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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2-05-1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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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
功,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
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公司执行《公司法》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
(3)公司实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确定全部子公司每年
实现利润的合计分配金额,不少于其当年实现的合计可供分配利润的80%。公司
每年实现利润的分配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5%。其中,现金
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5%;公司在利润再投资(增加森林资源)
机会显著有利、扩大股本规模需要等情况下,适当选择分配股票股利。公司适当
时候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新增森林资源和日常营运。
2、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乐县财政局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物资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3、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风险:
(1)森林采伐管理变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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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森林采伐实行限额采伐制度,对商品材采伐实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制
度,“十一五”期间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商品材采伐限额等额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木材生产计划由年度计划加临时增加的计划两部分组成,
2009-2011 年公司实际获得木材生产计划(蓄积量/出材量)为(14.88/11.15)
万立方米、(16.81/12.60)万立方米和(15.951/11.1655)万立方米。
2010 年底至今,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政策出现较大的变化,主要包括:从
2011 年起连续三年,暂停对天然阔叶林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皆伐;全省皆
伐面积控制在“十一五”期间年均皆伐面积的 50%以内;建立皆伐面积限额制度
等。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2010 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公司获得的
临时增加木材生产计划较多,临时生产计划不具有持续性;2011 年起,公司执
行“十二五”期间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福建省采伐管理政策做出调整。
未来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及采伐管理的其他政策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变化,
可能对公司木材生产量、生产成本和森林经营等方面存在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效
益下降。
(2)灾害风险(森林安全风险)
森林安全和生产经营面临诸多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风险,包括:森林火灾、
森林病虫鼠害(微生物、昆虫、鼠类)、冻害、雪压、风灾、干旱、洪涝、滑坡、
泥石流、环境污染、征占用林地和盗伐等。自然灾害发生与气候及其变化有较大
关系,盗伐与当地社会秩序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森林火灾、病虫害和盗伐是常
见的破坏性较大的灾害,是森林“三防”的重点。报告期内,2010 年本地区强
降雨引发 6.18 特大洪灾,并导致松毛虫大面积发生,均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
失。报告期内,公司森林遭受火灾、病虫害和盗伐损失如下:
森林火警火灾 病虫害(亩) 盗伐木材数量(m3)
年份
次数 过火面积(亩) 松毛虫发生面积 被盗木材 收回木材
2009 年 11 727 3,362 604
2010 年 1 68 30,631 539
2011 年 2 78 3,260 982
合计 14 873 37,253 2,125 1,500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虽然公司承继的营林业务经营历史超过 50 年,
但是,灾害具有多样性、突发性和很强的破坏力,森林火灾会蔓延,病虫害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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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盗伐容易形成不良风气,因此,灾害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重大资产损失,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部国有股股东已承诺,并经福建省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
转持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1]109 号)批复同意,公司国有股股东林业总公
司、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和物资总公司在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时,按照金森林业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比例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持有。
即林业总公司转持 3,363,960 股,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转持 94,676 股,物资总公
司转持 9,364 股(若实际发行数量与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不符,三家国有股东向全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最终划转的股份数量将根据金森林业实际发行数量与发
行前国有股东的股权份额确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
禁售期义务。该等转持事项将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依法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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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3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46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7%
4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元/股(以 201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5 发行后每股收益
的净利润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1 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元/股(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和本次发
7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股(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和本次发
8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9 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10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11 发行对象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
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乐县财政局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
12 过林业总公司和物资总公司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
限制和锁定安排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
份。
3、公司股东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物资总公司承诺:自金
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本次发行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红塔证券作为主承销商牵
13 承销方式
头组织承销团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14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5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保荐费用【】万元
16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费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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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费用【】万元
评估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交易所上网手续费用等【】万元
发行费用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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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公司名称: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FUJIAN JINSEN FORESTRY Co., Ltd.

3、成立时间:1996 年 4 月 18 日

4、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间:2007 年 11 月 19 日

5、注册资本:10,400 万元

6、法定代表人:郑涛

7、注册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16 号

8、邮政编码:353300

9、联系电话:0598-2336158

10、传真号码:0598-2336158

11、公司网址:www.jinsenforestry.com

12、公司邮箱:jsly@jinsenforestry.com
金森林业长期服务于国土生态安全和木材保障安全事业,主营森林种植培
育,是 2008 海峡两岸最具魅力的林业品牌企业、2009-2010 年度福建省林业产
业化龙头企业、2011(首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的获奖杰出基层单位,是
规模化的森林可持续经营企业。公司通过了 FSC 国际森林认证,具有森林可持续
经营认证“FSC-FM/COC”资格,在南方集体林区中,公司现经 FSC 国际森林认证
的用材林蓄积量最大。公司是分类经营中典型的商品经济型林业经营单位,经营
的森林面积分别为全国和福建省国有林场平均规模的 3 倍和 8 倍,森林蓄积量分
别为全国和福建省国有林场平均水平的 7 倍和 10 倍。
公司长期专注于森林培育营造,森林保有管护,木材生产销售,并依据森林
经营方案进行森林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和可持续经营。公司现时经营的森林资
源位于福建(闽北)杉木中心产区,是全国杉木商品材的最重要产区之一,自然
条件优越,林业发达;公司经营的森林资源面积达 44.19 万亩、林木蓄积量 3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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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方米。公司自行造林苗育苗,在迹地、荒山上植树造林,进行幼林抚育管理、
成林更新促进、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火防虫
防盗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伐限额和年合理采伐量
内采伐木材,采集松脂,销售林产品。公司大规模长期养林,随森林与日俱长累
积物质财富(森林材积量),在木材生产计划内将其转换为经济效益。改善生态,
出产木材,公司报告期内累计向社会提供了超过 28 万立方米优质原木,持续保
有大量的森林蓄积,同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公司集聚了三家原国有林业采育场的营林技术、育林经验和经营基础,高规
范作业,集约化经营。杉木采用高世代良种育苗,马尾松采用容器育苗,造林成
活率分别达到 95%和 98%;郁闭前幼林抚育 5-6 次,造林合格面积保存率均达 100%;
合理施肥,规范间伐,环保作业;建立物种、水质、地力和森林资源的作业监测
和样地监测机制;严密森林“三防”和护林员巡护,报告期内病虫害成灾率平均
在 0.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平均在 0.7‰以下。公司森林年生长量可达 19.50
万立方米,其中现有人工林年生长量为 12.59 万立方米,森林年合理采伐量为
18 万立方米。
公司对经营的森林质量评价结果为:生物学质量 91、经济学质量 85、生态
学质量 93,平均指数 90,等级为“优”(参照国家林业局规划院提出的《森林资
源质量评价方法》)。经济学质量较低的原因是公司用材林成过熟林较多、天然林
较多,造成单位生长量总体不够理想。2009-2011 年公司森林出材率为 80.50%,
现森林亩蓄积量为 8.19 立方米。公司森林区基础设施完善,建有林火阻隔网络,
阻隔带总长 2,085 公里;林道总长约 300 公里,确保每片森林可及;另外,公司
拥有各种完备的护林、标识和警示设施。
公司育苗业务逐步延伸到绿化苗木,2010 年取得 681 万元的销售突破,2011
年取得了 901 万元的销售收入。公司正在发挥种植技术培育林下套种道地药材,
以提高林地利用率。

公司改进开发了轻型营养基质配方和熟化处理工艺,采用易腐烂无纺布进行
马尾松造林苗营养袋育苗,突破了造林季节限制,造林成活率达 98%(国家标准
为 85%);公司拥有工业原料林设计智能化技术,对工业原料林造林规划方案和
技术方案采取计算机模拟智能设计,为国内较早使用;公司的择伐、间伐作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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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作业指导和作业管理达到高水准;公司较早建立了草珊瑚种质资源库,研制
出不同类型的栽培技术;掌握多种绿化大苗移植培育技术,大苗移植成活率高达
90%;公司利用新品种穗条进行嫁接改良,接穗与砧木完全愈合形成新的植株,
提升了多种苗木的观赏性和价值。公司专业技术队伍强大,拥有各类营林技术人
员 39 名、木材检验技术人员 20 名、伐区规划设计资格人员 21 名等。
从国有采育场至今半世纪的护林经验看,公司森林“三防”系统健全,公司
能有效保障森林资产安全。经过长期的持续经营,森林积年累月生长,公司现有
每单位森林蓄积量的历史成本较低,林区道路密集,防火阻隔带建设健全,成过
熟林比重较大,阔叶林珍贵园林绿化观赏大苗储量较多,对未来的生产经营和效
益意义深远。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现有用材林账面价值约 1.96 亿元,
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3307 号,其经评估市场价值为 11.07 亿元。

源于历史上长期的“统购统销”政策,国有林场、林业采育场形成了重营林
生产的经营体制、人员结构和理念。员工与亲手营造的林木几十年相伴随,以林
为荣。公司传承了爱林、养林的理念,是林业可持续经营的重要企业文化基础。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经天健华证中洲审计的将乐县营林投资有
限公司截止 2007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人民币 104,000,000.00 元,按照 1:1 的折
股比例,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在福建省三明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35040010000310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 10,400 万元。2008 年 10 月 6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出具了闽国资函产权[2008]31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确认发行
人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2011 年 2 月 18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了闽国资函产权[2011]5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函》。

