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4-08-2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Gas Group Corporation Ltd.
(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 3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股份公司、重庆燃气、集 指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团公司
燃气集团有限 指 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重庆能源 指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华润燃气投资 指 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发起人股东
长南公司 指 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
中梁山煤电气 指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
渝能公司 指 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
建峰化工 指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SZ000950)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原大信会计师
会计师 指 事务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转制的要求转制而成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面值 1 元的 15,600 万股人民币
本次发行 指
普通股(A 股)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 1-6 月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系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指
本公司的主要气源供应商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系
中石化川维厂 指
中石化下属的大型天然气化工企业
指赋存于富有机质泥页岩及其夹层中,以吸附或游离
状态为主要存在方式的非常规天然气,成分以甲烷为
页岩气 指
主。与常规天然气相比,页岩气具有开采寿命长和生
产周期长等优点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重庆燃气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重庆
燃气股份,也不由重庆燃气回购该部分股份。重庆燃气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则本公司所持重庆燃气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公司所持重庆燃气股
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本公司减持重
庆燃气股票前,重庆燃气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重庆燃气股票
所得全部归重庆燃气所有,由重庆燃气董事会负责收回。”
本公司发行前另一名股东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本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
“1、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则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股价触及稳定股价启动条件后,在公司
及股东情况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股东重庆能源将采取以下措
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2)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票。在公司股价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本
公司董事会与重庆能源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确定以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措施之一),则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每股
净资产,每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如果在本公司回购预案实施过程中,公
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预案自动终止。如果回购
完成后公司股价再次触及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本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控股股
东商议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确定继续以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作为稳定股
价的措施(或措施之一),则本公司将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履行
回购股份义务。
3、公告程序:公司应在触及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之日起 2个交易日内发布提
示公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履行完毕相
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具体方案,并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
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4、约束措施:就上述有关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监管部
门、投资者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公司就
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社会公众股方案的相关决议投
赞成票。公司应将出具上述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的必要条件。”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做出《关于稳定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的预案》:
“1、实施稳定重庆燃气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重庆燃气上市后三年内,如
重庆燃气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的每股净
资产,则启动稳定重庆燃气股价的措施。
2、稳定重庆燃气股价的具体措施:在重庆燃气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
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与重庆燃气董事会商议确定稳定股价
的具体方案,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重庆燃气回购
社会公众股;(2)本公司增持重庆燃气股票。如确定以本公司增持重庆燃气股
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措施之一),则在重庆燃气股权分布满足上市条件的
前提下,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总
金额增持重庆燃气股票,且增持比例不超过重庆燃气总股本的2%,增持价格不
高于最近一期重庆燃气每股净资产。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有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的重庆燃气股份。如果在本公司增持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庆燃气股票连续1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则预案自动终止。如果增持完成后重庆燃气股
价再次触及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本公司将继续与重庆燃气董事会商议确定稳
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确定继续以本公司增持重庆燃气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
(或措施之一),则本公司将在不影响重庆燃气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继续履行增持
义务。
3、程序:在确定以本公司增持重庆燃气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措施
之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应将增持重庆燃气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
重庆燃气,并由重庆燃气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应披露增持资金、增持股份数量范
围、价格区间、实施时间等信息。本公司将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
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具体方案,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承诺:(1)如果以重庆燃气回购社会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措
施之一),在回购方案提交重庆燃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本公司及本公司
委派的董事将确保投赞成票。(2)如果以本公司增持重庆燃气股票作为稳定股
价的措施(或措施之一),且本公司已书面通知重庆燃气增持股份的具体计划并
公告,如本公司无合理正当理由未能实际履行的,则重庆燃气有权将与本公司履
行增持义务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公
司履行增持义务。”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有两名股东——重庆能源(持股75%)、华润燃气投资
(持股25%)。
(一)重庆能源已向本公司出具《关于持有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声明》:“一、重庆燃气系本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
是本公司发展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打造重庆市天然气安全供应保
障体系的社会使命,因此,本公司将长期持有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
保持控股地位。二、在本公司所持重庆燃气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继续秉承
长期持有、不轻易减持的原则,仅在本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通过其他所有方式筹集
仍存在缺口的情况下,方考虑进行适当减持。1、在本公司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内,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1.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
重庆燃气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系统、协议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2、在本公司持股锁定期满后
两年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
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当时证券市场情况、本公司的经营状况、或上级
主管部门的要求拟定。三、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公司将严格遵循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或报批)等相关法
律程序,并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四、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重庆燃气所有,由重庆燃
气董事会负责收回。”
(二)华润燃气投资已向本公司出具《关于持有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声明》:“一、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战略投资者,
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果本公司发生减持行为,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超
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的3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重庆燃气股票的市场价
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协议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三、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本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
息、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四、本公司在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本公司将严格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道歉。2、如果因本
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6个月内不得减持。3、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无条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
及规章接受相关处罚。”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以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
1、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根据2011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次发行后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1)公司重视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建立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为股东提供合理的

投资回报。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

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3)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

润,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分

配利润。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股利分配。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股票股利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许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可的方式为辅,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公司预计未来利润增长速度可以超

过股本规模扩张速度,从而抵消因股票股利分配对公司每股收益的稀释效应,则

公司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2011年6月17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2011】342号),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同意公司股东重庆市
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10%,将其持有本公司部分
国有股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六、中石化涪陵示范区页岩气开发及建峰化工停止向本公司购气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化肥。
为配合建峰化工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项目(“二化装置”)的营运,
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10月与中燃燃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由本公司控股的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责任公司(“长南公司”),投资
建设了川气东送长寿至涪陵南川延长线工程项目(“长南线”),向建峰化工和中
国铝业重庆分公司供应中石化普光气田的天然气。中石化普光气田2010年正式开
始商业运行,产能逐步释放,最近三年建峰化工均为本公司最大的客户。
自2012年起,中石化以重庆涪陵区为中心打造“涪陵页岩油气产能建设示范
区”,该示范区已经取得了我国页岩气开采方面的重大突破。由于涪陵页岩气田
所在地(涪陵焦石)距建峰化工所在地(涪陵白涛)仅约12公里,2013年9月起,
中石化涪陵页岩气作为补充气源直供建峰化工。随后,由于中石化涪陵页岩气大
量出产,自2013年11月16日起,建峰化工开始全部使用中石化直供的页岩气。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长南线白涛站天然气管输价格的通知》,长南公司
对建峰化工的供气价格为中石化购气价格基础上加0.10元/立方米管输费(含税)。
报告期内,建峰化工供气业务对本公司销量、销售收入、毛利的影响如下: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数量/金额 占比 数量/金额 占比 数量/金额 占比
销售气量(亿方) 3.53 14.51% 3.87 16.14% 0.70 3.55%
销售收入(亿元) 6.08 10.25% 6.69 12.34% 1.19 2.75%
毛利额(万元) 305.83 0.45% 1,299.02 1.88% -214.96 -0.32%
注:①毛利额=销售气量×0.10元/方÷(1+增值税率13%)-分摊的固定成本。其中:分

摊的固定成本按对建峰化工的销售收入占长南公司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②毛利额占比=建峰化工供气业务的毛利额÷本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

由于本公司持有长南公司 51%股权,建峰化工供气业务对本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净利润的实际影响更小。
建峰化工停止向长南公司购气以来,为了充分利用长南线管道的输配能力,
有效化解建峰化工停止用气对长南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本公司已与中石化天然
气分公司就涪陵页岩气通过长南线向中石化川维厂及重庆主城区输气事宜达成
输配共识。自2014年4月10日起,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田已开始向本公司输气,转
供中石化川维厂等用户(长南公司仍然按重庆市物价局的规定收取0.10元/m3管
输费),当日即输气80万m3,且之后逐日递增,4月底已突破100万m3/日的规模,
6月底已达到150万m3/日的输气规模。随着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田产量的快速释放,
预计2014年底对长南线的输气规模还将持续提升。由于建峰化工二化装置正常生
产时的日正常供气量约为140-150万m3,因此,2014年6月后,中石化对本公司的
页岩气日输气量已达到建峰化工停止购气前本公司对其的日供气量。
尽管长南线最初是为建峰化工和中国铝业重庆分公司供气而建设的重庆市
能源供重点工程,但长南线与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田相接,途径涪陵、长寿、南川
等重庆市重点工业区县,并连接重庆主城区管网。而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田的开发
也需要有相应的销售渠道对接。由于重庆市仍处于天然气总体供不应求的阶段,
通过长南线,本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中石化涪陵示范区未来页岩气开采的巨大潜
能,增加本公司在重庆主城区及其他区域的气源补充供应。
因此,中石化气源变化虽然短期内导致本公司第一大客户的流失,但未来较
长一段时期内可以有效地增加重庆市的气源供应。

