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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橡胶: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1-01-0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China Hainan Rubber Industry Group Co., LTD

(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78,6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5.99元
发行日期: 2010年 12月 28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393,117.16万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裕田投资有限公司、和合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不少于以下两者中的较长者:(1)自其列入海胶集团股东名册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2)自本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时期内,上述股东承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星仕达实业有限公司、中联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年 1月 5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自然灾害风险
橡胶树属长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后产胶能力可缓慢恢复,但受损伤较严重的胶树则不能完全恢复其产胶能力。本公司目前所拥有的 353万亩胶林、防护林均位于海南岛内,寒灾、旱灾、病虫害等影响着本公司胶林生产能力。海南岛地处台风通过区域,一般情况下 8级以下台风对胶林的影响很小,但少数数十年一遇的强台风会对本公司胶林的生产能力造成较严重的影响。2005 年“达维”台风为海南岛近五十年以来所遭遇的最强台风,导致本公司当年干胶产量较原计划减少约 5.5万吨,造成 11.69万亩胶园报废,减少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和净值分
别为 40,785万元和 23,352万元,总计产生清理损失 20,869万元。
海南岛中西部地区受台风影响较弱,本公司种植资源已不断向该地区转移。
目前,本公司 70%的胶林均位于海南岛中西部地区,并计划未来四年期间在该地区更新建设新一代高产胶园 30 万亩。同时,本公司也不断优化胶树品系结构,提高胶树的抗风灾、寒灾能力。本公司也持续加强病虫害监测站点和预警机制的建设,并在 2009 年为公司定植四年以上的全部橡胶树购买了台风灾害保险。尽管实施上述措施,本公司未来仍无法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变化导致的业绩波动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大宗商品,拥有全球定价体系,其需求与经济波动密切相关,周期性较明显。由于农业生产供给弹性低、自然灾害、国际生产者垄断以及投机资本活动日益频繁等因素的影响,天然橡胶价格有时在短期内也可出现剧烈波动。以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天胶期货指数来衡量,该指数 2008 年 6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月中旬达到 28,000元以上的高位,但在随后的 6个月内曾短期下探至 9000元左右,至 2009年末以来又反弹至 20,000元以上。
现阶段本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自产胶业务,橡胶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本公司业绩和毛利率的稳定。2007年-2008年橡胶产品全年平均市场价格较高,公司自产胶销售毛利率均接近 27%,但 2008年四季度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橡胶价格剧烈下跌、市场需求持续低迷,2008-2009 年公司净利润规模下降,分别是33,797.43和 28,278.97万元,公司自产胶销售毛利率也在 2009年下降至 21.48%。
随着橡胶价格的回升,2010年 1-9月份,本公司自产胶业务毛利率达到 27.77%,
并推动公司净利润上升至 39,157.74万元。
2008 年以来本公司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制,胶工薪酬成本已经与胶价变动相结合,从而使得公司生产成本部分地与胶价变动相关联。本公司也在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稳定橡胶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公司业绩。此外,本公司还在拓展橡胶深加工、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等新业务,用以扩大收入来源、分散经营风险、降低业绩的波动。尽管实施上述诸多措施,但公司仍不能完全规避橡胶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胶价波动仍然会影响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的稳定。
(三)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资产主要是橡胶林木等非流动资产,投资期限长、价值大。报告期内,本公司生物性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近 60%。另一方面,除股东投入外,本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有限,流动负债规模较大,导致公司流动性指标较低。
2007年至 2009年各年末,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0、0.79和 0.72,速动比率
分别为 0.68、0.48 和 0.42,呈现下降趋势。2010 年 9 月末,本公司流动性压力
有所缓解,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分别回升至 0.88 和 0.45,但仍然处于偏低
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保证短期偿债能力与财务结构的安全性,并计划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但上述工作进程并不确定,公司仍面临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压力。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关于套期保值事项的提示说明
本公司主导产品 5号标准胶(最新的分类体系下称为“全乳胶”)可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实物交割,本公司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橡胶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销售和业绩的影响。随着长期承包制的全面实施,本公司“定量上缴”部分的干胶产量覆盖了本公司橡胶生产的固定成本和各项期间费用,这部分成本、费用与橡胶市场价格的变化关联度较低,相对稳定。为此,本公司 2009 年以来相应加大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尽管本公司已经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内控制度,其中对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规模、决策管理程序及风险控制手段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但由于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相对较复杂,交易规则、市场环境等有可能变化,未来本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执行经验及相关规定对上述制度不断完善。
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在报表日需要对仍然持有的期货头寸的价值变化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有效性评价。针对有效套保部分,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不符合有效性认定标准的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报表日若期货市场价格相对于建仓价格上升,未平仓合约将产生浮亏,其经济实质是价格上涨后公司由于前期已建立套保仓位,未来可能不能够取得的超额收益,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亏损。此部分期货合约未来将进行结算,结合橡胶产品的销售,最终,公司还是可以实现预计的销售价格和利润。但未平仓合约的价值变动会影响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0年 1-9月份,本公司期末持仓中符合有效性测试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2,755万元,期末持仓中不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并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为-6,102万元。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本公司提示各位投资者,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事宜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经本公司于 2010年 8月 31日召开的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目? ? ?录
第一节释义. 12
第二节概览. 17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1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2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3
四、本次发行情况. 24
五、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25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6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27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 30
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31
第四节风险因素. 32
一、自然灾害风险. 32
二、经营风险. 32
三、市场风险. 34
四、财务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35
五、募投项目风险. 36
六、其他风险. 37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39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39
二、发行人的设立. 39
三、发行人的股本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47
四、本公司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 52
五、发行人资产完整及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的情况. 53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54
七、发行人股东情况. 6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8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89
十、发行人股东的重要承诺. 91
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93
一、主营业务概览. 93
二、天然橡胶行业基本情况. 93
三、本公司竞争情况. 114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19
五、本公司研发情况. 151
六、本公司环保情况. 155
七、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55
八、本公司境外机构. 159
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60
一、同业竞争. 160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165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87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90
五、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191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19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9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20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20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0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205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06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协议. 206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07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207
第九节公司治理. 21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
行情况. 211
二、本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224
三、本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224
四、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225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226
一、会计报表. 226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37
三、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37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40
五、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比例的说明... 260
六、期后事项及或有事项. 267
七、资产评估情况... 267
八、验资情况. 270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1
一、财务状况分析... 271
二、盈利能力分析... 292
三、资本性支出的分析. 325
四、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326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331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计划. 331
二、公司实现发展目标的假设条件及可能面临的困难. 334
三、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35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335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337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基本情况. 337
二、预计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 33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338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5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358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与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358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360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361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361
二、重大合同. 361
三、对外担保情况... 368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69
第十六节董事、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70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380
一、备查文件. 380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38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一节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海胶集团
指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垦总公司指海南省农垦总公司,系公司发起人。2010年 9月,改制更名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农垦集团指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海南省农垦总公司,2010年 9月改制更名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农垦总局指海南省农垦总局
广东农垦指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系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中化国际指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星仕达实业指海南星仕达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中联橡胶指中联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系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北胶院指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系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厦门国贸指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雅戈尔投资指雅戈尔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罗牛山
指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厦门象屿指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厦门裕田指厦门裕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和合控股指和合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海南控股指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林产集团指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海南农垦林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物流公司指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海南农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垦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橡市场指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橡公司指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纬公司指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顺达公司指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尔公司指海南康尔乳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龙橡指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公司指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海南知知指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保亭所指海南省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
定安所指海南省农垦定安热带作物研究所
文昌所指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的海南省农垦橡胶研究所
《公司章程(草案)》指《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自动生效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修订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储局指国家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农业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海南省国资委指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中审亚太
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天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元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指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行业术语
橡胶指高弹性聚合物,其分子链可以交联,交联后受外力作用发生变形时,具有迅速复原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稳定性
天然橡胶指从含胶植物中提取的、由异戊二烯聚合而成的开链式碳氢化合物,目前主要是来源于巴西三叶橡胶树
合成橡胶指以酒精、电石、石油等为原料,用化学方法制成的橡胶
割胶制度/割制指在一定时间内,割胶时所采用的割线条数、形式和长度,割胶频率,割面轮换,化学刺激剂等所构成的规范模式
刺激割胶指利用能刺激橡胶树提高胶乳产量的化学药品进行采胶的方式
林段指根据地形和管理方便而划分的一块橡胶林,一般以道路或防护林带为界限
割胶树位/树位指胶工每次割胶和管理时应完成的胶园区域,此种区域有相对固定的割胶面积或胶树株数
割胶强度指割胶时所采用的割线条数、形式和长度、割胶频率、割胶期的总和
刺激强度指对橡胶树实行刺激割胶时所采用的刺激剂种类、刺激剂型、刺激浓度、刺激剂量、刺激周期、刺激频率的总和
刺激剂指能刺激橡胶树提高胶乳产量的化学药品。当前生产上广泛应用的是乙烯利(Ethrel)
割胶频率指割次之间的间隔期,以天为单位
开割标准指一个橡胶林段橡胶树达到开割投产时的树围标准及达标准胶树所占的比例标准
气态微割指微割加乙烯气态刺激的采胶方式,有别于现行乙烯利刺激割制的一项全新技术,具有产量高、割胶速度快、节约树皮、劳动生产率高的优点
微割指指割线长度为 5厘米至 10厘米的割胶方式
树皮消耗量指每割一刀或一定时间内(1个月、1年)切割树皮的宽度(cm)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死皮病指橡胶树乳管丧失产胶功能所表现的全部或局部不能排胶的症状
干胶含量/干含指胶乳中橡胶烃(即纯橡胶)占胶乳总重量的百分比
制胶工业指以天然胶乳、胶园凝胶等为原料,加工生产生胶或浓缩胶乳产品、以满足轮胎等橡胶制品生产需求的工业
干胶/固体生胶指制胶产品种类之一,包括烟片胶、风干胶片、白绉片、褐皱片、标准橡胶以及特种橡胶等
乳胶/浓缩胶乳指制胶产品种类之一,从橡胶树上采集到的天然橡胶胶乳通过离心等方式进行浓缩后得到
标准胶指标准天然橡胶的简称,按照标准天然橡胶分级方案,以杂质含量、氮含量、挥发分含量、灰分含量等技术指标进行分级的天然橡胶
烟胶片指将胶乳通过加酸凝固、凝块压片和熏烟干燥等工艺步骤,而制成的表面有棱形花纹的胶片
胶清胶指以天然橡胶胶乳浓缩过程中分离的稀释胶乳为原料,生产出的橡胶产品,是浓缩胶乳生产的副产品
复合胶指天然胶含量在 95%-99.5%,并添加少量硬脂酸、丁
苯橡胶、顺丁橡胶、异戊橡胶、氧化锌、炭黑或塑解剂,经混炼复合而成的橡胶
全乳胶指 2008 年末出现的新产品分类,是以胶园鲜胶乳为全部原料生产的高品质 5 号标准胶。一直是本公司的主导产品,也是上海期货交易所认可的交割品种
民营胶指在农垦体系之外,由地方农民等种植的橡胶林所产的橡胶
砧木苗圃和增殖苗圃砧木苗圃,是指将苗木直接种植于地上培育树桩苗的苗圃。增殖苗圃,生产上为繁育良种提供芽接用芽条的苗圃。
门尼黏度指 Mooney visicosity,指一定温度(100℃)、一定转子转速下,未硫化胶对转子转动的阻力,是衡量橡胶平均分子量和可塑性的一个指标,反映了橡胶分子量大小、分布范围以及加工性能的好坏
一致性指产品的同一性能在不批次之间的差异,大批量及稳定的加工环境可降低橡胶加工产品性能的差异,提高其一致性
IRSG 指 International Rubber Study Group国际橡胶研究组织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台风指中心风速持续每秒 17.2 米以上的热带气旋;在非正
式场合,泛指包括热带低气压、热带风暴、强烈热带风暴等所有在北太平洋西部出现的热带气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Hainan Rubber Industr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 314,517.1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一新
成立日期: 2005年 3月 29日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邮政编码: 570226
经营范围: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科研、销售、仓储、运输、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同时从事软件开发、农业种植、化肥销售、土地租赁、土地开发、畜牧业、养殖业、牧业、旅游项目开发、酒店、建筑材料销售、机器制造、通讯、进出口贸易、包装业、广告等业务。
(二)简要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根据农业部《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农垦函[2005]1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府函[2005]18号)及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设立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发改财贸[2005]317号),由农垦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广东农垦、中化国际、星仕达实业、中联橡胶、北胶院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农垦总公司将所属的与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投入本公司,其他股东以现金出资。农垦总公司净资产出资 312,617.16万元,
其他股东货币出资 1,900万元。2005年 3月 29日,本公司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海南省政府批准,2009 年 8月,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总公司在海南省产权交易所以竞价方式转让所持有本公司 1.8亿股股份,厦门国贸等七家战略投资者成为本公司股东。
(三)业务概况
海南农垦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本公司继承了海南农垦橡胶业务相关资产、人员和技术管理经验。本公司主营天然橡胶的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公司现有橡胶林、防护林面积 353万亩,覆盖海南省 17个市县,占全国橡胶种植总面积的近 30%。本公司主导产品为各种规格的标准胶及浓缩天然胶乳。以自产胶为基础,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量近 20万吨,占全国产量的 30%以上。围绕橡胶的生产、加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橡胶产品电子交易服务、地方民营胶收购、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橡胶原木加工和物流运输等业务。
本公司不断优化现有种植业务资源,以种植业务为基础,逐步丰富产品结构,拓展橡胶产品深加工、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等业务领域,并计划择机参与、控制海南岛外乃至境外胶林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源优势、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从而提升公司在国际天然橡胶行业中的影响力。
(四)竞争优势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和重要战略物资,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现阶段的资源自给率已下降至不足 25%。本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与境内外橡胶种植者、加工企业或贸易企业相比,本公司在胶林资源、业务规模、生产组织及管理经验、技术积累等多方面建立了竞争优势。
1、胶林资源优势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天然橡胶是资源约束型产业,我国适宜种植天然橡胶的地区面积非常有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胶林、防护林 353 万亩,橡胶树总株数7,107万余株,胶林面积大、且较为完整,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中均非常突出。
本公司胶林生产潜力良好,60%以上的胶林符合农业部甲等胶园标准,另有 30%的胶林达到乙等胶园标准。同时,本公司胶林的树龄结构较合理,目前,有近55%的胶林生产能力处于旺产期,而中小苗和初产期胶林面积也占到全部胶林的25%。丰富、良好的胶林资源为公司天然橡胶主业的长期持续发展、行业领先地位的巩固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橡胶木本身是较优良的实木家具用材,本公司目前拥有丰富的木材资源,总材积量约 1,000万立方米,经济价值巨大。
2、丰富的生产管理和组织经验
天然橡胶生长周期长达 30 年以上,种苗繁育、中小苗抚管、割胶技术管理等环节紧密联系。同时,天然橡胶的管、养、割等环节在现阶段仍然需要大量劳动力,且作业区分散,生产组织和管理的难度较大。本公司积累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建立了有效的组织体系,能有效组织广大抚管工人、割胶工人、制胶工人在353万亩胶林土地上遵循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2008年,本公司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全面实施开割胶园职工长期承包制度并不断深化,将广大胶工的长期利益与公司发展有机结合,进一步激发割胶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生产组织效率。
丰富的生产管理和组织经验有助于本公司未来在与境内外天然橡胶加工企业和贸易商的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更有效地参与、控制海南岛外乃至境外胶林,进一步巩固、扩大公司竞争优势。
3、生产规模优势
以胶林面积、自产胶规模、加工能力等多项指标来衡量,本公司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本公司也不断通过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和品系结构、加快新一代高产胶园投资建设和扩大地方民营胶收购规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生产规模优势。由于胶林面积大、分布广,本公司生产经营中抗自然风险能力领先于一般的天然橡胶种植者。同时,自产胶为本公司业务基础,在与境内外天然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橡胶加工企业、贸易企业直接相比,公司生产成本相对更低、更为可控。
此外,由于业务规模庞大、市场份额突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也直接影响着国内天然橡胶行业的发展。本公司一直是国内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这也有利于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争取政策空间。
4、产品和品牌优势
公司主要以胶园鲜胶乳为生产原料,可生产各种规格的高品质橡胶产品,是国内同行业中产品结构最丰富的生产商。公司主导产品为全乳胶,一直是上海期货交易所认可的、可用做实物交割的仅有的三个品种之一,市场需求旺盛,溢价较明显,为公司创造出更大的利润空间。
公司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唯一能够大规模生产浓缩胶乳的天然橡胶生产商,浓缩胶乳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非常突出。此外,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可生产航空轮胎胶、子午线轮胎胶等专用橡胶的生产企业。丰富的产品结构以及品牌优势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种植资源优势,针对市场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结构,从而获得稳定的客户关系和市场表现。
5、生产技术优势
海南农垦是国内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在种植、生产和加工等环节,是诸多技术、工艺和标准的制定者。本公司继承并深入挖掘了海南农垦的技术积累。
在种植环节,本公司持续进行橡胶树品系的优化、割胶制度改进等基础性工作,在缩短橡胶树抚管期、降低割胶耗皮量、降低劳动强度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技术积累,先后在海南省、农业部乃至全国获得多类型科技进步奖项。在加工环节,2006年以来本公司参与 8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 2008年的《GB/T
8081-2008 天然生胶技术分级橡胶(TSR)规格导则》等两项国家标准。本公司《天然橡胶标准化加工技术研发集成及应用》项目也获得 2008 年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上述技术积累对于本公司发挥种植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等多方面工作都有着积极意义。
6、集中加工和节能环保优势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我国天然橡胶加工主要由独立、分散的小型加工厂进行,无法取得规模经济,也难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海南农垦在行业内率先进行加工布局调整。目前,本公司设立 13 家集中加工厂,加工总能力超过 32 万吨/年,加工厂平均加工能力
2.5万吨/年,最大加工能力 4.8万吨/年,均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通过
集中加工,本公司有效降低了加工成本,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
集中加工有助于本公司节能减排等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本公司加工厂已普遍使用浅层烘干技术,加工环节对油、电、水等物资的消耗大幅度降低。现阶段本公司柴油消耗量 25-30 公斤/吨干胶,较分散加工和传统水平降低了 30%以上。
同时,本公司加工环节较普遍采取中水回用措施,中水回用率可达 80%,平均污水排放量为 7 立方米/吨干胶,较常见的分散加工降低幅度超过 40%。此外,本公司已普遍对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处理,每生产一吨干胶可产生沼气15-25立方米,所产沼气全部用于烘干环节或者发电,可部分或全部替代燃油,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和废气排放。
7、区域优势
国内天然橡胶生产主要来自海南和云南地区,相对而言,本公司橡胶种植基地面积大、相对完整、较为集中,交通条件较便利,便于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加工。
另一方面,国内消费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相对于境内外同行业,本公司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相对优越,有利于降低运输和销售成本,也有利于控制在途期间橡胶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和客户的不利影响。此外,浓缩胶乳对运输条件和保鲜环境要求较高,相对而言,本公司胶林内部的交通条件便利、与终端客户距离较近,有助于公司大规模生产浓缩胶乳产品。
(五)发展战略
本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以天然橡胶种植、收购、加工和林木加工为基础,集深加工、研发、贸易等于一体,在国内天然橡胶行业具有领先地位并对国际橡胶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跨国企业。
具体来看,本公司计划加大在海南岛中西部地区胶园的更新种植力度,优化品系结构,完善长期承包制度,从而夯实种植资源和生产管理基础。同时,本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司将强化地方民营胶收购业务,提高对海南岛内外橡胶原料市场的控制力,进一步提升资源优势、扩大业务规模。此外,本公司计划进一步完善海南岛内的集中加工业务布局,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丰富橡胶产品结构。本公司还将积极探索天然橡胶的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在此基础上,本公司还将继续构建完善、高效、富有竞争力的营销体系,发展境内外天然橡胶产品贸易,择机开展境外原料的收购、加工等业务,并逐步参与、控制境外胶林资源。
综合运用上述手段,本公司力争在 2012年将业务规模提升至 50万吨,实现业务规模的翻倍增长,构建完整的天然橡胶产业链和业务体系,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国内天然橡胶产业内的领导地位,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影响力。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314,517.16万股,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股份数(万股)股份比例
1 农垦集团 294,617.16 93.67%
2 厦门国贸 6,000.00 1.91%
3 雅戈尔投资 2,000.00 0.64%
4 罗牛山 2,000.00 0.64%
5 厦门象屿 2,000.00 0.64%
6 厦门裕田 2,000.00 0.64%
7 和合控股 2,000.00 0.64%
8 海南发展 2,000.00 0.64%
9 广东农垦 1,000.00 0.32%
10 中化国际 400.00 0.13%
11 星仕达实业 300.00 0.10%
12 中联橡胶 100.00 0.03%
13 北胶院 100.00 0.03%
合计 314,517.16 100.00%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农垦集团。其前身为农垦总公司,2010年 9月 27日改制更名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40亿元,注册地址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号财富广场四层,法定代表人为王一新,主营业务为从事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商业贸易、科学研究、各类服务行业等。
农垦集团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目前,在本公司之外农垦集团还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旅游资源和其他热带作物种植资源。在国务院、海南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垦集团不断剥离社会职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述资源价值将得以充分显现。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农垦集团的总资产为 1,434,258万元、净资产为 670,532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41,3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海南中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财务数据简要情况如下:
(一)简要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9.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资产总计 724,701.75 651,280.28 694,779.49 652,686.83
其中:流动资产 228,901.26 167,342.97 232,727.56 188,533.52
固定资产 72,192.65 68,617.55 58,043.33 58,294.96
在建工程 13,655.90 6,531.51 5,735.44 1,115.02
生产性生物资产 375,681.66 377,942.34 376,059.61 384,881.13
无形资产 29,826.13 27,429.49 21,951.81 19,627.29
负债合计 332,197.31 294,433.13 295,626.42 289,150.30
其中:流动负债 260,702.86 231,519.85 292,741.58 189,246.11
长期借款 67,634.53 60,000.00 - 99,2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2,504.44 356,847.14 399,153.07 363,536.54
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756.24 354,534.68 396,530.67 361,784.0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简要利润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410,105.81 374,267.70 363,715.96 376,339.56
营业利润 38,019.90 24,741.67 31,234.33 50,697.40
利润总额 40,641.72 28,139.33 34,135.11 58,526.97
净利润 39,157.74 28,278.97 33,797.43 58,382.7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814.37 28,574.52 33,727.55 58,426.05
(三)简要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4.59 41,418.87 45,130.77 110,05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9.68 -48,539.17 -21,034.24 -33,493.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88.13 -23,350.01 -21,653.69 -98,165.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43.72 -30,471.48 2,441.51 -21,609.52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09 0.11 0.19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0.37% 7.71% 8.90% 16.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90% 43.86% 41.75% 44.1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2 0.13 0.14 0.35
四、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78,600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9.99%
发行价格 5.99元/股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司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24元(根据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公司净资
产计算)。
五、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78,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主要投资以下 5个项目,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备案文号
1 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 90,664 琼发改审批备[2010]04号
2 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4,800 琼发改审批备[2009]04号
3 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 4,180 -
4 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 3,613 -
5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30,000 -
合计 133,257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的投资期共十年,总投资 16.85亿元,其中前四年投
资 90,664万元,拟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 78,6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9.99%
每股发行价格: 5.99元
发行市盈率: 87.73 倍(计算口径: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09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24元(按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经审计净资产全
面摊薄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13元(按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经审计净资产加
上募集资金净额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市净率: 2.81倍(计算口径: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总额: 4,708,14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 4,477,551,307.14元
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合计 230,588,692.86元,其中承销保
荐费用 211,866,300.00 元、审计及验资费用
6,540,000.00元、律师费用 4,025,000.00元、资产评
估费用 2,105,000.00 元、信息披露费 2,880,500.00
元、印花税 2,238,775.70 元、上市初费及托管费
913,117.16元、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用 20,000.00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一新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邮政编码: 570226
电话: 0898-31669317
传真: 0898-31661486
联系人:董敬军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irub. cn
电子信箱: info@hirub.cn
(二)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里 16号琨莎中心 23层
邮政编码: 100027
电话:(010)8468329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传真:(010)84683229
保荐代表人:甘亮、张宁
项目协办人:毛宗玄
项目经办人:王栋、高毅辉、牛振松、王彦肖、冯婧、柳菁华
(三)分销商: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号丰融国际大厦 12层北段中投证券
联系人:王淼
电话:(010)63222807
传真:(010)63222946
(四)分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号
联系人:朱俊峰
电话:(010)88085885
传真:(010)88085255
(五)分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0室
联系人:朱玲
电话:(0512)62937
传真:(0512)62938556
(六)分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12层
联系人:姚依沅
电话:(010)66555692
传真:(010)66555327
(七)分销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主语国际 4号楼1203室
联系人:杨园园
电话:(010)68790997-209
传真:(010)68790897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11层
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经办律师:徐萍、史振凯、刘冬、汪丽
(九)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大厦 22、23层
电话:(010)51716789
传真:(010)5171679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吉先、田绍青
(十)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九层
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注册评估师:权忠光、郭罗生
(十一)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二)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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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有关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日期
初步询价及推介 2010年 12月 20日至 2010年 12月 23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0年 12月 30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网下:2010年 12月 27日至 2010年 12月 28日网上:2010年 12月 28日
预计股票上市时间 2011年 1月 7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自然灾害风险
橡胶树属长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后产胶能力可缓慢恢复,但受损伤较严重的胶树则不能完全恢复其产胶能力。本公司目前所拥有的 353万亩胶林、防护林均位于海南岛内,寒灾、旱灾、病虫害等影响着本公司胶林生产能力。海南岛地处台风通过区域,一般情况下 8级以下台风对胶林的影响很小,但少数数十年一遇的强台风会对本公司胶林的生产能力造成较严重的影响。2005 年“达维”台风为海南岛近五十年以来所遭遇的破坏力最强台风,导致本公司当年干胶产量较原计划减少约 5.5万吨,造成 11.69万亩胶园报废,减少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和
净值分别为 40,785万元和 23,352万元,总计产生清理损失 20,869万元。
海南岛中西部地区受台风影响较弱,本公司种植资源已不断向该地区转移。
目前,本公司 70%的胶林均位于海南岛中西部地区,并计划未来四年期间在该地区更新建设新一代高产胶园 30 万亩。同时,本公司也不断优化胶树品系结构,提高胶树的抗风灾、寒灾能力。本公司也持续加强病虫害监测站点和预警机制的建设,并在 2009 年为公司定植四年以上的全部橡胶树购买了台风灾害保险。尽管实施上述措施,本公司未来仍无法完全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变化导致的业绩波动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大宗商品,拥有全球定价体系,其需求与经济波动密切相关,周期性较明显。由于农业生产供给弹性低、自然灾害、国际生产者垄断以及投机资本活动日益频繁等因素的影响,天然橡胶价格有时在短期内也可能出现剧烈波动。以我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天胶期货指数来衡量,该指数 2008 年6月中旬达到 28,000元以上的高位,但在随后的 6个月内曾短期下探至 9000元左右,至 2009年末以来又反弹至 20,000元以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现阶段本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自产胶业务,橡胶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影响本公司业绩和毛利率的稳定。2007年-2008年橡胶产品全年平均市场价格较高,公司自产胶销售毛利率均接近 27%,但 2008年四季度全球金融危机导致橡胶价格剧烈下跌、市场需求持续低迷,2008-2009 年公司净利润规模下降,分别是33,797.43和 28,278.97万元,公司自产胶销售毛利率也在 2009年下降至 21.48%。
随着橡胶价格的回升,2010年 1-9月份,本公司自产胶业务毛利率达到 27.77%,
并推动公司净利润上升至 39,157.74万元。
2008 年以来本公司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制,胶工薪酬成本已经与胶价变动相结合,从而使得公司生产成本部分地与胶价变动相关联。本公司也在利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稳定橡胶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公司业绩。此外,本公司还在拓展橡胶深加工、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等新业务,用以扩大收入来源、分散经营风险。尽管实施上述诸多措施,但公司仍不能完全规避橡胶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胶价波动仍然会影响公司毛利率和经营业绩的稳定。
(二)农业生产所面临的管理风险
橡胶种植是本公司的业务基础,橡胶树属长期作物,生产周期可长达 30 年以上。并且,割胶环节劳动力密集,广大胶工需野外作业。完善对广大胶工的激励和分配机制,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在胶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之间、公司当期收益和长期发展之间建立良好的平衡,对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公司于 2008 年全面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旨在明确胶工对割胶岗位的长期承包经营权,调动胶工割胶生产、护林保胶的积极性,最终提高本公司的管理效率、持续盈利能力和职工收入水平。客观来看,由于涉及割胶工人人数多、时间跨度大,部分具体的管理手段,例如,在职工承包的基础上落实公司的统一管理,督促承包胶工遵循相关农艺技术要求,在橡胶价格过度波动时合理确定结算价格并向胶工分配等方面,仍然需要不断完善。
此外,本公司胶林、防护林约 353万亩、分布于海南岛 17个市县,且主要分布在偏远地区,胶乳采集也主要是在夜间进行,需要开展护林保胶工作。本公司通过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提高了胶工护卫承包橡胶林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本公司也加强与地方公安、预备役等治安力量的合作,从而提高护林保胶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工作成效。尽管如此,出于农业生产的现实环境,护林保胶将是本公司的长期工作,这也加大了公司的管理难度。
(三)下属机构管控风险
本公司是在海南农垦管理体制上经股份制改造而来,资产规模大、分布广、人员和下属机构众多。本公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资金集中管理、供应链管理、绩效考评和激励体系等多种手段,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历史和体制原因以及农业生产特点,本公司创建之初管理相对粗放,对下属机构的管控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客观来看,有效落实现代管理手段,建立对基地分公司等下属机构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仍然需要公司的长期努力。
(四)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橡胶的种植和初加工,产业链短。本公司在积极探索丰富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目前,公司已加大地方民营胶的原料收购力度,并设立子公司拟开展乳胶丝、乳胶手套和胎面胶等橡胶制品深加工业务,并逐步开展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
针对上述业务,2008 年以来公司陆续引入多名市场开拓和深加工方面的专业人员,并选择具备较强实力的战略合作伙伴。尽管如此,本公司在相关领域仍然缺乏市场和管理经验,技术积累和人才储备也相对薄弱。产业链拓展工作的实施进程和最终效果仍然有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经营。
三、市场风险
(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面临国内外橡胶生产商和贸易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东南亚天然橡胶主产国开割期相对较长、较少遭受台风影响,自然禀赋更优越。我国天然橡胶产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历史上较多受到计划指导和保护,加大了成本和效率方面的劣势。中国加入WTO后已取消对天然橡胶的进口配额管理,2009年进一步对主要东盟国家进口的复合胶实施零关税,自 2010 年起又下调了标准胶等部分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口橡胶产品的关税税率,以本公司为代表的我国天然橡胶生产商面对来自国际市场更大的竞争压力。此外,部分国内大型贸易商也逐步进入橡胶原料的收购、加工领域,深入参与到国内天然橡胶市场。这些大型贸易商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高、业务规模大、掌握终端用户,也会对公司构成一定的竞争压力。
(二)合成橡胶对天然橡胶的替代作用可能带来的影响
合成橡胶是以石油为主要原料,采用化学方法制成的橡胶,合成橡胶具有不受地域限制、产品一致性好、劳动生产率高、个别性能优于天然橡胶等优点,但合成橡胶的综合性能至今仍落后于天然橡胶。到目前为止,天然橡胶还是最好的通用橡胶,飞机轮胎、工程机械轮胎和越野轮胎等重型轮胎更多依赖天然橡胶。
此外,合成橡胶的生产具有投资大、能耗高、污染重等缺点。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多年来已经形成了协调发展、互为补充的格局。但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天然橡胶产品由于性能、成本等因素仍有可能面临合成橡胶进一步的替代竞争,从而对全行业和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资产主要是橡胶林木等非流动资产,投资期限长、价值大。报告期内,本公司生物性资产等长期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近 70%。另一方面,除股东投入外,本公司长期资金来源有限,流动负债规模较大,导致公司流动性指标较低。
2007年至 2009年各年末,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0、0.79和 0.72,速动比率
分别为 0.68、0.48 和 0.42,呈现下降趋势。2010 年 9 月末,本公司流动性压力
有所缓解,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分别回升至 0.88 和 0.45,但仍然处于偏低
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保证短期偿债能力与财务结构的安全性,并计划利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但上述工作进程并不确定,公司仍面临一定程度的流动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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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 21 家企业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农经发[2005]8 号)规定,本公司被审定递补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公司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新的所得税法实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等规定,从 2008年起本公司林产品采集、农产品初加工等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自产的橡胶产品及橡胶原木销售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客观来看,工业化国家普遍对农业予以较多的政策支持和保护,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农业产业也还将获得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诸多政策支持。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未来的税收优惠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假设未来税收优惠具体政策出现调整,也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投项目风险
(一)资产规模扩大可能降低收益率等指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净资产规模的扩张尤为明显。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橡胶更新种植,以巩固公司的资源优势,提升公司长期发展潜力。出于橡胶树生产的自然特性,该项目投资规模大、投资期长。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干胶生产能力在短期内无法与资产规模的迅速扩大相匹配,总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有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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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胶园更新种植项目实施进度受到客观物候条件的影响
本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利用 9.07 亿的募集资金于未来四年期间主要在海
南岛中西部地区建设新一代高产胶园,更新种植面积合计达到 34 万亩,并加大部分即将开割的中小苗的抚管投资力度。该项目的实施对于优化公司种植资源布局、巩固公司种植资源优势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本公司对该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慎测算,认为该项目可行、收益预期良好。本公司也积累了丰富的农艺技术经验和生产组织能力,为更新种植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但客观来看,该项目实施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而橡胶树更新定植也受到天气、物候等客观因素影响。如果项目实施过程出现不利的物候条件并且影响较大,将影响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
六、其他风险
(一)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目前,农垦集团持有公司 93.67%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预计在本次 A 股发行后,农垦集团仍将维持绝对控股地位,由此能够对本公司的人事安排、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资产交易、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予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控股股东的部分利益可能与其他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控股股东可能会促使公司作出有悖于本公司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决定。
此外,农垦集团在历史上由于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职能和管理开支,经营业绩表现较弱。随着海南农垦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农垦集团产业化、企业化改革初见成效,盈利能力已不断改善,2009年实现净利润-11,358.98万元,2010年 1-9
月农垦集团实现净利润 41,322万元。农垦集团拥有较多的土地资源、旅游资源、其他热带作物种植资源,随着海南农垦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上述资源价值将逐渐显现,并将支撑农垦集团的长期发展。
客观来看,海南农垦体制改革和农垦集团经营业绩的提升是长期工作,本公司不能保证农垦集团不会通过出售或质押本公司股权等方式筹集其发展资金,从而导致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甚至出现控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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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胶林用地变更规划的风险
本公司胶林、防护林用地主要是向各农场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期限自 2009年起长达 30年。上述胶林用地主要分布在偏远地区,性质为国有划拨农业用地,承包经营行为也已得到海南省政府的批准。为保护、支持天然橡胶产业发展,海南省政府也要求承包各方不得随意改变林地用途。但随着海南省经济发展,部分林地的周边环境、交通条件将发生变化,如果地方政府出于社会公益性等目的更改土地利用规划并进行开发,尽管本公司可获得补偿,但本公司林木资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仍然会受到影响。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Hainan Rubber Industry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314,517.1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一新
成立日期:2005年 3月 29日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邮政编码:570226
联系电话:0898-31669317
传真号码:0898-31661486
互联网址:http://www.hirub.cn
电子信箱:info@hirub.cn
二、发行人的设立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根据农业部《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农垦函[2005]1 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府函[2005]18号)及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设立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发改财贸[2005]317号),由农垦总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广东农垦、中化国际、星仕达实业、中联橡胶、北胶院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农垦总公司将所属的与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的业务及资产、负债投入本公司。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省农垦总公司重组设立海南农垦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5]第 02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4年 3月 31日,上述净资产的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估值为 312,617.16万元。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在农业部备案登记,并经海南省国
资委确认。
其他发起人均以货币资金投入本公司,具体情况为:广东农垦投入 1000 万元、中化国际投入 400万元、星仕达实业投入 300万元、中联橡胶投入 100万元、北胶院投入 100 万元。各股东投入本公司的资产按 1:1 比例折股,总股本为314,517.16万股(面值 1元)。
2005年 3月 21日,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职深验字[2005]第 039号),确认本公司的出资(净资产 312,617.16万元,货币 1,900万
元)已经全部缴足。2005年 3月 25日,本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就本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作出决议。2005年 3月 29日,本公司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1010780),注册资本 314,517.16
万元。
本公司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天然橡胶的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与该等业务相关的资产为本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二)主要发起人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农垦总公司。为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培植橡胶树的决定》,华南垦殖局海南分局于 1952年 1月设立,开始海南岛天然橡胶产业的建设,为农垦总公司的前身。后经多次名称和体制变迁,1988 年 3 月海南省(筹建)农垦总公司成立,同年 5月成立海南省农垦总局,隶属于农业部。
海南省农垦总局与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1988年 12月,农业部决定对农垦总局(总公司)实行由中央和海南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农业部保持对农垦总局的固定资产投资、事业经费、包干粮和部管物资的供应与管理,海南省政府任命农垦总局的重要人事,即海南省政府管人,农业部管财和物。1992年 12月 1日,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6亿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批复》(国函[2008]59号),从 2008年 1月 1日起,将海南农垦的管理体制由过去“省部共管、以省为主”调整为海南省人民政府全面管理,原由中央管理的海南农垦资产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负债整体划转海南省。2008 年 10 月 12 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8]14号),明确海南农垦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原由农业部授权农垦总局管理的海南农垦国有资产,现由海南省全面管理;行政性资产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农垦总局管理,经营性资产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农垦总公司管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批复》精神,进一步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海南农垦活力,2010 年 8 月,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琼发[2010]8号),2010年 9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琼办发[2010]36号),提出实行海南农垦政企职能分开等若干决定和具体方案,主要包括:1、
尽快完成农垦总局和农垦总公司政企分开,农垦总局是海南省政府直属机构,在过渡期内,继续履行农垦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代表海南省政府对农垦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等;农垦总公司是海南省政府直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农垦经营性资产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2、全面剥离海南农垦的社会职能。继续做好海南农
垦已移交市县的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的后续工作;2011 年底前全面完成海南农垦现有社会职能移交市县工作;3、积极有序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采取
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办法,将农场逐步移交市县政府管理,力争 2013年底前完成农场移交市县管理工作;4、合理划分海南农垦现存资产,
划归农垦总公司的范围包括:各产业集团(包括海胶集团)及新建企业、直属工商企业、相关科研单位、部分农场投资公司;海南农垦其余未划入农垦总公司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农场、部分农场投资公司等),归农垦总局管理。
作为深化改革的措施之一,2010年 9月 27日,农垦总公司进行了改制及增资,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名称变为海南省农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由海南省政府变为农垦总局,注册资本由 16 亿元增至40亿元。
本次进一步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有利于推动海南农垦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剥离相关社会职能,有利于加快农垦总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各产业发展的步伐,有利于提升其整体实力及经营能力。本次深化改革中,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进行了改制,但有关措施对本公司的股权控制架构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没有影响,对本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没有影响。长远来看,本次改革有利于海南农垦建立产权明晰、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而有利于本公司长期发展。
(三)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1、发行人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农垦总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天然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多种种养业,包括热带作物、农经作物、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工业、建筑业;商业、旅游业等。其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权益,主要为 89家农场,41家工业、商业、运输、服务企业等,另外还有学校、医院、公安、研究所等事业单位。
2、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将其拥有的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与天然橡胶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相应负债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主要包括:
80 家橡胶农场及文昌所、定安所、保亭所 3 家研究所的相关资产(橡胶林木及防风林、与橡胶经营相关的办公楼、胶厂及仓库等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机器及电子设备、存货等);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海南农垦金垦宾馆部分资产。
本公司设立后,在农垦总公司 80家农场及 3家研究所的基础上承接了相关橡胶资产、负债,对应组建了 83家基地分公司,名单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5.1 本公司设立时的基地分公司情况表
序号基地分公司名称序号基地分公司名称序号基地分公司名称
1 八一 29 红岗 57 南林
2 白沙 30 红光 58 南吕
3 邦溪 31 红华 59 南茂
4 保国 32 红林 60 南平
5 保亭所 33 红岭 61 南阳
6 保显 34 红明 62 山荣
7 抱伦 35 红泉 63 太平
8 长征 36 红田 64 卫星
9 畅好 37 黄岭 65 文昌所
10 晨星 38 加钗 66 乌石
11 乘坡 39 加来 67 西达
12 大丰 40 金波 68 西华
13 大岭 41 金鸡岭 69 西联
14 定安所 42 金江 70 西流
15 东昌 43 昆仑 71 西培
16 东红 44 蓝洋 72 西庆
17 东岭 45 乐光 73 新进
18 东路 46 乐中 74 新伟
19 东平 47 立才 75 新星
20 东升 48 岭门 76 新盈
21 东太 49 岭头 77 新中
22 东兴 50 龙江 78 牙叉
23 芙蓉田 51 龙山 79 阳江
24 福报 52 南滨 80 中建
25 公爱 53 南岛 81 中坤
26 广坝 54 南方 82 中瑞
27 广青 55 南俸 83 珠碧江
28 和岭 56 南海
根据农垦总公司投入的资产和业务,本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天然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业务。
3、发行人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后,农垦总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是除天然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外的其他上述资产和业务,包括:上述 80家农场及 3家研究所的非经营性资产,如招待所、宿舍、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道路、桥梁、水利、涵洞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等基础设施;与橡胶经营无关的其他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包括没有种植橡胶的罗豆、桂林洋、三江农场和五指山茶场有关资产;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等。
另外,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下属金安、三道、东和、南田、南新 5家农场,由于橡胶树种植面积较小,胶林植株少,产胶量低,未来将在橡胶树砍伐倒树后主要发展热带作物等其他产业,因此农垦总公司没有将该 5家农场中的天然橡胶业务相关资产投入本公司。本公司设立评估时,该 5家农场植胶情况如下表:
表 5.2 公司设立评估时 5家未进入的农场的植胶情况表
农场名称橡胶种植面积(亩)橡胶植株数(万株)年产干胶(吨)
金安 2,518 2.0 80
三道 12,357 13.6 303
东和 12,981 28.9 291
南田 36,113 40.5 1,060
南新 20,627 31.5 980
合计 84,596 117.0 2,714
注:上表数据来自农垦总局 2003年统计年报。公司解决与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同业竞争问题的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有关内容。
4、发起人出资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1)80家橡胶农场及 3家研究所的相关资产
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的橡胶林及防护林约 387.54 万亩
均交由本公司拥有及使用。海南农垦历史上未办理林权证,本公司于 2008 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办理林权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设立后因出售10家基地分公司、“退场”等原因减少的林木资产外1,本公司已完成作价入股林木资产的林权证办理工作。
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的土地包括办公、橡胶加工厂、仓库等用地合计 236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 253万平方米),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包括各单位办公楼、橡胶加工厂厂房、收胶站等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其

1 本公司设立后的林木资产变化情况为:出售 10家基地分公司减少 24.58万亩,退场原因减少 5.66万亩,
出售新星分公司部分林木减少 936 亩,收购五指山茶场中小苗增加 8395 亩,合计减少林木面积 29.49 万
亩。本公司全部林木面积为 352.95 万亩,是 2008 年下半年重新测量、经海南省相关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确
认并确权办证的数据。考虑上述调整因素,现有林权证面积与农垦总公司出资投入的林木资产面积的历史测量数据存在差异,系不同技术手段测量精确度不同所导致。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房屋建筑物 2,788 项(建筑面积约 62 万平方米)。本公司设立后,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移交并由本公司实际使用上述房屋及土地,同时本公司陆续开始办理有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完成全部作价入股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变更手续。除无需办理房产证的收胶站等农业设施外,本公司已完成作价入股房屋建筑物的过户手续。
资产评估范围内的其他资产包括机器及电子设备、运输车辆、存货等,均已经办理了由农垦总公司及下属单位转移至本公司的资产交接或过户手续。
(2)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已完成股东由农垦总公司变更为本公司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更名为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3)海南农垦金垦宾馆相关资产:该资产投入本公司后,由本公司实际使
用,原计划改造为公司办公楼,后因多种原因放弃。该资产已于 2008 年 12 月25 日由本公司转让给农垦总公司,交易情况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股本演变和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有关内容。
5、出资资产置换
(1)退场及出资资产置换
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解决海南地区农垦国营农场与地方农村之间产生的土地纠纷及当地农村人民生活困难等问题,根据国家治理海南地区相关文件的精神,在当时中共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委员会、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公署的主导下,海南农垦各国营农场周边部分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人员,连同集体土地及生产资料一起并入海南农垦各国营农场,称为“并场”,相关人员身份转变为农场职工,形成“并场队”,相关资产转变为农场资产。上述部分并场土地在随后农场的整体规划下种植了橡胶或建设了房屋等,发行人设立时农垦总公司将部分该等胶林、房屋等资产作为出资资产投入了发行人。
由于历史上海南农垦管理体制相对落后,部分农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地方,主要受此影响,2006 年开始海南农垦部分并场队要求退出农场,回归地方(下称“退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历史上的并场协议,海南省人民政府先后批准八一、西培、西庆、西华、卫星、晨星 6家农场部分并场队的退场改革总
体方案,退场方案陆续实施。由于并场队退场时,连人带土地一并移交当地集体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经济组织,涉及到相应地上的部分实物资产(主要资产为 56,553 亩橡胶树)的处置。根据农业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场工作的指导意见,该等资产折价转让给退场的并场队,因此导致农垦总公司 2005 年用于向本公司出资的该等资产存在瑕疵。
为解决该问题,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农垦总公司将与当年该等资产出资时的作价等额的现金,与本公司置换该等资产。2009年 3月 31日,双方签订《出资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将八一、西培、西庆、西华、卫星、晨星 6
家分公司部分实物资产(主要资产为 56,553 亩橡胶树)退回农垦总公司,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现金 8,706 万元,该金额等于 2005 年 3 月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出资时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发评报字(2005)第 20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中对于该等资产的评估值。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上述 6家分公司有关退场资产问题已得到解决。
(2)停止退场的政策
2006 年发生的并场队退场属于特定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处理方式。当时符合退场条件的并场队,已在 2006 年以来的退场中陆续提出退场要求并经投票表决后正式退场或留场,本公司已按照出资资产置换方式解决相关资产问题。目前《出资资产置换协议》已履行完毕,有关退场资产问题已得到解决。随着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经研究,海南省农垦改革实施领导小组于 2008 年 12月 24 日向农垦总局出具《关于不受理海胶集团下属基地分公司所在农场并场队退场的批复》(琼垦改函[2008]01号),同意农垦总局不受理海胶集团下属基地分公司所在农场并场队退场事宜。
据统计,本公司现有林地中,属于并场队的林地的面积为 13.43万亩、橡胶
树 347.07万株,其中已开割胶林 12万亩、未开割胶林 1.43万亩,2008年上述
胶林干胶产量 6,253吨,占本公司 2008年干胶自产量约 4%。本公司改制设立时,该部分胶林属于农垦总公司的出资投入本公司,目前已办理了林木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为本公司的林权证,林下土地均为各农场的国有土地,资产权属清晰。
按照目前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已不允许发生新的退场。同时,为避免未来万一出现国家政策变化发生退场情况而给本公司造成影响,农垦总公司已向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出具《关于退场问题的承诺函》,承诺:如果将来政策变化发生退场问题使海胶集团受到任何经济损失,由农垦总公司以现金补足出资并且承担海胶集团可能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即如果未来万一发生退场,海胶集团需要出售相关胶林,则有关出售价格低于相关林木资产市场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在此过程中海胶集团承担的相关费用,农垦总公司应予以承担。因此,本公司现存并场队的情况不影响本公司设立的有效性和资本的充足性,亦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的股本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
1、本公司设立时股本情况
表 5.3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
1 农垦总公司 312,617.16 99.40
2 广东农垦 1,0.32
3 中化国际 400 0.13
4 星仕达实业 300 0.10
5 中联橡胶 100 0.03
6 北胶院 100 0.03
合计 314,517.16 100.00
2、2009年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
为优化本公司股东结构,经海南省政府及海南省国资委琼国资产权[2009]3号文《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公司转让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股权问题的批复》同意,农垦总公司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49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剔除评估基准日(2008年 9月 30日)至股权交易日间的财务变动影响因素,确定 1.50
元/股为最低转让价格,在海南省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农垦总公司持有的不超过 6%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2009年 8月 7日,通过竞价,农垦总公司共转让本公司 18,000万股,其中厦门国贸受让 6,000万股,雅戈尔投资、厦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裕田、厦门象屿、海南控股、罗牛山及和合控股 6家投资者分别受让 2,000万股,成交价格区间为 2.98元至 3.06元。8月 11日交易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并于 9月 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表:
表 5.4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
1 农垦总公司 294,617.16 93.67
2 厦门国贸 6,000 1.91
3 雅戈尔投资 2,0.64
4 厦门裕田 2,0.64
5 厦门象屿 2,0.64
6 海南控股 2,0.64
7 罗牛山 2,0.64
8 和合控股 2,0.64
9 广东农垦 1,0.32
10 中化国际 400 0.13
11 星仕达实业 300 0.10
12 中联橡胶 100 0.03
13 北胶院 100 0.03
合计 314,517.16 100.00
(二)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
为实施本公司战略规划,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于 2008年 12月进行了一次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如下。本次资产重组已取得海南省国资委《关于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涉及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琼国资函[2008]541号)批准。
1、整体出售 10 家基地分公司,以及出售保亭所基地分公司及金垦宾馆非
橡胶主业资产
海南岛发展橡胶产业有一个历史过程,从上世纪 50 年代开始,经过二、三
十年的探索和经验积累,至 80 年代形成了较完整的橡胶种植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海南农垦和农业技术专家逐渐认识,海南岛东南部地区由于台风、立地环境等原因,并不适宜种植橡胶。农业部于 2000 年颁发《关于调整热作产业结构的意见》,提出“进一步调整优化橡胶生产布局。海南中西部橡胶宜植区,重点是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稳定面积,积极推广新良种,加快老胶园更新改造,巩固提高,适当发展;其他地区有选择地调减部分面积”,同年,农垦总局也制订了《海南垦区橡胶基地重点向中西部转移规划》,提出“适当调减风害频繁、橡胶生产经济效益偏低的垦区东南部橡胶面积,在橡胶风害较轻、经济效益较好的中西部,加强和扩大橡胶基地建设”的战略。根据上述战略,农垦总公司发起设立本公司时,位于海南岛东南沿海地区的三道等 5家农场由于橡胶树种植面积小、胶园质量差,当时已明确计划发展热带作物等其他产业,农垦总公司没有将这 5家农场的天然橡胶资产投入本公司。本公司成立后,延续了橡胶种植业务“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战略。
此后,2005 年“达维”台风对本公司橡胶业务有较大影响,在灾后恢复建设过程中,本公司加大了橡胶种植业务向海南岛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工作力度。经充分考察、反复论证及与农垦总公司协商,本公司将位于东南沿海地区的东昌等 10家基地分公司的胶园及有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农垦总公司,由其在胶园橡胶树倒树后,发展其他产业。
另外,由于保亭所基地分公司存在部分与橡胶主业无关的资产,金垦宾馆与本公司主业无关,本公司将保亭所基地分公司和金垦宾馆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转让给农垦总公司。
200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向农垦总公司出售本公司下属位于东南沿海地区的东昌、东红、东升、南滨、文昌所、东路、南阳、岭门、南海、定安所 10 家基地分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为突出橡胶主业,本公司将保亭所基地分公司的非橡胶资产和负债以及金垦宾馆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也一并出售给农垦总公司。截至 2007年 12月 31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账面价值 35,063.09万元,相关负债账面价值 8,755.65万元。根据北京
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亚超评报字[2008]第 A21号),该等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7,618.89 万元(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海南省国资委备
案登记)。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7,618.89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出售 10家基地分公司的胶林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5.5 出售 10家基地分公司的胶林资产情况表
序号基地分公司开割胶园面积(亩)
开割胶园株数(万株)
中小苗面积(亩)
中小苗株树
(万株)
1 东昌 21,583 54.5 649 2.4
2 东红 36,851 59.6 1,250 4.1
3 东升 26,435 51.2 1,634 5.9
4 南滨 36,480 54.7 1,002 2.3
5 文昌所 4,037 9.3 605 1.7
6 东路 9,949 20.6 631 2.7
7 南阳 13,090 21.2 841 2.5
8 岭门 18,294 25.1 6,216 22.6
9 南海 26,458 38.7 3,541 10.5
10 定安所[注] 359 0.6 235 0.7
合计 193,535 335.5 16,605 55.4
注:本公司决定,定安所基地分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开始与南海基地分公司进行合并。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整合工作尚未完成,故评估时作为单个分公司进行评估。另外,保亭所基地分公司出售予农垦总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橡胶资产,其橡胶资产在本次重组后并入新星基地分公司管理。
本次出售共减少胶林面积约 21 万亩、防护林约 3.5 万亩,占公司林木总面
积约 6%,而且该等胶林亩均产量较低,2008年所产胶水折干产量 7,850吨,占公司 2008 年干胶自产量约 5%。本次出售对本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2009 年起,本次出售的胶林所产的全部胶水原料,均销售给本公司,由本公司加工、销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章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有关内容。
本次出售完成后,本公司撤销了东昌、东红、东升、南滨、文昌所、东路、南阳、岭门、南海(定安所)、保亭所 10 家基地分公司的机构设置,本公司下属基地分公司由 81家变为 71家。
2、收购林产集团及物流公司
林产集团成立于 2007年 12月,其设立的背景是农垦总公司为了整合海南农垦垦区内的林木加工资源,形成规模、品牌等竞争优势,发挥木材资源优势。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其持有林产集团 4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35%股权,海南默默实业有限公司等 4家公司持有其他 25%股权。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林产集团成立后,本公司橡胶林木的更新采伐及销售由该公司完成。为满足本公司延伸产业链的需求及减少关联交易,200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农垦总公司持有的林产集团 40%股权。截至2008年 9月 30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382.10万
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49-3号),该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2,624.184万元(该
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登记)。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624.18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林产集团 7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关于林产集团的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六、发行人组织结构”有关内容。
物流公司成立于 2008年 3月,其设立的背景是农垦总公司为了更好满足海南农垦系统内的物流需求,并拓展业务至全海南岛及省外,创建具有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物流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其持有物流公司58%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16%股权,林产集团持有其 16%股权。
物流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干胶等产品以及林产集团的板材等产品的运输由该公司完成。为更好地为本公司产品提供物流服务及减少关联交易,2008年 12月25 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林产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农垦总公司持有的物流公司 58%股权及林产集团持有的物流公司 16%股权。截至 2008年9月 30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3,697.928万元。根
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49-2号),该等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688.4042万元(该资
产评估结果已经海南省国资委备案登记)。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3,688.4042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物流公司 9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关于物流公司的有关情况,参见本节“六、发行人组织结构”有关内容。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四、本公司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
(一)设立时验资情况
2005年 3月 21日,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深验字[2005]第 039号)。
根据该验资报告,2005年 3月 21日,本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14,517.16万元。其中,农垦总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312,617.16万元,
其他股东以货币出资 1,900万元,包括:广东农垦 1,000万元、中化国际 400万元、星仕达实业 300万元、中联橡胶 100万元、北胶院 100万元。但出具该验资报告时,农垦总公司部分作价入股资产的权属证书过户并未完成。
(二)验资复核情况
由于历史上农垦总公司及各下属单位未办理林权证,因此公司亦没有对相关出资林木资产办理产权人为公司的林权证。相关中介机构在对公司进行上市辅导过程中,对上述出资瑕疵问题提出了办理权属证明或权属变更的要求,公司开始陆续补办相关手续。截至目前,相关作价入股的林木、土地及房屋等资产的权属证书的新办及变更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毕。
2010年 8月 14日,中审亚太对本公司在 2005年 3月设立时由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验字[2005]第 039号《验资报告》所提及的部分资产未办理过户等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446-5号《专项复核报告》,复核意见如下:“经复核,我们认为贵公司 2005 年成立时相关资产出资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 2004年 3月 31日为评估基准日、农垦总公司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海南省农垦总公司重组设立海南农垦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05]第 020 号)。经评估的总资产为 565,474.87 万元,负债为
252,857.71万元,净资产为 312,617.16万元。该评估结果于 2005年 3月在农业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部备案登记,并经海南省国资委确认。本次资产评估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七、资产评估情况”有关内容。
五、发行人资产完整及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独立的情况
(一)资产完整情况
在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包括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投入的,以及本公司设立后更新种植的橡胶林木等生物资产、自行购置或租赁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标等无形资产(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有关内容)。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本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业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天然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的权利,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本公司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农垦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独立核算。本公司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独立完整的生产、采购、销售、管理系统。
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下属 5家农场存在少量橡胶林木。另外 2008年本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 10 家基地分公司的橡胶林木转让予农垦总公司(参见本节“(三)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本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
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关解决措施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有关内容。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人员独立情况
本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管理体系分离;公司依据国家及本地区的企业劳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备独立的财会账簿,不存在农垦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农垦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五)机构独立情况
本公司成立以后,逐步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分开,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及经营活动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公司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资产独立完整,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组织机构
1、本公司的股东及下属公司情况如下图: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
93.67% 0.64% 0.64% 0.64% 0.32% 0.13%
75% 90% 98% 100% 100%100% 100% 100%
1.91% 0.64% 0.64% 0.64%
0.03%0.03%0.10%
100%100%66.67%37.14%51%51%100%100%100%
75%

