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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6-16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
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HUNINGELEVATORPARTSCO., LTD.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水塔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5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且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
发行股数:
售股份。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
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6 月 19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42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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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
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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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公司/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
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2、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邹雨雅等 2 名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3、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芙蓉、徐文松、宋青云等 4 名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除前述承诺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家春、邹雨雅、徐
芙蓉、宋青云同时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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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同时,自离职
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二、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承诺:
“对于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
的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本人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
生本公司/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选择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
发行价格。本公司/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
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2、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对于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
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
生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选择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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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
15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予以公告。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
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
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
司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
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当
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熟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票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回购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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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
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
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
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 万元。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
增持;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
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 50%。
4、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所允许的其他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1、为实现稳定股价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或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会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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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回购股份
之程序。
董事会在提出具体方案前,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
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提出审核意
见。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回购股份,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回购,股
份回购事宜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公司因股东大会未通过相关回购议案等原因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采取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
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
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
4、在前述两项措施实施后,仍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
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出现上述情形起 15 个交易日内,向公
司送达增持通知书并履行增持义务。
(四)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1、若公司董事会未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七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的,
公司将延期向董事发放 50%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延期
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2、若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
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向投资者公开道歉;未按该方案执
行的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公司当年的现金分红,应得的现金红利归
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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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
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扣发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2 个月内 50%
的薪酬(津贴),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四、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本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
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
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数量确定,
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2、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时由本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
股份。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认定发行人存
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
本公司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数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
续。”
五、关于赔偿损失及未履行承诺相关措施的承担赔偿或者补偿
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若本公司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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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
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本
人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
续履行,本公司/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
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我们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若本人违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
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
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
履行该等承诺。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广发证券承诺: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承诺:
“若因国浩律师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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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承诺:
“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利润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
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
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
方案。
3、现金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条件及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
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
现金利润分配。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
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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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4、利润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
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
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
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
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
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
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预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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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
析”之“十三、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及发行人、发行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之“(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八、保荐机构关于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现场实地了解,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报
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化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过程可能影响其盈利连续性和稳定性的
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九、特别风险提示
(一)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受电梯整梯市场需求的影
响较大,而电梯整梯市场的短期需求与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有较大的关联性。近年来,
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直接受益于电梯行业的发展。然而,受宏观经济放缓及房地产调控
政策影响,我国电梯整梯需求年均增速从 2011-2013 年的平均约 20%下降到 2015 年的
约 10%。
从中长期来看,城镇化率逐步提高、老龄人口持续增加、保障房建设持续推进、旧
电梯更新改造迎来爆发期、全球电梯产业向中国转移等行业发展推动因素依然存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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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时,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开始转向,保增长、去库存成为
新的调控方向。即便如此,行业短期波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若电梯行业发展速度放缓,
将影响到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速度。
(二)市场、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全部来源于电梯制造领域,一段时期内,公司业
务发展也将与电梯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此外,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
三菱、日立、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
额。受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58%、56.55%和 51.75%。因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采购计划或生
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三)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报告期内,上述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74%、94.56%和 93.17%,收入来源相对集
中。虽然公司已陆续开发了限速器、UCMP 等新产品,但新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及市场推
广还需要一定时间。由于产品相对集中,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在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有替
代产品出现的情况下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集中风险。
(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梯部件的制造技术、制造工艺方面较为领先,并能够根据高端
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开发方案。但随着电梯部件制造水平的日趋提高,公司未来
需要通过不断加大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或研发力度,来提高产品附
加值、持续降低成本、巩固竞争优势。如果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达不到预期目标,或开
发速度落后于其他竞争对手,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五)产品价格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的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升,主营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86%、31.94%和 36.61%。公司毛利率的提升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价
格的下降,以及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等优势形成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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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4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增速放缓,部分整梯厂商对上游的零部件供应商
也提出了降价要求。此外,2016 年以来,钢材等基础原材料的价格也较报告期初大幅上
升。在此背景下,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式消化整梯厂商的降价压
力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压力,则面临产品价格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十、招股说明书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
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中汇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17]3172 号”审阅
报告。
公司 2017 年 1-3 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
总额 24,063.63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20,937.56 万元。2017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74.27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增长 11.20%;2017 年 1-3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602.26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增长 14.53%;2017 年 1-3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1.19 万元,较 2016 年 1-3 月增长 11.65%。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主要信息及经营状况,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审阅,具体情况见本
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 十五、招股说明书审计基准日
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
实、准确、完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
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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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1-6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11,500-12,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10%;
受上市费用支出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预计净利润为 1,700 万元-1,80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5%—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十一、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重大事项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需要一段时间,在项目全部建成后才能逐步实现收益。因此,本次发行完
成当年,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将下降,短期内公司将面临
由于资本扩张而导致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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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
股份的承诺 .......................................................................... 3
二、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意向 .......................................... 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5
四、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 8
五、关于赔偿损失及未履行承诺相关措施的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8
六、利润分配政策 ................................................................. 10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1
八、保荐机构关于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 ................................... 12
九、特别风险提示 ................................................................. 12
十、招股说明书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14
十一、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重大事项提示 ........................... 15
目 录 ................................................................... 16
第一节 释义 ............................................................ 20
第二节 概览 ............................................................ 24
一、发行人简介 ................................................................... 2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 2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5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8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8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3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1
一、市场风险 ..................................................................... 31
二、经营风险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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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财务风险 ..................................................................... 34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35
五、人力资源风险 ................................................................. 35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36
七、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二、发行人改制和设立情况 ......................................................... 37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9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 42
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45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7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51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56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 56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
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6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65
一、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 65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 79
三、主要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09
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46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73
六、发行人主要资质情况 .......................................................... 178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 .............................................................. 179
八、发行人的技术开发情况 ........................................................ 179
九、境外经营情况 ................................................................ 188
十、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188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192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 192
二、同业竞争 ....................................................................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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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195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20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 20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 20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1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21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 21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情况 .................... 21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署协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21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19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 219
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21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25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225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27
十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制度、担保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 228
十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 230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2
一、合并财务报表 ................................................................ 232
二、审计意见 .................................................................... 23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36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7
五、主要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 ...................................................... 245
六、分部信息 .................................................................... 245
七、非经常性损益 ................................................................ 246
八、主要财务指标 ................................................................ 247
九、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它重要事项 ............................................ 248
十、盈利能力分析 ................................................................ 248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 281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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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及发行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相关承诺 ........................................................................ 308
十四、利润分配 .................................................................. 316
十五、招股说明书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318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22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32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24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3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8
一、重大合同 .................................................................... 338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3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39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
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3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340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341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4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42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343
四、承担审计事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44
五、承担评估事务的评估机构声明 .................................................. 345
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46
第十三节 附件 ......................................................... 347
一、备查文件 .................................................................... 347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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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
司、沪宁股份、股份 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沪宁有限 指 公司前身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沪宁配件厂 指 公司前身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
卡斯丁 指 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卡斯丁分公司 指 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泰街道分公司
杭州鼎阔 指 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余杭农商行 指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沪宁投资 指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斯代富投资 指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乾亨投资 指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泸宁物资 指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国宁铸造 指 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东芝电梯株式会社及在华子公司(主要包括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和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世界电梯产
东芝电梯 指 业的领军企业,拥有包括磁悬浮导靴、创吉尼斯纪录的世界最高速的电
梯、层间距可自动调节的双层轿厢在内的一系列融合东芝尖端技术的电
梯产品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由芬兰通力集团和浙
江巨人控股有限公司于 2005 年初在中国南浔共同投资兴建,成立以来
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浙
巨人通力 指 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质量协会评选的“用户产品和服务双满意单
位”、“全国建设机械与电梯行业质量金奖”等殊荣。外方股东通力集团
于 1910 年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成立,是目前世界最大的电梯和自动扶
梯供应商之一,目前持股 80%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含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是一家
产业涵盖电梯、锅炉、立体车库、钢网架、起重机等多个领域的大型企
西子电梯 指 业集团,先后荣获“全国民营企业 500 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
术企业”、“浙江省诚信示范企业”、“杭州市十大突出贡献工业企业”等
多项荣誉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一,成
立于 1996 年,主要生产和经营各类型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建筑
日立电梯 指
智能化系统工程等,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安装、维
修、保养工程服务于一体,是国内最大的电梯制造商和服务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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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含子公司),系发行人主要客户之
一,提供电梯、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保养及现
奥的斯电梯 指
代化更新的一体化服务,是国内最大的电梯、扶梯生产商和维修保养服
务商之一。其股东美国奥的斯电梯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梯公司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
立于 1993 年,致力于电梯、电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生产、销售、安装
永大电梯 指
以及维修保养服务。其股东永大机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6 年,
是台湾第一家本土电梯品牌
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含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四川若阳机电设
四川长益 指 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立于 1998 年,是一家经国家对
外经济贸易部(现合并为商务部)批准专业经营综合性对外贸易的企业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立于 1980 年,并
于 2006 年完成独资化。在全国有遍及各地的 20 多家分公司,为中国客
迅达电梯 指
户提供全面的电梯和自动扶梯产品的研发、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满
足中国客户对世界先进电梯的需求
蒂森克虏伯电梯(中国),系发行人客户之一,于 1995 年进入中国,
在全国有四个生产基地,公司产品包括客用及货用电梯、自动扶梯、自
蒂森电梯 指
动人行步道旅客登机桥、座椅电梯及升降平台,并为各种产品提供量身
定制的服务方案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于 1987 年由上海机电股
三菱电梯 指 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三菱电机等四方合资成立,是国内规模最大的电梯制
造销售企业之一
富士达集团(富士达株式会社),成立于 1948 年,从事电梯、自动扶
富士达电梯 指
梯、自动人行道、立体停车设备等空间移动系统的全球性跨国企业
东莞快意电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立于 1998 年,是一家
快意电梯 指 集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一体的大型专业电梯制造企

上海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立于 1992 年,是一家
富士电梯 指 专业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维修、
保养专业企业
苏州天吴电梯装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立于 1999 年,是
苏州天吴电梯 指 华东地区著名的专业电梯部件厂商之一,主要生产钣金类电梯部件、附
件和型材类电梯井道部件
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客户之一,成立于 1989 年,
苏州通润 指 是电梯曳引机、电梯部件产品、驱动设备产品以及高效永磁电机、螺杆
空气压缩机主机的专业制造企业
慈溪振华 指 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杭州国诚 指 杭州国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诸暨光耀 指 诸暨市光耀弹簧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江山康怡 指 江山康怡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临安余川 指 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发行人供应商
安吉蓝海 指 安吉蓝海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鄞州元韬 指 宁波市鄞州元韬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FreedoniaGroup 指 一家成立于美国的专注于商业调查领域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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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 指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
德国威特 指 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
宁波奥德普 指 宁波奥德普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689,曾用名为沈
远大智能 指
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日股份 指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894
江南嘉捷 指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1313
康力电梯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367
上海机电 指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835
新时达 指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527
长江润发 指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435
电梯标委会 指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我国电梯行业的自律组织,主要负责对全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进行统
中国电梯协会 指 计和分析,协助和配合政府部门完成有关工作并促进国际间、地区间的
交流与合作
国家质检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委 指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设备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中汇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
指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招股说明书 指
股说明书
股东或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或股东大会
董事或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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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国际标准化组织电梯、眼务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标准化技术委员
ISO/TC178 指

电梯安全系统最后一个环节的装置,在电梯出现故障或事故蹲底时起到
缓冲器 指
缓冲的作用,从而缓解电梯或电梯里的人免受直接的撞击
电梯导轨与轿厢之间的可以滚动的橡胶轮,可以将轿厢固定在导轨上,
滚轮导靴 指
让轿厢只可以上下移动
UCMP 指 Unintendedcarmovementprotectionsystem,即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ACOP 指 Ascendingcarover-speedprotectionsystem,即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DesignofExperiment,试验设计,一种安排实验和分析实验数据的数理
DOE 指
统计方法
铸造后的工件稍受一定力后就出现裂纹或断裂,在断口出现氧化夹杂
冷隔 指
物,或者没有融合到一起
用高速流动的液体将井底砂堵冲散,并借用液流循环上返的循环能力,
冲砂 指
将冲散的砂子带出地面,从而清除井底的积砂
砂型 指 在铸造生产中用原砂、黏结剂及其他辅料做成的铸件型腔叫砂型
电梯在运行中轿厢发生超速或坠落,在限速器提供动作信号后,把电梯
安全钳 指
轿厢制停的一种安全装置
型式试验 指 验证产品能否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制造许可试验
FMA(故障模式分析)和FEA(故障影响分析)的组合,是在设计和
DFMEA 指
制造产品时,一种可靠性设计的重要方法
夹渣 指 焊接中残留在焊缝中的熔渣
一种机械方面的表面处理工艺,利用高速运动的弹丸流连续冲击被强化
抛丸 指
工件表面,以达到除表面氧化皮等杂质提高外观质量的目的。
电梯在运行中轿厢发生超速或坠落,获取超速信号并动作提拉安全钳,
电梯限速器 指
使电梯轿厢制停的一种装置
直接将制动力作用在曳引钢丝绳上,使得电梯减速的装置,常用于轿厢
夹绳器 指
意外移动保护和超速保护,方便旧梯改造
一种利用激光进行加热然后冷却的热处理技术,可通过改善材料抗塑性
激光相变 指
变形及抗黏着磨损能力延长材料的疲劳裂纹萌生时间
板簧 指 由不少于1片的弹簧钢叠加组合而成的板状弹簧
轮毂 指 轮胎内廓支撑轮胎的圆桶形的、中心装在轴上的金属部件
在通入一定气体的炉膛内进行烧结的方法,常用的有真空、氢、氧、氮
真空气氛炉 指
和惰性气体(如氩)等各种气氛
开放式炼胶机的简称。橡胶工厂用来制备塑炼胶、混炼胶或进行热炼、
开炼机 指
出型的一种辊筒外露的炼胶机械
将平展的塑料硬片材加热变软后,采用真空吸附于模具表面,冷却后成
真空热压成型 指
型的一种塑料加工工艺,广泛用于塑料包装、灯饰、广告、装饰等行业
不需要采用工件的轴心定位而进行磨削的一类磨床,主要由磨削砂轮、
无心磨床 指
调整轮和工件支架三个机构构成
立式加工中心 指 是带有刀库和自动换刀装置的一种高度自动化的多功能数控机床
利用珩磨头珩磨工件精加工表面的磨床。主要用在汽车、拖拉机、液压
珩磨机 指
件、轴承、航空等制造业中珩磨工件的孔
注:正文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此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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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公司名称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HuningElevatorPartsCo., Ltd.
注册资本 6,315 万元
公司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水塔村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1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
服务:电梯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设备的设计,自有房屋租赁;批
经营范围
发、零售:电梯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电梯部件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电梯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
产品大类有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公司主要产品中的安全钳、缓冲器是构成电梯
安全系统的主要部件,滚轮导靴是电梯导向系统的重要部件之一。
自设立以来,公司秉承“安全、创新、专业”的理念,始终专注于以电梯安全部件
为主的重要电梯部件的设计开发与生产制造。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业已成为全球各
大一流电梯整梯生产厂商安全部件核心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销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
二位,成为业内“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典型代表。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沪宁投资持有本公司 58.0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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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 1 幢 1109-4 室
股权结构 邹家春 99.00%、邹雨雅 1.00%
经营范围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受托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418771854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目前仅持有发行人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邹家春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5,460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86.4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基本情况如下:
邹家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103195902******,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三塘汶园**幢**单元。
有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
本情况”。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17]0316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三年主
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指标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7,350.62 17,854.38 14,36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32.00 7,339.44 5,469.59
资产总额 25,882.63 25,193.81 19,833.37
流动负债合计 3,747.33 7,415.87 9,654.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总额 3,747.33 7,415.87 9,6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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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35.29 17,777.94 10,178.6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5,409.28 25,004.55 23,843.01
营业利润 4,671.42 2,824.76 3,400.12
利润总额 5,029.92 2,960.86 3,365.96
净利润 4,357.35 2,385.54 2,905.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57.35 2,397.92 2,974.34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033.77 3,576.55 2,996.39
者的净利润
注:2015 年度确认股份支付金额 1,332.73 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2.20 3,463.88 2,46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6.73 -2,347.02 -856.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3.12 1,446.21 -449.2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07.64 2,563.07 1,159.21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流动比率(倍) 4.63 2.41 1.49
速动比率(倍) 4.00 2.07 1.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96 27.31 46.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48 3.75 3.82
存货周转率(次/年) 6.59 6.26 6.6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22.64 3,808.39 4,200.1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357.35 2,397.92 2,974.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4,033.77 3,576.55 2,996.39
利润(万元)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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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保障倍数(倍) 146.38 13.35 11.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7 0.55 -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8 0.4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51 2.82 -
注: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 2014 年未计算每股收益等指标。
四、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备案意见号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
1 14,655.18 13,270.10
键部件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8.00 4,813.08 余发改备[2016]7 号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6.90 2,006.90
合计 21,590.08 20,090.08 -
如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
筹解决。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
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
的自筹资金。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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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2,105 万股,且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
3、发行股数:
公开发售股份
4、每股发行价: 11.00 元
22.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发行市盈率: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3.51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行前总股本计算,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1 元(按照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 2.20 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
9、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
10、发行对象: 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
除外);
11、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3,155.00 万元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20,090.08 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各项费用均为不
3,064.92 万元
含税金额):
序号 项目
(1) 保荐费用 1,200 万元
(2) 承销费用 600 万元
(3) 审计验资费用 520 万元
(4) 律师费用 378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5) 350 万元

(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6.92 万元
发行费用合计 3,064.92 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发行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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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住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水塔村
电话 0571-88637676-8855
传真 0571-88637000
联系人 宋青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 蒋勇、朱东辰
项目协办人 徐之岳
项目组成员 张每旭
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 沈田丰
住所 浙江省杭州杨公堤 15 号国浩律师楼(空勤杭州疗养院内)
电话 0571-85775888
传真 0571-85775643
经办人 王侃、钱晓波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余强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 0571-88879999
传真 0571-88879000-9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周海斌、孙玮
资产评估机构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幽燕
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 UDC 时代大厦 A 座 12
住所

电话 0571-88879668
传真 0571-88879992-9668
经办注册评估师 顾桂贤、陆学南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地址
所广场 2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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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 王建军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94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通过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315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4.99%。
除此之外,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
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工作安排 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7 年 6 月 9 日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6 月 1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6 月 16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6 月 16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6 月 19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6 月 21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日期 2017 年 6 月 23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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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本公司发行股票的决策时,除参考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信息
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以下风险因素。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顺序,并不表明风险依
排列次序发生,也不表明风险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程度,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独立
判断进行决策。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安全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销售受电梯整梯市场需求
的影响较大,而电梯整梯市场的短期需求与房地产市场的景气程度有较大的关联性。近
年来,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直接受益于电梯行业的发展。然而,受宏观经济放缓及房地
产调控政策影响,我国电梯整梯需求年均增速从 2011-2013 年的平均约 20%下降到 2015
年的约 10%。
从中长期来看,城镇化率逐步提高、老龄人口持续增加、保障房建设持续推进、旧
电梯更新改造迎来爆发期、全球电梯产业向中国转移等行业发展推动因素依然存在。同
时,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也开始转向,保增长、去库存成为
新的调控方向。即便如此,行业短期波动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若电梯行业发展速度放缓,
将影响到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速度。
(二)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梯行业的快速增长带动了一批国内电梯部件企业的发展。国内外电
梯整梯厂商出于成本的考虑,改变了以往单一自制、大而全的生产模式,越来越注重与
国内电梯部件厂商的合作。本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依托坚实的研发实力、稳定的产
品质量以及良好的市场形象,赢得包括美国奥的斯、瑞士迅达、芬兰通力、日本东芝等
国际著名电梯整梯厂商在内的国内外众多优质客户的青睐。然而,除本公司外,河北东
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等一批国内外电梯部件企业在产品、技术、
市场等方面也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形成较
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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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主要为楔块、钳体、油缸件等钢材制品,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
本的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受供求变动和宏
观经济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未来钢材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不可避免。报告期各期,
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对各产品的毛利率敏感系数如下:
产品 敏感系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全钳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敏感系数 -1.50 -1.85 -2.74
缓冲器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敏感系数 -2.95 -3.13 -3.45
滚轮导靴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敏感系数 -1.04 -1.45 -1.44
如上表,以 2016 年数据为例,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 1%,则公司主要产品的
毛利率下降约 1.04%-2.95%。
综上,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从而影响公司
的经营业绩。因此,公司存在较大的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二)市场、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全部来源于电梯制造领域。一段时期内,公司业
务发展也将与电梯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此外,我国电梯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奥的斯、
三菱、日立、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外资品牌占据了国内市场约 70%的份
额。受下游电梯行业集中度较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58%、56.55%和 51.75%。因此,如果公司主要客户采购计划或生
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三)主要产品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报告期内,上述产品
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74%、94.56%和 93.17%,收入来源相对集
中。虽然公司已陆续开发了限速器、UCMP 等新产品,但新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及市场推
广还需要一定时间。由于产品相对集中,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在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有替
代产品出现的情况下将受到较大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产品集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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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梯部件的制造技术、制造工艺方面较为领先,并能够根据高端
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开发方案。但随着电梯部件制造水平的日趋提高,公司未来
需要通过不断加大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或研发力度,来提高产品附
加值、持续降低成本、巩固竞争优势。如果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达不到预期目标,或开
发速度落后于其他竞争对手,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五)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安全部件产品是电梯重要零部件之一,对电梯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至关重
要。因此,电梯整梯厂商在选择部件供应商时,部件质量成为重要的考虑因素。自设立
以来,公司秉承“安全、创新、专业”的理念,十分重视对产品安全性及质量稳定性的
研发,一贯执行严格的行业技术标准和客户质量评价标准,从而保障了公司优秀而稳定
的产品品质。尽管公司将质量视为重中之重,并且报告期内未曾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
题,但是,如果公司未能继续保持强有力的质控水平,导致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可
能会引发产品召回、经济赔偿甚至事故责任诉讼,这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长期来看也会影响公司品牌、信用和业务发展。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产品质量控制风
险。
(六)房屋租赁可能产生的风险
公司向杭州余杭石鸽股份经济合作社租赁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富泰路 23
号的仓库为备用成品仓库。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仓库所在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
有权证。经核查该房屋所在土地的“杭余出国用〔2014〕第 9-1207 号”《国有土地使
用权证》,发行人未改变其土地用途,且杭州余杭石鸽股份经济合作社已出具《承诺函》:
上述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如因房屋产权证书问题导致发行人受到相关主管部
门处罚或被要求搬迁的,杭州余杭石鸽股份经济合作社承诺赔偿发行人因此造成的所有
损失。
公司子公司卡斯丁向杭州钒钛机械有限公司租赁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
湖村大洋村 1-1 号的厂房作为卡斯丁配套加工用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厂房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经卡斯丁主要负责人确认,该厂房仅为临时性的辅助配套用
房,且出租人杭州钒钛机械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如因房屋产权证书问题导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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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丁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或被要求搬迁而造成损失的,杭州钒钛机械有限公司将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承诺:如因房屋租赁事项,有关部门作出处罚或
要求进行搬迁的,且出租方未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实际控制人承诺及时、无条
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因此承担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虽然杭州余杭石鸽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杭州钒钛机械有限公司出具了上述承诺,但鉴
于上述租赁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公司及其子公司仍然面临承租的该等房产因产权手
续不完善带来的潜在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产品价格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的毛利率水平稳中有升,主营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86%、31.94%和 36.61%。公司毛利率的提升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价
格的下降,以及公司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精益制造等优势形成的核心竞争力。
2014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需求增速放缓,部分整梯厂商对上游的零部件供应商
也提出了降价要求。此外,2016 年以来,钢材等基础原材料的价格也较报告期初大幅上
升。在此背景下,若公司不能通过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方式消化整梯厂商的降价压
力和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压力,则面临产品价格或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持续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逐年增长,其中销售费用分别为 501.40 万元、603.39 万元
和 879.34 万元。特别是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的同比增长幅度高于主营
业务收入同比增幅,其主要原因是当期公司主要大客户从自身管理方便的角度,要求公
司配合其业务区域扩展进行物流配送,导致货运区域分散,运费提高。
未来,如果公司大客户进一步要求提高产品发货频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销
售费用,从而使公司期间费用进一步增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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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分别为 34.54%、28.51%
和 20.21%。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匹配,因此公
司存在短期因净资产快速增加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四、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向“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其中,“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
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公司产能将在现在基础上提高约一
倍。
虽然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充分论证,但在项
目实施过程中仍然可能受到设备采购价格变化、市场变化、工程进度放缓等因素带来的
项目投资额变动、无法按期实现项目投产等问题。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
需要新增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投资 17,317.50 万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168.98%;项目
达产后,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额合计将达到 1,405.94 万元,较公司
2016 年度折旧摊销额增加 213.63%。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成到达产、达效需要一
定的过程,因此新增折旧额可能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的一段时期内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投产后,如果市场开拓不力,产能无法有效利用,会造成资产的
闲置,不仅无法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由于扩张带来的成本投入反而可能会侵蚀原有的
利润空间。
五、人力资源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属于技术、技能
密集型企业,在十几年的生产经验积累中,拥有了一批掌握制造工艺的优秀员工、掌握
设备技术改造等技能的技术工程师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这批在实践
中积累了丰富科研、生产和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是公司产品质量合格、品质稳定的重要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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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虽然目前公司已经实施了针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多种绩效激
励制度。但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业内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也
日益强烈,不排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的风险。同时,本次发行后
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张,必然扩大对销售人才、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
公司也将面临专业人才不足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邹家春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5,460 万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86.46%。本次发行后,邹家春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不低于
64.8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
内控制度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公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权、
管理权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
方面进行控制或干预,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七、前瞻性陈述可能不准确的风险
本招股说明书列载有若干前瞻性陈述,涉及本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发展目标、
盈利能力等方面的预期或相关的讨论。尽管本公司相信,该等预期或讨论所依据的假设
是审慎、合理的,但亦提醒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或讨论涉及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不
准确。鉴于该等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本招股说明书所列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不
应视为本公司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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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ngzhouHuningElevatorPartsCo., Ltd.
注册资本 6,31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0 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1 月 4 日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水塔村
邮政编码 311121
电话号码 0571-88637676
传真号码 0571-88637000
互联网网址 www.hzhuning.com
电子信箱 sec@hzhuning.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证券部
系的部门
部门负责人 宋青云
部门电话号码 0571-88637676-8855
二、发行人改制和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沪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沪宁有限的前身是沪宁配件
厂。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 年 11 月 2 日,沪宁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由沪宁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
人,以经中汇会计师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净资产值 172,999,419.40 元按
1:0.3650 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 63,150,000 股,余额 109,849,419.40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时,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
整体变更出具了《评估报告》,经评估,沪宁有限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19,070.49 万元。
2015 年 11 月 17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验[2015]3840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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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予以审验,确认:“截至 2015 年 11 月 2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
到全体股东以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净资产折合的注册资本(实收股本)
63,150,000.00 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2554310997)。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持股比例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36,650,000 58.04%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 14.25%
邹家春 8,950,000 14.17%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000 4.99%
邹雨雅 2,400,000 3.80%
徐芙蓉 1,200,000 1.90%
徐文松 1,200,000 1.90%
宋青云 600,000 0.95%
合计 63,150,000 100.00%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未发生
变动。
(二)有限公司成立情况
沪宁有限的前身是沪宁配件厂。1996 年 4 月 4 日,沪宁配件厂成立。沪宁配件厂设
立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
类型 集体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杭海路 58 号内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营业期限 1996 年 4 月 4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电梯、扶梯配件制造。机电零件加工。
2005 年 12 月 8 日,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提交《关于企业要求转制的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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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履行相关手续后,2006 年 1 月 4 日,沪宁
有限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杭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3301842351648)。沪宁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656,488
邹家春 85.00%
3,593,512(净资产出资)
邹雨雅 500,000 10.00%
徐芙蓉 250,000 5.00%
合计 5,000,000 100.00%
沪宁有限设立后至沪宁股份成立前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
2006年1月,沪宁有限设立
邹家春:85.00% ;邹雨雅:10.00%;徐芙蓉:5.00%
(注册资本500万元)
2006年9月,增加注册资本
邹家春:89.50%;邹雨雅:7.00%;徐芙蓉:3.50%
(注册资本1,000万元)
2015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沪宁投资:74.49%;邹家春:18.19%;邹雨雅:4.88%;
(注册资本4,920万元) 徐芙蓉:2.44%
沪宁投资:62.33%;斯代富投资:15.31%;邹家春:
2015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15.22%;邹雨雅:4.08%;徐芙蓉:2.04%;宋青云:
(注册资本5,880万元) 1.02%
沪宁投资:58.04%;斯代富投资:14.25%;邹家春:
2015年9月,增加注册资本
14.17%;乾亨投资:4.99%;邹雨雅:3.80%;徐芙蓉:
(注册资本6,315万元)
1.90%;徐文松:1.90%;宋青云:0.95%
沪宁投资:58.04%;斯代富投资:14.25%;邹家春:
2015年12月,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14.17%;乾亨投资:4.99%;邹雨雅:3.80%;徐芙蓉:
(注册资本6,315万元)
1.90%;徐文松:1.90%;宋青云:0.95%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存在以下资产或股权收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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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逐步收购卡斯丁股权
卡斯丁于 2010 年 8 月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其中邹家春实缴出资 100
万元、徐文松实缴出资 40 万元、金标实缴出资 60 万元。
2011 年 5 月,邹家春与沪宁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卡斯丁 50%的出
资份额以 100 万元转让给沪宁有限,转让完成后沪宁有限持有卡斯丁 50%的出资份额。
2011 年 6 月,卡斯丁各股东以同比例增资,其中沪宁有限增资 200 万元、徐文松增
资 80 万元、金标增资 120 万元,增资完成后卡斯丁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 万元,其中沪
宁有限持有卡斯丁 50%的出资份额。
2013 年 12 月,金标与沪宁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卡斯丁 15%的出
资份额以出资额 90 万元转让给沪宁有限,转让完成后沪宁有限持有卡斯丁 65%的出资份
额。
2014 年 12 月,部分股东向卡斯丁增资,其中沪宁有限增资 320 万元、徐文松增资
80 万元,增资完成后卡斯丁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 万元,其中沪宁有限持有卡斯丁 71%
的出资份额。
2015 年 8 月,徐文松与沪宁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卡斯丁 20%的出
资份额以出资额 200 万元转让给沪宁有限;金标与沪宁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
其持有卡斯丁 9%的出资份额以出资额 90 万元转让给沪宁有限。转让完成后沪宁有限持
有卡斯丁 100%的出资份额。
2015 年 9 月,沪宁有限向卡斯丁增资 2,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卡斯丁注册资本变更
为 3,000 万元,沪宁有限持有卡斯丁 100%的出资份额。
(二)收购杭州国诚资产
杭州国诚为本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且杭州国诚控股股东徐文松原为本公司
子公司卡斯丁持股 20%的股东。
2015 年 9 月 20 日,卡斯丁与杭州国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拟按照评估值购买
杭州国诚的存货(原材料、在产品)及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出具的“天源评报字[2015]第 0347
号”《杭州国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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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准日,杭州国诚拥有的拟转让给卡斯丁的存货、固定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705.48 万元,
其中存货(原材料、在产品)按市场价评估,合计评估值为 183.12 万元;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电子设备)合计评估值为 522.36 万元。公司按照评估价值 705.48 万元受让了
上述资产。
(三)收购杭州鼎阔股权
本次收购前,杭州鼎阔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出于生产场地扩展的需要,本公司拟
收购杭州鼎阔 100%股权。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出具“中
铭杭评报字[2015]第 43 号”《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5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杭州鼎阔净
资产评估价值为 1,351.26 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 288.02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7.09%。
2015 年 11 月 30 日,吴益民、冯家强、徐晓舟分别和本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将其分别持有的杭州鼎阔 50%、45%和 5%股权以价格 675.46 万元、607.91 万元和
67.55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参照上述评估值,最终确定为 1,350.92 万元。本次
转让完成后,杭州鼎阔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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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65.06%
邹家春 邹雨雅
99.00% 1.00%


杭 州 海
州 斯 乾
沪 代 亨
宁 富
投 邹 投 邹
投 资
资 资 家 雨 徐 徐 宋

有 管 春 理 雅 芙 文 青
限 理 蓉 松 云
有 有
公 限
司 限 公

司 司
58.04% 14.25% 14.17% 4.99% 3.80% 1.90% 1.90% 0.95%
10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杭 州
杭 州 卡
州 卡 斯

斯 丁
阔 丁 机
机 中
机 泰 电
械 电 设
技 街
设 道 备
术 备 分
有 制
制 公 造

公 造 司 有
有 限
司 限 公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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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发展策划室
财务总监 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财 产 战 技 信
人 行
务 品 营 略 营 品 术 息
内 力 政 证
管 开 销 采 运 质 装 技
审 资 办 券
理 发 中 购 中 中 备 术
部 源 公 部
中 中 心 中 心 心 中 中
部 室
心 心 心 心 心
计 制
控 造
部 部
(三)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后,内部组织机构运行情况良好,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
职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下设四
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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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置的主要职能部门情况如下:
序号 部门名称 主要职能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重大项目
1 内审部 支出、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发表内审意见,健
全公司内控制度。
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协调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体
2 财务管理中心 系;编制财务报表等财务报告;开展公司资金筹措工作和运营管理
等财务相关工作。
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员工招聘、人
3 人力资源部 才储备、员工培训、绩效考核、薪酬与福利、人员调动、档案管理;
处理劳资事务。
负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设计;制定
研发战略规划及产品线发展规划,制定项目研发计划并负责执行;
4 产品开发中心
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对新产品和重大非标产品在销售、生产、安装
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组织对生产现场和销售前后的技术支持。
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及市场开拓、客户关系维护、销售渠道建立管理;
5 营销中心 制定公司营销战略及年度销售计划;编制销售财务预算;负责销售
技术支持管理、招标管理、营销策划、公关及企业宣传等工作。
负责采购策略的制定;合格供应商的开发、选择和评审、年度谈判
6 战略采购中心
及年度采购协议的管理;大宗市场行情的调研。
负责按照要求进行合同处理、计划采购、零部件仓库管理、物料配
送、成品仓库管理、发运,非标设计、生产计划制定等一系列内部
7 营运中心 流程管理。
下设制造部负责执行生产计划、日常生产任务的组织安排、生产现
场过程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后勤总务管理、非生产类固定资产、办公与生产
8 行政办公室 环境管理、公共关系、安全保卫管理以及有形资产登记、造册、使
用管理、校验、保养、检修及维护等工作。
负责建立、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保证实施可评价的
质量目标;编制、实施公司产品型式试验计划;协调处理内外部反
馈的重大质量问题,监督、检查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组织开展质
9 品质中心 量管理体系、产品安全质量、供应商和客户等认证,配合产品营销
行动;开展质量培训,推动职业化队伍建设;管理质量信息资源,
建设质量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全面质量管理(TQM),缔造组织质
量文化。
新产品过程策划、产前准备(新工艺、设备、设施等);老产品过
10 技术装备中心 程技术支持;生产经营设施管理:安全、环境、健康设施的管理、
装备设施建设、维护;非标设计、包装。
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相关设施设备管理,建立和维护公司各类信息管
11 信息技术中心 理和应用系统,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规范化和高效化;保证公司的
信息安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开发适合公司运营的各类 IT 项目。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日常公
12 证券部 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以及公司资本市场融资及其他资本
运作工作。
辅助总经理进行战略规划、产品规划计划;公司年度目标、重点项
13 发展策划室 目计划的分解、过程管理、督导督办、结果反馈;标准策划;牵头
组织“三体系”建设(安全、质量、环境);企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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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目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公司
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临安市太湖源镇光辉村
成立日期 2010 年 8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徐文松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机电成套设备制造、销售;精密铸件设计、加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范围
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5560568294Q
股权结构 沪宁股份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 楔块条等零部件的生产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为发行人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注:卡斯丁历史沿革详见本节“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卡斯丁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49,319,143.51
净资产 28,798,565.13
净利润 2,811,515.1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2、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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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义桥村工业园区内中心大道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生产:通用机械设备、电梯部件;服务:通用机械设备、电梯部件的技
术研发,通用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含网上销售):通用机械设
经营范围
备、电梯部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063991542J
股权结构 沪宁股份持有 100%股权
主营业务 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简要历史沿革
2013 年 4 月,杭州鼎阔成立,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 万元,其中吴益民以货
币出资 50 万元、冯家强以货币出资 45 万元、徐晓舟以货币出资 5 万元。
2014 年 6 月,杭州鼎阔注册资本增加至 3,000 万元,实缴资本 1,160 万元,各股东
持股比例不变。
2015 年 12 月,杭州鼎阔全体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本公司,杭州鼎阔成为本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 年 2 月,杭州鼎阔实缴资本全部到位。
(3)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杭州鼎阔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35,359,086.47
净资产 29,014,862.63
净利润 -102,765.71
*注:以上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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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 72 号
成立日期 2005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来煜标
注册资本 155,719.1429 万元
实收资本 155,719.1429 万元
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
经营范围 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14387221XY
股权结构 沪宁股份持有 72.895 万股,占 0.0468%。
主营业务 存贷款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2)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余杭农商行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75,463,972,630.01
净资产 5,802,551,837.70
净利润 645,370,132.73
*注:201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沪宁投资持有本公司 58.0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邹家春通过直
接持股及控股沪宁投资、斯代富投资等方式,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86.46%的股权,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1、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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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7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 1 幢 1109-4 室
股权结构 邹家春 99.00%、邹雨雅 1.00%
经营范围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受托资产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3418771854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仅持有发行人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2)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沪宁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39,479,536.69
净资产 39,379,127.79
净利润 -444,292.01
*注:2016 年财务数据已经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浙敬会审字(2017)第 040 号)。
2、邹家春基本情况
邹家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103195902******,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三塘汶园**幢**单元,目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邹家春简介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中“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
1、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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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2,070 万元
实收资本 2,0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邹家春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南湖大厦 1 幢 1109-3 室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30110352487940K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仅持有发行人股权)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斯代富投资系公司部分核心员工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公司。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1,346.650 65.060%
2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67.597 3.265%
3 孟红星 产品开发中心电气总工程师 67.597 3.265%
4 张杰 董事、营运中心总监 67.597 3.265%
5 车运通 品质中心总监 67.597 3.265%
6 王伟 技术装备中心总监 67.597 3.265%
7 马新峰 信息技术中心总监 67.597 3.265%
8 宋建新 发展策划室高级专员 47.311 2.286%
9 刘武辉 信息技术中心经理 47.311 2.286%
10 陈明星 产品开发中心经理 40.572 1.960%
11 何新 产品开发中心机械工程师 40.572 1.960%
12 洪新平 信息技术中心软件工程师 40.572 1.960%
13 徐强 营运中心经理 20.286 0.980%
14 徐泉明 营运中心经理 20.286 0.980%
15 庄浩军 营运中心经理 20.286 0.980%
16 余宏旺 卡斯丁质量部部长 20.286 0.980%
17 田兆军 营销中心经理 20.286 0.980%
合计 - 2,07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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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1)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沪宁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1、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斯代富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1、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
(1)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
泸宁物资基本情况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6、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2)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卡斯丁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1、杭
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
国宁铸造基本情况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
系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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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发
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股份数 持股比例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36,650,000 58.04% 36,650,000 43.53%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 14.25% 9,000,000 10.69%
邹家春 8,950,000 14.17% 8,950,000 10.63%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000 4.99% 3,150,000 3.74%
邹雨雅 2,400,000 3.80% 2,400,000 2.85%
徐芙蓉 1,200,000 1.90% 1,200,000 1.43%
徐文松 1,200,000 1.90% 1,200,000 1.43%
宋青云 600,000 0.95% 600,000 0.71%
社会公众股东 - - 21,050,000 25.00%
合计 63,150,000 100.00% 84,2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 5 名自然人股东,其持股情况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邹家春 8,950,000 14.17 董事长、总经理
2 邹雨雅 2,400,000 3.80 董事、副总经理
3 徐芙蓉 1,200,000 1.90 董事、财务总监
4 徐文松 1,200,000 1.90 子公司总经理
5 宋青云 600,000 0.95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三)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情况
目前公司股份中无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公司无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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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及其相关情况
1、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情况和取得股份时间
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 5 名,新增股东持股数量情况如下:
新增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入股方式 入股时间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36,650,000 58.04 增资入股 2015.08.03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00,000 14.25 增资入股 2015.08.25
宋青云 600,000 0.95 增资入股 2015.08.25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000 4.99 增资入股 2015.09.22
徐文松 1,200,000 1.90 增资入股 2015.09.22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最近一年公司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2、新增股东取得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新增股东取得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情况如下:
新增股东名称 增资价格(元/股) 定价依据 新增股东与发行人间的关系
杭州沪宁投资有 系发行人控股股东,由发行人实
限公司
1.00 按注册资本定价 际控制人邹家春及其兄长邹雨雅
共同投资设立
杭州斯代富投资 系员工持股平台,除实际控制人
参考上一年度经审计每
管理有限公司
2.30 邹家春外,其他股东系发行人核
股净资产定价
心员工
宋青云 参考上一年度经审计每
2.30 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股净资产定价
珠海乾亨投资管 参考 2015 年度预期净利
5.86 系发行人保荐机构控制的公司
理有限公司 润,按照 10 倍 PE 定价
徐文松 5.86 参考 2015 年度预期净利 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卡斯丁总经
润,按照 10 倍 PE 定价 理
3、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1)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沪宁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1、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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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代富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之“1、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1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金波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1891
股权结构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100%持股
实际控制人 无实际控制人
经营范围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33483761X0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无
*注: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系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宋青云基本情况
宋青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103197811******,
住址:杭州市下城区青春坊**幢**单元。宋青云直接持有公司 6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95%。
宋青云简介参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5)徐文松基本情况
徐文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30124197207******,
住址:浙江省临安市太湖源镇。徐文松直接持有公司 1,2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90%。
徐文松先生简介如下:197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8 年至 1995 年,任杭州第一毛纺厂动力科职员;1996 年至 1999 年,任杭州江南机
械设备厂车间主任;2000 年至 2003 年,任杭州冰宝空调设备厂销售部经理;2003 年至
2015 年,任杭州国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卡斯丁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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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4、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股份锁定情况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股份锁定情况
2015 年(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 5 名,其入股情况及股份锁定情况如下:
新增股东名称 入股时间 入股方式 锁定承诺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2015.08.03 增资入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8.25 增资入股 起锁定 36 个月
宋青云 2015.08.25 增资入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09.22 增资入股
起锁定 12 个月
徐文松 2015.09.22 增资入股
此外,作为发行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青云同时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持有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同时,自离职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
也将予以锁定。”
(2)相关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
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5.1.5、5.1.6 条款规定: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发
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申请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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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
定。”
此外,保荐代表人培训要求:如发行人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前六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日为基准日)存在增资扩股、或
者自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受让股权等情形,新增股东或股份受让方应参照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锁定承诺。此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也应参照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股份锁定承诺。
根据上述法规或要求,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控制的企业,因此股票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宋青云、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徐文松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其
向发行人增资的时间也不在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发行人申报材料(即 2016 年 5 月 3 日)
前六个月内,因此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此外,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宋青
云已按照《公司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
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邹家春 8,950,000 14.17
邹家春和邹雨雅系兄弟关系
2 邹雨雅 2,400,000 3.80
杭州沪宁投资有
3 限公司
36,650,000 58.04 邹家春持有沪宁投资 99%的
股权、持有斯代富投资 65.06%
杭州斯代富投资
4 9,000,000 14.25 的股权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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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之外,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
他制度安排。
九、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员工人数(人) 498 460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员工专业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356 71.49
研发人员 57 11.45
管理人员 72 14.46
销售人员 13 2.60
合计 498 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等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公司
全体员工均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
司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
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护均按照国
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安分中心等机构分别出具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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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重大违反劳动
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行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若杭州沪宁
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前身沪宁有限)及其子公司因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被
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补缴、追缴或处罚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因此而需支付的罚款及(或)
需要补缴的费用,保证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
失。”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员工名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纳凭证、主管社保和住房
公积金部门出具的合规性证明以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除发行人子公司杭州鼎阔因尚未
开展实质性经营,未雇佣员工外,发行人已于 2000 年 6 月建立了社保账户、于 2006 年
11 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发行人子公司卡斯丁于 2014 年 3 月建立了社保账户、于
2015 年 12 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卡斯丁中泰分公司于 2015 年 9 月建立了社保账户、
于 2015 年 11 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
1、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人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凭证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分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卡斯丁及
发行人 卡斯丁及其 卡斯丁及其
其分公司 发行人(人) 发行人(人)
(人) 分公司(人) 分公司(人)
(人)
员工人数 364 134 348 112 319
养老保险 325 120 310 102 286
医疗保险 325 120 310 102 286
失业保险 325 120 310 102 286
工伤保险 325 120 310 102 286
生育保险 325 120 310 102 286
住房公积
320 118 306 9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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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人数及原因
(1)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与社保缴纳人数
存在差额的原因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未缴纳原因
(人) (人) (人)
手续办理过程中 8 5
超过法定参保年龄 30 24
原单位/异地缴纳 7 10
临时用工 5 5
实习生 3 4
合 计 53 48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少数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的员工,
因工作周期较短且流动频繁未參缴社会保险的情形。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社保缴纳凭证并
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与当前仍留用的临时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
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
(2)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 2014 年度、2015 年度尚未全面执行
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49 号),发行人可采用逐
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的方式完成住房公积金缴纳;此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管住房
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出具了合法合规证明。据此发行人实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浙江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49
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若
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74 号)文件规定。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并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退
休返聘、原单位缴纳以及少数员工因接近退休年龄且已有住房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已
出具了放弃缴纳的声明等特殊情形外,发行人已为符合缴纳条件的所有员工缴纳住房公
积金。
3、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
(1)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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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缴纳主体 2016 年度(万元) 2015 年度(万元) 2014 年度(万元)
养老保 个人 92.02 74.67 68.83
险 单位 199.98 146.55 127.87
医疗保 个人 24.16 19.75 18.19
险 单位 135.70 88.98 77.63
失业保 个人 2.38 1.94 3.71
险 单位 16.14 15.70 18.27
工伤保 个人 0 0
险 单位 10.00 7.33 7.31
生育保 个人 0 0
险 单位 14.33 12.56 10.96
住房公 个人 84.14 9.21 2.60
积金 单位 84.14 9.21 2.60
共 计(单位缴费) 460.29 280.33 244.64
(2)卡斯丁及卡斯丁中泰分公司
经核查,卡斯丁及其分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地分别
在杭州市临安市以及杭州市余杭区缴纳,且因卡斯丁中泰分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故从 2015 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度(万
2016 年度(万元) 2015 年度(万元)
缴纳主 元)
项目
体 卡斯丁中泰 卡斯丁中泰
卡斯丁 卡斯丁 卡斯丁
分公司 分公司
养老 个人 11.52 16.27 8.18 3.46 3.11
保险 单位 20.17 28.48 12.92 6.07 4.11
医疗 个人 3.42 4.30 2.47 1.22 0.95
保险 单位 7.80 17.65 5.54 4.85 1.76
失业 个人 0.06 0.18 0.03 0.05 0.04
保险 单位 1.66 2.32 1.53 0.86 0.59
工伤 个人 0 0 0 0
保险 单位 1.41 1.01 0.93 0.29 0.32
生育 个人 0 0 0 0
保险 单位 0.72 2.05 0.61 0.70 0.08
住房 个人 9.82 16.79 0.704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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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
单位 9.82 16.79 0.704 5.12

