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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中国海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2-04-1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CNOOC Limited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号中银大厦 39 层)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
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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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声 明............................................................................................................................ 1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4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4
三、关于公司稳定 A 股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6
四、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2
五、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4
六、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7
七、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 19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20
九、特别风险提示.............................................................................................. 21
十、发行人股份登记及股东名册管理.............................................................. 23
十一、发行人股票无面值并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24
十二、发行人美国存托股份已于纽交所退市.................................................. 24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概况.................................................................................................. 30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30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3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31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41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48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5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76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7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17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其运用............................................................................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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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19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121
一、风险因素.................................................................................................... 121
二、其他重要事项............................................................................................ 12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29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12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1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1
一、备查文件.................................................................................................... 131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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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
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做如下分配:本次 A 股发行前
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A 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
年内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对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相应规定,具
体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

3、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拨出储备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
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2)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现金分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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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公司现金形式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当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
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股利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和本文件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公司
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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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稳定 A 股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
定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致力于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
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如公司股价触发
启动稳定 A 股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领
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启
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份并上市后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作相应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
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并应提前公告具体方案。

(2)停止条件: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 A 股股票若连续
五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相关增持或
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股价方案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
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回购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3)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本预案所述回购股份、增持股份等措施,仅限于人民币普通股(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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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所在地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监管规则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
则》)等规定。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则在稳定股
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
的具体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公司亦应启动审议程序。如果公司已在周年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回
购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则董事会可在该授权范围内实施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稳定
境内股价预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在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若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且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
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
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在单一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高于
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

(3)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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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且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通过证券交易
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
份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

在单一会计年度内,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高于其自公司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选任的公司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及新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议案规定的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
管理人员义务。

在履行完毕前述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公司、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A
股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
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

如果以上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4、未履行规定义务的约束措施

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责任人”)应当遵守其出具的《关于稳
定公司 A 股股价》的承诺函,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后根据本预案采
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
项,则相关责任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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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2)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章程细则》及相关内
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如果因相关责任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
任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有关机构/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相
关责任人将依法执行该等处罚/决定。

5、回购或增持股份的要求

以上股价稳定方案的实施及信息披露均应当遵守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其他上市地有权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股份的时
点限制,且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二)相关当事人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承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海油 BVI 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的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同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
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2、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且最终确定的
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
的要求,及时向发行人书面通知增持的具体计划,并在公告本公司增持计划后严
格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3、本公司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要求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发行人提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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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稳定股价的合法方案,并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
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回购议案或其他议案。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承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 A 股股价的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同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 A 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2、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且最终确定的
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
的要求,及时向发行人书面通知增持的具体计划,并在公告本公司增持计划后严
格履行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3、本公司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要求及实际情况,积极向发行人提出有
利于稳定股价的合法方案,并积极促使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利于稳定
股价及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回购议案或其他议案。

本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承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 A 股股价的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 A 股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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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未能
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4、发行人领薪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承诺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发行人领薪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作出
如下承诺: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措施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预案》所确定的启动 A 股股
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且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最终确定的
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包括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发行人股份,发行人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采取
如下增持股份的措施:

(1)发行人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增持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尽快将其
拟增持股份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
完成时间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

(3)发行人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发行人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在履行完毕前述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领薪董事(独立
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A 股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
前述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发行人 A 股股票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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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格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
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如发行人确定的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包括领薪董事(独立
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则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

如在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措施前,发
行人 A 股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要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领薪董事(独
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实施增持措施。

在单一会计年度内,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
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高于其自发行人上一年度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

超过上述标准的,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当年
度不再继续实施增持措施。但如下一年度启动 A 股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且
发行人最终确定的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包括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份时,将继续按照上述第(1)、(2)、(3)及本
条规定执行。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本人承诺,在启动 A 股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且发行人最终确定的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包括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
份措施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按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
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函》执行相应约束措施。”

四、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海油 BVI 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
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 A 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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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实施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新监管规定,且本公司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
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 A 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实施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新监管规定,且本公司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 A 股发行完成之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实施关于填补回报措施的新监管规定,且本人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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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执行相应约束措施。”

五、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的
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等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并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 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将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海洋石
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4、上述承诺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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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等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发行人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
市,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 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
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函》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
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等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发行人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已经发行上
市,本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 A 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1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
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函》承担相应责任。”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载之内容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负有责任,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
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
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
定。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对本人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将依法遵从该等规定。”

(五)证券服务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联席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证券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德恒承诺:

“如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
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
项目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承诺:

“本所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出具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期间、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
计报告、2021 年 6 月 30 日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止
期间、2020 年度、2019 年度及 2018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以下
统称“报告及说明”)。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承诺函仅供发行人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六、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 A 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
会监督,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在本次 A 股发行中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事项)均
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1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如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
变化导致的除外),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

(2)公司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
司组织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有权机构/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公
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处罚/决定。”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 BVI 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将严格履行就本次 A 股发行
上市所作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相
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 A 股发行中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事项)
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等变化导致的除外),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

(2)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众投
资者的利益。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等依

18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有权机构/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决定,本
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处罚/决定。”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就本次 A 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公
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相关事宜,特郑重承
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CNOOC Limited)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
事项,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
件等变化导致的除外)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或
司法机关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等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
责任,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
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果发行人未能履行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变化导致的除
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经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
任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

公司的 A 股股东可以依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向中国
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其权益。

为保障境内投资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

19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了《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人的承诺

鉴于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
司就本次 A 股发行的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作出如下承诺:

“1、若本次 A 股发行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承诺函适
用法律而言,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
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不会对上述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提出异议。”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鉴于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作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 BVI 和中国海油就本次 A 股发行
的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作出如下承诺:

“1、若本次 A 股发行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承诺函适
用法律而言,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以下简
称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不会对上述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提出异议。”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鉴于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
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若本次 A 股发行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承诺函适
用法律而言,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
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人不会对上述适用法律及管辖法院提出异议。”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


20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就股东信息披露事宜,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CNOOC(BVI)
Limited(中国海洋石油(BVI)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 Overseas Oil & Gas
Corporation, Ltd.(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或禁止
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 6,740,300 股在香港上市
的普通股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
900,000 股在香港上市的普通股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重要子公司
持有公司 67,156,173 股在香港上市的普通股股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 13,177,000 股在香港上市的普
通股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
470,000 股在香港上市的普通股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 A 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CNOOC(BVI)
Limited(中国海洋石油(BVI)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 Overseas Oil & Gas
Corporation, Ltd.(海外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不存在违规入股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特别风险提示

(一)原油及天然气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

原油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主要反映其供需变化,包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其他
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OPEC 及主要石油输出国的石油政策,
与主要产油国相关的地缘政治、经济状况和行动、其他能源的价格和可获取性、
自然灾害、天气条件和全球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油气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现金流和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油气价
格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油气价格呈下行态势,且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的业
务、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核销成本较高的储量和其他资
产,减少公司可以经济地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若油气价格长期低迷,则可
能会影响公司对项目的投资决策。

(二)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变动风险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若公司经营所在国出现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情
形,与之相关的国际行动、动乱和罢工、政局不稳、战争和恐怖主义行为等,可
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政权更替、社会动荡、其他政
治经济或外交的变动或政策、法律、财税体制的变化并非公司所能控制,该等变
化以及因不同国家间的关系恶化而导致的贸易及经济制裁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
现有资产或未来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 年 2 月 24 日,俄罗斯宣布对乌克兰采取“特别军事行动”。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相关军事冲突仍在持续。公司在乌克兰没有任何业务;在
俄罗斯,公司拥有 Arctic LNG 2 项目 10%权益,该项目尚处于早期建设阶段,
公司在俄罗斯的上述项目可能因军事冲突引发的金融制裁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
影响。除此之外,公司在海外其他项目均未受俄乌军事冲突影响,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

(三)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某些主要经济体的逆全球化冲击世界经
济。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全球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均出现不同程
度下滑。进入到后疫情时代,受疫情管控措施缓解以及主要经济体采取经济刺激
措施等因素影响,预计全球经济将逐步复苏,但复苏存在不稳定不平衡问题。宏
观经济变化会影响石油及天然气的供给和下游需求,从而使得公司业绩受到不利
影响。

(四)气候变化及环保政策趋严风险

随着《巴黎协定》的生效和公众对气候变化问题日益重视,各国碳排放政策


22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逐步出台,中国也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目标。各国“碳达峰、碳中
和”目标的提出,将大大加速能源转型的进程,对油气产业提出了挑战。公司预
计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将随着公司产量增长而增加,若缺乏成熟可靠的二氧化碳减
排技术,油气田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会持续上升。公司预期未
来可能受到相关机构、组织在此领域的监管。如果公司无法找到经济可行且公众
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来减少存量和增量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能会导致公司额外
的成本增加,亦会影响公司声誉。

目前已有国家通过设定减排标准、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占比计划、征收高额
碳税、出台严格的监管法规等相关措施,推动全球向低碳清洁能源过渡。绿色低
碳转型可能会导致能源供应市场竞争加剧,从而导致公司运营成本提高。

公司的海上作业平台和勘探开发活动会产生废水和废弃物,若管控不当,可
能会发生废水排放不达标或废弃物处置过程不合规的情况,使公司的声誉和作业
受到损害,增加成本投入,甚至导致公司面临诉讼和处罚。

(五)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风险

在中国及其他各经营所在国,公司都面临着与国家石油公司、大型一体化油
气公司和独立油气公司在油气资源获取、替代能源、客户、资本融资、技术和设
备、人才和商业机会等各方面的竞争。竞争可能会导致这些资源的短缺,从而可
能会导致成本上升或收入的下降,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的负面影响。

同时,能源领域的环保监管日趋严格,全球积极推动向低碳清洁能源过渡和
转型。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会导致替代能源的需求增加,进而导致能源供应市场竞
争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股份登记及股东名册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并拟于上交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将由中国结算按照中国境
内相关法律法规及登记结算规则的规定办理登记、存管与结算,中国结算出具的
证券登记记录可以证明 A 股股东的股东身份。A 股股东如需取得具有法律效力
的证券持有及变动记录证明,应当按照中国境内相关业务规定申请办理。


23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中国境内建立并存放股东名册(以下简称“中国境
内股东名册”),该中国境内股东名册是 A 股股东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合法证
明。公司现有且存放于中国香港的股东名册(以下简称“中国香港股东名册”)
记载公司港股股票的信息,不会载入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信息。中国境内股
东名册与中国香港股东名册将共同记载本次发行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信息。

十一、发行人股票无面值并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上交所进
行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
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 号的规定,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
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公司条例》的规定,
香港注册公司的面值制度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起被全面取消,因此公司股份无面
值。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上交所上市,根据中国结算关于股票登记结算的相
关规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人民币结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无面值,
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十二、发行人美国存托股份已于纽交所退市

受公司被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其所管理的非 SDN 涉军公司
清单(现已被非 SDN 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清单所取代)影响,公司的美国存托
股份于美国时间 2021 年 10 月 22 日闭市后自纽交所退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履行退市后相关程序。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披露指引》的要求,德勤华永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
具了《审阅报告》(德师报(阅)字(22)第 R00003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


2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反映中海油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上
述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德勤华永出具的《审阅报告》(德师报(阅)字(22)第 R00003 号),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率
总资产 78,656,836.06 72,127,640.90 9.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8,091,156.41 43,370,951.19 10.8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变动率
总资产 78,656,836.06 75,602,540.41 4.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8,091,156.41 45,680,933.82 5.28%
注:2021 年 6 月 30 日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相对稳定,总资产为 7,865.68
亿元,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9.05%,较 2021 年 6 月 30 日增长 4.04%;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4,809.12 亿元,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0.88%,较 2021
年 6 月 30 日增长 5.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0 年 7-12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3,587,845.68 8,081,335.42 68.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9,072.98 1,457,389.39 153.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3,566,510.56 1,204,286.18 196.15%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7-12 月 2020 年 7-12 月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73,479.26 4,812,457.24 74.0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4,611,169.06 15,537,267.14 58.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31,965.69 2,495,678.77 181.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6,817,070.16 2,137,042.75 219.0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89,372.45 8,233,804.20 79.62%

2021 年 7-12 月,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1,358.78 亿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68.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9.91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53.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6.65 亿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196.15%。2021 年 7-12 月,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国际
油价上升、公司产量增加所致。

2021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实现营业收入 2,461.12 亿元,较去年同比
增长 58.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3.20 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181.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1.71 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219.00%。2021 年度,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主要是由于国际油价上升、公司
产量增加所致。

2021 年 7-12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37.35 亿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74.00%;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78.94 亿
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79.62%,均主要是由于国际油价上升,营业收入增长较快
所致。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
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服务价格、设备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
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6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2022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2 年第一季度的业绩预
计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690-830 524 32%-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40-280 148 62%-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33-273 145 61%-89%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公司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690 亿元至 830 亿元,同比增
长 32%至 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240 亿元至 280 亿元,同比增长
62%至 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233 亿元至 273
亿元,同比增长 61%至 89%。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
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
成公司盈利预测。




2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无面值
2,600,000,000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约占发行后公司已
拟发行股数及占发行 发行股份总数的5.50%。公司授权主承销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
后总股本的比例 要求的前提下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A股
股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5%的A股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10.80元
0.45元(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已发
行股份总数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45元(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的情况下已
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23.88倍(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
每股收益)
发行市盈率
24.07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的情况下,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
后每股收益)
10.2315元(按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10.2588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按公司2021年6月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2629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的情况下,按公司2021年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1.05倍(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
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市净率
1.05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的情况下,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
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
发行方式 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
发行对象
管规则所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2,808,000.00万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募集资金总额
3,229,20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2,789,194.46万元(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募集资金净额
3,209,106.2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8,805.54万
元,其中:保荐费及承销费7,862.4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016.46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律师费用2,434.8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8.00
万元;发行上市手续费用923.82万元(以上费用均含增值税);


28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20,093.80万元,
其中:保荐费及承销费9,041.76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7,016.46万元;
律师费用2,434.86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68.00万元;
发行上市手续费用1,032.73万元(以上费用均含增值税)




29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NOOC Limited
已发行股份总数 44,647,455,984股普通股
成立时间 1999年8月20日
注册地址 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邮政编码 999077
电话 852-2213 2500;86-10-8452 2973
传真 852-2525 9322;86-10-8452 1441
互联网网址 www.cnoocltd.com
电子信箱 ir@cnooc.com.cn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1999 年 8 月 4 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洋石
油有限公司等三家境外公司的批复》([1999]外经贸政海函字第 1478 号),同
意设立中海油。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CNOOC Limited(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于 1999 年 8 月 20 日在中国香港注册
成立。公司成立时,公司股份共分为 2 股,其中中国海油 BVI 认购 1 股,海外
油气公司认购 1 股。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44,647,455,984 股,公司本次拟向社会
公众发行不超过 2,60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不超过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50%。公司可授权主承销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 A 股股数(行

30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5%的 A 股股份。假设本次发行 A 股 2,600,000,000 股,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后
国有股东 发行前
股东名称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标识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中国海油BVI CS 28,772,727,268 64.44 28,772,727,268 60.90
中国海油 SS 339,780,000 0.76 339,780,000 0.72
海外油气公司 CS 5 0.00 5 0.00
其他港股股东 - 15,534,948,711 34.80 15,534,948,711 32.88
其他A股股东 - - - 2,600,000,000 5.50
合计 - 44,647,455,984 100.00 47,247,455,984 100.00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
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552 号),中国海油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
识,中国海油 BVI 和海外油气公司的证券账户应标注“CS”标识。

(二)本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海油 BVI 28,772,727,268 64.44%
合计 28,772,727,268 64.44%

(三)本次发行前主要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大于 5%的股东仅有公司
的控股股东中国海油 BVI。因此,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原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是中国最大的海
上原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也是全球最大的独立油气勘探及生产集团之一。

2020 年,公司全年油气净产量约 5.3 亿桶油当量,较 2011 年增长 59.0%。

3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油气净证实储量约 53.7 亿桶油当量,较 2011 年增长
68.4%。




在国内,公司通过自营作业及以产品分成合同的形式与合作伙伴合作,在渤
海、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和东海等区域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并在陆
上进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活动。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约 57.9%的净
证实储量及约 67.4%的净产量来自国内。

在海外,公司拥有多元化的优质资产,在多个世界级油气项目持有权益。目
前公司的资产遍及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尼日
利亚、伊拉克、乌干达、阿根廷、美国、加拿大、英国、巴西、圭亚那、俄罗斯
和阿联酋等。截至 2020 年末,海外油气资产占公司油气总资产约 50%,公司约
42.1%的净证实储量和约 32.6%的净产量来自海外。




32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顺应全球能源行业低碳化发展大趋势,利用丰富的海上
生产作业和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发展,开展前沿技术领域
研究。公司首个海上风力发电项目于 2020 年 9 月并网发电。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的主营业务分布情况

1、中国

(1)渤海

渤海为公司最主要的原油产区。主要作业区域是浅水区,水深约为 10 米至
30 米,所产原油主要为重油。截至 2020 年末,渤海的储量和产量分别达到 14.44
亿桶油当量和 477,374 桶油当量/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26.9%和约
33.1%。

渤海油气资源丰富,一直是公司勘探开发的核心区域之一。2020 年公司在
渤海共取得 5 个成功发现,即渤中 8-4 南、渤中 13-2 深层、渤中 19-6 北、曹妃
甸 28-1 和垦利 9-2。此外,还成功评价了 20 个含油气构造,包括渤中 13-2、渤
中 21-2、渤中 26-3、渤中 26-3 北、渤中 29-4、渤中 29-4 西、渤中 34-9、渤中
36-1、渤中 8-4 南、曹妃甸 2-2、曹妃甸 6-2、垦利 10-1 北、垦利 6-1、旅大 10-5/6、
旅大 19-2、旅大 27-1、旅大 5-2、歧口 17-2、绥中 36-1 北和绥中 36-2。

公司持续对渤中 19-6 凝析气田群进行再评价,拓展勘探渤中 13-2,是继渤
中 19-6 之后又一潜山突破,整体探明地质储量达一亿吨。旅大 10-6 构造获高产
油气流,初步探明为中型油气田。高效评价垦利 6-1,探明亿吨级地质储量,成
为渤海莱北低凸起首个浅层岩性大型油田。成功发现垦利 10-2 亿吨级岩性油田,
展示了渤海岩性油气藏勘探的广阔前景,对类似盆地的勘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
义。同时,渤海秦皇岛 22-3 构造预探获得发现,证实了秦南凹陷的勘探潜力。

开发生产方面,2020 年,蓬莱 19-3 油田 4 区调整/蓬莱 19-9 油田二期、秦
皇岛 33-1 南油田一期、渤中 19-6 凝析气田试验区、旅大 16-3/21-2 联合开发项目、
南堡 35-2 油田 S1 井区、锦州 25-1 油田 6/11 井区和蓬莱 25-6 油田 3 井区开发项


33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均已投产。渤中 19-6 凝析气田投产后,将为环渤海地区提供低碳、安全的能
源保障,为公司未来天然气产量增长做出贡献。同时,公司扎实推进“渤海油田
稳产 3,000 万吨,上产 4,000 万吨”关键技术研究等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并取得
显著成果,为公司实现中长期产量增长目标提供了保障。

