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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6-12-21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 www.cninfo.com.cn 网站。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
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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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5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7
一、本行基本情况 ...................................................................................................................................17
二、本行历史沿革 ...................................................................................................................................17
三、本行股本情况 ...................................................................................................................................22
四、本行的业务 .......................................................................................................................................27
五、资产权属情况 ...................................................................................................................................32
(一)资产与物业 ...............................................................................................................................32
(二)租赁物业 ...................................................................................................................................46
(三)抵债资产 ...................................................................................................................................50
(五)知识产权 ...................................................................................................................................50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53
七、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8
(一)本行董事 ...................................................................................................................................58
(二)本行监事 ...................................................................................................................................62
(三)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64
(四)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65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67
九、财务会计信息 ...................................................................................................................................67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82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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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82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83
一、风险因素 ...........................................................................................................................................83
二、其他重要事项 ...................................................................................................................................8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88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88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9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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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行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并特别注意下列重要事项:
一、本行本次发行方案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8,076 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本次发行
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本行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本次发行股份不会导致本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本行治理结构及经营不
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行全部 14 家法人股东以及持有本行股份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均已承诺:
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亦
不通过由本行回购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
行股份。但上述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内的新增股份。
2、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
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的要求,已上市和以后上市的金融企业,对金
融企业高管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应当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
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 3 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
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50%。据此,本行相关股东做出如下
承诺:
(1)持有本行员工股数超过 5 万股的股东(包括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共 782 人,均已经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
并确认: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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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
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上述三年持股锁定期届满以后,
每年所出售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 15%,五年内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额的
50%。
(2)持有本行员工股数少于 5 万股的股东共 65 人,均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
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并确认: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
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本人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本行 6 家国有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
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所持并将在本行上市后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国有股部分,
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 6 家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4、如本行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沙
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预计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性
条件下,针对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指扣除转由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下同),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减持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进行减持;其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剩余股份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行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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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述股东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本行进行公告,其承诺
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
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本行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自 2013 年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股权新增股东共 166 名,均已做出
如下承诺:
自所持张家港农商行股份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法院判决生效之日/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
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三、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1、本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经本行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本行法定公积金。本行法
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行的法定公积金
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
利润弥补亏损。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经股东大
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本行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一般
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
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或者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监管要求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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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的公积金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扩大本行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本行资本。但
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本行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
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本行注册资本的 25%。
本行可以依法发行优先股、回购股份。本行在其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下
(亏损的情况除外)回购股份。
本行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的方
式分配股利。若本行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但利润
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营能力。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本行一般
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可进行中期分红。
本行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本行董事会提出,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出现派发延误的,本行董事会应当就延误原因作出及时披露。
本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行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行
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
本行盈利以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利。
本行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本行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
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
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
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本行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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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本行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决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
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
及时予以披露。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
听取不在本行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
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本行将通过多种途径(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
监督。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行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
盈余公积金以后,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当
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同时,本行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本行董事会应当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分红政策:
(1)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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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3)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本行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2、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本行第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本行在 2016 年度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则
2015 年利润分配后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和 2016 年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由新股发行后在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若当年未能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则由股东大
会另行审议。
四、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与贷款集中性相关的风险
本行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公司贷款占贷款余
额的比重为 81.79%,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占公司贷款(不含贴现)的比重为 94.69%。
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微企业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如果本行不能有
效控制中小微企业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
足,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最大十家贷款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为 187,619.99
万元(含贴现),占贷款总额的 4.55%,占资本净额的 24.48%。如果未来上述最大
十家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出现局部恶化,将可能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
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制造业发放的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40.99%,
向批发和零售业发放的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16.95%,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放的
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9.97%。若未来上述三大行业出现显著衰退,将可能会导致
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跨区域发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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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已经在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的南通市、宿迁市、徐
州市、连云港市、镇江市和苏州市先后设立 12 家异地支行;作为主发起人分别在山
东省寿光市和江苏省东海县各设立一家由本行控股的村镇银行。本行已由过去的一
家地方性商业银行,发展成为一家跨区域经营的商业银行。本行在管理模式、人力
资源储备等方面能否适应跨区域发展的需求,还需在未来的实践中检验,同时,跨
区域发展将使本行面临多样的政策、经济和人文环境,本行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
可能因此遭受不利影响。
3、与本行不良贷款状况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本行的不良贷款余
额分别为 3.92 亿元、5.77 亿元、7.82 亿元及 8.26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08%、
1.51%、1.96%及 2.00%,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存在升高的风险。
4、担保物价值下降及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抵/质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和贴现,分别占
贷款余额的 47.97%、37.06%、2.84%和 12.13%,由抵质押物作担保和由保证人提供
担保的贷款占比较高。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时,本行将依法获得的抵押
或质押物抵债。由于经济环境影响或其他因素,本行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出
现较大的波动。本行抵押物、质押物价值的下跌可能会导致贷款无法收回或变现时
收回的金额减少。本行发放的部分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若保证人的财务状
况出现恶化,可能使本行发放的贷款可收回金额减少。综上,抵押物、质押物价值
大幅下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
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行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利润总额分别为 120,759.11 万
元,81,407.06 万元、71,331.63 万元及 33,676.95 万元,利润出现下滑。如果本行的
经营环境未能得到改善,本行的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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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1、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所持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在该期间内
以低于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其所持本行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收入
归本行所有。本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
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本
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本行股票自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情形(若因除息除权等事项致使上
述股票收盘价与本行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
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行将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启动股份回购方案,
回购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具体回购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时提前公告。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行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于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一个月内,
共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合法方式增持本行股票直至本行股价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未履行上述增持措施,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本行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本行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停止在本行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持有的本行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直至其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承
诺,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本行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在中国证监会对本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本行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本行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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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存款利息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行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
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本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行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行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
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行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
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
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其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
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发行
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其未依法予以赔偿,则将在本行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
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
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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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承诺如其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浩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
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
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其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
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
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其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及其他审核报告和专项说明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行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9 月、
7-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6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苏公 W【2016】E1627 号”《审阅报告》。
2016 年 9 月末,本行存款余额为 6,529,767.38 万元,较 2015 年末约增加
891,116.80 万元,增长 15.80%,2016 年 9 月末,本行贷款余额约为 4,220,473.89 万
元,较 2015 年末约增加 235,578.40 万元,增长 5.91%。本行 2016 年 1-9 月营业收
入为 175,734.94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2.14%;净利润为 52,468.58 万元,与上
年同期相比下降 4.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576.86 万元,与上年同期
相比下降 4.0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149.78 万元,
上一年度同期数为 43,438.14 万元,同比下降 25.99%,主要原因为① 2016 年上半
年,本行从谨慎角度出发对预付购房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13,264.04 万元,减少净
利润 9,948.03 万元;② 2016 年 1-9 月非经常性损益中的投资收益为 25,754.57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2,224.90 万元。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本行经营模式、业
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对同行不存在异常。
1-2-13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关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的主要财务信
息及经营业绩说明”。
本行预计 2016 年营业收入在 230,000 万元至 232,000 万元之间,净利润在 68,500
万元至 70,500 万元之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42,000 万元至 43,000 万元之间,与去年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4.40%至-3.57%、0.57%
至 3.51%、-22.16%至-20.31%。(数据未经审计,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发行人经营
模式、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生对
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及承诺
本行发行预计 2016 年完成,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未来几年本
行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但募集资金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
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本行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本行目前的经营业
务和水平。在本行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行已拟采取相关措施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建立电子商务平台,
加强网络平台营销力度;2、深化网点形象建设,推进网点转型;3、传统业务与创
新业务并重,调整营销战略;4、持续推进集中授信审批;5、以创新引领转型,推
动电子银行全新发展;6、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保证本行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已作出承诺。
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变动、填补措施及承诺的详细内容,请见招股说明书“第
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本行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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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18,07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
发行股数:
发行股份均为新股,不涉及存量股的转让
每股发行价: 4.37元
0.2985元(按照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发行后每股收益: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的总股本计算)
14.64倍(按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除以2015
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其中每股收益按照2015
发行市盈率: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37元(按2016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34元(按2016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1.01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
发行市净率:
资产计算)
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立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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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8,992.12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73,393.12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5,599万元,其中保荐及承
销费4,200万元,审计、验资费479万元,律
发行费用: 师费20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用600万元,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1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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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中文):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Jiangsu Zhangjiaga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
中文简称: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英文简称:Rural Commercial Bank of Zhangjiagang
2、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3、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7日
4、注册资本:162,676.6665万元
5、公司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邮政编码:215600
6、电话号码:0512-56961859
7、传真号码:0512-58236370
8、互联网网址:www.zrcbank.com
9、电子信箱:office@zrcbank.com
二、本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2001年11月11日,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股东和1,752名自然人股东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以货币出资、发起设立“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800万
元。2001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作出《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筹建张家港市、
常熟市和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办函【2001】940号),明确:“同意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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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2001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作出《关于张家港市农村
商业银行开业的批复》(银复【2001】196号)同意本行开业,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实行一级法人制,并核发编号为G11013056001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2001年
11月27日,本行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0001105369)。
2005年7月7日,中国银监会苏州银监分局批准本行更名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13日,江苏省工商局核准了上述事项。
(二)本行的发起人及投入资产情况
根据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11月1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中验字
【2001】第0130号),本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8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股东总
数1,764名,其中法人股东12家,合计持股数1,600万股,持股比例18.18%;自然人
股东1,752名,合计持股数7,200万股,持股比例81.82%,自然人股东中本行员工704
名,员工持股合计2,160万股,持股比例24.55%。
本行发起人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20.00 4.77%
2、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80.00 2.05%
3、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4%
4、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4%
5、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14%
法人股东 6、江苏华润集团公司 100.00 1.14%
7、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1.14%
8、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1.14%
9、张家港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14%
10、张家港市锦丰镇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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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11、张家港市港区镇资产经营公司 100.00 1.14%
12、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开发总公司 100.00 1.14%
小 计 1,600.00 18.18%
自然人股东 1,752名 7,200.00 81.82%
合 计 8,800.00 100.00%
注: 1、张家港市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更名为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张家港市港区镇资产经营公司于2003年更名为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
3、江苏华润集团公司于2002年注销,其资产与权益由华尔润集团承继。
本行设立时的股权设置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且
经人民银行审核批准。
(三)本行股本变化情况
1、2004 年送红股及增资
2004年1月16日,本行第三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决议》和《关于2004年增资扩股方案的决议》。2004年4月28日,本行200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增资扩股方案的决议》,对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增资扩股议案进行了调整,将增资股数增加至25,680万股。2004年5月8日,江苏银
监局作出《关于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105号),
同意本行的增资扩股方案。
本行以2003年末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送1.5股,股本总额增加到
10,120万股。在利润分配后总股本10,120万股的基础上,向原有股东以1:2.4的比例
定向配售24,288万股,并通过面向社会定向募集1,392万股,使得总股本增加到35,800
万股。对原有股东放弃配售的股份,由本行组织实施定向募集。增资价格参照2003
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为1.10元/股。
2004年10月8日,苏州天中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4】第104号),
对新增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前述增资扩股方案实施完毕后,本行的总股
本从8,800万股增加至35,800万股。2004年10月9日,江苏银监局作出《关于张家港市
农村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4】250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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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变更为35,800万元。
2、2006 年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2006年1月19日,本行第五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以2005年末总股本35,800万股为基准,每10股送0.8股,股本总额增加到
38,664万股。2006年6月20日,苏州天中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6】第079
号),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06年9月27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银监复【2006】309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38,664
万元。
3、2007 年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2007年2月7日本行第六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行以未分配利润送股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以2006年末总股本38,664万股为基准,每10股送1.5股红股,股本总额增
加到44,463.5555万股。2007年5月30日,苏州天中出具《验资报告》(天中验字【2007】
第109号),对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07年8月6日,江苏银监局出
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苏银监复【2007】267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44,463.5555万元。
4、2007 年增资扩股
本行于2007年9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本公司有关法人股东定
向增资扩股的议案》。2007年9月25日,江苏银监局作出《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苏银监【2007】346号),同意本行的增资
扩股方案。本行采取向本行原有法人股东中的三家实施定向增发的方式,新增注册
资本9,762万股,增资后法人股比例由16.70%提高到31.70%,增资价格均为9.5元/股。
2007年9月26日,江苏公证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字【2007】B108号),对
新增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2007年10月8日,江苏银监局出具《关于江苏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批复》(苏银监复
【2007】371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54,225.5555万元。
5、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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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1 年 8 月 12 日,本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资本公积
按每股 1:1 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本行股本总额由 54,225.5555 万股增加至
108,451.1110 万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
97 号)的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千分之一
或 50 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本次转增股本后,本行有 10 名内部职工股东所
持股份超过公开发行新股后的单一职工持股的上限,该 10 名股东将所持股份减持至
50 万股,减持部分均以 5.5 元/股转让给华芳集团,减持股本合计 175.2 万股。
2011 年 8 月 15 日,江苏公证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W 验字【2011】第 B081
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了审验意见。2011 年 9 月 8 日,苏州银
监分局出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
州银监复【316】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108,451.1110 万元。
6、2012 年中期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2012 年 12 月 14 日,本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行 2012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送 5 股红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送股后,
本行股本总额由 108,451.1110 万股增加至 162,676.6665 万股。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
97 号)的规定,“公开发行新股后,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千分之一
或 50 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本次送股后,本行有 96 名内部职工股东所持股
份超过公开发行新股后的单一职工持股的上限,该 96 名股东将所持股份减持至 50
万股,减持部分均以 4.1 元/股转让给江苏联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本合计
656.6544 万股。
2012 年 12 月 18 日,江苏公证出具《验资报告》(苏公 W【2012】第 B133
号),对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了审验意见。2013 年 1 月 28 日,苏州
银监分局出具《关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苏州银监复【2013】34 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162,676.666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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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本行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本行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行股份总数为162,676.6665万股。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76万股。本次发行前,本行股
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
1、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797.8372 9.0965 国家股
(SS)
2、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4,782.8660 9.0873 社会法人股
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SS) 14,587.8660 8.9674 国家股
4、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8,070.6660 4.9612 社会法人股
5、江苏联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901.7478 4.2426 社会法人股
6、张家港市锦丰镇资产经营公司 4,812.1020 2.9581 社会法人股
7、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公司 4,784.8254 2.9413 社会法人股
8、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SS) 1,851.0768 1.1379 国家股
法人
股东 9、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公司 1,456.8660 0.8956 社会法人股
10、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 1,456.8660 0.8956 社会法人股
11、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公司 1,456.8660 0.8956 社会法人股
12、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SS) 1,456.8660 0.8956 国家股
13、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771.2820 0.4741 国家股
司(SS)
14、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28.4900 0.2634 国家股
(SS)
法人股东合计 77,616.2232 47.7120 -
自然人股东 85,060.4433 52.2880 自然人股
其中:员工股东 16,158.4142 9.9328 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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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 计 162,676.6665 100.0000 -
注:股份性质标示“SS”指国家股股东(State-ownShareholder 的缩写)
(二)本次发行前本行的前十名股东
排名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7,978,372.00 9.0965
2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147,828,660.00 9.0873
3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45,878,660.00 8.9674
4 华芳集团有限公司 80,706,660.00 4.9612
5 江苏联丰实业有限公司 69,017,478.00 4.2426
6 张家港市锦丰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8,121,020.00 2.9581
7 张家港市杨舍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7,848,254.00 2.9413
8 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8,510,768.00 1.1379
9 张家港市塘桥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568,660.00 0.8956
9 张家港市金港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568,660.00 0.8956
9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568,660.00 0.8956
9 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 14,568,660.00 0.8956
合计 - 764,164,512.00 46.9744
(三)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行担任的职务
本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行担任的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股) 占总股本比例 在本行担任职务
1 李兴华 10,072,037.00 0.62% -
2 马 帅 2,453,991.00 0.15% -
3 唐秀芬 2,330,982.00 0.14% -
4 何爱慧 1,910,691.00 0.12% -
5 姚卫华 1,715,491.00 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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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6 钱耀瑜 1,665,491.00 0.10% -
7 张卫东 1,580,982.00 0.10% -
8 徐文龙 1,538,091.00 0.09% -
9 许曦匀 1,508,283.00 0.09% -
10 黄全法 1,304,100.00 0.08% -
(四)本行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的情况
2007年8月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江苏张家
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苏国资复【2007】42号),对
本行截至2007年7月31日的国有股权设置进行了确认。
2007年9月,本行对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
限公司和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三家法人股东进行了定向增发。
2007 年 11 月 1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张家
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苏国资复【2007】
70 号),对本行定向增发后的国有股权设置进行了确认。
2011 年 8 月,经本行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以资本公积按每
股 1:1 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后,本行股本总额由 54,225.5555 万股增加至
108,451.1110 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2 年 12 月 14 日,本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行 2012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送 5 股红股并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送股后,
本行股本总额由 108,451.1110 万股增加至 162,676.6665 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3 年 3 月 8 日,江苏省国资委下发了《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省张家港保
税区开发总公司所持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复》
(苏国资复【2013】28 号),同意国有企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开发总公司将所持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8.49 万股(占总股本 0.2634%)股份,无偿划
转给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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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本行国有股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股 份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1 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4,797.8372 9.0965 SS
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4,587.8660 8.9674 SS
3 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1,851.0768 1.1379 SS
4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56.8660 0.8956 SS
5 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71.2820 0.4741 SS
6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28.4900 0.2634 SS
合 计 33,893.4180 20.8349
注:股份性质标示“SS”指国家股股东(State-ownshareholder的缩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无外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法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行法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1、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本行的持股比例为 9.0965%,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本行的持股比例为 0.8956%。
2、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87.50%的股权。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本行的持股比例为
0.4741%,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行的持股比例为 1.1379%。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行全部 14 家法人股东以及持有本行股份的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均已承诺:
自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
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行股份;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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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不通过由本行回购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本
行股份。但上述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内的新增股份。
2、根据《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
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 号)的要求,已上市和以后上市的金融企业,对金
融企业高管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应当承诺自金融企业上市之
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 3 年,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
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50%。据此,本行相关股东做出如下
承诺:
(1)持有本行员工股数超过 5 万股的股东(包括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共 782 人,均已经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
并确认: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
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
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上述三年持股锁定期届满以后,
每年所出售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 15%,五年内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额的
50%。
(2)持有本行员工股数少于 5 万股的股东共 65 人,均分别签署《内部职工股
东关于禁售所持股份的承诺函》并确认:自张家港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的三年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
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
企【2009】94 号),现由本行 6 家国有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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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限公司)所持并将在本行上市后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国有股部分,
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 6 家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4、如本行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行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持有本行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苏
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预计在锁定期满且不违背限制
性条件下,针对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指扣除转由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后的剩余股份,下同),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减持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进行减持;其第一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其所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剩余
股份的 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行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上述股东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本行进行公告,其承诺
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若未履
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所得收入将归本行所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
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6、自 2013 年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的新增股东已做出如下承诺:
自所持张家港农商行股份登记在股东名册之日/法院判决生效之日/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其不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转让协议、进行股权托管等任何方式,减少
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亦不通过由张家港农商行回购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等方式,减少其所持有或者实际持有的张家港农商行股份。
四、本行的业务
(一)业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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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行目前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
服务;办理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行的业务与网络主要集中于张家港市。依托于快速发展的地方经济,本行以
“伴随你,成就你”为服务理念,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合规发展,近年来各
项业务稳步推进,资产规模逐年增长。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总资产 873.44 亿
元,净资产 72.33 亿元,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余额分别为 650.27 亿元、411.96 亿元,
2016 年 1-6 月份实现净利润 3.39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6年1-6月 2015年/2015 2014年/2014 2013年 年复合增长率
项目
/2016年6月末 年末 年末 /2013年末
(2013-2015)
总资产 873.44 823.54 719.70 725.70 6.37%
营业收入 11.89 24.06 23.64 22.16 4.20%
吸收存款余额 650.27 563.87 533.20 513.11 4.83%
发放贷款余额 411.96 398.49 383.00 362.56 4.84%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各业务之间互为补充,
密切配合,构成本行的业务体系。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实现的利息净收入、
营业利润金额及占比以及各业务部门的资产总额及占比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司业务 个人业务 资金业务 其他 合计
利息净收入 64,030.36 13,897.09 12,895.00 - 90,8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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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营业利润 11,902.26 7,956.61 13,323.76 178.10 33,360.73
3,250,394.3
资产总额 729,518.46 4,578,015.40 176,491.22 8,734,419.47
本行公司业务以本地企事业单位为服务对象,是本行的基础业务,构成本行利
润的主要来源。近年来,本行公司业务坚持有效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利用各种
资源,采取多种营销方式,巩固现有优质客户,发展和培育新的优质客户,加强公
司业务产品创新,适应市场需求,不断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推动本行公司业务高速、
健康的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拥有 1 家直属营业部、39 家支行和 58 家分理处。本行是
张家港市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真正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全
方位覆盖。同时,本行也是全国首批设立异地支行、实现跨区域发展的农村商业银
行。
在江苏省农联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等级管理情况考核
评定中,2009 年至 2015 年本行均被评定为“5A”级。在银监会对全国农村合作金
融机构年度监管评级中,本行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均被评为“2A”级行。
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最新银行排名,本行位居全球第 628 位。
(二)本行的竞争地位
目前,本行在张家港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以及江苏银行、邮政
储蓄银行等行在本地的分支机构。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部分村镇银行陆续进驻
张家港市,本行面对的竞争对手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报告期内,本行存、贷款业务在张家港市的市场份额基本保持稳定。截至2016
年6月末,本外币存款的市场占比为20.96%,本外币贷款的市场占比为14.86%。截
至2016年6月末,本行张家港地区本外币存、贷款总额分别为534.53亿元和304.64亿
元,在张家港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排名中均居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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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行将自身定位为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主导者,大型企业信贷市场的参与者。
本行借助本土化优势,重点拓展中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并适当参与对大型企业的信
贷业务,着眼于维持、巩固与大型企业的关系,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区别于本行专
注于中小微企业的业务发展模式,张家港地区的大型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
客户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这种业务经营与发展模式的差异体现在客户结构、客户规
模以及贷款利率等方面。
(三)本行竞争优势
1、区域经济活跃、金融生态环境优质
本行母公司所在地张家港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229.8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1%;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GDP超
过2.85万美元,接近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2015全市年销售超10亿元企业三十家,
截至2016年6月末,国内A股上市公司累计16家。
张家港市拥有较好的金融业生态环境:一、信用、社会、治安环境是全国最好
的地区之一;二、资金需求旺盛导致较高的贷款利率。
良好的经济与金融环境,是本行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卓有成效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本行在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了一整套卓有成效的农村金
融发展模式。通过从合作制到股份制的转变,确立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的
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业务结构、组织架构与风险管
理体系,是本行取得成功的根本所在,也代表了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大方向。
3、地缘优势
本行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成立于 1952 年的农村信用社,在当地市场提供金融服务
的历史已经超过 50 年。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拥有 1 家直属营业部、39 家支行和 58
家分理处,是张家港市网点最多、覆盖面最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是将金融服务
渗透到当地众多农村集镇的唯一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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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4、以中小微企业为贷款业务主体
本行在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2016 年 6 月末本行中小
微型企业贷款余额(不含贴现)为 271.70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余额(不含贴现)
的 94.69%。2016 年 6 月末本行在苏州地区发放的中小微公司贷款中,利率水平高
于基准利率的贷款占比为 90.42%,其中高于基准利率 30%以上的贷款占比为
71.92%。
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贷款利率相对较高,构成本行利润的重要来源。
5、灵活高效的组织架构与决策体系
本行是张家港市最大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扁平,信息传递环节少、
反应快,决策体系效率高。
6、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根据本行的资本规模、业务特色与竞争优势,本行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
理体系。在真实掌握中小微企业业务经营与资金需求的基础上,通过风险的相对分
散,实现对其信用业务的高利率、低风险管理。
7、跨区域经营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经过十余年的金融实践,本行逐步发展出高效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其主要内
容包括以中小微企业为贷款主体、以较高的贷款利率保证高利润、以较高拨备及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
在深耕张家港市场的同时,本行还注重将上述经过实践检验的农村金融发展模
式复制到具备类似经济特征或具有良好经济增长潜力的周边地区,实现内涵和外延
增长的协调推进。本行已先后在山东省青岛市,江苏省南通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徐州市、镇江市、苏州市设立12家异地支行,并在山东省寿光市及江苏省东海县投
资设立控股村镇银行。本行是江苏省内首批设立异地支行的农村商业银行,具备农
村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的先发优势,发展空间广阔。
1-2-31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一)资产与物业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有土地
经相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并经本行律师核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控
股子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自有土地为 132 宗,共计 85,547.34m2 。
编 使用权 土地证编 类
用途 面积(m2) 发证日期 土地座落
号 人 号 型
张国用 金融