(二)发起人及其出资
公司发起人为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将乐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和福建省
将乐县物资总公司,各发起人均以其在将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所占注册资本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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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折为各自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各发起人的出资均为其按照持股比例享有的将
乐县营林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0,4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468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7%。
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 发行前 发行后(假设发行 3,468)
股东/股东类别
号 持股数量 比例 持股数量 比例
1 林业总公司(SS) 10,088 97.00% 9,751.604 70.317%
2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SS) 283.92 2.73% 274.4524 1.979%
3 物资总公司(SS) 28.08 0.27% 27.1436 0.196%
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346.80 2.501%
5 社会公众股 - - 3,468 25.007%
合计 10,400 100.00% 13,868 100.00%
注:SS 是 State-own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1、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2、公司股东科技科技推广中心、物资总公司承诺:自金森林业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金森林业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森林业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发起人股东、前十名股东情况见上表,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与股东物资总公司同受将乐县财政局
控制,林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与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国有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三个股东均为国有股股东。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
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公
司全部国有股股东已承诺,并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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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11]109
号)批复同意,公司国有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和物资总公司在
金森林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时,按照金森林业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
10%比例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持有。即林业总公司转持 3,363,960 股,林
业科技推广中心转持 94,676 股,物资总公司转持 9,364 股(若实际发行数量与
本次计划发行数量不符,三家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最终划转的股
份数量将根据金森林业实际发行数量与发行前国有股东的股权份额确定)。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森林资源培育营造,森林资源管护,木材生产销售。
长期以来,公司自行造林苗育苗,在迹地、荒山上植树造林,进行幼林抚育
管理、成林抚育促进、低效林改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地力维持,对森林进行防
火防虫防盗管护,监测森林资源变化,制定森林经营类型,在采伐限额和年合理
采伐量内采伐木材,采集松脂,销售林产品,青山常在,永续经营。
公司育苗业务逐步延伸到绿化苗木,公司正在发挥种植技术培育林下套种道
地药材,以提高林地利用率。

(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森林采集林产品销售取得收入,林产品主要为木材,其中杉木和马尾
松为公司的主要树种。福建(闽北)中心产区(含将乐县)的杉木在全国各杉木
品种中,具有最高的顺压强度、抗弯强度、静曲弹性模量、顺纹抗剪和冲击韧性,
材性最好。(资料来源:《杉木栽培学》俞新妥主编)。
报告期内公司木材产品的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产量(立方米) 99,747 100,314 87,013
销量(立方米) 99,747 103,151 101,379
产销率 100% 102.83% 116.51%
报告期内,按树种及规格划分,公司木材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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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径 5,846.28 54.77% 5,393.21 54.63% 4,255.83 52.87%
杉木
原木 2,151.20 20.15% 2,673.65 27.08% 1,872.92 23.27%
小径 1,426.83 13.37% 764.95 7.75% 725.93 9.02%
马尾松
原木 919.97 8.62% 792.19 8.02% 871.52 10.83%
小径 157.84 1.48% 109.36 1.11% 116.47 1.45%
阔叶树
原木 55.06 0.52% 103.15 1.04% 114.63 1.42%
其他 117.80 1.10% 36.14 0.37% 91.63 1.14%
合计 10,674.99 100.00% 9,872.65 100% 8,048.93 100%
公司通过了 FSC 国际森林认证,公司的木材可使用 FSC 标识。
公司的森林提供生态产品,包括: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吸附粉尘、净
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提供淡水、净化水质,增加湿度、调节气候,防
风固沙、减少噪声等。公司在不影响森林安全情况下每年还允许当地农民到森林
采摘非木质产品(如野生食菌、中草药、野菜、中小径竹笋等)和森林休闲。这
些生态产品和非木质产品不形成公司的收入。
此外,公司在不影响用材林经营目标基础上,适当从马尾松成过熟林采集松
脂。公司发挥造林苗育苗技术发展绿化苗木,开展绿化苗木业务。

(三)木材销售方式及渠道
公司木材销售依据“三分离一监督”制度,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
“三分离一监督”系指为了防范国有林业滋生腐败,根据将乐县林业局规定,
国有林业企业的木材生产销售,实行“伐区木材规划设计”与“调查设计质量复
查及伐区木材招标底价测算”和“伐区木材销售招标”三项工作相互分离,由三
个工作小组独立承担,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并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伐区木材规划设计
2、伐区调查设计质量复查及林木价值测算
3、伐区木材销售招标工作
公司招投标在将乐县林业局“三分离一监督”办公室批准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方案下进行,并受其监督。公司木材产销分管领导和产销部、财务部相关人员组
成工作小组,专门负责伐区木材销售招标工作。
(1)发布公告。
(2)组织查看山场,发放招标资料。
(3)接受投标报名,收取押金。
(4)制定标品保护价。
(5)现场招投标及相关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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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标监督管理。
(7)招标后当场签订中标确认书。
(8)签订销售合同,中标人缴纳预付款和作业质量保证金。
(9)进行伐区拨交,木材生产。择伐、间伐则先行木材生产后招标销售。
(10)木材调运管理。

(四)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森林培育的主要原材料有种子、种苗、有机肥和农药等。
种子对林木非常重要,国家大力投入资金和科技力量开发良种,并普惠性
推广。大规模常规用材林的种子主要从林业部门的种苗总站购买,供应有计划有
保障。虽然高世代的良种价格较高,但每亩造林的良种成本约 20 元。
公司主要使用有机肥。杉木中幼林必须合理施肥 1-2 次,价格较为稳定,
供应充足。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森林培育与采伐行业依赖林地进行生产。林地存在着行政辖区和所有权的分
割,我国集体所有权的林地占全国林地面积超过 60.06%。除了少数特大型国有
林场外,相比全国总量,我国的林业种植者的规模均较小。
公司的森林蓄积量为全国和福建省国有林场平均水平的 7 倍和 10 倍。森林
培育采伐企业依据限额生产木材,由于木材市场国内供应缺口较大,基本满产满
销。一定规模的企业,由国家直接下达采伐限额,生产量规模主要依蓄积量规模
确定。但是,由于公司处于“南用”的南方用材林区,是国家木材的主产区,而
且成过熟林比重较大,因此,公司获得的采伐限额会更高。
2009-2011 年,公司生产的木材 90%以上在福建省内实现销售,前 10 名销售
客户均位于将乐县及毗邻县,占公司当年木材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11%、
55.67%和 65.95%,因此周边地区是公司的主要销售市场。
公司的木材生产销售位居将乐县首位,2009-2011 年木材产量占全县的产量
分别为 28.24%、32.85%和 47.15%。

(六)森林“三防”实施情况
火灾、盗伐和病虫害危害森林,造成林木种植业企业的重大损失。2009 年
我国共发生森林火灾 8,859 起,受害森林面积 4.6 万公顷;2010 年共发生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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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火灾 7,723 起,受害森林面积 4.57 万公顷。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受害森林
面积在 10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的,或者
重伤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的为重大森林火灾;超过上限的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根据《福建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名录》(2009 年),全省共 87 个县级行政
单位中有 54 个被列为Ⅰ级(最高级)森林火险区,所有的林业县(包括公司森
林座落所在县将乐县)均被列为Ⅰ级区。
森林病虫害被称为“不冒烟火灾”。我国是世界上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最
大、危害程度最高、灾害损失最重的国家之一。全国现有林业有害生物 8,000 余
种,能造成严重危害的近 300 种,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共有 22 种,各省另
有补充,福建省补充 7 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松材线虫病、椰心叶甲、
杨树蛀干害虫、红脂大小蠢、森林鼠(兔)、美国白蛾、萧氏松茎象、松毛虫、
日本松干蚧、松突圆蚧、薇甘菊等。根据《主要森林病虫鼠害发生面积统计规定》,
森林病虫害划分轻、中、重三个等级,发生中级的称为成灾面积或预测成灾面积,
发生重级的为严重成灾面积或预测严重成灾面积,一般发生中级以上的面积为应
防治面积。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中心报告,2010 年我国林业有
害生物实际发生 1.7984 亿亩,其中重度级别发生 1,625 万亩,根据预测,2011
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 1.9 亿亩,其中重度级别发生 1,800 万亩。松材线
虫病又称松枯萎病,会导致大量松树枯死,是一种毁灭性病害,被称为“松树癌
症”,目前是全国林业头号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国家林业局 2011 年 2 号公告
公布的我国 2011 年松材线虫病疫区名单,将乐县不属于松材线虫病的疫区。马
尾松毛虫是食叶害虫,是我国南方常见的周期性重要森林害虫种类,主要危害树
木生长量,较易防治,非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三明市林业局数据,2010
年松材线虫病三明市发生总面积为 7,369 亩,2011 年预防形势严峻;预计 2011
年马尾松毛虫发生将继续呈上升态势,全年发生面积为 21.75 万亩;松树蛀干害
虫预计发生面积 17.19 万亩。
三明市林业发展较早,三防体系建设较好,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森林资源和林
政管理示范点,全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
中心。根据三明市农村工作办公室资料,全市 2010 年共发生森林火灾 27 起、受
害面积 4,689 亩,发生森林病虫害成灾率 0.8‰、防治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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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雪灾、洪灾、病虫害,与气候变化有很大关系,盗伐跟本地社会秩序
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长期而言,大雪灾、大洪灾虽然难以有效防范,但发生机
率很小。火灾多属意外造成,但可以预报危险期、判定危险区域,并可以重点防
范;病虫害可根据地方发生特征和气候变化,提前做好预防;而盗伐属蓄意行为,
需持续防范。报告期内,公司森林遭受火灾、病虫害和盗伐损失如下:

森林火警火灾 病虫害(亩) 盗伐木材数量(m )
年份
次数 过火面积(亩) 松毛虫发生面积 被盗木材 收回木材
2009 年 11 727 3,362 604
2010 年 1 68 30,631 539
2011 年 2 78 3,260 982
合计 14 873 37,253 2,125 1,500
国家将森林安全保障作为各级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严加落实。公司森林经营历
史久远,经验丰富,能很好地配合政府做好防范保全工作,建立健全森林安全防
范体系,持续不断地投入人力物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调整措施。针对灾害,
公司的防灾抗灾宗旨是:营林工作重点,强力组织,全力防治;跟踪气候变化,
防范多种灾情;掌握本地特点,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虫种防治;及时救治,防止
火、盗、病灾蔓延;森林本是抗灾主体,应营造健康森林;密切配合政府,联合
互助,科技防虫。
1、森林防火
(1)政府防火体系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建立防火指挥机
构和联防机制。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
得到长期广泛宣传,并支持参加保险。
预防:划定森林火险区等级;制定森林防火规划;制定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机制和保障措施;建设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建设防火基础设施,储备森林防
火物资,配备防火设施设备;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防火期,设立防火警示;划
分防火责任区,确定责任人;成立经营单位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护林员队伍;
建设森林火险监测预报台站,预报险情;气象部门 24 小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
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和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发现:设置森林火警电话和防火值班制;经营单位配备护林员巡护;运用卫
星林火监测系统;消防飞机巡护侦察;瞭望台和巡护人员监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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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救: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消防队、武警森林部队、驻军、武警部
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动员其他力量参加扑救;专业部门提供技术保障指导;
各部门全面配合;统一征用物资。
(2)公司防火体系保障
公司的防火总责任人为法定代表人郑涛。
公司制定了防火应急预案和防火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并与当地政府协调一
致;成立了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护林员队伍和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公司建立了
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各责任区的防火责任人;公司长期
注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了相应防火设备;公司与县、镇、乡、村共享
防火资源,建立联防机制。
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公司把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作为森林防火的一项战略性
措施进行建设,纳入森林培育经营全过程。实施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总体规划,
本着“因害设防,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化配置,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原
则,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森林防火阻隔带工程建设。公司通过提高、改造和新建
三种模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物防火林带,并与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组成有
效的林火阻隔网络体系,形成有序的网状布局。公司现有林火阻隔带总长为
2,085km,其中生物防火林带 1,366km,工程阻隔带 719km,约每 500 亩人工林就
有一个森林防火闭合圈。公司定期清理林内枯枝落叶、杂草及非目的树种,经营
管护好现有生物防火林带,保持并提高生物防火林带作用。
公司成立了 70 多人的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聘请了护林联防队,并进行定
期培训和演练。公司防火队员实行 24 小时通信畅通,公司相关林火监测设施设
备、通讯器材、扑火器械、防火车辆、防火机具和扑火队员随身物品配备齐全。
同时,公司通过与各邻近县市、周边国营场站、乡(镇)村建立护林联防区,保持
信息沟通,互相帮助,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森林防火期内,公司在做
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督促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开展森林防火
宣传活动,对管护范围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认
真落实按月例行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三项制度,加大检
查督促力度,严查火险隐患,严惩违规用火。公司护林队伍(包括公司职工护林
员、外聘个体护林员和乡镇联防队员)超过 120 人,实现对林区的经常巡护,管
理野外用火,报告火情,处理险情。对危险期和危险地带,实行密集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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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当地基层单位立即上报公司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及时
组织人员及时进行扑救。公司森林防火领导根据火情迅速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
部,同时组织公司扑火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明火扑灭后,根据火场面积大小,
公司安排人员继续巡视火场,彻底清除余火,并做好善后处理、责任调查及建立
火灾档案工作。公司根据森林资源地理位置和人为活动情况进行森林火险等级划
分,对可能发生火灾区域实行森林保险,确保森林安全。根据县林业主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公司组织对火烧材进行生产销售。
近 10 年来,公司(及前身)所经营的森林区未发生过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
或一次性受害面积达到 10 公顷及以上、或发现 24 小时内未能扑灭的森林火灾。
报告期内,公司森林火灾受害率平均在 0.7‰以下,公司因森林火灾而过火的林
地面积有 1,062 亩,销售过火木材 4,055.2 立方米。
2、森林防盗
森林乱砍滥伐和偷盗林木行为,危害森林资源林木资产的安全,也损害了当
地林业投资发展环境,不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将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每年
都组织林业公、检、法和林业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林业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
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一方面加强森林源头管理、打击违法当事人,另一方面
加强木材销售加工、处治销赃当事人。为确保公司森林资源安全,县林业公安分
局在公司设立驻点办事处。
公司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护林管理体系:①公司在领导
层中确定专门领导分管护林工作;②公司实施《护林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护林
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护林管理考核办法》对护林工作进行管理考核。
公司形成了护林员责任管护、聘用乡镇村护林员承包管护、同乡镇联防队联
合管护等多形式的护林机制,同时公司森林保安大队加强巡山护林,积极配合林
业公安分局驻点公司的森林警察打击森林违法违规行为,林木盗伐现象得到有效
遏制。公司护林员做到每日巡山,记录巡查片区情况,形成巡山日志;基层单位
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周至少两次随机实地抽检各护林员的管护工作,
并记录检查情况;根据巡山检查记录,公司资源保护部每季度检查验收基层单位
护林工作情况,并发布公司《经营区季度护林管护情况通报》,提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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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一旦发现森林盗伐现象,立即向当地林业站或驻点森林警察报案,
在做好现场影像取证工作的同时,向公司有关部门上报盗伐情况。公司森林保安
大队则立即配合林业公安进行立案侦察,打击违法人员,追缴被盗木材。
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对盗伐材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因森林
盗伐而销售的盗伐材共计 1,500 立方米。
3、森林防病虫害
国家各级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出台森林病虫害防治法
律、法规,大力投入对森林病虫危害防治研究,加强木材检疫工作,预测预报森
林病虫害发生趋势,发布疫区、疫情、病虫变化信息。将乐县提倡生物防治,发
挥阔叶林群落抗病虫害能力,从营林抓起,走综合治理之路;采取各种措施加大
检疫执法,防止病情蔓延传入;建立了行政责任、业务责任和业主护林员责任体
系;建立了包括常规及危险病虫监测、普查、专项普查、趋势发布等监测预警体
系;组建了预防体系,制定了防治预案(包括应急预案),储备了防治药械,建
立防治队伍和联防机制;对森防系统人员、业主、护林员进行专业培训;推广应
用新防治技术;定期组织飞机喷药防治;对不及时防治的业主采取不核发森林采
伐指标措施等。报告期,将乐县措施有效,周边县的松材线虫病未传入。2010
年将乐县森林病虫害有效监测率达 98%,森林植物检疫率达 100%,有害生物发生
率仅为 1.6%。
公司始终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注重
搞好生物防治,重点树立以营林为基础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强抚育管理,改善
林分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火烧迹地,伐除过火林木,促进林分旺盛生长,提高
林木对病虫害的抵抗能力,尽量营造针阔混交林,扩大混交林的比例,同时抓好
虫情测报工作,加强生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力度及植物检疫工作。
在预防环节,公司经常性开展森防检疫法规及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科
普知识宣传,提高员工防灾、减灾的意识;遵循植树造林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
合理搭配树种的基本原则,依照国家规定选用林木良种,每项造林设计方案均含
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杜绝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造
林;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及时进行抚育管理,清除已经感染病虫害的林木,改善林
内卫生状况,促进林分生长,提高林木抵御病虫害的能力;保护林内各种有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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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并有计划地进行繁殖和培养,发挥生物防治作用;积极配合乡林业工作站或
将乐县森林防疫检疫站调查森林病虫害情况。
公司护林队伍高频率巡山,检查、记录和报告病虫害情。公司每年定期或不
定期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的森林防疫检疫站做好各类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力争
将病虫害消灭在萌发初期。
在除治环节,公司根据病虫生活史和发生规律,本着“治早、治小、治了”
的原则及早利用白僵菌、绿僵菌粉炮进行以菌治菌防治,或采用“森得保”生物
制剂防治松毛虫技术进行防治,并配合林业局做好利用当地轻型飞机喷洒阿维灭
幼脲的防治预案,将松毛虫的虫口密度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防治后,协同当地林
业局森防检疫站跟踪病虫害除治方案实施效果。
报告期,公司病虫害成灾率平均在 0.3‰以下,防治效果平均 95%以上,无
公害防治率平均 85%以上。
冻害、雪压、风灾、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其他多种灾害较难防范,
但发生几率也较小。公司成过熟林比重较大,抗灾能力强。森林本是抵抗上述灾
害的主体,公司坚持营造健康森林,陡峭处森林避免采伐,采伐森林避免大面积
块状皆伐,保持较多水涵养林、路边田边防护林,营造混交林,保护阔叶林,强
化幼林抚育。
报告期,公司森林年火灾、病虫害成灾和被盗受害率合计平均低于 1.2‰,
显著低于 5.54%的森林年生长率。森林病、虫、害、灾无法完全避免,但公司长
期来有能力将其控制在很低的破坏水平。“三防”(防火、防盗、防病虫灾害)
是保障森林资产安全的重要工作,除上述防火规划与病虫害防治措施,公司正积
极建设一套先进、完善的森林监测预警体系,以进一步加强森林保护能力,完善
森林“三防”体系。