共计(单位缴费) 109.88 40.12 6.86
4、是否需要补缴、补缴金额及补救措施
(1)补缴情况及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杭州市基本养
老保障办法余杭区实施细则》关于“区域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的规定,除退休返聘、原单位(异地)缴纳、新员工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以及前述临时工未參缴社会保险等特殊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为其符合缴纳条件的
所有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此外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社保缴纳凭证并经核查,截至本招股
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与当前仍留用的临时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社
会保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并经核查,发行人已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且按照
地方政策性规定的要求已逐步扩大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除退休返聘、原单位缴纳以及少数员工因接近退休年龄且已有住房不愿缴纳住房公
积金并已出具了放弃缴纳的声明等特殊情形外,发行人已为符合缴纳条件的所有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
(2)社保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意见
就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已分别出具了证明如下:
2017 年 1 月,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卡斯丁已参加了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
疗保险,并按期足额履行保险缴纳义务,最近三年未发现任何违反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而被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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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 年 1 月,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杭分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安
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卡斯丁符合相关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政策,未
发现任何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3)补缴的影响情况
经核查,并经发行人社保、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被处罚的情形,但仍
存在因未在报告期内全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补缴的可能,根据测算,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可能需补缴金额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可能需要补缴的金额
23.84 102.77 101.2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4,357.35 3,730.65 2,974.34
净利润(万元)
补缴金额影响当期净
0.55% 2.75% 3.40%
利润的比例
注:发行人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后,发行人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为 23,979,212.34 元。
如上表,即使发行人需要补缴相关社保和公积金,对发行人报告期的利润影响也很
小。
(4)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2016 年 2 月 6 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出具《承诺》:若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含其前身沪宁有限)及其子公司因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管部
门责令补缴、追缴或处罚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因此而需支付的罚款及/或需要补缴的费用,
保证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5、对发行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发行人社保、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被处罚的情形;发行人
针对过往因各种因素部分员工未参加社会保险部分险种和未实行全员参缴住房公积金
的情形进行了纠正并提出了明确的补救措施;经测算,发行人报告期内可能需补缴金额
对发行人各期的利润总额数影响较小,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已承诺就发行人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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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部分员工未参加社会保险部分险种和未实行全员参缴住房公积金所可能引发的风险承
担赔付责任。据此,发行人可能发生的补缴情形不会对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发行人
过往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瑕疵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6、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发行人的员工名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纳凭
证、主管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部门出具的合规性证明,取得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部分员
工签署的关于不参缴社会保险的申请、部分员工签署的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出具的相关承诺函,查阅了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社保和住房
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经上述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部分员工因合理原因未缴纳外,发行
人已为其余所有的员工缴纳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经测算,若发生补缴,其对发行人的
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且发行人已通过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实际控
制人出具的兜底承诺达成补救措施。
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
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公司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已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上述承诺和协议的具体内容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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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的意向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减持意向”。
(四)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议案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五)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六)关于赔偿损失及未履行承诺相关措施的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
任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赔偿损失及未履行承
诺相关措施的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七)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利润分配政策”。
(八)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的措施及承诺”。
(九)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斯代富投
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述承诺和协议的具体内容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有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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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了《承诺函》。上述承诺的具体内
容参见本节之“九、发行人员工情况”之“(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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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应用
公司是电梯部件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电梯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
产品有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及其它重要电梯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安全钳 13,803.77 54.48% 12,689.70 51.56% 12,327.28 52.03%
缓冲器 6,597.98 26.04% 7,826.30 31.80% 7,874.51 33.23%
滚轮导靴 3,272.54 12.92% 3,128.74 12.71% 2,864.15 12.09%
其它产品 1,662.98 6.56% 966.27 3.93% 628.15 2.65%
主营业务收入 25,337.27 100.00% 24,611.01 100.00% 23,694.09 100.00%
作为专用特种设备,电梯的使用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其
安全保护系统相关设备的质量稳定性一直是电梯制造产业关注的重心之一。公司主要产
品中的安全钳和缓冲器是构成电梯安全系统的最主要部件,滚轮导靴是电梯导向系统的
重要部件之一,是保证电梯平稳运行的重要装置。
1、安全钳
安全钳装置是在限速器的操纵下,当电梯出现超速、断绳等非常严重的故障后,将
轿厢紧急制停并夹持在导轨上的一种安全装置。
安全钳装置是由安全钳操纵机构和安全钳体两部份组成。即安全钳机构动作时,首
先触动电器机构使电梯安全回路断开制停电梯,如果制动器无法制停时安全钳就会进一
步动作,使电梯制停在导轨上。因此,安全钳是电梯安全运行的有效保护部件。一部电
梯通常安装 2 个安全钳,大多安装于电梯轿厢底部左右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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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安全钳系列产品图示 发行人安全钳产品内部结构图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产的安全钳产品共计有 2 大系列,20 多个品种规格。
2、缓冲器
缓冲器是提供最后一种安全保护的电梯安全装置。它安装在电梯的井道底坑内,位
于轿厢和对重的正下方。当电梯在向上或向下运动中,由于钢丝绳断裂,或者曳引摩擦
力、抱闸制动力不足,或者控制系统失灵而超越终端层站底层或顶层时,将由缓冲器起
缓冲作用,以避免电梯轿厢或对重直接撞底或冲顶,保护乘客和设备的安全。一部电梯
通常安装 2 个缓冲器,一般安装于电梯井道底坑中电梯轿厢及对重的正下方。
发行人缓冲器系列产品图示 发行人缓冲器产品内部结构图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产的缓冲器产品共计有 5 个系列,20 多个品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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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滚轮导靴
滚轮导靴,是电梯导轨与轿厢之间的可以滚动的部件,其作用是使轿厢和对重装置
沿导轨运动,防止对重和轿厢在上下运行时发生偏斜或摆动,保证电梯的平稳运行。滚
轮导靴的三个滚轮压贴在导轨三个工作面上,电梯运行时,滚轮在导轨面上滚动,提高
了乘坐的舒适感,同时能减小电梯运行中的振动和噪音。滚轮导靴部件是构成电梯导向
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件。每台电梯轿厢一般需安装四套滚轮导靴,分别安装在上轿厢上梁
两侧和轿厢底部安全钳下面,为提高乘员舒适性,每台电梯对重一般也可安装四套滚轮
导靴,分别安装在上对重框架上梁两侧和对重框架的下面。
发行人滚轮导靴系列产品图示 发行人滚轮导靴产品内部结构图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产的滚轮导靴产品共计有 2 个系列,10 余个品种规格。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发展历程
自设立以来,公司秉乘“安全、创新、专业”的理念,始终专注于以电梯安全部件
为主的电梯核心部件的设计开发与生产制造。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公司业已成为全球各
大一流电梯整梯生产厂商的重要安全部件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销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
第二位,成为业内“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典型代表。具体来看,公司近 20 年来的业务
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期间
1996 年至 2004 年 2005 年至 2012 年 2013 年至今
以生产缓冲器起步,进入了
缓冲器、安全钳、夹绳 缓冲器、安全钳产品成为主流
产品及产 电梯安全设备领域,并陆续
器产品销售快速增长, 下游厂商的重要选择,滚轮导
品储备 开发出安全钳、夹绳器产
开发出滚轮导靴产品 靴产品快速增长
品;
缓冲器产品为主,安全钳初 安全钳、缓冲器和滚轮导靴并
产品种类 安全钳、缓冲器为主
具规模 重,并大力发展其它产品
技术水平 探索阶段 已初步形成自有技术体 已形成良性发展的技术开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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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系
发明专利 无 取得 7 项发明专利 新增 20 项发明专利
产值水平 年销售额在 1 亿元以下 年销售额超 1 亿元 年销售额超 2 亿元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经营模式
1、产品研发、设计模式
(1)设计研发流程
公司始终将产品研发作为一切业务开展的前提,将产品研发视为企业的“技术灵魂”
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具体到公司产品上,电梯安全部件的技术原理、结构、材料、
工艺参数设计是实现产品质量、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的重要保证。
公司产品开发流程如下:
任 务 输出文档
沪宁“H”研发流程框图 技术检查 管理检查
H0 H1 H2 H3
立项准备 产品设计 部件认证 交付、反馈、改进
可行性分析报告 项目计划
技术文档 部件认证打包文档 用户试用报告
开发部 指定相关人员进
行可行性分析 项目小组成立 测试文档 H1阶段相关文档更新
创意收集 可行性分析 法规知识产权环境文档
项目计划 项目计划更新
项目小组
结构设计及强度计算、图纸 图纸更新
DFMEA DFMEA更新
图纸及工艺审查
测试大纲及成本测算
样机制造及检查
样机最终测试
供应链选择
部件认证 新品发布
客户 客户评价
专利、标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环境保护
绩效跟踪
项目评委会 立项批准 计划批准 初始设计评审 最终设计评审 供应链批准 部件认证批准 项目最终评估
整体上看,公司产品开发流程分为立项、设计、认证、反馈改进四个阶段。从这四
个阶段的参与主体上看,客户与供应商均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产品的开发:在客户参与
方面,电梯安全部件产品需要通过下游客户的认证,不仅需要下游客户参与产品的设计
过程,使设计的产品能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也需要在产品试验、用户评价等方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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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共同参与;在供应链管理上,整个产品设计涉及到各个零部件的各项技术参数设计
与工艺路线选择,也需要主要零部件供应商的参与,同时在最终形成的产品认证过程中,
也需要主要零部件供应商共同参与完成。
因此,公司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始终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的产品研发、
设计能力,将客户、供应商一同纳入公司的产品研发过程中,不断地改进产品设计方案
和技术水平,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研发成果的市场适销性,并且保证了产品质量。
(2)产品开发、设计的资源配置情况
公司的开发中心专门从事产品的开发设计。报告期内,开发中心的员工人数逐年增
加,研发队伍日益壮大。
2、采购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三大主要产品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的品种数量合计约 60
个。在订单生产模式下,众多型号与规格的产品需要采购种类繁多的原材料(零部件)。
(1)采购方式
从采购方式上看,公司原材料采购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向合格的零部件供应商采
购符合产品设计要求的零部件,用于自身进一步加工生产或者直接用于最终产品的组
装;二是采购零部件后,委托合格的外协生产企业加工成符合产品设计要求的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两种采购方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原材料采购 12,374.69 95.88% 12,296.21 87.85% 13,708.26 85.70%
2、委托加工费 532.20 4.12% 1,701.35 12.15% 2,287.66 14.30%
合计 12,906.89 100.00% 13,997.55 100.00% 15,995.92 100.00%
装备制造领域的产业链较长,在生产上通常采用直接向零部件厂商购买零部件或委
托外协厂商加工零部件的方式进行采购。在长期的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与零部件生产
企业或加工企业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企业对公司产品的零部件结构设计、加工
精度要求等十分了解,成为了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部件供应商或委托加工供应商。
随着业务规模和产品品种的扩大,为了更好地进行生产管理,2015 年起,公司逐步
将委托加工方式改为直接采购,由此导致 2016 年委托加工费用占比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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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因电梯安全部件的特殊性,客户除对安全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认证外,一般还
需要对其供应商进行认证,加之技术参数保密要求,导致安全部件生产企业与其供应商
的合作关系比一般企业更为紧密,供应商稳定性更强,集中度也相对较高。
(2)原材料采购内容
根据公司采购的各种原材料是否只能专用于某类最终产品的生产划分,公司采购的
原材料可分为三类:一是通用材料,该类材料可用于各类产品的生产,如钢板、无缝管
等;二是专用零部件,该类零部件明确用于某类产品的生产,如钳体、楔块等零部件只
能用于安全钳的生产,明确归属于安全钳产品的专用零部件。又如柱塞组件等只能用于
缓冲器的生产,明确归属于缓冲器产品的专用零部件;三是其它材料,主要包括一些产
品包装材料、周转用物料、低值易耗品等。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三类原材料采购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通用材料 2,328.82 18.96% 1,935.89 13.83% 1,422.20 8.91%
二、专用零部件 10,323.61 79.09% 11,488.38 82.07% 13,942.05 87.38%
1、用于安全钳 5,651.77 43.30% 6,135.72 43.83% 7,793.01 48.84%
2、用于缓冲器 3,305.87 25.33% 4,027.07 28.77% 4,634.87 29.05%
3、用于滚轮导靴 896.23 6.87% 1,002.64 7.16% 1,174.48 7.36%
4、用于其它产品 469.74 3.60% 322.96 2.31% 339.69 2.13%
三、其它材料 254.46 1.95% 573.28 4.10% 631.67 3.96%
四、合计 12,906.89 100.00% 13,997.55 100.00% 15,955.92 100.00%
公司三大主要产品间的产品特点、产品结构各异,主要产品零部件具有较为显著的
专属性,因此报告期内各产品专用零部件是构成公司原材料采购的主要部分,占比分别
为 87.38%、82.07%和 79.09%。其中,2015 年度通用材料采购占比有所上升,主要原因
是:当期公司于 2015 年 9 月购买杭州国诚的相关资产,公司原向杭州国诚采购的专用
零部件改为采购通用材料自行加工专用零部件,导致当期通用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比有
所上升。此外,随着 PS35 等型号安全钳产品销量的大幅增长,子公司卡斯丁生产规模
快速扩大,其对外采购的用于铸造的通用材料金额大幅增长,由此也导致通用材料占比
在 2016 年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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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购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采购,并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总体上看,公司供应商保持稳定,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与公司保持长期
合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签订有年度材料采购的框架协议,并在此基础上以产品订单
的形式执行每批次的材料采购。
在设立安全库存量的基础上,公司执行“以产定购”的原材料采购策略:公司根据
不同原材料周转使用特点和供应商实际情况,确定各物料的安全储备量;再结合产品生
产部门制定的生产计划,确定每批次原材料的采购计划,直接向各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采购的原材料到货后经质检合格入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周期大致
在一个月左右。
公司与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间的材料采购定价均为协商定价。由于大部分原材料均
系根据公司产品设计图纸生产的非标准化的定制产品,因此该类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定价
方法为“成本加成法”,即根据所需各种零部件的生产工艺,按其直接材料的市场定价,
加上工费消耗,再加上给予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最终通过协商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间的贷款结算方式是货到后付款,供应商给予一定的
信用期。
(4)外协委托加工的流程、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
公司的采购部门同时也负责外协加工单位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外协加工
生产企业合作稳定,也订立有年度外协加工的框架协议,并在此基础上按订单方式执行
每批次的委托加工。
公司委外加工零部件的模式为按材料定额带料加工。
公司加工费定价方式为:公司制定有《自制件外协成本核算方法》,由生产部门按
照内部工艺流程,在考虑到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辅料消耗、制造费、设备折
旧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等因素情况下核算出公司自己进行该项加工应承担的
成本,在该成本基础上根据外协量的大小及当时的市场行情给予一定的浮动比例之后得
出外协加工标准价格。
(5)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
公司外购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主要分为事前、事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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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购通用材料和其他材料的质量控制采用事中控制的方法,即在材料入库前,
公司采购部门负责对购进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对于不符合公司标准的原材料不予入
库,同时,公司还不定期地派出质检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过程审核,如果发现供应商的
生产工艺、流程未按约定操作,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
对于专用零部件的质量控制,除采用事中控制外,还通过事前控制的方式将供应商
纳入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即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就邀请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一同
商讨,将公司产品对主要零部件在参数方面的要求告知供应商,共同商讨所需零部件在
生产、技术、经济上的可行性,由供应商先行生产零部件样品,如果满足了公司产品设
计要求,则将该供应商纳入公司产品的质量控制体系,共同向客户提出产品认证要求。
这种事前的质量控制是电梯设备行业的特点:世界知名的大型电梯整梯厂商对其零
部件供应商均建立有严格的产品认证制度,这种产品认证不仅包括了零部件厂商自身的
质量体系认证,还追溯至零部件厂商的上游企业,将零部件厂商及其上游企业共同纳入
其某一部件的产品认证体系。
3、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生产产品,但对部分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产品
(如缓冲器)或客户单一的产品(如 PS35 安全钳等)会储备少量存货。公司各类产品
的品种繁多,规格各异,在生产上,公司主要根据销售订单组织生产,采用小批量、多
批次的生产组织形式。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套)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产能利用 产能利 产能利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产能 产量
率 用率 用率
1、安全钳 32.50 32.14 98.89% 28.00 26.37 94.18% 24.00 25.57 106.54%
2、缓冲器 24.00 23.00 95.83% 24.00 23.82 99.25% 24.00 24.09 100.38%
3、滚轮导靴 14.00 13.57 96.93% 14.00 13.32 95.14% 14.00 13.18 94.14%
(1)安全钳产品产能计算过程
2014 年度,发行人共计有两条安全钳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日产能为 430 只安全钳,
按 每 个 月 25.5 天 、 一 年 共 计 11 个 月 计 算 , 安 全 钳 产 品 2014 年 度 产 能 为
430*25.5*11*2=24.12 万只,折合约 24 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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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下半年,发行人新投产一条安全钳生产线,该条生产线日产能为 300 只,同
样按每月 25.5 天,一年 11 个月计算,该新增生产线的产能为 8.42 万只。由于该新增生
产线在 2015 年度实际运行时间只有 6 个月,故新增当年安全钳产能为 4.2 万只,加上原
有两条生产线的产能,2015 年度安全钳产品的产能折合约 28 万只;
2016 年度,公司安全钳生产线未有扩张,故当年产能为 3 条生产线的全部产能,折
合约为 32.5 万只。
(2)缓冲器产品产能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扩张缓冲器产品产能,均为年产 24 万只缓冲器产品,其产能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两条缓冲器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日产能为 430 只缓冲器,按每个月
25.5 天、一年共计 11 个月计算,缓冲器产品年产能折合约 24 万只。
(3)滚轮导靴产品产能计算过程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扩张滚轮导靴产品产能,均为年产 14 万套滚轮导靴产品,其
产能具体计算如下:两条滚轮导靴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日产能为 250 套滚轮导靴,按每
个月 25.5 天、一年共计 11 个月计算,滚轮导靴产品年产能折合约 14 万套。
4、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为直销模式,向客户直接销售产品。
(1)销售渠道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电梯整梯组装,因此,电梯整梯厂商是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同时,
部分电梯整梯厂商出于自身物流、管理角度的考虑,往往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向其指定的
贸易商供货,由贸易商采购各类零部件后,统一向整梯厂商供货。因此,贸易商也是公
司的重要客户渠道之一。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还销售给一些零星客户,这些客户的年采购金额大都在
10 万元以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上述三个销售渠道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整梯厂商 18,792.46 74.17% 19,108.85 77.64% 19,595.09 82.70%
贸易商 5,853.91 23.10% 4,814.90 19.56% 3,728.46 1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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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客户 690.90 2.73% 687.26 2.79% 370.54 1.56%
合计 25,337.27 100.00% 24,611.01 100.00% 23,694.09 100.00%
报告期内,电梯整梯厂商是公司客户的主体,各期销售额占比分别为 82.70%、77.64%
和 74.17%。贸易商客户也是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而零星客户的
销售占比一直较小。
(2)整梯厂商和贸易商的主要客户
根据整梯厂商年出货量的大小,基本可划分为三类客户:一是占据全球市场大部分
份额的“世界 8 大品牌电梯厂商”,包括奥的斯电梯、通力电梯、迅达电梯、蒂森电梯、
三菱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富士达电梯;二是年出货量在 2,000 台以上的大中型
整梯厂商;三是年出货量在 2,000 台以下的小型整梯厂商。根据上述整梯厂商的划分标
准,报告期内,公司整梯厂商客户的主要销售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整梯厂商 18,792.46 100.00% 19,108.85 100.00% 19,595.09 100.00%
1、世界 8 大品牌厂商 13,026.87 69.32% 14,268.46 74.67% 15,446.32 78.83%
2、大中型整梯厂商 5,179.17 27.56% 4,418.98 23.13% 3,544.83 18.09%
3、小型整梯厂商 586.42 3.12% 421.41 2.20% 603.94 3.08%
注:公司在“世界 8 大品牌厂商”的销售额逐年下降,主要系上述整梯厂商将部分产品通过贸
易商进行采购。若将通过贸易商采购的部分予以还原,则还原后“世界 8 大品牌厂商”的销售收入
和销量基本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世界 8 大品牌厂商”客户群体中的客户主要有:东芝电梯、
奥的斯电梯、日立电梯、西子电梯、巨人通力、迅达电梯、蒂森电梯和三菱电梯。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大中型整梯厂商”客户群体中的客户主要有:永大电梯、远
大智能、广日股份、快意电梯、富士电梯、康力电梯等。
除整梯厂商外,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客户主要有:四川长益、苏州天吴、苏州通
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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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地域
报告期内,公司全部销售均为境内销售,未有产品直接出口。有关主营业务收入的
境内地区分布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六、
分部信息”。
(4)货款结算方式
除小部分零星客户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实现产品销售外,公司主要采用赊销方式销
售。根据公司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货款信用期约为 60 天至 90
天。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
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自主开发的产品开发设计模式、以产定购和委托加工的采购模
式、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直销的销售模式均系根据公司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行业特点而
制定的经营模式,这些经营模式均为行业内企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未来几年,公司
主要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发行人产品认证情况
(1)现有法律法规关于电梯安全部件的强制认证要求
①产品型式试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 4 号)第二条以及《机电类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 号)第二条的规定,电梯作为特种
设备由国家实行目录管理,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须取得制造许可;根据《特种设备制
造许可目录》的规定,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控制柜、曳引机等六类电梯安
全保护装置的制造许可方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同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
修订)》(国务院令第 549 号)第十五条规定,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
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据
此,发行人主要产品中属于电梯安全部件的安全钳、缓冲器等产品需取得型式试验合格
证书后方可正式销售。
②通过型式试验的条件和过程
根据《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第六条、第十一条以及《电梯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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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规则》(TSG T7007-2016)总则部分第二条的规定,申请单位应当向由总局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和确定的型式试验机构提出型式试验申请,且型式试验前,制造单
位应当对产品进行全面试验验证,确认产品安全可靠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型
式试验机构在申请单位内经自检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根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及其附件以及相应产品适用的技术标准对样品进行检查与试验,产品审查合格后给予办
理产品型式试验备案并公告,申请单位在完成备案后即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
备。
首次型式试验合格后,需每两年对产品的基本信息、主要配置以及安全性能等方面
进行一致性审查并相应更新型式试验证书。
③发行人目前取得的型式试验认证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提供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产品销售目录,截至 2017 年 3 月末,发行
人持有 72 项有效的型式试验证书,发行人当前销售的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轿厢
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等电梯安全部件产品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得了型式试验证
书。
(2)产品出口的认证要求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核查发行人销售合同,发行人的产品不单独直接出口,而
是销售给国内整梯制造商后随整梯出口或通过贸易商出口。无论是随整梯出口或是通过
贸易商出口,发行人的产品出口至相应需要强制认证的国家或地区,必须通过产品安全
规范方面的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产品取得的部分国外安全规范认证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所属单位

1 HYF80B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B 061 发行人
2 HYF175A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B 062 发行人
3 HYF210C1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B 067 发行人
4 HYF275E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B 068 发行人
5 HYF425E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B 069 发行人
6 HYF210C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B 063 发行人
7 HN2500B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SG 1016 发行人
8 HN7000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SG 933 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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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HN2500C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SG 934 发行人
10 QJB2500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SG 950 发行人
11 HN7000A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SG 990 发行人
12 PS35S TV SD(南德意志集团) EU-SG 940 发行人
(3)发行人客户的认证要求
根据对发行人营销中心、品质中心主要负责人的访谈以及发行人提供的通过客户合
格供应商审核证明文件,发行人现有客户中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奥
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迅达
(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
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等,均根
据各自的供应商审核制度在进行批量采购前需对发行人进行供应商资质审核,不同客户
的审核程序及要求均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
①供应商整体评定
首次合作前,客户针对供应商的企业规模、产品产能状况、技术研发能力以及企业
规范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符合评分要求的企业可以进入相关客户的供应商名录。
②产品质量状态认证
根据客户提出的具体产品采购需求,发行人通过推荐现有相似产品或定制产品设计
方案的形式向客户提交相关书面资料。通过书面审核后,客户对发行人提供的样品进行
性能测试,涉及关键参数的零部件,客户还会要求与发行人一起对发行人的供应商进行
实地走访进行零部件质量认证。完成上述审核后,发行人被允许先进行小批量生产,由
客户安装试运行一段时间后方可进入正式的批量采购。
经核查,除客户无审核要求的情形外,发行人现有销售产品均已通过了有审核要求
的客户的供应商资质审核以及产品质量状态认证。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安全钳
以 HN2500A 安全钳为例,公司安全钳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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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缓冲器
以 HYF275A 缓冲器为例,公司缓冲器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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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滚轮导靴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
门类下的“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
细分行业为“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业”(分类代码:C3435)。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被定义为特种设备。因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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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监管单位为该局下属的特种设备安
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电梯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包括:监督检查
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
查处理电梯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
员的资质资格等。
2、行业自律组织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 1992 年成立,由全国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维
保、科研、教学及监督检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代表组成,是全国唯一的电梯标准化
技术归口管理组织,也是全国电梯标准化领域中最具权威的技术性组织。负责电梯标准
的制定、修订、审查、复审、解释、宣贯培训、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对口国际标准化
组织(ISO/TC178)的各项技术工作,还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有关我国电梯标准化
工作的建议。
中国电梯协会是 1991 年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会员单位包括电梯整梯制造商、
配套件生产商、安装和维保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协会的主要职能为:(1)
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设想,并对本行业的经济政策、管理办法及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2)
配合有关单位提出并参与制定、修订电梯行业的各类标准(包括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等),
组织推进本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3)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和企业自律机制。(4)
贯彻执行电梯生产企业对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质量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责
任制,督促企业坚持质量第一,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5)受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委
托,对电梯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前期论
证、后期评估等。(6)开展电梯行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发布行业信息,对统计
资料进行研究和分析,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7)组
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开展咨询。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电梯行业在我国发展已较为成熟,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文件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机构/部门 主要内容
《电梯型式试验规则》 质检总局特种设 一是提高了层门强度要求,二是增加轿厢
2016 年 7 月
(TSG T7007-2016) 备局 内开门限制装置,三是增加对短接门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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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实施时间 发布机构/部门 主要内容
路行为的监测功能,四是增加防止轿厢意
外移动的保护装置,五是增加自动扶梯主
驱动链保护功能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
全 规 范 国家质检总局、国
2016 年 7 月 增加了“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等安全要求
(GB7588-2003)》国 家标准委
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
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 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
国家质检总局、国
技 术 条 件 》 2016 年 2 月 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
家标准委
(GB/T31821-2015) 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
废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国家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
2014 年 1 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
种设备安全法》 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关于加强电梯制造 进一步规范电梯制造许可评审、安装改造
国家质检总局特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和 2013 年 1 月 维修单位分之机构行政许可和电梯现场
种设备局
型式试验工作的通知》 型式试验工作程序
《电梯安全要求第 1
国家质检总局、国 规定了电梯、电梯部件和功能等电梯基本
部分:电梯基本安全要 2010 年 9 月
家标准委 安全要求
求》(GB24803.1-2009)
本标准从保护人员和货物的观点制定乘
中华人民共和国
GB7588-2003《电梯制 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安全规范,防止发生
2004 年 1 月 国家质量监督检
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与使用人员、电梯维护或紧急操作相关的
验检疫总局
事故的危险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采取颁布许可证的
2003 年 6 月 国家质检总局
实施办法(试行)》 形式,许可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订
《机电类特种设备制 获得制造许可的特种设备方可正式销售,
2003 年 6 月 国家质检总局
造许可规则(试行)》 许可分为产品型式试验和制造单位许可
(2)相关产业政策
2010 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十二五特种设备
安全与节能发展规划》,指出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现状与问题,确定了未来
几年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
2011 年初,《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对外发布,明确提出
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业要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
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
2011 年底,国务院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 年)》,提出重点发展先
进装备制造业,着力提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制造装备研发和
系统集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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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 2025》的通知,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促进制造
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
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
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完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有中国特色的制造文化,实现制造业由大变强的历史跨越。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
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
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创新、壮大、引领为核心,紧密结合“中国制
造 2025”战略实施,坚持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促进一批新兴领域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柱
产业,持续引领产业中高端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顺应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
服务化、国际化发展趋势,围绕“中国制造 2025”战略实施,加快突破关键技术与核心
部件,推进重大装备与系统的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调发展,塑造中国制造
新形象,带动制造业水平全面提升。
综上,国家产业政策对电梯所属的装备制造业采取结构性调整的指导思想,鼓励企
业加大高科技和自主研发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品牌和国际化竞争力。受此影响,国内
电梯行业将加快产业集中和优胜劣汰,具有自主创新优势、规模优势、制造工艺优势、
客户优势的行业领先企业将在产业政策支持下进一步发展壮大。
(二)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1、电梯简介
电梯是垂直运行的电梯(通常简称“电梯”)、倾斜方向的自动扶梯、倾斜或水平
方向运行的自动人行道的总称。电梯的出现,极大的延伸了人类的生存空间和生活质量。
垂直电梯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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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的分类
电梯种类纷繁复杂,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主要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分类标准 具体类别
曳引驱动电梯、液压电梯、直线电机驱动电梯、齿轮齿条驱动电梯、螺杆式
按驱动方式分类
电梯等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客货电梯、病床电梯、住宅电梯、杂物电梯、观光电
按用途分类
梯、船用电梯、汽车电梯、建筑施工电梯等
低速梯,指低于1.00米/秒速度的电梯;中速梯,指速度在1.00~2.50米/秒的
按运行速度分类
电梯;高速梯,指速度大于3.00米/秒的电梯。
(2)电梯的组成
目前国内外使用最为普遍的电梯为曳引式电梯,其主要组成部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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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部分主要部件 功能及应用 组成部分主要部件
曳引机、钢丝绳、导向轮、
曳引驱动系统 输出动力和传递动力,驱动电梯运行
反绳轮
轿厢和门机系 轿厢体、轿厢架、门机、 轿厢是运送乘客或货物的“容器”;门机设在
统 层门装置 轿厢上,是轿门、层门启闭的动力源
机械 重量平衡系统 对重装置、补偿装置 平衡轿厢自重和部分的额定载重、减小轿厢侧
系统 与对重侧钢丝绳长度变化对电梯平衡的影响
限制轿厢和对重的活动自由度,使轿厢和对重
导向系统 导轨、导靴和导轨支架
只能沿着导轨作升降运动。
机械安全保护 限速器和安全钳、缓冲器、 起超速保护、冲顶和撞底保护、轿厢位置异常
系统 制动器等 保护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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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供电系统、速度
电力拖动系统 为电梯提供电源和动力,控制电梯运行速度
反馈装置、调速装置
电气 主控电脑板、操纵装置、
对电梯的运行实行操纵和控制,显示电梯运行
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 位置显示装置、控制屏、
方向和轿厢所在的层站
平层装置
电气安全保护 门锁系统、强迫减速开关、
在电梯运行异常时,立刻切断安全回路
系统 限位开关、称重装置
(3)电梯的性能
电梯产品的性能主要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高效性和舒适性。安全性是指
电梯产品安全稳定运行的能力,电梯的其他性能均以安全性为前提展开。
2、电梯安全部件简介
作为垂直运行的载人工具,电梯自发明之初就存在一个根本的安全隐患:一旦缆绳
断裂,负载平台就必然会发生坠毁事故。幸而 1852 年,美国人伊莱沙格雷夫斯奥
的斯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在升降平台顶部安装一个特制弹簧缓冲器,使之与牵引绳相连,
并在牵引轨道的每一面都装上一个棘尺条作为安全装置。当电梯突然下落,或弹簧缓冲
器受到撞击后,安全装置被弹簧的反作用力触动,夹住导轨,使轿厢减速。至此,世界
上第一台配有安全装置的载人升降机(当时仍以蒸汽机为动力)就此诞生。
电梯安全部件是指在电梯超速或轿厢意外坠落时,保护电梯设备及轿厢里面的乘客
不受伤害或降低伤害的程度的电梯部件。目前通常所说的电梯安全部件主要包括限速器
装置、安全钳和缓冲器装置。除此之外,层门门锁的安全装置、超速保护开关、电器安
全保护、上行超速保护、门保护装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轿厢顶部的安全窗、轿顶防
护栏杆等也属于广义的电梯安全部件范畴。
安全部 单台电梯
作用 分类
件类别 使用数量
限速器是一个超速探测装置,一般安装在
电梯机房或电梯井道顶部。当电梯超速达
到设定的电气动作速度时,它会通过电气
按动作原理可分为离心式和共振
开关切断电梯的安全回路,进而切断系统
式两种。离心式是根据离心力与
限速器 电源。如果电梯由于重力或惯性还继续超 一般为一
转动速度之间的关系设计的,共
装置 速,会触发限速器的机械动作装置,使限 只
振式是利用共振时振幅最大的原
速钢丝绳停止运动,从而提拉安全钳。电
理设计的
梯限速器是安全钳动作的指挥及控制元
件,与安全钳一起组成防止电梯超速和坠
落的保护装置
安全钳是一个制动装置,安装在电梯轿厢 按结构和工作原理可分为瞬时式
一般为两
安全钳 或电梯对重装置底部。它包括提拉机构和 安全钳和渐进式安全钳。瞬时式

制动机构两部分。提拉机构的作用是将限 安全钳是安全钳动作后瞬间制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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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器的机械动作传递到制动机构并使制 电梯轿厢,一般用于低速载货电
动机构动作,制动机构动作后其内部的楔 梯。渐进式安全钳是在安全钳动
形块会将电梯卡在导轨上 , 避免电梯进 作后滑动一段时间,逐渐减速至
一步坠落 制动,一般用于载客电梯
按动作原理分蓄能型缓冲器和耗
缓冲器安装在电梯井道的底坑。它的作用
能型缓冲器。其中液压缓冲器为
缓冲器 是防止电梯墩底。电梯墩底时它可以减少 一般为两
耗能型,应用最广泛;聚氨酯缓
装置 冲击,以降低对电梯本身及电梯内乘客的 只
冲器和弹簧缓冲器属于蓄能型,
伤害
单价较低,在低速梯上应用较多
附注:制动器是电梯的工作部件之一(安装于曳引机内),但同时也起到一定的安全保护作用,因此行业内一
般不把制动器列为专门的安全部件。
除上述传统安全部件外,近几年,因电梯在人员出入轿厢时发生非正常移动,造成
人员挤压和剪切的事故日益引起社会关注。轿厢意外移动时,因初始速度不高,未达到
限速器和安全钳工作的触发条件,因此现有的安全部件几乎无法对此类情况做出反应。
为了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部分业内专家提出应设置一种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装置,并
列为强制性的标准。美国(A17 标准)、欧洲(EN81 标准)都已制定轿厢意外移动防
护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并正式实行。我国目前也正在制定新的行业标准,对轿厢意外移
动防护提出强制性安全保护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因此,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英
文简称:UCMP)有望成为继上述三大传统安全部件后,新增的第四类重要安全部件。
3、电梯及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电梯行业概况
①行业规模
作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梯与国家经济建设尤其是房地产的发展
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密切相关。近些年,随着全球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
人们对便捷生活要求的提高,电梯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目前,国际电梯市场呈现发
达国家和地区需求稳步增长、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特征。
具体来看,发达国家如英、美、日、德、法、意等国家电梯保有量水平较高,由于
人口增长缓慢,其电梯保有量基本保持稳定,但其每年电梯需要量仍保持 5%-7%的增长,
主要原因如下:第一,老旧电梯的淘汰和更新,以适应安全、节能、环保的发展要求;
其次,技术法规的更新和新法规政策的出台。其中涉及人身安全的强制性条款会导致既
有电梯经过改造仍然不能满足要求而被强制报废;第三,既有建筑加装电梯或既有建筑
功能性改变需要更新电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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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不同,发展中国家市场原有电梯数量很少,但由于近几年来经济的快速
增长,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所需电梯数量增长较快。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
年中国电梯行业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调查报告》指出:电梯需求量增长最迅速的地区是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包括亚洲、拉丁美洲、东欧、非洲和中东。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如中国、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国家经济增长强劲,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拉动了当地
对电梯的需求;伊朗、以色列、沙特、阿联酋、科威特、约旦、叙利亚等中东地区国家
由于石油出口带来的雄厚资金,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也带动电梯需求量快速增长。
另外,随着电梯保有量的提高,老旧电梯的淘汰和更新的需求也随之同步增长。例如,
俄罗斯在其保有的 45 万台电梯中,绝大多数为上世纪 70-80 年代生产、安装,其中近
一半的电梯与现行标准条款冲突,在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存在隐患,急需更新改造。
图 1:2007-2014 全球电梯销量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http://www.chyxx.com)
根据 FreedoniaGroup 的预测,未来全世界电梯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量每年会增长
5.6%。(数据来源:《WorldElvators-WorldIndustryStudywithForecaststo2009&2014》)。
据《2015-2020 年中国电梯行业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调查报告》预测:到 2020 年,全球
电梯年新增销量将达到 150 万台左右。
图 2:预测 2015-2020 全球电梯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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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http://www.chyxx.com)
②竞争格局
全球电梯行业在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起步,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国际电梯市场
呈现垄断竞争的基本格局,整个国际市场基本被奥的斯电梯、通力电梯、迅达电梯、蒂
森电梯、三菱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富士达电梯等八大巨头垄断瓜分。它们合计
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70-80%左右,销售服务网点遍布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图 3:2015 全球电梯行业竞争格局:8 巨头占 75% 图 4:国际电梯巨头电梯业务 2014 年收入规模巨大(亿元)
900
奥的斯
通力 545 573
19%
25% 迅达
500
蒂森
3% 12% 三菱
5% 东芝
2%
8% 14% 日立
12% 富士达
其他
资料来源:中商情报网,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国银河证券研究部
③地区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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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地区分布看,由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在用电梯一半以上分布在欧洲及
美洲,而新装电梯有一半以上是在亚太地区销售,地处亚太地区的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
的电梯生产国和消费国。
(2)国内电梯行业概况
①行业规模
近 10 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房地产行业的高速运行以及城镇化进程的
加快推进,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梯制造地和销售国。2002-2015 年,中国的电梯
保有量快速增加,从 36.17 万台增长至 425 万台,年均增速约 20%。
图 5:2002-2015 年中国电梯保有量
数据来源:WIND
受此推动,中国电梯制造业快速发展,电梯产量从 2006 年的 16.8 万台上升至 2015
年的 76 万台,年复合增长率约 18.26%;电梯销量从 2006 年的 16.7 万台上升至 2015 年
的 72.6 万台,年复合增长率约 17.74%。
图 6:2006-2015 年中国电梯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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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图 7:2006-2015 年中国电梯销量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从国内电梯产品结构看,垂直梯约占市场份额的 8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约占
占市场份额的 15%。
图 8:我国垂直梯和扶梯销售量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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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

垂直梯
85%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中国电梯协会预计,未来几年,我国电梯行业增速将保持在 10%左右。
②竞争格局
根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截止到 2015 年底,中国电梯行业共有整梯制造企业 700
家左右,备案的部件制造企业 200 家左右,安装维保企业 10,000 多家。电梯行业是我国
最早引进外资的行业之一。自 1980 年起,国内最早的电梯生产企业(即在计划经济时
代国家建设部定点生产的八大电梯厂:北京电梯厂、上海电梯厂、上海长城电梯厂、天
津电梯厂、苏州电梯厂、西安电梯厂、沈阳电梯厂、广州电梯厂)先后与外资知名品牌
企业合资建厂,国有企业基本从电梯行业退出,外资品牌全面进入了我国市场。目前,
国内市场近 70%左右仍为外资品牌企业占据。其中,奥的斯、三菱、日立三大品牌占据
了国内 40-50%的市场份额,迅达、通力、蒂森、东芝、富士达等其他外资品牌占据 20-30%
的市场份额,内资企业约占 30%左右的份额。在内资企业中,崛起了江南嘉捷、康力电
梯、远大智能、广日股份、东莞飞鹏、苏州申龙、苏州东南、河南许继等数家民族品牌
电梯企业,占内资电梯企业的 50%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他 500 多家中小企业占据内资电
梯市场其余 50%左右的市场份额。
图 9:各品牌电梯在我国所占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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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的斯、三菱、日立
29% 三大品牌
迅达、通力、蒂森等
45% 其他外资品牌
进口电梯
1%
民族品牌电梯企业
25%
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③地区分布
从产业布局上看,我国电梯行业聚集效应明显,电梯整梯及零部件的制造基地主要集
中在华东、华南地区和华北、东北地区。华东地区是中国电梯产业的发源地,整个华东
地区的电梯生产总量占全国 70%以上,并汇集了国内外 90%的知名电梯企业。
(3)电梯安全部件行业概况
①行业概况
我国巨大的电梯市场需求,吸引了全世界几乎所有电梯企业的关注,全球各大知名
品牌均已在国内建厂。同时,来自电梯市场的强劲需求也促进了我国民族品牌电梯整梯
企业的迅速发展。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加快,电梯产业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越来越
多的知名外资品牌电梯整梯厂商正逐步放弃电梯安全部件等零件的完全自产自配,转而
在国内寻找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为其整梯系列产品配套。而国内电梯整梯厂商则往
往由电梯安全部件厂商为其配套供应。
我国电梯行业的繁荣,带动了国内电梯安全部件企业的迅速壮大,在电梯安全部件
领域内出现了以河北东方及本公司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内资配套供应商。此外,德国威特、
西班牙塞维拉等一些优秀的电梯配件公司也在我国建立了合资企业。与整梯市场由外资
品牌主导不同,由于目前除了少数高端电梯外,其余电梯零部件已经基本实现了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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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国内安全部件行业由内资企业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企业在与电梯整梯厂商配套合作
的过程中,通过不断自主研发和创新,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国内电梯安全部件配套供应商规模的壮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反过来又推动了我国
电梯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②市场规模
电梯安全部件属于重要电梯部件,其市场直接受电梯市场的影响。近几年,随着电
梯行业的发展,电梯安全部件产业市场规模也不断增长。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
梯安全部件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统计,2009 年-2013 年(2014 年以后的数据未统计),
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市场规模由 39.46 亿元增长到 93.67 亿元,年平均增速为 24.13%。
图 10:2009-2013 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③地区分布
由于电梯安全部件属于电梯重要零部件,故其区域市场分布主要受电梯生产厂商分
布情况的影响,同时还受电梯使用量分部情况影响(部件更换)。从产业布局上看,我
国电梯安全部件的制造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
4、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竞争格局
①目前的竞争格局
根据电梯整梯厂商现有的生产模式,目前我国电梯控制系统的市场供给来自于两个
方面,大部分由专业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业提供,少部分则由电梯整梯厂商自产自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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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参与
供给主体 特点
市场竞争
主要服务于国内一线电梯整梯厂商,以河北东方和本公司为代表 是
国内电梯安全
主要服务于国内二三线电梯整梯厂商,以宁波奥德普、宁波欣达、
部件生产企业 是
上海乐天等为代表
国外电梯安全 基本服务于全球一线整梯厂商,且产品主要专注于高速梯领域的安

部件生产企业 全部件,以德国威特为代表
基本自主生产所有型号电梯安全部件并为其整梯配套,该类厂商以

三菱为代表
电梯整梯厂商
部分安全部件由其自主配套生产,其余电梯安全部件采取外购方式,

该类厂商以迅达、日立为代表
②未来的竞争趋势
电梯安全部件作为电梯系统的重要部件,对电梯运行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出于对产
品质量、技术与服务能力、资信、品牌等各方面的考虑,一线电梯整梯厂商一般选择一
线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进行合作,在经过严格的测评后才将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纳入其
供应商体系,为其进行长年配套,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则根据一线电梯整梯厂商的研发
方向进行技术和产品升级。因此,一线电梯整梯厂商与一线电梯安全部件制造商合作关
系极为稳固。目前,一线电梯的安全部件造商主要配套国际一线电梯整梯厂商,随着电
梯整梯市场的发展,二线电梯整梯厂商中的部分企业将会逐步发展壮大,因此,一线电
梯安全部件制造商除与国际一线电梯整梯厂商合作外,将逐步加强与二线电梯整梯厂商
的合作。
此外,面对国内整梯价格竞争日趋激烈的趋势,电梯整梯厂商自行生产安全部件成
本较高,使得独立的国内电梯安全部件配套供应商产品在性价比上更具竞争优势。另外,
电梯作为关系乘员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部件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售后服务的及时
性,是整梯厂商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注重的因素。因此,具备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
稳定、售后服务网络覆盖面广的电梯安全部件配套供应商将在市场竞争中胜出。
5、电梯安全部件市场需求前景分析
(1)电梯安全部件需求的影响因素分析
①城镇化和老龄化是推动电梯及电梯安全部件需求增长的根本动力
城镇人口为影响电梯需求的主要因素,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是电梯需求增长的主动
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中国 1978 年城镇人口为 1.72 亿人,城镇化率为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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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达到 7.71 亿人,城镇化率达到 56.1%。就欧美发达国家普遍 70%-80%的城镇化
率来看,我国城镇化的空间仍然较大。
图 11:2000-2015 年我国城镇化和老龄化水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此外,人口结构的老龄化也是支持我国电梯需求快速增长的又一重要因素,老龄人
口的增长使得新建房屋建筑、公共基础设施都普遍具有安装电梯或扶梯的需求,同时还
加大了对旧楼加装电梯的需求。据统计,2000 年我国 60 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为 10.3%,至 2015 年,我国 60 岁以上人口达到 2.22 亿人,老龄人口比例达到 16.1%。
未来 5-15 年还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的时期,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必然带来电梯需求
量的增加。
②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有利于电梯及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的长期繁荣
电梯的下游行业是建筑业,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基础设施等。电梯销量增速与房
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具有较强的相关性。2001 年-2012 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一直保持
年均 20%以上的高增长。2012 年起,受国家产业调控影响,增速有所下降。2016 年,
随着房产价格的上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显著回升。
图 12:2001-2016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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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此外,在新型城镇化推动下,民用住宅(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商业配套、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也将带来大量电梯新增需求。根据住建部的统计数据,到 2014 年底,全
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 3,230 万套,同时《201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 2015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还将新安排 740 万套,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 3,600 万套保障房建
设计划将超额完成 10%。“十二五”期间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全国累计开工
改造棚户区住房 2,191 万套、基本建成 1,398 万套,一大批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
改善了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公
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1,359 万套,基本建成 1,086 万套。而“十三五”期间保障性
住房建设规划也已经开始前期筹备,全国开工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
户区住房 2,000 万套,力争到 2020 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保
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将继续为电梯行业带来市场机遇。
③电梯配置密度的提高有助于削弱房地产行业增速降低的影响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用户对电梯便捷性要求的提升,使得电梯配置密度逐步提高,
与前几年相比,低层梯、别墅梯等需求日益增多。根据统计,2000 年中国每万平方米(房
地产竣工面积)配置 1.65 台电梯,到 2015 年,电梯配置密度升至 7.26 台/每万平方米,
约为 2000 年的 4 倍。电梯配置密度的提高有助于削弱房地产行业增速降低的影响。
图 13:2000-2015 年我国电梯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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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④强制报废标准的出台使得旧梯改造迎来爆发期
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电梯整梯的使用寿命
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梯的判废标准。因此,一直以来,国内均无整梯的强制
报废要求。然而,随着运行时间的延长,电梯安全部件等电梯重要部件存在失效或潜在
失效风险,容易造成电梯安全事故。为此,2015 年 7 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
合发布了《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31821-2015)并于 2016 年 2 月正式实
施,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
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 13 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
术条件。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也将彻底
释放电梯安全部件的更新需求。
我国电梯的使用寿命大多为 15 年,但实际上,不少电梯 10 年左右就需要淘汰或更
换安全部件。若定义 10 年为“老龄界限”,则据此推测,截止 2014 年底,我国老龄电
梯比率达到 17%,相比十年前比率提升一倍,预计 2021 年再次翻倍突破 30%,2030 年
达到 50%。随着老龄电梯比重的逐渐上升,市场对于维保、旧梯改造的需求将显著增加。
图 14:2001-2030 年我国老龄电梯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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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出口市场将为电梯及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增长动力
东南亚、南亚地区人口密度较大、城镇化率较低、经济增速较快,有巨大的需求增
长潜力。以印度为例,印度人口密度约为中国的 2.5 倍,城镇化水平低于中国 2005 年的
水平;印度是全球第二大新梯市场,但 2014 年需求量仅约 6 万台,尚不到中国 2004 年
的水平。中国市场饱和后,东南亚、南亚地区有望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电梯销售市场。
受益于中国政府在“一带一路”中的主导性地位,中国电梯企业将借此契机开拓东南亚、
南亚地区市场,实现国际化扩张,海外业务收入有望得到迅速提升。
图 15:2006-2015 年我国电梯出口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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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2)电梯安全部件未来市场需求预测
①电梯安全部件行业成长空间估算
人均电梯拥有量是反映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在 1990 年只
有 2 台/万人,发展到 2015 年已经达到 30 台/万人。尽管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迅速,
但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差距。以人口密度和中国最为接近的欧盟
为例,中国人均电梯拥有量仅为欧盟的 1/4,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人均电梯拥有量仅
为欧盟发达城市的约 1/9。若据此推算,我国电梯保有量将有 4 倍左右的增长空间。若
再考虑出口因素,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至少有 5 倍以上的增长空间。
图 16:2015 年人口密度 图 17:2015 年人均电梯保有量(台/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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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中国电梯行业商务年鉴
②未来 5 年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增速预测
新增电梯的安全部件安装需求是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增速的主要影响因素。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基建、房地产行业投资增速明显下滑,根据中国电梯业协会的预测,未
来几年,我国电梯整梯需求年均增速将从 2006-2015 年平均约 20%下降到 10%以下,因
此保守估计配套新梯的安全部件需求增速将维持在 5%左右。
此外,我国首部关于电梯安全部件等主要部件强制报废的标准已于 2016 年 2 月开
始实施。新标准实施后,保守假设 15 年为更换周期,则每年将新增旧梯安全部件更换
需求。
综合以上两部分需求,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行业未来 5 年年均增速约为 7.61%(具体
测算如下表)。
单位:万台
年度 2015 年 2016 年 E 2017 年 E 2018 年 E 2019 年 E 2020 年 E 2021 年 E 年均增速
新增垂直电梯产量 64.60 67.83 71.22 74.78 78.52 82.45 86.57 5.00%
需改造垂直电梯数
- - 4.00 3.83 8.50 12.07 14.28 37.46%

