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
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
决定。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1,43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均为发行人公开发行的新股,
发行股数
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0年9月4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5,735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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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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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需特别关注下列
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3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1,435 万股,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735 万股。本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华文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
份。
(2)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股东徐基平,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范一义承
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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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公司股东金通安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4、公司股东众润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
5、公司股东国元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6、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储艳新、徐霞云、汪民富、王天
义、吴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
过众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
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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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该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
价,本人通过众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陈清云、汪洋、叶见俭、杨曙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
众润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
股份。
(2)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文亮承诺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人将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作出的有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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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经济状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择机进行适当的增
持或减持。
(2)在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
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公司的股票实施
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①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届时持股数量的 10%;②所持公司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3-24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届时持股数量的
15%;③本人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生除
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3)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
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
减持原因。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
上缴公司。
2、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
(1)徐基平持有发行人 922.2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21.45%;范一
义持有发行人 736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7.12%,其承诺如下:
①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将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
整)。
②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本人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
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
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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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④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
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
缴公司。
(2)金通安益持有发行人 40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9.30%,其承
诺如下:
①本合伙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华业香料股份,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
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②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③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
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3)众润投资持有发行人 32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7.44%,其承
诺如下:
①本合伙企业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
不超过届时持股数量的 50%;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3-24 个月内,减持
股份总数将不受限制;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
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②本合伙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
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本合伙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
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③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
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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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元创投持有发行人 300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6.98%,其承
诺如下:
①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华业香料股份,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20%(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
价格作相应调整)。
②若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5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
除外。
③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
益上缴公司。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具体
为:
(一)增持及回购股份以稳定股价的措施
1、在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
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
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
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非控
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
务”,义务人同时满足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的多项条件时,仅
履行一次增持义务)。
(1)控股股东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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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
份总数的 2%。
(2)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
的,则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
份回购计划,如有,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
息,且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如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
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
务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
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触发增持义务后的 30+N 个交易日内)或前
述股份增持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易日
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股份增持
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后的 10+N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并
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
2、在履行完毕上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
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
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
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1)、(2)、(3)
的顺序自动产生。
3、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
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二)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1、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公司
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
2、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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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惩罚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
则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乘
以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下同)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
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
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
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
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
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
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因
主观原因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应将与其履行增持
义务相应金额的工资薪酬(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予以截留代其履行增持义务
(从控股股东领取薪酬的董事,由控股股东截留履行增持义务相应金额的工资
薪酬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
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
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规则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
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
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
措施稳定股价。
(四)其他说明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照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了履行《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相关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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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
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
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将按如下方式
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
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回购计划
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公司回购股份应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回购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
2、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华文亮承诺: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
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
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
响的,则将按如下方式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1)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
形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供包括购回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
间等购回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
形之日起 6 个月内(以下简称“窗口期”)完成购回。对于公司股东已转让的限
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购回底价相应进行调整。除非交易对方在窗口期内不接受要
约,否则本人将购回已转让全部限售股份。
(3)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有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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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国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申报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按照有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
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4、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所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
义务的除外。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所真实意思表示,本所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
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资产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需要提
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本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①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建设,强化产品
销售管理,在合理保证销售利润率水平的前提下,努力扩大销售规模,增加销
售利润;
②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并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
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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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将实行科学严格的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采购、生
产、质控等环节的管理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提升利润空间。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收入水
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
性,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
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前,为把握市场机会以及满
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股东回报。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项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
分红政策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充
分维护上市后公司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现金分红等资产收益权利,提升公司未
来回报能力。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
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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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若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
任,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
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
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公司完全消
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期间内,公司将不得公
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自公司未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
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
贴。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华文亮承诺:如若本人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本
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
不利影响之日(如适用);本人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
前,本人将不得接受公司的分红。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完全且有效的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
务或责任,则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事项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投资者提出可以保障中小
投资者权益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根据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
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对公
司或投资者予以赔偿;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
影响之前,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酬或津贴,不以任何形式接
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酬或津贴。
七、滚存利润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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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全部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
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分红比例的规定: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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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5、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
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7、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
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如果该事项对当
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0、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
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
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11、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
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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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
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
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
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
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
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
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之外,公司还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上市后三年
的利润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所作出的具体分红回报计划等情况,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分
配政策”相关内容。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核查意见
对于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进行披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因素;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分析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和“十二、
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八)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主
要因素分析”。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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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香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正辛醇、正己醇、正庚醇等脂肪醇和丙烯
酸、丙烯酸甲酯等化工原材料。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生产耗用的
脂肪醇和丙烯酸、丙烯酸甲酯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77.03%、70.96%和
71.95%。虽然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但
由于化工原材料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
动频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和产品市场价格的稳定,进
而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合成香料生产过程涉及化学反应,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公司自设立以来重视环境保护建设,大力发展循环
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前述污染物排放进
行了有效治理,使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日益严格以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
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环境污染治
理成本,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影响收益水平。安徽省人民政府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
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进行燃煤锅炉改造,公司于 2019 年 8 月下
旬停产实施改造,相关改造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经营
业绩出现下滑。
(三)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发展迅速,已发展成为一个完全竞争性的行
业,并融入到世界香料香精市场中。目前,国内香料香精生产企业众多,已涌
现出广东、上海、浙江、安徽等香料香精工业较为发达、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
产业集群地。与此同时,随着众多国际知名香料香精生产企业纷纷在中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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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国内香料香精市场已逐渐形成国内市场国际化的竞争格局。面对激烈的
市场竞争,公司如不能尽快提升研发能力,扩大产能,提高品牌知名度,保持
和加强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合成香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
爆和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且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可
能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风险。针对生产安
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公司设置了安全环保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和检查制度,推行安全标准化创建,提升本质安全化水平,加强了安全风险
的管控和安全事故的防范。
(五)募投项目产能扩大引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为
公司现有主要品种的扩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
展,累积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并拥有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能够为本次募投项
目的产品销售提供较好支撑,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扩产幅度较大,项目建
成并达产后,公司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年生产能力增长较大。尽管公司产
能扩张建立在对市场、技术及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
上,但仍可能出现产能扩张后,由于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可预测
性因素变动,以及公司销售渠道、营销网络无法形成有力支撑而导致的新增产
品销售风险。
(六)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美国市场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47%、22.73%和 15.98%,美国市场是公司的重要销售市场
之一。
虽然公司产品一直不在美国加征关税所涉商品名单之列,但是 2019 年以来
部分美国客户对关税加征不确定性逐渐敏感,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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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美国市场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度减少 2,416.51 万元,美国市场销售占
比较 2018 年度下降 6.75%。
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继续扩大加征关税的范围、进一步提高
加征关税的税率,或者前述情形长期存在,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美国市场销售
额,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七)业绩波动风险
报 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分别为 21,779.38 万元、25,809.23 万元 和
21,481.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199.37 万元、5,621.62 万元和 4,059.02 万元。由于香料香精行业属于完全竞
争的市场,国际贸易环境、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都会对公司业务经
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八)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
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和严重疫情,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
给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的发生非公司所能预
测,可能会形成停工损失,甚至影响市场信心和宏观经济环境,从而对公司的
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影响。
2020 年 1 月新冠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疫情爆发初期,由于疫情管控需要,公司延迟了复工时间。因隔离措施、交通
管制等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
到了一定程度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全球疫情依然十分严
峻。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如果国外疫情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公司全年经
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的影响。
(九)境外销售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68.98%、
74.31%和 72.73。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主要市场,经过多年的海外市场拓
展,公司产品远销新加坡、美国、欧盟、瑞士、印度等地区,与世界主要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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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地区的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但由于境外市
场存在政治、经济、贸易政策、汇率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境外业务,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十、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及业绩预告实现
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产品产量分别为 3,424.30 吨、
3,927.57 吨和 3,066.31 吨,产品销量分别为 3,444.79 吨、3,673.86 吨和
3,280.94 吨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21,577.82 万 元 、 25,559.36 万 元 和
21,235.78 万元,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分别为 3,199.37 万元、5,621.62 万元和 4,059.02 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公司各项经营成果有所增长;2019 年度,受燃煤锅炉改造、中美贸易
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产销量较有所下降,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
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净利润有所下降。
(二)简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8,459.42 34,367.66 24,713.93
负债合计 13,336.90 12,441.93 8,286.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22.52 21,925.73 16,427.72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1,481.48 25,809.23 21,779.38
净利润 4,576.19 6,397.92 3,678.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059.02 5,621.62 3,199.37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6,136.52 6,018.60 3,237.78
(三)业绩预告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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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随着公司 2019 年 10 月底燃煤锅炉改造结束并恢复生产,产销量逐渐恢复,
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 2.11 亿元,较 2018 年度下降 18.16%,预计
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37 亿元,较 2018 年度
下降 33.97%。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0]000635 号),公司 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1,481.48 万元,较 2018 年
度下降 16.7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59.02
万元,较 2018 年度下降 27.80%,业绩下滑幅度较 2019 年 1-6 月收窄,业绩出
现好转。
随着公司燃煤锅炉改造结束并恢复生产,合肥工厂 1800 吨桃醛生产线已试
生产并将释放产能,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财
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相关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部分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公司 2020 年 1-6 月的相
关财务报表业经审阅。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原材
料的采购情况、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收政策以及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 年 1-9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1.68 亿元,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8.93%;
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37 亿元,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12.51%;预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0.31 亿元,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4.72%。前述业绩情况系公司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
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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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概况 ....................................................................................................1
发行人声明 ................................................................................................2
重大事项提示 ............................................................................................3
一、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3
二、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 8
三、股份回购的承诺 ............................................... 11
四、有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 11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12
六、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14
七、滚存利润分配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14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核查意见 ..................... 17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17
十、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及业绩预告实现情况 ............. 21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22
第一节 释 义 ..........................................................................................28
第二节 概 览 ..........................................................................................33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情况 ............................... 33
二、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5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35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
情况 ............................................................. 36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7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7
八、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用途 ......................................... 37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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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9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 40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 4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4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3
一、经营风险 ..................................................... 43
二、创新风险 ..................................................... 46
三、技术风险 ..................................................... 46
四、内控风险 ..................................................... 47
五、财务风险 ..................................................... 48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 50
七、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险 ............... 5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5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52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52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56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8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6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 65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签定的协议 ..... 73
十一、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 73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74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75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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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本次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7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 78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 8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97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29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39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43
六、发行人主要技术及研发情况 .................................... 151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 157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 157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161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
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 161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 168
三、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168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估情况 ...................................... 168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168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69
七、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度安排及报告期内的执
行情况 .......................................................... 169
八、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71
九、同业竞争情况 ................................................ 173
十、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74
十一、关联交易 .................................................. 17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81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 181
二、审计意见 ....................................................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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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92
四、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193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相关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 194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97
八、非经常性损益 ................................................ 245
九、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适用的税费情况 .......................... 246
十、分部信息 .................................................... 247
十一、财务指标 .................................................. 248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 250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 284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98
十五、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
项 .............................................................. 313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13
十七、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314
十八、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14
十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 .......... 31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318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18
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31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 32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322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 33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分析 .............................. 340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42
八、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 343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349
一、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 349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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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 356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356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357
一、重要合同 .................................................... 357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6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69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 369
第十二节 声 明 ....................................................................................370
第十三节 附 件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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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一般释义
华业香料、发行人、公司、
指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份公司
华业有限 指 安徽华业香料有限公司
华业化工 指 安徽华业化工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华文亮
实际控制人 指 华文亮
金通安益 指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国元创投 指 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众润投资 指 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业纺织 指 安徽华业纺织有限公司
华业地产 指 安徽潜山县华业地产有限公司
合肥华业 指 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
潜山江淮村镇银行 指 安徽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 年,国
卫计委 指
务院将卫计委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3 年,国务院将卫生部的职责、
卫生部 指 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质监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8 年,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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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院将国家质检总监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
国家标准委 指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香化协会 指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保荐人、保荐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主承销商
天禾律师事务所、发行人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大华会计师事
申报会计师 指
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435 万股
本次发行 指
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本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制定的公司章程,自发行人在深交所
上市之日起实施
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专业术语释义
香料,是一种能被嗅觉嗅出香气或味觉尝出香味的物质,是
香料 指
配制香精的原料
香精 指 由香料和相应辅料构成的具有特定香气或香味的混合物
加香 指 在产品中添加相应的香精以改善、矫正气味和味道
以植物、动物或微生物为原料,经物理方法、酶法、微生物
天然香料 指
法或经传统的食品工艺法加工所得的香料
通过化学合成方式形成的化学结构明确的具有香味特性的
合成香料 指
物质
生物技术 指 微生物发酵、酶催化、梅拉德反应等
能增加菜肴的色、香、味,促进食欲,有益于人体健康的辅
调味品 指
助食品
内酯 指 指在同一分子中既含有羧基,又含有羟基,二者脱水生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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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机物,本报告中的内酯特指具有内酯结构的香料物质
γ-取代的 γ-羟基酸形成的内酯,不做特殊说明的情况下,
丙位内酯 指
特指具有丙位内酯结构的一类香料物质
δ-取代的 δ-羟基酸形成的内酯,不做特殊说明的情况下,
丁位内酯 指
特指具有丁位内酯结构的一类香料物质
γ-内酯 指 等同丙位内酯
δ-内酯 指 等同丁位内酯
γ-十一内酯,化学名称:5-庚基-二氢-2(3H)-呋喃酮。可
丙位十一内酯 指
用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桃醛 指 丙位十一内酯的俗称,又俗称十四醛
γ-壬内酯,化学名称:5-戊基-二氢-2(3H)-呋喃酮。可用
丙位壬内酯 指
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椰子醛 指 丙位壬内酯的俗称,又俗称为十八醛
γ-癸内酯,化学名称:5-己基-二氢-2(3H)-呋喃酮。可用
丙位癸内酯 指
于食用香精、日化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γ-己内酯,化学名称:5-乙基-二氢-2(3H)-呋喃酮。可用
丙位己内酯 指
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γ-庚内酯,化学名称:5-丙基-二氢-2(3H)-呋喃酮。可用
丙位庚内酯 指
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γ-辛内酯,化学名称:5-丁基-二氢-2(3H)-呋喃酮。可用
丙位辛内酯 指
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γ-十二内酯,化学名称:5-辛基-二氢-2(3H)-呋喃酮。可
丙位十二内酯 指
用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γ-戊内酯,化学名称:5-甲基-二氢-2(3H)-呋喃酮。可用
丙位戊内酯 指
于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δ-癸内酯,化学名称:6-戊基-四氢-2-吡喃酮。可用于食
丁位癸内酯 指
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δ-十二内酯,化学名称:6-庚基-四氢-2-吡喃酮。可用于
丁位十二内酯 指
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δ-辛内酯,化学名称:6-丙基-四氢-2-吡喃酮。可用于食
丁位辛内酯 指
品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δ-十一内酯,化学名称:6-己基-四氢-2-吡喃酮。可用于
丁位十一内酯 指
食品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δ-十四内酯,化学名称:6-壬基-四氢-2-吡喃酮。可用于
丁位十四内酯 指
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
合成 指 化工产品生产的反应过程
蒸馏 指 化工产品分离的单元操作
精分 指 沸点相近的液体化合物的分离提纯的化工单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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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两个或多个有机化合物,通过反应形成一个新的较大分子,
缩合 指
或同一分子发生分子内的反应形成新分子的反应过程
加氢 指 氢与其他化合物相互作用的反应过程
氧化 指 有机物在反应时引入氧或脱去氢的反应过程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即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采用一种可编程的存储器,在其内部存储执行逻辑运算、顺
PLC 指
序控制、定时、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的指令,通过数字式
或模拟式输入输出来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设备或生产过程
Distributed Control System,即集散控制系统。采用控制
DCS 指 分散、操作和管理集中的基本设计思想,采用多层分级、合
作自治的结构形式。
Safety Instrumented System,即安全仪表系统。一种由传
感器、逻辑控制器以及最终元件的组合组成,能实现一个或
SIS 指 多个安全功能的系统,主要为工厂控制系统中的报警和连锁
部分,对控制系统中检测的结果实施报警动作或调节或停机
控制,是工厂企业自动控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香气 指 香料产品的嗅觉特征
香味 指 香料产品的味觉特征
香气整理 指 香料产品生产过程中去除杂气、杂味的单元操作
GC 指 Gas Chromatography,气相色谱检测的缩写
折光指数 指 化工产品的一种物理指标,也称为折射率或折光率
化工产品的一种物理指标,表示中和 1 克化学物质所需的氢
酸值 指
氧化钾(KOH)的毫克数
三废 指 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总称
符合犹太教规的、清洁的、可食的,泛指与犹太饮食相关的
Kosher 认证 指
产品
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REACH 指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
并于 200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即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FDA 指
局
Flavor Extract Manufacturers’Association,即美国食
FEMA 指
品香料和萃取物制造者协会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即
JECFA 指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
委员会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the Flavor Industry,
IOFI 指
即国际食用香料工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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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 指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Internatioal Fragrance Association,即国际香料工业协
IFRA 指
会
TFA 指 Thai Fatty Alcohols Co. Ltd.,即泰国脂肪醇有限公司
注:本招股意向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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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002 年 7 月 12 日(2011
发行人名称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年 12 月 28 日整体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基平
1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 舒州大 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 安庆 市潜山 市舒
注册地址
道 42 号 址 州大道 42 号
控股股东 华文亮 实际控制人 华文亮
在其他交易场所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行业分类 (申请)挂牌或 无
业
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如有)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合伙)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 1,435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2%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1,435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2%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无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无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735 万股
1
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批复》(民函[2018]104 号)以及《安徽省人
民政府关于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通知》(皖政秘[2018]153 号),2018 年 8 月 28 日起,潜山县撤
县改市,各级机构整体更名为潜山市工作机构,原核发的证照在证照有效期内或规定年检时间前继续有
效。因此,本招股意向书中潜山市和潜山县指同一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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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84 元 发行前每股收益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
发行市净率 【】倍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
发行方式 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
件且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
发行对象 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已开立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户且持
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无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承销费用:2,360.00 万元
保荐费用:220.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660.38 万元
律师费用:660.38 万元
评估费用:9.43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信息披露费:443.4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60.85 万元(暂未考虑印花税,
印花税按照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5%计算)
费用合计:4,414.44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相关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0 年 9 月 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0 年 9 月 3 日
申购日期 2020 年 9 月 4 日
缴款日期 2020 年 9 月 8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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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38,459.42 34,367.66 24,713.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5,122.52 21,925.73 16,427.72
权益(万元)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88 19.95 28.10
(%)
营业收入(万元) 21,481.48 25,809.23 21,779.38
净利润(万元) 4,576.19 6,397.92 3,678.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576.19 6,397.92 3,678.89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059.02 5,621.62 3,199.37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06 1.49 0.86
稀释每股收益(元) 1.06 1.49 0.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9.82 33.74 24.35
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136.52 6,018.60 3,237.78
流量净额(万元)
现金分红(万元) 1,500.00 1,000.00 1,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3.75 3.61 3.50
的比例(%)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丙位内酯系列和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是
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产销量最多、系列产品配套齐全的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生产企业。内酯类香料是最为重要、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类香料,具有很高的安
全性,性质稳定,香气成分重要,在香精配方中被大量应用,被广泛地应用于
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
(二)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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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通过生产香料产品并向客户销售获取利润,具体包括:公司主要采
用“以销定产”组织生产;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及时组织采购;
公司根据香料产品特点和行业惯例,向客户销售的模式有两种:直销和经销,公
司将直销作为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也选取行业内具有丰富客户、市场资源的贸
易商进行合作。
(三)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生产的“ ”牌合成香料产品市场知名度高。目前,公司 70%以上的
产品出口国外,与包括宝洁( )、芬美意( )、国际香料
( )、奇华顿( )和曼氏( )等在内的国际知名公司建立
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公司多年的经营管理成效,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广泛认可。公司为中国香
化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 2017 年度“中国轻工业香
料行业十强企业”评选中,公司位列第七名。根据中国香化协会出具的《证明》
(香化协字[2020]2 号),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在我国香精
香料行业的细分行业内酯系列香料行业中,产品销售额和销售量均排名第一。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
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专业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一方面,香料香精兼
具技术性和艺术性双重要求,行业技术创新快,另一方面,我国香料香精行业整
体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同行业水平,特别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
都需要公司具备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及时研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要的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才能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技术,使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
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含量、香气、物耗、能耗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通过技
术研究、工艺绿色化改造、副产物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集成创新实现了“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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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新工艺”,进一步提升了内酯类香料的市场竞争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
有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已拥有 12 项发明专利,35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多项
非专利核心技术。在现有成熟工艺的基础上,公司研发脱醇-闪蒸连续化生产工
艺,已在合肥工厂募投项目一期 1800 吨桃醛生产线中实施,该工艺的应用使产
品质量更加稳定,并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此外,公司正在研发新型催化剂用于丙
位内酯的合成工艺,已进入中试阶段,该工艺能大幅降低能耗,同时大幅减少“三
废”排放,将引领丙位内酯香料的工艺技术变革。公司还积极研发新品种,丰富
公司产品结构。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对生产模式进行创新,潜山工厂全生产过程采用 PLC+
工控计算机控制,实现装置自动化、车间密闭化和物料管道化,生产过程安全可
控;新建的合肥工厂生产全过程采用 DCS 系统和 SIS 系统控制,实现生产自动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香料香精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过持
续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具体上市标准 是否符合 发行人指标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 发行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是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计净利润为 9,680.64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司选择
上市规则规定的第一套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分别为 5,621.62 万元和 4,059.02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 9,680.64
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第一
套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公司治理方面无特殊安排。
八、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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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件
号 (万元) 额(万元)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 合肥市发改委
1 16,755.36 16,755.36
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发改备[2016]42 号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潜山市发改委
2 4,000.00 4,000.00
建设项目 潜发改许可[2019]12 号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00.00 2,500.00 -
4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
合 计 27,755.36 27,755.36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关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
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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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1,43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2%。本次公
发行股数:
开发行股票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735 万股
发行价格: 【】元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发行后每
发行市盈率: 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84 元(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发行方式: 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采用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规定条件且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参与网
发行对象: 下询价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及已开立证券交易
所股票交易账户且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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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费用:2,360.00 万元
保荐费用:220.00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660.38 万元
律师费用:660.38 万元
评估费用:9.43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概算: 信息披露费:443.40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60.85 万元(暂未考虑
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5%计算)
费用合计:4,414.44 万元(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
税金额。相关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1、 发行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基平
住 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
邮 编: 246300
电 话: 0556-8927299
传 真: 0556-8968996
联 系 人: 徐霞云、王伟
2、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住 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邮 编: 230001
电 话: 0551-62207998
传 真: 0551-62207967
保荐代表人: 徐燕、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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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 朱亮亮
陈超、王志、叶玉平、张铭、王徽俊、何应成、
项目组成员:
詹凌颖
3、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卢贤榕
安徽省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东楼16
住 所:
层
邮 编: 230041
电 话: 0551-62642792
传 真: 0551-62620450
经 办 律 师: 吴波、常爱民、荣慈竹
4、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梁春
住 所: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十六号院7号楼12层
邮 编: 100039
电 话: 010-58350001
传 真: 010-58350006
签字会计师: 吕勇军、吴琳
5、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青华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层A座
住 所:
13层
邮 编: 100027
电 话: 010-58383636
传 真: 010-65547182
签字评估师: 郭鹏飞、冯道祥
6、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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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
住 所:
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电 话: 0755-21899999
传 真: 0755-21899000
7、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户 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1302010129027337785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四牌楼支行
8、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 话: 0755-88668888
传 真: 0755-82083295
三、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的
参股公司国元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8%。除此之外,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1、初步询价日期:2020 年 9 月 1 日
2、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0 年 9 月 3 日
3、申购日期:2020 年 9 月 4 日
4、缴款日期:2020 年 9 月 8 日
5、股票上市日期: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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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它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
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香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正辛醇、正己醇、正庚醇等脂肪醇和丙烯
酸、丙烯酸甲酯等化工原材料。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生产耗用的
脂肪醇和丙烯酸、丙烯酸甲酯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77.03%、70.96%和
71.95%。虽然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带
来的风险,但由于化工原材料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变化、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
影响,价格波动频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和产品市场价
格的稳定,进而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合成香料生产过程涉及化学反应,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等污染性排放物和噪声。公司自设立以来重视环境保护建设,大力发展循环
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前述污染物排放进
行了有效治理,使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随着国家对环保的要求日益严格以及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
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高环保标准、增加环境污染治
理力度,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相应提高,影响收益水平。安徽省人民政
府于 2018 年 9 月发布了《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
件,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进行燃煤锅炉改造,公司于 2019 年 8
月下旬停产实施改造,相关改造事项对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经营业绩出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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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中国香料香精行业发展迅速,已发展成为一个完全竞争性的行
业,并融入到世界香料香精市场中。目前,国内香料香精生产企业众多,已涌
现出广东、上海、浙江、安徽等香料香精工业较为发达、生产企业较为集中的
产业集群地。与此同时,随着众多国际知名香料香精生产企业纷纷在中国投资
建厂,国内香料香精市场已逐渐形成国内市场国际化的竞争格局。面对激烈的
市场竞争,公司如不能尽快提升研发能力,扩大产能,提高品牌知名度,保持
和加强竞争优势,将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合成香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部分原材料为易燃、易
爆和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且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工艺,对操作要求较高,可
能存在因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风险。针对生产安
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公司设置了安全环保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
系和检查制度,推行安全标准化创建,提升本质安全化水平,加强了安全风险
的管控和安全事故的防范。
(五)募投项目产能扩大引致的市场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为
公司现有主要品种的扩产,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时,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
展,累积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并拥有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能够为本次募投项
目的产品销售提供较好支撑,但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扩产幅度较大,项目建
成并达产后,公司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年生产能力增长较大。尽管公司产
能扩张建立在对市场、技术及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基础之
上,但仍可能出现产能扩张后,由于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可预测
性因素变动,以及公司销售渠道、营销网络无法形成有力支撑而导致的新增产
品销售风险。
(六)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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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美国市场销售额占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47%、22.73%和 15.98%,美国市场是公司的重要销售市场
之一。
虽然公司产品一直不在美国加征关税所涉商品名单之列,但是 2019 年以来
部分美国客户对关税加征不确定性逐渐敏感,减少对公司产品采购,导致公司
2019 年度美国市场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度减少 2,416.51 万元,美国市场销售占
比较 2018 年度下降 6.75%。
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美国继续扩大加征关税的范围、进一步提高
加征关税的税率,或者前述情形长期存在,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美国市场销售
额,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七)业绩波动风险
报 告 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分别为 21,779.38 万元、25,809.23 万元 和
21,481.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199.37 万元、5,621.62 万元和 4,059.02 万元。由于香料香精行业属于完全竞
争的市场,国际贸易环境、国家环保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都会对公司业务经
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八)境外销售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68.98%、
74.31%和 72.73。境外市场是公司销售的主要市场,经过多年的海外市场拓
展,公司产品远销新加坡、美国、欧盟、瑞士、印度等地区,与世界主要国家
或地区的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但由于境外市
场存在政治、经济、贸易政策、汇率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境外业务,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九)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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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41%、53.71%和 57.65%,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
险。一旦有客户因生产经营出现波动或其他原因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可
能会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十)生产经营所需资质证书续期的风险
公司从事食用香料的生产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从事产品出口须取
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和海关报关单位
注册登记证书。前述资质证书有一定的有效期或具有一定的存续条件。有效期
满,公司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重新评估,方可延续公司获得的相
关资质证书。若公司无法在登记的有效期届满前获得续期登记或许可,或公司
不再具备存续条件,公司将不能够继续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创新风险
公司一直专注于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饲料、烟草等行业。一方
面,香料香精兼具技术性和艺术性双重要求,行业技术创新快;另一方面,我
国香料香精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若公司不能持续进行科
技创新,将可能对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产品及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研发实力。公司
生产的“ ”牌合成香料知名度高,赢得了国际及国内众多下游香精制造企业
的广泛认可。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761.44
万元、931.50 万元和 804.6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0%、3.61%和
3.75%。虽然公司在合成香料技术研发方面具备较强的实力,并与专业院校和科
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但随着公司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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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将会对公司产品提出更多、更高的技术要求,如公司不能准确把握产品的市
场发展趋势,及时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保持充足的技术储备,或者
科研与生产不能同步跟进、满足市场的要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受到影响。
(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和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在多年生产和研发中积累了大量的研发成果、技术、配方和工艺等秘密,
拥有了主要内酯系列合成香料产品的专有生产工艺技术,并获得 12 项发明专
利,35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注重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为其提供良好的薪酬福利、增加培训机
会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了保护核心技术和专有工艺等,公司建立了严格
的技术保密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规定了上述人员对
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发生因技术泄密所导致的经营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激励机制及约束机制未能不断完善,可能出现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主要技术泄密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影响,
使得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华文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72%的股份,并通过持有众润投资间接控制公
司 7.44%的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5.16%的表决权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华文亮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但
作为实际控制人,其行为能够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项的决策。
报告期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发行
后,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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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营决策、人事、财务及其他管理等方面进行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从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二)内部管理不能及时满足业务规模扩大的风险
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业务规模、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经营业绩有较大提
升,主要管理层人员经过十余年的经营历练,已经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
的项目运营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管理保障。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成
功,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大幅提高,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将在资源
整合、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内部控制以及各部门的工作协调性、连续性等方
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调整并建
立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选任或增加适当的管理等人员,进一步提高经营
管理水平,强化经营管理风险的预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建设和运营带来的快速扩张将使公司面临管理风险。
五、财务风险
(一)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分别以房产、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等抵
押办理融资业务,公司累计签订最高额抵押额合同余额 7,769.00 万元(资产抵
押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和“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资产质量分
析”之“(三)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偿还银行融资金额,
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外销规模较大且报告期内持续增长,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直接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 14,884.32 万元、18,993.42 万元和
15,444.06 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68.98%、74.31%和 72.73%。公司
出口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报告期内,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波动较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因为汇率波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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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42 万元、-342.78 万元和-42.84 万元。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汇率波
动可能进一步增大,而公司外销规模可能继续发展,公司也将面临因汇率波动
而扩大汇兑损益的风险。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19,400.11 万元,较
合肥新厂区建成前 2018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增加 0.71 倍,由此,公司每年将新增
折旧费约 1,180.91 万元,较 2018 年度计提的折旧费增加 0.91 倍。
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但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投产或投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抵
减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而新增的折旧费,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大幅增加而导
致短期内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本公司按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21.17%、
29.65%和 17.58%。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但是投
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期和逐步达产期,募集资金新建项目难以在短期内
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
下降的风险。
(五)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变化的风险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公
司自 2009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复审,目前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颁发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证书编号 GR201834001646,有效期为三年。根
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税率。
同时,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产
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为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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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三年有效期期满
后,需要再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如果届时不能通过审定或复审,公
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税后利润将受到一定影
响;未来如果国家取消或降低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比例,亦将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后,如果发行股份认购不足导致网下投资者申购数
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将中止发行。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
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需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才可以重新启动发行。若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完
成发行,公司将面临股票发行失败的风险。
七、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经营风
险
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和严重疫情,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甚至
给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的发生非公司所能预
测,可能会形成停工损失,甚至影响市场信心和宏观经济环境,从而对公司的业
务经营、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的实施造成影响。
2020 年 1 月新冠疫情爆发,致使全国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疫情爆发初期,由于疫情管控需要,公司延迟了复工时间。因隔离措施、交通
管制等疫情管控措施的影响,发行人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均受
到了一定程度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全球疫情依然十分严
峻。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如果国外疫情得不到有效遏制,将对公司全年经
营带来一定不确定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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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Hyea Aromas Co., Ltd.
