名第九,投资银行主承销家数业内排名第十二、融
资金额排名第十,资产管理业务业内排名前三位。与此同时,本公司的创新业务
树立了领先的竞争优势,第一批获准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第一批获准创设权
证业务,较早一批获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创新业务将成为本公司稳定的收入来
源和未来盈利增长点。
(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指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即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
买卖有价证券,还包括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
记开户等,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一项业务。我国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必须经证
监会批准设立证券营业部(含证券服务部)或核准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合计拥有证券营业网点94 家(其中证券
营业部79 家,证券服务部15 家),初步形成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以北
京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圈、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的、遍布全国主要
中心城市的分支机构,为客户提供股票、基金、权证、债券等品种齐全、方式多
样的代理交易买卖服务。本公司拥有先进的证券交易系统,依靠集中交易平台,
为数十万计的客户提供快捷高效的交易通道。同时依托本公司的研究力量,每个
交易日实时发布各类资讯,通过交易系统、网站、客户经理等多种途径为客户提招股说明书
1-1-108
供投资建议,并为客户揭示该项业务的风险。2008 年4 月10 日,公司获得为光
大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资格。2009 年4 月22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318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核准公司在江西
省南昌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苏省海门市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
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筹备之中。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网上交易在经纪业务中所占的比例逐年提
高。2005 年本公司网上交易金额为780 亿元,比2004 年增长39%。2006 年本公
司网上交易金额为3,588 亿元,比2005 年增长360%。2007 年本公司网上交易金
额为21,096 亿元,比2006 年增长488%。2008 年本公司网上交易金额14,962 亿
元,比2007 年下降29%。
2006 年,本公司为38 家基金管理公司的160 只开放式基金提供交易咨询专
项服务,并代销38 家基金管理公司的160 只基金产品。2007 年,本公司为44
家基金管理公司的319 只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交易咨询专项服务,并代销45 家基
金管理公司的246 只基金产品。2008 年本公司为49 家基金管理公司的407 只开
放式基金提供交易咨询专项服务,并代销49 家基金管理公司的380 余只基金产
品。代理开放式基金销售已成为本公司经纪业务的增长点,为光大期货提供中间
介绍业务将成为未来本公司经纪业务新的增长点。
光大证券近三年A股(含基金)交易额及市场份额
0.0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
0.00%
1.00%
2.00%
3.00%
4.00%
A股(含基金)成交金额(亿元) A股(含基金)市场份额%招股说明书
1-1-109
光大证券近三年网上交易额(亿元)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2006年2007年2008年
光大证券近三年客户数及托管资产数额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2006年2007年2008年
0
20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托管资产(亿元) 客户数(万户)
公司最近三年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证券种类
金额 市场
份额 金额(注)
市场
份额 金额 市场
份额
A 股(含基金) 16,095.92 2.96% 25,598.29 2.76% 4,225.17 2.31%
B 股 53.43 2.16% 245.18 2.17% 48.68 1.92%
权证 3,132.17 2.25% 4,861.57 3.12% 1,106.26 2.78%
国债 4.92 0.14% 9.23 0.36% 5.79 0.19%
企业债券和可转债 76.28 2.00% 27.39 1.37% 8.66 0.37%
注:上表中2007 年度代理买卖证券的金额已包括原天一证券自2007 年3 月23 日(收
购基准日)至12 月31 日交易量。
公司最近三年代理的已兑付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情况如下:招股说明书
1-1-110
单位:万元
年份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国债兑付 5,931 1,744 255
兑息 1,096 772 7,669
小计 7,027 2,516 7,924
企债兑付 19 1,257 280
兑息 1,062 558 1,277
小计 1,081 1,815 1,557
公司最近三年代理的已兑付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国债 123 61 136
企债 319 8 7
合计 442 69 143
上表统计口径如下:统计口径的分类:国债、企债为上海、深圳交易所上市品种,其
中国债为证券代码小于109999 之下的品种;而企业债券为大
于109999 之上的品种。招股说明书
1-1-111
公司经纪业务基本流程图如下:
(二)投资银行业务
国内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银行业务只限于证券承销和收购兼并业务,本公司投
资银行业务除传统的股票、债券承销业务及收购兼并业务外,近年来开始涉足资
产证券化的业务。
1、股票承销及保荐业务的基本情况
开立证券账户
到营业部签署开户文件、三方存管协议
通过营业部的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
营业部收到交易所成交回报
交易单据处理
股份托管、送配股及红利入账、股份对调账
运营管理部负责完成日终清算
客户存取款
客户销户
交易单据差错处理
投资者
已有证券账户
开立资金账户、建立三方存管关系
差错
正确









订招股说明书
1-1-112
股票发行主承销及上市保荐业务是证券公司较为稳定的利润来源之一,也是
证券公司争夺客户资源的焦点领域。本公司于1996 年获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
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成为第一批拥有股票发行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之
一;我国目前对证券经营机构实行分类管理,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
法》、《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公司已于2004 年4 月申请注册为首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
的主承销与保荐业务。2008 年1 月,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评为2007 年度中小
企业板最佳保荐机构(5 家)之一。2009 年3 月,公司投资银行获《证券时报》
2008 中国区优秀投行“中小板最佳投行”称号。
公司设投资银行管理总部,负责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投资银
行业务下设投行深圳一部、二部、投行上海一部、二部、三部、四部、五部、投
行北京一部,为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包括改制、辅导、股票承
销、上市保荐等。
最近三年股票及可转债发行主承销业务情况
0
20
40
60
80
2006 2007 2008
0
5
10
15
承销金额(亿元) 主承销次数(次)
光大证券1996年以来筹资额项目分布
28%
15%
16%
34%
7%
新股发行公募增发新股非公募增发新股配股可转债
(1)股票承销业务基本情况招股说明书
1-1-113
在股票承销市场,本公司自1996 年成立以来,截止2008 年末,累计138 次
作为主承销商为企业提供股票、可转债承销服务,共为企业筹资579.41 亿元。
其中新股发行43 次,共为企业筹资159.58 亿元;公募增发新股8 次,共为企业
筹资87.95 亿元;非公募增发新股10 次,共为企业筹资91.57 亿元;配股73 次,
共为企业筹资201.30 亿元;可转债4 次,共为企业筹资39.00 亿元。
公司最近三年股票承销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招股说明书
1-1-114
最近三年股票及可转债发行主承销业务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增发 配股 非公开发行 可转换债券
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2008 年度 1 5.95 3,272 1 15.15 2,575 -- -- -- 2 36.97 7,430 -- -- --
2007 年度 7 17.9 8,834 1 4.49 1,847 -- -- -- 2 14.25 5,478 -- -- --
2006 年度 1 2.43 1,200 -- -- -- -- -- -- 6 40.35 8,670 -- -- --
最近三年股票及可转债发行副主承销业务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增发 配股 非公开发行 可转换债券
副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副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副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副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副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2008 年度 1 17.8 71.19 -- -- -- -- -- -- -- -- -- -- -- --
2007 年度 3 5.72 78.05 -- -- -- -- -- -- -- -- -- -- -- --
2006 年度 -- -- -- -- -- -- -- -- -- -- -- -- -- -- --
最近三年股票及可转债发行分销业务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增发 配股 非公开发行 可转换债券
分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分销次数
(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分销
次数
(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分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分销
次数(次)
承销金额
(亿元)
承销收入
(万元)
2008 年度 1 2.67 13.37 -- -- -- -- -- -- -- -- -- 1 6.00 20.00
2007 年度 8 31.27 156.06 4 26.25 110.09 -- -- -- -- -- -- -- -- --
2006 年度 1 1.41 -- -- -- -- -- -- -- -- -- -- -- --
(2)公司承销业务流程图:招股说明书
1-1-1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流程
把握主要情况 是否符合业
务目标要求
不予立项
婉言谢绝
项目立项
签订相关协议
存档
是否已
改制
签订《改制财务顾
问协议》
制定改
制方案
制作相关申报材料,
报有权部门批准
改制
完成
有关协议
存档
签订《辅导协议》
《承销协议》 存档
进行辅导,同时进行
尽职调查
辅导期满,通过证监
会派出机构验收
签订《承销
协议》
制作发行
申请文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
报公司内核小组
审核
根据内核意
见修改材料
审核通过,公司出具
《证券发行保荐书》
报证监会发
行部审核
审核
通过
发审会
审核
是否
通过
材料封卷
取得证监会
核准发行文件
联系交易所
组织路演、推介
股票发行
发行成功、划款、总结
发行工作总结
报证监会
相关材料归档 保荐义务
持续督导 结束
开始




根据反馈意
见修改材料 是

结束项目招股说明书
1-1-116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包括配股、公募增发、非公募增发)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承销业务流程
《申请文件》 报公司内核
小组审核
根据内核意
见修改材料
审核通过,公
司出具《证券
发行保荐书》
报证监会发
行部审核
审核
通过
发审会
审核
是否通过
取得证监会核
准发行文件
联系交易所
组织路演、推介
发行 发行成功、划款、总结
发行工作总结
报证监会
相关材料归档
保荐义务
持续督导
结束
增发
配股
可转债
基础调研,掌
握主要情况
不予立项
婉言谢绝
是否符合
业务目
标要求
《保荐协议》
《承销协议》
签订《保荐协
议》《承销协
议》
存档
尽职调查
投资银行决策
确定发行方案制作发行申
请文件
整理材料
封卷
开始


根据反馈意
见修改材料 是




目招股说明书
1-1-117
2、固定收益业务
近年来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发展迅速,在债券发行承销、投资以及研究等业务
领域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公司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资格,是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
员,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电子交易平台的一级交易商,已建立起完善、
广泛的客户网络。同时公司债券业务不断加强研究工作的开展,配备了投资研究
方面的专业人才,已具有较强的研究分析能力。
本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为企业债券融资主体提供从设计、协助申报、定价、
发行、销售及后续服务的全过程服务。本公司自成立以来至2008 年12 月31 日,
累计七次作为主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包括1999 年浦东建设债券、2006 年中国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发行的10 亿元企业债券、2008 年国家电网公司债券一期和二
期、光大银行2008 年次级债券一期、二期和三期。公司于2005 年获得企业短期
融资券的承销资格。
2008 年,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累计承销债券5 次,其中包括:2008 年第一期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融资规模200 亿元,公司承销金额40 亿元;2008 年第
二期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融资规模195 亿元,公司承销金额29.25 亿元;光
大银行2008 年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次级债券的融资规模分别为60 亿元、20
亿元、50 亿元,公司均按50%的比例承销,实行余额包销。
在国债市场上,公司作为国债承销团成员,2006 年承销国债19 只,承销金
额54.4 亿元;2007 年承销国债24 只,承销金额65.1 亿元。2008 年承销国债26
只,承销金额53.2 亿元。
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承销业务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主承销 副主承销 分销
期间 主承销次
数(次)
承销
金额
承销
收入
副主承销
次数(次)
承销金

承销
收入
分销次数
(次)
承销
金额
承销
收入
2008 年度 5 1,342,500 1,860 8 181,647 340 7 62,000 165
2007 年度 - - - 5 48,200 243 7 43,000 54
2006 年度 1 100,000 300 5 12,000 42 5 25,710 59招股说明书
1-1-118
公司债券业务承销流程图如下:
反馈修改意见 会签
同意 同意 会签


开始
基础调研
把握主要情况
是否符合业
务目标要求
不予立项
婉言谢绝
项目立项
《承销协议》/
财务顾问协议
签订承销协议、财务顾问协议,全
面开始工作
存档
《申报
材料》
修改申报文件
协助企业申
请发行额度
制作发行申报材料
审核 会签人民银行/证监会 证监会会签
人民银行会签
批准发行 发行批文
办理
债券托管
发行成功,划
款、总结
发行总结 结束
发改委审核
申请
组织承销团,签署承
销团协议
《承销团协议》
取得发行批文 确定发行
方案
发行公告、媒体宣传
向承销团分发债券
凭证
发行
存档
存档招股说明书
1-1-119
3、企业并购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
本公司企业并购及财务顾问业务主要是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以专业服务为根
本,以职业道德为准则,为企业提供战略性并购、财务性并购、企业重组、借壳上
市等资本运作业务,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服务,未来本公司的并购业务将利用全
流通背景下的行业整合契机,挖掘并购投资机会,争取在跨境并购和大项目方面取
得突破。
并购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是本公司长期推动和培育的业务,本公司作为国内
最早开展并购业务的证券公司之一,设有专门的并购业务部从事企业购并与资产重
组业务,拥有一支专业素质深厚、操作经验丰富的业务团队,公司的并购业务量一
直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先后完成了ST 啤酒花、龙煤集团、大冶特钢、西飞集团
整体上市、葛洲坝整体上市、北京华远地产有限公司借壳ST 幸福、上海华丽家族
有限公司借壳ST 新智等具有市场影响的并购重组的财务顾问项目。
2006 年,本公司与客户签署了59 份财务顾问协议(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保荐),
当年实现收入3,946 万元;2007 年,本公司与客户签署了28 份财务顾问协议(包括
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当年实现收入1,786 万元;2008 年,本公司与客户签署了34
份财务顾问协议(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协议收入1,849 万元。
光大证券近三年其他投行业务情况
0
2,000
4,000
6,000
2006年2007年2008年
0
20
40
60
80
收入(万元) 次数(次)
自2005 年5 月起,国内证券市场开始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截止2008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为近60 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
最近三年其他投行业务情况
股权分置改革保荐 各种财务顾问
期间
次数(次) 收入(万元) 次数(次) 收入(万元)招股说明书
1-1-120
2008 年度 1 300 33 1,549
2007 年度 6 521 35 1,265
2006 年度 39 3,580 20 366
4、资产证券化业务
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池内的资产未来所能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上
发行以资产池内的资产支持的证券,从而对资产池内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
与重组的结构性金融工具,是近三十年来世界金融领域最重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
创新之一。资产证券化符合资本市场的发展潮流和发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
善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
本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属创新型业务,旨在传统金融工具基础上为投融资主体
提供多样化的结构性金融服务。本公司自2005 年起大力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
已储备了一批资产证券化项目,并一直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目前主要业务领
域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包括专项受益计划等)。
(三)证券投资业务
2006 年本公司实现证券投资收益(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的处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持有收益等)10.97 亿元,期间
本公司共创设了七只认购权证,七只认沽权证,创设总量达到1.96 亿份,市场份额
排名第一。2007 年实现证券投资收益46.09 亿元,期间本公司共创设了二只认购权
证,五只认沽权证,创设总量达9.83 亿份,市场份额排名第四。2008 年实现证券投
资收益-2.03 亿元,期间公司共创设1 只认沽权证,创设总量达0.68 亿份,市场份额
排名第三。
最近三年证券投资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2008 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证券
种类
规模 收益 收益率规模收益收益率规模收益 收益率
股票 22.26 -4.84 -21.74% 22.35 29.91 133.82% 7.36 8.72 118.48%
权证创设 3.68 1.36 36.96% 10.38 13.14 126.59% 3.09 1.12 36.25%
其他 7.27 1.45 19.94% 6.29 3.04 48.33% 4.35 1.13 25.98%招股说明书
1-1-121
合计 33.21 -2.03 -6.11% 39.02 46.09 118.12% 14.80 10.97 74.12%
注1:上表中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营证券规模=报告期自营证券占用成本累计日积数/报告期天数;
自营证券收益率=自营证券投资收益总额/自营证券规模×100%;
注2:本公司自营收益包括因申购新股而产生的收益。
光大证券近三年自营品种收益率
-50.00%
0.00%
50.00%
100.00%
150.00%
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
股票权证创设其他
1、股票自营和权证创设业务
股票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运用自有资金买卖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的行
为,是证券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之一。本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负责本公司的
股票自营投资,金融衍生品部负责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设计、报批和具体运作。
本公司证券投资决策机构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部”
的三级体制设立。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证券投资业务
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由董事会确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投资运作的管理
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制订证券投资业务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
品种范围和重点投资事项。证券投资部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执行机构,在投
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投资范围内,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并进行必
要的内部风险控制。证券投资部日常投资决策由内部审核小组民主投票决定,采用
票决制决定个股是否入选股票池及具体买卖时点。招股说明书
1-1-122
股票自营业务流程图如下:
2、债券自营业务
本公司固定收益总部下设投资部负责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的自营投资业务。公
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业务的规模和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由董事会确定。
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部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管理下,
根据公司对风险和回报的要求,依托公司投资、研究专业力量,发掘固定收益产品
内在价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优化投资组合,提高风险回报率。公司固定收益
证券的投资分析与决策通过“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和相互作用优化投
资组合。
固定收益投资业务已配备了投资研究的专业人员,正逐步收集各类产品数据,
建立各类产品定价数据库,构建产品定价基准,不断建立和完善产品定价模型,不





外部报告 上市公司信息 政策变动 行业协会 其他渠道
初选库
初步分析
研究库
公司调研
限价库 内审组讨论
条件成熟:买入
剔除
剔除库
剔除库
市价库
买入
卖出
调研报告存

风险控制及止损、止
盈或到目标价位








究招股说明书
1-1-123
断改进绩效追踪和风险评估技术。
固定收益业务流程图如下:
(四)资产管理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客户的金融资产,最终为各类机构和个
人投资者提供多种证券投资增值服务。本公司拥有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
专项资产管理、QDII 等多项业务资格。
本公司在开拓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事先向客户揭示该项业务的风险,通过签
订资产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进行不同的投资组合
管理。在委托期间,本公司定期给客户提供受托资产管理报告。
2005 年4 月28 日,本公司发行的国内第一只证券公司集合理财产品“光大阳光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设立,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阳光1 号资产规模
1,193,042,871.11 份,单位净值1.2244 元,累计单位净值2.2044 元,资产净值
策略分析师
投资决策委员

宏观经济研究
资产配置策略
投资决策程序
风险控制制度
战略资产配置
投资经理 组合要求
风险控制
市场研究
券种选择
定量投资策略
具体交易指令执行指令 业绩评估
集中交易室
固定收益产品分析定量分析师
交易前控制 交易后控制
风险控制
IT 平台与数据库
自 下 而 上招股说明书
1-1-124
1,460,737,074.64 元。阳光1 号累计分红9 次,每10 份份额累计派发红利9.8 元。在
证券公司偏股型集合理财产品中收益率、分红率均名列前茅,增加了公司的资产管
理业务收入。
2006 年8 月,本公司管理的“光大阳光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设立。阳
光2 号有别于“偏股型”的阳光1 号,是专门投资于各类基金的理财产品,是基金
中的基金(Fund of Funds,简称FOF)。阳光2 号发行期共募集资金2,303,067,711.68
元,创证券公司非限定性集合理财产品首发规模的新高。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
阳光2 号资产规模1,799,607,087.45 份,单位净值1.2228 元,累计单位净值2.1028
元,资产净值2,211,526,441.05 元。阳光2 号累计分红2 次,每10 份份额累计派发
红利8.8 元。在证券公司同类集合理财产品中收益率排名第二,在投资者市场及同
行业间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
2008 年1 月,公司获得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业务资格。
2008 年8 月,本公司管理的“光大阳光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设立运作。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阳光3 号资产规模1,689,746,244.45 份,单位净值1.0084
元,累计单位净值1.0084 元,资产净值1,691,377,940.74 元。阳光3 号自成立以来
尚未进行过分红。在证券公司同期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中收益率名列前茅。
2009 年1 月,光大阳光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共募集资金1,290,583,984.50
元,募集规模在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该产品于2009 年4 月27 日首次开放,以投
资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具稳健型的风险收益特征。
2009 年6 月,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448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 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核准公司设立光
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 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目前该计划处于推广销售期。
公司还担任数只证券投资资金信托的投资顾问:光大银行同赢5 号2 期、同赢5
号4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招股说明书
1-1-125
阳光1号累计净值增长率
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350.00%
2005-4-28
2005-6-20
2005-8-3
2005-9-16
2005-11-8
2005-12-22
2006-2-17
2006-4-4
2006-5-25
2006-7-10
2006-8-23
2006-10-13
2006-11-28
2007-1-16
2007-3-8
2007-4-23
2007-6-13
2007-7-27
2007-9-11
2007-11-1
2007-12-17
2008-2-1
2008-3-25
2008-5-13
2008-6-27
2008-8-12
2008-9-26
2008-11-18
阳光2号累计净值增长率
-50.00%
0.0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2006-08-30
2006-10-18
2006-11-29
2007-01-15
2007-03-05
2007-04-16
2007-6-4
2007-7-16
2007-8-27
2007-10-15
2007-11-26
2008-1-9
2008-2-27
2008-4-10
2008-5-26
2008-7-8
2008-8-19
2008-10-8
2008-11-19
2008-12-31
阳光3号累计净值增长率
-0.50%
1.50%
3.50%
5.50%
7.50%
9.50%
0 8 - 8-6
08-8- 13
0 8-8-20
08 - 8-27
08-9 - 3
0 8-9-10
08- 9-17
08-9- 24
0 8-10-1
08- 1 0-8
08-1 0-15
0 8-10-22
08- 10-29
08-11 -5
0 8-11 -12
08-11-1 9
08-11-26
0 8-12-3
08-12-1 0
08-12-17
0 8-12-24
08-12-3 1
定向资产管理是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其客户的高品质和稳定性
是其它受托理财产品所无法比拟的,公司已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未来资产管理招股说明书
1-1-126
业务市场开发的重要方向。
最近三年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期间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平均受托资产规模 566,911.31 691,934.59 222,790.54
受托资产增值额 -217,121.75 460,979.02 93,325.59
平均受托资产管理
规模增值率
-38.30% 66.62% 41.89%
注1:上表中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受托资产规模=报告期受托资金累计日积数/报告期天数
受托管理资产增值额=报告期已实现的受托资产增值额+期末结存委托资产浮动盈亏-
期初结存受托资产浮动盈亏
平均受托管理资产增值率=受托管理资产增值额/平均受托投资管理规模×100%招股说明书
1-1-127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流程图










确定合作
关系
合同签署
账户开立
账户及投
资管理
客户审核合同
管理人审核合同
托管行审核合同
开立证券资金账
开立托管账户
开立专用证券账
资金到账确认
资金账户管理
投资运作管理
信息披露(报
备)及客户服

合同变更
申请
合同终止
及收益分

监管部门备案
季度报告
对帐单查询
重要通知
客户申请书
磋商执行约定
手续确认
管理人总结报告
账户信息核算
收益分配划转
终止销户确认招股说明书
1-1-128
(五)基金管理业务
光大证券先后参与发起设立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和“基
金景宏”等多只基金。
按照证监会对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控股一家、参股一家”的要求,
目前,公司控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参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积极
探索产业基金的创设。
(六)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于2007 年4 月与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原股东签署了《上
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原股东合计持有的南都期
货100%的股权。证监会于2007 年8 月9 日核发证监期货字[2007]121 号《关于
核准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权的批复》,变更后南都
期货注册资本为15,000 万元。2007 年10 月16 日,南都期货更名为“光大期货”。
11 月22 日,证监会核准光大期货的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会员资格。
12 月10 日,光大期货获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的资格,为全面备
战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8 年,光大期货以稳健的发展态势,荣登证券时报评选的“2008 中国期
货公司综合十强”之一,成为业内具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的“排头兵”。同时
亦被评选为“2008 亿万网民心目中十大最具影响力的期货公司”,树立了良好金
融企业品牌形象。
(七)创新业务
1、2008 年8 月,公司获得了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目前已经注册成立
了从事直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直投业务的开展将与
传统投行业务形成互补,有利于公司调整盈利结构,发展多元化收入模式。
2、2008 年11 月,公司作为沪、深交易所首批试点测试券商,全程参加了
融资融券业务两次全网测试,并圆满通过。公司积极进行了有关融资融券业务试
点的各项准备,组织、人员、制度、流程和营销等工作已准备就绪。
3、2008 年1 月,公司获得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从事境外证券招股说明书
1-1-129
投资管理业务的资格。借助中国光控在海外的运营平台、资源和经验,QDII 资
格将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扩张规模,实现质量和效益的同步提升,保
持其在业内的领先地位。
4、公司早在几年前就成立了金融衍生品部,积极准备创新业务的拓展和创
新产品的研究。一是积极参与了上交所的权证研究项目,并首批参与了权证创设
并成为首批权证一级交易商,先后承担了贵州茅台权证、马钢股份权证、深高速
权证的做市商。二是自始至终参与了中金所组织的股指期货合约、业务模式设计
研讨以及股指期货测试。三是致力于数量化投资策略的开发。2008 年年初与中
证指数公司合作研发中证-光大阳光指数。这是中国内地第一个策略类指数,为
今后发行Long-Short 策略产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的研究情况
(一)公司研究所
公司研究所成立于1997 年,是国内证券公司中研究范围覆盖最广、研究实
力最雄厚的专业研究机构之一。目前研究所下设:宏观与策略部、行业公司部、
金融工程部、综合部等业务部门。同时,研究所拥有一支专业资深的研究团队,
团队成员分别来自国内外各大著名高等院校,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公司研究所以“提升客户价值”为宗旨,以“客观分析、独立判断”为原则,
研究领域涉及宏观经济、国民经济产业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资产重组与收购
兼并、投资策略与投资方案等,为投资者提供深入、独到、及时和明确的具有前
瞻性的投资建议。研究所建立了标准化的研究模型和架构,从深入独到的宏观经
济研究出发,遵循“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互相印证的思路,将所有反映基
本面的因素纳入估值模型中,据此得出结论;行业研究注重国际经验的比较,以
严谨的定量分析推导行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公司研究强调对企业全方位的调研、
估值;投资建议兼顾长期增长驱动因素和短期的扰动因素。
在咨询业务实践中,研究所在国内证券公司中首创了“财务顾问+行业研究”
模式,建立了完善的财务顾问及管理咨询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综合价值服务。
研究所强调分析师的主动服务意识,并配备专属销售经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提供多样化的研究服务内容。目前,研究所已与多家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招股说明书
1-1-130
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客户签订了研究服务协议,为其提供有价值的研究产品与
服务。另外,研究所还向政府部门提供证券行业、证券市场的研究报告,为政府
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二)研究人员的构成
目前,公司研究所研究团队共有52 人,平均年龄33 岁,团队主要分为宏观
策略研究、行业研究、投资顾问三个梯队。研究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技
术职称结构如下所示:
研究所人员年龄结构如下:
单位:人
年龄结构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30 岁(含)及以下 24 20 9
30-35 岁(含) 20 22 35
36-40 岁(含) 6 4 0
40 岁以上 2 2 1
合 计 52 48 45
研究所人员学历结构如下:
单位:人
学历结构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大学 8 5 4
硕士研究生 33 34 39
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 11 9 2
合 计 52 48 45
研究所人员技术职称结构如下:
单位:人
技术职称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首席分析师 5 3 3
高级分析师 13 7 10
一般分析师 21 20 27
助理分析师 13 18 5招股说明书
1-1-131
合 计 52 48 45
(三)研究经费及其比例
单位:万元
研究经费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研究经费(万元) 2,038.11 2,592.07 2,005.22
营业收入(万元) 369,102.08 982,439.65 210,086.34
研发经费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
0.55 0.26 0.95
(四)研究领域及研究成果
在行业研究实践中,研究所建立了宏观研究、策略研究、行业与公司研究三
者相结合的系统化研究模式,以宏观研究指导并支持策略研究与行业公司研究,
而策略研究与行业公司研究又对宏观研究提供验证和反馈,同时,策略研究支持、
总揽行业公司研究,行业公司研究反馈、补充策略研究。在质量控制方面,研究
所成立内核小组,在满足时效性的同时,对研究报告严格把关,并且所有路演及
重点报告推荐均须通过内部答辩,以避免分析师认识问题的片面性。在此基础上,
研究所的业务水平已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2005 年、2006 年连续两年被国
内权威媒介评为“国内最有影响力的证券研究机构”之一,并有分析师被评为“全
国最佳分析师”。2008 年在《新财富》杂志最佳分析师评比中,获得通信、地产
行业第三名、化工行业第五名。
至今为止,研究所已出版杂志、专著多部,主办的《宏观经济研究》、《投资
策略研究》(季刊)、《光大行业月评》(月刊)、《光大资讯》(日刊)等受到广大
用户的一致好评。
(五)研究业务对公司业务的提升
研究业务对于经纪业务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通过对公司营业部实
行统一的资讯服务和为营业部主要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来提升公司经纪
业务的增值服务,二是通过对基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获得基金公司的分仓交易
量。
研究业务对于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支持主要体现在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所处招股说明书
1-1-132
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企业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分析和发行定价估值报告等
方面。研究所对投资银行项目发行定价与产品设计的研究,提升了公司投资银行
的竞争力。
在严格遵守内部防火墙制度的前提下,研究业务对于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支
持主要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提供个股的研究报告。
研究所对政策变化和行业趋势作持续的跟踪和研究,注重金融创新领域的研
究,为公司创新业务的准备和发展助力。
六、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减值准备 净额
房屋及建筑物 40 年 90,158 7,729 82,429 — 82,429
电子通讯设备 5-8 年 33,856 18,399 15,457 — 15,457
交通运输设备 10 年 3,160 1,650 1,510 — 1,510
办公设备及其

8 年 4,979 2,780 2,199 — 2,199
合 计 — 132,153 30,558 101,595 — 101,595
1、自有房产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如下房屋所有权,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
示:


所有者 证书号码 面积(m2) 坐落
他项
权利
1 光大有限 沪房地卢字(2005)第005658 号4,182.20 上海市建国中路29 号 无
2 光大证券 沪房地浦字(2008)第054722 号3,559.01
上海市富特中路299 号3 幢
3 层

3
光大证券上海张
杨路证券营业部
沪房地浦字(2008)第054721 号249.87 上海市松林路111 号1-6-C 无
4 光大证券 沪房地浦字(2008)第054720 号4,548.11 上海市松林路111 号 无
5 光大证券 沪房地闸字(2008)第010817 号2,400.33 上海市中兴路1103 号 无招股说明书
1-1-133
6 光大证券 沪房地静字(2007)第003345 号20,710.66
上海市新闸路1508 号、新
闸路1528 弄3 号

