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2-07-1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AVCiT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工业区三路 33 号德汇望岗科技园 B 栋 5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 荐 人:
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与招股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1-2-4-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叶伟飞、
曾庆文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严格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关于持股意向
(1)本人看好魅视科技的业务发展,拟长期持有其股份。
(2)本人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的股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
1-2-4-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人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按届时有效的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并及时、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减持发行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
式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在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格。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股份锁定及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若本人违反
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
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
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4、若本人未能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二)魅视一期、魅视二期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关于持股意向
(1)本企业看好魅视科技的业务发展,拟长期持有其股份。
(2)本企业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的股票,股票锁定期满后
1-2-4-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按届时有效的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并
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在股份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股份锁定及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若本企业
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减持股份所得收
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
持有发行人股份所享有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扣留。
4、若本企业未能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董事张成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江柯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严格遵守
1-2-4-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股份锁定及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若本人违反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
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所享
有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扣留。
5、若本人未能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道歉。
(四)监事高智、陈龙光、梁展毅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
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
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监事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股份锁定及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若本人违反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
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从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扣留金额
相等的部分。
4、若本人未能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
1-2-4-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众投资者道歉。
(五)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洲明时代、王志妮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东股份锁定及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若本
企业/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减持股份
所得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
企业/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所享有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
扣留。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视科技”或“公司”)拟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现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
预案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一、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被触发后:
1、公司将采取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义务的主体,相关义务主体应依次按顺序实施,除
非后一顺位义务主体自愿优先实施。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1-2-4-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为稳定之目的进行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如单次回
购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但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未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
则回购金额以 1,000 万元计算;(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
过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
集资金的总额;(5)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4、公司将督促现任非独立董事承诺就公司回购股份稳定股价事宜在相应的
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将督促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就公司回购
股份稳定股价事宜在相应的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5、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
公司将促使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
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并签署相关承诺。
三、公司将按以下程序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1、公司应在上市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后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审议公司是否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及具体的回购方案;
2、董事会如决议不回购,需公告理由;如决议回购,需公告回购方案,并在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回购股份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的
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备案程序(如需)。公司股东大会对回
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关于回购股份的决议做出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履
行与回购相关法定手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4-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股东大会已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的,终止回购股份应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愿接
受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控股股东未按其承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本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
东应履行其增持义务金额相等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按规定
实施稳定股价的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毕;
3、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未履行稳定股
价义务的,本公司有权停止向其发放薪酬、津贴和奖金,直至其按规定实施稳定
股价的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毕;
4、如因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
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公司亦将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
稳定股价,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华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
承诺
“一、在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发行
人股价:1、魅视科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后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
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
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
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2、魅视科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上述“启动条件”是指魅视科技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2-4-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在上述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
1、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发行人股份进行增持;
2、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1)本人在公司任职且在公司领取薪酬;(2)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资金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获取现金分红及薪酬(税后)总和的 30%;(3)
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资金不超过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获取现
金分红及薪酬(税后)总和的 50%;(4)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发行人股票。
三、本人将按以下程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1、发行人将在上述启动条件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本人发出增持股份稳定
股价的书面通知,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就是否有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
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
2、本人在增持公告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由发行人在 2 个交
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
3、如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过程中,发行人股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
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已公告的增持计划。
四、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发行人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拟进行股份回购的,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议案时,本
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将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发行人回购股
份的议案时,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五、在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人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2-4-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如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并同意
由发行人将与本人应履行其增持义务金额相等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
至本人按规定实施稳定股价的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毕;
3、如因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稳定股价义
务的,本人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本人亦将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
定股价,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副总经理叶伟飞、曾庆文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承诺
“一、在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发行
人股价:1、魅视科技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后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2、魅视科技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上述“启动条件”是指魅视科技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在上述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
1、本人以增持股份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应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为前提;
2、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1)本人在公司任职且在公司领取薪酬;(2)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领取薪酬(税后)总和的 30%;(3)连续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货币资金不高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领取薪酬
(税后)总和的 50%;(4)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1-2-4-1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发行人股票。
三、本人将按以下程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1、发行人将在上述启动条件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本人发出增持股份稳定
股价的书面通知,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就是否有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
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
2、本人在增持公告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由发行人在 2 个交
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
3、如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过程中,发行人股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
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已公告的增持计划。
四、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发行人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拟进行股份回购的,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议案时,本
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将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发行人回购股
份的议案时,本人作为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五、在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人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在任职期间如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
直接和间接持有)不得转让,并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和奖金,
直至本人按规定实施稳定股价的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毕;
3、如因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稳定股价义
务的,本人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本人亦将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
定股价,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1-2-4-1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董事张成旺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承诺
“一、在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发行
人股价:1、魅视科技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后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2、魅视科技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上述“启动条件”是指魅视科技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在上述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
1、本人以增持股份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应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为前提;
2、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1)本人在公司任职且在公司领取薪酬;(2)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领取薪酬(税后)总和的 30%;(3)连续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货币资金不高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领取薪酬
(税后)总和的 50%;(4)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3、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发行人股票。
三、本人将按以下程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1、发行人将在上述启动条件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本人发出增持股份稳定
股价的书面通知,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就是否有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
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
2、本人在增持公告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由发行人在 2 个交
1-2-4-1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
3、如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过程中,发行人股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
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已公告的增持计划。
四、如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发行人为稳定
股价之目的拟进行股份回购的,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发行人回购股份的议案时,本
人作为发行人董事,将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五、在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人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在任职期间如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
直接和间接持有)不得转让,并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和奖金,
直至本人按规定实施稳定股价的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毕;
3、如因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稳定股价义
务的,本人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本人亦将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
定股价,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江柯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承诺
“一、在下列条件之一发生时,本人将采取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发行
人股价:1、魅视科技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后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
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2、魅视科技控股股东增
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上述“启动条件”是指魅视科技上市后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魅视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在上述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
1-2-4-1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本人以增持股份方式稳定发行人股价应以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为前提;
2、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
各项:(1)本人在公司任职且在公司领取薪酬;(2)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货币资金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领取薪酬(税后)总和的 30%;(3)连续
12 个月内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货币资金不高于本人上年度自发行人领取薪酬
(税后)总和的 50%;(4)增持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
3、本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发行人股票。
三、本人将按以下程序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1、发行人将在上述启动条件满足后 2 个交易日内向本人发出增持股份稳定
股价的书面通知,本人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就是否有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具体
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
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
2、本人在增持公告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由发行人在 2 个交
易日内公告股份变动报告。
3、如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增持方案过程中,发行人股价连续 5 个交易日高
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已公告的增持计划。
四、在触发本人稳定股价义务的条件发生后,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本人愿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在任职期间如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
直接和间接持有)不得转让,并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津贴和奖金,
1-2-4-1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直至本人按规定实施稳定股价的增持计划并实施完毕;
3、如因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本人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稳定股价义
务的,本人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本人亦将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
定股价,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承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
之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
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
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价格为
本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
格。如上市后本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将
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将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3、如本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机构
或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本公司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则:
(1)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1-2-4-1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
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
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方华承诺
1、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人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诺在发行
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如
有表决权)。
3、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
