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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0-07-2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
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450 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2.35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7 月 23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3,796.0950 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
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所
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李晗、张春、黄聿、巴音及合、张国宏、谢志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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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3、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承诺
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赵之光、焦江华和高春风
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前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
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股东承诺
汇利投资、惠明投资、李云龙、甘翠、丁雪莲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
直接或者间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
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5、其他股东的承诺
安元基金、年利丰和刘刚、赵开兵、周启校、汪波、周国荣、胡
红智、李建设、金晓宇、王刚、胡国素、白东阳、刘振、周利华、
梁明、章法宝、俞书野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本企业/
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人/本企业/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
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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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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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
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
自动延长 6 个月。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

(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李晗、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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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黄聿、巴音及合、张国宏、谢志坚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
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
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承诺

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赵之光、焦江华和高春风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
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此承诺持续有效,本人不因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
述承诺。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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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锁定安排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关联方李云龙、甘翠、汇利投资、惠明投资、丁雪莲、
李方正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李云龙承诺:“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
延长 6 个月。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汇利投资承诺:“若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五)公司其他股东锁定安排

公司股东安元基金、年利丰和刘刚、赵开兵、周启校、汪波、周国荣、胡红
智、李建设、金晓宇、王刚、胡国素、白东阳、刘振、周利华、梁明、章法宝、
俞书野等 1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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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此承诺持续有效,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
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和公司股东李云龙承诺:

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实并
及时申报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
过发行人上市时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额的 10%。减持方式将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本人减持发行人股
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
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如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
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在本公司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同时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如果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
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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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
的预案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制定了关于首发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时,本公司及本预案中提及的其他主体将依照本预案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
施以稳定公司股价。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
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
年内每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预案
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回购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股票回购预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
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
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本次回
购方案,并在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回购
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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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次决议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且不低于 500 万元;

(2)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且不高于 2,000 万元;

(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 50%;

(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
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
股份事宜;

(5)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股份回购措施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股价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且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
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
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
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
的 5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 3 个月
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
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所
获现金分红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
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 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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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

(4)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
价仍未达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
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
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增持的方式为通过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增持。在公司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的 5 个交易日内,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次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公司领
取税后薪酬的 20%;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高于前一会计年度
其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 5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其在该次增持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也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

(4)董事确保在董事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在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公司在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遵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义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稳定股价的规定并签署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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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约束机制

1、若本公司未按照约定采取股份回购措施,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
所有股东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
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其分
配的现金红利,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股票增持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仍不
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股份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
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的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
将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
实施情况。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
除非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消失。

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依次部分或全部实施。在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自愿的情形下,在公司回购股份时,也可自行增持,具体的实施方案将
在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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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
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每股
购回价格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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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
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本人将
在相关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 30 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承诺

中银证券承诺:若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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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
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
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
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
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评估机构的承诺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公司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
宜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
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如下措施:

1、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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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实现预期收益。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全面的内控控制组织架构,公司将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根据实
际情况不断细化内部控制节点,优化完善管理要求,全面把控公司系统风险和经
营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内审部的相关工作与外部审计等相
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的风险管控,上述措施将有效提升公
司控制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不断
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公司将实行
科学严格的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采购、生产、质控等环节的管理
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
前提下提升利润空间。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和
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原则、分配形式,
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本次公
开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持利润分配的合理性、
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4、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工作,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公司已
掌握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的核心技术。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为了进一步快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将在产品、市场和技术等方面多层次、
全方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成长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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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上述措施的承诺

1、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措施,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的相
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
的实施。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3、公司的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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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的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
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
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
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损失。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
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所得收益的五个工作
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中小板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
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和《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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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股票与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2、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
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依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弥补亏损、足额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4、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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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款提及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5、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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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1/2
以上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
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
应安排网络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
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
上同意。

(四)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
因素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发行人将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
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
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八、重大风险因素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平板显示产业向中国大陆的转移,下游客户对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LED 背光源行业内的主要
生产企业除公司外有美蓓亚、先益电子、三协精工、德仓科技、隆利科技、伟志
控股、联创光电、弘汉光电、南极光电子、山本光电、汇晨股份等,电容式触摸
屏行业内的主要生产企业除公司外有长信科技、沃格光电、凯盛科技、和鑫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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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若未来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工艺技术、客户、资金、人才、管理等壁垒,进
入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将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利润水
平下滑。虽然公司在研发实力、技术积累、自动化生产、质量管理和客户资源等
方面均具备一定优势,但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
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竞争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OLED 显示面板与液晶显示面板竞争的风险

1、OLED 显示面板综合影响
近年来,OLED 显示面板发展较快,尤其是 AMOLED 显示面板在中小尺寸
面板的市场份额增长较快。根据 DSCC 的数据统计,2016 年至 2018 年 AMOLED
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3.80 亿部、4.04 亿部和 4.76 亿部,2017 年和 2018 年
增长率分别为 6.32%和 17.82%。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2019 年上半年
全球智能手机 OLED 面板出货约 2.2 亿片,占整体智能手机面板市场约 26%,
同比增长 18.6%。
虽然总体市场份额占比较低,但与液晶显示面板形成了一定竞争关系。目前,
由于 AMOLED 显示面板存在工艺复杂、良率较低、成本较高、使用寿命较短等
问题,AMOLED 显示面板对液晶显示面板市场影响有限,替代效应仅体现在高
端手机市场。未来如果 OLED 显示面板突破技术瓶颈、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市
场占有率,冲击中低端智能手机领域,将会对发行人的 LED 背光源业务造成不
利影响。
2、根据第三方数据对未来市场的预测,推断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根据 IDC 的数据,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14.05 亿部,预计至
2023 年,由于 5G 等新技术的应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为 15.42 亿部,
复合增长率 1.88%。以 DSCC 手机面板出货量为参照,2018 年 LCD 手机市场
份额比例为 71.71%。
由于在整体市场容量下降时往往伴随激烈市场竞争,造成毛利率下降。则公
司为保持盈利能力,必须积极提升市场份额,扩大业务收入。市场集中度的提升
会出清过剩产能,实现行业良性发展。以 2019 年 3 季度全球智能手机终端市场
前五大品牌合计市场份额 64.2%为参照,假设 2023 年公司进入全球前五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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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以背光源为例,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应达到 9.06%。即在销量年均增长 9.06%
的情况下,公司可有效规避因市场总量缩小、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下降的冲击。
(三)产品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如报告期内智能手机显示屏经历了从普通屏到全面屏再到异形屏的转变,加
工技术也相应升级,公司组织研发力量,成功实现技术攻关,使公司能满足客户
不断更新的定制化需求,从而为持续稳定的订单奠定基础。如公司未能实现上述
技术升级,则可能出现产品技术被市场新产品、新技术所替代的风险,影响目前
及后续的订单获取,业务增长受到限制。
(四)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分别为 114,168.64 万元、137,758.99
万元和 183,737.40 万元;综合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 25.21%、22.57%
和 20.12%。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拓展
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但仍可能面临产品技术升级及市场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
带来的综合毛利率下滑风险。

(五)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受下游平板显示制造厂商集中度较高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
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82%、92.20%和 97.78%,集中度较高。平
板显示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目前国内平板显示的生产主要集中在
京东方、天马、信利等知名企业。若下游客户经营不佳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
公司产品的销售将会受到影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六)环保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共受到 2 项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已经按照监管部
门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公司排污许可证均由宝明精工取得,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领排污许
可证。报告期内,宝明显示、宝美显示主要为宝明科技与宝明精工提供加工服务,
生产行为产生的废水、废气均通过宝明精工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排出,由宝明精工
统一缴纳排污费,噪音由宝明精工统一配置降噪措施,固废由宝明精工统一处理。
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 3 家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产量均在环保验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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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内。

就环保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出具书面承诺:宝明科技或其子公
司之中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已投产生产的主体,如果因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申领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
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有关生产主体
的,本人李军将为相关主体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保证其生产经
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公司虽然持续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仍存
在因工作人员疏忽等原因受到处罚的风险。

(七)无证房产及临时建筑风险

宝明精工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主要为配电房、
门卫室、配套用房等辅助性用房,报告期末合计账面价值为 246.03 万元。上述
无证房产存在被责令拆除、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同时,为满足日常生产需求,宝明精工在自有土地之上搭建了两处临时简易
钢棚,一处用作仓储,另一处用作仓储并存在少量加工,两处面积合计约为 6,500
平方米。上述临时建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之中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已投
产生产的主体,如果因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消
防备案等相关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宝明科
技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有关生产主体的,本人李军将为相关主体提前寻找其
他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宝明科技或
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就公司及子公司因土地房产问题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
出具书面承诺,将全额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
款、搬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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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财务信息及 2020 年盈利预测数据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的销量分别为 7,276.90 万片、7,711.20 万片和
11,445.70 万片;电容式触摸屏的销量分别为 56.61 万片、75.07 万片和 54.74
万片;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2,664.46 万元和
136,315.17 万元和 183,737.40 万元,逐年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7.70%;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13,478.09 万元、11,451.26 万元和 13,409.69 万元,2018 年,受中美贸易摩擦
影响,智能手机市场整体下滑,背光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净利润有所减少。

(二)报告期内简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88,460.94 153,134.93 132,083.88
负债合计 111,024.75 86,667.12 74,406.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436.19 66,467.81 57,677.20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83,737.40 137,758.99 114,168.64
净利润 14,434.29 12,290.85 13,966.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3,409.69 11,451.26 13,478.09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净额

(三)2020 年盈利预测数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
报告》,2020 年盈利预测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82,347.78 183,737.40 -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50.82 14,437.68 -22.7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59.69 13,409.69 -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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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审计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因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公司复工延迟,生产经营受到一定不利影响,除此之外,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
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财务报告审计
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披露了公司 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及
经营状况和 2020 年 1-6 月预计经营状况。

(一)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374 号《审阅报告》,
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27,248.78 32,762.26 -1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3.64 1,814.47 -34.7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987.41 1,605.92 -38.51
利润

公司主要产品为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上述产品直接应用于平板显
示,平板显示的下游主要是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终端设备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关,行业周期性同宏观经济发
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的季节性并不明显,但
第一季度受春节长假影响,销售占比较其它季节较低,2017 年至 2019 年分别
为 18.61%、18.93%和 17.91%。

2020 年 1-3 月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

(二)2020 年 1-6 月预计经营状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 1-6 月经营业绩较 2019 年同期有所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91,914.25 94,747.84 -2.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7.20 7,267.6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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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387.27 7,003.08 -8.79
利润

上述 2020 年 1-6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
公司的盈利预测。

十一、2020 年盈利预测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编制基础

本公司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本公司 2019 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经营业绩以及 2020 年 1-3 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的合并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
等因素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 2020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
财务预算等,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编制本盈利预测报告所选用的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一致。

2、基本假设

公司盈利预测主要基本假设如下:

(1)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
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2)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
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3)预测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3、盈利预测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82,347.78 183,737.40 -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50.82 14,437.68 -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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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59.69 13,409.69 -19.76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82,347.78
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0.7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150.82 万
元,较 2019 年下滑 22.7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759.69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19.76%,主要系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终端智
能手机消费需求有所延迟,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公司产
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 1.34%,相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滑。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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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概况 ......................................................................................................... 1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承诺 ..................................................... 4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7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8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2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4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7
七、滚存利润分配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7
八、重大风险因素 ....................................................................................20
九、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财务信息 .......................................................24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4
十一、2020 年盈利预测情况 ......................................................................26
目录................................................................................................................28
第一节 释义 .................................................................................................34
一、一般术语 ...........................................................................................34
二、专业术语 ...........................................................................................35
第二节 概览 .................................................................................................38
一、发行人简介........................................................................................3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39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3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39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40
六、本次发行情况 ....................................................................................42
七、募集资金用途 ....................................................................................4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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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4
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4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46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46
第四节 风险因素 ..........................................................................................47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47
二、OLED 显示面板与液晶显示面板竞争的风险......................................47
三、产品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48
四、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48
五、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49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49
七、存货跌价风险 ....................................................................................49
八、部分原材料进口依赖风险 ..................................................................49
九、手机终端产品出货量持续下降的风险 ................................................50
十、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50
十一、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50
十二、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50
十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51
十四、无证房产及临时建筑的风险 ...........................................................51
十五、税收优惠风险 ................................................................................52
十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52
十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53
十八、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53
十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53
二十、环保处罚风险 ................................................................................53
二十一、劳动用工的风险 .........................................................................54
二十二、资产抵押风险 .............................................................................55
二十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55
二十四、不可抗力风险 .............................................................................55
二十五、盈利预测风险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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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5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57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60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5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75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76
七、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79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81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89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92
十一、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
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10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02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102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15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45
四、公司产品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160
五、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181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196
七、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 211
八、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212
九、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219
十、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220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229
十二、公司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22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231
一、独立运营情况 ..................................................................................231
二、同业竞争情况 ..................................................................................232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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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 .........................................................................................23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248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概况 ............................248
二、董事和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2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情
况 ...........................................................................................................25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257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68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26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26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及重要
承诺 .......................................................................................................270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70
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71
十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271
第九节 公司治理 ........................................................................................273
一、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73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依法运作情况 273
三、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281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283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283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285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报表 ....................................................................285
二、审计意见类型 ..................................................................................29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91
四、报告期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92
五、税项 ................................................................................................357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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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358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359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360
十、股权权益 .........................................................................................361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362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363
十三、财务指标......................................................................................364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365
十五、发行人历次资产评估情况.............................................................368
十六、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368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69
一、财务状况分析 ..................................................................................369
二、盈利能力分析 ..................................................................................399
四、现金流量分析 ..................................................................................442
五、资本性支出......................................................................................445
六、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分析 ..................446
七、重大担保、诉讼、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446
八、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446
九、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447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450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455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455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455
三、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455
四、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458
五、实施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 .......................................458
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459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460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46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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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477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479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479
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480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480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8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8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485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485
二、重要合同 .........................................................................................485
三、对外担保情况 ..................................................................................499
四、诉讼和仲裁情况 ..............................................................................499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重大违法情况 .....................499
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500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50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50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50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执行总裁声明 .....................................................503
律师声明 ................................................................................................504
审计机构声明 .........................................................................................505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0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509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509
二、查阅地点 .........................................................................................509
三、查询时间 .........................................................................................509
四、查阅网址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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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股份公司、宝明科技、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宝明股份
宝明有限 指 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前身
宝明精工 指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香
宝明香港 指 港公司注册处 2019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
成注销程序予以解散)
宝明显示 指 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赣州宝明 指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宝美显示 指 惠州宝美电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
宝明投资 指 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汇利投资 指 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
惠明投资 指 深圳市惠明投资有限公司
年利丰 指 天津年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和春生 指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益投资 指 江阴安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安元基金 指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源诚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宝明光电子有
广源诚、宝明光电子 指
限公司)
正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CHING KWONG TECHNOLOGY
正光科技 指
(HONG KONG) LIMITED),已于 2012 年 8 月注销
宝明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0
本次发行 指
万股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适用的章程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中银证券
金杜、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指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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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近三年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报告期末 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专业术语

LCD 指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缩写,液晶显示面板
TFT-LCD 指 Thin Film Transistor-LCD 的缩写,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
LED 指
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有机发光二极管,一
OLED 指
种自发光式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主动矩
AMOLED 指
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
Passive-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被动
PMOLED 指
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面板
Back Light 的缩写,是位于液晶显示器(LCD)背后的一种
背光源、BL 指
光源,它的发光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液晶显示面板的视觉效果
Touch Panel 的缩写,是一种可以接收触头等输入讯号的感
触摸屏、TP 指
应式输入装置
电阻式触摸屏 指 通过压力感应原理来实现对屏幕内容的操作和控制的触摸屏
利用人体的电流感应原理,依靠触碰屏幕时人体与电极形成
电容式触摸屏 指
的电容来实现触点定位的触摸屏
在平板显示器面板制程完成后,用化学蚀刻或物理研磨方法
薄化 指
对玻璃基板进行减薄,以达到产品轻薄化的效果
在平板显示器的玻璃基板上,利用磁控溅射等方法镀上特殊
镀膜 指 材质(如金属化合物氧化铟锡)形成薄膜的过程,使其具有
某些功能,如防静电、透明导电、抗干扰等
一种基于紫外线照射下在涂有光敏性材质的玻璃基板上经曝
黄光蚀刻、黄光 指
光、显影、蚀刻等工序制作出线路图的技术实现方法
Indium Tin Oxide 的缩写,铟锡氧化物,其具有透明和导电
ITO 指
的双重特性,是触摸屏制造主要材料之一
Color Filter 的缩写,彩色滤光片,为液晶显示面板的基础材
CF 指
料之一
Glass-Glass 的缩写,指保护盖板采用玻璃作为基板,触控
GG 指
层采用玻璃作为基板的触摸屏
Glass-Film 的缩写,指保护盖板采用玻璃作为基板,触控层
GF 指
采用薄膜作为基板的触摸屏
Glass-Film-Film 的缩写,指保护盖板采用玻璃作为基板,触
GFF 指
控层采用两层薄膜作为基板的触摸屏
One Glass Solution 的缩写,单片玻璃方案,是将保护盖板
OGS 指
和触控层集成在一片玻璃上的触摸屏
In-Cell 指 一种将触控功能集成到液晶显示器内部的技术
一种将触控功能集成到液晶显示器的彩色滤光片外表面或
On-Cell 指
AMOLED 封装玻璃外表面的技术
PCB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 的缩写,印刷电路板
Flexable Printed Circuit 的缩写,柔性印刷电路板,是一种
FPC 指
具有可挠性的印刷电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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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Circuit 的缩写,集成电路,是指将晶体管、电阻、
IC 指 电容、二极管等电子组件整合至单一芯片上,体积小,速度
快且可靠性高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 的缩写,电子电路表面贴装技术,
称为表面贴装或表面安装,是一种将无引脚或短引线表面组
SMT 指
装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他基板的表面,通过
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连技术
Touch And Display Driver Integration 的缩写,触控和显示驱
TDDI 指
动器集成,触控驱动 IC 和显示驱动 IC 合二为一
IM 指 Index Match 的缩写,折射率匹配,用于 ITO 膜层消影
Plasma Display Panel 缩写,等离子显示面板,目前广泛应
PDP 指
用于大尺寸平面电视,俗称等离子电视
Plasma Enhanced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 的缩写,等
PECVD 指
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TFT 生产的一种工艺
V-CUT 指 一种成“V”字形状的表面结构精密加工工艺
Lean Total Process Management 英文缩写,中文为精益全
LTPM 指
面流程管理
PC 料 指 聚碳酸酯,一种塑胶原料
Charge-coupled Device 缩写,电荷耦合元件,把光学影像
CCD 指
转化为电信号的图像控制器
Automated Optical Inspection 的简称,自动光学检测,是指
通过光学成像的方法获得被测对象的图像,经过特定算法处
AOI
理及分析,与标准模板图像进行比较,获得被测对象缺陷的
一种检测方法
COB 指 Chip On Board 的缩写,一种芯片贴合在主板上的技术
QC 指 Quality Check 的缩写,质量检查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 的缩写,供应商管理库存,是一
种在供应链环境下的库存运作模式,是以实际或预测的消费
VMI 指 需求和库存量,作为市场需求预测和库存补货的解决方法,
产品保管在客户仓库端,客户可以随时提取产品,账务按照
双方约定进行核对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
源盛光电 指
有限公司子公司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北京京东方 指
公司子公司
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系京东方科技集团
河北京东方 指
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重庆京东方 指
公司子公司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合肥京东方 指
公司子公司
信利 指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和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天马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群创光电 指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华映管 指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夏普 指 夏普株式会社、无锡夏普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等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和
比亚迪 指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华显光电 指 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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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华显 指 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 指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东山精密 指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德普特 指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立德通讯 指 深圳市立德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深超光电 指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ISO9001 指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QC080000:2012 指 IECQ 合格证书
一种从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演变成为一个高度有效的企业流程
设计、改善和优化技术,已逐步发展成为以顾客为主体来确
六西格玛 指
定企业战略目标和产品开发设计的标尺,追求持续进步的一
种管理理念和系统方法
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
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RoHS 指
Hazardous Substances),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
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
新辉开 指 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东部莱特机电(烟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缔谊碧莱特机
东部莱特 指
电(烟台)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本招股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
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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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
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10,346.0950 万元

实收资本:10,346.09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1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1 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
(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

邮政编码:518110

公司电话:0755-29841816

公司传真:0755-29841777

互联网网址:www.bmseiko.com

电子邮箱:bm@bmseiko.com

公司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
要工序深加工,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平板显示屏的重要组成部分,平
板显示屏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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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1 年 6 月 13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作出
决议,同意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宝明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宝明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618.45 万元中的 8,000 万元折为宝明科技
8,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余额 5,618.4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
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各自在宝明有限中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明投资持有公司 4,236.00 万股股份,占股本
总额的 40.94%,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
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军直接持有公司 1,640.00 万股股份,通过宝
明投资、汇利投资控制公司 4,712.63 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6,352.63 万股股
份,占股本总额的 61.40%,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李军持有惠明投资 5.83%
的股份。李军的个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
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
要工序深加工,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平板显示屏的重要组成部分,平
板显示屏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
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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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
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
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下游平板显示屏被应
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以及 2020 年盈利预测数


根 据 容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本 次 发 行 出 具 的 《 审 计 报 告 》( 容 诚 审 字
[2020]230Z0140 号),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2,788.60 104,056.39 85,522.15
非流动资产 65,672.35 49,078.54 46,561.73
资产总计 188,460.94 153,134.93 132,083.88
流动负债 100,262.08 85,048.73 72,532.56
非流动负债 10,762.68 1,618.40 1,874.12
负债合计 111,024.75 86,667.12 74,406.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436.19 66,467.81 57,677.2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83,737.40 137,758.99 114,168.64
营业利润 15,708.58 13,477.91 16,178.34
利润总额 15,841.00 13,800.20 16,210.41
净利润 14,434.29 12,290.85 13,966.51
归属于母公司所
14,437.68 12,268.86 14,004.21
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13,409.69 11,451.26 13,478.09
司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6.47 -5,190.18 -5,1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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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2.50 -28,919.18 -6,396.1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65.27 -4.56 -10.16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50 -1,285.48 911.74

(二)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1.18
速动比率(倍) 1.12 1.14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84% 50.43% 49.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91% 56.60% 56.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5 3.75 2.99
存货周转率(次) 13.51 11.52 9.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719.93 21,256.31 23,202.7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4,437.68 12,268.86 14,004.21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3,409.69 11,451.26 13,478.09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8.50 9.73 10.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3 3.17 1.21
金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12 0.09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
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30 1.11 1.30
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
1.30 1.11 1.30
经常性损益后)(元/股)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7.54 6.48 5.63
股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
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26% 0.32% 0.20%
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
比例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019 年度 20.07 1.40 1.40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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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64 1.30 1.3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9.77 1.19 1.19
利润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18.45 1.11 1.11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27.34 1.35 1.35
利润
2017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6.31 1.30 1.3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净额

(三)2020 年盈利预测数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容诚专字[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
报告》,2020 年盈利预测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率(%)
营业收入 182,347.78 183,737.40 -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50.82 14,437.68 -22.7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59.69 13,409.69 -19.76




六、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数:不超过 3,45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
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予以确定,
并以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核准的数量为准)

3、每股面值:1.00 元

4、每股发行价格:22.35 元

5、预计发行日期:2020 年 7 月 23 日

6、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3,796.095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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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54 元

9、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10、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深交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4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 25%。公司实际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投资 预计募集 实施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项目编号 环评情况
金额 资金金额 主体
LED 背光源扩 2016-441303- 惠 州 大 亚 湾 经 济 宝明
1 46,947.11 34,938.21
产建设项目 39-03-012724 技 术 开 发 区 环 境 精工
电容式触摸屏 2016-441303- 保护局出具的《关 宝明
2 41,512.15 30,906.03
扩产建设项目 39-03-012723 于 惠 州 市 宝 明 精 精工
工有限公司变更
项目环境影响报
研发技术中心 2016-441303- 宝明
3 6,497.58 4,849.09 告表的批复》(惠
建设项目 39-03-012725 精工
湾 建 环 审
[2018]78 号)
合计 94,956.84 70,693.33 - - -
注:上述三个项目于 2018 年 8 月进行了备案更新,并于 2018 年 12 月进行了环评更
新。

上述项目总投资约为 94,956.84 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70,693.33 万元。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先期进行投入,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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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不超过 3,450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股数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比例 会授权予以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有权部门核准
的数量为准)
22.35 元(本次发行将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主承销
每股发行价格 商和公司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监管部门认可的
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22.99 倍(每股收益按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发行市盈率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54 元/股(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0.78 元/股(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07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方式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
立股票账户并开通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
发行对象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77,107.50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70,693.33 万元
保荐费和承销费 4,716.98 万元
律师费用 349.26 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768.87 万元
评估费 30.19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材料制作费 16.98 万元
发行手续费 13.02 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518.87 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军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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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29841816
传真: 0755-29841777
联系人: 张国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宁敏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楼
联系电话: 010-66229000
传真: 010-66578964
保荐代表人: 唐满云、陈默
项目协办人: 刘丽
项目经办人: 郭渺渺、陈芷青、刘伟杰(已离职)、罗剑

(三)发行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40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经办律师: 胡光建、王立峰

(四)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肖厚发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住所:
901-26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 熊明峰、汤小龙、沈童

(五)资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 胡梅根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东座 18 层南区
联系电话: 010-88337313
传真: 010-88337313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李彦涛、刘彦丽

(六)验资复核机构

验资复核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肖厚发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住所:
901-26
联系电话: 010-66001391
传真: 010-660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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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 熊明峰、汤小龙、沈童

(七)股票登记机构

股票登记结算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住所:
25 楼
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2083104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九)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户名: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43645921415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询价日期 2020 年 7 月 17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20 年 7 月 22 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20 年 7 月 23 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20 年 7 月 27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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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
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平板显示产业向中国大陆的转移,下游客户对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的需求不断增长。目前,LED 背光源行业内的主要
生产企业除公司外有美蓓亚、先益电子、三协精工、德仓科技、隆利科技、伟志
控股、联创光电、弘汉光电、南极光电子、山本光电、汇晨股份等,电容式触摸
屏行业内的主要生产企业除公司外有长信科技、沃格光电、凯盛科技、和鑫光电
等。

若未来有新的竞争对手突破工艺技术、客户、资金、人才、管理等壁垒,进
入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将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利润水
平下滑。虽然公司在研发实力、技术积累、自动化生产、质量管理和客户资源等
方面均具备一定优势,但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
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竞争地位将受到一定影响。

二、OLED 显示面板与液晶显示面板竞争的风险

1、OLED 显示面板综合影响
近年来,OLED 显示面板发展较快,尤其是 AMOLED 显示面板在中小尺寸
面板的市场份额增长较快。根据 DSCC 的数据统计,2016 年至 2018 年 AMOLED
智能手机出货量分别为 3.80 亿部、4.04 亿部和 4.76 亿部,2017 年和 2018 年
增长率分别为 6.32%和 17.82%。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2019 年上半年
全球智能手机 OLED 面板出货约 2.2 亿片,占整体智能手机面板市场约 26%,
同比增长 18.6%。
虽然总体市场份额占比较低,但与液晶显示面板形成了一定竞争关系。目前,
由于 AMOLED 显示面板存在工艺复杂、良率较低、成本较高、使用寿命较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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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AMOLED 显示面板对液晶显示面板市场影响有限,替代效应仅体现在高
端手机市场。未来如果 OLED 显示面板突破技术瓶颈、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市
场占有率,冲击中低端智能手机领域,将会对发行人的 LED 背光源业务造成不
利影响。
2、根据第三方数据对未来市场的预测,推断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根据 IDC 的数据,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 14.05 亿部,预计至
2023 年,由于 5G 等新技术的应用,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为 15.42 亿部,
复合增长率 1.88%。以 DSCC 手机面板出货量为参照,2018 年 LCD 手机市场
份额比例为 71.71%。
由于在整体市场容量下降时往往伴随激烈市场竞争,造成毛利率下降。则公
司为保持盈利能力,必须积极提升市场份额,扩大业务收入。市场集中度的提升
会出清过剩产能,实现行业良性发展。以 2019 年 3 季度全球智能手机终端市场
前五大品牌合计市场份额 64.2%为参照,假设 2023 年公司进入全球前五供应商,
则以背光源为例,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应达到 9.06%。即在销量年均增长 9.06%
的情况下,公司可有效规避因市场总量缩小、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下降的冲击。

三、产品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如报告期内智能手机显示屏经历了从普通屏到全面屏再到异形屏的转变,加
工技术也相应升级,公司组织研发力量,成功实现技术攻关,使公司能满足客户
不断更新的定制化需求,从而为持续稳定的订单奠定基础。如公司未能实现上述
技术升级,则可能出现产品技术被市场新产品、新技术所替代的风险,影响目前
及后续的订单获取,业务增长受到限制。

四、综合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分别为 114,168.64 万元、137,758.99
万元和 183,737.40 万元;综合毛利率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 25.21%、22.57%
和 20.12%。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拓展
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但仍可能面临产品技术升级及市场竞争加剧等不确定因素
带来的综合毛利率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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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受下游平板显示制造厂商集中度较高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
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82%、92.20%和 97.78%,集中度较高。平
板显示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目前国内平板显示的生产主要集中在
京东方、天马、信利等知名企业。若下游客户经营不佳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
公司产品的销售将会受到影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7,305.62 万元、36,130.03 万元和
46,426.8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2.68%、26.23%和 25.27%。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 97%,
且主要为京东方、天马、信利等综合实力强、信誉度高的知名企业。若公司客户财
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仍有无
法收回的可能性,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63.85 万元、7,432.20 万元和
10,835.65 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8.49%、7.14%和
8.82%。公司主要执行“以销定产”政策,以此确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有效控制库
存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每年年末根据市场发展前景、与主要客户的合
作情况以及客户的业务规划制定销售计划,从而确定生产、采购计划,并按照月
度、季度进行调整。如果客户订单无法执行,或者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一步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八、部分原材料进口依赖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较多,其中部分原材料依赖进口。如果未来进口原
材料供应商因意外事件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下降、原材料价格大幅上
涨或者出现汇率波动等情形,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如果原材料出口
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贸易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生贸易壁
垒、政治风险,将可能对公司原材料的供给保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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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手机终端产品出货量持续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所生产的平板显示器件 90%以上运用于智能手机领域。根
据权威机构 IDC 的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合计 14.66 亿台,相
比于 2016 年全球出货量下滑 0.51%,系智能手机市场有史以来首次出现下滑;
2019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合计 13.71 亿台,相比于 2018 年全球出货量下滑
2.41%。虽然国产智能手机厂商华为、小米、OPPO 和 vivo 等逆势实现了销量
的攀升,持续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占比,但如果未来终端市场消费者需求持续疲软,
全球终端产品出货量进一步走低,对背光源及触摸屏需求减少,将会对公司带来
不利影响。

十、产品价格水平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移动智能终端,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具有产品更新升级
快、成熟产品价格下降快的双重特点,大多数消费电子产品从上市开始价格就不
断下降,同一款产品的降价影响会逐级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因此,公司需要通过
不断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规模生产效率和产品良品率、采购性价比较高
的原材料、拓宽产品线、开发应用新产品,方能应对行业产品价格下降的趋势。
若未来公司未能持续开发新产品或由于宏观经济景气度、居民可支配收入、技术
革新、消费习惯等原因导致产品价格水平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
利影响。

十一、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技术开发和创新依赖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起来的核心技术以及掌
握、管理这些技术的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在目前市场对技术和人才的
激烈争夺中,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公司的核心技术可能
被泄密或侵权,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系基于公司研发团队迅速掌握先进技术并转化为规模
化生产的能力,以及公司对采购、生产、销售流程的有效管理,这依赖于公司优
秀的研发团队、生产团队和管理团队。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对优秀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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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资产、业务、人员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公司将面临留住现有人才以及引进新的高端人才的双重任务。如果公司人
力资源管理能力不能相应提升,则存在一定的人力资源不足及人才流失风险。

十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对产品质量要求较高,公司亦将原材料品质
作为考核供应商的关键指标之一。公司产品生产需要高精密的生产设备及超洁净
的生产环境,制造工序较多,工艺复杂,加大了质量控制难度。为此,公司建立
了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成立初期即导入 ERP 管理系统,并陆续引进六西格玛管
理工具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从研发、设计、采购、生产等各环节全程对产品质
量进行严格管控。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良好。但是随着下游
客户对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产品质量管控难度将越
来越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公司将面临产
品质量控制及由此导致的损耗增加、成本上升的风险。

十四、无证房产及临时建筑的风险

宝明精工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主要为配电房、
门卫室、配套用房等辅助性用房,报告期末合计账面价值为 246.03 万元。上述
无证房产存在被责令拆除、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同时,为满足日常生产需求,宝明精工在自有土地之上搭建了两处临时简易
钢棚,一处用作仓储,另一处用作仓储并存在少量加工,两处面积合计约为 6,500
平方米。上述临时建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之中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已投
产生产的主体,如果因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消
防备案等相关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宝明科
技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有关生产主体的,本人李军将为相关主体提前寻找其
他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宝明科技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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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就公司及子公司因土地房产问题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
出具书面承诺,将全额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
款、搬迁费用等。

十五、税收优惠风险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6 年 12 月 9 日,宝明精工取得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
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2019
年 12 月,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
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1944002445 的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报告期内,宝明精工适用 15%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 号)规定,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赣州宝明符合条件,2018
年、2019 年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宝明精工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上
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子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
优惠,将会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公司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
但由于募集资金到位至项目建成需要一定时间,且在项目建设投产一段时间后才
能达到预计水平。同时,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成本,短
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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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
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
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
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总额中投入的固定资产将在一定期限内计提折旧,如投资项目不能产
生预期收益,上述费用的发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总股本
亦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的利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
运营能力,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但是,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会因
本次发行而有所摊薄。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
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十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军,其直接持有公司 1,640.00 万股股份,通过宝明
投资、汇利投资控制公司 4,712.63 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6,352.63 万股股份,
占股本总额的 61.40%。基于该股权结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李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从而对公司
董事会的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业务发展方向、股利分配政策等决策施加
重要影响。不排除实际控制人的利益与少数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的情形出现,
进而产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二十、环保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共受到 2 项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已经按照监管部
门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取得了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

公司排污许可证均由宝明精工取得,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领排污许
可证。报告期内,宝明显示、宝美显示主要为宝明科技与宝明精工提供加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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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行为产生的废水、废气均通过宝明精工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排出,由宝明精工
统一缴纳排污费,噪音由宝明精工统一配置降噪措施,固废由宝明精工统一处理。
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 3 家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产量均在环保验收批准
的范围内。

就环保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出具书面承诺:宝明科技或其子公
司之中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已投产生产的主体,如果因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申领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
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有关生产主体
的,本人李军将为相关主体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保证其生产经
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日益提升,公司虽然持续在环保方面加大投入,仍存
在因工作人员疏忽等原因受到处罚的风险。

二十一、劳动用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在临时性、辅助性、
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作为其用工的补充方式。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 10%的情形,违反了《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由于业务量增加,交货期紧,用工不足且自主招工困难,公司
采用了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
括增加正式合同工、增加自动化设备投入等,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
相应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就劳动用工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将督促宝明科
技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用工,将劳务派遣用工总数保持
至用工总数的 10%以下;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劳动用工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
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补偿宝明科技、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
示、赣州宝明因此遭受的损失。

由于招工难的问题客观存在,后续存在特定时期用工不足而影响生产经营的
风险,若公司彼时无法有效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的比例,可能导致劳务派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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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数比例超标的风险。

二十二、资产抵押风险

为取得银行借款,宝明精工将其部分资产抵押给银行为公司提供担保。报告
期末,宝明精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占全部土地使用
权和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73.16%和 52.36%。如果公司出现经营
困难而无法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上述资产将有可能因抵押权行使而被处置,
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
响,还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政治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状况、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以及其他不可预料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在一定程度上
具有不可预见性。

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前,不但应了解本节所列明的与公司相关
的各项风险,也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固有风险,对股票市场的风险性要有充
分的认识,在投资公司股票时,除关注公司情况外,还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的各
种因素和股票市场的风险,以规避风险和减少损失,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十四、不可抗力风险

重大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将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或
者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或导致股票价格波动。2020 年初,因新型冠状病毒疫
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1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放假的通
知》,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
时间的通知》,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积极应对,尽量减少因上述疫情带来的不利
影响。由于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不明朗,疫情如进一步持续,可能
会对智能手机消费需求、公司生产计划等方面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 2020 年生
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五、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对此出具了容诚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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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82,347.78 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0.7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150.82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22.7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 10,759.69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19.76%。尽管公司 2020 年度盈利预
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
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相关
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公司 2020 年度的实
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
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
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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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10,346.0950 万元
实收资本 10,346.09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 年 8 月 1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1 日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邮政编码 518110
电话号码 0755-29841816
传真号码 0755-29841777
互联网网址 www.bmseiko.com
邮箱 bm@bmseiko.com
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
经营范围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
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宝明有限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10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利
安达审字[2011]第 1326 号),审验确认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宝明有限的净
资产为 13,618.45 万元。

2011 年 6 月 12 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宝
明精工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涉及该公司企业账面净资产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铭评报字[2011]第 0019 号),确认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宝明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14,023.95 万元。

2011 年 6 月 13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以宝明有限全体股东共
同作为发起人,将宝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宝明有限全体股东
签署《发起人协议书》,一致同意以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3,618.45 万元中的 8,000 万元折为股份公司 8,000 万股股本(每股面值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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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 1 元),差额 5,618.4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
各自在宝明有限中的权益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011 年 6
月 23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1]
第 1049 号),对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
证。2018 年 4 月 15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
核报告(会验字[2018] 4850 号),对前述验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公司股
份制改组净资产折股出资时的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已按《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筹
办相关事项,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
事。

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整体变更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52.95
2 李军 1,640.0000 20.50
3 李云龙 524.0000 6.55
4 甘翠 48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476.6311 5.96
6 惠明投资 323.3689 4.04
7 黄聿 320.0000 4.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共有 7 位发起人,包括 3 名法人及 4 名自然人,分别为宝明投资、李
军、李云龙、甘翠、汇利投资、惠明投资、黄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
述 7 名发起人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主要发起人为
宝明投资、李军、李云龙、甘翠、汇利投资,其中,宝明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
李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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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以及发行人成立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
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发起人为宝明投资、李军、李云龙、甘翠、汇利投资。宝明投资主
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宝明科技的股权,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改制设立后未发生重大变化。汇利投资系发行人实施
员工股权激励的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汇利投资未开展其他经营活动
或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或权益。

(四)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1、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

公司整体变更时承继了宝明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延续了原有生产
经营体系。公司改制设立时拥有的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与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主要资产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发行人改制设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改制时,主要从事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五)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
发行人业务流程间的联系

公司改制设立时承继了宝明有限的全部业务,延续了原有生产经营体系。公
司改制前后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一直从事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的生
产和销售业务,有关主营业务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
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均独立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日
常生产经营活动依赖主要发起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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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发起人的出资均已足额缴纳,并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由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49 号)验证,
并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会验字
[2018]4850 号)进行了复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明有限的业务、资
产与机构以及相关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整体承继,相关资产均已变更登记至宝明
科技名下。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一)2006 年 8 月,宝明有限设立

2006 年 7 月 1 日,正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光科技”)与
深圳市宝明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光电子”)签署《合资经营深圳宝明
精工有限公司合同》,双方共同出资 100.00 万港元成立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其中正光科技出资 75.00 万港元,宝明光电子出资 25.00 万港元。

2006 年 7 月 24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核发《关于设立合资企业“深
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6]0971 号)。2006 年 7 月 25
日,宝明有限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商外资粤深宝合资证字[2006]0024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6 年 8 月 10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设立工商
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合粤深总字第 111525 号),注册号
为 440306501135035。

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正光科技 7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二)2006 年 12 月,发起人缴纳出资

2006 年 11 月 29 日,深圳高信华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高
华会外验字(2006)第 023 号)对本次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进行了验证,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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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和宝明光电子分别以货币缴纳出资 75.00 万港元和 25.00 万港元,合计缴纳
出资 100.00 万港元。

2006 年 12 月 1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实收资本
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实收资本备案登记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正光科技 7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三)2007 年 2 月,宝明有限第一次增资,股东缴纳第一期新增出资

2007 年 1 月 25 日,宝明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1,400.00 万港元,其中,以现金投入 420.00 万港元,以机器设备投入 980.00
万港元,本次增资分两期投入。

2007 年 2 月 7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核发《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深圳
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增资增营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07]0165 号),同意宝明
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 1,500.00 万港元。

2007 年 2 月 26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恒会验
字(2007)第 016 号)对本期增资情况进行了复核,正光科技、宝明光电子分
别以货币缴纳第一期新增注册资本 70.00 万港元、211.38 万港元,合计缴纳第
一期新增注册资本 281.38 万港元。

2007 年 2 月 26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和缴纳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和缴纳注册资本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港元) 实缴出资(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正光科技 1,125.00 14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375.00 236.38 25.00
合计 1,500.00 381.38 100.00

(四)2009 年 3 月,股东缴纳第二期新增出资

2009 年 2 月,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验
字[2009]009 号、深惠恒所验字[2009]012 号)对本期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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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科技以价值 998.59 万港元的实物缴纳第二期出资,其中 980.00 万港元计入注
册资本,溢价部分 18.59 万港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光电子以货币 140.10 万港
元缴纳第二期出资,其中 138.62 万港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49 万港元计
入资本公积;正光科技和宝明光电子合计缴纳第二期新增注册资本 1,118.62 万
港元。深圳鹏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期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
了评估并出具《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作价出资的进口设备的财产评估
报告书》(深鹏评字[2009]第 006 号)。

2009 年 3 月 17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缴纳
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缴纳注册资本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正光科技 1,125.00 75.00
2 宝明光电子 375.00 25.00
合计 1,500.00 100.00

(五)2010 年 11 月,宝明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0 月 29 日,正光科技分别与李军、黄聿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
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正光科技将其持有的宝明有限
58.33%的股权转让给李军,转让价格为 1,590.00 万港元;将其持有的宝明有限
16.67%的股权转让给黄聿,转让价格为 455.00 万港元。每股转让价格 1.90 港
元。

2010 年 11 月 4 日,宝明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光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
58.33%、16.67%股权分别转让给李军、黄聿。

2010 年 11 月 9 日,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深圳宝
明精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性质变更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0]922 号),同
意宝明有限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1 月 19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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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李军 835.3336 58.33
2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25.00
3 黄聿 238.7742 16.67
合计 1,431.5809 100.00

(六)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1 月 29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2,068.42 万元,同时增加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投资”)和
深圳市惠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明投资”)作为宝明有限新股东,增资款
由新增股东投入,宝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2,988.2566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1,825.8931 万元,惠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396.9195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242.5269 万元;宝明有限原有股东放弃增资。每股增资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3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 字 [2010]191 号 ) 对 本 次 增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 宝 明 投 资 以 货 币 资 金
2,988.2566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1,825.893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162.363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惠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396.9195 万元缴纳出资,
其中 242.526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54.392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宝
明投资和惠明投资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2,068.42 万元。

2010 年 12 月 7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1,825.8931 52.17
2 李军 835.3336 23.87
3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10.21
4 惠明投资 242.5269 6.93
5 黄聿 238.7742 6.82
合计 3,500.0009 100.00

(七)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8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1,746.9991 万元,增资款由股东李军、黄聿和宝明投资投入,宝明投资以货币
资金 2,211.2216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1,351.1069 万元,李军以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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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45.9110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394.6664 万元,黄聿以货币资金 2.0061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1.2258 万元;宝明有限其他股东放弃增资。每股增
资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10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字[2010]197 号)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李军以货币资金 645.9110 万
元缴纳出资,其中 394.666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251.2446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黄聿以货币资金 2.0061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1.2258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溢价部分 0.780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投资以货币资金 2,211.2216 万元
缴纳出资,其中 1,351.106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860.1147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李军、黄聿和宝明投资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746.9991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3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3,177.0000 60.55
2 李军 1,230.0000 23.44
3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6.81
4 惠明投资 242.5269 4.62
5 黄聿 240.0000 4.57
合计 5,247.0000 100.00

(八)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13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753.00 万元,同时增加李云龙和甘翠作为宝明有限新股东,增资款由新增股
东投入,李云龙以货币资金 643.1838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393.00 万元,
甘翠以货币资金 589.1760 万元认缴宝明有限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宝明有限
原有股东放弃增资。每股增资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14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字[2010]201 号)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李云龙以货币资金 643.1838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393.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250.1838 万元计入
资本公积;甘翠以货币资金 589.1760 万元缴纳出资,其中 360.00 万元计入注
册资本,溢价部分 229.176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李云龙和甘翠合计缴纳新增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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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册资本 753.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16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3,177.0000 52.95
2 李军 1,230.0000 20.50
3 李云龙 393.0000 6.55
4 甘翠 360.0000 6.00
5 宝明光电子 357.4731 5.96
6 惠明投资 242.5269 4.04
7 黄聿 240.0000 4.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九)2010 年 12 月,宝明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12 月 27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宝明光电子将其所持
宝明有限 5.9579%的股权以 585.0405 万元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利投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每股转让价格 1.64 元。

2010 年 12 月 28 日,宝明光电子与汇利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0 年 12 月 30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
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3,177.0000 52.95
2 李军 1,230.0000 20.50
3 李云龙 393.0000 6.55
4 甘翠 36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357.4731 5.96
6 惠明投资 242.5269 4.04
7 黄聿 240.0000 4.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十)2011 年 2 月,宝明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1 年 2 月 12 日,宝明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增加宝明有限注册资
本 2,000.00 万元,增资款依据公司各股东所持股权比例等比例投入,宝明投资
以货币出资 1,059.00 万元,李军以货币出资 410.00 万元,李云龙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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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31.00 万元,甘翠以货币出资 120.00 万元,汇利投资以货币出资 119.158 万元,
惠明投资以货币出资 80.842 万元,黄聿以货币出资 80.00 万元。每股增资价格
1.00 元。

2011 年 2 月 15 日,深圳惠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惠恒所
验字[2011]013 号)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宝明投资以货币出资缴纳新增
注册资本 1,059.00 万元,李军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410.00 万元,李云
龙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31.00 万元,甘翠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
本 120.00 万元,汇利投资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119.158 万元,惠明投
资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80.842 万元,黄聿以货币资金缴纳新增注册资
本 80.00 万元;上述各股东合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2011 年 2 月 15 日,宝明有限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宝明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52.95
2 李军 1,640.0000 20.50
3 李云龙 524.0000 6.55
4 甘翠 48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476.6311 5.96
6 惠明投资 323.3689 4.04
7 黄聿 320.0000 4.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十一)2011 年 7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1 年 6 月 13 日,宝明有限 2011 年第四次股东会通过决议,根据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1]第 1326 号),
宝明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 13,618.45 万元;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拟
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涉及该公司企业账面净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铭评报字[2011]第 0019 号),宝明有限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
资产为 14,023.95 万元,同意以全体 7 名股东为发起人,将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
立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将其在宝明有限的权益(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所
对应的净资产按《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投入股份公司,并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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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宝明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
值为人民币 13,618.45 万元,将该净资产中的 8,000.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
8,000.00 万股股本,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宝明有限净
资产超出股份公司实收股本的部分 5,618.45 万元计入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资
本公积。

2011 年 6 月 13 日,宝明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约定将宝
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科技”)。

2011 年 6 月 23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利安达验字[2011]第 1049 号),对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股份公司登记的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整体变更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52.95
2 李军 1,640.0000 20.50
3 李云龙 524.0000 6.55
4 甘翠 480.0000 6.00
5 汇利投资 476.6311 5.96
6 惠明投资 323.3689 4.04
7 黄聿 320.0000 4.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十二)2011 年 7 月,宝明科技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7 月 20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深圳
市中和春生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和春生”)以
货币资金向公司增加投资 3,000.00 万元,认购 686.21 万股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2,313.7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每股增资价格 4.37 元。

2011 年 7 月 22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
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1]第 H1118 号)对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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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8.77
2 李军 1,640.0000 18.88
3 中和春生 686.2100 7.90
4 李云龙 524.0000 6.03
5 甘翠 480.0000 5.53
6 汇利投资 476.6311 5.49
7 惠明投资 323.3689 3.72
8 黄聿 320.0000 3.68
合计 8,686.2100 100.00

(十三)2011 年 10 月,宝明科技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天津
年利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年利丰”)、江阴安益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益投资”)、周启校和张欣以货币资金向公司
分别增加投资 1,475.0165 万元、1,638.9070 万元、1,966.6890 万元和 655.5625
万元,分别认购 295.0033 万股、327.7814 万股、393.3378 万股和 131.1125
万股,其中 1,147.23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每股增资价格 5.00 元。

2011 年 9 月 30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出具《验
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1]第 H1126 号),对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3.08
2 李军 1,640.0000 16.68
3 中和春生 686.2100 6.98
4 李云龙 524.0000 5.33
5 甘翠 480.0000 4.88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85
7 周启校 393.3378 4.00
8 安益投资 327.7814 3.33
9 惠明投资 323.3689 3.29
10 黄聿 320.0000 3.25
11 年利丰 295.0033 3.00
12 张欣 131.1125 1.33
合计 9,833.445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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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十四)2015 年 5 月,宝明科技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5 日,安益投资与李建设、胡红智、金晓宇、王刚、汪波分别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张欣与周国荣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安益投
资将其所持公司 0.5288%的股权以 353.315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建设、将其所
持公司 0.6102%的股权以 407.671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红智、将其所持公司
0.3051%的股权以 203.835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晓宇、将其所持公司 0.3051%
的股权以 203.835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刚、将其所持公司 1.5841%的股权以
1,058.46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汪 波 , 张 欣 将 其 所 持 公 司 1.3333% 的 股 权 以
891.2058 万元转让给周国荣。每股转让价格 6.79 元。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权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3.08
2 李军 1,640.0000 16.68
3 中和春生 686.2100 6.98
4 李云龙 524.0000 5.33
5 甘翠 480.0000 4.88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85
7 周启校 393.3378 4.00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29
9 黄聿 320.0000 3.25
10 年利丰 295.0033 3.00
11 汪波 155.7814 1.58
12 周国荣 131.1125 1.33
13 胡红智 60.0000 0.61
14 李建设 52.0000 0.53
15 金晓宇 30.0000 0.31
16 王刚 30.0000 0.31
合计 9,833.4450 100.00

(十五)2015 年 9 月,宝明科技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9 月 21 日,宝明科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和春生将其所持
公司 2.5040%的股权以 1,5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赵开兵、将其所持公司
4.4743%的股权以 2,73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刚。每股转让价格 6.21 元。

2015 年 9 月 28 日,中和春生与赵开兵、刘刚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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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3.08
2 李军 1,640.0000 16.68
3 李云龙 524.0000 5.33
4 甘翠 480.0000 4.88
5 汇利投资 476.6311 4.85
6 刘刚 439.9839 4.47
7 周启校 393.3378 4.00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29
9 黄聿 320.0000 3.25
10 年利丰 295.0033 3.00
11 赵开兵 246.2261 2.50
12 汪波 155.7814 1.58
13 周国荣 131.1125 1.33
14 胡红智 60.0000 0.61
15 李建设 52.0000 0.53
16 金晓宇 30.0000 0.31
17 王刚 30.0000 0.31
合计 9,833.4450 100.00

(十六)2016 年 2 月,宝明科技第三次增资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安徽
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刘振、周利华、梁明、俞书野和章法宝以货币资金向公
司分别增加投资 4,500.00 万元、49.50 万元、49.50 万元、4.95 万元、4.95 万
元和 4.95 万元,分别认购 500.00 万股、5.50 万股、5.50 万股、0.55 万股、0.55
万股和 0.55 万股,其中 512.6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4,101.20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每股增资价格 9.00 元。

2016 年 1 月 18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6]48450001 号)对公司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验证。

201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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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8 周启校 393.3378 3.80
9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10 黄聿 320.0000 3.09
11 年利丰 295.0033 2.85
12 赵开兵 246.2261 2.38
13 汪波 155.7814 1.51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17 金晓宇 30.0000 0.29
18 王刚 30.0000 0.29
19 刘振 5.5000 0.05
20 周利华 5.5000 0.05
21 梁明 0.5500 0.01
22 章法宝 0.5500 0.01
23 俞书野 0.5500 0.01
合计 10,346.0950 100.00

(十七)2016 年 3 月,宝明科技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2 月 1 日,周启校分别与张春、胡国素、白东阳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书》,约定将其所持公司 0.4833%的股权以 42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春、
将其所持公司 0.2416%的股权以 21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胡国素、将其所持公
司 0.2416%的股权以 21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白东阳。每股转让价格 8.50 元。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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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比例(%)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9 黄聿 320.0000 3.09
10 年利丰 295.0033 2.85
11 周启校 293.3378 2.84
12 赵开兵 246.2261 2.38
13 汪波 155.7814 1.51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17 张春 50.0000 0.48
18 金晓宇 30.0000 0.29
19 王刚 30.0000 0.29
20 胡国素 25.0000 0.24
21 白东阳 25.0000 0.24
22 刘振 5.5000 0.05
23 周利华 5.5000 0.05
24 梁明 0.5500 0.01
25 章法宝 0.5500 0.01
26 俞书野 0.5500 0.01
合计 10,346.0950 100.00

(十八)2016 年 8 月,宝明科技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14 日,周启校和丁雪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
所持公司 0.4833%的股权以 42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雪莲。每股转让价格
8.50 元。

2016 年 8 月 3 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9 黄聿 320.0000 3.09
10 年利丰 295.0033 2.85
11 赵开兵 246.2261 2.38
12 周启校 243.3378 2.35
13 汪波 155.7814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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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17 张春 50.0000 0.48
18 丁雪莲 50.0000 0.48
19 金晓宇 30.0000 0.29
20 王刚 30.0000 0.29
21 胡国素 25.0000 0.24
22 白东阳 25.0000 0.24
23 刘振 5.5000 0.05
24 周利华 5.5000 0.05
25 梁明 0.5500 0.01
26 章法宝 0.5500 0.01
27 俞书野 0.5500 0.01
合计 10,346.0950 100.00

(十九)关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的说明

自成立至今,宝明有限及发行人共有 8 次增资、6 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价格 定价依据及
序号 时间 事项 入股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元/股) 合理性
2006 年 12 发行人设立,注 正光科技 货币 1.00 港元
1 -
月1日 册资本实缴 宝明光电子 货币 1.00 港元
2007 年 2 第一次增资第 正光科技 货币 1.00 港元 -
月 26 日 一期出资 宝明光电子 货币 1.00 港元 -
2
2009 年 3 第一次增资第 正光科技 设备 1.02 港元 -
月 17 日 二期出资 宝明光电子 货币 1.01 港元 -
第一次股权转 李军 货币 1.90 港元 -
2010 年 11
3 让(正光科技退
月 19 日 黄聿 货币 1.90 港元 -
出)
宝明投资 货币 1.64 2009 年末
2010 年 12
4 第二次增资 净资产为
月7日 惠明投资 货币 1.64
1.64 元/股
宝明投资 货币 1.64 2009 年末
2010 年 12
5 第三次增资 李军 货币 1.64 净资产为
月 13 日
黄聿 货币 1.64 1.64 元/股
李云龙 货币 1.64 2009 年末
2010 年 12
6 第四次增资 净资产为
月 16 日 甘翠 货币 1.64
1.64 元/股
第二次股权转 2009 年末
2010 年 12
7 让(宝明光电子 汇利投资 货币 1.64 净资产为
月 30 日
退出) 1.64 元/股
宝明投资 货币 1.00
2011 年 2
8 第五次增资 李军 货币 1.00 -
月 15 日
李云龙 货币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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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价格 定价依据及
序号 时间 事项 入股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元/股) 合理性
甘翠 货币 1.00
汇利投资 货币 1.00
惠明投资 货币 1.00
黄聿 货币 1.00
2010 年末
每股净资产
为 1.87 元/
2011 年 7
9 第六次增资 中和春生 货币 4.37 股,协商定
月 25 日
价。交易价
格高于每股
净资产
周启校 货币 5.00 2010 年末
安益投资 货币 5.00 净资产为
年利丰 货币 5.00 1.87 元/股,
2011 年 10
10 第七次增资 协商定价。
月 10 日
交易价格高
张欣 货币 5.00
于每股净资

汪波 货币 6.79 2014 年末
周国荣 货币 6.79 每股净资产
第三次股权转 胡红智 货币 6.79 为 3.89 元/
2015 年 5
11 让(安益投资、 李建设 货币 6.79 股,协商定
月 20 日
张欣退出) 金晓宇 货币 6.79 价。交易价
格高于每股
王刚 货币 6.79
净资产
刘刚 货币 6.21 2014 年末
每股净资产
第四次股权转 为 3.89 元/
2015 年 9
12 让(中和春生退 股,协商定
月 30 日 赵开兵 货币 6.21
出) 价。交易价
格高于每股
净资产
安元基金 货币 9.00 2015 年末
刘振 货币 9.00 每股净资产
周利华 货币 9.00 为 4.24 元/
2016 年 2
13 第八次增资 梁明 货币 9.00 股,协商定
月 24 日
章法宝 货币 9.00 价。交易价
格高于每股
俞书野 货币 9.00
净资产
张春 货币 8.50 2015 年末
胡国素 货币 8.50 每股净资产
第五次股权转 为 4.24 元/
2016 年 3
14 让(周启校转让 股,协商定
月2日
部分股权) 白东阳 货币 8.50 价。交易价
格高于每股
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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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价格 定价依据及
序号 时间 事项 入股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元/股) 合理性
2015 年末
每股净资产
第六次股权转 为 4.24 元/
2016 年 8
15 让(周启校转让 丁雪莲 货币 8.50 股,协商定
月3日
部分股权) 价。交易价
格高于每股
净资产

关于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相关股东主要是综合考虑成本、时间、回报率、
实际需求等因素后独立作出的决定,相关价格由各方基于独立意志综合判断并在
具体协商后确定。

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款已足额支付,资金来源为相关股东依法自有或合法自筹
的资金,且均已按规定缴纳税款。增资及股权转让均已履行相关的内部决策和有
权机关核准程序,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
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五、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验资
序号 验资日 验资额(万元)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目的
深高华会外验字
2006 年 11 月 29 设立 深圳高信华源会
1 100.00 万港元 (2006)第 023
日 出资 计师事务所

深恒会验字
深圳惠恒会计师
2 2007 年 2 月 26 日 增资 281.38 万港元 (2007)第 016
事务所

深圳惠恒会计师 深惠恒所验字
3 2009 年 2 月 5 日 增资 980.00 万港元
事务所 [2009]009 号
深圳惠恒会计师 深惠恒所验字
4 2009 年 2 月 23 日 增资 138.62 万港元
事务所 [2009]012 号
深圳惠恒会计师 深惠恒所验字
5 2010 年 12 月 3 日 增资 2,068.42
事务所 [2010]191 号
2010 年 12 月 10 深圳惠恒会计师 深惠恒所验字
6 增资 1,747.00
日 事务所 [2010]197 号
2010 年 12 月 14 深圳惠恒会计师 深惠恒所验字
7 增资 753.00
日 事务所 [2010]2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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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验资
序号 验资日 验资额(万元)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目的
深圳惠恒会计师 深惠恒所验字
8 2011 年 2 月 15 日 增资 2,000.00
事务所 [2011]013 号
股份 利安达会计师事
利安达验字[2011]
9 2011 年 6 月 23 日 制改 8,000.00 务所有限责任公
第 1049 号
制 司
利安达会计师事
利安达验字[2011]
10 2011 年 7 月 22 日 增资 686.21 务所有限责任公
第 H1118 号
司深圳分所
利安达会计师事
利安达验字[2011]
11 2011 年 9 月 30 日 增资 1,147.24 务所有限责任公
第 H1126 号
司深圳分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
瑞华验字[2016]第
12 2016 年 1 月 18 日 增资 512.65 所(特殊普通合
48450001 号
伙)
瑞华会计师事务 瑞华核字
验资
13 2017 年 5 月 12 日 - 所(特殊普通合 [2017]48450007
复核
伙)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
验资 会验字
14 2018 年 4 月 15 日 - 事务所(特殊普通
复核 [2018]4850 号
合伙)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宝明科技系由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发起人为宝明有限原股东,投入
资产为原股东在变更基准日(2011 年 3 月 31 日)分别持有的宝明有限经审计
的净资产。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后,宝明科技的资产、负债项目均
按变更基准日宝明有限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的账面金额转入。

六、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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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李军77.22%,
赵之光等9名
李方正40%、 李 李 张 黄
张春等26名
合 计 持 股 合计持股60% 军 晗 春 聿
22.78%


100% 100% 60.90% 17.96% 13.26% 7.88%


汇 惠 安 汪波等
李 丁 年 赵 周
甘 利 明 元 刘 14名自
云 雪 宝明投资 利 开 启
翠 投 投 基 刚 然人股
龙 莲 丰 兵 校
资 资 金 东

5.06% 4.64% 0.48% 4.61% 3.13% 15.85% 40.94% 3.09% 4.83% 2.85% 4.25% 2.38% 2.35% 5.5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香港宝明
宝明精工 (已注销)

100% 100% 69%


宝明显示 赣州宝明 宝美显示



注:(1)其中,李云龙、甘翠、丁雪莲、李方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2)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 2019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程序予
以解散。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内审部


总经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总 背 触
人 群
经 光 摸
营 研 采 行 力 关 财
理 IT 源 屏
销 发 购 政 资 系 务
办 部 事 事
部 部 部 部 源 办 部
公 业 业
部 公
室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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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三)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及各部门职责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
负责,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负责公司重大的生产经营决策和确定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 9 名董事中有 3 名独立董事,有利
于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董事会的决策更科学、民主,从而有效地维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各部门的主要职能是:

序号 部门名称 职责
负责拟定公司法人治理层面的基本制度和规章,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日
董事会 常协调管理工作与董事会专门委员的协调工作;负责董事会与经营管
1
办公室 理层对公司管理的衔接工作;负责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修订更新等;
负责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编制、组织审核与披露;与投资者、中介
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等的日常联络工作
制定公司战略与经营计划,通过管理流程与制度、管理创新工具和方
总经理
2 法的运用,促成公司战略落地;建立与维护公司各种体系认证,优化
办公室
管理体系,推动战略达成,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及改进价值链整体效率
制定公司市场发展战略,通过收集行业外部市场信息,经过分析及研
究针对性制定营销策略,拓展营销渠道,开发优质客户资源,建立良
3 营销部
好的客户关系,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订单支撑,促进公司营销计划目
标的实现
制定公司产品技术发展战略,孵化新业务、新产品,搭建公司整体技
4 研发部 术平台,推动各业务不断提升技术竞争力,开展技术营销,实现产业
链延伸,保障公司技术能力持续领先
负责公司采购策略制定、采购开发及供应商(包括外协供应商)管理
工作;协调内部采购需求,下订单给供应商并跟进交付以符合限期;
监控跟踪供应商表现,并进行供应商整合,以满足产品品质/成本/交期
5 采购部
/技术/服务等要求;负责订单生产物料的获取,以达到均衡生产、降低
库存,节约资源;推动供应商对不符合项进行改善,满足业务的需求
及降低公司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公共关系、法务、安全、工程基建、公共设施、
6 行政部 食堂、宿舍、供水、供电等,提供及时、高效、系统、专业的服务保
障和平台,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人力资源政策和人力资源计划;负
人力资 责劳动用工定岗定编工作、员工招聘管理、员工培训管理、员工绩效
7
源部 考核管理及薪酬发放工作;制定员工守则,协调劳资关系;负责办理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公司党支部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统筹支部日常事务,
党群关系办 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公司文化体系与政策、
8
公室 策划并实施公司文化项目、组织开展文化调研,内刊策划与编辑等工
作,促进党群关系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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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部门名称 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审核、记账、核算、监控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战略制定财务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公司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计划。负责公司的会计管理、资金管理、
9 财务部
核算管理、报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税收管理;负
责成本控制、物料监管、预算管理、财务分析、融资管理、投资管理
等,负责财务盘点等工作
统筹规化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公司 ERP 系统的实施与应用,维护公
10 IT 部
司软硬件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公司工作效率的提升
负责背光源产品的订单管理、生产制造、设备维护、资源优化、产品
背光源
11 性能改善、新产品的研发等,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交付需求,提
事业部
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背光源事业部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负责触摸屏产品的订单管理、生产制造、设备维护、资源优化、产品
触摸屏 性能提升、工艺完善、新产品的研发等,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客户交
12
事业部 付需求,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触摸屏事业部的盈利能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
负责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并对公司各部门、
各子公司经营的合规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进
13 内审部
行检查、监督和评价,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特别是对
重大投资、事件等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监督,保障公司利益最大化

七、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宝明精工(根据香港
公司注册处 2019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程序予以解散)。
其中,宝明精工下设 2 家全资子公司分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1 家控股子公司
为宝美显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宝明精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明精工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5536340973
成立时间 2010 年 4 月 15 日
法定代表人 李云龙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主要生产经营地 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研发、生产、经营销售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背
光源、触摸屏、高精密仪器、无线移动通信终端;货物进出口、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宝明精工的总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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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63,025.16 万元,净资产为 3,881.52 万元,2019 年度宝明精工的净利润为-326.26
万元。

(二)宝明香港(已注销)

公司名称 宝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港元
注册地址 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 362 号全发商业大厦六楼 619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 362 号全发商业大厦六楼 619 室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货物业务
股权结构 发行人持有 100%股权

截至报告期末,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三)赣州宝明

公司名称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3MA380YG200
成立时间 2018 年 7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李云龙
注册资本 499 万元
实收资本 499 万元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凤岗路,南至深圳一峰项目
注册地址
用地,西至其他项目用地,北至振兴大道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凤岗路,南至深圳一峰项目
主要生产经营地
用地,西至其他项目用地,北至振兴大道
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玻璃面板薄化、背光
源、触摸屏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宝明精工持有 100%股权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赣州宝明的总资产为
23,233.31 万元,净资产为 690.98 万元,2019 年度赣州宝明的净利润为 199.88
万元。

(四)宝明显示

公司名称 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092365401X
成立时间 2014 年 2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李云龙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大亚湾西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工业园 A 栋 3 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惠州大亚湾西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工业园 A 栋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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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平板显示器件研发、组装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宝明精工持有 100%股权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宝明显示的总资产为
5,962.43 万元,净资产为 1,441.17 万元,2019 年度宝明显示的净利润为 134.82
万元。

(五)宝美显示

公司名称 惠州宝美电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0506781940
成立时间 2012 年 7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 李云龙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工业园 B 栋
主要生产经营地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工业园 B 栋
电子显示玻璃强化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明精工持有 69%股权,MOREENS CO.,LTD 持有 29%股权,
股权结构
KYEJONG CHUN(田桂宗)持有 2%股权
注:①MOREENSCO.,LTD 为一家依据韩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注册地址为大韩民国庆尚北道龟尾市,主要从事制造、销售手机触控面板业务;
②KYEJONGCHUN(田桂宗)为韩国公民,1970 年出生,护照号码为 M80797612。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宝美显示的总资产为
780.35 万元,净资产为-1,794.99 万元,2019 年度宝美显示的净利润为-10.95
万元。

八、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宝明投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明投资持有公司
4,236.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40.94%。该公司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57393980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实收资本: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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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区工业二路 1 号 301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区工业二路 1 号 301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宝明投资除持有公司 40.94%股份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宝明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李军 3,653.9040 60.90
李晗 1,077.3000 17.96
张春 795.7500 13.26
黄聿 473.0460 7.88
合计 6,000.0000 100.00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宝明投资的总资产为
6,276.81 万元,净资产为 5,997.49 万元,2019 年度宝明投资的净利润为 1,423.34
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军。李军直接持有公司 1,640.00 万股股份,通过宝明
投资、汇利投资控制公司 4,712.63 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6,352.63 万股股份,
占股本总额的 61.40%。另外,李军持有惠明投资 5.83%的股份。

李军,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401041969********,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现任公司董事长。

(三)其他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李云龙,持有公司 524.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5.06%。

李云龙,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425011962********,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现任公司董事。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宝明投资无其他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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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投资,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军控制的企业为宝明投资和汇利投资。其中:

1、宝明投资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一)控股股东”。

2、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的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7094001L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3 日

注册资本:720 万元

实收资本:7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田社区大水田工业园 B 区宝运达厂房 B
栋二楼 201

主要生产经营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田社区大水田工业园 B 区宝
运达厂房 B 栋二楼 2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
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
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汇利投资除持有公司 4.61%股份外,未从事其他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汇利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军 555.9812 77.22
2 谢志坚 30.2120 4.20
3 赵之光 30.2120 4.20
4 高春风 30.2120 4.20
5 黄凤 30.2120 4.20
6 张国宏 18.8822 2.62
7 汪莲 12.0846 1.68
8 王高锋 5.2871 0.73
9 朱进朝 4.5000 0.63
10 杨少虎 2.4169 0.34
合计 72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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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五)惠明投资、汇利投资的基本情况

1、员工持股平台汇利投资和惠明投资的控制权归属

李军担任汇利投资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出资 555.9812 万元,持有汇利
投资 77.22%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李方正担任惠明投资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其出资 200 万元,持有惠明投
资 40%股份,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惠明投资、汇利投资的股东出资及任职情况

(1)惠明投资的股东出资及任职:

出资资金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任职
来源
1 李方正 200.0000 40.00 自有资金 业务员
2 张春 100.0000 20.00 自有资金 董事、副总经理
3 李军 29.1704 5.83 自有资金 董事长
4 王海燕 20.6603 4.13 自有资金 部门总监
5 崔朝鹏 15.4620 3.09 自有资金 部门总监助理
董事、背光源事
6 巴音及合 12.3696 2.47 自有资金
业部副总
7 丁雪莲 12.3696 2.47 自有资金 采购经理
8 陆旬 12.3696 2.47 自有资金 业务员
9 焦江华 12.3696 2.47 自有资金 监事、技术总监
10 李志龙 6.9579 1.39 自有资金 无
11 吴谋菊 6.9579 1.39 自有资金 部门副经理
12 李永万 6.9579 1.39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
13 欧阳峰涛 6.9579 1.39 自有资金 业务员
14 张曾爱 6.9579 1.39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助理
15 王锋 5.9368 1.19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助理
16 曹达峰 5.4117 1.08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
17 李培俊 5.4117 1.08 自有资金 无
18 杨威 4.6386 0.93 自有资金 部门副经理
19 王科 4.6386 0.93 自有资金 部门副经理
20 程杰 4.6386 0.93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
21 周新华 4.0943 0.82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
22 程彪 3.8655 0.77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
23 宋维巧 3.0707 0.61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助理
24 田晓星 2.6285 0.53 自有资金 部门副经理
25 刘光清 2.0472 0.41 自有资金 部门课长
26 阮云强 2.0472 0.41 自有资金 部门经理助理
27 梁旭钦 2.0100 0.40 自有资金 部门课长
合计 500.0000 100.00 - -
注:股东出资比例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 2 位,以该算法将“出资比例”求和,股东持股比
例总和为 99.97%。为调整算法误差,此处合计比例写为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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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汇利投资的股东出资及任职: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资金来源 任职
1 李军 555.9812 77.22 自有资金 董事长
2 谢志坚 30.2120 4.20 自有资金 财务总监
3 黄凤 30.2120 4.20 自有资金 无
监事、营销总
4 高春风 30.2120 4.20 自有资金

监事会主席、
5 赵之光 30.2120 4.20 自有资金
生产副总
6 张国宏 18.8822 2.62 自有资金 董事会秘书
7 汪莲 12.0846 1.68 自有资金 无
8 王高锋 5.2871 0.73 自有资金 部门课长
9 朱进朝 4.5000 0.63 自有资金 部门副经理
10 杨少虎 2.4169 0.34 自有资金 部门课长
合计 720.0000 100.00 - -
注:股东出资比例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 2 位,以该算法将“出资比例”求和,股东持股比
例总和为 100.02%。为调整算法误差,此处合计比例写为 100.00%。

惠明投资、汇利投资的股东包括为目前在宝明科技任职的人员(32 名)或
者曾经在宝明科技任职但现已离职的人员(4 名),选定标准主要为除发行人总
经理、副总经理以外的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主要技术骨干以及其他重要公司员
工。

3、惠明投资、汇利投资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惠明投资:

设立股东
序号 时间 事项 出资比例(%) 价格(元/股)
名称
李方正 40.00 -
1 2010 年 11 月 惠明投资设立 李军 40.00 -
张春 20.00 -
李军将其股权分别转让给
杨 勇 文 ( 0.6180 )、 陆 旬
( 2.4740 )、 叶 文 佳
( 0.7730 )、 欧 阳 峰 涛
( 1.3920 )、 李 志 龙
( 1.3920 )、 李 培 俊
( 1.0820 )、 廖 海 洋
第一次股权转让(李
2 2011 年 8 月 ( 1.0820 )、 周 晓 武 2.46
军转 36 名自然人)
( 0.9280 )、 巴 音 及 合
(2.4740)、李华(1.8550)、
李宇深(1.5460)、韦玉贞
( 0.7000 )、 梁 旭 钦
( 0.4020 )、 刘 光 清
( 0.4090 )、 吴 静 文
( 0.2050 )、 丁 雪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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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东
序号 时间 事项 出资比例(%) 价格(元/股)
名称
( 2.4740 )、 曹 达 峰
(1.0820)、程杰(0.9280)、
刘 勇 ( 1.3920 )、 杨 希 财
( 0.7730 )、 焦 江 华
( 2.4740 )、 田 晓 星
(0.5260)、王科(0.9280)、
张 先 伟 ( 1.7010 )、 王 锋
( 1.1870 )、 张 曾 爱
(1.3920)、程彪(0.7730)、
李文平(0.4640)、吴谋菊
(1.3920)、杨威(0.9280)、
严梅平(1.3920)、周新华
( 0.8190 )、 覃 飞 凤
( 0.6800 )、 阮 云 强
(0.4090)、朱霞(0.2050)、
宋维巧(0.6140)
第二次股权转让(廖
3 2012 年 3 月 李军 1.0820 2.46
海洋转李军)
第三次股权转让(韦 李军 0.7000 2.46
4 2012 年 7 月
玉贞、李文平转李军) 李军 0.4640 2.46
第四次股权转让(李
5 2012 年 11 月 李军 1.5460 2.46
宇深转李军)
第五次股权转让(周 李军 0.9280 2.46
6 2014 年 9 月
晓武、朱霞转李军) 李军 0.2050 2.46
第六次股权转让(杨
7 2016 年 9 月 李军 0.7730 2.46
希财转李军)
第七次股权转让(杨
8 2017 年 9 月 王海燕 0.6180 2.46
勇文转王海燕)
第八次股权转让(李
9 2018 年 6 月 王海燕 1.8550 2.46
华转王海燕)
第九次股权转让(覃
10 2018 年 11 月 王海燕 0.6800 2.46
飞凤转王海燕)
第十次股权转让(叶 王海燕 0.7730 2.46
11 2019 年 4 月 文佳、吴静文转王海
燕) 王海燕 0.2050 2.46
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12 2019 年 7 月 崔朝鹏 1.7010 2.46
(张先伟转崔朝鹏)
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李永万 1.3920 2.46
13 2019 年 11 月 (刘勇转李永万、严
梅平转崔朝鹏) 崔朝鹏 1.3920 2.46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主要是基于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2)汇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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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东
序号 时间 事项 出资比例(%) 价格(元/股)
名称
1 2010 年 12 月 汇利投资设立 李军 100.00 -
2 2011 年 5 月 第一次增资 李军 100.00 -
李军将其股权分别转让予
孙赫民(10.49)、曾卫民
(4.20)、杨大书(4.20)、
谢 志 坚 ( 4.20 )、 赵 之 光
(4.20)、赵永刚(4.20)、
曹 晓 星 ( 4.20 )、 奚 俊 峰
(4.20)、刘敬超(2.10)、
杨强(2.10)、梁燕(1.68)、
张 国 宏 ( 1.68 )、 汪 莲
(1.68)、刘景双(1.26)、
第一次股权转让(李
3 2011 年 8 月 卫 金 照 ( 1.26 )、 张 斌 2.52
军转 31 名自然人)
(1.05)、关怀(1.05)、高
明(1.05)、严功顺(0.94)、
孙 鹏 飞 ( 0.94 )、 杨 峰
(0.94)、何伦贤(0.84)、
冯 在 朝 ( 0.84 )、 焦 善 新
(0.84)、王高锋(0.73)、
翟 炳 文 ( 0.63 )、 周 壮 志
(0.63)、李敏(0.63)、黄
华(0.42)、虞建良(0.40)、
杨少虎(0.34)
第二次股权转让(梁 李军 1.68 2.52
4 2010 年 11 月
燕、关怀转李军) 李军 1.049 2.52
李军 10.49 2.52
第三次股权转让(孙
5 2011 年 12 月 赫民、刘敬超、杨强、 李军 2.10 2.52
张斌转李军) 李军 2.10 2.52
李军 1.05 2.52
高春风 4.20 2.52
第四次股权转让(李
朱进朝 0.63 2.52
6 2011 年 12 月 军转高春风、朱进朝、
崔世新 0.42 2.52
崔世新、林主明)
林主明 0.42 2.52
李军 4.20 2.52
李军 4.20 2.52
第五次股权转让(曾
卫民、赵永刚、奚俊 李军 4.20 2.52
7 2012 年 7 月 峰、何伦贤、杨峰、 李军 0.84 2.52
崔世新转李军,李军
转王海燕) 李军 0.94 2.52
李军 0.42 2.52
王海燕 4.20 2.52
李军 1.05 2.52
第六次股权转让(高
李军 1.26 2.52
8 2012 年 10 月 明、卫金照、翟炳文、
李军 0.63 2.52
黄华转李军)
李军 0.42 2.52
9 2012 年 12 月 第七次股权转让(李 李军 0.63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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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股东
序号 时间 事项 出资比例(%) 价格(元/股)
名称
敏转李军)
第八次股权转让(王
10 2013 年 1 月 李军 4.20 2.52
海燕转李军)
第九次股权转让(严
11 2013 年 4 月 李军 0.94 2.52
功顺转李军)
司法裁定、股权返还
12 2014 年 1 月 李军 0.84 -
(焦善新返还李军)

第十次股权转让(虞 李军 0.40 2.52
13 2014 年 8 月
建良、刘景双转李军) 李军 1.26 2.52
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14 2014 年 9 月 李军 0.63 2.52
(周壮志转李军)
第十二次股权转让
15 2015 年 5 月 李军 0.42 2.52
(林主明转李军)
司法裁定、股权返还
16 2015 年 7 月 李军 4.20 -
(杨大书返还李军)
第十三次股权转让
17 2015 年 10 月 李军 4.20 2.52
(曹晓星转李军)
第十四次股权转让
18 2016 年 1 月 黄凤 4.20 4.17
(李军转黄凤)
第十五次股权转让
19 2016 年 7 月 李军 0.84 2.52
(冯在朝转李军)
第十六次股权转让
20 2017 年 4 月 张国宏 0.944 2.52
(孙鹏飞转张国宏)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主要是基于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
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东的适格性、股东之间的特殊关系及特殊协议或安排

1、发行人股东的适格性

公司自然人股东不存在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
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
文件规定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公司法人股东不存在员工持股会、工会、基金
会、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国家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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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范性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

2、股东之间的特殊关系及特殊协议或安排

公司现有法人股东中,宝明投资、惠明投资、汇利投资 3 家公司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共同持股的公司,部分人员与公司人员存在亲属关
系,具体包括:(1)宝明投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军为公司的董事长、实际
控制人;宝明投资的监事甘翠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兄弟的配偶。(2)
惠明投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李方正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的兄弟;惠
明投资的监事甘翠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的兄弟的配偶。(3)汇利投
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军为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汇利投资的监事甘翠
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的兄弟的配偶。

公司现有自然人股东中,李军、李云龙、甘翠、丁雪莲之间存在亲属关系,
具体包括:(1)李军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2)李云龙为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李军的兄弟;(3)甘翠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的兄弟的配
偶;(4)丁雪莲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配偶的姐妹。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现有股东之间不存在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及其相关方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
殊协议或安排。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346.0950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3,450 万股,
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的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4,236.0000 30.70
2 李军 1,640.0000 15.85 1,640.0000 11.89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524.0000 3.80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00.0000 3.62
5 甘翠 480.0000 4.64 480.0000 3.48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476.6311 3.45
7 刘刚 439.9839 4.25 439.9839 3.19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323.3689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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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股东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9 黄聿 320.0000 3.09 320.0000 2.32
10 年利丰 295.0033 2.85 295.0033 2.14
11 赵开兵 246.2261 2.38 246.2261 1.78
12 周启校 243.3378 2.35 243.3378 1.76
13 汪波 155.7814 1.51 155.7814 1.13
14 周国荣 131.1125 1.27 131.1125 0.95
15 胡红智 60.0000 0.58 60.0000 0.43
16 李建设 52.0000 0.50 52.0000 0.38
17 张春 50.0000 0.48 50.0000 0.36
18 丁雪莲 50.0000 0.48 50.0000 0.36
19 金晓宇 30.0000 0.29 30.0000 0.22
20 王刚 30.0000 0.29 30.0000 0.22
21 胡国素 25.0000 0.24 25.0000 0.18
22 白东阳 25.0000 0.24 25.0000 0.18
23 刘振 5.5000 0.05 5.5000 0.04
24 周利华 5.5000 0.05 5.5000 0.04
25 梁明 0.5500 0.01 0.5500 0.00
26 章法宝 0.5500 0.01 0.5500 0.00
27 俞书野 0.5500 0.01 0.5500 0.00
28 社会公众股 - - 3,450.0000 25.00
合计 10,346.0950 100.00 13,796.095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2 李军 1,640.0000 15.85
3 李云龙 524.0000 5.06
4 安元基金 500.0000 4.83
5 甘翠 480.0000 4.64
6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7 刘刚 439.9839 4.25
8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9 黄聿 320.0000 3.09
10 年利丰 295.0033 2.85
合计 9,234.9872 89.25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李军 1,640.0000 15.85 董事长
2 李云龙 524.0000 5.06 董事
3 甘翠 480.0000 4.64 -
4 刘刚 439.9839 4.25 -
5 黄聿 320.0000 3.09 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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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6 赵开兵 246.2261 2.38 -
7 周启校 243.3378 2.35 -
8 汪波 155.7814 1.51 -
9 周国荣 131.1125 1.27 -
10 胡红智 60.0000 0.58 -
合计 4,240.4417 40.98 -

此外,张春持有 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0.48%,担任董事、副总经理;丁雪
莲持有 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0.48%,担任采购经理。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三)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的情况

1、发行人股本中的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元基金持有公司 500 万股股份,国元证券为
其第一大股东,持有其 43.33%的股权。国元证券为一家在深交所上市的公众公
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
元证券 21.43%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系安徽省政府下属国有独资企业。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
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 号),安元基金不满足国有
股东标识的确认条件。

2、发行人股本中的外资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份的情况。

(四)发行人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的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宝明投资控股股东为李军,李云龙系李军之兄,甘翠系李军之兄张济民之配
偶,丁雪莲系李军配偶乌音琴蒙之妹,汇利投资和惠明投资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出资人主要为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

其中,李军在宝明投资、汇利投资和惠明投资中分别持股 60.90%、77.22%
和 5.83%,李军之弟李方正在惠明投资中持股 40%,丁雪莲在惠明投资中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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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甘翠同时担任宝明投资、汇利投资和惠明投资监事。

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前的直接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宝明投资 4,236.0000 40.94
李军 1,640.0000 15.85
李云龙 524.0000 5.06
甘翠 480.0000 4.64
汇利投资 476.6311 4.61
惠明投资 323.3689 3.13
丁雪莲 50.0000 0.48
合计 7,730.0000 74.71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的具体内容,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承诺”。

(七)发行人内部职工股、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亦不存在工会持股、
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的情况。

十、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数量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时点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员工总数 2,239 2,183 2,521
其中:劳动合同工 2,110 1,977 2,016
劳务派遣工 129 206 50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员工岗位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具体情况
如下:

1、员工岗位结构

岗位类别 人数(人) 占总人数比例(%)
生产人员 1,880 83.97
研发人员 155 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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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 21 0.94
管理人员 97 4.33
行政人员 86 3.84
合计 2,239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学历 人数(人) 占员工比例(%)
硕士及以上 6 0.27
本科 103 4.60
大专 246 10.99
高中 229 10.23
高中以下 1,655 73.92
合计 2,239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分布 人数(人) 占员工比例(%)
30 岁以下 1,410 62.97
31-40 岁 659 29.43
41-50 岁 120 5.36
51 岁以上 50 2.23
合计 2,239 100.00

4、员工变动和业绩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期末员 平均员工 期末员工 平均员工 期末员工 平均员工
工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员工人数 2,239 2,978 2,183 2,885 2,521 2,525
注:平均员工人数按年度内每月员工平均数计算所得。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平均员工人数逐年增加,由于市场环境的影响,
公司 2018 年末订单量较 2017 年同期下滑,生产人员相应减少,故 2018 年期
末在册员工人数较 2017 年末大幅减少;2019 年期末在册员工人数与 2018 年末
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平均员工人数变动情况与公司业绩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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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年平均员工人数逐年增加,经对比,公司员
工人数变动情况与公司业务发展及业绩变动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群体性劳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公司根据《劳动
法》和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同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
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缴纳 未缴
养老保险缴纳 2,061 人,未
缴 49 人;工伤保险缴纳
社会保险 2,062 人,未缴 48 人;医 1,924 53 1,954 62
疗、失业、生育保险均缴纳
2,044 人,未缴 66 人
住房公积金 2,079 31 1,920 57 1,974 42

2、未全部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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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
社保项目 已缴人数 已缴比例(%) 未缴人数 未缴事由
养老保险 2,061 97.68 49
工伤保险 2,062 97.73 48 主要原因为员工入职或离职
医疗保险 2,044 96.87 66 手续正在办理、个人放弃购
失业保险 2,044 96.87 66 买(9 人)及其他因素(1 人)
生育保险 2,044 96.87 66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公积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
缴纳情况 人数 比例(%)
1、公司已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2,079 98.53
2、未缴纳公积金,其中 31 1.47
(1)员工因新入职、待移转等原因暂未缴纳公积金 26 -
(2)个人放弃购买 4 -
(3)其他 1 -
合计 2,110 100.00



深圳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局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出具《证明》,证明宝明科
技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并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出具《证明》,
证明宝明科技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没有因违反社会保
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出具证明,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
间,无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并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出具
证明,公司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无因违反劳动法律
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
存证明》,证明报告期内宝明科技没有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情况。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
具《审查意见》,证明宝明精工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而受到行政处罚。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具《审查意见》,证明宝明精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而受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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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出
具《审查意见》,证明宝明显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而受到行政处罚。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具《审查意见》,证明宝明显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而受到行政
处罚。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
出具《审查意见》,证明宝美显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而受到行政处罚。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具《审查意见》,证明宝美显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障而受到行政
处罚。

3、关于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出具《承诺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前,若发行人因上市之日前的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存
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问题,而给发行人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或因此产生相关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被有权部门要求补缴、被处罚)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为其员
工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将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需由发行人
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及因上述事项给发行人造成的相关
损失。

4、报告期各期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
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时间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2017 年 12 月
项目
花名册应缴人数 2,191 2,117 2,189
社会
实际缴纳人数 2,141 2,095 2,143
保险
应缴未缴人数 50 22 46
花名册应缴人数 2,192 2,109 2,123
住房
实际缴纳人数 2,177 2,082 2,098
公积金
应缴未缴人数 15 27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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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由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日期不同,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每月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应当缴纳的人数可能存在差异。
注 2:上述“花名册应缴人数”,已添加“在当月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发放当月
工资前(次月)离职的人员”。

公司已建立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制度,报告期存在未为全体员
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系(1)部分员工不属于“应当缴纳”员
工,具体包括退休返聘人员不缴纳、在当月缴纳申报日后入职、原单位缴纳手续
尚未办结等;(2)当月新入职的员工,相关缴纳手续尚未完成办理;(3)部分
员工已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4)部分员工不配合缴纳。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如严格按照缴纳基准足额缴纳,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差额占营业利
年度 差额合计 营业利润
差额 差额 润的比重
2019 年度 1,125.19 321.95 1,447.14 15,708.58 9.21%
2018 年度 1,449.31 361.23 1,810.54 13,477.91 13.43%
2017 年度 1,229.33 455.11 1,684.44 16,178.34 1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63 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
规定》第 16 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
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
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通过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决定划拨,要求该用人单
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以及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处置用人单位财产以抵
缴社会保险费等方式。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 38 条,单位逾期不缴或
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就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书面承诺:“本人将
依法督促宝明科技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如果宝明
科技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
对本承诺出具日以前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追偿、补缴或处罚,
本人将无条件的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滞
纳金和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宝明科技及其子公司
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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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处罚;同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发布《关于贯彻
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稳定社保费征收工作的紧急通知》(人社厅函
〔2018〕246 号),载明将会“提出适当降低单位社保缴费比例、确保总体上不增
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具体政策措施”,同时“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
清缴”。2018 年 11 月 16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
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8〕174 号),载明“各级税务机关在
社保费征管机制改革过程中,要确保缴费方式稳定”,同时“对包括民营企业在内
的缴费人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

综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完全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资
作为缴纳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情形,若严格按照规定的缴纳基数
缴纳员工社保,对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影响,但被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要求集
中清缴的可能性较低;同时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对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果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社会保险费用进行追偿、补缴或处罚将无条件的承担相关经济
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因此,前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
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三)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总数及劳务派遣人数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时点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总数 2,239 2,183 2,521
其中:劳动合同工 2,110 1,977 2,016
劳务派遣工 129 206 505
派遣比例 5.76% 9.44% 20.03%

2017 年末发行人劳务派遣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较高,超过了 10%,不符
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关于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规定。其主要原因
系,2017 年末公司订单增长较快,在已经大量增加劳动合同工数量的情况下,
仍难以满足生产需要,为保证订单正常交付,公司超比例使用了劳务派遣工。目
前,公司通过增加正式工数量、提高产线自动化程度、增加劳务外包等方式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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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结构,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子公司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在临时性、辅助
性、可替代性较强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作为其用工的补充方式。国家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颁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规
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
其用工总量的 10%。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 10%的情形,主要原因包括两
个方面:

(1)珠三角部分地区近年来存在“招工难”的状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17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7 年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 4,722 万
人,比上年减少 45 万人,下降 0.9%。

(2)季节性原因,如年末因农民工返乡而普遍存在招工难的情形。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工人数量较多,部分时期会面临工人不足且自主招工难的
情况,由于业务量增加,交货期紧,用工不足且自主招工困难,公司采用了劳务
派遣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括增加正式
合同工、增加自动化设备投入、适当增加劳务外包等,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劳动
力的依赖,相应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由于招工难的问题客观存在,后续存在特定时期用工不足而影响生产经营的
风险,若公司彼时无法有效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的比例,可能导致劳务派遣员
工人数比例超标的风险。

针对公司用工情况,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分
别开具了证明,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因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而受到
其行政处罚。

就劳动用工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出具书面承诺:本人将督促宝明科
技及其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用工,将劳务派遣用工总数保持
至用工总数的 10%以下;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劳动用工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
罚或遭受其他损失的,本人将全额补偿宝明科技、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
示、赣州宝明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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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 10%的情形,不符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 4 条关于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规定,但鉴于:(1)
因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出现大量临时用工的需求,公司在非核心岗位上阶段性地
使用了劳务派遣员工;(2)公司后续逐步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规范,包括增加
正式合同工、增加自动化设备投入、适当增加劳务外包等,逐步降低部分岗位对
劳动力的依赖,相应降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3)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
存在因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4)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军已书面承诺全额补偿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
内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 10%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十一、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公司股份流通
限制、自愿锁定承诺”。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已出具了关于持有及减持公司股份意向的承诺函,参见本
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
向”。

(三)稳定股价的承诺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关于上市后
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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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情况”部分。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关联交易”
部分。

(九)股东的锁定、减持等承诺情况

公司现有股东的锁定、减持等承诺符合《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管理办法(2018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第二次
修订)》等监管规则的要求。如因监管规则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承诺需要调整、补
充的,现有股东也将配合出具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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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
要工序深加工,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平板显示屏的重要组成部分,平
板显示屏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
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
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
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
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下游平板显示屏被应
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2006 年,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 LED 背光源业务;2007 年公司开始介入触
摸屏业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方面都
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
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容式触摸屏主要工序深加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
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

1、LED 背光源

背光源又称背光模组,是将点光源或线光源转化为面光源的器件,为液晶显
示信号图案提供光源,使画面可被肉眼读取,因其在应用时被置于液晶显示模组
的背面,故称为背光源。LED 背光源是指用 LED 灯作为发光光源的背光源,具
有亮度高、发光均匀、照明角度大、可调、高效率、低功耗、寿命长、轻且薄等
性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应用于智能手机的中小尺寸 LED 背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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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LED 背光源产品结构

公司生产的 LED 背光源主要由以下部件组成:

(1)遮光胶带

遮光胶带主要起固定背光膜片与遮光作用,同时可将散发在视区以外的光线
封闭起来,减少光的损失及漏光。根据遮光效果的不同,遮光胶带分黑黑胶和黑
白胶。

(2)上/下增光片

增光片采用棱镜的原理起聚光作用,将经过扩散片后散射的光线按照一定的
角度变化后从正面射出,从而提高背光源正面的亮度。一般采用上下增光片搭配
的方式。

(3)扩散片

扩散片的微粒子分散在树脂层之间,当光线在经过扩散层时会不断地在两个
折射率相异的介质中穿过,因此光线就会同时发生许多折射、反射与散射的现象,
从而达到光线均匀、细腻的效果。

(4)导光板

导光板是光线传播的介质,其结构与性能对背光模组有着重要的影响。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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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发射的光线进入导光板后,经过底部网点改变传播路线,使各 LED 光线从导
光板上表面均匀、有效地射出,达到点光源转换为面光源的目的。导光板的制作
涵盖了光学设计、超精密加工、精密模具制作和注塑成型等技术,是背光显示模
组的核心部件。

(5)反射片

反射片起反射光线的作用,将导光板底部的光线反射回导光板的出光面,以
提高光线的利用率。

(6)胶铁一体

由塑胶胶框和五金铁框通过注塑机注塑成型,主要起背光模组结构支撑及侧
边光线反射作用。

(7)FPC 灯条

FPC 灯条由线路板 FPC 与 LED 灯条通过焊接而成,LED 灯为背光显示模
组提供基本的光源。

(8)石墨片

石墨片是一种全新的导热散热材料,可分为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两种。

2、电容式触摸屏

触摸屏又称触控面板,是一种可以接收触头等输入讯号的感应式输入装置。
在实际应用中,当有触控动作时,触摸屏把讯号传达给主机,主机根据设定好的
程序或反馈系统把指令发送至其他装置并反馈给操作者。电容式触摸屏是利用人
体与触摸屏间的电荷流动侦测触摸位置进行工作,当手指接触感应屏时,人体的
电场让手指和触摸屏表面形成一个耦合电容,手指从接触点吸走一部分电荷形成
一个很小的电流,控制器通过侦测电流进行精确计算得出触摸点的位置。触控面
板与显示面板一起组成了可以进行人机交互的终端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是对客户提供的玻璃面板进行薄化、镀膜
等深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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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薄化工序

薄化工序系在显示面板完成后,用化学蚀刻方法或物理研磨方法对玻璃基板
进行减薄,以达到产品轻薄化的效果。玻璃基板的薄化工序不仅可以使得显示面
板更加适应终端消费者对于产品轻薄化的需求,还可以改善显示效果,提升用户
体验。

(2)ITO 镀膜

ITO(Indium Tin Oxides,氧化铟锡)是一种具有良好透明导电性能的金属
化合物,具有禁带宽、可见光谱区光透射率高和电阻率低等特性,广泛地应用于
平板显示器件的生产制造中。

公司在电容式触摸屏部分的主要加工工序系对玻璃面板进行 ITO 镀膜,使
得原本不具有导电功能的玻璃面板获得导电功能,然后再对其进行黄光蚀刻工序
产生触控线路,使得玻璃面板获得触控功能。




(3)高阻膜

针对 Full In-Cell 式触摸屏,由于其触控电路封装在液晶显示结构内侧,其
产生的静电无法导出,在手指触碰时可能会产生静电击穿整个电路结构。因而,
针对 Full In-Cell 式触摸屏,需要在彩色滤光片外侧镀一层高阻膜,通过高阻膜
将薄膜晶体管基板产生的静电即时释放,消除静电作用,降低触摸传感器之间的
相互干扰,从而提高内嵌式触摸屏的触控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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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客户提供的 Full In-Cell 触控面板进行镀高阻膜工序加工,采用相关
化合物来形成高阻膜涂层。高阻膜一方面起导走电流、消除静电的功能,另一方
面由于其材料的高电阻特性而不会屏蔽内侧的触控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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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1、LED 背光源

SMT 膜切 冲压 注塑


FPC刷锡 膜材分条 五金模具制作 塑胶模具制作

LED贴片


回流焊 膜材冲切 五金冲压成型 注塑成型


发光 NO
外观检查

YES
NO QC NO QC NO QC NO QC
检查 检查 检查 检查

YES YES YES YES
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


领料


胶框、导光板、FPC灯条、石墨片等组装


膜材组装


自动光学检测 NO
及外观检查

YES
NO
QC YES
入库 完成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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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容式触摸屏




(四)主要业务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分为定制式研发与主动式研发。定制式研发由行业定制化特性
所决定,即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就产品属性、技术指标与客户沟通,充分了
解客户需求后,研发部门设计出相应的图纸与样品,再与客户沟通确认,做出相
应的调整直至完全满足客户需求,此过程完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主动式研发则
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规律,对行业技术发展做出趋势性研判,为占据行业有利地
位,增强公司先发优势而做出的前瞻性研发。两种研发模式相辅相成,是公司保
持既有技术优势、开创新优势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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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对原材料供应
商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制定了《供应商准入流程标准》,在选择供应商时由品质
管理部门、产品开发部门、采购部门联合对供应商进行详尽的实地评审,符合公
司标准的方可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公司也会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定期评
鉴,根据评鉴结果确定采购份额。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与重要原材料供
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的采购以生产为导向,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
划部门所提出的用料需求,统一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将采购订单发放给供应
商的同时,会提供公司制定的生产和品质的标准,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供应。进料环节中,质量检验部门对采购材料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原材料进行
退料处理,合格的原材料由仓库专人检查、点收后入库,并按不同性质的材料进
行分类、按批存放。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背光源业务的生产模式为:公司业务部门
接到订单后,生产计划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接收的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
生产作业任务,产品生产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触摸屏业务现阶段主
要生产模式为:客户下达订单并提供面板玻璃,公司计划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安排
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对面板玻璃进行薄化、镀膜、切割等深加工服务,产品生产
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4、销售模式

由于行业从终端厂商向上传导的高集中度,公司在销售上采用“大客户战
略”,即主要的资源和精力使用在维护已经建立的大客户关系上。公司对每个客
户设立专门的项目组,该项目组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实时跟踪客户需求,深度介
入下游客户产品的研发、设计、采购和生产的全过程。当客户发生采购需求时,
市场部及时组织研发、生产、采购等部门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评估,评估通过
后编制报价单并向客户报价。公司获取客户项目后,开始进行模具开发、样品制
作,客户认可样品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通过客户一系列验证后,客户根据
公司产能、价格及品质等因素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生产计划部提出物料采购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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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并安排生产,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

5、LED 背光源具体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的高度定制化特性,公司业务模式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
的原则。除部分通用材料定期合理备料,大部分原材料采购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
进行有效结合,以达到降低生产待料或库存呆滞风险、控制成本和产品质量的效
果。采购部门下设 SQE、采购开发、采购跟单、设备及设备零部件采购四个子
部门。

在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方面,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开发及管理标准》《供应
商准入管理标准》《供应商评价管理标准》等规章,由采购部会同生产部门、研
发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询价、验证、评估、议价、检测、评审等工作,通过
上述流程的供应商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由公司对其进行定期评审。

公司日常物料采购需求由公司计划部门安排计算并发起请购,具体采购工作
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完成。采购部门根据正式量产订单数量和市场行情考
量是否需要与现有合格供应协商单价,同一产品,公司一般开发两家(含)以上
供应商备用;在确定供应商和单价后,采购部门确认交期下达采购单,同时向供
应商传递该产品的品质标准,作为之后的验收依据;在采购物品交货前,采购部
门必须及时跟踪供应商物料生产进度,并将结果及时通报计划部门作为协调生产
管理之依据;供应商交货时,由采购部门 SQE 进行来料挑选和入库检查,SQE
检测合格方可入库;在后续生产过程中,若生产部门 IQC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由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

LED 背光源业务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膜材片材、膜材卷料、LED 灯、
PC 料、石墨片和 FPC 等。

(2)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产品的高度定制化特性,公司业务模式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
的原则。在生产方面公司制定了《生产服务管理办法》、《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品质服务管理办法》等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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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部门依据客户订单信息请购物料、拟制生产排程完成产前准备;生产制
造部门依据计划安排领料进行生产,及时提供生产异常信息与生技、品管、计划
部门进行沟通;生技部门依据计划指示产前点检生产标准和设备,辅具、治具、
夹具是否能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改善异常并通报异常信息;品管部门负责执行生
产过程中的进料检验、首件检验、制程巡回检验、成品检验作业,产品生产完工
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

基于行业特性和行业惯例,公司的销售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同时,由于行
业从终端厂商向上传导的高集中度,公司在销售上采用“大客户战略”,即主要的
资源和精力使用在维护已经建立的大客户关系上。公司对每个客户设立专门的项
目组,该项目组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实时跟踪客户需求,深度介入下游客户产品
的研发、设计、采购和生产的全过程。公司下设销售部,负责开发市场、跟踪客
户订单生产进度、营收货款及客户信用管理、售后服务事项以及定期主导拜访客
户、调查客户满意度。

通常情况下,下游平板显示制造厂商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要经过严格、复杂
及长期的认证过程,会实地考察供应商的研发、品质、生产各项体系,并通过打
样、试产、检验等程序,然后才以合格供应商的形式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此外,终端应用厂商也会对公司进行评审和认证。出于评审供应商成本较高以及
保持产品品质稳定的考虑,上述客户在现有供应体系运作良好的情况下,一般不
会轻易增加或改变其供应商的结构。

当客户出现订单需求时,会在其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招标,公司销售部及
时组织研发、生产、采购等部门进行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评估,评估通过后编制报
价单并向客户报价。公司中标获取客户项目后,开始进行模具开发、样品制作,
客户认可样品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通过客户一系列验证后,客户根据公司
产能、价格及品质等因素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生产计划部提出物料采购申请,
并安排生产,产品正式进入量产阶段。在上述过程中,终端应用厂商根据智能手
机的整体方案对平板显示制造商提出显示屏的供货要求,平板显示制造商根据显
示屏的解决方案对包括 LED 背光源在内的二级物料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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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容式触摸屏具体业务模式

电容式触摸屏与 LED 背光源作为平板显示器件的关键组成部分,面向同样
的下游客户及终端产品,均为高度定制化产品,二者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
模式多有相同之处。

(1)采购模式

在采购方面,电容式触摸屏业务与 LED 背光源业务基本相同,公司采购部
按照同样的工作流程开展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所需物料的采购。

电容式触摸屏业务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靶材、高阻液、抛光粉等。

(2)生产模式

电容式触摸屏业务适用与 LED 背光源业务相同的生产工作规程。

由于内嵌式触摸屏的结构特点,触摸层内嵌入显示层中,因而面板厂商需要
将已经产成的显示面板发往触摸屏厂商处,由触摸屏厂商在显示面板上加工形成
触控功能。因此,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采用委托加工模式,而非传统购销模式。

现阶段电容式触摸屏业务的主要生产模式为:客户下达订单并提供面板玻
璃,公司计划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安排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对面板玻璃进行薄化、
镀膜、切割等深加工服务,产品生产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销售模式

电容式触摸屏业务销售模式与 LED 背光源业务基本相同,但对比 LED 背光
源,目前电容式触摸屏业务仅由面板厂商对公司进行认证,终端应用厂商尚未要
求直接认证管理。

7、外协加工模式

2018 年、2019 年外协加工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薄
化产能限制,公司将触摸屏部分薄化工序进行委外加工。随着公司赣州生产基地
投产,薄化工序产能限制将得到有效缓解。

公司及子公司外协加工的内容、合作模式、必要性以及主要外协厂商(主要
外协厂商共有 6 家,标准为报告期内单年度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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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报告期内主要外协厂商合计交易金额人民币 6,877.23 万元,占报告期
内外协加工总金额的 98.71%)的基本情况如下:

(1)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清洋”)提供外协加工的内容为 TFT
玻璃薄化;合作模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惠州清洋按照要求
进行加工并按期交货;相关工序为辅助性或非核心工序,在产能尚未进一步增加
的情况下进行委外加工;惠州清洋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5724262504
法定代表人 郑资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9 日
住所 惠州市潼侨镇宏川大道南面
TFT(薄膜场效应晶体管)液晶显示器、ITO(镀膜导电)玻璃、
触摸屏、LED(发光二极管)背光源、玻璃减薄、液晶模组产品
经营范围
的设计、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张兴祖 39.50%、郑资来 31.50%、许少珠 29%

(2)滁州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盛诺”)提供外协加工的内容为
TFT 玻璃薄化;合作模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滁州盛诺按照
要求进行加工并按期交货;相关工序为辅助性或非核心工序,在产能尚未进一步
增加的情况下进行委外加工;滁州盛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滁州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594278746H
法定代表人 蔡宋伟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18 日
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工业园世纪大道以南、杭州路
住所
以西
研究、生产和加工、销售薄膜晶体管(TFT)表面防静电镀膜产
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
经营范围
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肖亮灿 70%、石洁 20%、蔡宋伟 10%

(3)天津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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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诺”)提供外协加工的内容为
TFT 玻璃薄化;合作模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天津盛诺按照
要求进行加工并按期交货;相关工序为辅助性或非核心工序,在产能尚未进一步
增加的情况下进行委外加工;天津盛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2055284338Y
法定代表人 蔡宋伟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1 月 7 日
住所 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惠道 18 号
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电子产品制造、销售,道
经营范围 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肖亮灿 70%、石洁 20%、蔡宋伟 10%

(4)东莞海振爱恩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海振爱恩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海振”)提供外协加工的
内容为 TFT 玻璃薄化;合作模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东莞
海振按照要求进行加工并按期交货;相关工序为辅助性或非核心工序,在产能尚
未进一步增加的情况下进行委外加工;东莞海振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海振爱恩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751768805
法定代表人 钟志新
注册资本 235 万美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21 日
住所 东莞市南城区草塘工业区
生产和销售 TFT-LCD 平板显示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龙海科技有限公司 100%(香港公司)

(5)深圳市中亿工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亿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亿”)提供外协加工的内容为膜
材卷料分切;合作模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深圳中亿按照要
求进行加工并按期交货;相关工序为辅助性或非核心工序,在产能尚未进一步增
加的情况下进行委外加工;深圳中亿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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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深圳市中亿工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3757829C
法定代表人 席俊峰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4 日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珠路 2 号厂房 101
五金塑胶电子配件、胶粘及绝缘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五金塑胶电子配件、
经营范围
胶粘及绝缘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
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股东情况 席俊峰 80%、黄瑞彩 20%

(6)东莞市恩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恩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恩念”)提供外协加工的内容
为吸塑原料;合作模式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材料并支付加工费,东莞恩念按照要
求进行加工并按期交货;相关工序为辅助性或非核心工序,在产能尚未进一步增
加的情况下进行委外加工;东莞恩念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东莞市恩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X3A147F
法定代表人 许治梅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9 月 7 日
住所 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社区塘莆西路 64A3 号二楼
经营范围 产销:塑胶制品。
股东情况 周玖财 33.34%,夏厚红 33.33%,许治梅 33.33%

委外加工的生产工序均为辅助性或非核心性的工序,各外协厂商均同时为多
家企业提供加工服务,并未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加工服务,公司及子公司未
对外协厂商形成依赖。

外协厂商曾经或现在不存在为公司控制的情形,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与发行人保持独立。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根据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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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74 显示器件制
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
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监督管理行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和产业政
策,提出优化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
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引导、组织研发与生产,
协调各部委对产业的支持,促进新型技术的推广应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
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行业发
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
策,组织拟订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2、行业协会

本行业协会主要为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
协会液晶分会是隶属于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的二级协会,接受主管部门工业
和信息化部的领导。液晶分会成立于 1996 年 7 月,现有会员近 300 个,分布在
中国各地,主要包括大、中型液晶显示器生产企业、主、辅材料制造厂商、专用
设备厂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分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对涉及本行业发展的国
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议;协助政府部门监督、检查本行业
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组织行业内及行业间的学术、产业、商
务等交流活动,推动整个产业链的配套合作。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平板显示行业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4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电子信
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 39 号)及《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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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1 号)等。

4、行业相关政策

平板显示器件是中国现阶段力推发展的产业之一,为落实国家对该行业的大
力支持,国务院、国家多部委以及地方政府从不同方面对该行业发布了明确的产
业政策予以支持。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时间 单位 政策法规 相关内容
《产业关键共性技 在平板显示领域重点发展柔性显示器
工业和信息
2017 年 10 月 术发展指南(2017 技术、量子点电视机技术、印刷显示技
化部
年)》 术。
1.3.2 新型显示器件新型显示面板(器
件)。主要包括高性能非晶硅(a-Si)/
《战略性新兴产业 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
国家发展和 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新
2017 年 1 月
改革委员会 导目录》(2016 年 型 有 源 有 机 电 致 发 光 二 极 管
版) (AMOLED)面板产品;新型柔性显示、
激光显示、立体显示、量子点发光二极
管(QLED)显示器件产品等。
拓展新型显示器件规模应用领域,实现
工业和信息
《信息产业发展指 液晶显示器超高分辨率产品规模化生
化部、国家
2017 年 1 月 南》(2016 年-2020 产、AMOLED 产品量产;突破柔性制
发展和改革
年) 备和封装等核心技术,完成量产技术储
委员会
备,开发 10 英寸以上柔性显示器件。
实现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
《“十三五 ”国家战
(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
2016 年 11 月 国务院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点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
规划》
破及规模应用。
将“新型显示: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
管显示器(AMOLED)背板、蒸镀、印
刷、封装等关键工艺技术及设备,全息、
《产业技术创新能
工业和信息 激光等显示技术,10 寸以上柔性显示
2016 年 10 月 力发展规划(2016
化部 器件,8.5 代及以上大尺寸玻璃基板,
-2020 年)》
量子点、石墨烯等关键材料的显示应
用”列为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发展方
向。
重点发展关键电子和光电元器件、新一
《广东省智能制造
广东省人民 代无线宽带通信、工业大数据与云计
2015 年 7 月 发 展 规 划
政府 算、制造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短距离
(2015-2025 年)》
通信、新型显示等重点领域。
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统筹布
局和推动智能交通工具、智能工程机
2015 年 5 月 国务院 《中国制造 2025》 械、服务机器人、智能家电、智能照明
电器、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研发和产业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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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单位 政策法规 相关内容
重点支持 AMOLED 用高精度金属钢蒸
国家发展和 《关于组织实施新
镀掩膜板、高分辨率面板驱动 IC、高
改革委员会 型平板显示和宽带
世代 TFT-LCD 及 AMOLED 用 PECVD
2014 年 4 月 办公厅、工 网络设备研发及产
设备、高世代 TFT-LCD 及 AMOLED
业和信息化 业化专项有关事项
用溅射镀膜设备、AMOLED 蒸镀设备
部办公厅 的通知》
等研发和产业化。
重点鼓励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
《产业结构调整指 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
国家发展和
2013 年 2 月 导目录》(2013 年 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
改革委员会
修正) 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
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工业和信息 《电子信息制造业 重点开发触摸屏功能、宽视角、高分辨
2012 年 2 月
化部 “十二五”发展规划》 率、轻薄节能的小尺寸显示产品。
重点发展新型显示产业,推进高世代液
《关于贯彻落实国 晶面板及其关键配套产业,着力推进有
广东省人民 务院部署加快培育 机发光二极管(OLED)材料与器件的
2011 年 7 月
政府 和发展战略性新兴 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激光显示、三维
产业的意见》 (3D)显示等新型显示技术及下一代
视频技术研发。
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
《当前优先发展的
会、科学技 3.5-13.5 英寸电容式触摸屏、LED 背光
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2011 年 6 月 术部、工业 源等新型显示器件被列为重点发展领
领域指南(2011 年
和信息化 域。
度)》
部、商务部、
知识产权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重点支持 TFT-LCD 屏及模块、PDP 屏
办公厅关于继续组 及模块、有机电致发光显示器件
国家发展和
2007 年 12 月 织实施新型平板显 (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支持平板
改革委员会
示器件产业化专项 显示器件关键配套材料及生产设备的
有关问题的通知》 产业化,提高国内配套能力。
重点发展液晶、等离子、有机电致发光
《信息产业科技发
和投影等显示器件以及新型显示器件
工业和信息 展“十一五 ”规划和
2006 年 8 月 材料技术,并支持 TFT-LCD、PDP、
化部 2020 年中长期规划
OLED 等平板显示的技术研究和产品
纲要》
开发。
重点发展高清晰度大屏幕显示产品,开
《国家中长期科学
发有机发光显示、场致发射显示、激光
2006 年 2 月 国务院 和技术发展规划纲
显示等各种平板和投影显示技术,建立
要(2006-2020 年)》
平板显示材料与器件产业链。

(二)行业发展概况及市场前景

1、行业概述

平板显示行业由于自身的特点,涉及的环节众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的产
业(产业结构的基本情况如下图所示)。目前平板显示产品主要分为液晶显示面
板(简称 LCD)和有机自发光显示面板(简称 OLED)。而背光源作为液晶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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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必备的关键配套组件,其性能优劣会直接影响液晶显示面板的质量。在中游
面板中,显示面板具有最基本的显示功能,可以直接应用于下游产品,同时也可
以增加触控功能,组成显示触控模组供下游企业使用。发行人所涉及的背光源及
触摸屏业务均处于行业中游环节。




平板显示行业产业结构图

(1)背光源(Back Light)

背光源按光源类型不同主要分为 CCFL、LED 两种类型。由于 CCFL 背光
源含有汞等有害物质,且存在使用寿命较短、色阶表现不佳、亮度存在门槛等缺
陷,目前已经被 LED 背光源所替代而淡出市场。

LED(Light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
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LED 背光源主要由 LED 光源、导光板、光学用膜片和塑
胶框等部分组成,依光源分布位置不同,分为侧光式和直下式。

侧光式 LED 背光源:LED 置于背光源器件内部的一侧,LED 发光光线从导
光板侧面进入,经过导光板及膜片作用后光线方向转变 90°角,从正面均匀出光,
使整个发光面发光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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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光式 LED 背光源结构图

直下式 LED 背光源:LED 置于背光源器件的底部,LED 光线直接从底部向
背光源发光面发出,使背光可以均匀传达到整个屏幕。直下式 LED 背光源不需
要经导光板产生 90°角的光线转化。




直下式 LED 背光源结构图

LED 背光源具有亮度高、发光均匀、照明角度大、可调、高效率、低功耗、
寿命长、轻且薄等性能。在色彩显示方面,LED 背光源可以提供较好的色彩还
原性,利用 LED 瞬间启动的优势消除普通液晶显示在显示快速移动物体时出现
的拖尾模糊现象,画面质量显著提升;在环保方面,LED 背光具有节能省电、
不含有害物质的优点。

随着技术的演进与发展,LED 背光源已经逐渐取代了 CCFL 背光源,在手
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及车载
显示、无人机、工控设备等专业显示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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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触摸屏(Touch Panel)

触摸屏按工作原理可分为电阻式、电容式、红外线式和表面声波式等类型,
其中又以电容式触摸屏应用最为广泛。电容式触摸屏通过控制芯片侦测屏体内电
容值的变化计算触控位置,支持多点触控,其可实现功能更加广泛。随着智能设
备的普及和智能应用程序的开发,电容式触控技术已经成为触控行业重点发展的
方向。




电容式触摸屏工作原理

2007 年,苹果公司第一代 iPhone 搭载多点触控功能的电容式触摸屏,体验
上较电阻式触摸屏有质的飞跃。2009 年,微软发布 Windows7 操作系统,支持
多点触控,电容式触摸屏开始出现在笔记本电脑上。2010 年,苹果公司发布第
一代平板电脑 iPad,采用 9.7 英寸电容式触摸屏,电容式触摸屏开始进入平板
电脑等中大尺寸终端领域。

2008 年至 2012 年是电容式触摸屏技术迅速发展的阶段,触控芯片的抗干
扰、抗静电和防水等性能得到优化,触摸屏质量和良率不断提升,电容式触摸屏
市场逐渐进入成熟期。此时的电容式触摸屏主要采用“外挂式结构”。所谓外挂式
结构是指显示模块和触控模块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器件,通过后段贴合工艺将两个
器件整合。如下图所示,外挂式结构通常有四种分类:GFF、GF、GG 和 OGS,
其中 G 指的是玻璃(Glass),F 指的是薄膜功能片(Film),因而前三种 GFF、
GF、GG 指的是不同的外挂式结构中玻璃与薄膜功能片的贴合方式,最后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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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GS 指的是将触摸功能片直接融合在原本的玻璃盖板上的单一玻璃解决方式
(One Glass Solution)。下图中的 TFT-LCD 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hin Film
Transistor-Liquid Crystal Display)系目前最为广泛使用的一种 LCD 技术。外挂
式的显示触控方案较好地满足了智能手机的生产和使用,但是这种相对独立的构
造会增加产品的厚度和结构设计层次,不符合触控显示类产品日益轻薄化的发展
趋势。




外挂式电容触摸屏的分类及结构

2012 年,苹果公司的 iPhone 5 手机引入内嵌式技术,把电容式触摸功能集
成到液晶显示屏中。相比于传统的外挂式结构,内嵌式结构具有透光度高、更加
轻薄、更高信噪比等优点,而且工艺上无需触摸屏与显示屏的后段贴合,可有效
降低成本,提高触摸屏的生产良率。

内嵌式电容触摸屏根据显示面板所采用的技术不同而分为两大阵营:

一是以 TFT-LCD 为基础的内嵌式触控技术,其中主要包括 Full In-Cell、
Hybrid In-Cell 和 On-Cell 三种技术类型:Full In-Cell 技术是把触控单元设计在
像素阵列基板玻璃内侧;Hybrid In-Cell 技术是把触控单元分别设计在像素阵列
基板玻璃内侧和彩色滤光片玻璃的外侧;On-Cell 技术是把触控单元设计在彩色
滤光片玻璃的外侧。

二是以 OLED 为基础的 On-Cell 内嵌式触控技术,这一技术是把触控单元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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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在 OLED 封装玻璃的外侧。下图中的 AMOLED 指的是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
管(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是相对于被动矩阵有机电激
发光二极管(简称 PMOLED,Pass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的
一种 OLED 技术,目前 AMOLED 是市场主流的 OLED 技术。




内嵌式电容触摸屏的分类及结构

内嵌式电容触摸屏的兴起和流行不仅引发了触控技术上的革命、引领整个显
示触控面板进一步轻薄化发展,同时也对生产制造商在材料、工艺和设备等方面
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有能力生产内嵌式电容触摸屏的企业主要是大型显
示面板厂商和技术实力较强的触摸屏厂商。在从外挂式结构向内嵌式结构技术跃
迁的过程中,随着工艺流程的进一步细化和增多,行业内出现了颗粒度更高的分
工,涌现出如沃格光电一类的光电玻璃精加工企业。触摸屏行业的精加工细分厂
商作为普通大型面板厂商的上游,运用自身对于新技术的掌握和灵活快速的反应
能力,在玻璃薄化、ITO 镀膜、高阻膜镀膜等细分工序上有着独特的比较优势。

综上所述,外挂式电容触摸屏的厚度和结构设计难以满足用户对触控显示类
产品日益轻薄化的需求;内嵌式电容触摸屏因其成本较低、透光度高、更轻薄等
特点,逐渐成为未来电容式触摸屏技术应用的主流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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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市场概况及市场前景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作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其发展方向在一定程
度上受平板显示器发展方向的影响,其市场容量由终端设备对平板显示器的需求
量决定。

(1)LED 背光源市场概况及市场前景

LED 背光源作为液晶显示面板的关键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可与液晶显示
面板产品的市场规模相对应,每一部搭载液晶显示面板的智能终端都对应一片
LED 背光源产品。按照尺寸分类,LED 背光源可以分成中小尺寸和大尺寸两类。
20 英寸以下的中小尺寸产品主要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无
人机、车载显示、工控医疗等领域,20 英寸以上的大尺寸产品主要应用在液晶
电视、工业电脑、集中监控显示设备等领域。

根据权威机构 IDC 数据统计,2019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13.71 亿部,同比
下降 2.41%,智能手机行业市场增长率逐渐放缓,近三年市场规模稳定在 14 亿
部左右。




在手机终端市场规模稳定的情况下,国内厂商出货量连年攀升、持续提高市
场占有率。根据 IDC 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 年全球手机前五大厂商分别为
三星、苹果、华为、小米和 OPPO,在三星和苹果出货量下滑的情况下,华为、
小米实现了出货量超过 30%的增长率。我国本土品牌智能手机凭借性价比高、
个性应用符合客户使用习惯等优点持续创新高,年增长率明显高于全球平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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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产手机厂商的出货量稳定提升带动上游国内平板显示器件厂商出货量的提
升。根据 IDC 公布的数据,华为已超过苹果成为全球第二大手机厂商,国产品
牌小米和 OPPO 市场份额也进一步提高,全球手机市场前五大集中度持续提高。

单位:亿台
2019 年出货 2019 年市场 2018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7 年 年复合
公司
量 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增长率
三星 2.95 21.60% 2.92 20.81% 3.18 21.68% -4.08%
苹果 1.91 13.90% 2.09 14.86% 2.16 14.73% -1.64%
华为 2.41 17.60% 2.06 14.66% 1.54 10.52% 15.58%
小米 1.26 9.20% 1.23 8.73% 0.93 6.33% 15.00%
OPPO 1.14 8.30% 1.13 8.05% 1.12 7.62% 0.62%
其他 4.04 29.40% 4.62 32.89% 5.73 39.13% -10.24%
合计 13.71 100.00% 14.05 100.00% 14.66 100.00% -2.09%

液晶面板显示技术与 OLED 显示技术在智能手机领域存在竞争关系,因而
在总体手机市场规模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应用于智能手机领域的 LED 背光源的
市场规模也由两种显示技术的市场份额而决定。

目前,由于 OLED 显示面板存在工艺复杂、良率较低、成本较高、使用寿
命较短等问题,OLED 显示面板只能局部替代液晶显示面板市场。终端应用市场
规模巨大,未来很长时间内,OLED 显示面板和液晶显示面板将长期共存,共同
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① OLED 显示面板成本较高

AMOLED 生产线的投资额为液晶显示面板生产线的 4~5 倍,巨额的投资给
OLED 面板厂每年带来大额的折旧,导致分摊到产品的成本较高。与液晶显示面
板相比,AMOLED 屏的生产制程复杂,工序多出液晶显示面板一倍以上,一直
存在良品率低的问题,导致直接成本偏高。上述因素导致 AMOLED 屏的成本大
幅高于液晶显示屏成本,虽然 AMOLED 的成本在下降,但预计未来几年,
AMOLED 屏的成本仍将持续大幅高于液晶显示屏。

② 全球手机市场中,液晶显示屏仍然保持主流地位

根据 DSCC 的数据统计,2016 年至 2018 年 AMOLED 智能手机出货量分
别为 3.80 亿部、4.04 亿部和 4.76 亿部,2017 年和 2018 年增长率分别为 6.32%
和 17.82%。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2019 年上半年全球智能手机 OLED
面板出货约 2.2 亿片,占整体智能手机面板市场约 26%,同比增长 18.6%。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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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可见,在目前全球手机市场中,液晶显示屏仍然保持主流地位。

电视、电脑显示器和笔记本电脑是中到大尺寸液晶屏 LED 背光主要应用领
域,目前 OLED 显示技术渗透率较低。LED 背光源的出货量可与下游终端应用
产品的出货量相对应,总体市场已趋饱和状态,市场规模比较稳定。

电视出货量方面,根据 TrendForce 的最新数据,2017 年全球品牌液晶电
视出货量 2.10 亿台,2018 年出货量预计 2.18 亿台,增长 3.90%。OLED 技术
在大屏显示领域的渗透率还较低,2017 年,OLED 电视全球出货量仅 150.00 万
台,不到液晶显示电视出货量的 1.00%。根据 Trendforce 下属面板行业研究部
Witsview 统计数据,2018 年全球品牌电视出货量为 2.19 亿台,其中 LCD 显示
电视占比 97.4%,OLED 及 QLED 显示电视的渗透率分别为 1.2%及 1.4%。

电脑显示器出货量方面,根据 IDC 数据显示,全球电脑显示器(包括台式
电脑及可携带式笔记本电脑)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出货量分别为 2.60 亿
台,2.60 亿台,2.59 亿台。

背光源行业发展初期,行业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和日本、韩国,主要企
业有中国台湾的瑞仪光电和中强光电、日本欧姆龙集团、日本美蓓亚集团、韩国
e-LITECOM 公司等。近年来,随着技术的逐渐发展以及韩国、日本等厂商的产
能转移,我国大陆本土企业发展较快,本土厂商中小企业较多,行业呈现梯队分
化效应,且集中度日渐提高。

未来行业发展趋势将进一步凸显集中化和头部效应。一方面,集中化的提高
是通过产业链传导而上的。由于平板显示的下游厂商市场份额相对集中,这些客
户通常为国内外知名终端设备制造商如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与
这类客户形成合作关系一般需经过产品认证及供应商认证两个复杂过程,涉及到
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管理等多个环节,认证周期较长。上述客户在现有供
应体系运作良好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轻易增加或改变其供应商的结构。根据 IDC
数据,全球市场中除前五大手机生产商以外的其他厂商的份额已经连续三年下
降,份额向头部厂商尤其是国产厂商集中,并且,终端厂商的持续集中会通过稳
定的供应结构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另一方面,由于单一批次的终端产品需要在质
量和规格上保持一致,因而面板厂商在获取订单的过程中存在马太效应,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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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高、供货速度快的头部厂商将一次性获取规模数额较大的订单。

(2)触摸屏市场概况及市场前景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在全球的普及,以及
车载电子控制系统、电子查询系统等多种触摸屏终端的推广使用,全球触摸屏产
品和技术发展突飞猛进,产业规模不断提升。根据 IHS 的研究数据,触摸屏在
手机面板中的渗透率从 2009 年的 26%迅速增长到了 2012 年的 65%,2013 年
达到 77%,随着智能手机的进一步普及和发展,触摸屏目前在手机面板中的渗
透率已接近 100%,可以说基本上每一台智能手机都搭载触摸功能,触摸屏市场
规模与终端手机市场规模相对应,而车载显示、工业控制显示等专显类终端设备
出货量和触摸屏应用比例也在持续增加,也为触摸屏市场发展带来新动力。

从产品应用技术层面来看,触摸屏市场正面临巨大变化,内嵌式电容触摸屏
凭借其显著的技术和成本优势,正不断挤占传统外挂式电容触摸屏市场。国际方
面,苹果和三星两大品牌内嵌式触控手机的出货量持续增长。国内方面,华为、
小米、OPPO 和 vivo 等国产智能手机厂商在中高端机型上也加大了内嵌式电容
触摸屏的应用。IHS 研究数据显示,自 2016 年内嵌式电容触摸屏在手机中的占
有率已超过 50%成为市场主流。随着消费者对手机触控性能要求的提高,In-Cell、
On-Cell 等内嵌式触控技术在手机中的应用渗透率将进一步上升,进一步带动触
控屏中的 On-Cell 的 ITO 镀膜和 In-cell 抗干扰高阻膜加工需求。

(三)市场供求和行业利润变动情况

公司所处细分领域主要属于平板显示器件的生产及加工,本行业的利润水平
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人员工资等成本因素及产品价格的影响。一方面,上游原材
料价格的波动,以及劳动力工资水平的不断上涨会影响企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
随着我国平板显示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和技术的不断成熟,将有更多的国内企业进
入本行业,从而加剧本行业的市场竞争。总体来说,虽然行业利润水平随着行业
成熟度的提高和竞争的加剧整体会呈现下降的趋势,但行业内企业却表现出不同
的赢利能力。由于技术、生产能力、产品良率、自动化水平及流程管理方面的差
异,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具体表现在:拥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流
程、先进的技术装备、较强的创新研发及生产能力、较高的产品良率且能提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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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精细科学的企业,能够获得下游厂商的认同并建立稳固的
合作关系,从而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利润水平;而生产工艺不够精细、
产品质量和良率均较低的企业在不具备上述优势的情况下,当企业生产成本和运
营成本大幅度提高时,只能勉强经营,甚至亏损。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增长、消费结构升级促使下游消费需求增长

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随着居民消费
结构的升级,消费类电子产品将不仅仅满足人们基本使用层面的需要,而是更多
地满足人们追求时尚、彰显个性等精神层面的需要。新的消费需求为我国消费类
电子产品提供了新的增长点,进而带动上游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制造行业的快速发
展。

(2)国内终端市场增长和显示面板投资加码为本行业提供广阔市场空间

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在中国拥有庞大的市场,其供应链正逐
步实现本土化。中国巨大终端设备市场激发了各大平板显示厂商在国内的战略布
局,各大平板显示厂商纷纷大举投资建厂。虽然面板传统强国还有技术上的优势,
但是随着我国政府的大力扶持以及国内企业研发不断取得突破,我国面板产业链
整合能力将持续提升,产能不断扩大。2018 年液晶显示面板方面,大尺寸领域
产能增加较多,京东方全球首条最高世代线合肥 10.5 代 TFT-LCD 生产线实现量
产;中电熊猫咸阳 8.6 代、中电成都氧化物 8.6 代 TFT-LCD、华星光电 11 代线
等相继点亮投产,进一步提升我国新型平板显示产业的市场规模和竞争能力。目
前,我国主要中小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厂商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中国主要中小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厂商分布情况(6 代线以内)

序号 厂商 产地 代数
成都 4.5 代线
北京 5 代线
1 京东方
鄂尔多斯 5.5 代线
合肥 6 代线
上海 4.5 代线、5 代线
2 天马
成都 4.5 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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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厂商 产地 代数
武汉 4.5 代线
厦门 5.5 代线、6 代线
惠州 4.5 代线
3 信利 汕尾 5 代线
四川眉山 5 代线
4 华星光电 武汉 6 代线
5 深超光电 深圳 5 代线
6 福建华佳彩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莆田 6 代线
7 友达光电(昆山)有限公司 昆山 6 代线
注:根据上市公司公开信息、各企业网站整理

综上所述,我国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将带动上游平板显
示厂商的投资及显示面板的出货量,进而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提供更为广阔
的市场空间。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作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智能
终端产品,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针对新型显示器件、智能终端等颁布了一系列
扶持政策。一方面,政府通过租金、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产业投资,鼓励行业内
本土企业扩建厂房,提升产能供给,形成规模效应;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国内新
型平板显示器件厂商、平板显示厂商和终端应用设备厂商打通上下游供应链,为
实现产业链的有机整合和共赢提供有利支持。

(4)部分原材料供应的国产化将提升本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随着平板显示产业逐渐向国内转移,国内相关厂商引入了先进原材料研制技
术和研发人才,为原材料供应的本土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目前,我国本土原材
料供应商在 LED 灯、胶框料、棱镜片、ITO 靶材、触控 IC、强化玻璃等原材料
的供应上已经初具规模,同时国内平板显示厂商通过技术突破大力促进上游国产
原材料的使用,这将进一步降低上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和对原材料的进口依赖,在
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本行业抵御原材料供应不稳定风险的能力。

(5)新技术和新兴应用领域为本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随着曲面液晶屏、无边框手机及 OLED 等新型平板显示技术的发展,以及
智能穿戴设备、车载显示和工控医疗设备等创新型电子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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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迎来新的增长点。根据群智咨询(Sigmaintell)调查
数据显示,2017 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出货总量约 1.5 亿片(不包含后装),同比
增长约 12%,2018 年全球车载显示面板出货总量约 1.6 亿片(不包含后装),同
比增长约 6%,国内新能源汽车及智能汽车的快速增长将成为车载显示屏需求成
长的主要推动力。新技术应用和新兴应用领域的发展,增大了市场对平板显示的
需求,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出货量也将会随着下
游市场规模的扩大而提升。

2、不利因素

(1)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快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技术始终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已形成现有技术不断改
进、新技术不断涌现的格局。由于各种解决方案的比较优势是动态变化的,随着
下游客户对产品个性化、技术性能差异化的需求日益增长,一旦出现性能更强、
成本更低、生产过程更高效的替代解决方案,或某个解决方案突破了原来的性能
指标,现有技术方案就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为应对这一风险,新型平板显示器
件厂商需要具备较快的市场反应能力、快速研发能力以及产线柔性生产能力,才
能不断适应行业的发展。

(2)原材料及核心设备主要依赖进口制约本行业发展

近年来,全球 LED 背光源和触摸屏产能逐渐从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向中
国大陆转移,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国内上游原材料企业的供应能力,以推动国内产
业链的发展与完善。但本行业部分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的原材料仍有很大部分
依赖进口,我国部分原材料关键技术尚未实现突破,成为制约我国新型平板显示
器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此外,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性能及精度
要求高,关键设备主要依赖进口,亦对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快速发展造成不利影
响。

(五)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1、工艺技术壁垒

本行业具有技术密集、跨学科研究的特点。产品的研发和设计,需要模具设
计、机械设计、光学、材料、自动化、电子、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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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等学科的高度集成;产品的生产、设计与精
密切割技术、精密光电薄膜镀膜技术、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性紧密相关。
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的厂商,才能不断地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良率,从而满足客户
需求。

作为高度定制化产品,每一款产品的生命周期较短,生产商必须有足够快的
良率爬坡速度,在量产后一个月内就能够迅速将良率提高到一定水平才能形成经
济效益,而快速提升良率需要厂商熟练掌握各种技术,因此该行业具备较高的技
术壁垒。

2、客户壁垒

本行业下游主要以平板显示制造商为主,市场份额相对集中。与这类客户形
成合作关系一般需经过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生产管理等多个环节的严格认证,
且认证周期较长。其次,本行业与下游客户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还需经过包
括质量、技术、服务等在内的长期、多轮的综合考核,一些不具备技术领先与量
产规模的企业将难以通过考核。此外,下游客户在现有供应体系运作良好的情况
下一般与供应商长期合作。综上所述,本行业中的新进入者将面临客户开拓的壁
垒。

3、资金规模壁垒

LED 背光源与电容式触摸屏均系精度较高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所需生产
核心设备大都依赖日本、韩国进口,设备所需投入资金高。其次,本行业对生产
环境的要求较高,LED 背光源需要在千级或更高洁净要求的无尘车间组装贴合,
否则,尘埃的粘附将影响到背光源的发光品质;电容式触摸屏的精加工对生产环
境的要求则更高,其多数工艺流程需在千级或更高洁净要求的无尘车间进行,而
普通无尘车间单位造价较高,因此该行业生产车间的建设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此外,本行业下游客户订单规模较大,且应收账款账期较长,这对供应商的现金
流是较大考验。因此,本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规模壁垒。

4、人才壁垒

本行业涉及的学科多,人才密集是本行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无论是在研发、
生产,还是在管理方面,都需要具备跨学科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新型平板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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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行业技术更迭较快,研发人员不仅需要全面掌握现有的技术,还需具有前瞻性
的技术意识,能洞悉行业技术发展的潜在方向;本行业的产品工序复杂、精细度
高、更新换代快,因此在生产关键环节工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工艺技能水平;为保
证产品品质和降低材料损耗,需要经验丰富的现场管理人才。因此,本行业具有
较高的人才壁垒。

5、管理壁垒

本行业所属企业具有规模化生产程度高、自动化设备投资大、固定成本高、
产线多、产能大等特点。如何调配和管理生产设备、提高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生
产良率,充分释放产能,成为考验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制造企业综合运营能力的重
要指标。这要求企业不但要具有领先的研发与技术实力,还必须拥有先进的管理
水平和稳定质量控制等软实力,最大化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新型平板显
示器件制造企业的规模基本上决定了企业的竞争实力,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管理
经验和能力制约着企业的规模发展,本行业存在管理壁垒。

(六)行业技术特点与趋势

1、行业技术特点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平板显示器的关键器件,其行业具有以下主
要技术特点:

(1)高度定制化及快速响应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是高度定制化的器件,LED 背光源需根据下游
终端产品的内部设计空间、液晶显示屏尺寸大小、设定的 LED 灯数量、发光亮
度强弱、机械性能等指标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电容式触摸屏需根据终端产品的规
格、芯片方案和触控层线路等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由于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较快,
新产品推出后需要快速抢占市场,这对上游供应链厂商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
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2)产品精密度高,生产环境高度洁净

LED 背光源产品需具备尺寸精度高、发光品位佳、亮色度均匀等性能。其
关键部件导光板对背光的亮度、发光品位等起关键作用,模具设计及加工精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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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高,以保证注塑生产的稳定和注塑产品的品质。内嵌式电容触摸屏具有厚度薄、
重量轻、透光率高等特点,要求其具备高精准度、高灵敏度和高信噪比等特性。
触控层包括驱动电极和感应电极,电极材料 ITO 膜层厚度波动要求控制在 10 纳
米以内,电极线路宽度要求在 10 微米以下,不同工序之间位置精度要求在 5 微
米以内。为避免生产过程中灰尘对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品质造成不良影
响,主要生产车间需达到千级或更高洁净要求的等级,关键工序需要在百级无尘
车间生产。

(3)多学科技术综合运用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主要涉及到模具设计、机械设计、光学、材料、自动化、
电子、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科学、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等
学科,多学科技术综合运用才能完成背光源和触摸屏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

2、行业发展趋势

(1)LED 背光源

下游行业应用的需求变化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本行业的发展导向,因此 LED
背光源行业在下游不同领域的应用具有以下发展趋势:

①轻薄、高亮度、超窄边框、高色域、护眼健康、节能

此趋势主要针对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液晶电视等消费
类电子终端领域。随着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快速更新,消费者在便携、续航时长、
显示效果、健康等方面需求越来越强烈,LED 背光源厂商必须不断提高技术水
平,才能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不断提升的需求。

②高可靠性、高寿命、节能

此趋势主要针对车载、工控医疗类等专业显示终端领域。车载、工控医疗类
产品涉及到行驶安全和设备操作安全,对产品性能品质要求苛刻。LED 背光源
作为平板显示的关键器件,必须能在极端环境下正常工作,同时又要满足专业显
示设备使用年限较长的需求。

此外,随着柔性液晶显示技术的不断成熟,将对背光源行业发展格局产生较
大影响,能够生产曲面柔性 LED 背光源的企业将会获得更多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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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容式触摸屏

近年来,触摸屏行业的技术更迭速度较快,主要呈现如下趋势:

①触控与显示集成一体化

随着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普及,终端厂家为提升产品的
竞争力,对产品的外观、结构和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外挂式电容触摸屏由于厚度、
成本、性能等方面难以满足需求,触控与显示集成一体化的内嵌式电容触摸屏已
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

②柔性显示和触控

柔性显示主要是基于 AMOLED 技术,通过选用柔性材料作为基板来达到弯
曲效果,如单边弧度、双边弧度和四边弧度。柔性显示和触控带来多样化的外观
和结构设计,以及炫酷的外观显示效果,同时又叠加了 AMOLED 具有的广视角、
高色域、轻薄、高对比度和响应速度快的特点。

3、手机、电脑等终端市场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

(1)手机终端市场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

智能手机,是指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独立的运行空间,可以由用户自行安
装软件、游戏、导航等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程序,并可以通过移动通讯网络来实
现无线网络接入的手机类型的总称,其主要使用中小尺寸面板作为显示屏,是目
前全球手机的主要类型。智能手机属于消费电子行业,消费电子行业具有一定周
期性,经济周期和技术升级等因素均能对智能手机市场景气度造成影响。智能手
机行业发展趋势如下:

① 技术提升会催生新的功能和卖点,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

智能手机直接面对消费者,需要不断推陈出新、提升性能,以迎合广大消费
者的偏好,因此,各智能手机企业会不断对技术加以提升,或对产品加以创新,
以形成新的卖点,满足客户需求。

近年来,各大智能手机厂商都在不断强化自身的性能和卖点,如苹果的 IOS
操作系统和芯片;三星的 OLED 显示屏;华为的人工智能(AI)芯片和相机镜
头;OPPO 的快充和美颜相机;VIVO 的音乐系统;小米的性价比等。这些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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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的推出会刺激同行跟进或采取新的创新加以抗衡,从而从整体上提升智能手机
市场的技术水平。

持续的技术投入,使智能手机技术不断完善,以目前主流的 LCD 显示屏技
术为例,具备高分辨率、高反应速度、高亮度等优点的 LTPS-LCD 面板正日益
获得市场认可,2016-2018 年,在整体智能手机销量下降的情况下,LTPS 手机
面板的出货量却持续上升。

单位:亿片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LTPS-LCD 手机面板出货量 6.48 6.18 5.12
数据来源:IHS、显示网。2019 年数据尚未对外披露。

② 5G、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将促进智能手机的技术升级、扩大需求

5G 技术较 4G 传输速度更快,延迟时间更短(约 1 毫秒),海量数据的瞬间
传输为远距离操控提供了可能,万物互联的时代即将到来。5G 技术的普及将促
进对目前智能手机存量市场的升级换代,扩大市场需求,从而刺激智能手机行业
新的景气周期。

③ 手机由功能机向智能机转变

近年来,手机终端市场的一大趋势系传统功能手机向智能手机的转变,根据
Gartner 数据显示,在 2013 年左右智能手机在总体手机市场占比即超过功能手
机。根据 IDC 数据统计,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14.05 亿台,全球功能
手机出货量为 4.85 亿台。由于智能机较功能机在性能方面有着质的区别,更是
迎合了消费电子智能化、联网化需求,智能机替代功能机的速度较快,但由于功
能机价格低廉,仍然存在市场需求,目前仍占手机总体市场的 25%左右,未来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功能机将进一步向智能机转变,智能机市场有望进一步提高。

④ 智能机向轻薄化、高屏占比、显示触控一体化方向发展

在智能手机显示面板外形方面,存在多个发展方向。一方面智能手机向轻薄
化方向发展,手机越做越薄;另一方面是为了提升面板可视区域面积占比而对屏
幕外形进行的各项改进,包括手机屏幕下方消除功能区,上方仅为前置摄像头留
存小部分空间,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刘海屏、水滴屏、挖孔屏等异形屏,同时,还
包括曲面屏和折叠屏等柔性显示屏技术的发展,目前常见的侧面硬性曲面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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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手机屏幕侧面的可视区域面积,而折叠屏则可以进一步放大手机的显示面
积。

⑤ 全球手机品牌集中度日益提升,国内手机品牌市场占有率提升较快

根据 IDC 公布的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数据,全球手机市场前五大集中度持
续提高,从 2017 年市场占有 60%左右提升到 2019 年的 70.60%,同期,国内
手机品牌小米、华为、OPPO,出货量保持持续增长。国产手机厂商的出货量稳
定提升带动上游国内平板显示器件厂商出货量的持续提升。而公司的产品主要应
用于上述智能手机品牌。

单位:亿台
2019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7 年 年复合增
公司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出货量 市场份额 长率
三星 2.95 21.60% 2.92 20.81% 3.18 21.68% -4.08%
苹果 1.91 13.90% 2.09 14.86% 2.16 14.73% -1.64%
华为 2.41 17.60% 2.06 14.66% 1.54 10.52% 15.58%
小米 1.26 9.20% 1.23 8.73% 0.93 6.33% 15.00%
OPP
1.14 8.30% 1.13 8.05% 1.12 7.62% 0.62%
O
其他 4.04 29.40% 4.62 32.89% 5.73 39.13% -10.24%
合计 13.71 100.00% 14.05 100.00% 14.66 100.00% -2.09%

(2)电脑等终端市场行业变化情况

电视、电脑显示器和笔记本电脑是中大尺寸平板主要应用领域,由于其一般
不作为移动互联网端口,近年来技术发展较智能手机慢,同时市场规模较为稳定。
此外,由于其属于中大尺寸,对显示屏的成本要求更高,因此,目前基本使用成
熟的 LCD 技术, OLED 显示技术渗透率较低。报告期内,其市场具体如下:

电视出货量方面,根据 Trendforce 下属面板行业研究部 Witsview 统计数据,
2018 年全球品牌电视出货量为 2.19 亿台,其中 LCD 显示电视占比 97.4%。电
脑显示器出货量方面,根据 IDC 数据显示,全球电脑显示器(包括台式电脑及
可携带式笔记本电脑)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出货量分别为 2.60 亿台,2.60
亿台,2.59 亿台,绝大多数为 LCD 显示屏。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
术的全面应用,智能终端交互式需求会越来越多,对显示屏需求将急剧扩大。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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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慧城市的广泛建立,对智能化交互的需求将持续增长,而以低成本、寿命
长、耐受性强的 LCD 屏将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本行业生产企业从上游供应商采购光学膜片、导光板原料、LED 光源、靶
材、光阻等原材料,结合其自身的研发能力以及下游平板显示厂商的需求提供定
制化的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再由下游厂商组装成显示模组销售给
终端设备厂商。

上游生产光学膜片、导光板原料、靶材、光阻等原料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
部分向国外供应商采购;同时,终端设备厂商对最终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促使
平板显示厂商对上游主要原材料及供应商的选择十分严格,导致本行业上游原材
料采购集中度也相对较高。此外,由于下游平板显示厂商市场份额相对集中,因
此本行业下游客户集中度也相对较高。

(八)行业周期性、季节性或区域性

1、周期性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直接应用于平板显示,平板显示的下游主要是
以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终端设备行业。在经济高涨时,终端消费类
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旺盛,带动平板显示需求增加,进而增加对 LED 背光源和
电容式触摸屏的需求;在经济低迷时,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
减少,从而使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需求减少。总体而言,本行业与国民
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关,行业周期性同宏观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

2、季节性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经过平板显示厂商组装之后,最终流向以消费
类电子产品为主的终端应用领域,总体而言,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
的季节性并不明显,但一季度受春节长假影响,销售量较其它季节有所回落。

3、区域性

从全球范围看,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厂商主要分布在中国大陆、中
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等亚太地区;从中国大陆来看,由于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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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工业基础配套较好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厂商为贴近终端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厂商、快速响应市场
需求,其行业区域分布也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区域性特征明显。

(九)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制造行业,主要涉及模具设计、机械设计、
光学、材料、自动化、电子、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科学、计算机技术、通
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等学科,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该行业上下游涉及的
环节众多,产业链高度分工。产业链的基本结构及公司所处环节如下图所示:




注:黄色区域为公司主营业务。

1、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LED 背光源业务的上游主要为发光二极管、柔性电路板、塑胶原料、光学
膜片等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行业,而光学膜片与塑胶原料又是背光源生产的关键
原料;电容式触摸屏加工业务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靶材、光罩、光阻、显影液、脱
膜液等原材料供应行业。目前,上述原材料主要由美国、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
和中国大陆的企业生产、供应。随着我国背光源和触摸屏产业链的发展,以及国
内庞大的市场对上游材料制造领域需求的推动,国内显示面板及其部件生产商有
逐渐向上游原材料领域拓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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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LED 背光源下游直接客户为平板显示模组厂商,下游间接客户为终端设备
厂商。LED 背光源的技术进步可提升液晶显示产品整体性能,促使液晶显示厂
商开拓更多液晶显示产品应用领域,为下游终端设备制造厂商设计新产品提供支
持,进而创造新的液晶显示市场需求。下游终端用户对屏幕显示效果的高品位需
求和终端应用产品的更新换代又为液晶显示面板行业和 LED 背光源行业提供了
不竭的创新和生产动力,为上游行业未来的研发和生产提供方向性指导。

公司电容式触摸屏加工业务主要为下游显示面板厂商提供内嵌式触控产品。
公司利用镀膜和黄光蚀刻等工艺使不带触控功能的液晶玻璃或 AMOLED 封装玻
璃形成具有触控功能的显示触控一体化面板,再经显示模组厂商组装成模组后销
售给终端设备厂商。随着用户对超薄、高性能触控显示屏幕需求的快速增长,将
进一步促进内嵌式触控技术应用比例的提升和本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行业的技术进步为下游显示模组厂
商的新产品开发提供支持,而终端应用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为本行业发展提供更
强劲的驱动力。

(十)OLED 技术发展趋势

1、平板显示技术发展历程

1968 年美国 RCA 公司的 G.Heilmeier 博士发现了液晶的动态散射,正式标
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液晶显示的时代。1972 年日本的 S.Kobayashi 第一次制成
无缺陷的 LCD 屏,日本夏普和爱普生公司迅速将其实现产业化,广泛用于计算
器、电子手表、时钟、测试设备和游戏机,开始了液晶显示器大规模生产的工业
化时代。LCD 的产业发展经历了从单色的扭曲向列型(TN-LCD)到超扭曲向列
型(STN-LCD)、从超扭曲向列型加上彩色滤光片后可显示彩色的超扭曲向列
型(CSTN-LCD)、从可显示彩色的超扭曲向列型到有源式的薄膜晶体管型
(TFT-LCD)的显示技术升级历史。

目前广泛使用的 TFT-LCD,也称为薄膜场效应晶体管液晶显示屏,和前一
代 CSTN 产品最大的不同是将被动式控制方式更改为主动式控制方式。不仅提
高了显示屏的反应速度,同时可以精确控制显示色阶,所以 TFT-LCD 液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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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色彩更真,而且可视角度大,特点是亮度好、对比度高、层次感强、颜色鲜艳,
各家液晶面板厂商对产品不断改进,慢慢发展出 IPS TFT-LCD、MVA TFT-LCD
及 LTPS TFT-LCD。目前随着 TFT-LCD 产品的普及和成熟,通常用 LCD 指
TFT-LCD。TFT-LCD 在移动终端上的技术迭代主要体现在显示分辨率、接口方
式、亮度和色度、触控等性能的更新优化上,分辨率已经发展到最新的 4K 和 8K,
接口方式从最初的 CPU BUS 已经发展到了 MIPI 和 EDP 接口(EDP 接口速率
达到了 8.1G/lane),亮度和色度的优化发展到采用 Gamma 自动调节,触控传
感器的嵌入位置也为了满足高端智能手机超薄化的设计要求经历了 OGS、
On-cell、In-cell 的不断优化。

LCD 技术的不断更新有效地延长了其技术生命周期和在平板显示行业的地
位。五十年来,液晶显示产业已经投入了数千亿美元,形成了庞大且完善的上中
下游产业链。上游材料和设备产业,从玻璃基板、液晶材料、偏光片、彩膜、掩
模版、背光源、光学膜、驱动 IC 等到各种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和输运设备都已
十分齐全和成熟。下游产品以手机、电脑和电视为代表的各种显示产品得到广泛
应用,新产品不断出现。强大的产业链也是液晶显示和其他新型显示竞争的一个
重要优势。

OLED 技术由美国柯达公司的邓青云博士于 1979 年发现,因其具有自发
光、高对比度、宽视角、低功耗、响应速度快、可实现柔性显示等优点,自发现
以来一直被视为新一代显示技术,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目前 OLED 上游产业供应权基本掌握在海外厂商手中:设备制造领域,日
本厂商 Canon Tokki 和爱发科(Ulvac)在蒸镀等关键设备领域绝对领先,国内
还没有面向产业化的成套 OLED 生产设备制造厂商;OLED 发光材料领域,日
本、美国以及韩国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在中游领域,全球量产的 OLED 显示
面板主要来自于三星显示、LGD 两家韩国企业,其中三星显示是全球最大的中
小型 OLED 面板生产商,LGD 主攻大尺寸 OLED 并逐步加码中小尺寸 OLED。
我国大型面板厂商京东方、天马、信利、维信诺等也持续积极布局 OLED 产线,
但是产量距离三星显示、LGD 仍然有一段距离。根据 Cinno Research 的数据,
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 AMOLED 面板出货份额中,三星显示占比超过 90%,呈
现一家独大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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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 TFT-LCD 产品,OLED 使用了完全不同的显示原理,可以做到极大
的对比度和更高的色彩饱和度,但因其目前成本较高的原因,暂时无法完全渗透
中低端手机领域,仅在高端、旗舰手机机型中得到使用。同时,由于 OLED 系
有机材料,其使用寿命较短且耐受性较差,长时间同一画面显示容易引起烧屏,
长时间高温或者阳光照射也会大幅降低其使用寿命和使用性能,这些缺陷限制了
OLED 在电视、笔记本电脑、工业控制、户外显示等领域的应用。

2、市场销售数据

由于缺乏按显示屏类型分类的智能手机出货量数据,现以 OLED 和 LCD 的
手机面板出货量为参照,以分析两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增长率情况。

① 产销量

根据 DSCC 的数据统计,2016 年至 2018 年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OLED 手机面板 4.76 亿 4.04 亿 3.80 亿
LCD 手机面板 12.07 亿 12.61 亿 12.11 亿
智能手机面板总出货量 16.83 亿 16.65 亿 15.91 亿

② 市场占有率

根据 DSCC 的数据统计,2016 年至 2018 年智能手机面板市场占有率如下: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OLED 手机面板占比 28.28% 24.26% 23.88%
LCD 手机面板占比 71.71% 75.74% 76.12%

③ 增长率

报告期内,LCD 手机销量基本稳定,而 OLED 手机复合增长率为 11.9%。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报告期内,OLED 屏手机已经在智能手机市场领域
占比缓慢上升,占据了约 28%的市场份额。而 LCD 屏手机占据 70%以上的市场
份额,仍为市场主流产品。

3、OLED 与 LCD 是两种各具优势的显示技术,两者不是迭代关系

在智能手机领域,OLED 屏手机对比 LCD 屏手机最主要的优势在于可折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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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可折叠 OLED 尚未量产,已量产的硬屏 AMOLED 相对高端 LCD 功能
差异不大。这种情况与智能机与功能机的差异完全不同(智能机在几乎所有领域
全方位超越功能机且价格合适),而 OLED 与 LCD 仅仅是屏幕的差别,于手机
不属于质的差异。

4、OLED 与液晶显示屏优劣势对比关系

名称 具体产品 产品优势 产品劣势 主要应用领域
非自发光,响应速度 移动终端,车载
技术成熟,显示效果、
液晶 不如 OLED 产品, 显示屏,可穿戴
TFT-LCD 功耗等综合性能较好,
显示 厚度略高,不可弯曲 设备,电视,工
成本低廉
折叠 业显示
生产良率低,成本较 移动终端,车载
自发光,响应速度快,
AMOLED 高,色域准确性挑战 显示屏,可穿戴
色域覆盖广,轻薄
高,使用寿命短 设备,电视
OLED
生产成本及生产工
显示 可弯曲,自发光,响应
艺要求更高,色域准 移动终端,可穿
柔性 AMOLED 速度快,色域覆盖广,
确性挑战高,使用寿 戴设备
轻薄
命短

5、OLED 与 LCD 的技术演进路线不同,下一代 LED 发光技术仍需要背光


从技术演进路线来看,LCD 液晶技术不是必然向有机自发光的 OLED 演进,
随着 LED 灯尺寸的缩小,未来 LCD 技术可能向 Mini-LED 或 Micro-LED 技术演
进,即将 LED 背光源进行薄膜化、微小化、阵列化,Micro LED 可以实现目前
各类显示技术都难以达到的超高像素密度,而寿命却比当前的 OLED 更长。因
此,Mini-LED 或 Micro-LED 也被认为是下一代的 LED 发光技术,LED 背光源
仍将长期存在。

根据天马 2018 年年报,2018 年 SID 年会展上,天马公司展出了 HDR 显示
屏,该显示屏是全球首款小尺寸 LCD 采用全新 Mini LED 技术,在提高色彩对比
度的同时实现了高动态范围显示,高度还原真实世界的色彩与亮度,该技术使得
LTPS TFT-LCD 在显示性能上能达到与 OLED 并驾齐驱的地步,达到了 LTPS
TFT-LCD 显示技术的新高峰,开创了显示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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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OLED 手机由于成本因素,主要在高端手机市场形成竞争

OLED 目前尚处于发展阶段,其上游蒸镀设备及关键材料均由国外企业所垄
断,韩国三星在中小尺寸 OLED 领域处于垄断地位。根据 Cinno Research 的数
据,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 AMOLED 面板出货份额中,三星显示占比超过 90%。




国内面板厂商京东方、天马、信利、维信诺等也持续积极布局 OLED 产线,
但是由于良率等问题,产量较小,成本居高不下,因此,目前 OLED 手机由于
成本较高,主要在高端市场对 LCD 手机形成竞争。

7、公司产品及技术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以及触摸屏加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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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能力
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天
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知
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产品通过面板厂商等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
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虽然 OLED 手机在高端市场对 LCD 手机形成了冲击,但对 LCD 手机而言,
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面临发展空间:

① 随着 5G 技术的发展与应用,LCD 的应用场景将越来越多

5G 技术较 4G 传输速度更快,延迟时间更短(约 1 毫秒),海量数据的瞬间
传输为远距离操控提供了可能,万物互联的时代即将到来。根据 5G 的技术特征,
其在智能工厂、自动驾驶、智慧城市等场景率先实现大规模应用的概率较高,从
而其容易面对封闭、温差大、高速运动或颠簸、工作时间长、高强度重复使用等
恶劣环境。OLED 属于有机材料,对环境相对敏感,材料性能更易出现衰减,使
用寿命较短。与之相对,LCD 技术成熟,具有更高的可靠性、稳定性和更长的
使用寿命,对特殊环境适应性更强,如 LCD 的工作温度范围更广,更适合上述
5G 的应用环境。

同时,由于 5G 技术的要求,5G 手机对芯片、传感器等器件的要求更高,
需求数量也更多,因而对手机整体的成本压力更大。在此情形下,具备成本优势
的 LCD 屏幕将更适合 5G 手机的需求。

② 随着一带一路、扶贫攻坚战和西部大开发等战略的推进,全球和我国欠
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将促进消费升级,为具备价格优势的 LCD 智能手机提供持
续的市场增量

一带一路沿线的非洲、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目前的消费能力较低,但人
口众多,潜在消费能力较大。根据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近
年来上述地区的功能机保有量在逐年下降,而智能机保有量在逐年上升。根据其
招股书数据,2016-2019 年上半年,其智能机平均单价区间为 405.86-454.38 元,
这样的价格区间,几乎只能成为 LCD 屏的市场。同理,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深
入和中西部地区的开发,落后地区的群众收入提升,将面临持续的消费升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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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将为具备价格优势的 LCD 屏手机提供市场空间。

8、国家产业政策:LCD 和 OLED 均为鼓励发展产业

根据 2019 年 10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第 28 类信息产业第 27 项:“薄膜场效应晶体管 LCD(TFT-LCD)、
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电子纸显示、激光显示、3D 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
件、液晶面板产业用玻璃基板、电子及信息产业用盖板玻璃等关键部件及关键材
料。”

同时,查阅该目录之限制类、淘汰类详细目录,未发现与 LCD 相关行业或
产品类别。

综上所述,OLED 与 LCD 是两种各具优势的显示技术,两者不是迭代关系,
也不是技术演进关系。两者将长期共存、LCD 的生存周期仍然较长,OLED 手
机由于成本因素,主要在高端手机市场形成竞争。目前 LCD 手机仍占据市场主
流,且随着 5G 技术的应用和欠发达地区的消费升级,LCD 手机仍具备持续的发
展空间。公司的产品及技术被替代风险较小。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格局

1、LED 背光源制造行业竞争格局

LED 背光源制造行业与下游平板显示行业联系紧密,具有产业集群和协同
效应,因此近年来平板显示行业的产业转移对 LED 背光源制造行业的竞争格局
产生较大影响。

2008 年以前,全球平板显示行业主要由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主导,相关
大型 LED 背光源厂商也集中分布在上述三地,其出货量占据全球 LED 背光源市
场的较大份额。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由于成本高企,部分日本、韩国、中国
台湾厂商暂停了液晶面板新生产线建设计划,将产能逐步转移到中国大陆生产,
相关 LED 背光源厂商出货量锐减。随着 2010 年中国平板显示行业兴起投资热
潮,国内外知名厂商纷纷在大陆建设生产线,LED 背光源产业在国内快速发展
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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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从事中小尺寸 LED 背光源的生产及销售。随着国内中小尺寸平板
显示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国内中小尺寸 LED 背光源厂商也展现出越来越强的市
场竞争力。目前与公司在产品、客户等方面重叠较多的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为先益
电子、三协精工、德仓科技、隆利科技、伟志控股、联创光电、弘汉光电、南极
光电子、山本光电、汇晨股份等,海外主要竞争对手为美蓓亚等。

2018 年日本欧姆龙关闭其苏州工厂退出 LED 背光源的竞争;根据台湾厂商
先益电子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其产量相比 2017 年已下降 22.61%。与此同时,
发行人以及可以查询到披露产量数据的隆利科技、联创光电、弘汉光电等大陆厂
商近年来产量持续增加。LED 背光源市场集中度愈发提高,并向国产厂商集中。
目前在 LED 背光源领域与公司竞争的企业在 10 家左右。

每一台搭载 LCD 显示屏的智能终端即对应一片 LED 背光源,而发行人主要
生产应用于智能手机的中小尺寸背光源,因而目标市场容量可以以终端 LCD 手
机出货量进行估测。以 2018 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中 10 亿 LCD 手机进行估测,
整体市场规模在 10 亿片左右,发行人 2018 年 LED 背光源销量为 7,711.20 万
片,约占整个智能手机背光源市场的 7.71%。除无法获取具体产销量或经营数据
的三协精工、德仓科技、南极光电子以外,先益电子(2018 年背光源产量 2,991
万片)、伟志控股(2018 年净利润 4,510.7 万港元)、弘汉光电(2018 年背光
板生产量为 5,506.03 万片)、山本光电(现已新三板摘牌,2018 年上半年营业
收入为 28,759.91 万元)、汇晨股份(2018 年营业收入 13,849.23 万元)均与
发行人经营数据有一定差距;隆利科技(2018 年产量 1.25 亿片)、美蓓亚(2018
年产量约为 1 亿片)、联创光电(2018 年产量 7,104 万片)等与发行人经营状
况较为接近,处于第一梯队。

发行人在行业中主要的竞争优势系多年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和技术积累,
主要的竞争劣势系规模和资金限制。由于 LED 背光源的生产规模效应明显,未
来行业呈现头部汇聚趋势。

2、电容式触摸屏竞争格局

全球触摸屏生产厂商主要集中于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触摸屏工艺技术的更
迭和下游需求的变化对触摸屏行业的产业格局具有较大影响。早期的电容式触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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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胜华科技、宸鸿科技是当时全球范围内主要的
触摸屏供应商;在平板显示产业以及下游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迅速发展的影
响下,我国触摸屏生产企业纷纷加大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投资力度;当前,我国
触摸屏行业竞争激烈,整体市场虽然保持成长态势,但已显现出结构性产能过剩
的局面,产业整合格局趋势明显,一些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触摸屏生产厂商已
经退出了竞争行列。在显示触控一体化技术日益发展的背景下,生产传统外挂式
电容触摸屏的企业竞争优势变弱,内嵌式电容触摸屏渗透率逐年增长。

在从外挂式结构向内嵌式结构技术跃迁的过程中,随着工艺流程的进一步细
化和增多,行业内出现了更加细化的分工,涌现出一大批光电玻璃精加工企业。
此类触摸屏行业的精加工厂商作为普通大型面板厂商的上游,运用自身对于新技
术的掌握和灵活快速的反应能力,在玻璃薄化、ITO 镀膜、In-cell 抗干扰高阻膜
等细分工序上有着独特的优势。

目前,公司主要向下游平板显示厂商提供电容式触摸屏加工服务,与公司在
产品、客户等方面重叠较多的主要对手包括长信科技、沃格光电、凯盛科技、和
鑫光电等。

无论 AMOLED 显示屏还是 LCD 显示屏终端手机,都需要搭载触控功能,
因而公司电容式触摸屏目标市场与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相挂钩。但是由于电容式
触摸屏加工厂商以大片进行加工和计量,故其出货片数不能简单与单机出货量相
对应。公司主要竞争对手 2018 年产销数据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产销情况(仅列示与发行人同类业务产销量)
年报未披露产销量具体数据,目前公司正在加紧“年产 260 万片 G5
1 长信科技
LTPS TFT 液晶面板薄化项目”建设
沃格光电 2018 年薄化产量为 297.14 万片,销量为 296.43 万片;镀
2 沃格光电 膜产量为 233.01 万片,销量为 233.77 万片。沃格光电镀膜和薄化
产量相较 2017 年分别下降 2.41%、18.71%。
凯盛科技 2018 年 TFT-LCD 玻璃减薄产量为 132.15 万片,销量为
132.07 万片;柔性镀膜产量为 64.96 万平方米,销量为 63.96 万平
3 凯盛科技
方米。玻璃减薄和柔性镀膜产量相较 2017 年分别下降 9.22%、
20.18%。
和鑫光电 2018 年触控产品产量为 142.45 万片,销量 160.69 万片,
4 和鑫光电
产量相较 2017 年下降 5.07%。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容式触摸屏业务增长较快,但目前电容式触摸屏业务规模
较小,与同行业竞争对手有一定差距。发行人利用自身在 LED 背光源领域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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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户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作为电容式触摸屏业务的切入点,通过设备改造及研
发投入,在 ITO 镀膜及高阻膜领域积累了成熟经验,随着赣州生产基地投产,
发行人电容式触摸屏加工能力得到增强,未来业绩贡献将逐步放大。

(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

1、主要 LED 背光源生产企业

(1)日本美蓓亚集团

日本美蓓亚集团创立于 1951 年,是日本第一家微型、小口径滚珠轴承专业
生产厂家,现业务范围逐步扩展至机械加工、电子设备加工领域。其平板显示业
务主要包括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平板显示屏所用背光板、胶框、导光板、柔性
线路板等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美蓓亚在 2010 年投资设立了生产 LED 背光
源的美蓓亚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美蓓亚是苹果 iPhone 液晶显示 LED 背
光源的主要供应商。

(2)先益电子(股票代码:3531.TW)

先益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979 年成立于台湾台中市,是一家中小尺寸
LED 背光模组制造厂商,其主要业务为中小尺寸 LED 背光模组、LED 封装贩售
(IR、发光二极体、PT)、模具设计制造。其背光模组产品主要用于平板、智
能手机、车载显示仪表、卫星导航、穿戴式装备、医疗用品及家用电器等领域。

(3)三协精工

三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于 2003 年在香港成立,公司主要生产高亮度白光背
光板,是一家集背光源的开发、设计,以及模具制造、注塑、冲压、流焊、模切、
组装于一体的专业厂家,产品主要出口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以及欧美。三协精
工在中国大陆拥有东莞三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鹏龙光电有限公司两家子
公司。

(4)德仓科技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2 月 25 日,是一家集研发、生产、
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注于中小尺寸背光源领域,拥有专业的技术
团队和优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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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隆利科技(股票代码:30075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于 2018 年 11 月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
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
领域,其中 95%以上的背光显示模组产品最终应用于智能手机。

(6)伟志控股(股票代码:1305.HK)

伟志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4 年,高新技术企业。作为 LED 技术行业的
先锋,研发中心拥有数百名高级研发工程师以及技术人员,先后获得约 30 项国
内外专利。目前公司系列产品包括 LED 手机背光、平板电脑、车载、LED 电视
背光,LED 室内外照明覆盖 LED 商业照明灯具、LED 工业照明和 LED 道路照
明灯具等多个产品系列。

(7)联创光电(股票代码:600363.SH)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月 30 日。公司主营业务为
光电子器件及应用产品、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光电子器件及
应用产品主要包括 LED 芯片、显示及照明用 LED 器件及组件、背光源及组件、
智能控制器及模块,广泛应用于家电智能控制、手机、平板、车载及电脑等背光
源显示、照明用 LED 灯具、军工应用等领域;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包括有线电视
电缆、移动通信用同轴电缆、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等。联创光电近年来发力 LED
背光源领域业务,形成了一定业务规模。

(8)弘汉光电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系上市公司厦门弘信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57.SZ)旗下专注显示屏背光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
的全资子公司。

(9)南极光电子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 月,是一家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公司,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
能家居、车载、工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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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山本光电

深圳市山本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2 月,2014 年 1 月 22 日于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代码为 430378.OC,2019 年 2 月 20 日终止挂牌。山本
光电专业从事 LED/CCFL 背光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11)汇晨股份

深圳市汇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2016 年 2 月 5 日于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代码为 835845.OC,汇晨股份专业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
发、生产、销售与服务。

2、主要触摸屏生产企业

(1)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4 月,并于 2010 年 5 月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公司主营平板显
示材料和电子元器件,主要产品包括导电玻璃、触控玻璃、触控模组、显示模组、
触控显示一体化全贴合、显示模组和盖板玻璃全贴合等,在电子元器件板块已形
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

(2)沃格光电(股票代码:60377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于 2018 年 4 月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平板显示光电玻璃精加工制造公司。主营业务是 FPD 光
电玻璃(主要为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即 TFT-LCD)精加工业务。产品主要
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

(3)凯盛科技(股票代码:600552)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9 月,原名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02 年 1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两大业务板块之一的电子信息
显示业务主要包含 TFT 液晶显示模组、触摸屏模组、TFT 玻璃减薄、ITO 导电
膜玻璃、柔性 ITO 导电膜、2D/2.5D/3D 手机盖板玻璃、电容式触摸屏,其产品
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终端产品。

(4)和鑫光电(股票代码:3049.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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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是台湾较早涉足液晶面板领域的公
司之一,2002 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和鑫光电初期以生产大尺寸彩色滤光
片为主,自 2011 年转型生产触控面板,是韩国三星和国内 AMOLED 面板企业
On-Cell 电容触摸屏的主要供应商。

3、同行业主要企业(包括境内企业)的名称、资产规模、销售规模、经营
状况及研发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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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资产规模 销售规模 经营状况 研发水平 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的情况
日 本
在中国大陆设有 5 家生产工厂,其中 美蓓亚苏州工厂主要从事液晶
美 蓓 /
1 / / 苏州工厂主要从事 LED 背光板等产 用背光模组的生产。其背光源
亚 集
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产量约为 1 亿片每年。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主营业务为光电元件、LED 背光模
(1)截止 2019 年 5 月 10 日,先益电 主要产品为 LED 背光模组。背
2018 年 总 资 184,337.70 组、光学模拟系统等电子零组件加工
子拥有 41 位研发人员,其平均资历为 光源模组 2018 年产能为 4,800
先 益 产 为 万新台币, 业务,用于智能手机、穿戴式装置等
2 7.1 年;(2)2018 年费用化研发投入为 万片,产量为 2,991 万片,相
电子 209,033.6 万 2018 年 税 产品;计划开发中小尺寸 LED 背光
8,329.6 万新台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比于 2017 年 3,865 万片产量下
新台币。 后净利润为 模组、工控显示板、车用显示器面板
为 4.52%. 降了 22.61%。
7,680.50 万 背光等新产品。
新台币。
主营业务为高亮度背光显示模组产 主要业务为设计高亮度背光显
三 协
3 / / 品的开发、设计,以及模具制造、注 / 示模组产品的开发、设计、生
精工
塑、冲压、流焊、模切、组装。 产。
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
德 仓 主要业务在中小尺寸 LED 背光
4 / / 新技术企业,专注于移动消费类与专 /
科技 源领域。
业显示类中小尺寸 LED 背光源领域。
2018 年 营 (1)随着公司 2018 年在创业板成功
业 收 入 为 公司主营业务为背光显示模组的研 上市,募投项目之一光学中心项目建设 主要业务在中小尺寸 LED 背光
2018 年 总 资
155,022.98
隆 利 产 为 发、生产和销售,可应用于智能手机、 将开始;(2)2018 年费用化研发投入 源领域。2018 年背光显示模组
5 万元,2018
科技 151,492.41 平板电脑、数码相机、车载显示器、 为 6,688.1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产量为 1.25 亿片,销量为 1.20
年净利润为
万元。 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 为 4.31%; 3)2018 年研发人员为 277 亿片。
16,172.40
名,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2.34%。
万元。
2018 年 总 资 2018 年 营 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的主 (1)研发中心位于惠州的生产厂房, 主要产品包括 LED 背光,其背
伟 志 产 为 业 收 入 为 要业务为制造及买卖 LED 背光及 参与多项研发活动,其包括与客户共同 光产品主要应用于车载显示
6
控股 156,754.70 225,211.90 LED 照明产品,及提供高科技电子零 开发新产品设计,改善现有产品的质 器、电视及其他工业设备显示
万港元。 万 港 元 , 部件及产品采购业务。 素、效率及功能,于项目内标准化及优 器,2018 年 LED 背光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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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资产规模 销售规模 经营状况 研发水平 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的情况
2018 年 净 化设备的生产流程及产能,在生产过程 为 84,755.6 万港元。
利 润 为 中引入及推广新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材
4,510.7 万 料的使用及评估 LED 行业的未来前景
港元 及发展趋势;(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集团持有 93 项于中国大陆注册
的专利;(3)2018 年费用化研发费用
为 7,571.9 万港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3.37%.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电子器件及应用
产品、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其中光电子器件及应用产品主
2018 年 营 要包括 LED 芯片、显示及照明用 LED
截止 2018 年末,公司拥有有效授权
业总收入为 器件及组件、背光源及组件、智能控
2018 年 总 资 专利 187 项,其中发明专利 26 项,
344,556.25 制器及模块,广泛应用于家电智能控 光电子器件及应用产品业务中
联 创 产 为 有效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59 项,有效
7 万元,2018 制、手机、平板、车载及电脑等背光 包括 LED 背光源。2018 年 LED
光电 513,382.50 授权外观专利 2 项。2018 年研发费用
年净利润为 源显示、照明用 LED 灯具、军工应 背光源产量为 7,104 万块。
万元 为 1.26 亿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
25,375.43 用等领域;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包括有
例为 3.66%。
万元。 线电视电缆、移动通信用同轴电缆、
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等,广泛应用于
通讯产品及相关设备、计算机网络、
电子消费品、电力等领域。
2018 年 度 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上市
弘汉光电专注显示屏背光模组
弘汉光电实 公司弘信电子(300657)的全资子公
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弘
现营业收入 司。弘汉光电专注显示屏背光模组的
信电子 2018 年年报披露,弘汉
弘 汉 76,197.32 研发、制造及销售。弘汉光电坚持以
8 / / 光电 2018 年背光板生产量为
光电 万元,比上 持续技术创新为客户不断创造价值,
5,506.03 万片,相比于 2017 年
年同期增长 凭借不断增强的创新能力、突出的灵
的 3,791.48 万 片 上 升 了
70.27%,实 活定制开发能力、日趋完善的交付能
45.22%。
现 净 利 润 力赢得了客户的一致信任,并逐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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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资产规模 销售规模 经营状况 研发水平 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的情况
5,474.86 万 为国内外一线液晶模组厂的战略合
元。 作伙伴。
深圳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09 年 1 月 ,注册 资本
8881.9269 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从事
LED 背光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
根据南极光电子官网显示,其为国家高
南 极 务为一体的专业公司,主要应用于智
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公
9 光 电 / / 能手机、智能家居、车载、工控等, 主要业务为 LED 背光源领域。
司拥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技工等技术
子 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人才数百名,获得国家专利多项。
业,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公
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念,现有员工
2000 余人,已经成为本行业的领先
企业之一。
2017 年 营 公司专业从事 LED/CCFL 背光源的
业 收 入 为 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
截至 2018 年
41,946.80 应用于家用电器显示板、通讯设备显 2018 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 1,354.31 万
6 月 30 日,山
山 本 万元,2018 示模块、税控系统显示屏、仪器仪表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4.71%,2017 公司专业从事 LED/CCFL 背光
10 本光电总资产
光电 年上半年营 显示屏等领域。公司拥有一批高素质 年研发费用为 2,046.39 万元,占营业 源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47,677.86 万
业 收 入 为 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为客户设计 收入比例为 4.88%。
元。
28,759.91 和提供可靠的低功耗、高亮度、平面
万元。 均匀性好的背光源产品。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 17 日,公 2018 年研发费用 969.45 万元,占营业
2018 年 营
司主要业务为 LED 背光源的研发、 收入比例为 7.00%
截至 2018 年 业 收 入
设计、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 公司现有 4 项核心授权发明专利技术:
12 月 31 日, 13,849.23
汇 晨 高端工控、车载、医疗、智能家电背 1、一种 PCB 板的 PIN 连接针压入 公司主要业务为 LED 背光源
11 汇晨股份总资 万元,2018
股份 光源,公司下游客户主要是 LCM 生 焊接方法 ZL2013104801201 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产 10,459.62 年 净 利 润
产厂商。公司主要采取同步开发、量 2、一种具有光扩散功能的一体式导光
万元。 648.80 万
身定制给厂家直销模式,直接面对下 板 ZL2015101981945
元。
游 LCM 生产厂商进行销售。 3 、 一 种 光扩 散 板 及 其制 作 方 法 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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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资产规模 销售规模 经营状况 研发水平 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的情况
2013100813854
4 、 背 光 产 品 装 灯 治 具
ZL2016104325675
(1)形成了大面积真空平面磁控溅射
技术、大型真空磁控溅射镀膜设备研制
技术、大面积多层光学薄膜制备技术、
2018 年 营 大尺寸 TFT 面板喷淋减薄技术、车载
主营业务为 ITO 导电玻璃业务、TFT
业 收 入 为 使用大尺寸一体化触控模组技术、触摸
2018 年 总 资 面板减薄业务、中大尺寸触控显示一
961,487.51 屏与显示屏全贴合技术、异形切割和
长 信 产 为 体化业务、中小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 TFT 面板减薄业务及中小尺寸
12 万元,2018 COF 封装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已获
科技 932,456.50 业务,除此之外也在发展柔性 OLED 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
年净利润为 授权且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发明专
万元。 智 能 穿 戴 业 务 和 高 端 Notebook 、
72,578.28 利 19 项,实用新型专利 99 项(2)2018
万元。 Pad 模组及其全贴合业务等新业务。
年费用化研发投入为 9,768.92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2%;(3)2018
年研发人员为 1,602 名,占公司总人数
的比例为 10.90%。
主营业务是 FPD 光电玻璃精加工业
(1)公司长期注重研发投入,成功开
2018 年 营 务,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
展 In-Cell 抗干扰高阻镀膜技术等一些
业 收 入 为 动智能终端产品,是国内平板显示
2018 年 总 资 重要研发项目,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 平板显示(FPD)光电玻璃精
69,979.74 (FPD)光电玻璃精加工行业的领先
沃 格 产 为 也为未来的发展战略储备了必要技术; 加 工 。 2018 年 薄 化 产 量 为
13 万元,2018 公司之一;坚持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国
光电 179,733.17 ( 2 ) 2018 年 费 用 化 研 发 投 入 为 297.14 万 片 , 镀 膜 产 量 为
年净利润为 内领先的 FPD 光电玻璃薄化、镀膜
万元。 2,052.1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233.01 万片。
15,804.69 等工艺技术,是国内首家拥有 In-Cell
2.93%;(3)2018 年研发人员为 140
万元。 抗干扰高阻镀膜技术的国家高新技
名,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7.87%。
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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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资产规模 销售规模 经营状况 研发水平 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的情况
(1)公司被认定为 2018 年 68 家国家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之一,是蚌埠市第一
家获此认定的企业;(2)公司还是国家
主要业务为新材料和新型显示两大 火炬计划项目产业化示范单位、国家两
板块;新材料业务主要包含蚌埠中恒 化融合贯标试点单位、高新技术企业、
2018 年 营 的电熔氧化锆、超细硅酸锆、球形石 安徽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安徽省重点电
业 收 入 为 英粉及球形氧化铝粉;安徽中创的钛 子信息企业、安徽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 部分业务涉及电容式触摸屏、
2018 年 总 资
304,821.39 酸钡、稳定锆、玻璃抛光粉等产品; 业;(3)公司主持建立了安徽省企业技 触 摸 屏 模 组 等 。 2018 年
凯 盛 产 为
14 万元,2018 新型显示业务主要包含 ITO 导电膜 术中心、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 TFT-LCD 玻 璃 减 薄 产 量 为
科技 602,074.08
年净利润为 玻璃、柔性 ITO 导电膜、2D/2.5D/3D 间、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 132.15 万片,柔性镀膜产量为
万元。
5,730.83 万 手机盖板玻璃、电容式触摸屏、TFT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智能化技术 64.96 万平方米。
元。 玻璃减薄、TFT 液晶显示模组、触摸 标准创新基地等 9 个国家和省级创新
屏模组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显示模 平台;(4)2018 年费用化研发投入为
组一体化产业链。 13,124.78 万元,资本化研发投入为
1,059.7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65%;(5)2018 年研发人员为 370
名,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7.53%。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2018 年 总 资 284,317.8 主营业务涉及触控式液晶显示
和 鑫 产 为 万新台币, 主营触控式液晶显示器之研究、开 2018 年研发费用 5,157.7 万新台币,占 器的生产制造。2018 年触控产
15
光电 1,645,025.20 2018 年 净 发、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 营业收入比例为 1.81% 品产量为 142.45 万片,销量
万新台币 利 润 为 160.69 万片。
14,129.50
万新台币。
注:以上数据均来自各企业官网或公开披露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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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竞争优势

1、雄厚的研发实力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现已建
成设备齐全的研发实验中心。公司在行业内较早引入纳米级 V-CUT 加工设备,
配置了一流的实验研发设备,能够进行光学模拟仿真、热模拟分析、模流分析等,
是国内少数能够进行纳米级加工的企业之一,极大提高了背光源的光学品位和亮
度。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信赖性实验室、品保检测实验室和模具检测分析室,可
进行 ROHS 检测、高(低)温储存或动作试验、高温高湿存储或动作试验、冷
热冲击试验、盐雾试验、振动试验等数十种检测项目,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客户对
于产品规格和性能要求的管控。

LED 背光源方面,公司在超薄型导光板全新模具结构、高亮 V-CUT 导光板、
高亮钻石撞点导光板、模流分析、光学模拟、全流程背光源自动组装等方面积累
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公司在产品超薄化、模具结构、光学处理、护眼环保等方
向进行了深入研究。公司与 OPPO、vivo 等大型终端设备厂商联合开发前沿产
品,以适应行业未来超窄边框、超薄高亮、高色域的发展趋势。

电容式触摸屏方面,公司是国内较早与主流触控芯片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和合
作的触摸屏企业之一,拥有近十年的触摸屏开发和生产经验。2015 年,公司联
合主要大型平板显示厂家共同开发和生产 Hybrid In-Cell 和 On-Cell 内嵌式电容
触摸屏。2016 年,公司自主开发的 AMOLED On-Cell 镀膜产品,能够实现自容、
单层互容和传统搭桥式互容等多种触摸功能。2017 年,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阻膜
技术开始进入规模化量产阶段。目前,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柔性 AMOLED on
cell 电容触摸屏”产品进入送样测试阶段。

经过长期积累和全体研发人员的努力,公司已获得 11 项发明专利和 86 项
实用新型专利。目前,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
名品牌智能手机上,以及比亚迪汽车、宝马汽车、现代汽车、上汽等车载面板和
大疆无人机等行业应用领域。

2、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经过在技术、产品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多年积累,公司得到了客户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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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并形成较稳定的客户资源。在平板显示厂商方面,全球液晶显示面板出货量
靠前的京东方、天马作为公司主要客户,其持续、稳定的订单为公司的经营业绩
提供了可靠保障;公司还与综合实力排名位居行业前列的华显光电、德普特、信
利、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大型面板及显示模组厂商建立
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技术解决方案、质量管控、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等方面,
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一方面为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了保障,使公司在行业内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另一方面,当公司在产业链上
发展新增业务时,凭借与各大面板厂商紧密合作的业务关系,较容易进入客户的
供应链体系。

3、全制程工序配套生产能力

一方面,中小尺寸面板的生产及加工具有定制化属性,为体现差异性,不同
的终端品牌厂商的产品、同一厂商的不同型号产品都对尺寸大小、形状、触控方
式等有着不同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终端手机制造商在铺货时具有单次规模大、
上量迅速等特性,面板厂商和上游企业在供货时也必须匹配终端的需求,这就决
定了公司的生产模式必须同时具有针对客户特定产品的设计能力以及对于客户
大规模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针对行业的高定制化、单次大规模化等需求,公司相应地发展出了自己独特
的全制程配套生产优势。所谓全制程生产,即公司根据产品的工艺设计路线及技
术要求,自主投入设备及人员完成产品核心工序,并根据客户对于产品规格、精
度、外观设计的差异化需求设计最优化的产品全制程工艺路线。一方面,对于产
品全制程的掌握使得公司能够根据各个工艺环节的生产能力合理制定生产排期,
最大化地满足多方客户的需求;另一方面,制程的全面化发展有利于公司各道生
产工序的有效衔接,提高产品整体生产效率,实现对客户的快速交付。

4、高度自动化生产能力

为了解决和降低生产对人员操作的依赖,提升产品品质,公司在自动化设备
方面投入较大的资源。公司配备了自动组装机、CCD 自动检测机、AOI 自动检
测仪等一系列业内领先的专业自动化设备,吸收日韩企业在自动化方面的优秀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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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率先在行业内实现了组装工序的全自动化生产,成为行业内推行自动化生产
的标杆企业之一。同时公司通过在自动化组装设备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对在前
段材料的生产供应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自动化升级改造,目前已在多数前段生
产工序实现自动化生产。生产的自动化减轻了人员流动因素对公司产能和产品质
量的影响,为公司稳健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继续优化各生产环节的自
动化,向无人化生产车间的目标发展。

5、优秀的质量管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高标准的管理体系,以满足客户对产品高质量的要
求。公司现已取得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引进
ERP 管理体系,并陆续推行了一系列的管理提升活动。公司于 2010 年全面推行
了六西格玛管理体系,2011 年聘请专家团队对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流程再造,
2014 年全面推行了 LTPM 精益生产活动。借助这些持续的管理提升活动,公司
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经营管理体系,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确保了公司经
营活动各方面有序、高效进行。

6、与供应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
期、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在采购过程中相较于同行业竞争企业具有一定采
购优势。一方面,上游供应商在原材料短缺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公司的订单,
保证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和生产连续。另一方面,基于大规模采购及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在采购成本上享有一定的优势。

(四)公司竞争劣势

经过十几年的迅速发展,公司已经处于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行业的
前列。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尚存在一些限制公司进一步发
展的情形:

1、资金实力不足,无法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正处在快速发展期,产能也已经达到一定规模,随着下游行
业需求的快速扩大,公司业务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以满足公
司营运需求,比如扩建厂房、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研发设备和开发新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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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公司融资渠道有限,无法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
投入需求。因此,公司需要寻求更多的融资渠道,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满足
公司未来发展的需求。

2、与国际一线厂商相比公司规模仍有差距

公司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是与国际领先的一线厂商相比,在
人才储备、生产能力、厂房面积和设备投入上仍然有较大的差距,随着全球化进
程的推进,公司如果不能继续扩大企业规模、快速提高产能水平,则可能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落后于国际竞争对手,影响市场规模的扩大。

四、公司产品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

公司生产 LED 背光源以及提供电容式触摸屏加工,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
产量、销量及产销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能(万片) 11,000.00 8,500.00 8,000.00
产量(万片) 11,835.50 7,818.38 7,548.81
LED
产能利用率(%) 107.60 91.98 94.36
背光源
销量(万片) 11,445.70 7,711.20 7,276.90
产销率(%) 96.71 98.63 96.40
产能(万片) 74.50 74.50 66.00
产量(万片) 34.85 71.66 43.92
电容式
产能利用率(%) 46.78 96.19 66.55
触摸屏
销量(万片) 36.10 71.48 42.95
产销率(%) 103.60 99.74 97.77
注:1、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从外挂式结构向内嵌式结构升级,外挂式
产品逐渐不再生产,因而在此处不再单独列示,上表中电容式触摸屏产能、产量、销量数据
为 ITO 镀膜及镀高阻膜加工工序业务。
2、2019 年度电容式触摸屏产能利用率下降主要系公司电容式触摸屏部分产线向赣州宝
明搬迁。


(二)公司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LED 背光源 173,287.96 95.13 118,298.57 86.78 105,598.65 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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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式触摸屏 8,864.65 4.87 18,016.60 13.22 7,065.81 6.27
合计 182,152.61 100.00 136,315.17 100.00 112,664.46 100.00

(三)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天马 61,295.32 33.36
2 TCL 集团 54,396.31 29.61
2019 年 3 京东方 41,640.50 22.66
度 4 深超光电 13,377.85 7.28
5 东山精密 8,954.14 4.87
合 计 179,664.12 97.78
1 天马 67,426.76 48.95
2 京东方 30,533.53 22.16
2018 3 德普特 11,917.73 8.65
年度 4 信利 9,260.12 6.72
5 东山精密 7,876.60 5.72
合计 127,014.74 92.20
1 天马 42,022.57 36.81
2 京东方 41,354.66 36.22
2017 3 信利 23,509.96 20.59
年度 4 深超光电 2,465.69 2.16
5 中华映管 1,189.81 1.04
合计 110,542.69 96.82
注:TCL 集团包括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华显光
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京东方包括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
有限责任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重
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信利包括信利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和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天马包括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
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和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等。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对 前 五 大 客 户 的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10,542.69 万 元 、
127,014.74 万元和 179,664.12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82%、
92.20%和 97.78%,占比较高。公司下游客户为京东方、天马、TCL 集团、信
利等平板显示企业,其平板显示屏主要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 等各大
智能手机终端,下游及终端产品应用领域集中度较高,因此,公司相对较高的客
户集中度亦符合下游及终端产品应用领域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有重
大不确定性的客户重大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同业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
益安排。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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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天马

①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3 年 11 月 8 日
注册资本 204,812.305 万元人民币
信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代理销售、代理采购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不含
限制项目);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自有物业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
主营业务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从事显示器件及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
供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普通货运
2018 年末员工总数 40,513 人,2018 年末总资产 600.37 亿元,2018 年实
经营规模
现净利润 9.84 亿元
该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码为 000050.SZ),根据其 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披露,其前五大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9.02%;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24%;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8.76%;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8.40%;湖北省科
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1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中
央国资监管机构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天马是一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的创新型科技
企业,主要经营液晶显示器(LCD)及液晶显示模块(LCM)。该公司聚焦于移
动终端消费类显示市场和车载、医疗、工控等专业类显示市场,这两大类产
行业地位
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医疗显示、工业仪表、智能
穿戴和智能家居等众多领域。该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液晶显示器及模块制
造商之一

②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628,000.00 万元人民币
从事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
主营业务
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总投资 166 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 122 万平方米
股权结构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武汉天马拥有一条 G4.5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液晶显示器)
生产线及彩色滤光膜(CF)生产线,目标市场定位于中小尺寸显示市场,
行业地位 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消费类、工控类显示屏及模块;武汉天马 G6
AMOLED 生产线已正式向品牌客户出货,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和
差异化平板电脑

③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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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3 月 3 日
注册资本 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
主营业务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
目);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
经营规模 总投资 190 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 58 万平方米
股权结构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厦门天马拥有国内第一条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
TFT-LCD 液晶显示器)生产线(G5.5)及彩色滤光膜(CF)生产线,目标
市场定位于中小尺寸显示市场,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移动终端消费类显示
行业地位
屏及模块;厦门天马 G6 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LTPS
TFT-LCD 液晶显示器)生产线及彩色滤光膜(CF)生产线在中国大陆率先
量产并实现满产满销,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和差异化平板电脑等

④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03,000.00 万元人民币
从事液晶显示器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
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的融物租赁,货物
主营业务
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经营规模 总投资 32.9 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
股权结构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00%
上海天马拥有一条 G4.5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液晶显示器)
行业地位 生产线,目标市场定位于中小尺寸显示市场,产品主要应用于车载、医疗、
工控类显示屏及模块

(2)京东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码为 000725.SZ)、
知名大型面板厂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6
家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①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6 月 9 日
注册资本 64,911.00 万美元
生产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光电传感器、基因测序传感器、分子天线传
感器、多体征传感器、安防传感器及其相关元器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研发、设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光电传感器、基因测序传
主营业务 感器、分子天线传感器、多体征传感器、安防传感器及其相关元器件;销售
自产产品;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电子显示产
品、传感器及其原材料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薄膜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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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设备租赁业务(专项许可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
股权结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82.49%,间接持股 17.51%
行业地位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②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180,400.00 万元人民币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相关产
品及其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
主营业务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显示器件相关设备租赁及转让
(除专项审批)
经营规模 -
股权结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行业地位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③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相关产
品及其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
主营业务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显示器件相关设备租赁及转让
(除专项审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0.97 亿元,净资产 121.66 亿元,2018
经营规模
年营业收入 125.01 亿元,营业利润 21.67 亿元,净利润 18.92 亿元
股权结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拥有第 10.5 代 TFT-LCD 生
行业地位
产线

④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4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35,816.014 万元人民币
生产移动显示系统用平板显示技术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服
务;开发、销售移动终端用液晶显示产品;提供咨询服务;房屋、生产设备、
主营业务 车辆出租;自营和代理设备、原材料、产成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工业
设备的研发与销售;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
股权结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行业地位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⑤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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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3 年 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922,600.00 万元人民币
研发、生产和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整机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外);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须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期限内
从事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95.27 亿元,净资产 253.48 亿元,2018
经营规模
年营业收入 182.76 亿元,营业利润 21.26 亿元,净利润 18.40 亿元
股权结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行业地位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⑥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2,200,000.00 万人民币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显示器件及组件、其他电子元件,以及相关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咨询;物业管理(凭相关
主营业务
资质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
股权结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行业地位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子公司之一

(3)德普特

公司名称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33,000.00 万元人民币
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包括触摸屏、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触摸液晶
显示屏、家用电器、电子原材料;移动通信产品及模块;可穿戴式电子产品、
智能家居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产品等)及相关零配件;提供上述产品的
售后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涉限涉证及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除外,涉及
主营业务 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提供上述产品及相关
零配件(含其它企业委托的同类产品)的检测及维修服务;设立研发机构,
研究和开发自产产品及相关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总出货量 66KK,总出口额达 10.57 亿美元。其中高端机型占 69%,
经营规模
主要手机客户为华为、小米、OPPO、中兴、努比亚等国内大品牌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长信科技)持股 51.70%,深圳市德普特电
股权结构
子有限公司持股 48.30%
东莞德普特是上市公司长信科技(股票代码:300088.SZ)控制的公司,拥
有异型切割以及异型偏贴技术、全自动 COG 及 COF 帮定技术、全自动窄
行业地位
边框点胶技术、异型及曲面贴合技术、AOI 自动检测系统等相关工艺制程能
力。德普特目前产品以 FHD,QHD 等高端机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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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利

①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6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长期从事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触控器件、微型摄像模组等光电子器件产品。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汽车、工业控制
设备、医疗设备、智能家居与安防监控等其他领域
2018 年末信利光电共有员工 14,719 人,总资产 1,081,089.00 万元,2018
经营规模
年度实现净利润 38,811.11 万元
信利光电系香港上市公司信利国际(0732.HK)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伟
股权结构 华,合计控制信利光电 85.61%的股份;直接控股股东为信利工业(汕尾)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0.00%
行业地位 国内领先的触控设备和微型摄像模组制造商

②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0 年 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49,830.00 万美元
生产经营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器、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
器及(OLED)显示模块等半导体产品,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产品(智能
主营业务
电子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及核心部件等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规模 -
信利半导体系香港上市公司信利国际(0732.HK)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权结构 为 林 伟 华 ; 直 接 控 股 股 东 为 香 港 企 业 信 利 半 導 體 有 限 公 司 ( TRULY
SEMICONDUCTORS LIMITED),持股比例为 100%
行业地位 -

(5)东山精密

公司名称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60,657.25 万元人民币
为客户提供精密钣金件和精密铸件的制造与服务,已形成了产品结构研发、
精密钣金制造、精密铸件制造、表面处理、精密组装、及时配送等在内的完
整精密金属制造服务体系。通过了通讯设备制造商爱立信、朗讯、波尔威、
主营业务
安德鲁、安弗施,精密机床制造商沙迪克、阿奇夏米尔,核能设备制造商阿
海珐,金融设备制造商 NCR 等客户严格的认证考核,并与其建立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为其全球分支机构提供可靠的产品和专业服务
根据其 2019 年一季度报数据,东山精密共有员工 20,475 人,总资产
经营规模 2,893,161.33 万元。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51,130.41 万元,2019 年一季度
实现净利润 9,667.80 万元
东山精密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84.SZ),根据其 2019 年一季
股权结构 报数据,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括:袁永峰持股 15.88%,袁永刚
持股 15.28%,袁富根持股 5.55%,苏州市尧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05%
行业地位 中国最大的专业从事精密钣金结构件工艺设计、制造服务企业,全球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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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天线精密钣金零部件提供商

(6)深超光电

公司名称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76,900.00 万美元
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和元器件专用材料的开发、
生产销售,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
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
主营业务
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所有经营范围不含汽车电
子装置制造与研发等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涉及备案许可
资质的需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
经营规模 -
股权结构 CTC Technology Holding Limited 持股 100.00%
富士康集团旗下公司,致力于笔记本电脑、PC 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机等产品
行业地位
的 A-Silicon /Poly-Silicon TFT-LCD 显示面板的研发及制造

(7)中华映管

公司名称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71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4,500,000.00 万元新台币
中华映管为台湾之专业显示器元件制造厂商,以卓越的技术及具备对应多元
产品线为竞争优势,主要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平面显示器面板及彩色/
单色映管(CRT)。2012 年度已处分映管(CRT)相关业务,以薄膜电晶体
主营业务
液晶显示器(TFT-LCD)相关产品为主,并自 2011 年开始逐步收敛电脑显
示器面板、笔记型电脑用面板之产品,专注于中小尺寸显示器面板以及触控
面板占整体营收近 100.00%
员工总数全球约 9,500 人,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中华映管总资产为
经营规模
13,270,483.60 万元新台币,2018 年前三季度亏损 603,695.20 万元新台币
台湾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475.TW),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华
映管主要股东有: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8.56%,中华电子投资股份有限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9.04%,志生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19%,绿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1.46%,张荣章持股 1.43%
中华映管公司自 1971 年创立以來,以专业显示器制造厂著称,并拥有 40
年以上 CRT 至 TFT 的丰富显示器量产经验。2018 年 12 月中华映管发生债
行业地位 务无法清偿的情况,中华映管认为仍有改变营运模式,重建更生的可能。为
确保员工、债权人、股东的权益,中华映管董事会依相关规定决议向法院申
请中华映管重整及紧急处分
(8)TCL 集团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深交所上市公司(代码为 000100.SZ)。报告期内,
发行人与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3 家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①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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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手机、平板类液晶显示器器件及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加工、批发兼零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
主营业务
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018 年,华显光电(0334.HK)整体实现模组销量 6,048 万片,实现销
经营规模
售收入 52.8 亿元
股权结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
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港交所上市公司华显光电(0334.HK)的重
要子公司,华显光电(0334.HK)主要从事中小尺寸 TFT-LCD /OLED 显
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 年华显光电充分发挥与华星光电的协
同效应,优化产品结构,导入多家国际一线品牌客户,实现模组销量 6,048
行业地位
万片,同比增长 13.0%,实现销售收入 52.8 亿元,同比提升 52.4%。 围
绕多应用场景显示界面提供商的业务战略方向,华显光电积极开拓智能家
居及商显市场,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出搭载公司显示模组的智能家庭
产品,不断完善业务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②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876,000 万元人民币
第 6 代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LCD)/有机发光
二极管(AMOLED)显示面板、模组及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
主营业务 销售、技术服务及仓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 TCL 集团 2019 年半年报数据,武汉华星项目产能从设计产能 45K
提升至 50K/月,是全球单体产能最大的 LTPS 工厂;2019 年上半年实
经营规模 现中小尺寸出货面积 66.8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4.58 倍;出货量达到
5,779 万片,同比增长超过 3 倍;实现销售收入 70.9 亿元,同比增长
超过 4 倍。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43.04%。
TCL 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华星”)持有
股权结构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华星”)43.04%的股权,且武汉华
星关键管理人员由深圳华星派出,深圳华星能够决定其经营方针和财务政
策,并实质控制武汉华星,因而 TCL 集团将武汉华星纳入合并范围。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重要子公
司,主要经营第 6 代 LTPS(低温多晶硅)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行业地位
160 亿元,设计产能 3 万大片/月,主要生产 3”~12”、400 PPI 以上高端
智能手机或移动 PC 显示面板。
③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

曾用名 TCL 显示科技(惠州)有限公司,2017 年 4 月更名为华显光电技术
公司名称
(惠州)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4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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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3,190 万元人民币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各种显示器件及相关配套产品。产品 70%内销,30%
主营业务 外销。市场营销策划。(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华显光电(0334.HK)整体实现模组销量 6,048 万片,实现销
经营规模
售收入 52.8 亿元
股权结构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100%。
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为港交所上市公司华显光电(0334.HK)
的重要子公司,华显光电(0334.HK)主要从事中小尺寸 TFT-LCD /OLED
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 年华显光电充分发挥与华星光电的
协同效应,优化产品结构,导入多家国际一线品牌客户,实现模组销量
行业地位
6,048 万片,同比增长 13.0%,实现销售收入 52.8 亿元,同比提升 52.4%。
围绕多应用场景显示界面提供商的业务战略方向,华显光电积极开拓智能
家居及商显市场,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推出搭载公司显示模组的智能家
庭产品,不断完善业务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注:数据来自主要客户的官方网站,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定期公告

2、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和维护方式

公司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为公司销售部门主动联系下游客户、参加行业展会
及行业论坛活动、第三方推广引荐和品牌效应吸引下游客户主动联系公司等。公
司通过销售人员拓展或业务交流等途径与潜在客户接洽,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可
获得评审机会,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评审后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

客户
开始合作时间 交易背景
名称
报告期内公司为天马提
公司于 2008 年通过天马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2009
天马 供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触摸屏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京
京东 公司于 2014 年通过京东方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东方提供 LED 背光源和
方 2014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电容式触摸屏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德
德普 公司于 2016 年通过德普特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普特提供 LED 背光源产
特 2017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公司于 2006 年通过信利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200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信
信利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利提供 LED 背光源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东
东山 公司于 2017 年通过东山精密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山精密提供 LED 背光源
精密 2017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深
深超 公司于 2015 年通过深超光电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超光电提供 LED 背光源
光电 2015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中
中华 公司于 2017 年通过中华映管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并于
华映管提供电容式触摸
映管 2017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
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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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
开始合作时间 交易背景
名称
公司于 2009 年通过华显光电的合格供应商评审,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
TCL 2009 年开始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8 年通过华星光
TCL 集团提供 LED 背光
集团 电的合格供应商评审,于 2019 年上半年开始建立合作关
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


公司客户维护的方式包括定期拜访、电话联络、邮件往来、展会商谈、现场
接待等方式与客户保持沟通,了解客户未来发展规划和产品需求,在维护现有稳
定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发掘其他潜在业务机会。

3、前五大客户的具体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PCS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占比(%)
背光源 银行承兑汇票 52,696.76 14.27 28.68
天马
触摸屏 银行承兑汇票 8,598.56 167.99 4.68
背光源 银行转账 54,381.31 17.29 29.60
TCL 集团 触摸屏 / - - -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转账 15.00 - 0.01
背光源 银行转账 41,597.22 13.70 22.64
京东方 触摸屏 银行转账 22.93 360.00 0.01
2019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转账 20.34 0.75 0.01
年度 背光源 银行转账 13,221.49 14.40 7.20
深超光电
触摸屏 银行转账 156.37 54.42 0.09
银行转账/银行
背光源 8,954.14 17.44 4.87
东山精密 承兑汇票
触摸屏 / - - -
背光源 / 170,850.92 / 92.99
合计 触摸屏 / 8,777.86 / 4.78
其他业务收入 / 35.34 / 0.02
(续上表)
单位:万元、元/PCS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占比(%)
背光源 银行承兑汇票 51,664.86 16.10 37.51
天马 触摸屏 银行承兑汇票 15,711.34 277.28 11.40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 50.56 / 0.04
背光源 银行转账 30,382.57 13.05 22.05
京东方 触摸屏 银行转账 142.96 137.07 0.10
2018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转账 8.00 / 0.01
年度
背光源 银行承兑汇票 11,917.73 18.81 8.65
德普特
触摸屏 / - - -
背光源 银行承兑汇票 9,165.78 13.42 6.65
信利 触摸屏 银行承兑汇票 - - -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 94.34 / 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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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占比(%)
背光源 银行转账 7,876.60 18.49 5.72
东山精密
触摸屏 / - - -
背光源 / 111,007.54 / 80.58
合计 触摸屏 / 15,854.30 / 11.50
其他业务收入 / 152.90 / 0.12

(续上表)

单位:万元、元/PCS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结算方式 销售金额 销售单价 占比(%)
背光源 银行承兑汇票 40,980.69 14.73 35.89
天马 触摸屏 银行承兑汇票 1,037.88 333.47 0.91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 4.00 / 0.004
背光源 银行转账 39,651.60 14.90 34.73
京东方
触摸屏 银行转账 1,703.06 254.35 1.49
背光源 银行承兑汇票 23,490.20 13.43 20.58
信利 触摸屏 / - - -
2017
其他业务收入 银行承兑汇票 19.76 / 0.02
年度
背光源 银行转账 9.03 19.00 0.01
深超光电
触摸屏 银行转账 2,456.66 76.73 2.15
背光源 / - - -
中华映管
触摸屏 银行转账 1,189.81 168.70 1.04
背光源 / 104,131.52 / 91.21
合计 触摸屏 / 6,387.41 / 5.59
其他业务收入 / 23.76 / 0.02



(2)主要合同条款

客户名称 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标的:公司向客户供应的材料、器具、部件等商品,以及这些商品的零部
件(如有)
价格:供应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向买方供应产品和服务,除另有约定外,
价格包含了产品货款、服务费、包装费及运费等全部费用及税金
交付:产品应按时交付到采购订单约定的地点。买方有权更改交货日期及地点,
天马 但应于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供应商
所有权和风险(非 VMI 模式):所有权和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将在买方确认收
货后转移至买方
所有权和风险(VMI 模式):产品所有权自买方从 VMI 仓库提取该产品出库时
从供应商转移至买方
支付:买方收到发票后按采购订单约定的付款条件进行付款
合同标的:背光源或其他产品
价格:价格中包括了除增值税外的所有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标签费用、包装
费用、检验费用及其他税费和费用
京东方
交付:按照交货计划约定的交付条件完成合同产品的交付,如公司发现可能发
生延迟交货的,应至少提前 10 天向客户发出通知
支付:付款条件为到货后月结电汇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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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标的:双方间不定时约定的零件、组件、材料、物品和/或标的物
价格:供应商应按约定的货币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所有与标的物销售有关的
销售额、运费、保险、装卸费等其他费用
交付:经检验后,供应商应负责将按购买订单中规定的日期和数量向德普特电
德普特 子的仓库或其指定的其他地点交付标的物
所有权和风险:当标的物通过德普特的检验后,标的物所有权及损失或损坏的
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给德普特
支付:德普特在核对标的物正规、有效、正确的发票并确定无误后一定信用期
内付款
合同标的:本协议中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具体以双方采购订单中列明的为准
价格:货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采购单上价格为准。价格包括包装、
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
交付:乙方必须在指定的日期、指定的场所向甲方交付合同货物
所有权及风险(非 VMI 模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受时所有权及风险转
信利

所有权及风险(VMI 模式):产品的所有权自甲方从 VMI 货仓提取该产品出库
之日起转移给甲方,在此之前为乙方拥有
支付:付款方式和条件以采购订单的约定为准。凡经甲方检验合格的产品甲方
保证付款
合同标的:买方为卖方制造及提供的任何货物、服务
价格:产品价格应在订单中约定明确,没有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产品价格不
得变更。产品的价格可能包括运费、保险费、关税和模具的费用
东山精密
交付:采购订单的货物交货交付日期应严格遵循采购单中的要求,除非经双方
沟通并确认,不允许部分交付
所有权及风险:一经交付产品的所有权应转移至买方
合同标的:买方向卖方订购、卖方提供予买方之任何部件、零件、原材料、物
料等及与前述相关之服务及知识产权
价格:以订单约定为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货品价格包含与货品有关之一切
深超光电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税费、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费用
交付:卖方应依照本合同、订单或交货通知要求提供货品
所有权及风险:如双方无特别约定,则货品之风险依照订单转移
付款:付款条件为到货验收后月结电汇 90 天
合同标的:乙方同意依甲方之指示加工、制造如甲方订单所示之加工物
价格:乙方承制产品之加工费用依甲方之订单所列为准。加工费用应由甲、乙
中华映管 双方议定,如有变更自次月份起适用之
交付:乙方交货需依甲乙双方协定之地点进行,作为甲方收料之依据
付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入账之日起 60 天电汇付款
合同标的:买方向卖方订购,卖方提供予买方之产品
价格及付款:价格及付款条件依本合同约定及订单确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价格包含政府税费、运费、保险等所有费用
群创光电
交付:卖方应依照本合约、订单之要求提供货品
所有权和风险:双方无特别约定,则货品之风险依照订单所约定之交易条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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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主要合同条款
合同标的:按照本协议、订单的规定为客户准备或者提供的各种物品
价格:指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订单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金额及币种。除
双方另有约定外,价格中包括税款、运费、保险及服务费等费用
交付:公司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如客户需要
比亚迪
更改交时间、交货地点等,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书面通知公司
所有权和风险:货物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货后从公司转移至客

