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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7-06-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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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
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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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58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新
发行股数
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20.92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6月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216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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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述重大事项提示。此外,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
请认真阅读本招股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
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并按照《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履行相应的义务;
(5)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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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冉晓凤、袁晓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3、杰创汇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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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佳创汇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十兄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
份。
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越、刘炜、陈文韬、覃钢等 4 人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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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劲松、陈亚辉、卓庆等 3 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
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
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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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
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姜峰(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承诺就
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
集资金的净额,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
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二)控股股东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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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
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2、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
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
划。
3、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
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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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
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
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
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
资金不少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现金薪酬的 20%,但不超过 5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
合计不超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现金薪酬的 10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
行承担连带责任。
4、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5、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审计基准日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
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工作。
6、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票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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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
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
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一)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
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
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
股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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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
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
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公司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
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
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按照《深圳市杰恩创
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
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
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市杰恩创
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
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将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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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
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
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
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控股股东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并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
股票,购回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
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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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
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国众
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
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
如下: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室内设计,设计业务范围涵盖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
筑、办公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建筑类型,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完成了一
大批类型广泛、风格多样、影响深远的室内设计项目案例。公司积极引进国际高
端设计人才、吸纳整合国际优秀设计理念,并先后在深圳、香港、北京、大连、
上海、武汉等地成立分支机构,加大在华南、华北、东北、华东、华中等重点区
域的业务辐射密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深入,公司所处行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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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总体前景良好。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有
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秉持既有战略目标,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进一
步实现跨区域扩张、延伸业务链条,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旨在
解决现有办公场地空间和功能不足,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
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巩固公司市场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区域市场响应能力。“城
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实现公司
业绩持续增长。“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高效管理和协同设计水平,
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
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3、加强人才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内各行
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
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
绩目标。
4、提升对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与业务半径的提升,以及异地分支机构的逐步建立,公司
跨区域经营管理成本将有所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分支机构的考核激
励机制,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同时积极引入熟悉当地区域市场、了解行
业运作规律的业务骨干及管理人才,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
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
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6、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
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
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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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补充作出以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六、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
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七、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基本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
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比例: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
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
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
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的
需求:① 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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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企业股东会、董
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③ 对于公
司参股企业,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分红
建议。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
分红,保证公司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润
和现金流进行股利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
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持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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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实施: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① 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20日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信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工作人员应做好记录并整
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和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征得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
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
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 监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
者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充分听取外部监事的意见,在全部外部监事对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的基础上,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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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股东大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董事会指派一名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
制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论证过程和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证券部整理的投资者意
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沟
通、筹划股东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⑤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即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投入。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⑥ 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现金分红但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
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
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经过详细论证,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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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是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程序
(1)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
(2)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需经全体独
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应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
书面审核意见。
(4)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
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股利分配作了
进一步安排。关于股利分配的详细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关于股利分配的相关内容。
八、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各种风险,公司已在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充分披露。
公司不存在以下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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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
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
存在重大依赖;
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已披露了面临的风险因素,发行人不
存在上述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发行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
公司审计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2017
年1-3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4858号《审阅报告》。
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895.82 万元,相比于 2016 年同期 3,713.20
万元,增长了 31.85%;2017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7.34 万
元,相比于 2016 年同期 827.60 万元增长了 25.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981.12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814.95 万元,增加了
166.17 万元,上升 20.39%。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经营模
式,服务采购规模及价格,主要业务的获取方式、对象、定价方式,主要客户及
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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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3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23
第一节 释义 ..........................................................................................27
第二节 概览 ..........................................................................................29
一、发行人概况 .................................................................................................29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0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1
四、募集资金用途 .............................................................................................3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费用 .................................................................33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34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35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6
一、市场风险 .....................................................................................................36
二、经营风险 .....................................................................................................37
三、财务风险 .....................................................................................................37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38
五、税收风险 .....................................................................................................38
六、管理风险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0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4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40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资产及业务重组情况 .....................................................41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46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47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55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63
八、员工情况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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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
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8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0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0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2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37
四、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149
五、发行人的销售及采购情况 .......................................................................152
六、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61
七、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70
八、公司研发和技术情况 ...............................................................................170
九、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82
十、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184
十一、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18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188
一、独立经营情况 ...........................................................................................188
二、同业竞争情况 ...........................................................................................189
三、关联交易情况 ...........................................................................................19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216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216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投资情况 ...................22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24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所签订的协议
...........................................................................................................................22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226
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
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227
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232
八、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规范运作情况 ...........................................................233
九、公司近三年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233
十、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233
十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236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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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表 ...................................................................................................242
二、审计意见 ...................................................................................................252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
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252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营状况 .......255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255
六、适用的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76
七、分部信息 ...................................................................................................277
八、非经常性损益 ...........................................................................................277
九、主要财务指标 ...........................................................................................279
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280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280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296
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318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报回报的措施 ...........................321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325
十六、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情况 ..334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33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336
二、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337
三、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339
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345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349
六、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之间的关系 ...........................................................353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53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影响 .......................354
九、公司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35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56
一、重要合同 ...................................................................................................356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59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359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刑事诉讼情况 ...............359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361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36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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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律师声明 ...........................................................................................363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364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65
六、验资机构声明 ...........................................................................................367
第十三节 附件 ....................................................................................368
一、备查文件 ...................................................................................................368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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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杰恩创意、杰恩设计、公
指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姜峰有限 指 公司前身,深圳市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姜峰 指 公司子公司,北京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大连姜峰 指 公司子公司,大连姜峰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姜峰 指 公司子公司,上海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博普森机电 指 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博普森机电顾问有限公司
公司子公司,原深圳市姜峰酒店设计有限公司,于 2015
杰加设计 指
年 11 月 30 日更名为深圳杰加设计有限公司
杰拓设计 指 公司子公司,杰拓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姜峰(香港) 指 公司子公司,姜峰室内设计(香港)有限公司
姜峰(深圳) 指 公司子公司,姜峰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置恩(上海) 指 置恩(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置雅(上海) 指 置雅(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杰创汇鑫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杰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佳创汇鑫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佳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兄弟 指 公司股东,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承销商、保荐人、保荐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
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专业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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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
建筑室内设计 指 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
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
从设计概念提出到设计方案确定的设计过程,侧重设计的
原创设计 指
艺术创意和文化格调
将设计创意和方案具体化为可实际施工的图纸,使之完
深化设计 指 全能够付诸实施,与工程施工的联系更为紧密的设计服
务,深化设计不涉及概念和方案设计
供人们从事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的公共建筑,包括商场、
商业类建筑 指
购物中心、百货商店等
酒店类建筑 指 为宾客提供歇宿、饮食及其他服务的公共建筑
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业务活动
办公类建筑 指
的公共建筑
与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包括指挥中心、
站房、站点、维修保养车辆段及辐射的地下空间及上盖物
轨道交通类建筑 指
业开发等。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城市中使用车辆在固
定导轨上运行并主要用于城市客运的交通系统
对设计、业务、投标、施工要求等信息进行技术交流、沟
交底 指
通、明确或统一理解含义的文件化的表述或口头表达
人群在完成某些特定活动时在室内室外自由移动的点连
动线 指
结起来的运动线路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以建
筑工程项目的各项相关信息数据作为模型的基础,进行建
BIM 指
筑模型的建立,通过数字信息仿真模拟建筑物所具有的真
实信息
注:本招股说明书数值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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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iang&Associates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注册资本:3,158 万元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
经营范围:室内装饰、建筑幕墙、园林景观、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灯光
照明、给排水工程的设计与咨询(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后方可开
展经营);室内摆设设计,家具的设计和销售(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和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系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为客户提
供包括动线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现场服务
等在内的建筑室内设计全流程服务,设计业务范围涵盖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筑、
办公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类别。
公司秉承“国际高度,中国深度”的发展理念,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水
准的设计企业,同时追求对国内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深度洞察及设计方向的前瞻把
控。公司获得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子公司博普森机电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中国
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2014-2015 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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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的“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及对行业趋势的准确把握,为客户提供融合使
用功能与风格创意的设计方案,实现了室内装饰使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完美结
合。公司自设立以来,主导或参与完成了一大批兼具功能性与艺术性的设计作品,
主要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了亚太地产大奖、亚太区室内设计大奖、国际建筑及室内
设计金外滩奖以及国际房地产组织、国际地产传媒集团、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中
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香港室内设计师协会颁发的多项
荣誉,在全国及所在地区建立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权比例
1 姜峰 1,894.18 59.98%
2 冉晓凤 400.40 12.68%
3 袁晓云 400.40 12.68%
4 杰创汇鑫 174.69 5.53%
5 佳创汇鑫 133.33 4.22%
6 十兄弟 78.00 2.47%
7 宋越 77.00 2.44%
合计 3,158.00 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目前,姜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9.98%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姜峰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姜峰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持有香
港居民身份证,无香港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680828XXXX,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姜峰先生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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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934.80 13,015.53 10,015.14
流动资产 12,852.04 11,680.47 8,432.98
非流动资产 10,082.76 1,335.06 1,582.16
负债总额 9,880.34 4,074.93 4,684.83
流动负债 5,802.77 4,074.93 4,682.06
股东权益 13,054.46 8,940.60 5,330.30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8,305.07 14,845.85 12,714.09
营业成本 9,319.78 7,506.40 6,168.99
营业利润 4,878.04 4,164.51 3,590.78
利润总额 5,173.43 4,172.16 3,623.71
净利润 4,082.61 3,309.48 2,550.62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43 3,242.79 2,097.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67.25 1,254.44 -1,246.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5.48 -403.20 -486.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6.33 4,094.06 3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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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1 2.87 1.80
速动比率 2.21 2.87 1.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53% 43.45% 36.2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13 2.83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3.17% 2.10% 2.86%
(扣除土地使用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货周转率(次)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9 3.16 3.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658.98 4,576.90 3,937.7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82.61 3,309.48 2,550.6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855.35 2,969.10 1,599.48
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09.97 38,786.63 416,028.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2 1.3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51 1.03 -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1 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15,944.43 11,533.11
2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6,851.33 4,579.83
3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2,446.23 1,477.50
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077.43 1,549.43
5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合 计 27,319.42 19,1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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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及发行费用
序号 项 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3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058 万股
4 每股发行价格 20.92 元/股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5 市盈率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3 元/股(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
7.64 元/股(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
面摊薄计算)
8 市净率 2.74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
9 发行方式
发行的方式
符合资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10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1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2,133.36 元
13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19,139.87 万元
预计发行费用总额为 2,993.49 万元,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其中:
承销费用与保荐费用 2,264.15 万元
审计费用与验资费用 245.28 万元
14 律师费用 113.21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349.06 万元
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 21.7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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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
法定代表人 姜峰
联系人 宋越
联系电话 0755-83416061;0755-83415156
传真 0755-8341362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3577
保荐代表人 王骞、李声祥
项目协办人 章睿
其他项目组成员 梁鑫、袁海峰、刘俐妤、齐中斌
(三)律师事务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 C 座 25 楼
负责人 黄远兵
联系电话 0755-25558080
传真 0755-25558080
经办律师 韩颖梅、姚琪、张云
(四)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 肖菲、王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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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9 号东乐大厦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 黄西勤
联系电话 0755-25132097
传真 0755-25132275
资产评估师 陈军、余德旭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工行广州市分行第一支行
户名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17 年 6 月 5 日
网上路演日期 2017 年 6 月 5 日
申购日期 2017 年 6 月 6 日
缴款日期 2017 年 6 月 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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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业务领域涵盖商业类建筑、办公类建筑、
酒店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其市场需求与下游各领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需求
直接相关。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城镇化建设、房地产行业景气程度等因素的波动
将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需求构成一定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出现不利变
化,引致城市建设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行业波动下行,可能会导致建筑室内设
计行业市场需求增速放缓或下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的房地产开发商
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商。商业地产及地铁开发项目往往具有投资建设总体
规划性较强、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周期较长等特点,且设计工作完成后,即进入
施工及后续运营环节,短时期内可能不会出现新的设计需求,上述因素引致公司
各年度客户结构变动较大,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依赖于新增客户的业务承接。在
未来,如果公司无法继续保持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或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不
能持续实现设计项目的承接,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房地产行业调控引致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政策调控影响较大,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变化将对房地产行
业产生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发展。近年来,为了调整房房地
产市场结构,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消除房地产市场泡沫,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国家通过银行信贷、税收、行政等一系列策手段对房地产行业进
行了宏观调控。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实施调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开发商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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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性资金回笼速度,进而使得其付款速度出现阶段性放缓,对公司应收款项的回
收构成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设计项目运营风险
公司为客户提供包括动线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
计、后期现场服务等在内的建筑室内设计全流程服务,设计项目的运作流程较长、
环节较多,涉及与业主、施工单位、内部各专业设计团队之间的协调。信息的传
递、设计产品的质量把控、多专业团队的工作调配与衔接、项目成本管理等因素
都可能影响项目的进展及收益状况。如果公司在设计项目运作中因管理不善而导
致项目运作受阻或未达到预期的收益,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对实际控制人依赖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
贴,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望与名誉。姜峰先生的业内声誉对公司的业务承揽具
有一定程度的助益,公司在创意、技术、市场等方面对姜峰先生具有一定程度的
依赖。虽然近年来公司引进、培养了部分设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并计划在未
来的发展中大力吸收和培养企业所需的设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调动各方资源
开拓客户、提供设计服务,并按照规范的公司治理规则进行日常业务管理,显著
降低了对姜峰先生的依赖,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存在对姜峰先生依赖的
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风险
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533.66 万元、
4,858.09 万元、7,804.95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66%、32.72%、
42.64%,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41、3.16、2.89。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
应收账款余额也呈上升趋势。截止目前,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88.47%、68.87%、22.11%,回款比例相对较低。公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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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如果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本公司面临坏账
损失的风险,并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2016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为 35.11%,公司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
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1.22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净资产规模将
大幅增加,而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
因此,短期内存在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
设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项
目系公司依据自身发展战略、综合考虑自身行业地位及管理能力等因素,以及预
计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不发生重大变化所确定的投资项目。尽管上述
募集资金投向建立在对市场、技术等因素进行谨慎分析的基础之上,且公司在市
场、技术、管理、团队等方面均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准备,但是仍然不能排
除在项目实施中政策环境、市场需求、技术水平等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进而导
致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低于预期水平。
五、税收风险
公司子公司姜峰(深圳)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
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 号),自 2014
年起,姜峰(深圳)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公司子公司博普森机电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4200778),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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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博普森机电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报告期内,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
来如果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满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条
件,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管理风险
(一)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属于智力密集型行业,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
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紧密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快
速发展,行业内企业对设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关键设计人才的争夺也越来越
激烈。公司一贯注重设计人才队伍的建设,通过员工参股以及良好的激励和约束
措施,努力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但若公司不能保持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
和发展平台,引致核心设计人员和优秀管理人员流失,将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
利影响。
(二)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建立了较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然而,随着公
司服务半径的拓展和业务结构的优化,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管理机构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
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
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
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姜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9.98%的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因此,姜峰先生有能力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
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安排、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进而形成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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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1
英文名称 Shenzhen Jiang&Associates Creative Design Co., Ltd.
2 注册资本 3,158.00 万元
3 法定代表人 姜峰
4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1 日(2015 年 7 月 27 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 住 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
6 邮 编
电话:0755-83416061;0755-83415156
7 电话及传真
传真:0755-83413626
8 网 址 http://www.jaid.cn
9 电子信箱 ir@jaid.cn
信息披露和投资关系 部门:证券部
10 的部门、负责人及电 负责人:宋越
话号码 电话号码:0755-8341606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股份公司系由姜峰、冉晓凤、袁晓云、宋越以及非法人企业杰创汇鑫、佳
创汇鑫等 6 名姜峰有限全体股东为发起人,以姜峰有限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公司设立
时的注册资本为 3,080 万元。
2015 年 6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51326 号)验证:公司注册资本 3,080 万元已足额到位。
2015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5763XT)。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股权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 姜 峰 1,894.18 61.50%
2 冉晓凤 400.40 13.00%
3 袁晓云 400.40 13.00%
4 杰创汇鑫 174.69 5.67%
5 佳创汇鑫 133.33 4.33%
6 宋 越 77.00 2.50%
合计 3,080.00 100.00%
(二)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姜峰有限系由姜峰、杨剑辉、冉晓凤、陈礼庆、袁晓云共同出资设立,设
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2004 年 10 月 9 日,深圳法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资报告》(深法威验字[2004]第 1587 号)验证:截至 2004 年 10 月 9 日止,姜
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 万元。2004 年 10 月 11
日,姜峰有限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4403012155351)。
姜峰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姜 峰 104.00 52.00%
2 杨剑辉 24.00 12.00%
3 冉晓凤 24.00 12.00%
4 陈礼庆 24.00 12.00%
5 袁晓云 24.00 12.00%
合计 200.00 100.00%
有关公司历史沿革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申报文件“4-5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
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资产及业务重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服务。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未发
生重大变化,在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为降低管理成本、发挥协同效应、避免
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收购了杰拓设计、姜峰(香港),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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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杰拓设计
1、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5日,经姜峰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10.00万港元的
价格受让姜峰、冉晓凤、袁晓云共3名自然人所持杰拓设计100%的股权。2015年
2月11日,姜峰有限与杰拓设计各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
的股份转让书已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缴付厘印费及加盖印花,杰拓设
计已按规定将姜峰有限记入备存之成员登记册内。本次收购经深圳市经济贸易和
信息化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400335号)
批准,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2015年2月11日,姜峰
有限收购杰拓设计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杰拓设计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港元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姜 峰 6.80 68.00% - -
2 冉晓凤 1.60 16.00% - -
3 袁晓云 1.60 16.00% - -
4 姜峰有限 - -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10.00 100.00%
报告期初至本次收购时,姜峰先生持有杰拓设计 68.00%的股权,是杰拓设
计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后,杰拓设计成为姜峰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姜峰先生。近三年来,公司及其前身姜峰有限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姜峰先生。
综上,本次收购前后姜峰有限及杰拓设计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的最终控
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姜峰有限收购杰拓设计以原始出资额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一方面,收
购杰拓设计前后,姜峰有限、杰拓设计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的最终控制,
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属于同一利益主体。另一方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杰拓设计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为 50.88 万港元、每股净资产为 5.09 港元/
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综上,为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潜在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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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实现业务资源的整合,释放协同效应,各股东经过友好协商后确定以原
始出资额为定价依据进行收购。
2、被收购前的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被收购前杰拓设计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情况较好。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杰拓设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520.97 营业收入 2,413.81
负债总额 484.17 利润总额 971.22
股东权益 36.80 净 利 润 712.75
3、发行人收购杰拓设计所履行程序及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境外投资、外汇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具有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及中国委托公证人(China-Appointed
Attesting Officer)资格的叶谢邓律师行出具的《关于杰拓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档案编号:PL/U004195/16、PL/U005277/17),上述股权变更已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姜峰有限收购杰拓设计的外汇来源系以自有资金兑换,从境内直接汇出。姜
峰有限就上述收购行为已经取得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企业境
外投资批准证书》批准,就用汇情况填报了《境外汇款申请书》,并在国家外汇
管理局深圳分局办理了外汇登记手续,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外汇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杰拓设计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具有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及中国委托公证人(China-Appointed
Attesting Officer)资格的叶谢邓律师行针对杰拓设计出具的《关于杰拓设计(国
际)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档案编号:PL/U004195/16、PL/U005277/17),报告
期内,杰拓设计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5、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杰拓设计与公司之间的交易主要系母公司将部分设计项目的概念
设计、方案设计等环节委托杰拓设计完成,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委托方 承接方 交易金额
2016 年 1,407.51
2015 年 母公司 杰拓设计 1,477.30
2014 年 1,827.51
报告期各期,仅 2014 年末,公司对杰拓设计存在应付账款余额 2.80 万元,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余额。
(二)收购姜峰(香港)
1、基本情况
2015年3月26日,经杰拓设计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杰拓设计以50.00万港元
的价格受让姜峰、袁晓云、冉晓凤共3名自然人所持姜峰(香港)100%的股权。
同日,杰拓设计与姜峰(香港)各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15年3
月30日,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书已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缴付厘印费及
加盖印花,姜峰(香港)已按规定将杰拓设计记入备存之成员登记册内,姜峰(香
港)就此次股权转让向香港公司注册处进行了备案。本次收购完成后,姜峰(香
港)成为杰拓设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姜峰(香港)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港元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出资额 股权比例
1 姜 峰 34.00 68.00% - -
2 袁晓云 9.50 19.00% - -
3 冉晓凤 6.50 13.00% - -
4 杰拓设计 - -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50.00 100.00%
报告期初至本次收购时,姜峰先生持有姜峰(香港)68.00%的股权,是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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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后,姜峰(香港)成为杰拓设计的全资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姜峰先生。近三年来,公司及其前身姜峰有限、杰拓设计的实际控
制人一直为姜峰先生。综上,本次收购前后姜峰有限、杰拓设计及姜峰(香港)
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的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次
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杰拓设计收购姜峰(香港)以原始出资额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一方面,
收购姜峰(香港)前后,姜峰有限、杰拓设计、姜峰(香港)均受同一实际控制
人姜峰先生的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属于同一利益主体。另一方面,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姜峰(香港)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为 45.43 万港元、
每股净资产为 0.91 港元/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综上,为减少
关联交易和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实现业务资源的整合,释放协同效应,各股东
经过友好协商后确定以原始出资额为定价依据进行收购。
2、被收购前的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姜峰(香港)成立至今,除持有姜峰(深圳)100%的股权外,基本不开展
任何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姜峰(深圳)的分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姜峰(香港)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776.52 营业收入 0.00
负债总额 726.43 利润总额 635.28
股东权益 50.09 净 利 润 623.35
3、杰拓设计收购姜峰(香港)所履行程序及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境外投资、
外汇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具有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及中国委托公证人(China-Appointed
Attesting Officer)资格的叶谢邓律师行出具的《关于姜峰室内设计(香港)有限
公司法律意见书》(档案编号:PL/U004196/16、PL/U005278/17),上述股权变更
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杰拓设计收购姜峰(香港),由于上述收购行为系境外公司对境外公司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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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购,因而不涉及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及再投资的备案程序。
4、姜峰(香港)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具有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及中国委托公证人(China-Appointed
Attesting Officer)资格的叶谢邓律师行针对姜峰(香港)出具的《关于姜峰室内
设计(香港)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档案编号:PL/U004196/16、PL/U005278/17),
报告期内,姜峰(香港)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5、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姜峰(香港)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有关杰拓设计、姜峰(香港)的历史沿革情况,请参见申报文件“4-5 关于
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姜 峰
袁 冉 宋
晓 晓
10.97% 10.00% 26.28% 云 凤 越
杰创汇鑫 十 兄 弟 佳创汇鑫
5.53% 2.47% 4.22% 59.98% 12.68% 12.68% 2.44%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8.00%
博 置 武 大 北 上
北 上 大 杰 杰 (
普 上 汉 连 京 海
京 海 连 加 拓
森 恩 分 分 分 分
姜 姜 姜 设 设
机 海 公 公 公 公
峰 峰 峰 计 计 )
电 司 司 司 司
100.00%
姜 ( 姜 (
深 100.00% 香
峰 峰
圳 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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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有8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北京姜峰、
大连姜峰、上海姜峰、博普森机电、杰加设计、杰拓设计、姜峰(香港)、姜峰
(深圳);1家参股公司置恩(上海)。
公司各子公司的设立,具有合理的业务背景,是业务开展的自然结果,对于
利润规模较大的子公司,包括杰拓设计、姜峰(深圳)等,其业务体量、利润规
模的形成系公司整体设计业务开展的自然结果,与相应子公司的业务定位相匹
配,具有合理的业务背景与业务支撑,不存在通过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调
节收入利润从而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形。
前述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北京姜峰
公司名称 北京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1701-1703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覃钢
室(华腾北塘集中办公区172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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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承包;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家具。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单位,业务项目覆盖全国各个区域。北
设立的背景 京是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设计资源较为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北京姜
及目的 峰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充分吸收、利用当地优质设计资源,提升华北区域
的设计服务能力。
主营业务及 华北区域的业务拓展、客户维护、品牌推广,参与部分设计项目部分环节
业务定位 的设计工作。
主要收入来源 业务收入基本来源于公司承接的业务项目部分环节的设计服务收入。
根据公司对具体设计项目的整体安排,从事特定环节的设计工作,不从事
从事业务范围
全过程设计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杰恩创意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78.81
(万元) 净资产 154.47
净利润 22.07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大连姜峰
公司名称 大连姜峰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68号5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覃钢
层11单元
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幕墙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灯光照明工程设计;电脑
经营范围
图文设计;家居用品设计及销售。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单位,业务项目覆盖全国各个区域。大
设立的背景 连是东北地区较发达的城市,设计资源相对较为丰富,区位优势明显,大
及目的 连姜峰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充分吸收、利用当地优质设计资源,提升东北
区域的设计服务能力。
主营业务及 东北区域的业务拓展、客户维护、品牌推广,参与部分设计项目部分环节
业务定位 的设计工作。
主要收入来源 业务收入基本来源于公司承接的业务项目部分环节的设计服务收入。
根据公司对具体设计项目的整体安排,从事特定环节的设计工作,不从事
从事业务范围
全过程设计业务。
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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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创意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15.85
(万元) 净资产 163.65
净利润 -3.16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上海姜峰
公司名称 上海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5月19日
注册资本 102.00万元 实收资本 102.00万元
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305号1幢1027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覃钢

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强弱电工程设计、灯光照明
经营范围 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室内摆设设计,计算机图文设计,家具设计及销售,
工程项目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单位,业务项目覆盖全国各个区域。上海
设立的背景 是国内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设计资源较为丰富,区位优势明显,上海姜峰的
及目的 设立,有利于公司充分吸收、利用当地优质设计资源,提升华东区域的设计
服务能力。
主营业务及 华东区域的业务拓展、客户维护、品牌推广,参与部分设计项目部分环节的
业务定位 设计工作。
主要收入来源 业务收入基本来源于公司承接的业务项目部分环节的设计服务收入。
根据公司对具体设计项目的整体安排,从事特定环节的设计工作,不从事全
从事业务范围
过程设计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杰恩创意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300.38
(万元) 净资产 130.06
净利润 166.10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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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博普森机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博普森机电顾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1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陈文韬
兴科学园B3单元1305室
机电设备安装、上门维修,机电工程技术信息咨询与服务,强弱电、给排
经营范围
水、消防楼宇自控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开发。
公司主要从事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涉及多个专业的协同配合,而机电二次
设立的背景 设计是其中的一项重要设计内容。公司设立博普森机电专门从事机电二次
及目的 设计,有利于内部专业的划分管理,同时结合目前较为前沿的BIM技术进行
相应领域技术探索与业务挖掘,对公司整体设计能力提供支撑与协助。
主营业务及
主要从事机电二次设计,是建筑室内设计的一个专业环节。
业务定位
业务收入基本来源于公司承接的业务项目中涉及机电二次设计部分的设计
主要收入来源
收入。
根据公司对具体设计项目的整体安排,从事机电二次设计领域的设计工作,
从事业务范围
不从事全过程设计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杰恩创意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9,678.35
(万元) 净资产 5,292.14
净利润 525.39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杰加设计
公司名称 深圳杰加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8月3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刘炜
兴科学园B4单元1302室
室内装饰、建筑幕墙、园林景观、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灯光照明、给
排水工程的信息咨询;室内摆设设计;家具的设计和销售。室内装饰、建
经营范围
筑幕墙、园林景观、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灯光照明、给排水工程的设
计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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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单位,设计业务范围涵盖商业类建筑、酒
店类建筑、办公类建筑等多个建筑类别。一直以来,商业类建筑是公司的
设立的背景 核心业务领域,“J&A”品牌在该领域内具备较强的市场知名度。而在酒店
及目的 类建筑领域,受限于有限的资金、人员等,投入相对不足。公司设立杰加
设计,希望将其作为酒店类建筑设计业务的运营平台,进一步提升该业务
领域的资源投入,逐步打造并提升品牌形象。
主营业务及 主要侧重于酒店类、中小规模商业类建筑板块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关
业务定位 辅助设计等。
酒店类、中小规模商业类建筑板块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关辅助设计收
主要收入来源
入。
不从事全过程设计业务,主要从事方案设计,也从事部分扩初图设计以及
从事业务范围
施工图辅助设计,涉及施工图审核等核心环节由母公司进行质量把控。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杰恩创意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196.45
(万元) 净资产 148.69
净利润 -103.95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杰拓设计
公司名称 杰拓设计(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2月7日
认缴资本 1,280.00万港元 实缴资本 1,280.00万港元
ROOM 1502 15/F TAI TUNG BLDG 8 FLEMING ROAD, WAN CHAI,
注册地址
HONG KONG
经营范围 规划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平面设计,顾问。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的执行流程一般包括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这五个环节。其中,概念设计、方案设计为后续设
设立的背景 计环节提供创意理念、风格定位,是整体设计过程的灵魂。杰拓设计作为
及目的 公司的境外经营平台,其组建的境外设计师团队为公司提供更具国际化视
野与风格的设计概念与方案,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设计水平,更好的满足