7 光大证券 沪房地静字(2007)第004545 号9,186.93 上海市新闸路1518 号 无
8 光大证券 沪房地静字(2007)第003347 号2,164.28 上海市新闸路1528 弄2 号无
9 光大有限 深房地字第2000025047 号 1,439.12
深圳市罗湖区深圳戏院中
海商业城第五层

10 光大证券 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40316 号3,589.13
海口市国贸大道63 号仙乐
花园1 至2 层

11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第02445 号 1,927.22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337
号平街第3 层

12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6113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8-1#

13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804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7-1#

14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799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5-2#

15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808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6-1#

16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6111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8-2#

17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806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6-2#

18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805 号 106.69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4-3#

19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6109 号 106.69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8-3#

20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803 号 106.69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6-3#

21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5800 号 106.69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5-3#

22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6108 号 106.69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1-1#

23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6112 号 106.69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7-3#

24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第06107 号 73.66
重庆市渝中区电视塔村
21-6 号7-2#

25 光大证券
永川市房地证2007 字第H34090

1,133.76
永川市中山路办事处渝西
大道中段818 号

26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第02400 号 153.27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9#

27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第02385 号 153.27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8#

28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第02484 号 101.20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10#

29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第02590 号 98.48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7#

30
光大有限重庆大
坪正街证券营业
房权证101 字第062985 号 4,103.07
重庆渝中区大坪正街108

无招股说明书
1-1-134

31 光大证券(注1) 202 房地证2009 字第01972 号 1,161.48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
道57 号48-6#

32 光大证券(注2) 202 房地证2009 字第01973 号 88.06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
道57 号5-21#

注1、注2:该两处房地产的产权证明于2009 年3 月23 日办出。
另发行人还有如下房产尚未办理该等房屋的产权证书:
①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 号月坛大厦东配楼二、三、五楼
该房屋于1998 年7 月向开发商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
屋面积为3,070.53 平方米,现为北京月坛北街证券营业部用房。
因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办理该地块房地产的大产证,发行
人至今无法办理该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一旦其获得大产证后,发行人将立即办
理该房产的小产证。
②成都市鼓楼南街117 号世贸中心A 座15 楼01-04 室
该房屋于1997 年4 月向开发商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房屋面积
为1,404 平方米,现空置。
因四川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办理该地块房地产的大产证,发行人至今无
法办理该等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一旦其获得大产证后,发行人将立即办理该房产
的小产证。
③上海四平路2555 弄18 号301 室、302 室;16 号401 室
发行人在原上海四平路证券营业部(已迁址,现为上海延安西路证券营业部)
筹建时收购了农业银行上海四平路营业部的资产,上海四平路2555 弄18 号301
室、302 室作为该等资产之一原系农业银行上海四平路营业部的房屋,其面积为
160 平方米。
发行人原上海四平路证券营业部后因经营需要又于1999 年购买了上海四平
路2555 弄16 号401 室的使用权房,面积为68 平方米。
以上三处使用权房屋产权仍属空军第四军政治学院,目前由发行人证券营业
部使用。因相关政策限制,发行人尚无法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证。招股说明书
1-1-135
④深圳福田区梅林路梅林小学梅林二村15 栋401、802、503、604、603 室
房产
该五处房产系光大银行深圳证券部向开发商深圳市福田区房产管理局购买
的微利商品房,面积合计426.16 平方米。因开发商深圳市福田区房管局在土地
使用上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办理出该地块房地产的大产证,发行人至今
无法办理该等房产的小产证。
该等房产自公司成立后已经实际交付发行人,由发行人实际控制至今,现为
发行人办公用房。
⑤深圳莲花北高层一套
该房屋系光大银行深圳证券业务部于1995 年向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购买,面积合计为84.29 平方米,是公司福利房性质,因历史原因,一直
未能办理出该等房产的产权证,现由发行人职工使用。
⑥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文武路42 号25 层
该房屋现在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名下,购买时因光大证券正在筹建
中,遂以光大集团下属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名义于1996 年购置,购房款
由发行人实际支付,面积合计为1,032.86 平方米。该房屋购置时由光大证券西部
总部使用,目前出租给四川开成置业有限公司使用。
⑦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6 号建艺大厦15 楼东
该房屋在光大银行深圳业务部名下,系光大证券成立后转入发行人的资产,
该等房屋转入发行人后至今一直由发行人所用,面积合计为881.20 平方米。因
历史原因,发行人一直未能办出该等房屋的合法产证。
目前该房屋供发行人信息系统灾备中心、研究所等使用。
⑧重庆渝中区大坪正街108 号附62 号
该房屋在重庆良朋网络咨询有限公司名下,重庆良朋网络咨询有限公司系重
庆大坪正街营业部三产公司,由重庆良朋网络咨询有限公司于1999 年购买,房
款由发行人实际支付,面积合计为108.11 平方米。
该房产购置后为重庆良朋网络咨询有限公司经营场地。2001 年重庆良朋网招股说明书
1-1-136
络咨询有限公司歇业,由重庆大坪正街营业部使用至今。
发行人预计办理上述八处房产产权证书需支付费用约750 万元。
2、发行人承租的房屋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不包括光大期货以及光大保德信)共租
赁房屋85 处,建筑面积约为93,640 平方米。
3、发行人承租转租或自有房屋出租的情况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下属十家营业部及公司本部存在将承租或自
有的房屋转租的情况,公司转租房屋共10 处,建筑面积约为14,468.67 平方米。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权利人 证照号码
面积
(m2)
坐落 权利期限
他项
权利
1 光大有限
沪房地卢字(2005)
第005658 号
855 上海市卢湾区打浦桥街
道58 街坊5/1 丘
2005.5.27-2055.5.26 无
2 光大证券
沪房地浦字(2008)
第054722 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外高桥
保税区44 街坊1 丘
2004.5.26-2052.12.4 无
3
光大证券上海张
杨路证券营业部
沪房地浦字(2008)
第054721 号
/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新
村街道286 街坊3 丘
2001.9.30-2063.12.1
6

4 光大证券
沪房地浦字(2008)
第054720 号
775.7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新
村街道286 街坊3 丘
1998.4.10-2063.12.1
6

5 光大证券
沪房地闸字(2008)
第010817 号
215.8
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
街道241 街坊3/2 丘
(1-1)
1996.12.30-2046.12.
29

6 光大证券
沪房地静字(2007)
第003345 号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
道95 街坊133/1 丘
2006.4.25-2056.4.24 无
7 光大证券
沪房地静字(2007)
第004545 号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
道95 街坊133/1 丘
2006.4.25-2056.4.24 无
8 光大证券
沪房地静字(2007)
第003347 号
/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
道95 街坊133/1 丘
2006.4.25-2056.4.24 无
9 光大有限
深房地字第
2000025047 号
185.2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北 1994.8.25-2044.8.24 无
10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
第02445 号
127.94
重庆市新华路337 号平街
第3 层
2040.4.26 止 无
11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805 号
17.06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2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6113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招股说明书
1-1-137
13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804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4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799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5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808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6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6111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7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6109 号
17.06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8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806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19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6107 号
11.78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20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803 号
17.06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21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5800 号
17.06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22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6108 号
17.06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23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9 字
第06112 号
17.06
重庆市大坪电视塔村
21-23 号
2045.6.27 止 无
24
光大有限大坪正
街证券营业部
渝中国用(2001)
字第4140 号
423.40 重庆市大坪正街108 号 / 无
25 光大证券
永川市房地证2007
字第H34090 号
182.90
永川市中山路办事处渝
西大道中段818 号
/ 无
26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
第02400 号
7.62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9#
2043.11.18 止 无
27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
第02385 号
7.62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8#
2043.11.18 止 无
28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
第02484 号
5.03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10#
2043.11.18 止 无
29 光大证券
101 房地证2007 字
第02590 号
4.90
重庆渝中区左营街4 号
11-7#
2043.11.18 止 无
30 光大有限
海口市房权证字第
40316 号
741.16
海口市国贸大厦63 号仙
乐花园1 至2 层
— 无
31 光大证券
202 房地证2009 字
第01972 号
214.06
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57
号48-6#
2048.12.28 止 无
32 光大证券
202 房地证2009 字
第01973 号
16.23
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57
号5-21#
2048.12.28 止 无
2、交易席位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拥有的交易席位如下表所示:
交易场所 席位数(个) 原始成本(万元) 摊余金额(万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5 4,242.18 1,041.97
深圳证券交易所 60 2,798.43 719.13招股说明书
1-1-138
其他交易场所 9 60.00 7.00
合计 174 7,100.60 1,768.10
3、商标
(1)自有商标
发行人持有注册商标2 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备注
1 光大阳光理财通3450086 第36 类 2005.1.21-2015.1.20 商标注册人为光大有限
2 光大阳光理财室3450087 第36 类 2005.1.21-2015.1.20 商标注册人为光大有限
(2)许可使用商标
2007 年9 月,光大集团同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无
偿使用光大集团持有的813804 号、813805 号和3377826 号“光大”、“ ”和
“EVERBRIGHT”三项商标。
具体使用期限为:协议签订生效之日(2007 年9 月14 日)开始,向前追溯
至公司依法成立之日,持续至许可商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自续展后重新签订商标
许可合同并进行商标局备案。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注册有效期限 被许可人
光大集团 813804 光大 2016 年2 月6 日 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 813805
2016 年2 月6 日 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 3377826 EVERBRIGHT 2014 年9 月20 日光大证券
同时,光大集团承诺:在其作为光大证券主要股东且公司严格履行《商标使
用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无期限无偿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域名
发行人目前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证明单位 域名 有效期
1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2010.1.25招股说明书
1-1-139
2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公司 2010.1.25
3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ebscn.com 2010.1.5
4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to-wallstreet.com 2014.2.26
5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ebsfc.net 2014.2.26
6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ebsfc.net.cn 2014.2.26
7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ebsfc.com 2014.2.26
8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ebsfc.com.cn 2014.2.26
9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ebsfc.cn 2014.2.26
七、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及主要业务资格
本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
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一)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2008 年6 月19 日证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2、79 家证券营业部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3、15 家证券服务部均获得监管部门关于同意证券服务部开业的批复。
(二)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1、1999 年9 月21 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办发[1999]147 号《关于批准部分证券
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通知》(光大有限包括其中);
2、2001 年2 月5 日证监会证监信息字[2001]3 号《关于深圳大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等23 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光大有限包括在此
23 家证券公司之中);
3、2004 年4 月1 日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9 号《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招股说明书
1-1-140
4、2004 年10 月22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函[2004]222 号《关于反馈从
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意见》(光大有限包括其中);
5、2005 年7 月7 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5]173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光
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
知》;
6、2006 年1 月9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协[2006]3 号《关于授予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
7、2007 年3 月21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外
汇经营许可证》;
8、2007 年4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编号000025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
资格证书》;
9、2007 年4 月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编号0042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员资格证书》;
10、2007 年5 月29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编号Z-008 的《代办股份转让业
务资格证书》;
11、2008 年1 月2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批复》;
12、2008 年4 月10 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82 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的批复》;
13、2008 年8 月14 日证监会机构部部函[2008]446 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14、光大保德信拥有2007 年3 月24 日证监会A036《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15、光大保德信拥有2008 年8 月5 日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08]1007 号
《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批复》,
核准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16、光大保德信拥有2008 年8 月13 日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08]1044招股说明书
1-1-141
号《关于核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
券投资管理业务的批复》,核准作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
理业务。
17、光大期货拥有2007 年10 月25 日证监会A003902006《期货经纪业务许
可证》;
18、光大期货拥有2007 年11 月22 日证监期货字[2007]297 号《关于核准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
19、光大期货拥有2007 年12 月10 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会准字
[2007]042 号全面结算会员资格批准通知书;
本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相关业务资质均获得监管部
门的批准并在有效期内。招股说明书
1-1-142
第七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本公司将风险管理视为核心竞
争力之一,制订了业务运营和风险管理并重的发展战略。结合近年来证券公司综
合治理工作,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三个层级的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了三道严密有效
的业务监控防线。
一、风险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及各
个部门、各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职责,将风险管理及控制活动覆盖到本公司的各个
部门、各个层级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本公司通过IT 系统,采用专门技术和
方法对风险点进行识别,评估其影响,制订相应的措施,通过监控检查等活动确
保措施的执行,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风险管理。
(一)本公司近年来加强风险管理的改革措施
公司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结合近年来证监会开展的对证券公司综合治
理工作,不断强化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日臻完善,风险管理
已形成了合规审核、实时监控、事后稽核、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各项业务达到
了“一项业务一个制度、一项制度一个流程、一个岗位一个操作细则”的要求,
业务操作中做到了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公司各部门已牢固树立风险自控的理念,
风险管理部门不断规范风险控制作业流程,提高风险控制质量水平。
1、制度建设
(1)三道业务监控防线
公司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以及《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建立了较为完
备的风险防范体系,形成了风险控制的三道防线。
通过建立重要业务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及岗位分离制衡机制,形成第
一道防线;通过建立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互相制衡、监督,形成了第二道防
线;通过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项业务、各部门、各岗位全面实施监控、检查
和反馈的第三道防线。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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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火墙制度
公司建立了防火墙制度,各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在场地、人员方面严格
实行分离。各业务部门独立设立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公司自有资金
与客户资金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针对同属公司证
券投资的不同业务区分交易账号和独立账务核算。各业务部门应用独立交易系统
进行投资交易,受托资产、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等业务的所有交易活动均在各自
独立交易室进行,保障相关业务部门交易活动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3)具体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关于全面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指
导意见(试行)》,明确了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体系、政策程序以及业务
部门现场风险自控和风险管理部非现场实时监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风险管理部制订了对各项业务进行风险监控的业务准则,明确了对经纪业
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核心业务进行风险监控的办
法。风险管理部内部制订了《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作业基本流程(试行)》。
公司下发了《经纪业务系统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证券投资部风险
控制工作规范(试行)》、《资产管理总部风险控制工作规范(试行)》,规定了主
要业务部门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
对于投资银行部、信息技术部、财务部等业务及后台支持部门的风险控制,
公司通过《风险控制联系人工作报告制度》进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部对各部门风控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业务部门和经营单
位业务特点,针对各业务流程的核心控制点采用累计积分的方式,对各业务部门
的业务运作合规情况进行考核。目前已推出对经纪业务系统、证券投资部、资产
管理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业务部门和经营单位的
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部对各业务条线风控专员的履职情况也
同样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所任岗位直接挂钩。
公司制订了《风险控制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各业务部门和经营单位风险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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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第一责任人和风险控制专员失职、渎职造成的风险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2、队伍建设
公司一直非常重视风险管理部的队伍建设工作,配备了充足的、业务素质高、
工作能力强的风险管理人员。公司内部有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纪检监察部等三
个部门近40 人专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有87 位兼职风险控制专员和4 位兼职风
险控制联系人。
风险管理部按照“人盯业务线条”的工作机制展开实时监控工作,监控覆盖
到证券经纪、证券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所有业务部门。此外,公司还为
在筹备中的融资融券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及股指期货业务等创新业务储备了
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
公司在各业务部门设立了风险控制专员,承担业务部门的现场风险监控和风
险报告职能。在支持和保障部门,公司设立风险联系人,负责风险事项的报送和
跟踪落实工作。这样从公司整体层面通过专、兼职风险控制人员,构成公司风险
控制队伍体系。
为进一步夯实经纪业务系统的风险管理基础,推进经纪合规管理工作,解决
经纪业务层面风险凸现的点多面广、复杂多变、潜伏期长、市场影响大等问题,
公司在2007 年推出经纪业务系统风险控制专员的认证资格管理制度。营业部的
风险控制专员必须由营业部运营总监(营业部分管营运的副总经理)兼任,必须
通过相关考试、取得任职资格。
公司每年对风险控制专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风险控制专员进行分级认
证、认证与工作考评直接挂钩。根据认证情况,风险控制专员享受相应的岗位津
贴,充分调动了风险控制专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风险控制专员队伍的建设,初
步形成了经纪业务系统防范风险的良性机制。
公司目前通过风险管理队伍和风控工作机制的建设与构建,形成了覆盖所有
部门、所有业务层面的风险管理机制。
3、技术建设
公司目前的风险控制技术已较为成熟,公司总体层面已建立了净资本为核心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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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动态风险控制体系。经纪业务监控已完全实现全面实时,投资类业务监控已实
现通过在险值(VAR)为核心的量化投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风险量化评估和分析。
公司的经纪业务监控系统由公司自主开发完成,系统充分考虑到了集中交
易、第三方存管后的业务模式,完全实现了业务的实时监控,已达到业内领先水
平。公司在2006 年实现了对投资类业务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具体主要是依托以
在险值(VAR)为核心的量化投资风险管理系统。
公司开发了净资本动态监控及测算系统,通过从财务系统和投资管理系统中
提取相应的数据,实现了对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并对各项风
控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公司还自行开发完成反洗钱实时监控和报送系统,并已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反
洗钱监测中心的验收。
公司风险管理部协调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建立了公司风险管理的各
项预警指标体系,用于可度量风险的衡量、评估和预警。
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后评价制度,定期对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回
顾和检讨,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章的变化、公司组织架构、经营状
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而进行修订。
(二)本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采取分层架构、集中管理模式。公司建立了三个层级的
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第一层为公司董事会的监控;第二层为合规工作委员
会以及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纪检监察部的风险监控;第三层为各
部门的风险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构架如下图所示: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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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层次,负责审批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
重大政策,确定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批准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
制度和程序,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督促、检查和评价,并对公司风
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公司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具体
负责公司风险管理等相关事务。
(1)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
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
效的风险管理计划。





















十五家证券服务部
七十九家证券营业部





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风险管理委员会
合规工作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法律合规部 稽核部 纪检监察部
投行(深圳一部)
投行(深圳二部)
投行(上海四部)
投行(上海一部)
投行(上海三部)
投行(上海二部)
投行(上海五部)
投行(北京一部)
并购业务部
资本市场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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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订总体风险管理政策及合规管理制
度供董事会审议;规定用于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结构和资源,并使之与公司的内
部风险管理政策相兼容;制订重要的风险边界;对合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管
理政策进行监督、审查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
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项。
2、合规工作委员会和相关风险管理部门
(1)合规工作委员会——侧重于实施事前评估和审核
合规工作委员会为公司管理层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为非常设风险决策机
构,通过委员会会议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重大经营项目和创新业
务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决策,履行事前风险管理的职能,对公司管理层负责。
合规工作委员会实行“6+1”的工作模式,公司风险管理部、稽核部、计划
财务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和法律合规部的负责人形成合规工作委员会的
常任委员,提交议题的业务部门为审核对象。风险管理部负责合规工作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召集和会议组织工作。各业务部门向风险管理部提交创新业务的
方案、流程和制度,由风险管理部决定是否召开合规工作委员会讨论。
(2)法律合规部——侧重于实施事前评估
公司设立了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合规类风险的事前审核和评估。
(3)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实施事中监控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日常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风
险管理部有权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对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
见和建议。通过风控日志、风控周报、月度的风险分析报告,以及年度的公司风
控评估报告,上报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管理层审阅。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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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日常性风险管理
工作,同时根据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重点问题进行临时性的专项评估。
(4)稽核部和纪检监察部——侧重于实施事后监控和责任追究
本公司设立了稽核部和纪检监察部,强化了风险管理的事后检查、监督职能
和责任追究职能。
稽核部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所属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经济效
益、经济责任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稽核监督。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稽核
总流程和各业务稽核流程,稽核覆盖面达到100%,对营业部稽核结果进行量化
考核评分,该评分纳入干部责任考评。
纪检监察部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公司违规违纪行为及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和
处罚。纪检监察部建立了相关业务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3、各部门内部的风险管理
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主要包括:制订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
的风险管理职责;提出针对风险来源的具体控制办法和风险管理的改进办法;建
立有效的事后补救机制。
各部门建立了风险联系人制度,测量、监督所在部门的风险情况,及时向部
门负责人和风险管理部报告,再由风险管理部决定是否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对已完成的第三方存管、账户规范的阶段性专项工作出具了相关
说明
公司已于2008 年4 月30 日前完成了休眠账户另库存放、不合格账户规范和
中止交易工作。除司法冻结、被处置证券公司遗留证券、资金账户外,本公司全
部参与交易的证券、资金账户均为合格账户且已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全部新开
资金账户已同时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全部休眠、不合格资金及证券账户均已按
规定单独管理,相应资金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商业银行分别集中存放。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证券账户总数为2,540,031 户,其中合格证
券账户2,383,292 户,对应资金账户1,426,972 户,已建立了第三方存管关系;
小额休眠证券账户133,321 户,不合格证券账户1,993 户已单独管理,另库存放,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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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6,441.58 万元资金已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小额休眠账户
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中止交易账户,集中存放管理。暂未处理的司法冻结证券账
户67 户、风险处置证券账户(含被处置证券公司遗留休眠账户)21,358 户。
(四)公司及其高管人员对公司未来持续合规经营出具的承诺
公司及其高管人员对公司未来持续合规经营出具了如下的承诺:“一是按要
求实施合规管理制度;二是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风险控制指标实时动态监控机
制,确保各项风险指标在任何时点都符合规定要求。”
二、内部控制
(一)本公司近年来内部控制的建设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公司及各业务系统的内部控制建设。在证监
会颁布《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后,公司严格按照该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
了内部控制,并把内部控制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之中。
本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内控系统建设、内部防火墙的设立、人员、机构、
业务及信息隔离方面均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公司建立了有效
的业务模块内控制度和内控机制,建立了完整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
公司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控制度技术支持系统,制订了《内部隔离制
度》,对公司投资银行、证券投资、资产管理、经纪、研究咨询等部门在业务及
人员的隔离、信息隔离及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各业务部门相应制订
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公司设有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和人员履行合规检查。
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违反内部控
制制度的行为进行风险揭示,揭示的方式包括及时的电话提示、风险提示函、风
险专项报告、风险管理周报等,并对监控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控。
公司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事后的检查和监督,
公司纪检监察部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与各业务及职能部门一起对公司各业务规章制度进行
全面的复核和修订,保证公司的各项业务制度和流程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要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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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二)本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
1、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2)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
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涵盖公司内部的各项经营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
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保证公司内部涉及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
(4)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5)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
修订和完善。
3、环境控制
(1)公司治理结构控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每年按照规定期限召开股东大会,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会议通知、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现有三名独立董事,
并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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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及董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管理思想控制
公司管理层已牢固树立内控优先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同时已制订
了有效的信息资料流转通报制度,保证全体员工能及时的了解重要的法律法规和
管理层的经营思想。
(3)授权控制
公司的授权控制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权,建
立内部授权制度;第二层次为部门层面,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实体,承担相应的民
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在其规定的业务、财务、人事等授权范围内
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第三层次为人员层面,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
遵从管理层制订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在其业务授权范围内进
行。
公司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了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
授权能做到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已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
严格制订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与业务岗位要
求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公司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及财务、电脑等重要
岗位实行委派制和定期轮换制。
4、业务控制
本公司的业务控制主要包括经纪业务控制、投资银行业务控制、证券投资业
务控制和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控制。
(1)经纪业务控制
公司通过组织架构体系的建设,使不同部门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过程
中各司其职,在相互联系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独立和制衡。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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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层面,经纪业务实行了前后台业务分离,除营业部负责人外,营业部的
后台岗位,包括后台负责人、信息技术岗、出纳均实行总部直派制度并定期轮岗,
营业部的财务人员在公司总部集中记账;建立了授权管理机制,对各类业务进行
分级授权管理,同时依据权限设置双人分责、相互监督制衡、岗位分离、权限最
小化的原则,建立了柜台业务权限管理制度,对柜台业务权限实行集中管理及审
批制度。
制度建设层面,公司制订并执行《营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证券服务部管
理制度》、《营业部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营业部内部风险报告制度》、《营业部
业务差错事故处理管理办法》等规章。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
客户资金独立存管试行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封闭运行、集中管理
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体系,实现客户资金与公司自有资金的完全、严格分离;
实施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
体系,实现了客户资金封闭运行、客户资金多方核对,从而使得客户资金更加安
全,有助于进一步防止客户资金被挪用;加强了对客户托管证券资产的安全监管,
实现了客户托管证券资产的安全、透明、完整、可控、可查。公司详细、准确记
录客户托管证券资产的明细资料;加强与登记公司的股份对账工作,防范客户托
管证券资产风险,杜绝卖空情况的发生。
技术层面,公司建立了集中管理体系,实现了经纪业务系统的交易集中、清
算集中、财务集中、数据集中、监控集中,并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柜台操作最高
权限集中在经纪业务总部。公司建立了实时风险监控系统,通过各营业部所有交
易数据的实时上传,能够实时监控所有营业部所有账户的明细数据和信息,对证
券营业部资金划转、证券转移、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异常资金流转、异
常证券转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实时预警,以杜绝营业部违规业务的发生。
(2)投资银行业务控制
投行管理部为公司投行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的质量和风险管理以及公关协调等工作。投行管理部下设投资银行各地区分部
和并购业务部,这些部门是公司投行业务承揽和承做的一线部门,主要负责企业招股说明书
1-1-153
融资项目的发现、承揽、承做、申报、承销和承销后阶段的全过程工作。
公司制订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总则》、《投资银行系统分级管理权限规定》、
《主承销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指引(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管理规
定》、《证券发行内核工作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起以保荐代表人为核心
的专业化、规范化的投行业务模式和与之配套的完整运行机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设立了融资管理
委员会,融资管理委员会在综合评价融资项目的质量和风险后对项目作出立项与
否的决策,并根据各项融资业务和证券品种的不同特点制订了不同的操作流程、
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对尽职调查规定了详细工作流程,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报告
内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和质量控制制订了明确的管理细则,并对尽职调查工作
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责任人规
定了相应的罚则。
公司内核小组负责项目申报之前的内部审核并揭示项目本身的风险。公司通
过建立严密的内核工作规则与程序,来提高发行申报材料的编制质量,确保证券
发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荐人持续督导:公司规定在公司保荐的企业证券上市后,公司持续督导该
企业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公司指定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
持续督导工作。并对保荐人持续督导的时间、持续督导的人员安排、持续督导的
内容和程序、持续督导的监督管理均有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保荐人实行问责
制,并由公司内核办公室负责对保荐人持续督导进行监督管理。
保荐档案管理:公司要求投行在各项保荐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进
行严格管理。投行业务部成立由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保荐档案管理小组,负责保
荐档案的管理。并对档案的存贮、使用、移交、销毁均制订了详细的管理规定。
(3)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运作实行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决
策机构按照“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部”的三级体制设立。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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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证券投资业务的规模和可
承受的风险限额。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运作的管理机构,根据董
事会的授权制订证券投资业务的资产配置策略、投资品种范围和重点投资事项。
证券投资部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具体执行机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授权的投
资范围内,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内部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了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证券投资业务部门、操作部门、资金结算
部门与会计核算部门相互分离、相互监督。
制度建设层面,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部内部管理办法》、《投资交易管理制
度》、《保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证券投资业务制度。
风险管理部制订了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度,负责实时监控,对
证券投资业务的持仓结构、投资规模、盈亏情况进行监督;稽核部对证券投资业
务的经营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4)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实行办法》,本公司可以开展的资产管理
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为保证资产管理业务合同中各项约定条款的实现,保障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的
安全、完整,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公司各个层面,包括
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资产管理业务运作部门,
并结合公司的各项制度、措施和量化风险的手段、平台、系统,从公司层面统一
把握、全面实施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
资产管理业务由公司总部统一受理,并由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资产管理业
务和证券投资、经纪、投资银行等其他业务,以及资产管理业务各操作岗位之间
已建立了严格的防火墙制度。
公司对受托资金设专户进行独立核算,防止与自有资金混同使用,同时也防
止将不同客户的委托资金混同使用。公司每一笔资产管理业务都按业务授权进行
审核批准,受托资金的投资策略、投资品种等严格按授权和合同规定办理。
公司建立了包括《受托投资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投资项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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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管理暂行办法》、《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业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业务账户
管理暂行办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转托管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体系,规
范和明确了投资决策程序,确立了投资人员在投资决策中必须遵循的各项原则,
有效地降低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风险。
5、资金管理控制
公司坚持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并强化资金
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严禁分支机构从事资金的拆借、借贷、抵押、担保等融资
活动。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并强化了重大资金投向的集体决
策制度。凡对外开办的每一笔资金业务都要按业务授权进行审核批准,对特别授
权的资金业务要经过特别批准。
公司已建立并健全了资金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制度,严格控制资金流动性
风险。日常头寸调度外的每笔资金业务在使用前均需进行严格的风险收益评估,
使各项资金比例严格控制在公司可承受风险范围之内。
公司已建立了科学的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严格考核各责任单位资金循环
的成本与效益,坚决奖勤罚懒和奖罚分明。
6、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置了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资金计划与管理、营业部
财务管理等工作,及时向公司股东、管理层以及外部管理部门提供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综合信息。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制订了公司的会计制度、财务
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控制系统。
公司建立了各级机构会计部门的垂直领导和主管会计委派制度,在岗位分工
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
程。
公司坚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已建立了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招股说明书
1-1-156
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加强对重大表外项目(如担保、抵押、未决诉讼、
赔偿责任等)的风险管理。
公司严格制订了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做到自觉遵守国家
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避免重大财务支出由一个部门、一个主管全权决定。
7、信息系统控制
公司设立了信息技术部,行使信息技术支持职能,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规划
与建设、交易等各项业务系统的开发管理与维护、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
护、办公技术支持以及通讯系统的维护等工作。为了保证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司制订了相关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以强化营业部信息技术管理,最大程度地防范技
术操作风险,防止数据遗失、损坏、篡改、泄漏,提高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可靠
性与稳定性。信息技术部专门人员实时对公司网上交易进行监控,并根据网上交
易运行情况,每日填写日志。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
公司制订了营业部信息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保障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
行,营业部信息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总人数的10%,并要求人员做好交易数据、
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确保数据备份及时、完整、安全、有效。
公司制订了内外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提高了性能和服务质量,保证其安全
稳定运行。建立了集中交易运行小组数据管理制度,保存完整的交易数据,降低
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客户正当权益。公司制订了集中柜台运行小组运行管理制度
及开机流程,确保集中柜台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避免误操作所造成的风险。
公司制订了网络管理制度,网络运行维护需由专人负责,实时对公司网络进
行监控,并根据网络运行情况填写日志。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提出
解决方案。
8、内部稽核制度
公司建立了内部稽核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
各分支机构,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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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部按照各自分工和侧重点不同下设经纪业务稽核处、公司业务稽核处和
综合处三个部门,形成了从公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
银行业务,再到信息技术、计划财务、办公室等前、中、后台全方位的审计框架。
稽核人员由交易、财务、电脑三部分专业人士组成,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审计
职业素养,为公司的全面风险防范和业务合规经营提供了后备保障。
(1)建立了完备的制度体系
稽核部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稽核作业基本流程》、《稽核部部门管理手
册》、《经纪业务稽核量化评价管理办法》、《稽核部员工审计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
法》、《稽核部档案管理规定》等多项管理制度,以及《经纪业务稽核工作指引》、
《投资银行业务稽核规程》、《自营业务稽核规程》、《资产管理业务稽核规程》、
《信息技术管理稽核规程》、《运营管理部稽核规程》、《反洗钱工作稽核流程》、
《后续稽核及整改落实实施规定》、《所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规定》等系列业务
制度,使各项稽核业务操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大大减少了人为因
素对审计结果的影响,提高了审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覆盖面广、审计力度大
稽核部的审计对象包括公司经纪业务的各营业部,还包括公司的证券投资
部、资产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总部、计
划财务部、总务处等中、后台部门,审计覆盖面达到了100%,对公司所有业务
起到了审计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运行。
稽核部对营业部稽核结果实行千分制量化考核办法,按照交易、财务、综合、
信息系统和其它重要事项五大块,设计了1000 分审计指标,每次审计结束后都
对营业部有一个稽核评分,使稽核结果数字化,使长期以来对内部管理以定性考
核为主变成了定量考核为主。稽核结果与营业部负责人的考核直接挂钩,考核结
果在营业部负责人的薪酬中占到了35-50%的权重。
(3)明确了相关业务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稽核部和纪检监察部配合制订了相关业务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对现
场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违纪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不仅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到了实处,更使公司各个部门对内部控制和内招股说明书
1-1-158
部审计有了充分的重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三)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制订了较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本公
司实际情况,并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内部控制失效
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评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
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10118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
告内容如下:“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
证券”)管理当局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相关具
体规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
字[2003]260 号),做出的对2008 年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认定。光大证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
的责任是对光大证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
见》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
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
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
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光大证券管理当局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
(试行)》及相关具体规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 号),做出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的标准于2008
年12 月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招股说明书
1-1-159
第八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状况
1、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光大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18,57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0.92%。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中国光控,目前持有公司113,925 万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39.31%。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光大集团、光大集团(香港)。
光大集团系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出资人为财政部。
光大集团(香港)是由国务院出资,于1983 年5 月在香港以民间形式注册
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5 亿港元,该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为唐双宁、臧秋涛
(光大集团副董事长),主营投资控股。2008 年12 月31 日,光大集团(香港)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s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Honorich Holding
Limited 间接持有中国光控54.50%股份。
光大集团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由国务院任免,光大集团(香港)的高级管理
层成员也是由国务院任免,并按照香港法律履行相关手续。光大集团和光大集
团(香港)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是部分重合的。
目前,光大集团正在实施国家主导下的改革重组,根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光
大集团改革重组方案,光大集团取得了国内第一张金融控股公司牌照。2007 年
11 月30 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注资200 亿元人民币的等值美元,
占光大银行总股本的70.88%,光大集团持有光大银行的股权比例变更为7.59%;
同日,光大集团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
将与实业有关的资产负债划转到光大实业,2007 年12 月10 日,该协议已经财政
部批准生效。
2、光大集团及其所参股或合资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光大集团是以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主要招股说明书
1-1-160
经营方式是通过对下属参股的金融企业进行投资及管理。光大集团自身不直接从
事任何与本公司业务相同和相似的竞争性证券业务,其在境内证券领域控制的证
券公司仅有本公司。
光大集团目前参股或合资经营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号 企业名称 法定
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股权比例
(%) 经营范围
1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唐双宁 2,821,689 7.59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
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等
2
光大永明人
寿保险有限
公司
解植春 120,000 50
在天津行政辖区及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
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二、上述业
务的再保险业务。
3、中国光控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中国光控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通过其下属公司在境外提供金融、证券、
外汇期货、企业融资、并购、资产及基金管理、财富管理、财务咨询及投资相关
服务,通过其下属公司管理的基金从事境外及境内投资。
中国光控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已发行股本
面值
股权
比例(%)
主要业务
1 普上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 元 100 投资控股
2
ALAM ( Hong Kong )
Limited
香港 1,000 美元 51 基金管理
3
ALAM Services and
Consulting Limited
开曼群岛 1,000 美元 51 基金管理
4
光大控股创业投资
(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外资
独资企业)
港币100,000,000 元 100
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及
投资
5
光大控股管理服务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2 元 100 提供管理服务
6
光大控股(秘书)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2 元 100 提供秘书服务
7
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5,000,000 元 100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8
中国光大金业投资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0 元 100 提供黄金交易服务
9
中国光大融资有限公