支付:付款方式将在相关订单中作具体规定
合同标的:货物是指甲方依据订单向乙方购买的生产液晶面板所需之背光系列
材料,具体货物品名、数量、价格等订单上已有的信息以订单上记载为准
价格: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货物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
TCL 集团 件、运输等使货物准时、完整地运抵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
(武汉华 交付及所有权转移:交货日期以订单上规定的日期为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
显) 自乙方交付货物至甲方指定接收人之日起,该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
不得擅自转卖或进行其它处分;自甲方出具收货确认单之时起货物的损毁和灭
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前货物的损毁和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付款:甲方收到货物、发票并检查合格后依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条款支付
合同标的:货物是指甲方依据订单向乙方购买的生产液晶面板所需之背光系列
材料,具体货物品名、数量、价格等订单上已有的信息以订单上记载为准
价格: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货物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
TCL 集团 件、运输等使货物准时、完整地运抵交货地点的所有费用
(武汉华 交付及所有权转移:交货日期以订单上规定的日期为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
星) 自乙方交付货物至甲方指定接收人之日起,该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
不得擅自转卖或进行其它处分;自甲方出具收货确认单之时起货物的损毁和灭
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在此之前货物的损毁和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付款:甲方收到货物、发票并检查合格后依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条款支付
合同标的:产品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购买的部品、设备、部件以及其他
商品
TCL 集团 价格:乙方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
(华显光电 交付: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人员或机构将产品交到相关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
技术(惠 地点,与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收货人办理交货手续,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
州)有限公 证和资料,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司) 所有权转移:收货确认前产品所有权由乙方保留,产品灭失与损坏风险由乙方
承担;收货确认后产品所有权及相关产品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付款:产品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办理付款手续
注: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曾用名 TCL 显示科技(惠州)有限公司,2017 年 4
月更名为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

4、主要客户与公司交易价格和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交易价格对比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为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系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
方案设计及技术应用,其定制化程度较高,不同的产品设计在尺寸大小、LED
灯数量、发光亮度强弱、机械性能、芯片方案、触控层线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公
司主要客户皆采用竞标方式选择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对主要客户的销售价格无法
取得。上述因素导致无法将主要客户与公司交易价格和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交易价
格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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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发行人各类产品价格情况,保荐机构、会计师实地走访了发行人主要客
户,并询问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与客户对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根据
客户走访的询问结果,发行人主要客户与发行人交易价格和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交
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5、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原因分析

(1)群创光电、比亚迪、中华映管、深超光电、东山精密和德普特新增或
减少的原因

群创光电减少的主要原因系 2017 年开始要求公司将货物主要运送至台南地
区,运输费用增加,同时要求由台湾地区公司对公司产品进行上线前挑选,挑选
费用增加,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成本上升,公司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减少与之合
作。

比亚迪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于 2015 年被合
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业务进行了调整,且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身
有配套背光源生产设施,双方合作逐步减少。

中华映管减少的主要原因系中华映管 2018 年因营运资金不足,有停产重整
的可能,继续交易风险较大,公司减少与之合作。

深超光电销售基本稳定,由于 2018 年东山精密、德普特销售收入增加较大,
深超光电未能进入前五大客户。

东山精密、德普特增加的原因系公司对东山精密、德普特开发的产品于 2018
年进入批量交货阶段,随之销售收入增加较大。

(2)单个客户销售占比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单个客户销售占比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度
2019 年度收 变动比例 2018 年度收入 变动比例
客户名称 收入占比
入占比(%) (%) 占比(%) (%)
(%)
天马 33.36 -15.59 48.95 12.14 36.81
京东方 22.66 0.50 22.16 -14.06 36.22
德普特 0.88 -7.77 8.65 8.62 0.03
信利 0.48 -6.24 6.72 -13.87 20.59
东山精密 4.87 -0.85 5.72 4.96 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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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2019 年度收 变动比例 2018 年度收入 变动比例
客户名称 收入占比
入占比(%) (%) 占比(%) (%)
(%)
深超光电 7.28 2.33 4.95 2.79 2.16
中华映管 0.00 -0.12 0.12 -0.92 1.04
TCL 集团 29.61 28.83 0.78 0.56 0.22
注:变动比例为绝对值。
报告期内,天马 2019 年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客户 TCL
集团 2019 年收入金额占比较大,导致天马销售收入占比较 2018 年下降。天马
2017 年至 2018 年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天马销售收入增加较快,
带动公司对天马背光源收入增加。同时,2018 年公司对天马触摸屏订单增加,
导致触摸屏收入增加 1.5 亿元,综合导致天马销售收入占比增加。
报告期内,京东方销售收入占比呈现出下降后稳定趋势。2019 年销售收入
占比较 2018 年基本持平主要系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上升的同时对京东方销售
收入上升,导致销售占比较 2018 年基本持平;2018 年公司对京东方的销售收
入下降,同时对天马的销售收入有所上升,导致京东方销售收入占比下降。
报告期内,德普特 2019 年销售收入占比较 2018 年下降,主要系德普特进
行战略调整,公司接受其订单量减少,销售收入下降;2017 年至 2018 年呈现
上升趋势,主要系德普特为公司 2017 年新开发客户,随着开发产品的批量交货,
公司对其销售收入增长。
报告期内,东山精密销售收入占比呈现波动趋势。东山精密 2017 年至 2018
年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其为公司 2017 年新开发客户,随着开发
产品的批量交货,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19 年东山精密销售占比较
2018 年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9 年新增大客户 TCL 集团,对其销售收入较高所
致。
报告期内,信利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来自信利的订单减
少的同时其他客户销售收入不断上升,导致信利销售收入占比不断下降。
报告期内,深超光电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与深超光电合
作的加深,公司来自深超光电的订单不断上升,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中华映管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与中华映管交易风
险增加,公司减少与之合作。
报告期内,TCL 集团销售收入占比呈现上升趋势,2019 年终端客户三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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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华显光电和华星光电下达的订单增长较快,公司对 TCL 集团销售收入占比上
升。

(3)分产品销售价格对比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定价机制为:根据客户
的定制化需求,综合考虑研发与设计成本、生产成本、工艺难度、产品尺寸、产
品发展战略等因素,在保证一定利润率的前提下确定报价,并根据客户订单规
模、合作关系、未来发展和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与客户招投标定价或议标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同一客户不同年度产品销售单价如下:

①LED 背光源

单位:万元、元/PCS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名称
收入 单价 收入 单价 收入 单价
天马 52,696.76 14.27 51,664.86 16.10 40,980.69 14.73
京东方 41,597.22 13.70 30,382.57 13.05 39,651.60 14.90
德普特 1,615.87 19.64 11,917.73 18.81 38.70 21.51
信利 767.69 14.09 9,165.78 13.42 23,490.20 13.43
东山精密 8,954.14 17.44 7,876.60 18.49 865.86 17.69
深超光电 13,221.49 14.40 6,231.04 16.82 9.03 19.00
TCL 集团 54,381.31 17.29 142.81 18.68 10.38 18.13
小计 173,234.48 / 117,381.39 / 105,510.00 /
背光源收
173,287.96 / 118,298.57 / 105,598.65 /
入合计
占背光源
99.97% / 99.22% / 99.92% /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背光源产品销售单价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

A、报告期内,随着终端手机、平板市场对大尺寸显示屏幕需求的增加,背

光源产品尺寸也随之上升,销售单价相应提高;

B、报告期内,随着用户对智能手机用户体验、产品性能、外形设计需求的

持续提升,背光显示模组也朝着高屏占比、异形、超薄、高亮、窄边框、高色域、
节能环保方向发展,相应背光源生产工艺日渐复杂,材料及加工成本相应上升,
促使背光源产品价格不断上涨。

报告期内,天马 2019 年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11.37%,主要系 2019 年
天马采购公司产品型号较为集中,天马对部分型号产品的采购价格进行下调,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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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天马对应销售单价较低(天马对同一型号不同等级采购数量进行阶段性降价,
采购数量对应等级越高,采购价格越低)。

报告期内,京东方 2018 年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降 12.42%,主要系 2018
年京东方采购背光源产品对应的原材料价格较低,生产成本相应较低,导致京东
方 2018 年销售单价较 2017 年存在一定幅度下降。

德普特 2018 年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降 12.55%,主要系公司 2017 年开始
与德普特进行合作,当年销售收入为 38.70 万元,销售单价不具有可比性。

东山精密 2019 年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5.68%,下降幅度较小。

深超光电 2019 年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14.39%,主要系公司 2019 年来
自深超光电的订单量上升,综合考虑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等因素对销售价格进行
下调。

TCL 集团 2019 年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7.44%,下降幅度较小。

②电容式触摸屏

单位:万元、元/PCS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客户名称
收入 单价 收入 单价 收入 单价
天马 8,598.56 167.99 15,711.34 277.28 1,037.88 333.47
京东方 22.93 360.00 142.96 137.07 1,703.06 254.35
深超光电 161.41 54.42 581.78 101.32 2,456.66 76.73
中华映管 - - 169.43 170.01 1,189.81 168.70
TCL 集团 - - 933.00 124.45 241.87 128.39


小计 8,782.90 / 17,538.51 / 6,697.09 /


触摸屏收
8,864.65 / 18,016.60 / 7,065.81 /
入合计
占触摸屏
99.08% / 97.35% / 94.78% /
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天马 2019 年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39.42%,受触摸屏市场环
境及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等因素影响,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天马 2018 年销售单
价较 2017 年下降 16.85%,主要系 2017 年天马触摸屏产品开始小批量生产,项
目合作前期公司综合考虑研发设计成本、工艺成熟度等因素进行报价,价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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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开始量产,工艺逐渐成熟,公司综合考虑规模效应、市场环境等因素,
对价格进行下调,导致 2018 年销售单价下降。

京东方 2019 年销售收入仅 22.93 万元,销售单价不具有可比性; 2018 年
销售单价较 2017 年下降 46.11%,主要系 2018 年为尾单销售,销售收入较小,
销售单价相对较低。

深超光电 2019 年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46.29%,主要受产品结构及销量
的影响,2019 年深超光电产品工序较 2018 年相比较为简单,主要为减薄工序,
且销量较小,上述原因综合导致 2019 年深超光电销售单价较 2018 年下降;2018
年销售单价较 2017 年增长 32.05%,主要系 2018 年深超光电触摸屏产品尺寸较
大,售价相对较高。

中华映管 2018 年销售单价较 2017 年增长 0.78%,波动比例较小。

不同客户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销售价格差异的原因为:公司 LED 背
光源、电容式触摸屏属于定制化产品,不同客户在尺寸大小、LED 灯数量、发
光亮度强弱、机械性能、芯片方案、触控层线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因此销售价
格存在一定差异。

6、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报告期内,天马及 TCL 集团存在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公司既向天马销售产品又向其采购原材料,主要系上述公司出于控制二级供应商
采购成本及产品质量的需求,要求公司部分与之合作项目的原材料 LED 灯从其
处采购。公司既向 TCL 集团销售产品又采购其提供的检测维修服务,主要系 TCL
集团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其公司人员对供应商提供产品进行检测,并由供应商支
付相关检测维修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与天马销售产品及采购原材料均单独签订销售和采购合同,
分别约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并对相关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分别
约定权利和义务,并独立结算。公司与 TCL 集团销售产品及采购检测维修服务
均单独签订销售合同和出入料品质检测协议,分别约定检测维修服务价格和产品
销售价格,并对相关销售和检测维修服务分别约定权利和义务,并独立结算。

综上所述,公司从天马处采购原材料同时向其销售产品业务合理,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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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 集团购买检测维修服务同时销售产品业务合理。具体情况如下:

(1)天马

①天马与公司销售、采购业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占比 采购占比
年度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 (%)
2019 背光源 52,696.76 28.68 LED 灯 8.57 0.04
年度 触摸屏 8,598.56 4.68 / / /
背光源 51,664.86 37.51 LED 灯 574.25 0.65
2018
触摸屏 15,711.34 11.40 / / /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50.56 0.04 / / /
背光源 40,980.69 35.89 LED 灯 1,263.25 1.84
2017
触摸屏 1,037.88 0.91 / / /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4.00 0.004 / / /
2016 背光源 17,111.95 21.63 LED 灯 1,231.96 2.89
年度 触摸屏 1.14 0.001 膜材卷料 32.44 0.08

②公司销售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与销售天马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年度 销售内容 天马销售单价 平均单价
2019 年度 背光源 14.27 15.55
2018 年度 背光源 16.10 14.80
2017 年度 背光源 14.73 14.38
注:平均单价已剔除天马影响

③公司采购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与采购天马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年度 采购内容 天马采购单价 平均单价
2019 年度 LED 灯 0.19 0.13
2018 年度 LED 灯 0.09 0.10
2017 年度 LED 灯 0.10 0.12
注:平均单价已剔除天马影响

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从天马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占总体采购
金额比例较小,采购金额与销售金额相比较小。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向天
马采购价格较同类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略低,2019 年采购价格较同类原材料平
均采购价格较高,主要系本期采购额较小,因生产紧急采购,相应价格较高。

(2)TCL 集团

①TCL 集团与公司销售、采购业务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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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销售占 采购 采购占比
年度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采购内容
比(%) 金额 (%)
背光源 54,381.31 29.60 检测费 17.45 0.73
2019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15.00 0.01 / / /
背光源 142.81 0.10 / / /
2018 年度
触摸屏 933.00 0.68 / / /
背光源 10.38 0.01 / / /
2017 年度
触摸屏 241.87 0.21 / / /

②公司销售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与销售 TCL 集团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年度 销售内容 销售单价 平均单价
2019 年度 背光源 17.29 14.32
2018 年度 背光源 18.68 15.34
2017 年度 背光源 18.13 14.51
注:平均单价已剔除 TCL 集团影响。
公司与 TCL 集团检测费用按人数、月度结算,与其他公司检测费用按数量、
小时等方式结算,结算方式存在差异,单位检测费用不具有可比性,因此未将公
司采购 TCL 检测费用平均价格与公司采购同类产品价格进行对比。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公司从 TCL 集团采购的检测维修服务的金额与销售
金额相比较小,销售价格与同类产品平均价格相比较高,主要系 TCL 集团采购
背光源产品对应的原材料价格较高(LED 灯为进口),生产成本较高,相应销
售价格较高。

(四)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走势

单位:元/片
产品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LED 背光源 15.14 15.34 14.51
ITO 镀膜 118.95 153.00 130.06
电容式触摸屏
高阻膜 202.33 261.29 257.06
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从外挂式结构向内嵌式结构升级,外挂式产品
逐渐不再生产,因而在此处不再单独列示其价格走势数据。

2018 年度,公司 LED 背光源单价呈上涨趋势,主要系单片尺寸逐步增大所
致,符合手机终端行业消费趋势;2019 年度,随着异形背光源技术的逐渐成熟
以及市场竞争加剧,LED 背光源单价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加工业务因客户需求不同导致产品结构差异较
大,销售价格波动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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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一)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原材料
采购额 占比(%) 采购额 占比(%) 采购额 占比(%)
膜材片材 51,720.63 40.47 28,789.13 32.68 26,761.24 39.08
膜材卷料 21,029.29 16.46 18,758.96 21.29 13,204.74 19.28
LED 灯 24,110.39 18.87 12,665.32 14.38 11,887.73 17.36
PC 料 8,480.10 6.64 5,254.73 5.97 3,388.14 4.95
石墨片 2,593.68 2.03 3,780.94 4.29 3,114.86 4.55
FPC 3,834.69 3.00 2,770.12 3.14 2,580.35 3.77
合计 111,768.77 87.46 72,019.20 81.75 60,937.05 88.98

报告期内,各类别原材料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1、膜材片材

采购单价 占膜材片材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元 采购总额的
号 性质 (万元)
/PCS) 比例(%)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生产商 1.50 38,575.74 74.58
2019
2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生产商 1.90 12,788.22 24.73
年度
合计 51,363.96 99.31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生产商 1.26 23,501.68 81.63
2018
2 纬光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2.39 3,173.67 11.02
年度
合计 26,675.35 92.65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生产商 1.32 22,851.48 85.39
2017
2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生产商 0.97 2,031.57 7.59
年度
合计 24,883.05 92.98

2、膜材卷材

占膜材卷材
序 供应商 采购单价 采购金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总额的
号 性质 (元/㎡) (万元)
比例(%)
1 杭州伸轩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21.86 3,490.15 16.60
2 苏州艾泊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5.86 2,799.22 13.31
2019 3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2.87 2,403.34 11.43
年度 4 广东东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1.73 1,835.39 8.73
5 深圳霖禾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41.60 1,034.44 4.92
合计 11,562.54 54.98
1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43.22 4,385.42 23.38
2018 2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4.46 2,060.29 10.98
年度 3 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8.34 2,042.72 10.89
4 杭州伸轩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21.50 1,677.29 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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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广州恩披特电子有限公司 贸易商 39.97 1,280.37 6.83
合计 11,446.09 61.02
1 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2.73 2,233.17 16.91
2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7.30 1,611.28 12.20
3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6.02 1,448.88 10.97
2017 4 杭州伸轩贸易有限公司 贸易商 21.45 1,372.74 10.40
年度 5 广州恩披特电子有限公司 贸易商 41.03 770.87 5.84
合计 7,436.94 56.32
5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7.40 644.63 6.76
合计 5,278.07 55.35

3、LED 灯

采购
单价 占 LED 灯采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元 购总额的比
性质 (万元)
/PCS 例(%)

SUREFIRE STEP
1 贸易商 0.18 8,220.64 34.10
DEVELOPMENT LIMITED
2019 2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09 5,567.42 23.09
年度 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09 3,936.19 16.33
4 深圳灿鼎微电子有限公司 贸易商 0.23 3,187.86 13.22
合计 20,912.11 86.73
1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10 5,823.68 45.98
2018 2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 0.09 2,827.95 22.33
年度 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12 2,485.83 19.63
合计 11,137.46 87.94
1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10 4,470.32 37.60
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10 2,119.96 17.83
2017 3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 0.14 1,742.64 14.66
年度 4 深圳日亚化学有限公司 生产商 0.44 1,268.93 10.67
5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贸易商 0.10 1,263.25 10.63
合计 10,865.11 91.40

4、PC 料

采购单价 占 PC 料采购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元 总额的比例
性质 (万元)
/KG) (%)
1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72.39 5,607.25 66.12
2019 年 2 东莞市亚仑塑料原料有限公司 生产商 24.45 1,342.02 15.83
度 3 深圳市松田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38.48 1,118.47 13.19
合计 8,067.74 95.14
1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72.25 3,898.03 74.18
2018 年
2 东莞市亚仑塑料原料有限公司 生产商 25.40 696.74 13.26

合计 4,594.77 87.44
1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贸易商 64.35 2,773.97 81.87
2017 年
2 东莞市亚仑塑料原料有限公司 生产商 24.56 344.51 10.17

合计 3,118.48 9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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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墨片

采购单价 占石墨片采
序 供应商性 采购金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元 购总额的比
号 质 (万元)
/PCS) 例(%)
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8 1,568.57 60.48
2019 年
2 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商 0.71 966.93 37.28

合计 2,535.50 97.76
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1.34 1,799.65 47.60
2018 年 2 苏州鸿凌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 1.86 868.55 22.97
度 3 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商 0.63 771.81 20.41
合计 3,440.01 90.98
1 深圳垒石热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生产商 1.45 1,418.89 45.55
2017 年 2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1.12 1,001.42 32.15
度 3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1.65 662.02 21.25
合计 3,082.33 98.96

6、FPC

采购单 占 FPC 采购
序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价(元 总额的比例
号 性质 (万元)
/PCS) (%)
1 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0 1,775.41 46.30
2019 年 2 东莞市黄江大顺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4 1,581.48 41.24
度 3 深圳市兴亚柔性电路板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1 473.62 12.35
合计 3,830.51 99.89
1 东莞市黄江大顺电子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5 1,271.79 45.91
2018 年 2 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7 923.59 33.34
度 3 深圳市兴亚柔性电路板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0 361.79 13.06
合计 2,557.17 92.31
1 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0.40 1,222.00 47.36
2017 年
2 深圳市兴亚柔性电路板有限公司 生产商 0.30 1,133.64 43.93

合计 2,355.64 91.29



(二)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占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比例(%)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38,575.74 30.19
2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12,791.81 10.01
SUREFIRE STEP DEVELOPMENT 8,220.64 6.43
3
2019 年度 LIMITED
4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5,607.25 4.39
5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567.42 4.36
合计 70,762.87 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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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采购总额的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比例(%)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23,505.73 26.68
2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823.68 6.61
3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4,385.42 4.98
2018 年度
4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3,898.03 4.42
5 纬光科技有限公司 3,173.67 3.60
合计 40,786.52 46.30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22,853.51 33.37
2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470.32 6.53
3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2,773.97 4.05
2017 年度
4 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33.17 3.26
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19.96 3.10
合计 34,450.94 50.30
注:三 M 香港有限公司包含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统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比超过 50%的情况,不
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
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1)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①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0 年 7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膜材片材、膜材卷料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经营范围 生产和进口

②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5 年 12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膜材片材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生产光学特种材料产品为主的 3M 产品,销售 3M 自产产品,提供 3M 相
关产品的维修、咨询与售后服务、技术检测、技术支持服务;从事各类
经营范围 光学材料、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生产设备的批发、进出口、
转口贸易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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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历史 2013 年 1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LED 灯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一般经营项目是:LED 芯片、光电产品、LED 芯片封装、LED 照明
灯具的研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经营范围
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LED 芯
片、光电产品、LED 芯片封装、LED 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

(3)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0 年 1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膜材卷料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电子产品、光电材料、胶带、薄膜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商业,物
经营范围 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4)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3 年 3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PC 料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塑料制品、电子产品、五金制品、模具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及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5)纬光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8 年 3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膜材片材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经营范围 光电材料、电器元器件、胶带和胶粘制品贸易

(6)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4 年 10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膜材卷料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研发、销售、技术转让:电子材料、电子辅料、电子产品、测量仪器、
包装材料、胶粘剂、罐装润滑油、硅橡胶制品、金属制品、通用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危险化
学品(不设储存)(按许可证核准定的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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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历史 2009 年 7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LED 灯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 LED、
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
经营范围
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
审批及禁止项目)

(8)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3 年 6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LED 灯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光电产品的销售、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光电设备租赁。光
电产品的生产

(9)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合作历史 2013 年 12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膜材片材、膜材卷料
结算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
增光片和扩散片的生产、销售;显示屏材料(光学薄膜)生产(仅限分公司
经营)、销售;模具、光学材料的研发、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
电设备、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销
经营范围
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SUREFIRE STEP DEVELOPMENT LIMITED

合作历史 2017 年 11 月至今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采购内容 LED 灯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

2、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 LED 灯的供应商主要包括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各供应
商采购量大小主要取决于及时供货速度和技术升级的能力,故上述三家供应商采
购量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2018 年,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额增加,
相应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额下降,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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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向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逐年减
少主要系公司产品所需膜材卷材品质和技术要求变更,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金额增
加所致。

(3)2018 年,公司向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增加主要系其代
理产品技术升级完成,采购量增加;2019 年,采购金额下降,主要系 2019 年 4
月起其将业务转移至深圳霖禾科技有限公司。

(4)2018 年,为降低采购成本及满足交期需求,公司临时从代理商纬光科
技有限公司采购部分膜材片材;

(5)2019 年,公司向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采购增加,主要系公司 2019
年开始大量使用复合膜,导致采购量增加。

(6)2019 年,公司从 SUREFIRE STEP DEVELOPMENT LIMITED 采购
增加,主要系应客户部分产品需求,采购的进口灯增加。

3、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 34,450.94 万元、40,786.52
万元和 70,762.87 万元,占同类产品对外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0.30%、46.30%
和 55.37%,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变动情况
如下:

(1)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向三 M 香港有限公司采购金额逐年增加,
2018 年采购占比略微下降,主要系 2018 年向代理商纬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增
加所致;2019 年采购占比下降,主要系向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采购增加。

(2)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向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整
体呈增长趋势, 2019 年采购占比下降,主要系本期客户对进口灯的需求增加,
导致国内 LED 灯采购量下降。

(3)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向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逐年增
加,采购占比较为稳定;2019 年采购占比略微下降,主要系部分供应商本期采
购大幅增加所致。

(4)其他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和占比变动情况详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1-1-18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之“五、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主要供应商情况”之“(二)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之“2、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分析”。

4、前五大供应商付款政策及执行情况、供应商给公司的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付款政策及执行情况以及给公司的信用政策情
况如下:

约定付款政策
主要供应商 2019 2018 2017 执行情况
年度 年度 年度
银行转 银行转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转账 一致
账 账
3M 材料技术(苏州) 银行转 银行转
银行转账 一致
有限公司 账 账
2018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占全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年支付货款比例为 5.21%,2019
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年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占支付货款
比例为 0.04%
SUREFIRE STEP 银行转 银行转
DEVELOPMENT 银行转账 一致
账 账
LIMITED
上海照能半导体科技 银行承兑汇
— — 一致
发展有限公司 票
2018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占全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年支付货款比例为 9.43%,2019

公司 票 兑汇票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占支付货
款比例为 0.83%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2017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采购款占
有限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全年支付采购款比例为 3.26%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一致
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2017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采购款占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全年支付采购款比例为 29.25%,
限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2018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采购款占
全年支付采购款比例为 3.3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一致
有限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2017 年度银行转账支付采购款占
限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全年支付采购款比例为 33.56%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 银行承兑汇 银行承 银行承
一致
有限公司 票 兑汇票 兑汇票

(续上表)

各年度信用政策
主要供应商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月结 30 天 月结 30 天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月结 30 天 月结 30 天 月结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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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度信用政策
主要供应商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月结 45 天 月结 45 天 月结 45 天
SUREFIRE STEP DEVELOPMENT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30 天
LIMITED
上海照能半导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 —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 月结 90 天 月结 90 天 —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月结 60 天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在实际结算采购款
过程中,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仟代泓科
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存在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
银行承兑汇票,实际结算中部分采购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报告期内,主要供
应商各年度未按约定结算方式支付采购款占各期支付主要供应商采购款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2.58%、 0.60%和 0.05%,占比较小,公司实际付款安排与付款政
策基本一致,符合实际情况。

报 告 期 内 , 主 要 供 应 商 信 用 政 策 基 本 保 持 稳 定 , SUREFIRE STEP
DEVELOPMENT LIMITED2017 年信用政策为月结 30 天,2018 年和 2019 年信
用政策为月结 60 天。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开始与该供应商合作,2017 年采购
金额为 3.65 万元,主要为样品采购,因此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较短,自
2018 年开始规模化采购,之后信用政策未发生变动。
5、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差异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及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差异情况如下:
(1)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期 是否为采购前五大
应付账款前五大 占比(%)
末余额 供应商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6,343.77 20.56 是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1,523.58 4.94 是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1,501.87 4.87 是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471.92 4.77 是
上海照能半导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293.65 4.19 否
合计 12,134.79 3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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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采购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为应付账款前五大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38,575.74 30.19 是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12,791.81 10.01 是
SUREFIRE STEP DEVELOPM
8,220.64 6.43 否
ENT LIMITED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5,607.25 4.39 是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567.42 4.36 是
合计 70,762.86 55.37 —

注:三 M 香港有限公司余额和采购金额均包含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统计数
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9 年主要付款单位与前五大供应商基本匹配。其
中上海照能半导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主要付款单位但不是前五大供应商,主要
原因系公司 2019 年 9 月开始与该供应商合作且于 9 月开始大量供货,供应商给
予公司的信用政策为月结 60 天,因此公司应付该供应商的余额为 10、11、12
月的采购额,从而导致应付账款余额进入前五大而采购额未进入前五大;
SUREFIRE STEP DEVELOPM ENT LIMITED 为前五大供应商但不是主要付款
单位,主要原因系 SUREFIRE STEP DEVELOPM ENT LIMITED 第二、三季度
采购额较大,第四季度采购额较少,相应采购额较大而余额较少。

(2)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期 是否为采购前五大
应付账款前五大 占比(%)
末余额 供应商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3,108.92 15.01 是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 1,196.38 5.78 否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86.07 4.76 否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900.83 4.35 是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865.66 4.18 是
合计 7,057.86 34.08 —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采购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为应付账款前五大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23,505.73 26.68 是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5,823.68 6.61 否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4,385.42 4.98 是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3,898.03 4.42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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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为应付账款前五大
纬光科技有限公司 3,173.67 3.60 否
合计 40,786.52 46.30 —
注:三 M 香港有限公司余额和采购金额均包含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统计数
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8 年主要付款单位与前五大供应商基本匹配。其
中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为主要付款单位但不是前五大供应商,主要原因系公
司与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开始合作,2018 年采购金额为 7
个月采购额且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给予公司的信用期为月结 90 天,从而导
致应付账款余额进入前五大而采购额未进入前五大;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为主要付款单位但不是前五大供应商,主要原因系公司第四季度向深圳市玲涛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较多,从而导致应付账款余额进入前五大而采购额未进入
前五大;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前五大供应商但不是主要付款单位,主
要原因系公司向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前三季度采购额较大,第四季度采
购额较少,相应采购额较大而余额较少;纬光科技有限公司为前五大供应商但不
是主要付款单位,主要原因系纬光科技有限公司给予公司的信用政策为月结 30
天,期末余额相对较小。
(3)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期 是否为采购前五大
应付账款前五大 占比(%)
末余额 供应商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3,073.44 15.9 是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274.09 6.59 是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807.93 4.18 否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761.45 3.94 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47.04 3.86 是
合计 6,663.95 34.47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采购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为应付账款前五大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22,853.51 33.37 是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470.32 6.53 是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2,773.97 4.05 否
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33.17 3.26 否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19.96 3.10 是
合计 34,450.94 50.30
注:三 M 香港有限公司余额和采购金额均包含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统计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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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7 年主要付款单位与前五大供应商基本匹配。其
中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要付款单位但不是前五大供应商,主要原因系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对账延迟,采购款未予结算,导致 2017 年
末余额较大;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要付款单位但不是前五大供应商,
主要原因系公司向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季度采购金额较大;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为前五大供应商但不是主要付款单位,主要原因系向深
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 PC 料,具有一定通用性,考虑到十一节假日影响,
2017 年 9 月增加了材料采购量,导致第四季度采购额较少;东莞市鸿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为前五大供应商但不是主要付款单位,主要原因系东莞市鸿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 644.08 万元,排在主要付款单位第六位,考虑深圳市炬
宏昌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的影响后,其为主要付款单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走势

报告期内,原材料供应充足,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变动
原材料 平均采购价 变动幅度 平均采购 平均采购价
幅度
格 (%) 价格 格
(%)
膜材片材(元/PCS) 1.59 18.66 1.34 3.88 1.29
膜材卷料(元/㎡) 4.90 -8.92 5.38 -8.03 5.85
LED 灯(元/PCS) 0.13 30.00 0.10 -16.67 0.12
石墨片(元/PCS) 0.47 -55.24 1.05 -22.79 1.36
PC 料(元/KG) 48.86 -10.59 54.65 2.84 53.14
FPC(元/PCS) 0.32 -8.57 0.35 2.94 0.34

报告期内,同规格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逐渐降低,如膜材卷料、石墨片等。
同时,随着公司产品平均尺寸的逐步增大,按片采购的膜材片材原材料的平均价
格也随着平均尺寸的增大而上升。其他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波动主要系公司根
据客户需求和产品设计差异所采购的上述原材料的规格、品牌等差异所致。

1、主要原材料膜材片材、膜材卷料、LED 灯、PC 料的市场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膜材片材、膜材卷料、LED 灯、PC 料的采购价
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细分类别 用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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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变动率
单价 变动率(%) 单价 单价
(%)
反射膜片 PCS 2.31 7.44 2.15 14.36 1.88
膜材
片材 增光膜片 PCS 1.17 44.44 0.81 -14.74 0.95
增光卷料 ㎡ 41.66 -2.39 42.68 20.77 35.34
膜材
黑黑胶 ㎡ 34.43 -7.99 37.42 4.53 35.80
卷料
扩散卷料 ㎡ 22.25 1.09 22.01 2.66 21.44
LED
LED 灯 PCS 0.13 30.00 0.10 -16.67 0.12

PC 导光板类
kg 62.87 -5.57 66.58 6.36 62.60
料 PC 料

(四)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能源为电力,主要用于生产设备动力、照明、办公等。报告
期内,公司电力消耗情况及价格走势如下表: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耗用量(万度) 5,330.67 4,275.59 3,587.32
平均单价(元/度) 0.5432 0.5354 0.5774
金额(万元) 2,895.58 2,289.31 2,071.41

(五)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形,外协加工费用金额及其占营业成本的
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外协加工费用 2,836.67 4,027.71 102.51
营业成本 146,775.85 106,666.59 85,390.99
外协加工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 1.93 3.78 0.12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外协 是否与公司
外协采购 总采购 外协加工 供应商获 存在关联关
年度 外协供应商名称
金额 金额比 产品 取方式 系或其他利
例(%) 益安排
惠州市清洋实业
2,594.90 91.48 薄化 市场开发 否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亿工业
2019 年 83.95 2.96 膜材加工 市场开发 否
有限公司

东莞市恩念塑胶
143.70 5.07 吸塑料加工 市场开发 否
制品有限公司
合计 2,822.55 99.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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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占外协 是否与公司
外协采购 总采购 外协加工 供应商获 存在关联关
年度 外协供应商名称
金额 金额比 产品 取方式 系或其他利
例(%) 益安排
惠州市清洋实业
2,243.70 55.71 薄化 市场开发 否
有限公司
滁州盛诺电子科
2018 年 1,273.54 31.62 薄化 市场开发 否
技有限公司

天津盛诺电子科
399.70 9.92 薄化 市场开发 否
技有限公司
合计 3,916.94 97.25 — — —
深圳瑞亚达科技
35.93 35.05 PC 料加工 市场开发 否
有限公司
深圳市优凯特粘
28.46 27.76 膜材加工 市场开发 否
胶制品有限公司
2017 年
深圳市中亿工业
度 22.95 22.39 膜材加工 市场开发 否
有限公司
深圳市宏科工业
4.79 4.67 膜材加工 市场开发 否
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92.13 89.87 — — —

报告期内,公司将 LED 背光源业务部分膜材加工、PC 料加工的非核心加工
业务委托给外部企业,以提高生产效率,总体金额较小;2018 年和 2019 年,
为满足产能需求,公司将电容式触摸屏加工业务中的部分薄化工序委外加工,因
而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外协加工费用增长较多。

公司与上述外协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外协企业具有相应的资质,外协加工
服务费与同期其他同类客户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定价相对公允,不存在
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劳务外包情况

1、劳务外包采购金额

2019 年上半年,因 TCL、深超光电订单增长较快,公司短期内员工缺口较
大,虽然公司已大量增加劳动合同工数量,但仍难以满足生产需要,为保证订单
正常交付,公司对外采购部分劳务外包服务加以补充。2019 年度,公司向深圳
市诚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天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惠州市兆邦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深圳市诚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采购了劳务外包服务,金额如下:

是否与公司存
2019 年度 占营业成本
劳务外包供应商 在关联关系或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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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是否与公司存
2019 年度 占营业成本
劳务外包供应商 在关联关系或
采购金额(万元) 比例(%)
其他利益安排
深圳市诚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550.78 1.74 否
深圳市天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448.87 0.31 否
惠州市兆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70.28 0.25 否
深圳市诚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37.58 0.16
合计 3,607.51 2.46 —

2、公司劳务外包采购方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诚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诚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屈萍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东路 1 号西海明珠大
住所
厦 1610
成立时间 2019 年 2 月 27 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社工;企业管理
咨询,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电子产品、数
业务范围
码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人才中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派遣;电子产品组装、包装
股权结构 屈萍 51%,代红伦 49%

(2)深圳市天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天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安荣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中熙香缤山花园 8 栋
住所
1407-1408
成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19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劳务分包(涉及资质证书许可项目的,
须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企业
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信托、证券、期货、保险和其他
金融业务);装卸、搬运服务(不含证券、基金、保险、金融
业务范围 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汽车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及人事
业务流程外包、人才寻聘及相关业务外包;仓储服务;手机
屏幕加工
广东天杰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6.40%,谭安荣 30.00%,
王小龙:3.60%。
股权结构
其中,广东天杰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徐小
花 50%,罗昭兰 35%,谭安荣 15%

(3)惠州市兆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惠州市兆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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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 章财明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住所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铁湖东路 28 号六楼
成立时间 2006 年 7 月 14 日
投资兴办实业;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承接土石方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家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劳务派遣,人力
资源信息咨询(以上不含劳务中介);照明工程安装及维护;
LED 灯具、节能灯具安装、维护及销售;广告业务;室内水
业务范围 电及冷气安装工程;防水补漏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市政工
程;销售:建筑材料、汽车、汽车用品、汽车配件及耗材;
汽车租赁;旧机动车辆交易;电力安装工程;劳务外包;消
防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章财明 90%,张苹果 10%

(4)深圳市诚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诚展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祖坤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配餐中心 2 层东北角
成立时间 2011 年 12 月 27 日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
业务范围 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代理招聘;劳动
力外包;产线外包
深圳市诚展实业有限公司 51%,任祖坤 49%
股权结构 其中,深圳市诚展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任祖坤 51%、
朱娜娜 49%

公司与上述劳务外包采购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采用劳务外包的工序主要
为生产线上的质检、组装、打包等辅助工序,不涉及公司生产的核心环节和关键
技术。

六、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的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公司依法拥有相
关的产权或使用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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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1,430.99 5,140.12 - 16,290.87 76.02%
机器设备 57,009.33 25,888.32 1,417.81 29,703.21 52.10%
运输设备 395.13 215.62 - 179.51 45.43%
其他 2,140.43 991.33 - 1,149.10 53.69%
合计 80,975.87 32,235.39 1,417.81 47,322.68 58.44%

2、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注塑机 8,821.36 5,104.22 57.86
2 模切机 655.71 435.47 66.41
3 冲床 535.20 402.27 75.16
4 贴片机 1,049.74 542.71 51.70
5 背光源贴膜机 5,641.13 3,323.78 58.92
6 背光源自动检测机 3,080.51 2,201.86 71.48
7 背光源自动化设备 2,627.74 2,285.54 86.98
8 剪切抛光一体机 1,650.70 1,408.34 85.32
9 镀膜生产线 2,532.85 1,047.33 41.35
10 刮涂机 2,546.79 937.89 36.83
11 预烤机 259.93 96.23 37.02
12 曝光机 3,277.65 1,147.60 35.01
13 显影机 261.99 85.97 32.81
14 脱膜机 299.00 124.66 41.69
15 抛光机 20.43 15.67 76.72
16 蚀刻机 1,809.66 812.75 44.91
17 清洗机 747.33 295.94 39.60

3、房屋及建筑物

(1)公司拥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书编号 座落
(㎡) 权利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1 宝明精工 26,191.21 抵押
3300114801 号 道西 36 号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2 宝明精工 26,191.21 抵押
3300114802 号 道西 36 号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3 宝明精工 7,867.12 抵押
3300114803 号 道西 36 号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4 宝明精工 7,867.12 抵押
3300114804 号 道西 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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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权利人 产权证书编号 座落
(㎡) 权利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5 宝明精工 7,720.44 抵押
3300114805 号 道西 36 号
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 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6 宝明精工 7,835.15 抵押
3300114806 号 道西 36 号

(2)公司使用的其它房产和建筑物

①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房屋主要有 2 处,总面积为 246.47 平
方米,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承租 月租金
出租方 位置 面积(m2) 租赁期限
号 方 (元)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 2019 年 11 月 1
永利泰投资
1 公司 路 11 号深南花园裙 88.24 日至 2020 年 10 6,176.00
有限公司
楼 5 层 521A 月 31 日
深圳市潜龙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 2019 年 7 月 29
2 实业集团有 公司 街道龙平社区曼海 158.23 日至 2020 年 7 16,139.00
限公司 宁北区 6 栋 10C 月 28 日

公司租赁的潜龙实业和永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用于办公、研发等,占公司
生产办公用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租赁的罗洲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田工业区宝运
达工业区 B 栋厂房 3 楼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存在瑕疵。

针对该事项,出租方罗洲坤向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如租赁房屋“因未能办
理房产证而被政府查封或拆迁,本人将在接到政府查封或拆迁通知书之日即向贵
公司说明有关情况,对贵公司寻找新的厂房及搬迁提供必要的协助。”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军出具书面承诺:“若宝明科技因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的房产被有关部门罚款或被要求强制拆除,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均由李军全额
承担。”2019 年 1 月 11 日,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局出具《关于核查深圳市宝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有关情况的复函》(深龙华更新函[2019]69 号)证明,
截至复函出具日,发行人厂房暂未涉及土地整备、征地拆迁的情况,不在龙华区
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也不在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
局正在办理的计划申报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

上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水田工业区宝运达工业区 B 栋厂房 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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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的租赁房产已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到期,公司未续租。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与深圳市潜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深圳市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的房屋。新租赁房产不涉及集体
土地或划拨地。根据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办
理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手续。

除上述租赁房产外,公司及子公司的租赁房产均不涉及集体土地或划拨地,
且均已办理租赁备案。

出租方与公司股东、董监高及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出租方有权
出租相关房产,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②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宝明精工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未取
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主要为配电房、门卫室、配套用房等,均属配套性、辅助
性用房,合计账面价值为 246.03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若宝明精工
因上述建筑物被处罚或该建筑物因被责令拆除等原因而导致的费用开支及相关
损失,均由本人全额予以承担。

此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赣州宝明厂房 A 及厂房 B 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因而进行转固处理,但整体工程尚处于验收过程,因而尚未办理相关产
权证书,公司将在工程验收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

③临时建筑

公司及子公司除以下临时建筑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外,其他均为合法建筑或
合法在建工程。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存在的临时建筑情况如下:

为 满 足 日 常 生 产 需 求 , 宝 明 精 工 在 其 拥 有 的 “ 惠 湾 国 用 ( 2010 ) 第
13210100490 号”土地之上搭建了两处临时简易钢棚,一处用作仓储,一处用作
仓储并存在少量加工,面积约为 6,500 平方米。上述临时建筑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存在受到行
政处罚的风险。但鉴于:

A 由于在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采购规模和临时仓储需求相应扩大,并且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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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宝明尚在建设过程中,为保障日常生产持续进行,在未获批准的情形下搭建了临
时建筑,用于仓储和少量加工。在赣州宝明建设完成后,临时建筑内的相关库存、
设备将立即搬移,相关临时建筑立即拆除。

B 根据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盖章确认的
证明文件,“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宝
明精工在大亚湾区域管辖内不存在因违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记
录,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C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承诺: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之中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已
投产生产的主体,如果因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
消防备案等相关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
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宝
明科技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有关生产主体的,本人李军将为相关主体提前寻
找其他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宝明科
技或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综上,宝明精工在自有土地上搭建临时建筑的行为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的
规定,存在受到罚款、责令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罚的风险;不符合《消防法》的规
定,存在受到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的风险。但由于临时建筑用途仅为仓储及少量
生产,且公司已有临时建筑拆除和相关搬迁计划,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书
面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因临时建筑可能面临的一切经济损失且及时为公司及
子公司寻找合适的替代场所,上述搭建临时建筑的行为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构
成实质性障碍。

(3)瑕疵房产相关情况

①瑕疵房产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如前所述,公司的瑕疵房产包括临时建筑和租赁未取得权属文件的房产,相
关情况如下: A 关于临时建筑,目前具体用途为机器设备、材料仓储和背光源
产品的少量加工,不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的场地,不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的主要生产经营。

上述临时建筑中,用于生产的面积约为 2,500 平米,约占公司现有两栋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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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的 4.77%。该生产区域主要为将 LED 背光源的塑胶胶框和五金铁框
注塑成型,形成胶铁一体。胶铁一体系 LED 背光源的外层框架,主要起 LED 背
光源结构支撑及侧边光线反射作用,其生产过程相对独立,不涉及原材料价格较
高的贴膜、组装等工序。背光源企业将胶铁业务外包的情况较为普遍,如上述临
时建筑需要拆除,胶铁一体产能缺口也可通过外协加工或者寻找替代厂房等方式
满足。

此外,用于仓储的面积约为 4,000 平米,约占公司现有两栋厂房总建筑面积
的 7.64%,主要放置部分塑料原料、包装材料和临时存放拟搬迁至赣州的部分设
备。

上述临时建筑内的功能区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采用临时建筑主要
因为公司在部分产能搬迁前,惠州厂区较为拥挤,部分设备、存货临时安置所致。
随着搬迁工作的结束,上述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B 关于租赁未取得权属文件的房产,报告期内的主要用途为办公及少量研
发,不存在生产活动,该租赁房产已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到期,公司未续租。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与深圳市潜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
同》,租赁其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的房屋。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公司依法在自有土地建设的厂房且已
依法取得房产证,不存在搬迁风险。

②瑕疵房产的解决措施,并对该等事项做重大风险提示

就公司及子公司因土地房产问题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
出具书面承诺,将全额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
款、搬迁费用等。

公司就下一步的解决措施如下:A 关于临时建筑,公司子公司赣州宝明目前
正在建设过程中,在赣州宝明建设完成后,临时建筑内的相关库存、设备将立即
搬移,相关临时建筑立即拆除;B 关于租赁未取得权属文件的房产,2019 年 3
月 31 日租赁期限届满后,公司已停止租赁该房产,后续将另行租赁其他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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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二)主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非专利技术 合计
账面价值 3,486.91 37.62 101.57 60.38 3,686.47

2、土地使用权

(1)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名下共有 3 处土地使用权,
具体如下:

序 权利 他项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号 人 权利
宝明 惠湾国用(2010)第 工业
1 115,163.00 出让 2060.05.14 抵押
精工 13210100490 号 用地
赣州 赣(2019)赣州市不 工业
2 43,365.60 出让 2068.11.08 无
宝明 动产权第 0000372 号 用地
赣州 赣(2019)赣州市不 工业
3 23,494.80 出让 2069.07.07 无
宝明 动产权第 0093401 号 用地

(2)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具体过程及审批手续如下:

①公司子公司宝明精工持有一处,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号为惠湾国用[2010]
第 13210100490 号

A 2010 年 3 月 18 日,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挂
牌出让该土地,宝明精工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双方于当日签订
《惠州市大亚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B 2010 年 4 月 16 日,宝明精工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

C 2010 年 6 月 3 日,宝明精工向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支付
土地出让价款;

D 2016 年 6 月 25 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向宝明精工核发《国有土地权使用
证》(惠湾国用[2010]第 13210100490 号),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
型为出让。

②公司子公司赣州宝明现持有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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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2019)赣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0372 号

A 2018 年 11 月 9 日,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与赣州宝明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赣州宝明以网上拍卖出让的方式获得该
地块使用权;

B 2018 年 11 月 9 日,赣州宝明与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C 2018 年 11 月 20 日,赣州宝明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支付土地出
让价款;

D 2019 年 1 月 3 日,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向赣州宝明核发《国有土地权使
用证》(赣(2019)赣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0372 号),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权利性质为出让。

③公司子公司赣州宝明现持有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权使用证号为
赣(2019)赣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3401 号

A 2019 年 7 月 8 日,赣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与赣州宝明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确认赣州宝明以网上拍卖出让的方式取得这
块位于综保区 C-5 地块,地块编号为 DBA2019028-1,土地面积为 23494.8 平
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B 2019 年 7 月 8 日,赣州宝明与赣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C 2019 年 7 月 26 日,赣州宝明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支付土地出
让价款;

D 2019 年 9 月 26 日,赣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向赣州宝明核发《国有土地权
使用证》(赣(2019)赣州市不动产权第 0093401 号),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
权利性质为出让。

综上,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

(3)公司房产用于抵押的债权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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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12 日,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与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协议》
(编号:2019 圳中银华额协字第 232 号),同意向公司提供短期流贷授信人民
币 2 亿元,授信额度的使用方式为循环使用,授信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2 日。同日,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与宝明精工签署《最高额抵
押合同》(编号:2019 圳中银华抵字第 232 号),以《授信额度协议》(编号:
2019 圳中银华额协字第 232 号)为主合同,宝明精工向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 亿元的最高额抵押,抵押物为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
道西 36 号的 1 处土地使用权和 6 处房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述房产为抵押的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债
权人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目前没有行使抵押权的计划,作为抵押物的 6 处房产
目前抵押权被行使的风险较低。

3、商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核定商
序号 注册证号 获得时间 专用权期限 商标图样
人 品类别
2018.04.28-
1 22684870 公司 第9类 2018.04.28
2028.04.27


2018.04.28-
2 22685143 公司 第9类 2018.04.28
2028.04.27


2018.11.14-
3 27905551 公司 第9类 2018.11.14
2028.11.13

4、专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专利 9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实
用新型专利 86 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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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期限
1 公司 背光源柔性线路板的焊盘电路改进工艺 发明专利 2009101361148 2009.04.30 20 年
2 公司 铁电钙钛矿结构铌酸钠纳米棒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0101111450 2010.02.09 20 年
3 公司 ITO 通孔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34546X 2011.08.16 20 年
4 公司 ITO 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34553X 2011.08.16 20 年
5 公司 一种 ITO 通孔电容触摸屏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345510 2011.08.16 20 年
6 公司 金属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345525 2011.08.16 20 年
7 公司 一种 ITO 过桥电容触摸屏及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1102345559 2011.08.16 20 年
8 公司 新型 ITO 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0847856 2012.03.27 20 年
9 公司 新型 ITO 通孔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0840289 2012.03.27 20 年
10 公司 适用于超薄背光源的导光板(注) 实用新型 2009201515917 2009.04.30 10 年
11 公司 适用于 LED 灯焊接脚的自动折弯裁切装置(注) 实用新型 2009201620650 2009.07.03 10 年
12 公司 椭圆搭桥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0201277339 2010.03.10 10 年
13 公司 高透光型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0201277324 2010.03.10 10 年
14 公司 单面双层菱形结构电容式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0202868105 2010.08.03 10 年
15 公司 金属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1202975474 2011.08.16 10 年
16 公司 ITO 通孔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1202975559 2011.08.16 10 年
17 公司 非搭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0417393 2012.02.09 10 年
18 公司 无金属电极层非搭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0417124 2012.02.09 10 年
19 公司 新型无金属电极层非搭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1198270 2012.03.27 10 年
20 公司 新型非搭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1198374 2012.03.27 10 年
21 公司 新型 ITO 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1206718 2012.03.27 10 年
22 公司 新型金属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1198321 2012.03.27 10 年
23 公司 新型 ITO 通孔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1198355 2012.03.27 10 年
24 公司 新型 ITO 层非搭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2204161371 2012.08.21 10 年
25 公司 一种彩色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4203276042 2014.06.19 10 年
26 公司 一种低成本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4203282043 2014.06.19 10 年
27 公司 一种无胶框的背光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0002426X 2017.01.03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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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期限
28 公司 一种手机背光胶框的热流道注塑成型设备 实用新型 2017200021469 2017.01.03 10 年
29 公司 一种导光板全浇口模具 实用新型 2017200016206 2017.01.03 10 年
30 公司 一种高亮度导光板 实用新型 2017200027287 2017.01.03 10 年
31 公司 一种复合结构的导光板 实用新型 2017200024274 2017.01.03 10 年
32 公司 背光源保护膜 实用新型 2017202836110 2017.03.22 10 年
33 公司 一种导光板 实用新型 2017200027291 2017.01.03 10 年
34 公司 一种手机背光散热结构及背光模组 实用新型 2017211453150 2017.09.08 10 年
35 公司 一种激光打标治具 实用新型 2017212794171 2017.09.30 10 年
36 公司 一种背光用 FPC 实用新型 2018204219168 2018.03.27 10 年
37 公司 一种正反面可装产品吸塑盒 实用新型 2018204210727 2018.03.27 10 年
38 公司 一种利用 COB 作为光源的手机背光模组 实用新型 2018204289669 2018.03.28 10 年
39 公司 一种新型窄边框背光模组 实用新型 2018205084435 2018.04.11 10 年
40 公司 一种防止光源端漏光的背光结构 实用新型 2018205092272 2018.04.11 10 年
41 宝明精工 无金属电极层非搭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2100285577 2012.02.09 20 年
42 宝明精工 双面直条型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0205434875 2010.09.26 10 年
43 宝明精工 双面交错型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0206617977 2010.12.15 10 年
44 宝明精工 单面交互型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1202424039 2011.07.11 10 年
45 宝明精工 一种 ITO 通孔电容式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1202975563 2011.08.16 10 年
46 宝明精工 ITO 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1202975582 2011.08.16 10 年
47 宝明精工 一种 ITO 过桥电容式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1202975578 2011.08.16 10 年
48 宝明精工 一种带扩散点的背光源 实用新型 2013204349718 2013.07.19 10 年
49 宝明精工 一种 FPC 连片背胶的背光源模组 实用新型 2013204347784 2013.07.19 10 年
50 宝明精工 热注嘴 实用新型 201320434791X 2013.07.19 10 年
51 宝明精工 一种注塑模具用模仁 实用新型 201320434985X 2013.07.19 10 年
52 宝明精工 一种共用模架 实用新型 2013204675863 2013.08.01 10 年
53 宝明精工 带弹片的背光源模组 实用新型 2013204336686 2013.07.19 10 年
54 宝明精工 一种按压夹具 实用新型 2013204680236 2013.08.01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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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期限
55 宝明精工 抗折皱背光源模组 实用新型 201320433660X 2013.07.19 10 年
56 宝明精工 一种激光蚀刻工艺电容触摸屏 实用新型 2014208373104 2014.12.25 10 年
57 宝明精工 一种均匀镀膜屏蔽罩 实用新型 2016212266034 2016.11.15 10 年
58 宝明精工 一种曝光机玻璃定位搬送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2266180 2016.11.15 10 年
59 宝明精工 一种玻璃基板镀膜卡具架 实用新型 2016212266138 2016.11.15 10 年
60 宝明精工 一种超薄基板玻璃送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6212266161 2016.11.15 10 年
61 宝明精工 一种带抗静电膜的液晶面板 实用新型 2018204297932 2018.03.28 10 年
62 宝明精工 一种具有靶材保护功能的镀膜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04182708 2018.03.27 10 年
63 宝明精工 一种具有绝缘块保护功能的镀膜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04193810 2018.03.27 10 年
64 宝明精工 一种大扭力传动组件 实用新型 2018204643032 2018.04.03 10 年
65 公司 一种用于背光源的减少光斑生成的扩散膜 实用新型 2018204201342 2018.03.27 10 年
66 公司 一种手机背光模组及其固定壳注塑成型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04277286 2018.03.28 10 年
67 公司 一种用于高屏占比的背光导光板 实用新型 2018211041403 2018.07.12 10 年
68 公司 一种带异形结构的背光源 实用新型 2018211358127 2018.07.18 10 年
69 公司 一种带边缘包胶的背光源 实用新型 2018211358220 2018.07.18 10 年
70 公司 一种适用于反组背光源的胶铁一体壳 实用新型 2018211359134 2018.07.18 10 年
71 公司 一种带异形结构的胶铁一体壳 实用新型 2018211359308 2018.07.18 10 年
72 公司 一种反组背光源 实用新型 2018211359420 2018.07.18 10 年
73 公司 一种边缘注塑的背光源铁壳 实用新型 2018212254642 2018.08.01 10 年
74 公司 一种边缘带异形结构的导光板 实用新型 2018211358216 2018.07.18 10 年
75 公司 一种带孔结构的导光板 实用新型 2018211358235 2018.07.18 10 年
76 公司 一种背光源铁壳激光加工线 实用新型 2018212262051 2018.08.01 10 年
77 公司 一种用于导光板入光锯齿的成型模具 实用新型 2018212258338 2018.08.01 10 年
78 公司 一种背光源的包胶设备 实用新型 2018212061423 2018.07.27 10 年
79 公司 一种窄边 FPC 冲切模具 实用新型 2018214012949 2018.08.29 10 年
80 公司 一种导光板冲切刀具 实用新型 2018214009043 2018.08.29 10 年
81 公司 一种 ICT 自动测试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14012953 2018.08.29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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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权期限
82 公司 一种带铁桥的 LCD 背光源铁壳 实用新型 2018213648637 2018.08.23 10 年
83 公司 一种带有通孔的背光源 实用新型 2018213648641 2018.08.23 10 年
84 宝明精工 一种激光蚀刻工艺电容触摸屏及其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5101514257 2015.04.01 20 年
85 宝明精工 一种带抗静电膜的液晶面板 实用新型 2018204277290 2018.03.28 10 年
86 宝明精工 一种高挥发性药液喷涂托盘 实用新型 2018205084420 2018.04.11 10 年
87 宝明精工 一种改进的屏下指纹触摸识别背光模组结构 实用新型 2018217596449 2018.10.29 10 年
88 宝明精工 一种屏下指纹触摸识别背光模组结构 实用新型 2018217606760 2018.10.29 10 年
89 宝明精工 一种红外线高穿透率的背光结构 实用新型 2018219040095 2018.11.19 10 年
90 宝明精工 一种改善灯口光斑的背光结构 实用新型 2018219868912 2018.11.29 10 年
91 公司 一种 FPC 自动上料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16750800 2018.10.16 10 年
92 公司 一种 FPC 防静电治具 实用新型 2018216750798 2018.10.16 10 年
93 宝明精工 一种改进的导光板锯齿结构 实用新型 2018221482366 2018.12.20 10 年
94 宝明精工 一种改进导光板固定结构的背光模组 实用新型 2019203455806 2019.03.19 10 年
95 宝明精工 一种红外补光式屏下指纹识别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03572049 2019.03.20 10 年
96 宝明精工 一种螺柱高度检测治具 实用新型 2019204259367 2019.04.01 10 年
97 宝明精工 一种灯条压合治具 实用新型 2019204259441 2019.04.01 10 年
98 宝明精工 一种导光板入光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0435976X 2019.04.02 10 年
99 宝明精工 一种屏下指纹背光结构 实用新型 2019206662935 2019.05.10 10 年
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适用于超薄背光源的导光板(2009201515917)、适用于 LED 灯焊接脚的自动折弯裁切装置(2009201620650)两
项专利已逾专利权期限,故不计入公司拥有的专利权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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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利技术的形成过程为:(1)结合技术更新、市场需求、产品趋势等
因素,制定研发项目,初步列明拟申请专利的内容;(2)开展研发项目,就拟
申请专利进行研发,同时适时将研发项目中的部分方法、工艺、技术等进行归集
提炼;(3)将拟申请专利以及归集提炼的部分方法、工艺、技术等进行整合,
在筛选整理后作出申请专利的决定,启动相关专利申请程序。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专利 97 项,均为公司及子公
司自主申请取得,不存在从公司及子公司外第三方受让取得专利的情形。

各专利发明人除汪国忠、曹晓星、苗道海、杨希财 4 人现已离职外,其他人
均在公司任职,公司及子公司为专利权人,专利权属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公司已建立内部专利管理制度如《专利申报及管理规范
(BT-QS-RD-017)》、《专利申请及管理规范(BB-QS-RD-014)》、《新项
目评估和设计规范(BB-QS-RD-002-2.0)》等,对专利内容的归集提炼和申请
决策均有清晰的制度规范,相关制度能够有效运行,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能够覆
盖全部类别的产品。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焦江华曾于 2002 年 12 月至 2003 年 9 月在东莞先益电子
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在原单位任职期间,未与原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公
司任职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与原工作内容无关,不存在侵犯原单位知识
产权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董事黄聿于 2000 年 3 月至 2004 年
4 月担任伟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更名为“众泰祥和贸易(深圳)
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未与原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黄聿在原工作单位和本
公司任职期间均未从事研发工作,不存在侵犯原单位知识产权,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纠纷。除此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曾任职于竞争
对手的情况。

5、非专利技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非专利技术情况如下:

所处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阶段
AMOLED On-Cell 通过研发解决各层结构的设计和新工艺流程验证优 规模化
1
电 容 触 摸 屏技 术 开 化,在 AMOLED 封装玻璃上实现触摸功能,此方案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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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阶段
发 产品在既能满足客户对 AMOLED 的功能要求外,又
能实现封装触控一体化,且相比外挂式触摸产品更
加轻薄化。
AMOLED On-Cell 电容触摸屏技术采用四道掩膜版
制程(即 Metal 层、SiO2 绝缘层、ITO 层和 SiO2 保
护层),多通道精细化设计(8um)、高灵敏度和高
精度,体验效果较普通外挂类触摸屏更佳。
通过改善 On-Cell 电容触摸屏各层结构的设计,采
AMOLED On-Cell 用两道掩膜版制程(即单层 ITO 和 SiO2 保护层),
规模化
2 单 层 互 电 容式 触 摸 取消传统电容屏的 Metal 层和 SiO2 绝缘层,材料成本
生产
屏技术开发 下降,设备、水电气的使用减少,生产效率提升,
产品良率大幅提升,成本有大幅下降。
研发基于 TFT 液晶面板触控一体化(Hybrid In-Cell)
技术架构,在 TFT 基板内侧集成触控驱动单元,在
TFT Hybrid
CF 彩色滤光片基板外表面制作触控感应单元,形成 规模化
3 In-Cell 电容触摸屏
互电容触控方式,实现 TFT 液晶面板显示和触控一 生产
技术开发
体化。无需单独的触摸屏,降低整个显示和触控模
组的厚度和重量,节约成本。
研发基于 TFT 液晶面板触控一体化(On-Cell)技术
架构,在 CF 彩色滤光片基板外表面制作触控感应单
TFT On-Cell 电容触 规模化
4 元,形成互电容触控方式,实现 TFT 液晶面板显示
摸屏技术开发 生产
和触控一体化。无需单独的触摸屏,降低整个显示
和触控模组的厚度和重量,节约成本。
TFT 产品受内部液晶耐温性影响,在制作 On-Cell
的 ITO 镀膜时,镀膜温度不能超过液晶承受温度,
TFT On-Cell ITO 低 通过优化镀膜设备的温度、真空度、气体流量和靶 规模化
5
温镀膜技术开发 材溅射率等工艺,开发了 TFT On-Cell ITO 低温镀 生产
膜工艺,同时满足 ITO 低阻抗、高透过率、高附着
力和高可靠性要求。
通过将 ITO 制程直接做到 TFT 显示屏的 CF 玻璃背
面上,采用低温镀 IM 层和 ITO 膜层技术,克服了低
TFT On-Cell 多层光 温膜层附着力的问题,TFT 基板容易破碎问题,连 规模化
6
学薄膜技术开发 续镀多层光学薄膜达到相关颜色要求。从而提高生 生产
产效率,提高良率,降低成本,又能很好地满足颜
色,透过率,电阻等要求。
通过模具结构的设计,将导光板入光处设计成契形,
超 薄 导 光 板背 光 源 可以匹配比导光板整体厚度厚一些的 LED 灯,通过 规模化
7
的研制 契形结构和网点的设计,调整光学品位,生产出整 生产
体结构更薄,光学效果好的超薄背光源。
通过模具结构的设计,使导光板在注塑时,从导光
导 光 板 侧 边进 胶 背 板长边侧面进胶,射胶距离缩短,从而获得机械性 规模化
8
光源的研制 能更好、厚度更薄的导光板,从而满足背光更薄厚 生产
度,同时保证光学性能,发光品位的生产技术。
通过模具结构设计,将模具型腔做成活动结构,配
导 光 板 压 缩成 型 技 合具有压缩功能的注塑机,在注塑刚开始时厚度相 规模化
9
术开发 对较厚,通过模具的二次压合,得到厚度更薄的导 生产
光板,同时导光板的机械性能更佳。
10 入光 V-CUT 全新加 一种运用高精密的 V-CUT 加工设备来加工导光板入 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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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处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特性
阶段
工方式研制 光处的模具结构,使注塑后导光板入光效率更高, 生产
背光亮度更高的模具加工技术。
导 光 板 自 动裁 切 水 一种通过自动化设备,自动裁切导光板水口,并对 规模化
11
口工艺的研发 裁切处进行抛光并清洁的生产工艺。 生产
一种通过改进模具结构,提高加工精度,使注塑成 规模化
12 零毛边模具的研发
型后的塑胶件无毛边不良的技术。 生产
通过铁壳两侧折边固定导光板和膜材,运用 CCD 对
规模化
13 无边框背光源 位组装方式解决膜材贴附精准度问题,背光源上下
生产
两侧通过胶带固定,实现无边框背光源的制作工艺。
通过对非常规的入光方式进行光学模拟,进行入光
结构和网点的优化设计,开发出能满足光学要求的 规模化
14 异型背光源的研发
异型及超窄视间距等规格的背光源,减少背光非发 生产
光区域的面积,增加手机整体显示面积比例。
通过背光 LED 测,导光板入光结构,导光板网点设
超 窄 灯 距 视区 距 离 规模化
15 计,锯齿设计,膜片结构设计,使 LED 侧边框更窄,
的背光项目研发 生产
达到 4mm 以下。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背光源组装及检测自动
全 自 动 背 光源 组 装 规模化
16 化设备,并通过机器人代替人工,完成材料自动上
生产线的研发 生产
料和成品检测后自动分装,实现了无人化生产。

七、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不涉及特许经营,公司不拥有特许经营权。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经营所需的经营资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有 证书名称 证照编号 颁发日期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1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4453067217 2017.05.17 长期


公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2 05014018 2019.08.06 -
司 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3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4413960301 2016.01.15 长期




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4 4431600119 2018.01.02 -
精 企业备案表


明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5 02484455 2018.01.03 -
精 登记表

宝 粤交运管许可惠字
6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17.12.06 2021.12.31
明 441300263792 号


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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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证书名称 证照编号 颁发日期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7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4413930314 2016.11.10 长期




美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8 4431600127 2017.12.8 -
显 企业备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9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3607260085 2018.07.09 长期




州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10 02402606 2018.07.25 -
宝 登记表


州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11 18073020501700006636 2018.08.01 -
宝 企业备案表


八、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序号 技术名称 所处阶段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通过研发解决各层结构的设计和新工艺
流程验证优化,在 AMOLED 封装玻璃上
AMOLED
实现触摸功能,此方案产品在既能满足
1 On-Cell 电容触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客户对 AMOLED 的功能要求外,又能实
摸屏技术开发
现封装触控一体化,且相比外挂式触摸
产品更加轻薄化。
本技术通过改善 On-Cell 电容触摸屏各
层结构的设计,采用两道掩膜版制程(即
AMOLED
单层 ITO 和 SiO2 保护层),取消传统电
On-Cell 单层互
2 规模化生产 容屏的 Metal 层和 SiO2 绝缘层,材料成本 自主研发
电容式触摸屏
下降,设备、水电气的使用减少,生产
技术开发
效率提升,产品良率大幅提升,成本有
大幅下降。




1-1-21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所处阶段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本技术开发基于 TFT 液晶面板触控一体
化(Hybrid In-Cell)技术架构,在 TFT
基板内侧集成触控驱动单元,在 CF 彩色
TFT Hybrid
滤光片基板外表面制作触控感应单元,
3 In-Cell 电容触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形成互电容触控方式,实现 TFT 液晶面
摸屏技术开发
板显示和触控一体化。无需单独的触摸
屏,降低整个显示和触控模组的厚度和
重量,节约成本。
本技术研发基于 TFT 液晶面板触控一体
化(On-Cell)技术架构,在 CF 彩色滤
TFT On-Cell 电 光片基板外表面制作触控感应单元,形
4 容触摸屏技术 规模化生产 成互电容触控方式,实现 TFT 液晶面板 自主研发
开发 显示和触控一体化。无需单独的触摸屏,
降低整个显示和触控模组厚度和重量,
节约成本。
TFT 产品受内部液晶耐温性影响,在制
作 On-Cell 的 ITO 镀膜时,镀膜温度不
TFT On-Cell 能超过液晶承受温度,通过优化镀膜设
5 ITO 低 温 镀 膜 规模化生产 备的温度、真空度、气体流量和靶材溅 自主研发
技术开发 射率等工艺,开发了 TFT On-Cell ITO
低温镀膜工艺,同时满足 ITO 低阻抗、
高透过率、高附着力和高可靠性要求。
本技术开发通过将 ITO 制程直接做到
TFT 显示屏的 CF 玻璃背面上,采用低
温镀 IM 层和 ITO 膜层技术,克服了低温
TFT On-Cell 多
膜层附着力的问题,TFT 基板容易破碎
6 层光学薄膜技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问题,连续镀多层光学薄膜达到相关颜
术开发
色要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良率,
降低成本,又能很好地满足颜色,透过
率,电阻等要求。
本技术开发通过在 TFT 的 CF 玻璃外表
面增加一层高阻膜,来疏导静电和屏蔽
干扰。本技术是在 TFT 的 CF 玻璃外表
TFT 高阻膜开
7 规模化生产 面均匀涂布一层聚噻吩类溶液,经过烘 自主研发

干形成一层纳米级厚度的高阻膜。高阻
膜同时具备电阻值稳定、高透光性、低
色差和可靠性强等特性。
本技术开发是采用数控加工设备(CNC)
对 TFT 玻璃的圆角、斜角、凹槽和通孔
8 TFT 异形加工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等各类异形进行加工,克服了刀轮无法
切割异形的问题。
本技术开发的产品能使用普通厚度的
超薄导光板背 LED 作为光源,减少 LED 光源发出的光
9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光源的研制 进入导光板过程的损失,提高背光源发
光的亮度约 20%
通过纳米加工技术,在导光板表面形成
高亮 V-CUT 导
高精密的 V-CUT 结构,使得背光源的亮
10 光板模具的研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度得到大幅度提升,并减少侧面亮线的