业主的设计需求。
主要从事概念设计、方案设计业务,是建筑室内设计的重要设计环节。
主营业务及 公司的境外经营平台,其组建的境外设计师团队能够提供更具国际化视野
业务定位 与风格的设计概念与方案,主要承担高难度、高原创性的设计项目的方案
设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业务收入基本来源于公司承接的高难度、高原创性的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
主要收入来源
收入。
根据公司对具体设计项目的整体安排,从事方案设计业务,不从事全过程
从事业务范围
设计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杰恩创意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039.96
(万元) 净资产 2,030.06
净利润 122.08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姜峰(香港)
公司名称 姜峰室内设计(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年5月26日
认缴资本 880万港元 实缴资本 880万港元
ROOM 1502 15/F TAI TUNG BLDG 8 FLEMING ROAD, WAN CHAI,
注册地址
HONG KONG
经营范围 控股及设计。
姜峰(香港)起初由姜峰于2010年5月出资设立,作为其境外投资平台。报
设立的背景 告期内,除持有姜峰(深圳)100%的股权外,基本未开展实质性业务。2015
及目的 年3月,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清理关联交易,实现上市主体的独立、规
范,公司决定由杰拓设计收购姜峰(香港)。
主营业务及 公司的境外投资平台,除持有姜峰(深圳)的股权外,基本未开展其他业
业务定位 务。
主要收入来源 报告期内主要收入来源于姜峰(深圳)的利润分配。
从事业务范围 报告期内,除持有姜峰(深圳)100%的股权外,基本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杰拓设计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778.16
(万元) 净资产 696.71
净利润 -5.44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八)姜峰(深圳)
公司名称 姜峰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年5月8日
注册资本 900万港元 实收资本 900万港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刘炜
栋201室
建筑设计咨询、室内装饰、建筑幕墙、园林景观、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
经营范围
灯光工程、给排水工程设计咨询;室内摆设设计,家具的设计和批发。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商业类建
筑设计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出于业务管理的需要,有意设立全资子公司
专门从事商业类建筑板块的设计业务,以便于内部管理与绩效考核。与此
设立的背景
同时,根据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
及目的
划》,国家及地方政府均鼓励包括建筑室内设计在内的文化创意产业在深
圳前海注册发展。在上述背景下,公司在深圳前海地区设立姜峰(深圳),
作为商业类建筑设计业务的运营平台。
主营业务及
侧重于中、高端商业类建筑板块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关辅助设计等。
业务定位
主要收入来源 中、高端商业类建筑板块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及相关辅助设计收入。
不从事全过程设计业务,主要从事方案设计,也从事部分扩初图设计以及
从事业务范围
施工图辅助设计,涉及施工图审核等核心环节由母公司进行质量把控。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构成 姜峰(香港) 100.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5,347.40
(万元) 净资产 4,472.20
净利润 1,363.65
审计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置恩(上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置恩(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F座770P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WEI QINGFENG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建设工程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
经营范围 设计,从事建筑工程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 提供建筑外立面设计等工程技术服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置雅(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82.00%
股东构成
杰恩创意 18.00%
合 计 100.00%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119.93
(万元) 净资产 98.92
净利润 -1.08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股东置雅(上海)基本情况
名 称 置雅(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 魏青峰
91310000MA1G844B3L 法定代表人
用代码 (WEIQINGFENG)
住 所 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35号3幢542室
成立日期 2016年03月25日 经营期限 2046年03月24日
建筑方案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咨询、园林工程设计咨询、建筑技术咨询、建
经营范围 筑工程造价咨询(涉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魏青峰(WEIQINGFENG) 70.00%
股东构成
LEE JAEWON 30.00%
合 计 100.00%
上述股东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6 年,发行人委托置雅(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部分项目的
建筑外立面设计咨询工作,交易金额 145.73 万元。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上述设计内容主要为概念、方案阶段的设计工作,本质是一种
咨询服务,并不涉及工程领域具体施工图纸的制作与出具,发行人与置雅(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合作并未违反现行法规有关资质的要
求。
3、发行人投资置恩(上海)的原因
置恩(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外立面的概念、方案设计,
与公司现有业务存在协同效应。公司通过参股的形式出资设立置恩(上海),充
当财务投资人的角色,并不参与其日常经营,既有利于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对公
司主业开展起到提升作用,又能分享部分经济收益。
子公司的历史沿革参见申报文件“4-5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
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姜峰、冉晓凤、袁晓云、杰创汇鑫,该等股
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姜峰先生,1968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具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持有香港
居民身份证,无香港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30119680828XXXX,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
冉晓凤女士,1972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51232219720108XXXX,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袁晓云先生,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170219711018XXXX,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杰创汇鑫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
(二)实际控制人
姜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941,846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59.98%,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不存在控
制的其他企业。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参股的企
业还包括杰创汇鑫、佳创汇鑫、十兄弟,该等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1、杰创汇鑫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杰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4年9月23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姜峰 注册资本 117.2198万元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颐安阅海台A座15A-1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 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的关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7.35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16.95
(万元)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11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各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杰创汇鑫由 16 名自然人构成,其中姜峰为普通合伙人,其余 15
名为有限合伙人。杰创汇鑫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姓名 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情况
号 (万元)
杰恩创意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
1 姜 峰 12.86 10.97% 2004.10 杰拓设计董事,姜峰(香港)董事,
姜峰(深圳)总经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杰恩创意副总经理,
2 刘 炜 18.15 15.48% 2005.06 杰加设计执行董事,
姜峰(深圳)执行董事
杰恩创意副总经理,
3 陈文韬 15.13 12.90% 2008.02
博普森机电执行董事、总经理
杰恩创意副总经理,
4 覃 钢 12.11 10.33% 2008.10 大连姜峰、北京姜峰、上海姜峰
执行董事
5 李劲松 9.58 8.17% 2014.05 杰恩创意监事会主席、设计总监
姜峰(深圳)设计总监,
6 何卷斌 8.07 6.88% 2009.08
杰恩创意总经理助理
7 曹广勋 8.07 6.88% 2015.12 杰恩创意信息化中心总监
杰恩创意营销中心上海营销总监、
8 姚 琴 8.07 6.88% 2016.01
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
9 张超明 7.06 6.02% 2007.11 杰恩创意酒店事业部技术总监
10 陈 迅 5.05 4.31% 2013.01 杰恩创意轨交事业部技术总监
11 游秀星 2.52 2.15% 2010.06 北京姜峰办公事业部设计总监
12 赵 鑫 2.52 2.15% 2004.10 大连姜峰东北项目管理部技术总监
13 王议烽 2.01 1.71% 2011.05 大连姜峰酒店事业部设计总监
14 张小华 2.01 1.71% 2011.12 上海姜峰华东项目管理部技术总监
15 李明刚 2.01 1.71% 2010.05 大连姜峰办公部设计总监
16 龙一鸣 2.01 1.71% 2008.03 杰恩创意华南项目管理部技术总监
合 计 117.22 100.00% ——
(3)关于员工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处置的约定
根据杰创汇鑫各合伙人在入股时签署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出资管理办法》”),合伙人被公司或其
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本人主动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离职,并且普通合伙人
同意其退伙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须将其出资按《出资管理办法》规定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
的有资格人士。转让价格为初始投资价格加投资期间投资额的利息,利息率为每
年 5%。
2、佳创汇鑫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佳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4年10月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姜峰 注册资本 89.4631万元
经营场所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华天华园1栋504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的关系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89.88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88.88
(万元)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13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各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佳创汇鑫由 38 名自然人构成,其中姜峰为普通合伙人,其余 37
名为有限合伙人。佳创汇鑫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 出资额
姓名 出资比例 入职时间 任职情况
号 (万元)
杰恩创意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
1 姜 峰 23.51 26.28% 2004.10 杰拓设计董事,姜峰(香港)董事,
姜峰(深圳)总经理
2 陈亚辉 2.52 2.82% 2005.03 杰恩创意财务部经理
杰恩创意营销中心商业商务部
3 高 菲 2.52 2.82% 2009.11
营销总监
4 何日明 2.52 2.82% 2007.07 姜峰(深圳)研发总监
5 李庆磊 2.52 2.82% 2010.07 姜峰(深圳)项目经理
6 周文强 2.52 2.82% 2010.07 杰恩创意轨交事业部设计总监
7 胡 捷 2.03 2.27% 2015.07 博普森机电副总经理
8 朱晓瑜 2.01 2.24% 2011.06 杰恩创意营销中心合约部副总监
9 黄杨丽 2.01 2.24% 2013.05 姜峰(深圳)项目经理
10 吴丽莎 2.01 2.24% 2009.11 姜峰(深圳)项目经理
11 任京杰 2.01 2.24% 2011.06 姜峰(深圳)项目经理
12 王 胜 2.01 2.24% 2011.07 姜峰(深圳)项目经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3 成 兰 2.01 2.24% 2011.08 姜峰(深圳)项目经理
14 帅 昕 2.01 2.24% 2008.05 杰加设计项目经理
15 胡振溪 2.01 2.24% 2010.11 杰恩创意软装配饰部副总监
16 樊晓元 2.01 2.24% 2007.11 杰恩创意办公事业部技术总监
17 蒋 林 2.01 2.24% 2012.10 杰恩创意研发中心技术总监
杰恩创意营销中心境外商务拓展部
18 陈 静 2.01 2.24% 2009.07
副总监
19 王鲲鹏 2.01 2.24% 2014.03 杰恩创意品管中心技术总监
20 周发国 2.01 2.24% 2015.08 武汉分公司总监
杰恩创意营销中心酒店办公商务部
21 刘 珍 2.01 2.24% 2013.01
营销总监
22 李静文 1.51 1.69% 2011.07 姜峰(深圳)项目副经理
23 吴化萍 1.51 1.69% 2010.05 姜峰(深圳)项目副经理
24 骆勇平 1.51 1.69% 2013.05 杰加设计项目经理
25 韩 雪 1.51 1.69% 2010.08 杰加设计项目副经理
26 张清才 1.51 1.69% 2010.05 杰恩创意酒店部技术总监
27 张 睿 1.51 1.69% 2012.06 博普森机电项目经理
28 杜 鹃 1.51 1.69% 2011.03 博普森机电项目副经理
29 陈伟冬 1.51 1.69% 2010.08 杰加设计项目副经理
30 马国玲 1.51 1.69% 2011.08 姜峰(深圳)设计师
31 殷天行 1.51 1.69% 2012.06 姜峰(深圳)设计师
32 谭湘东 1.51 1.69% 2011.10 姜峰(深圳)设计师
33 罗文武 1.51 1.69% 2015.08 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
34 陈 聪 1.01 1.13% 2011.10 杰恩创意华南项目管理部设计师
35 周 慧 1.01 1.13% 2012.06 姜峰(深圳)设计师
杰恩创意职工监事、
36 卓 庆 1.01 1.13% 2009.08
营销中心综合部副经理
37 谭晓华 1.01 1.13% 2006.02 杰恩创意财务部出纳
38 崔丹丹 1.01 1.13% 2013.08 营销中心综合部副总监
合 计 89.46 100.00% ——
(3)关于员工离职后所持公司股份处置的约定
根据佳创汇鑫各合伙人在入股时签署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出资管理办法》”),合伙人被公司或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下属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本人主动从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离职,并且普通合伙人
同意其退伙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须将其出资按《出资管理办法》规定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
的有资格人士。转让价格为初始投资价格加投资期间投资额的利息,利息率为每
年 5%。
3、十兄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9月2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姜峰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颐安阅海台A座15A-1
主营业务及其与
发行人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咨询,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的关系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股东属性 股东类别
(万元)
1 姜 峰 20.00 10.00% 自然人 普通合伙人
2 陈耀光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3 戴 昆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4 琚 宾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5 梁建国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股东构成
6 梁景华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7 梁志天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LIN XUE
8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MING
9 邱德光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10 孙建华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 100.00% ——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00.35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99.75
(万元)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2)十兄弟各有限合伙人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陈耀光,196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美
术学院,中国著名室内设计师。1995 年创办杭州典尚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现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创意总监。曾荣获“十大最具影响力华人设计师”、
“中国室内设计大赛”一等奖等奖项,被称为“当代文化艺术空间设计的代言人”、
“最出色的名人纪念馆设计师”。
戴昆,1970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具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建筑
工程学院,本科学历,中国著名建筑师及室内设计师。2004 年以来就职于北京
居其美业住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任该公司监事。戴昆主要集中于住宅室内设
计领域,提倡实用﹑美观﹑经济的设计理念,在各地设计了大量的住宅作品。
琚宾,197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美术学
院,本科学历。2012 年创立深圳水平线,现任深圳市水平线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平线空间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平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总经理、创意总监,深圳市曼衍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琚宾始终致力于研究中国文化在建筑空间里的运用和创新,以个性化、独特的视
觉语言来表达设计理念,以全新的视觉传达来解读中国文化元素。
梁建国,1962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
美术学院,本科学历,国际著名设计师,集美组、中国陈设专业委员会创办人,
曾被素有室内设计奥斯卡之称的 Andrew Martin International Awards 选为全球著
名室内设计师之一。现任北京集美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创意总监。曾荣获 IIDA
(国际室内设计协会)国际室内设计大奖、“2012 中国室内设计十大年度人物”、
“2014 年中国设计年度人物”等荣誉、称号。
梁景华,1956 年 10 月生,加拿大国籍,美国林肯大学荣誉人文学博士,毕
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国际著名设计师。1994 年创办 PAL 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现任该公司首席设计师;2007 年创办梁景华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现任
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PAL 设计元素以大型国际酒店及会所为主,作品包括
北京希尔顿逸林酒店﹑东莞及海口观澜酒店及高尔夫会所等。梁景华曾获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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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的国际室内设计师联盟颁发 IFI 卓越设计大奖的“全球最佳室内设计”奖。
梁志天,1957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香港大学,硕士学位,国际著
名建筑、室内及产品设计师。1997 年创立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现任该公司
董事长。梁志天以现代风格见称,善于将亚洲文化及艺术的元素融入其设计中。
2013 年任中国室內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2015 年获选国际室內建
筑师/设计师联盟(IFI)2015-2017 年度候任主席暨 2017 年度主席,成为历届第一
位当选 IFI 主席的华人。
LIN XUE MING(林学明),1954 年 8 月生,加拿大国籍,毕业于中央工艺
美术学院(现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著名设计师及当代艺术家,集
美组创办人,被誉为中国设计行业领军人物。2001 年创立广州集美组家具设计
制造有限公司,现任广州集美组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中国室内
设计十大年度人物、中国室内设计杰出成就奖等多项殊荣。2013 年,应邀出席
阿姆斯特丹世界室内设计师大会作《叛逆与传承》学术演讲;2012-2016 年,设
计的家具作品《疏密对比》、《高背椅》、《侘系列》、《明磬》、《空竹》,装置作品
《天梯》多次参展米兰国际设计展;出版作品包括《林学明作品集》、《不知天高
地厚》等。
邱德光,1951 年 1 月生,中国台湾人,毕业于淡江大学,本科学历,被誉
为新装饰主义大师。现任上海德光居家具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邱德光在建筑与
室内设计业界超过三十年经验,多次参与两岸高级室内设计案与建筑区域的规划
案,如信义之星以及北京星河湾等众多著名寓所设计案,在华人经济圈室内设计
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孙建华,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硕士学
位,中国著名设计师。1997 年创立 ATENO 天诺国际设计顾问机构,现任深圳天
诺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天诺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孙建华从事设计 20 余载,精通建筑和室内设计,是当今中国最具影响力
的设计师之一。2011 年,其设计作品「瀑布酒店」和「印象中国莲」两个项目
应国家文化部、中国美术馆联合邀请于罗马 MAXII 国家美术馆展出。
(3)十兄弟各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员、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主要客户
及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姜峰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持有公
司供应商东莞市璞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的股权,2014 年,姜峰已经该部分股权
转让予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除上述情况外,姜峰与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除姜峰外,十兄弟的其余合伙人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主要
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
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158.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合计不超过 1,058.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00%,
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4,216.00 万股。
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1,058.00 万股计算,假设原股东无公开发售股份,则本
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姜 峰 1,894.18 59.98% 1,894.18 44.93%
冉晓凤 400.40 12.68% 400.40 9.50%
袁晓云 400.40 12.68% 400.40 9.5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杰创汇鑫 174.69 5.53% 174.69 4.14%
佳创汇鑫 133.33 4.22% 133.33 3.16%
十 兄 弟 78.00 2.47% 78.00 1.85%
宋 越 77.00 2.44% 77.00 1.83%
本次发行股份 - - 1,058.00 25.09%
合 计 3,158.00 100.00% 4,216.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七名股东,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1 姜 峰 1,894.18 59.98% 1,894.18 44.93%
2 冉晓凤 4,00.40 12.68% 4,00.40 9.50%
3 袁晓云 4,00.40 12.68% 4,00.40 9.50%
4 杰创汇鑫 174.69 5.53% 174.69 4.14%
5 佳创汇鑫 133.33 4.22% 133.33 3.16%
6 十 兄 弟 78.00 2.47% 78.00 1.85%
7 宋 越 77.00 2.44% 77.00 1.83%
8 其他股东 - - 1,058.00 25.09%
合计 3,158.00 100.00% 4,216.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1 姜 峰 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
2 冉晓凤 董事、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3 袁晓云 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
4 宋 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及外资股东。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申报前一年内,公司新增股东为十兄弟。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11 月 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十
兄弟向公司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3,080 万元增至 3,158 万元。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
1、新增股东的原因及定价依据
十兄弟的投资人均系境内外知名设计师,十兄弟的引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股
权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市场与品牌知名度。十兄弟以每股 2.56 元的
价格认购 78.00 万股,该增资价格系以预测的公司 2015 年年底每股净资产为基
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前景等经协商后确定。
2、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十兄弟的基本情况为: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十兄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5年9月2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姜峰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颐安阅海台A座15A-1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咨询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比例 股东属性 股东类别
(万元)
1 姜 峰 20.00 10.00% 自然人 普通合伙人
2 陈耀光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3 戴 昆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4 琚 宾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5 梁建国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股东构成
6 梁景华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7 梁志天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LIN XUE
8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MING
9 邱德光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10 孙建华 20.00 10.00% 自然人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00.00 1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00.35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99.75
(万元)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03
审计情况 未经审计
(六)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注
1 姜 峰 1,894.18 59.98%
2 杰创汇鑫 174.69 5.53% 姜峰先生为杰创汇鑫、佳创汇
3 佳创汇鑫 133.33 4.22% 鑫、十兄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 十 兄 弟 78.00 2.4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
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八)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无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九)在审期间,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的变动情况、原因及所
履行的程序
自 2016 年 4 月申报至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变动,通过杰
创汇鑫、佳创汇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存在一定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杰创汇鑫
(1)第一次变动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的持股 转让 占持股平台出 对应间接持有发
时间 转让人 受让人 注
平台出资额 价格[ ] 资额的比例 行人的股权比例
2016 年 8
郑展鹏 姜峰 6.04 6.55 5.51% 0.29%
月 23 日
合 计 6.04 — 5.51% 0.29%
注:根据杰创汇鑫、佳创汇鑫持股平台人员在入股时签署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
转让价格为初始投资价格加投资期间投资额的利息,利息率为每年 5%。
变动原因:郑展鹏因个人原因离职,按照签订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规定,退还原先取得的股份。
履行程序:2016 年 8 月,上述股权变更已经杰创汇鑫合伙人会议通过,转
让各方签署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并经由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
限公司出具的《出资份额转让见证书》(编号:QHJZ20160823632061)见证。
2016 年 8 月 26 日,杰创汇鑫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备案通知书([2016]第 84713663 号)。
2、佳创汇鑫
(1)第一次变动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的持股 转让 占持股平台出 对应间接持有发
时间 转让人 受让人 注
平台出资额 价格[ ] 资额的比例 行人的股权比例
胡 捷 2.01 2.18 2.27% 0.10%
黎传森
刘 珍 0.52 0.53 0.56% 0.02%
2016 年 6 肖勇刚 周发国 2.01 2.16 2.24% 0.09%
月 28 日 陈武略 王鲲鹏 2.01 2.16 2.24% 0.09%
孙 慧 罗文武 1.51 1.62 1.69% 0.07%
徐会辉 崔丹丹 1.01 1.09 1.13% 0.0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合 计 9.07 — 10.13% 0.43%
注:根据杰创汇鑫、佳创汇鑫持股平台人员在入股时签署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
转让价格为初始投资价格加投资期间投资额的利息,利息率为每年 5%。
变动原因:黎传森等 5 名员工离职,按照签订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规定,将其各自出资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
定的胡捷等 6 名员工。
履行程序:2016 年 6 月,上述股权变更已经佳创汇鑫合伙人会议通过,转
让各方签署了《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并经由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
限公司出具的《出资份额转让见证书》(编号:QHJZ20160628628382)见证。
2016 年 7 月 13 日,佳创汇鑫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备案通知书([2016]第 84537286 号)。
(2)第二次变动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的持股 转让 占持股平台出 对应间接持有发
时间 转让人 受让人 注
平台出资额 价格[ ] 资额的比例 行人的股权比例
2017 年 熊冬亮 2.52 2.78 2.82% 0.12%
姜峰
1月4日 张家铭 2.01 2.21 2.24% 0.09%
合 计 4.53 — 5.06% 0.21%
注:根据杰创汇鑫、佳创汇鑫持股平台人员在入股时签署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
转让价格为初始投资价格加投资期间投资额的利息,利息率为每年 5%。
变动原因:熊冬亮、张家铭离职,按照签订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规定,退还原先取得的股份。
履行程序:2017 年 1 月,上述股权变更已经佳创汇鑫合伙人会议通过,转
让各方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并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编
号为(2017)深证字第 10814 号和(2017)深证字第 10815 号的《公证书》见证。
2017 年 1 月 18 日,佳创汇鑫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备案通知书([2017]第 85188964 号)。
(3)第三次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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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让的持股 转让 占持股平台出 对应间接持有发
时间 转让人 受让人 注
平台出资额 价格[ ] 资额的比例 行人的股权比例
2017 年 2
许桥健 姜峰 2.52 2.80 2.82% 0.12%
月 23 日
合 计 2.52 — 2.82% 0.12%
注:根据杰创汇鑫、佳创汇鑫持股平台人员在入股时签署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管理办法》,
转让价格为初始投资价格加投资期间投资额的利息,利息率为每年 5%。
变动原因:许桥健离职,按照签订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出资管理办法》规定退还原先取得的股份。
履行程序:2017 年 2 月,上述股权变更已经佳创汇鑫合伙人会议通过,转
让各方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并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编
号为(2017)深证字第 32467 号的《公证书》见证。
2017 年 3 月 2 日,佳创汇鑫就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备案)通知书(编号:21700067953)。
(十)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
输送情形,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类似安排,担任发行人本次
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公司现有全体股东的出资均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各股东一直以自身名义持有
公司的股份,针对每一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
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不存在对赌协
议或其他类似安排。
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上述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
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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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员工情况
(一)公司员工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 523 人,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员工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1、发行人员工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1)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38 7.27% 27 6.65% 24 6.74%
技术人员 451 86.23% 360 88.67% 318 89.33%
销售人员 34 6.50% 19 4.68% 14 3.93%
合计 523 100.00% 406 100.00% 356 100.00%
(2)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23 4.40% 19 4.68% 17 4.78%
本 科 349 66.73% 261 64.29% 221 62.08%
大 专 140 26.77% 117 28.82% 108 30.34%
大专以下 11 2.10% 9 2.22% 10 2.81%
合计 523 100.00% 406 100.00% 356 100.00%
(3)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4 0.76% 4 0.99% 1 0.28%
40-50 岁 17 3.25% 11 2.71% 10 2.81%
30-40 岁 147 28.11% 102 25.12% 83 23.31%
30 岁以下 355 67.88% 289 71.18% 262 73.60%
合计 523 100.00% 406 100.00% 35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员工总数分别为 356 人、406 人、523 人,总体呈现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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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公司出于自身发展以及人才
储备需要,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员工招聘。
2、发行人子公司员工专业、学历、年龄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1)北京姜峰
报告期各期末,北京姜峰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
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1 4.35% 0 0.00% 0 0.00%
技术人员 21 91.30% 21 100.00% 16 100.00%
销售人员 1 4.35% 0 0.00% 0 0.00%
合计 23 100.00% 21 100.00% 16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本 科 16 69.57% 12 57.14% 6 37.50%
大 专 7 30.43% 9 42.86% 10 62.50%
大专以下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23 100.00% 21 100.00% 16 100.00%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40-50 岁 2 8.70% 0 0.00% 0 0.00%
30-40 岁 7 30.43% 6 28.57% 4 25.00%
30 岁以下 14 60.87% 15 71.43% 12 75.00%
合计 23 100.00% 21 100.00% 1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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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连姜峰
报告期各期末,大连姜峰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
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技术人员 28 96.55% 36 100.00% 33 100.00%
销售人员 1 3.45% 0 0.00% 0 0.00%
合计 29 100.00% 36 100.00% 33 100.00%
注:2016 年,发行人设立了大连分公司,承接原大连姜峰的业务、人员,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人员统计数据实际上归属于大连分公司。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2 6.90% 3 8.33% 4 12.12%
本 科 22 75.86% 23 63.89% 21 63.64%
大 专 4 13.79% 9 25.00% 7 21.21%
大专以下 1 3.45% 1 2.78% 1 3.03%
合计 29 100.00% 36 100.00% 33 100.00%
注:2016 年,发行人设立了大连分公司,承接原大连姜峰的业务、人员,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人员统计数据实际上归属于大连分公司。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40-50 岁 3 10.34% 2 5.56% 0 0.00%
30-40 岁 15 51.72% 14 38.89% 13 39.39%
30 岁以下 11 37.93% 20 55.56% 20 60.61%
合计 29 100.00% 36 100.00% 33 100.00%
注:2016 年,发行人设立了大连分公司,承接原大连姜峰的业务、人员,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人员统计数据实际上归属于大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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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姜峰
报告期各期末,上海姜峰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
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技术人员 28 93.33% 21 100.00% 28 100.00%
销售人员 2 6.67% 0 0.00% 0 0.00%
合计 30 100.00% 21 100.00% 28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1 3.33% 1 4.76% 1 3.57%
本 科 22 73.33% 14 66.67% 19 67.86%
大 专 7 23.33% 6 28.57% 8 28.57%
大专以下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30 100.00% 21 100.00% 28 100.00%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40-50 岁 0 0.00% 0 0.00% 0 0.00%
30-40 岁 11 36.67% 3 14.29% 2 7.14%
30 岁以下 19 63.33% 18 85.71% 26 92.86%
合计 30 100.00% 21 100.00% 28 100.00%
(4)博普森机电
报告期各期末,博普森机电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
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技术人员 41 100.00% 39 100.00% 37 100.00%
销售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41 100.00% 39 100.00% 37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本 科 26 63.41% 19 48.72% 17 45.95%
大 专 15 36.59% 20 51.28% 20 54.05%
大专以下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41 100.00% 39 100.00% 37 100.00%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40-50 岁 0 0.00% 0 0.00% 0 0.00%
30-40 岁 11 26.83% 7 17.95% 4 10.81%
30 岁以下 30 73.17% 32 82.05% 33 89.19%
合计 41 100.00% 39 100.00% 37 100.00%
(5)杰加设计
报告期各期末,杰加设计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
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技术人员 8 100.00% 11 100.00% 19 100.00%
销售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8 100.00% 11 100.00% 19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0 0.00% 1 9.09% 0 0.00%
本 科 8 100.00% 7 63.64% 14 73.68%
大 专 0 0.00% 3 27.27% 5 26.32%
大专以下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8 100.00% 11 100.00% 19 100.00%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40-50 岁 0 0.00% 1 9.09% 0 0.00%
30-40 岁 1 12.50% 2 18.18% 3 15.79%
30 岁以下 7 87.50% 8 72.73% 16 84.21%
合计 8 100.00% 11 100.00% 19 100.00%
(6)杰拓设计
报告期各期末,杰拓设计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
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2 10.53% 2 11.11% 2 8.70%
技术人员 17 89.47% 16 88.89% 21 91.30%
销售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9 100.00% 18 100.00% 23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5 26.32% 6 33.33% 5 21.74%
本 科 7 36.84% 7 38.89% 9 39.13%
大 专 5 26.32% 5 27.78% 8 34.78%
大专以下 2 10.53% 0 0.00% 1 4.35%
合计 19 100.00% 18 100.00% 23 100.00%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2 10.53% 3 16.67% 1 4.35%
40-50 岁 2 10.53% 1 5.56% 4 17.39%
30-40 岁 7 36.84% 6 33.33% 10 43.48%
30 岁以下 8 42.11% 8 44.44% 8 34.78%
合计 19 100.00% 18 100.00% 23 100.00%
(7)姜峰(香港)
报告期内,因姜峰(香港)基本未开展实质性业务,故而内部仅设 1 名管理
行政人员,负责日常零星事务的管理。报告期各期末,姜峰(香港)员工人数以
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1 100.00% 1 100.00% 1 100.00%
技术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销售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 100.00% 1 100.00% 1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本 科 0 0.00% 0 0.00% 0 0.00%
大 专 0 0.00% 0 0.00% 0 0.00%
大专以下 1 100.00% 1 100.00% 1 100.00%
合计 1 100.00% 1 100.00% 1 100.00%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1 100.00% 1 100.00% 1 100.00%
40-50 岁 0 0.00% 0 0.00% 0 0.00%
30-40 岁 0 0.00% 0 0.00% 0 0.00%
30 岁以下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1 100.00% 1 100.00% 1 100.00%
(8)姜峰(深圳)
报告期各期末,姜峰(深圳)员工人数以及按专业、学历、年龄的划分构成
情况如下:
① 专业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技术人员 83 100.00% 98 100.00% 85 100.00%
销售人员 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83 100.00% 98 100.00% 85 100.00%
② 学历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2 2.41% 0 0.00% 0 0.00%
本 科 71 85.54% 84 85.71% 69 81.18%
大 专 8 9.64% 10 10.20% 12 14.12%
大专以下 2 2.41% 4 4.08% 4 4.71%
合计 83 100.00% 98 100.00% 85 10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③ 年龄结构分布及变动情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岗位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50 岁以上 0 0.00% 0 0.00% 0 0.00%
40-50 岁 0 0.00% 1 1.02% 0 0.00%
30-40 岁 13 15.66% 11 11.22% 7 8.24%
30 岁以下 70 84.34% 86 87.76% 78 91.76%
合计 83 100.00% 98 100.00% 85 100.00%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专业结构员工薪酬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比较情况及薪酬合理性
1、报告期内公司各专业结构员工薪酬水平
2016 年度
职工薪酬 年末人数 人均薪酬/年
人员结构 对应核算科目
(万元) (人) (万元)
建筑室内设计营业成本
设计人员 6,234.23 451 13.82
—人工成本
销售人员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586.61 34 17.25
管理及行政人员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193.89 38 31.42
合计 8,013.40 523 15.32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年末人数 人均薪酬/年
人员结构 对应核算科目
(万元) (人) (万元)
建筑室内设计营业成本
设计人员 5,151.62 360 14.31
—人工成本
销售人员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407.29 19 21.44
管理及行政人员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106.31 27 40.97
合计 6,665.22 406 16.42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年末人数 人均薪酬/年
人员结构 对应核算科目
(万元) (人) (万元)
建筑室内设计营业成本
设计人员 3,930.73 318 12.36
—人工成本
销售人员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334.24 14 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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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及行政人员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1,027.63 24 42.82
合计 5,292.60 356 14.87
公司员工薪酬的构成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员工的薪酬总额、薪
酬水平及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人均薪酬分别为 14.87 万元、16.42 万元、15.32 万元,总
体保持平稳并略有波动。分专业类别员工薪酬分析如下:
(1)设计人员
2014 至 2016 年,公司设计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12.36 万元、14.31 万元、13.82
万元,总体保持平稳且略有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受专业
及年龄结构、加班频率、人员扩张速度等多种因素影响。一方面,公司出于业务
开展和人才储备的需求,进行较大规模的人才招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设计人
员人数分别为 318 人、360 人、451 人,上述新增员工基本系应届毕业生,资历
尚浅,薪酬水平相对较低,进而拉低了平均薪酬水平;另一方面,随着既有设计
人员工作经验和年限的增加,其薪酬收入亦随之提升。上述因素共同引致在整个
报告期内设计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呈现总体平稳且略有波动的态势。
(2)销售人员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23.87 万元、21.44 万元、
17.25 万元,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营销部门陆续招聘了部分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
人员人数分别为 14 人、19 人、34 人,而新进人员薪酬水平相对较低,进而拉低
了销售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
(3)管理及行政人员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管理及行政人员人均薪酬分别为 42.82 万元、40.97
万元、31.42 万元,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出于日常经
营管理需要,报告期内陆续对外招聘了部分行政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管理
及行政人员人数分别为 24 人、27 人、38 人,而该等新进人员薪酬水平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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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拉低了管理及行政人员的人均薪酬水平。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的比较
(1)设计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资料,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人员人
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中设集团(603018) 17.58 19.51
苏州设计(300500) - 18.97
山鼎设计(300492) - 19.54
中衡设计(603017) - -
杰恩创意 14.31 12.36
注 1:设计人员人均薪酬=营业成本中的人工成本/期末设计人员总数
注 2:2014 年度、2015 年度相关数据来源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苏州设计、山鼎
设计、中衡设计部分数据未披露,故当年数据未予列示。
注 3:2016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低于同行业上
市公司,主要原因为:
① 行业细分属性不同
同行业上市公司苏州设计、山鼎设计、中衡设计、中设集团主要在各自的业
务领域(建筑以及公路、桥梁、隧道)从事工程设计,而公司主要从事建筑领域
的室内设计。工程设计的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结构,设计过程强调具体工程主
体形态结构的空间建模与数理运算,现行法律法规对设计人员的资质提出了较高
要求,设计人员也因此需要具备更多的工程专业学科教育基础,学历基本为本科、
研究生以上,因而设计人员薪酬成本相对较高。建筑室内设计更讲求艺术内涵与
美学格调融入设计作品中,更看中设计师的原创理念,设计师以美术、艺术学背
景居多,学历要求也不及工程设计人员,因而薪酬成本相对较低。
考虑到前述业务细分领域上的差异,从业务属性角度,公司设计人员与建筑
装饰行业企业的设计人员更具可比性。建艺集团(002789)系 2016 年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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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注册地同在深圳的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根据其公开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14 年、2015 年建艺集团设计人员人均薪酬与公司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年度 杰恩创意 建艺集团
注]
2015 14.31 9.85[
2014 12.36 9.29
注:该数据系以建艺集团 2014 年设计人员人均薪酬为基础,结合 2015 年人均薪金收入增长率测算得出。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设计人员的薪酬水平高于建艺集团。
此外,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
价位》中,2015 年、2016 年深圳建筑装饰行业内设计师的年均工资指导价位在
10 至 11 万元,公司设计人员平均薪酬高于深圳本地类似岗位工资指导价位。
② 人员结构不同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自 2014 年起,公司出于人才储备需要,进
行了较大规模的员工招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设计人员人数分别为 318 人、360
人、451 人,共计增加 133 人,上述新增员工基本系应届毕业生,薪酬水平相对
较低,因而拉低了公司 2014 年、2015 年的人均薪酬水平。同时,公司整体设计
团队较为年轻,员工年龄结构呈明显的年轻化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30 岁
以下的员工占比为 73.60%、71.18%、67.88%,年轻员工因工作经验和年限较少,
因而薪酬水平相对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人员人均薪酬水平总体处于合理范围,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2)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资料,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
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中设集团(603018) 65.67 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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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设计(300500) 33.90 36.83
山鼎设计(300492) 18.81 16.54
中衡设计(603017) - -
杰恩创意 21.44 23.87
注 1:销售人员人均薪酬=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期末/期末销售人员总数;
注 2:2014 年度、2015 年度相关数据来源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苏州设计、山鼎
设计、中衡设计部分数据未披露,故当年数据未予列示。
注 3:2016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低于中设集团、苏州设计,高于山鼎设计,总体处于
合理范围。主要原因系:通常情况下,销售人员薪酬水平的高低与人均实现的利
润规模成正相关关系。报告期内,中设集团、苏州设计的人均利润规模高于公司,
因而其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而山鼎设计人均利润规模低于公司,因而其销售
人员人均薪酬较低。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处在合理区间
内,不存在重大异常。
(3)管理与行政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
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资料,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与行政
人员人均薪酬与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2015 年 2014 年
中设集团(603018) 31.57 32.58
苏州设计(300500) 28.66 46.35
山鼎设计(300492) 12.65 13.58
中衡设计(603017) 13.97 24.73
杰恩创意 40.97 42.82
注 1:管理及行政人员人工薪酬=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期末管理及行政人员总数;
注 2:2014 年度、2015 年度相关数据来源于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或招股说明书;苏州设计、山鼎
设计、中衡设计部分数据未披露,故当年数据未予列示。
注 3:2016 年度报告尚未披露。
公司管理与行政人员人均薪酬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创
始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设计师姜峰先生的个人薪资较高,报告期各期薪酬
近 500 万元,且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姜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整体把
握公司的发展方向、负责公司总体经营和管理;同时,姜峰先生是国内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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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建筑室内设计师,作为该行业的领军人物,其业内声誉对公
司的业务承揽具有一定程度的助益。此外,姜峰先生作为公司总设计师,对公司
项目进度推进和项目质量把控均作出贡献,亦是公司多个著名项目的主创设计
师。因此,姜峰先生在公司的日常经营中实际上承担了管理、销售、设计等多项
业务职能,而其薪酬收入均在管理费用中核算,因而在较大程度上拉高了管理与
行政人员人均薪酬。
(三)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承担人员费用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承担人员费用的情况。
(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种类 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 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 正式员工 劳务派遣
人数 523 3 406 0 356
2016 年,公司保洁岗位存在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情况,总体人数较小,
且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岗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发行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1、企业与员工个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缴纳的起始日期
报告期各期,公司及其境内各子公司、分公司企业与员工个人缴纳社保比例
如下:
公司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年度
名称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2014 年 14% 8% 2% 1% 0.2%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杰恩
2015 年 14% 8% 0.8% 0.5% 0.1%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创意
2016 年 14% 8% 0.8% 0.5% 0.66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2014 年 14% 8% 16% 1% 0.2%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姜峰
2015 年 14% 8% 0.8% 0.5% 0.1%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深圳)
2016 年 14% 8% 0.8% 0.5% 0.66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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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加 2014 年 14% 8% 2% 1% 0.2%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设计 2016 年 14% 8% 0.8% 0.5% 0.28%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2014 年 14% 8% 2% 1% 0.2%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博普森
2015 年 14% 8% 0.8% 0.5% 0.1%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机电
2016 年 14% 8% 0.8% 0.5% 0.28% 不承担 6.20% 2.00% 0.50% 不承担
2014 年 21% 8% 1.5% 0.5% 0.5% 不承担 11.00% 2.00% 1.00% 不承担
上海
2015 年 21% 8% 1.5% 0.5% 0.5% 不承担 11.00% 2.00% 1.00% 不承担
姜峰
2016 年 20% 8% 1% 0.5% 0.5% 不承担 10.00% 2.00% 1.00% 不承担
2014 年 20% 8% 1% 0.2% 1% 不承担 10.00% 2.03% 0.80% 不承担
北京
2015 年 20% 8% 1% 0.2% 1% 不承担 10.00% 2.03% 0.80% 不承担
姜峰
2016 年 19% 8% 0.8% 0.2% 1% 不承担 9% 2.00% 0.80% 不承担
2014 年 18% 8% 1% 1% 0.6% 不承担 8.00% 2.00% 0.40% 0.2%
大连
2015 年 18% 8% 1% 1% 0.6% 不承担 8.00% 2.00% 0.40% 0.2%
姜峰
2016 年 18% 8% 0.5% 0.5% 1.4% 不承担 8.00% 2.00% 1.2% 不承担
大连
2016 年 18% 8% 0.5% 0.5% 1.4% 不承担 8.00% 2.00% 1.2% 不承担
分公司
2015 年 30% 12% 1.9% 0.6% 0.6% 不承担 10.00% 2.90% 0.90% 不承担
武汉
分公司 0.2%--1 2%+7
2016 年 19% 8% 0.7% 0.3% 不承担 8.00% 0.7% 不承担
.9% 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及其境内各子公司、分公司企业与员工个人缴纳住房公积
金比例如下:
住房公积金
公司名称 年度
单位 个人
2014 年 5.00% 5.00%
杰恩创意 2015 年 5.00% 5.00%
2016 年 5.00% 5.00%
2014 年 5.00% 5.00%
姜峰(深圳) 2015 年 5.00% 5.00%
2016 年 5.00% 5.00%
2014 年 5.00% 5.00%
杰加设计
2016 年 5.00% 5.00%
2014 年 5.00% 5.00%
博普森机电 2015 年 5.00% 5.00%
2016 年 5.00% 5.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 7.00% 7.00%
上海姜峰 2015 年 7.00% 7.00%
2016 年 7.00% 7.00%
2014 年 12.00% 12.00%
北京姜峰 2015 年 12.00% 12.00%
2016 年 12.00% 12.00%
2014 年 10.00% 10.00%
大连姜峰 2015 年 10.00% 10.00%
2016 年 10.00% 10.00%
大连分公司 2016 年 10.00% 10.00%
2015 年 8.00% 8.00%
武汉分公司
2016 年 8.00% 8.00%
公司境外子公司杰拓设计、姜峰(香港),已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条例为其员
工缴纳相关保险和强积金。
公司自与员工签署正式劳动合同的当月起为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2、应缴未缴的具体金额及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分公司,已按照当地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
纳了社保和公积金,不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已取得所在地劳动、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证
明,报告期内不存在社保、公积金缴纳方面的违法行为。根据具有国际公证人
(Notary Public)及中国委托公证人(China-Appointed Attesting Officer)资格的
叶谢邓律师行针对杰拓设计、姜峰(香港)出具的境外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杰
拓设计、姜峰(香港),已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条例为其员工缴纳相关保险和强积
金。
根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出具的承诺函:若由于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
金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问题,而给公司造成直接和间接
损失及/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要求补缴、被处罚)的,
本人将无条件地予以全额承担和补偿。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不会因社保、公积金缴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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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对公司净利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实际缴纳人数与应缴纳人数存在差异的原因
2014 年末至 2016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 356 人、406 人、523 人,其
中,截止年末时点,尚未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分别为 3 人、5 人、
6 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新入职的新员工,因期末社保或公积金手续尚
未办理完毕,因而暂未缴纳相应社保或公积金;第二,退休返聘人员,该类人员
无需缴纳社会保险或公积金。公司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均具有合理原因,
不存在需要补缴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
综上,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少量未缴纳
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均具有合理原因,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社保、公积金缴纳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姜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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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
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
月,并按照《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履行相应的义务;
(5)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2、冉晓凤、袁晓云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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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本人
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3、杰创汇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
应调整),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4、佳创汇鑫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十兄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
份。
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宋越、刘炜、陈文韬、覃钢等 4 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李劲松、陈亚辉、卓庆等 3 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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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
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订《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
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
简称“启动条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
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
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姜峰(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承诺就
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
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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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
集资金的净额,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财务
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二)控股股东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
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
2、控股股东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
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
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
划。
3、控股股东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但单次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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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
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
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2)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
触发。
2、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
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
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可不再实施
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3、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单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
资金不少于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现金薪酬的 20%,但不超过 5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
合计不超过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
取的现金薪酬的 100%。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
行承担连带责任。
4、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
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
5、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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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低于公司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审计基准日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
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工作。
6、公司若有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
回购股票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票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回购股票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票变动报告,
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条件触发之日
起 2 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
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
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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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
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
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控
股股东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
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
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
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
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公司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
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
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将按照《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
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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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
易)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按照《深圳市杰恩创
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本人将根据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
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
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市杰恩创
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
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将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
日每日股票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均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
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
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中国证监会就此对公司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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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新股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启动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孰高者确定(若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控股股东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方案之日起五日内,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
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启动回购方案,并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
股票,购回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和二级市场价格
孰高者确定(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因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
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本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国众
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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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
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的相关规定,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具体措施
如下: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室内设计,设计业务范围涵盖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
筑、办公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建筑类型,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完成了一
大批类型广泛、风格多样、影响深远的室内设计项目案例。公司积极引进国际高
端设计人才、吸纳整合国际优秀设计理念,并先后在深圳、香港、北京、大连、
上海、武汉等地成立分支机构,加大在华南、华北、东北、华东、华中等重点区
域的业务辐射密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深入,公司所处行业市
场总体前景良好。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有
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秉持既有战略目标,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进一
步实现跨区域扩张、延伸业务链条,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旨在
解决现有办公场地空间和功能不足,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
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巩固公司市场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区域市场响应能力。“城
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实现公司
业绩持续增长。“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高效管理和协同设计水平,
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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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3、加强人才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内各行
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
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
绩目标。
4、提升对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与业务半径的提升,以及异地分支机构的逐步建立,公司
跨区域经营管理成本将有所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分支机构的考核激
励机制,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同时积极引入熟悉当地区域市场、了解行
业运作规律的业务骨干及管理人才,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
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
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6、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