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53.50 2007.08.17 乐余镇闸西村

570009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2 发行人 (2007)第 64.60 2007.08.17 乐余镇乐余路西侧
让 用地
240156 号
张国用 金融

3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607.10 2007.08.08 乐余镇人民路 5 号

240152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乐余镇人民路农行乐余
4 发行人 (2007)第 168.60 2007.08.17
让 用地 办事处后侧
240155 号
张国用
出 住宅
5 发行人 (2007)第 371.60 2007.08.17 乐余镇乐兴路北
让 用地
240154 号
张国用 金融

6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78.00 2007.08.17 锦丰镇公园路

171512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出 锦丰镇金鹿路 1 幢 1/2
7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94.70 2007.08.09
让 层
171484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8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20.90 2007.08.17 锦丰镇店岸

590011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9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02.20 2007.08.17 锦丰镇西港

590012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10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59.50 2007.08.17 锦丰镇府园路

171510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1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45.00 2007.08.17 锦丰镇锦中路

171511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12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05.70 2007.08.17 杨舍镇晨阳周家桥

740029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13 发行人 (2007)字第 保险 1,281.80 2007.08.17 杨舍镇晨阳

190027 号 业
1-2-32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国用 金融

14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532.70 2007.08.17 塘桥镇人民路

091019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15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365.80 2007.08.17 塘桥镇人民中路

091018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16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694.30 2007.08.01 塘桥镇人民中路

