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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09-11-1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Co., Ltd.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甲12 号电子城科技大厦31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2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1,45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日期: 2009 年11 月1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5,008.13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1、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
承诺:“自东方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东方园林的股份,也不由东方园林收购该部分
股份。”
3、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通过增资方式新增的10 名自
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持有的东方园林的本次新增股
份,自2007 年12 月29 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4、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通过股权转让新增的3 名自然
人股东承诺:“本人持有的东方园林的本次受让股份,
自2007 年12 月26 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起的三
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9 年7 月22 日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
别注意下列事项:
1、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6,846,238.60 元。
根据本公司2008 年1 月20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完
成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
同享有。
2、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84 万元、4,225.88 万元、2,350.87 万元和
-1,609.24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处于快速扩张期,受北京通州北运河、
苏州金鸡湖大酒店等项目的影响,工程施工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对本
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导致本公司200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随着2006 年以前竣工的项目应收账款陆续到期以及后
续项目收款条件的改善,2007 年和2008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
况得到明显改善。但2009 年上半年受项目工程进度款收款和对供应商付款两方
面因素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2009 年下半年,随着本公
司2008 年施工的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昆明莲花池公园和行政中心等
项目应收账款陆续到期,预计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将得到明显
改善。
如果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出现持续净流出的情况,可能使本公
司面临着一定的偿债风险。本公司已经充分认识到现金流量的安全关系到公司
未来的健康发展,并已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在应收款项规模
的控制、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等方面执行较为严格的措施。同时,本公司
加大了融资力度,扩大了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及时支持了业务扩张对现金流的
需求。本公司投资的北京易地斯埃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现金分红
1,072.57 万元,每年分红产生的现金流入也成为本公司稳定的现金来源之一。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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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30 日,应收
账款净额分别为8,620.11 万元、8,489.12 万元、11,396.06 万元和15,237.24 万元,
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32%、32.00%、27.63%和31.00%。应收账款在资产
结构中的比重高不仅反映了本公司所在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特点,而且与本公司
所施工的具体项目密切相关。
随着本公司园林绿化施工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
和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尽管本公司
2009 年上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中的90.29%账龄在1 年以内,而且本公司的客户
大多数为具有较高信誉的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以及国有
大中型企业,但一旦出现客户无法按期付款或者没有能力支付款项的情况,则
本公司将面临坏账损失,对本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4、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492.93 万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2006 年、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全面摊薄的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0.55%、30.75%、32.83%和16.11%。尽管本公司的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
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本次发行前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
5、报告期内,本公司施工的项目主要以大中型项目为主,客户集中度相对
较高。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向前5 名客
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32%、55.17%、63.06%和
69.15%。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本公司销售总额的比
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可能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
承做大中型项目,有利于充分发挥本公司的大中型项目施工优势,提高市场份
额和品牌知名度。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本公司的销售集中度将有所下降。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 号)和《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1]171 号)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密云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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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函》(密地税企[2005]394 号)
并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自2004 年1 月1 日起,种植林木、林木种
子及苗木作物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
务局第十税务所审核,本公司苗木所得免征增值税。
如果国家对苗木种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则将对本公司的净利润产
生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如下:
(1)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增值税优惠额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不
产生任何影响。因增值税而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义务对
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额累
计不超过15.73 万元。
(2)苗木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苗木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2006 年度减
免所得税额为175.63 万元,2007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67.59 万元,2008 年度减
免所得税额为136.03 万元,2009 年1-6 月减免所得税额为110.83 万元。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2006 年和2007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如果按照33%的
企业所得税率执行,则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2006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
332.97 万元,2007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599.08 万元。
本公司下属的东方利禾深圳分公司2006 年和2007 年企业所得税率按照
15%执行,如果按照33%的企业所得税率执行,则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2006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10.26 万元,2007 年度因亏损减免所得税额为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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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0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发行人简介 ------------------------------------------------------------------------------------------------ 12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3
四、本次发行概况 --------------------------------------------------------------------------------------------- 15
五、募集资金运用 --------------------------------------------------------------------------------------------- 1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1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 18
四、本次发行上市预计的重要日期 ------------------------------------------------------------------------ 1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0
一、控股股东的控制风险 ------------------------------------------------------------------------------------ 20
二、市场风险 --------------------------------------------------------------------------------------------------- 20
三、财务风险 --------------------------------------------------------------------------------------------------- 21
四、管理风险 --------------------------------------------------------------------------------------------------- 23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 23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24
七、宏观调控政策风险 --------------------------------------------------------------------------------------- 24
八、自然灾害风险 --------------------------------------------------------------------------------------------- 2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26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26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2
四、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 36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 36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 39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40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41
九、本公司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
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 人的情形 ------------------------------------------------------------------------ 43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43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4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4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46
二、园林绿化行业基本情况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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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 63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73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83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 87
七、主要技术情况 --------------------------------------------------------------------------------------------- 87
八、质量控制情况 --------------------------------------------------------------------------------------------- 89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91
一、同业竞争情况 --------------------------------------------------------------------------------------------- 91
二、关联交易 --------------------------------------------------------------------------------------------------- 9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9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99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 10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 10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0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收入情况 ---------------------------------------- 104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105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106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 ------- 106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07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 107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10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10
二、发行人近三年的违法违规行为 ---------------------------------------------------------------------- 118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以及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 118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118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20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 12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120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21
四、发行人财务报表 ---------------------------------------------------------------------------------------- 121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30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39
七、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 139
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 142
九、股东权益情况 ------------------------------------------------------------------------------------------- 143
十、现金流量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或筹资活动 ------------------------------------- 145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45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 146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 147
十四、发行人税收优惠情况 -------------------------------------------------------------------------------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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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1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5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165
三、现金流量分析 ------------------------------------------------------------------------------------------- 172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175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76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17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178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与经营理念 ---------------------------------------------------------------------- 178
二、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 178
三、计划提出的假设条件 ---------------------------------------------------------------------------------- 181
四、计划实施面临的主要困难 ---------------------------------------------------------------------------- 181
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182
六、业务发展趋势 ------------------------------------------------------------------------------------------- 182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83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 18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83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202
一、股利分配政策 ------------------------------------------------------------------------------------------- 202
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 202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03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04
一、信息披露制度 ------------------------------------------------------------------------------------------- 204
二、重大合同 ------------------------------------------------------------------------------------------------- 205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 210
四、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210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11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211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212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12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14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15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16
五、验资机构声明 ------------------------------------------------------------------------------------------- 21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220
一、备查文件 ------------------------------------------------------------------------------------------------- 220
二、查阅地点 ------------------------------------------------------------------------------------------------- 220
三、查阅时间 -------------------------------------------------------------------------------------------------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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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东方园林、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
指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利禾 指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易地斯埃 指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DSA 指美国易地斯埃环境景观规划设计事务所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以人民币进行买卖的股票
本次发行 指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4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2006 年、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1-6 月
中信建投、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指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中和正信、会计师 指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
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设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司章程》 指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新会计准则 指2007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北京银行 指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担保公司 指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绿地率 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
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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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面积)×100%
绿化覆盖率 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
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10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计算
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城市公共
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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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本公司成立于2001 年9 月12 日,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注册资
本3,558.13 万元,公司注册地在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主营业务为园林绿化工程
的设计与施工。
本公司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使人类与自然更加和谐、使人类生活更加舒
适和健康的崇高事业,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
工程、大型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观,拥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工
程设计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是国内同时拥有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10 家园林
绿化企业之一。
本公司秉承“艺术造园,传世精品”的专业理想,近年来承担了北京奥林
匹克公园中轴树阵和龙形水系、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首都国际机场扩建、
北京通州北运河文化广场、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国宾馆和商务酒店、山东潍坊白
浪河生态湿地公园、山东济宁任城新区生态湿地公园、上海佘山国际高尔夫球
场景观等一大批标志性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多个项目被各级主管部门授予“精
品工程”、“优质工程”等称号,确立了在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
假园林工程和生态湿地工程领域以及在大型园林工程领域的竞争优势,在业界
树立了“精品园林工程塑造者”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本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每年新签订的工程承包合
同金额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根据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公布的
《中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2006 年)》,本公司在园林绿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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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综合竞争实力、工程业务收入、净利润、跨区域经营收入、千万元以上工程
收入等五项排名位列第一。
本公司以“诚信守法、提供满意服务;全员参与、建造一流工程;艺术造
园,树立东方园林品牌”为质量管理方针,坚持“不挂靠,不转包”的原则,
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各环节的质量控制。2004 年,本公
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承担的多个项目荣获建设部授予的“施工质
量金奖”等称号。2006 年,本公司被北京质量协会、北京质协质量评价中心评
定为“质量卓越单位”和“质量AAA 级单位”。2008 年,本公司施工的北京奥
林匹克公园中轴树阵、龙形水系和奥运媒体村等三项奥运绿化工程被北京市园
林绿化企业协会评为“2008 年度奥运精品工程”。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经验积淀和应用技术研究,目前已掌握了节水和集
水技术在园林中的应用、园林景观中大树移植、小型污水处理工艺在湿地修复
中的应用、天然湿地恢复及人工湿地建设等多项关键技术,为本公司从事高端
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高工程品质,实现理想的景观效果提供了可靠
的技术保障。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何巧女,实际控制人为何巧女和唐凯夫妇。本次发行
前,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32,605,9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1.64%,其中何巧女持有本公司股份26,929,0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68%;
唐凯持有本公司股份5,676,9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6%。何巧女现任本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唐凯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467,279,569.32 386,269,233.72 239,771,130.82 171,434,273.30
非流动资产 24,263,493.51 26,222,734.75 25,551,533.29 23,084,341.53
资产总计 491,543,062.83 412,491,968.47 265,322,664.11 194,518,6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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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负债 276,360,390.03 231,866,210.41 140,655,126.82 106,114,796.85
非流动负债 253,332.16 318,098.94 4,785,340.36
负债合计 276,613,722.19 232,184,309.35 140,655,126.82 110,900,137.21
股东权益合计 214,929,340.64 180,307,659.12 124,667,537.29 83,618,47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214,929,340.64 180,307,659.12 124,667,537.29 83,259,858.3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9,984,063.65 415,780,376.99 270,152,826.55 215,231,158.78
营业总成本 216,973,933.23 347,221,105.09 230,393,542.40 185,593,993.05
营业利润 43,585,986.63 71,816,470.39 43,789,738.49 30,744,283.89
利润总额 43,555,986.63 73,722,931.23 43,652,288.98 29,063,987.97
净利润 34,621,681.52 59,198,251.83 38,538,492.19 25,847,18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21,681.52 59,198,251.83 38,335,678.92 25,432,147.8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2,424.72 23,508,729.38 42,258,820.69 -8,468,446.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476.64 2,522,357.65 468,392.67 2,226,58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0,330.25 23,770,475.76 -4,201,397.76 8,116,579.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18,231.61 49,801,562.79 38,525,815.60 1,874,712.78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09年6月30日
/2009年1-6月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度
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度
2006年12月31日
/2006年度
流动比率(次) 1.69 1.67 1.70 1.62
速动比率(次) 0.91 0.99 1.02 0.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62% 56.70% 53.13% 57.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5 4.18 3.16 3.78
存货周转率(次) 0.96 2.23 2.22 2.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99.07 7,829.18 4,688.40 3,252.65
利息保障倍数(倍) 30.76 28.65 22.21 26.00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6.11% 32.83% 30.75% 30.55%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7.52% 38.37% 37.43% 36.0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97 1.66 1.14 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0.97 1.62 1.14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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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009年6月30日
/2009年1-6月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度
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度
2006年12月31日
/2006年度
股收益(元)
每股净资产(元) 6.04 5.07 3.50 2.4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5 1.40 1.08 0.0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45 0.66 1.19 -0.25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18% 0.18% 0.07% 0
四、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1,450 万股
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票账户的
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五、募集资金运用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0 万股,募集资金数额
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询价结果确定。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
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设立分公司 14,425.23
2 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14,187.60
合计 28,612.83
若本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公司将根
据其他项目的资金需求和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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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1,45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8.95%
每股发行价: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
发行后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04 元(按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其中,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为2009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股
东权益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 股股票账户的
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额:【】万元
发行费用:保荐和承销费用【】万元、审计费用【】万元、律师费用【】
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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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巧女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甲12 号电子城科技大厦313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 号森根国际3B-3C
联系电话: 010-84908928
传真: 010-84900017
联系人: 武建军、唐海军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联系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5227
保荐代表人: 刘连杰、相晖
项目主办人: 张志斌
项目经办人: 刘乃生、林煊、赵鑫、曹震宇、李超、顾鼐米、陈龙飞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肖微
住所: 北京建国门北大街8 号华润大厦20 层
联系电话: 010-85191300
传真: 010-85191350
经办律师: 赵燕士、米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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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米兴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健正信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青民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 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 层401
联系电话: 010-58568855
传真: 010-58568876
经办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马静
联系人: 廖家河
(五)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负责人: 戴文华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 号中信大厦18 楼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六)收款银行
名称: 北京市工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 020008071902730438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
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预计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2009 年11 月11 日—2009 年11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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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09 年11 月17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2009 年11 月18 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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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控股股东的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
91.6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何巧女和唐凯夫妇仍将持有本公司不低于65%的
股份,对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虽然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
的回避表决制度做出了规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会直接
或间接地参与或进行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但仍存在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利用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的可能,
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
的利益。
二、市场风险
(一)竞争风险
目前,在我国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领域,具备不同等级资质的从
业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根据建设部的统计,截至2007 年底,我国园林绿
化企业数量为15,000 家左右,其中园林设计类企业1,200 余家。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行业内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超过2,000 家,其中具
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为216 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
级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88 家;同时拥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的企业(包括下属企业拥有的资质)仅有10 家。
但从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的规模来看,园林绿化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也有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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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
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进行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具
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竞争,其中:合同金额在800万元-2,000
万元的小型项目,竞争较为激烈;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中型项目,
竞争程度次之;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受企业综合实力的限制,
参与竞争的园林绿化企业很少。
本公司是国内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和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
10家企业之一。目前,本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主要在华北、华东地区,并已逐步扩
展至西南和华南等地,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项目的产值已占公司
收入的70%以上,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大中型项目施工经验和技术优势的跨区
域发展的园林绿化企业。尽管本公司目前在园林绿化行业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
位,但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使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受到影响,降低本公司的利润率
水平、影响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施工的项目主要以大中型项目为主,客户集中度相对较
高。2006 年、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向前5 名客户合计的
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32%、55.17%、63.06%和69.15%。报
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本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可能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通过
承做大中型项目,有利于充分发挥本公司的大中型项目施工优势,提高市场份
额和品牌知名度。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本公司的销售集中度将有所下降。
三、财务风险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导致的偿债风险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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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84 万元、4,225.88 万元、2,350.87 万元和-1,609.24
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处于快速扩张期,受北京通州北运河、苏州金
鸡湖大酒店等项目的影响,工程施工业务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对本公司的
经营性现金流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导致本公司200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值。随着2006 年以前竣工的项目应收账款陆续到期以及后续项目
收款条件的改善,2007 年和2008 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得到
明显改善。但2009 年上半年受项目工程进度款收款和对供应商的付款两方面因
素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2009 年下半年,随着本公司2008
年施工的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昆明莲花池公园和行政中心等项目应
收账款陆续到期,预计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如果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出现持续净流出的情况,可能使本公
司面临着一定的偿债风险。本公司已经充分认识到现金流量的安全关系到公司
未来的健康发展,并已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在应收款项规模
的控制、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和授信等方面执行较为严格的措施。同时,本公司
加大了融资力度,扩大了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及时支持了业务扩张对现金流的
需求。本公司投资的北京易地斯埃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累计实现现金分红
1,072.57 万元,每年分红产生的现金流入也成为本公司稳定的现金来源之一。
(二)应收账款比重较高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本公司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
净额分别为8,620.11 万元、8,489.12 万元、11,396.06 万元和15,237.24 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32%、32.00%、27.63%和31.00%。应收账款在资产结
构中的比重高不仅反映了本公司所在的园林绿化行业的特点,而且与本公司所
施工的具体项目密切相关。
随着本公司园林绿化施工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
和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尽管本公司
2009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余额中的90.29%账龄在1 年以内,而且本公司的客
户大多数为具有较高信誉的政府部门或其所属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以及国
有大中型企业,但一旦出现客户无法按期付款或者没有能力支付款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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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公司将面临坏账损失,对本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一定的负面影
响。
(三)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492.93 万元,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2006 年、2007 年、2008
年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全面摊薄的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0.55%、30.75%、32.83%和16.11%。尽管本公司的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段时
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较本次发行前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
四、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比发行前大幅增加。随着业务规
模的不断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本公司面临完善项目、
资金管理模式和引进、留住优秀人才等问题的挑战。如果本公司的管理模式未
能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人才储备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
展的需要,则本公司的发展将受到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 号)和《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71 号)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密云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东
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函》(密地税企[2005]394 号)并
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自2004 年1 月1 日起,种植林木、林木种子
及苗木作物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
务局第十税务所审核,本公司苗木所得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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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对苗木种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将对本公司的净利润产生
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用于设立分公司和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扩大
本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和苗木种植规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但仍存在项目建成后因园林绿化市场发生不利变化,
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无法达到效益预测结果的风险。
七、宏观调控政策风险
本公司主要为各类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大型
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观等项目提供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服务。
因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大,地产景观项目的投资建设会出现因政
策调控导致的波动。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将影响本公司地产景观
项目园林绿化业务的开展。
本公司近年来施工的项目大部分为市政公共绿化工程,如北京奥林匹克公
园中心区中轴树阵和龙形水系、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奥运媒体村、首都国
际机场扩建园林绿化工程、通州北运河文化广场、昆明莲花池公园、山东潍坊
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济宁市任城新区生态湿地公园、山东潍坊浞河、张北南
山公园等。未来,本公司将主要定位于从事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
度假园林工程和大型生态湿地工程项目,控制地产景观项目的比例,尽量降低
政府宏观调控对本公司的影响。
八、自然灾害风险
本公司目前已承包或租赁1,073 亩土地进行园林绿化苗木种植,且本次募
集资金拟投资承包8,495 亩土地扩大园林绿化苗木种植面积。因苗木种植易受
旱、涝、冰雹、霜冻、火灾、病虫害、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如果在本公司
苗木种植基地所在地出现严重自然灾害,则将对本公司的苗木生产产生较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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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为避免自然灾害风险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未来将为绿化苗木购买自然灾害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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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Orient Landscape Co., Ltd.