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
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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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
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
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补充作出以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如下:
1、基本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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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
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比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
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
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
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30%。
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的
需求:① 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②
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企业股东会、董
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③ 对于公
司参股企业,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分红
建议。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
分红,保证公司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润
和现金流进行股利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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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
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实施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A、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20日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信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工作人员应做好记录并整
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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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和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征得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
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
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B、监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
者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充分听取外部监事的意见,在全部外部监事对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的基础上,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C、股东大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董事会指派一名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
制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论证过程和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证券部整理的投资者意
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沟
通、筹划股东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D、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E、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即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投入。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F、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现金分红但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
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
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
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
境,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经过详细论证,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是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
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程序
A、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
B、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需经全体独立
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通过并形成决议。
C、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应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
面审核意见。
D、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
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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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
此外,公司还制定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后三年分
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股利分配作了进一步安排。关于股利分配的详细政策,
请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关于股利分配
的相关内容。
(七)关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属纠纷、质押、
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的承诺
公司股东以及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
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作出了相关公开承诺,如未能履行相关承诺、
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其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前述承
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造成投资者和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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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已向公司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公司、经济组织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
同、相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
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本
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营销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2、关于租赁房屋权属问题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已出具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公司
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屋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第三人主张权利、整
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此给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
罚款、停产/停业、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寻找替代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并不向本公司进行任何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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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收入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系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为客户提
供包括动线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现场服务
等在内的建筑室内设计全流程服务,设计业务范围涵盖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筑、
办公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类别。
公司秉承“国际高度,中国深度”的发展理念,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水
准的设计企业,同时追求对国内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深度洞察及设计方向的前瞻把
控。公司获得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子公司博普森机电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
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中国
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2014-2015 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
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的“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及对行业趋势的准确把握,为客户提供融合使
用功能与风格创意的设计方案,实现了室内装饰使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完美结
合。公司自设立以来,主导或参与完成了一大批兼具功能性与艺术性的设计作品,
主要设计作品先后获得了亚太地产大奖、亚太区室内设计大奖、国际建筑及室内
设计金外滩奖以及国际房地产组织、国际地产传媒集团、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中
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香港室内设计师协会颁发的多项
荣誉,在全国及所在地区建立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公司设计业务所涵盖各个领域如下:
(1)商业类建筑
商业类建筑是人类城市公共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未来发展、城市化建设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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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室内设计不仅需要协调人、车、货的动线安排,更需要全面考虑业态配比、
品牌调性与空间环境的呼应关系。公司凭借自身专业的商业运营知识和策划能
力,通过为客户创造出对客流有吸引力的空间与界面设计,进而为客户制造商业
驱动力,最终实现并提升商业空间的商业价值诉求。代表作品包括西安华润万象
城、长沙德思勤四季汇购物中心、上海华润五彩城、瑞博陆家嘴金融中心、深圳
星河时代 COCO Park、深圳宝能 all city 等。
(2)酒店类建筑
酒店类建筑室内设计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统一,因其使用功能复杂、市场定
位多样、品牌属性明显等特征成为建筑室内设计中难度较高的门类之一。公司在
充分理解酒店定位、运营模式和品牌个性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资源和经验,通
过设计创新,强调视觉独特性的同时将酒店各个功能板块有机融合,从而为客户
量身打造出理想酒店空间,实现客户投资回报最大化。代表作品包括上海浦东文
华东方酒店、天津圣瑞吉酒店、大连城堡豪华精选酒店、宁波威斯汀酒店、潍坊
铂尔曼酒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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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类建筑
随着信息技术和个性化管理的不断发展,现代办公空间在功能上囊括了办
公、接待、休闲、餐饮、会客、讨论等,在空间表现上更加追求柔性化、自由化
和人性化。现代办公建筑已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技术发展的重要标志。
公司以人本理念为指导,充分运用人体工学原理进行设计,将办公空间的功能层
面与精神层面相融合,在达到工作高效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科技智能,创造出
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性化办公空间。代表性作品包括华为武汉研发中心、上
海世纪汇写字楼、深圳平安金融中心、成都银泰中心写字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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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轨道交通类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将有力地促进城市繁荣、缓解交通压力,未
来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将给车站建筑、轨道交通上盖物业
以及周边商业开发等领域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开展相关
业务时,采用商业策划、文化艺术、系统集成、车站工程装饰、导向标识设计以
及附属建筑设计等空间一体化手法,打造拥有城市文化、实现商业价值、突出运
营优势的轨道交通建筑精品。代表性作品包括深圳地铁 5、7、11 号线车站、青
岛地铁 2 号线车站、苏州地铁 2 号线车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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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建筑室
内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12,625.86 万元、14,551.24 万元、17,622.75 万元,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69%、97.64%,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
按照业务板块划分,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业类建筑 10,768.91 61.11% 9,496.65 65.26% 8,715.45 69.03%
办公类建筑 2,817.99 15.99% 1,993.69 13.70% 1,192.88 9.45%
酒店类建筑 2,686.42 15.24% 1,372.70 9.43% 1,766.06 13.99%
轨道交通类建筑 1,349.43 7.66% 1,688.21 11.60% 951.47 7.54%
合 计 17,622.75 100.00% 14,551.24 100.00% 12,625.86 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承接模式
在经营中,公司获取设计业务的方式有两种:客户委托及公开投标。
① 客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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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行业内建立了较好的行业口碑与品牌形象,客户根
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委托公司承担设计任务。其中,邀标委托和直接委托是
客户委托的两种主要模式。
邀标委托的模式为客户通过邀标的方式同时邀请多家设计单位进行综合比
选,公司营销中心接到业主的议标邀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编写议标文件、相关设
计方案,中标后双方进行合同签署。直接委托的模式为客户综合考虑设计单位的
资信水平、过往业绩、团队实力、合作经历等相关因素,直接选定设计单位,双
方对相关商务条件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② 公开投标
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往往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设计企业,公
司承接此类业务则通过公开投标方式获取。
公司营销中心长期对公开招投标信息进行跟踪、采集,对其中有意承接的项
目进行搜集整理,及时将相关信息提交给业务部门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编写投标文件,并在有效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项目中标后,
双方对相关商务条件达成一致后签署合同。
2、业务开展模式
建筑室内设计是一项专业、复杂、系统的工作,优秀室内设计作品的创作需
要装饰、机电、软装、艺术品陈列等各专业设计人员的紧密配合、通力合作。为
协调各专业设计人员的工作,推动项目顺利进行,保证设计服务质量,实现项目
对公司整体实力的传递,公司在组织架构、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做了具体安排。
在组织架构方面,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组织评判及承接业务、拟定并
签署合同;设立“创意设计中心”负责了解和挖掘客户需求,把控设计方向,指
导、统筹设计工作展开;设立“品质管理中心”作为设计项目质量控制的专职部
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统一各设计部之间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建立“项目经理
制”,由项目经理负责统筹项目推进,协调各专业各部门人员配合。在质量控制
方面,公司设置了多重保障制度,在设计业务的核心环节建立了从设计人员、各
专业负责人员到设计总监的审核链条,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层层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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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的内容包括设计工作开展所需的技术设备、软件、耗用材料以
及合作设计服务、图文制作服务等劳务性服务。
对于技术设备、软件、耗用材料、图文制作服务的采购,公司通常在取得采
购商品或劳务服务完成且经公司验收认可后,一次性支付采购款项;对于合作设
计服务的采购,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待合作
设计服务完成且经公司认可后一次性支付采购款或根据业务阶段分阶段支付费
用。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作设计单位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咨询、专项设计。
其中,技术咨询主要系前期技术方案咨询、概验算咨询等,该等技术咨询服务及
其成果并不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公司采购该等技术咨询服务作为技术参考;专项
设计主要系施工图辅助设计及后期服务、陈设艺术设计、专项结构设计、建筑外
立面设计、灯光照明设计等,公司采购该等专项设计,借鉴其设计成果并结合整
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设计。上述合作设计服务,不涉及现行法规对设计成果的强
制性规范,上述合作设计单位开展相应业务不存在强制性的资质要求。
公司根据 GB/T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体系要求,建立了公司
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程序、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
程序、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内部审核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等。公司在
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流程中每一个生产环节以保证产品服务质量基础上,还通过完
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来进一步保证产品服务质量。
此外,针对合作设计内控的质量控制,公司制定了《设计外协业务管理办法》,
对设计咨询服务供应商进行严格甄别,并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目录,每年对供应商
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评审。同时,公司通过制定品质管理中心、项目经理双
层质量控制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进行标准把控,并结合整体设计方案
融合度、匹配程度,进行系统性的项目质量控制。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因合作设计而产生质量问题,对项目执行构成重大影
响的情形。综上,上述措施充分保证了项目的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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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模式的形成原因、影响因素及变动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根据主营业务流程、客户需求、公司所处行业市
场竞争格局确定的,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
内设计业务,预计未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

公司自创立以来,致力于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
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发展历程如下:
1、初创起步阶段(2004 年-2007 年)
2004-2007 年间,公司以从事商业类建筑和酒店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为主。
在此期间,公司与星河集团、益田集团、海岸集团等优质客户达成合作,结合区
域经济、文化特征,设计出兼具时尚性、国际性、前瞻性又符合中国消费习惯的
商业空间。同时公司把高端五星级酒店室内设计纳入主营业务,全面扩展商业与
酒店室内设计业务。从粤海到建国、锦江;从丽思卡尔顿到圣瑞吉、四季,公司
以实力敲开了酒店类建筑室内设计市场的大门,得到了客户及行业的认可。公司
在初创起步阶段不断吸纳先进设计理念、引进优秀设计人才、积极开拓全国市场、
积累优质客户资源。公司善于总结经验,并借助不同类别的大型项目锻炼队伍,
对市场进行分析研判,寻找业态规律,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2、迅速成长阶段(2008 年-2013 年)
基于初创阶段的良好积累,公司在区域市场拓展、经营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
了快速的成长。在迅速成长阶段公司致力于集团化、区域化建设,相继在大连、
上海、北京成立了区域公司,加强了地方区域的业务辐射密度,为区域客户及项
目提供了量身定制的设计服务。同时,公司的原创设计水平得到了长足的提升,
凭借极具创意的设计和优质的服务,承接并出色完成了赣州华润万象城、星河时
代 COCO Park、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潍坊铂尔曼酒店等项目。
3、加速发展阶段(2013 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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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累积,公司自 2013 年起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在业务领域方面,
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范围从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筑逐步拓展至办公类建筑、
轨道交通类建筑等。出于对城市综合体全局性的了解,对中国城市发展和整个消
费阶层的兴趣爱好及品位变化的熟悉,公司不同项目类型之间能互相借力,互为
优势,共同累积出公司对市场现有条件的洞察分析能力、对市场趋势的判断能力、
对空间需求的前瞻性把控能力。公司内部资源的横向与纵向联合交错,为公司高
水准的设计输出搭建了智慧聚集平台。
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从可持续化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国际高度,
中国深度”的发展战略,积极建设项目品质管理体系、提升多元化设计综合服务
能力、推行国际化发展路线。2013 年,杰拓设计在香港成立,其由有着 Benoy、
Woodsbagot 等国际顶尖设计公司从业背景的多国优秀设计人才组成,它使得公
司与顶级客户的合作、与国际间的交流愈加频繁与便捷,确保了公司始终站在行
业最前沿。公司通过香港团队与内地团队的双向交流活动,互进互助,使得公司
时刻保持敏锐的全球眼光与思维。
(四)公司核心技术的形成、发展过程及表现形式
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核心技术特点体现在其创造性和系统性。首先,建筑室
内设计工作在追求工程学合理性的同时也强调艺术创作的灵感,方案的创意水平
是评定设计作品优劣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其次,建筑室内设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
系统工程,需要设计装饰、机电、平面导视、陈设等多专业的技术人才协调配合
才能创作出优秀的设计作品。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核心技术与设计单位方案创意
的理念水平、设计团队协调配合的整体实力以及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先进技术的能
力紧密联系,体现在设计单位创作出的作品中。
公司在初创阶段以商业类建筑和酒店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为主。在此期间,
公司借助不同类别的大型项目锻炼队伍,学习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理念,同时持续
深入对市场的分析研判,寻找业态规律,进而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设计体系以及
被众多客户及国内同行认同的设计能力。此后,公司将业务范围逐步拓展至办公
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并积极摸索出满足该等建筑类别特点的
设计思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业务板块的持续拓展,公司已经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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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根据各建筑类别的不同功能定位、视觉要求,为客户打造定制化专属设计作品
综合设计能力,完成了一批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行业认可度的设计作品。
公司设立以来持续专注于在建筑室内设计领域深耕细作,通过多年积累的专
业经验及对行业趋势的准确把握,形成了建筑类别包括商业、酒店、办公、轨道
交通,兼具创造性和系统性的建筑室内设计能力。该等能力即为公司的核心技术,
而该等核心技术表现在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合使用功能与风格创意的设计作品
中。
(五)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
公司拥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能够提供室内空间的全流程
设计服务。公司的业务流程可以分为业务承接阶段、设计实现阶段、后期服务阶
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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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承接阶段
(1)业务获取
① 客户委托
客户往往会采取邀标委托或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合作设计企业。
邀标委托的流程为:(1)在项目开始阶段,客户会邀请三家及以上的长期设
计服务供应商,或经过考察合格入库的新设计企业,就项目的设计概念、技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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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措施、服务保障体系等征集比选成果或邀请投标。(2)客户自行组织内外部专
家组成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标准,对提交成果和汇报讲演进行评选,选定最佳的
设计成果和企业。(3)发出中标确认,双方谈判并签署设计委托合同,设计工作
正式展开。
直接委托的流程为:(1)通过考虑设计单位的资信水平、过往业绩、团队实
力、合作经历等相关因素选定设计单位。(2)双方对相关商务条件进行谈判磋商。
(3)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设计委托合同,设计工作正式展开。
② 公开投标
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往往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设计企业,
公司承接此类业务则通过公开投标方式获取。
公开投标的流程为:(1)信息获取及资格审查。对于国家规定及客户要求,
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司在获得项目信息后,由营销中心组织项目评估,通过
公开招投标预审资格后正式确定参与。(2)组织投标。公司经过评估决定参与投
标后,由营销中心组织投标团队完成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制作。(3)讲标。在
标书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准时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标书汇报演讲。(4)商务谈判。
取得中标通知后,与招标方进行正式合同条款的谈判。(5)签约。合约签订后,
设计工作正式开始。
(2)组建团队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协调确定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协调组建团队。
设计团队方面,由项目经理根据客户需求、项目要求指定资深室内设计师担任概
念、方案负责人及扩初、施工图负责人,由概念、方案负责人主导项目的概念、
方案设计工作,扩初、施工图负责人主导扩初、施工图设计工作;由品质管理中
心负责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指定各专业校核人、审核人、审定人,负责施工图
设计阶段各专业设计成果的校核、审核及审定工作;项目经理需要协调设计阶段
各专业间人员、技术配合。
2、设计实现阶段
设计实现阶段由原创设计和深化设计两个阶段构成,公司根据项目需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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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开展设计工作,最终形成设计成果。
(1)原创设计
原创设计环节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动线设计、概念设计及方案设计,具体
情况如下:
① 动线设计
设计团队根据客户提供的图纸资料以及项目所在阶段,对原建筑动线进行全
面分析评估。然后根据项目特点、商业规律,综合考虑结构、消防等因素,对空
间动线人流交通做出全面优化设计方案。
② 概念设计
设计团队与客户就项目的功能、视觉要求,投资预算等情况进行沟通,深入
了解客户需求后,根据客户对室内设计的定位要求,设计团队在满足功能要求的
前提下,提出装饰空间设计意向。设计意向获得客户认可后,设计团队根据设计
意向创作出概念具体图纸。
③ 方案设计
概念设计结果经过客户确认后,设计团队对各空间从装饰、用材、效果等方
面在确保功能性、经济性及可实施性的前提下,进行详细设计。在完成上述方案
后,设计团队将设计成果向客户进行汇报,再根据客户反馈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
(2)深化设计
① 扩初设计
方案设计结果经客户确认后,设计团队负责设计装饰、机电、平面导视、陈
设等专业方面的施工图纸。初设施工图在通过各专业的校核、审核、审定后,最
终形成定稿并交付客户。上述过程涉及装饰、机电、平面导视、陈设等专业的协
同配合,是影响施工图设计效率的关键环节,项目经理需要协调各专业的设计工
作,保证沟通顺畅。
② 施工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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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初设计结果经过客户确认后,在扩初施工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形成施
工图成稿并提交校对人、审核人、品管人员、审定人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施工图
定稿并交付客户。
在上述设计实现阶段的具体流程为:(1)项目策划。根据具体设计内容规划
设计进度,组织项目团队与客户等各方对接。(2)设计输入。通过与项目建设方
沟通,明确建设方的要求,确定设计依据、技术参数等,并形成相应文件。(3)
设计输出。根据设计输入内容,各专业通过相互之间配合协调、资料修改和深化
设计,保证各专业设计图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合理性的要求,使其图纸深
度能保证施工现场可以根据图纸的信息将实际项目完成。设计输出包括互提资
料、专业配合、设计深化三个阶段。(4)设计评审及验证。按照项目策划规定的
时间进度和设计输入内容,评审输出图纸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并同时提出改进
意见。设计项目在设计输出文件发出前均经过校对与审核,以满足设计输入的要
求。(5)设计确认。在设计验证通过后进行内部和外部确认,保证设计文件符合
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建设方要求。
3、后期服务阶段
公司将施工图提交给客户及施工单位,建筑项目由此进入施工阶段。在施工
过程中,公司将指定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
施工开始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就施工图的设计情况对施工单位进
行技术交底,并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就施工单位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答疑并根
据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图进行细微调整。
(六)室内设计行业在房地产行业及建筑行业整体产业链中的地
位及所发挥的作用,室内设计费用的管理规定以及收取标准、收
费模式、结算模式及其在建筑总成本中的比重
建筑室内设计处于房地产行业及建筑业的上游环节,主要功能在于根据业主
要求制作建筑室内设计方案,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动线、空间、色彩、照明、艺术
陈设等,旨在满足消费者对于空间、审美、舒适度及便利性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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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业务收费标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通常按照工程投资额或室内空间面积计算,并考
虑项目难度、技术复杂程度等,结合市场供求情况协商确定。根据住建部编著的
《2015 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15 年全国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企业实现
营业收入 3,365.3 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5 年统计公报,2015 年城镇新增固
定资产投资额 551,590.0 亿元,可推算建筑设计收费率约为工程投资额的 0.61%,
建筑室内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细分领域,室内设计费用在建筑总成本中的比重小
于上述比例。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一般可划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
计、施工配合等阶段。建筑室内设计企业按照建筑室内设计项目所处的阶段,考
虑具体设计项目复杂程度等因素,分项目阶段收取费用。建筑室内设计企业与业
主按不同的设计阶段进行结算,结算方式包括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室内设计业。建筑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
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内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室内设计行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
务业(代码“M74”);根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8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代码》(GB/T 4754-2011),室内设计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
中的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代码“M7482”)。
主营业务 大类 中类 小类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82-工程勘察设计
务业
现代建筑室内设计要求设计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实现相应功能,同时
也反映了历史文脉、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现代室内设计既有很高的
技术含量,其涉及的设计内容又有很高的艺术性要求,是功能与空间、工程技术
与美学艺术的相互依存和紧密结合。根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7月发布的《文化及
相关产业分类(2012)》,室内设计业隶属于“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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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主营业务 大类 中类 小类
室内装饰设计服务 五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三)建筑设计服务 工程勘察设计
(一)行业管理体制与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我国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下,采取政府
宏观调控及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中国室内设计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住
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住建部负责制订行业的法规规章、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对行业的发展方向
进行宏观调控;组织制订行业的资质标准、技术政策,对行业准入实施严格管理
并对业务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在监督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同时承担建筑工程的质
量安全监管责任。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CIDA)主要负责宣传贯彻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发展室
内装饰行业的方针政策;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制订与实施室内装饰行业发
展规划、技术标准、各种定额和服务规范,组织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
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评审与颁证工作,开展对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的评
定与监督;制订并监督执行本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规行约;开展调查研究,对
行业发展和市场管理提出政策和法规建议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① 资质管理
建筑室内设计的内容包括动线、空间、色彩、照明、艺术陈设等,旨在满足
消费者对于空间、审美、舒适度及便利性等要求,其业务本身的开展并不需要特
定资质。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当设计深度到达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由艺术创意
延伸至工程领域,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相应施工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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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隶属于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主管部门主要
为国家和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工程设计
资质标准》等。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
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
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
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工程设计企业可以在资质范围内从事设计业务,但是无地域限制。
根据《中国建筑设计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4-2015),2013 年至 2014
年,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按照资质分类情况如下:
分类 2014年 2013年
建筑设计和建筑设计专项企业(家) 8,459 8,514
其中:甲级资质(家) 3,249 3,155
乙级资质(家) 3,719 3,766
丙级资质(家) 1,373 1,465
其他(家) 118 128
注册建筑师(人) 28,316 28,690
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 16,735 16,674
二级注册建筑师 11,581 12,016
注册结构工程师(人) 21,773 21,838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7,347 17,615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1,581 12,016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人) 1,665 1,59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人) 8,593 8,229
注册电气工程师(人) 5,035 5,094
注册化工工程师(人) 181 251
注册城市规划师(人) 5,228 4,708
注册监理工程师(人) 4,126 4,384
注册造价工程师(人) 4,372 4,479
注册建造工程师(人) 67,016 65,368
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29,213 2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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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37,803 37,538
其他注册工程师(人) 5,845 6,219
② 质量及安全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工作的质量负责;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
字,对设计文件负责。此外,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标准化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
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管
理试行办法》、《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等。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
单位将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和注
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此外,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③ 节能环保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规定,建
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设
计,保证建筑节能设计质量。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
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
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
建筑工程的设计应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此外,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
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
影响、规范中国室内设计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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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
技术管理规定》等。
(2)主要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室内设计行业隶属于工程勘
察设计行业。为优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组织结构,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设
计水平和创新能力,中国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政策,主要
如下:
发布部门及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相关内容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
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
国务院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
2014年 (2014-2020年)》
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
发展水平。
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
住建部 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
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
2014年 转变,加强建筑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组
见》
织和实施。
住建部 《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 大力发展专业工程咨询服务,加强勘察
2011年 划》 设计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从市场环境、体制改革、工程质量、科
国务院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技创新、行业标准、信息建设、人才培
2011年 2011-2015年发展纲要》
养等方面促进行业发展
发改委 明确将“工程勘察设计”列入国家鼓励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 类产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
明确要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为保障扩大
住建部 监管与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投
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效益提
2009年 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的通
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室内设计隶属于文化创意和设计
服务。文化创意产业已逐步成为推动我国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
要力量,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已经成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近年来,国务院和有
关部委相继出台了有关产业支持政策,主要如下:
发布部门及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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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
国务院 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
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
2014年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支持力度。
展的若干意见》
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探索创
文化部、中国人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 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完善文化企业信
民银行、财政部
合作的意见》 贷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
2014年
资;推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进文化科技创新,
国务院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 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深入实
2011年 化改革规划纲要》 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
动条件成熟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
鼓励文化企业探索利用多层次、多渠道的
文化部 《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 融资手段,引导有条件的优质文化企业通
2011年 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过公开发行股票直接融资,进一步完善文
化市场主体。
以文化创意等产业为重点,加大扶持力
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
国务院 以文化企业为主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建设一
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
重大文化产业项目。
艺术创意和设计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
和发展重点;要大力发展平面设计、外观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
设计、工艺美术设计、雕塑设计、服装设
2009年 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计及展览设计,提升设计创意能力和水
平。
(二)建筑室内设计行业发展概况
建筑室内设计作为室内装饰工程从投资到最终实现过程中承前启后的核心
环节,是为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和管理服务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
集型行业,是将装饰工程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途径之一,是推动技
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主要平台,是带动相关装饰材料、装饰施工等行
业发展的先导。同时,建筑室内设计作为与空间相关的文化创意设计,其设计构
思、空间组织、平面布局和装饰处理等必须和当时的哲学思想、美学观点,当地
的民风民俗、历史文脉紧密结合。建筑室内设计的总体艺术风格往往能从一个侧
面反映相应时期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特征。建筑室内设计其本质就是将工程技
术与文化创意相结合的创造性工作,具备工程技术与文化创意相结合的双重属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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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发展概况
(1)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从初创走向成熟
室内设计作为建筑设计的延续、发展和深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定义
为依托于建筑而进行的再创造活动,是一门包含在建筑学学科领域内的子学科。
而现代意义上的建筑室内设计是脱胎于建筑设计而逐渐形成的一门独立学科,它
是为了满足人们在室内环境中生活、工作以及游憩等方面的需要而进行的针对建
筑室内空间、结构、材料、家具、设备等各方面的综合配置和安排。其不单单依
附于建筑内界面的装饰来实现其自身的美学价值,而是从单纯的界面装饰走向空
间设计,实现功能规划布局与艺术内涵、美学价值的高度融合。
1957 年,美国室内设计师学会(ASID)的成立标志着“室内设计”的专业
独立地位在世界范围内确立。在我国,建筑室内设计行业是一个朝气蓬勃的新兴
行业。改革开放前,装饰设计只是国家计划经济下的附属品,没有自己独立的地
位。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建筑室内设计的设计范围从最初仅为星级酒
店室内装饰而遍及各类空间以及千家万户的家庭装饰;专业作品由早期抄袭模仿
“港澳风”“欧陆情”而逐步趋向理性分析,不乏追求创新、表现个性的佳作;
专业队伍从最初依附于施工企业而逐步形成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注重工程实绩
的相对独立的设计群体。室内设计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在城市化浪潮、建筑
装饰行业迅猛发展的大环境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经过三十多年的设计实践和理
论研究,室内设计从初创走向成熟。
(2)建筑室内设计行业具有鲜明行业特点
室内设计区别于传统的工程设计,已经形成了自身鲜明的行业特点,主要体
现有三个方面:
① 行业具有高艺术、高原创、高附加值等特点
首先,室内设计的需求方往往是商业中心、城市轨道交通、星级酒店、高档
写字楼等建设方,这类建筑自身定位较高,除需要满足传统的功能需求外,较一
般的工程建筑更注重艺术的美感,对设计者的艺术素养要求更高;其次,室内设
计是个性空间的创作,是现代科技和文化技术的综合产物。与传统工程设计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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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更注重艺术的原创性,能够充分激发设计师灵感,着重表现出不同的环
境气氛和不同的艺术感染力;最后,室内设计是文化创意设计,是一种具有高附
加值的新生产业力量,能够以较少的物质资源消耗,迅速将独特的创意转化为具
有知识产权的设计作品,并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基于室内设计的高艺术性和
高原创性,室内设计的毛利润往往高于传统工程设计类企业。
② 综合型企业优势明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客户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和个
性化,行业企业开始了更加专业、更具针对性的室内设计服务。针对不同的细分
业务领域,业内企业根据各自业务优势,衍生出酒店设计、商业设计、机电设计、
轨道交通设计等各个专业细分领域。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不同的设计细分领域
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如轨道交通类建筑室内设计与商业类建筑室内设计衍生出的
地铁商业类建筑室内设计等,在这些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整合多项资源。单
个的细分领域设计企业明显不具备该项资源,综合性设计企业竞争优势明显。
③ 原创设计是整个设计的灵魂
室内设计业务环节一般包括原创设计和深化设计等内容。在整个室内设计的
业务环节中,原创设计是整个设计工作的前奏,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创意设计过程。
需要大量的理性分析、收集整理和沟通工作,将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环境、功能
需求以及投资、规划条件和各专业的技术要求进行整合,确定室内空间的装饰风
格定位,是整个室内设计的灵魂。
(3)建筑装饰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位于室内装饰工程业务链条的起始阶段,是建筑装饰价值
链条的前端。设计在转变装饰行业发展方式中具有突出作用,是行业由劳动密集
型行业转化为文化、艺术、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关键。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民
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我国快速发展的宏观经济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
的基础。同时,不可逆转的城市化进程为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创造了持续的、巨大
的市场需求,支撑着建筑装饰行业的持续高速发展。我国建筑装饰行业蓬勃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年工程产值总量由 2005 年的 1.15 万亿元,提高到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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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 2.1 万亿元,总体增长 82.6%,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 13%左右。行业从业者
总量由 2005 年的 1,100 万人增加到 2010 年的 1,500 万人,增长幅度达到 36.4%
左右1。2015 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 3.4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1.3 万亿元,增长幅度在 61.90%左右,年平均增长率为 10.12%。
(4)创意设计产业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
建筑室内设计作为与室内空间相关的创意设计,其本质就是将工程技术与文
化创意相结合的创造性工作。当今世界经济已经步入创新驱动阶段,文化创意产
业正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
快速发展轨道。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 年我国文化产业创造的增加
值达到 27,235 亿元,占 GDP 的比重上升到 3.97%。同时,持续促进设计产业与
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5 年“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创造的增加值为 4,953 亿元,
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了 18.2%。我国文化产业向高端化、内容化方向发
展的趋势十分明显。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发展,已成为
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2、建筑室内设计行业市场发展前景
建筑室内设计是建筑装饰价值链条的前端,其市场规模与建筑装饰市场的发
展直接相关。2015 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工程总产值 3.4 万亿元,比 2010
年增长 1.3 万亿元,增长幅度在 61.90%左右,年平均增长率为 10.12%。
(1)宏观经济为行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① 新型城镇化路径将为行业创造持续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仍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有利因
素都将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建筑装饰行业仍面临
着持续、快速发展的宏观环境。
2014年3月16日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
1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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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
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人、产业以及
生活品质的城镇化。除了人口转移带来的增量需求,城市群发展作为推动未来我
国新型城镇化的主体,相配套的生活、交通、商业等基础设施和空间的建设需求
广阔,也必将为建筑装饰行业市场带来巨大的活力。
② 二、三线城市经济发展迅速、新增建筑带来的装饰需求增长强劲
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二、三线城市经济的崛起以及在地区中的经
济影响力越来越大,对城市旧城改造、新城新区建设,高速公路、铁路、港口、
机场新建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不断扩大,投资规模金额巨大。投资需求的强
劲,将促进各地GDP的快速增长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快速扩大。同时,二、三
线城市商贸业和旅游业的发展也是带动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由于商业
地位和旅游吸引力的提高,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分支机构大量入驻,商务活动、旅
游观光人数均得到提高,写字楼、星级及商务酒店、会展中心、购物广场等商旅
及配套建筑都进入大规模新建与改造中,不仅增加了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规模,
而且对装饰的质量、档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了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向更
高层次发展。
③ 建筑业竣工面积持续稳定增长为行业提供强大的需求保证
随着存量商业营运用房、住宅数量的增长和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成熟,既有建
筑整体及局部的更新改造等存量需求不断扩大。建筑业竣工面积是装饰行业存量
需求较为准确的前瞻性指标。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的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
况,2015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100,03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竣工面积73,777万平
方米,办公楼竣工面积为3,419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为12,027万平方
米。2016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106,12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09%;其中,住宅
竣工面积77,1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62%;办公楼竣工面积为3,629万平方米,
比上年增长6.14%;商业营业用房竣工面积为12,51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4.08%。
尽管我国经济增速有所趋缓,建筑装饰行业运行的宏观经济环境并没有实质性的
恶化,房地产调控、政府停建楼堂馆所等政策并没有导致装饰市场总量的缩水。
新型城镇化与建筑品质消费所创造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将支撑建筑装饰行继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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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较高的发展速度。
④ “一带一路”战略为建筑装饰行业“走出去”提供新机遇
“一带一路”贯穿整个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
圈。随着《推动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的发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逐步设立,“一带一路”战略逐步落实。而伴
随我国建筑业产能过剩的问题日趋严重,国内建筑装饰行业竞争日趋加剧,“走
出去”被看成是建筑装饰企业发展的一大突破口,“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则为
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目前各地“一带一路”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经超过1万亿元,跨国投
资规模约524亿美元。考虑到一般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为2-4年,2015年国内“一
带一路”投资金额在3,000-4,000亿元。海外项目基建投资中,假设1/3的项目在
国内,2015年由“一带一路”拉动的投资规模在4,000亿元左右。2015年各省两
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带一路”基建投资项目总规模已经达到1.04万亿元,
投资项目多为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建设。其中,铁路投资近5,000亿元,公
路投资1,235亿元,机场建设投资1,167亿元,港口水利投资金额超过1,700亿元。
“一带一路”为沿线国家和省份创造了庞大的商机,新的基础建设投资为建筑装
饰行业带来了新的需求2。
(2)公共建筑装饰行业拥有巨大市场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公共建筑投资保持快速增长,特别是 2008 年北
京奥运会、2010 年上海世博会、2010 年广州亚运会、2011 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
动会等大型国际活动,带动了大批体育场馆、会场馆、酒店、机场等公共建筑装
饰需求的持续大幅增长。
① 商业综合体
商业综合体是指将城市中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
娱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功能进行组合,并在各部分间建立一种相互依存、
相互裨益的能动关系,从而形成一个功能、高效率的综合体。随着我国城市化进
2
资料来源:中华建筑报(201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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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发展,商业综合体作为新兴的商业地产模式正
逐步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商业价值核心。
商业综合体以功能协同、空间紧凑、抗风险能力强为特点。同时,对于土地
资源稀缺而人口日益膨胀的城市而言,商业综合体较好地解决了土地集约化利用
问题。因此,商业综合体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它正成为中国城市经济持续、健
康、有序发展的新引擎,而其中蕴藏的建筑装饰需求将带动中国装饰以及室内设
计行业优势企业的发展。
② 高端星级酒店
随着国内商务活动的增多和旅游业的发展,国内星级酒店发展迅速。同时,
国际大型活动和涉外旅游的增多,不仅增加大量建筑装饰的市场需求规模,而且
对装饰的质量、档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了酒店装饰整体水平向更高层次发
展。根据国家旅游局历年《中国星级饭店统计公报》统计,截至 2015 年底,国
内星级酒店数量达到 11,970 家;2005 年到 2015 年,五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
三星级酒店数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11.13%、7.57%和 2.11%。高端星级
酒店数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中央相关抑制三公消费政策的出台,政务接待、各类重大宴会
占重要份额的奢华型酒店高端消费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导致在一定时期内减
少奢华型酒店的装饰需求。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消费升级和旅游需求的增加,豪
华舒适、商务休闲型的高端品牌酒店的需求总量仍将呈上升趋势,长期来看,国
内高端酒店行业仍将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③ 办公类建筑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国内工业也从早期
以传统加工业为主,逐渐向互联网、电子信息工业、生物、微分子材料为主的高
科技产业转型。拥有核心工艺、技术的大中型企业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主流,其办
公场所也将由传统的工厂逐渐向城市的办公楼集中。出于对现代企业办公场所合
理布局、高效组织、管理职能、品牌宣传等要求,高端办公类建筑的室内设计需
求量将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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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办公用房屋竣工面积保持了一个稳定的增
长趋势,2016 年我国办公用房屋竣工面积为 2.35 亿平米,与 2011 年的 1.92 亿
平米相比,年复合增长率为 4.13%。旧的办公建筑设计改造与新的办公建筑规划
设计需求将为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市场保证。
④ 轨道交通类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城市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它的建设和完善将有力地促进
城市繁荣、缓解交通压力、解决住房问题,有着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潜力。随着现
代化城市建设的持续进行,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如火如荼。截至 2015 年底,
全国有轨道交通的城市 26 个,运营车站数量达 2,236 座,运营线路总长度达到
3,618 公里,预计至“十三五”末将达到 6,000 公里3。因此,未来我国城市轨道
交通的持续快速建设也将极大室内设计的需求。我国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
规划情况具体如下:
线路数 建设长度 线路数/ 建设长度
城市 规划年度 城市 规划年度
/条数 /km 条数 /km
北京 2007-2016 19 664 2009-2016 2 50.6
南昌
上海 2010-2015 18 815 -2015 5
广州 2012-2018 13 520.5 南宁 2009-2015 8 252.1
天津 2012-2020 28 1380 2012-2018 6 142.13
长沙
深圳 2010-2020 16 596.9 -2050 12 456
南京 -2050 22 782 福州 2007-2050 7 184.6
重庆 2012-2020 18 820 贵阳 2010-2030 4
2003-2010 52.1 厦门 2011-2020 3 75.3
长春 2010-2020 7 41.98 太原 2005-2020 7 233.6
2020-2030 162.82 兰州 远期 6
武汉 2010-2017 7 215.3 乌鲁木齐 2012-2020 7 211.4
大连 -2030 9 262.9 石家庄 2012-2020 6 241.7
2012-2020 11 168 济南 2014-2050 9 331.5
沈阳
2020-2050 400 远期 7 -
温州
成都 2011-2020 24 1116.8 2012-2018 3 140.7
佛山 2010-2050 8 264.3 西宁 远期 6 168.1
3
数据来源:《城市轨道交通 2015 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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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数 建设长度 线路数/ 建设长度
城市 规划年度 城市 规划年度
/条数 /km 条数 /km
西安 2013-2018 6 252 2011-2020 4 117.9
徐州
苏州 2015-2020 7 285 2020-2050 2
杭州 -2050 10 375.6 珠海 -2050 3
昆明 2013-2019 14 561.8 惠州 -2050 7 271.2
哈尔滨 2008-2018 10 340 常州 2011-2018 2 53.88
2008-2020 6 208.5 鞍山 - 3
郑州
2020-2050 17 636.8 洛阳 2012 年后 4 102.7
2008-2015 3 72.1 邯郸 2008-2020 2
宁波
2013-2020 5 100.1 2011-2020 1 64.5
青岛 远期 19 814.5 济宁 2021-2030 2 96.87
东莞 2011-2020 4 218.3 2030 年后 2 26.78
无锡 远期 5 168.86 阜新 - -
2009-2050
合肥 12 322.5 银川 远期 4
年后
包头 2011-2030 5 - 唐山 2012-2020 - -
芜湖 2016-2030 3 75.1 保定 2011-2030 4 -
柳州 2010-2020 - - 大理 - 10 -
南通 2014-2018 4 170.8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2013)
3、行业发展趋势
(1)室内设计高技术、高智能化趋势
在现代建筑领域,设计不仅是一种艺术创作,更是一个涉及多专业,综合性
极强的系统科学。建筑信息建模(BIM)技术作为新一代建筑数字信息化设计理
念和方法,是建筑科学技术的革命。
BIM 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方法和技术,通过综合参数
化信息模型整合提交项目的各种信息。对室内设计而言,BIM 技术可在项目策
划、设计、施工以及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同时提供实
时仿真模拟和分析,为开发、设计、施工及物管单位在正确决策、优化质量、高
效管理、节约成本和降低风险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基于协同设计理念的 BIM 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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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将会被越来越多的室内设计企业所运用。
(2)建筑室内设计企业日趋规模化、规范化
从业务范围来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范围涉及购物中心、星级酒店、办公写
字楼、轨道交通等,由于受历史以及人才、技术、管理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室内
设计企业的服务半径只限于某一特定区域,市场集中度较低,行业龙头不显著。
随着现代室内设计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以及综合性越来越高,专注某一领域的和
某一区域的室内设计企业逐渐散失竞争优势,通过做大规模综合发展是未来行业
企业取得快速突破的必然选择。
从业务环节来看,室内设计环节包括方案阶段、扩初阶段、施工图阶段以及
施工后期的辅助监工等内容均需要企业内部之间的协调和配套日益紧密,企业规
模做大后,对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也日趋严格。
(三)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室内设计行业已逐步趋于充分竞争态势,随着行业竞争主体的增加,市
场竞争格局已由过去的同质化无序竞争逐步向差异化、特色化竞争发展。目前,
行业内已基本形成了以少数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传统综合性设计院、
知名外资设计机构及专业室内设计机构为主导,大量中小型设计企业为辅的市场
竞争格局。
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业务重心在施工阶段,主要通过全过程、业务
集成形成规模化优势实现业务量增长。这类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项目
管理能力较强,但是设计方案创新性较弱、机制灵活性较差。传统综合性设计院
业务重心在建筑设计,会通过设立独立部门或机构方式涉及室内设计业务。这类
企业项目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有较强的历史品牌及市场资源优势,但是管
理机制不够灵活。知名外资设计机构多为国际顶尖级的设计机构,文化渗透强势、
知名度高且历史悠久、整体设计实力较高,但是不熟悉当地特点和国情、人工成
本高、全流程服务能力较弱。专业室内设计机构业务重心为室内设计全流程服务,
在各个建筑类型有着自己专精化、特殊化的优势,并且由于运作比较灵活、管理
成本低、专向性较强,在细分领域有较大优势。其他中小型设计企业业务重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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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当上述企业的配套角色,或自身承接一些低端项目。由于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
低,存在设计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
(四)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质壁垒
我国对工程勘察设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应按照拥有的注
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
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
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随着我国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日趋规范,对于业
内企业的资质要求必将日益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也将随之进一步提高。
2、经验壁垒
在室内设计行业,项目经验是项目承接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特别是商业
类建筑、酒店类建筑、办公类建筑、交通类建筑等公共建筑室内设计项目,由于
项目规模大、项目管理复杂,需要室内设计企业将自身积累的行业经验与客户需
求、施工项目定位的深入理解相结合,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项目解决
方案,而新的行业进入者很难再短期内实现这一目标。
3、人才壁垒
室内设计是技术与艺术的融合,而实现的载体正是各专业类别的技术人员。
其中,专业功底深厚、设计经验丰富、文化背景多元的设计人才往往是承揽业务、
培养团队以及成就设计精品的关键要素。设计人员在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后,还
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积累丰富的经验,才能完成理论知识向实践设计的跨越。而新
进企业往往在短时间内难以建立起卓越、高效且被客户认可的设计团队,因而面
临较高的人才壁垒。
4、品牌壁垒
室内设计企业不仅要向客户提供满足其个性化、定制化要求的室内设计作
品,还要提供持续、完善的后期服务。室内设计行业已经逐步进入品牌竞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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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设计企业品牌影响力越来越看重。目前行业内已经出现了一批通过业绩积
累、技术提升、人才培养、客户服务、品牌塑造等优势而建立起的优质品牌形象,
该类企业在技术水平、人才层次、业绩影响、内部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也领
先于行业内其他企业,逐渐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品牌优势为企业在未来市场
的拓展及业务的获取上提供了无形的竞争优势,同时也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构成了
一定的进入壁垒。
(五)行业的技术水平、技术特点及其他主要特征
1、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
从技术角度看,室内设计按设计内容可以分为装饰设计、机电设计、照明工
程设计、导向标识设计等,涉及学科领域较广、专业协同要求较高,行业技术水
平取决于基础学科的发展水平以及专业人员对知识及经验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一
定时期的行业技术水平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时期室内设计的实现空间。
由于不同设计深度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比如方案设计更依赖于灵感与创意,
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则更重视规范及本土经验,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中国室
内设计行业在基础学科发展、行业信息化、设计理念、过往业绩及经验等方面尚
有较大差距,但对于国内技术规范的理解、对社会人文的认知等方面又有一定的
优势。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建筑室内设计行业自身发展的成熟度基本与地区城市化进程保持相对一致,
但发展过程中亦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景气度、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波动而呈现相
应的变化。近年来我国包括公共建筑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在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增
长迅速,行业正处于较快的发展时期,但过程中受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2012年经
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总体市场需求曾出现阶段性的波动。总体而言,宏观经济周
期的变化与建筑室内设计服务需求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2)区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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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除少数知名企业具有布局全国的能力
外,大部分室内设计企业主要在当地开展业务。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地
固定资产投资进度不一,目前我国的室内设计业务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
深圳等经济发达的城市。因而,行业具备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
作为智力密集型行业,室内设计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主要取决于人员配备水
平、技术能力积累以及品牌影响力等因素的协调发展,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六)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1、上游行业情况
建筑室内设计业处于装饰工程业务链条的前端,公司采购的内容包括设计工
作开展所需的技术设备、软件、耗用材料以及合作设计服务、图文制作服务等劳
务性服务。
上述采购内容对应的商品和劳务市场相对稳定、供应充足,具备相应专业能
力与经验的供应商较多,不存在依赖特定供应商的情形。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与上
游行业间不存在紧密的供应关系。
2、下游行业情况
作为建筑装饰工程建设价值链的前端,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主要为商业类建
筑、酒店类建筑、办公类建筑、交通类建筑等涉及国民经济生产生活众多领域的
投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设计服务。下游各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上升以及我国
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将对我国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发展起到较大的牵引及驱
动作用。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在本行业中的市场地位
公司凭借品牌、设计能力、客户资源等综合竞争优势,在室内设计企业中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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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是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专业设
计公司,并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是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评选的“2014-2015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
的“2016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家具装饰业商会评
选的“‘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总评榜’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公司主要设计作
品先后获得多项荣誉奖项,在全国及所在地区建立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完
成的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室内设计荣获“2014年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节金外滩
奖-创新设计奖”、“2013年APIDA亚太区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2013年
IAIAWARDS全球空间设计大奖暨竹美奖”、“2013年金堂奖年度十佳酒店空间设
计奖”、“2013年世界酒店五洲钻石奖-最佳酒店设计空间”等奖项,大连国际会
议中心室内设计荣获2014年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节“金外滩奖”、“2013年APIDA
亚太区室内设计大赛-铜奖”、“2013年IAIAWARDS全球空间设计大奖-银奖”、
“2013年CIID学会奖-文化展览工程类银奖”、“2013年金堂奖年度十佳公共空间
设计奖”、“2013年CIDA中国室内设计大奖文化空间奖”,深圳星河时代
COCOPark室内设计荣获“2015年亚太地产奖商业室内设计五星最高奖”、“2013
年金堂奖年度优秀购物空间设计奖”、“2013年金盘奖深圳赛区年度最佳商业楼
盘”,深圳宝能allcity室内设计荣获“2015年亚太地产奖最佳商业室内设计奖”、
“2013年金堂奖年度十佳购物空间设计奖”,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空
间室内设计荣获“2013年金堂奖年度优秀办公空间设计”、“2013年CIDA中国室
内设计大奖办公空间类铜奖”。
(二)行业内主要企业及竞争对手情况
1、商业设计主要企业
(1)Laguarda.Low Architects
Laguarda.Low Architects(Laguarda.Low 建筑师事务所,简称 LLA)成立于
2000 年,其设计工作室位于美国纽约市和达拉斯市,并在北京设有办公室。LLA
的业务内容涵盖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和室内设计,项目类型包括城市
综合体、旅游休闲设施、购物中心、酒店、写字楼、公寓、公共建筑等。公司在
中国亦承接了如北京远洋国际中心、北京华润凤凰城、北京金地中心广场、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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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Mall、成都凯丹广场、成都欢乐谷商业街区等项目。
(2)Benoy Architecture & Planning
Benoy Architecture & Planning(贝诺)于 1947 年在英国成立,目前公司在
英国、中东、印度、亚洲设有多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拥有上海、北京、香
港三家工作室。贝诺的业务内容涵盖建筑丶规划丶室内和平面设计等专业,在全
球拥有超过 500 名员工,其项目遍布全球 55 个国家。在中国境内,贝诺亦承接
了包含上海环贸广场及 IAPM、成都国际金融中心、宁波新世界广场、深圳来福
士广场、上海芒果西岸广场、苏州中心等项目。
(3)Callison, LLC.