香港 港币10,000,000 元 100
提供企业融资及投资
顾问服务
10
中国光大龙腾基金有
限公司
开曼群岛
5 美元(无参与权股);
548.67 美元(有参与权
可赎回优先股)
100 投资招股说明书
1-1-161
11
中国光大财务有限公

香港 港币100,000,000 元 100 放债服务
12
中国光大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 元(普通股);
港币200,000,000 元
(无投票权递延股)
100 投资控股
13
中国光大财务投资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0,000 元 100 投资
14
中国光大外汇、期货
(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35,000,000 元 100
提供期货经纪及杠杆
式外汇交易服务
15
中国光大网络支付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262.74 元 68.19 项目投资
16
中国光大控股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0,000 元 100 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17
中国光大财富管理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500,000 元 100 提供财富管理
18
中国光大资料研究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5,500,000 元 100 投资研究
19
中国光大证券(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150,000,000 元 100
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及
孖展借贷
20
中国光大证券(代理
人)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2 元 100 提供代理人服务
21
China Special
Opportunities
Fund ,L.P.
开曼群岛 11,555,835 美元 50 投资
22
Dial E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英属维京群

1 美元 100 投资
23
Everbright-Efund
Fund Management
Limited
香港 港币1,000,000 元 50 基金管理
24
光大新产业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41,148,052 元 70 项目投资
25
光大三山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10,000,000 元 51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26
Fortunecrest
Investment Limited
英属维京群

1 美元 100 物业投资
27
Hairich
Enterprises
Limited
香港 港币10,000 元 100 物业投资
28
IHD (Malaysia) Sdn.
Bhd.
马来西亚 25,000 马元 100 投资控股
29 青高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2 元 100 物业投资
30 意捷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2 元 100 投资
31
光大海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0,000 元 65 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32
Seabright China
Special
Opportunities (l)
英属维京群

5 美元(无参与权股);
415 美元(有参与权可
赎回优先股)
79 投资招股说明书
1-1-162
Limited
33
Trycom Management
Limited
英属维京群

1 美元 100 投资控股
34
Wealthlink Pacific
Limited
英属维京群

1 美元 100 投资
35 威莱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2 元 100 物业投资
36
深圳市光控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10,000,000 元 100 提供咨询服务
37
深圳市远景新风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25,462,500 元 100 项目投资
38
深圳市衡远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20,000,000 元 61 项目投资
39
北京汇益伟业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25,300,000 元 100 项目投资
40
宜兴光控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100,000,000 元100 项目投资
中国光控通过其子公司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证券(香港)
有限公司、Everbright-Efund Fund Management Limited、光大海基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ALAM(Hong Kong) Limited、ALAM Services and Consulting Limited
等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开展证券及相似业务。由于中国光控及其控制的法人在香港
开展证券业务,而本公司在中国内地开展证券业务,境内证券市场与香港证券市
场属于两个独立不同体系,接受两地不同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范和管理;中国光
控通过其子公司光大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光大三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中国内地开展创业投资及管理业务,与光大证券下属子公司光大资本所从事的
股权投资业务存在差异。因此,中国光控及其附属企业目前所经营的业务与本公
司目前经营的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4、光大集团(香港)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光大集团(香港)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主要是通过中
国光控)提供金融服务及通过其下属公司从事投资业务,光大集团(香港)本身
不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业务相同和相似的业务,光大集团(香港)控制的企业
目前所经营的业务与本公司目前经营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光大集团(香港)控制的法人(除中国光控)情况如下:

号 企业名称 注册
地点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招股说明书
1-1-163
1 泛友有限公司 香港 332 万港币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2
光大财务有限公

香港 500 万港币100
财务,目前该公司
处于休眠状态
3
光大彩色显象管
制造有限公司
香港 1,000 万港币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4
光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香港 1 万港币100 投资控股
5
光大置业有限公

香港 1 万港币100 投资控股
6
光建投资有限公

香港 1 万港币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投资控股
7 立向有限公司 香港 6,500 万港币
100 ( 子公司Fined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持
有 )
投资控股
8 隆耀有限公司 香港 1 万港币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9
天光置业有限公

香港 1 万港币100 物业投资
10
亚龙湾高尔夫球
发展控股有限公

香港 10 万港币
100 (子公司Great Union
Development Limited 持
有)
投资控股
11 怡光有限公司 香港 1 万港币100 投资控股
12
裕策发展有限公

香港 200 万港币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13
中国光大国际有
限公司
香港 50,000 万港币
55.94(子公司Guildford
Limited 持有)
投资控股
14
Asia Like
Securities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子公司光大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
投资控股
15
Datten
Investment
Limin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100 投资控股
16
Finedon
International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100 投资控股
17
Gardex
Investment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18
Great Union
Development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100 投资控股
19
Guildford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光大集团(香港)持
有45% , 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
55%)
投资控股
20
Honorich
Holdings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 ( 子公司Datten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
投资控股招股说明书
1-1-164
21
Jakeplan
Holdings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子公司光大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
投资控股,目前该
公司已歇业
22
Kaiser Rich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23
Minilo Bright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100 投资控股
24
Newepoch Group
Limited
英属维
京群岛
5 万美元
100(子公司光大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
物业投资
25
三亚亚龙湾高尔
夫球会有限公司
中国 770 万美元
100(子公司亚龙湾高尔夫
球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高尔夫球会及宾

26
上海华夏立向实
业有限公司
中国 1,200 万美元
70 (子公司立向有限公司
持有)
物业投资
27
深圳光大置业有
限公司
中国 2,550 人民币90 物业管理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光大集团就避免与本公司构成业务竞争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只要本公司继续持有光大证券的股份,将不直接经营任何与光大证券经营
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只要本公司继续持有光大证券的股份,必将通过法律程序使现有的正常经营
的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将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子
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从事与光大证券有实质性竞争的或
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
光大证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光大证券,并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光大证券。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光大证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光大证券的实际损失”。
2、光大集团(香港)就避免与本公司构成业务竞争出具声明和承诺如下:
“只要本公司继续直接或间接持有光大证券的股份,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经
营任何与光大证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
只要本公司继续直接或间接持有光大证券的股份,必将通过法律程序使现有
的正常经营的或将来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和其招股说明书
1-1-165
他实质上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光大证券有实质性竞争的
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光大证券经
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光大证券,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予光大证券。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光大证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光大证券的实际损失”。
二、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对
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关联方包括:(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含
5%)以上股份的企业;(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3)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5%(含5%)以上股份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4)本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5)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6)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与
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企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企业有如下
三家: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光大集团 北京 40.92% 直接持股,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 中国光控 香港 39.31% 直接持股,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3 光大集团(香港) 香港 39.31% 间接持股,间接控制中国光控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股权比例 关联关系
1 光大期货 上海 100% 全资子公司
2 光大保德信 上海 67% 控股子公司
3 光大资本 上海 100% 全资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166
3、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1)光大集团(香港)控制的其他企业
参见本章“一、同业竞争”部分。
(2)中国光控控制的其他企业
参见本章“一、同业竞争”部分。
4、本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
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主营业务
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张树忠 20,000 25% 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
5、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规定,关键管理人员包
括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配偶、
兄弟姐妹、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6、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1 光大银行 本公司董事长唐双宁任该公司董事长
2 东莞联景 本公司监事袁德宗任该公司董事长
3 东莞市广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袁德宗之配偶姚爱棠任该公司董事长
4 广汇科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袁德宗任该公司董事长
5 东莞市君德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袁德宗任该公司董事长
6 南京鑫鼎 本公司监事高坤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7 江苏威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高坤任该公司董事长
(二)最近三年经常性关联交易和目前仍执行的关联交易协议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与招股说明书
1-1-167
母公司之间交易已作抵销。
2、利息收入
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其所属营业部在光大银行存款,
并取得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取得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利息收入 208,993,538.15 117,303,965.91 6,765,473.88
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收
入的比例
25.12% 23.17% 6.87%
本公司从光大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金额取决于本公司存入光大银行资金的
日均金额。本公司将资金存入光大银行的行为属于市场行为,利息收入按照同期
银行存款利率计算,交易价格完全按照市场原则,在未来期间将持续进行。
3、资金拆借费
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因资金需要向关联方光大银行短
期拆入资金,资金拆借费按照同期拆借市场利率计算,所借款项均在中国人民银
行规定拆借期限内偿还。
报告期内各期间拆入资金情况及支付资金拆借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拆入资金额 500,000,000.00 250,000,000.00 650,000,000.00
占拆入资金总额比例 21.74% 1.79% 4.62%
支付资金拆借费 34,027.78 63,888.89 182,500.00
占同期拆借利息支出比例 5.85% 1.30% 4.51%
本公司从关联方光大银行短期拆入资金的行为属于市场行为,交易价格完全
按照市场原则,在未来期间根据经营需要将持续进行。
4、手续费支出
公司委托光大银行进行客户资金三方存管业务,并支付手续费支出。报告期
内各期间手续费支出情况如下:招股说明书
1-1-168
单位:元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手续费支出 23,321,931.26 — —
占同期手续费支出总额
的比例
4.93% — —
手续费支出按照市场原则计算。
5、租赁费支出
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向光大银行和光大置业有限公
司租赁营业用房,租赁费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报告期内各期间支付的租赁费(包含水电费)支出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光大银行 1,239,920.00 1,609,214.00 1,809,132.00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2,536,154.00 1,677,685.93 879,550.88
合 计 3,776,074.00 3,286,899.93 2,688,682.88
截止目前公司仍在执行的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租赁合同如下:
6、托管事项
公司管理的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阳光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
为光大银行。公司所属子公司光大保德信管理的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
金的托管人为光大银行。
7、关联方款项余额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限
公司北京联络部
光大置业
有限公司
北京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
厦1701 室
532.26 2008.4.21-2010.4.20
公司大庆金融街
营业部
光大银行
大庆支行
大庆市东风新村光大银行大
庆支行东侧裙楼第二层
1,403.50 2005.7.1-2010.6.30
公司长春解放大
道证券营业部
光大银行
长春分行
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道2677
号光大大厦9 楼
1,087.92 2006.1.1-2010.1.1
公司广州天河路
证券营业部
光大银行
广州分行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5 号
四楼
950.00 2006.2.8-2011.2.7招股说明书
1-1-169
金额(单位:元) 占全部款项(收/付)总额的比重
项 目
2008.12.31 2007.12.31 2008.12.31 2007.12.31
银行存款
光大银行 5,478,851,271.71 7,704,563,611.57 20.34% 19.83%
应付款项
光大集团(注) 2,113,751.60 14,113,751.60 0.99% 2.61%
注:应付款项性质为代收代付的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款。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三)最近三年偶发性关联交易
1、咨询费收入
2007 年,公司与光大银行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投资顾问聘
任协议》,三方就光大银行发行资产管理计划同赢5 号并委托中信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建立基金投资资金信托事项约定,公司为同赢5 号计划及基金投资信托
的投资顾问,并收取相关投资顾问费。2007 年度,公司已收到投资顾问费
12,528,997.11 元,其中关联方光大银行支付金额为7,773,081.31 元。
2007 年10 月,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关联方光大银
行签订《投资顾问聘任协议》,三方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管理
计划同赢5 号2 期产品并委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立产品投资
资金信托事项约定,公司为同赢5 号2 期产品计划及基金投资信托的投资顾问,
并按基金计划净资产的0.5%收取相关投资顾问费,2008 年度,公司尚未收取投
资顾问费。
2008 年,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和关联方光大银行签
订《投资顾问聘任协议》,三方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产管理计划
同赢5 号4 并委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立产品投资资金信托事
项约定,公司为同赢5 号4 计划及基金投资信托的投资顾问,并按信托财产的
1%收取相关投资顾问费。2008 年度,公司已收到关联方光大银行投资顾问费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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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85.90 元。
2、申购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及由此实现的管理费收入
报告期内,存在如下关联方申购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的情形:
单位:万份
公司名称 申购日期 申购份额赎回日期
赎回
份额
2008 年末
余额
光大置业 2007 年3 月1 日 269 2007 年4 月3 日 269 0.00
光大置业 2007 年9 月6 日 664 2007 年12 月24 日133 0.00
光大置业 2008 年1 月11 日 531 0.00
由于上述关联方申购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光大保德信收取的管理费收
入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光大置业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00
2006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00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4.65
2007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02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33
2008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00
3、申购光大阳光1 号
报告期内,存在如下关联方申购光大阳光1 号的情形:
单位:万份
公司名称 认/申购日期认/申购份额赎回日期赎回份额 2008 年末余额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 2005.4.26 1000 2006.1.18 1000 0
2005.4.6 200.17 2006.2.16 200.17 0
深圳市光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7.1.4 295.43 2007.8.8 295.43 0
由于上述关联方认/申购光大阳光1 号,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
收入如下表所示: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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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深圳市光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11
2006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00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2.82
2007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04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
2008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
4、申购光大阳光2 号
报告期内,存在如下关联方申购光大阳光2 号的情形:
单位:万份
公司名称 认/申购日期认/申购份额赎回日期 赎回份额 2008 年末余额
深圳市光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06.8.4 500.50 2006.11.6 500.49 0.01
2006.8.17 2,000.81 2006.11.6 2,000.81 0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2006.8.24 497.56 2006.10.16 497.56 0
2006.8.24 5000.45 2006.12.11 1,000
2006.12.11 2,250.23 2007.1.8 2,000
2007.4.17
(红利再投)
2,912.17 2007.6.18 1,500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
2008.12.22 2,180
3,482.85
由于上述关联方认/申购光大阳光2 号,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
收入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深圳市光控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光大置业有
限公司
中国光大投资
管理公司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48 2.23 10.02
2006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01 0.04 0.20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 0 44.03
2007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 0 0.62
收取管理费用金额(万元) 0 0 41.75
2008 年度
占同期管理费收入比例(%) 0 0 0.71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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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光大阳光2 号资产管理业务在封闭期内不收取管理费用,故上表中部分管
理费收入为零。
5、债权债务处置
2005 年8 月17 日,光大集团、光大银行与发行人签署了《关于光大银行移
交证券营业部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的处理协议》及《关于转让待处理资产的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1998 年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将其哈尔滨证券营业部移交光大证券时,
光大证券除接受该证券营业部证券类资产负债外,还负责处理其场内及场外回购
业务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债权为其场内及场外回购业务拆出的资金,债务为其向
社会发行的债券,债权债务金额为3.16 亿元,光大银行拆借资金给光大证券用
于兑付向社会发行的债券,故形成光大证券对光大银行的应付款项,拆借资金由
光大证券用上述债权的清收款偿还。截止2005 年8 月17 日,光大证券对光大银
行应付款项总额2.02 亿元;光大证券的待处理资产帐面价值亦为2.02 亿元。
光大证券已根据上述两个协议将原接受的债权债务全部移交给光大银行和
光大集团:光大证券以待处理资产的40%支付光大银行的应付款项;光大证券和
光大集团之间进行资产和负债的重组,光大集团承接60%的待处理资产,同时承
担光大证券对光大银行的60%的应付款项。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上述协议已履行完毕。
同时光大银行和光大集团委托光大证券设立专户,用于核算光大证券代光大
银行和光大集团清收待处理的资产,并按40%:60%比例划付给光大银行和光大
集团。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该专户的余额为211.38 万元。
6、商标无偿使用协议
2007 年9 月,光大集团同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无
偿使用光大集团持有的813804 号、813805 号和3377826 号“光大”、“ ”和
“EVERBRIGHT”三项商标。
具体期限为:协议签订生效之日(2007 年9 月14 日)开始,向前追溯至公
司依法成立之日,持续至许可商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自续展后重新签订商标许可
合同并进行商标局备案。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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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注册有效期限 被许可人
光大集团 813804 光大 2016 年2 月6 日 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 813805
2016 年2 月6 日 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 3377826 EVERBRIGHT 2014 年9 月20 日光大证券
同时,光大集团承诺:在其作为光大证券主要股东且公司严格履行《商标使
用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无期限无偿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7、联席主承销债券并收取相应的承销费
2007 年,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并代表承销团与光大银行签订2008 年第一
期、第二期、第三期次级债券承销协议,承销光大银行发行的08 光大银行次级
债。2008 年度,公司取得承销收入600,000.00 元。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保护中小企业的利益,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和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制订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股东大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加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
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方为有效;但是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金额在3,000 万以上且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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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的监督作用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
交易,独立董事认为依靠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资料难以判断关联交易条
件是否公允时,有权单独或共同聘请独立专业顾问对关联交易的条件进行审核,
并提供专业报告或咨询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4、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按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对
此,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最近三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
理,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董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自2006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房屋租赁、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借资金及银行存
款、债券承销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情况,并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
公允合理,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为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做出了严格规定,包括关联
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
允、合理,从而保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及本公司的利益。
此外,本公司的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光大集团、中国光控、光大集团(香
港)均就减少和规范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出具承诺,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
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十、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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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11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 名;目前在任董事9 人,
其中独立董事3 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 年,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 年。本公司现有董事列表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唐双宁 董事长 光大集团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罗哲夫 副董事长 光大集团 2009 年2 月至2011 年6 月
徐浩明 董事 光大集团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陈 爽 董事 中国光控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邓子俊 董事 中国光控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马忠智 董事 光大集团 2009 年2 月至2011 年6 月
刘纪鹏 独立董事 光大集团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马国强 独立董事 光大集团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陈雨露 独立董事 光大集团 2009 年2 月至2011 年6 月
本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唐双宁先生,54 岁,中国国籍
经济学硕士。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货币金银局局长、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光大集团董事长、光大集团(香
港)董事长、光大银行董事长、中国光控董事局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
关系协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学会顾问、中国钱币学会荣誉理
事、中央国家机关书画家协会名誉主席。
罗哲夫先生,55 岁,中国国籍
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研究室主任助理,教育部副主任,资金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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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部副主任、总经理,深圳市分行行长,香港分行总经理,北京市分行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
司副董事长、光大集团总经理、执行董事,光大银行董事。
徐浩明先生,43 岁,中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光大集团办公厅主任、
光大集团(香港)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
司董事、总裁,光大资本董事长。
陈 爽先生,41 岁,中国国籍 香港居留权
民商法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总行法律事务室处长、光大集团(香港)法律部
副主任、中国光控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光大集团(香港)董
事、法律部主任、中国光控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邓子俊先生,47 岁,中国香港籍
会计学本科。历任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核数经理、信孚银行亚洲地区内审助
理副总裁、百富勤投资集团内部审计经理及集团财务部主管、工商东亚控股集团
营运总监、新恒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光
控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马忠智先生,64 岁,中国国籍
经济管理大专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中国证
券业协会秘书长,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国务院国
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先后派出任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保利集团等国务院直属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
董事,华联控股、国阳新能、天威保变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材独立董事。
刘纪鹏先生,52 岁,中国国籍
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
济研究所副处级学术秘书、助理研究员,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首
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
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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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马国强先生,45 岁,中国国籍
管理工程硕士。历任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会计系主任、中国宝山钢铁有限
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雨露先生,42 岁,中国国籍
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
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二)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9 人组成,目前在任监事8 人,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 名,
职工代表监事3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 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刘济平 监事长 光大集团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陈明坚 监事 中国光控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袁德宗 监事 东莞联景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高 坤 监事 南京鑫鼎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王继忠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王赐生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李海松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赵霄洛 外部监事 光大集团 2008 年6 月至2011 年6 月
本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刘济平先生,44 岁,中国国籍
经济学硕士、理学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
历任国家审计署人事教育司、投资审计司副处长、处长,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现任本公司监事长、光大集团董事、审计部主任、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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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
陈明坚先生,39 岁,中国国籍 香港居留权
法律学士、公司管治硕士。历任恒艺珠宝集团法律顾问、讯汇集团董事及合
规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光控公司秘书、法律顾问、法律及公司秘书部主
管。
袁德宗先生,49 岁,中国国籍 香港居留权
大专学历。历任东莞附城中学教师、东莞市附城区党政办干部、东莞市广汇
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东莞联景董事长,广汇科技投资担保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君德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坤先生,41 岁,中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辽宁对外贸易集团公司、辽宁省外贸局、辽宁省对外经
济贸易合作厅科员,德国华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南
京鑫鼎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威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继忠先生,40 岁,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历任光大银行北京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光大证券前门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中国银证数码网络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金融衍生品部总经理。
王赐生先生,46 岁,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历任湖南省农行教育处科长,湖南省工行金鹏实业银行办公室主
任,光大证券长沙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稽核监察部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李海松先生,43 岁,中国国籍
金融学硕士。历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证
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光大证券武汉、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
赵霄洛先生,58 岁,中国国籍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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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科。历任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副处长、中国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司法部公证律师司处长、香港中国法律服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香港何耀隶律
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现任本公司外部监事、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总监、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和合规总监。
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 名 在本公司现任职务 任职期间
徐浩明 总裁 2005 年3 月起
王卫民 副总裁 2005 年5 月起
刘 剑 副总裁 2006 年7 月起
王宝庆 助理总裁 2006 年5 月起
胡世明 助理总裁、财务总监 2005 年5 月起
杨赤忠 助理总裁 2008 年1 月起
熊国兵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07 年9 月起
王翠婷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组织部

2005 年5 月起
梅 键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
2008 年3 月起
陈 岚 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08 年12 月起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徐浩明先生,43 岁,中国国籍
公司董事、总裁,介绍见董事简历。
王卫民先生,49 岁,中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证券处副处长,海通证券成都营业部
总经理、海通证券人力资源开发部总经理、证券交易总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
司副总裁、中国光控董事、光大资本董事。
刘剑先生,45 岁,中国国籍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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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神马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神马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北方部总经理、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助理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副
总裁、光大资本董事。
王宝庆先生,50 岁,中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陕西省汉中行署经委、陕西省汉中行署深圳办事处主任
科员,深圳市天龙实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光大证券南方总部高级经理、光大证
券东莞营业部总经理、光大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本公司助理总裁。
胡世明先生,39 岁,中国国籍
博士。历任中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总经理,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主
任科员,证监会机构监管部检查二处副处长、光大证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本公司助理总裁、财务总监、光大期货董事长。
杨赤忠先生,40 岁,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四海电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蓝天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总监、基金经理,光大证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助理总裁、
研究所所长、大成基金董事。
熊国兵先生,40 岁,中国国籍
博士。历任江西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外资审计处项目主审,江西省审计厅
办公室副主任,公司监事、稽核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
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光大保德信监事长、
光大资本董事。
王翠婷女士,42 岁,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历任上海仪电职工大学经济教研室讲师,交通银行总行发展研究
部科研成果处副处长,《新金融》副主编,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副行长、光大
保德信董事会秘书、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组招股说明书
1-1-181
织部长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梅 键先生,38 岁,中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湖北证券公司上海总部总经理、经纪事业部总经理、长
江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湘财证券公司助
理总裁、副总裁、光大保德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兼董
事会办公室主任。
陈 岚女士,39 岁,中国国籍
法学博士。历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处长。现任本公司合规
总监、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光大资本监事。
二、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协议及稳定高级管理人员
措施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了劳动合
同以外不存在特定的协议安排。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
本公司的股份,但存在如下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监事袁德宗
监事袁德宗持有本公司股东东莞联景68%的股权,东莞联景持有本公司股份
数为8,000 万股,所以,监事袁德宗间接持有本公司5,440 万股的股份,占本公
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8%。
(二)监事高坤
监事高坤持有本公司股东南京鑫鼎60%的股权,南京鑫鼎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为1,200 万股,所以,监事高坤间接持有本公司720 万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5%。
(三)董事邓子俊
董事邓子俊持有本公司股东中国光控20 万股的股份,占中国光控已发行股招股说明书
1-1-182
份总数的0.01257%,中国光控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13,925 万股,所以,董
事邓子俊间接持有本公司143,211 股的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0.0049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与本公司
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08 年度,董事兼总裁徐浩明、职工监事王继忠、王赐生、李海松以及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王卫民、刘剑、王宝庆、胡世明、杨赤忠、熊国兵、王翠婷、
梅键、陈岚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其他董事及监事均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本公司
向上述十三位人士支付的2008 年度薪酬以及2007 年年终奖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08 年度薪酬(万元) 2007 年终奖(万元)
徐浩明 董事、总裁 261.37 399.00
王继忠 职工监事 96.07 120.00
王赐生 职工监事 84.93 86.67
李海松 职工监事 62.85 93.00
王卫民 副总裁 152.09 329.00
刘 剑 副总裁 151.90 308.00
王宝庆 助理总裁 132.39 301.00
胡世明 助理总裁、财务总监132.26 231.00
杨赤忠 助理总裁 141.00 399.00
熊国兵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36.12 280.00
王翠婷
党委委员、工会主
席、组织部长
131.73 295.18
梅 键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主任、董事会办公室
主任
110.61 130.00
陈 岚
合规总监、法律合规
部总经理
15.79(注) -
注:陈岚自2008 年11 月起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除依法享有住房公积金的福招股说明书
1-1-183
利外,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保
险,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法定养老金以外的退休金计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招股说明书
1-1-184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亲属关系。
姓 名 在本公司职务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唐双宁 董事长
光大集团董事长、光大集团(香港)董事长、光大银行董事长、中
国光控董事局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共党史
人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副会长、海峡两岸关系协
会理事,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学会顾问、中国钱币学会
荣誉理事、中央国家机关书画家协会名誉主席
罗哲夫 副董事长 光大集团总经理、执行董事、光大银行董事
徐浩明 董事 光大资本董事长
陈 爽 董事 光大集团(香港)董事、法律部主任、中国光控执行董事兼行政总

