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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5-05-2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Soling Industrial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6、7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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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58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每股面值 1.00 元 网上发行申购日期 2015 年 6 月 3 日

不超过 18,300.93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行亦、股东叶玉娟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有的股份在 36 个月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如本人未履行关于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事项,本人自愿将所
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
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自然人股东李贤彩、萧行杰、文锦云、叶韵儿、陈嘉欣、李玉
本 次发 行前 股 东所 持股
怡、邓仲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份的流通限制、对所持股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
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然人股东孙伟琦等 69 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非自然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基石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肖行亦、吴文兴、叶玉
娟、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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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
钟贵荣同时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在 12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股份锁定
和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
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
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
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邓先海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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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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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和风险: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720.93万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580万股,公
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300.93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均为流通股。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行亦、股东叶玉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有的股
份在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本人未履行关于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事项,
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
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
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自然人股东李贤彩、萧行杰、文锦云、叶韵儿、陈嘉欣、李玉怡、邓仲豪
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自然人股东孙伟琦等 69 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非自然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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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肖行亦、吴文兴、叶玉娟、蔡建国、
邓庆明、钟贵荣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同
时承诺:持有的股份在 12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和稳定股价
的承诺,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
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邓先海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一)发行人为维护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作出如下承诺: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和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公司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
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
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本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
方案,并在 3 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稳定股价的相关决议,再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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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稳定股价的
相关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稳定股价议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
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
其他股价稳定措施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
定,特别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
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本承诺,与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
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
其他股价稳定措施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本人决定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
定股价,本人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
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定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
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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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金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
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
施增持公司股份。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
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董事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
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本承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
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
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在
实施了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
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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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
公司上市后在担任董事职务期间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超过
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
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
入公司股份。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
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
批手续。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作出如下承
诺:

如果公司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
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的前提条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
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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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本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本承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
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在
实施了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
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本人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人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
公司上市后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累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
入公司股份。

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
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
批手续。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
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
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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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详细情况请参
阅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
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部分的内容。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交
易日内,本公司董事会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主
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若需要),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4、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行亦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后 30 天内启动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工作,并
在前述期限内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
与违法事实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为准。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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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包括股票交易损失和佣金及印花税。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包括股票交易损失和佣金及印花税。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承诺:招商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招商证券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招商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招商证券能够证明招
商证券没有过错的除外。上述承诺为招商证券真实意思表示,招商证券自愿接受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招商证券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本次发行的律师服务机构通商承诺:如通商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
导致通商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法院最终的裁决认定后,通商将本着
积极协商、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并根据通商过错大小承担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的按份赔偿责任。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承诺:如果因瑞华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
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
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执业行为存在过
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
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瑞华出具上述文件中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
其用于发行人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瑞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次发行各责任主体所作承诺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十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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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肖行亦、深
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在锁定
期满后可能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公司股票。以上股东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计划,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控股股东肖行亦承诺

1、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
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
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
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 30%;且不改变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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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
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二)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商盈通投资
有限公司承诺

1、本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本单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单位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
全部减持完毕。

5、本单位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提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6、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
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
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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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安排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方案已经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对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发
行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58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
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间接
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缺。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将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再
偿还先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六、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根据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决议自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
配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制定有关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

公司发行上市后,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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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足
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上市后 3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以后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
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方案。实施股票股利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提出。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股本规模、经营规模等因素,拟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分配预案应充分考
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在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如公司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应
当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上市后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不得申请公开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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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市后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将在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中给予股东合理的回报。公司上市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如下:上市后三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以后,
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同时,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
案。实施股票股利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提出。此外,为
了回报股东,同时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进行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6、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较大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建设和产能扩充,同时根
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补充流动资金,从而使公司在未来获得较高的成长性和总体
回报。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所作出的具体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
计划,请详细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中的相关内容。

七、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5 年 1-3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瑞华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出具了瑞华阅字〔2015〕48270001号《审阅报
告》,审阅意见如下:瑞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
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瑞华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
述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
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瑞华没有实施审计,因
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瑞华的审阅,瑞华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瑞华相信上述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索菱
股份201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5年1-3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 2015 年 3 月末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1.21%
和28.79%;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较2014年12月31日增长
5,606.88万元,增幅为7.35%,主要为公司留存的货币资金增长所致。非流动资产
较上年末小幅增长462.78万元,增幅为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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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比例分别为87.43%
和12.57%;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公司负债余额上涨4,520.31万元,
增幅为8.99%,主要为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所致。

(三)公司 2015 年 1-3 月主要经营情况

发行人2015年1-3月共实现营业收入18,102.28万元,净利润1,519.99万元,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38%。发行人2015年1-3
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均保持小幅增长。

总体上,2015年1-3月,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仍
保持平稳。

(四)公司 2015 年 4 月经营情况

2015年4月,发行人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
要产品销售价格未进行重大调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仍保持稳定,CID系统的
总产量、销量较上年同期比较保持稳定,未出现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
不利因素。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本公司
2015年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本公司
2015年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八、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69.33
万元、6,226.48万元和6,450.61万元,净利润基本保持稳定,2014年较2013年略
有上涨。

2013年,公司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实现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上升。另
一方面,期间内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主动降低了海外低毛利率产品的销
售量,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滑8.44%。营业收入的下滑对该期净利润产生了
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当年净利润较上年下滑6.64%。2014年,公司加大了海外市
场的开拓力度,海外销售业务量有所回升,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3.31%。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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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高产品附加值的智能化CID系统的销售占比也有所提升,2014年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上年小幅上涨1.04%,由此带动本期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3.60%。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严抓成本控制能力并将不断提升在高
毛利产品上的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但由于本公司所面对的市
场环境及产品需求复杂多变,公司未来业绩仍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汽车导航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具备导航功能的 CID 系统和消费电子导航
设备,消费电子导航设备又可以分为 PND(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s,便携
式导航设备)和 GPS 手机两类。PND 产品具有进入门槛低、生产工艺简单等特点,
相比 CID 系统,PND 产品功能较为单一,但价格低廉。此外,随着导航芯片的不
断微型化,部分手机已基本具备导航功能。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CID 系统,除具备车载导航功能外,还具备信息、智能、
汽车移动网络、行车安全、娱乐等多项功能,与其他导航产品相比,其功能更为
全面。尽管如此,部分消费者仍将出于成本或偏好方面的考虑,更为青睐便携式
导航产品或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导致该部分产品占据一部分汽车导航产品的市
场份额,对公司收入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
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
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章节的相关资料,
并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和风险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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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25

第二节 概 览......................................................................................................................................... 30

一、发行人概况............................................................................................................... 3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3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31

四、本次发行概况........................................................................................................... 33

五、募集资金用途...........................................................................................................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5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35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36

三、发行预计时间表....................................................................................................... 3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39

一、市场风险................................................................................................................... 39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40

三、管理风险................................................................................................................... 4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40

五、财务风险................................................................................................................... 41

六、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44

七、股市波动风险........................................................................................................... 45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4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46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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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81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84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86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情况........................................... 89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12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115

十、员工薪酬情况......................................................................................................... 123

十一、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125

十二、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32

十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135

十四、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37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140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40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142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158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 162

五、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95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22

一、同业竞争................................................................................................................. 222

二、关联交易................................................................................................................. 22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3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23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23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前对外投资情况............ 23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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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238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23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况................ 239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40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24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42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242

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244

三、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58

四、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58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5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60

一、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意见......................................................................................... 260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82

三、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283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11

五、主营业务收入分部信息......................................................................................... 314

六、主要资产情况......................................................................................................... 314

七、主要债务情况......................................................................................................... 316

八、报告期各期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318

九、现金流量情况......................................................................................................... 319

十、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319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320

十二、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321

十三、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情况.....................................................................................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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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设立后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322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23

一、财务状况分析......................................................................................................... 323

二、盈利能力分析......................................................................................................... 346

三、现金流量分析......................................................................................................... 368

四、资本性支出............................................................................................................. 371

五、公司重大的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 372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373

七、税收优惠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375

八、公司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 377

九、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380

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383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385

一、本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385

二、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 389

三、实施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389

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390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39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391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39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93

三、新增折旧、摊销情况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402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40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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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404

二、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404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404

四、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405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09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10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410

二、重要合同................................................................................................. 410

三、对外担保事项.......................................................................................... 417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18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418

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418

第十六节 相关声明文件..................................................................................................................... 419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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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部分:常用词语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索菱有限/有限公司 指 深圳市索菱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索菱股份/ 指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案)》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4,580 万股面值为
本次发行 指
1.00 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发起人 指 肖行亦等 48 名自然人

自然人股东 指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 指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瑞华 指 发行人会计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瑞岳华 指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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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商 指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索菱国际 指 索菱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索菱香港 指 索菱(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九江妙士酷 指 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索菱 指 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灯饰 指 中山市古镇索菱灯饰电器厂

中山宏臻 指 中山市宏臻电子有限公司

百灵仕电子 指 中山市百灵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明日 指 江西明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基石 指 广州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基石 指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商盈通 指 北京市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长润创新 指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珠峰基石 指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欧基石 指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招商湘江 指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汽马自达 指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东风乘用车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上海通用 指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海马 指 上海海马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江淮安驰 指 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

绵阳华瑞 指 绵阳华瑞汽车有限公司

庞大汽贸集团 指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中升集团 指 大连中升集团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 指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 指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富士通天 指 富士通天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浙江元通 指 浙江元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广汽长和 指 广州广汽长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派安 指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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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沃驰 指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限公司

吉林长久 指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恒昇 指 深圳市恒昇进出口有限公司

深圳商贸通 指 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最近 3 个会计年度,分别为 2012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

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财政部(财
新会计准则 指 会[2006]3 号文)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

企业所得税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第二部分:专业词语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工程技术部提供的认证,是无线电应用
FCC 认证 指
产品、通信产品和数字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通行证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提供的认证,是产品进入美国等近百个
FDA 认证 指
国家的通行证

CE 认证 指 欧盟市场的强制性认证标志,是产品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ISO9001:1994 质量体系认
证/ISO9001:2000 质量体 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国际

系认证/ISO9001:2008 质 标准
量体系认证

ISO:TS16949 国际质量体 适用于汽车生产供应链组织形式的质量评定体系,是国际汽

系认证 车行业的技术规范之一

IECQ 认证 指 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

前装 指 整车出厂时已经装备电子产品

前装客户 指 将购买的产品用于整车生产的客户

后装 指 整车出厂后才装备电子产品

4S 店 指 集汽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销售店

募投项目 指 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车载 指 按照汽车规范要求量身定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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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车载信息服务商(Telematics Service Provider),是
随着车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新兴模式,连接了汽车厂
TSP 指 商、车载信息终端提供商、内容提供商、通讯运营商以及服
务提供商,将各类内容提供商及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资源进
行了整合,并提供给最终客户。

即 Car Informatic Device,是结合 TSP 业务模式,利用无
线通信、移动网络和卫星导航技术为用户提供专业的汽车卫
CID 指
星导航定位、无线通讯、信息娱乐、安防监控和汽车移动互
联网等功能的终端产品

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s,便携式导航仪,是一种手
PND 指
持及车载两用导航产品

GPS 手机 指 具有利用 GPS 系统导航功能的手机

利用导航卫星对地面、海洋、空中和空间用户进行导航定位
卫星导航定位 指
的技术

即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的简称,是
GPS 指
目前世界范围内应用最为广泛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我国自主发展、独立运行的一套全球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目
北斗 指
前已向亚太大部分地区正式提供服务

委外加工 指 委托外部企业对产品进行加工

表面组装技术,是指无需对印制板插装孔,而直接将表面组
SMT 指 装元器件贴、焊印制板表面规定位置上的技术,是目前电子
组装行业里最流行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一种在室温下饱和蒸气压超过了133.32pa时形成的有机物,
主要成份包括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其沸点在50℃至
TVOC 指 250℃,在常温下可以蒸发的形式存在于空气中,它的毒性、
刺激性、致癌性和特殊的气味性,会影响皮肤和黏膜,对人
体产生急性损害。

允许多个用户同时访问和更改共享数据的进程而彼此之间
并发 指
不发生冲突

在卫星定位过程中,由地面接收设备测得,但尚未对因时钟
伪距 指
不同步的误差进行修正,而得到的自身与卫星之间的距离

由一个用户在开发环境下进行的测试或公司内部的用户在
测试法 指
模拟实际操作环境下进行的受控测试方法

一项由多家电子设备厂商与汽车制造商联合发起的,使移动
Mirrorlink 指 设备与车载娱乐系统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并可以互相显示画
面或进行操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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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Mobile High-Definition Link,移动高清连接的简称,
MHL 指 是移动高画质连接技术联盟推出的直接连接便携式电子消
费产品和高清晰度电视或其他屏幕的一项技术

B2B 指 即Business to business,是指企业间的交易

B2C 指 即Business to consumer,是指商家与个人的交易

即Windows CE,所有源代码全部由微软自行开发一个开放的、
WinCE 指
可升级的32位嵌入式操作系统

即 CAN 总 线 技 术 , 全 称 为 “ 控 制 器 局 域 网 总 线 技 术
CAN BUS 指
“(Controller Area Network-BUS)

即random access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是与CPU直接交
RAM 指
换数据的内部储存器,也叫主存 (内存)

CORTEX 指 ARM公司一个系列处理器的名称

是指一款内建在苹果iOS系统中的人工智能助理应用软件,
Siri 指
通过使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使用者可以与手机进行互动

即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又称电子
RFID 指
标签,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

即Board Support Package,称板级支持包,是介于主板硬
BSP 底层开发 指
件和操作系统之间的一层,是属于操作系统的一部分

即application layer protocol,是指运行在不同端系统上
AP 应用层开发 指
的应用程序进程进行相互传递报文

即Micro Control Unit,称为微控制单元,为不同的应用场
MCU 处理器开发 指
合做不同组合的控制

即User Interface,称为用户界面设计,是指对软件的人机
UI 设计 指
交互、操作逻辑、界面美观的整体设计

称为紧急呼叫系统,是指提供一个带内通道,通过语音信道
eCall 指
向监控中心传输关键数据

V2V 指 即Vehicle to Vehicle,是指车对车之间通信技术

即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是指设备或在其电磁
电磁兼容/EMC 指 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
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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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声明: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行亦;

注册资本:13,720.93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7 年 10 月 1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6、7 栋;

本公司是由索菱有限以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
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6102775279)。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
提供专业车联网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CID 系统(Car Informatic Device,
车载信息终端)是结合车载信息服务商(Telematics Service Provider,以下简
称“TSP”)业务模式,利用无线通信、移动网络和卫星导航技术为用户提供专业
的汽车卫星导航定位、无线通讯、信息娱乐、安防监控和汽车移动互联网等服务
的终端产品。

公司自主研发的 CID 系统,是以车载导航为基础功能, 并在此基础上将智能
化 CID 系统延伸成为车联网的入口,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的行车解
决方案。公司熟练掌握了 CID 系统从硬件设计、软件开发到系统整合的关键技术,
且多项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现阶段,公司在硬件生产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在
车联网应用相关服务方面的研发和市场投入,致力于实现自身从提供硬件生产的
终端设备厂商向“硬件+车联网服务”供应商的转变。报告期内,公司 CID 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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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量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公司“索莱特”、“DHD”、“索菱 SOLING”、“妙士酷”
四大自主研发品牌已覆盖全国 30 多个省市,并远销欧美以及东南亚等 60 多个国
家和地区,主要客户包括东风乘用车、上海通用、华晨汽车、浙江吉利、一汽马
自达、众泰汽车、上海海马、江淮安驰、大连中升集团、庞大汽贸集团、富士通
天、浙江元通等。

按照我国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本公司从事的行业是属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的汽车电子行业,主营产品 CID 系统属于汽车
电子行业的细分领域。

(三)公司发展战略

本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是“做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车载信息终端供应商及车
联网服务商”。针对这一发展战略,公司将根据现有CID系统持续加强在研发和生
产方面的技术积累,致力于通信和信息领域的应用技术创新,通过技术创新向汽
车电子市场提供安全可靠的行车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需
求。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肖行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日,肖行亦持有本公司 64.59%的股权。肖行亦基本资料如下:

肖行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10319****09003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X 路 X 园,现任职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简历
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相
关内容。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数据摘自瑞华出具的“瑞华审字[2015]48270004号”《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76,329.89 74,541.54 58,711.84

非流动资产 32,661.40 24,421.09 19,927.34

资产总计 108,991.29 98,962.63 78,6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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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43,366.28 45,026.59 29,420.19

非流动负债 6,930.70 1,849.77 2,759.33

负债合计 50,296.98 46,876.36 32,179.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8,694.31 52,086.28 46,459.66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58,694.31 52,086.28 46,459.6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77,077.62 74,609.89 81,487.78

营业利润 7,113.03 6,851.34 7,444.29

利润总额 7,642.36 7,274.50 7,715.77

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2.75 9,829.92 7,655.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35.59 -7,396.56 -6,386.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24 254.16 -3,231.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8.71 63.28 -13.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8.12 2,750.80 -1,975.45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1.76 1.66 2.00

速动比率 1.08 1.01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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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率 3.53 4.29 5.48

存货周转率 1.84 1.92 2.4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36% 0.51% 0.69%
占净资产的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58% 46.51% 38.86%

每股净资产(元) 4.28 3.80 3.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0.45 0.72 0.56
流量(元)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146.60 11,522.50 11,004.76

利息保障倍数 5.61 6.09 9.30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详见“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58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和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相结合
发行方式
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发行对象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
的其他投资者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募集资金用途

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额(万元) 批准文号
额(万元)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 广东省发改委备
1 34,053.27 27,344.78
项目 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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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改备案
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 【2012】0023 号、
2 4,955.17 3,982.32
设项目 深发改函【2012】
486 号

39,008.44 31,327.1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缺。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再偿还先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
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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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4,58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3 发行股数
份。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4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5 发行市盈率 【】

6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28 元/股(按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计算)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8 发行市净率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和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相
9 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10 发行对象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证券监管
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11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2 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净额为【】万元。
和净额

承销费用 1,800.00 万元

保荐费用 300.00 万元

审计费用 443.00 万元

评估费用 18.00 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
13 律师费用 186.00 万元
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360.00 万元

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手续费 53.30 万元
用、新股发行登记费

合计 3,160.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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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行亦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6、7 栋

联系电话 (0755)28022655

传真 (0755)28022955

董事会秘书 钟贵荣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保荐代表人 刘丽华、徐斌

项目协办人 焦劲军

项目经办人 王欣磊、周俊峰、朱劼、袁麟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李洪积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经办律师 陆晓光、刘问

深圳办公室电话 (0755)83517570

深圳办公室传真 (0755)83515502

(四)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顾仁荣、杨剑涛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
住所
塔 3-9 层
经办会计师 田景亮、陆贤锋

深圳办公室电话 (0755)8252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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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公室传真 (0755)82521870

(五)资产评估机构: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钧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 97 号粮贸大厦 2 号

经办评估师 李东峰、郭宏

联系电话 (0371)65932096

传真 (0371)85931376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7132

(七)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164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大厦支行

地址 深圳市华强北路 3 号深纺大厦 B 座 1 楼

户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九)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发行预计时间表

序号 事 项 日 期
1 询价时间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5 月 29 日
2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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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上申购日期和网上缴款日期 2015 年 6 月 3 日
4 网下申购日期和网下缴款日期 2015 年 6 月 3 日
5 股票上市日期 尽快安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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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对汽车行业发展依赖的风险

汽车为本公司主要产品 CID 系统的主要载体,故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整体汽
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景气程度密切相关。

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带动了国内汽车
行业的高速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9 年到 2011 年中国汽车销量
分别为 1,364 万辆、1,804 万辆及 1,853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 16.55%;2012 年
中国汽车销量超过 1,900 万辆,2013 年接近 2,200 万辆,2014 年我国汽车销量达
2,349.19 万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宏观经济波动、居民消费取向变化、环保政策趋严等因素均可能对汽车产业
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国家环保政策更加严格、带
来购车及行车成本大幅增加,均可能导致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降低、汽车产销量
下降,而上述情况将继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显著的负面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汽车电子行业具有市场潜力大、需求变化快、竞争激烈等特点。近年来,随
着新竞争者的不断涌入,以及原有竞争对手通过行业整合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挤
占市场份额,公司的市场地位受到一定的挑战。

公司目前在技术、研发、品牌、业务模式、品质、管理等方面仍具备相对优
势,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然而,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
仍然集中在后装市场,若公司不能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4S 店业务、经销商业务
和海外出口业务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导致公司后装市场份
额出现下滑;现阶段公司已与部分整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014 年起
前装业务大幅增长,若未来公司前装业务拓展不如预期,已有的前装车型业务受
到市场需求影响出现下滑;仍将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汽车导航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具备导航功能的 CID 系统和消费电子导航
设备,消费电子导航设备又可以分为 PND(Portable Navigation Devices,便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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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导航设备)和 GPS 手机两类。PND 产品具有进入门槛低、生产工艺简单等特点,
相比 CID 系统,PND 产品功能较为单一,但价格低廉。此外,随着导航芯片的不
断微型化,部分手机已基本具备导航功能。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CID 系统,除具备车载导航功能外,还具备信息、智能、
汽车移动网络、行车安全、娱乐等多项功能,与其他导航产品相比,其功能更为
全面。尽管如此,部分消费者仍将出于成本或偏好方面的考虑,更为青睐便携式
导航产品或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导致该部分产品占据一部分汽车导航产品的市
场份额,对公司收入和发展前景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近年来,公司产品性能的不断提高和业绩的持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此。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汽车电子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未来
公司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肖行亦,本次发行前肖行亦持有本公司
8,862.3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4.59%。本次发行完成后肖行亦仍将保持其控股
地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生产和经营管理决策,
继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从而需要更为严
谨的管理流程及系统与之匹配,相应的经营决策、内部控制、组织管理的难度也
将进一步提高。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经营决策体系,完善内部控制系统,以及引
进和培养人才是公司将面临的主要难题。若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能妥善、
有效地解决经营扩张所带来的管理风险,即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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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实体投资项目为“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和“汽车导
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完成后,将对本公
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公司已经对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主要投入内
容为基础工程建设。在该项目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
这对公司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若公司的组织管理水
平和市场营销水平未能适应生产规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达不到预
期目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的风险

本次投项目全部建成后,公司将合计新增固定资产 31,312.71 万元,相应将
新增固定资产年折旧约 2,091.21 万元。如果由于市场出现变化等原因导致募投项
目的预期收益难以实现,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的经营业绩
不能持续增长甚至无法增长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69.33
万元、6,226.48万元和6,450.61万元,净利润基本保持稳定,2014年较2013年略
有上涨。

2013年,公司通过合理的成本控制,实现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上升。另
一方面,期间内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主动降低了海外低毛利率产品的销
售量,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滑8.44%。营业收入的下滑对该期净利润产生了
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当年净利润较上年下滑6.64%。2014年,公司加大了海外市
场的开拓力度,海外销售业务量有所回升,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3.31%。此外,
公司在高产品附加值的智能化CID系统的销售占比也有所提升,2014年公司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上年小幅上涨1.04%,由此带动本期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3.60%。

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严抓成本控制能力并将不断提升在高
毛利产品上的研发投入,以保证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但由于本公司所面对的市
场环境及产品需求复杂多变,公司未来业绩仍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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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台

产品 2014 年度 较上期变动 2013 年度 较上期变动 2012 年度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689.68 7.99% 638.68 34.47% 474.98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1,170.70 -4.00% 1,219.50 -11.42% 1,376.78

智能化 CID 系统 1,666.77 24.24% 1,341.62 - -

平均 987.32 -1.01% 997.38 18.91% 838.78

2013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达18.91%,主要原因是2012
年公司为了满足海外市场需求,配套销售了一批产品附加值较低的单功能收放机
产品,该部分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如果剔除收放机产品对2012年销售单价的
影响,2012年其他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为1,038.66元/台,2013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
较2012年下滑3.97%。

2014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2013年小幅下滑1.01%,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品
多功能娱乐CID系统销售单价下滑所致。

经测算,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公司产品的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
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销售均价独立下降 5%对毛利率水平的影响 -3.79% -3.84% -3.91%
CID 系统
销售均价独立下降 10%对毛利率水平的影响 -8.00% -8.11% -8.25%

公司未来将加大对产品定价较高的4S店客户和部分汽车厂商的销售量,同时
将加大售价较高的多功能娱乐和智能化CID系统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高售价产品
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以保持销售单价的稳定。此外,公司具备较强的成本
管理能力,可通过严格控制成本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产品销售价格下滑
对公司利润的侵蚀。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消除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发生下滑对公
司盈利水平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公司信用政策的变化、销售规模的增长而
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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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余额 24,330.55 19,357.35 15,406.92

当期营业收入 77,077.62 74,609.89 81,487.78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31.57% 25.94% 18.91%

应收账款周转率 3.53 4.29 5.48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均较大,且呈现增长趋势。公司在未
来业务开展中存在因部分客户信用状况或财务情况恶化导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
收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订单规模的增长,本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存货的规
模维持在较高水平。2012 年末、2013 年末及 2014 年末,本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26,413.37 万元、28,858.12 万元和 29,688.59 万元。由于公司所属的汽车电子行
业发展迅速,产品更新速度快,倘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导致本公
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存货减值风险。

此外,公司在与主要客户之一浙江吉利的供货合同中约定,浙江吉利将向本
公司采购的产品销售给第三方时,产品的主要风险才发生转移,公司需要承担该
部分产品在实际销售前损毁、灭失等风险。因此,公司在收入确认时,需通过和
浙江吉利对账确认当期其实际销售给第三方的金额,同时需将已经发货但浙江吉
利尚未对外销售的产品作为存货中的发出商品进行核算。倘若浙江吉利对上述库
存商品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公司发出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公司面临
存货减值风险。

(五)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 4S 店客户和国内经销商客户业务量受到自身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
响,在 2013 年和 2014 年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然而,公司现阶段客户储备较多,
并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能够一定程度的降低单一客户业务波动对公司
整体业绩的影响,然而仍然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出现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大幅下滑对
公司盈利水平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将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
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
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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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

(一)导航电子地图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产品中涉及的导航电子地图均采购自国内主要电子地图
供应商。该部分供应商均已取得导航软件部分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行人
亦取得了此等导航电子地图相应的使用及绑定销售许可。但公司仍无法判断所购
买地图作品的生产商本身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也无法限制任何组
织或个人对此等供应商的产品提出权利主张。如果供应商的电子地图本身存在侵
权问题,则公司销售配置此类地图的产品可能引起地图著作权人的赔偿风险。

就此,公司与其导航电子地图供应商之间合同中已约定或已单独要求供应商
承诺,供应商保证其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或拥有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
合同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公司遭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知
识产权指控,供应商将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或同类条款。尽管采取了上述措施,
公司仍然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导航电子地图相关知识产权而产生的风险,将可能对
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定位导航技术相关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产品中的定位导航芯片均采购自定位导航技术或相关技术领域的世界知
名企业,包括多家境外上市公司。该部分定位导航芯片供应商在与公司签订的合
同中保证其拥有所提供产品的知识产权或拥有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授权,合同产品
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其产品中使用的芯片具有合法来源,并
在供应合同中明确供应商的知识产权连带保证责任。

但是,由于各项用于定位导航的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公司除在国内采购
定位导航芯片时保证向合法供应商采购外,无法预测所采购的定位导航芯片所使
用的技术、制造工艺、外形是否在其他国家由第三方申请了专利,无法准确判断
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的法律风险,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定位导航技术相关知识产权
产生的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公司生产的 CID 系统中涉及音频、视频相关硬件及软件专利或专有技术。目
前此等技术的专利权人主要为欧美、日本企业并处于垄断地位。

就上述专利或专有技术、公司已尽力查找专利权人,并与已知的专利权人签
署了相关专利授权协议,但由于用于音频、视频方面技术的复杂性、专业性,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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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更新速度较快,公司无法完全排除未来发生专利纠纷的风险,将可能对公司盈
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为上述知识产权事项而受到侵权诉
讼或纠纷的情况。但是,如果未来年度,公司产品发生上述知识产权纠纷,将可
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股市波动风险

若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市场价格波动频
繁,不可预见因素多。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股票
供求关系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变化等因素都会给股市
带来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的股票价格波动,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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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oling Industrial Co.,Ltd.
注册资本 13,720.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肖行亦
索菱有限成立于 1997 年 10 月 17 日,索菱股份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2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6、7 栋
汽车用收录(放)音机、车载 CD、车载 VCD、车载 DVD(含 GPS)液晶显
示屏一体机的生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755-28022655
传真号码 0755-28022955
互联网址 www.szsoling.com
电子邮箱 dm88@szsoling.com
董事会秘书 钟贵荣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是以索菱有限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审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国际审字[2010]
第 01030033 号),索菱有限以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248.02 万元
按 1:0.9758 的比例折合股本 10,000 万元,差额 248.02 万元列入资本公积,整体
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6102775279)。

(二)公司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 48 名自然人,分别为:肖行亦、李贤彩、萧行杰、吴文兴、蔡
建国、钟贵荣、邓庆明、庞念彬、杨卓、李鹏、张洪涛、戴志鸿、曾城、夏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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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成、谌勇超、邓先海、张皓、刘志勇、符昌杰、黎锋、陈伟华、兰庭端、罗
志豪、朱勇刚、陈君维、黄子龙、史海峰、吕吉霞、刘勤、钟焱文、蒋文魁、钟
世威、罗永明、朱胜刚、魏有国、熊绍福、文星义、叶伟恒、文日强、王劲勇、
马文波、魏丙奎、胡磊求、谢艳红、彭婷、曾卫平和李文伟。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肖行亦为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变更设立前后,肖行亦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 88.62%的股权和索菱
香港 90%的股权,索菱香港现已注销。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索菱有限的全部资产,根据中审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
(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 01030033 号)及中审国际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国
际验字[2010]第 01030006 号),股份公司设立时拥有的资产总额为 34,563.28 万
元,其中流动资产 23,794.41 万元,非流动资产 10,768.87 万元。

发行人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业务为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是由索菱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改制前后业务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
具体业务流程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公司主营业务
的情况”中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完全分开,不存在依赖主要
发起人的情形。本公司与主要股东的关联交易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二、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是由索菱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各发起人的出资资产为其按比例持有
的索菱有限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索菱有限所有的资产、负债、人员
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并已办理完毕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八)发行人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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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业务、人
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肖行亦或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成
业务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性

公司系索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未进行任何资
产或负债的剥离,索菱有限的资产全部由本公司承继。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的经营所需的资产,包括商标、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土地使用权、
房产、生产设备等。

2、业务独立性

公司是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
购、销售体系。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依赖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对外签订
所有合同,具有独立作出生产经营决策的能力。

3、人员独立性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起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
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公司人员均
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金,
不存在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在其他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金,及在与公司业
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中兼职。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其他关联
方兼职。公司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
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单独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其他关联方共用账户的情
况。

5、机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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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各部门独立履行
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履行职能不受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干
预,并且与其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完全
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1、1997 年 10 月,索菱有限设立

发行人的前身索菱有限是由自然人肖行亦和叶庆荣以货币方式共同出资设
立,成立时注册资金 200 万元。

1997 年 9 月 3 日,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深兴验字(1997)第 L180 号)。经 1997 年 9 月 25 日深圳市经济发展局
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有限公司立项的批复》(深经复[1997]274 号)批准,
索菱有限设立。

1997 年 10 月 17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索菱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
27939160-X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索菱有限成立时,公司住所为深圳市宝安
区龙华镇弓村工业区三栋一楼,法定代表人为肖行亦,公司经营范围:汽车用收
录(放)音机的生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
项目)。

索菱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见下表:

索菱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100.00 50.00%

2 叶庆荣 100.00 50.00%

合 计 200.00 100.00%

2、1999 年 12 月,股权转让

1999 年 11 月 18 日,叶庆荣与叶玉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股东叶庆荣
将其持有 50%的股权以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玉娟。1999 年 11 月 30 日,索菱
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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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年 12 月 1 日,索菱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 4403012036672。

本次股权转让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1999 年 12 月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100.00 50.00%

2 叶玉娟 100.00 50.00%

合 计 200.00 100.00%

3、2000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00 年 4 月 17 日,经索菱有限股东会审议决定,股东叶玉娟将其持有 40%
的股权以 8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行亦,将其持有 10%的股权以 20 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萧行杰。2000 年 4 月 18 日,叶玉娟与肖行亦、萧行杰分别签订了上述转让
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0 年 5 月 15 日,索菱有限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036672)。

本次股权转让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0 年 5 月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180.00 90.00%

2 萧行杰 20.00 10.00%

合 计 200.00 100.00%

4、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元

2009 年 6 月 10 日,经索菱有限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00 万
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300 万元由股东肖行亦以货币资金缴纳。

2009 年 6 月 12 日,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深国信泰(内)验字[2009]64 号)。

2009 年 6 月 19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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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9 年 6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480.00 96.00%

2 萧行杰 20.00 4.00%

合 计 500.00 100.00%

5、2009 年 8 月,注册资本增至 800 万元

2009 年 7 月 1 日,经索菱有限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800 万元,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300 万元由股东肖行亦以货币资金缴纳。

2009 年 8 月 5 日,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深财验字[2009]第 177 号)。

2009 年 8 月 1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本次增资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09 年 8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780.00 97.50%

2 萧行杰 20.00 2.50%

合 计 800.00 100.00%

6、2010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至 1,100 万元

2010 年 2 月 4 日,经索菱有限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100 万
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300 万元由股东肖行亦以货币资金缴纳。2010 年 3 月 5 日,
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国信泰
(内)验字[2010]10 号)。2010 年 3 月 1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
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本次增
资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0 年 3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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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1,080.00 98.18%

2 萧行杰 20.00 1.82%

合 计 1,100.00 100.00%

7、2010 年 3 月,注册资本增至 6,100 万元

2010 年 3 月 20 日,经索菱有限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6,100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

2010 年 3 月 18 日,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10 年 3 月 15
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深天大内审字[2010]第 055 号);
对本次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天大验字 2010 第 40 号)。

2010 年 3 月 2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本次增资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0 年 3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5,980.00 98.03%

2 萧行杰 120.00 1.97%

合 计 6,100.00 100.00%

2011 年 6 月 10 日,索菱股份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上述新增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更正为其他应付款转增,转增基准日为 2010 年 3 月 18 日,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6,100 万元,各股东认缴出资额不变。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于 2011 年 6 月 8 日对公司截至 2010 年 3 月 15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了《审计报告》(深天大内审字[2011]297 号),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对公司截
至 2010 年 3 月 18 日止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天大验字
[2011]160 号)。公司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

8、2010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8 月 20 日,经索菱有限股东会审议决定,股东肖行亦将其持有的 9.38%
的股权以每股 1.33 元的价格转让给李贤彩等 46 名自然人。同日,肖行亦就上述
股权转让事宜与李贤彩等 46 名自然人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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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3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本次股权转让后,索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0 年 8 月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5,406.00 88.62%

2 萧行杰 120.00 1.97%

3 李贤彩 195.00 3.20%

4 吴文兴 45.00 0.74%

5 蔡建国 35.00 0.57%

6 钟贵荣 32.00 0.52%

7 邓庆明 30.00 0.49%

8 庞念彬 30.00 0.49%

9 杨卓 25.00 0.41%

10 李鹏 25.00 0.41%

11 张洪涛 18.00 0.30%

12 戴志鸿 10.00 0.16%

13 曾城 10.00 0.16%

14 夏红萍 8.50 0.14%

15 李东成 7.00 0.11%

16 谌勇超 7.00 0.11%

17 邓先海 5.00 0.08%

18 张皓 5.00 0.08%

19 刘志勇 5.00 0.08%

20 符昌杰 5.00 0.08%

21 黎锋 5.00 0.08%

22 陈伟华 5.00 0.08%

23 兰庭端 5.00 0.08%

24 罗志豪 5.00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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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朱勇刚 5.00 0.08%

26 陈君维 4.00 0.07%

27 黄子龙 4.00 0.07%

28 史海峰 4.00 0.07%

29 吕吉霞 3.00 0.05%

30 刘勤 3.00 0.05%

31 钟焱文 3.00 0.05%

32 蒋文魁 3.00 0.05%

33 钟世威 3.00 0.05%

34 罗永明 3.00 0.05%

35 朱胜刚 3.00 0.05%

36 魏有国 2.00 0.03%

37 熊绍福 2.00 0.03%

38 文星义 2.00 0.03%

39 叶伟恒 2.00 0.03%

40 文日强 2.00 0.03%

41 王劲勇 1.50 0.02%

42 马文波 1.00 0.02%

43 魏丙奎 1.00 0.02%

44 胡磊求 1.00 0.02%

45 谢艳红 1.00 0.02%

46 彭婷 1.00 0.02%

47 曾卫平 1.00 0.02%

48 李文伟 1.00 0.02%

合 计 6,100.00 100.00%

经查阅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资料,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发表的核查意见如
下:本次股权转让新增的股东均为发行人前身索菱有限当时的员工或受聘人员。
新增股东的入股原因是公司愿意将发展成果与老员工共享,且新增股东也看好公
司未来的发展。本次股东受让股权所用资金的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其入股情况
真实,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股权均为其本人持有,不存在委托、信托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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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行为;新增股东除入股时在发行人处任职,及李贤彩为肖行亦母亲之妹外,均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上述相关出资款已
经支付完毕,不存在股权纠纷和潜在争议。

(二)股份公司阶段

1、2010 年 10 月,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

2010 年 10 月 5 日,索菱有限召开关于发起设立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会议暨发起人会议,同意以公司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索菱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拟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国际审字[2010]第
01030033 号),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索菱有限资产总额 34,245.04 万元,负
债总额为 23,997.02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10,248.02 万元。公司以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0,248.02 万元折合成股份总额 10,000 万股,整体变更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出资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
国际验字[2010]第 01030006 号)审验。

2010 年 10 月 8 日,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报告》(亚评报字[144]号),对索菱有限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201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440306102775279)。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汽车用收录(放)
音机、车载 CD、车载 VCD、车载 DVD(含 GPS)液晶显示屏一体机的生产,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以上均
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整体变更为股份
公司后,公司总股本 10,000 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改制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总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88.62%

2 李贤彩 319.67 3.20%

3 萧行杰 196.72 1.9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 吴文兴 73.77 0.74%

5 蔡建国 57.38 0.57%

6 钟贵荣 52.46 0.52%

7 邓庆明 49.18 0.49%

8 庞念彬 49.18 0.49%

9 杨卓 40.98 0.41%

10 李鹏 40.98 0.41%

11 张洪涛 29.51 0.30%

12 戴志鸿 16.39 0.16%

13 曾城 16.39 0.16%

14 夏红萍 13.93 0.14%

15 李东成 11.48 0.11%

16 谌勇超 11.42 0.11%

17 邓先海 8.20 0.08%

18 张皓 8.20 0.08%

19 刘志勇 8.20 0.08%

20 符昌杰 8.20 0.08%

21 黎锋 8.20 0.08%

22 陈伟华 8.20 0.08%

23 兰庭端 8.20 0.08%

24 罗志豪 8.20 0.08%

25 朱勇刚 8.20 0.08%

26 陈君维 6.56 0.07%

27 黄子龙 6.56 0.07%

28 史海峰 6.56 0.07%

29 吕吉霞 4.92 0.05%

30 刘勤 4.92 0.05%

31 钟焱文 4.92 0.05%

32 蒋文魁 4.92 0.0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3 钟世威 4.92 0.05%

34 罗永明 4.92 0.05%

35 朱胜刚 4.92 0.05%

36 魏有国 3.28 0.03%

37 熊绍福 3.28 0.03%

38 文星义 3.28 0.03%

39 叶伟恒 3.28 0.03%

40 文日强 3.28 0.03%

41 王劲勇 2.46 0.02%

42 马文波 1.64 0.02%

43 魏丙奎 1.64 0.02%

44 胡磊求 1.64 0.02%

45 谢艳红 1.64 0.02%

46 彭婷 1.64 0.02%

47 曾卫平 1.64 0.02%

48 李文伟 1.64 0.02%

合 计 10,000.00 100.00%

2、2010 年 11 月,注册资本增至 10,017.6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8 日,经索菱股份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股
份公司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每股净资产 1.33 元的价格向乐星等 11 名自然人发
行 17.60 万股。

2010 年 11 月 9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30009 号)。

2010 年 11 月 15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本次增资后,索菱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0 年 11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总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肖行亦 8,862.30 88.47%

2 李贤彩 319.67 3.19%

3 萧行杰 196.72 1.96%

4 吴文兴 73.77 0.74%

5 蔡建国 57.38 0.57%

6 钟贵荣 52.46 0.52%

7 邓庆明 49.18 0.49%

8 庞念彬 49.18 0.49%

9 杨卓 40.98 0.41%

10 李鹏 40.98 0.41%

11 张洪涛 29.51 0.29%

12 戴志鸿 16.39 0.16%

13 曾城 16.39 0.16%

14 夏红萍 13.93 0.14%

15 李东成 11.48 0.11%

16 谌勇超 11.42 0.11%

17 邓先海 8.20 0.08%

18 张皓 8.20 0.08%

19 刘志勇 8.20 0.08%

20 符昌杰 8.20 0.08%

21 黎锋 8.20 0.08%

22 陈伟华 8.20 0.08%

23 兰庭端 8.20 0.08%

24 罗志豪 8.20 0.08%

25 朱勇刚 8.20 0.08%

26 陈君维 6.56 0.07%

27 黄子龙 6.56 0.07%

28 史海峰 6.56 0.07%

29 吕吉霞 4.92 0.05%

30 刘勤 4.92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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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钟焱文 4.92 0.05%

32 蒋文魁 4.92 0.05%

33 钟世威 4.92 0.05%

34 罗永明 4.92 0.05%

35 朱胜刚 4.92 0.05%

36 魏有国 3.28 0.03%

37 熊绍福 3.28 0.03%

38 文星义 3.28 0.03%

39 叶伟恒 3.28 0.03%

40 文日强 3.28 0.03%

41 王劲勇 2.46 0.02%

42 马文波 1.64 0.02%

43 魏丙奎 1.64 0.02%

44 胡磊求 1.64 0.02%

45 谢艳红 1.64 0.02%

46 彭婷 1.64 0.02%

47 曾卫平 1.64 0.02%

48 李文伟 1.64 0.02%

49 乐星 2.40 0.02%

50 王艳斌 2.40 0.02%

51 张富国 1.60 0.02%

52 王阳初 1.60 0.02%

53 杨振 1.60 0.02%

54 李培田 1.60 0.02%

55 黄广荣 1.60 0.02%

56 何秋 1.60 0.02%

57 何辉永 1.60 0.02%

58 覃玲荣 0.80 0.01%

59 童方义 0.80 0.0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 计 10,017.60 100.00%

针对本次增资,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增资的
原因是公司愿意将发展成果与老员工共享,且新增股东也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
新增股东的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根据该等股东出具的说明及保荐机构和发行
人律师的核查,上述股东入股情况真实,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股权均为其
本人持有,不存在委托、信托等代持行为;上述股东除入股时在发行人处任职外,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
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关出资款已经支
付完毕,不存在股份纠纷和潜在争议。

3、2010 年 12 月,注册资本增至 11,8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 日,索菱股份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
新股事项。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5.084 元向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朱筠笙等 20 位自然人发行 1,782.40 万股。

2010 年 12 月 1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 01030014 号)。

2010 年 12 月 2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本次增资后,索菱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0 年 12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总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75.10%

2 李贤彩 319.67 2.71%

3 萧行杰 196.72 1.67%

4 吴文兴 73.77 0.63%

5 蔡建国 57.38 0.49%

6 钟贵荣 52.46 0.44%

7 邓庆明 49.18 0.42%

8 庞念彬 49.18 0.42%

9 李鹏 40.98 0.35%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 杨卓 40.98 0.35%

11 张洪涛 29.51 0.25%

12 戴志鸿 16.39 0.14%

13 曾城 16.39 0.14%

14 夏红萍 13.93 0.12%

15 李东成 11.48 0.10%

16 谌勇超 11.42 0.10%

17 陈伟华 8.20 0.07%

18 邓先海 8.20 0.07%

19 符昌杰 8.20 0.07%

20 兰庭端 8.20 0.07%

21 黎锋 8.20 0.07%

22 刘志勇 8.20 0.07%

23 罗志豪 8.20 0.07%

24 张皓 8.20 0.07%

25 朱勇刚 8.20 0.07%

26 陈君维 6.56 0.06%

27 黄子龙 6.56 0.06%

28 史海峰 6.56 0.06%

29 蒋文魁 4.92 0.04%

30 刘勤 4.92 0.04%

31 吕吉霞 4.92 0.04%

32 罗永明 4.92 0.04%

33 钟世威 4.92 0.04%

34 钟焱文 4.92 0.04%

35 朱胜刚 4.92 0.04%

36 魏有国 3.28 0.03%

37 文日强 3.28 0.03%

38 文星义 3.28 0.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9 熊绍福 3.28 0.03%

40 叶伟恒 3.28 0.03%

41 王劲勇 2.46 0.02%

42 乐星 2.40 0.02%

43 王艳斌 2.40 0.02%

44 胡磊求 1.64 0.01%

45 李文伟 1.64 0.01%

46 马文波 1.64 0.01%

47 彭婷 1.64 0.01%

48 魏丙奎 1.64 0.01%

49 谢艳红 1.64 0.01%

50 曾卫平 1.64 0.01%

51 何辉永 1.60 0.01%

52 何秋 1.60 0.01%

53 黄广荣 1.60 0.01%

54 李培田 1.60 0.01%

55 王阳初 1.60 0.01%

56 杨振 1.60 0.01%

57 张富国 1.60 0.01%

58 覃玲荣 0.80 0.01%

59 童方义 0.80 0.01%

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60 590.00 5.00%
限合伙)

61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567.38 4.81%

62 朱筠笙 22.62 0.19%

63 陈思妙 200.00 1.69%

64 姚静坤 71.40 0.61%

65 陈良辉 58.00 0.49%

66 林俊江 40.00 0.34%

67 文锦云 30.00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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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毛春生 30.00 0.25%

69 杨立功 25.00 0.21%

70 范建璞 20.00 0.17%

71 叶韵儿 20.00 0.17%

72 冯新江 20.00 0.17%

73 陈嘉欣 20.00 0.17%

74 郝亚明 20.00 0.17%

75 牛建德 10.00 0.08%

76 张亦灵 10.00 0.08%

77 李玉怡 10.00 0.08%

78 邓仲豪 10.00 0.08%

79 文静 5.00 0.04%

80 刘绍忠 2.00 0.02%

81 蔡元庆 1.00 0.01%

合 计 11,800.00 100.00%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增资新增的机构股东华商盈通、广州基
石均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作为发行人股东的相应资格。华商盈通的出资来
源为公司经营所得,广州基石的出资来源为通过向其合伙人募集所得。本次增资
的投资人入股原因是发行人由于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等原因而有一定的融资需求,
入股方则看好公司发展、愿意作为投资渠道。经核查,本次新增机构股东的入股
情况真实,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股份均为其本机构持有,不存在委托、信
托等代持行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
关出资款已经支付完毕,不存在股份纠纷和潜在争议。

经本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构核查,本次新增的自然人股东除毛春生担任公
司顾问但未领薪外,其余新增自然人股东系通过肖行亦或萧行杰的介绍而入股发
行人,均未在发行人任职。该等股东入股时均为年满 18 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公司股东的资格,入股原因包括看好公
司发展、愿意作为投资渠道等,同时,公司也由于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等原因而有
一定的融资需求。股东出资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根据该等股东的说明及本保荐机
构核查,其入股情况真实,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股权均为其本人持有,不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在委托、信托等代持行为,除毛春生担任公司顾问但未领薪外,与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
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关出资款已经支付完毕,不存
在股权纠纷和潜在争议。

4、2011 年 7 月,注册资本增至 13,720.93 万元

2011 年 6 月 29 日,索菱股份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发行新股事
项。公司以每股 5.3382 元的价格向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昆仑基石(深圳)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长润创
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朱筠笙、孙伟琦发
行了 1,920.93 万股。2011 年 7 月 12 日,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增资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 01030009 号)。2011 年 7 月 1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440306102775279)。本次增资后,索菱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1 年 7 月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总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64.59%

2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820.81 5.98%

3 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0.00 4.30%

4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44.00 3.96%

5 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0.86 3.14%

6 李贤彩 319.67 2.33%

7 孙伟琦 274.42 2.00%

8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4.42 2.00%

9 陈思妙 200.00 1.46%

10 萧行杰 196.72 1.43%

11 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31.13 0.96%

12 吴文兴 73.77 0.54%

13 姚静坤 71.40 0.52%

14 陈良辉 58.00 0.42%

15 蔡建国 57.38 0.4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6 钟贵荣 52.46 0.38%

17 邓庆明 49.18 0.36%

18 庞念彬 49.18 0.36%

19 杨卓 40.98 0.30%

20 李鹏 40.98 0.30%

21 林俊江 40.00 0.29%

22 朱筠笙 35.30 0.26%

23 文锦云 30.00 0.22%

24 毛春生 30.00 0.22%

25 张洪涛 29.51 0.22%

26 杨立功 25.00 0.18%

27 范建璞 20.00 0.15%

28 叶韵儿 20.00 0.15%

29 冯新江 20.00 0.15%

30 陈嘉欣 20.00 0.15%

31 郝亚明 20.00 0.15%

32 戴志鸿 16.39 0.12%

33 曾城 16.39 0.12%

34 夏红萍 13.93 0.10%

35 李东成 11.48 0.08%

36 谌勇超 11.42 0.08%

37 牛建德 10.00 0.07%

38 张亦灵 10.00 0.07%

39 李玉怡 10.00 0.07%

40 邓仲豪 10.00 0.07%

41 邓先海 8.20 0.06%

42 张皓 8.20 0.06%

43 刘志勇 8.20 0.06%

44 符昌杰 8.20 0.0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5 黎锋 8.20 0.06%

46 陈伟华 8.20 0.06%

47 兰庭端 8.20 0.06%

48 罗志豪 8.20 0.06%

49 朱勇刚 8.20 0.06%

50 陈君维 6.56 0.05%

51 黄子龙 6.56 0.05%

52 史海峰 6.56 0.05%

53 文静 5.00 0.04%

54 吕吉霞 4.92 0.04%

55 刘勤 4.92 0.04%

56 钟焱文 4.92 0.04%

57 蒋文魁 4.92 0.04%

58 钟世威 4.92 0.04%

59 罗永明 4.92 0.04%

60 朱胜刚 4.92 0.04%

61 魏有国 3.28 0.02%

62 熊绍福 3.28 0.02%

63 文星义 3.28 0.02%

64 叶伟恒 3.28 0.02%

65 文日强 3.28 0.02%

66 王劲勇 2.46 0.02%

67 王艳斌 2.40 0.02%

68 乐星 2.40 0.02%

69 刘绍忠 2.00 0.01%

70 马文波 1.64 0.01%

71 魏丙奎 1.64 0.01%

72 胡磊求 1.64 0.01%

73 谢艳红 1.64 0.01%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4 彭婷 1.64 0.01%

75 曾卫平 1.64 0.01%

76 李文伟 1.64 0.01%

77 张富国 1.60 0.01%

78 王阳初 1.60 0.01%

79 杨振 1.60 0.01%

80 李培田 1.60 0.01%

81 黄广荣 1.60 0.01%

82 何秋 1.60 0.01%

83 何辉永 1.60 0.01%

84 蔡元庆 1.00 0.01%

85 覃玲荣 0.80 0.01%

86 童方义 0.80 0.01%

合 计 13,720.93 100.00%

经本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新增股东长润创新及孙伟琦入股情况
真实,价格合理,资金来源合法;股份均为其持有,不存在委托、信托等代持行
为;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
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关出资款已
经支付完毕,不存在股份纠纷和潜在争议。

5、2011 年 10 月,股份转让

2011 年 10 月,股东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
持有的本公司 3.14%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转让价格为每股 5.34 元;深圳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
司 0.96%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55%)和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1%),转让价格
为每股 5.34 元;股东符昌杰、朱勇刚和李文伟将持有的合计 18.04 万股、占 0.13%
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叶玉娟,转让价格为每股 1 元。2011 年 10 月 31 日,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2775279)。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2011 年 10 月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总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64.59%

2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820.81 5.98%

3 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0.00 4.30%

4 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44.00 3.96%

5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5.79 3.69%

6 李贤彩 319.67 2.33%

7 孙伟琦 274.42 2.00%

8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4.42 2.00%

9 陈思妙 200.00 1.46%

10 萧行杰 196.72 1.43%

11 吴文兴 73.77 0.54%

12 姚静坤 71.40 0.52%

13 陈良辉 58.00 0.42%

14 蔡建国 57.38 0.42%

15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0 0.41%

16 钟贵荣 52.46 0.38%

17 邓庆明 49.18 0.36%

18 庞念彬 49.18 0.36%

19 杨卓 40.98 0.30%

20 李鹏 40.98 0.30%

21 林俊江 40.00 0.29%

22 朱筠笙 35.30 0.26%

23 文锦云 30.00 0.22%

24 毛春生 30.00 0.22%

25 张洪涛 29.51 0.22%

26 杨立功 25.00 0.18%

27 范建璞 20.00 0.15%

28 叶韵儿 20.00 0.15%

29 冯新江 20.00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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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陈嘉欣 20.00 0.15%