需新装或更换安全
部件的垂直电梯数 - - 75.22 78.61 87.02 94.52 100.85 7.61%

附注:1、此处新增垂直电梯产量 2015 年数据系按照 2015 年电梯实际产量的 85%估算得出,2016 年-2021 年数
据系按照年均 5%增速推测出的数据。
2、此处改造垂直电梯数量 2017 年-2021 年数据系根据 2002 年-2006 年实际销量推测出的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测算未考虑 2016 年 7 月开始强制执行的“防止轿厢意外移动”
等新的安全要求带来的安全部件的需求增长(如 UCMP),也未考虑出口因素的影响。
预计随着新标准的强制实施,UCMP 等新型安全部件将迎来需求的爆发期。此外,若考
虑到国内一线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业开始逐步进入奥的斯等知名厂商的全球供应商名
录,后续电梯安全部件独立出口的需求也会逐年上升。
因此,若国内外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行业未来 5 年的年均
增速有可能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6、进入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的主要障碍
(1)客户开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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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奥的斯、三菱、日立等世界八大电梯整梯厂商占有 70%-80%的全球市场份额及
近 70%的国内市场份额,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业若寻求长期发展,必须与世界八大电梯
整梯厂商合作。但是世界八大电梯整梯厂商对其供应商的要求极为严格,需在产品、技
术、质量管理体系等各方面达到其标准,并且经过较长时间的测试方能进入其供应商体
系。一般而言,上述认证条件非常严格且认证过程持续时间较长。同时,电梯安全部件
作为电梯系统的重要部件,与其他电梯系统部件配套使用时需要一段时间的调试与磨
合,因此新进者在开发大客户方面存在较大壁垒。
(2)技术与研发壁垒
电梯是关系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因此电梯行业十分注重安全部件的质量要求。除
需遵循电梯安全部件国家标准外,还需根据不同客户的电梯特点,确定具体技术参数和
工艺方案等,并通过先进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加之以专业领域技术经验的长期积累,
才能生产出适应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此外,在长期合作中,电梯厂商的产品升级也
需要安全部件生产企业积极投入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工艺装备的改进,不断实现产品
换代升级。
因此,对于产品技术含量低、技术及新产品储备不足、缺乏行业经验的新进企业,
将难以适应市场竞争。
(3)品牌影响力壁垒
电梯安全部件注重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电梯整梯厂商选择安全部件供应商非常注
重该企业在行业内的品牌和声誉。
品牌影响力是行业内对企业综合能力和长期业绩积累的认定,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集中体现。具有良好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通常较易获得客户的认可,可以在众多的竞争对
手中处于优势地位,从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对于新进入企业而言,能否迅速建立自身
的品牌形象,是其进入行业的障碍之一。
(4)资质许可壁垒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配套规则的规定,机电类特种设备(含电梯类整
梯和安全部件产品)的制造许可分为产品型式试验和制造单位许可两种方式,各种类型
的进口电梯以及电梯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曳引机和控制柜六种安全部
件以型式试验的方式进行制造许可,其许可的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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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完成上述规定程序中的备案后,申请单位才可正式销售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一
般来说,新进企业拟生产安全部件产品,需要较为长期而严格的型式试验过程,因此增
加了新进企业的进入难度。
(5)资金壁垒
为了获得知名大客户的订单,本行业的企业必须在研发和生产设备上投入大量的资
金,以保证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能力、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大客户的要求。同时,大客户
的付款信用周期一般较长,也要求企业有充沛的流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企
业如果没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则较难得到大客户的认可,也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求得
发展。
7、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本公司客户目前主要集中在国内一线整梯厂商,因此目前主要竞争对手为河北东方
富达机械有限公司1。
河北东方富达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前身为河北东方机械厂,该公司总
占地面积 13 万平方米,其中生产性建筑面积 7.1 万平方米,在岗职工近千人,拥有各类
专业技术人员 200 人,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电梯安全部件专业生产企业,主导产
品为电梯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导靴、夹绳器)及下梁(带安全钳)、
绳头组合、导向轮、电梯轿厢等。
此外,随着本公司逐步进入知名整梯厂商的全球供应体系,未来几年本公司潜在的
竞争对手还包括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
德国威特电梯部件集团(Wittur)是专门研究、制造和销售电梯部件的跨国集团企
业,是世界领先的电梯部件独立供应商,其总部设在德国,目前拥有几十家国际制造和
贸易公司,覆盖了欧洲、美洲、亚洲、大洋洲以及非洲的所有重要电梯市场。Wittur 的
核心产品包括面向新安装设施和改造项目的电梯门、安全部件、曳引机、电梯轿厢、吊
索、对重框和液压传动装置。
1
该公司资料及相关数据来源于其官方主页:http://www.hebeidongf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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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的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电梯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公司是仅次于河北东方的国内第二大电梯安全
部件生产企业。此外,根据公司产品 2015 年销售数据测算,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大致如下:
产品名称 国内需求数量 发行人销量 发行人国内市场占有率
安全钳(万只) 123.42 25.70 20.82%
缓冲器(万只) 123.42 24.42 19.79%
滚轮导靴(万套) 246.84 13.20 5.35%
附注:国内需求量系根据 2015 年国内垂直电梯需求量及每台电梯安全部件常规使用量计算得出。垂直电梯需求
量系根据 2015 年国内电梯总需求量(72.6 万台)的 85%估算得出。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国内外电梯整梯厂商出于专业化分工的考虑,正逐渐摒弃过去大而全的生产方式,
对包括电梯安全部件在内的配套部件逐步采用全球择优采购的模式。在此背景下,我国
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并推动了我国电梯安全部件整体
技术水平的发展。目前,中国的电梯安全部件企业在中、低速电梯安全部件领域与德国
威特等“洋品牌”相比毫不孙色。但在高速、超高速电梯安全部件领域,国内的技术与
欧美等国际顶尖技术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2、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从行业未来几年的技术趋势看,新材料的应用、高速电梯安全部件开发、机电一体
化等将成为电梯安全部件企业的研究方向。
具体来说,一是以摩擦系数稳定、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小的新型摩擦材料替代现有
的铸铁或铸钢材料,提高摩擦材料的耐油性、防锈性、稳定性。二是开展高速梯安全部
件研发,实现高速、超高速电梯安全部件国产化。三是研发智能化电梯安全部件,通过
有感知的机电一体化设计,将电梯安全部件由被动保护装置升级为主动保护装置。
3、行业特点
(1)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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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部件行业与电梯行业同步发展,而电梯行业的发展与建筑行业发展紧密联
系,因此其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发展的周期性很大程度上受建筑行业发展周期影响。从中
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稳
步增长的发展趋势有望维持较长一段时间。
(2)区域性
我国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的地域分布特征和电梯整梯生产和销售的地域分布特征相
一致,经济发达的华东、中南(包括华南)、华北地区为我国最主要的电梯安全部件消
费市场。这其中,长三角地区各类电梯安全部件生产配套厂家和研究机构众多,已经形
成了一个高效运行的产业集群。
(3)季节性
电梯安全部件的生产与销售存在一定季节性特征,一般每年一季度为淡季,二、三、
四季度为产销旺季。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电梯安全部件下游的电梯行业已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导致电梯整梯销售价格存在下
滑趋势,继而使得电梯安全部件行业整体利润率也随之下降。虽然行业整体利润率下滑,
但行业内以本公司为代表的优秀企业一方面充分利用深厚的技术研发能力,积极研发新
技术、新产品,在确保利润率水平的基础上降低产品价格;另一方面,行业内的领先企
业可利用其产品的质量优势、品牌优势、核心客户资源优势,不断扩大产销规模,以实
现规模效应,使得企业的利润率相对保持稳定态势。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竞争优势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技术创新及新产品开发优势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传统安
全部件产品生产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市场特点、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
有的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先进设备,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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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续开发出钢丝绳制动器、滚轮导靴、夹绳器、夹轨器、失重安全钳、具有主动保护功
能的电梯安全保护系统等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并得到了国际知名整梯厂商的认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掌握了安全钳及楔块激光相变生产制造技术、钢
丝绳制动器及摩擦材料技术、导靴技术和缓冲器液气分离技术等数项核心技术,拥有 65
项专利(其中 27 项为发明专利),其中 70%以上专利实现了成果转化;开发了安全钳、
缓冲器、夹绳器、夹轨器等电梯安全部件,均已通过国家级鉴定。
(2)自动化设备与工艺水平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制造过程中,十分重视产品的质量,除了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外,
公司还自主研发或采购了国内一流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公司是电梯行业中率先自主开发
并使用在线数据检测装配线的企业之一,自主策划、实施的 PS35 安全钳全智能装备生
产线实现了产品零部件条码扫描和追溯、全流程系统防错、在线检测信息自动录入、自
动向供应商下达物料配送指令等功能。公司还自主设计开发了自动铸造生产线,实现了
冶练球化、称重浇铸、翻模等的自动控制,解决了冷隔、冲砂、夹渣、夹杂、夹砂等铸
造缺陷,在提高成品率的同时,将生产效率也提高了三倍。此外,公司自主开发了 UCMP
全自动寿命测试塔,引进了全自动柱塞生产线,并通过精益生产理念系统设计、指导配
置各个环节的设施设备,降低了生产成本。
不断优化的设备体系、工艺体系和精益生产理念保证了公司产品的优良品质和卓越
的性能,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3)客户资源优势
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批优质的客户
资源,并与之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资源包括世界知名的 8 大电梯
整梯厂商,如奥的斯电梯、通力电梯、迅达电梯、东芝电梯等,以及国内电梯整梯上市
公司,如康力电梯、江南嘉捷等。这些优质客户信誉优良、实力较强、抗风险能力较高。
更为重要的是,上述客户一般都视其品牌为最有价值的资产,因此在挑选安全部件供应
商的时候及其谨慎,如美国奥的斯对公司的安全钳产品进行了近 5 年认证,才将公司列
入其全球供应商名单;日本东芝对公司也进行了 3 年左右的认证,才开始全面采购公司
的滚轮导靴产品。与上述知名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印证了公司产品的先进性和可
靠性,同时也为其他竞争对手设立了较高的进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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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控制优势
安全部件是电梯运行的最后保护措施,安全部件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电梯的安全性,
因此,公司一直极为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装配过程中,通过失
效模式分析,测量器具重复性再现研究、寿命测试、DOE 试验设计方法、供应商零部
件质量管控等多项措施,持续不断追踪产品质量状态并予以改善。优秀的质量控制能力
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品牌优势
在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品牌培育过程中,公司“HUNING”品牌在国内整梯厂商中建
立起了良好的知名度和声誉。公司先后荣获“2015 年十大最具竞争力电梯部件品牌”、
“优秀供应商”等殊荣。
2、公司的竞争劣势
(1)生产基地布局单一,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不足
公司目前只在杭州建有生产基地,而电梯安全部件产品一般单批订单金额较小,从
杭州工厂出产后运送到我国华南、华东、西南、西北等距离较远的地区费时较长,且单
位费用较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此外公司的营销和服务职能仍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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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部承担,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持续增长,需要进一步建立管理完善的专业化营销及服
务网络,提高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覆盖度和客户服务的便利性。
(2)融资渠道有限
面对公司国内外销售规模的日益壮大及市场对高性价比电梯安全部件产品需求的
增加,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到生产规模扩建和技术研发中。公司现有的资金来源主要
是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资金来源渠道的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
的发展。
(3)核心产品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利用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安全钳和缓冲器,虽有多项新产品的技术储备,但受资金实力
及生产场地限制,只能实现小批量生产,暂时无法大规模供货,因此未能充分利用现有
的优质客户资源。
(六)影响本行业发展有利和不利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内市场需求庞大
人均电梯拥有量是反映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 1990 年只有 2
台/万人,发展到 2015 年已经达到 30 台/万人。尽管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迅速,但我国
目前的人均电梯拥有量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此外,截至
2015 年底,中国电梯的保有量已经达到 425 万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电梯保有量的持续
增加,电梯更新改造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庞大的国内市场需求为本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奠定了基础。
(2)海外市场拓展空间巨大
就我国电梯安全部件产品而言,除了伴随整梯出口外,还有一部分是以部件形式单
独出口以满足海外的旧梯更新、在用梯改造及维保市场需求。截至 2015 年底,全球在
用电梯的数量约为 1,500 万台,扣除我国 425 万台的保有量,海外在用梯保有量约为 1,000
万台。目前,全球每年更新改造及维保的市场规模占当年电梯产品和服务市场的 60%,
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电梯市场较为成熟,在用梯改造、维保市场需求旺盛。海外巨大的市
场容量为具备性价比优势的我国电梯安全部件产品提供了巨大的可挖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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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业国际转移为国内配套企业带来市场机遇
由于我国电梯市场的巨大需求以及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全球所有知名的电梯整
梯厂商均通过独资或合资的方式在国内建厂。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2014 年我国的电梯
年产量将近全球总产量的 70%,全球电梯制造业逐渐向中国转移,给国内电梯安全部件
生产企业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可以与外资品牌电梯整梯厂商的国内工厂进行配
套合作,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进入其全球供应链体系的机会。
(4)行业集中度提高减少了无序竞争
随着市场规范程度的提升和行业整合趋势的加快,我国电梯安全部件产业向优势企
业、核心企业集中的序幕已经拉开,缺乏核心技术、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优势的企业
将陆续退出市场,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局面将有所好转。
2、不利因素
(1)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电梯及其部件行业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存在较大的相关性,房地产行业的周期
性波动将会影响到电梯安全部件短期市场需求。虽然在用梯更新、改造和维保市场不断
扩大,使得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正逐渐减弱,但房地产行业周期
性波动仍将对本行业企业短期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2)电梯价格竞争日趋激烈
由于电梯整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取得价格优势,整梯厂商往往会将其所面
临的成本压力转嫁给上游部件厂商,使得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的整体利润率水平可能有
所下降。
(3)企业生产制造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国内部分电梯安全部件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规模上有了较大的提
高,但总体而言生产设备的先进程度还不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尚显不足,影响了产品
品质的提升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不利于行业内企业进一步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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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公司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电梯安全部件厂商上游行业主要为弹簧、钳体等零配件,其基础原材料主要是钢
材,因此钢材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到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的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国内
钢材价格整体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对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利润率水平起到了较好的支
撑作用。
2、公司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电梯安全部件属于重要电梯零件产品,其市场直接受电梯整梯市场的影响。而电
梯的下游行业是建筑业,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因此,电梯安全部件行
业与居民住宅、商场超市、市政工程存在着高度的关联性。
2010 年以来,我国房地产投资增速逐年放缓,对电梯安全部件行业产生了较大影
响。然而,在新型城镇化推动下,棚户区改造、商业配套、轨道交通、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带来了大量电梯新增需求,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房地产行业增速下降的影响。
三、主要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套)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销量 收入 销量 收入 销量 收入
1、安全钳 31.74 13,803.77 25.70 12,689.70 24.94 12,327.28
2、缓冲器 22.49 6,597.98 24.42 7,826.30 24.37 7,874.51
3、滚轮导靴 13.47 3,272.54 13.20 3,128.74 12.74 2,864.15
4、其它产品 - 1,662.98 - 966.27 - 628.15
主营业务收入 - 25,337.27 - 24,611.01 - 23,694.0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且以三大产品为主。其中:安全钳产品
的收入占比最大,分别为 52.03%、51.56%和 54.48%;缓冲器收入占比仅次于安全钳,
分别为 33.23%、31.80%和 26.04%;滚轮导靴收入增长最快,占比分别为 12.09%、
12.71%和 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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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销售单价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安全钳 434.91 493.68 494.20
2、缓冲器 293.39 320.48 323.17
3、滚轮导靴 243.02 237.07 224.82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安全钳和缓冲器单价均逐年小幅下跌,2016 年跌幅有所扩
大;滚轮导靴产品单价表现为小幅波动态势。各产品单价年度间的波动主要与产品价
格下调及品种结构优化有关,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
(三)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号 客户名 销售收入 占比 主要销售内容
1 奥的斯电梯 4,697.72 18.54% 安全钳、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2 东芝电梯 3,039.70 12.00% 滚轮导靴、安全钳、缓冲器及其它产品
3 四川长益 1,853.68 7.32% 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4 西子电梯 1,803.35 7.12% 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5 日立电梯 1,752.11 6.92% 缓冲器、安全钳及其它产品
小计 13,146.57 51.89%
2015 年度
序号 客户名 销售收入 占比 主要销售内容
1 东芝电梯 3,725.91 15.14% 滚轮导靴、安全钳、缓冲器及其它产品
2 奥的斯电梯 3,542.31 14.39% 安全钳、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3 日立电梯 2,882.11 11.71% 缓冲器、安全钳及其它产品
4 西子电梯 2,598.80 10.56% 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5 四川长益 1,395.67 5.67% 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小计 14,144.81 57.47%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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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客户名 销售收入 占比 主要销售内容
1 东芝电梯 4,571.06 19.29% 滚轮导靴、安全钳、缓冲器及其它产品
2 西子电梯 3,136.33 13.24% 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3 巨人通力 2,711.53 11.44% 缓冲器、安全钳、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4 日立电梯 2,310.76 9.75% 缓冲器、安全钳及其它产品
5 奥的斯电梯 2,194.53 9.26% 安全钳、滚轮导靴及其它产品
小计 14,924.21 62.99%
注:上表中客户收入均为合并口径,占比系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客户均为非关联方。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和 2015 年新进入前五大客户
的奥的斯电梯和四川长益均为公司长期合作的大客户。
(四)报告期内前十名整梯厂商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名整梯厂商客户的名单如下:
排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 奥的斯电梯 东芝电梯 东芝电梯
2 东芝电梯 奥的斯电梯 西子电梯
3 西子电梯 日立电梯 巨人通力
4 日立电梯 西子电梯 日立电梯
5 巨人通力 永大电梯 奥的斯电梯
6 广日电梯 巨人通力 永大电梯
7 永大电梯 远大智能 迅达电梯
8 康力电梯 迅达电梯 广日电梯
9 远大智能 广日电梯 快意电梯
10 迅达电梯 快意电梯 爱登堡电梯
上表中客户收入排名情况采用合并口径统计,报告期内前十大整梯厂商客户对应主
要同一控制下合并公司的清单如下:
序号 客户简称 合并披露单位
1)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1 东芝电梯
2)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1)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 奥的斯电梯
3)奥的斯高速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4)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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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客户简称 合并披露单位
5)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6)星玛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7)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1)成都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2)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3)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3 西子电梯
4)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5)天津西子联合有限公司
6)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1)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2)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4 日立电梯
3)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4)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5 巨人通力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1)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6 永大电梯 2)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3)四川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1)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7 广日电梯 2)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3)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
8 迅达电梯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1)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9 远大智能
3)广东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4)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10 快意电梯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爱登堡电梯
2)上海爱登堡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12 康力电梯
3)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4)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巨潮资讯网上查询了上述公司的公开信
息,并就部分信息和发行人销售部门相关人员访谈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东芝电梯
(1)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日本东芝电梯株式会社,持有 75.6%的股权;
股权结构 其士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20%的股权;
东芝(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4.4%的股权
母公司东芝集团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摩根大通持有 4.4%
实际控制人
的股权)
1-1-1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时间 1994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20,24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685 号
开展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部件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
及维修保养业务,配套销售日本东芝高档电梯相关产品,研究、开发新
经营范围 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与上述产品同类
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7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通过偶然契机认识(客户请公司为其缓冲器进行测试而结缘,公司借机
获取方式 向其推销自身产品,通过东芝总部认证后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
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日本东芝电梯株式会社,持有 74.45%的股权;
股权结构 其士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9.93%的股权;
东芝(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5.62%的股权
母公司东芝集团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摩根大通持有 4.4%
实际控制人
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5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1,824 万元人民币(1500 万美元)
注册地 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 5 号
开展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安装、维
修保养和新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零部件的研究、开发、
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配套销售日本东芝高档电梯相关产品;与上
经营范围
述产品同类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及批发业务(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8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沈阳等地
通过偶然契机认识(客户请公司为其缓冲器进行测试而结缘,公司借机
获取方式 向其推销自身产品,通过东芝总部认证后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
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1-1-1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奥的斯电梯
(1)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5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29,876.3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 71 号
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集成、推广、销售、安装和维修、保
养、改造用于各种住宅楼、商用楼、医院、购物中心、展览馆以及港口、
地铁、火车站、机场等建筑和公共场所的货运和客运电梯、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杂物梯及相关传送装置、屏蔽门、动力门及以上产品的控
经营范围 制柜、门机及操纵盘等数控系统、交流伺服电机装置、永磁同步电机及
用于永磁同步电机的定转子和冲片等新型机电元件、缓冲器(含液压缓
冲器)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及零部件;从事同类或类似商品的进出口、批
发、零售及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天津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获取方式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奥的斯远东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3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美元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5 号楼 402 室
受母公司和所投资企业的委托,为本公司及其投资者所拥有、控制或其
关联企业提供经营决策和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提供产品采购
经营范围 的质量监控和管理;提供产品技术研究开发、信息服务及员工培训和管
理;承接本公司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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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获取方式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奥的斯高速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奥的斯高速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1 年 6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3,798.18 万元人民币(600 万美元)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桂桥路 1201 号 3 号楼南侧 1-2 楼
从事各种客运和货运电梯和扶梯及其零部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系统
集成,电梯零部件及扶梯零部件的制造(除需《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的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上述同类产品及零配件、电梯控制柜、
经营范围 扶梯控制柜及相关电子部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
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合作历史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天津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4)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曾用名:西子奥的斯(重庆)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7 年 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4,071.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重庆市北部新区嘉蓉路 598 号
1-1-1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开发、设计、销售电梯及零部件,生产维修电梯(经营筹备,未取得法
经营范围 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或许可前不得从事经营),从事电梯及零部件的
进出口业务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2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重庆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获取方式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5)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80.0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0.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7 年 3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500 万美元
注册地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 28 号
研究、设计、生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相关设备及其零配
件(上述经营范围在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
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
经营范围
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以及技术咨询服务;上述产品同类
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以及相关技术服务。上述
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7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获取方式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夹轨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6)星玛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星玛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韩国 OTIS 电梯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5 年 11 月 21 日
1-1-11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2,515.5 万美元
注册地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岚街 2 号
电梯、立体停车设备、电动扶梯和人行步道的开发制造、销售(仅限自
产产品)、安装、调试、保养、维修、改造、咨询服务,以及上述产品
和同类商品的批发、零售(不设店铺)(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
经营范围
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行政许可证的须凭许可证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8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大连、苏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获取方式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7)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 UTC 联合技术公司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State
实际控制人
Street Corp 持有 10.05%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2 年 1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 88 号 D2 幢
从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
部件的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上门安装、改造、维修、
经营范围
保养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苏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公司最早和西子电梯合作,西子集团和美国奥的斯
获取方式 合资成立西子奥的斯(现名为奥的斯机电)后通过西子电梯推荐,主要
产品通过奥的斯总部认证后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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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西子电梯
(1)成都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都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浙江西子富沃德电机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陈夏鑫
注册时间 2008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
生产、加工、维修电梯配件、机械设备部件、起重机械、网架及金属结
构件、地铁及车站自动门系统及售检票系统,隧道掘进机、地下暗挖设
备及零部件、照明灯具及配件;照明及灯饰工程;电子显示屏及控制系
经营范围
统、起重机械及升降平台安装;园林绿化维护;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
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1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成都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西子电梯是公司设立以来第一批客户,双方一直维
获取方式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新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持有 85%的股权;
股权结构
周俊良,持有 1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陈夏鑫
注册时间 2004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20,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宏达路 168 号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研发、设计、维护保养:电
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
经营范围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电梯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成年
人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会务服务;房屋租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4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西子电梯是公司设立以来第一批客户,双方一直维
获取方式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1-1-1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1.95%的股权;
陈夏鑫,持有 30.05%的股权;
股权结构
恒都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17.5%的股权;
王水福,持有 20.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水福
注册时间 1997 年 6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5,10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 62 号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及辅助设备,地铁及车
站自动门系统,工业物流机械部件, 洗车机杂物梯,起重机械,清洁
机,楼梯升降椅,网架及金属结构件,立体仓库,喷漆,电梯配件;服
经营范围
务:提供上述产品的维修、检测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安
装:立体停车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及升降平台;经营进出口业务(不
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7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西子电梯是公司设立以来第一批客户,双方一直维
获取方式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4)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西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孚信(澳洲)有限公司,持有 4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陈夏鑫
注册时间 2004 年 1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030 万美元
注册地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1 号
机电产品与配件、地铁屏蔽门、LED 灯具的研究、开发、生产(涉及
经营范围 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安装、
维修技术与服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8 年起开始合作
1-1-1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西子电梯是公司设立以来第一批客户,双方一直维
获取方式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5)天津西子联合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西子联合有限公司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水福
注册时间 2010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天津空港经济区航空路 278 号
电梯、自动扶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取得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立体停车设备、钢结构材料及部件、LED
照明设备、景观设备、显示屏及控制系统、起重设备、轨道交通自动门
经营范围 及售检票系统、环保节能设备、电子元器件、起重机械、立体车库、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及安装;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国际贸易、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天津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西子电梯是公司设立以来第一批客户,双方一直维
获取方式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6)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0%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上海西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水福
注册时间 2003 年 12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启潮路 46 号
一般经营项目:电梯、扶梯、自动人行道、钢构网架、起重机械、集装
经营范围 箱及前述产品的配件、研发、设计、销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服
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上
1-1-1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述各项涉及资质的均凭有效资质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表仪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有关技
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9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西子电梯是公司设立以来第一批客户,双方一直维
获取方式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4、日立电梯
(1)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The
实际控制人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有 5.9%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1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成都高新区(西区)康胜路 666 号
研究、设计、制造、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梯、立体
停车场设备、升降机及零部件;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改造;
经营范围
事业教育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成都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28%的股权;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2%的股权
母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The
实际控制人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有 5.9%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7 年 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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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泽大道 10388 号
设计、制造: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梯、立体停车场设备、
其他升降机及其他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自产产品的安装、维
经营范围 修、保养、改造,及技术培训。研发;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杂物梯、立体停车场设备;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作研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7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54.30%的股权;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3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日立电梯工程(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7.85%的股权;
株式会社日立大厦系统公司,持有 7.85%的股权
母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The
实际控制人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有 5.9%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5 年 10 月 4 日
注册资本 6,488 万美元
注册地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办公大楼 62 层(仅限办公用)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安装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广州等地
获取方式 展会上接触/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4)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60.03%的股权;
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4.71%的股权;
股权结构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持有 13.28%的股权;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1.99%的股权
母公司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The
实际控制人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有 5.9%的股权)
1-1-1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时间 2005 年 3 月 2 日
注册资本 3,200 万美元
注册地 天津市宝坻经济开发区京津新城工业园
生产、销售自动机械式立体仓库、建筑智能化设备、高档建筑五金件、
经营范围 IT 住宅设备、远程遥监设备及电梯、扶梯零部件;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7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天津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5、巨人通力
公司名称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通力公司,持有 40%的股权;
股权结构
Finescal oy,持有 6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查询到该股东层面,未能在公开披露信息中向上追溯出最终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2005 年 3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吴越路西侧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的改造,
经营范围 修理、维护、保养和现代化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
业务);(涉及专项审批或许可证经营的,待审批后或凭证经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南浔等地
获取方式 在行业协会上相识,其后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6、永大电梯
(1)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永大机电有限公司(台资)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持有 7.74%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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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时间 2008 年 4 月 3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永保路 3 号)
电梯、电扶梯、停车场升降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
经营范围 保养售后服务(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国家有专营、
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8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天津等地
获取方式 在行业展销会上结缘,其后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永大机电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永大机电有限公司(台资)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持有 7.74%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3 年 9 月 1 日
注册资本 5,600 万美元
注册地 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 99 号
生产电梯、电扶梯、停车场升降设备及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提
经营范围 供安装、改造、修理、保养等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0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获取方式 在行业展销会上结缘,其后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轨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四川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四川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母公司永大机电有限公司(台资)股权分散,无实际控制人(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持有 7.74%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3 年 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5,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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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 成都市新都区普河路
生产、销售电梯、电扶梯、停车场升降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提供安装、
经营范围 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6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四川等地
获取方式 在行业展销会上结缘,其后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7、广日电梯
(1)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
注册时间 1982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 636 号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电梯安装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
起重设备安装服务;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
理;金属制品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机械工程设计
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金属结构制造;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运输代理;国
际货运代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不
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4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广州等地
日立电梯和广日电梯曾是同一套经营班子,公司通过日立方面引荐结识
获取方式
广日电梯,其后开始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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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时间 2007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 636 号之一
机械式停车场设备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气设备修理;通用机械设
备销售;立体(高架)仓库存储系统及搬运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其他金
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制品修理;技术进出口;机械工程设计服务;电
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经营范围
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电梯安
装工程服务;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技术咨询服
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广州等地
日立电梯和广日电梯曾是同一套经营班子,公司通过日立方面引荐结识
获取方式
广日电梯,其后开始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
广日科技发展(昆山)有限公司,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广州广日物流有限公司,持有 4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广州市人民政府
注册时间 2012 年 3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昆山市淀山湖镇北苑路 383 号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承办海运、空运、陆运的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
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
报验、保险、相关的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货运代理;货物的仓储(不含
经营范围
危险品)、装卸、包装、非行政许可的配送服务及信息处理服务;金属
制品、包装制品、电梯零配件的生产、销售;自有仓库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6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昆山等地
日立电梯和广日电梯曾是同一套经营班子,公司通过日立方面引荐结识
获取方式
广日电梯,其后开始为其下属公司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缓冲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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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8、迅达电梯
公司名称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瑞士迅达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辛德勒家族
注册时间 1980 年 7 月 5 日
注册资本 94,14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兴顺路 555 号
生产、开发、销售、安装、保养、维修和改造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
行道及其辅助设备和零部件,设计新产品和开发相关技术;进出口电梯、
经营范围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其相关产品,以及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
人行道零部件和辅助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9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经行业内伙伴推荐,客户主动上门寻求合作,产品通过迅达总部认证后
获取方式
公司开始大规模为其供货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缓冲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9、远大集团
(1)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39.95%的股权;
股权结构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 16.37%的股权;
其他股东持有 43.68%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康宝华
注册时间 2001 年 9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96,222.35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曳引
机及调频调压曳引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擦窗机、自动车库、电
控柜、建筑机械设备加工、制造、设计、安装、改造及维修服务;金属
板材的钣金、粉末静电喷涂、氟碳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陶瓷漆喷涂、
经营范围
木纹转印加工及电梯配套、楼房装饰工程设计;电梯自动化系统及低压
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工业过程控制设备、电机及拖动系统的技术开发、
制造、加工;中央空调及相关备件、单体空调及相关备件设计,安装,
改造及维修;空调用风管的加工及安装;轻体楼板、集成式板房、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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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构、钢结构板房、简易楼宇的生产、加工、制造、设计、安装、改造及
维修。节能环保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设计、生产、安装;清洁能源技术
及智能控制系统开发,清洁能源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设计、生产、安装;
电力设备设计、生产、安装。凡涉及国家限制或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
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沈阳等地
客户通过同地区行业内伙伴(沈阳东芝、沈阳富士)介绍后双方开始合
获取方式

定价政策 展会上接触/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2)上海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康宝华
注册时间 2014 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嘉行公路 2605 号 4 幢 1 层 A 区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工业
经营范围 自动化设备、自动旋转门、擦窗机、电控柜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客户通过同地区行业内伙伴(沈阳东芝、沈阳富士)介绍后双方开始合
获取方式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广东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康宝华
注册时间 2015 年 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新发路 3 号(车间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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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曳引
机、调频调压曳引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擦窗机、自动车库、电
经营范围
梯配件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广东等地
客户通过同地区行业内伙伴(沈阳东芝、沈阳富士)介绍后双方开始合
获取方式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4)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康宝华
注册时间 2010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5,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白桥村 18 社
乘客电梯制造(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乘
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
维修(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销
经营范围
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件、永磁同步电机、
曳引机、调频调压曳引系统、机器人、自动旋转门、擦窗机、自动车库、
电控柜的销售;金属钣金;金属表面处理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重庆等地
客户通过同地区行业内伙伴(沈阳东芝、沈阳富士)介绍后双方开始合
获取方式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10、快意电梯
公司名称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60.27%的股权;
股权结构 罗爱文,持有 23.67%的股权;
其他股东持有 16.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罗爱文
注册时间 1998 年 9 月 16 日
1-1-12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25,11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金龙工业区
产销、安装、维修、改造:电梯,自动扶梯;产销、安装 30 吨以下桥
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经营范围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
方式)。(涉及许可、资格证的,须凭有关许可、资格证经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9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东莞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11、爱登堡电梯
(1)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绥,持有 31.58%的股权;
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4.54%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上海爱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63%的股权;
其他股东持有 60.2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李绥
注册时间 1997 年 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22,04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 1601 号
电梯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保养,起重机械制造,电机、曳引机机械设
备的研发和加工生产,电子、电器机械、电梯配件批发零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
经营范围 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合
同能源管理,在节能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7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上海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1-1-1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上海爱登堡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爱登堡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李绥
注册时间 2009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20,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海安经济开发区南海大道
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保养(凭许可证经营);电梯配件、
起重机械配件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和出口业务;经
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合同能源管
理;在节能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
经营范围
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及专业承包;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书承接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江苏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12、康力电梯
(1)康力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王友林,持有 44.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其他股东持有 55.2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友林
注册时间 1997 年 10 月 3 日
注册资本 79,765.2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
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相关配件;提供电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以及相关技术
咨询服务;制造加工销售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以及相关配
经营范围
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2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苏州等地
1-1-1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招标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友林
注册时间 2000 年 11 月 2 日
注册资本 78,5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汾杨路 888 号
研发、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车设备和
工艺装备以及以上产品的零部件;以上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自营
经营范围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苏州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3)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山广都机电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友林
注册时间 2010 年 9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于意路 8 号
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以及相关配件;提
供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以及
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制造、加工、销售: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
经营范围
备,以及相关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运代理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广东等地
1-1-1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滚轮导靴、夹绳器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4)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友林
注册时间 2011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康力路 1 号
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配件,电梯、自动
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销售: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及相关配件;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成都等地
获取方式 登门拜访寻求合作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产品内容 主要向其销售安全钳等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五)报告期内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排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名 名称 金额 占比 名称 金额 占比 名称 金额 占比
四川 四川 四川
1 1,853.68 7.32% 1,395.67 5.67% 1,807.55 7.63%
长益 长益 长益
苏州 苏州 苏州
2 767.66 3.03% 481.54 1.96% 299.35 1.26%
天吴 天吴 通润
南通 江苏 杭州
3 555.02 2.19% 402.62 1.64% 249.95 1.05%
通洋 新核力 永驰
杭州
南通 南通
4 康特 303.03 1.20% 322.08 1.31% 242.78 1.02%
通洋 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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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浙江 苏州
5 283.59 1.12% 272.34 1.11% 189.10 0.80%
华创 巨人 瀚泓
江苏
苏州 杭州
6 新核 262.64 1.04% 268.69 1.09% 185.09 0.78%
瀚泓 奥盈