注册资本: 4,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徐基平
成立日期: 2002 年 7 月 12 日
公司住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
邮政编码: 246300
电 话: 0556-8927299
传 真: 0556-8968996
电子邮箱: info@anhuihuaye.com
网 站: www.anhuihuaye.com
香精、香料、油田助剂、炼油助剂、金属加工助剂、纺织
经营范围: 助剂、水处理剂、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开发、
生产、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
董事会办公室
资者关系的部门:
负责人: 徐霞云
联系电话: 0556-892729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本公司由华业化工(2002 年 10 月由华业有限更名而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经 2011 年 12 月 13 日华业化工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 201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创
立大会审议批准,由华业化工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华业化工截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6,970,937.56 元,按 1:0.7021 的比例折为 4,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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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将华业化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2 月 14 日,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00039 号)
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201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
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文亮 1,876.80 46.92
2 徐基平 1,067.20 26.68
3 范一义 736.00 18.40
4 众润投资 320.00 8.00
合 计 4,000.00 100.00
(二)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华业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2 日,由华文亮、徐基平、范一义共同出资设
立,并在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号为 3408242318268,注册资
本为 200.00 万元。
华业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文亮 102.00 51.00
2 徐基平 58.00 29.00
3 范一义 40.00 20.00
合 计 200.00 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和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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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储艳新等
华文亮 徐基平 范一义 金通安益 国元创投
29人
35.50% 64.50%
众润投资
37.72% 21.45% 17.11% 9.30% 6.98%
7.44%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
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设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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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董
副 财 总
审 事
总 务 工
计 会
经 总 程
部 秘
理 监 师
书
人 安 董
综
研 事
财 办 力 生 全 设 营 采 合 品
发 会
务 公 资 产 环 备 销 购 管 质
中 办
部 室 源 部 保 部 部 部 理 部
心 公
部 部 部
室
(三)发行人职能部门设置
公司下设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
研发中心、营销部、采购部、品质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综合管理部等
13 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部门名称 部门职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准确、及时处理公司账务;组织开展成本核算和财
务分析活动;与职能部门信息沟通,统计有关部门资金使用、回收情况,
财务部 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收支;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审核各项费
用;负责公司投融资相关工作;准确核算及缴纳各项税金;做好财务数据
的对外报送工作
负责对外联系、信息沟通和内部信息的管理;管理公司的资质,组织企业
资质的申报、复审,负责公司有关资质资料的保管;公司档案的归口管理,
办公室
监督各部门的资料管理;负责项目申报工作;负责有关无形资产的管理工
作,包括土地房产类权证的办理
负责公司所需人员招聘工作,办理劳动合同相关事宜;负责公司的劳动工
人力资源部 资工作;参与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评;组织制订有关员工奖惩的规定并组
织实施;负责编制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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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编制公司年、月生产计划;按照工艺规程组织各车间生产;负责生产
生产部 设施的管理;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负责生
产过程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实施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
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参加项目安全、环保
安全环保部 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负责职业危害方面工作;组织制定或
修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安全及环保事故报告分析处
理意见的审核及报批
负责公司设备统计、编号、建账和设备原始资料归档的管理工作;负责编
制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修、维护、运行等管理操作程序;负责设备
设备部
更新改造计划,周期保养维修,年度大修计划制定和实施;参与设备采购、
管理、报废处理工作
负责公司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工艺规程的编制;为生产稳定提供技术支
持;负责新产品开发、新项目方案、技术改造方案等技术文件的编制;组
研发中心
织实施员工技术教育,参与工艺纪律检查;负责公司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
组织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利用
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工作;制定公司产品销售计划;负责收集与业务有关的
国家有关工商和进出口贸易的法规;主导实施合同洽谈、评审,按权限要
营销部 求办理销售合同的签订事宜;负责按销售合同组织产品发运工作和资金回
笼工作;负责保管销售合同和客户信息等相关资料;负责公司废旧物资的
处理工作
负责公司物资采购工作,收集与公司有关的产品、设备供应商信息,主导
采购部
供应商评价和选择;负责办理进口物资和国内采购合同的有关事宜
负责编制公司产品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文件;负责实施进货检
品质部 验、中间产品化验、成品检验;负责污水处理系统的监测;负责监视测量
设备的管理;负责公司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
负责处理公司证券事务相关工作;负责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
议,制作会议资料并归档保管;跟踪和掌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
董事会办公室
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与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沟通等;负责公司的信
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工作
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公司
经济合同签订、对外投资决策、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
审计部
监督;负责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离岗审计工作;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工作
负责公司安保、食堂、环境卫生等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维保、
综合管理部 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公司行政、文宣工作;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设施类固
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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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
名 称: 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实收资本: 7,000 万元
住 所: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三路北侧
香精、香料、油田助剂、炼油助剂、金属加工助剂、纺织
助剂、水处理剂、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开
经营范围:
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6,545.69 万元,净资产为
5,972.80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4.14 万元,净利润
经营情况:
为-245.46 万元。2019 年度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为利用省会城市合肥的经济、科技和人才等区位与资源优势,以技术研发增
强公司发展动力,引进优秀人才深耕细作,进一步将公司做强做大,2013 年 4
月,公司投资 2,000 万元在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合肥华业。该
园区位于合肥东部,南邻巢湖,东望“长三角经济圈”,周边陆、水、空交通便
捷,科技力量雄厚,人文优势凸显。
2016 年 10 月,合肥华业利用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先行开展“年产 3,000 吨
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建设。目前,合肥华业已试生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肥华业自设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合肥华业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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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574.23 1,361.09 245.98
非流动资产 14,971.46 10,149.21 4,122.60
资产总计 16,545.69 11,510.30 4,368.58
流动负债 4,871.63 3,492.05 1,743.27
非流动负债 5,701.26 4,800.00 1,000.00
负债合计 10,572.90 8,292.05 2,743.27
股东权益合计 5,972.80 3,218.25 1,625.31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14 - -
营业利润 -577.48 -407.06 -214.25
利润总额 -577.48 -407.06 -214.25
净利润 -245.46 -407.06 -214.25
(二)参股公司
名 称: 安徽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8 月 5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住 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经济开发区梅河路 0377 号 17 幢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代
经营范围: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28,698.26 万元,净资产为
9,925.45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4,986.28 万元,净
经营情况:
利润为 893.90 万元。2019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桐城中星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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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9 年末,安徽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股) (%)
1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 35.00 货币
2 安徽中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50.00 9.00 货币
3 桐城市华猫塑料有限公司 450.00 9.00 货币
4 桐城市香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450.00 9.00 货币
5 潜山万达门窗有限公司 450.00 9.00 货币
6 本公司 450.00 9.00 货币
7 安徽潜山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400.00 8.00 货币
8 其他自然人股东 17 名 600.00 12.00 货币
合 计 5,000.00 100.00 -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华文亮(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华文亮先生,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身份证号:34282419590320****,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槎水镇育英
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华文亮直接持有公司 37.72%的股份,并通过众润投资
间接控制公司 7.44%的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5.16%的表决权股份,为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
员”。
2、徐基平
徐基平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34082419700113****,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公园路。现任本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基平持有公司 21.45%的股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
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
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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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范一义
范一义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
号:34080219640405****,住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东路北一巷。现任
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范一义持有公司 17.11%的股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4、金通安益
金通安益持有本公司 40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9.30%,其详细情况如
下:
(1)基本情况
名 称: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299 号澜溪花园 39 幢商 6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朱海生)
类 型: 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5 年 3 月 23 日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通安益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号:
S38275),其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13749。
(2)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末,金通安益的出资情况如下:
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 1,025.00 2.44 货币
限合伙)
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 20,000.00 47.59 货币
限合伙)
3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800.00 39.98 货币
4 合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4,200.00 9.99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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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 计 42,025.00 100.00 —
(3)财务状况
2019 年末该合伙企业总资产为 54,564.58 万元,净资产为 51,605.62 万
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19.75 万元,综合收益总额为
-103.96 万元。2019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安徽金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众润投资
众润投资目前持有公司 3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其详细情况
如下:
(1)基本情况
名 称: 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舒州大道 86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文亮
类 型: 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29 日
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末,众润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华文亮 159.75 35.50 货币
2 杨曙光 6.47 1.44 货币
3 严四五 9.56 2.13 货币
4 汪 洋 7.03 1.56 货币
5 汪 炎 7.88 1.75 货币
6 吴益林 6.75 1.50 货币
7 董金龙 5.63 1.25 货币
8 徐英中 4.22 0.94 货币
9 徐基桂 6.47 1.44 货币
10 李改年 5.91 1.31 货币
11 仰剑华 10.97 2.44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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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 徐英俊 4.22 0.94 货币
13 汪靖淞 6.75 1.50 货币
14 汪民富 13.50 3.00 货币
15 储艳新 22.50 5.00 货币
16 徐霞云 22.50 5.00 货币
17 吴 旭 22.50 5.00 货币
18 王天义 22.50 5.00 货币
19 丁庆祝 22.50 5.00 货币
20 叶见俭 6.75 1.50 货币
21 李方节 6.47 1.44 货币
22 陶国平 7.03 1.56 货币
23 张 政 5.06 1.13 货币
24 周雍顺 4.22 0.94 货币
25 叶号兵 4.22 0.94 货币
26 胡定生 4.22 0.94 货币
27 徐基龙 6.75 1.50 货币
28 陈清云 9.84 2.19 货币
29 何云飞 5.34 1.19 货币
30 史 磊 22.50 5.00 货币
合 计 450.00 100.00 —
(3)财务状况
2019 年末该合伙企业总资产为 438.57 万元,净资产为 438.42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0.12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国元创投
国元创投持有本公司 300.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98%,其详细情况如
下:
(1)基本情况
名 称: 安徽国元创投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 6 号海恒大厦 316#、
住 所:
318#
法定代表人: 李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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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类 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0 年 6 月 13 日
创业投资及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
加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股权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末,国元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1 深圳市中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519 37.04 货币
2 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667 33.33 货币
3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59 18.52 货币
4 合肥海恒投资控股集团公司 5,555 11.11 货币
合 计 50,000 100.00 —
(3)财务状况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52,402.54 万元,净资产为 51,863.89 万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3,051.01 万元,综合收益总额为
3,162.11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
华文亮直接持有公司 37.72%的股份,并通过众润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7.44%
的表决权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5.16%的表决权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详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
“(一)董事会成员”。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文亮先生除控制众润投资和本公司外,还控制华业纺织、安徽八一纺织
器材有限公司。
1、安徽华业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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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07 年 7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华文亮
华文亮 51%
股权结构:
徐基平 49%
纺织品生产、销售、出口;纺织设备进口、原棉进口;农副产品收购(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原主要从事纺织品的生产销售业务;目前,除对外投资外,无其他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7,955.56 万元,净资产为 914.05 万元;2019 年
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39.08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安徽八一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法定代表人: 华文亮
华文亮 60%
储正前 7.5%
王七零 7.5%
股权结构: 储义平 7.5%
储建平 7.5%
储正茂 5%
王少君 5%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经营范围: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废旧金属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 未开展实际经营
(2)财务状况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873.49 万元,净资产为 1,873.49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34.70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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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文亮先生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4,3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435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2%。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 (%)
(一)发行前股东 43,000,000 100.00 43,000,000 74.98
其中:华文亮 16,218,000 37.72 16,218,000 28.28
徐基平 9,222,000 21.45 9,222,000 16.08
有限售
条件的 范一义 7,360,000 17.11 7,360,000 12.83
股份
金通安益 4,000,000 9.30 4,000,000 6.98
众润投资 3,200,000 7.44 3,200,000 5.58
国元创投 3,000,000 6.98 3,000,000 5.23
无限售
条件的 (二)社会公众股 - - 14,350,000 25.02
股份
合计 43,000,000 100.00 57,35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华文亮 1,621.80 37.72
2 徐基平 922.20 21.45
3 范一义 736.00 17.11
4 金通安益 400.00 9.30
5 众润投资 320.00 7.44
6 国元创投 300.00 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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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300.00 100.00
(三)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直接持股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担任职务
1 华文亮 1,621.80 37.72 董事长
2 徐基平 922.20 21.45 董事、总经理
3 范一义 736.00 17.11 董事、总工程师
(四)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无新增股东的情况。
(五)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
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华文亮控制的众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2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4%。除此之外,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华文亮、徐基平、范
一义、储艳新、徐霞云、王绍刚,独立董事冯乙巳、刘兵和徐国盛均由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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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亮 男 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基平 男 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范一义 男 董事、总工程师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储艳新 男 董事、副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霞云 女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王绍刚 男 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冯乙巳 男 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刘 兵 男 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国盛 男 独立董事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上述董事简历如下:
华文亮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 年生,本科学历。
曾任华业有限、华业化工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众润投资执行事务合伙
人、华业纺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八一纺织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安徽省潜山县八一厂厂长、安徽省潜山县八一纺织器材厂厂长、安徽潜山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华文亮先生曾任第十三届至第十六届安庆市人大代表,第十三届至第十五
届潜山县人大常委。曾获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
徽省劳动模范等称号。
徐基平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本科学历。
曾任华业有限、华业化工总经理、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
经理,华业纺织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基平先生现任中国香化协会副理事长、安庆市工商联副主席、潜山县政
协常委。曾获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庆市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曾任安庆市政协
委员。
范一义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生,本科学历,
研究员职称。曾任安庆市合成洗涤剂厂总调度室主任、生产计划科科长、酶制
剂车间主任、合成车间主任,安庆市精诚化工研究所所长、华业化工总工程
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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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范一义先生为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一直从事合成香料和精
细化工研究开发工作。自公司建立以来,先后主持开发了丙位内酯系列、丁位
内酯系列合成香料。主持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 2 项,国
家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项目 1 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1 项。其主持的多
项研发成果先后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三等奖
等奖项。
储艳新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生,高中学历。
曾任安徽省潜山县八一厂销售员、华业化工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天津希尔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霞云女士: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曾任潜山县饲料公司会计、安徽全力集团财务总监、华业化工财
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王绍刚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项目工程师、芜湖华星真空技术应用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国元实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安徽国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BT 项目建设管理人
员、国元创投投资部经理、安徽天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国信置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现任本公司董事,国元创投总经理助理,安徽华辰造纸
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众幸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冯乙巳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教授,博士
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安徽省化工研究院。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
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合肥凌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刘兵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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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安徽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
资格评审专家库成员。曾任合肥庐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安徽新长江投资
集团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芜湖恒信汽车内饰制造
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安徽实嘉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贡嘎天域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国盛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二级律师。曾任安徽安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执
业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合伙管理人,合
肥水德软件有限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杨曙光、
叶见俭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陈清云、汪洋由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朱海生由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本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期限
陈清云 男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朱海生 男 监事 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汪 洋 男 监事、研发中心主任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杨曙光 男 监事、生产部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叶见俭 男 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上述监事简历如下:
陈清云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生,专科学历。
曾任潜山县丝绸总厂生产部经理、安徽全力集团销售经理、华业化工办公室主
任等。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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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朱海生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任庐江县人民法院法官、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风控总监等。现任本公司监事,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通安益、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安徽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 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汪洋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本科学历。曾
任安徽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华业化工研发中心经理。现任本公司监
事、研发中心主任。其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其参与开发公司丙位内酯系列、丁位内酯系列产品。获安徽省战略新兴产
业技术领军人才,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安庆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杨曙光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专科学历。
曾任青岛远洋装饰公司平面设计师助理,安徽全力集团办事员、主办会计,华
业化工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等。现任本公司监事、生产部经理。其担任本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叶见俭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本科学历。
曾任安庆市啤酒厂片区主任、安徽全力集团区域经理、金智集团驻外经理、华
业化工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其担任本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为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 12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徐基平为总经理,储艳
新、汪民富、王天义、吴旭为副总经理,徐霞云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 性 别 在本公司任职 任职期限
徐基平 男 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储艳新 男 董事、副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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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徐霞云 女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汪民富 男 副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王天义 男 副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吴 旭 男 副总经理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徐基平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储艳新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徐霞云女士: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汪民富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本科学历。
曾任华业纺织办公室主任,华业化工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天义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专科学历,
助理研究员。曾任安庆市氮肥厂质检员、深圳日大饲料厂有限公司品保部经
理、安徽国孚润滑油工业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华业化工品质部经理、副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安徽
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会副理事长。
其参与制修订1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获安徽省“特支计划”创
新领军人才,获安徽省战略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获中国香化协会颁发的科技
领导奖,获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吴旭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曾
任江苏镇江铝制品厂生产车间主任、华业化工生产部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范一义先生:见本节“一、(一)董事会成员”。
汪洋先生:见本节“一、(二)监事会成员”。
王天义先生:见本节“一、(三)高级管理人员”。
吴旭先生:见本节“一、(三)高级管理人员”。
严四五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任安庆市合成洗涤剂厂技术员、工程师,安徽安庆南风日化有限责
任公司产品制造部副部长兼工程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设备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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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持完成丙位内酯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获安庆市科技进步
奖二等奖。
徐基龙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专科学历。
曾任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华业化工车间员工、品香师。现任
本公司首席品香师。
其获安庆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潜山县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姓 名 公司任职 主要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本公司关系
众润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控制
华业纺织 执行董事、总经理
的其他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
安徽八一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的其他企业
华文亮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担任
安徽省潜山县八一厂 厂长
高管的企业
安徽省潜山县八一纺织器材 实际控制人担任
厂长
厂 高管的企业
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监事 无
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
董事、总经 华业纺织 监事
徐基平 的其他企业
理
中国香化协会 副理事长 无
董事、副总 天津希尔盾人防设备有限公 董事共同控制的
储艳新 监事
经理 司 企业
国元创投 总经理助理 持股 5%以上股东
安徽华辰造纸网股份有限公
王绍刚 董事 董事 担任双方董事
司
上海众幸防护科技股份有限
董事 担任双方董事
公司
合肥工业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无
冯乙巳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共同控
合肥凌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制的企业
芜湖恒信汽车内饰制造有限 常务副总裁兼财 独立董事担任高
公司 务总监 管的企业
刘 兵 独立董事 安徽实嘉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无
四川贡嘎天域旅游开发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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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安徽新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
监事 无
公司
董事担任合伙管
安徽和源律师事务所 合伙管理人 理人的律师事务
徐国盛 独立董事 所
合肥水德软件有限公司 监事 董事控股的企业
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
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通安益 持股 5%以上股东
委派代表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
安徽金通智汇投资管理有限
朱海生 监事 风控总监 无
公司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
董事 无
限公司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
董事 无
公司
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
监事 无
司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
委员 无
技术委员会
王天义 副总经理
安徽省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
副理事长 无
会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
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了解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经学习并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了解其所承担的法定义务责任。
(八)现任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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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2017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华文亮、徐基平、范一义、储艳新、
徐霞云、王绍刚、刘兵、冯乙巳、徐国盛,其中,刘兵、冯乙巳、徐国盛为独
立董事。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华文亮为董事长。
2、监事提名及选聘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2017 年 12 月,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陈清云、汪洋、张驰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民主
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叶见俭、杨曙光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同日,第三届监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清云为监事会主席。
鉴于张驰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一职,经第三届监事会提名,2018 年 7 月,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海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
人签定的协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
合同》,其任职责任与义务、辞职规定及离职后持续义务等均符合《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此外,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出了严格规定。上述协议均得到有
效履行。
十一、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华文亮、徐基平、范一义、储艳
新、徐霞云、王绍刚、刘兵、冯乙巳、徐国盛,近两年以来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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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变动情况
1、2018 年 1 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股东代表监事陈清云、汪洋、
张驰,职工代表监事杨曙光、叶见俭。
2、由于张驰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一职,2018 年 7 月,公司召开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海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徐基平(总经理)、储艳新(副总经
理)、徐霞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汪民富(副总经理)、王天义(副总
经理)、吴旭(副总经理),近两年以来未发生变化。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2018 年 1 月,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范一义、汪洋、王天义、吴旭、严四
五、徐基龙,近两年以来未发生变化。
综上,近两年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
重大变化。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
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
人员的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 名 投资对象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华业纺织 1,020.00 51.00
华文亮
安徽八一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1,200.00 60.00
华业纺织 980.00 49.00
徐基平
天津希尔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540.00 50.00
天津希尔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540.00 50.00
储艳新
四川博瑞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200.00 20.00
刘 兵 安徽华明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0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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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凌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0.00 50.00
冯乙巳
合肥赛孚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00 12.00
徐国盛 合肥水德软件有限公司 80.00 80.00
宁波金通博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80.00 8.00
朱海生 限合伙)
上海勤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 1.00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
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
有股份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序号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万股) (万股)
1 华文亮 董事长 1,621.80 113.60
2 徐基平 董事、总经理 922.20 -
3 范一义 董事、总工程师 736.00 -
4 储艳新 董事、副总经理 - 16.00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5 徐霞云 - 16.00
书
6 王绍刚 董事 - -
7 冯乙巳 独立董事 - -
8 刘 兵 独立董事 - -
9 徐国盛 独立董事 - -
10 陈清云 监事会主席 - 7.00
11 汪 洋 监事、研发中心主任 - 5.00
12 朱海生 监事 - -
13 叶见俭 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 4.80
14 杨曙光 监事、生产部经理 - 4.60
15 汪民富 副总经理 - 9.60
16 王天义 副总经理 - 16.00
17 吴 旭 副总经理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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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严四五 设备部经理 - 6.80
19 徐基龙 首席品香师 - 4.8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前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无任何质押、冻结或发生
诉讼纠纷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内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持有股份情
况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直接
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任何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
情况
2019 年度,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发行人及
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公 司 任 职 薪 酬(万元)
1 华文亮 董事长 30.93
2 徐基平 董事、总经理 31.84
3 范一义 董事、总工程师 21.44
4 王绍刚 董事 不在发行人处领薪
5 储艳新 董事、副总经理 22.41
6 徐霞云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9.25
7 冯乙巳 独立董事 3.00
8 刘 兵 独立董事 3.00
9 徐国盛 独立董事 3.00
10 陈清云 监事会主席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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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汪 洋 监事、研发中心主任 17.46
12 朱海生 监事(2018 年 7 月起任职) 不在发行人处领薪
13 叶见俭 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11.75
14 杨曙光 监事、生产部经理 13.81
15 汪民富 副总经理 19.27
16 王天义 副总经理 19.06
17 吴 旭 副总经理 20.47
18 严四五 设备部经理 16.94
19 徐基龙 首席品香师 9.94
除上述薪酬和津贴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核心人员
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五、发行人本次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
相关安排
为了稳定优秀的管理、业务和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
极性和责任感,2011 年 11 月 29 日,经华业化工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华文亮、
徐基平、范一义所持有的合计 64.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众润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众润投资持有公司 320.00 万股,占公司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的 7.44%,众润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华文亮 159.75 35.50 货币
2 杨曙光 6.47 1.44 货币
3 严四五 9.56 2.13 货币
4 汪 洋 7.03 1.56 货币
5 汪 炎 7.88 1.75 货币
6 吴益林 6.75 1.50 货币
7 董金龙 5.63 1.25 货币
8 徐英中 4.22 0.94 货币
9 徐基桂 6.47 1.44 货币
10 李改年 5.91 1.31 货币
11 仰剑华 10.97 2.44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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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徐英俊 4.22 0.94 货币
13 汪靖淞 6.75 1.50 货币
14 汪民富 13.50 3.00 货币
15 储艳新 22.50 5.00 货币
16 徐霞云 22.50 5.00 货币
17 吴 旭 22.50 5.00 货币
18 王天义 22.50 5.00 货币
19 丁庆祝 22.50 5.00 货币
20 叶见俭 6.75 1.50 货币
21 李方节 6.47 1.44 货币
22 陶国平 7.03 1.56 货币
23 张 政 5.06 1.13 货币
24 周雍顺 4.22 0.94 货币
25 叶号兵 4.22 0.94 货币
26 胡定生 4.22 0.94 货币
27 徐基龙 6.75 1.50 货币
28 陈清云 9.84 2.19 货币
29 何云飞 5.34 1.19 货币
30 史 磊 22.50 5.00 货币
合 计 450.00 100.00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上述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众润投
资实施的股权激励取得了华业化工股东会的批准,并已实施完毕,不存在上市后
的行权安排,也不存在股权争议或纠纷;员工持股平台的搭建,有助于将公司的
长期发展与经济效益与骨干员工的个人职业发展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因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 7.44%,不
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造成实质影响;因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公允价值并由转让方和
受让方协商一致确定,故无需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
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
及相关安排。
十六、发行人员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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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人数及其结构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员工总数 240 人,具体情况如
下:
1、员工专业结构
职 称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人员 132 55.00
销售人员 7 2.92
技术人员 37 15.42
财务人员 8 3.33
行政人员 56 23.33
合 计 240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项 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学历 42 17.50
大专学历 45 18.75
大专以下学历 153 63.75
合 计 240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项 目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51 岁以上 44 18.33
41-50 岁 65 27.08
31-40 岁 79 32.92
30 岁以下 52 21.67
合 计 240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等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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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员工的“五险一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总人数 240 217 198
基本养老保险 226 185 172
基本医疗保险 229 195 184
缴纳 失业保险 229 197 188
人数 工伤保险 229 197 188
生育保险 229 197 188
住房公积金 233 198 189
报告期内,除 2017 年度公司 1 名员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外,公司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文件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符合
条件的全体员工(不含原单位缴纳人员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办理了“五险一金”的缴存手续;2019 年以来,公司为原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的缴
存手续。“五险一金”的未缴纳或无需缴纳的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人
缴纳期间 未缴纳原因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退休返聘 7 6
2019 年末
原单位缴纳 7 1
退休返聘 7 6
原单位缴纳 7 2
2018 年末
新进员工正在办理缴存手续 10 11
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8 -
退休返聘 6 5
原单位缴纳 6 2
2017 年末 新进员工正在办理缴存手续 2 1
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2 -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 1
注:社会保险未缴纳人员按照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口径统计。
按照全员(除退休返聘人员外)覆盖口径测算,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报告期
内需补缴的“五险一金”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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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需补缴社会保险金额(万元) 6.20 19.24 19.47
需补缴住房公积金金额(万元) 0.18 0.69 0.57
合计(万元) 6.38 19.93 20.04
合计占当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0.14 0.31 0.54
的净利润比例(%)
由上表可知,应缴未缴的“五险一金”金额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较小,不
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存在的补缴风险,实际控制人华文亮出具承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自设立至今,倘若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社保、住房公积
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机关、主管
机构给予处罚或要求补缴相关费用,或被相关员工主张承担补缴等任何赔偿或
补偿责任的,则就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应承担的该等罚款、滞纳金
或赔偿和补偿款项,均将由本人以自有资产承担和支付,以确保安徽华业香料
股份有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在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先行
支付该等款项的情况下,本人将在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后的五个工
作日内及时以现金形式向其偿付。”
2020 年 1 月,潜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报告
期内已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期缴纳社会保险金,不存在欠缴
社会保险金的情况,没有因违反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记
录。
2019 年 2 月及 2020 年 1 月,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
确认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未查询到因违反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
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1 月,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潜山市管理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
金管理中心肥东县管理部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
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未发现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
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个别员工的“五
险一金”补缴风险,但应缴未缴的“五险一金”金额对发行人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对发行人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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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发行
人存在的补缴风险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发行人不会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
纳事宜遭受任何损失。目前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规定为全体符合条件的员工(不含
原单位缴纳人员)缴纳了“五险一金”,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五险一金”缴纳
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员工薪酬政策及员工收入水平情况
1、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适合企业发展的薪酬制度。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年薪制,年薪由岗位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构
成。年终绩效奖金按全年公司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后确定。
公司的普通员工薪酬总体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绩
效工资及其他补贴构成。不同员工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年限、工作强度、技能要
求适用不同的薪酬结构。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考核情况确定。
在总体薪酬制度框架下,公司日常经营中,会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
观因素以及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效益等情况的变动对员工
薪酬水平和结构进行调整。其中整体薪酬结构调整,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水平调整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普
通员工的薪酬水平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指定方案,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实
施。
报告期内,公司高管薪酬政策由员工薪酬制度规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
员工(包含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将遵照现有的薪酬制度执行,不会发生重
大变化。同时,公司将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营业绩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
以及所在地区员工薪酬水平进一步完善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员工薪酬管理
制度,探讨多种形式的薪酬激励方式以及薪酬与业绩挂钩的体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员工收入水平
(1)各级别员工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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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按照级别分类的平均工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级 别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公司管理人员 20.65 29.39 22.53
2 部门管理人员 15.02 20.56 15.28
3 普通员工 7.26 7.18 6.76
(2)各岗位员工薪酬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按照岗位分类的平均工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岗 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生产人员 6.69 6.56 5.92
2 销售人员 17.36 26.86 17.89
3 技术人员 10.74 12.02 10.79
4 行政人员(含财务) 9.48 10.73 9.85
3、与行业水平、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员工平均工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青松股份 10.56 9.53 6.79
可比上市公司 金禾实业 8.85 8.29 7.68
爱普股份 12.55 11.72 12.65
华业香料 7.39 8.27 7.23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定期报告。考虑到数据的可比性,此
处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未包含由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与青松股份和金禾实业员工薪酬水平较为接近,低于爱普股
份,主要系公司地处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发达地区上海落后,考虑
到地区差异,员工薪酬水平相对爱普股份较低具有客观合理性。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年均工资分别为每年 4.12 万元和 4.50 万元,公司的员工人均工资各年度均高于
上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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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突出。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
向,以客户为目标,以技术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坚持走“创新、协调、绿
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打造行业高端品牌。
公司生产的内酯类香料是最为重要、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类香料,具有很高
的安全性,性质稳定,香气成分重要,在香精配方中被大量应用,被广泛地应
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院士工
作站。公司通过技术研究、工艺绿色化改造、副产物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集
成创新实现了“传统产品+新工艺”,进一步提升了内酯类香料的市场竞争力,
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知名企业,并在国际市
场占有重要地位。公司生产的“ ”牌合成香料产品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
高,公司客户包括宝洁、芬美意、国际香料、奇华顿、曼氏、乐达、德之馨、
高砂等国际知名公司。
在与国际知名公司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香气控制经验,工
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产销量最多、系列
产品配套齐全的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生产厂商。先进的工艺技术,高品质的产
品,以及配套齐全的规模化产品供应,使得公司与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
公司多年的经营管理成效,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广泛认可。公司为中国香
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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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强企业”评选中,公司位列第七名;公司还被中国香
化协会授予“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行业优秀企业奖”、“2016 年度香料香精优
秀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丙位内酯、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广泛应用于食品饮
料、日化、饲料、烟草等行业。
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产品类别 主要产品品种 用 途
1、 天然存在于桃子、杏仁中;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食用香精或协调奶香,主要用于
配制桃子、甜瓜、苹果、梅子、杏子、樱桃、桂花、
椰子等香型食用香精;
桃醛 3、 广泛应用于花香型日用香精,使香气透发出清新的
花香、果香,主要用于配制桂花、木犀草、茉莉、
栀子、晚香玉、白玫瑰、紫罗兰、紫丁香、金合欢、
铃兰、橙花、忍冬花等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桃子、杏中;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可可味食用香精或协调奶香,主
要用于配制椰子、桃子、樱桃、杏仁、奶油、牛奶、
乳脂等香型食用香精;
椰子醛
3、 广泛应用于花香型、幻想型、东方香型等日用香精,
丙位内酯系列 有良好的定香作用,主要用于配制茉莉、铃兰、百
合成香料 合、玫瑰、栀子、晚香玉等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桃子、杏、草莓中;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食用香精,可用于奶油增香剂,
主要用于配制、桃子、杏子、樱桃、菠萝、柑橘、
椰子和乳品、奶油等食用香精;
3、 广泛应用于花香型、果香型、东方香型、檀香型日
丙位癸内酯
用香精,有良好的定香作用,用作花香型香精的协
调剂和果香型香精的主香剂,主要用于配制铃兰、
茉莉、栀子、晚香玉、玫瑰、金合欢等香型日用香
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杏仁、伯莱烟草、可可中;
丙位辛内酯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和坚果、干酪、焦糖等食用香精,
主要用于配制桃子、椰子、可可、杏子、香荚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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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糖、朗姆以及蜂蜜、奶酪、奶油、巧克力和乳品
等食用香精;
3、 广泛应用于重花香型、热带水果型、东方香型、橡
苔型等日用香精,可用作修饰剂或药草香型,主要
用于配制栀子、晚香玉、风信子、百合、香薇、薰
衣草及药草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杏仁、桃子中;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和花香型食用香精,主要用于配
制奶油、蜜香、香荚兰豆、焦糖及果香复方香型等
食用香精;
丙位己内酯 3、 广泛应用于花香、热带水果、东方香型、橡苔型日
用香精,可用作香豆素的修饰剂,主要用于配制薰
衣草、香薇以及用橡苔作苔香增甜剂等香型日用香
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桃子中;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和奶油香型食用香精,主要用于
配制桃子、椰子、可可、桂花、蜂蜜以及奶酪、奶
油巧克力、乳品等食用香精;
丙位十二内酯
3、 广泛应用于果香和花香型日用香精,有良好的定香
作用,主要用于配制桂花、茉莉、栀子、铃兰、橙
花等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桃子、草莓、香木瓜、芦笋中;
2、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和干酪香型食用香精,主要用于
配制桃子、椰子、坚果、可可以及奶酪、奶油巧克
丙位庚内酯 力、乳品等食用香精;
3、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和花香型日用香精,主要用于配
制热带水果香型、坚果香型和花香等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广泛应用于果香型食用香精,用作优良的修饰剂,
主要用于配制桃子、椰子和香草等香型食用香精;
丙位戊内酯 2、 广泛应用于花香型和药草香型日用香精,主要用于
配制甜橙花、辛香、药草等香型日用香精;
3、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椰子、覆盆子中;
2、 应用于果香型和奶油食用香精,主要用于配制芒果、
杏仁、奶油巧克力、乳品等食用香精;
丁位癸内酯
丁位内酯系列 3、 应用于各类香型日用香精,有良好的定香作用,主
合成香料 要用于配制家庭用品等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桃子、椰子、奶酪和奶制品中;
丁位十二内酯
2、 应用于果香型和奶油食用香精,主要用于配制杏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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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子、蜂蜜以及奶酪、奶油巧克力等食用香精;
3、 应用于花香型日用香精,有良好的定香作用,主要
用于配制各种花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牛奶及桃、杏、椰子、覆盆子中;
2、 应用于果香型和奶油食用香精,主要用于配制黄油、
奶油、奶酪、坚果、菠萝、桃子等食用香精;
丁位辛内酯
3、 应用于各类香型日用香精,主要用于配制花香、果
香、香草等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牛奶、奶油和椰子中;
2、 应用于果香型和奶油食用香精,主要用于配制黄油、
牛奶、奶油、椰子和果味食用香精;
丁位十一内酯
3、 应用于花香和热带水果香型日用香精,主要用于配
制各种花香型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1、 天然存在于白脱、椰子油中;
2、 应用于奶油食用香精,主要用于配制黄油、奶油、
牛奶和肉类食用香精;
丁位十四内酯
3、 应用于各类香型日用香精,有良好的定香作用,主
要用于配制家庭用品等日用香精;
4、 烟用香精、饲料香精中也有广泛应用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丙位内酯香料 19,998.86 94.18 24,592.34 96.22 20,638.17 95.65
丁位内酯香料 1,197.02 5.64 934.43 3.66 919.72 4.26
其他香料 39.90 0.19 32.59 0.13 19.93 0.09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香料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100%。公司主要从事
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丙位内酯系列和丁位内
酯系列合成香料,报告期内,丙位内酯系列和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 99%以上。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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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模式
生产部每月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销售订单,结合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生产
计划。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及时组织采购。原辅材料主要通过
报价议标的方式向长期稳定合作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批量采购的
方式保持适当的库存量。采购的原辅材料到货后,由品质部对原辅材料质量进
行检验验收,合格产品验收入库,不合格产品退还供应商或换货。
公司采购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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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销售 库存
生产
订单 情况
计划
月度生产计划
生产采购计划
询价、找合适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审批
物资进入公司
N 不合格产品
检验
退货、换货
Y
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公司年度生产计划的制定主要依据
市场需求,同时结合设备产能情况、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生产计划,
公司按季度和月份进行生产任务分解,每期按照实际库存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灵活调整相应产品的生产计划产量。为确保当期生产任务的完成,生产部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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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采用实时监控的数字化管理,每天统计收集生产数据,每周总结分析,全程
掌控各类产品的生产状态。同时,生产部长期保持与技术部门的对接和联动,
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控制流程,稳定提高产品品质,全面提升生产水
平,满足不同客户针对产品的各方面需求。
生产部下设三类车间:丙位内酯车间、丁位内酯车间、综合车间。丙位内
酯车间和丁位内酯车间分别负责丙位内酯、丁位内酯的生产工作,综合车间负
责公用工程设备的运行和产品后续的香气整理、成品灌装工作。
公司生产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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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财务 设备
需求
预算 产能
评估
年度 当期 当期
生产 销售 库存
计划 订单 情况
生产部月度生产计划
各车间生产计划
班组组织生产
产成品
N 不合格
检验
品
Y
香气整理
N 不合格
检验
品
Y
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香料产品特点和行业惯例,向客户销售的模式有两种:直销和经销,
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的结算方式相同。公司直销模式与经
销模式的产品定价政策具有一致性,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公
司定价政策保持稳定。
直销是公司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在此模式下,公司与国内外生产厂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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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签订合同、交付产品、提供后续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款的结算。
同时,为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的经销模式,在此模式下,
公司与国内外贸易商进行洽谈、签订合同、交付产品、提供后续服务,并按照合
同约定与其直接进行货款的结算。公司主要贸易商经营时间较长,经营情况良好,
具有盈利空间,经销模式具有可持续性,与同行业一致。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丙位内酯系列生产工艺流程
脂肪醇 丙烯酸/丙烯酸甲酯 引发剂
合成
回收脂肪醇 蒸馏
回收脂肪醇 精分
香气整理
丙位内酯
灌装入库
注:根据脂肪醇的种类不同,可以得到不同的丙位内酯。如正辛醇制备桃醛,正己醇
制备椰子醛,正庚醇制备丙位癸内酯,正丙醇制备丙位己内酯,正丁醇制备丙位庚内酯,
正戊醇制备丙位辛内酯,正壬醇制备丙位十二内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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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位内酯系列生产工艺流程
环戊酮 脂肪醛 催化剂
回
收
环 缩合
戊
酮
蒸馏
回 石油醚
收 加氢
石
氢气
油
醚
脱醚
硫酸
氧化
过氧乙酸
精分
丁位内酯
灌装入库
注:根据脂肪醛的种类不同,可以得到不同的丁位内酯产品。如正庚醛制备丁位十二内
酯,正戊醛制备丁位癸内酯,正己醛制备丁位十一内酯,正壬醛制备丁位十四内酯,正丙醛
制备丁位辛内酯。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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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境保护情况
1、环保运行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要求,严格
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公司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建
设和运行环保设施,建立和运行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长期以来,公司一直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可
能存在环保风险及安全风险,持续改善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污水处理系统、
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对危险废物依法进行处置。
公司安装了污水排放在线监测,与环保监管部门实时联网运行;公司每季
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在公司网站公示。公
司建成了厂界 TVOC 在线监测系统,环保在线监测数据通过厂界 LED 显示屏向社
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环保监管部门安排专人驻厂监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并聘请周边居民担任
社会环保监督员,对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进行动态监督。同时,公司不定期组织
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周边居民和社会公众走进生产车间零距离体验,了
解公司污染治理措施,查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环保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能够对公司环保工作进行全
方位的监督,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公司的了解;同时,公司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
建议,持续改进,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作为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
括废水、废气、噪声、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等。
(1)废水处理措施
公司实现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公司内废水主要来自水
环真空泵排水、生产工序少量分层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收集雨水和生活
污水等,废水负荷主要反映在 COD 指标上,属于易生化废水类型,生产工艺废
水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
1,200 吨/天,并建有 800m3 事故水池一座。高浓度废水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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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 厌氧”处理工艺,与低浓度废水和生活污水合并后,通过“生物填料预曝
气+SBR 生物好氧”工艺处理。公司设有固定的唯一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装
置,与环保部门实时联网,排放的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一
级标准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处理措施
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锅炉烟囱废气以及生产过程的散逸挥发性有机
物。
锅炉烟囱废气为有组织排放。锅炉燃料原为低硫煤,出来的烟尘和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经水膜除尘+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 35m 高烟囱排放;燃煤锅炉改造
成燃气锅炉后,锅炉燃料改为天然气,锅炉配置有低氮燃烧器,出来的氮氧化
物、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能够达到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通过 35m 高烟囱排放。引风机有效风量达到 31700m3/h。
公司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带有醇类、酯类、酸类等有机废气,通过优化并
管、水环真空泵水箱合并密封收集、物料进出口设置抽风罩、固体废弃物暂存
库安装吸风口、车间内常压中间储罐及原料储罐区储罐呼吸阀以管道连接到有
机废气收集管网等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
生产车间分区域设置冷冻机组及配套管线,在各反应设备的高温出料余气
管线上加装螺旋板换热器冷冻水系统,通过冷冻机组的闭路循环冷冻水系统,
充分冷却出料余气,由气相变成液相收集到相应的接收罐内,进行回收利用,
经此深度冷凝后的少量剩余尾气与车间进出料口吸风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及真空
系统有机废气等常温有机废气一起并网,进入二级介质降解塔喷淋+碱液喷淋处
理后,经 25m 高烟囱达标排放。喷淋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采用玻璃钢拱形覆盖,收集的有机废气进入介质降解塔喷淋+碱
液喷淋处理后,经 25m 高烟囱达标排放。喷淋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
在有机废气处理装置的碱液喷淋塔安装在线 pH 检测仪,实时监测碱液的 pH
值,并与碱液添加罐连锁自动控制,实现加碱过程自动化。
(3)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
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燃煤锅炉改造成燃气锅炉后,不再产生与燃煤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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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有关的炉渣、煤渣等固体废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精(蒸)馏残渣、含有或直接沾染
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桶和废手套抹布、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公司委托
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和处理处置,并签订危险废
物委托处置合同。公司建立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和危险废物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每年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4)噪声处理措施
公司对循环冷却水机组,采取隔音措施。对锅炉房的导热油炉风机采取变
频启动,降低噪声。在污水处理站中,对产生空气动力性噪音的各种风机,对
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对进、出风口安装消音器;设置隔音房,在墙
体安装吸音板和吸声材料。加强日常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
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音现象。扩大厂区绿化面积,在噪音
源周围、厂区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种植吸声效果比较好的阔叶类树,利用