090994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塘桥镇银桥花苑综合楼
17 发行人 (2007)第 43.30 2007.08.01
让 用地 107 室
090995 号
张国用
出 住宅 塘桥镇银桥花苑综合楼
18 发行人 (2007)第 35.10 2007.08.01
让 用地 207 室
090996 号
张国用
出 住宅 塘桥镇银桥花苑综合楼
19 发行人 (2007)第 35.10 2007.08.01
让 用地 307 室
090997 号
张国用 商业
出 塘桥镇国际 针纺城 3
20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38.70 2007.08.08
让 幢 10 号门面
530264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出 塘桥镇国际 针纺城 3
21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38.70 2007.08.08
让 幢 11 号门面
530265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出 塘桥镇国际 针纺城 3
22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93.60 2007.08.08
让 幢 12 号门面
530266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3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946.00 2007.08.17 杨舍镇人民北路西侧

050007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24 发行人 (2007)第 340.00 2007.08.17 凤凰镇港口府前街 3 号
让 用地
200036 号
张国用 金融

25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498.50 2007.08.17 凤凰镇港口人民路 12 号

20003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6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72.60 2007.08.17 凤凰镇港口恬庄街

330003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7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09.20 2007.08.17 凤凰镇恬庄街

330004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28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6.20 2007.08.17 凤凰镇港口商业街一层

200038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9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693.40 2007.08.17 杨舍镇镇东路 9 号

150184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30 发行人 (2007)第 38.50 2007.08.08 杨舍镇乘航振兴南路
让 用地
150183 号
张国用 金融

3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36.70 2007.08.17 南丰镇南丰西路

160368 号 业
1-2-33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国用
出 住宅
32 发行人 (2007)第 564.10 2007.08.17 南丰镇南丰南路
让 用地
160366 号
张国用
出 住宅
33 发行人 (2007)第 298.00 2007.08.17 南丰镇北街
让 用地
160364 号
张国用 金融

34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222.10 2007.08.17 南丰镇北街

160367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35 发行人 (2007)第 93.30 2007.08.17 南丰镇北街 39 号
让 用地
160365 号
张国用 金融

36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05.00 2007.08.17 南丰镇永丰老街

600003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37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146.40 2007.08.08 杨舍镇暨阳中路 109 号

020046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公园新村 7 幢 102、202
38 发行人 (2007)第 47.70 2007.08.08
让 用地 室
010773 号
张国用 金融

39 发行人 (2007)字第 保险 1,058.90 2007.08.17 乐余镇兆丰人民路

28010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40 发行人 (2007)字第 保险 554.80 2007.08.17 乐余镇兆丰人民路

280108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4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29.70 2007.08.17 塘桥镇银苑中路

26007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42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854.00 2007.08.17 金港镇双山振兴路

310003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出 金港镇南沙长江西路南
43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2.30 2007.08.22
让 侧(长山路)
340010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44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322.00 2007.08.21 金港镇双山福江路

310004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45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48.10 2007.08.09 金港镇中兴长江中路

08028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46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069.40 2007.08.17 金港镇港区长江中路

07023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出 金港镇中兴五节桥街 9
47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600.30 2007.08.17
让 号
080309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园林东村 4 幢 15 号汽车
48 发行人 (2007)第 9.80 2007.08.08
让 用地 库
021219 号
张国用 金融

49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416.60 2007.08.08 西门南村 5 幢 22 号

031945 号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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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国用 金融

50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83.20 2007.08.17 锦丰镇合兴大南路

120109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出 锦丰镇(合兴)健康南
5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721.10 2007.08.17
让 路 17 号
120108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锦丰镇合兴健康南路 17
52 发行人 (2007)第 82.00 2007.08.14
让 用地 号 2 幢 101 室
120106 号
张国用
出 住宅 锦丰镇合兴健康南路 17
53 发行人 (2007)第 82.00 2007.08.14
让 用地 号 2 幢 103 室
120107 号
张国用 金融

54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82.30 2007.08.17 锦丰镇三兴公园路 16 号

230154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55 发行人 (2007)字第 服务 289.40 2007.08.17 锦丰镇三兴登赢村

580009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56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27,126.40 2007.08.31 杨舍镇人民路北

010070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出 杨锦公路青草巷北 1 幢
57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49.40 2007.08.08
让 A1(1-2)
650146 号 业
张国用
出 批发
58 发行人 (2009)字第 1,030.80 2009.01.06 杨舍镇步行街 12 号
让 零售
030001 号
张国用 商业
出 花园浜路 2 号 M1、2、3
59 发行人 (2007)字第 服务 91.10 2007.08.08
让 号
021218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出 湾士岸一村 1 幢 22 号门
60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26.80 2007.08.08
让 面房
02121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61 发行人 保险 1,028.80 2007.08.17 杨舍镇塘市镇中路 9 号
第 250024 让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62 发行人 保险 155.50 2007.08.17 杨舍镇塘市镇中东路
第 250025 让


张国用 金融
出 杨舍镇农联村青草巷 1
63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06.80 2007.08.08
让 幢 107-108/207-208 室
650145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64 发行人 保险 142.20 2007.08.17 杨舍镇东莱合丰村
第 650180 让


张国用 金融
出 杨舍镇东莱街道东莱新
65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584.60 2007.08.17
让 街
270013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66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230.60 2007.08.17 大新镇府前西路 1 号

180339 号 业
1-2-35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国用 商业

67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269.80 2007.08.17 大新镇桥头村

730016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68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391.40 2007.08.17 大新镇年丰村

730015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69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570.20 2007.08.08 杨舍镇长安路 265 号

030038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70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952.70 2007.08.17 凤凰镇西张金谷路

210134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71 发行人 (2007)第 950.10 2007.08.17 凤凰镇西张双龙路
让 用地
210135 号
张国用 金融

72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825.50 2007.08.17 凤凰镇西张双龙路

210136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73 发行人 保险 318.20 2007.08.17 凤凰镇西张栏杆桥
第 550007 让


张国用 金融
出 金港镇南沙香山西大街
74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932.80 2007.08.17
让 8号
100025 号 业
张国用
出 住宅 金港镇南沙香山西大街
75 发行人 (2007)第 1,111.20 2007.08.17
让 用地 9号
100026 号
张国用
出 住宅 金港镇南沙东大街北侧
76 发行人 (2007)第 87.00 2007.08.09
让 用地 底层
100024 号
张国用
商业
(2007)字 出
77 发行人 服务 1,776.90 2007.08.10 凤凰镇凤凰路
第 220129 让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78 发行人 保险 261.80 2007.08.10 凤凰镇支山村
第 540007 让


张国用 商业

79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208.60 2007.08.17 凤凰镇凤新街

220131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80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266.70 2007.08.17 凤凰镇凤凰小市村十组

220130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8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92.00 2007.08.17 凤凰镇凤新街

540008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82 发行人 保险 848.70 2007.08.17 杨舍镇梁丰路 248 号
第 030040 让


张国用 出 商业
83 发行人 61.20 2007.08.21 花园浜路东侧 M10.11
(2007)字 让 服务
1-2-36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 021275 业

张国用
(2007)字 出 工业
84 发行人 552.90 2007.08.17 杨舍镇斜桥村
第 040047 让 用地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南苑新村 91 幢 107、108
85 发行人 保险 15.10 2007.08.08
第 031946 让 号


张国用 商业
出 花园浜三村 47 幢从东向
86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7.00 2007.08.08
让 西第一间
021221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2007)字 出 悦丰新村 30 幢 3/4 号门
87 发行人 服务 21.10 2007.08.08
第 041557 让 面


张国用 商业

88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8.40 2007.08.08 杨舍镇沙洲东路 16 号

021220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89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85.00 2007.08.17 常阴沙镇红旗路

290036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90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144.70 2007.08.17 金港镇(德积)人民路

14020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91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690.80 2007.08.09 金港镇后塍塍西路

110576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92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799.40 2007.08.09 金港镇后塍人民路

110577 号 业
张国用 金融
出 金港镇后塍袁家桥街东
93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123.10 2007.08.17
让 侧
690026 号 业
张国用
转 住宅 金港镇后塍城西河新村
94 发行人 (2007)第 50.90 2007.08.15
让 用地 3 幢 302 室
110578 号
张国用
转 住宅 金港镇后塍城西河新村
95 发行人 (2007)第 6.20 2007.08.15
让 用地 3 幢 101 车库
110580 号
张国用
转 商业 金港镇后塍城西河新村
96 发行人 (2007)第 27.80 2007.08.15
让 用地 3 幢 102/103 门面
110579 号
张国用
金融
(2007)字 出
97 发行人 保险 86.70 2007.08.14 塘桥镇妙桥金村
第 520003 让


张国用 金融

98 发行人 (2007)第 保险 2,524.70 2007.08.17 塘桥镇妙桥永进路北侧

130094 号 业
张国用 商业

99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58.70 2007.08.17 塘桥镇妙桥西阳街

520004 号 业
1-2-37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张国用 商业

100 发行人 (2007)第 服务 1,034.80 2007.08.22 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350102 号 业
张集用 菜场综合楼
流 住宅
101 发行人 (2007)字第 154.50 2007.08.16 203/204/303/304/403/404
转 用地
1500033 号 室
通州国用
(2008)第 出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星 7
102 发行人 商业 223.60 2008.12.02
010020789 让 幢 118、218 室

张国用
出 商业
103 发行人 (2008)第 123.90 2008.12.31 福前小区 11 幢 101 门面
让 服务
650237 号
通州国用
出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星 7
104 发行人 (2009)第 商业 123.40 2009.01.09
让 幢 117-2、217-2 室
0020083 号
通州国用
出 住宅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星 6
105 发行人 (2009)第 87.00 2009.01.09
让 用地 幢 604 室
0020084 号
宿国用
出 居住、 宿豫区泰山路 1 号锦绣
106 发行人 (2009)第变 1,009.30 2009.8.28
让 商业 江南小区 A4 幢
7977 号
宿国用
出 宿豫区泰山路 1 号锦绣
107 发行人 (2009)第变 商业 401.60 2009.8.28
让 江南小区 A8 幢 1 号
7976 号
通州国用
出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星 7
108 发行人 (2010)第 商业 93.80 2010.12.27
让 幢 117-1、217-1 室
0023178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乐余镇乐余商贸花苑 1
109 发行人 (2011)第 525.30 2011.11.02
让 用地 幢 111 号门面
0240485 号
通州国用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星

110 发行人 (2012) 商业 65.70 2012.03.28 湖.城市之星 9 幢 219 室、

0020152 号 119 室
张国用
出 商服 锦丰镇锦都名邸 26 幢
111 发行人 [2013]第 67.70 2013.12.17
让 用地 M09
0171747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杨舍镇沙洲西路 113 号
112 发行人 [2014]第 230.40 2014.06.04
让 用地 (华建大夏)202 号
0042463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杨舍镇沙洲西路 113 号
113 发行人 [2014]第 175.40 2014.06.04
让 用地 (华建大夏)103 号
0042462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南
114 发行人 [2014]第 58.00 2014.12.30
让 用地 丰东路 096 号
0160452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南
115 发行人 (2014)第 45.10 2014.12.30
让 用地 丰东路 094 号
0160451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南
116 发行人 (2014)第 51.60 2014.12.30
让 用地 丰东路 092 号
0160450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南
117 发行人 45.10 2014.12.30
[2014]第 让 用地 丰东路 090 号
1-2-38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0160449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南
118 发行人 (2014)第 45.10 2014.12.30
让 用地 丰东路 088 号
0160448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南
119 发行人 (2014)第 52.10 2014.12.30
让 用地 丰东路 086 号
0160447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育
120 发行人 [2014]第 35.10 2014.12.30
让 用地 才路 005 号
0160446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育
121 发行人 (2014)第 34.50 2014.12.30
让 用地 才路 003 号
0160445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育
122 发行人 (2014)第 34.10 2014.12.30
让 用地 才路 001 号
0160444 号
张国用
出 商服
123 发行人 (2014)第 1,711.00 2014.12.15 凤凰镇程墩村
让 用地
0200069 号
常国用 商务
出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代广
124 发行人 (2014)第 金融 3.55 2014.12.16
让 场 4 幢 504
25129 号 用地
常国用 商务
出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代广
125 发行人 (2014)第 金融 3.55 2014.12.16
让 场 4 幢 506
25134 号 用地
常国用 商务
出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代广
126 发行人 (2014)第 金融 3.55 2014.12.16
让 场 4 幢 507
25135 号 用地
常国用 商务
出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代广
127 发行人 (2014)第 金融 3.55 2014.12.16
让 场 4 幢 508
25130 号 用地
常国用 商务
出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代广
128 发行人 (2014)第 金融 3.55 2014.12.16
让 场 4 幢 509
25137 号 用地
常国用 商务
出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代广
129 发行人 (2014)第 金融 4.79 2014.12.16
让 场 4 幢 510
25132 号 用地
批发
皋国用
零食、 如皋市如城街道宁海东
(2015) 出
130 发行人 城镇 870.68 2015.12.17 路 661-673(单号)、699
8210000548 让
住宅 室