五、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情况
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林权资产,林权权利范围包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
林木使用权,不包括林地所有权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其
他植物、微生物和地下矿藏和埋藏物。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万森林业、青溪林业共持有 398 本林权证书,林权面积合计为 449,924 亩。
其中,金森林业持有 284 本、林权面积 236,572 亩;万森林业持有 61 本、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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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113,300 亩;青溪林业持有 53 本、林权面积 100,052 亩。林权证登记的林
地使用权人、林木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均为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公司核实并经将乐县林业局确认,公司现持有的林权证中,尚有权证面积约
26,000 亩属于村集体委托经营管理的代管林。此外,另有 7,630 亩属于村集体
或私人所有的林权(代管林除外)登记在公司名下。公司尚有 760 亩林权正在申
请办理权证之中。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实际拥有的林木资产林权面积为 417,054 亩。
公司森林资源蓄积量总表如下:
单位:立方米、亩
杉木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蓄积 1,091,110 44,971 90,797 191,657 763,686
面积 143,073 48,261 11,109 18,159 65,544

马尾松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蓄积 589,963 64,577 230,186 204,526 90,674

面积 81,245 19,145 31,229 22,135 8,736

阔叶树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蓄积 11,782 5,845 459 273 5,205
面积 3,442 2,504 293 41 604
马尾松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蓄积 1,320,739 7,678 89,498 218,750 1,004,813

面积 131,630 1,032 9,461 21,635 99,502

阔叶树

合计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过熟林

蓄积 354,748 160 11,497 31,114 311,977
面积 38,427 15 1,613 3,334 33,465
竹林 经济林 生态林 采伐地 灌木林 暂未利用

蓄积 0 0 252,401 0 0

面积 9,784 722 25,178 7,187 857 378
总 蓄积 3,620,743
计 面积 441,923
上述资源总表系根据福建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应用系统发布的最新二类调查小班因
子档案数据(2010 年 12 月 31 日),将公司 2011 年 12 月底经营的小班资源数据加总而成,
公司无权自行计量确定。上述总表统计时,有少量的插花小班和未办理境界变动的新收购森
林资源数据未及涵盖,但影响很小,包含代管林 26,000 亩。此外,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应用
系统小班资源数据中的林地面积与林权证的面积存在技术性的差异:前者依据的是 2006 年
福建省二类调查的小班面积数据,后者依据的是 1996 年福建省二类调查的小班面积数据。
存在差异。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表述资源时使用的面积数据按本资源表口径。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注册的商标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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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商标文样 注册商标号 核定类别 注册有效期

1 8169007 3类 201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2 8169036 4类 201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3 8171491 20 类 201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4 8175275 31 类 2011 年 5 月 7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

5 8175363 39 类 201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6 8351306 39 类 2011 年 6 月 7 日至 2021 年 6 月 6 日


7 8351408 44 类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7 月 6 日


8 8351325 40 类 2011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

2011 年 10 月 14 日至
9 8349262 31 类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起商标注册申请并已获得《注册申请受理
通知书》的情况如下表:

序号 申请号 商标文样 类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1 9752543 2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2 9752580 3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3 9752648 5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4 9752674 19 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5 9752740 20 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6 9752774 27 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7 9752884 30 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8 9752977 32 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9 9753065 44 类 2011 年 7 月 22 日 金森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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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林业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与公司有经营相同
主业的情形,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财政局不具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房屋租赁
2009-2011 年,公司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关联交易内容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房屋租赁 44,592 44,592 44,592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09-2011 年,公司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 38.6 万元、82.9 万元和
92.1 万元。
2、期末应付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林业总公司 - - 128.92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2 年 1 月 6 日对公司在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
如下意见:
公司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租赁
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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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与公司的
性 年 本届任职 2011 年 持有公司股
姓名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 其他利害
别 龄 期限 薪酬 份数量(股)
关系
历任将乐县林业局站长、规划队队长、副局长、党 林业总公司董事长、福建龙栖山
委委员、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任、党委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福
2010.12- 副书记、将乐县漠源乡党委书记、将乐县林业局党 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
王国熙 董事长 男 47 6.8 0 无
2013.12 委书记、局长、林业总公司董事长、福建龙栖山国 务中心主任。
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福建龙栖山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等。
2010.12- 历任将乐县林业局工程师、站长、将乐县南口乡政
郑 涛 董事、总经理 男 35 无 11.3 0 无
2013.12 府新农村建设助理、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董事、副总经 历任将乐县漠源供销社会计、将乐县乐马罐头食品
理、财务总 2010.12- 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将乐县供销合作联社会计、将
应 飚 男 46 无 9.8 0 无
监、董事会秘 2013.12 乐县万安供销社主任、将乐县高唐供销社主任、将
书 乐县供销合作联社审计、财务科长、副主任。
历任将乐县林业局采购站及采育场会计、将乐县林
业局内部审计、将乐县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
董事,副总经 2010.12-
江贤明 男 59 室主任、林业建设投资公司经理、将乐县林业改革 万森林业总经理 9.5 0 无
理 2013.12
试验区办主任、将乐县林业局副局长、林业总公司
总经理。
历任将乐县将溪采育场科长、将乐县邓坊林业采育
2010.12- 场科长、副场长、林业总公司生产科长兼营林公司
潘隆应 董事 男 40 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0.3 0 无
2013.12 副经理、营林公司董事、副经理、公司总经理、林
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将乐县光明学校教师、将乐县南口林业站业务
员、将乐县黄潭林业站负责人、将乐县林业局科技
2010.12-
曹光明 董事 男 55 股业务员、将乐县林业局科技股、森林植物检疫站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0.3 0 无
2013.12
业务员、将乐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站长、林业
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历任福建省建阳地区师范学校教师、福建林学院 中国林学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
2010.12-
洪 伟 独立董事 男 64 (现更名为福建农林大学)林学系助教、讲师、系 校森林培育学科教育指导委员 4 0 无
2013.12
副主任、副教授、教务处处长、副院长、院长、常 会委员,福建省林学会副理事



1-2-2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务副校长、森林生态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林 长、《福建林学院学报》主编、
学学科一级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带头人 《林业科学》编委
厦门市政协委员、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注册会计
历任厦门市财政局职员、厦门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
师协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中青年
会计师、厦门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厦门华天会计
2010.12- 会计研究会委员、厦门市海外联
汤金木 独立董事 男 45 师事务所董事、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4 0 无
2013.12 谊会理事、厦门市税务师协会常
人、任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秘书长、厦门资
务理事、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产评估协会秘书长
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市乐通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省客家联谊会理事、福建中
历任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福建省三
2010.12- 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客座教授、福
张伙星 独立董事 男 44 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福建远东大成 4 0 无
2013.12 建腾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
董事
历任三明化工机械厂职员、将乐县城关木材采购站
2010.12- 规划设计员、将乐县林业规划队规划设计员、林业 将乐县鑫绿林业融资担保有限
庄子敏 监事会主席 男 46 6.8 0 无
2013.12 总公司人事劳工部主任、将乐县鑫绿林业融资担保 公司监事、金森贸易监事
有限公司监事
历任将乐县安仁公社团干、将乐县万全公社副主
任、将乐县万全乡经联社主任、乡长、书记、将乐
2010.12-
王炎辉 监事 男 62 县公安局政委、将乐县林委主任、党委书记、局长、 0.3 0 无
2013.12
林业总公司总经理、将乐县财贸系统党委书记、将
乐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历任将乐县大源林业站会计、将乐县林业局育林基
2010.12- 金主办会计、林业总公司计财部主任兼机关支部书
钟耀明 监事 男 54 3.6 0 无
2013.12 记、林业总公司机关支部书记兼财务内审、工会主