2021 年,曹妃甸 6-4 油田、旅大 29-1 油田、渤中 19-4 油田调整、渤中 26-3
油田扩建、旅大 6-2 油田、秦皇岛 32-6/曹妃甸 11-1 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已
投产,预计曹妃甸 11-6 油田扩建、锦州 31-1 气田、垦利 16-1 油田、垦利 6-1 油
田 4-1 区块开发项目、旅大 4-2 油田 4-3 区块、旅大 5-2 北油田也将于年内陆续
投产。其中,秦皇岛 32-6/曹妃甸 11-1 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年均减少二氧化
碳排放 17 万吨,将有效助力实现节能减排和控制成本。

(2)南海西部

南海西部是公司重要的原油和天然气产区之一。主要作业水深为 40 米至
1,500 米,所产原油多为轻质油和中质油。截至 2020 年末,南海西部的储量和产
量分别达到 8.43 亿桶油当量和 187,311 桶油当量/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
约 15.7%和约 13.0%。

2020 年,公司在南海西部获得 4 个成功发现,即陵水 25-1 西、涠洲 12-1、
文昌 9-7 和涠洲 11-6。共获得 12 个成功评价,即涠洲 11-2、涠洲 11-6、涠洲 12-2、
涠洲 6-9、乌石 1-6、乌石 16-1、乌石 23-5、东方 13-1、陵水 17-2、文昌 19-1、
文昌 8-3 东和文昌 9-7。其中,陵水 25-1 西-2 井在梅山组的天然气发现,打开
了琼东南盆地深水区梅山组新层系的勘探新领域。在宝岛 21-1 构造测试获高产
气流,初步展现千亿方天然气储量规模前景。文昌 9-7 构造评价获得突破,成为
该凹陷近 10 年来最大的石油勘探发现,开拓了珠江口盆地西部油气勘探新领域。

中国海域首个大型深水自营气田陵水 17-2 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投产,投
产后每年将为粤港琼地区稳定供气超过 30 亿立方米,将大力提升公司天然气供
给能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此外,涠洲 11-2 油田二期已于 2021 年 6 月投
产。

(3)南海东部

南海东部是公司重要的原油和天然气产区之一。主要作业水深为 100 米至

3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500 米,所产原油多为轻质油和中质油。截至 2020 年末,南海东部的储量和产
量分别达到 5.93 亿桶油当量和 273,719 桶油当量/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
约 11.0%和约 19.0%。

2020 年,公司在南海东部获得 4 个新发现,即恩平 21-4、惠州 19-14、惠州
25-2 和惠州 26-6。此外,公司还成功评价 7 个含油气构造,即恩平 18-6、番禺
34-1、惠州 25-2、惠州 25-9、惠州 26-6、流花 27-1 和陆丰 9-2。风险勘探惠州
26-6 构造获得中型商业突破,成为珠江口盆地自营勘探最大的油气田,并将带动
周边油气勘探。惠州 25-2 构造滚动勘探获得成功后,可依托周围平台开发生产,
加快了储量动用和储采转化,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开发生产方面,流花 16-2/流花 20-2 油田联合开发项目和流花 29-1 气田开发
项目已于 2020 年投产。流花 29-2 气田已于 2021 年 5 月投产,流花 21-2 油田已
于 2021 年 8 月投产,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预计也将于 2021 年投产。

(4)东海

东海主要作业水深为 90 米左右。截至 2020 年末,东海的储量和产量分别占
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2.8%和约 1.1%。

2020 年,公司在东海继续推进开拓创新和探索试验,气藏降压开采等提高
采收率技术试验成效初显,完成在产油气田无人化改造,实现海上无人化平台安
全高效运行,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

(5)陆上

在中国陆上,公司以中联公司为平台,专注于非常规气资源的勘探、开发、
生产和销售业务,已在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建成两大生产基地。截至
2020 年末,中国陆上的储量和产量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1.4%和约 1.2%。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陆上非常规气开发力度,为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和天然
气产量增长提供有力支持。

(6)新能源业务

顺应全球能源行业低碳化发展大趋势,中海油利用丰富的海上生产作业和管
理经验,积极探索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发展,开展前沿技术领域研究。


3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 年,公司位于江苏附近海域的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已经实现并网发电,
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300 兆瓦,计划在海上建设 67 台风机。

2、海外

(1)亚洲(不含中国)

亚洲是公司海外发展最先进入的区域,已成为中海油在海外的主要油气产区
之一。目前,公司主要在印度尼西亚、伊拉克和阿联酋拥有油气资产。截至 2020
年末,除中国外的亚洲地区的储量和产量分别达到 3.27 亿桶油当量和 77,017 桶
油当量/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约 6.1%和约 5.3%。

1)印度尼西亚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在印度尼西亚资产组合主要包括马杜拉海峡和东固两
个开发生产区块。其中,马杜拉海峡区块为联合作业区块,区块内的 BD 气田生
产正常,受疫情影响,2020 年下游用气需求降低,日净产量略有下降,其他气
田正在评价建设中。公司拥有印度尼西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约 13.9%权益。
2020 年,一期项目产量稳定,日净产量约 2.2 万桶油当量。二期第三条液化天然
气生产线的建设正按计划进行中。

2)伊拉克

公司拥有伊拉克米桑油田群技术服务合同 63.75%的参与权益,并担任主承
包商。2020 年,公司在米桑油田群持续钻探开发井,项目产量规模稳步提升,
但受 OPEC 限产影响,日净产量有所下降。

3)阿联酋

2020 年,公司通过获取原中国石油阿布扎比浅海下扎库姆和乌姆沙依夫-
纳斯尔两个油田合同区项目公司 40%股权,间接持有该两个油田合同区各 4%权
益。2020 年,该项目生产稳定,日均净产量约 1.2 万桶油当量。

(2)大洋洲

目前,公司在大洋洲的油气资产主要位于澳大利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截至
2020 年末,大洋洲的储量和产量分别达到 0.42 亿桶油当量和 32,673 桶油当量/
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0.8%和约 2.3%。

36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澳大利亚

公司拥有澳大利亚西北大陆架液化天然气项目 5.3%的权益。该项目为在产
项目,正在向包括中国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终端在内的客户供气。2020 年,西
北大陆架项目实现额外增量气,经济效益良好。

2)大洋洲其他地区

公司在巴布亚新几内亚持有三个处于勘探阶段的区块的权益。

(3)非洲

非洲是中海油海外油气储量和产量较大的地区之一。公司在非洲的资产主要
位于尼日利亚和乌干达。截至 2020 年末,非洲的储量和产量分别达到 0.78 亿桶
油当量和 90,750 桶油当量/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1.4%和约 6.3%。

1)尼日利亚

公司拥有尼日利亚 OML130 区块 45%的权益。OML130 区块是一个深水区
块,主要由四个油田组成:Akpo、Egina、Egina 南和 Preowei。2020 年,Akpo
油田产量表现稳定,日净产量约为 4.1 万桶油当量。Egina 油田 2020 年 5 月开始
执行 OPEC 限产,日净产量约为 4.4 万桶油当量。

此外,公司持有尼日利亚海上 OML138 区块 Usan 油田 20%的非作业者权益,
OPL223 和 OML139 产品分成合同各 18%的非作业者权益。公司将继续深度整合,
以尼日利亚为中心,建立西非油气生产基地。

2)乌干达

公司持有乌干达 EA 1、EA 2 和 EA 3A 区块各 28.33%权益。EA 1、EA 2 和
EA 3A 区块位于乌干达的阿尔伯特湖盆地,该盆地是非洲陆上油气资源前景最佳
的盆地之一。2020 年,公司全力促进了乌干达长输管线项目框架协议的谈判。
未来,公司将坚持秉承双赢的合作理念,继续与项目合作伙伴和乌干达政府开展
积极合作。

3)非洲其他地区

除尼日利亚、乌干达外,公司还在塞内加尔、刚果(布)和加蓬等国拥有几
个区块的权益。

3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北美洲

北美洲已成为公司海外油气储量和产量最大的地区。公司在北美洲的美国、
加拿大、墨西哥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持有油气区块的权益。截至 2020 年末,
北美洲的储量和产量分别达到 10.88 亿桶油当量和 143,949 桶油当量/天,分别占
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20.2%和约 10.0%。

1)美国

公司在美国陆上和墨西哥湾海上分别持有两个页岩油气项目和两个深水项
目的权益。中海油分别持有美国陆上页岩油气项目 Eagle Ford 和 Rockies 项目 27%
和 12%权益。2020 年,Eagle Ford 项目和 Rockies 项目分别实现日净产量 4.8 万
桶油当量和 0.9 万桶油当量。

在美国墨西哥湾,中海油拥有两个重要深水项目 Stampede 和 Appomattox 的
权益。2020 年,Stampede 项目地面设施和油田注水改善,产量保持稳定。受低
油价影响,公司与合作伙伴削减了 Appomattox 项目投产井数,项目日净产量约
为 1.4 万桶油当量。此外,在美国墨西哥湾,公司还拥有其他多个勘探区块的权
益。

2)加拿大

加拿大是世界油砂的主要富集地之一。在加拿大,公司拥有位于阿尔伯塔省
东北部阿萨帕斯卡地区的 Long Lake 及其他三个油砂项目 100%的工作权益。2020
年,公司有效利用时间窗口应对低油价,提前进行 Long Lake 项目大修。油价回
暖后,逐步提高产量,实现日净产量约 3.1 万桶油当量。公司持有 Syncrude 项目
7.23%的权益,2020 年日净产量约为 2.0 万桶油当量。公司亦持有 Hangingstone
油砂项目 25%的权益以及其他几个勘探开发许可证的非作业者权益。公司还持有
东加拿大海域两个勘探区块 100%的勘探作业权益,2021 年完成 1 口预探井的钻
探。此外,公司持有加拿大上市公司 MEG 能源公司约 9.47%的股份。

3)北美洲其他地区

公司拥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2C 区块 12.5%和 3A 区块 17.12%的权益。其中,
2C 区块为在产区块,产量表现稳定,经济效益良好。此外,公司拥有墨西哥
Cinturon Plegado Perdido 深水勘探区 1 区块 100%勘探作业者权益及 4 区块 70%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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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作业者权益。2020 年,1 区块完成 1 口预探井的钻探。2021 年,4 区块完成
1 口预探井的钻探。

(5)南美洲

南美洲是公司未来重要的储量和产量增长来源之一。公司在南美洲的巴西、
圭亚那和哥伦比亚持有油气区块的权益,并持有 BC 公司 50%的权益。截至 2020
年末,南美洲的储量和产量分别达到 2.87 亿桶油当量和 72,018 桶油当量/天,分
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5.3%和约 5.0%。

1)巴西

巴西深水油气是全球最重要的深水油气开发区域之一。中海油持有巴西深水
盐下 Libra 项目产品分成合同 10%的权益。该项目位于桑托斯盆地,其西北区
Mero 油田包括 Mero 1、Mero 2、Mero 3 和 Mero 4 四个生产单元。2020 年,延
长测试项目产量保持稳定。Mero 1、Mero 2 和 Mero 3 已完成最终投资决策,计
划分别于 2021 年、2023 年和 2024 年投产;Mero 4 已完成油田开发方案设计。
此外,中海油拥有巴西深水盐下区 Búzios Surplus 项目 5%权益。未来,公司将
充分利用 Libra 项目和 Búzios Surplus 项目的发展契机,为产量寻找新的增长点。
此外,中海油拥有巴西海上 592 区块 100%权益、ACF Oeste 区块 20%权益和 Pau
Brasil 区块 30%权益。

2)圭亚那

中海油在圭亚那海上 Stabroek 区块拥有 25%的权益。该区块 Liza 油田一期
已于 2019 年 12 月提前投产,2020 年末日净产量约为 1.7 万桶油当量。Liza 油田
二期及 Payara 油田已完成最终投资决策,并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
计划于 2022 年与 2024 年投产。Stabroek 区块持续获得新发现,2020 年获 Uaru、
Yellowtail-2、Redtail 三个新发现并成功评价 Yellowtail 含油气构造。2021 年获
Uaru-2、Longtail-3、Cataback-1 三个新发现。截至 2021 年 10 月,区块内合计已
获得 20 余个新发现,可采资源量已进一步扩大至约 100 亿桶油当量。

3)阿根廷




39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海油对 BC 公司持有 50%的股权,并对其管理作共同决策。BC 公司持有
阿根廷泛美能源集团公司(Pan American Energy Group)50%股权。2020 年,BC
公司日净产量约 5.2 万桶油当量。

4)南美洲其他地区

公司还持有哥伦比亚数个勘探和生产区块的权益。

(6)欧洲

在欧洲,中海油持有英国北海 Buzzard 和 Golden Eagle 等油气田的权益,并
持有俄罗斯 Arctic LNG 2 LLC 10%的股权。截至 2020 年末,欧洲的储量和产量
分别达到 0.72 亿桶油当量和 54,518 桶油当量/天,分别占公司储量和产量的约
1.3%和约 3.8%。

1)英国

英国是公司在海外的重点发展区域之一。公司在英国北海的资产组合包括在
产项目以及开发和勘探项目,主要包括:持有北海最大的油田之一 Buzzard 油田
43.21%的权益和 Golden Eagle 油田 36.5%的权益。2020 年,Buzzard 油田日净产
量达约 3.8 万桶油当量。此外,Buzzard 油田二期项目计划于 2021 年投产。公司
还持有英国北海海域 P2215 区块 50%的勘探作业权益和 P2279 区块 100%的勘探
作业权益,并计划于 2022 年前在 Glengorm 完成 2 口评价井钻探。此外,公司在
英国西设德兰盆地拥有 P2415 区块 30%的权益。

2)俄罗斯

公司拥有俄罗斯 Arctic LNG 2 LLC 10%的权益,项目位于俄罗斯北极格丹半
岛,是中俄在北极圈合作的第二个全产业链油气合作项目。项目计划建设三条液
化天然气生产线,并分别于 2023 年、2024 年和 2026 年投产,全部投产后预计
年生产 19.8 百万吨液化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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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油气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资产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155,303.60 123,833.84 79.74%
设备 188,890.37 113,180.75 59.92%
其他 21,420.64 3,592.16 16.77%
小计 365,614.61 240,606.75 65.81%
油气资产 111,305,390.78 44,312,705.96 39.81%
合计 111,671,005.39 44,553,312.71 39.90%

2、房屋及建筑物

(1)境内自有房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房产
共计 4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79,744.38 平方米。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共计 38 处,
建筑面积合计约 78,813.53 平方米,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约为
98.83%。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 3 处,建筑
面积合计约 930.85 平方米,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约为 1.17%。该等
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2 年 11 月 30 日,海南码头依法取得中海石油码头(一期工程)的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照后开工建
设,2014 年 1 月 13 日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通过海南省交
通厅组织的竣工验收(编号琼交港验字[2016]1 号)。由于海南码头与项目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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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标段施工单位在合同结算上存在分歧,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造成该标
段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导致该标段涉及的上述三处建筑单体未能办理不
动产权证书。目前,海南码头仍在继续与施工单位沟通中。

该 3 处房产系在公司子公司海南码头依法享有的土地(马村国用(2012)第
0091 号)上自建,已依法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并已办理了竣工验收,主要用途为变电所、发电机房、
消防栓房、药剂房和润滑油间。

该等房产均由公司实际持续使用至今,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不涉及公司生产
经营核心场所,且建筑面积占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自有房产总面积的比例很低,
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
法律障碍。

(2)境外自有不动产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境外子公司北美公司享有一宗不可分割的不动
产 60%的权益,且对该部分权益拥有良好且可转让的所有权,该不动产上不存在
任何权利负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类型 地址 权属证号 取得方式
LOT 1 DISTRICT
北美公司享有 LOT 1993 RANGE 5
1 永久性权利 CA7378260 受让取得
60%的权益 COAST DISTRICT
PLAN EPP55830

(3)租赁房产

1)境内租赁物业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内承租的主要经营性房产共计 7 项,建筑
面积合计约 501,095.50 平方米。其中 1 处租赁房产、建筑面积约 24,588.30 平方
米,租赁用途为办公,出租方中海实业芍药居海油大厦管理分公司未提供房屋的
权属证书,该处房产系由中国海油所有,因历史原因尚未取得产权证书,该处租
赁房屋占公司承租的主要经营性房产总面积的比例较低,如果该处租赁房产因权
属瑕疵导致公司无法继续使用,公司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替代物业不存在困难。

2)境外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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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外承租的主要经营性房产共计 13 项,建
筑面积合计约 46,290.34 平方米。

3、油气资产

公司拥有的油气资产主要包括矿区权益及油气勘探与油气开发活动形成的
油气井和相关设施,包括海上油井、气井、水井、固定平台、单点系泊、浮式生
产储油装置(FPSO)、海底电缆、管道、水下生产系统、陆岸终端以及其他水
上、水下的油气生产的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等。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自有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的土
地使用权共计 41 宗,面积合计约 4,947,159.96 平方米。

(1)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 38 宗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
要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面积
合计约 4,504,823.86 平方米。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 3 宗土地使用权尚待取得权
属证书,面积合计约 442,336.10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绥中县高岭镇土地未办理产权证事项

该宗土地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原为划拨方式取得。有限中国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与该县政府签署了相关《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协议》
(“《出让协议》”)并支付了出让价款,取得辽宁省绥中县 393,707.10 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因经勘测实际使用的出让地面积略少于出让协议面积,至今尚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该宗土地为有限中国公司依法有偿取得,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出让协议》并
合法占有使用至今,未发生过权属纠纷,公司占有、使用该土地不存在限制或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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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碍,公司使用该等土地进行的有关业务活动并未因此而受到重大影响。

2)嘉峰镇下李庄村地块(潘河增压站)未办理产权证事项

中联公司与沁水县国土资源局于 2008 年 1 月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取得嘉峰镇下李庄村 23,367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为工业
用地,使用期限五十年,并已缴纳了土地出让价款。但由于施工单位未按照红线
范围施工,超占用地,至今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以上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超占用地不涉及集体土地、划拨地、农用地、
耕地、基本农田;截至报告期末,以上土地未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整改,也
未产生任何争议、纠纷;超占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主要为闲置的仓库,即便沟通
无果或国土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腾退超占土地、拆除超占土地上的建筑物,亦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承诺在必要时拆除超占用地内修建的
建筑,腾退超占土地。

该宗土地为中联公司依法有偿取得,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并合法占有使用,该宗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发
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嘉峰镇潘河、下李庄村地块(潘河加气站和集输站)未办理产权证事项

中联公司与沁水县国土资源局于 2009 年 6 月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取得嘉峰镇下李庄村 25,262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为工业
用地,使用期限五十年,并已缴纳了土地出让价款。但由于该宗土地第二期土地
出让金(90.5505 万元)专用票据遗失且潘河加气站和集输站超占用地,至今未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该宗土地及超占土地不涉及集体土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
截至报告期末,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以上土地未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也未产生任何争议、纠纷;超占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主要为闲置的仓库。即便沟
通无果或国土主管部门要求公司腾退超占土地、拆除超占土地上的建筑物,亦不
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缴纳该
笔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该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必要时拆除超占用地内修建
的建筑、腾退超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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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该宗土地为中联公司依法有偿取得,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并合法占有使用,该宗土地未办理土地权证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上述自有土地使用权瑕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对本次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租赁土地使用权

(1)境内租赁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在中国境内主要承租 2 宗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 137,179.73 平方米:

2003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下属企业有限湛江租用乐东县境内 58,444 平方米
的土地用于埋设输气管道工程,租赁期限为自审批之日起算 50 年。

2009 年 4 月 8 日,公司下属企业有限湛江租用东方市境内 78,735.73 平方米
的土地用于埋设输气管道工程,租赁期限为自审批之日起算 50 年。

(2)境外租赁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境外子公司在中国境外存在通过签署土地租约
以取得勘探和开采资源的权利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本节之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之“(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9、
境外矿业权”。