杭州 杭州 广州
7 236.71 0.93% 256.24 1.04% 118.87 0.50%
奥盈 奥盈 弘迅
杭州 杭州 杭州
8 210.24 0.83% 230.78 0.94% 107.73 0.45%
三延 三延 延伸
广州 苏州 江苏
9 154.19 0.61% 212.52 0.86% 92.46 0.39%
弘迅 通润 创力
浙江 重庆 宁波
10 153.96 0.61% 179.55 0.73% 59.28 0.25%
巨人 华创 申菱
上表中贸易商收入排名情况按合并口径统计,报告期内前十大贸易商客户对应主要
同一控制下合并公司的清单如下:
序号 客户简称 合并披露单位
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
1 四川长益
四川若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大连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2)四川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2 苏州天吴
3)苏州天吴电梯装潢有限公司
4)天津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3 南通通洋 南通通洋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4 杭州奥盈 杭州奥盈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5 江苏新核力 江苏新核力机电有限公司
6 苏州通润 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7 苏州瀚泓 苏州市瀚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8 杭州三延 杭州三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 重庆华创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0 杭州康特尔 杭州康特尔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1 广州弘迅 广州市弘迅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12 浙江巨人 浙江巨人控股有限公司
13 杭州永驰 杭州永驰科技有限公司
14 杭州延伸 杭州延伸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15 江苏创力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16 宁波申菱 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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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巨潮资讯网上查询了上述公司的公开信
息,并就部分信息和发行人销售部门相关人员访谈确认,报告期内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
基本情况如下:
1、四川长益
(1)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
荣明,持有 51%的股权;
股权结构
王绍庆,持有 49%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荣明
注册时间 1998 年 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2 号
生产、销售床垫;纺织品、木制品、家具及配件、土特产品、机电产品
(不含汽车)、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塑料制品、化工原料(除危
险品)、陶瓷、日用百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
经营范围
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项目);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
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8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四川等地
为东芝电梯(海外)、美国奥的斯电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日本、美
销售区域
国等地
获取方式 由东芝电梯(海外)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客户自提/公司负责运输
(2)四川若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四川若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荣明,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王绍庆,持有 2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荣明
注册时间 2015 年 1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 2 号 2 幢 4 层 5 号
销售:机电设备、五金、汽车配件(不含汽车)、金属制品、超市手推
经营范围
车、超市货架、塑料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陶瓷制品、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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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经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四川等地
为东芝电梯(海外)、美国奥的斯电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日本、美
销售区域
国等地
获取方式 由东芝电梯(海外)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客户自提/公司负责运输
2、苏州天吴
(1)大连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大连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持有 78%的股权;
股权结构
顾旭煌,持有 22%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蔡连生
注册时间 2015 年 4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辽宁省大连市站前街道吴家屯机场
电梯部件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经营范围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6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大连等地
销售区域 为巨人通力、星玛电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浙江、大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巨人通力、星玛电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2)四川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四川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蔡连生
注册时间 201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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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1,7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北区)
电梯部件、智能式低压电器生产、销售;电梯内部装潢;自营和代理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经纪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四川等地
销售区域 为通力电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四川等地
获取方式 由通力电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3)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江苏天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蔡连生
注册时间 2002 年 3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6,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苏州市吴江市北库镇
电梯内部装璜;电梯部件、智能式低压电器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经营范围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2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苏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巨人通力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湖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巨人通力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4)天津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津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蔡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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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2011 年 12 月 6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东区)中宁道 2 号 3 号车间
电梯部件、智能式低压电器制造、销售;电梯内部装潢;货物及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
内经营,国家有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6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天津等地
销售区域 为昆山通力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苏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昆山通力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3、南通通洋
公司名称 南通通洋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香港弘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97%的股权;
股权结构
海安县四通电器有限公司,持有 3%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查询到该股东层面,未能在公开披露信息中向上追溯出最终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2005 年 11 月 1 日
注册资本 580 万元美元
注册地 江苏省海安县高新区镇南路 529 号
生产电梯配件、机电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设计金属制品模具;
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非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非专管商品的收
经营范围
购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2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江苏等地
销售区域 为奥的斯机电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奥的斯机电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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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杭州奥盈
公司名称 杭州奥盈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谢水根,持有 9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周玉珍,持有 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谢水根
注册时间 2011 年 11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临安市青山湖街道泉口村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电梯零配件(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
经营范围 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开发:五金机械技术、五金机械产品、仪
器仪表;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1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西子电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西子电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5、江苏新核力
公司名称 江苏新核力机电有限公司
洪启明,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方梅芳,持有 4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洪启明
注册时间 2012 年 7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如皋市东陈镇小康路 88 号
电梯零配件、建筑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板材剪切加工、
销售;不锈钢制品的加工、销售;商务咨询;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建
经营范围 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江苏等地
销售区域 为巨人通力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湖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巨人通力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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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6、苏州通润
公司名称 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千斤顶厂,持有 31.44%的股权;
TORIN JACKS INC.,持有 11.99%的股权;
股权结构
常熟市蓝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5.07%的股权;
其他股东持有 51.5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查询到该股东层面,未能在公开披露信息中向上追溯出最终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1989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4,6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设计、制造电梯曳引机、电梯部件产品、驱动设备产品以及高效永磁电
机、螺杆空气压缩机主机、电梯部件集成组装,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经营范围
以及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1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苏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曼隆蒂森克虏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苏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曼隆蒂森克虏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7、苏州瀚泓
公司名称 苏州市瀚泓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高波,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高玉堂,持有 2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高波
注册时间 2007 年 5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常熟市开元大道 2 号 304
自营及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机电设备(不含汽车)及其零部件、电梯及其
经营范围
零部件、电梯控制软件、五金工具、电工电料、电子产品及配套软件、
仪器仪表、金属材料(不含线材)、纺织原料(不含棉花)及产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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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塑料及制品、玻璃制品、工艺品(除文物)、文化体育用品、消防
器材、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7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苏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马来西亚东芝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马来西亚等地
获取方式 由马来西亚东芝指定
定价政策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客户自提/公司负责运输
8、杭州三延
公司名称 杭州三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新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查询到该股东层面,未能在公开披露信息中向上追溯出最终实际控制人
注册时间 2014 年 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
注册地 杭州市桐庐县县城东兴路 487 号 1 幢 1 层
经营范围 生产(限组装)、销售:电梯配件,电梯井道件,其它金属制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4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奥的斯机电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奥的斯机电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9、重庆华创
公司名称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李国平,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李国平
注册时间 2013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1-1-1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地 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标准厂房 B 区
电扶梯配件及部件、别墅梯配件及部件、高性能合金金属材料、五金配
经营范围
件的生产、加工、销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4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是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重庆等地
销售区域 为重庆奥的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重庆等地
获取方式 由重庆奥的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0、杭州康特尔
公司名称 杭州康特尔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杭州富立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9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沈佳斌,持有 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沈富康
注册时间 2004 年 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2,8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8 号大街 20 号(1-4 幢)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电梯零部件、扶梯零部件(在许可证的有效期内
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
经营范围
易制毒化学品),电器配件;服务:仓储(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
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奥的斯机电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奥的斯机电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1、广州弘迅
公司名称 广州市弘迅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广东弘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68%的股权;
股权结构
香港宝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32%的股权
1-1-14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实际控制人 张毅
注册时间 2004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金湖工业城 F 区
金属结构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广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日立电梯(广州工厂)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广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日立电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2、浙江巨人
公司名称 浙江巨人控股有限公司
钱江,持有 57.97%的股权;
股权结构 湖州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持有 10.16%的股权;
其他股东持有 31.87%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钱江
注册时间 1994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湖州市南浔镇胜利路 698 号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物流装备、电气设备、工业装备、
环保与节能设备、电梯零部件、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销
经营范围
售、安装、服务、改造、维修,电梯、新能源的研究开发、销售,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设备租赁、房屋租赁,技术咨询服务
合作历史 双方于 1996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湖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巨人通力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湖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巨人通力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1-14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3、杭州永驰
公司名称 杭州永驰科技有限公司
孙环瑶,持有 74.5%的股权;
股权结构
何生仙,持有 25.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孙环瑶
注册时间 2013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临安市锦北街道集贤村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电梯门机(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
经营范围 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梯部件、电梯设
备及配件; 服务:电梯技术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欧姆龙电梯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欧姆龙电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4、杭州延伸
公司名称 杭州延伸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三杭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75%的股权;
股权结构
新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2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郑以焕
注册时间 2006 年 6 月 8 日
注册资本 8,53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 12 号路 3 号
经营范围 电梯配件及小五金的制造、加工,自产产品的销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杭州等地
销售区域 为奥的斯机电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奥的斯机电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1-1-1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5、江苏创力
公司名称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李铮,持有 7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李国方,持有 3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李铮
注册时间 2008 年 6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3,00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丹阳市开发区通港路北侧
电梯配件及部件、扶梯、别墅梯、高性能合金金属材料的生产加工,电
梯配件及部件、扶梯、别墅梯、高性能合金金属材料的销售,电梯的设
计、研发和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
经营范围
物装卸搬运服务,财务管理咨询服务,有形市场调查咨询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丹阳等地
销售区域 为奥的斯机电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杭州等地
获取方式 由重庆奥的斯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16、宁波申菱
公司名称 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 宁波正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卢国平
注册时间 1996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石浦科技园区科苑路 1 号
一般经营项目:电梯控制系统、电梯、自动扶梯配件、立体停车库制造、
加工、维修、销售;电机、低压电气开关制造、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
经营范围
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货物和技术除外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0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为新增客户 否
1-1-14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分布情况 主要分布于宁波等地
销售区域 为华升富士达指定贸易商,主要销往廊坊等地
获取方式 由华升富士达指定
定价政策 和其终端整梯厂商协商后确定
发行人产品最终用途 用于其终端整梯厂商客户整梯产品的生产安装
物流运输情况 公司负责运输
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报告期各期材料采购总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一、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之
“(三)、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各主要产品的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1、安全钳产品专用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钳产品的专用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采购 5,651.77 100.00% 6,135.72 100.00% 7,793.01 100.00%
(1)楔块 1,561.58 27.63% 1,548.03 25.23% 2,264.34 29.06%
(2)钳体 826.66 14.63% 1,524.87 24.85% 2,145.86 27.54%
(3)板簧 543.63 9.62% 625.01 10.19% 730.04 9.37%
(4)提拉机构 995.76 17.62% 1,157.66 18.87% 1,358.46 17.43%
构成安全钳专属材料的主要构成是楔块、钳体、板簧。报告期内,上述三大类材料
采购占比分别为 65.97%、60.27%和 51.88%。
2014 年度,随着安全钳产销规模的增长,公司专用于安全钳产品的零部件采购规模
同比增长;2015 年度,安全钳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小幅增长,但由于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
下跌幅度较大,且当年 9 月份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后,一部分专属材料(包括部分安
全钳的钳体)改由采购通用材料后自主生产加工,导致当期安全钳专用材料采购的总金
额同比有所下降。2016 年度, PS35 安全钳销量快速提升,而 PS35 安全钳的钳体全部
为公司自主铸造,因此外购钳体金额大幅减少。此外,收购杭州国诚带来的部件自制影
响在 2016 年全部释放,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当期安全钳专用材料采购的总金额仍保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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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趋势。
2、缓冲器产品专用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缓冲器产品的专用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采购 3,305.87 100.00% 4,027.07 100.00% 4,634.87 100.00%
(1)柱塞组件 648.84 19.63% 664.21 16.49% 839.98 18.12%
(2)油缸组件 1,284.59 38.86% 1,630.02 40.48% 1,995.82 43.06%
(3)弹簧 377.66 11.42% 429.34 10.66% 470.55 10.16%
(4)开关组件 691.30 20.91% 645.97 16.04% 361.72 7.80%
构成缓冲器专属材料的主要构成是柱塞组件、油缸组件、开关组件和弹簧。报告期
内,上述四大类材料采购占比分别为 79.14%、83.67%和 90.82%。2015 年度,开关组件
的采购金额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系当期部分客户指定单价较高的开关型号所致。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缓冲器产品产销规模基本处于稳定状态,2016 年有所下降。
与此同时,与缓冲器相关的原材料采购总额逐年下降,一方面系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下
跌,另一方面系收购杭州国诚资产后,部分原外购的缓冲器部件改为采购通用材料后自
主加工,导致当期缓冲器专用材料采购的总金额同比有所下降。
3、滚轮导靴产品专用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滚轮导靴产品的专用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采购 896.23 100.00% 1,002.64 100.00% 1,174.48 100.00%
(1)轮毂 260.33 29.05% 232.06 23.14% 256.58 21.85%
(2)底座 138.01 15.40% 114.09 11.38% 202.83 17.27%
(3)前后摆臂 113.56 12.67% 89.94 8.97% 82.58 7.03%
滚轮导靴的零部件繁多,未有明显占生产成本绝对多数的零部件,相对而言构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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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最大比例的专属材料为轮毂、底座、前后摆臂。报告期内,上述三大类材料采购
额占比分别为 46.15%、43.49%和 57.12%。
2015 年以来,虽然滚轮导靴产品的销量总体小幅增长,但相关原材料的采购总额同
比有所下跌,主要原因是:2015 年 9 月,公司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后,原由杭州国诚
提供的部分零部件,改为本公司子公司卡斯丁购进通用材料自行生产。
4、通用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通用材料的采购品种繁多,各品种间的规格也差异较大。主要通用材料有钢板、
油类等等,主要通用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材料采购 2,328.82 100.00% 1,935.89 100.00% 1,422.20 100.00%
(1)钢板 246.94 10.60% 391.56 20.23% 480.45 33.78%
(2)生铁 230.87 9.91% 238.69 12.33% - -
(3)油类 193.79 8.32% 241.88 12.49% 290.97 20.46%
(4)螺栓、螺母、螺钉 178.19 7.65% 152.57 7.88% 225.93 15.89%
注:公司采购生铁基本全部用于子公司卡斯丁生产各类铸件,而卡斯丁自 2015 年起才批量生产,因此生铁采购
主要从 2015 年开始。
报告期内,公司通用材料采购金额逐年提升,主要原因系 2015 年收购杭州国诚主
要资产及子公司卡斯丁开始投产后,公司购进通用材料自行生产零部件,由此导致通用
材料的采购金额显著增长。通用材料中,钢板采购量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出于管
理方便的考虑,将部分外协加工模式改为直接采购模式,相应的原材料采购(主要为钢
板等)由原外协厂商完成。2015 年以来,通用材料中生铁的采购额较大,主要原因系:
随着 PS35 等个别型号产品的投产及快速量产,卡斯丁自主铸造的钳体数量增长较快,
由此导致铸造用的主要材料生铁采购量较大。报告期内,通用材料中油类金额逐年下降,
主要系原油价格下跌,以及缓冲器销量下滑所致。
(二)主要原材料及零配件采购单价变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件、套、千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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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安全钳专用材料平均单价
(1)采购楔块 16.35 17.19 22.20
(2)钳体 80.07 85.79 96.68
(3)板簧 28.48 30.85 32.57
2、缓冲器专用材料平均单价
(1)柱塞 28.45 28.68 33.52
(2)油缸 56.29 68.55 83.55
(3)弹簧 16.59 18.26 19.41
(4)开关 30.78 28.08 15.18
3、滚轮导靴专用材料平均单价
(1)滚轮 6.85 6.53 6.17
(2)底座 20.04 19.62 20.91
(3)前、后摆臂 7.89 8.12 8.16
4、通用材料平均单价
(1)钢板 2.75 2.36 3.24
(2)生铁 2.30 2.17 -
(3)油类 8.68 9.56 11.88
总体上看,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呈下跌走势,但具体产品间的波动趋势及幅度
不一,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盈利能力分析”之“(五)三大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分析”。
(三)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前五大供应商
序 采购情况
供应商
号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主要采购内容
1 慈溪振华 3,581.14 27.75% 三大产品之各类专用零部件
2 临安余川 1,454.43 11.27% 缓冲器之柱塞组件、油缸组件
3 诸暨光耀 968.58 7.50% 安全钳之板簧、缓冲器之压簧
4 江山康怡 874.15 6.77% 安全钳之钳体、提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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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鄞州元韬 718.79 5.57% 滚轮导靴之轴、撑条座、绳头座
合计 7,597.09 58.86%
2015 年前五大供应商
序 采购情况
供应商
号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主要采购内容
1 慈溪振华 3,258.04 23.28% 三大产品之各类专用零部件
2 杭州国诚 1,692.67 12.09% 安全钳之钳体、缓冲器之底板、滚轮导靴之底座
3 诸暨光耀 1,089.03 7.78% 安全钳之板簧、缓冲器之压簧
4 临安余川 1,077.91 7.70% 缓冲器之柱塞组件、油缸组件
5 江山康怡 784.29 5.60% 受托加工钳体
合计 7,901.94 56.45%
2014 年前五大供应商
序 采购情况
供应商
号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主要采购内容
1 慈溪振华 4,002.92 25.02% 三大产品之各类专用零部件
2 杭州国诚 2,487.75 15.55% 安全钳之钳体、缓冲器之底板、滚轮导靴之底座
3 诸暨光耀 1,180.32 7.38% 安全钳之板簧、缓冲器之压簧
4 江山康怡 861.04 5.38% 受托加工钳体
5 泸宁物资 838.04 5.24% 缓冲器之缸体和柱塞
合计 9,370.07 58.5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良性的
业务合作,这种业务合作的基础来源于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已将主要零部件
供应商一同纳入,这些供应商对公司产品的设计要求、加工工艺十分熟悉,并在多年的
业务合作中,保持着良性的技术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中,除沪宁物资外,均非公司关联方。有关泸宁物
资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关联方、关联关系
及关联交易”之“6、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报告期各期,公司未有新增主要供应商的情形。
(四)主要能源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能源是电力,各期实际消耗的电力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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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度,元,元/度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实际用电量 3,873,110.00 3,776,870.00 2,439,860.00
实际用电额 2,770,489.47 2,838,127.42 2,244,375.45
平均单价 0.72 0.75 0.92
注:2015 年的用电量及用电额包含了杭州国诚 1-9 月的耗用数,约 30 余万元左右。
2015 年度,公司用电量大幅提升,除产量同比增加外,还与子公司卡斯丁投产后用
电量大增,以及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有关。
此外,公司用电平均单价逐年下降,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卡斯丁报告期初未正式投产,
需缴纳的基本电费(与用电量无关)占比较大所致。
(五)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根据采购台账记录,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的名单如下:
排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 慈溪振华 慈溪振华 慈溪振华
2 临安余川 杭州国诚 杭州国诚
3 诸暨光耀 诸暨光耀 诸暨光耀
4 江山康怡 临安余川 江山康怡
5 鄞州元韬 江山康怡 泸宁物资
6 安吉蓝海 鄞州元韬 鄞州元韬
7 杭州诺宁 杭州诺宁 安吉蓝海
8 余杭石宁 安吉蓝海 上海海朕
9 显日物资 杭州振业 杭州诺宁
10 江苏希西维 上海锦联 杭州振业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对前十大供应商进行了实地访谈并取得了相关工商资料,同
时将上述工商资料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信息进行了对比验证,并就
部分信息向发行人采购部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经核查统计,报告期内,发行人前
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1、慈溪振华
公司名称 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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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超群,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冯国华,持有 10%的股权;
应书华,持有 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冯超群
注册时间 2001 年 11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58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园区纬一路 125 号
一般经营项目:电梯配件、机械配件、五金配件、电器配件、橡胶制品、
经营范围
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1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2、杭州国诚
公司名称 杭州国诚机械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王维,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谭小琴,持有 2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维
注册时间 2005 年 07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中泰路 405 号 2-18 室
经营范围 销售:仓储设备、机械设备、五金配件、钣金件、金属制品、有色金属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注:杭州国诚已于 2017 年 2 月完成注销登记。
3、诸暨光耀
公司名称 诸暨市光耀弹簧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蒋玉妤,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诸暨市光耀弹簧厂,持有 2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蒋玉妤
注册时间 200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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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诸暨市陶朱街道陶朱村
制造、销售:弹簧、紧固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
经营范围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4、泸宁物资
公司名称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是
最终供应商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等
邹家春,持有 7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姚开明、冯国华和俞金法,各持有 1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邹家春
注册时间 2006 年 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下城区永康苑 40 幢 56-3 室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电梯配件、五金、电器设备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6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注:泸宁物资已于 2016 年 1 月完成注销登记。
5、江山康怡
公司名称 江山康怡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股权结构 王根根,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王根根
注册时间 2008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 11 号
一般经营项目:电梯配件(安全钳体)的生产、销售;其他无需报经审
经营范围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8 年起开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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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6、鄞州元韬
公司名称 宁波市鄞州元韬机械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俞红梅,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任益学,持有 4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俞红梅
注册时间 2010 年 8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禄广桥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及其配件、五金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0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7、临安余川
公司名称 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股权结构 冯国华,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冯国华
注册时间 2013 年 8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临安市潜川镇牧亭村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基地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电梯配件(具体经营范围以有效许可证件为准)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注:临安余川的股东冯国华与慈溪振华的股东冯国华并非同一个人。
8、杭州诺宁
公司名称 杭州诺宁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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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朱先校,持有 5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朱秀良,持有 5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朱先校
注册时间 2011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昇光村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加工、销售:五金机械配件,汽车零部件,曲轴,
经营范围
电梯配件等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1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9、安吉蓝海
公司名称 安吉蓝海机械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股权结构 余建兰,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余建兰
注册时间 2014 年 9 月 9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湖州市安吉县鄣吴镇上吴村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电梯配件、小五金加工、销售,家具销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4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10、杭州振业
公司名称 杭州振业钢管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是
最终供应商 天津钢铁、萍乡钢铁、上海宝钢
施彩娣,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周张渭,持有 4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施彩娣
注册时间 2009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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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杭州市拱墅区三里洋路 8 号(三里洋钢材市场 B 区 2 号楼二楼 2225、
注册地
2226 号)
一般经营项目:钢材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应在《市场名称登记证》有
经营范围
效的营业期限内经营)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4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11、上海海朕
公司名称 上海海朕工贸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是
最终供应商 上海宝钢
陈愿,持有 95%的股权;
股权结构
王忠胜,持有 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陈愿
注册时间 2002 年 3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 1188 号 A-93 室
金属材料、管道配件、机电设备、建材、办公设备、机电产品、陶瓷、
经营范围 汽摩配件批兼零;五金加工、销售;钢结构制造、安装;机电设备维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4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12、上海锦联
公司名称 上海锦联机械设备修造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上海勇德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肖卫军,持有 4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李康鑫
注册时间 2005 年 8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5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 457 号 11 车间
普通机械设备制造、加工、维修;船舶维修(不含拆船);钢结构制作;
经营范围 金属制品加工;机电设备、家用电器、钢材、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
电、电线电缆、橡塑制品、家具、针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批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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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零、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0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13、余杭石宁
公司名称 杭州余杭石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股权结构 路文华,持有 10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路文华
注册时间 2010 年 8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9 号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电梯配件。 销售:电梯配件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0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14、显日物资
公司名称 杭州显日物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是
最终供应商 宁波钢厂
肖军,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莫金仙,持有 20%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肖军
注册时间 2008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杭州市拱墅区瓜山东苑 181 号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冶金炉料的销售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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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5、江苏希西维
公司名称 江苏希西维轴承有限公司
是否为代理商 否
最终供应商 无
江苏天之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权;
赵波,持有 25.25%的股权;
股权结构
镇江万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5%的股权;
其他股东持有 8.7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 赵波
注册时间 1999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镇江市丹徒区金润大道 458 号
轴承及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经营范围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2 年起开始合作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不存在
(六)报告期内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
1、报告期内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公司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获取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客户和供应商清单,并结
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支明细表发现,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 15
家单位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其中 10 家为发行人供应商,包括慈溪振华、临安余川、
安吉蓝海、鄞州元韬、余杭石宁、江山康怡、杭州国诚、常州腾田、诸暨光耀、杭州富
朗;5 家为发行人客户,包括四川长益、日立电梯、巨人通力、广日电梯、浙江巨人。
上述企业中,慈溪振华、临安余川、安吉蓝海、鄞州元韬、余杭石宁、江山康怡、杭州
国诚、诸暨光耀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主要原
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之“(五)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益、日立电梯、巨人通力、广日电梯、浙江巨人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报告期内前十名整梯厂商客户的基本情况”和“(五)
报告期内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常州腾田、杭州富朗的基本情况如下:
(1)常州腾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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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常州市腾田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许一卫,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胡燕媛,持有 4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胡风章
成立时间 2000 年 3 月 8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20412718587648G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地 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西柳塘村
油缸、液压机械、液压成套气动元件、精密钢管、活塞杆制造、机
械零部件加工;钢材、建筑材料、水泥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经营范围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杭州富朗
公司名称 杭州富朗机械有限公司
王沁恬,持有 66.7%的股权;
股权结构
李清,持有 33.3%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沁恬
成立时间 2015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30110MA27W62R1N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上湖村上湖路口东 1 号 1 幢
机械设备、仓储设备、五金配件、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制造、生产、
加工;钣金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销售:机械设备、仓储设备、五金配件、金属制品、
有色金属。
慈溪振华、临安余川、安吉蓝海、鄞州元韬、余杭石宁、江山康怡、杭州国诚、诸
暨光耀 8 家企业为发行人前十大供应商,四川长益、日立电梯、巨人通力、广日电梯、
浙江巨人 5 家企业为发行人前十大客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确认上述 13 家
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常州腾田、杭州富朗非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通过
访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关联
关系调查表及主要银行账户流水、获取上述各方出具的无关联关系声明等方式,确认常
州腾田、杭州富朗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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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交易产生的原因、并分析上述交易定价的公允

(1)交易产生的原因
报告期内,上述 15 家单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①与发行人母公司发生的交易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销售/采购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向发行人销售钢板、成型角钢、触发组件、
3,581.14 3,258.04 4,002.92
弹簧导向套及杆、弹簧座等材料
慈溪振华 向发行人采购衬套、连臂、楔块条等材料 6.43 17.05 -
向发行人采购立式加工中心设备、电热鼓风
1.14 27.06 33.84
干燥箱及绕线机等设备
向发行人销售钢板、柱塞及组件等产品,提
1,454.43 1,077.91 204.39
供委托加工服务
临安余川 向发行人采购无缝管 - 109.31 -
向发行人采购螺杆机、机床等设备 - 10.28 72.05
向发行人提供加工楔块等材料 437.33 369.75 486.56
安吉蓝海 向发行人采购钳体 0.06 44.95 -
发行人采购采购 GVS 系列光学影像坐标测
- 3.35 4.12
量仪、磨床、铣床等设备
向发行人销售横纵支撑、绳头座、拉条座、
718.79 687.16 579.49
前后摆臂
鄞州元韬 向发行人采购衬套、塑粉、轴、绳头座、拉
2.14 49.97 -
条座
向发行人采购支撑液压夹具 - - 13.08
向发行人销售橡胶滚轮及组件 340.96 176.46 123.20
余杭石宁
向发行人采购轮毂 - 19.96 -
向发行人提供委托加工劳务(钳体) 874.15 784.29 861.04
江山康怡 向发行人采购钳体、钢板 - 32.72 14.18
向发行人采购直流焊机、钻床设备 - 0.72 0.44
向发行人销售精密无缝管 - - 177.63
常州腾田
向发行人采购无缝管 - - 34.25
向发行人销售钳体、底板、底座等专用材料 - 1,692.67 2,487.75
向发行人销售设备 - 522.36 -
杭州国诚 向发行人采购中板 - - 28.62
向发行人采购数控加工中心等设备 - - 29.88
向发行人交付年度房屋租金 - 4.84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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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发行人销售板簧、压簧 968.58 1,089.03 1,180.32
诸暨光耀
向发行人采购微机控制 U 型簧试验机 - - 0.82
向发行人采购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 1,853.68 1,395.67 1,807.55
四川长益
向发行人销售采购碟簧、垫片等 223.36 259.46 7.80
向发行人采购安全钳、缓冲器 1,752.11 2,882.11 2,310.76
日立电梯
向发行人返销安全钳、缓冲器 0.46 - -
向发行人采购安全钳 1,346.46 1,068.41 2,711.53
巨人通力
向发行人返销安全钳 0.09 - -
向发行人采购安全钳 1,150.47 382.99 464.19
广日电梯
向发行人返销安全钳 - 0.66 10.85
向发行人采购安全钳 153.96 272.34 6.01
浙江巨人
向发行人返销安全钳 0.43 - -
经核查,慈溪振华、临安余川、安吉蓝海、鄞州元韬、余杭石宁、江山康怡、杭州
国诚 7 家单位为发行人供应商,除向发行人销售零部件产品外,也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2015 年,出于管理便利等方面考虑,发行人将上述委托加工模式逐步转变为直接采购。
在此过程中,发行人会将未使用完毕的原材料销售给供应商(委托加工商),由其加工
完毕后,发行人直接采购半成品。与此同时,发行人还将部分委外工序对应的生产设备
销售给相关供应商。
常州腾田原为发行人供应商,发行人主要向其采购无缝管,再委托临安余川进行加
工。发行人采购模式变更后,将剩余无缝管销售给常州腾田,后续由供应商临安余川直
接向常州腾田采购无缝管,加工成半成品后销售给发行人。
经核查,上述发行人向供应商的销售交易系采购模式由外协改为直接采购所致,为
偶发性交易,不具备持续性。自 2016 年起,发行人(母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基本不再
发生除正常零部件采购外的其他交易。
四川长益、日立电梯、巨人通力、广日电梯为发行人前十大客户。四川长益向发行
人购买产品主要系发行人外销金额较小且未申请办理进出口资质,因此经最终客户日本
东芝指定,由四川长益代理发行人相关产品的出口。在合作过程中,因 PS35S 安全钳产
品根据客户奥的斯电梯的要求需要使用韩国进口品牌的碟簧及垫片,故发行人又委托具
有进出口资质的客户四川长益代理采购。广日电梯等客户向发行人返销安全钳及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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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主要系该客户生产产品执行的部件采购量超过了其实际使用量、或者产品证书过期,
经友好协商后由发行人购回。
经核查,上述发行人向客户的采购交易中,除向四川长益同时销售产品并采购进口
零部件外,其余交易均为偶发性交易,且金额极小。
②与发行人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企业名称 销售/采购内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向发行人子公司销售楔块 61.51 - -
慈溪振华
向发行人子公司采购楔块条 44.04 - -
向发行人子公司销售底板、上板、下板、
498.05 135.81 -
临安余川 侧板、钢板
向发行人子公司采购底板 13.98 - -
向发行人子公司销售楔块 167.52 - -
安吉蓝海
向发行人子公司采购楔块条 105.80 - -
向发行人子公司销售支架、后背板、动制
146.25 - -
动板、摆板
杭州富朗
向发行人子公司采购中板、冷板、高强度
14.85 - -

经核查,发行人子公司将楔块条销售给慈溪振华、安吉蓝海,并向其采购楔块,实
质为两家供应商为发行人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将楔块条加工成楔块后再销售给发行人
子公司。临安余川向发行人子公司采购底板,实质系将底板加工成制动衬板组件再销售
给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销售中板、冷板、高强度板给杭州富朗,实质为委托杭州富朗
为其生产夹绳器所需的电机安装座,在后续生产经营中发行人子公司已自行生产电机安
装座,未再发生类似交易。
上述子公司向供应商的销售,除慈溪振华、安吉蓝海出于业务需要具备持续性外,
其他交易基本为偶发性交易,不具备持续性。
(2)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①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定价
对于慈溪振华、临安余川、安吉蓝海、鄞州元韬、余杭石宁、江山康怡、杭州国诚、
常州腾田 8 家单位,发行人采购模式变更后,将留存的材料销售给供应商,供应商采购
材料后最终生产的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 向发行人采购的材料 最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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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套用于生产夹绳器,连臂用于生产滚轮导靴,
衬套、连臂、楔块条等
1 慈溪振华 楔块条用于生产安全钳上的产品,还有其他材
材料
料用于生产电磁铁组件。
2 临安余川 无缝管 加工成缸体和柱塞
3 安吉蓝海 钳体 加工成钳体、钳座
衬套、塑粉、轴、绳头
4 鄞州元韬 衬套用于滚轮导靴,塑粉用于提拉机构
座、拉条座
5 余杭石宁 轮毂 加工成滚轮导靴
6 江山康怡 钳体、钢板 加工成钳体、钳座
7 常州腾田 无缝管 /
8 杭州国诚 中板 加工成钳体、底板、底座等专用材料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上述材料的数量金额明细账及销售
发票,将上述材料销售给相关企业的价格与销售前一个月该材料的采购均价或账面结存
价进行比对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材料 主要规格型号 销售前一个月采购价 销售价
SF-1 1420 1.19 元/件 1.19 元/件
衬套 SF-1 1314 1.11 元/件 1.11 元/件
SF-1F 1410 1.32 元/件 1.32 元/件
RB106B-2 5.21 元/件 5.21 元/件
连臂
RB106A-D-2 5.73 元/件 5.73 元/件
QT700-2 432*65*25 43.59 元/件 43.59 元/件
QT600-2 505*65*30 48.72 元/件 48.72 元/件
楔块条
QT600-1 432*83*30 60.33 元/件 60.33 元/件
QT700-1 432*83*30 66.67 元/件 66.67 元/件
102*10 3,930 元/吨 3,930 元/吨
无缝管
68*7 5,440.51 元/吨 5,440.51 元/吨
钳体 MAAJE90729 33.14 元/只 33.14 元/只
塑粉 B4010、W1011 16.67 元/KG 16.67 元/KG
绳头座 XAA229AH1 24.24 元/只 24.24 元/只
拉条座 XAA229AG1,2 23.79 元/只 23.79 元/只
701 3.32 元/只 3.32 元/只
轮毂
901 4.98 元/只 4.98 元/只
材料 主要规格型号 账面结存价 销售价
钳体 QJ1500-1 75.69 元/只 67.22 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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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G1600-1 80.65 元/只 71.62 元/只
QS12-2 94.51 元/只 84.51 元/只
35*354 36.28 元/根 34.16 元/根
轴 35*504 39.57 元/根 38.75 元/根
40*504 45.26 元/根 44.25 元/根
XAA229AH2 31.12 元/只 30.17 元/只
绳头座
XAA229AH4 32.10 元/只 29.10 元/只
XAA229AK1 32.43 元/只 29.77 元/只
拉条座
XAA229AK2 42.64 元/只 39.12 元/只
10mm 2.30 元/KG 2.23 元/KG
钢板 20mm 2.15 元/KG 2.12 元/KG
6mm 2.19 元/KG 2.30 元/KG
经核查,发行人销售给供应商的材料主要按最近一个月该材料的入库价格作为销售
价格,部分材料由于库存数量较少其销售价格按账面结存单价折价确定。因此,其售价
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提高销售单价来增加发行人利润的情形。此
外,发行人销售给供应商的设备基本按账面净值作价,定价公允。
对于四川长益,其作为发行人外销产品和进口零部件的进出口代理商,根据合同约
定,仅在交易过程中收入少量代理费用,不直接参与最终买卖双方之间的价格谈判,因
此发行人与四川长益的交易定价公允。
广日电梯等客户向发行人返销安全钳的价格一般系按照发行人最初销售给该客户
的价格确定,经查看发行人的销售发票及采购发票,其单价一致,定价公允。
②与发行人子公司之前的交易定价
发行人子公司销售给杭州富朗主要材料的销售单价与该批材料的采购单价如下:
材料 规格型号 采购价 销售价
中板 4.5mm 2,290.60 元/吨 2,290.60 元/吨
冷板 2.5mm 2,632.48 元/吨 2,632.48 元/吨
高强度板 5.0*1250 3,038.46 元/吨 3,038.46 元/吨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子公司销售给杭州富朗的中板、冷板、高强度
板的销售发票,并与该批次材料的采购发票进行比对分析,经核查,上述销售价格与采
购价格一致,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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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振华和安吉蓝海向发行人子公司采购契块条,经加工后销售给发行人子公司。
经访谈确认,上述供应商采购的契块条系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其价格主要由原材料成本、
加工费和适当利润构成,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情形,但此类公司与发行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定价公允。
(七)报告期内前十大外协厂商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查阅并分类整理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台账,并就部分外
协事宜向发行人采购部门员工进行了访谈询问。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十大外协厂商的
委托加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 序 外协加工 占营业成
外协厂商 外协内容
年份 号 总额 本比例
1 上海锦联 209.72 1.30% 委托其加工楔块等
2 余杭启帆 34.25 0.21% 委托其加工柱塞、支架棒等
3 德清沁道 33.46 0.21% 委托其加工柱塞等
4 杭州云会 25.86 0.16% 委托其加工柱塞、套筒等
5 江山康怡 13.58 0.08% 委托其加工钳体等
2016
6 诸暨光耀 9.51 0.06% 委托其加工柱塞等

7 安吉蓝海 5.01 0.03% 委托其加工钳体等
8 慈溪振华 2.01 0.01% 委托其加工提拉板、支架等
9 杭州晶冉 1.73 0.01% 委托其加工油缸等
10 杭州诺宁 1.39 0.01% 委托其加工油缸等
合计 336.52 2.09% -
2015 1 江山康怡 546.61 3.20% 委托其加工钳体、钳座等

2 上海锦联 237.36 1.39% 委托其加工楔块等
3 安吉蓝海 233.50 1.37% 委托其加工钳体、钳座、钳臂、楔块等
4 杭州云会 116.60 0.68% 委托其加工开关触棒、螺栓、盖板等
5 鄞州元韬 67.21 0.39% 委托其加工拉条座、绳头座、安全钳提拉臂等
6 余杭启帆 58.27 0.34% 委托其加工柱塞、开关触棒等
7 余杭石宁 56.76 0.33% 委托其加工滚轮、轮毂等
8 德清沁道 50.96 0.30% 委托其加工柱塞等
9 慈溪振华 42.63 0.25% 委托其加工楔块、挡板、合金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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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杭州国诚 41.80 0.25% 委托其加工楔块、底座、上盖、主架体等
合计 1,451.70 8.50% -
1 江山康怡 861.04 5.00% 委托其加工钳体、钳座、楔块、左、右支座等
2 安吉蓝海 486.56 2.83% 委托其加工钳体、钳座、钳臂、楔块等
3 上海锦联 215.18 1.25% 委托其加工楔块等
4 杭州云会 177.11 1.03% 委托其加工摆板、单提拉板组件、开关触棒等
5 临安余川 146.64 0.85% 委托其加工柱塞及组件、油缸体、套筒等
2014
6 余杭石宁 122.45 0.71% 委托其加工橡胶滚轮及组件、活塞环等

7 余杭启帆 64.24 0.37% 委托其加工底板、挡板等
8 三墩摩托 64.15 0.37% 委托其加工钳体、油缸体等
9 桐庐窄溪 52.81 0.31% 委托其加工柱塞及组件等
10 杭州连桥 29.75 0.17% 委托其加工柱塞及组件、油缸体等
合计 2,219.93 12.89% -
报告期内,为便于管理,发行人将大部分外协加工模式改为直接采购,由此造成外
协金额逐年大幅下降。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报告期前十大外协
厂商的工商登记信息,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填写的
关联关系调查表,对报告期内部分前十大外协厂商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访谈,同时还对发
行人参与交易的采购部、财务部员工进行了访谈对并取得《调查笔录》。此外,保荐机
构及申报会计师还取得了上述各方分别出具的《声明》,对彼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
了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前十大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到的结果,报告期内前十大外协厂商的基
本情况如下:
1、江山康怡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山康怡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钳体、钳座等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王根根,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8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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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 11 号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8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2、安吉蓝海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安吉蓝海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楔块、钳体等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余建兰,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4 年 9 月 9 日
注册地 安吉县鄣吴镇上吴村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4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3、上海锦联机械设备修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锦联机械设备修造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普通机械设备制造、加工和维修,以及金属制品加工
上海勇德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肖卫军,持有 4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5 年 8 月 24 日
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 457 号 11 车间
注册资本 55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9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4、杭州云会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云会五金电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金属表面镀锌、镀铬
沈林兴,持有 55.29%的股权;
股权结构 马金初,持有 23.82%的股权;
唐永来,持有 20.90%的股权
注册时间 1990 年 4 月 9 日
注册地 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栅庄桥村
注册资本 702.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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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5、杭州余杭石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余杭石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轮毂、活塞环等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路文华,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0 年 8 月 17 日
注册地 杭州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社区环园南路 9 号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0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6、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
公司名称 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缸体、柱塞体的生产和销售
股权结构 冯国华,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3 年 8 月 15 日
注册地 临安市潜川镇牧亭村中小企业创业平台基地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7、杭州余杭区启帆金属五金厂
公司名称 杭州余杭区启帆金属五金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小五金加工
股权结构 赵春年,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3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 余杭区仁和街道葛墩村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2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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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宁波市鄞州元韬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市鄞州元韬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纵横支撑、摆板等的生产和销售
俞红梅,持有 60%的股权;
股权结构
任益学,持有 4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0 年 8 月 25 日
注册地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禄广桥
注册资本 1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0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9、杭州三墩农机摩托车配件厂
公司名称 杭州三墩农机摩托车配件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电镀配件等的加工服务
股权结构 -
注册时间 1978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地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河口 42 号
注册资本 4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8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注:未能在公开信息平台上查询到股权结构信息。
10、桐庐县窄溪工艺电镀厂
公司名称 桐庐县窄溪工艺电镀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五金电镀
股权结构 陈小明,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0 年 1 月 20 日
注册地 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舒川路 7 号
注册资本 20 万元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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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德清沁道五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德清沁道五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金属表面镀彩锌、蓝白锌
谢剑峰,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平建,持有 2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4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地 德清县雷甸镇乔莫南路 8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5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12、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固定楔块、控制杆等的生产和销售
冯超群,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冯国华,持有 10%的股权;
应书华,持有 1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1 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 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工业园区纬一路 125 号
注册资本 1,58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1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13、杭州国诚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国诚机械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国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钳体、底板等的生产和销售(向公司出售经营性资产前)
王维,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谭小琴,持有 2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5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中泰路 405 号 2-18 室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注:杭州国诚已于 2017 年 2 月完成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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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杭州连桥模具机械厂
公司名称 杭州连桥模具机械厂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模具制作、五金加工
股权结构 王连桥,持有 10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3 年 2 月 18 日
注册地 萧山区闻堰街道老虎洞村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3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15、诸暨市光耀弹簧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诸暨市光耀弹簧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 U 形簧、螺旋弹簧等的生产和销售
蒋玉妤,持有 80%的股权;
股权结构
诸暨市光耀弹簧厂,持有 2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5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 诸暨市陶朱街道陶朱村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05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16、杭州晶冉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晶冉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等的生产和销售
姚旗,持有 5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周香,持有 5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07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 杭州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泰村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0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17、杭州诺宁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杭州诺宁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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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盖、轴套等的生产和销售
朱先校,持有 50%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朱秀良,持有 50%的股权
注册时间 2011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地 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昇光村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合作历史 双方于 2011 年起开始合作
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的关
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关系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了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外协厂商对发行人的加工价格审
批表,并和发行人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发行人对外协加工费的定价依据
与向供应商直接采购专用材料的定价依据类似,具体情况如下:
审核外协厂商提供的外协加工价格审批表是否合理来确定最终定价,即成本加成法
定价。与直接采购专用材料的产品价格审批表相比,由于原材料由公司自行采购,故外
协加工价格审批表中的加工价格往往由除原材料价格外的剩余部分,即加工费、运费、
管理费用、税费及合理利润组成。对以上价格的组成要素,发行人会逐一进行审核,举
例来说:对于加工费则会根据加工设备及工艺、加工时间、加工工序、社会平均工资(生
产人员)等因素进行独立测算,对于管理费用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管理人员)水平
拟定,对于最终利润率,则根据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核定。
委托外协厂商加工主要遵循成本加成定价,保荐机构对价格审批表所列要素进行了
抽样核对(前十大外协厂商每年随机选取五家),经核查,上述抽样的价格审批表中,
核定工时无明显异常,毛利润率一般为不含税加工费的 10%-20%左右,符合机械加工行
业的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发行人对主要外协厂商的外协加工定价公允、合理。
发行人委外加工主要是机加工程序(包括洗、钳、拼、焊等),不涉及核心技术,
且市场上存在较多具有可替代性工艺的外协厂商,故发行人对外协厂商不存在技术依
赖。经与发行人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访谈了解,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委托如下两类外协
厂商进行加工,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委托部分外协厂商进行表面涂装工艺(主要包括电镀、喷涂、镀锌、磷化、
酸洗、电泳等),该部分工艺危险程度较高且容易引起污染,需要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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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经营许可资质。基于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的考虑,发行人未申请办理这些经营资质,
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来料加工。由于市场上具有这类加工
资质的外协厂商数量众多,发行人寻求替代厂商的便利性程度较高,故对这些外协厂商
不存在依赖。
除这些具有加工资质的外协厂商外,其余外协厂商在加工前,发行人会告知其产品
设计方案,外协厂商在正式批量加工前也会请求发行人对其所提供试加工样品的性能、
尺寸等做最终的检验和确认。在多年合作过程中,发行人掌握了该类外协厂商的全套生
产工艺流程,并在其遇到生产难题时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因此对该类外协厂商亦不存
在依赖。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
它设备,上述资产使用状况良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3,687.33 1,053.47 2,633.86 71.43%
机器设备 2,862.17 653.27 2,208.91 77.18%
运输工具 504.33 240.87 263.46 52.24%
电子及其它设备 1,244.11 917.57 326.54 26.25%
合计 8,297.94 2,865.17 5,432.77 65.47%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6 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抵押
房屋所有权人 产权证号 用途 地址
号 (m2) 情况
余房权证中更字第 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
1 沪宁股份 13,688.87 非住宅 否
16500933 号 社区 1 幢
余房权证中更字第 余杭区中泰街道石鸽
2 沪宁股份 4,033.39 非住宅 否
16500936 号 社区
粤(2016)广州市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3 沪宁股份 74.46 住宅 否
不动产权第 祈福新村倚湖居倚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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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774 号 街 16 座 2603
其他
临房产证太湖源字 太湖源镇光辉村无门
4 卡斯丁 19.07 (非住 是
第 300019489 号 牌 1(1 幢 101)
宅)
临房产证太湖源字 太湖源镇光辉村无门
5 卡斯丁 1,664.49 工业 是
第 300019490 号 牌 1(2 幢整幢)
临房产证太湖源字 太湖源镇光辉村无门
6 卡斯丁 5,233.39 工业 是
第 300019491 号 牌(3 幢整幢)
此外,公司存在下列房产租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 面积 房屋租赁
承租方 房产所在地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方 (㎡) 备案
余房租证
杭州菲康电
发行 余杭区中泰街道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非住 〔2017〕
1 子科技有限
人 石鸽社区 1 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宅 第 0074
公司

杭州
余房租证
华春 杭州市余杭区中
2015 年 7 月 25 日至 〔2016〕
3 仪表 卡斯丁 泰街道环园南路 2,093.65 工业
2017 年 7 月 24 日 第 0199
有限 13 号 1 幢

公司
杭州
余房租证
钒钛 杭州市余杭区中
2015 年 7 月 25 日至 〔2016〕
4 机械 卡斯丁 泰街道南湖村大 1,000 工业
2017 年 9 月 14 日 第 0204
有限 洋村 1-1 号

公司
杭州
余杭
余房租证
石鸽 杭州绿城中泰乡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5 股份 发行人 工业园区石鸽标 1,875 工业
2020 年 3 月 31 日 第 0369
经济 准厂房

合作

2、机器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电梯部件喷涂线 - 3 106.67 51.03 47.84%
2 真空热压成型机 TYC-V-14-2RT-2-S-PCD 2 64.96 37.57 57.84%
非标井式预抽真空
3 75KW 3 48.05 22.16 46.12%
保护炉
4 5kw 半导体激光器 - 1 44.10 39.92 90.52%
5 单进给珩磨机一套 MBA4218Z 1 38.59 32.49 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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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自测双进给珩磨机 MB4220 1 34.19 14.74 43.11%
7 双进给自测珩磨机 MBA4218Z 1 32.48 16.06 49.45%
8 立式加工中心 - 15 554.26 502.28 90.62%
9 激光切割机 G4020HD-CST3300 1 119.54 104.12 87.10%
10 数控折弯机 PSH-250/3200SP 1 29.95 26.47 88.37%
11 机器人 - 7 100.94 45.05 44.63%
12 冲床 - 6 46.30 38.93 84.09%
13 数控车床 BRT63135 1 19.23 18.93 98.44%
14 压力机 - 1 13.29 12.97 97.63%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的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积摊销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1,950.26 156.72 1,793.54
合计 1,950.26 156.72 1,793.5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3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期 抵押
所有权人 土地使用证号 地址 取得方式 土地用途 面积(m2)
限 情况
杭余出国用 2052 年
余杭区中泰
沪宁股份 (2016)第 出让 工业用地 12,140.30 8 月 25 否
乡石鸽社区
119-0353 号 日
2062 年
临国用(2013) 太湖源镇光
卡斯丁 出让 工业用地 8,338.78 3 月 25 是
第 05171 号 辉村无门牌 1

杭余出国用 2063 年
余杭区余杭
杭州鼎阔 (2014)第 出让 工业用地 16,666.90 11 月 18 否
街道义桥村
116-227 号 日
2、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6 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注册
所有权人 商标图样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期限
号 地
(第 7 类)挖掘机(机器); 2013 年 08
1 沪宁股份 中国 10519292
电梯(升降机);起重机; 月 28 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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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注册
所有权人 商标图样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权利期限
号 地
升降设备;自动扶梯;自动 2023 年 08
人行道;带升降设备的立体 月 27 日
车库;金属加工机械;铸造
机械;铸件设备;风力机和
其配件;车床;自动操作机
(机械手);机器人(机械);
圆锯片(机器零件)
2013 年 07
(第 12 类)铁路车辆缓冲 月 28 日至
2 沪宁股份 中国 10519376
器;浇铸用车;铁水包用车 2023 年 07
月 27 日
2008 年 02
(第 7 类)电梯安全钳;电 月 07 日至
3 沪宁股份 中国 3570736
梯缓冲器;电梯限速器 2018 年 02
月 06 日
2013 年 10
(第 7 类)电梯安全钳(机
月 28 日至
4 沪宁股份 中国 3087818 械);电梯用缓冲器(机械);
2023 年 10
电梯用限速器(机械)
月 27 日
2013 年 10
(第 7 类)电梯用安全钳(机
月 28 日至
5 沪宁股份 中国 3087819 械);电梯用缓冲器(机械);
2023 年 10
电梯用限速器(机械)
月 27 日
2013 年 11
(第 7 类)电梯用安全钳(机
月 07 日至
6 沪宁股份 中国 3087817 械);电梯用缓冲器(机械);
2023 年 11
电梯用限速器(机械)
月 06 日
3、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 65 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7 项、实用新型专利 32 项、
外观设计专利 6 项。其中发明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
1 电梯曳引绳制动器 ZL200510061286.5 2005 年 10 月 26 日 2009 年 9 月 23 日 沪宁股份
2 一种节流缓冲器 ZL200710069292.4 2007 年 6 月 18 日 2011 年 10 月 12 日 沪宁股份
一种活塞式液压缓冲
3 ZL200910098053.0 2009 年 4 月 27 日 2010 年 9 月 1 日 沪宁股份

4 非对称渐进式安全钳 ZL200910098726.2 2009 年 5 月 18 日 2011 年 5 月 11 日 沪宁股份
电磁制动器及其摩擦
5 件、摩擦件的制造方 ZL201010114410.0 2010 年 2 月 25 日 2012 年 1 月 25 日 沪宁股份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
6 ZL201010539862.3 2010 年 11 月 11 日 2012 年 9 月 19 日 沪宁股份
面的激光相变强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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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方法
7 电梯缓冲器试验设备 ZL201210147412.9 2012 年 5 月 14 日 2015 年 1 月 28 日 沪宁股份
监测电梯制动器的触
8 发电磁铁是否正常工 ZL201210147758.9 2012 年 5 月 14 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沪宁股份
作的电路
电梯停梯开门状态意
9 ZL201210158411.4 2012 年 5 月 18 日 2012 年 9 月 12 日 沪宁股份
外移动的保护系统
10 弹性式滚轮导靴 ZL201210246471.1 2012 年 7 月 17 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沪宁股份
砂型浇铸系统的分模
11 ZL201210418893.2 2012 年 10 月 26 日 2014 年 5 月 21 日 沪宁股份
翻箱及翻模顶出装置
12 计重浇铸装置 ZL201210418947.5 2012 年 10 月 26 日 2014 年 9 月 17 日 沪宁股份
13 一种砂型浇铸系统 ZL201210419233.6 2012 年 10 月 26 日 2015 年 4 月 8 号 沪宁股份
14 电磁夹轨器 ZL201210488442.6 2012 年 11 月 26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沪宁股份
沪宁股份、
武汉盘古减
一种直流负载串并联
15 ZL201310026217.5 2013 年 1 月 23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振抗震缓冲
切换电路
技术有限公

沪宁股份、
武汉盘古减
内置斜面增力机构的
16 ZL201310026272.4 2013 年 1 月 23 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振抗震缓冲
电磁铁
技术有限公

沪宁股份、
武汉盘古减
一种盘式比例电磁铁
17 ZL201310026047.0 2013 年 1 月 23 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振抗震缓冲
端部结构
技术有限公

沪宁股份、
武汉盘古减
18 一种电磁制动器 ZL201310026282.8 2013 年 1 月 23 日 2016 年 3 月 30 日 振抗震缓冲
技术有限公

19 电梯瞬时式安全钳 ZL201310113863.5 2013 年 4 月 2 日 2013 年 7 月 31 日 沪宁股份
20 一种失电夹轨装置 ZL201310349812.2 2013 年 8 月 12 日 2015 年 10 月 14 日 沪宁股份
21 组合式电梯夹轨器 ZL201310498779.X 2013 年 10 月 22 日 2015 年 7 月 8 日 沪宁股份
22 电梯夹轨装置 ZL201310500934.7 2013 年 10 月 22 日 2015 年 8 月 12 日 沪宁股份
23 一种电梯夹轨装置 ZL201310501397.8 2013 年 10 月 22 日 2015 年 9 月 9 日 沪宁股份
一种自动复位的钢丝
24 ZL201410541362.1 2014 年 10 月 14 日 2016 年 8 月 17 日 沪宁股份
绳制动器
25 一种失重安全钳 ZL201410548328.7 2014 年 10 月 16 日 2016 年 9 月 14 日 沪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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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一种钢丝制动绳 ZL201410787713.7 2014 年 12 月 17 日 2017 年 2 月 1 日 沪宁股份
砂型浇铸系统的分箱
27 ZL201510329791.7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17 年 3 月 8 日 沪宁股份
翻模顶出装置
*注:发行人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与宁波奥德普电梯部件有限公司签署《发明专利许可合同》,合同约定,发行
人将专利号为 ZL200510061286.5 的发明专利“电梯曳引绳制动器”授权给宁波奥德普电梯部件有限公司使用;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第一期为 3 年,以后每年一签;第一期内被许可方使用上述专利技术每制造 1 台夹绳器需支付专利
使用费 20 元人民币;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每台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30 元人民币。
六、发行人主要资质情况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配套规则的规定,电梯安全部件产品需要取得国
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电梯产品检测鉴定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办理完
成产品型式试验备案之后方能进行生产、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最新的备案情况如下:
批准项目 证书编号 被许可人 批准范围 状态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缓冲器、
型式试验备案 TSF310046-2006B 发行人 增项
液压缓冲器、安全钳
注: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26 日完成首次新申请型式试验备案,后续根据新产品开发情况持续更新备案表。
公司目前所执行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产品技术指标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备案机关/发布机构 标准类型 标准号
《GB7588-2003 电
安全钳、缓冲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 梯制造与安装安
1 夹绳器、轿厢意外 国家标准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 全规范》及其第 1
移动保护装置
号修改单
《GB21240-200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
2 安全钳、缓冲器 国家标准 液压电梯制造与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
安装安全规范》
《GB25194-201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
3 安全钳、缓冲器 国家标准 杂物电梯制造与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
安装安全规范》
安全钳、缓冲器、 《电梯型式试验
4 夹绳器、轿厢意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标准 规则》(TSG
移动保护装置 T7007-2016)
安全钳、缓冲器、
5 夹绳器(适用于整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欧洲标准 EN81-20/50
梯出口时)
安全钳、缓冲器、
电梯 CE 认证指令
6 夹绳器(适用于整 欧盟 欧盟标准
(2014/33/EU)
梯出口时)
电梯用液压缓冲
7 发行人 企业标准 Q/HN001-2016

