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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财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10-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和发行人(http://www.ctsec.com)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
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1-2-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股东持股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监
管规定,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期限。在锁定期限内,不得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自 2012 年 11 月 22 日起 60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853,387,17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
浙江省金融控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60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 243,824,906
股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60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85,095,278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孰长
浙江天堂硅谷
银嘉创业投资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2 165,000,000
合伙企业(有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限合伙)
杭州万丰锦源
京新股权投资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3 123,000,000
合伙企业(有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限合伙)
杭州邮政科技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4 122,000,000
实业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浙江中大集团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5 118,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7,986,798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台州市金融投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6 资有限责任公 100,000,00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619,423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杭州恒鑫股权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7 投资合伙企业 90,000,00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有限合伙)
8 维科控股集团 90,000,000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2-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57,023,799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6,292,514
浙江华联集团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9
有限公司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5,686,113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5,142,857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57,023,799

苏泊尔集团有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0 16,292,514
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5,686,113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石河子睿德信
财通股权投资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1 76,000,000
合伙企业(有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限合伙)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浙江省交通投 57,832,053

12 资集团有限公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司 16,523,444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绍兴柯桥明源 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63,894,388
股权投资合伙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3
企业(有限合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4,955,387
伙)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杭州富阳工贸
资产经营投资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4 67,114,094
集团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注]
诸暨华睿嘉银
创业投资合伙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5 63,000,000
企业(有限合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伙)
西藏工布江达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6 县九盛投资有 62,000,00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限责任公司
浙江兴发化纤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7 60,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27,817,930

浙江蓝天实业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8 10,905,123
集团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367,841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嘉兴市嘉实金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19 融控股有限公 50,000,00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司[注]
1-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杭州崇福众财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20 投资合伙企业 50,000,00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有限合伙)
莱恩达集团有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21 48,888,591
限公司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30,000,000

信雅达系统工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2 程股份有限公 8,571,429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991,442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2 月 11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8,571,429
浙江春晖集团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23
有限公司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991,442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27,000,000

回音必集团有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4 7,714,286
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692,297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25,343,911

利时集团股份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5 7,241,117
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527,161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2 年 5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4,847,818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杭州港嘉实业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6 7,099,376
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477,693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20,000,000

浙江龙柏集团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7 5,714,286
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994,294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9,007,933

嘉兴市财茂经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28 济发展有限公 5,430,838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895,371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9,007,933
蓝山投资有限 年
29
公司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5,430,838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1-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895,371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2 年 5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6,500,000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荣怀集团有限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0 4,714,286
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645,293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3,326,747

温州市财务开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1 发有限公司 3,807,642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注]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328,873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12,423,909

浙江省茶叶集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2 团股份有限公 3,549,688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238,846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7,603,173

浙江黄岩财务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3 2,172,335
开发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5,400,000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6,254,144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兰溪市兴业工 1,786,898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34 贸有限责任公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司 4,563,758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623,630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6,211,954

玉环市财务开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5 1,774,844
发公司[注]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4 年 12 月 30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5,033,557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宁波禾元控股 自 2015 年 8 月 18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6 10,350,000
有限公司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8,462,836
海宁金融投资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37
有限公司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656,342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淳安千岛湖建 6,335,978 自 2012 年 3 月 27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38 设集团有限公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司 1,810,279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数量 承诺锁定期限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自 2015 年 5 月 13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631,790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发起人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6,211,954
39 江山市国有资 年
产经营公司 自 2013 年 7 月 24 日起 36 个月与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1,774,844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孰长
注:玉环县财务开发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更名为玉环市财务开发公司;富阳市工贸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于2015年7月16日更名为杭州富阳工贸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财政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更
名为嘉兴市嘉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更名为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
9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浙财金〔2017〕7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上市时转由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承继原国有股东
的禁售义务。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省交通集团公司吸收合并省铁路集团公司方案的
批复》(浙国资企改〔2016〕9 号),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
公司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销。
其现有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及商业活动承诺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
继,相关资产(股权)全部变更至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浙江省交通投资
集团公司承继了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74,355,497股股份,占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30%,并承继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国有股转持义务等相关持股承诺和
义务。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本公司控股
股东浙江金控就股份锁定期限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每年减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减
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
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1-2-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规定办理。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如遇除息
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将在获得收益的 5 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
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之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国有股权划转发生的转让,本公
司不受本承诺限制。”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财开就股份锁定期限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
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通证
券股份。本公司同时承诺,将督促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推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就其持有的财通证券的股份切实履行股
份锁定、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因国有股权划转发生的转让,本公司不受本承诺限制。”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上市后稳定公
司股价的预案》,公司上市后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
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财通证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财通证券
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公司及控股股
东等相关主体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起15个交易日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将协商确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多
种稳定股价措施的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审议制
定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对于经临时股东大会
1-2-8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应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
日内启动执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
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
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不包括以下情况:公
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或按本预案终止执行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
起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
股份资金合计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超出上述标准
的,有关稳定股权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
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控提出的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
A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并依法履行其所需的审批/备案以及
内部决策程序。浙江金控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浙江
金控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30%。
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不包括以下情况:公
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或按本预案终止执行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
起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情形),浙江金控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
增持资金合计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
1-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
情形时,浙江金控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制定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要求,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
起15个交易日内,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与方案,供财通证券及其控股股东选择,通过
董事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
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价
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
定股价的回购股份金额或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股份金额累计已达到上述规定
的上限要求;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的承诺
1、控股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控承诺:“财通证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财通证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督促财通证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财通证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财通证券的股
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上
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启动股
份购回工作。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财通证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
公司有过错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财开承诺:“财通证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财通证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督促财通证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财通证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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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价(若财通证券
的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启动
股份购回工作。如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财通证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
本公司有过错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
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
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
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
直接经济损失。若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公司
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财通证券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财通证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4、保荐机构、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财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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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本次发行律师服务机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和执业规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
核查验证,确保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
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
〔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
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执行。本所承诺将严格按生效司法文书所
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进行赔偿,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机构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的承诺
根据浙江金控签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浙江金控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
公司将视情况进行减持财通证券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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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整);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但如果其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将仅
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4)减持数量: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
持上述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其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
公司将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相应收益上缴财通证券,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
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硅谷银嘉的承诺
根据硅谷银嘉签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减持意向的
承诺函》,硅谷银嘉承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
情形下,本企业将视情况进行减持财通证券的股份,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
格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作出
承诺;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将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已作出承诺,根
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持股比例;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其拟继续减
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出售财通证券的股票收益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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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缴财通证券,同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所持流通股自未
能履行本承诺书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控承诺:“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如未履行相关承诺,公司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本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
归财通证券所有;本公司将停止从财通证券获得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财通证券的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给财通证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有关稳定股价、减持意向的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公司所持财通证
券的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
个月锁定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的,将在获得收益的
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财开承诺:“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就财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事宜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未履行相关承诺,本公司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承诺获得
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财通证券所有;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财通证券的股票不得转
让,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
给财通证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承诺:“如公司违反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新股及赔偿损失
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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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本公司A股股
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
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
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
行调整,下同)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方案要求公司回购
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关于及
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职责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被暂停
自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责任为止。
若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其它类型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不履行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其他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股东硅谷银嘉、杭州万丰锦源京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邮
政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38
家股东分别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将积极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
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未履行相关承诺,
本公司/本企业承诺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公司/本企业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公司/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财通证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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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本公司/本企业将停止从财通证券获得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财通证券的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给财通证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
业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本人将积极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做的全部承诺,自愿接受监管
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承诺
采取如下补救措施:
(1)本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
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获得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归财通证券所有;
(4)本人将停止从财通证券获得薪酬、分红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财通证券的股票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或作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为止;
(5)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给财通证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六)老股转让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老股转让的安排。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本公
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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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
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长期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
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若公司快速成
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
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股利分配政
策”。
此外,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决议:公司上
市后,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
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滚存利润相关安排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根据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
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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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三、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金将得到提高,但鉴于募集资金运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
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规模产生的利润实现。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上一年度将大幅增加。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
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
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原则和措施,有效运
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经营效益,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具体原则和措施包括: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
多元化盈利渠道、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
率和盈利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和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并经 2016
年 3 月 28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的措施包括: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规范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以及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保证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为履行本
人职责所必须的花费,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三)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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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五)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相关条件。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严格按照《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所载的内容,采取补救措施或依法承担
责任。”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
券信用等,证券市场环境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我国资本市场受
整体经济发展情况、宏观政策际环境、国际经济环境和投资者心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
定周期性。伴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证券行业的全行业盈利状况大幅波动。2014
年下半年上证综合指数逐步攀升,A 股市场的股票交易量同时增加,受益于融资融券等
创新业务的发展,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快速增长至 948.50 亿元,同比增幅达
115.34%。2015 年前 5 个月,证券市场屡创新高,上证综指最高涨 64.1%;6 月中旬以
来,行情急转直下,短短半个月下跌 25.7%。2015 年 6 月底以来,证券市场行情出现大
幅波动,政府采取多项货币政策和监管措施以稳定市场。虽然 2015 年证券市场行情出
现急涨急跌,但全年 A 股市场的日均双边成交金额达到 2.08 万亿元,日均融资融券余
额达到 1.29 万亿元,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 2,447.63 亿元,同比增幅达 158.05%。然
而,由于 2015 年下半年以来的市场异常波动及持续去杠杆,目前 A 股市场股票交易规
模和信用交易规模已经大幅缩减。2016 年,A 股市场日均双边成交金额仅为 1.22 万亿
元,日均融资融券余额仅为 0.87 万亿元,均出现大幅下滑。2016 年证券行业全年实现
净利润 1,233.46 亿元,同比跌幅达 49.61%。
公司的盈利情况与证券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证券市场的波动程度高度相关。报告
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5,568.28 万元、307,540.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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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78,588.54 万元和 82,085.03 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 162.13%、259.41%、-41.93%
和-7.54%;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1,984.22
万元、228,448.96 万元、177,779.71 万元和 81,015.90 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 163.03%、
178.65%、-22.18%和-8.71%。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与证券市场的总体波动趋势相同。
2017 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整体保持稳定态势,但交易活跃程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下降。
2017 年上半年沪深两市全部 A 股日均成交额为 4,362.05 亿元,较 2016 年上半年的日均
交易额下降了 17.77%,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与证券市场的波动高度相关,且证券市场未来的景气程度难以预
计,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而导致收入、利润波动的风险。例如股
指大幅下跌期间,导致市场成交量的萎缩,会使得公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等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下跌,会使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产
生的投资收益大幅下滑。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较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周期或出现剧烈波动等
极端情形,不排除其对公司 2017 年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进而导
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 50%以上的可能性。
(二)行业竞争风险
本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公司面临的竞争包括但不限
于客户营销、交易执行能力、资金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价格、风险管理和声誉等。若
本公司不能与竞争对手开展有效竞争,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前景将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我国的证券公司是本公司重要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环境及监管理念变化,证券公
司加快了业务改革和细分竞争优势的培育。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增资扩股、兼
并收购等多种方式扩充资本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质押回购业
务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和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资本型业务;部分证券公司则拥有更高的
品牌知名度、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种类、更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等;部分
证券公司则深耕本地市场,在特定区域形成了明显的比较优势。这些因素都可能使得其
在部分乃至全部业务上比本公司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
如果不能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被迫压缩、经营业绩
下滑等不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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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外,本公司还面临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外资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公司及其他提供金融或配套服务公司等机构的竞争。
上述部分机构可能较本公司拥有更广泛的产品及服务种类、更充沛的财务资源、更多样
的客户群、更广的营业部网络、更强的品牌知名度及更先进的 IT 系统,其业务已经开
始向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在债券承销、理财产品销售和财务顾问业务等多
项领域同本公司形成了激烈的竞争。随着中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加强,未来各类金
融牌照审批将逐步放开,证券行业现有以及未来可能加入的竞争对手,将会在业务种类、
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区上与本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由此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近年来,本公司的部分业务经历了激烈的价格竞争。比如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
使用低成本的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增加已导致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佣金费率出现持续
下降的趋势。此外,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可替代交易系统执行电子交易加重了交易佣金下
行的压力。本公司预计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及使用将进一步加剧证券行业的竞争
和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型,这或会影响本公司客户群并导致价格竞争压力持续增加。若未
来各类竞争对手通过进一步降低价格以取得市场份额,本公司未来或将持续面临竞争压
力。
(三)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重要影响。报告期
各期,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02,647.99 万元、287,897.06 万元、
144,636.83 万元和 54,233.43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 22.80%、28.11%、33.99%和
25.07%。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会受到证券市场交易量、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客户权
益和客户结构、证券营业部数量、网点布局及投资者的投资观念等多重因素影响。
证券市场交易量方面,受到市场走势影响较大。若出现货币政策紧缩、经济增速放
缓和通货膨胀加剧等情形,证券市场则可能会出现活跃度降低、投资者信心下降、交易
量萎缩等市场表现,将对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中国证券
市场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交易频率更高。随着中国主流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逐渐成熟,
预计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频率或可能下降,证券市场交易量亦可能随之下降。
证券交易佣金方面,我国于 2002 年 5 月起实行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设定最高上限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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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浮动的政策,加之近年来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以及网上委托、移动证券等非现场交易
方式的发展,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在此后呈现整体下滑态势。报告期各期,市场
股票基金净佣金费率分别为 0.63‰、0.48‰、0.34‰和 0.30‰。2015 年 4 月起 A 股市场
放开“一人一户”政策,证券公司客户流动性加大,证券公司佣金费率下降,加之互联
网券商加入客户争夺,进一步拉低了交易佣金。因此,证券行业及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
交易佣金费率仍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网点布局方面,本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本公
司在浙江省拥有 4 家分公司,95 家证券营业部,占公司分支机构总数的 83.90%。未来,
若浙江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将给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证券交易量下降、交易佣金下降及区域经纪业务
竞争加剧都可能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盈利出现下滑的风险。
(四)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新三板业务和其他财务顾问业务
等。其中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为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受新股发行审核
进度及二级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动性。报告期内,公司
积极拓展上市公司融资业务,大力发展债券承销、股权再融资和新三板挂牌等业务,在
一定程度上平滑了证券保荐承销业务给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带来的波动性影响。但鉴
于投资银行业务受市场资金面因素、市场利率水平、监管政策及融资客户需求影响较大,
其未来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可能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公司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存在因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披露
文件存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的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立案
调查、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或者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在证券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可能因市场变化、股票发行价格定价不合理或者债
券利率及期限不满足投资者需求等原因,导致公司被动承担包销责任,从而导致相应的
业务风险。在债券承销过程中,如果公司承销债券的发行人财务情况恶化导致出现无法
按期偿还本金或者利息的情况时,公司将面临声誉、业务发展受损的风险。
公司在新三板业务上发展迅速,作为主办券商承做的新三板项目数量较多,公司在
开展新三板业务中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排除因挂牌企业合规性问题等原因导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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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面临声誉甚至处罚的风险。公司同时参与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由于公司需要
占用自有资金持有挂牌企业股票进行做市,挂牌企业股票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会存在较
大波动,不排除做市价格低于公司持有成本的可能。
公司还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为客户提供兼并、收购方面的财务顾问服务。但鉴于财
务顾问业务受到市场资金面因素、市场利率水平、监管政策及融资客户需求影响较大,
其未来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鉴于《证券法》正在修订,股票发行等相关法规未来可能出现调整,将给投
资银行业务带来新的挑战。若公司无法对现有投行业务进行及时调整以应对挑战,可能
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总体来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受到
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可能存在同比大幅度下滑的风险。
(五)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
行为。本公司自营业务中买卖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以及其他衍
生金融工具等。自营业务属于占用公司资本金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公司在自营投资业
务上主要面临多样风险:系统性风险日益突出,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国债期货的出
现,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提供了做空机制、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也在一定程
度上增加了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无法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
风险,从而导致证券自营业务对系统性风险较为敏感;决策不当风险,公司自营投资决
策主要依赖于投资部门的专业研究和判断能力,如果公司投资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市场变
化并作出合理的投资组合和交易策略的调整,将会对公司自营投资组合收益产生不利影
响;金融产品风险来自于公司的投资产品选择,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及
金融衍生品种,一方面会受到利率、股价等市场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不同投资品种也
具有自身的风险点,例如,股票投资受到上市公司非规范经营、信息披露不及时完整等
引致的风险,债券投资可能受到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下降等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此外,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自营投资规模会进一步增大,
对公司自营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有效运用自营资金,不排除由此导致
公司自营投资收益下降甚至出现亏损的可能。
若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证券市场整体下滑,证券投资品种及交易对手选择不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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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机把握不准确、资产组合不合理等投资决策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自营业务出
现亏损的风险。
(六)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在证券公司业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证券公司重要的新利润增
长点之一。资产管理业务按照资产管理产品净值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用,并在一定程度上
获得资产管理绩效分红。因此,资产管理绩效不仅影响公司管理资产的规模,同时是公
司留住现有资产管理客户以及争取新业务的重要因素。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于
2014 年成立,并于 2015 年获得经营许可证,现本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
展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20,064.23 万元、57,878.80 万元、78,434.48 万元和 27,409.46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复
合增长率达到 97.72%。但由于目前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受宏观政策和市场波动影
响较大,且由于项目控制、风险对冲机制健全程度有限,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存在
一定的经营风险。同时,资产管理业务在尽调环节的可能疏漏以及合同保管可能不当都
可能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此外,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也面临着
来自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信托、私募、互联网等诸多机构的竞争,如果公司
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收益无法达到客户
预期,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则客户可能会要求赎回资产管理份额
或降低管理服务费用,从而对本公司的资产规模乃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七)证券信用业务风险
公司的证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权质押回购和约定购回业务等其
他证券信用业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合并口径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 36,369.55
万元、114,279.23 万元、67,568.46 万元和 30,950.50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8.08%、11.16%、15.88%和 14.31%。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合并口径约定购回利息
收入和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合计分别为 13,192.57 万元、23,437.04 万元、19,090.70
万元和 4,047.77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约定购回利息收入和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3%、2.29%、4.49%和 1.87%。证券信用业务受到多方面风险因
素影响:因股票市场波动、利率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会影响证券信用业务的收入状况,
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业务亏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能对合同履约能力产生影响,履约
能力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损失。尽管本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质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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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等其他证券信用业务过程中严格进行客户适当性管理、对客户的担保比例进行盯市
并建立相应的一系列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因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担保证券
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此外,公司对客户信用账户
强行平仓可能引致的法律纠纷风险,进而可能使公司相关资产遭受损失。2015 年 6 月
末以来,受市场行情影响,两融余额下降明显,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融资融券利
息收入存在下降的可能。
2015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强化了证券公司自主调节和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要
求,完善监管机制,明确了监管底线,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证券公司业务规模
与自身资本实力相匹配。2016 年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融
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融资
融券担保物质量。监管部门近期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监管政策有利于完善融资融券监
管机制,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证券行业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然而,新的
监管政策也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在资本实力、内部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业务流程和 IT 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满足融资融券业务监
管要求,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违反监管规定,公司可能会受到警示、罚款、
责令整改甚至限制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监管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
216,307.55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0.9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085.03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 7.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1,015.90 万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8.71%。
证券市场存在一定的周期性,表现为证券市场成交量的波动以及股票指数的走势。
证券公司业务对证券市场的波动较为敏感,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波动呈周期性特征。
证券市场的波动对证券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是由行业特点决定的,并将持续存在。财务
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证券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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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在税
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趋势,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经营情况如下(下述预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
项目 金额