Callison, LLC.(凯里森)总部设于美国西雅图,全球办公地点分布在纽约、
洛杉矶、达拉斯、斯科茨代尔、伦敦、北京、上海、广州、迪拜及墨西哥城。
其业务领域包括城市规划、商业综合体、商业零售、办公园区、酒店和度假设施、
住宅公寓、以及医疗保健规划等领域。自 2004 年在上海正式成立分公司,至今
凯里森在中国境内已拥有员工近 300 人,承接了诸如上海港汇恒隆广场、郑州万
象城、昆明顺城购物中心、上海绿地滨江等项目。
2、酒店设计主要企业
(1)Wilson Associates(美国威尔逊室内建筑设计公司)
Wilson Associates(威尔逊)成立于 1971 年,公司在达拉斯、纽约、洛杉矶、
新加坡、上海及南非均设立了办事处,而位于上海的威尔逊室内建筑设计公司是
公司最大的办公室,拥有 170 人的设计师团队。目前,公司在全国从事新建筑及
酒店、度假酒店、餐厅、共管物业、服务式公寓、赌场及俱乐部的翻新超过三十
年,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中国境内,威尔逊也有着诸如上海浦东四季酒店、
深圳君悦酒店、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长沙洲际酒店等优秀项目。
(2)HBA(赫斯贝德纳联合设计顾问公司)
HBA(赫斯贝德纳)于 1964 年在洛杉矶成立,至今为止在亚特兰大、北京、
迪拜、香港、伦敦、洛杉矶、澳门、墨尔本、莫斯科、新德里、旧金山、上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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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拥有 20 余家事务所,拥有设计师 1600 余名。公司主要业务包含酒店、度假村、
赌场以及水疗中心等,在八十多个国家有上千个项目,中国境内丽江圣瑞吉酒店、
海口希尔顿酒店、上海静安香格里拉大酒店、广州四季酒店、北京四季酒店等都
是公司的优秀作品。
3、轨道交通设计主要企业
(1)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股份”)成立于 1995 年,
是一家以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绿色建材研发与生产为主体的集团公司,主营业
态涵盖室内装饰、幕墙、智能、机电、园林、轨道交通、新材料、陈设等领域。
公司于 2010 年上市,多年完成多个重要项目,如重庆地铁、无锡地铁、天津地
铁、沈阳地铁等。
(2)深圳市南利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利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 1983 年,是建筑装饰施工一级企
业以及建筑装饰设计甲级单位。公司主要从事室内外大型装饰精装修、土木建筑
工程施工、城市形象设计咨询、城市雕塑设计安装、计算机网络系统、楼宇电子
控制设备、建筑物综合布线、室内外灯光环境艺术工程、保洁绿化服务、信息咨
询等业务,完成项目有北京南站、天津火车站、深圳地铁竹子林站、福民站等。
(3)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是建筑装饰设计甲
级、建筑装饰施工一级和幕墙施工一级企业。公司主营装饰设计、装饰施工、装
饰材料、工程咨询等内容。公司总部拥有 6000 余平方米的办公空间,员工 600
余人。公司成立二十余年,完成众多优质工程项目,如郑州东站、太原南站、成
都东站、广州南站、长沙火车站等等。
4、办公设计主要企业
(1)Gensler
Gensler 于 1965 年成立于美国旧金山,至今已在全球 30 多个主要城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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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在全球拥有 2000 余名员工。公司是著名建筑、室内设计、规划及咨询
公司。公司在 20 世纪 80 年代涉足中国市场,目前在香港、北京、上海成立了独
立办事处,拥有 100 余位设计师。在办公领域公司已完成如上海中心大楼、21
世纪中心大厦,北京朝阳广场、厦门世贸海峡大厦等优秀项目。
(2)M MOSER ASSOCIATES(穆氏)
穆氏 1981 年成立于香港,目前在全球拥有 15 个分支机构,业务涵盖建筑和
室内设计、空间策略规划、可持续发展方案、机电工程、项目管理、物料采购和
施工建造。公司在国内拥有上海、北京、成都、深圳、广州、香港六家办事处,
大力发展国内业务。目前公司在国内已拥有员工 200 余人,完成了诸如北京耶鲁
中心、腾讯广州办公园区、华宝上海总部、联合技术上海公司等项目。
(三)公司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秉承“国际高度,中国深度”的经营理念,一直致力于打造成为国际水
准的设计企业,同时追求对国内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深度洞察及设计方向的前瞻把
控。通过一个个精品项目的设计完成,逐步建立并扩大“J&A”品牌的影响力。
公司曾获“2014-2015 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
选的“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选的“2010 年中
国最具影响力的五大设计事务所”、“2010 年亚太优秀设计企业”等众多殊荣,
体现了公司以品牌为代表的综合实力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公司注重品牌的专业化和体系化建设,目前已拥有以 JATO 为代表的高端建
筑室内原创设计品牌、以 J&A 为代表的室内设计全流程服务品牌、以 BPS 为代
表的机电设计顾问品牌。这些特色鲜明的专业服务品牌,共同构成了公司覆盖建
筑室内设计主要产业链条的品牌体系。其中,杰拓设计是由有着 Benoy、
Woodsbagot 等国际顶尖设计公司从业背景的多国优秀设计人才组成,它使得公
司与顶级客户的合作、与国际间的交流愈加频繁与便捷,确保了公司始终站在行
业最前沿。博普森率先引入 BIM 技术完成机电二次设计,以满足更为复杂的工
程建设需求。公司在 BIM 运用方面拥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可观的研发成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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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成为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可使用 BIM 技术进行设计的室内设计公司。
依托各个品牌的专业化能力,公司拥有了丰富的建筑室内设计服务经验,并
通过各专业品牌美誉的协同,提升了整体市场认知度和客户认同度。公司设立以
来先后获得相关机构、知名媒体授予的数十项品牌方面的荣誉,具体情况如下:
获奖
序号 获得奖项 颁奖单位
时间
1 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2016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总评榜”
2 2016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家具装饰业商会
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
“2015-2016 年度杰出室内设计奖”
3 2016 深圳市室内建筑设计行业协会
年度杰出设计企业
4 中国商业地产杰出设计机构 2015 中国商业地产联盟
5 广东省装饰行业十佳设计机构 2015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圳
二〇一四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
6 2014 市企业文化研究会、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

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7 2014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2014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2014-2015 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
8 2014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计机构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
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
9 2011-2012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 2013
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统计

10 年度最具影响力设计团队奖 2012 第十届(2012)现代装饰国际传媒奖评委会
世界酒店联盟、世界酒店领袖中国会、世界酒
11 亚太区最佳酒店设计机构
店品牌研究中心、世界酒店杂志社
2010 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五大设计事
12 2010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务所
13 2010 年亚太优秀设计企业 2010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9-2010 年度中国酒店设计最具竞争
14 2010 中国饭店业年会组织委员会
力品牌
15 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 2010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16 2010 年度室内设计市场 50 强 2010 《室内设计师》杂志、《国际新景观》杂志
1989-2009 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
17 2009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中国二十大知名室内设计团队
2008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
18 2009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
百强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
19 2007 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
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组委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国
20 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成就奖
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组委会
21 年度最具影响力设计团队奖 2008 第五界(2007)现代装饰国际传媒奖评委会
2008 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室内设计
22 2008 《室内设计》杂志
企业十强
2、人才优势
人才是建筑室内设计领域竞争焦点之一,公司多年来凭借自身品牌平台优势
吸收和引进培养各类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打造了一支经验丰富、梯队合理、专业
优秀的设计和管理人才队伍。
公司在香港拥有独立设计机构和团队,其中大部分设计人员拥有美国、加拿
大、意大利、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室内设计领域
的工作经验,在创作理念及设计工作流程上均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及标准。同时,
在深圳总部亦建立了强大的设计团队,公司自成立以来创作设计了大量优质作
品,积累了丰富的本土设计实践经验。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形成了独特的“做最好的设计”的设计文化,
并已成为优秀室内设计师、一流美术院校毕业生的理想发展平台。公司拥有方案
设计师、物料设计师、机电设计师、深化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等全方位的专业设
计人才,并通过提供众多项目的综合历练,使公司设计师团队的设计水平始终保
持行业领先水平。
公司有着一套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注重从源头上吸纳优秀人才,为毕业生
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培养方案。公司创立了 J&A 学院,针对中坚设计师力量,
定期组织各领域知识课程和专业交流,并提供出国考察的机会,为设计师增广见
闻、拓宽眼界,同时公司设立了合理的激励机制,极大程度地增加了设计师的归
属感,加大了企业凝聚力,保证了团队的稳定性和设计水平的持续提升。
公司设计师、设计作品在“国际”、“亚太”、“全国”等各类赛事及评比
中屡获荣誉,体现了公司设计实力获得行业及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设计师荣获
的主要奖项如下:
序 获奖 获奖
获得奖项 颁奖单位
号 个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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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峰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6“金莲花”杯国际设计大师
2 姜峰 2016 澳门国际设计联合会
邀请赛国际设计大师奖
“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总评榜”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家具装饰业商
3 姜峰
中国室内设计优秀成就奖 会
4 姜峰 2014 年度中国设计人物 2015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5 姜峰 2015 中国室内设计十大年度人物 2015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
6 姜峰 第二届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 2014 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时
代商家》杂志社
7 姜峰 深港杰出成就设计师大奖 2014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8 姜峰 中国室内设计杰出成就奖 2013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9 姜峰 2013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资助项目评审专家
10 姜峰 亚太十大领衔酒店设计人物 2012 亚太酒店设计协会
2009-2010 中国室内设计十大风
11 姜峰 2010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云人物
12 姜峰 入选美国《室内设计》名人堂 2009 美国《室内设计》中文版
13 姜峰 深圳市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 2001 深圳市政府
第三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
14 袁晓云
——2007 年度设计艺术推动奖 院、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组委会
15 袁晓云 广东省“岭南杯”十大杰出设计师 2008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2016-2017 40under40 中国设计杰
16 刘炜 2016 2016 广州设计周
出青年
17 刘炜 中国五十位优秀青年室内设计师 2014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2013 年深圳地区优秀青年室内设
18 刘炜 2013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计师
3、客户资源优势
建筑室内设计项目具有品牌累积的特点,在某一细分领域完成的项目越多,
标志性越强,在这一领域的客户资源积累优势就越明显。凭借突出的设计能力和
较强的品牌优势,公司与华润、万达、保利、龙湖、星河等国内知名的房地产开
发商以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城市轨道交
通建设、运营商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筑、办公类建筑、
轨道交通类建筑室内设计服务领域积累了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公司积极拓
展市场业务服务半径,先后在深圳、香港、北京、大连、上海、武汉成立分支机
构,项目足迹遍布全国近百个大中城市,形成了一个初步覆盖全国的客户资源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络。
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和品牌如下:
商业类建筑:
酒店类建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办公类建筑:
轨道交通类建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4、业绩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了一大批类型广泛、风格多样、影响深远的室内设计
项目案例,设计作品在“国际”、“亚太”、“全国”等各类赛事及评比中屡获
荣誉,体现了公司设计实力,获得行业及市场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主要作品包
括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筑、办公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基本涵盖了室内
设计行业能够涉足的大部分公共建筑类型。无论从项目类型、项目规模以及项目
影响力等多方面,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均具备较高的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各类
型建筑代表性项目主要有:
类型 代表性项目
西安华润万象城、赣州华润万象城、石家庄华润万象城、上海中信泰富陆家
嘴金融中心、上海真如星光耀广场、重庆协信总部城星光天地购物中心、上
海华润五彩城、合肥华润五彩城、余姚华润五彩城、苏州龙湖时代天街、成
都龙湖时代天街、北京龙湖时代天街、深圳宝能all city、深圳星河时代COCO
Park、深圳海上世界商业广场、深圳益田假日广场、深圳华侨城欢乐海岸、深
圳华强北地铁商业空间、深圳海岸城、上海和记黄埔世纪汇广场、北京华润
商业类建筑 五彩城、广州日之泉天河中央广场、重庆英利国际广场、成都花样年花生唐、
武汉摩尔城、同德昆明广场、合肥瑶海保利购物中心、郑州西元国际广场、
长沙德思勤四季汇国际时尚购物中心、东莞长安万科广场、九江中航城购物
中心、青岛万达广场、莆田正荣集团金融财富中心、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山
东荣成九龙城、河源JJ MALL、沈阳龙之梦购物中心、石家庄东胜商业广场、
无锡百乐时代广场、常州星河国际、深圳地铁塘朗车辆段综合体商业、南宁
龙光世纪大厦、海口兰桂坊商业街
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上海绿地博瑞酒店、重庆凯宾斯基酒店、北京皇冠
假日酒店、喀什丽笙酒店、大连城堡豪华精选酒店、潍坊铂尔曼酒店、济宁
万达嘉华酒店、深圳丽思卡尔顿酒店、天津圣瑞吉酒店、宁波威斯汀酒店、
酒店类建筑 深圳四季酒店、海南神州半岛君悦酒店、三亚海韵度假酒店、上海文华东方
酒店式公寓、重庆英利国际广场公寓、合正东部湾72栋酒店、星河西太湖公
寓楼、辽宁汤沟国际温泉酒店、南昌假日快捷酒店、南京华为安柏酒店、深
圳华为安柏酒店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上海世纪汇写字楼、华为武汉研发中心、天津天狮研发
质检中心、深圳腾讯大族写字楼、成都银泰中心写字楼、平安银行大连分行、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招商银行大连分行未来网点、中信泰富上海世博园区项
办公类建筑 目、深圳研祥科技园、深圳海岸集团写字楼、J&A杰恩设计深圳总部办公、深
圳中海投资集团总部写字楼、深圳海岸西座写字楼、深圳中航城写字楼、深
圳星河发展中心、万科盐田写字楼、国家电网上海世博园区写字楼、同德昆
明广场写字楼、西安华润万象城写字楼、莆田正荣集团金融财富中心、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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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微软孵化器、深圳万讯大厦、重庆英利地产写字楼、武汉泛海城市广场
写字楼、郑州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
深圳地铁1号延长线车站、深圳地铁5号线车站、深圳地铁7号线车站、深圳地
轨道交通类
铁11号线车站、深圳车公庙轨道交通枢纽、苏州地铁2号线车站、苏州地铁2
建筑
号延长线车站、苏州地铁4号线车站、青岛地铁2号线车站
5、原创设计优势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又可细分为原创设计和深化设计两类。原创设计是指从设
计概念提出到设计方案确定的设计过程,侧重设计的艺术创意和文化格调。深化
设计主要侧重于将设计创意和方案具体化为可实际施工的图纸,和工程施工的联
系较为紧密。原创设计是一家室内设计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是顺利承接业务
的重要因素之一。
公司从建立之初就将原创设计业务放在公司发展战略的首位,高度重视设计
能力的积累和提升,以设计的发展驱动企业的发展。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姜峰先
生出于对设计的情怀和梦想—“做最好的设计”,矢志把公司打造成一家具有国
际水准的大型综合性设计公司。姜峰先生是亚洲著名室内设计师,2015 年姜峰
先生代表中国设计师参展米兰国际设计周(米兰设计周创办于 2000 年,是世界
最大的室内装饰行业展会,也是世界三大家具展览之一。),向国际同行展示了中
国设计力量;2012 年姜峰先生被亚太酒店设计协会评选为“亚太十大领衔酒店
设计人物”;2009 年姜峰先生被美国室内设计杂志(INTERIOR DESIGN)录入
“名人堂”(注:Hall of Fame 名人堂由室内设计杂志 INTERIOR DESIGN 创建
于 1986 年,它旨在奖励当年设计界为行业发展和强大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设计
师)。在姜峰先生的领导下,公司吸引汇集了国内外优秀设计人才,承接了上海
浦东文华东方酒店、深圳星河时代 COCO Park、深圳宝能 all city 等在国内外具
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创设计项目,为公司设计品牌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公司竞争劣势
1、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建立了适应公司发展的的经营管理体系。但是,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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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等都将逐步扩大,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相应亦将趋于复
杂。同时,随着公司设备技术水平的提升、产品品种与产量的增加,也要求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体制、人才储备不能全面满足未来公
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
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及公司经营积累来解决融资问题,融资渠道较为
单一,随着室内设计行业产业升级的快速推进,行业内主要企业纷纷通过吸引各
类高端室内设计人才以满足自身特色化、专业化、高端化的市场发展需求。公司
依靠银行贷款、内部融资已难以满足人才储备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这
对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与不利因素
(一)影响发行人发展的有利因素
1、政策环境的激励作用
室内设计作为与室内空间相关的创意设计,属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部分。
文化创意产业正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城市社会经济
转型升级的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为助力文化创意产业深度发展,国家有关部门
相继出台了多项产业扶持政策及财政激励政策,为我国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营造
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9年,文化部出台《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
出“艺术创意和设计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要大力发展平面设计、
外观设计、工艺美术设计、雕塑设计、服装设计及展览设计,提升设计创意能力
和水平。”2013年,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和阐述了“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概
念。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需要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向高附加值的知识密集
型、技术密集型转型,从投资驱动型经济向消费驱动型经济的转型。2014年,国
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
见》的文件,明确提出“更加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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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家经济支柱性产业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
用”。这为设计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
国家和各省市地方政府在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对文化创意行业发展构成了
有力支持,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培育企业业务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
2、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城镇化进程直接关系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进而直接推动着建筑室内设计
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纲要》,政府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形成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
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以及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
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扩大面向大众休闲、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
资和房地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室内设计行业未来较长时
期内有望保持持续稳定发展。
加快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基本国策,也是宏观经济调整和优化
结构,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基本途径。在城镇化过程中,将为以房地产业为龙头,
包括建筑业、建筑装饰业、建材业等组成的产业集群提供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2014 年我国城镇人口增加了 1.04%,达到 7.49 亿,按 1%的年化城市率计算,每
年将有数十亿平方米,因此,在未来 10 年,中国将保持每年 20 亿平方米以上的
建筑工程量,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巨大的新市场增量4。
3、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室内设计需求增长
发展服务业等在内的第三产业是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战略重点。随着中
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档期,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
集约增长。在现代信息技术、高新技术的主导下,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
的企业转型不断加快,企业结构发生变化,数量不断增加,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不断上升。相对于传统型企业,这类新型企业大多集中于商业写字楼等场所,更
加注重室内设计与自身企业文化的协调与融合,将促进室内设计行业的快速发
4
资料来源:中装新网《2014 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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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2006-2016 年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及其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4、消费结构升级带动室内设计需求不断提升
室内设计是创意艺术,与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密切相关。随着产业
结构的调整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层次逐步从单一物质需求中解放
出来,继而追求更加丰富多彩的精神领域。2005-2015 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
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持续增长,收入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消费水平、消费能力的
提高以及消费结构的升级,促使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高端星级酒店的需
求不断增加,从而带动相关公共建筑室内设计的快速发展。
2005-2015 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数据来源: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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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发行人发展的不利因素
1、行业的创新能力不强
行业在建筑室内设计中具有创新的原创设计少,抄袭、克隆、仿制的现象较
为普遍;企业、项目管理模式同质化,管理的专业化、差异化、优质化发展能力
较低,主导设计理念的变革与发展缓慢,这些因素导致行业的创新作品、传世作
品不多。
2、设计人才储备相对缺乏
建筑室内设计行业是融合建筑美学、空间规划、文化内涵等多元素的创意与
艺术创造,室内设计业务的开展主要依赖于兼具方案创作能力与艺术提炼水平的
设计人才。作为轻资产型行业,人才对于室内设计单位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地
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对于具备设计方案创作能力的高端专业设计
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尚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高端设计人才的短缺
将成为行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五、发行人的销售及采购情况
(一)发行人的销售情况
1、公司销售收入情况和主要客户群体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 12,714.09 万元、14,845.85 万元和 18,305.07
万元,分产品销售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业务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业类建筑 10,768.91 58.83% 9,496.65 63.97% 8,715.45 68.55%
办公类建筑 2,817.99 15.39% 1,993.69 13.43% 1,192.88 9.38%
室内设计
酒店类建筑 2,686.42 14.68% 1,372.70 9.25% 1,766.06 13.89%
轨道交通类建筑 1,349.43 7.37% 1,688.21 11.37% 951.47 7.48%
软装饰品销售 425.96 2.33% 45.66 0.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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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18,048.71 98.60% 14,596.91 98.32% 12,625.86 99.31%
营业收入 18,305.07 100.00% 14,845.85 100.00% 12,714.09 100.00%
2、近三年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序 占营业
同一控制下合并后主体 公司名称 收入
号 收入比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621.79 8.86%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662.86 3.62%
2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地铁十三号线有限公司 178.51 0.98%
小计 841.37 4.60%
儋州恒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66.06 2.00%
儋州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8.47 0.65%
3 恒大旅游集团 儋州名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7.29 0.42%
儋州轩昂投资有限公司 12.74 0.07%
小计 574.56 3.14%
云南天景房地产开发有限
4 云南天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3.02 2.86%
公司
同泰电子实业(深圳)有限
5 同泰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448.11 2.45%
公司
合计 4,008.84 21.90%
2015 年
序 占营业
同一控制下合并后主体 公司名称 收入
号 收入比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330.39 8.96%
华润置地(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117.45 0.79%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10.85 0.07%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50.66 0.34%
华润(深圳)有限公司 95.09 0.64%
2 华润
华润置地弘景(北京)房地产开发
125.47 0.85%
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前海有限公司 41.15 0.28%
小计 440.68 2.97%
3 深圳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 常州星河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6.66 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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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65 0.27%
常州星河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73 0.06%
深圳雅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7.48 1.94%
小计 421.52 2.84%
4 天津天狮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403.80 2.72%
石狮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
5 石狮世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3.69 2.52%
公司
合计 2,970.08 20.01%
2014 年
序 占营业
同一控制下合并后主体 公司名称 收入
号 收入比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531.90 4.18%
华润置地(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70.47 0.55%
华润置地(赣州)有限公司 4.34 0.03%
华润置地(宁波)实业有限公司 62.92 0.49%
华润(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08 0.09%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178.30 1.40%
2 华润
华润(大连)房地产有限公司 11.83 0.09%
华润置地弘景(北京)房地产开发
181.60 1.43%
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合肥)实业有限公司 6.08 0.05%
小计 526.65 4.14%
济宁太白路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105.72 0.83%
潍坊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116.29 0.91%
3 万达商业
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186.68 1.47%
小计 408.69 3.2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
4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405.30 3.19%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置业有限公
5 上海浦东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329.87 2.59%

合计 2,202.41 17.31%
3、报告期内对前十名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商、
工商业企业;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前十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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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7%、29.26%。从交易内容来看,公司向前十名客户提供相应室内设计服务
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名客户的客户类型、交易内容、收入金额及占比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 收入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项目名称 占比
号 金额
深湾汇云中心集中商业及写字楼等 770.87 4.21%
深圳地铁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开发项目
466.41 2.55%
购物中心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轨道交通建设
1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工程车站装
限公司 运营商 141.84 0.77%
修设计
其他 242.66 1.33%
小计 1,621.79 8.86%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 轨道交通建设
2 地铁一期工程 2 号线四位一体设计 662.86 3.62%
公司 运营商
云南天景房地产开
3 房地产开发商 云投商务大厦项目精装设计 523.02 2.86%
发有限公司
同泰时代广场项目商业物业室内设计 403.30 2.20%
同泰电子实业(深
4 房地产开发商 其他 44.81 0.24%
圳)有限公司
小计 448.11 2.45%
嘉定 301 项目室内设计 387.96 2.12%
上海嘉颐房地产开
5 房地产开发商 其他 38.30 0.21%
发有限公司
小计 426.26 2.33%
儋州恒视文化发展 海花岛 1 号岛 D 区影视基地项目录剪楼、
6 工商业企业 366.06 2.00%
有限公司 综合楼
黑龙江省龙马房地 嵩山创智国际大厦温德姆酒店项目室内
7 房地产开发商 336.04 1.84%
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
济南东舍坊 A 地块 B 楼室内装饰设计 143.41 0.78%
山东财富纵横置业 济南东舍坊 A 地块(济南中心)项目写
8 房地产开发商 191.99 1.05%
有限公司 字楼
小计 335.40 1.83%
新疆缤纷汇商业投
9 房地产开发商 乌鲁木齐时代广场商业项目室内设计 326.36 1.78%
资有限公司
成都成华正惠房地 成都蓝光金悦府 7 号楼集中商业室内装
10 房地产开发商 310.67 1.70%
产开发有限公司 饰设计
合计 5,356.57 29.26%
2015 年度
序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项目名称 收入 占比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号 金额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工程车站装
508.26 3.42%
修设计分包合同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轨道交通建设 深圳地铁 11 号线(机场线)工程设计分
1 710.92 4.79%
限公司 运营商 包合同-车站装修系统设计
其他 111.22 0.75%
小计 1,330.39 8.96%
全日制民办普
2 天津天狮学院 天狮国际大学城项目学院楼室内设计 403.80 2.72%
通高校
石狮世茂房地产开 房地产开发公 世茂石狮服装城南区 3 号楼商业项目商
3 373.69 2.52%
发有限公司 司 业室内精装设计标段
湖北恒信德龙实业 房地产开发公 武汉摩尔城一期改造工程室内装饰及外
4 368.87 2.48%
有限公司 司 立面设计
深圳市朗通房地产 塘朗车辆段综合体酒店及西区公共部分
5 房地产开发商 321.36 2.16%
开发有限公司 精装修设计
星河雅宝集中商业内装深化施工图设计 207.08 1.39%
深圳雅宝房地产开
6 房地产开发商
发有限公司 其他 80.39 0.54%
小计 287.48 1.94%
上海绿地青浦置业
7 房地产开发商 上海徐泾会展中心绿地酒店项目 285.38 1.92%
有限公司
湖南兴苏置业有限
8 房地产开发商 兴旺正佳广场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合同 270.25 1.82%
公司
武汉华为投资有限 华为武汉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精装工程
9 工商业企业 250.85 1.69%
公司 设计服务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 轨道交通建设 苏州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及支线工程车站
10 231.11 1.56%
团有限公司 运营商 装修设计合同
合计 4,123.18 27.77%
2014 年度
序 收入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项目名称 占比
号 金额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轨道交通建设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工程车站装
1 531.90 4.18%
限公司 运营商 修设计分包合同
苏州市轨道交通 4 号线及支线工程车站
241.86 1.90%
装修设计合同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 轨道交通建设
2 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延伸线工程车站
团有限公司 运营商 163.44 1.29%
装修概念设计合同
小计 405.30 3.19%
唐镇 D-05-01 地块商品房项目-室内精装
296.91 2.34%
上海浦东发展置业 修(标 5)
3 房地产开发商
有限公司 其他 32.96 0.26%
小计 329.87 2.59%
4 武汉华为投资有限 工商业企业 华为武汉研发生产项目(一期)精装工程 324.19 2.5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公司 设计服务
领秀城商业综合体室内精装修深化设计
268.98 2.12%
山东鲁能亘富开发 合同
5 房地产开发商
有限公司 其他 51.84 0.41%
小计 320.82 2.52%
中洲华府项目 272.10 2.14%
深圳市中洲宝城置
6 房地产开发商 其他 23.77 0.19%
业有限公司
小计 295.87 2.33%
国家电网(上海)
国家电网世博园区办公楼项目室内装饰
7 智能电网研发投资 工商业企业 294.11 2.31%
工程设计合同
有限公司
“中国水电泛悦国际”项目室内装饰装修
232.12 1.83%
成都中水电海赋房 设计委托合同
8 房地产开发商
地产有限公司 其他 43.02 0.34%
小计 275.14 2.16%
深圳市卓越康达贸 深圳卓越城商业项目室内装饰施工图深
9 房地产开发商 264.48 2.08%
易有限公司 化设计合同
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婚博园室内设计 112.89 0.89%
《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婚博园室内设计合
60.33 0.47%
同》补充协议一
大庆昆仑唐人商业
10 工商业企业 大庆昆仑唐人中心商业部分室内设计合
投资有限公司 60.09 0.47%
同补充协议一
其他 27.97 0.22%
小计 261.28 2.06%
合计 3,302.97 25.98%
报告期各期,公司前十大客户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报告期内以招投标方式获取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是否存在应履行招
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和直接委托方式获取设计业务,其中招
投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报告期各期,公司通过上述方式承接业务的
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招投标方式 14,789.32 81.94% 11,716.43 80.27% 9,639.29 76.3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其中:公开招标 3,759.31 20.83% 873.37 5.98% 591.53 4.69%
邀请招标 11,030.01 61.11% 10,843.06 74.28% 9,047.76 71.66%
直接委托方式 3,259.39 18.06% 2,880.48 19.73% 2,986.57 23.65%
合 计 18,048.71 100.00% 14,596.91 100.00% 12,625.8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取得的销售收入为 9,639.29 万元、
11,716.43 万元和 14,789.3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6.35%、80.27%
和 81.94%,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招投
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其他违反《反不正当竞
争法》有关规定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承揽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要求,不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商
业贿赂的情况。
6、报告期内各期以子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由母公司出图纸并加盖公章的项
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子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由母公司最终出具施工图纸并
加盖图章的情况,涉及的项目金额、收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签署合同金额 173.64 4,611.01 5,373.47
占当期合同签署金额比例 0.59% 23.12% 24.70%
当年确认收入 1,439.30 4,127.09 3,442.13
占当期营收比例 7.86% 27.80% 27.07%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室内设计合同,其合同主体包括动线设
计、公共区域导视标识系统设计、公共区域装饰设计、陈设艺术品设计等内容。
该等合同的内容核心在于提供创意及艺术服务,满足消费者对于空间、美感、行
动效率等综合要求,不存在重大安全性要素,子公司具备开展上述设计工作的技
术水平及技能。有关合同中,仅在局部环节及阶段涉及出具施工图这一项内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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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对于该事项,公司也已与业主单位达成共识,由母公司配
合出具。上述事项不影响上述合同的有效签署及执行。在出具施工图文件的环节,
由公司母公司对施工图进行确认、完善,并履行内部质量审核流程,加盖公章并
报送业主,公司母公司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符合资质管理的相
关规定。前述设计项目正常执行,业主单位对阶段性设计成果均进行了确认,并
依据合同的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并未就该事项产生任何争议或异议。
上述业务实践过程本身并未违反现行法规关于资质管理的要求,也不影响双
方业务合同的有效签署,合同执行与业务开展不受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的采购
1、公司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工作开展所需的技术设备、软件、耗用材料以
及合作设计服务、图文制作服务等劳务性服务。其中,合作设计服务系在建筑室
内设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
现有设计资源等因素,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协助设计或提供咨询服
务。图文制作服务主要为设计业务执行中所发生的打图、晒图、效果图绘制等劳
务性服务。
2、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序 采购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总额比重
1 北京央美城市公共艺术院 230.08 16.68% 陈设艺术设计
2 深圳市力鹏工程结构技术有限公司 174.76 12.67% 工程结构设计
3 伍兹贝格亚洲有限公司 151.37 10.97% 前期技术方案咨询
4 置雅(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45.73 10.57% 建筑外立面设计
5 深圳艺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84.87 6.15% 效果图绘制
6 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60.57 4.39% 灯光照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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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深圳九厘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59.58 4.32% 打图晒图
8 深圳市杨邦胜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54.34 3.94% 前期技术方案咨询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9 深圳市维度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32.75 2.37%
后期服务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10 上海纯熙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8.12 2.04%
后期服务
合 计 1,022.17 74.11%
2015 年度
序 采购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总额比重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1 深圳市维度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96.03 9.92%
后期服务
2 上海容华装饰工程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 84.10 8.69% 前期技术方案咨询
3 深圳市杨邦胜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81.51 8.42% 前期技术方案咨询
4 深圳九厘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71.85 7.42% 打图晒图
5 深圳艺梵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45.51 4.70% 效果图绘制
6 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3.15 4.46% 灯光照明设计
7 深圳市佳蓝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40.02 4.13% 效果图绘制
8 深圳市天策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9.94 4.13% 导向标识设计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9 深圳东艮设计有限公司 39.17 4.05%
后期服务
10 深圳市南山区金品图文店 21.51 2.22% 打图晒图
合 计 562.79 58.15%
2014 年度
序 采购 占采购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号 金额 总额比重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1 深圳市盛建城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56.20 7.12%
后期服务
2 深圳九厘米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53.44 6.77% 打图晒图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3 深圳市清杨缘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51.19 6.48%
后期服务
4 上海容华装饰工程设计事务所(有限合伙) 46.60 5.90% 前期技术方案咨询
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5 30.00 3.80%
分公司 后期服务
6 深圳市百德赢商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29.46 3.73% 陈设艺术设计
7 深圳市盈煌富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28.50 3.61% 标识导向设计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
8 深圳成钢英塑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7.30 3.46%
后期服务
9 深圳市天策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5.12 3.18% 导向标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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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4.34 3.08% 灯光照明设计
合 计 372.15 47.14%
上述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类别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原值 1,254.16 1,133.95 1,022.88
其中:办公设备 556.56 466.57 415.81
运输设备 541.29 541.29 534.73
其他设备 156.31 126.09 72.34
(二)房产租赁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杰恩创意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产主要用于办公,具
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 房屋位置 租赁期限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区
深圳科兴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 02 月 26 日至
1 科苑路科兴科学院 B 栋 3 单
科技园分公司 2019 年 02 月 25 日
元 13 层、B 栋 4 单元 13 层
中远通达(北京)商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 37 2016 年 11 月 07 日至
2
有限公司 号 1701-1703 室 2017 年 5 月 06 日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16 年 12 月 04 日至
3 李震 39 号建外 SOHO 西区 18#5
2018 年 12 月 03 日
层 602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68
2015 年 12 月 21 至
4 大连航华置业有限公司 号中航国际广场项目中航
2019 年 02 月 20 日
中心 A1 写字楼 5 层 11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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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402 号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5 上海诚盛太好百货有限公司
76 幢 210 室 2018 年 12 月 30 日
Room No. 1501 on the 15th
TAK SHING INVESTMENT Floor of Tai Tung 2016 年 09 月 16 日至
6
COMPANY LIMITED Buliding,No. 8 Fleming 2018 年 09 月 15 日
Road,Wan Chai,Hong Kong
Room No. 1502 on the 15th
TAK SHING INVESTMENT Floor of Tai Tung 2016 年 09 月 16 日至
7
COMPANY LIMITED Buliding,No. 8 Fleming 2018 年 09 月 15 日
Road,Wan Chai,Hong Kong
武昌区民主路 786 号华银大 2015 年 08 月 01 日至
8 关春华
厦 13 层 8 号 2017 年 07 月 31 日
沈阳市大东区小东路 6-2 号 2017 年 03 月 15 日至
9 杨素梅
(1-10-4) 2018 年 03 月 14 日
1、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赁房产的具体用途,租赁合法性,出租方与公司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租赁的房产主要用于办公,除下列房屋外,其余租赁房产
产权均不存在权属瑕疵:
① 母公司、博普森机电、杰加设计所租赁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3 层、B 栋 4 单元 13 层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主要原因为整
体工程尚未竣工,出租方拟在全部工程竣工后统一办理房产证。出租方已取得相
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了相关承诺,说明上述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无
权属纠纷。
② 大连姜峰所租赁的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68 号中航国际广场项目
中航中心 A1 写字楼 5 层 11 单元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主要原因为整体
工程尚未竣工,出租方拟在全部工程竣工后统一办理房产证。出租方已取得相应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
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说明上述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无权属
纠纷。
③ 北京姜峰所租赁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 SOHO 西区
18#5 层 602 的房屋,其房产证正在办理当中,出租方已提供该房屋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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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了相关承诺,说明上述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该等房屋出租人虽然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向公司提供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文件,出具了相关承诺文件,公司有
权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租赁上述房屋。综上,上述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
上市的实质障碍。
出租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租赁房产权属瑕疵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影响
租赁房产权属瑕疵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影响较小,主要原
因如下:
① 租赁房产在到期前被收回的风险较小
公司正在使用的租赁用房虽然部分房产房屋所有权证或未办理出租备案手
续,但公司均与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出租方对出租房产出具了相关权属证明
文件或《房屋购买协议》及相应支付凭证,母公司租赁房产出租方及其他部分出
租方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上述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公司自租用该等
房屋以来,未因租赁事宜与任何人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综上,租赁房产出现风
险的可能性较小。
② 租赁房屋搬迁成本较低
公司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办公,面积相对较小,在使用前不需要对该等房屋进
行定制化改造,所以该等租赁房产的替代性较强。租赁标的所在区域办公楼资源
较多,满足该等租赁需求的房屋资源充足。此外,公司为轻资产企业运营模式,
日常经营所需固定资产主要为日常办公用品,搬迁成本较低。因此,如果上述租
赁房屋因拆迁或提前被出租人收回等因素而导致本公司无法正常使用,搬迁成本
相对较低。
③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承租的房屋发生相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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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第三人主张权利、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
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公
司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和开支,包括
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罚款、停产/停业、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寻找替代
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不向公司进行任何追偿。
综上,由于租赁房产在到期前被收回的风险较小,搬迁成本较低,且公司实
际控制人已对相关事项做出承诺,租赁房产权属瑕疵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
上市的具体影响较小。
(三)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证号 类别 所有人 注册有效期限
2010 年 06 月 07 日至
1 6028153 第 42 类 公司
2020 年 06 月 06 日
2010 年 05 月 14 日至
2 6028154 第 42 类 公司
2020 年 05 月 13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3 15631816 第 42 类 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4 15632701 第 42 类 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5 15632742 第 42 类 公司
2025 年 12 月 20 日
2016 年 04 月 14 日至
6 16385268 第 42 类 公司
2026 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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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4 月 21 日至
7 16385083 第 42 类 公司
2026 年 04 月 20 日
2016 年 04 月 21 日至
8 16385182 第 42 类 公司
2026 年 04 月 20 日
2016 年 04 月 21 日至
9 16385205 第 42 类 公司
2026 年 04 月 20 日
2、软件著作权

软件名称 证书号 著作权人 取得方式

1 杰恩设计协同知识管理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1158818 号 公司 原始取得
2 杰恩设计选材流程管理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1159890 号 公司 原始取得
3 杰恩 OA 信息化管理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1161778 号 公司 原始取得
4 杰恩 BIM 建筑模型设计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1162702 号 公司 原始取得
5 杰恩 BIM 设计与施工协同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1175847 号 公司 原始取得
6 杰恩项目工时统计系统 v1.0 软著登字第 1175849 号 公司 原始取得
7 基于 BIM 的模型管理平台 v1.0 软著登字第 1162439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8 基于 BIM 的装饰材料管理平台 v1.0 软著登字第 1162433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9 博普森 BIM 族库管理系统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131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博普森 BIM 管道自动标注设计辅助
10 软著登字第 0744145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软件 v1.0
11 博普森 BIM 轴网绘制辅助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329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12 博普森 BIM 墙体开洞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127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13 博普森 BIM 喷淋设计辅助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141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14 博普森 BIM 楼层管理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334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15 博普森 BIM 快速生成构件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149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16 博普森 BIM 局部 3D 生成软件 v1.0 软著登字第 0744135 号 博普森机电 原始取得
3、专利权
序 专利 取得
权利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有效期至
号 类型 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一种易于调整高
低的建筑地板龙 原始
1 公司 ZL201510119739.9 发明 2015.03.18 2035.03.17
骨安装结构及施 取得
工方法
博普森 一种空调排风结 原始
2 ZL201410476994.4 发明 2014.09.18 2034.09.17
机电 构 取得
(四)公司获得的相关荣誉和资质
1、公司主要相关荣誉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主要奖项如下:
序 获奖
获 得 奖 项 颁 奖 单 位
号 时间
1 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2016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总评榜”
2 2016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家具装饰业商会
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
“2015-2016 年度杰出室内设计奖”
3 2016 深圳市室内建筑设计行业协会
年度杰出设计企业
2014 广东省装饰行业年度总评榜金砖
4 2015 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奖——广东省装饰行业十佳设计机构
深圳市企业联合会、深圳市企业家协会、深
圳市企业文化研究会、深圳市企业技术创新
5 二〇一四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 2014
促进会、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播电影电视
集团
6 2014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2014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2014-2015 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
7 2014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计机构
中筑天佑杯2014 金手指奖——最具潜
9 2014 中国照明网
力照明设计公司
10 中照网认证优质照明设计公司 2014 中照网优质系列认证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
11 2011-2012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 2013
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
市统计局
中外酒店(八届)白金奖——最佳酒店 中外酒店论坛、直通 VIP 联合商会、中外酒
12
机电设计&顾问服务机构 店杂志社、亚太国际资讯集团
2012 年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13 2012 金堂奖评审委员会
——年度设计管理奖
第十届(2012)现代装饰国际传媒奖—
14 2012 第十届(2012)现代装饰国际传媒奖评委会
—年度最具影响力设计团队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世界酒店五洲钻石奖——亚太区最佳 世界酒店联盟、世界酒店领袖中国会、世界
15
酒店设计机构 酒店品牌研究中心、世界酒店杂志社
16 中国饭店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单位 2011 中国饭店协会
2010 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五大设计事
17 2010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务所
18 2010 年亚太优秀设计企业 2010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09-2010 年度中国酒店设计最具竞争
19 2010 中国饭店业年会组织委员会
力品牌
20 深圳市重点文化企业 2010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21 2010 年度室内设计市场 50 强 2010 《室内设计师》杂志、《国际新景观》杂志
1989-2009 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中
22 2009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国二十大知名室内设计团队
2008 年度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保设计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3
百强企业 杂志
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
24 2008 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
副会长单位
第三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
25
2007 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 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组委会
第三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中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
26
国建筑装饰设计成就奖 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组委会
第三届(嘉俊)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中
27
展协办支持单位 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组委会
第五界(2007)现代装饰国际传媒奖—
28 2008 第五界(2007)现代装饰国际传媒奖评委会
—年度最具影响力设计团队奖
2008 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室内设计
29 2008 《室内设计》杂志
企业十强
第三届广东环境艺术设计手绘表现图大
30 2007 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
赛——名师手稿展示范作品奖
2、公司主要项目相关荣誉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项目相关获奖情况具体如下:

设计项目名称 获得奖项 颁奖单位

深圳星河时代 COCO 2015 亚太地产大奖 国际房地产组织、国际地产传媒
1
Park 商业室内设计五星最高奖 集团
2015 亚太地产大奖 国际房地产组织、国际地产传媒
2 深圳宝能 all city
最佳商业室内设计奖 集团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上
3 J&A 深圳办公总部 2016“金外滩”最佳公共空间奖(优秀) 海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节组委
会、美国《室内设计》中文版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上
2015 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金外滩奖
海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节组委
最佳办公空间奖
会、美国《室内设计》中文版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上
4 大连国际会议中心 2014 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金外滩奖 海国际建筑及室内设计节组委
会、美国《室内设计》中文版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5 大连城堡豪华精选酒店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酒店设计奖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6 西安都市之窗体验中心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文化空间奖
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7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121 当代艺术中心 公共空间文化空间奖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8 深圳欢乐海岸购物中心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商业空间奖
2013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9 大连国际会议中心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文化空间奖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10 潍坊铂尔曼酒店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酒店设计奖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11 大连城堡豪华精选酒店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酒店设计奖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公共空
12 J&A 深圳总部办公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间办公空间奖
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 2013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13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司办公楼 公共空间-办公空间奖
2015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14 上海华润五彩城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商业设计奖
2013CIDA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
15 郑州西元国际广场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公共空间-商业空间奖
2013 年亚太区室内设计大奖(APIDA)
16 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 香港室内设计师协会
优胜奖
17 大连国际会议中心 2013APIDA 亚太区室内设计大赛铜奖 香港室内设计师协会
2013CIID 学会奖
18 大连国际会议中心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文化展览类工程类银奖
2016 年第十九届中国室内设计大奖赛-
19 深圳观澜湖购物中心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零售商业工程类银奖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2012 年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0 北京悠唐广场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年度十佳购物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2012 年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1 沈阳中粮大悦城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年度十佳购物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2012 年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22 天津天狮研发质检中心
“年度优秀购物空间设计”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2013 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3 大连国际会议中心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年度十佳公共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2013 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4 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年度十佳酒店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深圳宝能 ALL CITY 购 2013 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5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物中心 年度十佳购物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 2013 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6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公司办公楼 年度优秀办公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金堂奖2014 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7 潍坊万达铂尔曼酒店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年度十佳酒店空间设计奖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2014 年金堂奖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选
28 合肥华润五彩城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年度优秀购物空间设计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中国房地产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
长沙德思勤城市广场 2014 金堂奖2014 中国室内设计年度评
29 专业委员会、广州国际设计周、
121 当代艺术中心 选年度优秀休闲空间设计奖
中国建筑与室内设计师网
“福田区首届文化企业创意作品天工
30 大连国际会议中心 福田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奖”一等奖
世界酒店联盟、世界酒店领袖中
世界酒店五洲钻石奖
31 上海浦东文华东方酒店 国会、世界酒店品牌研究中心、
中国最佳酒店空间设计奖
世界酒店杂志社专家评审组
32 深圳市益田假日广场 “筑巢奖”商业空间工程类银奖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3、公司主要资质情况
建筑室内设计的内容包括动线、空间、色彩、照明、艺术陈设等,旨在满足
消费者对于空间、审美、舒适度及便利性等要求,其业务本身的开展并不需要特
定资质。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当设计深度到达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由艺术创意
延伸至工程领域,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相应施工图文件。
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
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 2020 年 1 月 8 日,可在资质范围内编制建筑装
饰工程项目的施工图文件,其规模不受限制。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遵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资质范围内开展设计业务,不存在超出业务资质开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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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情形。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获得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要求企业
配备相应专业和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该等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1 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2 项,
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人员具体要求及发行人拥
有的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的从业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环境艺 室内 给水 暖通
分类 建筑 电气 结构
术设计 设计 排水 空调
人员要求 5 1 1 1 2
现有人员情况 11 4 6 3 4
注: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建筑专业要求符合相应条件的技术人员一共 5 名。
公司从业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专业人才较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
发行人持续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在业务资质、从业人员等方面与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持续经营、业务
发展的需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除拥有的行业资质外,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八、公司研发和技术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技术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核心技术
建筑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运用物质技
术手段和建筑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舒适优美、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生活需
要的室内环境,涉及视觉艺术、空间组织、材料色彩、工艺构造、家具选用与艺
术品配置、灯光设计与控制等方面,是艺术内涵与创意理念的高度融合。其核心
技术与设计单位方案作品的创作水平、创意理念、美学高度、艺术内涵等息息相
关,并直接体现在室内设计作品中。公司自设立以来,积累了丰富的设计案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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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并在持续不断的项目实践和自我提炼中逐步淬炼出符合自身创意理念的设计
风格与艺术底蕴,并有效融入设计作品中,带给客户功能与艺术的双重体验。公
司代表性项目及其设计创意理念如下:
(1)商业类建筑
① 上海中信泰富陆家嘴金融中心
项目位于上海船厂地区, 本着上海船厂地区详细规划的精神,设计师以航海
船作为设计概念的出发点,打造一个带有船工业味道的商业空间,让购物者置身
于游轮上一样,同时感受现今购物的时尚与轻奢。整个商业空间主要用到光面不
锈钢和铝板表现航海船曲线和工业感,并在装饰上添加有质感的木材,让人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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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和温暖。主中庭空间中的五条特色连桥成为了整个商业空间视觉焦点。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商业区域的室内设计,范围包括商业公共区
域及后勤公共区域,总面积约 1.7 万平方米。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室内装饰平
面优化设计、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室内装饰施工图深
化设计。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② 西安华润万象城
为了延续、融合城市的记忆,创造有地域个性和时光精神的空间,阐释西安
的民族情怀、人文发展和社会进程。设计师将自然形态转化为室内特色,建筑主
体上倾力体现古城墙的建筑形式,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并将建筑的这一特性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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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内,形成一个统一完整的购物空间和休闲环境。简洁的风格、精致的细节,
营造了西安万象城所特有的舒适及品质感。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商业及写字楼区域的室内设计。商业范围包
括商业公共区域及后勤公共区域;写字楼范围包括写字楼公共区域及后勤公共区
域,总面积约 3.6 万平方米。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
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
包。
(2)酒店类建筑
① 上海浦东文华东方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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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黄浦江粼粼的波光和梧桐树下的墨韵书香为灵感,将文华东方独有的
品牌特征与上海地域特色相融合。用现代手法将屏风、窗格等独具特色的元素融
入并贯穿到整个设计中,让人不经意就发现隐匿在浓烈现代气息中的东方情怀。
而尺度夸张的造型和精美的艺术品相得益彰,更营造出高雅的艺术氛围。酒店势
将以其无与伦比的地理优势、传奇式服务及世界级酒店设施,为东方明珠奢适江
畔生活赋予全新定义。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酒店及公寓式酒店区域的室内设计,范围包
括客房区、套房区、功能公共区、餐饮公共区及 BOH 后勤区,总面积约 6.6 万
平方米。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室内装饰方案设计、施工图扩初设计及室内装饰
招标施工图深化设计。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② 济宁万达嘉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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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共设各式豪华客房 280 套,并拥有济宁市区最大的无柱宴会厅,全新定
义的全日餐厅、极具中国典雅韵味的品珍中餐厅和时尚惬意的大堂酒廊。在项目
设计上,公司提取了特色的济宁文化,与万达嘉华酒店品牌相结合,该酒店以孔
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线,融合运河文化等设计元素,展示出
济宁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让客人休憩之余体验别样的文化之旅。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酒店区域的室内设计,范围包括酒店功能区
域、餐饮功能区域、客房区域,总面积约 4.2 万平方米。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
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配合。公司负责该项目
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3)办公类建筑
①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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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设计思想是将平安集团“开放、稳重、前瞻性”的企业文化理念融入
办公室环境中,通过转换成简洁流畅的线条来诠释企业的核心形象。设计灵感来
自平安以人为本、为国家服务的意向及平安的标志。流畅简洁的线条强而有力贯
穿着每个空间,象征着客户积极参与金融业务以及活跃于国际的决心,同时顺应
十多个部门的特殊需要,充分利用每寸空间,相互之间既和谐而独立。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北塔塔楼办公区域的室内设计,范围包括自
用办公区域(L4-L5、L11-L49,共 36 层)、出租办公区域(L53-L109,共计 4
个分区,共 49 层),总面积约 16.7 万平方米。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总体职场
分布策略和规划研究、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招标图纸和技术规范设计、招标及
施工阶段配合。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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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华为武汉研发中心

在设计过程中,公司以“实用性”作为设计重点,秉持“自然与科技结合”
的环保理念,为员工精心打造出简单而清雅、明快而有序的工作环境空间。值得
一提的是,在墙面和灯光设计中,通过对细节与色彩的搭配,营造了一个理性而
又轻松的工作环境,并恰到好处地利用室内空间,通过材质的变化和灯光来强调
空间的区域性,无论从功能、审美还是节能的角度,都很好地呼应了华为的核心
文化。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办公区域的室内设计,范围包括室内各功能
部位(用房)、入口及电梯大堂、卫生间、走廊、公共楼梯等公共空间,以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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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区、会议室、实验室、经理室、茶水间、教室、餐厅,总面积约 3.6 万平方米。
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承包商招
投标和施工阶段服务。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4)交通类建筑
① 深圳地铁5号线车站
为实现 5 号线与其他线路的整体识别性,设计师在满足各项功能要求的前提
下,根据 5 号线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及沿线地域特征,将全线分为商业、居住、
教育、工业、海滨五个区段,体现 5 号线的“和谐之旅”的总体文化特征。并对
各站周边环境、区域文化特征进行高度提炼,运用对模块化材料的组合形式、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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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包装区域以及色彩的不同设计,运用简洁的设计语言来体现其适当的区域文
化个性。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深圳地铁 5 号线(环中线)车站装修设计,
范围包括前海湾站、临海站、宝华站、宝安中心站、长岭陂站、坂田站、百鸽笼
站、塘朗站、黄贝岭站等 27 个车站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和设备区。设
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所有地铁功能空间内部的装修系统设计及站点概念设计、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② 苏州地铁2号线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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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苏州的城市特色和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设计师将苏州地铁二号线总体