七、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变动风险

目前,我国管道天然气的供应和销售价格均实行政府管制。2013 年 7 月以
前,国家发改委分别制定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及跨省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2013
年 7 月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实施后,改为对门站价格(出
厂价+管道运输价)执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门站
以下的价格(即城市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01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 2011 年 12 月 26 日起,在广
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根据该通知的精神,我国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建立天然
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
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者按季度调整。天然气门站及以上价格由国务院价格
主管部门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门站价格以下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
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并对机制进行听证。2013 年中共中央十八
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推
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随着我国天然气供求矛盾的加剧,2006 年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
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目前,国际市场上天然气价格通常采
取与原油或石油产品价格挂钩的方式,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攀升,进口
天然气价格也不断上涨,形成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的格局,因此上游气
源供应商通过涨价疏导成本的意愿日趋强烈。
在城市燃气上游价格市场化导向明确、终端销售价格仍然实行政府管制(除
非修改相关的价格管理法律法规)的背景下,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虽然天
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明确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原则,但是,在
上游(门站及以上)价格调整频率加快的趋势下,如果公司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
门不能同步、顺价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包括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将会对本
公司当期的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尽管对公司未顺价调整产生的价差损失,重庆市财政局给予了一
定的财政补贴,但由于政府补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利润仍然受到较大影响。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燃气安装业务政府定价可能变动的风险
燃气安装业务是指本公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要,为其提供燃气设施、设备的
安装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关的设计和安装费用。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本公司燃气安装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2.45%、49.82%、47.45%和
52.87%,燃气安装业务贡献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达到
67.70%、73.20%、79.74%和 69.26%,成为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
根据原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重庆市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本公司燃气安装业务的服务
收费标准均由重庆市物价局核定。重庆市物价局于 2000 年 7 月 7 日下发了《关
于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409 号),截至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燃气安装业务的收费定价一直执行该通知所制定的标准。因
上述价格管制制度,公司面临的风险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公司燃气安装业务沿
用的收费标准是 2000 年制定的,至今已逾 10 年,地方物价管理部门未来可能会
重新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如果较原收费标准下降,将直接导致公司
燃气安装业务的盈利水平下降。第二,即使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不发生变
动,由于终端销售价格是确定的,在通货膨胀导致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上涨压
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如果公司不能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用新材料、新技术
等措施对成本实施有效控制,将导致燃气安装业务的毛利率下降,从而对公司的
总体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三)重庆市燃气初装费标准调整风险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和重
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渝经环资【2006】39 号文件规定,燃气初装费是城市
燃气企业收取的天然气工程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气调压箱及其前端
的天然气输气管道、储气站、配气站及与生产直接相关的管理设施等天然气工程
建设、改造。燃气初装费由重庆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重庆市价格行政主管
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报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财政部《关
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 号),本公司对
自 2003 年 5 月 30 日起收取的初装费按十年分期确认收入。2011 年度至 2013 年
度、2014 年 1-6 月,燃气初装费贡献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达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到 26.05%、29.88%、35.32%和 32.11%。
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取的初装费一直遵循重庆市物价局 2000 年 7 月下发的《关
于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0】409 号)中制定的价
格标准,该标准已逾 10 年未调整。从国内其他地区的情况来看,有些地区已经
取消了天然气初装费,但同时上调了燃气销售价格(如广东)、或者并入安装费
(如成都)。如果未来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下调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或者取消
燃气初装费、同时又不上调燃气销售价格或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将对本公司的
总体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气源风险
作为战略性基础能源,我国目前的天然气资源几乎全部由中石油、中石化、
中海油三家大型央企开采,其中中石油占据绝对垄断的地位。本公司所处的四川
盆地是我国天然气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可供勘探的天然气资源面积 18 万平
方公里,总资源量 7.2 万亿 m3。2010 年以前本公司的气源几乎全部来自中石油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自 2010 年起,中石化普光气田投入商业运营后,开始逐步
向本公司供气。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年产天然气约 150 亿 m3,是我国重要的天然气生产企业。中石化普光气田
是我国“川气东输”的主气源地,是我国规模最大、丰度最高的特大型气田之一,
普光净化厂是亚洲最大的天然气净化厂及硫磺生产基地,净化天然气设计年产能
达 120 亿 m3。另一方面,重庆位处的西南地区拥有我国最丰富的页岩气资源。
在国家规划的 19 个页岩气勘探开发区中,11 个位于重庆及周边地区(云贵川)。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资源调查评价报告,长江上游西南片区的页岩气地质资源潜力
占全国总量的 46%,可采资源潜力占全国总量的约 40%。中石化公司重庆涪陵
国家级示范区页岩气井已经实现我国页岩气勘探开发的重大突破,预计在 2017
年建成我国首个年产百亿方页岩气田。
随着重庆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城市燃气的需求量
呈迅速扩张的趋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
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所覆盖的区域 2015 年、2020 年预计用气量分别
较 2010 年增加 62.87%、126.9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尽管公司所在区域拥有丰富的常规天然气和非常规天然气资源,未来气源的
总体保障程度较高,但公司面临的气源风险为:第一,如果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
公司的新气田开发、中石化普光气田的产能提升、页岩气的成熟化开采等周期延
长,可能在短期内导致气源增量不能完全满足本公司现有业务经营、以及募集资
金项目的用气增长需求。第二,目前我国的天然气资源几乎全部集中于中石油、
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大型中央国企,上游企业在产业链条中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
本公司的主要气源供应商——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均
是以产定销,一般不会与城市燃气运营商签署长期供气协议。尽管重庆未来气源
增长总体前景明朗;本公司是重庆市最大的城市燃气供应商,肩负着打造重庆市
天然气安全供应保障体系的社会责任;而且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为重庆市“十二五”
规划的能源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但是,由于本公司的气源供应商不可能与包括本
公司在内的城市燃气企业签署长期供气协议,不排除气源供应商因气源分配原因
(如输往区域外、直供非城市燃气类用气大户等),导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产
后面临阶段性供气不足、从而影响输配能力充分发挥的可能性。第三,“中卫—
贵阳”线、中缅线的建成、以及中石化涪陵页岩气田的开发,虽然增加了境外(中
亚、中缅)气源和页岩气源的供应,但如果进口气源和页岩气源的价格较高,城
市燃气的下游终端用户需要有一个用气成本上升的接受、消化过程,可能在一定
时期内制约其用气需求的增长。
(五)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44%、
12.77%、11.52%、和 14.60%。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天然气
销售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2011 年度至 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公司天然气
销售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5.69%、3.95%、2.41%、5.32%。影响最近三年公司天
然气销售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为:第一,按照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调
整机制,购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基本上等额调整,虽然单位毛利(销售单价-购气
单价)的绝对值基本维持稳定,但由于销售单价上涨,导致单位毛利率【(销售
单价-购气单价)÷销售单价】水平降低。第二,随着公司供气规模、供气区域的
不断扩大,并结合通货膨胀的宏观经济背景,人工成本逐年有所增加;第三,自
2010 年起中石化开始向本公司供气,而公司使用中石化气源的单位毛利较低;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居民用气结构价差的影响。
受我国调整基础能源消费结构、节能减排等因素的影响,天然气供求矛盾加
剧的格局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很难逆转,对外依存度日趋增加,未来天然气价格将
呈现逐步上涨的趋势。在天然气价格趋升和顺价调整机制的作用下,单位毛利率
的下降将导致公司的天然气销售毛利率持续趋降。由于天然气销售收入占公司营
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天然气销售毛利率的降低将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缓步下滑。
(六)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借款为日本政府贷款转贷。人民币兑换日元汇率的
变动所产生的汇兑损益,对公司的财务费用、进而对公司的利润总额产生较大影
响。人民币兑换日元的汇率贬值可能使本公司遭致汇兑损失,从而增加当期的财
务费用;反之人民币升值则可能为本公司带来汇兑收益,从而减少当期的财务费
用。2011 年至 2013 年,日元兑人民币连续三年贬值,贬值幅度分别为 0.19%、
9.93%、20.91%,外币借款因汇率变动给本公司带来的汇兑收益分别为 52.15 万
元、3,118.25 万元、5,780.88 万元(含汇兑收益资本化部分)。但 2014 年以来人
民币呈现贬值的走势,201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人民币兑日元累计贬值超
过 5%,导致本公司 2014 年 1-6 月产生汇兑损失 1,125.90 万元(含汇兑收益资本
化部分)。汇率变动是货币金融市场的常态,由此将导致公司未来的汇兑损益变
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七)居民气购销结构差导致燃气销售毛利下降的风险

与水、电等其他公用事业产品的定价原理相似,为保障民生,公司的居民气
和非居民气的购进价、销售价存在差异,相较其他类别气(如工业、集体商业),
居民气的购进价、销售价均为最低。公司的居民气(不含煤层气)均向中石油西
南油气田分公司采购。由于天然气进入输送管道后无法分清是哪种价格的气,而
每年发行人天然气的类别气销售结构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供销双方适时对天然
气结算结构进行调整,以反映购销结构匹配的公平贸易原则。
2011 年——2013 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本公司居民气的分配比例
均按照 2010 年度公司的类别气销售结构核定,由此造成:如果公司的居民气实
际销售量占购进中石油总气量的比例超过 2010 年(即从中石油采购的按民用气
作价的气量小于公司实际销售的居民气量),则差量部分公司需从中石油采购的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气、按照民用气的销售价格予以补足,由此必然减少公司的居民用气销售毛
利,进而导致公司整体的燃气销售毛利率下降。2012 年,公司按居民气价格购
进的气量为 62,299.80 万 m3,而实际销售量为 68,889.03 万 m3,购销差量部分
(6,589.23 万 m3)公司需以其他类别气(购进价格高于民用气)、按照居民气的
销售价予以补足,由此导致 2012 年公司毛利减少 3,091 万元,燃气销售毛利率
下降 0.72 个百分点。
根据 2013 年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
1246 号)、以及重庆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
知的通知》(渝价【2013】223 号)等文件,2013 年公司与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
公司的居民用气结算结构应该按照本公司 2012 年居民用气实际销售结构确定。
截至 2013 年末,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本公司 2012 年居民用气实际销售结
构的核查尚未完成,2013 年仍然暂按 2010 年类别气销售结构结算。由于本公司
2013 年居民用气销量比例高于 2010 年度,居民气购销结构差导致公司 2013 年
燃气销售毛利减少 6,798.05 万元,燃气销售毛利率下降 1.46 个百分点。
2014 年 5 月,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本公司下属经营民用气的各子公
司进行了 2013 年全年及 2014 年 1-4 月居民气结构气清退,清退总额为 5,004 万
元(不含税)。同时,2014 年公司下属经营民用气的各子公司与中石油西南油气
田分公司的居民用气结算结构,暂按照各子公司 2012 年居民用气实际销售结构
进行预结算,年终前再按照双方核定的各子公司 2013 年居民用气实际销售结构
进行年度结算。另一方面,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集团公司本部的居民用气
销售结构的核查已经完成,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双方正在对 2013 年民用
气结构价差的清退及 2014 年民用气结算结构比例进行最终的确认,该项工作预
计于 2014 年 7 月底以前完成。
随着重庆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可以预见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公司的居民供气
量将持续增加。如果上游供气商不能适时按照公司的实际类别气销售结构进行结
算调整、或者结算时间延迟,将对本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公司2014年以来的经营状况及业绩变化情况
2014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730.3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09%;
公司实现营业利润 5,343.7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2.31%;实现利润总额 6,763.5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元、净利润 5,305.28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41.60%、45.58%。公司 2014
年 1-3 月业绩下滑的主要影响原因包括汇兑损失、居民用气结构价差扩大、建峰
化工停止购气等。
进入 2014 年二季度以来,公司积极化解影响一季度经营业绩的居民用气结
构价差、建峰化工停止用气问题,经营业绩明显好转。2014 年 1-6 月,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284,372.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59%;实现营业毛利总额 42,216.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7%;实现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较上年
同期减少 7.04%、2.4%、2.2%。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 年 6 月 30 日)后,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
本公司的经营模式、购销价格(购气价格、天然气销售、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
税收政策均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2014
年 7 月,公司天然气购进量、销售量分别为 19,270.64 万 m3、19,164.69 万 m3(包
括转供中石化川维厂的页岩气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 6.86%、4.61%;公司
燃气安装户数为 21,614 户,较上年同期略降 4%。总体而言,2014 年 7 月公司的
天然气购销规模、天然气安装规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九、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董事会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 10 个交易日内,
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期间若公司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
者协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确定。
2、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能源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
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以发行人与投资者的协商结果,或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认定为依据确定。同时,本公司将自愿按应由本
公司承担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公司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重庆燃气股票,从而
为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提供履约保障。
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若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
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
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
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15,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3%;本次发
发行数量
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元/股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3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发行市盈率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88 元(按照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东权益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
发行对象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 保荐费:300 万元;承销费:募集资金总额的 4.6%
(2)审计及验资费用 360 万元
(3)律师费用 200 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423 万元
息披露费用
176 万元,包括:上市初费 65 万元,股份登记费 61 万元,
(5)其他费用
发行上市辅导费 50 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ongqing Gas Group Corporation Ltd.