预计 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98,700.00 万元至 362,000.00 万元 -13.70%至 4.59%
预计 2017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16,895.00 万元至 148,302.37 万元 -14.93%至 7.92%
者的净利润
预计 2017 年 1-9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5,825.87 万元至 147,233.23 万元 -15.85%至 6.97%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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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5,9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
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
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具体发行股数由公司董事会
本的比例
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后确定
发行价格 11.38 元/股
22.9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发行市盈率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4.88 元/股(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50 元/股(按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有者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2.07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设 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
发行对象 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对象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采用
发行方式 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08,542.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95,832.43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 12,709.57 万元,其中包括保荐承
销费用为 11,132.08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为 688.68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为 298.11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为
419.81 万元;发行手续费等为 170.8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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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表中发行费用为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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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名称: CAITONG SECURITIES CO.,LTD.
注册资本: 3,23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沈继宁
成立日期: 2013 年 10 月 15 日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住所:
1601-1615,1701-1716 室
邮政编码:
电话: 0571-87821312
传真号码: 0571-87821312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tsec.com
电子信箱: ir@ctsec.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8 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2013 年 6 月 13 日
下发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批
复》(浙财金〔2013〕50 号)批准,由财通有限原股东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财通有限
经审计后的全部净资产按 1:0.4433 的比例折合股份 18 亿股,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财通证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8 亿元,并经天健于 2013 年 8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238 号)验证。2013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在浙
江省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30000000022291)。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浙江金控等 25 家法人单位,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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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的股份数(股) 比例
1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97,212,076 60.96%
2 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4,355,497 4.13%
3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73,316,313 4.07%
4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73,316,313 4.07%
5 红楼集团有限公司 63,894,388 3.55%
6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9,073,053 2.73%
7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8,571,429 2.14%
8 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571,429 2.14%
9 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 34,714,286 1.93%
10 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585,028 1.81%
11 杭州港嘉实业有限公司 31,947,194 1.78%
12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25,714,286 1.43%
13 嘉兴市财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4,438,771 1.36%
14 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24,438,771 1.36%
15 荣怀集团有限公司 21,214,286 1.18%
16 温州市财务开发公司 17,134,389 0.95%
17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973,597 0.89%
18 浙江黄岩财务开发公司 9,775,508 0.54%
19 海宁市正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462,836 0.47%
20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46,257 0.45%
21 兰溪市兴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8,041,042 0.45%
22 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986,798 0.44%
23 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7,986,798 0.44%
24 玉环县财务开发公司 7,986,798 0.44%
25 裕鑫集团有限公司 5,142,857 0.29%
合计 1,800,000,000 100.00%
本公司系由财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以其在财通有限中享有的经审计的净
资产折合为相应比例的股份作为出资,公司设立后整体承继原财通有限所有资产。除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三)房屋所有权”所述部分房产尚待
办理产权证及变更产权证权利人外,本公司已经完成了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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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和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323,000 万股,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 35,900 万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根据财企〔2009〕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
施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浙财金〔2017〕7 号),本次发行后,本公司 14 家国有
股东应按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其中,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等 13 家国有全资公司均按比例进行了转持,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控股公司浙江中大集
团投资有限公司则采取由持有其 100%股权的母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
出资人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央金库上缴现
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上缴资金对应的股票价格为 IPO 发行价格。最终划转股份以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数量、实际发行价格、届时公司国有股东所占股比为准确定。按照本
次发行 35,900 万股计,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数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数(股)
(%) (股) (%)
1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SS) 1,182,307,354 36.60 1,157,521,889 32.25
浙江天堂硅谷银嘉创业投资合伙
2 165,000,000 5.11 165,000,000 4.60
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万丰锦源京新股权投资合伙
3 123,000,000 3.81 123,000,000 3.43
企业(有限合伙)
4 杭州邮政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122,000,000 3.78 122,000,000 3.40
5 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SS) 118,000,000 3.65 118,000,000 3.29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 108,606,221 3.36 106,329,439 2.96
(SS)
杭州恒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 90,000,000 2.79 90,000,000 2.51
合伙)
8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00 2.79 90,000,000 2.51
9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84,145,283 2.61 84,145,283 2.34
10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79,002,426 2.45 79,002,426 2.20
11 石河子睿德信财通股权投资合伙 76,000,000 2.35 76,000,000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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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 74,355,497 2.30 72,796,735 2.03
(SS)
绍兴柯桥明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3 68,849,775 2.13 68,849,775 1.92
(有限合伙)
杭州富阳工贸资产经营投资集团
14 67,114,094 2.08 65,707,138 1.83
有限公司(SS)
诸暨华睿嘉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5 63,000,000 1.95 63,000,000 1.76
(有限合伙)
西藏工布江达县九盛投资有限责
16 62,000,000 1.92 62,000,000 1.73
任公司
17 浙江兴发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 1.86 60,000,000 1.67
18 浙江蓝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1,090,894 1.27 41,090,894 1.14
嘉兴市嘉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9 50,000,000 1.55 48,951,818 1.36
(SS)
杭州崇福众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0 50,000,000 1.55 50,000,000 1.39
合伙)
21 莱恩达集团有限公司 48,888,591 1.51 48,888,591 1.36
22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1,562,871 1.29 41,562,871 1.16
23 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 41,562,871 1.29 41,562,871 1.16
24 回音必集团有限公司 37,406,583 1.16 37,406,583 1.04
25 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112,189 1.09 35,112,189 0.98
26 杭州港嘉实业有限公司 34,424,887 1.06 34,424,887 0.96
27 浙江龙柏集团有限公司 27,708,580 0.86 27,708,580 0.77
嘉兴市财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8 26,334,142 0.81 25,782,083 0.72
(SS)
29 蓝山投资有限公司 26,334,142 0.81 26,334,142 0.73
30 荣怀集团有限公司 22,859,579 0.71 22,859,579 0.64
31 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SS) 18,463,262 0.57 18,076,205 0.50
32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212,443 0.53 17,212,443 0.48
33 浙江黄岩财务开发公司(SS) 15,175,508 0.47 14,857,374 0.41
兰溪市兴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34 13,228,430 0.41 12,951,114 0.36
(SS)
35 玉环市财务开发公司(SS) 13,020,355 0.40 12,747,401 0.36
36 宁波禾元控股有限公司 10,350,000 0.32 10,350,000 0.29
37 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SS) 9,119,178 0.28 8,928,007 0.25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 8,778,047 0.27 8,594,027 0.24
(SS)
39 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SS) 7,986,798 0.25 7,819,366 0.22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 - 33,426,290 0.93
公众股股东 - - 359,000,000 10.00
合计 3,230,000,000 100.00 3,589,000,000 100.00
注:股东名称后 SS(即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标识的含义为国有股东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2-3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一、(一)股东持股锁定的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除下述关联关系外,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嘉兴市嘉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系嘉兴市财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
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5%和 0.81%。
2、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65%的股份,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
江财开持有其母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97%的股份。
3、温州市财务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0.57%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控
持有其股东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的股份。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
营业务、证券信用业务以及研究业务。此外,本公司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展证券
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资本开展私募基金管理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创
新开展另类投资等相关业务;通过子公司财通香港开展境外证券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
务;通过参股公司永安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
理业务;通过参股公司财通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各业务线营业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
证券经
54,233.43 25.07 144,636.83 33.99 287,897.06 28.11 102,647.99 22.80
纪业务
自营投
4,163.70 1.92 24,627.13 5.79 40,771.97 3.98 16,148.36 3.59
资业务
投资银
9,460.05 4.37 50,933.31 11.97 49,676.94 4.85 26,694.42 5.93
行业务
受托资
产管理 35,401.92 16.37 28.60 84,735.62 8.27 19,801.55 4.40
121,718.46
业务
1-2-3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证券信
15,995.50 7.39 31,545.75 7.41 55,592.81 5.43 27,775.47 6.17
用业务
期货业
- - - - 436,104.25 42.58 250,136.94 55.56

境外业
3,764.66 1.74 5,825.36 1.37 3,615.49 0.35 367.79 0.08

直投业
2,413.28 1.12 2,968.34 0.70 66.53 0.01 - -

创新业
602.30 0.28 260.17 0.06 - - - -

总部后
台及其 95,428.82 44.12 60,515.87 14.22 46,056.27 4.50 8,137.09 1.81

合并抵
-5,156.11 -2.38 -17,473.21 -4.11 19,617.09 1.92 -1,481.54 -0.33

合计 216,307.55 100.00 425,558.01 100.00 1,024,134.03 100.00 450,228.06 100.00
注 1:上表列示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
注 2:2014 年起,财通基金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 2014 年起基金业务营业收入为“-”
注 3:2016 年起,永安期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 2016 年起期货业务营业收入为“-”
(二)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竞争情况
我国证券公司数量众多,各项业务竞争十分激烈,行业竞争格局呈现以下特征: 1)
传统业务面临激烈的同质化竞争,证券公司业务发展面临转型;(2)证券公司业绩分
化明显,行业集中度保持较高水平;(3)证券行业竞争国际化趋势明显;(4)金融混
业经营趋势将加剧证券行业竞争;(5)互联网金融发展对证券行业竞争格局产生深远
影响。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2012 年以来,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持续扩大自身业务经营
规模,综合实力显著提高,持续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在证券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
力明显提升。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本公司母公司口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行业排名 2016 2015
总资产 27 26
净资产 28 33
净资本 25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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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业收入 26 31
净利润 20 27
数据来源: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指标
本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证券
信用、期货业务(2014 年和 2015 年)和境外证券业务等。公司按主要业务版块分类的
收入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行业排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合并口径) 24 28
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 44 41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合并口径) 12 16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合并口径) 23 21

期货业务手续费收入 - 2
数据来源:来自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披露的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排名。
注:2016 年中国证券业协会披露口径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合并口径);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不再将永安期货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6 年排名不再包含期货业务手续费收入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商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参股公司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共有 20 件,具体情
况如下: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至