用地
寿国用
寿光村 出 商业 寿光市中央花园沿街商
131 (2010)第 1,301.02 2010.09.30
镇银行 让 用地 业区
东国用
东海村 出 商务
132 (2011)第 780.60 2011.02.12 牛山镇和平东路南侧
镇银行 让 金融
003223 号
2、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自有房产
1-2-39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已经办理并合法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自
有房产为 116 处,共计 143,365.62 m2。
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产证编号 面积(m2) 发证日期 房屋坐落
张房权证乐字第
1 发行人 248.06 2007.08.06 乐余镇闸西村
0000123828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2 发行人 32.04 2007.08.06 乐余镇乐余路西侧
0000123808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3 发行人 1,604.58 2007.08.06 乐余镇人民路 5 号
0000123778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乐余镇人民路农行
4 发行人 543.33 2007.08.06
0000123825 号 乐余办事处后侧
张房权证乐字第
5 发行人 616.80 2007.08.06 乐余镇乐兴路北
0000123792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6 发行人 964.23 2007.08.06 锦丰镇公园路
0000123761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7 发行人 703.10 2007.08.06 锦丰镇金鹿路
0000123837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8 发行人 131.25 2007.08.06 锦丰镇店岸
0000123856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9 发行人 205.32 2007.08.06 锦丰镇西港
0000123859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10 发行人 59.16 2007.08.06 锦丰镇府园路
0000123851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11 发行人 2,364.62 2007.08.06 锦丰镇锦中路
0000123854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12 发行人 257.19 2007.08.06 杨舍镇晨阳周家桥
0000123889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13 发行人 941.87 2007.08.06 杨舍镇晨阳
0000123764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14 发行人 1,611.99 2007.08.03 塘桥镇人民东路
0000123702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15 发行人 1,288.50 2007.08.03 塘桥镇人民中路
0000123650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塘桥镇银桥花苑综
16 发行人 307.62 2007.08.03
0000123651 号 合楼
张房权证塘字第
17 发行人 527.08 2007.08.06 塘桥镇国际针纺城
0000123765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人民北路西
18 发行人 2,084.00 2007.08.06
0000123774 号 侧
张房权证塘字第 凤凰镇港口府前街 3
19 发行人 1,378.63 2007.08.03
0000123677 号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凤凰镇港口人民路
20 发行人 1,393.53 2007.08.03
0000123684 号 12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21 发行人 205.92 2007.08.03 凤凰镇港口恬庄街
0000123681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凤凰镇港口恬庄中
22 发行人 939.39 2007.08.03
0000123683 号 街
张房权证塘字第
23 发行人 69.72 2007.08.03 凤凰镇港口商业街
0000123679 号
24 发行人 张房权证杨字第 2,924.08 2007.08.06 杨舍镇镇东路 9 号
1-2-40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0000123766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乘航振兴南
25 发行人 173.65 2007.08.06
0000123849 号 路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乘航集贸市
26 发行人 652.93 2007.08.06
0000123846 号 场
张房权证乐字第
27 发行人 827.55 2007.08.06 南丰镇南丰西路
0000123806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28 发行人 3,135.22 2007.08.06 南丰镇北街
0000123803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29 发行人 233.06 2007.08.06 南丰镇镇北街 39 号
0000123831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暨阳中路 108
30 发行人 2,743.24 2007.08.06
0000123767 号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31 发行人 204.13 2007.08.06 杨舍镇公园新村
0000123860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32 发行人 3,791.70 2007.08.06 乐余镇兆丰人民路
0000123789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33 发行人 1,696.02 2007.08.06 乐余镇兆丰人民路
0000123784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34 发行人 3,398.89 2007.08.03 塘桥镇银苑中路
0000123685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35 发行人 603.39 2007.08.06 金港镇双山振兴路
0000123929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南沙长江西
36 发行人 186.41 2007.08.06
0000123925 号 路(长山段)
张房权证金字第
37 发行人 953.90 2007.08.06 金港镇双山福江路
0000123924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中兴长江中
38 发行人 2,375.24 2007.08.06
0000123922 号 路北侧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港区长江中
39 发行人 2,142.20 2007.08.06
0000123947 号 路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中兴西五节
40 发行人 1,005.80 2007.08.06
0000123919 号 桥街 9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41 发行人 25.78 2007.08.06 杨舍镇园林东村
0000123777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42 发行人 2,254.23 2007.08.06 杨舍镇西门南村
0000123853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43 发行人 106.02 2007.08.06 锦丰镇合兴大南路
0000123869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锦丰镇合兴健康南
44 发行人 1,739.67 2007.08.10
0000124249 号 路 17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锦丰镇合兴健康南
45 发行人 80.09 2007.08.10
0000124250 号 路 17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锦丰镇合兴健康南
46 发行人 80.09 2007.08.10
0000124251 号 路 17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锦丰镇三兴公园路
47 发行人 1,566.55 2007.08.06
0000123848 号 16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48 发行人 304.03 2007.08.06 锦丰镇三兴登赢村
0000123801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49 发行人 29,767.62 2007.08.31 杨舍镇人民中路
0000125538 号
50 发行人 张房权证杨字第 168.54 2007.08.06 杨舍镇杨锦公路青
1-2-41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0000123863 号 草巷北
张房权证杨字第
51 发行人 3,531.50 2007.08.06 杨舍镇步行街 12 号
0000123864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52 发行人 87.58 2007.08.06 杨舍镇花园浜路 2 号
0000123866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53 发行人 99.64 2007.08.06 杨舍镇湾士岸一村
0000123865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塘市镇中路 9
54 发行人 1,728.42 2007.08.06
0000123893 号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塘市镇中东
55 发行人 569.26 2007.08.06
0000123770 号 路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农联村青草
56 发行人 178.91 2007.08.06
0000123852 号 巷交易市场
张房权证杨字第
57 发行人 92.46 2007.08.06 杨舍镇东莱合丰村
0000123843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东莱街道东
58 发行人 559.16 2007.08.06
0000123775 号 莱新街
张房权证锦字第
59 发行人 2,264.88 2007.08.06 大新镇府前西路 1 号
0000123745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60 发行人 210.60 2007.08.10 大新镇桥头村
0000124220 号
张房权证锦字第
61 发行人 463.57 2007.08.10 大新镇年丰村
0000124219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62 发行人 2,463.05 2007.08.07 杨舍镇长安路 265 号
0000123960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63 发行人 1,943.12 2007.08.03 凤凰镇西张金谷路
0000123689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64 发行人 2,244.51 2007.08.03 凤凰镇西张双龙路
0000123687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65 发行人 443.34 2007.08.03 凤凰镇西张栏杆桥
0000123688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南沙香山西
66 发行人 4,429.87 2007.08.06
0000123944 号 大街 8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南沙香山东
67 发行人 322.97 2007.08.06
0000123910 号 大街北侧
张房权证塘字第
68 发行人 2,885.44 2007.08.03 凤凰镇镇中街
0000123693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69 发行人 375.22 2007.08.03 凤凰镇支山村
0000123691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70 发行人 609.84 2007.08.03 凤凰镇凤新街
0000123696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凤凰镇凤凰小市村
71 发行人 1,321.42 2007.08.03
0000123695 号 十组
张房权证塘字第
72 发行人 183.69 2007.08.03 凤凰镇凤凰码头街
0000123690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73 发行人 2,368.19 2007.08.06 杨舍镇梁丰路 248 号
0000123894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74 发行人 61.86 2007.08.06 杨舍镇花园浜
0000123749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75 发行人 779.77 2007.08.06 杨舍镇斜桥村
0000123759 号
76 发行人 张房权证杨字第 99.88 2007.08.06 杨舍镇南苑新村
1-2-42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0000123857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77 发行人 62.36 2007.08.06 杨舍镇花园浜三村
0000123855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人民中路 88
78 发行人 62.14 2007.08.06
0000123862 号 号
张房权证杨字第 杨舍镇沙洲东路 16
79 发行人 25.70 2007.08.06
0000123756 号 号
张房权证乐字第
80 发行人 1,263.36 2007.08.17 常阴沙镇红旗路
0000124715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德积人民路
81 发行人 1,930.62 2007.08.06
0000123909 号 (德丰村 12 组)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德积永兴路
82 发行人 556.60 2007.08.06
0000123907 号 西侧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德积沿江公
83 发行人 271.43 2007.08.06
0000123896 号 路北侧太字港东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后塍塍西路
84 发行人 1,784.81 2007.08.06
0000123881 号 南侧、西墩路西侧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后塍人民南
85 发行人 460.90 2007.08.06
0000123884 号 路东侧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后塍袁家桥
86 发行人 329.54 2007.08.06
0000123892 号 街东侧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后塍城西河
87 发行人 204.44 2007.08.06
0000123943 号 新村
张房权证塘字第
88 发行人 84.73 2007.08.03 塘桥镇妙桥金村
0000123699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塘桥镇妙桥永进路
89 发行人 1,554.87 2007.08.03
0000123700 号 北侧
张房权证塘字第
90 发行人 201.95 2007.08.03 塘桥镇妙桥西阳街
0000123698 号
张房权证金字第 金港镇张家港保税
91 发行人 783.18 2007.08.16
0000124652 号 区北京路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
92 发行人 474.32 2008.12.2
08-13421 号 星
张房权证杨字第
93 发行人 415.89 2009.01.08 杨舍镇福前小区
0000152836 号
乐余镇人民路农行
张房权证乐字第
94 发行人 1,503.04 2011.10.28 乐余商贸花苑 1 幢
0000223667 号
M111
张房权证锦字第 锦丰镇锦都名邸 26
95 发行人 226.54 2013.12.10
0000291951 号 幢 M09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96 发行人 261.98 2008.12.29 星 7 幢 117-2、217-2
08-13563B 号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
97 发行人 184.60 2008.12.29
08-13564 号 星 6 幢 604 室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
98 发行人 99.46 2010.11.22
1018695B 号 星 7 幢 117-1 室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
99 发行人 99.46 2010.11.22
1018694B 号 星 7 幢 217-1 室
金沙镇星湖.城市之
通州房权证金沙字第
100 发行人 586.93 2012.03.01 星 9 幢 219 室、119
121156 号

1-2-43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宿房权证宿豫字第 宿豫区泰山路 1 号锦
101 发行人 1,268.08 2009.08.27
09-2212 号 绣江南小区
宿房权证宿豫字第 宿豫区泰山路 1 号锦
102 发行人 504.58 2009.08.27
09-2213 号 绣江南小区
杨舍镇沙洲西路 113
张房权证杨字第
103 发行人 1,843.29 2014.06.04 号(华建大厦)103、
0000308016 号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
张房权证乐字第
104 发行人 472.94 2014.12.30 育才路 001 号、003
0000327145 号
号、005 号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
张房权证乐字第
105 发行人 648.63 2014.12.30 南丰东路 086 号、088
0000327146 号
号、090 号
南丰镇联峰雅园 1 幢
张房权证乐字第
106 发行人 705.03 2014.12.30 南丰东路 092 号、094
0000327147 号
号、096 号
张房权证塘字第
107 发行人 2,194.07 2014.8.27 凤凰镇程墩村 1 幢
0000317226 号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
108 发行人 56.13 2014.12.11
14029881 号 代广场 4 幢 504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
109 发行人 56.13 2014.12.11
14029882 号 代广场 4 幢 506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
110 发行人 56.13 2014.12.11
14029883 号 代广场 4 幢 507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
111 发行人 56.13 2014.12.11
14029884 号 代广场 4 幢 508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
112 发行人 56.13 2014.12.11
14029885 号 代广场 4 幢 509
熟房权证虞山字第 黄河路 22 号汇丰时
113 发行人 75.80 2014.12.11
14029886 号 代广场 4 幢 510
如皋市如城街道宁
皋 房 权 证 字 第 190134
114 发行人 2,501.35 2015.10.14 海东路 661-673(单

号)、699 室
寿光市区广场街北
寿房权证寿光字第
115 寿光张农商行 5,468.77 2010.09.10 古槐路西圣城中央
2010055777 号
花园商业 4 区 199
连房权证牛字第 牛山镇和平东路 166
116 东海张农商行 2,037.47 2013.04.09
N00058880 号 号
3、未取得房屋土地产权或未办理更名的房屋土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在 15 处房产未取得房屋土地产权或未办理更名,涉及房
屋面积 9,501.96m2。
建筑面
序号 地址 房屋权属情况 土地权属情况 应对措施
积(m2)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乐 房产地处偏僻,目前
乐余镇鼎兴 持有张房权证乐字第 余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均已不作营业用房,
1 137.52
村 0000123782 号权属证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处于空置状态,发行
书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人承诺未来不会将上
1-2-44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 述房屋投入实际运营
中,配合政府部门未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塘 来的城市规划处理。
塘桥镇人民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桥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北路 3 号 持有张房权证塘字第
2 157.32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黄家桥)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权属证书

南丰镇东港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南
老街 持有 丰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184.9
3 张房权证乐字第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0000123814 号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权属证书 下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东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乐余镇东沙 沙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持有张房权证乐字第
4 新华号 755.48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0000123818 号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权属证书

目前系张家港市凤凰
农村信用合作社所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凤
有,持有 凰农村信用合作社
镇区 1,286.74
5 张房权证凤字第 以划拨方式取得,目
00001606 号权属证 前尚未变更至发行人
书,尚未变更至发行 名下
人名下
目前系张家港市三兴
农村信用合作社所
三兴镇久生
136.73 有,持有张房权证三
6 村七组 无土地证 老办公楼,已拆除
字第 00028447 号权
属证书,尚未变更至
发行人名下
该处房屋系转让取
金港镇港区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得,由于转让当时占
长江中路 33 898.32 持有张房权证金字第 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现与政府部门协调解
7
号乙 0000123927 号权属证 权抵押而未能一并转 决房地合一问题
书 让,尚未取得土地使
用权
该土地(集体用地)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德积镇长明 系张家港市德积农村
84.8 持有张房权证金字第
8 村 信用合作社以划拨方 现规划为拆迁中
0000123896 号权属证
式取得,目前尚未变