注册资本 14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华清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1年2月28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小苑一村30号

邮政编码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电话 023-67952837

传真 023-6795283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cqgas.cn/

电子邮箱 dbcqgas@163.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前身为 2003 年成立的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
气集团有限”),历史最早可追溯至 1973 年成立的重庆市天然气公司。
2010 年 3 月以前,燃气集团有限为国有独资公司。2010 年 3 月 31 日,燃气
集团有限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华润燃气投资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由国有独资公司
改组为中外合资企业。2010 年 6 月 12 日,燃气集团有限召开中外合资公司第一
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议
案》,会议同意将燃气集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确定以 2010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和评估。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宜的批复》(商资批【2011】99 号文)、
重庆市国资委《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宜的批复》
(渝国资【2010】753 号文)批准,燃气集团有限以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 2,150,559,461.52 元,按 1:0.65099 的比例
折为股本 1,4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 750,559,461.52 元转入资本公
积,整体变更设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依法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
了注册号为 5000000000020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40,000 万
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 2 名法人股东,即重庆能源和华润燃气投资,发起人股东持股
情况如下: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1,050,000,000 75% 国有股(SS)

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000 25% 外资股

合 计 1,400,000,000 100%

注:SS 是 State-ownedShareholder 的缩写。

发起人以各自在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权益所对应的审计净
资产作为出资,共同发起设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 2,150,559,461.52
元人民币,按 1:0.65099 的比例折为股本 1,400,000,000 股,余额 750,559,461.52
元转入资本公积。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4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15,600万股。本次发行前
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105,000.00 75.00% 103,440.00 66.48%
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0 25.00% 35,000.00 22.49%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1,560.00 1.00%
社会公众股 ― ― 15,600.00 10.03%
合 计 140,000.00 100.00% 155,600.00 100.00%
注:SS 是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指国有股东

2011年6月17日,重庆市国资委下发《关于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渝国资【2011】342号),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规定,同意公司股东重庆市
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按照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10%,将其持有本公司部分国有
股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为重庆能源和华润燃气投资,无自然人股东。
(三)本次发行前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重庆能源和华润燃气投资分别就所持股份做出锁定
承诺,具体参见本摘要第一节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主要在重庆市提供城市燃气供应以及燃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
自 1995 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燃气销售
本公司的燃气销售业务是指公司所属各城市门站接受上游气源,经调压、计
量后通过城市燃气管网输送到各用气区域,并根据不同类别用户对技术参数的要
求再次调压,形成可供直接使用的燃气,向终端用户销售的过程,涵盖城市管道
燃气“储、输、配、售”的完整经营链。
本公司所提供的城市燃气产品受众广泛,消费群体覆盖居民家庭、工业、商
业、集体、锅炉、燃气空调、交通运输等各行各业。
2、燃气安装
本公司的燃气安装业务主要指根据不同类别用户的特点进行燃气设施及设
备的设计和安装,并按照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用户收取设计费和
安装费。
(三)产品销售方式
1、燃气销售
居民用户:安装智能气表的居民用户先付款后用气,对其他使用普通气表的
居民用户则一般采取“先用气→每双月抄表→每双月结算气款”的方式进行销售。
非居民用户:原则上与非居民用户均签订供用气合同,根据非居民用户的用
气量大小、信用程度、结算周期等因素确定是否采取预付款滚动结算方式进行销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售,结算周期分为旬结和月结两种方式。
2、燃气安装
燃气用户向本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分(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本公司的
各分(子)公司与用户签订燃气设施安装协议(合同),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
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计和设备选型,然后进行管道施工和燃气设
备(如气表)的安装。安装工程通过质检验收后,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价格
标准向用户收取设计费、初装费、安装费,并为用户办理通气手续。
(四)主要原材料
1、燃气销售
公司天然气销售所需的原材料为天然气,主要气源供应商为中石油西南油气
田分公司和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
2、燃气安装
公司燃气安装业务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PE 管及 PE 配件、调压箱、气表、
流量计、低压阀门及管路连接件等。
(五)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的竞争格局体现为垄断与竞争并存的特征。
一方面,城市燃气行业关系民生且投资大,初期大多由政府出资的地方国有
天然气公司投资并独家运营,由于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在特定区域内具有不可复
制的自然垄断性,因此地方国企背景的城市燃气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在特定的区域
内占据相对垄断经营的地位。
另一方面,在政策鼓励下市场竞争因素日趋增强。2002 年 3 月,国家发改
委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燃气、热力、给排
水等城市基础设施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这一政策大大加快了外商进军大中城
市天然气市场的步伐,燃气行业由政府和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局面成为历史。
2002 年 12 月,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文
件规定: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将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原市政国企、外资、
民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由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市政公用
产品或服务进行特许经营。城市燃气行业需求稳定、赢利稳定、波动小、风险小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自然垄断性等特点吸引了各类所有制成分的投资商加入,城市燃气市场活跃着
地方国有企业、港资企业、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者。
2、发行人在重庆城市燃气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是重庆市最早从事城市燃气经营的企业,经营历史长达 40 年。本公
司是重庆市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供应商。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公司的城市燃气
供应范围覆盖重庆市 38 个行政区县中的 24 个区县、3 个国家级开发区以及 25
个市级工业园区,服务 346.77 万居民客户、8.77 万非居民用户(包括集体、商
业、CNG 加气站、工业用户等),在重庆市城市燃气行业中具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2010 年-2012 年,本公司在重庆市天然气及城市燃气供气量中的市场份额: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本公司供气量(亿 m3) 18.69 19.70 23.99
重庆市天然气消费总量(亿 m3) 61.80 63.06 70.77
本公司占重庆天然气消费总量的比例 30.24% 31.24% 33.90%
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供气总量(亿 m3) 30.95 31.44 36.88
本公司占重庆城镇天然气供气总量的比例 60.39% 62.66% 65.05%
注:1、“重庆市天然气消费总量”、“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供气总量”数据摘自重庆市统计年
鉴。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反映 2013 年重庆市数据的《重庆市统计年鉴(2014)》
尚未发布。
2、天然气消费总量包括城市燃气及中石油、中石化直供企业(包括化肥、化工等用
气大户)的用气量。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管网、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
至 2014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管网 216,347.51 92,570.27 1,130.39 122,646.85 56.69%
房屋建筑物 93,479.81 26,456.95 67,022.86 71.70%
机器设备 43,428.21 23,005.75 87.81 20,334.65 46.82%
运输设备 15,432.86 8,417.36 7,015.50 45.46%
其他设备 6,637.60 4,694.68 1,942.92 29.27%
划拨土地使用权 21.89 21.89 100.0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 计 375,347.87 155,145.00 1,218.20 218,984.67 58.34%

1、关键生产设备情况

输配管网类资产是本公司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最重要的固定资产。
燃气输配管网是城市燃气运营商扩大市场覆盖面、发展潜在用户的重要基础
设施类固定资产。公司一贯重视输配管网的建设投入及运营维护,管网长度逐年
增加,经营触角不断延伸。
公司的管网资产除了敷设的16,517km管道外,还包括配套的关键燃气基础设
施,主要为球罐、储配站、配气站等。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 405 宗,
总面积 196,952.24 平方米,其中:已经取得房产证(含房地证)的房屋共计 402
宗,面积 194,533.28 平方米。公司尚有 3 宗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含房地证),占
公司所有房产宗数的 0.74%;面积 2,418.96 平方米,占公司房产总面积的 1.23%;
原值 1,412.97 万元,占公司房屋建筑物原值的 1.51%。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
土地总面积为 604,743.90 平方米。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以出让方式取
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594,360.10 平方米,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10,383.80 平方米。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公司土地使用权总面
积的 1.72%;原值 21.89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土地使用权原值总额(包括计入
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和计入固定资产的划拨地)的 0.09%。公司的划拨地均已
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正在办理划拨转出让手续。

2、商标
本公司从事的城市燃气业务不依赖于商标使用权。为了建立和推广企业品牌
文化,公司注册了“重庆燃气”、“重燃”、“CQGAS”、 商标。截至2014年6
月30日,本公司拥有139项注册商标。

3、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公司拥有“储配站大型球罐直接浸灌天然气的方法”等 9 项专利技术,另有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燃气办公及经营管理信息系统 V1.0”、“燃气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
V3.0”和“重庆燃气商标标识”等三项著作权。

(三)特许经营权
根据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对燃气经营实
行许可证制度。本公司及从事城镇天然气经营的 24 家分、子公司取得了重庆市
经信委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运营,主要在重庆市提供城市燃气供应以及燃
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服务。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能源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
业务),煤炭批发经营,城市天然气经营(仅限于下属具有经营资格的子公司经
营)。作为国有投资型集团公司,重庆能源本身不经营具体业务。重庆能源控制
的企业主要分为电力、煤炭、燃气及非能源类四大板块。
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外,重庆能源、重庆能源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城镇燃气经营资质,也未从事城市燃气经营业务;同
时,除扶持本公司发展以外,也未有城市燃气业务的其他发展规划。因此,重庆
能源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同业竞争。
2、持有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华润燃气投资是本公司的外资股东,在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25%的股份。
华润燃气投资是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控股有
限公司主要在中国内地投资经营城市燃气业务。城市燃气运营具有典型的区域
性,不同区域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之间不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本公司目前在重庆
市从事城市燃气运营服务,除投资参股本公司以外,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及华
润燃气投资均未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投资或经营其他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
务。因此,华润燃气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3、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庆能源、华润燃气投资、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函》,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及保证。

(二)关联交易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提供的城市天然气供应千家万户,重庆能源、重庆能源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使用天然气作为工业燃料,仅有单位食堂、宾馆等日常用
气,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制定的商业、集体类用气销售价格定期结算气款,其用气
量低于本公司供气总量的0.1%。
(2)向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采购煤层气
单位:万元(以下金额均不含税)
采购金额 占公司购气成本的比例
关联交易
内容 2014年 2014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1-6月 1-6月
采购
2,367.62 2,571.40 2,658.78 1,240.08 0.86% 0.70% 0.68% 0.68%
煤层气

为消除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与重庆能源的子公司――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
公司合资组建了由本公司控股的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并由渝能公司收
购了中梁山煤电气所有与城市燃气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由于煤层气是煤炭开采的
附生产品,渝能公司向中梁山煤电气持续采购煤层气属于消除同业竞争后产生的
必要的交易事项。公司向关联方中梁山煤电气采购的煤层气占公司气源采购总额
的比例低于1%,并且遵循与天然气等热值比价的基本原则,结合渝能公司混合
瓦斯气(煤层气与天然气的混合气)的工艺成本特点,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确定交
易价格;同时,煤层气本身也是对公司气源的一种补充。
(3)提供运输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铁路自备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服

务和汽车租赁业务。

2013 年 3 月、4 月,重庆市铁路自备车有限公司分别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运输公司签订了《联

合运输协议》,向其提供铁路自备货车用于开展联合运输服务,2013 年实际发生

车辆使用费合计 194 万元。2014 年 1 月 1 日,重庆市铁路自备车有限公司分别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与上述两家关联企业续签了《联合运输协议》,协议期限仍为 12 个月,并预计

