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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5-03-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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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
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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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下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
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
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证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
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不存
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入股股东应当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证券公司股权。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风险
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
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2、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
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市外经贸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五家上海市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做出承诺“自东方证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已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和《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
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2]67 号),在本次发行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东转由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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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应约束措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公
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公司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采取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保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为原则,遵循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具体
措施如下:

公司将自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
股份稳定股价的议案,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
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
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稳定预案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10%。
如在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本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
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不包括实施稳
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起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
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同),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公司回购股份措施,但单一会计年度公司
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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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
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处置应
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
措施实施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将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承担法
律责任。公司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公司董事会、高管未履行相关职责公告
并采取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措施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的,全体董事、高管暂停自公
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确实履行相关职责为止。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
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监
管部门等有权部门就前述违法行为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公
司将启动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
段,则公司将按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持有本次发行新股的投资者
(如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回购股数及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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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公司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公司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方式和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
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其赔
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其非因不可
抗力原因自赔偿责任被依法认定之日起 30 日内未启动履行上述承诺,则其暂停
在东方证券处领取的薪酬或津贴,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承诺措施并实施完毕为
止。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就东方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光大证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向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如光大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
法认定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因上述行为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光大证券将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光大证券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
导致本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
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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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五)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共有 3 个,分别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每年减
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5%;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其将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在遵守各
项承诺的前提下,其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其经营情况而定。在实
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
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的,应按【(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X 低于发行价减
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减持的,
应按【实际减持价格 X(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承诺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对应的所
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如违反其他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
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
意向,但因国家政策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所导致的减持不受此限;在实施减
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如违反
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对值乘以违规减持
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该
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
整。

3、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承诺: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其承诺的持股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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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满后,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公告程序
前不减持;如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实际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差的绝
对值乘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计算出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若发行人股份在
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
调整。

二、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风险

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国内证券市场景气度下滑,
公司的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面临经营难度加大
和业绩下滑的风险。上述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上市当年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降甚
至出现经营亏损。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在不受价值损失的前提下,证券公司资产能否在可预见的
时间内变现以偿还债务或通过融资方式提高流动性的风险。证券公司面临的流动
性风险主要涉及公司财务资金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证券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
中,有可能因为业务开展需要、融资渠道等原因,例如可能发生的投资银行业务
大额包销、自营业务投资规模过大、长期资产比例过高等事项,从而给公司的流
动性带来一定的压力;也有可能因为市场剧烈波动而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合理的
价格及时变现,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证券行业内的竞争日益加剧,截至 2014 年 6
月末,我国共有 117 家证券公司。不同证券公司在业务范围、收入结构等方面比
较接近,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传统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证券公司之
间的竞争仍属同质化竞争。近年来,部分大型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或者上市的
方式增强资本实力,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数量迅速增加,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与国内其他证券公司差异性较小,与其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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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公司均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此外,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国外证券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的大
门已经打开,一批国际知名的证券公司已经通过与国内证券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等
方式逐步进入我国证券业,国内证券公司面临更大的挑战。

除了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还有来自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的竞争。竞争范
围拓展到投融资服务、财务顾问、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多个领域。激烈的竞
争可能会对公司各项业务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产生影响。

(四)业务风险

1、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主要取决于客户证券交易量和交易佣金率水平。证券交易
量与证券市场行情关联度较高。当证券市场行情较好时,客户参与市场交易的热
情较高,交易量就会增加。反之当证券市场低迷时,客户交易热情降低,交易量
就会降低。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证券交易量将可能减少,从而导致
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除了交易量的因素外,交易佣金率水平对经纪业务收入
的影响也比较大。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加剧,公司佣金率
水平呈现下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上开户业务的推出,对证券经纪业务佣金
率产生进一步影响。除了网上新开户业务对公司佣金率产生影响外,还出现了部
分原有客户向公司申请调低交易佣金率的情形。未来,随着统一账户平台“一码
通”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客户转户难度降低,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形下,原
有客户申请降低佣金率的情形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平均佣金率
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国内证券市场行情出现持续下跌,公司客户证券交易量大幅减少,
交易佣金率持续降低,则可能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下降,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
力的下降。

2、自营业务风险

近几年公司自营业务的规模相对同行业偏高,由于证券自营业务受市场波动
影响较大,在市场剧烈波动时,本公司自营业务特别是权益类证券自营将面临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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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与现货市场风险相比,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由于所采用的保证金交易制度具有
一定的“杠杆效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风险。当行情出现剧烈波动时,
合约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带来较大的损失。公司目前所开展的股指期货业务主
要是根据经营情况或股票投资规模制定相应的套期保值计划,而非单向的投机交
易。运用股指期货可以有效规避股票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但套期保值操作机
制、市场流动性差异风险等仍会导致股指期货交易存在一定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与产品发展迅速,相关业务交易结
构复杂,可能造成对风险的认识不全面,对风险的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
不健全等问题。相关产品业务流程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上
述跨行业跨市场交易所带来的风险可能会给公司自营业务带来不利影响,严重时
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公司自营业务同时面临所投资证券的内含风险,如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
约或者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虚假信息
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
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经营亏损。

另外,公司自营业务会计核算时,部分投资产品初始确认时列入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未直接影响当期净利润。
如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出现较大负值,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期
间自营业务收益出现大幅下降甚至出现投资亏损。

3、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在开展投资银行业务过程中,公司存在因未能勤勉尽责,公开招募文件信息
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存在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存在
证券发行定价不合理、债券条款设计不符合投资者需求,或对市场的判断存在偏
差,发行时机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包销风险等,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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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和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其中管理
费收入主要受产品资产规模、管理费率及存续期限影响,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
则与开放期产品赎回规模及收益率密切相关。

证券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将可能影响投资者认购和持有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和意愿,从而造成公司理财产品资产规模下降,使得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
入降低。市场行情的持续下跌还会造成产品收益率下降,将导致公司资产管理业
务业绩报酬及手续费收入的降低,由此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五)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通常包括内部人为操作失误、内部流程不完善、信息系统故障或不
完善、交易故障等原因导致的风险,也包括公司外部发生的欺诈行为造成的损失。
证券业务尤其是创新业务,其业务流程复杂,涉及的操作风险管理难度显著提高,
由此导致的操作上的失误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六)金融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规范阶段,受市场成熟度和政策环境的限制,金
融创新始终处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

随着行业创新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自营投资品种扩大、理财类产品不断创
新,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类型不断推出。创新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发展,但由于对
创新业务风险认识不全面、风险大小估计不足、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等,可能会
使得证券投资活动的市场风险积聚,风险状况迅速复杂化,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
经营的不利影响。

(七)信息技术风险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都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需要准确、及时地处理大量交
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活动数据。如果公司信息系统出现硬件故障、
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突发情况,
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会影响公
司的声誉和服务质量,甚至会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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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系统涉及的环节众多,对部分复杂或少见的技术难题,需要协调外
部专家进行会诊解决,因此存在公司的外部信息系统软件和硬件供应商支持力度
不足的风险。公司证券信息系统涉及众多银行,而各家银行在技术开发、维护、
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和对公司的配合程度、支持力度不一,给信息技术工作带来一
定的困难,可能影响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
影响。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1、原则及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
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2、发放股利的条件及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决策程序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
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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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
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
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
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
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
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
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四、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除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毕后,由公司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五、本公司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创新开展以及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
对 2015 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进行审慎分析后,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
入、净利润将较 2014 年同期实现增长,提请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认真完整
的阅读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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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
发行数量、占发行后 售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100,000 万股,占本次
总股本的比例: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8.93%。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
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价格: 【 】元/股,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 】倍
4.29 元(按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股
发行市净率: 【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
发行对象: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承销方式: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003,000.0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978,747.40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费用 24,252.60 万元
其中:承销费 17,027.60 万元
保荐费 6,000.0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384.00 万元
律师费 285.00 万元
信息披露费 375.0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 181.00 万元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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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名称(中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英文):ORIEN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4,281,742,921 元

东方有限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10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3 年 10 月 8 日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邮政编码:200010

电话号码:(021)6332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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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经中国证监会 2003 年 9 月 12 日出具的证监机构字(2003)184 号
文《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和上海市人
民政府 2003 年 8 月 13 日出具的沪府体改审(2003)004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 1:1 比例折股,同时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烟草(集团)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等 10 家新老股东以货币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139,791,800 元,并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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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具的安永大华字(2003)第 976 号《验资报告》验证。2003 年 10 月 8 日,
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100001005003。