8 安全钳 发行人 企业标准 Q/HN0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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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钢丝绳制动器 发行人 企业标准 Q/HN003-2016
10 滚轮导靴 发行人 企业标准 Q/HN004-2016
七、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已经取得的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的技术开发情况
(一)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1、公司主要核心技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 技术 与专利的关
技术名称 具体内容
号 来源 系
采用新型复合材料及工艺技术,无金属配方、防
钢丝绳制动器复合材 锈性好,摩擦磨损性能稳定,冲击减振性好,用 自主
1 非专利技术
料及工艺技术 于电梯 UCMP 和 ACOP 功能集成制动的核心摩 研发
擦材料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 所制得的楔块具有较高的耐磨性,同时也保持了
集成
2 面的激光相变强化处 较大的摩擦系数,达到了既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 专利技术
创新
理方法 又兼顾摩擦制制动稳定的技术效果
具有自主材料及工艺技术,通过材料和严密的工
滚轮导靴橡胶材料及 自主
3 艺技术生产的滚轮,具较好的减振性和回弹性, 非专利技术
工艺技术 研发
特殊工艺寿命高达 10 年以上
采用复合材料及工艺技术生产的摩擦材料具有
制动器摩擦材料及工 自主
4 摩擦稳定、抗冲击韧性和耐磨性好的高速制动器 非专利技术
艺 研发
摩擦材料
开发适用于 8-10m/s 的超高速安全钳摩擦材料,
高速安全钳摩擦材料 自主
5 解决高速制动过程的稳定性,耐高温摩擦稳定, 非专利技术
及工艺 研发
安全钳制动末端冲击小的摩擦材料
通过油气分离技术实现加油后的全密封运输和
自主
6 油气分离的缓冲技术 缓冲过程中油气体分离,改善缓冲器性能,解决 专利技术
研发
油气混合对环境的污染,实现免维护
通过安全钳夹持机构的浮动,解决了电梯轿厢或
自主
7 安全钳浮动夹持技术 对重制停时,因提拉或同步造成的电梯轿厢横向 专利技术
研发
移动而引起的轿厢偏移或制动不可靠的问题
将传统铸造生产线的繁重、脏乱差的工作环境通
自动化铸造生产线技 过机械、电气、控制等信息技术集成,实现了铸 自主
8 专利技术
术 造的全自动化,改善环境同时,极大的降低劳动 研发
强度、减少人员、提高生产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电子、电磁、电机、控制技术、机械和材料
技术的综合集成,实现了自动化铸造生产线、自
自主
9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动装配检测生产线、电梯 UCMP 和 ACOP 功能 专利技术
研发
的集成于一台保护装置和电磁夹轨器等,具有失
电触发自动复位、磨损监测等功能的信息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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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品,增加了电梯的安全保护
通过机械负反馈控制制动力的装置通过制动力
机械负反馈控制正压力的方法,实现自动调整弹
机械负反馈安全钳技 自主
10 性元件对摩擦元件的正压力大小,得到相对恒定 专利技术
术 研发
的制动力,确保制动装置在工况条件下的安全可

2、核心技术与已取得的专利的对应关系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对应的核心技术 解决的主要问题
以摩擦系数稳定、耐磨损性好解决电
钢丝绳制动器复合材
发明专利 电梯曳引绳制动器 梯上行超速保护和轿载厢意外移动保
料及工艺技术

活塞式液压缓冲器解决了现有技术在
缓冲过程中存在油气混合而致使缓冲
一种活塞式液压缓冲
发明专利 油气分离的缓冲技术 性能不稳定、性能重复性差、使用寿

命低的技术问题,同时,减小了缓冲
器的结构尺寸
在电梯轿厢或对重制停时可以防止电
发明专利 非对称渐进式安全钳 安全钳浮动夹持技术 梯轿厢横向移动而引起的轿厢偏移或
制动不可靠的问题
本节流缓冲器解决了油温影响缓冲性
发明专利 一种节流缓冲器 油气分离的缓冲技术 能、承受冲击的最小质量与最大质量
范围覆盖小、缓冲冲击大等问题。
电磁制动器及其摩擦 电磁制动器的制动力大,并且制动稳
制动器摩擦材料及工
发明专利 件、摩擦件的制造方 定、可靠、组装简便、节能、释放快、

法 时延小、低噪音等诸多优点。
所制得的楔块具有较高的耐磨性,同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
时也保持了较大的摩擦系数,达到了
发明专利 面的激光相变强化处 面的激光相变强化处
既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又具有足够
理方法 理方法
的制停能力的技术效果
升降翻模机构的自动砂型浇铸系统,
砂型浇铸系统的分模 自动化铸造生产线技
发明专利 其具有生产效率高、所需操作工人少、
翻箱及翻模顶出装置 术
劳动强度低等优点。
自动化铸造生产线技 自动砂型浇铸系统的计重浇铸装置用
发明专利 计重浇铸装置
术 于高温下的自动称量
解决目前国内外各试验机构,装卸试
验重块的方法依然是全人工或半人工
发明专利 电梯缓冲器试验设备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的方式,劳动强度大、效率低、用工
多,更严重的是存在安全风险
在电磁制动器控制中通过电磁切换可
一种直流负载串并联 以得到较大的复位电磁力或正常工作
发明专利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切换电路 状态下的电磁力,以达到减小能耗,
稳定性能
内置斜面增力机构的 实现电磁力有效放大、节约铜材的同
发明专利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电磁铁 时,能降低电磁铁的加工难度
通过分模翻箱装置而将上下模分离,
发明专利 一种砂型浇铸系统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分模翻箱装置的一侧安装翻模顶出装
置,其将模内的工件顶出,而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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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模依次通过落砂振砂装置、控温及
射砂造型装置、翻箱合模装置,翻箱
合模实现自动化
监测电梯制动器的触发电磁铁是否正
常工作的电路,具有在线监测电磁铁
监测电梯制动器的触
电路断路、短路等实时侦测功能的电
发明专利 发电磁铁是否正常工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磁铁驱动电路,能及时侦测到电梯制
作的电路
动器故障的发生,提高了电梯安全运
行的可靠性
具有自主材料及工艺,较好的减振性
滚轮导靴橡胶材料及
发明专利 弹性式滚轮导靴 和回弹性,寿命高达 10 年,结构简单、
工艺技术
安装调整方便
电梯停梯开门状态意外移动的保护系
统可以在电梯发生意外溜车安全事故
电梯停梯开门状态意
发明专利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时,提供一种安全保护措施,以提高
外移动的保护系统
电梯运行的安全性,从而降低电梯对
人或货的意外伤害风险
通过对楔块与其相对应钳体斜面上设
置相适配的台阶,以替代现有技术中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
的钢板,相比之下,本发明的瞬时式
发明专利 电梯瞬时式安全钳 面的激光相变强化处
安全钳具有制动力更大、结构简单的
理方法
优点,且还简化了电梯结构、降低了
电梯承重及电梯制造成本
用于高层建筑或扁平皮带(钢带)电
发明专利 电磁夹轨器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梯,在乘客进入电梯时产生振颤,防
止人产生眩晕
通过 2 级放大机构,将弹簧力放大后
滚轮导靴橡胶材料及 作用于于导轨,以较小弹簧力解决较
发明专利 组合式电梯夹轨器
工艺技术 大载重量电梯的超速和意外移动保护
问题
通过机构放大,以较小的弹簧力通过
机构放大得到较大的正压力夹持导
发明专利 电梯夹轨装置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轨,系统采用失电触发,得电复位控

在同等尺寸前提下,本发明盘式比例
一种盘式比例电磁铁 电磁铁端部结构能够产生较大的电磁
发明专利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端部结构 力,明显优于现有盘式比例电磁铁的
力学特性
系统通过失电触发,得电复位控制,
采用凸轮机构放大,以较小的弹簧力
发明专利 一种失电夹轨装置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通过机构放大得到较大的正压力夹持
导轨,确保电梯发生 UCMP+ACOP 时
的人员安全
系统通过失电触发,得电复位控制,
采用连杆机构放大,以较小的弹簧力
发明专利 一种电梯夹轨装置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通过机构放大得到较大的正压力夹持
导轨,确保电梯发生 UCMP+ACOP 时
的人员安全
一种自动复位的钢丝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采用自动复位失电触发的方式解决电
实用专利
绳制动器 钢丝绳制动器复合材 梯的 UCMP 和 ACOP 功能的集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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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及工艺技术 有摩擦自补偿、制动稳定、摩擦材料
性能稳定可靠的特点
通过的失电电磁铁失去对机构的锁定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原理,以较小的电流和热量使电磁铁
实用专利 失电触发装置 钢丝绳制动器复合材 长期通电,当断电时通过机械机构和
料及工艺技术 弹簧蓄能机构冲击打开开关,实现断
电触发
提供一种失重安全钳,使其解决断绳
即触发安全钳制动,省去了原有机械
发明专利 一种失重安全钳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限速测量和提拉控制机构,使得触发
时间短、制动能量小,制动过程稳定
可控,成本大大降低
3、核心技术在产品和服务中的运用
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节奏,研究电梯安全部件技术及制造工艺,实现产品升级
与新技术进步同步,行业领先技术在公司产品中应用的情况如下:
电梯安全部件先进技术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产品应用时间
钢丝绳制动器复合材料及工艺技术 UCMP+ACOP 的夹绳器和夹轨器 2015 年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面的激光相变
安全钳、夹绳器、夹轨器 2010 年
强化处理方法
滚轮导靴橡胶材料及工艺技术 弹性式或固定式滚轮导靴 2012 年
制动器摩擦材料及工艺 基础研究 待定
高速安全钳摩擦材料及工艺 安全钳 2015 年
油气分离的缓冲技术 缓冲器 2012 年
安全钳浮动夹持技术 安全钳 2010 年
钢丝绳制动器、夹绳器、夹轨器、安全
自动化铸造生产线技术 2014 年
钳、缓冲器
机电一体化集成技术 夹绳器、夹轨器、制动器 2015 年
机械负反馈安全钳技术 安全钳、旧梯改造 待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16,915.67 15,230.29 15,218.54
主营业务收入 25,337.27 24,611.01 23,694.09
占比 66.76% 61.88% 6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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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研究与开发情况
1、研发人员配置情况
(1)公司研发人员配置
公司成立之初即确立了“以诚为本,以质取胜”的宗旨,长期以来坚持以市场为
导向,以创新为驱动,以人才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走技术创新、
自主品牌强企之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技术人员 57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11.45%。
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4 人。他们分别在电梯应用、结构设计、曳引机、整梯、型式试验
中心、变频驱动、计算机控制、网络通讯、安全部件等方面进行着深入研究。多名研
究骨干曾在电梯检测中心、电机、计算机网络通信等领域有过任职经验,综合技术素
质较高,年龄构成较为合理,为公司的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所获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奖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职位 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
专利:
发明专利 一种活塞式液压缓冲器
发明专利 非对称渐进式安全钳
发明专利 一种节流缓冲器
发明专利 电磁制动器及其摩擦件、摩擦件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电梯安全钳楔块工作面的激光相变强化处理方法
发明专利 砂型浇铸系统的分模翻箱及翻模顶出装置
发明专利 计重浇铸装置
发明专利 电梯缓冲器试验设备
发明专利 一种直流负载串并联切换电路
发明专利 内置斜面增力机构的电磁铁
发明专利 一种砂型浇铸系统
董事长、 发明专利 弹性式滚轮导靴
邹家春
总经理 发明专利 电梯停梯开门状态意外移动的保护系统
发明专利 电梯瞬时式安全钳
发明专利 组合式电梯夹轨器
发明专利 电梯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盘式比例电磁铁端部结构
发明专利 一种失电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电梯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自动复位的钢丝绳制动器
其中还有实用新型专利 33 项及外观专利 6 项,另有 20 多项专利还在审核中。
科研成果:
公司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夹绳器、试验塔等自动化生产和装配线
的设计与建设
全自动铸造生产线的设计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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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发明专利电梯用小尺寸缓冲器
发明专利 一种节流缓冲器
董事、总
姚荣康 发明专利 组合式电梯夹轨器
工程师
发明专利 电梯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电梯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自动复位的钢丝绳制动器
专利:
发明专利 监测电梯制动器的触发电磁铁是否正常工作的电路
发明专利 电磁夹轨器
发明专利 电梯停梯开门状态意外移动的保护系统
产品开
发明专利 电磁制动器及其摩擦件、摩擦件的制造方法
发中心
孟红星 发明专利 一种失电夹轨装置
电气总
发明专利 一种电梯夹轨装置
工程师
发明专利 组合式电梯夹轨器
发明专利 电梯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自动复位的钢丝绳制动器
另有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审核中)20 多项
专利:
发明专利 砂型浇铸系统的分模翻箱及翻模顶出装置
发明专利 计重浇铸装置
技术装
发明专利 一种砂型浇铸系统
王伟 备中心
发明专利 组合式电梯夹轨器
总监
发明专利 电梯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失电夹轨装置
发明专利 一种电梯夹轨装置
(2)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公司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人才保护措施,确保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最近两年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邹家春、姚荣康、孟红星及王伟,简介请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四)其他核心人员”。
2、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始终将技术研发作为公司的业务核心,重视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每年
不断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以确保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公
司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费用 1,280.37 1,187.76 8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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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5,409.28 25,004.55 23,843.0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4% 4.75% 3.66%
3、正在从事的技术开发情况
公司在提高、完善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各项技术、功能的同时,正在进行或拟进行
的新技术开发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项目内容及目标
对 HN2500D 渐进式安全钳的主要定义
①电梯许用质量:P+Q=1200-2700kg;
HN2500D 渐
试制阶段 ②电梯额定速度:V=0.63-1.75m/s;
进式安全钳
③导轨工作面宽度:9、10、15.88、16mm;
④导轨表面状态:润滑或干燥。
对超高速 HN7000 渐进式安全钳的定义:
超高速 ①电梯许用质量:P+Q=1200-7000kg;
HN7000 渐进 设计阶段 ②电梯额定速度:V=6-10m/s;
式安全钳 ③导轨工作面宽度:16、19mm;
④导轨表面状态:润滑或干燥。
HYF25E 小型
试制阶段 满足家用梯或货梯,取代聚胺脂缓冲器,提高寿命
缓冲器
用于高层建筑或扁平皮带(钢带)电梯,在乘客进入电梯时产生
RCD 夹轨器 设计阶段
振颤,防止乘客产生眩晕的保护装置
动态提拉力过大且控制不稳定,易造成限速器或提拉机构损坏,
低速恒力限速 安全钳或其它制动装置无法正常工作,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从
试制阶段
器 低速精准测控、连续触发、提高响应时间、方便调整测试、降低
误动作和稳定提拉力等方面研发出新型限速器
潮模沙自动化 通过全自动化铸造生产线铸件的自动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产
设计阶段
浇铸生产线 品质量控制、降低成本
夹绳器是用于电梯超速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的一种安全装置,是
ARB 系列夹绳
小批量生产阶段 UCMP+ACOP 功能集成的安全解决方案,适用于现行钢丝绳牵引

的电梯
是解决 UCMP 和 ACOP 的另一解决方案,其特别适用于无法安
ARG 夹轨器 型式试验阶段
装夹绳器的无机房电梯和旧梯改造市场
4、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一直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以“提升质量、降低成本、节能环保、研
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引领行业前沿技术”为主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产品的
材料、结构、工艺、制造、测试、过程控制、外观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
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创新,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与公司国际化发展相适应的
科技人才队伍,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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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产品开发中心是公司产品研究与设计开发的机构,主要负责技术研究、新产
品开发设计,参与制定公司研发战略规划及产品线发展规划,制定项目研发计划并负
责执行。
产品开发中心
测试 研发 技术资料 非标室
标准化 档案管
项目组 创新组
室 理室
(2)研发设施
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以开发具有国际水平电梯安全部件技术为目标,采用国际先进
的研究试验以及测试设备,于 2014 年被评为国家级 CNAS 实验室,为产品研发和前沿
技术项目的试验提供强有力保障。公司研发的主要设备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用途
1 自由落体试验塔 主要用于新产品开发的验证性试验和寿命试验
2 大型惯性摩擦试验机 用于安全钳、制动器、夹轨器、夹绳器等摩擦材料的开发试验
3 环境可靠性试验设备 对滚轮导靴的温升、振动、寿命等各项性能参数测试
4 滚轮导靴寿命测试平台 对滚轮导靴的温升、振动、寿命等各项性能参数测。
5 部件性能/可靠性试验设备 对安全部件的局部或整体性能进行可靠性和功能性测试
布、洛、维三种硬度、橡胶硫化特性、橡胶拉伸、撕裂、扯断
6 物理特性试验设备 伸长率、抗拉强度、弹簧性能试验机等设备,可进行开发阶段
测量和验证
为国内第一大载重的 UCMP 试验塔,可进行曳引比 1:1 的
7 UCMP 试验塔
5000kg 额定载重下的 UCMP 寿命试验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建设的技术研发中心,建成后主要定位于超高速电梯、高端电
梯部件产品的开发、超高速摩擦材料的开发、制动器的开发、上行超速保护和限速器
的性能、验证、环境、寿命、可靠性和功能性综合测试,有力地保证了公司持续的技
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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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研发运行机制
本着“盘活内力、借助外力、技术引领、自主研发”的原则,公司致力打造一支
技术过硬、市场敏感度高、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①借助外力,成立专家智库
技术研究中心聘请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外部专家智
库, 对公司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重大项目进行把关、评估、技术支持。
②多部门联动,盘活内力
为了积极响应市场需求、缩短开发周期,公司成立技术委员会,主任由企业主要
领导人担任,成员由产品开发中心、生产、销售和财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
研究开发方向的确定、重点课题的决策、指导、检查和监督。
③技术过硬的主研队伍
公司拥有以教授、高工、专家组成的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研发团队,专业
涉及计算机、材料、机械、液压、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器和网络通信等专业领域。
④强力的制度保障
产品开发中心坚持《技术研发中心保密制度》、《技术研发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制
度》、《技术研发中心奖励制度》、《技术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和《技术研
发中心研发中心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沪宁“H”项目流程展开工作。
公司研发激励制度采用项目制管理,所有研发设计任务及奖励办法以研发项目的
形式体现;当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工资与岗位挂钩,建立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
机制;二是项目承包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给予奖励;三是根据成
果获得经济效益的情况,给予奖励。
(4)有序的创新决策和管理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策略在公司内部的执行,专门成立由各技术部门负责人和
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并由事业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技术创新项目
的评估、立项、管理和考核。公司大力培育创新文化,鼓励研发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提
出创新性建议和想法,对有价值的建议或思路公司会积极响应并组织技术研讨会进行
论证,在人、财、物方面提供足够的支持以保障创新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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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小创新的技术风险,项目立项须通过技术创新领导小组的项目可行性分析
和先进性分析;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技术创新领导小组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
踪与指导。
(5)市场和目标导向机制
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服务于市场和产品,每一项技术创新均有明确的目标定位,
以提高公司技术的竞争力、巩固及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优势地位、寻找新的市场空
间和机会。公司每项技术创新均从市场需求出发,通过创新转化机制将其融入公司开
发的产品中。
(6)优秀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不断加强自主人才培养,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公司注重员工的个人
价值体现和成长,鼓励员工在公司开放创新的平台上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公司组
织员工参与培训,促进员工自身能力扩展,增强员工对企业发展理念的认知和对企业
的归属感。
公司建立了灵活有效的研发人才聘用机制,根据总体的研发规划来设计,确立竞
争上岗的制度,不断激发每个研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九、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开展境外生产经营活动。
十、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当年和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
作为国内电梯安全部件的知名制造商,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电梯安全部件领域,以
“因为沪宁,所以安全”为使命,致力于电梯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坚定不移地走专
业化道路,不断追求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力争成为垂直运输安全系统的引领者。
具体来看,未来三至五年,公司的发展目标为:成为电梯行业核心部件的首选供
应商,建立沪宁安全系统产品和标准,推动公司产品在电梯行业十大知名品牌率先应
用,拓展其他行业制动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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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1、产能扩张计划
公司将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新增自动化程度高的生产
设备,提升公司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产品的产能和生产效率。与此同时,借
助电梯安全标准提升的契机,实现限速器、UCMP 等新产品的量产和推广,进一步丰
富产品线。
2、新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将密切关注电梯安全部件行业的发展动态和技术趋势,通过对现有安全部件
材料及结构的改进,实现高速、超高速电梯安全部件的国产化,同时通过对现有安全
部件产品的改进,继续开发限速器、UCMP、上行超速保护器、扶梯紧急制动器等电
器安全部件产品,提升电梯安全部件的稳定性、环保性、节能性和舒适性。
此外,借助于滚轮导靴产品的成功推广,公司将进一步加大非安全部件产品的开
发力度,围绕电梯部件领域,通过新材料的应用和结构的优化,继续开发滑动导靴、
电子夹轨器等其他电梯部件产品,实现客户资源的充分利用。
3、主要部件自制计划
随着资金实力的提升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将通过并购供应商、新增自动化加
工设备等方式,逐步提高部件自制率水平,在控制产品品质的同时,降低产品成本,
增厚公司业绩。
4、市场拓展计划
公司将利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营销网络,弥补自身在市场开拓方面的
不足。具体来说,针对新梯市场,公司将围绕主要电梯厂商的业务布局,通过就近设
立成品库等方式,提高供货效率。此外,结合日益提高的旧梯改造需求,通过在核心
城市设立办事处的方式,搭建国内营销网络,争取维保市场份额。
除此之外,公司还将进一步尝试海外市场的拓展,以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5、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将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水平和发展战略,本着稳健、可控、谨慎的原则,以
收购、兼并以及合资等方式,收购与公司产业发展相关联的企业,实现技术共享、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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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化制造、专业化协作、集约化经营、信息化管理,加快公司规模扩张的步伐。
6、人才引进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多渠道引进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策划、产品开发、营销及管
理等方面的中高级人才,完善人才梯队的建设。同时,在现有岗位评价和考核的基础
上,进一步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岗位质量责任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有序的岗
位竞争、激励、约束和淘汰机制,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一步实施对骨干员工和
新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
(三)公司拟定上述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
2、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国家对电梯部件产业现有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项优惠政策
得到贯彻执行;
4、本次公司股票成功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实施上述规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规模扩大对管理与资金的挑战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设置、人员配置、领导
和激励、企业文化建设、绩效控制等方面都将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更大的挑战。同
时,实施前述发展计划,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公司目前依靠自我积累和银行贷款等融
资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求。
2、对行业高端人才的需求
随着公司业务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对专业技术、管理、财务
等方面人才的需求将大幅上升。能否尽快挖掘、培养这些人才,将对公司未来的发展
战略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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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把握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梯的功能和结构可能会不断改进,相应的对电梯部件的
要求也会有所提高。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研发或市场定位出现较大偏
差,则将会影响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确保实现规划和目标采用的方法、措施
为了保证公司战略规划顺利实施,本公司拟采用以下措施:第一,全力做好募投
项目的实施,为企业未来几年的发展奠定基础;第二,加强电梯部件行业发展趋势的
研判,积极应对技术发展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不断推出与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产品,
并加大研发投入,做好新技术储备,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第三,建立目标和绩效
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差异并制定措施,确保相关规划和目标能够得以顺
利实现;第四,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
培育核心竞争力,完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标准化,提升现代化水平;第五,有效衔
接研发与生产,推动研发成果转化,并利用公司与专业机构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深
化合作研发的平台和机制;第六,注重客户利益、公司利益、员工利益的协调,实现
客户、股东、员工共赢;第七,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合理的方式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再融
资,筹集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各项资源。
(六)公司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是以现有业务、现有人才、现有技术为基础而制定的,以
达到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为目的,最终实现公司综合竞
争力的提升。
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目标坚持专注于现有电梯部件业务,通过产能扩张、新产
品开发、主要部件自制、市场开拓及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现有业务从深度与
广度上进行合理提升与拓展。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目标与现有业务联系紧
密。
(七)发行人关于公告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的声明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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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本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相应继承了沪宁有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公司合
法、独立地拥有与生存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专利和商标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该等资产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
资产产权界定明晰。
(二)人员独立
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劳动、人事、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等方
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
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薪。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拥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运作独立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
司开立有独立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税务申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混
合纳税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管理、监督机构,结合本次发行方案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制订了《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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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草案)》,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内部管理制度,构建了决策制度有效、职权范围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衡机制。
公司依据电梯部件生产业务特征和自身发展需要,设立了内审部、财务部、人力资
源部、开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部、营运中心、行政部、质量中心、智能中心、信息
中心、证券部等职能部门,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权,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公司决策
体系和职能机构独立完整,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机
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梯部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公司已经具备了经营所
需的相应资质、许可及授权,拥有从事经营业务所必须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信息
系统及管理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的情形。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具
备独立经营的能力,上述发行人的独立运营情况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
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设备的设计,自有房屋租赁;批发、零售:电梯部件,自动
化生产线,机电设备。
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没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除证券、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股 99.00%
期货)、受托资产管理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受托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股 65.06%
公司 资产管理
沪宁股份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控制的其他企业在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及主要客户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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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均与沪宁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利益冲突。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
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
系。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与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实际控制
人邹家春、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斯代富投资分别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向本公司出
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一、本人/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
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发行人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
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本人/本公司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本人/本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
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
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发行人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股的企业按照如下方
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
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
关联的第三方。”
(三)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的意见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沪宁
投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已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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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关联
关系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沪宁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邹家春,其基本情况参见“第五节发行
人基本情况”中“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
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为斯代富投资,其基本情况参见“第五节发
行人基本情况”中“六、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
3、发行人控股/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杭州卡斯丁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情况”。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关系
杭州沪宁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有该公司 99.00%股权
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持有该公司 65.06%股权
5、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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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杜烈康担任高管的公司
2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杜烈康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3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杜烈康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4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杜烈康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5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杜烈康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6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余顺坤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7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余顺坤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8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程礼源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9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张清担任副主任的单位,并持有其 25%的份额
10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胡进担任董事的公司
11 杭州云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宋青云妻子陈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6、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演变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 邹家春原持有其 70%股权,该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注销
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 邹家春原持有其 70%股权,该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6 日注销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已注销)
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俞金法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下城区永康苑 40 幢 56-3 室
股权结构 邹家春 70.00%、俞金法 10.00%、冯国华 10.00%、姚开明 10.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批发、零售:金属材料、电梯配件、五金、电器设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032014388
主营业务 柱塞体、缸体等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的供应商,为发行人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2014 年 5 月起,泸宁物资逐步停止实际经营。2016 年 1 月 18 日,泸宁物资在杭州
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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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泸宁物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
总资产 1,789,185.45
净资产 1,676,362.93
净利润 -609,733.01
*注:泸宁物资于 2014 年完成税务注销,2015 年以后数据无法取得,以上财务数据为 2014 年数据且未经审计
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已注销)
成立时间 2007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金标
注册地址 萧山区戴村镇半山村戴云公路边
股权结构 邹家春 70.00%、金标 30.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加工:机械配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181000011784
主营业务 楔块条等铸件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发行人的供应商,为发行人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2015 年开始,国宁铸造的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股东一致同意不再重新经营国宁
铸造。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宁铸造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
续。
②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最近一年,国宁铸造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1,843,638.16
净资产 1,715,630.51
净利润 49,3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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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外收入。
7、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前述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为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参见本招股书“第八节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
职情况”。
(二)报告期内全部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采购公司生产各类电梯安
泸宁物资 全部件所需的零部件原材 - - 838.04
关联采购 料
采购楔块条为主的铸件类
国宁铸造 - - 119.06
零部件
关联销售 江南嘉捷 销售安全部件 108.82 101.05 -
沪宁投资 租赁公司房屋 - 2.40 -
房屋租赁
斯代富投资 租赁公司房屋 - 1.80 -
支付薪酬 公司董监高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关联担保 邹家春、任翔霞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妻子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1)向泸宁物资采购各类零部件
①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向泸宁物资采购缸体、柱塞体、钢板、无缝管等零部件,并用于各类产品的生
产。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成立泸宁物资的原因系打造一个采购平台,以期通过规模效
应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2014 年 5 月起,泸宁物资逐步停止实际经营。上述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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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终止后,公司的采购部门直接承担上述零部件的采购职责。2016 年 1 月 18 日,泸宁
物资取得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下)准予注销[2016]第 092842 号”工
商企业注销证明,目前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②交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泸宁物资发生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采购柱塞体、缸体等零部件 2014 年 838.04 4.87%
③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2014 年,公司与泸宁物资间的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钢板 127.88
油缸 303.53
柱塞 284.46
其它 122.17
小计 838.04
总体上看,公司原材料采购可分为专属材料和通用材料,专属材料指专供于某类产
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于公司产品品种不一,同一产品品种内规格繁多,导致所采购
的专属于某类产品的专属原材料间因规格不同,原材料间差异较大,不具可比性,因此
该类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定价方法为“成本加成法”,即根据所需各种零部件的生产工艺,
按其直接材料的市场定价,加上工费消耗,再加上给予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最终通过协
商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在通用材料方面,由于通用材料大多是大宗商品,采购单价间具备可比性,2014
年,公司向泸宁物资采购的通用材料主要是钢板。此外用于缓冲器产品的无缝管是构成
油缸的重要材料之一,而无缝管与大宗商品较为类似,各供应商间的采购单价也具有一
定的可比性。公司向泸宁物资采购的钢板和无缝管具体情况如下:
(1)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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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钢板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千克
2014 年
单位 金额 数量 单价
杭州振业钢管有限公司 347.63 1,088.91 3.19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 127.25 392.77 3.24
上海志岸物质有限公司 24.42 81.39 3.00
如上表,公司与泸宁物资间的钢板交易价格与其它供应商间的采购单价差异不大,
其中 2014 年度差异上升,主要原因系:2014 年 5 月,各股东商议拟终止泸宁物资业务,
并同意将泸宁物资一批钢板尾货库存以相对较低的价格销售给本公司。
(2)无缝管
公司无缝管的采购始于 2014 年,2014 年度无缝管的主要供应商如下:
单位:吨、万元、元/千克
供应商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单价
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 385.93 156.72 4.06
上海海朕工贸有限公司 999.72 461.58 4.62
2014 年初,公司主要向泸宁物资采购无缝管。2014 年 5 月,各股东商议拟终止泸
宁物资业务,并同意将泸宁物资一批无缝管尾货库存以相对较低的价格销售给本公司。
2014 年 6 月起,公司开始向上海海朕工贸有限公司采购无缝管,价格按照市场价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与泸宁物资交易价格总体公允,泸宁物资 2014 年向本公司销售的
钢板和无缝管均价略低于第三方价格有其特殊原因,不存在利益输送的主观动机,且影
响金额很小。
(2)向国宁铸造采购铸件类零部件
①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向国宁铸造采购楔块条等零部件,并用于安全钳产品的生产。公司实际控制人
邹家春成立国宁铸造的目的系满足奥的斯电梯等客户对楔块条产品品质控制的要求。为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2015 年起,公司逐步通过子公司卡斯丁提供楔块条铸造及加工。
2017 年 3 月 6 日,国宁铸造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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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交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国宁铸造发生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采购楔块条等铸件类零
2014 年 119.06 0.69%
部件
③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向国宁铸造采购的零部件主要为楔块条,且采取定制化的方式。除向国宁铸
造采购外,公司还向慈溪振华采购类似规格楔块条,上述两种楔块条的原材料和重量
基本一致,但产品参数略有不同,单位产品的价格差异主要为加工费。
2014 年,本公司向国宁铸造采购的楔块条及向慈溪振华采购的楔块条情况如下:
单位:个,万元,元/个
年度 供应商 采购数量 采购金额 单价
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 21,103 111.04 52.62
2014 年
慈溪市振华机械有限公司 7,293 37.40 51.28
如上表所示,公司与国宁铸造间的楔块条交易价格与其它供应商间的采购单价差
异不大。
综上所述,公司与国宁铸造交易价格总体公允。
2、关联销售
(1)向江南嘉捷销售产品
①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与江南嘉捷是合作多年的商业伙伴,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逐年向江南嘉捷提供生
产的各类产品。程礼源于 2015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江南嘉捷的独立董事,并于同年 12 月
30 日被选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查阅了交易所相关规则中关于关联
方认定的条款,基于谨慎的原则,将江南嘉捷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并将双方自 2015
年起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②交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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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5 年起,公司与江南嘉捷发生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各类电梯安全部件 2015 年 101.05 0.41%
销售各类电梯安全部件 2016 年 108.82 0.43%
③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上述销售定价系公司根据双方历年交易的定价原则并参考当期市场情况确定,定价
基本公允。
3、向关联方支付报酬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情况参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公司治理”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房屋租赁
(1)向沪宁投资出租房屋
①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及其兄长邹雨雅为完成公司上市前股权架构的调整,计划于
2015 年 7 月共同投资设立沪宁投资向公司增资。为满足工商设立登记落实注册地的要
求,沪宁投资向公司租用部分办公场地。沪宁投资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完成工商设立登
记。
②合同内容
2015 年 7 月,沪宁投资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余杭区中
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 号办公大楼第五层使用面积 20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出租给
沪宁投资使用,租赁期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租赁范围 面积(m2) 租金(元/月/m2) 租金合计(万元/年)
杭州市余杭区中
泰街道工业园区
2015.7.10-2020.7.9 200 10 2.40
环园南路 11 号第
五层部分办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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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底,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与沪宁投资结清当年度房屋租赁款项,同时
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自 2016 年起,公司已终止与沪宁投资的关联租赁。目前沪宁投资
已向无关联第三方租赁新的场地作为经营场所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沪宁投资发生的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出租房屋 2015 年 2.40 0.0096%
③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沪宁投资间的房屋租赁定价为协商定价,并参考公司出租给无关联第三方的
价格和公司周边房屋租赁的市场均价综合确定,定价公允。
(2)向斯代富投资出租房屋
①交易的背景及原因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为完成向公司核心员工的股权激励,计划于 2015 年 8 月与
确定为激励对象的员工共同投资设立斯代富投资向公司增资。为满足工商设立登记落实
注册地的要求,斯代富投资向公司租用部分办公场地。斯代富投资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
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②合同内容
2015 年 8 月,斯代富投资与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余杭区
中泰街道环园南路 11 号办公大楼第三层使用面积 150 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出租给斯代富
投资使用,租赁期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 租赁范围 面积(m2) 租金(元/月/m2) 租金合计(万元/年)
杭州市余杭区中
泰街道环园南路
2015.8.13-2020.8.12 150 10 1.80
11 号第三层部分
办公用房
截至 2015 年底,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与斯代富投资结清当年度房屋租赁款项,同
时为了减少关联交易,自 2016 年起,公司已终止与斯代富投资的关联租赁。目前斯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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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投资已向无关联第三方租赁新的场地作为经营场所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斯代富投资发生的租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内容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出租房屋 2015 年 1.80 0.0072%
②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斯代富投资间的房屋租赁定价为协商定价,并参考公司出租房屋给无关联第
三方的价格和公司周边房屋租赁的市场均价综合确定,定价公允。
2、关联担保
由于银行贷款条件较高,除需要用资产进行抵押外,通常还要求第三方进行担保。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为本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已经执行完毕或解除担保责任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债权人 担保合同编号 金额 借款期限 被担保方 担保情况
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合作 8031120110011233(此 2011.8.31- 邹家春、任翔霞以其
1 900.00 发行人
银行中泰支 合同号为借款合同号) 2013.8.30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2012.2.28-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2 33100420120003945 500.00 发行人
公司杭州延 2013.2.27 单提供质押担保
安路支行
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合作 8031120120002133(此 2012.2.29-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3 950.00 发行人
银行中泰支 合同号为借款合同号) 2013.2.28 单提供质押担保

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合作 2012.4.28- 邹家春、任翔霞以其
4 8031120120005728 400.00 发行人
银行中泰支 2015.4.27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合作 2013.2.21-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5 8031120130002189 950.00 发行人
银行中泰支 2015.2.20 单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2013.2.25-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6 33100420130004407 500.00 发行人
公司杭州延 2014.2.24 单提供质押担保
安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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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商业
8031120140002411(此 2014.3.7-2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7 银行股份有 500.00 发行人
合同号为借款合同号) 015.3.6. 单提供质押担保
限公司中泰
支行
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商业
8031120150002786(此合 2015.3.5-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8 银行股份有 500.00 发行人
同号为借款合同号) 2016.3.4 单提供质押担保
限公司中泰
支行
浙江杭州余
杭农村商业
8031120150005349(此 2015.4.13- 邹家春以其定期存
9 银行股份有 450.00 发行人
合同号为借款合同号) 2016.4.12 单提供质押担保
限公司中泰
支行
浙江杭州余
邹家春、任翔霞以
杭农村合作 2013.7.24-
10 8031120130009608 900.00 发行人 其房产提供抵押担
银行中泰支 2016.7.23


(2)目前尚在执行的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尚在执行的关联方担保情况。
(五)关联往来款项余额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0316 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16.12.31 2015.12.31 2014.12.31
泸宁物资 - - -
预付款项
国宁铸造 - - 85.68
应收账款 江南嘉捷 29.63 13.93 -
(六)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销售、研发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价
格合理,交易金额占比较低,且逐年减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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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保证了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公
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有效性
1、公司对产生关联交易的源头进行了剖析和清理,目前,公司与关联方(江南嘉
捷除外)尚在执行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报酬。除上述关联交易外,今后公司
与各关联方在业务、资产、资金等方面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计划或安排。
2、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公司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
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
益的公允性。
3、2015 年 12 月,公司选聘了三位独立董事,并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在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4、为减少和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2016 年 2 月 6 日,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
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斯代富投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分别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沪宁股份控股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该控制地位,就沪
宁股份与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故意
促使沪宁股份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沪宁股份必
须与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本
人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
沪宁股份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垄断采购和
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沪宁股份的经营,损害其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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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及(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沪宁股份
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沪宁股份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
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果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给予沪宁股份相应
的赔偿。”
本公司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最大程度消除了关联交易产生的基础,并从根本上减少
和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作出了明
确的规定,同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
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明确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对关联交易实施更为有效的外部监督。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关联交易均已按当时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
关程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近三年过往关联交易
情况审查的议案》,对公司在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
易予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杜烈康、余顺坤和程礼源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出具《杭州沪宁电梯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近三年过往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担保、关联租赁等
重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当时及现行
有效的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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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现有 9 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任
期及职务如下: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邹雨雅 董事、副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徐芙蓉 董事、财务总监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邹成蔚 董事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张杰 董事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杜烈康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余顺坤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程礼源 独立董事 2015 年 12 月 30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1、邹家春先生
195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8 年 10 月至 1988
年 6 月,任杭州钻探机械制造厂生产及经营计划员;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杭
州西子汽车配件厂副厂长;1996 年 4 月,创立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并任厂长,历任杭
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邹雨雅先生
195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9 年 11 月至 1999
年 1 月,历任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车间主任、劳动人事科科长、机
务副经理、值班长;1999 年 2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副厂长、杭州沪宁电梯
配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现任股份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徐芙蓉女士
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9 年 8 月至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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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历任杭州三枪工具厂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4 年 10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
梯配件厂财务科长、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股份公司董事、财务
总监。
4、邹成蔚先生
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 1 月起,任
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沪宁投资总经理。
5、姚荣康先生
197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5
年 3 月,历任 35108 部队分队副连长、连长、副营长;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历任
77263 部队师指挥自动化站站长、通信科科长、装备技术室主任;2014 年 4 月起,任杭
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机械总工程师;现任股份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6、张杰先生
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检验员、质量管理员;2001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
历任宁波桐叶技术咨询公司体系咨询助理、咨询师、高级咨询师;2005 年 3 月起,历
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厂长助理、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品质部部
长、营运部部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营运中心总监。
7、杜烈康先生
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8 年 8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委委员;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
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报告
委员会委员、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副理
事长、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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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余顺坤先生
196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3 年 9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中国传媒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教师;1991 年 8 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人事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代电力研究院人力资
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主攻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
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元禾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程礼源先生
193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2
年至 1964 年,任石家庄供电局技术员;1964 年至 1976 年,任北京电力设计院设计师;
1976 年至 1988 年,历任苏州电梯厂技术员、副总工程师;1988 年至 1997 年,任苏州
迅达电梯有限公司技术部长;1997 年至 2008 年,任杭州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裁;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
中国电梯协会理事、西子电梯集团高级顾问;现任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南嘉捷电
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现有 3 名成员,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任期
及职务如下: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张清 监事会主席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胡进 监事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何泉干 职工代表监事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1、张清先生
195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0 年 1 月至 1978
年 10 月,任职于浙江生产建设兵团三师十一团十一连;1978 年 10 月至 1992 年 2 月,
历任杭州医用光仪厂厂办主任、杭州仪器表集团公司法律顾问;1992 年至今,任浙江金
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6 年 1 月起,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股份公
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杭州仲裁委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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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进先生
198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债券业务经理、投行业务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股份公司监事,兼任杭州华普永
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好络维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3、何泉干先生
196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历任西子汽车配件厂车工、品质检验员;1999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杭州
沪宁电梯配件厂运输经理;2004 年 2 月起,历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厂业务员、杭州沪宁
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业务员、业务经理;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何泉干为职工代表监事;现任股份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有 5 名,由董事会聘任,其任期及职务如下:
姓名 职务 本届任期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17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邹雨雅 董事、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徐芙蓉 董事、财务总监 2015 年 12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2015 年 12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宋青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5 年 12 月 14 日-2018 年 11 月 16 日
1、邹家春先生
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
2、邹雨雅先生
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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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芙蓉女士
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
4、姚荣康先生
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
5、宋青云先生
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1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中山支行客户经理、总行个人金融部科
员、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个人金融部科长、杭州城东新城支行行长、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副
总经理;2015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四)其他核心人员
1、邹家春先生
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
2、姚荣康先生
其简历参见本节中“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要情况”之
“(一)董事”。
3、孟红星先生
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1 年 7
月至 2001 年 3 月,历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检验员、主检;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珠海阿尔法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经
理;2005 年 5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杭州菲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
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电气总工程师;现任股份公司产品开发中心
电气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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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伟先生
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 年 8 月至 1996
年 6 月,历任中航工业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技术主任;
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浙江嘉吉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温州威
尔斯通光辉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温州瓯宝五金
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14 年 2 月起,任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技术装备中心总监;
现任股份公司技术装备中心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为三年,连选可
以连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情况如下:
1、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一致同意选举邹家春、邹雨雅、徐芙蓉、邹成
蔚、姚荣康、张杰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各董事均由股东沪宁投资提名。同日,本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邹家春为董事长。
2015 年 12 月 14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余顺
坤、程礼源、杜烈康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若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余顺坤、
程礼源、杜烈康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同意选举邹家春、张杰、姚荣康、余
顺坤、程礼源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邹家春任召集人;选举杜烈康、张杰、余
顺坤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杜烈康任召集人;选举余顺坤、程礼源、邹成蔚担
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余顺坤任召集人;选举余顺坤、邹家春、杜烈康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杜烈康任召集人。2015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议案,正式选举余顺坤、程礼源、杜烈康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成立了各专门委员会。
2、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创立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张清、胡进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其均由股东沪宁投资提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何泉干由 2015 年 11 月 17 日职工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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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选举产生。
同日,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清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请邹家春
为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请邹雨雅、
宋青云为副总经理、徐芙蓉为财务总监、姚荣康为总工程师;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请
宋青云为董事会秘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法定义务责任的了解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上市前辅导,辅导
内容涉及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定义务责任等内容。通过辅导,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已有充分了
解。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
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
直接或间接享有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方式
公司权益比例
直接持股 14.1726%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通过沪宁投资间接持股 57.4561%
通过斯代富投资间接持股 9.2716%
直接持股 3.8005%
邹雨雅 董事、副总经理
通过沪宁投资间接持股 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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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间接享有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方式
公司权益比例
徐芙蓉 董事、财务总监 直接持股 1.9002%
邹成蔚 董事 - -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通过斯代富投资间接持股 0.4654%
张杰 董事 通过斯代富投资间接持股 0.4654%
杜烈康 独立董事 - -
余顺坤 独立董事 - -
程礼源 独立董事 - -
张清 监事会主席 - -
胡进 监事 - -
何泉干 监事 - -
宋青云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直接持股 0.9501%
孟红星 其他核心人员 通过斯代富投资间接持股 0.4654%
王伟 其他核心人员 通过斯代富投资间接持股 0.465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
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
近亲属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外,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与公司存在
所投资
姓名 在公司任职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同业竞争或其他
企业名称
利益冲突的情况
沪宁投资 1,000.00 99.00% 否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斯代富投资 2,070.00 65.055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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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公司存在
所投资
姓名 在公司任职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同业竞争或其他
企业名称
利益冲突的情况
邹雨雅 董事、副总经理 沪宁投资 1,000.00 1.00% 否
徐芙蓉 董事、财务总监 - - - -
邹成蔚 董事 - - - -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斯代富投资 2,070.00 3.2656% 否
张杰 董事 斯代富投资 2,070.00 3.2656% 否
上海凯士奥投资咨询有
杜烈康 独立董事 300.00 0.99% 否
限公司
余顺坤 独立董事 - - - -
程礼源 独立董事 - - - -
张清 监事会主席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30.00 25% 否
胡进 监事 - - - -
何泉干 监事 - - -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宋青云 - - - -

孟红星 其他核心人员 斯代富投资 2,070.00 3.2656% 否
王伟 其他核心人员 斯代富投资 2,070.00 3.2656% 否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其他对外投资情况与本公
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除上述列明的投资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
他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2016 年度从本公司及关联公司
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任职情况 2016 年度薪酬 领薪单位
邹家春 董事长、总经理 36.66 公司
邹雨雅 董事、副总经理 38.76 公司
徐芙蓉 董事、财务总监 36.88 公司
邹成蔚 董事 3.00 公司
姚荣康 董事、总工程师 31.61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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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张杰 董事 31.96 公司
杜烈康 独立董事 8.80 公司
余顺坤 独立董事 8.80 公司
程礼源 独立董事 8.80 公司
张清 监事会主席 -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胡进 监事 - 乾亨投资
何泉干 职工代表监事 13.57 公司
宋青云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0.20 公司
孟红星 其他核心人员 30.05 公司
王伟 其他核心人员 30.90 公司
注:独立董事津贴自 2016 年 1 月开始计算。
除上述收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在本公司
及其关联企业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
总额占各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39%、10.08%及 6.1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
职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公司关系
董事长、总经 沪宁投资 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
邹家春
理 斯代富投资 执行董事 公司股东
董事、副总经
邹雨雅 斯代富投资 监事 公司股东

董事、财务总
徐芙蓉 - - -

邹成蔚 董事 沪宁投资 总经理 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总工程
姚荣康 - - -

张杰 董事 - - -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 关联自然人担
杜烈康 独立董事 财务总监
公司 任董事、高级管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理人员的公司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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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姓名 职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公司关系
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自然人任
华北电力大学 教授
职的单位
余顺坤 独立董事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
程礼源 独立董事 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任
张清 监事会主席 浙江金浙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职的单位
关联自然人任
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经理
职的单位
关联自然人担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任监事的公司
胡进 监事
关联自然人担
浙江好络维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任监事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任董事的公司
何泉干 监事 - - -
副总经理、董
宋青云 - - -
事会秘书
其他核心人
孟红星 - - -