乔、灌、草结合的形式建成立体声屏障,以控制噪音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5)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污染
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过技术评估和验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
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公司领导及员工更加意识到清洁生产的
重要性,公司也将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作为日常生产管理一部分,继续加大环保
硬件投入,持续推行清洁生产,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环保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设施投资、设施附件及其他环境支出 207.23 278.64 389.43
设备运行费用(水电物料等) 267.05 283.42 264.12
合 计 474.28 562.06 653.55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保证了各项环保
设施实际运行且正常有效。公司的废水、废气及噪声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能够
满足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处理的需要,公司的危险废物存储设施能够
满足防止危险废物外泄的风险,公司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和处理危险废
物,符合国家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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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能够与处理生产
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大环保治理力度,完善硬件软
件建设,确保各项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全部污染物必须稳定达标排
放,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绿色健康发展。
3、环保守法情况
2020 年 1 月,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华业香料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情形。
2020 年 1 月,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出具《证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华业香料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并受到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
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
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
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香料、香精制
造(C2684)”。
(一)行业主管部门、自律组织、主要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
责制定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我国对食
品用香料香精实施生产许可制度,监管部门对香料香精生产企业发放生产许可
证并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产品质量实施监管。
海关总署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
性审查。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化工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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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
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
央环保督察等。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是行业的工业性中介组织,其前身为国家轻工业局,主
要负责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对行业投资开发、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
进行前期论证与初审;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
进行监督;组织开展行业统计,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行业信息,依法开展
统计调查,建立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等。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CAFFCI)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由全国香料
香精、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其原料、设备、包装企业和相关科研、设计、教育等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组成的国家一级工业协会,其主要职能是受政府委托
起草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参与本行业技术标准、经济标准、
管理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组织标准的贯彻实施;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本行业
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等。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CFAA)是由全国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生
产、流通、应用、科研、教学、管理以及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
成的行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受国家政府部门授权
或委托,参与制订行业规划和计划;经政府部门同意或授权开展行业统计工
作,发布行业信息,进行市场预测;经政府部门授权、参与本行业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进行监督,参与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
办法等制定与修订工作;制定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组织
实施、监督和检查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1)主要国外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制定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 适用范围
《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指
1 CAC 和 JECFA 南》(CAC/GL 66-2008) 食用香料香精
食品用香料质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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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规
2 FDA 和 FEMA GRAS(一般公认为安全的物 食品添加剂、食用香料香精
质)名单
《关于食用香料香精和某
些具有香味性质的食品配
料在食品中和食品上的应
3 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 食用香料香精
用》(EU1334-2008)
《食用香料肯定清单》
(EU872-2012)
4 IOFI 《实践法规》 食用香料香精
5 IFRA IFRA 标准 日用香料
(2)主要国内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制定机构 法律法规名称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2018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环境保护
(201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安全生产
(2014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产品质量
(2018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清洁生产
法(2012 年修订)》
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7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理总局
《关于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
8 原国家质监总局 食品添加剂
的公告》
9 原国家质监总局 《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
10 原卫生部 食品添加剂
标签通则》(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1 原卫计委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
12 原卫计委 食用香料
通则》(GB 29938-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
13 原卫计委 食用香精
精》(GB 30616-2014)
原国家质监总局、国家
14 《日用香精》(GB/T 22731-2017) 日用香精
标准委
(3)行业相关政策
①《香料香精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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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9 月,中国香化协会发布《香料香精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香料香精行业仍可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年平均增
长速度不低于 7%左右,高于国民经济(GDP)发展预期,至 2020 年生产销售总
额预计可达到 510 亿元左右。
②《“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
2017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规划提出,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最严谨
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
略,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的突出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健
康中国建设。规划的提出,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将起到积极
的促进作用。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 年 3 月,全国两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
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章节提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具体
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强化源
头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和抽检
监测覆盖面,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
④《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2016 年 11 月,卫计委发布《食品安全标准与检测评估“十三五”规划
(2016-2020 年)》,规划提出,改革和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管理。
⑤《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规划提出,围绕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
和不断升级的安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食品消费需求为目标,以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食品
工业转型升级、膳食消费结构改善,满足小康社会城乡居民更高层次的食品需
求。到 2020 年,食品工业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明显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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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⑥《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2016 年 8 月,国家工信部发布《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规划
提出,“十三五”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度调
整、创新提升为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增强创新、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
为重点,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改善营商环境,
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推进智能和绿色制造,优化产业结构,构建智能
化、绿色化、服务化和国际化的新型轻工业制造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服务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基础。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环境,支持食
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皮革、造纸、家具等规模效益显著行业企业的战略
合作和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发挥其在产品开发、技
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3、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或修订、预期近期出台的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
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对公司的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
争格局等方面的影响
香料香精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
与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内需和消费密切相关,是国民经济中重要民生行业。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各项政策法规进行宏观调控,支持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
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报告期初以来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具体情
况如下:
项目 法律法规名称 内 容 影 响
本次修订将食品与药品的监 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
督管理分割开来,将质量监 理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督修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 突显了食品安全的重要
安全法(2018 年修订)》
理,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督管 性,有助于实现食品安全
理部门的职责 的长治久安
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将原文中的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应修
无影响
质量法(2018 年修订)》 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本次修订系因 2018 年国务院
机构改革所作出的对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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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监管部门变化,由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发布。
①简化生产许可证申请、变
更、延续与注销材料,缩短
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重
现场核查、作出许可决定、
心向事后监管转移,进一
发证和办理注销等时限,简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 步增强食品生产许可制度
制定 化生产许可证书的载明信
法(2020)》 的可操作性,提高食品安
息,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全流
全依法、科学、严格监管
程网上办理等;
水平
②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
责,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食
品生产者及从业人员的法律
责任
报告期初以来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新制定的行业政策主要包括《“十
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
围绕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将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将起到
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行业内骨干企业的发展。
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或修订、预期近期出台的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
律法规、行业政策,不影响公司的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对所在行业
竞争格局无不利影响。
(二)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以
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行业的特点
香料香精行业的特点是品种多、用量少,专用性和配套性强,同时兼具技术
性和艺术性双重要求,可以明显提高加香产品附加值,因而它是非工业发达国家
所不及的一个特殊行业,是衔接上下游完整产业链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国
民经济中具有其特殊地位。香料香精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是体现国家经济与科
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2、行业发展趋势
(1)市场规模继续增长
香料香精的应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未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
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下游行业的持续增长,香料香精行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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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根据 Freedonia 2预测,预计到 2025 年,全球香精及香料需求将达到 315 亿
美元。另据 Freedonia 预测,预计到 2025 年,全球食品及饮料产品产量将达到
3.17 万亿美元;全球日化产品产量将达到 4,350 亿美元。根据中国香化协会预
测,“十三五”期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年平均增长速度不低于 7%,高于国民
经济(GDP)发展预期,至 2020 年生产销售总额预计可达到 510 亿元左右。
(2)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升
受制于资本、技术、人才,我国香料香精行业集中度较低。经过多年的长
足发展,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已涌现出一批专业化香料香精生产企业,部分骨干
企业发展迅速,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将通过合
资、并购、重组或通过资本市场的助力而快速成长壮大,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将
成为国内市场未来的发展趋势。
(3)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香料香精行业是一个开放程度很高的国际化市场,一方面,国内企业凭借着
成本优势、专业技术人员充足、生产经验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等优势承接全球香
料香精工业跨国转移,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知名度逐渐
形成,国际市场地位日益重要,国际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随着国内市场开
放程度的逐步提高,国际知名的香料香精生产企业纷纷在中国建厂,凭借其品牌
优势,雄厚的技术力量,现代化的生产设备,良好的产品质量和规范的经营理念,
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国内市场竞争加剧。
3、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
业融合情况
公司专业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一方面,香料香精兼
具技术性和艺术性双重要求,行业技术创新快,另一方面,我国香料香精行业整
体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同行业水平,特别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
都需要公司具备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及时研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要的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才能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2
Freedonia 为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公司于 2016 年 6 月付费 2,235 美元购买其发布的《World Flavors &
Fragrances》,该报告公开在 Freedonia 有关网站供公众进行付费购买,非为公司定制报告,报告的内容
和数据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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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技术,使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
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含量、香气、物耗、能耗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通过技
术研究、工艺绿色化改造、副产物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集成创新实现“传统产
品+新工艺”,进一步提升内酯类香料的市场竞争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
争优势。目前,公司已拥有 12 项发明专利,35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多项非专
利核心技术。在现有成熟工艺的基础上,公司研发脱醇-闪蒸连续化生产工艺,
已在合肥工厂募投项目一期 1800 吨桃醛生产线中实施,该工艺的应用使产品质
量更加稳定,并有效降低能源消耗。此外,公司正在研发新型催化剂用于丙位内
酯的合成工艺,已进入中试阶段,该工艺能大幅降低能耗,同时大幅减少“三废”
排放,将引领丙位内酯香料的工艺技术变革。公司还积极研发新品种,丰富公司
产品结构。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对生产模式进行创新,潜山工厂全生产过程采用 PLC+
工控计算机控制,实现装置自动化、车间密闭化和物料管道化,生产过程安全可
控;新建的合肥工厂生产全过程采用 DCS 系统和 SIS 系统控制,实现生产自动化。
公司将密切关注香料香精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通过持
续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三)行业发展概况
1、香料香精简介
香料是适合人类消费的具有香气和/或香味的物质。前者指能被人类嗅觉感
知的物质,后者指使人类产生滋味(香气、味道和口感的综合效果)的物质。分
子量一般小于 300,具有相当大的挥发性,一般不直接消费,而是配制成香精用
于加香产品后间接消费。
香精是由香料和相应辅料构成的具有特定香气和/或香味的复杂混合物,一
般不直接消费,而是用于加香产品后间接消费。
(1)香料按来源分类
分 类 含 义
来自植物、动物或微生物的原料,包括从这类原料经物理方法、
天然原料 酶法、微生物法加工或传统的制备工艺(例如提取、蒸馏、加
天然香料
热、焙烤、发酵)所得的产物
渗出物 由植物分泌出的天然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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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合成香料 天然动植物原料经用化学方法加工所得的香料
合成香料
全合成香料 煤炭石油原料经用化学方法加工所得的香料
(2)香精按用途分类
分 类 含 义
食用香精 专门用于人类各类食品、饮料加香的食用香精
应用于化妆品(即美容和个人护理用品)、洗涤用品、口腔清洁用品
日用香精
等日用化学制品,如护肤品、护发品、香水、肥皂及合成洗涤剂等
以挥发性香料混合物对各种原料烟叶经加湿、混合、切细、干燥后加
表香香精 香,目的是使制品的烟味或香气多样化,显出制品的特色,修正原料
烟用 的不良性质,加强其良好性质
香精 是调和烟味或发挥某种香味特殊性的水溶性混合物,可含多种不挥发
加料香精 成份(如糖、甘草、可可、巧克力、天然提取物等),大多在切细原
料烟叶前使用
饲料香精 专门用于各类动物饲料加香的香精
其他香精 其他工业产品(如塑料、涂料、纺织品等)加香用的香精
(3)香料按需求量分类
目前,世界上香料品种约 7,000 种,数量众多,其中合成香料约 6,000 多
种,天然香料(国际市场有名录的)约 500 种。基本情况如下:
全球年均用量
分类 特点 数量 主要品种举例
(单品种)
桃醛、椰子醛、芳樟醇、香叶醇、香
大宗常用 5,000 吨以上 100 多种
兰素、麦芽酚等
丙位癸内酯、丁位十二内酯、麝香 T、
一般常用 500—5,000 吨 300 多种
合成 乙偶姻、薄荷酰胺等
香料
次常用 20—500 吨 1,000 多种 丙位己内酯、草莓酸、硫噻唑等
不常用或 茶香酮、茶螺烷、糖内酯、1-辛烯-
几十公斤至几吨 5,000 多种
非普遍使用 3-醇、2,4-癸二烯醛等
天然 玫瑰油、茉莉浸膏、香荚兰酊、白兰
— — 约 500 种
香料 香脂等
根据上述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中的主要品种桃醛、椰子醛、丙位癸内酯
等产品的基本需求量进行估计,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市场规模在 15,000 吨
以上。
2、香料香精行业发展状况
中国是最早使用食品香料的国家之一,花椒、大蒜、桂皮等传统香料的使
用历史悠久。现代香料香精工业则起源于欧洲,法国巴黎和格拉斯生产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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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瑞士生产的食用香精、英国生产的调味香精都享有很高声誉。二战以后,
美国和日本在香料香精领域发展速度很快。目前,西欧、美国和日本是世界上
最先进的香料香精工业中心,并以香精为龙头产品带动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的
发展。在全球香料香精市场规模中,香料约占 1/3,香精约占 2/3;在中国,根
据中国香化协会的统计数据,至“十二五”结束,香料产品的销售额占比为
45%,香精产品的销售额占比为 55%。
(1)国际市场发展状况
香料香精的消费量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在发达国家,香料香精行业属于
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强竞争力、强带动力的高端制造业,在所处产业链中
处于高端环节。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
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求愈来愈高,促进了香
料香精行业强劲增长。尽管北美和西欧仍是全球香料香精的重要市场,但在发
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强劲增长势头的带动下,亚洲/太平洋地区正在
成为全球最大的香料香精市场。
根据 Leffingwell & Associates 的统计数据,全球香料香精市场 2006 年的
销售额为 180 亿美元,2017 年达到 26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51%。近年
来,全球香料香精市场规模的变动情况如下:
(2)国内市场发展状况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全球香料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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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的区域转移,我国香料香精需求和供给双向增长,香料香精行业发展较
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已达到
20%左右,成为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最重要的国家之一。根据中国香化协会的统计
数据,2010 年我国香料香精的市场销售总额约为 200 亿元,2015 年达到 338.5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近 10%,高于同期全国 GDP 的平均增速。未来,在中国经济
持续增长、内部需求不断扩大的环境下,国内香料香精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增
长。
3、行业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经营模式
香料香精行业产品品种较多,生产企业一般“以销定产”,同时保持一定
量的存货。
(2)行业的周期性
香料香精行业的周期性主要体现在随着宏观经济周期及下游行业的波动而
波动,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下游行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抗周期
能力较强。
(3)行业的区域性
香料香精产品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人们在生活习
惯、以及爱好存有差异,导致其在香料香精产品需求方面存有差异。香料香精
产品的消费具有一定的区域性。
(4)行业的季节性
香料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4、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主要产品与上下游行业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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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植物种植业
天然香料 食用香精 食品饮料行业
香料动物养殖业
香 日用香精 日化行业
石化、煤化工行业 精 烟用香精 烟草行业
合成香料
饲料等香精 饲料等行业
油脂加工业
发行人产品
(1)上游行业
公司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主要原材料正辛醇、正己醇、正庚醇来源于油脂
加工行业,其他脂肪醇、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等来源于石油化工行业、煤化工
行业,前述产品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2)下游行业
公司客户为食用香精、日用香精、烟用香精、饲料香精等香精生产厂商。
5、行业发展需求和市场规模
由于香料香精是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的重要辅料,这些行业
构成了香料香精行业的下游。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下游行业的发展,
市场对香精的应用日益广泛,对香料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同时也对香料香精产
品提出更高的要求。此外,香料香精近年来呈现出应用领域的新趋势,在取代防
腐剂、抗氧化剂和现代医疗(如芳香治疗等)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食品饮料行业对香料香精的需求
食品饮料行业是香料香精行业最大的全球市场之一,食品和饮料生产趋势
是决定香料香精行业整体需求的关键因素。香料香精在食品饮料工业中的应用
十分广泛,大多数加工及方便食品(包括预制食品)依赖食用香精来保持口味或
提升产品的味觉吸引力;此外,食用香精是大多数软饮和其他饮料的关键成
分。
食用香精可以给食品原料赋香,矫正食品中的不良气味,也可以补充食品
中原有香气的不足,稳定和辅助食品中的固有香气。例如:在糖果如硬糖、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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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糖果、焦香糖果、果汁糖、凝胶糖果、口香糖、泡泡糖及粉糖等的生产中,
食用香精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添加成分;在肉制品、膨化食品、饼干和方便面
等方便食品生产中,适当添加食用香精可以弥补香气香味不足的缺陷,让消费
者享受到“色、香、味”俱全的美味食品;在含乳制品如冰淇淋、雪糕和乳酸
饮料的生产中,添加适量食用香精,能使其保持新鲜怡人的口感。
根据 Freedonia 的研究报告,食用香精是全球香料香精市场最大的分部,
2015 年,食用香精占全球市场总需求的比例约 39%,未来这一比例将得到维
持。根据中国香化协会统计数据,食用香精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占
比已超过 50%。
随着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城镇化建设步伐
加快,近年来,我国食品饮料行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和饮料制造三
个子行业)快速增长。2007 年,我国规模以上食品饮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为
2.5 万亿元,2018 年达到 8.09 万亿元,年复合长率约为 11.27%。
注:2018 年度,由于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的口径调整、统计执法增强、剔除重复数据、
企业改革剥离等因素影响,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和饮料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低于
2017 年度,剔除上述因素,按可比口径计算,上述三个行业 2018 年度实际较 2017 年度分
别增长 3.6%、7.3%和 8.7%。
(2)日化行业对香料香精的需求
日化行业构成了香料香精行业的又一大市场。香料香精在日化行业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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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用于对香水、化妆品、浴室用品、洗涤剂及清洁剂等日化用品加香矫
味,这些产品的原料多数带有不适气味,加入香精使得产品具有令人愉悦的香
气;而香气也意味着品味和档次。
根据 Freedonia 的研究报告,2015 年,日用香精占全球市场总需求的比例
约 33%,未来这一比例也将得到维持。根据中国香化协会统计数据,日用香精
与烟用香精的占比合计尚不足 50%。
近年来,我国日化行业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07 年,我国规模以上日化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为 1,600 亿元,2015 年达到约 4,577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14.04%。
注:从 2016 年开始,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日用化学品行业(C268)的统计数据,而改为
公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的统计数据,故上述行业数据统计截至 2015 年度。
2007 年,我国规模以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为
2.65 万亿元,2018 年达到约 7.01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 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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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烟草行业对香料香精的需求
烟用香精一方面能调节卷烟的香气和口味、提升卷烟品质;另一方面能修
饰或掩盖烟叶原料的缺陷,消除不同等级烟叶之间的差异,具有弥补、增强、
调节及改善卷烟的理化特性的作用;此外,还能赋予品牌香烟独有的特征香
气,有助于提升卷烟的等级。如何使用烟用香精加香加料成为了各大卷烟生产
企业的核心技术。因此,烟用香精已成为卷烟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辅料,在
现代烟草加工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以及国内卷烟工业的发展,烟用香精通过增加新
品种、开拓新香料、探索生产新工艺、变革香型结构、设计新配方等方式,在
满足烟草消费市场不同口味需求的同时,不断为市场带来新的消费取向。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家,在我国,烟草行业的规模
超过日化行业。2007 年,规模以上烟草制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 3,445 亿元,
2018 年达到约 9,29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接近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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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饲料行业对香料香精的需求
饲料香精是饲料添加剂的一种,添加在饲料中,利用动物喜爱的香味促进
其食欲、增加饲料的摄取量,提高喂饲效率和养殖业的经济效益。
饲料添加剂工业作为饲料工业体系的核心,是饲料工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
要标志。饲料添加剂在饲料中用量很少但作用显著,对强化基础饲料营养价
值,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保证动物健康,节省饲料成本,改善畜产品品质等方
面有明显的效果。
近年来,我国饲料添加剂工业发展迅速,品种大幅度增加,产量快速增
长。根据《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末工业饲料总产量
预计达到 2.2 亿吨。目前,应用在饲料中的香精包括油溶性液状和粉末状;从
香型上来看,奶香型占有很大比例。内酯类香料在饲料香精配料中占有较大比
例。
6、行业进入壁垒
(1)资质
我国对食品用香料香精实施严格的生产许可制度。食品用香料香精生产企
业应按国家有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
可证(国家食药监局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代替旧版食
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一般均需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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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严格的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方可取得生产许可。此外,欧盟针对化学品
监管实施的 REACH 监管体系因注册和维护成本高、程序复杂、要求严格,成为
香料产品出口欧盟市场的障碍。
(2)技术
香料香精产品是一类特殊的精细化工产品,其关键质量指标是产品的香
气,而香气很难用量化指标来进行标准化描述。产品配方、工艺不同、加工方
式不同或产品的批次不同都会导致产品香气的差异,从而影响下游香精产品的
品质。产品香气品质和控制产品香气的稳定性是维护市场的决定性因素,也是
区别于其他化工产品的关键指标。
(3)品牌
香料香精产品是根据下游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生产企业的要求
进行特定调配后进行生产的,通常情况下为了达到下游企业在香气、口感等方
面的要求,香精生产企业会与上下游企业在香精的研发和试制上进行协作,并
在此基础上确定长期供求关系。因此,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生产企
业为能长期保持产品特有的香气和口感,保持产品口味的稳定性,通常不会轻
易更换上游香精供应商,形成固定品牌效应;相对应的,香精生产企业也不会
轻易改变香料供应商。致使香精、香料企业在各自的产品细分市场中形成了一
定的品牌壁垒。
(4)环保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在国家发展决
策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国家对此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政策措施。香料香精行业属
于化学工业的分支,能源消耗和“三废”问题相对较为突出,清洁生产和节能
减排已经成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进入行业的企业必须具
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在生产工艺
设计和工艺路线选择中,资源的综合利用、合理的生产工艺、合适的催化剂优
选和先进的“三废”治理技术也非常必要。根据我国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政
府将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部分企业在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情况下将被淘汰出
局。为达到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相对应的环
保设施及运行投入,都构成行业新进入者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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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总体而言,我国香料香精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落后于国际同行业水平,特别是
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国际香料香精跨国公司均非常注重研发机构建
设,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的应用技术领域的开发。国内香料香精企业中,绝
大多数生产企业在人才、设备、科研上投入不足,具有先进的检测分析技术、创
新能力强的企业较少,创新的香料香精产品很少。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全球香料
香精工业的跨国转移,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一批专业化生
产企业,生产和研发水平随之提高,与发达国家同行的差距在逐渐缩小。在香料
行业,这种趋势更为明显;一些优势企业通过对传统香料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和工
艺优化,形成批量化和规模化生产,在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分析检测设备、
产品质量、原材料的选用配套等方面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1、天然香料的提取技术
天然香料的提取方法,一般包括水蒸气蒸馏、浸提萃取、压榨法、亚临界和
超临界萃取、吸附法、分馏、结晶分离等技术,具体使用哪种方法依照原料的性
质、香料的用途等来进行选择。
水蒸气蒸馏是利用热水能够浸透植物组织,有效的蒸馏出精油,大多数的天
然香料都可以采用水蒸气蒸馏法来生产,但加热时成分容易发生变化,而且不适
用于水溶性成分的提取。
浸提萃取是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将香原料中的香成分转移到溶剂中,然后通过
蒸馏回收有机溶剂而得到香物质,浸提可以在低温下进行,能够更好的保留芳香
成分的原有香韵,有着广泛的应用。
压榨法主要用于在高温下容易发生氧化、聚合的柑橘类精油的生产,在常温
下进行提取,可使得香气逼真。
亚临界和超临界萃取使用液态 CO2 在 5~8×106Pa 和 0~10℃的亚临界或超临
界条件下高效萃取一些天然香料,更能接近天然植物的香味。
吸附法包括非挥发性溶剂吸收法和固体吸附剂吸收法等形式,常用于芳香成
分易于释放的名贵鲜花,由于没有机械损伤和化学作用,产品中杂质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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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成香料的合成技术
合成香料生产由于不受自然条件的限制,产品质量稳定,而且有不少香料产
品是自然界不存在而具独特香气的,因此发展较为迅速。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先进的分析测试技术应用于香料香精工业
中,如质谱、色谱-质谱联用、核磁共振、红外吸收光谱、原子光谱、X 射线衍
射等精密分析方法和结构分析技术的应用,解析了很多天然香料中香成分的化学
结构,这为合成这些香物质提供了依据。
有机合成技术的进步和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为香料合成的发展提供了更广
阔的前景,目前,随着天然香料资源的逐渐匮乏,以石油化工产品为原料合成了
大量的香料产品,利用石油化工原料、煤化工原料为基础的合成香料,因具有香
气纯正、价格低廉、规模化生产等优势成为香料工业发展的重要标志。
合成香料技术特点:
①全合成香料技术,从各种基础化工原料出发,经一系列有机反应合成,主
要合成反应涉及加成、缩合、酯化、氧化、过氧化、氢化、酰基化、异构化等十
几类化学反应,而且所用原料品种多,要求纯度高,大多具有一定的挥发性,对
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有较高的要求。有些合成香料对光、温度或在氧化暴露下是不
稳定的,因此,在生产工艺选择、生产设备、包装方式和贮存运输等方面存在着
一些特殊的要求。
②半合成香料技术,以物理或化学方法从精油中分离出单离香料,再由单离
香料或精油中的萜烯混合物经化学反应衍生得到半合成香料。
③新型催化技术,主要应用于氧化、还原、加氢以及 C-C、C-O 键的生成或
断裂等反应,有助于改进反应条件,提高香料合成法反应收率和产率,改善产品
质量。
④手性合成技术,也称为不对称合成、对映选择性合成,不同光学纯度的手
性香料往往具备不同的感官特性和香气,随着人们对香料品质的要求和对手性合
成香料的需求,寻求环境友好、高产率的手性合成香料的制备将具有十分重要的
地位。
⑤绿色化工生产技术,近年来,由于“green chemical(化工绿色化)”的
提出,相关的技术进步和改进受到广泛的重视。这些技术改进将传统的、成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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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技术加以改进和优化组合,如反应精馏技术、加氢技术、新型氧化剂应用于
氧化工艺技术、催化反应技术、电结晶技术等,既可提高产品质量和产率,增加
反应的选择性和原料利用率,又使反应过程更加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减少废弃
物排放量。
3、生物质香料
生物质香料是生产天然的香味化合物及其复合物的新型生产技术,包含应用
现代生物技术(如酶催化)制备天然香料,利用微生物发酵法(如发酵工程)生
产天然香料,可以采用组织培养技术(如细胞工程)对天然香料植物进行处理获
得香物质,还可以将生物技术与化学化工技术和分离分析技术相结合,为香料产
品的制备开辟了新途径。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
(1)国际市场格局
总体来看,全球香料香精市场呈现行业集中度较高,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
移的市场格局。
①行业集中度较高
从全球前十大香料香精公司的销售数据看,1999 年总销售额为 129 亿美
元,占全球总销售额的 64.60%;至 2017 年,该比例达到 77.20%。尤其奇华顿、
芬美意、国际香料和德之馨四家公司,近年来合计市场份额均保持在 50%以
上。全球香料香精市场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态势短期很难改变。
②产业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全球主要香料香精公司主要分布在西欧、美国和日本。上世纪 80 年代以
来,全球主要香料香精公司纷纷实施产品结构调整,将合成香料生产转移至发
展中国家和地区。随着发达国家市场日趋饱和、需求增速放缓,而发展中国家
和地区市场强劲增长,近年来,全球主要香料香精公司开始将香精生产以及研
发中心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改革开放以来,全球主要香料香精公司均在中国投
资建厂,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推动了我国
香料香精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合成香料市场为例,我国香兰素、麦芽酚、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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醛、椰子醛等大宗合成香料产品已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
(2)国内市场格局
总体来看,我国香料香精市场呈现行业分散,跨国公司竞争,国内企业核
心竞争力不足的市场格局。
①行业分散,集中度较低
根据《香料香精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共有香
料香精企业 1,000 余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企业仅 30 余家,占比较低。由于
香料香精生产在专业人才、工艺技术、配方专利等方面的特殊需求,单一香料
香精企业的成长进程缓慢。我国香料香精行业集中度较低、大量中小企业竞争
激烈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
②跨国公司加入,竞争加剧
世界前十大香料香精公司目前均在国内设厂生产。“十二五”期间,全球
主要香料香精公司纷纷加大投资力度,新建研发中心和生产工厂,中国的生产
基地已经成为各大跨国企业极为重要的创新发展动力。我国香料香精市场已形
成“国内市场、国际化竞争”的局面。
③规模偏小,核心竞争力不足
随着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
围绕科技和产业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香料香精产业受到发达国家和发
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产业价值链的高端领域仍由发达国家占据。我国香
料香精企业,资金缺乏,规模较小,产能不足,技术投入较少,在与跨国公司
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全球香料香精行业的主要企业
全球前十大香料香精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排名 名称 国家 基本情况 收入 全球
(亿美元) 份额(%)
成立于 1768 年,世界领先的香精香
料公司,全球拥有 109 个分支机构,
奇华顿
1 瑞士 46 家生产工厂,11,170 名员工。为 51.33 19.50
(Givaudan)
食品、饮料、日用品、香水和化妆
品产业提供香精和香料,打造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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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者带来愉悦感受的品牌
成立于 1895 年,全球最大的香精香
料行业私营企业,全球拥有 63 个分
支机构,30 个生产基地,4 个研发
芬美意
2 瑞士 中心,7,000 多名员工,研发支出 36.68 13.90
(Firmenich)
约占销售收入的 10% ,拥有专利
2,900 项,拥有包括一项诺贝尔化
学奖在内的 35 项研发奖项
成立于 1833 年,美国最大的香料香
精公司,向全球约 162 个国家超过
3,000 家客户销售 46,000 多种香料
国际香料
3 美国 香精产品,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独立 33.99 12.90
(IFF)
研究香气和味觉的研发中心,在 37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工厂、实验室和
办事处,拥有 7,300 名员工
成立于 1874 年,向全球约 160 个国
家超过 6,000 家客户销售 30,000 多
德之馨
4 德国 种香料香精产品,广泛用于日化和 26.73 10.20
(Symrise)
食品领域,全球拥有 40 多个分支机
构,8,944 名员工
成立于 1871 年,全球拥有 25 个生
曼氏 产基地,47 个研发中心,5,500 多
5 法国 13.06 5.00
(Mane SA) 名员工,研发支出约占销售收入的
8.5%
成立于 1933 年,向 145 个国家和地
区超过 15,500 家客户销售 3,1000
花臣
6 以色列 多种香料香精产品,全球拥有 41 个 12.71 4.80
(Frutarom)
研发中心,79 个办事处,34 个生产
基地,2,700 多名员工
成立于 1920 年,日本最大的香料香
精公司,主要从事香精、香料、香
高砂 料配料及精细化学品的生产和销
7 日本 12.26 4.70
(Takasago) 售,全球拥有 26 个分支机构,24
个生产基地,13 个研发中心,3,339
名员工
成立于 1882 年,国际领先的色素及
森馨
香料香精供应商,全球拥有 79 个分
8 (Sensient 美国 6.19 2.40
支机构,4,000 多名员工,客户遍
Flavors)
布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成立于 1850 年,国际专业的天然香
罗伯特 料香精生产商,在天然香料香精产
9 (Robertet 法国 品领域具有显著地国际地位,全球 5.70 2.20
SA) 拥有 14 个研发中心,业务遍布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成立于 1903 年,主要从事香料、香
长谷川 精、合成香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10 (T.Hasegaw 日本 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全球 4.39 1.60
a) 拥有 22 个分支机构,1,000 多名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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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203.04 77.20
数据来源:各公司网站、Leffingwell & Associates
(2)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主要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
料经营的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竞争对手 基本情况 具体竞争情况 市场地位
成立于 1940 年,总部位于日本东
京都中央区日本桥茅场町,全球员
工超过 30,000 人。生产、销售美
生产桃醛、椰子醛、
容护理用品、健康护理用品、衣物 丙位内酯产品
国际 花王株式会社 丙位癸内酯等同类
洗涤及家居清洁用品及工业用化 全球排名第一
主要 产品
学品。公司合成香料生产线位于西
竞争
班 牙 的 Kao Chemicals
对手
Europe,S.L.
成立于 1972 年,世界老牌香料制 生产桃醛、椰子醛、 全球主要内酯
曾田香料株式
造商。生产、销售合成香料、天然 丁位内酯等同类产 系列产品生产
会社
香料、香精、工业化学品 品 商
生产桃醛、椰子醛、
北京北达正元 成立于 2000 年,生产、销售合成 国内主要丙位
丙位癸内酯等同类
科技有限公司 香料产品;代理销售香料香精产品 内酯生产商
产品
国内
生产桃醛、椰子醛、
主要 上海华盛香料 成立于 1992 年,生产、销售合成 国内主要丙位
丙位癸内酯等同类
竞争 有限公司 香料、天然香料产品 内酯生产商
产品
对手
生产丁位癸内酯、
上海万香日化 成立于 1997 年,生产、销售天然 全球主要丁位
丁位十二内酯等同
有限公司 香料、合成香料产品 内酯生产商
类产品
资料来源:各公司网站、行业网站、客户访谈资料
(六)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丙
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和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
烟草、饲料等行业和领域。公司生产的“ ”牌合成香料产品市场知名度
高。目前,公司 70%以上的产品出口国外,与包括宝洁( )、芬美意
( )、国际香料( )、奇华顿( )和曼氏( )
等在内的国际知名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
公司多年的经营管理成效,赢得了客户和同行的广泛认可,已成为我国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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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行业的知名企业,并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公司为中国香化协会副理
事长单位,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 2017 年度“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强
企业”评选中,公司位列第七名。根据中国香化协会出具的《证明》(香化协字
[2020]2 号),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在我国香精香料行业的
细分行业内酯系列香料行业中,产品销售额和销售量均排名第一。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酯类和内酯类香料是最为重要、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类香料,约占香料市场规
模的三分之一。内酯类香料大多存在于自然界中,由于其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性
质稳定,且具有非常重要的香气成分,在香精配方中被大量应用,不仅是现在,
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都不可缺乏,具有不可替代性。随着香精应用领域的不断开
发,内酯类香料市场规模也将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通过技术研究、工艺绿
色化改造、副产物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集成创新实现了“传统产品+新工艺”,
进一步提升了内酯类香料的市场竞争力。
(2)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院士工作
站,培养出省科技领军人才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公司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
不断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持续创新能力,从而奠
定了在香料香精行业的优势地位。
公司建有装备先进、功能完善的实验室、分析室。目前,公司已拥有发明专
利 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5 项。公司“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研发创新团队”被
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
公司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高度重视与外部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积极
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形成“产学研”合作体系,保持研发
紧跟客户的需求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3)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知名企业,并在国际市场
占有重要地位。公司连续入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
强企业”。公司产品得到宝洁、芬美意、国际香料、奇华顿、曼氏、乐达、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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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高砂等国际知名公司的广泛认可。
公司将继续坚持品牌战略,致力于与国内外市场上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
关系。稳定的客户资源、良好的客户基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
障。
(4)技术优势
公司从 2002 年建立开始,始终致力于香料生产技术水平和绿色生产水平的
提高,工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体表现在:
①生产工艺
a 针对香料产品对香气的特殊要求,在与国际知名公司长期合作中,公司不
断改进和创新,积累了丰富的香气控制经验。公司自主研发特有的搅拌和滴加技
术、香气整理工艺及先进的脱杂工艺,使公司产品的香气满足国际知名公司的调
香要求;
b 公司积极推行工艺绿色化改造,采用加氢技术、新型氧化剂氧化技术、膜
分离技术、固体催化剂自动过滤技术、副产物回收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等,使生产
过程更加绿色环保。
②过程控制。生产全流程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使得生产过程更加安全可控,
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5)安全环保管控优势
公司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危险化学品
安全风险管控、预防和综合治理。
生产过程采用 PLC+工控计算机控制,实现装置自动化、车间密闭化和物料
管道化,使生产过程更加安全可控,提升本质安全化水平,生产效率大幅提高。
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开发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降耗,尽可能实现溶剂、催化剂等的综合、循环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采用先进的“三废”治理技术,确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达标排
放。由于香料生产的特殊性,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的影响,持续进行环保
投入,采取冷凝回收、介质降解塔喷淋、碱液喷淋等集成技术治理废气问题,处
理效率显著提升,得到了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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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品种及规模优势
公司拥有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产销量最多、
系列产品配套齐全的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内酯系列产品现有年产销规模
超过 3,600 吨,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公司在生产经营规模上的优势使公司能够
满足香精厂商在香料质量一致性,批量供货及时性、稳定性,以及多品种集合采
购的需求;保证原材料稳定供应并提高原材料采购中的议价能力,也能够充分降
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
(7)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为我国合成香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已
参与 19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制修订工作,公司被认定为
“2017 年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公司通过参与国家、行
业标准的制修订,不仅强化了行业地位,也有利于把握行业发展的最新技术动态,
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保证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
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公司注重技术投入,建有具
有国际水准的常规分析检测室、色谱分析室和香气分析实验室,对生产全过程进
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8)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了国际标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 环境管
理体系和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化”认证,通过
清洁生产审核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此
外,公司还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优化内控流程。经过多年的发展,公
司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队伍。公司管理团队精
通管理、熟悉行业、技术全面,对行业的发展动态有着准确的把握,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3、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产能不足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香料产品需求不断扩大,
香料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产能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目
前,公司生产负荷较高,产品已出现供应不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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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渠道单一
为扩大生产规模,保持创新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安全与品质需求,公司
需要大量资金。但公司目前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对未来发
展有一定影响。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
的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对比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上市公司中没
有完全以香料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主要依据自身所处的行业以及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主营业务选择同行业可比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主营业
务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该行业
分类,公司选择了青松股份(300132,上市时间 2010 年 10 月)、金禾实业
(002597,上市时间 2011 年 7 月)、爱普股份(603020,上市时间 2015 年 3
月)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上述三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均包括香料
业务,其中,青松股份主营松节油深加工产品,产品包含合成樟脑、乙酸异龙脑
酯和冰片等合成香料;金禾实业主营基础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精细化工
产品包含麦芽酚等合成香料;爱普股份主营食用香精、烟用香精、日用香精、
香料和食品配料产品。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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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青松股份 金禾实业 爱普股份 华业香料
总资产 465,502.94 614,932.64 262,934.54 38,459.42
归属于母公司所
302,801.85 448,206.46 210,510.95 25,122.52
经营 有者权益
情况 营业收入 290,811.71 397,185.61 247,465.77 21,481.48
归属于母公司股
45,316.49 80,876.13 15,179.06 4,576.19
东的净利润
主要从事松节油深加工系列产 主营精细化工产品和基础化 主营食用香精、烟用香精、日 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
主营业务
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工产品 用香精、香料和食品配料产品 研发、生产和销售
市场
地位 我国最大的松节油深加工企业, 产品麦芽酚、安赛蜜、三氯蔗 国内最大的食用香精生产企 国内生产规模最大、产销量最多
市场地位 也是全球最大的合成樟脑及系 糖等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在全 业和名列前茅的香料香精生 的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生产企业,
列产品的供应商 球范围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产企业 并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研发人员人数 262 434 124 37
研发人员占比 4.62% 12.34% 9.85% 15.42%
技术
研发费用 10,444.14 13,663.95 3,301.84 804.66
实力
研发费用占比 3.59% 3.44% 1.33% 3.75%
专利情况 42 77 46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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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核
心竞争 主营业务毛利率 31.35% 31.15% 20.02% 37.92%
力的关
键业务
数据及 销售净利率 16.31% 20.35% 6.13% 21.30%
指标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发行人数据系 2019 年度或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数据。
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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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影响行业发展主要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扶持
香料香精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科技含量高、配套性强、与其他行业关联度高
的行业,是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的重要原料配套产业,与居民
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内需和消费密切相关。香料香精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体
现国家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国务院《“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
划》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
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推
进健康中国建设对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
用。
(2)国民经济发展带动香料香精下游产业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人均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均持续
增长,城镇化水平日益提升,为香料香精下游行业发展提供了良机,带动了下
游行业超过 10 万亿元的年产值;而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又给中国香料香精行业
带来日益增长的市场空间。
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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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球香料香精产业转移带来的发展契机
受发达国家市场日趋饱和、需求增速放缓,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强劲增
长的影响,全球主要香料香精公司逐步将生产基地转移至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
国市场快速发展,同时还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充足、生产经验丰富、低成本等优势,
吸引世界香料香精巨头纷纷在中国设立工厂或者建立世界级的研发中心,成为了
全球香料香精工业跨国转移的重点地区,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活
力。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香料香精市场需求增长强劲,正成为与北美地区并
驾齐驱的香料香精市场。在此形势下,国内香料香精市场供给和需求双向增长,
行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较低
目前,我国香料香精行业集中度低,虽然生产企业数量很多,但行业整体
以中小企业居多且相对分散,规模偏小,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处于中低端,在与
跨国公司竞争中处于劣势,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同时,经过多年的长足发展,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已涌现出一批专业化香
料香精生产企业,部分骨干企业发展迅速,积极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今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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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集中度将逐步形成,小企业会因竞争力减弱而淘汰,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
的企业将通过合资、并购、重组或通过资本市场的助力而快速成长壮大。
(2)原材料价格波动频繁
公司内酯香料主要原材料为脂肪醇、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等。
脂肪醇中用量较大的正辛醇和正己醇主要来源于天然椰子油、棕榈仁油和
棕榈油,主要产地为东南亚国家,受自然界气候影响较大,价格存在一定程度
的波动。以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为例,自 2008 年以来其月度收盘价
格波动明显。
其他脂肪醇及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等主要来源于石化和煤化工产品,主要受
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近年来石油价格波动频繁,以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轻
质原油(代码:CL)期货合约为例,自 2008 年以来其月度收盘价格呈现大幅波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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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及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吨/年) 3,700.00 3,700.00 3,400.00
产量(吨/年) 2,993.08 3,857.78 3,363.82
丙位
产能利用率(%) 80.89 104.26 97.88
内酯
销量(吨/年) 3,189.12 3,582.29 3,343.46
产销率(%) 106.55 92.86 99.39
产能(吨/年) 120.00 120.00 120.00
产量(吨/年) 76.32 86.17 101.79
丁位
产能利用率(%) 58.60 57.64 79.82
内酯
销量(吨/年) 88.94 88.97 99.65
产销率(%) 116.53 103.25 97.89
注:①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中含少量外购数量。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丙位
内酯外购数量分别为 35.80 吨、0 吨和 0 吨,丁位内酯外购数量分别为 6.00 吨、17.00 吨和
6.00 吨;
②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其中,产量扣除外购产品数量。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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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型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桃醛 11,547.69 54.38 14,463.47 56.59 12,197.36 56.53
丙 椰子醛 3,997.55 18.82 4,748.19 18.58 3,500.52 16.22
位
丙位癸内酯 2,214.85 10.43 3,213.95 12.57 2,701.97 12.52
内
酯 其他丙位内酯 2,238.77 10.54 2,166.74 8.48 2,238.32 10.37
小 计 19,998.86 94.18 24,592.34 96.22 20,638.17 95.65
丁位内酯 1,197.02 5.64 934.43 3.66 919.72 4.26
其他 39.90 0.19 32.59 0.13 19.93 0.09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5,791.73 27.27 6,565.94 25.69 6,693.50 31.02
境外 15,444.06 72.73 18,993.42 74.31 14,884.32 68.98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8.98%、
74.31%和 72.73%,整体略有上升。
(1)外销收入
①外销收入按照国家划分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国 家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新加坡 4,323.39 27.99 3,349.05 17.63 2,207.15 14.83
美国 3,394.11 21.98 5,810.62 30.59 5,279.88 35.47
欧盟 3,011.19 19.50 4,716.32 24.83 3,513.35 23.60
瑞士 1,458.71 9.45 1,633.31 8.60 1,552.65 10.43
印度 1,089.91 7.06 1,273.71 6.71 875.27 5.88
其他 2,166.76 14.03 2,210.42 11.64 1,456.02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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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5,444.06 100.00 18,993.42 100.00 14,884.32 100.00
②前五大境外客户销售情况
a 2019 年度
序 占外销收入 占营业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的比例% 的比例%
桃醛、椰子醛、丙
1 芬美意 位癸内酯、其他丙 4,499.68 29.14 20.95
位内酯
2 国际香料 桃醛、椰子醛 3,883.52 25.15 18.08
桃醛、椰子醛、丙
3 OQEMA 1,308.80 8.47 6.09
位癸内酯
桃醛、椰子醛、丙
4 宝洁 1,129.5 7.31 5.26
位癸内酯
桃醛、其他丙位内
5 奇华顿 889.23 5.76 4.14
酯
合 计 11,710.72 75.83 54.52
b 2018 年度
序 占外销收入 占营业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的比例% 的比例%
桃醛、椰子醛、丙
1 芬美意 位癸内酯、丙位辛 4,973.79 26.19 19.27
内酯
桃醛、椰子醛、丙
2 恩格乐 2,744.93 14.45 10.64
位癸内酯
3 国际香料 桃醛、椰子醛 2,655.32 13.98 10.29
桃醛、椰子醛、丙
4 OQEMA 位癸内酯、其他丙 1,209.63 6.37 4.69
位内酯
桃醛、椰子醛、丙
5 乐达 1,028.23 5.41 3.98
位癸内酯
合 计 12,611.89 66.40 48.87
c 2017 年度
序 占外销收入 占营业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的比例% 的比例%
桃醛、椰子醛、丙
1 芬美意 位癸内酯、其他丙 4,225.84 28.39 19.40
位内酯
桃醛、椰子醛、丙
2 恩格乐 2,725.73 18.31 12.52
位癸内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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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际香料 桃醛 2,152.56 14.46 9.88
桃醛、椰子醛、丙
4 OQEMA 位癸内酯、其他丙 1,091.29 7.33 5.01
位内酯
桃醛、椰子醛、丙
5 贸优 位癸内酯、其他丙 924.55 6.21 4.25
位内酯、丁位内酯
合 计 11,119.98 74.71 51.0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 国家/
名称 基本情况
号 地区
成立于 1895 年,全球排名第二的香料香精公司,全球拥有
63 个分支机构,30 个生产基地,4 个研发中心,7,000 多
1 芬美意 瑞士 名员工,研发支出约占销售收入的 10%,拥有专利 2,900 项,
拥有包括一项诺贝尔化学奖在内的 35 项研发奖项。
2018 年集团营业额 39 亿瑞士法郎,较 2017 年增长约 6%。
成立于 1833 年,全球排名第三、美国最大的香料香精公司,
向全球约 162 个国家超过 3,000 家客户销售 46,000 多种香
料香精产品,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独立研究香气和味觉的研
发中心,在 37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工厂、实验室和办事处,
2 国际香料 美国 拥有 7,300 名员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40 亿美元,较 2017 年增长 17%。2019
年 12 月,IFF 宣布将与杜邦的营养及生物科技业务合并,
合并后新公司市值 454 亿美元,预计 2019 年将实现 110 亿
美元营收。
成立超过 90 年,德国五大化学品分销商之一,也是欧洲十
大化学品分销商之一。全球拥有 1,100 名员工,在 19 个国
3 OQEMA 德国 家拥有 40 个分支机构,拥有包括汉高、德之馨等著名跨国
公司在内的 2,7000 家客户,年销售量 130 万吨产品。
2019 财年销售额达到 8.20 亿欧元。
成立于 1837 年,是全球的日用消费品公司巨头之一。宝洁
在全球大约 70 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拥有 97,000 名员
工。宝洁全球经营的 65 个领先品牌畅销在 180 多个国家和
4 宝洁 美国
地区,每天为全球 50 亿的消费者服务。
2019 财年,销售收入 677 亿美元,2020 财年第一季度销售
收入为 178 亿美元,较 2019 财年同期增长约 7%。
成立于 1768 年,全球最大的香精香料公司,全球拥有 109
个分支机构,46 家生产工厂,11,170 名员工。为食品、饮
料、日用品、香水和化妆品产业提供香精和香料,打造为
5 奇华顿 瑞士 消费者带来愉悦感受的品牌。
2018 年集团销售额 55.27 亿瑞士法郎,较 2017 年增长约
9.4%。2019 年上半年集团销售额为 30.94 亿瑞士法郎,增
长 15.7%。
成立于 1893 年,总部在美国的香料香精公司,经营分支机
构或子公司遍布亚太地区、澳大利亚、欧洲、印度、巴基
6 恩格乐 美国
斯坦、拉丁美洲、中东地区、北美地区、俄罗斯等国家。
客户包括可口可乐、宝洁等著名跨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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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销售收入约 2.5 亿美元。2019 年 11 月,奇华顿
宣布收购恩格乐。
成立于 1949 年,全球最大的饲料调味剂供应商,分支机构
7 乐达 西班牙 和销售网络分布全球,其位于广州的子公司占据中国饲料
调味剂市场的三分之一份额。
成立于 2003 年,主要从事合成与天然香料、食品添加剂与
8 贸优 上海 精油的贸易。后于美国成立子公司,客户面向美国市场中
小客户。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境外客户
应收账款函证情况相匹配。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是
真实的,产品均实现最终销售。
(2)内销收入按照区域划分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 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地区 3,945.85 68.13 4,848.25 73.84 4,484.78 67.00
华南地区 1,200.71 20.73 1,242.00 18.92 1,605.52 23.99
西南地区 608.64 10.51 472.07 7.19 576.23 8.61
其他地区 36.53 0.63 3.62 0.06 26.97 0.40
合 计 5,791.73 100.00 6,565.94 100.00 6,693.50 100.00
3、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销 15,138.14 71.29 16,603.75 64.96 13,414.43 62.17
经销 6,097.65 28.71 8,955.62 35.04 8,163.39 37.83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下的贸易商不存在个人等非法人实体;与公司不存
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专门销售公司产品的情形。贸易商采购公司产品
主要销往下游香精厂商、日化厂商等,期末存货情况正常,不存在较大数量的超
出实际耗用计划的采购备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贸易商之间交易稳定,
不存在较多贸易商新增与退出的情况;贸易商回款不存在现金和第三方回款情
形。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青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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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和爱普股份均采取了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经销模式下的
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大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情形。青松股份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 2007 年至 2010 年 1-6 月整体业务经销平均占比达到 42.70%以
上(其自营出口模式中也有一部分通过贸易商销售,但未披露销售比例)。爱普
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的 2011 年至 2014 年 1-9 月香料业务经销平均占比 28.70%,
小于公司本次报告期内经销平均占比 33.96%,主要系爱普股份出口销售占比极
低(3%左右),公司 70%以上销售收入出口,境外厂商将贸易商作为香料采购的
固定来源之一所致。
(三)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及销售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芬美意 4,536.61 21.12
其中:FIRMENICH SA 1,390.78 6.47
FIRMENICH ASIA PRIVATE LTD. 1,005.38 4.68
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PVT.LTD. 507.16 2.36
FIRMENICH AROMATICS PRODUCTION(INDIA)PVT.LTD. 266.29 1.24
FIRMENICH AROMATICS(INDIA)PVT.LTD. 249.33 1.16
FIRMENICH & CIA.LTDA. 477.17 2.22
PT FIRMENICH INDONESIA 452.10 2.10
FIRMENICH S.A.I.C.Y F. 105.44 0.49
Firmenich 25.67 0.12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25.03 0.12
FIRMENICH DE MEXICO S.A DE C.V. 20.37 0.09
芬美意香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11.91 0.06
2、国际香料 3,896.36 18.14
其中: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INC.
1,794.52 8.35
(IFF Inc.)
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1,536.02 7.15
(Greater Asia) Pte Ltd.
IFF Essências E Fragrancias Ltda. 426.60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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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115.15 0.54
FRAGRANCES(MEXICO) S DE RL DE CV.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12.84 0.06
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FRAGRANCES
6.34 0.03
S.R.L
International Flavours and Fragrances,
4.89 0.02
India Private Limited
3、奇华顿 1,513.77 7.05
其中:奇华顿日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624.54 2.91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586.30 2.73
Givan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193.37 0.90
Givaudan do Brasil Ltda. 41.71 0.19
PT GIVAUDAN INDONESIA 24.25 0.11
GIVAUDAN SUISSE SA 22.99 0.11
Givaudan Schweiz AG 8.82 0.04
Givaudan UK Ltd. 7.31 0.03
Givaudan Deutschland GmbH 2.99 0.01
Givaudan ARGENTINA S.A. 1.49 0.01
4、OQEMA 1,308.80 6.09
其中:OQEMA ROTTERDAM B.V. 938.93 4.37
OQEMA Ltd. 369.86 1.72
5、宝洁 1,129.50 5.26
合 计 12,385.04 57.65
2、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芬美意 5,006.41 19.40
其中:FIRMENICH SA 1,596.52 6.19
FIRMENICH ASIA PRIVATE LTD. 1,178.01 4.57
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PVT.LTD. 560.67 2.17
FIRMENICH AROMATICS(INDIA)PVT.LTD. 549.91 2.13
PT FIRMENICH INDONESIA 482.40 1.87
FIRMENICH & CIA.LTDA. 452.81 1.75
FIRMENICH S.A.I.C.Y F. 123.64 0.48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32.63 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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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MENICH DE MEXICO S.A DE C.V. 19.67 0.08
Firmenich 5.34 0.02
FIRMENICH BELGIUM SA 4.81 0.02
2、恩格乐 2,763.82 10.71
其中:Ungerer&company 2,327.79 9.02
UNGERER MEXICO S.DE R.L.DE C.V. 417.14 1.62
恩格乐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18.89 0.07
3、国际香料 2,681.39 10.39
其中: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INC.
1,283.83 4.98
(IFF Inc.)
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1,206.72 4.68
(Greater Asia) Pte Ltd.
IFF Essências E Fragrancias Ltda. 147.09 0.57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26.07 0.10
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16.32 0.06
FRAGRANCES(MEXICO) S DE RL DE CV.
International Flavours and Fragrances,
1.35 0.01
India Private Limited
4、厦门中坤 2,016.12 7.81
其中: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 1,798.54 6.97
厦门中坤贸易有限公司 217.59 0.84
5、乐达 1,392.61 5.40
其中:LUCTA,S.A. 1,028.23 3.98
乐达(广州)香味剂有限公司 364.38 1.41
合 计 13,860.35 53.71
3、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芬美意 4,237.43 19.45
其中:FIRMENICH SA 1,552.65 7.13
FIRMENICH ASIA PRIVATE LTD. 905.38 4.16
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PVT.LTD. 488.80 2.24
PT FIRMENICH INDONESIA 424.75 1.95
FIRMENICH & CIA.LTDA. 395.03 1.81
FIRMENICH AROMATICS(INDIA)PVT.LTD. 359.02 1.65
FIRMENICH S.A.I.C.Y F. 69.97 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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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FIRMENICH DE MEXICO S.A DE C.V. 18.54 0.09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11.59 0.05
FIRMENICH BELGIUM SA 7.10 0.03
Firmenich 4.60 0.02
2、恩格乐 2,745.60 12.60
其中:Ungerer&company 2,524.00 11.59
UNGERER MEXICO S.DE R.L.DE C.V. 201.74 0.93
恩格乐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19.86 0.09
3、国际香料 2,152.56 9.88
其中: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INC.
1,089.00 5.00
(IFF Inc.)
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1,058.73 4.86
(Greater Asia) Pte Ltd.