注:海垦宝联全称海南农垦宝联林产有限公司;海垦宝乐全称海南农垦宝乐林产有限公司;海垦宝宁全称海南农垦宝宁林产有限公司;宝星昌达全称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垦农资全称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橡热带全称海南中橡热带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中橡电子全称海南中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青岛蟠龙全称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职能部门设置情况如下图: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总裁助理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专业总师生产技术部财务部橡胶收购部加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战略投资部总裁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市场营销部科技研发中心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风险管理部
3、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
部门主要职能
1 总裁办公室协助经理层进行有关协调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督办公司主要工作事项;负责公司文秘工作;负责公司总部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事务管理;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其他综合事务。
2 战略投资部负责宏观政策、经济环境及行业动态研究;负责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资源配置计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及执行监控;对战略合作及重大投资机会、投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并提供决策建议,编制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部门主要职能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总部各部门及人员、下属单位班子成员的管理;负责公司人员编制管理;负责推荐控股企业的重要管理人选;负责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并对下属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提供指导。
4 财务部组织贯彻国家财务会计管理政策,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资金管理及投融资工作;负责公司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工作;对公司下属企业进行财务监督;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及日常涉税事务;负责向下属企业派出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财务部内设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公司对内、对外财务结算的统一管理。
5 市场营销部负责销售策略及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产品网上销售管理;负责产品直销、分销管理,拓展橡胶产品终端客户销售网络;负责期货市场研究,及期货操作策略实施;负责仓储物流管理和仓储网络建设;负责国际贸易业务拓展和进口橡胶产品采购及销售管理。
6 橡胶收购部负责公司下属企业外购橡胶原料业务管理;负责橡胶收购战略制定、调整及组织实施;负责橡胶收购制度、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根据海南天然橡胶协会发布的原产地价格和中橡市场成交价格,确定公司橡胶原料收购及结算价格;负责橡胶产品收购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处理收购过程中原料质量、数量等方面的争议;负责橡胶收购资金筹措、结算及涉税事务管理。
7 生产技术部负责橡胶林、防护林更新、种植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橡胶生产技术管理,对橡胶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病虫草害的防控和处理;负责橡胶林木销售和林木资产管理,并对主要生产资料的质量进行检测、监督;负责对橡胶种苗生产进行指导,监督橡胶种苗品种优化布局的实施;负责长期承包及各类橡胶生产报表的统计及橡胶防护林公司投资项目的验收;负责协调护林保胶方面的工作;负责橡胶生产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
8 加工管理部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制订加工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加工资源配置及管理;负责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和加工技术及质量的管理;协调处理橡胶原料质量、运输、验收等问题;负责加工环节环保、生产安全管理及监控;制定加工分公司综合成本控制标准及相应考核奖惩措施;协助处理产品售后的质量反馈和投诉等;汇总统计加工进度及库存。
9 审计风险管理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及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下属经营单位的常规审计及专项审计;负责组织对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等;负责公司风险监控及评估的具体实施,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10 科技研发中心
制定公司科技研发的中长期科研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对实施的科研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广泛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其他机构开展积极交流与合作并争取国家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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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主要职能
11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三会的准备、会务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有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协调处理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投资者关系的维护和管理等。
(二)分公司情况
1、27家基地分公司
本公司设立时共有 83 家基地分公司,专门从事天然橡胶种植、胶水采集业务。设立以后,本公司对基地分公司进行了持续的组织架构优化。2007 年底合并撤销了 2 家基地分公司。2008 年底本公司出售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地区不适宜植胶的 10家基地分公司的胶林及相关资产,并撤销了相关基地分公司。2008年下半年以来,为进一步实现内部扁平化和集中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本公司对下属基地分公司进行了整合,目前,本公司下属基地分公司合并至 27 家。具体名称如下:
表 5.6 公司基地分公司名单
序号基地分公司名称序号基地分公司名称序号基地分公司名称
1 八一 11 红华 21 乌石
2 白沙 12 红林 22 西达
3 邦溪 13 加钗 23 西联
4 保国 14 金鸡岭 24 西培
5 长征 15 金江 25 新中
6 中坤 16 乐光 26 阳江
7 东太 17 立才 27 中建
8 东兴 18 龙江
9 广坝 19 南平
10 红光 20 山荣
2、橡胶加工分公司
为全面推行橡胶集中加工,在原基地分公司老胶厂的基础上,本公司成立一家专门从事天然橡胶加工业务的加工分公司,下辖 13 家集中加工厂,对胶乳原料统一集中加工,该 13家加工厂名称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5.7 公司橡胶加工厂名单
序号加工厂名称序号加工厂名称序号加工厂名称
1 金才 6 金隆 10 金水
2 金晨 7 金泉 11 金兴
3 金福 8 金山 12 金星
4 金联 9 金石 13 金竹
5 金林
3、种苗分公司
本公司下设一家开展橡胶种苗统一管理的种苗分公司,从事现代化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三)控股公司情况
1、林产集团
橡胶木材是较优良的家具用材。农垦总公司为了整合海南农垦垦区内的林木加工能力,形成规模、品牌等竞争优势,充分发挥木材资源的潜力,在 2007 年底设立了林产集团。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其持有林产集团 4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35%股权,海南默默实业有限公司等 4家公司持有其他 25%股权。
2008年 12月,为延伸产业链、积极拓展橡胶原木加工业务,同时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林产集团 40%股权,该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林产集团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时间:2007年 12月 2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0万元/6000万元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75%,海南默默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8.33%,昌江红林顺发木
材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6.67%,海南植达东部橡胶木业有限公司持股 5%,儋州西联森达木业
有限公司持股 5%
主营业务:橡胶林木及人造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审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总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利润(2009年度)
11,662 5,504 -898
总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利润(2010年 1-9月)
17,078 7,976 1,492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林产集团拥有 3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
(1)海南农垦宝宁林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3月 4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万元/300万元
住所:万宁市礼纪镇东线高速路礼纪出口北侧
主营业务:橡胶林木及人造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
(2)海南农垦宝联林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3月 1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万元/300万元
住所:儋州市国营西联农场
主营业务:橡胶林木及人造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
(3)海南农垦宝乐林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3月 1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万元/300万元
住所:乐东县国营乐中农场
主营业务:橡胶林木及人造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
林产集团还拥有 1家控股子公司,为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0年 6月 1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370.6209万元/1370.6209万元
住所:儋州市八一农场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林产集团持股 51%,北京中海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49%
主营业务:橡胶林木及人造林采伐、运输、加工等
2、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成立于 2008年 3月,其设立的背景是农垦总公司为了更好满足海南农垦系统内的物流需求,并拓展业务至全海南岛及省外,创建具有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物流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其持有物流公司58%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16%股权,林产集团持有其 16%股权。
2008年 12月,为更好地为本公司产品提供物流服务、拓展物流服务业务及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分别向农垦总公司及林产集团收购农垦总公司持有的物流公司 58%股权及林产集团持有的物流公司 16%股权,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物流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成立时间:2008年 3月 14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元/5000万元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90%,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
主营业务:国内整车、零担货物运输服务等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审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总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利润(2009年度)
5,536 5,176 121
总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利润(2010年 1-9月)
6,596 5,377 103
物流公司拥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为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简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0年 6月 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元/200万元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3楼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物流公司持股 51%,海南鸿德现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9%
主营业务:化肥、有机肥、复合肥、农产品的销售等
3、中橡市场
中橡市场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天然橡胶现货交易市场,主要为包括海南、云南和广东等国内天然橡胶主产区的天然橡胶产品提供网上电子交易平台和交易服务,是公司天然橡胶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时间:2001年 2月 13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元/5000万元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九层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98%,中国农垦经贸流通协会持股 1%,华垦(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
主营业务: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等产品的电子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批发、零售等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审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总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利润(2009年度)
19,642 3,682 -704
总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利润(2010年 1-9月)
8,045 5,208 1,020
中橡市场拥有 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
(1)海南中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 7月 31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30万元/330万元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9楼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橡市场持股 66.67%,云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持股 33.33%
主营业务:电子商务系统的研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
(2)海南中橡热带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 1月 21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00万元/700万元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8楼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中橡市场持股 37.14%,上海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2.86%,农业部南
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持股 21.43%,云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18.57%
主营业务:组织天然橡胶、胡椒、咖啡、橡胶及其制品、农副产品、土特产品的购销、订货交易活动等
4、金橡公司
为扩大本公司对海南岛内天然橡胶资源的占有量和控制力,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加工生产能力、广泛的业务网点,扩大橡胶加工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影响力,公司于 2009 年出资设立金橡公司,从事民营天然橡胶的收购、销售业务。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时间:2009年 3月 4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万元/500万元
住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八楼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民营天然橡胶收购、销售等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审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总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利润(2009年度)
19,745 1,126 863
总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利润(2010年 1-9月)
31,172 3,686 2,322
5、上海龙橡
为充分利用本公司在国内天然橡胶市场中的影响力,扩大业务规模、拓展业务结构,公司于 2009 年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橡,开展天然橡胶产品贸易。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时间:2009年 7月 28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万元/5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838号 29楼 H座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从事橡胶及橡胶制品等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等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审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总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利润(2009年度)
7,838 1,125 125
总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利润(2010年 1-9月)
26,466 5,477 352
上海龙橡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为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0年 2月 3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25万元/1025万元
住所:青岛保税区前二路 106区 B15号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6、新加坡公司
为进入国际市场、开展境外橡胶贸易、境外原料收购加工等业务,本公司于2009 年出资设立新加坡公司,从事境外橡胶贸易及其他合作业务。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成立时间:2009年 9月 29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万美元/500万美元住所:6 TEMASEK BOULEVARD,#29-00 SUNTEC TOWER FOUR, SINGAPORE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从事橡胶及橡胶制品等的国际贸易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经审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
总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2009年 12月 31日)净利润(2009年度)
961 961 -2
总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2010年 9月 30日)净利润(2010年 1-9月)
7,253 3,393 38
7、经纬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12月 9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835万元/7835万元
住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型号、颜色的乳胶丝等
注:公司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生产。
8、安顺达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12月 9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500万元/3500万元
住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类型橡胶制品
注:公司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生产。
9、康尔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 12月 9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1000万元
住所: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各种类型医用乳胶手套、检查手套、家用手套、安全套等乳胶制品等
注:公司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生产。
10、海南知知
成立时间:2010年 9月 29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0万元/2740万元
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 75%,马来西亚知知手套有限公司持股 25%
主营业务:天然浓缩胶乳和乳胶制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注:公司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生产。
七、发行人股东情况
(一)发起人情况
1、农垦集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农垦集团,其前身为农垦总公司,成立于 1992年 12月 1日,2010年 9月 27日改制更名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 40亿元,注册地址为海口市滨海大道 103号财富广场四层,法定代表人为王一新,主营业务为从事农业生产、工业加工、商业贸易、科学研究、各类服务行业等。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除海胶集团职工外,农垦总公司、农垦总局及下属农场、企业职工共约 12.6万人。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农垦总公司的总资产为 2,513,933万元、净资产为556,102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1,359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农垦集团(改制后)的总资产为 1,434,258万元、净资产为 670,532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41,32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海南中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关于农垦集团的历史沿革等情况请参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二)主要
发起人”的有关内容。近年来,海南农垦加快内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农垦集团对于其未来业务发展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证和规划,继 2005 年成立本公司之后,于 2007 年开始相继组建了林产、地产、物流、畜牧、现代农工贸、花卉等新的产业集团和专业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经营。农垦集团的业务规划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天然橡胶产业发展规划
天然橡胶产业是农垦集团的第一产业,是未来农垦集团的核心支柱产业之一,农垦集团的橡胶产业以本公司为经营主体。关于农垦集团的天然橡胶产业发展规划等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的有关内容。
(2)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海南省是我国热带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具有发展现代农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农垦集团计划依托其拥有的 200多万亩的热带作物,通过建设标准化的生产基地生产绿色、环保和标准化的农产品,实现热带现代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该业务板块的主要下属企业包括海南农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农业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农垦花卉有限公司等,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花卉、茶叶、胡椒、种子、水果等。另外,农垦集团还将通过在天津建设环渤海热带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等方式,拓展海南农产品的供应链条。
(3)旅游及旅游地产产业发展规划
依托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契机,农垦集团将以下属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与各农场投资公司一起实施该产业规划,利用其丰富的土地资源和旅游资源,发挥低成本的优势,建设覆盖全岛、规模较大的旅游业。
目前已有多个项目通过立项,涉及星级酒店、休闲体育、主题公园、高端住宅和商业地产等旅游地产项目。旅游和旅游地产将成为农垦集团未来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
2、广东农垦
广东农垦是根据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通知,由广东省农垦总局成建制改制而成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 1995年 5月 11日。其前身为创建于 1951年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华南垦殖局。目前注册资金为 15 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沙河东莞庄路,法定代表人为赖诗仁,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及项目管理;资产经营及重组;农业、林业、渔业和畜牧业投资等。公司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农业部双重领导。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农垦的总资产为 1,619,293 万元、净资产为625,911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 13,586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广东农垦的总资产为 1,708,439万元、净资产为 664,206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14,63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中化国际
中化国际成立于 1998年 12月 14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14.38亿元,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三区 18层,法定代表人为潘正义,主营业务为橡胶、化工、冶金能源等产品的贸易营销及化工物流、实业等。
该公司 2000年 3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500,控股股东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中化国际的总资产为 2,001,336 万元、净资产为808,734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 75,030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中化国际的总资产为 2,359,805万元、净资产为 830,151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82,81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出自中化国际 2009 年年报及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4、星仕达实业
星仕达实业成立于 2004年 9月 2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口市大同路 30号香港城 926、927室,法定代表人为丁仕海,主营业
务为农林牧渔业开发、旅游项目开发等。股东结构为:杨兹方持股 69%,林彬持股 15%,丁仕海持股 10%,史春燕持股 4%,林明斌持股 1%,杨来长持股 1%。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星仕达实业的总资产为 2,028万元,净资产为 2,013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0.4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星仕达实业的总
资产为 2,012万元,净资产为 1,997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5、中联橡胶
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前身为化工部橡胶司。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3年 4月 19日,橡胶司成建制改制为中联橡胶总公司。1997年,更名为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2008年 11月,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关于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辅业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中国化工发办[2008]462 号),该公司进行改制,并于 2008年 12月 30日更名为中联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分别为 1700万元和 169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号 C座 15层,法定代表人为魏云,主营业务为委托加工橡塑制品,承办展览展示会,组织橡胶新技术交流活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股东结构为:魏云持股 42.71%,马军华持股 26.00%,吴庆罗持股 17.36%,其他 18 位自然人持股
13.93%。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中联橡胶的总资产为 6,592万元、净资产为 2,211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 851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中联橡胶的总资产为 6,970万元、净资产为 2,904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69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北胶院
北胶院成立于 2001年 3月 26日,注册资金为 4,948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 19 号,法定代表人为徐耀先,主营业务为橡胶、橡塑、塑料制品及原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工业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股东结构为: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北胶院的总资产为 18,798万元、净资产为 10,684万元,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36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北胶院的总资产为 17,117万元、净资产为 10,824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1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2009年新进股东情况
1、厦门国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厦门国贸成立于 1993年 4月 2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1,023,719,914元,注册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 18 层,法定代表人为何福龙,主营业务为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际国内货运代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等。该公司 1996年 10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755,控股股东为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国贸的总资产为 1,607,886 万元、净资产为486,153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 63,092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厦门国贸的总资产为 1,803,178万元、净资产为 413,575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31,97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出自厦门国贸 2009 年年报及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雅戈尔投资
雅戈尔投资成立于 2007年 4月 20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10亿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28号二楼 202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如成,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等。股东结构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雅戈尔投资的总资产为 215,762万元,净资产为40,986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 2,841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雅戈尔投资的总资产为 280,723万元,净资产为 125,483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29,6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厦门裕田
厦门裕田成立于 2007年 5月 24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分别为 5,000万元和3,500万元,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 170号 904单元 A室,法定代表人为黄华文,主营业务为对房地产业、商业、酒店业、旅游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股东结构为:黄华文持股 50%,蔡如意持股 5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厦门裕田的总资产为 13,009万元、净资产为 3,577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 151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厦门裕田的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资产为 14,097万元、净资产为 3,577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6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成立于 1995年 11月 28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7.21亿元,注册
地址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区)象兴四路 21号银盛大厦 9楼,法定代表人为王龙雏,主营业务为:(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对投资企
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3)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
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等。
股东结构为:厦门市国资委持股 1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厦门象屿的总资产为 986,757 万元、净资产为243,701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1,852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厦门象屿的总资产为 1,372,944万元、净资产为 246,377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为 22,07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海南控股
海南控股成立于 2005年 1月 26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5亿元,注册地址为海口市大同路 38号国际商业大厦 9楼,法定代表人为刘明贵,主营业务为海洋油气开发利用、热带农副产品开发、海洋水产品开发等。股东结构为:海南省国资委持股 100%。
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海南控股的总资产为 2,004,809 万元、净资产为1,138,611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 45,031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海南控股的总资产为 2,080,854万元、净资产为 1,116,543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30,1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罗牛山
罗牛山成立于 1987年 12月 19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88,013.20万元,
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 50 号,法定代表人为胡电铃,主营业务为种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养殖业、兴办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璜工程、化肥的生产销售、农副畜水产品及饲料加工销售、机械汽车摩托车零件、电子产品等。该公司 1997 年 6月 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000735,控股股东为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罗牛山的总资产为 245,274万元、净资产为 164,442万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 6,594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罗牛山的总资产为 275,129万元、净资产为 156,716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42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出自罗牛山 2009年年报及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7、和合控股
和合控股成立于 2003年 6月 27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5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号 7楼 18层 2001,法定代表人为张俊生,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股东结构为:北京硕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80%,北京新天坤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20%。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和合控股的总资产为 111,256万元、净资产为 48,182万元,2009年 1-12月实现净利润-539万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和合控股的总资产为 169,372万元、净资产为 50,121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净利润 1,93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农垦集团、农垦总局下属企业情况
在历史上,农垦总公司和农垦总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下属农场、直属工商企业、投资公司和科研单位等机构进行统一管理。随着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垦总公司改制成为农垦集团,并与农垦总局分开,开始独立运作。按照《关于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琼办发[2010]36号)和《关于政企分开机构划分的通知》(农垦局字[2010]851 号)等文件的要求,海南农垦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各产业集团、直属工商企业、投资公司和科研单位划归为农垦集团管理,海南农垦其他资产,包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存续农场、后勤服务公司等,划归农垦总局管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有关企业的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农垦集团下属主要企业(本公司除外)的简
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5.8 农垦集团下属主要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1.
海南农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 13 号绿海大厦 12楼
2008-6-24 8,000 8,000 畜禽养殖、种畜禽生产经营;畜禽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
60.00%
2.
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 13 号绿海大厦
2008-1-18 10,000 2,000 房地产开发等
58.00%
3.
海南农垦现代农业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垦路 13 号绿海大厦 1楼
2008-6-17 5,000 3,040 农业产品生产、收购、分拣、加工、包装、储藏、销售、配送、进出口贸易等
45.00%
4.
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
海口市金垦路 58号
1986-9-22 5,000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等
100.00%
5.
海南省农垦海口机械厂
海口市金垦路 39号
1990-2-24 737.7 -汽车机械、橡
胶机械、茶叶机械的修理等
100.00%
6.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 6号
1986-11-10 469 -机械制造、机械加工、汽车修理等
100.00%
7.
海南省农垦石碌水泥厂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
1989-11-23 1,234 -水泥制造、销售
100.00%
8.
海南三叶天富置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 118-119号1998-12-2 3,000 3,000 房地产开发等
95%
9.
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亚市田独镇荔枝沟
2002-4-29 21,235 21,235 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等
55.36%
10.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海口市金垦路 46号
1989-1-19 8,000 8,000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的生产及销售
89.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11.
海南金岭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海口市金岭路(省农垦局东侧)
1998-2-19 600 600 与他人合作开发厂区土地
56.67%
12.
海南省农垦甲酸厂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三公里处
1993-3-2 480 -甲酸、甲醛、乙烯剂、除草剂生产销售等
88.89%
13.
海南华利家具公司海口市白水塘(省农垦农科所内)
1991-5-30 2,100 -厂房租赁 100.00%
14.
海南省农垦第一物资供销公司
海口市海秀大道 71号
1986-10-15 3,204 -金属材料、化肥等各种物资的销售
100.00%
15.
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
海口市海秀大道 64号
1993-5-5 3,000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五金工具等各种物资的销售
100.00%
16.
海南省农垦商贸实业总公司
海口市海秀中路 94号
1982-1-20 1,195 -饲料、化肥、农膜、农垦工业品、钢材等
100.00%
17.
海南省农垦医药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 11号
1988-1-11 100 -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卫生用品
100.00%
18.
海南省农垦农业开发公司
海口市省农垦总局内
1989-2-24 200 -农、林、牧、副、渔商品基地开发及其产品、加工等
100.00%
19.
海南省农垦三亚金城实业开发总公司三亚市解放四路 138号农垦医院旁
1987-11-16 5,000 -建筑材料、农副产品、种植业等
100.00%
20.
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海口市秀英草坡省农垦总局机关大院
1993-1-4 600 -建材,家具,农业机械及配件等
100.00%
21.
海南农垦木材公司海口市海秀大道 61 号粤通大厦
1991-3-26 500 -林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等
100.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22.
海南金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秀西路 160号
1994-10-27 4,434 4,434 房地产开发经营;农垦资源综合开发;热作产品批发、零售
51.00%
23.
海南省农垦金鼎实业发展总公司
海口市秀英区
1989-9-27 220 -金属容器、普通机械等
100.00%
24.
海南省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
海口市海秀路农垦总局东院
1992-11-20 2,000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叁级),农垦城区域开发等
100.00%
25.
海南绿康食品总公司
海南省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1993-4-3 800 -生产加工各种农副产品和其他各种食品饮料以及食品包装材料等
50.00%
26.
海南省艾迪国际广告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农垦总局办公楼
1993-2-15 168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100.00%
27.
海南南繁种子基地有限公司
三亚市友谊路 2号植检站503号房
1995-10-9 2,950 2,950 种植、养殖业开发经营、农副产品的销售等
96.61%
28.
海南鸿运大酒店海口市海秀大道 15号
1993-2-16 2,000 -客房、中西餐厅等
100.00%
29.
海南农垦万嘉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38号
2007-1-23 3,000 3,000 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农副产品进出口贸易等
100.00%
30.
保亭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国营新星农场办公楼
2008-8-14 5,000 5,000 旅游开发、酒店等
100.00%
31.
儋州蓝洋投资有限公司
儋州市蓝洋农场场部办公室
2009-3-3 1,500 1,5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等
100.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
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32.
澄迈红光投资有限公司
澄迈县金江镇文化北路金坡园大酒店 1幢 4楼
2009-7-23 1,200 1,2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高尔夫经营、体育健身等
100.00%
33.
海南省农垦广达实业公司
海口市海秀中路 124号
1985-6-22 650 -市政工程,土石方及基本建设基础工程等
100.00%
34.
海南省农垦服务公司
海南省农垦总局大院内
1988-11-21 278 -百货、日杂、五金工具、交电、建筑材料等
100.00%
35.
海南农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 38 号绿海大厦
2009-3-27 5,000 5,000 为垦区企业和职工提供信用担保业务等
100.00%
36.
天津绿海农业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京福公路西侧
2009-11-18 5,000 1,000 水果、瓜果菜、花卉、谷物、水产品、蔬菜、茶叶等
99.00%
37.
北京绿色海垦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18号-A630
2010-6-10 500 500 销售农作物、工艺品;农业技术开发
100.00%
38.
海南农垦花卉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 13 号绿海大厦 601室
2010-4-16 3,000 3,000 鲜切花、切叶和园林绿化苗木生产;花卉苗木引种、驯化等
100.00%
39.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94号
2010-7-6 5,000 5,000 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水电安装,仓储(危险品除外),橡胶、金属材料等
100.00%
40.
保亭金茂投资有限公司
保亭县国营金江农场机关办公大楼
2010-6-1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酒店管理、体育健身等
51.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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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41.
保亭三道投资有限公司
国营三道农场办公楼
2010-5-17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酒店管理、投资咨询等
51.00%
42.
保亭新星富源投资有限公司
保亭县国营新星农场办公室
2010-5-19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酒店管理等
95.00%
43.
澄迈红光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澄迈县国营红光农场场部
2010-1-15 1,000 1,000 旅游开发、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等
51.00%
44.
儋州蓝洋置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蓝洋农场办公楼 4楼
2010-3-29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经营等
94.00%
45.
定安南海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定安县南海农场
2010-1-15 1,000 1,000 旅游项目开发及投资,体育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酒店管理及经营
51.00%
46.
定安中瑞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定安县中瑞农场
2010-4-1 1,000 1,000 旅游项目、酒店、房地产项目投资;体育健身等
95.00%
47.
海口红明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国营红明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1-13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酒店管理,高尔夫经营等
51.00%
48.
海口三江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国营三江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4-2 1,000 1,000 旅游开发,高尔夫经营,体育健身,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等
51.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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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49.
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
保亭县新星农场华星宾馆 207-216房2009-12-29 5,000 5,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开发、酒店投资管理、体育休闲、农业观光
100.00%
50.
乐东保国投资有限公司
乐东黎族自治县保国农场办公楼
2010-3-10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等
51.00%
51.
乐东乐光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国营乐光农场办公楼
2010-3-4 1,000 1,000 旅游开发、体育健身、娱乐、餐饮、投资咨询等
95.00%
52.
陵水岭门投资有限公司
陵水县光坡镇岭门农场机关办公大楼
2010-3-12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体育健身,娱乐等
51.00%
53.
陵水南平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陵水县南平农场场部办公大楼
2010-3-4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54.
琼海东红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东红
2010-3-10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旅游开发;酒店、体育健身、娱乐项目投资等
51.00%
55.
琼海东升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东升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3-11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旅游开发等
51.00%
56.
琼海东太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东太农场办公楼
2010-3-9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咨询;旅游开发等
51.00%
57.
三亚立才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育才区立才农场办公楼
2010-3-15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体育健身、娱乐服务,投资者咨询服务等
51.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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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实收
资本
主营业务
农垦集团控制比例
58.
三亚南滨投资有限公司
三亚市崖城镇南滨农场第一办公楼
2010-1-12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农场生产资料与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景点观光等
51.00%
59.
三亚南新投资有限公司
三亚市荔枝沟南新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1-20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物业管理服务等
51.00%
60.
万宁东和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万宁东和农场机关大礼堂二楼
2010-1-20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高尔夫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61.
万宁新中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万宁市新中农场办公楼
2010-3-12 1,000 1,000 旅游项目投资开发、房地产投资开发等
51.00%
62.
五指山海垦畅好投资有限公司
五指山市畅好农场办公楼
2010-3-9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63.
海南省神泉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镇南田农场内
2008-1-8 8,734.96 8,734.96 种植业、农牧
业(奶畜除外),旅游项目开发等
90.00%
64.
海南淇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绿海大厦
2005-4-13 100 100 承担各类建筑、市政、公路、桥梁等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80.00%
65.
深圳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梧桐路2052号二楼
1984-4-20 694.76 694.76 兴办实业;旅
游;国内工商业、物资供销业等
19.0914%
注 1: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系海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于 2010年 5月更名而成;
注 2:2009年底、2010年初以来,为进一步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实现政企职能分开及整合集中海南农垦优势资源,农垦总公司陆续设立了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等 48家农场投资公司。农垦总公司改制为农垦集团,并和农垦总局分开独立运行之后,上述投资公司中白沙邦熙投资有限公司等 25家投资公司已经划归农垦总局管理,其余 23家投资公司仍由农垦集团管理。该等农场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在设立时一般为农垦总公司持股 51%、相应农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持股 49%,根据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规划,上述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将进行调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定安中瑞等少数投资公司已完成股权结构调整外,大部分投资公司的股权调整工作尚未完成。
注 3:根据海南省农垦总局、农垦总公司 2010年 8月 25日印发的《关于对保亭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澄迈红光投资有限公司、儋州蓝洋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划转的通知》,保亭新星投资有限公司、澄迈红光投资有限公司、儋州蓝洋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将划转给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述三家公司将成为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股权划转工作已经完成。
2、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农垦集团下属主要企业(本公司除外)的财务
数据如下表所示:
表 5.9 农垦集团下属主要企业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0-9-30 2010-9-30 2010年 1-9月
1.海南农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842 9,840 13
2.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6,457 17,653 8,013
3.海南农垦现代农业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5,088 3,390 297
4.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 14,947 -3,704 -15.海南省农垦海口机械厂 6,527 -3,619 -225
6.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1,900 352 -80
7.海南省农垦石碌水泥厂 3,384 959 246
8.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12,171 10,680 -1,158
9.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37,033 2,381 -432
10.海南金岭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691 -363 -33
11.海南省农垦甲酸厂 246 -86 -14
12.海南华利家具公司 1,195 -3,126 -65
13.海南省农垦第一物资供销公司 77,487 -33,721 -1,516
14.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 15,415 -16,344 -391
15.海南省农垦商贸实业总公司 1,707 -564 -177
16.海南省农垦开发公司 12,606 -2,908 186
17.海南省农垦农业开发公司 238 -844 -18
18.海南省农垦三亚金城实业开发总公司 9,408 -2,607 -152
19.海南省农垦医药公司 614 -102 -17
20.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311 -471 -18
21.海南农垦木材公司 871 -2,903 -39
22.海南金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142 1,150 -399
23.海南省农垦金鼎实业发展总公司 4,366 2,961 -63
24.海南省农垦广达实业公司 480 -943 -137
25.海南省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 24,771 1,426 1,66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0-9-30 2010-9-30 2010年 1-9月
26.海南省农垦服务公司 209 -104 -18
27.海南绿康食品总公司 2,648 -598 3
28.海南省艾迪国际广告公司 11 4 -24
29.海南南繁种子基地有限公司 4,742 3,245 7
30.海南鸿运大酒店 6,942 1,753 -123
31.海南农垦万嘉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6,806 5,216 -124
32.海南农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5,089 5,020 -7
33.天津绿海农业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2,184 4,562 -425
注:北京绿色海垦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海南农垦花卉有限公司、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等 23家农场投资公司,由于新近设立,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运营。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农垦总局下属主要农场及企业的简要情况如
下表所示:
表 5.10 农垦总局下属主要农场及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1.八一农场
海南省儋州市 1988年9月24日
5,135 -甘蔗生产及其产品加工;建材、机械修理,包装材料等
100.00%
2.龙江农场
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
1990年6月12日
6,213 -汽车运输,汽车修理,橡胶包装袋生产、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热作水果种植等
100.00%
3.保国农场
乐东县志仲镇 1992年9月15日
5,000 -运输、旅游服务、房屋和摊位出租
100.00%
4.山荣农场
乐东县山荣乡 1991年8月14日
6,572 -运输、商业 100.00%
5.广坝农场
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
1991年7月11日
976 -剑麻生产及其产品加工、制作、销售;兼营建材的生产销售;等
100.00%
6.白沙农场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环城路
1991年7月19日
2,330 -茶叶种植,茶叶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汽车货运等
100.00%
7.中坤农场
海南省屯昌县南坤镇
1988年 10月 11日

1,521.3
-茶叶、林木,水力发电、供电、农畜产品等
100.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8.东兴农场
万宁市北大墟 1988年5月25日
2,384 -茶、林木、胡椒、荔枝、椰子、水稻、瓜菜种植等
100.00%
9.新中农场
万宁市三更罗墟
1989年8月28日
2,410 -水果、热带经济作物、畜牧、种养;商业贸易等
100.00%
10.长征农场
琼中县长征镇 1992年7月22日
1,205 -茶叶、运输、供电 100.00%
11.加钗农场
海南省琼中县加钗农场
1992年5月18日
2,000 -农林产品、畜产品、土特产品等
100.00%
12.金江农场
海南省保亭县响水镇
1997年7月4日
4,680 -热作产品;建筑;运输;商业;橡胶产品加工等
100.00%
13.乌石农场
海南省琼中乌石镇
1988年 11月 14日
2,037 -茶叶(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农林产品,畜产品,土特产品,种植业,建材等
100.00%
14.阳江农场
琼中县乌那公路 27公里处
1988年 11月 12日
1,100 -茶叶、五金交电、水果、运输、建材、五金交电等
100.00%
15.西达农场
澄迈县仁兴乡 1988年 10月 19日
312 -热带作物、家具、五金、百货、副食、饮食、旅游业
100.00%
16.中建农场
屯昌县中建农场
1988年7月28日
2,024 -热带作物,水稻,水果,林业,场办工厂等
100.00%
17.邦溪农场
白沙黎族自治县帮溪镇
1992年2月17日
2,571.8 -热带作物 100.00%
18.乐光农场
乐东县千家镇 1964年1月5日
3,282 -芒果、运输 100.00%
19.红林农场
昌江县石碌镇 1989年 11月 27日
1,100 -农、林、牧、渔业,商业贸易,财产租赁,建筑业等
100.00%
20.西联农场
儋州市西联 1996年4月17日
1,000 -热带作物及农副产品种植、加工、销售
100.00%
21.西培农场
海南省国营西培农场
1990年9月7日
1,200 -建筑材料、普通机械、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国家专营除外)等
100.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22.立才农场
三亚市育才区 1989年 12月 28日
1,200 -热带作物种植加工、林业、淡水养殖
100.00%
23.红华农场
临高县多文镇 1995年7月31日
1,635 -甘蔗、水稻及其他经济作物等
100.00%
24.东太农场
海南省琼海市顺口
1992年 11月 19日
2,000 -林木、经济作物、畜禽产品、水产品、五金工具等
100.00%
25.红明农场
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
1988年5月13日
1,871.2 -茶叶种植,花卉培植,
加工,林业,热作种植等
100.00%
26.中瑞农场
定安县中瑞农场
1990年 10月 15日
1,770 -茶叶、水果、热带作物、木材、畜牧、货运等
100.00%
27.金鸡岭农场
定安县国营金鸡岭农场
1989年 11月 23日
692.8 -菠萝;林业、农作物种
植;水产品养殖、等
100.00%
28.红光农场
澄迈县福山镇 1988年5月5日
550 -咖啡加工、运输、销售、木材加工、塑料制品印刷、货运
100.00%
29.南平农场
海南省陵水县国营南平农场
1995年 12月 18日
400 -运输,机电,五金交电化工,化肥,百货,水稻等
100.00%
30.蓝洋农场
海南省儋州市蓝洋镇
1991年7月3日
1,694 -矿产开发、旅游开发、商业贸易、粮油加工、大理石、花岗岩等
100.00%
31.新星农场
保亭县新星农场场部
1991年1月12日
1,037 -百货;五金;机械修理;运输;土方工程;矿泉水、矿泉水瓶等
100.00%
32.加来农场
临高县加来镇 1995年7月19日
1,191 -水稻种植业、养殖业、农工业开发、农业技术咨询、汽车维修等
100.00%
33.畅好农场
海南省五指山市国营畅好农场
1989年 12月 25日
1,000 -热作产品、农牧渔产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等
100.00%
34.东昌农场
海口市琼山区白石溪墟
1988年7月16日
1,000 -橡胶、胡椒、荔枝、茶叶、瓜菜的种植等
100.00%
35.桂林洋农场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农场
1989年2月1日
1,000 -水稻,蔗糖,热作产品,水产品等
100.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36.三江农场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1990年4月2日
615 -种植业,养殖业,制糖业,旅游项目开发,机械修理等
100.00%
37.东路农场
文昌市东路镇 1994年9月9日
300 -橡胶、热带产品、红砖、茶叶、椰垫
100.00%
38.南阳农场
海南省文昌市南阳镇
1988年 11月 9日
1,001 -橡胶、胡椒的生产、种养业,建筑,修理
100.00%
39.罗豆农场
文昌市罗豆农场
1985年6月5日
150 -饮料、百货、副食、烟酒、五金、土特产等
100.00%
40.东红农场
海南省琼海市大路镇
1992年5月30日
1,694 -农、林、牧、副、渔、种养业、工业等
100.00%
41.东升农场
海南省琼海市秦世岭
1992年8月28日
1,388 农、林、牧、副、渔、种养业、机修、商贸
100.00%
42.东和农场
海南省万宁市长丰镇牛漏墟
1988年 11月 17日
1,420 -热带经济作物种植;畜牧业;商业贸易
100.00%
43.南海农场
定安县黄竹镇 1989年 12月 5日
2,300 -茶叶、橡胶、农副产品、土地开发、五金交电等
100.00%
44.金安农场
澄迈县金安 1988年9月24日
429 -农业畜牧业产品、热作产品、交通运输等
100.00%
45.岭门农场
海南省陵水县岭门农场
1993年3月13日
2,987.9 -橡胶,水稻,美术工艺
品,木制品,建材等
100.00%
46.三道农场
保亭县三道镇 1993年 11月 6日
115 -农林牧副;种养业;种子苗;生产资料等
100.00%
47.南田农场
三亚市海棠湾镇
1990年 11月 24日
6,000 -橡胶、热作、农牧业、林产化工、热作产品、商贸、化肥等
100.00%
48.南新农场
三亚市荔枝沟 1989年8月1日
623.5 -橡胶及热带作物种植,
畜牧业,良种繁育,植保技术服务等
100.00%
49.南滨农场
三亚市崖城镇 1991年7月30日
1,080 -种植业(橡胶等)、建材、农业生产资料等
100.00%
50.
海南省农垦那大机械厂
儋州市那大人民大道 108号
1983-1-31 230 -安装、修造机械、土方作业
100.00%
51.海南省农垦开发公司
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新村 1号
1985-4-1 1,000 -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
100.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52.
海南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农垦总局西院宿舍综合楼二层
2006-4-1 5,000 5,000 畜牧养殖业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
100.00%
53.
海南省农垦进出口公司
海口市海秀路61号粤通大厦6楼
1990-12-14 200 -粮油食品,土畜产品,五金工具,交电商业,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等
100.00%
54.
海南农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省垦区公安局办公大楼一楼
2009-5-27 100 100 承担海南垦区维护稳定,护林保胶,治安防范的管理服务等
100.00%
55.
海南农垦机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市海垦路农垦总局东院10号楼首层
2008-9-25 50 50 物业服务,物业租售代理等
100.00%
56.
白沙邦熙投资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国营邦溪农场办公楼一楼
2010-3-4 1,000 1,000 房地产、旅游景点、体育健身的投资经营;畜牧饲养等
51.00%
57.
白沙金沙投资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国营白沙农场办公楼
2010-3-4 1,000 1,000 房地产、体育休闲、旅游景点的投资开发等
51.00%
58.
白沙龙江投资有限公司
白沙黎族自治县国营龙江农场办公大楼一楼
2010-3-4 1,000 1,000 房地产、体育休闲、旅游景点的投资开发;商业贸易;农业种植及农产品销售;等
51.00%
59.
昌江红林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红林农场场部办公楼)2010-1-13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60.
澄迈金安实业有限公司
澄迈县国营金安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4-6 500 500 旅游开发、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畜牧、种植养殖、加工、销售
51.00%
61.
澄迈西达投资有限公司
澄迈县仁兴镇(西达农场场部)
2010-3-15 1,000 1,000 旅游开发、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等
51.00%
62.
儋州八亿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儋州市国营八一总场办公室
2010-3-12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与经营,酒店经营等
51.00%
63.
儋州西联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儋州市西联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1-15 1,000 1,0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开发,高尔夫运动经营,投资咨询等
51.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64.
儋州新宝岛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儋州市西培农场场部
2010-3-30 1,000 1,000 旅游开发,高尔夫经营,酒店经营,体育健身,投资咨询等
51.00%
65.
定安金鸡岭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定安县金鸡岭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4-8 1,000 1,000 旅游项目、酒店、房地产项目投资;体育健身、娱乐等
51.00%
66.
东方广坝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东方市广坝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3-10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67.
海口东昌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白石溪墟国营东昌农场办公楼
2010-3-3 1,000 1,000 旅游项目开发,体育休闲,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畜牧养殖及销售
51.00%
68.
乐东山荣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国营山荣农场办公楼一楼
2010-3-4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等
51.00%
69.
临高红华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红华农场场部办公楼
2010-3-29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餐饮等
51.00%
70.
临高嘉来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临高县加来农场
2010-4-8 500 5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等
51.00%
71.
琼中长征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琼中县国营长征农场机关
2010-4-6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餐饮等
51.00%
72.
琼中加钗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加钗农场办公楼
2010-3-15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等
51.00%
73.
琼中乌石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琼中县国营乌石农场机关
2010-3-11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餐饮,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等
51.00%
74.
琼中阳江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琼中县阳江农场办公楼
2010-3-10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等
51.00%
75.
屯昌中建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中建农场南昌分场办公楼
2010-3-11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娱乐、餐饮等
51.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主要经营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主营业务
农垦总局控制比例
76.
屯昌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屯昌县中坤农场场部
2010-3-30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77.
万宁东兴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国营东兴农场
2010-4-8 1,000 1,000 房地产投资开发及经营;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等
51.00%
78.
文昌海垦东路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东路农场场部
2010-3-9 1,000 1,0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仅限分支结构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79.
文昌罗豆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省文昌市罗豆农场
2010-4-1 500 500 旅游开发,酒店经营(筹建),高尔夫经营,体育健身等
51.00%
80.
文昌南扬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省文昌市南阳农场办公楼
2010-3-10 1,000 1,000 酒店经营、娱乐业、房地产开发“(筹建)”等
51.00%
注: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0年 8月 2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琼发[2010]8号),提出积极有序推进农场属地化管理:在全面完成海南农垦政企职能彻底分开的基础上,采取先行试点、分布实施、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办法,将农场逐步移交市县政府管理。从 2010年 8月开始,选择 1-2个市县开展农场移交地方管理试点工作,力争 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推开,2013年底前完成农场移交市县管理工作。农场在移交市县管理前由农垦总局负责管理。
4、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农垦总局下属主要农场及企业的财务数据如下
表所示:
表 5.11 农垦总局下属主要农场及企业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0-9-30 2010-9-30 2010年 1-9月
1.红明农场 13,008 -316 -37
2.东昌农场 23,369 -6,401 -328
3.桂林洋农场 90,065 9,797 -551
4.三江农场 7,213 -4,415 -117
5.东路农场 9,560 -3,555 -126
6.南阳农场 4,756 1,900 69
7.罗豆农场 6,085 935 -142
8.东太农场 19,501 5,607 82
9.东红农场 15,896 -2,948 -248
10.东升农场 7,037 -397 -14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0-9-30 2010-9-30 2010年 1-9月
11.东兴农场 15,004 1,471 -239
12.东和农场 13,158 -10,553 -185
13.新中农场 18,823 3,181 -77
14.中瑞农场 8,007 2,097 32
15.南海农场 20,470 339 -516
16.金鸡岭农场 5,401 1,370 -79
17.中建农场 19,476 6,708 -70
18.中坤农场 40,227 18,126 40
19.红光农场 8,649 1,724 -216
20.西达农场 34,164 7,002 214
21.金安农场 4,791 952 -5
22.红华农场 18,509 5,089 -120
23.加来农场 7,686 1,709 -132
24.西联农场 34,214 3,978 -152
25.蓝洋农场 10,745 -784 -306
26.西培农场 34,634 14,865 -495
27.八一农场 64,468 18,409 -789
28.岭门农场 10,383 1,723 84
29.南平农场 13,803 3,486 5
30.畅好农场 6,435 55 93
31.新星农场 27,119 1,736 -135
32.金江农场 30,372 3,857 215
33.三道农场 21,525 -4,157 32
34.南田农场 80,486 8,966 439
35.南新农场 246,860 7,747 200
36.立才农场 14,110 4,774 -422
37.南滨农场 23,376 6,560 -573
38.保国农场 19,110 8,707 -145
39.乐光农场 25,407 12,449 -226
40.山荣农场 18,286 11,015 -209
41.广坝农场 21,852 10,387 -303
42.红林农场 23,406 7,511 94
43.白沙农场 16,152 9,927 -179
44.龙江农场 29,320 14,909 -225
45.邦溪农场 15,268 8,170 -305
46.阳江农场 31,135 9,508 -793
47.乌石农场 25,458 11,763 -469
48.加钗农场 10,862 5,232 -10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序号单位名称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10-9-30 2010-9-30 2010年 1-9月
49.长征农场 18,432 9,578 -10
50.海南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91 664 -2
注:白沙邦熙投资有限公司等 25家农场投资公司,由于新近设立,处于筹建期,尚未正式运营。
5、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农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 A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公司本次 A股发行前总股本为 314,517.16万股,本次发行 78,600万股 A
股股份,则本次发行完成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表 5.12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表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本次 A股发行前本次 A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比例
农垦集团国有股(SS) 294,617.16 93.67% 286,901.20 72.98%
厦门国贸社会法人股 6,000 1.91% 6,000 1.53%
雅戈尔投资社会法人股 2,0.64% 2,0.51%
厦门裕田社会法人股 2,0.64% 2,0.51%
厦门象屿国有股(SS) 2,0.64% 1,947.62 0.50%
海南控股国有股(SS) 2,0.64% 1,947.62 0.50%
罗牛山社会法人股 2,0.64% 2,0.51%
和合控股社会法人股 2,0.64% 2,0.51%
广东农垦国有股(SS) 1,0.32% 973.81 0.25%
中化国际国有股(SS) 400 0.13% 400 0.10%
星仕达实业社会法人股 300 0.10% 300 0.08%
中联橡胶社会法人股 100 0.03% 100 0.03%
北胶院国有股(SS) 100 0.03% 97.38 0.02%
社保基金理事会国有股(SS)-- 7,849.52 2.00%
公众投资者-- 78,600 19.99%
合计 314,517.16 100.00% 393,117.16 100.00%
注 1:SS代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即国有股股东。根据海南省国资委《关于确认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琼国资函[2009]309 号),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12,617.16万股权中,国家股 8,076.59万股,国有法
人股 304,540.57万股。2009年 8月股权转让后,农垦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 8,076.59万
股,国有法人股 286,540.57万股。
注 2:和合控股通过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获得无限售流通股 5,000 股。上述 5,000 股计入公众投资者持股数。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海南省国资委以《关于转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批复》(琼国资函[2009]318号)批复,同意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将国有股东农垦总公司、广东农垦、中化国际、北胶院、厦门象屿、海南控股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具体转持方式为:
(1)除中化国际以外的其余五家国有股东按转持股份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
其计算公式为:应转持股数=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78,600万股*10%*其持股数占国有股总数的比例,具体如下:
表 5.13 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有股东转持情况表
序号股东名称国有股数(万股)国有股数占本公司国有股总数的比例本次发行完成后应转持股数(万股)
1 农垦集团 294,617.16 98.1674% 7,715.96
2 厦门象屿 2,0.6664% 52.38
3 海南控股 2,0.6664% 52.38
4 广东农垦 1,0.3332% 26.19
5 北胶院 100 0.0333% 2.62
6 中化国际 400 0.1333%其国有股东以现金转持
国有股合计 300,117.16 100.0% 7,849.53
(2)鉴于中化国际为混合所有制国有控股企业,同意其采用一次上缴自有
资金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其计算公式为:发行人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乘以中化国际持有发行人的国有股比例乘以中化国际国有出资人持有中化国际的股权比例乘以每股价格(每股价格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等转持事项将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依法具体实施。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农垦总公司(现为农垦集团)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海胶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农垦总公司在海胶集团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海胶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除农垦集团之外的其他 5家发起人股东亦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海胶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东在海胶集团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海胶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厦门国贸等 7家股东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不少于以下两者中的较长者:(1)自该股东载入海胶集团股东名册之日起 36个月;
(2)自海胶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内,该股东承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股东在海胶集团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海胶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在册员工人数为 77,117人,按年龄、学历、专业等分类的情况如下表:
表 5.14 员工基本情况表
类别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按专业
生产人员 58,970 76%
管理人员 8,617 11%
工勤人员 621 1%
生产辅助人员 5,061 7%
其他 3,848 5%
合计 77,117 100%
按学历
硕士以上 60 0.1%
大学(含大专) 2,861 4%
高中(中专、中技) 9,869 13%
高中以下 64,327 82.9%
合计 77,117 100%
按年龄 30岁及以下 4,614 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类别员工人数(人)所占比例
31—40岁 20,326 26%
41—50岁 44,280 57%
51岁及以上 7,897 10%
合计 77,117 100%
(二)本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本公司根据国家及海南省有关社会保障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参加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并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社会保险金。本公司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情况如下表:
表 5.15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情况表
注:在海口地区,公司工伤保险的缴纳比例为 0.3%。
由于海南农垦的历史原因,本公司设立后各分公司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农垦总局进行统筹,基本医疗保险纳入各地相应农场进行统筹。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发[2008]14号),自 2009年 1月起,各分公司员工的养老保险移交市县属地管理,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县统筹属地管理。
员工住房方面,由于海南农垦各生产单位一般位于偏远地区,历史上主要通过提供职工宿舍或建集资房等方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本公司设立后,依法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在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本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在岗员工按个人缴纳 12%、公司缴纳 12%的比例,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因农垦企业自身的特殊性,本公司未替部分分公司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是以现金等方式向其提供住房补贴。根据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险名称缴纳基数社保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月工资额 8% 20%
医疗保险月工资额 2% 7%
失业保险月工资额 1% 1%
工伤保险月工资额- 0.5%*
生育保险月工资额- 0.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委员会《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批复》和本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自 2009年 6月 1日起,本公司为各分公司全体在岗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各分公司在海南农垦改革过渡期(2008-2012年)内暂按 2%的比例(个人 2%、公司 2%)为全体在岗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实际工资水平确定,并在过渡期满后逐步提高缴存比例至 5%以上。由于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尚未设立,在该中心成立前本公司暂在农垦总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目前,本公司已经全面建立了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按有关法规缴纳各项社保金和住房公积金,符合《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没有出现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纠纷。
农垦总公司已出具《关于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有关事项承诺的函》: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海胶集团需要为员工补缴自成立之日至 2009 年 5 月 31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或海胶集团因在该期间内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或虽已缴纳但不合规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农垦总公司愿无偿为海胶集团补缴住房公积金、承担任何罚款等一切可能给海胶集团造成的损失。
此外,农垦总公司还在上述函中承诺:如应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海胶集团需要为员工补缴自成立之日至 2009年 5月 31日期间内的各项社会保险或海胶集团因在该期间内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符合规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农垦总公司愿无偿为海胶集团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承担任何罚款等一切可能给海胶集团造成的损失。
十、发行人股东的重要承诺
为避免本公司因历史原因未缴部分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社保部门要求补缴或罚款,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作出了承诺,具体见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农垦总公司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见本节“八、发
行人股本情况(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
为避免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的业务存在任何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对农垦总公司下属单位存量橡胶林加快淘汰的承诺,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此外,农垦总公司已于 2009年 11月 27日出具《承诺函》,保证其所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占用海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概览
本公司主营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销售,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
本公司橡胶林、防护林面积 353万亩,覆盖海南省 17个市县,占全国橡胶种植总面积的近 30%,标准胶、浓缩胶乳等初加工产品产量在全国总产量中的占比也接近 30%,也是国内唯一能大批量生产浓缩天然胶乳、航空轮胎专用胶等高品质加工产品的生产商。围绕天然橡胶的种植和加工,本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技术储备,参与、推动了多项行业技术标准的制订。
本公司拥有多家下属子公司,分别开展天然橡胶电子交易服务、地方民营胶收购、橡胶原木加工以及物流运输等业务,下属子公司中橡市场是国内橡胶现货交易最大的服务商之一。2008年底以来,本公司陆续设立经纬公司、康尔公司、安顺达公司、上海龙橡、新加坡公司等分支机构,并在 2010 年与马来西亚知知手套有限公司展开合作,逐步延伸产业链,拓展天然橡胶深加工、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境外橡胶原料收购、加工等新业务。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天然橡胶行业基本情况
(一)概览
天然橡胶具备优良的综合性能,表现为高弹性、高强度、高伸长率,耐磨、耐撕裂、耐冲击、耐油、耐酸碱、耐腐蚀,以及良好的绝缘性、密封性、柔韧性和黏合性。由于综合性能出众,天然橡胶被广泛运用到工业、农业、国防、交通、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国际上天然橡胶工业大规模发展超过 100年,目前有超过5万种工业制品以天然橡胶为原料或与其相关。天然橡胶与石油、煤炭、钢铁并称为四大工业原料,天然橡胶消费量成为一国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传统理论认为,北纬 18度以北不适宜种植橡胶。上世纪 50年代起,经广大农垦人的不懈努力,我国在海南、云南西双版纳等北纬 18-24度地区逐步建立了天然橡胶种植基地,在理论和实践上推动了国际天然橡胶行业的发展。受自然条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件限制,我国宜胶地区面积非常有限,我国政府一直从保障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的角度,以多种产业支持政策来推动天然橡胶行业的发展。本世纪以来,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和进口国。
1、自然属性
现阶段世界上 99%的天然橡胶产自巴西三叶橡胶树,主要种植在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一般情况下,橡胶树定植 6-9年后可以开割,开割期长达 30年左右。
天然胶乳由橡胶树树皮分泌产出,主要成分包括水和橡胶烃,也包含少量蛋白质,有效物质为橡胶烃,正常情况下其含量,即胶乳的“干含”为 30%左右。
橡胶烃是由异戊二烯聚合而成的开链式碳氢化合物,单体结构式 C5H8,结构如下:
图 6.1 橡胶烃结构式
2、产品分类
天然橡胶初加工产品按照物理形态可分为天然生胶和浓缩天然胶乳两大系列。天然生胶为固态产品,是最常见的天然橡胶产品,其产量约占天然橡胶总产量的 85%-90%。天然生胶现阶段多按照杂质含量等理化特性分类,称之为标准橡胶。此外,直接以橡胶树新鲜胶乳为原料所生产的标准橡胶,可称为胶乳级标准胶;而新鲜胶乳自然凝固为凝胶,以此为原料生产的产品称为凝胶级标准胶。
通常情况下,前一种工艺对原料的要求和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产品纯度较高、色彩外观更好,如本公司的主导产品全乳胶。而胶乳自然凝固加工而成的产品外观色泽较差,生产成本较低。
为减少下游橡胶制品企业,如轮胎生产商的生产环节、提高其生产效率,现阶段橡胶加工厂也可针对下游客户需求,将标准橡胶进一步加工成各种专用橡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胶,在门尼黏度、拉伸强度等专项指标方面满足下游企业的需求。
与天然生胶相对应,浓缩天然胶乳为液态产品。通过保鲜、离心等生产工艺,脱去天然胶乳中的部分水分,提高干含至 60%左右,即可生成浓缩天然胶乳。
(二)国际天然橡胶行业
天然橡胶产业资源约束特征明显,供给量提升较困难。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其需求量、价格变动与全球经济周期和产业调整密切相关。
1、国际天然橡胶需求情况
(1)概览
天然橡胶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需求非常广泛,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自上世纪 60年代到 2008年,全球天然橡胶的消费平均年增长率保持在 3.1%
以上,从 1960年的 200多万吨消费量发展到 2008年的 1,107万吨。其中,得益于本世纪初以来至 2008 年上半年的全球经济景气、中国等新兴市场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全球天然橡胶消费量保持连续 8年上升。
2008年下半年至 2009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机、主要发达国家经济低迷、汽车消费下降等因素影响,全球天然橡胶消费 939万吨,同比下降 7.67%。据 IRSG
预测,随着全球经济的缓慢复苏,2010年天然橡胶消费量预计同比增长 4.4%至
980万吨。至 2019年预计天然橡胶消费量将增至约 1,400万吨。
870 9071,014 1,017 1,098
1,241
1,398
0.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4.00%1,000
1,200
1,400
1,6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E 2011E 2015E 2019E天然橡胶实际消费量天然橡胶预测消费量天然橡胶消费量增长单位:万吨

图 6.2 全球天然橡胶消费
数据来源:IR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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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求的地区结构
天然橡胶的需求间接反映经济体的工业化水平和消费水平。全球天然橡胶消费大国主要是美、日等工业化国家。由于全球制造业向中国转移以及中国消费总量上升、结构升级,中国自 2001年起取代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份额稳定上升,目前已突破 25%。东南亚国家传统上消费量较少,但在全球制造业调整过程中,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也体现出较大的消费规模。
国际天然橡胶消费集中度较高,前三位消费大国的消费量占全球消费的比重接近 50%。
表 6.1 全球天然橡胶消费的地区结构(消费量)
单位:万吨
国家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中国 139.50 152.50 200.00 215.00 240.00 255.00 256.00 304.00
美国 111.08 107.85 114.36 115.92 100.31 101.84 104.10 NA
日本 74.90 78.42 81.48 85.74 87.37 88.74 87.79 NA
马来西亚 40.79 42.08 40.28 38.65 38.33 44.63 46.90 47.00
韩国 32.56 33.26 35.17 36.98 36.36 37.73 35.82 NA
德国 24.70 26.03 24.23 26.30 26.92 28.33 21.38 NA
泰国 27.84 29.87 31.86 33.46 32.08 37.37 39.76 39.90
土耳其 9.50 10.87 11.97 13.04 13.33 14.40 13.65 NA
其他 294.33 313.52 330.75 341.81 358.20 380.36 367.20 NA
合计 755.20 794.40 870.10 906.90 932.90 988.40 972.60 939.00
资料来源:2009年分国别数据来源于 ANRPC(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其余数据均来源于IRSG
14.71%
13.58%
13.14%
12.78%
10.75%
10.30%
10.70%
10.11%
18.47%
19.20%
22.99%
23.71%
25.73%
25.80%
26.32%
29.21%
5.40%
5.30%
4.63%
4.26%
4.11%
4.52%
4.82%
5.28%
38.97%
39.47%
38.01%
37.69%
38.40%
38.48%
37.75%
36.62%
2003200520072009E美国日本中国韩国德国马来西亚泰国土耳其其他
图 6.3 全球天然橡胶消费的地区结构(比重) 数据来源:IR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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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求的行业结构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需求广泛。目前,全球 50%以上的天然橡胶用于制造轮胎,传输带和桥梁承重垫等工业制品、医疗卫生用品、文体日常用品三者合计占到 30%;日常用品(如胶鞋、鞋底、床垫等)约占 10%左右。
天然橡胶最主要的应用领域是轮胎制造。新兴市场带动了全球汽车工业发展,为天然橡胶产业创造需求空间。2002年至 2007年全球汽车年产量平均每年增加 4.1%。2008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全球汽车产量有所下滑,但根据
世界主流汽车市场行情预测公司 CSM World就全球汽车市场的发展预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将推动汽车产量整体上升,2010年至 2016年全球汽车产量将以 4.33%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增至 9,487 万辆,其中新增产量中 2/3 以上
来自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4)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的替代关系
合成橡胶是以石油为主要原料,采用化学方法制成。上世纪 50 年代以后,伴随石油工业的发展,合成橡胶开始大规模工业生产。到 20世纪 60年代初,合成橡胶的消费量已经超过天然橡胶,2009 年全球天然橡胶消费 939 万吨,合成橡胶消费总量 1,175.4 万吨。合成橡胶的生产不受地域限制、短期内可大规模生
产、产品的一致性较好,个别性能,如耐酸碱、高低温下物理性质的稳定等方面要优于天然橡胶。
合成橡胶的主要应用领域仍然是轮胎生产,可以与天然橡胶混合使用,双方有一定替代性。具体来看,天然橡胶在弹性、抗冲压、抗撕裂、耐磨等方面的性能更为突出,在航空轮胎、载重汽车轮胎、矿山机械轮胎、越野轮胎等生产中需求量较大。此外,轮胎胎体、缓冲层、胎侧等部位对弹性、抗冲压等综合性能要求较高,也需要使用较多天然橡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天然橡胶28%合成橡胶26%增强填充料16%化学添加剂13%钢圈10%纤维7%

图 6.4 米其林轮胎生产中主要材料构成
资料来源:米其林(Michelin)公司 2009年报
合成橡胶伴随石油工业长期发展,已经较为成熟。近年来,合成橡胶主要技术发展集中在几个方面:轮胎专用橡胶品种开发,在丁基橡胶、丁二烯橡胶、乙烯基聚丁二烯橡胶等新品种均取得突破;通过金属催化或活性负离子聚合工艺,丰富、改善传统合成橡胶产品的性能;通过气相聚合技术,降低合成橡胶生产中的污染排放量,控制生产成本。尽管出现了上述技术进步,在技术性能上,现阶段合成橡胶的综合性能仍然落后于天然橡胶。对技术要求较高、较全面的应用领域,如航空轮胎,生产过程几乎仍然是全部使用天然橡胶。从技术和产品特性角度,合成橡胶难以大幅度替代天然橡胶。
除性能因素外,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需求还受各自价格等因素的影响。现阶段两者之间的消费比例一直较为稳定,天然橡胶在全部橡胶消费中的比例稳定在略高于 40%的水平。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1,150 1,167 1,248
1,326 1,260 1,175
870 907 933
1,014 1,017 939
43.08% 43.73% 42.77% 43.34%
44.67% 44.41%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1,000
1,200
1,4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合成橡胶消费量天然橡胶消费量天然橡胶占比