(二)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等 20 个法人,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
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603,335,458 28.20
2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213,979,180 10.00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00,000,000 9.35
4 上海茂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00 7.94
5 上海久事公司 163,979,180 7.66
6 上海市邮政局 113,979,180 5.33
7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113,979,180 5.33
8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4.67
9 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 79,785,426 3.73
10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64,193,754 3.0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2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6,989,590 2.66
13 上海高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2.34
14 上海闵行虹桥有限公司 34,193,754 1.60
15 上海泰裕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1.40
16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795,836 1.07
17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00 0.93
18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17,096,877 0.80
19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公司 17,096,877 0.80
20 上海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1,397,918 0.53
合计 2,139,791,800 100.00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 A 股发行前,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428,174.2921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
超过 100,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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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数(股)
(%) (%)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SS) 1,643,429,785 38.38 1,588,618,183 30.08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 305,990,227 7.15 295,784,854 5.60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SS) 275,000,000 6.42 265,828,211 5.03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SS) 207,442,108 4.84 200,523,507 3.80
5 上海市邮政公司(SS) 204,576,694 4.78 197,753,661 3.74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65,953,687 3.88 165,953,687 3.14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3.34 143,000,000 2.71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S) 133,523,008 3.12 133,523,008 2.53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2.91 124,800,000 2.36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2.46 105,538,347 2.00
11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SS) 98,538,347 2.30 95,251,900 1.80
12 高远控股有限公司 61,100,000 1.43 61,100,000 1.16
13 上虞任盛投资有限公司 78,520,000 1.83 78,520,000 1.49
14 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SS) 71,123,008 1.66 68,750,916 1.30
15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46,500,000 1.09 46,500,000 0.88
16 浙江金穗投资有限公司 37,440,000 0.87 37,440,000 0.71
17 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SS) 35,561,505 0.83 34,375,459 0.65
18 上海恒鑫实业有限公司 26,748,800 0.62 26,748,800 0.51
19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00 0.61 26,000,000 0.49
20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5,358,535 0.59 25,358,535 0.48
21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3,707,670 0.55 23,707,670 0.45
22 义乌市秋翔针织有限公司 20,800,000 0.49 20,800,000 0.39
23 绿谷(集团)有限公司 20,800,000 0.49 20,800,000 0.39
24 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800,000 0.49 20,800,000 0.39
25 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800,000 0.49 20,800,000 0.39
26 山西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 0.47 20,000,000 0.38
27 上海浪花投资有限公司 19,500,000 0.46 19,500,000 0.37
新疆中润富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8 19,500,000 0.46 19,500,000 0.37
(有限合伙)
29 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9,500,000 0.46 19,500,000 0.37
30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770,000 0.39 16,770,000 0.32
31 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15,900,000 0.37 15,900,000 0.30
32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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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浙江恒瑞泰富实业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34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35 上海汇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36 浙江华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37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38 宜兴市铜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3,000,000 0.3 13,000,000 0.25
39 上海康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600,000 0.29 12,600,000 0.24
40 上虞舜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480,000 0.29 12,480,000 0.24
41 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12,000,000 0.28 12,000,000 0.23
42 雅世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1,731,200 0.27 11,731,200 0.22
43 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SS) 10,140,000 0.24 9,801,811 0.19
44 上海紫杰实业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45 上海馥地融资性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46 上海宝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47 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48 上海睿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49 上海上电电容器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50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SS)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51 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S) 6,500,000 0.15 6,283,212 0.12
52 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53 安徽省安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0 0.15 6,500,000 0.12
54 青岛市国联盛世贸易有限公司 5,200,000 0.12 5,200,000 0.10
55 上海杰思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 0.12 5,000,000 0.09
56 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0.12 5,000,000 0.09
57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0 0.12 5,000,000 0.09
58 上海呈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730,000 0.06 2,730,000 0.05
59 上海艺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00,000 0.06 2,600,000 0.05
60 上海宝铸安贸易有限公司 2,080,000 0.05 2,080,000 0.04
61 浙江恒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80,000 0.05 2,080,000 0.04
62 上海恒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80,000 0.05 2,080,000 0.04
63 上海茂盛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0.02 800,000 0.02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 - 95,329,960 1.80
公众股股东 - - 1,000,000,000 18.93
合计 4,281,742,921 100.00 5,281,742,921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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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申能集团关于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集团承诺,本集团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
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
遵守该承诺。

鉴于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
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
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
让,其他新增持公司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
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
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
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
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之日或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确认。据此,本集团承诺,
遵守上述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本集团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由上海市国资委控股的另外四家发行人股东的承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4.8448%,上海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3.1184%,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份比例为 1.6611%,上海市外经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
为 0.8305%。上述四家公司作为东方证券股东,对所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转让期
限事项均已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自东方证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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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东方证券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
遵守该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见书
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
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
其他新增持公司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内不
转让。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公司
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新股
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因证
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之日或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确认。

鉴于以上所述,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承诺及上述法规及政策规定,
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
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东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发行人其余股东分别承诺

发行人其余股东均分别做出承诺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
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管意
见书前三年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对于存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证
券公司,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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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其他新增持公司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对于不存在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证券公司,新增持股份的股东应承诺自持股日起 48 个月
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证券
公司股权,或者原股东发生合并、分立导致所持证券公司股权由合并、分立后的
新股东依法承继,或者股东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规范整改要求,或者
因证券公司发生合并、分立、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股东所持股权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发生转让的,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之日或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确认。”

各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
确定持股期限。在持股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各股东所持有的东
方证券股份,也不由东方证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

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本次 A 股发行前
股东名称
号 股数(股) 比例(%)
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643,429,785 38.38
2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5,990,227 7.15
3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75,000,000 6.42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207,442,108 4.84
5 上海市邮政公司 204,576,694 4.78
6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65,953,687 3.88
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00 3.34
8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3,523,008 3.12
9 上海致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24,800,000 2.91
10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5,538,347 2.46
合计 3,309,253,856 77.29

(四)公司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股权,通过其控股(持股 94.66%)子公司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
公司股东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51%股权。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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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3.34%和 0.30%的股权。

公司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另一股东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
司 19.59%的股权。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
本公司 0.24%和 0.59%的股权。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东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直接持有本公司另一股东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99%的股权,并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0%
的股权。上海缤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1.66%和 2.46%的股权。

公司股东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另一股东上海混沌道然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自然人葛卫东持有上海混沌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78.88%的股权,直接持有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26%的股权,并通过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混沌道然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54.54%的股权。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混沌道然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0.61%和 0.15%的股权。

公司股东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及另一股
东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自然人胡凯、周桐宇,胡凯与周桐宇
系夫妻关系。胡凯、周桐宇分别持有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9%、31%的股
权、持有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2%、88%的股权、持有威达高科技控股有
限公司 18.93%、29.57%。上海艺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艺潭信息工程有限公
司各自持有本公司 0.49%股权,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0.28%股权。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东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56.79%股权,持有公司另一股东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
上述两公司的控股股东。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文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各自持有本公司 0.15%股权。

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股东王小平、陆志锋、吴祖明、夏佐祥、吴和平、
夏锡华同时系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宜兴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宜兴市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 0.12%和 0.3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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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行业地位

(一)业务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
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证券资产管
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金
融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以及资产管理业务。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证券(不含国债、政策
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与保荐业务。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其
设立的子公司在香港开展证券经纪、咨询、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提供财务融资、
投资银行等业务。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使
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
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
财务顾问服务等。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金
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

本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持有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47%的股权,其主要从
事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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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是指证券代理买卖业务,是证券公司最基础的一项业务。
目前公司营业部数量为 97 家,主要分布在全国 10 多个省(市、自治区)20 多个
大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其中华东地区 58 家,东北地区 11 家,华南地区 10 家,
其他地区 18 家,“依托上海、立足中心城市、辐射全国”的公司营业部网络格局
基本成型。

2、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与公司债承销与保荐业务,企业债、国债
和金融债等承销业务,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财务顾问业务等。

2012 年 7 月以前,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由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原购并业务总
部及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开展。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原购并业务总部主要负
责股票、公司(企业)债的承销与保荐、企业改制重组及兼并收购等财务顾问业
务。国债、金融债及短期融资券等固定收益证券的承销由固定收益业务总部负责。

2012 年 7 月开始,公司股票、公司债务及企业债等的承销与保荐、企业改制
重组及兼并收购等业务转由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
旗”)来开展。2013 年 9 月,东方证券与东方花旗签署业务区分协议,双方约定,
东方证券经营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证券承销业务,
东方花旗经营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承销以外的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约定期间为自双方获准根据调整后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之
日起两年内。如果两年届满,东方花旗尚未取得承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资
质或尚未准备好参与国债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业务,上述两年期限展期一
年。双方还签订协议授予东方花旗使用许可商标和名称的权利,向东方花旗转让
了相关投资银行储备项目及业务资产,公司原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购并业务总部
人员全体转移至东方花旗,并促使每一名相关保荐代表人与东方花旗签订新的劳
动合同。2014 年末,东方花旗已注册的保荐代表人为 47 名。

3、资产管理业务

发行人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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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从产品数量上看,公司受托管理的理财产品共 137 只,其中
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36 只,定向资产管理产品 91 只,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10 只,
公募基金产品 3 只;从产品规模上看,公司总体理财产品规模合计已超过 300 亿
元。(除特别说明外,关于资产管理产品数量、规模和收入等的统计均不包含由
公司出资并实际控制的产品,上述产品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受托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报告期公司受托管理资金规模及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相关情况如下: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存续的受托资产管理产品(只) 137 105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只) 36 37
定向资产管理产品(只) 91 63
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只) 7 5 -
公募基金产品(只) 3 - -
期末受托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347.79 340.61 206.02
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87.85 123.81 116.42
定向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207.28 191.80 89.60
专项资产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27.13 25.00 -
公募基金管理资金规模(亿元) 25.53 - -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位) - 8
注:①2012 年、2013 年行业排名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 年排名未披露;②
上表数据为汇总数据,包括东证资管、东证期货以及香港子公司设立的理财产品,已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产品未计入上表


4、自营业务

发行人自营业务主要包括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与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具有易受市场波动及监管政策影响的特点,自营业务收入及利
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自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股票、债券(包括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等产品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5、研究咨询业务

公司的证券研究业务目前已涵盖宏观研究、策略研究、行业与公司研究、金
融工程研究、固定收益研究等多领域。其中,行业与公司研究已覆盖包括机械、
钢铁、新能源、汽车、家电、医药、化工、军工、电子等近 30 个行业的近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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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上市公司,基本实现了全行业覆盖。近年来研究所完成了大量宏观及策略专题
报告、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动态跟踪、价值分析以及深度研究报告等,发布各类研
究报告万余篇,研究内容涉及资本市场的各领域。

基金分仓业务是目前公司研究所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分仓收入的多少很大
程度上反映了证券公司证券研究能力的强弱。公司研究所向基金等机构客户提供
高质量、及时、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并针对客户需要,组织安排专题研讨会、
高端论坛、多媒体推广、路演推介等活动,通过参与客户晨会、电话会议等多种
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客户根据公司的研究服务质量确定所租用公司专用交
易单元席位以及所分配的交易量。近几年来,公司强化研究成果的推广和机构客
户的开拓,优良的研究服务得到客户的认可,基金分仓业务成为了公司新的利润
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研究所基金分仓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公募基金股票债券分仓交易量(亿元) 2,362.53 1,930.31
公募基金分仓佣金市场占有率 3.62% 3.82%
公募基金分仓市场占有率排名 9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万元) 31,902.63 28,781.20
其中:基金席位佣金收入(万元) 22,756.74 20,304.71
注:①交易单元席位租赁收入中,来自各基金公司的分仓收入即为基金席位佣金收入。
基金席位佣金收入包括公募基金和专户产品的收入
②交易量数据及市场占有率、排名来源于 Wind 资讯的统计;2014 年尚未披露


6、期货经纪业务

公司的期货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负责开展,经营范
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目前东证期
货已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资格,中国
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结算会员资格。截至目前,东证期货员工约 340 人,分别
在上海、北京、大连、郑州、广州、青岛、宁波、深圳及杭州等地开设了 15 家
期货营业部。

报告期内,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12,346.42 12,588.18 13,39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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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万元)
代理成交额(亿元) 133,690 89,159 51,235
代理成交量(万手) 14,556 4,393.21 2,703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客户资产余额(亿元) 60.77 35.68 26.67
客户数(个) 19,516 15,590 11,913
日均客户资产规模(亿元) 39.48 33.64 31.51
注:数据来源于东证期货公司的相关业务统计系统,香港子公司期货业务数据和规模较
小,未包含在上表相关数据中。