历任将乐县林业局林权办出纳、将乐县高塘林业站
2010.12-
温玉招 监事 女 47 出纳、营林公司会计、营林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工会 1.7 0 无
2013.12
主席、支部副书记、公司党支部女工主任
历任将乐县各乡镇林业站职员、将乐县南口采购站
2010.12- 职员、将乐县林业局规划队规划设计人员、营林公
张义洪 监事 男 45 5.2 0 无
2013.12 司副经理、将乐县邓坊、楼杉采育场副场长、林业
总公司生产科副科长、将乐县将溪采育场场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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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营林投资分公司副经理、经理
2010.12- 历任将乐县木材公司、将乐县木材交易中心、将乐
蔡清楼 副总经理 男 44 青溪林业执行董事、总经理 9.6 0 无
2013.12 县木材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林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将乐县南口采购站检验员、科长、将乐县木材
2010.12-
杨 杰 副总经理 男 40 加工综合厂工作,历任副厂长、厂长、林业总公司 金森贸易执行董事、经理 9.2 0 无
2013.12
销售科长、总经理助理
历任将乐县将溪林业采育场副场长、场长、将乐县
乐华林产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将乐
2010.12-
廖云华 总工程师 男 45 县城关木材采购站党支部书记、林业总公司营林科 无 5.7 0 无
2013.12
长、公司资源培育部经理、公司科技项目部经理、
公司战略投资及科技产业化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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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林业总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 10,088 万股,持股比例为 97%,是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林业总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9 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350428100004723,法定代表人为张阿观,住所为将乐县古镛镇南门街 36 号,经
营范围为林业投资管理;不从事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林业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经审计的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61,957.68 万元,净
资产为 31,580.00 万元;201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015.93 万元,净利润为
1,792.37 万元。
将乐县财政局持有林业总公司 100%股权,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将乐县
财政局同时持有物资总公司 100%的股权,物资总公司是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
持有发行人股份 280,800 股,持股比例为 0.27%。将乐县财政局实际控制发行人
97.27%股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正信对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1 年度、2010 年度和 2009 年度的
母公司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
正信审(2012)GF 第 02002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度、2010 年度和 200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合并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9,683,632.64 76,258,829.48 52,787,125.25
应收账款 1,904,673.99 795,188.56 1,722,141.06
预付款项 64,787,619.58 27,340,575.62 18,172,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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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其他应收款 3,774,405.04 8,516,924.34 4,098,646.21
存货 196,955,270.30 192,873,174.18 161,892,350.56
其他流动资产 3,050,0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350,155,601.55 305,784,692.18 238,672,797.08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288,350.98 2,875,983.89 2,309,525.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727,676.33 11,078,342.22 11,144,770.00
无形资产 412,455.38 444,887.08 497,318.80
长期待摊费用 375,983.06 402,544.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74.82 1,833.68 5,710.86
公益性生物资产 10,108,885.36 10,108,885.36 10,108,885.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17,025.93 24,912,476.93 24,066,210.18
资产总计 378,072,627.48 330,697,169.11 262,739,007.26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20,865,379.02 18,320,491.21 13,039,169.17
预收款项 9,529,813.49 6,723,024.74 4,569,905.74
应付职工薪酬 3,211,571.09 2,862,050.82 2,986,758.48
应交税费 1,766,040.55 268,847.25 452,758.54
应付利息 300,180.42 219,598.70 215,602.32
其他应付款 21,472,616.16 18,254,996.41 14,203,861.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79,384.14 9,092,714.18 601,016.61
流动负债合计 67,224,984.87 55,741,723.31 56,069,072.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5,252,495.69 116,017,628.01 92,209,178.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5,252,495.69 116,017,628.01 92,209,178.87
负债合计 172,477,480.56 171,759,351.32 148,278,251.01
股东权益:
股本 104,000,000.00 104,000,000.00 104,000,000.00
资本公积 4,300,000.00 4,300,000.00 -
盈余公积 2,029,035.15 433,751.08 -
未分配利润 94,702,721.44 49,631,279.82 10,235,581.2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205,031,756.59 158,365,030.90 114,235,5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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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 563,390.33 572,786.89 225,174.96
股东权益合计 205,595,146.92 158,937,817.79 114,460,756.2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78,072,627.48 330,697,169.11 262,739,007.2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7,601,966.75 110,434,219.10 83,926,548.02
减:营业成本 29,882,079.87 23,784,418.74 22,064,365.79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095,333.61 9,974,705.01 10,950,391.12
销售费用 2,929,002.47 2,780,106.20 2,476,169.23
管理费用 35,554,318.49 30,023,394.23 16,523,117.10
财务费用 8,754,795.76 8,883,023.85 6,450,122.94
资产减值损失 172,604.30 607,494.47 16,611.47
二、营业利润 39,213,832.25 34,381,076.60 25,445,770.37
加:营业外收入 11,453,032.32 12,085,883.44 8,462,997.34
减:营业外支出 2,800,246.00 6,211,308.30 2,023,137.9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278.88 - -
三、利润总额 47,866,618.57 40,255,651.74 31,885,629.81
减:所得税费用 1,209,289.44 75,590.20 30,457.93
四、净利润 46,657,329.13 40,180,061.54 31,855,171.8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 - -
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6,666,725.69 39,829,449.61 31,858,996.92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9,396.56 350,611.93 -3,825.04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45 0.38 0.3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45 0.38 0.31
六、其他综合收益 - 4,300,000.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657,329.13 44,480,061.54 31,855,171.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6,666,725.69 44,129,449.61 31,858,996.92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9,396.56 350,611.93 -3,825.04
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2,372,111.15 102,893,097.72 79,282,788.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4,773,817.62 4,258,001.83 8,680,074.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33,531.23 13,941,461.03 3,727,275.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579,460.00 121,092,560.58 91,690,138.0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8,169,016.22 54,765,954.69 44,926,9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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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192,080.48 14,096,546.74 6,875,376.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68,226.86 9,724,846.48 10,941,904.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77,458.26 21,233,340.11 10,474,779.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106,781.82 99,820,688.02 73,218,987.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72,678.18 21,271,872.56 18,471,150.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8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3,611,079.56 1,929,228.13 1,326,044.20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 3,000,000.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11,079.56 1,932,228.13 4,326,044.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0,699.56 -1,932,228.13 -4,326,044.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9,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229,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000,000.00 5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00,000.00 56,229,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63,534.39 21,599,710.40 29,603,769.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88,569.04 7,646,762.58 5,361,820.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52,103.43 29,246,472.98 34,965,589.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52,103.43 9,053,527.02 21,263,410.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714,927.97 78,532.78 -641,529.3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5,196.84 28,471,704.23 34,766,987.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258,829.48 52,787,125.25 18,020,137.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683,632.64 81,258,829.48 52,787,125.25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报告期内经注册会
计师核验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2,278.88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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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11,210,017.32 10,850,665.04 8,125,740.17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86,324.00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
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
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
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
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4,889,765.90 -1,685,880.73
-2,544,952.12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652,786.32 5,874,575.14 6,439,859.4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500.00 -4,802.5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8,642,286.32 5,874,575.14 6,444,661.94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80.4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8,642,286.32 5,874,575.14 6,444,942.37
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38,024,439.37 33,954,874.47 25,414,054.55
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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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比率(倍) 5.21 5.49 4.26

速动比率(倍) 2.23 2.03 1.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2.40% 61.98% 63.42%

指标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94.52 87.74 78.63
存货周转率(次/年) 0.15 0.13 0.1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707.44 4,925.74 3,781.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666.67 3,982.94 3,185.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3,802.44 3,395.49 2,541.41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6.86 6.46 6.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 0.18 0.2 0.1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2 0.27 0.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97 1.52 1.10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20% 0.28% 0.4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资产负债率除外),涉及
股本数时以注册资本金额计。