定位为“古韵今风协奏曲”。这决定了它独特的设计理念:传统、内秀、现代、
科技、光亮。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师以现代抽象的设计手法表达出苏州独特的文
化魅力,并保证全线共性设计的连贯性,同时深刻挖掘每个区段站点的个性特质,
从而达到一线一景与一站一景、标准化与个性化完美融合的目的。
公司在此项目中主要涉及内容是全线车站(含延伸线)装修概念设计、优化
及第二区段车站装修设计,全线车站(含延伸线)范围包括太东路站、西公田站、
尹中路站、通达路站、邀湖路站等 13 个车站公共区(站厅、站台、通道)和设
备区。设计的主要工作是负责本项目全线概念设计优化、通用图设计、导向系统
设计、自助机械和商铺系统设计及装修设计总体管理等服务工作。公司负责该项
目的整体设计,相关的设计内容不涉及外包。
公司过往的室内设计作品承载着公司的创意能力,是公司未来设计作品质量
的保证和重要技术来源,因此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已创作的室内设计作品
中。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积累,秉承着“国际高度,中国深度”的设计理念,公
司在商业建筑、酒店建筑、办公建筑、市政建筑、交通建筑等业务类型方面都创
作出了一系列作品,代表了公司的设计水平。
(二)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占营业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及服务形成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核心技术形成的营业收入 18,048.71 14,596.91 12,625.86
营业收入 18,305.07 14,845.85 12,714.09
占营业收入比例 98.60% 98.32% 99.31%
(三)发行人对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所采取的保密措施
根据建筑室内设计行业惯例及 GB/T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体
系要求,公司建立了系统性的内部信息保密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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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责约束方面,公司在《员工聘用合同》中设置了保密责任、保密期限和
补偿、保密事项等相关条款,从而约定了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整体期间的保密权责。
在具体项目中,公司会和客户签署保密协议或在设计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从而
约定了员工在具体项目执行期间的保密权责。
在日常工作方面,公司为员工配置了预装设计软件的工作电脑,该等电脑皆
无法使用移动硬盘、闪存、光盘、软盘等外部信息传输设备。同时,公司进行办
公室网络管理,大部分员工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无法浏览除个别设计网站外的其他
网站,也无法通过网盘、邮箱、QQ、微信等方式存储或向外部传输信息。公司
所有设计成果均通过项目经理单一端口发送至客户,在内含设计成果的邮件发送
前该等邮件需经过业务助理审查。公司通过上述外部条件限制方式,进一步减小
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泄密风险。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与同
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之间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是否存在相关
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与同行业公司或竞争对手
之间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存在相关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五)公司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过往的研发活动主要是根据某些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针对方案设计和
施工图设计中的重、难点问题,设计人员进行的项目考察、专家研讨、资料收集
等专项活动,上述活动产生的研发费用金额较小,直接计入项目成本。除此之外,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博普森机电在其所从事的具体设计领域,针对具体设计技术、
设计工具、信息化系统、配套应用软件的开发进行相应的研发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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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 301.01 125.79 73.48
营业收入 18,305.07 14,845.85 12,714.09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1.64% 0.85% 0.58%
(六)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
简历”。
九、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标准编号:GB/T19001-2008-ISO 9001:2008
标准类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适用范围: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设计、工程咨询
2、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 GB/T19001-2008-ISO 9001:2008 质量体系要求,建立了公司
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体系运行所依据的各种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同时在
组织上确定了质量管理的企业最高负责人和管理者代表,设立技术质量管理部门
和负责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管理的机构,业务部门设置质量管理员专门负责本部门
质量体系运行中的监管督促工作。公司除通过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流程中每一个生
产环节以保证产品服务质量之外,还通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评价来进一步保证
产品服务质量。
(1)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程序
公司建立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程序》,以验证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是
否符合程序要求或安排,并适宜于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质量
改进或纠正措施。年度内审核计划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内由品管部负责编制,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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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者代表审查后报上级批准。年度内审每年至少一次,覆盖全部体系要求和所有
部门。每次审核需由审核人员编制年度内审计划、内审实施计划、内审报告及附
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内
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2)管理评审程序
公司建立了《管理评审程序》,以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
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通常安排在内审之
后,以会议方式进行,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体系改进和变更进行评审。
每次审核需由审核人员编制《年度质量管理评审计划》、《年度质量管理评审报
告》、《年度质量管理评审通知》。
(3)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程序
公司建立了《产品要求的确定和评审程序》,以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确
保公司具有满足产品要求的能力。在签订合同/投标之前,营销中心应在已识别
产品要求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要求实施评审。每次审核需由审核人员
编制《产品要求确定与评审表》、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产品要求背景资料及
评审结论。
(4)顾客满意信息调查
公司制定了《顾客满意度信息调查和利用的规定》,以了解和掌握顾客对公
司设计产品和设计服务的满意程度,实现持续改进。营销中心负责与客户保持联
系,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和期望;负责组织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调查,收集
顾客满意度信息;负责分析顾客满意信息,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
以确定应采取的措施。每次调查需由调查人员编制《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装饰
项目设计回访记录》。
(5)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公司制定了《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通过对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证
实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具备能力实现所策划的结果,以获得持续改进的机会,最终
达到顾客满意。该程序需由监测人员编制《过程监测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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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部审核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核程序》,以验证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程序要
求或安排,并适宜于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质量改进或纠正措
施。内部审核一般每年一次,需要时可适时增加频次,每次审核需由审核人员编
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检查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不合格报告》、《内
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计划》。
(7)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公司建立了《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针对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采取适当的措
施,防止不合格发生。品管部负责预防措施的管理;负责各部门和设计部在质量
体系运行过程中潜在不合格信息汇集和评价,下达预防措施要求并对已采取的预
防措施进行验证;负责与设计产品有关的潜在不合格信息汇集和评价,下达预防
措施要求并对已经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验证。营销中心负责顾客反馈的潜在不合
格信息汇集和评价,下达预防措施要求并对已经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验证,该程
序需由审核人员编制《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
3、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情况,也不存在因公司设计原因而造成
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引致的纠纷情况。
十、境外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杰拓设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280.00 万港元,注册地为香港。
其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六)杰拓设计”。
姜峰(香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880.00 万港元,注册地为香
港。其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六、(七)姜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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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当年及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与目标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致力于建筑室内设计服务的研发和创新,并为客户提
供专业的技术服务。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秉持“国际高度、中国深度”的理念,
专注“做最好的设计”,实现客户所想、满足业主之需,让服务成就客户价值。
公司通过对文化创意产业、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现状及趋势
等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并结合自身的优势,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公司将不断扩
大服务辐射领域,形成多元化和国际化的杰恩创意品牌与特色,致力于成为国内
室内设计领域的全流程服务专家。其中,“多元化与国际化”包括两方面内容:
在业务类型方面,公司围绕传统城市综合体室内设计这一优势业务逐步向地铁商
业综合体、医疗养老综合体等新型综合体室内设计业务拓展,并延伸至建筑设计、
机电设计等;在设计能力方面,公司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通过引进国际高端设
计人才及与国外设计团队合作等方式,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提升公司整体设计
实力。
(二)公司的实施计划
1、持续加大力度进行前沿设计理念学习,以技术创新推动服务升级、持续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采用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扩大研发团队,在地铁商业综
合体、医疗养老综合体等方面补充研发力量,提升公司综合设计能力。
(三)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业务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
的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不利市场突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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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及时到位;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测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实现上述计划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瓶颈
公司为实现上述发展计划,需要较多的前期资金投入,资金不足且融资渠道
有限是现阶段阻碍公司实现上述计划的主要困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由于公
司融资渠道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利润积累和银行贷款解决,如
果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来源得不到充分保障,将会影响公司顺利实现上述发
展计划。公司顺利募集资金后,将科学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步实现上述
发展计划。
2、人才吸引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是决定公司设计方案和执行的核心因素。公司所处
行业对人才的需求至关重要,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相互竞争最终都将体现在人才数
量和质量的竞争上。因此,引进和培养足够多的优秀人才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
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几年,公司将采用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
不断完善系统化专业培训体系,同时与国外著名事务所合作、交流,提升设计人
员专业素养及公司综合设计能力,建成一支知识结构全面、实践能力丰富的设计
团队和管理团队。公司将重视员工个人价值的提升,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实现公
司与员工共同快速成长。
3、管理制度建设
未来几年,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组织结构的日益复杂,这些变化对
公司的管理将提出新的和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在经营和管理快速成长
的企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但是仍需不断调整,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
针对管理风险,公司管理层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措施:第一,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体系,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第二,提高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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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核心团队的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公司在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以吸引高素
质的人才加盟。第三,管理层将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并聘请专业的管
理咨询公司和行业专家,协助公司完善管理体系。
(五)实现发展规划采用的方法或途径
1、人力资源开发与储备
公司一贯重视研发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工作。公司将采
用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扩大技术团队,在养老地产室内设计、轨
道交通类建筑室内设计等方面补充技术力量,提升公司综合设计能力。
2、加强国际交流
公司将加强与国外知名建筑事务所合作,引入先进设计理念及先进技术。公
司将对国外优秀建筑项目定期组织考察,使设计师在考察学习中进一步开阔视
野、提高设计能力。
3、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随着募集资金到位,一方面,公司将得以快速提高资金实力,扩充设计人员
队伍,提高订单承接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紧密联
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拓展业务市场范
围、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六)公司关于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情况的声明
若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将在上市后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
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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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完
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已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
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
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
配权。
2、人员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监事,由
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独立;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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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发行人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
完整的经营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
关于自身独立经营情况的表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室内设计,提供方案设计文件和图纸、扩初设计文件
和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形式的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姜峰先生,直接持有并通过杰创汇鑫、佳创汇
鑫、十兄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公司股份并
主持公司日常管理外,姜峰先生未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活动,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参股的其他企业为杰创汇鑫、佳创汇鑫、
十兄弟,杰创汇鑫、佳创汇鑫、十兄弟的主营业务均为股权投资,与公司之间不
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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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公司、经济组织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
同、相似或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
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本
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营销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公司目前的关联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姜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直接持有公司 59.98%的股权
(2)控股子公司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北京姜峰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 大连姜峰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 上海姜峰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4 杰加设计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控股子公司
5 杰拓设计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 博普森机电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 姜峰(香港) 杰拓设计持有其 100%股权
8 姜峰(深圳) 姜峰(香港)持有其 100%股权
(3)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 杰创汇鑫 公司股东 持有公司 5.53%的股权
2 佳创汇鑫 公司股东 持有公司 4.22%的股权
3 十兄弟 公司股东 持有公司 2.47%的股权
4 置恩(上海) 公司参股的企业 公司持有 18.00%的股权
5 姜峰 董事长、总经理
6 冉晓凤 董事、副总经理
7 袁晓云 董事、副总经理
8 韩践 董事
9 赵维 独立董事
10 冯瑞青 独立董事
11 张志清 独立董事
关键管理人员
12 李劲松 监事会主席
13 陈亚辉 监事
14 卓庆 职工监事
15 宋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16 刘炜 副总经理
17 陈文韬 副总经理
18 覃钢 副总经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19 张勃 姜峰先生之配偶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深圳市迪信投资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
20 冉晓凤之配偶持有 100%的股权
管理有限公司 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杰士境界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
21 李劲松及其配偶持有 100%的股权
科技有限公司 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常州越众隽仕科
22 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 宋越持有 55%的股权
技有限公司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关联方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施加重大影
响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详见“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公司治理”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之“(六)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及“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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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关联方
序号 公司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备 注
深圳市奥克兰 实际控制人姜峰的姐姐姜岚控
1 已于 2015 年 11 月注销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制的企业
深圳市文新昊 实际控制人姜峰的姐姐的配偶
2 已于 2015 年 9 月注销
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李晓非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大观 关键管理人员袁晓云的堂叔袁
3 已于 2015 年 11 月注销
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样、父亲袁魁炯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迪创环境艺术 关键管理人员冉晓凤兄弟的配
4 已于 2015 年 9 月注销
设计有限公司 偶夏德萍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迪文 关键管理人员冉晓凤及其配偶
5 已于 2016 年 1 月注销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张巍控制的企业
东莞市璞缇酒店家具 实际控制人姜峰、关键管理人员 姜峰、冉晓凤已于 2014
6
有限公司 冉晓凤曾经参股的企业 年 10 月转让该部分股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深圳市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5 年 11 月,设立
2015 年 11 月,张巍出资设立深圳市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
信投资”)。
2015 年 11 月 10 日,迪信投资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迪信投资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张 巍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迪信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624.34 0.58 -
负债总额 600.60 0.60 -
股东权益 23.74 -0.02 -
营业收入 0.00 0.00 -
净 利 润 23.76 -0.02 -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迪信投资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
设计,迪信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关系。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
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报告期内,迪信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
2、深圳市奥克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3 年 3 月,设立
2013 年 3 月,姜岚出资设立深圳市奥克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克兰装饰”)。
2013 年 3 月 19 日,奥克兰装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奥克兰装饰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姜 岚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② 2015 年 11 月,注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A、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奥克兰装饰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解散并进
入清算,同意成立清算组。
2015 年 1 月 13 日,奥克兰装饰在《深圳特区报》登载《清算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
税福登销[2015]15474 号),核准奥克兰装饰注销。
2015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深地税福登销[2015]5428 号),核准奥克兰装饰注销。
2015 年 11 月 5 日,奥克兰装饰出具《清算报告》。
2015 年 11 月 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奥克兰装饰注销。
B、注销所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资产、知
识产权、业务等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承接
奥克兰装饰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注销程序,并已取得
了主管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合
法合规。
奥克兰装饰注销时净资产数额较小,并已根据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由于奥
克兰装饰报告期内实质上未开展任何业务,其业务和人员亦随企业注销而清理,
相关人员、资产、知识产权、业务不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接。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奥克兰装饰基本未开展任何业务。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底,奥克兰装饰开始筹划注销事宜并停止经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总 资 产 2.38 营业收入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净 资 产 -30.47 净 利 润 -30.66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奥克兰装饰除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外,基本上未开展任何形式的
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要客
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奥克兰装饰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姜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设立
于 2013 年 3 月,设立以后从事少量室内设计业务,当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向发行
人借入资金 344.95 万元。2014 年,因发行人筹划上市,因而停止室内设计业务
并清理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奥克兰装饰向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并于后续注销。上
述借款未支付利息,资金流向不涉及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
3、深圳市文新昊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0 年 11 月,设立
2010 年 11 月,李晓非出资设立深圳市文新昊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新昊设计”)。
2010 年 11 月 2 日,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堂堂验字
[2010]112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1 月 1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李晓非缴
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 万元整,其中以货币出资 5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12 日,文新昊设计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文新昊设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晓非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② 2015 年 9 月,注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A、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文新昊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并成立
清算组。
2015 年 1 月 13 日,文新昊设计在《深圳特区报》登载《清算公告》。
2015 年 8 月 17 日,文新昊设计清算组取得了此次清算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2015]第 83641233 号)。
2015 年 9 月 10 日,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深地税福登销[2015]4294 号),核准文新昊设计注销。
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深
国税福登销[2015]18639 号),核准文新昊设计注销。
2015 年 9 月 21 日,文新昊设计出具《清算报告》。
2015 年 9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文新昊设计注销。
B、注销所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资产、知
识产权、业务等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承接
文新昊设计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注销程序,并已取得
了主管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合
法合规。
文新昊设计注销时净资产数额较小,并已根据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由于文
新昊设计报告期内实质上未开展任何业务,其业务和人员亦随企业注销而清理,
相关人员、资产、知识产权、业务不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接。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文新昊设计基本未开展任何业务。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底,文新昊设计开始筹划注销事宜并停止经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总 资 产 457.88 营业收入 -
净 资 产 8.92 净 利 润 -37.89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文新昊设计除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外,基本上未开展任何形式的
业务,实质上未与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与公司的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文新昊设计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姜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设立
于 2010 年 11 月,设立以后从事少量室内设计业务,2013 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向
发行人借入资金 311.85 万元。2014 年,因发行人筹划上市,因而停止室内设计
业务并清理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文新昊设计向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并于后续注
销。上述借款未支付利息,资金流向不涉及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
4、深圳市大观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0 年 11 月,设立
2010 年 11 月,袁样、袁魁炯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大观室内设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观设计”)。
2010 年 11 月 2 日,深圳友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友联验字
[2010]B517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1 月 1 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 万元整,均系货币资金。
2010 年 11 月 8 日,大观设计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大观设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袁 样 9.90 99.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 袁魁炯 0.10 1.00%
合计 10.00 100.00%
② 2015 年 11 月,注销
A、基本情况
2015 年 5 月 15 日,大观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并成立清
算组。
2015 年 6 月 19 日,大观设计在《深圳晶报》登载《清算公告》。
2015 年 8 月 11 日,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深
国税福登销[2015]15627 号),核准大观设计注销。
2015 年 11 月 13 日,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深地税福登销[2015]5692 号),核准大观设计注销。
2015 年 11 月 6 日,大观设计出具《清算报告》。
2015 年 11 月 6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大观设计注销。
B、注销所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资产、知
识产权、业务等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承接
大观设计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注销程序,并已取得了
主管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合法
合规。
大观设计注销时净资产数额较小,并已根据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由于大观
设计报告期内实质上未开展任何业务,其业务和人员亦随企业注销而清理,相关
人员、资产、知识产权、业务不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接。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大观设计基本未开展任何业务。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底,大观设计开始筹划注销事宜并停止经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日/201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总 资 产 40.13 营业收入 -
净 资 产 -439.96 净 利 润 -2.86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大观设计除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外,基本上未开展任何形式的业
务,实质上未与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大观设计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袁晓云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设立
于 2010 年 11 月,设立以后从事少量室内设计业务,2013 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向
发行人借入资金 465.24 万元。2014 年,因发行人筹划上市,因而停止室内设计
业务并清理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大观设计向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并于后续注销。
上述借款未支付利息,资金流向不涉及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
5、深圳市迪创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0 年 11 月,设立
2010 年 10 月,夏德萍出资设立深圳市迪创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迪创设计”)。
2010 年 10 月 28 日,深圳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长江验字[2010]第 415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10 月 27 日止,贵公司(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 万元整,各股东以
货币方式出资。
2010 年 11 月 2 日,迪创设计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迪创设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夏德萍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② 2015 年 9 月,注销
A、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 8 日,迪创设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并成立清
算组。
2015 年 1 月 13 日,迪创设计在《深圳特区报》登载《清算公告》。
2015 年 8 月 7 日,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深国
税福登销[2015]15440 号),核准迪创设计注销。
2015 年 8 月 14 日,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深地税福登销[2015]3745 号),核准迪创设计注销。
2015 年 9 月 10 日,迪创设计清算组取得了此次清算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2015]第 83693915 号)
2015 年 9 月 11 日,迪创设计出具《清算报告》。
2015 年 9 月 1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迪创设计注销。
B、注销所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资产、知
识产权、业务等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承接
迪创设计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注销程序,并已取得了
主管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合法
合规。
迪创设计注销时净资产数额较小,并已根据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由于迪创
设计报告期内实质上未开展任何业务,其业务和人员亦随企业注销而清理,相关
人员、资产、知识产权、业务不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接。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迪创设计基本未开展任何业务。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底,迪创设计开始筹划注销事宜并停止经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总 资 产 1.25 营业收入 -
净 资 产 -14.09 净 利 润 -27.50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迪创设计除与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外,基本上未开展任何形式的业
务,实质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迪创设计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冉晓凤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设立
于 2010 年 11 月,设立以后从事少量室内设计业务,2013 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向
发行人借入资金 375.10 万元。2014 年,因发行人筹划上市,因而停止室内设计
业务并清理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迪创设计向公司归还上述资金并于后续注销。
上述借款未支付利息,资金流向不涉及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
6、深圳市迪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2 年 5 月,设立
2012 年 5 月,冉晓凤、张巍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迪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迪文咨询”)。
2012 年 5 月 22 日,迪文咨询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迪文咨询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冉晓凤 9.00 90.00%
2 张 巍 1.00 10.00%
合计 10.00 100.00%
② 2016 年 1 月,注销
A、基本情况
2015 年 10 月 19 日,迪文咨询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注销,并成立
清算组。
2015 年 10 月 22 日,迪文咨询在《深圳特区报》登载《清算公告》。
2015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深
国税福登销[2015]22591 号),核准迪文咨询注销。
2015 年 12 月 11 日,深圳市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出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深地税福登销[2015]6514 号),核准迪文咨询注销。
2015 年 12 月 14 日,迪文咨询清算组取得了此次清算的变更(备案)通知
书([2015]第 83858880 号)
2016 年 1 月 28 日,迪文咨询出具《清算报告》。
2016 年 1 月 2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迪文咨询注销。
B、注销所履行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资产、知
识产权、业务等是否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承接
迪文咨询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注销程序,并已取得了
主管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通知书,注销所履行的程序合法
合规。
迪文咨询注销时净资产数额较小,并已根据出资比例进行了分配。由于迪文
咨询报告期内实质上未开展任何业务,其业务和人员亦随企业注销而清理,相关
人员、资产、知识产权、业务不由公司或其子公司承接。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迪文咨询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2014 年底,迪文咨询开始筹划注销事宜并停止经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4 年度
总 资 产 621.11 营业收入 -
净 资 产 48.69 净 利 润 27.89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迪文咨询主要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迪文咨询为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冉晓凤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设立于 2012 年 5 月,设立以后从事少量室内设计业务以及股权投资业务,2013
年因业务开展需要向发行人借入资金 40.00 万元。2014 年,因发行人筹划上市,
因而停止室内设计业务并清理与发行人的资金往来,迪创设计向公司归还上述资
金并于后续注销。上述借款未支付利息,资金流向不涉及发行人客户或供应商。
7、东莞市璞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08 年 7 月,设立和第一期出资
2008 年 7 月,陈堂中、郭丽芳共同出资设立东莞市璞缇酒店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璞缇”)。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东莞璞缇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由股东分次缴足,其中首次出资 150 万元,其余认缴出资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4 个月内缴足。经营范围为:酒店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销售:家具、饰品、
酒店用品。
2008 年 7 月 3 日,经东莞市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莞信成验
字(2008)第 0414 号)验证:截至 2008 年 6 月 27 日止,东莞璞缇已收到陈堂
中和郭丽芳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各股东
以货币出资合计 150.00 万元。
2008 年 7 月 21 日,东莞璞缇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东莞璞缇设立和第一期出资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收资本占 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号 注册资本比例 方式
1 陈堂中 360.00 72.00% 108.00 21.60% 货币
2 郭丽芳 140.00 28.00% 42.00 8.40% 货币
合计 500.00 100.00% 150.00 30.00% --
② 2009 年 2 月,变更公司名称
2009 年 2 月 16 日,东莞璞缇因“主要从事酒店家具的设计及整体工程施工,
原在工商局注册的名字和公司实际的经营范围不同”对公司名称的变更事项向
东莞市工商局厚街分局提交申请书。
2009 年 2 月 17 日,东莞璞缇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名称
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莞名称变核内资[2009]第 0900055235 号),同意公司
名称变更为“东莞市璞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
③ 2009 年 4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和第二期出资
2009 年 4 月 2 日,东莞璞缇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陈堂中将其持有的东莞
璞缇 10%、2%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50 万元、10 万元转让给纪小军、郭丽芳;
同意东莞璞缇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实收资本增加后,陈堂中共
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郭丽芳共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纪小军共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
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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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7 日,经东莞市信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莞信成验
字(2009)第 0280 号)验证:截至 2009 年 4 月 1 日止,东莞璞缇已收到陈堂中、
郭丽芳、纪小军缴纳的第 2 期出资,即本期实收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350.00 万
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合计 350.00 万元。
2009 年 4 月 22 日,东莞璞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和第
二期出资后,东莞璞缇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收资本占 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号 注册资本比例 方式
1 陈堂中 300.00 60.00% 192.00 38.40% 货币
2 郭丽芳 150.00 30.00% 108.00 21.60% 货币
3 纪小军 50.00 10.00% 50.00 10.00%
合计 500.00 100.00% 350.00 70.00% --
④ 2011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 年 10 月 17 日,东莞璞缇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陈堂中将其持有的东
莞璞缇 20%、10%、4%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转让给
姜峰、冉晓凤、郭丽芳;同意纪小军将其持有的东莞璞缇 2%的股权以人民币 10
万元转让给郭丽芳。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11 年 10 月 24 日,东莞璞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
东莞璞缇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郭丽芳 180.00 36.00%
2 陈堂中 130.00 26.00%
3 姜 峰 100.00 20.00%
4 冉晓凤 50.00 10.00%
5 纪小军 40.00 8.00%
合计 500.00 100.00%
⑤ 2013 年 1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1 月 18 日,东莞璞缇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陈堂中将其持有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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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璞缇 26%的股权以人民币 13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天一美家家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一美家”);同意郭丽芳将其持有的东莞璞缇 25%的股权以人民
币 12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天一美家。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13 年 11 月 25 日,东莞璞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
东莞璞缇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天一美家 255.00 51.00%
2 姜 峰 100.00 20.00%
3 郭丽芳 55.00 11.00%
4 冉晓凤 50.00 10.00%
5 纪小军 40.00 8.00%
合计 500.00 100.00%
⑥ 2014 年 10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A、基本情况
2014 年 9 月 28 日,东莞璞缇通过股东会决议,冉晓凤将其持有的东莞璞缇
10.00%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郭丽芳。姜峰将其持有的东莞璞
缇 13.00%、5.00%、2.00%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65.00 万元、25.00 万元、10.00
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郭丽芳、易国、纪小军。同日,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
合同》。
2014 年 10 月 30 日,东莞璞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
东莞璞缇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天一美家 255.00 51.00%
2 郭丽芳 170.00 34.00%
3 纪小军 50.00 10.00%
4 易 国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B、受让方的基本情况以及与转让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转让价款支付情况,
发行人或转让方未来回购计划,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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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受让方郭丽芳、易国、纪小军均系自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郭 丽 芳 , 1970 年 3 月 生 , 中 国 国 籍 , 硕 士 学 位 。 身 份 证 号 码 :
23900619700313****;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曾任东莞璞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北京天一美居家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东莞璞缇监事,北京天一美居家具有
限公司总经理。
易 国 , 1979 年 6 月 生 , 中 国 国 籍 , 大 专 学 历 。 身 份 证 号 码 :
43021919790621****;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2008 年至今就职于东莞璞
缇;现任东莞璞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纪 小 军 , 1965 年 4 月 生 , 中 国 国 籍 , 硕 士 学 位 。 身 份 证 号 码 :
31010819650423****;住所:上海市闸北区。2008 年至今就职于东莞璞缇;现
任东莞璞缇副总经理。
上述受让方郭丽芳、易国、纪小军与转让方姜峰、冉晓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同时,杰恩创意、转让方姜峰、冉晓凤不存在未
来回购东莞璞缇的计划。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真实,不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形。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东莞璞缇主要从事酒店家具、饰品、酒店用品的生产与销售。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1,330.37 1,258.49 1,213.97
负债总额 847.33 765.55 742.86
股东权益 483.04 492.94 471.11
营业收入 256.51 1,936.70 1,554.68
净 利 润 -7.79 22.09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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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东莞璞缇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酒店家具的生产、销售,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
内设计,东莞璞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报告期内,
东莞璞缇与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
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报告期内,东莞璞缇与公司之间无任何资金往来。
8、深圳市杰士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3 年 8 月,设立
2013 年 8 月,雷雪吟、李劲松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杰士境界室内设计顾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士境界”)。
2013 年 8 月 20 日,杰士境界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杰士境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雷雪吟 25.00 72.00%
2 李劲松 25.00 28.00%
合计 50.00 100.00%
② 2013 年 9 月,变更经营范围
2013 年 9 月 17 日,杰士境界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将
原经营范围“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五金制品、木材制品、消防器
材、环保节能材料的研发、销售;建筑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模具设计;
油漆的销售。”变更为“室内外及软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与咨询;家具、灯饰、
布艺及装饰材料的研发与销售;园林绿化;建筑材料的销售;国内商业,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同日,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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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9 月 23 日,杰士境界就上述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③ 2016 年 4 月,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2016 年 4 月,杰士境界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
杰士境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 4018
号华丰国际商务大厦 1010 室”、经营范围变更为“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
的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购销;国内贸易;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6 年 4 月 13 日,杰士境界对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向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请。
2016 年 4 月 13 日,杰士境界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准予
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杰士境界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2014 年及以前杰士境界主要从事室内设计与咨询业务,2015 年及之后无新
增业务,且于 2016 年变更了经营范围,目前不再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8.30 10.23 4.63
负债总额 16.30 14.30 6.27
股东权益 -8.00 -4.07 -1.64
营业收入 - 7.55 39.64
净 利 润 -3.93 -2.43 -1.64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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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士境界原名深圳市杰士境界室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2013 至 2014 年曾发
生过少量的室内设计业务,2015 年及之后无新增业务且于 2016 年变更了经营范
围,目前不再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关系。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
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报告期内,杰士境界与公司之间无资金往来。
9、常州越众隽仕科技有限公司
(1)历史沿革
① 2012 年 8 月,设立和第一期出资
2012 年 8 月,宋越、曹广勋、吴卫东共同出资设立北京越众隽仕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越众隽仕”)。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越众隽仕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360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由股东分次缴足,其中首次出资 82.80 万元,余额由股东于 2014 年 8 月 1 日前
缴足。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专业承包。一般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
销售服装、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脑图文设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
咨询(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
2012 年 8 月 2 日,经北京联首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联首验字[2012]第 2-Y102 号)验证:截至 2012 年 8 月 1 日止,越众隽仕已收
到曹广勋、吴卫东、宋越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82.8 万
元。股东曹广勋以货币出资 21.6 万元,股东吴卫东以货币出资 21.6 万元,股东
宋越以货币出资 39.6 万元。
2012 年 8 月 3 日,越众隽仕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越众隽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和第一期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实收资本占 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号 注册资本比例 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 宋 越 198.00 55.00% 39.60 11.00% 货币
2 曹广勋 108.00 30.00% 21.60 6.00% 货币
3 吴卫东 54.00 15.00% 21.60 6.00% 货币
合计 360.00 100.00% 82.80 23.00% --
② 2013 年 1 月,第二期出资
2013 年 1 月 30 日,股东宋越以货币形式出资 39.60 万元,本次实收资本到
位后,累计实收资本为 122.40 万元。
2013 年 1 月 31 日,越众隽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期出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实收资本占 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号 注册资本比例 方式
1 宋 越 198.00 55.00% 79.20 22.00% 货币
2 曹广勋 108.00 30.00% 21.60 6.00% 货币
3 吴卫东 54.00 15.00% 21.60 6.00% 货币
合计 360.00 100.00% 122.40 34.00% --
③ 2013 年 5 月,第三期出资
2013 年 5 月 27 日,股东宋越、曹广勋、吴卫东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 39.60
万元、43.20 万元、10.80 万元,本次实收资本到位后,累计实收资本为 216.00
万元。
2013 年 5 月 30 日,越众隽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期出资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实收资本占 出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实收资本
号 注册资本比例 方式
1 宋 越 198.00 55.00% 118.80 33.00% 货币
2 曹广勋 108.00 30.00% 64.80 18.00% 货币
3 吴卫东 54.00 15.00% 32.40 9.00% 货币
合计 360.00 100.00% 216.00 60.00% --
④ 2014 年 12 月,迁移登记注册地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14 年 11 月 18 日,越众隽仕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常
州越众隽仕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电东
路 8 号 8 幢 921 室”、经营范围变更为“特种合成纤维的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
技术推广服务;服装服饰、鞋帽、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电脑图文设计;
企业管理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展开经营活动)”、出资期限延长“原股东吴卫东认缴出资 54 万元人民币,
其中 32.4 万元人民币在 2013 年 5 月 30 日已缴清,延长剩余认缴出资额 21.6 万
元人民币的出资期限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原股东宋越认缴出资 198 万元人民币,
其中 118.8 万元人民币在 2013 年 5 月 30 日已缴清,延长剩余认缴出资额 79.2 万
元人民币的出资期限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原股东曹广勋认缴出资 108 万元人民
币,其中 64.8 万元人民币在 2013 年 5 月 30 日已缴清,延长剩余认缴出资额 43.2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期限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4 年 12 月 18 日,越众隽仕取得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
司迁入核准通知书》,同意越众隽仕迁入至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⑤ 2015 年 3 月,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2014 年 12 月 18 日,越众隽仕对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变更事项向
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申请。
2015 年 3 月 18 日,越众隽仕取得常州市武进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公司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同意越众隽仕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
(2)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越众隽仕主要从事线上服装零售。
(3)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58.71 69.79 58.81
负债总额 173.44 174.18 135.3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股东权益 -114.73 -104.39 -76.56
营业收入 0.00 3.76 -
净 利 润 -10.34 -27.34 -
(4)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是
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越众隽仕主要从事线上服装零售,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越众隽仕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报告期内与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
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情况或资金往来。
(5)报告期内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及发生原因
报告期内,越众隽仕与公司之间无资金往来。
(三)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 年,姜峰、张勃为 2015 年,姜峰、张勃为
博普森机电与招商银行 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
1 姜峰、张勃 关联担保 深圳分行签订的《法人购 泰然金谷支行签订的 -
房借款及抵押合同》承担 《授信协议》提供连带
连带保证责任。 责任担保。
2 姜峰 出售资产 - 13.50 -
姜峰、冉晓 收购杰拓
3 - 10.00 万港元 -
凤、袁晓云 设计
姜峰、冉晓 收购姜峰
4 - 50.00 万港元 -
凤、袁晓云 (香港)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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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姜峰、张勃为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与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
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合同编号:2015 年小深字第 0015443109 号)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根据《授
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1,500.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自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
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届
满后另加两年。
2016 年 9 月 20 日,姜峰、张勃为博普森机电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法
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字第 1216400073 号、第
1216400074 号)项下所欠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
证责任期间自 2016 年 9 月 20 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
加两年。
(2)关联方资产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基础 金额(万元)
1 2015 年 姜峰 出售汽车一辆 账面净值 13.50
(3)关联方股权收购与转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股权收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港元
序号 时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定价基础 金额
1 姜峰 6.80
2 2015 年 2 月 冉晓凤 收购杰拓设计 原始出资额 1.60
3 袁晓云 1.60
4 姜峰 34.00
5 2015 年 3 月 冉晓凤 收购姜峰(香港) 原始出资额 6.50
6 袁晓云 9.50
上述股权收购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三、
公司设立以来资产及业务重组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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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关联方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东莞市璞缇酒店家具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 - -
杰创汇鑫 - - 0.10
佳创汇鑫 - - 0.10
深圳市迪创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迪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大观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文新昊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奥克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 -
姜峰 - - -
姜峰 - - 497.61
冉晓凤 其他应付款 - - 153.91
袁晓云 - - 196.28
2014 年末,公司对股东姜峰、冉晓凤、袁晓云存在其他应付款余额,2015
年,公司对上述资金往来进行了清理,后续不再发生资金往来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
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
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已经公司
股东大会确认。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
策,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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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治理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设 7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简历如下:
姜峰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持有香
港居民身份证,无香港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建筑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室内建筑师;先后
在天津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深圳大学、北京建筑大学等
国内多家院校担任客座教授或研究生导师。曾获得“全国百名优秀室内建筑
师”、“全国有成就资深室内建筑师”、“中国室内设计杰出成就奖”、
“2014 年度中国设计人物”、“2015 中国室内设计十大年度人物”、“2015 亚
太十大领衔酒店设计人物”等荣誉称号。曾任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副会
长、第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建
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副主任等,历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部经
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总工程师、设
计研究院院长,姜峰有限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现任杰创汇鑫、佳创汇
鑫、十兄弟执行事务合伙人,杰拓设计董事,姜峰(香港)董事,姜峰(深圳)
总经理,深圳市创想公益基金会理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其担任
公司董事长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冉晓凤女士,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经理,深
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办公室主任,姜峰有限营销总监。现
任杰拓设计董事,姜峰(香港)董事,博普森机电监事,杰加设计监事;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袁晓云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
历,环境艺术设计师。设计作品多次入选《中国室内设计年刊》,先后荣获“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东省‘岭南杯’十大杰出设计师”、“中国国际设计艺术观摩展设计艺术推动
奖”等荣誉称号。历任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师,姜
峰有限设计总监。现任杰拓设计董事,姜峰(香港)董事,姜峰(深圳)监事,
杰加设计总经理,深圳市创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
监。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韩践女士,1972 年 9 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历任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助理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副教授,中
欧中国创新研究中心联合主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公司董事。其担任
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赵维先生,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历任新华通讯社云南分社记者、广东分社政文采访
部副主任,中国证券报社驻广东首席记者、深圳总部主任,上海新证财经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中证投资资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深圳市得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连平华之源生态农业有限
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冯瑞青女士,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市意德通信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财务经理,深圳市天骥佳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天骥盈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天
骥佳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张志清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山大学 EMBA,高级经济师。先后荣获“深圳市照明行业优秀企业家奖”、“中
国照明行业‘金手指奖’照明行业领军人物奖”等荣誉称号。历任江西铅山县陈
家寨乡中学教师,东风汽车(惠阳)工贸总公司销售员、业务经理,深圳事安电
子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深圳黄金灯饰集团业务员、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深
圳市瑞得斯照明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常委、深圳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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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照明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深圳市照明电
器行业协会第二届副会长,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邑利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
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简历如下:
李劲松先生,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深圳装饰设计
工程公司设计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宏翔建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总监、
总经理,姜峰有限设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设计总监。其担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陈亚辉女士,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会计师。历任湖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财务科会计,湖南省湘潭市总工会财务部副
科长,深圳市中天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姜峰有限财务经理。现任深圳市创想
公益基金会监事;公司监事、财务经理。其担任公司监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
至 2018 年 6 月。
卓庆女士,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重庆美的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深圳市多彩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设计
师,姜峰有限营销中心助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其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的任期为
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姜峰先生,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冉晓凤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袁晓云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设计总监,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宋越先生,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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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常州宝驰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常州旭东服饰有限公司贸易部经理,常州市康岚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市天
晟塑胶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现任常州越众隽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刘炜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先后荣获“2013 年深圳地区优秀青年室内设计师”、“中国五十位优秀青年室内
设计师”等荣誉称号。历任姜峰有限设计师、设计总监,姜峰(深圳)总经理。
现任杰加设计执行董事,姜峰(深圳)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陈文韬先生,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师。历任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设计院设计师,姜峰有限技
术总监。现任博普森机电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设
计总监。
覃钢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历任广厦湖北第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部部长,深圳市城市工坊室内设计
有限公司设计师,姜峰有限总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姜峰、上海姜峰、大连姜峰执
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姜峰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袁晓云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一)董事会成员”。
刘炜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三)高级管理人员”。
陈文韬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三)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和上述人员的选聘情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姜峰、冉晓
凤、袁晓云、韩践为董事,选举赵维、冯瑞青、张志清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李劲松、陈亚辉为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的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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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庆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选举姜峰为董事
长;聘任姜峰为总经理,聘任冉晓凤、袁晓云、刘炜、覃刚、陈文韬、宋越为副
总经理,聘任宋越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日,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选举李劲松为监事会主席。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所兼职单位与公司
姓名 职务 其他兼职单位
的关联关系
杰创汇鑫执行事务合伙人
佳创汇鑫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股东
十兄弟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姜 峰 杰拓设计董事
总设计师
姜峰(香港)董事 全资子公司
姜峰(深圳)总经理
深圳市创想公益基金会理事 不存在关联关系
杰拓设计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姜峰(香港)董事
冉晓凤 全资子公司
营销总监 博普森机电监事
杰加设计监事
杰拓设计董事
姜峰(香港)董事
董事、副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袁晓云 姜峰(深圳)监事
设计总监
杰加设计总经理
深圳市创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学副教授
韩 践 董事 中欧中国创新研究中心联合主任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
深圳市得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任关键管理人
赵 维 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总经理 员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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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华之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监事 董事控制的企业
冯瑞青 独立董事 深圳市天骥佳华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市天骥盈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任关键管理人
董事长、总经理 员的企业
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深圳市金达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任关键管理人
上海邑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员的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志清 独立董事 深圳市青年联合会常委
深圳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不存在关联关系
深圳市照明学会第五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深圳市照明电器行业协会第二届副会长
监事会主席、设计
李劲松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总监
陈亚辉 监事、财务经理 深圳市创想公益基金会监事 不存在关联关系