3、海域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的主要海域共计 122 宗,均已取得《海域
使用权证书》,其中 22 宗海域的《海域使用权证书》证载期限届满,正在办理
续期过程中,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之“附录 1 海域使用权”。公司的主要海域使
用权目前均在有效期内或相应权属证书正在续期审核之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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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存在自有注册商标,目前使用的
主要商标均来自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的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与中国海油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中国海油授权公司使用
中国海油截至该合同生效日(即 2015 年 1 月 1 日)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已经获
取注册的商标”,同时,允许公司再许可其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许可费用共
计 1 万元,许可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国海油持有的授权许可给发行人使用的在中国境
内注册的商标共计 124 项。

(2)境外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外拥有 12 项自有注册商标,具体情
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附录 2 境外注册商标”。

5、专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登记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名下的与其生产经营相关
的主要境内专利权共有 863 项,其中:357 项为发明专利权、503 项为实用新型
专利权、3 项为外观专利权。上述专利权中,与第三方共有的共计 648 项;在与
第三方共有的专利中,有 549 项是仅与中国海油共同共有。登记在发行人境外重
要子公司名下的主要境外专利权共有 21 项。上述专利权目前均在专利权保护期
内,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之“附录 3 专利”。

6、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境内享有的软件著作权共 213 项,与第
三方共有的共计 29 项;其中有 12 项是仅与中国海油共同共有。上述软件著作权
目前均在保护期内。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之“附录 4 软件著作权”。

7、主要境内探矿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境内油气探矿权 61 个,包括近海
和陆地,总面积约 20 万平方公里,均已取得相应权属证书,其中 14 项境内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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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探矿权的权属证书证载期限届满或即将届满,正在办理续期过程中,具体情况参
见招股说明书之“附录 5 主要境内探矿权”。公司的主要境内油气探矿权均在有
效期内或正在续期审核之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8、主要境内采矿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境内采矿权 100 项,均已取得《采
矿许可证》,其中 2 项境内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证载期限届满或即将届满,
正在办理续期过程中,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之“附录 6 主要境内采矿权”。
公司的主要采矿权均在有效期内或正在续期审核之中。

9、境外矿业权

发行人在海外主要采用与资源方签署石油合同或者直接从有权部门取得许
可证等方式获取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油气的权利。除石油合同和许可证以外,
各资源国还通过相关立法对油气行业进行监管,具体管理要求各异,各相关主体
获得勘探开发生产的许可方式各异。发行人境外重要子公司的主要矿权证照情况
如下:

(1)圭亚那公司

圭亚那公司拥有圭亚那 Stabroek 区块石油合同下 25%的合同者权益。圭亚那
公司及其合作伙伴已依照该石油合同和当地法律要求从圭亚那政府获得了相关
石油勘探许可证以及 Liza 油田和 Payara 油田的石油生产许可证。

(2)英国公司

英国公司现持有英国油气管理局(Oil & Gas Authority)颁发的 25 个海上生
产许可证,具体作业权益 36.54%至 100%不等。

(3)尼日利亚公司

尼日利亚公司OML130项目的石油开采许可证即OML130于2005年2月经尼
日利亚石油资源部批准颁发,有效期为20年,持证人为道达尔、Brasoil Oil Services
Company、South Atlantic Petroleum Limited(以下简称SAPETRO)和尼日利亚国
家石油公司,权益比例分别为24%、16%、10%和50%。2005年4月,尼日利亚国
家石油公司在其所持50%权益范围内与SAPETRO签署产品分成合同(“OML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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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产品分成合同”),后者拥有100%合同者权益。2006年4月,尼日利亚公司从
SAPETRO收购OML130产品分成合同下90%合同者权益。

(4)巴西公司

巴西公司现持有巴西深水盐下区 Libra 项目 10%的权益、深水盐下区 Búzios
Surplus 项目 5%权益、ACF Oeste 区块 20%权益和 Pau Brasil 区块 30%权益,以
上项目均采用产品分成合同模式,另外通过签署租让合同持有海上 592 区块
100%权益。

(5)美国墨西哥湾公司

美国墨西哥湾公司在位于墨西哥湾深水区域的两个重要项目 Stampede 和
Appomattox 中分别拥有 25%和 21%的权益。2019 年 3 月 26 日,美国内政部海
洋能源管理局批准了 Nexen Petroleum Offshore U.S.A. Inc.更名为美国墨西哥湾
公司的对应资质权利变更申请,并确认了美国墨西哥湾公司管道通行权、使用权、
地役权以及油气租约(包括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相应名称的变更,并记录在册。

(6)美国页岩油气公司、加拿大能源公司、北美公司

在美国和加拿大,石油企业通过与土地或资源所有权人(联邦政府、州政府、
私人或私有化机构)签署土地租约取得勘探和开采油气资源的权利,勘探和开采
许可权证均以租约形式体现。美国页岩油气公司、加拿大能源公司、北美公司均
属于上述情况。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1、本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国海油 BVI 直接持有发行人约 64.44%的已
发行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海油 BVI 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预计不低于 60%,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2、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海油 BVI,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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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业务划分为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
发电、金融服务等五大板块,对境内外业务进行专业化运营。中国海油五大业务
板块的主要职能与核心企业如下:

板块 主要职能描述 核心企业
负责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业务的板块,
油气勘探开发 发行人
聚焦于油气产业链上游
为集团其他业务板块提供技术服务,例如勘探开 中海油服、海油工程、海
专业技术服务
发板块或炼化销售板块 油发展
负责石油炼化、石油化工产品销售业务的板块,
中海炼化、中海化学、海
炼化与销售 聚焦于油气产业链中下游,主要资产包括炼厂、
油进出口
加油站等
负责天然气发电、天然气运输和贸易等业务的板
天然气及发电 块,主要资产包括天然气发电厂、LNG 接收站、 气电集团
天然气管网、加气站等
以服务集团主营业务为中心,提供理财、融资、 海油财务、中海信托、海
金融服务
保险及资产受托管理等服务 油租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与中国海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部
分业务类似的情形,但基于以下原因,相关业务不存在实质性竞争,不构成同业
竞争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原油贸易业务

中国海油下属海油进出口与发行人均开展境外原油转口贸易业务。海油进出
口是中国海油专注于油品贸易的成员单位,在境内拥有集团体系内唯一的原油及
成品油进出口资质;海油进出口所售原油的最终用户均为炼化企业,其借助资源、
需求和市场研判等优势,利用区域、品种、供需关系等导致的油品价差获得部分
贸易增值。发行人是专注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油气行业上游公司,
其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国际主要负责销售发行人的海外份额油气,在报告期内也从
事了少量境外原油转口贸易业务,旨在更好发现商业利益,实现价格发现,维系
现有客户及合作伙伴。海油进出口和新加坡国际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营业
务领域及聚焦产品不同,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海油进出口开展贸易业务不
会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2)LNG 一体化生产项目

中国海油自 2010 年起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气电集团收购并持有位于澳大利亚
昆士兰州的柯蒂斯项目。该项目为产供销一体 LNG 生产项目,气电集团依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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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上、中、下游一体化合作开发要求,持有上游煤层气区块 15%-25%权益,持
有 Train 1 LNG 液化厂 50%权益,并在合作框架下取得二十年长期供气协议。发
行人于 2019 年通过收购中联公司 100%股权在中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
生产和销售;此外,发行人拥有俄罗斯 Arctic LNG 2 项目 10%权益和印度尼西
亚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约 13.9%权益。

气电集团参与柯蒂斯项目上游业务的目的是锁定上游煤层气资源,并为下游
液化气销售获取稳定的气源供应,Train 1 LNG 液化厂建设和运营作为柯蒂斯项
目的中间环节,与上游煤层气开发和下游 LNG 销售业务密不可分,不属于独立
业务。发行人收购中联公司 100%股权是为了优化在中国陆上上游资产布局,拓
展非常规资源市场,生产清洁能源,进入俄罗斯 Arctic LNG 2 项目和印度尼西亚
东固液化天然气项目也是以获取优质上游资源为出发点,助力公司增储上产。双
方上述业务在目的、商业模式、用户群体等方面均存在显著不同。此外,气电集
团在柯蒂斯项目上游业务中持有 15%-25%的权益,英国天然气集团(BG Group
p.l.c.)持有 44%-75%的权益,气电集团未对该项目上游业务形成控制权。双方
开展上述业务不构成竞争关系。

(3)石油精炼和加油业务

中国海油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海炼化在中国从事石油炼化和石油化工产品
销售业务,主要资产包括炼厂和加油站等;发行人合营企业 BC 公司通过阿根廷
泛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阿根廷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及炼厂和加油站等业务。
BC 公司系由发行人与 Bridas Energy Holdings Ltd.共同控制,其中发行人持股
50%,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外,BC 公司及中海炼化所经营的油气下游业务
所处国家不同、覆盖半径不同,因此不构成同业竞争。




50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比重 收入比重 收入比重 收入比重
中国海油及 石油和天然气产品
其控股子公 的销售(天然气和
5,750,081.19 52.16 8,884,332.30 57.18 13,222,213.19 56.70 13,172,968.35 57.85
司(不包括中 液化天然气的长期
海油及其控 销售除外)
股子公司)、 天然气和液化天然
700,025.18 6.35 1,461,309.28 9.41 1,542,521.72 6.61 1,546,138.89 6.79
联营企业 气的长期销售
合计 6,450,106.37 58.51 10,345,641.58 66.59 14,764,734.91 63.31 14,719,107.24 64.6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各类油气销售的总金额分别为 14,719,107.24 万元、14,764,734.91 万元、10,345,641.58 万元和
6,450,106.3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4.64%、63.31%、66.59%和 58.51%。前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各类油气销售的毛利分别为 6,773,733.15 万元、7,549,208.96 万元、4,112,392.53 万元和 3,114,111.36
万元,占当期毛利的比重分别为 69.35%、72.72%、70.91%和 57.14%。




5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销售(天然气和液化天然
气的长期销售除外)的金额分别为 13,172,968.35 万元、13,222,213.19 万元、
8,884,332.30 万元和 5,750,081.19 万元,2020 年该项关联交易的销售额较 2019 年
减少 32.81%,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原油价格下降所致。公
司向中国海油及/或其从事下游石油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
子公司)、联营企业出售石油及天然气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凝析油及液化
石油气。尽管天然气将根据下文所述的长期销售合同销售,但本公司也会通过签
署短期合同向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
联营企业销售若干数量的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1,546,138.89 万元、1,542,521.72 万元、1,461,309.28 万元和 700,025.18 万元,长
期保持稳定。公司向中国海油及/或其从事下游石油业务的控股子公司(不包括
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天然气或液化天然气。由于气田开发投
资规模较大,同时通常向毗邻生产现场的市场进行销售,以及大型买家倾向于购
买量价稳定的天然气产品,为确保获取天然气生产的投资回报,公司通常会订立
为期五至二十五年的中长期销售合同。根据市场惯例,此类销售合同的期限根据
有关气田的估计储量及生产概况而确定。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石油方面,公司关联交易对手方主要为中海炼化和海油进出口,最终消纳方
为中海炼化部分下属炼厂和海油进出口下游客户炼厂。由于部分海洋原油的品质
特殊性,国内其他炼厂加工部分海洋原油不具有竞争优势。因此,为保证公司所
产原油的消纳,中海炼化部分下属炼厂和海油进出口下游客户炼厂专门针对部分
海洋原油的独特性质设计建造了相关生产装置。综上,公司向中海炼化和海油进
出口销售海洋原油具有必要性。

天然气方面,公司关联交易对手方主要为中海化学和气电集团,且大多数合
同为历史签署。气电集团借助其在广东等地区拥有的 LNG 接收站、管道资产,
利用 LNG 灵活调峰的特性配合公司海上天然气拓展下游市场,既能保障上游气
田平稳生产外输,也能满足下游用户需求;中海化学专门建设的生产装置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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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高含二氧化碳天然气作为原料气制甲醇和化肥,有利于公司在海南地区天然气的
消纳(海南东方、乐东气田群所产天然气为高含二氧化碳天然气,不能满足标准
规范对我国气田产出商品天然气的技术指标规定要求且无其他用户可以接收利
用该类天然气)。同时,按照国际行业惯例和规则,为支持气田开发,通过签署
长期“照付不议”天然气购销合同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在气田停产或合同到期前
无法随意终止。综上,公司向中海化学和气电集团销售天然气具有必要性。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①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销售(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除外)

此类别下交易的适用定价政策为基于市场价格,具体地说:

(A)就原油而言-价格是参考布伦特、迪拜、阿曼和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
价格、产油国国家石油公司官价以及阿格斯含硫原油价格指数等定期更新的原油
交易价格而确定,并基于上述参考价格上下调整约 20%(低于参考价格 20%的
调整通常在石油的质量没有达到要求的标准时才会发生。在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的
类似交易中,该等下调也会被触发)。本公司根据市场导向原则作出上述调整时,
将考虑不同类型的原油质量、原油运费以及相似质量原油的国际巿价(基于现货
市场公开交易的原油种类交易信息)。

(B)就国内天然气及其副产品而言-天然气的价格是参考国家发改委规定
并于其网站(http://www.ndrc.gov.cn)发布的相关当地省/市门站(每个省或直辖
市只有一个门站)价格及/或当地市场上其他竞争气源的价格,通过公平协商后
确定的。凝析油价格与布伦特原油价格挂钩、液化石油气价格与当地市场标杆价
格挂钩,升/贴水由买卖双方协商并参考当地市场提供类似品质产品的独立供应
商收取的价格而确定。在上述定价过程中,本公司将考虑产品品质、当地市场供
需状况、运输距离等因素,经市场调研、内部分析和方案比较,根据自愿、平等、
公平、诚信等市场原则确定。

②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

此类别下交易的适用定价政策为基于市场价格,具体地说:

(A)就海外液化天然气的长期销售而言-目前本公司亚太地区执行中的液
化天然气长期销售合同项下的海外液化天然气,其销售价格是根据与日本全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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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口石油加权平均到岸价格(即 JCC 指数,该指数为亚太地区液化天然气长期销
售合同的常用参考价格指数)挂钩的价格公式计算得出,并通过合同各方之间公
平协商确定。

(B)就国内天然气而言-价格是参考国家发改委规定并于其网站
(http://www.ndrc.gov.cn)发布的相关当地省/市门站(每个省或直辖市只有一个
门站)价格及/或当地市场上大约两至三家与本公司业务类似并向中国海油及/或
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其他买家提供类似
产品的主要独立天然气供应商(根据其是否在特定的当地市场开展业务)收取的
价格而确定。一旦本公司获得上述其他独立供应商所收取的价格,本公司将会进
行内部的比较和评价程序,并考虑产品质量、当地市场供需状况、运输距离、市
场调研、内部分析和方案比较等因素。此后,本公司将根据自愿、平等、公平、
诚信等市场原则,和各方进行公平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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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当期总采 占当期总采 占当期总采 占当期总采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购额比重 购额比重 购额比重 购额比重
采购勘探作业
481,455.46 7.83 853,590.17 6.76 1,028,364.31 7.63 737,761.24 5.54
及配套服务
中国海油及其 采购油气田开
1,517,717.97 24.69 3,677,566.94 29.13 3,172,300.06 23.54 2,406,083.56 18.08
控股子公司 发及配套服务
(不包括中海 采购油气田生
472,304.31 7.68 972,603.68 7.71 941,368.34 6.99 928,375.05 6.98
油及其控股子 产及配套服务
公司)、联营 采购销售、管
企业 理及辅助性服 86,231.46 1.40 193,996.87 1.54 126,134.03 0.94 145,974.58 1.10

FPSO 租赁 62,647.64 1.02 124,891.86 0.99 123,577.25 0.92 121,253.42 0.91
合计 2,620,356.84 42.63 5,822,649.52 46.13 5,391,743.99 40.01 4,339,447.85 32.61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进行各类采购的总金额分别为 4,339,447.85 万元、5,391,743.99 万元、5,822,649.52 万元和 2,620,356.84
万元,占当期总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 32.61%、40.01%、46.13%和 42.63%。前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主营
业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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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勘探作业及配套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737,761.24
万元、1,028,364.31 万元、853,590.17 万元和 481,455.46 万元。公司向关联方采
购的勘探作业及配套服务包括:井场勘察作业;地震资料采集与处理;综合勘探
研究服务;探井作业;与探井作业有关的技术服务;拖船、运输和安全服务及其
他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油气田开发及配套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2,406,083.56 万元、3,172,300.06 万元、3,677,566.94 万元和 1,517,717.97 万元。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油气田开发及配套服务包括:工程勘察作业;钻完井作业;
与钻完井有关的技术服务;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与调试;船舶运输;物
料/设备供应;开发技术综合研究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服务及配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油气田生产及配套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928,375.05 万元、941,368.34 万元、972,603.68 万元和 472,304.31 万元。公司向
关联方采购的油气田生产及配套服务包括:生产技术综合研究;钻井作业;船舶
运输;油轮运输;物料/设备供应;平台维护;设备和管道维修;采油作业;油
气生产劳务服务;仓库和储存;设备和物业租赁;道路运输服务;电讯和网路服
务;码头服务;建造服务(包括道路、码头、建筑物、工厂和堤岸的建造);主
要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服务;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保安和消防服务;技术培
训;住宿等。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管理及辅助性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145,974.58 万元、126,134.03 万元、193,996.87 万元和 86,231.46 万元。公司向关
联方采购的销售、管理及辅助性服务包括向公司提供销售、行政管理、油气作业
管理及综合研究服务,以及与公司的勘探、开发、生产及研究活动有关的其他辅
助性服务。该等服务包括:销售服务;管理;外雇人员;出版印刷;通讯网络;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水电气暖供应;排污;车辆租赁;文档保管、存档、电脑
维修、膳食及影印等综合服务及综合研究。

此外,作为向本公司提供行政管理服务的一部分,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
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已向本公司出租若干物业(包
括其总部),由公司用作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除出租该等物业外,中国海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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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亦就出租予本公
司的若干物业一直提供管理服务。

由于业务持续扩展,本公司亦可能不时与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
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订立其他租赁及管理协议。独立物业估
值师仲量联行已确认,租赁及管理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反映了公平合理的商业市
场租金及管理费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 FPSO 租赁服务的金额分别为 121,253.42 万元、
123,577.25 万元、124,891.86 万元和 62,647.64 万元。本公司向中国海油的控股子
公司海油发展租用 FPSO,供石油生产业务之用。FPSO 租赁的期限通常根据石
油生产的预计期限确定。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对手方为中国海油下属专业技术
服务公司(中海油服、海油工程、海油发展等)。基于专营制度安排及中国海油
的发展历史,目前中国海洋石油行业主要以中国海油及其下属公司为主导,交易
各方在各业务环节中占据重要市场地位,并具备技术、资金和长期运营经验等历
史优势。此外,海上石油开采和能源服务业务都有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壁垒,即便
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一定时期内也难以改变中国海油下属企业的行业积累和
市场地位。中国海油下属专业服务公司均拥有长期运营经验和技术积累,具备领
先地位,通过合同约定和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
提供了在油气田勘探、开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环节的长期稳定的服务,保
障了公司油气勘探开发业务的快速发展,其存在是必要的。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①采购勘探作业及配套服务

此类别下交易的适用定价政策为基于市场价格。本公司将分析拟采购的商品
和服务是否符合招标比价条件,并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招标比价采办方
式。如果不满足条件,将采用以下定价原则:

(A)就探井作业而言-价格是通过比较 Rigzone 网站(www.rigzone.com)
(Rigzone.com, Inc 开设的网站,其数据于 Rigzone 取得新钻机合同价格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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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价格与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
联营企业的报价而确定,同时考虑合同的特定条件、特定产品及服务的性质、作
业的复杂程度、市场需求及历史交易金额。

(B)就其他勘探及配套服务而言-没有可比市场的符合单一来源采办条件
的合同,通过公平协商确定合同价格。通过参考油气行业至少三个主要的海外产
品及服务供应商(例如斯伦贝谢、哈里伯顿及贝克休斯)年报所披露的信息,了
解到这些服务提供商收取的价格的大致范围而确定合同价格。斯伦贝谢、哈里伯
顿及贝克休斯等服务提供商一直为本公司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合同价格基于以下
因素确定:(a)将上述海外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向本公司提供服务时所报的历史
价格加上历史价格乘以上述海外产品及服务供应商的利润率的年度变动比率(年
度变动比率由上述海外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年报中披露的净营业利润除以总营业
收入计算得出)计算出参考价格,并且考虑相关项目不同的地理特征、不同的海
上区域、天气条件、水深等特定工作环境。在油价显著低于本公司的桶油成本的
极端情况下,制定参考价格时也会考虑油价的变动;(b)将该等参考价格和中
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报价
进行比较;及(c)与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
司)、联营企业进行公平协商。在进行上述调整时,本公司将考虑合同的特定条
件、特定产品及服务的性质、作业的复杂程度、市场需求及历史交易金额。

②采购油气田开发及配套服务

此类别下交易的适用定价政策为基于市场价格。本公司将分析拟采购的商品
和服务是否符合招标比价条件,并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招标比价采办方
式。如果不满足条件,将采用以下定价原则:

(A)就钻完井作业及相关技术服务而言-价格是通过比较于 Rigzone 网站
披露的价格与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
联营企业的报价而确定,同时考虑合同的特定条件、特定产品及服务的性质、作
业的复杂程度、市场需求及历史交易金额。

(B)就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与调试而言-价格通过参考市场价格,
由双方公平协商而确定,并且考虑相关项目的作业复杂程度、不同的地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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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海上区域、气候条件、水深等特定工作环境。

(C)就其他油气田开发及配套服务而言-没有可比市场的符合单一来源采
办条件的合同,通过公平协商确定合同价格。通过参考油气行业至少三个主要的
海外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年报所披露的信息,了解到这些服务提供商收取的价格的
大致范围而确定合同价格。斯伦贝谢、哈里伯顿及贝克休斯等服务提供商一直为
本公司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合同价格基于以下因素确定:(a)通过将上述海外
产品及服务供应商向本公司提供服务时所报的历史价格加上历史价格乘以上述
海外产品及服务供应商的利润率的年度变动比率(年度变动比率由上述海外产品
及服务供应商年报中披露的净营业利润除以总营业收入计算得出)计算出参考价
格,并且考虑相关项目不同的地理特征、不同的海上区域、天气条件、水深等特
定工作环境。在油价显著低于本公司的桶油成本的极端情况下,在制定参考价格
时也会考虑油价的变动;(b)将该等参考价格和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
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报价比较;及(c)与中国海油及/或
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进行公平协商。在进
行上述调整时,本公司将考虑合同的特定条件、特定产品及服务的性质、作业的
复杂程度、市场需求及历史交易金额。

③采购油气田生产及配套服务

此类别下交易的适用定价政策为基于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如果适用市场价
格,本公司将分析拟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招标比价条件,并将在满足条件
的情况下采用招标比价采办方式。如果不满足条件,将采用以下定价原则:

(A)就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而言-价格是通过对供水、供电、供气和
供暖的相关政府定价而确定。

(B)就其他油气生产及配套服务而言-价格是通过双方公平协商并参考市
场价格而确定。市场价格是通过参考至少两家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参与者(如
适用)在周边市场提供类似服务的交易报价并考虑服务质量和当地市场供求等因
素而确定。

④采购销售、管理及辅助性服务

此类别下交易的适用定价政策为基于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如果适用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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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本公司将分析拟采购的商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招标比价条件,并将在满足条件
的情况下采用招标比价采办方式。如果不满足条件,将采用以下定价原则:

(A)就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而言-价格是通过对供水、供电、供气和
供暖的相关政府定价而确定。

(B)就其他销售、管理及辅助性服务而言-中国海油及/或其控股子公司(不
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于此类别下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大部分
为物业租赁。租金通过参考当前市场费率及经仲量联行审阅并确认为公平及合理
的商业市场租金的历史交易金额而确定。租金将为当前市场费率加减约 3%。在
进行该调整时,本公司将考虑租赁物业的状况、租赁物业的位置、于相似位置相
似面积的物业的可用性及历史交易金额。

⑤FPSO 租赁

FPSO 租赁的定价政策是本公司与提供 FPSO 租赁服务的中国海油及/或其控
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一般商务条款经公平
协商后一致确定租金。租金通常参考油田的总体开发方案过程中内部经济评价的
结果确定的 FPSO 固定日租或按油田产量乘以特定比率(该比率由油田总体开发
方案中内部经济评价结果及产量规模确定)而确定的浮动租金。内部经济评价的
主要参数包括油价、油田产量、油田的储量和折现率,这些参数对油田的收入和
成本有重大影响。在进行内部经济评价时,可从这些参数中推导出一个净现值。
FPSO 租金可以通过从净现值中扣除油田成本(FPSO 租金构成其一部分)来计
算。油田成本(FPSO 租金构成其一部分)可以通过考虑未来预期收入和投资的
预期回报率来估算。本公司对其所有的 FPSO 租赁采用固定日租和浮动租金两种
方式。

(3)与海油财务的交易

海油财务向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存款服务、贴现服务、贷款和委托贷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海油财务的存款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海油财务 存款利息收入 13,875.42 30,346.01 33,349.17 39,1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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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结算以及本公司与中国海油及/或其控
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联营企业之间的交易结算,本公司
须在海油财务维持一定金额的资金。此外,海油财务可协助本公司制定有利的存
款组合,该组合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等不同类别的存款,使本公
司增加资金回报并保持营运资金的灵活性。因此,本公司在海油财务进行存款是
有必要的。

海油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定价政策分别如下:

1)结算服务:免收服务费用;

2)存款服务:海油财务就存款服务所支付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
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不时统一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标准厘定并且按照该等存款利率标
准上浮执行;

3)贴现服务和贷款服务:其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的标准利率厘
定,并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下浮;

4)委托贷款服务:服务费及委托贷款利息总额不超过从独立商业银行直接
获得的、相同期限贷款的利息金额。

(4)关键管理人员酬金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酬金 979.06 1,650.76 2,055.02 1,519.66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收购中国海油持有的中联公司 100%股权

为充分开发非常规能源,建立绿色清洁、健康环保的发展模式及充分利用中
联公司的市场地位和行业经验,公司全资子公司有限中国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由中国海油持有的中联公
司 100%股权,总对价约为人民币 53.35 亿元,并以现金支付。中联公司于 1996
年成立,其主要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勘查、开采、销售、煤层气田范
围内的浅层气开发利用。本次并购交易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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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表决通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收购涉及的中联公司 100%股权进行了资
产评估,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出具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9]第 609 号”的资
产评估报告。该资产评估报告已办理备案手续,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取得了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
3964ZGHY201906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中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 53.35 亿元。本次收购的交易总对
价约为人民币 53.35 亿元,系根据评估结果及双方公平磋商进行交易定价,定价
公允,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关联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中国海油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中海油及其控股子
公司)、联营企业之间的借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海油及其
控股子公司
(不包括中海
借款余额 468,146.41 27,126.36 - 476,017.07
油及其控股子
公司)、联营
企业

上述主要借款的产生背景如下:

2014 年 9 月,中国海油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油国际提供总额 13,500.00 万美
元、固定年利率 0.95%的五年期非承诺性循环贷款,用于公司一般用途,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提款金额为 13,011.09 万美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无提款,且该笔借款已全额偿还。固定年利率(0.95%)参考“6
个月 Libor+55bps”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2014 年 12 月,中国海油向公司提供总额 60,000.00 万美元、固定年利率 0.95%
的五年期非承诺性循环贷款,用于公司一般用途,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
笔借款已提款金额为 56,346.80 万美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已无
提款,且该笔借款已全额偿还。固定年利率(0.95%)参考“6 个月 Libor+55bps”
确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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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中国海油向公司提供总额 430,000.00 万元、固定年利率 1.08%
的三年期非承诺性循环贷款,用于公司一般用途,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笔
借款已全额提款。固定年利率(1.08%)参考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定价具有
公允性。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关联方中国海油提供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中海油下属全资子公司海油国际于 2010 年签署米桑油田群技术服务合同,
伊拉克政府明确要求由中海油的母公司中国海油为技术服务合同出具履约保函,
由此中国海油应中海油的要求出具了履约保函,并在合同签署时提供该母公司履
约保函。该履约保函主要从技术和资金方面担保海油国际有能力完成合同规定的
义务,担保期限为整个合同期(20 年)。为此,中海油为中国海油提供了反担
保:如技术服务合同项下的履约担保事项发生索赔,中海油将配合中国海油尽快
对外赔付。中海油应承担中国海油因履行其出具的履约保函而承担的一切责任和
风险,及时偿付中国海油因履行其出具的履约保函而承担的一切费用。

(4)关联方授权公司使用商标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中国海油授权公司使用商标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与中国海油的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国海油授权公司使用
中国海油截至该合同生效日(即 2015 年 1 月 1 日)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已经获取
注册的商标,同时,允许公司再许可其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许可费用共计 1
万元,许可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应收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
目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海油的控
股子公司(不包
应收账
括中海油及其 1,125,243.96 950,782.39 1,478,804.09 1,405,722.50

控股子公司)、
联营企业
中国海油的控 其他 81,389.21 74,130.22 51,226.96 115,28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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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
目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子公司(不包
括中海油及其
控股子公司)、
联营企业
公司合营企业 其他 16,192.57 8,168.84 7,658.99 13,704.53
合计 1,222,825.74 1,033,081.45 1,537,690.04 1,534,716.42

注:“其他”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票据等科目。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应付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
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海油 其他应付款 451.56 175.29 342.48 14,743.63
中国海油的控股子
公司(不包括中海
应付账款 2,646,312.71 2,309,654.82 2,031,807.44 1,962,780.21
油及其控股子公
司)、联营企业
中国海油的控股子
公司(不包括中海
租赁负债 438,589.59 476,705.15 532,690.10 -
油及其控股子公
司)、联营企业
合计 3,085,353.86 2,786,535.26 2,564,840.02 1,977,523.84

(3)在海油财务的存款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海油财务的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海油财务 存款余额 2,343,423.65 2,337,045.10 2,338,059.71 2,305,242.61
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
15,223,899.87 12,743,998.16 16,528,507.38 15,415,745.84
产合计
占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
15.39% 18.34% 14.15% 14.95%
资产合计的比重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于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及其附属


6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作为一方所订立的持续关连交易为:1.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日常业务过程
中订立;2.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的条款进行;及 3.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包
括其中的定价原则及指引)进行,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起始日 提名人
汪东进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董事会
李勇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董事会
徐可强 执行董事 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董事会
温冬芬 非执行董事 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 董事会
注2
夏庆龙 执行董事 2021年8月3日至2022年5月26日 董事会
赵崇康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董事会
刘遵义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 董事会
谢孝衍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 董事会
邱致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 董事会
注 1:董事在任期内按照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轮换卸任并参与重选;注 2:夏庆龙将于
本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周年大会重选为公司董事,如获重选,任期仍为 36 个月。

公司全体董事简历如下:

汪东进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国石油
大学(北京)石油工程管理专业工学博士。汪先生于 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江苏石油勘探局副局长,1997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
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0 月兼任中油国际(哈萨克斯坦)
有限责任公司、阿克纠宾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国石
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副董事长。2008 年 9 月
至 2018 年 3 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兼任中国
石油董事,2013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兼任中国石油总裁,2014 年 5 月至 2018

6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 3 月兼任中国石油副董事长。2018 年 3 月任中国海油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中国海油总经理。2019 年 10 月任中国海油董事长。2018 年 4 月
27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18 年 4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任本公
司薪酬委员会成员。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汪先生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李勇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北京大学工
商管理专业硕士。李先生于 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有限天津副总经理。
2005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中海油服执行副总裁。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9 月
任中海油服总裁。2010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中海油服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本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
管理局局长,有限天津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兼任海油国际董事。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兼任中国石化董事。2020 年 9 月任中国海油董事、总经理。李先生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徐可强先生,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西北大学
煤田油气地质勘探专业硕士。徐先生自 1996 年起在中国石油集团任职,曾经担
任多个职位。徐先生于 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间曾任中油国际(俄罗斯)公
司副总经理,于 2005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间曾任中油国际(哈萨克斯坦)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油国际(艾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于 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间曾任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阿克纠宾油气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于 2014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间曾任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
司总经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中国
海油副总经理。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任中国海油董事。徐先生于 2017 年 4 月
至 2018 年 6 月,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 Nexen Energy ULC 董事长。于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海油国际董事长及董事。徐先生于 2017
年 5 月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有限中国公司的董事,于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
兼任有限中国公司总经理。徐先生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
2017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本公司总裁,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获委任为本公
司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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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温冬芬女士,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山西财经
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学士。温女士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财务计划部副主任、中国
石化集团财务部副主任及中国石化集团财务部主任。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12
月兼任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中国石化
财务总监兼财务部主任。2016 年 7 月起任中国海油总会计师。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8 月兼任海油租赁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2 月兼任海油财务董事长和
海油自保董事长。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5 月兼任中海信托董事长。2020 年 4 月
27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夏庆龙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国科学
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固体地球物理专业博士。夏先生于 1986 年 8 月至 2005
年 11 月曾经在渤海石油公司研究院和有限天津担任多个职位,2005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有限天津总地质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中国海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中海化学首席执行官兼总裁,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
中海化学执行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中海化学董事长。自 2019
年 12 月,任海油国际董事长。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执行副总
裁。夏先生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获
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赵崇康先生,1947 年 6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悉尼大学法学学士。曾
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高级法院律师和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律师。赵先生在法律行
业有逾三十年的经验。赵先生是澳大利亚老人院基金会信托委员会创始会员,自
2016 年起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亦曾担任澳大利
亚新南威尔士中国小区协会秘书长。自 2008 年 4 月起,赵先生亦担任联交所上
市公司-天大药业有限公司(原云南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天大控股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亦担任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赵先生自 1999 年 9 月 7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刘遵义先生,1944 年 12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哲
学博士。刘教授自 1966 年起任教于斯坦福大学经济系,1976 年晋升为正教授,

6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992 年出任该系首任李国鼎经济发展讲座教授,2006 年获颁授李国鼎经济发展
荣休讲座教授衔。2004 年至 2010 年间刘教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校长,2010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为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及其经
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教授专研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
经济,著有专书十六种,并曾于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二百一十多篇。刘教授担任香
港特别行政区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此外,刘教授也是香港
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及团结香港基金副主席,于 2007
年 7 月获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 2011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金紫荆星章。
刘教授现任香港中文大学刘佐德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蓝饶富暨蓝凯丽经济学
讲座教授,他也是于联交所上市的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
造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担任希慎
兴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亦于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台湾远传电信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教授于 2005 年 8 月 31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

谢孝衍先生,1948 年 1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具有英国的境外长期居
留权,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谢先生是英格兰及韦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
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及前任审计委员会成员。1976 年
加入毕马威,1984 年成为合伙人,2003 年 3 月退休。1997 年至 2000 年间,谢
先生任毕马威中国的非执行主席,并为毕马威中国事务委员会委员。谢先生曾任
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道和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前称林麦集团有限公司)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前称为永亨银行有限公司,股份曾于香
港联交所上市,并已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除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先生现
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建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先生亦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国际咨



1
谢孝衍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辞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辞任将在新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开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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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询顾问团成员。谢先生于 2005 年 6 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邱致中先生,1955 年 5 月出生,中国(香港)籍,俄亥俄州立大学电力工
程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邱先生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中化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同时邱先生担任卢旺
达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名誉领事。邱先生于 1991 年至 2002 年任瑞士信贷
第一波士顿银行的董事总经理及大中华区主席。于 2002 年至 2006 年,邱先生创
立栝思资本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于 2004 年至 2014 年担任龙科基金和龙科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于 2006 年至 2009 年担任荷兰银行董事总经理和
亚太区副主席暨大中华区执行主席,期间兼任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
和荷银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09 年至 2013 年 3 月任英国巴克莱银
行集团董事总经理和亚太地区副主席暨大中华区主席。于 2013 年至 2016 年担任
子午线资本(亚洲)有限公司主席。邱先生于 1994 年和 1995 年分别被《全球金
融》杂志评为“全球 50 位最受青睐金融家”和“全球 50 位金融衍生产品超级明
星”之一。邱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7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
员会成员。

2、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日期
徐可强 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2019年11月
2020年3月起担任执行副总裁
夏庆龙 执行董事、总裁
2021年5月起担任总裁
曹新建 执行副总裁 2017年8月
2020年3月起担任副总裁
杨云 执行副总裁、安全总监 2021年5月任安全总监
2021年6月起担任执行副总裁
谢尉志 首席财务官 2017年8月
邓运华 勘探副总师 2006年3月
孙福街 副总裁 2020年12月
武小楠 联席公司秘书 2018年11月
徐玉高 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 2021年5月
柯吕雄 副总裁 2021年6月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69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徐可强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
的相关内容。

夏庆龙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
的相关内容。

曹新建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英国威尔
士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9 年至 1999 年,历任中国海洋石油东
海公司美国德士古石油公司合同区地质专业代表、中国海洋石油东海公司勘探部
副经理。1999 年至 2004 年,历任有限上海勘探部勘探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助
理、代理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04 年至 2006 年,任中国海油人才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06 年至 2013 年,任有限上海副总经理;2009 至 2013 年,
兼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副局长。2013 年至 2017 年,任中国海油及本
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渤海石油管
理局局长。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有限天津总经理。2017 年 8 月,兼任本公司执
行副总裁。2017 年 9 月,任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

杨云先生,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西南石油学
院采油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和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杨先生于 1985
年 9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青海石油管理局采油厂助工、工程师、工艺室副主
任,南海西部石油采油公司工程师、作业科副科长,南海西部石油公司生产办公
室正科级工作员、主任工程师,中国海油开发生产部生产处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本公司开发生产部生产经理。2007 年 6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有
限深圳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石油管理局副局长,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5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局长、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总经理、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2 月,任有限湛江总经理。
2020 年 3 月 20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0 月,兼任有限海南总经理。
2021 年 5 月任本公司安全总监。2021 年 6 月 8 日,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
副总裁。

谢尉志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北京大学
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谢先生于 1986 年加入中国海油。谢先生曾担任中