更至发行人名下
所涉面积 257.6 m2 土
地系张家港市南丰农
村信用合作社以划拨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方式取得,目前尚未
南丰镇永丰 持有张房权证乐字 目前该等房屋建筑物
9 495.17 变更至发行人名下,
村 0000123813 号权属证 系发行人员工宿舍,
剩余面积土地系发行
书 发行人计划未来的市
人所有,持有
场评估价格处理给员
张国(2007)第 600003
工,并依据相关规定
号权属证书
缴纳相关税费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兆
兆丰镇常同 持有张房权证乐字 丰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10 432.5
西路 0000123796 号权属证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书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1-2-45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鹿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苑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鹿苑镇人民 持有张房权证塘字
11 647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路 0000123686 号权属证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常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阴沙农村信用合作社
常阴沙镇红 持有张房权证乐字
12 1,168 以划拨方式取得,目
旗路 0000124716 号权属证
前尚未变更至发行人

名下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东
该房屋仍在张家港市
东莱镇东莱 莱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东莱农村信用合作社
13 西路商业弄 992.22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名下,目前尚未变更
1号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至发行人名下

目前系发行人所有,
杨舍镇晨阳 持有张房权证杨字
14 2,008.56 无土地证
幼儿园西侧 0000123959 号权属证

该土地系张家港市金
该房屋仍在张家港市
沙洲东路城 港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金港农村信用合作社
15 东桥 东南 116.7 划拨方式取得,目前
名下,目前尚未变更
侧 尚未变更至发行人名
至发行人名下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对于尚存的划拨用地,本行在履行划拨土地变更
为出让土地的相应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取得出让土地的国有土地
使用权证;并且,尚存的划拨用地面积及集体用地面积占本行合法拥有完整土地使
用权总面积比例较小。发行人目前并未将上述房产作为营业用房,该等情况对本行
本次发行并不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二)租赁物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租赁协议包括:
建筑面积
序号 出租方 租赁期 产权证明情况 用途
(㎡)
连云港市人 2010.08.20-
1 1,603.95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民银行 2016.08.19
乐余镇向群 2015.10.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土地、房屋属于
2 70 营业用房
经济合作社 2016.10.01 村集体所有,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2013.11.01-
3 汤建平 113.27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6.10.31
2012.10.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产原本为供销
4 陈志兴 100 营业用房
2017.09.30 社房产,陈志兴妻子杜鹃为供销社员工,
1-2-46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由于供销社破产,由其员工购买后翻建。
由于历史原因,房产证、土地证无法领取
2013.03.01.-
5 陈晓钢 130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8.03.01
2013.03.01-
6 毛俊荣 105.81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8.03.01
2015.11.05-
7 陈松 56.24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11.04
2015.11.05-
8 陈照生 55.12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11.04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产为玖隆钢铁
玖隆钢铁物 2016.01.01-
9 - 物流有限公司门卫房,属公司附属建筑, 营业用房
流有限公司 2016.12.31
故无房产、土地证
2016.06.01-
10 王平 204.58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7.05.3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系当年供销社破产
2014.05.15-
11 严鑫 96 时,严鑫向单位购买所得,一直未领取房 营业用房
2017.05.15
产证和土地证
2015.01.10-
12 朱永彬 192.35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8.01.09
黄伯红、仇
2013.06.01-
13 剑、黄孝仇、 539.91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8.05.31
仇晓茜
2014.07.01-
14 通州国税局 617.76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9.06.30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产由市政府划
杨舍镇赵庄 2014.07.01- 拨给赵庄村,产权永久属于赵庄村,由于
15 270 营业用房
股份合作社 2019.06.30 办理房产证相关税费承担的问题,村委决
定暂不领取房产证
2011.09.01-
16 蒋丽君 1,600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9.08.31
青岛三元豪
2009.11.01-
17 第房地产开 1,120.68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9.10.30
发有限公司
青岛三元豪
2012.05.01-
18 第房地产开 934.72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9.10.30
发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青
2014.11.01-
19 草巷农副产 280 有土地证,无房产证,房产证还未领取 营业用房
2019.10.31
品批发市场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产为晨新村村
晨新村村民 2009.12.01-
20 121.6 委会所建,由于建造房屋时土地性质为集 营业用房
委员会 2019.11.30
体所有,所以该房屋无房产证和土地证
张家港深国
2015.05.01-
21 投商用置业 257.47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04.30
有限公司
2015.07.05-
22 陈建 418.15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07.05
2015.09.05-
23 李侠 1,230.21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09.05
2015.09.05-
24 赵海龙 230.31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09.05
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 2012.09.20-
25 2,337.66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份有限公司 2022.09.19
江苏分公司
1-2-47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3.12.01-
26 戴花 2,015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3.11.30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张家港市凤翔投资
张家港市凤
2015.03.16- 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凤凰花园社区商务楼,
27 翔投资发展 156 营业用房
2024.03.15 由于 A 楼的应急工程未到位,导致 A、B
有限公司
两栋楼均暂未能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
2015.01.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此房屋属于新建房
28 黄荣生 96 营业用房
2019.12.31 屋,还未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
2015.04.01-
29 叶萍 435.6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03.31
2015.09.15-
30 李颖 168.72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6.09.16
2015.10.10-
31 王山 136.88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6.10.09
邳州新华书
2015.09.01-
32 店有限责任 1200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0.08.31
公司
2014.05.29-
33 尹秋虎 100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9.05.28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该房屋所有权人为
2014.05.29-
34 薛志芬 100 顾正祥,与薛志芬为夫妻关系,顾正祥已 营业用房
2019.05.28
去世,故该房屋出租人为薛志芬
张家港市塘
2014.07.01-
35 桥镇妙桥宏 113.3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7.06.30
伟针织厂
寿光市东城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屋系个人所有
2013.10.10-
36 建筑工程有 176 小产权房,土地为集体土地,故无房产证 营业用房
2017.09.06
限公司 土地证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屋系个人所有
2012.09.07-
37 付洪海 352 小产权房,土地为集体土地,故无房产证 营业用房
2017.09.06
土地证
张家港市华
泰物业管理 2013.10.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产未办理产权
38 44.02 营业用房
有限责任公 2017.09.30 登记