财通证券
第 36 类:公共基金;基金投资;金融分析;资
1 7966747 本投资;期货经纪;证券和公债经纪;证券交易 2022.01.13
行情;金融咨询
2 8701722 第 36 类:代管产业;信托;受托管理 2021.11.06
第 36 类:保险;金融管理;金融咨询;金融信
3 8827649 息;金融服务;金融分析;经纪;担保;信托; 2021.12.20
典当
第 36 类:保险;金融服务;金融咨询;金融信
4 8822387 息;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分析;经纪;担保;信 2020.03.27
托;典当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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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类:通讯社;电讯设备出租;光纤通讯;
计算机终端通讯;远程会议服务;为电话购物提
5 8822399 2021.11.20
供电讯渠道;移动电话通讯;语音邮件服务;电
信信息;全球计算机网络访问时间的出租
6 8827685 第 36 类:经纪;典当 2022.04.27
7 8827704 第 38 类:通讯社 2022.05.13
第 36 类:公共基金;基金投资;金融分析;资
8 7966886 本投资;期货经纪;证券和公债经纪;证券交易 2022.01.13
行情;金融咨询
第 36 类:公共基金;基金投资;金融分析;资
9 7967028 本投资;期货经纪;证券和公债经纪;证券交易 2021.03.20
行情;金融咨询
永安期货
第 36 类:期货经纪;共有基金;资本投资;基
1 11194249 金投资;金融服务;金融管理;证券和公债经纪; 2023.12.06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分析;金融咨询;金融信息
2 11199489 第 36 类:经纪;受托管理 2023.12.27
3 1986862 第 36 类:期货经纪 2023.02.27
第 36 类:期货经纪;共有基金;资本投资;基
4 11191531 金投资;金融服务;金融管理;证券和公债经纪; 2023.11.27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分析;金融咨询;金融信息
第 36 类:基金投资;金融服务;金融管理;证
券和公债经纪;金融分析;金融咨询;资本投资;
5 11194226 2023.11.27
有价证券经纪;证券交易行情;金融信息;共有
基金
第 36 类:期货经纪;共有基金;资本投资;基
6 11199477 金投资;金融服务;金融管理;证券和公债经纪; 2024.07.06
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分析;金融咨询;金融信息
第 36 类:金融服务;金融管理;证券和公债经
纪;金融分析;金融咨询;金融信息;基金投资;
7 11191520 2025.04.13
证券交易行情;有价证券经纪;资本投资;期货
经纪
第 36 类:期货经纪;共有基金;资本投资;金
8 14274108 融管理;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咨询;金融信息; 2025.05.06
有价证券经纪;金融分析
第 42 类:技术研究;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
设计;计算机软件更新;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
9 14274153 2025.05.06
机软件咨询;计算机程序复制;计算机系统远程
监控;计算机软件安装;计算机系统分析
1-2-3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 42 类:技术研究;计算机程序复制;计算机
软件安装;计算机软件咨询;计算机系统分析;
10 14463347 2025.06.13
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系统远程监控;计算机
软件更新;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
第 36 类:共有基金;金融分析;金融管理;金
11 14463272 融信息;有价证券经纪;证券交易行情;金融咨 2025.09.06
询;期货经纪;受托管理
(二)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现拥有土地使用权 12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面积
土地使用权证号 坐落位置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他项权利
号 (平方米)
财通证券
杭下国用(2014) 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 32
1 住宅 出让 39.10 2069.11.24 无
第 011650 号 幢 2-2 室
杭下国用(2014) 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 32
2 商业 出让 182.90 2049.11.24 无
第 011651 号 幢 1-3 室
杭下国用(2014) 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3 综合 出让 280.50 2044.04.13 无
第 011652 号 180-188 号金融大厦一层
兰国用(2014)第 兰溪市云山街道人民南路 商业服务
4 出让 262.50 2035.11.07 无
002-0977 号 101-103 号营业房 业
绍市国用(2014) 金融保险
5 绍兴市人民中路 368 号 出让 259.64 2044.01.21 无
第 6685 号 用地
绍市国用(2014) 金融保险
6 绍兴市人民中路 368 号 出让 120.07 2044.01.21 无
第 6684 号 用地
绍市国用(2014)
7 绍兴市人民中路 399 号 商服用地 出让 4798.20 2041.09.26 无
第 6687 号
海国用(2014)第 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西 综合
8 出让 162.62 2048.11.08 无
03389 号 路 131 号 (商业)
温国用(2016) 鹿城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
9 住宅 出让 14.36 2064.02.02 无
第 1-11609 号 4 幢 305 室
温国用(2016) 鹿城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
10 商业 出让 10.05 2034.02.02 无
第 1-11616 号 一层 A117 号
温国用(2016) 鹿城区人民东路中侨大楼
11 商业 出让 208.03 2034.02.02 无
第 1-11612 号 二层东首
本公司、永安期货及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有
杭西国用(2014) 杭州西湖区学院路与天目
1 商服用地 出让 9,110 2054.05.11 无
第 100074 号 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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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拥有 11 处具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房产,面积合
计 18,363.74 平方米。本公司自有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面积(平
房屋产权证号 坐落位置 用途
号 方米)
财通证券
1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 14781611 号 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 32 幢 2-2 室 住宅 352.55
2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 14781607 号 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 32 幢 1-3 室 非住宅 1649.64
3 杭房权证下更字第 14781612 号 杭州市庆春路 180-188 号金融大厦一层 非住宅 1695.88
4 兰房权证兰字第 010063826 号 兰溪市人民南路 103、101 号营业房 非住宅 1069.69
5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 864792 号 温州市人民东路中侨大楼 4 楼 305 室 住宅 65.27
6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 864791 号 温州市人民东路中桥大楼一层 A117 号 非居住 45.67
7 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 864785 号 温州市人民东路中桥大楼二层东首 非居住 945.6
8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F0000270280 号 绍兴市人民中路 368 号第 4 层 非住宅 779.65
9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F0000270281 号 绍兴市人民中路 368 号底层、二层、三层 非住宅 1686
证券营业
10 绍房权证绍市字第 F0000270279 号 绍兴市人民中路 399 号 8578.85
大楼
11 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 00310032 号 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西路 131 号 商业 1494.94
(四)主要业务许可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许可或者取得其颁发的业务
许可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1、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本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颁发的 13410000 号《经营证券业务许
可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 5 家分公司和 113 家证券营业部均持有中国
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本公司参股公司永安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颁发的 000000012114
号《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永安期货的 35 家期货营业部及 5
家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2、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本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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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文号/证件号 发证机构
1 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证监机构字〔2003〕66 号 中国证监会
2 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证监信息字〔2004〕2 号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3 结算参与人资格
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结算协议》 责任公司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
4 证监基金字〔2006〕136 号 中国证监会
务资格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
5 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浙外管〔2006〕170 号
分局
《关于同意财通证券经纪有
6 代理“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 限责任公司开展“上证基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
通”业务的函》
7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08〕1214 号 中国证监会
参加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
8 中汇交公告〔2008〕62 号
心组织的债券交易资格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自营业务和证券承销业务资
9 证监许可〔2008〕1467 号 中国证监会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
10 银总部复〔2009〕69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资产管理业务和证券投资咨
11 证监许可〔2009〕1292 号 中国证监会
询业务
12 证券经纪人制度 浙证监机构字〔2009〕300 号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
13 保荐机构资格 证监许可〔2010〕430 号 中国证监会
14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中证协函〔2011〕469 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15 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2〕644 号 中国证监会
16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资格 专业评价 中国证券业协会
17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上证会字〔2012〕22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18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3〕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浙证监许可〔2013〕19 号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
作为转融通业务借入人参与
20 中证金函〔2013〕117 号 中国证券金融公司
转融资业务资格
《关于授予中信证券股份有
21 推荐商会员资格 限公司等 66 家机构推荐商会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员资格的通告》
22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深证会〔2013〕6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3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上证会字〔2013〕9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24 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资 股转系统函〔2013〕942 号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
25 国家外汇管理局
外币有价证券承销业务资格 (编号:SC201311 号)
26 转融券业务资格 上证函〔2014〕37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1-2-3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27 股转系统公告〔2014〕80 号
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 系统
28 港股业务交易权限 上证函〔2014〕59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变更业
29 务范围,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 证监许可〔2014〕1177 号 中国证监会

30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中证协函〔2014〕727 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31 柜台市场试点资格 中证协函〔2014〕774 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
32 股票期权交易业务资格 上证函〔2015〕13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33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3410000 中国证监会
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取得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文号/证件号 发证机构
财通证券资管
1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编号 14020000 中国证监会
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5]3010 号 中国证监会
财通资本
中国证券投资
1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P1013110
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
2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会员 700055

中国证券投资
3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观察会员 GC0700011846
基金业协会
财通创新
中国证券业协
1 证券业协会会员 -

财通香港
1 放债人牌照 编号 0904/2016 牌照法庭
财通基金
1 基金管理资格 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66 中国证监会
2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1]1986 号 中国证监会
3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 证监许可[2016]1115 号 中国证监会
《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
4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 中国保监会
资金报告表》
中国证券投资
5 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资格 备案编号:A00011
基金业协会
永安期货
经营期货业务许可
1 经营期货业务许可 中国证监会
2 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证监期货字[2007]241 号 中国证监会
3 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07]242 号 中国证监会
4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1]1293 号 中国证监会
5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证监许可[2012]1503 号 中国证监会
1-2-4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文号/证件号 发证机构
中国证监会浙
6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浙证监许可[2015]039 号
江监管局
《关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服
试点仓单服务业务、合作套保业务、 中国期货业协
7 务子公司业务试点备案结果
定价服务业务、基差交易业务备案 会
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
8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 上证函[2015]174 号

中国证券登记
9 结算参与人资格,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中国结算函字[2015]88 号
结算有限公司
大连商品交易
10 《会员证书》 编号为 DCE00073 号

上海期货交易
11 《会员证书》 编号为 0811211281031 号

中国金融期货
12 《全面结算会员证书》 编号为 0003 号 交易所股份有
限公司
郑州商品交易
13 《会员证书》 编号为 0188 号

新永安
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2 类: 香港证券及期
1 期货合约交易意见;第 5 类:就期货 AOJ411 货事务监察委
合约提供意见) 员会
永安实业
已续期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 香港公司注册
1 放债人牌照
编号为 3935 处
永安资本
关于公布豆粕期货期权做市
大连商品交易
1 豆粕期货期权做市商 商名单的公告(大商所发

〔2017〕100 号)
关于白糖期权做市商名单的 郑州商品交易
2 白糖期权做市商
公告(2017 第 5 号) 所
永安国富
中国证券投资
1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P1008224
基金业协会
财通国际资管
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9 类: 香港证券及期
1 提供资产管理;第 4 类:就证券提供 BBB678 货事务监察委
意见) 员会
财通国际证券
香港证券及期
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1 类:
1 AZF063 货事务监察委
证券交易;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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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业务资质名称 文号/证件号 发证机构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所参
2 交易所参与者证明书 P1608 香港交易所
与者资格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融资融
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金控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
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及担保和再担保业务。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财开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以及
酒店管理服务。
浙江金控、浙江财开及其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所从事
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开设证券账户,公司为其提供代理买卖证券
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 - 1.10 1.18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
0.04 3.58 6.90 -

中邦实业 0.49 3.43 1.43 8.71
上海瑞萌 1.84 10.39 - -
永安国富及其管理
- - 661.05 -
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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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2.84 962.81 -
及其管理的产品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
2.88 2.73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44 - -
及其管理的产品
永安期货及其管理
67.83 - - -
的产品
合计 73.08 25.41 1,633.29 9.89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44,181.47 125,047.34 271,418.65 95,158.27
占比 0.17% 0.02% 0.60% 0.01%
报告期内,除上述关联方外,部分非外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开设
证券账户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股票交易行为;部分外部董事、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本公司开设证
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参照公
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市场定价。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关联法人收取的平均净佣
金费率分别为 0.30‰、0.28‰、0.30‰和 0.23‰,本公司经纪业务股票基金平均净佣金
费率分别为 0.50‰、0.40‰、0.30‰和 0.27‰。公司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股票服务而
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率与公司平均净佣金费率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
情形。
(2)出租交易席位
关联方财通基金租用公司的部分交易席位,作为其管理的基金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
专用席位,并按照交易量向公司支付佣金。报告期内,公司向财通基金收取的交易佣金
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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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基金 392.55 998.49 1,309.58 460.98
合计 392.55 998.49 1,309.58 460.98
证券经纪业务收
44,181.47 125,047.34 271,418.65 95,158.27