International Flavours and Fragrances,
4.83 0.02
India Private Limited
4、厦门中坤 1,626.44 7.47
其中:厦门中坤贸易有限公司 860.75 3.95
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 765.69 3.52
5、OQEMA 1,091.29 5.01
其中:OQEMA ROTTERDAM B.V. 741.31 3.40
OQEMA Ltd. 349.98 1.61
合 计 11,853.33 54.41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相比,乐达为新进入前五大客户,该公司成立于 1949
年,是全球排名第一的饲料调味剂生产厂家,随着双方合作深入,该公司增加了
采购量所致。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相比,奇华顿、OQEMA 和宝洁为新进入前五
大客户,宝洁是全球日化巨头,奇华顿是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排名第一的国际知名
公司,OQEMA 是德国五大化学品分销商之一,也是欧洲十大化学品分销商之一,
这些公司均历史悠久,随着合作深入增加了采购量。前述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均与
发行人协商谈判订立合同,双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双方交易的
连续性和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客户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1-1-13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况。报
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持有本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2020 年上半年销售额合计 5,670.56 万元,占当
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49.98%,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稳定。2019 年锅炉
改造停产、2020 年疫情对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和维护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价(元/千克) 61.64 66.91 60.48
桃醛
变动幅度(%) -7.88 10.63 -
单价(元/千克) 56.60 65.84 54.86
椰子醛
变动幅度(%) -14.03 20.01 -
丙位 单价(元/千克) 62.69 71.77 64.37
癸内酯 变动幅度(%) -12.65 11.50 -
单价(元/千克) 134.59 105.03 92.30
丁位内酯
变动幅度(%) 28.14 13.79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桃醛、椰子醛、丙位癸内酯的销售价格主要随
着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而变动,并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主要产品销
售价格变动与市场同类可比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经对比同行业可比市场价格数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直销单价、经销
单价与同行业可比市场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幅度相当。
2019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处于下行区间,公司直销客户主要采
取半年/年度定价方式,经销客户主要采取随行就市方式,经销客户对产品价格
更为敏感,因此,出现了主要产品经销单价下滑幅度大于直销单价的情形,具
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丁位内酯产品销售价格随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而变动。
2019 年度,因市场供求不平衡,丁位内酯产品价格上涨较多。
(五)报告期内向同一单位既销售又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同一单位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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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的情形
单位:万元
销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名称
采购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花王(上海) 销售 90.62 0.42% - - 183.25 0.84%
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 358.70 3.00% 186.68 1.19% 751.75 5.71%
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隶属花王株式会社。花王株式会社是世界知名的
日化巨头,也是全球主要的脂肪醇及下游衍生产品的生产商,生产公司原材料
正辛醇、正己醇等脂肪醇,并通过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在国内销售;同
时,花王株式会社通过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从中国市场采购各种化学品。
因此,公司向花王(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既有销售、又有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
(2)销售、采购产品的情形
单位:万元
销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公司名称
采购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 342.75 1.60 667.75 2.59 433.62 1.99
PHOENIX AROMAS
采购 22.57 0.19 - - 137.30 1.04
广州华粮香料有 销售 193.11 0.90 277.58 1.08 388.49 1.78
限公司 采购 24.96 0.21 - - - -
杭州锐天香料有 销售 52.79 0.25 38.60 0.15 10.62 0.05
限公司 采购 - - 61.57 0.39 121.26 0.92
上海美立香料有 销售 261.81 1.22 95.91 0.37 196.18 0.90
限公司 采购 - - 8.19 0.05 - -
上海美农生物科 销售 286.90 1.34 85.39 0.33 223.41 1.03
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 - - 8.19 0.05 23.06 0.18
上述公司主要为香精香料行业贸易商,公司主要向其销售香料产品。同时,
公司主要产品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为保证临时性的及时交货,公司根据订单缓
急情况适当外购部分产品用于弥补库存。因此,公司向前述公司既有销售、又有
采购具有商业合理性。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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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正辛醇、正己醇、正庚醇等脂肪醇和丙烯酸、丙烯酸
甲酯等化工原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市场供应较为充足。
(二)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构成如下:
成本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直接材料 81.20% 83.35% 82.69%
直接人工 3.89% 3.53% 3.56%
能源费用 9.56% 7.74% 8.30%
制造费用 5.35% 5.38% 5.45%
合 计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较
稳定。2019 年度,产量下降,原材料价格下降,直接材料占比降低,此外,燃
煤锅炉改造成燃气锅炉后,天然气成本较煤炭高,能源费用占比上升。
其中,主要原材料金额及占生产成本比重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名 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正辛醇 4,380.39 36.29 5,973.01 37.59 5,690.00 41.26
正己醇 1,822.99 15.10 2,199.29 13.84 1,481.89 10.75
正庚醇 877.73 7.27 1,231.07 7.75 1,501.79 10.89
丙烯酸 1,019.65 8.45 1,311.96 8.26 1,182.50 8.58
丙烯酸甲酯 181.08 1.50 222.61 1.40 287.10 2.08
其他脂肪醇 402.62 3.34 337.85 2.13 478.61 3.47
合 计 8,684.46 71.95 11,275.78 70.96 10,621.89 77.03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构成如下:
序号 产品 主要原料 主要辅料
1 桃醛 正辛醇 丙烯酸
2 椰子醛 正己醇 丙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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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丙位癸内酯 正庚醇 丙烯酸甲酯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名 称 价格 变动比例 价格 变动比例 价格
(元/Kg) (%) (元/Kg) (%) (元/Kg)
正辛醇 19.82 -23.62 25.95 -1.52 26.35
正己醇 26.95 -6.97 28.97 12.16 25.83
正庚醇 30.02 2.84 29.19 -7.63 31.60
丙烯酸 6.70 -3.87 6.97 -3.46 7.22
丙烯酸甲酯 8.77 -7.68 9.50 10.34 8.61
(四)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占采购总额
单位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号 比例(%)
Ecogreen
1 正辛醇 1,525.75 12.78
Oleochemicals(Singapore)Pte Ltd.
2 南京远册工贸有限公司 正己醇、正庚醇 1,429.45 11.97
3 TFA 正辛醇 1,366.03 11.44
4 兰溪市喜盈门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正己醇 644.12 5.39
丙烯酸、丙烯酸甲
5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 537.09 4.50
酯
合 计 5,502.45 46.07
2、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占采购总额
单位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号 比例(%)
Ecogreen
1 正辛醇 3,594.49 22.99
Oleochemicals(Singapore)Pte Ltd.
2 TFA 正辛醇、正己醇 2,868.27 18.35
3 南京远册工贸有限公司 正己醇、正庚醇 1,589.62 10.17
4 兰溪市喜盈门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正己醇 753.95 4.82
5 Arkema France 正庚醇 565.24 3.62
合 计 9,371.58 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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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序 占采购总额
单位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号 比例(%)
Ecogreen
1 正辛醇、正己醇 2,129.40 16.16
Oleochemicals(Singapore)Pte Ltd.
2 TFA 正辛醇、正己醇 1,257.11 9.54
3 Arkema France 正庚醇 998.96 7.58
4 KL-Kepong Oleomas Sdn. Bhd. 正辛醇 946.44 7.18
正己醇、正庚醇、
5 南京远册工贸有限公司 759.88 5.77
正壬醇
合 计 6,091.77 46.23
注:①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Arkema France 的采购额含其子公司 Arkema Company
Limited 的采购额;
② 报告期内,公司对南京远册工贸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含其同一控制下的 LEHE UNISTAR
INDUSTRY&TRADE CO.,LTD 的采购额。
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相比,兰溪市喜盈门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为新进入前五
大供应商,该公司成立于 2002 年,公司根据市场报价和实际生产情况增加从其
采购正己醇。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相比,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为新
进入前五大供应商,该公司成立于 2015 年,为上市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股票代码:600309)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是大型化工
集团,为 2019 年中国企业 500 强企业,随着双方合作深入,公司向其增加了采
购量。前述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均通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国外供应商结算方式
为信用证或电汇,国内供应商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双方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了双方交易的连续性和持续性。
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相关产品全球排名前列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原料
质量稳定,供应充足,公司与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主要供应商均通过比价
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据此,公司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独立获
取原材料,业务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供应
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发行人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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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或
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未占有任何权益。
(五)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煤炭、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主
要能源供应稳定、充足,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耗用量(万度) 965.19 1,144.38 1,063.77
电 平均单价(元/度) 0.60 0.60 0.61
金额(万元) 576.82 683.51 648.93
耗用量(吨) 3,597.00 6,158.00 5,605.00
煤 平均单价(元/吨) 928.89 888.10 884.36
金额(万元) 334.12 546.89 495.69
耗用量(万立方米) 68.00 - -
天
然 平均单价(元/立方米) 3.58 - -
气
金额(万元) 243.45 - -
注:2019 年 10 月底燃煤锅炉改造完成恢复生产后,公司开始使用天然气。
2018 年度,电力、煤炭的耗用量随公司产量的增加而增加。2019 年度,因
产量下降,主要能源耗用量有所减少。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生产相关设备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
数量 原值 账面价值
序号 设备名称 成新率(%)
(台/套/组) (万元) (万元)
1 丙位设备 7 3,022.87 1,577.36 52.18
2 丁位设备 1 356.40 237.67 66.69
3 香气整理设备 1 250.04 202.52 80.99
4 废气处理设备 4 491.25 395.26 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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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锅炉 1 225.42 224.23 99.47
6 变配电系统 1 143.04 114.72 80.20
7 原料储罐 4 365.59 174.56 47.75
8 废水储罐 3 119.87 57.23 47.75
9 消防储罐 1 38.39 - -
10 厌氧处理设备 1 35.73 23.09 64.64
11 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 1 30.63 - -
合 计 - 5,079.23 3,006.64 -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相关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匹配情况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生产相关设备原值(万元) 6,434.77 6,324.06 6,084.19
产能(吨) 3,820.00 3,820.00 3,520.00
产量(吨) 3,066.31 3,927.57 3,424.30
销量(吨) 3,280.94 3,673.86 3,444.7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1,235.78 25,559.36 21,577.82
注:产量、销量为主营业务收入产销量,其中产量已剔除外购数量。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相关设备原值与产销量、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019 年度,因停产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停产时间较长,对产销量、主营业务收
入造成较大影响。据此,公司生产相关设备原值与产能、业务量或经营规模具有
匹配性。
2、主要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8,586.43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使用权证书号 房屋坐落 用途 发证时间
(㎡) 权利
潜山县经济开发
皖(2017)潜 区舒州大道西侧
1 山县不动产权 3,549.64 (彭岭头)22 其他 抵押 2017.10.16
第 0004835 号 幢、26 幢、27
幢共 3 户
皖(2018)潜
梅城镇舒州大道
2 山市不动产权 23.43 工业 抵押 2018.12.24
42 号 31 幢
第 0013225 号
3 皖(2018)潜 43.30 梅城镇舒州大道 工业 抵押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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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不动产权 42 号 35 幢
第 0013226 号
皖(2018)潜
梅城镇舒州大道
4 山市不动产权 177.22 工业 抵押 2018.12.24
42 号 36 幢
第 0013227 号
梅城镇舒州大道
皖(2018)潜
42 号 23 幢、24
5 山市不动产权 808.68 其他 抵押 2018.12.28
幢、32 幢、33
第 0013324 号
幢、34 幢共 5 户
梅城镇舒州大道
皖(2018)潜
42 号 28 幢、29
6 山市不动产权 1,853.84 工业 抵押 2018.12.28
幢、30 幢、37
第 0013325 号
幢、38 幢共 5 户
皖(2019)潜
梅城镇舒州大道
7 山市不动产权 29.51 工业 抵押 2019.1.9
42 号 21 幢
第 0000431 号
梅城镇舒州大道
42 号 1 幢、 幢、
皖(2019)潜 4 幢、5 幢、6 幢、
8 山市不动产权 9,339.84 7 幢、9 幢、13 工业 抵押 2019.1.9
第 0000432 号 幢、14 幢、18
幢、19 幢共 11
户
皖(2019)潜 梅城镇舒州大道
9 山市不动产权 2,760.97 42 号 15 幢、16 工业 抵押 2019.1.9
第 0000433 号 幢、17 幢共 3 户
注:①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Z 建潜公抵[2018]0101 号),以其所有的第 1 项权证对应的房产承担最高限额
人民币 1,036 万元抵押担保责任,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②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于 2019 年 3 月 5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Z 建潜公抵[2019]0301 号),以其所有的第 2-4,6-9 项权证对应的房产承担最高限
额人民币 1,683 万抵押担保责任,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
③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Z 建潜公抵[2019]0801 号),以其所有的第 5 项不动产权证所对应的房产承担最高
限额人民币 100 万元抵押担保责任,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9 日。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原 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998.59 550.79 - 3,447.80
专利权 45.00 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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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 17.06 17.06 - -
合 计 4,060.64 612.84 - 3,447.80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 10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
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证 取得 他项
面积(㎡) 坐落位置 用途 发证时间
号 书号 方式 权利
晥(2017)潜
山县不动产
潜山县经 2017.10.16
权第 0004835
济开发区
号 工业
1 20,165.68 舒州大道 出让 抵押
皖(2018)潜 用地
西侧(彭岭
山市不动产
头) 2018.12.28
权第 0013324
号
皖(2018)潜
梅城镇舒
山市不动产 工业
2 2,238.31 州大道 42 2018.12.24 出让 抵押
权第 0013225 用地
号
号
皖(2018)潜
山市不动产
2018.12.24
权第 0013226
梅城镇舒
号 工业
3 1,543.10 州大道 42 出让 抵押
皖(2019)潜 用地
号
山市不动产
2019.1.9
权第 0000431
号
皖(2018)潜
梅城镇舒
山市不动产 工业
4 1,189.84 州大道 42 2018.12.24 出让 抵押
权第 0013227 用地
号
号
皖(2018)潜
山市不动产
2018.12.28
权第 0013325
梅城镇舒
号 工业
5 22,732.35 州大道 42 出让 抵押
皖(2019)潜 用地
号
山市不动产
2019.1.9
权第 0000432
号
皖(2019)潜
梅城镇舒
山市不动产 工业
6 7,462.70 州大道 42 2019.1.9 出让 抵押
权第 0000433 用地
号
号
东国用 合肥循环
工业
7 (2016)第 78,429.00 经济示范 2016.3.22 出让 抵押
用地
2132 号 园龙兴大
1-1-146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道与纬三
路交口西
北角
合肥循环
东国用
经济示范 工业
8 (2016)第 10,302.00 2016.3.22 出让 抵押
园龙兴大 用地
2133 号
道西侧
皖(2019)肥 合肥循环
东县不动产 经济示范 工业
9 7,668.00 2019.6.26 出让 -
权第 0114583 园乳泉路 用地
号 北侧
皖(2019)肥 合肥循环
东县不动产 经济示范 工业
10 28,105.00 2019.6.26 出让 -
权第 0114584 园清泉路 用地
号 南侧
注:①上述土地使用权中,第 1-6 项权利人为发行人,第 7-10 项权利人为合肥华业。
②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Z 建潜公抵[2018]0101 号),以其所有的第 1 项土地使用权承担最高限额人民币
1,036 万元抵押担保责任,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6 日。
③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于 2019 年 3 月 5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Z 建潜公抵[2019]0301 号),以其所有的第 2-6 项土地使用权承担最高限额人民币
1,683 万元抵押担保责任,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
④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安 1701 授 012B1 号),以其所有的第 7-8 项土地使用权为最高限额人民币 2,600 万
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
2、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 12 项、实
用新型专利 35 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有效期 取得方式
从吗啉高沸物中分离
1 提纯 2,2-二吗啉基 ZL201010297232.X 2010.9.26 20 年 自行申请
二乙基醚的方法
以吗啉高沸物为原料
2 合成 2,2-二吗啉基 ZL201010297206.7 2010.9.26 20 年 自行申请
二乙基醚的方法
减压间歇精馏提纯丁
3 位癸内酯的装置和方 ZL201210084078.7 2012.3.28 20 年 自行申请
法
高含量新洋茉莉醛的
4 ZL201310230531.5 2013.6.13 20 年 自行申请
制备方法
1-1-14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种 4-甲基-5-戊基
5 -二氢-2(3H)-呋喃 ZL201310284268.8 2013.7.9 20 年 自行申请
酮的合成方法
低含量正辛醛直接用
6 于合成甲位己基桂醛 ZL201310454590.0 2013.9.29 20 年 自行申请
的方法
一种α-戊基桂醛二
7 ZL201410036183.2 2014.1.24 20 年 自行申请
乙缩醛的合成方法
以负载型固体酸催化
8 剂合成丙酸三环癸烯 ZL201410357958.6 2014.7.25 20 年 自行申请
酯香料的装置
以负载型固体酸催化
9 剂合成丙酸三环癸烯 ZL201410358051.1 2014.7.25 20 年 自行申请
酯香料的方法
一种利用复合催化剂
10 催化合成新洋茉莉醛 ZL201410767706.0 2014.12.12 20 年 自行申请
的方法
甲基癸内酯合成香料
11 的常压生产装置及生 ZL201510197761.5 2015.4.24 20 年 自行申请
产方法
以复合催化剂催化合
12 成新洋茉莉醛的装置 ZL201510509944.6 2015.8.19 20 年 自行申请
及方法
(2)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减压间歇精馏提纯
1 ZL201220119957.4 2012.3.28 10 年 自行申请
丁位癸内酯的装置
丙位内酯合成的搅
2 ZL201220179807.2 2012.4.26 10 年 自行申请
拌及滴加装置
高含量新洋茉莉醛
3 ZL201320334504.8 2013.6.13 10 年 自行申请
的生产装置
一种康酿克内酯的
4 ZL201320403191.7 2013.7.9 10 年 自行申请
生产装置
全自动加水温控淋
5 ZL201320628624.9 2013.10.12 10 年 自行申请
浴装置
一种用于低含量正
6 辛醛直接合成甲位 ZL201320609108.1 2013.9.29 10 年 自行申请
己基桂醛的装置
一种加氢法生产兔
7 ZL201320605672.6 2013.9.29 10 年 自行申请
耳草醛的装置
一种水杨酸己酯生
8 产过程中反应终点 ZL201320745743.2 2013.11.22 10 年 自行申请
测定装置
戊基桂醛二甲缩醛
9 ZL201320792477.9 2013.12.6 10 年 自行申请
的生产装置
戊基桂醛二乙缩醛
10 ZL201420091697.3 2014.2.28 10 年 自行申请
的生产装置
1-1-148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种香料合成中固
11 体催化剂自动过滤 ZL201420287233.X 2014.5.30 10 年 自行申请
装置
固体酸作为催化剂
12 用于丙酸三环癸烯 ZL201420414417.8 2014.7.25 10 年 自行申请
酯的生产装置
一种正辛醛二甲缩
13 ZL201420194522.5 2014.4.21 10 年 自行申请
醛的生产装置
一种用于异丁酸三
14 环癸烯酯合成的生 ZL201520161100.2 2015.3.20 10 年 自行申请
产装置
专用于合成丙位内
15 酯的连续式反应装 ZL201521012182.0 2015.12.9 10 年 自行申请
置
以固体碱为催化剂
16 合成水杨酸环己酯 ZL201521052615.5 2015.12.17 10 年 自行申请
的装置
一种高含量兔耳草
17 ZL201620712356.2 2016.7.7 10 年 自行申请
醛的工业生产装置
一种兔耳草醛前体
对异丙基-β-氯--
18 ZL201620712583.5 2016.7.7 10 年 自行申请
甲基苯丙烯醛的生
产装置
一种银醛香料的生
19 ZL201620993918.5 2016.8.30 10 年 自行申请
产装置
一种银醛前体对异
丁基β氯α甲
20 ZL201620993919.X 2016.8.30 10 年 自行申请
基苯丙烯醛的生产
装置
一种氢化法合成银
21 ZL201621408037.9 2016.12.21 10 年 自行申请
醛香料的生产装置
利用 2,3-环氧基
-3,7-二甲基-6-辛
22 ZL201720208480.X 2017.3.6 10 年 自行申请
烯酸脱羧制备甜瓜
醛的装置
一种丁位内酯系列
合成香料生产过程
23 ZL201720696527.1 2017.6.15 10 年 自行申请
中有机废气处理装
置
一种反应精馏合成
24 丙位癸内酯合成香 ZL201821260163.3 2018.8.6 10 年 自行申请
料的生产装置
一种反应精馏合成
25 γ-十一内酯合成香 ZL201821260166.7 2018.8.6 10 年 自行申请
料的生产装置
一种反应精馏合成
26 椰子醛合成香料的 ZL201821260216.1 2018.8.6 10 年 自行申请
生产装置
一种葫芦巴内酯合
27 ZL201921172763.9 2019.7.24 10 年 自行申请
成香料的生产装置
1-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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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高含量环格蓬
28 酯合成香料的生产 ZL201921454760.4 2019.9.3 10 年 自行申请
装置
一种固体酸催化合
29 成格蓬酯香料的生 ZL201921454803.9 2019.9.3 10 年 自行申请
产装置
一种丙位内酯系列
合成香料生产过程
30 ZL201720997771.1 2017.8.10 10 年 自行申请
中有机废气处理装
置
一种叔丁基环己基
31 碳酸乙酯合成香料 ZL201721333159.0 2017.10.17 10 年 自行申请
的生产装置
一种高顺式鸢尾酯
32 合成香料的生产装 ZL201721333169.4 2017.10.17 10 年 自行申请
置
一种乙酸邻叔丁基
33 环己酯合成香料的 ZL201721417790.9 2017.10.31 10 年 自行申请
生产装置
一种 ε-癸内酯合成
34 ZL201920181961.5 2019.1.29 10 年 自行申请
香料的生产装置
一种牛奶内酯合成
35 ZL201920181949.4 2019.1.29 10 年 自行申请
香料的生产装置
注:上述实用新型专利中,第 1-29 项权利人为发行人,第 30-35 项权利人为合肥华业。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共拥有注册商标 3 项,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注册商标 注册号 核定类别 注册商标专用期限
2019 年 12 月 28 日至
1 发行人 5831507 第1类
2029 年 12 月 27 日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2 发行人 5831508 第 23 类
2029 年 12 月 13 日
2018 年 08 月 21 日至
3 发行人 4609361 第3类
2028 年 08 月 20 日
4、经营资质
证书编号 授予方/认定方
证书名称 有效期
/备案号码 /备案方
食品生产许可证 SC20134082400010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至 2021.8.2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174551 安庆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
3408960147 安庆海关 长期
位注册登记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
3402600419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案表
1-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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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A
欧盟 REACH 注册 - -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Kosher 认证 Ortbodox Union
- -
(犹太洁食认证) (犹太洁食认证机构)
发行人已取得了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全资子
公司合肥华业将根据经营需要办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已经取得
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
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六、发行人主要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的来源及特点
发行人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技术,使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制造
工艺水平不断提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发行人主要产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类 别 技术名称 技术特点及先进性 所处阶段 技术来源
特殊的滴加设计减少原料聚
醇酸加成合成丙位内 自主创新,专利号:
合;特殊的搅拌形式改变反应 批量生产
酯搅拌和滴加技术 ZL201220179807.2
液的运动形式提升搅拌效果
有利于在合成的过程中,产生
自主创新,专利号:
常压合成技术 的低沸点物质及时从反应体系 批量生产
ZL201521012182.0
中分离,提高原料转化率
开发出加成、结晶、水解分离
副产物提纯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技术,生产出合格酮类产品
丙位
改变原料滴加速度,提高原料
内酯 变速滴加控制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反应选择性
采用无机膜分离技术,实现脂
原料膜分离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肪醇循环利用
桃醛中间馏分反应精 开发出反应精馏技术消除杂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馏技术 质,提高分馏效率
有效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
丙位内酯有机废气处 自主创新,专利号:
机废气,经冷凝、碱液喷淋等 批量生产
理技术 ZL201720997771.1
处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质子酸作为催化剂,加快醛酮的
羟醛缩合反应;提高原料反应
醛酮缩合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选择性,减少废水、废气产生,
工艺绿色环保
丁位 利用真空将羟醛缩合产生的水
内酯 真空脱水技术 及时排出反应体系,促进反应 小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向正方向进行
实现加氢工序自动化,使催化剂
加氢反应固体催化剂 自主创新,专利号:
在高纯氮气保护下实现过滤分 批量生产
反冲洗自动过滤技术 ZL201420287233.X
离,实现循环利用
1-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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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真空精馏过程中加抑制
减压间歇精馏提纯丁 自主创新,专利号:
剂,提高丁位内酯在分馏过程 批量生产
位内酯技术 ZL201220119957.4
中的稳定性
使用新型氧化剂,提高氧化选择
新型氧化剂用于丁位
性,降低分馏难度,提升产品品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内酯氧化扩环技术
质
减少加氢原料在脱杂环节中的
加氢原料脱杂技术 分层困难,促进杂质的除去,延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长加氢工序催化剂的使用寿命
收集的有机废气经冷凝、碱液
丁位内酯有机废气处 自主创新,专利号:
喷淋等处理,有效提升有机废气 批量生产
理技术 ZL201720696527.1
处理效率
采用降膜技术,提高加热效
率,减少产品与高温接触时
降膜分馏技术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丙位内 间,减少气化产品上升阻力,
提高分馏效率
酯和丁
采用反应、提纯等综合技术对丙
位内酯 副产物回收资源综合 位、丁位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
批量生产 自主创新
利用技术 制备醛、酮、酯等产品,实现资
源综合循环利用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与上述核心技术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1,557.89 万元、25,526.78 万元和 21,195.88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9.91%、99.87%和 99.81%。
近年来,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获安徽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称号,2014
年、2016 年和 2019 年分别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
奖,2010 年、2015 年和 2019 年三次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010 年和
2012 年分别获安庆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还承担两项国家科技部科技
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一项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项目。
(二)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在产品工艺革新、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投入研发人员和
科研经费,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性能优化的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费用总计(万元) 804.66 931.50 761.44
营业收入(万元) 21,481.48 25,809.23 21,779.38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5 3.61 3.5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1-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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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研发费用明细
项目名称 物料 职工 技术服 折旧及 其他
小计
消耗 薪酬 务费 摊销 费用
丙位内酯产品工艺技术
291.16 270.98 17.49 19.49 14.44 613.56
优化
丁位内酯提升香气品质
28.27 26.31 9.99 1.89 1.40 67.86
新技术研究
环十二酮的合成研究及
- - 17.49 - - 17.49
下游产品的研发
苹果酯、黄葵内酯、威士
6.99 6.50 - 0.47 0.35 14.31
忌内酯的合成研究
天然丙位内酯的研发 0.45 0.42 - 0.03 0.02 0.92
桃醛新工艺 - 87.88 - - 2.64 90.52
2019 年度合计 326.87 392.09 44.98 21.88 18.85 804.66
利用抑制剂对桃醛合成
176.90 145.17 19.36 2.72 5.73 349.88
新工艺的研发
利用抑制剂对椰子醛合
150.28 122.79 16.46 2.30 4.87 296.69
成新工艺的研发
低含量壬醇高温催化氧
31.70 25.90 3.37 0.48 1.00 62.45
化制备壬醛研发
丁位内酯提升香气品质
87.40 71.40 9.28 1.34 2.74 172.16
新技术研究
桃醛新工艺 - 49.53 - - - 49.53
牛奶内酯的研发 0.79 - - - - 0.79
2018 年度合计 447.07 414.80 48.46 6.84 14.33 931.50
丁位十四内酯开发及应
97.21 59.14 - 1.09 0.41 157.85
用研究
利用低含量己醇合成正
108.77 96.12 - 1.71 0.84 207.44
己醇研发
利用低含量辛醇合成辛
212.20 179.22 - 3.20 1.53 396.15
醛二甲缩醛研发
2017 年度合计 418.17 334.48 - 6.00 2.78 761.4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研发项目设立了研发费用的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的支出,研发费用核算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
[2007]19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关于研发费用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物料消耗归集的费用均系
1-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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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动力费用;职工薪酬归集的费用均为直接从事研发
活动的在职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以及为研发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等;技术服务费为研发过程中就遇到的技术难点委托相
关中介机构及高校提供技术支持所产生的咨询服务费;折旧及摊销核算的费用均
为研发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所产生的固定费用;其他费用核算的是与研发活动直接
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公司研发各流程及环节的费用归集合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公司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根据实际研发费用的发生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借记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物料消耗、职工薪酬、技术服务费、折旧及
摊销、其他费用等,同时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等。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及研究成果情况如下:
年度 项目名称 研发成果
开发出催化酯交换法提纯桃醛馏分技术;酯交换条件下
使桃醛馏分中杂质与桃醛分离,使桃醛易提纯;
开发出催化酯交换法提纯椰子醛馏分技术;酯交换条件
丙位内酯产品工艺技 下使椰子醛馏分中杂质与椰子醛分离,使椰子醛易提纯;
术优化 开发出精馏法纯化桃醛技术;利用碱性物质与桃醛中的
酸性杂气物质反应,提高产品香气纯化效果;
开发出精馏法提纯低含量辛醇馏分技术;利用醇与其他
物质的化学性质不同而产生新的物质后进行分离,从而提高
辛醇的分离效果
丁位内酯提升香气品 开发利用液体碱,去除产品中的酸性物质,减少酸气对
质新技术研究 产品气味的影
2019
开发出环十二碳三烯氧化制备环氧化合物的工艺;
年度 环十二酮的合成研究
开发环氧加氢异构工序,开发出高效催化催化剂;
及下游产品的研发
开发出环十二醇脱氢技术,脱氢催化剂
以乙酰乙酸乙酯和乙二醇为原料,在催化剂作用下进行
缩合反应制备苹果酯;
苹果酯、黄葵内酯、
以虫胶酸为原料,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过脱水、环化反
威士忌内酯的合成研
应制备黄葵内酯;
究
以戊醛和巴豆酸甲酯为原料,经自由基加成反应、还原
反应制备威士忌内酯
天然丙位内酯的研发 验证确定工艺路线
桃醛新工艺 持续改进新工艺
利用抑制剂对桃醛合 在反应底料中加入抑制剂,利用其抑制自由基引发的聚
2018 成新工艺的研发 合反应,提高原料的反应选择性;
年度 利用抑制剂对椰子醛 抑制剂在反应过程中转化成的盐,提高产品在分馏过程
合成新工艺的研发 中的分离度,有利于产品的分离
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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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含量壬醇高温催化 开发出壬醇脱氢制备壬醛的连续合成工艺;
氧化制备壬醛研发 开发出醇脱氢制备醛的催化剂
丁位内酯提升香气品 开发出丁位内酯产品香气除杂工艺,经过处理后产品香
质新技术研究 气柔和,纯正
从传统的间歇式生产转变为反应-脱醇-闪蒸工序连续
桃醛新工艺 化、自动化操作,改进精分工艺及精分塔内部结构,提升工
艺流程中热能阶梯式综合利用
开发出牛奶内酯合成工艺;
开发出基团保护脱水工艺,脱水工序反应的选择性达到
牛奶内酯的研发
90%;
开发出基团脱保护,香气处理“一锅法”工艺
开发出质子酸催化羟醛缩合工艺,避免原料环戊酮的自
身缩合;
丁位十四内酯开发及 降低原料的单耗;
应用研究 开发出缩合、脱水“一锅法”工艺,优化反应的工序;
开发出加氢原料脱杂处理工艺,降低加氢催化剂中毒的
2017
几率;极大提高加氢催化剂的套用次数
年度
利用低含量己醇合成 开发出多相催化脱氢技术,脂肪醇在催化剂的催化下脱
正己醛研发 氢生成醛
开发出多相催化脱氢技术,脂肪醇在催化剂的催化下脱
利用低含量辛醇合成
氢生成醛;
辛醛二甲缩醛研发
开发出醛醇“一锅法”合成工艺
公司以中试完成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均直接费用化记入发生当期的损益,未进行研发
费用资本化。
(三)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机制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公司目前从事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有:
所处阶段
序 项目 经费预算
项 目 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及进展情
号 负责人 (万元)
况
采用环十二碳三烯作为原料,经过氧化、加
环十二酮的合成研究及 氢、异构化、脱氢合成环十二酮;并以上述
1 汪洋 110 中试
下游产品的研发 合成的环十二酮为原料开发高附加值的环十
二内酯和环十五内酯等香料
采用醇等天然原料经过格式,加氢等反应合
2 天然丙位内酯的研发 汪洋 93.50 小试
成天然丙位内酯
反应-脱醇-闪蒸连续化 在合成丙位产品的过程中实现连续化生产,
3 吴旭 400 小试
生产研究 从而提高单位效率,降低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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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催化剂用于丙位内 采用新型催化剂为原料引发自由基反应,合
4 吴旭 225 中试
酯的合成 成丙位内酯
丁位内酯(一步法)新 采用一步法合成丁位内酯,简化工序,提高
5 范一义 140 小试
工艺研究 单位效率,降低产品成本
采用乙酰丙酸等为原料,经过脱水、环化制
6 当归内酯的合成研究 汪洋 10 小试
备当归内酯
2、技术创新机制
(1)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路线
为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注重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公
司的研发中心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及科研团
队联合组建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公司还成立了技术委员会,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学
者为公司在技术工作方面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发行人构建了以企业为主体、以
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发行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
了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2)创造条件引进、培养人才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优先位置。本着“人才流动、
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用人原则,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优化团队建设,实
现人才资源利用最大化,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积蓄后备力量。
为增强公司研发人员的凝聚力,提高企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公司聘请专
家教授,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培养技术人才。公司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
相结合,选派技术骨干到高校、科研院所等进行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深造,使
更多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成为企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3)不断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为促进技术创新,公司制定了人才引进、培养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知识产
权管理制度、科技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的制度,为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公司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活动,对撰写的科技论文、专利及提出的合理化
建议进行评优奖励,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的创新激情和工作积极性,促进相互学习
交流,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四)核心技术人员与研发人员情况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一支专业配置完备、年龄结构合理、工作经验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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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创新意识较强的技术团队。发行人现有研发队伍以研发中心为主体,并汇集
生产车间、质量管理等部门的技术和工艺人员,共37人,占总人数的15.42%。学
科分布合理,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年富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研发团队成员
不但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且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近两年,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四)
其他核心人员”有关内容。
七、发行人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公司未拥有境外资产,不存在境外经营情况。
八、发行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措施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易燃、易爆,具有腐蚀性,如操作不当或
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的原材料中丙
烯酸和氢气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重点控制其储存和在生产使用中的关键环
节。公司一贯重视安全生产,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本质化安全水平,未发
生过重大事故。
公司在安全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
力开展安全教育,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司设立安全环保委员会,
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日
常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设立兼职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安全
环保质量月活动,对消防安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对员工进行危险化学
品、工艺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有效控制了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系统化规范操
作流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等特
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禁烟制度、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制度和劳动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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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内容主要概括为:查制度、查措
施、查设备设施、查教育、查工作环境、查操作行为、查防护用品的使用、查
事故的处理,24 小时监控公司生产区域,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做到及时发
现隐患,及时整改,杜绝事故。公司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
实到岗到人。
2020 年 1 月,潜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华业香料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该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安全生产
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2、安全费用计提情况
因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计提安全费用用于安全
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与日常维护、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安全培训等方面支
出。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分别计提安全费用 266.48 万元、
278.90 万元和 299.05 万元。
3、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情况
(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情况
公司已设立专门仓库分类储存各类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在仓库内、外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及性能告知牌,设置报警设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及配置相
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硫酸)储存时按照“两双”(即
双人收发、双人双锁)要求进行管理,并将易制毒化学品于专用仓库内单独存
放。公司对仓库设置专人进行管理,并由安环部指派安全员进行日常巡检。针
对实验室及化验室使用的少量危险化学品,公司在其存放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及安全隐患防范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公司对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危险化学品
的性质、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要求以及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公司还制定
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
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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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情况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由供应商负责,公司不承担运输责任。
(3)危险化学品的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危险化学品交易仅涉及采购环节,公司采购危险化学品与
供应商均签订了书面的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
输无需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公司采购危险化学品已办理必要的审批、备案手
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020 年 1 月,潜山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在
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交易等各环节已履行必要的审批、
备案程序,发行人满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
为,未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交易、使用等问题受到我局行政处罚。
(二)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和加强质量管理,并针对原材料采购、产品生
产等全过程建立了健全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目前,公司通过了国际标准
ISO9001:2015 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了 Kosher 认证和欧盟 REACH 注册。
公司内设品质部作为质量管理机构,其职责包括负责编制公司产品原辅材
料、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文件;负责实施进货检验、中间产品化验、成品检
验;负责监视测量设备的管理;负责公司管理体系合规性评价等。
公司通过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使产品的质量控制过程都按照规范和标
准进行,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产品质量得到全面有力的保障。
公司在生产、流通、原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的产品质量及食品安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2020 年 1 月,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
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违反国家及地方有
关食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与客户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报
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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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而被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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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秘书以及审计委员会运行及履职情况
本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
治理架构,组建了较为规范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制定并完善《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法人治
理规则或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
序,设置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等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
相关工作细则,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科学、规范和完善。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管层及相关人员均能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及各自的议事规则等勤勉尽职、独立有效
地开展工作,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科学稳健的决策、执行和反馈报告机制,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以及效率和效益的提高。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运行规范。
发行人自创立大会召开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44 次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赞成票占总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股本的比例
1 创立大会 2011.12.2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1.23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2.2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4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3.22 全部股东出席 100%
5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2012.6.1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6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8.8 全部股东出席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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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10.8 全部股东出席 100%
8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12.3 全部股东出席 100%
9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5.25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0 2012 年度股东大会 2013.6.12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1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8.13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2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9.15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3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10.8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4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12.6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5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4.25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6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5.20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7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2014.6.18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8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8.10 全部股东出席 100%
19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10.8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0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11.1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1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12.1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2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12.2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3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5.15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4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2015.6.30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5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9.1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6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1.16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7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12.30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8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2.14 全部股东出席 100%
29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5.1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0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8.20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1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2.23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2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5.5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3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017.6.10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4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9.13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5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12.2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6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3.29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7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4.14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8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7.27 全部股东出席 100%
39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12.13 全部股东出席 100%
40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2019.2.21 全部股东出席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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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2.28 全部股东出席 100%
42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9.12 全部股东出席 100%
43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2.1 全部股东出席 100%
44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2.26 全部股东出席 100%
注:部分议案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赞成票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规范运行。
发行人自创立大会召开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51 次董事会。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表决情况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1.12.27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1.8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2.12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3.7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5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5.28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7.24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7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2.9.21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2.11.16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9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5.10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0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5.23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1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3.7.29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2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3.8.30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3.9.23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3.11.21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4.10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5.5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5.29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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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7.25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1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4.9.23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0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4.10.17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1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4.11.14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2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4.12.12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3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12.27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4.30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5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6.10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6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9.2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7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10.30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8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12.15 5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29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1.29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0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4.27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1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8.5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2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1.7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2.8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3.10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5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4.20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6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7.5.20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7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8.29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8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7.12.12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39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12.27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3.9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3.30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2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7.12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3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8.11.28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4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1.22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5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2.1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6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9.2.12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7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9.6.30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8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9.8.28 9 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49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9.11.15 9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5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1.17 9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5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2.6 9名董事出席 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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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议案相关董事需回避表决,赞成票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董事票数的100%。
自设立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贯彻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议事、表决、决议等均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进行,
对重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
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重大事宜作出了有效决议。
(三)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规范运行。
发行人自创立大会召开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召开了 47 次监事会。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出席情况 表决情况
1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1.12.27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2.1.8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2.2.12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2.3.7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5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2.5.28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6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2.7.24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7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2.9.21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2.11.16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9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3.5.10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3.5.23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1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3.7.29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2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3.8.30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3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3.9.23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4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3.11.21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5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4.4.10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6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4.5.5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7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4.5.29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18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4.7.25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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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14.9.23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0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4.10.17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1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4.11.14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2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14.12.12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4.12.27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4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5.4.30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5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5.6.10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6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5.9.2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7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5.10.30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8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5.12.15 3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29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1.29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0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6.4.27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1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8.5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7.1.7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3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2.8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4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17.4.20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5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7.5.20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6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7.8.29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7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7.12.12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8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12.27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39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8.3.9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0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7.12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1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11.28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2.1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3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2.12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9.6.30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5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9.8.28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6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2.6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4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8.5 5 名监事出席 全票通过
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议事、表决、决议等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进行,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财务报告的编制,重要制度的建立以及重大经营决策、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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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
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现有 3 名独立董事,占全部董事人数的 1/3 以上,均经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自任职以来,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积极参
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独立董事均
能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以及保护公司整体利益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自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要求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其职责,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
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系统培训、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
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运行情况
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自 2016 年 1 月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等各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现由刘兵(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徐国盛、范一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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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董事组成,其中刘兵和徐国盛为独立董事。
公司战略委员会现由华文亮(主任委员)、徐基平、冯乙巳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冯乙巳为独立董事。
公司提名委员会现由冯乙巳(主任委员)、徐国盛、徐基平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冯乙巳和徐国盛为独立董事。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由徐国盛(主任委员)、刘兵、徐霞云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徐国盛和刘兵为独立董事。
2、运行情况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均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三、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估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649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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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限和审议程序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违规担保的情况。
七、发行人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政策、制
度安排及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制度
为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明确了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事项并规范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
资金安全和规范运行。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关联
交易制度》中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以明确防止资金占用的责任和措施、责任追究及处
罚等。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和变更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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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投资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其中,由董事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包括: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由股东大会审批投资事项包括: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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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其中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本制
度执行。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
回避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七条第(二)项之(5)的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事项的相关制度。报告期内
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本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和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按
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存在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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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和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以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
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
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等,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具有独立完整性;公司
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任何职务并领取
薪酬;公司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依法独
立纳税,纳税登记证号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8007408647014;依法开设独
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
账户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机构。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了经理层,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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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需要设置了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能够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在业务经营
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文亮及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保证不与本公司发生任何同业竞争;《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
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必须履行所规定的批准程序,关联交易行
为必须遵循市场原则进行。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两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
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有重大不利
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
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
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
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华文亮。华文亮除控制本公司外,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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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润投资、华业纺织、安徽八一纺织器材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均与本公司不存
在业务上的相关性和同质性。除上述企业外,华文亮不持有其他经营性资产或
对外投资。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保证
本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文亮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作如下
声明、承诺和保证:
1、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
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股份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股份
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
2、本人保证及承诺以后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不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
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及承诺本人及本人
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
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
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的规定向股份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
时披露与股份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
5、本人将不会利用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经营活动。
6、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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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方情况如
下: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 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华文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徐基平 公司董事、总经理、持股 21.45%
2 范一义 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持股 17.11%
3 金通安益 持股 9.30%
4 众润投资 持股 7.44%
5 国元创投 持股 6.98%
(三)发行人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序号 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合肥华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潜山江淮村镇银行 公司参股 9%的公司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其关联密切的
家庭成员
1、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华文亮 董事长
2 徐基平 董事、总经理
3 范一义 董事
4 储艳新 董事、副总经理
5 徐霞云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 王绍刚 董事
7 刘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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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冯乙巳 独立董事
9 徐国盛 独立董事
10 陈清云 监事会主席
11 朱海生 监事
12 汪洋 监事
13 杨曙光 监事
14 叶见俭 监事
15 汪民富 副总经理
16 王天义 副总经理
17 吴旭 副总经理
该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
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
2、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
联自然人,该等关联人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该等关联自
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
联法人。
(五)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序号 名 称 与本公司关系
1 华业纺织 华文亮控股、徐基平持股 49%的企业
2 华业地产 华业纺织原全资子公司[注 1]
3 安徽八一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华文亮控股的企业
4 安徽省潜山县八一厂 华文亮担任厂长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5 安徽省潜山县八一纺织器材厂 华文亮担任厂长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潜山县皖城假日酒店有限责任公
6 华文亮之子华中祥控股的企业
司
7 天津希尔盾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徐基平、储艳新共同控制的企业
原徐基平、储艳新分别持有该公司 35%和 30%的股
8 福建希尔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份;现储艳新之子持股 25%[注 2]
注 1:华业地产已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取得(皖安)登记企销字[2017]第 70 号《准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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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登记通知书》,公司已注销。
注 2:福建希尔盾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为徐基平、储艳新和范培顺,分别持有该公
司的 35%、30%、35%的股权;2016 年 5 月 19 日,徐基平将其所持有的 350 万元股权分别转
让给其女儿徐晓帆 300 万元、杨雪峰 50 万元,储艳新将其持有的 300 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
其儿子储涛 250 万元、杨雪峰 50 万元,范培顺将其持有的 350 万元股权转让给杨雪峰 50
万元。徐基平、储艳新不再持有该公司的股权。2020 年 6 月 9 日,徐晓帆将其持有的 300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汪步松。
十一、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无。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潜山县皖城假日酒店
住宿、餐饮 20.85 28.58 22.27