7、证券金融业务

公司的证券金融业务总部负责对所有基于客户信用的资金、证券信贷类业务
的经营和管理,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业务、转融通业务和相关证券金融创新业务。

公司于 2010 年 6 月获得第二批融资融券的试点资格。2010 年融资融券业务
发展初始,公司业务规模和实现的收入均较低。随着融资融券业务转为常规,市
场参与者不断增多,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速
扩大,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持续增加,收入持续增长。

公司融资融券开户数 2012 年末为 6,682 户,2013 年末达到 9,118 户,同比增
长 36.46%。2014 年末增至 15,260 户,同比增长 67.36%。公司融资交易累计金额
2012 年为 101.67 亿元,同比增长 94.47%;2013 年为 349.92 亿元,同比增长 244.17%;
2014 年为为 905.14 亿元,同比增长 158.67%。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2012 年末为 14.24
亿元,同比增长 162.73%;2013 年公司通过设计新产品、拓宽筹资渠道等多种方
式,促进融资融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2013 年末余额达到 28.01 亿元,同比增长
96.70%。2014 年末融资融券余额为 97.77 亿元,较年初增长 249.05%。

8、其他业务

(1)通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基金管理业务

公司持有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47%的
股份,汇添富基金自成立以来资产管理规模保持了稳健快速的增长。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汇添富基金公募基金资产规模为 1,160.39 亿元,旗下基金共 50 只,
产品涵盖股票基金、指数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 QDII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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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多层次产品线基本完善。目前,汇添富基金已形成公募、
专户、国际、养老金四大块业务领域以及股票、固定收益、被动投资、海外投资、
另类投资五大块投资领域协同发展的格局,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居行业第 11
位。

(2)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于 2010 年 2 月 8 日成
立。截至 2014 年 9 月末,截至 2014 年末,东证资本已完成投资项目 10 个,投资
额共计 7.45 亿元。

(3)创新投资业务

2012 年 11 月公司设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
投”)从事创新投资即另类投资业务。截至 2014 年末,东证创投对外投资规模约
10 亿元,投资品种主要包括:投资 3.34 亿元购买银行债权包,购买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和资金信托计划等约 3 亿元。2013 年东证创投实现净利润 1,961.56 万元,
2014 年实现利润 6,728.29 万元。

(4)场外市场业务

场外市场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场外市场扩大了传统投
资银行的业务空间和项目资源,包括新三板市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及券商柜
台交易市场等,目前新三板市场构成场外市场最重要部分。公司于 2006 年取得
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即在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内成立了专业团队负责代办
股份转让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第一个新三板项目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完成,并于 2012 年完成了首次定向增资;2012 年公司
完成了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北京中科可来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2013 年公司完成了武汉银都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随视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以及北京速
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等 2 家公司的定向增资。2014 年 1~9 月,公司完成上海屹通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的新三板推
荐挂牌,并完成了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银都文化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的定向增资。2012 年、2013 年公司新三板推荐挂牌企业家数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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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中均排名第七位。

2014 年 6 月 20 日,公司首批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成
为具有做市商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并在首批 43 家做市公司中参与了 7 家公司
的做市业务,做市企业数量并列排名第二,12 月底增至 9 家。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4 年 10 月末的统计,公司做市成交数量、做市
成交金额、盈利规模在所有做市商中均排名第一,公司的做市成交金额约占整个
市场做市成交金额的 30%。

(5)国际业务

目前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地域主要集中在香港。东方金
融(香港)于 2010 年 9 月 22 日成立,业务经营地位于香港。东方金融(香港)
通过设立东方证券(香港)、东方期货(香港)、东方资产管理(香港)、东方融
资(香港)、东方信贷财务(香港)等全资子公司持有证券、咨询、期货、资产
管理、提供财务融资、投资银行等业务牌照,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融
资业务、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等。目前东方金融(香港)共有员工约 60 人,东
方金融(香港)为管理机构,业务由各子公司负责开展,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代
理证券业务收入和融资业务的利息收入等。



(三)行业地位

1、公司报告期内相关指标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行业排名(位)
项目
2013 年末/2013 年度 2012 年末/2012 年度
净资产 11
净资本 11
总资产 11
营业收入 18
净利润 13

注:排名信息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 年尚未公布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在行业中保持了较好的竞争态势。本公司相关
业务收入排名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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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排名(位)
项目 业务类别
2013年度 2012年度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证券经纪业务 19
承销、保荐及并购重组等财务顾
投资银行业务 25
问业务的净收入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 8
投资咨询业务综合收入 证券研究业务 5
融资融券业务收入 融资融券业务 21 -
注:排名信息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 年尚未公布;收入均为合并口径;融资融券
业务收入自 2013 年开始公布排名。

3、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本公司分类评级结果分别为 A 类 AA 级、A 类 A
级和 A 类 AA 级,稳定保持在 A 类水平以上,体现了本公司较强的综合竞争能力
和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也为公司争取业务创新、先行先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产

序 建筑面积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地
号 (m2)
1 沪房地静字(2005)第 008871 号 江宁路 828 号部分(南-2) 621.68
2 沪房地青字(2007)第 012110 号 沪青平公路 8600 号一街 21 号 255.30
3 沪房地青字(2007)第 012112 号 沪青平公路 8600 号一街 23 号 255.30
4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084 号 张杨路 628 弄 2 号 2C 室 145.41
5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5 号 张杨路 628 弄 2 号 2D 室 145.41
6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4 号 张杨路 628 弄 2 号 3C 室 145.41
7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412 号 张杨路 628 弄 2 号 3D 室 145.41
8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571 号 张杨路 628 弄 2 号 4C 室 145.41
9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8996 号 张杨路 628 弄 2 号 5C 室 145.41
10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6 号 张杨路 638 号 1、2 层 1,310.45
11 沪房地宝字(2011)第 016828 号 殷高西路 638 号 2 层 2,214.34
12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1 号 光新路 88 号 401 室 283.62
13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2 号 光新路 88 号 402 室 262.86
14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3 号 光新路 88 号 403 室 214.56
15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934 号 光新路 88 号 405 室 183.62
16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5 号 光新路 88 号 406 室 244.94
17 抚房权证顺字第 400181078 号 顺城区新华大街 20 号楼 7 号门市 2 层 1,034.84
18 抚房权证望字第 WH00015846 号 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1,784.00
19 抚房权证望字第 WH00019930 号 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1,396.82
20 北房权证(2011)字第 025644 号 北海大道 187 号逢胜大厦 0301 号 1,821.77
21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70727 号 望江西路 99 号城市广场办 801 室 16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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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70729 号 望江西路 99 号城市广场办 802 室 168.75
23 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70730 号 望江西路 99 号城市广场办 803 室 362.41
24 沪房地静字(2012)第 000575 号 乌鲁木齐北路 480 号 2 层 1,646.13
25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2 号 宜山路 425 号 1207 室 147.42
26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99 号 宜山路 425 号 1208 室 147.42
27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8 号 宜山路 425 号 1209 室 260.89
28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7 号 宜山路 425 号 1210 室 143.83
29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201 号 宜山路 425 号 1211 室 143.83
30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6870 号 宜山路 425 号 1212 室 218.21
31 普 2008013127(证明号) 西康路 1288 弄 1-6 号(42 号) 39.81
32 普 2008013127(证明号) 西康路 1288 弄 1-6 号(43 号) 39.81
33 普 2008013127(证明号) 西康路 1288 弄 1-6 号(44 号) 39.81
34 普 2008013127(证明号) 西康路 1288 弄 1-6 号(45 号) 39.81
35 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408127 号 沈阳市铁西区南八中路 25 号 5,248.15
36 抚房权证新字第 XF00020959 号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 号楼四层商场 1 号 4,057.4
37 抚房权证新字第 XF00020960 号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 号楼 501 号 1,055.1
江岸区四唯街三阳路 118 号金阳新城 A 栋 5 层 1
38 武房权证岸字第 2012010135 号 1,299.23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02
39 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 号楼 105 127.08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30
40 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 号楼 106 127.08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31
41 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 号楼 107 251.92

临房权证河东区字第 000277932
42 临沂市河东区银桥金居小区 1C 号楼 108 245.91




(二)土地使用权

面积 使用期限截至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座落地
(米 2) 日期
沪房地静字(2005)第 008871
1 静安区江宁路街道 82 街坊 12/1 丘 80.2 -

沪房地青字(2007)第 012110 2063 年 1 月 23
2 青浦区金泽镇 1 街坊 66 丘 576.4
号 日
沪房地青字(2007)第 012112 2063 年 1 月 23
3 青浦区金泽镇 1 街坊 66 丘 669.0
号 日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084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4 15.6 206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5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5 15.6 206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4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6 15.6 206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412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7 15.6 206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571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8 15.6 206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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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8996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6,462
9 206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宗地)
沪房地浦字(2011)第 019636 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 290 街坊 6,462
10 2034 年 5 月 5 日
号 2丘 (宗地)
沪房地宝字(2011)第 016828 41,932(宗 2054 年 11 月 3
11 宝山区高境镇 7 街坊 1/2 丘
号 地) 日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1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 7,951
12 2057 年 9 月 4 日
号 丘 (宗地)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2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 7,951
13 2057 年 9 月 4 日
号 丘 (宗地)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3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 7,951
14 2057 年 9 月 4 日
号 丘 (宗地)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934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 7,951
15 2057 年 9 月 4 日
号 丘 (宗地)
沪房地普字(2011)第 002565 普陀区宜川新村街道 44 街坊 12 7,951
16 2057 年 9 月 4 日
号 丘 (宗地)
沪房地静字(2012)第 000575 3,201 2053 年 2 月 17
17 静安区静安寺街道 6 街坊 52/1 丘
号 (宗地) 日
合国用(2012)第蜀山 09850
18 望江西路 99 号城市广场办 802 室 12.08 2054 年 11 月

合国用(2012)第蜀山 09851
19 望江西路 99 号城市广场办 803 室 25.94 2054 年 11 月

合国用(2012)第蜀山 09852
20 望江西路 99 号城市广场办 801 室 25.94 2054 年 11 月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2 26,387(宗 2054 年 8 月 27
21 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 街坊 1/1 丘
号 地) 日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99 26,387(宗 2054 年 8 月 27
22 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 街坊 1/1 丘
号 地) 日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8 26,387(宗 2054 年 8 月 27
23 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 街坊 1/1 丘
号 地) 日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177 26,387(宗 2054 年 8 月 27
24 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 街坊 1/1 丘
号 地) 日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7201 26,387(宗 2054 年 8 月 27
25 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 街坊 1/1 丘
号 地) 日
沪房地徐字(2012)第 006870 26,387(宗 2054 年 8 月 27
26 徐汇区田林街道 225 街坊 1/1 丘
号 地) 日
27 抚顺国用(2012)第 0263 号 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462.44 2027 年 6 月 5 日