占比 0.89% 0.80% 0.48% 0.48%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财通基金出租交易席位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率为交易金额
的 0.08%至 0.10%。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无关联基金公司出租交易席位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
续费率,上述出租交易席位收取交易佣金及手续费率与发行人向关联方出租证券交易席
位而收取的交易佣金及手续费率无重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财通基金
出租交易席位收取交易佣金及手续费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代销关联方金融产品
公司为关联方财通基金、上海财通资产及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代
理销售其发行的金融产品,相关代销收入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代销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财通基金 本公司 857.06 4,939.56 2,430.92 544.93
上海财通资产 本公司 - 227.68 - -
浙江天堂硅谷
资产管理集团 本公司 - 22.32 - -
有限公司
合计 857.06 5,189.56 2,430.92 544.93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44,181.47 125,047.34 271,418.65 95,158.27
占比 1.94% 4.15% 0.90% 0.57%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均按照市场化标准收取费用,主要收费方式
包括:按代理销售总额收取认购费、申购费及客户服务费;按赎回总额收取赎回费;及
根据协议约定,获取代销金融产品的管理费分成和业绩报酬分成。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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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非关联第三方代销金融产品的代销协议,上述代销金融产品的收费标准与本公司为
关联方代销金融产品的收费方式和标准无重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为上述关联方
代销金融产品所收取的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4)提供期货交易服务
2014 年和 2015 年,永安期货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部分关联方在永安期货开设期
货账户。其中,财通基金、上海财通资产和永安国富作为特殊法人机构在永安期货开设
期货账户,为其管理的基金、资管等产品进行期货交易。永安期货向关联方收取的手续
费佣金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5 年 2014 年
一般法人机构
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14 69.37
舟山协瑞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8.78
永安国富 3.58 -
特殊法人机构
财通基金 321.98 1,009.16
上海财通资产 - 0.01
永安国富 149.49 -
合计 480.19 1,087.32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41,968.53 36,944.02
占比 1.14% 2.94%
2014 年和 2015 年,除上述关联方外,部分董监高在永安期货开设期货账户,账户
不存在期货交易行为。部分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
的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永安期货开设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原子公司永安期货向上述关联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所收取
的手续费率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服务的市场定价。2014 年和 2015 年,永安期
货向关联法人收取的手续费率分别为 0.020‰和 0.015‰,永安期货的期货经纪业务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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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率分别为 0.020‰和 0.014‰。因此,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原子公司永安期货
为关联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率与期货经纪业务平均手续费率无重大差
异,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5)接受期货交易服务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永安期货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永
安期货以开设了一般法人机构和特殊法人机构的期货账户并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及子公
司向关联方永安期货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一般法人机构
本公司 3.96 19.44
特殊法人机构
本公司 - 0.26
财通证券资管 0.47 1.34
合计 4.43 21.03
业务及管理费 108,011.67 202,467.59
占比 0.004% 0.01%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期货交易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率以市场化谈判的
方式确认。公司及子公司所支付的期货手续费佣金合计金额较低,占同期业务及管理费
用比例较低,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6)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报告期各期
末,关联方持有由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设立的金融产品的份额如下:
①截至 2017 年 6 月底
关联方 产品 产品分级 份额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 创信 27 号(一期) 不分级 1,000,0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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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
创信 39 号(一期) 不分级 1,000,009.72
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 创信 120 号(一期) 不分级 1,000,058.33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聚富 9 号 分级 2,000,077.78
月月福 不分级 1,264,000.00
财慧道 2 号 分级 500,000.00
财通鑫管家 分级 1,000.45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
润富 5 号 不分级 30,000,000.00
究院有限公司
②截至 2016 年末
关联方 产品 产品分级 份额
创信 39 号(一期) 不分级 1,000,009.72
创信 59 号(一期) 不分级 1,400,000.00
财聚 2 号 分级 2,000,360.00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 财聚 6 号 分级 1,000,000.00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
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聚富 9 号 分级 2,000,077.78
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月月福 不分级 1,079,945.00
财慧道 2 号 分级 400,000.00
财通鑫管家 分级 566.77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 分级 5,001.17
聚富 1 号 分级 20,000,000.00
聚富 2 号 分级 20,000,000.00
聚富 5 号 分级 30,000,000.00
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
聚富 6 号 分级 20,000,000.00
究院有限公司
聚富 7 号 分级 60,000,000.00
润富 3 号 不分级 10,000,000.00
月月福 不分级 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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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富 1 号 不分级 100,000,000.00
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
润富 3 号 不分级 50,000,000.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润富 5 号 不分级 200,000,000.00
③截至 2015 年末
关联方 产品 产品分级 份额
财申道 不分级 990,108.73
财臻 3 号 不分级 3,000,019.44
创信 27 号(一期) 不分级 1,000,077.78
创信 39 号(一期) 不分级 1,000,009.72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 创信 40 号(三期) 不分级 1,000,009.72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
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财聚 2 号 分级 2,000,360.00
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财稳道 8 号 分级 1,200,046.67
聚富 2 号 分级 1,000,000.00
聚富 9 号 分级 2,000,077.78
月月福 分级 200,000.00
月月福 2 号 分级 1,000,000.00
④截至 2014 年末
关联方 产品 产品分级 份额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 金色钱塘—核心动力 不分级 118,841.28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
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 财聚 2 号 分级 2,000,360.00
的法人的董监高及其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财聚 7 号 分级 1,000,090.00
注:上表中“创信 39 号(一期)”为财通证券资管创信 39 号龙泉生态移民工程(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
“创信 59 号(一期)”为财通证券资管创信 59 号(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聚 2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
财聚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聚 6 号”为财通证券财聚 6 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聚富 9 号”
为财通证券聚富 9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月月福”为财通证券月月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慧道 2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慧道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通鑫管家”为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的简称;
“财通资管积极收益”为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润富 1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润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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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润富 3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润富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润富 5 号”为财通证
券资管润富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聚富 1 号”为财通证券聚富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聚富 2 号”
为财通证券聚富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聚富 5 号”为财通证券聚富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聚富
6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聚富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聚富 7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聚富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简称;“财申道”为财通证券资管财申道系列-国企改革主题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财稳道 8 号”为财通证券
资管财稳道量化对冲 8 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臻 3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臻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
“创信 27 号(一期)”为财通证券资管创信 27 号黔东南蓝莓产业(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信 40 号(三期)”
为财通证券资管创信 40 号(三期)盐城东益水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月月福 2 号”为财通证券月月福 2 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金色钱塘—核心动力”为金色钱塘—核心动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后更名为财通
证券资管财慧道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财慧道 1 号”;“财聚 7 号”为财通证券资管财聚 7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的简称;“创信 120 号(一期)”为财通证券资管创信 120 号(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简称。
报告期内,关联方持有 15 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分级产品。其中,在月月福资管
计划中,公司与关联方曾分别持有了该产品的不同分级,但报告期内关联方持有该分级
产品的份额和占比均较低。因此,不存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通过持有分级产品不同分级
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基金产品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售,关联方在
认购相关产品时,遵循统一的认购方式、认购规则和时间安排,不存在关联方享有优先
购买权利的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向非关联方出售的资管计划合同、基金产品合同,上述产品合
同中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业绩报酬费率等费用水平与存在关联方认购的
金融产品的费率水平无重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出售金融产品的定价公
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7)向关联方购买金融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由关联方作为管理人募集设立的金融产品情况如
下:
①2017 年 6 月底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产品购买方 产品名称 产品分级 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玉泉 183 号资产
财通基金 本公司 不分级 11,628.37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不分级 6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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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产品购买方 产品名称 产品分级 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玉泉 183 号资产
财通基金 本公司 不分级 11,628.37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纯债债券基金 不分级 3,396.60
财通基金-玉泉 560 号-财
财通基金 本公司 不分级 46,300.00
通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炜业创新 1 号资
财通基金 财通创新 分级 1,500.14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创新择时 1 号资
财通基金 财通创新 分级 1,500.14
产管理计划
万向信托有限公 万向信托—工商企业信托
本公司 不分级 1,000.00
司 基金 21 号
②2016 年末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产品购买方 产品名称 产品分级 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玉泉 183 号资
财通基金 本公司 不分级 18,038.04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不分级 620.90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纯债债券基金 1 不分级 3,379.51
财通基金-玉泉 560 号-财
财通基金 本公司 不分级 51,000.00
通证券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富春债券分级
财通基金 本公司 分级 5,320.00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炜业创新 1 号
财通基金 财通创新 分级 1,566.14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创新择时 1 号
财通基金 财通创新 分级 1,570.64
资产管理计划
万向信托有限 万向信托—工商企业信
本公司 不分级 1,000.00
公司 托基金 21 号
注 1:“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 2016 年 1 月分级运作期届满后,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转换为不分级的
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并更名为“财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财通纯债债券基金”)。公司于 2015 年末所
持有的财通纯债分级基金份额在 2016 年进行了相应转化。
③2015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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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产品购买方 产品名称 产品分级 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永安 7 号资产管
财通基金 本公司 分级 7,105.00
理计划
财通基金-玉泉 183 号资产
财通基金 本公司 不分级 36,289.40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不分级 1,251.90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财通基金 本公司 分级 8,736.00
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基金-富春定增 11 号 分级 4,995.00
永安期货财富 1 号专项资
永安期货 本公司 不分级 5,254.00
产管理计划
④2014 年末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产品购买方 产品名称 产品分级 账面价值
财通基金-永安 7 号资
财通基金 本公司 分级 5,175.00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 本公司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基金 不分级 1,106.91
财通纯债分级债券型证
财通基金 本公司 分级 7,761.00
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永安 7 号资
财通基金 永安期货 分级 2,062.19
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感恩在线 1
财通基金 永安期货 分级 1,036.80
号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资产—重庆渝兴建
上海财通资产 永安期货 不分级 2,000.00
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的产品,遵循统一的认购方式、认购规则和
时间安排,不存在享有优先购买权利的情况。在购买分级产品时,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
优先购买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持有关联方的主要资管计划合同、基金产品合同及认购确认单,
上述产品合同中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业绩报酬费率等费用与其他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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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投资者认购时一致,也不存在公司所持有同一级别产品与其他第三方投资者持有时享有
不同收益的情况。因此,公司向关联方购买产品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8)承销业务支出
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承销的融资产品提供认购资
金的验资服务。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分别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
付验资费 6.00 万元和 10.00 万元,分别占同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 0.11%和 0.06%。
为扩展债券销售渠道,公司委托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在其旗下的“浙里投”金融互联
网平台上发售由公司担任主承销商的债券产品。浙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浙里投”平台
为公司提供信息发布和债券销售服务,并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计算方式为:销
售金额×(约定利率-实际发行的票面利率)×债券期限。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分别
向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支付销售费用 540.00 万元和 545.82 万元,分别占同期手续费及佣
金支出的 9.69%和 3.19%。
保荐机构核查了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销售服务的
协议及销售服务费率。公司向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支付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及费率与
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金融机构支付的销售服务费无重大差异。因此,公司向关联方支付销
售费用的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9)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财通基金、上海财通资产、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及其管理的产品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原子公司永安
期货向关联方财通基金及其管理的产品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关
联方收取投资咨询服务费的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服务提供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财通基金 本公司 - 67.05 79.60 82.43
上海财通资产 本公司 - 79.43 - 2.10
宁波天堂硅谷 本公司 77.36 - - -
股权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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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 服务提供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 永安期货 - - 1,439.03 3,150.00
合计 77.36 146.48 1,518.63 3,234.5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0,764.55 253,951.03 425,501.38 188,244.73
占比 0.10% 0.06% 0.36% 1.72%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咨询服务均按照市场化标准收取费用,收取的费用由
固定费用与浮动费用组成,浮动费用与公司提供服务的质量、服务产品的业绩等挂钩。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机构等提供
投资咨询服务的合同,其收费方式、收费标准与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投资咨询服务费的方
式及标准无重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时收取的咨询
服务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0)接受投资咨询服务
2015 年 2 月,根据公司原子公司永安期货之联营企业永安国富的《发起人协议》,
永安国富自成立之日起,受托管理部分永安期货的资管账户或基金产品以及永安期货子
公司永安资本的私募产品;同时,公司原子公司永安期货以及永安期货子公司永安资本
向永安国富支付受托管理的产品的投资咨询费用。2015 年,永安期货、永安期货子公
司永安资本分别向永安国富支付投资咨询费 2,044.15 万元、426.96 万元,分别占同期业
务及管理费的 0.74%、0.15%。
保荐机构核查了报告期永安期货和永安资本向永安国富支付投资咨询费的费用确
认书,相关费用支付均按照永安国富的《发起人协议》的约定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情
形。
(11)提供承销业务服务
2015 年,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承销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担任物
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联席主承销商,提供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
的债券承销服务。公司于 2016 年取得该笔债券的承销收入 525.00 万元,占同期投资银
行业务收入的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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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承销服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均经过市场化的谈判确
定收费标准。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承销服务的合同、费用情况,其
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时无重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承销
业务服务的收费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2)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永安期货为公司的联营企业,财通证券的证券营业部为
关联方永安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按照协议约定,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财通证
券确认该中间介绍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1,275.71 万元和 587.77 万元,分别占同期证券经
纪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1.02%和 1.33%。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中间介绍服务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经过市场化的谈判确定收费标
准。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与永安期货签订的协议和费用结算单,相关费用支付均按照约
定分成方式和分成比例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13)董监高薪酬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监高领取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董监高薪酬 877.82 2,017.59 1,908.18 1,803.64
业务及管理费 108,011.67 202,467.59 277,381.30 144,896.24
占比 0.81% 1.00% 0.69% 1.2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接受关联方担保
2014 年 9 月,公司与浙江金控签订《担保合同》,约定浙江金控为公司发行的 15
亿元公司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券存续期 5 年。公司每
年按所担保债券本金余额的 0.5%向浙江金控支付担保费用。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已列支相关担保费分别为 464.38 万元、723.71 万元和 353.77 万元。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原子公司永安期货的联营企业浙江中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公司原子公司永安期货子公司永安资本提供贷款保证。永安资本接受浙江中邦实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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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展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贷款机构 保证合同金额上限(万元) 保证合同起始日 保证合同到期日
3,000 2013 年 11 月 2014 年 11 月
交通银行莫干山
1,500 2014 年 4 月 2015 年 4 月
路支行
3,000 2015 年 5 月 2016 年 5 月
7,000 2013 年 9 月 2014 年 9 月
上海浦东发展银
7,000 2014 年 10 月 2016 年 10 月
行杭州武林支行
10,000 2015 年 3 月 2016 年 3 月
(2)认购次级债务
2016 年 8 月,公司与永安期货签订次级债务借款合同,向永安期货借出本金 2 亿
元,借款期限为 40 个月,年利率为 4.6%。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公司分别确认利
息收入 303.58 万元和 433.96 万元。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的上述行为存在其合理和必要的商业原因,借款利率系根据
市场利率进行商业谈判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一名原管理层员工于 2012 年参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的筹建。由于浙江股权交
易中心处于筹建期,该名员工仍属于公司并由公司向其支付薪酬。2014 年,浙江股权
交易中心向公司支付筹建期的代垫员工薪酬 89.00 万元。
公司为企业提供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推荐挂牌服务。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推进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129 号)的规定,对进入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前 200 家企业,按每家挂牌企业 20 万元的奖励标准,由浙江
股权交易中心对推荐机构予以奖励。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因推荐企业挂牌获得浙江
股权交易中心奖励分别为 260.00 万元和 4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公司子公司财通资本作为基金管理人拟募集成立“财通资本—坤泽 1
号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计划在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新三板挂牌后,
认购其定向增发的股权。在该基金募集完成前,财通资本向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支付该基金认购股权的保证金,基金计划认购金额为 3 亿元,保证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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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 10%。2015 年 6 月,财通资本向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认购
保证金 3,000 万元。基金募集完成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向财通资本退回 3,000 万元认购保证金。2015 年 8 月,坤泽 1 号股权投资基金以 30
元/股的价格认购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161.6 万股。
2017 年 6 月,财通资本将其持有的上海龙创汽车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股票转
让给杭州财通盛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价格为 2,076.20 万元,财通资
本确认投资收益 906.20 万元。
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浙江产业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
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浙江产业基金就永安期货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
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和本公司保持一致,
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但因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划转的情形除外。
2013 年度,公司、永安期货和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购买杭州翠苑单元
B1/B2-10-2 地块用于联建办公楼,三方出资比例分别为 35%、30%和 35%。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该工程仍在建中。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和应付款项的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2014 年
交易对方 交易科目 30 日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资产 20,000.00 20,000.00 - -
永安期货 应收款项 94.68 122.30 80.30 -
应收利息 781.79 321.79 - -
浙江金控 其他应付款 84.32 - 464.38 -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有董事 12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现任
12 名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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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沈继宁 董事长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金控
龚方乐 董事 2017 年 5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金控
阮琪 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金控
胡国华 董事 2017 年 8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金控
汪一兵 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金控
何向东 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硅谷银嘉
徐爱华 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钱水土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财通证券董事会
汪炜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财通证券董事会
沈建林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财通证券董事会
舒明 独立董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财通证券董事会
方铁道 职工董事 2017 年 8 月-2019 年 11 月 职工代表大会
注: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方铁道为职工董事。2017 年 8
月 10 日,浙江证监局核准了方铁道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方铁道自取得资格之日正式履行职
工董事职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监事 7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3 名,公
司现任 7 名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提名人
监事会主席、职工
陈海晓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职工代表大会
监事
徐阳英 监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杭州邮政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蒋洪 监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王康兵 监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李媛 监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浙江铁投
叶长春 职工监事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职工代表大会
胡翠 职工监事 2017 年 8 月-2019 年 11 月 职工代表大会
注: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胡翠为职工监事。2017 年 8
月 10 日,浙江证监局核准了胡翠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胡翠自取得资格之日正式履行职工监
事职责。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现任 10 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所示: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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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阮琪 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黄敏伟 副总经理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裴根财 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钱斌 总经理助理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申建新 董事会秘书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刘未 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1 月-2019 年 11 月
财务总监
王跃军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11 月
(财务负责人)
夏理芬 首席风险官 2017 年 5 月-2019 年 11 月
吴林惠 运营总监 2017 年 7 月-2019 年 11 月
官勇华 合规总监 2017 年 7 月-2019 年 11 月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表所示:
兼职单位与本公司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的关联关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
委员 无
省委员会
沈继宁 董事长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调解委
主任委员 无
员会
浙江证券业协会 副会长 无
阮琪 董事、总经理 永安期货 董事长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金融管理部经
浙江金控 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汪一兵 董事 联营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的
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联营企业
永安期货 董事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浙江天堂硅谷金融信息服务 董事长、法定