图 6.5 近期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消费
资料来源:IRSG
合成橡胶属石油化工产业,投资规模大、能耗高,对环境的影响大。而天然橡胶制品行业能源消耗量相对较少,更加环保;其次,与天然橡胶工业相比,合成橡胶工业需要更多的资金、设备投入。长远看来,天然橡胶属可再生资源,环境保护作用明显,随着天然橡胶树品系的优化、割胶制度的改进、加工工艺进步,生产效率仍然有提升空间,个别性质也有可能得到改善。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可以协调发展、互为补充。
长远来看,石油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石油工业未来面临重大转型。而天然橡胶属可再生资源,其持续发展前景明确。
2、国际天然橡胶供给
(1)天然橡胶种植面积和产量
天然橡胶是典型的资源约束型产品,对地理环境、土壤、气候、湿度等自然条件的要求较严格,宜胶区域集中在少数热带国家。传统理论认为,天然橡胶无法在北纬 15 度以北地区生长。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全球的天然橡胶种植面积从 1961年的约 390万公顷增长至 2009年的 1,150万公顷,平均每年增长仅 2.3%
左右,产量从 1961年的约 210万吨达到 2009年的 962万吨。近年产量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1,150 1,167
1,269 1,344 1,282 1,209
863 870 970 971 42.89% 42.72% 43.32% 41.93% 43.52% 44.30%
-20.00%
-10.0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1,000
1,200
1,40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合成橡胶产量天然橡胶产量天然橡胶占比天然橡胶产量同比增长
图 6.6 近期天然橡胶产量
资料来源:IRSG
橡胶树作为长期作物,一般在定植 6-9年后才能够开割,因此,天然橡胶的供给增长速度较难提高。例如,2004年以来,国际天然橡胶生产量除 2006年外,其余各年度产量增幅均在 2%以下。2009年天然橡胶产量为 962万吨,较上年下降 2.62%。
(2)天然橡胶生产的地区结构
天然橡胶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地区,种植面积约占世界的 90%。生产国主要有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印度、中国、越南和斯里兰卡。
表 6.2 天然橡胶主要生产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
国家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年泰国 261.51 287.60 298.43 293.72 313.70 305.60 308.98 316.40
印度尼西亚 163.00 179.22 206.62 227.10 263.70 275.52 275.10 244.00
马来西亚 88.98 98.56 116.87 112.60 128.36 119.96 107.79 85.70
中国 52.70 56.50 57.30 51.00 53.30 59.00 56.00 64.58
越南 33.14 36.35 41.90 48.16 55.54 60.17 66.29 72.37
印度 64.08 70.71 74.26 77.15 85.33 81.11 88.13 82.00
其他 70.29 74.36 80.42 80.87 69.87 69.34 85.31 96.65
合计 733.70 803.30 875.80 890.60 969.80 970.70 987.60 961.70
资料来源:2009年分国别数据来源于 ANRPC(天然橡胶生产国协会),其余数据均来源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IRSG
35.64%
35.80%
34.08%
32.98%
32.35%
31.48%
31.29%
32.90%
22.22%
22.31%
23.59%
25.50%
27.19%
28.38%
27.86%
25.37%
12.13%
12.27%
13.34%
12.64%
13.24%
12.36%
10.91%
8.91%
7.18%
7.03%
6.54%
5.73%
5.50%
6.08%
5.67%
6.72%
4.52%
4.53%
4.78%
5.41%
5.73%
6.20%
6.71%
7.53%
8.73%
8.80%
8.48%
8.66%
8.80%
8.36%
8.92%
8.53%
9.58%
9.26%
9.18%
9.08%
7.20%
7.14%
8.64%
10.05%
2003200520072009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中国越南印度其他

图 6.7 近期全球天然橡胶生产国产量比例
数据来源:IRSG
泰国、印尼、马来西亚三国合计总产量近年来在全球天然橡胶产量中的比例一直保持在 70%以上。
(3)供给方面的垄断因素
由于橡胶的自然生产特点,产胶国可以通过停割来限制产量,此外,天然生胶可以长期保存,也有利于供给和贸易控制。2001年 12月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三国成立国际三方橡胶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ipartite Rubber Council,简称 ITRCO),通过实施供应管理计划、控制出口、建立联合公司来控制天然橡胶市场,力图将天然橡胶价格稳定在对生产者有利的价位。进而,占世界天然橡胶出口总量 90%的马来西亚、印尼、泰国、越南和印度成立了天然橡胶“五国联盟”,该组织对世界天然橡胶贸易量及价格的影响能力进一步加强。例如,2008年四季度天然橡胶价格剧烈下跌,ITRCO三国在 2009年第一季度紧急实施出口减少计划,其中泰国减少出口 13万吨,马来西亚 11万吨,印度尼西亚 3万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三国 2009年全年实际减少天然橡胶出口 48.4万吨。
3、国际天然橡胶市场价格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长期内其需求和价格与宏观经济有密切联系,也受到下游用胶行业发展以及合成橡胶的生产及应用的影响。由于生产和消费的地区差异,天然橡胶也是重要的国际贸易品。据 IRSG的统计数据,2008年国际天然橡胶出口量 728万吨,占同期全球总产量的近 75%。天然橡胶作为大宗商品,其价格也与贸易政策、汇率、资本市场状况等有密切联系。
由于上述特征,在较长的历史时间内天然橡胶价格波动与石油价格波动趋于一致。但天然橡胶的生产受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部分时期价格的短期波动相对剧烈。
1003005050100150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0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NYMEX轻质原油连续合约(美元/桶)东京商品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日元/公斤)年份元/桶日元/公斤

图 6.8 天然橡胶长期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Wind
由于供给缺乏弹性,而需求受全球经济景气以及中国等新兴市场工业化进程和消费升级影响,本世纪初至 2008 年上半年天然橡胶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但2008 年四季度全球金融危机也带来了天然橡胶价格的剧烈下跌。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价格数据为例,天然橡胶期货价格下跌最大幅度超过 50%。
2009 年后随着全球经济、资本市场缓慢企稳,加上国际三方橡胶委员会(ITRCO)减产、控制出口、中国政府的国家收储等政策的影响,天然橡胶呈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止跌回升趋势。2010年上半年,橡胶价格已恢复至接近 2008年同期的历史最高水平。2010 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内外天胶产区不同程度遭遇恶劣天气影响、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天然橡胶价格不断攀升,创历史最高水平。
5000150002500035000071-0075-0079-1081-0085-0089-1091-0095-0099-101-0105-0109-1上海期货交易所天胶指数(元/吨)东京商品期货交易所天胶连续指数(元/吨)

图 6.9 2007年以来全球主要期货市场天然橡胶价格
资料来源:Bloomberg、Wind,各国际市场价格按照历史上对应的汇率波动进行调整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和重要的贸易商品,拥有全球定价体系。国际各主要天然橡胶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关联度较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发展,我国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天然橡胶进口国和消费国,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代表的中国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已与国际市场接轨。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全年成交 1.78亿手、成交金额达 14.97万亿元,
同比增长 91.64%和 61.44%,交易规模已居于全球首位。
4、国际天然橡胶产业的生产组织、产品结构和技术发展趋势
(1)行业生产的组织方式
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分属不同主体,小型农户与大型加工厂并存。天然橡胶种植环节劳动力较密集,特别是割胶工作,主要依赖手工操作,劳动强度较大。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小型农户种植一直占主导地位,农户负责胶园的管、养、割,向加工厂销售胶乳、凝胶的原料。根据 IRSG的估计,全球天然橡胶种植环节的生产主要由小型农户进行,其产量占比在 80%左右。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主要产胶国天然橡胶加工普遍集中进行,加工厂加工能力较大。例如,本世纪初泰国加工厂的平均加工能力已经超过 5万吨/年,最大加工厂加工量达到 15万吨/年。
(2)生产工艺与产品结构
东南亚胶园普遍采用长期割制,新鲜胶乳在胶园内自然凝固或生物凝固。加工企业也主要以胶园凝胶为原料,在原料的收集、运输中省却了保鲜环节,降低了加工成本。在产品结构方面,除天然浓缩胶乳外,东南亚国家加工厂主要生产纯度相对较低的 10号、20号标准胶或专用胶。由于加工规模大,加工产品有较好的一致性,可较好地保证轮胎企业生产的大规模连续进行和产品品质的稳定。
(3)技术发展趋势
天然橡胶产业技术工艺相对成熟,进步相对较慢。在种植环节的主要研究课题是品系的优化,即培养高产、可提早开割、抗风、病等自然灾害能力较强的品种。天然橡胶属长期作物,品系优化的实际效果要经历数十年的检验才能得以确认效果,技术进步较慢。割胶制度的改革也是种植环节的主要研究项目,用以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实际效果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检验。现阶段,马来西亚等国在割胶方面探索乙烯气体直接刺激下的微割技术,在提高劳动效率的同时,可减少橡胶树耗皮量、帮助死皮树复割,从而提高胶林长期生产能力并降低成本。
在加工领域,工艺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是针对下游用户需求,在标准橡胶基础上生产各种专用橡胶,以减少下游客户的生产环节。此外,研究、使用不同的添加剂、改进橡胶产品性能也是领域内的主要技术发展方向之一。
(三)我国的天然橡胶行业
国际传统理论认为,北纬 15度以北不适宜种植天然橡胶。上世纪 50年代初,我国天然橡胶年产量仅 200吨,而天然橡胶被西方国家列入禁运物资。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工程第一师、第二师于 1952 年开始在海南、雷州半岛等地尝试大规模种植橡胶。经过广大农垦人的不懈努力,至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我国大面积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种植天然橡胶成功,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橡胶工业。至 2008 年末,我国天然橡胶种植面积、产量位居世界前 6位。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天然橡胶的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面临适宜种植面积有限、自然灾害较频繁、区域发展不平衡、生产国市场控制等问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进口依存度迅速攀升。
1、我国天然橡胶行业的政策环境和管理体制
(1)产业政策环境
天然橡胶在我国一直被列为战略物资,尽管目前天然橡胶国际贸易已实现正常化,但国务院办公厅于 2007年 2月 13日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10 号)中仍然明确指出“天然橡胶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工业原料”,并要求农业部等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等支持天然橡胶行业发展。
由于自然条件相对不利以及天然橡胶的重要意义,我国政府对天然橡胶产业实施关税保护,在 2002年与东盟国家签订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我国政府将浓缩胶乳、天然生胶等绝大多数天然橡胶产品列入敏感产品,未给予零关税承诺。此外,中央政府对天然橡胶建立国家储备制度。在 1998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 2008 年四季度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天然橡胶价格剧烈波动时,国储局均启动天然橡胶国家收储行为,维持行业的正常发展。
(2)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天然橡胶的种植和初加工跨越农业和工业,我国天然橡胶进口规模较大,因此,天然橡胶产业受到农业部、商务部、海关、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多方面的监管和支持。同时,行业内也设立有天然橡胶协会、橡胶工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协调产业的健康发展。
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对天然橡胶种苗生产、种植、割胶等具体环节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并对标准胶等初加工产品制定行业标准。
(3)具体政策、管理制度
第一,产业规划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农业部在 2007 年 8 月颁布《全国天然橡胶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提出优化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区域布局,着力建设海南、云南、广东三大优势区,适度扩大我国天然橡胶的种植面积,提高胶园的建设标准,调整优化天然橡胶加工布局、提高天然橡胶生产技术水平,实现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全面向技术效益型转变。
该规划同时提出了“2010年橡胶种植面积达到 81万公顷、年产量 70万吨,2015年橡胶种植面积达到 85万公顷、年产量 80万吨以上”的战略目标。
第二,行业技术标准
种植环节的行业技术标准主要是由农业部提出,中国热带研究院、海南省农垦总局、云南省农垦总局等起草、制定的《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和《橡胶树割胶技术规程》。该行业标准于 1993年发布并于 2006年修订,主要针对气温和风害指标确定了宜胶地标准、胶林设计规划基本要求,并对种植材料的选择和繁育、胶林开垦与定植的标准、中小苗抚管及病虫害的防治、胶林开割标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天然橡胶加工环节的技术标准包括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两大类。生产技术标准主要由农业部制定,如《NY/T 734-2003 天然生胶通用标准橡胶生产工艺规程》,规范了天然橡胶加工的基本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产品标准主要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布的《GB/T 8081-2008
天然生胶技术分级(TSR)规格导则》等,上述标准对各规格初加工产品的种类、性能、分级、包装、贮存和运输、检验规则等作了具体规定。
第三,关税等税收政策
我国对天然橡胶行业实施关税保护,关税制定参考国内生产企业,特别是海南、云南农垦生产成本。据我国与东盟于 2002年签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我国将在 2010年与 2015年分别与东盟原成员国建立自由贸易区。
届时,正常贸易产品实施零关税政策,敏感产品关税不必降到零,可按协定税率征收。其中,我国进口的包括乳胶、烟片胶、标准胶在内的大部分天然橡胶类产品被划分为敏感产品,未给予零关税承诺。
具体来看,报告期内我国对进口天然橡胶实施从量或从价的选择关税,关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征收方法稳定。2010 年起进口浓缩天然胶乳关税征收标准仍然维持为 10%的从价税与 720元/吨从量税之较低者,标准橡胶、烟片胶关税标准较之前有所下降,其中主要进口品种标准橡胶关税征收标准为 20%的从价税与 2000元/吨从量税之较低者,从量关税较之前的 2600元/吨有所下降;烟片胶征收标准为 20%的从价税与 1600元/吨从量税之较低者,从量关税较之前的 2600元/吨下调了 1000元/吨。报告期内我国对复合胶进口关税税率持续下调,2009 年起除对从越南进口的复合胶维持 5%的关税外,从其他东盟国家进口复合胶不再征收关税。
我国政府对于我国农业产业给予明确的税收政策优惠,作为农业生产者的天然橡胶企业在增值税、所得税方面也得到相应政策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天然橡胶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橡胶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天然橡胶的采集、初加工也免征企业所得税。
相关税收政策立足于我国农业和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现实特点,对于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第四,良种补贴政策
为了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应用,从 2006 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拿出资金对天然橡胶良种苗木进行补贴和割胶技术培训,当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达 2000万元,补贴面积达到 23.1万亩,引导种植企业、胶农多投入 900
多万元。其中,海南省和云南省实施的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试点 7 个县 212个村,投入胶农培训资金 212万元,培训胶农达 10万人次。通过实施种苗补贴政策,有助于提高补贴地区橡胶树种苗的质量,促进橡胶树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橡胶树的单位面积产量和经济效益。
第五,国家储备政策
我国建立有天然橡胶的国家储备制度,在胶价急剧波动时通过收储、出售来稳定市场。1998 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胶价大幅下跌,国储局增加 6 万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吨橡胶储备。2008年四季度天然橡胶急剧下跌,国储局再次制定在 2009年完成对海南和云南共计 10.5 万吨橡胶收储计划。天然橡胶价格波动波及广大胶农切
身利益,对国家战略物资的保障也有一定影响,国家储备的实施有助于维持行业的正常发展。
第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橡胶林木属于经济林,其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经营管理均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对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家对于林木的采伐,依法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采伐林木的单位,必须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
第七,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针对橡胶林木的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地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在橡胶加工环节,农业部于 2003年 12月发布《NY 687-2003 天然橡胶加工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按生产工艺和废水污染物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天然橡胶加工废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2、国内天然橡胶需求
(1)需求总量居世界首位、高度依赖进口
我国既是世界天然橡胶生产大国,更是天然橡胶进口和消费大国。2001 年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我国天然橡胶消费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消费国和进口国。据 ANPRC统计,2009年我国天然橡胶消费量达 304万吨(含复合胶),约占全球总消费量的 32.37%,天然橡胶生产量为 64.58万吨。从 1995年到 2009年,我国天然橡胶
消费量增长 3.2倍,进口量增长 713%,但同期产量增长较缓慢,自给率由 1996
年的 54.5%下降到 2009 年的 21.2%,2004 年起自给率持续下降至 1/3 的战略安
全警戒线以下。
图 6.10 我国天然橡胶消费
资料来源:IRSG,中国海关,含复合胶进口
(2)下游行业发展还将引领天然橡胶的需求
我国汽车生产量增长迅速,2009年我国汽车产量 1,379万辆,超过日本,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国,现阶段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轮胎产业的新增长点。中国汽车和轮胎产业的发展将持续创造对天然橡胶的需求。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20%-10%0%10%20%30%40%5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20072Q 20074Q 20082Q 20084Q 20092Q 20094Q 20102Q橡胶轮胎季度产量(万条)同比增速

图 6.11 我国轮胎生产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此外,国内非轮胎橡胶制品业发展也呈上升态势。根据Wind统计,2009年全年我国橡胶板、管、带的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业、橡胶靴鞋制造业累计产品销售收入分别比 2008 年增长 23.35%、18.72%以及 18.69%,进一步为天然
橡胶创造了需求空间。
非轮胎橡胶制品需求中,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主要指乳胶手套、导流管等产品,主要由天然浓缩胶乳生产。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和卫生医疗水平的提高,医疗器材耗用提升,给浓缩天然胶乳也创造出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
3、国内天然橡胶供给
(1)产量增长缓慢,国内自给水平严重不足
我国在上世纪 80 年代大面积种植橡胶成功并建立了完整的生产管理技术体系,1990年以后天然橡胶产量稳步上涨。但 2005年“达维”台风对海南岛的胶园破坏较严重,导致当年全国产量下跌。根据 IRSG数据统计,2009年我国天然橡胶产量为 64.58万吨,占世界总产量 962万吨的 6.7%。据 IRSG最新的研究报
告预测,2010 年我国天然橡胶产量将逐步恢复至约 70 万吨,2015 年达到约 85万吨的水平。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6.42
29.6430.93
32.61
37.4
42.4 43 44.4
45 46 44.5
47.8
52.7
56.5 57.3
51 53.3 64.58
85-15%-10%-5%0%5%10%15%20%25%30%1030507090我国天然橡胶产量(万吨)我国天然橡胶产量增长率

图 6.12 我国天然橡胶生产情况
资料来源:IRSG
(2)生产布局、产品结构
由于地理气候原因,我国宜胶地区非常有限,主要集中在海南岛、云南南部、广东等少数地区。其中,农垦系统一直是我国天然橡胶种植、生产的主导力量,种植、加工业务一体化进行。现阶段大量地方胶农和加工企业的种植面积、产量和加工能力上升速度较快。
以农垦企业为代表,我国天然橡胶加工主要以胶园胶乳为原料,生产以全乳胶为主导产品的各种标准橡胶,此外,海南产胶区可较大规模加工浓缩胶乳。海南、云南两大农垦全乳胶产品可用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套期保值需求旺盛,市场价格相对其他产品有明显溢价,尽管其成本相对较高,但可产生更大的利润空间。
4、我国的天然橡胶进口
我国天然橡胶进口主要包括各种规格的天然生胶、浓缩胶乳。同时,复合胶关税较低,还原为天然橡胶的工艺简单、成本低,现阶段我国复合胶进口也达到较大规模。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我国 2009年天然橡胶进口量 171.06万吨,仅
比 2008 年增加 1.7%,复合橡胶进口量为 102.04 万吨,同比大幅增长 83%,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要产品种类及如下表:
表 6.3 我国天然橡胶进口情况
单位:万吨
商品名称(简称) 2007年 2008年同比增长 2009年同比增长天然胶乳 24.01 24.62 2.54% 30.01 21.89%
天然橡胶烟胶片 21.63 24.46 13.08% 23.14 -5.40%
技术分类天然橡胶(TSNR) 114.83 114.19 -0.56% 114.41 0.19%
其他初级形状的天然橡胶 4.27 4.95 15.93% 3.50 -29.29%
天然橡胶合计 164.74 168.23 2.12% 171.06 1.68%
复合橡胶合计 56.07 55.71 -0.64% 102.04 83.16%
合计 220.81 223.94 1.42% 273.10 21.95%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从 2009 年起我国对主要东盟国家的进口复合胶免征关税,复合橡胶进口量大幅增加。由于目前复合胶的复合方法不一,质量不稳定,不利于下游橡胶制品行业的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稳定,中国天然橡胶协会正在推动海关总署重新定义、规范复合橡胶及其交易。
5、影响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我国的天然橡胶产业在特殊历史政治环境下产生并发展,一直被赋予了较重要的意义,政策环境良好。近年来,针对国内天然橡胶消费量和贸易量的持续上升,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07]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意见》中,再次明确将天然橡胶定位为重要的工业原料和战略资源,并要求各主管部门给予政策支持。我国政府对天然橡胶实施关税保护,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我国明确将天然橡胶列为敏感产品,未做出零关税承诺。同时,我国政府建立有国家储备制度,在胶价剧烈波动时启动保护价收储或抛售,支持行业的稳定发展。此外,农业部将橡胶种植业务列入良种补贴目录,并对农垦主要的橡胶业务保持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拨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
我国天然橡胶产业面临巨大、持续增长的需求空间。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作为世界制造业中心的特征有可能继续强化,汽车、装备制造等工业将持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发展。目前,中国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生产国、产量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由此引至的轮胎生产量的持续上升,将为天然橡胶行业创造出持续、巨大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国内包括汽车、卫生用品等在内的消费持续升级,将给天然橡胶产业创造持续需求。农业部《全国天然橡胶优势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中预测,我国天然橡胶消费仍将快速上升,至 2015 年将超过 350万吨,较目前消费量增长近 40%。
天然橡胶林生长周期长达 30年以上,开割期在 25年以上。天然橡胶既有生产性系统功能,又有保护性生态系统功能。橡胶园具有固定二氧化碳、释放大量氧气、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能。即使与一般农作物相比,胶林建设过程中使用化肥和农药数量也相对较少。发展天然橡胶产业环保、可持续发展优势明显。
与石油化工行业相比,进行天然橡胶投资低、能耗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保优势非常明显。发展天然橡胶产业,也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对节能减排、发展集约经济的内在需求。
农垦体制改革推动了产业的持续发展。历史上,广大农垦人共同努力为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海南、云南农垦一直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主导力量,在长期的计划体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 年以来,海南、云南农垦均已对其橡胶业务和资产完成重组,设立股份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原则开展经营。广东农垦也在积极尝试海外收购、加工业务,通过国际化经营来拓展境外资源。农垦体制的转型对于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2)不利因素
我国天然橡胶林全部位于北纬 18 度以北地区,相对东南亚地区平均气温较低,每年的开割时间 8-9个月,比泰国等国家少约 2个月。同时,我国云南、广东乃至海南岛北部地区较易受到寒灾的影响,而海南岛特别是其东南部地区易受台风影响。由于上述自然条件的制约,我国天然橡胶行业亩产指标等相对泰国等国家较低。
受自然条件限制,我国适宜橡胶种植的地区非常有限,产能、产量提升缓慢。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目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但资源自给率不足 25%。而泰国、印尼、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掌握了全球近 90%的天然橡胶产量和贸易量,通过影响当期产量、出口量乃至种植面积,从而间接影响市场供给和价格。我国作为其主要贸易对象,有时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
三、本公司竞争情况
(一)本公司竞争地位
1、行业内主要参与者
本公司天然橡胶主营业务由种植、加工两个环节构成,拥有丰富的胶林资源。
就国内同行业来看,云南农垦2、广东农垦的业务结构与本公司较接近。其他市
场参与者,主要是从事原料收购和加工或橡胶产品的境内外贸易,较少拥有种植资源。此外,海南、云南等主产区的地方胶农也发展了一定的种植规模,但规模较分散,主要是出售胶乳原料,而较少进行橡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
我国天然橡胶生产主要由海南农垦和云南农垦进行,两大农垦的橡胶主业在2005年以来均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截至 2009年底,云南农垦系统内天然橡胶种植面积 251万亩、年产干胶约 14万吨,自然条件相对优越,亩产、株产水平较高。广东农垦天然橡胶种植面积较小,2009年约 62万亩、产量 1.35万吨。在种
植环节,其他参与者的规模相对狭小很多。
中化国际是国内最大的橡胶贸易商,近年来已在国内的云南西双版纳、海南等地区、国外喀麦隆、科特迪瓦、印尼以及马来西亚等地区设立加工厂,开展胶乳原料的收购和加工。2008年中化国际收购新加坡上市公司 GMG,也开始介入种植环节。依靠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贸易,中化国际橡胶业务板块具有较大的销售规模,根据该公司年报数据,2009年橡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60亿元、毛利
3.6亿元。
2、本公司行业地位
海南农垦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以胶林面积、自产胶规模、加工能

2注:云南农垦正在推进种植业务属地化管理改革,未来业务将集中于原料收购、加工和贸易。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力等主要指标衡量,本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以自产胶为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橡胶产量占同期国内天然橡胶产量的 30%左右。
表 6.4 近年来本公司生产规模及在行业内份额
单位:万吨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本公司自产胶数量 15.2 16.8 15.3 15.0
国内天然橡胶产量 53.3 59 56 64.58
本公司自产胶的国内份额 28.9% 28.4% 27.3% 23.2%
本公司自产及收购加工量 16.7 18.8 16.9 19.8
本公司自产及收购加工量国内份额 31.4% 31.7% 30.1% 30.7%
注 1:国内产量数据取自 IRSG;
注 2:2008年末本公司剥离了部分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地区的胶林资产,该部分胶林当年产量超过 6000吨,剔除该因素后 2009年本公司自产胶产量实际有所增长;
注 3:2010 年 1-9 月,本公司自产胶产量 10.0 万吨,原料收购、加工量 4.6 万吨,总产量
14.6万吨。
(二)本公司竞争优势
天然橡胶是基础工业原料和战略物资,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橡胶消费国和进口国,现阶段的资源自给率已下降至不足 25%。本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与境内外橡胶种植者、加工企业或贸易企业相比,本公司在胶林资源、业务规模、生产组织及管理经验、技术积累等多方面建立了竞争优势。
1、胶林资源优势
天然橡胶是资源约束型产业,我国适宜种植天然橡胶的地区面积非常有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胶林、防护林 353 万亩,橡胶树总株数7,107.6万余株,胶林面积大、较为完整,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中均非常突出。
本公司胶林生产潜力良好,60%以上的胶林符合农业部甲等胶园标准,另有 30%的胶林达到乙等胶园标准。同时,本公司胶林的树龄结构较合理,目前,有近55%的胶林生产能力处于旺产期,而中小苗和初产期胶林面积也占到全部胶林的约 25%。丰富、良好的胶林资源为公司天然橡胶主业的长期持续发展、行业领先地位的维持巩固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橡胶木本身是较优良的实木家具用材,本公司目前拥有丰富的木材资源,总材积量约 1000万立方米,经济价值巨大。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2、丰富的生产管理和组织经验
天然橡胶生长周期长达 30 年以上,种苗繁育、中小苗抚管、割胶技术管理等环节紧密联系。同时,天然橡胶的管、养、割等环节在现阶段仍然需要大量劳动力,且作业区分散,生产组织和管理的难度较大。本公司积累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建立了有效的生产组织体系,能有效组织广大抚管工人、割胶工人、制胶工人在 353 万亩胶林土地上遵循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生产。2008 年,本公司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全面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度并不断深化,将广大胶工的长期利益与公司发展有机结合,进一步激发割胶工人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公司的生产组织效率。
丰富的生产管理和组织经验有助于本公司未来在与境内外天然橡胶加工企业和贸易商的竞争中取得领先优势,更有效地参与、控制海南岛外乃至境外的胶林,进一步巩固、扩大公司资源优势。
3、生产规模优势
以胶林面积、自产胶规模、加工能力等多项指标来衡量,本公司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本公司也不断通过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和品系结构、加快新一代高产胶园投资建设和扩大地方民营胶收购规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生产规模的优势。由于胶林面积大、分布广,本公司生产经营中抗自然风险能力领先于一般的天然橡胶种植者。同时,自产胶为本公司业务基础,与境内外天然橡胶加工企业、贸易企业相比,公司生产成本相对更低、更为可控。
此外,由于业务规模庞大、市场份额突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也直接影响着国内天然橡胶行业的发展。本公司一直是国内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和推动者,这也有利于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争取政策空间。
4、产品和品牌优势
公司主要以胶园鲜胶乳为生产原料,可生产各种规格的高品质橡胶产品,是国内同行业中产品结构最丰富的生产商。公司主导产品为 5号标准胶,在最新的国家天然生胶技术分级标准中被划分为全乳胶,一直是上海期货交易所认可的、可用做实物交割的仅有的三个品种之一,市场需求旺盛,溢价较明显,为公司创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造出更大的利润空间。
公司也是国内同行业中唯一能够大规模生产浓缩胶乳的天然橡胶生产商,浓缩胶乳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非常突出。此外,公司也是国内少数可生产航空轮胎胶、子午线轮胎胶等专用橡胶的生产企业。浓缩天然胶乳在医疗和日常生活领域有着广泛应用,随着我国消费结构的升级、汽车相关工业的发展,本公司丰富的橡胶产品结构以及品牌优势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种植资源优势,针对市场需求灵活组织生产,从而获得稳定的客户关系和市场地位。
5、生产技术优势
海南农垦是国内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在种植、生产和加工等环节,是诸多技术、工艺和标准的制定者。本公司继承并深入挖掘了海南农垦的技术积累。
在种植环节,本公司持续进行橡胶树品系的优化、割胶制度改进等基础性工作,在缩短橡胶树抚管期、降低割胶耗皮量、降低劳动强度等方面,建立了有效的技术积累,先后在海南省、农业部乃至全国获得多类型科技进步奖项。在加工环节,2006年以来本公司参与 8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 2008年的《GB/T
8081-2008 天然生胶技术分级橡胶(TSR)规格导则》等两项国家标准。本公司《天然橡胶标准化加工技术研发集成及应用》项目也获得 2008 年国家科学进步二等奖。上述技术积累对于本公司发挥种植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等多方面工作都有着积极意义。
6、集中加工和节能环保优势
历史上,我国天然橡胶加工主要由独立、分散的小型加工厂进行,无法取得规模经济,也难以保证产品的一致性,目前海南、云南等植胶区仍然存在大量小型加工厂。海南农垦在行业内率先进行加工布局调整。目前,本公司设立 13 家集中加工厂,加工总能力超过 32万吨/年,加工厂平均加工能力 2.5万吨/年,最
大加工能力 4.8万吨/年,均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水平。通过集中加工,本公
司有效降低了加工成本,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
集中加工有助于本公司节能减排等工作的开展。现阶段本公司加工厂已普遍使用浅层烘干技术,加工环节对油、电、水等物资的消耗大幅度降低。现阶段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柴油消耗量 25-30 公斤/吨干胶,较分散加工和传统水平降低了 30%以上。
同时,本公司加工环节较普遍采取中水回用措施,中水回用率可达 80%,平均污水排放量为 7 立方米/吨干胶,较常见的分散加工降低幅度超过 40%。此外,本公司已普遍对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处理,每生产一吨干胶可产生沼气15-25立方米,所产沼气全部用于烘干环节或者发电,可部分或全部替代燃油,进一步降低生产能耗和废气排放。
7、区域优势
国内天然橡胶生产主要来自海南和云南地区,相对而言,本公司橡胶种植基地面积大、相对完整、较为集中,交通条件较便利,便于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加工。
另一方面,国内消费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和华南地区,相对于境内外同行业,本公司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相对优越,有利于降低运输和销售成本,也有利于控制在途期间橡胶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和客户的不利影响。此外,浓缩胶乳对运输条件和保鲜环境要求较高,相对而言,本公司胶林内部的交通条件便利、与终端客户距离较近,有助于公司大规模生产浓缩胶乳产品。
(三)本公司竞争劣势
海南农垦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本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产业生产企业。但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与东南亚天然橡胶生产国及代表性企业相比,本公司在亩产指标、成本等方面有一定差距。
就种植环节的生产效率而言,东南亚国家胶园每年开割期限可长达 10个月,而本公司每年开割期仅约 8-9个月。同时,海南岛地区较多受台风、寒灾的影响,进一步降低了本公司的产出效率。例如,据 ANRPC的橡胶统计公告,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天然橡胶生产大国每亩干胶产量可以达到约 120公斤,而海南农垦在海南岛中西部地区的优质胶园即使是“达维”台风前的亩产水平也只是约120公斤,总体水平与东南亚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就加工环节来看,本公司率先在国内实现集中加工,加工能力约 32万吨/年、实际加工量可达到约 18万吨/年,但泰国等东南亚国家主要天然橡胶企业的年加工量可以达到 70 万吨以上,也领先于本公司。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具体来看成本因素,以全球最大的天然橡胶加工、贸易企业泰国 Sri Trang
Agro(诗董)为例,该公司年报显示,2007-2009年间该公司标准橡胶平均销售成本折合人民币分别是 1.56万元/吨、1.76万元/吨和 1.07万吨。同期,本公司自
产胶平均每吨销售成本分别是 1.40万元、1.69万元和 1.23万元。直接比较而言,
两者成本水平较接近。但本公司拥有种植资源,而东南亚天然橡胶行业种植、加工独立进行,原料收购商集中收购天然胶乳并出售给加工企业,诗董的成本是全行业最终的成本,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覆盖了种植、收购等环节的全部成本、利润和税收。从这个意义上说,本公司的成本仍显现一定劣势。
四、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营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销售,以及橡胶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现阶段,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橡胶原料收购与加工、橡胶木材深加工、橡胶产品的电子交易服务、橡胶产品贸易、物流运输等业务,业务结构和流程概括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图 6.13 本公司主营业务流程
(一)种植业务的资源情况
天然橡胶产业是资源约束产业,种植资源是本公司的业务基础,胶林面积、胶园等级和生产潜力、树龄结构、品系结构等因素,决定着公司自产胶的规模,很大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
1、公司胶林的规模与结构
本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天然橡胶种植企业,胶林分布在海南省 17个县市,2010年初共拥有橡胶林 314.2万亩,总株数 7,107.6万株。其中,开割胶园 256.9万亩,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株数 5,346.4万株;中小苗 57.4万亩,株数 1,761.2万株;截至 2009年末,本公
司还拥有已完成采伐、但尚未完成更新种植的胶林约 3.6万亩;本公司另有防护
林约 35万亩。
(1)胶林生产潜力结构
根据 2006年国家农业部农垦局《关于橡胶园等级划分试行方案》,根据风、寒等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本公司胶林按照生产潜力可划分为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等胶林自然条件相对最为优越,正常条件下抚育下 7年可达开割标准,亩产不低于 100公斤;乙等胶园正常条件下抚管 8年可开割,亩产不低于 90公斤;丙等胶园正常抚育 9年开割,亩产不低于 80公斤。本公司胶园生产潜力较好,现阶段甲等胶园的比重超过 60%。截至 2009年末,公司胶林生产潜力结构情况见下表:
表 6.5 本公司胶园生产潜力结构
面积(万亩)面积比例(%)株数(万株)株数比例(%)甲等胶园 195.1 62.1 4,641.3 65.3
乙等胶园 95.8 30.5 2,004.3 28.2
丙等胶园 23.3 7.4 462 6.5
合计 314.2 100 7,107.6 100
资料来源:本公司 2009年橡胶生产统计年报
海南省东部和南部地区受台风影响较多,中、西部地区物候条件更适宜大规模发展橡胶种植,是本公司甲、乙等胶园的主要分布区域,也是本公司未来橡胶种植业务的发展重点。
(2)品系结构
针对海南岛不同区域的物候条件,海南农垦在长期种植过程中引入、繁育了不同的胶林品系,主要有 PR107 和 PRIM600,对风、寒、旱等自然条件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3)树龄结构
橡胶树一般生长周期 30年以上,开割期长达 25年以上。随着割龄的增加,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胶乳产量呈现增长-稳定-下降的变化趋势。
根据海南农垦以及本公司的多年经验,开割当年胶树平均产量仅 1.4-1.6 公
斤/株,第 2-4 割龄产量增长幅度较大,此后,橡胶树的胶乳生产能力增长幅度有所下降、趋于稳定,正常情况下平均株产达到约 4公斤。开割 20年左右时,胶树产胶能力仍然相对稳定,但出现少量下降趋势,大约在 5年内株产累计减少仅 1%至 3%。因此,开割 6-24年的橡胶树产量处于旺产期。开割 25年以后,橡胶树生产能力逐步衰退,其中第 26~30割龄株产在 5年内累计减少 3%-5%,开割 30年以上时,产胶能力下降趋势逐渐明显。截至 2009年末,公司胶林割龄结构见下表:
表 6.6 本公司胶林的割龄结构
结构面积(万亩)比例(%)
初产期(割龄 1~5年): 21.1 6.7
旺产期(割龄 6~24年): 170.9 54.4
降产衰老期(割龄 25年以上) 64.8 20.6
中小苗 57.4 18.3
合计 314.2 100
注:初产、旺产、降产衰减期等划分标准,取自《橡胶栽培学》,农业出版社 2000年出版。
根据上述标准和本公司树龄结构实际情况,本公司胶林生产能力主要处在旺产期间,面积占比超过 50%。截至 2009年末,本公司开割 25年以上的老龄树面积 64.8万亩,在全部胶园中的占比不足 21%,但其中有 26万亩胶林开割已超
过 30年,亟待更新;另有面积约 29万亩的胶林开割也接近 30年,产量已出现少量下降趋势,也需要逐步更新。
中小苗代表公司的未来生产潜力,截至 2009年末,本公司共有中小苗 57.4
万亩,株数 1,761.2万株。其中 2007年至 2009年中小苗定植面积 20.5万亩,株
数 651.9万株。
本公司现阶段抚管的中小苗将在未来 8年左右陆续开割,有助于公司胶林平均割龄的降低和生产能力的持续稳定。
2、实际生产效率
平均亩产和平均株产是衡量胶林生产效率的主要指标。2007 年以来本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实际生产效率如下:
表 6.7 2007-2009年本公司平均亩产
单位:公斤/亩
胶园种类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甲类胶园 76.6 64.9 65.2
乙类胶园 58.5 55.1 56.2
丙类胶园 41.3 43.4 42.5
平均 64.3 60.1 60.6
表 6.8 2007-2009年本公司平均株产
单位:公斤/株
3、关于本公司胶林面积、产量、生产效率变动及生产潜力的说明
(1)关于胶林面积、株数、产量等变化等的总体分析
表 6.9 公司设立以来胶林总体情况
单位:万亩、万株、万吨
项目设立时 2005年末 2006年末 2007年末 2008年末 2009年末面积 343 343 343 343 317 317株数 8,609 7,726 7,685 7,689 7,101 7,108产量 22.02 15.24 15.24 16.77 15.28 14.97
注 1:年末胶林面积统计中,含少量已采伐但需要在下一年度种植中小苗的部分。例如,2009年末该部分面为 3.6万亩。
注 2:2008年末公司剥离了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地区的 10家基地分公司,剔除该因素后,2009年公司自产胶产量上升。
注 3:公司 2010年 1-10月自产胶产量 11.78万吨,同比下降 1%,预计全年产量与上年持平。
公司设立以来,胶林面积在 2008年末发生变化,包括:剥离 10家基地分公司,减少面积胶林面积 210,140亩,株数 390.9万株;“退场”时公司向农垦总公
司置换出胶林 56,553亩,株数 177.3万株;新星分公司出售 1000亩橡胶林,并
收购五指山茶场 8500亩橡胶,合计增加 7500亩橡胶面积,株数 15万株。
株数变化方面,除上述面积调整导致公司橡胶株数变化外,2005 年本公司胶园种类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甲类胶园 3.8 3.7 3.8
乙类胶园 3.7 3.5 3.5
丙类胶园 3.0 3.0 2.8
平均 3.7 3.6 3.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遭遇强台风“达维”,胶树报废减少 882 万株外,各年度的株数变化主要是新种胶园亩存株数高于采伐的老胶林存株数的原因。
产量变化方面,本公司成立之前的 2004年,投入本公司的相关胶林产量 22万吨。公司设立后,2005 年 9 月份遭遇“达维”强台风袭击,由于胶树报废以及受损后不能及时开割,导致当年四季度产量大幅度下滑,全年产量下滑至 15.2
万吨。
进入 2006 年后,本公司位于海南岛东部、南部分公司由于报废树较多,风后全年不能恢复产胶,产量继续减少,中部、西部地区风后产量有所恢复。因此总产量少量恢复,增加 38吨。
进入 2007 年后,公司胶林生产能力逐渐从“达维”台风灾后恢复,总产量同比增加 1.5万吨,增幅 10%。
2008 年上半年,海南岛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寒害,公司部分胶林遭受橡胶树小蠹虫虫灾,年初预计减产 3万吨。但 2008年推行开割胶园职工家庭长期承包,职工积极性有的提高。全年实际减产不足 2万吨。
2008年末,本公司剥离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地区的10家基地分公司,导致2009年总产量下滑,减少 3,183 吨,但按照同比口径,本公司自产胶在 2009 年产量规模有所上升。
2010年初,本公司部分基地分公司由于旱灾推迟开割,2010年 10月海南岛普遍持续降雨,也影响了公司割胶生产。2010年 1-10月,本公司自产胶产量 11.78
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 1.16%。本次自然灾害只影响公司当期生产,不会对公司
胶林生产能力造成持续影响,预计 2010年全年公司自产胶规模与上年持平。
(2)分公司胶林面积、产量等的分析
本公司 2009 年以来对基地分公司进行合并、扁平化管理。按照目前的机构设置进行统计,具体情况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6.10 分公司胶林面积及株数变化情况
单位:万亩、万株
单位名称 2005年初 2009年末胶林面积橡胶树株数胶林面积橡胶树株数
海胶集团合计 343.75 8,609.40 317.83 7,107.6
东太分公司 11.9 303.2 11.9 288
东兴分公司 10.12 234.1 10.12 209
新中分公司 12.19 310.1 12.19 225.3
金鸡岭分公司 10.28 240.8 10.28 213.9
中建分公司 9.65 224.1 9.65 191.8
中坤分公司 14.3 354.8 14.16 314.3
红光分公司 8.02 198.9 8.02 176.2
西达分公司 20.51 531.9 20.51 470.5
红华分公司 9.03 227.6 9.03 200.4
西培分公司 17.48 516.3 12.73 351.8
西联分公司 20.51 564.3 20.51 502.8
八一分公司 14.03 414.5 13.39 380.9
南平分公司 6.16 127 6.16 104.1
金江分公司 18.39 467.3 19.14 432.1
立才分公司 10.29 221.2 10.29 171.2
保国分公司 9.96 226 9.96 202.3
乐光分公司 14.26 306.9 14.26 274.2
山荣分公司 8.81 204.7 8.81 183.2
广坝分公司 10.79 260.7 10.79 231
红林分公司 8.64 223 8.64 199.8
白沙分公司 6.28 167 6.28 149.4
龙江分公司 17.26 488.1 17.14 433.3
邦溪分公司 8.59 235 8.59 209.9
阳江分公司 14.02 397.4 14.02 353
乌石分公司 12.87 304.8 12.87 272.2
加钗分公司 5.66 138 5.66 123.8
长征分公司 12.75 273.5 12.75 243.2
退出单位小计 21.01 448.2 --
注 1:中坤、西培、八一、龙江四家基地分公司 2008年末由于“退场”向农垦总公司置换
出橡胶林,合计 5.7万亩。
注 2:原新星分公司合并进入金江分公司,该分公司 2008年末由于收购“五指山”茶场的橡胶中小苗等原因,增加 7,500亩橡胶面积。
在产量方面,各基地分公司产量变化主要原因仍然是 2005 年“达维”台风及灾后恢复、2008 年的寒灾及虫害影响。具体来看,本公司位于海南岛东部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区的基地分公司,特别是已剥离的 10 家基地分公司产量损失大、恢复较慢,而位于海南岛中西部地区的基地分公司,如龙江、邦溪、阳江等,产量相对较稳定,恢复上升趋势较明显。2008 年寒灾对本公司橡胶产量影响较大,部分分公司,如红光、西达等 2009年的产量仍然受到较大干扰。2010年后,上述分公司产量已从寒灾影响中恢复。此外,2010年初旱情对本公司部分基地分公司,如广坝、红林等影响较大,从而导致 2010年 1-10月份,该等分公司产量同期有所下降。
设立以来的基地分公司橡胶产量变化如下:
表 6.11 分公司橡胶产量变化情况
单位:千吨
单位名称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2010年
1-10月
2010年 1-10月
同比变化
海胶集团合计 152.41 152.45 167.65 152.84 149.66 117.82 -1.16%
东太分公司 5.23 4.47 5.68 5.20 5.15 3.89 -3.23%
东兴分公司 4.24 3.66 4.49 4.13 4.18 3.50 2.04%
新中分公司 4.81 3.94 5.10 4.76 4.65 3.88 -4.43%
金鸡岭分公司 4.62 3.70 4.28 3.45 3.21 3.25 21.72%
中建分公司 4.31 4.06 4.74 3.74 4.05 3.57 1.42%
中坤分公司 7.44 7.30 7.91 6.81 7.04 5.82 -1.69%
红光分公司 2.39 2.89 3.03 2.31 2.44 2.34 38.46%
西达分公司 8.98 8.66 9.40 7.44 6.61 8.23 41.17%
红华分公司 5.08 4.76 5.22 4.18 4.33 2.66 0.38%
西培分公司 9.40 5.80 6.52 6.30 6.50 5.22 -7.12%
西联分公司 9.16 9.81 10.32 9.80 10.67 9.37 1.85%
八一分公司 8.36 9.60 10.08 9.47 9.48 8.57 6.33%
南平分公司 1.43 1.95 2.27 2.12 2.04 1.56 -4.29%
金江分公司 7.80 8.15 8.78 8.19 8.16 5.92 -7.08%
立才分公司 4.06 4.62 4.48 4.11 4.24 2.49 -10.43%
保国分公司 3.56 4.42 4.38 4.12 4.29 2.86 -6.84%
乐光分公司 5.92 6.78 7.01 6.57 6.65 2.73 -35.76%
山荣分公司 3.57 4.65 4.81 4.42 4.63 3.21 2.23%
广坝分公司 3.64 4.46 4.81 4.58 4.80 2.25 -41.71%
红林分公司 2.98 4.35 4.75 4.35 4.50 1.94 -46.85%
白沙分公司 2.35 2.28 2.60 2.46 2.63 2.18 -1.80%
龙江分公司 10.22 10.25 11.11 10.56 10.54 9.11 9.50%
邦溪分公司 4.93 6.32 6.88 6.61 6.77 4.25 -7.00%
阳江分公司 7.80 8.26 9.04 8.70 8.70 7.36 2.08%
乌石分公司 4.62 4.81 5.20 5.06 5.36 4.46 -2.4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单位名称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2010年
1-10月
2010年 1-10月
同比变化
加钗分公司 2.82 3.00 3.22 2.93 3.19 2.93 5.78%
长征分公司 4.26 4.06 4.35 4.46 4.87 4.28 0.71%
退出单位小计 8.42 5.47 7.21 6.05 ---
(3)关于公司生产效率和生产潜力
上世纪 80 年代早期,海南地区天然橡胶的大规模种植和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设成功,上世纪 90 年代至本世纪初,海南农垦橡胶生产能力快速上升,其中,1995年海南农垦干胶产量首次突破 20万吨,此后,1997-2004年全部维持在 20万吨以上,2004年天然橡胶产量达到 23.32万吨。以生产效率指标看,2001-2004
年海南农垦平均亩产 76 公斤,种植面积最大的西部儋州地区平均亩产稳定地超过 100公斤。
2005年“达维”台风导致本公司当年干胶减产 5.5万吨,同时造成 11.69万
亩胶园报废,开割树 3级以上受害株数达 3,372万株,受害率 50.9%。主要受此
影响,本公司 2007 年以来干胶产量、亩产等效率指标与海南农垦的历史数据有一定差距,未能反映出本公司胶林的实际生产潜力。
根据本公司的长期种植经验和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橡胶树受台风损伤,只要树干 2 米以下的主干未折断,经合理抚育会恢复产胶能力。一般台风过后 2~3年后,断主枝的橡胶树(风害三级受害树)干胶生产能力可恢复正常,主干 2米以上处折断(风害四级受害树)的干胶生产能力可恢复至风灾前的 80%以上。
现阶段本公司胶林产胶能力处于“达维”台风灾后缓慢恢复过程中。具体看,2007年本公司各类胶园无论是总产量或是亩产、株产等效率指标,均较前一年度明显提高。但 2008年海南地区遭遇较严重的寒灾,开割期推迟约 35天,公司当年产量和生产效率指标均再次回落。从 2009 年实际生产情况来看,本公司胶林产量同比上升,生产能力仍在逐渐恢复。
本公司近期内的生产能力受到三方面因素影响。首先是每年新开割胶林规模和倒树规模。其次,现有开割胶树割龄变化。最后,“达维”台风及 2008年初的寒灾等灾后产量的自然恢复。综合上述因素和公司胶林实际情况,本公司胶林的生产能力现阶段仍处于恢复上升过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长期来看,本公司将加大种植业务布局调整和品系结构优化,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抗风灾、寒灾的能力,最终提高生产规模。本公司现计划在 2011-2014年期间累计完成二代高产胶园建设 34 万亩,其中主要在海南岛中西部地区建设二代胶园约 30 万亩,并计划提高投资标准和技术要求,针对寒、风灾害情况分别明确了各种植区的主推品系和适度推广品系,推动品系结构的优化,从而保证公司胶林的长期生产能力。
(二)种植业务的管理
种植业务的管理影响着本公司种植资源潜力的实现。本公司继承了海南农垦历史上的生产管理经验,建立并不断完善以职工长期承包制为基础的管理体系以及科学、有效的农艺技术体系。
1、开割胶园的职工长期承包
历史上海南农垦下属农场及本公司在计算胶工薪酬时,考察胶工割胶产量和割胶技术检查结果,并参考胶乳原料的市场价格。海南农垦及本公司也在小范围尝试过改进激励和分配机制,争取将胶工收入与胶园长期管理结合起来,提高胶工割胶生产和护林保胶的积极性,从而提高胶园产量、胶工收入和管理效率,在公司和胶工之间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2008 年本公司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在开割胶园内全面推行职工长期承包,用以计算胶工薪酬、激发胶工的长期生产积极性。
(1)长期承包制的基本原则
长期承包制基本原则概括为“定量上缴、剩余归己,统一收购、市价结算”。
各基地分公司做为发包方,将公司的开割胶林资产承包给公司胶工,承包周期长达至该胶林倒树更新或承包胶工退休为止,胶林资产及所生产的胶乳原料归本公司所有。公司以及承包胶工根据统一的测算方法,计算承包胶工当年需要上缴给本公司的干胶数量,除非由于自然灾害导致较大幅度的减产,承包胶工需要完成定量上缴部分。具体承包岗位全部产量中“定量上缴”之外的部分成为胶工“剩余归己”部分。本公司参考胶乳原料的市场价格计算该部分的价值,结算给承包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胶工。结算价的确定主要依据当日海南岛各地橡胶胶乳原料价格,即民营橡胶原料交易价格,该价格主要参考中橡交易市场上一日产品的加权平均成交价减去加工费、运输费、销售交易费、收购加工环节利润预期等形成的倒算价格。
50001500025000350000909090909090909101010101010中橡市场全乳胶现货市场价格(元/吨)海胶集团胶水折干结算价格(元/吨)