31 郝亚明 20.00 0.15%

32 叶玉娟 18.04 0.13%

33 戴志鸿 16.39 0.12%

34 曾城 16.39 0.12%

35 夏红萍 13.93 0.10%

36 李东成 11.48 0.08%

37 谌勇超 11.42 0.08%

38 牛建德 10.00 0.07%

39 张亦灵 10.00 0.07%

40 李玉怡 10.00 0.07%

41 邓仲豪 10.00 0.07%

42 邓先海 8.20 0.06%

43 张皓 8.20 0.06%

44 刘志勇 8.20 0.06%

45 黎锋 8.20 0.06%

46 陈伟华 8.20 0.06%

47 兰庭端 8.20 0.06%

48 罗志豪 8.20 0.06%

49 陈君维 6.56 0.05%

50 黄子龙 6.56 0.05%

51 史海峰 6.56 0.05%

52 文静 5.00 0.04%

53 吕吉霞 4.92 0.04%

54 刘勤 4.92 0.04%

55 钟焱文 4.92 0.04%

56 蒋文魁 4.92 0.04%

57 钟世威 4.92 0.04%

58 罗永明 4.92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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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朱胜刚 4.92 0.04%

60 魏有国 3.28 0.02%

61 熊绍福 3.28 0.02%

62 文星义 3.28 0.02%

63 叶伟恒 3.28 0.02%

64 文日强 3.28 0.02%

65 王劲勇 2.46 0.02%

66 王艳斌 2.40 0.02%

67 乐星 2.40 0.02%

68 刘绍忠 2.00 0.01%

69 马文波 1.64 0.01%

70 魏丙奎 1.64 0.01%

71 胡磊求 1.64 0.01%

72 谢艳红 1.64 0.01%

73 彭婷 1.64 0.01%

74 曾卫平 1.64 0.01%

75 张富国 1.60 0.01%

76 王阳初 1.60 0.01%

77 杨振 1.60 0.01%

78 李培田 1.60 0.01%

79 黄广荣 1.60 0.01%

80 何秋 1.60 0.01%

81 何辉永 1.60 0.01%

82 蔡元庆 1.00 0.01%

83 覃玲荣 0.80 0.01%

84 童方义 0.80 0.01%

合 计 13,720.93 100.00%

经本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均为中国境内注册的
合伙企业,具备作为发行人股东的相应资格。其出资来源均为其向合伙人募集或
公司经营所得的自有资金,转让价格为每股 5.3382 元,价格合理。其入股情况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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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资金来源合法;股权均为其持有,不存在委托、信托等代持行为;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关股份转让款已经支付完毕,
不存在股权纠纷和潜在争议。

叶玉娟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行亦的配偶。经本保荐机构及发行
人律师核查,其出资来源为自有资金(与肖行亦的夫妻共同财产),受让的股份系
双方约定员工离职需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格为双方协商一致,考虑到发行人股改
转增资本,该价格有一定溢价,价格合理,入股情况真实、资金来源合法,股份
均为其本人持有,不存在委托、信托等代持行为;与董事(肖行亦、萧行杰除外)、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肖行亦除外)、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
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关股份转让款已经支付完毕,不存
在股份纠纷和潜在争议。

6、2012 年 3 月,股份转让

2012 年 3 月,招商湘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发行人的 3.96%的股权以约
每股 6.47 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
完成后招商湘江不再持有发行人股权。2012 年 3 月 2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为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
下:

2012 年 3 月股份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总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64.59%

2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9.79 7.65%

3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820.81 5.98%

4 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0.00 4.30%

5 李贤彩 319.67 2.33%

6 孙伟琦 274.42 2.00%

7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4.42 2.00%

8 陈思妙 200.00 1.46%

9 萧行杰 196.72 1.43%

10 吴文兴 73.77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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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姚静坤 71.40 0.52%

12 陈良辉 58.00 0.42%

13 蔡建国 57.38 0.42%

14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0 0.41%

15 钟贵荣 52.46 0.38%

16 邓庆明 49.18 0.36%

17 庞念彬 49.18 0.36%

18 杨卓 40.98 0.30%

19 李鹏 40.98 0.30%

20 林俊江 40.00 0.29%

21 朱筠笙 35.30 0.26%

22 文锦云 30.00 0.22%

23 毛春生 30.00 0.22%

24 张洪涛 29.51 0.22%

25 杨立功 25.00 0.18%

26 范建璞 20.00 0.15%

27 叶韵儿 20.00 0.15%

28 冯新江 20.00 0.15%

29 陈嘉欣 20.00 0.15%

30 郝亚明 20.00 0.15%

31 叶玉娟 18.04 0.13%

32 戴志鸿 16.39 0.12%

33 曾城 16.39 0.12%

34 夏红萍 13.93 0.10%

35 李东成 11.48 0.08%

36 谌勇超 11.42 0.08%

37 牛建德 10.00 0.07%

38 张亦灵 10.00 0.07%

39 李玉怡 10.00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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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邓仲豪 10.00 0.07%

41 邓先海 8.20 0.06%

42 张皓 8.20 0.06%

43 刘志勇 8.20 0.06%

44 黎锋 8.20 0.06%

45 陈伟华 8.20 0.06%

46 兰庭端 8.20 0.06%

47 罗志豪 8.20 0.06%

48 陈君维 6.56 0.05%

49 黄子龙 6.56 0.05%

50 史海峰 6.56 0.05%

51 文静 5.00 0.04%

52 吕吉霞 4.92 0.04%

53 刘勤 4.92 0.04%

54 钟焱文 4.92 0.04%

55 蒋文魁 4.92 0.04%

56 钟世威 4.92 0.04%

57 罗永明 4.92 0.04%

58 朱胜刚 4.92 0.04%

59 魏有国 3.28 0.02%

60 熊绍福 3.28 0.02%

61 文星义 3.28 0.02%

62 叶伟恒 3.28 0.02%

63 文日强 3.28 0.02%

64 王劲勇 2.46 0.02%

65 王艳斌 2.40 0.02%

66 乐星 2.40 0.02%

67 刘绍忠 2.00 0.01%

68 马文波 1.64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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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魏丙奎 1.64 0.01%

70 胡磊求 1.64 0.01%

71 谢艳红 1.64 0.01%

72 彭婷 1.64 0.01%

73 曾卫平 1.64 0.01%

74 张富国 1.60 0.01%

75 王阳初 1.60 0.01%

76 杨振 1.60 0.01%

77 李培田 1.60 0.01%

78 黄广荣 1.60 0.01%

79 何秋 1.60 0.01%

80 何辉永 1.60 0.01%

81 蔡元庆 1.00 0.01%

82 覃玲荣 0.80 0.01%

83 童方义 0.80 0.01%

合 计 13,720.93 100.00%

经本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股份转让的原因是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7 月 8 日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之规定所进行的股份
规范性清理。本次股份转让未新增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招商湘江不再作
为公司股东。

7、2012 年 7 月,变更股东名称

2012 年 5 月,公司股东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企业名
称为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于 2012 年 7 月进行了工商登
记变更并重新变更营业执照。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总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64.59%

2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9.79 7.65%

3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820.81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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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0.00 4.30%

5 李贤彩 319.67 2.33%

6 孙伟琦 274.42 2.00%

7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4.42 2.00%

8 陈思妙 200.00 1.46%

9 萧行杰 196.72 1.43%

10 吴文兴 73.77 0.54%

11 姚静坤 71.40 0.52%

12 陈良辉 58.00 0.42%

13 蔡建国 57.38 0.42%

14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0 0.41%

15 钟贵荣 52.46 0.38%

16 邓庆明 49.18 0.36%

17 庞念彬 49.18 0.36%

18 杨卓 40.98 0.30%

19 李鹏 40.98 0.30%

20 林俊江 40.00 0.29%

21 朱筠笙 35.30 0.26%

22 文锦云 30.00 0.22%

23 毛春生 30.00 0.22%

24 张洪涛 29.51 0.22%

25 杨立功 25.00 0.18%

26 范建璞 20.00 0.15%

27 叶韵儿 20.00 0.15%

28 冯新江 20.00 0.15%

29 陈嘉欣 20.00 0.15%

30 郝亚明 20.00 0.15%

31 叶玉娟 18.04 0.13%

32 戴志鸿 16.39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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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曾城 16.39 0.12%

34 夏红萍 13.93 0.10%

35 李东成 11.48 0.08%

36 谌勇超 11.42 0.08%

37 牛建德 10.00 0.07%

38 张亦灵 10.00 0.07%

39 李玉怡 10.00 0.07%

40 邓仲豪 10.00 0.07%

41 邓先海 8.20 0.06%

42 张皓 8.20 0.06%

43 刘志勇 8.20 0.06%

44 黎锋 8.20 0.06%

45 陈伟华 8.20 0.06%

46 兰庭端 8.20 0.06%

47 罗志豪 8.20 0.06%

48 陈君维 6.56 0.05%

49 黄子龙 6.56 0.05%

50 史海峰 6.56 0.05%

51 文静 5.00 0.04%

52 吕吉霞 4.92 0.04%

53 刘勤 4.92 0.04%

54 钟焱文 4.92 0.04%

55 蒋文魁 4.92 0.04%

56 钟世威 4.92 0.04%

57 罗永明 4.92 0.04%

58 朱胜刚 4.92 0.04%

59 魏有国 3.28 0.02%

60 熊绍福 3.28 0.02%

61 文星义 3.28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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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叶伟恒 3.28 0.02%

63 文日强 3.28 0.02%

64 王劲勇 2.46 0.02%

65 王艳斌 2.40 0.02%

66 乐星 2.40 0.02%

67 刘绍忠 2.00 0.01%

68 马文波 1.64 0.01%

69 魏丙奎 1.64 0.01%

70 胡磊求 1.64 0.01%

71 谢艳红 1.64 0.01%

72 彭婷 1.64 0.01%

73 曾卫平 1.64 0.01%

74 张富国 1.60 0.01%

75 王阳初 1.60 0.01%

76 杨振 1.60 0.01%

77 李培田 1.60 0.01%

78 黄广荣 1.60 0.01%

79 何秋 1.60 0.01%

80 何辉永 1.60 0.01%

81 蔡元庆 1.00 0.01%

82 覃玲荣 0.80 0.01%

83 童方义 0.80 0.01%

合 计 13,720.93 100.00%

8、2015 年 1 月,股权变更

发行人的股东姚静坤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因病逝世,姚静坤生前持有发行人
714,000 股,占总股本的 0.5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
定,其中 357,000 股为姚静坤的遗产,357,000 股为姚静坤配偶刘明胜所有。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姚
静坤死亡后,其财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姚静坤父亲
姚殿奎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姚静坤的女儿刘婕、儿子刘岩、母亲冯玉兰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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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对其上述遗产及其股东资格的继承权,因此姚静坤所持有的发行人 357,000
股(占总股本的 0.2602%)由其配偶刘明胜一人继承。

2015 年 1 月 22 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股东名册,对因上述继承产生
的股权变动进行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姓名 股本总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行亦 8,862.30 64.59%

2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9.79 7.65%

3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820.81 5.98%

4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0.00 4.30%

5 李贤彩 319.67 2.33%

6 孙伟琦 274.42 2.00%

7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4.42 2.00%

8 陈思妙 200.00 1.46%

9 萧行杰 196.72 1.43%

10 吴文兴 73.77 0.54%

11 刘明胜 71.40 0.52%

12 陈良辉 58.00 0.42%

13 蔡建国 57.38 0.42%

14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20 0.41%

15 钟贵荣 52.46 0.38%

16 邓庆明 49.18 0.36%

17 庞念彬 49.18 0.36%

18 杨卓 40.98 0.30%

19 李鹏 40.98 0.30%

20 林俊江 40.00 0.29%

21 朱筠笙 35.30 0.26%

22 文锦云 30.00 0.22%

23 毛春生 30.00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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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张洪涛 29.51 0.22%

25 杨立功 25.00 0.18%

26 范建璞 20.00 0.15%

27 叶韵儿 20.00 0.15%

28 冯新江 20.00 0.15%

29 陈嘉欣 20.00 0.15%

30 郝亚明 20.00 0.15%

31 叶玉娟 18.04 0.13%

32 戴志鸿 16.39 0.12%

33 曾城 16.39 0.12%

34 夏红萍 13.93 0.10%

35 李东成 11.48 0.08%

36 谌勇超 11.42 0.08%

37 牛建德 10.00 0.07%

38 张亦灵 10.00 0.07%

39 李玉怡 10.00 0.07%

40 邓仲豪 10.00 0.07%

41 邓先海 8.20 0.06%

42 张皓 8.20 0.06%

43 刘志勇 8.20 0.06%

44 黎锋 8.20 0.06%

45 陈伟华 8.20 0.06%

46 兰庭端 8.20 0.06%

47 罗志豪 8.20 0.06%

48 陈君维 6.56 0.05%

49 黄子龙 6.56 0.05%

50 史海峰 6.56 0.05%

51 文静 5.00 0.04%

52 吕吉霞 4.92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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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刘勤 4.92 0.04%

54 钟焱文 4.92 0.04%

55 蒋文魁 4.92 0.04%

56 钟世威 4.92 0.04%

57 罗永明 4.92 0.04%

58 朱胜刚 4.92 0.04%

59 魏有国 3.28 0.02%

60 熊绍福 3.28 0.02%

61 文星义 3.28 0.02%

62 叶伟恒 3.28 0.02%

63 文日强 3.28 0.02%

64 王劲勇 2.46 0.02%

65 王艳斌 2.40 0.02%

66 乐星 2.40 0.02%

67 刘绍忠 2.00 0.01%

68 马文波 1.64 0.01%

69 魏丙奎 1.64 0.01%

70 胡磊求 1.64 0.01%

71 谢艳红 1.64 0.01%

72 彭婷 1.64 0.01%

73 曾卫平 1.64 0.01%

74 张富国 1.60 0.01%

75 王阳初 1.60 0.01%

76 杨振 1.60 0.01%

77 李培田 1.60 0.01%

78 黄广荣 1.60 0.01%

79 何秋 1.60 0.01%

80 何辉永 1.60 0.01%

81 蔡元庆 1.0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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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覃玲荣 0.80 0.01%

83 童方义 0.80 0.01%

合 计 13,720.93 100.00%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一)索菱有限设立及历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1、索菱有限设立验资

1997 年 9 月 3 日,根据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深兴验
字(1997)第 L180 号),截至 1997 年 9 月 3 日止,索菱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注册
资本 200 万元。

2、索菱有限增资至 500 万元时的验资

2009 年 6 月 12 日,根据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深国
信泰(内)验字[2009]64 号),截至 2009 年 6 月 12 日止,索菱有限已收到投资
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00 万元,全部由股东肖行亦认缴;连同以前各期出
资,索菱有限共收到投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

3、索菱有限增资至 800 万元时的验资

2009 年 8 月 5 日,根据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深财验
字[2009]第 177 号),截至 2009 年 8 月 4 日止,索菱有限已收到投资方缴纳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 300 万元,全部由股东肖行亦认缴;连同以前各期出资,索菱有
限共收到投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

4、索菱有限增资至 1,100 万元时的验资

2010 年 3 月 5 日,根据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深国
信泰(内)验字[2010]10 号),截至 2010 年 3 月 3 日止,索菱有限已收到投资方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00 万元,全部由股东肖行亦认缴;连同以前各期出资,
索菱有限共收到投资方缴纳的注册资本为 1,100 万元。

5、索菱有限增资至 6,100 万元时的验资

2010 年 3 月 18 日,根据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深
天大验字 2010 第 40 号),截至 2010 年 3 月 18 日,索菱有限将资本公积 5,000
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6,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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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将上述资本公
积增资更正为其他应付款出资方式增资,根据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深天大验字[2011]160 号),截至 2010 年 3 月 18 日止,索菱有限
已将其他应付款 5,000 万元转增资本,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6,100 万元。

(二)索菱股份设立及历次增资的验资情况

1、索菱股份设立验资

2010 年 10 月 5 日,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
[2010]第 01030006 号),截至 2010 年 10 月 5 日,索菱股份已将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0,248.02 万元中的 10,000 万元折为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由索菱有限原股东按照各
自在公司的股权比例持有,净资产余额 248.0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索菱股份增资至 10,017.60 万元时的验资

2010 年 11 月 9 日,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国
际验字[2010]第 01030009 号),截至 201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已收到乐星、王艳
斌、张富国等共 11 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7.60 万元。新增股东以货币出
资 23.41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7.60 万元,其余 5.8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
司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10,017.60 万元。

3、索菱股份增资至 11,800 万元时的验资

2010 年 12 月 1 日,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国
际验字[2010]第 01030014 号),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收到广州基石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和朱筠笙、陈思妙、姚
静坤等 20 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782.40 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9,061.72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782.40 万元,其余 7,279.32 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公司累计实收注册资本 11,800 万元。

4、索菱股份增资至 13,720.93 万元时的验资

2011 年 7 月 12 日,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审国
际验字[2011]第 01030009 号),截至 201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已收到北京华商盈
通投资有限公司、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半岛
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招商湘江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和朱筠笙、孙伟琦两位自然人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920.9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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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10,254.31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1,920.93 万元,其余
8,333.3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5、验资复核情况

2012 年 4 月 1 日,中审国际对历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出具了《关于对深
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至 2010 年验资报告的复核意见》 中审国际核
字[2012]01020034),复核意见认为:“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兴验字
(1997)第 L180 号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 1 号—验
资》的相关规定;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天大
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的深国信泰(内)验字[2009]64 号和深国信泰(内)
验字[2010]10 号、深财验字[2009]第 177 号、深天大验字[2011]第 160 号验资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相关规
定”。

2013 年 3 月 28 日,中瑞岳华对历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出具了《深圳市
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3]第 1265 号),复核
意见认为:“我们没有注意到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
关于索菱实业公司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深国信泰(内)验字
[2010]10 号、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索菱实
业公司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深天大验字[2011]第 160 号、中审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贵公司设立时的注册
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30006 号以及中审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2010 年 12 月 2 日、201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索菱股份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
[2010]01030009 号 、 中 审 国 际 验 字 [2010]01030014 号 、 中 审 国 际 验 字
[2011]01030009 号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要求的情况”。

2014 年 4 月 17 日,瑞华对历次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出具了《深圳市索菱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瑞华核字[2014]48270010 号),复核意见认为:
“我们没有注意到深圳国信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3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索菱实
业公司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深国信泰(内)验字[2010]10 号、
深圳天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索菱实业公司变更登
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深天大验字[2011]第 160 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贵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
的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30006 号以及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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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分别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2010 年 12 月 2 日、2011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
索菱股份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30009
号、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30014 号、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30009 号在所有重
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的要求的情
况”。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东结构及控股、参股公司图




(二)组织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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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各主要部门主要职能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及发展事务,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的工作成效,主持公司办公会
议,协调各部门关系。

公司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务组织和会议文件起草工作;负责保管股东名
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保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董事会办公室
和记录;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
理工作;董事会秘书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审计规章制度的制订;对本公司及所属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部 监督;负责对本公司内设机构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
审计;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专项审计任务

财务预决算、财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
财务管理中心 督财务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执行财务计划,完成公司财务目标。制定
全面的成本控制计划,向管理层提供成本信息和改进意见

建立有效的员工绩效评估系统、员工薪金福利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员工
人力资源中心 手册、职岗说明、薪酬福利、岗位培训、绩效评估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公司的招聘、录用、体检、合同签订、社保、建档、考勤、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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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考核、招调工、辞退、推荐等劳动人事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中心 负责公司研发项目管理

负责制定公司各类工程管理制度、规程及技术标准;参与项目开发的规
工程管理中心
划及设计阶段技术文件的评审

负责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开展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负责做好售后服
营销管理中心
务工作

负责公司品牌推广、企划工作,建立和发展公司的企业文化、产品文化、
企划部
市场文化和管理文化

负责公司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制度的制定;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
体系管理中心
落实

法律事务部 建立、完善各项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参与重大经营管理、诉讼管理

负责公司信息化目标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公司电子数据的安全管理;负
信息中心
责相应电子流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工作

负责各款机型开发;各项目组之日常运作;跟进、调试及各款机型问题
企业技术中心
点的改善

负责公司建立客户信息档案;确定客户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建立客户
满意度监测与反馈系统;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服务网点的建立
客服中心
和管理;顾客抱怨和投诉处理;产品的退换货服务;产品备件的管理;
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客户调查跟踪管理

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过程进行有效的识别及控
生产管理中心
制,确保这些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并对其进行持续不断地改进

对物料、每一环节的半成品、产成品和其他需检验产品进行检验和标识
品质管理中心 记录,督促供应商、生产部等进行改善、纠正和预防;对工程部、品质
部等需进行产品试验和分析的部门所提供的样件进行测量或试验工作

采购管理中心 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产品满足生产的需要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1、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 年 6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3,953.45 万元
实收资本 3,953.4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肖行亦
注册地址 德安县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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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汽车用收录机、车载 CD、车载 VCD、车载 DVD(含
经营范围
GPS)液晶显示屏一体机(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主营业务 生产并销售车载多媒体导航系统
股东构成 索菱股份持有 100%股份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九 江妙 士 酷 经 审 计 的总 资 产 为
13,531.39 万元,净资产为 2,950.60 万元,2014 年 1-12 月
财务状况
九江妙士酷实现营业收入 7,912.12 万元,净利润-602.23 万
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审计

九江妙士酷的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2009 年 6 月 26 日,经九江市商务局《关于外资企业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
司章程等事项的批复》(九商务外资字[2009]159 号)批准,九江妙士酷由索菱(香
港)实业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4,500 万港币。
设立时经营范围为汽车用收录机、车载 CD、车载 VCD、车载 DVD(含 GPS)液晶显
示屏一体机的生产、一般商品的配送。

股东索菱香港于 2002 年 11 月 27 日在香港注册,肖行亦持股 90%,叶玉娟持
股 10%。九江妙士酷的实际控制人为肖行亦。

九江妙士酷历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如下(货币:港币):

出资金额(万元) 实收资本 占注册资本
出资日期 验资报告
货币 实物 合计 (万元) 总额比例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09.07.27 400.00 - 400.00 400.00 8.89%
德信验字[2009]第 68 号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09.08.26 500.66 - 500.66 500.66 11.11%
德信验字[2009]第 79 号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09.09.22 500.69 - 500.69 500.69 11.14%
德信验字[2009]第 87 号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09.11.23 310.00 - 310.00 310.00 6.89%
德信验字[2009]第 108 号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09.12.21 232.49 - 232.49 232.49 5.17%
德信验字[2009]第 127 号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10.04.28 232.04 232.04 232.04 5.15%
德信验字[2010]第 34 号

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10.06.11 1,169.19 - 1,169.19 1,169.19 25.98%
德信验字[2010]第 6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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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信会计师事务所赣
2010.06.17 1,154.94 - 1,154.94 1,154.94 25.67%
德信验字[2010]第 65 号

合计 4,500.01 100.00%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10 年 7 月 16 日,索菱有限股东会决议
通过,向索菱香港收购九江妙士酷 100%的股权。2010 年 7 月 23 日,经九江市商
务局《关于同意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九商务外资字
[2010]189 号)批准,索菱香港将九江妙士酷 100%的股权转让给索菱有限,转让
价款为九江妙士酷的实收资本出资时点港币汇率对应的人民币金额 3,953.45 万
元。股权转让后,九江妙士酷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
更。

索菱香港已于 2012 年 10 月注销。

2、索菱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 万美金
法定代表人 肖行亦
注册地和主要 香 港 九 龙 旺 角 花 园 街 2-16 号 好 景 商 业 中 心 十 楼 1007 室
经营地 MSC3513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主要业务 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股东构成 索菱股份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索菱国际(合并)经审计的总资产
为 8,225.64 万元,净资产为 947.33 万元,2014 年 1-12 月索
财务状况
菱国际(合并)实现营业收入 23,488.95 万元,净利润-12.4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审计

根据香港梁家驹律师行余剑锋律师于 2012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索菱国际
的《香港法律意见》,索菱国际至《香港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合法存续,未发现有
任何的情况足以影响索菱国际主体资格及合法存续,未有发现索菱国际违规经营。
香港梁家驹律师行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索菱国际《法律意见书》、香港梁家
驹律师行余剑锋律师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索菱国际的《香港法律意见
(四)》、香港廖国辉律师行廖国辉律师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索菱国际实
业有限公司的香港法律意见书》和香港郑黄律师行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有
关索菱国际的《法律意见书》,索菱国际自 2012 年 4 月 21 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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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10 月 8 日
注册资本 1 万港币
法定代表人 叶玉娟
注册地和主要
香港湾仔骆克道 300 号侨阜商业大厦 20 楼 A 室
经营地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主要业务 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股东构成 索菱国际持有 100%股权

根据香港郑黄律师行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出具的有关金语国际的《法律意见
书》,索菱国际于 2014 年 10 月在香港设立金语国际,截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金
语国际并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3、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9 日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肖行亦
注册地址: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四楼 414 室
研发及销售:电子产品及配套软件、车载影音导航一体机、
经营范围 车载无线通讯设备,对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国
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 处于筹建期,暂未开展业务
股东构成 索菱股份持有 100%股份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广 东 索 菱 经 审 计 的 总 资 产 为
13,752.58 万元,净资产为 2,203.49 万元,2014 年 1-12 月
财务状况
广东索菱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净利润-161.52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瑞华审计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情况

(一)主要股东情况

公司的主要股东为肖行亦、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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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合伙)和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肖行亦的基本情况介绍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49.79 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7.65%。

名称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1 年 7 月 27 日
登记的合伙人出资 141,810.00 万元
经营者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一区 26-3 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17C-5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18,500.94 万元,
净 资 产 为 118,500.94 万 元 , 2012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954.57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信会师深报字【2013】第 40027
号审计报告确认。
财务状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0,630.11 万元,
净 资 产 为 140,630.11 万 元 , 2013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4,378.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47,302.17 万元,
净资产为 147,302.17 万元,2014 年 1-12 月实现净利润
5,314.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珠峰基石的合伙人背景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0.00 0.007

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170.00 45.956

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930.00 38.030

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700.00 16.007

合计 141,810.00 100.00

(1)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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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名称/姓名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 新疆银杏股权投资有限
王启文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

陈延立 林凌 陶涛

秦扬文

①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张维。

②新疆银杏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为张维、朱燕红。

(2)绍兴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名称/姓名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 张家港市枫艳制衣有限
湖北万维投资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公司

上海易瀚电子科技有限
陈杏辉 徐秀兰
公司

翟军 蒋忠伟 骆丽群

芮一云 刘建明 钮群星

戚立铭 孙全清 汤政锋

王平 詹丞 赵岸望

石锐 王鸣娟 徐国伟

陈晓明 薛丽君 袁烽

朱新伟 华玉娟 李新建

王健

①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

②湖北万维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苏含懿 韩婉晖 韩志慧

宁田 韩志凌 张白宁

③张家港市枫艳制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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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姓名

叶仁林 钱建忠 沈霞

④上海易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为偶俊杰、林烨。

(3)昆仑基石(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名称/姓名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 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 温州功臣投资顾问有限 深圳市明华园实业发展
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尊悦投资有限公 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
东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司 资有限公司

上海弘江创业投资有限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恒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
陈丽杰 陶涛
限公司

刘一 罗建文 漆峻泓

张延春 李志强 畅学军

夏双贤 林春姿 陈凌俊

丘薇 许良根 赵文旗

谢振湘 陈振泰 段葵

汪郁卉 王卫华 付彩莲

张瑜萍 任红晓 何社民

刘春晓 张新朋 张健

戴奉祥 王遵会 张瑞兵

①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如前所述。

②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请参见本小节 4、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③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名称/姓名

孙会琴 朱筠笙 王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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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秀红 翟卫东

④南京泉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为潘龙泉、张彤。

⑤温州功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股东为黄建勤、黄一行。

⑥深圳市明华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凌菲菲、杨冰莹。

⑦东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东汇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李京思 李京奇
公司

Ⅰ、东汇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陈小育 李惠明 陈小红

李惠全 李京奇 李京思

李惠智

⑧深圳市尊悦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尹志平、敖淑云。

⑨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王启文 林凌 张维

⑩上海弘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蔡江龙、张洵君。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顾仁发、张秀芬。

恒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为张进步、梁春苗。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蔡明君、杨骏。

(3)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名称/姓名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 新疆源道隆股权投资有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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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歌斐鑫股权投资基 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 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世鑫投资管理有 上海弘江创业投资有限 佛山市尚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
南京澳永纺织有限公司 汤玉祥
限公司

林凌 王启文 余伟斌

陈延立 秦扬文 陈雅菁

刘一 张昊 张新程

任绍军 吕少勤 戴剑民

吴亚强 郑东 李昂

①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如前所述。

②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请参见本小节 4、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③新疆源道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陕西华圣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涛。

Ⅰ、陕西华圣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西安赢瑞创业投资有限 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
西安农业局
公司 公司

西安华商科技工程有限
彩虹集团公司 王魁
公司

李大灿 郭荔 黄荣

ⅰ、西安赢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王魁、李涛。

ⅱ、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ⅲ、彩虹集团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

ⅳ、西安华商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王魁 李涛 李大灿

李滨 陈以 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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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荔 张起 胡瑜

李鹏

②天津歌斐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名称/姓名

天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 苏州凯天投资咨询有限
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青岛荣通信和国际贸易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陈晓伟
有限公司

马秀慧 汪建国 陶学群

顾嘉洁 孙良贵 王英

王琨 吴涛 宣明忠

郁振卫 钟眉洲 朱燕侠

刘蕴谞 张淑丽 张姚红

钟玉梅 嵇文雁 孙玲玲

曹长顺 陈爱花 陈鹏

郭斐 何卫峰 黄国平

黄丽珊 康健 李文兵

林峰 凌云 刘雄

马丽蓉 舒林平 万林海

徐杰 冯琳娜 袁宇凯

Ⅰ、天津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ⅰ、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韦燕 殷哲 何伯权

严蔷华 张昕隽 汪静波

Ⅱ、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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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
周庆治 何伟
公司

林旦 王海光

ⅰ、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何伟 林旦 王海光

赵亦斓

Ⅲ、苏州凯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为张志雄。

Ⅳ、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蒋锡培 蒋国健 王宝清

张希兰 杜剑平 蒋华君

蒋岳培 杨忠 蒋承志

许小坤 侯凌玉 戴建平

许国强 蒋泽元 沈洪明

陈晓芬 李建峰 吴锁君

路余芬 蒋永军 陈志君

王丽萍 程强 卞华舵

贡艳华 蒋伦 蒋余良

毛建强 汪传斌 吴新平

朱荣芝 黄解平 王巍

戴泉民 钱其 袁惠萍

朱长彪 陈金龙 张海兵

张盘君 朱良平 吴志新

李建芳 周应君 史建强

周跃平 杜素文 汤卫强

王建英 杨庆余

Ⅴ、青岛荣通信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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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姓名

高山 高正凡 隋波

徐青 于怡

⑤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上海弘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如上所述

⑥深圳市世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黄俊康、陈鑫。

⑦佛山市尚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

Ⅰ、广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广州市瑞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欧琼芝。

ⅰ、广州市瑞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梁桐灿、欧家瑞。

⑧南京澳永纺织有限公司股东为姜斌、刘亚军。

2、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属于深圳市基石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股份合并计
算,共计持有发行人 12.3569%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590.00 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4.30%。

名称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9 年 12 月 2 日(广州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登记的合伙人出资 40,6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维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D 楼 104 室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5,422.70 万元,净资产
财务状况 为 45,422.70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 -466.57 万元。
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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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的信会师深报字【2013】第 40029 号审计报告确认。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3,758.73 万元,净资产
43,617.73 万元,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991.74 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43,599.85 万元,净资产
40,586.39 万元,2014 年 1-12 月实现净利润 14,843.8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芜湖基石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近五年个人经历(如有)
(万元)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
8,000.00 19.7044-
限公司

佛山市尚盟资产管理
6,000.00 14.7783-
有限公司

大典企业管理有限公
4,000.00 9.8522-


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合
3,000.00 7.3892-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弘江创业投资有
500.00 1.2315-
限公司

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
500.00 1.2315-
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国强投资管
500.00 1.2315-
理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
100.00 0.2463-
管理有限公司

2007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基石创业
朱燕红 2,450.00 6.0345
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马秀慧 2,000.00 4.92612006 年 1 月至今,任欧普照明总裁。

2008 年至今,任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
陈延立 1,350.00 3.3251
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南京证
赵文旗 1,200.00 2.9556 券深圳南海大道营业部员工;2007 年
6 月至今,自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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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至 2009 年,任铜陵全威铜业
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余伟斌 1,195.00 2.9433 2009 年至 2013 年,任深圳市基石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至今任基石公司顾问。

2005 年至今,任职于深圳华为技术有
单昕 850.00 2.0936
限公司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中创
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3,任深
陶涛 750.00 1.8473 圳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
人、董事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深
圳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
伙人。

2005 年 1 月至今、任恒泰证券深圳梅
王军 760.00 1.8719
林路营业部总经理。

2006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美
国 JC 弗劳尔斯投资公司北京代表处
褚德刚 650.00 1.6010
经理;2009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华盛
恒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5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财产保
许良根 650.00 1.6010 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法律部
总经理。

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深圳
市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2008 年 4 月至 2008 年 10 月,
任广东省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邱柏 645.00 1.5887
裁;2008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玉
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深圳市玉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
理。

2006 年至 2010 年,任深圳齐购科技
有限公司客户关系经理;2010 年至
孙然 600.00 1.4778 2011 年,任北京九合寰宇投资有限公
司客户关系经理;2012 年至今任深圳
齐购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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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至 2008 年,任大鹏创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至
2013 年,任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总经理。2013
王启文 600.00 1.4778
年任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管理合伙人。2014 年 11 月至今,
就职于志道隆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任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2008 年 6 月至 2013 年,任深圳市基
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
林凌 500.00 1.2315
事总经理 2013 年至今任深圳市基石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2005 年 1 月至今,任深圳市迈思豪餐
彭文胜 500.00 1.2315
饮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 年至今,任深圳市天图网络技术
郭世江 500.00 1.2315
有限公司经理。

1995 年 5 月至今,任江苏长顺集团有
顾仁发 500.00 1.2315
限公司董事长。

2007 年至今,均任职于深圳市建筑设
沈晓恒 500.00 1.2315 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任城市环境研
究院院长。

2006 年至今,任深圳市创维群欣安防
胡朝晖 500.00 1.2315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鲁国芝 500.00 1.23152007 年 1 月至今,自由投资人。

2006 年至今,任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
徐刚 500.00 1.2315 司总裁;2009 年至今,任天和时代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 年 1 月至今,任分水(北京)科
沈霖 250.00 0.6157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1 年,兼任鹰牌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会主席;2008 年至今,任
张维 50.00 0.1231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

合计 40,600.00 100.00

(1)北京市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参见本小节 4、北京华商盈通
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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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山市尚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上海弘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见本小
节 1、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大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为汇中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市场(香
港)有限公司。

①汇中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东为 Li Zhi Da、Chan Man Fai。

②中国市场(香港)有限公司股东为 Li Zhi Da、Chan Man Fai。

(4)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徐航、简立潮。

(5)北京东方国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祖国、张玉凯。

3、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基石、珠峰基石和中欧基石同属于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股份合并计算,共计持有发行人
12.3569%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6.20 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0.41%。

名称 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2 日
登记的合伙人出资 5,200 万元
经营者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维)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17C-4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041.89 万元,净资产为
5,041.89 万元,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25.81 万元。以上数
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信
会师深报字【2013】第 40028 号审计报告确认。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320.77 万元,净资产
财务状况
5,113.22 万元,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71.33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5,024.55 万元, 净资产
5,024.55 万元,2014 年 1-12 月实现净利润-88.68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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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述机
构和自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欧基石的合伙人背景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姓名 近五年个人经历(如有)
(万元) (%)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
100.00 1.9231-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半岛基石创
100.00 1.9231-
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科智控股集团有
100.00 1.9231-
限公司

深圳市世鑫投资管
100.00 1.9231-
理有限公司

上海煜炜实业有限
100.00 1.9231-
公司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
100.00 1.9231-
有限公司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
100.00 1.9231-
公司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
100.00 1.9231-
公司

众地阳光集团有限
100.00 1.9231-
公司

山东家家悦投资控
100.00 1.9231-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至今,任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
陈发树 1,000.00 19.2308
限公司董事长。

黄见宸 200.00 3.84622007 年至今,明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深圳迈瑞医
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联席首席
徐航 150.00 2.8846
执行官;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迈瑞
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7 年至今,任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
刘立荣 100.00 1.9231
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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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至今,任深圳创信宝投资企业(有
杨毅红 100.00 1.9231
限合伙)行政主管。

陈振泰 100.00 1.92312007 年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5 年 1 月至今,深圳市华夏风投资有
范海云 100.00 1.9231
限公司任职。

翟栋材 100.00 1.92312007 年至今,东莞市金富来家具厂任职。

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8 月于巴黎 EFET
鲁韦 100.00 1.9231 设计学院就读;2010 年 8 月至今任职于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

2010 年至 2011 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就
花蕾 100.00 1.9231 读 2011 年至今,任迈普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总经理。

2009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上海外国
邓嘉业 100.00 1.9231 语大学附属学校(高中)就读; 2012 年
9 月至今,美国埃默里大学就读。

陈静 100.00 1.92312007 年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8 年至 2012 年,复旦大学就读。
张新程 100.00 1.9231
2012 年至今,复兴产业投资公司分析员。

2007 年至今,任诺亚(中国)控股有限
汪静波 100.00 1.9231
公司董事局主席兼 CEO。

2006 年至 2009 年,上海建平中学就读;
陈心桥 100.00 1.9231 2009 年至 2011 年,上海大学就读;2012
年至今 美国东南密苏里大学就读。

2007 年至今,任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
蒋锦志 100.00 1.9231
公司董事长

2007 年至今,任江苏仁泰资产管理(集
徐月平 100.00 1.9231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2006 年至今,任泉峰(中国)贸易有限
潘龙泉 100.00 1.9231
公司总裁。

许劲 100.00 1.9231自由职业

2007 年 5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浙江三花
张亚波 100.00 1.9231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裁;2012 年 9
月至今,任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2007 年至今,任浙江利豪控股集团有限
祝伟华 100.00 1.9231
公司任董事长、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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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至今,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金良顺 100.00 1.9231
局主席、党委书记。

2006.5 至今,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汪力成 100.00 1.9231
董事局主席。

2003 年 4 月至今,任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王晓芳 100.00 1.9231
董事长助理。

1996 年 8 月至今,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
周敏峰 100.00 1.9231
司董事。

2000 年 3 月至今,历任甘肃省电子工业
总公司、甘肃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
王文戈 100.00 1.9231
副书记,兰州瑞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2007 年至今,任慈铭体检集团奥亚国际
胡波 100.00 1.9231 医疗会所董事长,中国医师协会健康管理
与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2007 年至今,任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俞发祥 100.00 1.9231
公司董事长。

2007 年至今,任数位港湾科技(北京)
金燕 100.00 1.9231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至 2011 年 9 月,任华安基金管理
俞妙根 100.00 1.9231 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 年底至今,任富
越汇通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CEO。

2007 年至 2011 年 11 月,任陕西海升果
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高亮 100.00 1.9231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陕西海升果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军红 50.00 0.96152007 年至今,任龙旗控股集团董事长。

合计 5,200.00 100.00

(1)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世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
参见本小节 1、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中科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市中科智创业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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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深圳市中科智创业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三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Ⅰ、深圳市中科智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中科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中科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ⅰ、中科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见本小节 3、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ⅱ、深圳市中科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中科智创业金融投资有限公
司、王梅。

A、深圳市中科智创业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如前述。

Ⅱ、深圳市三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市深惠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
市宏轩科技有限公司。

ⅰ、深圳市深惠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市西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
达贸易有限公司。

A、深圳市西航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富铭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达
贸易有限公司。

a、深圳市富铭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为张妙锋、尹皙钰。

b、深圳市德达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为王振光、张英田。

ⅱ、深圳市宏轩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袁灿昕 王梅 涂文槊

(3)上海煜炜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上海晨兴创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①上海晨兴创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俞圣珮 华美石 苏煜

(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5)众地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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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姓名

王文正 李春波 孙传生

金明 王天福 刘娜

赵国亮 徐增森 孙永伦

李秋波 王岩 王茜

姜婕 盖晓利 宫小岚

刘斌 王伟 张宁

李晓晴 赵心刚 田业明

(6)山东家家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姓名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
王培恒 傅元惠
司工会委员会

张爱国 王建利 丁明波

杜爱玲 李新 侯翠蓉

郝芸 唐心社 刘军英

潘伟 曲连风 柳小霞

童运春 赵红 王军

李萍 吕妍平 张文

肖卫国 谷威 于红燕

崔巧丽 林治刚 徐贵战

李晓英 于年富 邓树浩

王茂兰 丛黎平 刘海涛

郭仁香 刘昌玲 吕永顺

毕鲁军 李桂玲 于占明

庞伟 由永华

4、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20.81 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98%。

名称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立时间 2008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萍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乙 12 号 1 号楼 22K 室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9,090.80 万元,净资产
为 8,048.28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75 万元,净利
润 28.74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分所出具的信会师深报字【2013】第 00051 号审计
报告确认。
财务状况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4,702.14 万元,净资产
为 8,530.23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7 万元,净利
润 480.2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96,565.80 万元,净资产
为 20,540.55 万元,2014 年 1-12 月净利润 12,021.73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商盈通的股东背景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万元) (%)

西安华商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6,125.00 61.25

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20.00

陕西华路新型塑料建材有限公司 1,875.00 18.75

合计 10,000.00 100.00

(1)西安华商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
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①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②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吉林凯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见本小节 1、深圳市珠
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陕西华路新型塑料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为陕西华圣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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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陕西华圣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见本小节 1、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长润创新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1 年 4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巍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399 号中海大厦 803 室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经营范围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业务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机构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

认缴出资额 9,280.00 万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638.21 万元,净资
产为 9,387.06 万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
净利润 85.52 万元。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622.59 万元,净资
财务状况 产为 9,371.44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
净利润-15.6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0,017.23 万元,净资
产为 8,709.35 万元,2014 年 1-12 月实现净利润 67.12 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长润创新的股东背景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名称/姓名 近五年个人经历(如有)
(万元) (%)

2007 年至 2014 年 7 月,深圳长润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 2011 年 4 月
王巍 300.00 3.2327
至今,任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合伙人

黄意梅 600.00 6.4655 2007 年 10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吴泉英 600.00 6.4655 2007 年 10 月至今,退休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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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至今,任江苏中德置业有限
包汉德 600.00 6.4655
公司总经理

毛桂嫦 500.00 5.3879 2007 年 10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邓娟 500.00 5.3879 2007 年 10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7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先后
担任客户部经理兼分析师及理财中心负
刘旭 400.00 4.3103 责人;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海德三
道证券营业部担任理财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5 月 18 日,在深
圳华生元基因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郑晓玲 400.00 4.3103
2009 年 5 月 18 日至今,在广州智光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07 年至 2009 年江阴贝卡尔特有限公
司;2009 年至 2010 年不凡帝范梅勒糖类
(中国)有限公司;2010 年至 2011 年上
曹卫民 400.00 4.3103
海恩梯精密机电有限公司;2011 年 11 月
至今,南京恩梯精密机电精密机电有限公


2007 年 10 月至今,在汕头市嘉亿贸易有
吴任泉 400.00 4.3103
限公司工作,负责出口部业务

林晓碚 350.00 3.7728 2007 年 10 月至今,退休在家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中兴电器有限
陈德胜 300.00 3.2327
公司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在深圳市慢性病防治
赖永珲 300.00 3.2327
中心担任医生

郑科伟 300.00 3.2327 2007 年 10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市凯铨电子有
陈亮辉 300.00 3.2327
限公司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平安证券
杨玉芳 300.00 3.2327 公司运营部;2010 年 5 月至 2012 年 10
月,深圳市信达诚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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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深圳市特
佳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0
刘运华 300.00 3.2327
年 11 月至今,深圳市恒轩众联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2007 年 10 月至今,在深圳长润资产管理
方春建 300.00 3.2327
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主管

2007 年至今,任深圳市元一数码有限公
庄楚麟 300.00 3.2327
司总经理

陈美新 300.00 3.2327 2007 年 10 月至今,退休在家

李海苑 280.00 3.0172 2007 年 10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顺安外资事业
赵健名 250.00 2.6939
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联合证券
运营部;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6 月,
杨微 200.00 2.1551
深圳长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2013
年 6 月至今,自由职业者

2007 年 10 月至今,深圳市景泰利丰投资
彭少楷 200.00 2.1551
发展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广东发展
银行昆明分行零售业务部;2008 年 3 月
杨展 200.00 2.1551 至 2011 年 11 月,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
第一支行;2011 年 12 月至今,云南省金
融办股权投资发展中心

陈玉英 200.00 2.1551 2007 年 10 月至今,退休在家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四川省威林斯建筑
孔雪英 200.00 2.1551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合计 9,280.00 100.00

6、核查意见

根据华商盈通、芜湖基石、珠峰基石、中欧基石、长润创新分别出具的声明,
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机构股东及其实际出资人与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
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相关股份转让款已经支付完毕,
不存在股权纠纷和潜在争议。

7、关于发行人股东私募股权基金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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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全部股东中,芜湖基石、珠峰基石、中欧基石和长润创新为有限合
伙企业,其中芜湖基石及中欧基石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珠峰基石的普通合伙人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长润创新的普通合伙人为王巍。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网站(http://gsxt.saic.gov.cn/)上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

就发行人上述股东及其基金管理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应履行的登记和备案情况,保荐机构和
发行人律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在登记备案主
管 机 构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 基 金 业 协 会 ”) 的 网 站
( https://pf.amac.org.cn/ ) 进 行 了 查 询 , 并 在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公 示 栏 目
(https://pf.amac.org.cn/open/comNotice)查询到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深圳长润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发行人另一法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的登记信息。同时,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上述基金管理人已经
已分别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在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了芜湖基石、中欧基石、珠
峰基石及长润创新的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股东芜湖基石、珠峰基石、
中欧基石、长润创新和华商盈通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的规定,在有关主管机构办理了备案,其各
自的基金管理人也办理了登记。该等登记和备案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行亦,肖行亦的基本情况介绍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
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及参股的公司

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行亦还曾经持有索菱(香港)实业有
限公司 90%的股权,索菱香港的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索菱(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2 年 11 月 27 日
总股本 10,000 港币
股东构成 肖行亦持股 90%、叶玉娟持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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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香港
主营业务 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索菱香港 2011 年申请注销,最后一期审计报告出具期间为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 2011 年 11 月 20 日。此后,索菱香港进入注销程序,停止了所有业务,并于 2012
年 10 月 5 日完成注销程序。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 13,720.93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4,58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25%。

(二)前十名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权性质
(万股) 例(%)

1 肖行亦 8,862.30 64.59% 自然人股

2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49.79 7.65% 普通股

3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820.81 5.98% 普通法人股

4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0.00 4.30% 普通股

5 李贤彩 319.67 2.33% 自然人股

6 孙伟琦 274.42 2.00% 自然人股

7 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74.42 2.00% 普通股

8 陈思妙 200.00 1.46% 自然人股

9 萧行杰 196.72 1.43% 自然人股

10 吴文兴 73.77 0.54% 自然人股

合 计 12,661.90 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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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担任的职务

序号 股东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职

1 肖行亦 董事长兼总经理

2 李贤彩 无

3 孙伟琦 无

4 陈思妙 无

5 萧行杰 无

6 吴文兴 副董事长

7 刘明胜 无

8 陈良辉 无

9 蔡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 钟贵荣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肖行亦持有本公司 64.59%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行亦
家族合计持有 69.14%的股份,具体如下:

姓名 持股比例 家族关系

肖行亦 64.59%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李贤彩 2.33% 肖行亦母亲之妹

萧行杰 1.43% 肖行亦之弟

文锦云 0.22% 肖行亦之岳母

叶玉娟 0.13% 肖行亦之妻

叶韵儿 0.15% 叶玉娟兄长之女

陈嘉欣 0.15% 肖行亦妹妹萧翠环之女

李玉怡 0.07% 肖行亦姐姐萧翠颜之女

邓仲豪 0.07% 萧行杰之岳父

合计 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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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李东成与马文波为夫妻关系,二人分别持股 0.08%和 0.01%。

公司股东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基石”)、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峰基石”)、深圳市
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欧基石”)和北京华商盈
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盈通”)的关联关系如下:

经核查,上述三家有限合伙企业(中欧基石、珠峰基石及芜湖基石)的普通
合伙人均可追溯至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启文持有其股份。除王
启文担任索菱股份的董事外,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追溯至自然人股
东后经核查均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在公司任职。

经核查,公司股东朱筠笙间接持有华商盈通的股份,担任华商盈通总经理职
务。朱筠笙持有本公司 0.26%的股份,华商盈通直接持有本公司 5.98%的股份,同
时为芜湖基石的有限合伙人,并间接持有珠峰基石的股份。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肖行亦、股东叶玉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有的股份
在 36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本人未履行关于锁定期及减持价格的承诺事项,
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
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
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自然人股东李贤彩、萧行杰、文锦云、叶韵儿、陈嘉欣、李玉怡、邓仲豪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自然人股东孙伟琦等 69 名自然人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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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然人股东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长润创新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中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肖行亦、吴文兴、叶玉娟、蔡建国、
邓庆明、钟贵荣同时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同
时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在 12 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未能履行股份锁定和稳定
股价的承诺,本人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在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本人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
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
诺。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邓先海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在册员工 1,561 人(含控股子公司)。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专业分工情况如下:

专业分工 人数 比例

生产人员 1,132 72.52%

技术人员 208 13.32%

销售人员 62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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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70 4.48%

其他职能人员 89 5.70%

合 计 1,561 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受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研究生 14 0.90%

大学本科 132 8.46%

大学专科 345 22.10%

高中及以下 1,070 68.55%

合 计 1,561 100.00%

(四)员工年龄分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年龄 人数 比例

30 岁以下 1,195 76.55%

31 至 40 岁 217 13.90%

41 至 50 岁 139 8.90%

51 岁及以上 10 0.64%

合 计 1,561 100.00%

(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全体在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
工按照《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用工单
位的各项义务,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

1、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当地政府关于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
度等配套文件的要求为发行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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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菱股份的情况

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标准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当地企业参加社会保
险的缴费比例要求如下:

缴费比例
户籍 险种 缴费工资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22% 14% 8%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
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深户
员工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
综合+地方补充+生育医疗 8.7% 6.7% 2%
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
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
基本养老 21% 13% 8% 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
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医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
非深 疗 综合+地方补充+ 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
( 8.7% 6.7% 2%
户 员 任 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
生育医疗
工 选 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 住院+地方补充 1% 0.8% 0.2%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劳务工医疗 0.55 0.45 0.10

失业 3% 2% 1% 以市月最低工资为基数。

工伤 0.4%,0.8%,1.2%三个档次(单位承担),以单位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深圳市于 2010 年 12 月正式实行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制度。深圳市住房公积
金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
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
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职工本人当月工资;缴费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 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 20%。单位为职工
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确定。同一单位只能确定一个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索菱股份报告期内实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人数均为年度平均
月人数,金额为年度总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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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员工人数(农民工医疗人数) 1,467(0) 1,568(0) 1,907(267)

缴纳人数 1,467 1,568 1,906

养老保险 实缴金额 4,212,386.10 3,993,137.08 3,608,358.99

欠缴金额 0 0 418.19

缴纳人数 1,467 1,568 1,907

工伤保险 实缴金额 210,383.44 295,618.08 309,481.96

欠缴金额 0 0

缴纳人数 1,467 1,568 1,907

医疗保险 实缴金额 667,454.92 688,417.76 662,311.82

欠缴金额 0 0

缴纳人数 1,467 1,568 1,906

失业保险 实缴金额 572,169.70 595,454.00 402,844.82

欠缴金额 0 0 84.09

缴纳人数 1,443 1,567 1,640

生育保险 实缴金额 180,910.00 184,396.14 178,438.58

欠缴金额 2,966.69 10.14

缴纳人数 1,414 1,528 1,737

住房公积金 实缴金额 1,566,509.50 1,496,605.90 1,757,623.75

欠缴金额 59,533.29 39,099.55 115,307.74

注: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 180 号)的有关规定,生育险险种不
适用于参加农民工医疗的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

③发放住房补贴情况

发行人在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前,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者提供免费宿舍
的形式保障部分员工的住房。发行人员工入职时如无住房的,可以选择由公司提
供的宿舍,其中普通行政员工可以选择免费住宿,主管以上级别的员工如果未在
公司住宿的,会按月发放一定金额的房租补贴。

④当地主管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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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出具证明:索菱股份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行为被行政处罚(处理)的记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 2014 年 3 月 3
日出具证明:索菱股份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
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局于 2015 年 2 月 5 日出具证明:索菱股份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出具证明:公司自 2010 年 12
月起至 2015 年 1 月,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该中心处罚的情况。

(2)子公司九江妙士酷的情况

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标准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九江妙士酷适用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
标准如下:

缴费比例
险种 缴费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 12% 8% 2,080 元

医疗保险 10% 8% 2% 2,080 元

工伤保险 1% 1% - 2,946 元

生育保险 1% 1% -

失业保险 2% 2% - 1,685 元

住房公积金 10% 5% 5%

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九江妙士酷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人数均为年度
平均月人数,金额为年度总金额,单位:元):

期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员工人数 52 79

缴纳人数 52 79

养老保险 实缴金额 247,936.00 240,955.00 150,789.60

欠缴金额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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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人数 51 79

工伤保险 实缴金额 18,795.48 27,181.44 18,162.00

欠缴金额 117.84 0

缴纳人数 52 79

医疗保险 实缴金额 85,696.00 111,544.00 104,307.84

欠缴金额 0 0

缴纳人数 51 79

失业保险 实缴金额 20,658.10 26,431.60 27,474.00

欠缴金额 572.90 0

缴纳人数 - - -

生育保险 实缴金额 - - -

欠缴金额 - - -

缴纳人数 50 79

住房公积金 实缴金额 42,251.25 60,420.00 69,468.75

欠缴金额 3,847.50 6,555.00 1,781.25

发行人子公司九江妙士酷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生育险的情况。根据德安县社会
保险事业管理局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明》、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
核查,江西省九江市于 2013 年 7 月 1 日颁布《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
根据德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告知,该局根据前述规定,自 2014 年度开始
受理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该局亦明确,目前生育保险的缴纳尚处于起始阶段,该
局尚未强制要求全县企业缴纳,也不会对除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为缴纳
企业进行追缴,但鼓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根据本保荐机构核查,九江妙士酷已按照德安县当地的规定进行了生育险缴
纳的申报登记,并已得到德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受理,已于 2015 年 1 月开
始缴纳生育保险。

③当地主管部门出具无违法违规证明

九江市德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出具证明:九江妙士
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
项社会保险费,未出现员工劳动保障相关的投诉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
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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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九江市德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出
具证明:九江妙士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
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出现员工劳动保障相关的投诉情况,不存在因
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劳动和社会保
障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九江市德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出具证明:九江妙士酷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出现员工劳动保障相关
的投诉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而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九江市德安县社会
保险事业管理局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出具证明:九江妙士酷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出现员
工劳动保障相关的投诉情况,不存在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安县办事处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出具证明:九
江妙士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能够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
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而受到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安县办事处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出具证明:九江妙士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能够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
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九江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德安县办事处于 2014 年 2 月 25 日出具证明:九江妙士酷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能够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调查及/或处
罚的情形。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安县办事处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出具证明:
九江妙士酷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0 日,能够按规定设立住房公积
金账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没有因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而受到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

(3)报告期内欠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欠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合计(元) 67,038.22 45,664.69 117,591.27

利润总额(元) 76,423,615.75 72,744,961.81 77,157,694.32

欠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占利润总额
0.09% 0.06% 0.15%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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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欠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总额为 26.14 万元,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欠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金额分别为 11.76 万元、4.57 万
元和 6.70 万元,占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0.15%、0.06%
和 0.09%,占比较小,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2、大股东承诺

就发行人上述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情况,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肖行亦已向发行人出具承诺:“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要
为员工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未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事由而承担任何罚款,本人无偿代公司补缴员
工以前年度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带来的损失,保
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3、保荐机构意见

自 2011 年 12 月起,除个别因信息冲突或险种转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
按照当地的规定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
关地方规定,为员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于 2013 年 3 月 20 日、2014 年 3 月 3 日及 2015
年 2 月 5 日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发行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被行政处罚(处
理)的记录。德安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2013 年 7 月 25
日、2014 年 2 月 25 日及 2015 年 2 月 2 日出具证明,证明九江妙士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存在违反劳动和社
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
部门调查及/或处罚的情形。同时,发行人根据深圳市当地的规定,为部分员工发
放了住房补贴或者提供免费宿舍。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
证明》,发行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该中心处罚的情况;根据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德安县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该中心调查或处
罚的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已向发行人出具承诺:“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
定,发行人需要为员工补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
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事由而承担任何罚款,本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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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代公司补缴员工以前年度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由此给发行人
带来的损失,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综上所述,部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外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因此等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到有关主管部
门的任何处罚。据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
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员工薪酬情况

(一)员工薪酬政策

本公司制定了《经理以上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等薪酬政策,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 2012 年工资标准的通知》(索菱股份人资 2012 字第
004 号)文件,自 2012 年 2 月 1 日起,将普通员工 2012 年度基本工资标准、工
作日和节假日加班费均进行了上调,对相关费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岗位
津贴和全勤奖金规定了相关标准。2013 年 2 月,公司发布《关于调整 2013 年工
资标准的通知》(索菱股份人资 2013 字第 0012 号)文件,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
将普通员工 2013 年度基本工资标准、工作日和节假日加班费均进行了上调,对相
关费用、社会保险、岗位津贴和全勤奖金规定了相关标准。2014 年 1 月,公司再
次发布《关于调整 2014 年工资标准的通知》(索菱股份人资 2014 字第 0008 号)
文件,自 2014 年 2 月 1 日起,将普通员工 2014 年度基本工资标准、工作日和节
假日加班费均进行了上调,对相关费用、社会保险、岗位津贴和全勤奖金规定了
相关标准。

(二)员工薪酬水平及行业平均薪酬情况

索菱股份含子公司报告期内的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薪酬总额 8,827.02 8,183.08 9,366.66

根据公司每个年度的月均人数,得出公司的人均月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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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人均薪酬 5,007.39 4,513.06 4,089.21

高层人员 15,989.02 16,119.44 15,330.47

中层人员 7,535.45 7,495.51 5,984.62

普通人员 4,812.28 4,298.58 3,353.44

本公司的人均月薪、分三个档次的人均薪酬都呈现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统计公报》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深圳市最近三年的最低工资
和平均工资如下:

单位:元/月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最低工资 1,808 1,600 1,500

工资指导价位中位数 3,468 3,248 3,087

指导价位平均工资 4,360 4,104 3,892

报告期内,公司同期的人均薪酬远超过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人均薪酬超过指导工资价位中位数;2012 年的普通员工人均薪酬低
于全市指导价位平均工资,这是因为公司为位于宝安区的生产型制造业企业,拥
有大量的生产工人,工资水平较低,平均薪酬低于全市平均薪酬属于生产型企业
正常情况。

因此分区域和行业来看公司的薪酬水平是较为合理的方法,根据《深圳市人
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深圳市分区域和行业的工资指导价位如下:

单位:元/月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中位数 平均数 中位数 平均数 中位数 平均数

宝安区 - - - - 2,532 2,787

通用设备制造业 4,253 4,574 3,258 3,926 2,777 3,243

2012 年,公司的平均薪酬水平高于同区域和制造行业指导工资价位。2013
年、2014 年,公司的平均薪酬水平高于深圳通用设备制造行业指导工资价位。

(三)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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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与深圳市三和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
遣合作协议》,协议期间从 2012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3 年 01 月 31 日,深圳市三和
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劳务工 50 人,派遣劳动者在生产管理中心和品质管理中
心工作。

2013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深圳市顺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合
作协议》,协议期间从 2013 年 1 月 5 日至 2013 年 2 月 5 日,深圳市顺创劳务派遣
有限公司派遣劳务工 50 人,派遣劳动者在生产管理中心和品质管理中心工作。

201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深圳市三和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
遣合作协议》,协议期间从派遣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20 日,深圳市
三和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劳务工 40 人,派遣劳动者在各生产部门车间工作。

2013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与深圳市顺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署了《劳务派遣
合作协议》,协议期间从派遣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15 日,深圳市顺
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劳务工 80 人,派遣劳动者在各生产部门车间工作。

每期年末至次年初为公司用工高峰期,生产用工需求较大,公司通过劳务派
遣方式解决用工高峰期生产需求具备合理性;上述劳务派遣用工工资与公司现有
生产员工工资水平基本一致,派遣员工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且该部分派遣
员工占公司总员工比例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引入临时性工人是为了解决公司
订单日益增加、生产旺季和工人相对稀缺的矛盾所采取的措施,工作岗位具有季
节性、替代性和辅助性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进行造成影响,不存在通过
劳务派遣规避正常劳务支出的情况。

十一、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有关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
“(五)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同业竞争承诺

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一、同业竞争”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的相关内容。

(三)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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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
下:

(1)肖行亦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肖行亦减
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肖行亦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肖行亦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
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肖行亦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肖行亦减持发行人
股份数量不超过肖行亦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
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下同)的 30%;且不改变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
地位。

(5)肖行亦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肖行亦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肖行亦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肖行亦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肖行亦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珠峰基石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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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峰基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珠峰基石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珠峰基石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珠峰基石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珠峰基石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
下同)全部减持完毕。

(5)珠峰基石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珠峰基石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珠峰基石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珠峰基石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珠峰基
石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华商盈通就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1)华商盈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华商盈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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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华商盈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价格。华商盈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
每股净资产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华商盈通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含以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股份后的股本数量计算,
下同)全部减持完毕。

(5)华商盈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6)华商盈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华商盈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华商盈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
持。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华商盈
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将在获得
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定,
特别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发行人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
人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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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措施的前提条件”),肖行亦将依据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
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肖行亦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和本承诺,与发行人、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发行人股
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
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发行人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与其他股价稳定措施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肖行亦决定以增持发行人股份方
式稳定股价,肖行亦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
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肖行亦增持发
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肖行亦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肖行亦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肖行亦可
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肖行亦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肖行亦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肖行亦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肖行亦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肖行亦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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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承诺为肖行亦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
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董事,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的股价稳定,特别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发行人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人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董事将依据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照以下
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董事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
本承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发
行人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发行人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在实施了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
行人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董事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
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票以稳定发行人股价。

董事买入公司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董事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
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董事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自发行人上市后在担任董事职务期间累计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可不
再买入发行人股份。

董事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
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
审批手续。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董事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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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董事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董事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董事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上述承诺为董事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
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果发行人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人上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规定及本承
诺内容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当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
致,提出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
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发行人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在实施了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发行人股份后,
发行人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应
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票以稳定发行人股价。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价
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发行人上市后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累
计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
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
施的条件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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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审批的,
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2)如果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
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上述承诺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五)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参见本节“十三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
承诺”部分内容。

(六)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参见本节“十四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部分内容。

十二、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和程序当发行人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发行人将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
就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如果发行人在其 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发行人股价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
人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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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
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发行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规定及本承诺内容依
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以下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2)发行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3)发行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票;(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发行人股票。

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和本承诺,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发行人股价的
具体方案,并在 3 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稳定股价的相关决议,再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发行人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 30 天内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稳定股价的相关议案,发行人股东大会对实施稳定股价议
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股价稳定措施
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具体安排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发行人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发行人股价,降低每股净资产,发行人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发行人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发行人实施积
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发行人将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后的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发行人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的规定。

(二)发行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具体安排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发行人决定采取发行人回购股份
方式稳定股价,发行人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
东回购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
方案后,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
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
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
股东回购股份。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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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
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
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发行人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发行人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安排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肖行亦决定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
稳定股价,肖行亦应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
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
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
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肖行亦增持发
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肖行亦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肖行亦自发行人上市后累计从发行人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
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肖行亦可
不再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肖行亦增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安排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当发行人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
在实施了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发行
人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发行人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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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
上市条件。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发行人股份,
买入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发行人上市后在担任相关职务期
间累计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
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
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但如果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发行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管理部门
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五)未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若发行人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肖行亦、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行人股票,如肖行亦未能履行稳定发
行人股价的承诺,肖行亦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同时肖行亦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
反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发行人
股价的承诺,则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
同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同时发行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承
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


(一)发行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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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在有权部门认定发
行人招股意向书,存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董事会制
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
(若需要),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上述承诺为发行人真实意思表示,
发行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肖行亦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肖行亦承诺,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肖行亦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后
30 天内启动购回肖行亦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督促发行人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发行价与违法事实认定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均价孰高者为准。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
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肖行亦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
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包括股票交易损失和佣金及印花税。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如发行人招股
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认定后 30 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包括股票交易损失和佣金及
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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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承诺,招商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招商证券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招商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招商证券能够证明招
商证券没有过错的除外。上述承诺为招商证券真实意思表示,招商证券自愿接受
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招商证券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本次发行的律师事务所通商承诺,如通商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
导致通商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
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事实被法院最终的裁决认定后,通商将本着
积极协商、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并根据通商过错大小承担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的按份赔偿责任。

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承诺,如果因瑞华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
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
报告、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执业行为存在过
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
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瑞华出具上述文件中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
其用于发行人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瑞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十四、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的
承诺事项,如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
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进行公开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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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发行人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
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5)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
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
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
措施的承诺

肖行亦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一旦出现肖行亦未履行该等承诺的
情形,除肖行亦关于未履行

肖行亦愿意按照发行人制度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1、肖行亦愿意公开就肖行亦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

2、接受公开社会监督,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可以督促发行人及时改正
并继续履行其承诺。

3、如未能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购回
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以及稳定股价的承诺,肖行亦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
的锁定期,即自在肖行亦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肖行亦
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

4、如未履行有关承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的,肖行亦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采取约束措
施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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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一旦出现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未履行该等承诺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按照公司制
度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1、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公开就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向社会公众道歉。

2、接受公开社会监督,证券交易所及相关监管部门可以督促发行人及时改正
并继续履行其承诺。

3、其中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如未能履
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时赔偿投资者损失以及
稳定股价的承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所持股份延长六个月
的锁定期,即自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延长
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止。

4、如未履行有关承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的,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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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
提供专业车联网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CID 系统(Car Informatic Device,
车载信息终端)是结合车载信息服务商(Telematics Service Provider,以下简
称“TSP”)业务模式,利用无线通信、移动网络和卫星导航技术为用户提供专业
的汽车卫星导航定位、无线通讯、信息娱乐、安防监控和汽车移动互联网等服务
的终端产品。

CID 系统在产业链中的核心地位




公司自主研发的 CID 系统,是以车载导航为基础功能, 并在此基础上将智能
化 CID 系统延伸成为车联网的入口,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的行车解
决方案。公司熟练掌握了 CID 系统从硬件设计、软件开发到系统整合的关键技术,
且多项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现阶段,公司在硬件生产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在
车联网应用相关服务方面的研发和市场投入,致力于实现自身从提供硬件生产的
终端设备厂商向“硬件+车联网服务”供应商的转变。报告期内,公司 CID 系统的
产销量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公司“索莱特”、“DHD”、“索菱 SOLING”、“妙士酷”
四大自主研发品牌已覆盖全国 30 多个省市,并远销欧美以及东南亚等 60 多个国
家和地区,主要客户包括东风乘用车、上海通用、华晨汽车、浙江吉利、一汽马
自达、众泰汽车、上海海马、江淮安驰、大连中升集团、庞大汽贸集团、富士通
天、浙江元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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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其产品发展经历了三大阶段:初期主要以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为主;中期在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功能上进行了延伸,开发出了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近期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推出了智能化 CID 系统;并在该系统的
基础上,开始介入车联网运营服务业务。在此过程中,公司的 CID 系统得以全面
升级,不断满足消费者对汽车智能化、人性化和驾控乐趣的核心需求,同时成为
与各运营商和消费者展开 B2B、B2C 业务模式的新触点。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集多媒体与导航功能于一体,主要为用户提供音频播放、
视频播放、倒车影像、卫星导航定位以及蓝牙通信等服务功能。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除具备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的功能外,基于 MHL 高清影
音传输标准和协议开发、采用了动态触摸技术、依托通信卡支持,新增网络资讯、
行车安全、数字娱乐等功能。

智能化 CID 系统则是以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联网为基础,在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基础上增加了行车数据汇总、远程控制、救援代驾和车讯互联等综合性服务,
实现对车、路、人、物、位置等动态、实时和有效的智能监控、调度及管理。

目前公司已与一些车联网运营商进行接触,计划开展车联网应用相关服务,
未来将实现由提供单一功能的终端设备厂商向“硬件+车联网服务”供应商转变。
该模式下,公司将智能化 CID 系统延伸成为车联网的入口,除向终端客户收取设
备购置费用外,还能够与车联网内容服务商合作,收取定制化广告、保险、新闻、
天气等信息推送的业务分成,实现增值服务收入。

产品及业务发展变化

发展阶段 产品主要型号及图片 主要功能 核心配置



1、导航; 1、200-600MHz 处理器;

多媒体导航 2、多媒体外存:收音、DVD、音视频 2、操作系统为 WinCE5.0;
CID 系统 播放、蓝牙通信、游戏等功能; 3、电子抗震+机械抗震的 DVD 机芯;
3、支持车载电视和倒车影像等功能。 4、物理按键+电阻式触摸屏。

D25\D26\8200N\8110\D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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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MHz 和 ARM11 架构处理器;
1、卫星导航+数字娱乐;
2、操作系统 WinCE6.0;
2、部分产品支持 USB/HDMI/MHL 手机
3、全触控电容屏;
互联;
多功能娱乐 4、IPOD 外接、3G 模块、数字电视、
3、依托通信卡支持互联网应用技术;
CID 系统 胎压检测、CDC 碟盒等扩充;
4、支持苹果镜像、无线镜像和安卓盒;
5、独立 DSP 数字信号处理解码芯片;
5、支持多音轨、多字幕和画中画等数
6、采用原车 CAN BUS 协议盒总线技
字娱乐。
术。

S26\S26X\M16\M98L\JAD\…


1、GPS+北斗二代双模定位导航;

2、Wi-Fi 无线手机互联的智能驾驶;
1、采用 RAM 双核 CORTEX A9 处理器
3、具备物联网、云计算、车联网等平 +4 核 GPU;
台运营的硬件与软件基础;
2、操作系统 AndroidV4.4
4、能够提供远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保
智能化 CID 系 3、超大屏的 10.1 寸高分辨率 1024×
险定制、车载电台、车况诊断和安全
统 600 数字屏;
省油等增值服务;
4、具备内置互联网汽车 OBD 智能盒子
5、通过无线连接,利用具备行车记录
的接入端口;
仪的后视镜产品,实现行车录像记录、
5、支持内置行车记录仪的后视镜产品
碰撞瞬间抓拍、车间安全距离检测以
及行车记录回放等功能。
PAD\NAD\XAD…

1、采集行车动态数据,对数据进行分
析,向用户定制化推送增值服务(广
1、内置公司自主研的发终端 OS 系统
智能化 CID 系 告、新闻、天气等);
编码;
统+运营服务 2、通过对车主行车习惯进行分析,对
2、内置互联网汽车 OBD 智能盒子;
汽车安全状况进行监控,并与保险公
司开展浮动车险业务。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按照我国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本公司从事的行业是属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的汽车电子行业,主营产品 CID 系统属于汽车
电子行业的细分领域。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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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属于汽车电子行业,该行业主要采用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
理模式。

行业监管部门为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商会。

2、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本行业主要受汽车电子、卫星导航产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影响,主要涉及
的文件如下:

(1)汽车电子行业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时间 名称 颁布部门

《关于组织实施汽车电子产业化专项的通
2004 年 10 月 国家发改委
知》

《加快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大公司战略的指
2005 年 1 月 信息产业部
导意见》

2009 年 8 月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 年修订)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
2011 年 6 月
指南(2011 年度)》 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2 年 2 月 《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

(2)卫星导航产业政策和主要法律法规

时间 名称 颁布部门

《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 2020 中长
2006 年 8 月 信息产业部
期规划纲要》

国家发改委、原国防科
2007 年 11 月 《关于促进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关于请组织申报卫星应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
2008 年 1 月 国家发改委
通知》

《关于 2009 年继续组织实施卫星应用高技术产业
2009 年 2 月 国家发改委
化专项的补充通知》

2011 年 3 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2011 年 6 月 工信部、商务部和国家
(2011 年度)》
知识产权局

2012 年 4 月 《关于组织实施 2012 年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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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通知》

2012 年 4 月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2 年 8 月 《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技部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
2012 年 12 月 交通运输部
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
2013 年 1 月 国家发改委
实施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运输过程监控管理服务示范
2013 年 1 月 交通运输部
系统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
2013 年 1 月 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等两项技术规范的 交通运输部
公告》

2013 年 5 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 国家发改委

2013 年 8 月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

2013 年 9 月 《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国务院

(三)汽车行业基本情况

1、国际汽车行业情况

2000 年到 2007 年,全球汽车产量从 5,837 万辆增加到 7,327 万辆,年复合
增长率达到 3.3%,实现了平稳增长。2008 到 2009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
全球汽车产量呈现一定的下滑。2010 年以来,全球经济在普遍宽松的宏观经济政
策刺激下,逐步走出衰退。受国际投资和贸易需求增长的影响,全球汽车市场出现
强劲反弹,2010 年全球汽车产量达到 7,770 万辆,同比增长 25.9%。2011 年至 2013
年,全球汽车产量保持平稳增长,增长率分别为 3.2%、5.1%、3.6%。总体来看,
全球汽车市场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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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

2、国内汽车行业情况

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数据显示,2000 年中国汽车产量仅为 207
万辆,位列世界第八;此后,中国汽车产量和排名逐年上升,2006 年中国汽车产
量首次进入世界前三甲,成为仅次于日本和美国的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2008
年,中国汽车产量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二大汽车生产国;2009 年中国汽车产、
销量分别达到 1,379 万辆和 1,364 万辆,同比增长 48.3%和 46.2%,产销量超越日
本和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生产国及消费国。2009 年至 2011 年,我国汽车销量
复合增长率为 16.6%,2012 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 1,900 万辆,2013 年将近 2,200
万辆,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4 年汽车销量达 2,349.19 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四)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1、汽车电子行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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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应用结构维度来看,汽车电子可以分为电子控制系统和 CID 系统两大类。
电子控制系统与汽车机械装置配合使用,直接影响汽车的操作性、安全性和舒适
性。CID 系统则是能够独立使用的电子装置,一般不直接影响汽车的操作性能,
主要通过提高智能化、信息化和娱乐化程度来增加汽车附加值,包括多媒体系统、
导航系统、智能信息应用等。

2、CID 系统发展现状

早期的 CID 系统包括汽车收音机、汽车多媒体和卫星导航等。2005 年,随着
手机互联等新技术的融入,CID 系统开始向多功能娱乐方向过渡。近年来移动互
联网应用的普及,产品功能及价值实现了较大的增强及提升,多功能、定制化、
智能化 CID 系统逐步发展成为 CID 系统市场的主流产品。

(1)具有车载导航功能产品的发展现状

①车载导航原理概述

车载导航系统主要由导航主机和导航显示终端两部分构成。当驾驶者输入将
要到达的位置后,导航系统即进入工作状态。首先,车载导航系统内置的GPS天线
会接收到来自环绕地球的24颗GPS卫星中的至少3颗所传递的数据信息,由此测定
汽车当前所处的位置;其次,车载导航主机通过将GPS卫星信号确定的位置坐标与
电子地图数据进行匹配,以确定汽车在电子地图中的准确位置;最后,根据电子
地图自动计算出最合适的路线,车载导航系统将信息通过导航显示终端传递给驾
驶者,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提醒驾驶员按照计算的路线行驶;当汽车偏离路线时,
车载导航系统会重新计算路径信息。在整个行驶过程中,驾车者只要按照车载导
航系统的语音提示就能准确快捷地到达目的地。

②我国北斗系统的发展

卫星导航系统的定位精度至关重要,正由单星座向多星座兼容机制发展。目
前美国的GPS系统应用最为广泛,占到全球应用的95%以上。根据民用需求的发展
和紧迫性,为打破美国GPS系统对全球卫星导航产业的垄断,欧盟在2002年提出建
设GALILEO系统,俄罗斯也计划全面恢复GLONASS系统,我国在2006年对外公布建设
新一代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卫星导航产业正处于了一个多系统并存、多技术
融合的发展阶段。

与国外其它导航系统相比,我国北斗导航定位系统更具备导航定位和通信的
优势:包括独有可传送多达120个汉字信息的通信功能,可让用户在无通信信号覆
盖的区域通过短信进行通信和及时传送位置信息等,已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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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核心技术的射频芯片、多模导航基带模块以及具有有中国特
色的应用方案等。

2011年,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开始进入民用导航领域,标志着我国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的卫星导航产业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2012年,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
统组网卫星将达到16颗,定位精度达到亚米级,实现对我国及周边地区信号的全
覆盖并具备持续服务的能力,极大提高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传统GPS定位导航系
统的竞争力,为创新北斗位置服务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创造条件。

③车载导航市场情况

车载导航是汽车电子的重要应用之一。日本的车载导航市场始于1992年,新
车装载导航产品的比例由1992年的0.4%提高到2007年的79%,增长速度迅猛。继日
本之后,欧洲和美国的导航市场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卫星导航系统民用化后,
车载导航系统由于其产品实用性强、市场规模大,市场增幅明显。2006-2010年,
全球汽车导航设备出货量由约2,100万台增长到约11,500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0.51%。

2006-2010 年全球汽车导航系统出货量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中商情报网出具的《2011-2015 年中国汽车导航行业市场研究及
发展规划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保有量正
快速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 年我
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超过 1.54 亿辆,比上年末增长 12.4%。根据当前中国汽车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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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渗透率和快速提升的消费能力,预计中国汽车保有量的稳态规模有望增长至 3
亿辆以上。

我国汽车保有量的稳步、快速增长将推动具备车载导航功能的CID系统销售量
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具备车载导航功能的CID系统由2006年的120.3万台增加到
2011年的908.3万台,年复合增长率为65.77%。业内预测,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具备
车载导航功能的CID系统销售量将保持平均40%以上的增长速度。

④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与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区别

首先,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与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在行车安全性上存在差
异。虽然现有智能手机已具备导航能力,但尚需通过辅助装置将手机固定在汽车
挡风玻璃或空调出风口等位置,但这些辅助装置或阻挡驾驶员行车视线,或妨碍
驾驶台其他部件操作,并可能在车辆行驶中突然掉落,这些情况都会极大的影响
行车安全。而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嵌入在汽车中控台中,并与汽车中枢控制系
统集成。安装位置不改变原车的一体化中控台等设计,在行车途中更有利于保证
行车安全。同时,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为了满足便携的需求,其显示屏幕尺寸受
到一定限制,不利于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的观看和操作,影响导航效果和行车安
全。因此在行车期间,使用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具有较佳的安全性。

其次,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与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在导航稳定性上存在差
异。目前应用的GPS定位技术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从GPS卫星信号获得定位信息实
现定位,即普通GPS技术;而另一种则是通过移动网络基站提供的定位信息并结合
自身在移动网络中的位置信息实现定位,即A-GPS技术。采用A-GPS实现的定位速
度、精度都极大的依赖于移动网络信号。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手机,受限于体积、
集成度、设备功率的限制,都是采用的A-GPS技术。而公司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
统还采用的为普通GPS技术,无需通过移动网络即可实现定位。就目前我国移动网
络的覆盖而言,在大中城市使用时二者的定位能力并无明显差别,但是偏远地区、
山区时,手机的定位导航功能难以实现。

再次,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与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在功能多样性上存在差
异。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其主要功能仍然以移动通话功能为主,导航功能和娱乐
功能作为其辅助配套功能。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功能除导航和影音收音外,还
配套倒车影像、网络通讯、智能倒车、通过对讲机实现车友互联、防盗监控等辅
助功能。在导航和影音播放功能上具备更高准确性和品质,更适应汽车内部复杂
的环境。特别是配套的倒车影像功能是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无法实现功能,有利
保证汽车行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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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和智能手机结合,实现手机部分功能。现阶段,
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已经可以通过蓝牙实现手机通讯等功能。通过该方式,能
更清晰还原通话音效、在复杂的行车环境中保证通话稳定、特别是部分车型已经
可以在保证行使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方向盘配置按键直接实现手机通话接通等功
能;将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乘用车和智能手机功能有效结合。

行业发展上,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将能够实现和智能手机整体契合,通过
无线数据连接智能手机和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通过将智能手机映像投递在具
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中实现通过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上的物理按键或语音命
令来控制手机,在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中实现车主手机中所有通讯、游戏、影
音、网络等多元化功能。因此,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未来市场发展中具备一定
程度不可替代性,随着未来技术发展,具备导航功能的CID系统和智能手机的联系
将更加紧密。

(2)兼容车联网应用产品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以及智能交通的迫切需求等因素影响,车载
智能相关领域已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基于移动互联网以及车联网等应用的智能
化 CID 系统已成为市场的发展主题。

①车联网应用的概述

车联网的概念引申自物联网。随着车联网技术和产业的发展,车联网的概念
也在逐步发生变化。新概念下的车联网=车载智能信息终端+物联网+云计算,是以
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联网为基础,按照约定的通信协议和数据交互标准,在车与
X(X 为车、路、行人及互联网等)之间,进行无线通信和信息交换的系统网络,
是能够实现智能化交通管理、智能动态信息服务和车辆智能化控制的一体化网络。

车联网应用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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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车联网应用产业链

完整的车联网产品产业链涉及环节较多,主要包括通信芯片/模块提供商、外
部硬件提供商、RFID 及传感器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应用设备和软件提供商、电
信运营商、服务提供商、汽车生产商等。TSP 是随着车联网的发展而兴起的一种
新兴模式,代表着 CID 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目前在全球正处于快速普及和高速
成长阶段。TSP 连接了汽车厂商、车载信息终端提供商、内容提供商、通讯运营
商以及服务提供商,将各类内容提供商及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资源进行了整合,
并提供给最终客户。车联网用户将向 TSP 支付服务费用,并由 TSP 对产业链众
环节进行利益分配,CID 系统在 TSP 中占据重要地位,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

③车联网应用市场规模

根据亚洲移动通信博览会(GSMA)和市场研究公司 SBD 对车联网市场的联合
调查数据显示,2012 年全球车联网市场的总体规模约 131 亿欧元,2013 年该市场
规模达 164 亿欧元,同比增长 25%;同时,相关机构预测,近五年车联网市场规
模仍将快速增长,2018 年该市场规模较 2012 年有望增长 3 倍,达到 390 亿欧元。
其中,交通信息、呼叫中心、在线娱乐等服务带来的收入将达到 245 亿欧元,硬
件销售带来的收入为 69 亿欧元。

随着车联网在中国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车辆开始装载 CID 终端。据中信
证券统计,2005 年中国的车联网用户仅为 5 万,到 2010 年这一数据增长到 350
万,车联网用户渗透率约为 4.67%,仍然远低于欧美和日本的平均水平。市场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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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预计未来十年中国车联网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根据银河证券的预测,
在 2015 年中国车联网用户将渗透到 1,000 万户,占彼时汽车用户总数的将近 10%。
并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期,5 年内用户数将达到 4,000 万户,有望渗透率突破 20%。
《物联网产业发展研究(2010)》则预测,车联网 2015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2,000
亿元,2020 年达到 1 万亿元。

中国车联网用户渗透率预测




数据来源:银河证券研究报告——《车联网,下一个必争入口》

综上所述,虽然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车联网发展偏缓,目前正处
在生命周期中的成长期,但随着智能交通软硬件系统的成熟以及车联网相关技术
的逐渐普及,3G、4GLTE、云平台、智能语音识别技术等均已开始与车联网产业深
度融合,将有效提升我国车联网发展的速度。车联网已被国家列入重大专项,为
十二五期间的重点项目,获国家大力支持。可以预见,市场的驱动、技术的成熟
以及政策的主导将推动车联网车端设备的快速增长,实现产业的提速。

3、CID 系统的发展趋势

①市场需求趋势

CID系统市场需求包括增量需求和存量需求。前装市场的增长空间取决于汽车
产量,后装市场的增长空间主要取决于国内外目前的民用汽车保有量及后续增量。
报告期内国内外汽车产量及后续增量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辆

年份 国内 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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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量 民用汽车保有量 汽车产量 汽车新注册量

2012 1,927 12,089 8,422.17 7,195.99

2013 2,212 13,741 8,724.98 7,571.39

2014 2,372 15,447 8,750.70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汽车工业协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告》

就前装市场而言,报告期内,我国新车汽车产量分别为1,927万辆、2,212万
辆和2,372万辆,2013年和2014年增长率分别为14.79%和7.23%;全球汽车产量由
2012年的8,422.17万辆增长至2014年的8,750.70万辆,增长率为3.90%。未来随着
国内外汽车厂商对原车配备CID系统的需求不断增大,CID系统的前装市场空间巨
大,汽车市场的巨大空间为CID系统的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后装市场而言,报告期内,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分别为12,089万辆、13,741
万辆和15,447万辆,年增长率超过10%;全球新车注册量由2012年的7,195.99万辆
变为2013年的7,571.39万辆,2014年全球的汽车保有量达到12亿辆。目前,我国
CID系统装配率较低,人均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将带动市场需求的增加。同时,由于
车载网络化和智能化服务的不断提升、人们出行与消费观念的改变、日益复杂的
路况和日渐兴起的自驾游都将增加消费者对CID系统的需求。

②产业政策趋势

物联网已被列入我国“十二五”规划,车联网是物联网最有发展前景的应用
领域。“十二五”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将对物联网采取一系列鼓励措施,通过开展
车联网建设推动交通运输从传统产业向现代服务业的快速转型。工信部将从产业
规划、技术标准等多方面着手,加大对车载信息服务的支持力度,以推进车联网
产业的全面铺开。工信部主导的《物联网产业“十二五”规划》草案中明确将智
能交通、智能物流作为物联网产业优先发展方向。

③功能定制化趋势

CID系统发展至今,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用户个性化体验的诉求,需要
不断创新和更新换代,其功能已由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发展,具
有定制化、个性化服务推送等功能的智能化产品将成为市场发展的方向。

④盈利模式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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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系统盈利模式众多,除传统的直接销售模式外,还包括与保险公司合作,
利用车联网技术,直接采集行驶数据,分析每辆车保险用户的驾驶习惯,为车辆
驾驶评定安全等级,精确锁定车辆保险业务的优质客户;与4S店合作,开展增值
服务,通过车联网远程获取车辆驾驶数据及故障信息,提醒驾驶员及时维修和保
养,提升4s店对用户的服务质量,增加用户粘性;与政府、企业汽车管理调度合
作,通过监控、调度、指挥、管理、保险服务等,提升政府、企业对车辆的管理。
此外,通过对车辆数据的监控,及时感知道路拥堵、交通事故信息,为驾驶者提
供智能化的道路导航方案;与商业中心及其他企业合作,通过车联网收集用户个
性化数据,了解用户的消费习惯及消费能力,进行数据分析,向终端用户推送定
制化的广告等。

在收费上,市场普遍采用前期出售 CID 系统,用户在试用期内(一般为一年时
间)可免费享受所有服务,培养用户使用习惯,试用期过后将持续收取使用费用。
该模式可有效增加用户粘性,延长产品使用周期,保障 CID 系统生产及服务企业
稳定的收入来源。以通用汽车的安吉星(Onstar)为代表的前向收费模式已取得
市场的初步认可。

CID系统的盈利模式




4、CID 系统市场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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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对产品功能方面的诉求越来越高,对企业的产品研发实力、尤其在软件
开发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CID 系统生产商需开发功能更加强大的嵌入
式 软 件 和 软 件 开 发 平 台 , 包 括 BSP ( Board Support package ) 底 层 开 发 、
AP(Application)应用层开发、MCU 处理器开发、伺服解码软件开发、总线处理技
术以及 UI 设计等。一款软件平台的稳定性决定了整机的稳定性。此外,产品从立
项、研发到成品生产的过程控制也需要较高创新技术水平及质量保证能力。目前
公司已具备大量的技术积累,并已与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展战略合作,公司的多功
能、定制化、智能化产品已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相较之下,一些中小规模或新
进入企业在研发能力上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突破。

(2)销售网络与客户资源壁垒

销售网络的构建是新企业进入的另一重要壁垒:一方面,销售网络的建立和
完善、优质客户资源的积累和维护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先进入企业能形成明
显的先发优势;另一方面,销售网络的建设成本较高,维护成本相对较低,先进
入企业一旦和大客户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企业将较难获取其市场份额。

(3)研发投入壁垒

CID 系统不断更新,技术日新月异,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不断创新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以满足市场竞争和广大消费者的需求。特别是专车专用的多功能、定制化、
智能化 CID 系统,需要更高的技术支持,这就要求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
身核心竞争力。然而,大部分中小企业有限的投入能力极大的制约了其顺利进入
CID 系统领域。因此,研发投入高、产品更新快、核心研发人员缺乏等问题,将
成为新企业当今乃至未来进入 CID 系统领域的主要障碍之一。

(4)前装市场进入壁垒

前装市场的准入条件,首先,需要进行严格的认证、具备雄厚资金能力及高
水平管理能力等综合实力证明。车厂一般会从企业的规模、市场声誉和管理水平
等综合因素来筛选供应商,一般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车厂的要求。其次,企业成为
车厂的供应商后,需要投入大量启动资金并提供精细化的产品质量管控。车厂对
产品质量的高要求,使得企业需要严格控制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对管理的精细
化要求较高,投入和成本相应提高,一般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将难于
维持与车厂的合作关系。

5、CID 系统上下游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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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 CID 系统上下游产业链的情况。按使用对象分类,CID 系统市场一般
分为向整车厂供货的前装市场和向经销商、4S 店和海外客户供货的后装市场。

在前装市场,由于整车厂对车载多媒体导航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因此
对 CID 系统供应商均需进行质量考核,只有进入质量体系的合格供应商才能供应
相关产品。公司配套的整车厂均是著名的乘用车品牌,相比产品的价格整车厂更
为关注产品质量,因此具有丰富经验的供应商将具有较大优势。在后装市场,公
司通过与经销商合作、向 4S 店供货、向海外代理商出口的方式实现销售。

公司常用原材料有贴片集成块、机芯、显示屏、线路板等,上游供应商数量
较多,市场供应充足。

6、CID 系统产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特征

CID 系统作为汽车的配套产品,其消费受汽车行业景气程度的影响,CID 系统
产业与汽车行业波动的相关性明显。当汽车行业处于上升阶段时,CID 系统市场
发展迅速,消费活跃;反之当汽车行业处于下降阶段时,CID 系统市场发展放缓,
消费受阻。

从全球市场分布角度来看,汽车市场产销活跃的国家和地区主要集中在新兴
市场国家,如中国、印度、俄罗斯等,这些国家的 CID 系统供应商发展也较为迅
速。从我国地域分布来看,一方面,主要受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影响,经济较为
发达和发展较快的地区,汽车供需相对旺盛,CID 系统的生产和销售相对活跃;
另一方面,我国 CID 系统产业特别是在前装市场,受整车厂区位的影响,大型整
车厂商所在地对 CID 系统的需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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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 系统的季节性与整车销售密切相关。在国内市场,一般情况下,“五一”、
“十一”和春节前后是汽车销售的旺季,CID 系统的销售也随之增加,构成了 CID
系统产业的季节性特征。

7、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政策积极引导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发展汽车、汽车电子、车联网方面的利好政
策,有力地促进了行业的发展。2011 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物联网“十二五”
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物联网将在智能交通领域率先布局。2012 年,在国际市场
需求下降、全球产业调整的形势下,工信部推出了《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明确将大力发展应用电子产品。其中应用电子产品中的汽车电子产
品包括车载信息平台和网络、车载电子及汽车安全等。2013 年,国务院出台《国
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车联网应用作为物联网的核心
应用领域。

此外,欧洲议会宣布,2015 年 10 月之前,在欧盟境内出售的所有型号的家
用车和轻型乘用车都必须安装一种名为 eCall 的自动紧急呼叫系统,以提升道路
交通安全,减少事故伤亡数。在美国,具备车间交流和危险预警的 V2V 系统也将
从 2017 年起强制装配。随着欧美等国家的强制性政策的实施,预计我国也将在不
久的将来推出相对应的政策,这也将大大提升市场对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 CID
产品的需求。

②打造民族品牌,国产汽车电子化程度的提高

目前,国外汽车电子产品平均占整车成本的比例约为 20%-25%,国内合资汽
车的电子产品应用水平基本和国外同档次轿车相当。相比之下,国内自主品牌汽
车中电子产品的成本占比仍然偏低。未来,随着我国国产汽车水平的提升,电子
产品在汽车上的应用将更为广泛,电子产品占汽车成本的比例将会不断提高。

国内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汽车厂商对整车进行增配已最为有效的竞争手
段,能够提高汽车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 CID 系统是增配的主流和首选。

国内外各类轿车电子产品成本占比情况


国外情况 国内合资企业 国内自主品牌

平均占比 中高级车 豪华车 中级车 中高级车 低档车 中高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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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30%-40% 近50% 20%-25% 30%以上 7%-10% 15%-20%

数据来源:兴业证券研发中心

③车联网应用的发展

当前车联网技术在 CID 系统中的应用项目众多。车联网技术的完善与成熟,
将推动移动网络、智能交通、车辆安全、通讯及导航等功能在 CID 系统中的应用
及发展。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的 CID 系统将成为未来市场发展的主流,通过
车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将实现 CID 系统的集成化与人、车、网、道路有效结合。

④自驾游的增加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增加、三天小长假的增多、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免费等
利好政策,以及旅游方式从观光游到休闲游的转变,旅游偏好从长线到短途的改
变,自驾游成为公众乐于选择的出游方式。因此,在行程中对行使路线引导、道
路法规的提示及车载娱乐设备的需求迫切,必然导致对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
的 CID 系统市场需求的增长。

⑤城市道路交通日益复杂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流、物流、信息流以前所未有的密度涌向大城
市并向周边辐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人口不断集中,导致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新增公路的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国许多大城市机动车拥有量以高于 10%的速
度增加,城市道路负荷日益加重,道路拥挤、行车混乱等现象有增无减。在此城
市道路环境下,公众对于 CID 系统的需求势必快速增长。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消费电子导航设备的影响

汽车导航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具备导航功能的 CID 系统和消费电子导航
设备,消费电子导航设备又可以分为 PND 和 GPS 手机两类。PND 产品具有进入门
槛低、生产工艺简单等特点,相比 CID 系统,PND 产品功能较为单一,且价格低
廉;同时,随着导航芯片的不断微型化,部分智能手机实现了导航功能。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CID 系统,除具备车载导航功能外,还具备信息、智能、
汽车移动网络、行车安全、娱乐等多项功能,车载导航功能仅为公司产品的功能
的一部分,已成为现阶段汽车电子产品消费中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仍不能排除
部分消费者出于成本或喜好的考虑,使用便携式导航产品及具备导航功能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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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该部分产品占据一部分 CID 系统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对公司 CID 系统收入和
发展前景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面对业绩下滑的风险。

②行业内企业整体资金实力不强、竞争力低

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技术升级不断加快,这就要求行业内企业具备较强
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车载导航行业起步较晚,行
业内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融资能力不强的特点,尚没有大型龙头企业引领
参与国际竞争,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对于国际企业明显偏弱。

三、公司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近年来,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汽车产量和销量位居全球第一,为 CID 系
统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市场,CID 系统的市场随着中国汽车产业爆发进入快速发展
时期。全国汽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势必导致多功能、定
制化、智能化 CID 系统的需求增加,未来将成为汽车电子市场增长的引擎。

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基于超大数字屏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兼容了测速记录、
行车记录、云路况和 OBD 远程诊断、精确地理位置推送等功能,通过智能化应用
提升汽车配置类产品的差异化,通过服务及信息上车提升车主满意度,通过精细
化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效益。

公司作为国内专业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
提供专业车联网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首批开展嵌入式专车专用 CID 系统
的公司之一,通过近 17 年的发展,凭借行业经营经验、核心技术及产品,结合现
代企业科学管理,已发展成为国内 CID 系统的领先企业之一。公司“索莱特”、
“DHD”、“索菱 SOLING”、“妙士酷”四大自主研发品牌 200 多种产品已覆盖
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并远销欧美以及东南亚等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随着公司
募投项目的投产、以及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市场化的推广加大,公司产品在国内
外市场份额将大幅提升。

(二)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公司目前在国内市场上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见下表:

企业名称 所在地 基本情况

广东好帮手电子科
广东佛山 是一家从事研发、制造和销售汽车智能电子产品的企业
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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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畅科技股 是一家从事车载导航信息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
深圳
份有限公司 企业

是一家从事车载信息娱乐系统、GPS/北斗导航系统、空调
华阳通用电子有限 控制器、车载仪表、胎压检测、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车身
广东惠州
公司 控制单元等应用及其终端设备、软件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的企业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 是一家涵盖车载信息娱乐系统、车载空调控制器系列、车
广东惠州
车电子有限公司 载组合仪表等产品的企业

注:除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来自路畅预披露招股意向书外,上述信息
均来自各公司网站。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具有 17 年专业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经验,多年来
一直致力于 CID 系统的研发,在产品的硬件、软件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及水平方面,
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

(1)研发优势

公司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年来对技术研发持续高投入,组建了优
秀的技术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主要在系统控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开发、人机
交互设计、硬件设计、系统通信、系统仿真、测试认证等各方面实现技术突破,
具备嵌入式操作系统深度定制、移植和优化的能力,在影音技术、电磁兼容、电
源管理、总线接口与系统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设计经验,具备车联网互联互
通技术、物联网硬件云平台接入技术、在线的海量数据储存能力、软件系统智能
升级与开放云服务后台等技术实力,能够从多维度实现 CID、手机、平板、电脑
跨平台互联互通,满足各种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公司研发
人员 208 人,占员工总人数 13.32%。公司共取得专利 125 项、软件著作权 24 项。

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场地超过 2,000 平米,拥有先进的设计开发软件、硬件设
计软件、软件开发设计软件、热分析软件、光学分析软件和项目管理软件。其中
各种产品开发所需要的硬件资源包括焊接设备、信号逻辑分析仪和示波器、温度
多点检测仪、不同功率输出的直流电源设备等,并建有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实验
室,包括 EMC 等完整的产品测试、分析及环境/可靠性试验室,配置产品 EMC 测试、
ESD 实验、振动实验、温度实验、光通量测试、冲击实验和噪音测试。2012-2014
年期间,公司研发投入达 9,322.16 万元,年均投入超过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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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研
究开发关系,并聘请国内知名的行业专家进行产品研发指导和工艺革新,为公司
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提供技术支持。

(2)行业领先技术优势

通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012 年,公司根据国家促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国防及民用等领域应用的要
求,开发出“双模车载互联导航系统”。该系统采用了北斗/GPS 双模定位系统,
具有多卫星系统联合定位超高速平行捕捉功能,能够通过 GPS 和北斗对任意星座
联合定位解算,并进行自适应滤波和识别,大幅提升了定位的精确度。

2013 年,公司在已有的传统 CID 系统基础上,对产品的功能进行延伸。部分
产品基于 MHL 高清影音传输标准和协议开发、采用了动态触摸技术,并将车载触
摸屏采集的触控数据转换成手机可识别的控制数据,实现了“手机映射变化内容”、
“车机显示内容”、“用户动作过程动态”三部分的融合。

2014 年,根据国家针对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进入汽车领域的相
关政策,公司在车联网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出了第二代安卓智能大屏 CID 平
台。该平台采用基于第二代安卓 Android4.4.2 的深度优化系统、双核 CORTEX A9+4
核 GPU(主频 1.6Ghz)和 10.1 寸的高分辨率超大数字屏,在 CID 系统上实现了向
“互联车诊断、互联车控制、互联车安全、互联车娱乐”等智能化应用的延伸,
具备了推动公司与广告商、保险公司、物流公司、租车公司、网络运营商等开展
TSP 业务合作的“硬件+车联网服务”基础。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物联网大数据
应用的智能车载管理系统”经深圳市专家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科技中介同
业公会鉴定一致认为:该系统技术先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实现智能车载大
数据管理方面具有创新性,达到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2、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产品生产质量监督体系,先后通过了 ISO9001:1994
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及 ISO:
TS16949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从 2006 年起,公司产品相继通过了 FCC、FDA、CE
等欧美安全标准认证;2011 年,公司建立了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获得 IECQ
认证。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坚持质量至上,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不断改进工艺流
程,所生产的产品品质优良、性能可靠。

3、创新业务模式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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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 系统已成为继电视、电脑、手机屏幕之后的“第四屏”,在车内的特定空
间形成全方位的生态系统,其优势在于移动性、区域性和针对性。目前,公司结
合自身优势已开始拓展相关业务,由公司主导的与保险公司、4S 店、政府、企业、
广告商以及商业中心等合作的全新车联网业务模式,已得到内部技术和外部合作
的多方支持,公司已与车联网服务运营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利用“第四屏”
其区别于电视、电脑以及手机的特有优势作为发展平台,结合车联网技术的应用,
得以实现例如保险、广告等服务信息的定制化推送。

公司通过“第四屏”的应用,将构建全新的“硬件+车联网服务”业务模式,
通过与广告、保险、物流、租车等服务提供商进行收费分成,与通信运营商进行
流量费用共享,向新闻、交通、天气等内容提供商收取专项推送费用,使该业务
模式将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4、规模化优势

公司是珠三角经济区最具规模和实力的 CID 系统的生产厂家之一。现拥有占
地面积超过 3 万平米的产业化基地,具备完善配套的生产条件(包括 9 条 SMT 生
产线,五金、模具、注塑、电子生产等多个生产工间),具有先进的 SMT、无铅波
峰焊接等生产装配工艺和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设备(包括专用测试系统、EMC、老
化、高低温质量可靠性试验设备等),具有超过 70 万台的年生产和销售能力。

5、品牌和客户优势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 CID 系统的应用市场,凭借在品牌方面的竞争优势,获得
了多项荣誉,公司“索莱特”、“DHD”、“索菱 SOLING”、“妙士酷”系列产品
被消费者广泛接受和认可。

目前公司国内客户群分布广泛,在整车生产企业及其下属销售公司方面拥有
众多优质客户,与包括东风乘用车、上海通用、华晨汽车、浙江吉利、一汽马自
达、众泰汽车、江淮安驰、绵阳华瑞等在内的国内多家汽车生产厂商建立了合作
关系。此类优质客户对供应商的认可通常需要经历一至两年的考察期,一旦确定
该企业为供应商则不会轻易更换,从而保证了公司优质客户群体的稳定性。在后
装市场上,公司与庞大汽贸集团、大连中升集团、富士通天、浙江吉利、浙江元
通、广汽长和、吉林长久等多家知名汽车用品服务企业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建立了
经营合作关系。同时,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功能需求,秉持专车专用的理念,
研发并生产出配套的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 CID 系统,实现硬件与车联网服务
的初步结合,满足了用户的要求并有效稳定了核心客户群体。

6、管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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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事汽车电子行业已有十七年历史,储备了大量研发、经营管理人才。
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长期从事汽车电子行业工作,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经验,对汽
车电子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服务有深入的认识。整个管理团队及时关注行业和市场
的需求变化和发展趋势,持续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和流程再造,不断完善
技术工艺的提高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持续的创新能力,有力
促进了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通过实施公司管理层持股的股权激励机制,使得公司管理人员的利益和公司
利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了管理团队的稳定。同时,公司建立了行之有效的薪酬
激励和职级晋升制度,提高了管理团队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建立人才培训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外部专家、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骨干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保证管理人员的素质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

公司充分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通过发挥计算机、智能设备和互联网的优势,
提升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公司先后建立了金蝶 ERP 管理体系,应用普维 PRoWayPLM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和知识驱动机械 CAM/PDM 软件,实施公司研发、生产制造、
采购、销售、财务等各环节的一体化计算机信息管理,实现产品从原材料采购、
入库检验(IQC)到生产制造、工序检验(QC)、成品入库检验(QA)等全过程的
质量控制,确保了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运作效率,为公司成本
管理和产品研发提供了系统支持。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国内市场占有率有待提升

目前,国内生产 CID 系统的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没有处于绝对
垄断地位的厂商。虽然公司通过不断的市场开拓和与国内众多知名汽车品牌生产
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经营合作关系、在国内经济较发达省市建立了较稳定的经销网
点,但相对于国内不断增长的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的 CID 系统市场,公司的
市场占有率仍相对较低,市场份额尚需提升。

2、融资渠道较单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不断提升,但是资金来源仍然主要靠
公司内部积累、股权融资和银行借贷。受资金来源渠道狭隘的影响,公司在产能
扩张、研发投入和营销渠道开拓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

四、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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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自主研发的 CID 系统,包括以导航和多媒体应用为主的多
媒体导航 CID 系统、集合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和近期开发的智能化 CID 系统,主
要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的行车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于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未
来随着智能化、网络化的应用和普及,车联网应用平台、大屏车载导航、第二代
安卓车载大屏应用平台、北斗二代+GPS 智能车载等智能化 CID 系统也将在公司未
来业务中占据较为重要地位。

现阶段公司根据产品定位、车型和厂家需求不同,已经研制出超过 200 种型
号产品,产品覆盖车型包括丰田系列、本田系列、大众系列、奔驰系列、宝马系
列、奥迪系列、别克系列、现代系列、福特系列、日产系列、起亚系列、中华系
列、马自达系列等国内外知名品牌。

(二)CID 系统的生产制作流程

本公司 CID 系统的具体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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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程序的具体描述参见下表:

工序 作用

软件平台开发 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平台软件前期设计和开发

准备相关物料并按制造指引要求将大料切割成规定的生产拼板尺
开料准备


注塑 将塑胶原材料注塑成型

加工 对已成型的塑胶素材表面的瑕疵问题进行处理

外发塑胶喷漆 将塑胶素材按要求喷涂颜色

烘干 将已喷过漆的素材过高温烘干

塑胶丝印 在塑胶面板上按相对应的功能要求印上字体

塑胶雕刻 在塑胶面板上按相对应的功能要求雕刻字符

外发电镀 在素材上电镀

SMT 将 PCB 板及所需贴片生产 PCB 成品

前板执锡 将过好波峰焊的前板进行连锡、假焊等作业处理

前面板调试 对前面板的基本功能进行测试

面板组装 将前板、塑胶面框及塑胶按键等组装在一起

PCB 板印锡膏 将锡膏印刷在 PCB 元件焊盘上

PCB 板 SMT 将电子元器件贴片在 PCB 空板上

PCB 板回流焊 将贴片好的 PCB 板通过回流焊

SMT 质检 将加工好的 PCB 板进行品质检验

伺服板后焊 将相关的 MI 元件及线材焊接到伺服板上并完成执锡作业

机芯加工 将 PCB 板、机芯组合在一起

机芯测试 将加工好的机芯进行测试

主板执锡 将过好波峰焊的主板进行连锡、假焊等作业处理

主机装配 将主板、U 架组装在一起

总装配 将所有的半成品组装成成品

半成品调试 将做好的半成品按测试标准进行调试

功能测试 检查半成品调试情况

老化 将已初步测试好的成品放在老化架上按一定的时间通电老化

全功能检测 严格按 SIP 要求检测成品的所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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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加工 对相应的包装配件进行加工

整机包装 将已制作完毕的产品按要求包装

CID 系统的生产制作流程部分生产过程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具体
情况详见本节之“四、公司主营情况”之“(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之“2、生
产模式”。

(三)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与管理规范》,以严格控制对供应商的筛选
程序及规范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行为。定期对供应商的价格水平、供货及频率、质
量合格率、持续改进能力等关键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对未达标的供应商要求其整
改或与其停止合作。采购部门负责采购计划制订、对外招标、新供应商引入、价
格评估、订单维护、付款等环节的工作。

针对不同特点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

(1)战略性采购

该部分采购主要针对海外供应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机芯和触摸屏。
考虑到该部分原材料到货时间较长及原材料价格会受到国际市场供求关系影响,
采购中心计划部门会根据国际形势进行综合判断,在满足生产订单外,进行部分
合理备货。

(2)按照未来生产安排采购

对于生产通用材料,公司根据实际订单采购,也根据历史数据对客户下期订
单的数量进行预测,结合公司现有存货量和生产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准备适量
的安全库存。

从原材料采购地点来看,公司采购行为可分为境内采购和境外采购。

①通过索菱国际进行代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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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采购流程如下:

Ⅰ、公司直接与境外供应商洽谈,约定采购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等;

Ⅱ、索菱国际直接向海外供应商采购相关货物;

Ⅲ、公司根据索菱国际提供的货物清单、装柜单等相关资料,按照海关手册
报关进口;

Ⅳ、公司将货款依据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与索菱国际进行结算。

上述海外采购业务定价上,索菱国际支付给海外供应商价款和公司支付给索
菱国际价款相同,不存在溢价情况。索菱国际在该业务流程中起到代为支付资金
作用。

②通过国内供应链公司代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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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销售的产品所需原材料主要通过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深
圳市美柯海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供应链公司进行境外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主要通过外购硬件、公司生产组装并加入公司自主开发的后处理软
件实现客户产品需求。

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订单后,结合以往的产品销售历史对客户下期订单的数量
进行预测,充分利用公司产能,在满足订单需求基础上合理安排生产,进行合理
的备货。

公司制订了《订单评审程序》,建立了一套快速有效处理客户订单的流程,保
证按时生产、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的电镀工序,出于成本考虑全部采用委外加工模式进行。特殊情况下,
当公司产能无法满足订单需求时,公司会将其中 SMT 贴膜工序、塑胶成型工序、
塑胶喷油、丝印及雕刻等工序外包委托加工。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委托加工供应商
筛选办法,对该部分委外加工供应商和委外加工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1)委外加工费用及其确定方式

①报告期内,公司的委外加工费用占成本比例为:

单位:万元

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成本 55,738.09 54,828.74 61,268.83

委外加工费用 1,744.95 2,443.78 2,895.77

其中:SMT 贴片工序 355.46 609.40 959.58

塑胶喷油、丝印、塑胶成型
1,296.23 1,742.89 1,772.47
等工序

电镀工序 93.25 91.48 163.72

委外加工费占营业成本比例 3.13% 4.46% 4.73%

公司委外加工费用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分别为 4.73%、4.46%、3.13%,未对公司利润构成较大影响。

2013 年起,公司陆续采购了部分 SMT 贴片设备,增加工序自主生产能力,带
动 SMT 贴片工序委外加工费用下降。塑胶喷油、丝印工序委外加工价格在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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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有所下调,带动 2014 年该部分费用有所下降。2013 年,公司部分产品的电镀
工序改为塑胶喷油工序,带动该期委外电镀工序费用有所下降。

1 公司委外加工费用的确定方式

公司与深圳市隆蕊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信华
精机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主要委外加工厂商参照市场定价,按照实际加工价格
协商确定委外加工的定价基准。

实际结算金额按照工艺难度、加工数量和批次、加工种类等在基准价格上下
浮动计算。

(2)主要委外加工厂商情况

①主要委外加工厂商基本情况:

自然人股东、
外协厂商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董事、监事、 营业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

设计、制造与销售:CD/DVD 机
芯及伺服解码板等汽车娱乐系
统的关键零部件及整机方案、汽
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
统)和关键零部件及其整机方
案、VCD、DVD 等影视音响产品、
GPS 导航模块、嵌入式软件、无
寺田明彦、野
线通讯及数字广播产品用模块、
村昌雄、石山
电源管理系统、电子书及其它消
有限责任公 浩司、内藤喜
费类产品、监控与安防产品、特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司(台、港、 1950 万美元 文、张浩先、
种灯、UV 镜及其它光学元器件、
澳资) 李道勇、吴卫、
光学组件、光学仪器、工厂自动
梁伯全、林怡
化设备及工装夹具、可编程序控
君、何惠如
制器。制造与销售:激光头、移
动通讯系统交换设备、网络路由
器、网络连接器、手机、电话等
通信产品、各类线路板组件、打
印机及其组件、电子游戏机及其
激光模组组件。上述产品在国内
外市场销售。

深圳市明泽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 蒋明远、方泽 电子产品技术开发、SMT 贴片产
50 万
有限公司 司 光 销

深圳市生海实业有限 有限责任公 200 万 孔永全、李峰、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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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司 贺泽芳 报);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生
产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按深宝环批续[2003]046 号文设
镀镍、镀铜、镀铬、镀锌、镀银、
镀金、镀锡工艺;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
批和禁止的项目)金制品、塑胶
制品的生产

塑胶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 不
深圳市隆蕊塑胶电子 有限责任公 含废品收购及法律、行政法规、
50 万 饶祖刚、冯燃
有限公司 司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
批准的项目除外)

有限责任公 邱锦城、张恒 承接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的表面
东莞广科转印科技有
司( 外商 投 200 万美元 嘉、李光富、 转印业务。设立研发机构、研究
限公司
资) 李栋梁 开发表面转印技术。

产销:五金制品、电子产品;销
东莞市晶锐实业有限 有限责任公 胡举文、陈云
50 万 售:塑胶制品、模具、家用电器、
公司 司 冲
办公用品。


注:以上披露标准为报告期内各期交易额超过 50 万人民币的委外加工厂商信息

②公司主要委外加工厂商报告期内交易额:
单位:万元

当期委外费用
年度 委外厂商 占当期委外费用比例


深圳市隆蕊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1,233.83 70.71%

深圳市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3.32 14.52%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73.00 4.18%
2014 年度
深圳市生海实业有限公司 55.63 3.19%

其他 129.17 7.40%

合计 1,744.95 100.00%

深圳市隆蕊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1,694.67 69.35%

深圳市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63.70 18.97%
2013 年度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93.07 3.81%

深圳市生海实业有限公司 51.28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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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41.06 5.77%

合计 2,443.78 100.00%

深圳市隆蕊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1,511.83 52.21%

深圳市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72.04 16.30%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471.30 16.28%

东莞广科转印科技有限公司 112.34 3.88%
2012 年度
深圳市生海实业有限公司 107.19 3.70%

东莞市晶锐实业有限公司 76.73 2.65%

其他 144.35 4.98%

合计 2,895.77 100.00%

公司委外加工厂商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销售模式

销售方面,公司根据业务模式划分为前装业务、国内经销商业务、4S 店业务
海外出口业务四个部分。前装业务,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整车厂或其关联方,直接
进入整车生产环节;国内经销商业务,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国内经销商,通过其经
销商网络将产品最终销售给 4S 店或终端客户;4S 店业务,4S 店客户从公司采购
CID 系统后,在其各个 4S 店网点将产品销售给其客户;海外出口业务主要为通过
海外经销商将 CID 系统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4S 店或销售给国外的汽车厂商。

报告期内各业务部门业务规模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分类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销售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前装业务

前装业务 2,296.22 3.14 581.20 0.79 10,699.29 13.80

后装业务

国内经销商业务 34,490.00 47.16 42,685.46 58.27 32,176.51 41.50

4S 店业务 16,059.61 21.96 20,116.38 27.46 15,999.43 20.63

海外出口业务 20,282.96 27.74 9,865.35 13.47 18,666.05 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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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70,832.57 96.86 72,667.19 99.20 66,841.99 86.20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外销业务销售额存在大幅度的变动。除部分客户受其自身
经营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业务出现波动外,导致公司内外销业务销售额变动的主要
原因是由于公司在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的情况下,进行了销售业务筛选,调整了
产品业务结构,倾向于选择毛利率较高客户和产品业务所致。

报告期内,后装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6.20%、99.20%、96.86%。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集中于后装业务的原因如下:

后装业务的市场规模较大,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从产品研发至市场投入耗时
较短,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自主性较强;前装业务的客户稳定且较为优质,产
品毛利率相对较高,然而前装业务的进入门槛相对较高,时间周期较长,一般市
场中 CID 系统生产制造企业进入前装业务需要一定的技术与市场积累。公司自成
立以来主要业务集中于后装业务,在后装市场中能够及时根据后装市场的需求及
时调整自身产品的市场适应度,积累了大量后装业务客户及技术,已经占据一定
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后装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

公司经过多年的后装业务的发展,已为前装业务储备了相应的技术及管理经
验,在 2011 年起逐步进入前装业务。前装业务客户对供应商选择流程较长,一般
存在一至两年的考察期及样机测试期,公司前装业务客户积累和业务量增加需要
时间,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前装业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仍然较低。2014 年,
公司前装业务收入有所增长,预期 2015 年,前装业务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后装业务收入整体保持稳定,主要客户未发生较大变动。2014 年
部分后装客户收入有所变动,主要原因是:(1)由于公司进行了严格的销售业务
筛选,在产能利用率基本饱和的情况下,调整了业务结构,倾向于选择毛利率较
高客户的业务;(2)公司客户较为分散,并不存在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报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能够看出单一客户市场变化导致的业务量下滑未对
公司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1)国内经销商业务模式

现阶段公司一共与全国 30 多个区域经销商建立了代理关系,同时建立了包括
合格经销商筛选程序、后续管理、技术支持及培训、合理考核和激励,不断完善
经销商管理机制。

报告期内前五大经销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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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4 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 所在地区 销售额 占当期经销商收入比例

广州车视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华南 4,740.03 13.74%

深圳市立信德商贸有限公司 华南 4,051.52 11.75%

深圳捷盾科技有限公司 华南 1,273.36 3.69%

北京格林泰克商贸有限公司 华北 1,239.27 3.59%

苏州柯华日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华东 1,087.01 3.15%

合计 12,391.19 35.93%

2013 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 所在地区 销售额 占当期经销商收入比例

广州车视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华南 7,314.80 17.14%

深圳市立信德商贸有限公司 华南 3,155.09 7.39%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 3,023.39 7.08%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限公司 华北 2,610.86 6.12%

北京格林泰克商贸有限公司 华北 1,464.81 3.43%

合计 - 17,568.95 41.16%

2012 年前五大经销商客户 所在地区 销售额 占当期经销商收入比例

广州车视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华南 3,317.82 10.31%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 1,698.66 5.28%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限公司 华北 1,569.28 4.88%

唐山冀东金地汽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华北 1,410.48 4.38%

杭州佳途贸易有限公司 华东 1,271.48 3.95%

合计 - 9,267.72 28.8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均未持有上述客户的权益。

公司和主要的经销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主要经销商合作关系
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销商客户中北京派安贸易有限公司和石家庄沃驰商贸
有限公司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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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4 年度 变动比例 2013 年度 变动比例 2012 年度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919.91 -69.57% 3,023.39 77.99% 1,698.66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限公司 1,009.99 -61.32% 2,610.86 66.37% 1,569.28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从事 4S 店及集团销售业务,与公司合作了 6
年。2013 年,该公司与 4S 店及集团的销售业务发展顺利,业务量增长;2014 年,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业务区域范围调整导致业务量下滑。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了 5 年。2013 年前,石家庄沃驰商贸有
限公司 CID 销售业务主要集中于渠道批发;2013 年,该公司切入 4S 店业务及集
团业务,与公司的 CID 系统业务量有所提升;2014 年,该公司业务重心发生变化,
业务中 CID 系统销售业务占该公司业务比重发生变化,导致 CID 系统销售业务量
的下滑。

公司通过严格的筛选、完善培训制度、合理考核及激励,逐步扩展公司经销
网络广泛覆盖面,现已建立了一支专业的国内后装经销部销售团队,和区域内众
多代理商建立了业务往来,网络覆盖全国 30 多省市。公司在国内后装产品事业部
下设经销商部,并按照经销区域设置区域经理,区域经理主要负责落实公司年初
设定的营销策略、监督各区域经销商销售情况、协助经销商开拓当地市场和提供
产品技术支持。公司以全国经济发达的省市为重点,通过经销商将公司产品辐射
到全国各区域终端客户。

(2)前装业务模式

前装业务主要是公司按照各前装客户需求,根据其车型规格,设计出特定规
格的专车专用的 CID 系统应用平台,做到特定车型特点配置,整车安装整车出厂。
该类型业务客户主要为大型的汽车品牌厂商,该部分客户在选择供应商上拥有自
主权,其对供应商选择流程较长,一般存在一至两年的考察期。CID 系统生产企
业与前装客户建立前装业务的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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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1 年起,经过多年的后装业务积累,在生产规模、技术能力和管理
经验上已经具备开展前装业务的基础,逐步与国内主要汽车厂商进行接触。截至
目前,公司已与东风乘用车、华晨汽车、上海通用、众泰新能源汽车、北汽银翔建
立了合作关系。然而,前装业务的开拓所需时间较长,已建立合作关系的客户对
应的新车型的市场认知度的提升也需要时间积累,因此公司与该部分前装客户的
业务量释放需要一段时间过程。

①报告期内,公司前装业务变动情况

2012 年,前装业务基本来自一汽马自达,公司 2009 年 7 月成为一汽马自达
特定车型对应的 CID 系列产品的后装业务的供应商,其与一汽马自达间业务主要
为后装销售业务。2011 年下半年至 2012 年上半年期间,因一汽马自达进行整车
生产的汽车增配促销活动,一汽马自达在生产线制造的汽车增配了 CID 系统,公
司配合一汽马自达的促销活动,导致 2011 年和 2012 年一汽马自达对公司 CID 系
统的前装业务需求量大幅增加。2012 年下半年,一汽马自达因其销售策略改变,
对公司 CID 系统的前装业务需求量下降,公司与一汽马自达业务恢复为以后装业
务为主,导致 2013 年公司前装业务较上期大幅下降。期间,公司通过后装业务的
合作进入了一汽马自达的前装业务,与一汽马自达的前装业务的变动仅为配合一
汽马自达销售政策变动所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2014 年起,公司通过多年努力,与上海通用、众泰新能源汽车、北汽银翔陆
续签订前装业务合作协议,未来随着该部分客户业务量的增长,公司未来前装业
务量有望大幅提升。2014 年,公司前装业务随着东风乘用车和华晨汽车对公司产
品的认可,实现前装业务收入 2,296.22 万元,较上期增长 295.08%。2014 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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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装业务中包含了向众泰新能源汽车销售了 30 台 CID 系统,销售的是用于相关
测试的产品,主要是由于公司与众泰新能源汽车处于前期测试阶段;及向安徽江
淮销售了 36 台 CID 系统,销售的是 2013 年度的订单尾数。

2015 年 1 季度,公司前装业务实现销售量 0.98 万台,超过上期全年前装业
务销售量的 50%,预计 2015 年及以后,公司前装业务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剔除一汽马自达 2012 年业务的偶然性影响后,公司前装
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具体如下:




②公司前装业务发展情况

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公司与主要前装客户签署的合同情况

2011 年起,公司开始逐步进入前装业务,陆续与市场上部分主要前装客户建
立了业务关系,具体合同情况如下:

客户 主要条款 对应车型

2012年6月,东风乘用车与公司签订《汽车零部件
和原材料采购通则》,以及签署的《汽车零部件开
发合同》,公司承诺履行东风乘用车开发计划,确
东风乘用车 A60、A30
保东风乘用车新项目开发的进度和质量要求。公司
按照东风乘用车发出的样件要货令或外制要货计
划交付指定产品。

2014年3月签订,上海通用将公司选为零件开发/制
上海通用 D2UB系列
造的供应商,产品为嵌入式导航系统。

2014年5月,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华晨汽车以书面
华晨汽车 V5、H530系列车型
形式向公司发出订单,产品为无机芯多媒体系统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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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预留导航功能)、无机芯多媒体系统主机(预
留导航功能)、无机芯多媒体系统屏幕、无机芯多
媒体系统屏幕线束、无机芯多媒体系统面板、USB
连接线束、音视频数据接口总成。公司在收到订单
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接受,公司应将产品按交货日
期运至华晨汽车指定的交货地点。

2014年9月签订,众泰能源汽车委托公司开发生产
W11车型多媒体开发,按照图纸和双方确认的状态
进行开发和试制;以公司为主进行开发,但需满足
众泰新能源 众泰新能源汽车的要求。 T600及新能源电动车
汽车 2014年8月签订,众泰能源汽车委托公司开发生产 系列车型
W11车型零部件开发,产品为多媒体总成。公司产
品经众泰能源汽车初验合格且办理暂收手续,公司
负责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

2012年1月签订,安徽江淮下达《月供货计划通知
单》确定交货时间、地点、数量,产品为组合MP3、
安徽江淮 组合视频系统(带GPS正版地图)、倒车摄像头,履 悦悦、安驰系列车型
行地点为安徽江淮安驰有限公司,公司每月按结算
单开具正式发票。

2015年1月签订,就M30项目与公司签署音频系统
北汽银翔 《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采购音频系统数量达18万 M30车型


Ⅱ、公司前装业务销售情况

发行人在积极拓展新车型的同时,现有车型的 CID 系统也呈现出增长态势,
主要前装客户销售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台


2015年1-3月 2015年度全年计划销
汽车制造商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已实现销售量 售量

东风乘用车 0.16 0.36 0.89 0.19 1.90

上海通用 - - - 0.03 3.18

华晨汽车 - - 0.84 0.76 4-6月计划销售1万台

众泰新能源汽车 - - 0.003 - -

北汽银翔 - - -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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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0.16 0.36 1.73 0.98 -


注:2015 年度全年计划销售量为根据客户提供的计划采购表或采购合同统计得出。其
中,北汽银翔的采购合同有效期为 1 年,约定采购量为 18 万台,公司预计 2015 年当年能够
实现生产销售 10 万台以上。

由于华晨汽车按 3 个月滚动周期给出计划采购量,根据 3 月份滚动计划,2015
年 4-6 月华晨汽车计划向公司采购 1 万台 CID 系统。

综述,现有前装业务的主要客户对公司采购量增长较快,同时公司又积极参
与汽车制造商新车型的同步开发,争取新车型供货资质,因此公司 2015 年前装业
务将保持增长趋势。

(3)4S 店业务模式

公司国内业务除上述销售模式外,还和各大汽车生产厂商下属销售公司建立
了合作关系,将产品直接提供给该部分销售公司,由该部分公司自行配送给其下
属 4S 店销售网络,以及和各大厂商下属 4S 店建立合作关系,直接与各大 4S 店签
订供货合同,直接对其进行销售。此外,公司从 2010 年 12 月开始和部分 4S 店经
销商集团总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将产品直销给 4S 店经销商总部,由总部
统一分配给其下属经营网点。

①报告期内前五大主要 4S 店业务客户具体请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前五大 4S 店客户 销售额 占 4S 店业务销售收入比例

大连锐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2,087.33 13.00%

富士通天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2,030.24 12.64%

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 1,996.35 12.43%

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 1,299.59 8.09%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297.40 8.08%

合计 8,710.91 54.24%

2013 年前五大 4S 店客户 销售额 占 4S 店业务销售收入比例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5,649.72 28.09%

大连锐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2,755.38 13.70%

富士通天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2,163.78 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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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153.06 10.70%

大连中升集团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1,942.64 9.66%

合计 14,664.58 72.90%

2012 年末前五大 4S 店客户 销售额 占 4S 店业务销售收入比例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3,966.45 24.79%

南通弘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761.23 17.26%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295.74 14.35%

大连中升集团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1,868.11 11.68%

上海宝朗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846.43 5.29%

合计 11,737.96 73.36%

注:公司销售给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部分产品为汽车生产线直接安装的导航产品,
纳入前装业务;部分用于 4S 店销售,纳入后装业务。

2013 年,公司与浙江吉利销售业务收入从 2012 年的 3,966.55 万元上涨至
2013 年的 5,649.72 万元,浙江吉利销售业务的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1 年与
浙江吉利建立合作关系,逐步进入浙江吉利后装精品销售业务,随着合作关系的
稳定,2012 年和 2013 年公司与浙江吉利业务稳步增长。

2014 年,公司与浙江吉利销售收入下滑至 1,297.40 万元,导致浙江吉利的
销售业务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1)浙江吉利自身汽车销售业务量下滑;(2)浙
江吉利的销售策略变动。

公司和主要汽车销售公司签署现行有效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汽车销售公司 合同期限 合同金额 验收条款 收入确认原则 付款结算 退换货协议

质量不符合标准或
2010/11/15
框架合同,未 不符合约定的合同
起一年。如双 在接收公司产品并确认
约定具体金 商品发出经对方 产品,公司应回收利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 方均无异议, 在合同产品交 数量后,开具发票并挂
额。实际交易 验货合格后确认 用,否则一汽马自达
售有限公司 自动延长一 接时进行检验 账。挂账后 60 天内支付
金额根据每期 收入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年,其后以此 全额货款。
订单确认。 全数销毁并由公司
类推
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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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转移时点为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
浙江吉利控股集 或者可能存在隐蔽
团汽车销售有限 性瑕疵或者缺陷的
按照实际出库销售使用
公司将采购产品 产品,公司应按照浙
为标准向公司开具结算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2014/03/01- 销售给第三方 江吉利控股集团汽
免检验收 单,月底统一开具发票,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4/12/31 时,公司按照该 车销售有限公司的
并在 15-30 个工作日内
原则确认收入, 要求及时予以更换,
支付货款。
已发出未确认收 或者退货,由此发生
入存货计入发出 的一切费用均由公
商品科目核算。 司承担。



公司和上述汽车销售公司均采用赊销交易模式,收入确认除浙江吉利控股公
司外,其他均按照商品发出经对方验货合格后确认收入。

浙江吉利控股公司中合同约定,浙江吉利将向本公司采购的产品销售给第三
方时,产品的主要风险才发生转移,公司需要承担该部分产品在实际销售前损毁、
灭失等风险。公司在收入确认时,需通过和浙江吉利对账确认当期其实际销售给
第三方的金额,同时需将已经发货但浙江吉利尚未对外销售的产品作为存货中的
发出商品进行核算。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末,公司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分别
为 377.86 万元、858.75 万元和 582.50 万元。

(4)海外出口模式

公司海外出口业务开始于 2004 年,其销售手段包括“展会、网络推广、建
立国际品牌商合作关系”。公司通过积极参加各地大型商业展会、和国际知名网站
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公司产品;通过与国外各大品牌生产商
和代理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代理生产其指定产品。




①由公司与境外客户进行订单洽谈,约定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等具体的商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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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由公司直接接收境外客户订单;

③公司根据境外客户订单安排生产;

④公司直接出货至港口并以生产商名义报关出口至索菱国际,货物直接发往
终端客户,并确认收入;

⑤货款由索菱国际向终端客户收取,公司依据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索
菱国际结汇。

索菱国际在该业务中主要承担配合公司报关和结汇功能,公司对海外销售的
货物在公司报关环节已经直接运往公司终端销售客户,公司该业务收入按照报关
时点确认。公司在和索菱国际业务定价上考虑索菱国际销售费用和成本,在和海
外销售终端客户定价的基础上保留 1%-3%的销售收入在索菱国际。报告期内,公
司通过索菱国际出口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销售产品 占出口总收
2014 年前五大出口客户 所在地区 销售额
类型 类型 入比例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泰国 5,030.15 24.80%

PT.GOBIG ALCA NESSA 印尼 4,408.76 21.74%

AVA ENTERPRISES, INC. 美国 境外 3,668.38 18.09%
经销 CID 系统
DAIICHI ELEKTRONIK SANAYI VE
土耳其 商 3,006.97 14.83%
TIC.A.S.
EXCEL TRILLION TRADING
香港 1,667.20 8.22%
LIMITED

合计 17,781.45 87.67%


客户 销售产品 占出口总收
2013 年末前五大出口客户 所在地区 销售额
类型 类型 入比例

AVA ENTERPRISES, INC. 美国 3,944.64 39.98%
PT.GOBIG ALCA NESSA 印尼 908.73 9.21%
境外
BENZER ELECTRONICS MFG.LTD. 香港 814.58 8.26%
经销 CID 系统
DAIICHI ELEKTRONIK SANAYI VE 商
土耳其
TIC.A.S. 776.84 7.87%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泰国 501.13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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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945.92 70.40%
客户 销售产品 占出口总收
2012 年末前五大出口客户 所在地区 销售额
类型 类型 入比例
AVA ENTERPRISES,INC. 美国 4,825.29 25.85%
PT.GOBIG ALCA NESSA 印尼 境外 1,846.32 9.89%
BRIASAS DEL PARANA S.A. 巴拉圭 经销 CID 系统 1,135.02 6.08%
W.K.S.INTERTRADE CO.,LTD 泰国 商 716.65 3.84%
B.L. MEDIA CO., LTD. 泰国 701.82 3.76%
合计 9,225.09 49.42%

注 1: 2012 年至 2014 年前五大海外客户销售金额为通过索菱国际直接销售给海外客户
销售额。索菱国际销售收入已经纳入报告期合并范围内。

注 2:上述销售金额是按照当期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出。

1 报告期内主要海外客户业务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海外业务中主要客户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PT.GOBIG ALCA
NESSA 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 2014 年度 变动比例 2013 年度 变动比例 2012 年度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5,030.15 903.76% 501.13 -19.05% 619.06

PT.GOBIG ALCA NESSA 4,408.76 385.16% 908.73 -50.78% 1,846.32

公司与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业务合作已达 15 年,合作关系稳定。
2013 年,公司与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销售业务未发生较大变化;2014
年,由于公司大屏机产品在泰国市场认知度提高、质量得到市场认可,以及公司
加大了对该客户技术和销售的支持,该客户提升了公司在其全球采购量中的份额,
以及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自身业务范围和规模的增长,带动了 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 与公司间业务量提升。

公司与 PT.GOBIG ALCA NESSA 业务合作已达 12 年,合作关系稳定。2013 年,
公司与 PT.GOBIG ALCA NESSA 销售业务量下滑的主要原因是 PT.GOBIG ALCA NESSA
在进行销售渠道整合过程中,对公司 CID 系统需求量下降;2014 年,PT.GOBIG ALCA
NESSA 由于对销售渠道整合的完成,以及公司大屏机海外市场需求增加,导致
PT.GOBIG ALCA NESSA 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增长。

2 2014 年海外业务大幅上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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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同行业公司中,启明信息、合众思壮和北斗星
通对外披露了 2014 年年报。

根据启明信息、合众思壮和北斗星通披露的 2014 年年报显示,启明信息 2014
年海外出口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201.74%;合众思壮 2014 年海外出口业务收入较
上年增长 23.78%;北斗星通 2014 年海外出口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65.37%,均大
幅增长。公司 2014 年海外出口业务收入增长幅度达 105.60%,总体来说,2014
年公司的海外出口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与启明信息和北斗星通的海外出口业务收入
的变动趋势相符。

(四)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产能及产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年度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能(万台) 79.81 79.33 81.31

产量(万台) 73.63 78.20 76.14

产能利用率 92.26% 98.58% 93.64%


注:2012 年销售部分具备收音功能的收放机产品,该部分产品生产工序较为简单,不占用
公司组装生产线产能,因此没有将该部分产品产量计入产能利用率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基本稳定,且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公司产品能
够较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2、产销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产品 产销情况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产量(万台) 73.63 78.20 76.14

CID 系统 销量(万台) 74.07 73.44 71.68

产销率 100.59% 93.91% 94.15%

注:2012 年销售部分具备收音功能的收放机产品,该部分产品生产工序较为简单,占收
入的比例很小,因此没有将该部分产品纳入产销率的计算。

报告期内,本公司产销率均在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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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可以分为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多
功能娱乐 CID 系统、智能化 CID 系统三类,其中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多功能娱
乐 CID 系统的销售额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一直保持在 90%以上,是公司的最主
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的销售收入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21,437.34 29.31% 17,941.24 24.49% 26,195.96 33.78%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47,091.84 64.40% 55,271.73 75.46% 51,345.32 66.22%

智能化 CID 系统 4,599.61 6.29% 35.42 0.05% - -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2012-2014 年,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22%、75.46%、64.40%,是公司核心的收入来源,未来该类产品销售收入对主
营业务收入的贡献仍将维持较高比例。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主要针对下游中低端
客户,2012-2014 年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3.78%、24.49%、29.31%。2013 年
以来,公司在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和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的基础上,结合车内网、
车际网和车联网技术,新开发了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高端智能和多功能网络信息
服务功能的智能化 CID 系统,较好满足了现代车载智能化管理的需求,该类产品
在 2013 年处于小批量试销阶段,2014 年实现量产。

4、销售地区分布

本公司产品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集中于华南、华东、华北和东北地区,报
告期内上述地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60%。公司产品的销售地
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南 18,899.50 25.84% 19,504.64 26.63% 13,406.8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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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 13,292.55 18.18% 18,477.64 25.23% 14,391.41 18.56%

华北 5,412.09 7.40% 8,298.87 11.33% 7,315.04 9.43%

东北 7,883.96 10.78% 7,745.60 10.57% 16,396.89 21.15%

华中 3,594.48 4.92% 5,518.98 7.53% 2,616.36 3.37%

西南 2,230.75 3.05% 2,372.82 3.24% 2,123.22 2.74%

西北 1,532.50 2.10% 1,464.50 2.00% 2,625.44 3.39%

国内业务合计 52,845.83 72.26% 63,383.05 86.53% 58,875.23 75.93%

出口业务合计 20,282.96 27.74% 9,865.35 13.47% 18,666.05 24.07%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40 100.00% 77,541.28 100.00%

5、销售定价策略

基于目前行业的低集中度,公司主要参照行业价格,考虑成本因素,采用自
主定价的定价策略。

按照公司客户类型的不同,公司议价能力略有不同。其中,对于经销商和 4S
经销店,由于公司规模较大、技术水平较高,其产品市场接受度较高,公司对其
合作客户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对于大型的汽车制造厂商及其下属销售公司,属
于公司下游行业中的优质客户,其拥有较大份额的下游市场占有量,因此其车载
配套产品采购模式一般采用客户制定价格区间,市场公开竞价方式进行,公司在
对该部分企业的定价在充分考虑该类型企业的接受程度和企业自身生产成本和利
润基础上,合理报价。

6、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如下:

单位:元/台

产品 2014 年度 较上期变动 2013 年度 较上期变动 2012 年度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689.68 7.99% 638.68 34.47% 474.98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1,170.70 -4.00% 1,219.50 -11.42% 1,376.78

智能化 CID 系统 1,666.77 24.24% 1,341.62 - -

平均 987.32 -1.01% 997.38 18.91% 838.78

2013 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达 18.91%,主要原因是 2012
年公司为了满足海外市场需求,配套销售了一批产品附加值较低的单功能收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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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该部分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仅 148.82 元/台。如果剔除收放机产品对
2012 年销售单价的影响,2012 年其他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为 1,038.66 元/台,2013
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 2012 年下滑 3.97%。导致销售单价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
公司销售定价较高的一汽马自达的前装业务量下滑所致。
2014 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 2013 年小幅下滑 1.01%,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
品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销售单价下滑所致。

7、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广州车视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
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AVA
ENTERPRISES.,INC.、ZULEX INTERNATIONAL CO.,LTD.等。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占主营业
期末应收
销售收入 务收入的 占应收账款总
年份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账款余额
(万元) 比占例 额的比例(%)
(万元)
(%)

ZULEX
INTERNATIONAL 海外客户 5,030.15 6.88 2,417.48 9.94
CO.,LTD.

广州车视杰汽车
经销商 4,740.03 6.48 147.13 0.60
用品有限公司

PT.GOBIG ALCA
海外客户 4,408.76 6.03 1,866.63 7.67
NESSA
2014 年
深圳市立信德商
经销商 4,051.52 5.54 165.87 0.68
贸有限公司

AVA
ENTERPRISES, 海外客户 3,668.38 5.02 368.38 1.51
INC.

合计 - 21,898.84 29.95 4,965.49 20.41

广州车视杰汽车
经销商 7,314.80 9.99 1,568.82 8.11
用品有限公司
2013 年 浙江吉利控股集
团汽车销售有限 4S 店客户 5,649.72 7.71 779.40 4.03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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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
ENTERPRISES,IN 海外客户 3,944.64 5.39 102.87 0.53
C.

深圳市立信德商
经销商 3,155.09 4.31 284.45 1.47
贸有限公司

北京派安贸易有
经销商 3,023.39 4.13 596.03 3.08
限责任公司

合 计 - 23,087.64 31.52 3,331.57 17.22

一汽马自达汽车 前 装 、 4S
12,662.00 16.33 560.66 3.64
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

AVAENTERPRISES
海外客户 4,825.29 6.22 143.24 0.93
,INC.

浙江吉利控股集
团汽车销售有限 4S 店客户 3,966.45 5.12 896.73 5.82
2012 年 公司

广州车视杰汽车
经销商 3,317.82 4.28 711.25 4.62
用品有限公司

南通弘丰电子科
4S 店客户 2,761.23 3.56 313.53 2.03
技有限公司

合 计 26,417.31 35.51 2,625.41 17.04

(2)报告期内新增主要客户情况

主营业务收 期末应收
客户类 销售收入 占应收账款总
新增年份 客户名称 入的比占例 账款余额
型 (万元) 额的比例(%)
(%) (万元)

深圳市立信德商
2013 年 经销商 3,155.09 4.31 284.45 1.47
贸有限公司

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额超过销售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单一客户的情
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均未持有上述客户的权益。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和消耗情况

(1)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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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集成块、显示屏、机芯等。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材料 采购额 采购额 采购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集成块 9,582.55 18.42% 9,663.83 18.43% 9,939.49 16.97%

点阵屏 - - - - 53 0.09%

电容触摸屏 997.82 1.92% 1.33 0.00% - -

显示屏 电阻触摸屏 1,302.79 2.50% 1,596.15 3.04% 1,531.01 2.61%

TFT 液晶屏 6,015.56 11.57% 6,457.10 12.32% 6,166.74 10.53%

小计 8,316.17 15.99% 8,054.58 15.37% 7,750.75 13.23%

机芯 3,384.82 6.51% 3,686.96 7.03% 5,664.50 9.67%

线材 3,299.10 6.34% 3,284.57 6.27% 3,624.48 6.19%

模组 2,780.24 5.34% 2,769.98 5.28% 2,307.59 3.94%

蓝牙模块 2,132.84 4.10% 2,362.51 4.51% 2,162.86 3.69%

线路板 2,102.22 4.04% 2,005.32 3.83% 2,120.08 3.62%

高频头 1,474.20 2.83% 1,613.86 3.08% 1,676.69 2.86%

电容 1,194.30 2.30% 979.18 1.87% 1,365.94 2.33%

五金件 1,027.46 1.98% 1,019.41 1.94% 1,059.90 1.81%

储存卡 904.93 1.73% 1,365.73 2.61% 1,089.73 1.86%

地图软件 789.41 1.52% 825.24 1.57% 1,302.49 2.22%

合计 36,988.24 71.10% 37,631.17 71.79% 40,064.50 68.39%


注:公司产品中部分产品并未配置蓝牙模块或模组、仅具有音频和视频播放功能的产品
和海外出口的产品均未配置地图软件和地图存储卡。

2013 年,公司显示屏采购额略有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的显示屏中高价
屏的数量增加所致。机芯采购额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公司 2012 年为次年生产进
行了备货所致。电容采购额下滑主要是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地图软件采
购额下滑主要是由于公司与其中一家地图软件供应商经天纬地的包年合约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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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到期后未续约,以及公司该期使用的按件计费的美行科技、凯立德欣
地图软件数量减少所致。

2014 年,公司显示屏中电阻触摸屏采购额下降的原因是公司 2014 年生产的
部分产品触摸屏由使用电阻触摸屏改为使用灵敏度较高的电容触摸屏。机芯的采
购额略有下降是由于公司部分产品不再采用机芯,取而代之利用外接及网络实现
多媒体的播放功能,导致该期采购的机芯数量下降。

总体来说,报告期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额及占比均较为稳定,维持在公司总
采购额的 70%左右。

(2)消耗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原材料消耗情况及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原材料消耗额(万元) 47,211.47 46,892.35 53,269.18

营业成本(万元) 55,738.09 54,828.74 61,268.83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84.70% 85.53% 86.94%

(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的年平均价格情况如下:

较上年变 较上年变
材料 单位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动 动

集成块 元/块 3.84 14.27% 3.36 -1.94% 3.42

点阵屏 - - - - 5.30

电容触摸屏 112.46 -14.84% 132.06 - -

显示屏 电阻触摸屏 元/块 19.16 -8.33% 20.9 -0.98% 21.10

TFT 液晶屏 78.00 -5.75% 82.75 -4.29% 86.46

小计 54.00 3.53% 52.16 3.55% 50.37

机芯 元/个 51.90 -1.03% 52.44 -9.03% 57.65

线材 元/件 3.87 1.70% 3.81 -9.19% 4.19

模组 元/件 41.80 -5.56% 44.26 -4.39% 46.29

蓝牙模块 元/个 32.81 -3.41% 33.96 -4.75% 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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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板 元/块 4.57 0.61% 4.54 -2.60% 4.67

高频头 元/个 19.81 -2.16% 20.25 -8.24% 22.07

电容 元/个 0.03 -8.78% 0.03 -28.31% 0.04

五金件 元/件 2.3 1.89% 2.25 -5.13% 2.38

储存卡 元/个 19.76 -10.25% 22.01 2.33% 21.51

注:公司报告期内与经天纬地、瑞图万方为包年合同,含税费用分别为 470 万元每 12
个月和 400 万元每 14 个月,其中经天纬地合约期于 2012 年 3 月到期后未续约;与美行科技、
凯立德欣、四维图新含税单价分别为 85 元/套、60 元/套、257 元/套及 290.20 元/套,其中
四维图新地图软件采购合同为 2014 年 12 月签署,报告期内公司未采购四维图新地图软件。

2013 年,机芯、线材、高频头、五金件、蓝牙模块、模组和电容采购价格受
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呈现下降趋势。其他主要原材料如集成块、显示屏、线路板、
存储卡价格变动幅度较小。

2014 年,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和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中的大屏机耗用的集成
块和显示屏单价相对其他产品高,同时,本期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和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中的大屏机销售份额增加,导致本期集成块和显示屏采购单价较上期分
别上涨 14.27%和 3.53%;电容、蓝牙模块、模组、高频头、储存卡的采购单价受
到市场供求的影响分别下滑 8.78%、3.41%、5.56%、2.16%、10.25%;其他主要原
材料,如机芯、线材、线路板、五金件的价格变动幅度较小。

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采购人员深入市场了解了原材料行情,针对可能涨
价的原材料,公司将根据市场预测和自身需求适当增加库存,以降低原材料价格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针对可能降价的原材料,公司根据市场预测适当降
低库存,减少存货对公司资金的占用,降低原材料库存减值的风险。

(4)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503.03 16.35%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3,295.01 6.33%
2014 年
深圳市美柯海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928.09 5.63%

江海区创辉达电子电器厂 2,711.81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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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浩科电子有限公司 1,808.58 3.48%

合计 19,246.52 37.00%

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8,707.57 35.69%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3,409.00 6.50%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079.21 3.97%
2013 年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2,039.95 3.89%

江海区创辉达电子电器厂 1,603.60 3.06%

合 计 27,839.34 53.11%

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957.23 23.83%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3,795.70 6.48%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3,299.50 5.63%
2012 年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327.01 3.97%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052.75 3.50%

合 计 25,432.19 43.41%

注:公司报告期内通过深圳市商贸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美柯海斯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等供应链公司代理海外采购业务。具体业务描述见本节之“(三)公司主要经营模
式,1、采购模式”。

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采购额超过采购总额 50%或严重依赖单一客户的情
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均未持有上述供应商的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主要供应商为深圳市美柯海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
司于 2014 年和深圳市美柯海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2014 年的交
易额为 2,928.09 万元,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为 5.63%。

2、主要能源供应和消耗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包括水、电。

报告期内,各类主要能源的消耗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能源种类 消耗额 消耗额 消耗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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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26.06 0.05% 22.37 0.04% 26.53 0.04%

电 414.20 0.74% 403.16 0.73% 495.71 0.81%

报告期内,公司电消耗量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能源 单位
消耗数量 增长比例 消耗数量 增长比例 消耗数量


电 度 5,752,740 0.25% 5,738,480 0.47% 5,711,382

(六)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从行业和自身实际出发,建立了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并不断建立完善、
有效执行质量控制体系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本公司于 1999 年开始运行质量保证体
系,并先后通过 ISO9001:1994 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2000 质量体系认证、
ISO9001:2008 质量体系认证和 ISO:TS16949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6 年起,公
司产品相继通过 FCC、FDA、CE 等众多欧美安全标准认证。2011 年 1 月公司建立
了实施危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获得 IECQ 认证。

2、质量控制措施

为满足广大客户的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08 年 8 月制定了公司产
品 的 《 检 验 与 实 验 控 制 规 范 》。 公 司 所 有 产 品 都 严 格 按 照 Q/SL001-2010 和
QB/440306M6206-2010 企业标准执行。

公司质量控制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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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和环保情况

1、安全工作

公司制定了《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并制作了明确的安全生产指引。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保持安全生产经营,未出现因安全生产问
题受到处罚的情况。

2、环保及污染治理工作

公司所处电子产品制造行业,生产涉及物理和化学等多种工艺环节,但公司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工业污染物较少,无直接排放,环境风险相对较小。自
成立以来,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制度,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建设和运行环保设施,
建立和运行了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各污染物治理排放达到相关环保要
求。

(1)公司生产中产生污染物的主要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公司
污染物产生和分类情况如下:

①公司工业用水主要来自注塑机冷却用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需要定期
更新。废水污染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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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废气主要产生自公司注塑形成工序中少量有机废气排放,主要是非甲烷总
烃;过波峰焊工序产生的少量焊烟,主要是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清洗过程中
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是 TVOC。

③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金属材料、废无铅锡渣、
废铜线以及废包装材料;项目设备维护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加工过程
中产生的废切削油及其包装罐和废火花油等、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碳。

(2)公司针对污染物的有效处理措施

为降低生产经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公司自成立以来便严格遵循有关法
律法规,重视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环境保护,对各类污染物分别采取了有效的治理
措施。相关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①废水处理措施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
物排放限》(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对周
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气处理措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较小,公司对工序中废气源都使用集气罩收
集后,通过活性碳等物理吸附处理,再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通过上述合理分类和
有效处理,公司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

③废物处理

公司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如弃金属材料、废无
铅锡渣、废铜线以及废包装材料等,由相关有权处理单位统一集中回收综合利用。

④危险废物处理

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如项目设备维护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含
油废抹布、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油及其包装罐和废火花油、废气处理过程中
产生的废活性碳,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环保核查情况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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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家和地区规定的环保要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公司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
家和地区规定的环保要求。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证
明文件,确认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
环境违法行为;现阶段未对环境造成污染,已达到国家和地区规定的环保要求。

九江市德安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九江妙
士酷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
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等,不存在因违反
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调查及/或被处罚的情形。九江市德安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九江妙士酷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等,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调查及/
或被处罚的情形。九江市德安县环境保护局于 2014 年 3 月 3 日出具了证明文件,
确认九江妙士酷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
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等,不
存在因违反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调查及/或被处罚的情形。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于 2013 年 3 月 7 日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
广东索菱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了国家和
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办理了环评批复,未发生环保违法行为和受环保行政
处罚的情况。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出具了证明
文件,确认广东索菱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环境保护方面遵
守了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办理了环评批复,未发生环保违法行为和
受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况。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
出具了证明文件,确认广东索菱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在环境
保护方面遵守了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办理了环评批复,尚未投产,
未发生环保违法行为和受环保行政处罚的情况。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影音
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进行了核查,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广东索菱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仲
环建[2012]30 号),同意公司通过环保核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对
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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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 出 具 了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审 查 批 复 》( 深 宝 环 水 批
[2012]601417 号),同意公司通过环保核查。

五、与发行人主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整体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整体情况如下表:

净值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金额(万元) 占全部净值比重

房屋建筑物 7,008.14 732.60 6,275.55 41.28%

机器设备 17,542.51 8,327.15 8,674.61 57.07%

运输工具 555.90 438.82 117.08 0.77%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498.24 364.50 133.74 0.88%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万元) 成新率(%)

加工中心 1 52.00 34.17%

瑞士阿奇夏米尔精密数控线切 1 85.13 46.67%
割机

工模部设备 Mikron 立式高速加工中心 1 156.41 49.17%

加工中心 3 257.10 78.33%

火花机 1 60.49 78.33%

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 3 54.00 80.83%

YAMAHA 牌贴片机 1 73.56 34.17%

YAMAHA 贴片机 1 128.48 34.17%

瑞士夏米尔精密数控 1 60.00 34.17%
SMT 部设备
贴片机 1 69.00 37.50%

贴片机 1 69.00 37.50%

贴片机 1 52.67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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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HA 高速贴片机 1 78.22 69.17%

YANAHA 高速贴片机 1 60.33 69.17%

YAMAHA 高速贴片机 2 96.81 69.17%

YAMAHA 高速贴片机 1 58.33 69.17%

YAMAHA 高速贴片机 2 92.89 69.17%

YAMAHA 高速贴片机 1 89.92 69.17%

YAMAHA 高速贴片机 1 89.92 68.33%

YAMAHA 高速贴片机 1 89.92 69.17%

高速贴片机 3 172.00 68.33%

高速贴片机 3 177.89 68.33%

高速贴片机 3 191.77 68.33%

X-RAY 1 64.44 85.00%

光学检测仪 2 155.56 85.00%

自动光学显示仪 2 128.21 85.00%

西门子 高速贴片机 1 160.00 85.00%

回流焊机 3 135.00 85.00%

AOI 检测设备 3 156.00 85.00%

大电流注入 BCI 检测系统 1 73.50 85.83%

劲拓 AOI 光学检测仪(在线) 2 57.26 90.83%

EMI 检测设备 1 52.00 95.00%

DEKELA2006 全自动印刷机 3 144.00 99.99%

西门子 F5HM 多功能贴片机 1 100.00 99.99%

韩国三星 NG 装板机 5 60.00 99.99%

EMC 检测设备 1 84.92 78.33%
研发中心
瑞士特测标准 EMC 设备 1 85.00 81.67%

设备部设备 柴油发电机组 1 50.00 35.00%

电子部设备 无尘车间涂装线 1 50.00 43.00%

2、房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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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房屋产权证号 地址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所有权人
(平方米)

1 德房权证城字第 江西省九江市德
3,245.33 厂房 九江妙士酷
115075 号 安县桂田大道

2 德房权证城字第 江西省九江市德
13,619.39 厂房 九江妙士酷
115076 号 安县桂田大道

3 德房权证城字第 江西省九江市德
4,249.08 研发楼 九江妙士酷
115077 号 安县桂田大道

4 德房权证城字第 江西省九江市德
4,655.15 研发楼 九江妙士酷
115078 号 安县桂田大道

(二)无形资产

1、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商品类别 注册号 有效期限


1 9 1411479 2000.6.21-2020.6.20


2 9 3561174 2004.11.28-2014.11.27

3 9 3561175 2004.11.28-2014.11.27

4 9 4125868 2006.9.28-2016.9.27

5 9 5987812 2010.1.7-2020.1.6

6 9 5987813 2010.9.14-2020.9.13

7 9 6877606 2010.7.21-2020.7.20

8 9 6877710 2011.2.14-2021.2.13


9 12 9200183 2012.3.21-2022.3.20



10 38 9200290 2012.3.21-2022.3.20


11 9 9194637 2012.3.14-2022.3.13

12 38 9200279 2012.3.21-202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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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9 9194645 2012.3.14-2022.3.13

14 12 9194886 2012.3.21-2022.3.20

15 12 9194912 2012.3.21-2022.3.20


16 12 9194927 2012.3.21-2022.3.20


17 9 9194664 2012.4.7-2022.4.6

18 12 9194938 2012.3.21-2022.3.20

19 38 9200304 2012.3.21-2022.3.20


20 9 9613898 2013.1.7-2023.1.6



21 12 9194896 2012.7.28-2022.7.27




22 12 9613897 2012.7.21-2022.7.20



2、专利技术

公司已取得 93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32 项外观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1 车载导航仪(福美来二代 DS-920)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2.1 2009-9-30

2 车载导航仪(DS-921 大众柯斯达明锐)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3.6 2009-9-30

3 车载导航仪(DS-922 中华骏捷)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4.0 2009-9-30

4 车载导航仪(丰田新威驰 DS-924)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5.5 2009-9-30

5 车载导航仪(DS-925 丰田卡罗拉)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6.X 2009-9-30

6 车载导航仪(雪佛兰新景程 DS-926)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7.4 2009-9-30

7 车载导航仪(起亚赛拉图 DS-927)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8.9 2009-9-30

8 车载导航仪(DS-930 大众速腾)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69.3 2009-9-30

9 车载导航仪(福特蒙迪欧致 DS-933)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0.6 20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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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车载导航仪(现代悦动 DS-934)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1.0 2009-9-30

11 车载导航仪(别克君越 DS-938)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2.5 2009-9-30

12 车载导航仪(DS-956 新马 6)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3.X 2009-9-30

13 车载导航仪(长城哈佛 DS-957)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4.4 2009-9-30

14 车载导航仪(丰田花冠 SL-622)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5.9 2009-9-30

15 车载导航仪(SL-8148)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6.3 2009-9-30

16 车载导航仪(SL-8171)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7.8 2009-9-30

17 车载导航仪(本田锋范 DS-959)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8.2 2009-9-30

18 车载导航仪(DS-818 本田 CR-V)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79.7 2009-9-30

19 车载导航仪(奇瑞瑞虎 DS-828)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0.X 2009-9-30

20 车载导航仪(铃木天语 DS-832)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1.4 2009-9-30

21 车载导航仪(日产逍客 DS-834)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2.9 2009-9-30

22 车载导航仪(DS-835 福特福克斯)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3.3 2009-9-30

23 车载导航仪(DS-901 丰田凯美瑞)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4.8 2009-9-30

24 车载导航仪(丰田锐志 DS-916)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5.2 2009-9-30

25 车载导航仪(DS-917 比亚迪 F3)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6.7 2009-9-30

26 车载导航仪(本田霸道 DS-919)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7.1 2009-9-30

27 车载导航仪(丰田雅力士 DS-940)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8.6 2009-9-30

28 车载导航仪(DS-945 马自达 3)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89.0 2009-9-30

29 车载导航仪(DS-946 江淮宾悦)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90.3 2009-9-30

30 车载导航仪(本田新飞度 DS-948)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91.8 2009-9-30

31 车载导航仪(大众新领驭 DS-951) 外观设计 ZL200930169692.2 2009-9-30

32 车载导航仪(522PADb 本田凌派) 外观设计 ZL201430111483.3 2014-11-20

33 汽车多媒体 LED 收放装置 实用新型 ZL200920260227.4 2009-11-10

34 一种车载音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552.4 2010-7-30

35 一种多媒体车载音响装置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564.7 2010-7-30

36 一种翻盖结构的太阳能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568.5 2010-7-30

37 一种导航仪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579.3 2010-7-30

38 一种导航仪的散热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585.9 20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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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一种太阳能导航仪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601.4 2010-7-30

40 太阳能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605.2 2010-7-30

41 导航仪与车载音响蓝牙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609.0 2010-7-30

42 车载电脑之三维扫描键盘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623.0 2010-7-30

改装音响与原装汽车方向盘音响控制
43 实用新型 ZL201020277632.X 2010-7-30
按键的对接装置

44 一种可调节距离,视角车载多媒体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27.5 2010-8-20