有限公司 代表人
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 董事长、法定

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执行董事、总
浙江天堂硅谷恒通创业投资
何向东 董事 经理、法定代 无
有限公司
表人
浙江天堂硅谷朝阳创业投资 执行董事、法

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
浙江天堂硅谷鲲鹏创业投资 执行董事、法

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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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堂硅谷鲲诚创业投资 执行董事、法

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
浙江天堂硅谷恒裕创业投资 执行董事、法

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
总裁 无
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本公司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65%的股权
持有本公司 2.61%的
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股权
绍兴华联纺织品服装有限公
董事长 无

浙江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绍兴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绍兴柯桥华联小额贷款股份
董事长 无
有限公司
徐爱华 董事 浙江今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
绍兴市柯桥区华联金融服务
执行董事 无
外包有限公司
浙江龙华世纪生物科技有限
董事 无
公司
浙江越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无
绍兴新世界服饰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监事 无
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学院教
浙江工商大学 无
钱水土 独立董事 授、院长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 秘书长 无
永安期货 独立董事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 无
汪炜 独立董事
杭州中泰深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无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研究 教授、常务理

院 事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无
公司
间接持有本公司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3.65%的股权
常务理事、副
沈建林 独立董事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无
会长
上市专家委员
杭州市金融办 无
会委员
校外硕士生导
浙江大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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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硕士生导
浙江财经大学 无

校外硕士生导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无

校外硕士生导
浙江工商大学 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管理合伙人、

合伙) 浙江分所所长
西藏领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舒明 独立董事 合伙人 无
(有限合伙)
浙江证券业协会人民调解委
方铁道 职工董事 主任委员 无
员会
徐阳英 监事 浙江华文世纪广告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
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 董事长、总经 持有本公司 3.36%的
蒋洪 监事
司 理 股权
持有本公司 2.45%的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股权
王康兵 监事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浙江玉环永兴村镇银行有限
董事 无
责任公司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财务管理中心 间接持有本公司
司 副总经理 2.3%的股权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
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李媛 监事
浙江省交通集团检测科技有
监事 无
限公司
浙江高速物流有限公司 监事 无
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无
财通证券资管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裴根财 总经理助理
财通创新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董事长、总经
钱斌 总经理助理 财通香港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永安期货 董事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申建新 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持有 10%的股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董事

财通基金 董事长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
刘未 总经理助理 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财通创新 董事长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通资本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总监
王跃军 财通创新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务负责人)
财通香港 监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官勇华 合规总监 财通证券资管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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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本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财通创新 董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除上表列示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在外兼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2016 年度报酬总额(万元)
沈继宁 董事长 82.79
龚方乐 董事 74.75
阮琪 董事、总经理 80.89
胡国华 董事 73.90
汪一兵 董事 0.00
何向东 董事 0.00
徐爱华 董事 0.00
钱水土 独立董事 6.67
汪炜 独立董事 8.00
沈建林 独立董事 8.00
舒明 独立董事 8.00
方铁道 职工董事 90.62
陈海晓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62.37
徐阳英 监事 0.00
蒋洪 监事 0.00
王康兵 监事 0.00
李媛 监事 0.00
叶长春 职工监事 110.89
胡翠 职工监事 69.57
黄敏伟 副总经理 73.90
裴根财 总经理助理 118.48
钱斌 总经理助理 104.99
申建新 董事会秘书 95.90
刘未 总经理助理 7.00
王跃军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131.27
吴林惠 运营总监 1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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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2016 年度报酬总额(万元)
夏理芬 首席风险官 0.00
官勇华 合规总监 134.24
注:1、以上为 2016 年税前薪酬口径,汪一兵、何向东、徐爱华、徐阳英、王康兵、李媛、蒋洪均未在公司领薪。
钱斌从公司领薪 21 万元,其他由子公司财通香港发放。刘未 2016 年 10 月起在公司领薪,在此之前在财通基金领薪。
王跃军 2016 年担任高管期间薪酬为 16.94 万元,担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期间薪酬为 114.33 万元,合计 131.27 万元。
胡国华 2016 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薪酬为 73.90 万元。方铁道 2016 年担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总经理办公室
副主任,薪酬为 90.62 万元。胡翠 2016 年担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薪酬为 69.57 万元。吴林惠 2016 年担任公
司职工董事,薪酬为 150.84 万元。官勇华 2016 年担任公司合规部总经理,薪酬为 134.24 万元。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钱水土已经退还自 2014 年任职以来收到的津贴。
3、2017 年 5 月 23 日,浙江证监局核准了夏理芬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夏理芬正式履职。2016 年,
夏理芬未在公司任职,因此未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对本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2014 年底 2015 年底 2016 年底 截至 2016 年
姓名 职务 近三年持有方式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底股份出质
(股) (股) (股) 数(股)
通过其控制的浙
徐爱华 董事 江华联集团有限 73,316,313 84,145,283 84,145,283 84,145,283
公司间接持有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财通证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金控,是财通证券的主
要发起人,其持有财通证券 1,182,307,354 股股份,持股比例 36.60%。浙江金控性质为
省直属国有企业,浙江省政府授权浙江省财政厅进行监督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钱巨炎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 5-1 号
注册资本:1,20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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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融类股权投资、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与资产管理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浙江金控单体口径的总资产为 5,623,866.69 万元,净资产
为 5,547,169.48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54,063.9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金控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13,452,824.28 万元,净资
产为 6,763,771.95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24,840.6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2016 年 11 月 8 日出具给浙江金控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
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平台公司等有关事项的复函》(浙财金[2016]45 号),浙江省
财政厅同意浙江金控以货币资金 1,800 万元、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0%
股权和所持有的财通证券公司股份成立平台公司,并将平台公司 22%股权无偿划转给省
海港集团。浙江金控收到复函后,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财通证券发出《浙江省金融控
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省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并注入财通证券股份的函》,告知上述拟将浙
江金控所持有的财通证券股份将用于平台公司,即浙江省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的事宜。
根据浙财金[2016]45 号文批复,浙江金控所持有的财通证券股份将用于省金海投资
出资,但相关股份出资的具体时限未于文件中明确。由于此事涉及控股股东的变更,浙
江金控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向财通证券出具《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浙江省
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并注入财通证券股份的函》,将所持的财通证券股份出资注入省金海
投资的时限进一步明确为:“认缴的出资实行分期到位,我司将在贵司上市交易之日起
满 36 个月或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先届至者为准)之后,将所持贵司股份出资注入浙
江省金海投资有限公司,且最迟不晚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实际控制人
财通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是浙江省政府组成部门。实
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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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
100.00%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100.00%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6.6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190,303.67 1,578,189.78 1,948,217.61 1,940,665.52
其中:客户存款 1,045,364.32 1,285,419.09 1,710,849.92 1,637,898.42
结算备付金 226,290.10 227,041.30 351,193.59 501,516.07
其中:客户备付金 220,250.31 213,665.03 324,611.12 437,187.17
拆出资金 - - - 15,000.00
融出资金 796,047.65 855,810.81 920,770.24
1,163,625.0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009,593.11 962,602.25 719,133.01 127,485.1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272.96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9,145.26 530,268.55 799,971.11
1,291,260.07
应收款项 40,648.42 54,625.89 25,411.55 7,432.83
应收利息 41,656.22 47,640.13 53,796.31 27,662.50
1-2-6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出保证金 9,127.01 23,004.71 36,004.91 540,889.6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47,284.99 863,023.77 565,442.77 151,016.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59,593.23 231,372.33 189,725.24 20,546.98
投资性房地产 2,758.78 2,846.02 3,061.96 8,614.25
固定资产 7,030.52 7,582.77 8,207.47 24,752.18
在建工程 4,467.98 3,144.13 1,933.10 988.21
无形资产 33,304.83 33,452.26 33,174.63 59,930.99
商誉 - - - 999.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509.20 22,228.69 16,157.84 3,622.50
其他资产 36,368.18 34,932.19 10,782.11 28,992.95
资产总计 4,783,402.09 6,417,127.21 5,180,857.62
5,477,765.58
负债:
短期借款 34,368.84 16,995.50 10,891.40 12,968.39
应付短期融资款 211,730.00 187,885.00 578,734.00 192,112.00
拆入资金 - 147,000.00 66,000.00 159,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1.73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12 0.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3,146.15 779,073.09 907,895.94
1,516,379.43
代理买卖证券款 1,288,506.35 1,528,932.66 1,017,350.48
2,033,368.84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14,059.75 121,486.67 101,253.48 35,267.23
应交税费 28,994.22 25,422.28 46,993.16 19,880.18
应付款项 - - - 5,984.71
应付利息 18,193.86 41,767.37 35,441.00 7,086.2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预计负债 - - - 5,238.77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1,048,947.19 1,048,635.31 710,000.00 2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9,693.45 18,153.12 13,731.60 2,985.76
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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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其他负债 42,524.16 28,610.90 24,149.21 1,589,015.36
负债合计 3,200,170.09 3,943,962.34 5,136,942.12 4,154,786.83
股东权益: - -
股本 323,000.00 323,000.00 323,000.00 31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50,000.00 50,000.00 - -
资本公积 466,297.49 466,297.49 466,358.93 440,618.9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36,849.26 63,798.15 33,463.78 8,904.65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55,484.52 55,484.52 40,217.84 9,400.09
一般风险准备 156,357.49 156,296.56 123,812.78 67,733.66
未分配利润 489,466.96 409,742.98 278,904.89 99,862.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577,455.72 1,524,619.71 1,265,758.22 936,519.49
少数股东权益 5,776.28 9,183.53 14,426.86 89,551.29
股东权益合计 1,583,232.01 1,533,803.24 1,280,185.09 1,026,070.7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783,402.09 5,477,765.58 6,417,127.21 5,180,857.6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收入 216,307.55 425,558.01 1,024,134.03 450,228.0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77,258.45 243,430.74 408,391.49 182,670.1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0,684.81 114,602.99 254,863.18 90,138.72
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 - - 41,968.53 36,944.02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8,613.18 48,719.71 47,072.94 26,107.71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27,283.09 77,748.00 51,566.90 21,598.86
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 - - - -
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 279.59 2,093.49 12,809.25 6,718.17
利息净收入 12,488.17 25,377.71 137,029.30 69,403.20
其中: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17,626.45 42,735.28 105,951.45 49,588.51
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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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30,950.50 67,568.46 114,279.23 36,369.55
投资收益(亏损总额以“-”号
123,538.59 173,678.14 149,340.19 38,857.4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27,248.50 41,219.73 14,322.42 7,360.97
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852.01 -19,384.69 14,725.37 483.15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03 280.33 282.94 -16.66
其他业务收入 1,177.36 2,175.78 314,364.76 158,830.77
二、营业支出 113,196.30 211,441.06 633,658.99 319,491.34
营业税金及附加 841.68 10,251.02 35,237.12 14,303.70
业务及管理费 108,011.67 202,467.59 277,381.30 144,896.24
资产减值损失 4,254.31 -1,497.11 11,070.52 1,551.82
其他业务支出 88.64 219.56 309,970.06 158,739.58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
103,111.24 214,116.95 390,475.04 130,736.72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597.66 1,643.41 31,559.85 908.46
减:营业外支出 496.93 955.38 1,050.41 1,689.55
四、利润总额(净亏损以“-”
104,211.97 214,804.97 420,984.49 129,955.6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4,493.01 37,079.24 88,877.78 28,549.02
五、净利润(净亏损失以“-”
79,718.96 177,725.74 332,106.71 101,406.60
号填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2,085.03 178,588.54 307,540.59 85,568.28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366.07 -862.81 24,566.11 15,838.32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25,801.37 29,334.78 26,192.19 10,323.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26,948.90 30,334.38 24,559.12 10,459.88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
所享有的份额
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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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6,948.90 30,334.38 24,559.12 10,459.88
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1,106.91 4,488.81 223.49 17.46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24,602.09 23,629.89 22,961.56 10,550.23
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 - - -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39.90 2,215.69 1,374.08 -107.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1,147.52 -999.60 1,633.07 -136.12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3,917.59 207,060.51 358,298.90 111,730.3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55,136.13 208,922.92 332,099.72 96,028.17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218.54 -1,862.41 26,199.18 15,702.20