注册资本:3,558.13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成立日期:2001 年9 月12 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甲12 号电子城科技大厦313 室
邮政编码:100016
电话:010-84908928
传真:010-84900017
互联网网址:http://www.orientscape.com
电子信箱:orientlandscape@163.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8 月21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
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1]48 号)批
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以2001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366.13 万元,
按1:1 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为3,366.13 万股,每股面值1 元,股本
总额为3,366.1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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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8 月27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设立出具了华证
验字[2001]第07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12 日在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366.13
万元。
(二)发起人
本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为何巧女、唐凯、刘骅、陈允中、傅颀年、桑俊和
程慧琪等七名自然人。2001 年7 月25 日,以上发起人共同签署《北京东方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发起设立本公司。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
和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发起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巧女 26,929,040 80.00%
唐凯 4,056,186 12.05%
刘骅 1,683,065 5.00%
陈允中 336,613 1.00%
傅颀年 336,613 1.00%
桑俊 178,405 0.53%
程慧琪 141,378 0.42%
合计 33,661,300 100%
(三)发行人设立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之前,主要发起人何巧女和唐凯通过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从事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工
程业务。
1、北京市海淀区东方园林艺术服务部的设立
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前身最早可以追溯至北京市海淀区东方园林艺术服
务部。1992 年7 月2 日,何巧女等5 名自然人集资15 万元,设立北京市海淀
区东方园林艺术服务部。北京市海淀区东方园林艺术服务部的经济性质为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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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注册资金15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何巧女,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
工程及花木种植(主营),零售花卉,盆景,插花工艺品,盆景租赁(兼营)。
北京市中关村审计事务所为本次设立出具了《验资证明》。
2、北京市海淀区东方园林艺术服务部变更注册资金
1992 年12 月31 日,北京市海淀区东方园林艺术服务部注册资金变更为100
万元人民币,同时更名为“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分部对本次变更出具了《验资报告书》。
1994 年1 月6 日,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注册资金变更为500 万元。北
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第十七分所为本次变更出具了《验资报告书》。
3、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企业性质变更为股份合作制
1998 年3 月17 日,经北京市海淀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
东方园林艺术公司由集体所有制改建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申请报告的批复》(海
体改批[1997]198 号)批准,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改建设立为股份合作
制企业。北京龙洲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改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变
更登记验资报告书》。
根据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以及北京市海淀区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的产权界定结果,并经参与集资的5 名自然人确认,变更完成
后,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的出资人、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所示: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何巧女 400 80%
唐凯 100 20%
合计 500 100%
根据北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8 年9 月
19 日签发的《北京市集体改制企业上市产权确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确认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产权的请示》(京产权确认办文[2008]1 号)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8 年10 月15 日签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产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政办函[2008]59
号),发行人在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过程中,依照相关政策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改制结果合法有效,产权清晰,归属明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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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任何纠纷,不涉及任何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处置。
4、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设立
2001 年6 月22 日,北京市东方园林艺术公司经济性质由股份合作制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同时变更为“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
围变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
工程和园林维护。
5、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
2001 年6 月25 日,唐凯分别将其持有的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5%的出资
转让给刘骅、1%的出资转让给陈跃中、1%的出资转让给傅颀年、0.53%的出资
转让给桑俊、0.42%的出资转让给程慧琪。2001 年6 月25 日,北京东方园林有
限公司2001 年度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了上述出资转让安排。
本次出资转让,受让方刘骅为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傅颀年、
桑俊和程慧琪为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陈跃中为北京东方园林
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易地斯埃总经理,出让方唐凯为公司股东和董事,
除此之外,受让方与出让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根据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转股协议》以及当事人的说明,
上述转让为无偿转让,主要目的是对管理层实行股权激励。
2001 年7 月18 日,陈跃中将持有的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1%的出资转让
给陈允中。2001 年7 月18 日,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股东会决
议通过了上述出资转让安排。
本次出资转让,出让方陈跃中与受让方陈允中为兄弟关系,受让方在公司
没有任职,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包括陈跃中)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转股协议》以及当事人
的说明,上述转让为无偿转让。
上述出资转让完成后,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出资金额和出资
比例如下表所示: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何巧女 400.00 80.00%
唐凯 60.2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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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骅 25.00 5.00%
陈允中 5.00 1.00%
傅颀年 5.00 1.00%
桑俊 2.65 0.53%
程慧琪 2.10 0.42%
合计 500.00 100%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由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承继了北京东方园
林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及相关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
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
(五)发行人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本公司成立后,主要发起人何巧女和唐凯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无其他对
外投资和参与经营的业务。
(六)改制前后的业务流程
本公司是由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改制前后业务流程
没有发生本质变化。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流程图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
与技术”“四、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二)业务流程图”。
(七)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自本公司设立以来,本公司主要发起人何巧女和唐凯为本公司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主要发起人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无其他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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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是由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设立的,承继了北京东方园
林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已全部完成。
2001 年8 月27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华证验字[2001]
第070-1 号《验资报告》,对本公司发起人的投入资本进行了审验。根据该《验
资报告》,截至2001 年8 月25 日止,各发起人投入的资本总额总计人民币
33,661,300 元。2001 年9 月12 日,本公司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九)发行人的独立性
本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
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本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目前本
公司对所有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本公司不存在资产、资
金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以资产、权益为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担保的情形,本公司现有的资产独立、完整。
2、人员独立
本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管理制
度,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本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
工作、领取薪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
除董事、监事之外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本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3、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
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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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的情形。
4、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本公司建立了独立于股东、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
机构,各部门职能明确,形成了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
5、业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时,承接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目前,本公司
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不存在对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者第三方重大依赖的情形,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的
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在独立
性方面不存在严重缺陷。”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和重大资产重组
情况
2005 年6 月,桑俊和程慧琪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8,405 股(占总
股本的0.53%)和141,378 股(占总股本的0.42%)转让给唐凯。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桑俊、程慧琪为公司原中层管理人员,受让方唐凯
为公司股东和监事会主席,为公司股东和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的配偶,除此
之外,受让方与出让方、公司其他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巧女 26,929,040 80%
唐凯 4,375,969 13%
刘骅 1,683,06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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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允中 336,613 1%
傅颀年 336,613 1%
合计 33,661,300 100%
2007 年7 月,陈允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6,613 股(占总股本的1%)
转让给唐凯;2007 年8 月,刘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83,065 股(占总股
本的5%)转让给唐凯。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陈允中与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易地斯埃原总
经理陈跃中为兄弟关系,刘骅为公司原管理层成员,受让方唐凯为公司股东和
监事会主席,为公司股东和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的配偶,除此之外,受让方
与出让方、公司其他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刘骅与唐
凯之间签署的《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及当事人的说明,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
为无偿转让。根据陈允中与唐凯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款为
50 万元,股权转让对价以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作为参考依
据,唐凯用于向陈允中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系其自有资金,已经全部支付
给出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何巧女 26,929,040 80%
唐凯 6,395,647 19%
傅颀年 336,613 1%
合计 33,661,300 100%
2007 年11 月25 日,方仪、苗欣、于丽新、赵冬、卢召义、邓建国、何玉
珮、曹俊、宋立奇、周广福等10 名自然人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增资协
议,以现金认购本公司发行的1,920,000 股股份。上述10 名自然人具体认购股
份的数量和出资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 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额(万元)
占增资后股份
总数的比例
1 方 仪 500,000 80.00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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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 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额(万元)
占增资后股份
总数的比例
2 苗 欣 330,000 52.80 0.93%
3 于丽新 240,000 38.40 0.67%
4 赵 冬 150,000 24.00 0.42%
5 卢召义 150,000 24.00 0.42%
6 邓建国 150,000 24.00 0.42%
7 何玉珮 150,000 24.00 0.42%
8 曹 俊 100,000 16.00 0.28%
9 宋立奇 100,000 16.00 0.28%
10 周广福 50,000 8.00 0.14%
合 计 1,920,000 307.20 5.39%
上述10 名自然人,方仪、赵冬、邓建国、卢召义为本公司董事,苗欣为本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曹俊、周广福、何玉珮、于丽新和宋立奇为本公司的骨
干员工。除此之外,上述人员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增资的价格为1.60 元/股,是由公司综合考虑2006 年12 月31 日每股
净资产、稳定和激励管理层等因素确定的。增资的目的,一是扩大公司股本规
模,以达到本次发行后在公司申请上市时证券交易所对股本规模的要求;二是
实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的激励,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本次增资,新进股东用作增资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已经全部按期缴纳。
本次增资经本公司于2007 年12 月25 日召开的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中和正信为本次增资出具了中和正信验字(2007)第1-049 号《验
资报告》。2007 年12 月29 日,本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
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558.13 万元。
2007 年12 月26 日,唐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8,700 股(占总股本的
0.95%)转让给武建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0,000 股(占总股本的0.93%)
转让给梁明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000 股(占总股本的0.14%)转让给
石有环。
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唐凯为公司股东和监事会主席,为公司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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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兼总经理何巧女的配偶,受让方武建军、梁明武和石有环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除此之外,受让方与出让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
权转让价格为1.6 元/股,是由股权转让双方综合考虑公司2006 年12 月31 日每
股净资产、稳定和激励管理层等因素协商确定的。受让方用于向出让方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的资金系其自有资金,已经全部支付给出让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何巧女 26,929,040 75.68%
2 唐 凯 5,676,947 15.96%
3 方 仪 500,000 1.41%
4 武建军 338,700 0.95%
5 傅颀年 336,613 0.95%
6 苗 欣 330,000 0.93%
7 梁明武 330,000 0.93%
8 于丽新 240,000 0.67%
9 赵 冬 150,000 0.42%
10 卢召义 150,000 0.42%
11 邓建国 150,000 0.42%
12 何玉珮 150,000 0.42%
13 曹 俊 100,000 0.28%
14 宋立奇 100,000 0.28%
15 石有环 50,000 0.14%
16 周广福 50,000 0.14%
合 计 35,581,300 100%
上述两次股权变动新增的股东均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骨干员
工,主要目的是实现对本公司管理层和优秀人才的激励,调动管理团队和骨干
员工的积极性,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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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

(一)股份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情况
2001 年8 月27 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华证验字[2001]
第070-1 号《验资报告》,对本公司发起人的投入资本进行了审验。根据该《验
资报告》,截至2001 年8 月25 日止,各发起人投入的资本总额总计人民币
33,661,300 元,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61,989,635.31 元,负债总额
为28,328,335.31 元。
(二)2007 年12 月增资的验资情况
2007 年12 月27 日,中和正信出具了中和正信验字(2007)第1-049 号《验
资报告》,对10 名自然人的投入资本进行了审验。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12 月27 日止,东方园林已收到方仪、苗欣、于丽新、赵冬、卢召义、
邓建国、何玉珮、曹俊、宋立奇和周广福共10 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920,000 元。
五、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一)股权结构图
唐何巧女 凯 其他14 名自然人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75.68% 15.96% 8.36%
100% 33%
青岛分公司 大连分公司 北京东方利禾
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
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哈尔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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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组织结构图
(三)各部门职责
1、证券发展部
负责公司上市所需的各种材料,组织公司的股票发行、上市和管理工作;
负责与证券监管部门和各中介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协助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关注证券市场及公司股
票波动状况和各种突发事件;接受授权,从事投资、并购等业务;协调公司与
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宜。
2、人力资源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总 经 理
园林工程事业部苗木事业部
行政部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技术中心
证券发展部
企信部
审计部
品牌发展部
华东大区
华南大区
西南大区
体育公园业务部
华北大区
营销中心
招投标中心
北方大区
中部大区
南方大区
经营中心
生产中心
事业部
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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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和人员调配、劳动关
系以及人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管理和咨询;员工招聘、录用、转正、员工离
职、内部流动事宜等。
3、行政部
主要协调公司与往来单位及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总经理对公
司日常事务进行综合管理,负责公司的印签管理、文秘工作、涉外活动的安排
与组织、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等。
4、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会计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公司日常的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参与目标成本的制定,目标利润的核算、考核
工作;审核、监督、执行对外经济合同,参与公司施工、设计合同的评审工作
等。
5、审计部
负责对公司各管理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
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事
会监督。
6、企信部
负责公司ISO 系列认证;企业资质的申报、年检以及公司工程奖项的申报;
相关资料的报送以及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沟通与联络。
7、品牌发展部
负责公司品牌建设、负责企业内刊编辑、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公司广告、
宣传、配合营销中心进行市场推广等工作;配合证券发展部进行相关企业宣传、
信息发布等。
8、技术中心
负责公司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转让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9、园林工程事业部
包括营销中心、招投标中心以及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和体育公园5 个
业务部,负责本公司园林工程市场开拓、市场信息的收集、登记、分析、处理、
联系,组织项目招投标、工程施工以及客户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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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苗木事业部
包括经营中心、生产中心以及北方、中部、南方3 个业务部,负责苗木的
采购、运输,苗圃的种植、养护和销售;苗木市场信息的收集、价格的监测以
及苗木行业的市场研究;开展与国外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技术的引进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一)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16 日
注册资本:200 万元
实收资本:2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 号森根国际2 号楼B 座
经营范围:环境景观设计;园林绿化。
股东构成:东方园林持有100%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641.68 万元,净资产为413.71
万元;2009 年6 月30 日资产总额为723.14 万元,净资产为452.15 万元;2008
年度营业收入为1,090.66 万元,净利润为130.45 万元;2009 年1-6 月营业收入
为400.79 万元,净利润为38.4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中和正信审计。
(二)北京易地斯埃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9 月28 日
注册资本:美元20 万元
实收资本:美元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约瑟夫 ? J ? 拉里(JOSEPH ? J ? LALLI)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富康路18 号511 室
生产经营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 号汇欣大厦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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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环境景观设计及软件开发和信息咨询;销售自产产品
股东构成:东方园林持有33%股份,EDSA 持有67%股份
主要财务数据:2008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为2,108.68 万元,净资产为
1,731.52 万元;2009 年6 月30 日资产总额为2,359.02 万元,净资产为1,913.39
万元;2008 年度营业收入为4,308.18 万元,净利润为905.11 万元;2009 年1-6
月营业收入为1,768.82 万元,净利润为186.5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中
平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七、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
况如下:
何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西山路14 号,
身份证号码为110108660129232。
唐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北京市崇文区枣苑小区7 号
楼,身份证号码为110102197001050436。
以上股东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何巧女,实际控制人为何巧女和唐凯夫妇。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本公司之外,何巧女和唐凯夫妇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何巧女和唐凯夫妇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
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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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558.13 万元。本次发行股份1,450 万股,
占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的28.95%。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5,008.13 万
元。
(二)前十名股东
本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全部为自然人。
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见本节“(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
任的职务”。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1 何巧女 26,929,040 75.68% 董事长、总经理
2 唐凯 5,676,947 15.96%
监事会主席、苗木事业
部负责人
3 方 仪 500,000 1.41% 董事、副总经理
4 武建军 338,700 0.95%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5 傅颀年 336,613 0.95% 监事
6 苗 欣 330,000 0.93%
7 梁明武 330,000 0.93%
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
主任
8 于丽新 240,000 0.67%
9 赵 冬 150,000 0.42%
董事、园林工程事业部
华北大区负责人
10 邓建国 150,000 0.42%
董事、园林工程事业部
体育公园业务部负责人
(四)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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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之间除何巧女和唐凯为夫妻关系外,其他股东
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何巧女和唐凯分别持有本公司26,929,040 股股份和
5,676,947 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68%和15.96%。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同时,本公司股东自愿做出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承诺:“自东方园林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东方园林的股份,也不由东方园林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通过增资方式新增的10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持
有的东方园林的本次新增股份,自2007 年12 月29 日(新增股份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通过股权转让新增的3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本人持有
的东方园林的本次受让股份,自2007 年12 月26 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起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锁定数量
(股) 锁定期限
1 何巧女 26,929,040 26,929,040 自东方园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2 唐 凯 5,676,947 5,676,947 36 个月
3 方 仪 500,000 50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4 武建军 338,700 338,700 自2007 年12 月26 日起36 个月
5 傅颀年 336,613 336,613
自东方园林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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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锁定数量
(股) 锁定期限
6 苗 欣 330,000 33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7 梁明武 330,000 330,000 自2007 年12 月26 日起36 个月
8 于丽新 240,000 24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9 赵 冬 150,000 15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10 卢召义 150,000 15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11 邓建国 150,000 15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12 何玉珮 150,000 15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13 曹 俊 100,000 10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14 宋立奇 100,000 10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15 石有环 50,000 50,000 自2007 年12 月26 日起36 个月
16 周广福 50,000 50,000 自2007 年12 月29 日起36 个月
九、本公司没有发行过内部职工股,也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
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200 人的情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30 日在册员工总
数分别为249 人、288 人、384 人和422 人。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
人数也随之增加。
(二)员工专业结构(2009 年6 月30 日)
类别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管理人员 175 41.47%
工程人员 210 49.76%
设计人员 37 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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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2 1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2009 年6 月30 日)
学历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以上 22 5.21%
大学 216 51.18%
大专 131 31.04%
高中及以下 53 12.56%
合计 422 100%
(四)员工年龄分布(2009 年6 月30 日)
年龄分布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以下 145 34.36%
30-40 岁 177 41.94%
40-50 岁 78 18.48%
50 岁以上 22 5.21%
合计 422 100%
(五)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及其他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公司为正式员工提供了劳动保
障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
房公积金等福利。
2009 年1 月和7 月,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本公司已
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
业、工伤、生育各项保险,不存在任何欠缴款项。
2009 年6 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本公司已依法办理了
住房公积金登记,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已开户员工缴纳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