2013.03.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屋属小产权房,
39 郭健 130 营业用房
2018.02.28 未办理相关产证
2013.03.01-
40 梁超 250.57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8.03.01
南丰镇永联
2015.04.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此房屋产权归南丰
41 村经济合作 83.8 营业用房
2018.03.31 镇永联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2013.05.05-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正在办
42 张延文 - 营业用房
2018.05.04 理
张家港市中
2015.01.01-
43 科置业发展 100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9.12.31
有限公司
上海森茂国
2014.12.15-
44 际房地产有 731.24 有房地产证 管理用房
2019.12.31
限公司
施江森、施 2015.06.01-
45 1,461.12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陆平、秦丽 2025.05.31
昆山市新城
2015.06.01-
46 发展建设有 4,426.54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5.05.31
限公司
1-2-48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寿光市铸诚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该房屋系个人所有
2011.06.07-
47 建筑装饰有 520 小产权房,土地为集体土地,无房产证土 营业用房
2031.06.06
限公司 地证
2016.06.05-
48 何国钢 82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7.06.04
2013.07.11-
49 邵斌 83.38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6.07.10
2011.11.23-
50 支建光 78.84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6.11.22
2011.11.23-
51 张建明 130.30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6.11.22
2014.01.15-
52 韩协忠 84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17.01.14
张家港市保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张家港市保障性住
2016.01.01-
53 障性住房发 88 房发展中心系原张家港市经济适用住房 营业用房
2018.12.31
展中心 发展中心,未领取土地证
2016.01.03-
54 李永芳 100 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营业用房
2021.01.02
2016.05.23-
55 郑依莉 30.65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7.05.23
2016.06.01-
56 田皓清 38.41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7.05.31
2016.05.25-
57 董慧芳 38.41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7.05.24
2016.04.01-
58 陈若晨 260 有土地证,有房产证 营业用房
2021.03.30
金港镇山北 2016.04.01- 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此物业为新开发房
59 250 营业用房
经济合作社 2019.03.31 产,房产证与土地证均在办理过程中
2016.05.30-
60 曾华 109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7.05.29
2016.05.24-
61 邓以华 145 有房产证,有土地证 员工宿舍
2017.05.23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承租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 27,000.57 ㎡,其中暂时无
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6,891.96 ㎡,占发行人营业总面积的 3.83%,占比较
小。在上述租赁物业中,第 1、22、23、24、30 和 49 项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下属相应分支机构未履行租
赁登记备案手续存在一定法律瑕疵,但该等情形并不会对上述租赁协议的有效性造
成实质性影响。
就发行人承租房屋中部分出租方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情形,发行人已经承诺,
对于上述出租方无法提供房产证的情形,如果因为出租方的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出租
房屋产生产权纠纷而导致发行人不能继续使用该等营业场所,发行人将立即搬移至
权属证书齐全或合法租赁的场所继续经营业务。由于存在上述法律瑕疵的租赁房屋
所占面积较小,该等情况不致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1-2-49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抵债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因为贷款而产生的尚未处置的抵债资产共计 7 户,包括房
屋 18,043.45m2,土地 19,337.50m2,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金额 抵债资产
序 计提减
借款人名称 房屋面积 土地面积 评估值
号 本金 利息 合计 值准备
2
(m ) (m )
张家港市镀锌
1 925.00 317.40 1,242.40 6,774.91 3,049.90 6,385.00 323.15
钢丝厂
2 张卫军 28.00 2.03 30.03 82.26 33.00 44.84 8.70
3 姜明河 80.00 37.83 117.83 1,060.29 2,562 142.85 30.86
张家港保税区
4 云帆家电贸易 1,400.00 67.54 1,467.54 9,197.43 13,212.7 1,780.97 438.00
有限公司
5 王平 30.00 10.84 40.84 170.98 176.00 38.00 0
6 徐溶禧 200.00 18.55 218.55 174.86 53.40 363.84 0
张家港新动力
7 贸易发展有限 440.00 42.24 482.24 582.72 250.50 660.00 0
公司
合计 3,103.00 496.43 3,599.43 18,043.45 19,337.50 9,415.50 800.71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存在持有的抵债资产超过 2 年未处置的情况,不符合
银行监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该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延迟处置抵债资产
的处罚措施,但发行人已承诺将按照苏州银监分局的要求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快处置
该等抵债资产,因此该等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产生实质性法律障碍,也不
会对发行人的合法存续及正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除上述土地和房屋物业之外,本行拥有的其它生产经营设备主要包括其用于商
业银行业务的专用设备,包括电脑、办公设备以及车辆等。本行对主要生产经营设
备依法拥有所有权。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2-50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以下 36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注册有效期限
2010 年 6 月 21 日
1 第 6983690 号 第 36 类
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
2 第 6245382 号 第 36 类
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
3 第 6245378 号 第 36 类
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
2012 年 4 月 28 日
4 第 6983709 号 第 36 类
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
2013 年 8 月 14 日
5 第 10894687 号 第 36 类
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2013 年 8 月 14 日
6 第 10894753 号 第 36 类
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2013 年 8 月 14 日
7 第 10895112 号 第 36 类
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2013 年 8 月 14 日
8 第 10894820 号 第 36 类
至 2023 年 8 月 13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9 第 15525581 号 第9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0 第 15525664 号 第9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1 第 15526738 号 第 11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2 第 15526792 号 第 11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3 第 15527010 号 第 14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1-2-51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12 月 7 日
14 第 15527065 号 第 14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5 第 15527406 号 第 16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6 第 15527430 号 第 16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7 第 15530702 号 第 18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8 第 15530790 号 第 18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19 第 15530834 号 第 21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0 第 15530958 号 第 21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1 第 15531119 号 第 25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2 第 15531172 号 第 25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3 第 15531307 号 第 35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4 第 15531345 号 第 35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5 第 15531539 号 第 36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6 第 15531618 号 第 36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13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7 第 15531666 号 第 42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28 第 15531638 号 第 42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1 月 7 日
29 第 15533555 号 第 11 类
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1-2-52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12 月 7 日
30 第 15533576 号 第 16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5 年 12 月 7 日
31 第 15537579 号 第 36 类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32 第 15533511 号 第9类
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28 日
33 第 15533629 号 第 18 类
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21 日
34 第 15533628 号 第 21 类
至 2026 年 2 月 20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
35 第 15537598 号 第 25 类
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
36 第 15537605 号 第 42 类
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
2、域名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以下 3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网站备案/
序号 权利人 网址 网站名称 有效期
许可证号
1 发行人 www.zrcbank.com 2008.10.24-2019.10.24
苏 ICP 备
张家港农村
2 发行人 www.sgcbank.com 08118457 2008.10.27-2018.10.27
商业银行
号-1
3 发行人 www.dhcbank.com 2011.05.04-2017.05.04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行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多数投票权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行所有股东均未经营与本行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2-53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1、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及银监会《商
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的关联方分为关联自
然人和关联法人,具体如下表:
关联方 具 体 内 容
内部人、内部人的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法人股
关联自然人
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控股自然人股东。
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本行内部人、内部人近亲属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联法人 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行的控股子公司、联营
公司。
其中:内部人指董事、监事、总行部门总经理以上,分支行行长、副行长以及
本行控股的两家村镇银行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副行长。内部人的近亲属及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内部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
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寿光村镇银行及东海村镇银行;本行联营公司包括:
兴化农商行及休宁农商行。
2、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对关联方发放贷款、办理承兑、信用证、保函及接受存款
等业务。
2.1 经常性关联交易
(1)发放贷款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本行对关联方发放贷款
余额分别为 101,587.36 万元、87,599.56 万元、81,124.31 万元及 86,121.25 万元,分
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的比重为 2.47%、2.19%、2.12%及 2.38%。
1-2-54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2)吸收存款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关联方在本行的存款余
额分别为 208,349.64 万元、135,762.29 万元、62,595.11 万元及 59,444.53 万元,占本
行存款总额的的比重分别为 3.20%、2.40%、1.18%及 1.17%。
(3)贷款利息收入
2016 年 1-6 月份、2015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本行从关联方取得的
贷款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 2,509.28 万元、4,907.21 万元、7,364.82 万元及 5,260.46 万
元,占对应期间利息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41%、2.00%、2.84%及 2.15%。
(4)存款利息支出
2016 年 1-6 月份、2015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3 年度,本行向关联方支付的
存款利息分别为 241.98 万元、509.94 万元、287.48 万元及 215.81 万元,占本行存款
利息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0.28%、0.35%、0.22%及 0.18%。
2.2 偶发性关联交易
(1)银行承兑汇票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本行向关联方开出的银行
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 12,867.75 万元、1,704.00 万元、14,257.69 万元及 13,747.00 万
元,占同期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77%、0.28%、2.12%及 1.76%。
(2)信用证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本行对关联方开出信用证
余额分别为 19,741.72 万元、1,944.57 万元、262.75 万元及 0.00 万元,占同期信用证
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1.66%、2.86%、0.31%及 0.00%。
(3)保证金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关联方存入本行的保证金
余额分别为 8,609.11 万元、2,500.29 万元 7,322.20 万元及 6,902.00 万元,占同期保
证金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03%、 0.67%、1.62%及 1.35%。
1-2-55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4)购买债券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3 年末,本行购买关联方发行的债
券票面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5,000.00 万元及 0.00 万元,占同期债券投
资票面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0.00%、0.36%及 0.00%。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均按《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行参照当时市场环境,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条件,
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存款、信贷融资等产品和服务,对关联方的授信条件均不优于
非关联方客户。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除本招股说
明书已经披露的情况外,本行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应予披露的交易。
4、重大关联交易
4.1 重大关联交易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苏张家港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等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要求的规定,本行制定了《江苏张家港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做出了详细
的规定。
本行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1)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
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含)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
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含)以下的交易。(2) 重大
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不含)以
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
(不含)以上的交易。
1-2-56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计算关联自然人与本行的交易余额时,其近亲属与本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
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行的交易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与本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
4.2 报告期内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4.2.1、报告期内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贷款
借款方 关联关系 金额(万元) 期限
本行董事沈文荣先生控制 2013.11.27 至
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 8,000.00
的企业 2014.11.26
本行董事沈文荣先生控制 2016.6.29 至
张家港华盛炼铁有限公司 4,000.00
的企业 2017.6.28
信用证
2016 年 6 月末折合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签发日 到期日 信用证编号 人民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160127 20191114 LC3701160016AA 8,414.20
江苏沙钢国 本行董事沈
20160127 20191114 LC3701160014AA 9,529.89
际贸易有限 文荣先生控
20160203 20191116 LC3701160032AA 1,181.48
公司 制的企业
20160225 20191114 LC3701160020AA 359.84
4.2.2、尚在履行中的重大关联交易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尚在履行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贷款
借款方 关联关系 金额(万元) 期限
本行董事沈文荣先生控制 2016.6.29 至
张家港华盛炼铁有限公司 4,000.00
的企业 2017.6.28
信用证
1-2-57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6 月末折合
企业名称 关联关系 签发日 到期日 信用证编号 人民币余额
(单位:万元)
20160127 20191114 LC3701160016AA 8,414.20
江苏沙钢国 本行董事沈
20160127 20191114 LC3701160014AA 9,529.89
际贸易有限 文荣先生控
20160203 20191116 LC3701160032AA 1,181.48
公司 制的企业
20160225 20191114 LC3701160020AA 359.84
5、独立董事对本行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关联交易均属本行正常的信贷业务,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银监会及本行信贷管理的有关规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本行及非
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七、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行董事
本行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除独立董事外,董事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在本行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担任本行董事;
经银监部门特别许可,可连任一届本行独立董事。
董事情况如下:
姓名 在本行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王自忠 董事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季 颖 副董事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陈步杨 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张 平 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陈建兴 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沈文荣 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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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周建娥 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黄金兰 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杨钧辉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汪激清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陈和平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张新泽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张 兵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5年2月—2017年5月
王自忠先生
195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
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沙洲县)支行办事员、信贷股副股长、组织资金科副科长、农
业信贷科、商业信贷科、工业信贷科科长,张家港农联社副主任、张家港农信社副
主任、主任。现任本行董事长及江苏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
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季颖先生
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历任张家港市(沙洲县)审计局办事员、副股长、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张家港
农信社总稽核、副主任,本行董事、行长、本行控股子公司寿光村镇银行董事长、
东海村镇银行执行董事及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行副董
事长、行长。
陈步杨先生
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
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办事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张家港市支行办事员、办公室副
主任,本行办公室副主任、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行董事、副行长及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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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张家港
农村信用联社合兴信用社办事员、张家港农村信用联社监察审计科办事员、监察审
计科副科长、本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本行办公室主任兼行政后勤部总经理,现任
本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陈建兴先生
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张家港市经贸委
企管科副科长,张家港市胜田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张家港市博泽汽车部件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张家港市市属工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张家港市暨阳
湖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家港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家港市经贸委
副主任,本行监事。现任本行董事及张家港市金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
港市金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
金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文荣先生
194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
级经济师,南京大学商学院 MBA 教育中心兼职教授,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
产党第十六、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民营企业家。历任沙
洲县锦丰轧花厂车间主任,锦丰轧花剥绒厂副厂长,沙洲县钢铁厂副厂长、厂长,
张家港市钢铁厂厂长,江苏沙钢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总裁。现任本行董事及
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
保税区千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张家港永新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润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省沙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科沙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钢铁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冶金业商会首任会长。
黄金兰先生
195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国际商务师。历
任青岛警备区某部排长、参谋、股长、处长,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副总经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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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苏国泰国际集团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总经理,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本行董事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恒源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中科长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国泰力天实
业有限公司董事。
周建娥女士
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历任张家港市印刷厂(原国营沙洲印刷厂)助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科长,
江苏张家港会计师事务所任主审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部主任,江苏张家港会计师
事务所、张家港资产评估事务所任副所长,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张家港
市资本经营管理办公室、张家港市益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张家港市财政局信
息中心副主任,张家港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现任本行董事,还任职于张家港市直
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张家港市通洲沙西水道综合整治有限公司董事长,张
家港市长江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市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钧辉先生
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致公党党员,博士,江苏省律师协会理事、
中共苏州市委特邀督查咨询员、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苏州市 WTO 法律事务
咨询中心专家、政协苏州市虎丘区第七届委员会政协委员。历任苏州第二律师事务
所专职律师、苏州第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阿诺