图 6.14 公司结算价格与中橡市场价格对比图
实施长期承包制后,胶工可自主采购或委托公司代购化肥、有机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如果委托本公司采购,则从该胶工“剩余归己”部分扣除。公司为承包胶工缴纳社会保险等。
(2)长期承包制的具体内容
长期承包制具体可分解为计划产量的确定、“定量上缴”与“剩余归己”部分的确定、灾害损失分担机制、统一管理四个部分。
第一,关于计划产量的确定。本公司结合长期生产管理经验、历史统计和相关技术规程,建立了统一的《干胶计划产量测算办法》,用于测算承包岗位的计划产量。一般情况下,胶林或承包岗位当年的计划产量以该林段或岗位最近三个正常年景的实际产量的平均数为基础,结合由于割龄变化带来的生产能力变化,也考虑特殊物候条件对当期生产的影响。
针对割龄变化对胶树生产能力的影响,本公司依据历史经验建立了统一标准:开割当年,甲等胶园株产确定为 1.6公斤,乙等胶园 1.5公斤,丙等胶园 1.4
公斤;第 2~8割龄的开割胶树产量递增,其中开割第 2-4年增幅较大,约 13%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至 17%之间,此后增幅下降至 9%-10%左右;根据经验,第 9~20割龄的单株产量相对稳定;第 21割龄以上的胶树产量开始少量衰减,开割 30年以上的胶林生产能力下降趋势明显,降低幅度达到约 8%。
针对具体承包岗位,可依据该岗位条件、树龄结构等,结合上述原则测算该岗位计划产量。
如果遭遇强台风等较大的自然灾害,灾害过后的前两个年度为特殊年景,考虑到灾后胶树生产能力的逐渐恢复过程,具体承包岗位的计划产量测算时,需要对可开割株数以及单株产量做调减,灾后第三年起恢复正常的测算办法。
第二,关于“定量上缴”和“剩余归己”部分的计算。2008 年,本公司全面推行长期承包制,参照历史经验、各基地分公司胶工前期实际收入水平、当地相近劳动岗位收入水平做为当年胶工收入的预算,加上承包后胶工应负担的或需要由本公司代付的各项费用,将这部分价值参考前期干胶价格折算为干胶数量,作为承包胶工应该结算的归己产量。该岗位计划产量减去归己产量,即为定量上缴部分。
根据上述方法,“定量上缴”部分或“剩余归己”部分在产量中的比例,主要与各分公司、具体承包岗位的生产效率和历史工资水平等因素相关。一般情况下,胶园质量差、生产效率较低,或处于开割初期胶乳产能较低的承包岗位,由于产出水平相对较低,为保证承包胶工的基本收入和物资采购能力,“剩余归己”部分的比例相对较高。反之,如果胶园质量好、承包岗位产量高,“定量上缴”部分比重相对较大。
从 2008年实际情况看,承包岗位的上缴比例最低不足 35%,最高可以超过60%。各承包岗位汇总后,2008 年定量上缴部分在当年计划产量中的比例大约
47.1%。2009年本公司对长期承包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完善,明确处于稳产期的
承包胶林岗位,未来定量上缴比例将维持 2008 年的水平。新开割胶园由于产量自然递增,上缴比例也将相应调整,上调幅度和产量上升幅度基本一致,到达稳产期时与同类胶林的上缴比例一致;对于处于产量衰减期的老胶园,根据产量下降幅度可对定量上缴的比例适当调减。
本公司胶林主要处于稳产期,新开割胶林和老龄树规模接近,割龄结构较平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均。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考虑特殊的自然灾害因素,承包胶工上缴数量和归己数量在计划产量中的比例将接近 2008年的水平。其中,2009年本公司各承包岗位汇总后测定的定量上缴在当年计划产量中的比例是 46.7%;2010年上半年
部分分公司受旱灾影响较严重,胶林推迟开割,受此影响本公司核定的定量上缴比例约 45.4%。
第三,关于损失分担机制。开割年度内如果出现台风、干旱、寒灾、病虫害等,造成干胶产量大幅度减产,当年实际产量损失达到计划产量的 8%以上时,超出部分所对应的上缴量由本公司核减。如果受损失和减产幅度不足 8%,则胶工定量上缴部分不做调整,仍然需要完成。
第四,关于统一管理。橡胶树属长期作物,胶工的割胶技术是否合格、是否按照生产规程操作,对胶林当期和后期产量都有直接影响。海南农垦历史上已建立完整的割胶技术规则、技术辅导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长期承包制后,承包胶工同样接受本公司定期组织的割胶技术指导和验收。
(3)长期承包制的实际执行情况和效果
截至 2009年末,本公司已与 97%的胶工签订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合同,已覆盖除少数列入倒树更新计划之外的全部开割胶林。
在长期承包制的具体执行方面,2008 年是长期承包制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当年年初寒灾严重导致开割期推迟约 35 天、上半年部分基地分公司又经历较严重的小蠹虫灾害,当年计划产量、定量上缴部分的测算、执行等工作受到了影响,在年中进行了调整。2009 年以来,随着经验的积累、管理手段的成熟,长期承包制各项工作稳步实施,计划产量的确定更加充分,公司取得定量上缴部分,超出定量上缴部分核算给承包胶工构成其收入。
长期承包制旨在赋予胶工长期的自主经营权,建立更明确、有效的分配和激励机制,提高胶工生产积极性,减少乳胶原料流失,在提高胶工收入的同时,提高胶园的当期和长期产量。客观来看,上述目标已在逐步实现。例如,2008 年年初本公司遭受严重寒灾、割胶期推迟约 35 天,随后又出现较大面积的小蠹虫灾害。2008年中本公司根据寒、虫害情况,预计全年减产 2.7万吨,但全年实际
产量减少约 1.5 万吨,减产幅度比年中的预计要减少 8%,也间接反映了长期承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包制的积极作用。
本公司胶工人数约 5万人,胶工薪酬对本公司人工成本有较大影响。本公司2008 年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制,公司胶工薪酬和总体人工成本与胶价变动的关系更紧密。具体来看,2008年 2-3季度橡胶价格大幅度上涨,公司与胶工的结算价格上升,直接提高了胶工的工资成本,并导致当年本公司人工薪酬总额同比增加了 23.2%。进入 2009 年,由于橡胶价格下降,本公司胶工人工成本同比下降,
最终导致全年人工成本下降约 26.3%。
实施长期承包制后,本公司自产橡胶产品在成本结构上可分为成本相对固定的“定量上缴”部分以及成本追随市场价格变化的“剩余归己”部分,从而为公司合理利用套期保值工具展开销售、稳定销售价格和利润提供了基础。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橡胶产品销售”之“套期保值”相关内容。
2、开割胶园的农艺管理
(1)割胶制度
本公司目前采用乙烯利药剂刺激、低频度割胶制度。根据长期经验,本公司对不同品系、不同割龄的开割树可使用的刺激剂浓度、施用剂量、施用频率等均做出具体规定,统一配制、发放,并有专人监督药剂使用情况。
各基地分公司生产队有专人对承包胶工的药剂使用、树皮消耗量、死皮率、伤口率等农艺技术指标进行检查。割胶工人经过割胶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才能上岗。各基地分公司专设有割胶辅导员,负责上述工作。
(2)施肥管理、风灾管理与病虫害防治
本公司根据农业部《橡胶生产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和海南农垦历史管理制度、经验,对开割胶树年株均化肥、有机肥施用量、施用时间、方法做出统一规定,并根据农业部《橡胶树白粉病测报技术规程(NY/T 1089)》等基本要求、延续海南农垦管理经验,在开割胶园内设置中心监测站、中心监测点,负责病虫害的预警预测等工作。
3、种苗繁育业务及管理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1)种苗繁育业务概况
种苗培育工作是橡胶种植业务的起点,对橡胶种植和持续生产能力有长期的影响。本公司设立以来,遵循农业部技术规程、海南农垦原有管理经验,结合本公司胶林分布和自然条件,统一建立、管理苗圃繁育基地。
目前本公司种苗培育主要采用无性系繁育技术,苗圃中各品系之间有严格划分,防止品系混杂。现阶段种苗培育包括裸根芽接苗、袋装芽接苗、籽苗芽接苗等多种形式。籽苗芽接苗是较新的种苗培育技术,培育时间 6-8个月,仅相当于传统裸根芽接苗或袋装芽接苗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该技术也正在推广当中。
图 6.15 种苗繁育农艺流程
(2)种苗繁育规模和能力
截至 2009年末,本公司拥有种苗繁育基地 11个,面积 3,084.4亩,初步满
足大约每年 12万亩橡胶林的更新定植需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6.12 2007-2009年本公司种苗产量
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种苗产量(万株) 324.0 295.7 401.7
可供更新面积(万亩) 8.0 7.4 10.0
(3)种苗繁育业务的管理
本公司对种苗基地建设和生产在品种和布局、技术规程、质量标准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本公司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橡胶品种形态鉴定、栽培、芽接和种子种苗质量检测班,对种苗生产建立管理档案,对种苗销售、质量检测追踪管理。
为加强种苗生产、管理,2009 年本公司专门设立了种苗分公司对种苗栽培进行统一管理。
(4)种苗培育业务近期资本开支计划
本公司现有种苗基地设施较简陋,例如,灌溉系统陈旧或缺乏,缺乏保温大棚等先进农业设施,不利于公司种植业务的长远发展。公司计划加强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拟投资 4800万元,共改造、建设增殖苗圃 390亩、砧木苗圃 3510亩,增加育苗荫棚、保温大棚、炼苗棚、各类仓库、苗木检验室等配套设施,提升种苗生产能力至 500万株/年。
4、中小苗定植与抚管
(1)概况
中小苗定植与抚管是维持、提升公司胶林生产能力的重要投资。正常情况下,本公司中小苗抚管期 7-9年,达到开割标准后,可投产、割胶。
(2)中小苗投资
根据农业部技术规程,本公司建立《橡胶中小苗栽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本公司下属基地分公司、财务部、生产技术部、战略投资部等职能部门,综合考虑公司胶林总体树龄结构、产胶能力变化情况等因素,确定每一年度的中小苗投资计划,在年终进行综合检查验收。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6.13 2007-2009年本公司中小苗定植、开割情况
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面积(亩)株数(万)面积(亩)株数(万)面积(亩)株数(万)当年定植 81,014 267 46,268 152 85,426 274当年开割 44,120 59,887 137 47,557 125本公司中小苗定植规模与自然物候条件等有较大关系。例如, 2008年寒灾、虫灾等干扰了本公司当年林木更新工作。另外,2008 年金融危机影响了橡胶木家具出口量,间接导致本公司胶林采伐、销售不顺畅,影响了 2008 年度公司中小苗的定植规模和进度。2009 年以来上述情况得以扭转,2009 年当年公司中小苗定植规模上升至 8.5 万亩。截至 2010 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已完成中小苗定植
8.1万亩。
(3)中小苗管理
农艺管理方面,本公司根据农业部《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分别就定植密度、对应品系、树型控制、定植时间、肥料施用等制定规定和最终验收标准。
生产组织方面,本公司目前有中小苗抚管工人约 8000 人,接受基地分公司的统一管理和技术指导,定期接受验收,根据劳动量和工作结果领取薪酬,工作结果主要依据中小苗的保苗率、增粗量等验收结果衡量。胶园投产后,如果抚管工在割胶技术等方面能符合本公司管理要求,可以有优先权参与该胶园的长期承包经营。
5、胶林采伐与原木销售
胶树开割近 30 年时,产胶能力下降较明显,可采伐、更新定植中小苗。橡胶木在东南亚国家有较长久的使用历史,色泽淡雅均匀,花纹美观,被称为“象牙木”。橡胶木密度中等、约 0.65克/立方厘米,加工性能良好、不易变形和开裂,
是较优良的实木家具用材。公司拥有丰富的橡胶木材资源。截至 2010年 9月底,按 3 立方/亩材积保守计算,公司拥有的胶林整体材积超过 950 万立方米;按照每年 9万亩的更新量计算,公司胶林更新产生的年材积约 27万立方米。
目前,公司橡胶原木主要销售对象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林产集团,最终家具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市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6.14 2007-2009年本公司胶林采伐更新情况
时间更新面积(亩)材积(立方米)
2007年 46,293 160,1732008年 56,413 186,1642009年 127,687 348,176注:更新面积、材积数据是指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核准、已与客户签订采伐销售合同的胶林面积和材积量。
2008 年以前,本公司主要采用招投标形式完成林木采伐和原木销售。2008年初本公司与林产集团签订了独家林木销售协议,向林产集团单独销售,并在2008年末收购取得了林产集团控股权。主要由于 2008年下半年家具出口市场萎缩对橡胶原木供求形势的不利影响,2008年本公司林木销售量、价格较2006-2007年有较大规模下降。2009 年以来本公司加大老胶园改造和更新力度,全年橡胶林采伐面积提高至约 13 万亩,价格也有所回升,公司木材资源的效益已逐步显现。
6、关于胶林资产管理
胶林资产是本公司的核心资产,本公司继承了海南农垦的长期管理经验,形成了完整的林木资产管理流程。在种苗生产环节,公司建立统一规划和管理档案,对种苗销售、质量检测追踪管理。进入中小苗定植和抚管环节后,本公司对各林段分别建立林谱和林段记录、编号并进行财务核算。本公司根据各林段信息,如割龄、品系、位置等编制更新倒树计划,并相应制定新的中小苗定植计划。
2008 年以来本公司针对开割胶园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开割林段可以与具体的承包胶工建立对应关系,丰富了本公司对胶林的管理手段。此外,本公司利用现代测绘和信息技术对公司胶林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公司在种植环节资产管理能力。目前,该系统已完成初步开发,主要数据信息已经录入,随着该系统的不断完善,本公司林段、岗位的位置、品系、树龄、承包情况、林权证信息以及财务指标等均可有统一、完整、动态的反映,将大大强化
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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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然橡胶加工业务
1、加工业务概况
本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全面推行集中加工,目前,加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居于国内同行业首位。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设立加工分公司 1家,其下设立了 13家集中加工厂,加工能力 32万吨干胶/年。
本公司较早实施集中加工,通过规模效应降低加工成本,并扩大天然胶乳原料的规模,较好提高了产品的一致性。本公司主要利用胶园胶乳开展加工,针对原料的选择、保存建立了成熟的质量控制方法,主要生产全乳胶、浓缩胶乳等对原料品质要求较高的产品。
2、加工能力、实际产量和产品结构
橡胶生产和加工有较大的季节性,目前本公司天然橡胶加工能力超过 30 万吨。本公司加工能力、实际加工量如下。
表 6.15 天然橡胶加工能力
单位:万吨/年
标准胶浓缩胶乳(实物)胶清胶干胶合计
加工能力 21.3 15.5 1.55 32.15
注:浓缩乳胶(实物)量乘以 0.6,可粗略折算为干胶量。
表 6.16 主导产品产量和结构
单位:万吨
产品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9月
标准胶 12.78 11.74 15.66 9.75
浓缩胶乳(实物) 8.47 7.34 5.93 7.00
其他 0.91 0.72 0.60 0.62
合计(折干) 18.77 16.87 19.81 14.57
本公司计划进一步利用原料质量优势,加大高品质浓缩胶乳的生产规模。也计划利用分、子公司的网点、人员优势,扩大地方民营胶原料的收购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加工能力,利用技术优势和原有研发成果,加大子午线轮胎专用胶等产品的产量。
3、主要工艺流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由于原料和加工产品的不同,浓缩胶乳、各规格标准胶等有不同的加工工艺。
关于浓缩胶乳的生产。天然浓缩胶乳必须以胶园鲜胶乳为原料,经加氨、早期保存、澄清,再经过高速离心机,离心、脱水,并加液氨、月桂酸等物质,成为干含 60%的浓缩胶乳。离心过程中产生的胶清仍然含有少量橡胶烃分子,可生成副产品胶清胶。
关于标准胶的生产。以胶园鲜胶乳生产标准胶,前期在采集运输环节仍需要加氨保鲜,经净化、稀释后加酸凝固,熟化后反复压绉、锤磨、造粒,最后干燥并检验包装。
鲜胶乳在胶园凝结后也可生产标准胶,由于凝胶杂质含量比鲜胶乳高,早期处理中需要有破碎、洗涤、多次浮选等过程,后期生产流程与上述相同,也经历造粒、干燥等过程。
4、加工业务的生产管理
现阶段本公司主导产品是全乳胶和浓缩胶乳,其理化指标在橡胶产品中的要求最为严格,生产过程对原料质量要求很高。
(1)原料质量控制
本公司基于海南农垦长期的行业管理经验,对胶园胶乳的保鲜和质量控制有完整的管理流程。除外观、清洁度、凝粒凝块、过滤状况等定性指标外,本公司对胶乳干胶含量等有严格的定量指标。
表 6.17 鲜胶乳质量要求
项目生产标准胶生产浓缩胶乳
干胶含量≥18%≥22%
氨含量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要求
挥发脂肪酸值—≤0.10
胶乳质量控制主要在收购站和加工厂两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流程如下图。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图 6.16 鲜胶乳质量控制流程
本公司在原料收集过程中的主要岗位设定专人负责,并有具体操作规定、培训与考核程序。
(2)生产的组织管理
本公司战略投资部、加工分公司每年制定生产计划,包括总产量、主导产品结构,并向橡胶加工厂下达。加工分公司、橡胶收购部根据加工厂的位置、加工能力,指定供应原料的基地分公司,保证原料供应的充分,从而保证产品品质和一致性。
(3)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本公司加工厂全部按照 ISO9000 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要求,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建立和完善质量体系。目前,本公司已有 8 个加工厂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正在进行 ISO9001:2008版的升级与换证;已有金林、金福 2个加工厂通过了 ISO14001:2004环境体系的认证,其余加工厂正在申报过程中。
除内部产品质量控制和检查外,本公司各橡胶加工厂的产品每年均经农业部热带作物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及不定期的抽检。
本公司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报告期内均通过了相关的质量检测。
(四)橡胶产品销售
1、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模式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历史上,本公司天然橡胶产品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中橡市场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2008年四季度以来,本公司加大了对终端客户或区域分销商的直销或分销业务规模。此外,2009年我国启动了天然橡胶收储计划,本公司当年向国储局销售了较大规模的全乳胶。报告期内各销售模式基本情况如下:
表 6.18 不同销售模式下的销售量、金额和平均价格
单位:万吨、万元、万元/吨
类型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销售量
销售
收入
平均单价
销售量
销售
收入
平均单价
销售量
销售
收入
平均单价
销售量
销售
收入
平均单价电子交易 4.47 113,312 2.53 3.76 60,992 1.62 11.05 273,734 2.48 17.57 339,968 1.93
直、分销 8.80 185,232 2.11 13.59 215,914 1.59 2.73 44,478 1.63 ---
期货 4.25 92,049 2.17 --- 1.27 28,988 2.28 0.86 16,440 1.91
国储--- 4.85 73,049 1.51 ------
注:2010年以来本公司通过子公司上海龙橡、新加坡贸易公司展开橡胶产品贸易,主要是直、分销模式。
为减少橡胶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利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天然橡胶期货品种需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表 6.18 中本公司以期货套期保
值模式实现的产品销售仅指通过持有期货合约到期后实物交割方式了结的部分,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份,本公司以该模式实现销售的橡胶产品销量分别为 0.86 万吨、1.27 万吨、0 万吨和 4.25 万吨,对应实现橡胶产品
毛利金额分别为 3,990 万元、6,876 万元、0 万元和 15,548 万元。关于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除实物交割方式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五)
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有关内容。
2、不同销售模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1)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挂单销售
2008 年四季度以前本公司橡胶产品的销售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中橡市场所运营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该电子交易市场主要为竞价交易模式,该电子系统预先留存买、卖方的电子印鉴,根据竞价结果自动生成合同。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在该模式下,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将销售计划分解,在每个交易日根据销售计划和库存情况确定在电子交易市场的挂单数量,挂单价格一般以前一交易日该电子市场同类产品的成交均价为基础,参考当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价格。竞价结束、成交后,本公司一般要求买方在 5日内预付全部货款后,在海口港交付货物,买方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开具销售发票。
电子交易模式的销售费用较低,成交价格对国内橡胶现货市场价格也有一定的引领作用。在该模式下,买方主要由海口地区的各类贸易商组成。由于国内天然橡胶的最终消费客户主要集中在华北、华东、华南等地区,该模式下货物运输在途时间较长,有可能出现不利于下游客户的价格变化。并且,这种销售方式在市场低迷时期较难争取客户、成交量较少。
(2)直销、分销业务
2008 年四季度以来本公司在传统电子交易之外开展直销、分销业务,主要对象是华北、华东、华南等天然橡胶主销区的最终消费客户或区域分销商。在这种业务模式下,本公司市场营销部可与最终消费客户或分销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约定在较长时间内,如 12 个月内的供应量和品种,在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根据客户需要优先分批签订具体销售合同;对于未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客户,公司也可根据供应能力和客户需求直接签订具体销售合同。签订合同时,一般以中橡电子市场近 10 个交易日或前一个月内的同类产品成交均价确定合同价格,如参考期间内中橡市场成交量较少,则参考上海期货交易所同类产品的期货价格确定合同价格。一般在合同签订 3日内,本公司收取客户合同金额 20%的保证金,之后,本公司组织发货,在海口、青岛等交付地进行货物验收,通过验收并取得全部货款后,本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发票。
目前,为了支持直销、分销业务,本公司在青岛、广州、温州、天津、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立销售办事处,在上海设立了贸易公司上海龙橡,在青岛、上海、天津等橡胶主销区租用仓库并存放公司产品。客户在与本公司达成供应合同后,可以利用上述仓库中的库存迅速完成货物的交割,帮助客户规避货物在途的价格波动风险。
开展直、分销业务有利于本公司服务终端客户、贴近市场,有利于本公司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握市场需求变动。2008 年四季度以来,本公司陆续与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下游行业核心客户建立供应关系,并在 2010 年进一步开拓了普利司通等大型终端客户。销售手段的丰富、终端客户销售的开展,也为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未来开展橡胶深加工等业务奠定了基础。
(3)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主导产品为 5号标准胶,在最新的国家天然生胶技术分级标准中被划分为全乳胶,可用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实物交割。本公司通过开立期货空仓稳定未来销售价格。
期货空仓建立后有两种方式实现套期保值、支持销售。一种方式是实物交割,即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套保仓位、按照要求将橡胶产品运送至指定仓库并领取仓单。进入交割期后本公司委托所开户的期货经纪公司申请交割,由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配对,最终,本公司向所委托的期货经纪公司按照该期货合约的最终结算价开具发票、提供仓单并收取货款。相应的期货头寸也按照最终结算价清算,本公司最终实际取得的销售价格与期货空头建立时的合约价格较接近。另一种方式在合约到期前是进行合约平仓,同时在交易所外进行销售。由于期货、现货价格有较高的关联度,现货销售收益的变化和期货空仓头寸收益是反向相关关系。公司销售现货、同时对已建立的期货空仓进行平仓操作,最终实际取得的销售价格与合约建立时的价格较接近,也能规避市场价格波动。
本公司全面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以后,干胶产量中“定量上缴”部分只承担与胶工无关的各项成本和制造费用,如土地承包金、折旧,并覆盖公司的期间费用,这部分产量的成本和费用与橡胶市场价格关联较小,相对固定,本公司可有针对性地、在有利价位对“定量上缴”部分产量建立期货空仓,从而稳定该部分产量未来的销售价格和利润空间。套保仓位建立后如果胶价下跌,不影响公司该部分产量最终的销售价格和利润贡献,但如果胶价上涨,本公司也无法扩大利润空间。
本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内部规定,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控制流程包括 6个方面: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1)决策机构
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由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和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构成。前者由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及分管营销业务的副总裁组成,主要负责定期召开套期保值工作会议,审核批准套期保值计划,听取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的工作报告,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成员由组长、市场分析员、交易员、风险管理员、结算员组成,组长由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担任,主要负责制订、调整、上报套期保值计划,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监督交易执行的合规性、监控和评估交易账户持仓风险、资金安全等。
2)套保方案的制定、审批
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根据本公司生产计划、当前及预期库存情况、现货销售计划以及期货市场情况,建立套期保值方案,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套期保值方案和对套期保值过程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如果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方案进行调整,应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能执行。
3)套保仓位的规模和价格选择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销售手段的调整、长期承包制的执行情况等不断完善套保管理办法,确定计划的套保仓位规模。目前,根据长期承包制“定量上缴”的业务特点,本公司在交易合约有效期内的套期保值交易仓位持有总量不得超出全年定量上缴部分产量。如果需要扩大套保规模,则新增加额度需要上报董事会得到批准。此外,原则上本公司套保合约的建立需要分阶段、分品种建立,避免在单一品种上过度集中。
公司下属上海龙橡、金橡公司等根据业务需要也可开展套期保值,其交易账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套保交易由公司统一操作,只对已有库存进行套保操作。
在价格选择上,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分析各期货合约价格,当期货合约价格与本公司预计成本和相关费用相匹配、可提供合理利润空间时,本公司针对该月份期货合约建立空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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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交易指令的下达与执行
根据套期保值方案,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分析市场变化,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组长向套期保值小组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确定当日建仓价格区间和建仓数量,交易员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如果行情超出指令范围,交易员须向组长汇报。
5)交易报告与风险控制
交易员每个交易日向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组长和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当日交易、持仓、资金等状况,每周向公司财务部门书面汇报套期保值账户权益、资金占用、资金风险率等情况。风险控制员与结算单确认员履行同样报告程序,其中风险控制员直接向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汇报。
6)财务和审计部门对套保业务的风险控制
财务部负责为套期保值业务开设并管理专用资金账户,负责审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中资金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监察资金账户的资金动态。本公司审计部门可随时要求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提供交易信息和资料。
(4)2009年的国储局收购
2008年四季度后国际、国内天然橡胶价格急剧下跌。为维持行业正常发展,保护广大胶农利益,保证国家战略物资生产、储备安全,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研究于 2009 年初重新启动国家储备局天然橡胶收购计划,收购海南农垦、云南农垦的全乳胶。收购量参考两大农垦 2008 年末的库存量和生产情况确定,收购价格参考农垦的生产成本确定,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至 2009年 8月后,由于国内橡胶市场回暖,本公司与国储局之间的供应已终止。
受该项特殊政策影响,2009年全年本公司累计向国储局销售量达 4.9万吨,
销售金额 7.30亿元,平均销售价格 15,100元/吨。
3、销售价格形成机制及影响因素
从本公司天然橡胶销售具体模式看,中橡电子成交价格既是本公司的主要销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售价格,也是直销、分销的定价基础。中橡市场是我国最主要的天然橡胶现货交易市场之一,从实际价格数据看,报告期内该市场成交价格与国内、国际期货市场的价格密切相关。因此,本公司销售价格主要追随期货价格。
5000150002500035000071-0075-0079-1081-0085-0089-1091-0095-0099-101-0105-0109-1中橡市场全乳胶现货市场价格(元/吨)上海期货交易所天胶指数(元/吨)

图 6.17 中橡电子市场成交价格与期货价格
本公司全部橡胶产品中,全乳胶可用于期货交割,价格相对更高。其他品种不能用于期货交割,也由于成本因素与全乳胶有一定差价,不同橡胶产品之间价格有较大关联。其中,天然浓缩胶乳干含约 60%,其定价与同期全乳胶价格的60%较为接近,但两类产品的价格变动有时不完全同步。浓缩胶乳等产品均在中橡市场等现货市场中实现市场化定价。
天然橡胶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大宗商品,拥有全球定价体系。2009年以来,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量已超过东京和新加坡,中国橡胶市场交易量和价格已开始引领国际市场。除受国际经济形势、石油价格等影响外,物候条件、贸易政策等因素也影响天然橡胶的市场价格。例如,2005年“达维”台风以及 2008年上半年寒灾影响后,中橡市场的现货价格以及上海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合约的价格均有大幅度上升。而 2009年初我国重启国家收储行为、2009年 9月“中美轮胎特保案”在短期内对中橡市场和期货市场都有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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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其他业务
1、橡胶原木的加工、销售
现阶段,本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子公司林产集团开展橡胶原木的加工业务,通过制材、防腐、干燥工艺,生产各种规格的板方材、指接板和胶合板,该公司于2008 年开展运营,2009 年以来橡胶木材市场受经济危机影响持续不景气,林产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营销手段,加强销售服务,当期共销售橡胶板材
5.97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 8,072万元。随着市场回暖、生产管理经验的逐步
累积,该公司的效益在 2010年已逐步显现。2010年 1-9月实现销售收入 15,895.59
万元,净利润 1,492.50万元。目前,林产集团拥有 11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年
生产加工能力 26.5万立方米,主导的“橡林牌”橡胶木产品正逐步获得市场认可。
2010 年 6 月,林产集团与北京中海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拟向橡胶林木深加工业务进一步拓展。
2、橡胶产品电子交易服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橡市场为海南、云南、广东三大天然橡胶主产区产品网上交易提供电子平台和交易服务,起到了传递信息、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作用。
2007-2009年,该系统累计成交量达到约 90万吨,占同期我国橡胶总产量近 1/2。
中橡电子市场成交价格在国内橡胶现货交易中有较大影响力。
3、民营胶的收购、加工和销售
扩大民营胶收购业务对于本公司扩大资源占有量、充分利用现有加工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影响力有积极意义。2009 年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金橡公司从事地方民营胶等橡胶原料的收购,业务规模迅速扩张,2009 年度、2010 年 1-9 月分别完成收购量约 4.85万吨和 4.57万吨。
4、物流运输服务
本公司内部胶乳储运、原木运输、化肥等生产物资流通以及产品的对外销售涉及较大规模的运输服务,目前主要控股子公司物流公司及其下属的海南海垦农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物流公司专业从事物流服务,同时也为省内其他客户提供物流相关服务。2010 年以来,物流公司下属的海垦农资公司以各基地分公司为依托,设立了 29 家农资连锁店,统一采购农资产品、集中配送到基地分公司,促进化肥等农资的产品质量和运输安全;另一方面,公司目前已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书》,拟在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区金马物流中心内投资建设物流配套中心,旨在建立一个海南省内的橡胶交易、农资物流和木材交易平台。
5、贸易、深加工等
本公司拟利用在国内天然橡胶行业的地位和经验逐步拓展橡胶产品贸易、深加工等业务。2009 年下半年本公司陆续设立了子公司上海龙橡、新加坡公司,2010 年上半年,上海龙橡在青岛保税区设立了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境内外开展天然橡胶等产品贸易。2010 年 1-9 月,上海龙橡完成橡胶采购 2.70
万吨,销售 2.57万吨;新加坡公司完成橡胶采购 6,900吨、销售为 6,100吨。
此外,本公司下设经纬公司和安顺达公司两家子公司,计划分别开展乳胶丝、胎面胶等橡胶制品等深加工业务,目前仍然在建设期,尚未开展业务。
乳胶丝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0,000吨/年,目前本公司正在进行第一期工程建设,生产规模为 15,000吨/年中高档乳胶纤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项目厂房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目前已经进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阶段。
胎面胶等橡胶制品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 15,000 吨,目前已完成 40%的投资进度,进入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阶段。
为发挥公司大规模生产浓缩胶乳的优势,提升自身在品牌、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能力,2010 年 9 月,本公司与马来西亚橡胶制品生产商知知手套有限公司签订合约,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公司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合资公司名下建成 10条乳胶手套生产线,年产 10亿只天然浓缩胶乳检查手套,并拟于 2010 年底完成其中 4 条生产线的安装工作,2011 年底完成全部 10 条生产线的安装工作。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比例75%,知知手套有限公司出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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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公司非自产胶业务
在天然橡胶领域,本公司传统上依托种植资源优势,主要开展自产胶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现阶段,本公司陆续设立了金橡公司、上海龙橡、新加坡公司等子公司,通过民营胶收购、加工以及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等方式,开展非自产胶业务。该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在国内天然橡胶市场中的业务规模,进一步强化公司的行业地位。通过非自产胶业务,也有利于本公司拓展客户资源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此外,开展地方贸易胶收购加工业务,也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其在海南岛地方的人员、网点和加工能力,提升整体经营效率,并发挥品牌优势。
与传统的自产胶业务相比,非自产胶业务的贸易特征更为明显。本公司自产胶业务规模受到产量限制,短期内较难有大幅度提升。相对而言,利用已有的行业经验、市场地位和客户关系,本公司有较强的能力扩大非自产胶业务规模。另一方面,非自产胶的收购成本与销售价格密切相关,该业务的利润空间与自产胶相比相对较低,但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因此,稳定供、销渠道,扩大业务规模,是提升本公司非自产胶业务盈利能力的主要途径。此外,在产品结构方面,本公司自产胶产品主要是高品质的浓缩胶乳和全乳胶,而在非自产胶业务中,本公司可以拓展产品结构。例如,2010年 1-9月,上海龙橡销售量中的约 40%为 10号标准胶、子午线轮胎专用橡胶等其他规格橡胶。长远来看,非自产胶业务将成为本公司重要的经营内容,其规模的不断扩大,将提升本公司业务规模、盈利水平,并有望分散公司经营风险、稳定整体盈利能力。
由于贸易特征较明显,本公司非自产胶业务的经营风险主要是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即,如果收购的产品未及时销售,而市场价格短期内下跌幅度较大,将降低该业务的销售毛利率,甚至可能出现销售价格、收购价格倒挂,导致库存产品减值。本公司已针对上述风险进行充分准备,坚持顺价销售策略,重视客户群的开发维护,在具体批次的收购和销售之间建立对应关系,力争降低库存规模,从而弱化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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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公司的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
1、销售客户结构
本公司主导产品为各种规格的浓缩胶乳、标准胶,并销售橡胶原木和板方材等橡胶木加工产品。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前五大销售客户进行的均为橡胶销售业务,销售额以及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重如下。
表 6.19 2007年本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
单位:元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海南大印集团有限公司 547,072,622 14.5%
中化物产股份有限公司 463,524,350 12.3%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17,629,784 11.1%
海口琼山宇龙贸易有限公司 230,934,947 6.1%
海南云龙亿贸易有限公司 218,867,967 5.8%
合计 1,878,029,669 49.0%
表 6.20 2008年本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
单位:元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上海大印石油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南大棒贸易有限公司 518,208,439 14.3%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41,808,803 9.4%
中化物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09,555,437 8.5%
海南华加达投资有限公司 278,602,462 7.7%
金元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37,203,825 6.5%
合计 1,685,378,967 46.3%
注:上海大印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与与海南大棒贸易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上表中对上海大印石油投资有限公司的数据为这两家公司的合计数,其中,对这两家公司的销售占比分别是 10.8%和 3.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表 6.21 2009年本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
单位:元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国家物资储备局 730,493,823 19.5%
海口琼山宇龙贸易有限公司 402,632,660 10.8%
海南云龙亿贸易有限公司 273,116,966 7.3%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4,670,616 6.8%
中化物产股份有限公司 172,361,825 4.6%
合计 1,833,275,890 49.0%
表 6.22 2010年 1-9月本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
单位:元
客户名称销售金额销售占比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296,892,012 7.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43,287,411 5.9%
海南云龙亿贸易有限公司 233,481,908 5.7%
海口琼山宇龙贸易有限公司 181,702,874 4.4%
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81,379,947 4.4%
合计 1,136,744,153 27.7%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关联方中化国际是国内最大的橡胶贸易商,也是本公司主要的橡胶产品销售客户。与本公司交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它关联方未在上述销售客户中持有权益。
2、供应商结构
2007-2008年,本公司对外采购主要是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以及橡胶加工过程所需要的柴油等生产资料。2009 年以来,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将所产胶乳原料出售给本公司,成为本公司主要的对外采购项目,农垦总公司也成为本公司最大的供应商。报告期内,本公司供应商结构如下:
表 6.23 本公司供应商结构
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9月第一大客户采购占比 5.89% 7.66% 16.56% 8.19%
前五大客户采购占比 23.21% 24.21% 27.78% 16.6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交易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关内容。除该交易事项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未在上述其他供应商当中持有权益。
五、本公司研发情况
海南农垦是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开拓者,积累有大量的研究经验与成果。其中,“橡胶树在北纬 18—24度大面积种植技术”获得 1982年国家发明创造一等奖,也是对国际传统天然橡胶种植理论的重大突破,为我国拓展天然橡胶产业在理论和实践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公司成立后在种植、加工等环节继承了海南农垦的技术积累,并不断加以深化。
(一)研发组织方式
本公司现建立有以研发中心为主导的研发体系,拥有一支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研发团队,现有科技研发人员 2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 11人,中级职称50人,其中博士 2人,硕士 9人,公司聘请有技术顾问 6人。
本公司设立科技研发中心,从事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应用培训及质量监督。科技研发中心设立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本公司主管科技研发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成员由橡胶产业及相关领域科技、管理的专家和学者组成。
技术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预算审批、实施过程监督管理、项目考核、成果评价等管理工作。
各项目组是研发工作的执行单位。项目立项后,根据项目的需要由科技研发中心配置人员。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科技研发中心的技术指导。科技研发中心对项目进行考评,包括项目周期执行情况、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质量执行情况等。
(二)研发投入情况
本公司研发投入通过总部研发中心、各项目组以及基地分公司进行。报告期内投入情况统计如下。
表 6.24 本公司研发费用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单位:万元
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9月
研发费用 884.30 612.91 648.00 451.00
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 0.24% 0.17% 0.17% 0.11%
(三)近期主要研究成果及在研项目
海南农垦天然橡胶经过五十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橡胶种植业为主优势产业,并在天然橡胶种植和加工方面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近几年主要取得的成果有:天然橡胶标准化加工技术研发集成及应用,获 2008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标准橡胶浅层烘干自动调控生产线的推广应用,获 2008 年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二等奖;橡胶树炭疽病、白粉病化学防治综合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获 2009年海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1、种植环节的研究成果与在研项目
(1)海南植胶区橡胶树抗风、高产和安全生产的技术规程研究。该项目为
国家农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通过对海南植胶区立地类型精确区划、选择环境对口的抗风、高产品种、探索高效防护林营造和修枝整型以及风害后处理、复割、施肥等防灾减灾技术,旨在形成一整套新的海南植胶区橡胶树抗风、高产、安全的栽培技术体系、规程。该项目已实施 2年,已在三个不同类型的风害植胶区建立了我国自育大规模推广级抗风、高产品种示范区。
(2)橡胶树气体刺激割胶技术的应用研究。该项目为国家农业部南亚热作
专项经费项目,自 2006 年起实施开展。初步结果表明,气体刺激割胶能显著地提高橡胶树干胶产量,降低耗皮量至常规割胶的一半,降低了劳动强度并可延长橡胶树割胶年限。该技术的推广有望改进当前的割胶制度,大大提高生产效率。
(3)高产速生橡胶树种质创新和新品种选育。该项目为国家农业部科技支
撑计划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引进了 23个国内外速生高产橡胶树品系,在海南垦区进行多点适应性试验,旨在培育出高产、速生、胶木兼优的橡胶树品种 2~3个,并争取在产量方面比对照品种增产 15%。
(4)橡胶树根病防治新技术研发与推广。现已完成了 6 种新农药对橡胶树
根病在实验室的敏感性试验,并对其中敏感性较大的 3种农药在 6家基地分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防效试验。2009年起该项目进入推广性试验阶段。
2、加工环节的研究成果与在研项目
在加工领域,2006 年以来本公司参与 8 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其中 2008年参与制定两项国家标准,分别是《GB/T 8081-2008 天然生胶技术分级橡胶(TSR)规格导则》以及《GB/T 8082-2008天然生胶标准橡胶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同时,加工环节中本公司有多项研究成果和在研项目,具体如下。
(1)天然橡胶标准化加工技术研发集成及应用项目。该项目获得 2008年国
家科学进步二等奖。该项目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对胶乳级标准胶加工、凝胶级标准胶加工和浓缩乳胶加工工艺进行深入研究,分别形成了农业部《NY/T 925—2004
天然生胶胶乳标准橡胶(SCR 5)生产工艺规程》等三个行业标准。同时,该项目改进了传统的废水、废气的处理工艺,采取乳清循环、中水回用等技术,减少了耗水量与污水排放量,并提高沼气的回收利用,降低了柴油的消耗量。
(2)标准橡胶浅层烘干自动调控生产线的推广应用。该项目研究推动了标
准橡胶加工生产的规模化、连续化、机械化,获得 2008 年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二等奖,该新型生产线实现了自动进出原料和产品、自动点火、自动控温和控时,能取代手工操作,提高生产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同时,该生产线实现了多车位多段次结构,加工过程的热量可循环利用,有效地节约了能源。
(3)胶液快速球化凝固加工系统试验。该项目于 2007年启动,旨在研究出
快速固化剂,帮助鲜胶乳快速形成胶粒并实现固液分离,从而简化加工环节生产工艺、降低投资规模。目前,项目组正在对固化剂的配方进行调整,并进行配套设备的研制。
(4)胶清橡胶生产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胶清胶是天然浓缩胶乳生产过程
中的副产品。本项目研究旨在实现以低氨保存模式代替现有高氨保存工艺,使胶清中氨含量降至最低水平,并计划以生物发酵及加速凝固来降低胶清凝固中的总用酸量,降低胶清橡胶蛋白质含量。项目研究以来,已初步试制成功一系列新型复合保存剂配方。
(5)造粒与膨化干燥一体化工艺研究与应用。本项目研究目标是将标准橡
胶生产过程中的造粒和干燥工艺同时进行,直接实现造粒和干燥。本项目 2008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年启动,已进行 5轮实验,目前正在探索工艺参数和设备参数。
3、未来重点研究方向
(1)橡胶籽苗和小苗芽接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通过该技术,苗圃繁育的时
间有望缩短近 1/3以上,有可能使橡胶树提前 1-2年开割,提高橡胶林经济价值。
(2)橡胶抗逆性综合栽培技术。本公司拟将修枝整形技术、割胶技术、施
肥技术、品种搭配、防风林营造等多项技术适当结合,开发出适合海南植胶区的橡胶树抗风、高产、安全生产技术体系。此外,本公司拟完成抗旱定植、保水剂、胶园灌溉、胶园覆盖等技术体系构建,从而摸索出干旱地区的橡胶树抗旱、高产生产技术体系。项目实施后能够使保苗率达 98%以上,同时,橡胶树还有可能提前半年以上开割。
(3)气体刺激割胶技术的示范推广。本公司计划将目前已试验的气体刺激
割胶技术整合、优化,在强割胶园进行开发性试验,使割胶制度朝着低频短线方向发展,从而提高割胶速度、降低割胶强度、增加单位时间的割胶数量、提高胶工的割胶生产率。
(4)防雨帽割胶技术示范与推广。海南夏、秋季多雨,无法正常收集胶乳,
或胶乳被雨水冲刷、收集不及时而变质。应用防雨帽割胶技术,每年可以避免“雨冲胶”和胶乳因雨变质在 15刀左右,相当于延长有效开割期,挽回干胶损失、提高实际产量,同时还可降低割面溃疡病和死皮病的发生。
(5)橡胶树死皮防治与复割技术试验。橡胶树死皮后丧失了产胶能力。本
公司在总结橡胶树死皮防治与复割技术基础上,增加比较性试验,筛选出技术经济效益最佳的药剂,在橡胶树上应用。
(6)复合材料专用胶的开发。本项目研究湿法橡胶复合材料的制备工艺,
工艺线路上以橡胶胶乳和白炭黑等填料为原料,将粉状填料制成淤浆,形成橡胶/填料均匀分散体,用以制备高性能橡胶/填料复合材料。项目研究中将分析测试胶料的加工性能及力学性能,以获得一种高分散、高性能的天然橡胶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应用方案。
(7)纳米剂改性天然橡胶的研发。该项目在胶乳中添加纳米二氧化硅、纳
米蒙脱土大幅度提高固体生胶类产品的拉伸强度、耐磨性、气密性等使用性能,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提高产品售价,适用于特性橡胶制品的生产、或者提高普通橡胶制品的使用性能。
(8)低蛋白浓缩胶乳的研发。普通浓缩胶乳的蛋白质含量为 1.2%-1.5%,
用普通浓缩胶乳加工的胶乳制品存在易硬化、脆裂、引起人体皮肤过敏等问题。
本项目计划筛选出合适的蛋白酶,通过酶解方法除去胶乳中的大部分蛋白质,使其蛋白质含量降低到 0.04%以下,以满足高档胶乳制品的要求。
六、本公司环保情况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在天然橡胶加工环节以及木材加工环节有少量污染物排放,并接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各市(县)的环保局的监管。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污水排放控制、烘干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厂界噪声控制等方面均执行相关行业标准,均依法申请并取得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经过相关调查和公示过程,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于 2010年 8月出具了琼土环资[2010]144 号《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核查有关情况的报告》等环保证明文件,确认本公司及相关全资、控股子公司各方面环境保护工作表现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七、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设备等构成,截至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表 6.25 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固定资产种类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资产净值
房屋及构筑物 726,088.29 201,526.16 16,509.50 508,052.63
机器设备 187,403.71 69,659.68 532.86 117,211.16
运输工具 84,323.89 39,434.14 - 44,889.74
电子及其他设备 92,722.64 40,752.20 197.44 51,773.00
合计 1,090,538.52 351,372.19 17,239.79 721,926.54
(二)林权
林木资产是本公司最主要的资产。公司林木资产遍及海南省 17 个市县,截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全部林木资产办理了林权证,共计 4,065本,证载面积合计 352.95万亩。
本公司承包取得林下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中,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承包胶林用地,获得面积 351.51 万亩国有划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另外,本
公司还取得 1.44万亩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其中,8,581亩为直接向地方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剩余 5,792亩由相关农场转包给本公司。
(三)土地使用权
1、本公司自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土地 235宗、面积 272.6万平方米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以出让或转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2 宗,面积
54.8万平方米,其余为作价入股方式取得。本公司另有 21宗、面积 17万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因交易过户原因正在办理土地权证。
2、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土地 3宗、面积 40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另有 2 宗、面积 12.4 万平方米土地
使用权因交易过户原因正在办理土地权证。
(四)房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共 447 处,面积 51.2
万平方米。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共 5处,面积 3,222平方米。本公司下属林产集团另有 65 处、面积 4.5 万平方米的房产,主要是木材干燥窑等
农业设施,较为零星、分散,因交易过户原因正在办理房产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租赁使用方式取得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房屋 46.9万平方米。
(五)知识产权
1、注册商标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美联”、“东太”等五项与天然橡胶生产、销售相关的注册商标,基本信息如下。
表 6.26 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
商标名称商标描述注册号核定项目到期日
美联

第1790018号第17类 2012年6月20日东太(1)第3420646号第17类 2014年11月27日
东太(2)
第3420647号第17类 2014年12月6日宝岛第1063146号第17类 2017年7月27日五指山

第1612128号第17类 2011年8月6日
上述项商标中“美联”系本公司申请注册取得。根据 2009年 5月 13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农场将“宝岛”、“东太”(2个)、“五指山”等 4个与天然橡胶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紧密相关的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2010 年 3 月上述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已全部完成。
与本公司行业地位相匹配,上述商标在国内市场也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中,“宝岛”、“美联”等品牌均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是在自产胶和民营胶收购加工产品中使用上述品牌,通过上述商标实现销售的比例相对稳定。其中,使用“宝岛”商标实现销售的规模相对较大,稳定在 65%左右,通过“美联”商标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约 15%。
2、申请中的商标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2008年 2月 3日,林产集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申请号为 6545777,申请注册类别为第 19类。2008年 2月 27日,林产集团已获得核发《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
(六)企业标识
“”系海南农垦总公司设立以来使用的企业标识,是“海南国有农场”英文名称“HAINAN STATE FARM”首字母缩写,代表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整体,由海南农垦总局、海南农垦总公司及下属各企、事业单位对外使用。该企业标识主要用于明确企业身份、对外宣传等方面,统一、提升海南农垦整体的
社会形象。该标识并未由农垦总公司或其他单位申请注册商标,农垦总公司也未将该标识转让给本公司。
为保证和规范本公司使用该企业标识的行为,2009 年 3 月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协议,农垦总公司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可无偿使用该企业标识。
(2)如果未来农垦总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将该标识申请为注册商标,本公司
及下属单位可无偿使用该商标。
(七)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天然橡胶产业历来是海南省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在海南省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国务院充分考虑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对于国家战略安全和经济结构的重要性,将其纳入了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整体规划之中。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将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建设天然橡胶基地作为海南岛的战略定位之一。2010 年 6 月海南省颁布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也专门提到要支持海南天然橡胶基地的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将会给本公司天然橡胶生产经营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
从地方政府规划看,海南省对于本公司承包的林下土地的用途已经做了明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规定。《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承包使用方案的批复》(琼府函[2009]108 号)中明确指出,本公司承包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于橡胶林和防护林的生产经营,不得另作他用。本公司承包使用相关林下土地不会受到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影响。另外,从国务院、海南省关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政策颁布后的实施情况看,本公司没有发生因胶林用地变更规划造成本公司林木资产和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情况。综上所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不会对本公司的林木资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未发生因地方政府更改土地利用规划而受到影响的具体情况。
八、本公司境外机构
本公司拟利用自身在国内天然橡胶行业中突出的地位和影响力拓展境外橡胶贸易,于 2009 年 9 月在新加坡设立了全资子公司——HAINAN RUBBER
GROUP (SINGAPORE) DEVELOPMENT PTE. LTD.(简称“新加坡公司”)。
根据商务部琼境外投资(2009)00075号批文,新加坡公司投资总额为美元 897.20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 500万美元。
2010 年以来该公司橡胶产品贸易业务陆续展开。2010 年 1-9 月,采购规模6,900 吨、销售规模 6,100 吨。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7,253.24
万元、净资产 3,393.46万元,2010年 1-9月实现销售收入 11,433.85万元、净利
润 37.90万元。
本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公司扩大在东南亚橡胶主产区的业务规模,于 2010 年11 月与泰国合胜乳胶有限公司签订《海胶(新加坡)发展公司与合胜乳胶有限公司之间的合资协议》,拟以参股方式在泰国南部宋卡市建立年产标准胶、复合胶 6万吨的生产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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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设立时,农垦总公司已将其拥有的橡胶种植、采集、加工、销售等与天然橡胶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相应负债投入本公司,主要包括:80 家橡胶农场及 3家研究所的相关资产(橡胶林及防护林、与橡胶经营相关的办公楼、胶厂及仓库等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机器及电子设备、存货等),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的股权。因此,本公司在设立后,即拥有经营所必需的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以及完整的包括橡胶种植、采集、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橡胶业务链条。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2010年 9月由农垦总公司改制更名而来)主要从事除天然橡胶种植、采集、加工、销售外的其他业务,包括:热带作物、农经作物等种植业,畜牧、水产等养殖业,工业,建筑业,商业,旅游业等。这些业务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此之外,东昌农场等 14家单位3拥有少量橡胶林木资产,并从事橡胶种植、胶水采集业务,但该等下属单位不生产标胶、浓缩乳胶等本公司主营橡胶产品,只为本公司提供胶水原料,该等情况与本公司之间亦不构成同业竞争。
此类橡胶林木资产主要有两种情况:
1、2005年本公司成立时,没有作为出资的 5家农场的橡胶林。该部分橡胶
林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该 5 家农场截至目前拥有少量橡胶林。
2008 年及之前,三道、东和、南田、南新 4 家农场通过农场自有的老橡胶加工厂(2008 年以来该等老橡胶加工厂已关闭),将其采集的胶水加工为标准胶产品,并由本公司通过中橡市场统一安排销售(中橡市场收取少量服务费)。
该四家农场 2006-2008年三年干胶产量合计为 10,101吨,约占本公司该三年干