有限责任公司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56.85 361.63 279.32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安庆分行 6,50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时限为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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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肥华业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期间所
发生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
(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担保债务 担保债务
担保方 12 月 31 日担 31 日担保是否已
起始日 到期日
保债务金额 经履行完毕
华文亮、徐基平、范一义、
1,500.00 2019/3/5 2021/1/21 否
肖小琴、汪梦月、金春[注 1]
华文亮、徐基平、肖小琴、
6,500.00 2017/5/5 2023/5/5 否
汪梦月[注 2]
合 计 8,000.00 - - -
注 1:华文亮、徐基平、范一义、肖小琴、汪梦月、金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潜山支行签订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自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期间所发生的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以及贸易融资业务
提供担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的人民币
借款金额为 1,500.00 万元。
注 2:华文亮、徐基平、肖小琴、汪梦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
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1,0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肥华业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期间所发生的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提供担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肥华业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的人民币借款金额为 6,500.00 万元。
(三)应收和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
单位:万元
项 目 关联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 潜山县皖城假日酒店
- - 2.34
付款 有限责任公司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和利益冲突的董事、监事
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
交易履行了既定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
期内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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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相关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杜绝资金占用的措施
公司在日常关联交易中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制
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避免或减少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
的商业原则,不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利
益和保证本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文亮,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避免资
金占用承诺函》,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
用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
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安徽华业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的行为。”
为规范和减少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华文亮,主要股东徐基平、范一义出具了《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华业香料及其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
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
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华业
香料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华业香料及其子公司资
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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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华业香料及其子公司向本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
本人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
诺,将立即停止与华业香料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纠正补
救;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华业香料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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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和相关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欲更详细了解公司报告期财务状
况,请阅读本招股意向书附录之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全文。
一、发行人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141,404.13 50,964,229.02 28,664,799.30
应收票据 611,000.00 1,960,820.00
应收账款 59,347,787.14 46,791,114.48 51,879,173.18
预付款项 1,808,169.94 8,042,694.53 3,387,591.63
其他应收款 1,112,248.36 932,661.35 705,136.19
存货 38,867,672.66 53,194,916.27 38,637,582.17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778,159.72 5,200,874.75 1,182,597.51
流动资产合计 164,055,441.95 165,737,490.40 126,417,699.9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500,000.00 4,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500,000.00
固定资产 80,218,221.82 67,945,171.69 56,755,453.43
在建工程 93,641,539.76 69,626,000.04 21,768,186.38
无形资产 34,477,993.52 27,774,635.13 28,655,518.51
长期待摊费用 1,019,252.36 2,009,507.24 3,193,00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8,622.42 2,602,434.69 2,831,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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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资产 913,130.31 3,481,332.93 3,018,170.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0,538,760.19 177,939,081.72 120,721,632.10
资产总计 384,594,202.14 343,676,572.12 247,139,332.08
(续上表)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22,928.13 19,791,357.77 25,758,266.06
应付账款 23,819,161.73 25,518,725.35 15,612,268.91
预收款项 228,633.81 138,009.80 490,822.88
应付职工薪酬 4,306,092.88 6,765,392.32 4,582,202.57
应交税费 2,537,266.95 2,136,893.58 3,516,613.37
其他应付款 7,235,224.52 6,718,926.89 6,802,581.47
一年内到期的非
9,197,521.23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2,346,829.25 61,069,305.71 56,762,755.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5,920,000.00 48,000,000.00 10,000,000.00
递延收益 14,230,086.05 14,851,918.69 16,099,374.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2,089.45 498,040.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022,175.50 63,349,959.34 26,099,374.67
负债合计 133,369,004.75 124,419,265.05 82,862,129.93
股东权益:
股本 43,000,000.00 43,000,000.00 43,000,000.00
资本公积 35,570,937.56 35,570,937.56 35,570,937.56
专项储备 2,469,766.09 1,263,776.89 262,837.88
盈余公积 21,500,000.00 20,174,007.79 13,369,030.38
未分配利润 148,684,493.74 119,248,584.83 72,074,396.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251,225,197.39 219,257,307.07 164,277,202.15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251,225,197.39 219,257,307.07 164,277,202.1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84,594,202.14 343,676,572.12 247,139,3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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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4,814,811.76 258,092,322.29 217,793,807.66
减:营业成本 131,934,365.06 153,732,330.20 142,394,512.43
税金及附加 2,290,450.26 2,825,523.56 2,380,465.17
销售费用 6,908,521.75 8,118,934.70 6,805,243.01
管理费用 19,891,570.36 20,601,698.17 16,633,028.85
研发费用 8,046,599.91 9,314,996.01 7,614,353.79
财务费用 1,257,176.99 -2,100,571.58 3,960,028.22
其中:利息费用 1,651,217.18 1,256,466.58 1,276,581.52
利息收入 106,191.10 179,196.27 54,230.40
加:其他收益 7,098,971.69 9,570,891.88 6,044,503.50
投资收益 270,000.00 270,000.00 315,000.00
信用减值损失 -540,829.45
资产减值损失 155,834.68 -634,750.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51,314,269.67 75,596,137.79 43,730,929.27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0.00 4,765.00 8,762.00
减:营业外支出 1,013,911.18 440,944.40 405,466.1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50,300,408.49 75,159,958.39 43,334,225.1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538,507.37 11,180,792.48 6,545,358.1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45,761,901.12 63,979,165.91 36,788,867.03
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45,761,901.12 63,979,165.91 36,788,867.03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5,761,901.12 63,979,165.91 36,788,867.03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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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综合收益总额 45,761,901.12 63,979,165.91 36,788,867.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45,761,901.12 63,979,165.91 36,788,867.03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642 1.4879 0.8556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642 1.4879 0.8556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11,288,378.27 275,583,905.60 214,643,282.22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89,154.71 562,783.36 2,482,005.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583,380.15 9,817,693.43 4,439,885.30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860,913.13 285,964,382.39 221,565,173.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11,765,232.67 174,707,925.51 149,831,691.01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23,393,940.80 19,335,865.22 16,421,867.19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277,810.17 16,966,088.02 9,982,816.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2,058,719.20 14,768,469.28 12,951,024.5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495,702.84 225,778,348.03 189,187,399.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65,210.29 60,186,034.36 32,377,773.4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0,000.00 270,000.00 31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123,893.81 68,221.22 26,910.80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1,82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3,893.81 338,221.22 2,161,9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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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59,365,742.11 61,118,977.93 27,110,514.84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365,742.11 61,118,977.93 27,110,514.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1,848.30 -60,780,756.71 -24,948,604.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4,398,252.22 95,873,131.83 63,831,501.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958,271.56 4,879,240.84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356,523.78 100,752,372.67 63,831,501.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2,189,609.99 63,840,040.12 49,428,522.5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16,545,006.22 11,256,466.58 11,203,309.13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88,043.62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734,616.21 75,096,506.70 60,819,87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8,092.43 25,655,865.97 3,011,626.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28,350.09 3,427,823.20 -2,464,239.4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6,380.35 28,488,966.82 7,976,556.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9,018,628.49 20,529,661.67 12,553,105.54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62,248.14 49,018,628.49 20,529,661.6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495,306.63 42,896,209.32 27,752,654.38
应收票据 611,000.00 1,96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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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59,347,787.14 46,791,114.48 51,879,173.18
预付款项 296,576.03 8,042,693.60 3,336,953.62
其他应收款 22,682,598.62 15,676,791.86 10,592,379.56
存货 37,300,528.69 53,194,916.27 38,637,582.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8,172.96 20,341.88
流动资产合计 169,950,970.07 167,212,725.53 134,179,904.7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500,000.00 4,5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0,000,000.00 4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4,500,000.00
产
固定资产 52,279,320.48 56,402,851.65 56,232,178.76
在建工程 143,200.00
无形资产 10,444,258.23 10,911,799.35 11,434,463.29
长期待摊费用 1,019,252.36 2,009,507.24 3,193,00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48,420.40 2,602,434.69 2,831,302.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905.86 20,399.86 1,161,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0,824,157.33 116,446,992.79 99,495,645.33
资产总计 310,775,127.40 283,659,718.32 233,675,550.12
(续上表)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22,928.13 19,791,357.77 25,758,266.06
应付账款 7,884,441.30 7,000,276.44 9,045,569.29
预收款项 228,633.81 138,009.80 490,822.88
应付职工薪酬 3,367,745.43 6,026,339.58 4,456,081.31
应交税费 2,188,272.65 1,849,227.59 3,064,133.37
其他应付款 6,646,644.67 6,429,755.27 6,737,223.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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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338,665.99 41,234,966.45 49,552,096.05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13,137,449.01 14,851,918.69 16,099,374.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2,089.45 498,040.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009,538.46 15,349,959.34 16,099,374.67
负债合计 49,348,204.45 56,584,925.79 65,651,470.72
股东权益:
股本 43,000,000.00 43,000,000.00 43,000,000.00
资本公积 35,570,937.56 35,570,937.56 35,570,937.56
专项储备 2,469,766.09 1,263,776.89 262,837.88
盈余公积 21,500,000.00 20,174,007.79 13,369,030.38
未分配利润 158,886,219.30 127,066,070.29 75,821,273.58
股东权益合计 261,426,922.95 227,074,792.53 168,024,079.4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10,775,127.40 283,659,718.32 233,675,550.12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0,446,174.54 258,092,322.29 217,793,807.66
减:营业成本 137,677,486.37 153,732,330.20 142,394,512.43
税金及附加 1,672,379.94 2,110,836.84 1,484,330.17
销售费用 6,908,521.75 8,118,934.70 6,805,243.01
管理费用 16,164,447.25 18,010,797.81 15,608,219.45
研发费用 7,141,479.29 8,819,681.80 7,614,353.79
财务费用 544,412.10 -2,253,214.71 3,757,081.19
其中:利息费用 946,552.08 1,097,593.97 1,073,231.52
利息收入 102,705.99 164,580.35 51,711.59
加:其他收益 7,098,971.69 9,570,891.88 6,044,5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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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270,000.00 270,000.00 315,000.00
信用减值损失 -687,707.74
资产减值损失 272,898.47 -616,157.4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 57,018,711.79 79,666,746.00 45,873,413.66
加:营业外收入 50.00 4,765.00 8,762.00
减:营业外支出 1,013,911.18 440,944.40 405,466.14
三、利润总额 56,004,850.61 79,230,566.60 45,476,709.52
减:所得税费用 7,858,709.39 11,180,792.48 6,545,358.10
四、净利润 48,146,141.22 68,049,774.12 38,931,351.42
持续经营净利润 48,146,141.22 68,049,774.12 38,931,351.4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146,141.22 68,049,774.12 38,931,351.42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216,914,353.53 275,583,905.60 214,643,282.22
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89,154.71 562,783.36 2,482,005.5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5,487,258.00 9,803,077.51 4,478,382.93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390,766.24 285,949,766.47 221,603,670.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14,603,204.29 175,432,601.00 149,815,585.55
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19,351,980.35 17,953,145.81 15,940,047.4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721,068.16 16,053,230.36 9,093,9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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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8,725,031.20 19,051,614.06 18,011,216.52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401,284.00 228,490,591.23 192,860,773.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89,482.24 57,459,175.24 28,742,897.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70,000.00 270,000.00 31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23,893.81 89,828.32 26,910.80
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1,820,000.00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3,893.81 359,828.32 2,161,910.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155,235.73 7,722,265.78 14,012,233.09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0 20,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155,235.73 27,722,265.78 14,012,233.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61,341.92 -27,362,437.46 -11,850,322.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7,398,252.22 57,873,131.83 53,831,501.4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958,271.56 4,879,240.84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56,523.78 62,752,372.67 53,831,501.4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2,189,609.99 63,840,040.12 49,428,522.5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
15,957,862.35 11,103,801.49 11,065,292.46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188,043.62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147,472.34 74,943,841.61 60,681,8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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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90,948.56 -12,191,468.94 -6,850,357.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28,350.09 3,427,823.20 -2,464,239.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65,541.85 21,333,092.04 7,577,978.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40,950,608.79 19,617,516.75 12,039,538.45
额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47,816,150.64 40,950,608.79 19,617,516.75
二、审计意见
(一)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对本公
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0635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业香料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业香料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
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
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
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申报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
华业香料 2019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1,481.48 万元、25,809.23 万元、21,779.3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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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营业收入是华业香料的关键财务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为此申报会计师认定收入确认为
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申报会计师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与销售、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
效性;
②获取主要客户工商等部门的查询信息或网络查询相关信息,了解交易对
手的主要股东及其股权关系、业务范围等信息;
③访谈、函证主要客户,了解真实交易背景和实际销售情况,核对各年度
销售数据;
④抽查大额销售交易的相关记录,核查记账凭证、合同、出库单、发票,
以及客户签收单(境外客户为报关单、提单)的一致性,以确认交易是否真实;
⑤向海关获取华业香料出口明细数据,并与华业香料出口收入进行比较,
以检查出口收入是否异常。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收入的确认是符合其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的。
2、在建工程增加和转固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
华业香料报告期内 2019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在建工程增加金额分
别为 4,430.68 万元、5,691.23 万元、2,359.11 万元,转固减少金额分别为
1,972.41 万元、1,254.88 万元、612.93 万元。
由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发生额和转固金额较大,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
性,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和转固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申报会计师针对在建工程的增加和转固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获取主要工程施工方工商等部门的查询信息或网络查询相关信息,了解
施工方的施工资质、业务范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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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访谈主要施工方,了解真实交易背景和实际施工情况,核对各年度支付
的工程款、开票金额、工程合同金额,工程完工进度等数据;
③抽查大额工程施工的相关记录,核查记账凭证、合同、发票、付款回执
单、监理方、施工方和华业香料三方一致认可的工程监理进度报告,合同是否
经双方盖章认可,合同签订方、发票开具方和收款方是否一致,核实在建工程
确认是否准确;
④各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盘和复盘,根据合同的施工期间、监理方提供
的工程进度监理报告以及现场查看情况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已准确计量,工程是
否真实发生;
⑤检查大额在建工程转固凭证、转固申请单、工程施工合同等文件判断转
固时间是否及时,转固金额是否准确;
⑥检查工程建设期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计算方法等事项,并复核利
息资本化金额的正确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在建工程的增加和转
固的确认是完整、准确的。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1、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合并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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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 7,000万元 100% 2017年1月-2019年12月
2、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均未发生变化。
四、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
1、产能和生产规模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
等下游行业的持续增长,全球香料香精行业的市场需求规模持续增长。公司作为
专业化的香料生产企业,在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前,受制于资金和场地、设备等,
公司在产能、生产规模等方面受到了较大限制,直接影响到公司业绩的增长幅度。
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产品销售规模和利润水平也将逐步提高。
不过,在募投项目投产初期,也可能存在因投资规模大、折旧摊销等费用过快上
升而带来短期内的利润下降。
2、主要原材料成本波动
影响公司营业成本的最主要因素是原材料成本。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生
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2.69%、83.35%和 81.20%,且主要原材料为正辛醇、正己
醇、正庚醇等脂肪醇和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等化工原材料。虽然公司的产品定价
是以成本为基础的,但如果这些原材料价格出现短期大幅变化,将对公司的利润
水平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具体分析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九、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相关内容。
3、人工成本
人工成本也是影响公司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不
断提高员工薪酬、改善员工福利待遇,支付的职工薪酬等分别为 1,642.19 万元、
1,933.59 万元和 2,339.39 万元,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尽管目前人工费用在营业
成本中的占比不高,然而未来人工成本将呈现刚性持续上涨态势,也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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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技术和产品研发因素
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需要对生产工艺技术、环保设
施技术进行持续改进,以提高香料质量,提升香气纯度,满足环保监管要求,这
需要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新产品、新规格和高附加值产品的成功开发,可以
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增加公司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但开发失败也会使得公司承
担较高费用、削弱当期盈利水平。
(二)对发行人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经存在的趋
势变化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对公司经营前景具有核心意义、或其目前已经存在的趋势变化对业绩变动
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分别为 21,577.82 万元、25,559.36 万元和 21,235.78 万元,2017 年度
-2018 年度有所增长,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
利率分别为 34.02%、39.85%和 37.92%,有所波动,但保持较高水平;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199.37 万元、5,621.62 万元和 4,059.02 万元,
2017 年度-2018 年度有所增长,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此外,公司报
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37.78 万元、6,018.60 万元和
6,136.52 万元,与公司净利润基本匹配。上述相关指标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的经
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现金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
除此以外,影响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非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公司的竞争优势
和自主创新能力等,突出的竞争优势是发行人持续成长的内在基础,强大的自
主创新能力是公司持续成长的保障。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相关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一)2020 年 1-6 月主要财务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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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0]006325 号),发
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华业香料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发行人的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
明,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 2020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业经审阅)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率
资产总额 40,687.38 38,459.42 5.79%
负债总额 12,947.88 13,336.90 -2.92%
股东权益 27,739.50 25,122.52 10.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739.50 25,122.52 10.42%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权益随着经营成果积累而稳固增加。
(2)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1,447.39 11,171.71 2.47%
营业利润 2,843.28 2,603.60 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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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2,831.72 2,601.01 8.87%
净利润 2,503.00 2,200.67 13.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03.00 2,200.67 13.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2,104.14 2,048.92 2.70%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0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11,447.39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增加
2.47%。净利润为 2,503.00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增加 13.74%,主要系 2020 年
上半年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受疫情影响期间费用有所减少,以及其他收益增加
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04.14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增加 2.7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14 1,748.57 -90.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7.83 -3,233.20 -6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4.02 -178.23 227.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3.86 -1,682.87 -3.51%
2020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0.14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90.84%,主要系受疫情影响,2020 年二季度在上半年中的销售占比
较高,同时为新增产能增加了备货所致。2020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1,267.83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下降 60.79%,主要系公司投资
的募投项目一期进入试生产,2020 年上半年投入有所减少所致;2020 年 1-6
月 , 筹资 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584.02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 上升
227.68%,主要系 2020 年 5 月归还部分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2020 年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6 月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474.37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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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54
小 计 469.34
减:所得税影响数 70.48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9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04.14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
常,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税
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总体经营情
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三)业绩预告信息
2020 年 1-9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 1.68 亿元,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8.93%;预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37 亿元,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12.51%;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0.31 亿
元,较 2019 年同期增长 4.72%。前述业绩情况系公司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
1、收入确认的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
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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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每种模式下又分为境内销售和境
外销售两种形式。对直销和经销分别根据境内销售和境外销售的不同特点,确定
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时点。境内和境外销售收入确认时点分别如下:
境内销售: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即组织货源,开具出库单并安排
物流部门根据合同的要求运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境外销售:对公司与客户签订 FOB、CIF 贸易方式的销售合同,根据合同要
求组织货源并与承运部门联系订舱,同时开具出库单将货物发往海关各港口办
理出口报关手续,待货物办理离境手续,根据海关的出口报关单信息和承运部
门的提单确认收入;对于少量采用 FCA、DDP、DAP 贸易方式的销售合同,公司将
产品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送达客户指定地点,签收后确认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
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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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
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
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
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
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
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①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
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
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ii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iii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iv 合同完工进度和未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i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ii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
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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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
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
总收入。
②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i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
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ii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
入。
③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
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
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
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根据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及相应的《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原
准则”),公司制定了报告期内收入确认会计政策。2017 年,财政部发布修订
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
则”),要求申请首发企业应当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中
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颁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
新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公司对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的影响分析如下: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情况
①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原准则是根据《收入》及《建造合同》制定的,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等业务类型,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
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②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改革了原有的“风险报酬转移”为核心原则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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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确认的核心原则为“控制权转移”,即“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
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
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属于生产制造业,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
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内销售为辅;
向客户销售的模式有两种:直销和经销,均为买断式销售。公司的业务模式不会
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发生变化。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均为买断式合同,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由公司与
客户协商确定,公司的合同条款不会因实施新收入准则而发生变化。
公司外销主要采用 FOB、CIF 两种贸易方式,少量采用 FCA、DDP、DAP 贸易
方式进行交易。执行新收入准则后,FOB、CIF 两种交易方式的“控制权转移”
时点仍为将货物发往海关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待货物办理离境手续,获取
海关的出口报关单信息和承运部门的提单,收入确认时点与原准则保持一致;
FCA、DDP、DAP 交易方式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仍为将产品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
人或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签收,收入确认时点与原准则保持一致。
对于公司的内销方式,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控制权转移”时点仍为将产品运
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收入确认时点与原准则保持一致。
综上,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
不会产生影响。
(3)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假定自报告期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的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
标不受影响。
(二)金融工具(适用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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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
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
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
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
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
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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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
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
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
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
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
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
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
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
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
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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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
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
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
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
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
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
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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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
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
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
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
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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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
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
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
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
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
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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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
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
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
续时间超过 1 年(含 1 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
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
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
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
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
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
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
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三)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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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
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
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
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
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
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
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
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
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
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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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
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
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
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
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
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
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
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
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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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
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
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
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
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
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
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
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
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
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
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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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
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
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
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
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
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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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
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
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
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
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
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
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
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
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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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
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
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
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
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
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
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
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
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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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
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
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
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
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
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
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
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
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
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
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
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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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
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
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
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
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
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
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
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
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
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
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
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
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
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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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
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
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
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
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
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
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
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
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
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
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
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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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
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
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
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
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
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
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
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
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
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
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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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
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
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
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
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四)应收款项(适用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金额在 200 万
元以上(含 2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
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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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
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40 40
3-4 年 80 80
4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
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五)应收票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
“五、(三)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
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
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合 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 经验不计提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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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 备
很强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 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票据的 账龄分析法
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与前瞻性信息确认的应收票据账龄与固定损
失准备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40
3-4 年 80
4 年以上 100
(六)应收账款(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
“五、(三)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
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 2 个以下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经评估具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账龄分析法组合 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 账龄分析法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与前瞻性信息确认的应收账款账龄与固
定损失准备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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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40
3-4 年 80
4 年以上 100
(七)其他应收款(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
“五、(三)金融工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之“6、金融工具减值”
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原有条款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
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支付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历史上未发
应收利息 生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 不计提坏账准备
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支付机构历史上未发生违约,信用损失风
应收股利 不计提坏账准备
险极低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经评估具有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较低的信用风险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
账龄分析法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整个存续期预 账龄分析法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本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与前瞻性信息确认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与
固定损失准备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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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3-4 年 80
4 年以上 100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月初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
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
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
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
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
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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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
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
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
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
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
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
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
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
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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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同一控制下和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
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
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
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
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
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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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
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
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
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
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
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
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
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
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
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
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
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
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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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
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
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
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
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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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
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
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
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
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
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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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
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
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
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
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
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
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
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
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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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
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
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
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
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
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
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
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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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
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直线法 20-30 5 4.75-3.17
机器设备 直线法 10-15 5 9.50-6.33
运输设备 直线法 5-8 5 19.00-11.88
电子设备及其他 直线法 3-5 5 31.67-19.00
可比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如下:
类 别 公司名称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青松股份 直线法 30 5
房屋及建筑物 金禾实业 直线法 15-45 5
爱普股份 直线法 20 5
青松股份 直线法 10 5
机器设备 金禾实业 直线法 10-15 5
爱普股份 直线法 10 5
青松股份 直线法 5-10 5
运输设备 金禾实业 直线法 5-10 5
爱普股份 直线法 4-5 5
青松股份 直线法 3-5 5
电子及其他设备 金禾实业 直线法 5-10 5
爱普股份 直线法 3-5 5
经比较,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残值率与可比上市公司相同,折旧
年限均在可比上市公司的区间范围内。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
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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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
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
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
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
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
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二)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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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
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
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
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三)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
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
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
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
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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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
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
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
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按照权证可使用期限 直线法
专利权、专有技术 5-10 直线法
财务软件 2-5 直线法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
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本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
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
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
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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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
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
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
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
产。
(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
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
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
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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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
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
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
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
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
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
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
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
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
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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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
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
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
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
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
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
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
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
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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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
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
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
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
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
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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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
限在 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年) 摊销方法
欧盟注册费 3 直线法
财务顾问费 3 直线法
固化地坪 3 直线法
绿化工程 3 直线法
技术服务费 受益期 直线法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
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
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
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
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
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
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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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
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
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
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
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
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
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
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
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
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
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
有职工福利。
(十九)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
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
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
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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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
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
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
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
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
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
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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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
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
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一)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
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
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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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
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
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节“五、(十一)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
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
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
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二)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
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
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
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
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
主要内容为: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5,995,794.60 元、9,482,730.68 元和 7,098,971.69 元计入了“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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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
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
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无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前述金融工
具、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列报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19 年 1 月 1 日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4,500,000.00 -4,5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500,000.00 4,500,000.00
短期借款 19,791,357.77 34,238.40 19,825,596.17
长期借款 48,000,000.00 224,396.26 48,224,396.26
其他应付款 6,718,926.89 -258,634.66 6,460,292.23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通知”(财会[2019]8 号),通知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
追溯调整。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
(5)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通知”(财会[2019]9 号),通知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修订后的准
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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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变更具有合理性。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四)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发
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列报等。 本公司分别将 2018 年度和 2017 年度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 还
88,161.20 元和 48,708.90 元计入了“其他收益”。
本公司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
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经重列后金额
应收票据 1,960,820.00 -1,960,820.00
应收账款 51,879,173.18 -51,879,173.1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3,839,993.18 53,839,993.18
应付账款 15,612,268.91 -15,612,268.9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612,268.91 15,612,268.91
应付利息 105,779.25 -105,779.25
其他应付款 6,696,802.22 105,779.25 6,802,581.47
管理费用 24,247,382.64 -7,614,353.79 16,633,028.85
研发支出 7,614,353.79 7,614,353.79
其他收益 5,995,794.60 48,708.90 6,044,503.50
营业外收入 57,470.90 -48,708.90 8,762.00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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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同时废止。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
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经重列后金额
应收票据 611,000.00 611,000.00
应收账款 46,791,114.48 46,791,114.4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7,402,114.48 -47,402,114.48
应付账款 25,518,725.35 25,518,725.3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5,518,725.35 -25,518,725.35
(2)对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列报项目 影响金额
之前列报金额 经重列后金额
应收票据 1,960,820.00 1,960,820.00
应收账款 51,879,173.18 51,879,173.1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3,839,993.18 -53,839,993.18
应付账款 15,612,268.91 15,612,268.9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612,268.91 -15,612,268.91
八、非经常性损益
2020 年 2 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非经常
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651 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932,411.18 -136,944.40 -281,296.14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7,098,971.69 9,482,730.68 5,995,794.60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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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81,450.00 -299,235.00 -115,408.00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88,161.20 48,708.90
益项目
小 计 6,085,110.51 9,134,712.48 5,647,799.36
减:所得税影响数 913,441.58 1,371,706.87 852,595.40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
5,171,668.93 7,763,005.61 4,795,203.96
益净额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40,590,232.19 56,216,160.30 31,993,663.07
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占同期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3.03%、12.13%和 11.30%,
非经常性损益对业绩的影响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
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经营
成果其他主要影响因素”相关内容。
九、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适用的税费情况
(一)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17%、1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和当期出口销售的免抵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和当期出口销售的免抵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和当期出口销售的免抵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1.2%或 12%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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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2]39 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自营出
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 号)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本公司原适用 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6%。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的 16%增值税税率调