精密切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行独立董事、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主
任及苏州阿诺精密切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激清先生
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
师。历任沙洲职业工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张家港市大成纺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商贸城总经理、张家港长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现任本行独立董事
及张家港市勤业财经培训学校校长,张家港德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张家港全峰货物仓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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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陈和平先生
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
册税务师。历任苏州长风机械总厂财务处会计、张家港市财政局办事员、张家港会
计师事务所主审、副所长、所长,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本行独立董事
及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
张新泽先生
194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张新泽先生从事宏观经济分
析的十几年里,在《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金融研究》
等报刊发表文章约百篇;著有《货币政策与宏观经济新论》,与他人合著《次高增
长阶段的中国经济》、《征信管理与实践》,主编辞书《宏观经济分析常用术语简
释》。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巡视员,征信管理局巡视员兼信
贷征信服务中心副主任,中央汇金公司派驻中国银行股权董事、中国光大银行独立
董事;现任本行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
张兵先生
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副主任、商学院金融与保险学系主任,荣获南京大学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称号、江苏
省哲学社会科学奖等。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期刊发表
文章近百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项。现任本行独立董事及南京大学商学
院金融与保险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本行监事
本行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 1 名,职工监事 2 名,由股东代表和职
工代表担任。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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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 在本行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朱建新 监事长 职工代表大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陆 斌 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郁霞秋 监事 监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陈鹤忠 监事 监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黄和芳 监事 监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本行监事简历如下:
朱建新先生
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中国农业银
行张家港市支行东莱营业所办事员、会计科办事员、张家港农信社会计科副科长、
科长、本行财务负责人、本行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现任本行监事长。
陆斌先生
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审计师。历任张家港市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锦丰信用社办事员、会计、主任助理,本行锦丰支行行长助理、
副行长,本行监察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行监事、审计稽核部总经理、
纪检监察室主任。
郁霞秋女士
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江苏省科协副主席,
苏州市妇联副主席。历任无锡市妇幼保健医院肿瘤科主任,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现任本行监事及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润
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长江润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颐和养
生健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家港市长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
无锡市长江商业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江润发(宿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宿迁苏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开源润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宿迁市半边天
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鹤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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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农工党经济支部主委,张家港市政协常委,大专
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市支行三兴办事处职员等,现任本行
监事及张家港市亿利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通全球工程管业有限公司、张家
港市星盛塑业有限公司、江苏亿利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昆明通
全球管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邦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和芳先生
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
市(沙洲县)支行大新办事处职员、大新毛纺织厂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厂长,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行监事及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张家港市大新毛纺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港百事和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张家港市美羊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普格机械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大
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大新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太仓世珍集装箱部件
有限公司董事、张家港保税区汇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三)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列表如下:
姓名 在本行任职 提名人 任职期间
季 颖 行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陈步杨 副行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顾晓菲 副行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孙 瑜 副行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陆亚明 副行长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郭卫东 副行长 董事会 2016年5月—2017年5月
张 平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2014年5月—2017年5月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顾晓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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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1971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张家港市金
属材料总公司派驻苏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员,张家港物资储运总公司驻苏州中辰
期货公司风险总监,中国银行张家港支行国际业务部、公司部大客户经理,本行计
划资金部职员、副总经理,本行金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本行金融市场部
总经理、金融同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行副行长。
孙瑜女士
197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张
家港支行柜员、稽核科科员,本行后塍支行、总行营业部柜员、客户经理、本行杨
舍支行副行长,本行个人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
现任本行副行长兼零售金融部、信用卡部总经理。
陆亚明先生
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农信社社合兴信
用社记账员、信贷员,本行合兴支行副行长、副行长(主持工作),本行授信评审
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昆山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
现任本行副行长。季颖先生、陈步杨先生、张平先生的简历见本行董事部分。
郭卫东先生
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昆山市
周庄农村信用社办事员、副主任,昆山市前进路农村信用社主任,江苏昆山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副行长。现任本行
副行长。
季颖先生、陈步杨先生、张平先生的简历见本行董事部分。
(四)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近亲属持有本行
股份的情况如下:
1-2-65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人持股情况 近亲属持股情况
姓名 在本行的职务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万股) 持股比例(%)
王自忠 董事长 50.0000 0.0307 70.9958 0.0436
季 颖 副董事长、行长 50.0000 0.0307 - -
陈步杨 董事、副行长 50.0000 0.0307 - -
张 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50.0000 0.0307 116.5491 0.0716
黄金兰 董事 74.5200 0.0458 - -
陈建兴 董事 - - 72.8433 0.0448
朱建新 监事长 50.0000 0.0307 115.5060 0.0710
陆 斌 监事 50.0000 0.0307 43.7058 0.0269
郁霞秋 监事 74.5200 0.0458 72.8433 0.0448
黄和芳 监事 116.5491 0.0716 - -
陈鹤忠 监事 116.5491 0.0716 - -
顾晓菲 副行长 31.3200 0.0193 - -
孙 瑜 副行长 50.0000 0.0307 43.7058 0.0269
陆亚明 副行长 50.0000 0.0307 43.7058 0.0269
合计 - 813.4582 0.5000 579.8549 0.3564
本行监事陈鹤忠持有的本行股份处于质押状态中。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委托持股或类似的使其持有的本
行股份受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收入情况
本行现任非独立董事、非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在本行领取薪酬的
情况如下:
姓名 时任职务 薪酬(万元)
王自忠 董事长 134.03
季 颖 副董事长、行长 120.63
陈步杨 董事、副行长 106.57
朱建新 监事长 107.22
陆 斌 监事 56.50
1-2-66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顾晓菲 副行长 104.40
孙 瑜 副行长 102.11
陆亚明 副行长 102.41
郭卫东 副行长 -
张 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81.76
注:郭卫东先生于 2016 年 5 月经本行董事会聘任为副行长,在此之前未在本行任职领薪。
本行 2015 年向独立董事每人支付津贴 8 万元,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每人支付津
贴 6 万元,除此以外无其他报酬。本行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所支付的费用由本行承
担。
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不存在按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本行董事会多数投票权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本行的主要股东均不对本行构成控制关系。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简要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部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20,871.21 927,344.53 1,159,934.23 1,149,033.13
存放同业款项 388,934.69 433,443.21 601,155.76 1,172,600.84
拆出资金 52,188.54 26,444.2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94,591.03 49,837.38 75,357.04 18,977.02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7,337.81 83,755.00
应收利息 45,607.93 54,273.08 42,853.27 35,806.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3,981,092.13 3,850,400.36 3,708,120.36 3,510,2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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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34,582.62 2,163,448.67 564,866.87 358,411.45
持有至到期投资 576,937.06 495,430.41 791,738.03 772,442.46
长期股权投资 72,983.44 70,141.71 61,596.52 51,891.78
固定资产 39,939.03 41,803.91 41,201.01 33,532.09
无形资产 10,155.85 11,044.32 10,738.79 10,475.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638.38 48,528.82 35,039.14 27,345.21
其他资产 66,897.56 63,224.16 37,083.69 32,485.77
资 产 总 计 8,734,419.47 8,235,364.76 7,197,022.51 7,257,039.72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股东权益部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7,000.00 26,000.00 37,300.00 12,281.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49,424.03 390,139.61 143,372.97 768,626.64
拆入资金 13,925.52 8,441.68 - 6,525.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5,654.85 1,044,479.00 849,534.80 644,101.00
吸收存款 6,502,749.53 5,638,650.58 5,332,013.03 5,131,051.80
应付职工薪酬 24,842.63 25,381.89 21,415.47 15,266.49
应缴税费 2,114.46 6,140.35 3,434.69 8,808.03
应付利息 129,863.72 127,757.88 106,813.98 85,585.17
递延收益 5,830.31 7,509.21 6,807.54 4,714.30
应付债券 209,255.70 199,742.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355.89 8,400.08 1,129.11 -
其他负债 55,123.12 38,384.16 49,923.72 20,696.53
负债合计 8,011,139.76 7,521,027.16 6,551,745.32 6,697,656.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2,676.67 162,676.67 162,676.67 162,676.67
资本公积 31,319.44 31,319.44 31,319.44 31,319.44
其他综合收益 18,807.71 27,522.53 5,767.22 -7,997.34
盈余公积 284,078.14 284,078.14 257,369.14 228,071.28
1-2-68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般风险准备 123,734.38 123,734.38 110,379.89 95,730.95
未分配利润 90,454.97 73,399.94 66,497.04 37,344.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071.31 702,731.09 634,009.40 547,145.24
少数股东权益 12,208.39 11,606.51 11,267.79 12,238.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3,279.70 714,337.60 645,277.19 559,383.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734,419.47 8,235,364.76 7,197,022.51 7,257,039.72
2、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 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6 月
一、营业收入 118,852.77 240,578.42 236,392.99 221,565.84
利息净收入 90,822.45 199,968.29 209,802.63 193,364.39
利息收入 177,545.03 379,496.98 384,509.92 378,605.36
利息支出 86,722.58 179,528.69 174,707.29 185,240.9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065.10 9,222.24 4,903.28 4,493.4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6,614.55 10,172.42 5,690.63 5,045.9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549.46 950.18 787.35 552.5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455.94 28,819.20 17,786.48 16,324.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4,391.28 9,776.66 8,887.93 11,006.38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57.01 375.86 577.04 -58.6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07.11 1,347.95 1,145.50 860.49
其他业务收入 459.19 844.88 2,178.06 6,581.97
二、营业支出 85,492.04 169,957.30 155,080.04 104,625.9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11.07 10,017.08 10,353.18 9,678.96
业务及管理费 44,480.90 84,685.78 77,284.35 64,236.58
资产减值损失 37,346.83 75,195.44 67,379.37 30,503.66
其他业务成本 53.24 59.00 63.14 206.72
三、营业利润 33,360.73 70,621.13 81,312.96 116,939.92
1-2-69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加:营业外收入 377.91 910.51 570.23 4,248.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50 - 28.19 211.09
减:营业外支出 61.69 200.00 476.12 429.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0.09 - 0.74
四、利润总额 33,676.95 71,331.63 81,407.06 120,759.11
减:所得税费用 -247.63 3,223.20 9,277.82 17,555.15
五、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33,924.59 68,108.44 72,129.24 103,203.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322.70 67,300.97 73,099.60 100,259.94
少数股东损益 601.89 807.47 -970.36 2,944.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714.82 21,755.30 13,764.57 -9,981.5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47.78 996.77
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 - 47.78 996.77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8,714.82 21,755.30 13,716.79 -10,978.31
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714.82 21,755.30 13,716.79 -10,978.31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209.77 89,863.74 85,893.81 93,222.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607.88 89,056.27 86,864.17 90,278.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01.89 807.47 -970.36 2,944.0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1 0.45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1 0.45 0.6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623,383.37 553,438.74 - 184,214.00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25,019.00 4,281.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133,309.60 128,710.87 - -
1-2-70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483.84 8,441.68 - 6,525.38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91,547.97 380,148.09 473,476.05 412,617.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59 203,063.89 226,612.46 42,859.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4,247.38 1,273,803.26 725,107.51 650,497.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56,883.73 216,304.92 263,606.52 492,781.5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9,000.00 11,30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减少额 - - 424,292.44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34,511.84 248,468.78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 6,525.38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5,568.33 160,731.81 243,892.83 185,750.1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254.19 42,772.66 38,100.23 36,615.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58.93 23,472.29 36,791.37 29,968.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534.01 29,030.40 25,218.75 199,127.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599.20 483,612.09 1,072,939.36 1,192,71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648.18 790,191.17 -347,831.85 -542,214.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961,663.17 2,859,527.11 832,666.56 1,163,816.93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362.38 21,305.25 8,898.55 5,538.5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 0.04 42.36 220.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80,034.55 2,880,832.40 841,607.47 1,169,576.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97,295.91 3,885,636.87 1,082,838.25 1,005,503.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226.11 25,845.78 17,150.63 7,193.47
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12,522.02 3,911,482.65 1,099,988.88 1,012,696.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512.52 -1,030,650.26 -258,381.41 156,879.4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
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512.98 199,742.7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12.98 199,742.7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5,522.26 21,901.35 394.97 54,598.53
现金
1-2-71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和
- 468.75 - 762.75
利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22.26 21,901.35 394.97 54,598.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9.28 177,841.36 -394.97 -54,598.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07.11 1,347.95 1,145.50 860.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1,758.54 -61,269.77 -605,462.73 -439,072.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5,457.70 766,727.47 1,372,190.20 1,811,262.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7,216.23 705,457.70 766,727.47 1,372,190.20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 目
1-6 月 度 度 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50 -0.09 28.19 210.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63.76 387.63 436.38 3,063.20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14,080.72 17,014.99 7,600.16 3,563.71
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52.04 390.82 -370.47 760.42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4,396.95 17,793.35 7,694.26 7,597.68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 3,599.24 4,448.34 1,923.57 1,899.4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0,797.71 13,345.01 5,770.70 5,698.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净损益净额 10,725.08 13,342.89 5,771.04 4,910.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2.63 2.12 -0.34 787.46
(二)主要财务指标与监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净收入(万元) 90,822.45 199,968.29 209,802.63 193,364.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3,322.70 67,300.97 73,099.60 100,259.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22,597.62 53,958.08 67,328.56 95,349.14
1-2-72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1 0.45 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41 0.45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14 0.33 0.41 0.5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14 0.33 0.41 0.59
(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01 4.86 -2.14 -3.3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9.92% 12.38% 18.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21% 7.95% 11.40% 17.57%
益率
项 目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总资产(万元) 8,734,419.47 8,235,364.76 7,197,022.51 7,257,039.72
存款余额(万元) 6,502,749.53 5,638,650.58 5,332,013.03 5,131,051.80
贷款余额(万元) 4,119,564.06 3,984,895.49 3,829,988.21 3,625,647.74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 711,071.31 702,731.09 634,009.40 547,145.24
每股净资产(元/股) 4.37 4.32 3.90 3.3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37 4.32 3.90 3.36
2、资本充足率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主要指标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1.核心一级资本 724,666.98 709,601.79 641,989.40 563,361.71
2.核心一 级资本 监管扣
18,270.33 5,548.01 3,718.47 2,229.20
除项目
3.其他一级资本 412.93 266.08 189.2 111.20
根据《商业银 4.其他一 级资本 监管扣
- - - -
行资本管理 除项目
办法(试行)》 5.二级资本 59,666.76 57,703.24 54,561.33 52,955.93
(新资本口
径) 6.二级资 本监管 扣除项
- - - -