邓子俊 董事 中国光控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马忠智 董事 华联控股、国阳新能、天威保变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建材独
立董事
刘纪鹏 独立董事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
马国强 独立董事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雨露 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刘济平 监事长 光大集团董事、审计部主任、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
陈明坚 监事 中国光控公司秘书、法律顾问、法律及公司秘书部主管
袁德宗 监事
东莞联景董事长,广汇科技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莞市
君德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 坤 监事 南京鑫鼎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威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霄洛 外部监事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王卫民 副总裁 中国光控董事、光大资本董事
刘 剑 副总裁 光大资本董事
胡世明
助理总裁、财务总

光大期货董事长
杨赤忠
助理总裁、研究所
所长
大成基金董事
熊国兵
纪委书记、稽核部
总经理、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
光大保德信监事长、光大资本董事
陈 岚
合规总监、法律合
规部总经理
光大资本监事招股说明书
1-1-185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06 年1 月9 日,光大证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增补吴少华为
公司董事,同意解植春辞去公司董事。
2006 年10 月26 日,光大证券200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吴少华、李
培宁辞去公司董事。
2007 年7 月15 日,光大证券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唐双宁为公
司董事,同意王明权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长职务。
2007 年7 月23 日,光大证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同意唐双宁担任董
事长职务,其任职自获得证监会任职资格批复后生效;在未获得证监会批复前,
同意唐双宁代行董事长职务,主持董事会工作。
2007 年7 月30 日,周立群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07 年8 月27 日,光大证券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爽为公司
董事,选举宣昌能、刘纪鹏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原独立董事司徒振中改任公司
董事。
2007 年8 月27 日,司徒振中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08 年2 月21 日,经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增选邓子俊、车洪
为公司董事、马国强为独立董事。
2008 年6 月24 日,经公司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均为连选连任。
2008 年11 月21 日,新颖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招股说明书
1-1-186
2008 年11 月24 日,陈如奇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09 年1 月23 日,郭友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09 年2 月24 日,车洪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09 年2 月12 日,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罗哲夫先生、杨
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陈雨露先生、马忠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宣昌能先生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008 年12 月30 日,上海证监局核准了陈雨露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2009 年2 月17 日,上海证监局核准了罗哲夫先生董事任职资格。
2009 年2 月25 日,上海证监局核准了马忠智先生董事任职资格。
2009 年2 月25 日,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选举罗哲夫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2009 年5 月25 日,上海证监局核准了罗哲夫先生副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07 年8 月27 日,光大证券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经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的李海松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同意熊国兵辞去公司职工监事。
2008 年2 月21 日,经公司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增选崔振龙、赵霄
洛为公司外部监事。
2008 年6 月24 日,经公司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产生了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除中国光控推荐陈明坚担任监事外,其余监事会成员均为连
选连任。
2009 年5 月8 日,崔振龙先生辞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06 年5 月25 日,光大证券聘任王宝庆、胡世明为公司助理总裁,上述聘
任经2007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确认。
2006 年7 月19 日,光大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刘剑为公司副总
裁。
2007 年9 月14 日,光大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熊国兵为公司
合规负责人。招股说明书
1-1-187
2008 年1 月15 日,光大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聘任杨赤忠为公司
助理总裁、梅键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8 年12 月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陈岚女士为公司合
规总监。招股说明书
1-1-188
第十章 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设立
了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请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
事,聘请了一名专业人士担任外部监事,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
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依法运
作情况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独立有效运作。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职权
作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招股说明书
1-1-189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
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董事、监事
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其他主要管理制
度的制订和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作
出了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现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执行董事1 名。
1、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财务总监、合规总监等高级管招股说明书
1-1-190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最终责任;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运作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董事会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选聘、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由公司董事组成。
(1)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其控制在
合理的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
风险管理计划。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4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纪鹏、邓子俊、马国强、马忠
智,其中刘纪鹏为召集人。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①制订总体风险管理政策及合规管理制度供董事会审议;招股说明书
1-1-191
②规定用于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结构和资源,并使之与公司的内部风险管理
政策相兼容;
③制订重要的风险边界;
④对合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进行监督、审查和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⑤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审计与稽核委员会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由4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马国强、陈爽、刘纪鹏、陈雨露,
其中马国强为召集人。
审计与稽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①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②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③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⑤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⑥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3)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由4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罗哲夫、唐双宁、
马忠智、陈雨露,其中罗哲夫为召集人。
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①根据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
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②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③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④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⑤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招股说明书
1-1-192
事会提出建议;
⑥研究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⑦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⑧对董事候选人、总裁候选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议;
⑨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⑩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5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罗哲夫、徐浩明、陈爽、马国
强、陈雨露,其中罗哲夫为召集人。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①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②对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③对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④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⑤对以上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现由8 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4 名、职工监事3 名、外部
监事1 名。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
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
1、监事会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招股说明书
1-1-193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
报告。
2、监事会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监事会的召集、议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状况、风
险管理及控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主要管理制度的制订、
重大投资项目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
(四)独立董事
为完善本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公
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在董事会中有三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
一以上,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根据《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规定,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举、
权利和义务,以及履行职责所需的保障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自本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
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
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建议,并对需要其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招股说明书
1-1-194
立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
求的义务,也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对公司治理有着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运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本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
聘任、解聘、任职资格、职责、绩效评价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
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订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
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
资料;
5、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
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招股说明书
1-1-195
内容;
9、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或者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
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
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0、《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11、公司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关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及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主要规定如下:
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针对大股东控制风险,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应由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方为有效;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单独或与其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50%以上股权的,董事、
监事的选举应当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单独或与其关联方合并持有公司30%以
上、50%以下股权的,董事、监事的选举可以实行累积投票方式,是否实行由股
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投票决定。并且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应分别进行选举,以保证
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本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占本公司董事会成
员人数三分之一,本公司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就有
关事项独立地发表意见,这将有助于进一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除以下一项税务处罚事项以及一项
工商处罚之外,近三年以来未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重大的行政以及
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招股说明书
1-1-196
1、2006 年10 月8 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发行人2004 年12
月收取的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费3,844,231.11 元未申报利息收入营业税事宜,
加收滞纳金58,843.65 元。
2、2009 年4 月22 日,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重庆永川证券营业
部出具渝工商永处字[2009]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永川营业部在2009 年3
月6 日前对在该部开户的客户每完成一笔交易违规收取5 元通讯费事宜,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
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责令永川营业部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
18 万元。永川营业部已经于2009 年3 月6 日主动停止上述违规收费行为,并于
2009 年5 月5 日全额缴纳了上述罚款。
四、本公司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本公司为主要股东的担保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担保的情况。
五、公司管理层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
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鉴证意见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章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
制”。招股说明书
1-1-197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的前身—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 年4 月23 日,2005 年7
月14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的光大证券为主体编制,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未发生变化。
以下引用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立信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1012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光
大证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光大证券2006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和2008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29,221,423,017.52 39,994,830,167.59 9,745,508,163.14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19,951,915,461.04 36,882,376,375.83 7,371,685,226.14
结算备付金 1,069,049,918.68 3,503,002,529.55 1,116,792,427.73
其中:客户备付金 1,007,316,538.19 3,256,645,722.32 952,038,390.03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786,492.24 3,939,445,579.55 1,268,821,177.42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36,440,756.91
应收利息 3,149,628.08 - 139,833.71
存出保证金 484,768,297.09 3,074,948,672.90 345,213,117.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3,102,768.63 1,885,797,021.84 450,124,571.88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00 50,200,000.00 25,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015,951,556.12 1,017,067,806.05 341,912,257.78
无形资产 19,080,985.04 26,743,165.28 25,023,720.52
其中:交易席位费 17,680,985.04 25,343,165.28 25,023,720.52
商誉 9,379,958.29 9,379,958.29 -招股说明书
1-1-1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846,481.65 79,567,354.97 136,353,411.71
其他资产 307,141,425.07 288,442,586.16 373,048,037.43
资产总计 33,275,680,528.41 53,869,424,842.18 14,064,577,475.63
负 债:
短期借款 - - 150,000,000.00
其中:质押借款 - - 150,000,000.00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4,530,000.00 21,344,000.00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201,42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232,710,288.81 40,659,483,320.44 8,307,522,508.84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633,241,922.57 875,703,838.31 93,170,045.10
应交税费 502,125,935.75 1,045,687,909.15 272,728,422.80
应付利息 2,412,880.73 2,006,685.18 987,764.85
预计负债 343,890.00 - 53,250,000.00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1,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5,001.46 496,828,981.67 59,663,669.85
其他负债 201,038,202.71 342,550,626.57 1,237,647,896.61
负债合计 22,572,108,122.03 43,776,791,361.32 10,399,234,308.05
股东权益:
股本 2,898,000,000.00 2,898,000,000.00 2,445,000,000.00
资本公积 472,919,741.71 1,303,938,538.51 55,260,310.58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701,933,183.01 579,989,163.33 120,966,540.38
一般风险准备 1,282,899,825.64 1,039,011,786.28 120,966,540.38
未分配利润 5,191,967,361.77 4,190,259,320.96 880,970,944.96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
益合计
10,547,720,112.13 10,011,198,809.08 3,623,164,336.30
少数股东权益 155,852,294.25 81,434,671.78 42,178,831.28
股东权益合计 10,703,572,406.38 10,092,633,480.86 3,665,343,167.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3,275,680,528.41 53,869,424,842.18 14,064,577,475.63招股说明书
1-1-19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691,020,843.50 9,824,396,500.86 2,036,581,884.0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363,973,133.97 4,884,432,731.70 837,063,555.45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2,571,811,719.96 4,272,683,832.00 688,305,068.32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180,999,289.00 186,263,625.54 98,432,919.77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611,162,125.01 425,485,274.16 50,325,567.36
利息净收入 498,689,141.39 278,148,392.67 42,123,714.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13,065,945.35 3,418,501,303.08 972,960,243.09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7,000,000.00 62,500,000.00 4,5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15,830,683.75 1,190,604,883.66 124,058,976.4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639,438.04 -9,655,122.89 -4,653,449.32
其他业务收入 42,762,744.58 62,364,312.64 65,028,843.47
二、营业支出 2,024,579,478.87 2,646,864,542.27 725,203,154.4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1,823,061.80 401,305,392.32 86,544,744.21
业务及管理费 1,469,244,220.65 2,272,057,239.66 637,349,401.31
资产减值损失 371,264,657.08 -41,776,693.00 -6,359,315.53
其他业务成本 2,247,539.34 15,278,603.29 7,668,324.5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66,441,364.63 7,177,531,958.59 1,311,378,729.55
加:营业外收入 83,639,901.84 3,767,896.45 4,551,597.20
减:营业外支出 20,677,790.53 219,389,473.85 -1,764,638.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29,403,475.94 6,961,910,381.19 1,317,694,965.63
减:所得税费用 274,478,405.07 2,233,020,598.67 402,594,607.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54,925,070.87 4,728,889,782.52 915,100,35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7,540,099.85 4,686,356,244.85 918,257,447.93
少数股东损益 87,384,971.02 42,533,537.67 -3,157,090.2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7 1.68 0.3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7 1.68 0.38招股说明书
1-1-20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928,440,644.76 -293,261,806.43 184,074,627.28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744,269,006.00 5,987,379,050.74 1,066,573,512.0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35,020,756.91 -35,020,756.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4,652,858.92 32,947,841,693.45 7,286,312,078.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87,362,509.68 38,676,979,694.67 8,501,939,460.6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73,437,859.88 823,315,616.33 180,618,555.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30,873,500.61 771,565,336.34 304,203,110.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43,782,886.62 1,514,069,335.54 91,644,771.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85,559,704.63 3,466,549,633.26 961,255,661.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33,653,951.74 6,575,499,921.47 1,537,722,09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291,442.06 32,101,479,773.20 6,964,217,361.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91,333,916.86 4,500,000.00 5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000,000.00 62,500,000.00 51,139,553.5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9,835.85 162,395,389.03 16,786,162.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3,193,752.71 229,395,389.03 122,925,716.5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6,674,780.77 26,451,533.23 8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7,653,119.08 731,023,465.26 54,877,295.5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327,899.85 757,474,998.49 134,877,295.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134,147.14 -528,079,609.46 -11,951,579.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75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5,750,000.00 1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1,500,000.00 44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200,000.00 1,359,118.33 12,198,558.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00,000.00 152,859,118.33 460,198,558.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0,000.00 1,092,890,881.67 -310,198,55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6,734,171.74 -30,758,939.14 -13,645,451.1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07,359,760.94 32,635,532,106.27 6,628,421,772.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497,832,697.14 10,862,300,590.87 4,233,878,818.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290,472,936.20 43,497,832,697.14 10,862,300,590.87招股说明书
1-1-201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 充 资 料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54,925,070.87 4,728,889,782.52 915,100,357.65
加:资产减值准备 371,264,657.08 -41,776,693.00 -6,359,315.5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0,485,022.08 47,940,432.18 47,409,508.36
无形资产摊销 7,054,305.24 7,480,555.24 6,803,946.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7,533,024.66 26,183,540.58 14,412,036.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95,266.85 24,359,454.89 -50,522.2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6,390,307.2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1,315,830,683.75 -1,190,604,883.66 -124,058,976.4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6,734,171.74 32,118,057.47 25,844,009.4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0,513,008.71 -183,478,672.04 -51,139,553.5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138,548,834.54 56,786,226.31 48,591,096.7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496,828,981.67 437,165,311.82 59,408,752.7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123,830.00 165,707.73 112,994.1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4,706,729,719.56 -6,878,581,835.44 -1,066,419,734.5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20,342,166,676.24 35,034,832,788.60 7,094,562,762.18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291,442.06 32,101,479,773.20 6,964,217,361.2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9,221,423,017.52 39,994,830,167.59 9,745,508,163.1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9,994,830,167.59 9,745,508,163.14 3,798,792,096.0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1,069,049,918.68 3,503,002,529.55 1,116,792,427.73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3,503,002,529.55 1,116,792,427.73 435,086,722.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07,359,760.94 32,635,532,106.27 6,628,421,772.68招股说明书
1-1-202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08 年度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898,000,000.00 1,303,938,538.51 579,989,163.33 1,039,011,786.28 4,190,259,320.96 81,434,671.78 10,092,633,480.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898,000,000.00 1,303,938,538.51 579,989,163.33 1,039,011,786.28 4,190,259,320.96 81,434,671.78 10,092,633,480.8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831,018,796.80 121,944,019.68 243,888,039.36 1,001,708,040.81 74,417,622.47 610,938,925.52
(一)净利润 1,367,540,099.85 87,384,971.02 1,454,925,070.87
(二)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831,018,796.80 232,651.45 -830,786,145.3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1,108,654,866.33 -1,108,654,866.33
(1)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1,476,424,158.86 -1,476,424,158.86
(2)转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367,769,292.53 367,769,292.53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1)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2)转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3)计入被套期项目
初始确认金额中的金额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影响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77,163,716.59 277,163,716.59
5.其他 472,352.94 232,651.45 705,004.39
上述(一)和(二)
小计
-831,018,796.80 1,367,540,099.85 87,617,622.47 624,138,925.52
(三)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21,944,019.68 243,888,039.36 -365,832,059.04 -13,200,000.00 -13,2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21,944,019.68 -121,944,019.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43,888,039.36 -243,888,039.36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13,200,000.00 -13,200,000.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
亏损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898,000,000.00 472,919,741.71 701,933,183.01 1,282,899,825.64 5,191,967,361.77 155,852,294.25 10,703,572,406.38招股说明书
1-1-203
2007 年度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45,000,000.00 96,976,012.60 97,238,912.26 717,002,902.21 32,573,669.98 3,388,791,497.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55,260,310.58 23,987,546.77 23,724,647.11 163,944,194.65 9,605,161.30 276,521,860.41
前期差错更正 2,981.01 2,981.01 23,848.10 29,810.12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45,000,000.00 55,260,310.58 120,966,540.38 120,966,540.38 880,970,944.96 42,178,831.28 3,665,343,167.5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453,000,000.00 1,248,678,227.93 459,022,622.95 918,045,245.90 3,309,288,376.00 39,255,840.50 6,427,290,313.28
(一)净利润 4,686,356,244.85 4,686,356,244.8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455,928,227.93 39,255,840.50 495,184,068.43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594,960,825.85 594,960,825.85
(1)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594,960,825.85 594,960,825.85
(2)转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1)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2)转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3)计入被套期项目
初始确认金额中的金额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影响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141,810,295.09 -141,810,295.09
5.其他 2,777,697.17 39,255,840.50 42,033,537.67
上述(一)和(二)小

455,928,227.93 4,686,356,244.85 39,255,840.50 5,181,540,313.2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453,000,000.00 792,750,000.00 1,245,75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453,000,000.00 792,750,000.00 1,245,75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59,022,622.95 918,045,245.90 -1,377,067,868.85
1.提取盈余公积 459,022,622.95 -459,022,622.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18,045,245.90 -918,045,245.90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
亏损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898,000,000.00 1,303,938,538.51 579,989,163.33 1,039,011,786.28 4,190,259,320.96 81,434,671.78 10,092,633,480.86招股说明书
1-1-204
200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45,000,000.00 7,317,851.59 7,317,851.59 58,543,326.60 37,636,248.89 2,555,815,278.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5,351,625.00 21,181,959.00 21,181,959.00 147,646,442.77 4,921,975.50 189,580,711.27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45,000,000.00 -5,351,625.00 28,499,810.59 28,499,810.59 206,189,769.37 42,558,224.39 2,745,395,989.9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60,611,935.58 92,466,729.79 92,466,729.79 674,781,175.59 -379,393.11 919,947,177.64
(一)净利润 918,257,447.93 918,257,447.93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60,611,935.58 -379,393.11 60,232,542.47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94,611,392.17 94,611,392.17
(1)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94,611,392.17 94,611,392.17
(2)转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1)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2)转入当期损益的
金额
(3)计入被套期项目
初始确认金额中的金额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影响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31,221,759.42 -31,221,759.42
5.其他 -2,777,697.17 -379,393.11 -3,157,090.28
上述(一)和(二)小

60,611,935.58 918,257,447.93 -379,393.11 978,489,990.4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92,466,729.79 92,466,729.79 -243,476,272.34 -58,542,812.76
1.提取盈余公积 92,466,729.79 -92,466,729.7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2,466,729.79 -92,466,729.79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58,542,812.76 -58,542,812.76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
亏损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45,000,000.00 55,260,310.58 120,966,540.38 120,966,540.38 880,970,944.96 42,178,831.28 3,665,343,167.58招股说明书
1-1-205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报告期2006 年度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以原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
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6]22 号《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
知》、证监会计字[2007]7 号《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
宜的通知》和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通
知》的规定,对2006 年2 月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规定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2006 年2 月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会计准则的
规定并假设以2006 年1 月1 日作为首次执行日进行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2006 年度以原企
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根据公司2007 年1 月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自
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
报告期2007 年度、2008 年度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基础
编制财务报表。
2、假定从2006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利润表
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7 年1 月1 日起发生的
交易和事项,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2006 年的利润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的规定,对相关交易和
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的项目有:
(1)于2007 年1 月1 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招股说明书
1-1-206
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至2006 年1 月1 日,并将影响金额调整
留存收益,视同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2)于2007 年1 月1 日对在以前年度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
司将收购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控制的营业部所支付的溢价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
本,并进行减值测试,以后不再进行摊销,并对2006 年商誉的会计处理进行了
追溯调整,视同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
并》。
(3)于2007 年1 月1 日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自营证券)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至2006 年1 月1 日,视
同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除上述三个调整事项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有影响、本公司已追溯调整至2006
年1 月1 日外,2006 年2 月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
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无其他影响,本公司假设以2006 年
1 月1 日作为首次执行日对有关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故公司按照证监会
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通知》的规定,
编制的2006 年的备考利润表与本公司的申报会计报表之利润表一致。
3、汇总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为公司本部及其所属的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汇总
财务报表的编制以所属单位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并对公司内部会计事项进行
抵消。
报告期内,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和服务部及变动情况为:
2006 年度,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49 家,证券服务部为12 家。较
上年度增加了济南佛山街证券营业部、太原东缉虎营证券营业部和重庆永川证券
营业部。
2007 年度,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76 家,证券服务部为18 家。较
上年度增加了绍兴中兴中路证券营业部、苏州狮山路证券营业部、原昆仑证券所招股说明书
1-1-207
属5 家营业部和2 家证券服务部、原天一证券所属20 家证券营业部和4 家证券
服务部。
2008 年度,纳入汇总范围的证券营业部为78 家,证券服务部为16 家,与
2007 年度相比,增加了2 家证券营业部,减少了2 家证券服务部,变动原因为
原宁波宁海证券服务部和宁波象山证券服务部变更为宁海徐霞客大道证券营业
部和象山丹城步北路证券营业部。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 年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执行。公司所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
据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
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
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
(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
5、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投资单位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