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机关认定本人未能及时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发行人立即停止对本人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并停止发放本
人应领取的薪酬、奖金、津贴,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
(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对投资人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并承诺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3、如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2-4-1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机构或
人民法院依法确定投资者损失数额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机关认定本人未能及时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本人同意发行人立即停止发放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奖金、津贴和股
东分红(若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
(四)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如因承诺人为发行人制作、出具的公开募集及上
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
的,承诺人将先行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
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
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
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
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
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
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
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发
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公司不符合发行
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1-2-4-1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规的规定,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购
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发
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发行人不符合发
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后,依法
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公司拟通过积极实施募
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
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项
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
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
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
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
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
1-2-4-1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
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
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
基础上,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
进行了细化。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订
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
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4、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
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权益
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上述各项措施为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方华先生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1-2-4-1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本人将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权利,不损害发
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7)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
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8)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确保发行人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将严格履行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
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5)如果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促使发行人拟公布的股权激
励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确保发行人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将严格履行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
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1-2-4-2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
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
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七、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
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
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
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政策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配股利,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1-2-4-2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
他需要时,且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
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3)公司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中说明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审核并对此发表意见。
(4)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应能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现
金分红能力。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如公司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议案,并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发表明确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且经全
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
1-2-4-2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
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5、利润分配应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结合公司当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
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
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
润分配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
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预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果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没有作出现金分红预案
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应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行业
发展特点、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自身财务
结构、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要求和意愿以及未来投资需求,在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的意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
1-2-4-2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原则。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
政策的相关条款。
3、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将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未来可
持续发展,将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并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在留足法定公积金后,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2)若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者公司认为其他需要
时,且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可以在上述现金
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4、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状况,根据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对公司正
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明确该时段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
式,现金分红规划及期间间隔等内容。
5、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
需求情况,并充分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制订合
理的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网络、电话等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如遇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
更的,经过详细论证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修改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
1-2-4-2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对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以及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八、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并承
诺严格遵守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未履行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及时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公司未履行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尽快
履行相关承诺;
3、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
投资者的损失;如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公司将对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股东停止对其现金分红,对负有个
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停止发放薪酬、津贴(如相关人员在公
司领薪)的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
5、如公司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或相关承诺事项确已无法履行,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披露相关
承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
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华、持股 5%以上股东叶伟飞、曾庆文承诺
1、如未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本人所作相关承诺,本人将及时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未履行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尽快
履行相关承诺;
1-2-4-2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
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如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不得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有权停发本人应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
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
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
红中扣减;
4、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
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
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本人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或相关承诺事项确已无法履行,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披露相关
承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
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未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本人所作相关承诺,本人将及时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未履行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尽快
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
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停止
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
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4、如本人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
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
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本人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或相关承诺事项确已无法履行,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披露相关
1-2-4-2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承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
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魅视一期与魅视二期承诺
1、如未履行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本企业所作相关承诺,本企业将及时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未履行的承诺可以继续履行,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尽快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
企业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如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不得转
让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从发行人所获分配的现金
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
向本企业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4、如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
企业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如本企业因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或相关承诺事项确已无法履行,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披露
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
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九、发行人关于股东情况的承诺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发行人现就股东情况
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属于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的情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
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潜在争议或纠纷。各股东作为持股主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
1-2-4-2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规定。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属于离开证监会
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从证监会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
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
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 12 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
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
干部等)的情况。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本公司股东
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
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
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的以下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招
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较高的营业收入增速和毛利率不可持续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不断提升图像
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
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12,207.42 万元、16,393.19 万元和 23,585.17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9.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4.36%、83.71%和 76.43%,毛利率
水平较高。
随着国内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发展,专业视听行
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需求迅速增加,未来将会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
市场竞争。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加快
1-2-4-2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品研发,或者细分市场的竞争对手数量增加较快,使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
剧,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毛利率水平等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同时,若客户
结构、产品结构、政策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增速和
毛利率水平不可持续的风险。
(二)主营产品类别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544.83 万元、12,586.77 万
元和 18,230.7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0.06%、76.85%和 77.63%,
公司存在依赖单一类别产品的风险。随着行业发展的逐渐成熟及市场需求的快速
增长,市场潜在的进入者将增多,加之现有竞争对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不断
提高,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程度不断提升。如未来出现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技
术被迭代或淘汰、下游需求下降等外部环境恶化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三)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2,207.42 万元、16,393.19 万元和 23,585.17
万元,营收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应急管理、智慧城市、公安指挥、电力能源
等应用领域对专业视听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专业视听行业发展较快,更多的企
业参与到细分市场竞争。公司现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较小,未上市前融资
渠道较少,资本实力相对不足,投入到产品及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的资源有限。
未来若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环境、公司自身生产经营或下游
市场需求波动等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
响。
(四)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产自主核心硬件产品所需的各类芯
片、电路板、电子元器件、机箱与结构件及其他辅料,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
波动。公司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超过 70%,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
影响产品成本和经营业绩,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持续上涨,将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 2021 年度为基础,假设除原材料价格变动外的其他
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原材料价格分别上涨 5%、10%、15%、20%的情况下,对当
1-2-4-2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期毛利、毛利率的影响分析如下:
原材料价格变动 上涨 5% 上涨 10% 上涨 15% 上涨 20%
毛利变动额(万元) -236.22 -472.43 -708.65 -944.86
毛利率 75.45% 74.45% 73.45% 72.45%
毛利率变动 -1.00% -2.00% -3.00% -4.01%
根据上表,原材料价格上涨 20%的情况下,2021 年度公司毛利率将下降 4.01
个百分点至 72.45%,仍保持在较高水平。
芯片作为核心硬件,对于专业视听产品性能有着重要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芯片采购金额分别为 924.25 万元、1,424.34 万元和 2,926.24 万元,占公司原材料
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8.58%、62.91%和 68.25%。受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
疫情及芯片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芯片采购价格波
动较大。以 2021 年度为基础,假设除芯片价格变动外的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
芯片价格分别上涨 10%、30%、50%的情况下,对当期毛利、毛利率的影响分析
如下:
芯片价格变动 上涨 10% 上涨 30% 上涨 50%
毛利变动额(万元) -323.73 -971.20 -1,618.66
毛利率 75.08% 72.33% 69.59%
毛利率变动 -1.37% -4.12% -6.86%
目前公司芯片供应充足,但若未来芯片市场供求关系持续紧张,价格持续上
涨,公司可能面临芯片供应紧张、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
(五)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专业视听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涉及计算机通信、音视
频编解码、图像拼接、信息安全、系统架构设计等重要技术,具有技术含量高、
涉及领域广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1,221.16 万元、1,423.21
万元和 1,667.4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00%、8.68%和 7.07%。目前公
司有多个在研项目,且公司募集资金后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如果公司未来研
发成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研发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不能成功实现商业化,则
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2-4-3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东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了发行人 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一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2
一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司
农专字[2022]21000100302 号)。
公司 2022 年一季度/2022 年 3 月 31 日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化
流动资产 18,771.45 19,539.85 -3.93%
非流动资产 20,170.47 19,628.48 2.76%
资产总计 38,941.92 39,168.34 -0.58%
流动负债 3,629.49 5,532.84 -34.40%
非流动负债 432.49 375.19 15.27%
负债合计 4,061.98 5,908.03 -31.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879.94 33,260.31 4.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4,879.94 33,260.31 4.87%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流动负债同比下降 34.40%,主要系:(1)2021 年
度奖金支付导致本期应付职工薪酬的大幅下降;(2)2022 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
税计提额下降导致应交税费期末余额的减少。
非流动负债同比增长 15.27%,主要由于本期增加新的租赁场地,相应的租
赁负债的增加。
2、合并利润表主要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 3,659.21 3,181.72 15.01%
营业利润 1,696.56 1,573.57 7.82%
1-2-4-3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利润总额 1,696.56 1,593.93 6.44%
净利润 1,464.99 1,358.33 7.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4.99 1,358.33 7.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427.60 1259.36 13.36%