不存在任何欠缴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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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十一、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
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部分“(六)本次发行
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二)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二)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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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营业执照所载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
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
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主要为各类
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大型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
观等项目提供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工程施工服务。
本公司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园林绿化行业基本情况
(一)行业概况
1、园林绿化的含义
广义上讲,园林绿化是指充分利用城市自然条件、地貌特点和基础种植,
将城市按国家标准规划设计的各级、各类园林绿地用具有地方特色和特性的园
林植物最大限度地覆盖起来,并以一定的科学规律加以组织和联系,使其构成
有机的系统。园林绿化不仅是对城市中原有的自然环境部分的合理维护与提高,
通过人工重建生态系统的系列措施和模拟自然的园林设计手段,园林绿化更是
在城市这个人工环境中对自然环境的再创造,是对园林植被(花、草、树木)
这种能够塑造自然空间的资源在城市人工环境中的合理再生、扩大积蓄和持续
利用。
园林绿化包括园林绿化苗木种植、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和园
林养护等四个方面。以上四个方面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园林绿化项目一般
先由设计师进行方案设计,再由施工方进行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则进入养
护期。园林绿化苗木种植主要为园林工程施工服务,同时绿化苗木的品种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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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源对设计师的设计方案也产生一定的影响。
园林绿化行业是具有多种产业特性的综合性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与代码》(GB/T4754-94),园林绿化行业中的园林树木、花卉和其它绿化植物
的培育属于种植业,具有第一产业特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属于建筑业,具有
第二产业特点;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属于综合技术服务业中的工程设计业,园林
绿化管理和养护活动则属于社会服务业中的园林绿化业,均具有第三产业的特
点。
2、园林绿化的功能和效益
园林绿化是一个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重效益
的行业。在人与环境的关系中,人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与人这个主体
相对应的环境也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含义。园林绿化作为一门具有优化环境
功能和有丰富的文化、艺术内涵的科学和建设行业,可以在上述两个领域中同
时为人类提供服务。
(1)园林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效益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城镇化水平将不断提高,城市在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人口正转向城镇生活和工
作,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
城市绿地是一个城市的“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对于改善城市和全国的生
态环境,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例如:可以有效地防止风沙侵袭,吸附空气
尘埃,涵养水源,隔离噪音污染,净化大气质量,调节城区气候,减少因建筑
物密集而导致城市气温上升的“热岛效应”等。现在我国的许多城市,既是生
园林绿化项目
园林环境景观设计
园林工程施工
园林养护
园林绿化苗木种植
市政绿化项目
休闲度假项目
地产景观项目
生态湿地项目
园林绿化行业产业链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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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环境恶化的受害者,又是破坏生态环境的污染源。搞好园林绿化建设,有利
于增强城市抵御外部生态灾害侵袭的能力、减少城市自身排放的污染和减轻或
者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危害。
(2)园林绿化的社会功能和效益
园林绿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于民的事业,在经济建设和社
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城市园林绿地与城市自然景观和建筑相融合,为生活、居住、工作在其间
的人们提供休憩、观赏和游玩的场所,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人们的休闲活动
随时间和内容的不同,由楼间绿地、城市公园、休闲度假区、风景名胜区这样
一个由小到大、由近及远的园林绿地体系来承担。
园林绿化系统作为城市中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保持城市生态系统平
衡、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
会、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载体之一,具有城市其他
设施不可替代的功效。
3、园林作品的艺术价值
中国园林有着悠久的历史,有一批在世界上堪称绝佳的传统园林范例和理
论,再加上我国异常丰富的园林资源,被誉为“世界园林之母”。中国古典园林
是中国建筑文化中的一大瑰宝,以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厚的民族文化意蕴,在
世界园林史上独树一帜。
中国园林在构思、取材、建筑布局等方面深受中国文学、艺术的影响,形
成了寓情于景的特点,将人的理想、趣味和精神追求通过景物展现出来,达到
“无处不可画,无景不入诗”的意境。园林的命名和对建筑、山水景色的提名
及楹联、匾额等更是抒情寓意,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蕴,“虽由人作,宛
如天开。”中国园林是人与自然的协调,是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尊重自然,
又要求自然符合人的理想和审美观点。
因此,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园林作品对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继承和弘扬我国的文化、陶冶人们的情操以及提高人们的文化艺术修养水平、
社会行为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具有深远的意义。园林绿化所产生的艺术效果
潜移默化,对社会发展的意义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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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
4、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项目存在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园林绿化工程的
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如亭、廊、园路、栏杆、景墙、铺装、景桥、驳岸等所
使用的钢筋、水泥、木料、砂、石子等方面的建筑材料以及所套用的施工规范
与土建工程相同。控制和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土建部分的质量,必须熟悉和掌握
土建部分的施工规范。然而,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相比,也存在很大的差
异,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以有生命的植物为主要实施对象。通过各种乔木、灌木、地被和花卉
的栽植与搭配,利用各种园林植物的特殊功能,来达到清洁空气、吸尘降温隔
音、营造与美化生活环境的目的。
(2)设计、施工相结合的艺术创作过程。园林绿化工程在景观小品、植物
配置、古典建筑等方面更讲究艺术性,其效果要给人以美的感受。园林工程效
果难以通过简单的景观设计来体现,而需要通过工程技术人员创造性的劳动,
去实现景观设计的最佳理念与境界,比如假山堆叠、黄石驳岸、微地形处理等。
同一张设计图纸,在相邻的工地上,由于施工人员技能、熟练程度不同,出来
的艺术效果、气势就完全不同,观感反差较大,这就给园林工程建设人员提出
了专业上的深层次要求和对园林艺术美的特殊处理要求。因此,每一次园林施
工都是一项艺术创作。
(二)行业管理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
园林绿化行业的主管部门是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
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园林绿化行业的中央监管机构,主要
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其中,园林绿化工程业务资质具体由城市建设
司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务资质具体由建筑市场管理司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所在省、自治区的园林绿化工作,直辖
市及各城市的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所在城市的园林绿化工作。本公司所
在地——北京市的园林绿化行业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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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规划委员会主管。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与园林绿化相关的职能主要包括:组
织编制本市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园林绿化技
术规程及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
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计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
负责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园林绿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则分别主管园林古建资质和工程设计资
质的审核、审批和证书发放工作。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还没有全国性的行业自律性组织,但在部分省市已经建
立了地区性的园林绿化企业协会,如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和上海市园林绿
化行业协会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目前,我国政府对园林绿化行业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市场主
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包括各类园林企业市场准入的资格审批、查验和资质的
认可、确定以及园林业中各类个人执业资格的审批;二是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
管理,包括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鉴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
工程验收、工程养护等;三是建设项目的经济技术标准管理,包括造价控制、
定额管理、价格信息、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程等。
(1)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 号,1992 年6 月22 日
国务院发布)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 号,2001 年5
月31 日国务院发布)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 号,1995 年7 月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 号,2006 年5 月23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2007 年2 月1 日修订)
《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2007 年修订)(建
城[2007]27 号,2006 年8 月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2007 年2 月
1 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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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 号,
2007 年6 月26 日发布)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2007 年3 月29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建设部发布)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1999]46 号,1999 年2 月24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
[2004]540 号,2004 年9 月13 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园林局发布)
此外,其他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还包括:《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① 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
我国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工程设计企业实行资质审查管理。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从事各类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组织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
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生产、养护和经营,提供有关城市园林
绿化技术咨询、培训、服务等业务的所有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
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联营及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
和其他企业,均应纳入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范围,进行资质审查管理。
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的资质管理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按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
质标准》分级进行,并统一印制《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一级企业由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提出
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二级企业由所在省、自治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关审批、发证,并
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和三级以下企业由所在城市园林绿化行
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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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
工程设计资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设计
资质标准》等规章的相关规定,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在取得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国务院建设主管
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
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本公司拥有的工程设计资质属于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中的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
林)资质。
②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内容较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也较
多,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了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
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城市风景林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绿化工程及其
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的规范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制订了园林绿
化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其中北京市《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建设等项目中的园林绿化项
目达到一定标准必须进入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进行招投标。
(三)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在计划经济下开始发展,并伴随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确
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走上产业化发展的道路。1992 年,国务院颁布
《城市绿化条例》,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对园林绿化行业的健
康、快速发展产生了重要的促进作用。2001 年,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会议,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使得各级政府对城市绿
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全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绿化的热潮开始形成,园林
绿化行业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对环境
保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园林绿化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视,
园林绿化产业发展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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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及体制改革情况
园林绿化行业是市政公用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公用事业是指城
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服务的行业,主要包
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城市道路桥隧、环境卫生和垃圾处
理以及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
发展的主要载体。
在计划经济时期,市政公用事业长期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对城市建
设和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
的快速发展,这种投资渠道单一、管理相对粗放、效率相对低下的体制弊端日
益显现,造成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缓慢,市政基础设施总量严重不足。改革开放
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地方各级城市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市
政公用事业的改革,获得一些比较好的经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放
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要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要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
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建设部在2002 年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
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要求,以市场化为主线,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
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以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机制的转换,促
进市政公用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以市场化的概念覆盖了市政
公用事业改革的全部内容,提出了开放市政公用事业经营市场,允许跨地区、
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提出了把特许经营制度作为市场化条件下投资
与经营市政公用事业的主要形式;明确提出了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要实现三
个转变:即从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理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
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
经过近几年的的实践,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主
要表现在:垄断局面已经打破,多元化投资结构基本形成,基本形成了外资、
民营、国有多元投资格局;竞争机制全面引入,产业集团迅速成长,投资市场
全面开放,多种经济成分进入。体制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园林绿化行业市场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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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4
多元化的发展。
2、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情况
城市绿地的发展情况基本代表了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情况。城市绿地分为公
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六类。
2007年,我国绿化覆盖面积和园林绿地总面积已经分别达到219.08万公顷和
170.90万公顷,比2001年的109.13万公顷和94.54万公顷分别增长了100.75%和
80.77%。
2001 年-2007 年我国绿化覆盖面积和园林绿地总面积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
(1)城市公共绿地的发展情况
根据1993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
784号),反映城市绿地发展情况的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等。
2001 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 号)
提出,到2005 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
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 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
到4 平方米以上。
根据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2006 年4 月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
通知》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暨城市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会上的讲话,到2004 年底,
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1.66%,绿地率为27.7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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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分别比“九五”末增长3.51 个百分点、4.05 个百分点和3.7 平方米,
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比“九五”末翻了一番,年均增长速度是“九五”期
间的5 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6 年,我国公共绿地面积为30.95 万公顷,
占园林绿地总面积的23.43%,比1995 年的13.86%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人均
公共绿地面积为8.30 平方米,比1995 年的2.49 平方米增长了233.33%。
1995 年-2006 年我国城市公共绿地的发展情况①
9.40 9.99 10.78 12.03 13.19
30.95
28.33
21.95
16.30
18.88
25.23
0
5
10
15
20
25
30
35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单位:万公顷
0%
5%
10%
15%
20%
25%
公共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占比
1995 年-2006 年我国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情况
2.49 2.76 2.93 3.22 3.51 3.69
4.56
5.36
6.49
7.39
7.89
8.30
0
1
2
3
4
5
6
7
8
9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单位:万公顷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① 2000 年未公布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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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01 年至2007 年,我国城市园林绿化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从2001 年的163.20 亿元增长到2007 年的
526.6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56%。
2001 年-2007 年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
(2)居住区绿地的发展情况
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保持稳定增长,2007 年我国各地区城镇竣工房屋面
积和完成土地开发面积分别为134,248 万平方米和27,566 万平方米,分别是2001
年的1.57 倍和1.80 倍。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大大推动了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
2001 年-2007 年我国城镇竣工房屋面积和完成开发土地面积
85,279
93,018 93,115
101,034
118,126 120,705
134,248
27,128 27,566
22,166 19,740 22,676
15,316 19,416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
140,000
160,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城镇竣工房屋建筑面积本年完成开发土地面积
单位:万平方米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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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园林绿化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
(1)周期性
城市园林绿化与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密切关系。一般
来说,在满足基本发展需要的基础之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投资主体才
更注重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而且,在我国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时,各
类投资主体的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在园林绿化方面的投资也相对较大。所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园林绿化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周期具有一
定的关系。但具体到每一类型的园林绿化项目,周期性的表现并不相同。
对于公共绿化的投资和建设来说,随着我国各级政府逐步意识到环境保护
和园林绿化的重要性,我国对公共绿化的投资建设需求呈现刚性特点,根据对
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数据,公共绿化的投资并不存在明显的
周期性特征。而对于居住区绿化来说,因房地产行业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比较
大,所以居住区绿化的投资建设需求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如上所述,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城市
园林绿化行业的发达程度。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发达程度在东部、中部和西部
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统计数据,2005 年东
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分别为92.64 万公顷、30.45 万公
顷和23.73 万公顷。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地区和省份,园林绿化
行业的发展也不尽相同,如以沪、浙、苏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京、津为中
心的环渤海地区和以深、穗、海南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及其他沿海省份等,园
林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居全国前列,相应地,园林绿化项目和园林绿化企业
的数量也比较多,园林绿化行业产值也相对较高。
(3)季节性
从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的特点来看,进入冬天后,北方气候寒冷,施工进度
和效率将受到一定影响。对我国北方来说,冬季属于园林绿化施工业务相对意
义上的淡季,因此,受气候因素的影响,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而南方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基本不受四季气候变化的影响,不存在明显的季节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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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8
(四)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前景
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程度直接相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
和经济结构的优化,综合国力不断提高,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园林绿化行业相
应呈现出超常规的发展态势,发展速度远超过国民经济总体增长速度。
1、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历史机遇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
式、消费模式,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在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高能耗、高污染产业所产生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
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矛盾。而园林绿化生态系统对美化、优化人类
生活环境、减轻环境污染压力具有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符合利用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已经逐步深入
人心,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国策。而园林、绿地系统作为生态
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
有的历史机遇。
2、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
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为45%左右,与发达国家平均75%的城市化率相比有
着很大的发展空间。1998 年至2007 年,我国城镇人口数每年以超过4%的速度
增长,2007 年底达到5.94 亿(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占全国人口的45%。
快速增长的城镇人口推动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设,对城市园林绿
化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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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年-2007 年全国和城镇总人口数
数据来源:中经网
3、创建“园林城市、宜居城市”成为很多地方政府的重要目标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
发展,我国于1992 年在全国开展了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截至2008 年底,共有
11 批124 个城市(区)通过了建设部的验收,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区)。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生存环境的关注日益增强。创建
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在越来越多的城市中被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以创建园林城
市为契机,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为市民创造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
成为越来越多地方政府的重要目标。
4、休闲度假产业蓬勃兴起,园林绿化同步跟进
近年来,休闲度假产业已成为我国旅游业发展的亮点之一。在我国旅游业
由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的背景下,休闲度假产业迅速兴起,主要表现
为各地旅游城市加大对旅游项目的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重点景区景点的休闲
度假区园林绿化工程发展迅速。休闲度假项目注重创造良好的休憩环境,在园
林绿化方面的投入较高,将极大地促进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
5、流域治理、生态工程的建设推动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
当前,我国大江大河及重点流域污染十分严重,改革和完善流域水环境保
护机制,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2007 年,太
湖、巢湖、滇池“三湖”接连暴发蓝藻灾情,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给
单位: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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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敲响了河湖治理的警钟。鉴于政策取向和严峻的现实情况,我国流域治理
和生态建设将迎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有利于推动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
6、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地产园林景观快速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住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景观效果出
色的房地产项目受到人们的欢迎。我国房地产市场近年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07 年我国各地区城镇竣工房屋面积为
134,247.50 万平方米,是1996 年竣工房屋面积的2.18 倍。未来随着我国居民消
费结构的升级,居民对住房的需求将保持在较高的水平。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是
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7、大型国际性和地区性的运动会和博览会对园林绿化产业产生深远影响
大型国际性和地区性的运动会和博览会的召开,如亚运会、奥运会、世界
博览会、世界园艺博览会等对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
这些会议的召开对举办城市的环境和绿化提出了较高要求,大大推动了举办城
市的园林绿化建设投资;另一方面,举办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城市面貌的改观,
对其他城市的绿化建设将产生很强的示范效应,使注重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的
观念深入人心。因此,可以预期,我国2008 年北京奥运会、2009 年济南全运
会、2010 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2011 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召开,必
将大大推动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
8、企、事业单位绿化投入加大
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不断加大单位造林绿化和庭院绿化
美化的投入,以营造整洁美观、花木茂盛的美化效果,不断提高单位的环境生
态效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工作氛围。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对市政工程的投资力度加大,
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企事业单位绿化投入的加大,大型国际盛会的召开,
我国园林绿化产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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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