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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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所处阶段 技术优势 技术来源
本项目通过对模具结构、膜片冲切刀模
设计及冲切工艺、组装背光夹具等优化
超窄边背光源
11 规模化生产 设计,用 CCD 对位的贴合工艺生产出超 自主研发
研发
窄边背光源的技术,使得液晶显示屏显
示区域更大,具有更好的视觉效果。
全流程背光源 本项目通过全流程背光源自动组装机的
12 自动组装机的 规模化生产 开发,大幅度减少人工对品质和产量的 自主研发
研制 影响,极大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侧边无边框,满足前沿手机显示屏侧边
超窄边需求,同时,内部通过工艺和机
13 无边框背光源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构优化,保障了生产批量交付和品质稳
定。
设计了新的入光结构,和网点的优化设
计,利用了光学模拟,确保了能满足光
异型背光源的
14 规模化生产 学要求的异型及超窄视间距等规格的背 自主研发
研发
光源,满足手机客户端对异性背光源的
需求。
设计了新导光板入光结构,运用新的导
超窄灯距视区 光板网点设计,锯齿设计,膜片结构设
15 距离的背光项 规模化生产 计,确保 LED 侧边框更窄,达到 4mm 自主研发
目研发 以下时,背光光学性能满足客户需求,
生产稳定。
设计全新的结构和组装工艺,使放置
入 光 侧 窄
16 规模化生产 LED 侧边框达到 2.5mm 以下,提升屏占 自主研发
border 背光
比,满足客户全面屏背光的需求
设计全新的结构和新材料的使用,使背
散热功能背光 光光源端温度快速释放,减少甚至消除
17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源 背光源热量对 LCD 元器件的影响,使显
示屏显示稳定。
通过胶带结构设计和生产组装工艺改
进,使胶带能从正面向侧面方向贴紧,
侧边包胶背光
18 规模化生产 解决遮光正面粘贴面积过小漏光问题, 自主研发
技术
确保背光发光的品质,满足客户超窄边
框背光的需求
通过产品结构设计,模切工艺改进,使
扩散环形丝印 模切后的扩散片四周印上油墨,解决因
19 规模化生产 自主研发
黑油工艺研发 背光边框过小而视区内侧膜片及导光板
边缘反光形成的亮边问题

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潜在
纠纷。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使得公司更加理解技术的原理与本质,能够很好的将其
运用于实践,契合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

(二)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进展 目标、功能及应用 主要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方式
情况 或拟达到的目标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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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目标、功能及应用 主要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方式
情况 或拟达到的目标 用途
通过背光源模具结构
通过带曲面的背光源,配合曲 和组装工艺的技术开 曲面
曲面背光源 进行
1 面液晶技术,实现平板显示曲 发,解决曲面导光板 平板
开发 中
面的功能并实现量产。 的成型难题和曲面背 领域
光源的组装工艺。
普通背光会对将指纹信号隔 通过产品结构设计及 屏下
断,无法有效传递到屏下信号 新材料的应用,满足 指纹
屏下指纹手
进行 接收元器件,通过开发全新的 手指指纹感应穿透背 手机
2 机背光源开
中 背光,满足手机显示屏在应用 光模组显示屏与感应 显示

时,指纹信号有效传递到感应 器有效型号传递的作 屏领
器件,指令能有效专递和执行 用。 域
通过导光板网点排布
设计,入光锯齿,膜 高端
高面均匀性 提升车载背光发光均匀性,达
进行 片结构等设计,背光 车载
3 车载背光源 到使任何区域的最高亮度与最
中 组装工艺提升,使背 背光
的研发 低亮度比例不低于 80%
光发光面均匀性满足 领域
80%以上。
通过全新的背光结构
设计,膜片加工工艺,
开发带孔结构的背光源,满足
模具制作工艺,光学 高屏
挖孔背光研 进行 客户端将手机摄像头或红外感
4 效果处理工艺等改进 占比
发 中 应等器件隐藏于显示屏中的目
优化,制作出发光区 领域

域带孔,发光画面均
匀的背光源
通过整合模具、光学、
膜材、FPC、SMT 等
将背光两端制作成内部凹槽的
双面异性工艺的实
异性结构,保持客户放置摄像 高屏
双面异形背 进行 现,完成双面异形背
5 头和其它元件的位置,增加无 占比
光研发 中 光的研发,配合 LCD
元器件的空间作为显示区域, 领域
屏厂实现 LCD 双面
提高屏占比。
异形显示模组的开
发。
目前泡棉胶组装是通过手工或
设备一条一条组装到背光上后 通过膜切工艺的调
拼接成“口”字型,该工艺是通 整,冲切模具结构的
车载
泡棉拼接工 进行 过模切工艺将泡棉在模切过程 新设计,可以使用很
6 背光
艺研发 中 中直接拼接成“口”字型,整体 少的泡棉,通过模切
领域
组装到背光上,满足车载背光 工艺拼接成“口”字型,
泡棉组装后小间隙,组装效率 满足背光的要求
高,材料损耗小的要求
通过设计全新的抛光
设备,配合导光板模
通过注塑工艺和后加工工艺的 具及网点设计,确保
异形
导光板异形 进行 配合,解决导光板异形边毛刺, 导光板内应力,发光
7 背光
边抛光工艺 中 毛絮,尺寸,反光效果,导光 效果达到最佳状态,
领域
板内应力等问题 再通过设备将余料抛
光并确保侧边高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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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目标、功能及应用 主要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方式
情况 或拟达到的目标 用途
区别于小尺寸背光膜
中 尺 寸 制作膜片的拿取和撕膜、贴膜
片的卷料包装供料方
(8-15 寸) 机构,将层层叠放的膜片逐层 车载
进行 式,设计机械或 CCD
8 片材供料自 拿取撕膜组装,以解决 8-15 背光
中 定位捕捉定位拿取、
动组装机台 寸膜片不能 制作成卷料 的难 领域
贴膜机构,完成供料
研发 题,解决大尺寸背光贴膜问题。
和贴膜工序。
静态弯曲柔性电容触摸屏具备
选择柔性基材,在其
厚度薄、重量轻并且可在一定 柔性
静态弯曲柔 表面制作触控线路,
进行 半径范围弯曲等优势,与柔性 电容
9 性电容式触 再与柔性线路板绑
中 AMOLED 组合成柔性模组,可 式触
摸屏开发 定,制作成柔性电容
以应用于固定曲面屏设计的终 摸屏
触摸屏。
端产品。
动态弯曲柔性电容式触摸屏可
以实现小半径多方向反复弯曲
柔性
动态弯曲柔 和折叠。经过反复弯曲和折叠
进行 选择和匹配高柔韧性 电容
10 性电容式触 后的光学特性、触摸性能和可
中 的基材和电极材料 式触
摸屏开发 靠性需要满足要求。可以应用
摸屏
于可折叠屏 幕设计的终 端产
品。
柔性基材厚度薄、重量轻,无 柔性
柔性基材的 选择刚性材料作为载
进行 法在流水线生产,通过增加刚 电容
11 固定方式开 板,与柔性基材整面
中 性载板作为支撑和固定,可以 式触
发 贴合,形成一个整体。
实现片材的流片、搬运等工序。 摸屏
通过自主开发专用设
备,选用合适的工艺
柔性
柔性基材与 柔性基板制作完触摸电极后, 方法,分离柔性基材
进行 电容
12 刚性载板分 需要从刚性载板上分离,以便 和刚性载体,保持柔
中 式触
离技术开发 进行后续工序。 性基板的完整性,不
摸屏
损伤触摸线路和功
能。
柔性基板大片切割成小片,要 通过采用刀轮、模具 柔性
柔性基材
进行 求达到规定的尺寸、形状和切 和激光混合的方式, 电容
13 切割技术开
中 割断面品质。 对不同形态的柔性基 式触

板进行切割。 摸屏
大尺寸、窄边框是触摸屏发展 通过选用低电阻材料 柔性
柔性电容式
进行 的趋势,需要开发电阻材料作 作为电极,优化设计 电容
14 触摸屏低电
中 为触摸电极,以满足触摸和光 电极图形,验证与材 式触
阻电极开发
学性能的要求。 料匹配的工艺条件。 摸屏
自主开发和制造水平
玻璃封胶和 UV 固化方式由立 封胶设备,实现封胶 TFT
水平封胶设 进行 式改为水平式,作业由人工改 和固化全自动化连续 玻璃
15
备开发 中 为自动化,提升效率,节能降 作业,适用于各种黏 边缘
耗。 度胶水和多尺寸的液 密封
晶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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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 目标、功能及应用 主要
序号 项目名称 研发方式
情况 或拟达到的目标 用途
通过改造镀膜设备和
柔性基材在真空腔体真放气量
以薄膜为基 工装,增加吸附泵除 磁控
进行 大,在低温的工艺下镀膜保持
16 底的镀膜技 杂气能力,同时对基 溅射
中 高阻薄膜良好的附着力、方块
术开发 板进行 AP 和 uv 除杂 镀膜
阻值和透过率。
质处理。

(三)研发投入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将产品研
发作为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研发投入 9,623.69 6,997.34 4,151.45
营业收入 183,737.40 137,758.99 114,168.64
研发投入占比 5.24% 5.08% 3.64%

(四)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机制

1、研发组织结构的设置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研发导向,成立研发部,下设背光源研发部和触摸屏研发
部。研发部为公司研发管理机构,其职责是确定研究战略、制订研发管理和激励
制度、监督研发过程、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等。研发部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协
调背光源研发部和触摸屏研发部的工作。

研发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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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课
背光源研发部
产品开发课


发 项目管理课


结构设计课
触摸屏研发部
电子设计课


技术服务课

背光源研发部下设产品开发课和研发课。产品开发课承担具体项目的设计、
开发工作;研发课承担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工作。

触摸屏研发部下设项目管理课、结构设计课、电子设计课、技术服务课。项
目管理课负责项目的导入、实施和管理,组织分配、检查督促和协调资源工作;
结构设计课负责产品的成品、零部件和包材等结构相关的设计、导入和确认工作;
电子设计课负责产品的 FPC、PCB 和测试治具等电子相关的设计、导入和确认
工作;技术服务课负责产品的测试工作。

2、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安排

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创新,每年都持续投入科研
经费,购置先进的科研设备,提高研发人员的福利待遇,改善研发人员的办公条
件,为公司技术的创新及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研发管理
制度,包括产品开发流程、研发部门保密制度、产品研发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
理办法等,从制度层面保障研发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为更好地鼓励技术创新,
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激励措施,对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研发人员给予专项奖励。

3、研发人才

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公司已经拥有一支由多种专业人员构成的规模达到
150 余人的研发团队,专业涵盖了模具设计、机械设计、光学、材料、自动化、
电子、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科学、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等,

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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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了公司能够及时进行定制化产品开发及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公司核心研发人
员都拥有近十年的背光源、触摸屏研发经历,主导了多个研发项目并获得了国家
专利认证,在新材料开发、光学研发、超精密加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
行业的前沿技术也有充分的了解与把握。同时,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培训和职
业晋升路线,特别针对研发技术人员建立了技术职称评定制度,最大程度激励技
术人员,保障公司优秀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稳定性。此外,公司大力引进业内高
端技术管理人才,形成了以内部培训和外部引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体系。

九、公司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一直秉承“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精益求精,客户满意”的质量方针,制
订了严格、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已取得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另
外,企业制定了多项质量控制文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和
文件的规定,从客户的营销和新产品的研发,到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和质量
检测,再到销售和客户服务等环节均进行有效的全流程品质服务管理制度。

同时,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引进 ERP 管理体系,并陆续推行了一系列的
管理提升活动。公司于 2010 年全面推行了六西格玛管理体系,2011 年聘请专
家团队对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年的流程再造,2014 年全面推行了 LTPM 精益生产
活动。借助这些持续的管理提升活动,公司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经营管理体系,
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确保了公司经营活动各方面有序、高效进行。

(二)质量控制措施

1、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公司制度的一阶层级上,约束了公司各
部门参与质量管理的责任和角色。在公司制度的二阶层级上,由品管部门主导制
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如《品质服务管理办法》对新品品质管控、量试品质管控、
量产品质管控以及售后品质服务等进行管控;《矫正与预防管理办法》对存在、
潜在的不合格事项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并予以消除,防止不合格发生和再次发
生;《品质异常管理办法》规范品质异常管理作业。在公司制度的三阶层级上,
公司制定了详细的 QC 工程图、规格作业指导书及品质管理流程标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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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审查评价体系,在生产各环节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及
产品作业指导书,每个制作流程都实行全检及巡检制度,科学的员工管理及考核。

(三)质量控制效果

为及时、妥善的处理质量纠纷,公司制定了《客户服务管理办法》。报告期
内,公司没有出现严重的质量纠纷或因质量问题而导致诉讼的情形。

多年来,公司产品质量已逐渐取得了下游主要客户的认可,已进入京东方、
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
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产品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
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十、公司安全生产及环保情况

公司所处的背光源及触摸屏行业不属于高危险、高污染行业,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产生重大污染源。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制度,在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各
项安全生产及环保法律法规,采取了精细的管控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的各环节符
合相关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一)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建设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
活动,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一直重
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
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避免安全事
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公司安全办依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劳
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了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
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劳
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等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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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按照上述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架构,
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各个关键生产环节均配备了专门的安全员,负责安
全生产相关事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定期、不
定期地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现安全事故
隐患,公司将及时进行处理。

此外,公司针对工作一线员工配备有防化服、护目镜、耐酸碱手套、防毒面
罩、活性炭口罩等安全生产用品。同时,公司通过安全宣传、集中培训等多种方
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规范其作业行为;公司在各操作
岗位及厂区宣传栏张贴告知卡及宣传标语,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宣导。

2、公司生产过程中员工身体健康的职业病防治情况

公司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噪音、化学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此,公
司制定的员工劳动保护措施如下:

(1)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公司已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职
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已设置了相应岗位并配备了足够人员。

(2)公司已制定了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管理制度,新员工在入职前,已被
告知有关危害知识,并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入职;日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措施的培训教育,并由相关部门对各部门
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已制定了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对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
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各部门定期
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

(4)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设置了相应的职业卫生警示标志,向员
工告知应急处理措施,并要求员工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设置了相应的
应急药箱,并制定了应急药箱使用规定等。

(5)针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已向主管部门进行了申报。报告
期内,公司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安排了职业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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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了完备的员工劳动保
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保障员工劳动健康及职业病
防治的相关要求。

3、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出具的意见

报告期内,子公司宝明精工受到两起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目前已经整
改完毕且取得相关部门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详细情况请见“第九节公司治理”
之“三、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生产经营与环保工作同步发展的原则,严
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环境手
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制度》、《环保定期
监测制度》、《环境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废气管理制度》、《废水管理制度》、《固
体废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在生产管理中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
法规,建立健全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执行程序,保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符合环保要求。

1、废水处理

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玻璃清洗、蚀刻环节,主要包括废酸液及清洗废水。
其中,废酸液作为危险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司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DB/4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大亚
湾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后达标再排放。公司已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境保护局颁发的编号为 4413042015033960 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纳入大亚湾第一水质
净化厂处理后达标再排放。公司已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
局核发的(2016)惠湾公用排字 NO:45《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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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气处理

公司废气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和有机废
气。酸性废气为蚀刻工段产生的废气,经废气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再经酸雾净化
塔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机废气为涂布、注塑、焊接等工段产生的废气,废气经由
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气经处理达《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公司已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编号为
4413042015033960 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

3、固体废弃物处理

公司生产的主要固废为废水处理后产生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其中,生活垃
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处理

公司的噪声源主要有空调冷水机房、空压机、研磨设备、废气处理设备、废
水处理设施等。公司设备在采购初期均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相对较高的动力设
备已采取了隔声、吸声、消声和减震等措施,公司高噪声生产设备很少,而且大
多数为密闭的净化车间,噪声经墙体隔声后对外界环境影响极小。公司厂界噪声
排放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关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效。

5、公司已取得的排污许可证

(1)公司已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颁发的编号为 4413042015033960 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许可排
放污染物为废气、废水,有效期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取得惠州市大亚
湾环境局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颁发的编号为 914413005536340973001V 的《污
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止。

(2)公司已取得目前持有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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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城市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2016]惠湾公用排字 NO:45,有效期自
2016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排污许可证均由宝明精工取得,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领排污许
可证。报告期内,宝明显示、宝美显示主要为宝明科技与宝明精工提供加工服务,
生产行为产生的废水、废气均通过宝明精工的环保设施处理后排出,由宝明精工
统一管理并缴纳排污费,噪音由宝明精工统一配置降噪措施,固废由宝明精工统
一处理。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 3 家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产量均在环保
验收批准的范围内。

就环保相关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出具书面承诺:宝明科技或其子公
司之中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已投产生产的主体,如果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申领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而被主管政府部门处以行
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或被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对该问题进行整改而发
生损失或支出,或因此导致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有关生产主体的,
本人李军将为相关主体提前寻找其他合适的生产经营场所,以保证其生产经营的
持续稳定,并愿意承担宝明科技或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3)子公司排污许可证及相关合规情况

①子公司排污许可证情况

公司子公司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均处于惠州市宝明科技园。宝明
精工已就园区内整体建设和生产项目履行了环评手续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宝明
显示、宝美显示按照宝明精工环评许可的内容进行生产,相关污染物由宝明精工
统一处理并缴纳排污费。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

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现行有效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 4 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
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
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第 57 条“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
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
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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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依法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或
者申请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
领排污许可证,不符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存在受到责令限
制生产、停产整治、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风险。

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鉴于:

A、宝明显示、宝美显示的生产工艺均按照宝明精工环评手续的要求进行生
产;

B、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三家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产量均在环保
验收批准的范围内;

C、三家公司生产活动的全部污染废水、废气经宝明精工环保设施有效处理
后排放,噪音由宝明精工统一配置降噪措施,固废由宝明精工统一处理;

D、宝明精工在报告期内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环保税);

E、惠州大亚湾环境保护局分别于 2016 年 6 月、2017 年 9 月、2018 年 1
月和 2018 年 6 月对宝明精工进行 4 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F、报告期内相关环保监测机构出具了污染物检测报告,宝明精工相关污染
物排放未超过相关标准。

同时,针对上述未单独取得排污许可证事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
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出具说明如下:

“宝明精工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内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主要生产 LED 背光源及新型显示器配件触摸屏。宝明精工的控股子公
司宝明显示、宝美显示也在宝明精工的厂区内生产经营,生产内容与宝明精工一
致。

宝明精工已完整履行环评手续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按
照宝明精工环评手续的要求进行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
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未发生变化,仅是项目实施的企业名称(或实施主体)
发生变化,宝明显示、宝美显示的生产和排污并未超过宝明精工环评要求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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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且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生产总量未超过规划上限。

因此,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且宝明显示、宝美显示
的排污、噪音、固废等处理均由宝明精工负责的行为,不符合环保监管的规定,
但情节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④ 整改措施

根据现行有效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令第 48 号,2018 年 1 月 10 日实施)第四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
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
得排放污染物”。综上,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领排污许可证,不符合《排
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宝明显示、宝美显示的排污、噪音、固废等
处理均由宝明精工负责,不符合环保监管规定。

对此,宝明精工、宝明显示、宝美显示 3 家公司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沟
通,并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提交《关于环保相关事项的申请》,就宝明显示、宝
美显示的排污、噪音、固废等处理均由宝明精工负责的事项进行备案。根据 2019
年 11 月 15 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出具的《关
于〈关于环保相关事项的申请〉的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2018 修正)》以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
规定》(粤环〔2015〕86 号)的相关规定,因所在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
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宝明显示、
宝美显示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本局已接受你公司的信息备案申请。”

上述《关于〈关于环保相关事项的申请〉的回复》同时载明:“鉴于宝明显
示、宝美显示、宝明精工的生产排污经宝明精工的排污设施处理后经宝明精工的
排污口对外排放,同时 3 家公司的生产总量、排污总量未超过宝明精工环评批复
的排污指标,因此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申领排污许可证而由宝明精工作为对外
排放的实际排污主体的情形,不影响环境保护部门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和依证监
管,在宝明精工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无需办理排污
许可证。但你公司应持续关注生产规模和排污总量,如果出现超过环评批复排污
指标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我局报备并履行相关报批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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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已采取加强检查、定期讨论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为
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办理排污许可证;因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而由宝明精工作为对外排放的实际排污主体的情形,不影响环境保护部门的污染
物排放控制和依证监管,在宝明精工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宝明显示、宝
美显示无需办理排污许可证;在宝明显示、宝美显示、宝明精工 3 家公司生产规
模、排污总量不超过环评批复排污指标等情形下,宝明显示、宝美显示未单独申
领排污许可证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公司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1)公司已建成的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环保验收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准机关 环评批复文号 环保验收机关
文号
惠州市大亚湾 惠州市大亚湾
惠州市宝明精 惠湾建环审 惠湾环验
1 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
工一期项目 [2010]185 号 [2017]27 号
区环境保护局 区环境保护局
惠州市宝明精 惠州市大亚湾 惠州市大亚湾
惠湾建环审 惠湾环验
2 工一期技术改 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
[2015]66 号 [2017]27 号
造项目 区环境保护局 区环境保护局
惠州市宝明精 惠州市大亚湾 惠州市大亚湾
惠湾建环审 惠湾环验
3 工一期二次技 经济技术开发 经济技术开发
[2016]39 号 [2017]27 号
术改造项目 区环境保护局 区环境保护局

(2)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准机关 环评批复文号
1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
2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惠湾建环审[2018]78 号
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3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公司其他在建的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环评批准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机关
赣州市环境 赣市环开发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80 万大片液晶
1 保护局开发 ﹝2018﹞64
显示触控面板加工及 5,000 万片背光源建设项目
区分局 号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的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已履行环评手续,符
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7、公司排污达标检测情况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

根据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3 月 8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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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26 日、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工业废水《检测报告》,中检(深圳)
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 2018 年 3 月 9 日、2018 年 3 月 12 日、2018 年 6 月
19 日、2018 年 7 月 31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废
水《检测报告》,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测站 2017 年 6 月 15 日、
2018 年 8 月 8 日出具的废水《检测报告》、2017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废气《检
测报告》,以及广东中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废水《检
测报告》、2018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废气《检测报告》,公司、宝明精工的废
水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等标准,未出现超出相关标准的检测结
果。

惠州大亚湾环境保护局分别于 2016 年 6 月、2017 年 9 月、2018 年 1 月和
2018 年 6 月对宝明精工进行 4 次现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除部分媒体报道提
及宝明精工在 2017 年 11 月和 2018 年 6 月受到的两起行政处罚(均已取得环保
部门的关于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确认)以外,不存在其他有关公司环保的
媒体报道。

8、公司环保设施及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环保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环保设备/设施投入 745.28 146.37 14.65
日常治污费及其他 162.96 316.45 99.97
环保税/排污费 0.09 0.03 0.06
合计 908.32 462.85 114.68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总体投入逐年加大,有
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能够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
匹配。2019 年度环保投入增长主要系赣州宝明投入环保设备、设施建设金额较
大。

9、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司环境保护出具的意见

报告期内,子公司宝明精工及宝美显示各受到一起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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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目前已经整改完毕且取得相关部门的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详细情况请见“第
九节公司治理”之“三、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宝明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 万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沙咀道 362 号全发商
业大厦六楼 619 室,持有登记号为 60549101-000-10-17-0 的《商业登记证书》,
有效期截止 2018 年 10 月,宝明香港主要从事货物贸易业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宝明香港总资产 25.62 万元,净资产-7.20 万元;
2017 年-2019 年 6 月 30 日,宝明香港无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39 万元、
-0.26 万元和-1.7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
围。

鉴于报告期内宝明香港并无实际经营,2018 年 12 月 20 日,宝明香港向香
港公司注册处提交撤销注册申请书,2018 年 12 月 24 日,向香港税务局提交税
务事项注销申请。根据 2019 年 2 月 18 日简松年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宝
明香港的设立及存续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以来并无任何重大违
法行为。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 2019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成
注销予以解散。

除在香港设立上述全资子公司外,公司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其他生
产经营,也不在境外拥有其他资产。

十二、公司名称冠有“科技”的依据

2011 年 7 月,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宝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中冠有“科技”二字的依据如下:

公司所从事的 LED 背光源及电容式触摸屏业务属于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
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年版)中的“1.3.2 新型显示器件新型
显示面板(器件)。主要包括高性能非晶硅(a-Si)/低温多晶硅(LTPS)/氧化
物(Oxide)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新型有源有机电致发光二极管
(AMOLED)面板产品;新型柔性显示、激光显示、立体显示、量子点发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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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管(QLED)显示器件产品等”。公司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中涉及光学、化
工、自动化控制等多学科领域,应用了较多先进技术。同时,发行人通过自主研
发、吸收引进等方式掌握了较为全面的 LED 背光源生产技术及电容式触摸屏镀
膜加工技术,其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
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
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产品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
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2014 年 7 月,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
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1444200655 的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
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取得证
书编号为 GR201744202034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
型专利 86 项。综上所述,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和提供的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公司名称冠有“科技”字样具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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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独立运营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起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
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依据《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自身经营情况独立作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不
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
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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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
理机构;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机构分开,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
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为宝明投资,其持有公司 4,23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40.94%;实际控制人为李军,其直接持有公司 1,640.00 万股股份,通过宝
明投资、汇利投资控制公司 4,712.63 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6,352.63 万股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61.40%。另外,李军持有惠明投资 5.83%的股份。宝明
投资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除持有公司股权外,
控制的其他公司包括宝明投资和汇利投资,其经营范围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宝明投资 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
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
汇利投资
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
准的项目除外)

综上,宝明投资和汇利投资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
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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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
李军已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
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不采取参
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范
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尽力
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发行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发行人
所有;如因此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
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前述承诺,则发
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本人履行上述承诺。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对发行人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
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对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李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宝明投资持有公司 4,236.00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40.94%;李军直接持有公
司 1,640.00 万股股份,通过宝明投资、汇利投资控制公司 4,712.63 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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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合计控制公司 6,352.63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61.40%。李军现担任公司
董事长。

宝明投资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
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宝明投资无其他对外
投资的企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军控制的企业为宝明投资和汇利投资。汇利投
资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二)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李云龙,其
直接持有公司 524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06%。

李云龙,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3425011962*******,
现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李云龙系李军之兄,现任公司董事,
详细个人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之“(一)
董事会成员”。

(三)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 1 家全资子公司为宝明精工(根据香港公
司注册处 2019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程序予以解散)。
其中,宝明精工下设 2 家全资子公司分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1 家控股子公司
为宝美显示,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
子公司情况”。

(四)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实际控制人李军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李云龙担
任发行人董事外,发行人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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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李军、李
晗、黄聿、张春、李云龙、巴音及合、王孝春、任富增、陈松敏;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分别为赵之光、高春风和焦江华。发行人设总经理 1 名,为李晗,
设副总经理 2 名,分别为黄聿、张春,董事会秘书为张国宏,财务总监为谢志坚。
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概况”。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 5%以
上股份的自然人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情况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二弟李方正控股并
1 深圳市惠明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1)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大哥李云龙
持股(33.40%)且担任董事
(2)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三哥张济民
2 深圳市广源诚贸易有限公司 配偶甘翠持股(33.30%)并担任董事长兼
总经理
(3)董事黄聿配偶赵红霞持股(33.30%)
并担任董事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大哥李云龙配偶汪
3 深圳市南山区德秀商行(个体工商户)
德秀持股 100%
深圳市南山区李峰虎康复医学科诊所
4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二哥李峰虎控制
(个体工商户)
5 巢湖市向阳疼痛诊所(个体工商户)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二哥李峰虎控制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三哥张济民配偶甘
6 深圳开祺光电有限公司(已吊销) 翠持股 50%。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
吊销
总经理兼董事李晗配偶丁利芹控制并担任
7 深圳市欧弗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董事李晗担任董事
总经理兼董事李晗妹妹李灵玲控股并担任
9 杭州吉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总经理兼董事李晗妹妹李灵玲参股并担任
10 杭州维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11 杭州思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兼董事李晗妹妹李灵玲控股且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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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情况
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父亲张松彬为第一
12 广州君和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大股东(持股 36%)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父亲张松彬为第一
13 广州市源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股东(持股 33%)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父亲张松彬曾为第
一大股东(持股 40%)且担任执行董事的
14 广州南玥行商贸有限公司(已转出)
公司,2019 年 4 月 16 日张松彬将所持全
部股份转让并退出不再担任执行董事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父亲张松彬为第一
15 广州南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大股东(持股 32%)
董事、副总经理张春配偶张佩玲的父亲张松
16 开平市嘉辉装饰工程公司(已吊销)
彬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董事张春配偶弟弟张永钊控股(持股 80%)
17 广州星盒子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弟弟张永钊控股(持
18 广州星禾壹广告有限公司
股 1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 事 张春 配偶 张 佩玲 的弟 弟 张永 钊持 股
19 广州粉红之星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5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弟弟张永钊参股并
20 青岛乔治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弟弟张永钊控股并
21 广州模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担任监事
广州市东山区崇尚摄影工作室(已注
22 董事张春配偶张佩玲的弟弟张永钊控股
销)
董事、副总经理张春配偶张佩玲的弟弟张永
23 广州视角动脉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钊担任董事的公司
(1)董事黄聿 2017 年 5 月前持股且担任
总经理
(2)董事黄聿配偶赵红霞控股且担任执行
深圳市金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转
24 董事兼总经理
出)
(3)2019 年 7 月 18 日赵红霞将所持全部
股份转出并不在担任执行董事,目前仅担任
总经理
郴州宜章中夏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25 董事黄聿哥哥黄柏松担任董事长
(已注销)
26 深圳柏庆电子有限公司(已吊销) 董事黄聿哥哥黄柏松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7 深圳市金玲珠宝有限公司(已吊销) 董事黄聿哥哥黄柏松担任董事长
董事黄聿哥哥黄柏松持股 85%并担任执行
28 宜章柏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
宜章柏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77.11%且
29 宜章县百通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黄聿哥哥黄柏松担任董事长
董事黄聿哥哥黄柏松持股 80%并担任执行
30 宜章柏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31 宜章柏霖永业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黄聿哥哥黄柏松持股 60%并担任总经理
32 深圳市康达润实业有限公司(已吊销) 黄聿哥哥黄柏松持股 60%并担任董事长
33 宜章县浆水乡清福猪场 黄聿兄弟黄青松个人独资企业
深圳市柏创电器发展有限公司(已吊
34 黄聿兄弟黄福松持股 10%并担任董事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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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公司名称 关联情况
(1)独立董事陈松敏的配偶王原草、王原
草母亲马丽娥 100%持股;
35 厦门金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独立董事陈松敏的配偶王原草的母亲
马丽娥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4 月前,独立董事陈松敏担任董事
36 厦门和利多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的公司
(1)独立董事陈松敏担任副总经理、运营
总监;
37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
(2)独立董事陈松敏 2018 年 8 月前担任
过董事
2016 年 1 月-2016 年 12 月,独立董事陈松
38 河北优胜材料模具有限公司
敏担任过董事的公司
厦门麦融特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独立董事陈松敏配偶王原草出资 76.67%并
39
伙)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0 深圳市迪菲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孝春担任董事
41 启志堂教育(深圳)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孝春控股且担任董事长
42 广东朗正律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王孝春担任合伙人
43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孝春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 2018 年 3 月,监事高春风参股并担任
44 深圳市高东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1)财务总监谢志坚 2018 年 5 月前担任
过总经理
45 深圳市长宏汇富投资有限公司
(2)财务总监谢志坚配偶曾素华控股且担
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 2017 年 8 月,财务总监谢志坚担任董
46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财务总监
2017 年 2 月-2017 年 10 月,财务总监谢志
47 深圳市长宏聚富投资有限公司
坚担任过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7 月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二
48 深圳峰虎诊所(已注销) 哥李峰虎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已
于 2019 年 12 月注销
2019 年 7 月起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军二
49 深圳峰虎嘉德诊所
哥李峰虎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支付薪酬情况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五、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代垫薪酬

2017 年度,实际控制人李军代公司承担部分员工薪资共 44.60 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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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60 万元。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代公司支付上述部分员
工薪酬事宜。针对上述事宜,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已书面承诺:2017 年 4 月至
今,本人不存在为宝明科技分担成本、费用的情形,不存在与宝明科技业务相关
主体(包括客户、供应商、员工等)之间发生可能影响宝明科技资金往来的情形,
不存在财务操纵的情形。未来,本人将严格树立规范意识,杜绝上述不规范的情
形出现。如因上述代付薪酬事项导致财务纠纷、税务责任或其他经济责任的,本
人将无条件全部承担。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1)借款担保情况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 宝明科
1 李军 3,000.00 2019.05.07 2019.11.07 是
公司深圳 技
分行
赣州银行
股份有限 赣州宝
2 李军 10,000.00 2019.03.25 2022.03.25 否
公司开发 明
区支行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李军、李 宝明精
3 有限公司 2,000.00 2019.10.21 2020.09.14 否
云龙 工
惠州惠城
支行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李军、李 宝明精
4 有限公司 1,000.00 2019.02.01 2019.12.10 是
云龙 工
惠州惠城
支行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李军、李 宝明精
5 有限公司 2,000.00 2019.04.01 2020.03.15 否
云龙 工
惠州惠城
支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精
6 500.00 2019.07.23 2020.07.23 否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工
分行
7 北京银行 李军、乌 宝明精 500.00 2019.09.23 2020.09.23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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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股份有限 音琴蒙 工
公司深圳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显
8 500.00 2019.09.23 2020.09.23 否
公司深圳 音琴蒙 示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显
9 500.00 2019.07.23 2019.12.27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示
分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10 李军 本公司 3,000.00 2019.01.18 2019.10.30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11 李军 本公司 3,000.00 2019.03.21 2019.12.03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12 李军 本公司 3,000.00 2019.04.26 2019.12.03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13 李军 本公司 2,000.00 2019.05.29 2019.12.03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14 李军 本公司 1,000.00 2019.01.02 2019.11.20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15 李军 本公司 2,000.00 2019.06.14 2020.06.14 否
公司深圳
和平支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16 本公司 1,000.00 2019.07.23 2020.07.23 否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中国民生
银行深圳
17 李军 本公司 4,000.00 2019.08.15 2020.08.15 否
分行营业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18 李军 本公司 2,000.00 2019.09.12 2020.09.12 否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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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19 李军 本公司 3,000.00 2019.10.31 2020.10.31 否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20 本公司 2,000.00 2019.11.19 2020.11.19 否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21 公司 2,000.00 2018.11.06 2019.11.06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宝明投
22 公司 3,000.00 2018.07.20 2019.04.23 是
有限公司 资、李军
深圳分行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23 李军 公司 4,000.00 2018.08.15 2019.08.15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24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8.09.30 2019.09.30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25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8.03.19 2019.03.19 是
公司深圳
龙华分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26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8.11.30 2019.09.12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27 李军 公司 1,500.00 2018.04.17 2018.07.03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28 李军 公司 1,500.00 2018.07.04 2018.12.06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29 李军 公司 3,000.00 2018.01.18 2018.12.05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1-1-240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30 李军 公司 1,500.00 2018.02.05 2018.12.06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精
31 500.00 2018.09.18 2019.09.1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工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显
32 500.00 2018.09.18 2019.09.1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示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33 公司 2,400.00 2018.07.13 2019.07.0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34 公司 2,500.00 2018.10.11 2019.10.0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 宝明投 宝明显
35 2,000.00 2017.08.01 2018.07.31 是
公司深圳 资、李军 示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美电
36 100.00 2017.11.16 2018.11.05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子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精
37 500.00 2017.11.16 2018.09.1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工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显
38 500.00 2017.11.16 2018.09.1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示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39 公司 2,000.00 2017.11.17 2018.10.09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40 公司 1,900.00 2017.11.24 2018.11.06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1-1-24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41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7.12.27 2018.12.09 是
公司深圳
后海支行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42 李军 公司 4,000.00 2017.07.26 2018.07.26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43 李军 公司 3,000.00 2017.08.08 2018.08.07 是
深圳高新
技术园支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44 李军 公司 880.00 2017.08.30 2018.02.28 是
公司深圳
分行
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宝明投
45 公司 200.00 2017.02.16 2018.01.16 是
有限公司 资、李军
深圳分行
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宝明投
46 公司 1,400.00 2017.02.16 2018.02.22 是
有限公司 资、李军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47 李军 公司 2,800.00 2017.02.09 2018.01.18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48 李军 公司 200.00 2017.02.24 2018.01.18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49 李军 公司 1,500.00 2017.02.24 2018.02.05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50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7.04.05 2018.03.19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51 李军 公司 1,500.00 2017.04.21 2018.04.17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1-1-24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52 李军 公司 30.00 2017.08.30 2017.09.20 是
公司深圳
分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53 李军 公司 30.00 2017.08.30 2017.10.20 是
公司深圳
分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54 李军 公司 30.00 2017.08.30 2017.11.20 是
公司深圳
分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55 李军 公司 30.00 2017.08.30 2017.12.20 是
公司深圳
分行
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56 李军 公司 200.00 2017.02.16 2017.08.17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57 李军 公司 200.00 2017.02.16 2017.11.16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58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6.12.28 2017.12.20 是
公司深圳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59 公司 2,700.00 2016.11.03 2017.11.03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
60 100.00 2016.11.03 2017.11.03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精工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明
61 100.00 2016.11.03 2017.11.03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显示
分行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李军、乌 宝美
62 100.00 2016.12.08 2017.12.08 是
公司深圳 音琴蒙 电子
分行
平安银行
宝明投
63 股份有限 公司 2,000.00 2016.07.15 2017.07.15 是
资、李军
公司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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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担保主债
被担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担保主债务
序号 债权人 担保方 务是否已
保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分行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64 李军 公司 4,000.00 2016.06.21 2017.06.21 是
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65 李军 公司 1,500.00 2016.09.06 2017.04.06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66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6.10.08 2017.04.08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7.00(万美
67 公司深圳 李军 公司 2016.09.20 2017.03.20 是
元)
分行(美
金贷款)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李军、乌
68 有限公司 公司 3,000.00 2016.03.17 2017.03.16 是
音琴蒙
高新区支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69 李军 公司 2,500.00 2016.02.01 2017.02.01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珠海华润
银行股份 宝明投
70 公司 980.00 2016.01.25 2017.01.25 是
有限公司 资、李军
深圳分行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71 李军 公司 2,000.00 2016.01.04 2017.01.04 是
公司深圳
龙华支行

注:上述第 1 项担保系基于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协议,应向浙商银行深
圳分行偿付的债务;上述 33、34 项担保为本公司通过北京银行开具信用证给宝
明显示,宝明显示通过福费廷业务向平安银行融资。
(2)融资租赁担保情况

①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
力士”)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欧力士租赁部分生产用设备,设备
总价款 1,070 万元,起租日为 2014 年 8 月 20 日,租赁期 36 个月,租金分 18


1-1-24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期支付,李军、李云龙提供保证担保。

②201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欧力士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欧
力士租赁部分生产设备,设备总价款 430.00 万元,起租日为 2014 年 9 月 9 日,
租赁期 36 个月,租金分 18 期支付,李军、李云龙提供保证担保。

③2014 年 8 月 8 日,公司与欧力士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欧
力士租赁部分生产设备,设备总价款 143.60 万元,起租日为 2014 年 8 月 20 日,
租赁期 36 个月,租金分 18 期支付,李军、李云龙提供保证担保。

④2014 年 9 月 2 日,公司与欧力士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欧
力士租赁部分生产设备,设备总价款 1,712.88 万元,起租日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租赁期 36 个月,租金分 18 期支付,李军、李云龙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已履行完毕。

3、售后回租担保情况

①2014 年 9 月 29 日,宝明精工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
国际”)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售后回租赁合同》,宝明精工将自有设备
即租赁物出售给远东国际,而后租赁上述设备,并向远东国际支付相关费用,双
方就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质量担保、权利担保、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租金总额为 4,000.41 万元,租赁期间自 201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1
日。宝明投资、李军为《售后回租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②2014 年 11 月 6 日,宝明精工与远东国际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售
后回租赁合同》,宝明精工将自有设备即租赁物出售给远东国际,而后租赁上述
设备,并向远东国际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就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转移、质量担保、
权利担保、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租金总额为 2,631.04 万元,租赁期间自 201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宝明投资、李军为《售后回租赁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售后回租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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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7 年 1-3 月,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实际控制人李军代公司承担的部分
员工薪资,金额为 44.60 万元,公司已将该部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
本公积,该金额占同期公司员工总薪酬的比例为 0.27%,占公司同期税前利润的
比例 0.28%;该项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了账务处理,对经
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已按照《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不利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1、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
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
东利益的公允性。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回避制度、
信息披露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最近三年
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批准程序;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
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公
司独立董事同意确认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
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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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
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减少、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作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减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公司/本人
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
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
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涉及到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中回避表决,不利用本公司/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公司/本人在与
股份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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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概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任期 3 年。

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
李军 董事长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李晗 董事、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张春 董事、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黄聿 董事、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李云龙 董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巴音及合 董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王孝春 独立董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任富增 独立董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陈松敏 独立董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李军,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
年 8 月-2001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
2001 年 8 月-2004 年 2 月,担任深圳市正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4 年 4 月-2007 年 6 月,担任宝明光电子总经理;2007 年 6 月-2010 年 10
月,担任宝明有限总经理;2010 年 11 月-2011 年 6 月,担任宝明有限董事长;
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董事长。

李晗,1970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
师。1993 年 7 月-2000 年 7 月,担任电子工业部第八研究所工程师、副处长;
2000 年 7 月-2001 年 4 月,担任浙江临安市光缆厂经营厂长;2001 年 4 月-2008
年 11 月,担任中国移动浙江富阳分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2008 年
12 月-2010 年 11 月,担任宝明有限副总经理;2010 年 11 月-2011 年 6 月,担
任宝明有限总经理;2017 年至今,担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总经理。

张春,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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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1998 年 9 月-2005 年 9 月,担任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2011 年 6 月,担任宝明有限副总经理;
2010 年 12 月-2017 年 3 月,担任汇利投资监事;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宝明
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背光事业部总经理。

黄聿,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 8 月-2000 年 2 月,担任东玲精工(深圳)有限公司职员;2000 年 3 月-2004
年 4 月,担任伟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4 年 5 月-2006 年 8 月,
担任宝明光电子副总经理;2006 年 8 月-2011 年 6 月,担任宝明有限副总经理;
2016 年 9 月-2017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金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1 年至今担任宝明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李云龙,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 年 3 月
-2009 年 10 月,担任宝明光电子董事长;2006 年 8 月-2010 年 10 月,担任宝
明有限董事长;2009 年 11 月-2012 年 6 月,担任宝明光电子董事长;2012 年
7 月-2017 年 5 月,担任广源诚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8 月-2018 年 4 月,担
任深圳市鑫胜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董事。

巴音及合,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3 年-2005 年,担任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粮食局车间主任、生产厂长;2005
年-2011 年,担任宝明有限触摸屏事业部经理;2011 年 7 月-2013 年 5 月,担
任宝明科技触摸屏事业部经理;2013 年 6 月-2015 年 9 月,担任宝明科技触摸
屏事业部生产总监;2015 年至今,担任宝明科技董事、背光源事业部副总。

王孝春,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
年 7 月-1999 年 12 月,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2000 年 1
月-2002 年 12 月,担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 年 6 月-2004 年 2 月,
担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2014 年,担任深圳市迪菲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 年 1 月-2005 年 7 月,担任广东江山宏律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5 年 7 月-2011 年 3 月,担任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
律师、合伙人;201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广东朗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4 年 7 月至今,担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德力凯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7 月至今,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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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启志堂教育(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
宝明科技独立董事。

任富增,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11
年 6 月-2014 年 6 月,担任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
研究员;2014 年 6 月-2016 年 11 月,担任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助理
教授、副研究员;2016 年 11 月至今,担任南方科技大学材料科技与工程研究员;
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独立董事。

陈松敏,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注
册会计师。1990 年 9 月-1995 年 12 月,担任法国里昂银行厦门分行职员、会计
经理;1995 年 12 月-2005 年 3 月,担任厦门威迪亚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副总经理;2005 年 3 月-2018 年 8 月,担任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 3 月至今,担任担任厦门威迪亚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运营总监;2006 年
8 月-2018 年 9 月,担任泰坤(长泰)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 4 月至今,
担任上海优胜卫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 6 月至今,担任漳州威迪亚卫浴
有限公司监事;2011 年 6 月-2019 年 4 月,担任厦门和利多卫浴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
赵之光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高春风 监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焦江华 职工代表监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赵之光,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
年 8 月-2005 年 5 月,担任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 年
6 月-2008 年 9 月,担任安徽雪龙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8 年 10 月-2011
年 6 月,担任宝明有限生产主管;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监事、生产
副总。

高春风,197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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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01 年,担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 年-2006 年担任深圳市广
银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2009 年,担任广州瑞普电子有限公司销售
总监;2009 年-2011 年,担任中瑞和贸易(深圳)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4 年
1 月-2018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高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营销总监。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监事。

焦江华,197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12 月-2003 年 9 月,担任东莞先益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 10 月-2004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普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 年 6 月-2006 年 8 月,
担任宝明光电子技术经理;2006 年 8 月-2011 年 6 月,担任宝明有限技术经理。
2011 年 7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监事、技术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任期 3 年,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任职时间
李晗 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张春 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黄聿 副总经理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张国宏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6 月 28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谢志坚 财务总监 2018 年 1 月 2 日-2020 年 6 月 28 日

李晗,简历参见本节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概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张春,简历参见本节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概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黄聿,简历参见本节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概况”之“(一)董事会成员”部分。

张国宏,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
年 7 月-2008 年 1 月,担任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良种棉加工厂会计、财务科长、
副厂长、党支部书记;2008 年 2 月-2011 年 6 月,担任宝明有限财务部经理;
2011 年 7 月-2015 年 10 月,担任宝明科技财务部经理;2015 年 10 月-2018 年
1 月,担任宝明科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
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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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志坚,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3 年 8 月-2001 年 3 月,担任江西省乌石山铁矿主办会计;2001 年 3 月-2004
年 6 月,担任金达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4 年 6 月-2011
年 2 月,担任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 2 月-2015 年
10 月,担任宝明科技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 年 2 月-2018 年 5 月,担任
深圳市长宏聚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2015 年 12 月-2017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 年 12 月-2018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融渥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
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焦江华,简历参见本节之“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人员
概况”之“(二)监事会成员”部分。

何伦贤,198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6 年 9 月-2008 年 7 月,担任芜湖市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 年
7 月-2010 年 9 月,担任宝明有限研发部工程师;2010 年 9 月-2011 年 6 月,担
任宝明有限研发部课长;2011 年 7 月-2014 年 5 月,担任宝明科技研发部课长;
2014 年 5 月至今担任宝明科技研发部经理。

何伦贤的主要技术成果有:参与撰写公司多项专利,负责多项技术开发,如
G+G 电容触摸屏开发、OGS 电容触摸屏开发、白色 OGS 电容触摸屏开发、TFT
on cell 关键技术开发、TFT Hybrid in cell 关键技术开发、AMOLED on cell 触摸
屏开发等;其署名专利有专利名称:“金属过桥一体式电容触摸屏及制造方法”(公
开 号 :CN102253781B ) 和 “ 金 属 过 桥 一 体 式 电 容 触 摸 屏 ” ( 公 开
号:CN202331415U)。

二、董事和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一)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7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军、李晗、张春、黄聿、李云龙、巴音及合、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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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任富增、陈松敏为董事会成员,其中王孝春、任富增、陈松敏为独立董事。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军为公司
董事长。

姓名 提名人
李军 董事会
李晗 董事会
张春 董事会
黄聿 董事会
李云龙 董事会
巴音及合 董事会
王孝春 董事会
任富增 董事会
陈松敏 董事会

(二)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7 年 6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焦江华担任第三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2017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监事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赵之光、高春风为监事会成员。2017 年 6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之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姓名 提名人
赵之光 监事会
焦江华 职工代表大会
高春风 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持有股份情况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身份 持股方式
(万股) (%)
李军 董事长 1,640.00 15.85 直接持股
李云龙 董事 524.00 5.06 直接持股
宝明投资、惠明投资、汇利投资监
甘翠 480.00 4.64 直接持股
事;李军之兄配偶
黄聿 董事、副总经理 320.00 3.09 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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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身份 持股方式
(万股) (%)
张春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0.48 直接持股
丁雪莲 采购经理;李军配偶之妹 50.00 0.48 直接持股

(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通过宝明投资(持有公司股权 40.94%)、汇利投资(持有公司股权
4.61%)、惠明投资(持有公司股权 3.1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主体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宝明投资 3,653.9040 60.8984
李军 董事长 汇利投资 555.9812 77.2210
惠明投资 29.1704 5.8330
李方正 - 惠明投资 200.0000 40.0000
丁雪莲 采购经理 惠明投资 12.3696 2.4740
李晗 董事、总经理 宝明投资 1,077.3000 17.9550
宝明投资 795.7500 13.2625
张春 董事、副总经理
惠明投资 100.0000 20.0000
黄聿 董事、副总经理 宝明投资 473.0460 7.8841
巴音及合 董事 惠明投资 12.3696 2.4740
赵之光 监事会主席 汇利投资 30.2120 4.1960
高春风 监事 汇利投资 30.2120 4.1960
焦江华 职工代表监事 惠明投资 12.3696 2.4740
董事会
张国宏 汇利投资 18.8822 2.6220
秘书
谢志坚 财务总监 汇利投资 30.1120 4.1960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均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报告期内对
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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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12.31 截至 2018.12.31 截至 2017.12.31
在公司担
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任的职务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
李军 董事长 1,640.00 15.85 1,640.00 15.85 1,640.00 15.85
李云龙 董事 524.00 5.06 524.00 5.06 524.00 5.06
甘翠 - 480.00 4.64 480.00 4.64 480.00 4.64
董事、副总
黄聿 320.00 3.09 320.00 3.09 320.00 3.09
经理
丁雪莲 采购经理 50.00 0.48 50.00 0.48 50.00 0.48
董事、副总
张春 50.00 0.48 50.00 0.48 50.00 0.48
经理

2、间接持有的股份变动情况(宝明投资持有公司股权 40.94%、汇利投资持有公司股权 4.61%、惠明投资持有公司股权 3.13%)

在公司 截至 2019.12.31 截至 2018.12.31 截至 2017.12.31
姓名 担任的 主体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职务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宝明投资 3,653.9040 60.8984 3,653.9040 60.8984 3,653.9040 60.8984
李军 董事长 汇利投资 555.9812 77.2210 555.9812 77.2210 555.9812 77.2210
惠明投资 29.1704 5.8330 29.1704 5.8330 29.1704 5.8330
李方正 - 惠明投资 200.0000 40.0000 200.0000 40.0000 200.0000 40.0000
采购
丁雪莲 惠明投资 12.3696 2.4740 12.3696 2.4740 12.3696 2.4740
经理
董事、
李晗 宝明投资 1,077.3000 17.9550 1,077.3000 17.9550 1,077.3000 17.9550
总经理
董事、 宝明投资 795.7500 13.2625 795.7500 13.2625 795.7500 13.2625
张春 副总经
惠明投资 100.0000 20.0000 100.0000 20.0000 100.0000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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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 截至 2019.12.31 截至 2018.12.31 截至 2017.12.31
姓名 担任的 主体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职务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董事、
黄聿 副总经 宝明投资 473.0460 7.8841 473.0460 7.8841 473.0460 7.8841

巴音及
董事 惠明投资 12.3696 2.4740 12.3696 2.4740 12.3696 2.4740

监事会
赵之光 汇利投资 30.2120 4.1960 30.2120 4.1960 30.2120 4.1960
主席
高春风 监事 汇利投资 30.2120 4.1960 30.2120 4.1960 30.2120 4.1960
职工代
焦江华 惠明投资 12.3696 2.4740 12.3696 2.4740 12.3696 2.4740
表监事
董事会
张国宏 汇利投资 18.8822 2.6220 18.8822 2.6220 18.8822 2.6220
秘书
财务总
谢志坚 汇利投资 30.1120 4.1960 30.1120 4.1960 30.1120 4.1960

注: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为对宝明投资、汇利投资、惠明投资三家宝明科技股东的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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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近亲属所持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其他的主要对外
投资情况

(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除了对上述发行人及宝明投资、汇利投资、惠明投资投资外,其他主
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对外投资单位 出资比例(%) 投资单位主营业务
天津分享星光股权投资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
李晗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35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
伙) 相关咨询服务
李云龙 广源诚 33.40 国内贸易、普通货运
启志堂教育(深圳)有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
王孝春 60.00
限公司 认定;教育培训
新余市仙女湖区瑞禾投
17.57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陈松敏 厦门绿立方投资合伙企
1.84 无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业(有限合伙)
厦门泰坤投资有限公司 1.00 房地产投资
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得
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深圳市长宏汇富投资有
37.50 资产管理等业务)。(以上各项均
限公司
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项目)
谢志坚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深圳知常善利投资合伙 投资顾问(法律、行政法规、国
3.00
企业(有限合伙)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
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新疆易通光股权投资合
1.00 无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无其他
对外重大投资情况,上述人员的对外投资均不与发行人业务产生利益冲突。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
其亲属(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对外投资企业包括宝明投资、惠明投资、汇利投资及其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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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投资企业。

宝明投资、惠明投资、汇利投资 3 家公司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员工共同持股的公司,除投资发行人外,无实际经营业务,无具体产品。基
本财务状况、住所、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信息如下:

单位:元
企业名称 宝明投资 汇利投资 惠明投资
基本财务状 总资产 62,768,076.75 7,053,993.53 4,983,879.37
况(截至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2019 年 12 投资收益 14,190,600.00 1,596,714.19 1,083,285.82
月 31 日) 净利润 14,233,418.17 1,602,283.94 1,082,320.07
实际控制人 李军 李军 李方正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
道大水田社区大水田
住所 勘工业区工业二路 1 勘工业区工业二路 1
工业园 B 区宝运达厂
号 301 号 302
房 B 栋二楼 201
李方正 40.00%,张春
李军 77.22%,谢志坚
20.00%,李军 5.83%,
4.20%,黄凤 4.20%,
王海燕 4.13%,丁雪
李军 60.90%, 赵之光 4.20%,高春
莲 2.47%,焦江华
李晗 17.96%, 风 4.20%,张国宏
股权结构 2.47%,巴音及合
张春 13.26%, 2.62%,汪莲 1.68%,
2.47%,陆旬 2.47%,
黄聿 7.88% 王高锋 0.73%,朱进
其他 19 名股东持股均
朝 0.63%,杨少虎
不超过 2.00%,合计
0.34%
持股 20.13%
注:宝明投资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汇利投资及惠明投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除宝明投资、汇利投资、惠明投资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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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李云龙,
李云龙、
实际控 深圳市广 深圳市宝安区 82
赵红霞、 无实际开展经 李 云 龙 33.40% , 赵 红 霞 总资产:5.50、净资产:5.50、
1 制人李 源诚贸易 区新湖路华丰科 无产品
甘翠共同 营业务 33.30%,甘翠 33.30% 营业收入:0、净利润:-0.16
军的兄 有限公司 技园 E 座八楼
控制
弟姐妹
甘翠,
实际控 深圳开祺
钱红刚、 深圳市南山区西
制人李 光电有限 无实际开展经
2 甘翠共同 丽大勘工业区工 无产品 钱红刚 50.00%,甘翠 50.00% 注册资本:50.00
军兄弟 公司(已吊 营业务
控制 业二路 1 号 402
姐妹的 销)
配偶
深圳市南 深圳市南山区南
诊所相关
山区李峰 山街道南山大道
3 李峰虎 医疗诊所 业务及产 李峰虎实际控制 个体工商户
虎康复医 1104 号南海城中

学科诊所 心 8 栋 101B
李峰虎, 巢 湖 市 向 安徽省巢湖市天
4 实 际 控 阳疼痛诊 李峰虎 巢广场江南风情 无实际经营 无产品 李峰虎实际控制 个体工商户
制人李 所 街 27 号
军的兄 深圳市南山区南
深圳峰虎
弟姐妹 山街道南光社区
嘉德诊所 诊所相关
创业路 100 号南
5 (2019 年 李峰虎 医疗诊所 业务及产 李峰虎实际控制 个体工商户
海城中心南山大
7 月 12 日 品
道 1104 号 8 栋
成立)
101B
汪德秀, 深 圳 市 南 深圳市南山区南
日用品、保健 日用品、
6 实 际 控 山区德秀 汪德秀 头街道前海路 汪德秀实际控制 个体工商户
品零售 保健品
制 人 李 商行 3101 星海名城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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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军兄弟 期 5 栋 7B
姐妹的
配偶
陈惠 18.80%,王耀海 14.10%,
深圳市顺电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分享
9.40%,王杰夫 7.05%,熊帆
星光股权 天津滨海高新区 总资产:2,470.83、净资产:
李晗, 5.00%,文武 4.70%,王泽志
投资基金 滨海科技园日新 投资及咨询服 833.15 、 营 业 收 入 :
7 董事、总 陈惠 无产品 4.70%,上海万得投资管理有限
合伙企业 道 188 号 1 号楼 务 47,182.91 、 净 利 润 :
经理 公司 4.70%。其他 14 名股东出
(有限合 1062 号 38,123.05
资比例均未超过 4.00%,合计出
伙)
资 31.55% , 其 中 , 李晗 出 资
2.35%
杭州经济技术开
杭州吉通 总 资 产 : 3.07 、 净 资 产 :
发区白杨街道路 4
8 电力技术 李灵玲 电力设备维保 无产品 李灵玲 95.00%,杨丽 5.00% -27.65、营业收入:23.89、
号大街 17-6 号 6
有限公司 净利润:-22.17
楼 654 号
李灵玲,
杭州经济技术开
董事、总 杭 州 维 航 总 资 产 : 0.10 、 净 资 产 :
发区白杨街道 4 张 登 颖 40.00% , 王 团 结
9 经 理 李 教育科技 张登颖 教育培训 无产品 -0.19、营业收入:0.24、
号大街 17-6 号 6 30.00%,李灵玲 30.00%
晗 的 兄 有限公司 净利润:0.20
楼 655 室
弟姐妹
浙江省杭州经济
杭州思亮
技术开发区宋都
10 信息技术 李灵玲 无实际经营 无产品 李灵玲 100% 注册资本:1,000.00
晨光国际花园 15
有限公司
幢 7-1 号
丁利芹, 深圳市欧 深圳市龙华区观 丁 利 芹 41.00% , 任 明 慧
总资产:1,027.69、净资产:
董事、总 弗德光电 澜街道新澜社区 有机荧光粉的 15.10%,李崇 14.50%,陈志宽
11 丁利芹 无产品 75.07、营业收入:0、净利
经理李 科技有限 观光路 1301 号银 研发 14.50%,熊伟洋 10.00%,南京
润:-15.64
晗的配 公司 星科技大厦 B909 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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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偶 4.90%
赵红霞, 深圳市金 深圳市福田区福
董事、副 川投资控 保街道福保社区
无实际开展经
12 总经理 股有限公 蔡智毅 红棉道 8 号英达 无产品 蔡智毅 67.00%,张正文 33.00% 注册资本:10,000.00
营业务
黄聿的 司(已转 利科技数码园 A
配偶 出) 栋 410
宜章县百
湖南宜章县城关 宜章柏霖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通汽车运
13 黄柏松 镇长冲九组鸡子 汽车运输 无产品 77.11%(黄柏松 80%),宜章通 注册资本:120.60
输服务有
窝 达运输有限公司 22.89%
限公司
深圳市康
深圳市宝安区西
达润实业 黄柏松 60%、深圳市谦信实业有 公司已吊销,无财务数据
14 黄柏松 乡镇兴华花园 8 无实际经营 无产品
有限公司 限公司 30%、阎堪户 10% 注册资本:150.00
栋3层
(已吊销)
宜章柏霖 宜章县城关镇民 汽车零配件、
黄柏松
15 工贸有限 黄柏松 主西路 34 号(交通 百货、五金、 无产品 黄柏松 80%,黄元发 20% 注册资本:100.00
董事、副
责任公司 局院内) 家用电器零售
总经理
宜章柏霖 宜章县玉溪镇民 物业管理服
黄聿的
16 物业服务 黄柏松 主东路(百通汽车 务;房地产信 无产品 黄柏松 85%,谭广 15% 注册资本:68.00
兄弟
有限公司 站 4 楼) 息咨询服务
宜章柏霖
油茶、林木、
永业生态 宜章县浆水乡龟 黄柏松 60%,谭靖 33%,黄帅
17 黄柏松 水果的种植与 果蔬 注册资本:100.00
有限责任 爻村寨头岭 7%
销售
公司
宜章莽山
珠江源漂 宜章县莽山国家
18 钟山 漂流服务 无产品 钟山 72%,黄柏松 28% 注册资本:100.00
流有限公 森林公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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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深圳市金
深圳市罗湖区永
玲珠宝有 公司已吊销,无财务数据;
19 廖金玲 新街 57 号永新商 无实际经营 无产品 廖金玲 70%,黄柏松 30%
限公司(已 注册资本:50.00
业城 3 楼 317 号
吊销)
黄青松
董事、副 宜章县浆
宜章县浆水乡龟 生猪饲养、销
20 总经理 水乡清福 黄青松 猪 黄青松 100% 无法获取资料
爻村 10 组 售
黄聿的 猪场
兄弟
黄福松 深圳市柏
董事、副 创电器发 深圳市宝安区沙
闫堪户 70%,廖斯林 20% 公司已吊销,无财务数据;
21 总经理 展有限公 闫堪户 井镇万丰村 98 工 无实际经营 无产品
黄福松 10% 注册资本:100.00
黄聿的 司(已吊 业城二、四层
兄弟 销)
张 松 彬 36.00% , 梁 炎 群
广州君和
广州市白云区松 21.00%,张学军 14.00%,罗哲 总资产:1,545.00、净资产:
企业管理
22 张松彬 南路 1 号自编 B、 商业服务业 无产品 飙 14.00%,广州领慧投资咨询 -680.00 、 营 业 收 入 :
顾问有限
C、D 栋首层 有 限 公 司 10.00% , 吴 华 庆 918.00、净利润:-145.00
公司
张松彬, 5.00%
董事、副 广州新印
广州市天河区体 总资产:14.20 、净资产:
总经理 象艺术研 赵健 36.00%,王伟利 36.00%,
23 赵健 育 西 路 173 号 文化艺术咨询 无产品 14.20、营业收入:0、净利
张春配 究院有限 张松彬 18.00%,徐文柱 10.00%
504 房 润:0
偶的父 公司
母 张 松 彬 33.00% , 梁 炎 群
广州市源
广州市白云区松 22.00%,张学军 15.00%,罗哲 总 资 产 : 6.30 、 净 资 产 :
亨物业管
24 张松彬 南路 1 号自编 B 地产业务 无产品 飙 15.00%,广州领慧投资咨询 -59.00、营业收入:485.00、
理有限公
栋 601 房 有 限 公 司 10.00% , 吴 华 庆 净利润:0.00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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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广州南玥 广州市天河区广 中餐服务、快 张 松 彬 32.00% , 林 敏 芬 总 资 产 : 3.39 、 净 资 产 :
饭堂承包
25 餐饮管理 张松彬 汕一路 322 号第 餐服务、茶馆 30.00%,张永钊 20.00%,梁正 -18.63、营业收入:4.11、
经营
有限公司 十一栋 服务 稳 18.00% 净利润-12.60
广州星盒 广州市天河区广
总资产:236.90、净资产:
子文化艺 汕一路 332 号银
26 张永钊 广告摄影 广告摄影 张永钊 80.00%,刘园丽 20.00% 87.18、营业收入:912.12、
术有限公 湖工业区第九栋
净利润:78.51
司 之一
广州星禾 广州市天河区广 总资产:390.95、净资产:
27 壹广告有 张永钊 汕一路 322 号第 广告制作 广告制作 张永钊 100% -211.52、营业收入:382.07、
限公司 十一栋 净利润: -11.62
张永钊, 广州市海珠区红
广州模道 总资产:258.87、净资产:
董事、副 卫新村西街 29 号 模特服务,灯
28 文化发展 傅冠桦 无产品 张永钊 51.00%,傅冠桦 49.00% 72.94、营业收入:566.75、
总经理 B2 栋 301 房(仅 光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 净利润:68.43
张春配 限办公)
偶的兄 贾萱 31.02%,张华 3.02%,曹
青岛乔治
弟姐妹 山东省青岛市李 利 3.02%。其他 108 名股东出资
教育咨询 国内教育信息
29 贾萱 沧区李村峰山路 信息咨询 比例均未超过 3.00%,合计出资 注册资本:300.00
股份有限 咨询
86 号 62.94% ; 其 中 , 张 永 钊 出 资
公司
0.38%
广州粉红 广州市天河区广
总资产:55.66、净资产:
之星文化 汕一路 332 号银
30 张永钊 广告摄影 广告摄影 张永钊 50.00%,刘园丽 50.00% -51.99、营业收入:62.24、
艺术发展 湖工业区第九栋
净利润:27.93
有限公司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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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潘 大 平 36.93% , 赵 继 祥
济宁佰家 10.94%,邹庆超 6.56%,邹静
济宁市翠都国际
汤泉酒店 4.37%。其他 108 名股东出资比
31 潘大平 商务中心 A 座一 洗浴 洗浴 注册资本:2,554.40
管理股份 例均未超过 4.00%,合计出资
层负一层
有限公司 41.20% , 其 中 , 张 永 钊 出 资
0.97%
宁夏银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51.00%,李家智 11.20%,陈莹
银川市金凤区北
宁夏银鼎 莹 8.40%,宁夏银鼎众和餐饮有
京中路瑞银财富
32 众众餐饮 叶凌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限公司 5.04%。其他 43 名股东 注册资本:280.00
中心 4 号楼 2 层
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均未超过 5.00%,合计
01 号商业
出资 24.36%;其中,张永钊出
资 1.68%
深圳市鼎盛基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49.68%,深圳市莫泰贰号
深圳市莫 深圳市龙华区龙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8.79%,
泰叁号投 华街道东环一路 深圳市莫泰壹号投资企业(有限
33 刘元美 酒店住宿 酒店管理 注册资本:1,135.00
资企业(有 16 号 豪 亚 大 厦 合伙)15.78%,郑鹏程 3.75%。
限合伙) 503 其他 41 名股东出资比例均未超
过 5.00%,合计出资 12.00%;
其中,张永钊出资 0.50%
张华 14.00%,李丽华 3.67%,
北京人人 北京市石景山区
胡新梅 3.33%。其他 150 名股东
诚投资管 古城东街星座超
34 张华 投资管理 无产品 出资比例均未超过 3.00%,合计 注册资本:1,500.00
理股份有 市 1 号楼 3 层 306
出资 79.00%;其中,张永钊出
限公司 室
资 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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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杜成帅 42.07%,深圳市天图东
峰中小微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合
广州视角
广州市天河区广 伙企业(有限合伙)18%,广州 总 资 产 : 76.37 、 净 资
动脉品牌
35 杜成帅 汕一路 322 号第 广告设计 无产品 视角脉搏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有 产:20.78、营业收入:0.33、
管理有限
十一栋 限 合 伙 ) 12.63% , 张 永 钊 净利润:-29.22
公司
11.88%,吕杰甫 8.19%,王少
娟 7.23%
厦门泰坤 厦门市思明区湖 余玲 49.00%,李飞宇 47.00%, 总资产:7,631.55、净资产:
36 投资有限 余玲 滨北路 15 号 101 房地产投资 无产品 周志华 1.00%,冯泽帅 1.00%, 5,223.69 、 营 业 收 入 :
公司 室 陈松敏 1.00%,程国新 1.00% 132.15、净利润: 21.57
何涛 19.17%,陈松敏 17.57%,
新余市仙 北京天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女湖区瑞 伙)15.97%,彭书辰 9.04%, 总资产:3,130.00、净资产:
江西省新余市仙 无实际开展经
37 陈松敏, 禾 投 资 管 何涛 无产品 王洪昌 6.03%,张婉红 5.43%, 3,130.00、营业收入:0、
女湖区太阳城 营业务
独 立 董 理中心(有 方义杰 5.43%。其他 7 名股东出 净利润:0
事 限合伙) 资比例均未超过 5.00%,合计出
资 21.36%
厦门市海沧区翁
厦门绿立
角西路 2050 号厦 陈光 82.73%,谢凌 6.18%,郭 总资产:1,000.00、净资产:
方投资合 无实际开展经
38 陈光 门生物医药产业 无产品 惠忠 6.18%,李晓航 1.84%,陈 1,000.00、营业收入:0、
伙企业(有 营业务
园 B1 栋 702-01 松敏 1.84%,余燕 1.23% 净利润:0
限合伙)
单元
王原草, 厦门麦融
独立董 特芯投资 总资产:100.00、净资产:
厦门市集美区园 王 原 草 76.67% , 谢 爱 珠
39 事陈松 合伙企业 王原草 对外投资 无产品 100.00、营业收入:0、净
博二里 18 号 13.33%,郭彦 10.00%
敏的配 (有限合 利润:0
偶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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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厦门蓝丝 童玲玲 25.00%,孙强 12.50%,
厦门市湖里区坂 2016 年 1 月至 总资产:16.00、净资产:
带商务服 王珺 12.50%,王宾 12.50%,续
40 童玲玲 尚 村 尚 忠 社 768 今无实际开展 无产品 16.00、营业收入:0、净利
务有限公 明伟 12.50%,蔡军毅 12.50%,
号四楼 415 室 经营业务 润:0
司 王原草 12.50%
马丽娥,
厦门市思明区莲
独 立 董 厦门金钺 总资产:100.00、净资产:
前 西 路 287-309 无实际开展经
41 事 陈 松 投资管理 马丽娥 无产品 马丽娥 51.00%,王原草 49.00% 100.00、营业收入:0、净
号 201 单元 C 区 营业务
敏 配 偶 有限公司 利润:0
15 室
的父母
深圳市南山区蛇
王孝春, 启 志 堂 教 总 资 产 : 1.38 、 净 资 产 :
口街道龟山路 8 无实际开展经
42 独 立 董 育(深圳) 王孝春 无产品 王孝春 60.00%,张戈 40.00% -8.87、营业收入:0、净利
号明华国际会议 营业务
事 有限公司 润:-0.79
中心 C 座 1708
刘秀池, 深圳市龙华区民
深圳市高 总 资 产 : 2.66 、 净 资 产 :
监事高 治街道上芬社区 无实际开展经
43 东科技有 刘朋 无产品 刘朋 60.00%,刘秀池 40.00% -2.56、营业收入:0、净利
春风的 第五工业区二区 营业务
限公司 润:-2.56
父母 16 号 201
深圳知常 深圳市前海深港
谢志坚, 善 利 投 资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总资产:2,196.52、净资产:
44 财 务 总 合伙企业 彭玉磊 号 A 栋 201 室(入 对外投资 无产品 彭玉磊 97.00%,谢志坚 3.00% 2,196.52、营业收入:0、
监 (有限合 驻深圳市前海商 净利润:-8.58
伙) 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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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人员及 对外投资 实际
住所 实际业务 主要产品 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2018 年末)
号 身份 企业 控制人
石义海 65.45%,李振华 9.80%,
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
深圳市南山区粤 二次供水系统 5.00%,上海胜道精采能源投资
效节能股 总资产:15,249.25、净资
海街道粤兴二道 6 的研发、设计、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 份有限公 石义海 供水设备 产:13,850.58、营业收入:
号武汉大学深圳 制造、安装等 4.40%。其他 13 名股东出资比
司(已转 7,156.36、净利润:3,406.82
产学研大楼 B303 服务 例均未超过 4.00%,合计出资
出)
15.35% ; 其 中 , 谢 志 坚 出 资
1.00%
深圳市前海深港
深圳市长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总资产:22.21、净资产:
宏汇富投
46 曾素华 号 A 栋 201 室(入 对外投资 无产品 曾素华 62.50%,谢志坚 37.50% -10.52、营业收入:61.17、
资有限公
驻深圳市前海商 净利润:-1.89