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1-3 月,公司生产经营整体保持稳健态势,上期末在手订单充分释放,
同时加大专业视听细分领域的市场开发,实现营业收入 3,659.21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了 15.01%。
2022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78.02%,较 2021 年的 76.43%上升了
1.5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外购的配套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下降,毛利率较高的自
产产品收入占比上升。
2022 年 1-3 月,公司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人员薪酬和市场推广投
入均有所上升,公司实现净利润 1,464.9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7.85%,生产经
营持续向好发展。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69 -510.74 16.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4.16 -1,308.89 237.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11 -108.56 -52.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1.80 -1,915.84 162.73%
2022 年一季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 162.73%,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237.84%,主要系 2021 年 1-3 月支付了土地购
置款,购建资产支出金额较大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21 年一
季度同比下降 52.09%,主要系新增租赁办公用地,相应的租赁负债支出导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11 - -
1-2-4-3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同比变化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4.80 20.00 -76.01%
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 29.87 -1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0.36 -1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9.67 68.78 -42.33%
减:所得税影响额 7.19 20.04 -64.13%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37.39 98.97 -62.22%
2022 年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大,且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不
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二)2022 年 1-6 月业绩预告信息(未经审计或审阅)
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 6,667.23~7,778.43 7,408.03 -10.00%~5.00%
净利润 2,293.46~3,025.46 3,030.55 -24.32%~-0.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93.46~3,025.46 3,030.55 -24.32%~-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284.97~3,016.97 2,863.52 -20.20%~5.36%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 2022 年 1-6 月业绩信息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代
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预计 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5.00%,收入增长率下
降主要是产品市场销售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 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在上海、
江苏、广东、北京、吉林等地复发,部分地区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影响当地各个
经济部门不能短时间复工复产,因此公安、武警、军队、应急管理、司法、安防
等终端用户的多媒体信息项目建设实施延后,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
响。尤其是上海、江苏、广东、北京等地属于公司重点销售区域,该区域停工停
产以及终端项目建设延迟对公司销售收入影响较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上海、北京等地的疫情后续发展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预计 2022 年 1-6 月业绩可能小幅下滑,但公司核心业务稳定、经营环
1-2-4-3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2-4-3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5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发行股数 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
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元(按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确定,其中每股
发行市盈率 收益按 2021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3 元(按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计算)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发行方式
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
发行对象 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3,363.81 万元
审计、验资等费用 618.68 万元
律师费用 300.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387.23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46.23 万元
合计 4,715.95 万元
注: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1-2-4-3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AVCiT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注册资本 7,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方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8 月 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工业区三路 33 号德汇望岗科技园 B 栋 5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020-89301789
传真号码 020-89301789-816
互联网网址 www.avcit.com.cn
微信公众号 AVCiT_MeiShi
电子信箱 ke.jiang@avcit.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证券办公室
者关系的部门
信息披露负责人 江柯
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 020-8930178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1、有限公司的设立
2010 年 8 月 4 日,方华、叶伟飞、曾庆文以货币资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广
州魅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方华出资 27.50 万元,
叶伟飞出资 15.00 万元,曾庆文出资 7.50 万元。
2010 年 7 月 26 日,广州华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华鉴验字[2010]
第 291 号),对上述出资事宜进行了验证。经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26 日,魅
视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各
股东以货币出资。
1-2-4-3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魅视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方华 货币 27.50 27.50 55.00
2 叶伟飞 货币 15.00 15.00 30.00
3 曾庆文 货币 7.50 7.50 15.00
合 计 50.00 50.00 100.00
2、股份公司的设立
公司系由魅视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 11 日,魅视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魅视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广会专字[2020]G18030820043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魅视有限净资产为 15,972.75 万元。
2020 年 10 月 10 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广
州魅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涉及广州魅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后
净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 2-1437 号),经其评
估,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魅视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17,493.95 万元。
魅视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决定以魅视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册资本按基准日(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改制前公司净资产值按比例折股,折股后股份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
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由基准日前老股东共享。
2020 年 10 月 12 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10 月 28 日,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魅视有限整体
变更为股份公司,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55602112014 的《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方华 3,382.36 45.10
2 叶伟飞 1,951.36 26.02
3 曾庆文 975.68 13.01
1-2-4-3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数(万股) 持股比例(%)
4 魅视二期 450.00 6.00
5 魅视一期 300.00 4.00
6 洲明时代 245.45 3.27
7 王志妮 195.14 2.60
合 计 7,500.00 100.00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魅视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注
册资本按基准日(2020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改制前公司净资产值按比例折股,
折股后股份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的差额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由基准日前老
股东共享。发起人投入资产的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发行人由魅视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
机械设备、存货等在内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分布
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不断提升图像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
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
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改制设立前后,发行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发起人为方华、叶伟飞、曾庆文及魅视二期。其
在发行人设立前后其所拥有的主要资产均为持有的魅视有限的股权。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7,50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按本次公开发行 2,500.00 万股计
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 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
下表所示: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项目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锁定限制及期限
(万股) (%) (万股) (%)
一、 方华 3,382.36 45.10 3,382.36 33.8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1-2-4-3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项目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锁定限制及期限
(万股) (%) (万股) (%)
有限 叶伟飞 1,951.36 26.02 1,951.36 19.5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售条
件股 曾庆文 975.68 13.01 975.68 9.7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份 魅视二期 450.00 6.00 450.00 4.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魅视一期 300.00 4.00 300.00 3.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洲明时代 245.45 3.27 245.45 2.4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王志妮 195.14 2.60 195.14 1.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二、本次发行流通股 - - 2,500.00 25.00 -
合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
(二)发起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方华 3,382.36 45.10
2 叶伟飞 1,951.36 26.02
3 曾庆文 975.68 13.01
4 魅视二期 450.00 6.00
5 魅视一期 300.00 4.00
6 洲明时代 245.45 3.27
7 王志妮 195.14 2.60
合 计 7,5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七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方华 3,382.36 45.10
2 叶伟飞 1,951.36 26.02
3 曾庆文 975.68 13.01
4 魅视二期 450.00 6.00
5 魅视一期 300.00 4.00
6 洲明时代 245.45 3.27
7 王志妮 195.14 2.60
1-2-4-3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 计 7,500.00 100.00
(四)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四名自然人股东,股东姓名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1 方华 3,382.36 45.10 董事长、总经理
2 叶伟飞 1,951.36 26.02 董事、副总经理
3 曾庆文 975.68 13.01 董事、副总经理
4 王志妮 195.14 2.60 未任职
合计 6,504.55 86.73 -
(五)本次发行前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不存在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外资股股东持股。
(六)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
方 华 分 别 持有 魅 视 一期 33.39%的出 资 份 额、 魅视 二 期
方华 45.10 24.86%的出资份额,并担任魅视一期与魅视二期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前述两家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叶伟飞系方华一致行动人,其分别持有魅视一期 24.55%的
叶伟飞 26.02 出资份额、魅视二期 19.42%的出资份额,为前述两家合伙
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曾庆文 13.01 曾庆文系方华一致行动人。
方华持有魅视一期 33.39%的出资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魅视一期 4.00 人,为其实际控制人。叶伟飞持有魅视一期 24.55%的出资
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
方华持有魅视二期 24.86%的出资份额,担任执行事务合伙
魅视二期 6.00 人,为其实际控制人。叶伟飞持有魅视二期 19.42%的出资
份额,为其有限合伙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不断提升图像
1-2-4-4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
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指挥中心、
调度控制中心、会议室集群、监控中心、会商中心等业务场景,在应急管理、智
慧城市、公安指挥、电力能源、轨道交通、司法监狱、气象三防等领域广泛使用。
公司产品主要为客户提供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
度呈现服务,主要产品为分布式系统、矩阵拼接类产品和中控系统三大类,下图
体现了公司产品在视音频联结和展示过程中的作用:
1-2-4-4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4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行人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通过系统集成商销售和向 ODM 客户销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集成商 20,754.67 88.38% 14,106.14 86.12% 10,753.65 88.17%
ODM 2,079.74 8.86% 1,849.61 11.29% 1,400.85 11.49%
其他 650.27 2.77% 423.01 2.58% 41.92 0.34%
合计 23,484.68 100.00% 16,378.75 100.00% 12,196.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成商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此模式下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分别为 88.17%、86.12%和 88.38%,整体波动不大。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快速
扩张,公司集成商销售模式收入增长较快,销售收入从 2019 年度的 10,753.65 万
元提升至 2021 年度的 20,754.67 万元。
①通过系统集成商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系统集成商销售产品,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公司是
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通常只是终
端用户大型多媒体项目的一部分,一般是由系统集成商为终端用户提供项目整体
解决方案。一般在整个产业集成化的发展趋势背景下,公司与系统集成商之间是
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关系,公司向集成商提供专业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集成
商完成多媒体信息建设项目实施,满足终端用户需求。集成商通常按项目进行采
购,但同一家集成商客户可能在多个项目上与公司进行合作。
②ODM 客户
ODM 模式下,公司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接受客户委托生产,客户购买后贴
自身品牌商标后向下游客户销售。一般此类客户下游需求量较大,具有持续性的
采购需求。
除集成商模式和 ODM 销售模式外,少数情况下公司也直接销售给用户。报
告期内,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用户的金额较小。
1-2-4-4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行人的主要采购内容
1、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生产自主核心硬件产品所需的各类芯
片、电路板、电子元器件、机箱与结构件及其他辅料。报告期各期具体采购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芯片 2,926.24 68.25 1,424.34 62.91 924.25 58.58
电子元器件 522.29 12.18 258.67 11.43 202.80 12.85
机箱与结构
288.34 6.73 209.37 9.25 167.16 10.59

电路板 284.96 6.65 200.18 8.84 152.20 9.65
其他 265.42 6.19 171.47 7.57 131.39 8.33
合计 4,287.25 100.00 2,264.03 100.00 1,577.8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总额分别为 1,577.80 万元、2,264.03 万元和
4,287.25 万元,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公司采购规模随之不断增加。
2、芯片的供应情况
(1)采购芯片的主要类别、金额和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芯片按功能区分主要包括控制器芯片、存储器芯片、
HDMI 采集芯片、通讯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等,各期采购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芯片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控制器芯片 1,801.70 61.57% 914.67 64.22% 571.06 61.79%
存储器芯片 418.13 14.29% 182.35 12.80% 146.71 15.87%
HDMI 采集芯片 89.30 3.05% 64.18 4.51% 28.01 3.03%
通讯芯片 99.12 3.39% 56.95 4.00% 29.07 3.15%
电源管理芯片 137.15 4.69% 37.07 2.60% 30.86 3.34%
其他 380.84 13.01% 169.13 11.87% 118.54 12.83%
合计 2,926.24 100.00% 1,424.34 100.00% 924.25 100.00%
1-2-4-4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芯片以控制器芯片和存储器芯片为主,二者合计占当
期芯片采购总额的 77.66%、77.02%和 75.86%。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器芯片、存储器芯片的采购均价变动如下:
单位:元/pcs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芯片类别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控制器芯片 101.33 -5.57% 107.31 60.59% 66.82
存储器芯片 12.86 36.97% 9.39 25.19% 7.50
①控制器芯片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控制器芯片的平均单价分别为 66.82 元/pcs、107.31 元
/pcs 和 101.33 元/pcs,2020 年涨幅较大,主要是因为 2019 年以来美国不断加大
对华为的制裁力度,华为海思芯片价格不断上涨。2021 年,控制器芯片采购均
价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成功开发华为海思芯片替代方案,相关产品
已进入大批量生产阶段,主要替代方案芯片价格相对较低,公司采购数量较多导
致。
2019-2021 年 6 月,发行人采购的控制器芯片主要是华为海思 Hi35 系列的公
共安全(安防)芯片,占比超过 80%。根据华为海思官网介绍,该系列芯片根据
不同的应用场景分为 IPC(网络摄像机)、AI-IPC、NVR(网络硬盘录像机)、DVR
(数字视频录像机)系列。华为海思芯片是国内安防芯片领域的龙头,其市场价
格受产品系列、制程、计算能力、定位、渠道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没有公开市场
报价。
公司采购的华为海思芯片价格波动主要是受美国制裁影响,以公司采购的前
三款华为海思芯片为例,对其报告期内月度采购均价变动分析发现,2019年直至
2020年6月期间,华为海思芯片的价格比较稳定,但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尤其
是2020年9月15日美国对华为的禁令正式生效后,华为海思芯片市场价格出现快
速大幅上涨。
②存储器芯片
报告期内,公司存储器芯片的采购均价分别为7.50元/pcs、9.39元/pcs和12.86
元/pcs,变动幅度分别为-28.14%、25.19%和36.97%,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存储
1-2-4-4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器芯片市场供需变化影响。
根据安信证券研究报告《数据中心产业链梳理:CPU平台升级,DRAM周期
反转,PCB量价齐升》、华金证券研究报告《2020年中期投资策略:疫情下半盼
复苏,科技竞争凭实力》,存储器的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包括移动通讯设备、服务
器、电脑等。2018年至2019年末,受移动终端设备需求增速放缓的影响,存储器
市场明显供大于求,各存储器厂商为消化库存,持续采用较为激进的价格策略,
存储器价格持续下跌。2020年上半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存储器价格回升
受阻,市场行情处于横盘态势,而由于2020年下半年全球半导体供给端产能紧缺,
加之5G带动相关应用需求增加,存储器价格逐渐呈回升势态。
资料来源:WIND 数据库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存储器的价格与行业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此外,公司与已上市公司九联科技(股票代码:688609)的存储芯片的采购
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均价 变动率 均价 变动率
发行人 9.39 25.19% 7.50 -28.14%

九联科技 12.03 13.34% 10.62 -33.72%
注:九联科技 2020 年采购单价为 2020 年 1-6 月采购单价。
1-2-4-4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上表,公司与九联科技的存储器芯片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一致。九联科技
存储器芯片采购单价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其采购的存储器芯片容量较大。
(2)芯片供应情况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芯片按功能区分主要包括控制器芯片、存储器芯片、
HDMI采集芯片、通讯芯片和电源管理芯片等,其中控制器芯片和存储器芯片采
购金额较大,对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大;其他类别芯片的采购则较为分散且比例较
小,影响相对较小。
①控制器芯片
2019-2021年6月,发行人采购的控制器芯片主要是华为海思Hi35系列的公共
安全(安防)芯片,占比超过80%。
2019年,美国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华为实施制裁,2020年8月美国商务部
颁布了限制华为的相关禁令。相关禁令生效后,华为海思无法再通过台积电、中
芯国际等芯片制造商生产芯片。尽管在禁令生效之前华为海思大幅备货,但目前
华为海思芯片市场仍处于供应紧张状态,价格持续上涨。国内其他安防芯片厂家
如星宸科技、富瀚微、瑞芯微、国科微等则积极开发华为海思安防芯片的替代方
案,以填补相关市场。
为应对华为海思芯片供应链风险,公司同步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大华为海思芯片的备货力度
2019年华为受到美国制裁后,公司根据华为海思芯片市场供需情况及自身业
务发展情况,及时调整采购政策,适当加大对华为海思芯片的采购力度,在替代
方案研发成熟前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分别采购海思控制器
芯片4.27万pcs、3.24万pcs和2.19万pcs。随着2021年上半年公司控制器芯片替代
方案的成熟,公司开始减少对华为海思芯片的采购以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报告期
内,公司海思芯片库存充足,不存在生产受限的情况。
2)成功开发华为海思芯片替代方案
华为受到相关制裁后,公司积极开展分布式系统产品的华为海思芯片替代方
案研究,以实现控制器芯片方案多元化,降低供应链风险。2021年8月,公司研
1-2-4-4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的海思控制器芯片替代方案成功进入量产阶段。相关产品的使用效果与搭载海
思控制器芯片的产品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别,可实现功能完全替代,用户使用效果
良好,得到用户认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已实
现替代。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成功进入量产阶段的替代方案芯片的采购、
库存以及对应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如下表:
单位:pcs、个
对应产品生 对应产品销
采购数量 生产领用数量 库存数量 预计使用时间
产入库数量 售出库数量
107,021 16,048 90,973 1-2 年 10,306 7,771
注:上表数据统计期间为 2021 年度。
替代方案芯片厂商目前没有受到美国政府制裁,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程度较
小,市场供应正常,且公司仍在研发其他替代方案,以进一步降低供应链风险。
②存储器芯片
存储器芯片是电子系统中存储和计算数据的载体,是应用最广泛、市场占比
最高的集成电路基础产品之一。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数据,
2021年全球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为5,529.61亿美元,其中存储器芯片规模为1,581.61
亿美元,约占集成电路产业总体规模的28.60%。
全球范围内存储器芯片的供应商众多,广泛分布于韩国、日本、美国以及中