28 抚顺国用(2012)第 0264 号 抚顺市望花区和平街科技一条街 362.08 2027 年 6 月 5 日
抚顺国用(2012)第割 1009265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 号楼 501 2078 年 7 月 15
29 143.68
号 号 日
抚顺市新抚区裕民路 15 号楼四层 2048 年 7 月 15
30 抚顺国用(2013)第 0050 号 552.50
商场 1 号 日
商业:2054 年 4
月 8 日住宅:
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三阳金城 A
31 岸国用(2013)第 572 号 73.40 2064 年 4 月 8 日

绿地:205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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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标

序 核定使用
权利人 注册证号 商标标识 有效期
号 商品类别

1999 年 10 月 7 日至
1 东方证券 1322330 第 36 类
2019 年 10 月 6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 东方证券 8378898 第 16 类
2021 年 6 月 20 日

2012 年 10 月 28 日至
3 东证资管 9871046 第 36 类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四)特许经营权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
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1、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1)2013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为本公司换发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2)本公司所设 97 家证券营业部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机构
营业许可证》。

2、其他主要业务资质

(1)2000 年 10 月 9 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出具《关于批准长江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和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
场的通知》(银货政[2000]108 号),同意本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
券市场,从事拆借、购买债券、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业务。

(2)2001 年 2 月 20 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出具《关于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批复》(沪通信管(2001)市字 304 号),同意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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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身东方有限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3)2001 年 8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
家证券公司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信息字[2001]8 号),核准本公司
前身东方有限开展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4)2004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50 号),核准本公司开办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5)2005 年 8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以《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开展“上证基金通”业务的函》,同意本公司代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签
订《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服务协议》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

(6)2005 年 10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
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5〕275 号),同意本公司从事短期融资
券承销业务。

(7)2006 年 5 月 29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授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证券业务资格的函》(中证协函[2006]158 号),授予本公
司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

(8)2006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授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函》(中证协函[2006]173 号),授予本公司报价转让业务资
格。

(9)2007 年 8 月 1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关于确认我所固定收益证券综
合电子平台交易商资格的函》(上证会字[2007]45 号),同意本公司为电子平台交
易商。

(10)2008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同意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的批复》
(中国结算函字〔2008〕25 号),同意本公司成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甲类结算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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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8 年 2 月 22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同业拆借限额相关事宜的批复》(银总部复[2008]15 号),核定本公司同业
拆借的限额和期限等相关指标。

(12)2009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883
号),核准本公司在香港设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13)2009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
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09]475 号),核准本公司设立全
资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

(14)2010 年 3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
有 限 公 司 开 展 为 期 货 公 司 提 供 中 间 介 绍 业 务 的 无 异 议 函 》( 沪 证 监 机 构 字
[2010]132 号),对本公司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15)2010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 号),核准本公司设立全资
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16)2010 年 6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
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64 号),核准本公司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17)2010 年 9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的现场核查意见书》(沪证监机构字[2010]514 号),对本
公司实施证券经纪人制度无异议。

(18)2011 年 2 月 1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向本公司颁发《证券业务外汇经
营许可证》(汇资字第 SC201102 号)。

(19)2011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
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136 号),核准本公司与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 共同出资设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投资银行业务。

(20)2012 年 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
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方案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2]20 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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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从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无异议。

(21)2012 年 2 月 28 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向保险机构投
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评估函》(资金部函[2012]4 号)认定公司申报材料基本符合
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的条件。

(22)2012 年 9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2]481 号),对公司开展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业务无异议。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出具的上证会字[2012]167 号《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方案专业评价意见的函》,对公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
交易业务无异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出具的深证会[2013]15 号《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开通的通知》,确定开通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2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金函[2012]149 号《关于参与转
融资业务试点的通知》和中证金函[2012]153 号《关于申请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复
函》,同意公司参与转融资业务。

(24)2013 年 2 月 7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13]52 号),同意公司
增加代销金融产品。

(25)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
的通知》,确认公司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业务的申请报告材料符合保监会相关
规定。

(26)2013 年 3 月 2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
转系统函[2013]44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同意公司作为主办券商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

(27)2013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私
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3]174 号),对公司开展有
限合伙型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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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13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的无异议函》(机构部部函[2013]207 号),对公司
开展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无异议。

(29)2013 年 7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会[2013]77 号《关于确认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确认公司股票质
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

2013 年 7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深证会[2013]60 号《关于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权限开通的通知》,同意公司开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

(30)2013 年 7 月 2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代理证券
质押登记业务资格确认函》,同意公司开展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

(31)2013 年 9 月 10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反馈东方证券权益类收
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方案专业评价结果的函》(中证协函[2013]923 号),通过了
公司权益类收益互换与场外期权业务的实施方案。

(32)2013 年 9 月 16 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证金函[2013]227
号《关于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通知》,确认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

(33)2013 年 9 月 18 日,上海证监局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业务(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许可[2013]265 号),核准公司增加证券承销业务(限国债、政策性银行
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

(34)2014 年 4 月 23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关于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减少<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的批复》(上海汇复[2014]15
号),同意公司减少外汇有价证券承销业务;201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取得换发的
《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外汇业务范围变更为: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

(35)2014 年 6 月 2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
转系统公告[2014]54 号《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证券公司作
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务的公告》,同意公司作为主
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并同时出具了股转系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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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07 号《主办券商业务备案函》。

(36)2014 年 8 月 20 日,经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确认,
通过了公司关于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第一批参与人注册及业务权限
的申请。

(37)2014 年 10 月 1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上证函[2014]626 号《关于同
意开通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的通知》,同意开通公司 A 股
交易单元的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38)2014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中证协函[2014]632 号《关于
同意开展柜台市场试点的函》,批准公司开展柜台市场试点。

(39)2014 年 11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的无异议函》(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部函【2014】1876 号),
对公司开展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试点无异议。

(40)2014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关于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证
券公司名单的公告》(第 3 号),同意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41)2014 年 12 月 26 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关于恢复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的公告》(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4]16 号),恢复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资质。

(42)2015 年 1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上证函[2015]61 号《关于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审核同
意公司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自营业务交
易权限。同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中国结算函字[2015]11 号《关于期权
结算业务资格有关事宜的复函》,核准了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43)2015 年 1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3 号),核准了公司股票期权做
市业务资格。2015 年 1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上证函[2015]210 号《关
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上证 50ETF 期权做市业务的通知》,同意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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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 9 日起成为上证 50ETF 期权合约品种的主做市商。

此外,公司还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深
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中国国债协会会员资格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结算参与人资格。

3、控股子公司业务资质

(1)2014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向东方花旗换发编号为 13790000 的《经
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不含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
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承销与保荐。

(2)2013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向东证资管换发了编号为 10168001 的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业务。

(3)2013 年 8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31 号),
核准东证资管开展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

(4)2013 年 1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向东证期货颁发证号为 31350000 的《经
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
询;资产管理。

(5)2007 年 12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久联期货经纪有限
公司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351 号),核准东证期货金
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6)2008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金
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8]684 号),核准东证期货金融
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7)2012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01 号),核准东证期货资产管理业
务资格。

(8)东证期货 15 家营业部均获得《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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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东证期货目前持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
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颁发的会员证书。

(10)东方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
的中央编号为 AVD362 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可以
从事第 1 类业务(证券交易,于 2010 年 7 月 21 日生效)、第 4 类业务(就证券提
供意见,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生效)。2014 年 11 月 10 日,东方证券(香港)有限
公司获得香港交易所颁发的沪股通交易及结算资格,获准开展沪股通业务。

(11)东方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
的中央编号 AWD036 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可以从
事第 2 类(期货合约交易),并已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生效。

(12)东方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发出的中央编号为 AVH864 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
可以从事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条件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已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生效。

2013 年 7 月 24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批准删除该牌照向“专
业投资者“提供服务的限制。

(13)2013 年 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3 号),核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保荐
机构资格。

(14)2013 年 6 月 6 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取得《证券投资业
务许可证》,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投资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证券市场。

(15)东方融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
的中央编号为 BDN128 的《牌照<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可以
从事第 6 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条件为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户资产、不得就
要求将任何证券在认可证券市场上市的申请以保荐人身份行事、不得就证监会发
出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范围内的事宜/交易向客户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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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已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生效。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第一大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其他持股
比例在 5%以上的股东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均不
从事证券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代理买卖证券服务

部分关联方在公司营业部开立了证券账户,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
服务,并向其收取佣金及手续费、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1)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款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代理关联方买卖证券款余额分别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73 0.52 1.26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0.00 0.10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0.28 0.28 0.28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0.00 0.00 0.05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85 0.50 949.56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6,672.57 245.27 132.66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97 1.58 1.10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1.36 0.00 0.02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5 1.35
上海浦东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 - -
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 0.00 9.42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42.55 0.14 213.64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0.00 0.00 0.21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218.28 154.60 154.05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51.42 51.24 51.06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68.37 30.95 30.8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04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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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0 0.01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74.50 154.28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7 0.07 544.72
上海久事公司 1.96 1.95 1.94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13 21.02
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0.04 -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0.02 0.79
合计 8,036.16 653.11 2,114.08
占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的比例 0.37% 0.06% 0.19%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开设基金账户购买公司
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部分外部董事、监事在公司开立股票账户进行交易,账户
内有少量资金余额。

2)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及手续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佣金及手续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70.38 11.69 2.71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15.40 7.38 15.71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70 7.55 2.92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0.00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7.40 11.32 7.36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5.07 6.60 8.15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 0.00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 0.00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 0.00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6 0.04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0.27 33.82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1 1.20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56 5.46
合计 121.58 98.97 43.51
占同类交易比例 0.12% 0.13% 0.09%