45 车用雷达语音广告接收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896.5 2010-8-20

46 汽车雷达避碰语音警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07.X 2010-8-20

47 汽车座椅头枕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13.5 2010-8-20

48 汽车尾箱盖防水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22.4 2010-8-20

49 自动定位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35.1 2010-8-20

50 一种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49.3 2010-8-20

51 一种车载多媒体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59.7 2010-8-20

52 一种车载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69.0 2010-8-20

53 带记忆功能的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299988.3 2010-8-20

54 一种带 LED 警示屏车载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471.3 2010-8-20

55 一种导航多功能车载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495.9 2010-8-25

56 一种新型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12.9 2010-8-25

57 一种导航车载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16.7 2010-8-25

58 一种改进的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20.3 2010-8-25

59 一种多功能汽车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54.2 2010-8-25

60 带滑动组织的导航仪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62.7 2010-8-25

61 铰链式导航仪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65.0 2010-8-25

62 一种导航仪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74.X 2010-8-25

63 一种多功能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020504584.3 2010-8-25

64 车载电脑光驱安装结构的改良 实用新型 ZL201120080995.9 2011-3-24

65 车载音响的减震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018.0 2011-3-24

66 车载电脑光驱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020.8 2011-3-24

67 车载电脑光驱的减震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030.1 201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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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一种语音控制的车载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035.4 2011-3-24

69 一种带 MP3 按键的车载电脑面板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41.2 2011-3-24

70 一种带导航按键的车载电脑面板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52.0 2011-3-24

71 一种带收音机按键的车载电脑面板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57.3 2011-3-24

72 车载音响安装结构的改良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65.8 2011-3-24

73 车载音响的安装结构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76.6 2011-3-24

74 太阳能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80.2 2011-3-24

75 翻盖结构的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196.3 2011-3-24

76 车载电脑的蓝牙键盘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211.4 2011-3-24

77 一种带电话按键的车载电脑面板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215.2 2011-3-24

78 车载电脑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18.1 2011-3-24

79 一种语音控制的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38.9 2011-3-24

80 一种手机与车载音响蓝牙连接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46.3 2011-3-24

一种内设激光定位测距摄像头的导航
81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57.1 2011-3-24


82 车载电脑的外接显示器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81.5 2011-3-24

83 一种可自动调频的车载收音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91.9 2011-3-24

84 车载电脑的外接触摸屏显示器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495.7 2011-3-24

85 可自动调频的车载收音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12.7 2011-3-24

86 一种车载电脑的外接显示器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18.4 2011-3-24

87 一种车载电脑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69.7 2011-3-24

88 一种双 USB 接口的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81.8 2011-3-24

89 用于车载电脑的多点触摸屏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83.7 2011-3-24

一种将触摸屏手机作为车载电脑手写
90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92.6 2011-3-24
板的装置

91 车载电脑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595.X 2011-3-24

92 车载音响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605.X 2011-3-24

93 车载电脑用键盘 实用新型 ZL201120081617.2 2011-3-24

94 可自动调节屏幕亮度的车载 DVD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804.9 2011-8-25

95 基于红外传感器实现静音功能的车载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832.0 20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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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D

96 带投影功能的车载 DVD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834.X 2011-8-25

97 智能车载多媒体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879.7 2011-8-25

98 带双触摸控制显示屏的车载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883.3 2011-8-25

99 可与互联网进行无线连接的车载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889.0 2011-8-25

100 手机与车载音响无线连接的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908.X 2011-8-25

101 一种语音控制的车载收音机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919.8 2011-8-25

102 自动切换电源的车载音响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922.X 2011-8-25

103 带无线游戏手柄的车载 DVD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970.9 2011-8-25

104 带无线遥控器的车载 DVD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987.4 2011-8-25

105 可声音控制的车载 DVD 实用新型 ZL201120313989.3 2011-8-25

106 稳固型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220265543.2 2012-6-7

107 太阳能车载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220265535.8 2012-6-7

108 折叠式汽车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220265541.3 2012-6-7

109 一种车载导航仪 实用新型 ZL201220265544.7 2012-6-7

110 汽车导航仪开关电源输出电路 实用新型 ZL201220269860.1 2012-6-9

111 车辆碰撞自动求援安全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269856.5 2012-6-9

112 汽车导航安全提醒装置 实用新型 ZL201220269859.9 2012-6-9

汽车播放器过流保护电路及汽车播放 实用新型 ZL201220269858.4
113 2012-6-9


汽车播放器数字音频功效供电电路及 实用新型 ZL201220269865.4
114 2012-6-9
汽车播放器

115 汽车导航仪电源滤波电路 实用新型 ZL201220269857.X 2012-6-9

一种基于车载物联网的终端全程监测
116 实用新型 ZL 201320487087.0 2013-8-1
系统

117 一种基于北斗导航的车载导航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320487086.6 2013-8-1

一种内置 app 软件的终端蓝牙导航系
118 实用新型 ZL201320487069.2 2013-8-1


一种基于手机与车载导航互联的远端
119 实用新型 ZL201320497456.4 2013-8-6
集成控制装置

120 可接受数字音频广播的车载 GPS 实用新型 ZL201320892196.0 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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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一种汽车与交通传感网络 实用新型 ZL201420310440.2 2014-6-12

122 一种交通监测网与汽车互联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420310418.8 2014-6-12

123 一种基于 RFID 与 GSM 的汽车防盗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420310416.9 2014-6-12

一种带有 HDMI 接口实现北斗导航与手
124 实用新型 ZL201420261682.7 2014-5-22
机高清互联系统

125 一种汽车运行状态监控系统 实用新型 ZL201420312242.X 2014-6-13

3、土地使用权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共有 2 宗土地,土地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号 用途 土地面积 地点 终止日期 权利人
(㎡)

九江市德 九江妙士
德国用(2009)第 2059 年 11
1 工业用地 28,700.50 安县桂田 酷实业有
035120 号 月 11 日
大道旁 限公司

惠州市东
江高新科 广东索菱
惠府国用(2012) 2062 年 3
2 工业用地 35,664.10 技产业园 电子科技
第 13021750006 号 月1日
DX-25-01- 有限公司
03-01 号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著作权人证
序号 软件名称 书号/变更证 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 证书颁发日期
明书号

录音功能模块软 软著变字第
1 2010SR047962 2010.03.01 2010.09.13
件 V1.0 20112346 号

蓝牙模块软件 软著变字第
2 2010SR047966 2010.03.01 2010.09.13
V1.0 20112347 号

收音模块软件 软著变字第
3 2010SR047977 2010.03.01 2010.09.13
V1.0 20112345 号

妙士酷车用智能
软著登字第
4 显示触控软件 2012SR066387 2011.10.27 2012.07.23
0434423 号
V2.0

妙士酷车载 GPS 软著登字第
5 2012SR066285 2012.03.15 2012.07.23
显示软件 V6.05 04343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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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士酷播放管理 软著登字第
6 2012SR66390 2011.09.29 2012.07.23
软件 V4.23 0434426 号

妙士酷汽车 GPS
软著登字第
7 导航智能服务软 2012SR082323 2011.07.21 2012.09.01
0450399 号
件 V1.0

妙士酷汽车导航
安全智能提醒装 软著登字第
8 2012SR082094 2011.10.27 2012.09.01
置系统软件 0450130 号
V1.0

妙士酷汽车多媒
软著登字第
9 体音频矩阵控制 2012SR082103 2011.11.24 2012.09.01
0450139 号
软件 V1.0

索菱车辆监控定 软著登字第
10 2012SR089399 2012.06.19 2012.09.20
位软件 V1.0 0457435 号

索菱车载触摸屏 软著登字第
11 2012SR089044 2012.06.20 2012.09.19
控制软件 V1.0 0457080 号

索菱车载导航液
软著登字第
12 晶屏一体机软件 2012SR089050 2012.06.19 2012.09.19
0457086 号
V1.0

索菱汽车视频监 软著登字第
13 2012SR089047 2012.06.20 2012.09.19
控软件 V1.0 0457083 号

索菱汽车外派定
软著登字第
14 位监控系统 2012SR089031 2012.06.15 2012.09.19
0457067 号
V1.0

索菱汽车行进导 软著登字第
15 2012SR089027 2012.06.15 2012.09.19
航软件 V1.0 0457063 号

索菱车辆技术网
软著登字第
16 络监督管理平台 2014SR016451 2012.05.08 2012.05.08
0685695 号
软件

索菱行驶记录仪 软著登字第
17 2014SR016448 2013.05.31 2013.06.08
系统软件 0685692 号

索菱车载导航报 软著登字第
18 2014SR016445 2013.06.26 2013.07.01
警监控系统软件 0685689 号

索菱车载 GPS 音 软著登字第
19 2014SR016720 2013.07.31 2013.08.15
像控制系统软件 068596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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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 GPS 车辆调
软著登字第
20 度及地理信息服 2014SR019050 2013.07.31 2013.08.15
0688294 号
务平台软件

索菱兼容北斗卫 软著登字第
21 2014SR016441 2013.07.31 2013.08.15
星导航软件 0685685 号

基 GNiStar-2
软著登字第
22 芯片的车载导航 2014SR103523 2014.04.02 2014.04.02
系统软件 0772767 号

基于 NewLink
软著登字第
23 的汽车与手机互 2014SR102595 2014.03.04 2014.03.04
联系统软件 0771839 号

北斗导航与手
软著登字第
24 持设备互联系统 2014SR107708 2014.02.05 2014.02.05
软件 0776952 号


5、美术作品登记证书

创作完成
序号 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日期

1 SL-675278A 操作界面一 国作登字-2014-F-00148085 2014-1-8

2 SL-675278A 操作界面二 国作登字-2014-F-00148086 2014-1-10 00148086

3 SL-675279A 操作界面一 国作登字-2014-F-00148087 2014-1-15 00148087

4 SL-675279A 操作界面二 国作登字-2014-F-00148088 2014-1-18 00148088

5 SL-675281A 操作界面一 国作登字-2014-F-00148089 2014-1-22 00148089

6 SL-675281A 操作界面二 国作登字-2014-F-00148090 2014-1-28 00148090

(三)租赁房产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均按期缴纳租金。

房屋租赁
房地产
序号 出租方 物业地址 物业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 备案登记
权证
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
深圳 市福 自
观澜街道福民
民茜 坑老 2012/01/05 151,157.60
1 社区茜坑老村 17,177 ㎡ 无 已备案
围股 份合 至 元/月
索菱工业园 A、
作公司 2017/01/04
B、C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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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
观澜街道茜坑
深房地 自
冠彰 电器 社区冠彰厂房
20,627.3 字第 2011/07/04 247,528.68
2 (深 圳) 第 6 栋、厂房 已备案
9㎡ 5000437 至 元/月
有限公司 第 7 栋、宿舍
737 号 2016/07/03
第 8 栋、宿舍
第9栋

深圳市宝安区 深房地 自
冠彰 电器
观澜街道茜坑 5,436.88 字第 2011/07/04 65,242.00
3 (深 圳) 已备案
社区冠彰厂房 ㎡ 5000437 至 元/月
有限公司
第5栋 737 号 2016/07/03

注:根据公司与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签订的《退租合约》,公司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不再租用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的宿舍(六层),面积 3,105 平方米,
对应租金为 37,200 元/月。

1、公司租赁的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5 栋、第 6 栋、厂
房第 7 栋、宿舍第 8 栋、宿舍第 9 栋

(1)该租赁土地的土地类型、规划、用途

该房屋的出租人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房地字第 5000437737
号”房地产证,为此等房地产的合法所有权人,目前由发行人租用,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7 月 4 日至 2016 年 7 月 3 日。租赁合同内容合法,且已经在宝安区政府
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案号:宝 ID002215 号、宝 ID002288 号)。根据
该《房地产证》所记载,该房屋所附着土地类型为国有土地,规划和用途为工业
用地。根据本保荐机构的实地核查,截至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租赁此等
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房地产证 租赁面积
房屋名称 发行人具体使用情况 租赁期限
记载用途 (平方米)

厂房 第一层:办公室

厂房 第二层:办公室

厂房 第三层:办公室 2012/02/05-
厂房 5 栋 5,436.88
2016/07/03
厂房 第四层:拟用作本次发行上市的募
投项目“汽车影音导航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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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 6 栋 厂房 生产车间 6,185.52

厂房 7 栋 厂房 生产车间 4,363.12

第一层:员工食堂 2011/07/04-
宿舍 8 栋 宿舍 9,135.85
发行人员工宿舍,共五层 2016/07/03

第一层:食堂
宿舍 9 栋 宿舍 942.90
第二、三层:宿舍


经核查,发行人租用的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实际用途与附
着土地类型、规划、用途相符,发行人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部分内部装修,
包括将厂房装修为厂区办公室,不违反有关建筑管理法律法规之规定,且已办理
了相关的手续,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

(2)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核查

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企业中文名称 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福民村茜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纪秀丽

研发、生产经营马达、体育运动器材、家用小电器及配件、婴儿床
经营范围 及婴儿车系列、电脑液晶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机;产品 100%外销。
增加: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港币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港币 3000 万元

市场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登记日期 1994 年 1 月 20 日

经营期限 自 1994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止

股东(发起人) CITIBEST GLOBAL LIMITED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董事长:纪秀丽
员 副董事长:李文靖
董事:李子南、郭纪秀凤、黄见煌
总经理:李文清
副总经理:黄见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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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

(3)与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①冠彰厂房第 6 栋、厂房第 7 栋、宿舍第 8 栋、宿舍第 9 栋

发行人与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标的为
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6 栋、厂房第 7 栋、宿舍第 8 栋、宿舍第 9 栋。合
同相关条款如下:

租赁期限:2011 年 7 月 4 日至 2016 年 7 月 3 日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20,627.39 ㎡

月租金额:247,528.68 元(租赁期内无调整)

租赁期满后续安排:在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有如下约定:本合同约定之租赁
期间届满,乙方(发行人)需继续租赁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3 个
月向甲方(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
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
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②冠彰厂房第 5 栋

发行人与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标的为
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5 栋。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租赁期限:2012 年 2 月 5 日至 2016 年 7 月 3 日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5,436.88 ㎡

月租金额:65,242 元(租赁期内无调整)

租赁期满后续安排:在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有如下约定:本合同约定之租赁
期间届满,乙方(发行人)需继续租赁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3 个
月向甲方(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
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
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4)公司租赁上述土地是否存在暂停租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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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为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地,在房屋租赁期内,公司合法拥有上述租
赁房产的使用权,有权按照相应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占有、使用该等房地
产,该等租赁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核查,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将上述原用于自用的房
屋用于出租的原因是其主要生产设备及人员已经搬迁到广东省惠州市,上述房屋
于发行人租赁前已经闲置。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确认双方租赁合同的履行
不存在纠纷和争议,其无意中止租赁合同的履行。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如发行人
还需要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保证发行人的优先承租权。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租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5
栋、第 6 栋、厂房第 7 栋、宿舍第 8 栋、宿舍第 9 栋房产不存在暂停租赁风险。

(5)公司租赁上述土地是否对公司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发行人租赁使用冠彰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相关房屋的情形符合该等房屋及
所附着的土地类型、规划和用途。出租方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国法人,与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的中
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
金额、定价调整机制、租赁期满后续安排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合法有效,不
存在中止或暂停租赁的风险。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出租方将保证
发行人的优先承租权。若因租赁期限届满后第三方提出的承租条件高于发行人或
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终止租赁房屋,鉴于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市场交易活跃,发行人
周边地区房源较为充足,发行人亦能比较容易在深圳当地寻找合适的厂房继续相
应生产活动。据此,发行人承租冠彰电器房屋不会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不会构
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2、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老村索菱工业园 A、B、C 栋

(1)出租房产的来源

公司租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老村索菱工业园A、B、C栋房屋
尚未取得房产权证,该部分出租厂房均系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自建
物业。

公司该等租赁均已和出租方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签订《房地产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已经在深圳市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备案号:
宝ID001655(备))。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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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宝安区自建房使用权利证
明》,证明该出租房产使用权利人为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同时,深
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承诺: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老村
索菱工业园所占用的土地为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本股份
合作公司”)集体土地,此等土地上附着的厂房(A、B、C栋,建筑面积17,177平
方米)由本公司出资建设。上述土地及房屋已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
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作为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办理了申报手
续,相关房产权利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本股份合作公司确认:本股份合作公司
有权出租上述房屋,在租赁期限内没有改变此等房屋用途或者进行拆迁的计划,
此等房屋也未被政府列入拆迁计划或拆除范围;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租赁
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出租方无法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将提前通知发行人,
并给予合理搬迁时间;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如发行人还需要继续租赁,保证发行
人的优先承租权。”

发行人所租赁房屋的产权问题是深圳在城市发展中工业用地供应紧张导致,
具有特定的历史原因。该现象在深圳地区具有普遍性。目前,公司已使用该部分
房屋从事生产经营已超过10年,期间并未发生争议和纠纷。

(3)该租赁土地的土地类型、规划、用途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
老村索菱工业园A、B、C栋房屋、建筑面积14,072㎡的房屋(占公司租用房屋总建
筑面积的35.06%,占公司正在使用房产面积21.35%)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出租人对上述物业已按照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作为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
办理了申报手续,确认上述物业用地为建设用地。现阶段公司租用该部分房屋主
要用于仓储、宿舍、研发和部分生产。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房屋 占地面积(平方米) 占公司租赁总面积比例

生产区 2,018.00 5.03%

仓库区 10,036.00 25.00%

研发区 2,018.00 5.03%

合计 14,072.00 35.06%

注:公司租赁房产总面积40,136.27平方米,其中14,072.00平方米为租赁无房屋产权证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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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发行人租用的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建设的部分房屋未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发行人目前租赁该等房屋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
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所列的“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故发
行人对该等房屋的租赁使用不符合有关土地管理、建设规划的法律规定。但发行
人承租该等房屋目前的实际用途与其租赁登记的用途一致。

(4)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核查

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企业名称: 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老村居民小组办公楼(办
地址:
公场所)

法定代表人: 张吉欣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经营范围:
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市场主体类型: 股份合作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自 2004 年 12 月 17 日起至 2054 年 12 月 17 日止

集体股(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合作股(刘
股东(发起人)
桂芳等村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董事长:张吉欣
管理人员 董事:刘国平、钟玉芬、张镜东、张文新
监事:刘锦霞、张振华、张建明、邓石奎、彭连胜
总经理:张镜东

经访谈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关联、亲属或其他关系。

(5)与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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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4 日,发行人与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签署了《房屋
租赁合同》,租赁标的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福民社区茜坑老村索菱工业园 A、
B、C 栋。合同相关条款如下:

租赁期限:2012 年 1 月 5 日至 2017 年 1 月 4 日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17,177 ㎡

月租金额:151,157.60 元(租赁期内无调整)

租赁期满后续安排:在租赁合同第二十一条有如下约定:本合同约定之租赁
期间届满,乙方(发行人)需继续租赁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1 个
月向甲方(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根据发行人与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签订的《退租合约》,发行
人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不再租用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的宿舍(六
层),面积 3,105 平方米。

(6)公司租赁上述土地是否存在暂停租赁风险

因出租方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未能取得前述租赁房产的产权证
书,公司仍然面临承租该等房产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带来的潜在风险,其中包括该
等房产被拆迁导致暂停租赁风险。

针对上述拆迁风险,2011 年 11 月 14 日,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
管理局下发《关于出具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不在近 5 年拆迁范围之
内证明的复函》(深规土宝函[2011]1753 号),确认在索菱公司提供的,由深圳
市红日龙工程测量有限公司出具的《用地测量报告》中测定的位于宝安区观澜街
道指定地点四至坐标范围内,索菱公司租赁的上述厂房范围内目前尚无相关市政
拆迁项目实施。

关于出租人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单方面终止租赁或拆迁导致的
暂停租赁风险,经访谈确认及出租人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出具承诺,其有权出租上述房屋,在租赁期限内没有改变此等房屋用
途或者进行拆迁的计划,也未被政府列入拆迁计划或拆除范围;在租赁合同有效
期内,如因租赁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出租方无法履行租赁合同,出租方将提
前通知发行人,并给予合理搬迁时间;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如发行人还需要继续
租赁,保证发行人的优先承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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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行亦作出承诺:“如果发行人租赁上述房产期间,该等租赁
房产被拆除、拆迁、收回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使用该房产、
并给发行人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处罚的直接损失,或因拆迁可能
产生的搬迁费用、固定配套设施损失、停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
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等),本人愿意承担因上述原因产生的所有拆除、搬迁的
成本与费用,并愿意就发行人因搬迁、拆除所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发行人承
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租赁房屋在可预见的期间内被拆迁或其他原因导致暂停
租赁风险较小。

(7)公司租赁上述土地是否对公司稳定经营产生影响

①公司租赁上述土地后续安排

发行人目前租用的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厂房 A 栋第二层原作为
发行人生产车间,占用面积 2,018 平方米。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等厂房
内的生产线已停止生产。

发行人目前租用的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厂房 A 栋第三层实际为
技术中心一部分,占用面积 2,018 平方米。经核查,该技术中心部分器材属于一
次性产品,无法像普通机器设备进行拆除后异地组装。因此拟将现有技术中心在
募投项目实施时同步进行搬迁至目前已租用的冠彰厂房 5 栋第 4 层,建设全新的
研发中心。

鉴于发行人目前租用的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其他房屋均用作仓
储或宿舍,均已办理合法租赁登记手续,租赁方亦出具承诺无意中止租赁合同履
行,故发行人尚未列入搬迁计划。

②保荐机构对公司租用上述土地是否对公司稳定经营产生影响意见如下:

发行人承租深圳市福民茜坑老围股份合作公司的房屋虽然未能取得产权,但
不会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针对无证房屋租赁
问题,公司目前已经对主体部分进行了搬迁,新的生产场地具有合法产权证照,
且公司与出租方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搬迁部分主要是公司
的研发区、部分生产区、仓库,其中公司租赁生产区和研发区面积为 4,036.00
平方米,占目前公司租赁房屋总面积的 10.06%,占公司目前租用和自有房产总面
积 6.12%,占比较小,对公司生产影响较小;同时根据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
员会宝安管理局下发《关于出具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不在近 5 年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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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范围之内证明的复函》(深规土宝函[2011]1753 号),该租用土地目前尚无相
关市政拆迁项目实施,未来被拆迁的风险较小;公司已经在该土地上持续经营超
过 10 年,经营期间未发生任何争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该等厂房内的生
产线已停止生产。

(四)专利许可使用情况

本公司目前经许可使用的主要专利权情况如下:

序 许可专利权名称 许可人 许可范 许可地域 许可年限 合同签订
号 围 日期

制造限于中
国大陆(不包
DVD
制造/销 括香港/澳门 2012 年 08
1 VIDEO/AUDIO/ROM ONE-RED,LLC 5年
售 /台湾地区), 月 15 日
PLSYRT 专利许可协议
销售范围全
世界

使用、制 2012 年 12
造、进 月 31 日
Toshiba Corporation(株 式 会 社 2010 年 12
2 DVD Patent(DVD 专利) 口、销 全世界 (到期后
东芝) 月 15 日
售、许诺 可自动延
销售 期 5 年)

全 世 界
使用、代 (Audio MPEG
AUDIO MPEG,INC(Audio MPEG) & 永久有效
工、制 授权范围为
SOCIETA'' ITALI ANA PER LO (除非专 2010 年 10
造、进 美国/SISVEL
3 MP3 SVILUPPO 利到期或 月1日
口、销 授权范围为
DELL''ELETTRONICA,S.I.SV.EL., 者任何一
售、许诺 除美国以外
S.P.A.,(SISVEL) 方违约)
销售 其他国家和
地区)

制造限于中
国大陆(不包
DVD VIDEO/AUDIO/ROM 制造/销 括香港/澳门 2012 年 10
4 THOMSON Licensing(S.A.S) 15 年
PLSYRT 专利许可协议 售 /台湾地区), 月 15 日
销售范围全
世界

2015 年 1
Bluetooth Quallified Bluetooth Special Interest 制造/销 月8日
5 全世界 永久
Design Listing Group 售 /2014 年
12 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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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tificate of Radio 制造/销 2015 年 1
6 Telefication 日本 永久
Equipment in Japan 售 月5日

(五)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情况

本公司目前经许可使用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软件著作权名称 许可人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Microsoft
WinCE Core 6.0 Runtime
1 WinCE Licensing 发行人
License
GP


(六)其他许可使用情况

序号 许可名称 许可人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SRS.Technology WOW HD(显著增强单声道和
SRS
1 Rights/Trademarks 发行人 立体声(双声道)的回放效
Labs,Inc.
(SRS 专有技术、商标) 果的技术包)


(七)发行人的特许经营权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特许经营权。

(八)发行人的技术水平与研发

1、核心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多项在国内外处于领先水
平的核心技术,具体核心技术如下:

(1)车联网应用平台

主要整合了一键导航、远程防盗监控、动态交通、3D 导航、3G 无线互联网、
多媒体娱乐、紧急救援、语音识别等多项核心技术功能。一键导航功能将呼叫中
心和车辆通过无线网络连接起来,实现了一对一人工服务,简化了繁杂的操作流
程;远程防盗监控可全天候锁定汽车,通过与手机的互动,实时向车主反馈车的
位置信息,确认车辆的安全性;动态交通能够根据相关历史数据和最新的交通信
息,为车主提供动态线路信息;紧急救援功能使得驾驶员在驾驶途中出现突发事
故等情况下,只要按下紧急通报按钮,就会接通专线,后方服务台在掌握出事现
场的基本情况后,迅速准确地与相关救援机构取得联系,确保行车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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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卓车载应用平台

该平台采用基于第二代安卓 Android4.4.2 深度优化系统,Android/Win8 双
界面风格,采用双核 CORTEX A9+4 核 GPU,超大数字屏的 10.1 寸高分辨率(1024
×600)、内置内存 1G DDR3,8G/16G Inand Flash 电容式全屏触控一体式物理感
应键组合,支持 4TB 移动硬盘、双 USB2.0 高速接口、HDMI/MHL/USB/Wi-Fi 等多
种智能手机互联、多种地图及多模导航、全功能网页浏览等。该平台通过原车 CAN
接口解码原车的数据将车辆的空调、行车数据、里程油耗、雷达等功能显示在车
机的显示屏上,通过多路视频输入等方式实现导航,蓝牙,3G 上网,收音,
DTV/ATV/DVR,倒车后视,WIFI 热点,手机互联等功能;同时优化了硬件设计,
运行速度较传统 ARM11 提高 2 倍以上,提高了设备灵敏度和运行速度。

(3)北斗二代+GPS 导航双卫星系统应用平台

该平台支持北斗/GPS 双模式卫星接收及双模式联合定位解算。北斗/GPS 双卫
星共同参与定位,可实现在大多数复杂定位环境下仍可达到水平定位精度 5m、垂
直 10m 的定位精度,提高定位的精确度。在 GPS 受人为或者非人为干扰的时候,
北斗/GPS 组合能提供更强的抗干扰能力;北斗/GPS 组合在同一时间锁定的卫星颗
数更多,使得启动时间更快;在城市峡谷、山区、森林地带,北斗/GPS 组合提供
更多的卫星选择,使得导航定位的可用性更强。从而较好满足了现代交通车辆智
能化管理的要求。

(4)全触控智联系列平台

该平台具有智能扩展能力,支持与三星、HTC、华为等品牌智能手机(基于安
卓系统)的同步镜像操作,将手机通讯功能、影音功能、手机导航功能、娱乐功
能等海量手机应用接入车机屏幕,并且可以在车机屏幕上操控,同时支持对手机
充电。

(5)高速 PCB 信号完整性设计技术

随着车载导航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功能越来越强大,双工甚至多工模式在产
品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这使产品设计越来越复杂。在产品设计中,产品的内部
空间布满了大量封装器件、高速逻辑器件、低频大功率器件及高频小信号器件,
设计人员不得不通过增加 PCB 板的层数来减少信号与信号间的相互影响,在这种
充满各种数字信号、模拟信号及大功率信号的条件下,如何防止各种信号之间的
辐射与传导干扰,确保各种信号的传输完整性,是产品设计的关键。公司在产品
设计中,充分利用仿真技术,建立 IBIS(Input/Output Buffer Inform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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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fation)模型,能够及时解决产品设计中各种高速信号传输中的时序、反射、
过冲、振铃、串扰、电源地弹等问题。

(6)电磁场高速自动扫描技术

随着汽车电子工业的发展,汽车上的电子设备越来越多,如何保证它们的稳
定工作、防止各种汽车电子设备的相互干扰涉及到使用者的安全问题。公司利用
电磁场高速自动扫描技术,通过扫描器的探头检测由于高频电流发生变化而引起
的电磁场的变化,通过系统提供 RF 电流在 PCB 上空间分布的视觉图像,从而使工
程技术人员在进行电磁兼容性标准测试前就能发现相关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有
效地抑制或消除了电子设备的对外电磁干扰。

(7)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

随着物联网应用的发展,“大数据”开始在车载管理系统中的应用。通过“大
数据”技术解决和实现车辆海量信息远程采集、分析、挖掘、存储、并发及管理,
以保证车载无线终端采集和传送到信息中心的的信息数据正确、实时、有效,同
时由信息中心进行智能车载的统一部署和集中管理,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智能车
载管理,进一步提升智能车载产品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公司物联网大数据应用的
核心是设计、开发大数据运行处理 Hadoop 软件平台,包括 HDFS(Hadoop 分布式
文件系统,提供海量数据的采集和存储)和并行计算框架(MapReduce,提供对数
据的计算)。

(8)嵌入式软件系统设计技术

车载无线终端的强大操控功能由公司自主开发的嵌入式软件系统实现。该软
件系统采用 SPD 设计,采用松耦合分布式软件架构,包括 WinCE 系统的 BSP 底层
软件、APP 应用层软件、MPEG(MP5)解码软件、MCU 系统逻辑处理软件、总线
(CAN,LIN,IE BUS)读取/应用管理软件、UI 等,具有开放、统一、兼容主流文
件操作系统和主机平台、使用简便、功能可扩展、软件易升级等特点。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其进展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名称 用途 进展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

位置服务 北斗 2/GPS 双模导航系统平台 北斗位置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4 月

位置服务 高性能智能 SOC 芯片导航系统 智能车载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5 月

车联网服务 NewLink 智能互联系统 移动互联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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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服务 汽车运行环境监控系统 安防控制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7 月

控制系统服务 RFID 模块的汽车控制系统 安防监控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7 月

车联网服务 互联网汽车 OBD 智能系统 移动互联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7 月

控制系统服务 智能测速记录仪控制终端 安防监控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7 月

控制系统服务 airpin 智能控制系统 智能监控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8 月

CAN 通讯 分体挂屏系列平台 车载导航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8 月

安防监控系统 后视镜项目 安防监控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8 月

车联网服务 大屏安卓无线扩展平台 移动互联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9 月

车联网服务 ES250 安卓盒扩展平台 移动互联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9 月

CAN 通讯 东风 D28/D27 项目 导航车载通讯 正在进行 2015 年 10 月

车联网报务 PX2 阿里云项目 移动互联服务 正在进行 2015 年 10 月


3、主要研发项目及产品及拟投资研发项目及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产品生产技术所处阶段
项目名称
大批量生产 小批量生产 研发阶段

一、主要产品
D37 系列 A6 平台产品 √

M16 系列 MTK 平台产品 √
S26XI 系列睿智 A5 平台产品 √

车载物联网应用产品 √

手机互联系列产品平台 √

高精度位置服务 √

蓝牙声控车载导航 √

北斗 2/GPS 双模导航系统平台 √

高性能智能 SOC 芯片导航系统 √

NewLink 智能互联系统 √

汽车运行环境监控系统 √

RFID 模块的汽车控制系统 √

互联网汽车 OBD 智能系统 √

智能测速记录仪控制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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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pin 智能控制系统 √

分体挂屏系列平台 √

后视镜项目 √

大屏安卓无线扩展平台 √

ES250 安卓盒扩展平台 √

东风 D28/D27 项目 √

PX2 阿里云项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全中控触控系列产品平台 √

安卓 4.0 系统物联网软件平台 √

主动安全导航系统产品平台 √

4、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研发费用及产品开发流程

(1)研究机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创新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技术产品研发作为企业
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技术支撑,秉承“市场引领研发,研发促进经营的”的研发
方针,坚持走以自主开发为主,同时积极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创新发展道
路,努力实现“生产一代、研发一代、预研一代” 。为此,公司成立了专门从事
新产品研发的“技术中心”,下设前装开发部、产品设计部、技术发展部、设计验
证部、样机部及研发资料组、BOM 制作组、产品改善组。公司研发中心组织架构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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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主要部门工作内容如下:

前装开发部:前装新产品的规划与设计;确保产品生命周期的定义、实施及
符合性,致力于产品开发的效率;确保设计开发产品的顺利量产,产品品质符合
客户的要求。

产品设计部:规划及实现产品平台性开发;产品平台方案选型及规划;新产
品设计导入;新产品方案构思策划。新产品原理图、PCB 整合规划设计;设计、
部件、模块、零件和使用工具的标准化做需求分析,定义平台架构,编写概要设
计等相关文档。
技术发展部:规划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研发人力资源的规划与招聘;产品
平台方案选型及规划实现产品平台性开发;协调及整合平台整体资源,不断采用
新材料、新技术,努力提高公司产品质量。
设计验证部:负责对新产品零部件样品的确认及评估,并负责对新产品进行
设计验证。
样机部:负责样机的物料准备与制作。

(2)研发人员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非常重视对人才的培养,经过
多年的积淀,公司培养出了一批在业内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骨干。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208 人。

(3)研发费用

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报告
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 9,322.16 万元,占报告期内总营业收入的 4.00%,居
行业前列。公司报告期各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费用 3,118.76 3,031.67 3,171.73

营业收入 77,077.62 74,609.89 81,487.78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4.05% 4.06% 3.89%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每年投入的研发费用均已超过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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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开发流程

公司按照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订了规范的产品开发流程,
在实施产品开发管理的同时,根据产品开发的需要,不断优化开发流程。公司目
前的产品开发流程如下:




5、报告期内研发项目

年份 完成研发项目内容 研发费用 研发人员

G-car.s 平台 C 方案、吸机屏项目开发、SMART3 平台、
3,171.73
2012 A8(Android2.3)平台、8900 平台(高端车型平台)、马自 197 人
万元
达 2012 款平台等十个项目

MTK3353 方案、MTK3360 方案、csr S3662 睿智 A6 平台、
G-Car S 平台(车联网)、高稳定性操作系统的软硬件技
术、高性价比导航平台、中长距离通讯技术、CAN LIN IE
总线技术、安卓操作系统研究、数字功效及电源的研究、 3,031.67
2013 189 人
高清终端显示系统、手机与车载无线对接交互系统、车载 万元
诊断终端显示系统、实时信息导航系列产品平台和安卓系
统 3G 物联网软件平台,为大连中升集团、庞大汽贸集团
等大型集团公司开发三个平台、两个方案、200 多款设备

实时信息导航系列产品平台、安卓系统 3G 物联网软件平
台、主动行车安全系统、H311C 东风物联网 N/C 系统、兼
3,118.76
2014 容北斗定位系统、PRIMA 带胎压检测平台;为华晨、东风、 208 人
万元
一汽马自达、一汽解放、上海通用、南京金龙、伊朗车厂、
海外麦克车厂等多家车厂研究和开发多款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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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目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肖行亦先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肖行亦先生除持有本公司 64.59%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因此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在未来发生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保障发
发行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行亦于 2012 年 4
月 21 日承诺:

目前,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索菱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与索菱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作为
索菱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
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索菱股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作为索菱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利用对索菱股份的控制地位损害索菱股份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其他下属企业没有经营与索菱
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其他下属企业将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经
营与索菱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经营任何对索菱股份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成
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经营
与索菱股份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索菱股份的生
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人保证上述承诺在索菱股份于国内证
券交易所上市且本人作为索菱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有任
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承担因此给索菱股份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
失和间接损失)。

二、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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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分类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肖行亦 持有本公司 64.59%的股权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
本公司股东 持有本公司 7.65%的股权
业(有限合伙)

北京华商盈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98%的股权

公司原董事萧行杰配偶之弟
曾持有其 100%股权,且萧行
公司原董事关系密切的
中山市古镇索菱灯饰电器厂 杰任该公司副经理,已注销。
亲属控制的企业
萧行杰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
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原董事萧行杰配偶之弟
公司原董事关系密切的 曾持有其 50%股权,已转让。
中山市宏臻电子有限公司
亲属控制的企业 萧行杰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
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原董事萧行杰配偶之妹
曾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实
公司原董事关系密切的 际控制人肖行亦之妹肖翠环
中山市百灵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亲属控制的企业 曾任经理,已注销。萧行杰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
本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
人关系密切的亲属控制 江西明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行亦之妹萧翠环持有其 90%
的企业 股权。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郭飞曾
持有其 100%的股权,已转让。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控
深圳市航仕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郭飞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不
制的企业
再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肖行亦、吴文兴、何德旭、国世平、洪小清、王启文、叶玉娟、
管理人员 蔡建国、邓庆明、邓先海、唐娟英、冯照明、钟贵荣

注 1:中山宏臻系公司原董事萧行杰配偶之弟邓文焕持有其 50%股权,2011 年 12 月 21
日,邓文焕与无关联的第三方李泽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中山宏臻 50%股权转让给
了李泽胜,转让后,邓文焕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2 年 1 月 10 日,中山宏臻完成了上述
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萧行杰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注 2:百灵仕电子系公司原董事萧行杰配偶之妹邓转带持有其 100%股权,且公司实际控
制人肖行亦之妹萧翠环任经理。2012 年 3 月 19 日,邓转带与无关联的第三方李斌、李冬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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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百灵仕电子 100%股权分别转让给了李斌、李冬,转让后,邓转带
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2012 年 3 月 23 日,百灵仕电子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工商变更
登记。百灵仕电子已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销登记手续。萧行
杰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注 3:深圳市航仕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郭飞控制的企业,郭飞持
有其 100%的股权。2012 年 1 月 18 日,郭飞将该股权转让给了无关联的第三方张迎。转让后,
郭飞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不在该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郭飞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注 4:中山市古镇索菱灯饰电器厂系公司原董事萧行杰配偶之弟邓文焕持有其 100%股权,
且萧行杰任该公司副经理。2012 年 9 月 14 日,中山市古镇索菱灯饰电器厂在中山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完成注销登记手续。萧行杰自 2013 年 10 月 8 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

注 5:江西明日现阶段股权结构为肖行亦之妹萧翠环持有该公司 90%股权,滕维祥持有该
公司 10%股权。滕维祥除与萧翠环除共同投资江西明日外,与发行人没有关联关系。发行人
与江西明日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

(二)发行人的关联方江西明日具体情况

1、江西明日的股权结构、股东背景、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情况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江西明日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号: 360400210027757

企业名称: 江西明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九瑞大道以北、第四加油以东

法定代表人: 萧翠环

一汽马自达、进口马自达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美容;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销售;
经营范围: 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经营至 2016
年 9 月 24 日)(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市场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登记日期:2011 年 7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2011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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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江西明日提供的资料及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
日,江西明日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萧翠环 450.00 90.00%

滕维祥 50.00 10.00%

经核查,江西明日不设董事会,由萧翠环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滕维祥任监
事。

(3)根据江西明日提供的资料及本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其专一从
事马自达品牌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业务。

2、江西明日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明日总资产为 3,769.48 万元,净资产为 157.42
万元,2014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3,739.80 万元,净利润为-110.59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发行人的经营往来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全部供应商和客户名单,未发现江西明日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
来。同时根据江西明日出具的说明,其未与发行人开展任何形式的采购、销售或
其他经营性业务活动。

根据发行人、江西明日的确认及本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的核查,除萧翠环
外,江西明日及其股东滕维祥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由于发行人所生产的产
品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汽车用品,在产业链意义上与江西明日的经营范围及实际
业务构成上下游业务关系,但发行人与江西明日并无实际经营往来。另外,根据
江西明日的说明,该公司专一从事马自达品牌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而根据发行
人与其客户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合同中约定,发行人不得通过任何方
式向除甲方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供应合同产品(MAZDA 轿车系列专用的备
件和用品)。由于发行人产品均为专车专用,在上述排他性条款的约束下,发行人
的产品不能售予作为马自达品牌专一销售商的江西明日,否则将会导致发行人违
约。经核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江西明日与发行人事实上也没有经营
往来。江西明日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作出承诺,江西明日未与发行人开展任何形
式的采购、销售或其他经营性业务活动,无任何经营往来;未来不会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开展任何形式的采购、销售或其他经营性业务活动,不会发生
任何经营往来。发行人、肖行亦、叶玉娟分别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作出承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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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未来不会与江西明日开展任何形式的采购、销售或其他
经营性业务活动,不会发生任何经营往来。萧翠环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作出承诺,
萧翠环从未、未来也不会通过江西明日、萧翠环控制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与萧翠环
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实体,与发行人开展任何形式的采购、销售或其他经营性业
务活动,不会发生任何经营往来。

本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萧翠环持有江西明日 90%股权的情况,不会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成员在关联方任职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之“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五、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四)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未发生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五)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未发生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六)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七)报告期内有效的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9 日与招商银行签订循环授信额度 3,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合同。2012 年 1 月 16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新的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替换原有的授信额度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2013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新的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
2014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
同。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及其配偶叶玉娟分别为该部分综合授信合同提供不可
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本公司以购置价值为 8,788,927.25 元(含固定
资产增值税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提高最高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有效期自 2011
年 6 月 10 日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

2、本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
高融资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本公司控股股东
肖行亦及其配偶叶玉娟以其个人房产(抵押房产评估价为 8,580,784.00 元)为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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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为该融资协议项
下的所有债务提供个人绝对保证。2011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修改协议,本公司为协议
下融资提供担保条件变更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为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债
务提供个人绝对保证;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为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本公司提供保证金额为 1000 万元的银行账户质押担
保。2011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
金额为 1,000 万元的银行账户协议,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及其配偶叶玉娟以其
个人房产(抵押房产评估价为 8,580,784.00 元)为该融资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提
供抵押担保。2013 年 8 月 8 日,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署《保证金质押协议》,本公司同意不时以其所拥有的金钱以保证金形式向花旗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质押担保。2014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花旗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的《修改协
议》(编号:FA751979100720-c),将约定最高融资额修改为 5,000 万元,贴现业
务与应付账款融资额均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同时公司与该行签订了
《贴现业务服务协议》。该部分合同的担保有效期自 2011 年 11 月 28 日自 2014
年 5 月 28 日。

3、本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与中信银行签订循环授信额度为 6,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与中信银行签
订循环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替代原合
同,授信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3 年 5 月 22 日止。2013 年 6 月 3 日,本
公司与中信银行新签订环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和最高额应收
账款质押合同,授信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3 日至 2014 年 6 月 3 日止。2014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新签订循环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和最
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授信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3 日止。本
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为该部分综合授信合同的所有债务承担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有效期自 2011 年 4 月 28 日自 2016 年 6 月 3 日。

4、本公司之子公司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为新建汽车影音与导航系统项目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支行于 2010 年 12 月 9 日签订借款合同总金
额为 7,000 万元的《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并约定以新建汽车影音及
导航系统项目建设期土地使用权及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抵押
资产。另外,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及其配偶叶玉娟亦为本借款合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均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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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行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有效期自 2010 年 12 月 31 日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 2013 年 2 月 28 日签
订融资额度为 3,000 万元《融资额度协议》,额度使用期限自 2012 年 8 月 7 日至
2013 年 8 月 7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签订融资额度为 3,750 万元《融资额度协议》,额度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9 日至 2015 年 4 月 1 日。肖行亦为该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自
2013 年 2 月 28 日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6、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东方珠
宝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东方珠宝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 5,000 万
元的《综合授信协议》。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叶玉娟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叶玉娟及其女儿肖雅天分别以价值为 453.79 万元
和 5,000 万元的房产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该部分合同的担保有效期自
2013 年 3 月 26 日自 2015 年 5 月 7 日。

7、本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授
信额度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 4,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
同》。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和叶玉娟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九江妙士酷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 2013 年 7
月 30 日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

8、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签订
授信额度为 7,000 万元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为该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和叶玉娟为该授信额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自 2015 年 5 月 19 日。

9、本公司之子公司广东索菱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和 2014 年 12 月 10 日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东方珠宝支行签订贷款额度为 10,000 万元的
《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和 2 份《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变更
协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和叶玉娟为该借款
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东索菱、肖行亦与叶玉娟的女儿肖雅天、本公司、
九江妙士酷分别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双方确认价值为 12,839,076.00 元)、个
人房产的剩余抵押价值、机械设备(双方确认价值为 19,512,602.00 元)、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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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双方确认价值为 3,835,970.00 元)为该借款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抵押担
保。担保有效期自 2014 年 10 月 28 日自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八)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何德旭、国世平、洪小清对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
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审核了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的关联方担保的相关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的关联方担保,独立董
事认为:

1、关联方担保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联方担保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之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3、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1、《公司章程》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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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对
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1)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之外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2)除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计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
他对外担保事项;

(3)未达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
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

(4)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
的关联交易事项。

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
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第二十九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
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1)基本原则

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

②符合公司日常业务中一般商业条款和法定程序的原则;

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的原则。

(2)对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和表决程序的规定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十九条: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大会
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的,其
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说明并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没有说明情况或回避表决的,其所
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关联交易事项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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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
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对关联交易权力和程序所作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审批关联交易;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的权限为单项交易金额不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的 5%或单项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若单项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还应先提交独立董事
认可。公司董事会授予总经理审批关联交易的权限为,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单
项交易金额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单项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人
民币。

(十)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将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回避制度等内容,严格
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有利于公司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
平、公正。

本公司加强了对关联交易的外部监督,从外部聘请了3名独立董事,公司将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制度》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价格
的公允和合理。《独立董事制度》规定重大关联交易(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
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或单项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的交
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聘请中介
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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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间

肖行亦 董事长、总经理 2013.10—2016.10

吴文兴 副董事长 2013.10—2016.10

王启文 董事 2013.10—2016.10

叶玉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3.10—2016.10

蔡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13.10—2016.10

邓庆明 董事、副总经理 2013.10—2016.10

何德旭 独立董事 2013.10—2016.10

国世平 独立董事 2013.10—2016.10

洪小清 独立董事 2013.10—2016.10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
得超过六年。各董事简况如下:

1、肖行亦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硕士学历。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1 月任中山市第三塑料厂项目经理;1988 年 2 月至 1991 年 5 月
任深圳市环卫塑料厂车间主任;1991 年 6 月至 1997 年 9 月创办深圳龙华模具开
发设计经营部;1997 年 10 月创立索菱有限,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2009 年
8 月创立九江妙士酷,担任董事长至今;2011 年 12 月设立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2008 年度和 2009 年度被评为中国汽车用品行业十大风云人物。

2、吴文兴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大专学历。1990
年至 1993 年任深圳三辉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 年至 2000 年任佳瑞达实业有
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 年至 2009 年 8 月任索菱股份副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今
任九江妙士酷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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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启文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硕士学历。1988
年 9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职于东风汽车公司财务会计部;1994 年 3 月至 1997 年
4 月,任职于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1997 年 5 月至 2002 年 10 月,
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服务公司质量总监室主任、融资服务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委员;2002 年 11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大鹏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06 年 9 月 28 日至 2014 年 5 月 14 日,曾担任湖北回
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 年 3 月至今,在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工作;并兼任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
司董事;2008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兼任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2015 年 1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兼任志道隆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4、叶玉娟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MBA 工商管理硕
士。1986 年 9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深圳市百士特塑料彩印有限公司技术员;1997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5、蔡建国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大专学历。1986
年 9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江苏曙光电子仪器厂电子工程师;1993 年 1 月至 1995
年 5 月任香港嘉之华(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经理;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香港东强电子集团(深圳)东华科技开发部经理;2001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惠州天缘电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惠州
德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6、邓庆明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本科学历。1994
年 3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职于惠州市惠乐普集团惠乐普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生产
部经理,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该公司品质部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该公司制造部经理;2006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7、何德旭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生,西安交通大学经
济学博士。1984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兼任保利文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9 月,兼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9 月至今, 担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08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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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研究员;2006 年 5 月至今,兼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02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8、国世平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 年生,武汉大学博士研
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 年 12 月至 1988 年 10 月,任湘潭大学消费
经济研究所讲师、副教授;1988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2004 年 12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深圳市政府体改办处长;2005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深圳大学金融系主任;2005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
所所长。

9、洪小清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ACCA、中级会计师职称。
1999 年 11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聚美(东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职于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2005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先后任三明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副总裁;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东莞市科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
长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间

邓先海 监事会主席 2013.10—2016.10

唐娟英 职工监事 2013.10—2016.10

冯照明 职工监事 2013.10—2016.10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各监事简历如下:

1、邓先海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生,四川省商贸学校
达川教学部电子科技本科。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
有限公司质量工程师;2005 年 2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惠州市德赛汽车电子有限公
司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深圳东和精密技术有限公
司品质管理部经理;2010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品质总监。

2、唐娟英 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生,高中学历。1994
年至 2002 年任东莞市东坑镇东泉电子厂组长;2003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东莞市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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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骏全电子厂;2007 年至 2013 年任本公司车间主管,2013 年至今任本公司 PEC
主管。

3、冯照明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高中学历。1997
年至 2011 年任本公司仓管员,2011 年至今任本公司安全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间

肖行亦 董事长、总经理 2013.10—2016.10

叶玉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13.10—2016.10

蔡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13.10—2016.10

邓庆明 董事、副总经理 2013.10—2016.10

钟贵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3.10—2016.10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三年。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况如下:

1、肖行亦 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2、叶玉娟 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3、蔡建国 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4、邓庆明 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5、钟贵荣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生,大专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江西省泰和县农村信用社会计;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56)财务副总;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2010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蔡建国,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介绍。具有近二十年行业从业经验,早期专攻
车载音响产品,主导了所任职企业的产品开发、品质管理等工作,后期转型进行
车载多媒体导航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惠州德赛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牵头
开发的“一键式触摸 GPS 导航系统的研制”项目,在 2011 年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
奖励三等奖。在发行人任职期间,牵头策划开发的睿智系列车载信息终端的软件
平台获得市场好评,并申请了多项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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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
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近亲属持股情况

肖行亦 董事长、总经理 8,862.30 64.59% 叶玉娟、萧行杰

吴文兴 副董事长 73.77 0.54% 无

叶玉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8.04 0.13% 肖行亦之妻

蔡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57.38 0.42% 无

邓庆明 董事、副总经理 49.18 0.36% 无

邓先海 监事会主席 8.20 0.06% 无

钟贵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2.46 0.38% 无

萧行杰 无 196.72 1.43% 肖行亦之弟

李贤彩 无 319.67 2.33% 肖行亦母亲之妹

文锦云 无 30.00 0.22% 肖行亦之岳母

叶韵儿 无 20.00 0.15% 叶玉娟兄长之女

肖行亦妹妹萧翠环
陈嘉欣 无 20.00 0.15%
之女

肖行亦姐姐萧翠颜
李玉怡 无 10.00 0.07%
之女

邓仲豪 无 10.00 0.07% 萧行杰之岳父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
持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肖行亦 64.59% 64.59% 64.59%

吴文兴 0.54% 0.54% 0.54%

叶玉娟 0.13% 0.13% 0.13%

蔡建国 0.42% 0.42% 0.42%

邓庆明 0.36% 0.36% 0.36%

杨卓 0.30% 0.30%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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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 0.30% 0.30% 0.30%

张洪涛 0.22% 0.22% 0.22%

邓先海 0.06% 0.06% 0.06%

钟贵荣 0.38% 0.38% 0.38%

萧行杰 1.43% 1.43% 1.43%

庞念彬 0.36% 0.36% 0.36%

李贤彩 2.33% 2.33% 2.33%

文锦云 0.22% 0.22% 0.22%

叶韵儿 0.15% 0.15% 0.15%

陈嘉欣 0.15% 0.15% 0.15%

李玉怡 0.07% 0.07% 0.07%

邓仲豪 0.07% 0.07% 0.07%

注:截至 2013 年 10 月 8 日,邓仲豪已不再属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
亲属。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存
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已披露亲属关系
外,和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会计及出纳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前对外投资情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持有与公司利益
冲突的对外投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投资对象 持股比例

芜湖基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

深圳市半岛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

王启文 董事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12.33%

深圳市华夏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1%

深圳市汇中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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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均未进行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依
法享有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等各项福利外,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依法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并定期向社会保险统筹部门缴纳各项保
险基金。

2014 年度,本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情
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薪酬(万元)

肖行亦 董事长、总经理 48.06

吴文兴 副董事长 25.08

何德旭 独立董事 6.44

国世平 独立董事 6.44

洪小清 独立董事 6.44

叶玉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0.06

蔡建国 董事、副总经理 39.76

邓庆明 董事、副总经理 19.48

邓先海 监事会主席 17.13

唐娟英 职工监事 6.69

冯照明 职工监事 4.07

钟贵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6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单位与发行
姓名 职务 其他单位任职
人的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
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
份的公司
王启文 董事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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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志道隆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
无关联关系
所长、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无关联关系
何德旭 独立董事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无关联关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无关联关系

国世平 独立董事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 无关联关系

洪小清 独立董事 广东长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无关联关系

除以上人员和独立董事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人员不存在对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董事长兼总经理肖行亦与董事兼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叶玉娟系夫妻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况