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行业头部厂商三星电子、美光科技、海力士、西部数据
等在各自专注的大容量存储产品领域形成了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华邦电子、旺
宏电子、长江存储、紫光国微等则在细分市场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公司采购的存储器芯片品牌众多,包括三星电子、美光科技、华邦电子、旺
宏电子等,上述芯片厂商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程度较小。由于2020年下半年全球
半导体供给端产能紧缺,加之5G带动相关应用需求增加,存储器芯片价格整体
呈不断上涨趋势,市场供应较为紧张。但存储器芯片在公司产品成本结构中占比
相对较低,不同厂商之间的芯片可替代性较强,公司无需提前大规模囤货。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各类存储器芯片库存6.63万PCS,整体预计可以使用3个月
左右。
③其他芯片
除控制器芯片和存储器芯片外,公司采购的其他芯片种类众多,主要包括
1-2-4-4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HDMI采集芯片、通讯芯片、电源管理芯片、以太网芯片等,该等芯片的采购主
要是海外品牌,但国内亦有替代型号可供使用。大部分芯片的供应商众多,受贸
易摩擦的影响较小,可替代性较强,目前不存在供应紧缺的情形。
综上所述,2019年以来,公司控制器芯片——华为海思芯片供应相对紧张,
采购成本上升,公司在适当加大备货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发华为海思芯片替代方
案,华为海思芯片供应紧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为有限。目前,海思芯片替
代方案已经成功进入量产阶段并取得成功,且相关厂商没有受到美国政府制裁,
受到贸易摩擦的影响程度较小,市场供应正常,公司成功实现了控制器芯片方案
多元化。公司主要芯片储备充足,能够满足未来较长时间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
生产经营稳定,不存在芯片短缺导致生产受限的情况。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我国专业视听行业企业数量众多,产品种类丰富。对于专业视听设备如
显示终端设备、信号传输设备、系统控制设备等,仅在尖端技术上存在优劣,而
通用的技术和产品无明显差异,且市场份额上不存在巨头厂商或寡头垄断的情
形,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细分产品、应用领域等方面进行错位竞争:公
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分布式系统产品,业务聚焦于分布式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
发和市场化,在分布式系统技术研发、产品销售、客户服务、品牌建设等经营过
程中投入大量的资源,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分布式专业视听产品提供商。
在目前业务定位及未来战略等方面,国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发行人的侧
重点不同:(1)淳中科技目前主要收入来源于显示控制系统,以矩阵拼接类产品
为主。根据淳中科技公开披露的信息,其近几年加大分布式技术研发,业务增长
较快,其 2020 年度分布式产品收入占比超过 20%,已成为公司在分布式产品领
域里重要的竞争对手。(2)苏州科达的主要产品是视频会议系统,在会议室场景
应用较多,在指挥调度中心、控制中心等场景应用相对较少,与公司的产品在应
用领域侧重方向有所区别。(3)兴图新科的终端客户主要是军队,在政府机构、
公安、民营企业等其他类型终端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小,与公司在终端行业的侧重
1-2-4-4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亦有所不同。
由于公安、武警、军队、应急管理、司法、安防等终端用户购买计算机信息
系统产品时有国产化要求,主要考虑国内厂商,因此公司与 EXTRON、Crestron
Electronics、IHSE 等境外同行业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较小。近年来,公司境外
收入增长较快,逐渐面临上述境外同行业公司的竞争。对此,公司聚焦分布式系
统专业视听产品,努力提升产品性能和技术,打造公司品牌知名度,致力于未来
成为国际先进的专业视听产品提供商。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自主研发的 ASE 计算机屏幕编码技术,实现了低带宽下视频(尤其是
计算机视频)端到端无损画质的快速传输,是业内少有的同时实现低码率和高画
质的图像应用技术,充分满足了专业音视听领域对高画质的图像传输需求,可依
托既有以太网管理本地、异地计算机,从而实现大范围的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
拓展了系统的部署范围和应用场景;同时基于 ASE 计算机屏幕编码技术的应用,
公司产品的芯片选择面广,得以引入具有强劲 CPU 处理能力和 NPU 处理能力的
处理器,从而实现以软件赋能硬件的方式对产品进行深度定制。ASE 计算机屏
幕编码技术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该技术已申请发明专利(2019108747167
图像处理方法)保护并获得授权,该技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目前没有专业研究机构对发行人所处专业视听领域出具专业权威的研究报
告,无法得知发行人在所处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情况,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
产品结构均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在分布式视听领域,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中仅淳中科技披露了相关信息。淳中科技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在日趋激
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不断推出行业内高端新产品,如结合了高/低带宽、
低延时编解码压缩方案的分布式节点处理系统”,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2019 年
以来,公司陆续推出了基于分布式编解码视频技术的 NYX 双引擎系统……这些
重量级新产品将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重要保障”,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分布式
新产品收入占比已超过 20%,逐渐成为公司主力产品之一”。根据上述披露信息
可推断淳中科技 2018 年开始加大对分布式视听产品的投入,按照其 2020 年营业
1-2-4-5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收入 48,260.36 万元计算,淳中科技 2020 年度分布式产品收入约为 9700 万元,
与发行人分布式系统产品收入规模仍存在较大差距。
公司还打造了众多优质的行业典型案例。2021 年 10 月,公司分布式系统解
决方案应用于 COP15——《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大
会五大核心指挥中枢,为大会顺利举办提供保障。2020 年 7 月,公司为中国载
人航天工程和探月工程的指挥控制中心提供了“光纤 KVMS 解决方案”,助力中
国首次火星探测“天问一号”成功发射;2019 年 10 月,公司为第七届世界军人
运动会八大安保指挥中心完成分布式系统部署,打造了全方位的指挥网。此外,
公 司 产品还应用在了中国进出口博览会( 2018-2019)、 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2018-2019)、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诸多国家级重大活动的安保任务中,受
到用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分布式音视频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公司产品“4k 分布式系统输出解码节点”、“4K 分布式系统输入编码节
点”、KVM 坐席协作系统”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产品还荣获“2019
年度执法行业信息化(智慧应急)最佳创新驱动解决方案奖”、“智慧警务优秀创
新产品”、“2018-2019 年度智慧应急优秀方案商”、“2020 众志成城创新抗疫—
深圳市人工智能战疫研讨会暨科技成果展创新产品奖”、“2021 公共安全优秀产
品奖”等诸多荣誉。
因此,发行人分布式系统产品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
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必需的资产,各类资产的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768.38 147.34 - 1,621.05 91.67%
机器设备 167.19 154.00 - 13.19 7.89%
1-2-4-5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固定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运输设备 120.79 91.24 - 29.56 24.47%
办公及其他设备 315.41 207.50 - 107.91 34.21%
合计 2,371.78 600.07 - 1,771.71 74.70%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1、自有房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购买了 3 套房屋,并办理了不动产权
登记,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
序 共有 他项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情况 权利
(㎡)
国有建
粤(2021)
天河区黄埔 设用地
广州市不动 单独 2063 年 无
1 发行人 大道中 662 380.2319 办公 使用权/
产权第 所有 5 月 14 日 (注)
号 912 房 房屋所
00010661 号
有权
国有建
粤(2021)
天河区黄埔 设用地
广州市不动 单独 2063 年
2 发行人 大道中 662 147.8125 办公 使用权/ 无
产权第 所有 5 月 14 日
号 913 房 房屋所
00010467 号
有权
国有建
粤(2021)
天河区黄埔 设用地
广州市不动 单独 2063 年
3 发行人 大道中 662 173.4242 办公 使用权/ 无
产权第 所有 5 月 14 日
号 914 房 房屋所
00010689 号
有权
注:发行人 2021 年 7 月召开的第一次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
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发行人拟以其自有的位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662 号 912 房(不动产权证编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10661 号)向银行融资
提供抵押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对该房产进行抵押。
2、租赁物业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在境内向第三方承租用于生产、办公的物业情况如下
表:
是否办
序 约定 租赁面积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用途 (平方米)
备案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 2020/12/01-2
1 吴悦肇 办公 157.00 是
道中路 662 号 909 室 022/05/31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 2020/12/01-2
2 郑治谋 办公 157.92 是
道中路 662 号 910 室 024/05/31
1-2-4-5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是否办
序 约定 租赁面积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用途 (平方米)
备案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 2020/11/19-2
3 林梅妹 办公 157.00 是
道中路 662 号 911 室 024/05/18
广州市白云区望岗工
2020/05/01-2
4 张耀 业区三路 33 号 厂房 1,688.00 是
023/06/30
B 栋 501 室
广州云享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文化体育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 2021/08/25-2
5 办公 35.00 否
发展有限 园科盛路 8 号配套服务 024/08/24
公司 大楼 5 层 A505-214 房
上海新曹
杨中南实 上海市金沙江路 1340 2021/07/10-2
6 展示 368.00 否
业发展有 弄 8 号 504 室 022/12/31
限公司
四川乐之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
寓商业管 道北段 1700 号 7 栋 1 2021/05/01-2
7 办公 / 否
理有限 单元 6 楼 621 号 023/04/30
公司 7-1-621B 屋
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
2020/10/01-2
8 林长春 口南侧富力中心 C2 栋 办公 75.00 否
021/09/30
813 单元
杭州市西湖区同人精 2021/03/26-2
9 徐月华 办公 81.35 否
华大厦 1 号楼 1122 室 023/03/25
江西奈特
南昌市艾溪湖北路(大
智慧房屋 2021/07/15-2
10 道)77 号新城吾悦广场 办公 61.84 否
租赁有限 022/07/14
11 栋 2220 室
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
2020/09/25-2
11 孔德岗 道绿地之窗商务广场 办公 / 否
022/09/25
A3 幢 212 室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2020/03/12-2
12 秦院平 94-1 号同方广场 A 座 办公 75.20 否
023/03/11
1416 号
昆明市人民西路
2020/02/20-2
13 冯强 兰亭广场 商住 / 否
023/02/19
2 楼 3020、3021 号
郑州市郑州新区商务
2021/10/01-2
14 杨正秀 外环路 12 号绿地世纪 办公 91.72 否
022/09/30
峰会 7 层 706 号
南宁市青秀万达东地
块写字楼东 3 栋 2223 2021/03/09-2
15 韦金倩 办公 57.13 否
号房(南宁青秀区东葛 022/03/08
路 118 号)
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
道办事处张峰社区兰 2020/02/20-2
16 陶凌云 办公 101.72 否
都荟商业中心一期 2 幢 023/02/19
30 层 3020、3021 号
17 北京中盛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 办公 353.00 2020/02/26-2 否
1-2-4-5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是否办
序 约定 租赁面积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理租赁
号 用途 (平方米)
备案
雅世国际 昌临 813 号 17 号楼 023/02/25
文化发展 1 层 1002
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
2021/06/01-2
18 陈克选 街中北路 1 号楚天都市 办公 123.41 否
023/05/30
花园 D 栋 26 层 C 室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
2021/06/28-2
19 潘陵 路三段 380 号汇金范 9 办公 106.02 否
023/04/27
栋 2521/2522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 2021/12/13-2
20 韦莉萍 办公 176.14 否
道中路 662 号 614 房 023/12/12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 2021/12/22-2
21 李坚 办公 614.48 否
道中路 662 号 1201 房 024/01/21
深圳市皇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
嘉投资集 2021/10/21-2
22 道新区大道白石龙一 办公 89.89 否
团有限公 022/10/20
区新龙大厦 19 层 01 号

广州翰鼎 广州市天河区珠村大
2021/09/01-2
23 实业发展 灵山路 25 号 A1 栋 208 办公 56.00 否
022/08/31
有限公司 房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
新疆虹联
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
信息技术 2021/11/10-2
24 路 455 号新疆虹联信息 办公 175.50 否
有限责任 022/11/19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E3
公司
办公楼 6 层 6-3 房
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 2021/11/01-2
25 潘志辉 办公 20.00 是
38 号之五 358 室 022/10/31
上表所列租赁房产中:
1、第 2、3、5-12、14-21 项租赁房产,发行人与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
且出租方拥有该等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
2、第 1、4、13、22-25 项租赁房产,发行人与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但
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屋的产权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设的许可文件,或
未提供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
3、其中第 4 项租赁房产相关权利人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亦未就该租赁房
产履行报批报建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第 4 项租赁房产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
第 4 项租赁房产的权利人为望岗村第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
1-2-4-5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望岗村第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未就第 4 项租赁房产履行报批报建
手续,亦未取得产权文件。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函》:“经核查,该
建筑目前没有被作为违法建设纳入清拆范围,且暂未纳入征地收储范围。本单位
管辖范围内有充足的工业厂房。若未来该厂房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本单位会积
极协助魅视科技寻找合适的场地”。
(2)第 4 项租赁房产所涉转租事宜均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
2012 年 1 月 19 日,望岗村第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与蒙金平、
何启杰、李岳鹏签订《合同》,约定将由蒙金平、何启杰、李岳鹏承租望岗村工
业三马路厂房(即原德威皮革厂),并同意三人可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兴建建筑物
并经营管理,租赁期从 2012 年 2 月 1 日至 2037 年 1 月 31 日。
2014 年 8 月 8 日,李岳鹏与张耀、张青生签署《租赁合同》,约定将其投资
兴建的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工业三马路自编 38 号(自编 ABCDEF 共 6 栋)
的物业出租给张耀、张青生使用,总建筑面积为 33,450 平方米,该物业用途仅
作为办公及商业、工厂、仓库使用;租期 12 年,自 2014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5 日止。
2020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与张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发行人租用位于广
州市白云区望岗工业区三路 33 号德汇望岗科技园 B 栋 5 楼的房屋用作厂房,面
积 1,688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根据双方
签署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望岗厂房未办理报建和产权登记手续,若遇政府
征收、拆迁、改造,合同自然终止。
望岗村第九、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出具《确认函》,确认其已知
悉并同意上述租赁权转让。蒙金平、何启杰、李岳鹏出具《确认函》,确认其已
将第 4 项租赁房产的租赁权转让予张耀、张青生,知悉并同意上述租赁权转让。
此外,张青生出具《确认函》,确认张耀可单独向魅视科技出租第 4 项租赁房产。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第 4 项租赁房产涉及的转租事宜均已取得相
关权利人同意。
4、就上述第 1、4、13、22-25 项租赁房产瑕疵所涉相关法律风险分析如下:
1-2-4-5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法释〔2020〕17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的相关规定,(1)出租方未提供租赁房
屋的产权证书或其有权出租该等房屋的其他证明文件的,若第三人主张权利,致
使发行人不能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发行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
金;(2)出租方未提供产权证书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房屋建
设的许可文件的,无法确定该等租赁房屋是否为已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建
筑,相关租赁合同存在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的风险;(3)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许可建设的租赁房屋,存在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而导致发行人无法继续使
用、收益的风险。
若因出租方对所出租房屋存在权利上的瑕疵而导致承租人发生损失的,发行
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索赔。
发行人已确认,如因租赁物业的权属瑕疵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导致无法继
续租赁关系,需要发行人搬迁时,发行人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
法租赁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
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因此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第 4 项租赁房产尽管存在权属瑕疵,但不
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及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第 5-24 项租赁房产并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该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承租上述房屋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不符合《商品房屋租
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存在被行政处
罚的风险。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法释〔2020〕17 号)第五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
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
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
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1-2-4-5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根据上述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上述房屋租赁合同的法
律效力。此外,发行人已实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
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且该等租赁房屋主要用于办公、展示和居住,可替代性强。
发行人已确认,如果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导致无法继续租赁
关系,需要发行人搬迁时,发行人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租赁
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或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6、第 18 项租赁物业,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与发行人承租房屋用途不一致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第六条、第
二十一条的规定,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不得出租,如有出租,由建
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出租方处以罚款。因此,发行人承
租上述表格中第 21 项租赁物业租赁用途与证载规划用途不一致,存在被要求改
正而无法继续承租的风险。
发行人已确认,如因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或承租房屋用途与证
载规划用途不一致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需要发行人搬迁时,发行人可以在相
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该等搬迁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针对上述租赁房产,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华已出具《承诺函》,
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魅视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物业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
务纠纷、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魅
视科技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魅视科
技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赔偿和解、罚款、停产/停业、寻
找替代性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且本人自愿放弃向魅视科技追
偿的权利”。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租赁房屋的权属瑕疵、未办理租赁
登记备案、承租房屋用途与证载规划用途不一致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或对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2-4-5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瑕疵物业的具体情况
(1)瑕疵物业的基本情况
①瑕疵物业的土地性质
根据《嘉禾街道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3-2020 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司租赁的望岗工业区厂房所在土地的性质为建设用地,不
涉及基本农田、农用地,规划的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符合所在地块土地利用规
划。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广州市白云区政府
关于魅视租赁房产事项的说明》,“租赁厂房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用
地,不涉及基本农田、农用地”。
综上所述,位于望岗工业区的租赁厂房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基本
农田、农用地,规划的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
②瑕疵物业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的原因
根据对望岗工业区的相关集体经济组织及嘉禾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的
访谈,该租赁厂房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的原因为租赁厂房所在工业区此前尚无明
确的办理该租赁厂房相关权属证明的政策和相关指引,故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证
明函》,“经核查,该建筑目前没有被作为违法建设纳入清拆范围,且暂未纳入征
地收储范围。”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广州市白云区政府
关于魅视租赁房产事项的说明》,“租赁厂房及所用土地目前不存在改变用途,未
申报旧厂改造,未列入旧厂改造项目计划,不涉及广州市已批准的旧厂改造项目,
不涉及广州市已批准的旧村项目,不会因租赁厂房未履行报建手续或产权登记手
续而拆除租赁厂房,暂无未来五年内拆除租赁厂房的计划。”
此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亦尚未收到有关该厂房被清拆、
收储的通知。
综上所述,公司在望岗工业区的租赁厂房未履行报批报建手续,但根据有权
1-2-4-5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机关出具的函件,该厂房暂无未来五年内拆除的计划。
(2)公司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的原因及其内控执行和生产经营合规情况
①公司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的原因
2020 年,因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原位于海珠区的生产场地已无法
满足公司实际生产需要。公司寻求新的生产经营场地时,了解到广州市白云区望
岗街道存在可以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适土地资源,因此公司有意
将生产经营场所迁往白云区望岗街道。
在选择租赁房产过程中,公司主要考虑厂房的地理位置、厂房周围的配套设
施、园区管理和价格等因素。公司租赁的厂房位于白云区德汇望岗科技园,该科
技园位于白云区南部,靠近广州市核心区域,且靠近嘉禾望岗地铁站,嘉禾望岗
地铁站是广州地铁 2 号线和 14 号线的换乘站,是白云区重要轨道交通枢纽,方
便员工上下班往返。同时,该地址与公司未来总部大楼均位于白云区望岗街道。
德汇望岗科技园建成时间较早,运作时间较长,该工业园的物业管理相对成熟,
符合其实际需求,且租赁价格相对优惠。
基于以上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决定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作为公司生产厂房。
②公司租用相关物业的内控执行和生产经营合规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相关内控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在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前依照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由生产部会同
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共同对候选厂房进行了市场了解、实地查看、比价等程序,
并最终报请公司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批准;租赁事项履行内部程序后,公司与出租