务秘书有限公司)
王 文 生 22.48% , 周 展 宏
新疆易通 新疆乌鲁木齐高 20.91%,高云照 6.00%,肖红
光股权投 新技术产业开发 4.00%,彭健 3.87%,陈旭红
无实际开展经
47 资合伙企 无 区(新市区)高新 无产品 3.47%,其他 38 名股东出资比例 谢志坚出资 1%
营业务
业(有限合 街 258 号数码港 均 未 超 过 3.00% , 合 计 出 资
伙) 大厦 2015-446 号 39.27% , 其 中 , 谢 志 坚 出 资
1.00%
注:①因发行人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并未配合提供其对外投资企业的相关财务数据,或因对外投资持股比例较低无法获取被投资企
业财务数据,故根据该等企业的注册资本情况进行披露。
②其中:深圳开祺光电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被吊销;深圳市金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进行股权转让,赵红霞将其持
有的全部股份转出;深圳市鸿效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进行股权转让,谢志坚将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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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前述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交易情况。根据前述企业从事的实际业务,
确认公司与前述企业之间不存在相同、相似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亦不存在上下游业务,对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影响。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
酬的情况如下:

在发行人任职 2019 年薪酬(万 是否在实际控制人控
姓名
情况 元) 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李军 董事长 40.06 无
李晗 董事、总经理 66.68 无
张春 董事、副总经理 73.78 无
黄聿 董事、副总经理 23.81 无
李云龙 董事 33.37 无
巴音及合 董事 40.59 无
王孝春 独立董事 6.00 无
任富增 独立董事 6.00 无
陈松敏 独立董事 6.00 无
赵之光 监事会主席 33.56 无
职工代表监事、核
焦江华 29.75 无
心技术人员
高春风 监事 54.03 无
张国宏 董事会秘书 33.07 无
谢志坚 财务总监 39.75 无
何伦贤 核心技术人员 21.85 无

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依据公司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1 月开始领取 6 万元/年固定津贴。

除上述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薪情况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取得其他
收入、享受其他待遇的情形。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对外兼职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目前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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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公司关系
宝明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股东
汇利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股东
李军 董事长
宝明香港(已注销) 董事 子公司
宝美显示 董事 子公司
董事、总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
李晗 董事 关联方
理 份有限公司
宝明精工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子公司
宝明显示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子公司
李云龙 董事 宝美显示 董事长 子公司
赣州宝明 执行董事、总经理 子公司
广源诚 董事 关联方
广东朗正律师事务
律师 关联方

深圳市迪菲特科技
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启志堂教育(深圳)
王孝春 独立董事 董事长 关联方
有限公司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
独立董事 关联方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力凯医疗
监事 -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科技大学材料
任富增 独立董事 研究员 -
科学与工程系
厦门威迪亚科技有 副总经理、运营总
关联方
限公司 监
厦门和利多卫浴科
董事 关联方
技有限公司
陈松敏 独立董事
漳州威迪亚卫浴有
监事 -
限公司
上海优胜卫厨科技
监事 -
有限公司
宝明精工 监事 子公司
监事会主
赵之光 宝明显示 监事 子公司

赣州宝明 监事 子公司
宝明精工 财务总监 子公司
谢志坚 财务总监 宝明显示 财务总监 子公司
宝美显示 财务总监 子公司
注:陈松敏于 2019 年 4 月已不再担任厦门和利多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
在对外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
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军与董事李云龙系兄弟关系,董事巴音及合系董事长李军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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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表兄。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
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
协议及重要承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签署的协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竞业禁止
条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均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其
他协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
项提示”之“一、公司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承诺”、“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和“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
同业竞争情况”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
易”之“四、关联交易”之“(四)规范关联交易的主要措施”。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向公司作
出其他重要承诺,公司未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签订重大
商务协议。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中组部及
教育部等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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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经营管理团队进行了扩充和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对发行人经营管理和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重
大影响的变化。

(一)董事变动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任期届满,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选举李军、李晗、张春、黄聿、李云龙、巴音及合、陈松敏、王孝春、任富
增为公司董事,其中陈松敏、王孝春、任富增为独立董事。本次换届时因第二届
独立董事汪国忠、余国红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 6 年,股东大会选举王孝春、任
富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李军为公司董事长。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发生其他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任期届满,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赵之光、高春风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焦江华共同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 年 6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之光
为监事会主席。本次换届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因董事会换届,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任命李晗为公司总经理,张春、黄聿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国宏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
次换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因张国宏辞去财务总监职务,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聘任谢志坚为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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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人数及比例较小。除因第二
届独立董事汪国忠、余国红任期届满 6 年,任富增、王孝春新当选为独立董事外,
公司董事无其他变化。报告期内新增的高级管理人员谢志坚曾于 2011 年至 2015
年在宝明科技担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谢志坚熟悉公司经营状况,同时具有
丰富的财务经验和上市公司工作经验,其职位变动不会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不构成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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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
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
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
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
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管理和考核等
工作。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依法运
作情况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有效地运作。

(一)公司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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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会议登记、股东大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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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股东大会记录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股东大
会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
务预算、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其他公司治理制
度的订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作出了有效决
议。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程序方面均合法有效。股
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

(二)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全体
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董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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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
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一般会议、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审议
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选聘、公司财务
预算、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决
议。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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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名称 人员构成 召集人
陈松敏(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任富增(独立
审计委员会 陈松敏
董事)、李军
陈松敏(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李军、任富增
提名委员会 任富增
(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 李军、李晗、黄聿 李军
陈松敏(独立董事、专业会计人士)、李军、王孝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松敏
(独立董事)

公司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运作,在
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职责,保护投资者利益,加强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运作
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权限

(1)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根据发行人《战略委员会议事细则》,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
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公司章
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六)对以上事项
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职责权限

根据发行人《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
责权限为: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审查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三)负
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
薪酬政策及架构;(五)获董事会转授以下职责,即厘定全体执行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
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并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六)透过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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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董事会不时通过的公司目标,检讨及批准按表现而厘定的薪酬;(七)确保任
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自行厘订薪酬;(八)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面,行
使以下职权:1、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2、负责对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3、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
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九)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提名委员会职责权限

根据发行人《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
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五)在董事会换届选举时,
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六)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七)公司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事宜。”

(4)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根据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二)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及其实施情况,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三)审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其执行
报告;(四)审阅并披露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五)审查公司内控
制度,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专项意见;(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七)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八)
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九)提议对派驻财务总监
的任免、考核评价;(十)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
其他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1 名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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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监事
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监事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提案、召集和主持、会议
记录、决议公告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直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对选举监事会主席、审议公司财务预算、财
务决算、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宜做出了有效决议。公司的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
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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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聘任

公司董事会设有 3 名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职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列基本条
件。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
独立性发表了意见。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安排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聘任、职权
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公司规范
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
况。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公司董事会秘书设置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主要职责、聘任与解聘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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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二)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
录并签字;(三)负责与为公司筹备上市的各个中介机构、政府部门进行联络;
(四)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公司上市的各项筹备工作;(五)《公司章程》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其职责。

三、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共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环保部门下发的行政
处罚 2 项、安监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 2 项、税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 1 项具体
如下:

(一)环保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 2 项

所属
处罚时间 处罚部门 处罚文件 违法情况 处罚情况
公司
惠州大亚湾经 责令公司立即
《行政处罚决定 生产车间地面
宝美 济技术开发区 改正违法行
2017.11.17 书 》( 惠 湾 环 罚 字 清洗废水排入
显示 环境保护局环 为,并处以 8
[2017]152 号) 雨水管网
境监察分局 万元罚款
对暂时不利用
惠州大亚湾经
《行政处罚决定 或不能利用的
宝明 济技术开发区 处 1.2 万元罚
2018.6.14 书 》( 惠 湾 环 罚 字 工业固体废弃
精工 环境保护局监 款
[2018]51 号) 物贮存设施不
察分局
完善

在收到处罚通知后,宝美显示立即缴纳罚款,完善生产车间管道设置,同时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加强车间清洁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公司针对宝美显示违规事项,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进行整改。惠
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对该事项出具了符合环保要
求的《说明》:在查处过程中,宝美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
改,现已整改完毕。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符合国家环保生产要求,不存在
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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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处罚通知后,宝明精工立即缴纳罚款,将固体废物堆放场地全部加盖
挡雨棚,在原有设施基础上,为堆场地面墙面重新制作防雨、防腐、防渗漏设施,
同时要求相关负责人员定期检查修缮相关“三防”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固体废物。

公司针对宝明精工违规事项,按照规定及时缴纳罚款,并积极进行整改。惠
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就该事项出具了符合环保要
求的《关于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宝明精工对存在的
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紧急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做好了“三防”措施,
消除了安全隐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缴纳了罚款。此次惠州市
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的违法程度属一般,未造成环境污染,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二)安监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 2 项

所属
处罚时间 处罚部门 处罚文件 违法情况 处罚情况
公司
惠州市安全生产
《行政处罚决定 未依法向安监部 给予警告,并
宝明 监督管理局大亚
2017.7.27 书》 惠湾安监罚 门申报职业病危 处 9.50 万元
精工 湾经济技术开发
[2017]9 号) 害项目 罚款
区分局
惠州市安全生产 未在危险化学品
《行政处罚决定 责令限期改
宝明 监督管理局大亚 作业场所设置符
2017.8.30 书》 惠湾安监罚 正,处以 8
精工 湾经济技术开发 合标准的安全设
[2017]17 号) 万元罚款
区分局 施

在收到处罚通知后,宝明精工立即缴纳罚款,并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在
厂区张贴有关防范职业病的信息,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接受主管部
门的监督。

在收到处罚通知后,宝明精工立即缴纳罚款,在危险化学品存放区域设置了
防腐、防泄漏、防流淌的设施设备,并由相关人员负责定期检查修缮相关设施设
备。

2017 年 12 月 7 日,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
局对上述 2 项行政处罚出具了《说明》:在查处过程中,宝明精工积极配合调查,
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
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核查,2014 年 1 月 1 日至
今,该公司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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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 1 项

2017 年 5 月 4 日,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
理变更登记,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国税龙华
简罚[2017]4464 号),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50 元。公司已
及时缴纳罚款。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出具证明: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税务违法记录。根据 2019 年 7 月 4 日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为公司出具的证明,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间暂未发现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根据 2020 年 1 月 10 日国家税务总
局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为公司出具的证明,公司在 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暂未发现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在收到处罚通知后,公司立即缴纳罚款,并立即申报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
同时要求相关经办人员重视申报期限,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工商、税务、土
地、环保、海关、社保、外汇管理、质量监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上述行政处罚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发行上市实质性障
碍。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发行人制订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
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查和评估,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制定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治理结构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适应公司
管理的需求,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并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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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保证了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容诚专字[2020]230Z0124 号),报告认为:宝明科技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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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 2017 年至 2019 年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财务分
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有关附注的主要内容。投资者若
想详细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请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89,650,942.19 328,346,787.73 159,800,261.79
应收票据 224,561,990.52 279,050,766.47 258,291,493.53
应收账款 448,064,628.59 341,568,764.11 354,671,841.28
预付款项 795,610.32 433,356.06 381,321.09
其他应收款 3,817,186.11 2,936,422.39 6,942,826.18
存货 108,356,527.22 74,321,962.20 72,638,495.47
其他流动资产 52,639,070.15 13,905,846.17 2,495,308.37
流动资产合计 1,227,885,955.10 1,040,563,905.13 855,221,547.7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73,226,799.71 392,888,556.04 402,702,004.87
在建工程 121,093,529.11 31,973,267.02 14,887,733.23
无形资产 36,864,705.19 34,464,334.42 27,934,646.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49,828.24 18,004,890.34 18,960,887.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88,622.05 13,454,336.47 1,132,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6,723,484.30 490,785,384.29 465,617,272.64
资产总计 1,884,609,439.40 1,531,349,289.42 1,320,838,820.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5,000,000.00 209,000,000.00 264,800,000.00
应付票据 448,936,717.93 401,201,431.54 224,825,710.52
应付账款 308,565,557.03 207,063,535.32 193,338,130.97
预收款项 102,751.99 16,524.54 144,547.40
应付职工薪酬 19,851,800.84 17,792,447.68 25,037,648.47
应交税费 3,408,313.79 5,826,380.07 8,300,438.96
其他应付款 21,755,630.24 9,586,931.40 8,879,130.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000,000.00 - -
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02,620,771.82 850,487,250.55 725,325,607.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5,00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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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12,626,766.57 15,683,966.61 18,741,166.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7,626,766.57 16,183,966.61 18,741,166.65
负债合计 1,110,247,538.39 866,671,217.16 744,066,773.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股本 103,460,950.00 103,460,950.00 103,460,950.00
资本公积 191,829,891.14 191,829,891.14 191,829,891.14
其他综合收益 - -339.33 2,143.76
盈余公积 61,076,889.37 46,936,082.68 36,750,672.37
未分配利润 423,558,643.68 327,982,019.19 250,478,78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779,926,374.19 670,208,603.68 582,522,446.6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564,473.18 -5,530,531.42 -5,750,400.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4,361,901.01 664,678,072.26 576,772,046.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884,609,439.40 1,531,349,289.42 1,320,838,820.35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37,373,967.10 1,377,589,883.46 1,141,686,388.83
其中:营业收入 1,837,373,967.10 1,377,589,883.46 1,141,686,388.83
二、营业总成本 1,690,883,929.32 1,243,159,011.20 984,958,291.21
其中:营业成本 1,467,758,466.64 1,066,665,938.06 853,909,861.33
税金及附加 13,367,855.94 10,759,089.15 9,229,548.69
销售费用 56,245,074.17 40,253,834.71 25,963,965.17
管理费用 36,517,759.99 34,336,655.88 42,838,790.37
研发费用 96,236,931.88 69,973,428.15 41,514,500.39
财务费用 20,757,840.70 21,170,065.25 11,501,625.26
其中:利息费用 16,681,873.64 15,813,553.22 16,241,010.76
利息收入 1,508,983.20 1,085,644.36 898,452.69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491,851.31 5,379,658.53 5,878,200.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795,513.71 - -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917,171.38 -5,036,661.63 -875,767.49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225,583.52 5,215.78 52,903.07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57,085,814.94 134,779,084.94 161,783,4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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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821,393.92 3,296,040.70 2,357,501.14
减:营业外支出 497,256.75 73,083.47 2,036,850.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8,409,952.11 138,002,042.17 162,104,084.3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4,067,044.41 15,093,533.33 22,438,987.7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44,342,907.70 122,908,508.84 139,665,096.64
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44,342,907.70 122,908,508.84 139,665,096.64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44,376,849.46 122,688,640.12 140,042,134.02
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33,941.76 219,868.72 -377,037.38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01.05 -2,483.09 1,567.41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4,344,908.75 122,906,025.75 139,666,66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44,378,850.51 122,686,157.03 140,043,701.43
益总额
少数股东权益 -33,941.76 219,868.72 -377,037.3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40 1.19 1.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1.40 1.19 1.3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84,951,386.29 1,464,891,783.89 1,073,899,242.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130.36 732,397.07 350,248.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2,122,844.44 11,723,203.86 5,668,893.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7,174,361.09 1,477,347,384.82 1,079,918,384.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85,823,827.46 800,149,023.55 660,337,781.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21,893,462.98 201,960,999.48 157,057,029.2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394,977.83 96,861,298.18 95,658,588.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3,824,617.55 50,091,618.13 42,001,251.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7,936,885.82 1,149,062,939.34 955,054,651.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475.27 328,284,445.48 124,863,732.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12,754.48 11,947.70 125,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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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2,754.48 11,947.70 12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66,877,476.27 51,913,731.64 51,808,325.2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77,476.27 51,913,731.64 51,808,325.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64,721.79 -51,901,783.94 -51,683,325.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0,000,000.00 284,000,000.00 27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000,000.00 284,000,000.00 2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4,000,000.00 339,800,000.00 303,484,0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54,012,362.03 50,554,897.85 11,750,316.4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9,812,657.58 182,836,937.75 18,727,005.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7,825,019.61 573,191,835.60 333,961,37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25,019.61 -289,191,835.60 -63,961,371.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652,737.04 -45,593.75 -101,586.96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4,996.83 -12,854,767.81 9,117,448.9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062,325.54 91,917,093.35 82,799,644.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557,322.37 79,062,325.54 91,917,093.35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1,182,078.23 271,778,492.51 87,062,267.38
应收票据 211,191,783.60 259,686,702.06 258,291,493.53
应收账款 317,973,023.39 228,370,058.08 311,559,636.27
预付款项 570,149.22 255,507.29 302,677.29
其他应收款 432,034,939.85 367,585,857.26 308,943,363.09
存货 103,638,887.27 59,350,049.53 65,919,840.13
其他流动资产 17,789,571.88 4,706,780.14 2,482,224.17
流动资产合计 1,374,380,433.44 1,191,733,446.87 1,034,561,501.8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固定资产 140,478,403.65 147,221,789.70 156,391,448.36
在建工程 526,094.69 10,707,971.07 8,897,435.96
无形资产 1,873,085.34 2,083,239.67 1,105,596.34
长期待摊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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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6,356,757.72 7,228,066.05 7,593,188.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76,619.38 9,295,385.54 6,515,119.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910,960.78 276,536,452.03 280,502,787.77
资产总计 1,631,291,394.22 1,468,269,898.90 1,315,064,289.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000,000.00 150,000,000.00 233,800,000.00
应付票据 400,019,366.00 414,844,748.47 224,825,710.52
应付账款 237,797,503.51 158,051,290.63 165,804,481.23
预收款项 102,751.99 16,524.54 129,298.13
应付职工薪酬 5,586,758.35 4,789,289.02 9,992,519.04
应交税费 279,100.39 1,104,556.14 7,101,884.51
其他应付款 7,133,088.74 4,297,313.42 4,556,322.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790,918,568.98 733,103,722.22 646,210,216.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500,000.00 -
递延收益 5,741,499.64 6,783,499.72 7,825,499.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41,499.64 7,283,499.72 7,825,499.80
负债合计 796,660,068.62 740,387,221.94 654,035,715.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103,460,950.00 103,460,950.00 103,460,950.00
资本公积 191,829,891.14 191,829,891.14 191,829,891.14
盈余公积 61,076,889.37 46,936,082.68 36,750,672.37
未分配利润 478,263,595.09 385,655,753.14 328,987,060.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4,631,325.60 727,882,676.96 661,028,573.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31,291,394.22 1,468,269,898.90 1,315,064,289.63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14,824,071.22 1,390,477,553.71 1,101,747,584.95
减:营业成本 1,521,665,828.22 1,156,746,428.61 839,303,432.09
税金及附加 5,584,091.42 4,593,098.14 5,185,947.49
销售费用 42,457,305.67 33,544,703.47 24,766,625.46
管理费用 12,668,135.46 13,331,502.45 25,006,226.77
研发费用 63,677,820.59 51,525,659.91 34,916,786.41
财务费用 15,953,212.34 19,186,923.61 11,119,323.54
其中:利息费用 12,209,763.05 14,457,205.99 15,479,624.69
利息收入 1,162,307.05 977,008.70 849,019.14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
5,027,270.64 2,690,939.75 3,255,000.08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02,633.19 - -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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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559,473.02 - -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378,827.83 -2,367,999.60 -1,117,744.66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25,583.52 -328.43 -132,492.3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57,453,810.06 111,871,849.24 163,454,006.3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486,499.40 2,355,075.50 1,671,076.86
减:营业外支出 329,913.51 52,516.17 1,669,521.3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58,610,395.95 114,174,408.57 163,455,561.8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7,202,329.03 12,320,305.44 22,450,880.0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41,408,066.92 101,854,103.13 141,004,681.71
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141,408,066.92 101,854,103.13 141,004,681.71
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 - -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1,408,066.92 101,854,103.13 141,004,681.7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52,863,115.75 1,620,074,140.09 1,036,084,976.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16.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02,447.06 4,981,023.87 5,117,833.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3,071,279.18 1,625,055,163.96 1,041,202,810.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62,350,033.51 1,091,799,998.17 865,712,407.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1,043,842.76 38,329,041.20 30,770,041.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521,244.37 54,259,243.23 70,655,717.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477,189.45 36,909,265.64 31,712,853.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9,392,310.09 1,221,297,548.24 998,851,020.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678,969.09 403,757,615.72 42,351,790.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633.1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057,228.66 4,000.00 125,0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8,010,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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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59,861.85 4,000.00 38,135,302.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4,554,576.08 28,036,695.51 36,018,213.12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8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002,605.61 59,427,094.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557,181.69 87,463,790.03 116,018,213.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297,319.84 -87,459,790.03 -77,882,910.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0,000,000.00 225,000,000.00 23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08.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0,051,708.57 225,000,000.00 23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0,000,000.00 308,800,000.00 232,484,0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6,906,795.51 47,799,101.32 11,548,524.80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050,435.13 172,832,270.54 10,445,029.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7,957,230.64 529,431,371.86 254,477,604.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905,522.07 -304,431,371.86 -15,477,604.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22,976.59 17,500.76 -72,319.6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6,849.41 11,883,954.59 -51,081,044.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498,697.53 20,614,742.94 71,695,787.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851,848.12 32,498,697.53 20,614,742.94

二、审计意见类型

公司委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
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0140 号)。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
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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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 注册 持股 是否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名称 地 比例 合并
研发、生产、经营销售新型平板显示材
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背光源、触摸
屏、高精密仪器、无线移动通信终端;
宝明 3,000
惠州 100% 是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
精工 万人民币
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宝明 1万
香港 100% 是 电子产品的购销及进出口货物业务
香港 港元
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液晶玻璃面板薄化、背光源、触摸屏研
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
赣州 499
赣州 100% 是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
宝明 万人民币
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平板显示器件研发、组装及销售。(依法
宝明 500
惠州 100% 是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显示 万人民币
可开展经营活动)
电子显示玻璃强化研发、制造和销售。
宝美 1,000 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惠州 69% 是
显示 万人民币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赣州宝明 投资设立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宝明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宝明香港 注销
注: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 2019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宝明香港已完成注销予以解
散。

四、报告期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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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
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
货币为人民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
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
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
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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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
并当期损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
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
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
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
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
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
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
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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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
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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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
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
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
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
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
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
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
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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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
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对应的持股比例计算的对被合并方净资
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后续
计量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
并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按照对子公司累计持股比例计算
的对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确定,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同时
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且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
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
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本公司所发生的每次
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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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
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
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
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
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因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余额不足,
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未
予以全额恢复的,本公司在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合并方在合
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金额、归属于本公司的金额及因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未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等。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
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
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
进行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股权投资均确认为
长期股权投资且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在后续计量
时,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法核算,但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在合并日,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进一步取得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初始投资成本与对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所享有的份额进行抵销,差额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之前的每次交易中,投资方所发生的每次
交易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或按照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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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
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
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
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①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注:如果原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
且存在商誉的)。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此外,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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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
交易,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
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
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
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
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
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
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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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
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
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
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
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
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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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
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
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
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
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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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
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
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
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
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
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
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
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
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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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
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
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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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
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
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
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
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
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
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
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
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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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
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
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
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
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
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
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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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
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
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
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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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商业承兑汇票

组合 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
分的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
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
备。

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3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B、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组合 2: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对于组合 1,根据其风险特征,按照 3%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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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实际损失率作为基
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3 3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C、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收款期限在 1 年以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的
应收款项在长期应收款核算。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确认的长期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合同约定的收款期满日为账龄计算的起始日,长期应收款应转入应收账款,
按应收款项的减值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②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
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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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
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
虑的信息包括: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
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
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④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⑤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⑥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
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
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⑦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⑧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
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
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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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
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
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
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
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
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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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
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
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
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
险水平。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
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
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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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
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
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
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1)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
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
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
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
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
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
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
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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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8 年度、2017 年度)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③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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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②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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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年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年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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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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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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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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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十一)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1)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2)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债务人很可
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且占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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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余额 10%以上、其他应收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包含 100 万元)且占其
他应收款余额 10%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②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A、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中,根据其风险特征,按照 3%计提坏账准备。

B、账龄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3 3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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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
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
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
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上述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点。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
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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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十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
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
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
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
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
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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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
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
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
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之“(十)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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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
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
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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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
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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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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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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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25 0-5 3.80-47.50
机器设备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5 5 19.00
其他 3-5 0-5 19.00-33.33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
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六)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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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公司
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十七)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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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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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公司
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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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一)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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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①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
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①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
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
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
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
务成本。

②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
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
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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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
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④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
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
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
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
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
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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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
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
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
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
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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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
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
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
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二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
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
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
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
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
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
应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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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
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4)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
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
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
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
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
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
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
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
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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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1)内销收入

①产品生产完工入库后,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
点,由客户仓库人员在销货单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公司取得客户签收的销货单据时确认收入。

②按照客户要求设置 VMI 仓模式销售的,客户实际领用后,销售商品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此,取得客户实际领用确认单据时确认收
入。

(2)外销收入

产品生产完工入库后,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报关,报关完成时主
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因
此,公司在货物报关完成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
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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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
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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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
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
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
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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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
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
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
件的除外:

①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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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
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①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
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②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
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
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
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
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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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
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
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十七)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
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
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
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
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
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
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
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
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
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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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
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
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
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
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
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
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修订),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本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 2 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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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
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
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解读的相关规定: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
调整。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其他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无需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
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
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
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从“管
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
收入”明细项目。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文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列报
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8 年
报表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应付利息 380,283.72 - 259,835.54 -
其他应付款 8,498,847.15 8,879,130.87 9,327,095.86 9,586,931.40
管理费用 84,353,290.76 42,838,790.37 104,310,084.0 34,336,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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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发费用 - 41,514,500.39 - 69,973,428.15

(3)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
(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8,346,787.73 328,346,787.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不适用 -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279,050,766.47 279,050,766.47 -
应收账款 341,568,764.11 341,568,764.11 -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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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款项 433,356.06 433,356.06 -
其他应收款 2,936,422.39 2,936,422.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74,321,962.20 74,321,962.20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13,905,846.17 13,905,846.17 -
流动资产合计 1,040,563,905.13 1,040,563,905.13 -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392,888,556.04 392,888,556.04 -
在建工程 31,973,267.02 31,973,267.0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34,464,334.42 34,464,334.42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4,890.34 18,004,890.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54,336.47 13,454,336.4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0,785,384.29 490,785,384.29 -
资产总计 1,531,349,289.42 1,531,349,289.42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9,000,000.00 209,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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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401,201,431.54 401,201,431.54 -
应付账款 207,063,535.32 207,063,535.32 -
预收款项 16,524.54 16,524.54 -
应付职工薪酬 17,792,447.68 17,792,447.68 -
应交税费 5,826,380.07 5,826,380.07 -
其他应付款 9,586,931.40 9,586,931.40 -
其中:应付利息 259,835.54 259,835.54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850,487,250.55 850,487,250.55 -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500,000.00 500,000.00 -
递延收益 15,683,966.61 15,683,966.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183,966.61 16,183,966.61 -
负债合计 866,671,217.16 866,671,217.1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3,460,950.00 103,460,95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91,829,891.14 191,829,891.14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339.33 -339.33 -


1-1-34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46,936,082.68 46,936,082.68 -
未分配利润 327,982,019.19 327,982,019.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208,603.68 670,208,603.68 -
少数股东权益 -5,530,531.42 -5,530,531.4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64,678,072.26 664,678,072.2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531,349,289.42 1,531,349,289.42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1,778,492.51 271,778,492.5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不适用 -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259,686,702.06 259,686,702.06 -
应收账款 228,370,058.08 228,370,058.08 -
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 -
预付款项 255,507.29 255,507.29 -
其他应收款 367,585,857.26 367,585,857.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59,350,049.53 59,350,049.53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4,706,780.14 4,706,780.14 -
流动资产合计 1,191,733,446.87 1,191,733,446.87 -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 -



1-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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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持有至到期投资 - 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47,221,789.70 147,221,789.70
在建工程 10,707,971.07 10,707,971.0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2,083,239.67 2,083,239.67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28,066.05 7,228,066.0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95,385.54 9,295,385.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536,452.03 276,536,452.03 -
资产总计 1,468,269,898.90 1,468,269,898.90 -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不适用 -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414,844,748.47 414,844,748.47 -
应付账款 158,051,290.63 158,051,290.63 -
预收款项 16,524.54 16,524.54 -
应付职工薪酬 4,789,289.02 4,789,289.02 -
应交税费 1,104,556.14 1,104,556.14 -
其他应付款 4,297,313.42 4,297,313.42 -
其中:应付利息 244,380.56 244,380.56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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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733,103,722.22 733,103,722.22 -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500,000.00 500,000.00 -
递延收益 6,783,499.72 6,783,499.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83,499.72 7,283,499.72 -
负债合计 740,387,221.94 740,387,221.9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103,460,950.00 103,460,95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91,829,891.14 191,829,891.14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46,936,082.68 46,936,082.68 -
未分配利润 385,655,753.14 385,655,753.1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27,882,676.96 727,882,676.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468,269,898.90 1,468,269,898.90 -


4、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后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对比
表:

(1) 合并财务报表

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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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328,346,787.73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328,346,787.73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79,050,766.47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79,050,766.4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341,568,764.11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341,568,764.11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2,936,422.39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2,936,422.39

(2)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原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71,778,492.51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71,778,492.51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59,686,702.06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259,686,702.06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228,370,058.08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228,370,058.08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367,585,857.26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367,585,857.26

5、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1)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发行人各类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依据和具体方法列示如下:

分类 时点 依据 方法 原则
内销:1、非 VMI 仓模 1、将商品所有
式的,产品交付后, 内销:1、客户签 权上的主要风
产品的主要风险
客户在销货单据上签 字或盖章的发货 险和报酬转移
及报酬转移时点
字或盖章时确认;2、 单;2、客户领用 给购货方;2、
确认收入
VMI 仓模式的,客户 清单 公司不再保留
实际领用时确认 通常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
管理权,也不
LED 背光源 再对已售出的
及电容式触 商品实施有效
摸屏 控制;3、收入
外销:对于出口的货 产品的主要风险 的金额能够可
外销:出口货物
物,公司在货物报关 及报酬转移时点 靠地计量;4、
报关单
后确认销售收入 确认收入 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
入;5、相关的
已发生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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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对发行人业务收入确认的影响

①履约义务的判断

发行人 LED 背光源销售为商品销售收入,电容式触摸屏虽然是为客户提供
深加工服务而取得收入,但最终交付的仍为加工后产品,其在履约义务方面和
LED 背光源是一致的。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相关的交付、质量保证及
售后条款如下:

产品 承担的义务 客户名称 合同条款
产品应按时交付到采购订单约定的地点。买方有
天马 权更改交货日期及地点,但应于合理期限内书面
通知供应商
按照合同约 按照交货计划约定的交付条件完成合同产品的
定交付商品 京东方 交付,如公司发现可能发生延迟交货的,应至少
提前 10 天向客户发出通知
由卖方或卖方委托的人员或机构将产品交到相
TCL 集团
关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地点
1、供应商应按照协议的规定提供维修或进行更
换,并只收取合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2、供应商保证在产品质量保证期(质保期 6 个
月)结束后五年内以最优惠的价格不间断向买方
供应其零部件,以供买方生产或维修材料之用。
在上述五年期限内,供应商若停止零部件的生
产,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在上述六个月
天马 通知期,买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按最近一次采
购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将停止生产的零部件,供
LED 背光源 应商不得拒绝,并应在买方要求的期限内交付。
及电容式触 如果零部件停止生产,供应商应提供替代品,该
触摸屏 替代品在通常和正常使用下:(i)不会对产品物
理性或功能性或运行产生实质上的或不利影响
按照合同约
(除非协议双方就将被影响的特性达成书面协
定的质量保
议);(ii)不能偏离产品安全性和兼容性
证及售后条
1、除非需方另行书面同意,供方在决定终止对

任何种型号的合同产品的生产(以下称“合同产
品断种”)时,应至少提前 270 天书面通知需方。
从需方收到通知至合同产品断种日期间,合同产
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最近一次采购的价格,且供方
应完全满足
2、自对应合同产品断种之日起至合同质保期(质
京东方
保期 24 个月)结束后 36 个月内,供方应自负费
用准备足额的合同产品及合同产品的相关部件
的库存或其他可替代的产品,确保能满足需方及
需方客户就对应合同产品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
退货、换货、修理服务,确保能满足需方能为其
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的零星的合同产品及合同产
品的相关部件的需求。如根据本合同约定,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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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需要支付价款的,供方应提供最具有商业合理性
的价格
3、需方有权随时自主决定其自身产品的断种,
如因此需方停止对合同产品的采购的,需方应通
知供方,并需方无需对供方因此产生的任何费
用、呆滞库存等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保证各批次货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个月内,乙方免费提供修理和更换等售后服
务;如经双方《材料采购规格书》确认乙方向甲
方供应的产品具备保质期的,则乙方应保证至甲
方验收合格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少于六个月,否
则视为交货不符
2、货物品质出现异常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
照本合同约定处理。货物出现品质以外的异常
时,乙方要对甲方的要求 2 个小时内响应,24
个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48 个小时内现场解决。
因非甲方原因未及时回复或解决的,造成的损失
TCL 集团 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鉴定费、
违约金、利息、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和相关费
用)
3、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能
达到使用要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
进行维修或退换,对于退换货的情况双方需做好
验收记录,以备结算时对账。若乙方未按时进行
维修或提供退换服务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
维修或者另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承担,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鉴定费、违约金、
利息、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和相关费用)
注:关于承担的义务只举例部分客户,其他客户基本类似。

根据上述发行人与客户约定的合同条款,发行人在销售后所承担的质量保证
义务为保证类质量保证义务,没有服务类质量保证条款,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不
构成单独一项履约义务。因此发行人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义务与提供质量保证及售
后的义务为一项履约义务。

②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判断

A、内销

发行人 LED 背光源及电容式触摸屏内销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交付后结
算,一种是在客户领用产品后进行结算。




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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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第四条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第五条规定如下: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
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
将履行各自义务;(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
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
的支付条款;(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
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
可能收回。

发行人 LED 背光源及电容式触摸屏在交付结算模式下,发行人将商品交付
给客户时,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发生转移,且同时符合上述五个条件,所以在新收
入准则下,该模式的收入确认时点不发生变化;在客户领用结算模式下,发行人
先将产品运往客户指定地点并交付给客户相关人员,由客户进行保管,客户在生
产过程中领用发行人产品后,每月定期就领用的数量与发行人结算。此种模式下,
虽然在发行人将产品运往客户指定地点后,产品的物理形态转由客户控制,但是
在此时客户履行的是保管职责,客户并未取得保管的产品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
合同约定,在客户领用产品后,客户与发行人进行结算,在领用时点,客户才取
得商品的控制权,就领用的商品可获得经济利益,故此种模式在执行新收入准则
后的收入确认时点应为客户领用商品后。

B、外销

对于外销的货物,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报关出口并运送至客户指定的
交货地点,货物报关与运送至指定仓库间隔较短(一般在当天)。外销模式下,
发行人销售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的时点与原收入准则的风险报酬转移时点一致,
仍为商品经出口报关后,以报关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2)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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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 月 1 日后,发行人与客户执行的仍然是新收入准则实施之前签订
的合同,相关业务模式也未变化。结合上述分析,发行人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无重大影响。

(3)若在报告期第一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

由于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收入确认时点、相关会计处理等均无重大影响,若
发行人在 2017 年初即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利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宝明科技 15% 15% 15%
宝明精工 15% 15% 15%
宝明香港 16.5% 16.5% 16.5%
赣州宝明 15% 15% /
宝明显示 25% 25% 25%
宝美显示 25% 25% 25%

2、增值税

报告期内,除宝明香港外,公司及各子公司应税收入按 17%、16%、13%、
11%、10%、9%、5%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报告期内,除宝明香港外,公司及各子公司按实际缴纳和出口免抵的流转税
的 7%计缴。

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报告期内,除宝明香港外,公司及各子公司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和出口免
抵的流转税的 3%、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和出口免抵的流转税的 2%计缴。



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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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

2017 年 10 月,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1744202034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深圳市宝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6 年 12 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
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644006803),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从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9 年 12 月,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通过广
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复核,截止招股说明书出具日,证书尚未下发。惠州市宝明精
工有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 号)规定,对设在赣州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符合条件,2018 年、2019 年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六、最近一年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公司无收购兼并情况。

七、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123 号),公司报告期
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63 0.52 -154.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94.00 820.54 626.4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 9.57 -
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88.00 -
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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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5.79 39.72 153.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费用 -178.19 -140.53 -101.53
少数股东损益 2.02 -0.22 2.48
合计 1,027.99 817.60 526.12

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股份支付,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
“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八)其他收益分析”和
“(九)营业外收入分析”。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 80,975.87 万元,累计折旧
32,235.39 万元,减值准备 1,417.81 万元,账面价值 47,322.68 万元。报告期
末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折旧年限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
房屋建筑物 2-25 21,430.99 5,140.12 - 16,290.87
机器设备 5-10 57,009.33 25,888.32 1,417.81 29,703.21
运输设备 5 395.13 215.62 - 179.51
其他 3-5 2,140.43 991.33 - 1,149.10
合计 80,975.87 32,235.39 1,417.81 47,322.68

(二)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原值 12,109.35 万元,减值准备
0.00 万元,账面价值 12,109.35 万元。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赣州宝明厂区 6,791.76 - 6,791.76
设备安装 5,250.37 - 5,250.37
零星工程 67.23 - 67.23
合 计 12,109.35 - 12,109.35

(三)无形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1-35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取得方式 摊销期限 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购买 出让期限 4,108.51 621.61 3,486.91
软件 购买 10 年 168.12 66.55 101.57
非专利技术 原始取得、购买 10 年 75.47 15.09 60.38
专利权 原始取得 10 年 53.90 16.28 37.62
合计 4,406.00 719.53 3,686.47

九、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负债合计为 111,024.75 万元,主要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等,其他类型的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较低。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短期借款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抵押借款 5,000.00
保证借款 14,500.00
合计 19,5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偿还借款的情况。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44,893.67 万元,无欠持
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4,893.67
合计 44,893.67

(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 30,856.56 万元,无欠
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股东的款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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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材料款 24,265.16
设备款 3,681.58
工程款 2,909.81
其他 -
合计 30,856.56

2019 年 12 月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四)长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长期借款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证借款 9,500.00
合计 9,5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偿还借款的情况。

(五)对内部人员和关联方的负债

1、对内部人员的负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为 1,985.18 万元。

2、对关联方的负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关联方负债。

十、股权权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 10,346.10 10,346.10 10,346.10
资本公积 19,182.99 19,182.99 19,182.99
其他综合收益 - -0.03 0.21
盈余公积 6,107.69 4,693.61 3,675.07
未分配利润 42,355.86 32,798.20 25,047.8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77,992.64 67,020.86 58,252.24
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556.45 -553.05 -575.04
合计 77,436.19 66,467.81 57,6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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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本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为 10,346.10 万元。股本变化情况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二)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8,282.21 18,282.21 18,282.21
其他资本公积 900.78 900.78 900.78
合计 19,182.99 19,182.99 19,182.99

(三)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盈余公积均为法定盈余公积,2019 年增加 1,414.08 万
元,2018 年增加 1,018.54 万元。上述增加金额均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公司
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四)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2,798.20 25,047.88 12,453.7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
- - -
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2,798.20 25,047.88 12,453.7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437.68 12,268.86 14,004.21
者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14.08 1,018.54 1,410.05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3,465.94 3,5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42,355.86 32,798.20 25,047.88

十一、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6.47 -5,190.18 -5,1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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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2.50 -28,919.18 -6,396.1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65.27 -4.56 -10.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06.23 9,191.71 8,279.9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55.73 7,906.23 9,191.71

十二、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0 年初,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国务院办公厅于 2020 年 1 月 27 日发布
了《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放假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 月 28 日
发布了《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目前疫情的延续时间及影响范
围尚不明朗。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赣州宝明 2020 年 1 月 9 日收到的民事起诉状、传票等文件,原告王细
龙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被告为赣州宝明,第三人为江西省合众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江西合众”)。原告诉讼请求包括①被告赣州宝明向
原告王细龙支付剩余工程款 1,336.71 万元;②被告赣州宝明向原告王细龙返还
工程履约保证金 25 万元;③被告赣州宝明向原告王细龙支付工程款违约金 48.46
万元及工程款逾期违约金;④被告赣州宝明向原告王细龙支付提前解除合同赔偿
金 872.58 万元;⑤被告赣州宝明与第三人江西合众共同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担保费。以上款项合计 2,282.75 万元,案号为(2019)赣 07 民初 251 号。

根据赣州开发区法院作出的(2019)赣 0791 财保 91 号相关民事裁定书,
经原告王细龙申请已对赣州宝明银行账户存款 999.65 万元予以冻结。

2020 年 4 月 29 日,原告王细龙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和解
除资金冻结申请,2020 年 4 月 30 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本
案审理程序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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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其他
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除非特别指明,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1.18
速动比率(倍) 1.12 1.14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84% 50.43% 49.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91% 56.60% 56.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5 3.75 2.99
存货周转率(次) 13.51 11.52 9.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3,719.93 21,256.31 23,202.79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14,437.68 12,268.86 14,004.21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409.69 11,451.26 13,478.09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8.50 9.73 10.9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83 3.17 1.21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1 -0.12 0.09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 1.30 1.11 1.30
东的净利润)(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1.30 1.11 1.30
常性损益后)(元/股)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
7.54 6.48 5.63
净资产(元/股)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0.26% 0.32% 0.20%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
期待摊费用摊销+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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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
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除外)/净资产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07 1.40 1.40
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18.64 1.30 1.30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19.77 1.19 1.19
东的净利润
2018 年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18.45 1.11 1.1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7.34 1.35 1.35
东的净利润
2017 年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6.31 1.30 1.30
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①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 ( E0 + NP÷2 +
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
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
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
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
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
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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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一) 盈利预测说明

1、编制基础

本公司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是以本公司 2019 年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经营业绩以及 2020 年 1-3 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阅的合并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
等因素及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 2020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及
财务预算等,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编制本盈利预测报告所选用的主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一致。

2、基本假设

公司盈利预测基本假设如下:

(1)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
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
的信贷利率、外汇市场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5)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使本公司生
产、销售均能够按计划顺利执行,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6)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
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7)预测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预测期内本公司不会受到诸如人员、材料、汇率等客观因素的重大变
化而对生产经营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9)本公司对生产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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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预测期内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预测数
2019 年度
项目 1-3 月已审 4-12 月 变动率
已审数 合计数
阅实现数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183,737.40 27,248.78 155,099.00 182,347.78 -0.76%
减:营业成本 146,775.85 23,215.20 124,901.95 148,117.15 0.91%
税金及附加 1,336.79 113.76 893.92 1,007.68 -24.62%
销售费用 5,624.51 791.66 4,267.05 5,058.71 -10.06%
管理费用 3,651.78 826.65 3,074.43 3,901.08 6.83%
研发费用 9,623.69 1,610.52 7,994.54 9,605.06 -0.19%
财务费用 2,075.78 330.52 1,868.01 2,198.53 5.91%
加:其他收益 1,049.19 230.73 229.29 460.02 -56.15%
信用减值损失 179.55 298.07 -608.11 -310.04 -272.68%
资产减值损失 -191.72 294.91 -384.18 -89.27 -53.44%
资产处置收益 22.56 - - - -100.00%
二、营业利润 15,708.58 1,184.18 11,336.10 12,520.28 -20.30%
加:营业外收入 182.14 1.66 - 1.66 -99.09%
减:营业外支出 49.73 - - - -100.00%

三、利润总额 15,841.00 1,185.84 11,336.10 12,521.94 -20.95%

减:所得税费用 1,406.70 13.52 1,422.82 1,436.34 2.11%
四、净利润 14,434.29 1,172.32 9,913.28 11,085.60 -23.20%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437.68 1,183.64 9,967.18 11,150.82 -22.77%
者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3.39 -11.32 -53.90 -65.22 1,823.89%

五、非经常性损益 1,027.99 196.23 194.90 391.13 -61.95%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3,409.69 987.41 9,772.28 10,759.69 -19.76%
有者权益净利润
注:2020 年 1-3 月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374
号《审阅报告》。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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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发行人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一)实物出资

2009 年 2 月,正光科技以价值 998.59 万港元的实物缴纳第二期出资,其中
980.00 万港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 18.59 万港元计入资本公积;宝明光电
子以货币 140.10 万港元缴纳第二期出资,其中 138.62 万港元计入注册资本,溢
价部分 1.49 万港元计入资本公积,正光科技和宝明光电子缴纳第二期新增注册
资本 1,118.62 万港元。深圳鹏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出
资的实物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外方股东作价出资的进
口设备的财产评估报告书》(深鹏评字[2009]第 006 号)。

(二)整体变更

宝明科技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事宜涉及该公司企业账面净
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铭评报字[2011]第 0019 号),确认宝明有限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净资产评估值为 14,023.95 万元,同意以全体 7 名股东
为发起人,将宝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各发起人将其在宝明有限的权
益(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所对应的净资产按《发起人协议书》的约定投入
股份公司,并按一定比例折合为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十六、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的历次验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
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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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讨论分析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
报表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揭示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非经特别说明,以下数
据均为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流动资产 122,788.60 65.15 104,056.39 67.95 85,522.15 64.75
非流动资产 65,672.35 34.85 49,078.54 32.05 46,561.73 35.25
合计 188,460.94 100.00 153,134.93 100.00 132,083.8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32,083.88 万元、153,134.93 万元和
188,460.94 万元,保持增长趋势,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 85,522.15 万元、
104,056.39 万元和 122,788.60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4.75%、
67.95%和 65.15%。报告期内,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规模持续
增长。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货币资金 38,965.09 31.73 32,834.68 31.55 15,980.03 18.69
应收票据 22,456.20 18.29 27,905.08 26.82 25,829.15 30.20
应收账款 44,806.46 36.49 34,156.88 32.83 35,467.18 41.47
预付款项 79.56 0.06 43.34 0.04 38.13 0.04
其他应收款 381.72 0.31 293.64 0.28 694.28 0.81
存货 10,835.65 8.82 7,432.20 7.14 7,263.85 8.49
其他流动资产 5,263.91 4.29 1,390.58 1.34 249.53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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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合计 122,788.60 100.00 104,056.39 100.00 85,522.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
上述四项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8.86%、98.33%和 95.33%。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库存现金 3.09 0.01 1.98 0.01 3.54 0.02
银行存款 9,052.29 23.23 7,904.25 24.07 9,331.73 58.40
其他货币资金 29,909.71 76.76 24,928.45 75.92 6,644.75 41.58
合计 38,965.09 100.00 32,834.68 100.00 15,980.0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5,980.03 万元、32,834.68 万元
和 38,965.09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69%、31.55%和 31.73%。

2018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6,854.65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
销售回款增加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增多导致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22,456.20 27,905.08 25,829.15
合计 22,456.20 27,905.08 25,829.1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5,829.15 万元、27,905.08 万元
和 22,456.2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20%、26.82%和 18.2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3,196.57 18,094.09 16,310.94
合计 13,196.57 18,094.09 16,310.94

(3)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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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44,806.46 34,156.88 35,467.18
合计 44,806.46 34,156.88 35,467.18


1、应收账款分类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6,043.37 99.17 1,381.30
1至2年 91.87 0.20 9.1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2至3年 72.30 0.16 21.69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3至4年 21.03 0.05 10.51
账款
4至5年 2.93 0.01 2.35
5 年以上 37.76 0.08 37.7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7.63 0.34 157.63
的应收账款
合计 46,426.89 100.00 1,620.42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龄 比例 坏账 比例 坏账
金额 金额
(%) 准备 (%) 准备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 — - - - - - -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 年以内 35,087.44 97.11 1,052.62 36,294.26 97.29 1,088.83
按信用风
1至2年 115.95 0.32 11.59 121.81 0.33 12.18
险特征组
2至3年 21.03 0.06 6.31 2.93 0.01 0.88
合计提坏
3至4年 2.93 0.01 1.47 7.61 0.02 3.80
账准备的
4至5年 7.61 0.02 6.09 731.31 1.96 585.05
应收账款
5 年以上 740.00 2.05 740.00 8.77 0.02 8.77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 155.08 0.43 155.08 138.93 0.37 138.93
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

合计 36,130.03 100.00 1,973.16 37,305.62 100.00 1,838.44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371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0.37%、0.43%,占比较低。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
则,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0.34%,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99.63%、99.57%和 99.66%,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主要在 1 年以内,公司应收
账款整体质量较高。

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简称 0-6 个月 7-12 个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隆利科技(300752) 3% 10% 20% 40% 80% 100%
汇晨股份(835845) 5% 10% 30% 50% 80% 100%
沃格光电(603773) 3% 5% 10% 30% 50% 100% 100%
长信科技(300088) 5% 10% 30% 50% 100%
凯盛科技(600552) 1% 7% 20% 40% 70% 100%
宝明科技 3% 10% 30% 50% 80% 10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430378)应收款项坏账
准备计提政策为:0-4 个月不计提,5-12 个月为 5%、1-2 年为 10%、2-3 年为 20%、3 年
以上为 100%。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公司应
收账款实际状况相符,符合行业特点。

2、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应收账款余额 46,426.89 28.50 36,130.03 -3.15 37,305.62
营业收入 183,737.40 33.38 137,758.99 20.66 114,168.64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
25.27 - 26.23 _ 32.68
收入比例(%)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基本稳定,
故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19 年 12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
较 2018 年末增加 10,296.86 万元,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订单较多,销售收入较
高,而主要客户结算期为月结 60-90 天,导致尚未到结算期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3、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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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年末余额
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134.40 32.60 454.03
2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2,270.10 26.43 368.10
3 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1,210.69 24.15 336.32
4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605.26 12.07 168.16
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704.28 1.52 21.13
合计 44,924.73 96.77 1,347.74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年末余额
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1,995.53 33.20 359.87
2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459.84 26.18 283.80
3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6,459.05 17.88 193.77
4 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2,881.90 7.98 86.46
5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1,174.12 3.25 35.22
合计 31,970.44 88.49 959.1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年末余额
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2.95 53.86 602.79
2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247.81 11.39 127.43
3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862.75 10.35 115.88
4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2,992.79 8.02 96.39
5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1,014.34 2.72 30.43
合计 32,210.65 86.34 972.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6.34%、88.49%和 96.77%,客户相对集中。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
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客户资金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出现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2019 年 截止 2020 年 1 月 31
时间 2018 年回款情况
余额 回款情况 日回款情况



1-1-37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2019 年末 46,426.89 - - 10,511.81 22.64
2018 年末 36,130.03 - - 35,710.42 98.84 35,710.42 98.84
2017 年末 37,305.62 36,408.71 97.60 554.92 1.49 36,963.63 99.09
由上表可以看出,2017 年至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在次年收回比例较高,均
在 96%以上,且 2017 年至 2018 年末收回款项比例较为稳定。截止 2020 年 1
月 31 日,2017 年至 2018 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 99.09%和 98.84%,回款比
例较高,2019 年末应收账款收回比例为 22.64%,主要系款项未到结算期所致。
5、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单位与主要客户的匹配性分析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主要欠款单位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比(%) 是否为主要客户
京东方 17,370.28 37.41 是
天马 15,135.19 32.60 是
TCL 集团 12,270.10 26.43 是
东山精密 704.28 1.52 是
深超光电 192.65 0.41 是
合计 45,672.50 98.38 /
注:主要欠款单位已按照收入列报口径合并。

(续上表)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收入金额 占比(%) 是否为主要欠款单位
天马 61,295.32 33.36 是
TCL 集团 54,396.31 29.61 是
京东方 41,640.50 22.66 是
深超光电 13,377.85 7.28 是
东山精密 8,954.14 4.87 是
合计 179,664.12 97.78 /

公司 2019 年主要欠款单位与主要客户相匹配,不存在异常的客户或欠款单
位。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主要欠款单位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比(%) 是否为主要客户
天马 12,234.07 33.86 是
京东方 9,739.13 26.96 是
东山精密 6,459.05 17.88 是
德普特 2,881.90 7.98 是
信利 1,520.24 4.21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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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834.39 90.89 /
注:主要欠款单位已按照收入列报口径合并。

(续上表)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收入金额 占比(%) 是否为主要欠款单位
天马 67,426.76 48.95 是
京东方 30,533.53 22.16 是
德普特 11,917.73 8.65 是
信利 9,260.12 6.72 是
东山精密 7,876.60 5.72 是
合计 127,014.74 92.20 /

公司 2018 年主要欠款单位与主要客户相匹配,不存在异常的客户或欠款单
位。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主要欠款单位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比(%) 是否为主要客户
天马 20,093.74 53.86 是
京东方 7,724.94 20.71 是
信利 4,961.16 13.30 是
中华映管 1,014.34 2.72 是
东山精密 994.84 2.67 否
合计 34,789.02 93.26 /
注:主要欠款单位已按照收入列报口径合并。

(续上表)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收入金额 占比(%) 是否为主要欠款单位
天马 42,022.57 36.81 是
京东方 41,354.66 36.22 是
信利 23,509.96 20.59 是
深超光电 2,465.69 2.16 否
中华映管 1,189.81 1.04 是
合计 110,542.69 96.82 /

公司 2017 年主要欠款单位与主要客户基本匹配,其中东山精密为主要欠款
单位但不是主要客户,原因系东山精密从 2017 年第四季度开始交货,公司对东
山精密的账期为开票后 60 天,截止 2017 年末东山精密尚未回款,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较大而全年收入金额较小,从而导致东山精密为主要欠款单位而非主要客
户;深超光电为主要客户但不是主要欠款单位,原因系深超光电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为 945.46 万元,略低于东山精密应收账款余额,考虑东山精密的影响后,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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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超光电为主要欠款单位,与主要客户相匹配。

东山精密和深超光电详细信息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公
司产品销售和主要客户情况”之“(三)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之“1、前五大客户
基本情况”。

6、在信用期内和信用期外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期 信用期内 信用期外
年度 占比(%) 占比(%)
末余额 余额 余额
2019 年度 46,426.89 45,524.12 98.06 902.77 1.94
2018 年度 36,130.03 29,761.54 82.37 6,368.49 17.63
2017 年度 37,305.62 34,401.45 92.22 2,904.17 7.78

各年度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东山精密 395.92 4,417.45 -

新辉开 - 709.94 709.94
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11.63 383.13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137.79 187.31 327.66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57 165.94 -
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62.57 450.13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7.93 1,063.21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157.63 155.08 -
合计 718.54 6,089.35 2,550.94

2018 年末应收账款信用期外占比较 2017 年末存在一定幅度的上升,主要
系东山精密年末因资金紧张,应收账款逾期 4,417.45 万元,截止 2019 年 3 月,
公司已收回全部逾期款项。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信用期外占比较 2018 年末存在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
系应收账款逾期总额大幅减少所致。

逾期客户新辉开逾期原因系公司与其存在诉讼纠纷,应收账款逾期 709.94
万元, 截止 2019 年 11 月,公司已收回 554.92 万元,核销 155.02 万元,诉讼
纠纷案法院终审已判决并执行。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信用期内、信用期外占比波动合理。

(4)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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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
1 年以内 79.56 100.00 43.34 100.00 38.13 100.00
合计 79.56 100.00 43.34 100.00 38.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38.13 万元、43.34 万元和 79.56
万元,账龄在 1 年以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厂房租金、材料款和加油充值
款等。

2019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36.22 万元,主要系预付材料款
增加所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1 东莞科卓机器人有限公司 26.04 32.73
2 深圳市伟鸿科科技有限公司 21.86 27.47
3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供电分公司 11.95 15.01
4 江苏三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58 13.30
5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3.96 4.98
合计 74.39 93.4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保证金 228.65 37.13 142.38 27.94 446.10 47.06
应收出口
- - 8.71 1.71 19.95 2.11
退税
其他 387.09 62.87 358.41 70.35 481.83 50.83
余额合计 615.74 100.00 509.50 100.00 947.89 100.00
减:坏账准备 234.02 — 215.86 — 253.60 —
账面价值 381.72 — 293.64 — 694.2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694.28 万元、293.6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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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81.72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0.81%、0.28%和 0.31%。报告
期内,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社保、公积金等。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438.39 万元,主要系海关保证
金收回所致。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MOREENS CO.,LTD 151.98 24.68 其他 5 年以上 151.98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
133.50 21.68 保证金 1 年以内 4.01
作部
惠州市万宝达实业有限公司 50.71 8.24 其他 3-4 年 25.36
小米通迅技术有限公司 50.00 8.12 保证金 1 年以内 1.50
深圳市宝运达物流有限公司 35.00 5.68 保证金 5 年以上 35.00
合计 421.19 68.40 217.8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
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100.05 971.65 3,128.40
库存商品 2,974.18 281.58 2,692.59
在产品 2,847.36 397.29 2,450.07
发出商品 2,240.40 0.10 2,240.30
低值易耗品 316.74 0.69 316.05
委托加工物资 8.25 - 8.25
合计 12,486.97 1,651.31 10,835.65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263.24 1,041.12 3,222.12 3,819.02 989.19 2,829.83
库存商品 1,786.46 331.72 1,454.74 2,302.80 520.99 1,781.81
在产品 1,822.24 429.29 1,392.95 1,204.14 359.75 844.39
发出商品 1,140.14 7.53 1,132.62 1,585.46 - 1,585.46
低值易耗品 224.22 1.25 222.97 346.31 144.87 201.44
委托加工物资 6.80 - 6.80 20.92 - 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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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9,243.10 1,810.90 7,432.20 9,278.65 2,014.80 7,263.8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63.85 万元、7,432.20 万元和
10,835.6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9%、7.14%和 8.82%;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组成。

①存货余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9,278.65 万元、9,243.10 万元和 12,486.97
万元,2019 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3,243.87 万元,主要系为在手订单
备货导致期末余额增加。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转回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或转销
原材料 1,041.12 67.19 136.67 971.65
低值易耗品 1.25 0.00 0.56 0.69
在产品 429.29 13.52 45.52 397.29
发出商品 7.53 0.06 7.49 0.10
库存商品 331.72 62.60 112.73 281.59
合计 1,810.90 143.38 302.97 1,651.31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本期转回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或转销
原材料 989.19 88.44 36.50 1,041.12
低值易耗品 144.87 0.86 144.47 1.25
在产品 359.75 75.04 5.50 429.29
发出商品 - 7.53 - 7.53
库存商品 520.99 24.95 214.23 331.72
合计 2,014.80 196.81 400.70 1,810.90

(续上表)

单位:万元
本期转回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或转销
原材料 1,012.92 47.82 71.56 989.19
低值易耗品 177.91 2.17 35.21 1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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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 683.89 6.09 330.24 359.75
发出商品 0.88 - 0.88 -
库存商品 660.32 118.56 257.88 520.99
合计 2,535.93 174.65 695.78 2,014.80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2,014.80 万元、1,810.90 万元和
1,651.31 万元,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大的原因系电容式触摸屏由外
挂式向内嵌式升级,相应生产外挂式电容触摸屏产品的原材料和在产品等计提相
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③有具体订单支持的存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有具体订单支持的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12,486.97 9,243.10 9,278.65
订单支持金额 9,385.99 6,141.53 6,917.24
占比 75.17% 66.44% 74.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有订单支持金额占存货比例分别为 74.55%、
66.44%和 75.17%,占比较高。

公司存货订单支持占比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下降,主要系公司 2018 年
的触摸屏产品以高阻膜类产品为主,其主要原材料高阻液的备货量较 2017 年增
加 506.82 万元所致。

公司存货订单支持数占比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上升,主要原因为:A:公
司 2019 年销售收入增加,订单量增加,尚未交货的发出商品及库存商品增加,
导致订单支持数增加;B:由于 2019 年触摸屏业务的下滑,原材料高阻液的备
货量较 2018 年减少 706.02 万元。上述原因综合导致 2019 年末存货订单支持占
比较 2018 年末上升。

④存货备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备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12,486.97 9,243.10 9,278.65
备货金额 3,100.98 3,101.57 2,361.41
占比 24.83% 33.56% 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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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备货金额占存货比例分别为 25.45%、33.56%和
24.83%,占比较低。

公司存货备货金额占比 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上升,主要系公司 2018 年
的触摸屏产品以高阻膜类产品为主,其主要原材料高阻液备货量较 2017 年末增
加 506.82 万元,相应存货备货金额增加所致。

公司存货备货金额占比 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下降,主要原因为:A:公司
2019 年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增加较快,订单量增加,备货需求减少;B:2019
年电容式触摸屏业务收入减少,原材料高阻液的备货量较 2018 年减少 706.02
万元。上述原因综合导致 2019 年末存货备货支持占比较 2018 年末下降。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249.53 万元、1,390.58 万元
和 5,263.91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9%、1.34%和 4.29%。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摊利息支出、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 4,224.62 901.13 249.53
发行费用 650.94 285.38 -
待摊利息支出 - 139.66 -
预交所得税 383.40 64.41 -
预交关税 4.94
合计 5,263.91 1,390.58 249.53
注:待摊利息支出主要为一次性支付融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摊销且摊销期
在一年以内。

2018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141.05 万元,主要系待抵
扣进项税额和发行费用增加所致。2019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8 年末增
加 3,873.32 万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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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固定资产 47,322.68 72.06 39,288.86 80.05 40,270.20 86.49
在建工程 12,109.35 18.44 3,197.33 6.51 1,488.77 3.20
无形资产 3,686.47 5.61 3,446.43 7.02 2,793.46 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84.98 3.17 1,800.49 3.67 1,896.09 4.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8.86 0.71 1,345.43 2.74 113.20 0.24
合计 65,672.35 100.00 49,078.54 100.00 46,561.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持续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为满足生产需求
进行产能扩增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86.49%、80.05%和 72.06%。

(1)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270.20 万元、39,288.86
万元和 47,322.68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49%、80.05%和
72.0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其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 (%) (%)
房屋及建筑物 16,290.87 34.43 10,478.06 26.67 11,375.88 28.25
机器设备 29,703.21 62.77 28,345.07 72.15 28,557.00 70.91
运输设备 179.51 0.38 210.37 0.54 88.95 0.22
其他 1,149.10 2.43 255.36 0.65 248.37 0.62
合计 47,322.68 100.00 39,288.86 100.00 40,270.20 100.00

报告期内,各类固定资产各期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19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14,792.68 51,944.08 380.11 1,387.51 68,504.39
2.本期增加金额 6,638.30 7,855.33 22.64 1,214.11 15,730.38
(1)购置 - 3,255.53 22.64 1,061.47 4,339.63
(2)在建工程转入 6,638.30 4,599.80 - 152.64 11,390.75
3.本期减少金额 - 2,790.08 7.62 461.19 3,258.90
(1)处置或报废 - 800.82 7.62 461.19 1,269.64
(2)其他减少 - 1,989.26 - - 1,989.26
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1,430.99 57,009.33 395.13 2,140.43 80,9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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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折旧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4,314.62 22,165.89 169.75 1,132.15 27,782.40
2.本期增加金额 825.49 4,924.34 53.12 298.94 6,101.90
(1)计提 825.49 4,924.34 53.12 298.94 6,101.90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1.91 7.24 439.76 1,648.91
(1)处置或报废 - 676.03 7.24 439.76 1,123.04
(2)其他减少 - 525.88 - - 525.88
4.2019 年 12 月 31 日 5,140.12 25,888.32 215.62 991.33 32,235.39
三、减值准备
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1,433.13 - - 1,433.13
2.本期增加金额 - 48.34 - - 48.34
(1)计提 - 48.34 - - 48.34
3.本期减少金额 - 63.66 - - 63.66
(1)处置或报废 - 63.66 - - 63.66
(2)其他减少 - - - - -
4.2019 年 12 月 31 日 - 1,417.81 - - 1,417.81
四、账面价值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16,290.87 29,703.21 179.51 1,149.10 47,322.68
2.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478.06 28,345.07 210.37 255.36 39,288.86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14,741.94 47,869.47 233.98 1,243.30 64,088.69
2.本期增加金额 50.75 4,646.74 154.63 144.21 4,996.32
(1)购置 10.73 1,999.53 154.63 128.74 2,293.63
(2)在建工程转入 40.02 2,647.21 - 15.47 2,702.70
3.本期减少金额 - 572.12 8.50 - 580.62
(1)处置或报废 - 0.98 8.50 - 9.48
(2)其他减少 - 571.14 - - 571.14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14,792.68 51,944.08 380.11 1,387.51 68,504.39
二、累计折旧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66.06 17,905.59 145.03 994.93 22,411.61
2.本期增加金额 948.57 4,672.23 32.79 137.22 5,790.80
(1)计提 948.57 4,672.23 32.79 137.22 5,790.80
3.本期减少金额 - 411.93 8.08 - 420.00
(1)处置或报废 - 0.16 8.08 - 8.24
(2)其他减少 - 411.77 - - 411.77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4,314.62 22,165.89 169.75 1,132.15 27,782.40
三、减值准备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 1,406.88 - - 1,406.88
2.本期增加金额 - 41.89 - - 41.89
(1)计提 - 41.89 - - 41.89
3.本期减少金额 - 15.64 - - 15.64
(1)处置或报废 - 0.55 - - 0.55
(2)其他减少 - 15.09 - -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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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4.2018 年 12 月 31 日 - 1,433.13 - - 1,433.13
四、账面价值
1.2018 年 12 月 31 日 10,478.06 28,345.07 210.37 255.36 39,288.86
2.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375.88 28,557.00 88.95 248.37 40,270.20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6 年 12 月 31 日 14,335.67 43,982.06 214.11 1,216.19 59,748.03
2.本期增加金额 406.27 4,474.87 19.88 44.20 4,945.22
(1)购置 - 2,458.53 19.88 44.20 2,522.61
(2)在建工程转入 406.27 2,016.33 - - 2,422.60
3.本期减少金额 - 587.46 - 17.09 604.55
(1)处置或报废 - 544.36 - 17.09 561.45
(2)其他减少 - 43.10 - - 43.10
4.2017 年 12 月 31 日 14,741.94 47,869.47 233.98 1,243.30 64,088.69
二、累计折旧 - - - - -
1.2016 年 12 月 31 日 2,543.33 14,073.43 121.54 778.38 17,516.68
2.本期增加金额 822.72 4,222.76 23.49 222.77 5,291.74
(1)计提 822.72 4,222.76 23.49 222.77 5,291.74
3.本期减少金额 - 390.60 - 6.23 396.82
(1)处置或报废 - 371.69 - 6.23 377.92
(2)其他减少 - 18.90 - - 18.90
4.2017 年 12 月 31 日 3,366.06 17,905.59 145.03 994.93 22,411.61
三、减值准备 - - - - -
1.2016 年 12 月 31 日 - 1,322.85 - - 1,322.85
2.本期增加金额 - 84.04 - - 84.04
(1)计提 - 84.04 - - 84.04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2)其他减少 - - - - -
4.2017 年 12 月 31 日 - 1,406.88 - - 1,406.88
四、账面价值 - - - - -
1.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375.88 28,557.00 88.95 248.37 40,270.20
2.2016 年 12 月 31 日 11,792.34 28,585.79 92.57 437.81 40,908.50

①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2,846.53 986.24 1,417.81 442.48
合计 2,846.53 986.24 1,417.81 442.48

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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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配套用房 148.85 附属建筑物
泵房及地下水池 50.91 附属建筑物
配电房 30.65 附属建筑物
门卫室及大门 15.62 附属建筑物
赣州厂房 A 3,071.17 正在组织验收办理中
赣州厂房 B 2,814.58 正在组织验收办理中
合计 6,131.78

③ 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为员工食堂,账面价值
为 216.65 万元。

④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1,433.13 48.34 63.66 1,417.81
合计 1,433.13 48.34 63.66 1,417.81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1,406.88 41.89 15.64 1,433.13
合计 1,406.88 41.89 15.64 1,433.13

(续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机器设备 1,322.85 84.04 - 1,406.88
合计 1,322.85 84.04 - 1,406.88

公司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主要系公司电容式触摸屏由外挂式向内
嵌式升级,部分用于生产外挂式电容触摸屏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
值。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1,488.77 万元、3,197.33 万元和
12,109.35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0%、6.51%和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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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设备安装 5,250.37 1,631.13 1,485.77
赣州宝明厂区 6,791.76 1,421.64 -
车间改造 - 124.52 -
零星工程 67.23 20.04 3.00
合计 12,109.35 3,197.33 1,488.77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12 2019 年 12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
项目名称 月 月
金额 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31 日余额 31 日余额
设备安装 1,631.13 8,381.87 4,762.63 - 5,250.37
零星工程 20.04 146.31 99.12 - 67.23
车间改造 124.52 518.73 643.26 -
赣州宝明厂区 1,421.64 11,255.87 5,885.75 - 6,791.76
合计 3,197.33 20,302.77 11,390.75 - 12,109.35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2018 年 12
项目名称
月 31 日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月 31 日余额
设备安装 1,485.77 2,818.77 2,662.68 10.73 1,631.13
零星工程 3.00 57.05 40.02 - 20.04
车间改造 - 124.52 - - 124.52
赣州宝明厂区 - 1,421.64 - - 1,421.64
合计 1,488.77 4,421.98 2,702.70 10.73 3,197.33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2017 年 12
项目名称
月 31 日余额 金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月 31 日余额
设备安装 98.72 3,403.39 2,016.33 - 1,485.77
临时用房 60.80 345.47 406.27 - -
零星工程 3.00 - - - 3.00
合计 162.52 3,748.86 2,422.60 - 1,488.77