根据中国证券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指标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68 0.45 0.45
201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93 0.37 0.3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69 0.38 0.38
201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5.31 0.33 0.3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41 0.31 0.31
200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5.85 0.24 0.24
注: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的资产规模持续地稳步增长,资金主要来源于利润的积累和适度使用财
务杠杆,资金的占用主要是资源资产。这一过程符合经营长期性资产、盈利状况
良好、现金流入良好、单纯依靠自身积累的资源类企业的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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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用材林计入存货,资源资产的增加主要表现为流动资产的增加。公司林区为
丘陵山地地带,作业大量专业化社会化分工,现时公司无需大量的作业机械;加
之林业机械简易,一般防火设备价值低,大型的防火设施(了望台)由政府建设,
公司不负责木材运输,国有林业单位办公条件普遍简陋,延续至今尚未改善等,
导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较少。公司非流动资产包括了生产性生物资产
(经济林)和公益性生物资产(公益林),前者量小,尚在发展初期;后者不可
买卖,不计提折旧,价值变化均较小。
公司的财务非流动资产金额和比重较低,符合林木种植业特点。
2、盈利能力分析
2009-2011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392.65 万元、11,043.42 万元和
12,760.2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其中 2010 年度
较 2009 年度增长 2,650.77 万元,增幅为 31.58%;2011 年度较 2010 年度增长
1,716.78 万元,增幅为 15.55%。
公司作为从事种苗、林木种植,木材采伐与销售以及种苗销售的企业,主营
产品为木材和种苗。从表中数据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
内,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0%以上,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
2010 年和 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中新增种苗的销售收入。
主要林木产品中,杉木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贡献产品,2009-2011 年
杉木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8.53%、78.95%和 73.32%;其
次 为 松木,2009-2011 年松木 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8.84%、13.89%和 19.86%。种苗为公司 2010 年和 2011 年新增的利润贡献点,
2010 年种苗毛利为 440.55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为 5.29%;2011 年
种苗实现毛利 418.90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为 4.62%。
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杉木价格比马尾松明显较高,
毛利率较高;第二,就同一类型木材而言,由于原木的市场价格高于小径材的市
场价格,因此原木的毛利率高于小径材的毛利率;第三,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
处于较高水平,2009-2011 年公司主要产品的综合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75.18%、
78.90%和 78.34%。这是种植业行业特点。
2009-201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185.90 万元、
3,982.94 万元和 4,666.67 万元。公司利润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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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09-201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1,847.12 万元、2,127.19 万元和 1,847.27 万元,2010 年较 2009 年增长
15.16%;2011 年较 2010 年减少 13.16%。2009-2011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7,928.28 万元、10,289.31 万元和 12,237.21 万元,其中 2010
年比 2009 年增长 2,361.03 万元,增幅为 29.78%;2011 年比 2010 年增长 1,947.90
万元,增幅为 18.93%。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增长主要源于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09-2011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
为-432.60 万元、-193.22 万元和-361.07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09-2011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2,126.34 万元、905.35 万元和-1,715.21 万元,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
方式筹集资金。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为:(1)公司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
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
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
润弥补亏损。(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
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4)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
利润退还公司。(5)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6)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7)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执行《公司法》及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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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
分配股利。
(3)公司实行以现金分红为主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确定全部子公司每年
实现利润的合计分配金额,不少于其当年实现的合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80%。公司
每年实现利润的分配金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5%。其中,现金
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5%;公司在利润再投资(增加森林资源)
机会显著有利、扩大股本规模需要等情况下,适当选择分配股票股利。公司适当
时候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新增森林资源和日常营运。
(4)公司在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
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确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进行表决。
(6)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
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 201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
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功,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
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公司拥有 5 个全资子公司和 1 个孙公司。
1、将乐县万森林业采育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 万元
住所:将乐县古镛镇南门街 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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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万森林业总资产 13,265.54 万元,净资产 12,124.67
万元,2011 年度净利润 2,542.01 万元。
2、将乐县青溪林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9 月 17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 万元
住所:将乐县古镛镇南门街 36 号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青溪林业总资产 4,497.58 万元,净资产 3,737.95
万元,2011 年度净利润 1,348.66 万元。
3、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 万元
住所:将乐县古镛镇南门街 36 号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金森种苗总资产 1,290.53 万元,净资产 1,102.17
万元,2011 年度净利润 276.07 万元。
4、将乐县金森木材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4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 万元
住所:将乐县古镛镇南门街 36 号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金森木材检验总资产 56.61 万元,净资产 15.08
万元,2011 年度净利润 1.87 万元。
5、将乐县金森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 万元
住所:将乐县古镛镇南门街 36 号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金森贸易总资产 581.85 万元,净资产 480.60 万
元,2011 年度净利润 3.91 万元。
6、将乐县金森上华林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 万元
住所:将乐县万全乡上华村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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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青溪林业是金森上华的控股股东,故金森上华是公司的孙公司。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金森上华总资产 125.15 万元,净资产 124.65 万元,2011 年度
净利润-2.0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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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
源资产并购项目。
商品材基地建设林木资源资产并购项目需投入资金总额为 28,225.71 万元,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支付预付款 2,557 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 25,668.71 万元,由公司直接负责实施。本项目拟用募集资金 25,668.71 万元
收购坐落于福建省将乐县 12 个乡镇、林权面积为 116,667 亩(有林地面积为
106,732 亩)、蓄积量 1,182,379 立方米的林木资源资产。在此基础上建设公司
的商品材基地,实施分类经营,按确定经营类型进行培育,纳入公司可持续经营
体系,进行森林健康活力检查、严密的管护、抚育、促进更新、林分改造、森林
“三防”、针对性地提高地力、森林生态维持等集约营林工作,使其森林质量得
到提高,确保林木资源增长和安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及项目备案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情况
将乐县商品材基地 福建省三明市发
建设林木资源资产 28,225.71 300 25,668.71 改委闽发改备
并购项目 [2010]G00005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上述计划投入数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申请
银行贷款等途径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计划投入数额,剩
余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拟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且公司履行相关程
序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项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将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及公司届时
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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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景分析
(一)投资项目市场情况分析
林业在当前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占据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林业生产与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木材和
林产品,同时也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木材有着广泛的应用领域,与
森林培育和采伐行业联系较为密切的下游行业有家具、地板、造纸和建筑装修等
行业,而房地产行业的景气程度则直接影响着家具、地板及建筑装修等行业。
随着国家启动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木材产量减少,商品用材
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据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国商品材供需缺口约为 1.5 亿
立方米,福建省年需进口原木 450 万立方米。福建省 2010 年 12 月六部门联合出
台《福建省林业产业振兴实施方案》规划:福建省到 2015 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
值 2,800 亿元,林业增加值达 1,193 亿元;重点培育以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
贸易示范区为中心的产值超 100 亿元的产业集中区;以三明为中心,辐射龙岩,
依托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发展马尾松、杉木、桉树、竹材等
为原料的人造板加工、制浆造纸、林产化工、森林食品、木竹加工等林产加工业
产值超 100 亿元的林产工业集中区。
根据三明市林业局产业部门统计,2010 年全市木材生产总量 218.4 万立方
米,完成人造板生产 279.5 万立方米,集成材和指接板生产 59.42 万立方米,木
竹地板生产 411 万平方米,家具生产 72 万件,贴面板生产 4,001 万平方米,成
品木门 14.13 万扇,木屋 84 万平方米,家居用品类 648 万件,户外休闲用品 8.2
万套,雕刻制品 15 万件,宠物用品 18 万件,纸浆 43.66 万吨。作为福建省主要
木材产区,三明市木材产量已无法满足本市木材加工企业的需求,从中长期来看,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木材的市场需求将呈上升趋
势。
将乐县林业产业较为发达,现有木材加工企业百余家,年耗木材 40 多万立
方米,以及临近的邵武中竹制浆有限公司、南平的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沙县的青
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大亚集团均质刨花板有限公司等企业均需要消耗大量木
材。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有效整合分散的森林资源,提高单位产出,有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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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木材产量,缓解市场供需矛盾,同时亦可推进公司林产品的多元化发展。
随着“低碳生活”、“绿色生活”的兴起,林产品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公司商品材基地建成后,可有效整合分散的林木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营林
造林、合理规划、科学经营,提高当前集体与个人所属林地的收益,为公司持续
发展营造杉木速生丰产林,提高中长期抗风险能力。在 15 年计算期内采伐各类
立木蓄积量为 98.96 万立方米,提供各类木材出材为 76.92 万立方米。经济分析
结果表明,项目投资利润总额 43,913.95 万元,年投资利润率达 10.37%,项目
投资内部收益率 10.40%,净现值为 5,596.37 万元(I=8%),静态投资回收期 10.03
年,动态投资回收期 14.43 年,经济效益较好。可研报告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
根据公司巡护监测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发生的主要变化是:
森林保持正常生长,木材价格有所上升。