70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海石油南海西部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中国海油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资金部总经
理。2002 年 1 月至 2011 年 2 月,谢先生担任海油财务总经理。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谢先生历任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中铝海外控股公司总裁、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中
国铝业香港公司总裁、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铝业公司总审计师兼
审计部主任。2016 年至 2017 年,谢先生获委任为中国海油财务资产部总经理。
2017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邓运华先生,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石油勘探
开发科学研究院石油地质与勘探专业硕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988 年至 1989 年
为渤海公司研究院勘探室助理地质师、地质师;1989 年至 1999 年,历任渤海公
司研究院石油地质综合研究组组长、研究项目经理、副主任地质师、副主任地质
师兼勘探室主任、渤海公司副总地质师。1999 年至 2005 年任有限天津副总地质
师、副总经理。2005 年至 2006 年任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副主任。2006 年起任本公
司勘探副总师,兼任有限中国北京研究中心副主任。2006 年至 2009 年任中海石
油研究中心副主任。2007 年起任中国海油副总地质师;2009 年至今,历任中海
油研究总院副院长、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福街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国石油
大学(北京)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工学博士。孙先生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8 年 4
月,历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研究院开发室工程师、开发一室副主任、开发室
副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开发室副主任。1998 年 4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中国海洋石
油渤海公司开发部总工程师。1999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有限天津副总地质
师。2002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历任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开发总工程师、开发
设计总师兼开发设计部经理、开发设计总师、中海油研究总院开发设计总师。2011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本公司开发生产部开发总师、副总经理兼开发总师。
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中国海油和本公司科技发展部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海油咨询中心常务副主任。2020 年 12 月 31 日获委
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武小楠女士,196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国政法
大学学士。武女士是一位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和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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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 9 月至 2002 年 6 月,武女士先后在中国海油和本公司法律部法规处工作。2002
年 6 月至 2012 年 2 月,武女士担任本公司法律部法规处处长。2012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武女士担任本公司法律部副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
任本公司法律部总经理。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中国海油法律支持
中心主任。武女士于 2018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中国海油的副总法律顾问和本
公司的总法律顾问兼法规主任。武女士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徐玉高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清华大学
系统工程专业博士。徐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和注册高级
风险管理师。徐先生于 1997 年 10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清华大学 21 世纪发展研究
院助理研究员(讲师),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攻读技
术政策硕士研究生。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先后担任中海油服战略规划部投
资分析岗和战略项目经理。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中国海油发展研究室
政策研究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中海石油基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总监。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海油发展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国海油、中海油法律部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海油政策研究室主任。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中国海油政
策研究室主任。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中国海油干部学院院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中国海油、中海油国际合作部总经理、外事工作部主任。徐先生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

柯吕雄先生,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柯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柯先生于 1987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历任南海西部公司采油公司仪表工、监督、涠 10-3 油矿经理、主任工
程师、采油公司副经理,南海西部公司生产部作业经理。200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历任有限湛江生产部作业经理兼文昌 13-1/2 合同区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
副首席代表、生产部经理兼文昌 13-1/2 合同区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首席代表、文
昌 13-1/2 油田作业公司总经理、文昌 39/05 合同区联合管理委员会中方首席代表,
生产部经理,有限湛江副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2 月,历任中国海洋石
油南海西部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有限湛江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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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气电集团常务副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本公司安全副总监兼开发生产部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
任有限上海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有限湛江总经理。2021 年 6 月 8 日获
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0 年,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从公司领取薪酬 是否在关联
姓名 职务
(万元) 企业领薪
汪东进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是
李勇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是
徐可强 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96.45 否
温冬芬 非执行董事 — 是

夏庆龙 执行董事、总裁 105.97 否
赵崇康 独立非执行董事 99.76 否
刘遵义 独立非执行董事 84.62 否
谢孝衍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4.22 否
邱致中 独立非执行董事 84.62 否
曹新建 执行副总裁 171.03 否
杨云 执行副总裁、安全总监 81.32 否
谢尉志 首席财务官 156.17 否
邓运华 勘探副总师 166.89 否

孙福街 副总裁 — 否
武小楠 联席公司秘书 152.48 否

徐玉高 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 — 否

柯吕雄 副总裁 — 否
注:夏庆龙自 2021 年 5 月委任为总裁,8 月委任为执行董事;孙福街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获委任为公司副总裁;徐玉高自 2021 年 5 月获委任为总法律顾问、法规主任;柯吕雄自 2021
年 6 月获委任为副总裁。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73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公司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数 持股
姓名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量
职务 量(万 量(万 量(万 比例
例(%) 例(%) 例(%) (万股)
股) 股) 股) (%)
独立
赵崇康 非执行 165 0.004 165 0.004 115 0.003 115 0.003
董事
独立
刘遵义 非执行 40 0.001 40 0.001 20 0.000 20 0.000
董事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及兼职情况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均不存
在亲属关系。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除本公司及本
公司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兼职单位与本
在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公司的关联
任职
关系
中国海油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非执
汪东进 海外油气公司 董事长、总裁 间接控股股东
行董事
中国海油BVI 董事长 控股股东
中国海油 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
副董事长、非
李勇 海外油气公司 董事 间接控股股东
执行董事
中国海油BVI 董事 控股股东
中国海油 董事 实际控制人
执行董事、首
徐可强 海外油气公司 董事 间接控股股东
席执行官
中国海油BVI 董事 控股股东
中国海油 总会计师 实际控制人
温冬芬 非执行董事 海外油气公司 董事 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海油BVI 董事 控股股东
天大药业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
赵崇康 中国银行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 高级研究员 -


7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兼职单位与本
在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公司的关联
任职
关系
研究中心

香港中文大学 经济学讲座教授 -
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公司
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外汇基金咨
刘遵义 委员 -
董事 询委员会货币发行委员会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
理事长 -
金融研究院理事会
团结香港基金 副主席 -
香港中文大学刘佐德全球经
济及金融研究所蓝饶富暨蓝 教授 -
凯丽经济学讲座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澳娱综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
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公司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公司
新葡京物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监事会主席 -

新葡京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
独立非执行 监事会主席 -
谢孝衍 司
董事
澳门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
十六浦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
监事会主席 -

高岭置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
大威利控股有限及其子公司 董事长 -
百德仕洋酒(亚洲)有限公
董事长 -

百德仕洋酒(湖北)有限公
董事长 -

葡萄酒专业教育有限公司 董事长 -
Heure d’or Medical Group
Limited(奥杜医疗集团有限 董事长 -
公司)


7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兼职单位与本
在本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公司的关联
任职
关系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 提名委员会主席
邱致中
董事 卢旺达共和国驻香港特别行
名誉领事 -
政区
中国海油 总经理助理 实际控制人

曹新建 执行副总裁 中国船级社(社会团体) 副理事长 -
中国海油渤海油田科学技术
主席、法定代表人 -
协会(社会团体)
夏庆龙 总裁 海外油气公司 董事 间接控股股东
总法律顾问、
徐玉高 中国海油 副总法律顾问 实际控制人
法规主任
邓运华 勘探副总师 中国海油 副总地质师 实际控制人
注:谢孝衍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辞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辞任将在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开始后生效。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外兼任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国海油 BVI 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CNOOC(BVI)Limited(中国海洋石油(BVI)公司)
公司注册证书编码 337416
成立时间 1999年8月6日
Portcullis Chambers,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住所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股权结构 海外油气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中国海油 BVI 作为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平台,未实
际开展经营业务。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海油,中国海油的
基本情况如下:


76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2年2月15日
注册资本 11,380,000万元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股东构成 国资委持股9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0%
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
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
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
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
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
经营范围
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
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
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
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
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52,897.74 6,583,087.56 5,083,884.69 2,892,719.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876,193.93 6,166,158.42 11,451,332.33 12,528,341.25
应收票据 25,575.62 58,114.07 8,594.37 11,830.09
应收账款 2,506,807.13 1,840,128.11 2,470,820.06 2,186,013.73
预付款项 254,036.51 195,055.52 241,437.00 353,884.31
其他应收款 670,668.87 663,094.95 658,764.20 516,505.39
存货 623,405.49 564,400.01 631,365.95 585,320.28
其他流动资产 242,151.98 269,022.82 47,074.31 40,461.08
流动资产合计 19,551,737.27 16,339,061.46 20,593,272.91 19,115,075.2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473,670.02 361,926.76 161,740.32 -
长期股权投资 4,242,627.45 4,236,559.25 4,549,055.95 2,470,151.89
其他权益工具投
234,330.89 182,947.93 293,579.19 406,589.01


7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240,606.75 244,858.08 225,242.89 229,417.36
在建工程 235,872.21 149,121.18 57,098.40 16,329.02
油气资产 44,312,705.96 44,244,041.92 43,735,209.60 41,046,099.96
使用权资产 699,619.68 720,004.82 841,171.23 -
无形资产 302,478.78 320,203.66 218,681.83 217,815.60
商誉 1,373,696.55 1,387,472.54 1,483,415.54 1,459,392.59
长期待摊费用 23,077.29 28,807.71 37,875.69 46,458.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43,280.36 2,775,102.42 2,599,227.83 2,746,465.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68,837.20 1,137,533.17 977,470.92 884,205.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050,803.14 55,788,579.44 55,179,769.39 49,522,925.14
资产总计 75,602,540.41 72,127,640.90 75,773,042.30 68,638,000.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30,270.90 - 190,450.26 496,315.06
应付票据 - - - 20,486.46
应付账款 4,387,483.69 4,120,289.73 4,014,609.42 3,310,165.42
合同负债 121,343.25 154,419.77 223,059.21 203,567.02
应付职工薪酬 177,167.42 176,488.90 212,819.24 201,765.79
应交税费 893,474.96 758,874.08 1,434,979.06 1,640,771.33
其他应付款 1,833,189.07 714,169.13 1,480,333.87 748,283.85
一年内到期的非
1,229,315.39 1,251,274.10 1,343,204.80 531,040.01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072,244.68 7,175,515.71 8,899,455.86 7,152,394.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99,141.07 1,105,854.78 368,418.91 292,295.40
应付债券 10,304,359.74 11,395,483.63 13,246,789.30 13,055,566.67
租赁负债 591,128.56 602,260.96 706,227.35 -
长期应付款 670,946.87 689,664.05 727,866.95 145,320.94
预计负债 7,210,650.60 6,944,434.39 6,416,309.03 5,420,313.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10,830.45 309,465.78 225,131.37 263,091.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0,960.04 511,895.99 360,175.64 317,907.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68,017.33 21,559,059.58 22,050,918.55 19,494,495.62
负债合计 29,840,262.01 28,734,575.29 30,950,374.41 26,646,890.56
股东权益:


78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 4,308,128.23 4,308,128.23 4,308,128.23 4,308,128.23
资本公积 285,441.25 288,030.99 288,030.99 821,345.55
其他综合收益 -1,766,094.20 -1,674,303.48 -350,692.74 -507,932.27
专项储备 583.47 356.71 338.00 192.17
盈余公积 7,000,000.00 7,000,000.00 7,000,000.00 7,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35,852,875.07 33,448,738.74 33,572,936.95 30,368,371.67
归属于母公司股
45,680,933.82 43,370,951.19 44,818,741.43 41,990,105.35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1,344.58 22,114.42 3,926.46 1,004.49
股东权益合计 45,762,278.40 43,393,065.61 44,822,667.89 41,991,109.84
负债和股东权益
75,602,540.41 72,127,640.90 75,773,042.30 68,638,000.40
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1,023,323.38 15,537,267.14 23,319,855.62 22,771,021.48
减:营业成本 5,573,341.96 9,738,135.30 12,938,369.66 13,004,117.73
税金及附加 487,941.49 720,013.89 915,557.73 914,058.63
销售费用 130,516.62 304,803.17 279,846.35 244,474.10
管理费用 219,555.20 483,382.31 458,839.63 453,587.32
研发费用 61,501.13 132,107.54 98,492.18 71,509.73
财务费用 211,853.87 427,218.42 501,061.58 450,452.03
其中:利息费用 148,870.23 355,396.61 306,992.26 260,198.26
利息收入 54,219.76 147,296.76 106,681.96 79,800.55
加:其他收益 8,919.97 29,956.29 44,801.59 27,010.64
投资收益(损失
94,795.07 353,776.92 694,667.62 -233,872.93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损 46,955.87 -63,240.35 100,270.65 -518,697.56
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损失以 60,035.50 -119,174.74 -131,186.39 83,632.09
“-”号填列)
信用减值利得
442.41 137,339.26 -5,745.52 -7,286.15
(损失以“-”


79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号填列)
资产减值利得
(损失以“-” -6,125.22 -657,219.66 -203,613.37 -59,244.23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 37.32 338.76 15,846.53 -3,371.65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亏损以“-” 4,496,718.16 3,476,623.34 8,542,458.95 7,439,689.71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808.37 37,318.37 48,897.49 100,293.59
减:营业外支出 7,218.73 23,229.35 26,429.14 24,169.5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4,497,307.80 3,490,712.36 8,564,927.30 7,515,813.8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64,682.06 995,145.62 2,460,381.40 2,248,277.67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3,332,625.74 2,495,566.74 6,104,545.90 5,267,536.13
填列)
(一)按经营持
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
润(净损失以 3,332,625.74 2,495,566.74 6,104,545.90 5,267,536.13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
归属分类
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股东的净利 3,332,892.71 2,495,678.77 6,104,539.43 5,267,536.14

2. 少 数 股 东 损
-266.97 -112.03 6.47 -0.01

五、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91,790.72 -1,323,610.74 157,239.53 901,329.42
(损失以“-”
号填列)
归属母公司股
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 -91,790.72 -1,323,610.74 157,239.53 901,329.42
额(损失以“-”
号填列)
(一)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 88,623.25 -116,811.19 -129,996.74 35,848.15
益(损失以“-”
号填列)




80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受益计划变 7,122.88 -12,772.71 -13,342.03 8,000.07
动额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投资公允价 81,500.37 -104,038.48 -116,654.71 27,848.08
值变动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80,413.97 -1,206,799.55 287,236.27 865,481.27
(损失以“-”
号填列)
1. 权 益 法 下 可
转损益的其他
-187.42 -8,479.65 2,517.73 1,592.96
综合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2. 外 币 财 务 报
-180,226.55 -1,198,319.90 284,718.54 863,888.31
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
- - - -
收益的税后净

六、综合收益总
3,240,835.02 1,171,956.00 6,261,785.43 6,168,865.55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综合收 3,241,101.99 1,172,068.03 6,261,778.96 6,168,865.56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综合收益
-266.97 -112.03 6.47 -0.01
总额(损失以
“-”号填列)
七、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一)基本每股
0.75 0.56 1.37 1.18
收益
(二)稀释每股
0.75 0.56 1.37 1.18
收益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11,349,628.35 16,307,934.93 22,919,440.17 22,680,397.45
服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1,027.18 61,060.41 2,690.34
收到其他与经营
11,629.39 35,119.73 48,758.11 30,957.28
活动有关的现金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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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
11,361,257.74 16,414,081.84 23,029,258.69 22,714,045.07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
2,216,016.90 3,607,860.76 5,008,614.51 5,312,905.29
服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448,525.06 916,007.35 947,616.39 881,504.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74,246.80 3,647,038.06 4,714,776.93 4,077,587.26
支付其他与经营
6,575.79 9,371.47 6,408.26 2,338.92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4,945,364.55 8,180,277.64 10,677,416.09 10,274,336.05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
6,415,893.19 8,233,804.20 12,351,842.60 12,439,709.02
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3,191,652.11 19,014,208.96 19,795,193.57 12,953,951.20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47,839.20 546,242.76 514,855.33 388,748.43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3,014.92 221.09 6,443.06 59,055.58
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
3,242,506.23 19,560,672.81 20,316,491.96 13,401,755.21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3,120,741.37 7,541,857.02 7,201,374.15 5,126,668.82
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08,715.72 17,103,722.20 19,860,632.41 17,820,304.44
投资活动现金流
6,429,457.09 24,645,579.22 27,062,006.56 22,946,973.26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
-3,186,950.86 -5,084,906.41 -6,745,514.60 -9,545,218.05
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59,497.13 18,299.99 2,915.50 2,754.77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
收少数股东投资 59,497.13 18,299.99 2,915.50 1,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
469,449.76 741,684.29 1,431,024.78 1,282,629.88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528,946.89 759,984.28 1,433,940.28 1,285,384.65
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 1,070,135.78 1,444,811.84 1,172,402.55 1,110,880.76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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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 2,585,116.72 2,897,348.88 2,358,898.22
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支付的
324,074.99 599,953.00 599,760.23 526,452.18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
- - 533,504.49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1,394,210.77 4,629,881.56 5,203,016.15 3,996,231.16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
-865,263.88 -3,869,897.28 -3,769,075.87 -2,710,846.51
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价 -37,381.63 -245,000.33 31,059.35 20,979.69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
2,326,296.82 -965,999.82 1,868,311.48 204,624.15
(净减少以“-”
号填列)
加:期/年初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2,401,865.52 3,367,865.34 1,499,553.86 1,294,929.71

六、期/年末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4,728,162.34 2,401,865.52 3,367,865.34 1,499,553.86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2008)》的有关规定,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37.32 338.76 15,846.53 -3,371.65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60,035.50 -119,174.74 -131,186.39 83,632.09
“-”号填列)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
47,839.20 417,017.27 591,505.22 284,824.63
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
- - 2,891.75 -
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 166,691.71 - -
项减值准备转回
合作协议终止清算利得 - 9,458.76 24,013.30 16,591.31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65.43 13,959.86 4,863.31 61,871.7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 - 6,727.10 1,754.44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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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损益

减:捐赠支出 6,575.79 9,329.60 6,408.26 2,338.92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
26,168.55 120,326.00 124,659.88 110,222.67
响数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 - 5.11 -0.01
合计 82,333.11 358,636.02 383,587.57 332,740.94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损益等。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利润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 82,333.11 358,636.02 383,587.57 332,740.94
额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3,332,892.71 2,495,678.77 6,104,539.43 5,267,536.14
利润②
占比(①/②) 2.47% 14.37% 6.28% 6.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3,250,559.60 2,137,042.75 5,720,951.86 4,934,795.20
利润(②-①)

报告期内,公司影响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332,740.94 万
元、383,587.57 万元、358,636.02 万元和 82,333.11 万元,占公司归母净利润比例
分别为 6.32%、6.28%、14.37%和 2.47%。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
影响较小。

(三)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16 2.28 2.31 2.67
速动比率(倍) 2.09 2.20 2.24 2.59
资产负债率
5.71 0.04 0.21 2.10
(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
39.47 39.84 40.85 38.82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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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 0.18 0.23 0.25 0.27
后)占净资产比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14 7.21 10.02 10.94
存货周转率(次) 18.77 16.29 21.27 19.6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7,537,826.43 9,076,696.00 14,641,797.63 12,859,836.96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7.99 6.37 14.50 14.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1.44 1.84 2.77 2.79
现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2 -0.22 0.42 0.05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后)占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探矿权采矿权)÷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额+使用权资产折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注 2: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
及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项目明细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 1-6 月 7.48% 0.75 0.75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 2020 年度 5.66% 0.56 0.56

股东的净利润 1 2019 年度 14.06% 1.37 1.37
2018 年度 13.13% 1.18 1.18
2021 年 1-6 月 7.29% 0.73 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20 年度 4.85% 0.48 0.48

净利润 2
2019 年度 13.18% 1.28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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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项目明细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8 年度 12.30% 1.11 1.11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
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
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
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
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
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
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
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注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分析