方签署了租赁合同,相关合同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由财务部妥善保管。此外,
公司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的费用为 56.76 万元/年,租赁费用较低,未达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故无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程序。
另外,公司已就租赁望岗工业区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
续,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放登记。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应
1-2-4-5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急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海关、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生
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
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因此,公司相关内控健全,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公司
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公司未因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因该厂
房租赁行为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的重大违法情形。
(3)嘉禾街道办事处为瑕疵物业出具《证明函》的相关情况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2015 修改)》第二十二条规定:“街道办事
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的日常管理、指挥、调度和考
核,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的公示信息,嘉禾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的地
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街道
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和经济联合社
的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
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等规定的行
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
根据嘉禾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函》,“经核查,该建筑目前没有被作为违
法建设纳入清拆范围,且暂未纳入征地收储范围”。该《证明函》系嘉禾街道办
事处基于其掌握的资料和情况作出的事实陈述,作为属地管理机构,其能够基于
所了解的情况出具相关函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关于魅视租赁房产事项的说明》,“租赁厂房及所用土地目前不存在改变用途,未
申报旧厂改造,未列入旧厂改造项目计划,不涉及广州市已批准的旧厂改造项目,
不涉及广州市已批准的旧村项目,不会因租赁厂房未履行报建手续或产权登记手
续而拆除租赁厂房,暂无未来五年内拆除租赁厂房的计划”。
(4)公司防范瑕疵物业风险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望岗工业区厂房相关的确权资料已提交,但
1-2-4-6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暂无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的具体方案和时间表。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广州市白云区政府
关于魅视租赁房产事项的说明》,公司租赁的瑕疵物业未来五年内无拆除规划。
因此,该厂房暂无未来五年内拆除的计划,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因物业瑕疵受到重
大不利影响。
同时,针对上述瑕疵物业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也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防范
措施,包括:
①应急处理。根据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的访谈及其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函》,其管辖范围内有充足的工业厂房,若未来该
租赁厂房被纳入征地拆迁范围,其会积极协助公司寻找合适的场地。同时,一旦
获悉前述瑕疵租赁房产预计将终止租赁的信息,公司将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同广
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沟通,寻找可替代的租赁房产,尽快
启动租赁流程,争取实现生产场地的无缝衔接。
另外,公司硬件制造环节主要包括程序烧录、SMT 贴片、检测、组装、包
装等,是行业内较为成熟的标准工序,生产活动对生产场地的要求不高。且就厂
房搬迁工作而言,公司已有相关经验,能够有效避免厂房搬迁对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在租用望岗工业区厂房之前,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租用房产进行生
产。公司于 2020 年 7 月搬迁至望岗工业区厂房,设备搬迁过程大约 2 周时间。
公司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机器设备的装卸搬运,保障生产经营的连续性。
②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根据望岗工业区厂房的租赁合同,出租方应保证
其有权将厂房合法出租给公司,否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
担违约责任。公司将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评估出租方是否构成违约及造成的
损失,若判断为出租方违约,则与出租方沟通赔偿事项,弥补公司受到的损失。
③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华已出具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魅视科技及其子公
司的物业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
/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魅视科技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
失的,本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魅视科技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
赔偿和解、罚款、停产/停业、寻找替代性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
1-2-4-6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用,且本人自愿放弃向魅视科技追偿的权利。”
综上所述,公司租赁的望岗工业区厂房暂无未来五年内拆除的计划,公司生
产经营不会因物业瑕疵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如相关租赁房产因上述瑕疵导致无法
继续使用而必须搬迁时,公司已有相关防范措施,搬迁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防范瑕疵房产风险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5)瑕疵物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分析
2020 年 7 月之前,公司在广州市海珠区租赁厂房进行生产制造活动;自 2020
年 7 月以来,望岗工业区厂房系公司目前唯一在用的生产厂房,产品的生产加工
环节均在该厂房内完成,因此望岗工业区厂房系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场所。
(6)公司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一招
股说明书》第 51 条关于资产完整方面的披露要求,符合资产完整性、生产经营
合规性的要求,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
书》第 51 条关于资产完整方面的披露要求: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
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
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
资产。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虽然使用部分
含有法律瑕疵的租赁厂房,但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嘉禾街道办事处 2021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函》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出
具的《广州市白云区政府关于魅视租赁房产事项的说明》,该租赁厂房所用土地
不涉及基本农田、农用地,暂无未来五年内拆除的计划,整体搬迁影响可控。同
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瑕疵物业事项出具兜底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
致魅视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物业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整体规划拆除、
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致魅视科技无法继续正常使用
1-2-4-6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的,其承诺承担因此造成魅视科技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
进行诉讼或仲裁、赔偿和解、罚款、停产/停业、寻找替代性场所以及搬迁所发
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且其自愿放弃向魅视科技追偿的权利。
在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方面,公司相关内控健全,租用望岗工业区瑕疵厂房不
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已就租赁望岗工业区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履行环境影
响评价手续,取得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并办理了固定污染源
排放登记。同时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生产经
营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公司使用含有法律瑕疵的租赁厂房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
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发行人及子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及域
名。
1、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子公司魅视通信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签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11-2021-000006),约定广州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道望岗村,总面积为 9,701 平
方米的土地(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6,267 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为 2,589 平方
米,绿地用地面积为 845 平方米)(宗地编号:2017KJ01110050-1)出让给魅视
通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魅视通信已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完毕全部土
地出让价款,广州市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已确认将上述土地交付魅视通信,双方
对土地交付无异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土地已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
号为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4024536 号,除上述土地外,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未拥有其他土地使用权。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 3 项发明专利、7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3
1-2-4-6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外观设计专利,目前法律状态均为专利权维持,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专利 他项权
专利号 专利名称
号 权人 种类 申请日 利
视频信号无缝低延时
1 发行人 发明 2019111134799 2019/11/14 无
切换方法
2 发行人 发明 2019108747167 图像处理方法 2019/09/17 无
实用 可移动控制的视频控
3 发行人 2019220528761 2019/11/25 无
新型 制系统
实用 可调节高度的接头固
4 发行人 2019220186887 2019/11/21 无
新型 定装置
实用 具有双备份功能的光
5 发行人 2019217911325 2019/10/24 无
新型 纤 KVM 系统
实用
6 发行人 2019211183822 一种智能坐席系统 2019/07/17 无
新型
实用 分布式 KVM 坐席协
7 发行人 2017200823309 2017/01/20 无
新型 作管理系统
实用
8 发行人 201520490708X 分布式融合系统 2015/07/07 无
新型
外观 电脑的分布式管理系
9 发行人 2019305135831 2019/09/18 无
设计 统界面
外观
10 发行人 2015302415921 会议发言单元 2015/07/08 无
设计
纬视 实用
11 2016214758777 面板控制器 2016/12/29 无
电子 新型
纬视 外观
12 2016306291871 混插矩阵切换器 2016/12/19 无
电子 设计
基于人体姿态和手势
13 发行人 发明 2020113460437 姿态视觉识别的大屏 2020/11/25 无
幕交互控制方法
上述专利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属于原始取得,不存在通过受让取得的情况。
3、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1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申请/ 商标 商标 他项
商标名称 权利期间 取得方式
号 注册号 注册人 类别 权利
2018/09/14-
1 24606143 发行人 9;42 原始取得 无
2028/09/13
2014/06/07-
2 11003016 发行人 9 原始取得 无
2024/06/06
2013/11/07-
3 10919058 发行人 9 原始取得 无
2023/11/06
2012/05/07-
4 9156545 发行人 9 原始取得 无
2022/05/06
1-2-4-6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 申请/ 商标 商标 他项
商标名称 权利期间 取得方式
号 注册号 注册人 类别 权利
2019/12/21-
5 5702720 发行人 9 受让取得 无
2029/12/20
2020/01/28-
6 31278045 发行人 9 原始取得 无
2030/01/27
2020/12/28-
7 46255892 发行人 9 原始取得 无
2030/12/27
2018/04/28-
8 22652755 纬视电子 9;42 原始取得 无
2028/04/27
2021/11/28-2
9 55820629 发行人 42 原始取得 无
031/11/27
2021/12/07-2
10 55789548 发行人 9 原始取得 无
031/12/06
2021/06/28-2
11 42924357 发行人 42 原始取得 无
031/06/27
上述申请/注册号为 5702720 的商标系公司受让取得,具体受让情况如下:
上述转让的商标由方华、叶伟飞于 2006 年 11 月 6 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
并于 2010 年 1 月 11 日取得商标注册证,后于 2017 年 4 月转让给魅视有限。
该商标的注册分类号为 9,对应的是计算机软件、设备等,与 2010 年成立
的魅视有限的主营业务具有强相关性。同时,该商标的注册标志为 AVCIT(A for
AUDIO(音 频), V for VIDEO( 视频), C for CONTROL (控 制), I for
INTELLIGENT(智能),T for TECHNOLOGY(科技)),与 2010 年成立的魅视
有限的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具有强相关性。
2010 年魅视有限成立后一直无偿使用方华、叶伟飞持有的上述 AVCIT 商标。
至 2017 年,为保证公司资产情况的完整性,公司以评估作价为收购价格向方华、
叶伟飞收购了上述商标。
2017 年 1 月,方华、叶伟飞与魅视有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将在中
国注册的第 5702720 号商标( )转让给魅视有限,转让价格以商标
的评估值为准。根据广东粤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叶伟飞、方华无
形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和资评字[2017]第 259 号),在评估基准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商标的评估值为 580.00 万元。
1-2-4-6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 年 4 月,商标自方华、叶伟飞转让给魅视有限并完成商标转让登记。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 71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可视化推送大屏软件[简称:推送大屏
1 2019/08/23 2019SR0878788 发行人
软件]V3035
要素预布局软件[简称:要素布局软
2 2019/08/23 2019SR0876797 发行人
件]V3035
节点位置定位软件[简称:节点定位软
3 2019/08/23 2019SR0878833 发行人
件]V3035
信号裁剪功能软件[简称:信号剪裁软
4 2019/08/23 2019SR0876793 发行人
件]V1.9.5
8K 超分软件[简称:超分辨率软
5 2019/08/23 2019SR0878714 发行人
件]V1.9.5
多数据集中接入场景软件[简称:多数
6 2019/08/23 2019SR0876711 发行人
据接入场景软件]V4042
小组会议和勤务点名软件[简称:勤务
7 2019/08/23 2019SR0879015 发行人
点名软件]V3035
触摸屏 KVM 接管功能软件[简称:
8 2019/08/23 2019SR0879031 发行人
KVM 接管功能软件]V3035
坐席分权限管理场景软件[简称:分权
9 2019/08/23 2019SR0878574 发行人
限管理场景软件]V1.0
安防平台对接软件[简称:安防平台软
10 2019/08/23 2019SR0879023 发行人
件]V1.9.5
坐席分组协作场景软件[简称:分组协
11 2019/08/23 2019SR0878807 发行人
作场景软件]V4042
OSD 设定功能软件[简称:OSD 设定软
12 2019/08/23 2019SR0879200 发行人
件]V3035
席位双向可视对讲软件[简称:席位双
13 2019/08/23 2019SR0876989 发行人
向通信软件]V3035
音频 AAC 编码软件[简称:AAC 编码
14 2019/08/23 2019SR0876802 发行人
软件]V3035
自定义大屏幕块软件[简称:大屏幕块
15 2019/08/23 2019SR0876809 发行人
软件]V1.9.5
坐席单屏场景调用软件[简称:单屏场
16 2019/08/23 2019SR0876590 发行人
景调用软件]V3035
坐席多桌面软件[简称;多桌面软
17 2019/08/23 2019SR0877057 发行人
件]V3035
坐席音频随动软件[简称:音频随动软
18 2019/08/23 2019SR0878817 发行人
件]V3035
分布式资源管理软件[简称:资源管理
19 2019/08/23 2019SR0878798 发行人
软件]V1.9.5
多头显卡主机接管软件[简称:接管软
20 2019/08/23 2019SR0876697 发行人
件]V3035
任意坐席一键推送上屏场景软件[简
21 2019/07/22 2019SR0754287 发行人
称:一键推送上屏场景软件]V3035
1-2-4-6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著作权人
任意坐席一键抓取至本地屏场景软件
22 [简称:一键抓取至本地屏场景软 2019/07/22 2019SR0754821 发行人
件]V3035
不同操作系统不同分辨率不同接口数
23 据全适应场景软件[简称:数据全适应 2019/07/22 2019SR0754807 发行人
场景软件]V1.0
席位跟随和坐席灵活工位操作软件[简
24 2019/07/22 2019SR0756201 发行人
称:跟随软件]V3035
跨平台跨网段极速编辑操作场景软件
25 2019/07/22 2019SR0754552 发行人
[简称:极速编辑操作场景软件]V4042
主机端口自适应自动寻址识别场景软
26 件[简称:端口自适应寻址识别场景软 2019/07/22 2019SR0754296 发行人
件软件]V3035
数据轮巡监控场景软件[简称:数据轮
27 2019/07/22 2019SR0754494 发行人
巡监控软件]V3035
数据运维报告(PDF)软件[简称:数
28 2019/07/22 2019SR0755698 发行人
据运维软件]V3035
多区域端对端光纤 8 路堆叠级联双向
29 协作场景软件[简称:双向协作场景软 2019/07/22 2019SR0754199 发行人
件]V4042
主备瞬间无缝自动热跳转场景软件[简
30 2019/07/22 2019SR0754014 发行人
称:主备无缝热跳转场景软件]V4.0
任意坐席自定义分组分权限管理场景
31 软件[简称:自定义分组分权限管理场 2019/07/22 2019SR0754267 发行人
景软件]V4042
坐席队列调控场景软件[简称:队列调
32 2019/07/22 2019SR0754515 发行人
控场景软件]V2029
任意坐席一人多机一机多屏操作场景
33 软件[简称:多机多屏操作场景软 2019/07/22 2019SR0754279 发行人
件]V4042
多系统 KVM 适配软件[简称:KVM 适
34 2019/01/16 2019SR0052411 发行人
配软件]
4K 分布式输出音视频节点软件[简称:
35 2019/01/16 2019SR0052420 发行人
输出音视频节点软件]V3035
2K 分布式音视频节点软件[简称:音视
36 2019/01/16 2019SR0052401 发行人
频节点软件]V3035
分布式运维管理平台[简称:运维管理
37 2018/12/19 2018SR1039202 发行人
平台]V1.16.122
4K 分布式 KVM 输出节点软件[简称:
38 2018/12/19 2018SR1039224 发行人
KVM 输出节点软件]V4042
2K 分布式 KVM 节点软件[简称:2K
39 2018/12/19 2018SR1039403 发行人
节点软件]V2029
高清混合矩阵系统[简称:高清混合矩
40 2018/10/12 2018SR816067 发行人
阵软件]V1.0
拼接控制器系统[简称:拼接控制
41 2018/10/12 2018SR813639 发行人
器]V1.0
分布式调度和图像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42 2018/10/12 2018SR813931 发行人
[简称:分布式系统]V1.9.5
1-2-4-6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著作权人
魅视投影机融合运行软件[简称:融合
43 2015/08/21 2015SR162829 发行人
运行软件软件]V3.1
魅视无缝矩阵 VGA 输出卡软件[简称:
44 2015/08/10 2015SR154054 发行人
无缝 VGA 输出软件]V4.1
魅视投影机融合调试软件[简称:融合
45 2015/08/10 2015SR153489 发行人
调试软件]V2.1.2
46 魅视分布式音视频控制软件 V1.2 2014/07/10 2014SR094993 发行人
魅视高清信号无缝切换矩阵底层控制
47 2014/07/10 2014SR094989 发行人
软件 V1.0
48 魅视平板电脑中控界面控制软件 V11.0 2014/07/10 2014SR094950 发行人
49 纬视中控系统底层控制软件 V3.1 2016/11/03 2016SR317072 纬视电子
50 纬视矩阵切换器底层控制软件 V3.1 2016/11/03 2016SR317061 纬视电子
51 纬视会议系统底层控制软件 V3.1 2016/11/03 2016SR317053 纬视电子
纬视矩阵切换器电脑软件[简称:纬视
52 2015/11/26 2015SR234959 纬视电子
矩阵电脑软件]V3.1
纬视会议电脑控制软件[简称:纬视会
53 2015/11/26 2015SR234825 纬视电子
议电脑软件]V3.1
54 纬视中控电脑软件 V3.1 2015/11/26 2015SR234799 纬视电子
USB 透传功能系统[简称:USB 透传功
55 2021/06/18 2021SR0919211 发行人
能]V2.2.9
运维管理平台 WEBRTC 和 WEBKVM
56 系统[简称:运维平台 RTC 和 2021/06/18 2021SR0918976 发行人
KVM]V2.3.0
运维管理平台备份管理系统[简称:运
57 2021/06/18 2021SR0919210 发行人
维平台备份管理]V2.3.0
运维管理平台告警和工单管理系统[简
58 2021/06/18 2021SR0919219 发行人
称:运维平台告警和工单管理]V2.3.0
运维管理平台可视化视频控制系统[简
59 2021/06/18 2021SR0919216 发行人
称:运维平台视频控制]V2.3.0
运维管理平台可视化音频控制和混合
60 2021/06/18 2021SR0919209 发行人
系统[简称:运维平台音频控制]V2.3.0
运维管理平台设备控制和管理系统[简
61 2021/06/18 2021SR0919220 发行人
称:运维平台设备控制管理]V2.3.0
运维管理平台网络拓扑图系统[简称:
62 2021/06/18 2021SR0919217 发行人
运维平台网络拓扑图]V2.3.0
运维管理平台系统配置管理系统[简
63 2021/06/18 2021SR0919208 发行人
称:运维平台配置管理]V2.3.0
运维管理平台用户和权限管理系统[简
64 2021/06/18 2021SR0919218 发行人
称:运维平台用户和权限管理]V2.3.0
运维管理平台运行信息大数据可视化
65 呈现软件[简称:运维平台大数据可视 2021/06/18 2021SR0919215 发行人
化]V2.3.0
运维管理平台资产管理系统[简称:运
66 2021/06/18 2021SR0919207 发行人
维平台资产管理]V2.3.0
多屏异地同步切换软件[简称:同屏软
67 2021/08/30 2021SR1289051 发行人
件]V2.2.5
1-2-4-6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登记号 著作权人
对接融合通讯系统视频会议软件[简
68 2021/09/02 2021SR1313061 发行人
称:多方通讯软件]V4.2.3
69 USB_HID 透传软件 V1 2021/12/17 2021SR2075455 发行人
70 USB 透传数据软件 V1 2021/12/17 2021SR2076263 发行人
71 4K 分布式(KVM)输入节点软件 V3068 2021/12/17 2021SR2076274 发行人
上述软件著作权均为独立取得,不存在与他人共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形。
5、域名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主办单位名称 域名 网站备案号
1 发行人 avcit.com.cn 粤 ICP 备 16064009 号
2 纬视电子 wisesee.com.cn 粤 ICP 备 17063081 号
上述域名独立取得,不存在与他人共有域名的情形。
(三)资产许可使用及纠纷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作为许可方,允许他人使用自己
所拥有的资产的情况;除租赁部分房屋外,公司不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不存在
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业务资质情况
公司已完整持有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相关资质完整覆盖公司主营业务及
所有服务的类型、范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
的现行有效的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认证、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020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
表编号为 04899258。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2014 年 9 月 25 日,发行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
1-2-4-6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019669A2),有效期为
长期。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
书》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 产品名称和系列、规格、型号 有效期 发证单位

分布式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分布式超
高清拼接器、分布式超高清矩阵、分布 2021.05.26- 中国质量
1 2016010911911719
式主从处理器(服务器)、分布式超高 2023.06.25 认证中心
清编码解码服务器
高清混插矩阵、中央控制器、智能音视 2021.05.26- 中国质量
2 2014010911698163
频控制终端(服务器) 2023.06.20 认证中心
中控服务器、可编程中控服务器、可编
程网络中控服务器、高性能中控服务
器、智能中控服务器、中央控制服务器、
智能音视频控制终端服务器、中央控制 2021.05.26- 中国质量
3 2018010911047779
系统主机服务器、可编程中央控制服务 2024.09.10 认证中心
器、可编程智能中央控制系统主机服务
器、可编程网络控制系统主机服务器、
高性能中央控制系统主机服务器
4、其他资质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单位 证书内容
广东省科学技术
2019.12.02
高新技术企 GR20194400 厅、广东省财政 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
1 (有效期:
业证书 8288 厅、国家税务总 企业
三年)
局广东省税务局
认定公司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 07621Q7256 2021.05.06- 北京中润兴认证 体系符合
2
系认证证书 R0M 2024.05.05 有限公司 GB/T19001-2016/ISO
9001:2015 标准要求
认定公司的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体 07620E3362 2020.12.11- 北京中润兴认证 体系符合
3
系认证证书 R1M 2023.12.20 有限公司 GB/T24001-2016/ISO
14001:2015 标准要求
认定公司的职业健康
职业健康安
07621S3415 2021.12.14-2 北京中润兴认证 安全管理体系符合
4 全管理体系
R0M 024.12.13 有限公司 GB/T45001-2020/ISO
认证证书
45001:2018 标准要求
(五)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
1-2-4-7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方华。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方华控制的企业为魅视一期与魅视二期。魅视一期与魅视二
期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与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商品、劳务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提供维修服务 - 0.02 1.85
联晟世纪
销售货品 - - -
注:2019 年 1 月,方华将持有的联晟世纪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上市规则》,自 2020