八、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 0.55 0.97 0.4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5 0.55 0.97 0.4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82,240.42 516,596.24 758,165.15 299,921.15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81,000.00 - 11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25,248.26 370,746.26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60,083.67 308,682.05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金额 - - 1,015,676.21 533,667.3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382.35 28,100.61 688,754.86 774,424.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5,954.70 1,305,125.16 2,462,596.21 1,718,012.7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51,254.59 256,611.39 547,378.83 33,342.41
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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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 247,782.05 629,380.55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229,147.61 516,778.56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7,976.63 72,410.52 104,431.68 28,570.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6,706.46 122,566.41 119,730.20 81,785.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137.91 95,553.06 102,869.40 37,384.23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 59,967.62 31,505.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351.98 342,965.79 1,048,463.56 590,411.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3,575.18 1,406,885.73 2,230,623.34 1,432,379.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20.48 -101,760.57 231,972.88 285,632.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6,278.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0.00 5,400.00 1,6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38 31.08 36,714.15 42.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38 4,031.08 42,114.15 7,941.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79.30 - 7,663.7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121.52 9,390.05 12,656.91 27,768.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9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645,941.23 9,378.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00.82 9,390.05 1,666,261.85 39,04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6.44 -5,358.97 -1,624,147.70 -31,105.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60.00 50,000.00 214,836.88 388,1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60.00 - 176,096.88 7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3,756.48 54,564.50 24,089.40 18,818.3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32,985.00 1,421,705.00 1,644,515.00 752,11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000.00 812,198.46 33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201.48 1,666,269.50 2,695,639.73 1,494,030.3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5,017.74 1,521,751.50 701,059.39 465,7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018.65 72,878.45 100,121.40 22,238.2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96.6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88.80 488,933.80 625,552.00 158,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125.18 2,083,563.75 1,426,732.79 646,688.20
1-2-6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923.70 -417,294.25 1,268,906.95 847,342.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27.61 2,940.64 1,897.55 -110.2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2,918.23 -521,473.15 -121,370.33 1,101,759.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7,664.21 2,169,137.36 2,290,507.69 1,188,748.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4,745.98 1,647,664.21 2,169,137.36 2,290,507.69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75 5.69 26,312.28 4.43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 - - -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1,137.43 1,286.79 32.56 99.95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 - - -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 - - -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 - - -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 - - -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 -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2-7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 - -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 - - -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37.14 37.14 530.27 631.30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 - - -
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 - - -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7.98 -230.52 4,801.32 277.11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206.27 - 55,209.88 3,557.25
项目
小计 1,344.61 1,099.09 86,886.32 4,570.03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
275.48 290.26 7,791.93 986.34
少以“-”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2.74 -0.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
1,069.13 808.83 79,091.64 3,584.06
益净额
(三)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为合并口径数据)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 稀释每股收益
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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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率 股收益 (元)
(%)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5 0.25 0.25
2017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28 0.25 0.2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03 0.55 0.55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97 0.55 0.5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94 0.97 0.97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0.75 0.72 0.7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08 0.48 0.48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6.36 0.46 0.4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 32.3 亿股;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 32.3 亿股;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 32.3 亿股;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 31 亿股。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6.90% 72.00% 80.05% 80.19%
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 54.70% 61.16% 70.80% 60.83%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含客
53.17% 60.69% 70.01% 63.15%
户权益)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3.54% 154.39% 233.41% 171.36%
长期投资比率 16.46% 15.18% 14.99% 2.19%
固定资产比率 0.45% 0.50% 0.65% 2.64%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 0.33% 0.33% 0.31% 0.44%

2017 年
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6 月
总资产利润率 3.97% 7.81% 15.23% 9.02%
营业费用率 49.93% 47.58% 27.08% 32.18%
每股收益(元) 0.25 0.55 0.97 0.4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58 -0.32 0.73 1.59
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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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03 -1.61 -0.38 6.12
利润总额(万元) 104,211.97 214,804.97 420,984.49 129,955.62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资产总额
-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
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4、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5、长期投资比率=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固定资产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和年末资产(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
押保证金)的平均余额
9、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报告期,公司的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列示如下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2014 年 12
项目 预警标准 监管标准 2017 年 6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月 31 日
核心净资本(万元) - - 906,966.66 898,266.06 - -
附属净资本(万元) - - 365,000.00 449,133.03 - -
净资本(万元) - - 1,271,966.66 1,347,399.09 1,021,501.19 856,669.01
净资产(万元) - - 1,494,197.85 1,443,645.01 1,215,319.83 891,553.36
净资本/各项风险
- - - - 697.67% 803.86%
资本准备之和
风险覆盖率 ≥120% ≥100% 228.31% 219.15% - -
资本杠杆率 ≥9.6% ≥8% 30.71% 26.60% - -
流动性覆盖率 ≥120% ≥100% 750.11% 571.47% - -
净稳定资金率 ≥120% ≥100% 124.79% 131.65% - -
净资本/净资产 ≥24% ≥20% 85.13% 93.33% 84.05% 96.09%
净资本/负债 ≥9.6% ≥8% 74.98% 60.48% 36.02% 56.10%
净资产/负债 ≥12% ≥10% 88.08% 64.80% 42.86% 58.39%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
证券衍生品/净资 ≤80% ≤100% 11.61% 16.62% 55.05% 13.24%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
及其衍生品/净资 ≤400% ≤500% 122.06% 128.98% 39.92% 15.21%