其他核心人
王伟 - - -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有在其他法
人企业兼职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系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邹家春与董事、副总经理邹雨雅系兄弟关系,与董事邹成蔚
系父子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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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署协
议、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已与所有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合同》。公司已分别与董事邹家春、
邹雨雅、徐芙蓉、邹成蔚、姚荣康、张杰,监事何泉干,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宋青云及
其他核心人员孟红星、王伟签订了《劳动合同》和《技术保密协议书》。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中“十、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作
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聘任均符合《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会近两年变动情况
时间 程序 董事会组成人员
2014 年 1 月 1 日 - 执行董事:邹家春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邹家春、邹雨雅、
徐芙蓉、邹成蔚、姚荣康、张杰为第一届董 董事:邹家春、邹雨雅、徐芙
2015 年 11 月 17 日 事会董事成员 蓉、邹成蔚、姚荣康、张杰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邹 董事长:邹家春
家春为董事长
董事:邹家春、邹雨雅、徐芙
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蓉、邹成蔚、姚荣康、张杰、
2015 年 12 月 30 日 杜烈康、余顺坤、程礼源为第一届董事会独
杜烈康、余顺坤、程礼源
立董事
董事长:邹家春
(二)监事会近两年变动情况
时间 程序 监事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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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1 日 - 监事:张清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泉干为职工
代表监事
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张清、胡进为股东 监事:张清、胡进、何泉干
2015 年 11 月 17 日
代表监事 监事会主席:张清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
清为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时间 程序 高管组成情况
2014 年 1 月 1 日 - 总经理:邹家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作出
2015 年 11 月 17 日 总经理:邹家春
决议:聘请邹家春为总经理
总经理:邹家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出
副总经理:邹雨雅、宋青云
决议:聘请邹雨雅、宋青云为副总经理,宋
2015 年 12 月 14 日 董事会秘书:宋青云
青云为董事会秘书、徐芙蓉为财务总监、姚
财务总监:徐芙蓉
荣康为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姚荣康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作为公司的核心骨干人
员,未发生重大变化,理由如下:
1、董事的增选不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一贯性和稳定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在以实际控制人邹家春为核心的管理团队的领导下进行生
产经营,邹家春自公司设立起即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连任逾 10 年,至今未发生过
变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增选主要系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需
要,且新增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大部分均为公司内部任职多年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管理文化均有深刻的了解,与公司原董事形成了一致的管理理念和
风格,不影响公司经营决策的一贯性和稳定性。
2、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公司现任总经理邹家春自公司设立起即担任总经理一职。公司新聘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大部分为公司内部任职多年的中高层管理者,且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后具体负责的业务与任职前未发生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保荐机构对公司报告期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及变更原因进行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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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或调整属于正常变动,是为了符合股份公司
规范运作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且其任免履行了
股东提名、提议、决议等内部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一贯性、连续性产生不利
影响。
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逐步建立了科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先后制订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治理机制。
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理层,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内部组织结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配套齐全,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无违法违规情形。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董事及监事任免、董事会及监事会报
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的批准、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等事项作出相
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
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 股东出席情况
1 2015 年 11 月 17 日 创立大会 全部出席
2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部出席
3 2016 年 2 月 28 日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全部出席
4 2016 年 5 月 25 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全部出席
5 2017 年 3 月 20 日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全部出席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案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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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
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财务预算及决算方案
的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等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 董事出席情况
1 2015 年 11 月 17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全体董事
2 2015 年 12 月 14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全体董事
3 2016 年 2 月 6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董事
4 2016 年 5 月 3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董事
5 2016 年 8 月 2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全体董事
6 2017 年 2 月 28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全体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董事会运行规范、有效;不存在董
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司监事会在检查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方面切实发挥了作用。自股份公司成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共召开监事会 4
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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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会议 监事出席情况
1 2015 年 11 月 17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全体监事
2 2016 年 5 月 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全体监事
3 2016 年 10 月 3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监事
4 2017 年 3 月 1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决议内容合法有
效。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不存在董
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并选举杜烈康、余顺坤和程礼源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公司治理结构有较大改善,在关联交易及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
时,独立董事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有力的保障了公司
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发行上市后,公司独立董
事将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未曾出现过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职
责。
宋青云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以来,勤勉尽职,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参加董事会会议,制
作会议记录并督促与会相关人员签字。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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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董事会的顺利运行,切实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制度》,并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具体成员为杜烈康、
余顺坤和张杰,其中独立董事杜烈康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累计召开了 4 次会议。本公司审计委
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审计委
员会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具体成员为余顺坤、
程礼源和邹成蔚,其中独立董事余顺坤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累计召开了 2 次会议。本公司提名委
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提名委
员会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具体成员为邹
家春、杜烈康和余顺坤,其中独立董事杜烈康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累计召开了 2 次会议。本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
正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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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具体成员为邹家春、
张杰、姚荣康、余顺坤和程礼源,其中邹家春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累计召开了 3 次会议。本公司战略委
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有效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运行正常。战略委
员会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十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
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17 年 2 月 28 日,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鉴[2017]0317 号”《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1、税务处罚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4 年 4 月 22 日,杭州市余杭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对职工
部分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大楼装修费用计入“当期费用”未计入“长期待摊费
用”,以及购车棚支出在“管理费用-其他”中列支,未计入“固定资产-房屋”的违法
事实。
2014 年 5 月 16 日,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作出“余地税稽处[2014]42 号”
《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求公司补缴税款。同时作出“余地税稽罚[2014]34 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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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偷税行为处以少缴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税款 60%的罚款
56,433.55 元,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 60%的罚款 3,512.91 元,罚
款合计 59,946.46 元。
公司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配合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并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足额缴纳了上述罚款。公司违反税收监管规定的上述行为系财务人员对企业会
计准则以及会计科目归类的不熟悉和理解偏差所致,且违规行为发生在报告期外,公
司不存在违反税收监管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观故意,不存在漏缴税款的动机。为杜
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行为,公司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法、财务会计等监管规定及具体
政策的学习,根据企业上市内控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公司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
强与税务部门日后的沟通交流。
针对上述处罚事项,杭州市余杭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专
项说明,认为:“鉴于杭州沪宁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主观上不存在偷逃税款故意,并按
要求及时补缴了相应税款。我局确认“余地税稽罚[2014]34 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公安处罚
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期间,公司未经许可、备案,向杭州泸宁物资有限公司
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丙酮。2014 年 10 月 30 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出具“余公行罚
决字[2014]第 54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罚款 94,900.80 元罚款,没收丙
酮 164 瓶共计 82 升的行政处罚。
公司在接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立即配合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并承诺今后停
止未经许可备案采购易制毒化学品类物品的行为,并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足额缴纳了
上述罚没款。
公司购买丙酮主要系用于生产经营中铁切块类零部件的清洗。公司违反易制毒化
学品监管规定的上述行为系业务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规定以及丙酮化学属性的不
熟悉所致,公司不存在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观故意。
为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行为,公司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
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
可办法》等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规定及具体政策的学习,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建立单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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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与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日后的沟通交流。
2016 年 4 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对此出具专项说明,确认了公司的上述违规
行为已得到整改,且未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情节相对轻微。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尚不构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发行人不得有“最近 36 个月内
违反工商、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收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的情形,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且该等违规行为已经纠正,
对发行人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报告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发生事故或纠纷、因此承担赔偿
责任情况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对发行人品质中心、营销中心部门负责人的访谈以及发
行人取得的相关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合规证明文件,并经合理审查,发
行人除根据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就产品包装破损、发货延误等非产品质量原因履行相
关合同义务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发生事故或纠纷
以及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沪宁投资、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于 2016 年 2 月 6 日出具《避免资金占用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
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本公司及
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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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
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
保的情形。
十四、发行人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制度、担保制度安排
及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制度
1、资金管理制度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货币资金管
理”专章,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岗位和分工、付款程序、银行结算和审批授权、票据和
财务印章的管理作出了规定。
同时,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主要包括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
理制度、票据使用规范、支票的管理制度等具体细则,严格和完善了公司的资金管
理,进一步细化了资金审批、复核、批准及授权的工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
理效率。
2、资金管理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进
行资金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投资制度
1、对外投资制度安排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细化
了《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以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
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
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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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后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
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
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
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
利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2、对外投资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进行对外投资,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外担保制度
1、对外担保制度安排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细化
了《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
对外担保风险。
(1)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公司应当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对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和收益进行充分分析
和论证。
(2)以下对外担保行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报股东大会审批:1)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
十(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70%)的担保对
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10%)的担保;5)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须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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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担保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外担保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投资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者行使权利,重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同
时公司制订的各项制度中也充分考虑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在保障投资者依法享
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方面采取的措施
如下:
(一)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证所有股东具有平等的获得公司披露信息
的机会,努力为投资者创造经济、便捷的方式来获得信息。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项工作。公司将通过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公
司网站发布等多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了解,以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此外,《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三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
露事项: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
《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将实行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办法,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公司资产收益。
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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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投资者投票权
《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公司的股东投票机制。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保护
投资者享有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章程(草案)》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如拟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章程(草案)》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投资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可以选择公司的管理者。
(四)保障投资者其他的合法权利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审
查内容和责任等,并规定对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以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利。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并不断督促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以强化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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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反映了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情况。中汇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的申报财务报表出具了“中汇会审[2017]0316 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除阅读本节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
息和讨论分析外,还应关注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880,395.61 71,956,839.57 46,326,165.12
应收票据 3,400,489.97 7,526,338.34 2,341,354.80
应收账款 74,295,276.43 63,894,797.92 60,458,044.41
预付款项 656,165.61 1,883,280.37 4,495,427.31
其他应收款 8,842,482.00 5,450,394.31 178,043.55
存货 23,599,158.42 25,149,098.87 28,337,818.25
其他流动资产 1,832,279.38 2,683,025.43 1,500,959.77
流动资产合计 173,506,247.42 178,543,774.81 143,637,813.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固定资产 54,327,651.58 51,464,329.24 44,468,541.10
在建工程 11,404,267.54 544,971.09 273,112.20
无形资产 17,935,445.63 18,330,811.49 4,607,856.06
长期待摊费用 242,716.45 510,113.25 642,884.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3,782.70 1,369,279.72 1,968,474.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164.00 974,858.00 2,535,062.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320,027.90 73,394,362.79 54,695,930.72
资产总计 258,826,275.32 251,938,137.60 198,333,743.93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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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短期借款 - 33,000,000.00 56,950,000.00
应付账款 24,384,776.80 18,839,847.82 28,875,227.59
预收款项 813,077.55 611,504.80 858,314.32
应付职工薪酬 7,200,381.65 8,060,493.77 5,030,357.47
应交税费 2,463,299.78 4,417,339.34 4,714,675.88
应付利息 - 44,550.00 85,833.33
其他应付款 2,611,794.20 9,184,965.91 32,934.30
流动负债合计 37,473,329.98 74,158,701.64 96,547,342.89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37,473,329.98 74,158,701.64 96,547,342.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63,150,000.00 63,15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108,494,572.93 108,494,572.93 -
盈余公积 4,792,601.37 706,251.04 9,723,726.66
未分配利润 44,915,771.04 5,428,611.99 81,193,729.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221,352,945.34 177,779,435.96 100,917,456.54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868,944.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352,945.34 177,779,435.96 101,786,401.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826,275.32 251,938,137.60 198,333,743.9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54,092,776.47 250,045,509.41 238,430,126.94
减:营业成本 161,011,389.85 170,711,390.52 172,173,323.21
税金及附加 2,393,087.41 1,843,329.43 1,791,608.90
销售费用 8,793,418.16 6,033,865.42 5,013,996.23
管理费用 34,772,928.81 41,178,772.66 22,374,376.99
财务费用 -187,304.52 1,808,108.18 2,988,762.74
资产减值损失 664,491.84 303,345.02 151,090.06
1-1-2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加:投资收益 69,423.80 80,882.04 64,192.10
二、营业利润 46,714,188.72 28,247,580.22 34,001,160.91
加:营业外收入 3,996,086.13 1,717,795.43 1,129,859.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50,951.59 45,008.22 297,171.68
减:营业外支出 411,102.62 356,809.00 1,471,466.2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
125.00 95,403.65 3,746.50

三、利润总额 50,299,172.23 29,608,566.65 33,659,553.73
减:所得税费用 6,725,662.85 5,753,145.28 4,604,122.28
四、净利润 43,573,509.38 23,855,421.37 29,055,43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573,509.38 23,979,212.34 29,743,370.38
少数股东损益 - -123,790.97 -687,938.9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573,509.38 23,855,421.37 29,055,43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573,509.38 23,979,212.34 29,743,370.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3,790.97 -687,938.93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9 0.3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9 0.38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123,583.74 259,159,905.36 253,869,991.2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8,536.72 170,267.15 146,671.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2,648.79 2,453,460.59 3,156,564.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274,769.25 261,783,633.10 257,173,226.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9,696,946.81 158,504,588.97 176,102,818.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193,716.40 31,795,023.32 25,005,414.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51,572.16 25,576,769.72 19,247,636.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10,551.47 11,268,459.84 12,17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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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752,786.84 227,144,841.85 232,527,090.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21,982.41 34,638,791.25 24,646,136.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9,423.80 80,882.04 64,192.1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9,318.44 720,446.24 1,740,372.62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742.24 801,328.28 1,804,564.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7,256,811.79 14,281,557.44 10,366,179.56
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509,200.00 9,989,975.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66,011.79 24,271,532.74 10,366,179.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67,269.55 -23,470,204.46 -8,561,614.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566,936.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550,000.00 56,9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116,936.00 56,9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000,000.00 57,500,000.00 51,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31,156.82 46,254,848.34 9,042,408.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0,000.00 2,900,000.00 9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31,156.82 106,654,848.34 61,442,408.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31,156.82 14,462,087.66 -4,492,408.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076,443.96 25,630,674.45 11,592,113.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956,839.57 46,326,165.12 34,734,051.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880,395.61 71,956,839.57 46,326,165.12
二、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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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计,中汇会计师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编号为“中汇会审[2016]0316 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沪宁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沪宁股份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以控制为基础,将公司控制的全部子公司纳入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的子公司,自申报财务报表的最早期初至报告期末均将该子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
告期末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在报告期内因处置而减少的子公司,自处置日起不再
将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卡斯丁和杭州鼎阔。卡斯丁和杭州鼎阔的
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情况”。
1、卡斯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况
报告期初,本公司持有卡斯丁 50%的股权,并控制该公司,因此自报告期初开始即
将卡斯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卡斯丁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1,000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的持股比例 100% 100% 71%
控制情况 控制 控制 控制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 合并 合并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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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杭州鼎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况
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公司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取得了杭州鼎阔 100%股权,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支付绝大部分股权转让款,杭州鼎阔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将 2015 年 12 月 31 日确定为购买日,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起
将杭州鼎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收购杭州鼎阔的收购价款(合并成本)与该公司经评估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一致,未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商誉。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减少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情况。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一)收入确认原则与具体方法
1、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
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具体收入确认原
则如下: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
品生产,发出至客户并经客户验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可确定,款项已收讫或
预计可以收回;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
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
作的测量结果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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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
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
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发出至客户并经客户
验收确认;产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可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销售产品的成
本能够合理计算。
3、收入确认的时点、方法及结算的具体过程
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系电梯安全部件,如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等。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规定,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②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
发出并交付客户收货或者检验入库,此时与产品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均已转移;公司
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发出并交付客户的产品实施有效
控制;产品销售收入货款金额确定,款项已收讫或预计可以收回;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
合理计算,据此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将产品发出并交付客户收货或者检验入库后,按客户确认的收货凭据确定开票
数量,按与客户约定的年度报价单(或订单)确定开票单价,据以开具发票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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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客户根据约定的信用周期付款(通常为收到发票后 2-3 个月),付款形式为电汇或者承
兑。公司收到客户回款后核对付款方与签订经济合同的客户一致后,据以入账。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合理,依据充足,收
入确认具体方法和时点恰当,符合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其他应收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或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
计提方法 划入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押金及保证金 各类押金及保证金(单项金额 10 万元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组合 (含)以上)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
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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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
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
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
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
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
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四)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
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
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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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8.67-20 5.00 4.75-5.09
机器设备 4-10 5.00 9.50-23.75
运输工具 4-5 5.00 19.00-23.75
电子及其他设备 3-10 5.00 9.50-23.75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
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其
可收回金额。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
差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
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
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
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
产(季节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
终止确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五)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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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员工的离职后福利采取设定提存计划的形式。设定提存计划指由公司向单独
主体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
存金,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人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六)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予以确认:(1)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
件;(2)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既用于设备等长期资产的购置,也用于人工费、购
买服务费、管理费等费用化支出的补偿的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
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若无
法区分,则将整项政府补助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
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
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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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
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
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
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
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八)成本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根据产品特点,以产品品种为具体成本核算对象,在成本科
目下设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三大类成本核算明细科目,主要核算包
括原材料的收发存核算和计价、人工和其他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的归集和
结转、库存商品的收发存核算和计价。
成本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核算过程如下:
1、采购存货时,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
2、实际生产时,公司以当月生产的每一型号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1)直接材料
以取得生产领用单和原材料出库单作为材料成本结转时点,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核算原材料出库成本。
会计核算时借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贷记“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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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的分配方法:以各类产品标准材料单耗乘以当月产量得到的材料定额作为
分配比例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中进行分配,由于主要生产材料均在生产初期一次性投
入,故期末在产品使用与完工产品一致的标准材料单耗。
(2)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
财务部取得生产人员工资计算表,按月计提相应的生产人员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
算借记“生产成本——直接人工”,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主要系归集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及机物料消耗。
制造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借记“制造费用”,贷记其他对应发生科目。
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摊方法:以各类完工产品单位标准工时乘以当月产量得到的
标准工时耗用作为分配比例在完工产品中进行分配,考虑到公司按需生产,期末在制品
结存不大,故期末在制品不保留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某一产品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分配率=(某一产品标准工时耗用/∑各产品标准工时
耗用)×100%
某一产品应分配的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当期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总额×某一产
品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分配率
3、产品完工后,财务部根据生产部检验合格单及完工入库单作为结转生产成本的
时点。会计核算借记“库存商品”,贷记“生产成本”。
4、产品发送至客户,财务部根据销售出库单作为产品转移存放地点时点。收到客
户提供的结算明细表或者客户签字的送货单,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公司确认销售收入
的同时结转营业成本。财务核算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对不符合收入确
认条件的已出库存货,财务核算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
公司以当月生产的每一型号产成品或在产品作为成本核算对象。直接材料按照材料
定额在不同成本核算对象间分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按产品定额工时在完工产品之间
分摊。公司成本分配方法合理,核算规范、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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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税种及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要税种及适用税率、执行税率、计税依据如下:
主要税种 法定税率 执行税率 计税依据
1、企业所得税 25% 15%、25% 应纳税所得额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
2、增值税 17% 17%
的增值额
3、营业税 5% 5% 应税营业额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4、房产税 1.2%、12% 1.2%、12% 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
按租金收入的 12%计缴
5、城市维护建设税 7% 7% 应缴流转税税额
6、教育费附加 3% 3% 应缴流转税税额
7、地方教育附加 2% 2% 应缴流转税税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子公司卡斯丁、杭州鼎阔的企业所得税
税率均为 25%。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下
发的《关于认定 201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浙科发高[2010]258 号),本公司
于 2010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国科火字[2014]6 号”文,本公司于 2013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 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9 月;根据“国科发火[2016]32 号”文和“国
科发火[2016]195 号”文,本公司于 2016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有效期为 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故报告期内本公司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
税。
六、分部信息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分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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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钳 138,037,711.09 126,897,001.19 123,272,810.22
缓冲器 65,979,753.05 78,262,989.30 78,745,059.56
滚轮导靴 32,725,426.52 31,287,428.77 28,641,494.57
其它 16,629,789.24 9,662,695.71 6,281,522.89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53,372,679.90 246,110,114.97 236,940,887.24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华东地区 145,190,327.77 153,606,187.83 147,422,848.51
西南地区 41,554,567.78 32,017,730.87 30,666,910.99
华南地区 23,926,755.88 23,375,839.13 22,092,193.58
华北地区 24,264,308.66 20,092,035.19 16,540,531.81
东北地区 17,172,325.15 16,316,341.22 19,667,577.09
华中地区 1,187,979.02 637,297.62 544,813.04
西北地区 76,415.64 64,683.11 6,012.22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53,372,679.90 246,110,114.97 236,940,887.24
七、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鉴[2016]0320 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
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50,826.59 -50,395.43 293,425.18
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298,536.72 170,267.15 146,671.26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 3,450,800.00 1,260,800.00 607,400.00
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5,765.3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69,423.80 80,882.04 64,192.10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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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658.09 241,605.34 -1,144,403.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3,327,277.5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836,929.02 -11,528,353.06 -32,714.82
减:所得税影响数 601,123.24 257,917.55 187,293.3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数(税后) - - 476.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235,805.78 -11,786,270.61 -220,484.89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573,509.38 23,855,421.37 29,743,370.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235,805.78 -11,786,270.61 -220,484.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40,337,703.60 35,641,691.98 29,963,855.27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占比 8.02% -33.07% -0.74%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流动比率 4.63 2.41 1.49
速动比率 4.00 2.07 1.19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8 3.75 3.82
存货周转率 6.59 6.26 6.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1.96% 27.31% 46.3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22.64 3,808.39 4,210.10
利息保障倍数 146.38 13.35 11.1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357.35 2,397.92 2,974.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33.77 3,576.55 2,996.39
(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77 0.55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8 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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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51 2.82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00% 0.00% 0.00%
注:“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中的无形资产扣除了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69 0.38 - 0.69 0.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0.64 0.57 - 0.64 0.57 -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83 19.11 34.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1 28.51 34.54
九、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它重要事项
无。
十、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及其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5,337.27 99.72% 24,611.01 98.43% 23,694.09 99.38%
其它业务收入 72.01 0.28% 393.54 1.57% 148.92 0.62%
营业收入 25,409.28 100.00% 25,004.55 100.00% 23,843.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它业务收入主要为材料销售收入及租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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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万只(套)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收入 收入
销量 收入 销量 收入 销量 收入
占比 占比 占比
安全钳 31.74 13,803.77 54.48% 25.70 12,689.70 51.56% 24.94 12,327.28 52.03%
缓冲器 22.49 6,597.98 26.04% 24.42 7,826.30 31.80% 24.37 7,874.51 33.23%
滚轮导靴 13.46 3,272.54 12.92% 13.20 3,128.74 12.71% 12.74 2,864.15 12.09%
其它产品 - 1,662.98 6.56% - 966.27 3.93% - 628.15 2.65%
合计 - 25,337.27 100.00% - 24,611.01 100.00% - 23,694.09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安全钳、缓冲器和滚轮导靴三大主要产品,报告期各
期,公司三大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7.35%、96.07%和 93.44%。三大主要产品
中,安全钳收入占比最大,且逐年小幅增长;滚轮导靴 2014 年收入增长较快,2015 年
和 2016 年增速有所放缓;缓冲器收入较为稳定,但 2016 年有所下滑。
(2)主营业务收入的客户类别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梯整梯,下游客户主要为电梯整梯生产厂商。此外,
公司还通过贸易方式向电梯配件贸易商销售产品。因此,公司的客户基本可划分为三类:
电梯整梯厂商、贸易商、零星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整梯厂商客户 18,792.46 74.17% 19,108.85 77.64% 19,595.09 82.70%
贸易商客户 5,853.91 23.10% 4,814.90 19.56% 3,728.46 15.74%
零星客户 690.90 2.73% 687.26 2.79% 370.54 1.56%
合计 25,337.27 100.00% 24,611.01 100.00% 23,694.09 100.00%
注:上表中的零星客户系指各年度销售额在 10 万元以下,或者在报告期内只存续一年的客户(合并口径)。
报告期各期,零星客户销售收入较小,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整梯厂商和贸易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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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电梯整梯行业的划分标准,一般地,将年出货量超过 2,000 台的整梯厂商视为
大中型整梯厂商,而将年出货量不足 2,000 台的整梯厂商视为小型厂商。按此划分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整梯厂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整梯厂商 18,792.46 100.00% 19,108.85 100.00% 19,595.09 100.00%
1、世界 8 大品牌厂商 13,026.87 69.32% 14,268.46 74.67% 15,446.32 78.83%
2、大中型整梯厂商 5,179.17 27.56% 4,418.98 23.13% 3,544.83 18.09%
3、小型整梯厂商 586.42 3.12% 421.41 2.20% 603.94 3.08%
在整梯厂商客户群体中,“世界 8 大品牌厂商”无疑是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
入的最主要来源。目前国际电梯市场基本由奥的斯电梯、通力电梯、迅达电梯、蒂森电
梯、三菱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富士达电梯等八大名牌垄断,上述企业的销售服
务网点遍布世界各地广大中心城市,合计销量占到全球总销量的 70%-80%。上述八大世
界名牌整梯厂商中,奥的斯电梯(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关联企业西子电梯)、巨人通力、
迅达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等五家电梯整梯厂商均为公司报告期的主要客户,蒂森
电梯、三菱电梯、富士达电梯三家电梯整梯厂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量较小,未来具有较
大的挖掘潜力。
此外,大中型整梯厂商也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且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报
告期内,公司大中型整梯厂商客户群体中主要客户有永大电梯、广日电梯、远大智能、
康力电梯等二十多家客户。相对而言,小型整梯厂商的收入占比不足 5%,且逐年下降。
除整梯厂商外,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商客户群体中的主要客户有四川长益、苏州天
吴电梯等数十多家客户。
(3)主营业务收入的按季节构成情况
公司分季节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主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113.65 16.24% 3,952.26 16.06% 4,189.85 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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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 7,087.39 27.97% 6,661.28 27.07% 6,830.84 28.83%
第三季度 7,513.26 29.65% 7,630.99 31.01% 6,752.63 28.50%
第四季度 6,622.97 26.14% 6,366.49 25.86% 5,920.76 24.99%
合 计 25,337.27 100.00% 24,611.02 100.00% 23,694.08 100.00%
从上表可知,公司除第一季度过年春节因素影响收入低于其他季度外,其余各季度
收入均比较均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波动性。
2、主营业务收入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产品分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增幅 收入 增幅 收入 增幅
主营业务收入 25,337.27 2.95% 24,611.01 3.87% 23,694.09 14.52%
其中:
1、安全钳 13,803.77 8.78% 12,689.70 2.94% 12,327.28 9.09%
2、缓冲器 6,597.98 -15.69% 7,826.30 -0.61% 7,874.51 8.94%
3、滚轮导靴 3,272.54 4.60% 3,128.74 9.24% 2,864.15 70.5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的同比增幅分别为 14.52%、3.87%和 2.95%。其中:占主营业务收入一半以上的安全钳
产品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 9.09%、2.94%和 8.78%,呈现稳定增长态势,是主营业务收入
增长的主要来源;滚轮导靴产品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报告期内滚轮导靴产品收入同比
增幅分别为 70.57%、9.24%和 4.60%,成为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之一;
缓冲品产品年均收入保持相对稳定,但 2016 年有所下滑。具体来看:
(1)安全钳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是其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钳产品的销量、单价、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销量(万件) 31.74 23.50% 25.70 3.05% 24.94 9.38%
单价(元) 434.91 -11.90% 493.68 -0.10% 494.20 -0.27%
收入(万元) 13,803.77 8.78% 12,689.70 2.94% 12,327.28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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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前三年,安全钳产品单价逐年小幅下降,其收入增长是由销量增长促成的,
报告期内,安全钳产品销量同比增幅分别为 9.38%、3.05%和 23.50%,因此公司安全钳
产品销量逐年增长是实现安全钳产品报告期收入增长的根本原因。
2016 年,因产品结构变化导致安全钳产品单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但安全钳销
量仍保持持续增长,减缓了当期安全钳产品收入下降的幅度。
(2)缓冲器收入稳中有降
报告期内,公司缓冲器产品销量、单价和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销量(万件) 22.49 -7.90% 24.42 0.22% 24.37 9.46%
单价(元) 293.39 -8.45% 320.48 -0.83% 323.17 -0.47%
收入(万元) 6,597.98 -15.69% 7,826.30 -0.61% 7,874.51 8.94%
作为公司创立时最先开发的产品,缓冲器产品在报告期前两年的销售总体保持平稳
态势。
2016 年,缓冲器产品收入同比下降,系受到单价下跌和销量下降的共同影响,其中
单价的下跌主要系公司调整缓冲品产品结构所致。
(3)滚轮导靴收入进入了稳定成长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滚轮导靴产品销量、单价和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金额 增幅
销量(万件) 13.46 2.04% 13.20 3.59% 12.74 79.16%
单价(元) 243.02 2.51% 237.07 5.45% 224.82 -4.80%
收入(万元) 3,272.54 4.60% 3,128.74 9.24% 2,864.15 70.57%
报告期内,滚轮导靴的产品单价呈波动态势,其中 2014 年滚轮导靴产品单价同比
跌幅为 4.80%,主要系当年度滚轮导靴产品内部产品结构的变化所致,2015 年以来该系
列产品的单价稳中有升,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十、(五)、3、滚轮导靴产品的毛利
率”。从产品销量上看,滚轮导靴产品在历经 2014 年的高速增长后,报告期内产品销量
保持在相对稳定的高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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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行人主营业务增长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增速
可比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远大智能 电梯整梯 -22.51% -18.96% 18.32%
广日股份 电梯整梯 -8.36% 6.45% 10.58%
江南嘉捷 电梯整梯 -9.22% -2.64% 13.25%
康力电梯 电梯整梯 1.05% 16.48% 26.18%
上海机电 电梯整梯 -1.95% -7.02% 4.71%
新时达 电梯控制系统 80.92% 15.47% 30.43%
长江润发 电梯导轨 -8.69% -13.43% 6.38%
赛福天 电梯用钢丝绳 -8.25% -0.52% 15.69%
平均数 - 2.87% -0.52% 18.32%
发行人 电梯安全部件 1.62% 4.87% 14.5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日股份、长江润发和赛福天 2016 年度数据取自其 2016 年度三季报。
如上表,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速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从行业增速看,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11 月,我国电
梯产量同比增速分别为 12.90%、8.57%和 1.60%,变动趋势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趋势也基本一致。因此,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电梯行业整体
增速基本一致,具备合理性。
(三)营业成本及其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6,062.00 99.76% 16,750.88 98.12% 17,092.16 99.27%
其它业务成本 39.14 0.24% 320.26 1.88% 125.17 0.73%
营业成本 16,101.14 100.00% 17,071.14 100.00% 17,217.33 100.00%
1、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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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安全钳 8,330.00 51.86% 8,234.70 49.16% 8,774.10 51.33%
缓冲器 4,972.05 30.96% 5,930.60 35.40% 6,105.13 35.72%
滚轮导靴 1,700.62 10.58% 1,850.27 11.05% 1,692.54 9.90%
其它产品 1,059.33 6.60% 735.32 4.39% 520.39 3.04%
主营业务成本 16,062.00 100.00% 16,750.88 100.00% 17,092.16 100.00%
与主营业务收入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安全钳、缓冲器和滚轮导靴三大产
品的营业成本构成,各期三大产品的累计成本占比分别为 96.94%、95.61%和 93.40%。
2、其它业务成本及其它业务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其它业务成本及毛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其它业务收入 72.01 393.54 148.92
其它业务成本 39.14 320.26 125.17
其它业务毛利 32.87 73.28 23.75
其它业务毛利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65% 2.48% 0.71%
公司其它业务毛利较小,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
3、总体及各类营业成本的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主营业务成本及三大类主要产品单位成本拆分料工费如下:
单位:元
主营业务成本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位成本 234.93 262.62 273.50
其中:
1、直接材料 181.60 217.62 241.14
2、直接人工 23.89 22.62 17.98
3、制造费用 29.44 22.38 14.38
安全钳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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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 262.45 320.36 351.75
其中:
1、直接材料 205.42 273.12 319.33
2、直接人工 23.89 22.52 17.76
3、制造费用 33.14 24.72 14.66
缓冲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位成本 221.09 242.85 250.56
其中:
1、直接材料 165.43 192.11 212.07
2、直接人工 28.74 27.59 22.13
3、制造费用 26.92 23.15 16.36
滚轮导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位成本 126.29 140.20 132.86
其中:
1、直接材料 103.19 122.36 118.77
2、直接人工 10.78 10.00 8.17
3、制造费用 12.32 7.83 5.92
(2)单位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下降原因:
1)2016 年较 2015 年下降原因
①2015 年 9 月收购国诚资产成立卡斯丁分公司后部分外购零部件改为自制,外购与
自制的差额对公司来说体现为直接材料成本的降低;
②外购改为自制后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从直接材料成本中分离出来,减少了直接材
料成本;
③公司不断开发小型号、轻量化的产品,随着产品结构的改变,成本单价低的产品
占比逐年提升,导致了直接材料成本的下降。例如新产品 PS35 渐进式安全钳的单位成
本不足 200 元,其销量从 2015 年的 3 万余套(占当年全部安全钳产品销售数量的 12%)
上升至 2016 年的 9 万余套(占当年全部安全钳产品销售数量的 29%),大幅拉低了 2016
年安全钳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
④其他因素:如供应商生产效率提升带来的原材料价格下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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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较 2014 年下降原因
一方面与外购零部件改为自制有关,详见上文所述;另一方面,主要系钢材价格下
降导致的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3)单位营业成本中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金额上升原因:
①2016 年较 2015 年上升原因
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的金额逐年上升主要系 2015 年 9 月收购国诚资产成立卡斯丁
分公司后部分外购零部件改为自制,原先外购的全部成本作为直接材料,自制后直接人
工和制造费用从直接材料成本中分离出来。
②2015 年较 2014 年上升原因
一方面与外购零部件改为自制有关,详见上文所述;另一方面人员工资水平略有提
高、增加发运中心产生的租赁及修整费用导致了平均工费的小额上升。
(四)主营业务毛利及各产品毛利率
1、各产品的毛利总额及毛利总额增长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1、安全钳 5,473.77 59.01% 4,455.00 56.68% 3,553.18 53.82%
2、缓冲器 1,625.93 17.53% 1,895.70 24.12% 1,769.38 26.80%
3、滚轮导靴 1,571.92 16.95% 1,278.48 16.27% 1,171.61 17.75%
4、其它产品 603.65 6.51% 230.95 2.94% 107.76 1.63%
主营业务毛利 9,275.27 100.00% 7,860.13 100.00% 6,601.93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三大产品,其中:安全钳产品毛利贡献度始终保持在
50%以上,是最主要的毛利来源;缓冲器产品的毛利占比保持在 25%左右,是公司毛利
贡献的第二大产品;滚轮导靴产品的毛利总额持续增长,贡献度整体呈上升趋势。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同比增幅分别为 19.06%和 18.00%。促
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同比增长的主要因素有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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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技术革新,在 2015 年至 2016 年陆续开发出如 PS35
安全钳、UCMP(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统计在其他产品类别里)等高毛利产品且迅
速量产,使得公司毛利额逐年提高。
第二,2015 年 9 月,公司收购了第二大供应商杭州国诚的主要资产,对应的零部件
由外购改为自制,原杭州国诚的毛利额因此得以合并入公司。
第三,报告期内,特别是 2014 年至 2015 年,公司基础材料,如钢材、生铁、油类
的采购单价整体呈下降趋势,由此带动其他钢铁类零部件价格也有所下降。
量化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安全钳毛利额同比增加数 1,018.77 901.82
缓冲器毛利额同比增加数 -269.77 126.32
滚轮导靴毛利额同比增加数 293.44 106.87
其他产品毛利额同比增加数 372.70 123.19
合计 1,415.14 1,258.20
其中:PS35 安全钳的贡献 866.17 439.19
UCMP 的贡献 418.69 0.00
收购杭州国诚的贡献 295.38 129.19
其他因素的影响 -165.10 689.82
2、三大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36.61% 31.94% 27.86%
1、安全钳毛利率 39.65% 35.11% 28.82%
2、缓冲器毛利率 24.64% 24.22% 22.47%
3、滚轮导靴毛利率 48.03% 40.86% 40.91%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其中,滚轮导靴产品的毛
利率水平达 40%以上,是三大产品中盈利能力最强的产品。缓冲器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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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产品中毛利率水平最低的产品,报告期各期该产品毛利率逐年小幅上升。安全钳产
品的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该产品毛利率水平逐年上升,特别是 2015 年
度以来毛利率水平上升较快,是导致公司 2015 年度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大幅
提高的最主要原因。
(五)三大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波动分析
1、安全钳产品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钳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28.82%、35.11%和 39.65%,各期毛利率
逐年提升,其中 2015 年以来的的提升幅度较大。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产品单价 434.91 -11.90% 493.68 -0.10% 494.20
产品单位成本 262.45 -18.08% 320.36 -8.92% 351.75
产品单位毛利 172.46 -0.50% 173.32 21.67% 142.45
毛利率 39.65% 12.93% 35.11% 6.28% 28.82%
安全钳产品单价在报告期前三年持续小幅下跌,2016 年单价跌幅较大,单位成本也
处于持续下跌态势,自 2015 年度以来单位成本跌幅明显,超过同期产品单价的跌幅,
是导致 2015、2016 年以来安全钳产品毛利率快速上升的最主要原因。具体来看:
(1)产品单价的波动
公司安全钳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各不同品种规格的产品单价也差异较大。总体上看,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全钳产品上的主要产品类别有 A、B、C 三款产品,其中 A 款产品
是公司的老产品,B 款产品是于 2014 年开发的新产品,C 款产品是于 2015 年开发的新
产品,B、C 两款产品在成本、单价上更具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 B、C 两款产品
销售持续快速增长,是公司报告期内产品单价波动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上述 A、
B、C 三款产品的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销量占比 收入 销量占比 收入 销量占比
安全钳产品 13,803.77 100.00% 12,689.70 100.00% 12,327.2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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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A 产品 2,010.76 16.14% 2,975.97 29.08% 4,405.35 43.72%
B 产品 1,312.52 11.91% 1,396.26 14.82% 676.04 7.59%
C 产品 2,983.40 28.55% 1,079.95 12.47% - -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 A、B、C 三款产品的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安全钳产品
平均单价 变动幅度 平均单价 变动幅度 平均单价 变动幅度
安全钳 434.91 -11.90% 493.68 -0.10% 494.20 -0.27%
其中:A 产品 392.62 -1.38% 398.11 -1.45% 403.99 -0.15%
B 产品 347.20 -5.27% 366.52 -2.80% 377.09 -
C 产品 329.18 -2.28% 336.85 - - -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钳产品内部品种结构的变化是导致其平均单价波动的主要原
因,特别是 2016 年产品单价的下跌,主要原因是单价较低的 C 款产品销售量的占比快
速提升。
报告期内,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公司依托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不断进行产
品改进,不断进行产品的升级换代,从而在竞争中保证了细分产品单价的相对稳定。具
体来看: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产品安全钳 A 产品销量快速下降,报告期各期的销量占比分别
为 43.72%、29.08%和 16.14%,而主要替代产品安全钳 B、安全钳 C 销量占比总体呈上
升趋势,各期分别为 7.59%、27.30%和 40.46%。替代的新产品集中表现为两个特点:一
是产品单价较安全钳 A 产品略低,但性能更优,满足了主要客户对产品性价比的需求,
缓解了客户对公司的降价压力;二是在保证产品品质基础上,通过公司的技术及产品结
构创新,替代品具有更低的成本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新产品毛利率水平的提升。
公司新老产品替代是一个逐步替代过程:2014 年度,安全钳 B 产品和安全钳 C 产
品替代安全钳 A 产品尚处于起步阶段,安全钳 A 产品产品仍保持较高的当期销量。2015
年度以来,安全钳 B、C 产品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销量大幅增长,因此产生了明显
的替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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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2016 年度销售收入超过 100 万元的安全钳产品为标准,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
钳产品的销售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序号 品种
收入 收入 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占比 占比
1 PS35 安全钳 2,983.40 23.20% 1,079.95 9.66% - -
2 QJB2500 渐进式安全钳 2,010.76 15.64% 2,975.97 26.63% 4,405.35 39.11%
3 HN6000C 安全钳 1,464.83 11.39% 1,546.69 13.84% 1,593.31 14.15%
4 HN2500C 安全钳 1,312.52 10.21% 1,396.21 12.49% 676.04 6.00%
5 QJB2500Y 安全钳 716.26 5.57% 297.32 2.66%
6 HN2500C 安全钳及提拉机构 707.54 5.50% 217.54 1.95% 21.24 0.19%
7 OS6000D 安全钳 633.66 4.93% 533.28 4.77% 455.87 4.05%
8 HN6000AB 安全钳 487.45 3.79% 493.11 4.41% 321.07 2.85%
9 QJ2500A1 渐进式安全钳 414.23 3.22% 171.30 1.53% - -
10 HN2500B 安全钳 339.19 2.64% 603.74 5.40% 502.76 4.46%
11 HN2500A 安全钳 334.40 2.60% 391.43 3.50% 410.45 3.64%
12 HN7000 安全钳 301.82 2.35% 281.62 2.52% 213.35 1.89%
13 QJB2500A 渐进式安全钳 275.80 2.15% 235.55 2.11% 354.21 3.14%
14 HN2500D 安全钳 172.89 1.54% - - - -
15 QS8 瞬时式安全钳 164.65 1.28% 220.79 1.98% 230.85 2.05%
小计 12,344.39 96.01% 10,445.10 93.46% 11,029.18 97.92%
剔除单独销售提拉机构后的安全钳收
12,857.24 100.00% 11,175.94 100.00% 11,263.75 100.00%

上表所列序号为 1、2、4 的 PS35 安全钳、QJB2500 渐进式安全钳、HN2500C 安全
钳产品分别为招股书所披露的 C、A、B 三类安全钳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钳产品以 PS35 安全钳、QJB2500 渐进式安全钳、HN2500C、
HN6000C 安全钳四大产品为主,销售收入占比(扣除单独销售提拉机构的影响)分别
为 59.26%、62.63%和 60.44%。
单位:元
序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品种