7.用于计 算扣除 门槛的
- - -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7.1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1(仅扣除全额扣除项 722,084.77 706,246.50 639,265.91 561,132.51
目)
1-2-73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7.2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2(扣除全额扣除项目
722,084.77 706,246.50 639,265.91 561,132.51
和小额少数投资应扣除
部分后)
7.3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额 3(扣除除 2.2.4.1 以外 721,651.18 706,246.50 639,265.91 561,132.51
的所有扣除项后的净额)
8.资本净额
8.1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净
706,396.64 704,053.78 638,270.92 561,132.51

8.2 一级资本净额 706,809.57 704,319.86 638,460.12 561,243.71
8.3 总资本净额 766,476.33 762,023.10 693,021.45 614,199.64
9.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5,169,495.30 4,612,406.53 4,360,471.39 4,249,773.00
10.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22,909.63 13,156.13 7,147.38 3,149.38
11.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431,233.70 431,233.70 415,061.39 383,193.38
12.应用资本底线之后的
5,623,638.63 5,056,796.36 4,782,680.16 4,636,115.75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3. 核 心 一 级 资 本 充 足
12.56 13.92 13.35 12.10
率%
14.一级资本充足率% 12.57 13.93 13.35 12.11
15.资本充足率% 13.63 15.07 14.49 13.25
注: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100%
其中:资本净额=核心资本+附属资本-扣减额
3、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2016 年 6 月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 ≤75% 63.35 70.67 71.83 70.66
不良贷款比率 ≤5% 2.00 1.96 1.51 1.08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3.30 3.31 3.46 4.6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24.48 24.54 25.11 30.26
最大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比例 ≤15% 7.21 6.85 6.31 9.32
拨备覆盖率 ≥150% 167.67 172.02 211.03 294.45
拨贷比 - 3.36 3.38 3.18 3.19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 3.06 22.20 16.60 19.4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 11.32 19.46 7.76 6.36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 23.53 35.51 14.82 0.92
1-2-74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 7.72 - - -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 ≥25% 50.56 42.86 39.82 46.33
流动性比例(外币) ≥60% 82.92 64.97 98.68 110.54
拆入资金比例 ≤8% 0.21 0.15 - 0.10
拆出资金比例 ≤8% 0.80 0.47 - -
注:(1)除流动性比例(人民币)以及流动性比例(外币)监管指标为审计前母公司口径以外,上述监管指
标均为审计调整后的合并报表数据
(2)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3)不良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期末余额÷各项贷款期末余额×100%
(4)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新口径)×100%
(5)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新口径)×100%
(6)单一最大集团客户授信比例=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净额÷资本净额(新口径)×100%
(7)拨备覆盖率=期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期末不良贷款余额×100%
(8)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100%
(9)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10)拆出资金比例=拆出资金期末余额÷各项存款期末余额×100%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以及 2013 年末(以下简称“报告期
各期末”),本行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873.44 亿元、823.54 亿元、719.70 亿元以及 725.70
亿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发放贷款与垫款余额为 411.96 亿元,已计提的损失
准备为 13.85 亿元。该项资产是本行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扣
除损失准备后的贷款余额分别为 398.11 亿元、385.04 亿元、370.81 亿元以及 351.03
亿元,占本行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5.58%、46.75%、51.52%以及 48.37%。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规模稳健增长。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余额同比分别增长
3.38%、4.04%、5.64%以及 15.23%。本行贷款规模的增长除受到资产规模增长的影
响外,亦受到货币政策及企业资金需求的重大影响。
1-2-75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贷款是本行客户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公司贷款
分别为 336.92 亿元、328.27 亿元、321.17 亿元以及 310.92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余
额的 81.79%、82.38%、83.86%以及 85.76%。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结构基本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贷款中占比均超过 5%
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服务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2013 年末、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上述三大行业贷款余额合计占本行公司贷款的
比重分别为 74.81%、73.16%、69.27%以及 67.91%,构成本行公司贷款的主体部分。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分别为 75.03 亿元、70.22 亿元、61.83
亿元及 51.64 亿元,呈现增长态势。
本行对客户贷款进行五级分类管理。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不良贷款总额分
别为 82,585.35 万元、78,184.43 万元、57,749.59 万元及 39,180.04 万元,不良贷款率
分别为 2.00%、1.96%、1.51%及 1.08%。
本行按照有关规定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专项准备、特种准备
两种。专项准备按照贷款资产的风险程度和收回的可能性合理确定;特种准备是指
对特定行业发放贷款计提的准备。2012 年 7 月,本行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
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 号),修改标准风险系数为:正常
类 1.5%~2.8%,关注类 3%~9%,次级类 40%~50%,可疑类 60%,损失类 100%。
按照上述标准修改后,专项准备已覆盖本行贷款可能产生的全部风险,故不再计提
专项用于中小制造企业的特别准备。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拨备覆盖率为 167.67%,
全面覆盖不良贷款,本行贷款损失准备提取合理,符合监管政策。
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应收
利息、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负债总额分别 801.11 亿元、752.10 亿元、655.17 亿元以
及 669.77 亿元。吸收存款是本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吸收存款
1-2-76
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余额分别为 650.27 亿元、563.87 亿元、533.20 亿元以及 513.11 亿元,持续稳步增长,
是本行贷款业务持续增长的基础。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对公存款余额分别为 319.76 亿元、263.90 亿元、262.89 亿
元以及 272.23 亿元,占存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9.17%、46.80%、49.30%以及 53.05%。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个人存款余额分别为 318.59 亿元、291.38 亿元、259.02 亿
元以及 240.20 亿元,占本行吸收存款的比重分别为 48.99%、51.68%、48.58%以及
46.81%。本行个人存款占比较高,有利于本行存款规模的稳定,降低流动性风险,
同时也有利于本行规划资金头寸,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016 年 1-6 月、2015 年度、2014 年
度以及 201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各期”),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76.42%、83.12%、88.75%以及 87.27%,各期利息净收入相对平稳。报告期各期,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占本行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1.29%、64.81%、67.49%以及
64.63%。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本行投资收益分别为 21,455.94 万元、28,819.20 万元,17,786.48
万元及 16,324.17 万元,主要是债券投资收益及股权投资收益。
(3)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各期,本行成本收入比(即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37.43%、35.20%、32.69%以及 28.99%。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内容为员工费用以及业
务费用,两项合计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重分别为 90.01%、87.64%、88.85%以及
87.98%。
(4)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损失准备、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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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和应收帐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本行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37,346.83 万元、75,195.44 万元、67,379.37 万元及 30,503.66 万元。
(5)所得税
报告期各期,本行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调整上年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
费用合计分别为-247.63 万元、3,223.20 万元、9,277.82 万元及 17,555.15 万元。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存贷款规模逐年增长,吸收存款流入的资金与发放贷款流出的
资金是本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内容。
报告期内,本行存款规模逐年递增,资本金因利润滚存以及增资的影响亦逐年
增加,本行跨区域发展获得突破性进展,投资规模稳步增加。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均为现金分红所致。
(四)股利分配
1、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股东大会依据本行的经营业绩、资本充足率、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
发展前景、本行股东的利益、本行进行股利分配的法定和监管限制以及其他相关因
素,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有股东均
享有同等的获得股利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本行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 10%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
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不再提取;3、提取一般准备金;4、提取任意公积
金;5、向股东分配利润。
上述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根据每年的经营状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
股东大会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能以可分配利润支付股利。可分配利润指根
据中国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本行净利润及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二
者以较低者为准,并减去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准备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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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任意盈余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提取)后的余额。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
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本行在当年没有可分配利润,或可分配利润
未能满足财政部关于提取一般准备金的规定,一般将不会分配股利。
2、本行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经 2013 年 12 月 3 日本行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 2013 年 6 月末
总股本为基准,向股东分配 40,669.17 万元,全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已分配完毕。
经 2015 年 3 月 12 日本行第十四次股东大会批准,本行 2014 年度共计向股东分
配利润 20,334.58 万元,全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已分配完毕。
经 2016 年 2 月 22 日本行第十五次股东大会批准,本行 2015 年度共计向股东分
配利润 16,267.67 万元,全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已分配完毕。
3、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本行第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本行在 2016 年度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则
2015 年利润分配后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和 2016 年当年产生的净利润由新股发行后在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若当年未能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则由股东大
会另行审议。
4、本行上市后的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经本行第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行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
盈余公积金以后,在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当
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同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综合
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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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本行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五)本行控股子公司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行共有控股子公司 2 家,情况如下:
1、寿光村镇银行
寿光村镇银行,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11 日。注册资本:1 亿元;注册地址:山
东省寿光市广场街 164 号;股东由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构成。其中法人股 9,775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97.75%;自然人股 225 万股,占股本总额的 2.25%。本行持有
6,875 万股,占总股本 68.7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
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持金融许可证方可经营)。
2016 年 6 月 30 日,寿光村镇银行总资产 161,737.44 万元,净资产 21,339.92 万
元,2016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1,018.9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审计。
2、东海村镇银行
东海村镇银行,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23 日。注册资本:6,000 万元;注册地址:
东海县牛山镇和平东路 166 号;股东由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构成。其中法人股
4,800 万股,占总股本 80%;自然人股 1,200 万股,占总股本 20%,本行持有 3,060
万股,占总股本 51%。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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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6 年 6 月 30 日,东海村镇银行总资产 108,269.28 万元,净资产 11,305.45 万
元,2016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578.52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公证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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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76 万股。根据发行方案,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73,393.12 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补充运营资
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本行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面对
本行所服务地区经济的发展,为更好地服务本地经济及“三农”,本行需要不断增强
本行的业务创新能力和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还需要增强本行的风险抵抗能力,
从而对本行的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加大对社区金融投入力度,扩大业务范围及业务规模;
(二)拓展金融市场类业务规模;
(三)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投入力度,打造更宽广的金融服务平台;
(四)增加对营业部、分理处等分支机构的投入;
(五)提前储备新型业务所需的新设资金;
(六)加大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业务安全、高效运行;
(七)其他资金安排。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本金,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对本行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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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 信用风险
1、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集中性相关的风险
本行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公司贷款占贷款余
额的比重为 81.79%,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占公司贷款(不含贴现)的比重为 94.69%。
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微企业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如果本行不能有
效控制中小微企业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
足,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最大十家贷款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为 187,619.99
万元(含贴现),占贷款总额的 4.55%,占资本净额的 24.48%。如果未来上述最大
十家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出现局部恶化,将可能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
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制造业发放的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40.99%,
向批发和零售业发放的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16.95%,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放的
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的 9.97%。若未来上述三大行业出现显著衰退,将可能会导致
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与贷款地区结构相关的风险
目前本行贷款客户主要集中于张家港地区,若张家港市出现重大或长期的经济
衰退,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产生不利影响。
(3)与贷款期限结构相关的风险
本行按照合同期限划分的贷款组合中,短期贷款占比较高。截至 2016 年 6 月末,
本行短期贷款余额为 264.10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64.11%。以短期贷款为主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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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结构虽然有利于增加流动性,但本行不能保证维持现有的贷款期限结构,从而可能
造成本行流动性风险提高。
(4)与本行不良贷款状况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本行的不良贷款余
额分别为 3.92 亿元、5.77 亿元、7.82 亿元及 8.26 亿,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08%、1.51%、
1.96%以及 2.00%,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存在升高的风险。
(5)担保物价值下降及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抵/质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和贴现,分别占
贷款余额的 47.97%、37.06%、2.84%和 12.13%,由抵质押物作担保和由保证人提供
担保的贷款占比较高。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本息时,本行将依法获得的抵押
或质押物抵债。由于经济环境影响或其他因素,本行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可能会出
现较大的波动。本行抵押物、质押物价值的下跌可能会导致贷款无法收回或变现时
收回的金额减少。本行发放的部分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若保证人的财务状
况出现恶化,可能使本行发放的贷款可收回金额减少。综上,抵押物、质押物价值
大幅下跌,保证人的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
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逾期贷款偏高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2014 年末、2015 年末以及 2016 年 6 月末,本行逾期贷款总额
分别为 49,230.50 万元、76,044.59 万元、134,790.86 万元和 141,634.56 万元,占当期
末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6%、1.99%、3.38%和 3.44%。若该部分逾期贷款的借
款人或担保人的经营状况不能好转,或者该部分逾期贷款的抵质押物价值出现下跌,
可能会导致本行发放的贷款可收回金额减少,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务和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7)“两高一剩”行业贷款风险
2016 年 6 月末、2015 年末、2014 年末和 2013 年末,本行“两高一剩”行业的
贷款余额分别为 76,051.07 万元、74,553.94 万元、90,287.31 万元和 90,019.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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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占期末贷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85%、1.87%、2.36%、2.48%。“两高一剩”行业
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者国家产业
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本行上述行业的不良贷款增加。
2、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投资以银行间市场的债券及同业投资为主,主要交易品种为政府债券。截
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债券投资余额为 203.32 亿元,同业投资余额 94.80 亿元。
本行债券投资包括政府债券投资、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和企业债。其中,政
府债券投资占比为 83.68%,收益预期明确,不存在到期不能收回本息的可能;企业
债券投资占比为 10.14%,相对而言,企业债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尽管企业债发行
主体多为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中型企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因债券主体的偿债
能力发生变化,本行债券投资产生损失的可能。
本行同业投资包括同业理财、同业存单和其他投资。其中,同业理财余额为 72.10
亿元,同业理财是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的,本行投资的同业理财标的物
均为债券类标准资产,发行人资质较好,风险较小,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因债券主体
的偿债能力发生变化导致本行同业理财投资产生损失的可能;同业存单余额 8.95 亿
元,同业存单是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的,本行投资的主要是国有行、股
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大型农商行发行的同业存单,发行人资质较好,风险较小;其
他投资余额为 13.75 亿元,主要为基金公司主动管理产品(纯债类),选择专业投资
能力强的基金公司产品,产品中投资的企业债发行主体多为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
大中型企业,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因债券主体的偿债能力发生变化,本行同业投资产
生损失的可能。
3、与表外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的表外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业务等,此类业务均以
本行的信用为担保,本行因此承担了相应的风险。
(二) 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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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资产负债流动性敞口合计数为 72.33 亿元。由于本行
的资产类项目中,贷款期限结构与本行的存款期限结构不尽一致,有可能造成由于
存贷款期限不一致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往的经验表明,短期存款中的相当部分在
到期后一般不会被提取,构成稳定的资金来源。若货币政策发生变动,短期存款易
受经济因素的影响而发生较大的波动,将给本行的流动性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 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收入的主要来源。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 1-6 月,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7.27%、88.75%、83.12%以及
76.42%。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的变化将使本行的利息净收入产生较大的波动,从而
影响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盈利水平。
2、汇率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外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 1.29%,外币负债占负债总额
1.40%。本行外汇业务以美元、港元、日元、欧元为主,现阶段外汇业务规模较小,
汇率风险对本行经营和收益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但随着人民币汇率的逐步市场化,
本行外汇业务逐渐扩大,经营和收益将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四)操作风险
银行运营涉及多种业务,只有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才能保证整体
的运行质量和效率。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控制制度不合理,操作的标准和程序出现
偏差,业务人员违反程序规定,内控系统不能有效识别、提示和制止违规行为和不
当操作等均可能导致损失。
(五)环境与政策风险
本行面临的环境与政策风险主要包括:1、金融监管政策和环境变化的风险;2、
货币政策变动风险;3、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4、跨区域发展的风险;5、会计和财
务税收政策变动风险;6、利率市场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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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信息技术风险
近年来,本行不断加强金融电子化建设,但信息技术的应用也给本行带来了一
定风险,主要包括策略风险、操作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等。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行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利润总额分别为 120,759.11
万元,81,407.06 万元、71,331.63 万元及 33,676.95 万元,利润出现下滑。如果本行
的经营环境未能得到改善,本行的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八)理财业务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363,026.00 万元,其中保
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107,254.00 万元,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 1,255,772.00 万元。
对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若对外投资发生亏损,本行将承担补偿客户本金损失的
风险。对于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虽然本行毋须对投资者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责
任,但若投资者遭受损失,将对本行的声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贷款余额(含贴现)最大的前十大贷款客户贷款余额为
187,619.99 万元,占本行同期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24.48%。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作为被告的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共计 9 件,
合计金额人民币 1,201.67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作为原告的起诉金额未有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金额 1%的诉讼和仲裁事项,本行作为原告的起诉金额
在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共计 20 件,合计金额人民币
47,605.00 万元。本行控股子公司未有 1,000 万元以上的涉诉事项。
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述诉讼和仲裁不会对本行的经营和业务活
动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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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住 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联系人: 张 平
电 话: 0512-56961859
传 真: 0512-58236370
互联网网址:www.zrcbank.com
电子信箱: office@zrcbank.com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 力
住 所: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 话: 0512-62938503
传 真: 0512-62938500
保荐代表人:杨 淮、刘立乾
项目协办人:张玉仁
项目经办人:管永丽、施钧尹、吴 辉、熊 伟
(三)分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 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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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农商行招股说明书摘要
电 话: 0755-82134336
传 真: 0755-82133303
联系人: 王建忠
(四)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黄宁宁
住 所: 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电 话: 021-52341668
传 真: 021-52341670
主办律师: 钱大治、李 鹏
(五)会计事务所: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张彩斌
住 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28号
电 话: 0512-65260880-303
传 真: 0512-65186030
注册会计师:刘 勇、李 钢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2201988236052500135
户 名: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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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 话: 0755-88668888
传 真: 0755-82083164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16 年 12 月 13 日
初步询价时间: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1 月 11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 年 1 月 12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 年 1 月 16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也可到本行
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查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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