(三)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生态效益分析
(1)项目建设将对集体与个人所有林实施统一管理,对阔叶天然林进行择
伐,既可保证林相完整,又能应用林木生长规律,更大程度地发挥其生态功能。
(2)项目的阔叶天然林经择伐抚育等措施,有利于提高原有林木的质量,
提升其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水土保持与调节气候等能力;可提高森林覆盖率,
发挥林分的生态效能,保护生物多样性与维持群落生态平衡。
2、社会效益分析
(1)将所并购的林木资源的林农从粗放的林业生产经营中解放出来,在可
保证的友好协商与补偿基础上,加快林农的资金回收,部分林农还可以从事到其
他产业中去,增加了林农的经济来源。
(2)林木资产并购后,林木生产采伐、二代林营造作业等对劳动力需求量
较大,除公司目前自有的职工外,需要进一步增加劳动力,不仅可扩大公司林业
技术人才队伍,亦可为部分林农提供短期工作,加强公司与农民的交流,建立友
好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3)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林木资源的质量,更充分地发挥林木资源的各项
功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提高森林生产力,实现森林“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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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永续利用”的生态森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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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1、森林采伐管理变化的风险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对森林采伐实
行限额采伐制度,对商品材采伐实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制度。国家根据用材林的
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限额,凡采伐胸高直径 5.0 厘米
以上的林木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 5
年核定一次。采伐森林的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木材生产总量计划和分项计划均实行蓄积量和出材量双项控制。“十一五”期间
全国年度木材生产限额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商品材采伐限额等额确定。
“十一五”期间,公司获得的年采伐总限额(蓄积量/出材量)为
(18.0076/14.5638)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材年采伐限额为(13.7316/10.2878)
万立方米,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为(12.879/9.65)万立方米。“十二五”期间,公
司年采伐总限额(蓄积量/出材量)为(16.646/11.652)万立方米,年度木材生
产计划(蓄积量/出材量)为(14.9814/10.48698)万立方米。
公司实际获得的木材生产计划由年度计划加临时增加的计划两部分组成。报
告期内公司实际获得的木材生产计划为: 2009 年(14.88/11.15)万立方米、
2010 年(16.81/12.60)万立方米、2011 年(15.951/11.1655)万立方米。
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设定采伐类型、消耗结构和林分起源等结构限制,
采伐管理还包含伐龄、采伐方式、作业强度、树种、林种、伐前伐后、采伐期限
等方面。公司的林木采伐还需遵照 FSC 标准。公司认为,这些管理的演变方向是,
有利于森林的生态建设和可持续性经营。
2010 年底至 2011 年初,福建省林业厅下发《关于暂停天然林采伐的紧急通
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
设的通知》等文件,森林采伐管理政策出现较大的变化。主要的规定是:“从 2011
年起连续三年,严控低产林改造,暂停对天然阔叶林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皆
伐;坡度大于 25 度的一般人工用材林提倡实行择伐。全省皆伐面积控制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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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五’期间年均皆伐面积的 50%以内”;“建立皆伐面积限额制度”。公司 2011 年
皆伐面积限额合计为 6,800 亩,实际皆伐面积为 6,526 亩,低于公司 2010 年实
际皆伐面积 8,602 亩。公司 2012 年的皆伐面积限额尚未获得下达。
公司认为:
(1)关于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
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制度是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保障,防止了森林滥伐和
无序竞争,在控制采伐量和木材生产量的同时提高了木材市场价格。公司等规模
化的森林可持续经营单位,单独编制采伐限额,由福建省林业厅下达年度木材生
产计划,获得限额和生产计划有确定性。小规模业主因森林生长量很小,无法单
独编限,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常以转让代替采伐。因此,限额和生产计划制度
有利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单位进一步提高规模化水平。
木材是四大基础材料之一。我国目前木材供应存在较大缺口,维护国家木材
安全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公司处于国家林业布局之“南用”区,且
在全国最重要的杉木中心产区,公司蓄积量较高,成过熟林比重较大,作业技术
较高。因此,公司在获得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方面具备相对优势。2010 年公司
获得较多的临时采伐限额和生产计划,主要原因是公司择伐作业水平较高,可以
作为择伐推广试点。
(2)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理念
公司对森林进行可持续经营,基本不出售森林资源获利。因此,森林采伐限
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的阶段性减少,可能会导致公司阶段性实现经济效益下降,但
公司的实际物质财富(森林蓄积量)却依然保持增加。
(3)关于福建省采伐政策新变化
2009 年和 2010 年,公司对天然阔叶林的年均采伐量低于总采伐量的 4%,2011
年公司没有采伐天然阔叶林。天然阔叶树销售毛利率并不高于其他树种,因此暂
停天然阔叶林的采伐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暂停阔叶林采伐会在一定程
度上降低阔叶林资源的市场价格,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资源总量。
报告期内,公司在 2010 年和 2011 年进行过择伐,分别占当年总出材量的
20%和 29%。择伐相较皆伐采伐难度较大,因此择伐生产工资较高。根据 2011 年
主伐择伐实际情况测算,主伐择伐较皆伐人工成本增加 33 元/立方米。以此假定
2009 年-2011 年,公司年度木材销量的 50%来自皆伐,50%来自择伐,则生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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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将依次增加 168 万元、112 万元和 53 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的 5.25%、2.80%
和 1.14%,影响较小。相比皆伐,择伐不会导致出材率和材质变化,伐区进度对
销售的影响不大。此外,福建省林业厅 财政厅下发《关于做好 2011 年用材林主
伐改择伐省级财政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闽林综[2011]102 号)确定:对用材
林因实施皆伐改择伐(即对经认定符合《福建省用材林主伐皆伐改择伐主要技术
规定(试行)要求的择伐》)的伐区作业成本增加给予林业所有者一定补助,对
经认定符合补助条件的择伐每亩给予 70 元补助。
由于择伐对生产技术和管理要求更高,因此择伐不适于专业化水平较低或森
林资源规模较小的森林经营者;大范围增加择伐比例将导致森林经营者采伐意愿
下降,从而为更多的森林资源流转所替代;木材供应将趋紧,木材价格有上升动
力;公司森林资源充足,不存在适宜择伐森林资源的瓶颈问题。
福建省采伐政策新变化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较小,并有利于森林经营的规模
化、专业化和可持续性。
2010 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公司获得的临时增加计划较多,临时生
产计划不具有持续性;2011 年起,公司执行“十二五”期间采伐限额和年度木
材生产计划,福建省采伐管理政策作出调整。公司的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
及未来适用的采伐管理的其他政策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木材生
产量、生产成本和森林经营等方面存在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效益下降。
2、林木生长周期长带来的风险
林木生长周期漫长,用材林需达到规定年龄才能主伐,其中杉木为 16 年(及
以上)、马尾松 21 年(及以上)、阔叶树 31 年(及以上)。对于编制森林经营方
案的单位,更高的经营类型其主伐年龄也更高,如:一般杉木大径材为 36 年,
一般马尾松大径材为 51 年,天然阔叶树大径材为 51 年。
由此,森林经营需要长时期的投入才能收获,经营上易产生短期行为,懈怠
营林生产,对持续经营造成很大伤害;较早前建立的一些生产关系会延续到现在,
出现不适应性,继而影响到现实经营;而林木资产周转效率较低,也影响企业资
产的流动性。
公司森林经营积累时间长、规模大,可以滚动收获;国有采育场长期以来积
累的重视营林育林的管理体制、人员结构和经营理念根深蒂固;公司作为省内大
型林业种植企业持续接受营林育林的监督、指导和评价;在森林可持续经营、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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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短期行为上基础牢固;公司持续遵循 FSC 标准,进行可持续经营;通过控制债
务比例、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控制偿债风险,而林木生长周期长,小规模业主易
转让森林资源的现实情况,有利于森林资源向规模化和可持续经营集聚。
3、木材价格变化风险
2004 年以来,木材市场价格总体上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2008 年受雪灾后
大量雪压木低价上市及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导致木材价格下跌、市场需求低迷。
2009 年开始木材价格呈现回升走势。
下图为 2005 年-2011 年三明市及周边地区主要交易品种木材价格走势图:




我国森林资源匮乏,木材的市场供需存在较大缺口。经济的发展、国外对森
林采伐出口管制的加强,以及本地区择伐的推广,构成木材价格上涨的推动力。
如果木材价格在未来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将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
4、森林安全风险
森林的资产安全和生产经营面临诸多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风险,包括:森林
火灾、森林病虫鼠害(微生物、昆虫、鼠类)、冻害、雪压、风灾、干旱、洪涝、
滑坡、泥石流、环境污染、征占用林地和盗伐等。自然灾害发生与气候及其变化
有较大关系,盗伐与当地社会秩序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森林火灾、病虫害和盗
伐是常见的破坏性较大的灾害,是森林“三防”的重点。
报告期内,公司森林遭受火灾、病虫害和盗伐损失如下:

森林火警火灾 病虫害(亩) 盗伐木材数量(m )
年份
次数 过火面积(亩) 松毛虫发生面积 被盗木材 收回木材
2009 年 11 727 3,362 604
2010 年 1 68 30,631 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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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2 78 3,260 982
合计 14 873 37,253 2,125 1,500
2010 年上半年,本地区强降雨引起 6.18 特大洪灾,导致松毛虫(食叶、非
蛀干害虫)病虫害大范围发生,涉及公司林地面积 30,631 亩,因提前预防,并
及时有效防治,公司林木生长未受到明显影响。
根据《福建省森林火险县级单位等级名录》(2009 年),全省共 87 个县级行
政单位中有 54 个被列为Ⅰ级(最高级)森林火险区,所有的林业县(包括公司
森林座落所在县将乐县)均被列为Ⅰ级区。根据国家、三明市和将乐县林业局
2011 年初预测,全国、三明市和将乐县 2011 年森林病虫害发生有上升趋势。三
明市 2011 年松材线虫病预防形势严峻;马尾松毛虫发生将继续呈上升态势,全
年预计发生面积为 21.75 万亩;松树蛀干害虫预计发生面积 17.19 万亩。将乐县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态势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是松毛虫、刚竹毒蛾等食叶害
虫,将进入新一轮危害高峰。目前,相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关于 2012 年全国、
本地森林病虫害预测尚未发布。
公司承继的营林业务,可追溯至上世纪 50-70 年代的国有林业采育场,对
本地区常见的灾害有较多的防范经验。针对灾害,公司的防灾抗灾宗旨是:营林
工作重点,强力组织,全力防治;跟踪气候变化,防范多种灾情;掌握本地特点,
做好重点区域、重点虫种防治;及时救治,防止火、盗、病灾蔓延;森林本是抗
灾主体,应营造健康森林;密切配合政府,联合互助,科技防虫。主要措施如下:
多层次的管护体系和密集森林巡防。公司护林队伍护林队伍(包括公司职工护林
员、外聘个体护林员和乡镇联防队员)超过 120 人,林区 3 天可以全面巡查一次;与政府

强大的救灾除害体系密切配合,协调工作,与相关周边单位建立联防互助机制;
建立相应的灾害管理制度,对森林资产投保森林综合险。在此基础上:
(1)森林防火。公司制定了防火应急预案和防火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划分
了森林防火责任区;成立了 70 多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定期培训和演练;林
火监测、通讯、扑救、交通、防护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与县、镇、乡、村共享防
火资源,建立联防机制和护林联防区;长期不断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由生物
防火林带、自然阻隔带和工程阻隔带组成的林火阻隔网络体系,形成有序的网状
布局。现有林火阻隔带总长为 2,085km,其中生物防火林带 1,366km,工程阻隔
带 719km,约每 500 亩人工林就有一个森林防火闭合圈。强化生物防火林带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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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理林内枯枝落叶、杂草及非目的树种;开展防火宣传、设置森林防火警示;
落实月例检查、重点时段专项检查、重要部位反复检查;护林巡防队伍严格执行
野外火源的管理,发现、报告、处理险情,对危险期和危险地带实行密集巡护;扑火后
持续巡视火场,彻底清除余火,进行责任调查等。