经营范围
公司实际
投资额
公司
控股比例
是否
合并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 16,000
发起设立基
金、基金管理
业务
10,720 67% 是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期货经纪 15,000
商品期货经
纪、金融期货
经纪
15,000 100% 是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
股权投资 20,000 直接投资业务20,000 100% 是
上海光大金融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开发 500
企业管理咨
询、投资咨询
450 90% 已注销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2006 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光大金融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变化。招股说明书
1-1-208
2)报告期内2007 年,公司收购了光大期货有限公司100%股权,故自2007
年8 月9 日起将光大期货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2007 年,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减少1 家,为上海光
大金融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减少原因为该子公司于2007 年8 月23 日已办理完毕
工商注销登记。
3)报告期内2008 年度,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3 家,与2007
年度相比,增加1 家,为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 年度出资新设。
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28,027,331,976.63 39,461,889,298.80 9,721,506,619.71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19,537,008,290.33 36,661,573,467.00 7,371,879,750.90
结算备付金 1,069,049,918.68 3,503,002,529.55 1,116,792,427.73
其中:客户备付金 1,007,316,538.19 3,256,645,722.32 952,038,390.03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5,583,782.24 3,858,156,437.04 1,268,821,177.42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01,430,756.91
应收利息 - - -
存出保证金 248,588,309.15 2,805,145,984.12 345,213,117.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7,286,068.08 1,858,852,622.44 396,255,010.4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524,651,533.23 324,851,533.23 136,9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999,193,520.53 1,008,171,962.75 341,184,753.35
无形资产 17,680,985.04 25,343,165.28 25,023,720.52
其中:交易席位费 17,680,985.04 25,343,165.28 25,023,720.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9,587,680.33 77,199,255.53 115,664,296.03
其他资产 264,249,117.25 207,956,210.87 365,977,290.16
资产总计 32,163,202,891.16 53,130,568,999.61 14,034,769,169.66
负 债:
短期借款 - - 150,000,000.00招股说明书
1-1-209
其中:质押借款 - - 150,000,000.00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4,530,000.00 21,344,000.00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201,420,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20,596,320,958.99 40,186,305,581.15 8,307,717,033.60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592,990,170.52 855,153,628.75 89,699,797.34
应交税费 487,487,543.95 999,168,221.36 272,450,015.90
应付利息 2,412,880.73 2,006,685.18 987,764.85
预计负债 343,890.00 - 53,250,000.00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1,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6,828,981.67 55,517,853.18
其他负债 152,411,040.94 293,288,542.54 1,235,139,370.20
负债合计 21,831,966,485.13 43,187,281,640.65 10,389,025,835.07
股东权益:
股本 2,898,000,000.00 2,898,000,000.00 2,445,000,000.00
资本公积 472,447,388.77 1,303,938,538.51 49,620,743.60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701,933,183.01 579,989,163.33 120,966,540.38
一般风险准备 1,282,899,825.64 1,039,011,786.28 120,966,540.38
未分配利润 4,975,956,008.61 4,122,347,870.84 909,189,510.23
股东权益合计 10,331,236,406.03 9,943,287,358.96 3,645,743,334.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2,163,202,891.16 53,130,568,999.61 14,034,769,169.66招股说明书
1-1-210
(二)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078,517,677.96 9,454,362,479.23 2,007,083,832.4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44,916,224.95 4,551,153,710.94 808,566,824.60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2,502,740,325.33 4,268,059,674.60 682,028,330.25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180,999,289.00 186,263,625.54 98,432,919.77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61,176,610.62 96,830,410.80 28,105,574.58
利息净收入 473,379,430.37 272,590,901.88 40,715,644.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35,883,990.97 3,382,789,346.20 971,990,532.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7,000,000.00 62,500,000.00 4,5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08,743,957.37 1,190,789,849.09 124,058,976.4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630,823.72 -9,474,972.48 -4,226,844.59
其他业务收入 44,712,812.76 66,513,643.60 65,978,699.54
二、营业支出 1,727,904,466.49 2,474,863,298.65 680,083,726.6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9,569,358.37 382,297,528.56 85,087,362.33
业务及管理费 1,204,967,802.64 2,118,988,011.47 593,662,508.87
资产减值损失 371,260,024.14 -41,700,844.67 -6,334,469.07
其他业务成本 2,107,281.34 15,278,603.29 7,668,324.5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50,613,211.47 6,979,499,180.58 1,327,000,105.86
加:营业外收入 73,813,251.84 2,991,936.45 4,039,297.20
减:营业外支出 18,707,157.68 219,380,837.09 -1,996,710.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05,719,305.63 6,763,110,279.94 1,333,036,113.85
减:所得税费用 186,279,108.82 2,172,884,050.48 408,368,815.9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19,440,196.81 4,590,226,229.46 924,667,297.8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2 1.65 0.3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2 1.65 0.38招股说明书
1-1-211
(三)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925,728,204.91 -247,499,655.37 343,603,900.4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049,516,048.49 5,648,079,149.48 1,036,901,869.3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10,756.91 -10,756.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84,014,649.00 32,807,823,336.49 7,126,876,24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759,258,902.40 38,208,413,587.51 8,507,371,257.1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59,340,312.14 823,315,616.33 180,412,271.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75,394,346.52 748,605,554.66 288,450,970.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85,442,579.97 1,495,142,555.82 90,640,778.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9,113,334.25 3,291,672,738.47 941,322,23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369,290,572.88 6,358,736,465.28 1,500,826,253.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10,031,670.48 31,849,677,122.23 7,006,545,00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586.86 4,5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3,800,000.00 62,500,000.00 50,169,842.8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7,835.85 19,250,172.59 16,786,162.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458,422.71 86,250,172.59 66,956,005.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0 146,451,533.23 5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111,211,127.85 725,014,923.21 52,947,294.5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211,127.85 871,466,456.44 102,947,29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752,705.14 -785,216,283.85 -35,991,288.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45,75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5,750,000.00 1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1,500,000.00 44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59,118.33 12,198,558.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859,118.33 460,198,558.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92,890,881.67 -310,198,55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725,557.42 -30,758,939.14 -13,415,334.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68,509,933.04 32,126,592,780.91 6,646,939,822.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2,964,891,828.35 10,838,299,047.44 4,191,359,225.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096,381,895.31 42,964,891,828.35 10,838,299,047.44招股说明书
1-1-212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08 年度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898,000,000.00 1,303,938,538.51 579,989,163.33 1,039,011,786.28 4,122,347,870.84 9,943,287,358.9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898,000,000.00 1,303,938,538.51 579,989,163.33 1,039,011,786.28 4,122,347,870.84 9,943,287,358.9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填列)
-831,491,149.74 121,944,019.68 243,888,039.36 853,608,137.77 387,949,047.07
(一)净利润 1,219,440,196.81 1,219,440,196.81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
损失
-831,491,149.74 -831,491,149.74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1,108,654,866.33 -1,108,654,866.33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1,476,424,158.86 -1,476,424,158.86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67,769,292.53 367,769,292.53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计入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
中的金额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
277,163,716.59 277,163,716.59
5.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831,491,149.74 1,219,440,196.81 387,949,047.0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21,944,019.68 243,888,039.36 -365,832,059.04
1.提取盈余公积 121,944,019.68 -121,944,019.6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243,888,039.36 -243,888,039.36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898,000,000.00 472,447,388.77 701,933,183.01 1,282,899,825.64 4,975,956,008.61 10,331,236,406.03招股说明书
1-1-213
2007 年度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45,000,000.00 96,976,012.60 96,976,012.60 717,265,288.03 3,356,217,313.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49,620,743.60 23,987,546.77 23,987,546.77 191,900,374.10 289,496,211.24
前期差错更正 2,981.01 2,981.01 23,848.10 29,810.12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45,000,000.00 49,620,743.60 120,966,540.38 120,966,540.38 909,189,510.23 3,645,743,334.5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填列)
453,000,000.00 1,254,317,794.91 459,022,622.95 918,045,245.90 3,213,158,360.61 6,297,544,024.37
(一)净利润 4,590,226,229.46 4,590,226,229.46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
损失
461,567,794.91 461,567,794.91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607,523,906.67 607,523,906.67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607,523,906.67 607,523,906.67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计入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
中的金额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
-145,956,111.76 -145,956,111.76
5.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461,567,794.91 4,590,226,229.46 5,051,794,024.37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53,000,000.00 792,750,000.00 1,245,750,000.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453,000,000.00 792,750,000.00 1,245,75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459,022,622.95 918,045,245.90 -1,377,067,868.85
1.提取盈余公积 459,022,622.95 -459,022,622.9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18,045,245.90 -918,045,245.9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898,000,000.00 1,303,938,538.51 579,989,163.33 1,039,011,786.28 4,122,347,870.84 9,943,287,358.96招股说明书
1-1-214
2006 年度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445,000,000.00 7,317,851.59 7,317,851.59 58,542,812.76 2,518,178,515.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5,351,625.00 21,181,959.00 21,181,959.00 169,455,671.93 206,467,964.93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445,000,000.00 -5,351,625.00 28,499,810.59 28,499,810.59 227,998,484.69 2,724,646,480.8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填列)
54,972,368.60 92,466,729.79 92,466,729.79 681,191,025.54 921,096,853.72
(一)净利润 924,667,297.88 924,667,297.8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
损失
54,972,368.60 54,972,368.6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82,048,311.35 82,048,311.35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82,048,311.35 82,048,311.35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1)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3)计入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
中的金额
3.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4.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
-27,075,942.75 -27,075,942.75
5.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54,972,368.60 924,667,297.88 979,639,666.4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92,466,729.79 92,466,729.79 -243,476,272.34 -58,542,812.76
1.提取盈余公积 92,466,729.79 -92,466,729.7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92,466,729.79 -92,466,729.79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58,542,812.76 -58,542,812.76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
5.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445,000,000.00 49,620,743.60 120,966,540.38 120,966,540.38 909,189,510.23 3,645,743,334.59招股说明书
1-1-215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200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旧版)和《金融企
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追溯调整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新版)
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所编制的2007 年度、2008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新版)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计量属性
在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果所确定的会计要素
金额能够取得并且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公允价值等属性进行计量。
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编制的计量属性均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且未发生
变化。
(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
项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再随意变更。
具体的分类情况如下:
(1)公司持有的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以上的限售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视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2)公司持有的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限售股权,
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公司持有的集合理财产品,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直接投资业务形成的投资,在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前,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视对被投资公司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在被投资公司股招股说明书
1-1-216
票上市后,如对被投资公司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继续作为长期股权
投资,并视对被投资公司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如对被投资
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于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将该项投资
转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
行初始及后续计量。
(5)上述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限售期结束后或者获得完全流通
权后不再重新分类至其他类别金融资产。
(6)公司将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且具有固定或可确定收回金额及固定期限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7)公司创设的权证卖出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8)公司通过提供服务或劳务,或代收代付证券清算款等业务形成的债权确
认为应收款项。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
值和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按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
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招股说明书
1-1-217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
值和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参与部分资产负债表日以成本计价。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
计入投资损益。
(4)应收款项
按向提供服务或劳务对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代收代付金额等作为初
始入账金额。公司收回应收款项后,按取得的价款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公司股权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
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
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
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招股说明书
1-1-218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后续计量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
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
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
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五)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公司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并且
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但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电子通讯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四类。
3、固定资产的取得计价
一般遵循实际成本计价原则计价。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招股说明书
1-1-219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
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10% 2.25%
电子通讯设备 5-8 年 10% 18%—11.25%
交通运输工具 10年 10% 9%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8年 10% 11.25%
(六)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为交易席位费和期货会员资格。
2、无形资产的取得计价
无形资产按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3、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交易席位费从公司开始使用的当月起按10 年平均摊销。
期货会员资格不予摊销。
(七)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商誉确定方法招股说明书
1-1-220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八)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1、开办费转销方法
在开始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自有固定资产装修费用,以两次装修期间与装修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者作为摊销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者作为摊销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
(九)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收入确认原则
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收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
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
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其中:
1、手续费收入
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于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日予以确认。
代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于代兑付证券业务完成且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
证据时予以确认。
代保管证券手续费收入:于代保管服务完成且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证据招股说明书
1-1-221
时予以确认。
2、证券承销收入
以全额承购包销方式出售代发行的证券在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发行价
格抵减承购价及相关发行费用后确认为证券承销收入;以余额承购包销或代销方
式进行承销业务的证券于发行结束后,与发行人结算发行价款时,按约定收取的
手续费抵减相关发行费用后确认。
3、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中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于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
结算收益或损失时,按合同约定计算确认收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每月按受托资
产规模和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资
金使用时间和约定的利率确认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当期到期返售的,按返
售价格与买入成本之间的实际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在当期没有到期的,期末按
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利息,确认为当期收入。
5、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红利、股息或现金股利等,计入当期损益;处
置金融资产时,按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调
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中属于公司的部分确认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按被投资单
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损益。
6、其他业务收入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
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十一)资产管理业务招股说明书
1-1-222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受托资产的业务,包括定向资
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受托经营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独立核算。核算时按实际受托资产的款项,
同时确认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对受托管理的资产进行证券买卖,按代买卖证券
业务的会计核算进行处理。公司受托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比照《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办法》核算,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十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核算办法
1、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收到的代买卖证券款,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客户进行相关的结算;
2、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证券,与客户清算时如买入证
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扣代
缴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减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如买入证券
成交总额小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按清算日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代扣代缴
的印花税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费增加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3、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与客户办理上述买卖证券款项清
算时确认收入;
4、公司于每季末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向客户统一结息,增加客户交易结
算资金。
(十三)代理发行证券核算办法
1、对于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代理发行证券的业务,在按承购价格购入待发售
证券时,确认一项资产,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承销价格确认为证券承
销收入,按已承销证券的承购价格结转承销证券的成本。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
售出的证券,按承销价格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
2、对于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代理发行证券的业务,公司在收到代发行人发售
的证券时,只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
售出的证券,按约定的承销价格转为公司的自营证券或长期投资。代发行证券的
手续费收入,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3、对于以代销方式进行代理发行证券的业务,公司在收到代发行人发售的证招股说明书
1-1-223
券时,只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情况。代发行证券的手续费收入,
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十四)代兑付债券核算方法
代理兑付债券业务是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进行债
券兑付的业务。代兑付债券的手续费收入于代兑付债券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
时确认。
(十五)创设权证业务的核算
1、创设认购权证:创设认购权证买入的履约担保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
算,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创设的认购权证卖出时,确认为一项交易性
金融负债。卖出的认购权证期末一般按交易所中间价计价,按中间价与卖出均价
计算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遇期末中间价显著偏离按B-S 期权定价
模型计算的价值,则改按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价值计量。
2、创设认沽权证:创设的认沽权证卖出时,确认为一项交易性金融负债。卖
出的认沽权证期末一般按交易所中间价计价,按中间价与卖出均价计算的差额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遇期末中间价显著偏离按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价
值,则改按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价值计量。
(十六)期货经纪业务的核算
1、质押品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公司只接受能实际控制的标准仓单为质押品,对进入交割期的仓单可冲抵部
分保证金,并建立备查簿管理。对质押品的核算依据期货交易所的标准进行核算。
2、实物交割的核算方法
按交割月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核算,每月清算,月底无余额。
(十七)所得税的核算
所得税是当期的应付所得税及递延税项的总额。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不同于利润表
上列报的利润总额,其不包括属于以后各年度核算的应税收入或可抵税支出等项
目,且不包括非应税或不可抵税项目。招股说明书
1-1-224
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一般情况下,所有应
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予确认,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只能在未来
应纳税利润足以用作抵消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才予以确认。
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
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
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
计算。递延所得税通常会计入损益,除非其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在这种
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作为权益项目处理。
(十八)税项
1、企业所得税:2006 年度至2007 年度,公司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外商
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
缴纳所得税,税率为33%。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 年8 月26 日第五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施行)和国发〔1988〕26 号《国
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属深圳深南中路证券
营业部、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深圳海德三道证券
营业部和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2008 年1 月1 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公司所属
深圳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深圳新园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海德三道证券营业部和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根据国发[2007]39 号《关于
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 年1 月1 日起5 年内逐步
过渡到法定税率,故这5 家营业部按18%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
3、所得税退税: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沪地税外(2007)9 号《关于对本市
部分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地方所得税优惠政策延期执行至2007 年底的通知》规定,
公司2006、2007 年度上缴到浦东新区的3%地方所得税享受退税的政策优惠。
4、2006、2007 年度,光大保德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8 年1 月1 日招股说明书
1-1-225
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5、营业税:按应纳营业税收入的5%计缴。
(十九)风险准备的计提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公司按照当期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2007 年度起,根据《证券法》和证监机构字[2007]320 号《关于证券公司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还需按照当期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金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根据证监基金字[2006]154 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按照当期基金管理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2006 年度提取比例为5%;2007 年度起,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
[2007]39 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高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取
比例为10%。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计入“一般风险准备”项目核算。
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根据财商字[1997]44 号《关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按代理手续费收入减去应付期货交易所手续费后的净收
入的5%提取交易损失准备金。提取的交易损失准备金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用”项
目核算。
四、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其
影响
(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的2008 年度,由于证券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细化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
1)报告期内的2006、2007 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如下: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且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招股说明书
1-1-2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2)报告期内的2008 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
减值准备。具体判断为: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
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
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
值损失。
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
的50%,并且时间持续在一年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且在整个
持有期间得不到根本改变时,也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现较
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50%,但持续时间较短,不足一年的,则按成本与
公允价值差额的50%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可供出售债
务工具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允价值上升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当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后,
可以同时冲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
3)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项 目 2008 年末/2008 年度
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万元) 0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万元) -36,777
(二)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于2007 年1 月1 日公司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自营证券)划分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追溯至2006 年1 月1 日,视
同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招股说明书
1-1-227
该准则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度
冲回原计提的金融工具减值损失 126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9,340
影响净利润小计 9,466
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 月1 日
冲回原计提的金融工
具减值损失 1,205 1,07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9,417 7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 5,526 -535
增加股东权益小计 16,148 621
2、于2007 年1 月1 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
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至2006 年1 月1 日,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
益,视同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
该准则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度
影响净利润 -7,348
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 月1 日
增加股东权益小计 9,844 17,383
3、于2007 年1 月1 日对在以前年度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将
收购其他无关联第三方控制的营业部所支付的溢价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并
进行减值测试,以后不再进行摊销,并对2006 年商誉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招股说明书
1-1-228
视同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
该准则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度
冲回商誉摊销-增加净利润 237
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为: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 月1 日
冲回商誉摊销额-增加股东权益699 462
4、根据新准则,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内,故调整2006 年初和2006 年
末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调 整 项 目 2006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 月1 日
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增
加股东权益 961 492
5、 新会计准则的适用对发行人2006 年度净利润综合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的新会计准则 2006 年度
第22 号新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适用影响净利润9,466
第18 号新准则—所得税的适用影响净利润 -7,348
第20 号—企业合并的适用影响净利润 237
新准则的适用对净利润的累计影响额 2,35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65
少数股东损益 190
6、 新会计准则的适用对发行人2006 年末股东权益综合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适用的新会计准则 2006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 月1 日
第22 号新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适用
增加股东权益 16,148 621招股说明书
1-1-229
第18 号新准则—所得税的适用增加股东权益 9,844 17,383
第20 号—企业合并的适用增加股东权益 699 462
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增加股东权益 961 492
新准则的适用对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额 27,652 18,95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6,691 18,466
少数股东权益 961 492
(三)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
自2007 年1 月1 日,公司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造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
与原始财务报表存在如下差异:
1、资产类
原准则科目 新准则科目 差异说明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
结算备付金 结算备付金
其中:客户备付金 其中:客户备付金
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
自营证券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原准则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原则计量,并
计提跌价准备
新准则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
交易保证金 存出保证金
金融担保物 交易性金融资产/存出保证

金融担保物中的股票类抵押物重分类
至新准则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抵押资金
重分类至新准则的存出保证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准则重分类长期股权投资中的限售
法人股、基金投资和集合理财计划自有
资金参与部分。
新准则调整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
影响额计入资本公积
持有至到期投资招股说明书
1-1-230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重分类限售法人股、基金投资和
集合理财计划自有资金参与部分至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新准则重分类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至其
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交易席位费 无形资产
其中:交易席位费 其中:交易席位费
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
延所得税,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亏损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
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清理、待
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资产
对原准则的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重分类至新准则的其他
资产
2、负债类
原准则科目 新准则科目 差异说明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
应付权证 交易性金融负债 核算创设权证业务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 原准则应付款项中属于职工薪酬重
分类至新准则的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递延所得税负债
新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递延所得税,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作
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核算
应付款项中扣除属于职工
薪酬部分、预提费用、代兑付
其他负债 新准则重分类应付款项中扣除属于
职工薪酬部分、预提费用、代兑付债招股说明书
1-1-231
债券 券至其他负债
3、权益类
原准则科目 新准则科目 差异说明
股本 股本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
新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影响额及所得税影响额
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4、损益类
原准则科目 新准则科目 差异说明
一、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支出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证券承销收入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受托投资管理收入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
收入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融
企业往来收入-金融企业往来
支出+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卖
出回购证券支出
利息净收入
自营证券差价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新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
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变动额计入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汇兑收益 汇兑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招股说明书
1-1-232
二、营业支出 二、营业总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 业务及管理费 新准则商誉不再需要摊销,期末进行
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损失
新准则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
计量,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需计
提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三、营业利润 三、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四、利润总额
资产减值损失
新准则金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
量,调整原准则自营证券跌价损失
五、扣除资产损失后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减:所得税费用
新准则的所得税费用是当期应付所
得税和递延税项的合计;而原准则的
应付税款法下,所得税费用只包括当
期应付所得税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
六、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四)报告期内无主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所得税核算事项作为重要前期差错,进行了追溯更正。
1、根据国税发[2000]11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2007 年5 月核定,公司从上市公司分得的红股,招股说明书
1-1-233
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在税前扣除。该事项可调减公司2006 年度所得税费
用计6,013,981.71 元。据此,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更正。
2、根据财税[2005]103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经主管税务机关2007 年5 月核定,公司从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取得的非流通股送股并已全部实现销售部分,可按
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上一年末的每股净资产计算投资成本在税前扣除。该事
项可调减公司2006 年度所得税费用计16,689,470.48 元。据此,公司对该事项进行
了追溯更正。
3、2002 年,公司所涉永川案件等损失涉及所得税计30,522,082.61 元未能在
税前列支,造成2002 年多缴纳了所得税。2003 年度所得税清算时,主管税务机关
同意上述损失在税前列支,由以后年度抵扣,公司据此进行了会计处理。由于2006
年度以前公司一直有未弥补完的累计亏损,所以该笔应予抵扣的税款一直未能实
际抵扣。2006 年度公司所得税清算时,该笔可抵扣税款全部抵扣完毕,但公司未
做会计处理,造成会计差错。据此,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更正。
4、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对2006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的认定结果,2006 年
末公司所得税计提数比应缴数多7,848,440.54 元,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更正。
据此,公司对上述所得税事项作为重要前期差错,追溯更正了2006 年度的财
务报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06 年度
内容
所得税事项1 所得税事项2 所得税事项3 所得税事项4 合计
应交税金及附加 -6,013,981.71 -16,689,470.48 30,522,082.61 -7,848,440.54 -29,810.12
所有者权益 6,013,981.71 16,689,470.48 -30,522,082.61 7,848,440.54 29,810.12
净利润 6,013,981.71 16,689,470.48 -30,522,082.61 7,848,440.54 29,810.12
五、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情况
本公司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的分类原值、累计折旧、净值等情况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招股说明书
1-1-234
项 目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减值准备 净额
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90,158 7,729 82,429 — 82,429
电子通讯设备 5-8年 33,856 18,399 15,457 — 15,457
交通运输设备 10年 3,160 1,650 1,510 — 1,510
办公设备及其他 8年 4,979 2,780 2,199 — 2,199
合 计 — 132,153 30,558 101,595 — 101,595
本公司各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固定资产原值 132,153 130,775 58,317
减:累计折旧 30,558 29,068 21,447
固定资产净值 101,595 101,707 36,870
减:减值准备 — — 2,678
固定资产净额 101,595 101,707 34,19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82,429 84,503 26,721
电子通讯设备 15,457 13,867 5,546
交通运输设备 1,510 1,659 1,094
办公设备及其他 2,199 1,678 830
(1)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余额中有原值7,463 万元的房屋
及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证;有原值1,644 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正在办理产权过户。
公司管理层认为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及金额明确,公司对这些房屋及建筑
物具有合法的产权或实有权。
(2)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中不存在抵押、封存等情况。
六、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大成基金25%的股权以及贵州富邦16.67%的股权,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招股说明书
1-1-235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 5,000 2,500
贵州富邦投资有限公司 0 20 20
合 计 5,000 5,020 2,520
1、公司拥有大成基金25%的股权。2007 年,大成基金原股东对其进行增资,
注册资本从10,000 万元增加至20,000 万元。由于公司对大成基金无重大影响,故
采用成本法核算。
2、公司对贵州富邦200 万元的初始投资额存在减值情形,已于2005 年计提了
180 万元的减值准备,2008 年该公司已解散、清算。
七、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情况
本公司无形资产为交易席位费和期货会员资格,均通过购买取得,交易席位
费按10 年进行摊销,剩余摊销年限3-4 年。期货会员资格不予摊销。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原始成本
交易席位费 1,768 2,534 2,502 7,101
期货会员资格 140 140 — 140
合 计 1,908 2,674 2,502 7,241
八、本公司商誉的情况
2007 年8 月,公司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购买光大期货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公司将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光大期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
单位: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期初余额 938 — —
本期增加 — 938 —
本期减少 — — —招股说明书
1-1-236
期末余额 938 938 —
九、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情况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各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形成原因 税率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税率 2006 年末
坏账准备 25% 4,837 7,679 33% 10,631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25% — 45 33% 5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 — — 33% 884
开办费 25% — 78 33% 207
未弥补亏损 25% — — 33% 1,854
尚未支付的销售渠道
奖励 25% 291 150 3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失 25% 206 5 3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失 25% 10,677 — 3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25% 9,194 — 33% —
尚未支付的奖金 25% 6,171 — 33% —
预计负债 25% 9 — 33% —
合 计 31,385 7,957 13,635
(二)其他资产
本公司各报告期末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应收款项 17,603 23,397 32,141
长期待摊费用等
其他 13,111 5,447 5,164
合 计 30,714 28,844 37,305
1、应收款项招股说明书
1-1-237
(1)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应收款项账面金额为36,949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
备19,346 万元,净额17,603 万元。各报告期末账面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应收款项 36,949 54,112 64,355
1)应收款项2008 年末比2007 年末减少17,163 万元,下降幅度为31.72%,主
要原因是:公司于2008 年对判决已经生效、已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良债权以帐销
案存方式进行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不良债权合计为11,718 万元。
2)应收款项2007 年末比2006 年末减少10,243 万元,下降幅度为15.92%,主
要原因是:公司2006 年向宁波市人民政府公益性捐款12,000 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2)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款项中单项金额较大款项性质及坏账计提的情况:招股说明书
1-1-238
1、2008 年度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欠款项目 2007.12.31
余额
2008 年
增加
2008 年
收回
2008 年
核销
2008 年
其他转销
2008.12.31
余额
2007.12.31
余额
期初坏
账准
备计提
比例
2008 年
计提
2008 年
冲回
2008 年
核销
2008.12.31
余额
期末坏
账准
备计提
比例
1.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
算组
3,688 3,065 623 184 5.00% 153 31 5.00%
2.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
11,800 11,800 6,190 52.46% 6,190 52.46%
3.广州华能实业有限公司 6,378 6,378 6,378 100.00% 6,378 100.00%
4.重庆营业部违规经营损失3,982 3,982 3,982 100.00% 3,982 100.00%
5.上海天瑞、裕融投资有限
公司
2,795 2,795 0 2,795 100.00% 2,795 0 —
6.深圳市中立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
2,500 2,500 0 2,500 100.00% 2,500 0 —
7.上海申大(集团)公司 2,262 2,262 0 2,262 100.00% 2,262 0 —
8.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

2,000 2,000 2,000 100.00% 2,000 100.00%
9.海南赛格特种金融债券 1,873 93 1,780 0 1,873 100.00% 93 1,780 0 —
10.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
599 599 0 599 100.00% 599 0 —
11.交易所交易单元押金 985 260 1,245 49 5.00% 13 62 5.00%
12.基金公司出租交易席位
佣金
0 1,407 1,407 0 5.00% 70 70 5.00%
大额应收款项合计 38,862 1,667 3,158 9,936 27,435 28,812 74% 83 246 9,936 18,713 68%招股说明书
1-1-239
2、2007 年度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欠款项目
2006.12.31
余额
2007 年
增加
2007 年
收回
2007 年
核销
2007 年其
他转销
2007.12.31
余额
2006.12.31
余额
期初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007 年
计提
2007 年
冲回
2007 年
核销
2007.12.31
余额
期末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天一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清算组
0 33,400 29,712 3,688 0 5.00% 184 184 5.00%
2.新世纪建设发展(深
圳)有限公司
11,800 11,800 6,190 52.46% 6,190 52.46%
3.昆仑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清算组
7,307 30,349 22,851 14,805 0 365 5.00% 365.00 0
4.广州华能实业有限
公司
6,678 300 6,378 6,678 100.00% 300.00 6,378 100.00%
5.上海南都期货经纪
有限责任公司
2,100 13,854 15,954 0 105 5.00% 105.00 0
6.重庆营业部违规经
营损失
3,982 3,982 3,982 100.00% 3,982 100.00%
7.上海天瑞、裕融投资
有限公司
2,795 2,795 2,795 100.00% 2,795 100.00%
8.深圳市中立投资有
限公司公司
2,500 2,500 2,500 100.00% 2,500 100.00%
9.上海申大(集团)公

2,262 2,262 2,262 100.00% 2,262 100.00%
10.中山公用事业集团
有限公司
2,000 2,000 2,000 100.00% 2,000 100.00%
11.海南赛格特种金融
债券
1,873 1,873 1,873 100.00% 1,873 100.00%
12.佛迪营销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
599 599 599 100.00% 599 100.00%
13.交易所交易单元押

460 525 985 23 5.00% 26 49 5.00%
大额应收款项合计 44,356 78,128 52,863 30,759 38,862 29,372 66% 210 770.00 28,812 74%招股说明书
1-1-240
3、2006 年度 单位:万元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
欠款项目 2005.12.31
余额
2006 年
增加
2006 年
收回
2006 年
核销
2006.12.31
余额
2005.12.31
余额
期初坏
账准
备计提
比例
2006 年
计提
2006 年
冲回
2006 年
核销
2006.12.31
余额
期末坏
账准备
计提比