整为 13%。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
于 2009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 年 10 月和 2018 年 10 月,公司均通过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复审,证书编号分别为 GR201534000773 和 GR201834001646,
有效期均为三年。基于此,公司报告期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项税收优惠政策。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523.91 745.39 436.3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33.90 165.22 90.06
税收优惠合计 657.82 910.61 526.41
利润总额 5,030.04 7,516.00 4,333.42
税收优惠合计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13.08 12.12 12.15
(%)
公司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的比例符合发行人的业务特点,报告期内稳定且
保持持续性,经营业绩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
十、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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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
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
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 10%或者以上;
(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
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 10%或者以上。
本公司的业务单一,主要生产香料,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
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招股意向书不呈报分部信息。
十一、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63 2.71 2.23
速动比率(倍) 1.77 1.63 1.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88 19.95 28.1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68 36.20 33.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4.97 4.62
存货周转率(次) 2.87 3.35 3.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007.44 8,392.26 5,069.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46 60.82 34.9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76.19 6,397.92 3,678.8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059.02 5,621.62 3,199.37
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75 3.61 3.5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3 1.40 0.7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66 0.1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5.84 5.10 3.82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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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母公司报表)
4、资产负债率(合并)=总负债/总资产(合并报表)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
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2、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总股本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
项 目 年 度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2019 年度 19.82 1.0642 1.064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8 年度 33.74 1.4879 1.4879
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24.35 0.8556 0.8556
2019 年度 17.58 0.9440 0.94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18 年度 29.65 1.3074 1.3074
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21.17 0.7440 0.74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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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比上年增长 比上年增长
金额 金额 金额
(%) (%)
营业收入 21,481.48 -16.77 25,809.23 18.50 21,779.38
营业成本 13,193.44 -14.18 15,373.23 7.96 14,239.45
营业毛利 8,288.04 -20.58 10,436.00 38.41 7,5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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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费用 3,610.39 0.47 3,593.51 2.63 3,501.27
营业利润 5,131.43 -32.12 7,559.61 72.87 4,373.09
利润总额 5,030.04 -33.08 7,516.00 73.44 4,333.42
净利润 4,576.19 -28.47 6,397.92 73.91 3,678.8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100.92%、100.58%和 102.02%。得益于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的良好控制,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各项经营成果有所增长;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
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8 年度下降,各项经营成果有所下降。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一直保持在
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以及少
量胡椒环等原材料。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1,235.78 98.86 25,559.36 99.03 21,577.82 99.07
其他业务收入 245.70 1.14 249.87 0.97 201.56 0.93
合 计 21,481.48 100.00 25,809.23 100.00 21,779.38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1,577.82 万
元、25,559.36 万元和 21,235.78 万元,2017 年度-2018 年度有所增长,公司产
品的品牌、质量、信誉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产能利用率一直维持在高水
平。2019 年度,受燃煤锅炉改造、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产销量
有所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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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桃醛 11,547.69 54.38 14,463.47 56.59 12,197.36 56.53
丙 椰子醛 3,997.55 18.82 4,748.19 18.58 3,500.52 16.22
位
丙位癸内酯 2,214.85 10.43 3,213.95 12.57 2,701.97 12.52
内
酯 其他丙位内酯 2,238.77 10.54 2,166.74 8.48 2,238.32 10.37
小 计 19,998.86 94.18 24,592.34 96.22 20,638.17 95.65
丁位内酯 1,197.02 5.64 934.43 3.66 919.72 4.26
其他 39.90 0.19 32.59 0.13 19.93 0.09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公司专业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产品主要包括丙位内酯系列和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收入分别为 20,638.17 万元、
24,592.34 万元和 19,998.8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65%、
96.22%和 94.18%,占比较稳定,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项 目
销量(吨) 单价(元/千克) 销售收入(万元)
桃醛 1,873.34 61.64 11,547.69
椰子醛 706.24 56.60 3,997.55
丙位内酯 丙位癸内酯 353.32 62.69 2,214.85
其他丙位内酯 256.22 87.38 2,238.77
小 计 3,189.12 - 19,998.86
丁位内酯 88.94 134.59 1,197.02
其他 2.89 138.14 39.90
合 计 3,280.94 - 21,235.78
2018 年度
项 目
销量(吨) 单价(元/千克) 销售收入(万元)
桃醛 2,161.59 66.91 14,463.47
椰子醛 721.21 65.84 4,748.19
丙位内酯 丙位癸内酯 447.80 71.77 3,213.95
其他丙位内酯 251.70 86.09 2,166.74
小 计 3,582.29 - 24,59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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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位内酯 88.97 105.03 934.43
其他 2.59 125.69 32.59
合 计 3,673.86 - 25,559.36
2017 年度
项 目
销量(吨) 单价(元/千克) 销售收入(万元)
桃醛 2,016.76 60.48 12,197.36
椰子醛 638.08 54.86 3,500.52
丙位内酯 丙位癸内酯 419.78 64.37 2,701.97
其他丙位内酯 268.84 83.26 2,238.32
小 计 3,343.46 - 20,638.17
丁位内酯 99.65 92.30 919.72
其他 1.69 118.22 19.93
合 计 3,444.79 - 21,577.8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结构较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增减变化主要受
主要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变动影响。其中,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变动主要受产量影
响,报告期各期销量与产量变动趋势一致;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与原材料价格
波动匹配,并受到市场价格变动影响。
2、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为外销,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5,791.73 27.27 6,565.94 25.69 6,693.50 31.02
境外 15,444.06 72.73 18,993.42 74.31 14,884.32 68.98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14,884.32 万
元、18,993.42 万元和 15,444.06 万元,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整体有所上升。
3、主营业务收入的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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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 15,138.14 71.29 16,603.75 64.96 13,414.43 62.17
经销 6,097.65 28.71 8,955.62 35.04 8,163.39 37.83
合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两种模式下收入确认
方式一致。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
13,414.43 万元、16,603.75 万元和 15,138.14 万元,直销模式占比呈逐年上升
趋势,主要系公司销售渠道的逐步完善,公司品牌信誉、产品质量得到终端客
户认可,客户结构优化所致。
4、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季 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5,633.93 26.53 6,476.64 25.34 5,416.68 25.10
第二季度 5,423.37 25.54 7,107.78 27.81 5,569.25 25.81
第三季度 4,207.34 19.81 6,015.84 23.54 4,344.73 20.14
第四季度 5,971.14 28.12 5,959.10 23.31 6,247.16 28.95
合 计 21,235.78 100.00 25,559.36 100.00 21,577.82 100.00
5、业务执行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的一致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量与销售收入比较如下:
产 品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量(吨) 2,993.08 3,857.78 3,363.82
丙位内酯 销量(吨) 3,189.12 3,582.29 3,343.46
销售收入(万元) 19,998.86 24,592.34 20,638.17
产量(吨) 76.32 86.17 101.79
丁位内酯 销量(吨) 88.94 88.97 99.65
销售收入(万元) 1,197.02 934.43 919.72
注:主要产品产销量中含少量外购数量。
2017年度-2019年度,公司丙位内酯产品产量、销量先升后降,其销售收入
与产量、销量变动趋势一致;公司丁位内酯产品产量、销量呈小幅波动,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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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逐年上升影响,其销售收入仍有所上升。
据此,报告期内,公司产量、销量与财务数据的变化情况相一致,业务执行
数据与财务确认数据具有一致性。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包含集团财务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公司代付,以及
客户实际控制人代付两类情形,具体如下:
(1)集团财务公司或集团内其他公司代付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2,709.82 3,744.28 2,322.44
占营业收入比例(%) 12.61 14.51 10.66
(2)客户实际控制人代付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 - 0.74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如下:
①客户所属集团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指定集团内其他公司代付:跨国集团由
于客户在全球分支机构众多,各地外汇结算政策不一,为了支付便利、提高集团
内部资金管理及使用效力,客户集团内部进行资金统一管理。
②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由实际控制人代付:境外客户因资金安排或交易习惯,
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账户向公司支付货款,金额较小。
据此,公司第三方回款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与第三
方回款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第三方回款对应的营业收入是真实的,第三
方回款的原因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9.99%、100.00%和
99.9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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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13,182.93 99.92 15,372.68 100.00 14,238.10 99.99
其他业务成本 10.50 0.08 0.55 - 1.36 0.01
合 计 13,193.44 100.00 15,373.23 100.00 14,239.45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4,239.45 万
元、15,373.23 万元和 13,193.44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相
匹配。
1、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桃醛 7,160.89 54.32 8,860.04 57.63 8,410.08 59.07
丙 椰子醛 2,823.40 21.42 2,924.40 19.02 2,403.83 16.88
位
丙位癸内酯 1,586.30 12.03 2,048.94 13.33 1,964.41 13.80
内
酯 其他丙位内酯 885.36 6.72 831.30 5.41 763.20 5.36
小 计 12,455.94 94.49 14,664.68 95.39 13,541.53 95.11
丁位内酯 709.94 5.39 694.91 4.52 689.20 4.84
其他 17.05 0.13 13.09 0.09 7.36 0.05
合 计 13,182.93 100.00 15,372.68 100.00 14,238.09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和变动相匹
配。
2、主营业务成本的项目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成本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0,774.27 81.73% 12,889.44 83.84% 11,867.49 83.34%
直接人工 499.74 3.79% 525.79 3.42% 488.70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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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费用 1,213.29 9.20% 1,155.96 7.52% 1,133.84 7.96%
制造费用 695.63 5.28% 801.49 5.21% 748.06 5.25%
合 计 13,182.93 100.00% 15,372.68 100.00% 14,238.10 100.00%
注:直接材料中包含外销产品的进项税转出和少量外购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能源费用和制造费用
构成,其中直接材料占比约 81%-8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
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相对稳定。2019 年度,产量下降,原材料价格下
降,直接材料占比略有降低,此外,燃煤锅炉改造成燃气锅炉后,天然气成本较
煤炭高,能源费用占比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项 目
数量(吨) 单价(元/千克) 金额(万元)
正辛醇 2,312.63 19.82 4,583.42
正己醇 672.02 26.95 1,810.99
正庚醇 316.14 30.02 949.00
丙烯酸 1,646.38 6.70 1,103.11
丙烯酸甲酯 174.36 8.77 152.92
合 计 5,121.53 - 8,599.44
2018 年度
项 目
数量(吨) 单价(元/千克) 金额(万元)
正辛醇 2,580.73 25.95 6,696.32
正己醇 842.24 28.97 2,440.30
正庚醇 453.64 29.19 1,324.17
丙烯酸 1,932.31 6.97 1,346.78
丙烯酸甲酯 263.96 9.50 250.77
合 计 6,072.88 - 12,058.33
2017 年度
项 目
数量(吨) 单价(元/千克) 金额(万元)
正辛醇 1,955.75 26.35 5,154.21
正己醇 536.17 25.83 1,385.08
正庚醇 483.12 31.60 1,526.69
丙烯酸 1,644.11 7.22 1,186.69
丙烯酸甲酯 324.01 8.61 2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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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4,943.16 - 9,531.64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一致。报
告期内,直接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主要原材料采购
数量、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成本增减变化产生影响。
(三)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贡献的毛利占公司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7.34%、
97.61%和 97.1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8,052.85 97.16 10,186.68 97.61 7,339.72 97.34
其他业务毛利 235.19 2.84 249.32 2.39 200.21 2.66
合 计 8,288.04 100.00 10,436.00 100.00 7,539.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毛利 毛利 毛利
(%) (%) (%)
桃醛 4,386.80 54.48 5,603.43 55.01 3,787.28 51.60
丙 椰子醛 1,174.15 14.58 1,823.79 17.90 1,096.68 14.94
位
丙位癸内酯 628.55 7.81 1,165.01 11.44 737.56 10.05
内
酯 其他丙位内酯 1,353.42 16.81 1,335.43 13.11 1,475.11 20.10
小 计 7,542.92 93.67 9,927.66 97.46 7,096.64 96.69
丁位内酯 487.09 6.05 239.52 2.35 230.52 3.14
其他 22.85 0.28 19.49 0.19 12.57 0.17
合 计 8,052.85 100.00 10,186.68 100.00 7,339.72 100.0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毛利分别为
7,096.64 万元、9,927.66 万元和 7,542.92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6.69%、97.46%和 93.67%,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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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8.58% 40.44% 34.62%
主营业务毛利率 37.92% 39.85% 34.02%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62%、40.44%
和 38.58%,有所波动。2018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7 年度增长 18.50%,营业成本
增长幅度较小,营业毛利较 2017 年度增长 38.41%,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7 年
度上升 5.82 个百分点。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下降 16.77%,营业成本
下降幅度略小,营业毛利较 2018 年度下降 20.58%,公司综合毛利率较 2018 年
度下降 1.85 个百分点。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4.02%、
39.85%和 37.92%,与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及销售模式分析如下:
(1)分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毛利率(%)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桃醛 37.99 38.74 31.05
椰子醛 29.37 38.41 31.33
丙位
丙位癸内酯 28.38 36.25 27.30
内酯
其他丙位内酯 60.45 61.63 65.90
小 计 37.72 40.37 34.39
丁位内酯 40.69 25.63 25.06
其他 57.26 59.83 63.05
合 计 37.92 39.85 34.02
①丙位内酯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丙位内酯系列毛利率分别为 34.39%、
40.37%和 37.72%,有所波动。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桃醛的毛利率分别为 31.05%、38.74%
和 37.99%。其中,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增长 7.69%,主要系产品市场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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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紧张,市场价格上升导致产品售价上升所致;2019 年度毛利率较 2018 年度略
有下降,主要系主要原材料正辛醇市场价格下降,产品市场供应紧张局面缓解,
引起桃醛市场价格回落导致产品售价下降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椰子醛的毛利率分别为 31.33%、38.41%
和 29.37%。其中,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增长 7.08%,主要系虽然主要原
材料正己醇采购价格上升带来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上升,但产品售价上升幅度超过
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上升幅度所致;2019 年度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下降 9.04%,主
要系产品市场供应紧张局面缓解,丙位内酯系列最主要产品桃醛市场价格回落,
引起椰子醛市场价格回落导致产品售价下降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丙位癸内酯的毛利率分别为 27.30%、
36.25%和 28.38%。其中,2018 年度毛利率较 2017 年度增长 8.95%,主要系产品
市场供应紧张,市场价格上升导致产品售价上升所致;2019 年度毛利率较 2018
年度下降 7.87%,主要系产品市场供应紧张局面缓解,丙位内酯系列最主要产品
桃醛市场价格回落,引起丙位癸内酯市场价格回落导致产品售价下降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其他丙位内酯的毛利率分别为 65.90%、
61.63%和 60.45%,其他丙位内酯产品整体市场需求量较小,生产厂家较少,而
公司系为数不多能够生产全部丙位内酯产品的厂家之一,因此在其他丙位内酯市
场中占有率较高,拥有产品定价权,保持了较高的产品毛利率。
②丁位内酯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丁位内酯的毛利率分别为 25.06%、25.63%
和 40.69%,2017 年度-2018 年度毛利率基本稳定;2019 年度毛利率较 2018 年度
增长 15.06%,主要系主要品种丁位十二内酯毛利率上升,同时毛利率较高的丁
位十一内酯和丁位辛内酯销售占比提高所致。
③其他类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其他类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63.05%、
59.83%和 57.26%。其他类产品为公司生产的附加值较高的小品种香料产品,毛
利率水平较高。
(2)分销售模式的毛利率分析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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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直销 39.93 71.29 39.02 64.96 31.87 62.17
经销 32.94 28.71 41.41 35.04 37.53 37.83
合 计 37.92 100.00 39.85 100.00 34.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下毛利率的差异分别为-5.66 个百分点、
-2.39 个百分点和 6.99 个百分点。随着公司销售渠道的逐步完善及公司品牌信
誉、产品质量得到客户认可,产品市场需求增加,市场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直销
和经销模式下商品销售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报告期直销均价一般高于
经销均价。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销毛利率大于直销毛利率主要系经销模式下
毛利率较高的其他丙位内酯销售占比较直销高,而同期直销、经销均价接近所致。
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其他丙位内酯经销模式下的销售占比平均超过直销模式
下的销售占比 10 个百分点以上。
(3)分销售区域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销分直销经销两种模式下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销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模式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毛利率 占比
直销 35.41 50.24 39.46 39.24 37.79 44.50
内销 经销 35.53 49.76 41.04 60.76 39.55 55.50
小计 35.47 100.00 40.42 100.00 38.76 100.00
直销 41.00 79.19 38.93 73.85 30.19 70.11
外销 经销 30.62 20.82 41.71 26.15 35.85 29.89
小计 38.84 100.00 39.66 100.00 31.8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境外销售毛利率的差异分别为 6.88 个百分点、0.76
个百分点和-3.37 个百分点,毛利率的差异主要系内外销售价差异,进项税转
出,以及不同品种的内外销占比差异综合影响所致。
3、毛利率变动及影响因素分析
(1)主要产品单位售价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报告期内各期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成本保持不变,各类产品销售单价
分别上升 10%和下跌 10%,则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水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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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变化前 产品单价上升 10% 产品单价下跌 10%
年 度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收入 收入
(%) (%) (%)
2019 年度 11,547.69 7,160.89 37.99 12,702.46 43.63 10,392.92 31.10
桃醛 2018 年度 14,463.47 8,860.04 38.74 15,909.82 44.31 13,017.12 31.94
2017 年度 12,197.36 8,410.08 31.05 13,417.10 37.32 10,977.63 23.39
2019 年度 3,997.55 2,823.40 29.37 4,397.30 35.79 3,597.79 21.52
椰子
2018 年度 4,748.19 2,924.40 38.41 5,223.01 44.01 4,273.37 31.57
醛
2017 年度 3,500.52 2,403.83 31.33 3,850.57 37.57 3,150.46 23.70
2019 年度 2,214.85 1,586.30 28.38 2,436.33 34.89 1,993.36 20.42
丙位
癸内 2018 年度 3,213.95 2,048.94 36.25 3,535.34 42.04 2,892.55 29.16
酯
2017 年度 2,701.97 1,964.41 27.30 2,972.17 33.91 2,431.78 19.22
2019 年度 1,197.02 709.94 40.69 1,316.73 46.08 1,077.32 34.10
丁位
2018 年度 934.43 694.91 25.63 1,027.88 32.39 840.99 17.37
内酯
2017 年度 919.72 689.20 25.06 1,011.69 31.88 827.75 16.74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桃醛销售单价提高 10%,毛利率分
别上升 6.27 个百分点、5.57 个百分点和 5.64 个百分点。桃醛单价下降 10%,毛
利率分别下降 7.66 个百分点、6.81 个百分点和 6.89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椰子醛单价提高 10%,毛利率分别
为上升 6.24 个百分点、5.60 个百分点和 6.42 个百分点。椰子醛单价下降 10%,
毛利率分别下降 7.63 个百分点、6.84 个百分点和 7.85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丙位癸内酯单价提高 10%,毛利率
分别为上升 6.61 个百分点、5.80 个百分点和 6.51 个百分点。丙位癸内酯单价
下降 10%,毛利率分别下降 8.08 个百分点、7.08 个百分点和 7.96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丁位内酯单价提高 10%,毛利率分
别为上升 6.81 个百分点、6.76 个百分点和 5.39 个百分点。丁位内酯单价降低
10%,毛利率分别下降 8.33 个百分点、8.26 个百分点和 6.59 个百分点。
(2)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的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变化前 产品成本上升 10% 产品成本下跌 10%
年 度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成本 成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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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11,547.69 7,160.89 37.99 7,876.98 31.79 6,444.80 44.19
桃醛 2018 年度 14,463.47 8,860.04 38.74 9,746.04 32.62 7,974.04 44.87
2017 年度 12,197.36 8,410.08 31.05 9,251.09 24.16 7,569.07 37.95
2019 年度 3,997.55 2,823.40 29.37 3,105.74 22.31 2,541.06 36.43
椰子
2018 年度 4,748.19 2,924.40 38.41 3,216.84 32.25 2,631.96 44.57
醛
2017 年度 3,500.52 2,403.83 31.33 2,644.22 24.46 2,163.45 38.20
2019 年度 2,214.85 1,586.30 28.38 1,744.93 21.22 1,427.67 35.54
丙位
癸内 2018 年度 3,213.95 2,048.94 36.25 2,253.83 29.87 1,844.05 42.62
酯
2017 年度 2,701.97 1,964.41 27.30 2,160.86 20.03 1,767.97 34.57
2019 年度 1,197.02 709.94 40.69 780.93 34.76 638.94 46.62
丁位
2018 年度 934.43 694.91 25.63 764.40 18.20 625.42 33.07
内酯
2017 年度 919.72 689.20 25.06 758.12 17.57 620.28 32.56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桃醛单位成本提高 10%,毛利率分
别下降 6.89 个百分点、6.13 个百分点和 6.20 个百分点。桃醛单位成本下降
10%,毛利率分别上升 6.89 个百分点、6.13 个百分点和 6.20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椰子醛单位成本提高 10%,毛利率
分别下降 6.87 个百分点、6.16 个百分点和 7.06 个百分点。椰子醛单位成本下
降 10%,毛利率分别上升 6.87 个百分点、6.16 个百分点和 7.06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丙位癸内酯单位成本提高 10%,毛
利率分别下降 7.27 个百分点、6.38 个百分点和 7.16 个百分点。丙位癸内酯单
位成本下降 10%,毛利率分别上升 7.27 个百分点、6.38 个百分点和 7.16 个百分
点。
报告期内,假定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丁位内酯单位成本提高 10%,毛利
率分别下降 7.49 个百分点、7.44 个百分点和 5.96 个百分点。丁位内酯单位成
本下降 10%,毛利率分别上升 7.49 个百分点、7.44 个百分点和 5.96 个百分点。
4、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指标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青松股份 36.95% 41.84% 30.30%
金禾实业 43.12% 42.88% 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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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 29.71% 23.75% 31.69%
平均值 36.59% 36.16% 37.75%
华业香料 37.92% 39.85% 34.02%
注: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下同。其中,青松股
份系其合成樟脑系列毛利率;金禾实业系其精细化工业务(含香料产品)毛利率;爱普股份
系其香料业务毛利率。
经比较,公司香料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平均水
平较为接近。
公司香料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变化趋势比较情况如
下:①公司香料业务毛利率与青松股份同类业务变化趋势一致。②爱普股份
2018 年度同类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其新增大额订单的产品毛利率较低,对香
料业务毛利率有所稀释,2019 年度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其新产品投产销售所致。
③金禾实业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同类业务毛利率相对 2017 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受其产品单位成本和市场价格波动影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期间费用率、营业利润率、
净利润率等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2019 年度
可比公司
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营业利润率% 净利润率%
青松股份 31.25 10.94 19.07 16.32
金禾实业 31.28 8.41 23.66 20.35
爱普股份 20.36 12.11 8.62 6.88
平均值 27.63 10.49 17.12 14.52
华业香料 38.58 16.81 23.89 21.30
2018 年度
可比公司
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营业利润率% 净利润率%
青松股份 40.89 7.02 33.23 28.16
金禾实业 33.04 7.98 25.73 22.06
爱普股份 17.59 10.46 6.63 5.13
平均值 30.51 8.49 21.86 18.45
华业香料 40.44 13.92 29.29 24.79
2017 年度
可比公司
毛利率% 期间费用率% 营业利润率% 净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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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股份 28.37 12.19 15.74 11.68
金禾实业 33.79 8.46 26.95 23.31
爱普股份 19.09 10.66 8.41 6.72
平均值 27.09 10.44 17.03 13.90
华业香料 34.62 16.08 20.08 16.89
由于经营的业务和产品不完全相同,公司的综合毛利率水平比可比上市公
司的平均值高;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合理控制期间费用,使公司的
营业利润率和净利润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波动,但销售费用率和管理
费用率基本稳定在 11%-12%左右。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销售费用 690.85 3.22 811.89 3.15 680.52 3.12
管理费用 1,989.16 9.26 2,060.17 7.98 1,663.30 7.64
研发费用 804.66 3.75 931.50 3.61 761.44 3.50
财务费用 125.72 0.59 -210.06 -0.81 396.00 1.82
合 计 3,610.39 16.81 3,593.51 13.92 3,501.27 16.08
1、销售费用
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杂费和职工薪酬,两者合计占销售费用的
比例分别为 76.37%、72.03%和 72.04%。公司销售费用的具体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运杂费 376.20 54.46 396.80 48.87 394.49 57.97
职工薪酬 121.51 17.59 188.02 23.16 125.20 18.40
注册费 68.72 9.95 114.84 14.15 36.67 5.39
办公费等 52.44 7.59 34.11 4.20 34.19 5.02
差旅费 45.39 6.57 50.83 6.26 24.03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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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 14.51 2.10 15.35 1.89 9.14 1.34
市场开拓费 - - - - 38.49 5.66
其他 12.07 1.75 11.94 1.47 18.31 2.69
合 计 690.85 100.00 811.89 100.00 680.52 100.00
其中:
①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运杂费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1%、1.54%和 1.75%,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波动。其中,2018 年度下降主要
系本期外销海运单价下降,以及空运费减少所致;2019 年度上升主要系外销运
费上升所致;
②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0.57%、0.73%和 0.57%,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波动,销售人员的
职工薪酬变动与公司整体效益的变动趋势一致;
③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注册费摊销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0.17%、0.44%和 0.32%,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波动,主要系前期品种欧盟
REACH 注册费于 2016 年 3 月摊销完毕,2017 年度新增品种注册费所致;
④2017 年度,市场开拓费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18%;2018 年度以后
未发生市场开拓费,主要系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地位持续提升,相应减少市
场开拓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比较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青松股份 2.94% 1.81% 3.27%
金禾实业 3.29% 3.14% 3.90%
爱普股份 5.83% 5.64% 5.68%
平均数 4.02% 3.53% 4.28%
华业香料 3.22% 3.15% 3.12%
经比较,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销售费用率与
公司主营合成香料业务,公司的行业地位、生产能力和销售政策相匹配。目前,
公司销售人员 7 人,在产能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公司销售工作以运作日常订单,
维护现有核心客户关系为主,发生的销售费用较小。
2、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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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和安全费用,二者合计占管理费用
的比例分别为 56.24%、55.60%和 53.45%。公司管理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764.28 38.42 866.64 42.07 668.88 40.21
安全费用 299.05 15.03 278.90 13.54 266.48 16.02
折旧及摊销 250.11 12.57 188.56 9.15 146.53 8.81
停产损失费 208.29 10.47 - - - -
办公及车辆费等 137.63 6.92 155.47 7.55 93.31 5.61
招待费 106.12 5.33 181.85 8.83 143.01 8.60
差旅费 81.39 4.09 63.48 3.08 61.36 3.69
财产保险及房租 35.17 1.77 36.91 1.79 33.42 2.01
中介机构费 16.53 0.83 133.10 6.46 26.60 1.60
税费 13.41 0.67 18.72 0.91 13.19 0.79
其他 77.18 3.88 136.54 6.63 210.51 12.66
合 计 1,989.16 100.00 2,060.17 100.00 1,663.29 100.00
其中:
①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07%、3.36%和 3.56%,占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上升,管理人员的职
工薪酬变动与公司整体效益的变动、管理人员人数的变动相关;
②报告期内,因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公司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提取一定比
例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与日常维护、安全防护用品的
购置、安全培训等方面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比较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青松股份 3.73% 2.25% 4.76%
金禾实业 2.15% 1.93% 2.38%
爱普股份 5.60% 4.87% 5.18%
平均值 3.83% 3.02% 4.11%
华业香料 9.26% 7.98% 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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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比较,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与可比上市公
司的费用组成及业务规模存在差异所致。
3、研发费用
近三年,公司研发费用主要为物料消耗和职工薪酬,二者合计占研发费用
的比例分别为 98.85%、92.52%和 89.35%。公司研发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92.09 48.73 414.80 44.53 334.48 43.93
物料消耗 326.87 40.62 447.07 47.99 418.17 54.92
技术服务费 44.98 5.59 48.46 5.20 - -
折旧及摊销 21.88 2.72 6.84 0.73 6.00 0.79
其他 18.85 2.34 14.33 1.54 2.78 0.37
合 计 804.66 100.00 931.50 100.00 761.44 100.00
为保证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新产品的开发等,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研
发投入,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研发支出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3.50%、3.61%和 3.75%,占营业收入比例略有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费用化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整体预算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进度
号
1 丙位内酯产品工艺技术优化 855.00 613.56 - - 已完结
丁位内酯提升香气品质新技术研
2 231.00 67.86 172.16 - 已完结
究
环十二酮的合成研究及下游产品
3 110.00 17.49 - - 在研
的研发
苹果酯、黄葵内酯、威士忌内酯
4 20.00 14.31 - - 已完结
的合成研究
5 天然丙位内酯的研发 93.50 0.92 - - 在研
6 桃醛新工艺 150.00 90.52 49.53 - 已完结
利用抑制剂对桃醛合成新工艺的
7 346.00 - 349.88 - 已完结
研发
利用抑制剂对椰子醛合成新工艺
8 303.00 - 296.69 - 已完结
的研发
低含量壬醇高温催化氧化制备壬
9 82.00 - 62.45 - 已完结
醛研发
10 牛奶内酯的研发 5.00 - 0.79 - 已完结
1-1-268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利用低含量辛醇合成辛醛二甲缩
11 455.00 - - 396.15 已完结
醛研发
12 利用低含量己醇合成正己醇研发 265.00 - - 207.44 已完结
13 丁位十四内酯开发及应用研究 255.00 - - 157.85 已完结
合 计 - 804.66 931.50 761.44 -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比较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青松股份 3.59% 3.29% 3.30%
金禾实业 3.44% 2.08% 0.95%
爱普股份 1.33% 1.19% 1.04%
平均值 2.79% 2.19% 1.77%
华业香料 3.75% 3.61% 3.50%
经比较,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保持了较
高的研发投入所致。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明细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费用 165.12 125.65 127.66
减:利息收入 10.62 17.92 5.42
汇兑损益 -42.84 -342.78 246.42
其他 14.05 25.00 27.34
合 计 125.72 -210.06 396.00
其中:汇兑损益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增加 299.94 万元,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减少 589.21 万元,主要系美元汇率波动所致。
(五)经营成果其他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税金及附加 229.05 282.55 238.05
其他收益 709.90 957.09 604.45
投资收益 27.00 27.00 31.50
1-1-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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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减值损失 -54.08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58 -63.48
营业外收入 0.01 0.48 0.88
营业外支出 101.39 44.09 40.55
所得税费用 453.85 1,118.08 654.54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各项税费,其变动趋势与
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其他收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 604.45 万元、
957.09 万元和 709.90 万元,主要为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的项目、依据和到账时间以及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划分等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
金额 到账
项目名称 来源 依据或批准文件
(万元) 时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无验收条件)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命
潜山市财政局 名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
党建补助 3.00 2019.1
国库支付中心 点和创建先进的单位的通知》(庆
组字[2018]150 号
根据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
安庆市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关
于调整完善就业脱贫奖补政策的通
就业扶贫基
潜山市财政局 知>的实施意见》(潜人社秘 0.95 2019.1
地补贴
[2018]38 号);潜山市人民政府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市 2018
年第四季度就业扶贫基地企业补助
发放公示》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外贸促进资 潜山市财政局
庆市 2017 年加快外经贸发展若干政 28.22 2019.3
金 国库支付中心
策的通知》(宜政发[2017]8 号)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
中小企业国
潜山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企业国际
际市场开拓 11.20 2019.3
国库支付中心 市场开拓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资金
(财企[2010]1239 号)
就业扶贫基 根据潜人社秘[2018]38 号文;潜山
潜山市财政局 2.22 2019.4
地补贴 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270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潜山市 2019 年第一季度就业扶贫
基地企业补助发放公示》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质量品牌建 潜山市财政局 庆市 2017 年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
5.00 2019.4
设资金 国库支付中心 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宜政发
[2017]13 号)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
科学技术奖 安徽省财政厅
度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皖 5.00 2019.4
励 国库支付中心
政[2019]25 号)
根据潜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
外贸扶持奖 潜山市财政局
山市支持外经贸发展若干政策的通 40.10 2019.6
励 国库支付中心
知》(潜政[2018]128 号)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印
“特支计划” 潜山市财政局 发第五批省“特支计划”入选人才
30.00 2019.7
奖励 国库支付中心 名单的通知》(皖组办字[2019]14
号)
安全生产补 潜山市财政局 根据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
0.20 2019.7
助 国库支付中心 监环保局《证明》
根据安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潜山市劳动就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
岗位补贴 139.50 2019.8
业管理局 2019 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
的通知》(宜人社秘[2019]120 号)
根据潜人社秘[2018]38 号文;潜山
就业扶贫基 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市财政局 2.74 2019.9
地补贴 《潜山市 2019 年第二季度就业扶贫
基地企业补助发放公示》
根据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潜山
培训补贴 潜山市财政局 市 2019 年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 2.96 2019.9
培训、新技工系统培养实施办法>的
通知》(潜人社秘[2019]76 号)
根据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
年度工业奖 潜山市财政局 山县 2018 年加快工业发展和自主创
243.33 2019.9
励 国库支付中心 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潜政[2018]21
号)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
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
潜山市财政局 政[2017]52 号);安徽省科学技术
省创新资金 5.70 2019.11
国库支付中心 厅《关于下达 2018 年创新型省份建
设专项资金(含省科技重大专项)
的通知》(科计[2018]90 号)
根据潜人社秘[2018]38 号文;潜山
就业扶贫基 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市财政局 2.43 2019.11
地补贴 《潜山市 2019 年第三季度就业扶贫
基地企业补助发放公示》
根据皖政[2017]52 号文;安徽省科
安徽省财政厅 学技术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省支持
省创新资金 5.80 2019.11
国库支付中心 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奖补项目的通
知》(皖科资[2019]45 号)
1-1-27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潜山市财政局 根据中共潜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
党建补助 2.30 2019.11
国库支付中心 会《证明》
根据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安全生产标
潜山市财政局 推进全县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准化达标奖 2.00 2019.12
国库支付中心 创建达标工作的通知》(潜政办秘
补
[2013]41 号)
安徽省财政厅 根据皖政[2017]52 号文、皖科资
省创新资金 6.00 2019.12
国库支付中心 [2019]45 号
合 计 - - 538.65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附验收条件等)
根据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
污水管道建 肥东县财政局
会《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一企一管 39.24 2019.4
设补助 国库支付中心
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 2019 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
固定资产投 肥东县财政局
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70.02 2019.12
资补贴 国库支付中心
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
办[2019]16 号)
合 计 - - 109.26 -
注:根据潜山市扶贫办相关政策,因公司一名员工已不具备追补扶贫相关补助条件,故
对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取得的就业扶贫基地补贴中的 0.20 万元予以收回。
(2)2018 年度
金额 到账
项目名称 来源 依据或批准文件
(万元) 时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无验收条件)
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环境保
大气污染防 潜山县财政局 护局《关于下达 2017 年大气污染防
35.00 2018.1
治补贴 国库支付中心 治综合奖补资金的通知》(财建
[2017]732 号)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潜山经济开发区非公企业
党建补助 3.50 2018.2
国库支付中心 和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通知》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庆市 2016 年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
策的通知》(宜政发[2016]8 号);
市自主创新 潜山县财政局 安庆市科学技术局、安庆市财政局
54.49 2018.2
奖励 国库支付中心 《关于下达安庆市 2016 年推进自
主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第一批兑
现计划的通知》(庆科策[2017]126
号)
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加工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企[2018]91 号);安庆市商务
加工贸易发 潜山县财政局
局《安庆市贯彻<安徽省承接产业转 20.00 2018.4
展资金 国库支付中心
移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安商务
外贸[2017]7 号)
1-1-272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潜山县财政局
工业奖补 庆市 2016 年加快工业发展政策的 20.00 2018.5
国库支付中心
通知》(宜政发[2016]6 号)
根据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潜山
就业扶贫基 县就业扶贫基地补贴办法>的通知》
潜山县财政局 1.73 2018.5
地补贴 (潜人社秘[2017]55 号);潜山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潜山县就
业扶贫基地补助发放表》
根据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财政扶持奖 潜山县财政局 印发潜山县推进多次层资本市场建
162.20 2018.6
励 国库支付中心 设促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潜政办[2017]11 号)
115 团 队 津 中共安徽省委 根据皖人才[2015]3 号文、组通字
10.00 2018.6
贴 组织部 [2007]19 号文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
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
省战略新兴
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38
产业领军人 潜山县财政局 2.00 2018.8
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才经费资助
厅《关于认定安徽省第六批战略性
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通知》皖
人社秘[2017]321 号)
根据安庆市商务局《关于抓紧兑付
市外贸奖补 潜山县财政局 2016 年进出口奖补资金的通知》 20.69 2018.8
(安商务外贸函[2018]32 号)
根据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
外贸扶持奖 潜山县财政局
山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若干政策的 23.63 2018.8
励 国库支付中心
通知》(潜政[2016]80 号)
根据中国潜山县委办公室、潜山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山县
2017 年加快工业发展若干政策>的
年度工业奖 潜山县财政局
通知》(潜办字[2017]13 号);潜 166.15 2018.8
励 国库支付中心
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兑现 2017 年度
工业奖励政策的决定》(潜政秘
[2018]40 号)
根据潜人社秘[2017]55 号;潜山市
就业扶贫基 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县财政局 0.71 2018.9
地补贴 《潜山市 2018 年第二季度就业扶
贫基地企业补助发放公示》
根据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潜山
培训补贴 潜山县财政局 县 2018 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新录 5.12 2018.9
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实施办法>的
通知》(潜人社秘[2018]67 号)
根据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市财政局《关于申报 2018
潜山市劳动就
岗位补贴 年稳岗位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的通 3.17 2018.10
业管理局
知》(潜人社秘[2018]12 号);潜
山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1-273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局《2018 年度企业稳岗补贴名单
(第一批)》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庆市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
集装箱运输 安庆市财政国 的通知》(宜政发[2018]11 号);
3.35 2018.10
补贴 库支付中心 安庆市财政局《关于 2017 年度安庆
市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的
项目公示》
根据安庆市商务局《关于兑付 2017
加工贸易发
潜山县财政局 年度加工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11.25 2018.11
展资金
知》(安商务外贸函[2018]132 号)
根据潜人社秘[2017]55 号;潜山市
就业扶贫基 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县财政局 0.78 2018.11
地补贴 《潜山市 2018 年第三季度就业扶
贫基地企业补助发放公示》
安徽省人力资 根据安庆市外国专家局《关于 2018
外专项目经
源和社会保障 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经费拨付通 3.00 2018.11
费
厅 知》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庆市 2017 年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政
策的通知》(宜政发[2017]11 号);
安庆市科技局《关于公示安庆市
科技创新奖 潜山县财政局
2017 年度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申报 42.89 2018.11
励 国库支付中心
项目(第一批)审查结果的通知》;
安庆市科技局《关于公示安庆市
2017 年度推进科技创新政策申报
项目(第二批)审查结果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潜山经济开发区工
年度先进单 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 2017 年度
潜山县财政局 1.40 2018.11
位奖励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潜
开发[2018]17 号)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制造强省建 潜山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18 年支持制造强省
168.00 2018.12
设资金 国库支付中心 建设若干政策奖补项目和资金的通
知》(皖经信财务[2018]209 号)
合 计 - - 759.0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附验收条件等)
支持加工贸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财企[2018]91 号文、安商务外
易企业转型 25.84 2018.4
国库支付中心 贸[2017]7 号文
升级项目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设备改造补 潜山县财政局
庆市 2016 年加快工业发展政策的 17.75 2018.5
助 国库支付中心
通知》(宜政发[2016]6 号)
支持加工贸
易企业转型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安商务外贸函[2018]132 号文 8.84 2018.11
升级项目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
设备改造补 潜山县财政局
庆市 2017 年加快工业发展政策的 12.04 2018.12
助 国库支付中心
通知》(宜政发[2017]4 号)
1-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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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64.47 -
(3)2017 年度
金额 到账
项目名称 来源 依据或批准文件
(万元) 时间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无验收条件)
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
外贸促进资
潜山县财政局 年度省级外贸促进政策资金的通 2.00 2017.1
金
知》(财企[2016]796 号)
外贸扶持奖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潜政[2016]80 号文 41.38 2017.5
励
根据安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潜山县财政局
环境污染治 《关于下达 2017 年节能与生态建
国库集中支付 22.00 2017.7
理补助 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安发
中心
改环资[2017]68 号)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
安徽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
“双强六好”
潜山县财政局 委《关于命名第四批省级“双强 3.00 2017.7
奖励
六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通知》
(皖组通字[2016]60 号)
根据安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安徽省第八批“115”
产业创新团队名单的通知》(皖
人才[2015]3 号)、中共安徽省委
115 团 队 津 中共安徽省委 组织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10.00 2017.7
贴 组织部 会、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省
科学技术厅、安徽省人事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115”产业创新
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组通字
[2007]19 号)
根据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潜
山县 2017 年技能脱贫培训、企业
培训补贴 潜山县财政局 9.60 2017.8
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实施办
法>的通知》(潜人社秘[2017]35
号)
根据中共潜山县委办公室、潜山县
潜山县财政局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山县
专利补助 国库集中支付 2016 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和推进 2.90 2017.8
中心 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办
[2016]50 号)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中共潜山县委、潜山县人民
年度工业奖
国库集中支付 政府《关于兑现 2016 年度工业奖 15.50 2017.8
励
中心 励政策的决定》(潜[2017]85 号)
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安庆市环境
潜山县财政局
大气污染防 保护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省第
国库集中支付 10.00 2017.10
治补助 二批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补助资金
中心
的通知》(财建[2017]174 号)
1-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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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一创” 《关于下达 2017 年省“三重一创”
潜山县财政局 120.00 2017.10
支持资金 相关支持事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
知》(皖发改产业[2017]672 号)
根据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潜山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安
潜山县劳动就 庆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
岗位补贴 3.69 2017.11
业管理局 2017 年度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关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潜人社秘
[2017]101 号)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制造强省建
国库集中支付 2017 年制造强省建设资金的通 60.00 2017.11
设资金
中心 知》(财企[2017]1320 号)
上市补助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潜政[2016]34 号文 124.00 2017.11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潜山县财政局
2017 年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
省创新资金 国库集中支付 5.60 2017.11
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
中心
教[2017]1310 号)
潜山县财政局 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
省专利奖励 国库集中支付 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 1.50 2017.12
中心 教[2017]748 号)
根据安庆市外国专家局《关于
外专项目经
安徽省人社厅 2017 年度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经费 1.65 2017.12
费
拨付通知》
合 计 - - 432.82 -
(4)政府补助对未来期间的影响
对截至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未来期间分年度计入损益的金额进行测算,
结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计入 2021 年度计入 2022 年度计入 2023 年及以后年度
项 目 合 计
其他收益金额 其他收益金额 其他收益金额 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递延收益 169.90 155.24 133.31 964.56 1,423.01
注:假设公司未来没有新增递延收益。
综上,政府补助对未来期间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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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利润 占利润 占利润
金额 总额比例 金额 总额比例 金额 总额比例
(%) (%) (%)
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27.00 0.54 27.00 0.36 31.50 0.73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以外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31.50 万元、27.00 万元和 27.00 万元,系公司投资于潜山江淮村镇银行取得的
分红收益,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4、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
款计提的坏账准备。2018 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为 15.58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冲回所致。
5、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益 - - - - - -
其他 0.01 100.00 0.48 100.00 0.88 100.00
合 计 0.01 100.00 0.48 100.00 0.88 100.00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93.24 91.96 13.69 31.06 28.13 69.38
对外捐赠 8.15 8.04 30.40 68.94 12.42 30.62
滞纳金 - - - - - -
其他 - - - - - -
合 计 101.39 100.00 44.09 100.00 40.5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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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参见下述“(七)公司纳税情况及其分析”。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参见
本节“六、非经常性损益”的相关内容。
(七)公司纳税情况及其分析
1、公司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需缴纳的税种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报告期应缴与实
缴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余额 162.34 253.32 211.36
本期应缴 733.06 1,045.39 634.03
本期实缴 713.28 1,136.37 592.06
期末余额 182.13 162.34 253.32
(2)增值税纳税情况
单位:万元
税费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期初余额 0.18 21.78 -
本期应缴 191.58 212.70 205.23
本期实缴 177.71 234.30 183.45
期末余额 14.05 0.18 21.78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税收政策没有发生变化,不存在面临即将实施的重大
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所得税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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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733.06 1,045.39 634.03
递延所得税费用 -279.21 72.69 20.51
合 计 453.85 1,118.08 654.54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 利润总额 5,030.04 7,516.00 4,333.42
2 母公司适用税率 15% 15% 15%
3 应计提所得税额(=1*2) 754.51 1,127.40 650.01
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57.75 -40.71 -21.42
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4.05 -4.05 -4.73
7 加计扣除的影响 -83.13 -101.11 -55.92
8 其他调整项目影响 21.81 -6.98 -6.27
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12.57 43.43 39.54
10 当期应缴所得税(=3+4+5+6+7+8+9) 643.96 1,017.98 601.21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11 -190.11 - -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
12 - 100.10 53.33
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3 所得税费用(=10+11+12) 453.85 1,118.08 654.54
(八)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下滑情况分析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较 2018 年度分别下降 16.77%、27.80%,主要系主营业务毛利下降
所致,具体如下: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16.92%,主要系:①公司根据安徽省和
安庆市推进燃煤锅炉整治等相关文件要求,于 2019 年 8 月下旬停产实施燃煤锅
炉改造,停产时间较长,产量减少较多;②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部分美国客
户向公司的采购量减少。
受市场价格回落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售价有所下降,而主要产品成本变动
较小,受此影响,发行人 2019 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度减少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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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2019 年度,受燃煤锅炉改造、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
产品产销量有所下降,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净利润有所下降。
1、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公司核心业务未发生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直专注于经营香料业务,主要从事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丙位内酯系列和丁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和领域;主要客户是国际国内
知名的香精生产企业和专业的香料贸易商。
(2)发行人经营环境正常
①发行人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正常
香料香精是食品饮料、日化、烟草、饲料等行业的重要辅料,是生产人民生
活必需品的重要辅料。根据 Leffingwell & Associates 统计,全球香料香精市
场 2006 年销售额为 180 亿美元,2017 年达到 263 亿美元,销售额持续增长。预
计到 2025 年,全球香精及香料需求将达到 315 亿美元。根据中国香化协会预测,
“十三五”期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年平均增长速度不低于 7%,至 2020 年生产
销售总额预计可达到 510 亿元左右。
②发行人客户资源稳定
发行人已发展成为我国内酯系列香料行业排名第一的企业。其在工艺技术、
生产管控、产品质量等方面都达到国际水平,内酯系列产品最齐全、规模优势明
显,保证了公司与行业内的优质客户合作的稳定。截至目前,发行人已成为宝洁、
奇华顿、芬美意、国际香料、曼氏、乐达等跨国公司的稳定供应商。
③发行人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
公司合作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均为相关产品全球排名前列的生产商或其
代理商,原料质量稳定,供应充足,公司凭借行业地位、生产经营规模优势与
主要原材料的全球主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稳
定。
(3)发行人主要指标未发生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指标及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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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盈利能力指标
毛利率(%)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37.92 39.85 34.02
其中:丙位内酯 37.72 40.37 34.39
丁位内酯 40.69 25.63 25.06
其他 57.26 59.83 63.05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4.02%、
39.85%和 37.92%,主要产品丙位内酯系列毛利率分别为 34.39%、40.37%和
37.72%,有所波动,但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②偿债能力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指 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63 2.71 2.23
速动比率(倍) 1.77 1.63 1.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88 19.95 28.1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呈
逐年下降趋势,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③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指 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4.97 4.62
存货周转率(次) 2.87 3.35 3.62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有所波动。2019 年度应收账
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受停产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影响,2019 年度
产销量受到较大影响,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下降;另一方面,2019 年 10 月底
恢复生产后,为满足市场需求,11-12 月销售较多,相应增加较多应收账款。此
外,受停产时间较长导致经营规模下降,营业成本下降的影响,2019 年度存货
周转率有所下降。总体来看,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未发生不利变化。
④研发投入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指 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费用占比(%) 3.75 3.61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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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数量(个) 43 39 34
公司在产品工艺革新、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投入研发人员和科
研经费,取得了多项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水平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为公司未来持续
盈利提供技术保障。
2、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化情况
根据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发行人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与同行
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青松股份 290,811.71 104.57% 142,157.11 47,445.84 18.51% 40,035.27
金禾实业 397,185.61 -3.89% 413,279.64 80,835.60 -11.32% 91,157.91
爱普股份 247,465.77 -1.00% 249,975.61 17,025.18 32.68% 12,831.85
发行人 21,481.48 -16.77% 25,809.23 4,576.19 -28.47% 6,397.92
由上表可知:
金禾实业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8 年度均有所下降,发行人与其
变动趋势一致。
爱普股份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有所下降,发行人与其变化趋势一
致。同时,爱普股份 2019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度有所增长,而发行人净利润出现
下降,主要系爱普股份投资收益较 2018 年增长较多所致。
青松股份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8 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其 2019
年 5 月完成对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90%股份的收购所致。
(2)细分行业出口数据变化情况
根据统计,全国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出口金额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下降
12.42%,发行人营业收入 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下降 16.77%,与行业变化趋势
一致,业绩下降幅度与同行业相比略大,主要系发行人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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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要求于 2019 年 8 月下旬停产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停产时间较长,造成产量
减少较多所致。
3、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
综上所述,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业绩变动情况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因此,目前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
处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九)中美贸易摩擦、全球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
措施
1、中美贸易摩擦情况和全球疫情情况
(1)中美贸易摩擦情况
在整个美国加征关税行动中,公司产品内酯系列合成香料一直不在美国加征
关税所涉商品名单之列。2020 年 1 月 16 日,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协议
推动美方实现对华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折,中美贸易摩擦有所缓和。
(2)全球疫情情况
新冠疫情自爆发至今已达半年,虽然中国的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全球疫
情依然十分严峻,包括美国、拉美、南亚等国家或地区疫情严重。
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来自东南亚、欧洲和国内,不涉及美
国,故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采购产生影响;公司主要国内供应商已全面复工,
主要国外供应商目前生产经营未受疫情明显影响,均正常供货,全球疫情对公司
采购影响可控。
生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始终处于较高水平。2019 年以来,
公司产品生产未受中美贸易摩擦的明显影响。2020 年初,受疫情影响,公司延
期复工 15 天;复工后开工率达到 100%,生产线满负荷运转,疫情对公司生产影
响较小。
销售方面,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 2019 年度对美国客户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但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缓和,对美国客户销售影响已然消除;公司主要内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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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全面复工,主要外销客户目前生产经营未受疫情明显影响,订单均在正常履行,
未发生退单情形,全球疫情对公司销售影响可控。
综上,中美贸易摩擦、全球疫情未导致公司主要客户转移采购,未对公司采
购、生产、销售等环节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的应对措施
针对中美贸易摩擦、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采取了应对措施,主要包括:
(1)全面提升市场服务能力,积极开拓新客户
发行人计划通过建立海外仓库,为国外客户提供存货管理服务,加强产品配
送的及时性和便捷性,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目前,公司已建立鹿特丹海外仓库,
未来将根据经营需要建立其他海外仓库。
与此同时,发行人着力拓展国内市场,将升级上海办事处,组建广州办事处,
加强华东、华南两大国内主要片区的销售业务。
(2)加强突发情况下的采购管理
针对部分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位于境外的情形,一方面,发行人提前从境外采
购原材料保证生产需要;另一方面,增加与国内供应商的合作,在主要供应商之
外选取多家后备供应商,保证在突发情况下的原材料供应。
(3)做好疫情防控
自疫情发生以来,发行人积极应对疫情,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制定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预案,实施防疫物资储备、内部防疫消毒、员工排
查跟踪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同时,做好与客户、供
应商、物流服务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恢复运营秩序,降低疫情影响。
(4)加强资金预算控制
加强公司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求公司资金计划对突发事件具备一定的
弹性。公司通过对资金预算的执行、调整和控制,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
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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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末,公司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资产合计 16,405.54 42.66 16,573.75 48.22 12,641.77 51.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053.88 57.34 17,793.91 51.78 12,072.16 48.85
资产总计 38,459.42 100.00 34,367.66 100.00 24,713.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
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51.15%、48.22%和 42.66%,公司非流动资产
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48.85%、51.78%和 57.34%。随着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
增加,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逐年上升。
(二)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014.14 30.56 5,096.42 30.75 2,866.48 22.67
应收票据 - - 61.10 0.37 196.08 1.55
应收账款 5,934.78 36.18 4,679.11 28.23 5,187.92 41.04
预付款项 180.82 1.10 804.27 4.85 338.76 2.68
其他应收款 111.22 0.68 93.27 0.56 70.51 0.56
存货 3,886.77 23.69 5,319.49 32.10 3,863.76 30.56
其他流动资产 1,277.82 7.79 520.09 3.14 118.26 0.94
流动资产合计 16,405.54 100.00 16,573.75 100.00 12,641.7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2017 年
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94.28%、91.08%和 90.43%。
报告期内,各项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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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0.39 0.34 0.15
银行存款 4,845.83 4,901.52 2,052.82
其他货币资金 167.92 194.56 813.51
合 计 5,014.14 5,096.42 2,866.48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866.48 万
元、5,096.42 万元和 5,014.14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 2019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2,147.66 万元,主要系:一方面,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经营活动现
金流的增长,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237.78 万元、6,018.60 万元和 6,136.52 万元,促使公司经营积累的货币资金
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累计直接投入
资金约 10,800.89 万元;此外,为回报股东,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现金股利
3,500 万元。其它货币资金为信用证及贸易融资借款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交易,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现金销售 0.52 1.14 11.84
营业收入占比(%) - - 0.05
现金采购 - 0.15 0.39
采购总额占比(%) - -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销售均为废品收入,部分客户上门收购废品时,直接使
用现金支付货款;公司现金采购均为周转材料的零星采购,现金交易的存在具有
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主要采用银行转账进行结算,少量现金销售均开具
了增值税发票,不存在通过现金收款避税的情形,符合发行人业务情况或行业惯
例。现金交易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金交易相关收入确认及成本核算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体外循环或虚构业务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现金交易,现金交易金额较小,占比低,现金交易
金额显著减少;公司根据《资金管理制度》、《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
制度,规范了现金交易的流程、现金保管与缴存、财务核对等管理环节,防范了
现金交易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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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现金交易真实且金额及比例较小,现金交易
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196.08 万元、61.10 万元和 0 万元,各年末余
额为公司未背书或兑付的票据余额。
报告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 248.64 万元,均
已终止确认。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票据已全部到期并已正常兑付,不
存在因承兑人拒绝承兑被追索的情形。公司报告期末已背书尚未到期的终止确认
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为银行无条件承兑,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
况良好且未来展望稳定,从历史情况来看未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承兑的情
况,因此公司合理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符合终止确认
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公司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情况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履约情况,将客户
分为四类并设置相应的信用条件。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变化,公司应
收账款余额也有所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6,247.14 4,925.38 5,460.97
营业收入 21,481.48 25,809.23 21,779.38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29.08 19.08 25.07
比例(%)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4.97 4.62
2017 年度-2019 年度,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
为 25.07%、19.08%和 29.08%,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2 次、4.97 次和 3.85
次,有所波动。
应收账款余额 2018 年末相对较低,2018 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相对
较低,主要系 2018 年 12 月销售收入较低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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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构成及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预期信 坏账 坏账
比例 用损失 比例 准备 比例 准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1 年以内 6,247.14 100.00 312.36 4,925.38 100.00 246.27 5,460.93 100.00 273.05
1至2年 - - - - - - 0.03 - -
2至3年 - - - - - - - - -
3至4年 - - - - - - - - -
合计 6,247.14 100.00 312.36 4,925.38 100.00 246.27 5,460.97 100.00 273.0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
为 100.00%、100.00%和 100.00%,应收账款质量优良。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与前瞻性信息确认应收账款账龄与固定损失准
备率,报告期末对应收账款已足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夯实资产质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中无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款项,全部为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3)2019 年末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及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余
客户名称 金额 账龄
额的比例(%)
1、芬美意 1,191.42 一年以内 19.07
其中:FIRMENICH SA 417.52 一年以内 6.68
FIRMENICH ASIA PRIVATE LTD. 280.76 一年以内 4.49
FIRMENICH AROMATICS PRODUCTION(INDIA)PVT.LTD. 130.59 一年以内 2.09
PT FIRMENICH INDONESIA 119.10 一年以内 1.91
FIRMENICH & CIA.LTDA. 94.08 一年以内 1.51
FIRMENICH AROMATICS PROD.(I)PVT.LTD. 81.11 一年以内 1.30
FIRMENICH S.A.I.C.Y F. 40.34 一年以内 0.65
Firmenich 11.18 一年以内 0.18
芬美意香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6.84 一年以内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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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6.70 一年以内 0.11
FIRMENICH DE MEXICO S.A DE C.V. 3.20 一年以内 0.05
2、国际香料 1,188.44 一年以内 19.02
其中: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INC.
542.13 一年以内 8.68
(IFF Inc.)
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455.78 一年以内 7.30
(Greater Asia) Pte Ltd.
IFF Essências E Fragrancias Ltda. 143.65 一年以内 2.30
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23.94 一年以内 0.38
FRAGRANCES(MEXICO) S DE RL DE CV.