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
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本)》将城镇园
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007 年修订)》将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列为鼓励外商投资的产
业。
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对各类绿地的建设提出了
明确的指标要求,如新建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单位附
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等。
综上所述,面临着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建设生态文
明的政策环境,园林绿化产业的发展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对园林绿化行业
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2、国民经济增长为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园林绿化行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数据显示,2002-2007 年,我国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保
持稳步增长态势,其中园林绿化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占城市建设固定资产
投资的7.57%。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十一五”期间,我国国
民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年增长速
度将保持在8%左右,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将为国内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创
造有利条件。
3、市政绿化工程市场投资主体向多元化发展
目前,我国市政绿化工程投资主体主要为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随着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投资主体由单一政府机关部门向非政府机构与企事业单位
拓展,市政绿化建设筹资机制由以政府财政预算为主向资金来源多元化发展,
如许多城市在保证政府投入的前提下,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公建民助、民建公
助、捐资助绿、出让绿地冠名权和广告发布权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市政
绿化建设。
4、园林行业标准体系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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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行业的标准化程度,代表这个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自1992 年建设部
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和2001 年国务院召开城市绿化工作会议以来,我国园林行业
标准化虽然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存在标准化程度很低、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
系统性不完善、标准体系总体发展不平衡、标龄过长、技术含量低等一系列问
题。目前在建设部已颁布的近1,200 个标准当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不
到20 项,仅占1.7%。我国园林绿化标准体系未能涵盖风景园林当前和未来一
段时间的主要专业领域,难以真正反映行业的结构和特点,尤其在资源和生态
区域等方面的关注不够。有的领域发展快,标准比较全面,有的领域标准少,
例如花卉领域标准多而全面,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管护标准却很少。有
些标准随着行业的发展,许多内容已经满足不了需要,比如,市场管理、项目
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设计以及风景园林师制度的确定等都应该有进一步的
改进。随着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园林绿化行业标准还有
许多工作要做。
5、行业发展不够规范
目前,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企业数量多,各企业的实力和资质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企业存在“工程转包、挂靠经营”的情形。行业发展的不规范对以“诚信
经营”为理念的园林绿化企业的业务开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六)园林绿化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从园林绿化行业的角度来说,园林绿化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园林绿化
所需的设备制造和原材料(如绿化苗木)等企业所在行业,下游为园林绿化的
需求者,包括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具有
自我绿化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等。
园林绿化行业的上游企业之间基本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因此,园林绿化设
备制造一般不会出现对园林绿化行业发展形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园林绿化施工
原材料,主要是大规格苗木资源相对紧张,可能出现无法满足园林绿化对大规
格苗木需求的情况,但特定规格的苗木影响的只是园林设计的艺术效果,对园
林绿化行业的发展本身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下游客户对园林绿化需求的变化将
影响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部分客户如房地产开发商对园林绿化的需求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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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周期性,但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对园林绿化的需求并不
具有明显的周期性。
三、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总体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园林绿化行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园林绿化企业发展迅
速。在国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领域,具备不同等级资质的园林绿化
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
根据建设部的统计,截至2007 年底,我国园林绿化企业数量为15,000 家
左右,其中园林设计类企业1,200 余家。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行业内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超过2,000 家,其中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的企业为216 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企
业88 家;同时拥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包括下
属企业拥有的资质)仅有10 家。
我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主要包括三个梯队的竞争主体,其中,第一
梯队是20 家左右有实力开展大型项目的跨区域经营的行业内优势企业,均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第二梯队是一些园林产业发达地区内主要从事区
域工程项目的区域性企业,一般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第三梯队是
其它众多具有二级以下资质的小型企业。
2、工程施工业务领域竞争状况及本公司的竞争地位
(1)竞争特点
① 国内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各区域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
园林绿化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发展前景广阔。
总体来说,国内园林绿化行业集中度较低,任何一家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占整个行
业的市场份额均不高,行业内尚未出现能够主导国内市场格局的大型企业;但在
各区域市场内,已经出现了一些地区性行业领先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
强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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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具有大型项目施工能力的企业不多,中小型项目竞争激烈
从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的规模来看,园林绿化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也有所差
异。根据建设部的规定,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下的项目,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
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进行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具
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才能参与竞争,其中:合同金额在800万元-2,000
万元的小型项目,竞争较为激烈;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中型项目,
竞争程度次之;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受企业综合实力的限制,
参与竞争的园林绿化企业很少。
③ 区域性竞争为主,跨区域竞争逐步显现
园林绿化行业作为朝阳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行业内工程施工企业亦
处于成长发展时期,大多数企业缺乏跨区域经营的实力。因此,目前我国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领域仍以区域性竞争为主,但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已经逐渐在全国范围
内展开竞争。
216 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的分布情况
地区 家数 地区 家数 地区 家数
浙江 37 重庆 7 河北 3
广东 31 四川 7 湖南 2
江苏 25 陕西 6 云南 2
北京 20 天津 5 海南 2
山东 17 湖北 5 内蒙古 1
上海 17 江西 4 吉林 1
河南 8 辽宁 4 黑龙江 1
福建 8 安徽 3 合计 216
④ “艺术造园”能力在竞争中越来越重要
中国造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高深的造诣,中国园林之美主要反映在“诗情
画意”上。园林的艺术性是园林绿化的精髓所在。随着社会大众鉴赏能力的提
高,园林绿化项目对园林景观艺术效果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政府大型园林
景观项目,被视为城市的名片,集中体现城市的品位和底蕴,项目的艺术成就
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因此,园林绿化企业的艺术造园能力将成为园林绿化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
⑤ 存在转包、挂靠的不规范经营现象
园林绿化行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工程转包、挂靠经营”的现象。一些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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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
主体资格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借”资质进入园林绿化施工市场,
而一些虽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工程项目手段和能力的企业通过收取
管理费等形式“转让”资质。虽然国家和各地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加以
规范,但转包和挂靠目前仍是导致国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无序竞争的原因之
一。
(2)本公司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是国内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和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
10 家企业之一,是国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是一家具有大
中型项目施工经验和技术优势的跨区域发展的园林绿化企业。根据中国风景园
林学会公布的《中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状况调查报告(2006 年)》,本公司
在园林绿化行业综合竞争实力、工程业务收入、净利润、跨区域经营收入、千
万元以上工程收入等五项排名位列第一。
本公司近年来已经完成和正在施工的代表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
业务区域 绿化工程项目
合同金额
(万元)
项目说明
华北地区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龙形水系 4,734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奥林匹克公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中轴树阵 1,188 园中心区
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1,898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场馆
奥运媒体村 1,526
2008 年北京奥运会各国媒体居
住区
首都国际机场扩建 2,768 北京市奥运会重点配套项目
北京通州北运河文化广场 4,500
通州区最重要的市政绿化工程
之一
北京通州北运河两岸景观工程 6,655
通州北运河新东关大桥周边广场 1,200
华东地区
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商务酒店 6,961 苏州现代园林代表作之一,位于
苏州工业园区核心地段,高档休
闲商务中心
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国宾馆 4,333
苏州金鸡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球场 10,680
上海佘山国际高尔夫球场景观 3,112 世界知名高尔夫球场
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 9,000 潍坊市改善生态环境重点工程
西南地区
昆明莲花池公园 3,316
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试点
工程之一
昆明行政中心 3,150
昆明市城市景观改造重点工程
之一
华南地区 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 6,635 海南高端休闲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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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
3、景观设计业务领域竞争状况及本公司的竞争地位
(1)竞争特点
① 不同品牌和不同领域内的项目存在差异化竞争
国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领域项目的差异化竞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
面,境外品牌和境内品牌之间的差异化竞争。境外设计品牌主要参与高端的有重
要影响力的市政项目(如城市重点绿地公园、广场、景观大道等)、旅游度假项
目以及高端地产景观项目的设计,且收费很高;国内拥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品牌主
要参与国内各类中高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国内其他设计院主要以设计普
通房地产景观项目为主,且收费较低。另一方面,不同设计领域内的差异化竞争。
不同的设计公司(或设计院)在不同的设计领域拥有设计优势,一般专注于各自
优势领域内的竞争,由此形成了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领域的差异化竞争。
②设计综合实力的竞争
设计品牌、设计师和设计方案集中体现了设计主体的核心竞争力,相辅相
成。总体上说,大部分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领域的竞争是设计企业综合实力的竞
争,而不是价格的竞争。
③ 优秀设计师稀缺,人才竞争激烈
设计项目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设计师的竞争。优秀设计师有各自独具风格的设
计理念和设计方向,是设计行业内最为稀缺的资源之一,其素质和数量体现了企
业的核心竞争力,并直接影响着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目前,培养和吸引优秀的
设计师已经成为设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首要任务之一,行业内人才竞争日趋
激烈。
(2)本公司的竞争地位
东方利禾是国内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风景园林)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88 家
企业之一,目前在国内三个重点城市——北京、深圳、广州拥有设计师队伍。
东方利禾近年来完成的重点项目包括: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天津机场、昆明莲
花池公园、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国宾馆和商务酒店以及上海佘山国际高尔夫球场
等景观设计项目。
(二)影响竞争格局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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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品牌
随着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大型园林绿化项目逐步增加,对高层次、高水平、
高品位的园林绿化项目的需求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客户更加看重园林绿
化企业过往的业绩和多年树立起来的品牌。优秀的品牌往往代表着高水平的服务
和高质量的作品。因此,公司品牌成为影响行业竞争格局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2、业务综合能力
是否具有设计资质和苗木资源储备、企业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等因
素,都是体现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影响园林绿化施工行业竞争格
局的重要因素。
园林设计和苗木种植是园林绿化产业链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园林设计和施工
是一对孪生兄弟,设计为施工服务,设计方案是园林绿化项目成功与否的最关键
性因素;而施工则是实现设计方案的手段,施工企业对设计方案的理解和把握对
园林绿化项目的最终效果也产生很重要的影响。因此,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来说,
具有园林设计资质,有利于加强设计与施工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园林绿化项目
的施工效果,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施工服务。
从中长期来看,施工企业是否拥有一定量的苗木资源将直接影响园林绿化行
业的竞争格局。我国苗木生产尚未脱离农产品生产层次、低水平快速扩张、产品
同质化等特征,导致目前园林绿化项目使用的大中型苗木和特色化苗木较为稀
缺。拥有一定量的苗木资源储备对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很多
项目发包方在确定园林绿化工程承包方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3、资金实力
如本节“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六)施工业务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所述,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在从投标开始到竣工结束后一年的过程中,需要占压承
包人的一部分资金,而且,目前很多大型项目预付款的比例很低甚至不支付预付
款,所以对承包人的资金实力要求很高。特别是在业务规模逐步扩张、单个施工
项目的合同金额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承包人的资金压力也越来越大。资金实力不
够,承揽大型施工项目的能力就受到制约。所以,资金实力也是影响园林绿化施
工企业发展及行业竞争格局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三)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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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从事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的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根据
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技术、人员构成、设备条件等综合因素,行业主管部
门核定企业的资质等级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规定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分别
从事相应等级的项目,并对业务资质实行按年受审、动态考核。关于园林绿化
行业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二、园林绿化行业的基本情况”
“(二)行业管理体制”“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
对于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大型、高端项目来说,招标方对园林绿化企业在大
型项目经验、资金实力、艺术效果把握能力、项目管理能力、项目人员资格和
苗木资源等方面制订很高的入围条件,通常只有行业内的少数优势企业才能获
得投标资格。
(四)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本公司长期注重品牌建设,坚持“不转包、不挂靠”的原则,不断通过质
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在园林绿化行业内
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具备了大型高端项目的承揽和施工能力。
近年来,本公司参与建设了一系列园林精品,如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的中轴
树阵和龙形水系景观,是奥林匹克园林景观中的核心内容,向世界展示了中国
园林的风采;苏州金鸡湖国宾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核心地段,其园林景观是
苏州现代园林的代表作,得到了业内及各界领导的高度认可,并荣获江苏省建
设厅颁发的“扬子杯”荣誉奖项。此外,本公司还承担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
性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如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首都国际机场扩建
景观绿化工程、北京通州北运河文化广场、昆明莲花池公园等。上述项目知名
度高、合同金额大,充分证明了本公司在园林绿化施工领域的实力,树立了东
方园林“园林艺术精品塑造者”的良好品牌形象,为本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
声誉和知名度。
2、艺术造园优势
园林绿化现场施工过程具有创造性,也是和设计师互动的过程,很多设计
灵感均来源于施工过程。本公司各工程项目部配备有艺术总监、造型师、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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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等专业人员,平衡各景观要素,将整体的、清晰的景观脉络贯穿整个施工过
程。通过前期艺术投标设计、施工过程艺术控制和完工前调整等一系列程序,
有效保证了工程项目的艺术效果,提高了工程项目的艺术品味。
本公司定位于建造大中型高端园林绿化项目,并把“艺术造园、传世精品”
作为公司的理想和追求。十多年来,本公司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艺术造园的管理
技术与方法,艺术造园能力已在国内处于优势地位。2007 年,本公司荣获青岛
国际城市规划、建筑与园林景观设计博览会“艺术造园金奖”。本公司对艺术造
园的孜孜追求,在艺术造园方面的经验积累和沉淀,逐步奠定了本公司在大中
型高端园林绿化项目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3、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
本公司目前拥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东方利禾)和园林绿化施工一级企业
资质。如本节“(二)影响竞争格局的因素”部分所述,本公司提供园林绿化工
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大大提高了本公司在业务承揽时的竞争力。
本公司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很多大型项目招标过程中,拥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园林工程施工
招标最重要的入围条件之一;
(2)景观设计业务能为工程施工业务提供丰富的项目信息,有利于工程施
工业务的市场开发;
(3)有利于工程项目进度安排的统筹调度和协同指挥;
(4)更好的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实现园林作品风格的和谐统一,
创造园林精品工程,提升客户的满意程度;
(5)促进景观设计、施工工艺的同步提升和有效互动。
近年来,本公司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的主要项目包括苏州金鸡湖大酒
店国宾馆和商务酒店室外景观工程、昆明市莲花池公园、首都国际机场扩建景
观绿化工程等。
2001 年,本公司与美国著名景观设计企业EDSA 合作设立了北京易地斯埃。
北京易地斯埃在国内景观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主要参与国内有影响力
的重点市政项目、高端休闲度假项目以及地产景观项目的设计。本公司与北京
易地斯埃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本公司市政工程项目和休闲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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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市场信息开发。
4、苗木资源优势
苗木是构成园林绿化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
主要原材料之一。随着我国城市建设整体绿化档次的提升,园林绿化工程对于
各类苗木质量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尤其是对大规格乔木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苗
木资源已经成为影响园林绿化企业设计、施工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公司从事园林工程多年,对城市绿化用苗趋势和全国各地的各种工程项
目的用苗需求有着比较透彻的了解。公司从2001 年开始建立苗圃生产苗木,逐
步扩大栽植面积和苗木品种,现有苗圃的苗木品种达170 多种,公司已经掌握
了苗木栽植、养护和出圃全套技术,并储备了一批苗木生产、经营和采购专业
人才,苗木资源已成为公司园林绿化设计、施工业务发展和实现公司“精品园
林”战略的有力支撑和可靠保障。
5、跨区域经营能力优势
近年来,本公司除在公司所在的北京地区从事园林绿化项目外,还积极在
国内其他地区开拓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目前,本公司北京地区之
外项目已占公司业务总量的一半以上,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2006 年度园林绿化
企业评比中名列跨区域施工能力第一名。
通过多年来市场开拓经验的积累、管理模式的探索以及人才的培养,本公
司已经充分具备了跨区域的经营能力,为未来进入新的区域市场奠定了坚实的
基础。
6、大中型项目施工能力优势
大中型项目施工能力是园林绿化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园林施工的技术水
平、设计力量、艺术效果体现、人员配备、项目协调、资金实力等各方面因素,
都是决定大中型项目施工能力的重要因素。本公司近年来施工的合同金额在
2,000 万以上的大中型项目所创造的产值占公司收入已经超过70%,在国内园林
绿化市场大中型项目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定的优势。
7、技术优势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应用技术研究和经验积累,已经掌握了多项设计和施工
方面的关键技术,并在工程项目中进行运用,为完成各类高质量、高品位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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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绿化项目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艺术效果。本公
司目前已有四项技术取得北京林业大学的技术验收证书,苗圃管理技术以及树
状牡丹和山茶花两个新品种获得了国家林业局主办的2007(第五届)中国·合
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金奖。此外,本公司在新技术研发方面的突出能力,为公
司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及保持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本公司技术水平的详细情况请
见本节“七、主要技术情况”部分所述。
8、质量优势
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本公司的质量方针是“诚信守法,提供满意服务;
全员参与,建造一流工程;艺术造园,树立东方园林品牌”。近几年,本公司能
够顺利实现跨区域扩张和承揽一些大中型的施工项目与本公司施工工程的高质
量密切相关。
本公司于2004 年通过了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2006 年被北京质量协会、
北京质量评价中心联合评定为“质量AAA 级单位”,并荣获北京质量协会、北
京质量评价中心联合授予的“质量卓越单位”称号。
本公司及本公司设计和施工的项目的获奖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奖年份 获奖单位/项目 所获奖项 评定单位
2008 年
东方园林 先进单位
第29 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
织委员会工程和环境部、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
中轴树阵景观绿化工程
2008 年度奥运精品工程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
水系景观绿化工程
2008 年度奥运精品工程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奥运媒体村(一期)
工程绿化工程
2008 年度奥运精品工程 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
苏州金鸡湖凯宾斯基大酒店
2008 年度苏州市
“姑苏杯”优质工程奖
苏州市建设局、苏州市建
筑行业协会
苏州工业园区
金鸡湖大酒店国宾区工程
2007 年江苏省
“扬子杯”优质工程奖
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建
筑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建
筑行业协会
2007 年
东方园林
园林技术创新金奖
艺术造园金奖
青岛国际城市规划、建筑
与园林景观设计博览会
东方园林
2007(第五届)中国·合肥
苗木花卉交易大会金奖
国家林业局、安徽省人民
政府
东方利禾 最佳设计团队奖
青岛国际城市规划、建筑
与园林景观设计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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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年份 获奖单位/项目 所获奖项 评定单位
北京市通州北运河城市段两
岸景观工程(一期)文化广场
2007 年度精品工程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园
林绿化企业协会
苏州工业园区
金鸡湖大酒店国宾区工程
2007 年苏州市
“姑苏杯”优质工程奖
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
2005 年
北京瀛海名居
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2005 年度精品工程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园林
绿化企业协会
2004 年
北京棕榈泉国际名苑
绿化工程
2004 年度优质工程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园
林绿化企业协会
2003 年 北京风景翠园园林绿化工程2003 年度市优工程
北京市园林局、北京市园
林绿化企业协会
2002 年 东方园林
第二届全国优秀社区环境
“突出贡献单位”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城市
开发专业委员会
2001 年 东方园林
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
“施工质量金奖”
建设部
9、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2007 年12 月,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成为本公司股东,并
承诺至少为本公司服务5 年以上。本公司目前的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为本公司
近几年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本次增资,本公司将上述人员的个人利益
与公司利益相结合,有利于提高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保持管理团队
和人才队伍的稳定,为公司未来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对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在施工领
域,本公司锻炼和培养了一支具备丰富现场施工经验、善于解决技术难题、注
重细节效果的队伍,能够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施工技术人员在现场操作能力上
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为本公司对外承揽项目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为贯
彻“艺术造园、传世精品”的理想,本公司配备了若干名艺术总监,有效保证
了工程项目的艺术效果,提高了工程项目的艺术品味。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营销、艺术效果控制、成本控制、苗木采购等系统的专
业人才体系。
(五)本公司面临的挑战
1、资金瓶颈制约工程施工业务的快速发展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尤其是承揽一些大型的工
程施工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受融资渠道的制约,本公司目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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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依靠自有资金发展,限制了承揽大型施工项目的能力和业务的发展。资金短
缺已经成为限制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盈利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瓶颈之一。
2、优化管理、引进优秀人才和建立长期激励机制是公司面临的新课题
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如何完善管理方式,引进企业发展所需
要的优秀人才并建立起长期激励机制,将成为本公司面临的挑战之一。本公司
将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完善人才引进战
略,并在时机成熟时建立公司的长期激励机制,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
基础。
3、自产苗木资源不足,无法满足业务需求
本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所用苗木来源于自产苗木和外购苗木两条途径,目前
自产苗木占公司工程用苗的比例约为30%-40%,其余均来自对外采购。对于园
林绿化工程来说,外购苗木存在着诸如质量和规格不合乎要求、采购时间较长、
影响工期、采购环节多、增加成本等弊端,且园林工程所用大规格苗木资源比
较稀缺,价格上涨快。因此,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企业来说,苗
圃规模和自产苗木数量体现了公司的综合实力并影响工程业务的持续、稳定发
展。
目前,本公司拥有1,073 亩苗圃种植大规格绿化苗木,绝大部分应用于本
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本公司的苗木供给。但受自有
苗圃面积的限制,公司自产苗木,特别是大规格高品质的乔木和灌木无法满足
园林工程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随着本公司工程施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自产苗木不足可能对本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
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从园林绿化行业的产业链角度来说,本公
司从事苗木种植、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等全方位的综合性园林绿化服务。
其中,园林绿化设计业务和施工业务在本公司主营业务中占主要地位,而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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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施工业务又是本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苗木种植以自用为主,
绝大部分用于本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园林养护业务仍以工程项目的
后期养护为主,独立养护业务尚处于发展的初期。
(二)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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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林环境景观设计业务流程图
收集
信息
立项
组建
设计团队
报名参加
投标
资格预审
设计方案
投标
合同评审
签订
设计合同
施工现场
配合
竣工验收
交付
施工蓝图
方案深化修改
扩初设计
施工图设计
修改
修改
设计交底
筛选
邀标
放弃
失标
放弃
放弃/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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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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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模式
本公司从事的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经营模式类
似,基本上可以分为信息收集、投标、中标后的任务分配与实施、竣工验收结
算等几方面内容。园林环境景观设计交底后仍需要与现场工程施工进行相互配
合,并同时参与工程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下图为本公司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经营模式的简明
示意图:
1、项目信息收集
一方面,公司通过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
收集设计和施工项目的信息,并由业务专员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
尽可能收集项目背景材料以及来自业主方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在国内园林绿化行业中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业务优
势,投资人在一些景观设计和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时,也会主动向本公司发出竞