注:因中国证监会 2016 年修改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新的指标计算规定,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指标根据 2016 年 10 月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计算标准计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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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及 2014 年数据根据 2006 年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指标计算标准计算。因新旧计算体
系下指标含义和计算方法出现变化,2014 年和 2015 年指标与 2016 年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指标具有不同的预警标准
和监管标准,上表列示的标准为 2016 年实施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因此,2014 和 2015 年
指标及数值与 2016 年指标和数值不具有可比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当时的规定,在预警范围内。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除非特别指明,均为合并数据)
1、财务状况简要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本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款、客户备付金及客
户存出保证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6 月 30 日,客户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9.44%、31.69%、27.91%和 26.94%。
扣除客户资产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619,487.11 万元、4,383,758.37
万元、3,948,832.92 万元和 3,494,895.74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1,764,271.26
万元,增幅为 67.35%。主要原因是:(1)2015 年上半年市场呈现牛市行情,客户交易
活跃,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续增大,使得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242,854.80 万元;
(2)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和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使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
较上年末增加 491,288.96 万元;(3)公司股票及股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和
其他的投资进一步扩大,使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加 414,426.07 万元; 4)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长迅速,规模较上年末增加
591,647.91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434,925.45
万元,降幅为 9.92%。主要原因是:(1)2016 年证券市场震荡下行,客户投资意愿减弱,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减小,使得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减少 307,814.23 万元;(2)公司股
票质押回购和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减小,使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减少
760,991.52 万元;(3)2016 年公司加大了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以及债券投资规模,
使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分
别增加 297,581.00 万元、243,469.24 万元,抵消了部分前述资产大幅下降的影响。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453,937.18
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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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降幅为 11.50%。主要原因是:(1)2017 年上半年证券市场继续处于震荡时期,
客户投资意愿较弱,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进一步减小,使得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减少
59,763.16 万元;(2)公司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大幅下降所致,使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较上年末减少 381,123.29 万元;(3)公司购买大量货币基金,使得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
少 147,831.34 万元。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从负债结构上看,负债分为客户负债和自有负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客户
负债包括证券交易形成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负债中由期货交易形成的应付货币保证
金(代理业务)和应付质押保证金(代理业务)三部分。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客户
负债包括证券交易形成的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所收到的款项,公司收到
该款项后确认一项负债,同时在“银行存款”中对应的确认一项客户资产,该项负债和
资产存在对应和配比,本质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影响。2014 年至 2015 年,公
司代理买卖证券款金额不断增长,主要因为市场行情好转,证券交易活跃。2016 年,
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金额较上年末减少,主要因为市场震荡下行,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
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负债中应付货币保证金(代理业务)和应付质押保证金
(代理业务)后,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593,416.32 万元、3,103,573.28 万元和 2,415,029.68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客户负债后的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1,510,156.96 万元,增幅为 94.77%,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券、次级债及各类短期融资工具
的发行增加,同时公司资产收益权质押融资及债券正回购融资规模继续大幅增长。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客户负债后的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688,543.60
万元,降幅为 22.19%,主要原因是 2016 末大量短期融资券到期,同时公司资产收益权
质押融资及债券正回购融资规模减小。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扣除客户负债后的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503,365.94
万元,降幅为 20.84%,主要系公司收益权质押融资及债券正回购融资减少、拆入资金
到期归还,同时融资规模减少使得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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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速稳中缓降低
同时结构化效应增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国务院资本市场改革新政出台、
IPO 重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优先股试点、沪港通开闸等为 A 股市场增添了强劲的活
力。2014 年,上证指数年初开盘 2112.13 点,年末收于 3234.68 点,上涨 53.15%,创
2010 年以来最大年度涨幅。2014 年,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2,602.84 亿元和 965.54 亿元。公司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传统业务和创新业
务,投行业务、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证券信用业务均取得快速增长。2014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0,228.06 万元,净利润 101,406.60 万元。
2015 年,我国经济运行逐步趋稳,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2015 年上证指数年
初开盘 3258.63 点,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于 3539.18 点,上涨 8.61%。2015 年证券公
司业绩呈现较大增长,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5,751.55 亿元和
2,447.63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20.97%和 153.49%。公司把握发展机遇,2015 年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024,134.03 万元,同比增长 127.47%;实现净利润 332,106.71 万元,同比
增长 227.50%,盈利增速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6 年,随着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在合理区间内稳定运行。
2016 年上证指数年初开盘 3536.59 点,2016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于 3103.64,下跌 12.24%。
2016 年证券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
为 3,279.94 亿元和 1,234.45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42.97%和 49.57%。上述行业业绩表现
与 2016 年证券市场行情密切相关。公司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425,558.01 万元,同比下
降 58.45%;实现净利润 177,725.74 万元,同比下降 46.49%,由于永安期货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的财务数据受此影响较大,若 2015 年永
安期货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 2016 年的降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7 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向好态势趋于明显。2017 年上证指数年初开
盘 3105.31 点,2016 年 6 月 30 日收盘于 3192.43 点,上涨 2.81%。公司 2017 年上半年
实现营业收入 216,307.55 万元,实现净利润 79,718.96 万元,与行业整体表现相符。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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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216,307.55 425,558.01 1,024,134.03 450,228.06
营业支出 113,196.30 211,441.06 633,658.99 319,491.34
营业利润 103,111.24 214,116.95 390,475.04 130,736.72
利润总额 104,211.97 214,804.97 420,984.49 129,955.62
净利润 79,718.96 177,725.74 332,106.71 101,406.6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85.03 178,588.54 307,540.59 85,568.28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25,801.37 29,334.78 26,192.19 10,323.77
综合收益总额 53,917.59 207,060.52 358,298.90 111,730.37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5.28 12.97 20.75 16.36
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3、现金流量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5,954.70 1,305,125.16 2,462,596.21 1,718,012.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3,575.18 1,406,885.73 2,230,623.34 1,432,379.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20.48 -101,760.57 231,972.88 285,632.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38 4,031.08 42,114.15 7,941.2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00.82 9,390.05 1,666,261.85 39,04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6.44 -5,358.97 -1,624,147.70 -31,105.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201.48 1,666,269.50 2,695,639.73 1,494,030.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125.18 2,083,563.75 1,426,732.79 646,688.2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923.70 -417,294.25 1,268,906.95 847,342.1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27.61 2,940.64 1,897.55 -110.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32,918.23 -521,473.15 -121,370.33 1,101,759.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7,664.21 2,169,137.36 2,290,507.69 1,188,748.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4,745.98 1,647,664.21 2,169,137.36 2,290,507.6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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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金额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公司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融出资金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回购业务资金
净减少额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
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融出资金净减少额等。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
减少额,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85,632.74 万元
和 231,972.88 万元。2014 年和 2015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主
要原因是 2014 年至 2015 年证券市场改善,公司代理买卖业务收到的现金净额及收取利
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大幅增长。
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760.57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证券市场整荡下行,导致代理买卖证券支出现金净额为 516,778.56 万元。2017 年上
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620.48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 年上半
年证券市场依然处于震荡时期,公司代理买卖款有较大流出。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受代理买卖业务现金流入流出的影响显著,而后者受证
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十分明显,具有较强顺周期性。剔除代理买卖业务现金流入流出
和融出资金净增加额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实际为 381,345.90
万元、-535,921.28 万元和 106,335.94 万元。2015 年的净流出主要是由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净减少额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及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购
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2014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105.48 万元、-5,358.97 万元及-7,146.44 万元。公司通过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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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长期资产及对外投资企业等活动不断扩大公司规模,公司总体投资活动呈现现金净
流出状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
债券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和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 847,342.19 万元、1,268,906.95 万元、-417,294.25 万元和-135,923.70 万元。公司
自 2013 年起开始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和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公司及
永安期货在 2014 年、2015 年增资,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筹资活动呈现
现金净流入状态。2016 年,由于收益权质押融资借款到期,偿还现金 485,528.00 万元,
公司整体筹资活动呈现现金净流出状态。2017 年 1-6 月,公司融资规模减少使得整体筹
资活动呈现现金净流出状态。
4、公司发展前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逐步深化,证券行业的业务模式由传统通道向综合金融服务
转变,行业呈现多元化、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面临新的行业形势,公司将结合自身
实际,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
深入推进传统中介业务转型,大力推进证券信用业务的发展,并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增
强期货、基金、跨境业务的竞争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创新转型,不断改善公司的业务
结构及盈利结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努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股利分配
1、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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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②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的 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③分别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交易风险准备金及一般风险准备金;
④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⑤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上述规定,提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
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发行上市后拟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
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长期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
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
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若公司快速成
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
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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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股利分配的顺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的
相关规定,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
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税后利润的 10%,作为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
损失;
④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税后利润的 10%,作为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
证券交易的损失;
⑤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
交易风险准备金等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⑥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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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提取员工特别奖励基金。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向 2014 年 12 月增资扩股前的股东现金分红共计 416,009,887
元。
2015 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6 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3、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根据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
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十、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情况
(一)本公司一级控股公司
1、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新纪元广场 24 楼 2401-03 室
成立时间:2011 年 8 月 12 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50,0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港币
主要业务:提供公司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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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财通香港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折合人民币计算,财通香港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101,581.40
万元,净资产为 42,999.79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774.78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
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折合人民币计算,财通香港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88,099.75
万元,净资产为 43,208.08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71.10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143 室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财通证券资管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证券资管总资产为 109,650.86 万元,净资产为 57,666.43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6,768.80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证券资管总资产为 103,686.60 万元,净资产为
50,892.72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6,388.57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3、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2 号 161 室
成立时间:2015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依
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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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财通资本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84,585.36 万元,净资产为
41,885.71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501.0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资本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84,089.11 万元,净资产为
41,702.9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439.6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4、浙江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 26 号 285 室
成立时间:2015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8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实业
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财通创新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创新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40,713.53 万元,净资产为
40,612.18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年实现净利润 357.38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创新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30,993.52 万元,净资产为
30,762.27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01.87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二)本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
1、财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新纪元广场 24 楼 2401-03 室
成立时间:2012 年 1 月 26 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27,0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港币
经营范围: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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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证券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证券总资产为 63,117.88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26,635.79 万元港币,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550.02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国际证券总资产为 56,716.75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26,086.89 万元港币,2016 年实现净利润-407.72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财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新纪元广场 24 楼 2401-03 室
成立时间:2013 年 3 月 19 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2,5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港币
经营范围:就证券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资管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资管单体口径的总资产为 1,349.16 万元港币,净
资产为 1,072.24 万元港币,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70.46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
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国际资管单体口径的总资产为 1,603.37 万元港币,
净资产为 1,191.11 万元港币,2016 年实现净利润-557.54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
计。
3、财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新纪元广场 24 楼 2401-03 室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3 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878 万股
每股面值:1.00 港币
经营范围:提供投资管理(私人基金)及意见提供。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投资 10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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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投资的总资产为 787.50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759.60
万元港币,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224.97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国际投资的总资产为 790.73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761.82 万元港币,2016 年实现净利润 137.71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4、财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 181 号新纪元广场 24 楼 2401-03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 8 月 18 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1,000 万股
每股面值:1.00 港币
经营范围:暂无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控股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控股总资产为 997.73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997.73
万元港币,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6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国际控股总资产为 999.19 万
元港币,净资产为 999.19 万元港币,2016 年实现净利润-0.81 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
健审计。
5、财缘通(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 45 号 3 层 C1 部位
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晔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主办、承办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电子产品的
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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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投资持有财缘通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缘通总资产为 167.66 万元,净资产为 166.83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1.6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缘通总资产为 306.63 万元,净资产为 306.63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177.0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6、财通国际资本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BOX 10240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6 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100 股
每股面值:1.00 美元
主要业务:基金及投资产品管理,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风控和合规管理,产品设
计及分销,投资顾问和咨询。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资本为财通国际资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国际资本总资产为 0.08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0.08 万
元港币,2017 年上半年尚未开展经营。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国际资本总资产为 0.08 万元港币,净资产为 0.08
万元港币,2016 年尚未开展经营。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7、西藏达孜仰灿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达孜县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和财务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达孜仰灿 10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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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达孜仰灿的总资产为 5,091.35 万元,净资产为 984.27 万
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10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孜仰灿的总资产为 4,991.45 万元,净资产为 989.37 万
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5.0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8、西藏达孜涌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达孜县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1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
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达孜涌果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达孜涌果总资产为 1,011.79 万元,净资产为 985.11 万元,
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08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达孜涌果总资产为 1,011.87 万元,净资产为 990.19 万元,
2016 年实现净利润-4.4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9、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 1027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11 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达孜涌果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达孜涌果持有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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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孜仰灿持有 99.9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为 3,003.72
万元,净资产为 3,003.72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4.9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
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为 2,998.82
万元,净资产为 2,998.78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1.22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
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发行人按照前述规定进行自查并出具了
整改方案。发行人将财通资本定位为私募基金子公司,将财通创新定位为另类投资子公
司,并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报送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根据前
述方案,发行人拟注销宁波金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红楠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乌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紫
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冷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棕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 6 家壳基金,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上述 6 家壳基金的工商注销手续。
10、宁波财通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 720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财通涌创 10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涌创总资产为 499.84 万元,净资产为 499.13 万元,
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0.1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涌创总资产为 99.60 万元,净资产为 98.99 万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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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实现净利润-1.01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博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 1118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财博多投资 51.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博多投资总资产为 0.01 万元,净资产为-0.09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04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博多投资总资产为 0.05 万元,净资产为-0.05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0.0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2、义乌市财通棒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 L33 号
成立时间:2016 年 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炳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服
务并且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
目)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棒杰投资 60.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棒杰投资总资产为 998.95 万元,净资产为 998.9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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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69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棒杰投资总资产为 0.63 万元,净资产为-0.37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0.37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3、杭州财通商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92 号 160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财通商旅 51.00%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商旅总资产为 0.00 万元,净资产为-0.03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03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4、金华财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潭路 589 号仙华基地 1#-2 科研楼 820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3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金华财通 80.00%的股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华财通总资产为 317.74 万元,净资产为 312.83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
润 12.98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5、新昌智能制造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环城南路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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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28 日
认缴出资额:3,000.00 万元,其中财通涌创认缴 100 万元,财通资本认缴 2,900 万
元。(因其他有限合伙人正在办理内部审议流程,该基金尚未募集完成。待其他有限合
伙人完成入伙后,财通资本持有的本合伙企业比例将不超过 20%)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财通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新昌智能制造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新昌智能制造总资产为 0.00 万元,净资产为-0.06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0.06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6、绍兴上虞财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中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资本持有上虞财通 100%的股权,上虞财通尚未开展
经营活动。
17、杭州财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 1 号
成立时间:2016 年 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平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创新持有财汇资管 10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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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汇资管总资产为 3,009.47 万元,净资产为 3,009.47 万
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9.47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发行人将财通创新定位为另类投资子公司。根据 2017 年 2 月 16 日报送的《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财汇资管已完成工商注
销手续。
(三)本公司参股公司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成立时间:2011 年 6 月 21 日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财通基金 40.00%的股份,杭州市实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财通基金 30.00%的股份,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通基金 30.00%
的股份。
本公司曾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就财通基金的经营管理事宜与本公司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后,未再续签。因此,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财通基金不再满足纳入本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的条件。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基金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91,166.20 万元,净资产为
122,206.36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29,769.22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通基金合并口径总资产为 178,100.58 万元,净资产为
94,115.55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54,005.25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6-17 层,2603 室,27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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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1992 年 9 月 7 日
注册资本:13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国栋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永安期货 33.54%的股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永安期货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3,056,996.08 万元,净资产
为 536,667.07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47,212.21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永安期货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 3,139,758.22 万元,净资
产为 495,378.06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 61,505.04 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报告期初,公司持有永安期货 51.09%的股权。2015 年 12 月,浙江产业基金等 10
家公司参与永安期货的增资。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财通证券与永安期货协同发展的议案》,公司不参加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
永安期货 33.54%的股权,浙江产业基金持有永安期货 26.72%的股权。公司与浙江产业
基金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协
议主要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浙江产业基金拟就永安期货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
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以财通证
券的意见为准,作为双方的一致意见。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终止。上述增资完成后,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永安期货不再被纳入本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2017 年 5 月,浙江金控作出承诺,在《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将促使子公司
浙江产业基金与财通证券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至不早于财通证券上市后三年的时间;
同时,浙江产业基金作出承诺,在《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将与财通证券续签该协
议,协议有效期至不早于财通证券上市后三年的时间。
3、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290 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 3 幢 17 层
成立时间:2012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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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潇华
经营范围:为省内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转让和融资服务(涉及
相关审批事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10.00%的股权。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签订了《关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协议约定浙
江股权交易中心的注册资本从 1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 7 亿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浙
江股权交易中心增资 5,460 万元,认购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增的 5,200 万元注册资本,
本公司持股比例将降至 8.86%。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完成支付增资款。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总资产为 31,776.12 万元,净资产为
8,855.96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6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总资产为 39,028.39 万元,净资产为
8,938.61 万元,2016 年实现净利润-339.7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金融街 B 区 5 号地)B 幢 8 层 B808
成立时间:2013 年 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755,024.446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经营范围: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公
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并开展相关业务
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理和
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
制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督
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
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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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中证报价公司 0.6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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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原决议,该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因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公司先后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
据该决议,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持有的股