3)支付客户资金存款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1.58 0.46 0.59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0.78 13.01 4.45
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0.71 1.01 0.34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1.87 4.80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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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 5.03 2.02 3.08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1.32 0.75 1.00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 0.00 0.00 0.01
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00 0.00 0.01
上海浦东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0.01 0.00 0.00
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 0.04 0.03 0.00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0.14 0.32 0.75
上海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上海液化石油气经营有限公司 0.75 0.55 0.45
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0.18 0.18 0.21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0.23 0.11 0.0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04 0.16 0.00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0.42 0.07
上海久事公司 0.01 0.01 0.01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0 0.15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0.49 5.02 -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0.09 0.21
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0.03 0.00
上海诚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0.04 0.06
合计 23.38 29.16 12.72
占同类交易比例 0.62% 0.81% 0.28%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开设基金账户购买公司
发行的集合理财产品,部分外部董事、监事在公司开立股票账户进行交易,账户
内资金余额产生少量存款利息。

(2)向关联方收取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佣金

报告期内公司向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收取
的交易佣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汇添富基金 3,250.44 3,720.17 1,791.50
长城基金 101.19 174.27 132.61
合计 3,351.63 3,894.44 1,924.11
占同类交易比例 11.11% 12.21% 6.69%

(3)代理基金销售交易

报告期内收取的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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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汇添富基金 421.29 333.25 81.44
长城基金 0.13 0.07 0.20
合计 421.42 333.25 81.64
占同类交易比例 29.37% 60.75% 39.53%

(4)申购关联方发行的基金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渠道认购关联方汇添富基金发行的部分基金,具体
情况如下:

1)2012 年度

无。

2)2013 年度

关联方名 年初持有份 本期新增份 本期减少份 期末持有份
产品名称
称 额(份) 额(份) 额(份) 额(份)
添富收益 - 9,999,000 9,999,000
汇添富资本-东方证券 1 号
汇添富基 - 40,000,000 40,000,000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汇添富年年增利 1 号 - 100,000,000 100,000,000
汇添富年年增利 2 号 - 20,000,000 20,000,000

3)2014 年度

关联方名 年初持有份 本期新增份 本期减少份 期末持有份
产品名称
称 额(份) 额(份) 额(份) 额(份)
添富收益 9,999,000 - 9,999,000 -
汇添富资本-东方证券 1 号
40,000,000 - 40,000,000 -
汇添富基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金 汇添富年年增利 1 号 100,000,000 - 100,000,000 -
汇添富年年增利 2 号 20,000,000 - 20,000,000 -
汇添富债添利 11 号(专户) - 3,500,000 - 3,500,000

(5)关联方认购发行人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关联方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①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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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计 本期新增份额 本期减少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份额
划名称 (份) (份) (份)

申能集团财 东方红 8 号 15,002,375.00- - 15,002,375.00 -
务有限公司 先锋 6 号Ⅱ期 - 11,494,424.65 - 11,494,424.65
上海久联集 东方红 4 号 3,001,470.00 - 3,001,470.00 -
团有限公司 东方红 6 号 4,999,525.00 - 4,999,525.00 -
上海文新投 东方红 2 号 1,452,131.67 - - 1,452,131.67
资有限公司 东方红 8 号 5,000,125.00 - 5,000,125.00
上海国际信
新睿 3 号 - 9,999,450.00 9,999,450.00 -
托有限公司
上海诚恭实 东方红先锋 1 号 1,120,274 - - 1,120,274
业发展有限
东方红先锋 7 号 10,002,250 - - 10,002,250
公司
东方红新睿 2 号 - 494,022 - 494,022
上海诚恭建
东方红 8 号双向 992,090 - - 992,090
筑装饰有限
东方红先锋 1 号 1,000,245 - - 1,000,245
公司
东方红先锋 3 号 1,000,525 - - 1,000,525
北京诚恭兴
业贸易发展 东方红 6 号 2 期 990,506 - 990,506 -
有限公司

②2013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计 本期新增份额 本期减少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份额
划名称 (份) (份) (份)
先锋 6 号 II 期 11,494,424.65 - 11,494,424.65 -
申能集团财 东方红增利 1 号 - 50,242,248.17 - 50,242,248.17
务有限公司 新睿 3 号 - 9,103,241.08 - 9,103,241.08
东方红内需增长 - 2,970,405.00 2,970,405.00 -
上海文新投
东方红 2 号 1,452,131.67 - 1,452,131.67 -
资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信
东方红增利 1 号 A - 30,001,350.00 30,001,350.00 -
托有限公司
上海诚恭实 东方红先锋 1 号 1,120,274 - 1,120,274 -
业发展有限
东方红先锋 7 号 10,002,250 - - 10,002,250
公司
东方红新睿 2 号 494,022 494,022 -
上海诚恭建
东方红 8 号双向 992,090 - 992,090 -
筑装饰有限
东方红先锋 1 号 1,000,245 - 1,000,245 -
公司
东方红先锋 3 号 1,000,525 - 1,000,525 -

③2014 年度

集合资产管理计 本期新增份额 本期减少份额 期末持有份额
关联方名称 期初持有份额
划/公募基金名称 (份) (份) (份)

申能集团财 东方红增利 1 号 50,242,248.17- - - 50,242,2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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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有限公司 新睿 3 号 9,103,241.08 9,103,241.08 -
东方红新动力 - 6,000,620.00 6,000,620.00 -
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 东方红新动力 - 25,003,500.00 - 25,003,500.00
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信
东方红产业升级 10,000,000.00 10,000,000.00 -
托有限公司
上海诚恭实
业发展有限 东方红先锋 7 号 10,002,250 - 10,002,250 -
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认购(申购)和赎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申购、赎回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的情况如下:

产品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名称 申购(份) 赎回(份) 申购(份) 赎回(份) 申购(份) 赎回(份)
东方红 2 号 100,003.50 725,869.97
东方红 4 号 100,091.00
东方红 5 号 555,387.75 232,000.00
东方红 6 号 515,518.04
东方红 7 号 500,252.77 450,016.25
东方红 8 号 593,137.50 197,726.00
先锋 3 号 2,001,050.00
先锋 6 号
先锋 6 号Ⅱ期 1,000,722.22
基金宝 181,028.24
新睿 2 号 593,691.00 593,691.00
新睿 2 号二期 790,616.00 790,616.00
新睿 3 号 98,903.50 98,903.50
东方红增利 2 号 50,011.25 50,011.25
东方红现金管理 1,066,500.00 1,066,500.00 67,600.00 67,600.00
东方红新动力 1,472,810.26
东方红产业升级 860,319.20 197,781.46
东方红睿丰 2,463,459.18
稳健成长 729,143.72
明睿 4 号 2,943,773.92
合计 9,536,006.28 5,458,313.49 908,227.25 3,124,065.25 692,594.50 1,435,527.71

(6)关联方委托发行人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2 年 7 月 9 日,诚恭实业将部分闲余资金委托东证资管管理,总额为 300
万元,占发行人定项资产管理计划总额的 0.03%。2013 年 7 月 15 日,上述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已到期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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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向关联方租赁房产、支付物业管理费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分别向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支
付房屋租金 35.12 万元、36.13 万元和 37.39 万元。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分别向上海申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支付物业管理费 7.20 万元、6.92 万元和 6.92 万元。

2012 年度、2013 年度,公司分别向北京诚恭兴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物
业管理费 61.10 万元、106.24 万元。

(8)债券交易

本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
称“太保集团”)、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上海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利率互换等交易,报告期内
交易情况如下:

1)现券交易

①现券买入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海通证券 - -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 -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②现券卖出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太保集团 18,967.36 18,972.77 27,382.66 27,951.19 32,951.20 32,974.71
海通证券 37,003.38 37,040.71 5,990.12 6,027.06 83,443.91 84,714.35
上海国际信托 29,972.50 29,980.09 15,000.00 15,004.95 9,001.04 9,011.99
合计 85,943.24 85,993.57 33,372.78 33,978.25 125,396.15 126,701.05

2)债券回购交易

①正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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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关联方名称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成交金额 结算金额
太保集团 - - 22,030.00 22,051.15 80,564.00 80,639.95
上海国际信托 - - 41,600.00 41,619.23 33,180.00 33,205.63
合计 - - 63,630.00 63,670.39 113,744.00 113,845.58

②逆回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无债券逆回购交易。

3)利率互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海通证券 260.35 -325.22 -
合计 260.35 -325.22 -

(9)向关联方采购

1)诚恭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的采购

报告期内,诚恭实业为发行人采购电脑、打印机等硬件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期间 金额(万元) 定价策略
2012 年度 2,071.49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2013 年度 1,254.99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2)诚恭实业为发行人采购部分办公家具、部分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报告期内情况如下:
期间 金额(万元) 定价策略
2012 年度 454.02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2013 年度 367.97 销售毛利率约为 5%

(10)发行人与诚恭实业的其他交易

1)发行人将所租赁办公用房转租给诚恭实业

报告期内,2012 年、2013 年发行人将座落于上海市中山南路 268 号,东方国
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5 层部分(2501A,2501B,2501C)出租给诚恭实业,租金为
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6 元,每月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28.95 元,合计年
租金(含物业费)为 815,723.3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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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向诚恭实业输出人员的工资薪酬等情况

诚恭实业有8名员工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发行人与诚恭实业签署协
议的方式,将该等人员输出至诚恭实业全职工作。上述8名人员工资薪酬由诚恭
实业承担,由发行人代为发放,相关社保费用由发行人代为缴纳,诚恭实业
定期与发行人结算。上述8名人员工资薪酬2012年为323.71万元,2013年为428.56
万元,报告期内上述费用已结算完毕。

3)诚恭实业为发行人提供的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主要包括提供装修管理费、会议服务费等,一般据实结算,2012
年、2013 年分别为 135.12 万元、75.45 万元。



2、非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借入次级债并支付利息

2013 年 6 月,公司与申能集团签订《次级债务借入合同》,约定公司向申能
集团借入 8 亿元的长期次级债务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充实净资产。2013 年 7 月 2
日,公司已收到由申能集团汇入的次级债务 8 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申能集团支付的次级债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申能集团 5,040.00 2,526.90
合计 5,040.00 2,526.90
占同类交易比重 100.00% 100.00%

(2)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1 年 6 月,公司子公司东证资本与申能集团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了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中:东证资本出资 10,400 万元,占首
期出资总额的 26%,申能集团出资 19,600 万元,占首期出资总额的 49%。2014 年
2 月及 5 月,公司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他第三方公司共同对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上海东
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增资 10,400 万元,增资后占出资总额的 27.73%,申能(集
团)有限公司增资 19,600 万元,增资后占出资总额的 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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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关联方花旗亚洲(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的关联交易

2012 年 3 月,花旗银行通过大宗交易市场减持浦发银行(600000)股票,公
司为其提供咨询服务,花旗亚洲向公司支付了 125.57 万元(20 万美元)咨询费。