3原属农垦总公司,2010年 9月后由农垦总局代管,未来将移交地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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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产量的 2%。另外,金安农场出产少量烟片胶,由于品种特殊,故自行销售,2006-2008年三年干胶产量为 140吨,约占本公司三年干胶产量的 0.03%。由于
该五家农场干胶产量较少,同时绝大部分产品由本公司统一安排销售,故与本公司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2009 年起,上述 5 家农场采集的胶水全部由本公司统一收购加工。
2、2008年 12月资产重组时,本公司出售的 10家基地分公司的橡胶林(农
垦总公司收购该等橡胶林后将其归入8家农场及海南农垦科学院等共 9家单位管理)。关于本次出售的背景及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农垦总公司(总局)原下属共 14家单位拥有橡胶林约 28万亩、452万株,2009年采集胶水折干产量 11,027吨,分布情况如下:
表 7.1 农垦总公司(总局)原下属有胶单位橡胶种植情况
序号农场名称橡胶种植面积(亩)株数(万株) 09年胶水折干产量(吨)
1 东昌 22,232 56.8 921
2 东红 37,416 60.9 1,399
3 东路 8,509 11.6 215
4 东升 28,016 53.3 1,413
5 南滨 34,598 52.2 1,169
6 南海 28,128 34.2 973
7 南阳 13,931 23.4 500
8 岭门 24,510 44.2 728
9 海南农垦科学院 3,917 9.0 184
10 金安 2,323 1.0 50
11 三道 12,280 13.2 441
12 东和 10,859 16.9 527
13 南田 34,264 47.0 1,696
14 南新 19,523 28.0 811
合计 280,506 451.7 11,027
根据海南农垦的产业发展规划,上述 14 家单位规划了未来新的业务方向,将重点发展非胶产业。2010年 1-9月,上述 14家单位加大胶林处置力度,处置胶林面积 5.5 万亩。上述 14 家单位的主营业务、橡胶业务占主营业务的比重、
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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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2 农垦总公司(总局)原下属有胶单位主营业务情况
序号单位名称主营业务
2009年橡胶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未来业务方向
1 东昌农场橡胶、胡椒等种植 11.83%胡椒,农业观光,旅游度假等
2 东红农场橡胶、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23.81%
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农产品深加工,瓜菜,旅游开发等
3 东路农场橡胶、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11.32%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旅游开发
4 东升农场橡胶、热带水果、热带作物种植 50.06%
热带水果,热带经济作物,养殖业,旅游度假等
5 南滨农场橡胶、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10.35%
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种业,旅游开发等
6 南海农场橡胶、茶叶、热带水果等种植 16.15%
茶叶,高效热作,农业观光,特色旅游
7 南阳农场橡胶、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18.68%
热带水果,其他经济作物,瓜菜,旅游开发
8 岭门农场水稻、橡胶种植 29.67%水稻,瓜菜,水果,其他热作,旅游开发
海南农垦科学院
橡胶种植、热带作物研究 6.09%热带作物研究,水果
10 金安农场水稻、瓜菜种植 1.19%水稻,瓜菜,其他经济作物
11 三道农场热带水果、瓜菜、橡胶种植,养殖业 6.81%热带水果,瓜菜,养殖业,旅游开发
12 东和农场热带经济作物、橡胶种植,畜牧业等 14.86%热带水果,高效热作,旅游度假
13 南田农场
橡胶、芒果等种植,温泉旅游开发,热带农业观光旅游等
7.28%
芒果等热带水果,温泉旅游开发,热带农业观光旅游
14 南新农场橡胶、芒果、花卉等种植,温泉旅游开发 41.31%
热带水果,花卉,瓜菜,水产养殖等高效农业开发,旅游业等
另外,目前农垦集团及农场下属部分企业经营范围存在林木加工、销售,与林产集团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该等企业情况如下:
1、海南农垦木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旅游服务及厂房租赁,没有林木加工
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华利家具公司等企业及十余家农场下
属木材加工厂,已与个体经营者或其他单位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或厂房设备租赁合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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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关林木加工、销售业务实际由个体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控制及运营,非由农垦集团及农场控制,因此农垦集团及农场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和农垦总公司(现为农垦集团)已经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避免同业竞争之橡胶相关产品收购协议》
2009 年 8 月 5 日,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之橡胶相关产品收购协议》,约定自 2009年 1月 1日起 30年,农垦总公司将其下属农场所产胶水、胶木等橡胶产品,按农场当地市场价格全部销售给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2、农垦总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农垦总公司于 2010年 8月 20日向本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向本公司作出承诺:由于种植环境不适宜等原因,农垦总公司部分下属单位仍保留有部分橡胶林,但所生产的胶乳、原木等原料均由海胶集团及下属单位统一收购加工,农垦总公司及相关单位对这些原料不做加工、不对外销售。
为加快淘汰胶林资产,农垦总公司制订了加快农垦非胶农场现有橡胶林的淘汰计划,并出具相关承诺,计划利用 3年时间将有关农场、农垦科学院的现有橡胶林淘汰完毕,彻底消除同业资产。农垦总公司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提出的加快海南建设全国冬季瓜菜生产基地的要求,遵循海南省政府的具体规划,已经对上述承诺和计划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具体工作安排。
最后,农垦总公司承诺,今后不从事并将促使农垦总公司下属单位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海胶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有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
目前各农场并不控制经营橡胶加工厂或木材加工厂,现有胶林出产的橡胶胶水已全部销售给发行人,相关林木资产也在加速采伐过程中,2010年 1-9月已处置胶林 5.5万亩。农垦总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计划经过了充分论
证,已在实际履行中,具备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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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论
尽管目前东昌农场等 14 家单位保留了部分橡胶林木资产,存在胶水原料的采集等业务,但该等单位不生产标胶、浓缩乳胶等橡胶产品,只为本公司提供胶水原料,该等保留业务与本公司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其次,如前述(一)中所
述,该等林木加工、销售业务与林产集团的经营业务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此外,通过《避免同业竞争之橡胶相关产品收购协议》安排以及农垦总公司做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该等单位将出产的少量胶水及采伐倒树后的橡胶木全部销售给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不能对外销售,同时不能从事胶水加工等与本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将从承诺之日起不再更新或增加种植橡胶树以及在 3年内加速淘汰农场现有胶林,此等举措能够有效地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
保荐机构认为:尽管目前东昌农场等 14 家单位保留了部分橡胶林木资产,存在胶水采集等业务,但不加工、不销售标胶、浓缩乳胶等橡胶产品,只为发行人提供胶水、胶木原料,与发行人之间不构成同业竞争。其次,农垦总公司已做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承诺将在未来 3年内加速淘汰有关农场现有胶林,此等举措实施后将彻底消除橡胶林木等同业资产。另外,农垦总公司下属单位并无控制和经营有关木材加工、销售业务,故与本公司下属林产集团之间也不构成同业竞争。
发行人律师认为:尽管由于历史和种植环境等原因农垦总公司仍存在部分天然橡胶林经营业务,但目前其产品已采取由发行人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等措施予以限制,不会在市场中与发行人形成直接的和实质性的竞争;根据农垦总公司的进一步承诺,农垦总公司保证自有残余天然橡胶业务逐步缩减不再更新且在短时间内处置完毕,并在未完全处置完毕前始终采取措施避免与发行人构成直接和实质性的竞争,有关方面已采取有效措施或承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因此,农垦总公司残存少量橡胶业务在短期内清理完毕,将不会构成对发行人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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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股份以上的股东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农垦集团(前身为农垦总公司,于 2010 年9月改制更名为农垦集团)持有本公司 93.67%的股份,是唯一持有本公司 5%以
上股份的关联方。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表 7.3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 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 海南省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 海南省农垦开发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 海南省农垦三亚金城实业开发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5 海南省农垦服务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6 海南省农垦广达实业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7 天津绿海农业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8 海南省农垦第一物资供销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9 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0 海南省农垦商贸实业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1 海南省农垦金鼎实业发展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2 海南金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3 海南省农垦医药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4 海南农垦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5 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6 海南农垦现代农业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7 海南农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8 保亭新星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19 儋州蓝洋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0 澄迈红光投资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1 海南省农垦海口机械厂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2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3 海南省农垦石碌水泥厂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4 海南三叶天富置业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5 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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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26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7 海南金岭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8 海南省农垦甲酸厂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29 海南华利家具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0 海南省农垦农业开发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1 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2 海南农垦木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3 海南绿康食品总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4 海南省艾迪国际广告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5 海南南繁种子基地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6 海南鸿运大酒店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7 海南农垦万嘉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8 海南省农垦设计院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39 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等 23家农场投资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0 北京绿色海垦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1 海南农垦花卉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2 海南省农垦商贸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3 海南省保亭热带作物研究所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4 海南省农垦橡胶研究所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5 深圳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6 海南淇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7 海南省神泉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农垦集团控制
48 海南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49 海南省农垦那大机械厂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0 海南省农垦进出口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1 海南农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2 海南农垦机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3 海南农垦木业发展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4 海南美联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5 海南省农垦总局招待所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6 海南省农垦总局五指山市招待所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7 海南金冠包装工贸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8 海南省农垦藤桥机械厂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59 海南省国营南茂胶合板厂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60 海南省国营阳江农场木材加工厂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61 海南省国营西联木材厂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62 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木材厂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63 海南农垦西部工业有限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64 八一农场等 49家农场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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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65 海南农垦白沙邦熙投资有限公司等 25家农场投资公司同受农垦总局控制
注 1:历史上农垦总公司和农垦总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2010年 9月,海南农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海南农垦原下属单位将分别由这两家单位管理,相关工商登记等法律手续正在办理中。
注 2:八一农场等 49家农场、海南农垦中南投资有限公司等 48家农场投资公司的具体名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股东情况”。
3、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本公司无合营及联营企业。
4、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情况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5、受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的企业
本公司董事毛嘉农先生,2005年 2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中化国际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10 年 2 月起,毛嘉农先生担任中化天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时不再担任中化国际有关职务。由于毛嘉农先生自 2008年 10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及中化国际高级管理人员,故该时间起中化国际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于中化国际的情况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除上述关联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存在受其控制、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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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本公司向中化国际销售标准胶、浓缩乳胶等产品。销售方式主要为在中橡市场挂单成交,价格按当日中橡市场成交价格确定。
2008年 5月 12日,本公司与林产集团签订《橡胶更新林木购销协议》,向林产集团销售本公司更新的橡胶林木。林木供应量为本公司根据正常年度橡胶倒树的计划面积确定的林木量;供应期限自 2008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2008年至 2010年销售价格以 2006年、2007年本公司在各市(县)区域内每亩更新橡胶林木招投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为基础确定,2011 年及以后年度的销售价格依据国内橡胶木料市场价格变化,由双方协商确定。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表 7.4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名称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中化国际 24,328.74 6.27% 25,467.06 7.28% 34,180.88 9.84% 41,762.98 11.72%
林产集团---- 9,805.13 80.58%--
合计 24,328.74 - 25,467.06 - 43,986.01 - 41,762.98 -
注:林产集团成立于 2007年 12月 27日,成立时农垦总公司持股 40%,本公司持股 35%。
2008年 12月 25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 4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林产集团 75%股权,为林产集团控股股东,2009年、2010年 1-9月交易未计入。
2、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2009 年之前,农垦总公司下属南新、南田、三道、东和农场通过其自有的老胶水加工厂(现已关闭),将采集的胶水加工为标准胶产品,并由本公司通过中橡市场统一安排销售,中橡市场收取交易手续费。中橡市场 2007 年及 2008年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分别为 7 万元及 8 万元。2009 年起,其出产的胶水由本公司统一收购加工。
3、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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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农场等 14家单位目前拥有部分橡胶林。农垦总公司和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之橡胶相关产品收购协议》,自 2009年 1月起,其出产的胶水及采伐的橡胶木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收购并加工成标胶、乳胶等橡胶产品及板材等林木制品,定价原则为:胶水收购价格按照本公司收购当地第三方民营胶同期/同日同质标的单价确定,橡胶木收购价格按照本公司下属企业收购胶木同期同质单价确定,协议有效期 30年。
实际操作过程中,本公司确定地方民营胶水的收购价,首先用近期中橡市场的橡胶成品价格减去加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及合理利润,得到胶水收购价格基数,然后结合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东京期货交易市场的橡胶价格走势,在前述基数上进行微调并最终确定胶水收购价格。确定的胶水收购价格通过金橡公司各收购站对外公布,所有农场的胶水统一按照公布的价格进行收购。由于收购农场胶水的价格主要是参考公开市场价格确定,并与收购地方民营胶水的价格基本相同,因此能够有效保证其公允性。不同收购站的民营胶水收购价格,受各地胶水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略有差别,但其岛内平均收购价格和上述公开收购农场胶水的价格是基本一致的。
橡胶原木收购方面,本公司也按照《避免同业竞争之橡胶相关产品收购协议》的约定,由林产集团以当地市场价格收购农场胶木,2009 年收购金额为 86.76
万元。近年来,由于本公司自身橡胶更新采伐力度较大,而林产集团目前林木加工能力有限,无法满足相关加工要求。为此,各方协商,在林产集团加工能力有限情况下,经林产集团同意并在其参与、组织下,有关橡胶原木暂时由各农场对外销售。
另外,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下属农用物资生产企业采购甲酸、乳胶桶等农用物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表 7.5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采购15,894.16 16.86% 15,214.79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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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农场胶水
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采购原木
-- 86.76 100.00%
海南金冠包装工贸有限公司
158.76 100.00% 153.60 100.00% 616.63 100.00% 502.54 100.00%
农垦甲酸厂------ 14.37 0.11%
合计 16,052.92 - 15,455.15 - 616.63 - 516.91 -
注:由于农垦总公司下属 14家拥有胶林的单位 2010年以来砍伐力度较大,而林产集团目前林木加工能力有限,因此在征得林产集团同意后,上述 14家单位 2010年 1-9月砍伐的林木对外招标销售,未销售给林产集团。
4、向关联方采购非货物性资产及接受劳务
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向农垦总公司下属企业采购改扩建所需的机械设备以及接受建筑劳务等服务,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008年 4月 17日,本公司与物流公司签订《物流服务协议》,由物流公司负责本公司橡胶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产物资、原材料、产品等的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期限自 2008年 4月 30日至 2018年 4月 30日。服务价格参照海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物流服务项目基准价协商确定,一年一定。
2009年 6月 1日,本公司与海南农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保安公司”)签订《保安协议》,由保安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及执行护林保胶安全防范服务。期限自 2009年 6月 1日至 2012年 5月 31日。服务价格根据保安公司保安队员总人数,参照当地保安队员年收入平均水平,协商确定每年保安服务费为2000万元。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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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6 向关联方采购非货物性资产及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比例
物流公司---- 1,789.21 98.95%--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153.02 0.76% 316.56 2.74%----
海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
89.09 0.44% 986.80 8.53% 1,172.05 11.83%--
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359.19 1.79%------
海南省农垦藤桥机械厂
103.60 0.52%------
海南省农垦那大机械厂
25.02 0.12%
海南省农垦设计院
17.70 0.09%------
海南农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523.30 100.00% 1,166.67 100.00%----
合计 2,270.92 - 2,470.03 - 2,961.26 ---
注:物流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成立时农垦总公司持有物流公司 58%股权,本公司持有其 16%股权,林产集团持有其 16%股权。2008年 12月 25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和林产集团收购其持有的 58%股权和 16%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物流公司 90%股权,为物流公司控股股东,2009年、2010年 1-9月未计入上表的合并统计。
5、由关联方提供土地使用权承包、综合服务、房屋租赁等
(1)2005年签订的相关协议
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于 2005年 3月签订《综合管理费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A、《综合管理费协议》
本公司设立时,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每年支付给农垦总公司综合管理费总额为 22,546万元,该收费内容实际为使用农垦总公司下属各农场土地的相关费用,实际定价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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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7 土地使用费定价标准
土地类别年使用费(元/亩)
开割胶园用地
其中:一级土地 80
二级土地 65
三级土地 55
未开割胶园用地 40
防护林用地 30
注:根据 2003年度胶林亩产干胶情况确定开割胶园土地等级。分公司胶林平均亩产干胶 90公斤以上的农场胶林土地为一级土地;亩产干胶 70公斤以上不超过 90公斤(含 90公斤)的农场胶林土地为二级土地;亩产干胶不超过 70公斤(含 70公斤)的农场胶林土地为三级土地。
上述定价标准制定的依据为:根据 2004 年海南省农垦总局颁布的《海南省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琼垦局土管字[2004]4 号)确定的海南农垦农业用地发包基本地价,参考土地类型(开割胶园用地、未开割胶园用地及防护林用地)和土地质量(以亩产干胶情况划分土地等级),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各类用地面积,《综合管理费协议》确定综合管理费(土地使用费)每年总额为 22,546万元。
B、《综合服务协议》
由于本公司在农垦总公司的区域经营,公共设施由双方共享,并由农垦总公司统一管理和维护。为保证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农垦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公共设施服务,包括:道路桥梁涵洞的养护维修、环境维护建设、各分场(作业区)及生产队公用房维护费。根据协议规定的标准测算,确定综合服务费用为每年 8,567 万元。协议有效期为 10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双方每三年根据社会物价水平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是否对本协议规定的综合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
该项综合服务费的定价标准及依据为:
①环境维护建设费(即场部社区物业管理费):根据基地分公司的规模大小,物业管理费划为一、二、三、四、五、六类 6档,分别为 100、80、80、60、60、
4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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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道路桥涵养护维修费(即道路桥涵使用费):根据单价 3000—4000 元/公里·年,以及使用的道路桥涵长度计算确定。
③各分场(作业区)及生产队公用房维护费(即农场房屋租赁费):根据租金单价 27元/㎡·年,以及租用的房屋面积计算确定。
2007年、2008年本公司每年向农垦总公司支付上述两项费用共 31,117万元。
(2)2008年重新签订的三项协议
由于上述两项协议的内容约定不规范和清晰,部分定价依据不充分,因此保荐机构及律师在对发行人进行上市辅导过程中,会同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原合同双方于 2008年 12月 25日重新签署了《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三项协议,明确了土地使用、道路桥涵使用及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该三项协议于 2009 年开始执行,原先签署的《综合管理费协议》和《综合服务协议》停止执行。重新签署的三项协议主要约定如下:
A、《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
z 土地使用权承包范围:农垦总公司将自己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附属企业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给本公司使用,主要用于种植橡胶林等林木以及从事相关的生产活动。承包面积共计约 3,442,652.9亩。
z 定价原则:承包的土地分为三类并分别确定土地使用的价格:(a)开割胶园用地,分为三级:一级土地使用权的年承包金为 85元/亩;二级土地使用权的年承包金为 70 元/亩;三级土地使用权的年承包金为 60元/亩;(b)未开割胶园用地年承包金为 40元/亩;(c)防护林用地年承包金为 30元/亩;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每三年参照届时的社会物价水平、通货膨胀及海南省同类农业用地的使用权价值等因素的变动幅度,如三年内上述任何一项因素变动幅度超过 20%,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年承包金的调整幅度。
z 总金额:承包金共计约为 21,675.984万元。
z 有效期:30年,自 2009年 1月 1日至 2038年 12月 31日止。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无异议的,协议自动延长或续期 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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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的制定依据及土地等级分类标准延续了 2005 年综合管理费(土地使用费)定价标准中的制定依据及分类标准。定价的变化为开割胶园用地的承包金单价较前述开割胶园土地使用费单价提高了 5 元/亩,未开割胶园用地及防护林用地单价不变。上述承包金定价,系以 2004 年海南省农垦总局颁布的《海南省农垦国有农场农业用地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海南农垦各类农业用地发包基本地价为基础。该办法适用于海南农垦国有农场内部农业用地经营权流转。同时,双方还参考当时各农场周边同类型土地的承包金或租金水平、土地面积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年承包金价格。经与上述价格比较,上述承包金定价是公允的。根据农垦总公司 2009年 11月作出的承诺,在满足承包金标准上调条件时,农垦总公司要求上调承包金的幅度不会超过前次金额的 3%。
上述土地承包方式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承包使用方案的批复》(琼府函[2009]108号)批准。
2010 年 9 月 3 日,根据农垦总公司国有土地确权办证的进展及本公司承包使用有关国有土地的情况,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之补充协议》,重新确认本公司承包使用农垦总公司国有土地总面积总计为
351.55万亩,原定的定价原则不变,土地承包金总金额确定为 21,470.51万元。
该补充协议自自协议签订次月起执行。
目前,农垦总公司发包给本公司的胶林土地中约有 9万亩土地未取得土地权证。根据农垦总公司和本公司确认,以及各市县土地部门出具的证明,本公司从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承包的上述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确为各农场所有及实际控制,产权清晰,权属明确,不存在权属纠纷和争议,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取得相应土地权证不存在法律障碍。由于该等土地并非农垦总公司对本公司的出资资产,而根据农垦总公司已作出的承诺,上述发包给本公司的土地如权属存在瑕疵或争议导致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农垦总公司将全部予以承担。因此上述土地未取得权证的情况对本公司设立的有效性和资本的充足性没有影响,亦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B、《综合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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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综合服务范围: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务:基础设施(包含道路、桥梁、涵洞等)等生产辅助系统的使用、物业管理维护等后勤配套设施服务。
z 定价原则:每项服务或供应的费用时参照以下标准和顺序:(a)使用存续农场道路桥涵的定价。主要参照近年发生费用,按道路桥涵的类型,经双方协商定价,原则上控制在 1900-3250元/公里?年;(b)存续农场场部社区物业的管理费。根据各基地分公司的规模大小,按四个类型划分场部社区物业的管理费,分一、二、三、四类型,定价分别为 60、55、
50、45万元/年。(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
某项服务或供应的政府定价被取消,或发生变更,或产生新的政府定价;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动。
z 总金额: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支付的综合服务年费用为 5,044.271万元。
z 有效期:3年,自 2009年 1月 1日至 2011年 12月 31日止。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长或续期三年。
该项综合服务费的确定标准及制定依据为:
①场部社区物业管理费:根据各农场、基地分公司的规模大小,以及整个农场场部社区进行物业管理所需人员工资及公共设施维护等支出,管理费总额划分为一、二、三、四类 4 档,分别为 120、110、100、90 万元/年。按照基地分公
司与农场平均分摊该管理费总额的原则,基地分公司支付的物业管理费分别为
60、55、50、45万元/年。
②道路桥涵使用费:主要参照各农场近年发生的道路桥涵养护人员工资及养护材料等支出,基本在 3800—6500元/公里·年。根据基地分公司与农场平均分摊有关养护费用的原则,由各农场与基地分公司在 1900—3250元/公里·年的单价范围内协商定价。
上述物业管理费和道路桥涵使用费定价主要参考了相关劳务发生的成本及费用支出,并根据“共享服务、均摊费用”的原则,由基地分公司向农场支付相当于相关支出总额的一半费用。经考察相关支出,上述定价是公允的。
C、《房屋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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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租赁范围:本公司因办公、生产需要向农垦总公司租赁的房屋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仓库及车库等,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 397,679.2 平方米;
农垦总公司因办公、生产需要向本公司租赁的房屋包括办公楼及车库等,租赁总建筑面积约为 54,896.15平方米。
z 定价原则:位于场部等繁华地区的办公室、房屋,用于公司作办公室或公用房的,租金单价 20-33 元/㎡?年;位于作业区或连队等不繁华地区的办公室、仓库、房屋的,租金单价为 10-20 元/㎡?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房屋租金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被取消;房屋租金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发生变更;签订本协议时无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后又有了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协议签订后,双方每三年参照届时的社会物价水平、通货膨胀及海南省同类房屋的租赁价等因素的变动幅度,如三年内上述任何一项因素变动幅度超过 20%,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租金的调整幅度。
z 总金额: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支付的年租金预计约为 743.688 万元;本
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收取的年租金预计为 158.743万元。
z 有效期:6年,自 2009年 1月 1日起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无异议的,自动续期 6年。
该项房屋租金的确定标准及制定依据为:位于场部等繁华地区的办公室、房屋租金,主要参照各地农场场部或乡镇地区的房屋租赁市场价,由各农场与基地分公司在 20-33 元/㎡?年的单价范围内协商定价;位于作业区或连队等不繁华地区的办公室、仓库、房屋的租金,主要参考该等房屋与各地农场场部或乡镇地区房屋的租金价差,由各农场与基地分公司在 10-20 元/㎡?年的单价范围内协商定价。经与有关房租市场价比较,上述房租定价公允。
2009年,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支付上述三项费用共计 27,322万元,其中土地承包金 21,497万元,综合服务费 5,044万元,农场房屋租金 781万元;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收取基地分公司房屋租金 124万元。
2010年 1-9月,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支付上述三项费用共计 20,628.62万元,
其中土地承包金 16,232.96万元,综合服务费 3,783.20万元,农场房屋租金 612.46
万元;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收取基地分公司房屋租金 9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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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房屋租赁
200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用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部分房屋以供公司总部办公用。租赁面积共计 3,799.97平方米,
租金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月租金(含物业费、水、电费)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6元,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118.56万元。租赁期限自 2005年 4月 1日起至 2008
年 12月 31日止。2009年 5月 22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下属海南农垦机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绿海大厦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面积为 3,792平方米,月租金(含中央空调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 30 元,电费及网络信息费另计,租赁期限为 2009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2010年 9月 6日,双方续签《绿海大厦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租赁期限为 2010年 1月 1日至 2010年 12月 31日。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本公司支付绿海大厦办公房屋租金分别为 118.56万元、118.56万元、136.51万元及 102.38万元。
2009 年 3 月,林产集团、物流公司分别与海南农垦机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海南农垦绿海大厦物业服务合同》,林产集团、物流公司分别承租位于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的绿海大厦二层、三层共计约 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月租金(含中央空调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为 30元/平方米,电费及网络信息费另计,租期为两年,自 2009年 2月 1日及 1月 1日起。2009年、2010年 1-9月,林产集团、物流公司支付绿海大厦办公房屋租金合计 37.22万元及 29万元。
(4)厂房设备租赁
林产集团 2008年 2月起分别向农垦总公司下属海南农垦木材公司、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木材厂及海南省国营西联木材厂等农场所属企业租赁木材加工厂房及设备。另从 2009 年起向海南华利家具公司、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木材加工厂房及设备。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合计负担租金 174.88
万元、230.65万元及 129.84万元。
6、资金借用
报告期内,因双方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农垦总公司之间发生多笔资金拆借往来(专项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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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8 专项借款情况表
单位:元
时间内容借款金额还款金额借款余额
2007年 10月 25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217,500,000 - 217,500,0002007年 10月 31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135,000,000 - 352,500,0002007年 11月 30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28,300,000 - 380,800,0002008年 1月 2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40,000,000 - 420,800,0002008年 1月 31日本公司还农垦总公司借款- 50,000,000 370,800,0002008年 3月 4日本公司还农垦总公司借款- 30,000,000 340,800,0002008年 6月 30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150,000,000 - 490,800,0002008年 7月 31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150,000,000 - 640,800,0002008年 8月 31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200,000,000 - 840,800,0002008年 12月 4日本公司还农垦总公司借款- 200,000,000 640,800,0002010年 3月 18日本公司还农垦总公司借款- 640,800,000 -合计 920,800,000 920,800,000 -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向农垦总公司的每笔借款由农垦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每笔还款由海胶集团财务负责人审批后进行资金划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资金往来除以上专项借款外,另有发生的资产交易挂账以及土地租金、综合服务费等经营性往来挂账。此外,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之间长期以来形成多项债权债务款项。
本公司实际借用农垦总公司资金,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借用本公司资金,均按当时活期存款利率的三倍及实际资金使用时间(对于专项借款)或资金平均使用时间(对于其他往来款项占用)计算,支付或收取资金使用费。报告期内,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借用本公司资金额及本公司收取的资金使用费如下:
表 7.9 资金使用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专项借款-64,080 -64,080 多笔-38,080
专项借款计息天数 76 365 - 72专项借款实计利息-125 -702 -1,156 -165
其他往来款项平均占用 5,318 31,409 61,120 46,219
其他往来款项计息天数 76 360 360 360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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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其他往来款项实计利息 12 339 1,274 1,061
本公司收取的资金使用费-113 -362 118 896
注 1:负数表示本公司(含下属公司)占用农垦总公司(含下属企业)资金,及本公司(含下属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含下属企业)支付资金使用费;平均占用指期初余额加上期末余额之后除以 2的金额。
注 2:2010年 3月,本公司归还应付农垦总公司款项,其中应付专项借款 64,080万元,应付往年累计购置资产款项 11,897万元,应收其他经营性及资产处置款项 18,789万元,总计以现金方式归还农垦总公司往来款合计 57,188 万元。本次归还后,双方的往来款项全部结清。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 32万元、63万元、123万元、114万元。
(三)主要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08年的资产重组
为实施本公司战略规划,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于 2008年 12月进行了一次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2、出售部分胶林、土地使用权及车辆资产
根据农垦总公司参与保亭七仙岭温泉旅游开展区开发、建设体育休闲中心和配套项目的需要,2009年 3月 23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属新星基地分公司面积为 935.7亩(15,095株)橡胶林出售给农垦总
公司,由其进行处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 044号),截至 2008年 9月 30日(评估基准日),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03.99 万元。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为 103.99万元。
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对县城东河整治和开发建设的需要,2008 年12月 25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新星分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所属新星基地分公司一宗面积为 6912.8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农垦
总公司,由农垦总公司交与保亭县政府开发使用。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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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49-1 号),截至2008年 9月 30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93.61万元。以上述
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93.61万元。
为理顺资产所有及使用关系,2008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 18 辆车辆出售给农垦总公司。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00号),截至 2008年 7月 31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09.75万元。
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409.75万元。
3、收购五指山茶场胶林资产、海南美联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和海南农垦西部
工业有限公司橡胶加工相关资产以及八一农场和西联农场木材加工相关资产
五指山茶场主要经营茶树种植、茶叶生产等,在本公司设立时无橡胶树种植。
由于该茶场自上世纪 60 年代开始种植茶叶,随着茶园逐步老化,茶园土地必须进行轮作种植其他作物,经专家多次论证后决定更新种植橡胶树,并于 2005 年起陆续种植了部分橡胶树。截至 2008年 9月 30日,橡胶树种植面积共 8,395.40
亩,植株数共 279,150株,均未开割。为解决农垦总公司下属五指山茶场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2008年 12月 25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农垦总公司下属五指山茶场拥有的 8395.4亩(279,150株)橡胶林(未开割,
含防风林)。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49-4号),截至 2008年 9月 30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1,388.97万元。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
易价格为 1,388.97万元。该部分胶林资产收购完成后,并入金江基地分公司进行
管理。
海南美联橡胶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原系农垦总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橡胶产品加工和生产等,2005 年成为农垦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设立后,该公司厂房设备等资产实际为本公司金联加工分公司(现金联加工厂)占用。此外,农垦总公司下属海南农垦西部工业有限公司亦有部分办公楼及附属构筑物为金联加工厂占用。为理顺本公司与上述公司的资产权属关系,解决金联加工厂发展所需经营性资产,2009年 8月 31日,本公司与海南美联橡胶工业有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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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该公司的橡胶加工厂房、设备等实物资产。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 093 号),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2,142.85 万元。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2,142.85万元。2009年 10月 10日,本公司与海南农垦西部工业有限公司签订《资
产转让协议》,收购该公司的办公楼及附属构筑物。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 094号),截至2008年 12月 31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58.45万元。以上
述评估结果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458.45 万元。上述橡胶加工资产
收购完成后,并入金联加工厂进行管理。
为扩大林木加工能力,2009年 10月,林产集团与海南省国营西联木材厂、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木材厂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两家木材厂的房屋构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根据海南中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海中力信资评报字[2009]第 015 号、第 016 号),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1,678.36万元。以上述评估结果
为依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计为 1,678.36万元。同月,林产集团与西
联农场、八一农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受让两家农场两宗土地使用权(合计123,513.85平方米),受让金额合计 1,311.594万元(该等土地系国有划拨土地,
林产集团还需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 40%缴纳土地出让金 874.396万元)。根
据海口中明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海南中明智(2009)(估)
字第 3030号、3031号),截至 2008年 12月 31日(评估基准日),上述土地评估价值合计 2,185.99万元,以此评估值为依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土地、房屋等资产互相转让
为解决本公司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拥有的部分土地与房产权属不一致的问题,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了若干土地、房产等资产交易。
2009 年 4 月,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下属红岭、乐光、白沙、南平等农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房屋、车辆及办公设备等资产,受让金额为 875.15
万元,同时出售南平基地分公司车辆 1台,出售金额为 13.22万元。根据海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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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欧评报字[2009]第 08001号),截至 2009年 3月 31日(评估基准日),上述资产评估价值 890.56万元,以此
评估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009年 8月 13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将5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 34,316 平方米)转让给农垦总公司,转让金额 354.14 万
元,同时受让 43宗土地使用权(536,015平方米),受让金额 4,299.15万元(该
等土地系国有划拨土地,本公司还需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的 40%缴纳土地出让金 2,866.10 万元)。两项交易价格按照上述资产的评估值确定,评估基准日为
2008年 9月 30日。
2009年 8月 31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署两项《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将 187栋(建筑面积 33,898平方米)建筑物转让给农垦总公司,转让金额 1,996万元,同时向农垦总公司受让 21栋(建筑面积 17,954平方米),受让金额 1,694万元。两项交易价格按照上述资产的评估值确定,评估基准日为 2008年 9月 30日。
5、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07年 12月、2008年 3月,本公司分别与农垦总公司以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成立林产集团、物流公司。有关共同投资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有关内容。
2008 年 6 月,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 4 家农场、物流公司共同参与设立海南农垦现代农业工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元,农垦总公司以现金认购 2,250万股,持股比例 45%,下属 4家农场以现金共认购 500万股,持股比例 10%,物流公司以现金认购 250万股,持股比例 5%。其余两家股东为江苏新天地氨基酸肥料有限公司、海南钱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20%。
6、接受担保
农垦总公司为本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报告期内的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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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10 公司接受担保情况表
提供贷款单位担保金额(万元)签署日期是否履行完毕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海秀支行 70,000 2007-12-21 否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海秀支行 180,000 2009-3-10 否
7、出资资产置换
2009年 3月 31日,双方签订《出资资产置换协议》,本公司将农垦总公司2005 年 3 月作为本公司出资的部分资产,即八一、西培、西庆、西华、卫星、
晨星 6家分公司部分实物资产(主要资产为 56,553亩、合计 177万株橡胶树),退回农垦总公司,农垦总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现金。有关出资资产置换的内容,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有关内容。
8、债权债务清理
为了清理公司与关联方历史形成的往来资金占用,经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协商,并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规范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议案》,2009年 3月 31日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签订债权债务清理总协议(两方协议)和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三方协议)。协议约定以 2008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基准日之前发生的农垦总公司下属单位与本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至农垦总公司名下,由农垦总公司处置。本次清理涉及公司与农垦总公司 53 家下属单位历史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的债权为 58,088.38万元、债务为 14,144.13万元。
截至上述基准日(2008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对农垦总公司应收款 1,890.24
万元,应付款 32,080.43万元,应收应付款余额相抵后为应付农垦总公司 30,190.19
万元;对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应收 58,006.75万元,应付 14,351.28万元,应收应
付款相抵后为应收 43,655.47万元;对农垦总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应收 3,021.01万
元,应付 71.24万元,应收应付款余额相抵后为应收 2,949.77万元;总计对农垦
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应收净额 16,415.05 万元。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
位往来分类汇总表如下(应收应付净额相抵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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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11 2008年 12月 31日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往来款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账龄应收款(“-”为应付款)形成原因
农垦总公司
1年以内-29,667.54
其中:2008年向农垦总公司借款 5.4亿元,
资产交易等事项冲抵应收农垦总公司2.59亿
元等
1-2年-108.68
其中:2007年向农垦总公司借款应付 3.8亿
元,2008年归还 2.8亿元,另外资金拆借应
收农垦总公司 1亿元年末冲抵该专项借款;其他为应付办公室租金
2-3年-108.68 应付办公室租金
3年以上-305.29 应付办公室租金及 2005 年公司成立时应收总公司余额挂帐
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
1年以内 27,145.66
主要为农场借款,农场用于支付农场职工工资、社保及工程款等
1-2年 12,818.39
2-3年 1,715.75
3年以上 1,975.68
农垦总公司下属其他企业
1年以内 644.44 主要为预付工程款
1-2年--
2-3年 2,239.10
农垦总公司下属的海南三叶制药厂、海南省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及海南农垦畜牧公司向本公司的经营性借款
3年以上 66.23 其他
合计 16,415.05
9、商标转让及知识产权许可使用
2009年 5月 13日,农垦总公司及下属东太农场、乌石农场与本公司签署《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将与橡胶生产相关的“宝岛”、“东太”(两项)和“五指山”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本公司。目前,上述四项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已全部完成。
同日,农垦总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农垦总公司将其拥有的商业标识“”无偿许可给本公司使用;使用期限自该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农垦总公司拥有该商业标识的权利期间内始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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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经常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表 7.12 报告期经常性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410,105.81 374,267.70 363,715.96 376,339.56
其中经常性关联交易 24,423.24 25,467.06 34,188.48 41,769.78
所占比例 5.96% 6.80% 9.40% 11.10%
营业成本 325,861.95 299,019.95 270,620.16 275,458.03
其中经常性关联交易 33,939.02 38,349.09 23,337.51 23,062.91
所占比例 10.42% 12.82% 8.62% 8.37%
管理费用 28,371.72 34,712.38 42,479.38 29,388.58
其中经常性关联交易 4,527.04 5,998.76 8,685.56 8,685.56
所占比例 15.96% 17.28% 20.45% 29.55%
财务费用 7,333.20 8,085.07 9,198.54 15,511.28
其中经常性关联交易 113.42 362.46 -118.39 -896.22
所占比例 1.55% 4.48%-1.29%-5.78%
(五)报告期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表 7.13 报告期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表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
期末金额
2010-9-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应收账款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46 ---
预付账款
农垦总公司下属各农场及其所属单位
- 92.03 195.72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7.96 --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10.20 - 75.91 -
海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 440.39 -
海南农垦木材公司 5 ---海南亚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49.95 ---
其他应收款
农垦总公司-- 1,890.24 378.03
农垦总公司下属各农场及其所属单位
-- 57,811.03 33,939.52
海南美联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10 -海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 72.82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1,605.00 1,6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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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联方
期末金额
2010-9-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海南农垦畜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7.10 437.10
海南省农垦城开发建设总公司-- 250 250海南省农垦总局招待所-- 47.59 -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1.29
海南金冠包装工贸有限公司 82.20 - 82.20 82.20
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海南华利家具公司 70 ---应付账款
农垦总公司下属各农场及其所属单位
4,828.79 3,438.80 275.84 246.70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97.64 21.83 11.59 11.68
海南省农垦藤桥机械厂 0.89 -- 0.17
海南金冠包装工贸有限公司 12.00 0.4 17.68 -
海南省农垦甲酸厂-- 0.49 0.31
海南农垦机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5.11 --
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72.42 ---
海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 28.60 ---
海南省农垦设计院 3.41 ---
应付利息农垦总公司- 176.86 61.39 -
其他应付款
农垦总公司下属各农场及其所属单位
24.62 2,028.34 14,075.44 5,830.98
农垦总公司 574.95 56,383.96 32,019.04 22,775.54
海南省农垦甲酸厂-- 1.65 7.89
海南农垦金环物资实业总公司-- 39.08 -
海南省农垦工业开发建设总公司
-- 0.75 14.97
海南省农垦营根机械厂 17.84 82.43 - 2.19
海南省农垦藤桥机械厂 13.37 ---
海南金冠包装工贸有限公司- 9.81 --
海南省农垦建筑总公司- 28.60 --
海南农垦木业发展有限公司- 31.65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23.03 37.96 50.19 -
预收账款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94 45.30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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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设立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草案)》规定
1、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中应当充分记载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确定关联股东的范围,对是否属于关联股东难以判断的,应当向公司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咨询确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将关联股东名单通知会议主持人,会议主持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宣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应主动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未主动回避表决,参加会议的其他股东或主持人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后,由其他股东根据其所持表决权进行表决。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2、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决策机制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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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下述“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内容。
(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
1、关联交易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2、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的权限划分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交易(公司
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交易金额在 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除外),由总裁审核、董事长审批决定;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担保除外),由董事
会审议决定,在此标准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裁审核、董事长审批决定。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本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无论金额
大小,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应以本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上款规定;如果交易金额达到上款第(3)项要求,且全部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
且股权比例与出资比例一致时,可以豁免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公司上市后需向公司股票所上市证券交易所申请)。
其他交易类型的计算标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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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人因一方参与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的关联交易,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标准进行审批和披露(公司上市后需向公司股票所上市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下述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标准进行审批和披露:
(1)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2)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
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3)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4)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交易。
3、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下述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1)对于以前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
协议,如果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公司应当将新修订或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与关联人订立书面协议并及时披
露,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协议经审议通过并披露后,根据其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前项规定办理;
(3)公司每年新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量较多,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
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前项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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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适用第十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公司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量适用第十条的规定重新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进行审议并披露。
(4)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
根据本制度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对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首先应当按照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的程序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对于关联董事回避后,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 3人的,则可以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是否对公司有利作详细说明,并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性及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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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决策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原则,尽量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现有的关联交易均属必要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运营及本公司业务的开展。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开、公允、合理,从而保护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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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
公司现任董事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董事会任职提名人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
王一新董事长农垦总公司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刘大卫董事农垦总公司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彭富庆董事农垦总公司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曹远新董事农垦总公司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杨志成董事农垦总公司 2009年 3月至 2011年 6月
毛嘉农董事中化国际 2008年 10月至 2011年 6月
迟京涛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8年 10月至 2011年 6月
郝如玉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8年 10月至 2011年 6月
杨军独立董事董事会 2009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王一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农垦总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农垦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王先生是武汉大学历史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广州军区第四届国防之星。
王先生 1996年 10月至 2004年 7月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党组秘书、总经理工作部总经理(其间 2001 年 11 月至 2003年 10月挂职任四川省泸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长);2004年 7月至 2007年 5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历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研究室主任,2007年 5月至 2010年 9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委员,2010年 9月至今任农垦总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农垦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王先生 2007年 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2007年 7月至 2009年 6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2009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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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卫先生,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刘先生是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毕业。
刘先生 1989年 3月至 1996年 7月在吉林省驻广州办事处工作,曾任吉林省驻广州办事处经贸处副处长、吉林省长广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1996年 7月至 1999年 1月任海南省农垦海口机械厂副厂长,1999年 1月至 2000年 6月被借调至农垦总局经济开发处工作,2000年 6月至 2005年 4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体改法规处处长。刘先生自 2005年 4月起在本公司工作;2005年 4月至 2007年 6月在本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 6月至 2008年 4月调至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作;2008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 4月至 2009年 7月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2009年 7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
彭富庆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农垦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金部总经理。彭先生是上海财经大学函大会计学本科毕业,会计师。
彭先生 1985年 6月至 1988年 9月在广东省通什农垦局(海南农垦的前身之一)财务处工作;1990年 7月至 2005年 3月在农垦总局财务处工作,先后任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财务结算中心主任;2005 年 4 月至 2007年 6月在本公司工作,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7年 7月起先后任农垦总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农垦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农垦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等职;2008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曹远新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农垦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曹先生是青海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
曹先生 2001年 10月至 2002年 12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历任调研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2003年 1月至 2006年 8月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先后任总值班室副处级、正处级秘书;2006年 8月至 2007年 12月,任海南省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秘书。曹先生自 2008 年起在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作,历任总局局长助理、发展计划处处长、农垦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8年 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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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成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农垦集团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杨先生是清华大学工学博士,研究员。
杨先生1996年1月至2002年5月在海南新大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发展研究部部长、下属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 7月至 2003年 5月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03年 5月至 2008年 11月在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工作,历任市场部互联网项目经理、增值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市场部(互联网业务部)副经理等职。杨先生自 2008年 12月至 2010年 9 月任农垦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农垦集团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9年 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毛嘉农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中化天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毛先生是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专业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在读。
毛先生 1998年 10月至 2002年 1月在中化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医药发展部总经理、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 2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副总经理;2003年 12月至 2005年 2 月任王府井饭店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 2月至 2010年 1月在中化国际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和橡胶事业总部总经理;2010年 2月至今任中化天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毛先生自 2008年 10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迟京涛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粮集团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迟先生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 EMBA,高级经济师。
迟先生 1993年 6月至 2003年 3月在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工作,历任党委办公室党委秘书、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2003 年 8 月起在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副总监、总监,2010 年 4 月至今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迟先生从 2008年 10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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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如玉先生,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所长、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外部监事。
郝先生是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郝先生 1982年至 2004年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教授;2004 年至今在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任所长。郝先生曾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60008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
担任独立董事,现担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9)外部监事,郝先生从
2008年 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杨军先生,1958 年出生,美国国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0583)独立董事、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先生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博士,律师,宋庆龄基金会理事。
杨先生 1994年 3月至 1995年 3月任高盛(亚洲)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1995年 3月至 1996年 3月任所罗门兄弟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1996年 3月至1997年 6月任汉鼎亚太公司中国部董事总经理;1997年 6月至 2001年 5月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4 年至今任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杨先生曾分别于 2002年至 2006年担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600428)
独立董事、2003年至 2006年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36)独立董事,
2009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共有监事 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公司现任监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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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监事会任职提名人本届监事会任职期限
林绍胜监事会主席农垦总公司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郭民科监事农垦总公司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刘玛利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 2009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林绍胜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农垦总局工会副主席。林先生是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师。
林先生一直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先后多次获得农垦总局直属机关党委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972年 9月至 1989年 7月在国营南阳农场工作,历任党委书记、场长兼党委副书记等职;1989年 7月至 1994年 10月任国营南俸农场场长兼党委副书记;1994年 10月至 1996年 6 月任海南农垦金龙实业总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1996年 6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作,历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信访处处长等职;2007年 10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会副主席。2008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民科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监事,兼农垦总局审计处处长兼纪委副书记。郭先生是河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毕业,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海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海南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
郭先生在审计工作领域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曾荣获河南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审计署全国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986年 1月至 2001年 9月,在河南省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处工作,历任副处长等职;2001年 9月至 2002年11 月任河南省审计厅农业与环保资源审计处处长。郭先生自 2002 年 11 月起在海南省农垦总局工作,历任审计处副处长、处长、审计局局长兼农垦总局纪委副书记,2008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刘玛利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刘女士是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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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 2003年 5月至 2009年 1月任子公司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信息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09 年 2 月起在本公司工作,任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高级主管,2009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 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以及总裁助理。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高管任职在公司工作起始时间本届聘任聘期
刘大卫董事、总裁 2005年 4月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李明泉执行副总裁 2009年 6月 2009年 4月至 2011年 6月
梁运强执行副总裁 2005年 4月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李光元财务总监 2008年 9月 2008年 9月至 2011年 6月
董敬军董事会秘书 2005年 8月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谢兴怀副总裁 2005年 8月 2009年 3月至 2011年 6月
邱仕林总裁助理 2005年 5月 2008年 6月至 2011年 6月
林兴总裁助理 2008年 1月 2010年 5月至 2011年 6月
上述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刘大卫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见董事简历)
李明泉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李先生是长春理工大学仪器仪表专业工程硕士,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李先生1998年5月至1999年10月任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600148)
副总经理,曾获“长春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999年 10月至 2009年 4月先后在吉林东光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600148)公司任副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临时党委书记等职。李先生 2009年 6月起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梁运强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梁先生是海南省党校经济管理在职研究生毕业,高级政工师。
梁先生在海南农垦有近 30 年的工作经历,曾获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海南省第三届“优秀企业家”、海南省第五届“杰出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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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 8月至 2005年 4月在国营乌石农场工作,历任乌石农场党委书记、场长;等职;2005年 4月起在本公司工作,2005年 4月至 2007年 12月任乌石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 12月至 2008年 4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08年 4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李光元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李先生是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先生自 2000 年 8 月至 2006 年 9 月在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0184)工作,历任财务部部长、销售公司经理等职;2006年 9月至 2007年
1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财务总监;2007年 1月至 2008年 9月任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劳动标准研究室副主任。李先生自 2008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董敬军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先生是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董先生 1993年 1月至 2004年 2月在中国机械设备海南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进出口部总经理等职;2004年 2月至 2005年 8月任海南医学院外语部教师、副教授。董先生自 2005年 8月起在本公司工作,2005年 8月至 2007年 12月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总裁办公室主任等职;2007年 12月至 2008年 4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2008年 4月至2010年 5月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谢兴怀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谢先生是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本科毕业。
谢先生在橡胶加工行业从业多年,曾获得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81年 3月至 1998年 12月在国营西联农场工作,历任场长助理等职;1999年 1月至 1999 年 4 月任海南农垦西部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 4 月至 2005 年 8月,在海南美联橡胶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董事兼副总经理、全面负责人等职。谢先生从 2005年 8月起在本公司工作,2005年 8月至 2009年 3月任本公司金联加工分公司筹备组组长、总经理;2009年 3月至 2009年 4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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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金联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 4月至 2010年 5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
谢先生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材料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天然橡胶协会常务理事,海南省节能减排协会常务理事。
邱仕林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邱先生是广东教育学院政治经济学大专毕业,政工师。
邱先生在海南农垦有 37年的从业经历,1972年 8月至 2005年 4月在国营大岭农场工作,先后任农场副场长、党委副书记、场长、党委书记等职。邱先生自 2005年 4月开始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大岭分公司总经理、投资计划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2008年 4 月至 2008年 10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生产技术部部长;2008年 10 月至 2009年 3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八一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 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林兴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林先生是长沙交通学院毕业,高级经济师。
林先生 1990年 9月至 2007年 12月在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工作,历任房地产公司经营部经理、定安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改革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 1月至 2010年 5月任本公司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8位,具体名单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现任职位在本公司工作起始时间
李智全生产技术部总经理 2005年 4月
邱学俊生产技术部橡胶更新植保岗高级主管 2005年 4月
白先权科技研发中心负责人 2009年 3月
贾笑英科技研发中心研究员 2006年 7月
袁瑞全橡胶加工分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 3月
莫成发乳胶制品深加工项目筹备组副组长 2005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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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本公司现任职位在本公司工作起始时间
高东平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 2009年 6月
罗海珍橡胶加工分公司质管部部长 2006年 3月
李智全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经理。李先生是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植保专业毕业、海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高级农艺师。
李先生一直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2004年 3月至 2005年 4月任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场长、党委副书记;李先生自 2005年 4月至起在本公司工作,2005年 4月至 2008年 2月任本公司西联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2008年 2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海南农垦总局科技处处长、海南省农垦科学院负责人;2008年 10月至今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经理。李先生曾在 1997年获农业部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03年获海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三等奖、2005年获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三等奖,并为农业部 2008年主推的“橡胶两病防治新技术”技术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持的橡胶树炭疽病、白粉病化学防治综合技术的研究项目在海南植胶区大面积推广应用,2009 年该项目获海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现任行业专家委员会职务包括:中国天然橡胶协会副秘书长、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热带作物学会割胶与生理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热带作物学会植保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海南热带作物学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以及海南热带作物学会植保专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热带作物学会割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邱学俊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橡胶更新植保岗高级主管。邱先生是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农艺师。
邱先生一直在海南农垦系统工作,历任新中农场生产科副科长、新中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新中农场畜牧兽医站站长,2006 年 4 月至今任生产技术部橡胶更新植保岗高级主管。邱先生先后参加“PR107阴阳线割胶制度”等 5项割胶制度改革系列试验,以及“橡胶褐皮病病因及防治研究”等 5项橡胶病害系列研究试验,获得 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其主持的“橡胶白粉病预测模式的应用研究”,研究成果 1999 年在新中农场全面推广应用,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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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在海南垦区全面推广应用;2006年 5月获全国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称号、海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7年被评选为“海南省第三届十大青年科技之星”;2008年农业部热作病虫害检测专家组成员。
白先权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负责人。白先生是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植物分子遗传学博士毕业,助理研究员。
白先生 1996年 7月至 2005年 11月在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橡胶研究所从事热带植物的分子生物学及生理生化的研究,任助理研究员,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省(部)科研项目,其中在 2001年至 2004年期间主持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外施水杨酸对巴西橡胶树割胶生理生化的研究”、参加并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无标记选择系统的建立”,主要成果发表在 SCI 期刊《转基因研究》(Transgenic Research.)上;2005年 11月至 2009年 3月,在海南农垦科技创新中心(海南省农垦中心测试站)从事天然橡胶生理生化的研究。期间任站长(主任)助理,负责科技创新中心的科研管理工作。其中,在 2005年至 2007年期间,主持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茉莉酸诱导橡胶树乳管分化相关基因的表达调控研究”;在 2005年至 2008年期间,主持农业部南亚项目“橡胶树气体刺激割胶技术示范与推广”;2007年至 2008年,主持并完成了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橡胶树胶乳生理生化诊断实验室建设”。白先生于 2009年 3月起在本公司工作,2009年 3月至 2009年 8月任公司任生产技术部橡胶研发岗高级主管,2009年 8月至今任科技研发中心负责人。
贾笑英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研究员,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博士毕业,助理研究员、农艺师。
贾女士自 2006年 7月开始在本公司工作,2006年 7月至 2008年 4月期间任本公司科技研发中心育种与育苗技术研究室副主任,2008年 4月至 2008年 12月在海南农垦科学院工作,2008年 12月至 2009年 6 月任本公司种苗分公司筹备组组长,2009年 6月至 2009年 8月任本公司橡胶研发岗高级主管,2009年 8月至今任科技研发中心研究员。贾女士参与国家及省多项科研项目,并发表多篇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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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参加国家公益性行业(农业)科研专项经费课题“三大植胶区橡胶抗风、抗寒、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研究——海南植胶区橡胶树抗风、高产和安全生产技术体系研发”;作为二级子课题负责人,负责南亚热作专项经费项目“橡胶树胶木兼优品种适应性试验”、“橡胶树籽苗芽接技术推广应用与研究”、“橡胶树抗旱种植技术推广应用与研究”;负责海南农垦重点科技项目“橡胶大规模推广级品种速生丰产栽培示范区建设”、“橡胶树新品种区域性试验”、“马来西亚新种质热垦 527等 12个新品种的扩繁与试种等科研项目”。
袁瑞全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橡胶加工分公司副总经理。袁先生是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热带作物产品加工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经济师。
袁先生毕业后就职于国营八一总场橡胶加工厂,历任厂长助理、副厂长等职,2004 年 6 月至 2005 年 3 月在农垦总局橡胶股份公司筹备组办公室工作,2005年 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加工管理部科技开发管理高级主管、橡胶加工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参与“子午线轮胎专用天然橡胶的研制”项目(第五完成人),该项目于 1996年 11月被评为“八五”期间海南省十大科技成就; 2001年至 2002年受聘为“农业部天然橡胶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员”;2004 年 8月被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为“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然橡胶分技术委员会会员”;参与“标准橡胶浅层烘干自动调控生产线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五完成人),该项目于 2009年 2月荣获“海南省科技技术二等奖”;2009年 1月被聘为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莫成发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乳胶制品深加工项目筹备组副组长,莫先生是黑龙江桦林橡胶学院橡胶工艺专业大专毕业,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MBA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莫先生在橡胶深加工领域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1981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月,在海口轮胎厂工作,历任分厂副厂长、总厂技术科长等职,期间 1992 年 8月至 1993 年 9 月公派日本国三菱油化集团进修企业管理。2001 年 1 月至 2003年 2月,任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制罐公司副经理、湖南椰树矿泉水饮料有限公司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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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副总经理;2003年 4月至 2005年 4月任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任交收部总监,2005 年 4 月开始在本公司工作,现任乳胶丝深加工项目副总经理。莫先生曾独立完成海口轮胎厂轻卡胎面胶 70%合成橡胶配方涉及的试验投产,主持完成三方四块胎面压出工艺等项目,在《中国橡胶》等杂志上发表多篇论文。曾荣获“海口市人民政府 1987、1988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1990年海南省
省委颁发的“海南大特区青年建设者”奖章,“海口市人民政府 1994、1995 年
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高东平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高先生是齐齐哈尔轻工学院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
高先生 1987年 8月至 2003年 7月在黑龙江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作,历任主任工程师、处长、副经理等职;2003年 8月至 2007年 2月任黑龙江桦林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技术部处长;2007年 3月至 2007年 9月任湖南丰都轮胎有限公司翻新厂厂长;2007年 10 月至 2009年 6月任江苏通用科技有限公司子午胎技术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2009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子公司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高先生 1999 年参加“低断面深花纹农业斜交轮胎开发研制”省部项目,荣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三等奖;2004 年作为主要专家参加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橡胶硫化工》、《橡胶炼胶工》等国家职业标准的审定工作;2005 年设计的“一种罐式轮胎硫化胶囊夹持机构流道口的喷嘴”获得实用新型国家专利。
罗海珍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橡胶加工分公司质管部部长。罗女士是华南热带作物农产品贮藏与加工专业毕业,海南大学农业推广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罗女士 2000年 5月至 2006年 2月,在海南成信橡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质量监管部经理、厂长助理、副总经理。2006 年 3 月开始在本公司工作,历任金石加工分公司质量监督部部长兼科研中心主任、经理助理、金泉加工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橡胶加工分公司质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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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作为《子午线轮胎标准橡胶生产技术开发与熟化》项目的第三完成人,于2004年 1月获“海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5年 2月获“海南省科学成果转化一等奖”,曾获得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2004 年全省质量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持有任何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2009年度薪酬情况
本公司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提供的薪酬形式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退休福利、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本公司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20 人于 2009年在公司领取薪酬,合计 247.30万元(含税)。其中有 4位董事在本公司领薪,
包括 3位独立董事;有 1位监事在本公司领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全部在公司领薪,不存在在关联企业中领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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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范围 5万元-10万元 10万元-20万元 20万元以上
人数 9 9 2
注: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 6万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享受的其他待遇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本公司享受如退休金计划,认股权等任何其他物质待遇。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独立董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的任职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一新农垦总局、农垦集团
农垦总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农垦集团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控股股东
刘大卫
林产集团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彭富庆
农垦集团
农垦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资金部总经理
控股股东
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曹远新农垦集团
农垦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控股股东
杨志成农垦集团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控股股东
毛嘉农中化天津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参股股东的关联方
迟京涛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监无关联关系
郝如玉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所长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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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兼职单位在兼职单位的任职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无关联关系
杨军
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无关联关系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林绍胜
农垦总局工会副主席控股股东
林产集团监事会主席控股子公司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郭民科
农垦总局审计局局长兼总局纪委副书记控股股东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李明泉
中橡市场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物流公司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新加坡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
金橡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经纬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安顺达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康尔公司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上海龙橡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梁运强林产集团副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邱仕林林产集团董事兼总经理控股子公司
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它单位兼职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配偶关系、三代以内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的情况。
七、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协议
公司与职工代表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除此之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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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有任何担保、借款等重大商业协议、认股权安排等事项,也未对公司做出过有重大影响的承诺。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我国法律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2005年 3月,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吴亚荣先生、符孟彪先生、郭奕秋先生、林芳明先生、林绍胜先生、吴颂恩先生、刘大卫先生、罗速辉先生、王东江先生、邹好平先生、林炳霖先生、李雪涛先生、丁仕海先生、魏云先生、祝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农垦总公司提名 10 人,广东农垦、中化国际、星仕达实业、中联橡胶和北胶院各提名 1人。同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吴亚荣先生为董事长,符孟彪先生、郭奕秋先生、林芳明先生为副董事长。
2007年 4月,本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更换 4名董事会成员,其中有 3名为农垦总公司派出。新增张力夫先生、陈永希先生、郭钦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吴亚荣先生、吴颂恩先生、刘大卫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本次董事会调整的主要原因是海南省政府对农垦总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另一方面,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北胶院因人事变更推荐徐耀先先生代替祝伟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张力夫先生为董事长,吴亚荣先生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
2007年 7月,本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补王一新先生、全孝华先生为董事,同时林芳明先生、邹好平先生、林绍胜先生、王东江先生、罗速辉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本次董事会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推进农垦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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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海南省政府对农垦总公司领导班子再次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2007 年 12 月,本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新增韩太光先生、林芳明先生、彭隆荣先生、文和先生、符月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同时全孝华先生、符孟彪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本次调整的原因为农垦总公司进行了人事调整,导致农垦总公司推荐的董事发生了变化。
2008年 6月,本公司董事会换届。6月 20日,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一新先生、韩太光先生、符月华女士、刘大卫先生、曹远新先生、彭富庆先生、李雪涛先生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同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一新为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成员减少为 7人,其中农垦总公司提名 6人、中化国际提名 1 人。本次董事会调整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整体换届选举,缩减董事会成员,提高管理效率。
2008 年 10 月,为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本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增补郑怀生先生、郝如玉先生、迟京涛先生 3名独立董事,符月华女士于 2008年 10月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另一方面,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中化国际因李雪涛先生工作调动而推荐毛嘉农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至此公司董事会人数增至 9 人,其中,农垦总公司提名 5 人、中化国际提名 1人,另有 3名独立董事。
2009 年 3 月,韩太光先生董事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009年 3月 31日,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杨志成先生接替韩太光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09年 6月,郑怀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2009年 6月 18日,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由杨军先生接替郑怀生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05年 3月,本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全孝华先生、许琼书先生、吴昌文先生、曹德川先生、李蛟进先生、王约伯先生、徐兰香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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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孝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选举许琼书先生、吴昌文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副主席。
2007年 7月,本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林芳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会成员,同时全孝华先生、许琼书先生、吴昌文先生、曹德川先生、李蛟进先生、王约伯先生的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2007年 7月 10日,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任命林芳明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2007 年 12 月,本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宋锦绣先生为公司监事会成员,林芳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2007年 12月,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宋锦绣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林芳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08年 6月,本公司监事会换届。6月 20日,本公司召开 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海胶集团第一届监事会换届及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提名议案》,选举林绍胜先生、郭明科先生为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推举的徐兰香一起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由林绍胜先生出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9年 6月,本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刘玛利女士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同意徐兰香女士辞去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05 年 3 月,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任吴亚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胡绍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邹好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05年 3月 30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徐仁智先生、李学忠先生、刘大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 7 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公司将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分别调整为总裁、副总裁职位,并增设执行副总裁职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聘任王一新先生为公司总裁、郭奕秋先生、郭钦宜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徐仁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林绍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吴亚荣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务、李学忠先生、刘大卫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邹好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本次高管人员调整主要原因系海南省政府对农垦总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公司高管人员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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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12月,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聘任张梦英先生、梁运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董敬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林绍胜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本次高管人员变动为本公司内部正常的人事提拔和调动。
2008 年 5 月,本公司董事会换届前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聘任刘大卫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梁运强先生由公司副总裁改任执行副总裁职务,聘任董敬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蒋菊生先生为公司总农艺师,邱仕林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郭奕秋先生、郭钦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职务。本次高管人员变动主要是为了提高本公司的人员独立性。
2008 年 9 月,为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李光元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2008年 12月,张梦英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2009 年 3 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决议聘任谢兴怀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谢兴怀先生的任命为本公司内部正常的员工提拔。
2009 年 4 月,为引进具有上市公司管理经验的人才,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聘任李明泉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同时徐仁智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职务、蒋菊生不再担任总农艺师职务。
2009 年 7 月,为增强本公司人员独立性,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王一新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聘任刘大卫先生为公司总裁。
2010 年 5 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董敬军先生辞去副总裁职务,聘任谢兴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林兴先生为总裁助理,本次高管人员变动为本公司内部正常的人事提拔和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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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
为本次发行和上市的目的,本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并在《股东大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工作细则》以及《监事会工作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内容形式职权履行义务。
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本公司制定了《海胶集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海胶集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海胶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海胶集团融资决策制度》、《海胶集团对外担保制度》、《海胶集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海胶集团内部审计制度》、《海胶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海胶集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重大事项管理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证。
一、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近三年内,公司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股东大会制度如下:
1、股东大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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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并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6人)时(即不足 6人时);
(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时;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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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的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规定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下同)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涉及发行无记名股票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 30 日前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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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自 2005年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14次股东大会: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 创立大会 2005年 3月
2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年 4月
3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年 7月
4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7年 12月
5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8年 6月
6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年 10月
7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8年 12月
8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 3月
9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9年 6月
10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 9月
11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9年 9月
12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0年 5月
13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 8月
14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0年 11月
公司 2006年全年未召开股东大会,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 2009年之前部分股东大会未按照当时《公司章程》要求的时限履行提前通知程序。2007年起,公司开始逐步完善股东大会制度,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2009年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经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在 2009年以后股东大会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本公司设董事会,作为本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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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组成
本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包括 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人。
2、董事会的职权
本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
交易等事项;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委
托理财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农艺师、总裁助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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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长的职权
本公司董事长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 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主要通知方式为: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者其他书面方式。通知的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前。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5、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做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视频、电话、传真、快递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董事会以此方式作出决议的,应确保决议的书面议案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者其他书面方式送达到每一位董事,并且每位董事应当签署送达回执。
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海胶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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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同时制定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以及议事规则等。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重大新增投资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尽职调查、合作意向及合同签订等事宜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重大融资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对公司合并、分立、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管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公司于 2009年 8月成立战略管理委员会,委员由王一新先生、杨军先生、刘大卫先生、毛嘉农先生、杨志成先生担任,其中独立董事 1名,王一新先生任战略委员会主席。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管理和协调审计风险管理部开展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司于 2009年 8月成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郝如玉先生、迟京涛先生、彭富庆先生担任,其中独立董事 2名,由郝如玉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参照同地区、同行业或竞争对手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进行评价并对其执行情况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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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核和监督;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度、薪酬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负责向股东解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面的问题;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公司于 2009年 8月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迟京涛先生、郝如玉先生、刘大卫先生担任,其中独立董事 2名,迟京涛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7、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自 2005 年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31次董事会。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5年 3月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6年 3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06年 1月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06年 8月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07年 3月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07年 4月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07年 7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08年 10月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08年 10月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08年 5月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08年 6月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08年 6月
1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8年 6月
1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8年 9月
1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08年 12月
16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09年 2月
17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09年 3月
18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09年 4月
1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09年 5月
20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09年 7月
2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09年 8月
2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09年 8月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09年 11月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0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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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0年 4月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0年 5月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0年 5月
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0年 8月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0年 8月
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0年 9月
3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0年 11月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期间,董事会会议的运作存在一定的不规范现象,包括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不符合法定时间要求、个别未能亲自出席的董事的授权委托不规范、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的应出席或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人数与实际情况略有差异等,但鉴于每次会议中上述事项涉及此类情况的董事人数较少,不会导致相关董事未能如期参会正常表决、出席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或无法达到议案通过所需最低票数,未影响董事会召开和决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董事会换届以后,公司逐步完善董事会制度,并根据上市要求制订并完善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其余时间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制度
本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监事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职权。
1、监事会组成
本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有 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
2、监事会的职权
本公司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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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监事会每 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4、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5、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自 2005 年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共召开14次监事会会议。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5年 3月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5年 12月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06年 1月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06年 12月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07年 7月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07年 7月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07年 12月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07年 12月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08年 6月
10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08年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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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
11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9年 5月
12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09年 8月
13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0年 2月
1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0年 11月
在 2007年 7月至 2008年 6月期间,公司监事人数为二人,少于《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人数的最低要求。在此期间公司共召开过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过推选监事候选人、通过监事会工作细则、选举监事会主席、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上述会议召开和决议虽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但由于推选监事候选人和通过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最终被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其他议案均未涉及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构成重大决策和影响的内容,因此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的瑕疵未导致公司在重大方面决策的无效,未对本公司持续经营和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制定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独立董事的聘任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有 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的 1/3。依据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的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有过半数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在战略委员会中至少有 1名独立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中有 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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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应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特别职权:
(1)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万元人民
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2)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
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根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
于 300 万元人民币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6)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
项。
3、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独立董事以来,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了权利和义务,参与了本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发表了独立公允的意见,为本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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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公司上市后)是:
1、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
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公司
所上市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
问询;
6、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7、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公司所上市证券交易所报告;
8、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9、《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所上市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
职责。
另一方面,《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要求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组织、拟定、实施公司投资者关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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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3、全面统筹、安排并参加公司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
4、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评价及考核体系;
5、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参谋咨询;
6、向公司高级管理层介绍公司信息披露的进展情况及资本市场动态;
7、根据需要安排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等;
8、其他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遵守公司章程及《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了权利和义务。
二、本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近三年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任何国家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予以重大处罚的情形。
三、本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农垦总公司、下属各农场以及农垦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制订《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通过。该制度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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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界定和防范措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及监管程序”、“责任追究及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并明确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可有效防范大股东未来对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占用。同时,农垦总公司已于2009年11月27日出具《承诺函》,保证其所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形式占用海胶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
四、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价
本公司管理层对本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具体规范标准建立的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了评估并于 2010年 11月 5日出具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认定报告》,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制定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公司将按照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并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使其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专项审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624-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为:“贵公司于 2010年 9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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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本公司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 2010年 1-9月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由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0〕01062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会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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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2,396,737.33 256,959,513.43 561,674,345.09 537,259,215.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301,770.56 155,875,000.00 --
应收账款 83,796,419.08 12,871,640.86 13,991,421.52 39,705,585.86
预付款项 157,195,505.08 64,041,754.46 32,327,746.01 1,334,652.09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29,842,655.20 492,528,160.47 804,973,821.03 701,507,555.31
存货 1,006,417,017.88 691,153,605.19 914,308,274.65 605,528,182.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62,5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2,289,012,605.13 1,673,429,674.41 2,327,275,608.30 1,885,335,191.2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50,000.00 ---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500,000.00 2,500,000.00 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22,236,970.70 21,861,666.87 --
固定资产 721,926,536.87 686,175,528.05 580,433,265.27 582,949,559.18
在建工程 136,559,012.57 65,315,080.54 57,354,437.58 11,150,244.33
工程物资 4,247,893.15 ---
固定资产清理 14,00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3,756,816,629.12 3,779,423,376.39 3,760,596,079.87 3,848,811,323.33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8,261,262.74 274,294,864.31 219,518,119.37 196,272,852.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07,401.86 663,471.99 1,245,004.35 2,281,965.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85,233.74 9,139,100.74 872,383.24 67,204.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58,004,940.75 4,839,373,088.89 4,620,519,289.68 4,641,533,149.20
资产总计 7,247,017,545.88 6,512,802,763.30 6,947,794,897.98 6,526,868,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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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59,301,770.56 855,875,000.00 700,000,000.00 301,6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2,504,369.52 150,755,155.79 140,742,778.01 81,728,138.21
预收款项 72,220,993.56 35,104,602.97 30,573,906.16 39,302,204.20
应付职工薪酬 311,801,442.76 181,576,563.15 309,405,107.11 204,210,999.07
应交税费-20,268,475.32 -24,787,667.10 4,035,274.24 3,957,452.23
应付利息 16,325,826.48 3,588,633.00 3,888,688.00 11,890,6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66,505,835.08 940,233,574.62 846,770,007.61 837,234,435.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92,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788,636,825.30 172,852,650.00 - 412,537,2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607,028,587.94 2,315,198,512.43 2,927,415,761.13 1,892,461,095.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6,345,346.43 600,000,000.00 - 992,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625.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583,589.91 29,132,830.82 28,848,481.85 7,041,883.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4,944,561.34 629,132,830.82 28,848,481.85 999,041,883.71
负债合计 3,321,973,149.28 2,944,331,343.25 2,956,264,242.98 2,891,502,979.27
股东权益:
股本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资本公积-10,164,058.35 -122,175,838.05 17,386,900.15 7,195,890.65
减:库存股----盈余公积 163,154,431.35 163,154,431.35 135,850,570.84 99,413,350.46
未分配利润 590,093,602.25 359,208,459.07 666,897,671.62 366,059,356.0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93,215.00 -11,844.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7,562,360.25 3,545,346,808.37 3,965,306,742.61 3,617,840,197.17
少数股东权益 37,482,036.35 23,124,611.68 26,223,912.39 17,525,164.01
股东权益合计 3,925,044,396.60 3,568,471,420.05 3,991,530,655.00 3,635,365,361.1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247,017,545.88 6,512,802,763.30 6,947,794,897.98 6,526,868,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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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101,058,143.75 3,742,676,965.69 3,637,159,647.84 3,763,395,648.31
其中:营业收入 4,101,058,143.75 3,742,676,965.69 3,637,159,647.84 3,763,395,648.31
二、营业总成本 3,673,778,641.82 3,454,188,039.97 3,340,552,136.53 3,254,915,259.37
其中:营业成本 3,258,619,468.75 2,990,199,491.14 2,706,201,623.97 2,754,580,288.1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23,324.44 1,464,239.84 1,159,697.57 1,436,482.34
销售费用 49,689,167.67 45,704,854.45 33,517,441.37 35,623,062.74
管理费用 283,158,361.17 347,123,813.72 424,793,815.50 293,885,839.11
财务费用 73,331,961.25 80,850,670.70 91,985,378.22 155,112,823.53
资产减值损失 5,797,535.72 -11,155,029.88 82,894,179.90 14,276,763.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0,465,691.81 -30,557,675.00 --
投资收益-16,614,782.73 -10,514,530.66 15,735,810.96 -1,506,360.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三、营业利润 380,199,027.39 247,416,720.06 312,343,322.27 506,974,028.04
加:营业外收入 51,942,034.71 46,815,087.99 39,619,866.07 86,632,636.90
减:营业外支出 26,282,700.36 12,838,531.26 10,612,084.89 8,336,937.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03,314.11 7,068,422.09 7,843,928.56 2,081,415.96
四、利润总额 406,417,184.56 281,393,276.79 341,351,103.45 585,269,727.66
减:所得税费用 14,839,813.51 -1,396,447.26 3,376,819.13 1,442,706.69
五、净利润 391,577,371.05 282,789,724.05 337,974,284.32 583,827,02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8,143,723.18 285,745,247.96 337,275,535.94 584,260,539.23
少数股东损益 3,433,647.87 -2,955,523.91 698,748.38 -433,518.2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2 0.09 0.11 0.1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2 0.09 0.11 0.19
七、其他综合收益 111,474,185.50 -139,718,359.00 10,191,009.50 -12,537,200.00
八、综合收益总额 503,051,556.55 143,071,365.05 348,165,293.82 571,289,82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99,474,131.88 146,170,665.76 347,466,545.44 571,723,339.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577,424.67 -3,099,300.71 698,748.38 -433,5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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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60,521,606.36 3,716,262,488.15 3,729,301,443.17 3,841,079,862.79
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298,947.75 340,634,618.33 364,183,934.69 308,157,629.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08,820,554.11 4,056,897,106.48 4,093,485,377.86 4,149,237,492.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42,518,859.53 1,646,429,609.96 1,590,491,378.86 1,262,987,634.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20,570,905.68 1,299,729,485.29 1,486,147,601.03 1,459,472,830.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995,978.27 22,273,082.50 9,063,252.25 4,507,024.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3,888,898.27 674,276,270.58 556,475,421.42 321,766,43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53,974,641.75 3,642,708,448.33 3,642,177,653.56 3,048,733,92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45,912.36 414,188,658.15 451,307,724.30 1,100,503,567.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0,580,000.00 - 82,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5,662.28 - 15,735,810.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711,008.47 3,362,377.60 1,678,775.58 3,116,984.9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7,481,125.83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506,670.75 3,362,377.60 61,933,460.71 3,116,984.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71,516,632.08 475,383,217.40 270,498,966.29 336,543,152.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630,000.00 2,000,000.00 82,5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80,723,115.94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56,818.88 11,370,842.01 - 1,506,360.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9,103,450.96 488,754,059.41 272,275,850.35 338,049,513.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96,780.21 -485,391,681.81 -210,342,389.64 -334,932,528.3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780,000.00 - 8,000,000.00 12,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780,000.00 - 8,000,000.00 12,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96,345,346.43 1,350,000,000.00 1,300,000,000.00 2,10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95,501.48 154,074,820.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7,420,847.91 1,504,074,820.55 1,308,000,000.00 2,11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70,000,000.00 1,642,000,000.00 1,401,600,000.00 2,60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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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4,110,541.16 87,129,928.04 118,076,916.39 489,596,345.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29,000.00 8,445,000.00 4,860,000.00 4,056,99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0,539,541.16 1,737,574,928.04 1,524,536,916.39 3,098,653,344.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881,306.75 -233,500,107.49 -216,536,916.39 -981,653,344.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693,215.00 -11,700.51 -13,288.85 -12,879.0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437,223.90 -304,714,831.66 24,415,129.42 -216,095,184.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6,959,513.43 561,674,345.09 537,259,215.67 753,354,400.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2,396,737.33 256,959,513.43 561,674,345.09 537,259,2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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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会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2,585,523.42 91,697,702.32 454,530,816.73 436,017,233.44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 155,875,000.00 --
应收账款 56,201,337.53 32,426,540.25 12,115,748.57 11,318,638.65
预付款项 113,764,030.10 26,255,528.73 8,412,464.78 1,266,353.19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 624,216,540.95 656,501,450.77 873,830,647.99 784,986,038.45
存货 706,151,501.50 425,537,388.78 840,707,448.91 562,968,962.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 1,612,918,933.50 1,388,293,610.85 2,189,597,126.98 1,796,557,226.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 351,415,961.98 261,789,841.98 138,800,235.98 59,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2,236,970.70 21,861,666.87 --
固定资产 654,321,701.78 626,525,784.04 556,436,910.55 568,595,472.28
在建工程 16,236,273.94 54,666,767.17 56,251,810.80 11,150,244.33
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 3,756,816,629.12 3,779,423,376.39 3,760,596,079.87 3,848,811,323.33
油气资产----无形资产 231,248,925.60 228,025,178.95 154,825,656.16 190,604,737.78
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307,401.86 629,666.60 1,130,637.92 1,920,622.91
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 5,032,583,864.98 4,972,922,282.00 4,668,041,331.28 4,680,282,400.63
资产总计 6,645,502,798.48 6,361,215,892.85 6,857,638,458.26 6,476,839,6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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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00 755,875,000.00 700,000,000.00 301,6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95,985,692.73 116,206,264.84 136,640,593.67 81,536,332.54
预收款项 34,253,247.16 17,433,378.49 19,195,251.14 58,529,202.15
应付职工薪酬 296,279,844.52 171,491,885.44 306,343,963.10 203,266,869.15
应交税费 1,241,186.79 -801,503.47 5,743,906.56 2,549,155.46
应付利息 15,957,386.09 3,461,508.00 3,888,688.00 11,890,6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20,512,557.28 946,979,178.50 779,246,830.54 791,647,785.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92,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788,151,844.88 157,797,650.00 - 412,537,2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152,381,759.45 2,168,443,361.80 2,843,059,233.01 1,863,557,211.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 992,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31,785,057.05 21,475,640.39 20,046,414.66 1,333,411.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1,785,057.05 621,475,640.39 20,046,414.66 993,333,411.71
负债合计 2,784,166,816.50 2,789,919,002.19 2,863,105,647.67 2,856,890,623.23
股东权益:-
股本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资本公积-17,731,877.39 -120,324,843.89 9,819,081.11 -392,521.7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3,154,431.35 163,154,431.35 135,850,570.84 99,413,350.46
未分配利润 570,741,828.02 383,295,703.20 703,691,558.64 375,756,575.18
股东权益合计 3,861,335,981.98 3,571,296,890.66 3,994,532,810.59 3,619,949,003.8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645,502,798.48 6,361,215,892.85 6,857,638,458.26 6,476,839,6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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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营业收入 2,447,212,166.41 3,065,157,525.70 3,309,300,777.60 3,484,151,464.19
减:营业成本 1,744,772,592.56 2,366,476,640.14 2,363,062,745.12 2,470,874,847.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552,756.84 312,410.58 207,896.59 492,920.68
销售费用 29,439,499.67 34,382,816.51 31,592,883.94 35,259,257.25
管理费用 249,005,389.34 309,328,895.61 400,479,568.47 286,536,187.39
财务费用 64,298,689.20 79,861,428.96 92,896,998.07 155,444,674.67
资产减值损失 1,313,946.03 -11,204,541.23 93,947,043.25 14,903,832.4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947,161.39 -27,653,725.00 --
投资收益-5,670,914.40 -13,219,129.93 15,462,350.00 -2,002,25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 319,211,216.98 245,127,020.20 342,575,992.16 518,637,494.21
加:营业外收入 50,763,130.84 38,924,403.71 33,973,794.82 85,932,610.27
减:营业外支出 25,269,643.00 11,012,818.84 10,580,031.66 8,287,146.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98,165.73 6,238,724.69 6,349,267.32 1,915,562.39
三、利润总额 344,704,704.82 273,038,605.07 365,969,755.32 596,282,958.11
减:所得税费用-- 1,597,551.48 -
四、净利润 344,704,704.82 273,038,605.07 364,372,203.84 596,282,958.11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 0.09 0.12 0.1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 0.09 0.12 0.19
六、其他综合收益 102,592,966.50 -130,143,925.00 10,211,602.90 -12,537,20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447,297,671.32 142,894,680.07 374,583,806.74 583,745,7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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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09,042,815.02 2,885,909,974.80 3,273,697,977.05 3,559,122,858.45
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206,187.56 263,737,911.87 579,622,907.29 935,396,872.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44,249,002.58 3,149,647,886.67 3,853,320,884.34 4,494,519,730.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6,101,057.58 733,797,925.89 1,083,400,362.25 605,981,111.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88,335,504.57 1,290,793,899.34 1,461,601,273.99 1,456,752,037.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7,144,895.41 13,747,942.89 6,314,162.09 3,625,234.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7,375,441.96 566,618,801.28 749,077,490.36 1,344,260,799.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8,956,899.52 2,604,958,569.40 3,300,393,288.69 3,410,619,182.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292,103.06 544,689,317.27 552,927,595.65 1,083,900,548.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5,462,35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711,008.47 3,361,750.30 1,678,775.58 3,116,984.9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7,481,125.83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11,008.47 3,361,750.30 -20,340,000.25 3,116,984.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92,860,684.33 452,191,728.89 252,537,095.72 334,746,423.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626,12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2,989,606.00 37,000,000.00 30,25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70,914.40 7,663,773.00 - 2,002,2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8,157,718.73 582,845,107.89 289,537,095.72 366,998,673.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5,446,710.26 -579,483,357.59 -309,877,095.97 -363,881,688.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70,000,000.00 1,200,000,000.00 1,300,000,000.00 2,10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57,489.76 154,074,820.5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1,157,489.76 1,354,074,820.55 1,300,000,000.00 2,10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0,000,000.00 1,592,000,000.00 1,401,600,000.00 2,60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3,686,061.46 81,668,894.64 118,076,916.39 487,296,9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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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29,000.00 8,445,000.00 4,860,000.00 4,339,307.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0,115,061.46 1,682,113,894.64 1,524,536,916.39 3,096,636,261.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042,428.30 -328,039,074.09 -224,536,916.39 -991,636,261.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887,821.10 -362,833,114.41 18,513,583.29 -271,617,401.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697,702.32 454,530,816.73 436,017,233.44 707,634,635.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2,585,523.42 91,697,702.32 454,530,816.73 436,017,2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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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和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本公司以2007年1月1日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首次执行日,并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本财务报表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列报。
三、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地点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
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5,000 98%
海南农垦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120 100%
海南中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330 67%
海南中橡热带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700 37%
洋浦中橡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50 100%
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工业 6,000 75%
海南农垦宝宁林产有限公司万宁工业 300 100%
海南农垦宝乐林产有限公司乐东工业 300 100%
海南农垦宝联林产有限公司乐东工业 300 100%
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运输 5,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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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企业合并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被投资单位名称注册地点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本公司持股比例
海南天橡民营胶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500 99%
海南马仕达贸易有限公司海口商业 100 100%
海南康尔乳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工业 1,000 100%
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海口工业 3,500 100%
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工业 7,835 10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海口工业 500 100%
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商业 5,000 100%
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新加坡商业 500万美元 100%
海南农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口商业 200 51%
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商业 1,025 100%
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儋州工业 1,370.62 51%
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澄迈工业 6,000 75%
(二)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07年,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海南天橡民营胶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海南马仕达贸易有限公司,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海南农垦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海南中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南中橡热带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洋浦中橡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2008年,本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了海南康尔乳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安顺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海南经纬乳胶丝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海南农垦宝宁林产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宝乐林产有限公司、海南农垦宝联林产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将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2007年合并范围。
林产集团和物流公司确定的合并日为2008年12月31日。合并日两家公司合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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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林产集团物流公司合计
营业收入 106,171,067.08 23,669,792.75 129,840,859.83
净利润 4,019,450.86 543,695.09 4,563,145.95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37,312,280.24 -1,050,608.71 -38,362,888.95
2009年,本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加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另洋浦中橡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海南农垦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海南天橡民营胶服务有限公司及海南马仕达贸易有限公司已清算完毕,四家公司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单位:元
单位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净资产
2009年度
净利润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 11,261,012.33 8,634,762.33
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250,265.73 1,250,265.73
海胶集团(新加坡)发展有限公司 9,610,832.56 -16,929.44
单位处置日净资产 2009年 1月 1日至处置日净利润
洋浦中橡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 490,296.03 -
海南农垦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3,121,330.87 -395,583.49
海南天橡民营胶服务有限公司-29,257,010.81 -5,566,185.48
海南马仕达贸易有限公司 989,171.45 -
2010年,本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加海南农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元
单位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净资产
2010年 1-9月份
净利润
海南农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22,254,387.26 254,387.26
青岛蟠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297,304.68 47,304.68
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8,996,253.00 -1,003,3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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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0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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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五)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1.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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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
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3.主要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其公
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
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公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使用合同条款
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中期末或年末,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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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3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以及经单项测试后
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中期末或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5.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的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其他金融负债。
6.主要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初始取得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适用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没有改变的,使用基准利率估计当前市场利率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和相应的信用风险贴水在债务工具发行后发生改变的,参考类似债务工具的当前价格或利率,并考虑金融工具之间的差异调整,确定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
(六)应收款项坏账的确认标准和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为:①当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时;②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责任,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时。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确认为坏账损失,冲销原提取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不足冲销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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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末或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中期末或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指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中期末或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其他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的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应收款项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 龄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
1-2年 5
2-3年 15
3-4年 50
4-5年 70
5年以上 100
考虑到国家战略物资储备收购本公司产品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存出的期货保证金不存在坏账风险,故对其不计提坏账准备;另由于橡胶树的抚育管理期一般为8年以及家庭农场款(中小苗抚管承包)具有生产投资性借款的特点,应收家庭农场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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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收票据和预付款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资产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七)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依据
公司存货按生产过程的实物形态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含自制的产成品及外购商品)等大类。
2.存货取得和发出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存货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采购成本计价;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计价;周转材料在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中期末或年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公司对橡胶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是以公开市场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即以资产负债表日所在周及前后各一个完整交易周的现货公开市场加权平均价格给予70%权重和期货市场与资产负债表日最近期货合约的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各5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给予30%权重,再考虑销售税金及销售费用等确定。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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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6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八)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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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7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交易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购买时已宣告发放股利作投资成本收回外,其余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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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8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九)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成本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
自行建造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土地开发费、建安成本、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付的其他费用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外购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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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49