(一)公司与上述人员签定的协议

除外部董事王启文和独立董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均与本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暨保密廉洁协议》。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董事肖行亦对避免同业竞争和持股意向及减持
股份意向作出了承诺。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签署了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的承诺;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除独立董事外,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稳定公司股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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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发行人前身索菱有限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发行人设立时未设立董事会,只设
置了一名执行董事肖行亦。

2010 年 10 月 5 日,索菱有限发起设立索菱股份股东会议暨发起人会议决议
通过,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为:肖行亦、吴文兴、萧行杰、叶玉娟、李贤彩、蔡建
国、邓庆明、庞念彬、钟贵荣。

2010 年 12 月 2 日,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增加张维为第一
届董事会成员。

2011 年 10 月 19 日,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钟贵荣、李贤彩
辞去董事职务,增加何德旭、国世平、洪小清、淡慧中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12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庞念彬、张维辞去
董事职务;同意淡慧中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增加陈善昂为独立董事,增加王启文
为董事。

鉴于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任期届满,发行人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
成员为:肖行亦、吴文兴、何德旭、国世平、洪小清、王启文、叶玉娟、蔡建国、
邓庆明。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肖行亦、吴文兴、何德旭、国世平、洪小清、王启文、
叶玉娟、蔡建国、邓庆明 9 名成员组成。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股份公司成立,有限公司监事为萧行杰。

2010 年 10 月 5 日,股份公司设立时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为:杨卓、李鹏、张
洪涛、唐娟英、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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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张洪涛辞去
监事职务。

2013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李鹏辞去监
事职务。

2013 年 9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改选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唐娟
英、冯照明为职工代表监事。2013 年 10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邓先海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由邓先海、唐娟英、冯照明 3 名成员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发行人前身索菱有限 2009 年 1 月 1 日至发起人设立时的经理为肖行亦,副经
理为吴文兴、蔡建国、庞念彬、邓庆明及钟贵荣,财务负责人为叶玉娟。

2010 年 10 月 16 日,聘任肖行亦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建国、邓庆明、庞念
彬、叶玉娟、钟贵荣为副总经理,聘任叶玉娟为财务负责人,聘任钟贵荣为董事
会秘书。

2010 年 12 月 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郭飞为公司副
总经理。

2011 年 6 月 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阎志超为公司副
总经理。

2013 年 5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庞念彬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3 年 10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肖行亦为公司
总经理,聘任叶玉娟、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为副总经理,聘任叶玉娟为财务
负责人,聘任钟贵荣为董事会秘书。

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肖行亦、叶玉娟、蔡建国、邓庆明、钟贵荣 5 人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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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成立以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
治理结构。

本公司自 2010 年 10 月 22 日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已经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独立董事产生办法及发挥作用
的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内部设置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明确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目前,本公司各项制度基本完备,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
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
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审计部工作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自 2010 年 10 月 22 日整体变更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上述机构的建立时间、主要内容以及相
关制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
治理结构 建立时间 相关制度建立
规范性要求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一共召开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公司发起人大会、
14 次股东大会。2010 年 10 月 5 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临时股东大会和年
日召开发起人大会,审议通过公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度股东大会均按照
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 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 《上市公司治理准
股东大会 会成员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保管理办法》等 则》等规范性要求
2013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13 年第 对相关制度进行修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订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
事会股东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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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一共召开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公司股东大会、董
31 次董事会。2010 年 10 月 16 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内 事会均按照《上市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 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 公司治理准则》等
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和副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 规范性要求对董事
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办法》、《公司内部重大信息 会相关制度进行修
董事会
等。201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 报告制度》、《总经理工作细 订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则 》、《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举产生了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 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的 事规则、《董事会办公室工作
更换经过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细则》等

自公司设立之日起,公司一共召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公司股东大会、监
开 17 次监事会,2010 年 10 月 规则》 事会均按照上市公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 司治理规范性要求
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 对监事会相关制度
监事会
主席。201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 进行修订
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监事的更换
经过了股东大会审议

自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
大会决议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 度》 治理规范性要求制
司一共召开 24 次董事会,独立 定独立董事相关制
独立董事 董事亲自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 度
独立董事的更换经过了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的审议

2011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届董事会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
第九次临时会议建立董事会秘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 治理规范性要求制
书工作细则,公司 2010 年 10 月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 定董事会秘书相关
董事会秘 16 日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 制度
书制度 聘请钟贵荣为董事会秘书,公司
2013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钟贵荣为
董事会秘书

通过上述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公司初步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
理结构。目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配套齐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
行,公司相关制度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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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

(一)股东大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5 日召开了发起人会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
司共召开了 14 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文件的签署均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出席会议并拥有合法表决权的人员达应出席
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的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有关决议由该等人员表决通过,未
有侵害公司及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并于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2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对《公司
章程》修订。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
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等,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同时修订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在
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且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正式
挂牌之日起生效。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
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
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依照法律、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①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本章程;②有权查阅和复印:本人持股资料;股东大会会
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财务报告;公司股东名册;公
司债券存根;(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
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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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
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
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
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
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下列担保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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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
其运作程序,包括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表决的具体程序以及决策权限的具体
内容,充分发挥了股东大会的作用。

4、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
定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及相关义务。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股东大会。

序号 股东大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发起人会议审议了索菱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暨发 2010 年 10
1 各出资人拥有的股份及出资比例、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
起人会议 月5日
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事宜等 7 项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增发新股、新股发行作价方案及起止日期、办理增
2010 年第一次 2010 年 11
2 加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并授权相应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托
临时股东大会 月8日
管手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 7 项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增发新股、新股发行作价方案及起止日期、因本次
2010 年第二次 2010 年 12
3 新股发行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张维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授权公司董
临时股东大会 月2日
事会具体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事宜等 7 项议案。

2011 年第一次 2011 年 6 股东大会审议了更正出资方式工商变更备案、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4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0 日 及招商银行深圳向西支行申请贷款等 2 项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增发新股、同意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并授
2010 年年度股 2011 年 6 权相应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托管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变
5
东大会 月 29 日 更注册地址、审议财务决算报告、财务报告、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
报告等 13 项议案。

2011 年第二次 2011 年 10 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董事辞职、提名独立董事、投资设立广东索菱、
6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9 日 股权转让、修改公司章程等 9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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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第一次 2012 年 1 股东大会审议了招商湘江持有股份转让、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6 日 等 8 项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董事变更、2011 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2011 年年度股 2012 年 4
8 2012 年财务预算、《关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公司
东大会 月 21 日
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计划》等 21 项议案。

2012 年第二次 2012 年 12 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变更 201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9
临时股东大会 月 31 日 司 201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李鹏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关于修
2012 年度股东 2013 年 5
10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12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等 12
大会 月 22 日
项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
2013 年第一次 2013 年 10
11 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 月8日
等 7 项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
2014 年第一次 2014 年 4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
临时股东大会 月 18 日
案》等 7 项议案。

2013 年年度股 2014 年 6 股东大会审议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13
东大会 月 26 日 等 10 项议案。

2014 年年度股 2015 年 3 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制订
14
东大会 月 17 日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本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30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程序和决议文件的签署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公司董事的选聘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和决策权限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事项予以表决;建立了
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战略、薪
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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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战略
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1、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本章程的
修改方案;(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4)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还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
运作程序,包括董事会的召集、通知、表决的具体程序以及决策权限的具体内容,
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3、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
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召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31 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情况如下:

序号 董事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0 年 10 董事会审议了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授权
1
一次会议 月 16 日 办理公司注册等 3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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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了向员工发行新股、新股作价方案、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0 年 10 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个人办理本次新
2
二次会议 月 23 日 股发行有关具体事宜及签署必要文件、将上述所有议案及所议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等 8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0 年 11 董事会审议了增发新股、提名董事、将所有议案及所议事项提交
3
三次会议 月 16 日 股东大会表决等 8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0 年 12 董事会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
四次会议 月7日

董事会审议了工商变更备案、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1 年 5 月
5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向西支行融资等议案、将上述所
五次临时会议 19 日
有议案及所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等 3 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向华商盈通等增发新股、新股作价方案、修改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1 年 6 月 章程、审议 2010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变更注册地址及
6
六次临时会议 7日 厂房搬迁、聘请高级管理人员、2010 年年度利润分配等 13 项议
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1 年 9 月 董事会审议了董事辞职、聘任独立董事、设立广东索菱等 10 项
7
七次临时会议 28 日 议案。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1 年 10 董事会审议了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8
八次临时会议 月 27 日 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及其议事规则等 9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1 年 12 董事会审议了招商湘江持有股份转让、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9
九次临时会议 月 31 日 等 12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1 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关于拟
10
十次临时会议 16 日 投资建设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基地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3 月 董事会审议了提名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等 5 项议案。
11
十一次临时会议 28 日

董事会审议了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2012 年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4 月 财务预算方案、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发行人民币普
12
十二次临时会议 1日 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的议案》等 13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5 月 董事会审议了《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3
十三次临时会议 4日 人民币 8000 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增加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7 月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4
十四次临时会议 27 日 并就具体增资事宜向董事长授权的议案》、《2012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9 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2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15
十五次临时会议 19 日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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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12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16
十六次临时会议 月 14 日 综合授信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2 年 12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
17
十七次临时会议 月 20 日 于聘任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向西支行申请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3 年 3 月
18 综合授信人民币 8000 万元议案》和《关于增加总经理下设机构
十八次临时会议 15 日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3 年 3 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9
十九次临时会议 28 日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向中信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13 年 5 月
2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
二十次临时会议 2日
元〉的议案》等 14 项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2013 年 7 月
21 二十一次临时会 合授信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议案》。
5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
2013 年 8 月
22 二十二次临时会 请综合授信敞口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议案》。
8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13 年 9 月
23 二十三次临时会 提名的议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16 日
议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3 年 10
24 案》、《关于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一次会议 月8日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3 年 12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5
二次会议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4 年 4 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
26
三次会议 3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4 年 4 月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议案》和《关于〈向上海浦东
27
四次会议 8日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750
万元〉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4 年 6 月
28 董事会审议了《201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 11 项议案。
五次会议 25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4 年 8 月
29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 2014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六次会议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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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5 年 2 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制订〈2014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
30
七次会议 27 日 于〈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 13 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关于审议 2015 年 1-3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5 年 5 月 于确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授
31
八次会议 11 日 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
案》3 项议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开次
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
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包括股东代
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
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5)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
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
作程序,包括监事会的召集、通知、表决的具体程序以及决策权限的具体内容,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3、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
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召集程序及相关义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公司共召开了 17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审议内容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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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内容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0 年 10 全体监事审议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
1
一次会议 月 17 日 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更正公司部分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并
办理更正工商登记的议案》、《201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1 年 5
2 的议案》、 2010 年年度财务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0
二次会议 月 24 日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
过了上述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1 年 12 全体监事审议了《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
3
三次会议 月 19 日 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张洪涛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的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2 年 3
4 案》、《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
四次会议 月 28 日
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201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制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2 年 3
5 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
五次会议 月 31 日
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2 年 9 全体监事审议了《审议公司 2012 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
6
六次会议 月 19 日 的议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2 年审计机构的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2 年 12
7 案》和《关于聘任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全
七次会议 月 20 日
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3 年 3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8
八次会议 月 28 日 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3 年 4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
9
九次会议 月 22 日 订 2012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等 6 项决议,全体监
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3 年 9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
10
十次会议 月 16 日 会》,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3 年 10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11
一次会议 月8日 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3 年 12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 2013 年审计机构的议
12
二次会议 月 13 日 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4 年 4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13
三次会议 月3日 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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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4 年 6 全体监事审议了《2013 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等 3 项
14
四次会议 月 25 日 决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4 年 8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 2014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
15
五次会议 月 21 日 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 201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5 年 2
16 案)的议案》和《关于修正〈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六次会议 月6日
案》,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了《关于制订〈2014 年财务决算方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5 年 2
17 的议案》等 3 项决议,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通过
七次会议 月 27 日
了上述议案。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设置

201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4 名独立
董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 1/3,符合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

2013 年 10 月 8 日,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3 名独立董
事,不低于董事总数的 1/3,符合有关规定的比例要求。

本公司独立董事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为本公司的重大决策
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对本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独立董事制度安排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
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制度
进行规范和完善。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
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3、独立董事职权

根据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
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还应当赋
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或单项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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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高于 300 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特别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
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
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履行职责情况

自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聘请独立董事后,公司一共召开 24 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国世平、洪小清、何德旭、陈善昂(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之前为
淡慧中,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出席了上
述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并在参会讨论后独立行使表决权。此外,独立董事针
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也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上述董事会审议事项中
并未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在其任职期间内遵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规
章制度,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能,对公司运作起到了良
好的监督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1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钟贵荣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
续聘钟贵荣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及时沟
通和联络;(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
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4)按照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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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
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
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董事会报告;(7)
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8)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
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照《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完成历次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
书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
知等相关文件,认真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六)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设置情况分别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
组成:主任委员肖行亦,委员:吴文兴、蔡建国、邓庆明、何德旭。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2)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人
才战略、研发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
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
大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以上事项的实
施进行检查;(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
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何德旭、委员洪小清和叶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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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
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提
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规定或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
洪小青、委员国世平和吴文兴。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
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计;(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
国世平、委员洪小清和邓庆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
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
(2)薪酬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
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宜。

5、公司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时间、人员构成及实际发挥作用情况

201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设立战略、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和关于选举董
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013 年 10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
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任命肖行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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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吴文兴、邓庆明、蔡建国、何德旭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何德
旭为独立董事;洪小清(主任委员)、国世平、吴文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
洪小清为独立董事及会计专业人士;国世平(主任委员)、洪小清、邓庆明为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国世平和洪小清为公司独立董事;何德旭(主任委员)、
叶玉娟、洪小清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何德旭、洪小清为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战略委员会、5 次提名委员会、9 次审计委员会和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次会议均依法审阅了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均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对公司相应部门的运行情况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及规范作用,
保证了公司整体的良好运作及稳定发展。

(七)公司保证内控制度完整合理有效、公司治理完善的具体措施

1、搭建内控架构

公司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

2、健全会计系统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
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适应本公司业务特点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
制订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控制。
会计与出纳分设,会计原始凭证由财务经理审核;会计报表经财务经理复核后经
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出。

3、履行内控流程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生产销售流程以及内控管理制度。为
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质量手册》、《物料控制管理规范》、
《有害物质管理规范》、《HSPM 管理手册》、《产品搬运、防护与交付控制程序》、
《PMC 作业流程》等相关的控制程序。上述流程和内部制度有效的控制公司风险,
使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均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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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配置了专职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控的制度和执行、各项费用的
支出以及资产保护等进行审计和监督。

三、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运行,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召开、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
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管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
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任何处
罚。

本公司明确声明: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近三年不存在违法
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四、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明确声明:公司近三年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成立以来,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并逐步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薪酬、对外投资、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及内部审计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针对自身特点,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运
营管理经验,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的各项业务有章可循,保
证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和持续高效发展。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业务运
营、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在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
大缺陷。同时,本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
加以改进。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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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瑞华核字[2015]48270007 号”《内部控制
鉴证报告》,认为:“索菱股份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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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章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主要内容,所引用的财务数据,
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瑞华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
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意见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瑞华接受公司全体股东的委托,对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表,以及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
现金流量表和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5]4827000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瑞华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及 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2012 年度、2013 年度
及 2014 年度的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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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326,967.09 240,958,498.96 138,577,46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780,215.00 3,333,235.74 2,500,000.00

应收账款 226,425,690.35 181,605,736.53 145,907,134.39

预付款项 7,516,882.13 13,269,133.00 25,798,748.17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1,879,249.10 11,983,649.06 5,217,346.23

存货 296,885,862.74 288,581,185.80 264,133,678.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84,000.00 5,684,000.00 4,984,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763,298,866.41 745,415,439.09 587,118,372.3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52,009,754.52 152,547,797.21 151,738,276.81

在建工程 107,267,437.37 47,336,644.80 327,530.00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13,888,578.90 14,693,904.64 15,480,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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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8,173,657.50 9,775,918.34 12,666,078.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76,587.50 6,686,974.07 3,846,906.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398,000.00 13,169,662.57 15,214,22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6,614,015.79 244,210,901.63 199,273,366.93

资产总计 1,089,912,882.20 989,626,340.72 786,391,7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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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4,758,000.00 92,273,896.00 64,917,474.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09,476,381.00 182,116,512.00 81,187,073.00

应付账款 107,400,462.30 103,350,472.81 127,027,819.72

预收款项 7,210,857.99 10,124,525.87 11,341,473.60

应付职工薪酬 7,679,187.37 6,766,085.72 7,234,711.66

应交税费 4,938,499.45 3,130,992.42 -10,687,633.40

应付利息 - 298,173.22 433,401.01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7,649,382.17 36,205,230.29 5,747,54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16,000,000.00 7,000,0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55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433,662,770.28 450,265,888.33 294,201,864.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2,424,904.00 10,000,000.00 26,000,000.00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递延收益 6,882,114.94 8,497,694.25 1,593,273.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307,018.94 18,497,694.25 27,593,273.56

负债合计 502,969,789.22 468,763,582.58 321,795,137.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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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或股本) 137,209,301.00 137,209,301.00 137,209,301.00

资本公积 158,784,719.76 158,784,719.76 158,784,719.76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31,124,207.02 23,925,284.38 17,557,676.71

未分配利润 258,529,392.31 201,222,185.86 151,345,006.98

其他综合收益 1,295,472.89 -278,732.86 -300,102.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86,943,092.98 520,862,758.14 464,596,601.65
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586,943,092.98 520,862,758.14 464,596,601.65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1,089,912,882.20 989,626,340.72 786,391,739.26
股东权益)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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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70,776,208.23 746,098,869.39 814,877,773.49

二、营业总成本 699,645,870.95 677,585,470.60 740,434,855.64

其中:营业成本 557,380,890.33 548,287,434.88 612,688,299.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58,363.75 1,486,458.05 1,091,622.79

销售费用 27,848,169.29 27,810,018.31 28,911,782.37

管理费用 79,798,301.10 74,429,001.53 79,148,124.18

财务费用 18,963,015.59 17,776,550.88 10,617,212.29

资产减值损失 8,897,130.89 7,796,006.95 7,977,814.5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 - -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 -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71,130,337.28 68,513,398.79 74,442,917.85

加:营业外收入 5,396,149.93 4,609,994.76 3,058,997.04

减:营业外支出 102,871.46 378,431.74 344,220.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94,899.06 360,164.94 331,160.57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76,423,615.75 72,744,961.81 77,157,694.32

减:所得税费用 11,917,486.66 10,480,175.26 10,464,437.94

五、净利润 64,506,129.09 62,264,786.55 66,693,25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4,506,129.09 62,264,786.55 66,693,256.38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7 0.45 0.4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7 0.45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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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综合收益 1,574,205.75 21,369.94 160,400.05

八、综合收益总额 66,080,334.84 62,286,156.49 66,853,656.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6,080,334.84 62,286,156.49 66,853,656.43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 - -
合收益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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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7,852,618.28 812,748,433.91 848,484,334.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6,993.3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1,221.21 13,337,612.14 5,027,404.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3,210,832.83 826,086,046.05 853,511,73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7,437,568.49 557,889,704.50 591,379,704.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97,582,666.05 90,717,701.82 99,078,563.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694,447.50 22,384,153.05 33,949,514.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268,660.10 56,795,281.60 52,544,181.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1,983,342.14 727,786,840.97 776,951,963.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27,490.69 98,299,205.08 76,559,775.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40,000.00 245,000.00 2,185,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000.00 1,045,000.00 2,18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6,495,863.12 73,401,973.46 66,050,054.89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8,6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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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6,495,863.12 75,010,587.66 66,050,054.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355,863.12 -73,965,587.66 -63,865,054.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9,763,049.00 381,363,301.84 150,025,433.3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12,753.71 - 853,69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6,075,802.71 381,363,301.84 150,879,129.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4,064,041.00 282,796,880.16 159,196,681.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6,889,312.45 20,451,826.71 19,308,170.64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或偿付的利息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000.00 75,573,036.02 4,68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2,553,353.45 378,821,742.89 183,189,852.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2,449.26 2,541,558.95 -32,310,722.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87,145.01 632,821.59 -138,512.4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81,221.84 27,507,997.96 -19,754,514.3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2,046,255.31 104,538,257.35 124,292,771.7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727,477.15 132,046,255.31 104,538,2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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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4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23,925,284.38 201,222,185.86 -278,732.86 - 520,862,758.14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追
- - - - - - -
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23,925,284.38 201,222,185.86 -278,732.86 - 520,862,758.1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7,198,922.64 57,307,206.45 1,574,205.75 - 66,080,334.84
号填列)

(一)净利润 - - - 64,506,129.09 - - 64,506,129.09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1,574,205.75 - 1,574,205.75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64,506,129.09 1,574,205.75 - 66,080,334.8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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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7,198,922.64 -7,198,922.64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7,198,922.64 -7,198,922.64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4.其他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31,124,207.02 258,529,392.31 1,295,472.89 - 586,943,0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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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3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17,557,676.71 151,345,006.98 -300,102.80 - 464,596,601.65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追
- - - - - - -
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17,557,676.71 151,345,006.98 -300,102.80 - 464,596,601.6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6,367,607.67 49,877,178.88 21,369.94 - 56,266,156.49
号填列)

(一)净利润 - - - 62,264,786.55 - - 62,264,786.55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21,369.94 - 21,369.94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62,264,786.55 21,369.94 - 62,286,156.49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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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6,367,607.67 -12,387,607.67 - - -6,02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6,367,607.67 -6,367,607.67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6,020,000.00 - - -6,020,000.00

4.其他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23,925,284.38 201,222,185.86 -278,732.86 - 520,862,7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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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2012 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11,025,215.16 101,184,212.15 -460,502.85 - 407,742,945.22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追
- - - - - - -
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11,025,215.16 101,184,212.15 -460,502.85 - 407,742,945.2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6,532,461.55 50,160,794.83 160,400.05 - 56,853,656.43

(一)净利润 - - - 66,693,256.38 - - 66,693,256.38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160,400.05 - 160,400.05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66,693,256.38 160,400.05 - 66,853,656.4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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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 6,532,461.55 -16,532,461.55 - - -1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6,532,461.55 -6,532,461.55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10,000,000.00 - - -10,000,000.00

4.其他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137,209,301.00 158,784,719.76 17,557,676.71 151,345,006.98 -300,102.80 - 464,596,6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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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0,234,450.15 212,920,782.63 119,595,398.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780,215.00 3,333,235.74 2,500,000.00

应收账款 178,814,831.62 129,022,098.85 107,395,894.57

预付款项 104,362,091.69 112,807,801.88 97,817,234.68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61,898,943.07 52,988,766.57 5,357,943.11

存货 291,590,174.53 281,715,038.20 251,887,082.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6,484,000.00 5,684,000.00 4,984,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44,164,706.06 798,471,723.87 589,537,553.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68,478,574.28 68,478,574.28 68,478,574.28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85,523,568.36 83,173,401.36 79,488,085.96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无形资产 2,035,174.22 2,605,966.99 3,131,636.18

开发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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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6,919,989.51 9,604,534.87 12,370,361.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01,585.42 5,380,481.21 2,593,944.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93,500.00 4,060,662.57 214,22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6,352,391.79 173,303,621.28 166,276,828.08

资产总计 1,030,517,097.85 971,775,345.15 755,814,3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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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4,758,000.00 92,273,896.00 64,917,474.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109,476,381.00 179,116,512.00 81,187,073.00

应付账款 103,992,928.47 101,762,300.05 129,971,619.50

预收款项 10,098,004.20 22,452,183.31 11,090,108.29

应付职工薪酬 7,045,873.09 6,439,305.34 7,027,282.12

应交税费 7,401,335.80 7,497,196.23 -6,264,260.83

应付利息 - 298,173.22 433,401.01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6,037,250.22 35,207,680.29 5,339,662.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34,55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433,359,772.78 445,047,246.44 293,702,359.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递延收益 5,400,000.00 6,96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00,000.00 6,960,000.00 -

负债合计 438,759,772.78 452,007,246.44 293,702,359.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7,209,301.00 137,209,301.00 137,209,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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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 159,325,953.84 159,325,953.84 159,325,953.84

盈余公积 31,124,207.02 23,925,284.38 17,557,676.71

未分配利润 264,097,863.21 199,307,559.49 148,019,090.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91,757,325.07 519,768,098.71 462,112,021.97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030,517,097.85 971,775,345.15 755,814,3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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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52,979,029.76 734,122,542.33 815,331,913.77

减:营业成本 546,587,203.41 544,449,957.94 622,894,433.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49,526.44 1,186,984.08 952,606.77

销售费用 26,943,632.92 27,103,825.75 28,049,507.73

管理费用 74,542,616.51 70,114,227.18 74,130,176.54

财务费用 16,426,202.14 14,839,302.66 7,449,128.18

资产减值损失 4,182,748.27 6,409,138.04 7,913,413.2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 77,747,100.07 70,019,106.68 73,942,647.36

加:营业外收入 4,542,656.93 4,327,614.95 2,491,664.98

减:营业外支出 102,871.06 375,440.94 259,041.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6,099.06 360,164.94 255,981.08

三、利润总额 82,186,885.94 73,971,280.69 76,175,271.26

减:所得税费用 10,197,659.58 10,295,203.95 10,850,655.75

四、净利润 71,989,226.36 63,676,076.74 65,324,6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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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62,686,307.42 806,435,772.08 862,819,078.8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89,436.96 13,101,139.22 2,844,74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6,975,744.38 819,536,911.30 865,663,821.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2,691,517.54 580,652,087.39 612,327,379.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3,554,468.87 86,818,556.69 95,265,563.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971,226.90 16,398,573.62 31,343,159.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585,851.30 97,955,705.54 51,356,501.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6,803,064.61 781,824,923.24 790,292,604.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172,679.77 37,711,988.06 75,371,217.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40,000.00 245,000.00 2,185,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000.00 245,000.00 2,18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6,295,655.94 31,806,309.96 36,845,507.0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295,655.94 31,806,309.96 51,845,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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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55,655.94 -31,561,309.96 -49,660, 507.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7,338,145.00 381,363,301.84 150,025,433.3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312,753.71 - 853,69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650,898.71 381,363,301.84 150,879,129.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8,064,041.00 275,796,880.16 154,196,681.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15,450,829.86 18,407,776.96 16,900,659.03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000.00 72,573,036.02 3,96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314,870.86 366,777,693.14 175,061,340.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36,027.85 14,585,608.70 -24,182,210.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73,369.55 716,061.00 -166,112.2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26,421.23 21,452,347.80 1,362,387.2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008,538.98 85,556,191.18 84,193,803.8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634,960.21 107,008,538.98 85,556,1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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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
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控股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投资额 持股比例 合并会计报表期间 备注

生产经营汽车用
收录机、车载 CD、
车载 VCD、车载
九江妙士酷实 DVD(含 GPS)液 2012.01.01-
39,534,451.62 元 39,534,451.62 元 100%
业有限公司 晶显示屏一体机 2014.12.31
(凡涉及行政许
可的需凭许可证
经营)

索菱国际实业 电子产品的进出 2012.01.01-
500,000.00 美元 500,000.00 美元 100%
有限公司 口贸易 2014.12.31

研发及销售:电子
产品及配套软件、
车载影音导航一
体机、车载无线通
广东索菱电子 2012.01.01-
讯设备,对上述产 25,000,000.00 元 25,000,000.00 元 100%
科技有限公司 2014.12.31
品的技术开发、咨
询服务,国内贸
易,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

金语国际实业 电子产品的进出 2014.10.08-
10,000 港币 10,000 港币 100%
有限公司 口贸易 2014.12.31

1、2010 年 7 月 16 日本公司与索菱香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
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本公司以现金 39,534,451.62 元作为支
付对价。该股权转让业经交易双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 2010 年 8 月 9 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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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合并日确定为 2010 年 8 月 31 日,合并日依据合并方实际取
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确定。

2、索菱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6 日在香港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

3、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系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设立的子公司。

4、金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8 日设立的子公司。

三、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方法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基于以上原则,本公司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具体时点和具体原则按境内销售
和境外销售分别确定如下:

(1)境内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在经销售商销售模式下,由于本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是买断性质的合同,经
销商获得商品所有权后,自行销售,风险自担,因此,本公司在货物发出并经对
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4S 店销售模式下,由于本公司是按照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发货且签订的是买
断性质的合同,因此,收入确认时点与经销商模式一致。由于本公司与吉利汽车
签订的合同约定风险转移时点为销售给第三方时,本公司要承担该部分商品在实
际销售前损毁、灭失等风险。因此,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时,通过和吉利公司对帐
确认当期实际销售给第三方数量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并将截至期末已经发货但尚
未销售的商品确认为期末存货中的发出商品。

前装车厂销售模式下,本公司是按照车厂要求开模并生产,在出厂前都已经
过调试及检测,因此在货物发出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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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销售全部是经销商销售模式,由于本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是买断性质的
合同,经销商获得商品所有权后,自行销售,风险自担,因此,本公司在货物报
关出口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
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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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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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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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限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重
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成本或摊余成本为该日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
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仍保留在股东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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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
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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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
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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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
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已在初始确认时分拆的混合工具,若之后混合工具合同条款发生变化,且
发生的变化将对原混合工具合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则重新评价嵌入衍生工
具是否应当分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持有的混合工具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与前述合同条
款变化所要求的重新评价日两者较后者,评价是否将嵌入衍生工具从主合同分拆
并单独处理。

(1)可转换债券

公司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成分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
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
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
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
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股份转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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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持有人到期没
有行权的,在到期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发行的同时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
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不通过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本
身权益工具的方式结算的转换选择权确认为一项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于可转换
债券发行时,负债和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均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初始确认后,可转换债券的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转换
选择权衍生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和权益/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成分
之间按照发行收入的分配比例/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部分相关
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与转换选择权衍生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损益。与
负债部分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并按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
券的期间内进行摊销。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三)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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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人很可
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
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
方法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部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
本公司内关联方组合
划分组合

②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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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1-2 年 10
2-3 年 30
3-5 年 50
5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客观证据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
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
款项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在产
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原材料以计划成本核算,对原材料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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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差异科目核算,并按期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
实际成本,其他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
销。

(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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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
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
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
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
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
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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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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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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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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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至 30 年 5% 3.17-4.75

机器设备 5 年至 10 年 5% 9.5-19

运输设备 5年 5%

电子设备 5年 5%

其他设备 5年 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
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
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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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停建并计划在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等预计发生减值的
在建工程,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
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八)无形资产与研发开发费用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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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于资产
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九)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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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十)预计负债的确认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
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赁厂房装修费用。长期待摊
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二)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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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
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
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
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
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
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
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
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
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
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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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
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
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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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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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六)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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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
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
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
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税项

公司适用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其税率为:

税种 公司 年度 税率 计提依据

母公司、九江妙士酷、
增值税 报告期内 17% 应税收入
广东索菱

母公司、九江妙士酷、
报告期内 5%、7% 应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广东索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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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九江妙士酷、
报告期内 3% 应纳增值税
教育费附加 广东索菱

母公司 报告期内 15%

九江妙士酷 报告期内 25%

所得税 广东索菱 报告期内 25% 应纳税所得额

索菱国际 报告期内 16.5%

金语国际 报告期内 16.5%

1、增值税

本公司经税务机关核定为一般纳税人,销项税率为 17%,按销项税额扣除当
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公司的自营出口业务按照税法的相
关规定享受“免、抵、退”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退税率为 17%。

2、企业所得税

(1)2011 年,本公司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联合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144200106,有效期为三年。2014 年,
本公司再次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
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 GR201444200194,有效期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
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根据该规定,公司 2011 年至 2016 年可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5%。

(2)九江妙士酷和广东索菱报告期内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3)索菱国际和金语国际在香港特别行政管理区纳税,所得税税率为
16.5%。

(十八)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
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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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
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
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
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
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
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
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
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
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
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
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
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
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
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
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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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
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
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
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
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
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
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
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
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
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
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
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
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
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8、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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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
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
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十九)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
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本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
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
列报准则,前述新准则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年本公司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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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108,405.76 -308,491.94 -111,617.31
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 - -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4,732,432.06 4,160,743.83 2,300,947.66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 - -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 - -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 - -
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
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 - -
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 - -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
- - -
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
- - -
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
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 - -
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
- - -
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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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
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 - -
交易产、交易性金融资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
- - -
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
- - -
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
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 - -
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 - - -
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
- - -
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
452,440.65 379,311.13 525,446.12
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 - -
定义的损益项目;

(二十二)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 - -
数;

(二十三)所得税的影响数; 871,841.03 662,673.35 455,431.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4,421,437.44 3,568,889.67 2,259,344.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506,129.09 62,264,786.55 66,693,256.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60,084,691.65 58,695,896.88 64,433,911.64
司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性损益
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 6.85% 5.73%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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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营业务收入分部信息

(一)按主要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21,437.34 29.31% 17,941.24 24.49% 26,195.96 33.78%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47,091.84 64.40% 55,271.73 75.46% 51,345.32 66.22%

智能化 CID 系统 4,599.61 6.29% 35.42 0.05% - -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二)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地区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南 18,899.50 25.84% 19,504.63 26.63% 13,406.88 17.29%

华东 13,292.55 18.18% 18,477.64 25.23% 14,391.41 18.56%

华北 5,412.09 7.40% 8,298.87 11.33% 7,315.04 9.43%

东北 7,883.96 10.78% 7,745.60 10.57% 16,396.89 21.15%

华中 3,594.48 4.92% 5,518.98 7.53% 2,616.36 3.37%

西南 2,230.75 3.05% 2,372.82 3.24% 2,123.22 2.74%

西北 1,532.50 2.10% 1,464.50 2.00% 2,625.44 3.39%

国内业务合计 52,845.83 72.26% 63,383.04 86.53% 58,875.23 75.93%

出口业务合计 20,282.96 27.74% 9,865.35 13.47% 18,666.05 24.07%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六、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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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至 30 年 7,008.14 732.60 - 6,275.55

机械设备 5 年至 10 年 17,542.51 8,327.15 540.75 8,674.61

运输设备 5年 555.90 438.82 - 117.08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5年 498.24 364.50 - 133.74

合计 - 25,604.79 9,863.06 540.75 15,200.98


报告期内,本公司绝大部分固定资产使用状态良好,不存在跌价情况,无需
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闲置老
旧模具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对其计提了 540.75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转入固
工程项目名称 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额 2014年12月31日
定资产额

自制模具 - 1,774.02 1,774.02 -

广东索菱基建工程 4,733.66 5,993.08 - 10,726.74

合计 4,733.66 7,767.10 1,774.02 10,726.7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计入工程成本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形。本公司在建
工程期末未发生减值情形,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无形资产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和专利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取得
类别 原始金额 摊销时间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方式

土地使用权 出让 1,261.25 600 月 82.20 - 1,179.05

软件 购买 471.27 60 月 277.77 - 1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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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自创 33.44 60 月 17.14 - 16.30

土地使用权核算的系九江妙士酷位于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工业园桂田大道旁
地块土地以及广东索菱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土地。

专利权核算的是公司取得相关专利支付的费用。

软件主要包括金蝶 K/3 企业管理软件、普维 PRoWayPLM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
统、知识驱动机械 CAM/PDM 软件等财务、生产管理软件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形资产期末未出现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未
计提减值准备。

七、主要债务情况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质押借款 3,380.80

抵押借款 10,595.00

保证借款 1,500.00

合计 15,475.80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短期借款逾期情况。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票据余额为 10,947.64 万元,应付票
据按照类别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947.64

(三)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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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 10,740.05 万元,应付账
款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0,572.70

1-2 年(含 2 年) 167.35

合计 10,740.05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未包括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四)预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预收账款余额为 721.09 万元。预收账款期
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及关联方款
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67.92

职工福利费 -

社会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合计 767.92

(六)应交税费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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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385.27

企业所得税 746.59

个人所得税 19.05

城建税 55.56

教育费附加 39.69

房产税 15.07

土地使用税 2.87

印花税 0.30

合计 493.85

(七)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764.94 万元。期末余额中
未包括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及应付关联方款项。

(八)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3,455.00 万元,为公司
本年度开具的未到期信用证。

(九)长期借款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6,242.49 万元,为公司向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抵押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借款逾期情况。

(十)或有负债

无。

八、报告期各期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者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7,209,301.00 137,209,301.00 137,209,301.00

资本公积 158,784,719.76 158,784,719.76 158,784,7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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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 31,124,207.02 23,925,284.38 17,557,676.71

未分配利润 258,529,392.31 201,222,185.86 151,345,006.98

其他综合收益 1,295,472.89 -278,732.86 -300,102.8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86,943,092.98 520,862,758.14 464,596,601.6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586,943,092.98 520,862,758.14 464,596,601.65

九、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27,490.69 98,299,205.08 76,559,77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355,863.12 -73,965,587.66 -63,865,054.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2,449.26 2,541,558.95 -32,310,722.4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87,145.01 632,821.59 -138,512.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81,221.84 27,507,997.96 -19,754,514.36

十、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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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动比率 1.76 1.66 2.00

速动比率 1.08 1.01 1.10

应收账款周转率 3.53 4.29 5.48

存货周转率 1.84 1.92 2.4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0.36% 0.51% 0.69%
占净资产的比例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58% 46.51% 38.86%

每股净资产(元) 4.28 3.80 3.3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
0.45 0.72 0.56
流量(元)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 121,465,959.52 115,224,950.73 110,047,552.51

利息保障倍数 5.61 6.09 9.30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4、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
外)/净资产

6、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7、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本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


9、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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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要求计算近三年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2014 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14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1.65% 0.47 0.47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0.85% 0.44 0.44
股东的净利润

2、2013 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13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2.64% 0.45 0.45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1.91% 0.43 0.43
股东的净利润

3、2012 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12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5.29% 0.49 0.49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4.77% 0.47 0.47
股东的净利润

十二、发行人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本公司未制作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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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历次验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公司基本情况”
之“四、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情况”。

十四、发行人设立后及报告期内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设立后及报告期内的历次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2010 年 10 月,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索菱有限委托河南亚太联华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索菱有限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河南
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深圳市索菱实业有限公
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所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亚评报字
(2010)144 号)。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河南
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要采用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作为公司的评估方法,
同时以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的验证。经评估,索菱有限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
为 38,631.37 万 元 , 负 债 评 估 价 值 为 24,315.26 万 元 , 净 资 产 评 估 价 值 为
14,316.11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4,068.10 万元,增值率 39.70%,主要来自于
应收账款、产成品和机械设备评估增值。应收账款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公司出于
谨慎性原则按照以往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分别按照个别计提法和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评估后增值。产成品价值评估增值原因是评估时采用市价法进行评
估,评估值包含合理利润。机器设备评估增值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固定资
产维护保养情况较好,成新率较高,造成评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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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以后装业
务为切入口,凭借公司良好的生产工艺,快速的开发能力,利用经销商销售模式,
迅速在后装 CID 系统市场建立良好的口碑。报告期内,致力于从产品研发到业务
的转型升级,从业务上致力于与车厂合作发展前装业务,与车厂和大型 4S 店集
团合作开展 4S 店业务,从产品研发上紧扣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开发能够实现
人车交互的智能化应用的 CID 系统。

一、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公司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报告,公司管理层做出以下分析。非经特别说
明,以下数据均为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1,332.70 19.57% 24,095.85 24.35% 13,857.75 17.62%

应收票据 78.02 0.07% 333.32 0.34% 250.00 0.32%

应收账款 22,642.57 20.77% 18,160.57 18.35% 14,590.71 18.55%

预付账款 751.69 0.69% 1,326.91 1.34% 2,579.87 3.28%

其他应收款 1,187.92 1.09% 1,198.36 1.21% 521.73 0.66%

存货 29,688.59 27.24% 28,858.12 29.16% 26,413.37 33.59%

其他流动资产 648.40 0.59% 568.40 0.57% 498.40 0.63%

流动资产小计 76,329.89 70.03% 74,541.54 75.32% 58,711.84 74.66%

固定资产 15,200.98 13.95% 15,254.78 15.41% 15,173.83 19.30%

在建工程 10,726.74 9.84% 4,733.66 4.78% 32.75 0.04%

无形资产 1,388.86 1.27% 1,469.39 1.48% 1,548.04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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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817.37 0.75% 977.59 0.99% 1,266.61 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7.66 0.91% 668.70 0.68% 384.69 0.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39.80 3.25% 1,316.97 1.33% 1,521.42 1.93%

非流动资产小计 32,661.40 29.97% 24,421.09 24.68% 19,927.34 25.34%

资产总计 108,991.29 100.00% 98,962.63 100.00% 78,639.17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同步增加,总资
产由2012年末的78,639.17万元增长到2014年末的108,991.29万元,增长38.60%。
公司报告期内资产结构相对稳定。目前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呈现出高流动性的特
征,流动资产主要集中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2012年12月31日、2013
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4.66%、75.32%、
70.03%。

公司流动资产包括与主营业务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和存货。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高,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各期末合计
占总资产比例均在67%以上。对于该部分资产的具体分析详见本节“2、主要资产
情况”中“(1)货币资金、(3)应收账款、(6)存货”部分的相关内容。

公司非流动资产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递延所
得税资产构成,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内,上述资产合
计占本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超过80%。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
具体分析详见本节“2、主要资产情况”之“(8)固定资产、(9)在建工程、
(10)无形资产”部分的相关内容。

2、主要资产情况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3,857.75万元、24,095.85万元、
21,332.7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62%、24.35%、19.57%。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截至2014年末,公司
其他货币资金为存入银行的保证金7,259.95万元,主要为承兑汇票保证金。

2013年末货币资金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和生产经营
积累增加所致。2014年末货币资金较2013年末略有下滑。

(2)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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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250.00万元、333.32万元、78.02万元,全
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32%、0.34%、0.07%,所占比例较小。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与本公司业务经营特点相符。报
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分别为14,590.71万元、18,160.57万元、
22,642.57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85%、
24.36%、29.66%,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5%、18.35%、20.77%。报告期内应
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为稳定,账面净值逐年上升。

①公司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合计额快速增长的原因如下:

Ⅰ、2013年公司应收账款变动

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9,357.35万元,较上期上升达25.64%,导
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经销商销售收入较上期上升
10,508.95万元,达32.66%。此外,期末公司在考虑到本期国内市场融资环境影
响的基础上,适当给予部分信用优良的经销商较长的账期,因此,期末应收部分
经销商款项余额增长。

Ⅱ、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变动

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24,330.55万元,较2013年末增长4,973.20
万元,增幅达25.69%。导致2014年公司应收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

i、由于本公司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获得的订单量持续增长,2014年,
公司销售收入较上期小幅增长,带动201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随销售额增长。

ii、此外,本期公司加大海外专车专用机型和大屏机型产品业务开拓力度,
适当给予长期合作的海外客户较长的回款账期。当期,公司海外销售业务较2013
年增长达1.04亿元,增幅达105.60%。公司海外销售业务主要是通过子公司索菱
国际间接进行,海外客户应收账款收款期基本维持在月结60天-90天左右,给予
部分长期合作的优质海外客户账期为月结120天。公司报告期内给予海外客户的
收款账期普遍较公司其他类型客户账期长,2014年公司账期较长的海外销售业务
大幅增长,带动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小,报告期内,应收票据余额占总资产
比例分别为0.32%、0.34%、0.07%,所占比例较小。

②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执行的信用政策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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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一般结合公司本身销售模式,根据客户的规模、采购量、订单及自身
特点,并综合以往年度合作中客户的信用表现情况而给予客户相应的付款信用
期。

报告期内,公司分客户类型执行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和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项目 收入确认方式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汽车生产厂商 基本维持在45天至60天之间,部分优质厂商为90天左右
商品发出经对方
一般在月结30天至60天左右,适当给予部分信用优良的经销
优质经销商 验货合格后确认
商较长的收款账期
收入
普通经销商 采用预收账款形式结算

除浙江吉利按照
销售给第三方时
点确认收入外,
4S 店客户 基本在60天左右
其他在商品发出
经对方验货合格
后确认收入

按照报关出口给
境外销售收款期普遍在月结60天-90天左右,部分信用优良
海外出口 海外客户时点确
的客户账期为月结120天
认收入


公司和部分大型汽车生产商或其下属的销售公司建立起稳定合作关系,基本
维持在 45 天至 60 天之间,其中部分汽车生产厂商账期较长,该部分客户的账期
在 90 天左右。对于经销商代理销售,由于公司在定价上拥有主动权,应收账款
账期普遍较短,公司给予部分长期合作且信用优质的经销商的账期一般在月结
30 天至 60 天左右,2013 年,公司在考虑整体经济环境对部分经销商客户影响的
情况下,结合经销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了部分信用较佳的经销商的收款账期。
报告期内,公司和 4S 店直接销售业务账期普遍在 60 天左右。公司海外销售业务
主要是通过子公司索菱国际间接进行,海外客户应收账款收款期基本维持在月结
60 天-90 天左右,给予部分长期合作的优质海外客户账期为月结 120 天。

公司销售收款政策合理,属于生产行业收款合理期限内。公司不存在通过放
宽销售账期来调整销售收入的情况。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公司执行的信用政
策相吻合。

③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前 5 大应收账款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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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至 2014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 信用期限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ZULEX.INTERNATIONAL CO.,LTD. 月结 120 天 2,417.48 9.94%

PT.GOBIG ALCA NESSA 月结 120 天 1,866.63 7.67%

中升(大连)集团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1,416.57 5.82%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月结 60 天 1,005.32 4.13%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989.45 4.07%

合计 - 7,695.45 31.63%

2013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 信用期限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广州车视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1,568.82 8.10%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1,107.01 5.72%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779.40 4.03%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月结 60 天 596.03 3.08%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0 天 531.75 2.75%

合计 - 4,583.01 23.68%

2012 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 信用期限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南通弘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0天 957.50 6.21%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月结60天 896.73 5.82%

唐山冀东金地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月结60天 741.03 4.81%

大连锐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60天 594.12 3.86%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0天 560.66 3.64%

合计 - 3,750.04 24.34%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客户都是各自细分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市场份额较
高,产品销售稳定,综合实力较强,货款违约风险较低,企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较小。

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运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并遵循谨慎的原则,制订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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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排查,充分估计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
性,并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截至 2014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的
占 89.45%,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计提比例 5% 10% 30% 50% 50% 100%

公司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Ⅰ、发行人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对比如下:

坏账计提比率
坏账准备计
公司 1-2 2-3 3-4 4-5 5年
提政策 1-6 月 7-12 月
年 年 年 年 以上

启明信息 账龄分析法 不计提 5% 10% 30% 50% 100% 100%

合众思壮 账龄分析法 3% 3% 10% 20% 50% 80% 100%

北斗星通 账龄分析法 5% 5% 10% 30% 60% 100% 100%

路畅科技 账龄分析法 5% 5% 10% 30% 50% 100% 100%

发行人 账龄分析法 5% 5% 10% 30% 50% 50% 100%

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发行人坏账准备政策比较稳健。

Ⅱ、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 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率

启明信息 34,047.40 1,552.19 4.56%

合众思壮 19,032.61 2,600.38 13.66%

北斗星通 44,359.09 3,248.85 7.32%

路畅科技 6,282.50 412.07 6.56%

合计 103,721.60 7,813.49 7.53%

发行人 24,330.55 1,687.98 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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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来自各公司公开披露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或招股说明书数据,发行人、合众
思壮、启明信息、北斗星通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路畅科
技尚未披露更新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低于合众思壮和北斗星通,但高于启明
信息及路畅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类似。

公司坏账政策是公司根据历史坏账的发生金额为基础,综合客户经济实力、
未来经济形势等信息,对坏账发生比率做出的合理估计。公司已于每年末对坏账
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复核,未发现需要调整坏账政策的情况。本公司报告期内应收
账款账龄基本都在 1 年以内,且基本上都能够在信用期内收回,发生坏账风险较
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⑤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1,764.03 89.45% 1,088.20 17,565.02 90.74% 878.25

1-2 年 1,286.83 5.29% 128.68 1,133.86 5.86% 113.39

2-3 年 843.74 3.47% 253.12 620.47 3.21% 186.14

3-5 年 435.96 1.79% 217.98 38.00 0.20% 19.00

合计 24,330.55 100.00% 1,687.98 19,357.35 100.00% 1,196.78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4,641.71 95.03% 732.09

1-2 年 727.21 4.72% 72.72

2-3 年 38.00 0.25% 11.40

3-5 年 - - -

合计 15,406.92 100.00% 8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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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总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在
89%以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良好,客户信誉度较高,发生坏
账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制订了稳健的会计估计政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充
分、合理,公司未来不会因为应收账款突发减值而导致财务风险;同时,公司会
进一步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提升资产利用效率。

(4)预付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2,579.87 万元、1,326.91 万
元、751.6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8%、1.34%、0.69%,所占比重较小。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521.73 万元、1,198.36 万元、
1,187.9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6%、1.21%、1.09%,所占比例较小,
主要包括保证金、备用金及周转金借款、押金和代垫款等。

(6)存货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存货
余额分别为 26,413.37 万元、28,858.12 万元、29,688.59 万元,分别占流动资
产的 44.99%、38.71%、38.90%,占总资产的 33.59%、29.16%、27.24%。总体来
说,占比呈现下降趋势。

①存货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跌价准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 (%) (%) 备

原材料 10,895.86 35.44 605.04 12,234.53 40.94 470.98 10,069.51 37.12 255.53

库存商品 6,931.05 22.54 90.23 7,156.68 23.95 173.78 7,439.42 27.43 168.39

在产品 4,921.23 16.01 - 4,722.70 15.81 - 4,796.59 17.68 -

半成品 4,921.85 16.01 360.50 4,854.35 16.25 377.80 3,877.25 14.29 2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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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
2,491.87 8.11 - 53.68 0.18 - 565.72 2.09 -
物资

发出商品 582.50 1.89 - 858.75 2.87 - 377.86 1.39 -

合计 30,744.36 100.00 1,055.77 29,880.69 100.00 1,022.57 27,126.35 100.00 712.99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存货余额在报告期内稳步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
中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半成品合计额占总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9.40%、
56.01%、54.56%;原材料占总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7.12%、40.94%、35.44%,
占比相对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存货与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末/2014 年度 2013 年末/2013 年度 2012 年末/2012 年度

存货 29,688.59 28,858.12 26,413.37

营业成本 55,738.09 54,828.74 61,268.83

存货占营业成本比重 53.26% 52.63% 43.11%

2013 年存货余额占营业成本比重略有增长,主要是期末库存原材料、半成
品和发出商品余额较上期增长。2014 年,公司存货占营业成本比例小幅增长,
主要源于期末委外加工物资余额增长。

2013 年存货余额波动的主要原因有:

Ⅰ、2013 年,公司原材料变动分析

公司 2013 年末承接了较多国内外生产订单,公司需要对部分原材料进行适
当备货;此外,公司根据自身未来生产需求,在原材料成本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合
理增加了原材料备货量。上述原因导致 2013 年末公司原材料余额较上期增长
2,165.02 万元。原材料余额大幅上升是导致公司 2013 年期末存货余额上升的主
要原因。

Ⅱ、2013 年,公司存货中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变动趋势分析

ⅰ、产品类型多元化,合理备货量增加

为了满足国内市场容量增长,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细分产品类别不断
增加,2013 年公司细分产品类型超过 200 种。对应不同车型的产品类型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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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类别产品分别保留一定合理备货量,造成公司存货中库存
商品、在产品和半成品合计余额增长。

ⅱ、多功能产品占比增加,存货生产周期拉长,生产线上存货分摊成本增加

2013 年,公司在研发的基础上,加大了具备多媒体、网络、信息、导航等
多功能的中高端 CID 系统的市场投入,该类型产品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大幅提
升。多功能的中高端 CID 系统由于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单位产品生产工时较功能
单一产品长,同时归集的单位产品成本更高。多功能产品占期末存货比例的增加,
导致期末存货中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上升。

②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主要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及
发出商品。

Ⅰ、公司发出商品主要核算的是公司和已经发货给浙江吉利但尚未结算的商
品。根据公司和浙江吉利签订的合约规定,浙江吉利将向本公司采购的产品销售
给第三方时,产品的主要风险才发生转移,公司需要承担该部分产品在实际销售
前损毁、灭失等风险。因此,公司在收入确认时,需通过和浙江吉利对账确认当
期其实际销售给第三方的金额,同时需将已经发货但浙江吉利尚未对外销售的产
品作为存货中的发出商品进行核算。该部分发出商品均是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
严格按照订单要求执行,在约定该部分销售价格时充分考虑了当时市场价格因
素,同时根据以往合作经验未发生过退货事项,本公司未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Ⅱ、公司在产品主要核算的是已经投料生产,尚未入库的在产品所对应的成
本。由于该部分在产品已经投入生产线,流动速度快,利用率高,且其对应的产
品销售毛利率较高,公司通过期末测算,未发现减值迹象。

Ⅲ、公司在产能满负荷的情况下,会将部分订单委托外部企业完成电镀、SMT
贴片等工序,存货中委外加工物资核算的是该部分委外加工产品投入的原材料成
本。该部分委外加工产品完工收回后的销售价格均可合理覆盖产品生产成本,故
未计提减值准备。