标邀请,公司根据获得的项目综合信息,通过内部的分析和研究做出参与市场
竞标的决策。
2、组织投标
在组织投标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招标信息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完
成景观设计或工程施工的初步方案,并由相关部门组织洽谈和投标工作。
3、中标后任务分配与实施
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公司将根据项目内容进行任务分配,由相关业务
部门开展后续工作。景观设计项目由设计公司组织安排设计师团队进行景观设
计工作。工程施工项目由本公司园林工程事业部各业务大区组建工程项目小组
进行施工,项目小组成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材料员、
组织投标
中标后任务
分配与实施
竣工验收并结算
施工项目
信息收集
设计项目
信息收集
组织投标
中标后任务
分配与实施
设计交底
与现场施工配合 参与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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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质量员和仓库管理员等,公司各业务大区还配备专门的艺术总监。
4、竣工验收并结算
工程项目完工后,公司配合委托方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委托方提出的相关
项目问题,给予合理的说明或及时进行二次施工,待双方无异议后,完成竣工
验收工作。景观设计项目的结算,一般在设计公司完成设计交底且委托方无异
议后,一次性进行价款结算。工程施工项目的结算,一般根据完工进度结算工
程进度款。
(四)销售情况
1、营业收入及其构成
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园林工程施工 25,250.91 97.12% 40,308.67 96.95% 25,701.80 95.14% 19,250.33 89.44%
园林景观设计 560.35 2.16% 1,130.96 2.72% 1,271.16 4.70% 1,430.52 6.65%
苗木对外销售 187.15 0.72% 138.41 0.33% 42.32 0.16% 842.27 3.91%
合计 25,998.41 100% 41,578.04 100% 27,015.28 100% 21,523.12 100%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本公司主要为各类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大型
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观等项目提供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服
务。
2006 年以来,本公司负责施工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2006 年
1 北京通州北运河文化广场 4,500
2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中轴树阵 1,188
3 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1,898
4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龙形水系 4,734
2007 年
5 北京通州北运河新东关大桥周边广场 1,200
6 中粮龙泉山庄 1,848
7 昆明莲花池公园 3,316
8 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商务酒店 6,961
9 奥运媒体村 1,526
10 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 9,000
200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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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11 昆明行政中心 3,150
12 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 6,635
13 北京康乐体育公园 5,099
14 圣安德鲁斯别墅景观 2,000
15 太原武宿园林绿化工程 1,744
16
济宁任城新区生态湿地公园、道路绿化、
引水入区工程
10,800
2009 年1-6 月
17 张北南山公园 5,000
18 山东潍坊浞河 4,644
19 长春雾开河 3,000
20 大同智家堡公园 5,753
21 博鳌千舟湾 1,200
3、对前5 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相关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房地产开发
商以及具有自我绿化需求的企事业单位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施工的项目主要以大中型项目为主,客户集中度相对较
高。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向前5 名客户
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32%、55.17%、63.06%和69.15%。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本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5 名客户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五)采购情况
1、采购情况
本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地被、灌木、
乔木等绿化苗木产品,景石,以及水电材料、地砖、砂土等面层装饰材料等。
其中,本公司的外购苗木和景石、劳务以及其他水电材料等各占20-30%的比例。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外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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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
总额的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
总额的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
总额的比例
金额
(万元)
占当期采购
总额的比例
劳务 6,257.61 36.72% 8,793.00 31.30% 6,132.79 37.74% 3,899.46 29.31%
外购苗木 4,452.65 26.13% 6,494.61 23.12% 3,402.97 20.94% 4,202.18 31.58%
景石 193.33 1.13% 468.00 1.67% 233.20 1.44% 454.47 3.42%
其他材料 3,080.02 18.08% 9,143.21 32.54% 5,539.89 34.09% 3,645.05 27.40%
机械租赁 3,057.42 17.94% 3,196.04 11.38% 941.31 5.79% 1,104.32 8.30%
合计 17,041.03 100% 28,094.86 100% 16,250.17 100% 13,305.47 100%
2、向前5 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向前5 名供应
商采购的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4%、9.83%、6.67%和10.74%。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超过
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5 名
供应商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中,面层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等价格变化不大,而大
规格苗木资源则相对紧缺,价格上涨较快。
目前,本公司拥有1,073 亩苗圃种植大规格绿化苗木,绝大部分应用于本
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本公司的苗木供给。此外,本
公司还通过与发包方签订可调价格合同(即根据施工原材料需求的现实情况,
合同总金额可存在一定的浮动空间)、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缩短项目施
工周期、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等各种方式,有效地控制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
风险。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材料采购流程控制体系,公司统一把关材料的采
购,由招投标部门和施工部门一起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建立公司统一的
材料信息体系并向施工部门公开,保证各施工部门获得质优价廉的材料,实现
了经济、科学的批量采购,并根据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材料库存,使材料的供应
和购进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的影响。
(六)施工业务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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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建设部和财政部2004
年10 月20 日联合发布)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政策依据。根据该办法,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等内容。
(1)工程预付款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
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
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 天内预付工程款,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
时间到期后10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
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 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
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并承担违约责任。预
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工程进度款
①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
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
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②工程量计算
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 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 天通知承包人,承包
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
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
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 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 天起,承包人
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合同执行。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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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③工程进度款支付
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
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
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
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
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 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计)。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
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规定的
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
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
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在收到申请后15 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
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
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
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2、本公司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价款结算情况
本公司园林绿化施工业务的工程价款结算是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
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发包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但具体到每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情况不尽相同。
一般来说,在本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包括工程预付款条款,即由发
包方按照不高于合同总价款的30%向本公司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
结算支付,根据本公司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确定工程计量结果并支付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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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工程进度款的60%-80%(其中包括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工
程竣工验收完毕后扣留工程总价款的5%-3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期自
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1-2 年),其余款项在1-2 年内按照完工结算确认单结算支
付。受发包方的谈判地位、项目的竞争程度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根据
发包方的地位和信誉,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范围内,部分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没有约定由发包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本公司重大合同的工程结算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
项”“二、重大合同”部分。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644.82 1,363.67 82.91%
机器设备 140.52 49.84 35.47%
运输工具 643.88 270.60 42.03%
电子设备 493.70 171.83 34.80%
其他设备 156.49 46.21 29.53%
合计 3,079.41 1,902.14 61.77%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2009 年6 月30 日,房屋、建筑
物的固定资产净值占总固定资产净值的71.69%。本公司主要采取租赁的方式来
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因此机器设备在本公司固定资产中的比重较低。
2、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有权人
固定资产净值
(2009年6月30日)
1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
森根国际商务园区3号楼B座
621.03 东方园林
963.50万元
2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625.01 东方园林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4
序号 座落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所有权人
固定资产净值
(2009年6月30日)
森根国际商务园区3号楼C座
3
北京市顺义区滨河路向阳村段
8号华中园
307.70 东方园林 209.93万元
4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
和乔丽晶公寓
134.84 东方园林 166.06万元
5
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口路
160号4单元11层
161.57 东方园林 -
2009 年6 月,本公司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
押)合同》,将上述房产中的北京市顺义区滨河路向阳村段8 号华中园抵押给中
关村担保公司,作为向中关村担保公司为本公司获得北京银行3,000 万元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抵押物。
2009 年5 月,本公司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
押)合同,将上述房产中的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 号森根国际商务园区3
号楼B 座和C 座以及乔丽晶公寓抵押给中关村担保公司,作为向中关村担保公
司为本公司获得招商银行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抵押
物。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根据发行
人提供的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本所律师的适当核查,发行人系上述第1-5
项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等房屋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
3、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承租方 租赁期限
1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12
号电子城科技大厦3层
70.00 东方园林
2008年11月15日
至2009年11月14日
2
北京市来广营西路5号森根国
际商务园区2B门1层
185.00 东方园林
2008年5月
至2011年4月
3 苏州星海国际广场 212.90 东方园林
2008年4月1日
至2011年5月31日
4 苏州星海国际广场 145.56 东方园林 2008年8月20日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5
序号 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承租方 租赁期限
至2009年8月19日
5 昆明市云山小区综合楼2楼 329.00 东方园林
2009年5月15日
至2010年5月14日
6
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268号
2栋9单元3层2号
82.90
东方园林
哈尔滨分公司
2009年5月7日
至2012年5月6日
7
北京市来广营西路5号森根国
际商务园区2B门2层
220.00 东方利禾
2008年5月
至2011年4月
8
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润德大
厦8层
268.87
东方利禾
广州分公司
2008年3月13日
至2010年3月12日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未
能提供上述第3 项和第6 项房产的出租方拥有的该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所有
权证》,律师无法确定出租方是否有权出租上述物业。如上述出租方无权出租上
述房屋,则发行人与上述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存在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
效并被有权机关认定无效的风险。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如发行人对上述房产的
使用因出租人无权出租该等物业而受到影响,则发行人可及时更换所涉及的经
营场所,该等变更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本次发行及上市产生重大实质性
不利影响。
对于上述出租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租赁房产,双方并未就该等房
屋出租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
有关规定,上述租赁房屋虽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但该等合同仍为有效合同,
其内容不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作为承租方
在该等合同项下的权利可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总体情况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39.54 万元,全部
为本公司外购的计算机软件。无形资产摊销期为5 年。
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有2 个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申请注册,并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6
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商标名称 申请时间 申请号 类别 申请人
2007 年6 月14 日6108722 第44 类 东方园林
2007 年6 月14 日6108723 第44 类 东方园林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该等正在
申请之中的注册商标完成相关审核手续并取得相关权证后,发行人可依法获得
该等商标的专用权。”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无自有土地使用权。本公司承包和租赁
四块集体土地种植绿化苗木,承包和租赁的土地情况如下:
(1)承包土地
地址
土地面
积(亩)
发包方 土地承包费 承包期
北京市昌平区小
汤山镇大东流村
经济合作社
541
北京市昌平区小
汤山镇大东流村
经济合作社
2005年4月28日至2010年4
月27日550元/亩·年;
2010年4月28日至2015年4
月27日575元/亩·年;
2015年4月28日至2020年4
月27日600元/亩·年
自2005年4月28日
至2020年4月27日
昆山市张浦镇新
龙村
240
昆山市张浦镇新
龙村
800元/亩·年,每三年在
上年的基础上递增7.5%,
以此类推
2007年1月1日
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承
包上述土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依法拥有上述土地
的承包经营权。”
(2)租赁土地
座落位置
土地面
积(亩)
出租方
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
八仙庄村经济合作社
85
北京三木园林
有限责任公司
1,000元/亩·年
2009年1月1日
至2013年12月31日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
八仙庄村经济合作社
207
北京三木园林
有限责任公司
600元/亩·年
200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7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三木园林
承包上述土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其依法拥有上述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有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将其土地承包经
营权出租。因此,发行人与三木园林签署的上述《租用土地合同》合法有效。”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如下表所示:
证书名称 资质等级 授予方/认定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工程设计证书 甲级 建设部 010632-sj 至2010 年3 月31 日
城市园林绿化
企业资质证书
一级 建设部 CYLZ01000043221 至2010 年2 月
建筑业企业资
质证书
园林古建筑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B2073011022800
七、主要技术情况
(一)主要技术及所处水平
本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经验积淀和应用技术研究,目前已掌握了园林绿化
景观设计和施工业务中的多项关键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实际业务中,为本公司
从事中、高端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提高工程品质,实现理想的景观效
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目前,本公司掌握的关键技术主要包括:节水和集水技术在园林中的应用、
小型污水处理工艺在湿地修复中的应用技术、园林景观中大树移植技术、天然
湿地恢复及人工湿地建设综合技术等。上述四项技术已由北京林业大学完成验
收,取得了科学技术项目验收证书。以上技术经专家评定,已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在园林绿化项目建设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本公
司已在园林绿化项目建设中对上述技术进行了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本
公司及时掌握和控制全局情况,高质量、高起点、高效率完成大型园林绿化工
程项目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支持。
此外,本公司的苗圃管理和技术创新以及自主研发的苗木新品种——树状
牡丹和观赏茶花品种获得了国家林业局主办的2007(第五届)中国·合肥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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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
花卉交易大会金奖。
(二)技术研发情况
为确保为本公司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苗木种植业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同时保证公司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科研水平、推进技术创新,进一步调
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公司专门设置了技术中心并制订了科研管理
办法,进行技术的研发。
本公司的技术中心作为科研、技术核心部门,下设园林工程研究室、苗木
和花卉研究室、生态湿地技术研究室,由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专业技术职
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分别从事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苗木种植以及生态湿
地建设中关键技术的研发工作,并负责相关科研成果的上报、申报奖项以及推
动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工作。
目前,本公司技术中心主要进行的课题研究如下表所示:
序号 课题名称 实施部门 进展状况预期目标
1
滴灌技术在容器落
叶乔木种苗标准化
管理中的应用
苗木和花卉
研究室
已基本完

应用于苗木事业部苗圃生
产,并申报市级科技奖项
2
园林苗木标准化生

苗木和花卉
研究室
中试
应用于苗木事业部苗圃生
产,并申报市级科技奖项
3
湿地水生植物园林
应用品种选育
生态湿地技
术研究室
品种培育
通过大量引种筛选,选择适
合各地区湿地应用的多品
种、多用途水生植物
4
抗盐碱园林施工技

园林工程研
究室
已编制开
题报告
总结提出盐碱地绿化施工
技术规范
5
抗盐碱植物园林应
用新品种选育
苗木和花卉
研究室
品种培育
通过品种筛选,丰富抗盐碱
植物种类
6
牡丹品种资源迁地
保护及新品种扩繁
技术研究
苗木和花卉
研究室
初期实验
通过技术措施,在北方地区
将牡丹品种加以保存,研究
牡丹新品种大规模扩繁技
术,拟申报市科技进步奖
7
草坪管理生态环保
技术研究
园林工程研
究室
中期实验
通过合理技术措施及新型
材料的应用,保持草坪良好
生态条件,减少农药污染,
降低用水量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89
序号 课题名称 实施部门 进展状况预期目标
8
体育公园的施工养
护过程中的综合环
保技术
园林工程研
究室
数据收集
编制体育公园建造环保技
术规范
9
屋顶花园施工综合
技术
园林工程研
究室
撰写报告
编制屋顶花园施工技术规

10
节水或雨水收集及
循环使用系统
园林工程研
究室
推广应用
通过对雨水再利用及其他
水源的循环使用,提出节水
措施,保持湿地内用水充
足,已在奥林匹克中心区项
目中应用
11
城市湿地建设综合
技术研究(二)
生态湿地技
术研究室
推广应用
奥林匹克中心区龙形水系
项目、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
湿地公园、山东济宁任城新
区湿地公园中大力推广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本公司以“诚信守法、提供满意服务;全员参与、建造一流工程;持续改
进,树立东方园林品牌”为质量管理方针,自成立之初就十分重视景观设计和
工程施工各环节的质量控制。2004 年,本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
号:01607Q11168R1M),取得了北京新世纪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按照ISO9001:2000 标准建立了公司质量控制体系,并按照该体
系的要求,在日常经营中贯彻执行,不断进行完善。
本公司质量控制标准覆盖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景观设计与施工、苗木植物的
种植与销售,质量控制体系一直以来正常有序地运行,每年都通过监督审核。
(二)质量控制措施
本公司严格执行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将“三标一体化”的管
理思路和传统工程管理的经验相结合,运用ISO9001:2000 质量标准强调的“过
程方法”,编制了以质量管理为主线,环保、安全相融合的管理流程,推行全方
位的“项目动态管理模式”,打造了过硬的施工管理体系。
目前,本公司各事业部都按照公司统一的管理模式来控制工程的质量、安
全、进度和成本。本公司注重信息技术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依托逐步完善的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0
信息化系统,通过网络的形式,在施工部门、项目部之间进行有效地互动和交
流,实现了职能部门、项目部、项目部之间信息的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达
到了良好的质量控制效果。
同时,为使现场业务、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公司质量管理要求,本公司采
取了企业内部网络、专题讲座和现场审核等形式将质量管理流程灌输给参训人
员,扩大了传播范围,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公司质量管理内容。
(三)质量纠纷情况
2006 年,本公司获得了由北京质协质量评价中心颁发的《质量资质等级认
定证书》,被评定为“质量卓越单位”和“质量AAA 级单位”。
本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质量稳定,且服务措施
到位,充分满足了用户的需求和期望。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设计方案和施工质
量而与客户发生严重质量纠纷的情形。
2009 年7 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证明:“北京东方园林
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园林绿化工程均符合《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
收规范》,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该公司最近三年来未出现因违反有关产品质
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遭受处罚的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1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的设
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
本公司控股股东何巧女持有本公司发行前75.6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
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发行前91.64%的股份,除此之外,何巧女和
唐凯夫妇目前不存在对其他企业的投资以及以个人名义经营与本公司相同、相
似业务的情形。
因此,本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
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已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
“1、在本人作为东方园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东方园林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
的任何业务活动;
2、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从东方园林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东
方园林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东方园林利益的其他
竞争行为;
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东方园林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2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本人不再是东方园林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终止。”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及
其控股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类
似或相竞争业务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采取积极措
施,有效防止未来因同业竞争可能对发行人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利禾以及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北京易地斯
埃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巧女和唐凯夫妇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公司
的关联方。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单位情况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周宇騉 独立董事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江锡如 独立董事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
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本公司向
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3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收入
情况”部分的内容。未来,该关联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除向关联方支付薪酬外,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其他经常
性关联交易。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
(1)因本公司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由中关村担保
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 万元的保函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间为2 年,
自2007 年9 月5 日至2009 年9 月5 日),何巧女与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07 年
8 月31 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与中关村担保公司签署的《综合
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
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务人应当向
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手续费、罚息、债权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展期的,
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2)因本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028851),
由北京银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间为2
年,自2007 年9 月5 日至2009 年9 月5 日),且中关村担保公司为该《综合授
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的关联方——何巧女、
唐凯、何国杰、何巧玲和武建军与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07 年8 月31 日签署《最
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包括:自2007 年9 月5 日至2009 年9 月5 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
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
息、债权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
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3)因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4
2008 年〈亦庄〉字0024 号),由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1,900 万元
的借款(有效使用期间为1 年,自2008 年6 月24 日至2009 年5 月22 日),且
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2008 年7 月,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何巧女和参股股东——
唐凯分别与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承诺
函》,其他关联方——李桂云、吴文英、何巧玲分别与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
公司签署《抵押反担保合同》,向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反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公司与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保证合
同》下的本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等)、债务人应
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等,担保公司在追偿过程中发生的相关
费用,以及担保公司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等。保证期间为根据主合
同,担保公司向债权人实际履行代偿责任之日起两年。
(4)因本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0050297),
由北京银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间为1
年,自2009 年6 月15 日至2010 年6 月14 日),且中关村担保公司为该《综合
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的关联方——何巧
女、唐凯和武建军与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09 年6 月签署《最高额反担保(保证)
合同》,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自2009 年6
月17 日至2010 年6 月16 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
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息、债权人实现债
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
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本公司的关联方——李桂云、何巧玲和吴文英与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09 年6 月