2018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708.55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
新设子公司赣州宝明厂区建设所致。

2019 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8,912.02 万元,主要系在建赣州
宝明厂区持续投入及在安装设备增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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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4,406.00 4,057.13 3,320.22
累计摊销 719.53 610.70 526.75
账面净值 3,686.47 3,446.43 2,793.46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3,686.47 3,446.43 2,793.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793.46 万元、3,446.43 万
元和 3,686.47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0%、7.02%和 5.6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子公司宝明精工和赣州宝明所拥
有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 3,486.9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
务会计信息”之“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之“(三)无形资产”。公司无形
资产未发现减值迹象。

(4)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896.09 万元、1,800.49 万元
和 2,084.98 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7%、3.67%和 3.17%。
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可抵扣亏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产生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所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来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抵扣。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9,955.52 1,493.33 7,333.16 1,099.97 7,771.33 1,165.70
坏账准备 1,701.74 253.85 2,034.79 306.82 1,949.62 293.08
存货跌价准备 1,651.31 247.70 1,810.90 271.64 2,014.80 302.22
固定资产减值
479.47 71.92 615.23 92.28 724.84 108.73
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
103.31 15.50 125.34 18.80 147.37 22.11
差异
预计负债 - - 50.00 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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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
17.92 2.69 23.17 3.48 28.42 4.26
现利润
合计 13,909.27 2,084.98 11,992.59 1,800.49 12,636.37 1,896.0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1.54 346.34 366.22
可抵扣亏损 834.51 784.16 2,106.25
合计 1,136.05 1,130.50 2,472.47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子公司宝美显示、宝明香港在未来期间不能取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已产生的可抵扣亏损,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13.20 万元、1,345.43 万元和
468.86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设备名称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注塑机 香港信誉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232.38
组装 BEF 机
2019 年 12 背光源反射贴膜机 深圳市伟鸿科科技有限公司 171.66
月 31 日 雅马哈机器人
其他设备 64.82
合计 468.86
BLU 自动生产线 中电科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6.40
注塑机 香港宝帝来国际有限公司 183.80
BLU 自动检查机 深圳熠智科技有限公司 169.60
2018 年 12 超精密龙门加工机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9.29
月 31 日 注塑机 香港信誉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160.91
导光板抛光机 东莞市铭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53.00
镀膜生产线 深圳市金耀玻璃机械有限公司 107.20
其他设备 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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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设备名称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合计 1,345.43
CCD 一体机 深圳市伟鸿科科技有限公司 96.00
2017 年 12
精密平面磨床 东莞市科元机械有限公司 17.20
月 31 日
合计 113.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13.20 万元、1,345.43 万
元和 468.86 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报告期内,随着业务持续增长,为满足
生产需求,公司不断进行产能扩增,相应增加对生产设备的投入。由于设备从支
付预付款到设备到货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均存在预付设备款情
形。

2018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232.23 万元,增幅
1,088.54%,主要系 2018 年公司加大对生产线的投入和升级改造,并于 2018
年下半年采购大量设备,截至 2018 年末,部分设备尚未到货,导致其他非流动
资产余额增幅较大。

2019 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876.57 万元,主要系采购
设备陆续到货,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20.42 1,973.16 1,838.4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34.02 215.86 253.60
存货跌价准备 1,651.31 1,810.90 2,014.8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17.81 1,433.13 1,406.88
合计 4,923.56 5,433.05 5,513.72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制定了较为谨慎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二)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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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负债 100,262.08 90.31 85,048.73 98.13 72,532.56 97.48
非流动负债 10,762.68 9.69 1,618.40 1.87 1,874.12 2.52
合计 111,024.75 100.00 86,667.13 100.00 74,406.6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4,406.68 万元、86,667.13 万元和
111,024.7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7.48%、
98.13%和 90.31%;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组成,非流
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长期借款。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短期借款 19,500.00 19.45 20,900.00 24.57 26,480.00 36.51
应付票据 44,893.67 44.78 40,120.14 47.17 22,482.57 31.00
应付账款 30,856.56 30.78 20,706.35 24.35 19,333.81 26.66
预收款项 10.28 0.01 1.65 0.00 14.45 0.02
应付职工薪酬 1,985.18 1.98 1,779.24 2.09 2,503.76 3.45
应交税费 340.83 0.34 582.64 0.69 830.04 1.14
其他应付款 2,175.56 2.17 958.69 1.13 887.91 1.22
一年内到期的
500.00 0.50 -
非流动负债
合计 100,262.08 100.00 85,048.73 100.00 72,532.56 100.00

报告期内,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组成,上述三项
合计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16%、96.09%和 95.01%。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14,500.00 16,900.00 18,480.00
抵押借款 5,000.00 4,000.00 8,000.00
合计 19,500.00 20,900.00 26,48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6,480.00 万元、20,900.00 万元
和 19,500.00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6.51%、24.57%和 19.45%。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借款。

(2)应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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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44,893.67 40,120.14 22,482.57
合计 44,893.67 40,120.14 22,482.5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22,482.57 万元、40,120.14 万元
和 44,893.67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1.00%、47.17%和
44.78 %。报告期内,应付票据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销售规模逐年扩大,相应
地采购规模增大且货款主要采用票据方式结算,导致期末票据余额增加。2018
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 17,637.57 万元,主要系公司采用票据结算
支付的尚未到期票据余额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9,333.81 万元、20,706.35 万元
和 30,856.56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6.66%、24.35%和
30.78 %。应付账款余额主要为材料采购款、工程款和设备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按照款项性质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款 24,265.16 17,225.04 16,309.62
设备款 3,681.58 2,094.10 2,931.57
工程款 2,909.81 1,369.56 38.47
其他 - 17.65 54.15
合计 30,856.56 20,706.35 19,333.8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比例(%)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4,461.77 14.46
2 3M 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1,882.00 6.10
2019 年 3 江西省合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11.11 5.87
12 月 31 日 4 苏州乐贸星光电有限公司 1,523.58 4.94
5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1,501.87 4.87
合计 11,180.33 36.24
2018 年 12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3,105.79 15.00
月 31 日 2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 1,196.38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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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比例(%)
3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86.07 4.76
4 深圳市本塑科技有限公司 900.83 4.35
5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865.66 4.18
合计 7,054.73 34.07
1 三 M 香港有限公司 2,810.33 14.54
2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274.09 6.59
2017 年 12 3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807.93 4.18
月 31 日 4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761.45 3.94
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747.04 3.86
合计 6,400.84 33.11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 14.45 万元、1.65 万元和 10.28
万元,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985.18 1,779.24 2,503.76
其中:工资、奖金、津
1,985.18 1,779.24 2,503.76
贴和补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503.76 万元、1,779.24 万
元和 1,985.1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45%、2.09%和 1.98%。

2018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724.52 万元,主要系 2018
年末订单量减少,生产人员及薪酬相应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225.08 242.65 404.26
企业所得税 35.15 159.04 274.55
房产税 8.60 55.91 -
土地使用税 6.69 47.51 51.8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76 16.99 39.28
关税 - 1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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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21.92 14.18 24.73
消费税 - 11.39 -
教育费附加 6.75 7.28 12.74
地方教育附加 4.50 4.85 15.32
其他 16.38 7.08 7.35
合计 340.83 582.64 830.0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830.04 万元、582.64 万元和
340.83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14%、0.69%和 0.34%。

2019 年末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8 年末减少 241.81 万元,主要系公司前三季
度企业所得税预缴较多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
应付利息 43.90 2.02 25.98 2.71 38.03 4.28
其他应付款 2,131.66 97.98 932.71 97.29 849.88 95.72
合计 2,175.56 100.00 958.69 100.00 887.91 100.00

① 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38.03 万元、25.98 万元和 43.90
万元,2017 年至 2018 年末系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2019 年末系计提的短期借
款和长期借款利息。

②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849.88 万元、932.71 万元和
2,131.66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水电费 276.27 219.68 195.26
检测维修服务费 404.40 183.25 175.76
代收员工伙食费 138.45 140.72 135.01
劳务外包费 873.18 - -
其他 439.35 389.06 343.85


1-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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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131.66 932.71 849.88

2019 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1,198.95 万元,主要系本期未
支付的劳务外包费用以及产品上线前聘请的第三方检测维修服务费增加。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500.00 万元。

2019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8 年末增加 500.00 万元,主要系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
长期借款 9,500.00 88.27 - - - -
预计负债 - - 50.00 3.09 - -
递延收益 1,262.68 11.73 1,568.40 96.91 1,874.12 100.00
合计 10,762.68 100.00 1,618.40 100.00 1,874.12 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9,500.00 - -
合计 9,500.00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9,500.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取得 10,000.00
万元借款(其中 500.00 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
流动负债),用于赣州宝明厂区建设。

(2)预计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鉴定费用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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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 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0.00 万元。
2018 年末预计负债为公司与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审理过程
中发生的鉴定费用,一审判决由公司承担,公司将该笔鉴定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874.12 万元、1,568.40 万元和
1,262.68 万元。报告期内,递延收益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2018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其 2019 年
补助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12 月 31 日
新型平面显示器研发中心建设
448.38 - 101.52 346.86
项目
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441.67 - 100.00 341.67
单层一体式电容触摸屏产业化
337.50 - 50.00 287.50
项目
LED 背光源模组产业化项目 312.50 - 50.00 262.50
超薄节能导光板研发项目 28.35 - 4.20 24.15
合计 1,568.40 - 305.72 1,262.68

②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2017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其 2018 年
补助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12 月 31 日
新型平面显示器研发中心建设
549.90 - 101.52 448.38
项目
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541.67 - 100.00 441.67
单层一体式电容触摸屏产业化
387.50 - 50.00 337.50
项目
LED 背光源模组产业化项目 362.50 - 50.00 312.50
超薄节能导光板研发项目 32.55 - 4.20 28.35
合计 1,874.12 - 305.72 1,568.40

③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2016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其 2017 年
补助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12 月 31 日
新型平面显示器研发中心建设
651.42 - 101.52 549.90
项目
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641.67 - 100.00 541.67
单层一体式电容触摸屏产业化 437.50 - 50.00 3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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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本期新增 本期计入其 2017 年
补助项目
12 月 31 日 补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12 月 31 日
项目
LED 背光源模组产业化项目 412.50 - 50.00 362.50
超薄节能导光板研发项目 36.75 - 4.20 32.55
合计 2,179.84 - 305.72 1,874.12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日/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1.18
速动比率(倍) 1.12 1.14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84% 50.43% 49.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58.91% 56.60% 56.33%
利息保障倍数(倍) 8.50 9.73 10.9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3,719.93 21,256.31 23,202.79
元)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18 倍、1.22 倍和 1.22 倍,整体呈上
升趋势,速动比率分别为 1.08 倍、1.14 倍和 1.12 倍,2017 年至 2018 年呈逐
年上升趋势,2019 年略微下降,主要系 2019 年期末存货金额增加。

(2)资产负债率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2019 年末资产
负债率(合并)上升,主要系公司赣州宝明厂区建设专项借款增加所致。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3,202.79 万元、21,256.31 万
元和 23,719.93 万元,2018 年较低主要系因市场环境影响净利润有所下降,利
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0.98 倍、9.73 倍和 8.50 倍,呈逐年下降趋势,2018 年下降
主要系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利润总额下降,2019 年下降主要系赣州宝明厂区建设
专项借款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


1-1-396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隆利科技(300752) 1.44 1.13 57.31%
汇晨股份(835845) — — —
山本光电(430378) — — —
沃格光电(603773) 5.48 5.36 10.66%
长信科技(300088) 1.52 1.34 29.35%
凯盛科技(600552) 1.37 0.85 60.68%
行业平均值 2.45 2.17 39.50%
宝明科技 1.22 1.12 58.91%

(续上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
隆利科技(300752) 1.89 1.61 47.30%
汇晨股份(835845) 1.46 1.05 49.73%
山本光电(430378) — — —
沃格光电(603773) 7.20 7.08 9.32%
长信科技(300088) 1.09 0.96 47.43%
凯盛科技(600552) 1.23 0.73 57.00%
行业平均值 2.57 2.29 42.16%
宝明科技 1.22 1.14 56.60%

(续上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合并)
隆利科技(300752) 1.45 1.06 59.48%
汇晨股份(835845) 2.63 1.72 44.79%
山本光电(430378) 1.27 1.15 67.40%
沃格光电(603773) 2.30 2.22 27.98%
长信科技(300088) 0.99 0.79 41.32%
凯盛科技(600552) 1.67 1.07 51.97%
行业平均值 1.72 1.33 48.82%
宝明科技 1.18 1.08 56.33%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未对外披露;
汇晨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 年年度报告未
对外披露。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资产负债率(合并)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随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
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增强,各项偿债能力指标提高,偿债能力逐步增强。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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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收账周转率(次) 4.45 3.75 2.99
存货周转率(次) 13.51 11.52 9.16

① 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8 年应收账款
周转率较 2017 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 2018 年销售规模增加且应收账款余额
稳定所致。

②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销售规模逐年增加,供
应链管理能力加强,与上下游的响应速度和协同效率提升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
应收账
项目 应收账款 存货 存货 账款 存货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率 周转 周转率
周转率

隆利科技(300752) 3.48 5.13 4.64 6.51 4.54 5.83
汇晨股份(835845) — — 3.36 5.20 3.94 5.07
山本光电(430378) — — — — 2.80 13.41
沃格光电(603773) 1.90 17.61 2.46 20.69 2.78 24.05
长信科技(300088) 4.08 8.89 6.19 13.74 9.06 12.24
凯盛科技(600552) 3.32 2.29 2.64 1.83 3.18 2.74
行业平均值 3.19 8.48 3.86 9.59 4.39 10.56
宝明科技 4.45 13.51 3.75 11.52 2.99 9.16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未对外披露;
汇晨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 年年度报告未
对外披露。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主要系公司客户规模较大,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信誉度较好,订单约定付款周
期较长所致。

2017 年和 2018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长信科技(300088)资产周转率较高的原因:四大业务板块(ITO 导电玻
璃业务、TFT 面板减薄业务、中大尺寸触控显示一体化业务、中小尺寸触控显示
一体化业务)均位居行业龙头。年销售规模约 100 亿,最大业务板块为触控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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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示一体化(即东莞德普特,发行人的下游)。其行业地位较高,应收账款及存货
周转率均较高。沃格光电(603773)存货周转率较高的原因:其业务为来料加
工,故存货周转率较高。

由于上述两个公司相应指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剔除上述公司后,公司
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对比行业平均值基本持平或优于行业均值。
2019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未相应大幅增加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 (%)
主营业务收入 182,152.61 99.14 136,315.17 98.95 112,664.46 98.68
其他业务收入 1,584.79 0.86 1,443.82 1.05 1,504.18 1.32
合计 183,737.40 100.00 137,758.99 100.00 114,168.64 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了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超过 98.0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和电容式触摸屏加工
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材料销售收入,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
牌的智能手机,智能手机产业链的发展带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1)收入确认的时点、依据和方法

①内销收入

取得客户签收的销售单据时确认:根据合同运输条款,产品由公司运送至客
户指定交货地点,产品价格包含运费,即产品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产品生产完
工入库后,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由客户指定人
员在销货单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
户。因此,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的销货单据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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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客户实际领用确认单据时确认:根据合同运输条款,产品由公司运送至
客户指定交货地点,产品价格包含运费,即产品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合同同时
约定,产品所有权自客户从 VMI 仓库提取后转移至客户。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设
置 VMI 仓模式销售的,客户实际领用后,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客户。因此,公司在取得客户实际领用确认单据时确认收入。

②外销收入

报关完成时确认: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客户主要为群创光电和中华映管。
对于群创光电,产品生产完工入库后,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将产品运送至
南京保税区报关,报关过程中货物无需卸货,报关完成后运送至客户于南京的指
定仓库,货物报关与运送至指定仓库间隔较短(一般在当天)。根据合同约定,
产品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对于中华映管,产品生产完工入库后,公司按订单约
定的交货时间报关出口并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点,货物报关与运送至指定仓库间
隔较短(一般在当天)。根据合同约定,产品运输费用由公司承担。报关完成时
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销售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因此,公司在货物报关完成时确认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具体产品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ED 背光源 173,287.96 95.13 118,298.57 86.78 105,598.65 93.73
电容式触摸屏 8,864.65 4.87 18,016.60 13.22 7,065.81 6.27
合计 182,152.61 100.00 136,315.17 100.00 112,664.46 100.00
注: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收入为触摸屏主要工序加工收入。

报告期内,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3.73%、
86.78%和 95.13%,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 LED 背光源销售收
入 2019 年较 2018 年增加 54,989.39 万元,主要系平板显示行业需求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27%、
13.22%和 4.87%。2018 年电容式触摸屏收入较 2017 年增加 10,950.79 万元,
增长率为 154.98%,主要系客户订单增加所致。2019 年电容式触摸屏收入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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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2018 年减少 9,151.95 万元,主要系电容式触摸屏部分产线向赣州宝明搬迁等导
致产量和订单减少。

(2)按地区分布分析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地区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内销 182,143.71 100.00 136,144.90 99.88 110,980.02 98.50
华南地区 77,163.96 42.36 97,445.56 71.49 68,741.36 61.01
西南地区 9,786.10 5.37 22,227.29 16.31 4,245.02 3.77
华东地区 25,778.78 14.15 16,144.39 11.84 22,073.75 19.59
华中地区 54,381.31 29.85 201.71 0.15 6.55 0.01
华北地区 15,033.56 8.25 125.95 0.09 15,913.34 14.12
外销 8.91 0.00 170.27 0.12 1,684.44 1.50
合计 182,152.61 100.00 136,315.17 100.00 112,664.4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以内销为主,国内市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8.50%、99.88%和 100.00%。目前,国内平板显示产业分布显现
出一定的区域性,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华南地区销售占比一直较高,主
要系公司客户天马、信利、深超光电位于华南地区所致;华东地区 2017 年销售
占比较高主要系对合肥京东方销售较多所致;西南地区 2018 年销售收入占比较
高主要系公司对重庆京东方销售较多所致;2019 年华中地区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主要系公司对 TCL 集团销售较多所致。

(3)分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下游市场情况

产品类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单价(元/片) 15.14 15.34 14.51
LED 背光源 销售数量(万片) 11,445.70 7,711.20 7,276.90
销售金额(万元) 173,287.96 118,298.57 105,598.65
单价(元/片) 161.93 240.01 124.82
电容式触摸
销售数量(万片) 54.74 75.07 56.61

销售金额(万元) 8,864.65 18,016.60 7,065.81

报告期内,LED 背光源销售数量增长是销售收入持续上升的主要驱动因素,
销售数量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内面板厂商及手机厂商的市场份额持续提高,带动公
司相关业务的增长; LED 背光源销售单价 2018 年较 2017 年呈上升趋势,主
要系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加大研发力度,产品性能不断提升,较大尺寸的
产品占比整体有所提高,拉高平均销售单价;2019 年较 2018 年有所下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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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系随着异形背光源技术的逐渐成熟以及市场竞争加剧,销售单价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销售单价和销售数量波动均较大,主要系客户需求
不同导致产品结构变化较大。

2017 年公司主要客户为深超光电,为其加工 ITO 镀膜类产品,该工序相对
简单,定价相对较低,导致 2017 年销售价格较低;同时,公司给客户天马、立
德通讯等开发的新产品处于试制或小批量生产阶段,上述原因导致 2017 年销售
收入较 2016 年有所下降。

2018 年公司主要客户为天马,为其加工高阻膜类产品,其耗用的原材料高
阻液价格相对较高,相应定价较高,且该业务 2018 年批量交货,销售数量增加
较快,导致 2018 年销售收入增加较大。

2019 年公司主要客户为天马,为其加工高阻膜类产品。一方面,受触摸屏
市场环境及生产工艺的优化改进等因素的影响,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另一方面,
由于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部分产线向赣州宝明搬迁,产量下降,导致销售收入
有所下降。

(4)主要产品销售金额、价格及定价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定价机制为:根据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综合考虑研发与
设计成本、生产成本、工艺难度、产品尺寸、产品发展战略等因素,在保证一定
毛利率的前提下确定报价,并根据客户订单规模、合作关系、未来发展和市场供
需状况等因素,与客户招投标定价或议标定价。

① 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分尺寸情况如下:

尺寸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单价(元/片) 8.46 7.90 10.28
销售数量(万片) 21.29 33.67 127.17
5 寸以
销售收入(万元) 180.13 265.86 1,307.52

占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
0.10 0.22 1.24
比例(%)
销售单价(元/片) 15.15 15.37 14.59
销售数量(万片) 11,424.41 7,677.53 7,149.73
5 寸及
销售收入(万元) 173,107.83 118,032.71 104,291.12
以上
占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
99.90 99.78 98.76
比例(%)
合计 销售单价(元/片) 15.14 15.3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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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尺寸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数量(万片) 11,445.70 7,711.20 7,276.90
销售收入(万元) 173,287.96 118,298.57 105,598.65

报告期内,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万元) 173,287.96 118,298.57 105,598.65
销售收入变动率(%) 46.48 12.03 51.80
其中:销售单价影响因素(%) -1.94 6.06 16.98
销售数量影响因素(%) 48.42 5.97 34.82
注:销售单价影响因素=(本期销售价格-上期销售价格)*本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影响因素=(本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价格/上期销售收入

从订单结构来看,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结构与订单结构保持一致,报告期
内,98%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 5 寸及以上产品订单。

2018 年销售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12.03%,其中销售单价上升导致销售收入
增长比例 6.06%,销售数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长比例为 5.97%。2018 年较大
尺寸背光源占比进一步上升,同时由于背光显示模组朝着高屏占比、异形、超薄、
高亮、窄边框、高色域、节能环保方向发展,导致公司背光源产品生产工艺更加
复杂,产品单价相应提高;同时,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综合导致 2018 年
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46.48%,其中销售单价下降导致销售收入
下降比例 1.94%,销售数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长比例为 48.42%。2019 年,
得益于行业增长,公司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导致 2019 年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② 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情况如下:

加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序
单价(元/片) 118.95 153.00 130.06
销售数量(万片) 0.87 7.92 37.99
ITO 镀
销售收入(万元) 102.90 1,211.22 4,941.12

占电容式触摸屏销售收
1.16 6.72 69.93
入比例(%)
单价(元/片) 202.33 261.29 257.06
销售数量(万片) 35.24 63.56 4.96
高阻膜 销售收入(万元) 7,129.70 16,607.27 1,273.83
占电容式触摸屏销售收
80.43 92.18 18.03
入比例(%)
单价(元/片) 87.56 55.20 62.27
其他
销售数量(万片) 18.64 3.59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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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工序
销售收入(万元) 1,632.05 198.12 850.86
占电容式触摸屏销售收
18.41 1.10 12.04
入比例(%)
单价(元/片) 161.93 240.01 124.82
合计 销售数量(万片) 54.74 75.07 56.61
销售收入(万元) 8,864.65 18,016.60 7,065.81
注:其他收入主要系薄化、CNC 等收入。

报告期内,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对销售收入的影响因素分析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容式销售收入(万元) 8,864.65 18,016.60 7,065.81
销售收入变动率(%) -50.80 154.98 -23.81
其中:销售单价影响因素(%) -23.72 122.38 -48.66
销售数量影响因素(%) -27.08 32.60 24.85
注:销售单价影响因素=(本期销售价格-上期销售价格)*本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影响因素=(本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数量)*上期销售价格/上期销售收入。

从订单结构来看,电容式触摸屏销售收入结构与订单结构保持一致,订单结
构主要因客户加工需求不同而变化较大。

2018 年销售收入较 2017 年增长 154.98%,其中销售单价上升导致销售收
入上升 122.38%,销售数量增加导致销售收入增长 32.60%,销售单价上升是销
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2018 年销售单价上升的主要原因系为客户天马加
工高阻膜类产品,其耗用的原材料高阻液价格相对较高,相应定价较高。

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50.80%,其中销售单价下降导致销售收入
下降 23.72%,销售数量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 27.08%。2019 年由于市场竞争
加剧等原因,高阻膜产品销售单价有所下降;同时,因为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
部分产线向赣州宝明搬迁导致产量下降。综上导致 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
下降。

(5)电容式触摸屏收入来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销售收入均是基于 LCD 实现的,基于 OLED
的触摸屏技术暂未产生销售收入。

由于目前智能手机领域 LCD 显示技术仍然处于主流地位且其发展时间较
长,基于 LCD 的触摸屏市场规模更大,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得以渗透相关
市场,而 OLED 发展的时间较短,公司虽然积极布局相关领域,但尚未在 O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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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摸屏领域形成收入。

公司在基于 LCD 的 on-cell 镀膜、In-cell 抗干扰高阻膜和基于 OLED 的
on-cell 镀膜方面均有相关技术储备和生产能力,能够应对终端手机市场显示技
术实现触控功能的需求,未来下游显示技术的变动趋势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6)分产品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产品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均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
市场上同类产品具体价格信息难以获取,公司采用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公开数
据进行对比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① LED 背光源收入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LED 背光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项目 公司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宝明科技 15.14 15.34 14.51
LED 背光源
可比公司 — 12.88 9.9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汇晨股份、山本光电公开信息中未披露单价信息,获取隆利科技单
价数据进行比较;隆利科技 2019 年年度数据尚未对外披露。

由上表可知,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 LED 背光源的销售价格变动趋势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价格逐年上升。2017 年至 2018 年,
公司 LED 背光源销售价格较同行业可比公司高,主要系较大尺寸占比较高,客
户定制要求不同,拉高平均单价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具体原因如下:

A、全球平板产业向中国转移,公司下游客户业务增长较快,带动公司业务
增长

国内液晶平板显示行业在过去十余年来一直是国家大力支持的行业。受益于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政策支持,我国液晶显示产业在“十二
五”期间得到了飞速发展,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培育出京东方、天马、华
星光电等一批显示行业的龙头企业,国内面板厂商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持
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下游面板厂商京东方、天马、TCL 集团营业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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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2017 年
京东方 8,572,203.22 9,710,886.49 9,380,047.92
天马 2,342,151.05 2,891,154.40 2,382,408.83
TCL 集团 5,890,437.49 11,344,743.80 11,157,736.20
注:上述三家公司 2019 年年度数据尚未对外披露。
B、公司服务的终端手机品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带动公司业务增长
公司 LED 背光源产品通过下游客户主要应用于终端智能手机,主要品牌包
括小米、OPPO、vivo、华为和三星(主要在 2019 年大幅增加)。报告期内,上
述智能手机品牌出货量和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带动了上游平板显示器件厂商出
货量的提升及产业链的快速发展。报告期内,根据权威机构 IDC 统计数据显示,
上述智能手机品牌出货量数据如下:

单位:亿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公司
出货量 出货量 出货量
小米 1.26 1.23 0.93
OPPO 1.14 1.13 1.12
华为 2.41 2.06 1.54
三星 2.95 2.92 3.18
合计 7.76 7.34 6.77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13.71 14.05 14.66
上述智能手机品牌出货量占全球
56.60 52.24 46.18
智能手机出货量的比例(%)
注: IDC 只对外公布前五大手机品牌出货量, vivo 出货量未进入前五大,故无法获取
相应出货量。

C、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的 LTPS-LCD 手机面板出货量持续提升

公司主要产品 LED 背光源较多应用于 LTPS-LCD 显示屏,其具有高分辨率、
高反应速度、高亮度等优点,较为市场认可。2016-2018 年,在整体智能手机销
量下降的情况下,LTPS-LCD 手机面板的出货量却持续上升。

单位:亿片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LTPS-LCD 手机面板出货量 6.48 6.18 5.12
数据来源:IHS、显示网。2019 年数据尚未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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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知名市场调查机构 IHS 发布的数据,2018 年,天马 LTPS LCD 出货量
1.49 亿片,同比增长 39%,占智能手机市场 LTPS LCD 供应量的 23%,全年出
货量居全球第一。以天马、华星光电为代表的中国大陆厂商正逐步提高在全球
LTPS-LCD 市场上的影响力,公司作为其背光源的重要供应商,业务量也相应获
得增长。

D、主要客户粘性较强,产品销量持续增加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凭借研发能力、大规模供货能力和良好的产品质量,
获得京东方、天马、信利、TCL 集团等大型平板显示模组客户的长期合作。平
板厂商为确保上游物料供应,对供应商的认证较为严格,因此,平板厂商与主要
供应商的粘性较强,平板厂商的业务增加,对主要供应商的拉动效应较明显。

② 电容式触摸屏收入变化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电容式触摸屏平均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电容式触摸屏 161.93 240.01 124.82

报告期内,从公开信息无法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长信科技、凯盛科技触摸屏
业务的价格数据。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沃格光电触摸屏业务的销售单价和单位成
本按照各项加工工序分项列示,而公司触摸屏业务是按照加工产品类型列示。触
摸屏加工价格主要受玻璃尺寸、加工工序和加工工艺影响。触摸屏加工工序包括
薄化、镀膜、黄光等,每个工序可进一步分为不同子工序,如薄化工序包含点胶、
蚀刻、抛光、清洗等,镀膜包含涂布、烘烤等,加工业务所涉工序较多,不同产
品要求加工工序有所不同;同时,不同产品加工工艺要求也存在一定差异,如薄
化厚度、抛光要求(抛光时间、单/双面抛光)、镀膜制程等,上述原因会导致产
品价格差异较大。由于无法从公开信息获取进一步详细数据,公司触摸屏价格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性较低。

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收入波动原因详见本节“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
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之“(3)分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
量、下游市场情况”。

(7)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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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公司简称 主营业务 变动率 主营业务 变动率
类别
收入 (%) 收入 (%)
隆利科技
154,570.85 70.56 90,625.94 40.34
(300752)
汇晨股份
12,855.40 -12.61 14,709.91 -15.17
LED 背 (835845)
光源 山本光电
— — 41,937.40 13.54
(430378)
行业平均值 — 28.98 — 12.90
宝明科技 118,298.57 12.03 105,598.65 51.80
沃格光电
69,974.45 7.05 65,368.95 109.55
(603773)
长信科技
953,892.99 -11.93 1,083,053.42 28.10
电容式 (300088)
触摸屏 凯盛科技
293,239.30 -14.17 341,667.64 15.59
(600552)
行业平均值 — -6.35 — 51.80
宝明科技 18,016.60 154.98 7,065.81 -23.8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数据尚未对外披露。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度报告未对外披
露。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 LED 背光源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变动趋势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一致。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电容式触摸屏销售收入有所上升,同行业可比公
司收入下降,公司与行业变动趋势相反,主要原因为公司触摸屏业务规模相对较
小,尚处于发展中,销售收入因客户需求变动导致波动较大。

3、其他业务收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变动比例(%) 2018 年度 变动比例(%) 2017 年度
材料 780.91 13.86 685.87 -36.61 1,081.91
边角料 780.28 6.15 735.10 106.32 356.29
其他 23.60 3.22 22.86 -65.35 65.98
合计 1,584.79 9.76 1,443.82 -4.01 1,504.18

报告期内,材料收入系部分原材料对外销售形成;边角料收入系公司生产经
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剩余碎料及下脚料对外出售形成;其他收入主要系公司房屋
出租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9.76%,波动幅度较小。其中材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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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增长 13.86%,主要系 2019 年公司集中处理销售部分 PC 料等原材料,收入
增加所致。

其他业务收入 2018 年较 2017 年下降 4.01%,波动幅度较小。其中材料收
入下降 36.61%,主要系 2017 年公司集中处理销售部分 PC 料等原材料,收入
较大所致;边角料收入增长 106.32%,主要系公司 2018 年销售收入较 2017 年
增长 20.66%,生产规模上升,同时 2018 年产品工艺较为复杂,生产过程中产
生的边角料较 2017 年存在一定幅度的上升,综合导致边角料收入较大所致。

针对材料收入、边角料收入等,购货方签收时公司已将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会计处
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成本 145,474.72 99.11 105,402.42 98.81 83,971.96 98.34
其他业务成本 1,301.13 0.89 1,264.18 1.19 1,419.03 1.66
合计 146,775.85 100.00 106,666.59 100.00 85,390.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 98.00%以上,主营业务
成本占比保持稳定,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1)按具体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具体产品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LED 背光源 137,256.24 94.35 92,613.72 87.87 77,921.28 92.79
电容式触摸屏 8,218.47 5.65 12,788.70 12.13 6,050.68 7.21
合计 145,474.72 100.00 105,402.42 100.00 83,971.9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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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92.79%、87.87%和 94.35%,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

(2)按成本结构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接材料 115,834.59 79.63 80,251.26 76.14 63,370.57 75.47
直接人工 15,685.56 10.78 14,206.51 13.48 11,313.52 13.47
制造费用 13,954.58 9.59 10,944.65 10.38 9,287.87 11.06
合计 145,474.72 100.00 105,402.42 100.00 83,971.96 100.00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
别为 75.47%、76.14%和 79.63%。受产品结构、原材料采购价格等因素的影响,
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有所波动。

① 成本结构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75.47%、76.14%和 79.63%,呈现上升趋
势,主要原因:A、随着产品销量的不断增加,材料成本不断增加;B、背光源
产品尺寸增加、产品性能提升,导致材料成本增加;C、自 2018 年开始,触摸
屏业务因产能限制,将薄化工序委外加工,收回半成品继续加工或直接对外出售,
计入直接材料成本。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11.06%、10.38%和 9.59%,呈现下降趋势,
主要原因为各类产品产量逐年增加,材料成本不断增加,直接材料占比上升,导
致制造费用占比相对下降。

公司背光源产品较为成熟,产品成本结构趋于稳定。触摸屏业务由于规模相
对较小,尚处于发展中,未来产品成本结构具有一定波动性。

② 分产品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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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成本构成 比例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 (%)
LED 直接材料 111,841.67 81.49 73,732.04 79.61 62,574.88 80.31
背光 直接人工 14,223.79 10.36 12,002.37 12.96 9,855.95 12.65
源 制造费用 11,190.78 8.15 6,879.30 7.43 5,490.45 7.05
小计 137,256.24 100.00 92,613.72 100.00 77,921.28 100.00
电 容 直接材料 3,992.91 48.58 6,519.22 50.98 795.68 13.15
式 触 直接人工 1,461.77 17.79 2,204.14 17.24 1,457.58 24.09
摸屏 制造费用 2,763.79 33.63 4,065.35 31.79 3,797.42 62.76
小计 8,218.47 100.00 12,788.70 100.00 6,050.68 100.00
合计 145,474.72 100.00 105,402.42 100.00 83,971.96 100.00

报告期内,背光源产品成本结构占比较为稳定。各期产品成本结构占比主要
受产品尺寸变化、产品性能提升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触摸屏 2018 年、2019 年直接材料占比较高的原因为:一方面,
由于产能限制,公司将薄化工序委外加工,其收回产品为半成品,公司需进一步
加工或直接对外出售,其成本计入材料成本,导致材料成本上升;另一方面,自
2018 年公司触摸屏业务主要为高阻膜类产品,其主要原材料为高阻液,单位用
量较大,单位材料成本相对较高,导致 2018 年、2019 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上
升。2018 年、2019 年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的原因为:随着销量的增加,材料成本
增加较大,直接材料占比提高,相应制造费用占比下降。

(3)生产成本归集与分配方式

公司主要实施“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其中背光源业务的生产模式为:公司
业务部门接到订单后,生产计划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接收的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
划并安排生产作业任务,产品生产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触摸屏业务
现阶段主要生产模式为:客户下达订单并提供面板玻璃,公司计划部门根据客户
要求安排生产计划,生产部门对面板玻璃进行薄化、镀膜、切割等深加工服务,
产品生产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①各产品成本项目归集与分配的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存货购入的计价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存货发出采用加
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成本核
算采用分步法。公司成本项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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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指生产产品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
及主要材料、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主要包括
膜材片材、膜材卷料、LED 灯、PC 料、石墨片、FPC、高阻液、靶材、抛光粉
等;

人工费用,指参加产品生产的直接人工成本。主要包括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
产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

制造费用,指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
用。主要包括折旧费、水电费、车间管理人员薪酬、低值易耗品、其他间接成本
等。

A、LED 背光源

a、直接材料

归集:每月生产领用原材料和半成品等计入各月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分配:将当月直接材料成本(月初直接材料与本期投入直接材料之和)在完
工产品和在产品(含自制半成品)成本之间进行分配,在产品分配材料成本金额
按在产品实际材料耗用量乘以材料单价确定,完工产品实际材料成本为产品归集
的材料成本扣除月末在产品材料成本。完工各产品之间按照完工入库数量和单位
产品定额材料成本进行分配。

b、直接人工

归集:每月各车间实际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计入各月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分配:按照当月各完工产品入库数量及单位产品定额材料成本分配相应直接
人工。

c、制造费用

归集:每月各车间发生的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计入各月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

分配:按照当月各完工产品入库数量及单位产品定额材料成本分配相应制造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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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在产品

期末在产品(含自制半成品)只核算材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由完工产品
承担。

B、电容式触摸屏

a、直接材料

归集:每月生产领用原材料和半成品等计入各月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分配:将当月直接材料成本(月初直接材料与本期投入直接材料之和)在各
车间完工产品(含自制半成品)和各车间在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分配,各车间在产
品分配材料成本金额按在产品实际材料耗用量乘以材料单价确定,各车间完工产
品材料成本为产品归集的材料成本扣除月末在产品材料成本。完工各产品(含自
制半成品)之间按照完工入库数量和单位产品定额材料成本进行分配。

b、直接人工

归集:每月各车间实际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计入各月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分配:按照当月各完工产品(含自制半成品)入库数量分配相应直接人工。

c、制造费用

归集:每月各车间发生的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计入各月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

分配:按照当月各完工产品(含自制半成品)入库数量分配相应制造费用。

d、在产品

期末在产品只核算实际材料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由完工产品(含自制半成
品)承担。

②产品成本确认与计量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如上所述,公司按生产流程进行成本归集及分配,并核算至各个具体型号的
在产品、产成品,产品成本已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公司的成本归集与分配与
实际生产流转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各产品的成本归集、确认、计量完整、
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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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变动率 变动率
金额 金额 金额
(%) (%)
主营业务收入 182,152.61 33.63 136,315.17 20.99 112,664.46
主营业务成本 145,474.72 38.02 105,402.42 25.52 83,971.96
主营业务毛利 36,677.89 18.65 30,912.75 7.74 28,692.50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4% — 22.68% — 25.4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28,692.50 万元、30,912.75 万元和
36,677.89 万元,随着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主营业务毛利持续增加,主营业务盈
利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47%、22.68%和 20.14%。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79%,主要系 LED 背光源产品技术难度加
大、工艺复杂,产品制造成本上升,但产品价格并未同比例上涨,导致主营业务
毛利率下降;2019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2.54%,主要系 2019 年触
摸屏业务产量下降,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下降。

2、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类别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 毛利 毛利
(%) (%) (%)
LED 背光源 36,031.71 20.79 25,684.85 21.71 27,677.37 26.21
电容式触摸屏 646.18 7.29 5,227.90 29.02 1,015.13 14.37
合计 36,677.89 20.14 30,912.75 22.68 28,692.50 25.47

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毛利率分别为 26.21%、21.71%和 20.79%。
2018 年 LED 背光源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4.50%,主要系 2017 年下半年随着
苹果发布 iPhoneX,国内主流手机品牌厂商全面推出水滴屏、刘海屏等屏占比更
高的智能手机,公司积极与终端智能手机厂商以及模组厂商合作,快速全面推进
与上述智能手机相配套的异形背光源产品开发,于 2018 年批量量产并投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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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异形背光源产品的生产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产品制造成本上升,但价格
并未同比例上涨,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比例的下滑;2019 年 LED 背光源毛利率
较 2018 年下降 0.92%,主要系 2019 年全球经济依旧疲软,竞争加剧,LED 背
光源毛利率小幅下滑。

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毛利率分别为 14.37%、29.02%和 7.29%,波动较
大,主要系产品结构和产量变化较大所致。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 LED 背光源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利科技(300752) 15.38% 21.43% 21.53%
汇晨股份(835845) — 19.25% 16.68%
山本光电(430378) — — 14.42%
行业平均值 15.38% 20.34% 17.54%
宝明科技 20.79% 21.71% 26.2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未对外披露;
汇晨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 年年度报告未
对外披露。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 LED 背光源毛利率相对较
高,主要系公司研发体系和供应链管理体系较为完备,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触摸屏业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沃格光电(603773) 30.02% 48.98% 56.83%
长信科技(300088) 26.42% 14.79% 9.96%
凯盛科技(600552) 14.69% 14.68% 14.64%
行业平均值 23.71% 26.15% 27.15%
宝明科技 7.29% 29.02% 14.3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目前公司电容式触摸屏业务规模较小,尚处于发展
中,因客户需求不同产品结构变动较大,导致毛利率波动较大,但由于电容式触
摸屏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影响较小。2017 年公司电容式触摸屏
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提供的触摸屏加工业务中,工艺流程相对简单
的工序加工收入占比较高,相应毛利率较低;2018 年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
要系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阻膜技术开始进入规模化量产阶段,相应毛利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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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高阻膜类产品销售单价
下降,同时,由于触摸屏业务部分产能向赣州宝明搬迁,产量受到影响,综合导
致公司电容式触摸屏毛利率下降。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分 别 为 12,181.89 万 元 、 16,573.40 万 元 和
20,975.76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67%、12.03%和 11.42%。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费用
项目 费用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金额 率
率(%)
(%)
销售费用 5,624.51 3.06 4,025.38 2.92 2,596.40 2.27
管理费用 3,651.78 1.99 3,433.67 2.49 4,283.88 3.75
研发费用 9,623.69 5.24 6,997.34 5.08 4,151.45 3.64
财务费用 2,075.78 1.13 2,117.01 1.54 1,150.16 1.01
合计 20,975.76 11.42 16,573.40 12.03 12,181.89 10.67
注: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运输费 887.58 15.78 1,051.89 26.13 707.56 27.25
检测维修服务费 2,401.42 42.70 1,049.89 26.08 546.75 21.06
业务招待费 711.37 12.65 604.50 15.02 496.15 19.11
包装费 758.03 13.48 562.69 13.98 284.01 10.94
职工薪酬 482.70 8.58 392.53 9.75 302.85 11.66
差旅费 181.78 3.23 186.58 4.64 172.63 6.65
其他 201.64 3.59 177.29 4.40 86.45 3.33
合计 5,624.51 100.00 4,025.38 100.00 2,596.40 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检测维修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和职工薪酬等组
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2,596.40 万元、4,025.38 万元和 5,624.5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27%、2.92%和 3.06%。2018 年占比较
2017 年上升的原因主要系:①客户对产品质量要求提升,为保证客户上线前良
率,要求第三方上线前的检测比例提高较多,导致检测维修服务费增加;②因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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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成本较高的触摸屏业务销售收入增长较快,相应运输费增加。2019 年占比较
2018 年上升的原因主要系客户为保证上线前良率,进一步提高了第三方上线前
的检测比例,导致检测维修服务费增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原因合理,与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
特点相匹配。

(1)运输费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货物运送主要采用自运和物流运送两种方式。自运的运输费主要包括燃
料费、过桥过路费等;物流运送的运输费是公司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物所产生的
费用。对于华南地区等近距离的客户,主要采用自运方式,对于其他地区的远距
离客户,主要采用物流运送方式。

① 自运方式下运输费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自运方式下运输费与对应销售收入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运输费 212.45 239.41 110.37
对应销售收入 56,256.33 47,949.27 30,507.39
占比 0.38% 0.50% 0.36%

报告期内,公司自运方式下运输费占对应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6%、
0.50%和 0.38%。2017 年和 2019 年,自运的送货地点主要为汕尾和深圳,运输
费占对应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2018 年客户天马触摸屏业务销售收入大幅
增加,主要采用自运的方式,送货地点为厦门,运输距离变长,且电容式触摸屏
产品主要材质为液晶面板,产品单位体积和重量大,运输费率较高,综合导致
2018 年运输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上升。

② 物流运送方式下运输费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物流运送方式下运输费与对应销售收入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销售区域 对应销售 占对应收入比例
运输费
收入 (%)
华北地区 17,189.71 121.54 0.71
华东地区 74,581.56 464.18 0.62
华中地区 17,968.60 64.55 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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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16,227.68 24.86 0.15
合计 125,967.55 675.13 0.54

(续上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区域 对应销售 占对应收入 对应销售 占对应收入
运输费 运输费
收入 比例(%) 收入 比例(%)
华北地区 14,568.89 192.18 1.32 17,528.70 219.97 1.25
华东地区 51,960.81 491.58 0.95 34,898.23 266.54 0.76
华中地区 16,479.73 105.12 0.64 23,195.26 92.42 0.40
其他地区 5,309.08 23.60 0.44 4,193.75 18.26 0.44
合计 88,318.51 812.48 0.92 79,815.94 597.19 0.75

报告期内,公司物流运送方式下运输费占对应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5%、0.92%和 0.54%。物流运送方式下运输费的变化主要系由运输距离、运
输方式、对应销售收入及其收入结构的变化所致。

公司华北地区物流运送方式下运输费与对应销售收入的占比相对其他区
域较高,主要原因为:华北地区客户主要为京东方集团,货物运送地点主要
为河北省固安县、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等,距离较其他地区客户相对较
远;为避免长途运输对产品带来的不良影响,远距离的客户一般采用航空方
式运输,运输费费率较高。

2018 年,运输费占对应销售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客户天马电容式触
摸屏除自运外尚有部分采用第三方物流运送至厦门,运输费较高,导致华东地区
运输费占相应地区销售收入比例增加。

2019 年,运输费占对应销售收入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系:①京东方集团业
务主要集中在合肥和重庆,运输距离较远的华北地区销售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相
应的运输费减少;②运输费率较高的触摸屏业务主要采用自运方式,只有少量采
用物流运送,导致相应的运输费下降。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货物运输量增加,相应运输费逐年增
加,与公司销售情况匹配。

(2)检测维修服务费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 LED 背光源产品部分客户为了保证其产品的合格率,要求产品到货后、
上线前进行抽检,公司为此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测维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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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公司聘请第三方进行产品上线前检测维修客户的名称、数量、金额及检测
维修服务费与销售规模的关系如下:

客户名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检测数量(万片) 1,318.95 1,214.98 1,641.52
检测费金额(万元) 186.06 204.54 301.34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0.14 0.17 0.18
检测工时(万小时) 11.95 4.68 0.69
京东方 检测费金额(万元) 322.61 135.31 20.87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27.00 28.91 30.25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508.67 339.85 322.21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41,497.13 30,375.91 34,133.97
占比 1.23% 1.12% 0.94%
检测数量(万片) 42.92 - -
检测费金额(万元) 8.50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0.20 - -
检测工时(万小时) 32.15 24.71 8.42
天马 检测费金额(万元) 902.30 704.08 224.24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28.07 28.49 26.63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910.80 704.08 224.24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52,696.76 51,510.46 40,985.91
占比 1.73% 1.37% 0.55%
检测数量(万片) - - -
检测费金额(万元) -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 - -
检测工时(万小时) - - 0.01
群创光
检测费金额(万元) - - 0.30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 - 30.00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 - 0.30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 274.29
占比 - - 0.11%
检测数量(万片) - - -
检测费金额(万元) -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 - -
检测工时(万小时) 2.91 0.24 -
东山精
检测费金额(万元) 80.7 5.96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27.73 24.83 -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80.70 5.96 -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8,954.14 7,876.60 -
占比 0.90% 0.08% -
检测数量(万片) 4,192.08 - -
检测费金额(万元) 775.10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0.18 - -
TCL 集
检测工时(万小时) 1.81 - -

检测费金额(万元) 49.73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27.48 - -
驻厂检验费用(注 1) 17.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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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842.28 - -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54,381.31 - -
占比 1.55% - -
检测数量(万片) - - -
检测费金额(万元) -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 - -
检测工时(万小时) 2.14 - -
深超光
检测费金额(万元) 58.97 - -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27.56 - -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58.97 - -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13,221.49 - -
占比 0.45% - -
检测数量(万片) 5,553.95 1,214.98 1,641.52
检测费金额(万元) 969.66 204.54 301.34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片) 0.17 0.17 0.18
检测工时(万小时) 50.96 29.63 9.12
检测费金额(万元) 1,414.31 845.35 245.41
合计
产品平均检测费(元/小时) 27.75 28.53 26.91
其他 17.45 - -
检测费金额合计(万元) 2,401.42 1,049.89 546.75
检测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170,750.83 89,762.97 75,394.18
占比 1.41% 1.17% 0.73%
注 1:为提高产品供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TCL 集团下属子公司武汉华星除要求
公司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相关产品进行检测外,经与公司协商,增加驻厂检验的方式,
按月结算。

报告期内,LED 背光源产品平均单片检测维修服务费基本稳定,检测维
修服务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系下游客户的质量要求逐年提高,
公司为保证客户上线前良率,加大了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客户产品上线前
的检测投入。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发生的检测维修服务费逐年增加,与
公司销售情况匹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利科技(300752) 1.23% 1.39% 1.50%
汇晨股份(835845) — 1.52% 1.50%
山本光电(430378) — — 0.76%
沃格光电(603773) 6.55% 5.89% 5.47%
长信科技(300088) 1.60% 1.00% 0.72%
凯盛科技(600552) 2.02% 3.02% 2.50%
行业平均值 2.85% 2.57%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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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宝明科技 3.06% 2.92% 2.27%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未对外披露;
汇晨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 年年度报告未
对外披露。

由上表可见,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销售费用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当。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1,698.34 46.51 1,539.66 44.84 1,730.29 40.39
办公费用 793.19 21.72 641.52 18.68 386.36 9.02
折旧与摊销 667.89 18.29 621.04 18.09 1,042.05 24.32
咨询服务费用 283.31 7.76 285.13 8.30 789.49 18.43
业务招待费 137.35 3.76 258.33 7.52 225.64 5.27
其他 71.70 1.96 87.98 2.56 110.06 2.57
合计 3,651.78 100.00 3,433.67 100.00 4,283.88 100.00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和办公费用等组成。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283.88 万元、3,433.67 万元和 3,651.78 万元,占各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5%、2.49%和 1.99%。

(1)管理人员薪酬水平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基本稳定,薪酬总额分别为 1,730.29 万元,1,539.66
万元和 1,698.34 万元,平均薪酬分别为 11.09 万元、9.33 万元和 10.31 万元。
2017 年至 2019 年呈现先下降后上升趋势,由于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
关联性较强,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净利润先下降后
上升趋势,管理人员薪酬趋势与之一致。2018 年管理人员薪酬较其他年度低,
主要系该年度经营业绩较低所致。

2017 年至 2018 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惠州地区上市公司高
层管理人员薪酬,普通管理人员平均薪酬高于惠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
平均工资(制造业),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竞争力。

(2)2018 年职工薪酬减少的原因以及与营业收入的匹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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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职工薪酬较 2017 年度减少,主要系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较 2017
年度有所下降,奖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先上升后下降主要系奖金影响,剔除奖金因素影响
后,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2%、1.12%和 0.92%,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合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与
营业收入相匹配。

(3)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下降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3.75%、2.49%和 1.99%。

2018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 2017 年,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较 2017 年度有所下降,管理人员奖金减少,相应
管理人员薪酬减少。

② 公司 2017 年申报上市,支付中介咨询服务费用较高,2018 年有所减少。

③由于提足折旧、管理用设备减少等原因影响,2018 年折旧摊销费用较
2017 年下降。

④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进一步增长。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 2018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2017 年存在一定幅
度的下降。

2019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 2018 年主要系 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
较快所致。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简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利科技(300752) 3.27% 3.38% 2.91%
汇晨股份(835845) — 5.87% 3.86%
山本光电(430378) — — 6.19%
沃格光电(603773) 13.39% 8.83% 7.68%
长信科技(300088) 3.47% 2.04% 1.60%
凯盛科技(600552) 2.61% 4.03% 3.61%
行业平均值 5.68% 4.83%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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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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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见, 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8 年差异较大主要系咨询服务费、折旧与摊销减少所
致,2019 年差异较大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加,但是管理费用相较去年增幅较小,
导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下降。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物料品消耗 5,740.22 59.65 4,252.20 60.77 2,226.22 53.63
职工薪酬 1,912.06 19.87 1,380.12 19.72 1,197.83 28.85
折旧费 1,507.88 15.67 1,017.64 14.54 538.01 12.96
水电费 313.58 3.26 213.61 3.05 97.55 2.35
其他 149.95 1.56 133.78 1.91 91.83 2.21
合计 9,623.69 100.00 6,997.34 100.00 4,151.45 100.00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物料品消耗、职工薪酬和折旧费等组成。报告期内,公
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4,151.45 万元、6,997.34 万元和 9,623.69 万元,占各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4%、5.08%和 5.2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呈逐年增
长趋势,主要系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薪酬及
材料投入逐年增加所致。

(1)其他项目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中其他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其他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房租 10.72 43.90 39.39
差旅费 30.66 39.81 18.62
测试费 53.52 24.69 22.79
修理费 22.34 9.74 3.58
其他 32.71 15.64 7.46
合计 149.95 133.78 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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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发投入对应的具体项目情况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技术归属产品
1 背光散热性能研发 28.60 LED 背光源
2 背后小双面胶自动组装机台研发 30.66 LED 背光源
3 车载背光灯条贴合治具研发 44.50 LED 背光源
4 曲面背光研发 115.99 LED 背光源
5 曲面导光板模具研发 25.32 LED 背光源
6 入光侧窄 borde 背光研发 26.11 LED 背光源
7 双面异形背光研发 39.91 LED 背光源
8 新型导光模具研发 53.92 LED 背光源
9 中尺寸(8-15 寸)片材供料自动组装机台研发 123.20 LED 背光源
10 背光挖孔项目工艺的研发 107.30 LED 背光源
11 导光板双边裁切工艺 46.18 LED 背光源
12 窄边 FPC 一体裁切反冲工艺的研发 66.40 LED 背光源
13 FPC 双面背胶工艺的研发 229.13 LED 背光源
14 应用于屏下指纹的背光源研发 197.86 LED 背光源
15 LED 窄间距(0.2mm)排布的研发 174.30 LED 背光源
16 带螺柱铁壳模具的研发 215.85 LED 背光源
17 铁壳螺柱高度的测量治具研发 216.61 LED 背光源
18 车载产品光学 AOI 设备的研发 110.46 LED 背光源
19 车载灯条 AOI 检测设备的研发 224.18 LED 背光源
20 曲面车载背光源研发 254.35 LED 背光源
21 面均匀性 80%min 车载背光源研发 172.54 LED 背光源
22 导光板自动检测设备的研发 204.48 LED 背光源
23 胶体一体化产品自动插件设备的研发 157.34 LED 背光源
24 胶铁一体化产品一出四自动上料设备的研发 131.33 LED 背光源
25 胶铁一体化产品自动整形、除尘、包装一体机的研发 208.70 LED 背光源
26 胶铁一体化一出四模具的研发 269.84 LED 背光源
27 一体化产品去应力模具的研发 321.12 LED 背光源
28 胶铁一体化去除内框圆角模具的研发 274.58 LED 背光源
29 压缩模双边裁切模具研发 261.14 LED 背光源
30 提高模具加工精度与效率的工艺研发 126.51 LED 背光源
31 铁壳清洗自动搬运系统的研发 174.78 LED 背光源
32 铁壳外观与镭射线自动检测设备的研发 219.21 LED 背光源
33 背光源成品外观检测及自动测试平台设备的研发 69.46 LED 背光源
34 带挖孔产品的自动化组装设备改进 146.51 LED 背光源
35 智能化的发光治具研发 169.57 LED 背光源
36 模切各工序自动清洁除尘工艺的研发 114.84 LED 背光源
37 QDC 模具套位冲切工艺的研发 150.03 LED 背光源
38 扩散渐变丝印工艺的研发 102.20 LED 背光源
39 遮光平与圆刀包胶冲切工艺的研发 118.22 LED 背光源
40 Mini LED 背光技术研发 87.75 LED 背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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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金额 技术归属产品
41 逆棱镜背光研发 101.91 LED 背光源
42 屏下摄像头全屏显示技术研发 24.27 LED 背光源
43 自动出料铁壳模具研发 16.28 LED 背光源
44 胶铁一体平整度与外观自动化检测设备研发 147.48 LED 背光源
45 导光板三边裁切工艺研发 72.97 LED 背光源
46 LED 点胶焊接工艺研发 65.81 LED 背光源
47 油墨热固化的扩散丝印工艺研发 32.81 LED 背光源
48 模切外检 AOI 检测工艺研发 32.84 LED 背光源
49 带双孔或多孔结构的背光自动化组装工艺研发 62.42 LED 背光源
50 灯条与 LGP 组装间隙检测设备的研发 93.98 LED 背光源
51 提升灯胶激活率工艺的研发 49.19 LED 背光源
52 提升自动化机台组装精度工艺的研发 92.78 LED 背光源
53 扩散头尾背胶拼接工艺的研发 93.60 LED 背光源
54 扩散一出二冲切工艺的研发 93.82 LED 背光源
55 FPC 排废工艺的研发 86.81 LED 背光源
56 LED 焊接一线性全测设备的研发 85.11 LED 背光源
57 TFT 高阻膜涂布工艺技术开发 279.38 电容式触摸屏
58 TFT 真空镀膜工艺高阻膜技术开发 107.14 电容式触摸屏
59 TFT 玻璃减簿新工艺的开发 120.71 电容式触摸屏
60 Oncell 触控 sensorITO 薄膜均匀性研究 58.24 电容式触摸屏
61 TFT 液晶屏高透率 ITO 屏蔽层薄膜稳定性研究 60.85 电容式触摸屏
62 ITO 搭桥式柔性电容触摸屏开发 159.44 电容式触摸屏
63 低温多晶硅 TFT on cell 电容触摸屏开发 94.64 电容式触摸屏
64 金属搭桥式柔性电容触摸屏开发 115.95 电容式触摸屏
65 柔性 AMOLED on cell 电容触摸屏开发 114.50 电容式触摸屏
66 柔性电容触摸屏低阻值线路开发 482.06 电容式触摸屏
67 以 film 为镀膜基底进行镀膜技术开发 214.05 电容式触摸屏
68 OLED 单面减薄工艺技术开发 223.10 电容式触摸屏
69 水平点胶工艺及设备开发 188.41 电容式触摸屏
70 TFT 产品线路制造新工艺的开发 262.08 电容式触摸屏
71 TFT 低阻膜涂布工艺技术开发 89.92 电容式触摸屏
72 电容触摸屏柔性基板技术开发 90.17 电容式触摸屏
合计 9,623.69 —


2018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技术归属产品
1 14 寸 NB 背光源开发 59.98 LED 背光源
2 混合槽形表面结构高亮导光板的研发 56.70 LED 背光源
3 检测机 CCD 定位自动上料的研发 146.59 LED 背光源
4 胶框自动上料的研发 203.75 LED 背光源
5 铁壳背胶自动上下料的研发 211.50 LED 背光源
6 吸塑热裁切自动化研发 163.34 LED 背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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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金额 技术归属产品
7 FPC 整版贴胶自动化研发 151.52 LED 背光源
8 FPC 装板自动化研发 141.32 LED 背光源
9 ICT 检测治具研发 105.54 LED 背光源
10 NTC 数显检测治具研发 94.14 LED 背光源
11 背光散热性能研发 143.36 LED 背光源
12 背后小双面胶自动组装机台研发 147.32 LED 背光源
13 侧边包胶背光研发 194.95 LED 背光源
14 超薄(<0.08mm)铁壳一体化生产工艺研发 67.68 LED 背光源
15 超薄 0.07mm 铁壳冲压生产工艺研发 177.33 LED 背光源
16 车载背光灯条贴合治具研发 146.77 LED 背光源
17 抽真空自动包装工艺研发 145.52 LED 背光源
18 胶片异性抛光自动化设备研发 126.78 LED 背光源
19 扩散环形背胶工艺研发 70.76 LED 背光源
20 扩散环形丝印黑油工艺研发 149.96 LED 背光源
21 泡棉拼接冲切工艺研发 115.09 LED 背光源
22 曲面背光研发 160.69 LED 背光源
23 曲面导光板模具研发 122.51 LED 背光源
24 曲面胶铁一体化研发 128.24 LED 背光源
25 热模拟分析应用 200.71 LED 背光源
26 入光侧窄 border 背光研发 106.21 LED 背光源
27 双面异形背光研发 112.42 LED 背光源
28 随线自动扫码工艺研发 108.68 LED 背光源
29 新型导光模具研发 101.01 LED 背光源
30 一体化自动化零毛边模具研发 115.41 LED 背光源
31 一体化自动整形设备研发 80.28 LED 背光源
32 遮光包胶自动贴合工艺研发 68.52 LED 背光源
33 中尺寸(8-15 寸)片材供料自动组装机台研发 218.76 LED 背光源
34 中大尺寸胶框自动化生产 207.86 LED 背光源
35 中大尺寸胶片自动化生产 128.39 LED 背光源
36 背光挖孔项目工艺的研发 123.63 LED 背光源
37 导光板双边裁切工艺 78.26 LED 背光源
38 窄边 FPC 一体裁切反冲工艺的研发 93.22 LED 背光源
39 适用于电子墨水屏的导光板全贴合技术开发 37.17 电容式触摸屏
40 触摸屏技术改造项目 140.68 电容式触摸屏
41 TFT On Cell 负性光刻胶蚀刻技术开发 25.68 电容式触摸屏
42 TFT 液晶屏高电阻高透率 ITO 屏蔽层薄膜研制 29.15 电容式触摸屏
43 适用于超薄高强度 3D 保护玻璃技术开发 83.24 电容式触摸屏
44 TFT 玻璃 ITO 负光阻工艺技术开发 94.14 电容式触摸屏
45 TFT 高阻膜涂布工艺技术开发 197.74 电容式触摸屏
46 TFT 真空镀膜工艺高阻膜技术开发 206.62 电容式触摸屏
47 TFT 玻璃减簿制造工艺开发 201.90 电容式触摸屏
48 TFT 玻璃减簿新工艺的开发 148.95 电容式触摸屏
49 Oncell 触控 sensorITO 薄膜均匀性研究 127.88 电容式触摸屏
50 TFT 液晶屏高透率 ITO 屏蔽层薄膜稳定性研究 87.85 电容式触摸屏
51 TFT 液晶屏磁控溅射抗干扰防静电高阻薄膜研制 122.04 电容式触摸屏
52 ITO 搭桥式柔性电容触摸屏开发 169.31 电容式触摸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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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金额 技术归属产品
53 低温多晶硅 TFT on cell 电容触摸屏开发 134.34 电容式触摸屏
54 金属搭桥式柔性电容触摸屏开发 88.39 电容式触摸屏
55 柔性 AMOLED on cell 电容触摸屏开发 127.55 电容式触摸屏
合计 6,997.34 —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技术归属产品
1 0.25 超窄边框模具研发 159.46 LED 背光源
2 0.2T 导光板模具研发 146.66 LED 背光源
3 5.5 寸搭配 0.25T LGP 超薄背光源研发 227.84 LED 背光源
4 10 寸车载 LED 背光源开发 136.70 LED 背光源
5 14 寸 NB 背光源开发 160.18 LED 背光源
6 FPC 自动上料的研发 109.74 LED 背光源
7 SMT 全自动生产开发 182.89 LED 背光源
8 超窄灯距视区距离的背光项目研发 186.63 LED 背光源
9 冲压打标自动生产线研发 218.74 LED 背光源
10 混合槽形表面结构高亮导光板的研发 202.89 LED 背光源
11 扩散拼接冲切工艺的开发 35.08 LED 背光源
12 遮光横向背胶工艺的开发 36.81 LED 背光源
13 COB 工艺及应用开发 285.50 LED 背光源
14 遮光无缝拼接工艺的开发 77.95 LED 背光源
15 检测机 CCD 定位自动上料的研发 269.49 LED 背光源
16 胶框自动上料的研发 273.14 LED 背光源
17 铁壳背胶自动上下料的研发 273.02 LED 背光源
18 吸塑热裁切自动化研发 168.65 LED 背光源
19 适用于电子墨水屏的导光板全贴合技术开发 340.31 电容式触摸屏
20 AMOLED On Cell 单层互电容触摸屏技术开发 43.91 电容式触摸屏
21 AMOLED On Cell 电容触摸屏技术开发 28.77 电容式触摸屏
22 OGS 全自动 FOG 绑定 70.20 电容式触摸屏
23 TFT On Cell 负性光刻胶蚀刻技术开发 99.77 电容式触摸屏
24 TFT 玻璃高阻膜产品开发 170.21 电容式触摸屏
25 TFT 液晶屏高电阻高透率 ITO 屏蔽层薄膜研制 89.67 电容式触摸屏
26 适用于超薄高强度 3D 保护玻璃技术开发 68.90 电容式触摸屏
27 TFT 玻璃 ITO 负光阻工艺技术开发 88.35 电容式触摸屏
合计 4,151.45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简称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隆利科技(300752) 4.97% 4.31% 3.71%
汇晨股份(835845) — 7.00% 8.94%
山本光电(430378) — — 4.88%
沃格光电(603773) 4.51% 2.93% 3.32%
长信科技(300088) 3.47% 1.02% 0.66%
凯盛科技(600552) 4.31% 4.31%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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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行业平均值 4.32% 3.91% 4.21%
宝明科技 5.24% 5.08% 3.6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主要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年度报告未对外披露;
汇晨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9 年年度报告未
对外披露。

由上表可见,2017 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平均水平
相当;2018 年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为保持行业技术领先
地位,公司加大对水滴屏、刘海屏等异形背光、自动化生产、高阻膜技术、柔性
触摸屏等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随之增加;2019 年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主要系公司加大对智能手机屏下指纹解锁应用技术和柔性电容式触摸屏技术的
产业应用等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随之增加。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支出 1,647.96 1,403.78 1,464.42
减:利息收入 150.90 108.56 89.85
利息净支出 1,497.06 1,295.22 1,374.57
应收票据贴现支出 20.23 177.57 159.69
汇兑损益 549.34 623.08 -320.00
现金折扣 -67.17 -58.70 -127.04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76.32 79.84 62.94
合计 2,075.78 2,117.01 1,150.16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
别为 1,150.16 万元、2,117.01 万元和 2,075.7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1.01%、1.54%和 1.1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变化主要系汇率波动导
致汇兑损益变化所致。

(五)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179.55 - -
合计 179.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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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列报。

(六)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坏账损失 - -264.97 149.04
存货跌价损失 -143.38 -196.81 -152.5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8.34 -41.89 -84.04
合计 -191.72 -503.67 -87.5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87.58 万元、-503.67 万元和
-191.7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的会计政策对应收项目计提坏账准备,并按照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对存货和闲置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存
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七)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利得
22.56 0.52 5.29
或损失
合计 22.56 0.52 5.2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 5.29 万元、0.52 万元和 22.56 万元。

(八)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1,049.19 537.97 587.82
合计 1,049.19 537.97 587.8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规定,公司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
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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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收益相关
2017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
- 156.60 - 与收益相关
助计划第四批资助
2018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
175.60 与收益相关
助计划第一批资助
2016 年企业研究开发资
- - 221.30 与收益相关
助计划第三批资助
新型平面显示器研发中心
101.52 101.52 101.52 与资产相关
建设项目
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线项目 100.00 100.00 100.00 与资产相关
2017 年度省企业研究开
- 51.56 - 与收益相关
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
LED 背光源模组产业化项
50.00 50.00 50.00 与资产相关

单层一体式电容触摸屏产
50.00 50.00 50.00 与资产相关
业化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奖
- - 30.00 与收益相关
补资金
大亚湾财政局企业科技资
- - 2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18.26 20.46 - 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企业与创新型企
- - 10.00 与收益相关
业认定专项经费
超薄节能导光板研发项目 4.20 4.20 4.20 与资产相关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
- 3.00 - 与收益相关
补资金
财政局知识产权激励活动
- - 0.80 与收益相关
奖励经费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 0.47 - 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专利资助项目 - 0.16 - 与收益相关
项目投资补助 330.66 - - 与收益相关
个税代征报酬 17.09 - - 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补助 201.86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049.19 537.97 587.82

(九)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44.81 282.58 38.58
其他 37.33 47.03 197.18
合计 182.14 329.60 235.7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235.75 万元、329.60 万元和 182.14 万
元,主要为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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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与收益相关
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 -
100.00 - 与收益相关
奖励项目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93.00 100.00 - 与收益相关
小升规财政奖励 - 82.58 38.58 与收益相关
工业稳增长资助 51.81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44.81 282.58 38.58

(十)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8.19 - 159.60
其他 1.54 7.31 44.08
合计 49.73 7.31 203.6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203.69 万元、7.31 万元和 49.73 万元。

(十一)所得税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691.20 1,413.75 2,291.6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84.49 95.60 -47.79
合计 1,406.70 1,509.35 2,243.90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主要由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及税收优惠政策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
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五、税项”。

(十二)净利润波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3,966.51 万元、12,290.85 万元和 14,434.29
万元,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净利润先上升后小幅下降,整体呈上升趋
势。

2018 年净利润较 2017 年减少 1,675.66 万元,其中销售收入上升使净利润
上升 3,429.14 万元,毛利率下降使净利润下降 3,631.50 万元,期间费用率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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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净利润下降 1,874.40 万元,毛利率下降是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影响因素。2018
年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的上升不能完全抵减成本的提
升,导致 2018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64%,净利润随之下降。

2019 年净利润较 2018 年增加 2,143.44 万元,其中销售收入上升使净利润
上升 4,845.86 万元,毛利率下降使净利润下降 4,501.82 万元,期间费用率下降
使净利润上升 1,122.12 万元,销售收入上升是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影响因素。2019
年销售收入持续上升,主要得益于行业持续增长。