2011 年 6 月 1 日,本公司与花旗亚洲就成立合资证券公司签订了《股东协议》
及《战略合并框架协议》等文件,双方还就转让储备项目及业务资产、雇用相关
保荐代表人等事项签订了《业务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在合资公司成立日之
后 20 个完整营业日内,东方证券应终止原雇用的相关保荐代表人现有劳动合同,
并尽最大努力促使每一名相关保荐代表人与东方花旗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作为东
方证券履行上述义务的对价,花旗亚洲同意向东方证券支付一笔等同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款项。2012 年 6 月 4 日,东方花旗领取营业执照成立。6 月 27 日,
花旗亚洲向本公司支付了 3,000 万元。协议还约定,对于每一个合格储备项目,
花旗亚洲应于预定付款日向东方证券支付一笔项目储备付款,该笔款项的计算公
1
式为3×A×B(A 为相关合格储备项目的净收入,B 为调整比例)。2012 年 6 月 4

日,东方花旗领取营业执照成立。2012 年 6 月 27 日,花旗亚洲向本公司支付了
3,000 万元;2012 年及 2013 年,公司根据协议分别确认了 566.59 万元和 224.15 万
元的项目储备付款收入。

(5)债券承销

1)关联方认购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单位:亿元

关联方名称 债券类别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融债 0.90 0.29 32.00
国债 8.00 - 2.80
太保集团
企业债 10.20 - -
合计 19.10 0.29 34.80
金融债 4.01 - -
国债 - 2.19 -
海通证券
企业债 - 0.20 -
合计 4.01 2.39 -

2)本公司认购关联方承销的债券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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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债券类别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金融债 - - -
国债 - - -
海通证券
企业债 0.90 - -
合计 0.90 - -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 上述关联交
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
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交易主要依据市场价格或者与非关联第三
方交易的价格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
当期同类交易的比重较小,因此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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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
任职期间
持有公 与公司
姓 职 性 出生 在发行人
任职期间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司股份 其他利
名 务 别 年份 领取薪酬
的数量 益关系
情况(万
元)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
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联络员、组织处副主
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席、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东方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1 年 3 月 29 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潘鑫军 董事长 男 1961 年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190.63 无 无
日起任职 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汇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申能电力开发公司工程部助理工
程师、工程师,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策划部
经理助理,上海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申能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
自 2014 年 10 月 29
吴建雄 副董事长 男 1965 年 理,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 - 无 无
日起任职
理、董事长,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
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总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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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万国证券发行部副经理、研究所
副所长、总裁助理,野村证券企业现代化
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1 年 3 月 29 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上海
金文忠 董事、总裁 男 1964 年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473.03 无 无
日起任职 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
公司董事。
曾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
部副主管、主管,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
自 2011 年 3 月 29 公司金融资产部副经理、经理,申能集团
张芊 董事 男 1974 年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无 无
日起任职 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
曾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主管,申能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经理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管、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

工作)。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
自 2011 年 3 月 29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俊豪 董事 男 1965 年 部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 无 无
日起任职 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限公司董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
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限公司董事,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成都市新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诚毅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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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现更名
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
自 2014 年 10 月 29 处科员、科长助理、科长。现任上海烟草 处长助理
陈斌 董事 男 1981 年 - 无 无
日起任职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处处长助理,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文汇报社经济部记者、副主任、
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 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管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上海报业集团 上海文新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上海文新经济发展 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文新投资有限公 上海新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14 年 10 月 29
李翔 董事 男 1971 年 司董事,上海新民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董事 - 无 无
日起任职
上海对外信息服务热线有限公司董事,上 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华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华书 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界面(上海)网络 界面(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上海汽轮厂机关行政党支部副书
记、书记,厂长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处处
长;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
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财务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投
总监、副总裁,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 资管理部部长
自 2011 年 3 月 29 司总裁助理、财务总监、副总裁,上海电 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
徐潮 董事 男 1955 年 - 无 无
日起任职 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 表
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经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济师兼投资管理部部长,上海电气实业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上海海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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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邮电部第三研究所程序员、助工、
工程师,深圳市邮电局工程师、科长、副
处长,广东省邮电管理局邮政部副主任,
深圳市邮政局邮政处处长(副处级),广东 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省邮政局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国家 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邮政局电子邮政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邮政 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
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副局级),广东省邮 长
政局副局长,山东省邮政局局长,山东省 上海捷时达邮政专递公司董事长
邮政公司总经理。 上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12 年 3 月 19 现任上海市邮政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长
陈必昌 董事 男 1959 年 - 无 无
日起任职 理,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邮政实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
长,上海捷时达邮政专递公司董事长,上 香港通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海邮政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邮电大厦商务酒店总经理
上海邮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 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总经理
邮政实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香港通明实 上海邮币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邮电大厦商务酒 长
店总经理,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总
经理,上海邮币卡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曾任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分析室工
程师,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党工委、管委
会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共上海市浦
东新区区委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上海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市浦东新区环保与市容卫生局环保处副处
总经理
长,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自 2011 年 3 月 29 司总经理助理兼住宅与公共事业建筑部经
周尧 董事 男 1967 年 董事 - 无 无
日起任职 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副总裁。
司董事
现任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
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管理中心总经理,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联
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金桥出口加工
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华德美
居超市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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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讲师、副
教授、教授、会计学系副系主任、会计学
自 2011 年 4 月 18
陈信元 独立董事 男 1964 年 院副院长(主持工作)、会计学院院长、校 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 12.00 无 无
日起任职
长助理。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
曾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高
级合伙人,美国格杰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顾问,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法律执业委员会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
副主席。 立董事
自 2011 年 3 月 29 现任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志强 独立董事 男 1967 年 12.00 无 无
日起任职 伙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司独立董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事
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
司独立董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 立董事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上海海运学院管理系讲师,上海
财经大学统计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 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主任
系主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自 2014 年 8 月 14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统计研究中心 事
徐国祥 独立董事 男 1960 年 5.00 无 无
日起任职 主任,保定天威保变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立董事,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天平律师事务所和中国法律咨询
中心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暨管
际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委会主任
自 2014 年 10 月 29
陶修明 独立董事 男 1964 年 现任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 高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0 无 无
日起任职
人暨管委会主任,高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厚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北京厚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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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银川)经济
学统计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
所发展经济研究室主任、助理研究员,世
界银行农业自然资源局农业经济学家,荷
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董事、食品农业研究 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副总裁,比利时富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自 2014 年 10 月 29 通银行中国业务发展主管、中国区 CEO、 新西兰维多利亚生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尉安宁 独立董事 男 1963 年 2.00 无 无
日起任职 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
现任上海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 宁夏谷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兰维多利亚生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
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大成食品(亚
洲)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谷旺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
副经理、经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四川自贡市市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长助理(挂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4 年 10 月 29 经理助理。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宋雪枫 监事会主席 男 1970 年 - 无 无
日起任职 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长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诚毅 上海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诚毅新能 成都诚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
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诚毅创 事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诚毅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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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北京空军 39583 部队机械员,上海
建筑机械厂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人
事科干部、装配车间党支部书记,上海市
石油化工设备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
委办公室主任,上海市物价局人事处主任
监事会副主
自 2014 年 10 月 29 科员,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李宾 席、职工监 男 1959 年 无 22.50 无 无
日起任职 主任科员、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主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
会干部人事处(人力资源处、老干部处)
处长。
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
事会副主席。
曾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会计、财务经理、财务部长、副总会计
自 2011 年 3 月 29
刘文彬 监事 男 1975 年 师。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无 无
日起任职
现任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
曾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海外事
业部财务主管,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财务处
副处长、南方公司总会计师,上海第二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自 2014 年 10 月 30
尹克定 监事 男 1964 年 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 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 - 无 无
日起任职
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事
现任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
计师,上海浦东建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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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江苏天能集团职员;昆山市南方
化工厂会计,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财务部经理,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
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总经理,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自 2012 年 3 月 19 司董事
吴正奎 监事 男 1974 年 董事,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 无 无
日起任职 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
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司董事,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财
上海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务总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
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海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绿地香港控
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
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
自 2012 年 2 月 13 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 职工监事 男 1964 年 189.39 无 无
日起任职 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管理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部总经理、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证券营业
部财务,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
自 2014 年 10 月 29
姚远 职工监事 男 1973 年 主办、主管、高级主管、资深主管、总经 无 6.76 无 无
日起任职
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合规法务管
理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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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融资经
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融资经
理;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
部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
券投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
自 2011 年 4 月 23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国斌 副总裁 男 1968 年 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405.02 无 无
日起任职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投资决策
委员会执行委员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
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
部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
限公司董事。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君安
自 2011 年 4 月 23 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上
副总裁 海大众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日起任职
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东方证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申
杨玉成 男 1965 年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05.02 无 无
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方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12 年 1 月 9 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东
起任职
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
自 2014 年 4 月 16 网络中心开发部经理,东方证券有限责任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舒宏 副总裁 男 1967 年 382.35 无 无
日起任职 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人、总经理,东方 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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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经纪业务总部
总经理、信息技术总监兼总经理助理、营
2011 年 8 月 18 日~ 运总监兼总经理助理、营运总监(现更名
营运总监 2014 年 4 月 16 日任 为首席营运官)。
职 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上海东证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旗忠高尔夫俱乐部有限
公司董事。
曾任江西吉安市财政局干部;深圳中
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安证券稽
自 2014 年 4 月 16 核部高级稽核;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
首席风险官
日起任职 理;国泰君安证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
经理、江苏区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总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裁办公室、BPR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东吴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副总裁;东
李进安 男 1968 年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79.60 无 无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
理总部总经理,合规负责人。
自 2011 年 8 月 18 监
合规总监 现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日起任职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金融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汇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曾任交通银行南京分行证券营业部业
务主管;华夏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经
理助理;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总监
兼总经理助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购并业务
投资银行总 自 2011 年 8 月 18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
马骥 男 1970 年 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监、总经理助理 356.00 无 无
监 日起任职 官、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兼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购并业务总部总经
理。
现任本公司投资银行总监,东方花旗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财务总
监及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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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任科员,东
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
经理助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管
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自 2014 年 5 月 15
张建辉 财务总监 男 1968 年 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资金财务管理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71.18 无 无
日起任职
总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司监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申银证券浦东分公司交易部职
员,南方证券上海分公司投资理财部职员,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
投资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证
券投资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自 2014 年 5 月 15
齐蕾 首席投资官 女 1971 年 总经理,香港公司筹建办公室副主任,证 总经理 105.93 无 无
日起任职
券投资业务总部、金融衍生品业务总部总 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经理,总裁助理。
现任本公司首席投资官兼证券投资业
务总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方金融控股(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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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简要情况