2014 年发生车辆使用费合计 172.20 万元。该项关联交易均属于重庆市铁路自备

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范围,其定价标准均为市场价格,合计交易总额不超过

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2013 年)营业收入的 0.03 %、占公司最近一年(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0.07%,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影响

很小。2014 年 3 月 31 日,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运输公司由于部分物资由

公路运输替代,已停止使用铁路自备货车。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股权转让
重庆丰都宏声贵宾楼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丰
都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突出公司主业,清理与城市燃气经营不
相关的业务,2011 年 2 月 12 日,丰都燃气将其持有的重庆丰都宏声贵宾楼商务
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按照评估值 976.25 万元作价转让给重庆能源全资子
公司重庆煤矿工人疗养院,同时收回重庆丰都宏声贵宾楼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丰
都燃气的欠款 6,730.70 万元。丰都贵宾楼经营规模较小,本次转让未对公司的业
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1,680.56 万元,占公司
2011 年利润总额的 4.93%。
(2)资产转让
为消除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与重庆能源的子公司――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
限公司合资组建了由本公司控股 51%的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并由该公
司收购了中梁山煤电气所有与城市燃气相关的经营性资产。本次资产整合彻底解
决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同时扩大了公司在主城区的供气区
域范围,新增管理用户 5 万户以上。
(3)接受及提供劳务
①接受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
2012 年,重庆能源下属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本
公司抢险指挥中心工程地下室部分深基坑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建设项目,合同
总价款为 1,680 万元,实际价款以竣工结算为准。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项
工程已完成施工并结算完毕,公司累计向巨能建设支付工程款 1,890.92 万元。该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关联交易为重庆燃气抢险指挥中心的前期辅助性配套工程项目,对公司营业收
入和营业成本不产生直接影响;同时,该项交易不产生利润,不会影响公司当期
经营成果。
②接受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劳务
2012 年 8 月 7 日,在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下,本公司在重庆市工
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实施公开招标,确定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
标,承建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本次募投
项目)中的九龙坡段(曾家镇-西彭镇)工程项目,交易总额约为 3,178.78 万元,
占公司 2012 年末资产总额的 0.55%、净资产总额的 1.16%。该项交易不产生利
润,不会影响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向华润燃气郑
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3,652.08 万元(其中包括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
限公司先行垫付的青苗赔付款约 1,400 万元,该笔费用不列入合同金额)。
③向重庆能投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集中供冷供热连接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在重庆市区域开展集

中供冷供热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业务,其投资建设的重庆弹子石 CBD 区域集

中供冷供热系统是国内首批复合分布式能源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项目。2013

年 5 月,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能源下属企业——重庆能投置业

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庆市 CBD 总部经济区集中供冷供热连接服务框架协议》及

《重庆 CBD 总部经济区集中供冷供热连接合同》,为其提供 DCHS 与供冷供热

消耗系统连接服务。该项关联交易属于中法能源正常生产经营的范围,交易总额

约为 1,660.928 万元,占交易前一年(2012 年)公司营业收入的 0.31%,对公司

主营业务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中法能源已收到能投

置业支付的连接服务费 830.46 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科目名称 关联方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
应收票据 0 0 2,400,000.00
有限公司
重庆中梁山煤电气
应付账款 1,704,400.30 2,107,269.37 2,293,518.18 1,821,245.59
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
应付账款 0 2,947,212.76 0
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科目名称 关联方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
其他应收款 29,568.00 0 0
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
预付账款 660,000.00 0 0
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永荣矿业有限
应收账款 609,787.00 533,287.00 0
公司煤炭运输公司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
应收票据 731,828.00 755,200.00 0
责任公司
重庆南桐矿业有限
应收账款 100,000.00 123,828.00 0
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具体内容:
(1)对中梁山煤电气的应收票据
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承接了“中梁、云峰村民用燃气
设施安装”民心工程。工程于 2011 年 9 月开工,2012 年 9 月竣工验收,实际安
装中梁村民用户 633 户,云峰村民户 424 户,实际结算工程总价款 5,500,703 元,
村民直接承担支付了 3,065,300 元,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因解决采煤沉降
遗留问题,2012 年 12 月代中梁、云峰村民承担支付了 2,435,403 元(其中 2,400,000
元为银行承兑汇票)。
(2)对中梁山煤电气的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系渝能公
司向中梁山煤电气采购煤层气的应付购气款项余额,采购煤层气关联交易事项的
详情参见本节“经常性关联交易”。
(3)对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
2013 年 1 月 9 日,经公开招标公司与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重
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九龙坡段(曾家镇-
西彭镇)施工合同》,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详情参见本节“偶发性关联交易”。报
告期末,公司对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 66.00 万元和其他应
收款 2.96 万元,系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预付的工程款项和代垫的少量工程费
用。
(4)对永荣矿业、南桐矿业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末,公司对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煤炭运输公司、重庆南桐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的应收款项,为公司与其实施联合运输业务应收的铁路自备车使用费余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额,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详情参见本节“经常性关联交易”。