1)资产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9,551,737.27 25.86 16,339,061.46 22.65 20,593,272.91 27.18 19,115,075.26 27.85
非流动资产 56,050,803.14 74.14 55,788,579.44 77.35 55,179,769.39 72.82 49,522,925.14 72.15
其中:油气资产 44,312,705.96 58.61 44,244,041.92 61.34 43,735,209.60 57.72 41,046,099.96 59.80
资产总计 75,602,540.41 100.00 72,127,640.90 100.00 75,773,042.30 100.00 68,638,000.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8,638,000.40 万元、75,773,042.30 万
元、72,127,640.90 万元和 75,602,540.41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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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7.85%、27.18%、
22.65%和 25.8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15%、72.82%、77.35%
和 74.14%。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形
成的油气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油气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9.80%、
57.72%、61.34%和 58.61%。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9,115,075.26 万元、20,593,272.91 万
元、16,339,061.46 万元和 19,551,737.27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
产和应收账款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8,352,897.74 42.72 6,583,087.56 40.29 5,083,884.69 24.69 2,892,719.13 15.13
交易性金
6,876,193.93 35.17 6,166,158.42 37.74 11,451,332.33 55.61 12,528,341.25 65.54
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575.62 0.13 58,114.07 0.36 8,594.37 0.04 11,830.09 0.06
应收账款 2,506,807.13 12.82 1,840,128.11 11.26 2,470,820.06 12.00 2,186,013.73 11.44
预付款项 254,036.51 1.30 195,055.52 1.19 241,437.00 1.17 353,884.31 1.85
其他
670,668.87 3.43 663,094.95 4.06 658,764.20 3.20 516,505.39 2.70
应收款
存货 623,405.49 3.19 564,400.01 3.45 631,365.95 3.07 585,320.28 3.06
其他流动
242,151.98 1.24 269,022.82 1.65 47,074.31 0.23 40,461.08 0.21
资产
合计 19,551,737.27 100.00 16,339,061.46 100.00 20,593,272.91 100.00 19,115,075.26 100.00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9,522,925.14 万元、55,179,769.39
万元、55,788,579.44 万元和 56,050,803.14 万元,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油气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权投资 473,670.02 0.85 361,926.76 0.65 161,740.32 0.29 - -
长期股权
4,242,627.45 7.57 4,236,559.25 7.59 4,549,055.95 8.24 2,470,151.89 4.99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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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权益
234,330.89 0.42 182,947.93 0.33 293,579.19 0.53 406,589.01 0.82
工具投资
固定资产 240,606.75 0.43 244,858.08 0.44 225,242.89 0.41 229,417.36 0.46
在建工程 235,872.21 0.42 149,121.18 0.27 57,098.40 0.10 16,329.02 0.03
油气资产 44,312,705.96 79.06 44,244,041.92 79.31 43,735,209.60 79.26 41,046,099.96 82.88
使用权
699,619.68 1.25 720,004.82 1.29 841,171.23 1.52 - -
资产
无形资产 302,478.78 0.54 320,203.66 0.57 218,681.83 0.40 217,815.60 0.44
商誉 1,373,696.55 2.45 1,387,472.54 2.49 1,483,415.54 2.69 1,459,392.59 2.95
长期待摊
23,077.29 0.04 28,807.71 0.05 37,875.69 0.07 46,458.44 0.09
费用
递延所得
2,743,280.36 4.89 2,775,102.42 4.97 2,599,227.83 4.71 2,746,465.60 5.55
税资产
其他非流
1,168,837.20 2.09 1,137,533.17 2.04 977,470.92 1.77 884,205.67 1.79
动资产
合计 56,050,803.14 100.00 55,788,579.44 100.00 55,179,769.39 100.00 49,522,925.14 100.00

(2)负债构成及分析

1)负债构成及其变化的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
9,072,244.68 30.40 7,175,515.71 24.97 8,899,455.86 28.75 7,152,394.94 26.84
负债
非流动
20,768,017.33 69.60 21,559,059.58 75.03 22,050,918.55 71.25 19,494,495.62 73.16
负债
合计 29,840,262.01 100.00 28,734,575.29 100.00 30,950,374.41 100.00 26,646,890.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分别为 26,646,890.56 万元、30,950,374.41 万
元、28,734,575.29 万元和 29,840,262.01 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
别为 26.84%、28.75%、24.97%和 30.40%,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3.16%、71.25%、75.03%和 69.60%。

2)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7,152,394.94 万元、8,899,455.86 万元、


88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175,515.71 万元和 9,072,244.68 万元,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30,270.90 4.74 - - 190,450.26 2.14 496,315.06 6.94
应付票据 - - - - - - 20,486.46 0.29
应付账款 4,387,483.69 48.36 4,120,289.73 57.42 4,014,609.42 45.11 3,310,165.42 46.28
合同负债 121,343.25 1.34 154,419.77 2.15 223,059.21 2.51 203,567.02 2.85
应付职工
177,167.42 1.95 176,488.90 2.46 212,819.24 2.39 201,765.79 2.82
薪酬
应交税费 893,474.96 9.85 758,874.08 10.58 1,434,979.06 16.12 1,640,771.33 22.94
其他
1,833,189.07 20.21 714,169.13 9.95 1,480,333.87 16.63 748,283.85 10.46
应付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1,229,315.39 13.55 1,251,274.10 17.44 1,343,204.80 15.09 531,040.01 7.42
动负债
合计 9,072,244.68 100.00 7,175,515.71 100.00 8,899,455.86 100.00 7,152,394.94 100.00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9,494,495.62 万元、22,050,918.55
万元、21,559,059.58 万元和 20,768,017.33 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
预计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099,141.07 5.29 1,105,854.78 5.13 368,418.91 1.67 292,295.40 1.50
应付债券 10,304,359.74 49.62 11,395,483.63 52.86 13,246,789.30 60.07 13,055,566.67 66.97
租赁负债 591,128.56 2.85 602,260.96 2.79 706,227.35 3.20 - -
长期
670,946.87 3.23 689,664.05 3.20 727,866.95 3.30 145,320.94 0.75
应付款
预计负债 7,210,650.60 34.72 6,944,434.39 32.21 6,416,309.03 29.10 5,420,313.52 27.80
其他非流
310,830.45 1.50 309,465.78 1.44 225,131.37 1.02 263,091.62 1.35
动负债
递延所得
580,960.04 2.80 511,895.99 2.37 360,175.64 1.63 317,907.47 1.63
税负债
合计 20,768,017.33 100.00 21,559,059.58 100.00 22,050,918.55 100.00 19,494,495.62 100.00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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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债能力

1)偿债能力指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21 年 1-6 月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6 2.28 2.31 2.67
速动比率(倍) 2.09 2.20 2.24 2.59
资产负债率(母
5.71 0.04 0.21 2.10
公司,%)
资产负债率(合
39.47 39.84 40.85 38.82
并,%)
息税折旧摊销前
7,537,826.43 9,076,696.00 14,641,797.63 12,859,836.96
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17.99 6.37 14.50 14.30
(倍)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长期待摊
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额+使用权资产折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公司坚持审慎的财务政策,注重现金流管理,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
内流动性整体稳定。

2019 年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 2018 年有所降低,主要系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具体原因如下:1、2019 年勘探开发资本支出增加,带来应付账款增加;2、2019
年收购 Arctic LNG 2 LLC 项目 10%股权导致其他应付款增加;3、2019 年公司一
笔 15 亿美元的债券将于 2020 年到期,被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导致
流动负债增加。

2020 年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 2019 年小幅降低,主要系公司在新冠疫情和国
际油价下跌的背景下,减持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2021 年 1-6 月份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借入短期借款 43 亿元,同时尚未支付 2021 年宣告分派的 2020 年度末
期股息形成的应付股利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
利息保障倍数在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和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公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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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下降所致。

2)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证券名称
流动 速动 流动 速动 流动 速动 流动 速动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康菲 2.11 1.97 2.25 2.06 2.40 2.26 1.79 1.66
西方石油 1.34 1.15 1.07 0.84 1.25 1.14 1.34 1.17
Equinor 1.71 1.60 1.58 1.42 1.27 1.10 1.57 1.44
境外可比公司
1.72 1.57 1.63 1.44 1.64 1.50 1.57 1.42
平均
中国石油 0.91 0.63 0.80 0.59 0.71 0.43 0.73 0.44
中国石化 0.89 0.57 0.87 0.58 0.77 0.44 0.89 0.57
境内同行业公
0.90 0.60 0.84 0.59 0.74 0.44 0.81 0.50
司平均
同行业平均 1.39 1.18 1.32 1.10 1.28 1.07 1.27 1.06
本公司 2.16 2.09 2.28 2.20 2.31 2.24 2.67 2.59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所得。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高于同行业公司水平,主要
系公司的现金流充沛,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充足,且融资以债券等长期方式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证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康菲 48.16 52.33 50.29 54.18
西方石油 77.18 76.80 68.69 51.36
Equinor 70.89 72.21 65.14 61.79
境外可比公司
65.41 67.12 61.37 55.78
平均
中国石油 44.99 45.07 47.15 42.00
中国石化 51.04 49.02 50.04 46.14
境内同行业公
48.01 47.05 48.59 44.07
司平均
同行业平均 58.45 59.09 56.26 51.09
本公司 39.47 39.84 40.85 38.82


91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所得。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公司水平,主要由于公司
采取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债务水平适中,财务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在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分别取得 A+、A1 的信用评级水平,展
望均为稳定,与中国国家主权信用评级相同。整体来看,公司的管理风格稳健,
偿债能力良好。

(4)资产周转能力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14 7.21 10.02 10.94
存货周转率 18.77 16.29 21.27 19.69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注 2: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2020 年,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相较 2019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新冠疫情和
国际油价的大幅波动所致,其对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影响幅度大于对应收账款平均
账面价值的影响幅度。

2021 年 1-6 月,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相较 2020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新冠
疫情的逐渐好转以及国际油价的逐步回升所致。

2)同行业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
证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康菲 10.65 6.10 8.72 8.68
西方石油 8.33 4.20 3.62 3.94
Equinor 7.98 5.56 7.30 8.53
境外可比公司平均 8.99 5.29 6.55 7.05
中国石油 38.11 33.20 41.03 42.16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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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中国石化 46.97 46.57 53.03 46.08
境内同行业公司平均 42.54 39.88 47.03 44.12
同行业平均 22.41 19.12 22.74 21.88
本公司 10.14 7.21 10.02 10.94
存货周转率
康菲 26.42 19.13 23.61 24.99
西方石油 10.37 10.11 11.26 9.32
Equinor 17.13 15.06 19.70 21.18
境外可比公司平均 17.97 14.77 18.19 18.50
中国石油 12.89 9.96 11.23 11.43
中国石化 10.91 9.81 13.20 12.93
境内同行业公司平均 11.90 9.88 12.22 12.18
同行业平均 15.55 12.81 15.80 15.97
本公司 18.77 16.29 21.27 19.69
注 1:同行业公司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所得。
注 2: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境外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的客户大
多为大型炼化公司或化工企业,资金实力强,回款周期较短,故应收账款周转率
相对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境内同行业公司,主要系公司专注于油气行
业的上游环节,客户主要为企业,多采用长期合同的形式,相比于下游零售业,
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境外可比公司和境内同行业公司,主要系
境外可比公司和境内同行业公司在油气行业的中游环节有所涉及,需保持一定量
的油气产品以供生产,而公司专注于上游环节,涉及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物料
及油气产品,金额较小,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1,023,323.38 15,537,267.14 23,319,855.62 22,771,021.48
营业成本 5,573,341.96 9,738,135.30 12,938,369.66 13,004,117.73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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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利润 4,496,718.16 3,476,623.34 8,542,458.95 7,439,689.71
利润总额 4,497,307.80 3,490,712.36 8,564,927.30 7,515,813.80
净利润 3,332,625.74 2,495,566.74 6,104,545.90 5,267,536.13
毛利率(%) 49.44 37.32 44.52 42.89
净利润率(%) 30.23 16.06 26.18 23.13
注: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有所下降。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
业务 10,699,509.69 97.06 15,173,246.32 97.66 22,803,944.38 97.79 22,238,681.60 97.66
收入
其他
业务 323,813.69 2.94 364,020.82 2.34 515,911.24 2.21 532,339.88 2.34
收入
合计 11,023,323.38 100.00 15,537,267.14 100.00 23,319,855.62 100.00 22,771,021.48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97%。公司的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足 3%。2020 年,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主要由于 2020 年国际油价较低所致。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油气销售为主,主要包括原油和天然气的销售。具体构
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油气
10,062,513.61 94.05 13,960,120.94 92.00 19,717,259.04 86.46 18,655,655.68 83.89
销售
贸易 636,996.08 5.95 1,213,125.38 8.00 3,086,685.34 13.54 3,583,025.92 16.11
合计 10,699,509.69 100.00 15,173,246.32 100.00 22,803,944.38 100.00 22,238,681.60 100.00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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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油气销售业务

油气销售业务是公司核心的板块,也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油气销售业务收入分别为 18,655,655.68 万元、
19,717,259.04 万元、13,960,120.94 万元和 10,062,513.6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分别为 83.89%、86.46%、92.00%和 94.05%。近年来,公司加大油气项目的
投资开发力度,油气储量、开采量和销售量逐年上升,因而油气销售收入规模在
2019 年有所上升;2020 年油气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当年国际油价下跌所
致。具体分析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数值 数值 同比 数值 同比 数值
平均实现油
气价格(美
57.83 39.94 -31.93% 58.67 -5.07% 61.80
元/桶油当
量)
平均实现油
气价格(元/ 374.40 276.00 -31.72% 404.20 -1.20% 409.12
桶油当量)
销量(万桶
26,876.03 50,579.30 3.69% 48,781.33 6.98% 45,599.97
油当量)

油气销售收
10,062,513.61 13,960,120.94 -29.20% 19,717,259.04 5.69% 18,655,655.68
入(万元)

注:报告期内人民币与美元换算汇率为:6.6201 元人民币/美元、6.8897 元人民币/美元、6.9110
元人民币/美元及 6.4744 元人民币/美元;下同。

2019 年,公司油气销售收入同比提升 5.69%,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油气开发
生产和销售力度,当期销量提升 6.98%,而平均实现油气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及国际油价下跌影响,公司油气销售业务平均实现油
气价格下降,当期公司平均实现油气价格(以人民币计)同比降低 31.72%,净
销量规模同比上涨 3.69%,油气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9.20%。

2021 年 1-6 月,受国际油价回升影响,发行人收入亦快速恢复。2021 年 1-6
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023,323.38 万元,较 2020 年 1-6 月上升 47.84%,
其中油气销售业务收入 10,062,513.61 万元,同比上升 51.69%。

②贸易业务

公司境内贸易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于中国境内在产品分成合同下销售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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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外国合作方的原油及天然气。在该等模式下,发行人销售的油气产品均来
自于公司作业的油气田项目,但因为该部分油气的销售收入本质上不归属于发行
人勘探开发所得,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未纳入“油气销售业务”收入科目,计入
“贸易业务”收入科目,但不属于与海油进出口同类的转口贸易业务。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3,583,025.92 万元、3,086,685.34 万元、1,213,125.38 万元和 636,996.08 万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6.11%、13.54%、8.00%和 5.95%。

2)营业收入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分布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
7,922,050.16 71.87 11,185,080.41 71.99 15,036,686.85 64.48 14,786,170.70 64.93
境内
境外 3,101,273.22 28.13 4,352,186.73 28.01 8,283,168.77 35.52 7,984,850.78 35.07
合计 11,023,323.38 100.00 15,537,267.14 100.00 23,319,855.62 100.00 22,771,021.4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境内,公司的油田和气田主要分布
在中国的渤海、东海和南海地区。2020 年以来,公司境外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主要是公司应对油价下降,优化产量结构的影响。

(2)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按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油气
销售 4,674,339.83 83.87 8,184,421.88 84.05 9,535,945.14 73.70 9,069,416.11 69.74
业务
贸易
625,129.79 11.22 1,167,131.34 11.99 2,904,005.45 22.44 3,355,836.92 25.81
业务
其他 273,872.34 4.91 386,582.08 3.97 498,419.07 3.85 578,864.70 4.45
合计 5,573,341.96 100.00 9,738,135.30 100.00 12,938,369.66 100.00 13,004,117.73 100.00


96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 年,公司营业成本下降,一方面是由于 2020 年贸易业务量和国际市场
原油价格双降,使得公司贸易收入和相应的成本下降;另一方面,公司通过持续
推进降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不断降低桶油成本,使得油气销售业务成本在销量
不断增长的同时,仍有较大幅度下降。

2)桶油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作业费 1,271,076.73 2,423,996.09 2,473,498.52 2,438,848.14
税金及附加 487,941.49 720,013.89 915,557.73 914,058.63
折旧、折耗和摊销费用 2,891,648.40 5,230,587.03 5,769,878.07 5,083,824.90
销售及管理费用 387,195.18 882,134.93 806,150.35 742,965.40
主要成本合计 5,037,861.80 9,256,731.94 9,965,084.67 9,179,697.07
桶油作业费(元/桶油当量) 47.34 47.66 50.92 53.48
桶油主要成本(元/桶油当量) 187.62 182.01 205.16 201.31
桶油作业费(美元/桶油当量) 7.31 6.90 7.39 8.08
桶油主要成本(美元/桶油当量) 28.98 26.34 29.78 30.41

报告期各期,公司桶油主要成本分别为 30.41 美元/桶油当量、29.78 美元/
桶油当量、26.34 美元/桶油当量和 28.98 美元/桶油当量,2018-2020 年逐年下降,
2020 年较 2019 年下降 11.55%。其中:桶油作业费分别为 8.08 美元/桶油当量、
7.39 美元/桶油当量、6.90 美元/桶油当量和 7.31 美元/桶油当量。

2018-2020 年,公司桶油作业费和桶油主要成本逐年下降,主要原因为:公
司建立了降本增效长效机制,通过大力推动增储上产、技术创新、优化工作部署
等方式,深挖降本空间、确保资源向效益高点配置,力求勘探开发生产全过程降
本。通过以上措施,公司桶油成本降幅明显,成本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抗
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2021 年 1-6 月,公司以美元计价的桶油作业费和桶油主要
成本有所上升,主要系人民币汇率升值所致。

公司桶油作业费低于可比公司,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桶油当量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康菲 10.99 10.99 11.26
西方石油 6.38 9.07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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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quinor 5.10 5.80 5.66
中国石油 11.91 12.92 13.04
中国石化 14.06 15.17 15.80
同行业平均 9.69 10.79 11.46
本公司 6.90 7.39 8.08
注: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数据系根据当期汇率换算得出,其他同行业公司数据来自各公司年
报。

从桶油作业费来看,公司成本优势显著。自 2014 年开始,公司开展“质量
效益年”全面强化成本控制,深入实施降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优化工作部
署、加强现场管理、实施技术升级等措施,实现了作业费持续下降。

(3)毛利及毛利率

1)各业务毛利及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油气
5,388,173.78 98.87 5,775,699.06 99.60 10,181,313.90 98.07 9,586,239.57 98.15
销售
贸易
及其 61,807.64 1.13 23,432.78 0.40 200,172.06 1.93 180,664.18 1.85

合计 5,449,981.42 100.00 5,799,131.84 100.00 10,381,485.96 100.00 9,766,903.7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比超过 98%,而
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于油气销售业务。报告期内,油气销售、贸易毛利的变化
主要受相关业务收入规模变化的影响,其与油气销售、贸易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
一致。

2)毛利率变动原因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整体 49.44% 37.32% 44.52% 42.89%
其中:油气销售 53.55% 41.37% 51.64% 51.39%
贸易及其他 6.43% 1.49% 5.56% 4.39%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整体毛利率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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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9%、44.52%、37.32%和 49.44%,总体保持平稳。