(一)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643,429,785 股,
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38.38%。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18 日,由上海市国资委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100 亿
元,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 159 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坚,公司类型为有限责
任公司(国有独资)。申能集团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
发和管理,天然气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
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 7,932,061.23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5,895,502.09 万元,2014 年度净利润为 158,826.23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05,990,227
股,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7.15%。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15 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330,000 万元,注册地上海。上海
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
理),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管理(除股
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国内贸易(除专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海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为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
草总公司。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6.58 亿元,
净资产为 95.50 亿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 43,612.5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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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为发行人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275,000,000 股,
占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前总股本的 6.42%。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成立于 2001 年 2
月 22 日,为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国有事业法人,开办资金人民币 186,012
万元。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报纸、期刊、图书等的编辑、出版、
印刷工作及广告等相关的信息产业。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总资产为 83.71 亿元,净资
产为 47.15 亿元,2013 年度净利润为 829.7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上海文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3,803,148,824.15 10,986,047,322.01 9,868,042,892.07
其中:客户存款 18,662,305,493.27 9,404,957,988.96 8,173,841,529.57
结算备付金 5,648,616,996.62 3,147,075,414.73 3,160,157,529.08
其中:客户备付金 3,899,199,438.17 1,600,384,344.89 2,646,785,582.85
拆出资金 - - -
融出资金 9,946,057,592.51 2,806,953,168.31 1,414,194,76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7,273,646,008.74 5,116,045,261.71 3,160,870,912.89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56,766,200.74 51,617,950.27 3,406,806.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519,250,787.78 2,794,873,255.70 696,301,815.56
应收款项 131,229,488.56 117,281,334.33 63,527,712.65
应收利息 1,240,006,738.33 878,085,293.53 705,521,124.49
存出保证金 756,609,452.83 287,239,381.32 335,167,366.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432,417,791.34 30,633,859,309.79 26,347,443,926.6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247,202,375.35 1,259,207,987.51 1,258,852,313.34
长期股权投资 1,003,792,680.62 780,011,420.49 671,706,652.91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49,178,086.83 506,739,608.25 542,107,329.59
在建工程 1,004,120,414.02 860,372,755.08 26,868,571.53
无形资产 86,188,348.50 73,178,011.06 61,422,547.04
商誉 32,135,375.10 32,135,375.10 32,135,37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4,314.28 44,647,964.82 23,960,617.53
其他资产 825,701,556.57 477,093,941.82 360,768,19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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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107,530,123,032.87 60,852,464,755.83 48,732,456,448.50
负债:
短期借款 2,340,000.00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5,000,000,000.00 2,500,000,000.00 -
拆入资金 6,983,000,000.00 3,815,000,000.00 1,1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878,235,991.12 1,533,053,455.20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431,806.2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7,106,174,084.40 21,214,322,075.75 21,370,375,445.60
代理买卖证券款 21,783,072,047.19 10,893,672,949.81 10,926,153,523.96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356,572,025.59 207,798,154.04 189,738,487.31
应交税费 352,968,778.25 83,255,426.50 -3,732,867.66
应付款项 12,170,040.97 2,530,875.69 1,567,775.06
应付利息 406,525,982.54 120,507,306.53 909,416.21
预计负债 - - -
长期借款 362,894,000.00 - -
应付债券 12,679,833,442.70 4,399,719,062.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1,362,601.40 89,333,084.36 33,817,244.16
其他负债 2,479,043,737.35 215,151,535.00 65,430,738.85
负债合计 88,904,624,537.77 45,074,343,925.38 33,734,259,763.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81,742,921.00 4,281,742,921.00 4,281,742,921.00
资本公积 3,796,107,002.19 3,796,107,002.19 3,796,107,002.1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235,040,639.99 345,703,242.37 124,834,307.71
盈余公积 1,435,323,382.74 1,123,301,739.02 1,019,468,549.66
一般风险准备 3,222,164,834.85 2,669,565,832.85 2,401,454,989.04
未分配利润 4,382,754,674.83 3,333,878,428.90 3,126,574,806.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353,133,455.60 15,550,299,166.33 14,750,182,575.80
少数股东权益 272,365,039.50 227,821,664.12 248,014,109.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25,498,495.10 15,778,120,830.45 14,998,196,685.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530,123,032.87 60,852,464,755.83 48,732,456,448.5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 5,499,603,011.02 3,243,936,742.44 2,381,290,231.7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199,598,330.15 1,620,174,933.71 1,199,692,3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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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422,774,879.65 1,148,996,261.02 871,799,170.87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47,634,307.98 228,147,795.45 214,680,643.35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281,706,517.14 214,398,123.60 98,407,719.50
利息净收入 -763,651,610.24 -654,494,316.78 -169,057,098.22
投资收益 3,798,092,011.09 2,415,233,530.64 1,254,359,492.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136,126,696.90 123,675,278.47 72,043,179.09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44,304,999.87 -142,224,038.48 89,712,015.12
汇兑收益 4,098,821.02 -6,444,053.77 -2,160,060.81
其他业务收入 17,160,459.13 11,690,687.12 8,743,487.37
二、营业支出 2,609,681,110.15 2,148,350,420.39 1,818,720,074.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2,542,051.81 144,287,200.05 83,079,387.96
业务及管理费 2,342,185,593.76 1,932,234,877.49 1,735,255,492.69
资产减值损失 4,953,464.58 71,828,342.85 385,193.96
其他业务成本 - - -
三、营业利润 2,889,921,900.87 1,095,586,322.05 562,570,157.18
加:营业外收入 54,488,290.05 42,348,397.31 156,053,392.0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015,113.14 14,269.10 75,527.89
减:营业外支出 10,722,021.38 3,697,260.41 6,302,165.92
四、利润总额 2,933,688,169.54 1,134,237,458.95 712,321,383.32
减:所得税费用 574,986,526.93 151,907,956.07 121,493,457.42
五、净利润 2,358,701,642.61 982,329,502.88 590,827,925.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1,671,183.75 1,007,421,947.97 609,480,516.69
少数股东损益 17,030,458.86 -25,092,445.09 -18,652,590.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89,337,397.62 220,868,934.66 162,696,206.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889,337,397.62 220,868,934.66 162,696,206.37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 - -
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889,337,397.62 220,868,934.66 162,696,206.37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16,015,436.77 2,959,489.11 11,953,751.75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902,630,992.23 222,911,486.95 149,610,416.62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
- - -
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993,442.16 -5,052,041.40 82,038.00
6、其他 728,400.00 50,000.00 1,050,000.0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248,039,040.23 1,203,198,437.54 753,524,132.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231,008,581.37 1,228,290,882.63 772,176,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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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030,458.86 -25,092,445.09 -18,652,590.79
六、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5 0.24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5 0.24 0.1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7,740,954,345.19 -2,623,436,629.95 -7,140,033,662.90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816,683,063.06 2,347,537,511.75 1,763,731,273.8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3,168,000,000.00 2,665,000,000.00 45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5,167,474,476.57 -2,254,624,809.99 7,824,338,802.10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0,888,680,827.50 -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85,045,991.67 236,445,351.97 196,228,597.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84,930,013.61 370,921,423.78 3,094,265,010.70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139,854,367.18 1,393,118,821.92 171,482,332.66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6,102,119.06 1,706,669,309.0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698,236,133.98 1,226,279,061.86 756,914,799.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5,565,028.51 1,087,544,815.19 934,439,420.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21,924,929.26 255,542,117.86 195,724,492.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1,228,082.58 731,929,308.74 1,139,830,66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96,808,541.51 4,720,516,244.63 4,905,061,02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8,121,472.10 -4,349,594,820.85 -1,810,796,009.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321,113.33 146,188,542.97 151,991,030.8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72,415.27 34,918,190.00 35,977,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32,156.16 276,332.31 471,131.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525,684.76 181,383,065.28 188,439,162.1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97,984,500.00 99,000,000.00 221,96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273,855,516.38 950,535,630.09 142,365,595.38
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1,840,016.38 1,049,535,630.09 364,330,59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314,331.62 -868,152,564.81 -175,891,433.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512,916.52 4,900,000.00 266,666,7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27,512,916.52 4,900,000.00 266,666,70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6,70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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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8,285,338,091.00 13,8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79,557,007.52 13,804,900,000.00 266,666,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500,000,000.00 6,9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915,552,909.18 496,053,668.07 428,174,292.1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800.34 1,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16,158,709.52 7,397,553,668.07 428,174,292.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63,398,298.00 6,407,346,331.93 -161,507,592.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4,594,283.35 -14,362,395.00 -2,140,633.54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01,799,721.83 1,175,236,551.27 -2,150,335,668.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82,641,383.45 11,607,404,832.18 13,757,740,500.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84,441,105.28 12,782,641,383.45 11,607,404,832.18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479.98 -70.59 -213.56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4,772.17 4,145.10 12,332.4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5.53 -209.40 2,856.28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267.16
-295.87 -162.53
所得税的影响数 -447.26 -746.93 -3,660.90
合计 3,662.21 2,822.32 11,151.69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7.94 67.33 60.83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3.33 206.13 155.33
每股净资产(元) 4.35 3.68 3.50
长期投资比例(%) 5.39 4.94 4.48
固定资本比率(%) 7.80 8.66 3.79
总资产利润率(%) 7.58 5.46 4.03
净利润率(%) 42.89 30.28 24.81
营业费用率(%) 42.59 59.56 72.87
每股现金流量(元/股) 3.41 0.28 -0.5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 1.16 -1.02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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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1)资产状况

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4,873,245.64 万元、
6,085,246.48 万元和 10,753,012.30 万元,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备付金后, 2012
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3,791,182.93 万元、4,984,712.24 万
元和 8,496,861.81 万元。

2013 年末扣除后总资产较 2012 年末增加 1,193,529.31 万元,增加幅度为
31.48%,主要原因包括:①2013 年公司发行了短期融资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的的短期融资券金额为 250,000.00 万元;②为补充营运资金、充实净
资本,经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7 月发行了 80,000.00 万元次级债务,于 2013 年 11
月发行了 360,000.00 万元次级债券。进行上述融资后,公司资产规模得到了进一
步提高。

2014 年末,公司短期融资券及公司债的发行规模、卖出回购融资规模较 2013
年末均大幅增加,导致公司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扣除后总资产较 2013 年末增
加 3,512,149.57 万元,增加幅度达到 70.46%。