单价 波幅 单价 波幅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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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S35S(A)安全钳 329.18 -2.28% 336.85 - -
2 QJB2500 渐进式安全钳 392.62 -1.38% 398.11 -1.46% 403.99
3 HN6000C 安全钳 592.11 -0.78% 596.79 -4.42% 624.39
4 HN2500C 安全钳 347.20 -5.27% 366.52 -2.80% 377.09
5 QJB2500Y 安全钳 428.49 -3.04% 441.91 3.89% 425.38
6 HN2500C 安全钳及提拉机构 440.94 -6.72% 472.71 -14.54% 553.17
7 OS6000D 安全钳 2,245.44 -5.39% 2,373.29 -3.17% 2,450.91
8 HN6000AB 安全钳 504.97 -1.85% 514.46 0.04% 514.28
9 QJ2500A1 渐进式安全钳 252.18 -27.78% 349.17 - -
10 HN2500B 安全钳 286.19 -5.64% 303.30 -10.74% 339.80
11 HN2500A 安全钳 347.53 -1.48% 352.77 0.24% 351.92
12 HN7000 安全钳 924.14 -5.13% 974.13 0.09% 973.30
13 QJB2500A 渐进式安全钳 543.14 2.65% 529.10 - -
14 HN2500D 安全钳 516.55 - - - -
15 QS8 瞬时式安全钳 337.82 -0.44% 339.30 -2.90% 349.45
剔除单独销售提拉机构后的安全钳
405.08 -6.83% 434.79 -3.71% 451.56
产品单价
发行人安全钳产品型号众多,不同型号、结构的安全钳产品间的单价差异较大:
OS6000D、HN7000 安全钳主要系专为奥的斯电梯、东芝电梯等生产的安全钳产品,由
于适用电梯载重大、速度高等原因,故其钳体尺寸大、重量重,楔块等关键零部件材料
加工工艺特别复杂,产品单价高,如 OS6000D 产品单价高于 2000 元。与此同时,PS35
安全钳、 QJ2500A1 渐进式安全钳产品的结构紧湊,体积小、重量轻,产品单价相对较
低,如 PS35 安全钳产品单价在 330 元左右。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产品结构的变化是导致发行人安全钳产品单价呈持续小幅下
跌走势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升级,在满足客户降价需
求的同时实现了单位成本的下降,确保了毛利率水平的稳步提升,这也是公司技术优势、
新产品开发优势等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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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
从构成生产成本的主要要素看,报告期各期安全钳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
比例较高,材料成本的波动对生产成本具有重大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安全钳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与安全钳产品当期主要原材料单价波动情
况如下:
单位:元/个、件、套、千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一、产品单位成本 262.45 -18.08% 320.36 -8.92% 351.75
二、专属材料采购单价
1、楔块采购单价 16.35 -4.89% 17.19 -22.55% 22.20
2、钳体采购单价 80.07 -6.67% 85.79 -11.26% 96.68
3、板簧采购单价 28.48 -7.66% 30.85 -5.28% 32.57
三、相关通用材料采购单价
1、钢板 2.75 16.53% 2.36 -27.18% 3.24
2、生铁 2.30 5.99% 2.17 - -
注:公司采购生铁基本全部用于子公司卡斯丁生产各类铸件,而卡斯丁自 2015 年起才批量生产,因此生铁采购
主要从 2015 年开始。
①2015 年度单位成本降幅较大的原因
2015 年度,公司安全钳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较大,同比降幅为 8.92%,是导致当期安
全钳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的根本原因。公司安全钳产品单位成本的下降,主要源于两方
面的原因,一是主要零部件采购单价在当期出现大幅度的下降,二是来源于因新产品的
技术优化使得单位产品的零部件耗用数量减少。具体来看:
A、从采购单价角度看
2015 年度,主要原材料楔块、钳体、板簧的采购单价同比下跌幅度分别为 22.55%、
11.26%和 5.28%,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基础材料钢材的价格在 2015 年度继续加速下跌,下跌幅度明显高于 2014 年度,
钢材价格下跌的滞后效应在 2015 年度形成了累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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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随着主要供应商生产设备自动化改造的逐步完成,其生产效率明显提升,加之
基础材料价格大幅下降,且公司采购量增加,使得公司具备了与供应商和委托加工厂商
进一步价格谈判的能力。
B、从单位产品零部件耗用数量角度看
2015 年度,公司安全钳产品中新产品销量迅速增长,而新产品因结构、工艺等方面
的改进,在确保性能的前提下,单位产品零部件耗用量有所减少。举例来说,安全钳产
品的楔块用量一般为 1 个安全钳配备 4 个楔块,但公司经过技术改进,部分新产品使用
1-2 个楔块,即可达到 4 个楔块同样的技术效果。再例如,公司部分新产品通过使用其
它弹簧替代板簧,在保障产品性能稳定的同时,也能降低单位成本。
②2016 年度单位成本持续下降的原因
2016 年,公司安全钳单位成本持续下降,降幅为 18.08%,其主要原因为:
一是依托技术进步形成安全钳产品不断向轻型化方向发展(如下表),导致安全钳
产品及其主要零部件(如钳体、板簧)的单个重量下降,相应的单个零部件的采购单价
也因此下降。
单位:千克/只
时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单个安全钳平均重量 12.56 13.97 15.65
同比变动幅度 -10.09% -10.73% -
二是因新产品的技术优化引起的单位产品零部件耗用数量减少更为显著。举例来
说,2016 年,安全钳新产品 C 产品的销量占比由 2015 年的 12.47%快速增长至 28.55%,
提高了近 16 个百分点,而 C 产品仅需使用一个楔块(另一侧为其他材料),远低于传统
产品 4 个楔块的需求量,因此使得当期单位成本持续下降。
三是公司自制零部件比重大幅增加,相应地减少了相关的成本支出。举例来说,2015
年 9 月公司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后,原由杭州国诚提供的安全钳钳体等零部件改为公
司子公司卡斯丁自主生产。此外,安全钳新产品 C 产品的钳体几乎 100%由卡斯丁铸造、
加工,而 C 产品 2016 年的销量占比大幅提高,在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公司零部件
自制比例大幅提高,单位成本也因此持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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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缓冲器产品的毛利率
缓冲器产品是公司进入电梯配件行业最先开发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缓冲器产品
的毛利率分别为 22.47%、24.22%和 24.64%。报告期内,缓冲器产品毛利率呈逐年小幅
上升趋势,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产品单价 293.39 -8.45% 320.48 -0.83% 323.17
产品单位成本 221.09 -8.96% 242.85 -3.08% 250.56
产品单位毛利 72.30 -6.87% 77.63 6.90% 72.62
毛利率 24.64% 1.73% 24.22% 1.75% 22.47%
注:上表中毛利率的同比变动数据为毛利率的变动绝对值。
报告期内,缓冲器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均逐年下降,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高于产品
单价的下降幅度,使得报告期内缓冲器产品的毛利率逐年上升。
(1)产品单价的波动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缓冲器产品单价持续下跌,其中 2016 年的单价跌幅较大,其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缓冲品产品结构的变化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追求产品的
升级和替换,在缓冲器产品上,更具有价格、成本优势的乙产品销量占比逐年上升,与
之相对应的缓冲器甲产品的销量占比呈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缓冲器甲、乙两
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销量占比 收入 销量占比 收入 销量占比
缓冲器 6,597.98 100.00% 7,826.30 100.00% 7,874.51 100.00%
其中:甲产品 2,189.46 30.68% 3,816.93 48.33% 4,209.12 53.52%
乙产品 2,139.80 33.16% 1,646.50 22.17% 1,502.26 19.49%
报告期内,公司缓冲器产品的平均单价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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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单价 变动幅度 平均单价 变动幅度 平均单价 变动幅度
缓冲器 293.39 -8.45% 320.48 -0.83% 323.17 -0.47%
其中:甲产品 317.34 -1.87% 323.40 0.20% 322.77 -0.40%
乙产品 286.92 -5.68% 304.20 -3.83% 316.31 -1.87%
如上表,甲产品的单价高于乙产品,且在报告期内甲产品的价格基本保持稳定,而
乙产品不仅单价、成本较低,而且报告期内持续下降,在乙产品销售占比逐年上升的情
况下,缓冲品产品的平均单价总体保持下降趋势,特别是 2016 年,乙产品的单价下跌
幅度较大导致当期缓冲品产品单价出现了 8.45%的跌幅。
(2)单位成本波动
从构成生产成本的主要要素看,报告期各期,缓冲器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占生产成
本的比例较高,材料成本的波动对营业成本具有重大的影响。缓冲器产品的营业成本主
要由油缸组件、柱塞组件、开关组件、弹簧组成。决定缓冲器产品毛利率逐年上升的主
要原因是其单位成本的下降。
报告期内,缓冲器产品单位成本与该类产品所需原材料之间的单价比对如下:
单位:元/个、件、套、千克、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同比 金额
一、缓冲器单位成本 221.09 -8.96% 242.85 -3.08% 250.56
二、主要专属原材料采购单价
1、柱塞组件采购单价 28.45 -0.80% 28.68 -14.45% 33.52
2、油缸组件采购单价 56.29 -17.88% 68.55 -17.95% 83.55
3、弹簧采购单价 16.59 -9.14% 18.26 -5.94% 19.41
4、开关组件采购单价 30.78 9.63% 28.08 84.95% 15.18
三、相关通用材料采购单价
1、钢板 2.75 16.53% 2.36 -27.18% 3.24
2、油类 8.68 -9.21% 9.56 -19.53% 11.88
2015 年度,基础材料钢材的价格大幅走低,使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继续大幅下
跌,柱塞、油缸的采购单价同比跌幅达 14.45% 和 17.95%,是导致当期单位成本持续下
跌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在主要原材料开关组件方面,2015 年度的采购单价同比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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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大幅上涨,其主要原因是:当期部分客户要求公司采购指定品牌和型号的开关组件,
采购单价较高,同比出现了 84.95% 的涨幅。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当期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了 3.08%。
2016 年,构成缓冲器的各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仍保持持续下跌,使当期单位成本继
续下跌了 8.96%。其中,油缸的采购单价跌幅为 17.88%,跌幅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公
司通过技术改进,优化了产品设计结构,部分缓冲器产品(如乙产品)为无盖设计。报
告期内,公司无盖产品的销量及销量占比逐年上升,由 2014 年的 32.53%提高到 2016
年的 55.54%,从而使构成油缸组件的盖的采购量下降,导致油缸组件的采购单价下跌。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在基础原材料钢材的价格持续大幅下跌背景下,公司缓冲器
产品单价表现为产品结构优化下的小幅下跌,而单位成本表现为持续的下跌,且跌幅超
过了单价的跌幅,从而使缓冲器毛利率逐年小幅上升,这反映了公司该类产品在市场竞
争中的优势,也是公司产品品质、市场地位得到客户认可的重要体现。
3、滚轮导靴产品的毛利率
滚轮导靴产品是公司从电梯安全部件产品向其它电梯核心部件产品渗透的新产品
代表,是公司依靠技术优势实现产品拓展的代表。报告期内,公司滚轮导靴产品毛利率
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其中 2016 年毛利率水平所一定幅度的提升。具体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单价 243.02 2.51% 237.07 5.45% 224.82
单位成本 126.29 -9.92% 140.20 5.53% 132.86
单位毛利 116.73 20.50% 96.87 5.34% 91.97
毛利率 48.03% 17.55% 40.86% -0.04% 40.91%
注:上表中毛利率的同比变动数据为毛利率的变动绝对值。
从影响毛利率的因素看,报告期内,公司滚轮导靴产品的单价和单位成本呈波动态
势,2014 年度单价和单位成本同比均下降,2015 年度单价和单位成本则同比均上升,
从而导致该产品毛利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而 2016 年度毛利率的提升主要源自单位成
本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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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单价的波动
发行人滚轮导靴产品大体上可分为三类:固定式、弹性式和半弹性式。固定式滚轮
导靴主要适用于低速电梯的对重侧,产品结构上无弹簧设计;弹性式滚轮导靴主要适用
于中高速电梯的轿厢侧,产品结构上需要有三个方向的弹簧设计;半弹性式滚轮导靴适
用于中速电梯的轿厢侧,产品结构上需要在顶面有一个弹簧。报告期内,发行人滚轮导
靴中三大系列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 收入占比 收入 收入占比 收入 收入占比
固定式 1,407.16 43.00% 1,473.85 47.11% 1,678.03 58.59%
弹性式 1,548.27 47.31% 1,234.91 39.47% 989.56 34.55%
半弹性式 317.11 9.69% 419.98 13.42% 196.56 6.86%
合计 3,272.54 100.00% 3,128.74 100.00% 2,864.15 100.00%
报告期内,固定式、弹性式是滚轮导靴的主要产品,其中弹性式滚轮导靴收入及占
比逐年上升。上述三系列滚轮导靴产品的单价及其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单价 波幅 单价 波幅 单价
固定式 178.05 -1.00% 179.85 -2.66% 184.76
弹性式 354.73 0.56% 352.76 6.61% 330.89
半弹性式 264.55 -5.40% 279.65 -5.13% 294.78
全部滚轮导靴产品 243.02 2.51% 237.07 5.45% 224.82
报告期内,滚轮导靴产品单价呈逐年上升态势,主要原因系产品单价较高的弹性式
系列产品的收入占比逐年提高且该系列产品单价逐年小幅上升所致。具体来看,报告期
内,发行人弹性式滚轮导靴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单价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收入占比 单价 收入占比 单价 收入占比 单价
HNL90-4 39.12% 349.02 36.31% 354.28 32.67% 327.71
HNL70-4 5.13% 303.49 2.89% 327.20 1.68% 3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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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式滚轮导靴产品主要有两个型号:HNL90-4 和 HNL70-4,其中 HNL70-4 产品
单价逐年下降。2014 年,发行人 HNL90-4 产品基本全部销售给东芝电梯,因其采购量
大,因此定价较低。2015 年开始,发行人陆续开发了远大智能(原博林特)、西子电梯、
欧姆龙电梯等新客户,由此该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有所提高。
(2)单位成本波动
报告期各期,公司滚轮导靴产品单位成本的波动与该类产品当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单
价波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件、套、千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单位成本 126.29 -9.92% 140.20 5.53% 132.86
一、主要专属零部件采购单价
1、采购轮毂 6.85 4.89% 6.53 5.84% 6.17
2、采购底座 20.04 2.14% 19.62 -6.18% 20.91
3、采购前后摆臂 7.89 -2.83% 8.12 -0.53% 8.16
二、相关通用材料采购单价
生铁 2.30 5.99% 2.17 - -
注:公司采购生铁基本全部用于子公司卡斯丁生产各类铸件,而卡斯丁自 2015 年起才批量生产,因此生铁采购
主要从 2015 年开始。
总体上看,报告期前两年,滚轮导靴的单位成本波动与单价波动保持一致。而 2016
年,在产品单价未有明显波动下,单位成本出现下跌是当期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具
体来看,自 2015 年 9 月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后,公司通过子公司卡斯丁生产滚轮导
靴部分零部件,上述因素是导致 2016 年滚轮导靴单位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
4、通用材料的采购单价波动
报告期内,钢板、生铁、油类的采购单价波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单价 同比 单价 同比 单价 同比
钢板(元/千克) 2.75 16.58% 2.36 -27.18% 3.24 -5.95%
生铁(元/千克) 2.30 5.60% 2.17 - - -
油类(元/升) 8.68 -9.21% 9.56 -19.53% 11.88 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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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材料中钢板受基础材料钢材的价格波动影响显著。报告期前两年,钢材价格走
势持续下跌,且呈加速下跌趋势。2016 年,钢材价格波动较大,且在四季度涨幅明显。
注:数据来源:钢联资讯网 http://www.glinfo.com/。
5、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梯安全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尚不存
在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一致的企业,因此也不存在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因本公司产品基
本全部应用于电梯整梯,从产品应用的角度,公司选取了 A 股上市公司中主营业务为电
梯整梯或电梯零部件的全部企业,作为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上述选取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远大智能 35.34% 35.59% 34.97%
广日股份 23.11% 22.08% 22.41%
江南嘉捷 31.49% 30.47% 28.48%
康力电梯 36.75% 36.34% 34.57%
上海机电 21.95% 21.65% 21.83%
新时达 25.45% 35.98% 39.49%
长江润发 11.99% 14.08% 12.06%
赛福天 25.38% 26.05% 24.91%
简单算术平均值 26.43% 27.78% 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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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36.61% 31.94% 27.8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日股份、长江润发和赛福天 2016 年度毛利率取自其 2016 年度三季报。
整体上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
(1)公司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的主要原因
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公司的产品属于安全部件,单价不高,但对整个电梯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甚至人身伤亡,对整梯企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因此,整梯厂商在
选择安全部件供应商时,不会一味追求低价,往往会保留一定的利润空间以保障安全部
件企业对品质和研发的投入。
第二,安全部件产品存在较强的技术门槛和产品认证门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全法》以及《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规定,限速器、安全钳、
缓冲器、门锁、控制柜、曳引机等六类电梯安全保护装置需取得由质检总局下属机构出
具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后方可正式销售。因此,安全部件行业存在较高的进入门槛,一
定程度上能够保障行业内企业毛利率水平及其可持续性。
第三,公司研发能力及创新能力强,报告期内持续取得多项发明专利,并将上述专
利成功应用在新产品上,开发出了 PS35、UCMP 等高毛利的新产品来实现业绩增长和
产品迭代,并储备了多项预计毛利率较高的在研发项目。上述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和推出
能够使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保持竞争优势,从而稳定毛利率水平。
第四,与同行业其他电梯零部件上市企业相比,公司的产品加工工序和难度更高。
具体来说,长江润发主要产品为电梯导轨,赛福天主要产品为钢丝牵引绳,都属于纯钢
材制品,且加工工序较简单。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加工工序
涉及数百个零部件的加工、组装、调试,因此毛利率高于上述两家电梯零部件企业。
发行人主要产品 长江润发主要产品 赛福天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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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毛利率逐年提升的主要原因
①高毛利新产品的收入占比大幅提升
公司产品技术水平先进,新产品开发水平位居行业前列,能够实现产品的不断迭代,
不断以改进产品设计、产品性能的新产品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需求,从而保证了在市场
竞争中避免纯粹的价格竞争,实现较高的毛利率水平。特别是 2015 年以来,公司新产
品开发的步伐明显加快,如 2015 年 6 月起,新增重要安全钳新产品 PS35 产品;2016
年 7 月起,根据新增行业标准要求,率先推出 UCMP(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且开
始迅速放量。上述产品结构设计精巧,具有较高的先进性,较大程度上提升了公司整体
产品的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PS35 安全钳和 UCMP 的毛利率及收入占比如下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PS35 安全钳 43.75% 11.77% 40.64% 4.39% - -
UCMP 46.66% 3.54% - - - -
其他产品 35.20% 84.69% 31.54% 95.61% 27.86% 100.00%
合计 36.61% 100.00% 31.94% 100.00% 27.86% 100.00%
②子公司量产及资产收购带来的业绩提升
2015 年以来,公司子公司卡斯丁逐步量产并扭亏为盈,加之对主要供应商杭州国诚
的资产收购,使得公司在母公司毛利率略有增长的前提下,合并口径毛利率显著提升(具
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并口径毛利额 9,275.27 7,860.13 6,601.93
母公司毛利额 8,449.29 7,646.65 6,721.07
子公司毛利额 818.73 208.22 -56.02
其中:卡斯丁(临安) 394.16 79.04 -56.02
卡斯丁(中泰) 424.57 129.19 -
合并口径毛利率 36.61% 31.94% 27.86%
母公司毛利率 33.81% 31.47% 28.19%
子公司毛利率 20.32% 13.23% -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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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卡斯丁(临安) 22.85% 9.36% -32.02%
卡斯丁(中泰) 18.43% 17.71% -
注:卡斯丁(临安)即卡斯丁母公司,主要负责 PS35 安全钳所需钳体和楔块的铸造;卡斯丁(中泰)即卡斯丁
中泰分公司,系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后设立的企业。
③供应商生产效率提升带来的价格下降
因加工工序多,工艺较复杂,公司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成本构成中,加工成本的占
比往往远高于材料费用的占比,因此,生产效率提升带来的加工费用下降对供应商的影
响要大于基础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仅在产品研发上能够设计出满足下游客户不同需求的产品,同时
还通过与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的共同努力,不断优化原材料零部件的结构设计水平和生产
工艺,有效地提升了供应商的生产效率,在保障供应商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实现采购成本
的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毛利率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受到新产品量产、资产
收购、原材料价格下跌、供应商生产效率提升等因素的影响,具备合理性。公司毛利率
水平较高主要与产品特征、进入门槛、研发能力有关,具备可持续性。
(六)期间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879.34 3.47% 603.39 2.38% 501.40 2.12%
管理费用 3,477.29 13.72% 4,117.88 16.25% 2,237.44 9.44%
财务费用 -18.73 -0.07% 180.81 0.71% 298.88 1.26%
合计 4,337.90 17.12% 4,902.08 19.34% 3,037.71 12.82%
注:上表中的占比均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如上表,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是期间费用的主要部分。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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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56.94 17.85% 96.99 16.07% 68.25 13.61%
运输费 586.87 66.74% 473.24 78.43% 386.93 77.17%
宣传费 99.65 11.33% 15.76 2.61% 36.53 7.28%
仓储费 17.22 1.96% 17.40 2.88% 9.69 1.93%
其他 18.66 2.12% - - - -
小计 879.34 100.00% 603.34 100.00% 501.40 100.00%
公司产品均为工业中间品,相对而言,销售费用总体金额较小,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仅在 2%-3%左右。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人员人数分别为 8 人、13 人和 13 人,2015 年销售人员数
量增长较多,相应地,2015 年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也增长较多;2016 年销售费用中
职工薪酬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新招销售总监所致。
销售费用中的宣传费主要系参加国际电梯行业展会的支出,该展会每两年举办一
次,因此公司 2014 年度及 2016 年度业务宣传费的支出显著地高于 2015 年度。
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和仓储费逐年增长,其中 2015 年度的增长幅度高于同期主营
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主要原因是:2015 年开始,部分整梯厂商从自身管理方便的角
度,要求公司配合其业务区域扩展进行物流配送,导致货运区域分散,运费提高。举例
来说,巨人通力 2014 年自行采购缓冲器,2015 年开始交由其指定贸易商江苏新核力、
苏州天吴采购,由此导致发行人运输区域分散,运输费用增加。2016 年,公司运输费用
继续增加,除前述送货区域扩大的原因之外,还受到物流公司调整运费价格的影响。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研究开发费 1,280.37 36.82% 1,187.56 28.84% 872.54 39.00%
职工薪酬 1,315.14 37.82% 1,003.91 24.38% 773.80 34.58%
折旧及摊销 208.69 6.00% 169.29 4.11% 140.24 6.27%
差旅费 109.97 3.16% 108.31 2.63% 117.14 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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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 139.50 4.01% 105.99 2.57% 123.57 5.52%
股份支付 - - 1,332.73 32.36% - -
其它 423.62 12.18% 209.89 5.11% 210.14 9.39%
小计 3,477.29 100.00% 4,117.88 100.00% 2,237.44 100.00%
管理费用是期间费用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其中最主要的构成是研究开发费和职工薪
酬。2016 年其他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支付的上市中介机构服务费。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技术优势及新产品开发优势,公司不断扩大对产品研发的投
入,相应地研发费用支出不断增长。此外,为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适应未来业务发
展的需要,公司在报告期内陆续引入了多位中高级管理人才,管理人员数量由 2014 年
的 51 人增加到 2016 年的 72 人,相应地,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也逐年增长。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34.60 239.76 333.07
减:利息收入 57.25 62.11 35.33
手续费及汇兑损失等 3.92 3.15 1.13
小计 -18.73 180.81 298.88
报告期各期的利息支出均为公司短期借款之利息费用。
4、同行业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比对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远大智能 25.42% 23.86% 21.09%
广日股份 13.36% 13.30% 13.96%
江南嘉捷 22.12% 18.38% 16.79%
康力电梯 21.09% 18.24% 18.27%
上海机电 9.27% 11.59% 12.67%
新时达 17.98% 25.17% 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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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润发 8.75% 8.10% 6.71%
赛福天 17.04% 15.71% 15.40%
简单算术平均数 16.88% 16.79% 16.20%
发行人 17.12% 19.34% 12.82%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日股份、长江润发和赛福天 2016 年度期间费用率取自其 2016 年度三季报。
在上表所列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公司期间费用率水平处于同行业的较低水平。主
要原因是:远大智能、广日股份、江南嘉捷、康力电梯、上海机电的主要产品为电梯整
梯,直接面向终端市场,整体期间费用率水平高于以配件为主要产品的公司期间费用率
水平;新时达、长江润发两家公司的主要产品也是电梯配件,其中,新时达期间费用率
高于公司,主要是该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所致;长江润发期间费用率低于公司,主要是
该公司营业收入较大所致。
(七)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一、营业外收入 399.61 171.78 112.99
1、政府补助 345.08 126.08 60.74
2、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5.10 4.50 29.72
3、税收返还 29.85 17.03 14.67
4、其它 19.58 24.17 7.86
二、营业外支出 41.11 35.68 147.15
1、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18.25 26.13 24.47
2、罚款支出 - - 15.49
3、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0.01 9.54 0.37
4、不得抵扣之进项税 - - 103.17
5、其他 22.85 0.01 3.65
三、营业外收支净额 358.50 136.10 -34.16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助,其中超过 10 万元的大额政府补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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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金额 性质
上市专项补助 150.00 与收益相关
研发补助 64.74 与收益相关
2016 余杭区企业上市挂牌财政奖励 5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43.27 与收益相关
机器换人补助款 25.83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
项目
金额 性质
专利产业化资金补助 5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发投入补助 35.31 与收益相关
研发投入补助资金 22.13 与收益相关
技术创新扶持资金 1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性质
2011 年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 30.00 与收益相关
2013 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奖励资金 15.00 与收益相关
安全生产达标奖励费 10.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度,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9.72 万元,主要系当期公司将部分生产用
设备出售的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税收返还系水利建设基金、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减免。
2、营业外支出
(1)2014 年度的罚款支出
2014 年 5 月 16 日,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作出余地税稽处[2014]42 号《税
务处理决定书》,对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
处罚,共计罚款 5.99 万元;2014 年 10 月 30 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出具余公行
罚决字[2014]第 541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未经许可、备案,购买易制毒化学
品丙酮行为,给予罚款 9.49 万元。上述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治理”之“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2014 年度的不得抵扣之进项税
2010 年至 2013 年间,公司向包装材料供应商杭州市桐庐苍松实业公司采购木制包
装物,由杭州市桐庐苍松实业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税款合计 102.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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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因杭州市桐庐苍松实业公司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非法获取,经相关税务
机关裁定,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发票取得方的进项税额抵扣。
2014 年度,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以“余国税处【2014】92 号”下发了对公司
的税务处理,公司补缴增值税 102.99 万元。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认定:未有证据表明公司知道杭州市桐庐苍松实业公
司开具的增值税专业发票为非法获取,未有证据表明公司恶意获取上述增值税发票,公
司补缴税款的法律依据是“国税发【2000】187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补缴增值税款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八)利润表其它项目
1、税金与附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与附加分别为 179.16 万元、184.33 万元和 239.31 万元,主
要系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及各种流转税之税金与附加,其中营业税发生原因系公司
出租厂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根据财会[2016]22 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
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公司 2016 年的税金及附加科目包含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15.11 万元、30.33 万元和 66.45 万元,均
系因计提坏账准备而形成的减值损失,请参见本节之“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6.42 万元、8.09 万元和 6.94 万元,均系成本法
核算下的余杭农商行的现金分红。
(九)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以营业毛利为起点,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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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营业毛利 9,308.14 100.00% 7,933.41 100.00% 6,625.68 100.00%
(1)主营业务毛利 9,275.27 99.65% 7,860.13 99.08% 6,601.93 99.64%
(2)其它业务毛利 32.87 0.35% 73.28 0.92% 23.75 0.36%
2、期间费用 4,337.90 46.60% 4,902.07 61.79% 3,037.71 45.85%
3、其它利润表项目 298.82 3.21% 206.58 2.60% 187.85 2.84%
(1)营业税金与附加 239.31 2.57% 184.33 2.32% 179.16 2.70%
(2)资产减值损失 66.45 0.71% 30.33 0.38% 15.11 0.23%
(3)投资收益 6.94 0.07% 8.09 0.10% 6.42 0.10%
3、营业利润 4,671.42 50.19% 2,824.76 35.61% 3,400.12 51.32%
4、营业外收支净额 358.50 3.85% 136.10 1.72% -34.16 -0.52%
5、利润总额 5,029.92 54.04% 2,960.86 37.32% 3,365.96 50.80%
6、所得税费用 672.57 7.23% 575.31 7.25% 460.41 6.95%
7、净利润 4,357.35 46.81% 2,385.54 30.07% 2,905.54 43.85%
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23.58 3.48% -1,178.63 -14.86% -22.05 -0.33%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是营业利润,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是营业毛利,
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是主营业务毛利,净利润的增减变化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的增
减变化。
报告期内,扣除股份支付的影响,来自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
益金额极小,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十)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间的关系
报告期各期,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间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利润总额 5,029.92 2,960.86 3,365.96
2、按母公司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754.49 444.13 504.89
3、调整过程
(1)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数 31.38 -6.54 -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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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数 11.64 211.84 27.19
(3)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数 2.57 - -
(4)研发加计扣除影响数 -86.23 -69.35 -54.29
(5)以前年度所得税影响 - -3.55 9.29
(6)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04 -1.21 -0.96
(7)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40.24 - -
扣亏损的影响
4、所得税费用 672.57 575.31 460.41
(十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敏
感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对各产品的毛利
率敏感系数如下:
产品 敏感系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单价敏感系数 2.50 1.83 2.44
安全钳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敏感系数 -1.50 -1.85 -2.47
产品单价敏感系数 3.95 3.10 3.42
缓冲器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敏感系数 -2.95 -3.13 -3.45
产品单价敏感系数 2.04 1.43 1.43
滚轮导靴
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敏感系数 -1.04 -1.45 -1.44
(十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
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1、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没有且未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来不会发生重大
变化,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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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
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
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的情形;
(6)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2、发行人的重要财务优势
(1)依托技术开发优势,产品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36.61% 31.94% 27.86%
1、安全钳毛利率 39.65% 35.11% 29.76%
2、缓冲器毛利率 24.64% 24.22% 22.47%
3、滚轮导靴毛利率 48.03% 40.86% 40.91%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缓冲器毛利率相对稳定,
安全钳和滚轮导靴毛利率上升较为明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从产品设
计、工艺流程等多方面入手,不断开发新产品,实现了产品升级换代,并且这种产品升
级始终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实现产品性价比的有效提升,也使得公司主要产品的单
位成本得以下降,实现了公司主要产品盈利水平的持续增长。
(2)依托客户资源优势,与大客户合作逐步深化
由于电梯整梯行业的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大客户始终是电梯配件厂商的重要业务
源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大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家、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平均每家销售 平均每家销售 平均每家销售
家数 家数 家数
收入 收入 收入
世界 8 大品牌厂商 7 1,860.98 7 2,038.35 7 2,2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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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整梯厂商 18 287.73 18 267.87 11 322.26
注:公司在“世界 8 大品牌厂商”平均每家的销售额逐年下降,主要系上述整梯厂商将部分产
品通过贸易商进行采购。若将通过贸易商采购的部分予以还原,则还原后“世界 8 大品牌厂商”平
均每家的销售收入基本稳定。
“大中型整梯厂商”平均单家销售收入 2016 年度较 2014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 2016 年新增的
大中型整梯厂商向发行人的采购量较小所致。剔除单家收入较小的大中型整梯厂商后,“大中型整梯
厂商”平均单家销售额报告内略有上升。
总体上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大客户数量保持相对稳定,特别是在最为重要的世
界 8 大品牌厂商客户保持不变。从平均每家大客户的采购金额上看,报告期内,“世界 8
大品牌厂商”的年平均每家采购金额均在 1,500 万元以上,明显高于其它类型客户的销
售水平;“大中型整梯厂商”也是公司的重要客户来源,2015 年度,该类客户数量大幅
增长,为公司未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打下了重要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客户的业务合作不断深化。因此,稳定的大客户资源及不断深
化的业务合作,是实现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7,350.62 67.04% 17,854.38 70.87% 14,363.78 72.42%
非流动资产 8,531.99 32.96% 7,339.44 29.13% 5,469.59 27.58%
资产总计 25,882.61 100.00% 25,193.81 100.00% 19,833.37 100.00%
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比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资
产总额逐年增长,其中 2015 年末资产总额增长较快,除实现盈利导致的资产增长外,
主要系当期引入新股东,累计吸收股东投资款 8,677.10 万元所致,而 2015 年末,非流
动资产增长主要源于当期购买相关设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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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088.04 35.09% 7,195.68 40.30% 4,632.62 32.25%
应收票据 340.05 1.96% 752.63 4.22% 234.14 1.63%
应收账款 7,429.53 42.82% 6,389.48 35.79% 6,045.80 42.09%
预付款项 65.62 0.38% 188.33 1.05% 449.54 3.13%
其他应收款 884.25 5.10% 545.04 3.05% 17.80 0.12%
存货 2,359.92 13.59% 2,514.91 14.09% 2,833.78 19.73%
其他流动资产 183.23 1.06% 268.30 1.50% 150.10 1.04%
流动资产合计 17,350.64 100.00% 17,853.38 100.00% 14,363.78 100.00%
公司主要流动资产为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类资产占
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12%、90.17%和 91.50%。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增
长也主要源于上述三项资产的增长。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7,822.32 6,729.84 6,402.49
坏账准备 392.79 340.36 356.68
应收账款净额 7,429.53 6,389.48 6,045.80
①应收账款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2016 年末 2015 年/2015 年末 2014 年/2014 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7,822.32 6,729.84 6,402.49
主营业务收入 25,337.27 24,611.01 23,694.09
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 30.87% 27.34% 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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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幅度 16.23% 5.11% 6.62%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幅度 2.95% 3.87% 14.52%
如上表,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逐年增长,报告期各期末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02%、27.34%和 30.87%,保持在合
理水平。此外,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幅度分别为 6.62%、5.11%和 16.23%,
与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②应收账款账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账龄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7,811.14 99.86% 6,704.07 99.62% 6,355.12 99.26%
1-2 年 11.18 0.14% 25.76 0.38% 9.76 0.15%
2-3 年 - - - - 1.26 0.02%
3 年以上 - - - - 36.34 0.57%
合计 7,822.32 100.00% 6,729.84 100.00% 6,402.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99.26%、99.62%和 99.86%,
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报告期末,公司无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
③应收账款的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大情况
序号 客户名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1 奥的斯电梯 1,726.27 22.07%
2 西子电梯 842.70 10.77%
3 东芝电梯 731.86 9.36%
4 四川长益 567.74 7.26%
5 日立电梯 502.28 6.42%
合计 4,370.85 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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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大情况
序号 客户名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1 奥的斯电梯 1,176.90 17.49%
2 东芝电梯 1,079.54 16.04%
3 日立电梯 838.72 12.46%
4 西子电梯 647.50 9.62%
5 巨人通力 393.87 5.85%
合计 4,136.53 61.47%
2014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大情况
序号 客户名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1 东芝电梯 1,524.94 23.82%
2 西子电梯 1,044.37 16.31%
3 奥的斯电梯 617.97 9.65%
4 日立电梯 491.28 7.67%
5 巨人通力 445.68 6.96%
合计 4,124.24 64.41%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应收账款余额合计占比分别为 64.41%、61.47%和 55.88%,应
收账款余额较为集中。
④应收账款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8 3.75 3.8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103.38 96.05 94.26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周转天数呈上升趋势,经了解公司主
要客户的信用政策,除奥的斯电梯等个别客户账期有所延长外,其余客户未发生重大改
变,各期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正常。
⑤应收账款核销
2015 年度,因部分客户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公司核销了该部分应收账款,
合计金额为 46.6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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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因部分客户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公司核销了该部分应收账款,
合计金额为 14.59 万元。
⑥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90.56 335.20 317.76 5.00%
1-2 年 2.24 5.15 1.95 20.00%
2-3 年 - - 0.63 50.00%
3 年以上 - - 36.34 100.00%
合计 392.80 340.36 356.68 335.01
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信用良好,不存在发生重大坏账损失的风险,现有坏账计提充分、
合理。
⑦对主要客户约定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
A、前十大整梯厂商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如下:
1)2016 年度
合并 结算
客户名称 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
口径 方式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高速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
奥的斯机电电梯(重庆)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电梯
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星玛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每月支付材料款一次,支付日为
东芝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每月 25 日,依据财务月结余额 电汇
电梯 2 个月后的支付日支付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交货日后 90 日内一次性付清 电汇
西子 成都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电梯
收到发票 30 天后为发票到期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日,每月 15 日支付到期日期在 电汇/承兑
上个月底关账日前发票
1-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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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发票送达并入账后满 9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发票在当月 15 日(含)前送交
财务部的,以当月入账日计算,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后 45-120 日付款;发 电汇/承兑
票在当月 15 日后送交的顺延至
下一个付款周期
天津西子联合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发票在当月 20 日(含)前送交
财务部的,以当月入账日计算,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后 90 日内付款;发票 电汇/承兑
在当月 20 日后送交的顺延至下
一个付款周期
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按照对应的付款周期付款(60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电汇
日立 天日)
电梯 收到发票后 30-100 天内支付货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工厂 电汇/承兑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巨人 收到发票后并在当月入库后次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通力 月末支付款项
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天内安排付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广日
电梯 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 30 日内付款 电汇
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105 天后付款 电汇
永大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105 天后付款 承兑
电梯
四川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105 天后付款 电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60 天后付款 电汇/承兑
康力 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后付款 电汇/承兑
电梯 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成都康力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后付款 电汇/承兑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远大 上海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智能 广东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迅达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日内支付货款 电汇
电梯
2)2015 年度
合并 结算
客户名称 结算政策及结算周期
口径 方式
1-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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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支付材料款一次,支付日为
东芝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每月 25 日,依据财务月结余额 2 电汇
电梯 个月后的支付日支付
付款按乙方交货日后 2-4 个月内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汇
一次性付清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高速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
西子奥的斯(重庆)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电梯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日立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后 60 天内安排付款 电汇
电梯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工厂 收到发票后 30-100 天内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成都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收到发票 30 天后为发票到期日,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每月 15 日支付到期日期在上个月 电汇/承兑
底关账日前发票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发票送达并入账后满 9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发票在当月 15 日(含)前送交财
务部的,以当月入账日计算,发
西子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票入账后 45-120 日付款;发票在 电汇/承兑
电梯 当月 15 日后送交的顺延至下一个
付款周期
天津西子联合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发票在当月 20 日(含)前送交财
务部的,以当月入账日计算,发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票入账后 90 日内付款;发票在当 电汇/承兑
月 20 日后送交的顺延至下一个付
款周期
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105 天后付款 电汇
永大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105 天后付款 承兑
电梯
四川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巨人 收到发票后并在当月入库后次月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通力 末支付款项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大
(原名沈阳博林特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智能
司)
上海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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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重庆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 发票挂账 30 天日后付款 电汇/承兑
迅达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日内支付货款 电汇
电梯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天内安排付款 电汇/承兑
广日
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电梯
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快意 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天内付款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电梯 或开出 60 天承兑汇票
3)2014 年度
合并 结算
客户名称 结算政策及结算周期
口径 方式
每月支付材料款一次,支付日为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每月 15 日,依据财务月结余额 电汇/承兑
东芝
60 天日后的支付日支付
电梯
付款按乙方交货日后 2-4 个月内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一次性付清
成都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收到发票 30 天后为发票到期
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 日,每月 15 日支付到期日期在 电汇/承兑
上个月底关账日前发票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有限公司 发票送达并入账后满 9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西子 发票入账后,财务关账次月起计
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电梯 算,60 天内付款
天津西子联合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发票在当月 20 日(含)前送交
财务部的,以当月入账日计算,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后 90 日内付款;发票 电汇/承兑
在当月 20 日后送交的顺延至下
一个付款周期
巨人 收到发票后并在当月入库后次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通力 月末支付款项
日立电梯(成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日立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后 60 天内安排付款 电汇/承兑
日立
电梯 收到发票后于 30-100 天支付货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工厂 电汇/承兑

日立楼宇设备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内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电梯
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奥的斯高速电梯(上海)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西子奥的斯(重庆)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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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星玛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快速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承兑
天津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105 天后付款 电汇
永大
永大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发票入账 105 天后付款 承兑
电梯
四川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天内安排付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广日
电梯 广州广日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广日物流(昆山)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迅达
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
电梯
快意 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30 天内付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电梯 款或开出 60 天承兑汇票
发票入账后的当月 25 日起兑付
上海爱登堡电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兑
爱登堡 期为 3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电梯 发票入账后的当月 25 日起兑付
上海爱登堡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承兑
期为 3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B、前十大贸易商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如下:
1)2016 年度
合并口径 客户名称 结算政策及结算周期 结算方式
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
四川长益
四川若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
大连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四川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
苏州天吴 每月 25 日以前开票到客户财务付
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天津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南通通洋 南通通洋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款到发货 电汇
杭州康特尔 杭州康特尔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重庆华创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江苏新核力 江苏新核力机电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
杭州奥盈 杭州奥盈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
杭州三延 杭州三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发票截止日期后 60 天付款 电汇
广州弘迅 广州市弘迅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45 天内结算付款 电汇/承兑
浙江巨人 浙江巨人控股有限公司 每月 25 日以前入库发票在第二个 电汇/承兑
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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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第一周内集中安排付款
2)2015 年度
合并口径 客户名称 结算政策及结算周期 结算方式
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
四川长益
四川若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
大连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
四川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
苏州天吴
苏州天吴电梯装璜有限公司 每月 25 日前开票到财务 电汇/承兑
天津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
江苏新核力 江苏新核力机电有限公司 每月 25 日前开票到财务 电汇/承兑
南通通洋 南通通洋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款到发货 电汇
每月 25 日以前入库发票在第二个
浙江巨人 浙江巨人控股有限公司 电汇/承兑
月第一周内集中安排付款
苏州瀚泓 苏州瀚泓贸易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后付款 电汇
杭州奥盈 杭州奥盈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
杭州三延 杭州三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发票截止日期后 30 天付款 电汇
苏州通润 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 45 天付款 电汇/承兑
重庆华创 重庆市华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3)2014 年度
合并口径 客户名称 结算政策及结算周期 结算方式
四川长益(集团)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90 天后支付货款 电汇
四川长益
四川若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本期无交易 -
苏州通润 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 45 天付款 电汇/承兑
杭州永驰 杭州永驰科技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承兑
南通通洋 南通通洋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款到发货 电汇
苏州瀚泓 苏州瀚泓贸易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后付款 电汇
杭州奥盈 杭州奥盈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30 天付款 电汇
广州弘迅 广州市弘迅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45 天后付款 电汇
杭州延伸 杭州延伸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40 天付款 电汇
江苏创力 江苏创力电梯部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后付款 电汇
宁波申菱 宁波申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收到发票后 60 天付款 电汇
1-1-29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取得了与报告期前十大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对其所载关于
信用期的条款进行前后对比,并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核查了实际付款周期。经核查,部
分客户如奥的斯中国区的下属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于 2016 年起要求其所有供应商统
一延长信用期,由于电梯行业内整梯厂商客户较为强势,且基于未来长期合作等方面的
考虑,发行人同意对其延长 1 个月的信用期。除上述对大客户奥的斯电梯基于合理商业
理由而延长信用期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其余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及结算周期均保持稳
定,不存在通过刻意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2)存货
①存货余额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原材料 1,122.00 47.54% 922.71 36.69% 630.67 22.26%
2、在产品 459.67 19.48% 798.69 31.76% 827.37 29.20%
3、产成品 689.50 29.22% 691.38 27.49% 839.94 29.64%
4、委托加工物资 36.35 1.54% 72.79 2.89% 530.25 18.71%
5、其它 52.40 2.22% 29.34 1.17% 5.55 0.20%
合计 2,359.92 100.00% 2,514.91 100.00% 2,833.78 100.00%
②存货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采购总额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与主营业务收入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存货余额 2,359.92 2,514.91 2,833.78
主营业务收入 25,337.27 24,611.01 23,814.22
当期采购总额 12,906.89 13,997.55 15,995.92
存货余额/当期采购总额 18.28% 17.97% 17.72%
存货余额同比增长幅度 -6.16% -11.25% 23.15%
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幅度 2.95% 3.87% 14.65%
1-1-29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分别为
17.72%、17.97%和 18.28%。
报告期,公司存货余额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 23.15%、-11.25%和-6.16%,其中 2015
年度、2016 年存货余额和采购总额出现了同比下降,主要系受当期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
下跌及公司加强生产管理所致。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的波动与各期采购
总额的波动基本保持一致。
③存货余额的波动分析
从存货的构成来看,公司各期末存货余额的变化主要系受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及在产
品变化影响。
2014 年末、2015 年末存货余额变动主要系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变动较大所致。而公
司委托加工物资的变化与公司报告期内采购模式的变化相关。2014 年度,公司主要零部
件采购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由公司采购大宗物资,委托合格供应商按设计要求加工生产
零部件,导致当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大幅增长,也导致了当期委托加工费的增长;2015
年下半年,公司减少了委托加工的规模,采用了直接向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产品设计要
求的零部件,导致当期委托加工费规模减少,从而使当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大幅减少。
2016 年,公司存余额变动主要系在产品余额变动较大所致。公司在产品 2016 年末
余额较 2015 年末余额下降 339.02 万元,同比降幅为 42.45%,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精
益化管理的执行力度,通过设备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和内部管理的加强,缩短中间环节的
生产时间,同时将产成品及时入库,从而降低在产品对资金的占用。
④存货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货周转率 6.59 6.26 6.66
存货周转天数(天) 54.63 57.48 54.08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存货周转率仍逐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
公司在子公司卡斯丁投产及收购杭州国诚主要资产后,零部件自制比例提高,前端生产
环节拉长所致。
⑤存货跌价情况
1-1-29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存货周转较快,不存在存货残、冷、背、次的情形,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各
期末均未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3)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632.62 万元、7,195.68 万元和 6,088.04
万元。2014 年末,公司库存现金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所致。2015
年末,公司库存现金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增资所致。2016 年末,公司库存现金减少,
主要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4)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34.14 万元、752.63 万元和 340.05 万元,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2015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
余额增长较快,主要系客户远大智能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款项大幅增长所致。2016 年
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下降较多,主要系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款项减少所致。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449.54 万元、188.33 万元和 65.62 万元,
预付账款主要系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款或加工费。公司与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报
告期内未发生预付账款发生损失的情形,各期末预付账款均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
值准备。2016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预付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款
项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前五名预付账款方的金额及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占比预付余
2016.12.31 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额比例
1.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 29.43 44.85% 29.43 -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石
9.45 14.40% 9.45 -
油分公司
3.浙江盛凯纸制品有限公司 6.46 9.84% 6.46 -
4.宁波北仑源明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5.94 9.05% 5.94 -
5.德清沁道五金有限公司 1.93 2.94% 1.93 -
小 计 53.21 81.08% 53.21 -
预付账款余额 65.62
占比预付余
2015.12.31 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额比例
1-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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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 114.08 60.57% 114.08 -
2.济南艾克力新仪器有限公司 24.06 12.78% 24.06 -
3.江山康怡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11.91 6.32% 11.91 -
4.广州市振欣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 8.21 4.36% 8.21 -
5.安吉蓝海机械有限公司 5.46 2.90% 5.46 -
小 计 163.72 86.93% 163.72 -
预付账款余额 188.33
占比预付余
2014.12.31 余额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额比例
1.临安余川电梯配件厂 199.99 44.49% 199.99 -
2.杭州国宁铸造有限公司 85.68 19.06% 85.68 -
3.上海交通大学 41.55 9.24% 10.27 31.28
4.上海海朕工贸有限公司 34.09 7.58% 34.09 -
5.济南艾克力新仪器有限公司 31.81 7.08% 31.81 -
小 计 393.12 87.45% 361.84 31.28
预付账款余额 449.51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房租费 91.43 41.46 30.46
保险费 5.58 8.39 10.51
待抵扣增值税 86.22 218.45 109.12
合计 183.23 268.30 150.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项下的房租余额系公司租赁位于中泰乡石鸽社区
环园南路的杭州华春仪表有限公司的部分厂房用于生产所形成的待摊费用余额。
(7)其它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它应收款余额分别 23.75 万元、551.04 万元和 889.67 万元。
2015 年末,公司其它应收款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当期子公司杭州鼎阔交存至杭州余杭
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保证金 500 万元。2016 年末,公司其它应收款余额大幅增
长,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市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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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除政府收取的保证金性质的其他应收款未计提坏账准备外,公司以
组合的账龄为依据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它应收款余额的前五大金额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金额 账龄
1 杭州余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推进保证金 500.00 3-4 年
2 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上市中介机构费用 330.19 1 年以内
14.27 1 年以内
3 余杭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项目推进保证金
17.90 1-2 年
4 国网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供电公司 押金 6.91 1 年内
5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押金 5.00 1 年以内
小计 874.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无关联方款项。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项目推进保证金在报表科目的列示情况如下:
列示科目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500 万元 - 3 年以上
根据 2013 年 9 月 10 日杭州余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签
订的《项目推进监管协议书》约定:针对余杭公出(2013)第 35 号地块的项目开发,
确定了项目开发内容,由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就该地块的开发向杭州余杭工业发
展有限公司缴纳履行该协议的保证金 20 万元/亩,总保证金人民币 500 万元,相应形成
杭州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账面其他应收款-项目推进保证金 500 万元挂账核算反
映。
2015 年发行人收购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后,与杭州余杭工业发展
有限公司三方重新签订了《项目推进监管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年产 648 台真空泵生
产线”项目调整为“新增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和技术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但未对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及方式作出新的约定。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其他应收款中杭州余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推进保
证金 500 万元的形成过程是真实的,款项确已支付,且通过书面函证已取得对方单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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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结合访谈,该笔款项的返还条件并不存在实质障碍,预期可全额收回,未发现存在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迹象。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0.23% 20.00 0.27% 20.00 0.37%
固定资产 5,432.77 63.68% 5,146.43 70.12% 4,446.85 81.30%
在建工程 1,140.43 13.37% 54.50 0.74% 27.31 0.50%
无形资产 1,793.54 21.02% 1,833.08 24.98% 460.79 8.42%
长期待摊费用 24.27 0.28% 51.01 0.70% 64.29 1.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38 1.19% 136.93 1.87% 196.85 3.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62 0.23% 97.49 1.33% 253.51 4.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32.00 100.00% 7,339.44 100.00% 5,469.5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原值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房屋及建筑物 3,687.33 44.44% 3,685.81 49.74% 3,548.89 54.93%
2、机器设备 2,862.17 34.49% 2,147.84 28.99% 1,307.62 20.24%
3、运输工具 504.33 6.08% 496.69 6.70% 534.10 8.27%
4、电子及其他设备 1,244.11 14.99% 1,079.42 14.57% 1,070.10 16.56%
合计 8,297.94 100.00% 7,409.76 100.00% 6,460.7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逐年增加。2016 年,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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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的方式
项目 主要购置内容
购置 在建工程转入 合并增加
1、房屋及建筑物 1.52 - -
2、机器设备 459.92 259.23 - 数控车床、立式加工中心等机器设备
3、运输工具 21.01 - -
4、电子及其他设备 164.93 - - 自来水净化处理设备、空调设备等
合计 906.61
②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净值、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净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财务成新率
1、房屋及建筑物 3,687.33 1,053.47 2,633.86 71.43%
2、机器设备 2,862.17 653.27 2,208.90 77.18%
3、运输工具 504.33 240.87 263.46 52.24%
4、电子及其他设备 1,244.11 917.57 326.54 26.25%
合计 8,297.94 2,865.18 5,432.76 65.47%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均为土地使用权,其原值、累计摊销、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
项目 报告期末累计摊销 报告期末净值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土地使用权 1,950.26 1,950.26 517.35 156.72 1,793.54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建工程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本期 期末 本期 期末 本期 期末
转固 余额 转固 余额 转固 余额
1、土建工程 - 1,055.11 54.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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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型式试验塔 - - 116.21 - - 27.31
3、半导体激光相变硬化装置 - - 44.10 - - -
4、安装工程 259.23 85.32 - - - -
合计 259.23 1,140.43 160.31 54.50 - 27.31
2015 年度转固的固定资产主要系母公司建设的型式试验塔,2016 年末的在建工程
余额系子公司杭州鼎阔的土建工程和公司购置的待安装设备。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生产经营场所的装修改造费用。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原因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主要原因:
1、计提坏账准备的时间性差异 392.79 340.36 356.68
2、职工薪酬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 - 478.65
3、未弥补子公司亏损 130.60 298.67 240.12
4、未实现内部损益 63.24 70.26 75.44
小计 586.63 709.28 1,15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101.38 136.93 196.85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53.51 万元、97.49 万元和 19.62
万元,主要为公司支付的设备采购款。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对余杭农商行的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各
期末余额均为 20 万元。该项投资收益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十、盈利能
力分析”之“(八)利润表其它项目”之“3、投资收益”。
(二)负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全部为流动负债,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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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3,300.00 44.50% 5,695.00 58.99%
应付账款 2,438.48 65.07% 1,883.98 25.40% 2,887.52 29.91%
预收款项 81.31 2.17% 61.15 0.82% 85.83 0.89%
应付职工薪酬 720.04 19.21% 806.05 10.87% 503.04 5.21%
应交税费 246.33 6.57% 441.73 5.96% 471.47 4.88%
应付利息 - - 4.46 0.06% 8.58 0.09%
其他应付款 261.18 6.98% 918.50 12.39% 3.29 0.03%
流动负债合计 3,747.34 100.00% 7,415.87 100.00% 9,654.73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3,747.34 100.00% 7,415.87 100.00% 9,654.73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构成。
1、短期借款与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695.00 万元、3,30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均
系公司举借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因上述短期款形成的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8.58 万元、4.46 万元和
0.00 万元。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2,887.52 万元、1,883.98 元和 2,438.48 万
元,报告期前三年公司期末应付账款呈逐年减少趋势,主要原因系在材料降价及委托加
工模式减少的背景下,公司加快了对供应商的货款结算进度。2016 年,公司应付账款余
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未及时支付货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关联方的款项余额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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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计提数 计提数 计提数 期末余额 计提数 期末余额
1、短期薪酬 4,281.75 696.56 3,323.67 784.11 2,503.60 489.67
2、离职后福利 264.12 23.48 168.37 21.94 125.28 13.37
小计 4,545.87 720.04 3,492.04 806.05 2,628.88 503.04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职工薪酬水平的提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计
提数逐年增长,各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也逐年增长。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应交税费余额 246.33 441.73 471.47
其中:应交企业所得税 76.28 61.46 214.84
应交增值税 104.30 127.80 193.22
应交房产税 19.67 18.88 29.40
其它税费 46.07 233.60 34.01
如上表,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其中 2015 年末
应交税金余额中其他税费金额较大,主要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余额 210.07 万元,上
述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已于 2016 年 1 月缴纳。
5、预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5.83 万元、61.15 万元和 81.31 万元,
均系预收零星客户的货款,账期均在一年以内。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29 万元、918.50 万元和 261.18 万元。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性质 报告期末余额
1 建筑物处理款 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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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 11.18
合计 261.18
上表中,建筑物处理款系杭州鼎阔应支付给杭州余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地上建筑
处理款项。
(1)其他应付款-暂借款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挂账原因
其他应付款-暂借款 2015 年末余额 3,145,355.40 元(其中应付吴益民 1,571,405.40
元,应付冯家强 1,425,150.00 元,应付徐晓舟 148,800.00 元,上述吴益民等 3 人均系鼎
阔公司原股东),系公司收购鼎阔公司前,鼎阔公司原股东暂借给鼎阔公司的款项,用
于鼎阔公司支付与土地相关支出。公司 2015 年末收购鼎阔公司后,于 2016 年将上述暂
借款项支付归还原鼎阔公司股东,2016 年末其他应付款-暂借款余额已结清为 0。
(2)其他应付款-建筑物处理款的具体形成过程及挂账原因
其他应付款-建筑物处理款截止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余额均为 250 万元,未发生
增减变动。该款项主要系子公司鼎阔公司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尾款。根据 2013 年 9
月 10 日杭州余杭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鼎阔机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余杭
公出(2013)第 35 号土地净地综合出让价为每亩 45 万元,其中每亩 35 万元作为净地
经区国土分局挂牌起始价,每亩 10 万元作为净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处理款项,共计人
民币 250 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股本(实收资本) 6,315.00 6,315.00 1,000.00
资本公积 10,849.46 10,849.46 -
盈余公积 479.26 70.63 972.37
未分配利润 4,491.58 542.86 8,11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35.29 17,777.94 10,091.75
少数股东权益 - - 86.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35.29 17,777.94 10,1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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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本(实收资本)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实收资本)的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改制和设立情况”。
2、资本公积变动
2015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增加 10,984.94 万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因股东增
资投入额超过注册资本部分形成的资本溢价 3,361.69 万元;二是因公司将宋青云及主要
核心员工通过杭州斯代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
理,增加资本公积 1,332.73 万元;三是因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超过折股部分的净
资产增加资本公积 6,290.52 万元。
2015 年度,公司资本公积减少 135.48 万元,主要系购买子公司卡斯丁少数股东股
权支付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与按照公司取得时净资产账面价值所享有的份额间的差额。
3、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变动系因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盈余
公积、按公司股东会决议执行各期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折股,公司报告
期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十三、利润分配”之“(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
配”。
(四)偿债能力和资产周转能力
1、偿债能力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2016 年末 2015 年/2015 年末 2014 年/2014 年末
流动比率 4.63 2.41 1.49
速动比率 4.00 2.07 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14.48% 29.44% 48.6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22.64 3,808.39 4,200.10
利息保障倍数 146.38 13.3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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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其中 2015 年末相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
负债率指标与 2014 年末的差异较大,主要系当期股东现金增资导致流动资产增长较快
所致;2016 年利息保障倍数与报告期前两年差异较大,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导致利
息支出较少所致。
(2)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公司名称
流动 速动 资产 流动 速动 资产 流动 速动 资产
比率 比率 负债率 比率 比率 负债率 比率 比率 负债率
远大智能 1.71 1.40 42.83% 1.51 1.25 47.43% 1.46 1.22 50.26%
广日股份 1.83 1.60 26.43% 2.25 2.04 28.73% 1.63 1.37 37.01%
江南嘉捷 1.83 1.56 37.70% 1.66 1.43 41.61% 1.77 1.48 44.53%
康力电梯 1.99 1.59 32.40% 1.45 0.96 41.53% 1.40 0.93 45.65%
上海机电 1.36 0.98 63.38% 1.33 0.97 64.87% 1.30 0.90 71.07%
新时达 1.47 1.05 38.72% 1.98 1.39 34.38% 3.47 2.68 17.52%
长江润发 1.30 0.96 37.10% 1.50 1.11 38.06% 1.55 1.08 37.42%
赛福天 2.65 1.59 23.14% 1.58 0.96 41.08% 1.63 0.98 44.49%
简单算术平均 1.77 1.34 37.71% 1.66 1.26 42.21% 1.78 1.33 43.49%
发行人 4.63 4.00 14.48% 2.41 2.07 29.44% 1.49 1.19 48.68%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日股份、长江润发和赛福天 2016 年度偿债能力指标取自其 2016 年度三季报。
报告期前两年,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无明显差异,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均好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吸收股东投资款及经营利润逐年
累计所致。
2、资产周转能力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8 3.75 3.82
存货周转率 6.59 6.26 6.66
注:上表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均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为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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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略有下降,但仍处于良好水平。
(2)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 存货 应收账款 存货 应收账款 存货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远大智能 1.58 2.92 3.03 2.33 2.82 4.26
广日股份 3.67 4.81 6.38 7.29 7.67 5.88
江南嘉捷 2.97 5.94 3.52 5.91 4.25 5.83
康力电梯 6.16 2.95 9.07 2.71 10.62 2.54
上海机电 9.41 2.07 9.18 2.08 10.11 2.31
新时达 3.73 2.97 2.59 1.95 2.90 3.03
长江润发 5.11 3.59 9.13 4.14 15.15 4.34
赛福天 3.30 1.66 4.97 2.54 5.88 2.83
简单算术平均 4.49 3.36 5.98 3.62 7.43 3.88
发行人 3.48 6.59 3.75 6.26 3.82 6.66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日股份、长江润发和赛福天 2016 年度周转能力指标取自其 2016 年度三季报。
因具体产品及产业链所处位置不同,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平
均水平,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十二、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2.20 3,463.88 2,46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6.73 -2,347.02 -856.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3.12 1,446.21 -449.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07.64 2,563.07 1,159.2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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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127.48 26,178.36 25,717.32
其中: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612.36 25,915.99 25,387.00
2、收到的税费返还 29.85 17.03 14.67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5.26 245.35 315.66
如上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各期营业收入及相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报告期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106.48%、103.65%和 104.73%,营业收入实现了良好的现金流入。“收到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各期收到政府补助、往来款项及利息收入。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75.28 22,714.48 23,252.71
其中: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969.69 15,850.46 17,610.28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19.37 3,179.50 2,500.54
3、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5.16 2,557.68 1,924.76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1.06 1,126.85 1,217.12
如上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各期的材料采购及其增值税进
项税。报告期各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0.09%、113.24%和 100.49%。“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各期应付职工
薪酬的本期发放金额。“支付的各项税费”主要为各期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支付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各期付现支出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
3、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间的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间的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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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净利润 4,357.35 2,960.86 2,905.54
2、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4,852.20 3,463.88 2,464.61
3、差额 -494.85 -503.02 -440.93
主要原因:
(1)存货增加 -154.99 -318.87 532.65
(2)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6.91 780.48 642.41
(3)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476.49 715.63 21.16
(4)固定资产折旧 618.59 546.99 489.59
(5)财务费用 34.60 239.76 333.0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呈逐年改善趋势,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当期
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有:各期末存货余额持续增加、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
等。关于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各期末余额变化情况分析请参见本节之“十一、
财务状况分析”。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7 80.13 180.46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93 72.04 174.0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94 8.09 6.42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6.60 2,427.15 1,036.62
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25.68 1,428.16 1,036.62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350.92 999.00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6.73 -2,347.02 -856.16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表现为净流出,主要体现为各期固定资产等项目
的增加数。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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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111.69 5,695.00
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55.00 5,695.00
股东增资 - 8,756.69 -
2、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3.12 10,665.48 6,144.24
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00.00 5,750.00 5,1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3.12 4,625.48 904.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0.00 290.00 90.00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3.12 1,446.21 -449.24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借款取得的现金,二是 2015
年股东增资投入的现金。
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二
是历年分配的股利、支付的利息等,三是公司受让卡斯丁少数股东股权的转让价款。
(四)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子公司卡斯丁的厂房、办公楼建设及公司
对杭州鼎阔的股权收购和对杭州国诚的资产收购,上述收购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设立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计划使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完善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技
术与研发水平。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募集资金
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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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十三、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及发
行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一)本次发行后,发行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变
动趋势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收益
也需要一定的运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及其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公
司因本次发行导致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在本次发行后,发行
当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低于上一年度,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为简要测算因本次发行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摊薄影响,假
定:
1、本次公开发行将新增公司股本总额 2,105 万股;
2、本次发行于 2017 年 12 月份实施完成;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与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最大金额,即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1,590.08 万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
4、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
变化;
5、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加权平均净资产和加权平均股本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 2017 年度三种不同净利润条件下,本次公开发行
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元/股
2017 年预测数
情景 1:假
情景 2:假定 情景 3:假定
定 2017 年扣
2017 年扣除 2017 年扣除
2016 年实 除非经常性
非经常性损 非经常性损
项目 损益归属于
际数 益归属于上 益归属于上
上市公司股
市公司股东 市公司股东
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保 的净利润同
同比增长
持与上年相 比下降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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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总额 6,315 8,420 8,420 8,4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33.77 4,437.15 4,033.77 3,630.39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64 0.70 0.64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64 0.70 0.64 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0.21% 18.09% 16.59% 15.07%