签署《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分别以固定资产向中关村担保公司
提供反担保。
(5)因本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09 年苑
授字第003 号),由招商银行向本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95
效使用期间为1 年,自2009 年5 月31 日至2010 年5 月30 日),且中关村担保
公司为该《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的
关联方——何巧女、唐凯和武建军与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09 年5 月签署《最高
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的范围包
括:自2009 年5 月31 日至2009 年5 月30 日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同或
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约定的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评审费、担保费、罚
息、债权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借款合
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权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两年止。
(6)因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
2009 年(亦庄)字0012 号),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2,600 万 元的
保理融资(有效期自2009 年5 月7 日至2010 年4 月6 日),本公司的关联方—
—何巧女与中国工商银行于2009 年5 月签署《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主合同
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贷款或融资
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合
同确定的借款或融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收购关联方对东方利禾的出资
2007 年12 月25 日,本公司与关联方唐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
的东方利禾2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55.072 万元。收购价格以东方利禾2007
年9 月30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对东方利
禾的出资额增加至200 万元,占东方利禾注册资本的100%。本次收购已经东方
利禾股东会及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从关联方借款 还关联方借款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2006 年2009 年
1-6 月
2008 年2007 年 2006 年
何巧玲 102.00 260.00 260.00 536.00 102.00 47.00 517.50 640.00
武建军 290.00 263.75 263.75
何国杰 105.00 200.00 158.00 80.00 130.00
卢召义 31.00 20.00 70.00 31.0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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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从关联方借款 还关联方借款
2009 年
1-6 月
2008 年 2007 年2006 年2009 年
1-6 月
2008 年2007 年 2006 年
梁明武 52.80 52.80
何杰红 60.00 150.00 60.00 90.00
唐 凯 114.99 112.30
何巧勇 500.00
合计 662.00 919.99 607.55 756.00 162.00 793.85 628.50 770.00
根据本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以上借款均为无息借款。
4、委托关联方购买房产和车辆
(1)1995 年,本公司委托唐凯购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滨河路向阳村段8
号的华中园,房产总价款271.37 万元。
(2)2001 年,本公司委托唐凯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 号的和乔
丽晶公寓,并以该房产为抵押向银行办理借款,房产总价款206.42 万元,借款
165 万元,借款期限为10 年。该项借款实际由本公司偿还,截至2007 年12 月
31 日,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提前还清。
(3)2003 年,本公司委托何国杰、李桂云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
西路5 号的森根国际商务园区3 号楼B 座,并以该房产为抵押,向银行办理个
人商业用房借款,房产总价款515.45 万元,借款198 万元,借款期限为10 年。
该项个人商业用房借款实际由本公司偿还,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银行借款
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提前还清。
(4)2003 年,本公司委托何巧女、何巧玲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
西路5 号的森根国际商务园区3 号楼C 座,并以该房产为抵押,向银行办理个
人商业用房借款,房产总价款518.76 万元,借款311 万元,借款期限为10 年。
该项个人商业用房借款实际由本公司偿还,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银行借款
本金及利息已经全部提前还清。
(5)2004 年,本公司委托唐凯向银行借款分期付款购买切诺基BJ2021G
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车辆总价款42.37 万元,借款26.25 万元,借款期限为5 年。
该项银行借款实际由本公司偿还,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银行借款本金及利
息已经全部提前还清。
以上关联交易本公司未向受托方支付任何费用。以上房屋和车辆全部为本
公司实际使用。以上房屋和车辆的产权所有人已于2008 年1 月全部办理至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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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
司名下。
本公司委托关联方购买房产和车辆的原因为:以自然人身份购买房产和车
辆有利于申请和取得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自用汽车贷款,并有利于获得
较为优惠的贷款条件。
5、向关联方购买房产
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与关联股东——周广福签署《房屋购买协议》,
购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口路的房产,购买价款为106 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属于本公司
业务正常经营的需要,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本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发生的,上述关联交
易对改善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关联方并没有从关联交易中获利,关联交易本身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没有重大影响。
(五)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做出如下安排:
《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
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
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
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
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
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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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依据法律法规履
行了回避义务;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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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本公司董事的简历如
下:
何巧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43 岁,学士学位,毕业于北
京林业大学园林系园林学专业,北京林业大学客座教授,高级经济师,中华工
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常务理事。历任杭州植物园工程师、北京东方园林艺
术公司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东方利禾监事、北京易地斯埃董事。
方 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43 岁,经济学硕士,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历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职员、中
国北方工业公司经理助理、香港台友集团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
场部高级副总裁、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武建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42 岁,经济学硕士学位,毕
业于南开大学经济系,经济师。历任河北农大邯郸分校社科部助教、河北省科
技进出口公司出口部项目经理、石家庄信托投资股份公司证券总部经理助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赵 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39 岁,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位,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山
东新汶矿业公司基建处经理、本公司青岛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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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事业部华北大区负责人。
邓建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34 岁,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位,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历任中建一局四公司商务经理、北京柳芳苑房地产开发公司预算部经理、本公
司北京园林工程事业部经营总监、经营部负责人、本公司园林工程事业部西南
大区常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园林工程事业部体育公园业务部负责人。
李建伟:美国国籍,男,52 岁,硕士学位,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景观
艺术专业,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会员、美国注册景观规划设计师。在区域景观
规划、风景区规划、分时度假项目、高档主题酒店、旅游度假项目、公共设施
及社区居住项目等领域的规划设计中建树卓著。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易地斯
埃执行总裁兼首席设计师。
周宇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42 岁,工商管理硕士(MBA),
毕业于清华大学,高级工程师,受聘担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联盟常务理事。历任中建一局四公司经营部经理、总经济师、
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
书记。
苏雪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73 岁,教授,博士生导师,
毕业于北京林学院园林系,受聘担任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林科组成员、世界盆栽
友好联盟中国理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花卉盆景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森林风景
资源评价委员会委员、中国林学会城市森林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林业花卉协会
常务理事、北京园林学会理事。曾任北京林学院园林系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江锡如: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44 岁,学士学位,毕业于中
国人民大学,注册会计师。历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秘书室秘书、河北省涿州市
财政局副局长、财政部原经贸司内贸一处副处长、财政部原经贸司商业处副处
长、财政部企业司评估二处副处长、企业司制度处正处级调研员、中投信用担
保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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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 名。本公司监事的简历如
下:
唐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39 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
学,北京大学EMBA。历任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科员、北京东方园林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苗木事业部负责人、东方利禾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北京易地斯埃董事。
傅颀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67 岁,学士学位,毕业于北
京林业大学城市绿化专业。历任浙江省宁波市市政府园林处技术员、北京林业
大学园林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京易地斯埃人力资源
部经理。
王 琼: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女,44 岁,学士学位,毕业于北
京林业大学园林专业。历任贵州省红枫湖风景区管理处工程师、北京东方园林
艺术公司部门经理、本公司市场宣传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人力资源总监。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5 名成员组成。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何巧女:总经理,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武建军: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方 仪:副总经理,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石有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44 岁,学士学位,毕业于北
京林业大学园林设计专业。历任北京林业大学园林系教师、北京建工学院建筑
系设计院主任、北京易地斯埃工作室主任。现任本公司首席设计师。
梁明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37 岁,博士学位,毕业于北
京林业大学植物学专业,中国林业经济学会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历任山西省平定林
业技术推广站工程师、山西省旧关木材检查站站长、山西省平定国营林场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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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金色世纪农林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惠森农林工程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
(四)核心技术人员
何巧女: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梁明武: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石有环: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德颖: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男,46 岁,园艺学博士,教授。
在园林建设和生态湿地保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研究课题涉及土壤水分检测、
临近湿地溶解物移动以及生态湿地保护等学科,发表了草坪科学,生态学等方
面的论文40 多篇。曾任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现任美国北达科他州立大学教授,
自2005 年起受聘担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张德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45 岁,博士,毕业于韩国嶺
南大学,同济大学教授,中国植物学会理事、上海市植物学会副理事长、上海
市科协委员、建设交通委科技委绿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风景园林学会理事。
历任济南市园林局科技教育处处长、上海市农委城镇处副处长、上海市园林科
研所所长。现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二、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一)董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于2007 年8 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何巧女、
方仪、赵冬、卢召义、邓建国、李建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江锡
如、周宇騉、苏雪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于2007 年8 月28 日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巧女、
方仪、赵冬、卢召义、邓建国、李建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江锡如、周
宇騉、苏雪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于2008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卢召义辞
去公司董事职务,并提名武建军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本公司于2008 年11 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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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召开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武建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二)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本公司于2007 年8 月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名唐凯、傅颀
年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公司于2007 年8 月28 日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唐凯、
傅颀年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设职工监事一名。经职工民主推选,选举职工代表王
琼为职工监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一)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本公司任职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何巧女 董事长、总经理 26,929,040 75.68%
2 唐 凯
监事会主席、苗木事
业部负责人 5,676,947 15.96%
3 方 仪 董事、副总经理 500,000 1.41%
4 武建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338,700 0.95%
5 傅颀年 监事 336,613 0.95%
6 梁明武
副总经理、技术中心
副主任 330,000 0.93%
7 赵 冬
董事、园林工程事业
部华北大区负责人 150,000 0.42%
8 邓建国
董事、园林工程事业
部体育公园业务部负
责人
150,000 0.42%
9 石有环 首席设计师 50,000 0.14%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不存在近亲属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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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二)近三年所持股份的增减变动情况
2005 年6 月,桑俊和程慧琪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78,405 股(占总
股本的0.53%)和141,378 股(占总股本的0.42%)转让给唐凯。转让完成后,
唐凯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056,187 股增加至4,375,969 股,对本公司的持
股比例相应由12.05%增加至13%。
2007 年7 月,陈允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6,613 股(占总股本的1%)
转让给唐凯;2007 年8 月,刘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83,065 股(占总股
本的5%)转让给唐凯。转让完成后,唐凯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375,969
股增加至6,395,647 股,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相应由13%增加至19%。
2007 年11 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的方仪、苗
欣、赵冬、邓建国等4 名自然人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增资协议,经公
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认购本公司发行的1,130,000 股股份,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2007 年12 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的武建军、
梁明武、石有环等3 名自然人与本公司股东唐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本公
司718,700 股股份,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三)所持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无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收入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08 年从本公司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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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领取的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领取的收入(元)
何巧女 董事长、总经理 350,000
方 仪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武建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300,000
赵 冬 董事 240,000
邓建国 董事 240,000
李建伟 董事 不领薪
周宇騉 独立董事 60,000
苏雪痕 独立董事 60,000
江锡如 独立董事 60,000
唐 凯 监事 350,000
傅颀年 监事 不领薪
王 琼 监事 120,000
梁明武 副总经理 300,000
石有环 首席设计师 289,000
除上述薪酬收入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
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
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
公司的关系
何巧女 董事长、总经理 东方利禾
北京易地斯埃
监事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参股公司
李建伟 董事 北京易地斯埃 执行总裁兼首
席设计师
参股公司
周宇騉 独立董事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江锡如 独立董事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
中糖世纪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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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兼职单位
在兼职单位担
任的职务
兼职单位与本
公司的关系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唐 凯 监事 东方利禾
北京易地斯埃
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董事
全资子公司
参股公司
傅颀年 监事 北京易地斯埃 人力资源部经

参股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
其他兼职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亲属关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巧女与监事会主席唐凯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签订
的协议和做出的承诺
2007 年11 月,方仪、苗欣、赵冬、卢召义、邓建国等5 名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共同签订增资协议,认购本公司发
行的股份。2007 年12 月,武建军、梁明武、石有环等3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与本公司股东唐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本公司股份。根
据增资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上述8 名成员一致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
东方园林或东方园林的参控股公司(持续)工作不短于五年,其间因任何原因
离职或被辞退:
1、届时东方园林未能在A 股市场挂牌上市的,将截至离职之日持有的因
本次增资(或转让)形成的股份(包括其派生权益)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认购价
格转让予何巧女或唐凯;
2、届时东方园林已在A 股市场挂牌上市的,将截至离职之日持有的因本
次增资(或转让)形成的股份(包括其派生权益)在解除流通限制后的二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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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内在股票二级市场出售,所获收益(转让收入扣除本次增资(或转让)
成本)给予东方园林(或唐凯)。(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须经本协议中三
分之二以上人数讨论通过。)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
资格。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其职权范围符合《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的变动情况
2004 年8 月28 日,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巧女、方仪、
赵冬、卢召义和邓建国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4 年8 月28 日至2007
年8 月28 日。
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巧女、方仪、
赵冬、卢召义、邓建国、李建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江锡如、周宇騉、苏雪
痕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07 年8 月28 日至2010 年8 月28 日。
2008 年11 月10 日,本公司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卢召义辞去
董事会董事职务,选举武建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08 年11 月
10 日至2010 年8 月28 日。
除上述变化情况外,本公司2006 年以来董事未发生其他变动。
(二)监事的变动情况
2004 年8 月28 日,本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唐凯、傅颀年
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04 年8 月28 日至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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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琼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自2004 年8 月27 日至2007 年8 月27 日。
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唐凯、傅颀年
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07 年8 月28 日至2010 年8 月28 日;2007 年
8 月27 日,本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琼为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07 年8 月27 日至2010 年8 月27 日。
除上述变化情况外,本公司2006 年以来监事未发生其他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2004 年8 月2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何巧女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石有环为公司首席设计师。
2005 年7 月1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任方仪为公司财务
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2006 年11 月1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梁明武、苗欣为
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5 月9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聘任方仪为公司副总经
理(原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武建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
董事会秘书。
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何巧女为公司总
经理,武建军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方仪、梁明武、苗
欣为公司副总经理,石有环为公司首席设计师。
2009 年2 月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苗欣辞去公司副
总经理职务。
除上述变化情况外,本公司2006 年以来高管人员未发生其他变动。
根据君合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发行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本公司高管人员变动是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高管人员相应随之逐步增加。本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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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利变动。本公司高管人员目前均为本公司的股东,并承诺至少在公司服务
5 年以上。这些安排有利于保证管理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保持稳定、
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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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于2001 年8 月28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
一届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
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规范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章的要求,制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并提交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在本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完成后,由本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股票发行上市情况,修改相关条款,并报政府
有关部门备案后生效。本节引用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均为《公司章程(草案)》
的相关规定。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股东大会运行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1、股东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
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
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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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职权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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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在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 会议的召集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 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实发生之日起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
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 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的1/3 时;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董
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
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出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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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
召开15 日前通知各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
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
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 个工作日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
(3)股东大会的召开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1 名董事主持。监事
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1 名监事主持。
(4)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
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
总数。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1、董事会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独立董事3 人,董事长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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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董事会职权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年度借款总额,决定公司资产用于融资的抵押额度;决定对
其控股的公司贷款年度担保总额度;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
(12)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
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8)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可将其部分职权授予董
事长、其他一位或多位董事或总经理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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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
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
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
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
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表决等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
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董事的表决意向分为
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
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
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1、监事会的构成
本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1 人为职工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
席1 人。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股东
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和罢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
以连选连任。
2、监事会的职权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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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7)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0)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并解