(三)有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1、201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1-3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
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野、彭世尼、王红
生于2011年4月18日对该议案出具了确认意见:该议案所列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
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
2、201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重庆
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收购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燃气类相关资产、负债
的议案》和《关于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向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采
购煤层气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谭启平、魏晓野、彭世尼、王红生于2011年4月18日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确认意
见:上述议案所列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为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和解决同业竞争的需
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
3、201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了《关
于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公司收购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三个工程项目
资产的议案》,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
野、彭世尼、王红生对该议案出具了确认意见:议案所列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为
规范公司生产经营和解决同业竞争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
交易公平、公允、合理。
4、2012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1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野、彭世尼、王红生对该议案出具了
确认意见:该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
5、经 201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2012 年 3 月 26 日公
司与重庆能源下属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重庆燃气抢险
指挥中心工程地下室部分深基坑土石方及边坡支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
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野、彭世尼、王红生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对该交易发表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
6、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2 年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了《关
于与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
魏晓野、彭世尼、王红生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通过公
开招标程序确定,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项目建设,不会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7、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非
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野、彭世尼、王红生对该议
案出具了确认意见:该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
8、2013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了《关于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能投置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议案》,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野、彭
世尼、王红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中法能源作为重庆弹子石 CBD 区域集
中供冷供热系统的所有者及运营商,为该区域内供应冷源、热源及供应生活热水
热源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提供连接服务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该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9、201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该议案
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谭启平、魏晓野、彭世尼、王红生对
该议案出具了确认意见:该关联交易系重庆燃气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合理,没有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兼职情况、2013年度从本公司领取的报酬(税前)情况等如下:
单位:万元
性 年 任期起止 薪酬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其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别 龄 日期 情况 份的数量 他利益关系
195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
(EMBA),高级经济师。1980 年 1 月至 1983 年 3
月任重庆长航重庆分局人民 25 号轮加油机匠;
1983 年 3 月至 1984 年 12 月任重庆长江轮船公司
团委干事;1984 年 12 月至 1987 年 5 月任重庆长
江轮船公司团委副书记;1987 年 5 月至 1991 年 6
月在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干部处历任副主任干
事、主任干事;1991 年 6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重庆
市委工交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1994 年 8 月至
2014.04—
2000 年 8 月历任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工交工委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李华清 董事长 男 57 — — —
2017.04 干部处处长;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重庆市 公司副董事长
委企业工委干部处处长;2001 年 5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重庆市
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8 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
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0 年 8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重庆能源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8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4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长,兼任重庆能源副董事长。
2014.04— 1966 年 5 月生,硕士学历,毕业于苏州大学,中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
副董事
朱锂坤 男 48 共党员。1988 年 8 月至 1994 年 9 月任苏州第四制 司高级副总裁,成都华润 — — —
长 2017.04
药厂职员;1994 年 10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苏州新 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区创业服务中心职员;1995 年 2 月至 1998 年 6 月 长、成都华润燃气设计有
任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副总经理;1998 年 限公司董事长、华润(南京)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苏州华润 长、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
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2 限公司董事长、华润燃气
年 3 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郑州)市政设计研究院有
2012 年 3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长、华润燃气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任华润燃气(集 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
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4 年 4 月起任本公 事长、苏州华润燃气有限
司董事、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无锡华润燃气
有限公司董事、郑州华润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
董事、郑州华润燃气有限
公司董事
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
统计师。198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重庆市统
计局工作,历任办事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5 月在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历任统计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重
2014.07—
评价处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06 庆重钢矿产开发投资有限
李云鹏 董事 男 50
2017.04 年 4 月至 6 月挂职任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副董事长、中电投远
总经理助理;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重庆 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能源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司监事会主席
年 8 月任重庆能源总会计师;2010 年 8 月至今任
重庆能源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2014 年 7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董事。
2014.04— 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工学硕士, 重庆价格协会常务理事、
董事、总 2017.04 正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9 月在重庆 重庆能源研究会副理事
王颂秋 男 51 50.00 — —
经理 建筑工程学院燃气教研室任教;1988 年 9 月至 长、重庆市联合产权交易
1991 年 3 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供热供燃气通风 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空调工程专业读研究生,担任系研究生党支部书
记;1991 年 3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重庆市节能技术
服务中心工程师;1992 年 3 月至 1998 年 5 月在重
庆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历任科员、副主
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
在亚洲理工学院进修能源管理与技术;1998 年 5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兼计划调度处处长;2001 年 2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董事;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重庆燃气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06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2011 年 1 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会计师。1984 年 7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
重庆市第一轻工业局财务处科员;1988 年 10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重庆市轻工业局财务处副主任科
员;1993 年 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重庆市经济委员
会企业处主任科员;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
2014.04— 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2001 年 3 月
董事、财 重庆永通燃气股份有限公
吴灿光 男 50 至 2003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 40.00 — —
务总监 2017.04 司董事
师、企业管理处处长;2003 年 6 月至 2010 年 5 月
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
策划与管理部部长;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
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4 月起任本公
司董事;2008 年 1 月起兼任重庆永通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
员。1984 年 10 月至 1986 年 9 月在沈阳军区某部
队服役;1986 年 9 月至 1998 年 2 月在西安通信学
院服役,历任学员、排长、连副指导员、指导员、
副营职队长等职;1998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在
后勤工程学院服役,历任副营职队长、正营职队
2014.04— 长、副团职队长、研究生四队政委、研究生管理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刘福海 董事 男 48 大队副大队长等职;2009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 — — —
2017.04 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部长
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燃气发展部及外经外
事部副部长;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6 月历任重
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燃气管理公司(事业部)
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副部长(正部长级);2014 年
6 月至今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和
信息化部部长;2013 年 8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1969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2 年 8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丝绸管理部职
盘锦高升华润燃气有限公
员;1997 年 12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华润石化集团
司、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
有限公司油站公司助理经理;2000 年 6 月至 2003
2014.04— 限公司、济宁华润燃气有
董事、副 年 4 月任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嘉陵公司副经理;
关向民 男 45 限公司、淄博华润燃气有 33.33 — —
总经理 2017.04 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
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华润
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5 年 4 月至 2013 年 1
燃气有限公司、白城华润
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燃气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法学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014.04— 教授,中共党员。1987 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西
独立董 教授、民法研究所主任,
谭启平 男 50 南政法大学任教。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2 月在西 — — —
事 2017.04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兼职
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任助教、讲师;1992
律师
年 2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先后任培训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中心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2000 年 9 月至今在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任专职教师;2005 年获
得教授任职资格;2006 年 5 月被聘任为博士生导
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民法研究所主任,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兼
职律师。
195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中共党员。1972 年 2 月至 1974 年 10 月
为四川省邻水县解温公社知青;1974 年 10 月至
1976 年 12 月就读重庆财贸学校会计专业并毕业;
1976 年 12 至 1986 年 12 月历任重庆全心食品厂会
计、财务科长、副厂长;1987 年 1 月至 1989 年
12 月就读重庆渝州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并毕业;
1990 年 1 月至 1994 年 1 月任重庆全心食品厂厂长;
1994 年 1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重庆糖果糕点公司副
重庆市商业会计协会会
总经理、总会计师;1995 年 5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
2014.04— 长、重庆安全产业发展集
独立董 重庆肉类联合加工厂厂长;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魏晓野 女 59 团有限公司顾问、重庆光 — — —
事 2017.04 6 月任重庆万得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其中
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
1999 年至 2002 年在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院攻
经理
读工商管理研究生);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
任重庆商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董事;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重
庆商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
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重庆渝惠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2010 年 6 月
退休,现任重庆市商业会计协会会长、重庆安全
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并兼任其下属子公司
重庆光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 2014.04— 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位,教授, 重庆大学教授、天津华迈
彭世尼 男 53 — — —
事 中共党员。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重庆建筑 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2017.04 工程学院助教;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重庆 立董事
建筑大学讲师;1996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重
庆大学副教授;2003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大学教授,
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5 月兼任中山华帝燃具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7 月至今兼任天津
华迈燃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6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无
党派人士。1986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读黑龙江
大学英语系本科专业并获文学学士;1990 年 8 月
至 1999 年 7 月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大庆分公
2014.04— 司合同科科长;1999 年 8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德国
独立董 迈智咨询(上海)有限公
王红生 男 47 BASF 中国有限公司培训发展经理;2003 年 6 月 — — —
事 2017.04 司合伙人、首席顾问
至 2004 年 11 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攻读全职工商
管理硕士;2005 年 1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美国 DDI
咨询中国公司中国区顾问经理、首席顾问;2010
年 5 月至今任迈智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
首席顾问。
195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政
工师。1972 年 4 月至 1976 年 6 月为四川南充大观
公社知青;1976 年 7 月至 1985 年 5 月于重庆体温
计厂工作;1985 年 6 月至 1995 年 4 月于重庆市北
碚区天然气办公室从事安全保卫、干部管理工作,
2014.04— 之后任行秘科秘书、科长;1995 年 5 月至 1998 年 重庆市燃气行业协会常务
监事会
罗建平 男 59 5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北碚分公司副经理; 理事、重庆市人民政府特 45.50 — —
主席 2017.04
1998 年 6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 邀监察员
司北碚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03 年 5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市场部部长;2004 年 6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2011 年 2 月至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监事。2013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80 年
8 月至 1993 年 10 月在重庆锅炉总厂工作;1993
年 10 月至 1994 年 2 月担任重庆渝海实业公司名
仕俱乐部会计;1994 年 2 月至 2004 年 8 月在重庆
技术改造投资公司工作;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在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农网处工作;2006 年 6
2014.04—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农网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王汝煃 监事 女 51 — — —
2017.04 处主任科员;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丰都县 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发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科
员及人力资源部主办科员;2013 年 7 月至今任重
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审计
工作部)副主任(副部长)。2013 年 8 月起兼任本
公司监事。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审
计监察部总经理、中山公
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 年 用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邯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郸 华 润 燃 气 有 限 公 司 董
2014.04—
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师;2005 年 7 月至今历任 事、彭州市天然气有限公
黎小双 监事 男 36 — — —
2017.04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 司董事、津燃华润燃气有
审计监察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 限公司监事、成都城市燃
事。 气有限公司监事、武钢华
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监事
195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政
2014.04—
职工监 工师。1975 年 8 月至 1978 年 5 月重庆巴县虎溪曾
冉崇辅 男 47 — 25.64 — —
事 2017.04 家公社知青;1978 年 7 月至 1980 年 5 月在重庆医
药技校读书;1980 年 5 月至 1980 年 6 月在重庆制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药七厂工作;1980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先后在
重庆天然气总公司管网所、团季、保卫科工作;
1999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在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工会办公室工作;2003 年 6 月至 2011 年 2 月历
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办公室副
主任、主任;2011 年 2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本公
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纪检监察(审计)室主任、监
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 年 1 月起任公司纪检监察
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3 年 1 月至今兼
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197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8 月在重庆天
然气总公司财务科工作;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管线所会计;1995 年 12 月
至 2001 年 10 月先后在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多
2014.04— 种经营办公室及旗下天能实业公司、公司计划调
职工监 重庆中法能源服务有限责
许 蓓 女 43 度处从事财务工作;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6 月 24.92 — —
事 2017.04 任公司董事
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调度处处长助理;
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部长;2010 年 6 月至今任本
公司策划与管理部部长,兼任重庆中法能源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1 年 2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
职工监事。
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
副总经 正高级工程师。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8 月任重庆
2014.04— 重庆永通燃气股份有限公
理、 大学燃气教研室助教;1987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 40.00
陈立 男 51 司董事、重庆燃气设计研 — —
总工程 2017.04 攻读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热能工程专业硕士研究
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师 生;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
规划设计所、燃气用具质检站助理工程师;1993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年 8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计量检
测站副站长、工程师;1995 年 4 月至 1998 年 6 月
历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检测处副处长、
处长,重庆市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工程师兼燃气设计研究院院长、计量检测处处
长;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6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目前兼重庆永通燃气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
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
商管理硕士(EMBA),正高级工程师。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7 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管网所技术
员;1988 年 7 月至 1988 年 12 月任重庆天然气公
司团委专职干事;1988 年 12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
重庆天然气公司团委书记;1993 年 5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规划设计所副所长;1993
2014.04—
副总经 年 8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综合计 45.00
王继武 男 51 — — —
理 2017.04 划处副处长;1995 年 4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重庆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调度处副处长;1998 年 6 月
至 2001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设备
处处长;2001 年 6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重庆燃气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处处长;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总经理助理、江北分公司经理、正高级工程
师;2004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014.04— 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工程师。
副总经 重庆长南天然气输配有限 40.00
付秀平 男 49 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历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 — —
理 2017.04 责任公司董事
公司计划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8 年 6 月至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2001 年 5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处
副处长;2001 年 5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计划调度处处长;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量管
理室主任;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重庆燃气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部长、
计量管理室主任;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重
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
部部长;2010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96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正高
级工程师。1983 年 5 月至 1994 年 8 月在空军航空
兵、兰州军区空军航空工程部、成都军区空军航
空工程部先后担任机械师、队长、助理;1994 年
8 月至 1996 年 7 月历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和燃气
有限技术设备处工程师;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设备处副处长;
1998 年 5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
2014.04— 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2000 年 10 月至 2003
副总经 重庆中梁山渝能燃气有限 40.00
董宁 男 53 年 6 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重点工程建设办 — —
理 2017.04 公司董事长
公室主任、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2003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工程部部长、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主任、
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副总工程师;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重点工程建设
指挥部副指挥长、工程部部长、重点工程建设办
公室主任;201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工程师。
副总经 2014.04— 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 —
秦刚 男 52 — — —
理 程师。1984 年 8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职于四川石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2017.04 油管理局钻采工业研究院;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职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1992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遂宁市外贸局科长、遂宁市外贸加
工厂厂长;1998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四川万
通燃气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
四川万通燃气公司董事长;2002 年 2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兼任四川万通燃气公司董事长;2005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四川明
星电力股份公司总经理;2007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遂宁市国资委调研员;2007 年 11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成都代表处首席代表;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成
都华润燃气工程公司总经理。2014 年 4 月起,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
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1988 年 12 月至 2003 年 7 月历任重庆市
路灯管理处办事员、重庆市通用照明工程公司会
计、重庆市路灯管理处计划财务科副科长(主持
工作);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重庆市建设
2014.04— 投资公司资金财务处主任科员;2005 年 11 月至
董事会
李金艳 女 44 2006 年 6 月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处副 — 40.00 — —
秘书 2017.04
处长;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重庆市能源
投资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处副处长;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管理
部副部长;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重庆市能
源投资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部长、上市工作办公
室主任;201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注:李华清先生于2014年2月24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选举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14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秦刚先生于2014年4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了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各种
社会保险待遇。
本公司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税前)标准为:人民币 3 万元。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重庆能源的前身系 1989 年
5 月成立的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2006 年 6 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2006】
123 号文,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更名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2012 年 12 月,
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能源的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冯跃。重庆能源集能
源投资、能源开发、能源利用和能源服务于一体,以煤炭、电力、天然气的投资
开发和营销为主,兼营基本建设、火工产品、建材、机械、物流等,是重庆市最
大的综合性能源投资开发和生产企业。截至2013年12月31日,重庆能源的资产总
额为806.49亿元,净资产243.33亿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4.90亿元,净利
润0.67亿元(合并报表口径)。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前通过重庆能源持有本公司
75%的股权。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08,203,512.99 2,095,090,754.44 2,024,796,487.12 2,048,876,295.07
应收票据 31,131,828.00 21,348,943.08 2,400,000.00 300,000.00
应收账款 220,457,421.95 163,313,321.46 201,983,265.20 104,035,048.78
预付款项 205,733,197.75 189,210,801.75 246,436,055.27 154,047,829.53
应收利息 3,392,963.97 12,565,850.60 6,013,097.28 6,453,236.75
其他应收款 40,299,517.92 29,712,650.77 37,169,189.80 22,956,600.60
存货 110,893,300.52 128,472,124.13 143,430,515.60 83,814,498.29
流动资产合计 2,420,111,743.10 2,639,714,446.23 2,662,228,610.27 2,420,483,509.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699,148.27 45,374,936.33 37,199,791.83 43,156,173.24
长期股权投资 14,551,754.81 14,551,754.81 22,495,665.52 15,695,665.52
固定资产 2,189,846,651.59 2,262,080,889.99 2,184,475,443.19 1,885,202,538.21
在建工程 1,336,785,422.25 1,002,258,078.10 600,042,633.81 537,013,299.9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工程物资 28,300,450.04 19,677,826.92 23,195,323.78 16,899,733.54
无形资产 228,485,565.04 192,746,827.84 182,372,973.87 181,089,242.68
商誉 72,285,040.43 72,285,040.43 72,285,040.43 72,285,040.43
长期待摊费用 143,342.80 351,417.77 208,357.44 59,730.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859,875.09 25,317,385.20 36,116,666.65 35,039,850.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65,957,250.32 3,634,644,157.39 3,158,391,896.52 2,786,441,275.47
资产总计 6,386,068,993.42 6,274,358,603.62 5,820,620,506.79 5,206,924,784.49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应付票据 3,840,000.00
应付账款 206,303,528.53 202,069,628.52 140,790,603.86 133,219,197.45
预收款项 997,525,036.75 957,566,585.72 766,590,399.19 563,303,802.70
应付职工薪酬 104,996,801.13 66,368,841.27 133,200,502.08 98,082,866.31
应交税费 -6,981,091.59 -41,808,272.84 -12,485,978.36 -10,633,104.79
应付股利 597,217.70 172,220.77 32,455,380.82
其他应付款 227,167,626.09 221,156,494.78 320,755,586.45 170,339,101.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471,907.52 8,656,191.16 10,947,554.57 12,184,921.57
流动负债合计 1,592,081,026.13 1,418,021,689.38 1,359,798,667.79 998,952,166.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40,207,861.00 245,617,849.94 270,191,011.44 311,300,889.02
专项应付款 1,775,006.84 1,775,006.84 5,380,606.84 16,186,00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81,949.26 5,214,433.93 5,703,445.13 6,654,726.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69,620,390.05 1,628,857,606.76 1,436,123,602.61 1,233,503,30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16,385,207.15 1,881,464,897.47 1,717,398,666.02 1,567,644,922.32
负债合计 3,508,466,233.28 3,299,486,586.85 3,077,197,333.81 2,566,597,088.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400,000,000.00 1,400,000,000.00 1,400,000,000.00 1,400,000,000.00
资本公积 703,753,752.89 706,515,174.22 711,870,618.57 721,803,460.46
专项储备 23,039,112.86 19,975,694.78 1,485,442.21
盈余公积 75,409,300.20 75,409,300.20 44,244,373.65 40,724,461.45
未分配利润 428,780,612.38 525,163,740.01 332,428,387.03 243,290,101.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30,982,778.33 2,727,063,909.21 2,490,028,821.46 2,405,818,023.82
少数股东权益 246,619,981.81 247,808,107.56 253,394,351.52 234,509,672.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77,602,760.14 2,974,872,016.77 2,743,423,172.98 2,640,327,696.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86,068,993.42 6,274,358,603.62 5,820,620,506.79 5,206,924,784.4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843,726,376.17 5,934,667,466.91 5,423,720,749.82 4,353,123,349.3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中:营业收入 2,843,726,376.17 5,934,667,466.91 5,423,720,749.82 4,353,123,349.36
二、营业总成本 2,641,883,008.82 5,612,302,553.01 5,134,158,722.71 4,052,280,675.87
其中:营业成本 2,421,559,664.46 5,225,978,899.63 4,711,509,726.84 3,659,676,820.1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795,347.49 50,959,581.10 46,133,167.53 41,885,412.14
销售费用 94,711,031.92 213,025,701.82 210,707,170.93 188,714,257.76
管理费用 102,069,494.21 226,666,255.93 254,839,049.11 205,756,806.43
财务费用 -2,279,495.71 -107,580,199.82 -90,957,092.88 -43,159,970.01
资产减值损失 1,026,966.45 3,252,314.35 1,926,701.18 -592,650.56
投资收益 1,395,995.85 3,519,473.05 1,341,993.80 23,362,623.33
三、营业利润 203,239,363.20 325,884,386.95 290,904,020.91 324,205,296.82
加:营业外收入 20,357,567.10 50,809,700.83 34,451,438.44 22,204,596.79
减:营业外支出 2,414,169.41 4,913,782.78 1,188,784.08 5,787,117.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144,880.54 500,754.06 526,073.78 3,086,643.58
四、利润总额 221,182,760.89 371,780,305.00 324,166,675.27 340,622,776.46
减:所得税费用 36,435,098.98 64,080,367.88 52,407,241.12 58,411,353.37
五、净利润 184,747,661.91 307,699,937.12 271,759,434.15 282,211,423.0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3,616,872.37 300,477,612.03 253,518,397.97 280,611,738.26
少数股东损益 1,130,789.54 7,222,325.09 18,241,036.18 1,599,684.83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18 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18 0.20
七、其他综合收益 -2,274,419.86 619,922.07 -5,062,924.20 -13,720,045.21
八、综合收益总额 182,473,242.05 308,319,859.19 266,696,509.95 268,491,377.8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81,342,452.51 301,097,534.10 248,455,473.77 266,891,693.0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30,789.54 7,222,325.09 18,241,036.18 1,599,684.8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92,133,909.69 6,927,217,288.86 6,291,235,459.60 5,033,324,684.5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784,106.47 581,241,674.09 884,365,909.21 713,798,137.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40,918,016.16 7,508,458,962.95 7,175,601,368.81 5,747,122,822.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06,591,089.48 5,066,089,304.47 4,938,613,481.73 3,616,867,122.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894,460.76 707,420,764.18 556,838,767.08 533,166,634.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398,208.86 244,454,571.77 213,773,965.19 235,906,688.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055,762.17 657,220,851.88 714,988,308.80 828,866,74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5,939,521.27 6,675,185,492.30 6,424,214,522.80 5,214,807,18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978,494.89 833,273,470.65 751,386,846.01 532,315,635.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2,546,883.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95,995.85 3,519,473.05 1,341,993.80 5,324,053.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567,098.76 885,768.67 2,848,906.62 1,675,710.59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9,272,125.91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3,094.61 4,405,241.72 4,190,900.42 158,818,773.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17,606,811.43 697,502,260.26 567,587,538.68 336,976,819.5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 6,8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7,606,811.43 708,502,260.26 574,387,538.68 336,976,819.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643,716.82 -704,097,018.54 -570,196,638.26 -178,158,045.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0,000.00 30,552,404.2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330,000.00 30,552,404.21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500,000.00 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2,200.00 17,960,51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830,000.00 40,000,000.00 452,200.00 48,512,919.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 8,896,783.60 11,051,557.89 11,445,022.6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2,552,019.52 89,985,401.19 194,670,657.81 147,975,338.9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5,418,070.41 10,947,999.48 4,532,354.17
利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052,019.52 98,882,184.79 205,722,215.70 159,420,361.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222,019.52 -58,882,184.79 -205,270,015.70 -110,907,442.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6,887,241.45 70,294,267.32 -24,079,807.95 243,250,147.5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95,090,754.44 2,024,796,487.12 2,048,876,295.07 1,805,626,147.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8,203,512.99 2,095,090,754.44 2,024,796,487.12 2,048,876,295.07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最近三年
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24.62 -133.95 275.68 1,733.38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359.52 3,806.94 1,795.60 799.03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98.46
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 — 168.13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10.21 916.59 1,254.99 789.77
非经常性损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的合计 1,794.34 4,589.59 3,326.27 3,588.78
减:所得税影响数 271.07 656.46 494.68 519.53
减:少数股东影响数 8.76 17.27 21.38 23.03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数 1,514.52 3,915.87 2,810.21 3,046.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6,847.17 26,131.89 22,541.63 25,014.96