(2)森林防盗。强化村民企合作,帮助农村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村民企
关系;落实《护林管理考核办法》和防盗责任制;森林保安大队加强巡山护林;
护林员每日巡山,形成巡山日志;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监督检查,通报经营区季度
护林管护情况;发现森林盗伐现象立即报案,森林保安大队立即配合林业公安进
行立案侦察,打击违法人员,追缴被盗木材等。
(3)森林有害生物防治。跟踪疫情预报,抓好虫情测报工作;加强抚育管
理,改善林分的卫生状况;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合理搭配树种;选用林木良
种,杜绝使用有病种苗;开展有害生物防治科普宣传;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及时抚
育,清除感染林木;强化巡山、检查、记录和报告病虫害情;保护林内各种有益
生物;加强植物检疫工作,使用生物制剂防治;配合林业局飞喷阿维灭幼脲防治
工作,控制虫口密度等。
(4)其他灾害。冻害、雪压、风灾、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多种灾
害较难防范,但发生几率也较小。森林本是抵抗上述灾害的主体,须坚持营造健
康森林。公司成过熟林比重较大,抗灾能力强。陡峭处森林避免采伐,采伐森林
避免大面积块状皆伐,保持较多水涵养林、路边田边防护林,营造混交林,保护
阔叶林,强化幼林抚育。
公司所在地区雨水多,湿度大,为山地、丘陵地貌,一般不易发生大规模森
林火灾,且多为地表过火,采伐的过火木材可以折价销售。马尾松毛虫是食叶害
虫,是我国南方常见的周期性重要森林害虫种类,主要危害树木生长量,较易防
治,非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据国家林业局 2011 年 2 号公告公布的我国 2011
年松材线虫病疫区名单,将乐县不属于松材线虫病的疫区。近 10 年来,公司(及
前身)所经营的森林区未发生过导致人员死亡或重伤、或一次性受害面积达到
10 公顷及以上的森林火灾。报告期,公司森林年火灾、病虫害成灾和被盗受害
率合计平均低于 1.2‰,显著低于 5.54%的森林年生长率。
虽然公司承继的营林业务经营历史久远,防灾抗灾经验丰富,但是,灾害具
有多样性、突发性和很强的破坏力,森林火灾会蔓延,病虫害会传播,盗伐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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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不良风气,因此,灾害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出现重大资产损失,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一代林林地使用期风险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林权证林地使用期为“一代林”的证
载面积为 14.37 万亩。另外,集体林地使用期登记为长期的,除集体拨交经营的
外,实际执行中公司按照一代林处理。二项合计为 16.92 万亩,占公司证载林权
面积的 37.60%,该等林地将在对应的林木主伐后到期。
由于林木成熟时间难以控制、采伐时间更加难以确定,因此相对于固定期限,
林地使用期按一代林设定更为科学。因为林木生长期长,采伐限额很少,且对于
编制森林方案的经营者,不同经营类型林木的法定主伐年龄从 16 年到 51 年不等,
因此一代林执行时实际时间跨度很长。
公司认为,按规定一代林后林地退还村集体,确实做到维护村集体权益,符
合公司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要求。林地退还后,公司可与村集体商谈,多种方式续
用。国家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后,森林资源(包括林地)取得的主要方式是流转(村
集体家庭承包除外)。森林资源存在从小规模向规模化可持续经营集聚的趋势,
就公司而言,经营效率较高,取得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优势明显。
林地使用期限为一代林的,主伐后退回村集体,林地规模将减少,对公司存
在不利影响。
6、营业外收入、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比例较大的风险
林木种植业属农业,是基础产业,同时更是生态产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中地位极为重要。因此,政府对林木种植业限制较多,同时给予的优惠及
补助亦较多。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核算,并基于谨慎原则全部计为非经常性损
益,因此,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和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比例较大,存在相关的利润
来源及构成的风险。
2009-2011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846.30 万元、1,208.59 万元和
1,145.30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54%、30.02%和 23.93%;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20.23%、14.75%
和 18.52%。该等收益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并未必完全与经营获利能力相关。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占营业外收入比重平均超过 90%。补助项目均与国家的
“三农”大政方针相符,主要为:国家确定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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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含林业)的贷款贴息和燃油补贴是国家长期来的重要扶持政策;生态公益
林金系全国性林业分类经营中确定的公益林财政补偿机制;林业救灾基金是中央
财政设立的林业生产救灾资金。
2009-2011 年公司取得的育林基金(含维简费)专项政府补助分别为 606.57
万元、517.68 万元和 477.38 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外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67%、
42.83%和 41.68 万元。育林基金是对采伐木材和竹材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政府性
基金,征收的基准是采伐木材和竹材的销售收入(或按计征价计算的收入),实
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该项补助为公司缴纳育
林基金(含维简费)的固定比例,公司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育林基金(含维
简费),因此,该项补助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密切相关,实际为税费减负。《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出台《林业产业政策要点》
确定:改革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征收的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部返还给
林业生产经营者。因此,该项政府补助实际为减负,与主营业务收入密切相关,
具有持续性,并且预期减负力度将会增大。这种情形不同于其他与主营收入关系
不大、偶发性的营业外收入,反应了林木种植业的政策特点。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林木资产转让合同
1、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重要林木资产转让合同
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相关的重要林木资产转让合同具
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情况”中相关内容。
2、其他林木资产转让合同
2010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自然人蔡仁山签署了《林木资产转让合同》,受
让林木资产林权证面积为 672 亩,合同金额为 213.42 万元。上述林木资产的林
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10 年 11 月 19 日前办理完毕,公司已支付转让款 110
万元。

(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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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
(1)200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签订了《固
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20073504990010113),约定:公司向中国农业发
展银行三明市分行借款 5,000 万元,用于收购林木和新造林,借款期限自 2007
年 12 月 27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借款年利率为 7.83%。
(2)200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
币资金借款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编号为 3500024182007025694),约定:将林业
总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签订的《人民币资金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3500022772005020270 号)项下的借款人由林业总公司
变更为公司,原借款人林业总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承继和履行。原借款合同
的借款金额为 3,000 万元,用于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借款年利率为首
年 6.12%,自合同项下第一笔借款提款日起每满一年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
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2007 年 12 月 29 日,林
业总公司将所借款项 3,000 万元支付给公司。
(3)2009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
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3500024182009020234),约定:公司向国家开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200 万元,用于 9 万亩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借款期限
自 2009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同期限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 5%。
(4)公司承继营林公司和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向县世行办借入的世界银行贷
款林业项目借款,该项借款实行报账制管理,借款总额按实际发生额确定。2011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县世行办于签署了《关于国际开发协会借款及还本付息情况
确认书》,双方进一步确认:截止 2011 年 4 月 1 日,公司承继的“国家造林项目”
借款,其中直接使用外汇借款总额为 128,346.05 个 SDR,待归还借款余额
32,604.06 个 SDR,于 2015 年到期;外汇转贷人民币借款总额为 5,920,574.78
元,待归还借款余额为 1,504,016.95 元,于 2015 年到期;国内配套资金借款
1,299,700.00 元,待归还借款余额为 1,103,754.65 元;公司承继的“森林资源
发展和保护项目”借款,直接使用外汇借款总额为 307,663.92 个 SDR,待归还
借款余额为 153,831.94 个 SDR,于 2019 年到期。
2、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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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签订《抵押
合同》(合同编号为 D20073504990010109),合同约定:为确保公司与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为 20073504990010113,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自 2007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项下的债务切实履行,公司自愿以其拥有的林木资
产提供抵押担保。
(2)200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
币资金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将其享有的由将乐县人民政府安排给予的
育林基金和维简费专项财政补助作为应收账款,作为公司向该银行借款 3,000 万
元的质押担保。
(3)2009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
同》,合同约定:为履行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26 日签订
的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为
3500024182009020234,借款金额为 4,200 万元,借款期限从 2009 年 6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自愿以其拥有的商品用材林林木资产提供担保。

(三)对外担保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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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或联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系人
福建金 森林 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 0598- 0598- 应飚
发行人 业股份 有限 华南路 16 号 2336158 2336158
公司
红塔证 券股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021- 021- 陈曙光、杨
保荐机构 份有限公司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 64083145、 64083675 武斌、范亚
厦9楼 64083445 灵、吴一丁
北京市 中银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0755- 0755- 楼永辉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中路 39 号建外 SOHO 83851888 82531555
东区 A 座 31 层
天健正 信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 010- 010- 林宏华、李
审计机构 计师事 务所 街 26 号恒华国际商 58568855 58568876 建彬
有限公司 务中心 A 座 4 层 401
北京中 企华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010- 010- 刘申如
资产评 估有 22 号泛利大厦九层 65881818 65882651
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机 福建中 兴资 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 0591- 0591- 李重阳
构 产评估 房地 中山大厦 B 座 11 层 87840063 87858645
产土地 估价
有限责 任公

中国证 券登 深圳市深南中路 0755- 0755-
股票登记机 记结算 公司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25938000 25988122 -
构 深圳分公司 楼
工商银 行云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收款银行 南省分 行营 - - -
395 号
业部
拟上市证券 深圳证 券交 深圳市深南东路 0755- 0755-
易所 -
交易所 5045 号 82083333 82083164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2 年 5 月 14 日—2012 年 5 月 18 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2 年 5 月 22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2 年 5 月 23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
股票上市日期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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