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 14.51 一年以内 0.23
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FRAGRANCES
6.28 一年以内 0.10
S.R.L
International Flavours and
2.13 一年以内 0.03
Fragrances,India Private Limited
3、奇华顿 525.47 一年以内 8.41
奇华顿日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 237.60 一年以内 3.80
Givaudan Singapore Pte Ltd. 212.38 一年以内 3.40
Givandan Fragrances Corporation 52.66 一年以内 0.84
Givaudan do Brasil Ltda. 11.74 一年以内 0.19
GIVAUDAN SUISSE SA 11.09 一年以内 0.18
4、贸优 420.92 一年以内 6.74
其中:M&u International.LLC 418.27 一年以内 6.70
上海贸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65 一年以内 0.04
5、宝洁 408.37 一年以内 6.54
合 计 3,734.62 一年以内 59.78
前述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1 芬美意 1,191.42 1,191.42 100.00
2 国际香料 1,188.44 1,188.44 100.00
3 奇华顿 525.47 525.47 100.00
4 贸优 420.92 351.83 83.58
5 宝洁 408.37 408.37 100.00
合 计 3,734.62 3,665.53 98.15
2019 年末的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为 3,734.62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已全部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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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对比如下:
青松股份
账 龄 金禾实业 爱普股份 华业香料
化工业务 化妆品业务
1年以内 5.00% 5.00% 5.00% 0.10% 5.00%
1至2年 28.00% 71.00% 10.00% 50.00% 10.00%
2至3年 77.00% 100.00% 30.00% 70.00% 40.00%
3至4年 100.00% 100.00% 50.00% 100.00% 80.00%
4至5年 100.00% 100.00% 80.00% 10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经比较,公司各账龄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在可比上市公司的区间
范围内,不存在较大差异。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供应商的材料款。2017 年末、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338.76 万元、804.27 万元和 180.82
万元。预付款项余额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465.51 万元,增长 137.42%,
主要系公司境外原材料采购增加,以及 2018 年度公司新增电汇预付方式支付货
款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623.45 万元,下降 77.52%,主要系①主要
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②四季度以来主要通过国内生产商采购正己醇,电汇预付
款减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预付款时间 与本公司关系
丰益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146.90 1 年以内 材料供应商
1 年以内、
安徽中邦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13.21 商标注册服务商
1-2 年
海关电子支付平台(安庆海关) 5.35 1 年以内 海关
合肥市三元化玻仪器有限公司 2.44 1 年以内 材料供应商
上海华谊新材料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2.37 1 年以内 材料供应商
合 计 170.27 - -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出口退税款、预付 IPO 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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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0.51
万元、93.27 万元和 111.22 万元,逐年略有增长。其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22.75 万元,增长 32.27%,主要系待收取出口退税款
增加所致。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构成及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 龄 账面余额 预期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 坏账
比例 信用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准备 金额 准备
(%) 损失 (%) (%)
1 年以内 112.88 95.56 5.64 74.17 66.12 3.71 38.22 48.87 1.91
1至2年 4.20 3.56 0.42 - - - 38.00 48.58 3.80
2至3年 - - - 38.00 33.88 15.20 - - -
3至4年 1.05 0.89 0.84 - - - - - -
4 年以上 - - - - - 2.00 2.56 2.00
合 计 118.13 100.00 6.90 112.17 100.00 18.91 78.22 100.00 7.71
6、存货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2017 年末、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863.76 万元、5,319.49 万
元和 3,886.77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30.56%、32.10%和
23.69%。
公司销售的合成香料品种较多,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原材料国外采购存在
一定周期。因此,为保障生产供给和满足下游客户的及时采购需求,公司需要
保持一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同时,公司的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
的半成品。
(1)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存货余额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697.85 43.68 2,059.69 38.72 1,330.12 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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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 938.76 24.15 1,907.88 35.87 886.04 22.93
周转材料 180.30 4.64 166.34 3.13 210.01 5.43
自制半成品 1,069.86 27.53 1,185.59 22.29 1,438.14 37.22
合 计 3,886.77 100.00 5,319.49 100.00 3,864.3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2017 年末、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合计占存货比例分别为
94.57%、96.87%和 95.36%。
2017 年末-2018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随公司产能上升,产销量规模增大而
增加;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低,主要系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余额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各类别变动分析如下:
原材料余额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729.57 万元,增长 54.85%,主要系
原材料库存随产能增加而增加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361.84 万元,
减少 17.57%,主要系主要原材料正辛醇、正己醇采购价格下降所致。
库存商品余额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1,021.84 万元,增长 115.33%,主
要系 2018 年度公司产能增加,当年末在市场需求平稳情况下发货量阶段性放缓
所致;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下降 969.12 万元,下降 50.80%,主要系公司 10 月
底燃煤锅炉改造结束恢复生产后,为满足市场需要,11-12 月销售较多所致。
自制半成品余额 2017 年末高于报告期其他年度末,主要系 2017 年 12 月桃
醛改造的合成反应设备投入使用,设备存在磨合期,导致当年末精分程序的自
制半成品较多所致。
(2)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库龄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库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库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97.85 100.00 2,054.98 99.77 1,330.12 100.00
原材
1 年以上 - - 4.71 0.23 - -
料
小 计 1,697.85 100.00 2,059.69 100.00 1,330.12 100.00
1 年以内 938.76 100.00 1,880.13 98.55 874.94 98.75
库存
1 年以上 - - 27.75 1.45 11.10 1.25
商品
小 计 938.76 100.00 1,907.88 100.00 886.0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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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近三年末,公司原材料库龄在 1 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 100.00%、
99.77%和 100.00%,库存商品库龄在 1 年以内的比例分别为 98.75%、98.55%和
100.00%,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库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其中,少量库龄超过 1
年以上的库存商品包括丙位十二内酯、二壬酮等库龄超过一年,主要系小品种
集中生产分期销售所致,不存在滞销或前期销售退回情形;少量库龄超过 1 年
以上原材料包括吗啉、盐酸等库龄超过一年,主要系用量较少,集中采购分期
领用所致。
(3)存货跌价准备
近三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 0.54
周转材料 - - -
自制半成品 - - -
合 计 - - 0.54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
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香料行业特点,公
司存货的未来变现方式均为生产完工后对外销售,因此根据直接用于出售的商
品存货或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估计售价反映
了产品的市场价格走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根据存货的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
计提政策充分计提跌价准备。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进项税。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18.26 万元、520.09 万元和 1,277.82
万元,逐年增长,主要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
成香料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带来的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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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450.00 2.53 450.00 3.7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50.00 2.04 - - - -
固定资产 8,021.82 36.37 6,794.52 38.18 5,675.55 47.01
在建工程 9,364.15 42.46 6,962.60 39.13 2,176.82 18.03
无形资产 3,447.80 15.63 2,777.46 15.61 2,865.55 23.74
长期待摊费用 101.93 0.46 200.95 1.13 319.30 2.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6.86 2.62 260.24 1.46 283.13 2.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31 0.41 348.13 1.96 301.82 2.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053.88 100.00 17,793.91 100.00 12,072.1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总额比例分
别为 88.78%、92.92%和 94.47%。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潜山江淮村镇银行的
股权,按成本计量。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新金融工
具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下列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该项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分红
安徽潜山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 9.00% 27.00
合 计 450.00 - 27.00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2017 年末、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二者合计分别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97.15%、93.23%和
94.87%。近三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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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3,983.04 49.65 2,697.52 39.70 1,763.54 31.07
机器设备 3,627.29 45.22 3,637.13 53.53 3,750.42 66.08
运输设备 253.09 3.16 303.52 4.47 108.56 1.91
电子设备及其他 158.39 1.97 156.35 2.30 53.02 0.93
合 计 8,021.82 100.00 6,794.52 100.00 5,675.55 100.00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675.55
万元、6,794.52 万元和 8,021.82 万元,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先期实施,综合楼、
道路及排水工程于 2018 年度完成转固,仓库、部分车间及辅助生产设施于 2019
年度完成转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均为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
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资产使用与运行状况良好,固定资产未发
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不存在减值情况。
经比较,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在可比上市公司的区间范围内,不
存在较大差异,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
一)固定资产”相关内容。
3、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9,071.43 6,613.16 2,176.82
工程物资 292.73 349.44 -
合 计 9,364.15 6,962.60 2,176.82
(1)在建工程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2,176.82
万元、6,613.16 万元和 9,071.43 万元,在建工程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加 2,458.26 万元,增长
37.17%,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4,436.34 万元,增长 203.80%,主要系为满
足市场需求,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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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建设,进行工程及设备投入所致。
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
8,871.07 - 8,871.07
成香料建设项目
合肥华业基建 200.35 - 200.35
合 计 9,071.43 - 9,071.43
注: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安 1701 授 012B2),以其所有的在建工程中账面价值 1,217.25 万元的在安装
机器设备及固定资产中账面价值 12.93 万元的机器设备为最高限额人民币 1,200 万元借款提
供抵押担保。
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分行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安
1701 授 012B3),以其所有的在建工程中账面价值 988.07 万元的在安装设备及固定资产中
账面价值 168.87 万元的机器设备为最高限额人民币 1,150 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②尚未完工交付项目预计未来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与条件
2019 年末账面金额
项 目 预计完工时间 条 件
(万元)
其中 1,800 吨预计 2020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 年 7 月完工,另 1,200 达到预定可使用
8,871.07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吨待募投资金到位后开 状态
始实施
达到预定可使用
合肥华业基建 200.35 2020 年 7 月
状态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其中,一期为 1,800 吨桃醛生产线,二期为 1,200 吨椰子醛、丙位癸内酯等
丙位内酯系列其他产品生产线。
一期 1,800 吨桃醛生产线已于 2019 年底试生产。该生产线生产工艺在公司
成熟工艺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提升,并对部分生产设备内件进行了优化设计,需
要进行反复调试获取数据,以达到最佳运行状态。通过反复的调试、对比分析,
目前设备运行状况和产品品质已达预期效果,公司预计 2020 年 7 月正式投产,
达产后新增产能 1,800 吨。
二期 1,200 吨椰子醛、丙位癸内酯等丙位内酯系列其他产品生产线将于 2020
年底开工建设,建设期为 1 年,预计 2021 年底试生产,2022 年 4 月正式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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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后新增产能 1,200 吨。
结合前述在建工程建设规划,公司预计 2020 年度-2023 年度产能变化情况
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
产能(吨/年) 4,820 5,620 6,320 6,820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未发生减值情形,不存在减值情况。
(2)工程物资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工程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0 万元、
349.44 万元和 292.73 万元。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工程物资主要为公司为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采购的管材、电缆、钢材及安装配件。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65.55 万元、2,777.46 万元和 3,447.80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无形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类 别 原 值 累计摊销 净 值
土地使用权 3,998.59 550.79 3,447.80
专利权 45.00 45.00 -
计算机软件 17.06 17.06 -
合 计 4,060.64 612.84 3,447.80
报告期末,经减值测试,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
5、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319.30
万元、200.95 万元和 101.93 万元,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欧盟 REACH 注册费、固
化地坪、绿化费用和技术服务费。
6、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283.13
万元、260.24 万元和 576.86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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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构成及成因如下:
(1)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47.96
递延收益 224.38
可抵扣亏损 304.52
合 计 576.86
(2)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或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319.26
递延收益 1,423.01
可抵扣亏损 1,218.09
合 计 2,960.36
截至 2019 年末,合肥华业试生产,预计 2020 年度释放产能,根据公司预测,
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前期亏损,因此 2019 年末合肥华业根据
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和设备款。2017 年末、2018 年
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1.82 万元、348.13 万元和
91.31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减少 256.82 万元,下降
73.77%,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四)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
本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政策,
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不
足而影响公司经营的情形。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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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6,234.68 46.75 6,106.93 49.08 5,676.28 68.50
非流动负债 7,102.22 53.25 6,335.00 50.92 2,609.94 31.50
合 计 13,336.90 100.00 12,441.93 100.00 8,286.2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
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68.50%、49.08%和 46.75%,公司非流动负债
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 31.50%、50.92%和 53.25%。随着公司长期借款余额的增
加,公司负债结构呈现流动负债占比下降,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的趋势。
1、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02.29 24.10 1,979.14 32.41 2,575.83 45.38
应付账款 2,381.92 38.20 2,551.87 41.79 1,561.23 27.50
预收款项 22.86 0.37 13.80 0.23 49.08 0.86
应付职工薪酬 430.61 6.91 676.54 11.08 458.22 8.07
应交税费 253.73 4.07 213.69 3.50 351.66 6.20
其他应付款 723.52 11.60 671.89 11.00 680.26 11.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919.75 14.75 - - - -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234.68 100.00 6,106.93 100.00 5,676.2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上述三项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总额比例分别
为 84.87%、85.20%和 73.9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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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575.83万元、
1,979.14万元和1,502.29万元,短期借款余额变动与营运资金需求相关。
截至2019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收到日 借款归还日 利率
中国建设银行潜山 800.00 2019/3/15 2020/3/14 5.0025%
支行 700.00 2019/4/18 2020/4/17 5.0025%
合 计 1,500.00 - -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性 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款 757.63 538.06 571.01
工程设备款 1,593.76 1,988.36 971.22
其他 30.52 25.45 18.99
合 计 2,381.92 2,551.87 1,561.23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款及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561.23 万元、
2,551.87 万元和 2,381.92 万元,应付账款余额随着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业务规
模的变动而变动。应付账款余额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增加 990.65 万元,增长
63.45%,主要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
设项目”建设导致应付工程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公司制定并执行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覆盖全体职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458.22 万元、
676.54 万元和 430.61 万元,其间的余额变动主要系员工薪资总额变动所致。
(4)应交税费
近三年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182.13 162.34 2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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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35.28 26.33 51.28
增值税 14.05 0.18 21.78
其他 22.28 24.84 25.27
合 计 253.73 213.69 351.66
应交税费余额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减少 137.97 万元,下降 39.23%,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增加 40.04 万元,增长 18.74%,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变
动所致。
(5)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25.86 10.58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723.52 646.03 669.68
合 计 723.52 671.89 680.26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付账按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性 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无息借款 300.00 300.00 300.00
政府上市补助款 240.00 240.00 240.00
预提的费用 175.24 93.04 109.02
押金及保证金 8.28 6.51 5.21
其他 - 6.48 15.45
合 计 723.52 646.03 669.68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政府上市补助款及无息借款、预提费用
等。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669.68 万
元、646.03 万元和 723.52 万元。
3、非流动负债变动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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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5,592.00 78.74 4,800.00 75.77 1,000.00 38.32
递延收益 1,423.01 20.04 1,485.19 23.44 1,609.94 61.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21 1.23 49.80 0.7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02.22 100.00 6,335.00 100.00 2,609.94 100.00
(1)长期借款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000.00 万
元、4,800.00 万元和 5,592.00 万元,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为先行实施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需要增加了长
期借款所致。
①截至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
贷款银行 借款收到日 借款归还日 利率
(万元)
500.00 2017/7/5 2023/7/4 5.8800%
500.00 2017/10/24 2023/7/4 5.8800%
500.00 2018/1/8 2023/7/4 5.8800%
300.00 2018/3/2 2023/7/4 5.8800%
500.00 2018/6/19 2023/7/4 5.8800%
500.00 2018/8/21 2023/7/4 5.9375%
兴业银行安庆分 500.00 2018/8/28 2023/7/4 5.9375%
行 500.00 2018/9/28 2023/7/4 5.9375%
500.00 2018/11/6 2023/7/4 5.9375%
500.00 2018/11/13 2023/7/4 5.9375%
500.00 2019/1/30 2023/7/4 5.9375%
500.00 2019/4/15 2023/7/4 5.9375%
500.00 2019/7/18 2023/7/4 5.9375%
200.00 2019/10/14 2023/7/4 5.9375%
合 计 6,500.00 - - -
注:根据借款合同要求,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分七期偿还完毕(每半年偿还一期),
2023 年 7 月 4 日为最后一期贷款归还日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②报告期内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公司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专项借款,各年度借款
费用资本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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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281.85 141.77 -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17 年末、
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 1,609.94 万元、1,485.19 万
元和 1,423.01 万元,主要为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国
家节水资金等项目形成的递延收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递延收益的具体构成如下:
①国家技改国债项目:根据发改投资[2009]2824 号文(该文件为涉密文
件),公司 2010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58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
补助已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40.60 万元,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11.60 万元,余额
5.80 万元。
②国家节能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09 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资金(指标)的通知》(财企[2009]1823 号)、《关于预拨 2011 年和清算“十
一五”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建[2011]2267 号)和
省发改委《关于预拨 2012 年(第一批)和清算以前年度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
资金(指标)的通知》(财建[2012]1942 号),公司 2010 年度、2012 年度分别
收到资金补助 156 万和 96 万,合计 252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
补助已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157.30 万元,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75.60 万元,余额
19.10 万元。
③国家节水资金: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十大重点节能、循环经济和资
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2010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
一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451 号),公司 2010 年度、2011 年度分别收
到资金补助 200 万元和 210 万元,合计 41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
项目补助已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266.00 万元,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82.00 万元,
余额 62.00 万元。
④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 年度省级科技
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通知》(财企[2013]0308 号)、《关于下达 2016 年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财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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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59 号),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收到资金补助 84
万元、29 万元和 1 万元,合计 11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
已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45.60 万元,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34.20 万元,余额 34.20
万元。
⑤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3 年自主创新专项
资金的通知》(财教[2013]1311 号),公司 2013 年收到资金补助 200 万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53.36 万元,累计确
认其他收益 40.30 万元,余额 106.34 万元。
⑥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根据发改投资[2014]277 号文(该文件为涉密
文件,下同),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分别收到资金补助 750
万元、300 万元和 119 万元,合计 1,16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
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18.43 万元,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223.70 万元,
余额 926.87 万元。
⑦设备投资补助:
a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 2014 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宜政发[2014]15 号),公司 2015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43.4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8.69 万元,计入
其他收益 8.40 万元,余额为 26.36 万元。
b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 2015 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
策的通知》(宜政发[2015]7 号),公司 2016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22.5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2.26 万元,累计
确认其他收益 4.23 万元,余额 16.01 万元。
⑧外贸促进专项资金: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 2015 年我
省外贸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15]290 号),公司 2015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5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
营业外收入 10.00 万元,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9.29 万元,余额 30.71 万元。
⑨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a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
行)的通知》(宜政发[2013]11 号),公司 2014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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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营业外收入 17.10 万元,累
计确认其他收益 10.96 万元,余额 28.94 万元。
b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
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
号),合肥华业 2019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70.02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该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暂未确认其他收益。
⑩设备改造补助:
a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 2016 年加快工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宜政发[2016]6 号),公司 2018 年收到资金补助 17.75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2.16 万元,余额 15.59 万元。
b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 2017 年加快工业发展政策的通知》
(宜政发[2017]4 号),公司 2018 年收到资金补助 12.0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0.94 万元,余额 11.10 万元。
○11 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项目:
a 根据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加工贸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
企[2018]91 号)和安庆市商务局《安庆市贯彻<安徽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
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安商务外贸[2017]7 号),公
司 2018 年收到资金补助 25.8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
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3.29 万元,余额 22.55 万元。
b 根据安庆市商务局《关于兑付 2017 年度加工贸易专项发展资金的通知》
(安商务外贸函[2018]132 号),公司 2018 年收到资金补助 8.8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补助已经累计确认其他收益 0.75 万元,余额 8.09
万元。
污水管道建设补助:
根据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一企一管改造工
程实施方案》,合肥华业 2019 年度收到资金补助 39.24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暂未确认其他收益。
(二)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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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指 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63 2.71 2.23
速动比率(倍) 1.77 1.63 1.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88 19.95 28.1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007.44 8,392.26 5,069.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31.46 60.82 34.95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23 倍、2.71 倍
和 2.63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47 倍、1.63 倍和 1.77 倍,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随着经营积累带来的货币资金的增加,以及随着经营规模的
扩大带来的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增加得以增强。
2、资产负债率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28.10%、19.95%和 15.88%,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长期偿债能力随着盈
利能力的增强得以持续提升。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5,069.79 万元、8,392.26 万元和 6,007.44 万元,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34.95 倍、60.82 倍和 31.46 倍,利息保障倍数随公司盈利和长期借款的变化而
有所波动,但保持较高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良好,银行
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量正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4、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指 标 可比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青松股份 2.87 3.12 2.60
流动比率 金禾实业 3.56 2.98 2.26
(倍) 爱普股份 6.31 7.94 7.89
平均值 4.25 4.68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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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 2.63 2.71 2.23
青松股份 1.82 1.46 1.20
金禾实业 3.23 2.74 2.09
速动比率
爱普股份 4.95 6.22 6.47
(倍)
平均值 3.33 3.47 3.25
华业香料 1.77 1.63 1.47
青松股份 32.15 24.22 23.48
金禾实业 27.11 31.17 39.21
资产负债
率(合 爱普股份 12.82 9.86 10.29
并,%)
平均值 24.03 21.75 24.33
华业香料 34.68 36.20 33.53
经比较,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
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在上市后,大额募集资
金到账,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负债占比下降,同时使流动资产(主要是货
币资金)短时间增加较多,由此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资产负债率低。
与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前一年(青松股份 2009 年末、金禾实业 2010 年末和爱
普股份 2014 年末)的指标相比,目前公司的三项指标与上市前一年的金禾实业
接近。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升趋势,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与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后的同期指标比
较,公司仍存在明显差距。因此,公司需要及时补充长期债务性资金或权益性
资金,以满足固定资产建设投入的需要。
5、公司可预见未来需要偿还的负债及相应利息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对应余额分别为 1,502.29 万元、5,592.00 万元和 919.75 万元,
经测算,未来一年以内需要偿还的本金及利息金额合计约为 2,800 万元。
6、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因素分析
(1)现金流量情况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237.78 万元、6,018.60 万元和 6,136.52 万元,与净利润规模相匹配,预
计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仍将持续流入,偿债能力可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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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能力与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以银行借款方式为主,发行人及全资子公
司在合作银行拥有良好的资信,通过与主要贷款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持
续稳定的授信额度。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渠道畅通,为正常生产
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证。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已与建设银行、兴业银
行等签订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合计 15,400 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 8,000.00
万元,剩余授信额度充足,偿债能力可以得到保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诉讼以及对合并报表范
围以外的公司进行担保等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其他因素。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指 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85 4.97 4.62
存货周转率(次) 2.87 3.35 3.6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59 0.87 0.97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62 次、
4.97 次和 3.85 次,公司在经营规模扩张的同时,公司的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政
策得到了较为严格的执行,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款都得到了较好的保证,不存在
利用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的情形。2019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
系:一方面,受停产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影响,2019 年度产销量受到较大影响,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度下降;另一方面,2019 年 10 月底恢复生产后,为满足市
场需求,11-12 月销售较多,相应增加较多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变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62 次、3.35
次和 2.87 次,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存货余额随公司产销量规模的
变动而变动。受停产时间较长导致经营规模下降,营业成本下降的影响,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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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存货周转率有所下降。
3、总资产周转率变动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97 次、
0.87 次和 0.59 次,受本次募投项目购建资产而尚未投产见效的影响,总资产周
转率有所下降。
4、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指 标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青松股份 6.77 11.52 12.12
金禾实业 20.59 26.02 30.21
应收账款周转率
爱普股份 5.82 6.57 8.21
(次)
平均值 11.06 14.70 16.85
华业香料 3.85 4.97 4.62
青松股份 2.78 1.92 2.41
金禾实业 7.99 8.89 8.76
存货周转率
爱普股份 4.85 5.82 5.84
(次)
平均值 5.21 5.54 5.67
华业香料 2.87 3.35 3.62
青松股份 0.95 1.18 0.97
金禾实业 0.67 0.73 0.90
总资产周转率
爱普股份 0.99 1.09 1.07
(次)
平均值 0.87 1.00 0.98
华业香料 0.59 0.87 0.97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制定的
应收账款政策符合公司经营模式及业务特点;公司主要客户为知名香料香精公
司,客户信誉良好,整体回款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均为 100.00%,应收账款质量优良。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生
产的香料产品生产周期较长,同时原材料国外采购存在一定周期,为保障生产
供给和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维持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安全库存所致。
(四)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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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 6 月,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分配现金股利 1,000 万元,该现金股利已于 2017 年 7 月支付完毕。
2018 年 3 月,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分配现金股利 1,000 万元,该现金股利已于 2018 年 4 月支付完毕。
2019 年 2 月,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分配现金股利 1,500 万元,该现金股利已于 2019 年 3 月支付完毕。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1,986.09 28,596.44 22,156.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15,849.57 22,577.83 18,91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6.52 6,018.60 3,237.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39.39 33.82 216.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5,936.57 6,111.90 2,711.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97.18 -6,078.08 -2,494.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5,535.65 10,075.24 6,383.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5,873.46 7,509.65 6,08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81 2,565.59 301.1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2.84 342.78 -246.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64 2,848.90 797.6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237.78 万元、6,018.60 万元和 6,136.52 万元。其中,2017 年度-2018 年
度略低于同期净利润,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应收账款和存货余额增加所
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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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128.84 27,558.39 21,464.33
营业收入 21,481.48 25,809.23 21,779.3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98.36% 106.78% 98.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176.52 17,470.79 14,983.17
营业成本 13,193.44 15,373.23 14,239.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 84.71% 113.64% 10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6.52 6,018.60 3,237.78
净利润 4,576.19 6,397.92 3,678.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134.10% 94.07% 88.0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
98.55%、106.78%和 98.36%,现金流入正常,表明公司销售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
较强,销售收现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占同期营业成本的
105.22%、113.64%和 84.71%,现金流出正常,表明公司采购业务付现较为稳
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94.86 万元、
-6,078.08 万元和-5,897.18 万元。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为先行实施本次募投
项目支付了工程及设备款;公司进行了生产线的工艺技术改进及设备优化、开
发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以及安全环保相关投入,相应实施了厂房、生产设
备、安全环保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 301.16 万元、2,565.59 万元和-337.81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受银行借款、股利分配等因素变动的影响。
(六)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在建
工程项目的后续支出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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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七)流动性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报告期末,公司短期有息负债规模较小,还本付息压力较轻。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规模相匹配。随着公司客户不断拓
展、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有稳定性和
可持续性。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通过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手段,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及
债务结构。因此,公司流动性风险较低。
(八)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已经在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完整披露。
发行人不存在以下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所处行业受国家政策限制或国际贸易条件影响存在重大不利变
化风险;
(2)发行人所处行业出现周期性衰退、产能过剩、市场容量骤减、增长停
滞等情况;
(3)发行人所处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相比竞争者发行人在技术、
资金、规模效应方面等不具有明显优势;
(4)发行人所处行业上下游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
或产品售价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5)发行人因业务转型的负面影响导致营业收入、毛利率、成本费用及盈
利水平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且最近一期经营业绩尚未出现明显好转趋势;
(6)发行人重要客户本身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对发行人业务的稳定性
和持续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发行人由于工艺过时、产品落后、技术更迭、研发失败等原因导致市
场占有率持续下降、重要资产或主要生产线出现重大减值风险、主要业务停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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萎缩;
(8)发行人多项业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呈现恶化趋势,短期内没有好转迹象;
(9)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收入实现有重大影响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
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存在重大纠纷或诉讼,已经或者未来将对发行人
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0)其他明显影响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形。
经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具有良
好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发行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地位;
主营业务突出、运作规范。据此,发行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十五、报告期内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
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现金流支出分别为 2,711.05 万元、6,111.90 万元和 5,936.57 万元,公
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1)为扩充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全资子公司
先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从而先期投入工程及设备款;(2)为了适应业务发展需
要,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做到节能减排,公司对生产线不断进
行工艺技术改进及设备优化,同时开发和应用清洁生产技术;(3)为了满足国
家对于安全环保的要求,公司不断增加安全环保相关设施的投入。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整体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从而可能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公司发展建设、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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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
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开出的美元信用证折合人民币金额为
270.85 万元,信用证保证金折合人民币金额为 167.92 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
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十七、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发行人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八、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现状及未来趋势
目前,公司的资产质量优良,生产经营性资产运行良好且利用率高,应收
账款、存货等资产周转正常,经营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接近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水平。然而,在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下,公司生产经营性资产的利用率已趋于
饱和,受制于场地、设备等,公司产能仅依靠工艺技术的改进、设备的优化难
以得到较大提升;且公司资产规模较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8,459.42 万元、净资产 25,122.52 万元,与全球香料香精行业庞大的市场容量
尚不匹配,亦不能满足下游香精企业的需求增长。
由于公司目前的产品市场反应良好,产能瓶颈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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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未来继续单纯依靠自身积累,已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
大资金投入、扩建生产线、丰富产品种类,成为支撑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若
本次发行获得成功,公司将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财务状况会进一步改善和更
加稳健,生产性固定资产的规模将显著增加,并为公司未来 3-5 年的发展储备
较为充裕的资产空间。
(二)盈利能力的现状及未来趋势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已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和较好的盈利能力。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 99%以上,近三年公司综
合毛利率保持在 30%以上,同时,良好的期间费用控制,使得公司净利润近两年
复合增长率为 11.53%。
公司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在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的
背景下,公司通过生产工艺技术改进和设备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及控制费用开
支等措施实现了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的增长,但是扩大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规模
才是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的关键。若本次发行获得成功,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将有所下降,但
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运营和效益的显现,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以
及抗风险能力都将得到明显提高。
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未来在全球香料香精行业持续发展、国内行业规
范和整合的过程中,公司将继续发挥在香料香精行业的品牌、质量、技术和客
户资源等优势,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大研发投入,巩固和提升市场地
位、合理规划资产和负债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十九、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
补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较上一年度增加幅度较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预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上一年度将可能
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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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目”、“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销售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
充流动资金,新建生产线达产后将解决公司主要产品目前面临的产能不足问
题,并进一步提升主要产品的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研究中心将成为公司香料
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销售网络建设将提升公司的市场服务能
力、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资本
支持。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
未来发展规划”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六、募投资金项
目的产能消化分析”。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之“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具有完整的合成香料生产、采购、销售、管理、研发运营系统,本次
募投项目属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储备方面均有较好
的基础。
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公司一贯重视技术工艺的自主研发,已建立较为完善
的研发体系,配备相应的研发经费投入以及研发人员激励机制,为未来持续开
展技术工艺的研发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相关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第六节 业务与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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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全文。
2、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相关内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做出的承诺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汇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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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安
排、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方面做了明确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1、募集资金存储存放与使用安排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安排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3、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
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等客观
原因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募集资金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
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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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 2019 年 2 月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
不超过 1,435 万股,具体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股发行费用
和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 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文件 环保批文
号 (万元) 资额(万元)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 合肥市发改委发改 合肥市环保局
1 16,755.36 16,755.36
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备[2016]42 号 环建审[2018]32号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潜山市发改委潜发 潜山市环保局
2 4,000.00 4,000.00
建设项目 改许可[2019]12 号 潜环审[2019]14号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00.00 2,500.00 - -
4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 -
合 计 27,755.36 27,755.36 -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的“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
项目”、“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以及“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紧
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并适当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市场快速增长需求。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计划通过扩大公司主要产
品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生产规模,解决公司主要产品面临的产能不足问
题,以满足全球香料香精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巩固、
提升和发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水平,提高公司产
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主要产品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为
公司持续构筑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的产品生产使用的核心
技术和工艺仍主要采用公司多年不断运用、优化并熟练掌握的自有知识产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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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和生产工艺,同时,吸纳新的技术和工艺对项目进行优化升级。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旨在使公司能够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
势,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改进及工艺优化等
方面提供充足的技术储备,完善产品技术研发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
公司整体技术水平,使科研与生产同步跟进,保持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着眼于建设公司销售网络,完善现有销售体系以支
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
力。
(三)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与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
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发行人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
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华业,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
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通过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
香料香精行业的优势地位,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民众生活
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日用品的品质要求愈来愈高,促进了全球香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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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行业的强劲增长。根据 Leffingwell& Associates 的统计数据,1999 年全球
香料香精的销售额为 129 亿美元,而至 2017 年,全球香料香精的销售额达到 26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51%。另据 Freedonia 预测,预计到 2025 年,全球
香精及香料需求将达到 315 亿美元。尽管北美和西欧仍是全球香料香精的重要
市场,但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和印度)强劲增长势头的带动下,亚洲/太
平洋地区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香料香精市场。
在中国,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全球香料香
精工业的跨国转移,带动了我国香料香精行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中国香化协会的统计数据,2010 年我国香料香精的市场销售总额约为 200
亿元,其中,香料的市场销售总额为 100 亿元;而至 2015 年,我国香料香精的
市场销售总额达到 338.50 亿元,其中,香料的市场销售总额达到 152.33 亿元;
2010 年-2015 年,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年复合增长率近 10%,高于同期全国 GDP
的平均增速。另据中国香化协会预测,“十三五”期间,香料香精行业年平均
增长速度不低于 7%左右,高于国民经济(GDP)发展预期,至 2020 年生产销售
总额预计可达到 510 亿元左右。
公司拟投资的“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是公司目
前产能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该项目的产品为桃醛、椰子醛等
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内酯类香料是最为重要、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类香料,丙位内酯类香料是内
酯类香料的主要品种。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具有很高的安全性,且性质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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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具有非常重要的香气成分,被大量、广泛应用于食用、日用、烟用、饲料
等香精的调配中,在市场上具有不可替代性。其中,主要产品桃醛(新增产能
1,800 吨/年)、椰子醛(新增产能 600 吨/年)均为大宗常用类合成香料(全球
常年年均用量 5,000 吨/年以上),丙位癸内酯(新增产能 400 吨/年)为一般常
用类合成香料(全球常年年均用量 500-5,000 吨/年)。随着香料香精行业的整
体增长,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市场规模也将持续增长。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华业在合肥市循环经济园实施,拟建设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其中:桃醛 1,800 吨/
年、椰子醛 600 吨/年、丙位癸内酯 400 吨/年,丙位内酯系列其它产品合计 200
吨/年,以化解公司现有生产能力的不足,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16,755.36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 16,034.17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 721.19 万元。预计项目建成投产期间,年均实现营业收入
(含税)21,624.91 万元,净利润 3,507.95 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年税
后内部收益率为 21.45%,税后投资回收期 6.10 年(含建设期 2 年)。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充生产能力,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现有厂区均为生产厂房、仓库、环保处理设施、以
及研发和办公楼;从生产线装备和设施的使用负荷看,现有装备的产能利用率
多数达到饱和状态。报告期内,公司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的产能、产能利用
率和产品产销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吨/年) 3,700.00 3,700.00 3,400.00
产量(吨/年) 2,993.08 3,857.78 3,363.82
产能利用率(%) 80.89 104.26 97.88
销量(吨/年) 3,189.12 3,582.29 3,3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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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销率(%) 106.55 92.86 99.39
注:①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中含少量外购数量。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丙位
内酯外购数量分别为 35.80 吨、0 吨和 0 吨;
②产能利用率=产量/产能。其中,产量扣除外购产品数量。
为此,公司亟需补充自身的生产供应能力,从而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
增加投资扩大产能已势在必行。
(2)把握行业规范及整合的契机,快速发展壮大企业
全球香料香精市场产业集中度较高;2017 年,世界前十大香料香精公司占
据世界市场 77.20%的市场份额。而在国内市场,香料香精行业集中化程度低,
规模化进程缓慢,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食品添加剂”事件、“塑化剂”事件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
发生,国家对于纳入食品添加剂管理范畴的香料香精行业的日常监管趋于严
格;另一方面,国家环保、安全监管政策的趋紧,广大民众环保、安全意识的
提升,使得香料香精企业特别是香料企业面临较为严峻的生存考验。小型的香
料生产企业纷纷停产或转产,只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香料企业才有实力在环
保设施及运行、安全生产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并通过生产技术的改进、工艺
流程的优化减少“三废”的排放、进行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并能够充分发挥规
模经济效应,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提高盈利水平。
目前,公司是国内内酯系列合成香料领域规模最大的生产企业,在国际市
场也占据重要的市场份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建设,将助力公司在
国内香料香精行业规范整合之际加快做强做大,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源
动力和保障。
(3)紧握全球香料香精工业跨国转移的重大发展机遇,振兴民族工业
全球主要香料香精公司主要分布在欧洲、美国和日本。受本土市场饱和需
求增速放缓、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需求强劲增长的影响,这些公司逐步将生产环
节转移至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由于我国具有成本优势、专业技术人员充足、生
产经验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成为了全球香料香精工业跨国转移的重点地区。
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香料香精市场需求增长强劲,正成为与北美地区并驾
齐驱的香料香精市场。在此形势下,国内香料香精市场供给和需求双向增长,
行业发展较快、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未来,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内部需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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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扩大的环境下,国内香料香精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但是,产业价值链的高端领域仍由发达国家占据,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在积
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在我国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我国的香料香精
制造业受到了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国际竞争形势严
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关于
我国工业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中提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二○
二五》。”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将是未来中国工业经济发展
的重要战略目标。
为此,公司将通过不断发展壮大、提升技术工艺水平,扩大生产规模,占
据行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先机,积极参与全球市场,努力担负起振兴民族
工业的重任。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概算如下:
估算支出(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建筑 设备 安装 其他
号 合计
工程费 购置费 工程费 费用
一、工程费用
1 主要生产设施
1.1 桃醛车间 374.00 1,820.00 728.00 - 2,922.00
1.2 其他丙位车间 374.00 1,805.00 722.00 - 2,901.00
1.3 香气整理车间 346.00 710.00 249.00 - 1,305.00
1.4 控制室、化验室 113.00 392.00 79.00 - 584.00
1.5 成品仓库 166.00 50.00 10.00 - 226.00
1.6 原料仓库 62.00 20.00 4.00 - 86.00
1.7 原料罐区 75.00 200.00 30.00 - 305.00
小 计 1,510.00 4,997.00 1,822.00 - 8,329.00
2 辅助生产项目及公用工程
劳动安全及工业卫
2.1 - 130.00 32.00 - 162.00
生
2.2 办公楼 972.00 - - - 972.00
2.3 宿舍/食堂 397.00 10.00 2.00 - 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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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给排水 325.00 525.00 317.00 - 1,167.00
2.5 供电及电讯 145.00 890.00 340.00 - 1,375.00
2.6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 420.00 100.00 - 520.00
2.7 总图运输 400.00 - - - 400.00
大门/门卫/围墙/
2.8 280.00 20.00 215.00 - 480.00
车库/地磅房/外管
小 计 2,519.00 1,995.00 1,006.00 - 5,520.00
工程费用合计 4,029.00 6,992.00 2,828.00 - 13,849.00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324.81 324.81
2 勘察设计费 - - - 188.00 188.00
3 监理费 - - - 208.39 208.39
可研评审/招投标
4 代理/环境安全评 - - - 156.25 156.25
价
5 生产准备费 - - - 70.00 70.00
办公及生活家具购
7 - - - 50.00 50.00
置费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 - - - 997.45 997.45
三、基本预备费 - - - 1,187.72 1,187.72
固定资产总投资 4,029.00 6,992.00 2,828.00 2,185.17 16,034.17
其中,主要的生产设备购置明细如下:
数量 总价
序号 项 目 备注
(条/套/台) (万元)
一、丙位内酯生产车间(包括桃醛车间和其他丙位车间)[注]
包括储存装置、反应
装置、输送装置、后
1 桃醛生产线 1 1,820.00
处理装置等生产设
备,下同
2 椰子醛生产线 1 755.65
3 丙位癸内酯生产线 1 584.47
4 丙位辛内酯生产线 1 121.82
5 丙位己内酯生产线 1 82.87
6 丙位庚内酯生产线 1 82.87
7 丙位十二内酯生产线 1 82.87
8 甲基癸内酯生产线 1 94.45
小 计 - 3,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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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香气整理车间
1 桃醛香气整理装置 1 179.16
2 椰子醛香气整理装置 1 110.74
3 丙位癸内酯香气整理装置 1 188.64
4 丙位其他内酯香气整理装置 1 48.50
5 自动灌装线 3 140.40
6 洁净处理系统 1 40.00
小 计 - 707.44
三、控制室、化验室
1 气相色谱仪 5 94.00
包括自动控制设备、
2 控制室自控装置 1 259.70
软件、线缆等
小 计 - 353.70
合 计 - 4,686.14
注:除却部分品种存在精(蒸)馏残渣储罐共用的情况,其余每种产品均对应一条生产
线,每条生产线均包含一整套的储存装置、反应装置、输送装置、后处理装置等生产设备。
所用设备都是化工生产中常用设备,所有标准定型设备国内都可采购,非标设备可自行加工
或委托加工。
4、项目产品质量标准及用途
公司结合多年生产制造及优化改进经验,执行较高的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严于 GB 类食品安全标准,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质量指标 理化性质
香气:具有强烈桃子似香气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式:C11H20O2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41~ 分子量:184.28
0.944 FEMA:3091
丙位十一内酯(桃醛)
1 折光指数(N20D):1.4500~1.4540 沸点:297℃(常压)
gamma-Undecalactone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闪点:>110℃
于 5ml 60%乙醇中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
含量(GC)≥98.0% 于醇类有机溶剂
酸值(mg KOH/g)≤2.0
香气:具有椰子型香气 分子式:C9H16O2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量:156.23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55~ FEMA:2781
丙位壬内酯(椰子醛)
2 0.966 沸点:243℃(常压)
gamma-Nonalactone
折 光 指 数 ( N20D ) : 1.4450 ~ 闪点:>110℃
1.4500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乙醇等有机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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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5ml 60%乙醇中
含量(GC)≥ 98.0%
酸值(mg KOH/g)≤2.0
香气:呈椰子和桃子香气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式:C10H18O2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50~
分子量:170.25
0.980
20 FEMA:2360
丙位癸内酯 折 光 指 数 ( N D ) : 1.4470 ~
3 沸点:281℃(常压)
gamma-Decalactone 1.4510 闪点:>110℃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
于 5ml 60%乙醇中 于醇类有机溶剂
含量(GC)≥ 98.0%
酸值(mg KOH/g)≤2.0
香气:呈桃、椰子似甜果香气和
燕麦面包香味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式:C8H14O2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70~ 分子量:142.20
0.980 FEMA:2796
丙位辛内酯 20
4 折 光 指 数 ( N D ) : 1.4430 ~ 沸点:234℃(常压)
gamma-Octalactone
1.4470 闪点:>110℃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
于 5ml 60%乙醇中 于乙醇等有机溶剂
含量(GC)≥98.0%
酸值(mg KOH/g)≤2.0
香气:浓甜桃子果香,微带奶油
味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式:C12H22O2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33~ 分子量:198.31
0.939 FEMA:2400
丙位十二内酯 20
5 折 光 指 数 ( N D ) : 1.4510 ~ 沸点:130℃(5mmHg)
gamma-Dodecalactone
1.4560 闪点:>110℃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
于 5ml 60%乙醇中 于醇类有机溶剂
含量(GC)≥98.0%
酸值(mg KOH/g)≤2.0
香气:具有椰子香气和麦芽、焦
糖似甜味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式:C7H12O2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90~ 分子量:128.17
1.010 FEMA:2539
丙位庚内酯 20
6 折 光 指 数 ( N D ) : 1.4390 ~ 沸点:107℃(2.0kpa)
gamma-Heptalactone
1.4430 闪点:100℃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
于 5ml 60%乙醇中 乙醇等有机溶剂
含量(GC)≥ 98.0%
酸值(mg KOH/g)≤2.0
香气:有带药草味的香豆素样、 分子式:C6H10O2
丙位己内酯
7 焦糖样香气 分子量:114.14
gamma-Hexalactone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FEMA: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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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密度 D2525(g/cm3):1.020~ 沸点:220℃(常压)
1.025 闪点:104℃
20
折 光 指 数 ( N D ) : 1.4370 ~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
1.4420 乙醇等有机溶剂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于 5ml 60%乙醇中
含量(GC)≥98.0%
酸值:(mg KOH/g)≤2.0
香气:具有甜的内酯香、奶油、
椰子和脂肪香气
色状:无色至浅黄色液体 分子式:C11H20O2
相对密度 D2525(g/cm3):0.930~ 分子量:184.28
甲基癸内酯 0.950 FEMA:3786
8 20
gamma -Valerolactone 折光指数(N D):1.440~1.460 沸点:160℃(18mmHg)
溶解度(25℃):1 ml 试样全溶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乙
于 5ml 60%乙醇中 醇等有机溶剂
含量(GC)≥98.0%
酸值:(mg KOH/g)≤2.0
产品用途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
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之“(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5、工艺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情况
(1)工艺技术方案
本项目采用伯醇同丙烯酸酯在自由基引发剂存在下进行自由基加成反应制
取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此类方法原料易得,产品得率高,工艺条件温和。
成本较低,是比较理想的一种工业生产方法。
(2)工艺流程
将反应物料丙烯酸(丙烯酸甲酯)、引发剂、正辛醇(正己醇、正庚醇、正
戊醇、正壬醇、正丙醇、正丁醇、仲辛醇)按照一定比例加入到合成反应釜中,
待物料加热到一定的温度时发生加成反应。反应完成后,收集副产物叔丁醇,
并对粗产物进行蒸馏,回收其中未反应完全的正辛醇等脂肪醇。最后对丙位内
酯粗品精馏分离,回收其中未反应完全的正辛醇等脂肪醇,得到香料级的丙位
内酯产品。
产品的工艺流程图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
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之“(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
程”。
6、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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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正辛醇、正己醇、正庚醇、正戊醇、正壬醇、正丙
醇、正丁醇、仲辛醇、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等均为基本的化工原材料,市场供
应充足;引发剂等其他化学助剂等均可从当地或周边城市购买,市场供应充
足。
本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天然气、水和电力,均由园区统一供应。
7、项目环境保护
本项目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大气污染物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 GB16297-1996 ) 、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等环保标准。
本项目环保设施投入金额约 920 万元,占项目工程费用的 6.64%。本项目建
成后,运营阶段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反应过程中产生的 CO2、醇类、醛类等有机类气
体,该部分气体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Ⅱ级标准。具体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如下:原料
及产品尽量采用密封储罐承装,其所有的排气口与排空总管相连接、真空系统
排气口及产生恶臭地点安装集气罩;反应高温废气经冷凝成液态回收利用,再
与真空系统产生的废气、车间进出料口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等常温有机废气并网
汇合至废气收集主管网后,进入“二级介质降解塔+碱液喷淋塔喷淋”处理,处
理达标后经 25m 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车间地坪冲洗水,经
室外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本项目工程进厂区污水处理站污
水量为 157.51m3/d,厂区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达到 400m3/d。
(3)废渣及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性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蒸)馏残渣和污泥
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厂区还产生部分生活垃圾,由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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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部门统一清运后送至市政垃圾处理厂。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空气压缩机、水泵及部分生产设备。噪声强度
70~97dB(A),分别采取了减振、隔音等措施,使设备噪声≤85dB(A),厂界噪声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Ⅱ类标准。
综上,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废水、废气、废物以及噪
声,但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污染排放能达到有关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
保政策的要求。
8、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用地面积约 80 亩,合肥华
业现已取得该地块东国用(2016)第 2132 号和东国用(2016)第 2133 号《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该地块属于合肥华业经营场所,为今后新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生
产经营提供了便利条件。
9、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华业,项目所需资金由本次募集资金投
入,项目计划建设期限为 24 个月。
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已利用自
筹资金先行开展“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利用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约 11,087.88
万元进行项目建设,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0、项目效益分析
预计本项目建成投产期间,年均实现营业收入(含税)21,624.91 万元,净