(三)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52 1.86 1.96 2.42
速动比率 1.45 1.77 1.85 2.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02% 56.93% 57.97% 52.0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82 32.49 35.45 41.38
存货周转率(次) 20.23 38.44 41.47 48.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4,428.99 52,057.52 48,162.85 50,788.81
利息保障倍数 15.96 —注 —注 122.1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27 0.60 0.54 0.3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05 -0.02 0.1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23% 0.22% 0.17% 0.21%
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2012年度、2013年度,由于公司当期长期借款产生的汇兑收益大于利息支出和利息
资本化,造成利息费用为负数,因此计算利息保障倍数和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无实际意义。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2014 年 1-6 月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2% 0.13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07% 0.12 0.12
(2)2013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49%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99% 0.19 0.19
(3)2012 年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42% 0.18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27% 0.16 0.16
(4)2011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74%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47% 0.18 0.1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2011 年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3.51%、54.26%、57.93%和 62.10%。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均超过 50%,符合城市燃气行业固定
资产投资较大、属资本密集型行业的特点。
2014 年 6 月末、2013 年末、2012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
11,171.04 万元、45,373.81 万元和 61,369.57 万元,分别增长 1.78%、7.80%和
11.79%,主要原因:随着供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司一直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和
在建工程的投入,该二项资产 2014 年 6 月末、2013 年末、2012 年末余额较上年
末分别增加 26,229.31 万元、47,982.09 万元和 36,230.22 万元。
2、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负债的比重相对较高。2011 年
末、2012 年末、2013 年末和 2014 年 6 月末,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61.08%、55.81%、57.02%和 54.62%。
2012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1 年末增加 51,060.02 万元,增长 19.89%,主
要原因为:第一,应付代重庆市财政局征收的 CNG 附加费、天燃气附加费较上
年末增加 10,858.27 万元;第二,燃气安装业务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导致递延收
益增加 12,941.88 万元;第三,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20,328.66 万元。
2013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2 年末增加 22,228.93 万元,增长 7.22%,主要
原因为:第一,燃气安装业务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导致递延收益增加 14,791.32
万元;第二,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9,097.62 万元;第三,由于重庆市自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取消车用 CNG 附加费,应付代重庆市财政局征收的 CNG 附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加费较上年末减少 12,248.36 万元。
2014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13 年末增加 20,897.96 万元,增长 6.33%,
主要原因为:第一,燃气安装业务收取的天然气初装费导致递延收益增加 4,489.42
万元;第二,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995.85 万元;第三,短期借款较上年
末增加 4,000.00 万元。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84,372.64 593,466.75 542,372.07 435,312.33
二、营业总成本 264,188.30 561,230.26 513,415.87 405,228.07
其中:营业成本 242,155.97 522,597.89 471,150.97 365,967.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79.53 5,095.96 4,613.32 4,188.54
销售费用 9,471.10 21,302.57 21,070.72 18,871.43
管理费用 10,206.95 22,666.63 25,483.90 20,575.68
财务费用 -227.95 -10,758.02 -9,095.71 -4,316.00
资产减值损失 102.70 325.23 192.67 -59.27
加:投资收益 139.60 351.95 134.20 2,336.26
三、营业利润 20,323.94 32,588.44 29,090.40 32,420.53
加:营业外收入 2,035.76 5,080.97 3,445.14 2,220.46
减:营业外支出 241.42 491.38 118.88 578.71
四、利润总额 22,118.28 37,178.03 32,416.67 34,062.28
减:所得税费用 3,643.51 6,408.04 5,240.72 5,841.14
五、净利润 18,474.77 30,769.99 27,175.94 28,221.14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达到 99.36%、99.54%、99.41%和 99.63%。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天然气销售 224,272.42 79.16% 465,833.07 78.96% 431,985.60 80.01% 337,639.55 78.06%
天然气安装 54,199.36 19.13% 114,204.42 19.36% 101,301.90 18.76% 86,222.06 19.93%
其中:一次性入
13,284.75 24,002.69 20,598.81 17,398.27
网费
其他 4,842.85 1.71% 9,954.11 1.69% 6,603.35 1.22% 8,684.32 2.01%
合 计 283,314.63 100.00% 589,991.59 100.00% 539,890.85 100.00% 432,545.93 100.0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天然气的销售及安装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天然气销
售业务及安装业务收入合计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达到 97.99%、
98.77%、98.32%和 98.29%。
(3)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受天然气销售价格顺价上调及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的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持续增加,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24.82%和 9.28%。
分业务品种的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① 天然气销售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分
别实现收入 337,639.55 万元、431,985.60 万元、465,833.07 万元和 224,272.42 万
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分别同比增长 27.94%和 7.84%。
最近三年,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为:第一,报告期内,
随着重庆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公司的管理用户数量每年净增 20 万户
以上,带动天然气销售量逐年增加。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公司实
现天然气销售量分别为 19.71 亿 m3、23.98 亿 m3 和 24.33 亿 m3,2012 年度、2013
年度的销售量分别同比增长 21.71%、1.43%。第二,2012 年和 2013 年,由于上
游气源价格上涨,重庆市物价局相应顺价上调了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② 天然气安装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 1-6 月,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分
别实现收入 86,222.06 万元、101,301.90 万元、114,204.42 万元和 54,199.36 万元。
2012 年和 2013 年,公司的天然气安装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 15,079.84
万元和 12,902.52 万元,增幅分别为 17.49%和 12.74%。
报告期内,公司安装用户数量每年稳定在 20 万户以上,燃气安装收入稳定
增长跟安装户数的增长呈现正相关关系。
报告期内,民用气安装业务系本公司的重点安装项目,占安装业务比重(扣
除一次性入网费)均超过 50%;其次,公用气安装、外管安装和迁改业务合计收
入在报告期内的平均占比达到 30%左右。
③ 一次性入网费
一次性入网费指的是本公司向重庆市首次开通管道燃气用户一次性收取的
初装费。本公司对自 2003 年 5 月 30 日起收取的初装费根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企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 号),按十年分期确
认收入。该收入确认原则与大众公用、广安爱众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对一次性入网
费的收入确认原则一致。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公司尚待确认的递延初装费收入
合计为 157,214.19 万元。
④ 其他收入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自来水业务 3,545.93 73.22% 7,138.30 71.71% 3,916.48 59.31% 5,789.84 66.67%
宾馆服务 — — — — — — 660.28 7.60%
铁路运输及租赁 861.81 17.80% 1,806.68 18.15% 1,606.78 24.33% 1,389.27 16.00%
其他 435.11 8.98% 1,009.12 10.14% 1,080.09 16.36% 844.93 9.73%
合计 4,842.85 100.00% 9,954.11 100.00% 6,603.35 100.00% 8,684.32 100.00%
自来水业务和铁路运输及租赁业务分别为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
司和重庆市铁路自备车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宾馆服务业务公司已于 2011 年 3
月出售。
(4)利润来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营业利润 20,323.94 32,588.44 29,090.40 32,420.53
占利润总额比例 91.89% 87.66% 89.74% 95.18%
营业外收支净额 1,794.34 4,589.59 3,326.27 1,641.75
占利润总额比例 8.11% 12.34% 10.26% 4.82%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公司
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012 年营业外收支净额较高,主要内容系当年重庆市财政局拨付公司天然
气调价成本补贴 1,345 万元(渝财综【2012】69 号、渝财综【2012】100 号、渝
财综【2012】214 号)。
2013 年营业外收支净额较高,主要内容系当年重庆市财政局拨付公司天然
气调价成本补贴 3,198 万元(渝财企【2013】726 号),专项用于弥补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9 月因集体商业用气价格并未顺价调整到位产生的价差损失。
2014 年 1-6 月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为公司配气站、储配站收到的拆迁款。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497.85 83,327.35 75,138.68 53,231.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564.37 -70,409.70 -57,019.66 -17,815.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22.20 -5,888.22 -20,527.00 -11,090.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688.72 7,029.43 -2,407.98 24,325.0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明显高于同期净利润水平,
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好的现金流支撑。
5、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经过 40 年的专业化经营,本公司业已发展成为重庆市最具影响力的城市燃
气运营商,供气区域覆盖重庆 38 个行政区县中的 24 个区县,占据重庆城市燃气
市场 60%以上的市场份额,管理用户超过 355 万户,奠定了公司在区域市场的规
模优势和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以下因素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
生积极影响:
(1)作为高效清洁能源,天然气目前在我国基础能源的消费比重不到 5%,
远低于约 24%的世界平均水平。可以预见,在实现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下,天然
气消费需求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快速增长。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天
然气利用产业政策,国家将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城市燃气在天然气消
费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
(2)在我国四个直辖市中,重庆市人口最多、城市化率最低,相应也为城
市燃气在重庆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增长空间。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于 2010 年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全市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升至 60%以上、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升至 70%以上”的目
标。同时,伴随未来重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稳步
增加,将同步带动配套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城市燃气的需求增长预期较
为明确,从而为本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3)公司所处的川渝地区是我国天然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天然气
的产量和储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未来几年,随着川渝地区的天然气管网与国家
主干管网的联网,实现国内其他地区的气源对川渝地区的反输,以及重庆地区页
岩气的跨越式发展,重庆市的气源供给保障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提升。
(4)随着城市外扩步伐的加快,重庆即将进入“外环时代”。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建成后,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基础设施布局将与重庆市的城市发展规划相契合,公司的燃气管网覆盖面
将大幅扩张,储输配能力将得以实质性提升,用户数量及供气规模均将在现有基
础上大幅增加,形成公司未来数年的主要利润增长点。
(五)股利分配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
的亏损;(2)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3)向股东分配红利。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
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红利。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法定
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
参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以及本
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3、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1)2011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2年2月,股份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届八次董事会
提出的《201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2012年度投资
计划、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201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80%、即
160,860,200.65元,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股东。
(2)2012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3月18日,股份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一届十四次
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2013年
度投资计划、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201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8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股东。
(3)2013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4月11日,股份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届二十次
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40,000万股为基数,按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000万元。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2011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
老股东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以下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本公司直接全资及控股拥有的子公司25家,其中,海南渝能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和重庆天能实业公司都已停止经营,并被吊销营业
执照,经审批本公司自2006年起对上述二家公司的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重庆燃 法定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序 成立 注册资本
子公司名称 气持股 代表 主营业务
号 时间 (万元) 2013 年末 2014.6.30 2013 年末 2014.6.30 2013 年度 2014 年 1-6 月
比例 人
重庆巴南天然气有 2002 年 3 城市燃气供应及管网的
1 5,568.52 100% 蔡增恒 16,489.17 17,290.66 8,282.33 8,182.54 1,710.98 1,416.09
限责任公司 月 11 日 设计、安装、维修
重庆渝长燃气自来 2003 年 4 城市燃气供应,自来水供
2 6,662.16 100% 霍晋川 21,926.62 22,637.34 10,970.25 9,665.62 3,067.39 1,435.90
水有限责任公司 月 18 日 应
重庆璧山天然气有 1996 年 6 城市燃气供应,天然气安
3 3,392.09 100% 胡 浩 17,184.37 18,344.80 6,646.89 5,896.22 1,991.11 1,041.33
限责任公司 月 11 日 装,管道工程(叁级)
重庆江津天然气有 2004 年 6 城市燃气供应;天然气工
4 5,000.00 100% 彭定坤 15,361.62 15,072.34 7,894.38 7,536.60 1,960.88 1,407.01
限责任公司 月 17 日 程设计、安装、维修
1980 年 城市燃气供应,天然气设
重庆涪陵燃气有限
5 10 月 20 7,513.64 90% 周西宁 备及压力管道安装、燃气 30,392.24 32,579.92 15,892.03 15,918.53 1,963.75 1,788.07
责任公司
日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2006 年 天然气供应,压缩天然气
重庆梁平天然气有
6 12 月 22 2,000.00 100% 赵祖富 (车用 CNG)气瓶充装, 9,464.25 9,662.60 4,664.71 4,262.69 1,124.23 609.79
限责任公司
日 天然气(CNG)零售
重庆大足燃气有限 1997 年 2 城市燃气供应、天然气管
7 1,500.00 100% 段云刚 4,047.44 4,184.57 2,326.32 2,206.11 562.50 386.04
责任公司 月 21 日 道安装
重庆丰都燃气有限 1998 年 城市燃气供应,燃气配套
8 2,000.00 100% 李宏 14,352.00 14,077.60 9,001.16 8,549.16 1,330.44 717.82
责任公司 11 月 5 日 设备安装维修
重庆永川燃气有限 1997 年 8 城市燃气供应,天燃气管
9 5,000.00 95% 王山 27,292.71 29,688.30 10,356.42 11,854.70 2,225.30 1,498.28
责任公司 月 22 日 道工程安装
重庆中梁山渝能燃 2010 年 城市燃气供应(主要为煤
10 9,000.00 51% 董宁 14,472.81 15,163.46 9,809.75 9,876.40 543.16 479.79
气有限公司 12 月 8 日 层气)
重庆开县燃气有限 1994 年 6 天然气销售,管道安装、
11 5,000.00 95% 刘成 18,780.74 20,667.00 8,987.59 8,681.84 1,318.34 873.21
责任公司 月 25 日 维修,压缩天然气销售
12 重 庆 合 川 燃 气 有 限 1989 年 6 5,300.00 100% 王山 城市燃气供应,天然气管 26,331.28 27,685.39 9,533.64 9,208.43 2,161.58 1,620.21