1、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1,800 - - - 11,800 3,190 27% 3,000 - - 6,190 52%
2、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484 76,328 69,505 - 7,307 24 5% 341 - - 365 5%
3、广州华能实业有限公司 10,323 - 3,646 - 6,678 10,323 100% - 3,646 - 6,678 100%
4、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2,100 - - 2,100 - - 105 - - 105 5%
5、刘长刚
(重庆营业部违规经营损失)
4,382 - 400 - 3,982 4,382 100% - 400 - 3,982 100%
6、上海天瑞、裕融投资有限公司 3,823 - 1,028 - 2,795 3,823 100% - 1,028 - 2,795 100%
7、深圳市中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2,500 - - - 2,500 2,500 100% - - - 2,500 100%
8、上海申大(集团)公司 2,262 - - - 2,262 113 5% 2,149 - - 2,262 100%
9、黄智斌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 - - - 2,000 2,000 100% - - - 2,000 100%
10、海南赛格特种金融债券 1,873 - - - 1,873 1,873 100% - - - 1,873 100%
11、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599 - - - 599 599 100% - - - 599 100%
13.交易所交易单元押金 - 460 - - 460 - 5% 23 - - 23 5%
大额应收款项合计 40,046 78,888 74,579 - 44,356 28,827 72% 5,618 5,074 - 29,372 66%招股说明书
1-1-241
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款项的主要内容为:
1、天一证券清算组款项为公司收购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而支付的价款以及收
购资产交接后为收购营业部代垫的相关经营费用。截至报告期末收购事项已经完
成,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已纳入公司汇总范围,相关应收款项已予抵消。剩余款
项为天一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余额。此笔款项经申请,中国证券投资者保
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发放保护基金用于弥补天一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缺口情况的函》(证保函〔2007〕303 号)和《关于发放保护基金用于弥补天一证
券客户结算资金缺口的函》(证保函〔2008〕49 号)同意拨付保护基金用于弥补该
笔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缺口,弥补金额分别为29,792,057.38 元和860,876.94
元,合计30,652,934.32 元。公司已于2008 年7 月30 日收到上述款项,尚有
6,230,719.36 元未收到。
2、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款项情况为:公司与新世纪建设发展(深
圳)有限公司发生借款纠纷。2002 年1 月和2002 年6 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两次裁定,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在建的商务楼作价6,229.48 万元
折抵所欠本公司部分债务。该商务楼仍在建设中,根据预计可回收金额,公司计
提了6,190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2.46%。
3、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款项为公司收购昆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
类资产而支付的价款以及收购资产交接后为收购营业部代垫的相关经营费用。截
至报告期末收购事项已经完成,相关应收款项已全部抵消。
4、英豪学校、陈忠联、覃健(广州华能实业有限公司)款项为1999 年11 月
至2002 年10 月三年间,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违反公司规定,从广州华能拆借资
金给英豪学校、覃健、黄智斌等机构和个人买卖股票。后由于上述机构和个人买
卖股票发生重大损失,致使无法偿还广州华能的资金。广州华能起诉公司,要求
赔偿其损失,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依法院判决支付广州华能本金和利息共计
10,919 万元,确认为“应收款项-英豪学校、陈忠联、覃健(广州华能案件款)”,
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后公司陆续追回约4,542 万元,相应冲销了应收款项
和坏账准备。至2008 年12 月31 日,“应收款项-英豪学校、陈忠联、覃健(广
州华能案件款)”余额为6,378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款项为公司收购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招股说明书
1-1-242
任公司而支付的价款以及为其代垫的相关经营费用。截至报告期末收购事项已经
完成,相关应收款项已全部抵消。
6、重庆营业部违规经营损失款项情况为:2002 年12 月,公司重庆大坪正街证
券营业部与刘长刚发生借款纠纷。公司于2006 年7 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诉讼标的为人民币2,900 万元。因该案涉嫌刑事案件,需待刑事案件
处理结果,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渝五中民初字第4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该案中止诉讼。公司估计该损失收回可能性很小,已对账面债权全额计提了
坏账准备。
7、上海天瑞、裕融投资有限公司款项情况为:2003 年,公司乌鲁木齐解放北
路证券营业部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分别起诉上海天瑞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瑞投资”)、上海裕融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简称“裕融投资”)和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啤酒花股份”)委托
理财纠纷。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254
号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19 号判决书判
决,天瑞投资、裕融投资和啤酒花股份应赔偿公司资金损失。公司已收回1,977
万元,剩余部分公司预计收回难度很大,故对剩余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2008 年
上半年,公司以案存帐销的方式对该笔应收债权进行了核销处理。
8、深圳市中立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款项情况为:1998 年12 月,公司与深圳市中
立投资有限公司发生借款纠纷。根据2003 年9 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深
中法民五初字第91 号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立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应支
付公司借款本息计3,119.98 万元。公司预计收回难度很大,故对账面债权全额计
提了坏账准备。2008 年上半年,公司以案存帐销的方式对该笔应收债权进行了核
销处理。
9、上海申大(集团)公司款项情况为:1998 年12 月,公司与上海申大(集团)
公司发生借款纠纷。根据2000 年8 月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0)沪一中经初
字第431 号民事判决书,上海申大(集团)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应支付公司借款
本息计3,479 万元。公司已收回部分款项,剩余部分公司预计收回难度很大,故
对剩余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2008 年上半年,公司以案存帐销的方式对该笔应收
债权进行了核销处理。招股说明书
1-1-243
10、黄智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款项为1999 年11 月至2002 年10
月三年间,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违反公司规定,从中山公用拆借资金给英豪学校、
覃健、黄智斌等机构和个人买卖股票。后由于上述机构和个人买卖股票发生重大
损失,致使无法偿还中山公用的资金。中山公用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公
司于2004 年之前确认为“应收款项-黄智斌(中山公用案件)”,并全额计提了坏
账准备,由于款项未付,同时确认“应付款项-中山公用”2,000 万元。
11、海南赛格特种金融债券款项情况为:公司于1997 年代销海南赛格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本金1,500 万元人民币,后因海南赛格无力兑付,
政府要求公司代为兑付,累计支付本息1,872.60 万元人民币,形成公司对海南赛
格的债权。海南赛格依法宣告破产后,该债权已进行了登记。公司于2007 年5 月
12 日收到海南赛格破产清算组的债权确认书,确认债权本息为2,112.25 万元。公
司判断该债权基本上无法清偿,故2005 年对账面债权1,872.60 万元全额计提了
坏账准备。2008 年上半年,公司以案存帐销的方式对该笔应收债权进行了核销处
理。
12、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款项情况为:公司与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发生借款纠纷。根据1999 年3 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8)一中经初字
第698 号《民事调解书》,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公司本金1,600 万元
及利息690 万元。由于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调解书,公司
通过法院将所查封的其名下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996.01 万元(含有关税费)的土
地和房产进行了强制执行。2004 年7 月,公司以2,200 万元的价格将所查封的上
述土地和房产转让给宜昌市温州商会下属的宜昌鑫昌大市场。公司已经收回大部
分款项,剩余部分公司预计收回难度很大,故对剩余部分计提了坏账准备。2008
年上半年,公司以案存帐销的方式对该笔应收债权进行了核销处理。
13、公司共计使用了上海证券交易所105 个交易席位,其中使用的2 个交易席
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支付了60 万元押金;公司共计使用了深圳证券交易所60 个
交易席位和77 个交易单元,其中使用的31 个交易席位和37 个交易单元向深交所
支付了1,185 万元押金。
14、公司出租交易席位给各基金公司使用,应收尚未收取的佣金1,407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大额且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仅有一招股说明书
1-1-244
笔,为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款项,公司已于每一报告期末对其进行
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已计提坏账准备进行调整。
本公司认为,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对存在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已足额计
提了减值准备。
(3)应收款项的帐龄分析
单位:万元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帐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1 年以内 9,802 26.53% 16,892 31.22% 25,403 39.47%
1 至2 年 1,818 4.92% 183 0.34% 940 1.46%
2 至3 年 110 0.30% 77 0.14% 17,052 26.50%
3 年以上 25,219 68.25% 36,960 68.30% 20,960 32.57%
合 计 36,949 100.00% 54,112 100.00% 64,355 100.00%
(4)逾期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帐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3 年以上 25,219 68.25% 36,960 68.30% 20,960 32.57%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逾期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余额25,219 万元,主要
为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1,800 万元的逾期借款、英豪学校、陈忠联、
覃健(广州华能实业有限公司)案件款6,378 万元、刘长刚(重庆营业部违规经
营损失)案件款3,982 万元、黄智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案件款2,000
万元等。上述帐龄3 年以上的逾期应收款项,除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
司11,800 万元计提了52.46%的坏帐准备外,其余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
(5)2008 年12 月31 日应收款项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欠款和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2、长期待摊费用等其他资产招股说明书
1-1-245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交易软件费和其他
递延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主要为公司新办公楼以及营业部的装修费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等
其他合计 13,111 5,447 5,164
十、本公司主要债项的情况
本公司主要债项包括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
买卖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其他负债。
(一)短期借款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短期借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质押借款 — — 15,000
1、公司于2005 年8 月、10 月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获得质押贷款3.5 亿元,
质押物为自营证券,该笔贷款于2006 年按期归还。
2、公司于2006 年末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获得质押贷款1.5 亿元,质押物为自
营证券,该笔贷款已于2007 年上半年按期归还。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为创设的权证,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创设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南方航空认沽权证 — 35,453 —
包头钢铁认股权证 — — 2,081
原水股份认沽权证 — — 16
雅戈尔认沽权证 — — 37招股说明书
1-1-246
上海机场认沽权证 — — 0.3
武汉钢铁认股权证 — — —
白云机场认沽权证 — — —
合 计 — 35,453 2,134
1、自2005 年11 月起,公司作为创新类证券公司开始涉足权证创设业务,由
于我国新生的权证市场交投活跃,公司净资本实力雄厚,权证业务运作规范,公
司的权证创设业务量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2、公司期末采用B-S 期权定价模型计量创设权证的价值。
2005 年,为了遏制权证的疯狂炒作,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创新试点证券公司
可以开展创设权证业务。光大证券作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严格按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开展创设权证业务。
创设权证业务是为配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一项创新业务,如何进行会
计处理,当时没有统一的规范。为统一各创新类证券公司对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会计司召集相关证券公司召开了多次会议,最后形成了指导性意见,公司
据此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创设权证业务会计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创设认购权证:创设认购权证买入的履约担保股票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会计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创设的认购权证卖出时,确认为一项交易性金融
负债。卖出的认购权证期末一般按交易所中间价计价,按中间价与卖出均价计算
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遇期末中间价显著偏离按B-S 期权定价模型
计算的价值,则改按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价值计量。
创设认沽权证:创设的认沽权证卖出时,确认为一项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
的认沽权证期末一般按交易所中间价计价,按中间价与卖出均价计算的差额确认
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遇期末中间价显著偏离按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价值,
则改按B-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价值计量。
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光大证券制订的创设权证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其他相关指导性意见的规定,以B-S 期权定价模型作为权证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能更为合理地反映创设权证期末价值。”
3、2008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较2007 年末减少35,453 万元,减少幅度为
100%,原因为公司创设南方航空58,600 万份认沽权证全部到期注销。招股说明书
1-1-247
4、2007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较2006 年末增加33,319 万元,增加幅度为
15.61 倍,原因为公司创设南方航空58,600 万份认沽权证尚未到期或注销。
5、发行人权证创设业务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
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创设权证已实现收益 92,293 54,524 8,169
权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8,969 76,893 3,066
权证业务收益合计数 13,324 131,417 11,235
(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项 目 账面
金额
到期约定
回购金额
账面
金额
到期约定
回购金额
账面
金额
到期约定
回购金额
05 工行浮
息03 债券 — — — — 20,142 20,418
2007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2006 年末减少了20,142 万元,减少幅度为
100%,原因主要为公司偿还了上年度回购款项。
(四)代理买卖证券款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代理买卖证券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个人客户 1,757,120 1,038,124 749,640
机构客户 366,151 3,027,824 81,112
合 计 2,123,271 4,065,948 830,752招股说明书
1-1-248
报告期内各期末本公司经纪业务的客户分类及数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户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个人客户 1,473, 519 1,776, 175 790,758
机构客户 4,301 5,112 1,806
合 计 1,477,820 1,781,287 792,564
报告期内2006 年-2007 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稳步增长,主要原因是自2006
年起,我国股票市场开始企稳,股票指数逐步攀升,证券市场交易逐步活跃,投
资者队伍逐渐扩大,投资热情高涨,公司客户数量增加等导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增加。但自2008 年起,我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证券市场交易逐步萎缩,投资者
队伍逐渐减少,投资热情萎靡不振,投资者大都损失惨重,导致公司客户数量减
少、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减少。
(五)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工资及奖金 60,682 84,655 8,526
工会经费 2,592 2,842 417
教育经费 25 24 336
养老保险金 15 22 16
医疗保险 3 8 4
其他社会统
筹金 1 7 -14
住房公积金 6 13 32
合 计 63,324 87,570 9,317
2008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07 年末减少了24,246 万元,减少幅度为27.69%,
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08 年发放了部分2007 年度的效益工资和奖金。招股说明书
1-1-249
2007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06 年末增加了78,253 万元,增加幅度为839.90%,
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2007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提高,根据董事会通过的激励方案计
提的、尚未发放的效益工资和奖金增幅较大。
(六)应交税费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交税费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税 种 税率 2008 年末 税率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企业所得税 25%,
18% 46,162 33% 98,790 23,477
营业税 5% 2,703 5% 3,741 3,369
代扣个人所得税 — 935 — 1,644 319
其 他 — 413 — 393 108
合 计 — 50,213 — 104,569 27,273
报告期内,2008 年末应交税费较2007 年末减少了54,356 万元,减少幅度为
51.98%,主要原因为公司缴纳了2007 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同时公司2008 年利
润以及营业收入下降,计提未缴的所得税以及营业税费用减少。
报告期内,2007 年末和2006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自2006
年起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高,故应计未交的所得税和营业税费用大幅增加。
(七)应付利息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利息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客户交易结算资
金利息 241 201 75
债券利息 0 0 1
贷款利息 0 0 23
合 计 241 201 99
2007 年12 月31 日,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了102 万元,增加幅度为103.03%,
主要原因为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幅增加从而应支付的客户资
金利息增加。招股说明书
1-1-250
(八)预计负债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预计负债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预计负债 34 — 5,325
1、计提预计负债的由来:2004 年7 月,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方网”)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称其在光大证
券上海河南南路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资金人民币1 亿元,从未进行过任何
证券买卖交易,但2003 年12 月15 日查询时发现账户中有大量啤酒花等股票。由
于该等股票价格大幅下跌,造成股票帐户内资产严重损失,故东方网请求法院判
决光大证券赔偿其损失。2004 年8 月10 日,光大证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的应诉通知书。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上述账户内资产总值为1,675 万元,
形成浮动损失8,325 万元。据此,2004 年末,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帐户
的浮动损失8,325 万元确认为“预计负债”,在2004 年度“营业外支出”中列支。
2、2005 年-2006 年东方网案件进展及相关的帐务处理:2005 年7 月,法院
一审作出判决,东方网案件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被告发行人及其所属
上海河南南路证券营业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80%的比例赔偿原告上海
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的损失(损失范围以原告所诉的证券交易代理资金1 亿元,
扣除原告先前以广告费名义从被告处收取的690 万元,再扣除原告资金账户项下
尚余股票的市值后确定;原告资金账户透支的336 万元应在股票市值中扣除)。案
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原告负担20%,两被告共同负担80%。”
一审判决后,光大证券遂提出上诉。根据一审判决和东方网账户在年末的浮
动损失情况,光大证券分别在2005 年度和2006 年度冲回计提的损失2,000 万元
和1,000 万元。
3、东方网案件于2007 年8 月达成和解:2007 年8 月2 日,在二审法院的调
解下,双方经过多次谈判,东方网同意放弃原诉讼请求,双方签订了《民事调解
协议书》,同日终审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东方网案件二审民事调解书的主
要内容为“光大证券同意于2007 年8 月2 日股市收盘后支付东方网按如下方式计
算的赔偿额=[10,000 万元-690 万元-336 万元-账户内原股票市值(按2007 年8 月招股说明书
1-1-251
2 日的收盘价计算)]X 80%。案件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有关费用均由各
方各自承担”。据此,光大证券承担损失计2,820,130.22 元,并于2007 年8 月3
日支付,该《民事调解书》已履行完毕。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光大证券编制财
务报表时,将实际赔偿的2,820,130.22 元确认为2007 年的“营业外支出”, 冲
回计提的损失5,325 万元。
4、自然人侯湘因权证行权失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公司等五家被告赔偿其行权失败造成的损失。2008 年12 月10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公司赔偿原告侯湘人民币343,890.00 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
中。公司根据一审判决预计诉讼赔款343,890.00 元。
(九)应付债券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债券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04 光大债 — — 150
1、2004 年7 月公司经证监会核准定向发行债券,共计发行9,950 万元。
2、公司于2005 年开始兑付债券,于2007 年6 月30 日前兑付完毕。
(十)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行人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主要原因为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的资
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同(资产帐面值高于税法规定值或负债帐面值低于税法规
定值)而形成将来应纳税的时间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形成原因

率 暂时性差
异金额
所得税影
响金额
暂时性差
异金额
所得税影
响金额

率 暂时性差
异金额
所得税影
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
工具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25% — — 130,573 32,643 33% 9,418 3,108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
25% 94 24 68,159 17,040 33% 8,662 2,859招股说明书
1-1-252
价值变动收

合 计 25% 94 24 198,732 49,683 33% 18,080 5,966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2008 年末较2007 年末大幅减少99.95%,主要原因为2008
年我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公司2008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大都低于成本。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2007 年末较2006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2007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成本。
(十一)其他负债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负债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应付交易所配股款 — 4 2,185
应付客户现金股利 — 95 301
代兑付债券款 42 70 95
其他应付款项 20,062 34,086 121,184
合 计 20,104 34,255 123,765
1、2008 年末其他应付款项较2007 年末减少了14,024 万元,减少幅度为
41.14%,主要原因为公司期末应上缴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减少,以及公司支付了购
置静安广场房产尾款所致。
2008 年末,应付款项中有211 万元为应付光大集团、由本公司代收代付的不
良资产处置回收款。
2、2007 年末其他应付款项较2006 年末减少了87,098 万元,减少幅度为
71.87%,主要原因为2006 年末收到的增资扩股意向款99,188 万元本年度全部转
为股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应交未交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增加9,486 万元。
2007 年末,应付款项中有1,411 万元为应付光大集团、由本公司代收代付的
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款。招股说明书
1-1-253
3、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应付款的主要内容:
1)2008 年12 月31 日其他应付款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名称 金额(万元) 备 注
基金销售代理费 4,731 应付代理机构基金销售代理费
广州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 应付未决诉讼案件赔偿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874 应缴投资者保护基金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211 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款
2)2007 年12 月31 日其他应付款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名称 金额(万元) 备 注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9,486 应缴投资者保护基金
基金销售代理费 4,431 应付代理机构基金销售代理费
广州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 应付未决诉讼案件赔偿
上海明珠东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00 购置办公用房尾款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411 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款
3)2006 年12 月31 日其他应付款主要内容:
债权人名称 金额(万元) 备 注
增资扩股已收款项 99,188 股东缴入增资扩股款(注1)
广州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 应付未决诉讼案件赔偿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1,575 代收代付不良资产处置回收款
哈尔滨营业部股民调解补偿款 323 应付调解补偿款
基金认(申)购款 354 基金认(申)购款
应付律师诉讼代理费 517 诉讼代理费
注1:由于光大证券增资扩股事项尚未获得证监会批准,故股东缴入的增资扩股款项未结
转至“股本”。
十一、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股本
本公司报告期内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招股说明书
1-1-254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股东名称
股本 比例 股本 比例 股本 比例
光大集团 118,575 40.92% 118,575 40.92% 118,575 48.50%
中国光控 113,925 39.31% 113,925 39.31% 113,925 46.60%
厦门新世基 11,300 3.90% 11,300 3.90% 10,000 4.08%
东莞联景实业 8,000 2.76% 8,000 2.76% 1,000 0.41%
南京鑫鼎投资 1,200 0.41% 1,200 0.41% 1,000 0.41%
其他法人股东 36,800 12.70% 36,800 12.70% — —
合 计 289,800 100.00% 289,800 100.00% 244,500 100.00%
1、2005 年7 月,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的出资方—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以2004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 亿元作
为出资,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三家新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出资金
额分别为1 亿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
2、2007 年5 月,公司增资扩股,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和其他8
家股东等11 家股东共同出资4.53 亿元,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8 亿
元。
3、公司股东南京鑫鼎、上海宏普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八、公司股本的有关情况”。
(二)资本公积
单位:万元
股本
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1、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其他资本公积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减值
累计损失转出
其他资本公积—
3、与计入所有者
权益项目相关的
所得税
其他资本公积—
4、股权投资准备
合计
2006.1.1 — -799 — 264 — -535
本期增加 — 9,461 — -3,122 -278 6,061
本期减少 — — — — — —
2006.12.31 — 8,662 — -2,858 -278 5,526
本期增加 79,275 59,496 — -14,181 — 124,590招股说明书
1-1-255
本期减少 — — — — -278 -278
2007.12.31 79,275 68,158 — -17,039 — 130,394
本期增加 — — — — 47 47
本期减少 — 147,642 -36,777 -27,716 — 83,149
2008.12.31 79,275 -79,484 36,777 10,677 47 47,292
1)2007 年5 月,公司增资扩股,以2006 年12 月31 日按原准则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的2 倍(2.75 元)作为发行价,溢价发行4.53 亿股,股本溢价款79,275 万
元计入资本公积。
2)2008 年我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卖出,2008 年末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较2007 年末减少147,642 万元,已造成其他资
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为-79,484 万元。
3、盈余公积
单位: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期初余额 57,999 12,097 2,850
本期增加 12,194 45,902 9,247
本期减少 — — —
期末余额 70,193 57,999 12,097
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4、一般风险准备
单位: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期初余额 103,901 12,097 2,850
本期增加 24,389 91,804 9,247
本期减少 — — —
期末余额 128,290 103,901 12,097
2007、2008 年度增加的一般风险准备系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招股说明书
1-1-256
准备和税后利润的10%计提交易风险准备金。
5、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期初未分配利润 419,026 71,700 5,854
追溯调整额 — 16,397 14,765
其中:差错更正 — 2 —
新准则调整 — 16,394 14,765
追溯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19,026 88,097 20,619
加:本期净利润 145,493 472,889 91,510
加:其他转入 — 0.00 —
减: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24,389 91,805 9,247
减:计提盈余公积 12,194 45,902 9,247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0.00 5,854
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0.00 —
减:本期少数股东损益 8,739 4,253 -316
期末未分配利润 519,197 419,026 88,097
(1)公司按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自2007 年起,根据证监
会的规定按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交易风险准备金,计入“一般风险准备”。控股
子公司光大保德信按当期基金管理费收入的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3)公司按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058,736 3,867,698 850,1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363,365 657,550 153,772招股说明书
1-1-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4,629 3,210,148 696,4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35,319 22,940 12,2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46,433 75,747 13,4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14 -52,808 -1,1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 124,575 1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320 15,286 46,0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 109,289 -31,02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73 -3,076 -1,3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0,736 3,263,553 662,842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2006 年度、2007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呈大幅增
长的态势,主要原因为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幅增加以及
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加所致。
200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为2008 年股票市场
大幅下跌,证券市场交易逐步萎缩、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量流出股票市场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正常。2007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金额较大,为75,747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购置了新办公大楼,总价款为58,508
万元。
200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为46,43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
司投资支付的现金33,667 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12,765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是光大保德信投资支付的现金33,667 万元,
其中投资光大保德信旗下管理的基金4,700 万元、国债回购24,000 万元、央行票
据4,966 万元。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公司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11,121 万元,其中公司办公楼工程相关的支出4,701
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支出5,846 万元、其余在建工程支出574 万元。
200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大,为35,319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招股说明书
1-1-258
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9,133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700 万元,收到
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6 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光大保德信收
回投资收到现金29,053 万元,其中国债回购24,000 万元、央行票据4,966 万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公司收到大成基金的现金红利5,700 万元,收到的其
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6 万元为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简单明了:2006 年度从银行新借款15,000
万元以及偿还2005 年度35,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和兑付2004 年发行的9,800 万元
的债券;2007 年度增资扩股124,575 万元以及偿还15,000 万元的银行借款和兑付
2004 年发行的150 万元剩余的债券;2008 年度光大保德信实施现金分红4,000 万
元,少数股东分得现金红利1,320 万元。
十三、发行人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对外担保
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
1、2002 年12 月,公司重庆大坪正街证券营业部与刘长刚发生借款纠纷。2006
年7 月,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标的为人民币2,900 万元。
因该案件涉嫌刑事案件,需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
(2006)渝五中民初字第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中止诉讼。公司判断该损失收
回可能性很低,故对账面债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2005 年1 月30 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营业
部发生委托合同纠纷,广东省高院以(2004)粤高法民终字第349 号民事判决书
终审判决公司应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
司偿还本金2,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紧急启动了在广东高院
的申诉工作,并成功立案再审,原二审判决已经被广东省高院中止执行。2007 年
3 月5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176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撤销(2004)粤高法民终字第349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股说明书
1-1-259
重审。2008 年6 月12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穗中法民二重字第2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承担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
决,进行上诉。2008 年11 月14 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民二
终字第1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公司承担2,000 万元扣减已收高息利差的余额部
分以及孳息损失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提出再审,2008 年12 月22 日,最高人
民法院已受理公司立案再审的请求。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涉案的2,000 万元全额
计提了坏账准备。
3、原告广州华能实业公司起诉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委托投资国债合
同纠纷案共计五个案件,诉讼标的合计为1.07 亿元。该五个案件经广东省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2002)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5 号、46 号、564 号、565 号、566 号
民事判决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民二终字第279 号、280 号、281
号、362 号、363 号民事判决,公司于2004 年执行生效的判决,赔偿广州华能实
业公司1.09 亿(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及利息等)。自2005 年以来,公司已通过刑
事案件追回约0.45 亿元。2006 年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7 年9 月3
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监字第214 号《立案庭通知书》。目前,上
述五个案件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截止目前,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
可能造成的损失约0.64 亿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4、2004 年11 月,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与英豪学校和自然人陈忠联
发生借款纠纷。公司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英豪学
校和自然人陈忠联偿还公司欠款6,320 万元。经过一审审理,2007 年9 月,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忠联及广州英豪学校应偿还公司款项7,820 万元及利
息,因被告未上诉,目前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5、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与自然人覃健发生借款纠纷,公司向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自然人覃健偿还公司欠款1,500 万元本
金及利息。2007 年9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覃健应偿还公司款项1,500
万元及利息,因被告未上诉,目前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
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与英豪学校和陈忠联之间的借款纠纷案件、以及广
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与覃健之间的借款纠纷案件与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原
总经理尹敏违规融资案件——广州华能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华能”)国债纠招股说明书
1-1-260
纷案件、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公用”)委托理财纠纷案件是相
关联的系列案件。
该系列案件主要情况为:1999 年11 月至2002 年10 月三年间,广州中山二路
营业部原任总经理尹敏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规定,从广州华能和中山公用拆借资
金给英豪学校(陈忠联)、覃健、黄智斌等机构和个人买卖股票,从中获取非法收
益。后由于上述机构和个人买卖股票发生重大损失,致使无法偿还广州华能和中
山公用的资金。
尹敏系列案件合计融入资金16,550 万元,案发前已偿还4,980 万元, 未偿
还11,570 万元,其中债权人广州华能9,570 万元、中山公用2,000 万元;债务人
英豪学校及陈忠联9,750 万元、覃健1,500 万元、黄智斌2,000 万元。
广州华能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其损失,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依法院判决
支付广州华能本金和利息共计10,919 万元,确认为“应收款项-英豪学校、陈忠
联、覃健(广州华能案件款)”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后公司陆续追回约4,542
万元,相应冲销了应收款项和坏账准备。至2007 年12 月31 日,“应收款项-英
豪学校、陈忠联、覃健(广州华能案件款)”余额为6,378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公司对尚未追回的损失部分,通过诉英豪学校、陈忠联借款纠纷案和覃健
借款合同纠纷案两个案件,力争追回剩余部分损失。截止目前,这两个案件法院
已判决公司胜诉,对方未提起上诉,判决结果正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公司已全额
计提了坏账准备,无论这两项判决的执行结果如何,都不会给公司造成新的损失。
所欠中山公用2,000 万元,公司于2004 年之前确认为“应收款项-黄智斌(中
山公用案件)”,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由于款项未付,同时确认“应付款项-
中山公用”2,000 万元。广东省高院以(2004)粤高法民终字第349 号民事判决书
终审判决公司应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 日内向中山公用偿还本金2,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公司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紧急启动了在广东高院的申诉工作,并
成功立案再审,原判决已经被广东省高院中止执行。2007 年3 月5 日,广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以(2005)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17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04)
粤高法民终字第349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08 年6 月
12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7)穗中法民二重字第2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公司承担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目招股说明书
1-1-261
前处于重审二审阶段。目前,公司账面“应收款项-黄智斌(中山公用案件)”余
额为2,000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付款项-中山公用”余额为2,000 万
元。
6、公司宁波开明街证券营业部与宁波博洋进出口有限公司发生房屋租赁纠纷,
宁波博洋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天一证券、光大证券宁波开明街证券营业部以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分公司支付2007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5 月30 日租金,诉讼标的金额为1,414
万元。2009 年1 月12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8)甬民一终(房)
字第268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08 年10 月24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28 号《关于核准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光大阳光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公司可设立光
大阳光5 号集合管理计划。该管理计划发行期已于2009 年1 月15 日结束,共计
募集资金1,289,933,895.55 元。光大阳光5 号集合管理计划的托管人为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重要事项
(1)2006 年5 月26 日,公司与昆仑证券清算组签署了《昆仑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受让昆仑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即昆仑证券经纪业务
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等于经纪业务有关的职能部门。该资产转让行为于2007
年7 月2 日取得了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150 号和证监机构字[2007]151 号批复,
同意昆仑证券清算组关闭其所属证券营业部及服务部,并同意公司新设5 家证券
营业部及2 家证券服务部。
(2)2007 年3 月23 日,公司与天一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签订《天一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证券类资产转让合同书》,受让天一证券证券类资产,即天一证券经纪
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服务部等与经纪业务有关的职能部门。该资产转让行为
于2007 年9 月24 日取得了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238 号批复,同意公司新设
20 家证券营业部及4 家证券服务部。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均已获得证券监管招股说明书
1-1-262
部门的开业批复,并取得营业执照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3)2007 年4 月,公司与信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容恒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佳普祥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家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四家出让方持有的南都期货全部股
权。截止2007 年12 月31 日,证监会以证监期货字[2007]121 号批准了该项股权
转让。南都期货已更名为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并自2007 年8 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
(4)公司申请注销控股子公司上海光大金融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已办理完毕工商注销手续。
(5)2007 年7 月,公司被投资单位大成基金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由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公司原对大成基金投资金额为2,500 万元,占大成基金注册资
本的比例为25%。增加注册资本后,公司投资金额变更为5,000 万元,占大成基金
注册资本的比例仍为25%。大成基金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已于2007 年7 月18
日经证监会批准,增加的注册资本已于2007 年7 月27 日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6)根据2004 年10 月18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5]54
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及核减注册资本的批复》,公司股改期间
(2004 年7 月1 日-2005 年6 月30 日)的经营亏损72,660,423.38 元由老股东弥
补,2006 年3 月22 日,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 年度股
利分配方案,向公司股东(光大集团、中国光控、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和南京
鑫鼎)共分配现金股利58,542,812.76 元,其中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以其应获得
分配的现金股利55,669,545.87 元弥补了股改期间应由其承担的亏损,差额
16,990,877.51 元已由光大集团和中国光控按其应承担的比例以货币资金弥补。
(7)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2008 年,公司对部分确定无法收回的不良资产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共计
117,184,132.28 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110,113,305.60 元的大额应收
款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核销,计7,070,826.68 元的小额应收款
项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批准核销。本期核销的大额应收款项为:
1、应收上海申大(集团)公司22,624,698.52 元;招股说明书
1-1-263
2、应收天瑞投资、裕融投资和啤酒花股份27,952,319.98 元;
3、应收深圳市中立投资有限公司25,000,000.00 元;
4、应收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7,797,167.27 元;
5、应收佛迪营销网络股份有限公司5,990,000.00 元;
6、应收海南发展银行4,399,119.83 元;
7、应收南山基金3,900,000.00 元;
8、应收上海市综合信息交易所2,450,000.00 元。
以上款项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
(8)2008 年,经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中国证监会机构部部函
[2008]446 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的
审批通过,公司出资人民币2 亿元设立全资专业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 亿元已经上海
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沪金审验(2008)第85 号验资报告。
(9)2008 年,公司投资的贵州富邦投资有限公司宣布解散,公司收回投资款
计1,000,586.86 元。公司于2008 年确认了该项投资收益800,586.86 元。
十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为合并数据)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96 30.18 57.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63 22.71 36.44
每股净资产(元) 3.64 3.45 1.48
自营证券比率(%) 7.41 61.73 48.03
长期投资比率(%) 0.47 0.50 0.70
固定资本比率(%) 9.63 10.16 9.44
净资本(万元)(母公司) 822,327.13 744,907.83 266,024.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元) 1,054,772.01 1,001,119.88 362,316.43
净资本占净资产比率(%)(母公司) 79.60 74.92 72.97招股说明书
1-1-264
净资本与负债比率(%)(母公司) 665.50 248.22 127.82
净资产与负债比率(%)(母公司) 836.10 331.34 175.17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利润总额(万元) 172,940.35 696,191.04 131,769.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136,754.01 468,635.62 91,825.74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2.96 46.81 25.3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30 70.89 28.55
总资产利润率(%) 16.34 75.83 30.05
营业费用率(%) 39.81 23.13 31.3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7 1.68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7 1.68 0.38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客户资金存款-客户备付金)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总额/期末股本总额
自营证券比率=自营权益类证券帐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自营证券=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长期投资比率=长期投资帐面价值/期末净资产
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净资产
总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和期末的(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的
平均余额
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营业收入(营业费用=业务及管理费)
净资本占净资产的比率=净资本/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 年修订)计算的2006-2008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全面
摊薄
加权
平均 基本 稀释招股说明书
1-1-265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96 13.30 0.47 0.47
2008 年度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8 11.98 0.43 0.43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81 70.89 1.68 1.68
2007 年度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87 74.01 1.78 1.78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34 28.55 0.38 0.38
2006 年度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15 28.32 0.37 0.37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
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
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
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
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S,S= 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招股说明书
1-1-266
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均为正数。
十五、发行人资产评估的情况
发行人自股份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成立以来,未进行过资产评估。详情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历次验资、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
十六、发行人历次验资的情况
发行人自2005年7月14日股份公司改制设立以来,进行过两次验资,分别为
2005年股份公司设立时的验资和2007年增资扩股时的验资。详情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四、历次验资、资产评估和审计情况”。
十七、备考利润表
公司假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信息和申报合并利润表信息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5 -2,436 5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
返还、减免(注) 8,907 — —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231 77 51
(四)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34 5,325 1,000
(五)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95 -24,528 -425
小 计 15,352 -21,562 63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11 -977 -97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195 25 9
合 计 13,546 -20,610 72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754 468,636 91,8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3,208 489,246 91,106招股说明书
1-1-267
无差异。2007年起,公司已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无需编制备考合并利润表。
公司2006年度合并备考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0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036,581,884.0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37,063,555.45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688,305,068.32
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98,432,919.77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50,325,567.36
利息净收入 42,123,714.9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72,960,243.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5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4,058,976.4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653,449.32
其他业务收入 65,028,843.47
二、营业支出 725,203,154.49
营业税金及附加 86,544,744.21
业务及管理费 637,349,401.31
资产减值损失 -6,359,315.53
其他业务成本 7,668,324.5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11,378,729.55
加:营业外收入 4,551,597.20
减:营业外支出 -1,764,638.8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17,694,965.63
减:所得税费用 402,594,607.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15,100,357.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18,257,447.93
少数股东损益 -3,157,090.28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8招股说明书
1-1-26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8招股说明书
1-1-269
第十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的发展前
景,以立信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9)第101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基
础,结合相关行业数据和公司业务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经营前景
进行了讨论和分析。本章如无特别说明,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配置结构合理,资产质量优良,资产流动性好,自有现
金流量充裕,资产变现能力强,对各项存在减值情形的资产已提取了足额的准备;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远优于证监会制订的监管标准值和预警值;
公司财务结构稳健,负债规模较小,各项负债率指标较低,偿债能力强,不存在
可以预见的财务风险。
根据证监会3 号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不能动用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所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对证券公司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等
财务状况指标没有影响,本部分除非特别说明,均剔除了资产项目中“货币资金”、
“结算备付金”中属于经纪业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负债项目中的“代理买卖
证券款”。
(一)本公司主要资产的分析
本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存出保证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资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及结构如下表所
示: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资产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926,951 75.26% 311,245 22.67% 237,382 41.35%
结算备付金 6,173 0.50% 24,636 1.79% 16,475 2.87%
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小计 933,124 75.76% 335,881 24.46% 253,857 44.2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79 1.05% 393,945 28.69% 126,882 22.10%招股说明书
1-1-2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23,644 4.12%
应收利息 315 0.03% - - 14 0.00%
存出保证金 48,477 3.93% 307,495 22.40% 34,521 6.01%
以上流动性资产小计 994,795 80.77% 1,037,321 75.55% 438,918 76.4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310 5.30% 188,580 13.73% 45,012 7.84%
长期股权投资 5,000 0.41% 5,020 0.37% 2,520 0.44%
固定资产 101,595 8.25% 101,707 7.41% 34,191 5.96%
无形资产 1,908 0.15% 2,674 0.19% 2,502 0.44%
商誉 938 0.08% 938 0.0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85 2.55% 7,957 0.58% 13,635 2.38%
其他资产 30,714 2.49% 28,844 2.10% 37,305 6.50%
非流动性资产小计 236,850 19.23% 335,720 24.45% 135,165 23.54%
资产合计 1,231,645 100.00% 1,373,041 100.00% 574,083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2006年-2007年,公司流动性资产和非流动性资产
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变化不大,金额大幅增加。流动性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06年和2007年经营业绩大幅提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公司2006
年底和2007年初分别收到了99,188万元和25,387万元、共计124,575万元的增资扩股
资金。非流动性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新股发行和再融资节奏的加快,公司
网下申购新股和非公开发行获配股票增加,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以及公司
2007年购置办公楼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资产质量持续向好。
但是,随着2008年股市出现大幅度的下跌,公司资产总额于2008年末也有所“缩
水”,主要原因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所致。
对主要资产项目(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分析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部分)的分析如下:
1、货币性资金——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货币性资金包括客户货币性资金和公司自有货币性资金。客户货币性资金是
指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包括存放在银行的客户银行存款和存放在登记结招股说明书
1-1-271
算公司的客户结算备付金;自有货币性资金同样包括存放在银行的自有资金和存
放在登记结算公司的自有结算备付金。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货币性资金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库存现金 15 18 43
银行存款:
(1)客户存款 1,995,192 3,688,238 737,169
(2)公司存款 926,935 196,149 209,904
银行存款小计 2,922,127 3,884,387 947,073
其他货币资金
(1)新股申购款-公司 — 93,347 —
(2)在途清算资金-公