Ⅳ、公司报告期内库存商品的库龄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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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以内 6,828.59 6,931.95 7,234.29

1-2 年 73.36 168.27 182.38

2-3 年 14.54 49.59 17.33

3 年以上 14.56 6.87 5.42

合计 6,931.05 7,156.68 7,439.42

报告期内各期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大众、丰田、吉利、本田、日产、现代、中
华、东风、马自达等品牌市场上适销车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库龄基
本在一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期末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金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168.39
万元、173.78 万元、90.23 万元。

Ⅴ、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制造行业,其行业特征是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公司
生产模式是以已收到的客户订单为基础,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合理安排生产,适当
进行备货。公司每期末会进行测试,按实际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金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712.99 万元、1,022.57
万元、1,055.77 万元。

(7)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核算的是上市中介机构服务费。报告期各期末,该科
目余额分别为 498.40 万元、568.40 万元、648.40 万元。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流动资产各项构成比
例稳定合理,反映出公司稳健的经营方针。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合
理的信用账期管理办法和回款制度,和国内众多大型汽车生产企业及汽车配件经
销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保障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积极提示了应收
账款回收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本公司存货管理制度严密并得到有效执行,存
货质量状况良好,期末计提了充分的跌价准备,存货价值真实可靠。

(8)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办公设备和运
输工具。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6.15%、62.47%、
46.54%,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9.30%、15.41%、13.95%。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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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净值 比重 净值 比重 净值 比重

房屋及建筑物 6,275.55 41.28% 6,497.58 42.59% 6,718.80 44.28%

机器设备 8,674.61 57.07% 8,420.58 55.20% 7,879.71 51.93%

运输设备 117.08 0.77% 150.11 0.98% 318.65 2.10%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133.74 0.88% 186.52 1.22% 256.67 1.69%

合计 15,200.98 100.00% 15,254.78 100.00% 15,173.83 100.00%

公司 CID 系统包含面框、旋钮等塑胶结构件,为了实现与整车的贴合,不同
的机型需要单独开发注塑模具,以达到批量生产不同的塑胶结构件的目的。报告
期内公司自制模具主要适用于市场主要车型,公司将该部分自制模具按照资本化
条件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按照残值率 5%和折旧年限 5 年
进行折旧。

报告期内公司自制模具结转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自制模具 1,774.02 1,380.38 1,299.36


根据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
及其运用指南的相关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公司按项目归集模具制作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模具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的相关费用,并在模具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产品生命周期与各汽车生命周期高度相关,
目前汽车使用寿命一般为 10 年以上,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合理预计模具使用
年限为 5 年。公司与自制模具相关的账务处理正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

(9)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名称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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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索菱基建工程 10,726.74 4,733.66 32.75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在建工程金额分别32.75万元、4,733.66万元、
10,726.74万元。公司在建工程核算的是广东索菱基建工程。

(10)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净值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专利权 16.30 19.78 24.80

土地使用权 1,179.05 1,203.20 1,228.43

软件 193.51 246.41 294.81

合计 1,388.86 1,469.39 1,548.04

专利权核算的是公司取得相关专利支付的费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主要为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面
积为2.87万㎡的土地使用权和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3.57万㎡的土地
使用权,相关情况如下:

2 累计摊销 2014 年末余额 剩余摊销期限
土地位置 面积(m ) 原值(万元)
(万元) (万元) (月)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
28,700.50 252.88 25.06 227.82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
35,664.10 1,008.37 57.14 951.23
技产业园

(1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公场所装修费。报告期内各期
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1,266.61万元、977.59万元、817.37万元。

(12)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了上述主要非流动资产外,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占非
流动资产比重较小。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384.69
万元、668.70万元、987.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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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 3,507.02 593.05

可抵扣亏损 162.19 40.55

递延收益 688.21 118.05

预提费用 1,573.42 236.01

合计 5,930.84 987.66

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确
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对
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造成其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其
计税基础。公司将上述过程中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的工程和设备款。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
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521.42 万元、1,316.97 万元、3,539.80 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93%、1.33%、3.25%,所占比重较小。

(二)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5,475.80 30.77% 9,227.39 19.68% 6,491.75 20.17%

应付票据 10,947.64 21.77% 18,211.65 38.85% 8,118.71 25.23%

应付账款 10,740.05 21.35% 10,335.05 22.05% 12,702.78 39.47%

预收款项 721.09 1.43% 1,012.45 2.16% 1,134.15 3.52%

应付职工薪酬 767.92 1.53% 676.61 1.44% 723.47 2.25%

应付税费 493.85 0.98% 313.10 0.67% -1,068.76 -3.32%

应付利息 - - 29.82 0.06% 43.34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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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 764.94 1.52% 3,620.52 7.72% 574.75 1.79%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1,600.00 3.41% 700.00 2.18%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455.00 6.87% - - - -

流动负债小计 43,366.28 86.22% 45,026.59 96.05% 29,420.19 91.43%

长期借款 6,242.49 12.41% 1,000.00 2.13% 2,600.00 8.08%

递延收益 688.21 1.37% 849.77 1.81% 159.33 0.50%

非流动负债小计 6,930.70 13.78% 1,849.77 3.95% 2,759.33 8.57%

负债总计 50,296.98 100.00% 46,876.36 100.00% 32,179.5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1.43%、96.05%、86.22%。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和其他应付款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该部分负债合计占负债
总额分别为86.66%、88.31%、75.40%。

2、主要负债情况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质押及保证借款 15,475.80 9,277.39 6,491.75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 公 司 短 期 借 款 分 别 6,491.75 万 元 、 9,277.39 万 元 、
15,475.80万元。报告期内,广东索菱厂房处于建设中,资金需求增大,公司以
银行借款的形式补充部分流动资金。

(2)应付票据

公司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0,947.64 18,211.65 8,118.71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8,118.71 万元、18,211.65 万
元、10,947.64 万元。2013 年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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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的提升,对供应商影响力的增强,在同供应商结算时,增加了向供应商
开出票据的结算方式。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 12,702.78 万元、10,335.05
万元、10,740.05 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 39.47%、22.05%、21.35%,在公司负
债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较大。

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的材料采购款。报告期内公司货款结算方式主
要有三种:①海外采购基本为零账期或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行;②对于大部分
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一般会给予公司45天至90天信用期限;③部分国内原材料采
购业务采用预付账款形式进行。

201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2 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期末采
用应付票据方式进行供应商货款结算金额增加。

2014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略有增加。2014 年末,公司应付
账款前 5 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末应付账款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物料类别
余额

1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 机芯 1,263.44

2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机芯 430.04

3 广州三目电子有限公司 摄像头 179.94

4 深圳市浩科电子有限公司 设计方案 140.56

5 东莞长安上沙雅路五金制品厂 五金配件 136.20

合计 - 2,150.17

(4)预收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134.15 万元、1,012.45 万元、
721.09 万元,占负债余额比例分别为 3.52%、2.16%、1.43%,报告期内余额占比
较小且持续下降。

(5)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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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及补助等。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
为 723.47 万元、676.61 万元、767.92 万元。2013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
和上期比较有所下滑主要是公司期末员工数量下降导致。2014 年末公司应付职
工薪酬余额和上期比较略有增长,主要是本期人员工资水平上涨和期末员工数量
增长所致。

(6)应交税费

公司应交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房
产税等。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85.27 -460.44 -1,096.11

企业所得税 746.59 655.10 6.24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95.26 6.73 8.03

个人所得税 19.05 100.70 1.71

房产税 15.07 9.04 6.03

土地使用税 2.87 1.72 1.15

印花税 0.30 0.24 4.19

合计 493.85 313.10 -1,068.76

2013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上升的原因是公司期末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
和个人所得税余额上升,以及本期公司出口额下降导致应交增值税余额上升。

(7)其他应付款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
付款账面值分别为 574.75 万元、3,620.52 万元、764.94 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
的 1.79%、7.72%、1.52%。

(8)其他流动负债

2014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3,455.00 万元,为公司开具的信用证
余额。

(9)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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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2,6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6,242.49 万元。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为 700.00 万元、1,600.00 万元。

2012 年末和 2013 年末,长期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系本公司之
子公司九江妙士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县支行的借款。2014 年末,
长期借款余额系本公司子公司广东索菱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东方
珠宝支行的借款。

(10)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

类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收益 688.21 849.77 159.33

2012年,公司子公司九江妙士酷收到江西德安县财政局拨付的161.18万元基
础设施建设资金,该项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本公司收到时确认递延收益,并在
资产的剩余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013年,公司收到2013年第一批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化(北斗专项款)
480万元和2012年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五批(深圳市技术中心补助)300万元
财政补助,该部分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本公司收到时确认递延收益,并在资产
的剩余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014年,公司递延收益余额为2012年和2013年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分摊后余额。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流动比率(倍) 1.76 1.66 2.00

速动比率(倍) 1.08 1.01 1.1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58% 46.51% 38.86%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146.60 11,522.50 11,004.76

利息保障倍数 5.61 6.09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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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司为了满足生产和广东索菱厂房建设资金需求,增加了银行借款
金额和应付票据结算额,导致本期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期有所下滑。
2014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上期相比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
产基本可覆盖流动负债,短期偿债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
35%至50%间,总体来说表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属于合理范围内。报告期内本公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大,利息保障倍数指标良好。

1、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扩大生产产能,增加市场竞争力,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具有良好的短期债务偿还能力。

2、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

报告期内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86%、46.51%、42.58%。总体
资产负债水平与现有业务规模相匹配,偿债风险较小。

3、同行业公司偿债能力比较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时点 合众思壮 启明信息 北斗星通 路畅科技 平均值 本公司

2014 年末 17.64% 34.07% 21.59% - - 42.58%
资产负债率
2013 年末 14.32% 41.74% 44.45% 62.41% 40.73% 46.51%
(母公司)
2012 年末 13.10% 36.98% 39.99% 47.64% 34.43% 38.86%

2014 年末 3.07 2.01 2.61 - - 1.76

流动比率 2013 年末 3.66 1.77 1.37 1.00 1.95 1.66

2012 年末 9.50 1.92 1.65 1.76 3.71 2.00

2014 年末 2.84 1.68 2.00 - - 1.08

速动比率 2013 年末 2.79 1.32 1.08 0.62 1.45 1.01

2012 年末 8.08 1.40 1.31 1.10 2.97 1.10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路畅科技更新招股说明书尚未披露。

(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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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思壮 2010 年完成上市以及启明信息 2008 年实现上市,获得了募集资金
解决了现金需求,及时利用经营留存现金偿还了银行借款,导致合众思壮和启明
信息资产负债率较公司低。北斗星通 2014 年利用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募集的资
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导致资产负债率下滑 22.86%。

2012 年,路畅科技资产负债率水平略高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2013 年,
路畅科技为了满足募集资金项目先期资金投入需求和办公、研发房产的支出,短
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增加 14,530.00 万元和 7,674.00 万元,导致路畅科技资
产负债率大幅提升,高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0 年,合众思壮通过上市实现外部融资,大幅提升了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导致合众思壮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启明信息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公司相关指标对比,
较为相近。

2012 年至 2013 年年期间,北斗星通速动比率与公司相关指标对比,基本类
似;流动比率低于公司流动比率。2014 年,北斗星通利用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
募集的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提升。

路畅科技 2012 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与公司相关指标对比,较为相近。公
司 2013 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高于路畅科技相关财务指标,主要是由于:2013
年,路畅科技为满足先期投入的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购置办公和研发房产支出,
短期银行借款余额大幅增长,导致相关财务指标下滑。

(四)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3 4.29 5.48

存货周转率(次) 1.84 1.92 2.40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持续下滑,但与公司总体信用期基本一致。2013
年,公司在考虑到本期国内市场融资环境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了部分信用优良的
经销商的收款账期。国内经销商账期延长、销售额的上升,导致2013年公司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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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余额上升,影响了该期间应收账款周转率。2014年,公司海外出口业务持续
上涨,给予境外客户的信用期相较其他业务长,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期有
所上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虽然有所下降,
但是仍维持在3.5次/年至5.5次/年间,与公司业务模式、结算周期相适应、匹配。
具体应收账款变动分析参见本节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状况分
析”之“2、主要资产情况”之“(3)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

2013年公司为了满足生产需求,增加了生产备货量,期末存货中原材料、半
成品持续增长,导致2013年存货周转率较2012年有所下降。2014年,公司存货余
额较上期未发生较大变化,存货周转率基本维持稳定。

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将进一步加强存货的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流程,持
续改进生产工艺,加快企业生产的流转。

3、同行业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比较分析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公司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合众思壮 2.18 1.27 2.80 1.87 2.26 1.63

启明信息 4.74 5.10 6.64 4.33 9.35 5.04

北斗星通 2.43 2.97 2.49 3.00 1.92 2.77

路畅科技 - - 16.12 4.25 21.97 4.03

平均值 - - 7.01 3.36 8.88 3.37

本公司 3.53 1.84 4.29 1.92 5.48 2.40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路畅科技更新招股说明书尚未披露。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本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启明信息和路畅科技,高于合众思壮和北斗星
通。公司2012年和201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路畅科技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
4S店业务和前装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路畅科技,该部分客户普遍回款周
期较长;(2)公司与路畅科技的客户结算方式不同,对于国内经销商客户和境外
客户,公司一般会给予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一定期间的收款账期,少部分客户采
用预收方式进行结算;路畅科技国内经销商和境外客户较多采用预收款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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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结算,路畅科技2012年和2013年末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052.75万元和
6,476.54万元,远高于该期间公司预收账款余额。

(2)存货周转率

公司存货周转率水平高于合众思壮存货周转率水平,较启明信息、北斗星通
和路畅科技存货周转率水平低。

①启明信息

启明信息虽然涉及部分汽车电子产品,但占比较小,且汽车电子产品在细分
类别上也和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存货构成上也和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启明
信息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在产品,由于软件企业的特点,启明信息存货周转率
较汽车电子生产为主的本公司高。

②北斗星通

本公司2012年至2014年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北斗星通存货周转率,主要原因是
公司存货主要为CID系统对应的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委外加工物
资和发出商品,而北斗星通存货主要是其测绘及高精度应用系统、汽车电子定位
和导航系统、国防行业和海洋渔业相关定位和应用系统中硬件生产涉及的库存商
品、原材料、在产品,在耗用的原材料类别、耗用原材料构成和价格、产品生产
周期及存货构成上均存在一定差异。

③路畅科技

公司2012年和2013年存货周转率较路畅科技低

根据路畅科技招股说明书上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在可比较的信息范围内,公
司与路畅科技在存货周转率差异的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路畅科技存货分类占比情况如下: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项目
公司(%) 路畅科技(%) 公司(%) 路畅科技(%)

原材料 40.94 40.36 37.12 42.00

在产品(含半成品和在产品) 32.06 5.02 31.97 2.03

成品(含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 26.82 53.93 28.82 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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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 0.18 0.70 2.09 0.4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2012年和2013年年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合计金额与路畅科技比较,
略低于路畅科技。公司和路畅科技在期末存货保有量上的差异主要是原材料和生
产线上在产品(含半成品)。主要原因是公司和路畅科技在原材料和在产品(含
半成品)在期末备货上的区别。具体如下:

在生产模式上,公司生产模式在与客户签订订单后,会结合以往的产品销售
历史对客户下期订单的数量进行预测,充分利用公司产能,在满足订单需求基础
上合理安排生产,进行合理的备货。期间内,公司前装和4S店客户较为优质,优
质的汽车销售公司或汽车生产厂商占比较高,且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该部
分客户订单量需求量较大,一般要求公司在特定时间(基本在3月至7月期间)批
量出货。公司一般会在结合时点的产能利用的情况下,在订单的基础上,在年末
提前根据历史经验进行大量原材料采购和生产备货,以保障期后能够及时供货,
因此公司期末保有原材料、在产品和半成品金额较高。此外,优质的汽车销售公
司或汽车生产厂商对产品验收和认证时间较长,为满足客户需求公司一般会提前
备货,将导致公司产品在库周期延长。

路畅科技前装和4S店客户占比较低,且其原材料和生产备货上,一般是在“订
单生产”的方式下安排原材料采购和生产,备货量较少,其期末的原材料和在产
品余额较低,特别是在产品仅占存货总额的2%至5%。

上述因素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启明信息、北斗星通和路畅科技存货周转率
存在一定差异。

(五)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末未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的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六)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状况的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优良,公司制定了合
理稳健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制度,可以充分控制会计和经营风险。各项资产运
行状态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范围,股东权益逐年增加,不存在潜在的金额
较大的坏账,不存在长期滞压的存货,也不存在潜在的固定资产损失,资产整体
营运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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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分析

近年来,世界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汽车的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带动了汽车
电子行业的快速成长。作为汽车电子行业的核心组成部分,CID系统越来越被广
大汽车消费者所接受,CID系统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77,077.62 74,609.89 81,487.78

营业成本 55,738.09 54,828.74 61,268.83

营业利润 7,113.03 6,851.34 7,444.29

利润总额 7,642.36 7,274.50 7,715.77

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2012年,由于国内汽车产业的增长及对CID系统的刚性需求,公司在保持后
装优势的基础上加强了与整车生产厂商的业务合作,新增了生产线扩大产能,同
时增加了高附加值、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力度,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

2013年,公司境外销售业务较上期下降47.15%,本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小
幅下滑8.44%。为降低营业收入下滑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通过加大与境
内其他知名客户,如浙江吉利、富士通天、上海通用、大连中升集团、东风乘用
车的业务合作;增加高毛利的CID系统销售占比;以及合理的成本控制,主营业
务毛利率较上期小幅上升1.25%,净利润下滑6.44%。

2014年,公司海外专车专用产品和高端智能化CID系统的销售份额的增加,
本期销售收入增长3.31%、营业毛利率上涨1.17%、净利润较2013年上涨3.60%。

(一)营业收入分析

1、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及合理性

(1)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分客户类型执行的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客户类型 收入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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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装客户
商品发出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经销商

除浙江吉利按照销售给第三方时点确认收入外,其他在商品发出经对方
4S 店客户
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海外出口 按照报关出口给海外客户时点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标准的合理性

对于境内市场中前装客户、经销商、4S店客户(除浙江吉利外)的销售业务,
客户在接受商品检验完毕时确认主要风险报酬转移。上述风险报酬转移时,主要
控制管理权同步转移,同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企业,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

浙江吉利合同约定风险转移时点为浙江吉利将采购产品销售给第三方时,产
品的主要风险才发生转移,公司需要承担该部分产品在实际销售前损毁、灭失等
风险。因此,公司在收入确认时,需通过和浙江吉利对账确认当期其实际销售给
第三方的金额,同时需将已经发货但浙江吉利尚未对外销售的产品作为存货中的
发出商品进行核算。上述风险报酬转移时,主要控制管理权同步转移,同时,相
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相关的已发
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
要求。

对于海外出口的销售业务,以商品报关程序完成并出口给海外客户时点作为
收入确认收入条件。在该时点,交货行为已完成,风险已转移,同时出口相关手
续已履行完毕,主要控制管理权同步转移,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相关要求。

2、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73,128.79 94.88% 73,248.39 98.18% 77,541.28 95.16%

其他业务收入 3,948.83 5.12% 1,361.50 1.82% 3,946.50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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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7,077.62 100.00% 74,609.89 100.00% 81,487.78 100.00%

2012年、2013年、2014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1,487.78万元、
74,609.89万元、77,077.62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7,541.28万元、
73,248.39万元、73,128.7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5.16%、98.18%、94.88%,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为废料废品处置收入、原材料销售收入和配件
销售收入,金额和占比均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波动分析如下:

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73,248.39万元,较2012年下滑4,292.89万元,
下幅下滑5.54%,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2年小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1)
公司降低毛利率较低的海外产品销售量的影响,该期间公司海外出口销售收入下
滑47.15%;(2)公司前装业务中与一汽马自达业务量下滑,导致该期间前装业
务收入额较2012年下滑。

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73,128.79万元,较2013年略有下滑0.16%,总
体来说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营业收入发展趋势分析如下:

(1)抓住行业机遇,提升产品结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强劲增长、人均收入的提高、城市化率的提高、
公路交通设施的不断完善,我国汽车市场销量保持高速增长,汽车品种日益丰富。
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
到1,379万辆和1,364万辆,同比增长48.3%和46.2%,产、销量分别超越日本、美
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生产国及消费国。2012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1,900万辆,2013
年将近2,200万辆 ,2014年我国汽车销量达2,349.19万辆,为全球增速最快的汽
车市场之一,并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汽车消费市场之一。

同时,随着智能交通体系、卫星导航技术和汽车移动互联网在我国广泛应用,
国内消费者对CID系统认知程度的不断提升,家用汽车配备CID系统的便利性逐渐
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汽车市场的繁荣和家用汽车配备CID系统认可度的提高
势必引起CID系统市场的需求增加。

公司抓住行业发展和转变的机遇,利用周边地区较为齐全的产业配套、原材
料资源和信息优势,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扩大生产规模,2012年实
现了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2013年在全球经济疲软的影响下,公司仍然保持了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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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市场份额。2014年,公司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加大智能化产品的市场开拓力
度,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CID系统的销售数量保持了稳定增长,产品结构的优化顺应
了目前CID系统功能多功能、智能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发
挥规模优势,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议价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报告期内及时根据
市场信息做出反应,调整产业结构,反映出公司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市场应对能力,
这些优势有利于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保持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的稳定。

(2)国家政策刺激行业发展,公司产品需求稳中有升

2011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当
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明确汽车电子产业属
于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2011年,工信部发布《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
划》,明确提出物联网将在智能交通领域率先布局。2012年,在国际市场需求下
降、全球产业调整的形势下,工信部推出了《电子信息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
划》,明确将大力发展应用电子产品,针对工业控制、机床电子、汽车电子、医
疗电子、金融电子、电力电子等量大面广、带动性强的应用电子领域,加大研发
投入,突破关键技术,努力实现产业化,形成新的增长点。其中重点应用电子产
品中的汽车电子产品包括汽车电子电气专用元器件、车用芯片、车载信息平台和
网络、动力电池和管理控制系统、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控制、底盘控制、
车身控制、车载电子、汽车安全等。2013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
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车联网应用作为物联网的核心应用领域。

该部分利好政策为国内汽车产业提供了新一轮的发展契机,同时将带动车载
信息服务产业的可持续增长。

(3)在稳定传统产品市场份额基础上,加大研发投入,丰富公司产品类别

通过多年的经营,公司传统产品中具有导航、多媒体功能的产品已经具备成
熟的技术,公司生产的该类设备具有品质好、性价比高等优点,在市场上拥有较
高知名度。随着人们对 CID 系统功能需求的日益多样化,具备可以提供播放声音、
图像、网络信息服务等多功能和智能化的 CID 系统需求持续增加,多功能、智能
化和科技含量较高的 CID 系统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在稳定公司现
有传统产品的基础上,加大了研发支出,不断丰富产品种类,2014 年末,公司
生产的产品超过 200 种。其中,2013 年,公司还在产品中引入了车载移动信息
网络和手机互联等概念,开发出具备汽车互联网、手机互联等多功能的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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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 系统。该部分产品已进入生产阶段,随着未来市场开拓,产品认知度和需求
的提升,该部分产品将作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新增长点。

(4)积极开拓市场,优质客户不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部门不断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陆续
通过了更多新客户的审查,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在保持原有客户的基础上,
积极增加客户覆盖面,目前已经和包括东风乘用车、浙江吉利、上海通用、江淮
安驰、华晨汽车、一汽马自达、上海海马等境内知名企业签订了供货合同。2011
年起,公司陆续和庞大汽贸集团、大连中升集团、富士通天和浙江元通等大型集
团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不断积极进取的态度,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行
业影响力得到大幅的提升。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产品类别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21,437.34 29.31% 17,941.24 24.49% 26,195.96 33.78%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47,091.84 64.40% 55,271.73 75.46% 51,345.32 66.22%

智能化 CID 系统 4,599.61 6.29% 35.42 0.05% - -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 CID 系统收入。2012 年、
2013 年、2014 年,公司 CID 系统收入分别为 77,541.28 万元、73,248.39 万元、
73,128.79 万元。

公司 2013 年起,为了顺应 CID 系统国际发展趋势,新研制出的集多媒体、
网络、导航、移动通讯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产品,该部分产品销售占比持
续增长。公司预计该部分产品将在未来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地区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按销售地区划分,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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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地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南 18,899.50 25.84% 19,504.63 26.63% 13,406.88 17.29%

华东 13,292.55 18.18% 18,477.64 25.23% 14,391.41 18.56%

华北 5,412.09 7.40% 8,298.87 11.33% 7,315.04 9.43%

东北 7,883.96 10.78% 7,745.60 10.57% 16,396.89 21.15%

华中 3,594.48 4.92% 5,518.98 7.53% 2,616.36 3.37%

西南 2,230.75 3.05% 2,372.82 3.24% 2,123.22 2.74%

西北 1,532.50 2.10% 1,464.50 2.00% 2,625.44 3.39%

国内业务合计 52,845.83 72.26% 63,383.04 86.53% 58,875.23 75.93%

出口业务合计 20,282.96 27.74% 9,865.35 13.47% 18,666.05 24.07%

合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报告期内,本公司产品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集中在华南、华东、华北、东
北等经济发达地区。近几年,经济较发达地区汽车销售量增长迅速,城市化进程
进一步加快,带动了 CID 系统需求的快速增长。2012 年、2013 年、2014 年,上
述地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51,510.22 万元、54,026.75 万元、45,488.10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43%、73.76%、66.20%。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海外出口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666.05 万元、
9,865.35 万元、20,282.96 万元,占比 24.07%、13.47%、27.74%。2013 年,受
到公司降低毛利率较低的海外产品销售量的影响,海外出口销售收入下滑
47.15%。2014 年,公司为满足海外客户的需求,增加了大屏机、专车专用机型
的销售,以及海外市场中,如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经济复苏、公司市场影响
力的增强,海外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增加。

(3)业务性质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要产品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前装市场 2,296.22 3.14% 581.20 0.79% 10,699.29 13.80%

后装市场 70,832.57 96.86% 72,667.19 99.21% 66,841.99 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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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73,128.79 100.00% 73,248.39 100.00% 77,541.28 100.00%

由于公司较早地进入了后装市场,在后装市场拥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后装市
场贡献了公司大部分的收入。后装市场主要包括 4S 店、国内经销商、海外客户。
报告期内后装市场的业务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经销商 34,490.00 48.69% 42,685.46 58.74% 32,176.51 48.14%

海外出口 20,282.96 28.64% 9,865.35 13.58% 18,666.05 27.93%

4S 店 16,059.61 22.67% 20,116.38 27.68% 15,999.43 23.94%

总计 70,832.57 100.00% 72,667.19 100.00% 66,841.99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国内经销商贡献了后装市场的绝大部分收入。国内经销商
是通过买断公司产品、独立运营和获利的企业,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大力发展经销
商模式,经过多年的培育,公司在全国大多数经济较好的省市设立了经销商网点。
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增加,经销商市场将保持同步增长。

2013年受到公司降低了海外低毛利率业务量的影响,公司海外出口业务量下
降幅度较大。2014年,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屏机、专车专用机型在海外市场份额增
长,带动该期公司海外出口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10,417.61万元,计105.60%。

公司自2009年进入4S店市场以来,客户数量快速增长,收入和公司经营规模
同步上升。2011年起,公司开始采用通过和国内大型4S集团企业签订销售协议,
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再配备给集团下属企业的销售经营模式,保证了4S店业务
的稳定增长。

2012年期间,公司在前装市场中与一汽马自达业务量的上升,公司前装市场
份额占比较高。2013年,公司与一汽马自达业务量下滑,导致该期间前装业务收
入额较2012年大幅缩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前装客户包括东风乘用车、华晨汽
车、江淮安驰和一汽马自达。为了应对一汽马自达业务下滑对公司业绩影响,公
司本期加强了与其他汽车厂商,如东风乘用车、浙江吉利、华晨汽车、上海通用,
以及部分大型4S店客户,如富士通天、大连中升集团的业务合作,2013年起,公
司与该部分客户销售收入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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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3,946.50万元、1,361.50
万元、3,948.83万元,主要包括材料收入、配件收入和废品收入等。

2012年,其他业务收入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实现汽车产品配套塑胶
件的加工业务收入1,627.17万元;2012年公司根据未来产品需求,调整库存原材
料类型,处置了一批原材料,实现收入495.96万元;以及该期前装配件销售收入
金额较大。

2014年,公司为配合市场销售需求,配套销售了部分配件,导致该期其他业
务收入增长较快。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2,641.52 94.44% 53,491.05 97.56% 57,596.29 94.01%

其他业务成本 3,096.57 5.56% 1,337.69 2.44% 3,672.54 5.99%

合计 55,738.09 100.00% 54,828.74 100.00% 61,268.83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94%以上,与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按成本明细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47,211.47 84.70% 46,892.35 85.53% 53,269.18 86.94%

直接人工 5,502.09 9.87% 5,294.01 9.66% 5,746.33 9.38%

制造费用 3,024.52 5.43% 2,642.39 4.82% 2,253.32 3.68%

合计 55,738.09 100.00% 54,828.74 100.00% 61,268.8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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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成本各项目占比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其中直接材料占比较
高,比例在85%左右,是营业成本的核心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持续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新增机械设备,新增设
备折旧加大所致。2013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较上期略有下滑,主要是由于公司
对生产车间进行了技术改造,生产效率提高,以及新增部分自动化设备,生产员
工数量降低所致。2014年,公司直接人工费用受到人均工资上涨因素影响,较2013
年略有上涨。

(三)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73,128.79 73,248.39 77,541.28

主营业务成本 52,641.52 53,491.05 57,596.29

主营业务毛利 20,487.27 19,757.34 19,944.99

主营业务毛利率 28.02% 26.97% 25.72%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19,944.99 万元、19,757.34
万元、20,487.27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72%、26.97%、28.02%。报告
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持续小幅增长趋势,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导致报告
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合理
成本控制,使得原材料采购单价持续下滑,原材料采购均价波动具体分析请参见
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之“1、主要原材料采购和消耗情况”之“(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情况”;(2)
产品结构调整,高毛利的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和智能化 CID 系统销售占比持续提
升;(3)公司通过调整产品设计方案,优化产品内部结构,带动单位产品原材
料耗用数量和生产成本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 CID 系统毛利率变动情
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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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变动百分点 毛利率 变动百分点 利率

CID 系统 28.02% 1.05 26.97% 1.25 25.72%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 CID 系统毛利率分别为
25.72%、26.97%、28.02%,2013 年较 2012 年增长 1.25 个百分点,2014 年较 2013
年增长 1.05 个百分点。影响 CID 系统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销售单价、
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结构的变化。

2012 年,公司销售部分只具备收音功能的收放机 20.77 万台,实现销售收
入 3,090.44 万元。该部分产品单价和单位成本较低,若剔除该部分影响后,2013
年,公司 CID 系统毛利率仅较 2012 年小幅增长 0.27 个百分点。

具体的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1)产品结构变动对毛利率提升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为迎合市场发展趋势,加大了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加
大了和东风乘用车公司、浙江吉利、上海通用、大连中升、富士通天等主要客户
的业务规模,提高了销售定价较高的多功能娱乐及智能化 CID 系统、以及具备专
车专用特性的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的销售份额。产品内部结构的调整,有助于提
升报告期内产品毛利率。

(2)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推高产品毛利率

CID 系统的原材料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例在 85%左右,原材料价格变动对产
品毛利率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单价大部分处于下滑趋势。

(3)产品设计方案调整和产品生产工艺优化导致报告期内原材料单位成本
下降

2013 年起,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有效控制成本,对主要产品的设计
方案进行调整,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优化产品模块化程序设计,同时还加大了对
该部分产品耗用原材料价格的控制。通过上述方式,公司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数
量和生产成本发生变化,降低了集成块和线路板等主要原材料、以及线材、五金
等生产辅料的消耗数量,降低了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成本。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数量和耗用原材料单位成本均有所
下降,导致 2013 年和 2014 年 CID 系统单位平均直接材料成本下滑。

(4)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单价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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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般市场规律,产品销售价格与耗用直接材料存在一定的联动关系,直
接材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趋势。因此,CID 系统销售单
价在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持续下滑的基础上亦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
售单价下滑幅度低于原材料价格下滑幅度。

3、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贡献度情况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要产品 主营业务 毛利率贡 主营业务 毛利率贡 主营业务 毛利率贡
收入占比 献度 收入占比 献度 收入占比 献度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29.31% 6.98% 24.49% 4.59% 31.03% 5.97%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64.40% 18.92% 75.46% 22.36% 68.97% 20.73%

智能化 CID 系统 6.29% 2.11% 0.05% 0.02% - -

合计 100.00% 28.02% 100.00% 26.97% 100.00% 26.70%

注:此处计算分产品毛利率时已剔除 2012 年收放机业务的影响。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的毛利
率贡献度最高,报告期内该类型产品毛利率贡献度变动趋势与该类型产品销售收
入占比变动趋势吻合。报告期内,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的毛利率贡献度分别为
5.97%、4.59%和 6.98%,2013 年,公司该类型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下滑导致
该期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的毛利率贡献度下滑;2014 年,该类型产品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小幅提升和毛利率增长导致其毛利率贡献度较上期增长 2.39 个百分
点。智能型 CID 系统占 2013 年和 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小,毛利率贡献度
相对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分析情况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主要产品
毛利率 变动百分比 毛利率 变动百分比 毛利率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23.82% 5.07% 18.75% -0.49% 19.24%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29.38% -0.25% 29.63% -0.43% 30.06%

智能化 CID 系统 33.60% -3.17% 36.77% - -

合计 28.02% 1.05% 26.97% 0.27% 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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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处计算分产品毛利率时已剔除 2012 年收放机业务的影响。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产品随着应用功能变化,智能化 CID 系统和多功能娱
乐 CID 系统的毛利率高于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①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毛利率 23.82% 18.75% 19.24%

平均售价(元/台) 689.68 638.68 671.95

平均单位成本(元/台) 525.41 518.90 542.67

2013 年,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中仅具备车载导航或车载多媒体功能的单功
能产品,在市场对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需求日益增长影响下,销售单价有所下降,
导致该期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平均售价较上期下滑 4.95%。此外,公司对该类型
产品的设计方案调整和制造工艺进行优化,在降低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的同
时,加大对该部分产品耗用原材料价格的控制,对公司该产品平均单位成本下滑
产生一定程度影响,部分抵消销售单价下滑及人工和费用成本上涨的影响。2013
年,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毛利率仅较 2012 年下滑 0.49 个百分点。

2014 年,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的细分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其中专车专用型
产品占比提升,带动该产品平均售价较上期增长 7.99%,单位材料成本和单位人
工和费用均较上期有所增长,增长幅度低于平均售价增长幅度,导致该期该类产
品毛利率较上期增长 5.07 个百分点。

②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毛利率 29.38% 29.63% 30.06%

平均售价(元/台) 1,170.70 1,219.50 1,376.78

平均单位成本(元/台) 826.74 858.11 962.87

报告期内,公司该类型产品耗用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总体呈下滑趋势,
此外,公司 2013 年起,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有效控制成本,对公司主要产品
的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优化产品模块化程序设计,降低了集
成块和线路板等主要原材料、以及线材、五金等生产辅料的消耗数量,降低单位
产品耗用原材料成本。材料成本下滑部分抵消了销售单价下滑对毛利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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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和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毛利率基本维持稳定,
略有下滑。

③智能化 CID 系统

智能化 CID 系统 2014 年 2013 年

毛利率 33.60% 36.77%

平均售价(元/台) 1,666.77 1,341.62

平均单位成本(元/台) 1,106.69 848.30

2013 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公司加大了研发力度,在 2013 年下半年
成功研制出智能化 CID 系统,并小规模试产。

2014 年,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随着产品进一步成熟,功能应用相应增加,
材料、人工和费用成本较上期增长 30.46%,增长幅度大于销售单价的增长幅度,
导致该期智能化 CID 系统毛利率较 2013 年下滑 3.17 个百分点。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 35.48 万元和 4,
599.61 万元,占总体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小。

4、分业务类型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毛利率分析情况如下: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产品 较上期 毛利率 较上期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变动 贡献度 变动 贡献度 贡献度

前装业务 27.57% -7.85% 0.87% 35.42% -11.13% 0.28% 46.55% 6.69%

国内经销商业务 26.19% 2.34% 12.35% 23.85% 4.62% 13.90% 19.23% 8.28%

4S 店 32.36% -0.75% 7.11% 33.11% 2.32% 9.09% 30.79% 6.59%

国内业务小计 28.13% 1.23% 20.32% 26.90% -0.46% 23.27% 27.35% 21.56%

海外出口业务 27.73% 0.26% 7.69% 27.47% 3.18% 3.70% 24.29% 5.14%

合计 28.02% 1.05% 28.02% 26.97% 0.27% 26.97% 26.70% 26.70%

注:此处计算分产品毛利率时已剔除 2012 年收放机业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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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分业务毛利率波动分析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前装业务的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原因是由
于报告期内公司前装业务销售单价变动造成。公司 2012 年前装业务中高售价和
高毛利率的产品销售占比较高导致前装业务的毛利率贡献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经销商业务毛利率持续增长,毛利率贡献度较高。2013
年,公司国内经销商业务毛利率较上期增长 4.62%,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3 年原
材料采购单价下降、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的销售份额提升及公司对主要产品的设
计方案调整所致。2014 年,公司高毛利的智能化 CID 系统和大屏机型推出市场
后,在后装市场认知度较高,带动该期国内经销商毛利率较上期小幅提升 2.34%。

2013 年,公司 4S 店业务毛利率较 2012 年小幅增长 2.32%,主要是由于公司
原材料价格下滑、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的销售份额提升及公司对主要产品设计方
案调整所致。2014 年,公司 4S 店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

2013 年,公司降低了海外出口业务中销售定价和毛利率较低的 CID 系统的
销售额,以及原材料价格下滑等因素影响,导致该期海外出口业务毛利率上涨
3.18%。2014 年,公司海外出口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2)海外出口业务毛利率高于国内经销商业务毛利率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出口业务毛利率高于国内经销商业务毛利率的主要原因
如下:①报告期公司海外出口业务和国内经销商业务在销售产品类型上存在差
异,各细分类型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同,公司国内经销商业务中按照汽车品牌开
发的毛利率相对较低的通用机型销售占比较高,是导致海外出口业务毛利率高于
国内经销商业务毛利率的原因之一。②公司国内经销商和海外出口业务客户在业
务模式和定价原则上存在区别,公司国内经销商采购的 CID 系统实现终端销售的
业务环节较多,公司对其销售业务在产品定价上需要做出一定程度让利;海外出
口业务客户业务环节相对国内经销商较为简单,给予了公司较大的产品销售定价
空间。③国内经销商市场竞争相对海外市场较为激烈,且公司海外出口业务客户
在其所属市场区域具备一定的市场地位,以上因素对公司国内经销商业务和海外
出口业务毛利率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5、同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合众思壮 - 26.09% 3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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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 8.50% 11.03% 28.51%

北斗星通 23.08% 22.17% 18.10%

路畅科技 - 28.84% 33.50%

平均值 - 22.03% 28.73%

本公司 28.02% 26.97% 26.70%


注 1:此处计算发行人产品毛利率时已剔除 2012 年收放机业务的影响。

注 2:以上数据根据各公司年报或招股书数据计算得出,其中合众思壮 2014 年年报未
单独披露其 PND 产品毛利率,路畅科技更新招股说明书尚未披露

注 3:因本公司无完全可比上市公司,同行业公司中路畅科技披露了 2013 年招股说明
书,此处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汽车电子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和路畅科技车载导航产品进行对比
分析。

上述上市公司中,合众思壮与公司较为类似的产品为 PND 便携式导航产品;
启明信息生产的汽车电子产品包括车车载电子设备、汽车电子控制产品、汽车总
成电控系统下线检测设备和汽车电控系统检测、维修的专用仪器、智能式驻车提
示系统、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手机 APP、门户、OBD 终端,具有车载导航功能
的产品仅占其汽车电子产品中的一部分;北斗星通公开披露信息对收入和毛利率
是按照行业进行划分,其汽车电子行业中涉及的产品较多,主要包括北斗卫星定
位系统、导航定位系统及涉及芯片和集成块产品等,产品分类上和公司产品存在
一定差异,不具备完全可比性。同行业公司中,路畅科技披露了 2013 年招股说
明书,路畅科技车载导航产品和公司产品较为相近。

2012 年,上述公司平均毛利率高于本公司毛利率。

2013 年,公司加大高毛利的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销售占比,毛利率较上期小
幅增长 0.27 个百分点。该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启明信息和北斗星通高,
低于路畅科技车载导航产品的毛利率,与合众思壮 PND 便携式导航产品毛利率类
似。

2014 年,公司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中专车专用型产品占比的增加和智能化
CID 系统实现量产,带动该期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3 年增长 1.05 个百分点。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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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费用 2,784.82 2,781.00 2,891.18

销售费用率 3.61% 3.73% 3.55%

管理费用 7,979.83 7,442.90 7,914.81

管理费用率 10.35% 9.98% 9.71%

财务费用 1,896.30 1,777.66 1,061.72

财务费用率 2.46% 2.38% 1.30%

资产减值损失 889.71 779.60 797.78

资产减值损失率 1.15% 1.04% 0.98%

合计费用 13,550.66 12,781.16 12,665.49

合计费用率 17.58% 17.13% 15.54%

注: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资产减值损失率、合计费用率为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费用除以营业收入计算而得。

总体而言,公司的各项期间费用波动趋势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吻合,具体如下: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返利、工资以及宣传广告费等。
公司销售费用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运输费 859.18 809.68 851.22

返利 688.68 493.91 431.88

工资 555.27 522.59 581.23

售后服务费 259.66 324.93 317.72

宣传广告费 234.02 371.04 438.47

其他 188.01 258.85 270.66

合计 2,784.82 2,781.00 2,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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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2,891.18万元、2,781.00
万元、2,784.82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3.55%、3.73%、3.61%。2013年,受到
销售收入下滑的影响,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小幅下滑。2014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3
年小幅上涨,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工资、运输费受到销售收入变动影响,略有波动。
售后服务费基本保持稳定,2014年小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控制宣传广告费用
投入,宣传广告费用有所下滑。2014年,公司加大了大屏机和智能化产品的市场
推广力度,给予供应商的返利水平有所提升,导致计入销售费用返利略有增长。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以及办公费等。公司
管理费用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支出 3,118.76 3,031.67 3,171.73

职工薪酬 2,386.25 2,000.72 2,133.75

折旧及摊销费用 603.82 648.35 552.47

租金 318.22 325.94 309.04

差旅费 384.00 404.81 425.32

办公费 285.30 186.62 400.10

业务招待费 280.73 264.29 246.97

咨询顾问费 116.94 137.97 77.12

其他 485.81 442.52 598.32

合 计 7,979.83 7,442.90 7,914.81

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7,914.81万元、7,442.90
万元和7,979.83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9.71%、9.98%和10.35%。报告期内,公
司管理费用率提升,但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主要管理费用变动分析如下:

(1)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基本保持在 3,000 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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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研发费用 3,118.76 3,031.67 3,171.73

年增长率 2.87% -4.42% -

占管理费用的比例 39.10% 40.73% 40.07%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05% 4.06% 3.89%

(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及其他职能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报告期内,
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 2,133.75 万元、2,000.72 万元和 2,386.25 万元。2013 年,
职工薪酬波动原因为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变化所致。

(3)办公费

2013 年公司加大了对办公费用的成本控制,办公费由 2012 年的 400.10 万
元下降至 186.62 万元,下降幅度达 53.36%。

3、财务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利息支出* 1,659.11 1,429.66 929.27

减:利息收入 99.04 72.66 57.68

利息资本化金额 40.76 - -

汇兑损益 3.03 97.17 15.83

手续费及其他 373.96 323.49 174.31

合计 1,896.30 1,777.66 1,061.72

注:公司的利息支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利息两大部分。

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061.72万元、1,777.66
万元、1,896.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源于公司对外借款
导致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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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司共发生资本化利息40.76万元,为广东索菱基建工程专项借款
利息。

4、同行业公司期间费用率比较分析

项 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合众思壮 58.65% 50.24% 54.74%

启明信息 16.88% 17.30% 11.77%

北斗星通 27.16% 27.14% 29.54%

路畅科技 - 19.79% 20.44%

本公司 17.58% 17.13% 15.54%


注 1: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销售收入

注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路畅科技更新招股说明书尚未披露。

合众思壮期间费用率较公司期间费用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合众思壮管理费用
较高,合众思壮公司管理费用占总费用比例超过70%。导致合众思壮公司管理费
用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合众思壮主要产品GIS 数据采集产品、空间数据产品和
位置服务业务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导致合众思壮在人力费用和
研发费用较公司高,导致其期间费用率较公司高。

启明信息2013年,管理费用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大幅增长所致。
2013年和2014年,启明信息期间费用率和公司期间费用率相近,都维持在17%左
右。

北斗星通2012年至2014年期间费用率基本保持在27%-30%之间,较公司总体
期间费用率高,主要原因是北斗星通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工资水平较高及相关技
术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摊销额较高。

根据路畅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路畅科技2012年和2013年期间费用率略高
于公司期间费用率,且略有下滑。路畅科技产品推广模式主要是通过展会、户外
和平面媒体方式进行;公司产品销售直接面向客户,推广主要通过展会进行,户
外和平面媒体费用支出较少,因而公司广告费用较低。2013年,公司和路畅科技
销售费用中广告费用分别为371.04万元和3,095.23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例分别为3.61%和11.15%,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路畅科技。

(五)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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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坏账损失 590.17 470.02 99.11

存货跌价损失 134.05 309.58 385.91

固定资产跌价损失 165.49 - 312.76

合计 889.71 779.60 797.78

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跌价损失变动的原因请参阅本节“(一)
资产结构分析”的相关内容。

(六)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处置固定资产收益等,具体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33 5.17 21.95

政府补助 473.24 416.07 230.09

其他 46.04 39.76 53.85

合计 539.61 461.00 305.90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9.49 36.02 33.12

其他 0.80 1.83 1.31

合计 10.29 37.84 34.42

(七)所得税分析

2011 年,本公司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联合颁发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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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144200106,有效期为三年。2014 年,本公
司再次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1444200194,有效期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
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根据该规定,公司 2011 年至 2016 年可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当期所得税 1,510.71 13.41% 1,332.02 6.89% 1,246.18

递延所得税费用 -318.96 12.31% -284.01 42.19% -199.74

所得税费用 1,191.75 13.71% 1,048.02 0.15% 1,046.44

利润总额 7,642.36 5.06% 7,274.50 -5.72% 7,715.77

综合所得税率 15.59% 8.22% 14.41% 6.23% 13.56%

当期所得税费用为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为期末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差额。

(八)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84 -30.85 -11.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73.24 416.07 230.0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5.24 37.93 52.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 - - -

所得税的影响数 87.18 66.27 4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42.14 356.89 2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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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归
6.85% 5.73% 3.39%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以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主。

(九)销售单价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台

产品 2014 年度 较上期变动 2013 年度 较上期变动 2012 年度

多媒体导航 CID 系统 689.68 7.99% 638.68 34.47% 474.98

多功能娱乐 CID 系统 1,170.70 -4.00% 1,219.50 -11.42% 1,376.78

智能化 CID 系统 1,666.77 24.24% 1,341.62 - -

平均 987.32 -1.01% 997.38 18.91% 838.78

2013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达18.91%,主要原因是2012
年公司为了满足海外市场需求,配套销售了一批产品附加值较低的单功能收放机
产品,该部分产品销售单价相对较低。如果剔除收放机产品对2012年销售单价的
影响,2012年其他产品平均销售单价为1,038.66元/台,2013年公司产品销售单
价较2012年下滑3.97%。

2014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较2013年小幅下滑1.01%,主要是由于公司主要产
品多功能娱乐CID系统销售单价下滑所致。

经测算,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公司产品的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
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产品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销售均价独立下降 5%对毛利率水平的影响 -3.79% -3.84% -3.91%
CID 系统
销售均价独立下降 10%对毛利率水平的影响 -8.00% -8.11% -8.25%

公司未来将加大对产品定价较高的4S店客户和部分汽车厂商的销售量,同时
将加大售价较高的多功能娱乐和智能化CID系统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高售价产
品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以保持销售单价的稳定。此外,公司具备较强的成
本管理能力,可通过严格控制成本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来产品销售价格下
滑对公司利润的侵蚀。但上述措施并不能完全消除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发生下滑对
公司盈利水平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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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管理层对盈利能力的意见

综合以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水平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69.33万元、6,226.48万元、6,450.6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营业收入受到外部经济环境影响有所波动情况下,主营业
务毛利率均持续上升,是对公司在产品、市场、管理等各方面具备综合实力的有
力佐证。

2013年,公司通过合理的成本费用控制,实现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小幅上升,
然而受到公司降低低毛利的海外产品销售份额的影响,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滑
8.44%,导致净利润较2012年下滑6.64%。2014年,公司加大了海外市场的开拓力
度,海外销售业务量有所回升,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3.31%。此外,公司在
高产品附加值的智能化CID系统的销售占比也有所提升,201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
利率较上年小幅上涨1.04%,由此带动本期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3.60%。

公司管理层认为,出色的管理及控制能力将使公司在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
发展机会及更好的盈利表现,保证公司的稳步发展。公司管理层相信,凭借公司
良好的技术优势及出色的管理能力,依托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未来公司将
进一步加大成本和费用控制和市场开拓力度,保持稳定的盈利空间,实现快速发
展。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785.26 81,274.84 84,848.4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12 1,333.76 50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321.08 82,608.60 85,351.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5,743.76 55,788.97 59,137.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758.27 9,071.77 9,907.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69.44 2,238.42 3,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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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26.87 5,679.53 5,254.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198.33 72,778.68 77,695.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2.75 9,829.92 7,655.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35.59 -7,396.56 -6,386.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24 254.16 -3,231.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8.71 63.28 -13.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8.12 2,750.80 -1,975.45

营业收入 77,077.62 74,609.89 81,487.78

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5 0.72 0.56

注: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公司总股本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
分别为 7,655.98 万元、9,829.92 万元、6,122.75 万元,累计为 23,608.65 万元,
而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6,669.33 万元、6,226.48 万元、6,450.61 万元,累计
19,346.42 万 元, 经营 活 动产 生的 累计 现 金流 量净 额 占累 计净 利润 比 例 为
122.03%,具体分析见本节“三、(三)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分析”部
分。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均为负数,分
别为-6,386.51 万元、-7,396.56 万元、-10,635.59 万元,均为负数,主要原因
是汽车电子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规模是影响产品竞争力的
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购买机器设备、改扩建厂房,以扩大规模,并通
过规模效应来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其中,2012 年,公司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本期广东索菱购买土地使用权费支出 1,008.37 万
元、以及本期机械设备更新、九江妙士酷绿化和消防工程支出和广东索菱基建工
程等合计 5,596.64 万元。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
要包括本期机械设备更新和广东索菱基建工程等支出,合计支出分别为
7,340.20 万元及 10,649.59 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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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231.07 万
元、254.16 万元、5,352.24 万元。主要是取得、归还银行借款以及相应银行借
款利息。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经营效率,适当运用财务杠杆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以
获取更高的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在保持稳定的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根据目前的
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近期的经营计划,在资金紧张时增加银行借款并在资金结余时
归还银行借款。其中,2012 年,公司分配股利 1,000.00 万元和利用留存现金及
时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导致本期筹资活动净流量为负数。2013 年和 2014 年,公
司本期新增部分银行借款,导致本期筹资活动净流量有所增加。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列示的为公司银行借款支付的
利息以及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公司2012年和2013年各分配股利1,000.00万元和
602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的主要为承兑汇票保证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的为应付账款及票据融资保证金、上
市中介费用等。

(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加:资产减值准备 889.71 779.60 797.7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2,401.25 2,402.93 2,057.93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16.05 115.34 78.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27.81 300.07 222.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0.84 30.85 11.16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724.31 1,429.66 1,076.3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8.96 -284.01 -19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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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63.67 -2,754.33 -3,124.8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261.86 -3,930.62 2,839.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31.68 5,513.95 -2,774.78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2.75 9,829.92 7,655.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94.92% 157.87% 114.79%

201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55.98万元,占销售净利润
6,669.33万元的114.79%。

2013年,本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29.92万元,占销售净
利润比例为157.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议价能力的提高,
增加了供应商票据结算的力度。

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22.75万元,占销售净利润
6,450.61万元的94.92%,与公司当期净利润水平基本相当。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期间合计净利润比例达
122.03%,显示出公司具备较佳的业绩实现能力。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客户群体优质,经营回款符合公司经营政策,公司投
资活动、筹资活动规模与公司生产规模相适应,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支出为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资本性支出

(一)公司近三年的资本性现金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近三年的资本性现金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购建长期资产现金支出 10,649.59 7,340.20 6,605.01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现金支出主要为购买设备、厂房改扩建和对外投资
的支出。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CID系统企业具有固定资产占资产比重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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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速度快等特点。本公司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为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生产能
力,公司每年均发生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支出。

1、2012 年:(1)公司子公司广东索菱本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费支出 1,008.37
万元;(2)公司购买生产机器设备、九江妙士酷绿化和消防工程和广东索菱基建
工程等合计支出 5,596.64 万元。