卓 庆 职工监事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副总经理、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控制
宋 越 常州越众隽仕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秘书、财务总监 的企业
姜峰(深圳)执行董事
刘 炜 副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杰加设计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研发中
陈文韬 博普森机电执行董事、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心主任、设计总监
北京姜峰执行董事
覃 钢 副总经理 上海姜峰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大连姜峰执行董事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存在
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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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公司律师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辅导,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进行了学习,已经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其作为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发行人员
工所任职的原单位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类似业务的,是否与原
任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禁止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相
关约定的情形,是否存在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是否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公司员工不存在与原任
职单位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竞业禁止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约定的情形,不存
在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对外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杰创汇鑫 10.97%
董事长、总经理、总设
姜 峰 佳创汇鑫 26.28%
计师
十 兄 弟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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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赵 维 独立董事
连平华之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55.00%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55%
张志清 独立董事
上海邑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常州越众隽仕科技有限公司 55.00%
宋 越
书、财务总监 常州涵源新印花有限公司 8.15%
刘 炜 副总经理 15.48%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
陈文韬 杰创汇鑫 12.90%
任、设计总监
覃 钢 副总经理 10.33%
杰创汇鑫 8.17%
李劲松 监事会主席、设计总监
深圳市杰士境界科技有限公司 50.00%
陈亚辉 监事、财务经理 2.82%
佳创汇鑫
卓 庆 职工监事 1.1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
在其他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上
述对外投资与公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比例
姜 峰 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 59.98%
冉晓凤 董事、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12.68%
袁晓云 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 12.68%
宋 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2.44%
2、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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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持股比例
姜 峰 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 1.96%
刘 炜 副总经理 0.86%
陈文韬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设计总监 0.71%
覃 钢 副总经理 0.57%
李劲松 监事会主席、设计总监 0.45%
陈亚辉 监事、财务经理 0.12%
卓 庆 职工监事 0.05%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
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及确定依据情况:
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
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等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
事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制订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
定。根据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任期
内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 6 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确定所履行的程序为:
公司董事,其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由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监事,其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未兼
任董事、监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后,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未兼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核心人员,其
薪酬根据上述公司管理层制订的薪酬方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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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的薪酬总额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
最近三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领取的薪酬总
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388.49 1,170.58 1,058.40
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
公司利润总额 5,173.43 4,172.16 3,623.71
占比 26.84% 28.06% 29.21%
(三)最近一年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
姓 名 职 务 2016 年度薪酬(万元)
姜 峰 董事长、总经理、总设计师 468.44
冉晓凤 董事、副总经理、营销总监 181.44
袁晓云 董事、副总经理、设计总监 110.92
韩 践 董事 -
注]
赵 维 独立董事[ 6.00
注]
冯瑞青 独立董事[ 6.00
[ 注]
张志清 独立董事 6.00
李劲松 监事会主席、设计总监 100.92
陈亚辉 监事、财务经理 20.92
卓 庆 职工监事 17.43
宋 越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68.81
刘 炜 副总经理 162.20
陈文韬 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设计总监 117.15
覃 钢 副总经理 122.24
注: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薪酬为每年 6 万元。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
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在本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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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四、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
所签订的协议
公司与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订了《聘任合同》,
并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截至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等协议均有效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表:
第一次变动
职务 2014 年年初名单
2015 年 6 月 25 日
姜峰、冉晓凤、袁晓云、韩践、赵维、冯瑞青、
董事会成员 姜峰、冉晓凤、袁晓云
张志清
监事会成员 卓庆 李劲松、陈亚辉、卓庆
总经理 姜峰 未变动
副总经理 — 宋越、冉晓凤、袁晓云、刘炜、陈文韬、覃钢
财务总监 — 宋越
董事会秘书 — 宋越
(一)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4 年年初,姜峰有限的董事会成员为姜峰、袁晓云、冉晓凤。其中,姜
峰为董事长。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董事,除姜峰有限原有董事会成员外,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新增外部
董事韩践,以及独立董事赵维、冯瑞青、张志清三人。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姜峰为董事长。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2014 年年初,姜峰有限的监事为卓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李劲松、陈
亚辉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卓庆共同
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劲松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4 年年初,姜峰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姜峰担任总经理。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姜峰为总经理,
聘任冉晓凤、袁晓云、宋越、刘炜、陈文韬、覃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宋越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上述人员的变动主要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的核心管
理层始终保持稳定,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
司最近两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以及审计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运营,但相关
规章制度的建立并不完善,公司治理存在一定的缺陷。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建
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聘请了独立
董事,聘任了董事会秘书,设置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立了内审部,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
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先后制订或完善了以下公司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融资和对外担保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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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内部控制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
度,并能够有效落实、执行上述制度。
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规
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治理规范,不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
情形。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
司股东大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切
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自股东大会制度建立以来共召开了 8 次股
东大会,全体股东以现场方式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
使股东权利。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
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
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2、董事会运行情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决策科学、
严格高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自董事会制度建立以来共召开了 8 次董事
会会议,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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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
运行规范、有效,对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定公司主要管
理制度、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
效决议,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
的作用。历次董事会会议均由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
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
情况。
3、监事会运行情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
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严格监督,
有效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自监事会制度建立以来共召开了 7 次监事
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评价。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主要对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
督 ,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历次监事会会议均由公司全体监事出席,监事
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独立董事情况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独立董事,分别为赵维、冯瑞青、张志清,其中冯瑞青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位独立董事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
独立性。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自股份
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
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按照本人独立意愿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谨慎、勤
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
业道德在董事会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管理,
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督促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
效的作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四)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15 年 6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聘请宋越为董事
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的规定履行职责,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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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
防范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并经 2015 年 6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
决议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冯瑞青、姜峰、
赵维等三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冯瑞
青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志清、姜峰、
冯瑞青等三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志清
担任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容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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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简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已根据
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
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
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审
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504 号),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对各子公司进行内部管理控制的具体制度以及制度
执行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ISO 9001:2008 质量体系要求,建立了公司内部的质
量管理体系,包括体系运行所依据的各种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在上述文件中,
明确了对各个异地子公司、专业子公司的整体定位、质量职责、管理要求等。
与此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办法》,从综合管理、人事及
薪酬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发展战略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审计管理等多
个方面对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约束与规范。
目前,公司按照上述制度对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管理,报告期内,
公司各子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也不存在因决策失误等原因
对公司经营发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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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近三年一期的规范运作情况
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近三年,公司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的行为,也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九、公司近三年一期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及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
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了《对外投资决策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相关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资金管理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1、资金管理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为了完善和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资金成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企业财务风险,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货币资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上市公司的规范管理要求,公司制定了《货
币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了资金预算范围、预算管理、资金筹措、职
务分离、印鉴管理、权限审批规范等具体细则,严格和完善了公司的资金管理。
2、资金管理决策的权限及程序
公司货币资金业务采取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限,确保办理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该依据
货币资金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1)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经授权的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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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
或相关条款、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
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
拒绝批准。(3)支付复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
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
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企业是否妥当等。凡不符上述规定的付款凭
证,财务部有权予以退回重制并重新审批。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等相关负
责人员办理支付手续。(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
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未经授权
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3、资金管理最近三年一期的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近三年一期在资金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二)对外投资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1、对外投资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
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2、对外投资决策的权限及程序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对外投
资决策制度》、《重大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审批及投资程序,以进
一步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
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公司发生的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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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
民币;(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4)交
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上述指标涉及的
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上述对外投资程序主要有:投资项目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总
经理负责实施。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经理如发现该投资方案有重大疏漏、
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之影响,可能导致投资失败,
应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投资方案进行修改、变更或终止。经股东大会批准的
投资项目,其投资方案的修改、变更或终止需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投资项目
完成后,总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并向董事会、
股东大会报告。
3、对外投资最近三年一期的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近三年一期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事项。
(三)对外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1、对外担保的政策及制度安排
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融资和对
外担保制度》、《重大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合同审批权限、担
保程序、担保风险管理,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
2、对外担保决策的权限及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融资和对外担保制度》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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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达到或
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
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8)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4)项担保事项时,应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对外担保程序主要有: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对外担保事项的管理部门,统
一受理公司对外担保的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公司有权部门审批。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
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对该等对外
担保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依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在就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
避表决。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使得有表决权的董事低于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
之二时,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对外担保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做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对外担保事项
做出相关决议。
3、对外担保最近三年一期的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近三年一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一、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情况
为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
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维护了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具体体现在以下
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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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
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维护投资者知情权的内容主要有:(1)信息披
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2)公司
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
义务:A、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决议时;B、签署意向书或协议(无论是否附加
条件或期限)时;C、公司知悉或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3)在信息披露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
对其知晓的公司应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
司有关信息;(4)公司董事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信息的知
情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5)内幕信息泄露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依照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循公平原则,面向公司的
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机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
动,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应当在公司
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并及时答复。
(二)保护投资者参与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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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
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
事项的权利。
1、累积投票制
《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
所选董事、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
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在累积投票制下,
独立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累
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如下:
(1)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①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
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监事人数之积。
②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候人进行表决时,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将
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将其拥有的
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董事、监事候选人。
③每位投票股东所投选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
④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
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监事候选人行
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
弃表决权。
⑤为最大限度地发挥累积投票制的效用,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二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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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累积投票。但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当选人数不能超过章程规定的各自应选人
数。
(2)董事、监事的当选原则
①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
监事人数之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当选,但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总
数不得少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的二分之一。
②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且该得票总数在拟当选人中最少,
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应选人数的,该次股东大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
同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再次选举。再次选举仍实行累积投票制。
③如果在股东大会上当选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应选人数二分之一时,此次选
举失败,原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并尽快组织实施下一轮选举程序。如果当选董
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时,则新一届董事会成立,新董
事会可就所缺名额再次进行选举或重新启动提名、资格审核、选举等程序。
④如果在股东大会上当选的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
人数三分之二时,则应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
董事进行选举。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公司
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1) 基本规定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 应当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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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修改公司章程
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发行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重大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重大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
还银行借款;单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且达到超募资金
总额的 20%;其它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
(3) 计票程序
①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大会审
议事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
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③公司统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时,除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表决结
果外,应另行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并宣布表决结果市予
以特别提示。
3、网络投票机制
《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
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之一的,应当使用网络投票系
统: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
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
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溢价达到或超过 2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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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三)保障投资者收益分配权
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五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的
原则、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
具体见“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六、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
利分配政策。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制定了《融资和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重大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对
外投资、关联交易、重大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审查内容和责
任等内容,对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重大影响的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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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以下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503 号)或根据
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3,832,985.34 62,675,696.90 20,283,876.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16,110,739.50
融资产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78,049,527.64 48,580,872.43 45,336,592.18
预付款项 1,875,834.10 1,875,465.06 675,235.68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4,762,087.66 3,672,705.28 1,923,332.37
存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128,520,434.74 116,804,739.67 84,329,775.8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418,624.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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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4,637,870.27 4,914,973.19 5,472,601.49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4,140,662.76 1,881,495.03 1,526,339.95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615,929.47 4,359,690.94 5,249,925.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91,471.06 1,251,591.47 788,593.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343,028.61 942,840.00 2,784,11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827,586.60 13,350,590.63 15,821,575.81
资产总计 229,348,021.34 130,155,330.30 100,151,351.63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00,000.00 1,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融负债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2,474,567.90 1,209,441.06 1,737,558.29
预收款项 11,682,944.90 12,121,160.88 11,405,520.56
应付职工薪酬 18,317,685.25 18,223,331.43 11,926,520.57
应交税费 12,548,021.67 7,352,254.22 11,776,409.05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628,261.27
其他应付款 1,504,505.78 843,160.66 9,346,365.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58,027,725.50 40,749,348.25 46,820,635.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975,660.03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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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8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7,684.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775,660.03 - 27,684.88
负债合计 98,803,385.53 40,749,348.25 46,848,320.0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580,000.00 31,580,000.00 5,555,599.00
资本公积 22,379,777.51 22,379,777.51 7,814,041.5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219,499.72 -93,023.61 -132,710.06
盈余公积 2,532,983.59 537,105.36 4,407,953.93
未分配利润 73,832,374.99 35,002,122.79 35,658,147.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30,544,635.81 89,405,982.05 53,303,031.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544,635.81 89,405,982.05 53,303,031.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9,348,021.34 130,155,330.30 100,151,351.6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3,050,696.34 148,458,465.26 127,140,913.29
其中:营业收入 183,050,696.34 148,458,465.26 127,140,913.29
二、营业总成本 134,270,284.34 107,400,010.92 92,855,682.56
其中:营业成本 93,197,823.43 75,063,992.91 61,689,856.40
税金及附加 1,152,916.86 1,059,354.47 546,223.49
销售费用 9,878,057.90 7,515,201.23 5,435,835.10
管理费用 25,144,644.32 21,826,721.51 24,410,080.78
财务费用 119,409.17 -64,951.99 524,670.25
资产减值损失 4,777,432.66 1,999,692.79 249,016.5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0,739.50 309,852.54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697,335.60 1,312,7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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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 - -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48,780,412.00 41,645,050.44 35,907,813.18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969,365.88 119,174.25 357,475.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
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5,513.15 42,673.85 28,187.7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14,963.15 2,673.85 27,792.44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1,734,264.73 41,721,550.84 36,237,100.88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0,908,134.30 8,626,775.17 10,730,906.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0,826,130.43 33,094,775.67 25,506,194.24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0,826,130.43 33,094,775.67 25,506,194.24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312,523.33 39,686.45 176,495.14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138,653.76 33,134,462.12 25,682,68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1,138,653.76 33,134,462.12 25,682,689.38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1.29 1.07 -
/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1.29 1.07 -
/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1,748,086.03 154,834,458.58 121,625,9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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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税费返还 3,151,512.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914,700.89 1,586,642.48 935,78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814,299.88 156,421,101.06 122,561,730.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639,238.40 26,461,403.85 24,977,643.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82,531,559.61 61,044,670.34 53,157,742.52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429,522.69 23,020,661.35 13,823,902.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5,039,644.53 13,466,497.56 9,632,387.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39,965.23 123,993,233.10 101,591,67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4,334.65 32,427,867.96 20,970,055.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00,000.00 5,325,168,118.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7,335.60 1,312,729.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000.00 135,029.28 75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942,84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840.00 16,832,364.88 5,326,481,598.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9,440,361.86 3,812,462.77 9,393,491.8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0,000.00 475,540.00 5,329,549,229.6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620,361.86 4,288,002.77 5,338,942,721.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672,521.86 12,544,362.11 -12,461,123.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4,066,82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5,910,000.00 1,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29,621,083.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10,000.00 3,000,000.00 33,687,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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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34,339.9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20,833.20 629,441.29 38,552,413.3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6,402,550.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55,173.17 7,031,991.62 38,552,41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54,826.83 -4,031,991.62 -4,864,501.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0,058.82 362.36 -517,839.28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63,301.56 40,940,600.81 3,126,592.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843,368.90 19,902,768.09 16,776,17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180,067.34 60,843,368.90 19,902,768.09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462,168.25 41,116,134.16 9,244,561.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16,110,739.5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67,696,780.41 36,083,598.06 36,376,488.17
预付款项 1,183,788.05 1,248,449.84 510,000.00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5,660,487.31 4,705,277.41 2,217,415.03
存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109,003,224.02 83,153,459.47 64,459,204.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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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64,996,355.53 20,796,355.53 5,02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418,624.43 - -
固定资产 2,671,999.01 3,096,644.01 3,273,482.26
在建工程 - - -
无形资产 3,761,182.56 1,398,463.04 991,453.31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3,539,466.99 4,236,835.05 4,986,644.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45,168.53 1,066,731.81 703,766.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2,840.00 2,784,11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512,797.05 31,537,869.44 17,759,462.90
资产总计 186,516,021.07 114,691,328.91 82,218,666.9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00,000.00 1,000,000.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54,231,224.57 24,281,765.06 4,941,058.29
预收款项 9,587,601.30 9,589,883.38 9,480,980.56
应付职工薪酬 11,171,942.51 7,554,150.26 5,931,970.38
应交税费 8,831,552.16 5,522,508.26 8,946,592.63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6,382,415.31 1,890,519.00 487,359.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01,704,735.85 49,838,825.96 29,787,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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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27,684.8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27,684.88
负债合计 101,704,735.85 49,838,825.96 29,815,646.0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1,580,000.00 31,580,000.00 5,555,599.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27,881,553.04 27,881,553.04 7,328,351.53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2,532,983.59 537,105.36 4,407,953.93
未分配利润 22,816,748.59 4,853,844.55 35,111,116.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811,285.22 64,852,502.95 52,403,020.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6,516,021.07 114,691,328.91 82,218,666.91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67,920,378.05 109,454,710.96 92,211,507.77
减:营业成本 115,823,102.23 81,722,591.49 55,119,825.20
税金及附加 703,189.29 602,149.34 363,181.71
销售费用 8,043,321.60 5,831,944.03 3,877,741.14
管理费用 15,714,731.43 14,267,118.18 16,002,156.51
财务费用 201,823.56 -44,416.69 4,655.52
资产减值损失 3,513,746.86 1,451,860.45 323,669.06
加 : 公 允 价值 变 动 收 益 - -110,739.50 309,8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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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567,884.67 1,204,344.5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23,920,463.08 6,080,609.33 18,034,475.67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528,404.96 28,081.33 324,974.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 - -

减:营业外支出 15,513.15 2,673.85 27,792.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14,963.15 2,673.85 27,792.4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6,433,354.89 6,106,016.81 18,331,657.5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474,572.62 2,612,488.53 6,038,419.5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9,958,782.27 3,493,528.28 12,293,237.97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958,782.27 3,493,528.28 12,293,237.9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2,071,557.86 114,984,427.79 89,555,087.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42,367.01 1,458,978.34 883,776.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713,924.87 116,443,406.13 90,438,863.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2,805,773.42 48,568,142.18 46,226,625.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7,581,948.31 23,228,820.08 20,942,443.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23,039.64 11,783,983.99 7,491,813.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84,116.77 8,832,014.27 6,734,67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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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394,878.14 92,412,960.52 81,395,55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19,046.73 24,030,445.61 9,043,304.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00,000.00 5,316,568,118.5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7,884.67 1,204,344.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000.00 135,029.28 75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42,84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840.00 16,702,913.95 5,317,773,213.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591,932.05 3,038,426.71 6,987,209.8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4,380,000.00 10,274,580.00 5,320,949,229.6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971,932.05 13,313,006.71 5,327,936,439.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024,092.05 3,389,907.24 -10,163,226.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4,066,829.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 1,000,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5,371,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00,000.00 3,000,000.00 19,438,229.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69,510.59 - 10,00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69,510.59 - 10,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30,489.41 3,000,000.00 9,438,229.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74,555.91 30,420,352.85 8,318,307.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83,806.16 8,863,453.31 545,146.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809,250.25 39,283,806.16 8,863,4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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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公司
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
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的主要因素
1、宏观经济发展状况
公司主要从事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城市化进程等宏观
经济因素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总体运行较为平稳,城市化进程稳步
推进,为建筑室内设计行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市场机遇。然而,由于我国区域间
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不同区域间城市建设状况亦不相同,加之受宏观经济总体
周期性波动影响,我国建筑室内设计的总体市场需求也经历了阶段性的波动。总
体而言,宏观经济发展周期的变化与建筑室内设计服务需求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对公司业务发展亦构成一定影响。
2、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具有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知识密集等特
点,建筑室内设计不仅是建筑室内空间的布局规划,更融入了文脉传承、创意元
素、文化底蕴等艺术内涵,公司最核心的资产为在该行业中具有一定技术知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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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设计能力、创意理念、项目管理经验的设计师团队。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城
市建设步伐的持续推进,带动了建筑室内设计业务的繁荣以及设计水平的大幅提
升,行业内企业对设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于关键性设计人才的争夺也越来
越激烈。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兼具设计水平和项目管理经验的综
合型人才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大。
公司一贯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持续吸收、培养、引进行业内优秀的设计与
管理人才,通过员工参股以及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措施,组建了一支素质高、能力
强、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在未来,能否保持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
不断吸引优秀的设计人才及综合管理型人才加盟,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
义。
3、市场竞争能力
建筑室内设计市场,特别是民用建筑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业主单位
主要通过邀请招标或招投标等方式,并综合考虑设计单位的资质水平、设计能力、
创意高度、既往设计作品等相关因素,最终确定项目承接单位。只有在创意设计
水平、人才储备、项目运作经验、市场开拓等方面均占据优势地位的企业才能在
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业务机遇,并进一步增强自身竞争优势。在上
述背景下,行业内呈现出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
上优势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因此,能否建立并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人
才、技术、创意、业务拓展等方面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对公司在日益激烈的市场
竞争中有效维护已有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
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本公司营业收入、综合毛利率、经
营性现金净流量是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的财务指标,其变动情况对公司业绩变动
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1、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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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714.09万元、14,845.85万元、18,305.07
万元,呈逐年稳定增长的良好趋势,2015年和2016年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同比分
别增长16.77%、23.30%,这主要得益于以下两个因素:第一、良好的外部市场
机遇。建筑室内设计作为建筑工程业务链条的前端,其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
态势、城市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呈正相关关系。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稳
定增长、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以区域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各地区城市建设步伐有
序推进,持续释放建筑工程建设以及相应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需求;第二、公司
的核心竞争优势使然。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提供
商,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在设计能力、创意水平、项目经验、团队建设、
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精细、便捷的
专业化、定制化设计服务,建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市场影响力,设计作品充分
满足客户对室内空间在功能布局、装饰风格、审美品位、成本管控等方面的多元
化需求,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使得公司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获取设计项目以实现收入的增长;第三、拓展业务半径与服务领域的成效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全国化经营的战略布局,通过在各区域核心城市设立分支机
构等方式进行业务拓展,有力的提升了业务订单的区域来源。与此同时,报告期
内,公司适时把握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良好机遇,不断加强轨道交通领域的
业务开拓与团队建设,并积极顺应外部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积极部署酒店细分业
务领域的战略转型。上述战略措施成效的逐步显现,有力的支撑了公司设计业务
收入的持续增长。
2、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1.48%、49.44%、49.09%。总体看来,
公司综合毛利率在各年度间略有波动,但整体保持在稳定的较高水平,这主要是
由于公司主要从事的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具有智力密集、人才密集、知识密集的特
点,基于其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艺术创作水平而享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由此可见,
公司业务盈利能力较强,为公司业绩的较快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3、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97.01 万元、3,2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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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617.43 万元。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数且总体上与公
司盈利状况相匹配,说明公司盈利质量较好,资金管理能力较高,为公司业绩成
长的持续稳定性提供了保障。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前期有
所下降,主要系当期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幅较大所致。
综合上述因素,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前景较好,公司自身盈利能力、盈利
质量均处于较高水平,进而为公司业绩保持相对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提供了有力
支撑。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经
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层及主要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
未出现对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它们是根
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拟定的。
(一)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
(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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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
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
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
权益。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
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
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
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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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
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
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
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
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
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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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
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
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五)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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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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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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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
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
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
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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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
账龄组合
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并关联方组合 期末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 10
2-3 年 30
3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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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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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
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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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
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
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八)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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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
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
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按 10 年预计使用年限、5%残值率计提折旧,出租用
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3-10 5 9.5-31.67
运输设备 5-10 5 9.5-19
其他设备 3-10 5 9.5-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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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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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
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
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
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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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 据
软件使用权 3 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
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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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
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
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
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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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
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
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
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
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办公室装修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目名称 摊销期限 依据
办公室装修费用 5年 预计使用年限
人才公寓 10 年 预计使用年限
(十五)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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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
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
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
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
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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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室内设计、软装饰品销售。
1、建筑室内设计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设计
项目的工作量实际完工进度为确认基准,按照设计合同总金额乘以工作量实际完
工进度计算已完成的合同金额,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完成的合同金额,并扣除
相应增值税后确认为该项目的当期收入。
2、软装饰品销售
公司在所有软装饰品安装、摆放完毕,并经客户确认,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十七)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
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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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八)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十九)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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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
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
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
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
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
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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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期和上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
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适用的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目前主要税种及适用税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纳税主体适用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税率及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
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
增值税 3%、5%、6%、17%
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25%、16.5%
(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子公司博普森机电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编号:GR201544200778),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博普森机电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姜峰(深圳)设立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 号),对设在横琴新
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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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分业务类别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18,048.71 98.60% 14,596.91 98.32% 12,625.86 99.31%
其中:建筑室
17,622.75 96.27% 14,551.24 98.02% 12,625.86 99.31%
内设计
软装饰品销售 425.96 2.33% 45.66 0.31% - 0.00%
其他业务 256.36 1.40% 248.94 1.68% 88.23 0.69%
合 计 18,305.07 100.00% 14,845.85 100.00% 12,714.0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分业务类别的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 9,159.85 98.28% 7,277.22 96.95% 6,080.75 98.57%
其中:建筑室内
8,946.85 96.00% 7,256.29 96.67% 6,080.75 98.57%
设计
软装饰品销售 213.00 2.29% 20.93 0.28% - 0.00%
其他业务 159.93 1.72% 229.18 3.05% 88.23 1.43%
合 计 9,319.78 100.00% 7,506.40 100.00% 6,168.99 100.00%
八、非经常性损益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507 号),申报会计师认为“贵公司
编制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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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963.15 -2,673.85 -27,792.4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
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2,813,812.75 4,800.0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投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4,370,219.31 13,947,826.29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546,963.38 1,514,197.04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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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55,003.13 74,374.25 354,578.92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1,454,178.30 -5,817,121.53
项目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所得税的影响数 -681,192.79 -135,735.71 -460,245.88
合 计 2,272,659.94 3,403,769.08 9,511,442.40
九、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1 2.87 1.80
速动比率 2.21 2.87 1.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53% 43.45% 36.26%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4.13 2.83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3.17% 2.10% 2.86%
(扣除土地使用权)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货周转率(次)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89 3.16 3.4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658.98 4,576.90 3,937.7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82.61 3,309.48 2,550.62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855.35 2,969.10 1,599.48
的净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209.97 38,786.63 416,028.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72 1.3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51 1.03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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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以及变动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2,852.04 56.04% 11,680.47 89.74% 8,432.98 84.20%
其中:货币
4,383.30 19.11% 6,267.57 48.15% 2,028.39 20.25%
资金
应收账款 7,804.95 34.03% 4,858.09 37.33% 4,533.66 45.27%
非流动资产 10,082.76 43.96% 1,335.06 10.26% 1,582.16 15.80%
其中:固定
463.79 2.02% 491.50 3.78% 547.26 5.46%
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461.59 2.01% 435.97 3.35% 524.99 5.24%
资产总计 22,934.80 100.00% 13,015.53 100.00% 10,015.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015.14 万元、13,015.53 万元、22,934.80
万元,总体随公司业务的发展呈现出稳定的扩张态势。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
8,432.98 万元、11,680.47 万元、12,852.0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20%、
89.74%、56.04%,总体占比较高,这主要是由公司业务属性、经营模式所致,
符合行业的经营特点与实际情况。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系当年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多,系当年购买办公用房支付预付款较多形成。
(二)各项主要资产分析