年 1 月起,联晟世纪不再是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不再认定为关联交易。上述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仅为 2020 年 1 月份的交易金额。2021 年度的交易不再视为关联交易。公
司 2020 年全年与联晟世纪的交易金额为 1.88 万元,均为提供维修服务产生的收入。
①交易对象及交易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要是向联晟世纪提供分布式
系统、中控系统的售后维修服务。联晟世纪是一家专业从事中央控制系统、矩阵
切换系统及会议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公司,主要为用户提供
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方案设计、产品供应、施工安装及长期维修保养等服务。
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晟世纪销售的主要是分布式系统与中控系统的售后维修
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晟世纪提供维修服务的收入分别为 1.85 万元、1.88 万
元和 0.50 万元,占公司报告期内各年度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02%、0.01%和
1-2-4-7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0.002%。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均采用市
场定价,价格公允。
(2)关联方商品、劳务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非经营性往来-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年度 期初余额 当年拆入 当年归还 期末余额
方华、叶伟
2019 年度 83.52 - 83.52 -
飞、曾庆文
发行人成立后至 2018 年 10 月,公司股东始终为方华、叶伟飞、曾庆文,未
进行过外部融资。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2018 年以前发行人创始人股东以自有
资金向发行人提供流动资金支持,用于满足发行人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报告期内,
发行人未发生资金拆入,发行人于 2019 年度归还以前年度拆借资金 83.52 万元。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已归还全部拆入资金。
2020 年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拆出拆
入情形。
(2)资金拆借不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贷款通则》第一条、第二条、第六十一条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为了
规范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等制定该通则,
其中所称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借
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
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
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
务,如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
收入处以 1 倍以上至 5 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根据《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1-2-4-7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
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
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
第二次修正)(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第十条的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
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
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及
《若干问题》第十三条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
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与方华等关联自然人并未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进行直
接资金拆借的行为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且未收取任何利息,不属于《贷款通则》
规制的范围,同时,该等资金拆借系各方基于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发生,
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出借资金均来源于各方自有资金,且各方出借资金均
不以盈利为目的,相关资金用于正常企业经营活动,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
符合《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因此,
上述关联资金拆借行为亦不属于《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亦不属于《若干问题》第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此外,经清理规范,上述关联资金拆借行为均已结清,并未发生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且迄今未再发生类似情况。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关联方资金拆借均为归还以前年度拆入的资金,不
存在拆入关联方资金的情形,相关归还行为不属于《贷款通则》规制的范围,不
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423.65 421.09 358.75
人数(人) 11 11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2-4-7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关联担保情况
(1)发行人作为担保方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情况。
(2)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方华 最高保证金额为 4,800.00 万元 2021/4/1 2026/3/31 否
2021 年 3 月 31 日,方华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科技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由方华为发行人在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因与中国
工商银行广州科技支行签署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等协议产生的债务在
4,8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
(三)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合理、
客观、公允,体现了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未发表不同意见。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
姓 性 出生 任期起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的数量 其他利益
名 别 年份 止日期
(万元) (万股) 关系
201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魅视有
魅视通信执行董事兼
2020 年 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 年 1 月至今
经理、纬视电子执行 直接持有
10 月 12 任纬视电子执行董事,2014 年 3 月至
董事 董事、北京魅视执行 3,382.36 万 公司控股
方 1979 日至 2020 年 1 月任香港魅视董事,2020
长、总 男 董事兼经理、魅视一 65.98 股 股东、实
华 年 2023 年 年 9 月至今任魅视通信执行董事兼经
经理 期执行事务合伙人、 间接持有 际控制人
10 月 11 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魅视执
魅视二期执行事务合 212.05 万股
日 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伙人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2020 年 201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魅视有 直接持有
叶 董事、 10 月 12 限副总经理、监事,2013 年 1 月至今 1,951.36 万
1979 魅视通信监事、纬视
伟 副总经 男 日至 任纬视电子副总经理、监事,2020 年 66.04 股,间接持 -
年 电子副总经理、监事
飞 理 2023 年 9 月至今任魅视通信监事,2020 年 10 有 161.02 万
10 月 11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股
1-2-4-7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
姓 性 出生 任期起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的数量 其他利益
名 别 年份 止日期
(万元) (万股) 关系

2020 年
2010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魅视有
10 月 12
曾 董事、 限副总经理、监事、2013 年 1 月至今
1981 日至 纬视电子经理、北京 直接持有
庆 副总经 男 任纬视电子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 66.04 -
年 2023 年 魅视监事 975.68 万股
文 理 任北京魅视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
10 月 11
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2020 年
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广州
10 月 12
张 宏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嵌入式工程
1989 日至 间接持有
成 董事 男 师,2013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魅 无 60.81 -
年 2023 年 39.03 万股
旺 视有限嵌入式工程师,2020 年 10 月
10 月 11
至今任发行人研发部经理、董事。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
限公司资深财务顾
问、
广州浪奇实业股份有
2020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珠江啤酒股份
2020 年 限公司资深顾问、中
有限公司资深财务顾问,2020 年 10
10 月 12 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
朱 月至今任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
独立董 1961 日至 份有限公司监事、广
维 男 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广 6.60 - -
事 年 2023 年 州微亚生物科技有限
彬 州微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0 月 11 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兼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
日 理、广州华新农产品
独立董事。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佰聆数据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020 年
10 月 12 2002 年 9 月至 2020 年 2 月任广州地

独立董 1960 日至 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
宇 男 无 6.60 - -
事 年 2023 年 程师,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

10 月 11 立董事。

2020 年
10 月 12
胡 1998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
独立董 1962 日至
永 男 学,并自 2008 年至今任教授,2020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6.60 - -
事 年 2023 年
健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0 月 11

2020 年
10 月 12
200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魅视有
高 监事会 1982 日至 间接持有
男 限云南区域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 无 27.12 -
智 主席 年 2023 年 61.14 万股
任发行人云南区域经理,监事。
10 月 11

2020 年
10 月 12 201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历任魅视
陈 监事、
1985 日至 有限 FPGA 工程师、研发部 FPGA 部 间接持有
龙 核心技 男 无 46.66 -
年 2023 年 门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 13.01 万股
光 术人员
10 月 11 研发部 FPGA 部门经理、监事。

梁 职工监 2020 年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和美(深
1989 间接持有
展 事、核 男 10 月 12 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 无 33.23 -
年 7.16 万股
毅 心技术 日至 工程师,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
1-2-4-7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最近一年 持有公司股 与公司的
姓 性 出生 任期起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份的数量 其他利益
名 别 年份 止日期
(万元) (万股) 关系
人员 2023 年 任广州市凝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
10 月 11 持工程师,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10
日 月任魅视有限技术部经理,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部经理、职工
代表监事。
2020 年
财务总 10 月 12
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魅视有 纬视电子财务负责人
江 监、董 1978 日至 间接持有
女 限财务负责人,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北京魅视财务负责人 37.97 -
柯 事会秘 年 2023 年 11.71 万股
发行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魅视通信财务负责人
书 10 月 11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方华直接持有公司 45.10%股份,并通过魅
视一期、魅视二期间接控制公司 10.00%股份,方华合计控制公司 55.10%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方华、叶伟飞、曾庆文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确
认各方在协议签署前 36 个月起与方华存在事实上的一致行动关系并承诺协议生
效后至发行人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也将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发行人于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除任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解
除一致行动关系外,一致行动关系继续存在,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各方继续保
持一致行动关系;各方承诺在一致行动期间,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就任何
事项进行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进行表决,以保持投票结
果的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向股东大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
权利时。在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如仍有不同意见的,各方同意以方华意见为准,
叶伟飞、曾庆文同意其自身以及促使其提名或委派的董事与方华保持一致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方华,未发生变化。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4-7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34,498,609.93 64,637,667.42 9,479,014.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7,000,000.00 103,500,000.00 85,755,095.31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6,692,675.09 6,635,516.91 2,097,851.62
应收账款 62,023,597.71 39,499,471.09 29,961,928.01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1,905,695.09 1,191,469.24 1,091,672.23
其他应收款 1,270,136.43 1,157,364.26 1,031,594.59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28,849,018.01 21,594,848.56 18,884,224.82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 - -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158,779.55 419,319.75 139,897.94
流动资产合计 195,398,511.81 238,635,657.23 148,441,279.4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7,717,089.63 18,593,493.85 19,724,180.65
在建工程 7,582,272.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5,688,844.37 - -
无形资产 163,123,308.38 3,625,000.04 4,205,000.00
开发支出 - - -
1-2-4-7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466,501.47 988,367.91 929,449.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06,827.62 1,376,101.85 1,093,901.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6,284,844.30 24,582,963.65 25,952,531.56
资产总计 391,683,356.11 263,218,620.88 174,393,811.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952,005.7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6,808,283.25 2,578,086.82 2,833,526.64
预收款项 - - 6,566,427.92
合同负债 6,564,338.93 8,714,244.48 -
应付职工薪酬 14,395,705.76 11,171,062.00 6,824,736.62
应交税费 10,241,386.24 8,996,937.20 9,789,066.45
其他应付款 3,574,079.97 552,963.83 563,062.87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3,485,558.69 - -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7,042.28 426,943.81 -
流动负债合计 55,328,400.90 32,440,238.14 26,576,820.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租赁负债 2,117,965.56
预计负债 1,633,917.14 1,205,940.47 543,005.54
递延收益 - - -
1-2-4-7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78,248.8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51,882.70 1,205,940.47 621,254.39
负债合计 59,080,283.60 33,646,178.61 27,198,074.89
股东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57,651,991.61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92,651,419.44 86,429,827.38 18,637,604.3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2,267,881.27 2,207,159.05 9,657,360.14
未分配利润 152,683,771.80 65,935,455.84 61,248,780.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332,603,072.51 229,572,442.27 147,195,736.12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332,603,072.51 229,572,442.27 147,195,736.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91,683,356.11 263,218,620.88 174,393,811.0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5,851,717.87 163,931,889.18 122,074,153.52
其中:营业收入 235,851,717.87 163,931,889.18 122,074,153.52
减:营业成本 55,538,474.67 26,679,911.27 19,077,077.41
税金及附加 2,899,893.32 2,120,485.16 1,663,543.57
销售费用 38,097,807.02 26,686,141.82 26,569,795.29
管理费用 15,095,256.41 11,446,296.61 4,768,187.08
研发费用 16,674,630.15 14,232,115.95 12,211,591.45
财务费用 1,678,934.77 849,519.39 -80,465.07
其中:利息费用 1,228,429.21 - -
利息收入 66,640.42 25,522.79 25,310.25
1-2-4-7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其他收益 7,577,437.20 6,805,422.96 6,592,120.83
投资收益(损失以
1,814,188.64 3,578,390.40 1,020,914.13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 - -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 - -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
- - -
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05,095.31 505,095.3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2,127,625.85 -2,396,611.92 -1,259,505.93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226,623.75 -498,454.08 -652,021.46
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57,102.18 - -
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损失
112,846,995.59 88,901,071.03 64,071,026.67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443,994.70 291,968.57 499,638.84
减:营业外支出 793.08 30,630.76 2,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
113,290,197.21 89,162,408.84 64,568,665.51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481,159.03 13,078,463.95 8,338,934.40
四、净利润(净亏损
96,809,038.18 76,083,944.89 56,229,731.11
以“-”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
- - -
分类
1. 持 续 经 营 净 利 润
(净亏损以“-”号 96,809,038.18 76,083,944.89 56,229,731.11
填列)
2. 终 止 经 营 净 利 润
(净亏损以“-”号 - - -
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
- - -
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96,809,038.18 76,083,944.89 56,229,731.11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
- - -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1-2-4-8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 - -
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
- - -
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
- - -
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
- - -
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
- - -
算差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
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96,809,038.18 76,083,944.89 56,229,731.11
(一)归属于母公司
96,809,038.18 76,083,944.89 56,229,731.11
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
- - -
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9 1.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9 1.01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38,532,945.06 169,081,996.59 123,573,715.34
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42,564.09 6,902,214.19 5,981,520.83
1-2-4-8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2,125,773.81 2,350,703.09 4,383,816.75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247,901,282.96 178,334,913.87 133,939,052.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1,560,699.52 29,654,655.89 22,339,127.25
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40,113,574.57 27,587,637.93 27,874,412.06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311,931.96 31,329,076.57 24,477,606.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19,800,883.25 16,821,608.36 18,499,385.93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161,787,089.30 105,392,978.75 93,190,531.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6,114,193.66 72,941,935.12 40,748,521.26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9,700,000.00 326,720,000.00 146,0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1,814,188.64 3,578,390.40 1,020,914.13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42,380.00 - -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311,656,568.64 330,298,390.40 147,070,914.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67,730,559.71 1,361,547.23 3,019,056.82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3,200,000.00 344,970,000.00 193,8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430,930,559.71 346,331,547.23 196,819,056.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9,273,991.07 -16,033,156.83 -49,748,142.69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5,765,199.16
1-2-4-8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94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 - -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9,940,000.00 - 25,765,199.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201,226.19 - 11,200,000.00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6,314,973.64 400,000.00 1,697,524.07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6,516,199.83 400,000.00 12,897,524.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423,800.17 -400,000.00 12,867,675.09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446,410.25 -769,901.30 251,043.34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30,182,407.49 55,738,876.99 4,119,097.00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64,637,667.42 8,898,790.43 4,779,693.43