— 21,731 27,435
(3)在途清算资金-客

— — —
其他货币资金小计 — 115,078 27,435
结算备付金
(1)客户备付金 100,732 325,665 95,204
(2)公司备付金 6,173 24,635 16,475
结算备付金小计 106,905 350,300 111,679
货币性资金合计 3,029,047 4,349,784 1,086,230
(1)客户货币性资金 2,095,923 4,013,903 832,373
(2)公司货币性资金 933,124 335,881 253,857
(1)自2006年-2007年底以来公司货币性资金大幅增加,其中客户的货币性资
金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股票指数的逐步走高,证券投资者队伍扩大,入市
资金大幅增加。但2008年末客户货币性资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2008年股票
指数的大幅下跌,证券投资者队伍逐步减少,部分资金撤离股票市场。
公司自有的货币性资金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盈利增加和适时的增资扩
股,2008年末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公司大幅降低自营证券投资规模。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3号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招股说明书
1-1-272
的相关规定,在任何时点上都不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保荐人经过
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全部实行了
第三方存管,未发现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
(3)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货币性资金逐年大幅增加,资产质量优良、净资本
实力雄厚,现金流量充裕,为公司实现经营扩张、抓住市场机遇创造了良好条件。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自有货币资金将实现跨越式增长,为公司未来经营扩张
和抵御市场风险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4)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中不存在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
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项目 初始
成本
公允
价值
初始
成本
公允
价值
初始
成本
公允
价值
股票 1,254 505 300,070 349,108 94,048 101,915
基金 1,000 467 5,957 6,393 12,000 13,937
债券 11,653 11,907 36,311 38,440 11,415 11,028
权证 — — 3 3 1 2
合计 13,907 12,879 342,341 393,945 117,465 126,882
(1)截至2008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被质押证券为07国债11,质押金
额为3,133万元。
(2)公允价值的确定:流通证券以在证券交易所等公开市场的期末收盘价作
为公允价值。
(3)证券投资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通过投资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投资
收益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受制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报告期内,
公司主要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与股票指数的涨跌密
切相关。投资结构的单一意味着风险的集中,公司充分认识到这种风险,并建立
了一系列风险防范制度。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证券市场走势的研究判断,适时招股说明书
1-1-273
调整二级市场的投资规模,较好地规避了市场风险,取得了预期的投资回报。
(4)由于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采用以市价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的变动已记入了各报告期的损益,所以,报告期末该等资产的账面值不存在减
值情形。
报告期内各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收入确认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入 -24,141 193,106 75,86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分红收益3,327 1,332 8,153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2,614 42,168 9,340
合 计 -73,428 236,606 93,353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表所示: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项目 账面
金额
到期约定
返售金额
账面
金额
到期约定
返售金额
账面金

到期约定
返售金额
05 工行浮息03 债券 — — — — 20,143 20,438
91 日 — — — — 2,501 2,513
28 日 — — — — — —
7 日 — — — — 1,000 1,001
合计 — — — — 23,644 23,952
2007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2006年末减少了23,644万元,减少幅度为100%,
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将返售债券全部出售。
4、存出保证金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存出保证金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 5,217 9,535 2,089招股说明书
1-1-274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保证金 19,642 50,466 8,373
上海期货交易所 8,141 5,344 —
郑州商品交易所 8,312 2,939 —
大连商品交易所 7,165 18,697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2,815 —
创设认沽权证交存的履约保证金 — 217,699 24,059
合 计 48,477 307,495 34,521
报告期内,公司交存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基本上与证券市场
交易量的变化保持同步;同时,公司作为首批创新类证券公司,自2005年11月起
就开展了权证创设业务,创设认沽权证交存的履约保证金随着创设的未到期和未
注销的认沽权证的规模而同步变化,2008年末,公司创设的认沽权证已全部到期
注销。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下表所示: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项目 初始
成本
帐面
价值
初始
成本
公允
价值
初始
成本
公允
价值
有锁定期股票 116,203 37,017 101,717 166,398 16,210 22,638
基金 9,381 9,177 4,588 8,066 6,024 8,259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自有资金参与部分 19,116 19,116 14,116 14,116 14,116 14,116
合计 144,700 65,310 120,421 188,580 36,350 45,012
(1)公允价值的确定
1)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以在证券交易所的期末收盘价作为公允价
值;
2)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以下方式确定公允价值:
a、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作为估值日该股票的价值。招股说明书
1-1-275
b、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按以下公式确定该股票的价值:
FV=C+(P-C)*(Dt-Dr)/Dt
其中:FV 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 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
取得成本;P 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t 为该非公开
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 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
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2)2008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成本较2007年末增加了24,279万元,
增加幅度为20.16%,主要原因为公司申购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
股票增加,但2008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较2007年末公允价值却减少
了123,270万元,减少幅度为65.37%,主要原因为2008年股市大幅下跌,造成证券
市值大幅减少。
2007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较2006年末增加了143,568万元,增加幅度为
318.95%,主要原因为公司申购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增加且
证券市值增加。
(3)公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基金包括公司以发起人名义认购的基金
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景宏、基金景福等四只封闭式基金以及公司及光大保德信
以自有资金认购的光大保德信发起设立并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量化核心证券投
资基金、新增长股票型基金、红利基金等四只开放式基金。该项资产期末以净值
计价,变动损益记入资本公积,但分配的红利记入收到当期的投资收益。
(4)公司按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约定,以自有资金参与发起设立的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间不予退出,该等资金公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
按成本计价,如果存在减值情形则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目前共设立了四个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阳光1号于2005年4月发行,公司按照约定以9,116万元自有资金参与;
阳光2号于2006年8月发行,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阳光3号于2008年8月
发行,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这三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至今运作良
好,公司参与的自有资金累计获得分红13,335万元,已记入收到当期的投资收益,
在各报告期末未发生减值情形。另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阳光5号,公司未用招股说明书
1-1-276
自有资金参与。
(5)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入 30,122 78,090 —
有锁定期股票持有期间分红收益 1,082 — —
基金持有期间分红收益 1,713 901 106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分红收益 1,129 7,647 4,558
合 计 34,046 86,638 4,664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行人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的主要原因为税法与会计准则规定的资
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不同(资产帐面值低于税法规定值或负债帐面值高于税法规
定值)而形成将来可抵扣的时间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递延所
得税资产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形成原因 税率
暂时性差
异金额
所得税影
响金额
暂时性差
异金额
所得税影
响金额

率 暂时性差
异金额
所得税影
响金额
坏账准备 25% 19,346 4,837 30,715 7,679 33% 32,214 10,631
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 25% — — 180 45 33% 180 59
开办费 25% — — 314 78 33% 2,678 884
尚未支付的
销售渠道奖

25% 1,165 291 600 150 33% 628 207
交易性金融
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失
25% 825 206 18 5 33% 5,619 1,854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