份,并授权董事会对具体发行方案调整。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5,9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募集资金总额将由每股发行价格
乘以实际发行数量后得出。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
金。
公司将以自身战略规划为导向,统一管理和分配扩充后的资本金,大力发展创新业
务,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分散风险、提升公司资本回报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扩大资本中介型业务:公司将通过补充资本扩大资本中介业务规模,从而满足
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资本中介业务快速发展需要;
2、适度拓展资本投资型业务:公司将适度增加债券投资和交易业务规模,拓展安
全性好收益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业务等;公司还将利用募集资金加强直接股权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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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和私募业务等的参与,提高资本投资型业务回报;
3、巩固传统型业务:公司将加快轻型营业部建设步伐,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扩
大网点覆盖面等;公司还将完善资产管理产品,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并适度增加资产管理
计划的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4、培育其他创新型业务:公司将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另
类投资业务等创新型业务,拓展业务发展空间,从而优化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培育新的
利润增长点;
5、增加对外投资规模:公司将通过补充资本提高公司资金实力,用于增加对控股、
参股公司的资本投入,扩大控股、参股公司的业务规模并提高其盈利能力,在市场时机
成熟时可考虑择机并购证券相关机构及资产,加快扩展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
6、加强中后台系统建设:公司将完善各项技术设施,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为公司
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和发展战略调整,适时对资金使用安排
进行相应调整,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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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
券信用等,证券市场环境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我国资本市场受
整体经济发展情况、宏观政策际环境、国际经济环境和投资者心里等因素影响,存在一
定周期性。伴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证券行业的全行业盈利状况大幅波动。2014
年下半年上证综合指数逐步攀升,A 股市场的股票交易量同时增加,受益于融资融券等
创新业务的发展,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快速增长至 948.50 亿元,同比增幅达
115.34%。2015 年前 5 个月,证券市场屡创新高,上证综指最高涨 64.1%;6 月中旬以
来,行情急转直下,短短半个月下跌 25.7%。2015 年 6 月底以来,证券市场行情出现大
幅波动,政府采取多项货币政策和监管措施以稳定市场。虽然 2015 年证券市场行情出
现急涨急跌,但全年 A 股市场的日均双边成交金额达到 2.08 万亿元,日均融资融券余
额达到 1.29 万亿元,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 2,447.63 亿元,同比增幅达 158.05%。然
而,由于 2015 年下半年以来的市场异常波动及持续去杠杆,目前 A 股市场股票交易规
模和信用交易规模已经大幅缩减。2016 年,A 股市场日均双边成交金额仅为 1.22 万亿
元,日均融资融券余额仅为 0.87 万亿元,均出现大幅下滑。2016 年证券行业全年实现
净利润 1,233.46 亿元,同比跌幅达 49.61%。
公司的盈利情况与证券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证券市场的波动程度高度相关。报告
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5,568.28 万元、307,540.59 万元、
178,588.54 万元和 82,085.03 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 162.13%、259.41%、-41.93%
和-7.54%;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81,984.22
万元、228,448.96 万元、177,779.71 万元和 81,015.90 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 163.03%、
178.65%、-22.18%和-8.71%。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与证券市场的总体波动趋势相同。
2017 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整体保持稳定态势,但交易活跃程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下降。
2017 年上半年沪深两市全部 A 股日均成交额为 4,362.05 亿元,较 2016 年上半年的日均
交易额下降了 17.77%,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的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与证券市场的波动高度相关,且证券市场未来的景气程度难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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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而导致收入、利润波动的风险。例如股
指大幅下跌期间,导致市场成交量的萎缩,会使得公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等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下跌,会使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产
生的投资收益大幅下滑。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较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周期或出现剧烈波动等
极端情形,不排除其对公司 2017 年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进而导
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 50%以上的可能性。
(二)行业竞争风险
本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公司面临的竞争包括但不限
于客户营销、交易执行能力、资金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价格、风险管理和声誉等。若
本公司不能与竞争对手开展有效竞争,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前景将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我国的证券公司是本公司重要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环境及监管理念变化,证券公
司加快了业务改革和细分竞争优势的培育。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增资扩股、兼
并收购等多种方式扩充资本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质押回购业
务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和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资本型业务;部分证券公司则拥有更高的
品牌知名度、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种类、更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等;部分
证券公司则深耕本地市场,在特定区域形成了明显的比较优势。这些因素都可能使得其
在部分乃至全部业务上比本公司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
如果不能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被迫压缩、经营业绩
下滑等不利结果。
此外,本公司还面临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外资
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公司及其他提供金融或配套服务公司等机构的竞争。
上述部分机构可能较本公司拥有更广泛的产品及服务种类、更充沛的财务资源、更多样
的客户群、更广的营业部网络、更强的品牌知名度及更先进的 IT 系统,其业务已经开
始向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在债券承销、理财产品销售和财务顾问业务等多
项领域同本公司形成了激烈的竞争。随着中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加强,未来各类金
融牌照审批将逐步放开,证券行业现有以及未来可能加入的竞争对手,将会在业务种类、
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区上与本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由此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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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公司的部分业务经历了激烈的价格竞争。比如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
使用低成本的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增加已导致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佣金费率出现持续
下降的趋势。此外,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可替代交易系统执行电子交易加重了交易佣金下
行的压力。本公司预计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及使用将进一步加剧证券行业的竞争
和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型,这或会影响本公司客户群并导致价格竞争压力持续增加。若未
来各类竞争对手通过进一步降低价格以取得市场份额,本公司未来或将持续面临竞争压
力。
(三)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重要影响。报告期各
期,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 102,647.99 万元、287,897.06 万元、144,636.83
万元和 54,233.43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 22.80%、28.11%、33.99%和 25.07%。本
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会受到证券市场交易量、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客户权益和客户结构、
证券营业部数量、网点布局及投资者的投资观念等多重因素影响。
证券市场交易量方面,受到市场走势影响较大。若出现货币政策紧缩、经济增速放
缓和通货膨胀加剧等情形,证券市场则可能会出现活跃度降低、投资者信心下降、交易
量萎缩等市场表现,将对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中国证券
市场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交易频率更高。随着中国主流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逐渐成熟,
预计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频率或可能下降,证券市场交易量亦可能随之下降。
证券交易佣金方面,我国于 2002 年 5 月起实行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设定最高上限并
向下浮动的政策,加之近年来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以及网上委托、移动证券等非现场交
易方式的发展,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在此后呈现整体下滑态势。报告期各期,
市场股票基金净佣金费率分别为 0.63‰、0.48‰、0.34‰和 0.30‰。2015 年 4 月 A 股
市场放开“一人一户”政策,证券公司客户流动性加大,证券公司佣金费率下降,加
之互联网券商加入客户争夺,进一步拉低了交易佣金。因此,证券行业及本公司证券
经纪业务交易佣金费率仍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网点布局方面,本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本公
司在浙江省拥有 4 家分公司,95 家证券营业部,占公司分支机构总数的 83.90%。未来,
若浙江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将给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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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证券交易量下降、交易佣金下降及区域经纪业务
竞争加剧都可能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盈利出现下滑的风险。
(四)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新三板业务和其他财务顾问业务
等。其中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为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受新股发行审核
进度及二级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动性。报告期内,公司
积极拓展上市公司融资业务,大力发展债券承销、股权再融资和新三板挂牌等业务,在
一定程度上平滑了证券保荐承销业务给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带来的波动性影响。但鉴
于投资银行业务受市场资金面因素、市场利率水平、监管政策及融资客户需求影响较大,
其未来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可能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公司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存在因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披露
文件存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的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立案
调查、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或者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在证券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可能因市场变化、股票发行价格定价不合理或者债
券利率及期限不满足投资者需求等原因,导致公司被动承担包销责任,从而导致相应的
业务风险。在债券承销过程中,如果公司承销债券的发行人财务情况恶化导致出现无法
按期偿还本金或者利息的情况时,公司将面临声誉、业务发展受损的风险。
公司在新三板业务上发展迅速,作为主办券商承做的新三板项目数量较多,公司在
开展新三板业务中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排除因挂牌企业合规性问题等原因导致主办
券商面临声誉甚至处罚的风险。公司同时参与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由于公司需要
占用自有资金持有挂牌企业股票进行做市,挂牌企业股票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会存在较
大波动,不排除做市价格低于公司持有成本的可能。
公司还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为客户提供兼并、收购方面的财务顾问服务。但鉴于财
务顾问业务受到市场资金面因素、市场利率水平、监管政策及融资客户需求影响较大,
其未来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鉴于《证券法》正在修订,股票发行等相关法规未来可能出现调整,将给投
资银行业务带来新的挑战。若公司无法对现有投行业务进行及时调整以应对挑战,可能
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总体来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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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可能存在同比大幅度下滑的风险。
(五)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
行为。本公司自营业务中买卖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以及其他衍
生金融工具等。自营业务属于占用公司资本金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公司在自营投资业
务上主要面临多样风险:系统性风险日益突出,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国债期货的出
现,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提供了做空机制、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也在一定程
度上增加了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无法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
风险,从而导致证券自营业务对系统性风险较为敏感;决策不当风险,公司自营投资决
策主要依赖于投资部门的专业研究和判断能力,如果公司投资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市场变
化并作出合理的投资组合和交易策略的调整,将会对公司自营投资组合收益产生不利影
响;金融产品风险来自于公司的投资产品选择,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及
金融衍生品种,一方面会受到利率、股价等市场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不同投资品种也
具有自身的风险点,例如,股票投资受到上市公司非规范经营、信息披露不及时完整等
引致的风险,债券投资可能受到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下降等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此外,
根据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自营投资规模会进一步增大,
对公司自营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有效运用自营资金,不排除由此导致
公司自营投资收益下降甚至出现亏损的可能。
若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证券市场整体下滑,证券投资品种及交易对手选择不当或者
是时机把握不准确、资产组合不合理等投资决策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自营业务出
现亏损的风险。
(六)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在证券公司业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证券公司重要的新利润增
长点之一。资产管理业务按照资产管理产品净值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用,并在一定程度上
获得资产管理绩效分红。因此,资产管理绩效不仅影响公司管理资产的规模,同时是公
司留住现有资产管理客户以及争取新业务的重要因素。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于
2014 年成立,并于 2015 年获得经营许可证,现本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
展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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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23 万元、57,878.80 万元、78,434.48 万元和 27,409.46 万元,2014 年至 2016 年年
化复合增长率达到 97.72%。但由于目前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受宏观政策和市场波
动影响较大,且由于项目控制、风险对冲机制健全程度有限,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可能
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同时,资产管理业务在尽调环节的可能疏漏以及合同保管可能不
当都可能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此外,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也面
临着来自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信托、私募、互联网等诸多机构的竞争,如果
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收益无法达到
客户预期,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则客户可能会要求赎回资产管理
份额或降低管理服务费用,从而对本公司的资产规模乃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
响。
(七)证券信用业务风险
公司的证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约定购回业
务等其他证券信用业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合并口径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
36,369.55 万元、114,279.23 万元、67,568.46 万元和 30,950.50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8.08%、11.16%、15.88%和 14.31%。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合并口径约定
购回利息收入和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合计分别为 13,192.57 万元、23,437.04 万元、
19,090.70 万元和 4,047.77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约定购回利息收入和股权质押回购利
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3%、2.29%、4.49%和 1.87%。证券信用业务受到多
方面风险因素影响:因股票市场波动、利率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会影响证券信用业务
的收入状况,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业务亏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能对合同履约能力产
生影响,履约能力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损失。尽管本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
业务和质押式回购等其他证券信用业务过程中严格进行客户适当性管理、对客户的担保
比例进行盯市并建立相应的一系列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因市场价格急剧下跌
导致担保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此外,公司对
客户信用账户强行平仓可能引致的法律纠纷风险,进而可能使公司相关资产遭受损失。
2015 年 6 月末以来,受市场行情影响,两融余额下降明显,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存在下降的可能。
2015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强化了证券公司自主调节和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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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完善监管机制,明确了监管底线,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证券公司业务规模
与自身资本实力相匹配。2016 年 12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融
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融资
融券担保物质量。监管部门近期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监管政策有利于完善融资融券监
管机制,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证券行业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然而,新的
监管政策也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在资本实力、内部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业务流程和 IT 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满足融资融券业务监
管要求,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违反监管规定,公司可能会受到警示、罚款、
责令整改甚至限制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监管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
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业务合同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保荐协议以及合同
金额大于 1,000 万元的承销协议和财务顾问协议包括:1 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
目的保荐协议(不包含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协议),1 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
保荐协议(不包含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协议),16 份债券项目承销协议。
证券信用业务方面,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金额超过 2 亿元的
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共计 4 份。
2、第三方存管协议
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将本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
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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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第三方存管网上开户业务合作协
议或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对通过电话开户系统、网上开户系统及
移动端签约系统进行证券资金账户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
存管。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将本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及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
均在有效期内。
3、债务融资合同
(1)短期融资券
2013 年及 2014 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先后出具《关于财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3〕386 号)、《关
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4〕370
号),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3〕234 号)、《中国人民银
行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333 号),批准公
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 18 亿元。
2015 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函[2015]1855 号),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
资券无异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
资券的通知》(银发[2015]311 号),批准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 51 亿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待偿还短期融资券。
(2)次级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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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51 号)、《国务院关于取消
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 号)等法律法规,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按最
高待偿还余额计算不超过 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的单一期限或多期限混合的次级债
券。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准次级债券发行总规模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总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计算
提高至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高次级债发行规模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总规模按待偿还余
额计算提高至不超过 80 亿元。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永续次级债的议案》,同意发行上限不超过 50 亿元,分期
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发行 2014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
面利率 6.20%,债券期限为 5 年;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发行 2014 年第二期次级债
券,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5.90%,债券期限为 5 年;2015 年 3 月 23 日,公司
发行 2015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5.80%,债券期限为 4 年;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发行 2015 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
6.00%,债券期限为 4 年。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发行 2016 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
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4.00%,债券期限为 3 年。201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发行 2016
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 10 亿元,票面利率 4.00%,债券期限为 4 年。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发行 2016 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 5 亿元,票面利率 4.60%,
债券期限为 5+N 年。“14 财通 01”、“14 财通 02”、“15 财通 01”和“15 财通 02”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通过通讯方式举行了债券持有人 201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次级
债券期限与票面利率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14 财通 01”、“14 财通 02”取消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条款;“15 财通 01”、“15 财通 02”
取消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条款;并将上述四只债券
的票面利率各上浮 5BP,自 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生效。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六期次级债待偿还,待偿还的次级债余额为 65
亿元。公司共有一期永续次级债待偿还,待偿还的次级债余额为 5 亿元。
(3)证券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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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1 号文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的证券公司债。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票面利率 4.00%。
2015 年 9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86 号)核准公司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发行 16
财通债,发行总额为 25 亿元,票面利率 3.15%,债券期限为 3 年。
(4)债权收益权转让回购融资
公司通过将融资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
利转让,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的方式融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融入资金 3 亿元以上的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
让及回购合同共计 2 份,债权收益权受让方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
(5)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是一类在到期时按协议约定支付固定收益和本金的有价证券。报告期内,
公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进行短期融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到期的融入资
金大于 3 亿元的收益凭证共计 2 份,收益凭证的投资者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中银国际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子公司重大合同
公司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展境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自财通证券资管 2014
年 12 月成立起,财通证券资管全面承继了财通证券尚在履行中的资产管理业务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通证券资管尚在履行中的资产净值在 20 亿元以上的定向资
产管理合同共计 6 份,资产净值在 10 亿元以上的专项资产管理合同共计 3 份,资产净
值在 10 亿元以上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共计 11 份,尚在履行的公募基金合同共 2 份。
5、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租赁合
同共计 1 份。2016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与浙江佳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
合同》,约定承租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3 层的 1601-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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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1615 室与 14 层的 1701-1706、1713-1716 室,房屋建筑面积 5398.78 平方米。租赁
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房屋月租金为 904,813.03 元,房屋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
变。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B 股银
证转账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了开通、终止银证转账服务,划转资金、查询账户资
金余额、转账记录等相关事宜。
201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联合永安期货、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长城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杭政储出(2013)29 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和杭政储出(2013)29
号地块南侧绿化带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合同,该建设项目工期为 37 个月,总合同金额
为 221,653,262.00 元。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起,该建设项目已开工。
2013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融通业务合同》;
2014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融通业务合同之补充
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了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的相关事宜。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乙类结算参
与人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约定公司以乙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参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证券资金结算系统办理结算业务的相关事宜。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
《B 类股份转让结算交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开立 B 类股
份转让结算账户,指定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为其 B 类股份转让清算交收业务的结算银
行;并约定了 B 类股份转让结算交收的相关事宜。
2015 年以来,公司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签订《银衍转账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开展本公司客户股票期权及衍生品保
证金专用账户和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定向、实时划转及余额调整的业务及具体操作事
项。
2015 年 9 月,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
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协议。协议约定各证券公司进行出资,由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用于投资蓝筹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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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情况
2014 年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成立。财通证券资管成立初期的注册
资本仅有 2 亿元,其净资本等指标无法达到证监会对监管指标的要求。为此,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对财通证券资管提供不超过 5 亿
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财通证券资管成立之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
管部门要求止。
2011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财通香港成立,成立初期的注册资本为 1 亿港元。
自成立后财通香港逐渐夯实基础,各项业务迅速增长。目前受制于资本金的影响,融资
业务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此,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对财通香港及/或第三方提供不超过等值 4 亿元人民币的借
款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的期限根据实际借款存续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 3 年。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 为财通证券资
管追加 10 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至财通证券资
管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时止。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1、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及其进展:
原告 被告 管辖法院 诉讼原因 涉及金额 诉讼进展
东飞马佐里纺机有
限公司;江苏东达
财通证券资 深圳市福田区 被告债券违 11,455,176.13 尚在审理过
集团股份公司;盐
管 人民法院 约 元 程中
城东飞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2、报告期内,司法程序完结或一审完结的诉讼与仲裁
报告期内,财通国际证券起诉杨国红归还融资账户爆仓欠款 15,257,569 港元,香港
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 2016 年 10 月判决由被告偿还相关款项及利息,目前被告尚未清
偿债务。
报告期内,财通证券资管债券违约事项申请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合诚机械有限公司
及其他六位被申请人进行仲裁,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作出
裁决,裁决部分被申请人支付“12 蓝博 01”债券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其他部分被申
请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财通证券资管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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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述款项。
报告期内,财通证券资管因担保合同纠纷起诉江苏东达集团股份公司,要求被告就
11,432,043.75 元债权承担抵押责任,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1 月判决财通证
券资管对被告提供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登记范围内优先
受偿,目前尚未对被告的进行相关土地进行拍卖或变卖。
报告期内,詹水潮起诉财通证券绍兴人民中路营业部,诉求被告提供自 1994 年 5
月分别缴纳 1,300 万元手工填单现金日记账单和银行账单回单记账凭证。绍兴市越城区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原告不服上诉,
目前该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经核查,除上述诉讼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公司控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罚案件。
(四)其他事项
2013 年,公司担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重大资产
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重组标的资产之一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煤采掘中
遭遇陷落柱,并且在煤矿井下开采工作中发生一起顶板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影响其
正常经营、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于 2014 年 6 月出具《关于
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4 号),认定公司作为该
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未对该次重组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未关注
到该事件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且在发审会后按规定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时,未对
汾西太岳未经审计 2013 年的利润实现数与盈利预测报告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影响情
况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未对美锦能源提供的资料进行独立判断,并在充分研
究论证的基础上审慎回复。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
二十一条“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和具体工作规程,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
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核查委托人提供的为出具专业意见所需的资料,对委托
人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委托人披露的内容不存在
实质性差异”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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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
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16 年 1 月 12 日至 1 月 15 日,浙江证监局对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
行了资金占用专项核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未披露、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存在缺陷及其他信息披露的问题。为此,浙江证监局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向公司出具《监
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6]14 号),认为公司在从事挂牌及定向发行业务活动中,
未能对挂牌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核查和验证,并要求公司 1)制定
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2)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就公司的整改
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检查。201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向浙江证监局递交了书面整改工作汇
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
转系统发[2016]378 号),就公司未能对挂牌公司披露的的公告进行有效事前审查,未能
督导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6 年 7 月 5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
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183 号),就公司未能有效督导浙江
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古纤道”)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时点披露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且
在知悉古纤道的违规行为后未主动报告的情形,要求公司承诺不再违反相关规定。
2016 年 8 月 12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交书面承
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192 号),就公司未能有效督导深圳市易
图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时点披露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情形,要求公司承
诺不再违反相关规定。
2016 年 11 月 23 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
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80 号),就公司未能发现浙江晨龙锯床股
份有限公司(“晨龙锯床”)2015 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存在披露不真实的情况,
决定对公司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2016 年 11 月 24 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出
具了《监管关注函》(浙证监机构字[2016]98 号),就公司未能督导晨龙锯床就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进行真实准确的披露及持续督导效率有待提高的情况,要求发行人 1)就
其新三板业务开展情况及持续督导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前向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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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报送新三板业务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2)合规部门就新三板业务出具专项合
规报告报送与前述自查报告一同报送浙江证监局,3)组织全体新三板工作人员进行专
项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同时报送浙江证监局。2016 年 12 月 2 日,公司向浙江证监局报
送了新三板业务书面自查报告、专项合规报告及培训情况报告。
2017 年 6 月 27 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
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327 号),认定公司在西双版纳新高深橡胶股份有限公
司推荐挂牌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准确,决定对公司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 年 7 月 25 日,浙江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46 号),认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2017 年 4 月 24 日,公
司发生部分交易报盘中断的非人为原因较大信息系统安全事件;(2)在渗透性测试中发
现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存在漏洞。上述两项问题,虽未造成较大风险事件,且公司已完成
了整改,但仍反映出公司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存
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82 号)第
二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前述情况为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其他自律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且发
行人已积极整改,因此不会对发行人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营业部曾受到 4 次税务处罚,处罚原因主要为未及时足额代
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逾期申报,情节较为轻微,被处罚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经按时
缴纳了罚款并消除了不良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公司不存在严重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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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
发行人: 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
0571-87821312 0571-87821312 申建新、方铁道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3,1601-1615,1701-1716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刘文成、司宏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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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1105 0571-88216941 0571-87178826 柴山、张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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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021-5870 8888 021-5889 9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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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010-6800829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0-68001382 —
5号 010-68001862
北京市西城支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021-6880 8888 021-6880 4868 —
上海证券交易所 528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事项 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0 月 11 日
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7 年 10 月 12 日及 2017 年 10 月 16 日
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7 年 10 月 12 日及 2017 年 10 月 16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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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到本
公司、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三、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se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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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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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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