答监事会关注的问题;
(1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
会会议。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
议通知提交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内容。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选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人。独立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江锡如、周宇
騉、苏雪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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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提案。对独立董事要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收到提议后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当1/2 独立董事提议
时,公司应当召集临时董事会。
3、独立董事实际发挥作用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07 年8 月聘任以来,均能按时出席董事会,会前审阅
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议案中的具体内容提
出相应质询,按照本人独立意愿进行表决,对董事任免、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制度运行以来,对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股
东的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 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2007 年8 月28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武建军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
2、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
责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
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具体来说,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
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披露资料;
(2)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
和资料;
(3)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4)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负责保管公司
股东名册、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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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5)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
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
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6)《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情况
自本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配合董事会的工作,对本公司
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近三年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独立董
事制度和董事会秘书制度。自设立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或受到处
罚的情况。
三、发行人近三年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以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已经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从制度
上保证了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
四、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自我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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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
面和各个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已被有效执行,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
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
及时,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根据中和正信为本次发行出具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中和正信专字
(2009)第1—393 号),“东方园林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
行)于2009 年6 月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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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均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资者
如需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阅读本招股意
向书所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
本公司委托中和正信对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
12 月31 日、2006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2006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
注进行了审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和正信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和正信审字(2009)第1—205 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相关准则和
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2006 年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
补充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2007 年开始执行财政部财会
[2006]3 号文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为本次申报目的,本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对2006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重
述,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
—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
10 号)的要求,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五至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对2006 年所涉及的资产、负债和股
东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并编制2006 年的可比利润表。
同时,本公司还假定自2006 年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以上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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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的2006 年1 月1 日资产负债表为起点,编制了2006 年的备考利润表。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将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由母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而成。在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时,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重
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本公司对东方利禾拥有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内,本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003,899.26 96,123,874.35 45,587,311.56 7,061,495.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52,372,444.52 113,960,593.67 84,891,181.64 86,201,057.07
预付款项 6,000.00 5,000.00 46,000.00 91,65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971,566.55
其他应收款 19,296,694.29 18,739,532.06 13,316,053.07 7,528,732.38
存货 215,628,964.70 157,440,233.64 95,885,084.55 70,350,087.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500.00 201,250.73
流动资产合计 467,279,569.32 386,269,233.72 239,771,130.82 171,434,273.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221,245.06 4,616,955.40 5,924,751.75 4,784,36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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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9,021,375.06 18,980,102.11 18,177,568.79 17,178,077.41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95,365.09 325,721.26 92,490.6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25,508.30 2,299,955.98 1,356,722.08 1,121,896.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263,493.51 26,222,734.75 25,551,533.29 23,084,341.53
资产总计 491,543,062.83 412,491,968.47 265,322,664.11 194,518,614.83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000,000.00 48,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8,732,266.94 140,716,609.02 94,785,537.58 60,771,973.12
预收款项 2,904,345.70 14,243.28 14,243.28
应付职工薪酬 5,230,406.45 2,665,744.15 5,830,074.86 5,985,558.31
应交税费 23,116,168.97 22,845,251.13 13,120,711.59 12,419,819.4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558,130.00
其他应付款 20,377,201.97 14,066,232.83 11,904,559.51 11,737,445.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276,360,390.03 231,866,210.41 140,655,126.82 106,114,796.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53,332.16 318,098.94 4,785,340.36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332.16 318,098.94 4,785,340.36
负债合计 276,613,722.19 232,184,309.35 140,655,126.82 110,900,137.21
股东权益:
股 本 35,581,300.00 35,581,300.00 35,581,300.00 33,661,300.00
资本公积 1,368,982.46 1,368,982.46 1,368,982.46 216,9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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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9,073,313.34 15,644,717.47 9,822,068.96 6,074,282.64
未分配利润 158,905,744.84 127,712,659.19 77,895,185.87 43,307,293.2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4,929,340.64 180,307,659.12 124,667,537.29 83,259,858.37
少数股东权益 358,619.25
股东权益合计 214,929,340.64 180,307,659.12 124,667,537.29 83,618,477.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1,543,062.83 412,491,968.47 265,322,664.11 194,518,614.83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4,386,226.43 94,444,891.40 43,066,006.32 4,608,653.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51,547,815.52 112,661,059.67 84,251,474.64 86,073,212.07
预付款项 6,000.00 5,000.00 41,000.00 91,65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971,566.55
其他应收款 19,678,331.65 19,403,889.93 13,397,996.25 8,501,379.99
存货 215,628,964.70 157,440,233.64 95,885,084.55 70,350,087.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500.00 39,500.00
流动资产合计 464,218,904.85 383,955,074.64 236,687,061.76 169,664,482.5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660,715.92 7,056,426.26 8,364,222.61 6,673,118.1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8,885,643.57 18,835,671.85 17,957,284.88 17,035,080.3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50,165.09 273,741.26 26,950.6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90,598.37 2,276,960.08 1,298,742.23 1,089,394.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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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487,122.95 28,442,799.45 27,647,200.39 24,797,593.41
资产总计 490,706,027.80 412,397,874.09 264,334,262.15 194,462,075.98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000,000.00 48,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7,674,386.94 140,079,039.02 94,785,537.58 60,771,973.12
预收款项 2,904,345.70
应付职工薪酬 4,827,515.81 2,331,134.08 4,989,167.45 5,221,736.88
应交税费 22,972,595.71 22,551,949.74 12,845,203.35 12,084,320.5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3,558,130.00
其他应付款 23,226,574.42 16,998,203.98 12,821,390.52 13,255,604.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77,605,418.58 233,518,456.82 140,441,298.90 106,333,635.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53,332.16 318,098.94 4,785,340.36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3,332.16 318,098.94 4,785,340.36
负债合计 277,858,750.74 233,836,555.76 140,441,298.90 111,118,975.94
股东权益:
股 本 35,581,300.00 35,581,300.00 35,581,300.00 33,661,300.00
资本公积 1,152,000.00 1,152,000.00 1,152,000.0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9,267,738.46 15,839,142.59 10,016,494.08 6,268,707.76
未分配利润 156,846,238.60 125,988,875.74 77,143,169.17 43,413,092.2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212,847,277.06 178,561,318.33 123,892,963.25 83,343,100.0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90,706,027.80 412,397,874.09 264,334,262.15 194,462,0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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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9,984,063.65 415,780,376.99 270,152,826.55 215,231,158.78
其中:营业收入 259,984,063.65 415,780,376.99 270,152,826.55 215,231,158.78
二、营业总成本 216,973,933.23 347,221,105.09 230,393,542.40 185,593,993.05
其中:营业成本 178,434,907.59 282,077,425.15 184,357,138.50 140,810,256.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39,339.38 14,028,843.63 9,888,186.87 7,157,052.8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7,549,695.67 47,035,834.70 33,643,195.99 32,610,279.92
财务费用 1,447,781.31 2,577,443.42 1,996,490.15 1,138,117.15
资产减值损失 1,302,209.28 1,501,558.19 508,530.89 3,878,286.75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 575,856.21 3,257,198.49 4,030,454.34 1,107,118.16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575,856.21 3,257,198.49 4,030,454.34 1,107,118.16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43,585,986.63 71,816,470.39 43,789,738.49 30,744,283.89
加:营业外收入 2,238,569.02 23,468.71 573,337.01
减:营业外支出 30,000.00 332,108.18 160,918.22 2,253,632.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555.84 34,416.15 2,110,279.21
四、利润总额 43,555,986.63 73,722,931.23 43,652,288.98 29,063,987.97
减:所得税费用 8,934,305.11 14,524,679.40 5,113,796.79 3,216,802.07
五、净利润 34,621,681.52 59,198,251.83 38,538,492.19 25,847,185.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21,681.52 59,198,251.83 38,335,678.92 25,432,147.80
少数股东损益 202,813.27 415,038.1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7 1.62 1.14 0.7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7 1.62 1.14 0.76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5,976,192.65 404,873,786.96 257,722,643.44 201,505,602.24
其中:营业收入 255,976,192.65 404,873,786.96 257,722,643.44 201,505,602.24
二、营业总成本 213,415,878.62 337,675,158.00 219,270,787.06 174,363,984.71
其中:营业成本 175,986,899.06 275,239,252.71 177,602,714.03 133,909,878.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18,906.48 13,434,593.59 9,213,118.14 6,419,098.2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6,704,685.27 44,877,208.94 30,061,050.19 28,994,705.71
财务费用 1,450,834.67 2,589,453.59 2,004,495.40 1,157,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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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1,254,553.14 1,534,649.17 389,409.30 3,883,295.94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 575,856.21 3,257,198.49 4,030,454.34 1,107,118.16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575,856.21 3,257,198.49 4,030,454.34 1,107,118.16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43,136,170.24 70,455,827.45 42,482,310.72 28,248,735.69
加:营业外收入 2,238,569.02 12,756.19 573,337.01
减:营业外支出 30,000.00 320,526.94 150,698.22 2,247,210.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555.84 34,416.15 2,110,279.21
四、利润总额 43,106,170.24 72,373,869.53 42,344,368.69 26,574,861.99
减:所得税费用 8,820,211.51 14,147,384.45 4,866,505.48 2,903,617.03
五、净利润 34,285,958.73 58,226,485.08 37,477,863.21 23,671,244.96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96 1.60 1.11 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6 1.60 1.11 0.70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9,478,165.38 315,975,724.33 240,735,265.35 128,937,378.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69,433.52 23,875,848.70 8,606,252.01 7,545,587.43
现金流入小计 172,047,598.90 339,851,573.03 249,341,517.36 136,482,965.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305,277.44 234,561,488.95 146,285,504.35 94,686,020.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11,477,594.56 21,689,176.49 13,568,427.26 14,726,246.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183,906.93 18,304,347.83 14,765,904.49 4,392,258.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73,244.69 41,787,830.38 32,462,860.57 31,146,887.07
现金流出小计 188,140,023.62 316,342,843.65 207,082,696.67 144,951,412.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2,424.72 23,508,729.38 42,258,820.69 -8,468,446.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64,994.84 2,890,069.87 3,270,606.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83,000.00 737,190.00 30,3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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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7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4,947,994.84 3,627,259.87 3,300,95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95,476.64 2,425,637.19 1,958,867.20 1,074,376.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995,476.64 2,425,637.19 3,158,867.20 1,074,37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476.64 2,522,357.65 468,392.67 2,226,580.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72,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000,000.00 49,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6,700,000.00 49,000,000.00 18,072,000.00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000,000.00 16,000,000.00 15,000,000.00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5,007,207.27 2,538,214.77 1,049,205.00 818,445.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或偿付的利息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3,122.98 6,691,309.47 6,224,192.76 1,064,976.00
现金流出小计 49,130,330.25 25,229,524.24 22,273,397.76 6,883,42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0,330.25 23,770,475.76 -4,201,397.76 8,116,579.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18,231.61 49,801,562.79 38,525,815.60 1,874,712.7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388,874.35 45,587,311.56 7,061,495.96 5,186,783.1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870,642.74 95,388,874.35 45,587,311.56 7,061,495.96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975,849.38 306,175,034.30 228,763,093.84 113,257,241.35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37,301.99 24,915,908.56 8,539,203.70 10,388,899.97
现金流入小计 167,313,151.37 331,090,942.86 237,302,297.54 123,646,141.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972,095.44 229,870,923.95 142,610,405.76 90,867,9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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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863,983.03 18,912,536.78 10,997,098.70 12,048,728.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652,139.34 17,374,059.07 13,756,315.53 3,507,872.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69,848.16 40,568,098.18 27,834,909.49 26,981,172.41
现金流出小计 184,358,065.97 306,725,617.98 195,198,729.48 133,405,745.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44,914.60 24,365,324.88 42,103,568.06 -9,759,604.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64,994.84 2,890,069.87 3,270,606.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83,000.00 737,190.00 30,3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4,947,994.84 3,627,259.87 3,300,95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81,676.64 2,439,910.40 1,872,077.20 930,214.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981,676.64 2,439,910.40 3,072,077.20 930,21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1,676.64 2,508,084.44 555,182.67 2,370,742.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72,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000,000.00 49,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6,700,000.00 49,000,000.00 18,072,000.00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000,000.00 16,000,000.00 15,000,000.00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5,007,207.27 2,538,214.77 1,049,205.00 818,44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3,122.98 6,691,309.47 6,224,192.76 1,064,976.00
现金流出小计 49,130,330.25 25,229,524.24 22,273,397.76 6,883,42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0,330.25 23,770,475.76 -4,201,397.76 8,116,579.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456,921.49 50,643,885.08 38,457,352.97 727,717.6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709,891.40 43,066,006.32 4,608,653.35 3,880,935.71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252,969.91 93,709,891.40 43,066,006.32 4,608,6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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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考利润表及差异分析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
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本公司
假定自2006 年1 月1 日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以确定的2006 年期
初资产负债表为起点,编制了2006 年度的备考利润表,报告期备考利润表列示
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0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15,231,158.78
其中:营业收入 215,231,158.78
二、营业总成本 184,883,243.15
其中:营业成本 140,810,256.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7,157,052.8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1,899,530.02
财务费用 1,138,117.15
资产减值损失 3,878,286.75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收益 1,107,118.16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07,118.16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31,455,033.79
加:营业外收入 573,337.01
减:营业外支出 2,253,632.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110,279.21
四、利润总额 29,774,737.87
减:所得税费用 3,343,846.12
五、净利润(模拟) 26,430,89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971,446.01
少数股东损益 459,445.74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1
七、净利润(申报数) 25,847,185.90
备考利润表和申报利润表的差异全部是由本公司计提的应付福利费导致
的。在编制备考利润表时,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对2006 年度当年计提的应付
福利费计提数和支付数之间的差额710,749.90 元进行追溯调整,冲减当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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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并考虑了对所得税的影响。
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自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制定了相应的会计
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保留与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
对已售出的产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相关的已发生或即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提供劳务
本公司在完成劳务且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
3、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即合同的总收入及已经发生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及预计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相关的
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于决算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实现。
当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于决算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
回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计合同总
成本将超出合同总收入,将预计的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
4、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本公司确认收入。
(二)应收款项坏账的确认标准、核算方法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
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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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期末对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和个别认定
相结合的方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下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1 年) 5% 3 年至4 年(含4 年) 30%
1 年至2 年(含2 年) 10% 4年至5 年(含5 年) 50%
2 年至3 年(含3 年) 10% 5年以上 100%
(三)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原材料、周转材料等。其
中消耗性生物资产为绿化苗木。
2、存货的计价方法和摊销方法
取得时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
一次摊销法。
3、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方法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郁闭前的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郁闭后的相关支出
计入当期费用。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期末本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
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分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
成本: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以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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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