投资者投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3.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已出租房屋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如下: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 8-35 3 2.77-12.13
本公司期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减值迹象的,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按照减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却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投资性房地产。
(十)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1)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
加上支付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成本、专业人员服务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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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0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同时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被拆除和替换固定资产部分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受让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初
始投资成本。
(7)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换入的固定资产
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条件时,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减)收到的补价作为入账价值;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取得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减)收到的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3%)确定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35 2.77-12.13
机器设备 10-15 6.47-9.7
交通运输设备 10 9.7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0 9.7-19.4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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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1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一)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本公司在建工程按工程项目分别核算,以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时点的确定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资产如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
中期末或年末,对单项在建工程逐项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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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未成熟生物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用于工程项目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资本化率,计算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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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3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三)生物资产核算方法
1.生物资产确定标准及分类
本公司生物资产为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自行营造的橡胶林木及其他经济林木。其他经济林木主要为防风林及小叶桉等纸浆林,进一步区分为成熟及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橡胶林木的中、小阶段培育期一般为八年左右,公司判断橡胶林木进入正常生产期的标准为:同林段内芽接树离地100厘米处,树围≥50厘米的植株为达标树,可开割。达标树占林段植株数50%时,该林段正式开割,进入生产期。
2.生物资产计价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历史成本计量,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或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一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因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所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生物资产的成本,当橡胶林木达到生产期标准时将未成熟橡胶林资产成本转为成熟橡胶林资产;郁闭或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生物资产折旧方法
考虑到2005年公司成立时,开割年限25年以上的橡胶林木入账价值即为林木出售价值,因此1980年以前(含1980年)转开割的橡胶林残值率为100%;1980年(不含1980年)以后开割的橡胶林木类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30%,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
成熟其他经济林木按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确定为3%,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
4.生物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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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4

中期末或年末,对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类别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四)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
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受让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在同时满足换入的无形资产
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条件时,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减)收到的补价作为入账价值;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减)收到的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5)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以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确定。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及摊销方法使用寿命的确定原则
(1)使用寿命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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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5

①源自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②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延续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一并记入使用寿命;
③合同或者法律没有使用寿命的,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如与同行业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聘请专家论证等,以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④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的使用寿命期限内按照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资产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价值。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中期末或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逐项检查各项无形资
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对其他无形资产,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情况下,按照单项对无形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单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难以对单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中期末或年末,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
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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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56
(十五)收入确认方法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提供劳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即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8-1-257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本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计入各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依据:当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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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当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时,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八)租赁
1.融资租赁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经营租赁
作为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从事经营租赁业务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协议涉及的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远期商品合约)来对部分预期交易的价格风险进行套期。公司的政策是对冲预期交易价格风险,并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套期工具如符合套期会计条件之现金流量套期,涉及套期工具公允值变动有效部分的利得或亏损先计入所有者权益,其后当预计交易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认定其为高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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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
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125%的范围内。
套期会计会在套期工具到期或出售、终止、或行使或不再符合套期会计条件时终止。
(二十)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①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②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③分配普通股股利。如果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需由董事会拟定方案。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除本节“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披
露的其他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影响如下:
(1)递延所得税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因此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0.91万元,调增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
0.91万元。
(2)合并范围原因导致的差异调整
公司2007年之前原报表根据重要性原则,未将海南天橡民营胶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天橡民营胶子公司海南马仕达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能实施控制的子公司海南农垦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海南中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7%)、海南中橡热带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具有实质控制权)、洋浦中橡电子商务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六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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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母公司汇总会计报表和子公司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为依据,在对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交易进行抵销后,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能够实施控制的子公司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并对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联交易及往来款项进行抵销。由于上述合并范围追溯调整原因,追溯调减2007年初资产6,440.87万元,调减负债8,256.53万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595.87万元,调增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19.79万元。
五、重要会计科目和财务比例的说明
(一)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验的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088,205.27 4,992,747.61 962,697.46 7,929,510.3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713,073.70 5,091,467.18 1,532,118.00 692,118.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83,907.80 8,962,194.1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70,263,434.9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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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563,145.95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7,080,474.54 -41,928,517.01 15,657,624.65 -1,506,360.9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5,767,098.02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034,465.92 24,748,653.29 21,550,608.20 -589,363.5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6,599,015.0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1,421,140.19 18,671,449.09 45,450,102.06 122,350,547.8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900,359.14 322,991.40 1,715,281.35 102,317.70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195,767.30 1,015,224.95 1,072,313.11 18,282.4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325,013.76 17,333,232.74 42,662,507.60 122,229,947.75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8,143,723.18 285,745,247.96 337,275,535.94 584,260,539.2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7,468,736.94 268,412,015.22 294,613,028.34 462,030,591.48
2007 年,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相对较大,主要是由于当年取得债务重组收益 7,026 万元,以及对于以前年度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在 2006 年末的余额共计 3,660万元转入 2007年度管理费用所致。
2007年、2008年、2009年至 2010年 1-9月份,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0.92%、12.65%、6.07%和 4.9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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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来,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重已下降至相对较小水平,对公司正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生物资产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生物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等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 4,581,110,715.78 824,294,086.66 - 3,756,816,629.12
其中: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1)橡胶林木 3,098,538,816.29 811,236,805.48 - 2,287,302,010.81
(2)其他经济林木 22,308,355.20 13,057,281.18 - 9,251,074.02
小计 3,120,847,171.49 824,294,086.66 - 2,296,553,084.83
其中: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1)橡胶林木 1,456,317,738.63 -- 1,456,317,738.63
(2)其他经济林木 3,945,805.66 -- 3,945,805.66
小计 1,460,263,544.29 -- 1,460,263,544.29
(三)固定资产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等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
房屋及构筑物 726,088,285.42 201,526,155.84 16,509,500.50 508,052,629.08
机器设备 187,403,707.68 69,659,684.77 532,858.08 117,211,164.83
运输工具 84,323,887.88 39,434,143.64 - 44,889,744.24
电子及其他设备 92,722,636.60 40,752,201.59 197,436.29 51,772,998.72
合计 1,090,538,517.58 351,372,185.84 17,239,794.87 721,926,536.87
(四)无形资产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的原值、累计摊销、摊余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原值累计摊销摊余价值
土地使用权 313,611,589.81 21,465,794.68 292,145,795.13
非专利技术 9,750,950.70 3,635,483.09 6,115,4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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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3,362,540.51 25,101,277.77 298,261,262.74
(五)主要债项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主要债项为长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859,301,770.56 元,其中短期信用借款 200,000,000.00 元,短期保证借款
650,000,000.00 元,其他短期借款 9,301,770.56 元;另外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676,345,346.43元,均为保证借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以及或有负债情况。
(六)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股东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股本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3,145,171,600.00
资本公积-10,164,058.35 -122,175,838.05 17,386,900.15 7,195,890.65
盈余公积 163,154,431.35 163,154,431.35 135,850,570.84 99,413,350.46
未分配利润 590,093,602.25 359,208,459.07 666,897,671.62 366,059,356.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887,562,360.25 3,545,346,808.37 3,965,306,742.61 3,617,840,197.17
少数股东权益 37,482,036.35 23,124,611.68 26,223,912.39 17,525,164.01
股东权益合计 3,925,044,396.60 3,568,471,420.05 3,991,530,655.00 3,635,365,361.18
1.资本公积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股本溢价 9,819,081.11 9,819,081.11 9,819,081.11 12,144,678.21
其他资本公积-19,983,139.46 -131,994,919.16 7,567,819.04 -4,948,787.56
合 计-10,164,058.35 -122,175,838.05 17,386,900.15 7,195,890.65
(1)本公司股本溢价包括两部分:2005年本公司并购同一控制下子公司中
橡市场,支付的对价与取得中橡市场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股本溢价12,144,678.21 元;2008 年本公司并购同一控制下子公司林产集团及物流公司,
支付的对价与取得林产集团及物流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冲减股本溢价 2,325,59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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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资本公积形成原因为:2006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橡市场将收到
的国家拨款转为资本公积,本公司按投资比例98%享有份额7,588,412.44元;2008
年其他减少资本公积20,593.40元;2010年1至9月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550,958.50元。
(3)2007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原因为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537,2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原因所致;2008年则确认套期实现,由资本公积转
为营业收入12,537,200.00元。
(4)2009年其他资本公积减少原因为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符合有
效性的套保合约浮动盈亏)冲减资本公积原因所致(其中合约浮动盈亏合计142,115,254.00元,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 2,552,515.80元后净减少资本公积
139,562,738.20元);2010年1至9月则确认套期实现,由资本公积转入营业收入
或投资收益。
2.未分配利润及其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359,208,459.07 666,897,671.62 366,059,356.06 431,633,671.32
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228,501,558.68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359,208,459.07 666,897,671.62 366,059,356.06 203,132,112.64
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8,143,723.18 285,745,247.96 337,275,535.94 584,260,539.23
减:法定盈余公积- 27,303,860.51 36,437,220.38 59,628,295.81
减:支付股利 157,258,580.00 566,130,600.00 - 361,705,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475,527,143.81 359,208,459.07 666,897,671.62 366,059,356.06
(七)现金流量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45,912.36 414,188,658.15 451,307,724.30 1,100,503,567.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5,596,780.21 -485,391,681.81 -210,342,389.64 -334,932,52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881,306.75 -233,500,107.49 -216,536,916.39 -981,653,344.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5,437,223.90 -304,714,831.66 24,415,129.42 -216,095,184.46
2010年 1-9月,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0.55亿元,主要是由于当
期归还了欠农垦总公司的经营性借款 4.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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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八)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0年 1-9月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流动比率 0.88 0.72 0.79 1.00
速动比率 0.45 0.42 0.48 0.6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4.85 278.65 135.47 76.69
存货周转率(次) 3.84 3.73 3.56 4.7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0.16% 0.17% 0.12% 0.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90% 43.86% 41.75% 44.1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千元) 646,235 577,081 659,467 1,003,689利息保障倍数 6.53 4.37 4.09 4.55
每股净资产(元/股) 1.24 1.13 1.26 1.1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2 0.13 0.14 0.3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5 -0.10 0.01 -0.07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除外)/期末净资产
6、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7、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本年摊销合计)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
本总额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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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的要求计算的 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 2010年 1-9月份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指标 2010年 1-9月份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
平均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37 7.71 8.90 16.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89 7.24 7.77 13.38
每股
收益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2 0.09 0.11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3 0.09 0.09 0.15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2 0.09 0.11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3 0.09 0.09 0.15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 E0 + NP÷2 + 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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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六、期后事项及或有事项
(一)期后事项
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且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
七、资产评估情况
(一)本公司设立时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及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评估原则,采用的主要方法是重置成本法,其中,开割橡胶林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未开割橡胶林采用重置成本法,单项资产评估加和得出整体资产评估结果。针对各种资产类型,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资产的实际状况,分别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的林木资产划分成橡胶林和防护林两部分,根据不同种植时期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其中处于初产期、旺产期和降产期的成熟橡胶林采用收益现值法。成熟橡胶林选用收益现值法的主要依据为:成熟橡胶林属于经济林,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林林木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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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结合本次评估范围内橡胶林的生长阶段及收益情况,考虑到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按行业惯例对具有收益能力的经济林资产一般采用收益法评估。故本次对初产期、旺产期和降产期的橡胶林选用收益现值法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现值法中主要参数指标及依据具体为:
1、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 ny/t221-93《橡胶树栽培
技术规程》及本次评估橡胶树营林技术规划方案,橡胶林按林龄分为四个阶段,产前期(一般是定植 1-8年,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始(初)产期(开割1-5年)、旺产期(开割 6-20年)和降产期(开割 21-25年),衰产期(开割 25年以上和已报强割)。结合待估资产目前橡胶林实际产胶能力和产胶时间,本次评估始产期开始年数平均定为 9年;旺产期开始年数定为第 14年,截止年数定为 28年;降产期开始年数定为 29年,截止年数定为 33年;旺产期年数平均定为 15年。
2、橡胶产量的确定:基于历史产胶情况统计的经验数据拟定的标准,预测
旺产期已开割胶园平均亩产干胶 77kg,初产期各年按开割率和产胶能力测算亩产干胶,降产期平均亩产干胶量逐年减少。第 25 年后到衰产期,以农垦局国有资产监管服务中心提供的倒木更新实际成交价格为参考,确定更新倒木纯收益。
公司成立后,由于受 2005年“达维”台风影响,公司橡胶林在 2006年、2007年和 2008年实际平均亩产干胶分别为 57.4kg、64.3kg、60.1kg,平均 60.6kg,比
预计产量低 21.30%,但整体来看,公司橡胶林的产胶能力在逐年恢复和提高。
3、干胶的收益的确定:干胶的纯收益以农垦总公司近几年平均干胶销售收
入剔除成本和期间费用为依据,测算为 1,241元/吨。
由于 2006年至 2008年期间橡胶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在 2006年、2007 年和 2008 年的实际每年吨纯收益,分别到达 2,594.71 元/吨,3,224.98 元/
吨和 2,971.24元/吨,平均每年吨收益 2,930.37元/吨,比预计收益高 1,689.37元/
吨,高出比例为 136.13%。
4、折现率的确定:资金市场上的商业利率由经济利率(纯利率)、风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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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率三部分构成。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采用的利率仅含经济利率和风险率两个部分。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考虑本次评估的橡胶林资产及其产品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较林业行业其他树种的风险更大,综合确定折现率取 8%。
经评估,截至 2004年 3月 31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所涉及的资产和相关负债评估结果如下:评估前资产总计 388,633.56万元,负债总计 252,860.31万元,
净资产 135,773.25万元;调整后资产总计 388,633.56万元,负债总计 252,860.31
万元,净资产 135,773.25 万元;评估后资产总计 565,474.87 万元,负债总计
252,857.71万元,净资产 312,617.16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176,843.91万元,增
值率为 130.25%。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 B C D=C-B E=D/B×100%流动资产 1 68,660.29 68,660.29 70,978.94 2,318.65 3.38
长期投资 2 890.57 890.57 873.16 -17.41 -1.95
固定资产 3 319,028.43 319,028.43 473,394.46 154,366.03 48.39
其中:建筑物 4 19,320.13 19,320.13 35,581.79 16,261.66 84.17
设备 5 7,752.40 7,752.40 7,150.86 -601.54 -7.76
林木类 6 181,835.02 181,835.02 324,063.21 142,228.19 78.22
在建工程 7 110,133.01 110,133.01 106,598.60 -3,534.41 -3.21
固定资产清理 8 -12.13 -12.13 0.00 12.13 -100.00
无形资产 9 24.60 24.60 20,216.07 20,191.47 82,079.15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 0.00 0.00 20,191.47 20,191.47
其他资产 11 29.67 29.67 12.24 -17.43 -58.75
资产总计 12 388,633.56 388,633.56 565,474.87 176,841.31 45.50
流动负债 13 225,738.53 225,738.53 225,735.93 -2.60 0.00
长期负债 14 27,121.78 27,121.78 27,121.78 0.00 0.00
负债总计 15 252,860.31 252,860.31 252,857.71 -2.60 0.00
净资产 16 135,773.25 135,773.25 312,617.16 176,843.91 130.25
本次评估结果中最主要的增值是:(1)林木类资产增值 1,422,281,982.44元,
增值率为 78.22%,主要是由于基于收益现值法对开割橡胶林的评估价值相对于
其账面价值有溢价。(2)无形资产增值 201,914,677.36元,增值率为 820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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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由于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大部分原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帐面值为零,本次评估按照出让土地进行估值,造成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较高。
(二)本公司设立后的资产评估情况
2008年 8月,本公司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08年 9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就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总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事宜所涉及的本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2009年 6月 19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 449号)。
此次评估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两种方法对本公司的股东权益的全部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师综合各种生产经营和整合状况判断,被评估企业未来年度各年的橡胶产量和更新进度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达到相对稳定的经营期较难,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相对更为合理。对于林木资产,其中开割胶园仍然采用收益法评估,未开割胶园采用成本法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9 月 30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本公司账面总资产为670,063.63万元,总负债为 253,288.48万元,净资产为 416,775.15万元;调整后
账面总资产为 670,063.63万元,总负债为 253,288.48万元,净资产为 416,775.15
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 793,266.20万元,总负债为 252,508.95万元,净资产为
540,757.25万元,增值 123,982.10万元,增值率 29.75%。其中最主要的增值是本
公司生物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二者分别增值 105,957.73 万元、
11,635.01万元,增值率分别达 28.46%和 74.40%。
八、验资情况
本公司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
本公司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出资的计量属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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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 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 2010年 1-9月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资本性支出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本节内容可能含有前瞻性描述,该类前瞻性描述包含了部分不确定事项,可能与本公司的最终经营结果不一致。投资者阅读本节内容时,应同时参考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中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的内容。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构成见下表 11.1:
表 11.1 主要资产构成
单位:千元
资产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 402,397 5.55% 256,960 3.95% 561,674 8.08% 537,259 8.23%
应收票据 9,302 0.13% 155,875 2.39%----
应收账款 83,796 1.16% 12,872 0.20% 13,991 0.20% 39,706 0.61%
预付款项 157,196 2.17% 64,042 0.98% 32,328 0.47% 1,335 0.02%
其他应收款 629,843 8.69% 492,528 7.56% 804,974 11.59% 701,508 10.75%
存货 1,006,417 13.89% 691,154 10.61% 914,308 13.16% 605,528 9.28%
其他流动资产 63 0.00%------
流动资产合计 2,289,013 31.59% 1,673,430 25.69% 2,327,276 33.50% 1,885,335 28.8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50 0.14%------
长期股权投资 2,500 0.03% 2,500 0.04% 500 0.01%--
投资性房地产 22,237 0.31% 21,862 0.34%----
固定资产 721,927 9.96% 686,176 10.54% 580,433 8.35% 582,950 8.93%
在建工程 136,559 1.88% 65,315 1.00% 57,354 0.83% 11,150 0.17%
工程物资 4,248 0.06%------
固定资产清理 14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3,756,817 51.84% 3,779,423 58.03% 3,760,596 54.13% 3,848,811 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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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无形资产 298,261 4.12% 274,295 4.21% 219,518 3.16% 196,273 3.01%
长期待摊费用 307 0.00% 663 0.01% 1,245 0.02% 2,282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85 0.07% 9,139 0.14% 872 0.01% 67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58,005 68.41% 4,839,373 74.31% 4,620,519 66.50% 4,641,533 71.11%
资产总计 7,247,018 100.00% 6,512,803 100.00% 6,947,795 100.00% 6,526,868 100.00%
本公司当前的资产结构与本公司业务特点有密切关系。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销售是本公司最主要的业务,因此,生产性生物资产,即橡胶林是本公司资产的最主要组成部分。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2008 年 12 月 31 日、2009 年12月 31日和 2010年 9月 30 日,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 38.49
亿元、37.61亿元、37.79亿元和 37.57亿元,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8.97%、
54.13%、58.03%和 51.84%。
本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货币资金、存货和应收款项,报告期各期末,三项合计占本公司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重平均分别为 93.13%和 29.42%。
除生产性生物资产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本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项目,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其占本公司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9.96%和 4.12%。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2、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变动情况见下表 11.2:
表 11.2 主要资产余额及变动
单位:千元
资产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货币资金 402,397 56.60% 256,960 -54.25% 561,674 4.54% 537,259
应收票据 9,302 -94.03% 155,875 ----
应收账款 83,796 551.02% 12,872 -8.00% 13,991 -64.76% 39,706
预付款项 157,196 145.46% 64,042 98.10% 32,328 2322.19% 1,335
其他应收款 629,843 27.88% 492,528 -38.81% 804,974 14.75% 701,508
存货 1,006,417 45.61% 691,154 -24.41% 914,308 50.99% 605,528
其他流动资产 63 -----流动资产合计 2,289,013 36.79% 1,673,430 -28.09% 2,327,276 23.44% 1,885,33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50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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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2,500 --- 500 --投资性房地产 22,237 1.72% 21,862 ----
固定资产 721,927 5.21% 686,176 18.22% 580,433 -0.43% 582,950
在建工程 136,559 109.08% 65,315 13.88% 57,354 414.38% 11,150
工程物资 4,248 ------固定资产清理 14 ------生产性生物资产 3,756,817 -0.60% 3,779,423 0.50% 3,760,596 -2.29% 3,848,811
无形资产 298,261 8.74% 274,295 24.95% 219,518 11.84% 196,273
长期待摊费用 307 -53.67% 663 -46.71% 1,245 -45.44% 2,2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85 -44.36% 9,139 947.60% 872 1198.09% 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58,005 2.45% 4,839,373 4.74% 4,620,519 -0.45% 4,641,533
资产总计 7,247,018 11.27% 6,512,803 -6.26% 6,947,795 6.45% 6,526,868
截至 2007年 12月 31日、2008年 12月 31日、2009年 12月 31日和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65.27亿元、69.48亿元、65.13亿元和 72.
47 亿元,总体变动不大。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总资产较 2009 年 12月 31日增加 11.27%,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及存货等流
动资产以及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类项目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为了维持日常生产经营,须保持适度的高流动性资金,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量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经营规模相适应。
本公司货币资金 2009年末较 2008年末减少 3.05亿元,降幅 54.25%,主要
是由于本公司于 2009年第四季度陆续偿还了到期银行借款 4亿元,使得 2009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相对较低。
本公司货币资金 2010年 9月 30日较年初增加 1.45亿元,增幅 56.60%,主
要是由于随着母公司进入开割期后季节性结算资金需求增加,同时本公司大部分下属子公司处于业务扩张期或建设期,资金需求较大,本公司需要适度增加现金储备才能保证经营及投资活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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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款项
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15,588万元,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向本公司购买橡胶产品,以开具的具有追索权的国内信用证作为货款结算方式,该国内信用证已由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议付。2010年上半年,上述国内信用证已到期转销。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 930万元,系丽水市瓯哥华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橡胶产品,以开具的具有追索权的国内信用证作为货款结算方式,该国内信用证已交由相关银行议付。
2007年至 2009年各期末,本公司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小,占本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不超过 1%。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 7,092万元,增幅为 551.02%,主要是由于随着本公司加大对天然橡胶产品终端客户的
直销力度,对普利司通、双钱集团及杭州中策等客户购买橡胶产品给予一定的账期,一般为 1个月,期末对该部分终端客户的应收账款均在信用期之内。预计现存应收账款未来回收风险很小,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对应收账款中存在的坏账风险的部分已经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下属基地分公司的内部职工借款和经营性往来款构成。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具体构成如下:
表 11.3 其他应收款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往来款 1,522 0.23%-- 622,060 73.78% 368,971 49.88%
内部职工借款 122,068 18.71% 105,970 20.62% 108,756 12.90% 95,912 12.96%
其他 528,831 81.06% 407,836 79.37% 112,258 13.32% 274,939 37.16%
其他应收款小计 652,421 100.00% 513,806 100.00% 843,074 100.00% 739,822 100.00%
坏账准备 22,578 21,278 38,100 38,314其他应收款净额 629,843 492,528 804,974 701,5082007年至 2008年期间,关联方往来款主要是本公司及下属基地分公司与控股股东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形成的款项,截至 2007年 12月 31日和 2008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应收上述关联方往来款分别为 3.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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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6.22亿元。2009年 3月,本公司规范了与农垦总公司等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为 152万元,主要系应收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厂房租赁押金及包装物周转押金。
本公司内部职工借款主要由应收家庭农场款以及胶工生活借款等构成。其中,应收家庭农场款系由于本公司一般通过职工向各基地分公司预先借款的方式进行橡胶中小苗种植和抚管的资金投入,并参照考核目标与职工进行定期结算。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收家庭农场款为 6,038万元。除应收家庭农场款外,本公司的其他内部职工借款主要是在每年的停割期间为保证橡胶生产的正常进行,公司需采取预借少量生活费的方式帮助部分生活困难的胶工度过停割期,一般在当年的开割期间每月与胶工结算时扣回相应应收款项。截至 2010年9月 30日,本公司除家庭农场款外的应收职工借款为 6,169万元。
除上述两部分外,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还主要包括应收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物流存出保证金以及其他非关联单位的往来款。2009年以来,本公司为了规避橡胶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增加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使得期货保证金额度随之提高。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和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收期货保证金分别为 3.34亿元和 4.40亿元,分别占其他应收款的比重为 64.98%和 67.58%。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2,258万元。
随着开割期间橡胶生产的正常进行以及对橡胶中小苗种植抚管投入的定期结算,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大部分应收款能够及时、足额收回,并按谨慎性原则对应收款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
(3)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天然橡胶产品及板方材,其中橡胶产品主要为浓缩乳胶、标准胶及胶清胶。公司对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管理主要包括收购、加工生产、仓储管理、销售、会计核算五个环节:A、收购环节,橡胶原料主要包括鲜胶乳、非液体胶(如线胶)等,公司在制定了《橡胶原料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对橡胶原料质量控制统领性的规范前提下,分别制定了《鲜胶乳取样与干胶含量测定方法》、《天然橡胶原料收购管理办法》、《天然橡胶原料收购实施细则》;B、加工生产环节,制定了《橡胶加工技术规范》及《橡胶产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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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公司橡胶原料收购环节及橡胶产品生产与加工环节予以规范;C、仓储管理环节,制定了《存货管理暂行办法》及《天然橡胶产品仓储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橡胶产品管理权限、入库、日常保管、移库或内部调拨、销售出库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D、销售环节,公司制定了《天然橡胶产品营销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会计核算办法》对销售收入的真实、完整性进行控制,市场营销部每月编制《橡胶产成品进销存报表及汇总表》;E、账务管理环节,公司制定了《成本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会计核算办法》与《存货管理暂行办法》对存货生产成本归集结转及存货出入库核算等账务管理予以规范。同时,公司也指导、督促对控股子公司存货内控制度的建设,以林产集团为例,建立以下存货管理制度:《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管理规定》、《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橡胶木制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的具体构成如下:
表 11.4 存货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 44,673 4.44% 70,232 10.16% 111,275 11.42% 48,684 8.04%
在产品 149,918 14.90% 20,884 3.02% 6,372 0.65%--
库存产品 810,739 80.55% 597,771 86.41% 853,904 87.62% 553,868 91.40%
周转材料 1,086 0.11% 2,847 0.41% 3,033 0.31% 3,405 0.56%
存货小计 1,006,417 100.00% 691,734 100.00% 974,584 100.00% 605,957 100.00%
跌价准备- 580 60,276 429存货净额 1,006,417 691,154 914,308 605,528本公司原材料主要为用于橡胶林管理的肥料、农药等生产物资,一般情况下,各基地分公司在冬季组织橡胶林抚管工作,进行集中施肥,并分别在每年的三、
六、九月份追加施肥。因此,各分公司一般在上年第四季度采购部分生产物资,
并在第二年使用,故每年年末本公司会保留一定的原材料库存。
2008年末,本公司库存原材料较 2007年末增加 6,259万元或 128.57%,主
要由于: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在 2008 年第四季度有所下降,部分基地分公司针对 2009 年春季胶林管理,加大了当期的肥料采购量;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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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于 2008年度,胶林白粉病和炭蛆病严重,本公司为预防“两病”,于 2008年末比上年同期增加了对硫磺粉的采购 2,220万元。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库存原材料较 2009年末减少 2,556万元或
36.39%,主要是由于本公司当年进行抚管和集中施肥,相应消耗了年初的原材料
储备。
本公司的在产品种类和金额变化受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影响,在产品除了包括尚未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能作为商品销售的产品,还包括橡胶林停割期所发生的生产成本,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在产品较 2009年末增加 1.29亿元,
增幅较大,主要是由于 2010 年橡胶林停割期(1 至 3 月)所发生的生产成本核算时归集在在产品项目下,并在年内开割期进行摊销,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摊销完毕。
本公司库存商品包括期末未销售的各类橡胶产品以及板方材。由于橡胶生产具有季节性,每年的停割期没有橡胶可生产,因此,每年年末本公司均保持适当的橡胶库存用于在第二年停割期销售。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库存产品明细情况如表 11.5所示:
表 11.5 库存产品明细情况表
单位:吨、立方米、元/吨、元/立方米
品种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
数量单价数量单价数量单价数量单价
干胶 32,329.22 19,538.26 35,893.71 13,410.72 53,184.86 13,489.30 37,454.30 12,537.45
乳胶 13,997.09 12,469.33 9,416.98 8,630.27 14,604.50 8,203.78 10,022.63 8,409.64
板材 7,721.40 589.00 62,188.16 565.05 26,172.20 640.15 --
注:乳胶产品库存量按照实物量计算
2008年末,本公司库存产品较 2007年末增加 3亿元或 54.17%,主要原因包
括:A、数量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及我国宏观经济影响,2008年第四季度,天然橡胶产品国内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市场出现阶段性供过于求的状况,影响了本公司橡胶产品正常销售,导致当年末橡胶产品存货较 2007年末增加 1.85万吨(乳
胶折干后计算);同时,2008年本公司收购了林产集团,合并范围较上年增加,年末相应增加林产集团的橡胶木板方材产品库存量。B、价格方面,本公司自 2008年开始全面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度,计算胶工薪酬时按照归己产量、市价结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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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原则,2008 年前三季度,橡胶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高,从而使得本公司的当年胶工人力成本较 2007年上升约 20%;另外,2008年上半年肥料等物资采购价格大幅增长,使得当年生产材料成本和期末库存单价上升。
2009 年末,本公司库存产品较年初大幅度下降,其中,库存橡胶产品较年初减少 2.75亿元或 32.80%,主要是由于 2009年随着橡胶产品价格的回升、国家
天然橡胶收储政策的启动、市场需求的上升,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量大增。
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库存商品较 2009 年末增加 2.13 亿元或
35.62%,主要原因系为保证 10-11月的期货实物交割,保留了部分橡胶产品的库
存量。
(4)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辅助设备等。报告期内,本公司固定资产科目的主要构成如下(按照净值列示):
表 11.6 固定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房屋及构筑物 508,053 70.37% 492,989 71.85% 406,070 69.96% 422,926 72.55%
机器设备 117,211 16.24% 99,465 14.50% 83,492 14.38% 82,633 14.17%
运输设备 44,890 6.22% 49,507 7.21% 52,576 9.06% 49,233 8.45%
电子及其他设备 51,773 7.17% 44,214 6.44% 38,295 6.60% 28,158 4.83%
合计 721,927 100% 686,176 100.00% 580,433 100.00% 582,950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固定资产结构变动不大,随着业务经营规模的增加,本公司固定资产规模也整体呈平稳增长趋势。
2008年,一方面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将东红等 10家立地环境不宜种胶的基地分公司,整体出售给海南省农垦总公司以发展非胶业务,并将保亭所分公司的非橡胶资产及负债以及金垦宾馆建筑物等资产出售给农垦总公司,该项交易减少了本公司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净值 3,709万元。另一方面,本公司为提高橡胶产品加工能力和统一产品标准对部分老橡胶加工厂进行了改扩建,增加了期末在建工程金额,并将部分工程竣工投产转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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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末,本公司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 1.06亿元或 18.22%,主要是由于为
解决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本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与房产权属不一致的问题,本公司在 2009 年先后受让农垦总公司下属农场房屋、交通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从而使得年末固定资产大幅增加。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 0.36亿元或 5.21%,主
要原因系橡胶加工厂的在建工程建成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5)生产性生物资产
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分为橡胶林木资产和其他经济林木资产,其中,生产性生物资产按是否进入生产期进一步分为成熟及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其他经济林木为防风林。
公司 2005年设立时,针对农垦总公司投入的生物资产,系根据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纳入重组范围内的橡胶林等生物资产的评估价值入账。
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构成如表 11.7所示(按照净值列
示):
表 11.7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类别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成熟生产性
橡胶林木 2,287,302 60.88% 2,353,229 62.26% 2,422,299 64.41% 2,558,393 66.47%
其他经济林木 9,251 0.25% 9,412 0.25% 10,270 0.27% 11,913 0.31%
小计 2,296,553 61.13% 2,362,641 62.51% 2,432,569 64.68% 2,570,306 66.78%
未成熟生产性
橡胶林木 1,456,318 38.76% 1,413,546 37.40% 1,327,399 35.30% 1,278,161 33.21%
其他经济林木 3,946 0.11% 3,236 0.09% 628 0.02% 344 0.01%
小计 1,460,264 38.87% 1,416,782 37.49% 1,328,027 35.32% 1,278,505 33.22%
合计 3,756,817 100.00% 3,779,423 100.00% 3,760,596 100.00% 3,848,811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总体变化不大,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净值为 37.57亿元,较 2007年末减少 0.92亿元或 2.45%。
2010年因遭受旱灾,冲减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1,671万元,并将该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此外,由于 2010年 7月“康森”台风损失(该部分损失对冲收到的保险公司风灾赔偿款)、转销无保苗价值的超龄苗原因共计核销未成熟生产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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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生物资产 751万元。“康森”台风损失同时使得本公司核销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原值 1,167万元。
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规模及具体结构与该类生物资产的更新、定植及抚管变化情况相关。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2007年以来本公司林木更新力度加大,但由于生物资产的更新、定植、
抚管、转生产期有一定的时间差,报告期前几年更新面积相对较少,本公司报告期内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面积相对较少;(2)2008
年,东红、东升等 10家基地分公司退出本公司使得成熟及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净值分别减少 11,556万元和 1,793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整体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包括:
(1)2007年以来,随着本公司林木更新力度的加大,橡胶中小苗的定植、抚管
投入也相应加大,尤其是 2009年,本公司更新种植的橡胶中小苗面积超过了 8万亩,同时,由于生产资料物价及人力成本的上升,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每亩投入的成本也逐年上升;(2)2008年,本公司收购了国营五指山茶场 8,395.40
亩橡胶中小苗资产,该项交易增加本公司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1,389万元。
(6)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各分公司办公楼以及厂区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截至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2.92亿元,占无形资产比重达
98%。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形资产的主要构成如下(按照净值列示):
表 11.8 无形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类别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 292,146 97.95% 268,239 97.79% 214,626 97.77% 190,539 97.08%
其他 6,115 2.05% 6,056 2.21% 4,892 2.23% 5,734 2.92%
合计 298,261 100.00% 274,295 100.00% 219,518 100.00% 196,273 100.00%
本公司业务涉及的地域广泛,下属分支机构众多,因此,经营用土地使用权金额相对较大,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形资产总体规模变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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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 2,324万元,主要是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基于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了延长天然橡胶产业链,增加橡胶产品附加值,本公司在 2008 年成立了三家橡胶深加工项目的子公司,该三家子公司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三块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相应增加期末无形资产金额。
另一方面,2008年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出售了东红等 10家基地分公司及金垦宾馆土地使用权等资产。
2009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 5,478万元,主要是由于为解决本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与房产权属不一致的问题,2009 年 8 月,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签订协议,购入土地使用权 43宗。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无形资产较 2009年末增加 2,396万元,主要是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因:(1)2010年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林产集团因经营需要,
受让两家木材厂内的土地使用权;(2)本公司下属分公司金兴加工厂从万宁市
国土局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
3、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本公司依据自身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提取政策,并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的减值准备提取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报告期内,本公司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如下表所示:
表 11.9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坏账准备 27,264 25,496 39,150 38,851存货跌价准备- 580 60,276 429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240 14,260 14,645 2,274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合计 44,504 40,337 114,071 41,554本公司于 2008年末计提了 6,028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自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橡胶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使得本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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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因此,本公司根据现行会计政策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过程具体如下:
(1)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中期末或年末,对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检查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一般认为系存在减值迹象并需要进行减值测试。
其中自然灾害导致的减值分为以下情况:
A、如发生非重大自然灾害,未因实体损失影响正常生产能力的,但造成同一胶园中少量林木发生非实体性损伤(可恢复的损伤),由于林木可自然生长、自然恢复、自然增值的特性,结合纳入正常生产管理活动的生产抚管,灾害造成的可恢复损伤影响可以忽略,因此该种情况不视为存在减值迹象。
B、如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对胶园产生实体损伤影响正常生产的,则视为存在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一般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实际测试过程中,在确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先考虑林木出售价格和预计的处置费用两项因素,其中林木出售价格取自当年加权平均林木拍卖价格,处置费用各年较为平均,一般约为 50元每亩。
如林木出售价格扣除处置费用后低于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则继续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为便于操作,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中现金流入与流出数据采取简化的方式,其中:预计未来现金流入包括以下几项要素:预计剩余开割年限内每亩干胶产量(系基于历史产胶情况统计的经验数据拟定的标准)、预计销售价格(一般按 2005年以来的平均销售价格)、林木处置价格(一般按 2005年以来的平均拍卖价格);预计现金流出则按照 2005年以来的加权平均毛利率数据,并考虑非付现成本(主要为折旧)及 2005 年以来的销售费率进行测算。折现率则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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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对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一般不考虑非重大的自然灾害的影响。
在确定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因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的公允价值较低,因此确定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直接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测算。测算过程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经测算后,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故未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此外,2010 年因遭受旱灾,本公司对截止 2010年 6月 30日已发生损失(橡胶中小苗已死亡无保苗价值)但尚未进行处理(灾情结束后统一清查处理)的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07 万元,并在清查完成后于 9 月进行相应帐务处理。除原预计损失 1,107 万元外,另新增清查损失 564万元,合计冲减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1,671万元,并将该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近年来公司无形资产质量良好,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因此,均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就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来看资产结构及配置能够满足日常持续经营需要,随着深加工、民营胶收购等业务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结构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将随着业务发展需要作适当调整。就公司总体资产质量状况来看,公司制订了具体稳健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能够满足公司资本保全的需要。
4、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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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10 主要负债构成
单位:千元
负债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 859,302 25.87% 855,875 29.07% 700,000 23.68% 301,600 10.43%
应付账款 312,504 9.41% 150,755 5.12% 140,743 4.76% 81,728 2.83%
预收款项 72,221 2.17% 35,105 1.19% 30,574 1.03% 39,302 1.36%
应付职工薪酬 311,801 9.39% 181,577 6.17% 309,405 10.47% 204,211 7.06%
应交税费-20,268 -0.61%-24,788 -0.84% 4,035 0.14% 3,957 0.14%
应付利息 16,326 0.49% 3,589 0.12% 3,889 0.13% 11,891 0.41%
其他应付款 266,506 8.02% 940,234 31.93% 846,770 28.64% 837,234 28.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2,000 30.17%--
其他流动负债 788,637 23.74% 172,853 5.87%-- 412,537 14.27%
流动负债合计 2,607,029 78.48% 2,315,199 78.63% 2,927,416 99.02% 1,892,461 65.45%
长期借款 676,345 20.36% 600,000 20.38%-- 992,000 34.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584 1.16% 29,133 0.99% 28,848 0.98% 7,042 0.24%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4,945 21.52% 629,133 21.37% 28,848 0.98% 999,042 34.55%
负债合计 3,321,973 100.00% 2,944,331 100.00% 2,956,264 100.00% 2,891,503 100.00%
本公司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的比重较大,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及其他应付款构成。截至 2007 年末、2008 年末、2009年末和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65.45%、
99.02%、78.63%和 78.48%。2008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比重较高,主要是由于公
司有一笔 8.92亿元的长期借款于 2009年 4月到期偿还,2008年末将该项借款从
长期借款中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该处理同步造成 2008 年末非流动负债减少。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于 2010年 2月发行短期融资券 7亿元。
5、负债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变动情况如表 11.1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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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11 主要负债余额及变动
单位:千元
负债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
短期借款 859,302 0.40% 855,875 22.27% 700,000 132.10% 301,600
应付账款 312,504 107.29% 150,755 7.11% 140,743 72.21% 81,728
预收款项 72,221 105.73% 35,105 14.82% 30,574 -22.21% 39,302
应付职工薪酬 311,801 71.72% 181,577 -41.31% 309,405 51.51% 204,211
应交税费-20,268 -18.23%-24,788 -714.27% 4,035 1.97% 3,957
应付利息 16,326 354.93% 3,589 -7.72% 3,889 -67.30% 11,891
其他应付款 266,506 -71.66% 940,234 11.04% 846,770 1.14% 837,2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892,000 --
其他流动负债 788,637 356.25% 172,853 --- 412,537
流动负债合计 2,607,029 12.60% 2,315,199 -20.91% 2,927,416 54.69% 1,892,461
长期借款 676,345 12.72% 600,000 --- 992,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584 32.44% 29,133 0.99% 28,848 309.67% 7,042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4,945 13.64% 629,133 2080.82% 28,848 -97.11% 999,042
负债合计 3,321,973 12.83% 2,944,331 -0.40% 2,956,264 2.24% 2,891,503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 33.22亿元,较 2007年 12月 31
日增加 4.30亿元或 14.89%。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变化不大。
本公司主要负债类项目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本公司为了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日常经营需要确定向银行的借款金额,2007年末,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低,主要是由于除了短期借款外,本公司当年还发行了 8亿元短期融资券,其中当年偿还了 4亿元,于 2008年偿还了另外 4亿元。
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短期借款的账面余额为 8.59亿元,较 2009年 12
月 31日增加 343万元或 0.40%,短期借款规模变动不大。
(2)应付款项
本公司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肥料、农药等物资款项,应付工程款以及应付橡胶产品贸易款。2008年末,本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1.41亿元,较 2007年末增
加 5,902万元或 72.21%,主要原因为:(1)随着本公司加大橡胶加工厂在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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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投入相应应付工程款有所增加;(2)2008 年末,本公司为预防白粉病和炭疽
病采购的硫磺粉增多,同时公司加大了当期的冬季肥料采购量,因此导致期末原材料应付款有所增加。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3.13
亿元,较 2009年末增加 1.62亿元或 107.29%,主要是由于公司前三季度肥料采购
款尚未结算完毕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龙橡及新加坡公司报告期末购入的应付橡胶产品货款。此外,随着子公司金像公司收购量的增大也导致了前三季度应付账款的增加。
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关联方往来款、应付内部职工款以及收取其他单位的保证金、押金等经营性往来款项,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表 11.12 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负债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关联方往来款 3,789 1.42% 586,027 62.33% 461,861 54.54% 286,315 34.20%
应付内部职工款 117,603 44.13% 206,301 21.94% 216,554 25.57% 255,442 30.51%
经营性往来款 145,114 54.45% 147,905 15.73% 168,355 19.88% 295,477 35.29%
合计 266,506 100.00% 940,233 100.00% 846,770 100.00% 837,234 100.00%
本公司关联方往来款主要包括公司向控股股东农垦总公司借款。为节约资金成本,本公司自 2007年起增加了对农垦总公司的资金往来,截至 2007年末、2008年末和 2009年末,本公司应付农垦总公司资金往来款项分别为 2.27亿元、3.20
亿元和 5.64亿元,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向农垦总公司的资金往来款
项已全部归还完毕,本公司应付的关联方往来款 379万元,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取的关联方中化国际的交易保证金。
本公司应付内部职工款主要是根据公司与胶工签订的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岗位责任书,为增强胶工抵御风险的能力,避免公司胶林资产损失,本公司从承包户每月收入提取的风险储备金,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收取的风险储备金为 0.72亿元,占其他应付款 27.02%。此外,应付内部职工款还包括本公司应
付内部职工的橡胶中小苗承包抚管款以及根据长期承包岗位责任书向胶工收取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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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履约保证金等,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除风险储备金外,本公司应付内部职工款余额为 0.46亿元,占其他应付款的 17.11%。
本公司的经营性往来款主要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取的外部单位交易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押金等款项,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付外部单位经营性往来款 1.45亿元,占其他应付款的 54.45%。
(3)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应付社会保险费构成。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表 11.13 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9月 30日 2009年 12月 31日 2008年 12月 31日 2007年 12月 31日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4,986 75.36% 132,609 73.03% 146,002 47.19% 130,458 63.89%
二、职工福利费--
三、社会保险费 21,213 6.80% 3,706 2.04% 121,257 39.19% 49,751 24.36%
其中:1.医疗保险费 7,029 2.25% 2,321 1.28% 12,774 4.13% 4,173 2.04%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2,870 4.13% 1,157 0.64% 99,337 32.11% 42,991 21.05%
3.失业保险费 776 0.25% 185 0.10% 1,738 0.56% 927 0.45%
4.工伤及生育保险费 538 0.17% 43 0.02% 7,408 2.39% 1,660 0.82%
四、住房公积金 6,504 2.09% 3,029 1.67% 1,297 0.42% 1,100 0.5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9,098 15.75% 42,231 23.26% 40,849 13.20% 22,902 11.21%
合计 311,801 100.00% 181,576 100.00% 309,405 100.00% 204,211 100.00%
本公司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本公司在 2007年以前的绩效工资主要为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奖金和胶工干胶超产奖励工资。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奖金是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结合当期干胶生产任务完成量、干胶成本控制及橡胶中小苗管理指标确认并于年末计提、次年发放的年度效益奖励。胶工干胶超产奖励工资是对胶工超任务完成干胶生产量的奖励,按单位定额奖励×超产量计提并于次年发放,2007年,本公司计提效益工资 5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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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8年起,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激发员工积极性,公司推行以业绩为导向的市场化薪酬管理办法,绩效工资主要核算公司管理人员等非胶工人员的绩效奖金。绩效工资分岗位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即年终奖)两部分。根据岗位性质,岗位绩效工资与岗位基本工资比重分别按中层岗位 4:6,基层岗位 3:
7确定,再结合员工个人考核得分,按照考核期间内员工岗位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比重×个人考核调整系数确定并计提当期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核算周期与考核周期同步,并于考核结束次月与岗位基础工资同时发放。年度绩效工资是公司在每个经营年度末根据当期盈利状况计提并发放给管理人员的特别奖励,结合员工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公司超额利润的金额百分比提取并发放。年终奖的核算与公司年度考核同步进行,于各年末计提,次年 2月份发放,2008年和 2009年本公司计提绩效工资分别为 3,903万元和 2,683万元。
本公司各期末计提的绩效工资属于应支付给员工的与考核期业绩挂钩的工资,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职工薪酬一般采用当月计提、次月发放的方式进行核算。
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制以来,对管理人员薪酬按照其岗位基础工资和当月考核结果确定的岗位绩效工资,对加工分公司生产工人和生产辅助人员按照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确定的计件工资,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计提,扣减个人负担的社保等费用后于次月发放;胶工薪酬按照完成干胶上缴任务后市价结算的干胶产品收入,扣减公司垫付的需由承包户负担的相关费用,余款作为当期应付职工薪酬计提,扣减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及 5%的风险储备金后于次月发放。由于干胶上缴任务按月份分解,故在按月结算胶工经营所得的干胶收入时,公司采取月度预结算、年度总结算的方式,即月度结算时预留 5-10%的结算款,待年度总结算后发放(一般为次年停割期期间分月发放)。对于该部分预留胶工结算款,已于结算当期计入相应成本科目,属于按照发生当期产量归集,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本公司各期末应付职工工资、奖金余额较大主要是由于本公司业务规模大、职工众多,且长期以来,采取工资当月计提次月发放方式,并在各年末计提年度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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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工资。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制后,基地分公司在橡胶高产期会预留部分胶工结算款,在次年的停割期逐月发放。因此,造成各年末应付工资余额较大。
历史上,农垦总局长期承担教育、卫生、公安等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海南农垦实行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本公司的职工社保随着整个海南农垦社保系统整体移交地方,参加海南省统筹。自 2008 年第四季度,海南农垦社保系统开始就移交工作进行准备,由于社保移交人数众多,并涉及与海南省地方18 个县市进行对接,在办理社保移交地方的相关手续过程中,因资料不完善而导致本公司部分分公司 2008年未能按期缴纳社保费,至 2009年陆续理顺了相关移交手续,相关社保费已补缴,从而导致 2009 年末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当年年初下降 1.28亿元,降幅达 41.31%。
此外,由于本公司年内通常当月计提社保费后在下月缴纳,因此,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付社会保险费用较年初有所增加,系由于 2010年 9月份社保费尚未缴纳原因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根据本公司经审计的申报财务报表计算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 11.14所示:
表 11.14 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 2010-9-30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流动比率(倍) 0.88 0.72 0.79 1.00
速动比率(倍) 0.45 0.42 0.48 0.6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41.90 43.86 41.75 44.1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45.84 45.21 42.55 44.30
指标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千元) 646,235 577,081 659,467 1,003,689
利息保障倍数(倍) 6.53 4.37 4.09 4.55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54,846 414,189 451,308 1,100,504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与负债总体保持稳定的配比状况,资产负债结构的特点是资产负债率适中,但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即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稳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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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40%-50%之间,与天然橡胶种植经营特点相关,本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而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等短期负债。
本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职工薪酬、生产物资等营运支出,尤其是在橡胶停割期运营资金压力更大,2010年 1-9月,本公司经营活动(扣除当期归还的欠农垦总公司的经营性借款 4.53 亿元后)支付的现金
为 39.01亿元,平均每月支出 4亿元以上,流动资金若出现不足,则本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将无法正常开展,进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上述资产负债结构导致本公司承担了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若遇到国家全面收紧银根等情况,本公司则面临流动性危机,存在以处置其他资产的办法来清偿到期债务的可能性。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除货币资金 4.02亿元外,本公
司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强的依次是:其他应收款中的期货交易保证金(扣除浮动盈亏)3.52 亿元、库存商品 8.11 亿元,货币资金和易变现流动资产金额合计
15.65 亿元,与流动负债 26.07 亿元相比,短期偿债能力略显不足,存在不能按
期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到期债务的可能性。但由于本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在当前经营环境下,不会产生实际的支付问题。
总体来看,本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稳健,整体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低,但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逾期还贷的情形,当前,本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措施保证短期债务与财务结构的安全性:
(1)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能力较强,这是本公司采用短期借款解决
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基础。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天然橡胶,天然橡胶是重要的大宗工业原料和战略物资,产品使用广泛,长期处于卖方市场,尽管产品市场价格经常波动,但产品不存在销售不出去的风险,因此,本公司销售以现金收款为主、赊销较少,这也是本公司能有稳定的现金流的原因。2007年、2008年、2009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达到 11.01 亿元、4.51 亿元和 4.14 亿元,2010
年 1-9月份,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0.55亿元,主要是由于当期归还了
欠农垦总公司的经营性借款 4.53亿元,剔除该项因素,本公司 2010年 1-9月实
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08 亿元,从而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偿还
债务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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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资产质量和企业信誉良好,且现金流稳定,银行对向本公司发
放贷款持积极的态度,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并获得充足的综合授信额度,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及中国银行三大商业银行对本公司的授信总额达 37 亿元,本公司仅使用了授信额度的 40%;此外,本公司拥有良好的银行间市场信用,获得 AA评级,2007年,发行两期总额 8亿元的短期融资债券,并全部按期还本付息。为降低融资成本,2010 年 2 月,本公司已发行短期融资券 7 亿元。因此,本公司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短期偿债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外部资金保障,同时,在有稳定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本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在贷款期限上较多地选择了短期,按照当前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比 1年期高 0.63%,比
半年期高 1.08%,使用期限较短的贷款能节约 10%到 20%的财务费用。
本公司将持续评估整体负债水平和流动负债状况,未来期间,本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不断提高短期偿付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安全性:
(1)继续努力提升本公司经营能力、降本增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运营
效率,加强市场开拓,采取多种销售手段,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加速资金回笼,合理设置产品库存量,保持资金结构的合理匹配。
(2)调整本公司负债结构,合理搭配长、短期借款比例,达到既能保证按
期还款、又能降低资金成本的财务目标。
(3)进一步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包括股权融资和长短期债权融资,本次 A
股发行后,将有利于本公司建立更加稳健的财务结构和增强本公司的偿债能力。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见表 11.15:
表 11.15 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总资产周转率(次) 0.60 0.56 0.54 0.57
总资产周转天数(天) 453 647 667 634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4.85 278.65 135.47 76.69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3 1 3 5存货周转率(次) 3.84 3.73 3.56 4.73
存货周转天数(天) 70 97 101 76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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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低,主要由于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业务具有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具有农业生产的行业特殊性。报告期内,本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指标总体比较稳定。
2007年、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 1-9月,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76.69、135.47、278.65 和 84.85,总体保持较高的水平,主系由于本公司报告期
内的产品销售政策主要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本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对于收入水平较小。2010年 1-9月,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是由于随着本公司加大对橡胶产品终端客户的直销力度,对于普利司通、杭州中策及双钱集团等终端客户给予一定的账期(一般为 1个月),使得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0.84亿元,均在正常信
用期内。
2007年、2008年、2009年和 2010年 1-9月,本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73、
3.56、3.73和 3.84,基本保持稳定。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构成见表 11.16:
表 11.16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080,922 99.51% 3,712,887 99.20% 3,601,798 99.03% 3,741,596 99.42%
其中:橡胶产品 3,905,924 95.24% 3,499,556 93.50% 3,471,998 95.46% 3,564,077 94.70%
橡胶木材 174,998 4.27% 213,331 5.70% 129,800 3.57% 177,519 4.72%
其他业务收入 20,136 0.49% 29,790 0.80% 35,361 0.97% 21,800 0.58%
合计 4,101,058 100.00% 3,742,677 100.00% 3,637,160 100.00% 3,763,396 100.00%
本公司作为从事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业务的企业,主营产品为天然橡胶产品和橡胶木材产品。从上表数据来看,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其中,主要为橡胶产品收入,显示本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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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材料销售收入、交易手续费收入、会员费收入、财产出租收入等,受生产过程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但所占本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很小,对总体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1、橡胶产品业务
天然橡胶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2007 年、2008 年、2009年和 2010 年 1-9 月,橡胶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抵消分部间交易后)的比重分别为 94.7%、95.46%、93.50%和 95.24%。
从产品种类来看,本公司橡胶产品包括干胶和乳胶;从业务类型来看,本公司橡胶业务包括母公司经营的自产胶以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民营胶、贸易胶等非自产胶业务,具体参见表 11.17所示。
表 11.17 橡胶产品业务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按产品种类
干胶 2,916,121 74.66% 2,815,956 80.47% 2,513,570 72.40% 2,492,282 69.93%
乳胶 989,803 25.34% 683,600 19.53% 958,428 27.60% 1,071,795 30.07%
合计 3,905,924 100.00% 3,499,556 100.00% 3,471,998 100.00% 3,564,077 100.00%
按业务类型
自产胶 2,284,277 58.48% 2,897,200 82.79% 3,158,765 90.98% 3,281,477 92.07%
非自产胶 1,621,647 41.52% 602,356 17.21% 313,233 9.02% 282,600 7.93%
合计 3,905,924 100.00% 3,499,556 100.00% 3,471,998 100.00% 3,564,077 100.00%
天然橡胶干胶产品和乳胶产品销售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亦是本公司传统优势业务领域。报告期内,上述两类产品销售收入平均分别占本公司当期橡胶产品营业收入总额的 74.66%和 25.34%。同时,报告期内,自产胶是本公司
橡胶产品收入的主要来源,2007年至 2009年,自产胶收入平均占本公司当期橡胶产品营业收入的 88.61%,2010 年 1-9 月,本公司自产胶收入占比下降到
58.48%,主要是由于 2010年前三季度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的非自产胶规模有
较大幅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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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94