1、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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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383.30 34.11% 6,267.57 53.66% 2,028.39 24.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1,611.07 19.10%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7,804.95 60.73% 4,858.09 41.59% 4,533.66 53.76%
预付款项 187.58 1.46% 187.55 1.61% 67.52 0.80%
其他应收款 476.21 3.71% 367.27 3.14% 192.33 2.28%
流动资产合计 12,852.04 100.00% 11,680.47 100.00% 8,432.98 100.00%
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6.78 5.46 11.11
银行存款 3,811.23 6,078.88 1,979.16
其他货币资金 565.29 183.23 38.12
合计 4,383.30 6,267.57 2,028.39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2,028.39 万元、6,267.57 万元、
4,383.30 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业绩与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4 年末有较大幅度的
增长,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经营业绩与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盈利质量和应收
款项回款情况较好,当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2.79 万元,使得
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增幅较大。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较 2015 年
末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较大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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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金
额为 1,611.07 万元。上述金融资产系公司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相关考虑,利
用账面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型基金所致。2015 年,公司已注销相应交易账户,后
续不再发生类似投资行为。
(3)应收账款
① 应收账款总体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分别为 4,533.66 万元、4,858.09 万元、
7,804.95 万元,总体上随公司营业规模的提升而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的
变动趋势与公司业务规模的比较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万元) 7,804.95 4,858.09 4,533.66
应收账款同比增幅 60.66% 7.16% 55.55%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万元) 18,305.07 14,845.85 12,714.09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23.30% 16.77% 13.52%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 2015 年末增长了 60.66%,增幅较大,主要原因
为:第一、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持续增加带动应收账款的增加,2016 年公司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 23.30%;第二、发行人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下游客户
主要系房地产开发商。2015 年以来,全国房地产市场景气度持续高涨,为防止
房地产市场过热,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2016 年以来,针对住宅市场,
国内多个城市密集出台有关限购限贷等调控政策。该等政策虽然对发行人主要面
对的商办类建筑所属市场影响不大,但阶段性影响了开发商资金回笼速度及整体
资金安排,间接导致该等开发商对发行人的付款进度阶段性放缓。
发行人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衡设计 50.43% 50.27% 17.27%
苏州设计 - 28.85% 18.22%
山鼎设计 - 79.03% 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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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股份 101.78% 121.97% 109.58%
平均值 - 70.03% 53.82%
杰恩创意 42.64% 32.72% 35.66%
注:上表中数据来源于各公司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处于合理范围。
② 应收账款期初金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回款金额、期末金额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期初金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回款金额、期末
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 度 期初金额 本期新增 本期回款 期末金额
2016 年 5,360.68 19,243.03 15,865.93 8,737.78
2015 年 4,852.96 15,301.20 14,793.49 5,360.68
2014 年 3,100.10 12,986.35 11,233.49 4,852.96
③ 期后回款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8,737.78 5,360.68 4,852.96
占当期营收比例 47.73% 36.11% 38.17%
期末 其中:超期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情况 (已达客户确认节点 6,418.47 3,718.74 3,029.78
但尚未收回的款项)
占当期营收比例 35.06% 25.05% 23.83%
应收账款回款金额 1,931.78 3,691.67 4,293.61
回款比例 22.11% 68.87% 88.47%
回款情况 其中:超期应收账款
(已达客户确认节点 1,916.76 2,429.18 2,913.23
但尚未收回的款项)
回款比例 29.86% 65.32% 96.15%
④ 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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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858.03 9.82%
2 儋州恒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50.79 2.87%
2016 年末 3 上海绿地青浦置业有限公司 230.50 2.64%
4 上海招商宝欣置业有限公司 209.57 2.40%
5 上海嘉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2.84 1.98%
合 计 1,721.73 19.71%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488.56 9.11%
2 上海绿地青浦置业有限公司 296.50 5.53%
3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1.97 3.02%
2015 年末
4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9.52 2.98%
5 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49.52 2.79%
合 计 1,256.07 23.43%
1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14.09 6.47%
2 武汉华为投资有限公司 220.85 4.55%
3 和记黄埔地产(上海)陆家嘴有限公司 184.53 3.80%
2014 年末
4 深圳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82.00 3.75%
5 大庆昆仑唐人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148.22 3.05%
合 计 1,049.68 21.63%
⑤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32.82 502.59 319.30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合 计 932.82 502.59 319.30
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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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余额 坏账 账面余额 坏账
金额 比例 准备 金额 比例 准备 金额 比例 准备
1 年以内 6,862.19 78.53% 343.11 4,006.52 74.74% 200.33 3,937.24 81.13% 196.86
1-2 年 1,067.01 12.21% 106.70 848.26 15.82% 84.83 782.04 16.11% 78.20
2-3 年 465.09 5.32% 139.53 412.09 7.69% 123.63 127.77 2.63% 38.33
3 年以上 343.48 3.93% 343.48 93.81 1.75% 93.81 5.90 0.12% 5.90
合 计 8,737.78 100% 932.82 5,360.68 100% 502.59 4,852.96 100% 319.30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账面金额分别为 67.52 万元、187.55 万元、187.5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0%、1.61%、1.46%,主要为预付的房屋租金
和采购款等,整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192.33 万元、367.27 万元、476.21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房租押金、投标保证金等,该等款项的
发生均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总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2015 年末,公司其他
应收款比 2014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期为募投项目支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购房意向金。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比 2015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
期公司客户以少量房产抵偿所欠公司设计费用而形成的临时性其他应收款项。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投资性房地产 41.86 0.42% - - - -
固定资产 463.79 4.60% 491.50 36.81% 547.26 34.59%
无形资产 414.07 4.11% 188.15 14.09% 152.63 9.65%
长期待摊费用 461.59 4.58% 435.97 32.66% 524.99 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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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249.15 2.47% 125.16 9.37% 78.86 4.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8,434.30 83.65% 94.28 7.06% 278.41 17.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082.76 100.00% 1,335.06 100.00% 1,582.16 100.00%
(1)投资性房地产
2016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41.86 万元,主要原因系系当期公司
客户南昌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一套房屋抵偿所欠公司设计费,进而形成投资性
房地产。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 547.26 万元和 491.50 万元、463.79
万元。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行业内企业轻资产的运营模式引致公司
固定资产规模总体较小,公司固定资产为日常经营所需的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
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运输设备 152.99 213.68 267.33
办公设备 231.38 213.19 251.27
其他设备 79.42 64.62 28.67
合 计 463.79 491.50 547.26
(3)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合计: 706.63 378.26 256.73
其中:软件 699.84 378.26 256.73
专利权 6.80 - -
累计摊销合计: 292.57 190.12 104.10
其中:软件 292.09 190.12 104.10
专利权 0.48 - -
账面净值合计: 414.07 188.15 1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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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软件 407.75 188.15 152.63
专利权 6.31 - -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办公用软件和专利权,该等无形资产均系公
司及子公司所有,无形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 152.63 万元、188.15 万元、414.07
万元。
(4)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金额分别为 524.99 万元和 435.97 万元、
461.59 万元,主要为办公场所装修支出的摊销余额以及所购置的人才公寓支出。
2016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金额比上一年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年公
司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装修而发生相应支出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分别为 278.41 万元、94.28 万元、
8,434.30 万元,主要为员工长期借款、人才公寓申购款和购买办公用房预付款,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借款 - - 136.00
人才公寓申购款 - 94.28 142.41
购买办公用房预付款 8,434.30 - -
合 计 8,434.30 94.28 278.41
其中,员工长期借款系公司出于关心员工生活、留住骨干人才等相关考虑,
对部分核心业务骨干提供的无息借款,用于该等员工偿还房贷、购车等事项。2015
年,该等员工均向公司归还了前述借款,后续不再发生类似的借款情形。人才公
寓申购款系公司为购入人才公寓而预先支付的申购款。2016 年末,公司其他非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为 8,434.30 万元,系购买办公用房所支付的预付款。
(三)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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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其中:应收账款 932.82 502.59 319.30
其他应收款 83.78 36.27 19.59
合计 1,016.60 538.86 338.89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除了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并已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之外,对于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
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
账准备计提的比例:1 年以内(含 1 年)的计提比例为 5.00%,1 年至 2 年的计
提比例为 10.00%,2 年至 3 年的计提比例为 30.00%,3 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
100.00%。
此外,公司按照制定的减值准备提取政策和谨慎性要求,对存货、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进行了核查,均不存在减值情况。同时,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政策,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
准备,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公允和稳健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
况与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
(四)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
1、总体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150.00 11.64% 100.00 2.45% - -
应付账款 247.46 2.50% 120.94 2.97% 173.76 3.71%
预收款项 1,168.29 11.82% 1,212.12 29.75% 1,140.55 24.35%
应付职工薪酬 1,831.77 18.54% 1,822.33 44.72% 1,192.65 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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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1,254.80 12.70% 735.23 18.04% 1,177.64 25.14%
应付股利 - - - - 62.83 1.34%
其他应付款 150.45 1.52% 84.32 2.07% 934.64 19.95%
流动负债合计 5,802.77 58.73% 4,074.93 100.00% 4,682.06 99.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77.57 41.27% - - 2.77 0.06%
负债合计 9,880.34 100.00% 4,074.93 100.00% 4,684.83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室内设计,业务经营中产生的主要负债为预收客户的设计
费用(预收账款)、待支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待缴纳的税费(应交税
费),均为流动负债。公司高流动负债比例的负债结构与高流动资产比例的资产
结构相匹配,公司的负债结构符合实际经营特点。2016 年,公司非流动负债占
比较大,主要系当期公司因购买办公用房需要,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所致。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73.76 万元、120.94 万元、247.46 万元,
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3.71%、2.97%、2.50%,主要系公司因对外进行劳务采购而
应付供应商的款项,总体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
(2)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1,140.55 万元、1,212.12 万元、1,168.29 万
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24.35%、29.75%、11.82%。该等预收款项主要系公司
依据设计合同的约定,预收客户的设计费用。
(3)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属于智力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人员薪酬亦是公司主要成本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192.65
万元、1,822.33 万元、1,831.77 万元,占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5.46%、44.72%、
18.54%。
2015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4 年末有较大幅度的提升,主要原
因为:自 2014 年下半年起,公司出于业务发展以及设计人才储备、培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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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设计人员的招募,与此同时,公司既有设计人员的薪酬水
平随着工作年限、项目经验的积累亦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该等因素共同引致公司
2015 年员工薪酬支出有所提升,进而使得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薪酬水平总体保持稳定,通常根据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本
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工资水平适度控制公司当年度的用人计划和薪酬水平,
使员工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账面金额分别为 1,177.64 万元、735.23 万元、
1,254.80 万元,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934.64 万元、84.32 万元、150.45
万元。
2014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较大,主要为对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余
额,该等金额为 847.79 万元,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关联方与
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关联交易”。2015 年,公司对前
述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清理,后续不再发生类似的情形。
除此之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收取的押金、待支付的员工
报销款等,该等款项的发生均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总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6)短期借款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100.00 万元、
1,150.00 万元,上述短期借款均为保证借款。2016 年,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较多,
主要用于当期购买办公用房。
(7)长期借款
2016 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为 3,997.57 万元,主要为发行人当期向招
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贷款而产生余额,主要用于当期购
买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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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后结算、支付或上缴情况及相应现金流量变化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8,305.07 14,845.85 12,714.09
加: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1,421.44 1,073.75 778.48
加:应收票据(期初-期末) - - -
加:应收账款(期初-期末) -3,377.10 -507.72 -1,752.86
加:预收账款(期末-期初) -43.82 71.56 422.88
加:汇率变动对应收预收款项影响额 0.50 - -
减:其他 131.28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174.81 15,483.45 12,162.59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成本 9,319.78 7,506.40 6,168.99
加: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577.41 357.06 245.15
加:应付票据(期初-期末) - - -
加:应付帐款(期初-期末) -126.51 52.81 -3.98
加:预付帐款(期末-期初) 0.04 120.02 35.54
加:预付应付款项中与长期资产相关款项 129.02 -110.25 79.08
减:营业成本中的人工费用 6,232.90 5,151.62 3,930.73
减:营业成本中的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 102.91 128.28 90.72
减:其他 - - 5.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63.92 2,646.14 2,497.76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减少金额 8,290.53 6,155.32 5,329.76
减: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变动额 37.37 50.85 13.99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53.16 6,104.47 5,3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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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对外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等负
债项目期后结算、支付或上缴情况及相应现金流量变化一致。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 本 3,158.00 3,158.00 555.56
资本公积 2,237.98 2,237.98 781.40
其他综合收益 21.95 -9.30 -13.27
盈余公积 253.30 53.71 440.80
未分配利润 7,383.24 3,500.21 3,565.81
少数股东权益 - - -
合 计 13,054.46 8,940.60 5,330.30
1、股本变动情况
2014 年,姜峰、袁晓云、冉晓凤、杰创汇鑫、佳创汇鑫先后向公司增资,
引致当期末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555.56 万元。
2015 年,姜峰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746.16 万元
按 1:0.536011 的比例折股为 3,08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十兄弟向公司增资,公司股本增加 78.00 万元。上述事项共同引致当期末公司股
本增加至 3,158.00 万元。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1)投资者投入的资本 2,237.98 2,237.98 151.12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影响 - - 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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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公积
(1)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 - - 581.71
资本公积合计 2,237.98 2,237.98 781.40
2014 年,杰创汇鑫、佳创汇鑫先后向公司增资,增资金额超过其在公司注
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引致当期末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
加 151.12 万元。
2015 年,姜峰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746.16 万元
按 1:0.536011 的比例折股为 3,08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
的净资产值高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年,十兄弟向公司增资,增资金额超
过其在公司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共同引致当期末公司
资本公积增加至 2,237.98 万元。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253.30 53.71 440.80
任意盈余公积 - - -
盈余公积合计 253.30 53.17 440.80
公司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报告期
内,公司盈余公积的增长主要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2015 年,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746.16 万元按 1:0.536011 的比例折股为
3,08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使得当期盈余公
积有所减少。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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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未分配利润 3,500.21 3,565.81 5,056.1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82.61 3,309.48 2,550.62
减:提取盈余公积 199.59 58.17 122.93
分配股利 - - 3,918.06
净资产折股 - 3,316.9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7,383.24 3,500.21 3,565.81
(六)偿债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2.21 2.87 1.80
速动比率 2.21 2.87 1.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4.53% 43.45% 36.26%
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658.98 4,576.90 3,937.71
利息保障倍数 209.97 38,786.63 416,028.26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资产负债率
时间 公司名称 流动比率 速动比例
(母公司)
中衡设计 1.41 1.34 29.30%
苏州设计 - - -
2016 年
山鼎设计 - - -
12 月 31 日
设计股份 1.45 1.26 53.78%
杰恩创意 2.21 2.21 54.53%
中衡设计 0.91 0.91 50.48%
苏州设计 3.55 3.55 19.74%
2015 年
山鼎设计 3.43 3.43 27.58%
12 月 31 日
设计股份 1.50 1.29 51.30%
杰恩创意 2.87 2.87 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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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 3.15 3.15 21.01%
苏州设计 3.24 3.24 19.32%
2014 年
山鼎设计 2.12 2.12 40.12%
12 月 31 日
设计股份 1.76 1.55 45.50%
杰恩创意 1.80 1.80 36.26%
注:上表中数据来源于各公司的定期报告。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处于合
理范围。预计公司成功上市后相关指标都将有进一步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与资产规模较为配比,不存在现实的短期偿债风险。
公司具备足够的短期偿债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根本上保障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总体良好,为公司债务的
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随经营业绩的增
长而逐年增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足够支付到期贷款和利息,利息保障倍数较
高。
(2)良好的银行资信保障了公司稳定的后续融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均有足够的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
期还贷的情况。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证。
公司管理层注意到,公司融资方式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款融资,未能通过
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或者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长期资金,不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
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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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1、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存货周转率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2.89 3.16 3.41
2、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近三年一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衡设计 2.34 3.08 4.27
苏州设计 - 4.22 6.63
山鼎设计 - 1.29 1.74
设计股份 1.07 0.91 0.98
平均值 - 2.38 3.41
杰恩创意 2.89 3.16 3.41
注:上表中数据来源于各公司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不存在存货,因此存货周转率指标对公司来说并不适用;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处于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异
常。
十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的逐项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 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一、营业总收入 18,305.07 23.30% 14,845.85 16.77% 12,714.09 13.52%
其中:营业收入 18,305.07 23.30% 14,845.85 16.77% 12,714.09 13.52%
二、营业总成本 13,427.03 25.02% 10,740.00 15.66% 9,285.57 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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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成本 9,319.78 24.16% 7,506.40 21.68% 6,168.99 11.69%
税金及附加 115.29 8.83% 105.94 93.94% 54.62 -17.33%
销售费用 987.81 31.44% 751.52 38.25% 543.58 21.53%
管理费用 2,514.46 15.20% 2,182.67 -10.58% 2,441.01 62.60%
财务费用 11.94 -283.69% -6.50 -112.38% 52.47 -249.73%
资产减值损失 477.74 138.91% 199.97 703.04% 24.90 -86.9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0.00% -11.07 -135.74% 30.99 -45.31%
投资收益 - -100.00% 69.73 -46.88% 131.27 7715.72%
其中:对联营企业
- - - - - -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 - - - - -
三、营业利润 4,878.04 17.13% 4,164.51 15.98% 3,590.78 0.74%
加:营业外收入 296.94 2391.11% 11.92 -66.66% 35.75 -66.74%
减:营业外支出 1.55 -63.65% 4.27 51.39% 2.82 25.49%
四、利润总额 5,173.43 24.00% 4,172.16 15.13% 3,623.71 -1.25%
减:所得税费用 1,090.81 26.45% 862.68 -19.61% 1,073.09 29.91%
五、净利润 4,082.61 23.36% 3,309.48 29.75% 2,550.62 -10.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082.61 23.36% 3,309.48 29.75% 2,550.62 -10.30%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明细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主营业务 18,048.71 23.65% 14,596.91 15.61% 12,625.86 12.74%
其他业务 256.36 2.98% 248.94 182.14% 88.23 -
合计 18,305.07 23.30% 14,845.85 16.77% 12,714.09 13.5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其中,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分别增长 12.74%、15.61%和 23.65%,与此同时,
其他业务收入有所波动。
(1)主营业务收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建筑室内设计 17,622.75 97.64% 14,551.24 99.69% 12,625.86 100.00%
软装饰品销售 425.96 2.36% 45.66 0.31% - -
合计 18,048.71 100.00% 14,596.91 100.00% 12,625.86 100.00%
①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12,625.86 万元、
14,551.24 万元、17,622.7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0.00%、99.69%、
97.64%,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各期,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总体
呈现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
第一、良好的外部市场机遇。建筑室内设计作为建筑工程业务链条的前端,
其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城市化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以区域核心城市为中心
的各地区城市建设步伐有序推进,持续释放建筑工程建设以及相应的建筑室内设
计业务需求;
第二、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使然。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
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取得了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是中
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2014-2015 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构”以
及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的“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经过多年的经营积
累,公司在设计能力、创意水平、项目经验、团队建设、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具
备较强的综合优势,为客户提供高效、精细、便捷的专业化、定制化设计服务,
建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市场影响力,设计作品充分满足客户对室内空间在功能
布局、装饰风格、审美品位、成本管控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受到了客户的广泛
认可,使得公司得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进而获取业务订单以实现收
入的增长;
第三、拓展业务半径与服务领域的成效显现。报告期内,公司秉承全国化经
营的战略布局,通过在各区域核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进行业务拓展,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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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升了业务订单的区域来源。与此同时,报告期内,公司适时把握全国城市轨
道交通建设的良好机遇,不断加强轨道交通领域的业务开拓与团队建设,并积极
顺应外部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积极部署酒店细分业务领域的战略转型。上述战略
措施成效的逐步显现,有力的支撑了公司设计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按照业务板块划分,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业类建筑 10,768.91 61.11% 9,496.65 65.26% 8,715.45 69.03%
办公类建筑 2,817.99 15.99% 1,993.69 13.70% 1,192.88 9.45%
酒店类建筑 2,686.42 15.24% 1,372.70 9.43% 1,766.06 13.99%
轨道交通类建筑 1,349.43 7.66% 1,688.21 11.60% 951.47 7.54%
合 计 17,622.75 100.00% 14,551.24 100.00% 12,625.8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涵盖商业类建筑、办公类建筑、酒店类建
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多个领域,具体分析如下:
A、商业类建筑
商业类建筑室内设计是公司设计业务的核心板块。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
商业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8,715.45 万元、9,496.65 万元、10,768.91
万元,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9.03%、65.26%、61.11%,业务规模总体
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伴随着各地区城市
建设的深化、居民消费理念的攀升,业态多元化趋势与现代消费理念引导着商业
地产的转型升级,以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城市综合体等为代表的现
代建筑形态逐渐兴起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由此孕育出巨大的商业空间设计
需求;第二、现代商业建筑除了具备餐饮、娱乐、购物等综合性功能外,还带有
城市品牌意义和生活文化主题,更加注重建筑内部装饰的美感、风格及其所承载
的艺术底蕴、人文精神,这就为专业的建筑室内设计公司创造了潜在的业务机遇;
第三、公司自设立以来,已参与或主导完成了西安华润万象城、长沙四季汇购物
中心、上海华润五彩城、深圳星河时代 COCO PARK、深圳宝能 ALL CITY 等多
个商业设计项目,主要商业设计作品获得多项殊荣,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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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口碑,加之对目标市场的精准研判、对业务机遇的适时把握,使得公司得以
持续承接项目以支撑业绩的稳步增长。
B、办公类建筑
办公类建筑室内设计是公司设计业务的重点板块。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
办公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1,192.88 万元、1,993.69 万元、2,817.99 万
元,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5%、13.70%、15.99%,总体呈现出较快的
增长态势,这主要是由于:随着城市经济的蓬勃发展、宏观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大型企业在中心城市建设区域总部,集成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资本运作、战略
管理等复合功能,与此同时,以金融、互联网、软件、高科技企业等为代表的专
业服务业公司快速成长,上述趋势的出现直接推动了以高档写字楼为代表的办公
类建筑的建设需求。公司适时把握外部市场机遇,凭借行业内较强的品牌形象与
综合竞争优势,持续获取设计项目以支撑业绩的稳定增长。
C、酒店类建筑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酒店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1,766.06 万元、
1,372.70 万元、2,686.42 万元,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99%、9.43%、
15.24%。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外部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积极部署酒店细分业务领
域的战略转型,将业务重点由奢华、顶级品牌的星级酒店转向豪华舒适、商务休
闲型的高端品牌酒店。由于转型期间市场培育、客户挖掘、技术研发、团队建设、
经验积累等均需要一段过渡时期,致使 2015 年公司酒店类建筑室内设计业绩相
对较低。2016 年,随着上述业务转型效果的逐步显现,公司酒店类建筑室内设
计业务收入呈现回升态势。
D、轨道交通类建筑
轨道交通类建筑室内设计是公司设计业务的新兴增长点。2014 年至 2016 年,
公司轨道交通类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951.47 万元、1,688.21 万元、
1,349.43 万元,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4%、11.60%、7.66%。近年来,
在城市化建设持续深入、政策层面大力扶持的背景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已
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进而带来车站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上盖物业以及周
边商业空间的室内设计需求,公司适时把握业务机遇,较早进入轨道交通室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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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领域,先后承接了深圳、苏州、青岛等地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设计业务,提升
了行业知名度,并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该领域内的综合竞争优势,实现良性循环,
进一步促进了该领域内的业务发展。
按照业务区域划分,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区 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 7,608.22 43.17% 5,885.45 40.45% 4,025.78 31.89%
华东 4,384.91 24.88% 3,900.79 26.81% 4,650.17 36.83%
华中 1,411.55 8.01% 1,821.06 12.51% 953.17 7.55%
西南 2,139.19 12.14% 1,249.13 8.58% 1,370.69 10.85%
华北 283.01 1.61% 873.71 6.00% 477.41 3.78%
东北 914.45 5.19% 612.29 4.21% 729.58 5.78%
西北 831.89 4.72% 208.81 1.44% 419.06 3.32%
境外 49.52 0.28% - - - -
合 计 17,622.75 100.00% 14,551.24 100.00% 12,625.86 100.00%
A. 华南地区成为公司主要业务区域,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华南地区尤其是广深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建设总体保持着持续、稳定的
发展态势,公司立足于深圳,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在华南区域形成了较强的行
业地位与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区域实现的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4,025.78 万元、5,885.45 万元、7,608.22 万元,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89%、40.45%、43.17%,总体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成为公司业务收
入的主要区域。
B. 华东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业务区域,业务收入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华东地区尤其是江、浙、沪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公司积极布局以上海为中心、辐射华东区域的营销服务网络。报告期内,公司在
华东区域实现的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 4,650.17 万元、3,900.79 万元、4,384.91 万
元,占设计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3%%、26.81%、24.88%,总体处于较高
水平,是公司设计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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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其他地区业务不断发展
公司一直秉持全国化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除华南、华东区域外,公司逐步
在北京、大连、武汉等地设立分支机构,业务范围逐步覆盖华北、华中、东北、
西南等多个区域。随着公司行业知名度的持续提升,加之区域市场开拓力度的不
断加深,公司在该等区域的业务收入总体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
② 软装饰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商业、办公、酒店等室内空间的设计服务的同时,
根据客户需求,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室内软装饰品的选购、安装、陈设,使得室内
装饰整体效果符合既定的设计风格与艺术内涵。2014 年、2015 年、2016 年,上
述业务收入分别为 235.33 万元、45.66 万元、425.95 万元,整体金额相对较小。
(2)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现有办公场所的使用情况,将少量暂时空置的办公区域
转租予第三方并收取租金。2014 年至 2016 年,该项转租业务形成其他业务收入
分别为 88.23 万元、248.94 万元、256.36 万元,总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9,159.85 98.28% 7,277.22 96.95% 6,080.75 98.57%
其中:建筑室内设计 8,946.85 96.00% 7,256.29 96.67% 6,080.75 98.57%
软装饰品销售 213.00 2.29% 20.93 0.28% - -
其他业务成本 159.93 1.72% 229.18 3.05% 88.23 1.43%
合计 9,319.78 100.00% 7,506.40 100.00% 6,168.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在 95%以上,具体构
成如下:
单位:万元
建筑室内设计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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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6,234.23 69.68% 5,151.62 71.00% 3,930.73 64.64%
合作设计支出 1,085.55 12.13% 687.60 9.48% 672.87 11.07%
房屋租赁费 748.25 8.36% 615.34 8.48% 714.77 11.75%
差旅及办公费 424.00 4.74% 307.14 4.23% 355.44 5.85%
图文制作费 293.79 3.28% 280.24 3.86% 116.55 1.92%
其他 161.04 1.80% 214.35 2.95% 290.39 4.77%
合计 8,946.85 100.00% 7,256.29 100% 6,080.75 100%
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营业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合作设计支出、房屋租
赁费、差旅及办公费、图文制作费等。
职工薪酬系公司支付的设计人员的薪酬,具体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公积
金、各类福利等相关支出,是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通常
根据上年度的经营业绩和本年度的经营计划以及行业工资水平适度控制公司当
年度的用人计划和薪酬水平,使员工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
报告期各期,上述职工薪酬成本分别为 3,930.73 万元、5,151.62 万元、6,234.23
万元,占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4.64%、71.00%、69.68%。报告
期内,人工成本总体上升幅度较大,占比较为稳定,公司职工薪酬成本与以前年
度相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自 2014 年下半年起,公司出于业务发展以及设
计人才储备、培养需求,对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设计人员的招募,与此同时,公
司既有设计人员的薪酬水平随着工作年限、项目经验的积累亦有一定程度的提
升,该等因素共同引致公司报告期内员工薪酬支出有所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作设计单位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技术咨询、专项设计。
其中,技术咨询主要系前期技术方案咨询、概验算咨询等;专项设计主要系施工
图辅助设计及后期服务、陈设艺术设计、专项结构设计、建筑外立面设计、灯光
照明设计等。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合作设计支出涉及的具体环节、金额比例
等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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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
概验算咨询 5.55 0.51% 12.51 1.82% 10.24 1.52%
前期技术方案咨询 299.71 27.61% 123.47 17.96% 216.89 32.23%
专项设计
施工图辅助设计及后期服务 119.79 11.03% 398.71 57.99% 351.85 52.29%
陈设艺术设计 241.25 22.22% 38.16 5.55% 47.16 7.01%
灯光照明设计 64.17 5.91% 53.94 7.84% 24.83 3.69%
建筑外立面设计 148.21 13.65% - - - -
专项结构设计 185.15 17.06% - - - -
导向标识设计 11.87 1.09% 40.53 5.89% 20.19 3.00%
其他专项设计 9.85 0.91% 20.28 2.95% 1.71 0.25%
合计 1,085.55 100.00% 687.60 100.00% 672.87 100.00%
上述合作设计内容涉及的项目构成、合作单位主要情况如下:
项目 合作设计单位 项目构成
技术咨询:
塘朗车辆段综合体酒店及西区公共部分
深圳联顺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
概验算咨询 精装修设计、云投商务大厦项目精装设计
公司等

前期技术方案 伍兹贝格亚洲有限公司、深圳 深湾汇云中心集中商业及写字楼等室内
咨询 市杨邦胜市内设计有限公司等 设计、武汉缤购城商业项目装饰设计等
专项设计:
深圳市维度室内设计有限公 深圳地铁 11 号线(机场线)工程设计分
施工图辅助设 司、上海界瑞建筑规划设计有 包合同-车站装修系统设计、华为实验室
计及后期服务 限公司、上海容华装饰工程设 一期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塘朗车辆段综
计事务所等 合体酒店及西区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等
地铁一期工程 2 号线四位一体设计、红星
北京央美城市公共艺术院、深
陈设艺术设计 地产福州爱琴海购物公园、港中旅聚豪高
圳市麦田创想广告有限公司等
尔夫项目、中山小榄百汇项目等
塘朗车辆段综合体酒店及西区公共部分
上海碧甫照明工程设计有限公 精装修设计、深圳地铁横岗车辆段综合物
灯光照明设计
司等 业开发项目购物中心室内设计、盛京文化
商业广场装修改造项目等
深圳龙华红山商业项目室内设计、重庆国
建筑外立面设 置雅(上海)建筑设计咨询有
瑞环贸广场项目商业室内设计、西安都市
计 限公司等
之窗项目室内设计等
深圳市力鹏工程结构技术有限 深湾汇云中心集中商业及写字楼等室内
专项结构设计
公司等 设计等
深圳地铁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开发项目
深圳市天策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导向标识设计 购物中心室内设计、武汉摩尔城一期改造

工程室内装饰及外立面设计等
其他专项设计 北京方派商用厨房工程设计有 云投商务大厦项目精装设计、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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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北京启康创建体育发 D-05-01 地块商品房项目-室内精装修等
展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合作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合作设计支出也是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成本较重要的组成部份,主要是在设计
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需求,结合项目时间进度、现有设
计资源等因素,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协助设计或咨询。报告期内,
上述合作设计支出占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11.07%、9.48%、
12.13%,根据项目需求变化等因素在年度间呈波动态势,总体较为稳定。
房屋租赁费为公司设计人员日常工作的办公场所租金。
差旅及办公费用为公司设计人员因项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支出及办公成本。
图文制作费主要为设计业务执行中所发生的打图、晒图、效果图绘制等成本支出,
总体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987.81 5.40% 751.52 5.06% 543.58 4.28%
管理费用 2,514.46 13.74% 2,182.67 14.70% 2,441.01 19.20%
财务费用 11.94 0.07% -6.50 -0.04% 52.47 0.41%
合计 3,514.21 19.20% 2,927.70 19.72% 3,037.06 23.89%
营业收入 18,305.07 100.00% 14,845.85 100.00% 12,714.09 100.00%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3,037.06 万元、2,927.70 万元、
3,514.2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89%、19.72%、19.20%。2014 年、
2015 年,公司期间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当期执行股份支付所致,若剔除该
因素影响,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19.31%、18.74%、19.20%,
总体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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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86.61 59.39% 407.29 54.20% 334.24 61.49%
差旅交通费 95.96 9.71% 145.22 19.32% 75.29 13.85%
广告宣传支出 26.54 2.69% 59.86 7.97% 23.77 4.37%
投标费用 73.74 7.47% 36.42 4.85% 20.74 3.82%
参赛费 6.78 0.69% 27.49 3.66% 6.70 1.23%
房租水电费 47.69 4.83% 25.71 3.42% 35.19 6.47%
业务招待费 81.27 8.23% 22.71 3.02% 22.72 4.18%
办公费 20.76 2.10% 1.13 0.15% 3.24 0.60%
其他 48.44 4.90% 25.70 3.42% 21.68 3.99%
合 计 987.81 100.00% 751.52 100.00% 543.58 100.00%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543.58 万元、751.52 万元 987.81
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4.28%、5.06%、5.40%,总体呈现出逐年
稳步上升的趋势,这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稳定增长,为了
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拓展设计服务半径,有力支撑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
公司逐步加强了市场营销的力度,由此带来各项支出有所增加。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中衡设计 0.00% 0.00% 0.00%
苏州设计 - 2.34% 1.92%
山鼎设计 - 2.97% 3.08%
设计股份 5.88% 7.17% 6.39%
平均值 - 3.12% 2.85%
杰恩创意 5.40% 5.06% 4.28%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费用率总体处于合理水平,略高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值。公司自设立以来,一贯注重客户群体的挖掘、品牌形象的塑造,
相应的营销支出亦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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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分析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2,441.01 万元、2,182.67 万元、
2,514.4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20%、14.70%、13.74%。2014 年、
2015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当期执行股份支付所致,若剔除该
因素影响,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4.62%、13.72%、13.74%,
总体保持稳定,其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193.89 47.48% 1,106.31 50.69% 1,027.63 42.10%
折旧及摊销 339.65 13.51% 274.87 12.60% 222.89 9.13%
研发费用 301.01 11.97% 125.79 5.76% 73.48 3.01%
中介机构费用 218.26 8.68% 165.24 7.57% 107.67 4.41%
差旅交通费 123.26 4.90% 91.18 4.18% 86.00 3.52%
办公费 105.78 4.21% 80.07 3.67% 110.03 4.51%
房租水电费 99.63 3.96% 44.49 2.04% 60.10 2.46%
汽车费用 37.77 1.50% 30.22 1.38% 26.69 1.09%
业务招待费 17.84 0.71% 11.13 0.51% 7.53 0.31%
招聘费 6.82 0.27% 25.56 1.17% 28.93 1.19%
会议费 0.69 0.03% 23.25 1.07% 1.70 0.07%
税金 - - 14.78 0.68% 10.68 0.44%
股份支付 - - 145.42 6.66% 581.71 23.83%
其他 69.86 2.78% 44.37 2.03% 95.95 3.93%
合 计 2,514.46 100.00% 2,182.67 100.00% 2,441.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中介机构费用等。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项管理支出亦随之提升。
(3)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费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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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 26.95 0.12 0.01
减:利息收入 14.63 10.80 3.83
汇兑损益 -8.01 -0.87 51.78
其他 7.63 5.06 4.50
合计 11.94 -6.50 52.47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整体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4.90 万元、199.97 万元、477.74 万元,
均系坏账减值损失,该等坏账减值损失与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
账龄变动情况直接相关。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稳健、合理,
公司已足额计提了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相关考虑,利用账面闲置资金购买
货币型基金等,形成交易性金融资产。2014 年、2015 年,因上述交易性金融资
产市场价值变动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 30.99 万元、-11.07 万元。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出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相关考虑,利用账面闲置资金购买
货币型基金等,形成交易性金融资产。2014 年、2015 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131.27 万元、69.73 万元,均为上述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和处置时产生的收益。
7、营业外收入与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外收入 296.94 11.92 35.7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政府补助 281.38 0.48 -
其他 15.56 11.44 35.75
营业外支出 1.55 4.27 2.8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9 0.27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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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 - - -
其他 0.06 4.00 0.04
利润总额 5,173.43 4,172.16 3,623.71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比例 5.74% 0.29% 0.99%
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比例 0.03% 0.10% 0.08%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均较小,营业
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公司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如下:
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内容 金额 依据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
[2014]18 号)、《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著作权登记补贴 0.72
于公布 2016 年深圳市第二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资助拨款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
生育津贴 5.53
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5]10 号)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的
深圳市稳岗补贴 12.93
通知》(深人社规[2016]1 号)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
深圳市南山区自主创新 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融资扶持分
110.00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项资金实施细则》、 2016 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产业
1.10 分项资金实施细则》、 2016 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
发展分项资金资助
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企业名单公示》
《关于受理南山区 2016 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
深圳市南山区重点企事 补租申请的通告》、《关于南山区 2016 年度人才安居
80.00
单位租房补贴 重点企业住房补租的补充通告》(附件 1、南山区 2016
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补租名录)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
3.60 《嘉定区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财政资金扶持办法》
道扶持资金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
深圳市南山区国家高新
资金实施细则》、《关于启动 2016 年度南山区自主创
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项目 5.00
新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资助计划项
补助
目申报的通知》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7 号)、
12.50
助补贴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 2016 年企业研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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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计划第一批资助企业的公示》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
法》(深财科[2012]177 号)、《关于开展 2016 年度深
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改制 50.00
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改制上市培育项
上市培育项目资助经费
目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合 计 281.38
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内容 金额 依据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 2014 年深圳市第四批
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 0.4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拨款名单的通知》
合 计 0.48
8、利润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净利润、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毛利 8,888.86 7,319.69 6,545.11
营业利润 4,878.04 4,164.51 3,590.78
利润总额 5,173.43 4,172.16 3,623.71
净利润 4,082.61 3,309.48 2,550.62
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母公司、杰拓设计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财务数据(万元)
项 目 核算主体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公司合并口径 18,305.07 14,845.85 12,714.09
母公司 16,792.04 10,945.47 9,221.15
杰拓设计合并口径 5,133.18 7,316.85 4,661.14
杰拓设计 1,822.04 1,837.60 2,413.81
姜峰(香港) - 71.59 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姜峰(深圳) 3,490.14 5,517.11 2,509.31
公司合并口径 5,173.43 4,172.16 3,623.71
母公司 2,643.34 610.60 1,833.17
杰拓设计合并口径 1,848.34 3,038.17 1,847.26
利润总额
杰拓设计 249.41 316.01 971.22
注]
姜峰(香港) -5.44 5.01 635.28[
姜峰(深圳) 1,604.37 2,717.15 884.19
注:2014 年,姜峰(香港)账面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当年姜峰(深圳)的分红收入 643.42
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和相应收入主要来自母公司,杰拓设计的业务和相应
收入主要来源于承担母公司设计项目中高难度、高原创性的方案设计环节的收
入。
利润方面,杰拓设计合并口径实现的利润总额占比较高,主要包括杰拓设计
单体以及其子公司姜峰(深圳)实现的利润。
(2)净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水平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的态势,这主要得益于公司
主营业务的稳步发展:
收入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以区域核心
城市为中心的各地区城市建设步伐有序推进,持续释放建筑工程建设以及相应的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需求,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在设计能力、创
意水平、项目经验、团队建设、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优势,建立
了良好的行业口碑与市场影响力,使得公司得以持续获取业务订单以实现收入的
稳定增长;
成本费用方面,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扩充人才队伍、加强市场开拓、
提升管理力度,成本费用水平总体与收入规模相匹配,进而使得主营业务毛利、
利润水平随着收入的稳定增长而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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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毛利率及其变化情况分析
1、综合毛利率和分业务毛利率情况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1.48%、49.44%、49.09%,总
体保持稳定,在年度间略有波动。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中 95%以上来自于
建筑室内设计业务,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毛利率成为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决定性
因素。
2、不同业务类别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不同业务类别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毛利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主营业务: 49.25% 50.15% 51.84%
其中:建筑室内设计 49.23% 50.13% 51.84%
软装饰品销售 50.00% 54.17% -
其他业务 37.62% 7.94% 0.00%
(1)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毛利率分析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1.84%、50.13%、
49.23%,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且在年度间略有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建筑室内设计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设计业务毛利
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苏州设计 - 40.09% 40.40%
山鼎设计 - 43.73% 38.89%
中衡设计 49.43% 47.62% 54.55%
设计股份 37.66% 41.26% 44.18%
杰恩创意 49.23% 50.13% 51.84%
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业务毛利率高于苏州设计、山鼎设计、设计股份,接
近于中衡设计,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第一,从业务属性角度。苏州设计、山鼎设计、中衡设计、设计股份主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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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的业务领域(建筑以及公路、桥梁、隧道)从事工程设计,而发行人主要从
事建筑领域的室内设计。工程设计侧重于对设计对象(如建筑物、公路、桥梁等)
的土木结构、外观造型进行设计,设计过程中因受到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强制
性标准的要求,原创性、个性化的因素较少;室内设计侧重于对建筑室内空间的
结构布局、艺术风格等进行设计,以满足客户对室内空间功能布局、艺术内涵的
双重需求,原创性、个性化的因素较多,因而在与客户的沟通谈判中,议价空间
较大,收费水平亦较高;
第二,从行业地位角度。上述四家公司主要业务集中于本省,在区域省市内
具备较强的综合优势,但是在全国工程设计行业内,同规模竞争对手较多,竞争
较为激烈。而发行人作为全国领先的建筑室内设计专业机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
除了华南地区外,华东、华中、西南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均有较大的业务量,是中
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2014-2015 年度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
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的“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因此,在所
从事的业务领域内,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与市场知名度高于前述四家公司,因而在
业务承接中议价能力较强;
第三,从设计师薪酬成本角度。工程设计的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结构,设
计过程强调具体工程主体形态结构的空间建模与数理运算,现行法律法规对设计
人员的资质提出了较高要求,设计人员也因此需要具备更多的工程专业学科教育
基础,学历基本为本科、研究生以上,因而设计人员薪酬成本相对较高。建筑室
内设计更讲求艺术内涵与美学格调融入设计作品中,更看中设计师的原创理念,
设计师以美术、艺术学背景居多,学历要求也不及工程设计人员,因而薪酬成本
相对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设计业务毛利率高于苏州设计、山鼎设计、设计股份,
具有合理性,符合发行人业务实际情况。
(2)软装饰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提供商业、办公、酒店等室内空间的设计服务的同时,
根据客户需求,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室内软装饰品的选购、安装、陈设,使得室内
装饰整体效果符合既定的设计风格与艺术内涵。2015 年、2016 年,上述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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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分别为 45.66 万元、425.96 万元,毛利率分别 54.17%、50.00%,整体业务体
量较小,毛利率受单个项目影响较大,因而在年度间波动较为明显。
(3)其他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现有办公场所的使用情况,将少量暂时空置的办公区域
转租予第三方并收取租金。报告期内,该项转租业务形成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88.23 万元、248.94 万元、256.36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0.00%、7.94%、37.62%。
(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963.15 -2,673.85 -27,792.4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2,813,812.75 4,800.0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投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4,370,219.31 13,947,826.29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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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546,963.38 1,514,197.04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155,003.13 74,374.25 354,578.92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1,454,178.30 -5,817,121.53
益项目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所得税的影响数 -681,192.79 -135,735.71 -460,245.88
合 计 2,272,659.94 3,403,769.08 9,511,442.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2,272,659.94 3,403,769.08 9,511,442.40
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57% 10.28% 37.29%
的净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7.29%、10.28%、5.57%。2014 年、2015 年,非经
常性损益对当期利润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系 2015 年公司同一控制下收购
杰拓设计、姜峰(香港)所致。
(四)税收缴纳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税收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项实际缴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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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税种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增值税 633.86 695.61 431.73
营业税 14.87 3.50 16.79
企业所得税 1,184.64 1,480.57 868.75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所得税费用 1,090.81 862.68 1,073.09
其中:当期所得税 1,214.80 911.75 1,076.26
递延所得税调整 -123.99 -49.07 -3.17
利润总额 5,173.43 4,172.16 3,623.71
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 21.08% 20.68% 29.61%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调整-3.17 万元、-49.07 万元、-123.99
万元。综合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后,各期所得税费用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61%、20.68%、21.08%。
3、税收优惠影响分析
子公司博普森机电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取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编号:GR201544200778),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博普森机电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子公司姜峰(深圳)设立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
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 号),对设在横琴新
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假设上述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按 25%的法定税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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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及影响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利润总额 5,173.43 4,172.16 3,623.71
净利润 4,082.61 3,309.48 2,550.62
净利润(假设所得税税率按 25%法定税率) 3,875.07 3,010.22 2,480.28
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 207.54 299.26 70.34
所得税政策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4.01% 7.17% 1.94%
报告期各期,公司依法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1.94%、7.17%、4.01%。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不存在重大依赖,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在行业的市场口碑、技术实力、研发及创
新能力以及外部税收政策,预计未来公司仍能继续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未来
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亦不会因其所享有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而
受到重大影响。
(五)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
对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不存在以下对其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
形:(1)公司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
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公司的行业地位或所处行业的经
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
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
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公司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
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披露了其面临的风险因素,公司不存
在上述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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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81.43 15,642.11 12,256.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4.00 12,399.32 10,15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43 3,242.79 2,097.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8 1,683.24 532,648.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62.04 428.80 533,89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67.25 1,254.44 -1,246.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1.00 300.00 3,368.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5.52 703.20 3,85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5.48 -403.20 -486.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8.01 0.04 -51.7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6.33 4,094.06 312.6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174.81 15,483.45 12,162.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5.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1.47 158.66 9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81.43 15,642.11 12,256.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63.92 2,646.14 2,497.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53.16 6,104.47 5,315.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42.95 2,302.07 1,382.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3.96 1,346.65 963.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4.00 12,399.32 10,15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43 3,242.79 2,097.0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2,162.5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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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3.45 万元、16,174.81 万元,而同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714.09 万元、
14,845.85 万元、18,305.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95.66%、104.29%、88.36%。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匹配,说明公司业务开展获取现金能
力总体较强,现金回款状况总体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97.01 万元、3,242.79
万元、1,617.43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2,550.62 万元、3,309.48 万元、4,082.61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水平总体保持一致,盈利质量
较高。2016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当
期经营性应收款项增幅较大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0.00 532,516.81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69.73 131.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0.50 13.50 0.08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4.2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8 1,683.24 532,648.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8,944.04 381.25 939.35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00 47.55 532,954.92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62.04 428.80 533,894.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67.25 1,254.44 -1,246.11