从上述测算可见,本次发行完成后,因股本和净资产规模的扩张,在假定的 2017
年三种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情况下,公司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多有所降低。因此,
公司存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公司对 2017 年度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1)新增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项目是强化公司优势的重要举措
近十几年来,尽管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迅速,但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
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此外,截至 2015 年底,中国电梯的保有量已经达到 425 万台。
随着时间的推移、电梯保有量的持续增加,电梯更新改造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庞大的市
场需求为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公司现有生产场地、生产设施等在生产过程面临产能不足等需通过扩张予以解决的
问题,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无疑将实现公司整体生产、制造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进
一步巩固公司业已取得的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深化公司技术优势并实现产品持续更新的必要手段
技术进步始终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依托技术进步,不断开发新产品是公司报
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保证。随着行业的技术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现有技
术研发中心的软硬件条件尚需要进一步改造升级。只有保持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才能
使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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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将实施,其中对安全部件及电梯其它零部件产品
提高了更高的要求,新要求必然带来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如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就是
一个全新产品。因此,保持持续的新产品开发设计水平,是未来公司应对激烈市场竞争
的重要手段之一。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实现公司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转化为经营成果优势的重
要保障之一
公司的客户主要是下游的电梯整梯厂商。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产品在电梯安
全部件领域享有盛誉,世界 8 大整梯厂商中的有奥的斯电梯、东芝电梯、巨人通力、日
立电梯等均为公司重要大客户。此外,公司还累积了一大批国内的大型电梯整梯厂商客
户资源。
为了满足客户高品质、快捷化服务的需要,公司需要优化现有的营销与服务结构,
建立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生产基地进行全国性区域布局,在全国电梯整梯厂商集中
的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苏州(昆山)等城市设置强大的营销和物流办事处,建立
个性化、高品质、快捷化的服务营销和物流网络体系,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为客户提
供快速、优质的服务。
2、本次融资的合理性
发行人已充分论证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其中: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项目”是公司现有产品及储备产品的扩大再生
产,在生产方面业已形成了稳定的生产工艺流程;在技术方面,公司历来注重技术投入
及产品研发,目前已取得此次募投项目各项产品涉及的专利技术,因此在生产与技术上
不存在障碍。另外,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功与奥的斯、东芝、富
士达、巨人通力、日立等国内外知名电梯整梯生产企业达成了持续的业务合作,新增产
能预计能得以有效消化。
公司专注于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发展,始终重视专业科研资源的投入与产品升级,在
研发、检测、试验等软硬件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基础。公司已经拥有“杭州市企业技术中
心”建设经验,积聚了国内一批外部智库和核心技术人才,形成了结构合理、专业全面、
素质优良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团队,这些经验和团队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
和成功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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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直销体系模式基础上进行升级,新设营销与服
务网点是现有销售网络的延伸和强化,因此公司现有营销服务体系的运营管理经验可供
借鉴,现有客户资源可以直接对接。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相契
合;公司将进一步发挥技术和经验优势,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
续保持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
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电梯安全部件专业生产厂商之一,公司本次投资的“年产 70 万套(只)
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张和补充,旨在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
以满足逐步扩大的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因我国电梯安全标准及公司客户需求不断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研究开发能力,缩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满足监管政策和客户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公司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增强、市场覆盖面的扩大、下游客户对公司服务要求的
提高以及电梯维保市场的逐步爆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可以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水平,对公司的业务推广和品牌建设意
义深远。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并充分考
虑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致力于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服务能
力、研究开发能力和市场营销与售后服务能力。
2、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随着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各期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349 人、460 人和 498 人,呈逐年增
长。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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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研发人员的数量分别为 57 人、60 人和 57 人,研发费用也呈逐年增长的态势,现有
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充分满足了公司近年来的业务发展需要。未来公司仍将进一步扩充
研发队伍和加大研发投入,使本次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预期收益;
销售人员数量分别为 8 人、13 人和 13 人,销售费用也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未来随
着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公司将较大规模地扩张销售队伍并加大在营销环节的
投入,使公司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切实转化为销售收入,实现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
(2)技术储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开发的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产品品种多达 23 个、
21 个和 12 个,共计取得了 27 项发明专利,专利涉及产品除安全钳、缓冲器、滚轮导靴
外,还有夹轨器、制动器、意外移动的保护系统等多项尚未实现规模化产出的“新产品”。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充新产品储备,尽快实现本次募投项
目的投产。
(3)市场储备
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电梯整梯组装,因此,电梯整梯厂商是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其中,
“世界 8 大品牌厂商”无疑是公司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八大世界名
牌整梯厂商中,奥的斯电梯(含其在中国境内的关联企业西子电梯)、巨人通力、迅达
电梯、东芝电梯、日立电梯等五家电梯整梯厂商均为公司报告期的主要客户,蒂森电梯、
三菱电梯、富士达电梯三家电梯整梯厂商与公司的业务合作量较小,未来具有较大的挖
掘潜力。此外,大中型整梯厂商也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且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未来也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
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即期回报被摊销,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的议案》。根据该决
议,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
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
体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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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针对公司现有各业务板块的具体情况、未来发展态势和主要经营风险点,进一
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是安全钳、缓冲器和滚轮导靴。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
的经营情况良好,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内部人才储备。
随着行业的发展,包括电梯安全部件在内的电梯部件产品市场规模仍将保持持续增
长,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产品)未来也将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然而,市场竞争激烈,
使公司在未来的经营中仍将面临着诸如新产品开发失败、技术人员流失、经营效益不佳
等风险,公司针对现有业务板块(产品)的主要风险,拟采取如下措施,以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1)以更优质的产品满足客户对安全部件产品的日益精细化的需求
电梯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越来越引发社会的广泛关
注。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上述政策和标准提高了对电梯安
全的要求,将极大地促进包括电梯安全部件在内的电梯零部件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电梯整梯厂商对其安全部件供应商的产品将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将
有利于产业中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发展。对于一贯以来以技术作为核心优势的发行人而
言,面临着良好的市场机遇与挑战。
发行人将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力度,以更优质的产品满足客户日益精细化的需求,提
升公司技术成果的转化水平,将公司的技术优势、新产品开发优势转化为公司产品的成
本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势,实现公司收益的最大化。
(2)保持并提高研发水平,实现新产品开发规模化生产
截至目前,公司共计取得了 27 项发明专利,专利涉及产品除安全钳、缓冲器、滚
轮导靴外,还有夹轨器、制动器、意外移动的保护系统等多项尚未实现规模化产出的新
产品。这些新产品的产业化将成为未来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来源之一。此外,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力度,进一步扩充新产品储备,并尽快实现这些新产
品的规模化生产。
(3)进一步扩充公司销售力量,提高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主要客户群体也集中在世界 8 大品牌
整梯厂商中的 5 家,总体而言,在销售队伍建设和营销投入方面均不大。未来,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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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利用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大力提升公司的营销水平,进一步扩大世界 8 大品牌
整梯厂商客户的范围和市场空间,加大在大型电梯整梯厂商中的产品、服务推广力度,
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提高发行人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发行人运营成本,提升发行人经营业绩
公司将通过持续开展精益管理、优化流程等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和生产经营效
率,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加强对研发团队、管理团队的考核、提高对优秀人才的激励措
施,加强产品开发端与产品销售端信息沟通效率,以降低成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管
理制度履行管理层薪酬计提、发放的审议披露程序,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管
理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本公司竞争力和盈利
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
预期收益。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实现预期
效益。
4、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业内优秀人才的同时,
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确保公司主营经营的不
断拓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
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绩目标。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
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
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
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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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
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本公司特别
提示投资者,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公司全体董事、高级高管人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预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基于客观假设,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同时,考虑到本次公开发行时间的不可预测性和未来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可能性,公司
已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
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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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十四、利润分配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
1、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有《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条款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
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为: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
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总额 实际分配时间
1 2014 年 1 月 17 日的公司股东会 572.00 2014 年 1 月
2 2015 年 2 月 12 日的公司股东会 585.70 2015 年 2 月
3 2015 年 8 月 20 日的公司股东会 3,999.96 2015 年 8 月
4 2017 年 3 月 20 日的公司股东会 1,800.00 2017 年 3 月
合计 6,95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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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
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公司股票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
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金
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3、现金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条件及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
润分配;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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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4、利润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
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
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
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
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
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
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十五、招股说明书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
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45 号),中汇会计师审阅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包括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17 年 1-3 月期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
表附注,并出具了“中汇会阅[2017]3172 号”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沪宁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没
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沪宁股份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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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
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 15,334.06 17,350.62 -11.62%
资产总计 24,063.63 25,882.63 -7.03%
流动负债 3,126.07 3,747.33 -16.58%
负债合计 3,126.07 3,747.33 -1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937.56 22,135.29 -5.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37.56 22,135.29 -5.41%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相比期初减少 7.03%,主要系应付账款、应
付职工薪酬下降,以及第一季度分红 1,800 万元所致;公司负债总额相比期初减少
16.58%,主要系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员工年终奖,导致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下降
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相比期初下降了 5.41%,主要系第一季度分红 1,800 万元
所致。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2、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4,574.27 4,113.65 11.20%
营业成本 3,078.13 2,691.88 14.35%
营业利润 678.65 603.6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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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690.57 608.55 13.48%
净利润 602.26 525.87 14.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2.26 525.87 14.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581.19 520.56 11.6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17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当期实现营业收入 4,574.27
万元,较 2016 年第一季度增长了 11.20%;实现营业利润 678.65 万元,较 2016 年第一
季度增长 12.43%。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公司 2017 年一季度的毛利率为 32.71%,
较 2016 年一季度下降 1.85 个百分点,但销售收入的增长和财务费用的下降消化了毛利
率同比下降的影响,使得营业利润仍保持增长态势。
3、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3.10 1,743.60 21.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34 -570.06 -1.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8.19 -2,629.27 34.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1.44 -1,455.73 88.22%
2017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 2016 年第一季度增长
21.7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良好。2017 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流出主要是因为新购建部分生产设备支出增加所致。2017 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净流出主要是当期实施 2016 年利润分配方案分红 1,800 万元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9.88 29.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10.93 -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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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0.93 -20.01
小 计 22.86 9.78
所得税影响数 1.79 4.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1.07 5.31
由上表可见,公司 2016 年 1 季度和 2017 年 1 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均较小。
(四)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
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无重大变化。
(五)2017 年 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2017 年 1-6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11,500-12,50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10%;
受上市费用支出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预计净利润为 1,700 万元-1,80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5%-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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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
经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10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14,655.18 13,270.1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8.00 4,813.08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6.90 2,006.90
合计 21,590.08 20,090.08
如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
解决。因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筹资
金对上述项目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
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入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时间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建设期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
1 14,655.18 1.5 年 2,666.50 11,988.68 0.00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28.00 2年 2,126.06 2,801.93 0.0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06.90 3年 878.97 718.97 408.97
合计 21,590.08 - 5,671.53 15,509.58 408.9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意见号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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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
1
项目
余发改备[2016]7 号 环评批复[2016]111 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本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
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
1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
项目
杭州鼎阔 义桥村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杭州鼎阔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证
书编号:杭余出国用【2014】第 116-227 号)。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关系
公司是国内电梯安全部件专业生产厂商之一,公司本次投资的“年产 70 万套(只)
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张和补充,旨在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
以满足逐步扩大的市场需求,持续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因我国电梯安全标准及公司客户需求不断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研究开发能力,缩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满足监管政策和客户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公司生产和服务能力的增强、市场覆盖面的扩大、下游客户对公司服务要求的
提高以及电梯维保市场的逐步爆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建设“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可以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水平,对公司的业务推广和品牌建设意
义深远。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并充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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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虑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致力于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服务能
力、研究开发能力和市场营销与售后服务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1、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公司现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主要客户为电梯整梯厂家、安装维保单位,因此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于新梯市场、
改造梯市场和出口梯市场。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 年中国电梯行业分
析与投资前景研究调查报告》,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电梯保有量最大的国家,2015
年我国电梯行业保有量约 425 万台, 尽管如此,我国目前的人均电梯拥有量离发达国家
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预计未来仅新梯市场将有 500 万台左右的新增
容量。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电梯保有量的持续增加,电梯更新改造的需求将越来越
大。与此同时,随着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电梯生产国,电梯出口量
将随之持续增长。综上,庞大的国内外市场需求要求公司不断增加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
然而,面对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产能利用率已基本饱和,现有的生产场地、
生产设备等已经难以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生产效率,公司急需通过建设新厂区,新
建生产厂房、购置相对先进、高效的自动化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以扩大生产规
模,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2)适应电梯安全新标准的需要
随着“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新标准
的出台,我国增加了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要求,该要求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
强制执行。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个全新产品,除了约 60 万台/年的新梯市场,
目前我国在用电梯超过 400 万台,未来也需要改造以符合新标准。根据历年电梯销售数
据,以 15 年寿命为依据,预计改造梯的市场将在 2019 年进入高增长阶段。
面对新标准带来的新增市场,公司已成功开发了 2 款适用该标准的新产品,目前已
完成产品试制,正在进行型式试验,并对相关发明专利进行了保护,且已有部分客户表
达了合作意向。因此,在产能饱和的背景下,公司亟需通过新建厂房、新增设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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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新产品的规模化生产,以适应电梯安全新标准的需要。
(3)生产线升级改造的需要
随着电梯技术的升级及客户要求的提高,公司现有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逐步暴露出
场地占用面积大、部分工序周期时间长、反应速度慢、工序间流动不协调、在制品库存
大、劳动用工多等问题,因此,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生产线升级改造,以现
代传感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拟人化智能技术等先进技术,通过智能化的感知、
人机交互、决策和执行技术,实现设计过程、制造过程和仓储物流智能化,以此达到均
衡生产、有序流动、降低成本、缩短生产周期和改善质量、降低库存、节能环保等目标,
使公司能更好地参与未来的市场竞争。
2、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行业处于稳定增长阶段,市场需求持续释放
人均电梯拥有量是反映城市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 1990 年只有 2
台/万人,发展到 2015 年已经达到 30 台/万人。尽管我国人均电梯拥有量增长迅速,但
离发达国家的人均电梯拥有量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此外,截至 2015 年底,中国电梯
的保有量已经达到 425 万台,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电梯保有量的持续增加,电梯更新改造
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庞大的市场需求为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公司募投
项目实施后产能的顺利消化提供了有利条件。
(2)产业政策与技术政策的支持
电梯的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越来越引发社会的广泛关
注。2015 年 1-8 月份,全国上报的各类电梯事故一共 35 起,死亡 31 人,受伤 12 人。
基于此,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上述政策和标准提高了对电梯安全
的要求,对电梯安全部件市场增长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3)公司在技术和市场方面的积累
公司历来注重技术投入及产品研发,目前已取得此次募投项目各项产品涉及的专利
技术,加之本次募投项目以现有产品的扩产为主,因此生产及技术方面不存在障碍。此
外,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功与奥的斯、东芝、富士达、巨人通力、
日立等国内外知名电梯整梯生产企业达成了持续的业务合作。上述客户需求量大、规模
稳定、付款及时,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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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3、本项目新增产能匹配情况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产能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6 年产能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 募投项目达产后总产能 产能提升比例
安全钳(万只) 32.50 20 52.50 61.54%
缓冲器(万只) 24 20 44 83.33%
滚轮导靴(万套) 14 20 34 142.86%
限速器(万只) - 6 6 -
UCMP(万套) - 4 4 -
附注:公司限速器及 UCMP 目前分别处于小批量生产和试生产阶段,现有产能较小,可忽略不计。
根据公司 2016 年相关产品销量,以及行业未来五年年均增速测算,假设本公司 2017
年底募集资金到位,则至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当年,公司产能(不包含限速器和 UCMP)
约 130.5 万只(套),销量约 101.73 万只(套),产能利用率约为 78%,即公司产能与
销售需求基本匹配。
4、本项目的生产大纲及投资概况
(1)项目生产大纲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新增安全钳系列产品产能 20 万只/年,新增缓冲器产能 20
万只/年,新增滚轮导靴产能 20 万套/年、新增限速器产能 6 万只/年、新增 UCMP 产能
4 万套/年。
(2)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4,655.18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 3,266.50 万元,设备及
安装投资 8,313.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费投资 3,075.68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投入项目 金额 占比 说明
一 建筑工程 3,266.50 22.29%
1 土地投入 1,385.08 9.45% 已用自有资金先期取得
2 厂房投资 1,881.42 12.84% 主要为办公厂房及装修
二 设备购买及安装 8,313.00 56.72%
主要为加工中心、数控机
2 机械加工区相关设备 3,093.00 21.11% 包括喷涂、下料、冲压、
1 共用场地相关设备 2,073.00 14.15% 床等
仓储及辅助设备
3 组装测试区相关设备 3,147.00 21.47% 主要为智能装配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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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三 铺底流动资金及预备费 3,075.68 20.99%
合计 14,655.18 100.00%
5、本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主要财务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年
序号 名称 经济指标 备注
1 年销售收入 32,581.08 项目完全达产后
2 年利润总额 4,208.27 项目完全达产后
3 年税后利润 3,728.04 项目完全达产后
4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32.40% -
5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28.39% -
6 净现值(税前) 9,044.42 -
7 净现值(税后) 7,137.20 -
8 投资回收期(税前) 4.77 -
9 投资回收期(税后) 5.05 -
10 盈亏平衡点 40.96% -
6、本项目环境保护
该项目属轻污染项目,主要的污染及治理措施见下:
(1)废液治理
①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机械加工设备产生少量乳化液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专业处
理厂处理。工件去油、去锈等涂装前处理产生的酸碱废水集中后进行中和处理,达标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②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通过生态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治理
①电焊烟气的处理
本项目对焊接工段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焊接产生的烟尘及有害气体经净化后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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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至车间外,同时通过屋顶风机强制通风,以解决电焊烟气的污染。
②喷漆及烘干工艺废气的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喷漆将采用喷涂生产线,喷漆、烘干采用一体化工艺,喷涂生产
线设备附含废气处理装置,能满足环保要求。
(3)固体废弃物治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加工废料(金属碎屑)、包装材料的边角料及机床设备定期更换
下来的废油,由公司集中收集后请废品回收部门回收进行废物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运到指定地点存放。
(4)噪声控制
首先,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中部,以降低
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对有强噪声的车间,采用双层中空墙体,车间顶部安装一些吸声器,
并考虑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次,在设备的选型上,要选用高效、低噪声的设备。
再次,设备安装采用减振装置,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
最后,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主要用于对废气治理、噪声、固废治理的投资,总计为 140 万
元。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研发中心的软硬件越来越不能满足发
展的需要,甚至出现了技术研发开发周期长、市场化慢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
经成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的掣肘。具体来看:
①试验场地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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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目前研发试验场地 80 平方米,试验基地(新产品试制车间)约 100 平方米,试验
塔只能进行额定速度≤4m/s 的落下试验,试验受天气条件制约,对于额定速度>4m/s、
6m/s 或 8m/s 的整梯联动、超速保护和限速器等无法按照标准进行试验和测试,使得对
新技术研究成果的验证、新产品可靠性试验只能委外试验,造成试验成本高、周期长、
效率低。此外,可靠性和寿命试验没有充分的试验数据支持技术研发,产品的安全风险
有可能增大。
②试验设备不完善
目前实验室平台建成主要是针对现有产品质量检测认证所用,而与新产品开发所需
要的范围和设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支持创新发展的基础技术研究的测量、检测
仪器不足,比如,目前材料相关检测分析的仪器还是空白,对新开发的限速器的测试设
备和对新产品中涉及电磁电器的测量测试和检测设备也是空白、对材料摩擦磨损试验的
条件还有较大差距等。试验设备不足制约了基础研究成果的检测认证,因此,需要大批
与试验配套的设备和场地来解决技术开发的需求。
③试验产品生产制造条件不配套
试验产品的研发过程是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由于现有生产设备和条件无法满
足创新研发的需要,对某项需要试制的新技术,存在没有条件或制造装备达不到标准、
没有现成的模具和夹具、加工制造反复性较大等问题,造成创新产品的开发周期较长(一
般一个新产品需要 3 年以上才能完成开发)。因此,需要成立独立的试验生产基地缩短
研发产品周期。
④人才队伍与创新发展不适应
由于创新研究正从单一机械产品向机电一体化集成产品方向发展,技术开发工作不
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开发,需要运用信息化思维和手段才能在未来市场上占领至高点。目
前,公司人才构成比例上中层技术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的结构已不能满足当前市场发展
需要。举例来看,目前曳引机制动器专利的成果转化率较低,市场需求较大的部分研究
没有人力去完成,特别是市场向着维保方向发展,更需要长期从事整梯、维保相关的人
员充实到开发团队中来,使系统集成、旧梯改造项目开发紧贴发展要求。
⑤技术研发、资源共享的协同效率有待提升
目前,由于缺少 PLM 开发管理软件、设计开发的资源数据库及网络化协同办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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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更没有支持“H 流程”的项目制管理软件,造成开发的技术手段落后,源数据缺失,
制约了技术开发和产品数字化发展。对技术开发人员来说,不能实现资源的共享,也制
约了新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时间。
综上,为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需要新建研发中心,以便在试验场地与设备、
试制条件、中高端人才引进、研发资源共享等方面对现有条件进行完善提升,提高研发
效率,打造技术领先优势,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引领和技术支撑。
(2)市场需求的牵引
①电梯新安全标准的出台,带来发展新机遇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第 1 号修改单”由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7 月 16 日批准发布,增加了对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要求,
该要求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是一个全新产品,将带来
一个全新的市场需求,新安全体系下的安全产品,公司已有相关发明专利保护,但仍需
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改进现有产品以适应市场竞争。
②电梯“安全、节能、环保”新要求带来技术升级挑战
在电梯系统安全方面,需要稳定可靠、系统配套的安全解决方案,从系统本质安全
角度开发集成安全的系统,才能解决最核心的安全问题。如:当前市场上的限速器提拉
力过大,动态下不稳定,响应滞后,造成联动提拉机构及安全钳结构强度要求高,生产
成本和使用风险增大。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正是由于现有限速器产品固有安全风险没有
自主的基础研究,技术上依赖性较强,无法进行升级改造。此外,在节能环保方面,企
业亟需开发无油润滑技术、无油缓冲、无冲击噪音、无污染材料技术等新技术,以提高
市场竞争优势。在制造工艺方面,需要通过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系统集成来提高效
率、降低能耗实现成本节约。
(3)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人们高度关注。如何确保电梯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关系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公司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一直以来,电梯行业部分安全部
件关键核心技术均由国外公司垄断,公司有必要组建技术研发中心,专注研究电梯等垂
直交通运输装备关键技术和先进技术,实现电梯安全核心技术和产品国产化,同时提升
现有产品品质,降低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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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需要成立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积聚研发力量,以新旧电梯和国内外市
场需求为导向,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将创新驱动落到实处,实现技术升级,持续开发出
新产品,打造国产化的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工艺、装备、软件和集成系统,
实现先进生产制造工艺和装备自动化、智能化和数字化,树立“国内领先,国际知名”
的公司品牌,达成“占领国内市场、打开国际市场”目标。
2、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备项目实施的经验储备和人才储备
公司专注于电梯安全部件行业发展,始终重视专业科研资源的投入与产品升级,在
研发、检测、试验等软硬件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基础。公司已经拥有“杭州市企业技术中
心”建设经验,积聚了国内一批外部智库和核心技术人才,形成了结构合理、专业全面、
素质优良的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团队,这些经验和团队为本项目的实施和成功提供了可
靠的基础。
(2)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显著
本项目主要立足于科研、检测试验、新产品试制集成平台,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
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可以增加技术储备、缩短产
品设计周期,扩大产业规模,实现产品设计、试制与检测的一体化,提高引导市场的产
品自主创新设计能力,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公司可用产业利润反哺
科研开发,继续增加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
争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3、研发内容及目标
(1)基础材料研发
公司在基础材料方面的研发内容和目标为:①围绕安全钳、限速器、钢丝绳制动器、
夹轨器摩擦材料、导靴自润滑材料和曳引机制动器摩擦材料,解决安全部件在工况条件
下摩擦稳定性、安全可靠性、低噪声、环保节能等问题。②加强减振抗冲击高强度的材
料试验研究,拓展橡胶材料的应用范围,开拓新兴市场。③持续加强新型复合材料和结
构件材料研究,提高强度、改善性能,加快理论成果市场化转化。
(2)核心零部件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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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核心零部件方面的研发内容和目标为:
①重点开发电梯摩擦制动自适应技术和自补偿技术,研究解决摩擦匹配性、不同载
重的适应性问题。
②采用跨行业的方法,研究其他领域先进技术为公司创新发展所用,升级改造老产
品,使其功能性集成,拓展应用市场。
③围绕电梯以自适应、自补偿和本质安全系统,研究解决本质安全问题,开发自动
适应的安全钳系统、恒力限速器系统、高寿命的制动器系统、环保节能的缓冲减振系统、
导靴减振系统或组合系统的核心零部件,并通过核心零部件的研究,破解理论研究到创
新产品关键环节,解决理论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制约因素,加快市场化进程。
(3)制造工艺研发
公司在制造工艺方面的研发内容和目标为:
①推广应用和开发高能密度的激光束用于材料表面处理和新材料加工技术,以解决
新产品的制造可行性,从产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设备上进行质
量持续改进,开发自动化生产技术,保持设计成本持续下降和可制造性的实现。
②重点开展材料制造工艺研发、加工制造工艺研发、智能数字化装配工艺研发三方
面的研究。具体来说,一是安全部件的摩擦材料、提高性能的导靴材料、新材料等制造
工艺研究;二是热处理工艺、激光技术工艺、机器人技术工艺等先进制造工艺的研究;
三是开发数字化装配工艺,智能化物流的工艺,实现产品装配、检测的自动化。
(4)生产设备研发
公司在生产设备方面的研发内容和目标为:①围绕新产品制造装配需求,研究开发
出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及配套生产的装备线,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加工
制造技术、机器人技术,开发具有高度集成的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装备,使装备制
造向着“三化”发展,提升制造水平。②围绕精准生产、提高效率、提高质量、减少人
员、自动化制造的角度来开发产品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制造设备。③开发在线检测、在线
装配、在线反馈的智能化软件硬件集成系统。④针对制造需要,研究高效、节能、环保
的生产线、装配线、铸造线等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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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4,928 万元。其中:土地投入 114.92 万元,基础建设投资 418.58
万元,研发软件及硬件投资 1,350 万元,试生产设备预计投资 1,073.50 万元,研发试验
设备预计投资 1,571 万元,其他准备费用 4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投入项目 金额 占比 说明
一 建筑工程 533.50 10.83%
1 土地投入 114.92 2.33% 已用自有资金先期取得
2 基础建设投资 418.58 8.49% 主要包括实验室、试验塔及装修
二 软硬件投资 1,350.00 27.39%
主要包括 PLM 系统、制造集成系统、
1 技术开发管理软件 668.00 13.56%
工艺流程系统等
2 办公及开发软件 580.00 11.77% 主要包括 SolidWorks、CAM 等
3 硬件设备 102.00 2.07% 主要包括服务期、备份设备等
三 设备投资 2,644.50 53.66%
主要包括切割设备、加工设备、热处
1 试生产设备 1,073.50 21.78%
理设备和材料制造相关设备
主要包括部件性能试验设备、环境可
2 研发试验设备 1,571.00 31.88%
靠性、物理特性及配套设备等
四 其他准备费 400.00 8.12% 人才招聘、培训、铺底流动资金等
合计 4,928.00 100.00%
(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客户高品质、快捷化服务的需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在电梯安全部件领域享有盛誉,主要大客户有奥的斯、
东芝、富士达、巨人通力、日立等国内外知名电梯整梯生产企业。其中公司是全球排名
前列的电梯集团奥的斯、迅达集团的全球供应商、日本东芝电梯安全部件主要供应商,
中国最大的电梯公司之一西子电梯的安全部件供应商,台湾最大的电梯公司永大电梯的
部件供应商。这些整梯厂商的生产基地遍布全国,目前公司主要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从
杭州基地发往全国各电梯生产厂家,这种传统模式突出的问题是响应速度慢、交货期长、
服务不及时,且物流过程还存在产品品质损伤、本部库存成本大等问题,上述问题已经
成为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的短板,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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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满足客户高品质、快捷化服务的需要,公司需要改变目前传统的营销与
服务模式,优化营销与服务结构,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生产基地进行全国区域布局,
在全国电梯整梯厂商集中的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苏州(昆山)等城市设置强大的
营销和物流办事处,建立个性化、高品质、快捷化的服务营销和物流网络体系,以点带
面,辐射周边,为客户提供快速、优质的服务。
(2)拓展改造梯安装运维市场的需要
除了年约 60 万台的新梯市场,目前中国在用电梯超过 400 万台,需要改造以符合
新标准。根据 2003 年以前的电梯数据,以 15 年寿命为依据,改造梯的市场将在 2019
年进入一个高增长阶段,由此将带来了巨大的改造梯市场容量。面对巨大的改造梯市场,
公司已经抢占了技术、产品先机,如何巩固和拓展市场是当务之急,因此,公司需要加
大营销投入,研究营销策略,提前布局,设置安装维保网点,采取“目标既定、渐进稳
进”的方针,拓展改造梯市场。
(3)实行精准化营销,匹配新增产能的需要
公司募投项目计划进行制造功能区建设与改造升级,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
生产,预计新增安全钳产能约 20 万只/年,新增限速器产能约 6 万只/年,新增缓冲器产
能约 20 万只/年,新增 UCMP 产能约 4 万套/年,新增滚轮导靴产能约 20 万套/年。
新增产能的目标是建立在对市场自然增长、潜在目标客户的分析基础上,其最终的
消化需要与之匹配的营销体系与营销人才队伍。
2、本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目标定位合理,措施得当
本项目是在基于目标客户和市场容量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
中心,统筹考虑、集约资源配置、分批建设、渐进稳进,能确保营销和物流网络对公司
发展和效益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实现高品质、快捷化服务与市场拓展的良性互动。
(2)对公司未来效益产生巨大推动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以产品品质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营销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盈
利水平。更为重要的是,本项目的实施,可以帮助公司在 26 个在用梯总量排名靠前的
城市优先布点,有效地巩固和拓展市场优势,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从而为企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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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长期稳定的效益增长点。
(3)本项目是现有销售模式的升级和延伸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直销体系模式基础上进行升级,新设营销与服务网
点是现有销售网络的延伸和强化,因此公司现有营销服务体系的运营管理经验可供借
鉴,现有客户资源可以直接对接。
3、本项目实施计划
(1)营销与服务网点建设计划
根据品牌电梯生产厂商的区域集中情况,本项目拟选择广州、沈阳、大连、天津、
重庆、苏州、上海等 7 个城市,设立 7 个营销与服务网点,并以其辐射带动周边地区,
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客户区域的规范化、专业化的营销及服务网络。
在人员安排方面,每个营销与服务网点设主任、仓储员、物流配送员、技术支持与
售后客服 4 个岗位,标准定员 4 人,且随着业务量的变化可适当调整定员。
(2)安装与维保网点建设计划
根据在用电梯市场容量情况,本项目拟选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 26
个各省市中心城市,设立安装与维保网点。其中广州、沈阳、大连、天津、重庆、苏州、
上海等 7 个城市,安装与维保网点将与营销与服务网点合署办公。
在人员安排方面,每个安装与维保网点设置市场营销、技术服务两个岗位,标准定
员 2 人,根据业务情况动态增减。
(3)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三年内完成建设,相关资金也计划在三年内使用完毕。
4、本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2,006.90 万元。其中:广州、上海、重庆、苏州 4 个城市办公
场所购置和仓储场所租赁费 600 万元,剩余 3 个营销与服务网点和 22 个安装与维保网
点仓储及办公场地年租赁费用 180 万元,存货资金 416.90 万元,配送、服务用车购置费
260 万元,营销大数据系统及办公软件、设施购置费 350 万元,招聘培训费用 150 万元,
其他准备费用 100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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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入项目 金额 占比 说明
广州、上海、重庆、苏州 4 个城市办
一 办公与仓储场地费 780.00 38.87% 公场所采取购置方式,其余办公及仓
储场所采取租赁方式
二 运营设施 610.00 30.40%
1 车辆购置 260.00 12.96% 包括 7 辆运输车和 12 辆办公用车
主要包括营销大数据系统、办公软
2 软件及办公设备购置 350.00 17.44%
件、电脑、打印机等
三 存货金额 416.90 20.77% 各网点的存货储备
四 其他费用 200.00 9.97%
1 培训费 100.00 4.98% 营销人员的招聘、培训费
2 其他准备费 100.00 4.98% 营销人员差旅费、备用金等
合计 2,006.90 100.00%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全投产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及市场份额,为客户提供更为宽广的系列产品。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将大幅增加。根据测
算,“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经济效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直接收入,但是能长期提升
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等,固定
资产投资金额的大幅度上升,将带来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增长,进而增
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 年折旧/摊销额
年产 70 万套(只)电梯关键部件建设项目 11,579.50 906.8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28.00 426.1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210.00 73.00
募投项目小计 17,317.50 1,405.94
公司 2016 年度数据 10,248.20 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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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原值 年折旧/摊销额
募投项目合计增加额/2016 年度数据 168.98% 213.63%
附注:募投项目的相关数据为完全达产的第四年数据
从上表可见,募投项目达产后,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折旧摊销额合计将
达到 1,405.94 万元,比公司现有年折旧摊销额增加 213.63%,将会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
定压力。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利润规模及募投项目投产后的效益,若未来电梯安全部件
行业市场情况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有能力消化募投项目投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增
加,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从长期来看,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将在很大程度上加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领先地位。
(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总额、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
的增加。另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大幅降低,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提高
间接融资能力。同时,由于本次发行股票将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将使得公司的资本结
构更为稳健,公司抗风险能力大大加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并产生效益需要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无
法与净资产同步增长,导致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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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框架协议
客户(合并口
序号 具体客户名称 合同起始日 期限 合同主要内容
径)
东芝电梯(中国)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1 2017.01.06 2019.01.05
有限公司 产品
东芝电梯
东芝电梯(沈阳)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2 2017.01.01 2017.12.31
有限公司 产品
杭州西子孚信科技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3 2014.09.06 长期有效
有限公司 产品
西子电梯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4 2015.12.31 长期有效
有限公司 产品
西子奥的斯电梯有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6 2015.08.04 2017.08.03
限公司 产品
奥的斯电梯
西子奥的斯(重庆)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7 2015.11.04 2017.11.03
电梯有限公司 产品
巨人通力电梯有限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8 巨人通力 2016.07.01 2018.06.30
公司 产品
日立电梯(中国)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9 2015.04.01 2017.03.31
有限公司广州工厂 产品
日立电梯
日立电梯(上海) 采购公司生产的各类
10 2016.12.20 2019.03.31
有限公司 产品
(二)采购框架协议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起始日 期限 合同主要内容
慈溪市振华机 提供公司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滚轮导靴或
1 2012.08.12 长期有效
械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的零部件及其辅助材料
诸暨市光耀弹 提供公司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滚轮导靴或
2 2012.08.18 长期有效
簧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的零部件及其辅助材料
江山康怡电梯 提供公司安全钳、缓冲器、夹绳器、滚轮导靴或
3 2012.09.25 长期有效
配件有限公司 其他有关的零部件及其辅助材料
(三)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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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担保合同。
(五)废弃物委托处置合同
2017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由杭
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切削液和清洗
污泥)进行处理。
2017 年 1 月 1 日杭州卡斯丁与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
由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杭州卡斯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
机油、废皂化液)进行处理。
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编号为
G3301100025 号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7 月 16 日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
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等事项。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最近三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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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
曾涉及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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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全体董事签名:
邹家春 邹雨雅 徐芙蓉
邹成蔚 姚荣康 张杰
杜烈康 余顺坤 程礼源
全体监事签名:
张清 胡进 何泉干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青云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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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郑重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
蒋勇 朱东辰
项目协办人:
徐之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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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
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
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沈田丰
经办律师:
王侃 钱晓波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年月日
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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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审计事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余强
签字会计师:
周海斌 孙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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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担评估事务的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
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负责人:
钱幽燕
签字评估师:
顾桂贤 陆学南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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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担验资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
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验资机构负责人:
余强
签字会计师:
周海斌 叶萍
叶霞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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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水塔村(中泰工业园)
电话:0571-88637676
传真:0571-88637000
联系人:宋青云
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71-8715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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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传真:0571-87153619
联系人:蒋勇、朱东辰
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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