表 11.18 橡胶产品收入变动情况(按产品种类)
单位:吨、元/吨、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干胶
销量 135,463 182,374 66.97% 109,223 -18.90% 134,682
单价 21,527 15,441 -32.90% 23,013 24.36% 18,505
收入 2,916,121 2,815,956 12.03% 2,513,570 0.85% 2,492,282
乳胶
销量 39,740 39,645 -4.07% 41,328 -16.66% 49,592
单价 24,907 17,243 -25.65% 23,191 7.30% 21,612
收入 989,803 683,600 -28.67% 958,428 -10.58% 1,071,795
合计
销量 175,203 222,019 47.47% 150,551 -18.30% 184,274
单价 22,294 15,762 -31.65% 23,062 19.24% 19,341
收入 3,905,924 3,499,556 0.79% 3,471,998 -2.58% 3,564,077
注:乳胶产品销量及单价按照折干后计算,折干销量=实物销量*60%
表 11.19 橡胶产品收入变动情况(按业务类型)
单位:吨、元/吨、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自产胶
销量 98,762 184,271 34.53% 136,973 -19.26% 169,653
单价 23,129 15,722 -31.82% 23,061 19.23% 19,342
收入 2,284,277 2,897,200 -8.28% 3,158,765 -3.74% 3,281,477
非自产胶
销量 76,441 37,748 178.00% 13,578 -7.13% 14,621
单价 21,214 15,957 -30.83% 23,069 19.36% 19,328
收入 1,621,647 602,356 92.30% 313,233 10.84% 282,600
合计
销量 175,203 222,019 47.47% 150,551 -18.30% 184,274
单价 22,294 15,762 -31.65% 23,062 19.24% 19,341
收入 3,905,924 3,499,556 0.79% 3,471,998 -2.58% 3,564,077
由表 11.18和表 11.19所示,报告期内,本公司橡胶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08年,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收入为 34.72亿元,较 2007年减少 0.92亿元
或 2.58%。在产品销售量方面,2008年,本公司橡胶产品总销量为 15.06万吨,
较上年减少 3.37万吨或 18.30%。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受 2008年初
海南地区寒害和虫害影响,本公司自产胶当年产量仅为 15.28 万吨,较 2007 年
减少 1.5万吨;另一方面,2008年第四季度全球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大宗生产资
料价格受到重挫,天然橡胶市场需求萎缩,价格由第三季度高峰期时的 2.8万元
/吨,跌至 1万元/吨以下,同时,本公司认为这种暴跌具有明显的非理性特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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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减少了当期橡胶产品的销售,导致期末库存增加。在产品售价方面,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价格与橡胶期货价格走势密切相关。2008 年前三季度,天然橡胶产品价格延续前期涨势,一路走高,2008年 1-9月份,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价格平均达到 2.52万元/吨,至 2008年第四季度,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平均销售价
格仅为 1.69万元/吨,较前三季度均价下降了 32.94%。总体来看,全年橡胶产品
销售价格平均为 2.31万元/吨,较 2007年每吨增加 0.38万元或 19.24%。
2009 年,随着国家橡胶收储政策的启动以及市场需求逐步回暖,本公司干胶产品销售量大幅增加。在销量方面,本公司当年共销售橡胶产品达到 22.20万
吨,较上年销量增长 7.15万吨或 47.47%,尤其是在公司总体经营战略指导下,
当年橡胶收购及贸易量较上年大幅增加。在销售价格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 年上半年,橡胶市场价格虽有一定程度回升,但整体仍处于低迷状态,本公司 2009 年 1-6 月份橡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为 1.44 万元/吨,较上年同期降低
9,091 元/吨或 38.78%,下半年尽管天然橡胶产品市场价格进一步回暖,但全年
平均销售价格为 1.58万元/吨,比 2008年仍有大幅下降,降低比率 31.65%。综
合上述两方面因素,2009年度,本公司共实现橡胶产品销售收入 34.99亿元,较
上年增长 0.79%。
2010年 1-9月,天然橡胶产品市场整体开始走出金融危机阴影,干胶、乳胶市场价格均趋势向好,本公司当期橡胶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达到 2.23万元/吨,较
2009年增长 41.44%。在销量方面,尽管受期初库存影响,本公司自产胶销量较
上年有所减少(2008 年末胶价过低,公司自产胶库存量增大,2009 年上半年随着国家橡胶收储政策的启动以及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消化了年初库存,导致当期销量增大),但随着公司橡胶资源控制能力的进一步加强,非自产胶销售量较 2009年大幅增加。
本公司种植资源优势明显,自产胶的生产和销售是本公司的传统业务,也是报告期内主要的利润来源。在销售方面,天然橡胶在我国现阶段供需缺口明显,本公司居于产业链上游,依托资源优势,多数时期销售顺畅,但 2008 年四季度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短期内也对本公司销售产生了较大影响。客观来看,本公司自产胶的销售量还建立在生产基础上。报告期内,本公司自产胶产量出现了一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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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动主要由于自然灾害影响、灾后橡胶树生产能力的自然恢复过程,以及 2008年底剥离部分基地分公司等原因,影响了自产胶产量,从而也对各年度自产胶的销售有少量影响。报告期本公司自产胶产量、销量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表 11.20 报告期内自产胶产量及销量情况
单位:吨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产量 100,571 149,661 152,844 167,653产量同比变化-1.82%-2.08%-8.83%-
销量 98,762 184,271 136,973 169,653销量同比变化-20.16% 34.53%-19.26%-
具体来看,本公司 2005 年设立后,当年遭受“达维”台风影响,导致干胶产量下滑。由于橡胶树的自然特性,受台风等灾害影响的橡胶树产胶能力可以逐步恢复,2007年,本公司自产胶规模已回升至 16.8万吨。但 2008年初海南岛地
区出现罕见的持续低温,本公司胶园开割普遍推迟,加之当年上半年部分基地分公司还遭受了较严重的小蠹虫灾害,导致 2008 年本公司自产胶产量较上年减少了近 9%。进入 2009年后,本公司胶林生产能力继续回升,但由于 2008年末本公司剥离了位于海南岛东南部的 10家基地分公司,减少胶林面积 21万亩,由于该因素,导致 2009年本公司自产胶的绝对规模较 2008年下降了近 2%。剔除该因素影响后,同比口径本公司 2009年自产胶产量规模有所提高。
客观来看,2008 年本公司全面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后,逐渐激发了胶工生产积极性,有助于公司自产胶产量上升。2010 年上半年,部分基地分公司遭遇旱灾,2010年 10月海南岛普遍持续降雨,均干扰了割胶工作的正常开展。
但截至 2010年 10月末,本公司干胶产量 11.78万吨,相对于 2009年同期仅减
少 1.16%。2010年 10月的普遍强降雨只是影响当期割胶生产,不会对本公司胶
林的生产能力造成损伤,预计 2010 年全年公司自产胶产量与上年度持平,不会对公司销售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10年上半年,公司自产胶销量较 2009年同期有所下降,是正常经营活动的反映。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上半年自产胶销售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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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21 报告期各年上半年自产胶销售情况
单位:吨、千元
项目 2010年 1-6月 2009年 1-6月 2008年 1-6月 2007年 1-6月
销量 56,521 92,422 59,531 60,292收入 1,275,674 1,341,815 1,396,377 1,174,236由上表可见,除 2009 年外,报告期内本公司各年度上半年自产胶销售量较稳定。具体来看,2010 年上半年与 2008 年及 2007 年同期相比,销售量同比只分别减少 5.05%和 6.25%,属正常经营波动。2009年上半年本公司自产胶销售规
模远远大于历史同期水平,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2008 年四季度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天然橡胶市场需求下降、价格剧烈下跌,本公司也主动控制销售规模,导致 2008 年末公司自产胶库存规模大幅度增加至 5.88万吨,从而使得本公司 2009年上半年自产胶的可销售量大大增加。
第二,2009 年上半年天然橡胶市场仍未摆脱低迷局面,但我国政府出于维护行业发展、保障国家战略物资安全的角度,进行了天然橡胶国家储备收购,2009年 1-6月国储局向本公司收购橡胶 4.41万吨,客观上加大了本公司 2009年上半
年乃至 2009年全年的自产胶销售量。
剔除上述因素影响,本公司 2010 年 1-6 月的自产胶销售量与历史同期较为接近,是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和市场情况的正常反映。
2010年上半年,本公司非自产胶销售量达到 4.1万吨,已超过 2009年全年
水平,较 2009 年上半年增长 516%,由于橡胶销售价格回升,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非自产胶销售收入进一步上升至 8.5亿元。
本公司非自产胶业务由两部分构成,即海南岛地方民营胶等橡胶原料的收购加工和销售,该业务现阶段由全资子公司金橡公司开展;另一部分是橡胶产品贸易,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上海龙橡进行,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也已经少量收购境外橡胶产品并向国内销售。
金橡公司 2009 年开始运营,依托本公司在海南岛广布的业务网点,金橡公司已陆续设立了 82个橡胶收购站,覆盖了地方近 30 %的民营胶原料市场。2010年以来,金橡公司收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加之存在年初库存,2010 年以来销售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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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增长迅速,其中 2010 年上半年销售量达到 2.31 万吨,已相当于 2009 年全
年约 60%。2010年 1-9月,该项指标上升至 4.46万吨。
上海龙橡、新加坡公司 2009年业务规模很小,主要是拓展收购和销售渠道,开拓客户关系,2010 年以来,本公司橡胶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其中,2010 年上半年橡胶产品贸易的销售量达到 1.78万吨,2010年 1-9月,进一步上升至 3.18
万吨。
综合上述两方面因素,本公司 2010年以来非自产胶业务规模提升明显。
2、橡胶木材业务
橡胶木材业务是本公司另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 年 1-9 月,橡胶木材业务收入占本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抵消分部间交易后)的比重分别为 4.72%、3.57%、5.70%和 4.27%。本公司橡胶木材产品分为橡
胶林木和板材,具体构成参见表 11.20所示:
表 11.22 橡胶木材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橡胶林木 77,321 44.18% 132,615 62.16% 58,396 44.99% 177,519 100.00%
板材 97,677 55.82% 80,716 37.84% 71,404 55.01%--
合计 174,998 100.00% 213,331 100.00% 129,800 100.00% 177,519 100.00%
2007年以前,本公司销售的橡胶木材全部为未经过加工的橡胶原木产品,为进一步延伸橡胶木材产业链,于 2007年底,本公司组建林产集团,着手对橡胶木开展加工业务,将橡胶原木加工成板材,进一步挖掘橡胶木的附加价值。橡胶木板材销售收入开始在本公司橡胶木材业务收入中占据相当比例。
表 11.23 橡胶木材业务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立方米、元/立方米、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橡胶林木
销量 124,913 240,470 204.84% 78,885 -41.98% 135,951
单价 619 551 -25.54% 740 -43.31% 1,306
收入 77,321 132,615 127.10% 58,396 -67.10% 17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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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板材
销量 71,558 59,670 23.48% 48,325 --
单价 1,365 1,353 -8.48% 1,478 --
收入 97,677 80,716 13.04% 71,404 --
注:由于不同地区的更新胶园的胶林材积不同,因此将橡胶林木的销量由更新面积按照出材率折算为立方米计算更为合理
由表 11.23所示,报告期内,本公司橡胶木材业务变动情况如下:
2008年,本公司橡胶木材产品销售收入为 1.30亿元,其中,橡胶林木收入
为 0.58亿元,2008年本公司橡胶林木产品销售收入较 2007年有所下降,主要由
于以下两方面因素:一是本公司当年收购了林产集团 40%的股权,自 2008年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当年海胶集团共更新胶园 5.64 万亩,其中销售给林产集团用
于林木加工的约 5 万亩,对外招标拍卖的仅 6,385 亩,且主要集中在 2008 年第四季度,但受金融危机和橡胶林木下游不景气的影响,当年林木销售价格较上年度大幅度下跌。在橡胶木板材方面,由于林产集团成立时间不长,对橡胶林木的深加工仅限于对一般规格材的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尚在逐步开展过程中,2008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橡胶林木的下游产品制造商产生重大影响,家俱出口市场严重萎缩,造成产品积压、开工率低的低迷景象,影响了本公司橡胶木板方才的销售价格,并造成林产集团于 2008 年底积压各类板材库存。
2009 年以来,本公司根据长期发展规划,加大了胶园更新力度,并扩大橡胶林木对外招投标的比例,海胶集团共更新胶园 13.07万亩或 36.26万立方米,
其中,销售给林产集团用于橡胶林木深加工的为 4.4万亩或 12.21万立方米。2009
年橡胶木材市场受经济危机影响持续不景气,林产集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营销手段,加强销售服务,当期共销售橡胶板材 5.97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
加 23.48%,平均销售价格为 1,353元/立方米,较上年下降 8.48%。
2010年 1-9月,本公司继续加大胶园更新力度,随着林产集团加工规模和销售能力的提高,本公司适当调减了橡胶林木的销售量,调增了产品附加值较高的板材的销售量,当期销售橡胶林木 12.49万立方米,占 2009年销量 24万立方米
的 52.04%,当期销售板材 7.16万立方米,相当于 2009年销量的 120%;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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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当期橡胶林木和板材的销售单价均有一定幅度提高。总体来看,2010 年1-9 月,本公司橡胶木材收入达到 1.75 亿元,相当于 2009 年公司橡胶木材收入
的 82%。
(二)成本及毛利分析
1、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成本总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参见表 11.24所示:
表 11.24 营业成本总体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3,251,563 99.78% 2,971,134 99.36% 2,675,484 98.86% 2,736,975 99.36%
其中:橡胶产品 3,158,184 96.92% 2,838,850 94.94% 2,617,434 96.72% 2,664,732 96.74%
橡胶木材 93,379 2.87% 132,284 4.42% 58,050 2.15% 72,243 2.62%
其他业务成本 7,057 0.22% 19,065 0.64% 30,718 1.14% 17,605 0.64%
合计 3,258,620 100.00% 2,990,199 100.00% 2,706,202 100.00% 2,754,580 100.00%
本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橡胶产品业务成本,2007 年、2008 年以及 2010年 1-9 月,橡胶产品成本占本公司成本总额的 96%以上,2009 年胶园更新力度的加大,橡胶木材产品营业收入占比增加,橡胶林木成本占比略有提高。
(1)橡胶产品成本具体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橡胶产品业务的成本变动情况如表 11.25和表 11.26所示:
表 11.25 橡胶产品成本变动情况(按产品种类)
单位:千元、吨、元/吨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干胶
成本总额 2,382,673 2,280,571 23.05% 1,853,297 -4.59% 1,942,386
销量 135,463 182,374 66.97% 109,223 -18.90% 134,682
单位销售成本 17,589 12,505 -26.30% 16,968 17.65% 14,422
乳胶
成本总额 775,511 558,279 -26.94% 764,137 5.79% 722,346
销量 39,740 39,645 -4.07% 41,328 -16.66% 49,592
单位销售成本 19,515 14,082 -23.84% 18,490 26.94% 14,566
合计成本总额 3,158,184 2,838,850 8.46% 2,617,434 -1.77% 2,6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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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销量 175,203 222,019 47.47% 150,551 -18.30% 184,274
单位销售成本 18,026 12,786 -26.46% 17,386 20.22% 14,461
注:乳胶产品销量及单位销售成本按照折干后计算,折干销量=实物销量*60%
表 11.26 橡胶产品成本变动情况(按业务类型)
单位:千元、吨、元/吨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自产胶
成本总额 1,649,862 2,274,865 -1.88% 2,318,403 -2.63% 2,381,051
销量 98,762 184,271 34.53% 136,973 -19.26% 169,653
单位销售成本 16,705 12,345 -27.06% 16,926 20.60% 14,035
其中:
变动成本 954,953 1,221,298 -1.55% 1,240,562 3.57% 1,197,747
单位变动成本 9,669 6,628 -26.82% 9,057 28.29% 7,060
固定成本 694,909 1,053,567 -2.25% 1,077,841 -8.91% 1,183,304
单位固定成本 7,036 5,717 -27.35% 7,869 12.82% 6,975
非自产胶
成本总额 1,508,322 563,984 88.60% 299,031 5.41% 283,680
销量 76,441 37,748 178.00% 13,578 -7.13% 14,621
单位销售成本 19,732 14,941 -32.16% 22,023 13.51% 19,402
合计
成本总额 3,158,184 2,838,850 8.46% 2,617,434 -1.77% 2,664,732
销量 175,203 222,019 47.47% 150,551 -18.30% 184,274
单位销售成本 18,026 12,786 -26.46% 17,386 20.22% 14,461
本公司自产橡胶产品的变动成本主要包括胶工的工资及社保费、胶水运费、加工费用等。其中,胶工的工资及社保费所占比重较高,对企业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其他项目相对比较稳定。本公司成立以来,胶工的人工成本与产量挂钩,并与橡胶市场价格有一定程度的关联,2008 年以来,随着开割胶园职工长期承包制度的全面实施,胶工的收入由归己产量与橡胶原料市场价格决定,从而使得本公司自产胶的变动成本与橡胶产品的市场价格联系更加紧密。自产橡胶产品的固定成本主要包括橡胶林木折旧费、地租费、定期发生的化肥农药费、生产辅助人员的人工成本等。报告期各年度的固定成本基本稳定,比重相对较高,导致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对橡胶产品产量及价格敏感程度较高,在产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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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橡胶产品的市场价格最为敏感。本公司非自产胶的成本主要为橡胶产品或橡胶原料的收购成本,与市场价格紧密联系。
2008年,本公司单位销售成本为 1.74万元/吨,较 2007年增加 20.22%,主
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所致:一是本公司自 2008 年开始实施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度,计算胶工薪酬时按照归己产量、市价结算的原则,2008 年前三季度,橡胶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高,从而使得本公司的当年胶工人力成本较 2007 年上升约20%;二是 2008 年前三季度肥料等物资采购价格大幅增长,当年生产材料成本有所上升。
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为 1.28万元/吨,较上年下降 26.46%,
主要是由于:一是本公司于 2009年上半年销售的产品中有部分是 2008年末已经计提了跌价准备的账面价值较低的库存商品;二是根据长期承包制与胶工之间“市价结算”的劳务成本核算模式,随着橡胶市场价格低迷,本公司当期的胶工人力成本相对于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2010 年 1-9 月,本公司橡胶产品单位销售成本为 1.80 万元/吨,较 2009 年
全年平均上涨 40.98%,一方面是由于 2010年以来橡胶产品价格上涨,本公司自
产胶与胶工之间“市价结算”的劳务成本相对于上年同期有所上升;另一方面,随着本公司非自产胶的销售比重增大,从而拉动了平均销售成本上升。
(2)橡胶木材成本具体分析
本公司橡胶林木的成本主要是指原材料价值(橡胶林木的账面残余价值)、更新倒树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工具用具,其发生总额全部随着业务量的增减而成正比例变动,全部为变动成本。其中,橡胶林木的账面残余价值所占比重较大,对公司该项业务的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倒树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工具用具等相对比较稳定。本公司橡胶林木的账面残值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公司 2005年成立时,开割年限在 25年以上的橡胶林木入账价值即为林木的当时市场出售价值,不再计提折旧,即 1980年以前转开割的胶林账面残余价值较高。
②1980-1985年期间转开割的胶林,由于临近更新期,其残余价值在剩余割胶年限平均摊销,折旧较快,这部分胶林在 2005年之后账面残余价值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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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1985年以后转开割的胶林,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 30%,预计使用年限 25年,账面残值处于中间状态。
受到定植年限不同,更新胶林的种类不同(老树、寒害树、风灾树等),每亩的出材率差异,这些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各期橡胶林木的单位变动成本呈现不规律的波动。报告期 2007年度更新的林木大部分是 1980年以前转开割的,故单位成本较高。
本公司橡胶林木板材产品的成本主要是指原木成本、设备折旧、加工材料、人工等。其中,设备折旧及管理部门人工成本作为固定成本,其他部分为变动成本。2009年以来,本公司橡胶林木成本有所提高,板材成本也相应提高。
报告期内,本公司橡胶木材业务的成本变动情况如表 11.27所示:
表 11.27 橡胶木材成本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立方米、元/立方米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金额金额同比增长金额同比增长金额
橡胶林木
成本总额 51,174 97,557 212.19% 31,249 -56.74% 72,243
销量 124,913 240,470 204.84% 78,885 -41.98% 135,951
单位销售成本 410 406 2.53% 396 -25.45% 531
板材
成本总额 42,205 34,727 29.57% 26,801 --
销量 71,558 59,670 23.48% 48,325 --
单位销售成本 590 582 4.86% 555 --
报告期内,本公司橡胶林木的单位销售成本每期均有不同,主要是由于每期实际更新的橡胶林木定植年限不同,从而各林段的资产净值不同;同时,由于更新胶林所处区域、生长情况以及亩存株数的差异,导致每亩的出材率不同,这些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各期橡胶林木的单位销售成本呈现不规律的波动。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综合毛利率及分产品毛利率如表 11.2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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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28 综合毛利率及分产品毛利率
项 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橡胶
产品
按业务类型
自产胶 27.77% 21.48% 26.60% 27.44%
非自产胶 6.99% 6.37% 4.53 %-0.38%
按产品种类
干胶 18.29% 19.01% 26.27% 22.06%
乳胶 21.65% 18.33% 20.27% 32.60%
小计 19.14% 18.88% 24.61% 25.23%
橡胶
木材
橡胶林木 33.82% 26.44% 46.49% 59.30%
板材 56.79% 56.98% 62.47%-
小计 46.64% 37.99% 55.28% 59.30%
综合毛利率 20.54% 19.98% 25.60% 26.81%
(1)橡胶产品毛利率分析
2008年,本公司橡胶产品毛利率为24.61%,比2007年下降0.62个百分点,主
要原因是:本公司在2008年的橡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为23,062元/吨,较2007年的平均售价增长19.24%,而当年平均销售成本为17,386元/吨,较2007年增长
20.22%。具体来看,每年二、三季度是橡胶高产期,而2008年二、三季度橡胶市
场价格高位运行,最高至约28,000元/吨。根据长期承包制下的“市价结算”原则,对应胶工收入,也即公司的人工成本增长幅度较大。而2008年第四季度胶价快速下跌,尽管根据“市价结算”原则,相应胶工收入、公司人工成本有所降低,但公司橡胶产品的固定生产成本基本保持不变。此外,2008年1-9月份公司橡胶加工环节的柴油、种植环节的硫磺粉、化肥等主要生产物资价格均有较大幅度上涨。
以上原因导致本公司2008年在全年橡胶平均销售价格上升的背景下毛利率反而有所降低。
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品毛利率为18.88%,比2008年下降5.73个百分点。从
售价方面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橡胶市场依然低迷,本公司橡胶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为15,762元/吨,较上年同期的平均售价下降31.65%。从销售成本
方面看,进入2009年开割期后,由于“市价结算”原则以及本公司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当期生产成本较2008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本公司期初库存规模较大,结合期初库存与当期生产成本因素,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品平均销售成本为12,786元/吨,较上年同期的平均销售成本下降26.46%,小于销售价格下
降的幅度,导致当期毛利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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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9月,随着橡胶市场价格的恢复,本公司橡胶产品毛利率也明显回升。其中,自产胶的毛利已上升至27.77%,主要是销售价格比上年平均上涨
47.11%,而成本中,只有当期产量中与胶工结算的部分成本随市价上涨,总体成
本涨幅为35.32%。同时,本公司非自产胶的毛利率持续提高,2010年1-9月,由
于非自产胶销售比重明显提高,使得当期橡胶产品总体毛利率仍低于2008年以前水平。
此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橡胶产品中干胶和乳胶的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差异主要是受橡胶细分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两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化趋势存在差异,而其生产成本差异相对较小的影响。2007年,本公司乳胶产品比干胶产品的毛利率高出10%以上,主要是受市场变化及供求关系影响,当年,乳胶产品需求旺盛,其销售价格比同期干胶产品高出约16.80%。2008年前三季度,干胶(主要
是标准胶)产品价格迅速上升,当期乳胶产品价格涨幅比干胶产品低,而第四季度干胶产品价格暴跌,乳胶产品价格跌幅也比干胶产品低,当年内两类产品平均销售均价基本相当。2008年干胶产品的毛利率比乳胶产品毛利率高出约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当年的期初库存中绝大部分是干胶产品,其库存成本相对较低,从而降低了当年销售的干胶产品的平均成本,提高了干胶产品的当期销售毛利率。2010年1-9月,乳胶产品毛利率比干胶产品的毛利率高约3个百分点,主要是当期乳胶产品价格高于干胶产品,并且当期套保交易的全乳胶产品价格相对较低所致。
就自产胶部分来看,长期承包制全面实施以来本公司自产胶分为“定量上缴”部分和“市价结算”部分,盈利特点有所区别,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 11.29 “定量上缴”及“市价结算”部分自产胶盈利情况
单位:吨、元/吨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定量上缴”
部分
销量 44,838 86,055 64,514单价 23,129 15,722 23,061单位成本 11,784 10,375 14,380毛利率 49.05% 34.01% 37.65%
“市价结算”
部分
销量 53,924 98,216 72,459单价 23,129 15,722 23,061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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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单位成本 20,797 14,071 19,193毛利率 10.08% 10.50% 16.77%
自产胶
合计
销量 98,762 184,271 136,973单价 23,129 15,722 23,061单位成本 16,705 12,345 16,926毛利率 27.77% 21.48% 26.60%
本公司于 2008 年开始全面实行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基本原则为“定量上缴、剩余归己,统一收购、市价结算”。本公司的自产胶分为“定量上缴”部分和“市价结算”部分,即非“定量上缴”部分。本公司橡胶生产成本主要发生在种植环节,主要由胶工薪酬、肥料和农药物资等构成,也包括生物资产折旧、胶林土地承包金、基层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等。在长期承包模式下,“定量上缴”部分主要分担与胶工无关的成本,即折旧、土地承包金、基层生产管理人员薪酬等,这部分成本相对稳定,与橡胶产品的市场价格相关度较低,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与同期橡胶市场价格的变化更为密切。2008年全面实施长期承包制以来,橡胶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本公司“定量上缴”部分自产胶产品的毛利率在35%至 50%之间波动。
就“定量上缴”部分具体来看,该部分产品的单位成本反映了公司的生产效率。2008年是公司实行职工家庭长期承包制的第一年,各项管控措施在逐步完善过程中,适逢胶价在当年三季度创出28,000元/吨的高位,公司成本费用开支水平有所上升,导致当年“定量上缴”部分分担的成本较高。2008年四季度后,在全球性金融危机蔓延的背景下,本公司通过基地分公司合并等扁平化管理等措施,提升了生产效率,2009年以来“定量上缴”部分的单位成本较2008年明显下降,并相对稳定。
在单位成本变化之外,主要是受2008年四季度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上半年天然橡胶市场低迷,也直接导致2009年全年本公司橡胶销售价格较其他年度明显偏低。受价格因素影响,2009年本公司“定量上缴”部分销售毛利率较低。2009年下半年,天然橡胶市场初步摆脱了金融危机影响,进入2010年后,天然橡胶市场需求、价格进一步回升,2010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橡胶销售价格约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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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元/吨,已恢复至2007-2008年前三季度的平均水平。加之本公司管理效率和成本控制较2008年有明显提高,2010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定量上缴”部分实现了较高的销售毛利率。
就“市价结算”部分,即非“定量上缴”部分来看,该部分产品的成本直接表现为本公司按照橡胶原料市场价格向胶工支付的结算款,最终可分解为胶工薪酬、化肥等农业物资支出等主要项目。橡胶原料的市场价格与橡胶产品市场价格的变化密切相关,橡胶价格上涨时,本公司与胶工的结算价同步上升,“市价结算”部分的单位成本相应增加。因此,该部分产品带有较明显的贸易特征,即毛利率相对较低,但较为稳定。2008年市价结算部分的毛利率较高,主要是由于2008年本公司销售主要集中在第二、三季度,天然橡胶产品价格较高,导致全年“市
价结算”部分的毛利率较高。2009年以来,尽管橡胶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较大,但本公司“市价结算”部分的毛利率仍维持在10%左右。
与自产胶业务相比,本公司非自产胶业务利润空间相对较低。但由于贸易特征明显,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2009年以来,本公司加大了非自产胶业务规模,尽管同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但非自产胶业务的毛利率稳定在7%左右。
由于民营胶收购业务以及橡胶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非自产胶业务目前也已经成为本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2010年1-9月份,本公司非自产胶销售实现毛利占比已提升至15%。
表 11.30 非自产胶业务盈利能力
单位:吨、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10年 1-6月 2009年度
销售量 76,441 40,920 37,748销售毛利 113,330 63,039 38,352销售毛利占比 15.15% 11.12% 5.80%
销售毛利率 6.99% 7.39% 6.37%
长期来看,本公司有能力进一步扩大非自产胶的业务规模,非自产胶业务对本公司整体盈利的贡献有望继续上升,并有助于维持稳定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橡胶木材毛利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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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公司销售的橡胶木为开割超过一定年限,割胶已经不经济的橡胶树,在橡胶木开割期内,其大部分初始投资成本已经通过生物资产折旧的方式计入当期橡胶产品的生产成本,在销售橡胶木时,其账面成本只是橡胶木的残值,从而使得本公司橡胶木材产品销售业务具有较高的毛利率。
2008年至2009年,本公司橡胶林木销售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受橡胶木市场销售价格下跌的影响,其中2008年比2007年的平均销售价格下降43.31%,
2009年较2008年下降25.54%。而在成本方面,受更新橡胶林木的定植年限、亩存
株数、出材率等方面综合影响,本公司橡胶林木成本仅略有波动。
本公司为进一步挖掘橡胶木的附加值,于2008年通过林产集团开始对橡胶木进行深加工,将橡胶木加工成板材。2008年橡胶木板材的毛利率达到62.47%,较
橡胶原木的毛利率46.49%高出15.98个百分点,说明了本公司对林木深加工的发
展,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2009年,受下游家具出口行业持续低迷,板材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影响,同时,本公司当期销售的橡胶木板材主要系2008年底库存商品,成本较高,导致本公司橡胶木板材的毛利率大幅度下降。
2010年1-9月,橡胶林木及板材的市场价格均出现一定程度的回升,本公司橡胶林木的毛利率比去年上涨近7个百分点,板材的毛利率比去年基本持平。同时,由于当期大幅提高了板材产品的销售量,本公司橡胶木材的总体毛利率比去年上涨近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受上述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变化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综合毛利率报告期内出现一定程度波动,2007年和2008年,本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81%和25.60%,2009年受金融危机负面严重影响,下降至19.98%。2010年1-9
月份,本公司各项业务毛利率水平明显回升,为本公司恢复正常盈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公司与国内外相关行业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比较参见表 11.31所示:
表 11.31 本公司与相关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比较
公司名称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毛利率变动值毛利率变动值毛利率
国内上市公司
北大荒 26.57%-4.15% 30.72% 0.00% 30.72%
吉林森工 20.96%-1.33% 22.29%-0.10%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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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毛利率变动值毛利率变动值毛利率
中化国际 7.97%-1.02% 8.99% 1.31% 7.68%
境外上市公司
诗董橡胶(STA) 4.63%-1.36% 5.99% 1.68% 4.31%
泰橡公司(TRUBB)
9.39% 5.74% 3.65%-4.87% 8.52%
印尼国家种植园第七公司(PⅦ)
20.79%-7.59% 28.38% 4.00% 24.38%
海胶集团 19.98%-5.62% 25.60%-1.21% 26.81%
由上表可以看出,国内外相关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差异较大,其中,中化国际、诗董橡胶、泰橡等公司均以橡胶贸易为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而北大荒、吉林森工、印尼国家种植园第七公司以种植和加工为主,毛利率水平较高。与相关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毛利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3、毛利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相关因素对本公司毛利影响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 11.32 相关因素对公司毛利影响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毛利总额 752,478 930,958 1,008,815毛利比上年同期变化额-178,480 -77,857 -14,460其中:橡胶产品销售价格影响-1,098,969 685,684 -110,427橡胶产品销售量影响 212,680 -191,420 133,803橡胶产品成本影响 692,401 -538,980 -62,783橡胶林木合计影响 15,408 -33,141 24,947根据上表所示,橡胶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对本公司毛利的影响最大,且橡胶产品及橡胶木材产品市场在报告期内出现了较大程度的波动。产品售价对本公司毛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本公司主要产品干胶、乳胶、橡胶林木和板材销售均价对其毛利的敏感性系数分别为 2.34、2.08、2.96、1.76。以 2010年 1-9月份各产品销售收入占本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权数,本公司主营产品销售价格的敏感系数为 2.27,表明
按照本公司当前的产品结构,产品价格上浮 10%,主营业务利润将上涨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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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参见表 11.33所示:
表 11.33 期间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销售费用
金额 49,689 45,705 33,517 35,623同比增长率- 36.36%-5.91%-
占营业收入比例 1.21% 1.22% 0.92% 0.95%
管理费用
金额 283,158 347,124 424,794 293,886同比增长率--18.28% 44.54%-
占营业收入比例 6.90% 9.27% 11.68% 7.81%
财务费用
金额 73,332 80,851 91,985 155,113同比增长率--12.10%-40.70%-
占营业收入比例 1.79% 2.16% 2.53% 4.12%
期间费用合计
金额 406,179 473,680 550,296 484,622同比增长率--13.92% 13.55%-
占营业收入比例 9.90% 12.66% 15.13% 12.88%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及 2010 年 1-9 月,本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4.85 亿元、5.50 亿元、4.74 亿元和 4.06 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2.88%、15.13%、12.66%和 9.90%,相对于业务规模,本公司的期间费用整体呈
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本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与橡胶产品销售有关的运输及仓储费用、周转材料费等,销售费用绝对金额主要与产品销售量有关。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本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3,562万元、3,352万元、4,571万元和 4,969万元。2008 年以来,随着本公司将运输业务委托子公司物流公司统一运营,有效地提高了运输效率,节省了运输成本。
2009年度,本公司销售费用较 2008年增长 36.3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 2009
年销售量增加,并扩大了异地销售,仓储、运输等费用都有所增加。此外,子公司林产集团在 2009年加大了销售力度,导致当期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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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1-9月,本公司销售费用已达去年全年的 109%,主要由于子公司开展橡胶贸易量增加,及母公司期货套保的实物交割规模扩大,导致运费、仓储费、质检费等有所增加,总体来看,本公司 2010 年以来的销售费用率基本与 2009年全年持平。
2、管理费用
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本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2.94亿元、4.25亿元、3.47亿元和 2.83亿元,在报告期内表现出一定的波动性。
2008年,本公司管理费用较 2007年增加 1.31亿元或 44.56%,主要原因为:
(1)2007年将年初职工福利费余额共计 3,660万元冲销导致 2007年管理费用下
降,2008年该因素影响不复存在;(2)2008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而导致当年管
理费用相应增加 1,210万元;(3)受 2008年前三季度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较好
影响,本公司 2008 年度管理人员薪酬较上年度增长 2,914 万元,同时,业务招待费、会议、车辆、办公等费用也有一定程度增长。
本公司生产经营具有规模大、地域广等特点,业务涉及海南全岛 18个县市、职工超过 7万人,下属分支机构众多,管理难度较大。长期以来,本公司管理模式较粗放,公司内部层级较多,使得总部对于下属机构,尤其是基地分公司的控制力较弱,并大大增加了管理方面的开支。2009 年以来,本公司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一方面进行了员工降薪和减少运营支出,另一方面,本公司开始推行一系列措施,以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和运营的效率,包括进行分支机构“扁平化”改革、运用人力资源、供应链等信息系统、推行全面预算管理、薪酬考核制度等各种管理措施。经过上述措施,本公司管理效率得以提高,管理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2009年度,本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降低 0.78亿元或 18.28%。
3、财务费用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及 2010 年 1-9 月,本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1.55亿元、0.92亿元、0.81亿元和 0.73亿元。2008年以来,本公司财务费用大
幅下降,除国家利率政策调整外,一方面由于本公司减少了银行借款规模;另一方面,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在贷款利率上进行协商,自 2009年 4月,本公司获得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 10%的优惠,进一步减少了本公司的借款利息支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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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2010年 1-9月,本公司财务费用已达 2009年全年的 91%,主要是由于当前本公司大部分子公司处于业务扩张期或建设期,资金需求增大,以及银行对贷款规模控制较紧的原因,公司适度增加了银行借款规模,同时,母公司于 2010 年2月发行了 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导致当期财务费用有所上升。
(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参见表 11.34所示:
表 11.34 资产减值损失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坏账准备 2,213 -12,575 8,767 11,573存货跌价准备- 580 60,276 429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85 840 13,851 2,275合计 5,798 -11,155 82,894 14,2772008 年度,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橡胶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橡胶产品的市场价格,2008 年末,本公司相应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因此,2008年度,本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 2007年大幅度增长。
由于以前年度,本公司与大股东农垦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生了大笔资金往来,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均针对其他应收款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2009 年 3月,本公司与农垦总公司及其所属农场签订了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转回原计提的坏帐损失 2,577万元,受此影响,本公司 2009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较 2008年度大幅度下降。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
为减少橡胶产品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本公司利用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衍生金融工具(远期商品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因未能严格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有效性的认定标准而确认的期货损益(期末持仓部分,即浮动盈亏);本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即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因未能严格符合会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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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规定的套期有效性的认定标准而确认的期货损益(已平仓合约部分,即平仓盈亏)。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投资收益合计分别为-151万元、1,574万元、-4,107万元和-4,708万元。
3、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参见表 11.35所示:
表 11.35 营业外收入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850 11,205 8,807 10,011债务重组利得--- 70,263政府补助 17,713 5,091 1,809 692盘盈利得 49 846 1,465 2,127违约金、罚款收入 14,312 12,897 14,416 1,441其他 19,017 16,776 13,123 2,099合计 51,942 46,815 39,620 86,633本公司违约金、罚款收入主要包括:对橡胶中小苗承包抚管人未完成协议约定指标收取的违约金;根据与胶工签订的割胶生产协议,胶工没有完成割胶质量及产量等原因扣取的割胶质量保证金;橡胶林木更新时中标单位弃标而收取的违约金,以及橡胶产品交易违约金等。
本公司 2007年的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主要原因为:2007年 4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及海南省国营南田农场等 21 家单位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本公司偿还本金及表内利息后可免除表外利息。本公司在 2007 年偿还了协议规定的本金及表内利息,并取得债务重组利得 7,026 万元。本公司2008 年营业外收入中的其它项目主要为按照业务发展规划,本公司以评估价值将东红、东升等 10 家分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保亭所分公司部分非橡胶资产和负债,以及金垦宾馆等资产出售给农垦总公司而形成的出售利得。2009 年度及2010年 1-9月,本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其他项目主要为收到的青苗占地补偿款及防风林更新收入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参见表 11.3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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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36 营业外支出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503 7,068 7,844 2,081公益性捐赠支出 1,247 2,301 1,062 1,309赔偿支出 631 826 606 -盘亏损失 79 809 160 532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20,435 ---其他 388 1,834 940 4,415合计 26,283 12,838 10,612 8,337本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主要是由于橡胶产品集中加工后,本公司对原有胶厂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处置形成。2010年 1-9月,本公司营业外支出有所上升,主要系因 2010 年本公司遭受旱灾,清查完成后发生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及核销超龄苗原因转销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合计 2,044万元。
4、所得税费用
由于本公司目前的主要利润来源于母公司天然橡胶产品和橡胶林木的生产经营,该类业务享受免交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虽然子公司整体所得税水平将上升,但由于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尚小,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2007年、2008年、2009年及 2010年 1-9月,本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144万元、338万元、-140万元和 1,484万元。2008年,本公司所得税费用较前期增加的原因主要为:从 2008 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海胶集团执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由暂免企业所得税变更为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采集、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期货损益等非免税项目所得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2009 年,本公司所得税费用较上年下降,主要是由于递延所得税费用确认原因所致。2010年 1-9月,因胶价及橡胶木材价格上升,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均有所好转,故当期所得税费用也有所上升;此外,因未弥补亏损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转回,故递延所得税费用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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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1、决策管理程序及运作过程
本公司作为橡胶生产企业,为减少橡胶价格波动对业绩的影响,需进行套期保值。本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天然橡胶期货品种,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只能对其现有库存进行套期保值,各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必须获得公司授权批准,套保交易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套保交易由公司统一操作。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管理程序及具体运作过程如下:
(1)制定套期保值方案
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是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机构,组长由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担任,除组长外,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还设有市场分析员、交易员、风险管理员、结算员等岗位。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根据本公司季度或月度天然橡胶生产情况、现货销售状况、产品库存情况、产品盈利目标、国际国内天胶供给与需求情况、以及对市场趋势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套期保值方案中明确拟建仓价位、建仓策略、建仓期限、套保数量、风险控制和资金需求等内容。
(2)套期保值方案审批
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制定套期保值方案后提交分管副总裁审核,并由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联签审批,且须自收到套期保值方案申请后当日予以批复。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包括公司总裁、财务总监及分管营销业务的副总裁。
(3)申请套期保值业务资金
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凭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向本公司财务部门申请套期保值业务资金,划转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专用期货账户。
(4)执行套期保值方案
套期保值方案获批后,套期保值业务小组严格按照批准的套期保值方案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如果需要对已经批准的方案进行调整,应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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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易
根据套期保值方案,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分析每天行情,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组长向套期保值小组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确定当日建仓价格区间和建仓数量。交易员在授权范围内交易。如果行情超出预期,交易员须向组长汇报。
(6)交易报告
交易员每个交易日向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组长和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书面汇报当日交易、持仓、资金等状况;每周向公司财务部门书面汇报套期保值账户权益、资金占用、资金风险率等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可随时要求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提供交易信息和资料。风险控制员履行同样报告程序直接向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汇报。
(7)了结头寸
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每日监控市场行情和持仓风险,在完成公司阶段套期保值目标后,套期保值业务小组根据套期保值方案、市场行情、公司生产和销售等情况提出平仓或交割建议,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决定平仓或交割。
2、会计处理过程
本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用现金流量法进行帐务处理。
(1)建立仓位时,由于合约公允价值为零,不做账务处理,将开仓规模、
合约价格等进行表外登记。
(2)期货合约到期进行实物交割,视同普通销售行为,不再进行有效性测
试,直接认定为有效。实物交割时,本公司按照平仓价格向相应期货经纪公司开具发票,并按相同金额确认销售,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交割实物的账面价值结转销售成本。合约建仓价格与平仓价格的差价部分,即合约本身产生的损益则直接冲减交割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3)期货合约到期平仓时,如在平仓同期有对应现货销售,则认为属于正
常的套期保值业务,再进行价格有效性测试,将期货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指建仓时期货合约价格与平仓时期货合约价格的差)与现货公允价值变动(建仓时现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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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的公允价值为天然橡胶网价格,平仓时现货公允价值取自实际的销售价格)进行对比。该比率在 80%-125%之间,作为有效的套期保值处理,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可增加或减少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如果该比率不在 80%-125%之间,认为是无效的套期保值,将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4)关于提前平仓。由于不同交割月的天胶期货合约活跃程度有区别、且
随时间推移有所变化,或本公司调整了销售计划,部分已建立的期货仓位有可能提前平仓。对于这种情况,本公司不再对价格进行有效性测试,视同无效套期保值,平仓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提前平仓时,公司也可在随后的期货合约上建立同等规模和方向的仓位。只要仓位移动存在明确的指定关系,视同套保关系仍然延续。
(5)对于会计期末仍然持仓的头寸,报表日对价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价
格(除期末现货的公允价值为天然橡胶网价格外,其余取值依据同到期平仓测算)变动比率在 80%-125%之间,认为是有效套保,将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期末“资本公积”,该比率不在上述范围,认为是无效套保,将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本公司相应调整所对应资产负债表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正值则计入“其他流动资产-衍生金融工具”,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值则计入“其他流动负债-衍生金融工具”。
该合约最后到期平仓、实物交割或提前平仓,按照前述原则处理。
3、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损益情况
本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总体业务量与本公司的橡胶产品的生产管理模式相关,随着长期承包制的全面实施,本公司“定量上缴”部分的干胶产量覆盖了本公司橡胶生产的固定成本和各项期间费用,这部分成本、费用与橡胶市场价格的变化关联度较低,相对稳定。因此,为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橡胶市场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本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即除非经本公司董事会特别授权,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年度套保总量不超过长期承包制度下本公司当年“定量上缴”数量。若根据经营需要拟超出以上限制须上报本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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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申请额度,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议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为有效防止风险集中,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建仓应避免在时点及合约上过度集中,须根据市场节奏在不同时点、不同合约上,分阶段、分批进行套期保值建仓。
一般情况下,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会在建仓后持有至合约到期实物交割或平仓,但根据不同市场行情,本公司会采取相应的建仓策略,从而使得不同时期套保交易量存在一定差别,由于不同交割月的天胶期货合约活跃程度有区别,且随时间推移有所变化,一般主力合约较活跃,成交量较大,比较容易建仓。本公司为了及时抓住市场有力时机完成套保建仓,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有时需要策略性地将其他月份部分建仓额度先在主力合约所在月份建仓,再择机向目标合约移仓。
报告期内,本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1.37 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
单位:吨、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建仓
建仓数量 56,765 160,630 18,150 26,505
建仓金额 1,424,709 2,936,123 464,908 542,592
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数量 42,690 - 12,715 8,600
实物交割金额(按交割价) 1,028,746 - 310,202 173,806
实物交割损益(合计)-103,658 --20,321 -9,406
到期平仓
到期平仓数量 12,585 3,100 5,830 -到期平仓金额(按平仓价) 301,440 57,469 157,999 -到期平仓损益-19,951 -6,298 2,166 -其中:
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
-3,057 ---不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价格关联度不够)
-16,894 -6,298 2,166 -提前平仓
提前平仓数量 21,005 92,775 9,450 8,060
提前平仓金额(按平仓价) 497,708 1,495,534 213,705 169,394
提前平仓损益 264 -4,704 13,571 -1,495
期末持仓
期末持仓数量 45,240 64,755 - 9,845期末持仓合约的金额
(按期末市价)
1,204,907 1,569,457 - 223,831期末持仓损益-88,574 -172,853 --12,537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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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其中:
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
-27,551 -142,295 --12,537不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价格关联度不够)
-61,023 -30,558 --注:2009 年上半年,国储局明确了天然橡胶收储计划,本公司期初库存大部分将按计划销售至国储局,而上半年系生产淡季。本公司建立少量多头头寸,计划通过期货交易所买入橡胶产品,保持对其他客户的一定销售规模、维护客户关系。后因上海期货交易所不允许本公司建立多头头寸,上述头寸全部以提前平仓方式了解。
2008 年以来,随着长期承包制的全面实施,本公司加大了套期保值力度,配合现货销售,以最终稳定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利润,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09年公司累计建仓规模达到 16.01万吨,规模较大,主要原因包括:
①2009年末,本公司加大持仓数量,以锁定 2010年“定量上缴”部分的销售价格。
从 2009年第四季度起,本公司增大建仓规模。截至 2009年末,公司持仓数量达 64,755 吨,规模较大。具体来看,该持仓数量的合约总量及分布,均明显小于本公司 2010 年以来各期的可交割橡胶产品数量,符合公司的生产、销售的实际情况。具体数据如下:
表 11.38 2009年末持仓数量、结构及与现货匹配情况
单位:吨
合约到期时间
具体合约规模
2010年期初库存数量
2010年第 1季度产量2010年第 2季度产量2010年第 3季度产量到期可交割
数量
具体合约规模/到期可交割数量
①②③④⑤⑥①/⑥
2010-03 11,150
41,544 1,739 40,772 58,059②+③ 26%2010-05 16,305 ②+③ 38%2010-07 9,655 ③+④ 23%2010-09 22,055 ③+④+⑤ 22%其他 5,590 --合计 64,755 ②+③+④+⑤ 46%2009年末,本公司持仓总量 64,755吨,总额相当于 2010年到期日可交割数量的 46%。再以持仓规模最大的 2010年 9月合约为例,该合约在 2009年底的持仓数量为 22,055吨,也只相当于 2010年前 3季度本公司累计产量的 22%。从期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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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合约总规模及具体月度合约来看,公司可交割数量也足以与期货合约的要求相匹配。
②2009年前三季度建仓说明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2008 年第四季度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价格较低,本公司在 2008年末未对 2009年度“定量上缴”部分橡胶生产量予以建仓,而是在 2009年度内进行相应操作。
2009年前三季度,公司各季度末持仓数量分别为 1,500吨、0吨和 6,475吨,数量较小,均低于公司可交割现货数量。
具体来看,2008 年下半年起随着长期承包制度的实施,本公司着手加大套保力度,相关程序逐步完善并积累经验。但当年四季度天然橡胶价格自前期 2.5
万元/吨以上的高位迅速降低至最低不足 1 万元,2009 年上半年恢复至约 1.5 万
元/吨。本公司为保证盈利,在期货合约价格相对较低、但高于公司预计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建立了期货合约仓位。但随着国储局橡胶收购计划在 2009 年一季度末明确,公司考虑到向国储局销售后的实际可交割规模较小,加之天然橡胶市场价格回升趋势更为明确,调整了期货合约头寸,进行了提前平仓。
此外,2009 年内本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部分合约进行移仓操作,由于交易员在平仓的同时未能及时建仓,而是在其后的一段时间内分批建仓,公司严格对照会计准则要求,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将该等移仓操作认定为套期保值关系无效的“提前平仓”范畴,加大了建仓统计规模。
由于上述因素,公司 2009年上半年累计期货建仓规模较大,但期末余额相对较小。
③关于套保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总体说明
随着长期承包制度的实施,本公司着手加大套保力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制度不断完善,并积累相关经验。从实际情况看,本公司期货交易的规模、时间分布等,与公司的可交割规模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和销售需要。
套期保值业务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较为复杂,可以按照实际经营层面和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后的财务绩效两个层次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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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实际经营层面,本公司建立期货空头仓位,其方向、规模,与本公司天然橡胶生产者地位匹配,与公司预计的生产量和实物可交割量相匹配,建仓时合约价格的选择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因此,结合期货合约的结算和对应的实物交易,套期保值业务最终帮助公司实现计划的销售价格、销售量金和经营业绩。公司作为生产企业,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套期保值业务的最终结果是帮助公司实现计划的经营业绩,并不会出现亏损。
其次,从会计处理方面,对于年度内通过实物交割、到期平仓等方式结算的合约,根据会计准则,由于涉及套保有效性认定的不同,期货合约本身的损益或者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或者通过“投资收益”项目影响公司损益,但对公司当期损益的最终影响并无不同。具体如下:实物交割损益以及到期平仓中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不单独影响本公司当期经营成果,而是直接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其实质相当于本公司按照建仓价格确认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到期平仓中不符合有效性测试的损益和提前平仓损益作为“投资收益”影响当期经营成果,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 2010年 1-9月,该部分投资收益金额分别为-150万元、1,574万元、-1,100万元和-1,663万元。
最后,公司在报表日仍然会持有部分仓位,是为了配合下一期间的橡胶产品销售,保证了公司未来能够实现建仓时计划的销售价格和业绩。报表日这些未平仓合约可能出现浮亏,即建仓价格低于合约期末时的市场价格,但其经济实质是反映了价格上涨后由于公司前期已建立套保仓位,未来不能实现的超额收益,并非是真正的亏损。此部分期货合约将在合约到期时进行结算,并结合橡胶产品的销售确认对公司的最终损益影响,公司未来可实现预计的销售价格。但根据会计准则,期末持仓中的浮亏如果不符合有效性测试,则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当期经营成果,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及 2010年 1-9月,该部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分别为 0万元、0万元、-3,056万元和-6,102万元。此外,期末持仓中符合有效性测试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资本公积”变化影响本公司各期末资产负债表,不直接影响本公司当期经营成果,2007年度、2008年度、2009 年度及 2010 年 1-9 月,该部分作为资本公积计入各期期末的金额分别为-1,254万元、0万元、-14,230万元和-2,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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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融危机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分析
2008 年下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全面爆发,并迅速蔓延至实体经济,本次金融危机从多个方面对本公司 2008年及 2009年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2009 年末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复苏,本公司已逐渐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影响,2010年 1-9月,本公司经营情况已明显好转。
1、对本公司橡胶市场价格的影响
橡胶与石油、钢铁、煤炭并称四大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汽车、航天、服装、乳胶制品等各个工民用领域,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工业原料,橡胶产品的需求和售价走势与石油等大宗商品的价格走势关联度较大。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国际原油期货价格由高位时的 147.25美元/桶跌至 2009年 1月份的 32.7美元/桶,
跌幅近 80%,至 2009年末,国际原油期货价格回升至 79.63美元/桶的高峰期的
一半水平。同期国内外大宗商品期现货价格均创下历史罕见跌幅。
天然橡胶产品期现货价格同国内外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基本一致,天然橡胶期货价格从 2008年 6月创下 28,450元/吨的历史高点后,受金融危机影响从 9月份起一路猛跌至 2008年 12月的 8650元/吨的近年来的最低点,跌幅接近 70%。自2007年 1月至 2009年 12月,橡胶产品市场价格如图 11.1所示:
50001500025000010020030040701 0703 0705 0707 0709 0711 0801 0803 0805 0807 0809 0811 0901 0903 0905 0907 0909 0911东京商品交易所远期合约价格(日元/千克)上海期交所连续合约价格(元/吨)日元/千克元/吨

图 11.1 2007年至 2009年橡胶市场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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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 2009年二季度以来,我国天然橡胶产品市场在东南亚天胶主产区限产、国内汽车行业纳入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经济走势趋于稳定态势、以及国家收储价格支撑等因素综合影响下,正在逐步震荡回暖。
在上述市场环境影响下,本公司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的橡胶产品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2008年 1 月至 2009年 12月,本公司橡胶产品月平均销售单价如图 11.2所示: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81-0083-0085-0087-0089-1081-1091-0093-0095-0097-0099-1091-1单位:元/吨