2、2013 年:公司购买生产机器设备和消防工程和广东索菱基建工程等合计
支出 7,340.20 万元。

3 、 2014 年 : 公 司 购 买 生 产 机 器 设 备 和 广 东 索 菱 基 建 工 程 等 合 计 支 出
10,649.59 万元。

(二)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将投资“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和“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上述项目涉及生产设备的投资和生产厂房的建造。作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上述两个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
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公司重大的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四)诉讼事项

2014 年 10 月 13 日,自然人李东方以公司侵犯其取得的 ZL201330633275.5,
ZL201330621324.3 两项外观设计专利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发行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车载显示终端,并
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20 万元及承担
诉讼费用。2015 年 1 月 23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由于公司在答辩
期内请求宣告两项涉案的专利权无效,且该案的审理以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理结
果为依据,因此裁定此案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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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上述诉讼仅涉及公司在产产品中的个别产品,且相关产品的销售收
入占公司总体收入的比例极低,即使被判令停止销售也不会对公司的收入造成不
利影响。同时,公司的主要产品均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据此,保荐机构和
发行人律师认为,即使上述诉讼的最终结果对公司不利,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高,符合行业特点,预计今
后几年公司固定资产绝对值仍会增加,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张、盈利持续增
长,公司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将有所下降。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42.58%,负债适度,财
务风险控制较好。预计随着募集资产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

近来年,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本公司销售收入略有波动,但是随着
下游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本公司的 CID 系统生产规模、产量不断提高,固定资
产投入逐步扩大,未来公司销售收入将重回上升轨道。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实
现净利润 19,346.42 万元,权益资本大幅度增长。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净
资产总额为 58,694.31 万元,较 2012 年 12 月 31 日增长达 26.33%。

(二)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继续巩固在 CID 系统细分市场的领
先地位;并着力拓展多功能、智能化的 CID 系统的客户,在 CID 系统的领域获取
更高的市场份额,与下游行业中的领导型企业共同成长;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
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公司管理层认为:随着中
国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CID 系统市场将持续繁荣,未来通过拓展国内外大型汽
车电子产品客户,以及加大对 CID 系统研发和市场推广投入,公司未来可保持稳
定的盈利水平。

(三)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1、未来市场扩展可能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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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 CID 系统产品结构的不断提升和市场规模的扩张,以及车载 CID
终端技术不断完善,集网络、通讯、导航、多媒体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车载多功能、
智能化的 CID 系统将作为公司未来收入和利润的重要增长点。公司目前已具备为
多家汽车整车厂商生产汽车配套汽车电子产品的经验及市场基础,并开始涉足在
集网络、通讯、导航、多媒体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化 CID 系统的生产和研发。
但由于该发展计划的开展涉及设备采购、研发力量和人员培训等方面,需要较大
规模的资金投入,资金紧张问题已经成为公司做大做强的瓶颈之一。公司未来业
务的发展仍需大量资金,单纯依赖公司的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将制约公司下一阶
段的发展。

2、未来可能存在便携式导航产品及具备导航功能的其他电子产品市场替代
风险

由于与 CID 系统之间存在明确的市场区划,便携式导航产品及具备导航功能
的其他电子产品市场的发展不会对 CID 系统市场的增长构成较大的威胁。随着人
们对 CID 系统多功能性、安全性等方面要求的提升和汽车厂商之间竞争的加剧,
汽车厂商仍将不断提高在新车中加装 CID 系统的比重。

同时,为应对便携式导航产品及具备导航功能的其他电子产品给公司的产品
带来的替代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检测标准;

(2)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功能。通过提供更加个性、全方位的服务,
以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

(3)公司现已成功新开发了集一键导航、声控导航、一键语音服务、远程
防盗监控、动态交通、3D 导航、无线互联网、多媒体娱乐、紧急救援、语音识
别、天气、酒店、机票信息查询等多项核心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的智能化 CID
系统。

(4)加强整车配套业务市场的开拓,发展大型优质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和东风乘用车、华晨汽车、一汽马自达和江淮安驰已经建立
了业务关系,进入车载电子产品前装市场。公司与绵阳华瑞签署新产品零部件开
发合同,为绵阳华瑞提供 CID 系统。进入 2012 年,公司和东风车用车签署汽车
零部件开发合同和电器件试制合同,为东风车用车正在研发中的某车型提供 CID
系统等配套设备,配套东风乘用车新研发车型的投产同步推出配套 CID 系统。同
时,公司 2012 年 9 月开始,公司为东风乘用车 A60 车型配套生产前装 CID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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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现已实现量产。此外,2012 年,公司和富士通天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公司销售给富士通天的 CID 系统主要供应给丰田汽车前装生产厂,车型包括雷克
萨斯、普拉多、锐志、花冠、RAV4 等畅销车型,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公司和富士通天已实现销售额(不含税)596.58 万元、2,163.78 万元和 2,030.24
万元。

七、税收优惠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一) 报告期内各类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及依据

1、本公司

公司的自营出口业务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享受“免、抵、退”的优惠政策, 报
告期内出口退税率为 17%。

2011 年,本公司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
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联合颁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144200106,有效期为三年。2014 年,本公
司再次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1444200194,有效期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第二十八条
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根据该规定,公司 2011 年至 2016 年可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5%。

2、索菱国际及金语国际

报告期内,索菱国际及金语国际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九江妙士酷

报告期内,九江妙士酷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广东索菱

报告期内,广东索菱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 税收优惠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1、所得税优惠对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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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公司当期所得税费用 1,510.71 1,332.02 1,246.18

若执行 25%所得税公司需计提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2,311.96 2,204.14 2,048.69

执行 25%所得税税率影响的净利润金额 801.25 872.12 802.51

公司净利润 6,450.61 6,226.48 6,669.33

所得税优惠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12.42% 14.01% 12.03%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公司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分别占同期净利润
的 12.03%、14.01%、12.42%,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依赖相对
较小。

2、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对公司利润影响

由于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国家对公司的直接出口销售执
行“免、抵、退”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目前公司的出口退税率为 17%。

报告期内本公司出口退税情况及假设出口退税率有所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77,077.62 74,609.89 81,487.78
营业成本 55,738.09 54,828.74 61,268.83
毛利率 27.69% 26.51% 24.81%
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率为 17%
免抵退税额 3,941.59 1,498.59 2,857.91
假设出口退税率降低为 13%
免抵退税额 3,014.16 1,145.98 1,887.52
增加的营业成本 927.43 352.61 970.39
对毛利率水平的影响 -1.20% -0.47% -1.19%

注:1、免抵退税额=(直接外销收入-免税购进原材料)×退税率;2、增加的营业成
本=(直接外销收入-免税购进原材料)×征退税率之差

若未来公司出口退税率降低为 13%,对公司毛利率影响较小。未来,为防范
出口退税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生产管
理,提高产品质量;并通过对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严格监管,合理控制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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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能
力均有所增强。但未来若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八、公司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为明确公司对于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司
的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为此,公司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情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
资环境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分红回报规划。

(二)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1、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企业发展所处阶段

本公司从事的行业是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的汽车
电子行业,主营产品 CID 系统属于汽车电子行业的细分领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
协会的数据显示,2009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1,379 万辆和 1,364 万辆,
同比增长 48.3%和 46.2%,产、销量分别超越日本、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汽车生产
国及消费国。2010 年,我国汽车市场仍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累计生产、销
售汽车 1,826 万辆、1,804 万辆,同比增长 32.4%、32.5%。2011 年,累计产销
售汽车分别为 1,839 万辆、1,853 万辆,同比增长 0.67%、2.7%。2012 年我国汽
车销量超过 1,900 万辆。2013 年,汽车产销 2,211.68 万辆和 2,198.41 万辆,
同比增长 14.76%和 13.87%,比上年分别提高 10.2 和 9.6 个百分点。2014 年,
我国汽车销量达 2,349.19 万辆,连续六年排名全球第一。我国为全球增速最快
的汽车市场之一,并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汽车消费市场之一。随着我国汽车销量的
继续增加,CID 系统需求量也随之增加,从而促进产值规模的不断扩大。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扩张阶段,成长空间广阔,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
投入以扩充产能,保证未来企业成长的需要。公司将根据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
来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制定相对持续和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确保公司现金分红
的持续稳定和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共同实现。

2、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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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包括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等)将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当年经营
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并审议通过。

3、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目前公司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银行借贷的方式融资。同时,由于
政府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公司目前负债融资的成本较高,公司较多的利用经营
积累来实现项目投资规划和扩充产能。

公司在确定股利政策时,将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确保
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使股利分配政策与资本成本相适应。

4、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货款回收及时,营业收入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同时,由于汽车
电子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公司产能扩充投资金额较大,公司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均为负数。公司的筹资环境尚可,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较为稳定。稳定
的现金流状况将对公司未来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公
司也将根据当年的实际现金流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现金分红
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5、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本次发行融资情况

公司未来产能扩充主要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来实现,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成,公司生产能力还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规模优势有望进一步加以巩固,营
业收入将保持快速增长,盈利能力可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取
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率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现金分红比例安排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推行以优先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应将上市后每年度可分配利润的至少 15%以现金方式在第二年予以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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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在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应当在当
年的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上
市后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时,不得申请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和筹融资规划,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提供网
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2、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上市后3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如下:上市后三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
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20%。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
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实施股票股利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的条件提出。此外,为了回报股东,同时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40%。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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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确定现金分红比例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公司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情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确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以后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的现金分红比例,确定现金分红比例
的原因如下:公司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合理资产负债率,稳健生产经
营,有足够能力偿付股东红利。公司综合现阶段公司情况,和未来长远可持续发
展角度考虑,该现金分红比例有利于公司股东的长期、总体回报。

5、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较大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建设并扩充产能,同时根
据公司企业经营实际情况补充流动资金,从而使公司在未来取得较高的成长性和
总体回报。

(四)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上述分红回报规划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九、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对公司 2015 年 1-3 月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

瑞华对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出具了瑞华阅字〔2015〕48270001 号
《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瑞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
—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瑞华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
以对上述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
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瑞华没有实施审
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瑞华的审阅,瑞华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瑞华相
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索菱股份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15 年 1-3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公司 2015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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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3-31 2014-12-31

流动资产 81,936.77 76,329.89

非流动资产 33,124.18 32,661.40

资产总计 115,060.95 108,991.29

流动负债 47,926.98 43,366.28

非流动负债 6,890.31 6,930.70

负债合计 54,817.29 50,296.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0,243.67 58,694.31

股东权益合计 60,243.67 58,694.31

2、合并利润简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8,102.28 17,848.17

营业利润 1,706.72 1,591.14

利润总额 1,775.07 1,677.87

净利润 1,519.99 1,415.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9.99 1,415.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462.05 1,342.05
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简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4.48 -364.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6.79 -3,31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16 1,612.12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7.27 23.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3.80 -2,0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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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 1-3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0.39 96.3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95 -9.66

所得税的影响数 10.40 13.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7.94 73.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81% 5.19%
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

(三)公司 2015 年 3 月末主要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1.21%和 28.79%;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606.88 万元,增幅为 7.35%,主要为公司留存的货币资金增长所致,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271.45 万元。
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小幅增长 462.78 万元,增幅为 1.42%。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比例分别为
87.43%和 12.57%;与上年末相比总体结构较为稳定。公司负债余额上涨 4,520.31
万元,增幅为 8.99%,主要为公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所致。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短期借款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4,935.50 万元;
应付票据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452.42 万元;应付账款较 2014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814.43 万元。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加主要是留存的本期
净利润。

(四)公司 2015 年 1-3 月主要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 2015 年 1-3 月共实现营业收入 18,102.28 万元,净利润 1,519.99 万元,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7.38%。公司 2015 年
1-3 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均保持小幅增长。

总体上,2015 年 1-3 月,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
仍保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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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 2015 年 4 月经营情况

2015 年 4 月,本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态势,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未进行重大调整,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仍保持稳定,CID 系
统总产量、销量较上年同期比较保持稳定,未出现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其他重大
不利因素。

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公司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
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产能的完全释放需要一定时间,公
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下降,公司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为此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投资者回报能力:

(一)不断提升产品结构,拓展销售,增加收入;

公司将抓住行业机遇,提高高端、高附加值的CID系统产出及销售等措施提
升产品结构。公司将通过扩大销售范围、完善市场网络等手段,进一步扩大产品
销售规模。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公司的生产能力将大幅增长,规
模优势有望进一步加以巩固,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管理挖潜,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生产环节管控,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改进生产产品质
量控制流程,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的发
挥和生产管理能力的提升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及费用。

(三)不断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加强公司持续竞争能力;

本公司的产品开发计划将以现有产品为基础,不断加大对高端产品的研制和
开发。公司将在未来几年加大研究开发及技术创新投入,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激
励机制,持续保持自身研发水平的领先性和研发方向的前瞻性。同时公司将逐步
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和生产工艺水平,使公司的产品质量能得到持续的改进,进一
步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尽快产生效益;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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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
准,符合本公司发展规划。在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社会环境和
所处行业领域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的前提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募投项目预计
建设期较短,项目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已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尽快产生效益
回报股东。

(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会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坚
实的基础,增强公司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将更加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增加公司的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
并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给予股东更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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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本章节所描述的未来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
境条件下,对可预见的未来做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
实际经营状况对本发展目标及时进行修正,不断地调整和完善。

一、本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一)总体发展战略

本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是“做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车载信息终端及车联网服
务商”。针对这一发展战略,公司将根据现有的技术积累,加大对多功能、智能
化 CID 系统的研发力度,致力于由传统的 CID 系统生产企业向“硬件+车联网服
务”提供商转变,突出 CID 系统在车联网领域的应用,继续稳固 CID 系统在整个
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积极拓展创新盈利模式所需的技术要求。通过技术创新向
市场提供安全可靠的行车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需求。

(二)未来三年整体发展目标

公司秉承“技术创造市场”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 CID 系统
及服务。为继续保持在 CID 系统领域的领先地位,实现高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基于 CID 系统市场的发展趋势分析,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发展目标:

1、技术发展目标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将在深圳建立一个新的研发中心,以领先行业的技术
整合和应用创新作为重点,依托自有产品开发平台的优势,深化相关软件开发,
提高公司智能化行车解决方案的技术含量,缩小与国际知名企业的差距。

2、产业化目标

在现阶段和东风乘用车、上海通用、华晨汽车、一汽马自达、江淮安驰等车
厂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上,通过三年的转型,实现公司业务由原来的“后装销售
为主”逐步转变为“前装与后装协调发展,最终全面进入前装市场”的经营目标,
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3、营销和服务拓展目标

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全面提升与巩固公司在国内
CID 系统领域的市场领先地位,加快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在巩固和提高后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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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优势的同时,加大对前装市场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进一步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4、管理升级目标

在管理方面,公司将强化现有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引进研发、管理、营销等
方面的高端人才,并持续进行管理创新与优化,积极探索和推出符合公司业务特
点的激励政策,不断优化组织结构与管理模式,以适应未来 CID 系统行业市场的
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管理能力。

(三)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1、产品开发计划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CID 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并以此为基础向客户
提供专业车联网服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始终坚持
产品持续创新的理念。公司以强大的后台研究能力为支撑,紧跟市场趋势,推出
适销对路的创新型产品,逐步确立了在汽车电子行业领先的竞争地位。随着智能
化、网络化已成为 CID 系统的必然趋势,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方向制定产品开发
计划,拓宽产品应用类别,增加产品功能,持续提高产品附加值,在公司原有硬
件基础上加大后续服务开发力度,推动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在市场的进一步普
及。未来三年,主要的产品研发计划为:

(1)在一年内完成 Android 系列和 WinCE 系列智能化 CID 产品同车联网各
生态系统产业链的整合;

(2)在二年内完成第二代车联网智能化 CID 系列产品,进入车联网开放的
应用平台;

(3)在三年内完成车联网中智能化 CID 系列产品及其产业链整合,实现统
一的运营管理服务平台。

2、技术开发和创新计划

技术创新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最主要动力,公司将通过完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
新制度、研发中心建设等四个方面来制定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重点研究解决大
数据应用、云计算、高并发、读取控制、隐私保护、用户认证、数据通讯安全保
密等关键技术。经过市场调研和未来趋势研判,公司在未来三年内拟采取的技术
开发与创新计划如下:

(1)完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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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广泛的市场调研,收集市场需求,了解市场技术动态,制定长远技术开
发计划,完善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制度,进一步实
现关键技术自主化、技术应用个性化,使技术创新成为公司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
和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2)加快研发中心的建设

公司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建设一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销售平台和客户提
供多层次的技术支持,以应用创新和技术集成巩固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将通
过研发中心密切跟踪 CID 系统市场发展变化,掌握国内外 CID 系统技术的最新动
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使技术中心成为应用创新、精英人才培养的平台。

(3)加大与高校的合作力度

在与清华大学、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同高校、科研单位的技术合作和技术交流,加快先进技术的研究、应
用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应用进程。

(4)健全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技术创新激励制度,鼓励员工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在内部
企业推行全员技术考核,实行技术分级制度。公司计划加大对科研成果和创新的
奖励力度,鼓励创新;根据技术创新成果的经济效益,对研发骨干人员实施股权、
期权奖励。

3、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唯才是举”的用人理念。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
持续快速增长,实施人才战略、吸引优秀人才是公司未来的重要工作之一。在未
来三年,在保持公司现有人才队伍稳定的同时,公司将侧重于技术研发人才、营
销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在技术研
发人才方面,公司将加大引进高级专业人才的力度,逐步形成一支层次合理的技
术开发队伍。在营销人才方面,公司将加强营销人员的服务意识,强化相关技术
知识的学习,打造一支营销能力出众的市场开拓队伍和服务意识强烈的客户服务
队伍。在经营管理人才方面,公司将利用自身良好的品牌优势,吸引一批深刻理
解本行业的管理人才以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业绩。

公司将通过自主培养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扩充人才队伍。此外,公司将
有计划地加大与国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合作的力度,补充公司发
展所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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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体系建设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市场营销的投入,保持在后装市场的竞争优势的同时,进
一步开拓前装市场和海外市场。

(1)公司已在国内和众多知名汽车品牌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
国内 30 多个地区建立起了营销网络,并稳步进军海外市场。未来三年,除继续
保持公司在国内后装业务优势外,公司将采取重点选择的方式开拓前装市场,以
全方位渗透的方式开拓海外市场,以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占
有水平;

(2)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持续的渠道开发和服务改进,加强市场宣传力度,
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在车载信息终端大众消费市场进一步树立“索莱特”、“DHD”、
“索菱 SOLING”、“妙士酷”等品牌形象;

(3)积极参与客户早期设计,加强与客户的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为其提供
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相关产品;与客户建立更广泛的伙伴关系,加快产品进入
市场的速度,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4)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健全营销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全球化营销人
才,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和产品销售能力。

5、业务流程改造计划

为提高公司生产和管理的运营效率,我们将根据行业经营趋势,规划和设计
本公司未来三年需要开展的业务流程和所需的IT支持系统,改造完成集成产品开
发、集成供应链、IT系统重整和财务四统一等业务流程项目。

6、再融资计划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取
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公司不排除今后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
方式来筹集资金,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再融资将采取谨慎的态度,对
于公司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财务状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融资成本,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确保股东权益最大化。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
行之间的良好关系,利用银行贷款额度补充企业资金需求;合理进行资本运作,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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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产业规模扩大与公司实力增强,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总体规划和业务发展
战略,本着对股东有利、对公司发展有利的基本原则,围绕公司的核心业务,适
时、稳妥地实施合作开发、兼并收购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技术、市场资源的
战略整合,实现公司的低成本快速扩张,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拟定上述计划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拟定上述计划所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一)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尽快到位,拟投资项目能顺
利如期建成、达产;

(二)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汽车电子产业政策和社会环境等,没有
发生不利于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本身以及上下游市场均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
大的市场突发情形;

(四)本公司现有管理层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未来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五)没有发生对本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导致公司财产重大
损失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

三、实施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资金方面

上述计划的实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如果仅依靠银行贷款筹资有一定的困
难,依靠自身利润积累可能会丧失宝贵的发展机会,因此本次顺利发行股票并上
市对公司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管理方面

现阶段,公司规模相对较小,管理架构相对简单。如果本次股票发行成功,
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业务迅速扩展的背景下,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机
制建立、资源配置、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面临较大的挑战。

(三)人才方面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对各类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的管理人才、技术人
才和营销人才的需求将变得更加迫切,若不能及时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或者核
心技术人员流失,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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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的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是在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优势的基
础上,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所进行的规模化扩张和再发展,是现有业务的进一步
深化和拓展。因此,公司现有的市场占有率和客户群体对实现未来发展目标提供
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持,上述发展计划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对现有业务的进
一步发展。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密切相关并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和发展目标的落实,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能力、营
销网络、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竞争实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实现上述业务目标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上述业务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可以有效满足公司实施募投计划所需的资金,
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的产能,加强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从而增强公
司产品的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市场的竞争地位。

(二)公司通过上市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将迅速提升公司的社会知名度和
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加快对优秀人才尤其是专业技术人才和复
合型管理人才的引进,有利于让更多先进技术与公司的业务发展有效地结合,增
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加速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三)公开发行股票成功,成为公众公司,增加了社会监督力度,有利于公
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升级,为实现公司总
体发展战略“做具有国际领先技术的车载信息终端供应商及车联网服务商”奠定
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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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全部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分别用于扩大
公司经营规模和技术创新,旨在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客户不断更新
的产品需求,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 CID 系统领域的优势地位。

(一)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备案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 4,580.00 万股,实际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调整
后,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4,5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 批准文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已在广东省发改委备案,备案
1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34,053.27 27,344.78
号:121300372529014

深发改备案【2012】0023 号、
2 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55.17 3,982.32
深发改函【2012】486 号

合计 39,008.44 31,327.1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间接融资或自有资金方式予以补缺。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利用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再偿还先期已使用的银行贷款或置
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2012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
201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了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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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议案,同意修订后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通过了修订
后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再次
修订后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募集项目总投资的时间进度如下:

投资总额(万 年度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第一年 第二年

1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34,053.27 18,206.88 15,846.39

2 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55.17 1,938.98 3,016.19

合计 39,008.44 20,145.86 18,862.58

经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先期投入的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先偿还已发生的用于募集资
金项目的借款和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剩余部分用于项目的后续建设,争取尽
早投产。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要求决定募集资金专户的数量
和开户商业银行,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合规使用资金。

(五)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前期投入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进行了前期投入,主要为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
生产项目的基础建设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公司已经
为募投项目陆续投入自有资金 14,157.26 万元,其中广东索菱募投项目基础建设
工程款 13,174.71 万元,预付设备款 982.55 万元。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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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已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1、项目基本介绍

本募投项目名称为“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新建年产 50 万台的 CID 系统的生产线、生产车间、仓库、公用基础设施
等,项目的建成可以很好地解决当前 CID 系统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与公司产能有限
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销售规模,提高公司对产品生产环节和产品质量
的控制力,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2、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①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首先,由于近年来 CID 系统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业务实现了快速发展。2012
年实现销量 71.68 万台,2013 年实现销量 73.44 万台,2014 年实现销量 74.07
万台,呈逐年增加趋势。多年来,公司虽然不断增加生产线以扩张产能,但产能
利用率仍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目前,公司年产能已达到 80 万台左右,产能利用
率高达 90%以上。由于公司场地限制,公司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生产线,随着公
司业务的持续快速扩张,在不久的将来,产能问题将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一道瓶
颈。

其次,公司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已逐步向多功能、定制化、智能化产品转
变,随着公司智能化 CID 系统销量的快速增长,部分原有生产线将无法满足市场
需求,生产线的增加与升级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心。

②降低经营成本的需要

目前公司的经营场地全部采用租赁方式取得,由于经营场地面积较大,租金
成本仍然是一个较大的成本因素。与此同时,纵观国内外成功电子企业的发展历
程,通常在发展前期采用场地租赁形式,而当公司规模扩大以后,大多数会选择
自建厂房及办公场所,这样一来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租金成本,二来可以有效提升
企业形象,展示公司的强大实力,三来可以避免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对稳
定企业经营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在惠州仲恺高新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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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新建生产和办公大楼,建立稳固的生产基地,有助于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

③把握市场机遇、实现规模效益的需要

在近年来下游汽车产量出现井喷式增长的推动下,中国 CID 系统生产企业迎
来了良好的市场发展机遇。2013 年国内汽车电子产品销售额接近 3,500 亿元,
其 中 车 载 汽 车 电 子 产 品 占 比 约 为 20% , 预 计 2016 年 将 超 过 6,000 亿 元 ,
2013-2016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将维持在 20%左右,车载电子市场成为我国发展最
快的汽车电子细分领域之一。尤其是近几年,随着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用
户对汽车功能的多样性要求越来越高,车载电子产品正处在快速普及阶段,车载
电子装备率不断上升。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①本项目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在汽车、汽车电子、卫星导航方面利好政策(国家
在汽车、汽车电子、卫星导航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如《汽车产业发展
政策(2009 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当前
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家卫星导航
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此外,2009 年 3 月 20 日发布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
兴规划》发布。这些政策表明,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具备良好的政策条件。

②本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储备和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

公司自 2001 年以来,专注于车载电子产品领域不断创新研发,现已具备了
丰富的生产技术储备,先后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平台:通用睿智平台,
高端 DHD 系列平台、北斗 2/GPS 双模导航系统平台、全触控智联系列平台等。通
过在以上技术平台上的应用,公司逐步开发了针对多种汽车品牌的 200 多种产
品,产品大量应用于实践,形成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公司拥有独立
的技术研发中心,该中心配备了各种中、高级技术人员将近 200 人,均为大专以
上学历,且大部分具有多年的本行业从业经验,多数技术骨干人员已在公司服务
多年。因此,丰富的技术储备和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使公司完全具备募投项目所
需的生产和技术条件。

③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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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汽车电子行业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储备了大量的管理人才。管理
团队主要成员长期从事汽车电子行业工作,经验丰富,对汽车电子销售服务行业
有深入的认识,对经营的各个环节有清晰的了解。整个管理团队时刻关注行业和
市场的需求变化和发展趋势,始终关注对生产过程的成本控制和流程再造,持续
追求技术工艺的提高和技术创新。管理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持续的改进能力,
有力促进了本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④本公司拥有大量优质客户储备

凭借十多年的市场积累和优质的产品技术保证,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了良好的
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形成了大批优质客户储备。
目前,公司长期合作的部分优质客户包括东风乘用车、江淮安驰、浙江吉利、华
晨汽车、上海通用、一汽马自达、绵阳华瑞、庞大汽贸集团、大连中升集团和浙
江元通等境内知名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公司在与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始终把握“质
量为本、服务领先、合作双赢”的市场发展理念,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长期的
业务合作使公司与客户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信誉,合作关系十分稳固。因此,大量
优质客户储备为消化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3、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容量及竞争对手情况

见本招股书“第六章 业务和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之“(四)行业发展和竞争情况。”

4、项目投资概算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 34,053.2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8,227.90 万元,流动资
金 5,825.37 万元。总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比例

1 建设投资 28,227.90 82.89%

1.1 建筑工程 13,912.16 40.85%

1.1.1 基建投入 10,701.66 31.43%

1.1.2 装修投入 3,210.50 9.43%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 14,315.74 42.04%

2 铺底资金 5,825.37 17.11%

3 项目总投资(1+2) 34,053.27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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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建筑工程费用中已包括项目设计费、招标费、咨询费、监理费等相关费用。

5、投资项目的建设时间、产量

该项目建设分为两期进行,一期工程拟定建设期 24 个月,从 2012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进行筹备。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进行厂房及公用工程建设和一
期生产装修工程;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进行一期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调
试、人员招聘及培训;2015 年 7 月进行设备试运转、试产和验收竣工。二期工
程建设期 6 个月,预计在 2016 年 3 月启动,2016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前完成
生产车间装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及培训、试运转和试产。

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是 50 万台/年,其中一期设计生产能力是 30 万台/年,
二期设计生产能力是 20 万台/年。项目建成后第一年达到 30%的生产能力,第二
年达到 80%,第三年达产。

6、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将建设厂房 69,560.80 平方米,包括车间、库房、水处理车间、配电
室、机修室、职工宿舍及食堂等。

7、项目的工艺技术方案

(1)生产工艺流程

该投资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与原公司生产流程基本一致,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四、(二)CID 系统的制作流程”。

(2)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以产品质量占领市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ISO9001:2008
质量认证体系标准和公司本身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8、主要原材料来源及供应情况

公司常用原材料有贴片集成块、机芯、显示屏、电子地图等,上游供应商市
场企业较多,市场供应充足。

9、环境保护

生产运营期间,本项目将有废水、废气、废渣及噪音产生。

(1)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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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业废水,主要是注塑机冷却用水,
经模温机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添加新鲜自来水,年用量约为 30
吨;二是生活污水,项目定员为 1500 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调查
数据,员工人均生活用水系数取 0.21t/d,则项目员工生活用水 94500t/a(按
300 天计),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算,为 85050t/a。

项目排水采用分流制:

对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清水排放,
与厂区地表水一起以暗管系统直接排到厂外的工业区市政雨水管网。

职工生活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起排到区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雨水经雨水斗及雨水口收集与厂区地表水一起以暗管系统直接排到厂外的
工业区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所在地目前污水管网已初步完成。项目所在地属于地势较高地区,其
污水可就近自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干管排放,由惠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排海。

(2)废气

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气包括:1、注塑工序中产生的少量有机
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2、焊接、过波峰焊工序中产生的少量焊
烟,主要污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3、清洗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
气,主要污染物为 TVOC。

针对废气的处理问题,公司将增加有机气体回收设备,使排放回收率达到
95%以上。通过有机废气排放方式有组织地排放,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
楼顶排放,排气口的高度约为 15 米,使有机废气的排放速率达到相关标准(TVOC
≤5.1kg/hr)的要求。

(3)废渣

固体废渣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 1kg 计,本项目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450t/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材料、废无铅锡渣、
废铜线以及废包装材料等,产生量约为 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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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废白
电油及其包装物、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切削油及其包装罐、废火花油
及其包装罐、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三个月/次),
总产生量约为 2t/a。

对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出售给专门金属废品回收站处理;对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惠州市政府
的相关要求,交由政府指定的具有处理上述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公司统一
处理。

(4)噪音

公司产品在生产时厂界噪声较小,经过实地监测,车间机器运行时产生
的噪声值约为 70-85Db(A),公司将针对主要噪声源进行相关的隔音处理,可
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10、项目的选址及占用土地情况

项目选址为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开发区,该开发区于 2008 年 12 月由惠
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于 2009 年 3 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正式成为惠
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组成部份,是惠州市“十一五”期间重
点建设的开发区,已列入 2009 年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该项目用地位于公司已取得使用权的地块,产权证号为惠府国用(2012)
第 13021750006。

该项目占地面积约 35,664.10 平方米。

11、项目效益预测

该项目规模较大、工艺路线较长,技术含量高,全部建设期为 30 个月。

经预测,本项目计算期为 12 年,其中:建设期 2.5 年,运营期 9.5 年。计
算期第二年下半年开始投产,当年实现项目设计产能的 30%,第三年达产 80%,
第四年可全部达产。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实现年销售收入 67,293.67 万元,按照
企业所得税率 25%计算,项目达产后年均税后利润为 9,889.60 万元,所得税后
投资利润率为 29.04%。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4.41%,所得税后静态投资
回收期为 5.79 年。

12、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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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由本公司下设子公司广东索菱实施,产品的生产、销售及管理均
由该公司负责。

本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工程及设备招标和签订合同、厂房及公用工程
建设和装修、设备到货至试车、人员招聘及培训、设备试运转、试产和验收竣工。
总建设周期预计为 30 个月左右。

(二)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介绍

该项目主要是以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 5
栋第四层作为本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为 1,359.22 平方米;在目标场
地内分别建设三个实验室,包括结构实验室 300 ㎡、电子实验室 350 ㎡及检测实
验室 250 ㎡,其余作为研发中心公共办公面积;通过对原有厂房进行重新装修、
整理,并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软硬件研发设备,开展新产品和新工艺技术的研发。

2、项目的必要性

(1)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优化生产工艺的需要

作为汽车电子行业的一个分支,CID 系统领域与其它分支一样,具有技术上
更新换代较快的特点。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目前虽然已经形成了通用睿智、
高端 DHD 系列、北斗 2/GPS 双模导航系统以及全触控智联系列等技术平台,并在
此基础上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正是凭借着不断的新技术
研发和对已有生产工艺的优化更新,才得以实现目前的市场地位。

公司将加大对多功能、智能化 CID 系统的研发力度,突出 CID 系统在车联网
领域的应用,继续稳固 CID 系统的生产及服务在整个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积极
拓展创新盈利模式所需的技术要求。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技术开发能力,但是与
国外大企业相比,公司的实力仍然较小,因此迫切需要公司加大对技术中心的建
设,提高技术中心的装备和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技术竞争能力。

(2)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形成年产 50 万台的 CID 系统的生产线,技术
中心是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主要载体,被称为带动企业发展的“引擎”。因
此,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必须进一步抓好以技术中心为主的技术支撑平台建设,
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年产 50 万台的 CID 系统项目提供强劲的技术后台支持。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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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今后公司扩充 CID 系统生产及服务市场打下基础,增强公
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企业
的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快速成长。

(3)加速人才培养、实现技术创新的需要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技术与人才的竞争。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已经吸纳
了一定的人才,但技术开发方面,高端人才仍比较缺乏,对未来公司的新技术和
新产品开发形成了制约。公司必须通过新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大技术开发的
投入,提高技术开发的软硬件,吸引并留住优秀的高端研发人才。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4,955.1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 4,105.17 万元,流动资金约
850.00 万元。总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比例

1 建设投资 4,105.17 82.85%

1.1 场地租赁 20.37 0.41%

1.2 场地装修 37.72 0.76%

1.3 研发设备购置安装 3,047.09 61.49%

1.4 研发经费 1,000.00 20.18%

1.4.1 人才引进 441.53 8.91%

1.4,2 对外技术合作 558.47 11.27%

2 铺底流动资金 850.00 17.15%

3 项目总投资(1+2) 4,955.17 100.00%

4、环境保护

(1)废水

本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项目定员为 350
人,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调查数据,员工人均生活用水系数取
0.21t/d,则项目员工办公生活用水 22050t/a(按 300 天计),生活污水排放
量按用水量的 90%计,为 19845t/a。

项目排水采用分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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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清水排放,
与厂区地表水一起以暗管系统直接排到厂外的工业区市政雨水管网。

职工生活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起排到区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雨水经雨水斗及雨水口收集与厂区地表水一起以暗管系统直接排到厂外的
工业区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所在地目前污水管网已初步完成。项目所在地属于地势较高地区,其污
水可就近自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干管排放,由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
入观澜河。

(2)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因此几乎不会产生废气排放,产品研发过程中
可能产生的少量废气包括:1、注塑工序中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
染物为非甲烷总烃;2、焊接、过波峰焊工序中产生的极少量焊烟,主要污
染物为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3、清洗工序产生的极少量有机废气,主要
污染物为 TVOC。

针对废气的处理问题,公司将增加有机气体回收设备,使排放回收率达到
95%以上。通过有机废气排放方式有组织排放,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楼
顶排放,排气口的高度约为 15 米,使有机废气的排放速率达到相关标准(TVOC
≤5.1kg/hr)的要求。

(3)废渣

固体废渣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 1kg 计,本项目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05t/a;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材料、废无铅锡渣、
废铜线以及废包装材料等,产生量极少;

危险废物: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抹布、废白
电油及其包装物、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切削油及其包装罐、废火花油
及其包装罐、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为三个月/次),
总产生量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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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出售给专门金属废品回收站处理;对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
的相关要求,交由政府指定的具有处理上述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公司统一
处理。

(4)噪声

由于产品研发过程不涉及大型机器设备加工,故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目前公司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对于废气,通过购置有机气体的回收系
统,气体及烟气排烟管道系统及超声冷冻清洗机等设备进行处理;对于废水、
废渣,采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

5、项目的选址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选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5 栋第四层。

该地区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毗邻港澳,陆路、水路运输发达。深圳作为中
国电子产品技术前沿阵地,便于公司及时获取市场需求信息和最新技术前沿信
息,同时该地区距离全亚洲最大的电子商品市场——深圳市华强北仅一小时左右
车程,对于公司补充部分常用电子元器件十分方便。

该项目用地位于公司租赁的取得产权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5000437737 号的地
块。

6、项目组织方式与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公司的一个部门,隶属于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

本项目计划自 2015 年 6 月开始进行前期工作,预计建设期在一年半内完成。

三、新增折旧、摊销情况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募投项目对应资金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建筑工程费用 设备及安装费用 小计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 13,912.16 14,315.74 28,227.90

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7.72 3,047.09 3,084.81

合计 13,949.88 17,362.83 31,3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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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的测算,假设房屋及建筑物按 20 年计提折旧,设备及安装费用按
10 年计提折旧,并假设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残值率为 5%,则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及项目利润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建筑物 设备及安装工 合计年折 全部达产后项目
项目名称
年折旧额 程年折旧额 旧额 年均利润总额

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
440.55 1,360.00 1,800.55 13,188.43
项目

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
1.19 289.47 290.66 -
设项目

合计 441.74 1,649.47 2,091.21 13,188.43

结合上表所示,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本身带来的新增利润便足以完
全覆盖项目新增的年折旧费用。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折旧及摊销不会
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这将进一步提高公
司实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二)对公司资本结构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大幅下降,这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间
接融资能力,提升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另外,如果本次股票溢价发行,将
增加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公司股本扩张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将迅速扩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存在建设期
和稳定期,效益不能充分体现出来,因此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随着
投资项目的效益不断显现,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技术、销售、品牌、管
理方面的优势,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将大幅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将随之提高。

募集资金同时也大大加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使公司有能力加大拓展的力度和
改扩建基地项目,建立更有效率的营运体系,为公司未来市场的开拓奠定坚实的
基础,增强公司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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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股利分配的方式为现金和股票,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利的原则。

根据有关法律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依据中国的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
配:(1)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普通
股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
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但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
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最近三年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2012年4月21日,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配现金股利1,000.00
万元人民币。该股利均已实际派发。

2013 年 5 月 22 日,根据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602.00
万元人民币。该股利均已实际派发。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的议案》,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决议自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
分配有效期自到期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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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为明确公司对于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公司
的投资价值,提高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为此,公司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情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
资环境等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分红回报规划。

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发行上市后,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发放现金分红的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足
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上市后 3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以后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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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方案。实施股票股利的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提出。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政策

公司在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股本规模、经营规模等因素,拟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分配预案应充分考
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在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并充分听取独立
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如公司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应
当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公司上市后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不得申请公开发行证券。

(五)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和筹融资规划,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提供网
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六)未分配利润用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较大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建设并扩充产能,同时根
据公司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补充流动资金,从而使公司在未来取得较高的成长性和
总体回报。

(七)股利分配顺序

根据有关法律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依据中国的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中的累计税后可供分配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
弥补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3)提取任意公积金;(4)支付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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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
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
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参与分配利润。

(八)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
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九)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具体内容的约定

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
计划>的议案》,《公司章程(草案)》中对股利分配政策制订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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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实施下述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则

(1)公司积极推行以优先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应将上市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至少 15%以现金方式在第二年予以分配。

(2)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由董事会提出并实施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分配预案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分配股利政策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2)在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在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的情况下,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股本规模、经营规模等因素,拟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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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
通,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
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应当在当
年的年度报告中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上
市后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百分之三十时,不得申请公开发行证券。

5、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战略和筹融资规划,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提供网
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十)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发行人历年利润分配情况、发行人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政
策、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和决策程序等事项,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三会文件,
要求发行人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企业上市后分红回报计划。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利润分配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项
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策
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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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
求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所有股东都能得到公开、公平、
公正的对待。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及协调投资者关系的部门是证券部,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
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钟贵荣,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
房第 6、7 栋,电话:0755-28028099,电子邮箱:dm88@szsoling.com。

二、重要合同

(一)银行授信、担保、抵押合同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向西支行签订《授信
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4 年东字第 0014753011 号),向公司提
供 8,000 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8 日至 2015 年 7 月 17
日止。公司控股股东肖行亦及其配偶叶玉娟分别与该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编号:2014 年东字第 0014753011-01 号;2014 年东字第 0014753011-02
号)。2014 年 8 月 29 日,该行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编号:2014 年东字第
0014753021 号),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9 日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止。2014 年 9 月 16 日,该行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编号:2014 年东
字第 0014753025 号),贷款金额为 2,0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9 月 16 日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止。2014 年 10 月 14 日,该行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编号:2014
年东字第 0014753034 号),贷款金额为 5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4 日止。

2、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该行签订了《非承诺性短期循环融资协议》(编
号:FA751979100720)的《修改协议》(编号:FA751979100720-c),将约定最高
融资额修改为 5,000 万元,贴现业务与应付账款融资额均修改为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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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万 元 。 同 时 公 司 与 该 行 签 订 了 《 贴 现 业 务 服 务 协 议 》( 合 同 编 号 :
R1751979140313)。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5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东方珠宝支行与公
司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编号:ZH39151404020),约定一般贷款具体授信额度
为人民币 3,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额度有
效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8 日至 2015 年 5 月 7 日止。保证人肖行亦与叶玉娟分
别与该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GB39151404020-1;GB39151404020-2),
约定相关条款;抵押人肖雅天与叶玉娟分别与该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
号:GD39151404020-1;GD39151404020-2),约定相关条款。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 3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
同》及《补充协议》(编号:2014 深银景综字第 0009 号),向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使用(合同)期限自 2014 年 6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3 日止。
保证人肖行亦与该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4 深银景额保字第 0008
号);同时公司与该行签订《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编号:2014 深银景最
应质字第 0002 号)。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1 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公司签订《综合
授信额度合同》(编号:2014SC000005273),向公司提供 4,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1 日止。担保人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
公 司 与 该 行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签 订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2014SC0000052731);担保人肖行亦与该行于 2014 年 7 月 1 日签订《融资担保书》
(编号:2014SC0000052732);担保人叶玉娟与该行于 2014 年 7 月 1 日签订《融
资担保书》(编号:2014SC0000052733)。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1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公司签订《融
资额度协议》(编号:BC2014040900001315),向公司提供 3,750 万元的融资额度,
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9 日至 2015 年 4 月 1 日止。同时保证人肖行亦与该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7910201400000009),约定相关条款。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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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2 日,该行与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79102014280205),
贷款金额为 1,5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 日止。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5 月 19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与公司签订《基
本额度授信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园六授信字 2014 第 0009 号),向公司提供
7,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15 年 5 月 19 日止。
同时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为该授信合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
银深科技园六授信(保证)字 2014 第 0009 号);肖行亦与叶玉娟为该授信合同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园六授信(保证)字 2014 第 0010
号)。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为该授信合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
兴银深科技园六授信(抵押)字 2014 第 0001 号)。2014 年 5 月 19 日,该行与
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园六流借字 2014 第 0009 号),
贷款金额为 1,0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15 年 5 月 19 日止。2014
年 8 月 18 日,该行与公司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深科技园六流
借字 2014 第 0018 号),贷款金额为 4,000 万元,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18 日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止。

8、广东索菱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

2014 年 10 月 28 日和 2014 年 12 月 10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田贝东方珠宝支行与公司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固定资产暨项
目融资借款合同》(编号:JK39151404021)和 2 份《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
同》变更协议(编号:变 JK39151404021 和变 JK39151404021-1),向广东索菱
提供 10,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同时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肖行亦与叶玉娟分别
为该借款合同签署《保证合同》(编号:BZ39151404021-1、BZ39151404021-2、
BZ39151404021-3)。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借款合同签署了《最高额抵
押合同》(编号:DY39151404021-1)和《补充协议》,抵押物为其拥有的土地使
用权;肖行亦与叶玉娟的女儿肖雅天为该借款合同签署了《抵押合同》(编号:
DY39151404021-2),抵押物为其拥有的房产的剩余抵押价值;深圳市索菱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为该借款合同签署了《抵押合同》(编号:DY39151404021-3),抵押
物为其拥有的机械设备;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为该借款合同签署了《抵押合
同》(编号:DY39151404021-4)和《补充协议》,抵押物为其拥有的机械设备。

(二)重大销售合同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单笔订单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销售
合同。公司与主要客户正在履行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客户名称 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委托立信德执行车载影音播放、导航系列产品
深圳市立信德商贸 2014/08/18- 从深圳口岸出口
有限公司 2015/08/18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于出口前 3 个工作日将产品交予立
信德
2013/01/01-
2013/12/31
截至招股意
向书出具日, 标的:公司授权广州车视杰在广东省内销售指定索莱特
广州车视杰汽车用
公 司 尚 未 签 (DHD 系列)系列产品
品有限公司
订 新 交 易 合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广州车视杰指定地点,
同,该合同仍
以定单形式
在履行
2014/03/01- 标的:富士通天委托公司制造指定产品,并指定九江妙士
2015/02/28 酷为对象产品的经销商
富士通天国际贸易
新合同签订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和富士通天在个别合同成立月的下
(天津)有限公司
前,原合同仍 个月底前,按照个别合同的额规定将对象产品交付给富士
有效执行 通天和九江妙士酷
2014/01/01-
大连中升集团汽车
2014/12/31 标的:中端及高端汽车电子类产品
用品有限公司/大
新合同签订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大连中升指定地点,并承担相
连锐派汽车用品有
前,原合同仍 应费用
限公司
有效执行
2013/01/01-
2013/12/31,
截至招股意
标的:公司授权佛山市南海车势界贸易有限公司在广东省
向书出具日,
佛山市南海车势界 内销售指定索莱特(DHD 系列)系列产品
公司尚未签
贸易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佛山市南海车势界贸易有限公
订新交易合
司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同,该合同仍
以定单形式
在履行
2014/01/01-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 2014/12/31 标的:公司向东风汽车提供合同所列产品
有限公司乘用车公 新合同签订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东风汽车指定地点,并承担相
司 前,原合同仍 应费用
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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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2014/12/31 标的:公司向中大元通提供指定产品
浙江中大元通汽车
新合同签订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中大元通指定的总仓地址或指
云服务有限公司
前,原合同仍 定的具体某个 4S 店单店,并承担相应费用
有效执行
2014/03/01-
2014/12/31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 标的:吉利指定车型的乘用车精品
新合同签订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和方式:吉利所在地或吉利提供的收货地点
前,原合同仍
有效执行
2014/01/01-
标的:公司授权格林泰克在山东省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产
2014/12/31
北京格林泰克商贸 品
新合同签订
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及方式:由格林泰克于公司指定地点提货,格林
前,原合同仍
泰克自付费用
有效执行
标的:公司授权柯华日鑫在河南省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产
苏州柯华日鑫电子 2014/05/01- 品
科技有限公司 2015/04/30 交货地点及方式:由柯华日鑫于公司指定地点提货,柯华
日鑫自付费用
2010/11/15
起一年,期满
标的:MAZDA 轿车系列专用的备品
后如果双方
一汽马自达汽车销 交货地点和方式:一汽马自达指定的仓库
没有提出异
售有限公司 特别条款:合同正常终止时,如双方均无异议,自动延长
议或终止,本
一年,
协议仍然有

2014/09/01-
2014/12/31 标的:公司向中升提供妙士酷品牌产品
中升(大连)集团
新合同签订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中升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费
有限公司
前,原合同仍 用
有效执行
标的:公司向杭州厚德提供协议指定产品
杭州厚德汽车用品 2013/10/01-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运至厚德指定地点,并承担相应费
有限公司 2015/10/01

2012/01/01-
2012/12/31
截至招股意 标的:公司授权捷盾科技在深圳市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产
向书出具日, 品
深圳捷盾科技有限
公司尚未签 交货地点及方式:若无特殊约定,由公司将产品运至捷盾
公司
订新交易合 科技指定地点,运费由公司承担;若约定捷盾科技于指定
同,该合同仍 地点提货,则由捷盾科技自付费用
以订单形式
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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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1-
2012/12/31
截至招股意 标的:公司授权石家庄沃驰在北京及河北区域内销售合同
向书出具日, 中指定的产品
石家庄沃驰商贸有
公司尚未签 交货地点及方式:若无特殊约定,由公司将产品运至石家
限公司
订新交易合 庄沃驰指定地点,运费由公司承担;若约定石家庄沃驰于
同,该合同仍 指定地点提货,则由石家庄沃驰自付费用
以订单形式
在履行
2014/01/01-
标的:公司授权广州鹰歌在广东省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产
2014/12/31
广州鹰歌汽车用品 品
新合同签订
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及方式:由广州鹰歌于公司指定地点提货,广州
前,原合同仍
鹰歌自付费用
有效执行
标的:公司授权合正鼎业在深圳市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产
深圳合正鼎业科技 2015/01/01- 品
有限公司 2015/12/31 交货地点及方式:由合正鼎业于公司指定地点提货,合正
鼎业自付费用
2012/01/01-
2012/12/31
截至招股意 标的:公司授权北京派安在北京区域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
向书出具日, 产品
北京派安贸易有限
公司尚未签 交货地点及方式:若无特殊约定,由公司将产品运至北京
责任公司
订新交易合 派安指定地点,运费由公司承担;若约定北京派安于指定
同,该合同仍 地点提货,则由北京派安自付费用
以订单形式
在履行
2012/01/01-
2012/12/31
截至招股意 标的:公司授权南昌车亿达在江西省内销售合同中指定的
向书出具日, 产品
南昌市车亿达汽车
公司尚未签 交货地点及方式:若无特殊约定,由公司将产品运至南昌
用品有限公司
订新交易合 车亿达指定地点,运费由公司承担;若约定南昌车亿达于
同,该合同仍 指定地点提货,则由南昌车亿达自付费用
以订单形式
在履行
2014/01/01-
标的:公司向上海丽途提供订单中列明的指定产品
2014/12/31
上海丽途汽车维修 交货地点及方式:公司根据上海丽途要求以最快捷的运输
新合同签订
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将货物运至上海丽途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超出的运
前,原合同仍
费及风险,由公司自己承担
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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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DAIICHI
起至最后一 标的:公司指定 Daiichi 为土耳其唯一进口、促销、销售、
ELEKTRONIK SANAYI
次进口后 5 营销和经销现代 Elantra 以及 Accent 导航产品
VE TIC.A.S.


注:公司主要海外客户除 DAIICHI ELEKTRONIK SANAYI VE TIC.A.S.外,均未签订正式
的《经销合同》或《框架协议》。公司主要海外客户的交易以订单形式履行。

(三)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单笔订单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采购
合同。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正在履行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供应商名称 合同有效期 合同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订单指定的货物代理进口
深圳市商贸通供应 2014/05/08-
交货地点和方式:清关后 1 日内采用汽运方式将货物运送
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05/08
到公司指定深圳地点
2012/01/01-
2012/12/31,
截至招股意
向书出具日,
惠州市华阳多媒体 标的:公司订单指定产品
公司尚未签
电子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和方式:华阳送货至公司指定地点
订新交易合
同,该合同仍
以定单形式
在履行
标的:提供车载 GPS 等相关货物从皇岗口岸代理进口的服
深圳市美柯海斯供 2014/03/31- 务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5/03/30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应货物进口报关之日起 3 日内提取
货物
2012/02/10
江海区创辉达电子 标的:公司订单指定产品
起至任何一
电器厂 交货地点和方式:创辉达电子送货至公司指定地点
方通知解除
2011/04/22
深圳市浩科电子有
起至任何一 标的:双方合作开发特定软件
限公司
方通知解除
2012/06/10
中山市宝悦嘉电子 标的:公司订单指定产品
起至任何一
有限公司 交货地点和方式:宝悦嘉电子送货至公司指定地点
方通知解除
标的:提供车载 GPS 等相关货物代理进口的服务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 2014/07/30-
交货地点和方式:公司应货物进口报关之日起 3 日内提取
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5/07/29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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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起 1 年,期满
后如果双方
标的:公司订单指定产品
信华精机有限公司 没有提出异
交货地点和方式:信华精机送货至公司指定地点
议或终止,本
协议仍然有

2011/01/01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 标的:公司订单指定产品
起至任何一
限公司 交货地点和方式:天马微电子送货至公司指定地点
方解除合同

注:深圳市美柯海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银汇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
来。

(四)重大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存在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或者对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工程合同,具体如下:

合同金额
承包人 工程名称
(万元)

广东广夏建筑工程 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 1#、宿舍 2#、
6,756.86
有限公司 宿舍 3#、综合楼 4#、厂房 5#工程。

广东广夏建筑工程 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宿舍 1#、宿舍 2#、
3,700.01
有限公司 宿舍 3#、综合楼 4#、厂房 5#装饰装修工程。

(五)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

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协议就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销和保荐事宜做出了规定。以上协议的签署符
合《证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六)其他重大合同

无。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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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涉及的诉讼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
公司重大的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相关内容。保荐机构认为该
诉讼事项已经中止,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事项。

五、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控股子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不涉及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不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均不存在刑事诉讼的情
况。除本招股意向书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影响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的重
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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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相关声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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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上各种备查文件将陈放在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投资
者在公司股票发行的承销期内可到下述地点查阅:

发行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 6、7 栋

法定代表人:肖行亦

联系人:钟贵荣

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王欣磊、周俊峰、朱劼、袁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投资者也可以于网站 http://www.szse.cn 查阅本招股说明书等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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