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34,455,259.93 64,637,667.42 8,898,790.43
等价物余额
(二)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8 年 10 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57.33 -14.80 103.06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32.87 - -

1-2-4-8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32 -1.87 7.7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84.58 340.45 152.60
小计 286.39 323.78 263.42
减:所得税影响数 48.95 52.15 38.8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37.44 271.63 224.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37.44 271.63 224.6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80.90 7,608.39 5,622.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37.44 271.63 22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443.47 7,336.76 5,398.36
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24.62 万元、271.63
万元和 237.4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398.36 万元、7,336.76 万元和 9,443.47 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对非
经常性损益不具有重大依赖。
(三)财务指标
1、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2021 年 12 2020 年度/2020 年 12 2019 年度/2019 年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3.53 7.36 5.59
速动比率(倍) 3.01 6.69 4.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35% 14.38% 18.04%
资产负债率(合并) 15.08% 12.78% 15.6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20 4.30 4.82
存货周转率(次) 2.16 1.29 1.0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2,241.68 9,194.98 6,673.65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93.22 -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1.15 0.97 0.71
量净额(元)
1-2-4-8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1 年度/2021 年 12 2020 年度/2020 年 12 2019 年度/2019 年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0 0.74 0.07
每股净资产(元) 4.43 3.06 2.55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0.92% 1.58% 2.86%
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当年折旧摊销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
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公司各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单位:元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会计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4.83% 1.29 1.29
2021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33.97% 1.26 1.2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1.07% 1.01 1.01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39.61% 0.98 0.98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58% - -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51.43% - -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总体资产结构如下:
1-2-4-8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9,539.85 49.89% 23,863.57 90.66% 14,844.13 85.12%
非流动资产 19,628.48 50.11% 2,458.30 9.34% 2,595.25 14.88%
资产总额 39,168.34 100.00% 26,321.86 100.00% 17,439.38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实现资产总额同步较快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7,439.38 万元、26,321.86 万元和 39,168.34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9.8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12%、90.66%和
49.89%,非流动资产所占比例分别为 14.88%、9.34%和 50.11%,2021 年 12 月末
非流动资产占比提高较多,主要是由于公司 2021 年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①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449.86 17.66% 6,463.77 27.09% 947.90 6.39%
交易性金融资
5,700.00 29.17% 10,350.00 43.37% 8,575.51 57.77%

应收票据 669.27 3.43% 663.55 2.78% 209.79 1.41%
应收账款 6,202.36 31.74% 3,949.95 16.55% 2,996.19 20.18%
预付款项 190.57 0.98% 119.15 0.50% 109.17 0.74%
其他应收款 127.01 0.65% 115.74 0.48% 103.16 0.69%
存货 2,884.90 14.76% 2,159.48 9.05% 1,888.42 12.72%
其他流动
315.88 1.62% 41.93 0.18% 13.99 0.09%
资产
流动资产
19,539.85 100.00% 23,863.57 100.00% 14,844.13 100.00%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14,844.13 万元、23,863.57 万元和
19,539.85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
动资产构成,五项合计金额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16%、96.24%和
94.95%。
1-2-4-8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各项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771.71 9.03% 1,859.35 75.64% 1,972.42 76.00%
在建工程 758.23 3.86% - - - -
使用权资产 568.88 2.90% - - - -
无形资产 16,312.33 83.11% 362.50 14.75% 420.50 16.20%
长期待摊费用 46.65 0.24% 98.84 4.02% 92.94 3.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0.68 0.87% 137.61 5.60% 109.39 4.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628.48 100.00% 2,458.30 100.00% 2,595.2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595.25 万元、2,458.30 万元和
19,628.48 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两项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 92.19%、90.38%和 92.13%。
(2)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5,532.84 93.65% 3,244.02 96.42% 2,657.68 97.72%
非流动负债 375.19 6.35% 120.59 3.58% 62.13 2.28%
负债总额 5,908.03 100.00% 3,364.62 100.00% 2,719.8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719.81 万元、3,364.62 万元和 5,908.03
万元。2020 年末负债总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644.81 万元,增幅为 23.71%,主要
系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021 末负债总额较 2020 年
末增加 2,543.41 万元,增幅为 75.59%,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租赁负债
等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657.68 万元、3,244.02 万元和 5,532.84 万元,占各期
1-2-4-8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末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97.72%、96.42%和 93.65%。公司负债结构整体较为稳定。
①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995.20 17.99% - - - -
应付账款 680.83 12.31% 257.81 7.95% 283.35 10.66%
预收款项 - - - - 656.64 24.71%
合同负债 656.43 11.86% 871.42 26.86% - -
应付职工薪酬 1,439.57 26.02% 1,117.11 34.44% 682.47 25.68%
应交税费 1,024.14 18.51% 899.69 27.73% 978.91 36.83%
其他应付款 357.41 6.46% 55.30 1.70% 56.31 2.12%
一年内到期的非
348.56 6.30% - -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70 0.55% 42.69 1.32% - -
流动负债合计 5,532.84 100.00% 3,244.02 100.00% 2,657.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
薪酬和应交税费为主,五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7.22%、89.03%和
74.38%。
②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租赁负债 211.80 56.45% - - - -
预计负债 163.39 43.55% 120.59 100.00% 54.30 87.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7.82 12.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5.19 100.00% 120.59 100.00% 62.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62.13 万元、120.59 万元和 375.19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8%、3.58%和 6.35%。非流动负债主要系租赁
负债、预计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2-4-8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23,585.17 43.87% 16,393.19 34.29% 12,207.42
营业利润 11,284.70 26.94% 8,890.11 38.75% 6,407.10
利润总额 11,329.02 27.06% 8,916.24 38.09% 6,456.87
净利润 9,680.90 27.24% 7,608.39 35.31% 5,622.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80.90 27.24% 7,608.39 35.31% 5,622.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9,443.47 28.71% 7,336.76 35.91% 5,398.36
东的净利润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不断提升图像
应用技术和视音频联结能力,为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
调度呈现等提供软硬件相结合的专用视听产品。公司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实现的
营业收入金额从 2019 年的 12,207.42 万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23,585.17 万元,实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从 2019 年的 5,622.97 万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9,680.90 万元。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9.91%、99.91%和 99.57%。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3,484.68 99.57% 16,378.75 99.91% 12,196.42 99.91%
其他业务收入 100.49 0.43% 14.44 0.09% 11.00 0.09%
合计 23,585.17 100.00% 16,393.19 100.00% 12,207.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别分为分布式系统、矩阵拼接类产
品、中控系统以及其他,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2-4-8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分布式系统 18,230.77 77.63% 12,586.77 76.85% 8,544.83 70.06%
矩阵拼接类产品 1,373.09 5.85% 1,167.10 7.13% 1,380.66 11.32%
中控系统 1,684.02 7.17% 1,698.75 10.37% 1,372.86 11.26%
其他 2,196.81 9.35% 926.13 5.65% 898.06 7.36%
合计 23,484.68 100.00% 16,378.75 100.00% 12,196.4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分布式系统、矩阵拼接类产品和中控系统的销
售。报告期内,以上三类产品收入合计占比均超过 90.00%。报告期内,公司加
大分布式系统的研发和销售力度,分布式系统收入规模呈快速增加趋势,其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其他类产品主要为公司分布式系统或矩阵拼接类产
品的配套设备,如会议系统、信号处理系统、信号传输器材、包装材料等,种类
较多。
①分布式系统
报告期内,分布式系统收入分别为 8,544.83 万元、12,586.77 万元和 18,230.77
万元,2020、2021 年分别增长 47.30%、44.84%,呈快速增长态势。分布式系统
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
1)细分市场整体增长迅速。近年来专业视听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公安、武
警、军队、应急管理、司法、安防、能源、交通、城市综合管理、通信运营商、
媒体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成为提升信息传输及呈现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
综合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手段,细分市场扩容较快,产品渗透率增加。分布式产
品具备系统灵活、架构简单、扩展方便、稳定性好等优势,近些年逐渐被市场接
受和认可,成为各种大型、复杂项目实施的优选产品,行业规模增长迅速。
2)公司进入分布式专业视听领域较早,品牌知名度较高。近年来,在现代
大型指挥控制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多功能展览厅等领域,用户对音视频信息呈
现的清晰度和及时性、多地资源实时共享、多信号的自由切换以及个性化设计等
的要求越来越高,分布式技术逐渐被客户认可接受并广泛应用于专业视听领域。
公司是业内较早进行分布式综合管控、分布式 KVM 坐席协作的研发、推广并大
规模商用的厂家,分布式产品已经在全国各地建成多个标杆项目,具有较高的品
1-2-4-9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牌知名度,有利于公司开拓新客户,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
3)公司开发的 IP 分布式系统是目前专业视听行业的主流技术产品,具备 IP
产品开放互联、组网简单、使用方便等特点。公司自主研发的 ASE 计算机屏幕
编码技术实现了低带宽下视频(尤其是计算机视频)端到端无损画质的低延时传
输,是业内少有的同时实现低码率和高画质的图像应用技术,充分满足了专业视
听领域对高画质的需求,又因码率低可依托既有以太网管理本地、异地计算机,
从而实现大范围的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因为采用常见 H.264/265 编解码方式,和
安防视频、远程视频会议可实现无缝衔接,使得产品应用场景可整合的资源范围
更加广泛,应用更加灵活丰富。公司分布式系统产品解决了在异地多路信号互联
互通场景下对网络带宽要求太高的问题,在本地、局域、城域和广域网等诸多场
景中得到广泛应用,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快速增长。
②矩阵拼接类产品
报告期内,矩阵拼接类产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1,380.66 万元、1,167.10 万元和
1,373.09 万元,销售规模存在一定波动,其原因主要是部分终端项目规模较小、
功能要求相对简单、预算规模也不大,矩阵拼接产品即可满足其要求,因此这部
分销售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情况存在一定波动。
③中控系统
报告期内,中控系统收入金额分别为 1,372.86 万元、1,698.75 万元和 1,684.02
万元,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开发的中控系统通过与灯光、空调、显示终端等控制
模块交互,可以实现一键开关,也可通过 WIFI 连接 PC、平板等进行操控,还
可以与运维管理平台一起实现系统运行状态自动监测和告警。
(2)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
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 17,948.44 13,710.76 10,288.71
主营业务收入 23,484.68 16,378.75 12,196.42
1-2-4-9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76.43% 83.71% 84.3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4.36%、83.71%和 76.43%。公司毛
利率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
①产品技术含量高。公司毛利主要由分布式系统产品贡献,该产品不仅解决
了矩阵拼接结构下信息量传输与频率资源的矛盾,具备系统灵活、架构简单、扩
展方便的优势,同时因为采用 H.264/265 编解码方式,和安防视频、远程视频会
议可实现软件对接而无需额外新增硬件,使得用户的更多业务需求和业务场景得
以容易的实现。利用公司自主研发的 ASE 计算机屏幕编码技术,实现了低带宽
下视频(尤其是计算机视频)端到端无损画质的快速传输,进一步解决了其他高
码率 IP 分布式解决方案在异地多路信号互联互通场景下对网络带宽要求太高的
问题,在本地、局域、城域和广域网等诸多场景中得到广泛应用。公司分布式系
统结合了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附加值,因此其毛利率高于
一般视听产品毛利率水平。
②软件赋能硬件,提升产品价值。公司产品主要形态为嵌入式软件设备,硬
件是软件的载体,核心价值体现在电子电路的设计以及嵌入其中的软件控制程
序。公司将自主研发的程序代码烧录进芯片中,使产品实现视音频信号的接入采
集、传输交换、分析处理和调度呈现服务等各种个性化功能,实现了低带宽下视
频(尤其是计算机视频)端到端无损画质的快速传输。因此,嵌入软件赋能硬件
设备,提升了产品价值,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
③产品定制化和服务附加价值的影响。专业视听产品广泛运用于应急管理、
智慧城市、公安指挥、电力能源、轨道交通、司法监狱、气象三防等诸多领域,
各专业领域、各类型客户对于产品功能的需求差异较大,厂商需要根据现场应用
环境和接入设备的不同进行定制化方案设计,部分应用场景下需进行定制化功能
软件开发,故发行人具备一定的定价权。同时,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公司已形
成了一套完善的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全流程产品或方案服务体系,更好
支撑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落地、提升客户响应能力、增强用户体验,进一步增加了
产品的服务附加值。
1-2-4-9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④产品品牌知名度较高。经过在专业视听行业多年的探索,公司产品已广泛
应用于关乎国家安全和民生发展的指挥中心、会议室集群、监控中心、调度中心、
会商中心等业务场景,在应急管理、智慧城市、公安指挥、电力能源、轨道交通、
司法监狱、气象三防等领域打造了众多优质案例,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在这一过程
中也逐渐得到市场广泛认可,积累了大量忠实的客户,在国内专业视听领域拥有
较高的知名度,产生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1.42 7,294.19 4,074.85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853.29 16,908.20 12,357.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56.07 2,965.47 2,233.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27.40 -1,603.32 -4,974.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38 -40.00 1,286.7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4.64 -76.99 25.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18.24 5,573.89 411.91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074.85 万元、7,294.19 万
元和 8,611.42 万元,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增加
3,219.34 万元,增幅为 79.01%,主要是收入规模增长,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相应增加所致。
4、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及未来趋势的简要讨论与分析
近年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应用给各个产业引发了新一
轮信息化建设浪潮,专业视听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尤其是 2019 年和 2020
年,工信部联合其他部委先后发布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和《超高清视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0 版)》,超高清画质从信号采
集、信号处理、信号传输等多维度对专业视听行业在画质、时延等方面提出更高
要求,这也将进一步促进专业视听行业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此外,“十三五”
智慧城市总体规划、5G 网络的加速商用、人工智能的融合应用,都将在未来较
长的一段时间内支撑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公司依托以 ASE 计算机屏幕编码
1-2-4-9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技术为主的核心技术形成自身竞争优势,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应急管理、智慧城
市、公安指挥、电力能源、轨道交通、司法监狱、气象三防等领域,成为国内领
先的分布式视听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营销
能力以及智能化水平,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发展壮大,在巩固当前竞争优势
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且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多
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后一定期间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
存在下降的可能性。
(五)关于股利分配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初至股份公司成立之前,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前述期间内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执行。
股份公司成立之后至报告期末,根据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前述期间内股利分配政策的一般规定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
1-2-4-9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
册资本的 25%。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分红。
3、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六)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3 家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无参股公司及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纬视电子
纬视电子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 广州纬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 万元
实收资本 10 万元
广州市海珠区大干围路 38 号第 5 工业区 11 之 1 东梯三楼 358
注册地址
室(仅限办公)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广州市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批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零售;计算
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纬视电子主要从事 ODM 客户产品的研发与销售
主营业务的关系
纬视电子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1-2-4-9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878.15
净资产 806.55
净利润 50.93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司农审计。
2、魅视通信
魅视通信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 广州魅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 1633 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 8 号配套服
注册地址
务大楼 5 层 A505-214 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广州市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通用
经营范围 应用系统;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
设备制造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魅视通信系为投标相关地块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未来拟开展视频
主营业务的关系 通信业务。
魅视通信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16,942.99
净资产 16,665.01
净利润 -334.99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司农审计。
3、北京魅视
北京魅视基本情况如下表:
名称 北京魅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 万元
1-2-4-9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昌临 813 号 17 号楼 1 层 1002
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
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 北京魅视主要系为方便本地化经营而成立的公司,成立后便于公
主营业务的关系 司北京及华北区域销售工作的开展。
北京魅视最近一年的基本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总资产 82.69
净资产 -55.80
净利润 -97.82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司农审计。
1-2-4-9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用途
的决议,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1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 12,887.47 12,887.47
2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 35,798.42 22,793.1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878.48 7,878.48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62,564.37 49,559.05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
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若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
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
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先行投入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程序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环境影响评价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