重 庆 燃 气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重庆燃 法定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序 成立 注册资本
子公司名称 气持股 代表 主营业务
号 时间 (万元) 2013 年末 2014.6.30 2013 年末 2014.6.30 2013 年度 2014 年 1-6 月
比例 人
责任公司 月1日 道设计、安装、维修
2008 年 7 城市燃气供应,天然气设
重庆忠县燃气有限 10,144.20 11,214.44 4,038.05
13 月 22 日 4,409.10 100% 黎明 备及零部件供应,管道工 4,457.36 544.45 419.31
责任公司
程专业承包(叁级)
重 庆 永 通 燃 气 股 份 2005 年 3,100.86 2,970.86 1,797.53
14 2,000.00 62% 陈皞 经营边远乡镇天然气 1,627.47 -311.00 -197.54
有限公司 12 月 6 日
2011 年 6 城市燃气供应,燃气管网
重庆两江新区燃气 17,552.91 19,128.42 13,510.07
15 月 16 日 13,500.00 100% 文小松 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 14,288.68 323.43 787.67
有限责任公司
术咨询
2009 年
重庆长南天然气输 建设、投资、管理天然气 34,293.53 48,682.73 27,380.10
16 10 月 22 25,000.00 51% 沈一鸣 27,132.39 286.05 -806.01
配有限责任公司 长输管线项目