25% 42,707 10,677 — 33% — —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减值
准备
25% 36,777 9,194 — 33% — —招股说明书
1-1-277
尚未支付的
奖金 25% 24,685 6,171 — 33% — —
预计负债 25% 34 9 — 33% — —
合 计 125,539 31,385 31,827 7,957 41,319 13,635
报告期内,公司对存在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和存在减值情形的长期股权投资
和固定资产计提了足额的准备。由于在计提准备时尚未符合税前列支的条件,因
而公司未申请税前扣除,对其涉及的所得税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递延所得
税资产。公司将在这些坏账和损失符合税前扣除条件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
于坏账和损失的税前扣除有严格的条件,且需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因而公司不
能保证其未来可全部在税前扣除,一旦公司确认某项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将在
当年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2008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1)2008年股市大幅下跌,公
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较2007年末大幅减少,已低于其初始成本,
使得2008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07年末增加19,871万元。(2)2008年经主管税
务机关核准公司核销坏帐11,718万元,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2,930万元。(3)已计
提尚未支付的奖金按原所得税清算政策预计纳税调整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6,171
万元。
(二)本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分析
本公司各报告期末资产的构成比例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1、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 75.76% 24.46% 44.22%
2、存出保证金+应收利息 3.96% 22.40% 6.01%
3、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 28.69% 22.10%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0.00% 4.12%
5、以上(1+2+3+4 )小计80.77% 75.55% 76.46%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30% 13.73% 7.84%
7、长期股权投资 0.41% 0.37% 0.44%
8、固定资产 8.25% 7.41% 5.96%招股说明书
1-1-278
9、无形资产 0.15% 0.19% 0.44%
10、商誉 0.08% 0.07% -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 0.58% 2.38%
12、其他资产 2.49% 2.10% 6.50%
13、以上
(6+7+8+9+10+11+12)小计
19.23% 24.45% 23.54%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各期期末流动性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6.46%、75.55%和80.77%,资产结构合理,结合对公司负债规模及结构的分析判
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三)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1、金融工具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1)应收款项
a、坏账的确认标准
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
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
本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b、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
c、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按余额百分比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估算坏账损失。
本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定,依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相关
信息,确定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某项期末余额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的应收款
项,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款项同样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将无
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招股说明书
1-1-279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
减值准备。具体判断为: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
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
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
值损失。
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
的50%,并且时间持续在一年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且在整个
持有期间得不到根本改变时,也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现较
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50%,但持续时间较短,不足一年的,则按成本与
公允价值差额的50%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可供出售债
务工具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允价值上升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
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当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后,
可以同时冲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
2、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
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招股说明书
1-1-280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
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
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
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计提的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分 类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坏账准备 19,346 30,715 32,21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2,678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准备
— 180 18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6,777 — —
合 计 56,123 30,895 35,072
(四)主要负债的构成和偿付能力分析
1、主要负债的构成和偿付能力分析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负债有: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
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与资产方的客户资金存
款和客户备付金形成大致对应关系,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后,
证券公司已无法动用这些资金。故本公司实际承担的主要负债包括短期借款、交
易性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
计负债、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招股说明书
1-1-281
负债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短期借款 — — 15,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453 2,1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20,142
应付职工薪酬 63,324 87,570 9,317
应交税费 50,213 104,569 27,273
应付利息 241 201 99
预计负债 34 — 5,325
应付债券 — — 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 49,683 5,966
其他负债 20,104 34,255 123,765
合 计 133,940 311,731 209,171
而公司的流动性资产的情况如下:
流动性资产项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 933,124 335,881 253,857
存出保证金 48,477 307,495 34,5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79 393,945 126,8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3,644
合 计 994,480 1,037,321 438,904
从以上两表的对比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的各期期末,仅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
金就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由此可见:本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均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公司有极强的偿
债能力。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的偿债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2、公司偿债能力强的原因及利弊分析
公司强大的偿债能力除了与资产质量密切相关外,也与公司的财务结构相关。
报告期内,我国证券公司的债务融资渠道不畅,融资规模有限,且缺乏长期资金
的融资渠道。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债务融资渠道仅限于股票质押借款、银行间招股说明书
1-1-282
市场同业拆借、发行证券公司债券等。发行证券公司债券融资虽然期限较长,但
审批程序复杂,筹资成本较高;股票质押借款需将被质押的股票托管至贷款方席
位,操作程序复杂,且期限较短;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仅能用作短期头寸调剂。
较为单一的债务融资渠道迫使证券公司只有依靠增加资本实力来扩大经营规模,
虽然增强了偿债能力,但在行业景气阶段,则不能有效发挥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
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本公司预期,证券公司债务融资
渠道较为单一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有实质性改变。
(六)本公司净资本和风险控制指标的情况
1、本公司净资本的情况(母公司)
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是证监会加强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
和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自2006 年11 月1 日起施
行的证监会第34 号令《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自2008 年12 月1 日
起施行的证监会公告[2008]29 号《关于调整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的规定》,对
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和其他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及计算方法作出了规定,证券公司开
展证券业务都必须有一定的净资本来支撑,净资本的计算需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
有关资产进行风险调整,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本指标如下:
项 目 风险调整比例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净资产: 1,033,123.64 994,328.74 364,574.33
减:下列风险调整事项
交易性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上海180 指数、深圳100 指
数、沪深300 指数成分股:10%
B、一般上市股票:15%
C、未上市流通的股票:20%
D、限制流通的股票:20%
E、ST 股票:50%
F、已退市且在代办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的股票:80%
G、国债:1%
H、证券投资基金:2%
I、企业债券、可转债:5-10%
J、权证投资:20%
K、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自有
资金享有份额的净额:10%
6,423.78 75,721.98 20,398.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未逾期:0% 0.00 0.00 0.00招股说明书
1-1-283
存出保证金 A、交易保证金:0%
B、履约保证金:10% 0.00 21,769.90 2,405.91
长期股权投资
A、对控股基金、期货等其他金
融业务子公司股权投资:100%
B、对其他业务子公司股权投
资:100%
C、其他股权投资:100%
52,465.15 32,485.15 13,690.00
固定资产
A、所有权权属明确的房产:
100%
B、其他固定资产:90%
99,919.35 100,817.20 34,118.48
无形资产 交易席位费:50% 884.05 1,267.16 1,251.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30,958.77 7,719.93 11,566.43
其他资产
A、商誉:100%
B、长期待摊费用:100%
C、其他:100%
D、应收款项:
其中:账龄1 年以内:10%
账龄1-2 年:50%
账龄2 年以上:100%
应收股东及其关联公司
款项:100%
20,145.41 9,639.59 14,807.35
减:其他或有负债 20% — — 312.00
净资本 822,327.13 744,907.83 266,024.73
2、本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情况(母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
项风险控制指标必须持续符合以下标准:
1、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
2、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00%;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低于40%;
4、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低于8%;
5、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低于20%;
6、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
7、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不超过净资本的100%;
8、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不超过净资本的500%。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有关指标计算如下(母公司):招股说明书
1-1-284
项 目 标准值 预警值2008 年末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净资本(亿元) ≥2 ≥2.4 82.2 74.5 26.6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100 ≥120 577 341 294
净资本/净资产(%) ≥40 ≥48 80 75 73
净资本/负债(%) ≥8 ≥9.6 665.5 248.2 127.8
净资产/负债(%) ≥20 ≥24 836 331 175
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万元) ≥500 ≥600 10,543 9,801 5,429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
净资本(%) ≤100 ≤80 17 72 58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净资本 ≤500 ≤400 1.5 5.2 11.9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证券公
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且远远优于标准值和预警值,净资本、
净资本/净资产、净资本/营业部家数等指标持续优化。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流动性
强,具有较强的偿债和抗风险的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
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七)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表外项目
可能影响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表外项目为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受托资金及资产分布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受托管理客户资
金存款及备付金
59,885 82,867 20,600
受托资产投资 374,164 311,312 136,945
受托资金 434,049 394,179 157,545
说明:(1)受托管理客户资金存款及备付金+受托资产投资=受托资金
2、受托资产情况
时点 受托资产投资成本受托资产投资市值浮动盈亏 浮动盈亏率
2008 年末 492,043 443,244 -48,799 -9.92%招股说明书
1-1-285
2007 年末 499,888 672,822 170,934 34.19%
2006 年末 154,254 213,057 58,803 38.12%
3、受托资金分类
项 目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17,600 3,450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434,049 376,579 154,095
其中:客户资金 419,933 362,463 139,979
自有资金 14,116 14,116 14,116
合 计 434,049 394,179 157,545
1)报告期内,公司有少量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对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不承诺保本、保底,该部分业务运作规范,公司不存在风险。
2)公司作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发行了四个集合理财产品。这四个产
品运作规范,投资收益良好,已累计为公司贡献管理费收入和自有资金参与部
分分红收入共计31,048 万元。报告期期末,参与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减值情形。
3)2004 年,光大证券开始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该制度第十二条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2004 年度之前资产管理业务中的承诺保底和支付固定回报部
分业务从“受托资产”调整至“自营证券”核算。该部分业务采取到期自然终止
或协议终止的方式已于2004 年全部清理规范完毕,未发生相关纠纷。
2004 年度之前发生的承诺保底和支付固定回报业务全部清理规范完毕后,报
告期2006 年至2008 年,光大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未再新发生“三方监管”、承诺
保底和支付固定回报的资产管理业务。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总体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公开披露的行业财务报告,报告期内的2006 年—2008 年,反映证券公司
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指标——净资本,本公司均连续居前十名。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投资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方面表现突出。证券投资业招股说明书
1-1-286
务秉承稳健的投资风格;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抢占先机,在管理规模和产品业绩等
方面都位居创新试点证券公司前列,报告期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已形成公司新
的盈利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营业网点的外延式扩张,将确保经纪业务
市场地位的稳固。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已经形成的竞争优势,狠抓处于相对弱势
的业务,把握金融创新业务的机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提升竞争能力。
2008 年以来,面对证券市场持续低迷的态势,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转变
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贯彻“传统业务争份额、创新业务抢先机”的业务策略,
加大风控管理力度,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
(二)营业收入的构成、变动趋势以及原因
本公司营业收入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业务收入(含金融工具处置收入、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获得的股息或利息、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长期
股权投资获得的收益等)和其他业务收入等。本公司的主要收入项目与股票指数
的涨跌密切相关。各报告期间上证指数的涨跌幅度分别为:130.43%、96.67%、
-65.41%。本公司各报告期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03,658 万元、982,440 万元、369,102
万元,本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减变动与我国股票指数的涨跌呈高度正相关。
2009 年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829 万元(母公司未审数)、262,030
万元(未审合并数),实现净利润128,301 万元(母公司未审数)、126,429 万元(未
审合并数)。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及构成比例如下: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57,181 69.68% 427,268 43.49% 68,831 33.80%
证券投资业务收入 -20,276 -5.49% 460,911 46.92% 109,701 53.87%
受托资产管理净收入 61,116 16.56% 42,549 4.33% 5,033 2.47%
承销发行净收入 18,100 4.90% 18,626 1.90% 9,843 4.83%
利息净收入 49,869 13.51% 27,815 2.83% 4,212 2.07%
其他业务收入 4,276 1.16% 6,236 0.63% 6,503 3.19%招股说明书
1-1-287
汇兑损益 -1,164 -0.32% -966 -0.10% -465 -0.23%
营业收入合计 369,102 100.00% 982,440 100.00% 203,658 100.00%
2008 年,我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股票指数不断创出新低,股票、基金、权
证交易量比上年同期大幅萎缩。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贡献了69.68%的营业收入,证
券投资业务在报告期内首度出现了亏损,但亏损金额不大,公司受托资产管理业
务收入(主要为光大保德信的管理费)大幅增加,证券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基本持
平。
2007 年,我国股票市场延续2006 年以来的上升趋势,股票指数不断创出新高,
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比上年大幅增加。公司投资业务贡献了46.92%的营业收
入,证券经纪业务贡献了43.49%的营业收入,这两项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达90.41%。
2006 年度,我国股票市场在经历了长达四年半的熊市后迎来了一轮牛市行情,
股票指数迭创新高,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比2005 年成倍增长。公司投资业务
贡献了53.87%的营业收入,证券经纪业务贡献了33.80%的营业收入,这两项业务
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87.67%。
1、证券投资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的2006、2007 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取得的收入均成为公司第一收入
来源,但是2008 年因市场呈现大幅单边下跌的行情,证券投资业务出现了一定程
度亏损。各项投资业务收入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入 -24,141 193,106 75,860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分红收益 3,328 1,332 8,15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置收入 30,122 78,09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分红收益2,796 901 106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分红收益1,129 7,647 4,558
参股公司分红收益 5,700 6,250 450
处置参股公司收益 80 — —招股说明书
1-1-288
创设权证已实现收益 92,293 54,524 8,16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2,614 42,168 9,340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8,969 76,893 3,065
合 计 -20,276 460,911 109,701
证券投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处置收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分红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和权证创设业务收入(创设权证已实现收益、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是投资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的2006-2007 年内,股票投资业务
已逐渐成为公司最为主要的收入来源。2008 年,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股
票指数不断创出新低,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报告期内首度出现了亏损,但亏损金额
不大,使得公司整体上保持了盈利。
本公司作为首批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从2005 年11 月起开始权证创设业务,
由于净资本实力雄厚、现金流量充裕,权证业务运作规范,报告期内,本公司创
设了大量权证,该项业务累计贡献营业收入155,975 万元。
2、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经纪业务收入取决于整个
证券市场交易量、本公司佣金率政策和市场占用率等因素。报告期内,本公司经
纪业务净收入分别为:68,831 万元、427,268 万元、257,181 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纪业务市场份额稳步增加,2006-2008 年,A 股(含基金)
市场份额分别为:2.31%、2.76%、2.96%。本公司认为,受证券市场的制度性变革、
流动性充裕、投资者队伍扩大、市场扩容等因素的影响,证券市场交易量在可以
预见的将来不太可能回落到2004、2005 年的低水平,所以,经纪业务收入将成为
公司最为稳定的收入来源。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佣金费率呈下降趋势,
对经纪业务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营业网点和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地区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招股说明书
1-1-289
营业部
(家)
2008 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
营业部
(家)
2007 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
营业部
(家)
2006 年度
经纪业务收入
浙江 16 74,776 15 97,059 — —
广东 18 73,161 18 128,823 14 26,426
上海 7 27,371 7 32,817 5 4,639
北京 4 15,146 4 19,983 3 3,189
重庆 4 13,507 3 16,149 5 3,127
黑龙江 4 9,699 4 14,083 4 7,293
合计 53 213,660 51 308,914 31 44,674
3、证券承销业务收入
证券承销业务是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收入在公司的营业收入
中占有一定比例。
因国内大型的承销项目基本上被以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为首的少数大证券公
司垄断,报告期内,公司在大型项目的承销上没有取得预期进展,处于明显的劣
势地位。但公司在中小项目的承销保荐和保荐代表人人数上有一定的优势。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股票发行收入 13,152 16,115 8,970
国债发行收入 309 335 393
分销收入 105 311 —
其他债券发行收入 2,183 419 481
财务顾问费 2,351 1,446 —
合 计 18,100 18,626 9,843
4、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是公司的一项主要业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公司
营业收入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如下表
所示: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219 635 44招股说明书
1-1-290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5,898 9,048 2,767
受托基金管理业务 54,999 32,866 2,222
合 计 61,116 42,549 5,033
自2006 年起,公司设立的光大阳光集合理财计划开始收取管理费,使得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公司在2004 年投资设立了光大保德信,2004-2006 年该公司持续亏损,给本
公司带来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但自2007 年以来,由于股价指数持续上涨,证券投
资基金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光大保德信旗下基金表现优异导致规模急剧扩大。截
止2008 年12 月31 日,光大保德信共管理7 只基金,资产规模为232.98 亿元,在
国内59 家基金管理公司中列第29 位,光大保德信的基金管理费收入也迅速增加,
使得本公司2008 年受托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比2007 年增加22,133 万元,增幅
67.34%。2007 年受托基金管理业务收入比2006 年增加30,644 万元,增幅
1,379.12%。
报告期内,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已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除了累计贡献
17,713 万元管理费收入外,参与的14,116 万元的自有资金还取得了13,335 万元的
分红收入。
光大保德信的基金管理业务和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在报告期内尚处于发
展阶段,本公司预期,这两块业务未来将呈现增长趋势,成为公司未来较为稳定
的收入来源。在证监会对面向个人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政策出台后,定向
资产管理业务也有望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5、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在公司的营业收入中占有一定比例。利息净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公
司自有资金利息收入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利差收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利差收入
为公司的一项无风险收入,所以,利息净收入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规模密切相
关。利息收支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3,201 50,631 9,844招股说明书
1-1-291
减:同业利息支出 58 626 1,618
减: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支出33,335 22,289 3,951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 73 482 30
减: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12 382 93
合 计 49,869 27,815 4,212
利息净收入2008 年比2007 年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08 年公司自营证券投资
规模大幅减少,自有货币资金大幅增加使得自有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利息净收入2007 年比2006 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为:该期间内证券
市场交投活跃,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增加且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幅增加。
6、其他业务收入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咨询服务收入 146 1,288 5,784
租赁收入 1,033 655 516
其他 3,097 4,293 203
合 计 4,276 6,236 6,503
(二)营业支出的构成、变动趋势以及原因
本公司营业支出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业
务成本,2008 年度、2007 年度、2006 年度营业支出分别为202,458 万元、264,686
万元、72,520 万元,报告期内2006-2008 年度营业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
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的变化,与之相关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中的
职工薪酬等费用相应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公司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缴,并按营业税的的一定比例缴纳城市维护
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本公司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下表所示:
期间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招股说明书
1-1-292
金额 18,182 40,131 8,654
2、业务及管理费
本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主要项目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业务及管理费合计: 146,924 227,206 63,735
其中:1、职工薪酬 71,612 145,665 31,674
2、房屋租赁费及水电费 11,426 8,040 5,299
3、销售服务费 11,343 8,653 234
4、固定资产折旧费 6,049 4,794 4,741
5、电子设备运转费 5,704 4,684 2,311
6、业务招待费 5,306 3,784 1,697
7、差旅费 4,088 6,582 3,135
8、办公费及会议费 3,183 3,208 1,441
9、投资者保护基金 3,079 14,182 —
10、交易席位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685 4,091 2,122
小 计 124,475 203,683 52,654
以上十项小计占总数的比例 84.72% 89.65% 82.61%
(1)业务及管理费2008 年度下跌幅度较大,主要是因为该期间内公司盈利大
幅下滑,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决议计提的职工奖金大幅减少。
(2)2007 年度,职工薪酬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盈利大幅增加,根据董
事会的决议计提了职工薪酬。
(3)业务及管理费2007 年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证券市场交易活跃,
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收入大幅增加,故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各类费用也随之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 目 2008 年度2007 年度2006 年度招股说明书
1-1-293
坏账准备 349 -1,500 -63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36,777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2,678 —
合 计 37,126 -4,178 -636
2007 年公司参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远洋”、证券代
码“601919”)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公司认购了3,100 万股的中国远洋股票,
成本价为30.00 元/股,公司将其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2008 年12 月
31 日,中国远洋股票的收盘价为7.50 元/股,其公允价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
过公司持有成本的50%,但持续时间较短,不足一年,公司按成本与公允价值差额
的50%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报告期内对存在减值情形的资产已计
提了减值准备。
4、其他业务成本
本公司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成本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收购承销项目支出 — 750 —
咨询顾问费 7 9 227
项目回访费 — — 181
其 他 218 769 359
合 计 225 1,528 767
(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情况
1、营业外收入情况
类 别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代扣印花税手续费返还 669 1 103
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19 35 59
赔 款 0 — 175招股说明书
1-1-294
罚 款 2 — 31
固定资产盘盈 — 196 —
财政扶持金 7,230 77 51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303 — —
其 他 141 67 35
合 计 8,364 377 455
财政扶持金为公司和光大保德信从地方财政部门获得的财政扶持金。
2、营业外支出情况
类 别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 701 2,471 54
证券交易差错损失 4 64 22
捐赠支出 436 24,001 51
违约和赔偿损失 787 702 673
预计赔款损失 35 — —
东方网预计损失转回 — -5,325 -1,000
其 他 105 26 25
合 计 2,068 21,939 -176
2007 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22,115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确认支付给宁波
市人民政府的公益性捐赠2.4 亿元、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2,471 万元以及东方网案
件已达成和解冲回已计提的损失5,325 万元。
(四)利润总额变动趋势以及原因
本公司2006—2008 年度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31,769 万元、696,191 万元、172,940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06 年至2007 年年底,我国股票市场逐步步入牛市、
交投活跃,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而公司的主要营业支出增长幅度远低于收入
的增长幅度。但自2008 年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大幅下跌,股票指数不断创出新低,
股票、基金、权证交易量比上年同期大幅萎缩,公司2008 年度利润总额较上年同
期下滑75.16%。招股说明书
1-1-295
(五)公司的所得税政策以及所得税费用
2006-2007 年度,公司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税率为33%;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的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费用计算过程及
结果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本期利润总额 175,614 690,866 130,769
加: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额 169,703 -115,283 -19,061
加:可弥补亏损额 — -5,619 -14,042
本期应纳税所得额 345,317 569,963 97,666
调整前本期所得税费用 86,283 188,088 32,912
加:上一年度所得税汇算清
缴时纳税调整
-1,081 — —
减:部分营业部18%税率抵减 333 — —
减:所得税退税(注) 12,027 — —
调整后本期所得税费用 72,842 188,088 32,912
递延所得税费用
坏账准备 2,842 2,952 21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32,845 29,531 3,08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45 1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9,194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84 —
开办费 79 129 104
尚未支付的销售渠道奖励 -141 -150 —
尚未支付的奖金 -6,171 — —
预计负债 -9
未弥补亏损 — 1,854 3,952招股说明书
1-1-296
递延所得税费用小计 -45,394 35,214 7,348
所得税费用合计 27,448 223,302 40,259
(六)净利润的变动趋势
2006—2008 年度,本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91,510 万元、472,889 万元、145,493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1,826 万元、468,636 万元、136,754
万元。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变化是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外收支和所得税费
用变化的综合结果。
报告期内的2006 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差异均
为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的亏损;报告期内的2007 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和母
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差异为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的利润与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
信的利润之和;报告期内的2008 年,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
润的差异为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的亏损、光大资本的利润与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
信的利润之和,再减去公司收到的光大保德信的现金红利2,680 万元。
报告期内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光大保德信利润/亏损 26,480 12,889 -957
光大期货利润 -257 977 —
光大资本 6 — —
光大保德信的现金分红 (2,680) — —
合并报表口径净利润 145,493 472,889 91,510
母公司报表口径净利润 121,944 459,023 92,467
差异金额 23,549 13,866 -957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2006-2008 年,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的支出,2008 年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招股说明书
1-1-297
金11,121 万元,其中公司办公楼工程相关的支出4,701 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支出
5,846 万元、其余在建工程支出574 万元。
列示如下: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资本性支出 12,765 73,102 5,488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目前暂无重大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四、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公司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紧紧抓住我国证券市场制度性变革的历
史机遇,树立“传统业务增份额,创新业务抢先机”的改革与发展观,做强做大
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等传统业务,在集合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上保持在业
内的领先地位,在股指期货、融资融券、QDII、备兑权证、直接投资、资产证券
化、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等未来的创新业务上取得先发优势;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强化风险控制,加强品牌建设,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人力资源开发和信
息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方位拓展业务收入来源,改善盈利模式,努力
提高服务收费类业务收入的比重,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十三章 业务发展目标”。招股说明书
1-1-298
第十三章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经营理念
本公司秉承的经营理念为“诚信、专业、卓越、共享”。
(二)公司发展整体目标和主要业务目标
1、公司发展整体目标
本公司将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为契机,充分发挥本公司
作为首批创新类证券公司的政策优势和资本优势,充分发挥光大集团作为金融控
股集团的政策优势和协同优势,以提高资本收益率为中心,坚持专业化管理、商
业化运作,切实转变经营模式和业绩增长方式,巩固和扩大传统业务市场份额和
经营效益,全力争取获得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先发优势,探索开展境外证券业务,
培育新的业务和盈利增长点;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构建适度集中、资源共享、
运营高效的现代管理体系;逐步增强营销能力、定价能力、交易能力、风险控制
能力、研发创新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等核心竞争能力;形成稳健、专业、创新的经
营特色,努力将公司打造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证券金融服务、主要
经营指标位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的现代金融企业。
2、主要业务目标
本公司将坚持“传统业务增份额,创新业务抢先机”的业务发展策略,全面
发展公司各项业务,保持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对于证券公司传统业务,如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业务等,公司的目标是逐渐提高其市场占有
率水平和盈利能力。对于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创新业务,如融资融券业务、股指
期货等金融期货业务、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境外证券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业务等,
公司的目标是尽早在人才、技术、产品、机构和客户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力争
在业务资格方面获得领先优势,并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本公司发行上市当年及未来两年,现有业务主要发展目标如下:招股说明书
1-1-299
(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的发展目标是提高公司经纪业务增值服务能力,提升市场占有
率到5%以上,进一步提高公司经纪业务的市场排名。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本公司将在提高现有营业部竞争力的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通过新设和收
购兼并等方式,力争使证券营业部数量增加到120家以上,并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
(2)投资银行业务
按照“无论大中小,只要项目好”的发展策略,继续巩固公司在投资银行保
荐承销项目数量上的排名优势,逐步提高保荐承销业务的市场份额,努力使保荐
承销金额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以上。
(3)证券投资业务
逐步扭转盈利模式受制于证券市场涨跌的局面,实现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的
多样化,保持高于相对业绩基准的投资收益率,并努力争取较高水平的绝对收益
率,使证券投资业务收益保持稳定。
(4)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
加强公司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品牌建设,大力扩大公司管理资产的规
模,保持公司在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方面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尽快推出QDII海
外投资产品,提高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5)固定收益业务
建立买方业务与卖方业务并重的平衡性固定收益业务结构,为客户提供包括
市政证券、信用产品[高等级债券(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高
收益债券、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票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信用拆借等)、资产支
持证券和结构性信用交易产品] 等的资金融通服务。建立固定收益产品数据库,构
建固定收益产品定价基准、定价模型、绩效追踪评价系统,为客户提供久期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提高资产效益、提高收益率、杠杆投资、获取追踪基准绩效等服
务,并以现代营销理念构建固定收益业务客户服务管理中心。进一步提高市场排
名,提高投资收益率。招股说明书
1-1-300
(6)研究业务
进一步发挥研究业务对于公司各项业务的支持作用,把研究所办成国内最有
影响力的卖方研究机构之一。
(三)公司发展计划
发行上市当年及未来两年,公司发展计划如下:
1、市场拓展计划
(1)证券经纪业务
继续按照“网点+网络+营销+服务”的策略加快传统营业部转型的步伐,努
力实现“场地小型化,成本弹性化,交易网络化”;通过申请增设和收购方式适度
增加证券营业部数量,优化布局。在业务管理上,依托集中信息技术系统,进一
步完善经纪业务集约化运营模式,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风险控制和业务规范流程。
在营销上,创建多层次、高效的营销团队,建立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销售渠道。
在服务上,建立和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设技术领先、服务高效的客户服务
中心,依托呼叫中心和网站为客户提供标准化、个性化服务;借助光大研究所的
综合实力,开发适应不同客户需求的咨询产品,帮助客户实现投资增值,提升光
大经纪业务品牌。
(2)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树立以服务于成长性企业为主、注重项目质量的经营特色,并
从以证券承销为主,逐步转向提供上市前股权融资、上市后融资和收购兼并中介
等全方位服务,全面提高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市场竞争力。整合投资银行系统资源,
加强投资银行业务流程再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源投入的力度,提高公
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3)证券投资业务
充分考虑投资规模对净资本的比例及影响,制订科学的风险限额,探索证券投
资资产产品化的创新模式;根据证券市场所处阶段优化投资决策流程,加强投资
组合管理,完善组织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开展无风险套利及探索ETF 等证券投招股说明书
1-1-301
资业务产品化方式;逐步扭转盈利模式受制于证券市场涨跌的局面,实现业务结
构和盈利模式多样化。实施步骤分为三步:第一步,严格控制证券投资风险限额,
完善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指标评估体系和方法,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研究,
寻求较大的超额回报,追求单位风险收益最大化;第二步,在谨慎开展传统证券
投资业务、保证现有创新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继续研发金融创新品种,构建
适应持续创新的组织架构;第三步,实现新的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努力使创新
业务成为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并尝试把证券投资业务延伸到国际市场,在政策允
许的前提下,参与香港市场及其他海外市场的投资业务,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
形成以创新业务为主、传统业务为辅的证券投资经营结构。
(4)基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
积极支持光大保德信通过开发新的基金产品,扩大管理基金的规模。
大力发展公司自身的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加强现有产品的持续营销、开发新
的集合理财计划产品和积极发展专户理财业务,千方百计扩大资产管理的规模,
巩固和提高市场份额,尽快推出QDII 海外投资产品,并通过稳健、专业的管理,
培育光大阳光资产管理品牌。
(5)固定收益业务
本公司固定收益业务将进一步加强买方业务,并大力拓展与固定收益产品相
关的承销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提供包括市政证券、信用产品[高等级债券
(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高收益债券、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票
据、短期融资券、回购、信用拆借等)、资产支持证券和结构性信用交易产品] 等
的资金融通服务。建立固定收益产品数据库,构建固定收益产品定价基准、定价
模型、绩效追踪评价系统,为客户提供久期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提高资产效益、
提高收益率、杠杆投资、获取追踪基准绩效等服务,并以现代营销理念构建固定
收益业务客户服务管理中心。
(6)研究业务
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研究体系建设和研究产品。通过与国家宏观研究部门、
知名大学、知名海外研究机构等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提高研究能力和水平。加招股说明书
1-1-302
强研究业务对于公司各项业务的支持作用,提升对各类客户的服务能力,提高研
究所在市场上的整体影响力。
2、产品创新计划
本公司计划在融资融券业务、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业务、新集合理财计划产
品、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境外证券业务(如推出QDII海外投资产品等)以及金融
衍生产品等方面进行产品创新,并在产品开发、人才、机构设置、客户营销等方
面做好前期准备。
3、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本公司将继续完善现有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体系,计划通过内部培养、外
部引进、加强员工培训和外部合作等多种方式大力扩充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
改善员工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加强人才使用管理,形成一支高素
质、有活力和凝聚力的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干部员工队伍。
4、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公司发展的要求以及各项业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
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探索建立以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为主要内容的长
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5、资金筹措和运用计划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运用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利用资本金优势,巩固和扩大
现有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努力争取创新业务的先发优势,探索开展境外证券
业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将利用有利的市场时机,抓住合适的
机会,走市场化购并之路加快公司发展。同时,公司还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势,
根据需要发行各种融资产品,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业务发展。
6、信息技术设施完善计划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适应证券交易规模迅速扩大、新的交易品种不断推
出、非现场交易规模扩大以及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管理与决策日益集中化等要求,
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各项信息技术设施。结合公司业务管理和业务发招股说明书
1-1-303
展的需要,整体提高IT应用水平,有效集中整合公司所有的信息系统资源,构建
总部集中式架构的IT模式。本公司将分步骤完成用户统一认证门户系统、集中式
业务处理系统以及数据交换平台、客户服务平台、营销管理平台、风险管理平台、
决策支持平台、企业资源管理平台等建设,使公司的信息技术建设充分为公司业
务发展服务,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二、公司制订业务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一)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各项经
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不利于公司之重大改
变;
(二)本公司所处证券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没有出现重大的国家产业
政策变化和市场突变等情形;
(三)本次发行融资能够顺利完成;
(四)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业务发展和损益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三、实现上述业务发展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公司各项业务规模与行业内领先的证券公司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
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
近年来,尽管本公司经纪业务的证券营业部数量和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资
产管理业务保持着一定的先发优势,但其业务的绝对规模与行业内领先的证券公
司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比尚存在一定的差距。此外,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规模
和市场影响较小,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
(二)高素质人才的短缺
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近年来公司出现了人才流动。尽管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但是各证券公司竞相大力引进高素质人才,导致公司引进人
才的进度和规模尚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行业竞争加剧招股说明书
1-1-304
经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行业领先的证券公司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部分优
质证券公司已经或者将登陆国内A 股市场,再加上更多的国际知名证券公司已经
或将进入国内证券市场,证券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
(四)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更加动荡
近年来,国际和国内金融市场经历了一个较好的发展时期。但近期,由于美
国次级按揭信贷市场出现了风险,引发了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国际金融市
场不确定因素加剧。同时,国内股票市场经历了巨幅快速上涨,积累了一定的市
场风险,自2008 年以来,国内股票市场出现了大幅度下跌的行情。上述因素如有
进一步的发展,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和计划的实现将有一定的困难。
四、公司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是提供综合证券金融服务的证券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业
务基础上,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的目标和要求制订的。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提高现
有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水平和盈利能力,并使公司业务在广度和深度上得到全方位
发展,使公司业务结构更为合理,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提高,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的
综合实力。公司的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公司现有业务的技术、人才和
经验,将为公司发展计划成功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招股说明书
1-1-305
第十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额
本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21.08 元。发行成功后,募集资金总额1,096,1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146.4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071,013.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用途
2006 年11 月1 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办法建
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将证券公司从事各类业务的
规模与净资本挂钩。为提高本公司净资本水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投向为:
1、增加资本金,完善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分散风险、提高公司
核心竞争力;
2、通过兼并收购,提升规模优势,做大做强;
3、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抓住新的市场机会,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4、加快公司国际化进程,提高国际竞争力;
5、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各项信息技术设施。
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主要包括:
(一)用于增加营业网点、开展直接股权投资和境外业务等公司发展战略层面
1、通过增设和收购方式,增加证券营业网点,使公司营业部数量增至120 家
以上
发行人计划运用本次募集资金通过增设和收购方式,增加证券营业网点,使
营业部数量增至120 家以上。
2、发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
发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是发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优势、提升公司资本获利能
力的必然选择。公司上市后资本实力增强,可以有条件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入股一招股说明书
1-1-306
些未来具有成长潜力、可能能够在国内外发行上市的企业,以获取更大的股权增
值收益。
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的业务,业务开展及资金
规模将在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后按相关批复执行。
3、开展境外业务
本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提升自身资本规模,以新设、合资或收购等方
式逐步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稳步开展境外业务,加快本公司国际化进
程。
4、证监会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
(二)扩大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和自营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目前,公司股票和债券承销业务以及收购兼并业务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发
行规模的扩大和市场波动加大要求公司为上述证券承销业务和收购兼并业务提供
资金支持,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作为权益类证券和债券的承销准备金。
根据监管政策,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上限为公司净资本的100%,
公司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上限为公司净资本的500%。在此政策范围内,公司将充
分利用市场向好的形势并根据自身的业务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计划使用本次募
集资金用于扩大自营证券投资的规模。
(三)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股指期货投资业务等创新业务
公司已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股指期货投资业务在机构、人才、技术系统等
方面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
股指期货投资业务,业务规模按证监会对净资本规模的要求执行。
(四)用于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升级改造
公司计划未来2-3 年使用部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信息技术系统的升级改造,
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设施支持。
三、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必要性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本公司未来扩大传统业务优势、开展创新业务、
开发创新产品,有效应对证券市场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均对本公司资本
金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股说明书
1-1-307
当前,证券公司净资本与相关业务指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综合指标方面,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净资本
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按上一年营业支出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2、证券投资业务方面,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
过净资本的30%。
3、经纪业务方面,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1.8%计算风险准备,净
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500 万元。
4、证券承销业务方面,按包销再融资项目股票承销规模的18%计算风险准备,
IPO 项目股票承销业务规模的9%计算风险准备,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模的4.8%
计算风险准备;政府债券承销业务规模的2.4%计算风险准备。
5、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3%计算风险准备;按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3%计算风险准备;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
4.8%计算风险准备。
6、创新业务方面,融资融券业务对单个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均不得超过
净资本的5%;对客户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均按6%计算风险准备。直接股权投资
的业务规模也需要大量的资本金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利用作为创新类证券公司的政策优势和业务
优势,以提高资本收益率为中心,切实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巩固和扩大传
统业务优势,全方位抢跑创新业务,探索开展境外证券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和盈
利增长点;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构建适度集中、资源共享、运营高效的现代管
理体系;进一步增强营销能力、定价能力、交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研发创新
能力以及企业文化等核心竞争能力;形成稳健、专业、创新的经营特色,努力将
公司打造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证券金融服务,主要经营指标位居国
内证券公司前列的现代金融企业。
(一)稳定收益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新招股说明书
1-1-308
的发展阶段,证券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但国内证券公司目前在经营能力、
资金实力、业务网络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仍然难以同国际知名证券公司抗衡。
为了在今后的竞争中能够处于领先地位,本公司必须扩大资本规模,增加营运
资金数量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需要。
1、承销业务
股权融资业务方面,随着更多大型企业整体上市、境内外同步发行、境外上市
公司回归发行A 股、中小企业板加速发行、现有上市公司再融资以及创业板推出
等,企业股权融资的需求和规模将越来越大。承销规模的扩大,要求公司投入更
多资本金作为承销业务资金。
债券承销业务方面,我国已经启动上市公司债券发行的试点,加快发展上市公
司债券市场是未来发展方向。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验来看,债券交易占资本市场
交易总额的50%以上,债券的发行金额也高于股票发行金额。随着国内资本市场
的逐步成熟和投资者偏好渐趋多样性,债券将成为重要的投资品种,债券承销业
务将会出现更快的发展,债券承销业务也将成为证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之一。
上市公司债券市场的建立,将激活上市公司的债券融资需求,在市场扩容后,本
公司需投入相应承销业务资金以扩大该项业务。
为了提高本公司股票和债券承销业务市场份额,本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将用
于增加承销业务资金。
2、经纪业务
本公司目前营业部数量相对较少,布局未尽合理,影响了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和
市场份额的提升。本公司需加强证券营业部网点建设。通过补充资本金,本公司
将通过申请增设和收购证券营业部等方式,尽快适度扩张营业网络,形成有所侧
重又相对完善的营业网络格局,进一步提高经纪业务规模,并为本公司其他业务
提供更多支持。本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申请增设和收购证券营业部。
3、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
近年来国际知名证券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主要来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等
业务,并存在继续扩大的趋势。公司把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适度扩大买方业招股说明书
1-1-309
务经营规模作为未来发展重要方面,将提高固定收益品种投资规模,优化证券投
资结构,降低相关收益的波动性。从国外证券公司的长期收入结构发展来看,买
方业务收入比重将会逐年递增,因此,公司必须尽快实现在买方业务上的更大突
破,调整收入结构。本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适
度扩大买方业务经营规模。
(二)采取兼并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国外证券公司发展演变来看,行业的积聚和集中是一个必然趋势,无论是美
国、日本还是欧洲的投资银行业,在早期发展中都有大量参与者,但是随着市场
发展,在经过一系列兼并重组和市场竞争后最终形成规模化和集约化的行业结构
和竞争格局。
本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通过收购兼并等手段,提高业务网络覆盖范
围和市场渗透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抓住新的市场机会
金融创新使证券公司能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系列金融产品,
满足各种客户的需求,全面创新将改善公司业务结构,增加公司收入和盈利来源,
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金融创新初期,由于创新产品风险较大,监管机构会提出较为严格的监管要求,
从而导致创新业务对资本金的需求较大。随着股指期货、融资融券、备兑权证、
直接股权投资等金融创新业务的开展,将带来对资本金的强烈需求。目前,本公
司已为各项创新业务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争取先发优势,本公司将通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资本金支持创新业务的开展。
(四)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扩大对外开放,我国证券公司不再仅仅面向国内市场,
还将面对整个国际资本市场。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进出口贸易和外汇储备持
续增加、企业和居民境外投资有望扩大,我国钢铁、机械、石油、电力、汽车和
银行等行业的国际化进程将加速,上述因素将会促进与中国资产相关的跨境证券
业务的发展。招股说明书
1-1-310
目前,与国内领先的证券公司和国际投资银行相比,本公司在资本规模上尚存
在较大的差距,在法律法规许可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公司将通过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提升自身资本规模,以新设、合资或收购等方式逐步在境外建立分支机构
或子公司,稳步开展境外业务,加快本公司国际化进程。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完善各项信息技术设施
近年来,证券交易规模迅速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不断推出,非现场交易规模扩
大,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决策日益集中化,这对于本公司的各项信息技术设施提
出了新的要求。通过补充资本金,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完善
各项信息技术设施。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净资产收益率也
将相应产生变化。
2、对净资本的影响
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本将大幅增加,本公司各项风险控
制指标更加稳健,与净资本规模挂钩的业务发展空间将增大,并将有利于本公司
在创新业务上争取先发优势。
3、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由于从本次发行完成到业务规模的相应扩大还需要一个过程,因此直接产生
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招股说明书
1-1-311
第十五章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2006 年度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提取法定公益金百分之五;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
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
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2007 年度、2008 年度及发行上市后拟订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等有关规定,本公司2007 年度、2008 年度以及发行上市后拟订的股利分配政
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
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各10%,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得向股东分配。招股说明书
1-1-312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二、本公司制订股利分配方案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公司制订股利分配方案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和长远利益;
2、满足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监管要求;
3、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以及筹资成本;
4、保证股利政策的延续性和适当的分配比例。
三、本公司近三年以来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06 年3 月22 日,公司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 年度股招股说明书
1-1-313
利分配方案,向公司股东共分配股利58,542,812.76 元。上述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将由本次发
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包括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未分
配利润4,975,956,008.61元以及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起、直至本次发行日止实现的
净利润。
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择机派送现金或红股,具体分配时间和分配方案由
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招股说明书
1-1-314
第十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属于
公司或者与公司有关的情况或事项的信息,并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投资人提供及时、准确的服务。
(一)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指定的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在其他公共
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的媒体。
(二)信息披露的部门与人员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责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
姓名:梅键
电话:021-62151698、021-22169999
传真:021-62151789
(三)信息披露的内容
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形式
及时披露本公司信息,上述信息至少在二种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并保证其他
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
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
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并在指定报纸披露报告摘要,同
时在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披露其全文。
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列举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其他重大事项等事项或招股说明书
1-1-315
内容。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公司有权提醒披露文件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
相关人员对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需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交易所同意后,免予披露:
(1)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公司
股票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认为拟披露的信息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
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
息。
(四)公司及其董事、高管人员针对信息披露出具的承诺
公司及其董事、高管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
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证券公司特点,在定期报告中充
分披露客户资产保护状况,以及由证券公司业务特点所决定的相关风险及内部控
制、风险管理情况、公司合规管理、业务开展等信息;并切实采取有关措施,强
化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和风险教育。”
二、为投资者服务的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形成尊重投
资者、服务投资者的管理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光大招股说明书
1-1-316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董事会办公室
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
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等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必要时安排公司董事、监事、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见面沟通。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
站;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和
其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路演;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采
取的其他沟通方式。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并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
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要合同
本公司将要履行或正在履行之重大合同主要为:
(一)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2007 年9 月,光大集团同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公司可以无偿
使用光大集团持有的813804 号、813805 号和3377826 号“光大”、“ ”和
“EVERBRIGHT”三项商标。
具体使用期限为:协议签订生效之日(2007 年9 月14 日)开始,向前追溯至
公司依法成立之日,持续至许可商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自续展后重新签订商标许
可合同并进行商标局备案。
注册人 商标注册号 商标 注册有效期限 被许可人
光大集团 813804 光大 2016 年2 月6 日 光大证券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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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集团 813805
2016 年2 月6 日 光大证券
光大集团 3377826 EVERBRIGHT 2014 年9 月20 日光大证券
同时,光大集团承诺:在其作为光大证券主要股东且公司严格履行《商标使用
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无期限无偿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二)重要商务合同
公司正在履行的商务合同如下:
1、公司正在履行中的保荐协议
序号 合同当事方 合同名称
1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协议
3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协议
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5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书
6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协议
7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协议
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9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书
10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1 珠海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2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3 河南大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4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5 广东万兴无机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6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7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1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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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2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3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4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2、公司正在履行中的承销协议
序号 合同当事方 合同名称
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发行新股之承销协议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3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4 珠海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5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6 河南大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7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8 广东万兴无机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10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1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12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13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14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1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承销协议
3、公司正在履行中的资产管理合同
序号 合同当事方 合同名称
计划管理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计划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招股说明书
1-1-319
计划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
计划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计划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
计划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计划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
合同
计划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计划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 号二期)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4、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
序号 合同当事方 合同名称
1 上海瑞睦实业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合同
5、公司正在履行中的基金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光大保德信正在履行中的基金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当事方 合同名称
1 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5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6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合同
7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合同
8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保德信均衡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五、公司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公司于2006 年1 月1 日—2008 年12 月31 日内发生的、涉及金额超过1,000
万元、且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执行完毕的7 宗诉讼和仲裁如下:
(一)尚未结案的诉讼和仲裁
1、重庆大坪正街营业部起诉刘长刚欠款纠纷案招股说明书
1-1-320
公司重庆大坪正街证券营业部起诉被告刘长刚欠款纠纷案,诉讼标的为人民
币2,900 万元。公司于2006 年7 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该案
涉嫌刑事案件,需待刑事案件处理结果,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渝
五中民初字第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中止诉讼。公司估计该损失收回可能性很
小,已对账面债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中山公用案
原告中汇公司(原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
营业部委托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为人民币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该案经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2004)粤高法民二终字第3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后,广东省
高级人民法院又经(2005)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17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
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8 年6 月12 日,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2007)穗中法民二重字第2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向原告返
还2,000 万元及利息。公司于2008 年6 月16 日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
年11 月14 日,广东高院以(2008)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
司承担2000 万元扣减已收高息利差的余额部分以及孳息损失的赔偿责任。2008 年
12 月26 日,广东省高院以(2008)粤高法民二终第136 号民事裁定书认为:(2008)
粤高法民二终字第136 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将第136 号民
事判决书修改为: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10 日内向中汇公司返还2000 万元
扣减已收高息利差的余额部分,并赔偿中汇公司孳息损失(具体计算方法:自2000
年8 月8 日至200 万元收益款支付日2001 年8 月16 日期间,以2000 万元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该段合法孳息;200 万元收益款扣减该段合法孳息,形
成高息利差;2000 万元扣减该高息利差,计付返还本金金额;自2001 年8 月17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该项返还本金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该
段合法孳息。)公司申请再审,2008 年12 月22 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08)民申
字第0146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营业部已立案审查。但截止2009 年2 月底,该
案并未被中止执行。2009 年2 月19 日,公司收到下属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报来的
广州中院(2009)穗中法执字第322 号《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营
业部履行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并交纳执行费。2009 年3 月26 日,广州中
院执行局执行二庭给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发来(2009)穗中法执字第322 号招股说明书
1-1-321
《交缴执行费通知单》,明确上述两项共需支付2,794.28 万元。2009 年4 月20 日,
公司向广州中院执行了上述款项。公司前期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可能造成的损失
2,000 万元计提了坏账准备。
3、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广州华能实业案件
原告广州华能实业公司起诉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委托投资国债合同
纠纷案共计五个案件,诉讼标的合计为1.07 亿元。该五个案件经广东省广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2002)穗中法民二初字第45 号、46 号、564 号、565 号、566 号民
事判决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粤高法民二终字第279 号、280 号、281 号、
362 号、363 号民事判决,公司于2004 年执行生效的判决,赔偿广州华能实业公
司1.09 亿(包括诉讼费、执行费及利息等)。自2005 年以来,公司已通过刑事案
件追回约0.45 亿元。2006 年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7 年9 月3 日公司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06)民二监字第214 号《立案庭通知书》。最高院日前已驳
回我公司的再审申请。截止目前,公司已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可能造成的损失约0.64
亿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已判决、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和仲裁
1、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起诉被申请人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借款合同
纠纷,仲裁标的为1.09 亿元。该案经深圳仲裁委员会[2000]深仲裁字第310 号《裁
决书》裁定,被申请人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付公司人民币9,100 万元
及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该案目前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并经(2001)深中法执字第196-4 号、(2001)深中法执字第480-4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将被执行人新世纪建设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
路新世纪广场西塔楼17-25 层折价人民币62,294,832 元折抵发行人债务,该商务楼
仍在建设中,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的债权尚未执行到位。公司前期已经
计提了6,190 万元坏帐准备。
2、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诉广州英豪学校、陈忠联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与被告广州英豪学校、陈忠联借款合同纠纷案,招股说明书
1-1-322
诉讼标的为6,320 万元本金及利息。公司于2004 年11 月8 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经过一审审理,2007 年9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忠联及广
州英豪学校应偿还公司款项7,820 万元及利息,因被告未上诉,公司已向法院申请
执行。该案目前正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3、广州中山二路营业部诉覃健借款合同纠纷案
公司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与被告覃健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为1,500
万元本金及利息。2007 年9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覃健应偿还公司款
项1,500 万元及利息,因被告未上诉,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该案判决执行到
位的可能性小,发行人已放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公司宁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宁波博洋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原天一证券(第一被告)、公司(第二被告)、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08 年3 月10
日原告起诉时诉讼标的总计为752 万元,其中请求公司对其中的316 万元承担共
同侵权责任。2008 年6 月6 日,原告将诉讼标的变更为1,415 万元,其中公司对
上述租金中的911 万元承担共同侵权责任。2009 年1 月12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2008)甬民一终(房)字第268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公司不承
担任何赔偿责任,该判决已经生效。
六、公司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大集团、光大集团(香港)
各存在一宗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1、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与光大集团、北京高登企业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3日作出(1996)一中经初字第64号判决书,
判决北京高登企业有限公司偿还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贷款本金美元3,380万元、
港币2,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光大集团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于2000年12月18日作出(1997)高经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光大集团
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2001年8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光大集团发
出执行通知。光大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裁招股说明书
1-1-323
定中止执行,立案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6月4日裁定驳回光大集团
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件没有进一步的进展。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光大集团改革重组方案,2007年12月10日,经财政部批准,
光大集团与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负债划转协议,上述
债务转由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光大集团(香港)为新世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贷款1,200
万美元提供担保,丘汉辉对光大集团(香港)的前述担保责任作出反担保。
深圳发展银行于2001年6月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新世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和光大集团(香港)追讨欠款。2002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判决新世纪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和光大集团(香港)需赔偿深圳发展银行1,660万余美元及其他利息损失
和费用。2008年8月,光大集团(香港)之担保责任获解除。
因丘汉辉对光大集团(香港)的上述担保责任作出反担保,光大集团(香港)
于2003年5月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向丘汉辉追讨1,660万余美元及相关利息的损失。
香港高等法院于2003年9月判决丘汉辉需向光大集团(香港)赔偿1,660万余美元及
其他利息损失和费用。本案处于执行阶段,光大集团(香港)已向香港高等法院
取得禁制令,禁止丘汉辉擅自变卖资产,另对其持有的新世纪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等四家公司的股份取得押记令。随着光大集团(香港)上述担保责任的解除,
以上针对丘汉辉的各项执行命令也将应申请取消。
除上述披露的重大诉讼外,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大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
结或可预见的刑事诉讼、其它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招股说明书
1-1-324
第十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唐双宁 罗哲夫 徐浩明
陈 爽 邓子俊 马忠智
刘纪鹏 马国强 陈雨露招股说明书
1-1-325
全体监事签名:
刘济平 陈明坚 袁德宗
高 坤 王继忠 王赐生招股说明书
1-1-326
李海松 赵霄洛招股说明书
1-1-327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浩明 王卫民 刘 剑
王宝庆 胡世明 熊国兵
杨赤忠 王翠婷 梅 键
陈 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招股说明书
1-1-32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益民
保荐代表人:
段 虎 韦荣祥
项目协办人:
肖 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招股说明书
1-1-329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立华
经办律师:
徐 萍 刘 艳
吴冠雄 史振凯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招股说明书
1-1-330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翟小民
朱育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招股说明书
1-1-331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翟小民
朱育勤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招股说明书
1-1-332
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
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7:00。
四、查阅网址
www.sse.com.cn
www.ebs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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