利润 3,507.95 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 25%),年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1.45%,税
后投资回收期 6.10 年(含建设期 2 年)。
(二)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公司香料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平台,计划新建包括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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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工艺研究中心、香料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研究中心、香料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和香料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中心的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楼。通过本项目的
建设,公司将获得充足的技术储备,完善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和质量安全检验检
测体系,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使科研与生产同步跟进,保
持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4,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 4,000.00 万元。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国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全球香料香精工业的
跨国转移,带动了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快速发展。但是,我国香料香精行业自
主创新研发的高端产品较少,品种虽多但科技含量不高,仍以仿制为主。国外
主要香料香精公司均十分重视研发投入,新产品研发和对应用研究的投入甚至
远超下游产业,每年投入的研发资金一般占总销售额的 5%~10%,国内香料香精
公司与之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若不能提高科技含量并持续实现产品、工艺、配
方等的更新换代,会给生产经营和产品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
公司本次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主要定位于新产品、新技术、新
工艺研究,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改进及工艺优化等;同时,密切跟踪国内外香
料香精行业科技发展和市场需求动态,开展前瞻性研究。计划通过实施专利或
专有技术、人才、信息化建设等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
能力,提高现有产品的产品品质,并为公司产品及工艺技术等方面提供持续的
前瞻性引导和技术储备,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
展。
(2)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与国际市场接轨,以及增强我国香料香精产品国
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本项目将通过建设包括常规分析,高效液相色谱、气相
色谱、红外分析等现代成分、检测技术在内的设备先进、技术过硬、管理完善
的香料检测技术研究中心,全面提升公司香料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能力和
水平,为技术工艺的研发以及产品的质量全程控制提供有利的技术和装备支
持,建立符合香料特点的现代质量控制体系,保证香料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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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
(3)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化建设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 年)》
指出,继续推进香料香精行业企业的“两化融合”工作,以信息化技术带动工
业化发展,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目前香料香精行业“两化融合”工作与其他行
业之间差距较大。
本项目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公司“两化融合”
建设。本项目将通过建设大数据平台,一方面,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行业最先
进的数据和信息;另一方面,开展内部数据挖掘分析和智能决策,优化资源配
置,研究建设智能化工厂,改变传统工业生产模式。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相关
信息的全息建模进行整体全面管控,实现各类数据的实时采集和感知,通过大
数据平台对采集数据进行动态分析,自动精准制定决策,实现供应链的可视
化、精细化管理,并通过大数据实现长期动态跟踪、预测和监督。通过提高公
司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带动公
司业务全面发展。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概算如下:
序 号 项 目 金 额(万元)
一 工程费用 3,434.34
其中:设备购置费 2,636.91
安装费 361.86
建筑工程费 435.57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5.66
三 基本预备费 160.00
合 计 4,000.00
4、项目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新建一栋 4F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楼,内设香料工艺研究中
心、香料化工过程模拟与优化研究中心、香料技术检测研究中心和香料综合管理
信息数据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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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配置
本项目主要设备选型情况如下:
数量 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台/套/个) (万元)
一、研发设备
1 双层玻璃反应釜 8 22.20
2 反应装置 6 16.00
3 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 1 250.00
4 全自动化学合成反应器 2 50.00
5 反应分馏装置 2 7.00
6 反应精馏装置 2 24.00
7 微波反应器 1 60.00
8 全自动高压反应装置 2 80.00
9 加氢反应釜 2 12.00
10 高真空分子蒸馏仪 2 80.00
11 分馏装置 3 18.00
12 旋转蒸发仪 15 50.00
13 全自动萃取仪 2 100.00
14 纯水设备系统 2 60.00
15 废气处理系统 1 20.00
16 Aspen Plus 工艺流程模拟系统 1 350.00
17 PDMS 工厂设计管理系统 5年 150.00
18 KG-Tower 塔设计模拟软件 1 15.00
19 PAT 工艺过程分析软件 1 10.00
20 AutoCAD Plant 3D 制图软件 2 60.00
二、检测设备
1 气相色谱仪 GC 6 135.00
2 液相色谱仪 HPLC 2 74.10
3 气质联用仪 GC-MS 1 80.00
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ICM-MS 1 150.00
5 数显精密密度仪 1 8.00
6 分光光度计 1 15.00
7 自动电位滴定仪 1 25.00
8 全自动旋光仪 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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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全自动阿贝折光仪 1 11.60
10 数显电子分析天平 2 2.80
11 分光测色仪 1 11.00
12 智能感官分析系统 1 230.00
13 恒温恒湿系统 1 120.00
14 氢气发生器 1 10.00
15 纯水设备系统 1 30.00
16 智能压力校验仪 1 8.00
17 高温检定炉(带精密控温仪) 1 8.00
三、数据库信息系统
1 项目管理软件 1 20.00
2 数据库软件 1 30.00
3 专利分析软件 1 12.00
4 网络服务及后台系统软件 1 6.50
5 工艺过程分析技术 PAT 软件 ReactlIRTM 1 14.00
6 服务器主计算机 1 3.00
7 标准文献数据库 1 8.00
8 专利数据库 1 8.00
9 香料香精文献数据库 1 8.00
5、项目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环保设施投入金额约 35 万元,占项目工程费用的 1.02%。本项目建
成后,运营阶段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即为挥发性有机废气,分别产生在香料工艺研究中心和香料检
测技术研究中心的不同操作单元,通过通风柜、万向罩和管道收集后,经楼顶设
置的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在研究中
心的楼顶,高出屋面 2.5 米,内径为 0.35 米。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玻璃器皿等容器清洗废水、仪器水洗
废水和部分试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产生的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最
终经统一排污管道汇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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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试验废液、试验垃圾、废包装瓶和废活性
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试验废液、试验垃圾、废包装瓶和
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6、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位于本公司厂区内,用地面积 502.68m2,公司项目用地已取得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
7、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本公司,项目所需资金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计划
建设期限为 12 个月。
(三)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着眼于建设公司销售网络,完善现有销售体系以支持公司业务发
展,提升公司的市场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2,5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 1,558.27 万元、
房屋租赁及人员费用 941.73 万元。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提高公司的市场服务能力的需要
随着公司产销量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原有的销售
体系规模已不能满足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市场服务能
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获取客户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客户提出
服务需求的响应时间、服务的有效性和持续性提出较高要求,需在原有基础上
进一步加强销售体系建设,建设销售网络,以获得即时的市场需求信息,及时
响应客户需求,合理安排生产配送流程进度,并对客户进行持续跟踪服务,以
整体把握公司运营情况。本项目旨在扩大公司现有营销体系的深度和广度,对
销售网络进行战略化布局,提高公司市场控制、开拓能力、以及全方位服务能
力,以提升服务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以及品牌知名度,同时也能够满足募投项目
实施后公司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的销售管理配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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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扩大产品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的需要
国内外香料行业市场相对分散,且行业内企业的分布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
征,尚未形成具有绝对优势的市场主体。公司作为国内内酯系列合成香料领域
规模最大的生产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目标,以技术创新打造提
升核心竞争力,打造行业高端品牌,为全球用户提供高附加值的香料产品。本
项目的建设,通过完善公司销售网络,合理布局,使得公司的市场服务能力覆
盖市场主要区域,扩大公司产品市场份额,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品牌形象
与影响力。
(3)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随着香料香精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下游企业对香料产品的质量、配送及
时性和市场服务等要求不断提高,企业需要及时洞悉市场和客户要求的变化,
迅速组织产品的生产、配送和销售,这对香料制造企业的销售网络提出了更高
要求。对自主品牌而言,完善的销售网络将有力推动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和企
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本项目是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需
要。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概算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1 场地投入 888.00
2 装修工程费用 73.80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383.24
4 人员费用 893.73
5 其他费用 33.96
6 基本预备费 227.27
合 计 2,500.00
4、项目建设方案
(1)基于公司现有销售体系规模及产品市场形势,建设销售网络,建设、
完善区域办事处布点,完成国内外销售市场布局。具体包括:
①升级上海办事处,主要从事华东地区及国外市场销售,全球市场售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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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务;
②设立广州办事处,主要从事广州及周边地区销售业务。
2
序号 办事处 场地面积(m ) 方式
1 上海办事处 200 购置
2 广州办事处 100 租赁
(2)公司将为上海、广州办事处配置相应的业务人员,具体人员配置情况
如下:
序号 办事处 职务 人数 备注
华东区、新加坡、欧
区域销售经理 4人
洲、美洲市场各一人
区域销售业务员 4人 同上
1 上海办事处
售后服务人员 2人
后勤人员 2人
区域销售经理 1人 广州及周边地区
2 广州办事处 区域销售业务员 1人 同上
后勤人员 1人
合 计 15 人
(3)加强品牌形象策划与推广,大力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5、募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销售服务体系建设,不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不
产生污染。
6、募投项目涉及的新增土地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经营场所拟在当地通过购置或租赁方式取得。
7、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项目所需资金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计划
建设期限为 12 个月。
(四)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业务拓展的内在要求,同时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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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下游行业的持续增长,
香料香精行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增长。
未来随着公司销售收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用于原材料、人工成本等
现金支出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需要
筹集更多资金来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
提升产品品质和满足环保安全要求,保持了较高的资本性支出。未来随着生产
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资本性支出规模将大幅增加。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
大量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
(2)产品的研发创新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香料香精行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品
质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消费品行业对香料香精产品品质也相应提出要求,因此
香料香精行业内需要进行持续的研发创新。国外香料香精公司均十分重视研发
投入,每年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国内香料香精公司与之相比存在较大差
距。为了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进行产品、
技术和工艺等研究开发储备并投入较大资金。
(3)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发展稳中有进,但是公司经营仍然
面临市场环境变化、流动性风险、国家信贷政策变化等多种风险,通过将部分
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壮大公司资本实力,可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
2、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和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实施。本次募集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集中管
理,其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具体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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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资金投放进度及金额,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资金
的支付和使用,保障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
3、补充流动资金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公司的净资产
收益率在短期内面临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看,公司可将补充的流动资金用于现
金周转、原材料采购、信用销售等日常运营需求,也可依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将流动资金用于扩大生产、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等资本性资金需求,从而推动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此外,补充流动资金亦可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
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信等级进一步提高。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持
久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一)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总计约 21,592.44 万元,项目建成后固定资
产规模较目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参照公司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在“年
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
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每年将新增折
旧费约 1,180.91 万元,折旧费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年折旧额
序号 项 目
年折旧额 等折旧额 合计
1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214.73 625.69 840.42
2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44.82 188.57 233.38
3 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53.55 53.36 107.11
合 计 313.10 867.62 1,180.91
根据上表,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大幅增长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主要表现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 19,400.11 万元,每年约
增加折旧费 1,180.91 万元,相应减少利润总额约 1,180.91 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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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严格论证,项目建成达
产后,如果按计划实现收益,扣除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有关费用,将年
均新增利润总额约 4,677 万元,可确保公司利润不会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而下
降。
因此,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募集资金投向所带来的收入、盈利增长能够
消化固定资产折旧对公司利润冲减的影响。但若未来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将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造成一
定负面影响。
(二)项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购建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
6,695.44 万元,机器设备及其他 13,788.54 万元,其他 1,108.48 万元。这些长
期资产的购建是公司在现有生产场所、设施基本处于满负荷使用等背景下,进
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改善技术工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提升市场服务能力
的必然选择。公司已对建设用地的综合利用、设备选型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论
证,在投资概算上选用了具有较高自动化程度、先进精密的设备或流水线装
置。因此,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额较现有生产装置偏高,主要系项目设计标准
要求更高,新增设备更先进、使用寿命更长,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导致建造成
本、设备成本提高等原因所致,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基本合理。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能消化分析
(一)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良好,保证了新增产能的消化
相关内容参见本节“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二)良好的品牌效应,有助于公司消化新增产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香料香精行业的知名企业;公司连续入
选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强企业”。公司是国内规
模最大的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生产企业,并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公司生产
的“ ”牌合成香料知名度高,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与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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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了国际及国内众多下游香精制造企业的广泛认可,与宝洁、芬美意、国际
香料、奇华顿、曼氏、乐达、德之馨、高砂等在内的一批国际知名公司建立了
稳定的业务关系。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也将为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的支
持。因此,公司有能力利用优良的产品品质、良好的品牌知名度,以及丰富的
客户资源,不断扩大产品销量、消化新增产能。
(三)产能规模化带来的强大稳定的供应能力可以吸引更多优质
客户,有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
合成香料的生产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这不仅是生产企业降低单位生产成
本的需要,也是下游客户选择稳定成熟供应商的需要。强大而稳定的供货能
力,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或增加更多的采购量,进而有利于新增产能的消化。
在未来产能增加的前提下,公司将有能力与目前主要合作的国际香料香精厂商
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关系,并与更多的国际香料香精厂商开始构建合作往来,
国际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在日
用、饲料和烟用香精领域拓展销售渠道。
(四)新增产能的目标市场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新增产能的
目标市场包括国际市场、国内市场两方面。凭借国际、国内市场领先的行业地
位,公司计划在国际市场消化新增产能中的 2,000 吨,在国内市场消化新增产
能中的 1,000 吨。
(五)产能消化措施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完善销售网络
针对国际市场,公司计划以海外仓库为基础,聘请行业资深人员,加强国
外市场推广和客户跟踪服务,全面挖掘潜在国外客户,拓展国外客户市场区
域。
针对国内市场,公司计划升级上海办事处,组建广州办事处,加强华东、
华南两大国内主要片区的销售业务,全力拓展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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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消化新增产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在工艺技术、生产管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核
心竞争力,与行业内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全面提升市
场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利用现有核心客户资源消化新增产能。
3、通过产能规模化带来的稳定供应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在未来公司将通过规模化生产后带来的规模经济和稳定供应能力,降低单
位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产品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4、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
多年来,公司不断优化工艺技术,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制造工艺水平达到国
际水平。本次新增产能使用了公司研发的新工艺和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降
低能源消耗。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
加值。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将缓解公司
产能瓶颈,随着项目产能的释放,公司产、销量将明显提升,使得公司在竞争
中处于有利地位,不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七、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成功运用将大幅提高公司香料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销规
模,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从而快速发展壮大主营业务,拓展可持续发展空
间,极大地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均大幅增长,每股净资产
的大幅增加将显著提高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
低,资本实力大大增强,既优化了公司财务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增强了防
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的能力,还有效提升了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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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净资产收益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由于净资产及股本的迅速扩张,公司的净资
产收益率将被摊薄;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香料香精行业
发展方向和产品市场需求趋势,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盈利前景,随着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的生产能力、销售规模、产品质量、研发实力、市
场服务能力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水平也随之提
高。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项目的建设完成对
公司经营成果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
1、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解决公司
目前面临的产能瓶颈,增加产品产销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水
平,提高公司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从而快速发展壮大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可
持续发展空间。
2、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获得充足的技术储备,完善产品技术
研究开发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从
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3、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将建设公司销售网络,完善现有销售体系,提升公司
的市场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4、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持久的
核心竞争力。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强化公司在香料香精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
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巩固公司在香料香精行业的持续领先地
位。
八、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1、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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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目标,以技术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牢
固树立“创新求进,真诚致远,超越自我,永不言败”的核心价值理念,坚持
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道路,打造行业高端品牌,为全
球用户提供高附加值的香料产品。公司将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契机,进
一步强化公司品牌建设,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
新能力,持续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在继续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础上,
将公司逐步打造成国际一流的香料供应商。
2、经营目标
公司将秉承“以内酯系列香料产品为主导,以高附加值香料产品为方向”
的经营策略,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香料香精领域的领先地位,积极提升技术创新
能力。在巩固和扩大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紧跟国内外新兴行业和新技
术的发展,加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加速产业链的延伸。
大力开发原子经济化学反应、香气处理技术、自制复合催化剂技术、降膜分
馏、分子分馏、膜分离和连续反应、生物酶催化技术等创新技术应用于香料产
品的批量生产,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同时,随着公司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未
来市场将会对公司产品提出更多、更高的技术要求,公司将把握产品的市场发
展趋势、加大新型香料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及时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艺,保持充足的技术储备,从而提升公司在同行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培育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实现发展规划和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1、品牌发展计划
坚持品牌经营,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产品质量为保证,以募投项目“销
售网络建设项目”为载体,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不断强化企业综合素质建设,
打造成为国内外客户信赖的首选品牌。积极参加国际、国内行业展会,持续提
升品牌知名度。
2、产能扩充计划
结合国内外香料香精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将通过上市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完成年产 7,500 吨合成香料项目的建设,通过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完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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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布局,全面实现产品结构升级,同时优化公司利润来源,提高公司产品获利
能力。力争实现 6 至 7 亿元的销售规模,继续保持在内酯系列合成香料等核心产
品领域的优势市场竞争地位。
3、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以公司现有的“院士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募投项目“香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及科研
院所的合作,继续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追踪并吸收当今香料香
精行业先进技术。加大科研投入,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
高企业转化技术成果和提升企业高端技术人才的培育能力,巩固和保持公司在
行业中的技术领先地位及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研发流程,包括提升研
发组织建设及研发团队建设,优化研发与市场信息反馈机制,在市场需求、科
技创新以及研发规划之间形成高效、及时的互动平台。
4、市场开拓计划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深刻洞察国内外香料香精行业发展新趋势、新
技术、新领域,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以募投项目“销售网络
建设项目”为载体,建设公司销售网络,完善现有销售体系以支持公司业务发
展。继续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系列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从而巩
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把握和占领国内外市场。
5、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本着“人才流动、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用人原则,坚持“引进来”和
“走出去”相结合,吸引、储备高素质人才,形成人才梯队,重点培养一批中
高级管理型、技术型人才。努力营造一种温馨、向上的人文环境及文化氛围,
加强人力资源规划措施,建立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关键人才储备”机制,
保障人才的引进和储备。继续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运用考核和激励手
段,打造企业价值与员工行为方向一致的企业文化内涵。
6、组织结构改革和调整计划
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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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发展,公司将适时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建立起
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模式。此外,公司将在现有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
系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7、再融资计划
公司依照发展运营需要,将采取多元化的筹资方式,来满足不同时期的各
项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重点做好本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视生产经
营需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功能,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筹措资金。
(2)上市后,公司将适时采用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筹集
资金,以满足公司扩充产能、产品设计开发等需求。
8、收购兼并计划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将公司做
强做大的战略目标,整合有价值的市场资源,谨慎推进收购、兼并、控股或参
股同行业具有一定互补优势的公司,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实现低成本扩张,实
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
(三)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1、发展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公司上述发展规划是基于本公司现有业务规模、市场地位、发展趋势等各
方面因素综合制定的,主要依据以下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平稳正常发展,政治和社会环境稳定,香料香精行业不
出现重大变化;
(2)本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没有发生不利于
本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3)本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进展顺利,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如期实施;
(4)不会发生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
化;
(5)无不可抗力、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或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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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困难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较多的资
金投入。同时,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机制建立、战略规划、组织设
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特别是高级管理
人员、生产和营销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资金供给以及公司各方
面的管理配套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将影响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
(四)确保实现上述发展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1、建立多渠道融资体系,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
公司拟建立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改变融资渠道依赖银行贷款的现状,
为公司未来两年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筹集所需资金,以满足经营发展目标
对资金的需求和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
2、通过引进和内部培养高层次人才应对经营规模快速提升面临的挑战
公司现有人员在数量、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将不能完全满足公司快
速发展的需求,公司需加快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力度,确保高素
质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营销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3、以市场需求为驱动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认真研究市场需求,密切跟踪香料香精行业政策及
最新发展动向,推动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积
极完善整体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五)发行人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对现有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在香料香精行
业的经营经验和市场地位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状
况和趋势拟定的。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趋势是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重
要依据,也是公司业务发展计划顺利实现的基础。
上述发展计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管理水
平、提高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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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行业的市场地位,对公司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综合
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六)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公司在上市后,将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规划实施和目标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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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内
容、职责与管理、信息披露流程、保密措施与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严格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则、信息披
露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
布公司年报、中报、季报及临时公告等。
(二)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
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发
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应
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设立了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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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接待来访、负责与股东的联系、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
资料等。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
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
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4、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
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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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分红比例的规定: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
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该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5、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
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6、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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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
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如果该事项对当
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8、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
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9、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0、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
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
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11、公司年度盈利但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
层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
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
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12、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
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
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
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1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
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
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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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规划和计划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
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原则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
情况、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
因素,结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草案)》要求,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
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发展战略、盈利能力、
经营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
的基础上,公司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所处
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
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当公司具
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具有真实合理的因素。
(2)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当年盈利、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情况下,公
司应当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
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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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上市
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以外的下述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3)其他分配方式的条件
若公司因业务需要提高注册资本,或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4)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5)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应在 2 个月内完成
实施。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
续经营时,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向股东大会提交修改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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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政策的方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股东权益保护
①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
A.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B.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②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
明。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③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A.公司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听取独
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
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修改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和监管规定;
B.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
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
C.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监事
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监督;
D.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制定规划的周期及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每三年对《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重新审阅。
公司制定、修改《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三分
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之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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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但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
配政策增加了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更加重视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
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全部由公司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就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
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独
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网络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将
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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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以及报告期内其他
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1、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1)国内销售情况(合同金额超过 100 万元,包括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
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
①2019 年 12 月,发行人与沪万励香料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
同》,合同号为 191205001,销售品种为 δ-癸内酯、δ-十一内酯、δ-十二内
酯、γ-癸内酯和 γ-壬内酯,合同金额为 2,006,000 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
按合同约定为准。
2020 年 6 月,发行人与励加香料(上海)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
同 号为 200609002 ,销售品种为丙位癸内酯和丙位十一内酯,合同金额为
775,000 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②2020 年 3 月,发行人与广州市名花香料有限公司签订《订购单》,订单
号为 2020031909,销售品种为 δ-癸内酯、δ-十二内酯和 γ-壬内酯,合同金
额为 1,645,000 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③2020 年 3 月至 6 月,发行人分别与乐达(广州)香味剂有限公司签订《采
购合同》六份,合同号分别为 28987、29037、29540、29541、29727 和 29728
号,销售品种为桃醛、椰子醛和丙位癸内酯,合同金额总计 1,028,000 元,具
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2)国际销售情况(合同金额超过 20 万美元,包括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
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
①2020 年 1 月至 6 月,发行人分别与 International Flavors & Fragrances
(Greater Asia) Pte Ltd.签订《购货订单(Purchase Order)》五份,订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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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 4503492631、4503561663、4503569013、4503566606 和 4503579644,销
售品种为桃醛和椰子醛,合同金额总计 293,980 美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以订
单内容为准。
2020 年 5 月至 7 月,发行人分别与 IFF Essências E Fragrancias Ltda.
签订《 购货订单(Purchase Order)》 三份,订单号分别为 4503566756、
4503578410 和 4503592899,销售品种为桃醛和椰子醛,合同金额总计 154,835
美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以订单内容为准。
2020 年 5 月,发行人与 INTERNATIONAL FLAVORS AND FRAGRANCES S.R.L 签
订《购货订单(Purchase Order)》,订单号为 4503559775,销售品种为桃醛,
合同金额为 11,120 美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以订单内容为准。
2020 年 5 月及 7 月,发行人分别与国际香料(中国)有限公司签订《购货
订单(Purchase Order)》两份,订单号分别为 4503564109 和 4503593333,销
售品种为椰子醛,合同金额总计 74,900 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以订单内容为
准。
②2020 年 5 月至 6 月,发行人分别与 PROCTER & GAMBLE INTERNATIONAL
OPERATIONS SA SINGAPORE BRANCH 签订《购货订单(Purchase Order)》八份,
订 单 号 分 别 为 4514327257 、 4514365393 、 4514365395 、 4514365396 、
4514365409、4514384068、4514406716 和 4514406734,销售品种为桃醛、椰子
醛和丙位癸内酯,合同金额总计 209,010 美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以订单内
容为准。
注:按照香料行业惯例,客户一般于每次发货前数日与供应商签订订单;由于同一客
户下单频繁,故可能同时存在数个订单正在履行的情况。
2、报告期内已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1)2017 年度
实际履行 实际确认
客户名称 订单编号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情况 收入时点
4500550264 丙位辛内酯 13,740美元 2017.3 履行完毕 2017年度
4500561782 桃醛 133,000美元 2017.5 履行完毕 2017年度
芬美意
4500563634 丙位辛内酯 11,450美元 2017.6 履行完毕 2017年度
4500587518 桃醛 137,560美元 2017.9 履行完毕 2017年度
恩格乐 972326 桃醛 294,400美元 2017.3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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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328 桃醛 294,400美元 2017.3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972337 丙位癸内酯 153,600美元 2017.3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4502871110 桃醛 182,000 美元 2017.3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国际香料 4502986201 桃醛 184,000 美元 2017.9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4503012604 桃醛 184,000 美元 2017.10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P3554 椰子醛 62,800美元 2017.3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OQEMA PC170460 桃醛 57,000美元 2017.6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PC170803 桃醛 79,640美元 2017.10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HY-ZK2017071 桃醛、椰子
1,085,200元 2017.7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3AL 醛
HY-ZK2017080
厦门中坤 桃醛 1,144,000元 2017.8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9AL
HY-ZK2017091
桃醛 1,144,000元 2017.9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3AL
δ-癸内酯、
广州市名
δ-十二内
花香料有 20170641 1,970,000元 2017.6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酯和γ-壬
限公司
内酯
椰子醛、丙
位癸内酯、
广州华粮 丙位辛内
香料有限 HY201709005 酯、丙位庚 1,556,000元 2017.9 履行完毕 2017 年度
公司 内酯、丁位
癸内酯和丁
位十二内酯
(2)2018 年度
实际履行 实际确认
客户名称 订单编号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情况 收入时点
4500615093 桃醛 154,280美元 2018.1 履行完毕 2018年度
桃醛、椰子
醛、丙位癸
4500653992 147,060美元 2018.7 履行完毕 2018年度
芬美意 内酯和丙位
辛内酯
4500669665 桃醛 156,560美元 2018.9 履行完毕 2018年度
4500679164 桃醛 156,560美元 2018.10 履行完毕 2018年度
972586 桃醛 316,800美元 2017.11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恩格乐 972602 丙位癸内酯 169,600美元 2017.12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972758 丙位癸内酯 172,800美元 2018.6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1-1-359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503105368 桃醛 212,000 美元 2018.3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国际香料 4503174487 椰子醛 54,880 美元 2018.7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4503196367 桃醛 212,000 美元 2018.8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63163 丙位癸内酯 116,000美元 2017.11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LUCTA, 63903 椰子醛 108,000美元 2018.1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S.A. 68127 桃醛 105,000美元 2018.6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69670 椰子醛 108,000美元 2018.9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M&u
Internati 105684 桃醛 339,200美元 2018.6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onal.LLC
桃醛、椰子
HY-ZK2018041
醛和丙位癸 1,325,000元 2018.4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2
内酯
桃醛、椰子
厦门中坤 HY-ZK2018071
醛和丙位癸 1,323,000元 2018.7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3
内酯
HY-ZK2018101 桃醛和椰子
1,218,400元 2018.10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7AL 醛
δ-癸内酯、
广州市名
δ-十二内
花香料有 20180204 1,970,000元 2018.2 履行完毕 2018 年度
酯和γ-壬
限公司
内酯
(3)2019 年度
实际履行 实际确认
客户名称 订单编号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
情况 收入时点
桃醛、椰子
醛、丙位癸
4500682667 167,285美元 2018.11 履行完毕 2019年度
内酯和丙位
辛内酯
芬美意
4500692387 桃醛 156,560美元 2018.12 履行完毕 2019年度
4500716906 桃醛 185,250美元 2019.3 履行完毕 2019年度
4500748913 桃醛 123,880美元 2019.8 履行完毕 2019年度
4503255636 桃醛 212,000 美元 2018.12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4503274682 桃醛 212,000 美元 2019.1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国际香料
4503344427 椰子醛 78,400 美元 2019.5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4503393171 桃醛 212,000 美元 2019.8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4501666741 丙位辛内酯 34,050 美元 2019.1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奇华顿
4501743265 桃醛 126,720 美元 2019.5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1-1-360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501846577 桃醛 121,600 美元 2019.11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PC180871 桃醛 72,000 美元 2018.12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OQEMA PC190023 桃醛 137,600 美元 2019.1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PC190230 桃醛 130,400 美元 2019.4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4512756722 桃醛 85,600美元 2018.10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4513024638 桃醛 64,200美元 2019.1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宝洁
4513579153 桃醛 106,800美元 2019.8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4513682156 丙位癸内酯 7,360美元 2019.9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δ-癸内酯、
δ-十二内
2018100905 1,600,000元 2018.10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酯和γ-壬
广州市名
内酯
花香料有
δ-癸内酯、
限公司
δ-十二内
2019042910 1,525,000元 2019.4 履行完毕 2019 年度
酯和γ-壬
内酯
(二)采购合同
1、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目前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合同金额超过 15 万美元或 150 万元人
民币,包括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
情况如下:
(1)2020 年 3 月,发行人与 Ecogreen Oleochemicals(Singapore)Pte Ltd.
签订《采购合同(SALES CONTRACT)》,合同号为 2010713391,采购品种为正
辛醇,合同金额为 898,425 美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2)2020 年 5 月,发行人分别与 TFA 签订《采购合同(SALES CONTRACT)》
两份,合同号分别为 1612011965 和 1612011899,采购品种为正辛醇,合同金额
总计 495,000 美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3)2020 年 5 月及 6 月,发行人分别与 LEHE UNISTAR INDUSTRY & TRADE
CO.,LTD 签订《购货订单(Purchase Order)》两份,订单号分别为 HY-YC-28
和 HY-YC-29,采购品种为正己醇,合同金额总计 452,880 美元,具体数量、履
行方式以订单内容为准。
1-1-361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2020 年 6 月,发行人与上海优扬实业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
同号为 DD200601002,采购品种为正己醇和正辛醇,合同金额为 3,192,000 元,
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5)2020 年 7 月,发行人分别与兰溪市喜盈门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
销合同》两份,合同号分别为 20200701 和 20200705,采购品种为正己醇,合同
金额总计 1,809,000 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2、合肥华业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合肥华业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 15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包括与同一交易
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合肥华业与安庆永祥玻璃钢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无组织
废气收集处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号为 HYHF20190522,采购产品为废气收集
与处理设备,合同金额总计 155.50 万元,具体数量、履行方式按合同约定为
准。
(三)借款合同
1、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1)2020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与建设银行潜山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
金贷款合同》(建潜公[2020]0301 号),借款金额为 8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借款利率为 LPR 利率(合同生效前一工作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50 基点(一基点
=0.01%,精确至 0.01)。
(2)2020 年 4 月 17 日,发行人与建设银行潜山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
金贷款合同》(建潜公[2020]0401 号),借款金额为 7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借款利率为 LPR 利率(起息日前一工作日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0.50 基点(一基点
=0.01%,精确至 0.01)。
(3)2020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与建设银行潜山支行签订《贸易融资额度
合同》(建潜额度[2020]02 号),双方约定:在约定的贸易融资额度有效期内
的任一时点,只要发行人占用或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贸易融资本金余额不超
1-1-362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过贸易融资额度,发行人可根据合同的约定连续申请贸易融资,不受次数的限
制。该行同意向发行人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900 万元的贸易融资总额
度,贸易融资额度有效期间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计息方
式按合同项下单笔贸易融资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确定。
上述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如下:
①2018 年 2 月 22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
押合同》(Z 建潜公抵[2018]0101 号),以发行人所拥有的部分房屋所有权和土
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发行人在 2018 年 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期间发生
的最高限额为 1,036 万元的下列授信业务:人民币/外币贷款、开立信用证、贸
易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②2019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抵
押合同》(Z 建潜公抵[2019]0301 号),以发行人所拥有的部分房屋所有权和土
地使用权为抵押物,为发行人在 2019 年 3 月 5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期间发生的
最高限额为 1,683 万元的下列授信业务:人民币/外币贷款、开立信用证、进出
口贸易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③2019 年 8 月 28 日,发行人与建设银行潜山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Z 建潜公抵[2019]0801 号),以发行人所拥有的部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为抵押物,为发行人在 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22 年 8 月 27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限
额为 100 万元的下列授信业务:人民币/外币贷款、开立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
资提供抵押担保。
④2020 年 1 月 22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文亮及其配偶肖小琴、主要股东徐
基平及其配偶汪梦月、主要股东范一义及其配偶金春分别与建设银行潜山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Z 建潜公保[2020]0101-1 号、[2020]0101-2 号、
[2020]0101-3 号、[2020]0101-4 号、[2020]0101-5 号和[2020]0101-6 号),为
发行人在 2020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期间发生的下列授信业务:人民
币/外币贷款、开立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额
保证担保金额均为 5,000 万元。
2、合肥华业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1)2017 年 7 月 5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
1-1-363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1),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
期限为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
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大于五年期限档次)×1.2,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
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2)2017 年 10 月 24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
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2),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
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78%,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
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3)2018 年 1 月 8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
《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3),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
期限为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
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78%,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
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4)2018 年 3 月 2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
《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4),借款金额为 300 万元,借款
期限为 2018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
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78%,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
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5)2018 年 6 月 12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
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5),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
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78%,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
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6)2018 年 8 月 20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
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6),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
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
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1-1-364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2018 年 8 月 27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
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7),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
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
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8)2018 年 9 月 25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
了《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8),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
款期限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
行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
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9)2018 年 11 月 5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了《项目融资
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09),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民币存款基
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
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10)2018 年 11 月 12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了《项目融
资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10),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民币存款
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
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11)2019 年 1 月 28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项目融资借
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11),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
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
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12)2019 年 4 月 12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项目融资借
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12),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
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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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13)2019 年 7 月 17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项目融资借
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13),借款金额为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民币存款基准
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
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14)2019 年 10 月 10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项目融资
借款合同》(安 1701 授 012 贷 014),借款金额为 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央行人民币存款
基准利率叁个月期限档次)+4.8375%,借款用途为“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
合成香料建设项目”使用。
上述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如下:
① 2017 年 5 月 16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
《最高额抵押合同》(安 1701 授 012B1),以合肥华业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
抵押物,为发行人在 2017 年 5 月 16 日至 2020 年 5 月 16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限额
为 2,6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② 2017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安 1701 授 012A),为合肥华业在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③ 2017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华文亮及其配偶肖小琴、主要股东徐
基平及其配偶汪梦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 安 1701 授 012A1、授 012A2、授 012A3 和授 012A4),为合肥华业在 2017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均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④ 2018 年 10 月 26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
合同》(安 1701 授 012B2),以合肥华业所拥有的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为抵押
物,为合肥华业在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限额
为 1,2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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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2019 年 7 月 12 日,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安 1701 授 012B3),以合肥华业所拥有的新增的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为
抵押物,为合肥华业在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限
额为 1,150 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注:根据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的相关约定,如所担保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超过
最高额抵押额度有效期限的,仍应属于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四)在建工程合同
目前合肥华业正在履行的 150 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合同,情况如下:
1、2016 年 11 月,合肥华业与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肥华业厂房
一期工程,合同金额为 2,130 万元,工程承包范围以具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
单、答疑及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018 年 1 月,双方签订《工程补充协议》,在原合同基础上对部分工程量
及工程造价予以调整,调整后工程造价总额增加 93.10 万元,并对项目工期作
适当延长。该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018 年 2 月至 2019 年 3 月,合肥华业分别与安徽省怀宁县凉亭建筑安
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十二份、《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份,合同约定由安徽省怀宁县凉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华业导热
油炉房,二车间室外管架基础、设备区基础、设备区地坪,二车间室内设备基
础、主设备基础,室外管廊,倒班楼附属、消防道路及其排水,车间连接道路
及其排水、厂区大门、污水处理站管廊等工程,按照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方式
计算工程造价,工程承包范围以具体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等内容
为准。
3、2018 年 5 月,合肥华业与安徽建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安徽建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肥华业厂房一期附属工
程,合同金额为 510 万元,工程承包范围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同月,双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书》,在原合同基础上对部分原材料价格价
予以调整,调整后工程造价总额增加 30 万元。
2018 年 8 月及 9 月,合肥华业分别与安徽建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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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一份,合同约定由安徽建钢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合肥华业厂区消防通道道路、排水及地磅基础工程。其
中,厂区消防通道道路及排水按照固定单价计算工程造价,地磅基础工程合同
金额为 65,000 元。工程承包范围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为准。
4、201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合肥华业分别与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防火涂料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和《室外管网及其附属土建施工合同》、《厂
区内各功能区室内消火栓系统及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合同》各一份,合同约定由南
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合肥华业项目一期防火涂料施工及消防给水污水管
道等安装及附属土建工程、各功能区室内消火栓系统及设备安装施工工程,合
同金额总计 249 万元,工程承包范围以施工清单、安装图纸等内容为准。
5、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0 月,合肥华业分别与合肥科安设备安装有限
公司安庆分公司签订《储罐制作安装合同》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四份,合同
约定由合肥科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承建合肥华业有 400m不锈钢储
罐、二车间室内外及原料罐区等设备、管道、管廊、管架制作安装工程及有机
热载体锅炉整体安装工程,按照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方式计算工程造价,工程
承包范围以施工图纸等内容为准。
(五)技术服务合同
1、发行人正在履行的 50 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合同情况如下:
2019 年 4 月,发行人与北京工商大学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
北京工商大学向发行人提供内酯类香料技术研究分析服务,合同金额为 60 万
元,服务内容及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2、目前合肥华业正在履行的 50 万元以上的技术服务合同,情况如下:
2018 年 8 月,合肥华业与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由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合肥华业提供间歇精馏塔技术提升设计
服务,合同金额为 71 万元,服务内容及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2020 年 6 月,合肥华业与南开大学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南
开大学为合肥华业提供香料合成工艺研究技术服务,合同金额为 60 万元,服务
内容及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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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合肥华业 6,046.00 万元人
民币借款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进行担保的情
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资子公司、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亦未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
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
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文亮先生报告期内不存在不存在贪污、贿赂、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
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
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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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华文亮 徐基平 范一义
储艳新 徐霞云 王绍刚
冯乙巳 刘兵 徐国盛
全体监事(签名):
陈清云 朱海生 汪洋
杨曙光 叶见俭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汪民富 王天义 吴旭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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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华文亮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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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朱亮亮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 燕 武 军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陈 新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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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签名):
陈 新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俞仕新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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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吴波 常爱民 荣慈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张晓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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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计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0]003425 号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
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0]000635 号审计报告、大华核字
[2020]00064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652 号申报财务报表与
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0650 号主要税种纳税
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核字
[2020]000651 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
师对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大华审字[2020]000635 号
审 计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0]000649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大 华 核 字
[2020]000652 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20]000650 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
损益明细表(大华核字[2020]000651 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等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勇军 吴 琳
审计机构负责人: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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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冯道祥 郭鹏飞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王青华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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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0]003426 号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验字[2015]001004 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
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勇军 王业甄
审计机构负责人: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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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0]003427 号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大华核字[2016]002873 号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
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勇军 吴 琳
审计机构负责人:
梁 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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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 件
投资者可以在公司和保荐机构处查阅本招股意向书的附件,附件同时在指定
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该承诺事项包括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
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
履行情况。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8、其他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
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 点至 12 点,下午 2 点至 5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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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
联系人:徐霞云
联系电话:0556-892729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人:徐燕 朱亮亮 陈超
联系电话:0551-6220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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