(2)负债状况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73,425.98 万元、
4,507,434.39 万元、8,890,462.45 万元,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280,810.62 万元、3,418,067.10 万元、
6,712,155.25 万元。

2013 年末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1,137,256.47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入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 225,000.00 万元;②随着转融资业务的发展,公司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融入资金较 2012 年末增加 41,500.00 万元;③2013 年公司发行短期融资
券,截至 2013 年末,短期融资券余额为 250,000.00 万元;④2013 年公司扩大融资
方式,通过股权、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并约定到期等方式的融资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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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末有较大增长;⑤经核准,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发行了 36 亿元次级
债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债券余额为 359,971.91 万元;⑥经核准,2013 年
6 月,公司向申能集团借入 80,000.00 万元次级债务。

2014 年末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3,294,088.15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公司向银行拆入的资金较 2013 年末增加 200,000.00 万元,
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融入资金较 2013 年末增加 116,800.00 万元;②2014
年公司增加了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2014 年末短期融资券余额较 2013 年末增
加 250,000.00 万元;③2014 年 8 月,经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了 60 亿元的公司债;
④2014 年末公司通过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债权收益权等收益
权转让回购进行融资的规模大幅提高。

2、盈利能力

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业绩如下表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549,960.30 324,393.67 238,129.02
营业支出 260,968.11 214,835.04 181,872.01
营业利润 288,992.19 109,558.63 56,257.02
利润总额 293,368.82 113,423.75 71,232.14
净利润 235,870.16 98,232.95 59,082.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167.12 100,742.19 60,948.05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以及资
产管理等业务,上述业务与股市波动关联度较高,因此,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主
要是由我国股市整体情况的变化造成的。

3、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代理买卖业务现金净增加额、收
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等。2012 年度、2013 年度以及 2014 年度,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1,079.60 万元、-434,959.48 万元和 498,812.15 万元。
2012 年及 2013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原因如下:(1)
受证券市场低迷以及货币市场利率上升的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发展的研判,认为债券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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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较好的投资时机,加大了债券的投资规模,购置金融资产特别是债券类金融资
产的现金支出增加较多,持有的金融资产余额不断增加;(3)公司融资融券业务
增长迅速加大了经营活动现金流的持续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7,589.14 万元、-86,815.26 万元和-65,431.43 万元。2013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较 2012 年减少 69,226.1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2 年 12 月为新建办公
大楼支付了第一笔款项合计 83,521.84 万元。2014 年 1-9 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69,259.91 万元,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东方睿德向东方智胜(上海)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了 49,4000.00
万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
金流出主要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16,150.76 万元、640,734.63 万元和 1,026,339.83 万元。2013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
现金净流量较 2012 年度增加 656,885.39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先后发行了四期短
期融资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发行 13 年东方次级债、向股东申能集团借
入 80,000.00 万元次级债务。2014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 951,923.54
万元,主要原因包括:①2014 年公司先后发行了八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合计
2,000,000.00 万元,其中前六期合计 1,500,000.00 万元以及 2013 年 10 月发行的
250,000.00 万元已偿还完毕;②201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 14 东证债,规模为人民币 600,000.00 万元。



十、股利分配

(一)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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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股利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的具体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3)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4)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百分之十;

(5)提取公益金;

(6)提取任意公积金;

(7)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公益金、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一
般风险准备金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注册资
本的百分之五十的,可不再提取。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法定公积金、交易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以及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证券公司适用的
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分配红利时,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
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及交易
风险准备金、任意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
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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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2、股利分配的形式选择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3、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
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单一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4、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公司董
事会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就其作出
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分配方式的理由,在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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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表:


年度 利润分配情况
本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按照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4,281,742,92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1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2011 年度 428,174,292.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642,119,518.35 元结转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上述
股利分配已完成。
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按照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4,281,742,92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1.0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2012 年度 428,174,292.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670,434,265.74 元结转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上述
股利分配已完成。
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4,281,742,921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 1 元现金股利,共计分派现金股利 428,174,292.10
2013 年度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894,712,795.64 元结转下一年度的利润分配议案。上述股利分配已完
成。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除
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之外,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毕后,由公司新
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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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于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A 股发行上市方案。
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
其所持有的股份。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00,000 万股 A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本公
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
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发行股数确定。

为切实提高本公司净资本规模并推动各项业务的开拓和发展,本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将具体用于以下几方面:

1、支持和投入销售与财富管理业务发展;

2、扩大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规模;

3、扩大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增强承销实力;

4、根据市场条件,适当调整大自营业务板块规模;

5、加强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6、建设和改造公司交易及信息技术系统;

7、加大对子公司的投入;

8、其他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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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发
行人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管理与合规风险

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或者现有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证券公司将
无法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法规,加强规章
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能保证完全避免因业务人员
开展未经授权的业务、欺诈行为、交易指令输入错误等操作差错和主观不作为可
能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违规风险。

本公司虽然制度体系健全,已建立了较为严密的自控与他控相结合的内控体
系,并注重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但是,由于管理风险涉及到各个业务
类别及不同层级等方方面面,而且牵涉到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以及控
制活动等复杂的流程,因此,公司可能会在个别方面与环节发生纰漏,出现一定
的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的环境中,用以识别、监控风险的模型、数
据、信息难以保持持续的准确和完整,管理风险的政策和程序也存在失效或无法
预见所有风险的可能。且任何内控管理措施都存在固有限制,可能因其自身的变
化、内部治理结构及外界环境的变化、风险管理当事者对某项事务的认识不够和
对现有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原因导致风险。

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
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公司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
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
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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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
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此外,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员工道德风险相对其他
行业来说更突出,若公司员工的诚信、道德缺失,而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防范,
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受到损害,甚至给公司带来赔偿、诉讼或监管
机构处罚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包括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风险,以及
由于公司理解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对公司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监管层通过一定的规划和政策,指导证券
市场和证券业的发展。全国人大颁布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国务院及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等规定。公司开展经纪、
证券自营、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要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
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如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
行政处罚。

国家对证券行业的监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证券行业的特许经营、税收管理
等政策可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调整。国家对证券市场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
或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都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这些政策的变化也
可能会改变我国证券业的发展环境,有可能对公司的各项业务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的法规政策不断推出,
公司对这些制度政策理解稍有偏差或执行不到位,也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方不履行与公司的合约而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在业务
开展过程中要经常与社会的各个方面发生联系,可能与不同的经济主体、法律主
体签订合约,虽然公司非常注重稳健经营,并注意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但由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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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及各个交易对手的差异性,因此,在各种经济活动中难免产
生一些不确定性,有可能产生少数个别的违约事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信用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此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而募集资金产
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存在因净资产规模增加使公司的净资产收
益率产生一定幅度下降所引致的相关风险。

(五)人才流失风险

证券行业的竞争关键在于人才竞争。本公司在发展和壮大过程中引进和培养
了众多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
优秀人才已成为稀缺资源。虽然公司非常重视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和保留,并基于
“导向清晰、体现差异、激励绩效、反映市场、成本优化”的原则建立了相关的
薪酬福利政策和激励计划,但并不能保证留住所有的优秀人才。若本公司优秀人
才尤其是重要业务领域或关键岗位人才流失或储备不足,将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潜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内部人控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单一股东在公司董事会所占席位均未
超过半数,无任何单一股东可以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控制,而且股东、外部董事
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客观上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因素,可能出现对内部
人员工作难以作出有效监控的情形。因此,公司可能存在内部人通过对公司的控
制,追求自身利益,损害股东或债权人利益的风险。

(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公司股东中,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合计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比例为 48.84%。
上海市国资委未直接干预过下属单位对本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未要求下属单位作
为一致行动人行使本公司股东权利。但未来如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做
出调整,则可能会出现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单位在行使东方证券股东权利时保持一
致行动,进而实际控制发行人情形,从而使得发行人出现实际控制人变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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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补充公司资本金,募集资金收益将会受到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几年景气程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8 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公司与上海普鑫投资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鑫投资”)于 2003 年 6 月 14 日签订《国债回
购协议》,约定普鑫投资在公司开设资金账户开展国债回购业务。普鑫投资在上
述《国债回购协议》项下共计在证券市场融入资金 6,000 万元并以融入资金购买
股票进行交易。由于普鑫投资股票交易严重亏损,逾期无法归还融资款,公司作
为质押国债提供者损失达 6,000 万元。为追索赔偿款,公司与普鑫投资签订《国
债回购协议备忘录》约定普鑫投资应于 2004 年 7 月底之前偿付发行人 6,000 万元。
截至本案仲裁提起日,普鑫投资合计向公司赔偿本金 3,850 万元和利息 1,684,920
元,尚欠公司本金 2,150 万元及利息 7,571,958 元。公司因此向上海仲裁委提出仲
裁申请,请求普鑫投资赔偿本公司本金 2,150 万元及相应利息。2012 年 11 月 7 日,
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作出(2012)沪仲案字第 0951 号《裁决书》,裁定普鑫投资偿
付本公司 2,150 万元及相应利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2012 年 11 月 13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立案通知》,就本公司申请执行上述《裁决
书》予以立案执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尚在执行过程中。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案尚在执行过程中。除此之外,本公司不存在
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
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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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各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与传真 联系人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电话:021-63325888 杨玉成
发行人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
公司 传真:021-63326010 王如富
-29 层
保荐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电话:021-22169999 周平
主承销商 公司 1508 号 传真:021-22167124 余健
律师事务 国浩律师(上海) 上海市南京西路 580 号 电话:021-52341668 方祥勇
所 事务所 南证大厦 45、46 层 传真:021-52341670 林雅娜
会计师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 电话:021-63391166 朱颖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传真:021-63392558 尤文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
股票登记 电话:021-58708888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
机构 传真:021-58899400
分公司 厦 36 楼
电话:
收款银行
传真:
申请上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电话:021-68808888
的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
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 传真:021-68804868
易所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内 容 时 间

1.询价推介时间 2015 年 3 月 5 日至 2015 年 3 月 6 日
2.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3 月 10 日
3.网下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3 月 10 日至 2015 年 3 月 11 日
4.网上申购及缴款日期 2015 年 3 月 11 日
5.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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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文件查阅地点:
1、 发行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办公场所:
层-29 层
电 话: 021-63325888
传 真: 021-63326010
联 系 人: 王如富(证券事务代表)

2、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6 楼
电 话: 021-22169999
传 真: 021-22167124
联 系 人: 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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