图 11.2 2008年至 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单价
2、对本公司产品需求和销量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国内天然橡胶产品下游产业影响严重,国内天然橡胶产品主要消费领域轮胎制造业的出口量与历年同期相比明显萎缩,这种情况直至 2009 年 4月份才得以呈现回暖态势,2009年第二季度,国内汽车轮胎厂尽管开工率较高,但实际订单并未明显回暖。另一方面,受橡胶期货市场价格低迷影响,橡胶产品贸易商等期货市场参与者对标准胶的套期保值及投机需求减少。综合影响下,2008年 10月份以来,本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急剧减少,导致本公司橡胶产品销量大幅下降。但由于国储局于 2009年 3月启动了干胶收储计划,2009年 3至 6月份,基本弥补了本公司因金融危机导致的销量下滑影响。2008年至 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品月平均销售量的走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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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24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81-0083-0085-0087-0089-1081-1091-0093-0095-0097-0099-1091-1图 11.3 2008年至 2009年本公司橡胶产品销量(单位:吨)
同时,受经济危机影响,自 2008年底以来,板材市场需求锐减,持续低迷,广东、浙江等地的家俱工厂因缺少订单大批倒闭,对本公司橡胶木材产品的销量及销售价格造成较大影响。
3、对本公司盈利状况的影响
根据开割胶园长期承包制,本公司与胶工劳务结算采取“定量上缴,剩余归己,统一收购,市价结算”原则,承包胶工收割胶水的近 50%属于约定向本公司上缴部分,剩余的胶水是参照地方胶乳原料的市价进行结算的,用以计算胶工工资,而原料价格与橡胶产品价格密切相关。因此,本公司橡胶产品的生产成本部分地追随橡胶产品的市场价格而变化。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一方面,本公司橡胶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另一方面,橡胶产品当期的生产成本降幅却远低于售价的跌幅。总体而言,本次金融危机对公司当期的盈利状况造成了严重影响。在金融危机影响下,2008 年第四季度,本公司营业收入为 5.72亿元,净亏损 2.40亿元;2009年 1-6月,本公司营
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15.52亿元和 0.78亿元,较 2008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
提高了 21.34%,净利润降低了 73.47%。
2009年末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复苏,本公司已逐渐摆脱了金融危机的影响,2010年 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1.01
亿元和 3.88亿元,已超过 2008年、2009年全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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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应对市场环境的严峻挑战,将金融危机对本公司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在金融危机期间,本公司也积极采取了以下措施:
在产品营销方面,在本公司大营销战略的指导下,通过拓展销售渠道、完善营销模式、创新服务方式,使得本公司橡胶产品营销由传统的中橡市场挂单交易、坐地销售的单一方式,通过网下销售渠道的拓展、直分销业务开展使本公司橡胶产品销售基本摆脱了网上竞价交易的局限性,强化了自身的营销能力。本公司已经同上海双钱、杭州中策、江苏通用以及广东、山东等地区民营橡胶制品终端客户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
此外,为了维护天然橡胶作为国家战略物资的重要地位,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健康发展,并稳定国内橡胶价格,国储局于 2009年 2月决定向本公司收购天然橡胶产品,收储计划的实施对于缓解本公司当期的橡胶产品销售压力及稳定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内部管理方面,本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成本和费用控制力度、大力推进内部整合,来缓解金融危机对经营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强化和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内控水平。通过公司自身对市场行情的把握能力的提升,以及内部生产、加工、销售、收购各环节整合程度的加强,目前,本公司已经形成了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加工结构的快速反应能力,随着加工厂设备改造的全面完成以及未来内部管理流程的进一步优化,强大的调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资本性支出的分析
(一)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本性支出的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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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39 资本性支出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2010年 1-9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生物资产 156,069 236,488 235,288 220,922固定资产 20,643 130,033 64,249 58,984在建工程 152,708 115,616 99,106 2,998无形资产 30,834 86,343 60,605 1,835合计 360,254 568,480 459,248 284,739本公司生物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橡胶生产基地建设,包括橡胶中小苗的更新定植、新种,未开割中小苗的抚管投资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橡胶产品加工厂购买的生产设备,以及投资厂房、土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投资巩固了本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了未来的持续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本公司未来可预见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除了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根据本公司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规划,本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还包括:(1)投资约 5亿元并购境外(老挝、
缅甸等)天然橡胶种植资源 50万亩;(2)投资约 10亿元建设金马物流园区及
其他物流项目;(3)投资 3-4 亿元用于海南岛内外橡胶加工厂的并购和扩建;
(4)投资约 1亿元用于橡胶深加工项目的产能扩建。
本公司的资本性支出计划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行业竞争情况以及未来战略目标等因素确定,最终情况可能因前述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四、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
未来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因素如下:
(一)橡胶产品产量
本公司 90%以上的收入来自橡胶产品销售,因此橡胶产量的大小将直接影响本公司单位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现阶段本公司胶林生产能力仍然处于“达维”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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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以及 2008 年初寒灾影响的恢复期,自产胶规模有望继续回升。长期来看,本公司橡胶产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优化橡胶种植的资源布局
橡胶树的种植区域的地理条件、气候等自然环境对橡胶产量具有重要影响,台风、寒害等自然灾害的发生会对当期产量和橡胶林的长期生产能力造成破坏。
本公司于 2008 年末剥离了位于海南岛东南部台风多发地区的胶林资产,种植资源向海南岛中西部宜胶地区集中。本公司也将对海南岛中西部地区 32 万亩的老龄树橡胶园进行更新种植,上述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突出公司的种植资源优势,降低公司胶林的平均割龄,提升长期生产潜力。
2、强化种植资源管理
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开割胶园职工长期承包,激发职工生产自主性和积极性,使得胶工利益与胶园长期发展更紧密地联系起来,确保胶园管理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同时,为降低自然灾害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自 2009 年,本公司为已开割及未开割(定植满 4年及以上)橡胶树总计 6,259.04万株向中国人保海南分公司统
一投保风灾保险。橡胶属长期作物,合理的保险机制对其发展有较大意义,本公司未来将进一步优化自然灾害保险方案,提高对公司胶林资产的保障程度和灾后恢复建设生产能力,更有效地稳定公司胶林生产能力。最后,本公司计划利用现代测绘和信息技术建立胶林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效率,保障公司胶林质量,从而提升胶林生产能力。
3、提升生产技术及优化种苗品系
本公司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橡胶品系结构,在 PR107、RRIM600 基础上,
发展大、中规模推广级品种,如热研 7-33-97、大丰 95、文昌 11。通过新优良品
种推广,本公司未来橡胶中小苗抚管时间有望缩短,单株产量有望提高,抗风、寒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也有可能加强,从而提高公司橡胶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同时,本公司将继续推动科技研发成果的转化,并在种苗选育、栽培、气态微割技术等方面加大科技研发和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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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橡胶产品市场价格变化
天然橡胶产品市场价格对本公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具有直接影响。影响天然橡胶产品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周期、自然物候条件、相关国家产业和贸易政策以及投机资金、汇率因素、政治因素等。本公司将积极把握产品市场行情走势、加工开发符合市场需求产品的同时,也将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提高营销效率,并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目前,本公司已经拥有一批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对减少橡胶产品价格变化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负面影响具有积极作用。
(三)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为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高本公司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盈利能力,本公司将以天然橡胶的种植和初加工为核心开展相关业务。本公司利用在海南岛内广泛的业务网点加大了民营胶收购力度,2009 年已取得初步成效,未来有望提升公司在海南岛内的资源控制能力和定价能力,对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充分发挥加工能力、控制生产成本等有着积极意义。利用种植资源和浓缩胶乳等产品优势,本公司也准备拓展乳胶丝等橡胶产品深加工项目,填补国内同类产品的空白,并进一步延长本公司产业链。另外,本公司计划拓展境内外橡胶贸易、橡胶林木深加工、仓储物流服务等业务,都将成为本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并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
(四)管理优化
本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建设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林木资产管理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五大管理信息平台,最终将实现主要业务的全信息化覆盖。不仅如此,本公司也对橡胶种植、收购与销售等环节进行了管控模式及业务流程的优化。职能完善的组织机构,高效明晰的业务流程以及成熟的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信息管理系统为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本公司运营效率及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使本公司逐步从传统生产型向现代经营型、从资源拥有型向资源控制型成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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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员优化
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农业生产业务特点影响,本公司现有人员结构中,生产型人员比重较大,管理及技术研发人才相对较少,同时,职工年龄整体偏大,接近退休人员相对较多。截至 2010年 9月 30日,本公司共有员工 77,117人,其中,生产人员 58,970人,占比 76%;40岁以上职工 52,177人,占比 67%。
目前,本公司管理层也致力于不断优化员工人才结构,一方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加大了对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以增强公司持续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橡胶技术的进步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本公司对于基层生产、辅助等人员采取“只出不进”的用人原则。预计未来五年,本公司将退休员工合计约 9000 人,主要集中在各下属基地分公司,且呈现退休人数逐年上升的趋势,将会相应减少本公司的人力成本。长期来看,上述人员优化的具体措施对本公司的长期发展将带来积极影响。
(六)天然橡胶关税政策的作用
我国对天然橡胶产业实施关税保护。报告期内天然橡胶进口关税政策有少量调整,即 2006年征收 20%的从价税,而从 2007年起对天然橡胶进口实施从量或从价的选择税率,其中浓缩天然胶乳关税征收标准为 10%的从价税与 720 元/吨从量税之较低者,胶片、标准橡胶等干胶关税征收标准为 20%的从价税与 2600元/吨从量税之较低者。从 2010年 1月 1日起,我国对天然橡胶进口选择税进一步调整,适当调低了从量计征的税额标准。报告期内关税政策的调整对本公司销售未有明显影响。由于国内天然橡胶需求旺盛、自给率较低,关税政策提高了进口成本、支撑了市场价格,从而保护了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根据我国与东盟于 2002年签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我国将进口大部分天然橡胶类产品划分为敏感产品,未做出零关税承诺。但如果关税下调,则将直接影响国内天然橡胶的价格,从而不利于本公司销售。
此外,复合胶的进口关税政策对国内天然橡胶行业和本公司销售有影响。我国对复合胶具体定义和成分缺乏明确标准,目前来看,进口复合胶中天然橡胶含量可以高达 97%,轮胎等下游企业可部分选择使用复合胶。我国对进口复合胶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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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一直处于下调过程,2006年为 8%,2008年降低至 5%,2009年对从东盟国家(越南除外)进口的复合橡胶关税降到 0。这种情况下,国内复合胶进口削弱了关税政策对国内天然橡胶产业的保护作用。现阶段我国天然橡胶协会等建议我国政府参考国际经验对复合胶予以规范,明确其成分标准并能与天然橡胶有明确区分,则天然橡胶进口关税壁垒对国内同行业和本公司的保护作用将得到提高,从而支持本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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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计划
(一)本公司业务发展目标
本公司计划依托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政策背景,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为契机,提升公司自身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巩固天然橡胶种植资源优势,提高对海南岛内外乃至境外橡胶资源的控制力,丰富产品结构,延伸橡胶产业链,通过种植、加工、境内外贸易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场参与广度和深度,至 2012 年将公司天然橡胶的业务规模提升至 50 万吨以上,实现业务规模翻番增长,最终将公司打造成为立足海南、辐射全国,以天然橡胶种植、加工、销售、贸易为主业,橡胶林木加工、物流仓储、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协调发展,覆盖橡胶全产业链的,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在国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秀跨国企业。
(二)主要发展计划
1、巩固与拓展橡胶种植资源优势
(1)加大更新力度,挖掘公司胶园产胶潜力,拓展外部种植资源
本公司开割胶园中约 26万亩胶林亟待更新,另有约 29万亩的开割树的割龄在 25年-30年,尽管这部分胶林在现阶段生产能力较强,但产量已出现少量下降趋势,也即将步入更新周期。本公司计划加大在海南岛中西部地区老龄胶园的更新种植力度,加快低产胶园改造和胶园抗风、抗旱配套工程建设,提升高产、稳产胶园比重,建设橡胶生产示范胶园与技术培训基地,完善职工长期承包制度,夯实资源、生产管理基础,充分提升公司胶园的生产潜力。
目前,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在未来四年内以海南岛中西部地区为主,完成橡胶更新种植 34 万亩,建设新一代高产胶园,并优化品系结构,调整主导品系PR107、PRIM600占 80%,其他抗寒、旱、风害品系,如热研 7-33-97、大丰 95、
文昌 11等占更新种植的 20%。同时,本公司计划建设种苗繁育基地,投产运行后年供应优良种苗 500万株,以满足更新种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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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开割胶园岗位长期承包责任制,坚持现有的产量测算和分成比例确定原则,通过科学定产来平衡胶工和公司利益,并充分利用本公司在种植环节中长期积累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依托公司的统一经营和管理,以及广大胶工的生产积极性和责任心,以科学的内部管理来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资源优势。
此外,本公司还计划利用丰富的生产组织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家对天然橡胶产业“走出去”在财政、金融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参与、控制岛外乃至东南亚橡胶种植资源,在未来 3年内争取控制海南岛外胶林 50万亩,通过合理的外延发展来强化公司的种植资源优势。
(2)扩大民营胶收购规模,控制岛内、岛外胶乳原料
本公司已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金橡公司,利用本公司的加工能力、销售渠道和品牌优势,从事地方民营胶收购业务。本公司下属基地分公司遍及海南省 17个市县,对金橡公司的收购业务可形成有效支撑。本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快金橡公司收购网络在海南、云南的业务布局,提高对岛内、外原料市场的控制力。本公司现计划在 2012年实现对海南岛民营胶产区 90%以上的收购网络覆盖,收购量占全岛民营胶产量的 70%。
2、扩大加工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
(1)实现集中加工并扩大业务规模
本公司计划加速完成海南本地天然橡胶加工布局调整,适时控制云南民营橡胶加工业务资源,使之与本公司的种植、收购资源规模和分布合理匹配,争取在2012年底扩大海南岛内外加工能力至 45万吨/年。
本公司将利用原料优势和相对便利的地理、运输条件,对现有加工厂进行改扩建,提高浓缩胶乳的生产能力以及对凝胶原料的加工能力。同时,本公司将推广新型生物凝固技术,减少加工环节和成本,并结合民营胶收购业务,扩大胶园凝胶的原料供给,加大 10号、20号标准胶和子午线轮胎专用胶的生产规模。此外,本公司计划完善天然橡胶加工厂标准化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建设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加强生产标准化、产品质量管理和加工成本控制体系建设,强化自身在节能减排和环保治理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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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展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
本公司计划开展乳胶丝、乳胶手套、胎面胶等橡胶制品等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针对上述业务,本公司已购置土地、采购设备并推进土建施工。乳胶丝项目、胎面胶和橡胶制品项目 2010 年底已进入调试设备、试生产阶段,乳胶丝项目也已与马来西亚知知乳胶手套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协议,双方拟设立合资公司开展乳胶手套生产。本公司计划进一步强化专业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并通过与相关战略伙伴合作等方式推进项目进程,从而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
3、完善橡胶产品营销体系,扩大境内外贸易规模
营销体系建设是本公司发展战略的重点。本公司计划在充分发挥现有电子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加强直销、分销体系建设,掌握终端客户,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为配合销售体系建设,本公司已在上海、新加坡设立贸易公司,在青岛、温州、广州等地区租用仓库,并计划进一步增设办事处、仓储和销售网点,提高货物运输、检验效率,减少公司和客户在货物交付期间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本公司将锁定少数下游行业中核心客户,建立稳定的长期供应合作关系,减少销售风险。同时,公司计划通过逐步构建完善、高效、富有竞争力的营销体系,形成营销与产品生产、原料收购的联动机制和信息流通机制,构建完整的天然橡胶产业链和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产品供应服务,最大程度实现产品市场价值。
本公司计划以加工业务和营销体系建设为切入点,拓展云南产区的橡胶原料收购,发展国内及国际橡胶产品贸易。在自产产品基础上,通过扩大贸易规模,不断提高在国内橡胶市场份额。
综合运用上述手段,本公司计划 2012年天然橡胶业务规模提升至 50万吨,较 2009年上升超过 100%,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推动公司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跨国企业。
4、橡胶关联业务发展计划
(1)在橡胶林木加工业务方面,加快产能改扩建和生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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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加工产能,降低采伐及加工成本;加快拓展林木深加工业务,力争在 2012年将林木深加工产品比重提升至 30%以上,更多地获取林木产品市场价值。
(2)在物流仓储业务方面,本公司计划以服务岛内橡胶种植业务为依托,
加快农资超市在岛内的布局和建设,逐步提高仓储物流协同服务能力,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和配套仓储设施建设,构建立足海南、布局全国的高效的农资物流业务体系。同时,本公司还将积极推进金马物流园区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物流园区所处海南核心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挖掘国际旅游岛建设为物流业务带来的历史性机遇,力争将物流园区建设成为集仓储、配送、装卸、流通加工、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商品保税等功能于一身的海南最大的综合物流基地和物流信息平台。
(3)在橡胶电子商务方面,本公司计划以中橡市场已有电子现货交易平台
为基础,拓展服务网络、服务模式,着力建设辐射范围广、功能完善的、多层次的橡胶现货交易平台。
二、公司实现发展目标的假设条件及可能面临的困难
(一)假设条件
1、本公司顺利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足额、及时到位,拟投资项目按照计划
顺利实施。
2、国际及国内经济持续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相关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的
变化不对天然橡胶行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运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无重大变化或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如台风、病虫害等自然条件,不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二)主要困难
1、加快胶林更新、强化种植资源是一项长期工作,但将受到自然物候条件
等客观限制,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推进进度。
2、本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多、分布广,受传统农垦管理体制及工作思维惯性
的影响,本公司内部控制、科学管理、高专业素质团队建设等方面仍有待加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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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发展计划的最终落实形成干扰。
3、本公司在完善营销体制建设、推进深加工项目、扩大境外橡胶产品贸易、
开拓并掌握最终客户方面,将受到经验欠缺、人才不足等影响。此外,以并购等方式拓展境外资源,对本公司和国内天然橡胶行业而言均是新业务。公司将在投资管理、熟悉境外经营环境等方面面临一些具体困难。
三、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建立在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既是对现有业务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又是对现有业务素质的全面提升,有助于提高本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公司将加快橡胶林更新力度,在现有橡胶生产基地基础上,淘汰风害、低产落后胶园,推广优良品系种苗,利用橡胶种植技术和管理优势,培育新一代高产胶园,增强胶园生产后劲,实现产能良性交替。本公司计划参与、控制岛外和东南亚胶林资源,依托了本公司在天然橡胶种植领域长期积累的生产组织经验,也符合公司乃至我国天然橡胶行业的发展战略。强化民营胶收购业务可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网点分布广、劳动力充裕的优势,有助于提高公司对地方资源的控制力。
完善集中加工布局建设,实行规模化加工,是以自有原料为基础,对地方现有的“散、小、多”的加工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发挥在产品质量管理、成本控制、节能减排、运营管理等多方面发挥规模经济优势,增强加工优势。拓展深加工业务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橡胶原料生产的优势,通过增加深加工环节,提高橡胶原料工业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更好地整合上下游业务资源。丰富营销体系、扩展销售渠道,向终端市场推移,可以提升公司的市场应变能力、增加销售环节的效益。拓展境内外橡胶产品贸易、扩大业务规模,也建立在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基础之上,是对公司未自产胶业务、原料收购加工业务的积极补充。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1、本次发行上市后,在监管部门及广大投资者的监督下,本公司将通过自
身努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经营决策和业务管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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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水平,推动业务发展目标的落实。
2、本次发行将为本公司发展和投资项目提供资金来源,推动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以项目投资巩固和发展现有业务,拓展新业务,促进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3、本次发行上市,将增强本公司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有利于团队建设。
4、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将明显提升,更利于
拓展对外合作空间,构建良好的公司外部关系,对业务目标的实现有促进作用。
5、本次发行上市,将为公司发展提供资本市场平台,扩展融资渠道,增强
橡胶产业投资、资源整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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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基本情况
经 2010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0 年 8 月 31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78,600万股 A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顺序依次投资以下项目。
表 13.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更新种植 1 胶园更新种植建设 90,6642 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4,800割胶技术推广 3 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 4,1804 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 3,613补充流动资金 5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30,000合计 133,257上述投资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均已获得主管部门的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表 13.2 项目备案或核准情况表
类型项目名称核准/备案
更新种植胶园更新种植建设琼发改审批备[2010]04号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琼发改审批备[2009]04号
针对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的“胶园更新种植建设”、“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和“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等四个项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已出具《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等四个项目环保可行性的证明》。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种植环节,包括苗圃繁育基地建设、海南岛中西部地区新一代高产胶园建设、往期中小苗的抚管以及割胶技术推广应用等。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巩固本公司的资源基础,延伸橡胶树的经济使用期限,提升公司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还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利息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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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计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进度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通过银行借款或自有资金支付项目投资款项。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后续投资并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此外,对于项目投资总额超过募集资金的部分,本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予以补充。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较大,部分项目投资建设期较长。本公司于 200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严格规定。如果募集资金出现闲置,本公司将以稳健运行为基本原则,结合经营业务的需要,以银行存款等形式管理暂时闲置的资金。
表 13.3 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单位:万元
类型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使用规模年度使用计划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
更新种植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4,800 4,800 2,420 2,380 --胶园更新种植建设 168,500 90,664 20,755 22,339 23,522 24,027割胶技术
推广
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
4,180 4,180 400 1,247 1,274 1,259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
3,613 3,613 415 930 1,071 1,197补充流动
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0,000 30,000 30,000 ---合计 211,093 133,257 53,990 26,896 25,867 26,48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橡胶属长期作物,种苗繁育是生产的起点。从国内全行业看,我国现有天然橡胶种植面积近 1200万亩,但很多是 20世纪 70年代农垦系统在较短时间内集中种植所得,树龄结构较集中,有相当一部分胶园已进入衰老期。根据农业部《全国天然橡胶优势区域布局产业规划》,2015 年优势区橡胶树种植面积达到 1,320万亩,新植胶园良种覆盖率达到 100%,需要大量优质橡胶种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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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本公司,目前开割胶园中约 26万亩胶林亟待更新;另有面积约 29万亩的开割树的割龄已接近 30年,也将步入更新周期。如果按照每年 10万亩更新定植、每亩需要优良种苗 40株计算,本公司每年需要优质橡胶种苗在 400万株/年以上,考虑小苗存活率和替换、补种因素,实际需求量更大。同时,海南岛当地农民种植橡胶的积极性也较高,也需要优质胶苗和新的栽培技术。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满足本公司自身发展需要,也可以向周边农民提供优质种苗,满足农户的科技指导需求,对公司自身发展以及地方橡胶产业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4,800.13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表 13.4 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情况
类型金额(万元)比例(%)备注
工程费用 3,844.61 80.0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8.35 7.05%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租地费用等
预备费 292.81 6.10%工程前期费与材料涨价费用
流动资金 324.37 6.76%
合计 4,800.13 100.00%
工程费用主要包括田间投资、农业设施投资、土建工程、配套仪器设备投资及农机具购置费用等。其中,田间工程投资规模 1,612万,主要包括 390亩增殖苗圃和 3510 亩砧木苗圃建设、定植和抚管。另有农业设施投资 1,431 万元,主要包括育苗荫棚等项目,建设规模约 860亩。
表 13.5 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农业设施投资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规模合计(万元)备注
农业设施 1,431.20
1 育苗荫棚亩 660 792
2 砂床亩 94 28.20
3 炼苗棚亩 94 188.00
4 全控式保温大棚平方米 6,000 423.00 龙江、西联两个中心基地,各 3000 m2/个
其他方面,土建工程投资 213.51万元,主要包括仓库、苗木质量质检室等建
设,并购置配套仪器设备及农机具 5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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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选址
拟建设种苗繁育基地包括增殖苗圃、砧木苗圃、育苗荫棚以及仓库等设施建设,总规模 5000 亩,分别设在海南省琼中县、儋州市、白沙县、乐东市、澄迈县共 7个基地分公司,使用本公司现有胶林用地。胶林用地系本公司向各农场承包取得,承包期限 30年。
表 13.6 繁育基地用地情况
种苗基地面积(亩)土地使用权证
琼中县阳江基地分公司 800
琼中国用(2005)第 007号
琼中国用(2005)第 134号
琼中国用(2004)第 261号
儋州市西联分基地分公司 1,200 儋国用(2009)07671号
白沙县龙江基地分公司 1,200
白国用(2004)第 232号 NO001
白国用(2004)第 233号 NO005
白国用(2004)第 229号 NO006
白沙县邦溪基地分公司 300 白国用(2004)第 332号M002
乐东县保国基地分公司 800 乐国用(2004)007号
万宁市东兴基地分公司 300 万国用(2003)第 111号
澄迈红光基地分公司 400 红光国用(2004)第 87号
本公司现有种子采集园分别位于白沙县龙江基地分公司及乐东县保国基地分公司现有公司胶园内,面积共约 2万亩,可保证本项目种子资源的充足供应。
4、项目规模
本项目最终产品为橡胶树袋装芽接苗、橡胶树裸根芽接苗两类产品。项目完成后正常年共年产 500万株橡胶优良芽接苗木,其中橡胶树袋装芽接苗 300万株/年,橡胶树裸根芽接苗 200万株/年。
5、项目农艺技术方案
橡胶种子的发芽率受环境和气候影响极大,集约管理可以更好地为种子、幼芽、幼苗生长发育提供良好的条件,催芽后再进行移芽育苗是较佳的育苗方法。
本项目橡胶树良种苗木繁育方法为:在种子催芽后,采用小苗芽接、常规芽接等方式进行育苗。种苗培育农艺流程图参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本公
司主营业务情况”
6、项目组织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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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已组建橡胶种苗分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种苗分公司接受公司战略投资部、财务部等的监管,接受公司生产技术部的农艺技术指导,协调各基地分公司组织项目实施。
按照国家关于农业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程建设程序等规定,本项目拟定建设期为 24个月。
表 13.7 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预计进度
单位:月
序号
时间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项目
1 项目前期准备
2 项目实施内容
2.1 田间工程
土地平整

增殖苗圃定植及抚管


沙床
道路工程
灌排工程
供电工程
2.2 设施农业
2.3 土建工程
2.4 设备购置及安装
3 项目验收
7、原材料、能源等供应情况
本项目消耗的原材料主要是肥料和农药,可以从各生产基地附近的农业生产物资批发市场购买,供应充分。项目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能,供应充足。
项目砧木苗圃每亩每年耗用种籽 30 公斤,可由本公司现有种子采集园充分供应。
8、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为农业项目,收益期长而稳定。本项目测算周期 16年,其中建设期 2年,运营期 14年,预计第三年起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 100%。
(1)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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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成品为橡胶树良种苗木,根据近期良种种苗市场价格,预计袋装芽接苗单价 6元/株,裸根芽接苗单价 3元/株,则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 2,400万元。
表 13.8 橡胶种苗繁育基地项目收入测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第 3年第 4年………第 16年合计
裸根苗销售收入 600 600 600 8,400
袋装苗销售收入 1,800 1,800 1,800 25,200合计 2,400 2,400 2,400 33,600
(2)成本费用
项目总成本费用是指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等于经营成本与折旧费、管理费用等其他费用之和。外购原材料主要是农药包括橡胶种籽、肥料费用,外购燃料动力按照 80元/亩预计。工资福利费用也是项目主要费用,预计工资福利费 745万元/年。
本项目计算期内各项成本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3.9 种苗繁育基地项目成本费用表
单位:万元
项目第 3年第 4年………第 16年合计
外购原辅材料费 377.65 377.65 377.65 5,287.10
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40.00 40.00 40.00 560.00
工资及福利费 745.00 745.00 745.00 10,430.00
土地租金 25.00 25.00 25.00 350.00
修理费 82.48 82.48 82.48 1,154.72
管理费用 65.00 65.00 65.00 910.00
销售费用 24.00 24.00 24.00 336.00
折旧费 329.70 329.70 329.70 4,615.80
合计 1,688.83 1,688.83 1,688.83 23,643.62
(3)经济效益指标
根据测算,本项目正常年利润总额为 711.17 万元,税前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8.3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两年)为 6.6年,财务净现值为 4,445.15万元。
9、项目实施情况
公司计划 2010 年内对种苗繁育温室荫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动工。目前已拟定具体实施计划和项目招标公告,计划在 2010年 11月发布项目招标公告、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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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投标单位资质、选定施工单位,进而开工。
(二)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优化种植区域布局、建设高产胶园是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海南省中西部地区更适宜植胶,“达维”台风之前平均亩产接近 100 公斤,种植面积最大的儋州地区平均亩产能稳定在 100公斤以上。实施本项目,本公司将按照新一代高产胶园标准更新建设胶园,改善品种结构,逐渐实现“橡胶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目标,提高公司橡胶生产能力和潜力,以及抗风、寒等灾害的能力。
2、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在未来 1-4 年重点对海南岛中西部胶园和东部地区少数低产胶园进行更新种植,更新种植规模为第 1-2年每年 90,000亩,第 3-4年每年 80,000亩,合计 34 万亩,并将更新种植胶园抚管至投产。同时,本项目还计划继续抚管将未来在第 2-5年陆续开割投产的,即本公司在 2005-2008年更新种植的中小苗胶园合计 22.86万亩,其中,2005年-2008年各年定植、需要续管的中小苗面
积分别是 62,065亩、51,593亩、68,679亩和 46,268亩。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16.85 亿元,其中包括胶园建设及配套工程建设投资 144,243
万元,工程相关费用(含项目预备费)24,258万元,含更新、抚管在内,项目总投资期为 10年。其中第 1-4年投资 90,664万元,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
表 13.10 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各年投入金额及比例
单位:万元
年份金额比例募集资金使用
第 1年 20,775 12.33% 20,775
第 2年 22,339 13.26% 22,339
第 3年 23,522 13.96% 23,522
第 4年 24,027 14.26% 24,027
第 5年 17,637 10.47%
第 6年 17,535 10.41%
第 7年 17,433 10.35%
第 8年 12,845 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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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年 8,258 4.9%
第 10年 4,129 2.45%
合计 168,500 100% 90,664建设投资详细情况如下表:
表 13.11 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投资详细情况表
类型金额(万元)比例(%)备注
一、工程费用 139,863.48 83.01
(一)更新胶园种植及抚管 115,940.00 68.81
(二)往年种植中小苗续管 23,923.48 14.20
二、胶园配套工程 4,379.20 2.60
三、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6,233.86 9.63 管理费、非投产期土地租金、农业保险
四、预备费 8,023.83 4.76
五、总投资 168,500.37 100.00
更新胶园建设和抚管投资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表 13.12 第 1-4年更新抚管及往期续管的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
一更新胶园 7,470 11,340 14,380 17,8201 橡胶定植及当年抚管 7,470 7,470 6,640 6,640
1.1 人工费 3,600 3,600 3,200 3,200
1.2 种苗费 1,890 1,890 1,680 1,680
1.3 肥料费 1,080 1,080 960 960
1.4 农药费 90 90 80 80
1.5 机械费 810 810 720 720
2 更新胶园抚管- 3,870 7,740 11,180
2.1 人工费- 2,610 5,220 7,540
2.2 肥料费- 1,035 2,070 2,990
2.3 农药费、机耕费等- 225 450 650
二往年未开割胶园抚管(投资标准同上) 9,830 7,161 4,943 1,9901 2005 年种植、抚管至 2011年 2,669 ---2 2006 年种植、抚管至 2012年 2,218 2,218 --3 2007 年种植、抚管至 2013年 2,953 2,953 2,953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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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
4 2008 年种植、抚管至 2014年 1,990 1,990 1,990 1,990三胶园配套工程 684 922 1,083 1,0571 防护林种植及当年抚管 324 324 288 288
1.1 人工费 130 130 115 115
1.2 种苗费 86 86 7
1.3 肥料费 32 32 29 29
1.4 农药费 2 19 19
1.5 机械费 54 54 48 48
2 防护林抚管 238 475 449
2.1 人工费 173 346 326
2.2 肥料费 54 108 102
2.3 农药费 11 22 20
3 道路建设 360 360 320 320
3.1 胶园林间道路建设 270 270 240 240
3.2 胶园林间桥涵建设 90 90 80 80
四其他费用 1,802 1,853 1,996 2,0171 建设单位管理费(1%) 180 194 204 2092 建设期未投产胶园土地租金 1,274 1,386 1,500 1,5453 建设期未成熟防护林土地租金 32 65 94 904 农业保险费 315 208 198 173五预备费用(上述投资额 5%) 989 1,064 1,120 1,144六总投资 20,775 22,339 23,522 24,027
4、项目选址
本项目更新种植及往年种植中小苗续管的胶园共 56.86万亩,分布在本公司
在海南岛下属的 27家基地分公司。其中:更新种植胶园面积 34万亩,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西部,面积为 29.8万亩,占更新种植胶园总面积的 88%。
表 13.13 更新种植计划
单位:亩
序号单位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合计
合计 90,000 90,000 80,000 80,000 340,0001 东太分公司 3,500 3,500 3,000 3,000 13,0002 东兴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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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合计
3 新中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4 金鸡岭分公司 2,500 2,500 2,000 2,000 9,0005 中建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6 中坤分公司 5,000 5,000 4,000 4,000 18,0007 红光分公司 4,000 4,000 3,000 3,000 14,0008 西达分公司 5,000 5,000 4,000 4,000 18,0009 红华分公司 4,000 4,000 2,500 2,500 13,00010 西培分公司 2,000 2,000 2,000 2,000 8,00011 西联分公司 4,000 4,000 4,000 4,000 16,00012 八一分公司 5,000 4,500 4,000 4,000 17,50013 南平分公司 2,000 2,000 1,000 1,000 6,00014 金江分公司 7,000 7,000 6,000 6,000 26,00015 立才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16 保国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17 乐光分公司 4,000 4,000 4,000 4,000 16,00018 山荣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19 广坝分公司 3,500 3,500 3,000 3,000 13,00020 红林分公司 3,000 3,000 2,000 2,000 10,00021 白沙分公司 1,500 1,500 1,500 1,500 6,00022 龙江分公司 4,000 4,000 4,000 4,000 16,00023 邦溪分公司 2,000 2,000 2,000 2,000 8,00024 阳江分公司 3,000 3,000 3,000 3,000 12,00025 乌石分公司 4,000 4,000 4,000 4,000 16,00026 加钗分公司 1,500 2,000 1,500 1,500 6,50027 长征分公司 1,500 1,500 1,500 1,500 6,000预计截至 2010年末,本公司有 22.86万亩中小苗陆续在 2012-2015年开割。
本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完成这部分中小苗的抚管投资。2011-2014 年期间的抚管投资计划如下:
表 13.14 往期中小苗抚管计划
单位:亩
序号单位 2005年种植 2006年种植 2007年种植 2008年种植合计
合计 62,065 51,593 68,679 46,268 228,6051 东太分公司 419 - 2,668 5,669 8,7562 东兴分公司 151 265 445 1,349 2,2103 新中分公司- 878 992 3,286 5,1564 金鸡岭分公司- 1,020 3,242 4,970 9,232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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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单位 2005年种植 2006年种植 2007年种植 2008年种植合计
5 中建分公司 2,007 2,610 1,655 1,812 8,0846 中坤分公司 1,445 2,713 2,374 3,272 9,8047 红光分公司 3,536 515 2,100 2,885 9,0368 西达分公司 2,900 3,071 4,460 3,488 13,9199 红华分公司 1,572 392 1,594 849 4,40710 西培分公司 4,759 8,221 2,596 1,692 17,26811 西联分公司 2,587 4,307 2,067 3,691 12,65212 八一分公司 1,326 2,582 2,476 1,201 7,58513 南平分公司 361 1,803 345 492 3,00114 金江分公司 3,647 7,670 6,572 8,253 26,14215 立才分公司- 896 - 759 1,65516 保国分公司 2,264 2,561 1,538 2,351 8,71417 乐光分公司 1,013 4,570 79 3,665 9,32718 山荣分公司 519 477 350 1,516 2,86219 广坝分公司 1,924 2,871 3,849 1,402 10,04620 红林分公司 736 2,111 2,321 277 5,44521 白沙分公司 1,361 1,693 1,741 2,441 7,23622 龙江分公司 4,921 2,024 2,218 6,171 15,33423 邦溪分公司 1,310 1,924 533 688 4,45524 阳江分公司 777 1,886 1,420 2,154 6,23725 乌石分公司 2,487 2,155 1,513 2,974 9,12926 加钗分公司 196 801 685 234 1,91627 长征分公司 2,433 2,049 1,760 1,138 7,380
5、农艺技术方案
本项目农艺技术方案参照国家农业部《橡胶栽培技术规程》(NY/T221—2006)、海南省农垦总局制定的《橡胶栽培技术措施》和本公司编制的《橡胶树栽培技术手册》,各基地分公司根据本地情况按照新一代现代化高产胶园要求选择适宜的农艺技术。
6、项目建设目标和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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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项目实施,未来 4年内本公司将建设新一代高产胶园 34万亩,参照更新种植地区原胶园正常年份历史和现实产量,预计更新胶园开割周期内稳产期年折干产量 110公斤/亩,全开割期内平均年折干产量 93公斤/亩。项目开始投产后年生产胶水折干总产量预测如下:
10,00020,00030,00040,00050,00060,00070,0002012 2014 2016 2018 2020 2022 2024 2026 2028 2030 2032 2034 2036 2038 2040 2042 2044 2046 2048 2050年胶水产量(折干)分布图胶水产量(吨)

图 13.1 项目干胶产量预测图
项目稳产期干胶原料年产量 6.25万吨。其中 34万亩更新胶园稳产期可产干
胶 3.74万吨,22.9万亩往年种植的抚管胶园稳产期可生产干胶 2.51万吨。割胶
30年后胶园开始更新,更新可产生橡胶林木及防风林木木材销售收入。
(2)项目收益测算
橡胶林木属长期作物,本项目投资期和收益期长,投资测算期为 41 年,其中项目投资建设期 10年。
本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于胶林所产胶水的销售收入和林木销售收入,假设橡胶胶乳价格折干为 17,000 元/吨,橡胶林木销售价格为 3,000 元/亩,防风林 1,500元/亩。此外,根据开割胶园职工长期承包制“定量上缴,剩余归己,市价结算,统一收购”的基本原则,项目未来投产后全部胶乳及更新林木由本公司统一销售。
项目销售收入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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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15 项目销售收入计划
单位:万元
年份 1.胶水销售合计
1.1续管胶园
胶水销售收入
1.2更新胶园
胶水销售收入
2.更新木材销
售收入
3.销售收入
合计
第 2年 4,220.42 4,220.42 -- 4,220.42
第 3年 8,783.85 8,783.85 -- 8,783.85
第 4年 15,386.21 15,386.21 -- 15,386.21
第 5年 21,632.16 21,632.16 -- 21,632.16
第 6年 24,934.67 24,934.67 -- 24,934.67
第 7年 28,694.92 28,694.92 -- 28,694.92
第 8年 38,620.34 32,500.34 6,120.00 - 38,620.34
第 9年 50,158.50 36,388.50 13,770.00 - 50,158.50
第 10年 60,693.74 39,188.74 21,505.00 - 60,693.74
第 11年 72,934.30 41,569.30 31,365.00 - 72,934.30
第 12年 79,979.14 42,749.14 37,230.00 - 79,979.14
第 13年 85,300.14 42,749.14 42,551.00 - 85,300.14
第 14年 90,995.14 42,749.14 48,246.00 - 90,995.14
第 15年 96,826.14 42,749.14 54,077.00 - 96,826.14
第 16年 101,161.14 42,749.14 58,412.00 - 101,161.14
第 17年 104,289.14 42,749.14 61,540.00 - 104,289.14
第 18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19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0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1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2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3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4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5年 106,329.14 42,749.14 63,580.00 - 106,329.14
第 26年 105,274.03 41,694.03 63,580.00 - 105,274.03
第 27年 103,341.84 39,761.84 63,580.00 - 103,341.84
第 28年 100,242.12 36,662.12 63,580.00 - 100,242.12
第 29年 95,828.28 32,248.28 63,580.00 - 95,828.28
第 30年 91,503.45 27,923.45 63,580.00 - 91,503.45
第 31年 87,560.95 23,980.95 63,580.00 - 87,560.95
第 32年 77,969.51 15,919.51 62,050.00 18,619.50 96,589.01
第 33年 69,153.77 10,163.77 58,990.00 15,477.90 84,631.67
第 34年 58,502.78 3,932.78 54,570.00 20,603.70 79,106.48
第 35年 48,025.00 - 48,025.00 13,880.40 61,905.40
第 36年 41,480.00 - 41,480.00 - 41,480.00
第 37年 35,785.00 - 35,785.00 - 35,7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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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1.胶水销售合计
1.1续管胶园
胶水销售收入
1.2更新胶园
胶水销售收入
2.更新木材销
售收入
3.销售收入
合计
第 38年 23,970.00 - 23,970.00 28,620.00 52,590.00
第 39年 14,280.00 - 14,280.00 28,620.00 42,900.00
第 40年 6,800.00 - 6,800.00 25,440.00 32,240.00
第 41年 25,440.00 -- 25,440.00 25,440.00
合计 2,694,959.72 1,084,073.72 1,610,886.00 176,701.50 2,871,661.22
本公司实行开割胶园职工长期承包制,本项目收益测算中,按照胶水原料产量 50%、以及确定的收购价格计算职工归己部分收入。职工归己部分收入在扣除肥料费、农药费等费用后,作为职工劳务收入。根据上述收入分配模式,以项目实施后干胶生产的稳产期,如第 18 年为例,当年项目成本费用为 67,120.00
万元,公司应承担的成本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3.16 项目成本、费用表
单位:万元
费用类型销售费用土地
租金
管理
费用修理费
职工归己部分结算保险
费用
折旧与摊销
金额 1,595 4,671 5,004 177 50,663 1,583 3,427根据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1.83%,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12.43
年,财务净现值为 197,088万元。
7、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橡胶的更新种植和抚管为本公司传统业务,本公司生产组织和管理经验丰富。本公司总部生产技术部、战略投资部等负责投资计划和具体实施计划的编制,基地分公司负责落实,本公司审计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项目的审计验收。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小苗管理办法》、《开割胶园岗位家庭长期承包责任制》,以及在种植、抚管、割胶等方面的技术规程,在管、养、割各个环节给予科学管理。
本项目实施进度表如下,其中,前 1-4年投资拟利用募集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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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17 项目实施进度表
序号
工作阶段第 1年
第 2年
第 3年
第 4年
第 5年
第 6年
第 7年
第 8年
第 9年
第 10年
第 11年
1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 第 1 年至 4 年分年度更新种植胶园 34万亩及当年抚管

3 更新胶园抚管
4 抚管 2005年定植的中小苗胶园

5 抚管 2006年定植的未开割橡胶

6 抚管 2007年定植的未开割橡胶

7 抚管 2008年定植的未开割橡胶

8 胶园配套工程
9 对当年投产胶园进行项目验收
8、原辅料供应方案
项目需要的主要原料是优质、合规种苗,可以由本公司良种苗基地集中供应。
胶园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主要包括肥料、农药、割胶工具,供应充足。
9、项目环保情况
天然橡胶既有生产性系统功能,又有保护性生态系统功能。橡胶园具有固定二氧化碳、释放大量氧气、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能。与一般农作物相比,胶林建设过程中使用化肥和农药数量较少。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橡胶树栽培技术规程》要求,考虑合理的排水系统、进行施肥改土和种植覆盖等内容,改善项目区土壤结构和水土保持功能,并控制农药施用量,保护生态环境。
10、项目实施历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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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主体部分是未来四年内进行 34万亩胶园的更新,计划 2011年开始实施。胶园更新是保证本公司长期生产能力的主要手段,根据公司胶林的树龄结构,公司也有必要较大规模淘汰老胶园,实施胶林更新。本公司在更新种植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验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对本项目的进度、种苗来源、区域分布、品系结构、人员组织、管理措施等进行了充分准备。
客观来看,2009 年度,本公司中小苗定植规模达到 8.5 万亩。2010 年 1-9
月,本公司完成中小苗定植已超过 8万亩。本公司有经验、有能力完成本次胶园更新种植建设。
(三)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
1、项目背景
胶树防雨帽是橡胶树割面防水保护装置,安装在橡胶树的开割部位,遇到下雨天时能让雨水沿着防雨帽流向树外,使割面保持干燥,可正常割胶、采集。另据云南农垦的试验,采用防雨帽(裙)割胶,割面、割线等相对干燥,一定程度抑制了橡胶树割面溃疡病害的发生。
海南岛每年的 5 至 10 月总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 70%以上,也正是橡胶高产期。每年因雨天无法或不能正常割胶或割胶后“雨冲胶”的天数平均为 48天,年损失干胶估算约为 2.5-3.0 万吨。推广橡胶防雨帽技术,投资成本低,但对于
提高本公司干胶生产效率、发挥生产能力有积极意义。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4,180.40万元,其中平均每株橡胶树投资为 2元,主要包
括材料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表 13.18 防雨帽项目投资结构
项目金额(元/年·株)备注
材料费 1.50 含防雨帽 1.4元/株、黏贴 0.10元/株
劳务费 0.20 安装劳务费
维护费 0.12
培训费 0.03
推广费 0.05
项目管理费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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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0.05
合计 2.00
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表如下:
表 13.19 项目投资计划表
年度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合计
规模(万株) 200.09 623.57 637.05 629.49 2,090.2
投资单价(元/株) 2.0 2.0 2.0 2.0 2.0
投资(万元) 400.18 1,247.14 1,274.1 1,258.98 4,180.4
占比(%) 9.57% 29.83% 30.48% 30.12% 100.00%
3、项目规模
防雨帽装置在静风、雨较小的地区有较明显作用。本项目计划未来 1-4年合计实施 2,090.2万株,其中:第 1年实施 200.09万株,第 2年实施 623.57万株,
第 3年实施 637.05万株,第 4年实施 629.49万株。
4、项目效益测算
正常年份本公司胶林平均每株每刀产干胶 0.0493 千克。本项目实施后按增
加雨天割胶 15天,避免雨冲胶 10天计,共计 25天计,平均每株开割树增加割胶刀数 8.3刀,每个防雨帽的寿命为四年,四年累计增产干胶 18,719吨。
通过防雨帽的实施可以提高橡胶产品及林木产品品质和等级,同时,可以降低割面溃疡病和死皮的发生,对于保持橡胶树长期生产能力有着积极意义。
5、项目实施历史情况
防雨帽技术在云南、海南有过长期试验。2010 年以来,本公司加大了项目推广力度,截至 2010年 9月末,本公司下属阳江、新中、龙江等 5家分公司,根据技术要求,对 35 万株开割胶树安装防雨帽。目前的数据表明,在小雨天气情况下,防雨帽下方的树身基本能保持干燥,可以正常割胶;从 8月 10日至 2010年 10月 30日两个多月时间内,参加示范的五个单位由于安装防雨帽,相对于其他开割树,可多抢收 30-50%的胶水。
通过上述工作,本公司也有能力完成项目的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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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1、项目技术背景
气态刺割技术是上世纪 90 年代马来西亚首先提出并推广的一种全新割胶技术。采用该技术,每刀的割线长度只是传统割胶技术的一半左右,降低了胶工的劳动强度,每天的割胶株数增加,劳动生产率提高 25-50%。采用刺割技术可进一步提高胶树产胶潜力,增加橡胶单株产量。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马来西亚对气态刺激割胶技术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和开发。1995年前为小规模探索性试验阶段,1995 年后开始进入一定面积规模的试验,结果表明,该技术和装置系统可使橡胶树增产约 30%,干胶产量平均可达 70~80 克/株/刀,干胶含量稳定,与常规刺激采胶技术相比,其死皮率较低。
该采胶技术已在印度、印尼、泰国、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斯里兰卡等国家推广应用,其中越南到 2007年已有 220万株橡胶树应用了刺割技术。1997年海南农垦原八一农场较早开展气态刺割技术研究,对刺激剂量、刺激周期、割胶频率、气室装置、安装技术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从 1997~2008 年间,海南农垦总公司(农垦总局)下属农场及本公司先后引进“RF”装置和“LIT”装置,分别在新中、东升、广坝、八一、龙江、珠碧江、西联、山荣、新伟等单位的正
常树、更新强割树和死皮停割树上进行了探索性试验,各试验点均表现出“产量稳定、干含稳定、死皮率稳定”,“胶工收入提高、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耗皮量减少、割胶速度快”的良好效果,产量提高 15-20%左右,耗皮量仅为常规割胶的 35~40%,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且还增加了胶树的生产周期。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 4年合计实施费用为 3,613.2万元,估算第 1年实施费用为 415.3万元,
第 2年为 930.0万元,第 3年为 1,070.9万元,第 4年为 1,197.0万元,详见项目
经费预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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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20 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第 1年第 2年第 3年第 4年合计
专用设备购置 90.0 125.2 145.0 150.0 510.2
专用材料费 304.5 672.8 793.9 915 2,686.20
项目管理费 3.0 10.0 10.0 10.0 33.0
其他费用 17.8 122 122 122 383.8
合计 415.3 930.0 1,070.9 1,197.0 3,613.2
(五)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本公司为降低现金短缺风险,减轻财务负担,提高短期偿债能力,拟使用 3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1、补充营运资金的必要性
(1)本公司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不匹配
由于本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是橡胶产品的生产和橡胶林木的种植,橡胶林木是本公司的主要资产,而橡胶林木的生产周期长达 30 年以上,上述特点决定了本公司的资产主要是以长期资产为主。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 2010年 9月末,本公司长期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1.11%、66.50%、74.31%和 68.41%。
另一方面,除股东投入外,本公司缺乏长期资金来看,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的比重较大。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 2010年 9月末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 65.45%、99.02%、78.63%和 78.48%。
(2)短期偿债能力面临较大压力
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0、0.79、0.72和 0.88;速动比率
分别为 0.68、0.48、0.42和 0.45,2007年至 2009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均呈逐
年下降趋势,2010 年前三季度有所回升,但短期偿债水平仍不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面临一定压力。
本公司已于 2010年 2月 24日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 7亿元。
根据人民银行对本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备案情况,本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期限一年,未来一年内本公司仍可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情况再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不超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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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7亿元。但短期融资券发行不改变公司的负债结构,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提高公司流动性,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 7亿元将在 2011年一季度偿还。
另一方面,截至 2010年 9月末,本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和长期银行借款规模分别是 8.59亿元和 6.76亿元,其中 2.7亿元短期银行借款将在 2010年四季度到
期,6亿元长期贷款也将在 2011年初转为流动负债。
因此,公司也需要通过股权融资筹措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
(3)公司现金需求呈现季节性波动,需要充足营运资金
本公司现金需求随生产经营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第一季度处于橡胶停割期,无橡胶产品生产,一般也是销售淡季,但橡胶林冬春管理却需要投入大量的化肥和人工等成本,运营资金需求量大;在开割期,尤其是高产期(每年 6-10 月)随着销售产品数量加大,资金回笼。现金需求的季节性波动要求公司能及时筹集到相对充足的营运资金。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对银行短期借款的过度依赖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此外,本公司也在计划拓展、加大橡胶产品境内外贸易、地方民营胶收购加工、橡胶深加工等业务,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还将上升。
(4)利息负担相对较重
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 2010年 1-9月份,本公司分别发生利息费用16,472.76 万元、11,044.74 万元、8,340.99 万元和 7,181.34 万元,分别占当期息
前税后利润的 22.01%、24.63%、22.78%和 15.50%,本公司财务负担较重。
2、补充营运资金的积极效果
(1)提高短期偿债能力
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 3亿元归还银行贷款,将提升本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短期偿债能力明显增强,降低财务风险,并支持公司拓展橡胶贸易、地方民营胶收购加工等新业务。
(2)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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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1 年期基准利率 5.31%计算,3 亿元募集资金替换银行短期借款后,一
年可减少利息支出 1,593万元,可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将进一步提升资源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本公司现有的核心业务,其实施将巩固公司的橡胶种植基础,加强公司胶园的质量,从而提高本公司橡胶的产量和生产潜力,防雨帽和气态刺割技术的推广,可充分发挥现有胶林生产能力,提高胶工的劳动生产率,起到节约成本、提高产量的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资源优势和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将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本公司的橡胶产量、加工能力、资金运营规模和能力将得到较大提升,直接促进本公司的销售额增长,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大部分用于本公司的更新种植、技术推广,这将有效提高公司的产量和加工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天然橡胶行业的领先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为本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四)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提升。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将有效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短期内难以充分显现效益,但随着本公司更新种植胶林的逐步投产,效益逐渐产生,公司的整体盈利长期来看将有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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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与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一)本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形式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相关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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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利以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进行分配。
(二)本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对投资性现金的需要,合理制定股利分配政策、安排筹资计划。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07年 4月,公司按截至 2006年 12月 3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分红 0.1155
元(含税),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36,171万元。
2009年 3月,公司按截至 2008年 12月 3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分红 1.8
元(含税),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56,613万元。
2010年 6月,公司按截至 2009年 12月 3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分红 0.5
元(含税),共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5,726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向股东在现金分红约 10.85亿元,为股东提供了较理
想的回报。
(三)本公司公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确定的公司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为: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自身的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发展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
行中期分红;
(二)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现
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若公司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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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本公司于 2010年 8月 31日召开的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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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敬军
电话:0898-31669317
传真:0898-31661486
电子邮箱:info@hirub.cn
地址: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中披露的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外,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8-1-362
(一)采购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销售方购买方合同金额签约日期履行期限合同主要内容备注
1.高品质特种纺织品乳胶丝
生产线(400头自动)采购合同,编号GTE09-0099WMJ
蒲赛斯工程公司(意大利)
经纬公司 5,982,989欧元 2009-9-10 -高品质特种纺织品乳胶丝生产线(400头自动),2条
2. XM-370交流变频密炼机
供货与技术服务合同及技术协议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顺达公司 650万元 2009-12-28 2009-12-29至最终验收合格满 12个月,或至货到需方 18个月
交流变频密炼机供货和技术服务
3.¢200CF×¢150CF双复
合挤出机及联动线供货与技术服务合同及技术协议
内蒙古富特橡塑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安顺达公司 560万元 2009-12-29 2009-12-29至验收合格后一年
复合挤出机及联动线供货与技术服务
4.乳胶手套双模生产线机器
设备引进合同
知知手套有限公司(马来西亚)
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
3,029,000马币 2010-10-1 -乳胶手套双模生产线机器
(二)销售合同
序号买方品种数量单价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1.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SCRWF全乳胶每月 1500-3000吨按月另行确定 2009-11-10 2009-11-10至 2010-12-31
2.天津市欣龙达橡胶贸易有限公司高氨浓缩天然乳胶
CNR
3200吨按月另行确定 2010-4-8 2010-4-8至 2010-12-31
3.普利司通(中国) SCRWF全乳胶按月确定按月另行确定 2010-3-19 2010-1-1至 2010-12-31
4.上海托普贸易有限公司 SCRWF全乳胶 4800吨按周另行确定 2010-9-21 2010-10-1至 2011-9-30
(三)建筑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签约单位施工单位签约时间合同期限合同金额
1.密炼厂房、炼胶车间合同安顺达公司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2010-5-7 工期:120日;最长保修期:验收合格后五年 14,226,781.41 元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号乳胶丝
生产车间土建工程)
经纬公司海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2009-9-9 工期:150天;质保金:验收合格 1年后支付。 2,473万元(暂定)
3.供配电工程合同经纬公司海南威特送变电工程有限公

2010-5-31 工期:30天;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 525万元
4.(预硫化胎面车间)钢结构工程
设计、制作、安装合同
安顺达公司华胤(厦门)钢业有限公司 2010-7 工期:85天;质保期:屋面质量保修期为二年,其他为一年
6,356,697元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年产 15000t
橡胶制品项目预硫化胎面及橡胶制品生产车间工程)
安顺达公司海南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2010-9 工期:120天;最长保修期,验收合格后五年 5,031,831.88元
(四)借款合同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人担保方式备注
1.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海秀支行 6亿元 2009-3-10 2012-3-9 农垦总公司最高额保证
担保
担保合同编号为
2.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海秀支行 2亿元 2010-1-12 2011-1-12 农垦总公司最高额保证
担保
3.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海秀支行
1亿元 2010-6-8 2010-12-8 农垦总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
4.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海秀支行
4亿元 2010-10-14 2011-10-13 农垦集团最高额保证担保


序号借款人贷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人担保方式备注
5.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

1亿元 2010-6-8 2011-6-8 -无担保
6.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

1亿元 2010-11-10 2011-11-9 无担保
7.经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
县支行
4,600万元--本公司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46901201000649,
8年期合同,借款人尚未全部提款
8.经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
县支行
2,400万元 2010-2-21 2018-2-20 本公司保证担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9.上海龙橡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亿元 2010-1-18 2011-1-18 本公司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海口社 2010年社团保字第 001号
10.上海龙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浦东分行
5,000万元 2010-4-28 2011-4-27 本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
担保合同编号为
11.金橡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海秀支行
5,000万元 2010-7-23 2011-1-22 本公司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12.安顺达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
县支行
1亿元 2010-5-27 2016-5-26 本公司保证担保担保合同编号为
(五)综合授信合同

序号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受信人授权人信用额度授信期限授信内容备注
1 可循环使用信用授信合同,(海秀)农银循授字(2007)第 001号
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海秀支行
7亿元 2007-12-10 2010-12-10 人民币/外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受信人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信用额度时,须逐笔向授信人提出申请,授信人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受信人经营状况及融资用途等因素进行审核。
2 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琼交银 2010年最高贷字第 12001号
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1亿元 2010-6-7 2012-6-7 采购橡胶、维护橡胶林登经营周转
无担保借款合同
3 授信额度协议,琼中银2010年公司授信额度字第 7号
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亿元 2010-7-23 2011-6-7 --
4 最高额借款合同,琼交银2009年最借字第 01号
金橡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5,000万元 2009-8-28 2011-8-25 流动资金贷款循环额度。
5 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琼交银 2010年最高贷字第 12002号
金橡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1亿元 2010-6-7 2011-12-31 采购橡胶等经营周转
最高额保证合同:琼交银 2010年最高保字第 12003号。金橡公司已依据该合同提款1亿元。

(六)金融合作
本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于 2006年 8月 30日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国家开发银行承诺,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对本公司的信用评审结果,在国家开发银行授予本公司的信用等级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的“十一五”发展规划,自 2006年至 2010年期间,在国家批准的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规模内,向本公司提供政策性贷款 30 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向本公司提供的政策性贷款重点支持“走出去”、“老国企改造”及海南“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也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及“十一五”发展规划,支持领域逐步向本公司其他领域延伸。
(七)保险合同
本公司(投保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保险人)、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经纪人)于 2010年 5月签署《海胶集团 2010年橡胶树风灾保险统保项目保险协议书》。该保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投保人:本公司
2、被保险人:本公司和/或分公司和/或下属企业和/或相关利益方(具体名
单及地址以投保时的投保明细表及附件为准)
3、保险期间:2010年 5月 6日 0时至 2011年 5月 5日 24时
4、保险标的:已开割及未开割(定植满 4 年及以上)橡胶树总计 6342.29
万株(详见《橡胶树投保明细清单》)
5、保险责任范围:
(1)保险责任:
a)在保险期间内,本保单承保的橡胶树因遭受台风袭击,且保险橡胶树所在区域风力达到台风风级标准,或者由于该次风灾而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或山崩,导致保险橡胶树出现倒伏、半倒、断主干、全部主枝折断四类风害标准损失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b)在保险期间内,本保单承保的橡胶树因遭受龙卷风袭击,或者由于该次龙卷风而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或山崩,导致保险橡胶树出现倒伏、半倒、断主干、全部主枝折断四类风害标准损失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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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67
(2)扩展责任:
a)附加强热带风暴扩展责任:因遭受强热带风暴袭击,且保险橡胶树所在区域风力达到强热带风暴风级标准,或者由于该次风灾而引发的洪水、泥石流或山崩,导致保险橡胶树出现倒伏、半倒、断主干、全部主枝折断四类风害标准损失时,如受损树位的保险橡胶树总受损率达到或超过 10%时,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受损树位的橡胶树总受损率小于 10%时,由被保险人自负。本附加险项下保险人的累计赔偿责任以 RMB10,000,000元为限,并计入本保险单总赔偿限额。
b)特约推定全损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按树位遭受风灾损失后符合正常橡胶树标准的橡胶树平均亩存株数少于 10株/亩(含 10株/亩),则该树位推定全损,保险人同意按全损的标准给予赔偿。若被保险人未对该树位的橡胶树进行全部更新定植,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该树位橡胶树的损失赔偿金额。本条款项下保险人的累计赔偿责任以 RMB1,000,000元为限,并计入本保险单总赔偿限额。
6、总保险金额:471,303.80万元
7、费率:1.01845137%
8、保险费:4,800 万元(根据《2010 年海南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规定,
投保人只承担本保险单总保险费的 35%(即 1680万元),其余中央财政补贴 40%(即 1920万元)及海南省财政补贴 25%(即 1200万元)的部分,由保险人负责向海南省财政厅申请拨付)
9、赔偿限额:9,600万元
(八)投资意向协议
1、物流配套中心项目
2010年 2月 11日,本公司与澄迈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本公司将在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物流配套中心项目。拟建的物流配套中心项目占地约 3,500亩,将分期建成橡胶物流及交易区、木材物流及交易区等。上述项目用地将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2、乳胶手套项目

2010年 8月 30日,本公司与马来西亚知知手套有限公司(TITI GLOVE SDN.
BHD)签订《海南合资协议》,就设立海南知知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拟建的合资公司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将拥有具有当今国际先进水平的、含 10 条双线乳胶手套生产线的工厂,和年产乳胶、标胶及胶清胶共 5万吨(其中乳胶 3万吨以上)的工厂。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6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 75%,马来西亚知知手套有限公司出资 25%。
2010年 11月 9日,本公司子公司新加坡公司与泰国合胜乳胶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协议》,双方约定由新加坡公司以 62,475,000泰铢的价格,受让合胜乳胶有限公司持有的泰国 A1橡胶有限公司股份 75万股。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后,A1橡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亿泰铢(发行 3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泰铢),新加坡公司持有 A1橡胶有限公司 25%的股份,合胜乳胶有限公司持有 75%的股份。新加坡公司将与合胜乳胶有限公司合作,以 A1橡胶有限公司为平台,从事泰国标准橡胶与合成橡胶的生产制造。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提供贷款单位
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合同签署日期担保期限
是否履行完毕
金橡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6,000 2009-8-28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金橡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12,000 2010-6-8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金橡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海口海秀支行
5,000 2010-7-23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上海龙橡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0,000 2010-1-18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上海龙橡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15,000 2010-4-16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上海龙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12,500 2010-10-18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经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澄迈县支行 2,400 2010-1-23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2年止


被担保人提供贷款单位
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合同签署日期担保期限
是否履行完毕
经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澄迈县支行 4,600 2010-4-15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年

安顺达公司中国农业银行澄迈县支行 10,000 2010-5-27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2年

除此之外,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标的在 100万元以上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本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涉及重要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经本公司征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重大诉讼或仲裁
根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声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任何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第十六节董事、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王一新刘大卫曹远新

彭富庆杨志成毛嘉农

郝如玉迟京涛杨军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林绍胜郭民科刘玛利
本公司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明泉梁运强董敬军

李光元邱仕林谢兴怀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8-1-37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甘亮张宁

项目协办人:
毛宗玄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立华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徐萍史振凯

刘冬汪丽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丁景东屈先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陈永宏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股本到位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股本到位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吉先田绍青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池生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股本到位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吉先田绍青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池生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刘春茹彭军剑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寇文峰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李仲媛焦亮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吕晓通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权忠光郭罗生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孙月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一)备查文件的查阅期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一新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 13号绿海大厦(570226)
联系人:董敬军
电话:(0898)31669317
传真:(0898)31661486
发行人网址:http://www.hirub.cn
发行人电子信箱:info@hirub.cn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里 16号琨莎中心 23层(100027)
联系人:罗璞
电话:(010)84683292
传真:(010)8468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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