智能分布式显控升 智能分布式显控 无需进行环境
1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为
级改造项目 升级改造项目 影响评价
2104-440111-04-05-605294
智能分布式产业升
2 级及总部办公中心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
分布式综合管控 无需进行环境
建设项目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为
平台创新中心 影响评价
2103-440111-04-01-834943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无需进行环境
4 补充流动资金 无需进行项目备案
影响评价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以及《广州市生态环境
局白云分局关于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相关环保手续问题的复函》,智能分布
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分布式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
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2-4-9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通过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产业政策、环
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和分析评估,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均已取得有权机关出具的投资项目备案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所需土
地已办妥产权证书,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随着国内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多媒体技术快速发展,专业视听系统的下
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展,现已涵盖公安、武警、军队、应急管理、司法、安防、能
源、交通、城市综合管理、通信运营商、媒体等行业领域。
1、公安
公安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维护者,需要处理大量突发紧急事件,在处理
事件的过程中,指挥中心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快速、实时地在行动人员间进
行数据及信息传递是保证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关键,因此,在公安系统进行信息
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为满足城市治安防控和管理的需要,国内已经推出了“天网工程”的建设,
即在关键区域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同时利用图像采集、传输、控制、显示等
技术将固定区域的实时监控信息传输到监控中心,对城市的综合治理、打击犯罪
等行动提供数据及影像支持。专业视听产品是“天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
推进“天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专业视听产品的需求也势必不断增大。
现代化的公安指挥是区别于早期公安指挥调度的工作模式,并以科技强警,
实现打造集“接警服务、监测预警、力量调集、作战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情
指联勤一体化合成作战的“智慧警务”平台,已成为当前数据时代现代城市公共
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趋势。据财政部数据显示,国家财政公安支出决算从 2015
年的 4,773.39 亿元增长至 2019 年的 8,007.08 亿元,年增长率维持在 10%以上。
同时,2015 至 2020 年公安部年度预算中,信息化建设支出持续增加,2016 年、
2017 年增速维持在 100%以上,2018 年至 2020 年的预算支出维持在高位水平,
2020 年达到 66,188.35 万元,公安部信息化建设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将带动专
1-2-4-9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业视听行业的快速发展。
2、军队
2019 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明确指出:“中
国特色军事变革取得重大进展,但机械化建设任务尚未完成,信息化水平亟待提
高”,“中国军队处于向信息化转型阶段,顺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推进中
国特色军事变革的任务艰巨繁重”,国防军队的信息化建设是未来的重点方向。
同时,2020 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加快军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
合发展的进程,同时聚力国防科技的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并加速战略性前沿性
颠覆技术的发展。由此推测,未来在国防军队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财政支出将继续
提升。
军队信息化建设也是国家强军战略的一部分,也是打赢现代信息化战争的关
键,军队指挥的信息化与专业视听产品的应用密不可分。通过多媒体通信技术来
进行战时指挥,能够提升指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是未来信息化战争的利器。
2010 年以来,中国国防支出逐年递增,从 2010 年的 5,333.37 亿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12,916.24 亿元,近几年国防支出的增长率虽趋于平缓,但仍保持 6%以上的
增速;其中,在国防支出的费用构成中,据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提交的国防费基本
数据显示,2010 至 2017 年装备费支出占国防支出的比重持续增加,且 2015 年
至 2017 年占比维持在 40%以上,中国对国防建设及军队装备的建设重视力度较
大。另外,与俄罗斯、美国、法国、英国等军事大国相比,中国国防支出力度仍
存在较大差距,未来国防支出存在较大上升空间。
3、应急管理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
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除了自然灾害领域外,社会安全、公共卫生、非自然类
事故等引起的突发事件也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能否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成为
城市经济发展势头走向良性轨道的重要条件。
应急产业是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提供专用
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应急产业快速兴起并不断发展,在突发事件应
1-2-4-10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对中发挥重要作用,国家对应急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了《关
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应急产业培育与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9 年)》、《“十三五”公共安全科技创
新专项规划》等政策,大力推进应急产业发展。
当前,城市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涉及的多个系统信息共享不足,“数据鸿沟”
仍然存在。各级政府对于城市应急联动能力的提升越来越重视,全国各大城市均
已建立应急联动系统。城市应急联动系统是指将公安、交通、通信、急救、电力、
水利、地震、人民防空、市政管理等政府部门纳入统一的指挥调度系统,是处理
城市特殊、突发、紧急事件,向公众提供社会紧急救助服务的信息系统。能够为
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警种之间的统一指挥,为快速反应、统一应急、联合行
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应急管理数字化,是深化向综合性减灾发展的关键,是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的
保障,通过信息化建设,构建更强的应急处置机制,应急管理市场将保持快速增
长。
4、能源
能源生产过程中,通过运用专业视听产品或方案实现环境及生产信息的可视
化、交互化,有助于资源的最大化调度使用和提高生产的安全性。特别是近年来,
多发的能源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社会对能源安全生产的关注使能源行业对生产监
控、应急指挥系统的需求愈加旺盛。此外,因分支机构布局较为分散、偏远,能
源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生产监控保障能力的应用需求逐步增加。
在电力方面,若将电网视为人体经络,调控中心则为电网的大脑中枢。电网
的安全稳定除需合理的电网结构及电源分布外,对电网源、网、荷、储、配各个
环节信息采集与监控的可视化调度、保障电网整体高效协调运行,对于电网安全、
稳定、经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专业视听产品实时对传输、变电、配电和调
度等环节进行监控和指挥,可保证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也可对线路抢修
和维护等方面给予实时反馈、支持,更好地维护电网的平稳运行。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10 年至 2020 年,中国能源年消费总量从
360,648.00 万吨标准煤增长至 498,000.00 万吨标准煤,增长 38.08%。未来,随着
1-2-4-10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深化,社会对能源的消耗量必将进一步提升,而专业视听
产品及解决方案在能源行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将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市场空
间将进一步扩容。
5、交通
城市交通发展事关城市健康发展,面对城市经济贸易和社会活动的日益繁
忙,城市客流、物流等交通量急剧攀升,这为交通管理和控制技术带来了新的挑
战,“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升中心城市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便成为现阶段城
市交通问题的核心。
铁路、公路运输能力除与里程数相关外,还与交通运输效率存在较大关系,
因此,合理调度是提升交通运输效率的关键,交通指挥调度中心在交通运输中将
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交通指挥调度中心的高效运营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通
信技术,专业视听产品可为交通指挥调度提供可视化的运营状况和数据反馈,有
助于大幅提高指挥调度的精准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能力。
2010 年-2020 年,中国铁路营业里程由 9.12 万公里增长至 14.63 万公里,公
路里程由 400.82 万公里增长至 519.81 万公里,铁路、公路运输能力得到显著提
升。未来,随着国内物流、快递业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交通运输能力的要求
将进一步提升,但随着人地矛盾的逐年加剧,单纯依靠延长里程数来增强交通运
输能力将面临较大挑战,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通过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将成为
增强交通运输能力的重要途径,专业视听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被释放。
在航空领域,2020 年民航航空国内航线里程提升至 559.76 万公里,较 2010
年度总航程增长 230.24%,年均复合增速为 12.69%,中国航空行业呈现强劲增
长态势。但这为空管指挥中心带来了巨大压力,提升指挥调度效率成为缓解空管
中心的指挥压力的重要抓手,可视化的专业视听系统将是一种较为高效的解决方
案。因此,航空行业的快速发展将为专业视听行业提供广阔的市场。
6、其他
除公安、武警、军队、应急管理、能源、交通等行业领域外,公司专业视听
系统和方案还广泛应用于司法、安防、城市综合管理、通信运营商、媒体等领域,
并在这些领域建成了多个典型案例,如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区城市运
1-2-4-10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行管理中心、上海联通运营指挥中心、“央视频”5G 新媒体平台等,这些领域的
进一步发展也将带动专业视听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1-2-4-103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较高的营业收入增速和毛利率不可持续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主营产品类别单一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3、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4、原材料采购成本增加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5、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的终端客户主要是公安、武警、军队、应急管理、司法、安防、能源、
交通、城市综合管理、通信运营商、媒体等,大多数属于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性
质,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其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具有严格的标准。随着公
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的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一
旦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公司市场声誉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生产经营场所租赁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场所部分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有部分租赁房产存在相关权
利人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权属瑕疵,具体情况详见
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之“(一)
主要固定资产”之“2、租赁物业”。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华已出
1-2-4-104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具承诺:“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魅视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物业发生相关产权纠纷、债
权债务纠纷、整体规划拆除、出卖或抵押、诉讼/仲裁、行政命令等情形,并导
致魅视科技无法继续正常使用该等房屋或遭受损失的,本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魅
视科技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赔偿和解、罚款、停产/停业、
寻找替代性场所以及搬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且本人自愿放弃向魅视科技
追偿的权利。”如因前述房屋的权属瑕疵导致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无效或提前
终止,短期内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7、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393.19 万元,同比增长 34.29%,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36.76 万元,同比增长 35.91%。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585.17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9,443.47 万元,业绩同比稳步增长。公司业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较小,主要是 2020 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疫情被有效控制。但目前全球范围内疫情
仍在持续,国内疫情存在反复的风险。如未来国内新冠疫情反复,将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境外,个别原材料也来源于境外,如果
全球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将对公司原材料供应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
响。
(二)创新及技术风险
1、研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详细内容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2、技术人员流失及人才缺失的风险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核心研发团队保持稳定,为产品技术的持续升级提供
保证。同时,公司在保持原有研发人员的基础上,广纳贤才,为公司储备了丰厚
的人才资源。但是,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同行业公司对优秀人才的争夺也
会日益激烈,公司存在因竞争导致人才流失的风险。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规模快速壮大,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也会增
大。公司不排除无法及时引进优秀人才,或者现有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1-2-4-105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220.37 万元、4,397.02 万元
和 6,822.7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26.38%、26.82%和 28.93%。尽管公司客户
信用良好,在报告期内未出现大额坏账,但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不能排
除未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的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按增值税税
率征收增值税后,享受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2020 年 2 月 19 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广东省 2019 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54
号),对 3,236 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司在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944008288,根据该复函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或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
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四)内控风险
1、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引发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规模迅速增长。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后,公司的规模还将进
一步扩大。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的人员数量、客户数量也随之增
长,公司的管理规模也相应扩大,管理的难度也相应增加。本次发行结束后,如
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迅速适应公司快速扩张的需求,不能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
的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将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1-2-4-106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方华直接持有公司 45.10%股份,并通过魅
视一期、魅视二期间接控制公司 10.00%股份,方华合计控制公司 55.10%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股的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是仍处于控股地位,实
际控制人仍能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
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施加不利影响。因此本公司存在大股东借助其控制地位从
而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按计划将投入智能分布式显控升级改造项目、智能分布式
产业升级及总部办公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
顺利进行将有利于公司提高产能、增强研发能力以及扩大公司产品知名度,给公
司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如果未来出现市场环境恶化,或者项目建设过程中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将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者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
产生预期收益,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从而导致每年
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也大幅上升。尽管在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时,公司已充分考虑折旧和摊销费用增加的运营成本,但是由于市场发展、宏观
经济、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不能快速产生效益以弥补
新增投资带来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公司短期内将面临因折旧和摊销增加而影响
盈利水平的风险。
2、本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时间,且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多
1-2-4-107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种因素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后一定期间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
存在下降的可能性,公司存在因本次发行导致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重大合同标准:结合
发行人实际经营情况,将报告期内单个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250
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
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交易合同确定为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销售合同
合同
序 签署 履行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金额 签署时间
号 主体 情况
(万元)
北京奥特维科技 分布式调度和图像综合 正在
1 发行人 850.00 2019.12.30
有限公司 管理平台系统 V1.9.5 等 履行
分布式 KVM 输入、输
中建新越建设工 出节点、中控主机、高 2021.03.25 正在
2 发行人 注 625.36
程有限公司 清视频会议录播主机、 2021.10.16 履行
彩色视频摄像机等
分布式坐席输出节点、
上海顺态建筑工 正在
3 发行人 分布式坐席输入节点、 400.50 2021.09.10
程科技有限公司 履行
座席控制系统主机等
云南东蒲科技有 分布式 4K 输出、输入 正在
4 发行人 388.80 2020.05.21
限公司 节点等 履行
南京联云智能系 分布式输入节点、分布 正在
5 发行人 350.00 2021.11.01
统有限公司 式坐席输入节点等 履行
分布式音视频控制软件
杭州稳石科技有 正在
6 发行人 V1.2、分布式坐席输出 297.80 2021.06.03
限公司 履行
单元等
北京奥特维科技 分布式调度和图像综合 正在
7 发行人 285.00 2021.02.01
有限公司 管理平台系统 V1.9.5 等 履行
四川省通信产业
服务有限公司凉 分布式坐席管理系统配 正在
8 发行人 284.00 2021.12.17
山彝族自治州分 套设备等 履行
公司
中通服公众信息
分布式 KVM 节点、分 正在
9 发行人 产业股份有限 270.00 2019.10.29
布式音视频控制软件等 履行
公司
注:发行人与中建新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6 日签署的合同为原合同补充
协议。
1-2-4-108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采购合同
合同
序 签署 履行
合同对方 合同标的 金额 签署时间
号 主体 情况
(万元)
高清视频会议录播主机、
广州市悦程信息科 彩色视频摄像机、话筒、 正在
1 发行人 515.13 2021.03.29
技有限公司 双代表接口器、小间距 履行
LED 屏幕等
深圳市德隆供应链 KVMZUS4V-2SFVC784 正在
2 发行人 419.50 2021.10.27
有限公司 1 芯片等 履行
3、借款合同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支行签订了
合约编号为“0360208803-2021 年(科技)字 00010 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为人民币 204.00 万元,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 12 个月,借款利率为合同生效
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 10bp。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支行签订了
合约编号为“0360208803-2021 年(科技)字 00014 号”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为人民币 7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 12 个月,借款利率为合同生效
日前一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 10bp。
4、其他重大合同
合同
序 签署 合同对方 履行
合同名称 合同主要内容 金额 签署时间
号 主体 名称 情况
(万元)
魅视 广东南方建设集 施工合同及 分布式综合管控平台创 2021.10.18 正在
1 515.00
通信 团有限公司 补充协议 新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2021.11.26 履行
分布式综合管控平台创
魅视 广东南方建设集 土石方专业 新中心项目工程范围内 正在
2 589.60 2021.11.12
通信 团有限公司 增补合同 的基坑石土方开挖外运 履行
回填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
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1-2-4-109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事诉讼
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作为一方
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
事诉讼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
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
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1-2-4-11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
经办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
发行人:广东魅视科技股
工业区三路 33 号德汇望岗 020-89301789 020-89301789-816 江柯
份有限公司
科技园 B 栋 5 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010-85127883 010-85127940 李运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区浦明路 8 号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 聂明、方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 010-58785588 010-57585566
律师事务所 海燕
东楼 17-18 层
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司农 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
连声柱、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中惠壁珑湾自编 12 幢 2514 020-39391992 020-39391992
王娟
合伙) 房
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林时钊、
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 0755-88832456 0755-25132275
2019 号东乐大厦 1008 室 蔡韵仪
有限公司
验资复核机构:广东司农 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
连声柱、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中惠壁珑湾自编 12 幢 2514 020-39391992 020-39391992
王娟
合伙) 房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深圳分公司 易所广场 25 楼
收款银行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0755-88668888 0755-82083164
圳证券交易所 2012 号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询价日期 2022 年 7 月 22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 年 7 月 27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2 年 7 月 28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2 年 8 月 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4-111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于
下列地点查询相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工业区三路 33 号德汇望岗科技园 B 栋
5楼
联系人:江柯
联系电话:020-89301789、020-89301789-816(传真)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联系人:李运
联系电话:010-85127883、010-85127940(传真)
1-2-4-112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113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