①油气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数值 数值 同比 数值 同比 数值
平均实现油
气价格(元/ 374.40 276.00 -31.72% 404.20 -1.20% 409.12
桶油当量)
油气销售单
173.92 161.81 -17.22% 195.48 -1.71% 198.89
位成本
下降
油气销售毛 上升 0.25
53.55% 41.37% 10.27 个 51.64% 51.39%
利率 个百分点
百分点

2019 年与 2018 年相比,国际油价相对稳定,平均实现油气价格亦保持基本
平稳,仅小幅下降 1.20%;同期,公司油气销售单位成本亦小幅下降 1.71%,使
得油气销售毛利率基本稳定。

2020 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使得公司平均实现油气价格下降 31.72%。同
期公司油气销售单位成本亦有所下降,降幅达 17.22%,主要原因如下:

(A)在国际油价大跌的背景下,公司进一步优化投资规模、结构、节奏,
在勘探投资方面,既控制了勘探投资规模,优化勘探策略,加大成熟区勘探力度,
减少风险领域勘探投入,减少地震采集工作量和优化地震采集部署,暂缓钻探一
些风险高、难度大、单井费用高的探井等勘探部署手段,有效提升了勘探投资资
本化率,进而降低了勘探费用。

(B)油气销售业务折旧、折耗和摊销下降:①公司依靠强化勘探工作,加
大滚动扩边工作,加强油藏研究,实现增储上产,提高摊销基础;同时调整产量
结构,降低油气折耗成本较高的油田产量,提升油气折耗成本较低的油田产量,
从而使得总体油气折耗下降;②公司部分境外油田的石油合同模式为技术服务合
同模式,在该模式下,公司从油田投资中成本回收金额水平相对稳定,在油价越
低的情况下,所分得的总石油量越多,因而其桶油折耗金额与油价正相关,在
2020 年低油价的情况下,其桶油折耗也大幅下降。

因此,在油价下跌和成本下降两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行人 2020 年油气
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比降低 10.27 个百分点。



99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1 年 1-6 月,随着国际油价的回升,发行人毛利率亦恢复到 2018 年和 2019
年的水平。

②贸易业务毛利率变动及合理性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贸易业务平均价
442.63 280.03 442.85 462.67
格(元/桶)
贸易业务单位成
392.61 269.12 431.08 452.50
本(元/桶)
贸易业务毛利率 1.86% 3.79% 5.92% 6.34%

贸易业务整体毛利率较低,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贸易业务毛利率逐步
下降,主要原因为受 2020 年油价大幅下降的影响,为保证油砂项目现金流量,
公司对沥青的价格进行锁定,拉低了贸易业务实现油价。

3)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可比公司选择的原则如下:①主营业务为油气的开发生产和销售;②油气的
产量、销量等经营数据与发行人相近。

根据上述原则,在 A 股市场中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开发生产且业务体量与发
行人相近的为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在境外上市公司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主要为
康菲、西方石油和 Equinor。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
示: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康菲 27.06% -3.28% 26.31% 29.07%
西方石油 13.95% 1.28% 21.60% 34.45%
Equinor 28.01% -6.08% 13.77% 25.28%
境外可比公司平均 23.01% -2.69% 20.56% 29.60%
中国石油 19.97% 20.02% 20.44% 22.49%
中国石化 20.74% 19.83% 16.09% 16.95%
境内同行业公司平均 20.35% 19.93% 18.27% 19.72%
同行业平均 21.95% 6.35% 19.64% 25.65%
本公司 49.44% 37.32% 44.52% 42.89%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所得,具体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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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菲的毛利率=(销售及其他经营收入-购买商品的支出-生产和经营费用-勘探费用-折旧、耗
损及摊销)/销售及其他经营收入
西方石油的毛利率=(净销售收入-油气运营费用-化学和中游销售成本-运输和收集费用-购买
商品的支出-其他费用-折旧、耗损及摊销-勘探费用)/净销售收入
Equinor 的毛利率=(营业收入-采购开支-勘探费用-作业费用-折旧、耗损及摊销)/营业收入

①与境外可比公司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境外可比公司,主要原因如下:

(A))持续优化成本管控

公司已建立了一整套成本管控体系,全面包括桶油主要成本,横向上涵盖勘
探、开发、生产、储量、销售、规划、财务、资金等在内各个专业,纵向串联起
总部、各分子公司、各作业区、各平台和单井,强化成本对标分析和监控预警,
适时精准施策,构筑全周期成本管控机制。

公司通过大规模集中采购、招投标等方式,降低油气资产获取过程中的各项
支出,实现了以较低成本获取优质油气资产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发行人不断实
施勘探开发,进一步提升油田储量,摊薄了油气资产综合勘探及开发成本。

作业成本方面,自 2014 年开始,公司持续通过“质量效益年”全面强化成
本控制,扎实开展降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通过优化工作部署、加强现场管理、
实施技术升级等措施,公司主要产油区实现了桶油作业费持续稳定下降。

同时,公司逐步在渤海、南海地区实现油气田规模化发展,利用现有设施开
发新项目,降低资本开支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采用岸电工程、无人平台、
智慧油田等新手段进行成本管控。

(B)享有中国海域对外合作专营权,降低油气田发现成本

中国海油享有中国海域对外合作进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
营权。与外国合作伙伴签署产品分成合同后,中国海油将除管理和监管职能以外
的商业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公司。一般而言,勘探期内公司的外国合作伙伴将根据
产品分成合同承担与勘探相关的所有成本,在取得商业发现并开始生产后,才能
回收勘探成本。对外合作专营模式有利于降低中国海域的发现成本和资本要求,
降低成本。

(C)原油产量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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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原油净产量占公司总产量比为 80.74%、81.06%、79.34%、
80.04%,高于境外可比公司。正常油价下,原油盈利能力相比天然气相对较强。

(D)优异的投资管理能力

公司优化了管理与决策体系,建立了油气投资评级方法与参数体系,为公司
油气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合规审批、有序管理、动态跟踪提供保障,有效保证
了公司油气投资项目的收益。

②与境内同行业公司对比

与境内同行业已上市公司对比,公司毛利率高于境内同行业平均水平,除上
述原因外,公司专注于上游油气开发业务,业务结构和模式与中国石油和中国石
化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除上游油气开发生产业务外,亦存在下游
炼化及零售业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毛利率。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分别为 1,220,023.18 万元、1,338,239.74 万元、
1,347,511.44 万元和 623,426.82 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5.36%、5.74%、8.67%
和 5.66%。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输
110,204.44 84.44 266,820.62 87.54 239,725.80 85.66 194,555.63 79.58
费用
其他 20,312.18 15.56 37,982.55 12.46 40,120.55 14.34 49,918.47 20.42
合计 130,516.62 100.00 304,803.17 100.00 279,846.35 100.00 244,474.10 100.00
注:上表中的运输费用是公司部分油田利用周边已有的管道设施输送产品发生的费用。此类
共享设施费用的分摊方式是该类油田所在地的通行做法。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油气销量逐步扩大,使得第
三方管道运输费用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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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
132,341.84 60.28 306,210.03 63.35 285,339.42 62.19 264,524.82 58.32
薪酬
租赁及
26,823.49 12.22 56,452.52 11.68 53,881.89 11.74 67,880.14 14.97
物业费
折旧及
摊销 24,309.30 11.07 40,001.31 8.28 31,742.58 6.92 27,292.64 6.02
费用
专业
机构服 10,381.85 4.73 34,644.58 7.17 40,911.90 8.92 36,566.79 8.06
务费
其他 25,698.72 11.70 46,073.87 9.53 46,963.84 10.24 57,322.93 12.64
合计 219,555.20 100.00 483,382.31 100.00 458,839.63 100.00 453,587.3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基本保持平稳。

3)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
分别为 450,452.03 万元、501,061.58 万元、427,218.42 万元和 211,853.87 万元,
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银行借款利息 7,661.86 5,121.65 11,293.48 13,939.91
其他借款利息 231,948.15 557,866.29 563,139.40 527,892.75
租赁负债利息 17,741.80 39,949.00 34,809.38 -
其他借款成本 963.03 756.50 2,511.36 2,116.67
利息费用总额 258,314.84 603,693.44 611,753.62 543,949.33
减:资本化利息 109,444.61 248,296.83 304,761.36 283,751.07
其他财务费用:
油气资产弃置的
拆除义务的财务 134,945.85 263,647.94 279,368.54 256,013.39
费用
小计 283,816.08 619,044.55 586,360.80 516,211.65
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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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收入 54,219.76 147,296.76 106,681.96 79,800.55
汇兑损益 17,742.45 44,529.37 -21,382.74 -14,040.93
合计 211,853.87 427,218.42 501,061.58 450,452.03

2020 年,公司财务费用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人民币汇率升值影响,使得
当期汇兑产生的收益较高所致。

4)研发费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期间费用中的研发
费用分别为 71,509.73 万元、98,492.18 万元、132,107.54 万元和 61,501.13 万元,
公司研发费用逐年上升,主要由于公司为了加强技术实力、优化产业结构,逐步
加大研发力度所致。以上仅是期间费用中的研发支出,公司在勘探、开发生产等
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研发支出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章 业务和技术”之“七、
公司技术与研发情况”。

研究及开发费用主要用于公司节能减排技术改进、推进能效提升、降低碳排
放,核心技术创新及储备,油气领域重点发展方向技术攻关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方
面的研究及开发活动。

5)同行业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销售及管理费用率如下:

证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康菲 2.21% 2.29% 1.71% 1.10%
西方石油 3.05% 4.85% 4.33% 3.28%
Equinor 1.23% 1.54% 1.29% 0.96%
中国石油 4.92% 6.56% 5.40% 5.80%
中国石化 5.35% 6.21% 4.27% 4.59%
同行业平均 3.35% 4.29% 3.40% 3.15%
本公司 3.18% 5.07% 3.17% 3.07%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所得。

公司的销售及管理费用占比略低于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与公司长期保持
“精干高效”的用人政策和坚持低成本竞争优势有关;另外,2020 年公司销售
及管理费用占比略高于同行,主要是作为以勘探开发原油为主的公司,营业收入

10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相较同行业公司受油价下跌影响更大,导致销售及管理费用占比上升更为明显。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康菲 3.10% 5.25% 3.59% 2.94%
西方石油 5.83% 7.33% 4.16% 1.42%
Equinor 3.29% 1.83% 0.01% 1.61%
中国石油 0.77% 1.26% 1.11% 0.79%
中国石化 0.39% 0.45% 0.34% -0.03%
同行业平均 2.68% 3.22% 1.84% 1.35%
本公司 1.92% 2.75% 2.15% 1.98%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系根据各公司年报计算所得。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境外可比公司平均值,高于境内同行业公司
平均值。境内同行业公司如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属于一体化公司,而公司是一家
专注油气勘探、开发与生产的上游公司,不具有可比性。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6,415,893.19 8,233,804.20 12,351,842.60 12,439,709.02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186,950.86 -5,084,906.41 -6,745,514.60 -9,545,218.05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865,263.88 -3,869,897.28 -3,769,075.87 -2,710,846.51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影 -37,381.63 -245,000.33 31,059.35 20,979.69

现金及现金等价
2,326,296.82 -965,999.82 1,868,311.48 204,624.15
物净变动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2,439,709.02 万 元 、
12,351,842.60 万元、8,233,804.20 万元和 6,415,893.1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到的 11,349,628.35 16,307,934.93 22,919,440.17 22,680,397.45


105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1,027.18 61,060.41 2,690.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11,629.39 35,119.73 48,758.11 30,957.28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61,257.74 16,414,081.84 23,029,258.69 22,714,045.07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
2,216,016.90 3,607,860.76 5,008,614.51 5,312,905.29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448,525.06 916,007.35 947,616.39 881,504.58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74,246.80 3,647,038.06 4,714,776.93 4,077,587.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575.79 9,371.47 6,408.26 2,338.92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45,364.55 8,180,277.64 10,677,416.09 10,274,336.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415,893.19 8,233,804.20 12,351,842.60 12,439,709.0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净流入状态且比较稳定。2020 年
度经营获得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国际油价下跌,导致当年油气销
售收入下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9,545,218.05 万 元 、
-6,745,514.60 万元、-5,084,906.41 万元和-3,186,950.86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191,652.11 19,014,208.96 19,795,193.57 12,953,951.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839.20 546,242.76 514,855.33 388,748.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3,014.92 221.09 6,443.06 59,055.58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2,506.23 19,560,672.81 20,316,491.96 13,401,755.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3,120,741.37 7,541,857.02 7,201,374.15 5,126,668.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08,715.72 17,103,722.20 19,860,632.41 17,820,304.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29,457.09 24,645,579.22 27,062,006.56 22,946,973.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186,950.86 -5,084,906.41 -6,745,514.60 -9,545,218.05
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净流出状态,主要是由于公司持续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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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项目投入,确保净储量和净产量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支出主要
用于中国陵水 17-2 项目、南美圭亚那项目和中东地区项目的开发,以及为提高
在产油气田采收率而发生的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2,710,846.51 万 元 、
-3,769,075.87 万元、-3,869,897.28 万元和-865,263.88 万元。
单位:万元
2021 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6 月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497.13 18,299.99 2,915.50 2,754.7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59,497.13 18,299.99 2,915.50 1,000.00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9,449.76 741,684.29 1,431,024.78 1,282,629.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8,946.89 759,984.28 1,433,940.28 1,285,384.6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70,135.78 1,444,811.84 1,172,402.55 1,110,880.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2,585,116.72 2,897,348.88 2,358,898.22
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4,074.99 599,953.00 599,760.23 526,452.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533,504.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4,210.77 4,629,881.56 5,203,016.15 3,996,23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263.88 -3,869,897.28 -3,769,075.87 -2,710,846.5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主要来源于债务融资,各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基本保持稳定。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在派发股息数额方面,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宣派股息,而派发的股息不得超
过董事会所建议的数额。

在派发股息的表决程序方面,董事会可不时决定派发就公司的储备来说是合
理的中期股息。公司年度派息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股息产生的来源方面,除了自公司利润或其他可分配储备派付以外,概无

10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应付的股息,公司的股息不产生利息。

建议宣派任何股息前,董事会可拨出本公司的净利润的任何部分作为一项或
多项储备,亦可将所拨出的金额用于本公司的业务或按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方式来
投资,而该储备产生的收入应视为本公司利润的部分。该储备金可用于维护本公
司财产,重置消耗性资产、应付或有费用、成立保险基金、调整股息、支付特殊
股息,或为任何合法使用本公司未划分利润的目的,在其被使用之前,应视为未
划分利润。董事会亦可将其认为不适合建议为股息或收入储备的任何利润或利润
结余拨入未分派利润。

如果股息在宣派后一年仍无人申索,则董事会可在该等股息获申索前将其投
资或作其他用途,收益拨归本公司所有。宣派后六年仍未获申索的所有股息可由
董事会没收,拨归本公司所有。

2、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派发 2018 年中期股息的议
案,决定每股派发 0.3 港元的股息。

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派发 2018 年年度股息的
议案,决定每股派发 0.4 港元的股息。

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派发 2019 年中期股息的议
案,决定每股派发 0.33 港元的股息。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派发 2019 年年度股息的
议案,决定每股派发 0.45 港元的股息。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派发 2020 年中期股息的议
案,决定每股派发 0.20 港元的股息。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派发 2020 年年度股息的
议案,决定每股派发 0.25 港元的股息。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派发 2021 年中期股息的议
案,决定每股派发 0.30 港元的股息。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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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实施
完成后,本次 A 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A 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
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和《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
分红回报计划》,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和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如下:

(1)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

3)公司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
司弥补亏损、拨出储备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
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②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现金分红条件。

4)公司现金形式分红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二次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区分下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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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情形,并按照《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当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每股净资产偏高、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
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股利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和本文件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公司
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认为确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将修订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本次 A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并且在公司能够
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基础上,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目前及未来三年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持续的产能扩张需求需要较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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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金投入,同时由于生产规模扩张也带来了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因此,公司
需要留存足够的现金以适应经营发展所需。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控股子公司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存续的主要境内外控股子公司共 17 家,具体情况如
下: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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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比例
在中国从事海上油
气勘探、开发、生产
天津市塘沽石
1 有限中国公司 1999年9月15日 2,000,000.00 2,000,000.00 及销售活动,以及在 中海油 100.00%
油新村
中国从事页岩气勘
探活动
在中国从事深水及
珠海高栏港经
低品位油气田开采、
济区南迳湾石
1-1 深海公司 2010年3月1日 2,228,000.00 2,228,000.00 南海油气田石油天 有限中国公司 100.00%
化仓储区风鹰
然气勘探、开发及油
北路1号
气生产、销售活动
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
风力、太阳能项目开
1-2 中海油融风 2019年5月30日 240,000.00 240,000.00 区临港新片区 有限中国公司 100.00%
发管理
海洋一路399
号1楼102室
在中国从事煤层气
北京市朝阳区
勘查、开采、销售、
1-3 中联公司 1996年5月13日 131,078.44 133,023.14 酒仙桥路乙21 有限中国公司 100.00%
煤层气田范围内的
号3幢16层
浅层气开发利用
澄迈县海南老 码头运营、经营码
城经济开发区 头、港口服务、设备、
1-4 海南码头 2011年3月28日 125,400.00 125,400.00 有限中国公司 100.00%
马村人民路 堆场、仓库及办公楼
142号 租赁等
海南省海口市
江东新区兴洋
2 中海油国贸 2020年11月30日 40,000.00 40,000.00 油气销售与贸易 中海油 100.00%
大道181号
205室
2-1 中海油国贸北 2020年12月30日 20,000.00 20,000.00 北京市东城区 油气销售与贸易 中海油国贸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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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比例
京 东直门外小街
6号1301室

(2)境外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已发行及缴足之普通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股东名称
股股本/注册资本 比例
12 Marina Boulevard, #34-02, 在中国境外从事
1 新加坡国际 1993年5月14日 300万新加坡元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油气产品销售及 中海油 100.00%
Singapore 018982 市场推广活动
Portcullis Chambers,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2 海油国际 1999年8月23日 50,000美元 投资控股 中海油 100.00%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CNOOC
CGI Tower, 2nd Floor, 在圭亚那从事油 Energy
Warrens in the parish of St.
3 圭亚那公司 2005年9月7日 200,100美元 气勘探、开发及 Acquisitions 100.00%
Michael, BB22026 in
Barbados 生产活动 Holdings
Limited
在英国从事油气
Prospect House, 97 Oxford CNOOC UK
4 英国公司 1972年4月24日 98,009,131英镑 勘探、开发及生 100.00%
Road, Uxbridge, UB8 1LU Limited
产活动
CNOOC
Africa
在非洲从事油气 50.00%
Sapetro Towers, 7 Adeola Holding
5 尼日利亚公司 2006年1月6日 1,000万奈拉 Odeku Street, Victoria Island, 勘探、开发及生 Limited
Lagos 产活动 CNOOC
Africa 50.00%
Limited
Corporation Service 在美国从事油气 CNOOC
6 美国页岩油气公司 1997年8月28日 - 100.00%
Company, 251 Little Falls 勘探、开发及生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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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行及缴足之普通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主营业务 股东名称
股股本/注册资本 比例
Drive, Wilmington, Delaware 产活动 Holdings
19808 U.S.A. Inc.
Suite 2600, Three Bentall CNOOC
100股普通股无面值 Centre, 595 Burrard Street, 在加拿大从事油 Luxembourg 0.097%
7 加拿大能源公司 2014年12月10日 103,000股优先股无 P.O. Box 49314, Vancouver, 砂勘探、开发及 S.à.r.l.
面值 British Columbia, V7X 1L3, 生产活动 海油国际 99.903%
Canada
Suite 2600, Three Bentall
Centre, 595 Burrard Street, 在加拿大从事油 CNOOC
13,671,421,700普通
8 北美公司 2013年6月20日 P.O. Box 49314, Vancouver, 气勘探、开发及 Luxembourg 100.00%
股无面值 British Columbia, V7X 1L3, 生产活动 S.à.r.l
Canada
CNOOC
Rua Lauro Müller, 116, suites 在巴西从事油气 Luxembourg 99.99%
3503 and 3505, Botafogo, Rio Holding S.à.r.l
9 巴西公司 2013年11月12日 7,563,341,000雷亚尔 勘探、开发及生
de Janeiro, RJ, ZIP Code CNOOC
22290-160 产活动 Luxembourg 0.01%
S.à.r.l
The Prentice-Hall Corporation 在美国从事油气 CNOOC
System, Inc., 251 Little Falls
10 美国墨西哥湾公司 1990年7月20日 15,830美元 勘探、开发及生 Holdings 100.00%
Drive,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8 产活动 U.S.A. Inc.