(十三)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变动比例(%) 金额
营业收入 183,737.40 33.38 137,758.99 20.66 114,168.64
净利润 14,434.29 17.44 12,290.85 -12.00 13,966.51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年净利润较 2017 年减少 1,675.66 万元,降幅 12.00%,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原因为:(1)2018 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增长的同
时,产品成本也随之提升。由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出货
量下滑。据国际数据公司 IDC 数据,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较 2017 年下降 4.14%,
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受此情况影响,产品售价的增加不能完全抵减成本的提升,
导致 2018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64%,净利润随之下降。(2)由于市
场竞争加剧和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相应增加,导致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7 年上升 1.36%,相应净利润下降。以上因素
综合导致 2018 年净利润较 2017 年略微下降。

1、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由 114,168.64 万元增长至 183,737.40 万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26.86%;2019 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33.38%,反映出
发行人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其中 2018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有所
增加,但净利润略有下降,原因主要系发行人毛利率下降以及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但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分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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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发行人核心业务保持持续增长的良好趋势

发行人核心业务为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报告期内均保持稳定增长,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产品 占主营业 占主营业务 占主营业
名称 金额 务收入比 金额 收入比例 金额 务收入比
例(%) (%) 例(%)
LED 背光
173,287.96 95.13 118,298.57 86.78 105,598.65 93.73

电容式触
8,864.65 4.87 18,016.60 13.22 7,065.81 6.27
摸屏
合计 182,152.61 100.00 136,315.17 100.00 112,664.46 100.00

报告期内,智能手机市场经历了从普通屏向水滴屏、刘海屏等异形屏的发展
阶段,发行人积极与终端智能手机厂商以及模组厂商合作,快速全面推进与上述
智能手机相配套的背光源产品开发,并能及时量产投放市场,报告期内,发行人
LED 背光源销售始终保持稳步提升。同时,发行人利用自身在 LED 背光源领域
与下游客户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作为电容式触摸屏业务的切入点,通过设备改造
及研发投入,在 ITO 镀膜及高阻膜领域积累了成熟经验,为发行人业务持续增
长奠定了基础。2019 年,由于电容式触摸屏业务部分产线向赣州宝明搬迁,产
量下降,导致 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出现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①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发行人多年来致力于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研发与生产。LED
背光源方面,发行人在超薄型导光板全新模具结构、高亮 V-CUT 导光板、高亮
钻石撞点导光板、模流分析、光学模拟、全流程背光源自动组装等方面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同时,发行人在产品超薄化、模具结构、光学处理、护眼环保等方向
进行了深入研究。发行人按照终端设备厂商定制化需求并结合行业发展开发前沿
产品,以适应行业未来超窄边框、超薄高亮、高色域的发展趋势。此外,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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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配合 LCD 屏下指纹解锁的背光源技术,现已成功取得相关专利,正在积极
向下游客户推广。

电容式触摸屏方面,发行人是国内较早与主流触控芯片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和
合作的触摸屏企业之一,拥有近十年的触摸屏开发和生产经验。2018 年,发行
人自主研发的高阻膜技术开始进入规模化量产阶段。目前,发行人独立自主研发
的“柔性 AMOLED on cell 电容触摸屏”产品进入送样测试阶段。

②发行人所处行业得到国家政策支持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作为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类智能
终端产品,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针对新型显示器件、智能终端等颁布了一系列
扶持政策。

2019 年 10 月 30 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本)》,鼓励类第 28 类信息产业第 27 项:“薄膜场效应晶体管 LCD(TFT-LCD)、
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电子纸显示、激光显示、3D 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
件、液晶面板产业用玻璃基板、电子及信息产业用盖板玻璃等关键部件及关键材
料。”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③发行人客户资源稳定并不断发展

经过在技术、产品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多年积累,发行人得到了客户的
认可,并形成较稳定的客户资源。在平板显示厂商方面,全球液晶显示面板出货
量靠前的京东方、天马、TCL 集团作为发行人主要客户,其持续、稳定的订单
为发行人的经营业绩提供了可靠保障;发行人还与综合实力排名位居行业前列的
德普特、信利、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大型面板及显示模
组厂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技术解决方案、质量管控、产品供应和售后
服务等方面,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一方面为降低发行人经营风险、促进发行人可持续发
展提供了保障,使发行人在行业内形成较为明显的优势;另一方面,当发行人在
产业链上发展新增业务时,凭借与各大面板厂商紧密合作的业务关系,较容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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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客户的供应链体系。发行人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未来持续盈利奠定基础。
发行人的客户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④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虽然 2018 年智能手机市场整体有所下滑,但发行人作为背光源行业的优势
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A、随着中国大陆在 LCD 领域技术进步以及规模效应的形成,传统 LCD 面
板的生产地区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的竞争优势在逐渐降低,全球 LCD 及背光
源产能逐渐在向中国大陆转移。

B、随着全球智能手机终端品牌越来越向 TOP10 甚至 TOP5 集中,智能手
机终端及显示面板厂商对上游配件存在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认证体系,中小型背光
源生产企业竞争压力增大,产能将越来越向头部企业集中。

C、LCD 智能手机的低成本、技术成熟的特点,使其在欠发达地区的消费升
级中能够担当重要角色。我国中西部地区智能手机的消费升级,以及“一带一路”
沿线的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将在未来为 LCD 智能手机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D、随着 5G、物联网技术的发展,未来如可穿戴设备、车载设备、工控设
备、家用电器等均存在对显示媒介的需求,背光源作为平板显示的重要部件,将
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发行人主要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指标分析如下:

①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万元) 36,677.89 30,912.75 28,692.50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4 22.68 25.47
其中:背光源业务毛利率(%) 20.79 21.71 26.21
触摸屏业务毛利率(%) 7.29 29.02 14.37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各产品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但总体均
处于较好水平。分类别来看,报告期内,LED 背光源毛利率分别为 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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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和 20.79%,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中,2018 年 LED 背光源
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4.50%,主要系随着背光源产品的生产技术难度提高、工
艺复杂性提高,产品制造成本上升,但价格并未同比例上涨,导致毛利率出现一
定比例的下滑。报告期内,电容式触摸屏毛利率分别为 14.37%、29.02%和
7.29%,波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电容式触摸屏业务规模较小,产能不足,导致
规模效应不明显。其中,2019 年触摸屏毛利率下降较大,主要系电容式触摸屏
业务部分产线向赣州宝明搬迁,产量下降,导致销售收入下降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实现了逐年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未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

②发展能力指标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33.38% 20.66% /
净利润增长率 17.44% -12.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 2018
年略微下降外,保持稳定增长,发展能力较强。2018 年,发行人净利润略微下
降,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毛利率下降以及期间费用增加所致。发行人经营业务增速
仍处于正常状态。

③偿债能力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1.18
速动比率(倍) 1.12 1.14 1.0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84% 50.43% 49.73%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稳步上升趋势。发行人经营稳健,
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盈利能力的增强,各项偿债
能力指标提高,偿债能力逐步增强。整体来看,发行人良好的经营业绩持续改善
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发行人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

④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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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应收收账周转率(次) 4.45 3.75 2.99
存货周转率(次) 13.51 11.52 9.16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逐年提升,资产周转能力较强,未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⑤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199,717.44 147,734.74 107,991.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波动增加;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8 年下降 42.36%,主
要系为 2019 年销售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33.38%,同时原材料采购规模相应扩大,
而进口材料供应商货款结算期相对较短,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
额较大,以上原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较大。

发行人现金流量正常,总体处于较好水平,反映出发行人销售规模的快速扩
张和有效的现金管理能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有着较强的现金产生能力,流动资
产变现能力强,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发行人的盈利质量较高。

⑥技术研发指标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研发费用占比 5.24% 5.08% 3.64%
专利数量 97 64 55

发行人密切关注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的技
术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创新。发行人每年均投入
大量资金用于相关的技术研发活动,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并取得了多项专利技术
及非专利技术,产品设计及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巩固了发行人的市场地
位,为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提供技术保障。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等未发生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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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业绩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扣非归母净利润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 953,892.99 1,083,053.42
变动比例(%) / -11.93 28.10
长信科技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41,114.61 50,973.90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19.34 64.56
主营业务收入 / 293,239.30 341,667.64
变动比例(%) / -14.17 15.59
凯盛科技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8,131.17 -2,301.73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253.26 -215.66
主营业务收入 / 154,570.85 90,625.94
变动比例(%) / 70.56 40.34
隆利科技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15,396.84 9,514.68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61.82 42.34
主营业务收入 - 12,855.40 14,709.91
变动比例(%) / -12.61 -15.17
汇晨股份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459.65 160.68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186.06 -63.67
主营业务收入 / 69,974.45 65,368.95
变动比例(%) / 7.05 109.55
沃格光电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14,208.21 20,125.54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29.40 221.27
主营业务收入 / - 41,937.40
变动比例(%) / / 13.54
山本光电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 430.63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 -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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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 296,906.60 272,893.88
变动比例(%) / 8.80 26.82
平均值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 12,609.63 13,150.62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 -4.11 66.73
主营业务收入 182,152.61 136,315.17 112,664.46
变动比例(%) 33.63 20.99 42.90
宝明科技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
13,409.70 11,451.26 13,478.09
司净利润
变动比例(%) 17.10 -15.04 78.80
注: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汇晨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2019 年数据未对外披露;山本光电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 年年度报告和 2019 年数据未对外披露;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
尚未披露 2019 年数据;净利润率=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趋势对比图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趋势对比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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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7-2018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波
动趋势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主要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发行人业绩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变动情况一致。因此,目前发行人经营业务和业绩
水准处于正常状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十四)扣非归母净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差异的主要
影响因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82,152.61 136,315.17 112,664.46
变动比例 33.63% 20.99% /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3,409.70 11,451.26 13,478.09
变动比例 17.10% -15.04% /
主要影响因素: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4% 22.68% 25.47%
变动比例 -2.54% -2.79% /
期间费用率 11.52% 12.17% 10.81%
变动比例 -0.65% 1.36% /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的变动比例为绝对值;期间费用率=扣除股份支付、非金
融企业资金占用费等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期间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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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与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波动不匹配的原
因主要系主营业务毛利率、期间费用率以及坏账准备变化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2018 年较 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上升、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7 年上升 20.99%,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较 2017 年下降 15.04%,主要系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和期间费用率上升
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7 年减少 2.79%,主要系贸易摩
擦加剧,经济不确定性加强,智能手机市场整体景气度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毛利
率下降。2018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导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3,802.92 万元。

(2)2018 年,期间费用增加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项目 影响 主要原因
加大对水滴屏、刘海屏等异形背光、自动化生产、高阻膜
研发费用 增加 2,845.89 万元
技术、柔性触摸屏等研发投入
2018 年客户天马触摸屏业务销售收入大幅增加,主要采
用自运的方式,送货地点为厦门,运输距离变长,且电容
式触摸屏产品主要材质为液晶面板,产品单位体积和重量
销售费用 增加 1,428.99 万元
大,运输费率较高,导致 2018 年运输费增加较大;公司
为保证客户上线前良率,加大了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客
户产品上线前的检测投入,导致检测费增加较大
财务费用 增加 966.84 万元 人民币贬值导致汇兑损失较 2017 年增加 943.07 万元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 2018 年期间费用率较 2017 年增加 1.36%,期间费
用率的上升使 2018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降 1,843.84 万元。

考虑上述因素后,2018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 2017 年增长
26.86%,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接近。

2、2019 年较 2018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主营业务
收入增长幅度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 年上升 33.6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上升 17.10%,主要原因为:

(1)2019 年全球经济依旧疲软,竞争加剧,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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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仍存在小幅度下滑,导致 2019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 4,629.61
万元。

(2)2019 年,在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的同时,期间费用随之增加,但增幅小
于营业收入,期间费用率较 2018 年下降 0.65%,期间费用率的下降使 2019 年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 1,183.41 万元。

考虑上述因素后,2019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 2018 年增长
47.20%,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接近。

三、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营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63 0.52 -154.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1,194.00 820.54 626.4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 9.57 -
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88.00 -
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5.79 39.72 153.0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费用 -178.19 -140.53 -101.53
少数股东损益 2.02 -0.22 2.48
合计 1,027.99 817.60 526.12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526.12 万元、817.60 万元和 1,027.99
万元,主要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以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717.44 147,734.74 107,991.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793.69 114,906.29 95,50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28 1.19 12.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87.75 5,191.37 5,1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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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6.47 -5,190.18 -5,168.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00.00 28,400.00 2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782.50 57,319.18 33,39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2.50 -28,919.18 -6,396.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365.27 -4.56 -10.16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9.50 -1,285.48 911.7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906.23 9,191.71 8,279.9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55.73 7,906.23 9,191.7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8,495.14 146,489.18 107,389.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1 73.24 35.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2.28 1,172.32 566.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9,717.44 147,734.74 107,991.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8,582.38 80,014.90 66,033.7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189.35 20,196.10 15,705.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639.50 9,686.13 9,565.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82.46 5,009.16 4,200.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0,793.69 114,906.29 95,50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07,991.84 万元、147,734.74 万
元和 199,717.44 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107,389.92
万元、146,489.18 万元和 198,495.14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06%、
106.34%和 108.03%,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
公司收到的税费返还款系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95,505.47 万元、114,906.29 万元
和 180,793.69 万元,主要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486.37 万元、32,828.44
万元和 18,923.75 万元。

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匹配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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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净利润 14,434.29 12,290.85 13,966.51
加:信用减值损失 -179.55 - -
资产减值损失 191.72 503.67 87.5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6,101.90 5,790.80 5,291.74
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108.84 83.95 73.3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3.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2.56 -0.52 -5.29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8.19 - 159.6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018.28 1,450.23 1,431.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4.49 95.60 -47.7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546.84 -365.15 -590.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870.26 -4,402.06 -20,424.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923.89 17,381.09 12,495.62
其他 -999.65 - 4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3.75 32,828.44 12,486.37
净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比 131.10% 267.10% 89.40%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9.40%、
267.10%和 131.10%,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差异主要受非现金
支出的折旧摊销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变化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分别为-1,480.14
万元、20,537.59 万元和 4,489.46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如下: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差异为-4,489.46 万元,
主要由以下因素综合作用导致:1、2019 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6,101.90 万元;2、
随着订单量增加,2019 年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存货增加 3,546.84 万元;3、公
司 2019 年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8,870.26 万元;4、随着销
售规模扩大,2019 年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增加,导致经
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9,923.89 万元。
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差异为 20,537.59 万元,
主要由以下因素综合作用导致:1、2018 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790.80 万元;2、
公司 2018 年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4,402.06 万元,其中应收
票据增加 2,075.93 万元;3、随着销售规模扩大,2018 年采购金额增加,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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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增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17,381.09 万元。

201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差异为-1,480.14 万元,
主要由以下因素综合作用导致:1、2017 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5,291.74 万元;2、
2017 年销售规模扩大,且经营情况较好,回款及时,公司减少了票据贴现,应
收票据余额增加 21,706.60 万元,由此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20,424.54 万元;
3、随着销售规模扩大,2017 年采购金额增加,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等增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 12,495.62 万元。

综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受固定资产折旧等非
现金支出的折旧摊销费用以及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变化综合影响,并由此导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68.33 万元、
-5,190.18 万元和-16,626.47 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180.83 万元、5,191.37 万元和 16,687.75 万元。报告期
内,公司投资活动支出主要用于产能扩增和赣州宝明厂区建设等,公司投资活动
主要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
础,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提高。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396.14 万元、
-28,919.18 万元和-1,782.50 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 27,000.00
万元、28,400.00 万元和 46,000.00 万元,主要为通过银行融资收到的现金;筹
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 33,396.14 万元、57,319.18 万元和 47,782.50 万元,
主要为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资本性支出

(一)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产能扩增和赣州宝明厂区建设等;公
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5,180.8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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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1.37 万元和 16,687.75 万元。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

六、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分析

公司的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不存在明显差异。

七、重大担保、诉讼、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对外担保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
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对外担保情况”。

(二)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
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诉讼和仲裁情况”。

(三)其他或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八、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

1、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将有所增加,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将有所增加。

2、随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的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的抗
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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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

1、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研发能力将得到提升,销售规模、
营业收入将随之增长。

2、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规模效应将更加明显,经营效率进一步提
升。

综上,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但是由于资产规模的增加,净资产收益
率可能会有所下降。

九、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切实履行出具了承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对本次发行前后业绩对比分析和预测及制定的填
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据此作出投资决策的,投资
风险和损失自行承担。

1、本次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规模将会增加,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随着近年来
行业集中度提升,公司预计未来整体盈利水平将逐步提升,公司将根据实际运营
需要,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尽快实现预期效益。但受宏观经济和行业
周期波动的影响,以及项目建设具有一定周期性,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难以全部建成并产生效益。按照本次发行不超过 3,450 万股计算,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上一年度将增加 33.33%,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
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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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上市后,
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将大幅增长。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
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可能会被摊薄。

2、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
目标,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土地等均依托公司现有资源,实施风险较低,具有
可行性。该等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平板显示行业的优势,产
品向高端消费升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
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保证。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
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
集资金运用”之“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
人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

4、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公司已经拥有一支由多种专业人员构成的规模达到
150 余人的研发团队,专业涵盖了模具设计、机械设计、光学、材料、自动化、
电子、控制工程、工业设计、管理科学、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微电子技术等,
保证了公司能够及时进行定制化产品开发及前瞻性的技术研发。公司核心研发人
员都拥有近十年的背光源、触摸屏研发经历,主导了多个研发项目并获得了国家
专利认证,在新材料开发、光学研发、超精密加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
行业的前沿技术也有充分的了解与把握。

(2)技术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的技术创新及合作开发,在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及专有技术,拥有 97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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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市场储备

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优良的产品性能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积
累了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在行业内拥有良好的美誉度。现有京东方、天马、
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为公司
主要战略性合作客户,产品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
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
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如下措施:

(1)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做到专款专用,同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
募投项目建设,实现预期收益。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建立了全面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公司将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根据实
际情况不断细化内部控制节点,优化完善管理要求,全面把控公司系统风险和经
营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的相关工作与外部审计等相结合的
方式,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的风险管控,上述措施将有效提升公司控制
风险的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稳健的经营效益。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不断
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公司将实行
科学严格的成本费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增强采购、生产、质控等环节的管理
水平,强化成本费用的预算管理,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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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提升利润空间。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证监会的规定和
监管要求,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原则、分配形式,
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本次公
开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保持利润分配的合理性、
连续性和稳定性,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4)加大研发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重视研发工作,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公司已
掌握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生产的核心技术。根据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为了进一步快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将在产品、市场和技术等方面多层次、
全方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成长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二)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
诺请参照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五)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报表及其审阅意见

1、 2020 年 1-3 月财务报告审阅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了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374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为:根
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宝明科技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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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3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89,562.64 188,460.94
负债总额 110,954.11 111,024.75
所有者权益 78,608.52 77,436.19

2020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89,562.64 万元,较去年末增加 0.58%,
变动较小;2020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为 110,954.11 万元,较去年末下降
0.06%,变动较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27,248.78 32,762.26
营业利润 1,184.19 1,922.77
利润总额 1,185.85 1,923.52
净利润 1,172.33 1,810.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3.64 1,814.47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7.41 1,605.92

2020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27,248.78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6.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3.6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4.77%;扣非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87.41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38.51%,主要系
2020 年初爆发新冠疫情,终端智能手机消费需求有所延迟,市场竞争加剧,公
司产品毛利率下滑,相应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所下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22.30 -209.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2.58 -6,366.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7.70 14,153.96

2020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222.30 万元,高于
较去年同期,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现金支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7,242.5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赣州厂区建设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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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537.70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230.73 243.35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66 0.75
所得税费用 -35.95 -36.80
少数股东损益 -0.22 -
合计 196.23 208.55

2020 年 1-3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公司
扣除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后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96.23 万元,占净
利润的比例较低,对净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2、2020 年 1-3 月经营状况

公司审计截止日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影响,
公司复工延迟,生产经营受到一定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
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较为稳定,整体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
(二) 2020 年 1-6 月预计经营情况

公司预计 2020 年 1-6 经营业绩较 2019 年同期有所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6 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91,914.25 94,747.84 -2.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17.20 7,267.64 -10.33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6,387.27 7,003.08 -8.79
利润

上述 2020 年 1-6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核,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
公司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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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020 年盈利预测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0 年度盈利预测报告进行了审
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047 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盈利预测数据
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预测数
2019 年度
项目 1-3 月已审 4-12 月 变动率
已审数 合计数
阅实现数 预测数
一、营业收入 183,737.40 27,248.78 155,099.00 182,347.78 -0.76%
减:营业成本 146,775.85 23,215.20 124,901.95 148,117.15 0.91%
税金及附加 1,336.79 113.76 893.92 1,007.68 -24.62%
销售费用 5,624.51 791.66 4,267.05 5,058.71 -10.06%
管理费用 3,651.78 826.65 3,074.43 3,901.08 6.83%
研发费用 9,623.69 1,610.52 7,994.54 9,605.06 -0.19%
财务费用 2,075.78 330.52 1,868.01 2,198.53 5.91%
加:其他收益 1,049.19 230.73 229.29 460.02 -56.15%
信用减值损失 179.55 298.07 -608.11 -310.04 -272.68%
资产减值损失 -191.72 294.91 -384.18 -89.27 -53.44%
资产处置收益 22.56 - - - -100.00%
二、营业利润 15,708.58 1,184.18 11,336.10 12,520.28 -20.30%
加:营业外收入 182.14 1.66 - 1.66 -99.09%
减:营业外支出 49.73 - - - -100.00%

三、利润总额 15,841.00 1,185.84 11,336.10 12,521.94 -20.95%

减:所得税费用 1,406.70 13.52 1,422.82 1,436.34 2.11%
四、净利润 14,434.29 1,172.32 9,913.28 11,085.60 -23.20%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4,437.68 1,183.64 9,967.18 11,150.82 -22.77%
者的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3.39 -11.32 -53.90 -65.22 1,823.89%

五、非经常性损益 1,027.99 196.23 194.90 391.13 -61.95%
六、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13,409.69 987.41 9,772.28 10,759.69 -19.76%
有者权益净利润
注:2020 年 1-3 月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1374
号《审阅报告》。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182,3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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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0.76%,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150.82 万
元,较 2019 年下滑 22.7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759.69 万元,较 2019 年下滑 19.76%,主要系受国内外疫情影响,终端智
能手机消费需求有所延迟,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导致公司产
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滑 1.34%,相应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滑。

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
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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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为国内领先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制造商,专注于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研
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未来将继续聚焦于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领域,以市场
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司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并以自主创新为源动力,打造规模化、集成化、自动化、
技术领先的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一流企业。

二、公司未来三年的发展计划

根据上述发展战略,未来三年内公司将扩大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生
产规模,保持公司的优势地位;加大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细分行业技术
和产品研发创新力度,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完善客户渠道建设,
拓展国内外新客户,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培养、引进技术和管理人才,提升公
司管理水平和增强公司研发实力。

具体来说,公司将继续保持背光源业务优势地位。在健康护眼、高饱和色彩、
异形背光、屏下指纹等背光源技术形成突破,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更好满足
下游客户需求;同时,加大自动化设备投入以及工艺流程改造,扩大产能,提升
品质,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触摸屏加工业务能力,保持 ITO 镀膜及高阻膜加工优势,
继续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市场需求。此外,公司正在研究开发柔性 AMOLED 电
容式触摸屏产品,积极开拓 OLED 市场。

未来三年,公司持续发展背光源业务和触摸屏加工业务,开发柔性 AMOLED
电容式触摸屏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完善在新型平板显示行业中的布局,有
力保障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三、实现上述发展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将在以下七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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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多层次、全方位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一)技术研发计划

在背光源业务方面,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技术研发计划,并将继续加大研发投
入。公司将紧跟终端客户需求,致力于发展更高端的背光源产品,不断提升产品
技术水平。具体研发方向包括健康护眼背光技术、高饱和色彩背光技术、LED
侧窄边框、带缺口凹口挖孔等异形背光技术、曲面柔性背光技术、屏下指纹背光
源开发、自动化生产技术等。

在触摸屏业务方面,公司投入研发人员在动态和静态柔性触摸屏技术方面进
行深入研究,紧跟终端市场潮流,利用现有的技术优势,持续拓展产品种类。

(二)产品开发计划

1、背光源产品开发

在中小尺寸平板上实现高精度与轻薄的显示功能比在大尺寸平板上达到同
样的效果更难,尤其是在智能手机领域。公司目前专注于智能手机领域 LED 背
光源研发与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拥有一定的技术积累,未来公司将继续发
挥自身优势,深耕智能手机背光源领域。同时,公司将加大车载,工控医疗,智
能数码,VR 类背光等专显类背光源开发投入,加强曲面车载背光,边角异形类
车载背光开发,同时储备侧发光大尺寸背光源开发技术,使公司在背光源产品上
实现多元化,增强公司竞争力。

2、触摸屏产品开发

目前,市场开发的 AMOLED On-Cell 产品主要是基于硬性基板(玻璃)实
现平面显示和触控。随着曲面和折叠显示概念逐渐成为现实,华为、小米、OPPO、
vivo 和三星等品牌相继发布了搭配曲面显示屏的手机。曲面显示屏采用柔性
AMOLED 与 3D 曲面保护盖板玻璃贴合,视觉体验更加美观,科技感更强。公
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正在开发柔性 AMOLED 电容式触摸屏产品,进
一步扩大产品种类。

(三)市场开发计划

公司已与国内众多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和平板显示生产商建立了长期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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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根据技术和产能储备情况,适时开拓国内外其他客户。公
司由销售部门负责订单获取、产品销售、客户关系维护及市场开拓等工作。同时,
研发部门也将紧跟下游消费电子厂商和平板显示生产商的发展方向,不断与客户
进行技术交流,推进公司新材料、新工艺产品在客户产品中的应用,持续扩大公
司与客户的产品合作领域,提高客户与公司协同发展的合作意愿,增强公司的品
牌竞争力。

(四)管理水平提升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规模的扩张、
客户和市场的拓展、产销规模的扩大都对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
要求,针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公司将进一步以科学化、制度化为原则
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不断健全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
体系;继续加强优秀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培训、提拔、引进等多种方式
优化、提升公司管理队伍的素质,同时进行中层干部储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
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五)人力资源计划

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将对现有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
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并建立相配套的员工培养机制。通过内部交流课程、外聘专
家授课等培训形式,提升研发人员的创新开拓能力、生产型人员的技术水准和业
务型人员的业务能力。公司将建立合理的录用制度,聘请业内优秀人才,随着公
司规模的扩大、业务的发展,公司更加迫切地需要聘请一些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
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加盟。

(六)公司内部治理计划

公司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实施管理提升工程,以岗位规范化和业务流程标
准化为重点,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完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建立
按岗位、技能、业绩、效益决定薪酬的分配制度和多元化的员工价值评价体系。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按照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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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融资计划

公司将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不断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筹资成本。在与银行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
融资的功能,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
的最大化。

四、拟定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均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公
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现象发生;

2、公司所处行业及领域的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行业技术及产品性能未
出现重大革新,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
业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3、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重大经营决
策失误;

4、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募集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
够顺利实施。

五、实施上述发展规划和目标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实力是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公司抓住
了平板显示器件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凭借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获得了快
速发展,但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后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现有人才在数量和结构方面都难以满足研发、管理和营销等方面的发展需
求。如果公司在吸引、培育、留住人才方面不能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将会
影响公司发展计划的顺利实现。

3、本行业随着技术进步,所需要突破的技术研发提升瓶颈将会不断产生,
要求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水平,继续保持技术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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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现有业务的深化与延伸。其中背光源业务的发展计划是
立足于公司目前在智能手机应用领域的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并逐步向专显、
消费、娱乐等领域拓展;同时顺应市场趋势及用户习惯,向轻薄化、高屏占比、
健康护眼等领域演进。触摸屏领域的发展计划则是围绕目前公司成熟的 ITO 镀
膜技术及高阻膜技术,增加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需求;并且根据市场发展
趋势和客户需求开发柔性 AMOLED 电容式触摸屏产品,并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
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种类及营业收入。

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制定的,既有公
司目前现有核心产品的扩产计划,也有新产品研究开发计划。该发展计划如能顺
利实施,将使公司在生产能力、产品结构、研发和应用开发水平、经营业绩等方
面得到全面提升,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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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总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4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 25%。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46,947.11 34,938.21 宝明精工
2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41,512.15 30,906.03 宝明精工
3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497.58 4,849.09 宝明精工
合计 94,956.84 70,693.33

上述项目总投资约为 94,956.84 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70,693.33 万元。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先期进行投入,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项目环评
2016-441303-3
1 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9-03-012724
2016-441303-3
2 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惠湾建环审[2018]78 号
9-03-012723
2016-441303-3
3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9-03-012725
注:上述三个项目于 2018 年 8 月进行了备案更新,并于 2018 年 12 月进行了环评更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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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安排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的关系

1、扩大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充。项目
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LED 背光源产能 6,000 万片/年、ITO 镀膜产能 68 万片/年、
高阻膜产能 200 万片/年,公司规模效应增强,自动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产品的
品质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将突破原有产能瓶颈,供货能力
大幅提升,客户响应速度加快,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平板显示器件行业的市场
份额,巩固行业地位。

2、研发中心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适应市场需求

由于下游行业产品更新较快,为及时满足客户需求,保证公司业绩未来持续
稳定增长,公司需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完成以后,公司
将利用新的研发场地及配置的软硬件研发条件,针对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的新产
品、新技术开展新的研发项目,对相关新工艺和新技术课题项目进行关键技术研
究,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有效提升公司的综
合竞争力。

3、募集资金项目与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募集资金项目是在现有产品基础上的产能扩大、生产工艺提升。公司是国内
较早进入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领域的公司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
在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设计、开发和生产工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目前已形成了较强的核心技术储备。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的核心
技术水平相适应。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按照未来发展战略的规划,对公司现有主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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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的巩固及拓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
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意见

1、符合产业发展政策

LED 背光源、电容式触摸屏与平板显示产业关联紧密。近年来,我国中央
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加大了对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的支持和
鼓励,比如: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电子信息制造业“十
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新型平板显示和宽带网络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中国制造 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规划》等。这些产业政策的实施为我国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行业的发展起
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市场前景广阔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作为新型平板显示的关键器件,其发展方向在
一定程度上受平板显示器发展方向的影响,其市场容量由终端设备对平板显示器
的需求量决定。

LED 背光源及触摸屏等关键器件的市场增长点主要来自于行业头部效应的
凸显和多应用场景扩展。具体来说,在中小尺寸应用方面,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自 2015 年以来增长速度放缓,稳定在年均 14 亿台左右,在整体市场容量并未
增长的情况下,国内终端厂商的占有率逐年攀高,头部效应逐步凸显;而另一方
面,随着居民收入增加和消费升级,带动了专显、工控和多消费应用领域的平板
显示需求,更多的应用场景拓展为平板显示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3、公司拥有优质、稳固的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和科学的管理体系,目前已与国
内多家领先的面板厂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以大客户为核心,不
同类别客户均衡发展的多层级客户体系,已进入京东方、天马、信利、华显光电、
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超光电、群创光电等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
产品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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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具备领先的研发能力和工艺水平

公司多年来致力于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研发与生产,现已建
成设备齐全的研发实验中心。公司在行业内较早引入纳米级 V-CUT 加工设备,
配置了一流的实验研发设备,能够进行光学模拟仿真、热模拟分析、模流分析等,
是国内少数能够进行纳米级加工的公司之一,极大提高了背光源的光学品位和亮
度。目前,公司已建立了信赖性实验室、品保检测实验室和模具检测分析室,可
进行 ROHS 检测、高(低)温储存或动作试验、高温高湿存储或动作试验、冷
热冲击试验、盐雾试验、振动试验等数十种检测项目,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客户对
于产品的规格和性能要求的管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授权的专利为 9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 86 项。公司已掌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核心技术和生产
工艺,不存在技术障碍。

5、公司拥有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能迅速响应客
户的需求,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在质量管理上,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品质
管理体系,取得了 ISO9001 认证;在公司管理上,公司已导入 ERP 管理系统,
推行 LTPM 精益生产活动,并引进六西格玛管理工具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实现
了从运营到生产过程规范化运作,从原材料到库存商品中间相关环节的日清日
结,从根本上保证了产品质量。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LED 背光源扩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宝明精工,建设内容为购置先进成熟
的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扩建并升级现有的 LED 背光源生产线。本
项目建成后,将新增 6,000 万片/年 LED 背光源的产能,有利于公司产品布局,
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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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能够提高公司产能、满足新增客户需求

随着中国平板显示行业的发展,技术逐步成熟,产品市场竞争力逐年增强,
全球平板产能逐渐向中国大陆转移,中国大陆在全球平板显示市场的占有率逐年
提高。韩国、日本等传统平板显示厂商正逐渐扩大在华产能或选择直接向中国生
产商采购,中国大陆的平板显示厂商纷纷扩大产能,公司作为本土平板显示行业
的重要供货商,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目前,公司除满足原有客户外,正逐步
拓展国际平板显示厂商的供货市场,未来面临较大的供货压力。2018 年,公司
LED 背光源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90%,无法满足潜在的订单需求。

(2)项目建设是公司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降低生产成本的有效途径

本项目规划引进的 LED 背光源全自动化生产线,是公司在过去自动化生产
设备试用和规模化应用的基础上,由公司的设备技术人员与上游设备制造商根据
生产效率、产品品质、成本控制等目标和客户特定要求专门定制的自动化生产线,
适应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工艺。项目投产后,公司不仅能实现高精度、高效率、
高质量的生产,最小化人为干扰,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良品率,满足客户对
于产品品质和良率的要求;还可精简生产人员,降低人工成本和物料损耗,实现
资源利用最大化,从而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

(3)项目建设是公司保证量产交付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必要措施

本项目系对公司的 LED 背光源产品进行产能扩充与生产流程的优化,公司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发挥规模效应,弥补产能短板,同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
动化生产设备,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和快速交付的要求,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为扩大客户群体、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打下坚实基础。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拥有稳固的客户资源

公司深耕 LED 背光源行业多年,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稳定的产品质量和
科学的管理体系,目前已与国内多家领先的手机模组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形成了以大客户为核心、不同类别客户均衡发展的多层级客户体系,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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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客户包括京东方、天马、信利、华显光电、德普特、东山精密、立德通讯、深
超光电、群创光电等知名企业,产品被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
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上。

此外,公司还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情况,不断优化客户结构,集中优
势资源服务于稳定、长期、利润高的核心客户,并凭借在规模、技术、服务、口
碑方面的竞争优势,获取更多订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稳固的客户资
源与新客户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消化本项目产生的新增产能,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强
有力的支持。

(2)公司具有强大的背光源研发能力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在成立之初即设立了研发
部,将研发工作列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公司长期对研发工作的重视,使
得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也保证了公司能够灵活应对行
业市场的不断变化;持续的工艺创新保证了公司的技术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
位,并获得客户高度的认可。

(3)公司形成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

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公司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能迅速响
应客户的需求,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较强的竞争地位。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
干,覆盖了从研发、生产、营销、质检等各个部门,长期从事平板显示领域的技
术研发、产品管理、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背光源行业从
业经验。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仅拥有大型企业的现代化管理经验,掌握行业的
前沿技术,还对我国平板显示市场有着深刻的理解。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46,947.11 万元,其中场地投入 8,038.80 万元,设备投入
29,581.50 万元,基本预备费 1,864.5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462.24 万元,具
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占总投资比例
T+12 T+24 总计
1 场地投入 8,038.80 - 8,038.80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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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土地费用 328.80 - 328.80 0.70%
1.2 土建工程 3,750.00 - 3,750.00 7.99%
1.3 安装工程 3,960.00 - 3,960.00 8.44%
2 设备投入 - 29,581.50 29,581.50 63.01%
2.1 硬件设备 - 29,406.50 29,406.50 62.64%
2.2 软件设备 - 175.00 175.00 0.37%
3 基本预备费 385.50 1,479.08 1,864.58 3.97%
4 铺底流动资金 3,731.12 3,731.12 7,462.24 15.89%
5 项目总投资 12,155.42 34,791.69 46,947.11 100.00%
注:T 为募集资金到位当月。上表中的 328.80 万元土地费用已先期投入,已从拟投入
募集资金中扣除。

5、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基本一致,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
况”之“(三)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6、项目建设用地

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25,000.00 平方米,拟建于公司现有产业园厂区内,建
设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惠湾国
用(2010)第 12210100490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本项目实施后,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
体废弃物。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气;噪声主要为设备组装、焊接、检测过程中造成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边
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的剩
余污泥等。

(2)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厂间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站、化粪池、食堂隔油池、
排污口整治及建设清污分流管网。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专用处理池处
理并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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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一起排入工业区下水道,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

②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所用设备均匀分布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高
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措施。车间采用安装隔音门窗,通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
预计厂界环境噪声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投
产后,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③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公司在厂间设置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包括收集器、存储室及垃圾桶等。项
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器集中后,放置于存储室或垃圾桶,其中边角料、包
装废弃物、废品等经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废
水处理设施剩余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机肥,经处理后作为树木的肥料。经以上方法
处理固体废弃物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④废气防治措施

公司将在生产车间安装集气罩、排气管道、过滤网、空气净化器、有机废气
吸收塔和洁净送回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能够被吸收、净化,保持
车间内的空气畅通,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8、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4 个月,包括初步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试运行等阶段,各阶段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表所示:




9、项目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87,000.00 万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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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总额为 12,880.26 万元;本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62%,税后投资
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17 年,经济效益良好。

(二)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宝明精工,建设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
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建设内容为电容式触摸屏生产厂房等,扩充公司的电
容式触摸屏生产线,形成年产 ITO 镀膜 68 万片/年、高阻膜 200 万片/年生产能
力的生产基地。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41,512.15 万元,建设期为 2 年。本项目建成
后,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生产能力将大幅提高,可满足市场及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能够提高公司产能、满足新增客户需求

随着中国平板显示行业市场竞争力逐年增强,全球平板产能逐渐向中国大陆
转移,中国大陆的平板显示厂商纷纷扩大产能,公司作为本土平板显示行业的重
要供货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公司的电容式触摸屏技术经过多年积累,不断革新提升,已逐步获得了客户
认可,并已向京东方、天马、深超光电等国内知名平板显示企业供货。由于之前
建设的触摸屏产能较小,2018 年产能利用率已达 96.19%,无法满足后续发展的
需要。因此,为满足后续的订单生产,迫切需要提升触摸屏加工能力。

(2)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把握触摸屏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市场占有率

随着触摸屏需求量的增大,行业竞争格局也将会发生变化,掌握自主核心技
术、品质稳定可靠、拥有大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将更容易赢得市场先机。公司目
前已经掌握了一系列与触摸屏相关的核心技术,形成了自有知识产权,并与京东
方、天马、深超光电等国内知名平板显示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但与国外的大型
触摸屏厂商相比,公司在生产能力、产品结构和市场地位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需要加强触摸屏的规模化生产,提高触摸屏业务的比例,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公
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建设标准化的无尘生产车间,引进自动化、精密化的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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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屏生产与检测设备,扩大触摸屏的生产规模,优化公司现有的产品结构,从而
抓住触摸屏行业的发展机遇,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3)本项目建设是为了开发和维系大客户,增强订单承接能力

随着平板显示器行业市场份额的不断集中,行业的头部效应逐渐明显,大型
平板显示器企业会选择技术水平、生产能力和相应速度与其相匹配的触摸屏企业
为其提供配套服务,特别是能够如期完成大批量的定制化订单的企业。触摸屏企
业若要切入国内知名平板显示器生产企业的供应链,拓宽客户群体,不仅需要有
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质量可靠的产品,还要能以较短的时间理解客户的需求并转化
成实际生产力。公司目前虽已具备触摸屏相关的技术储备,但在触摸屏生产方面
仍受到场地面积和设备水平的制约,亟需通过本项目新建触摸屏生产厂房,采用
安全、高效的生产设备,对触摸屏产能进行扩充,以更好地开发和维系大客户,
增强订单承接能力,同时通过规模化的生产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
力,巩固产品优势。

3、项目可行性

(1)公司具有领先的触摸屏研发能力

公司近年来与客户和设备供应商建立深入合作关系,展开共同研发,从终端
使用需求出发,对触摸屏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不断地革新,并对部分已有设备实
施改造,不仅节约了成本,还大幅提高了效率和产品良率。公司现已掌握了薄化、
黄光、ITO 镀膜和高阻膜等触摸屏相关技术,成功应用于 On-cell、Hybrid-in-cell
和 In-cell 等结构的电容式触摸屏产品的批量生产,保证产品性能的优良、稳定。

(2)公司拥有稳健的管理团队和科学的管理模式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董事长、总经理、部门总监等
中高层以上人员,具有多年的触摸屏和 LED 背光源行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
生产管理与市场拓展经验,对产品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前瞻把
握能力。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管理活动的积累,已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质量
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推行全员品质管理;原料及主要材
料采购管理方面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制度;产品销售与客户关系维护方面,
公司成立了集销售、设计、工程、生产、品质管理等多部门业务骨干为一体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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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积极响应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

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发展,公司管理层已经为本项目做好了
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初期对于完成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应的调研活动,并根据目
标和调研分析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在未来发展中,公司将不断完善和提升
管理水平,以适应扩大规模后的研发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管理决策程序与制度,确
保公司管理制度满足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

(3)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体系

公司深知人才和技术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一直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与人才储
备体系的构建,坚持“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用人原则。公司实行开放式的人才
政策,对技术骨干,公司实行股权激励,一方面起到了留住人才并激励人才的作
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对于高端技术人才,公司通过合理薪
酬和股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吸引行业内管理与技术精英,并提供较好的工作环
境。对于普通技术人才,公司通过入职前培训考核、入职后定期对其进行量身定
制的技能与管理培训等,从培训机制上保证公司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公司发
展储备了一大批技术人才。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41,512.15 万元,其中场地投入 8,883.00 万元,设备购置及
安装费 27,459.35 万元,基本预备费 1,803.42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366.38 万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占总投资比例
T+12 T+24 总计
1 场地投入 8,883.00 - 8,883.00 21.40%
1.1 土地费用 274.00 - 274.00 0.66%
1.2 土建工程 4,275.00 - 4,275.00 10.30%
1.3 安装工程 4,334.00 - 4,334.00 10.44%
2 设备投入 - 27,459.35 27,459.35 66.15%
2.1 硬件设备 - 27,308.70 27,308.70 65.78%
2.2 软件设备 - 150.65 150.65 0.36%
3 基本预备费 430.45 1,372.97 1,803.42 4.34%
4 铺底流动资金 1,683.19 1,683.19 3,366.38 8.11%
5 项目总投资 10,996.64 30,515.51 41,512.15 100.00%
注:T 为募集资金到位当月。上表中的 274.00 万元土地费用已先期投入,已从拟投入
募集资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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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与公司现有生产线的工艺流程基本一致,参见本招股
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
况”之“(三)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6、项目建设用地

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28,500.00 平方米,拟建于公司现有产业园厂区内,建
设地址位于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惠湾
国用(2010)第 12210100490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项目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项目实施后,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
废弃物。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废气;噪声主要为设备组装、焊接、检测过程中造成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
边角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的
剩余污泥等。

(2)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厂间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废水处理站、化粪池、食堂隔油池、
排污口整治及建设清污分流管网。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专用处理池处
理并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
水一起排入工业区下水道,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

②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所用设备均匀分布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对高
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措施。车间采用安装隔音门窗,通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
预计厂界环境噪声达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投
产后,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很小,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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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公司设立一般固废暂存处和危险固废暂存处,根据固体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处
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如下:生活垃圾集中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废弃
物交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弃物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废
水处理设施剩余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机肥,经处理后作为树木的肥料。经以上方法
处理固体废弃物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④废气防治措施

公司将根据电容式触摸屏的加工流程,定点安置酸雾净化器,吸收车间内的
有害气体,达到气体排放要求。

8、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4 个月,包括初步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试运行阶段等阶段,各阶段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表所示:




9、项目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建成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34,551.36 万元,利
润总额为 9,247.08 万元;本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59%,税后投资回
收期(含建设期)为 7.05 年,经济效益良好。

(三)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宝明精工,地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
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本项目将新增建设面积 2,5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研发大
楼及配套设施,包括化学实验室、电性实验室、光学及物理实验室、实验品仓库
等,主要用于研发 LED 背光源及电容式触摸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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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拓展市场份额的必然选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在近年来的不断扩大、终端电子产品技术的快速迭代,现
有的研发场地与设备数量已经无法满足公司技术研发与未来发展的需求,不利于
提升公司响应市场及客户的效率。公司需要建设全新的研发技术中心,为不同事
业部的研发团队提供专有的实验场所与设备,形成多个项目同时并行的模式,进
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同时优化研发流程,将研发成果尽快转化成实际生产力,以
更好地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顺势拓展更多的市场份额。

(2)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强化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面对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公司现阶段只有保持在某一细分领域
或部分技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才能确保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保持竞争优势并逐
步提高市场份额。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在产品技术上的绝对优势是公司得以持续
发展的重要前提。为保持公司技术成果在平板显示行业内的前沿性,确保新技术、
新产品研发能够适应生产技术革新进程,避免因场地、设备和人员因素对公司发
展造成制约,公司亟需建立软硬件设施一流的研发技术中心来承担技术和产品的
研发需要。

(3)本项目的建设是公司提高研发效率、吸引高端人才的有效措施

目前公司已具备一支专业基础扎实、项目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且形成
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但研发效率仍受到场地面积和设备水平的限制,新产品研
发及测试环节不能集中完成,容易导致项目研发周期拉长,影响研发工作进度。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日益扩大和终端客户对产品要求的愈发精细,为了提高与下
游行业的技术适应性,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在优化现有产品生产技术
的基础上,持续研发新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同时为技术研发人员提供设施完备
的工作场所,以稳定现有的研发团队和吸引高端技术人才的加入,为公司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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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可行性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在加快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创新平板显示技术
等政策文件中,将触摸屏、LED 背光源作为平板显示配套产业,加以引导发展,
并予以政策、研发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财务部和商务部在 2017 年 11 月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与产
品目录(2017 年版)》(征求意见稿)中,将“TFT-LCD 与 OLED 显示器的配套
材料制造技术和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显示-触控一体化、柔性显示制造技
术和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技术,3D 显示、激光显示制造技术和专用设备的设计
制造技术”和“电子纸、触控显示面板新型显示器件制造技术”认定为鼓励引进的先
进技术,鼓励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后进行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发挥进口贴
息政策在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上的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平板显示配套产业技
术研发水平的提升和产业化规模的扩大。

公司实施本项目的目的是加快触摸屏和 LED 背光源的研发效率,提高产品
的附加价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家产业政策提供的良好发展
条件,积极研发满足下游市场新需求的触摸屏和 LED 背光源产品,不断创新触
摸屏和 LED 背光源的生产工艺。

(2)公司具有领先的研发能力

公司长期对研发工作的重视,使得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具备较强的竞
争力,也保证了公司能够灵活应对行业市场的不断变化。经过多年的研发探索与
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在产品设计、样品评审、工程验证、产品试产、试产总结
与量产等各个环节掌握多项专有技术,产品质量相较于行业内的同等规模企业具
有一定的优势。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获得授权的专利为 97 项,其中
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 86 项。

(3)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

平板显示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的企业需要强有力的研发团队作
为其发展基础,研发团队的综合实力和主要研发人员的技术攻关能力决定了企业
的总体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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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工作,铸造了一支理论知识扎实、学科背景综合、实践
经验丰富、敢于攻克技术难关的研发团队,团队成员的所属专业涵盖了模具设计
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材料成型与控
制、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多个专业门类。研发团队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开
拓计划,持续跟踪国内外相关学科知识、产品设计理论和产品制造工艺的发展动
态,有针对性地选择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进行学习、消化和再开发,推出满足公司
终端客户需求的产品,保证公司在行业内的产品技术优势,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和市场地位的提升提供强大的专业支持。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 6,497.58 万元,其中场地投入 784.40 万元,设备投入 4,668.71
万元,研发费用 773.18 万元,基本预备费 271.29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
序号 投资内容 占募集资金比例
T+12 T+24 总计
1 场地投入 784.40 - 784.40 12.07%
1.1 土地费用 27.40 - 27.40 0.42%
1.2 土建工程费用 450.00 - 450.00 6.93%
1.3 装修工程费用 307.00 - 307.00 4.72%
2 设备投入 - 4,668.71 4,668.71 71.85%
2.1 软件设备 - 626.58 626.58 9.64%
2.2 硬件设备 4,042.13 4,042.13 62.21%
3 研发费用 - 773.18 773.18 11.90%
3.1 研发人员工资 - 653.18 653.18 10.05%
3.2 项目实施费用 - 120.00 120.00 1.85%
4 基本预备费 37.85 233.44 271.29 4.18%
合计 822.25 5,675.33 6,497.58 100%
注:T 为募集资金到位当月。上表中的 27.40 万元土地费用已先期投入,已从拟投入募
集资金中扣除。

5、项目主要研发方向

本项目的主要研发方向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究课题 研发内容 达成效果
1.镀膜温度对 ITO 膜层稳定性影 在 TFT 玻璃可承受的温度范
响的验证 围内,保证膜层稳定性
TFT Hybrid 在镀膜工艺可控窗口内,保证
一 in-cell 及 2.ITO 面阻对触控效果影响的验证 触控电容值稳定,触摸效果可
on-cell 开发 靠
3.镀膜参数对膜层消影效果影响 了解和掌握镀膜参数对消影
的验证 波动的影响,可根据客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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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研究课题 研发内容 达成效果
求,调整镀膜参数,满足客户
对颜色和消影效果要求
4.黄光蚀刻后线宽尺寸波动对蚀 在黄光工艺可控窗口内,保证
刻纹视效影响的验证 蚀刻纹视效可满足客户要求
ITO 经过低温镀膜+退火后,
1.低温镀膜+退火工艺研究
面阻可以达到规格
对下层膜层起到绝缘和保护
2.SiO2 镀膜膜层致密性研究
AMOLED 的作用

on-cell 开发 3.金属蚀刻液配比和浓度对金属 蚀刻后金属 taper 角控制在
蚀刻 taper 角影响的研究 60°以下
4.500℃高温封装对产品可靠性影 AMOLED 高温封装,Oncell
响的研究 产品稳定可靠
减薄后玻璃厚 1.厚度均匀性 厚度均匀性控制在±10%以内
三 度小于 0.3mm 在不降低抛光效率的前提下,
2.抛光后外观品质
工艺开发 外观品质得到保证
减薄前预处理
在不降低抛光效率的前提下,
四 对玻璃外观影 减薄后外观品质
外观品质得到保证
响的研究
全面屏背光研 入光侧窄 Border 尺寸进一步缩小 达 到 屏 占 比 90% 以 上 , 与

究开发 至 2.0mm 以内 OLED 对标
手机摄像头隐藏于屏幕视区中间,
异型背光研究 背光源可视区需增加圆形通孔放 达成手机终端对隐藏示摄像

开发 置手机摄像头,对光学、膜材、模 头手机实现
具成型、组立等技术都要全新研发

6、项目建设用地

本项目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拟建于公司现有产业园厂区内,建设地址位
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项目用地已取得编号为惠湾国用
(2010)第 12210100490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7、环保情况

(1)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项目实施后,在研发项目的测试环节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和固体废
弃物。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
圾等。研发项目的验证环节在生产车间进行,主要利用电容式触摸屏和 LED 背
光源生产车间内的环保措施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2)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①水污染防治对策

研发工作的测试环节不会产生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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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会造成污染;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工业区
下水道,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

②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研发活动产生的组件废料,公司将严格执行组件技术的保密原则,进行废料
回收;员工的生活垃圾则由环卫部门清运后统一处理。

8、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计划分以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初步设计、建
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人员招聘、试运行阶段。各阶段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
下表所示: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扩大产能,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LED 背光源和电容式触摸屏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
能、优化产品布局,提高产品品质和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和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
的整体竞争力。

(二)净资产大幅增长,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下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长,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
但在募集资金到位初期,项目处于建设期,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预计会
降低,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研发费用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但随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达产并实现收益,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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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本结构得到优化,偿债能力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引入社会公众股股东,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
和资本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随着公司净资产的增加,公
司的财务结构将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率降低、偿债能力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公司
的间接融资能力,并降低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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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
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五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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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3,500.00 万元。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3,465.94 万元。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决议,截至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持股比例享有。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根据自身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
回报机制。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
案)》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
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股票与现
金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2、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2)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
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根据实际盈利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利润分配。若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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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弥补亏损、足额提
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之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
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但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
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4、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前款提及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
利润分配方案。

5、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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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
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
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方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
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
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
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
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在审议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上,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分别经公司 1/2 以上独立董事、1/2
以上监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修
改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
应安排网络投票。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
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
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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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经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
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宝明科技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
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公司未来长期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 20%,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3、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将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
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同时,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
不违反前述基本原则;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后实施。

4、具体回报计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的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
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
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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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制订的《公司章程》以及招股说明书对利润
分配事项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上
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注重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发展及股东价值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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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要求,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利,
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上述相关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
积极贯彻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包括董事会秘书在内的专职人员具
体负责接待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
关系。

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
责具体的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服务事宜,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如下: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国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曼海宁北区 6 栋 10C 邮政编码:
518110

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传真号码:0755-29841777

电子邮箱:bm@bmseiko.com

二、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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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合同

公司与供应商采用签订框架协议加订单或直接下订单两种方式确定业务关系。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履行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
有重要影响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卖方 买方 合同内容 金额 合同有效期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主材类交货 公司采购 LED 灯珠 2019.3.25 起生
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美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材料 效,每年自动延续
明)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2 深圳市仟代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增光膜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7.5.31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3 深圳市炬宏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胶带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7.8.17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4 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 LED 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7.9.5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5 纬光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8.5.20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主材类交货
6 惠州市清洋实业有限公司 美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 公司采购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8.5.28 起两年
协议
明)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7 东莞市鸿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胶带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7.7.20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8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石墨片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7.3.27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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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卖方 买方 合同内容 金额 合同有效期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主材类交货 2019.4.12 起生
9 杭州伸轩贸易有限公司 美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 公司采购扩散材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效,每年自动延续
明)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10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8.1.5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11 惠州市溢民塑胶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7.7.26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2018.12.30 起两
12 深圳市穗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 LED 材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年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公司采购遮光胶带材
13 广州恩披特电子有限公司 以订单为准 2017.8.14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料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14 东莞市黄江大顺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 FPC 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8.7.25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
15 滁州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8.4.1 起两年
协议 美显示、宝明显示)
设备购销合 1,487.82 万
1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固定资产(设备等) 2018.8.3
同 元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2018.10.26 起两
17 苏州艾泊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遮光类材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 年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2017.07.01 起两
18 深圳市臻致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不锈钢钢卷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 年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2019.6.25 起生
19 广东东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保护膜材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 效,每年自动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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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卖方 买方 合同内容 金额 合同有效期
根据合同约定于
年产 480 万大片液晶 2018 年月 10 月
显示触控面板及 28 日开工,2019
20 施工合同 江西省合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赣州宝明 8,600 万元
5000 万片背光源建 年 2 月 9 日完工,
设项目 截止招股书签署
日,尚未完工
2019 年 9 月 4 日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起每年自动延续,
21 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 FPC 材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 若有更新则旧版
本作废
主材类交货 2019 年 1 月 10 日
协议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起每年自动延续,
22 东莞市亚仑塑料原料有限公司 采购 PC 材料 以订单为准
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 若有更新则旧版
本作废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2018 年 10 月 11
23 东莞市恩念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采购吸塑原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 日起 2 年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2018 年 5 月 22 日
24 深圳市松田利华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塑胶原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 起2年
主材类交货 2019 年 3 月 14 日
协议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起每年自动延续,
25 深圳灿鼎微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 LED 材料 以订单为准
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 若有更新则旧版
本作废
主材类交货 2019 年 3 月 20 日
协议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起每年自动延续,
26 深圳霖禾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增光材料 以订单为准
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 若有更新则旧版
本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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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卖方 买方 合同内容 金额 合同有效期
2019 年 7 月 26 日
主材类交货 公司(适用于宝明精工、宝美 起每年自动延续,
27 上海照能半导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 LED 材料 以订单为准
协议 显示、宝明显示、赣州宝明) 若有更新则旧版
本作废
劳务外包合 以具体发生 2019.05.01-2019.
28 深圳市诚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宝明显示(适用于宝美显示) 作业员工作劳务外包
同 额为准 12.30
采购设备合 1,161.88 万 2019 年 12 月 10
29 香港信誉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宝明精工 固定资产(设备)
同书 元(注) 日
注: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00 日元对人民币 6.4086 元汇率计算

(二)销售合同

公司在与客户的合作过程中,一般先行签订框架协议,对销售的范围、价格、交货期、技术、质量、违约责任等进行一般性约定;
再由双方以订单的形式,具体约定销售的数量、价格及交货时间等,双方根据订单完成交易。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度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协议/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买方 卖方 合同内容 金额 合同有效期
2013.12.28 起生效,有效期
1 基本采购合同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向公司采购背光源及其他货物 以订单为准
为一年(注 1)
2014.8.28 起生效,有效期为
2 基本采购合同 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 向公司采购背光源及其他货物 以订单为准
一年(注 1)
3 采购框架协议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向公司采购原材料产品 以订单为准 2014.7.29 起生效
2015.8.20 起生效,有效期为
4 材料采购基本合同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向公司采购背光源或其他产品 以订单为准
一年(注 1)
委托宝明精工加工或组装液晶
5 委托加工合同 深超光电(深圳)有限公司 宝明精工 以订单为准 2019.05.21-2022.05.20
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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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同名称 买方 卖方 合同内容 金额 合同有效期
2016.8.22 起生效,有效期为
6 材料采购基本合同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向公司购买背光源或其他产品 以订单为准
一年(注 1)
供应商战略合作协 向公司采购不定时约定的零件、 2017.3.3 起生效,有效期为
7 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 以订单为准
议 组件、物品和/或标的物 两年(注 2)
2017.9.20 起,直到根据该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8 采购协议 宝明精工 向公司采购背光源及其他货物 以订单为准 议的条件由协议任一方终止


9 材料采购框架合同 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宝明精工 向公司采购背光系列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9.4.1-2021.3.31
10 材料采购框架合同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宝明精工 向公司采购背光系列材料 以订单为准 2019.4.1-2021.3.31
京东方(河北)移动显示技术有 2015.7.1 起生效,有效期为
11 材料采购基本合同 公司 向公司购买背光源或其他产品 以订单为准
限公司 一年(注 1)
注:1、上述协议若有效期为一年,此等协议若双方均没有在有效期届满 2 个月前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将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以此类推。但如果
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已为甲方加工生产产品的,则本合同对该产品同样有效。
2、除非本协议一方在原定期期限或延长期届满前至少九十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延期两年。

(三)金融合同

1、授信合同和担保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授信合同及对应的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受信方 授信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综合授信合同》 2019.06.06
1 宝明科技 10,000 - - -
公司深圳分行 (0555105) 2021.06.05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
①宝明精工;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综合授信合同》 2019.06.06 ①保证; (0555110-001);
2 宝明科技 10,000 ②李军、乌音
公司深圳分行 (0555110) 2021.06.05 ②保证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
琴蒙
(05551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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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信方 授信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
(288500190812000008);
《授信额度协议》 ①李军; ①保证;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9.03.21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
3 赣州宝明 ( 288500190912000 10,000 ②宝明科技; ②保证;
公司开发区支行 2022.03.25 (288500190812000007);
1) ③宝明精工 ③保证
③《最高额保证合同》
(288500190812000006)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
深和平授信(保证)字(2019)
《额度授信合同》(兴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9.06.14 ①宝明精工; ① 保 证 ; 第 080A);
4 宝明科技 银 深 和 平 授 信 字 9,000
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2020.06.14 ②李军 ②保证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
(2019)第 080 号)
深和平授信(保证)字(2019)
第 080B)
受信方累计最高
可使用额度不超
过 4,000 万元,
受信方上市申报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公授
《综合授信合同》(公 成功后累计最高 2019.08.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①李军;②宝 ①保证; 信字第宝安 19018 号-01);
5 宝明科技 授信字第宝安 19018 可使用额度不超 -2020.08.1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明精工 ②保证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公授
号) 过 7,000 万元, 5
信字第宝安 19018 号-02)
受信方上市成功
后累计最高可使
用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
《综合授信合同》(平 2019.12.0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6 宝明科技 银 战 客 六 综 字 10,000.00 -2020.12.0 - - -
公司深圳分行
20191203 第 001 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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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信方 授信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综合授信协议》 2019.12.24 ①宝明精工; ① 保 证 ; (GB39021911001);
7 宝明科技 3,000.00 -2020.12.2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ZH39021911001) ②李军 ②保证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
3
(GB39021911001-01)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2019
圳中银华保字第 232A 号);
《授信额度协议》 2019.12.12 ①宝明精工; ① 保 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2019
8 宝明科技 (2019 圳中银华额协 20,000.00 --2020.12. ②李军;③宝 ② 保 证 ;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圳中银华保字第 232B 号);
字第 232 号) 12 明精工 ③抵押
③《最高额抵押合同》(2019
圳中银华抵字第 232 号)

2、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借款合同及担保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方 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万元)
①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 288500190812000008 ); ②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①李军;②宝 ①保证;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 2019.03.25-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1 赣州宝明 ( 2885001901120001 明科技;③宝 ②保证;
公司开发区支行 10,000.00 2022.03.25 ( 288500190812000007 ); ③
) 明精工 ③保证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288500190812000006)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国工商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①宝明科技; ①保证;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2019.04.01-
2 宝明精工 ( 0200800208-2019 有限公司惠州惠城 ②李云龙;③ ②保证; 最高保字第 006 号);②《最高额
2,000.00 2020.03.15
(惠城)字 00130 号) 支行 李军 ③保证 保证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最高保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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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方 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万元)
005 号);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惠城支行最高保字第 004 号)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深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平 授 信 ( 保 证 ) 字 ( 2019 ) 第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9.06.14- ①宝明精工; ①保证;
3 宝明科技 (兴银深和平流借字 080A);②《最高额保证合同》(兴
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2,000.00 2020.06.14 ②李军 ②保证
(2019)第 080 号) 银深和平授信(保证)字(2019)
第 080B)
①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①宝明精工;
《 借 款 合 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19.07.23- ①保证; (0555110-001);
4 宝明科技 ②李军、乌音
(0562278) 公司深圳分行 1,000.00 2020.07.23 ②保证 ②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琴蒙
(0555110-002)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公授信字
同 》( 公 借 贷 字 第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 2019.08.15- ①李军;②宝 ①保证; 第宝安 19018 号-01);
5 宝明科技
ZX19000000163722 分行营业部 4,000.00 2020.08.15 明精工 ②保证 ②《最高额保证合同》(公授信字
号) 第宝安 19018 号-02)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 圳中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①李军;②宝 ①保证; 银华保字第 103B 号;②《最高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9.09.12-
6 宝明科技 (2019 圳中银借字第 明精工;③宝 ②保证; 保证合同》2018 圳中银华保字第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2,000.00 2020.09.12
160 号) 明精工 ③抵押 103A 号;③《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8 圳中银华抵字第 103 号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 圳中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①李军;②宝 ①保证; 银华保字第 103B 号;②《最高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19.10.31-
7 宝明科技 (2019 圳中银华借字 明精工;③宝 ②保证; 保证合同》2018 圳中银华保字第
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3,000.00 2020.10.31
第 196 号) 明精工 ③抵押 103A 号;③《最高额抵押合同》
2018 圳中银华抵字第 103 号
8 宝明科技 《 借 款 合 同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19.11.19- ①宝明精工; ①保证; ①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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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
序号 借款方 合同名称及编号 贷款方 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万元)
(0581561) 公司深圳分行 2,000.00 2020.11.19 ②李军、乌音 ②保证 (0555110-001);
琴蒙 ②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0555110-002)
①《最高额保证合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
最高保字第 006 号);②《最高额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①宝明科技; ①保证;
工商银行惠州万饰 2019.10.21- 保证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9 宝明精工 (0200800208-2019 年 ②李云龙;③ ②保证;
城支行 2,000.00 2020.09.14 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最高保字第
(惠城)字 00446 号) 李军 ③保证
005 号);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
州惠城支行最高保字第 004 号)


3、银行承兑合同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银行承兑协议如下:

序号 承兑申请人 承兑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承兑金额(万元) 协议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北京银行深圳分 《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 2019.08.29-202
1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0571401) 1,000.00 0.02.29
北京银行深圳分 《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 2019.09.25-202
2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0575663) 3,000.00 0.03.25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宝 明 精
北京银行深圳分 《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 2019.10.24-202 (0555110_001)
3 宝明科技 工、李军、 保证
行 (0580352) 2,857.00 0.04.24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乌音琴蒙
(0555110_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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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兑申请人 承兑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承兑金额(万元) 协议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北京银行深圳分 《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 2019.11.25-202
4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0586141) 1,000.00 0.05.25
北京银行深圳分 《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 2019.10.24-202
5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0580358) 2,000.00 0.04.24
北京银行深圳分 《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 2019.12.23-202
6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0592257) 1,000.00 0.06.23
光大银行深圳分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2019.08.23-202
7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行 协议》(cd39021908020) 1,500.00 0.02.23
《汇票承兑合同》(平银战
平安银行深圳分 2019.12.24-202 《质押担保合同》(平银战客六质字
8 宝明科技 客 六 承 字 20191223 第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1,000.00 0.06.24 20191223 第 001 号)
001 号)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
兴业银行深圳分 同 》 2019.12.27-202 《最高额质押合同》(兴银深和平质
9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行 ( MJZH2019122700335 1,000.00 0.06.27 押字(2019)第 0103 号)
1)
《保证金协议》(编号:兴银深和平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 宝 明 科 保金字(2019)第 0102 号)
兴业银行深圳分 同 》 2019.11.27-202 技、宝明 质押、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深和平授
10 宝明科技
行 ( MJZH2019112700338 1,724.00 0.05.27 精工、李 证 信(保证)字(2019)第 080A);
3) 军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深和平授
信(保证)字(2019)第 08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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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兑申请人 承兑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承兑金额(万元) 协议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07.31-20
11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325 2,000.00 20.01.31
(2017)第 18063 号)
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08.26-20
12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399 1,000.00 20.02.26
(2017)第 18063 号)
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08.29-20
13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413 1,000.00 20.02.29
(2017)第 18063 号)
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09.03-20
14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436 1,877.18 20.03.02
(2017)第 18063 号)
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09.20-20
15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519 1,122.82 20.03.20
(2017)第 18063 号)
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10.23-20
16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702 2,018.76 20.04.23
(2017)第 18063 号)
号)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
《 资 金 池 质 押 担 保 合 同 》
浙商银行深圳分 议》((20920000)浙商 2019.11.27-20
17 宝明科技 宝明科技 质押 (( 33100000 ) 浙 商 资 产 池 质 字
行 银承字(2019)第 01912 1,000.00 20.05.27
(2017)第 18063 号)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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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承兑申请人 承兑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承兑金额(万元) 协议期限 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企业票据
民生银行深圳分 2019.02.22-201
18 宝明科技 管 家 服 务 协 议 》 13,119.89 宝明科技 质押 -
行 9.06.23
(20190222013)
《现金管理(票据池)服
工商银行惠城支 务 协 议 》( 编 号 : 2018.08.21-202
19 宝明精工 4,891.74 宝明精工 质押 -
行 20180821020080003026 3.08.21
8906)

4、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协议

2018 年 7 月 10 日,宝明显示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总合同》,编号平银战客六国内证福费廷 20180710
第 001 号,约定在延期付款信用证方式下,平安银行在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书后,从宝明显示处无追索权地买入未
到期债权。合同持续有效,但平安银行认为需要重新签署的,宝明显示应予配合。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生的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如下:

序号 申请人 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金额(万元) 合同期限
宝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平银战客六国内证福费廷申字 20180710
1 2,400.00 2018.07.13-2019.07.08
显示 司深圳分行 第 001 号
宝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平银战客六国内证福费廷申字 20181010
2 2,500.00 2018.10.11-2019.10.08
显示 司深圳分行 第 001 号

5、应收款链平台业务

2019 年 4 月 19 日,发行人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发行人作为基础交易的付款人或收款
人时,可在协议有效期内基于真实交易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应收链平台签发最高额度为 5,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2019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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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7 日,发行人向宝明精工签发编号为 YSZK20190507082300 号《应收账款信息单》,金额 3,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宝明精工、李军根据编号为(584900)浙商银高保字(2019)第 9999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笔应收账款提供保证。2019
年 5 月 10 日,宝明精工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宝明精工以 29,245,833.33 元的价格向浙商银行转让编号为
YSZK20190507082300 号《应收账款信息单》。转让后,浙商银行成为该应收账款的新持有人并获得应收款的全部权利。根据(584900)
浙商银高保字(2019)第 99997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宝明精工、李军对该笔应收账款提供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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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担保的情况。

四、诉讼和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标的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尚未了结的诉讼
或仲裁事项如下:

1、赣州宝明与王细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0 年 1 月 9 日,公司收到王细龙向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民
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赣州宝明:(1)支付剩余工程款约 1,336.71 万元;(2)
归还工程履约保证金 25 万元;(3)支付提前解除合同损失赔偿金约 872.58 万
元;(4)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8.7%)支付逾期违约金,
截止到 2019 年 9 月 1 日,支付逾期违约金 48.45 万元。该案号为“(2019)赣
07 民初 251 号”,原告王细龙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撤诉,赣州中院于 4 月 30 日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目前本案审理程序
已结束。

(二)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
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
件,亦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重大违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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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有关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李军 李晗 张春




黄聿 李云龙 巴音及合




王孝春 任富增 陈松敏

全体监事:

赵之光 焦江华 高春风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李晗 张春 黄聿




谢志坚 张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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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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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刘丽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满云 陈默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总裁(签字):
宁敏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林景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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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
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林景臻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02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执行总裁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
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执行总裁(签字):
宁敏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50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上述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王玲



经办律师(签字):




胡光建 王立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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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

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熊明峰 汤小龙




沈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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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
李彦涛 刘彦丽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胡梅根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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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熊明峰 汤小龙




沈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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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在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在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所在的办公地
点查阅。

三、查询时间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00,14:00-17:
00。

四、查阅网址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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