2014 年,公司利用账面闲置资金购买货币型基金等,引致当期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为 532,516.81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为 532,954.92 万元,整体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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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公司已注销相应交易账户,后续不再发生类似投资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分别为 939.35 万元、381.25 万元、8,944.04 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为业
务开展及扩大经营规模而进行的房屋及各类设备购置及无形资产支出。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 406.6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591.00 1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962.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91.00 300.00 3,368.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3.4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2.08 62.94 3,855.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5.52 703.20 3,855.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5.48 -403.20 -486.45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情况,使得 2014 年,公司收到
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962.11 万元,2015 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 640.26 万元。2015 年,公司对关联方往来资金进行了清理,
后续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406.68 万元、
200.00 万元、0.00 万元,系当期公司收到股东的增资款项;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3,855.24 万元、62.94 万元、72.08 万元,主要系公司向
股东分配股利。
2016 年公司借款收到的现金 5,591.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博普森机电
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办理抵押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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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五)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暂无未来
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十四、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报回报的措施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18% 1.29 1.29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11% 1.22 1.22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7.27% 1.07 1.07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41% 0.96 0.96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公众投资者发行 1,058 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5.09%,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3,158 万股增至 4,216
万股,股本规模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陆续投入到
募投项目,以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
周期,且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运行时间,预计发行完成后当年的每股收益等即期
回报指标面临被摊薄的情况。
2、本次发行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如下:根据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及
未来发展规划,未来五年将是公司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进一步实现跨区域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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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业务链条的重要时期,在这一阶段,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在技术水平、行业
口碑、协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拓展业务空间,提高设计水平,扩大品
牌影响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尽管公司通
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存量,但是仍然无法完全满足未来战略发展的
需求,因此,建立直接融资平台,进一步充实资金实力,对公司实现未来战略发
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开展该等项目的准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结构进
行补充以及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旨在解决现有办公场地空间和功能不足,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设计服务网络新
建与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巩固公司市场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区域市场响应能力。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实现
公司业绩持续增长。“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高效管理和协同设计
水平,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
模式没有重大影响,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销,考虑上述情况,公司拟通
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
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
措施如下: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建筑室内设计,设计业务范围涵盖商业类建筑、酒店类建
筑、办公类建筑、轨道交通类建筑等建筑类型,公司自设立以来,先后完成了一
大批类型广泛、风格多样、影响深远的室内设计项目案例。公司积极引进国际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端设计人才、吸纳整合国际优秀设计理念,并先后在深圳、香港、北京、大连、
上海、武汉等地成立分支机构,加大在华南、华北、东北、华东、华中等重点区
域的业务辐射密度。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深入,公司所处行业市
场总体前景良好。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有
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秉持既有战略目标,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进一
步实现跨区域扩张、延伸业务链条,扩大品牌影响力,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社会
效益、规模及综合实力的提升。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旨在
解决现有办公场地空间和功能不足,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
升级建设项目”旨在巩固公司市场优势地位,提升公司区域市场响应能力。“城
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旨在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实现公司
业绩持续增长。“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公司高效管理和协同设计水平,
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上
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股东回报。
(3)加强人才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内各行
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完善与
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完成业
绩目标。
(4)提升对异地分支机构的管理水平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与业务半径的提升,以及异地分支机构的逐步建立,公司
跨区域经营管理成本将有所提高,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分支机构的考核激
励机制,完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体系,同时积极引入熟悉当地区域市场、了解行
业运作规律的业务骨干及管理人才,持续提升内部管理效率。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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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的相关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
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
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6)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本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
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
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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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
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
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
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峰先生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补充作出以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十五、股利分配政策
(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公司股票全部为普通股,每股享有同等权益,实行同股同利的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的顺序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
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
股东股利。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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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母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3 年 1 月 28 日,姜峰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现金红利 100.00 万元。
根 据 深 圳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 税 收 完 税 证 明 》( 2017 深 地 个 证 :
442317000006708208 号、442317000006709245 号、442317000006695202 号),
确认姜峰、袁晓云、冉晓凤分别实缴上述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13.60 万元、3.80
万元、2.60 万元,三人均已履行完税义务。
2014 年 6 月 10 日,姜峰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现金红利 1,000.00 万元。
根 据 深 圳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出 具 《 税 收 完 税 证 明 》( 2017 深 地 个 证 :
442317000006708209 号、442317000006707224 号、442317000006695203 号),
确认姜峰、袁晓云、冉晓凤分别实缴上述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 136.00 万元、38.00
万元、26.00 万元,三人均已履行完税义务。
2、子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 11 月 17 日,姜峰(深圳)通过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
例分配现金红利 720.00 万元人民币。
2014 年 12 月 2 日,杰拓设计通过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现金红利 2,832.00 万港元。
2014 年 12 月 2 日,姜峰(香港)通过股东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
分配现金红利 873.00 万港元。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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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
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
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比例:如无重大投资机会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首先
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
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
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
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的
需求:① 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②
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企业股东会、董
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③ 对于公
司参股企业,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分红
建议。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
分红,保证公司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润
和现金流进行股利分配。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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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2)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同时发放股
票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
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
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持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实施:
(1)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① 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 20 日前,公司董事会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公开征询社会公众投资者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信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方式参与。工作人员应做好记录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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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投资者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和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时,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和
外部监事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征得 1/2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且经
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
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
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 监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公众投资
者对利润分配的意见,充分听取外部监事的意见,在全部外部监事对利润分配方
案同意的基础上,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③ 股东大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董事会指派一名董事向股东大会汇报
制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时的论证过程和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证券部整理的投资者意
见。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应当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沟
通、筹划股东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④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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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中未分配部分,即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将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投入。董事会应说明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⑥ 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现金分红但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
低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
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
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经过详细论证,确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是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程序
(1)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
(2)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前,需经全体独
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应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应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形成
书面审核意见。
(4)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
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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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五)未来利润分配规划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
规划》,其要点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
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上市后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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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分配利润。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
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方式。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需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
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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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在满足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
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
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
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5、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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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经营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及 2017 年 1-3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858 号《审阅报
告》。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131.51 22,934.80
流动资产 12,323.28 12,852.04
非流动资产 9,808.23 10,082.76
负债总额 8,021.09 9,880.34
流动负债 4,130.69 5,802.77
股东权益 14,110.42 13,054.4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4,110.42 13,054.46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6 年 1-3 月
营业总收入 4,895.82 18,305.07 3,713.20
营业利润 1,349.60 4,878.04 1,286.29
利润总额 1,423.44 5,173.43 1,298.94
净利润 1,037.34 4,082.61 827.6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7.34 4,082.61 8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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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6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7.57 1,617.43 -1,52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7 -8,867.25 -153.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88 4,975.48 -16.18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3 8.01 -3.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60.74 -2,266.33 -1,694.43
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6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10 -1.5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55.24 281.38 -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 -
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8.70 15.50 12.65
和支出
所得税影响额 -17.63 -68.1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6.22 227.27 12.65
净额
(二)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7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895.82 万元,相比于 2016 年同期 3,713.20
万元,增长了 31.85%;2017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7.34 万
元,相比于 2016 年同期 827.60 万元增长了 25.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981.12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 814.95 万元,增加了
166.17 万元,上升 20.39%。
截止到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模式,服务采购规模及价格,主要
业务的获取方式、对象、定价方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
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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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公司民
币普通股 A 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58 万股。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计划将
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计划全部用于以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文号
投入金额
深南山发改备案
1 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15,944.43 11,533.11
[2015]0527 号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 深南山发改备案
2 6,851.33 4,579.83
级建设项目 [2015]0515 号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 深南山发改备案
3 2,446.23 1,477.50
计中心建设项目 [2015]0514 号
深南山发改备案
4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077.43 1,549.43
[2015]0513 号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5 - - -
营运资金项目
合 计 27,319.42 19,139.87 -
(三)实际募集资金量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
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将对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投
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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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部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所属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位于工程建设业务链条的起始阶段,其市场需求
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4 年以
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体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以商业地产、星
级酒店、办公楼、轨道交通等为代表的建筑投资总体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进
而带动了室内设计市场需求的持续释放。得益于良好的行业背景,近年来,公司
业务规模亦呈现出稳定的发展态势,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714.09 万元、14,845.85 万元、18,305.07 万元,呈逐年稳定增长的良好趋势,
2015 年和 2016 年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同比分别增长 16.77%、23.30%。
建筑室内设计行业属于智力、人才密集型行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增
长,公司员工数量尤其是设计人员的数量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公司共有员工 523 人,其中,技术人员 451 人。考虑到未来公司业务
规模的稳定扩张以及人员数量的持续增长,既有的办公场所已难以满足公司未来
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公司亟需新增办公场所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引致的
新增办公空间的需求。
2、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增强公司品牌知名度的需要
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企业,自身经营办公场所的品质及其所传
达的创意理念对公司行业形象及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公司目前使用的经营办
公场所为租赁取得,受到原有建筑物本身的局限,无法适应和代表公司现阶段作
为集成创意理念、艺术内涵等多元素融合的综合设计平台的形象。随着公司业务
领域的进一步延伸、经营区域的不断扩展、品牌形象与行业地位的持续提升,公
司的经营活动具有更多的战略管理、资本运营、品牌建设、文化发展、信息交流
等高级职能,因此,公司有必要通过购置新的办公场所,赋予其更高的功能元素,
以提升公司综合形象,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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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单位,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在技术经验
沉淀、创意水平、人才储备、市场开拓上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各项必要条件。在技
术经验与创意水平上,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先后完成了一大批类型广泛、风格
多样的室内设计项目案例,积累了较为深厚的设计实力及项目经验,设计作品创
意理念深受业主和市场的认可;在人才储备上,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设计
与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批稳定、结构完善的高素质业务团
队,公司骨干人才及参与项目先后获得多项殊荣,进而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奠定
了人才基础;在市场开拓上,公司基于集团化运作模式,已在北京、上海、大连
等地设立了分支机构进行业务开拓与客户服务,初步积累了一定的跨区域经营经
验,同时,公司与万达、华润、保利、龙湖等高端优质客户展开了深度合作,建
立了良好的客户基础及行业口碑。综合以上情况,公司已具备了实施该项目的各
项必要条件。
(三)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核心区域购置办公场所,将公司部分人员迁入,同时购置
相应硬件设备与设计软件。本项目总投资 15,944.43 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类别 金额 所占比例
1 房屋购置及装修 13,731.90 86.12%
2 设备购置 170.35 1.07%
3 项目预备费 1,112.18 6.98%
4 流动资金 930.00 5.83%
合 计 15,944.43 100%
(四)项目设备方案
本项目实施拟购置的设备包括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等,需购置的软件包括
BIM 软件、Photoshop 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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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购置办公场所。博
普森机电已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与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深(南)
网预买字(2016)第 7254 号、深(南)网预买字(2016)第 7255 号、深(南)
网预买字(2016)第 7256 号、深(南)网预买字(2016)第 7257 号、深(南)
网预买字(2016)第 7258 号、深(南)网预买字(2016)第 7259 号的《深圳市
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与沙河西路交汇处的深
圳湾科技生态园房产,合同价款共计 8,389.17 万元。上述合同已在深圳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办理预售备案登记。
截止目前,公司已依据上述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购房款项。
(六)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前期调研与办公场所选址、新增办公场所的购置与
装修、主要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安装、员工迁入等内容。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建
设期 2 年,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序 时 间
工作内容
号 1-2 月 3-12 月 13-15 月 13-18 月 19-24 月
1 前期调研、方案设计
2 房屋购置与装修
3 设备采购及安装
4 员工及设备迁入
三、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建筑室内设计市场需求
建筑室内设计作为建筑工程建设业务链条的前端,其市场规模与固定资产投
入、城镇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直接相关。2015 年,我国城镇化率为 56.10%,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数据显示,预计 2020 年我国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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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将达到 60%,由此可见,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进而带来
建筑建设与相应室内设计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和生
产力布局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较大,我国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中相应的建设需求
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由东部到中部再到西部,由特大城市到区域中心城市再到县
城和小城镇的梯度推进,这样的梯度化推进模式决定社会建设需求的市场是长期
持续的释放过程。
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顺应各主要区域、城市的城镇化建设步伐,适时
把握区域社会建设引致的业务机遇,实现跨区域经营发展,提高市场影响力。
2、扩大设计服务半径,实现全国化战略布局的需要
建筑室内设计属于智力密集型服务,设计业务的承接和开展主要依赖于企业
的市场拓展力度和设计人员配备能力。近年来,随着建筑室内设计行业现代化、
规模化的快速发展,行业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公司紧抓良好的行业机遇,经过多
年的经营积累,在经营规模、设计团队、创意水平、方案创作能力、客户资源等
方面建立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口碑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华南区域,而在华北、华中、东北、西南等区域,
业务覆盖面相对较少。随着公司经营实力的增强、综合优势的积累,进行跨区域
运营、实现全国化布局已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目标。北京、上海、武汉、大
连、成都作为我国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南区域的核心城市,拥有较为丰
富的室内设计资源和较为广阔的室内设计市场需求,是公司未来跨区域经营的重
点布局城市。
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将初步建成以深圳为中心,以北京、上海、武汉、
大连、成都为支点,辐射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南等多区域的全国性设计
服务网络,这有利于公司在保证重点区域竞争优势地位的同时,扩展业务服务半
径,充分利用该等区域内的设计资源,发掘潜在业务机遇,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
提升品牌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并有效分散区域经营风险,从而为公司业务核心
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可靠保障,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
3、提升跨区域项目运作能力,提高设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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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室内设计是以满足业主对空间规划、功能布局、艺术品位、审美享受等
的特殊要求为目标,而进行的定制化设计服务。“本地化”经营模式对提升设计
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程度具有重要意义,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设
计团队的“本地化”。室内装饰设计不仅是室内空间规划的载体,更讲求创意理
念、文化内涵、艺术底蕴的有机融合。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均衡,
建筑文化、建筑风格、历史文脉、艺术品鉴特色等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设计师
能够充分认知、理解地方历史、文化、艺术特色,并有机融入现代创意理念,进
而创作出高质量的且符合业主需求的室内设计作品。因此,本地的设计机构与设
计团队更具比较优势;其二,设计服务的“本地化”。在设计项目的运作中,无
论是图纸设计阶段中的设计沟通还是在图纸交付后的现场施工配合服务,业主出
于便利性考虑通常倾向于选择项目周边一定半径内的设计单位。与此同时,设计
单位在当地建立分支机构,可以有效整合设计资源,降低异地项目运作成本,提
升服务效率。
本项目成功实施后,通过在重点区域建立分支机构,吸收、培养、建立一支
高水平的熟悉当地设计特色的设计师团队,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设计作品与设计
服务,同时提升公司项目运作效率,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4、实施本项目是培养专业团队、提升人才竞争力的可行途径
为适应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需要,积极培养、造就一批复合型人才团队并使
其扎根下来,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与运作,可
以发现和锻炼一批具备专业设计水平、现代管理能力的综合性人才。此外,在异
地设立分支机构有利于公司吸引上述城市所覆盖区域内的设计人才,加强人员的
稳定性,从而为公司进一步提升设计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而夯
实人才基础。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规划
自 2000 年至今,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2011-2015 年发展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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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筑装饰设计收费标准》等一系列政策及规划,建立健全了建筑室内设
计行业的相关法律支撑,指引了行业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将室内设计
服务纳入“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范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将“工程勘察设计、文化创意设
计服务”纳入“鼓励类”范畴;《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
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的建议》等文件均提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相关产业的趋势与方向。
由此可见,建筑室内设计行业不仅仅是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一个分支,同
时因其设计作品所承载的创意思想、艺术内涵,被赋予了文化创意产业的特殊
意义,进而受到多项政策的鼓励。公司作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该项目的建设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导向与规划。
2、项目所在区域良好的市场基础及发展前景对公司业务开展提供了保障
2015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
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以区域
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
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发挥城市群辐射带
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
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一批中心城市,强化区域服
务功能。”
伴随着区域发展战略的持续深化,国内主要经济圈(区)的核心城市及周边
区域面临着良好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化发展机遇,将为所在区域的建筑建设及室内
装饰设计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潜力。本项目所在区域北京(华北)、上海(华东)、
武汉(华中)、大连(东北)、成都(西南)为我国各地理区域内核心城市,根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自 2008 年至 2015 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 17.28 万亿增至
56.20 万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8.35%,同时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
2020 年)》数据显示,预计 2020 年城镇化率将达到 60%。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及
城市改造建设项目将持续推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快速增长,商业地产、酒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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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楼、地铁等建设需求较为旺盛,室内装饰设计市场有着较为良好的发展空间。
3、公司已具备了项目实施的各项必要条件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取得了住建部
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
司是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2014-2015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设计机
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的“2016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
公司已具备实施项目的各项条件:第一、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实践,积累了
一大批优秀的室内设计作品,并荣获了多项奖项,在业内建立起较好的口碑和市
场知名度,有利于公司进行跨区域的业务拓展;第二、报告期内,公司已经通过
在北京、上海、大连等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跨区域经营的业务探索,并
初见成效,积累了一定的运营经验与管理能力;第三、公司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
与业务合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高端客户资源,与华润、万科、保利、龙湖等优
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而有力的支持了公司跨区域业务订单的获
取。综上,公司在行业口碑、既往案例作品、运营管理经验、客户资源等方面均
具备了实施项目的各项条件。
(三)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对北京、上海、大连、武汉的现有分支机构进行扩充升级,新设位
于成都的分支机构。本项目总投资为 6,851.33 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类别 金额 所占比例
1 房屋租赁及装修 2,017.00 29.44%
2 设备购置 661.55 9.66%
3 项目预备费 214.28 3.13%
4 人力资源投入 2,968.50 43.33%
5 流动资金 990.00 14.45%
合 计 6,851.33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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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设备及人员方案
本项目实施拟购置的设备包括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等,需购置的软件包括
BIM 软件、Photoshop 软件等。本项目拟配置人员总数为 106 人,其中,北京 12
人、上海 15 人、大连 8 人、武汉 40 人、成都 31 人。项目团队主要通过公司总
部抽调、对外招聘与各分支机构自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对外招聘高层次人
才的同时,从高等院校招收一批应届学生进行培养,从而形成年龄结构、知识结
构的合理搭配。本项目团队建设采取逐步推进方式,第一年员工规模为 56 人,
第二年增加 50 人,完成人员满编。
(五)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选址于北京、上海、武汉、大连、成都五个城市,通过在上述城市
核心区域租赁办公场所进行经营活动,拟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所在地 租赁面积(m2)
1 北京
2 上海
3 大连
4 武汉
5 成都
合 计 2,275
(六)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调研与办公场所选址、办公场所的改造与
装修、主要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员工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和试运营等内容。根
据项目特点,本项目建设期 3 年,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号 第3年
1-2月 3-6月 7-9月 10-12月 13-18月 19-24月
项目前期调研、办公
1
场所选址等
办公场所的改造与
2
装修
3 主要设备及软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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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安装
4 员工招聘与培训
5 竣工验收
6 试运营
(七)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计算期合计为 12 年,其中建设期为 3 年,第 4 年项目正常运转。根
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在正
常达产年度,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3,995.00
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 1,171.04
年平均上缴所得税(万元) 292.76
年平均税后利润(万元) 878.28
投资平均利润率 17.09%
投资平均利税率 21.01%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42.73% 34.12%
财务净现值 ( ic=12%)(万元) 4,634.45 3,108.30
投资回收期(年) 3.86 4.32
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把握轨道交通蓬勃发展带来的业务机遇,巩固专业细分市场地位
轨道交通是一种大容量的城市运输交通方式,具有普通公共交通方式所不具
备的快速、准时、安全、舒适、污染少、运量大、运输效率高等特点,适合现代
城镇化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
深入,全国轨道交通建设迎来了较快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城
市轨道交通2015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数据统计,截止2015年年底,全国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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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城市开通了轨道交通;全国拥有轨道交通车站2,236个,2015年增加了407个;
全国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16条,运营线路总长度3,618公里,2015年增加了24条、
802公里。轨道交通设施的持续建设将带来大量的地下车站、配套商业设施的设
计业务,为行业内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轨道交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与时俱进地进入轨道交通设计领域,主
导或参与完成了深圳地铁5号线、7号线、11号线,以及苏州、青岛等地轨道交通
的地下空间及配套商业的装饰设计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业经验,在行业内
亦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地位。然而,考虑到未来轨道交通领域的发展态势,公司现
有人才及其他资源配置已无法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亟需扩建轨
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补充相关专业人才,提升公司在该领域内的设计能力,
巩固市场地位。
2、有利于增强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设计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轨道交通地下室内空间的设计不同于常见的商业综合体、酒店、办公楼等,
其特殊性在于地铁站内部除了能看见的常用设施,还有很多隐藏其中的运营辅
助、电路供应、安全保障、信号通信等设备,与此同时,目前轨道交通站点已成
为城市文化宣传的重要窗口,其设计风格需融入本地的文化特色。
轨道交通地下空间设计的特殊性加大了其难度与复杂程度,这就对设计团队
的设计水平、创意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吸收优秀的轨
道交通领域的设计人才、打造优秀的设计团队,增强公司在该细分领域的整体设
计能力,提升市场反应速度与客户服务效率,巩固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内的市场
地位。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实施符合轨道交通未来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呈现出较快的
发展态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2012 年 12 月,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鼓励科学有序地发展城市轨道交
通;2013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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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原则,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
发挥地铁等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带动城市公共交通和相关产业发展;2015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进交通
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根据交通部《交通运
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历年)及《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2015)数据统
计:截止 2015 年年底,全国有 26 个城市开通了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度 3,618
公里。预计“十三五”末运营里程将达到 6,000 公里,未来 10 到 20 年,我国拥
有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将达到 54 座,总运营里程将达到 1.7 万公里。
轨道交通设施建设,将直接带来车站建筑、地下空间、轨道交通上盖物业以
及周边商业开发等领域的室内装饰设计需求,为行业内企业带来了新的业务机
遇。
2、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基本条件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取得了住建部
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
室内设计行业发展十余年间,积累了强大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内控流程;公司作为国内较早进入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建筑
室内设计单位,主导或参与完成了深圳地铁5号线、7号线、11号线,以及苏州、
青岛等地轨道交通的地下空间及配套商业的装饰设计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专
业经验,在行业内亦建立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为本项目的初期实施提供了坚实的
市场基础;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设计团队,在轨道交通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
目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三)项目投资概算
公司拟在深圳市新购置的总部运营中心内投资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
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 2,446.23 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金额 所占比例
1 房屋租赁及装修 500.00 20.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2 设备购置 204.84 8.37%
3 项目预备费 56.39 2.31%
4 人力资源投入 1,177.50 48.14%
5 流动资金 507.50 20.75%
合计 2,446.23 100%
(四)项目设备及人员方案
本项目实施拟购置的设备包括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等,需购置的软件包括
BIM 软件、Photoshop 软件等。本项目拟配置人员总数为 28 人,其中,设计师
25 人,项目经理、方案经理、设计总监各 1 人。项目团队主要通过对外招聘与
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对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同时,从高等院校招收一批
应届学生进行培养,从而形成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的合理搭配。本项目团队建设
采取逐步推进方式,第一年员工规模为 13 人,第二年增加 15 人,完成人员满编。
(五)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公司新购置的总部运营中心内实施。
(六)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调研与办公场所选址、办公场所的改造与
装修、主要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员工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和试运营等内容。根
据实施各阶段工作量和所需时间,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工作内容 第1年 第2年
号 第3年
1-2月 3-6月 7-9月 10-12月 13-18月 19-24月
项目前期调研、办公
1
场所选址等
办公场所的改造与
2
装修
主要设备及软件的
3
采购安装
4 员工招聘与培训
5 竣工验收
试运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七)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综合计算期为12年,其中建设期3年,第4年项目正常运转。根据可行
性研究报告,在各项经济因素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期相符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经
济效益评价指标测算结果如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年平均销售收入(万元) 1,288.00
年平均利润总额(万元) 277.34
年平均上缴所得税(万元) 69.33
年平均税后利润(万元) 208.00
投资平均利润率 11.34%
投资平均利税率 14.88%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33.58% 26.79%
财务净现值 ( ic=10%)(万元) 1,061.91 680.61
投资回收期(年) 4.62 5.18
五、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实施本项目是顺应企业信息化趋势,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建筑室内设计行业发展较为迅速,行业生态环境、业态发展趋
势等亦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化。同时,随着人们精神生活水平与文化品鉴能力的持
续提升,人们对建筑内部装饰的功能规划、创意概念、艺术内涵、品味档次等提
出了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这些情况的出现,都促使建筑室内设计企业不断革
新运作模式和管理方法,运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实现传统产业与现代技术的结
合,进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 2011 年印发《“十二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强化科学管理,提供集中
高效服务;积极发展云计算平台,把分散的信息技术资源整合成“一个共享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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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软件资源、数据资源等的全面共享;加强支撑
主营业务发展和集成的主营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完善,重点是项目管理、设计
集成、文档管理等系统;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协同工作等技术应用,普
及可视化、参数化三维模型设计以提高设计水平,降低工程投资,实现从设计、
采购、建造、投产开车和运维全过程的集成应用。”
本项目的实施,将顺应行业信息化趋势,极大提高公司信息系统整体水平,
借助协同设计平台、项目信息系统以及云存储技术等进行企业管理与经营,进而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信息化基础。
2、实施本项目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提升管理效率的需要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企业,实现集团化运营、全国化布局是顺应
公司未来发展态势、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公司拟建成以深圳为中心,
以北京、上海、武汉、大连、成都为支点,辐射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南
等多区域的全国性设计服务网络,这有利于公司在保证重点区域竞争优势地位的
同时,扩展业务服务半径。然而,随着各地分支机构的逐步设立和运营,公司将
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数据信息传输、存储以及随之而来的分散管理、质量控制、跨
区域沟通等问题,传统的企业信息系统架构与承载能力已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的需要。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协同设计平台、ERP 财务管理系统的建设,实现集团架
构下公司设计总部、各区域分支机构间的资源共享、业务协作、信息传递,在很
大程度上提升了集团管理水平、质量控制精度、业务协同效率。与此同时,利用
云信息化平台进行大容量、高集中度的数据存储和传输,在提升信息系统效率的
同时,有利于公司进行大数据处理、挖掘,进而为公司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创新
业务模式等提供决策支持。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响应国家信息化政策要求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力推
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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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2006 年 5 月,中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6-2020 年国家信
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指出在全球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下,要大力推进企业的全
面信息化建设,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发展信息服务,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2007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会同多部委于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
若干政策》,明确指出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鼓励中小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
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2011 年发布《“十二五”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企业信息中心建设。本项目
的建设旨在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水平,符合国家的信息化发展战略。
2、项目实施的外部环境与技术可行性已臻成熟
在国家大力支持信息化发展的环境下,目前我国的信息化平台在运作模式上
已经较为完善,针对各行业的信息化配套服务也已趋成熟。信息技术在设计行业
的应用已经广泛分布于战略决策、设计研发和项目管理,逐步实现了从单一的数
据采集统计服务向企业综合运营管理服务的转变。同时,国内已经有一批优秀的
技术咨询服务机构,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信息化设计理念为各行各业的特定企业
量身打造出高效实用的信息化企业管理体系,指导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培养信
息化人才,现已卓见成效。
本项目所包含的协同设计平台、ERP 财务管理系统、云存储系统,其技术应
用已成熟、稳定,公司结合自身具体运营模式与经营需求,对项目实施过程、结
果分析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调研,并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运行
达到预期的成果。
3、公司近年的信息化经验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直以来,公司致力于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公司已初步建立起
了以“杰恩设计协同知识管理系统”、“协同办公(OA)信息一体化管理平台”
为基础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信息化平台的良好运转大大提高了公司办公的效率和
质量。公司现有的信息化基础为本项目协同设计平台、ERP 财务管理系统、设计
师平台的顺利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现有管理人员及设计师皆能熟练使用信息化
系统保证了企业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相关软件能快速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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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投资概算
公司拟在深圳市新购置的总部运营中心内投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
总投资 2,077.43 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金额 所占比例
1 设备及软件购置 955.55 46.00%
2 平台推广费用 828.00 39.86%
3 项目预备费 153.88 7.41%
4 系统实施费 140.00 6.74%
合计 2,077.43 100%
(四)项目设备方案
本项目实施拟购置的设备、软件主要包括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云服务器等,
并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协同设计平台、设计师平台、ERP 财务管理系统等信息
化系统的开发。
(五)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公司新购置的总部运营中心内实施。
(六)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本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调研及企业需求分析、平台实施方案确
定、设备购置、平台开发与实施、系统调试与修正、竣工验收、员工培训和系统
试运行等内容。根据项目特点,本项目建设期为 2 年。根据实施各阶段工作量和
所需时间,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序 时 间
工作内容
号 1-2 月 3-4 月 3-6 月 7-12 月 13-18 月 19-21 月 22-24 月
项目前期调研及企
1
业需求分析
2 平台实施方案确定
3 设备购置
4 平台开发与实施
5 系统调试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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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竣工验收
员工培训与系统试
7
运行
六、固定资产投入与产能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立在公司对未来经营战略和市场拓展计划详细
分析和缜密论证的基础上。“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是解决公司现有办公
场地面积和功能不足的有效措施,是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企业信息化
建设项目”系公司设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可提高公司高效管理和协同设计能
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上述两个项目均不直接增加公司设计产能。“设计
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是扩建、新建深圳区域外的分支机构,强化公司
的市场优势地位,提高区域市场响应能力,“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设计中心建设
项目”是公司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业绩持续
增长的重要措施,以上两个项目的主要固定资产投入为办公设备、设计软件等,
其设计产能的增加主要依靠高素质人才的加盟实现,与固定资产投入无直接的量
化关系。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3,054.46 万元,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13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
股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同时,净资产增加将使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有较大程度的
提高,增加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二)对资产负债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显著改善,资产总额有大幅提
高,资产流动性增强。在公司维持现有债务水平的情况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将得到降低。此外,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将会得到明显增
强,从而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增强了公司信用,并增强了公司防范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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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的业务服务半径与业务规模都将显著
提高,在轨道交通领域的设计能力与优势地位将得到巩固,公司的协同设计能
力、管理水平与效率均得以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对资产结构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货币资金将显著增加,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的
比重大幅提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前,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明显上
升,对增强公司偿债能力有积极影响。项目建设后,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解决项
目建设所需的长期资金。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经营模式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结构进
行补充以及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是解决公司现
有办公场地面积和功能不足的有效措施,是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企业
信息化建设项目”系公司设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可提高公司高效管理和协同
设计能力,“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是扩建、新建深圳区域外的分
支机构,强化公司的市场优势地位,提高区域市场响应能力,“城市轨道交通综
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进一步拓展细分设计领域,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实现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措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现有
经营模式没有重大影响,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优势。
九、公司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经营需
求相吻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条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的业务基础上,对公司现有业务结构进
行补充以及对业务规模进行扩大,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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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经营规模方面,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05.07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员工 523 人,其中技术人员 451 人。“设计服务网络新
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或新设异地分支机构,“城市轨道交通综
合体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拟扩充轨道交通建筑室内设计领域设计团队,上述人员
及相应设计产能的提升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以及对未来发展预期总体相符;
第二、财务状况方面,公司总体资产质量较高,现金流状况较好,各项财务
指标总体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后续
运营;
第三、技术水平方面,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建筑室内设计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
提供商,是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2014-2015 全国最具影响力室内
设计机构”,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评选的“2016 中国十强室内设计机构”,具有
较强的建筑室内设计技术服务能力及多年的业务实践,能够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
第四、管理能力方面,公司根据 ISO9001 质量体系要求,建立了公司内部
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体系运行所依据的各种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有效的保证
了设计产品的质量。与此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跨区域经营与多业务领域
的探索,初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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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主要设计合同(金额 600 万元以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设计合同情况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内容 委托方 签订日期
(万元)
北塔塔楼自用办公及出租办公 深圳平安金融中心
1 658.00 2013-12
室内设计服务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上海)
国家电网世博园区办公楼项目
2 智能电网研发投资 866.00 2014-4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有限公司
苏州龙湖商业项目室内公共区 苏州龙湖基业房地
3 640.00 2014-8
域动线设计-施工图精装修设计 产有限公司
华为武汉研发生产项目(一期) 迈进(香港)有限
4 1,169.44(港元) 2014-1
精装工程设计服务 公司
塘朗车辆段综合体酒店及西区 深圳市朗通房地产
5 799.58 2015-3
公共部分精装修设计 开发有限公司
中房集团南宁房地
6 中房.翡翠广场室内设计 892.77 2014-2
产开发公司
兴旺正佳广场 湖南兴苏置业有限
7 758.00 2015-4
室内装饰设计 公司
深圳龙华红山商业项目室内设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
8 627.55 2015-12
计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狮国际大学城项目学院楼室
9 天津天狮学院 1,310.95 2015-4
内设计
青岛地铁一期工程 2 号线四位一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
10 1,351.22 2015-7
体设计 公司
深圳地铁横岗车辆段综合物业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11 659.51 2016-1
开发项目购物中心室内设计 限公司
云南天景房地产开
12 云投商务大厦项目精装设计 660.00 2016-2
发有限公司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 青岛市西海岸轨道
13 840.96 2016-5
通工程装修四位一体化设计 交通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非洲总部基地项目室 中航国际地产肯尼
14 628.53 2016-5
内设计(一标段) 亚有限公司
15 深湾汇云中心集中商业及写字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2,083.61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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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等室内设计 限公司
长春钜城华億广场项目室内设 吉林省钜城地产投
16 670.00 2016-8
计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心海腾楗投
17 心海城二、三期项目室内设计 1,060.00 2016-9
资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装修总体 厦门轨道交通集团
18 1,045.21 2016-11
设计及管理、装修工点设计 B 段 有限公司
汇德大厦项目 商业和写字楼公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19 共区域、写字楼大堂、写字楼样 775.36 2016-11
限公司
板房及地下室局部装修设计
(二)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
1、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签订了《授信协
议》(合同编号:2015 年小深字第 0015443109 号),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为公司提供 1500.00 万元整的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从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止。
姜峰、张勃为上述《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
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提供的
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1,500.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自
2015 年 12 月 24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受让的应
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届满后另加两年。截止目前,在该《授
信协议》项下的借款合同如下: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合同编号 借款期限
2016 年小金七字第 2016.7.14-
招商银行股份有 900.00
1016441516 号 2017.6.24
公司 限公司深圳泰然
2016 年小金七字第 2016.11.18-
金谷支行 500.00
1016442654 号 2017.6.18
2、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合同
编号:2017 年小金七字第 0017440360 号)(以下简称“本协议”),招商银行深
圳分行为公司提供 3,000.00 万元整的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从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止。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招商银行深
圳泰然金谷支行和公司签署的编号为 2015 年小深字第 0015443109 号的授信协议
项下尚未结清的业务余额自动纳入本协议,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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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该《授信协议》项下,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17 年
小金七字第 0017440360 号《银行承兑合作协议》。
姜峰、张勃为上述《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
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及其
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 3,000.00 万元),保证责任期间自 2017 年 3
月 9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
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届满后另加两年。
3、2016 年 9 月 20 日,博普森机电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法人购房
借款及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字第 1216400073 号),贷款 2,943.00
万元用于支付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B 单元/座 5 层 5B18 号、5B19 号、
5B20 号、5B31 号房的购房款。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共分 60 期。
2016 年 9 月 20 日,姜峰、张勃、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不可撤
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字第 1216400073-01 号、第 1216400073-02
号、第 1216400073-03 号),为公司在上述《法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项下所
欠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 2016 年 9
月 20 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4、2016 年 9 月 20 日,博普森机电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法人购房
借款及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字第 1216400074 号),贷款 1,248.00
万元用于支付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B 单元/座 5 层 5B32 号、5B33 号房
的购房款。贷款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0 日。还款方式为按
月等额还本付息,共分 60 期。
2016 年 9 月 20 日,姜峰、张勃、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不可撤
销担保书》(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字第 1216400074-01 号、第 1216400074-02
号、第 1216400074-03 号),为公司在上述《法人购房借款及抵押合同》项下所
欠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 2016 年 9
月 20 日起至借款、垫款或其他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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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销暨保荐协议
2016 年 4 月,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承销暨保荐协议》,约定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和保荐人,承担为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公司民币普通股股
票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并组织相应的承销团。公司依据协议支付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用。
(四)房屋购买合同
博普森机电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与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深
(南)网预买字(2016)第 7254 号、第 7255 号、第 7256 号、第 7257 号、第
7258 号、第 7259 号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认购处所在深圳市南
山区白石路与沙河西路交汇处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第二区 9 栋 B 单元/座 5 层
5B18、5B19、5B20、5B31、5B32、5B33 号房,建筑面积共计 2,328.53 平方米,
合同价款共计 83,891,706.00 元。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号为深房许字(2016)
南山 005 号。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刑事诉讼
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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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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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姜 峰 冉晓凤 袁晓云
JIAN HAN(韩践) 赵 维 冯瑞青
张志清
全体监事签名:
李劲松 陈亚辉 卓 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 越 刘 炜 陈文韬
覃 钢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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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保荐代表人: 王 骞
李声祥
项目协办人: 章 睿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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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韩颖梅
姚 琪
张 云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黄远兵 _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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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肖 菲
王 许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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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公司在招股说明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陈 军
余德旭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黄西勤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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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就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制改制事项,出具了《深圳市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
所涉及的深圳市姜峰室内设计有限公司净资产估计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5)
第 2-255 号)。报告出具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法定代表人为黄西勤,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为陈军、
余德旭。
由于目前余德旭已经离职,故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上市申
请文件中,评估机构声明中未有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余德旭的签字。
特此说明。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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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
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肖 菲
王 许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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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附: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确认意见;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七)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八)公司章程(草案);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5:00。
(二)查阅地点:
1、公司: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
联系人:宋 越
联系电话、:0755-83416061;0755-83416062
传真:0755-83413626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联系人:王骞、李声祥
联系电话:020-87555888、020-875535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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