2、主要境内外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境内外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最近一年
序号 公司名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审计机构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度 是否经审计
31 日 31 日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半年度
1 有限中国公司 35,333,878.37 24,482,775.52 3,783,132.92 是 德勤华永 38,296,378.15 26,992,196.12 3,052,3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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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最近一年
序号 公司名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审计机构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度 是否经审计
31 日 31 日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半年度
2 深海公司 3,521,405.20 3,055,469.78 310,351.05 是 德勤华永 3,249,686.88 2,780,145.95 166,276.17
浙江天平
会计师事
3 中海油融风 203,586.20 202,954.94 1,815.24 是 245,027.90 244,129.98 577.12
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
4 中联公司 1,687,254.17 590,703.64 16,829.18 是 1,751,679.65 639,459.27 25,588.78
(特殊普
通合伙)
5 海南码头 185,991.09 163,108.15 2,167.55 是 德勤华永 192,090.55 164,027.03 918.88
6 中海油国贸 40,000.00 40,000.00 0.00 否 - 1,380,768.26 92,816.46 52,816.46
7 中海油国贸北京 0.00 0.00 0.00 否 - 1,039,244.82 41,065.83 21,065.83
Deloitte &
8 新加坡国际 199,957.85 45,405.71 4,924.32 是 Touche 365,635.36 47,081.51 2,129.39
LLP
9 海油国际 4,626,148 万美元 1,697,756 万美元 -193,662 万美元 否 - 4,636,149 万美元 1,724,895 万美元 13,410 万美元
Deloitte &
10 圭亚那公司 219,817 万美元 190,095 万美元 1,867 万美元 是 247,371 万美元 217,241 万美元 14,769 万美元
Touche
Deloitte
11 英国公司 167,544 万美元 34,127 万美元 24,563 万美元 是 169,918 万美元 29,039 万美元 9,912 万美元
LLP
Deloitte &
12 尼日利亚公司 378,991 万美元 287,930 万美元 16,210 万美元 是 321,429 万美元 284,977 万美元 17,895 万美元
Touche
13 美国页岩油气公司 430,710 万美元 324,651 万美元 -78,955 万美元 否 - 413,149 万美元 324,341 万美元 -311 万美元
14 加拿大能源公司 334,766 万美元 103,114 万美元 -4,926 万美元 否 - 334,088 万美元 106,544 万美元 3,430 万美元
15 北美公司 1,869,900 万美元 196,600 万美元 -44,500 万美元 否 - 1,898,873 万美元 188,672 万 美元 -7782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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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最近一年
序号 公司名称 截至 2020 年 12 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审计机构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1 年 2021 年
2020 年度 是否经审计
31 日 31 日 6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半年度
16 巴西公司 200,818 万美元 198,518 万美元 -3,062 万美元 否 - 205,145 万美元 203,313 万美元 -125 万美元
17 美国墨西哥湾公司 431,365 万美元 381,233 万美元 -16,458 万美元 否 - 438,444 万美元 389,739 万美元 8,506 万美元
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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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额及其运用

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目标,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
于以下油气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1 圭亚那 Payara 油田开发项目
2 流花 11-1/4-1 油田二次开发项目
3 圭亚那 Liza 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4 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5 陵水 17-2 气田开发项目
6 陆丰 12-3 油田开发项目
7 秦皇岛 32-6/曹妃甸 11-1 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
8 旅大 6-2 油田开发项目
9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上述募集资金运用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公司的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
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推进各项业务的发展,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持续稳
定的回报。

如果实际筹集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总额,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把超募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如果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本次 A 股发行公司可能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发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如发生前述情形,公司因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而获得的超额
配售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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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首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
款项。

(一)圭亚那 Payara 油田开发项目

圭亚那 Payara 油田开发项目位于圭亚那乔治敦近海约 200 公里处的 Stabroek
区块,公司拥有 25%工作权益,作业者埃克森美孚和合作伙伴赫斯的工作权益分
别为 45%和 30%,计划 2024 年投产,产能 22 万桶/天。公司在该油田份额总投
资 26.86 亿美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二)流花 11-1/4-1 油田二次开发项目

流花 11-1/4-1 油田二次开发项目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盆地,距香港东南约
220 千米,项目产能 97.10 万吨/年。本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完成项目投资决策,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台、生产井、FPSO、海管、海缆等,计划 2023 年 12 月投
产。本项目总投资 90.50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三)圭亚那 Liza 油田二期开发项目

圭亚那 Liza 油田二期开发项目位于圭亚那乔治敦近海约 200 公里处的
Stabroek 区块,公司拥有 25%工作权益,作业者埃克森美孚和合作伙伴赫斯的工
作权益分别为 45%和 30%,计划 2022 年投产,产能 22 万桶/天。公司在该油田
份额总投资 22.26 亿美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四)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盆地,产能 180.90 万吨/年,
本项目于 2019 年 8 月完成项目投资决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台、生产井、海
管、海缆等,计划 2021 年 12 月投产。本项目总投资 119.60 亿元人民币,募集
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五)陵水 17-2 气田开发项目

陵水 17-2 项目位于中国南海琼东南盆地北部海域,项目产能 33.90 亿立方米
/年,本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完成项目投资决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台、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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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海管、脐带缆、终端等,计划 2021 年 12 月完工。项目总投资 235.63 亿元
人民币,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六)陆丰 12-3 油田开发项目

陆丰 12-3 油田开发项目位于中国南海珠江口盆地陆丰凹陷东侧,产能 152
万吨/年,本项目于 2021 年 5 月完成项目投资决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台、生
产井、海管、海缆等,计划 2023 年 8 月投产。公司拥有 60.80%的工作权益,作
业者爱思开新技术株式会社工作权益为 39.20%。本项目中海油份额总投资 26.17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七)秦皇岛 32-6/曹妃甸 11-1 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

秦皇岛 32-6/曹妃甸 11-1 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于 2020 年 6 月完成项目
投资决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陆上开关站、电力动力平台、海缆等。本项目总投
资 37.05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八)旅大 6-2 油田开发项目

旅大 6-2 油田开发项目位于中国渤海辽东湾海域中南段,产能 50.89 万吨/
年,本项目于 2020 年 2 月完成项目投资决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台,海管、
海缆等,计划 2022 年 9 月完工。本项目总投资 31.09 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将
主要用于项目开发投资。

(九)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投入 50.00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
金支持,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拓展和延伸公司主营业务,
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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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长期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水平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从长远看,随着募投项目实施,
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大,最终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可降低公司资产
负债率,节约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财务抗风险能力,有
利于公司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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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2、国际政治经济因素变动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3、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中国正在进行的油气体制改革可能会对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例
如,中国外资准入政策目前已不再限制外资仅可通过合资合作形式参与中国境内
的油气勘探、开发业务;2019 年 12 月 31 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就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
等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事项提出意见。未来,公司可能面临各类同行业竞争者对获
取和持有油气区块的探矿权带来的竞争和挑战。

4、气候变化及环保政策趋严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二)市场风险

1、原油及天然气价格波动产生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2、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三)经营风险

1、HSSE 风险

由于地理区域、作业的多样性和技术复杂性,公司日常作业各方面均存在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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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的健康、安全、安保和环境(HSSE)风险。公司的部分业务位于环境敏感地
区或政治动荡区,部分业务在远离陆地的海上环境开展作业,尤其是进入墨西哥
湾等新的深水领域。公司的作业使公司自身和公司经营所在的社区面临一些风
险,包括可能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社会动荡、人员的健康和安
全失误、不可预见的外力破坏等所带来的结果,比如台风、海冰等可能破坏平台
结构、海底管线因遭受外力破坏可能引发泄漏等。如发生重大 HSSE 事件,可能
会导致人员受伤、死亡、环境损害、业务活动中断,公司声誉也将会受到重大影
响,投标权受到影响,甚至最终失去部分区块的经营权。同时,不同作业所在国
对 HSSE 的监管制度有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加严格。公司未来可能会因为违
反 HSSE 相关法律法规而产生重大费用,如罚金、罚款、清理费和第三方索赔等。

此外,公司的油气运输包括海上运输、陆地运输和管道运输,因此可能面临
倾覆、碰撞、海盗、恶劣天气导致的损毁或损失、爆炸以及油气泄漏等危险。该
等危险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受伤、死亡、财产和设备的重大损毁、环境污染、营
运亏损、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受损的风险。公司可能无法就所有该等风险全部安
排保险,且未投保的损失和该等危险产生的责任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
经营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油气价格前瞻性判断与实际出现偏离的风险

公司为油气勘探开发企业,因此在评估油气项目或相关商业机会时,需要对
油气价格进行前瞻性判断,而项目经济性回报通常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对于
价格预测的稳健性和准确性。公司会定期回顾石油和天然气价格的预测,尽管公
司认为目前对油气长期价格区间的前瞻性预测相对谨慎,但若未来出现较大偏
离,则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无法实现并购与剥离行为带来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部分油气资产通过并购获取,在并购实践中多种原因会导致资产并购可
能不会成功,例如整合和协同效应的困难、结果与关键假设的不同、东道国政府
与公司预期不同的响应或反应、被低估的债务和费用。任何这些原因都会降低公
司实现预期收益的能力。公司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价格成功地剥离非核心资产,
导致公司的现金压力增加。资产剥离项目中,公司可能会因为过去的行为,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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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能采取行动或履行义务而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如果买方不履行其承诺,公司也
可能承担责任。上述风险也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成本增加,经营目标无法实现。

4、对联合经营中的投资以及与合作伙伴共同经营控制有限的风险

由于油气行业的特殊性,公司的一部分运营是通过与合作伙伴合作或联合经
营的形式实现的,公司对其经营或未来发展的影响和控制能力可能有限。公司对
该等联合经营的运营或未来发展的影响和控制的有限性可能对公司资本投资回
报率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导致未来产生无法预期的成本。

5、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如果公司任何的主要客户大幅减少
向公司采购的原油或天然气,且公司未能及时寻找替代客户,将对公司的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6、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向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的采购占比较高。公司为石油天然气的勘
探、开发与生产商,主要从事勘探、开发活动,主要的采购为服务类采购。公司
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开发新供应商以保障供给的充分性
并促进竞争。但若因偶发因素导致主要供应商无法继续向公司提供服务,且公司
未能找到合适的替代供应商,其经营活动可能受到干扰,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7、未开发储量不能实现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的证实未开发储量占公司总储量比例约 53%,公司在
开发储量时面临不同的风险,主要包括建设风险、作业风险、地球物理风险、地
质风险和监管风险。若公司未能及时和有效地去开发这些储量,可能会对公司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储量评估的可靠程度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包括技术和经济数
据的质量和数量、公司所生产的石油和天然气的市场价格、油藏的生产动态、广
泛的工程的判断、工程师的综合判断以及经营或资产所在国的财税体制,该等因
素、假设和参与储量估计的参数公司无法完全实现控制,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可能
与实际情况有所偏差,可能会导致公司最初的储量数据出现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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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研发和部署风险

技术和创新是公司在竞争环境和勘探开发挑战下提升公司竞争力必不可少
的。比如,在稠油、油砂、页岩油气和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深水开
发和生产,海上油田提高采收率等方面,公司努力依托技术和创新实现公司战略,
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运营能力。若公司核心技术储备不足,可能会对公司的储量
和产量目标、成本管控目标产生负面影响。

9、网络安全和 IT 基础设施遭破坏风险

对于公司网络的恶意攻击、在网络安全或 IT 系统管理上的疏忽以及其他原
因,可能使公司的 IT 基础设施遭到破坏或失效、导致业务中断、数据或敏感信
息丢失或不当使用、人员受伤、环境危害或资产损毁、法律或法规的违反以及潜
在的法律责任。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重大成本增加或公司声誉的损害。

10、在加拿大的业务和作业面临的风险

当前加拿大运输与出口的基础设施有限,若没有建设新的运输与出口的基础
设施,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石油和天然气完整产能的实现。此外,公司出售到北美
市场的产品可能要以比出售到其他(国际)市场更低的价格出售,这可能对公司
的财务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加拿大原住民申明其对加拿大西部大部分地区拥有原住民所有权,包
括对某些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因此,在今后的项目(包括进行矿物开采所必须的
表层作业)开始之前,与原住民进行磋商是谨慎的做法。若不能成功与相关原住
民协商,可能会导致未来开发活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或延期。

(四)财务风险

1、汇率风险

公司的大部分油气销售收入为人民币和美元。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可能产生
双重效应。美元对人民币的贬值使公司的油气收入降低,但同时使公司的设备及
原材料进口成本降低,在收入与成本规模不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存在汇率风
险。公司境外资本支出存在资金缺口时,需要通过境内人民币兑换为美元汇至境
外支付,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一定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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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汇管制风险

经营所在国关于股利分配的某些法律限制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比如,在外汇管制国家和地区设立的子公司向境外汇款必须满足当地法
律法规的监管要求,且随时面临政策变动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子公
司的现金收益。

3、关联交易相关风险

公司经常会与中国海油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其中一些关联交易需要
得到上市地监管机构的审查及公司独立股东的审批。如果这些交易不被批准,公
司可能无法按照计划进行交易。

(五)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中国海油直接及间接拥有或控制公司约
65.21%的股份。因此,中国海油可以对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股息支付等决
策产生影响。在中国现行法律下,中国海油拥有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专
营权。虽然中国海油承诺将其在任何新签石油合同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国家公
司的管理职能除外)转让给公司(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但是如果中国海油采取
一些倾向于其自身利益的行动时,公司的战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
利影响。

(六)法律风险

1、违反反腐败、反舞弊、反洗钱和公司治理等法律制度风险

公司作业所在国或区域反腐败、反舞弊、反洗钱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监管法规
不断变化与完善,特别是美国、英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圭亚那及中国
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可能导致公司被起诉或被处罚、损害公司的声誉及形象,以及公司取得新资源及
/或进入资本市场的能力,甚至会使得公司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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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日趋严格。公司经营业务或访问数据的一些国
家和司法管辖区实施数据安全、数据隐私或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例如《欧盟一
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
作为一家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运营的公司,由于在业务过程中接触和处理保
密的、个人的或敏感的数据,公司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受到数据隐私和安全法律的
约束,因此,可能需要大量开支以遵守世界各地不同的数据隐私法规。此外,未
能遵守当前和未来的法律法规可能导致政府执法行动(包括高额罚金)、公司及
管理人员和董事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私人诉讼和/或对公司业务产生负面影响的
不利舆论。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投资圭亚那 Payara 油田开发项目、流花 11-1/4-1
油田二次开发项目、圭亚那 Liza 油田二期开发项目、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
陵水 17-2 气田开发项目、陆丰 12-3 油田开发项目、秦皇岛 32-6/曹妃甸 11-1 油
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及旅大 6-2 油田开发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
是公司基于对现有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
好。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油价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等外部市场环境出现
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性达不到预期,或因项目遇到施工、技术问题等,
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计划可能因此发生变动,进
而影响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约为 4,464,745.60 万股,根据公司发行方案,
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60,000.0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因此发行后
已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约 4,724,745.6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规模将有所提高。但由于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至完工产生收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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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仍将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被摊薄的风险。

针对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具体措施,但是公司制定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填补措
施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发行被摊薄
即期回报分析”。

(八)股市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已在多地上市,预计本次发行后,亦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除公司
经营和财务状况外,公司股价还将受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
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
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九)美国制裁风险

不同级别的美国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对某些国家或地区及其居民或被指定的
政府、个人和实体施加不同程度的经济制裁。无法预测未来是否会因为美国制裁
政策的变化导致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开展的业务、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或者合作
伙伴受到美国制裁政策的影响。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则公司可能无法继续开展相
关业务,或者无法在受影响的国家或地区或与受影响的合作伙伴继续开展业务,
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对公司的投资,损害公司获得新业务的机会或能力。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采购合
同、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石油合同等。

(二)对外担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的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 1 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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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 1 笔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无关联关系第三
方提供重大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标的金额超过净资产
1%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1 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被告的尚
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被告的尚未
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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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
852-2213 2500;
发行人:中国海 香港花园道1号中 852-2525 9322;
86-10-8452 丁健春
洋石油有限公司 银大厦65层 86-10-8452 1441
2973
任松涛、黄艺彬、
张峥嵘、杨巍巍、
广东省深圳市福 顾宇、周焱、李
保荐机构(主承
田区中心三路8号 86-10-6083 婉璐、王天阳、
销商):中信证 86-10-6083 6960
卓越时代广场(二 8888 路宏伟、郭策、
券股份有限公司
期)北座 韩铮、束颉晟、
于浩、王皓、王
浩君、杨帆
郭允、关滨、叶
北京市朝阳区建
联席主承销商: 昕、黄旭、郭佳
国门外大街1号国 86-10-6505
中国国际金融股 86-10-6505 1156 华、石凌怡、左
贸大厦2座27层及 1166
份有限公司 飒、钟萧阳、罗
28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 胡伟、贺子依、
86-21-2032
中银国际证券股 银城中路200号中 86-21-5888 3554 吕广、邹雨、杨
8000
份有限公司 银大厦39层 雨滋

发行人律师:北 北京西城区金融
86-10-5268 赵怀亮、罗书键、
京德恒律师事务 大街19号富凯大 86-10-5268 2999
2888 李侑衡、刘垚
所 厦B座十二层
保荐人(主承销 上海市浦东新区 王立、鲍方舟、
商)律师:上海 银城中路501号上 86-21-2051 沈诚、杨继伟、
86-21-2015 1999
市锦天城律师事 海中心大厦11、12 1000 卢晴川、王倩倩、
务所 楼 薛晓雯
审计机构: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 上海市黄浦区延 86-21-6141
86-21-6335 0003 徐斌、于春晖
所(特殊普通合 安东路222号30楼 8888
伙)
上市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86-21-6880
所:上海证券交 86-21-6880 4868 -
528号证券大厦 8888
易所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 86-21-6887
86-21-5875 4185 -
算有限责任公司 杨高南路188号 0204
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中信 北京市朝阳区亮
86-10-6083
银行北京瑞城中 马桥路48号中信 86-10-6083 7010 -
7010
心支行 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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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年4月6日至4月7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年4月11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年4月12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年4月1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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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组织章程细则(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25 号

电话:86-10-8452 2973

传真:86-10-8452 1441

联系人:丁健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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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话:86-10-6083 8129

传真:86-10-6083 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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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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