重 庆 燃 气 设 计 研 究 2001 年 9 城镇燃气工程设计,压力 296.03 108.70 265.20
17 600.00 100% 俞善东 65.81 61.61 -199.39
院有限责任公司 月 28 日 管道设计
重 庆 燃 气 安 装 工 程 1997 年 1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 14,360.85 18,801.78 2,325.67
18 3,086.97 100% 郝伟 2,982.08 223.21 656.40
有限责任公司 月9日 级),压力管道安装
重 庆 市 压 缩 天 然 气 1998 年 4 压缩天然气的生产、销 1,650.33 2,005.09 674.26
19 300.00 100% 田良荣 258.20 284.81 -165.27
有限责任公司 月 10 日 售,车辆天然气瓶安装
重 庆 渝 燃 压 缩 天 然 2009 年 9 压缩天然气(CNG)技 5,548.66 5,420.89 5.274.45
20 5,000.00 51% 邓路 5,179.91 219.24 72.21
气有限责任公司 月 30 日 术开发
重 庆 中 法 能 源 服 务 2010 年 7 设计、建设、经营区域集 11,567.80 11,516.38 8,526.44
21 10,000.00 95% 齐研科 8,396.63 -327.29 -129.81
有限责任公司 月7日 中供冷供热项目
重 庆 市 铁 路 自 备 车 1990 年 铁路货物运输相关服务, 8,238.51 8,236.24 7,860.67
22 3,615.58 100% 田良荣 7,896.17 -54.82 124.46
有限公司 12 月 3 日 汽车租赁
重 庆 市 骏 马 物 业 管 2004 年 5 物业管理,房屋中介(不 110.56 148.37 -78.50
23 50.00 60% 陈玲 -89.13 3.59 -10.63
理有限公司 月 19 日 含房屋评估)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
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 21.23 亿
元,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 4.7 亿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
缺口,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有资金对本项目投资
95,757.4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全部或部分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
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属城市市政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项目),根据国家的有关投资管理制度,本项目已于
2008 年 5 月 16 日获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
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渝发改能【2008】543 号文)核
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 年 12 月 27 日,重
庆市环境保护局下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
【2007】218 号),批准本项目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施工、排放标准及总
量控制指标均符合环保规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
“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建成后,供气
范围将覆盖重庆市都市区以及主要区域中心城市江津、永川、合川、涪陵和璧山,
供气对象包括供气范围内的居民、工业、商业公建、直燃机组(燃气空调)、CNG
用户。本项目投资建设的输配管网系统将成为未来重庆市天然气保障供应的主体
管网系统,在为本公司的管理用户供应天然气的同时,也可为项目覆盖区域内的
其他城市燃气运营商提供管道天然气输配服务。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作为清洁、环保的基础能源,天然气需求持续快速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进
入 21 世纪以来,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居民收入持
续增加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下,重庆市的天然气消费需求也同步持续扩张。根据《重
庆市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重庆市 2012 年天然气消费量较 2000 年增加
201.49%,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 10%,如果考虑气源供应日趋紧张的因素,实际
需求的增幅将更高。
2010 年,本公司在项目覆盖区域的实际供气量为 14.66 亿 m3,根据《重庆
市统计年鉴》,按照本公司 2010 年-2012 年在重庆城市燃气市场平均 62.70%的市
场占有率推算,2010 年项目覆盖区域的城镇天然气用气量约为 23.38 亿 m3。2015
年、2020 年,本项目所覆盖的区域的用气量预计分别达到 38.08 亿 m3、53.07 亿
m3,较 2010 年分别增加 62.87%、126.99%,其五年和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
别为 10.25%、8.54%。
本项目覆盖的都市区及区域中心城市江津、永川、合川、涪陵和璧山是重庆
市“一小时经济圈”的核心区域,是重庆市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是重庆市建设
特大型国家级中心城市、吸纳非城镇居民进城的主要集聚地。重庆市“十二五”
期间 GDP 年均增长率目标约为 12.5%,上述区域作为未来十年重庆市国民经济
持续高速增长、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主要引擎,其城镇天然气需求量在 2011-2015
年期间保持 10.25%的复合增长率、2011-2020 年期间保持 8.54%的复合增长率具
有较为充分的市场需求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列明的风险外,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市场区域化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的业务经营主要集中于重庆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重
庆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息息相关。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重庆是我国最年轻、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直辖市,同时也是“大城市带大
农村”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最为突出的城市之一。2012 年重庆常住人口城镇化
率为 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约 39%,远远低于其他三个直辖市。作为国务
院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于 2010 年全面启动户籍制度
改革,并提出“到 2020 年全市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升至 60%以上、常住人口城市
化率升至 70%以上”的目标。照此推算,2020 年重庆市用气人口将在 2010 年的
基础上实现翻番。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重庆市 GDP 的每年增速均超过全
国平均水平,预计“十二五”期间仍将保持较高增速,但按照 2012 年数据计算,
重庆市的 GDP 总量、人均 GDP 水平仍处于四个直辖市末位。
重庆城市化及经济基础水平的低基数效应为重庆城市燃气行业催生了广阔
的发展空间,也为本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如果未来区域经济发展
出现波动,城市化进程延缓,或者经过高速增长期后增速减缓甚至下降,将制约
本公司业务经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
2、市场竞争风险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城市燃气均由当地政府投资的市政国有企业垄断经营。
200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原禁止外商投
资的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同年 12 月,
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原市政国企、外资、民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城
市燃气行业需求稳定、赢利稳定、风险小和自然垄断性等特点吸引了各类所有制
成分的投资商纷纷加入市场竞争。在重庆市,本公司面临的竞争对手既有实力雄
厚的上游资源供应商企业因延伸产业链而投资兴办的城市燃气运营企业,也有近
年来迅速崛起的民营企业。尽管本公司具有 40 年丰富的城市燃气运营经验,但
是,如果不能在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并购扩张、技术研发、管理、客户服务
等方面持续投入与改进,公司的竞争力将被削弱,并可能出现市场份额下降的不
利情形。
3、不能持续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正式生
效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符合条例规定条
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该条例,集团公司及下属从事城镇天然气经营的绝大部分分、子公司已
经获得由重庆市经信委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许可
证到期前可申请续期。同时,重庆市建立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及经营服务年度评
估制度,每年 5-7 月重庆市经信委和区县天然气主管部门对天然气企业上年度安
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状况进行评估,未通过评估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
未通过复查评估的,重庆市经信委和区县天然气主管部门撤销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地方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的配套文件对取得燃气经营
许可证的资质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由于自身经营管理原因,本公司及下属
分、子公司未能通过年度安全生产及经营服务评估而被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
者许可证到期后不能顺利续期,将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天然气易燃、易爆,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公司以“打造重庆天然
气安全供应保障体系”为己任,在内部各层次中均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推行具
有重庆燃气特色的“01310 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接受安全监督管
理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没有出现重大燃气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
原因受到处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死亡事故为 0、火灾事故为 0、重大设
备事故为 0”的安全工作目标。
尽管公司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6 月末运营的天然气管网长达 1.65 万余公里,部分管网已出现老化问题,同
时,公司目前运营球罐 27 台、储配站 11 座、配气站 127 座,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的点多、面广,如果不能始终如一地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燃
气设施设备,严格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则公司仍然存在发生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及燃气用户造成较大的损失。
5、子公司管理风险
为了优化整合地方城市天然气管网和市场资源,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2005 年 11 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
【2005】107 号),提出以本公司为主体,以资产为纽带,整合地方城市天然气
(燃气)公司,使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该意见确定的分步实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施步骤,本公司于 2006 年—2009 年先后收购了永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丰都
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梁平县天然气公司、涪陵区安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县
天然气公司、忠县天然气公司、合川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重庆区县城市燃
气公司,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直接全资及控股拥有的子公司 25 家。为了
加强内部控制,公司专门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的人员、经营、
财务等方面进行管控。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未来仍
将在适当的时机继续实施对外收购。如果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执
行,或者公司不能根据具体情况或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
则仍然存在对下属企业管理失控或管理效率低下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1 年至 2013 年,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74%、10.42%
和 11.49%。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增长。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
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
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供气能力将大幅度增长。项目设计供气
能力为 57 亿 m3/年,是依据重庆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天然气消费增长趋势,按照
项目覆盖区域 2015 年预计用气量 38 亿 m3/年、2020 年达到 53 亿 m3/年确定的;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是以项目覆盖区域内公司现有用户的平均结构气价为基础,同
时考虑了未来天然气价格的上涨趋势和不同气源的价格差异,在顺价调整机制
下、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的测算。如果区域规划、天然气定价机制发生较大变化,
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增加固定资产约 20.48 亿元,预计每年增
加折旧约 1.024 亿元。截至 2014 年 6 月末,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约为 22 亿元,
其中包括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转固的约 2 亿元(本次募投项目是分段建设、分段转
固,而非全部建成后集中一次性转固)。因此,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
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
产大幅增加而新增的折旧金额,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
润下降的风险。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重庆能源持有本公司 75%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预计
重庆能源仍持有公司 66.48%的股份,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该持股比例使重
庆能源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经营决策、投
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
东控制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2010 年以前本公司及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享受 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
优惠税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
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1 年 7 月 27 日下
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根据该通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
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
根据财税【2011】58 号、及 2012 年 4 月 6 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
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本公司及大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2011 年至
2020 年企业所得税继续按 15%的税率计算缴纳。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发布。如果《西
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后,城市燃气未列入目录,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
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重大合同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00 万元以上或虽未
达到 1,000.00 万元,但对公司的业务、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
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借款合同、对外投资合同、资产购置合
同等。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对本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
裁事项。

(二)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能源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
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经办人或
项目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重庆燃气集团股 重庆市江北区小
发行人 023-67952837 023-67952837 李金艳
份有限公司 苑一村 30 号
任俊杰、罗
上海市徐汇区长 霄、李军、
保荐人 申银万国证券股
乐路 989 号世纪 021-33389888 021-54047982 童筝、李斯
(主承销商) 份有限公司
商贸广场 45 层 思、王兴
川、欧宗烩
北京市朝阳区东
北京市金杜律师 三环中路 7 号北 唐丽子
律师事务所 010-58785588 010-58785566
事务所 京财富中心写字 焦福刚
楼 A 座 40 层
北京市海淀区知
大信会计师事务 索保国
会计师事务所 春路 1 号学院国 010-82330558 010-82332287
有限公司 阳伟
际大厦 15 层
重庆华康资产评 重庆市渝中区中
何春明
资产评估机构 估土地房地产估 山三路 168 号中 023-63851614 023-63870920
郭赋斌
价有限责任公司 安国际大厦 22 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
中国证券登记结
陆家嘴东路 166
股票登记机构 算有限责任公司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号中国保险大厦
上海分公司
36 楼
收款银行 工行上海市淮海 上海市长乐路 021-54042537 021-54043430 —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路第二支行 455 号
拟上市的证券 上海市浦东南路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交易所 528 号证券大厦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内 容 时 间
询价推介时间 2014 年 8 月 25 日——2014 年 8 月 26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时间 2014 年 8 月 29 日
网下申购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8 月 29 日、2014 年 9 月 1 日
网上申购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9 月 1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
股票上市日期
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到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上

述备查文件,也可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查询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