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以在合并日按照取得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
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
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
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
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
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
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
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公
司相应会计政策计算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定方法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或者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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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
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公
司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
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3)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
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
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
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
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
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方法
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将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
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
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资产减
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五)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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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
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取得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
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
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公司对于超过正常信用条件购买的固定资产,如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
固定资产(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一般超过3 年),其购入成本以各期付
款额的现值确定。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预计
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 50 1.9
机器设备 5 5 19
运输工具 5 5 19
电子设备 5 5 19
其他设备 5 5 19
3、固定资产的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
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
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公司计算固定资产可收
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公司计划终止或重组该
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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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六)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及减值
无形资产为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该资
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并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价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
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
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
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予以资本化的外,在信用
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规定后
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
调整。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无形资产
的成本,按公司相应会计政策计算确定。
2、无形资产的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采用直接法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分期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
期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对
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以确定无形资产是否计提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的能
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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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如果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七)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判断,有迹象
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如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除存货、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该资产持有期间
不予转回。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
进行减值测试。
(八)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
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
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
费用,计入损益。
2、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方法
(1)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借款费用才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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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
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
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
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
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不予资本化。
(九)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
他相关支出,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住房公积金;(6)非货币性福利;(7)因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
工程成本、产品成本、劳务成本、建造固定资产成本、无形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十)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公司在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价值,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价
值,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未来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账面价值
与计税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公司适用所得税率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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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和原因
本公司2007 年1 月1 日前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
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的规定,本公司从2007 年
1 月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准则。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
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会计字[2007]10 号)的规定,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准则的规定,对2006 年所有的资产、负
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重新分类、确认和计量,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
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首次执行日(2007 年1 月1 日)必需采用追溯调
整法调整的项目,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2006 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① 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减留存收益。
② 公司原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从2006 年1 月1 日起公
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对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的账面
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以及因累计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公司有确
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抵扣的暂时性差异的所
得税影响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以上事项外,《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至
十九条规定要求进行追溯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其他项目,公司均无相应会计业务
发生。
(3)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418,428.13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2006 年1 月1
日的财务报表,其中:
① 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调减2006 年
1 月1 日的未分配利润1,180,438.23 元,调减盈余公积208,312.6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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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确认2006 年1 月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未分配利润828,645.93 元,
调增盈余公积141,676.80 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六、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6,408.63 -21,659.96 -1,551,942.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000,000.00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0,000.00 -279,947.79 -115,789.55 -128,353.72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30,000.00 1,906,460.84 -137,449.51 -1,680,295.92
减:所得税影响数 523,842.10 -6,111.23 -239,389.4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000.00 1,382,618.74 -131,338.28 -1,440,906.51
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744.00 -1,10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30,000.00 1,382,618.74 -129,594.28 -1,439,802.07
七、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91,543,062.83 元,主要包
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
(一)货币资金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为77,003,899.26 元,其中现金
1,647,889.52 元,银行存款74,222,753.22 元,其它货币资金(履约保函保证金
和预付款保函保证金)1,133,256.52 元。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外币存款,无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
制、或存放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
(二)应收账款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52,372,444.52 元。
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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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 146,012,224.74 5% 7,300,611.24 138,711,613.50
1 年至2 年 5,210,931.07 10% 521,093.11 4,689,837.96
2 年至3 年 8,269,855.45 10% 826,985.55 7,442,869.90
3 年至4 年 2,076,207.38 30% 622,862.22 1,453,345.16
4 年至5 年 149,556.00 50% 74,778.00 74,778.00
合计 161,718,774.64 9,346,330.12 152,372,444.52
以上应收账款中,本公司已将3,500 万元质押给中关村担保公司,作为中
关村担保公司为本公司获得北京银行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本公司为取得中国工商
银行提供的2,600 万元保理融资,已将应收账款中的3,300 万元债权及相关权力
转让给中国工商银行。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
份股东的款项和关联方款项。
(三)其他应收款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19,296,694.29 元。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含1 年) 19,190,065.55 5% 959,712.14 18,230,353.41
1 年至2 年(含2 年) 1,146,179.36 10% 114,617.94 1,031,561.42
2 年至3 年(含3 年) 30,500.00 10% 3,050.00 27,450.00
3 年至4 年(含4 年) 30%
4 年至5 年(含5 年) 14,658.92 50% 7,329.46 7,329.46
5 年以上 500.00 100% 500.00
合计 20,381,903.83 - 1,085,209.54 19,296,694.29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应收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
份股东的款项;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为576,636.30 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2.83%,均为备用金。
(四)存货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215,628,964.70 元,其
中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为184,254,093.94 元,消耗性生物资产为29,843,022.1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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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为1,531,848.61 元。
(五)固定资产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净额为19,021,375.06 元。固定资
产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房屋、建筑物 16,448,243.18 2,811,565.17 13,636,678.01
机器设备 1,405,184.00 906,821.84 498,362.16
运输工具 6,438,755.50 3,732,803.63 2,705,951.87
电子设备 4,937,032.07 3,148,234.56 70,493.50 1,718,304.01
其他设备 1,564,889.49 1,102,810.48 462,079.01
合计 30,794,104.24 11,702,235.68 70,493.50 19,021,375.06
以上固定资产中,本公司以净值为13,394,865.68 元的固定资产抵押给中关
村担保公司,作为中关村担保公司为本公司获得北京银行3,00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和招商银行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预
计净残值率均为5%,其中,房屋、建筑物按照50 年使用期限计提折旧,其他
固定资产按照5 年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六)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持有东方利禾100%的股份和北京易地斯埃33%的股份,其中前者
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者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未纳
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对北京易地斯埃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额为827,700.00
元,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
2,221,245.06 元。
(七)无形资产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为395,365.09 元,全
部为计算机软件。上述无形资产均为本公司购买取得,初始金额为488,445.00
元,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期末不存在减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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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最近一期末的主要债项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负债总计276,613,722.19 元,主要包括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
(一)短期借款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46,000,000 元。短期借款
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借款金额年利率 期限
0040514 东方园林 北京银行500 万元 8.217%
2008 年9 月4 日
—2009 年9 月4 日
2009 年苑授字
003 号-01
东方园林 招商银行1,500 万元5.31%
2009 年5 月31 日
—2010 年5 月30 日
2009 年(亦庄)
字0012 号
东方园林 工商银行2,600 万元5.5755%
2009 年5 月7 日
—2010 年4 月6 日
2006 年以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的借款合同履行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万元)
借款期限 实际还款时间 是否逾期
1 北京银行 500 2005.08.11-2006.08.11 2006.08.10 否
2 北京银行 500 2006.03.28-2007.03.28 2007.03.07 否
3 北京银行 500 2006.04.18-2007.04.18 2007.03.22 否
4 北京银行 500 2006.08.08-2007.08.08 2007.08.07 否
5 北京银行 500 2007.03.13-2008.03.13 2008.2.21 否
6 北京银行 500 2007.03.21-2008.03.21 2008.3.17 否
7 北京银行 500 2007.09.07-2008.09.07 2008.09.04 否
8 中国工商银行 100 2008.06.24-2008.12.24 2008.12.24 否
9 北京银行 500 2008.02.27-2009.02.27 2009.02.24 否
10 北京银行 500 2008.04.02-2009.04.02 2009.04.02 否
11 招商银行 1,500 2008.05.09-2009.05.08 2009.05.08 否
12 中国工商银行 1,800 2008.06.24-2009.05.22 2009.05.06 否
13 北京银行 500 2008.09.04-2009.09.04 未到期 否
14 中国工商银行 2,600 2009.05.07-2010.04.06 未到期 否
15 招商银行 1,500 2009.05.31-2010.05.30 未到期 否
16 招商银行 1,500 2009.07.02-2010.07.01 未到期 否
17 北京银行 1,500 2009.07.03-2010.07.02 未到期 否
本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及逾
期支付利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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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付账款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178,732,266.94 元,
其中,账龄在1 年以内的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166,113,038.14 元,占应付账款
总额的92.94%;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
份股东的款项和关联方款项。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付账款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龄 金额(元) 比例
1 年以内 166,113,038.14 92.94%
1 年至2 年 8,325,068.32 4.66%
2 年至3 年 1,903,094.18 1.06%
3 年以上 2,391,066.30 1.34%
合计 178,732,266.94 100%
(三)应交税费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交税费的账面余额23,116,168.97 元,其
中,应交企业所得税9,216,992.36 元,应交营业税12,638,633.00 元,应交城市
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共1,260,543.61 元。
(四)其他应付款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20,377,201.97 元,
其中,账龄1 年以内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18,697,243.94 元,占其他应付款
总额的91.76%。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龄 金额(元) 比例
1 年以内 18,697,243.94 91.755%
1 年至2 年 1,679,638.03 8.243%
2 年至3 年
3 年以上 320.00 0.002%
合计 20,377,201.97 100%
九、股东权益情况
(一)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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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214,929,340.64 元。报告
期内,本公司的股东权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股 本 35,581,300.00 35,581,300.00 35,581,300.00 33,661,300.00
资本公积 1,368,982.46 1,368,982.46 1,368,982.46 216,982.46
盈余公积 19,073,313.34 15,644,717.47 9,822,068.96 6,074,282.64
未分配利润 158,905,744.84 127,712,659.19 77,895,185.87 43,307,293.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4,929,340.64 180,307,659.12 124,667,537.29 83,259,858.37
少数股东权益 358,619.25
股东权益合计 214,929,340.64 180,307,659.12 124,667,537.29 83,618,477.62
(二)股本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5,581,300.00 元。2007 年
12 月25 日,方仪等10 名自然人认购本公司发行的1,920,000 股股份。增资完
成后,本公司的股本总额由33,661,300.00 元变更为35,581,300.00 元。
(三)资本公积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为1,368,982.46 元,其中
216,982.46 元为其他资本公积,1,152,000.00 元为2007 年增资产生的股本溢价。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其他资本公积 216,982.46 216,982.46 216,982.46 216,982.46
股本溢价 1,152,000.00 1,152,000.00 1,152,000.00
合计 1,368,982.46 1,368,982.46 1,368,982.46 216,982.46
(四)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009 年6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和2006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的
盈余公积分别为19,073,313.34 元、15,644,717.47 元、9,822,068.96 元和
6,074,282.64 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
[2006]67 号)的规定,2006 年起,本公司不再计提法定公益金。本公司将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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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5
至2005 年12 月31 日的法定公益金累计余额全额转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五)未分配利润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8,905,744.84 元。报
告期内,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净利润 34,621,681.52 59,198,251.83 38,335,678.92 25,432,147.8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7,712,659.19 77,895,185.87 43,307,293.27 20,256,157.4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428,595.87 5,822,648.51 3,747,786.32 2,381,012.01
应付普通股股利 3,558,13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58,905,744.84 127,712,659.19 77,895,185.87 43,307,293.27
2008 年12 月,本公司召开的200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 年6 月30 日总股本3,558.13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共计3,558,130 元。截至2009 年
6 月30 日,本次分配的现金股利已经完成派发。
根据本公司2008 年1 月20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完
成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
同享有。
十、现金流量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或筹资活动
单 位: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2,424.72 23,508,729.38 42,258,820.69 -8,468,446.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476.64 2,522,357.65 468,392.67 2,226,580.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0,330.25 23,770,475.76 -4,201,397.76 8,116,579.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18,231.61 49,801,562.79 38,525,815.60 1,874,712.78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或筹资活动。
十一、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或有事
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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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09年6月30日 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次) 1.69 1.67 1.70 1.62
速动比率(次) 0.91 0.99 1.02 0.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62% 56.70% 53.13% 57.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5 4.18 3.16 3.78
存货周转率(次) 0.96 2.23 2.22 2.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599.07 7,829.18 4,688.40 3,252.65
利息保障倍数(倍) 30.76 28.65 22.21 26.00
每股净资产(元) 6.04 5.07 3.50 2.4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5 1.40 1.08 0.0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45 0.66 1.19 -0.25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 0.18% 0.18% 0.07% 0.00%
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普通股股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数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数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股东权益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 年修订)》,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2006 年 30.55% 36.05% 0.76 0.76
2007 年 30.75% 37.43% 1.14 1.14
2008 年 32.83% 38.37% 1.66 1.66
2009 年1-6 月 16.11% 17.52% 0.97 0.97
扣除非经常性2006 年 32.27% 38.09% 0.8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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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007 年 30.85% 37.55% 1.14 1.14
2008 年 32.06% 37.48% 1.62 1.62
2009 年1-6 月 16.12% 17.53% 0.97 0.97
指标计算方法:
①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
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③基本每股收益=P÷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
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④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
+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潜在普通股。
十三、历次验资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四、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
十四、发行人税收优惠情况
(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
171 号)的规定,“自2001 年1 月1 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
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
得税暂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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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 号)的规定,免税种植业
的范围包括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作物、种植园艺作物等。本公司自产林
木销售,属于国家政策规定的免税范畴。根据北京市密云县地方税务局出具的
《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函》(密地税企
[2005]394 号)并经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作物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8 年1 月1 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
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
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经
济特区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特区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十五”及《深
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232
号)第六条的规定,“特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按15%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6 年和2007 年,本公司子公司——东方利禾深圳分公
司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008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东方利禾深圳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由
东方利禾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无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
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
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经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十税
务所审核认定,本公司销售自产苗木免征增值税。
(二)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农业产品13%的增值税率、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和3%的教育费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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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征收比率测算的流转税优惠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苗木对外
销售收入
增值税
销项税额
城建税及教育
费附加优惠额
2006 年度 842.27 109.50 10.95
2007 年度 42.32 5.50 0.55
2008 年度 138.41 17.99 1.80
2009 年1-6 月 187.15 24.33 2.43
合计 1,210.15 157.32 15.73
注:为便于计算,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优惠额的计算未考虑苗木采购进项税额的抵扣
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增值税优惠额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不
产生影响。因增值税而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义务对本公
司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为:报告期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额累
计不超过15.73 万元。
2、苗木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苗木事业部负责苗木的采购、种植和养护,对苗木种植业务独立核
算。本公司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免部分包括自产苗木自用部分和
对外销售部分。其中,自产苗木自用部分的免税收入是根据本公司在工程施工
项目中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所用苗木的结算价格并参考苗木的市场价格确认
的;自产苗木对外销售部分按照销售收入计算免税收入。本公司对苗木成本单
独核算,在苗木出圃时结转苗木成本,苗木成本包括苗木的采购成本、养护成
本等。
报告期内,苗木所得税优惠政策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
苗木销售应纳税
所得额减免额
企业所得税率 减免所得税额
2006 年度 1,170.86 15% 175.63
2007 年度 450.61 15% 67.59
2008 年度 544.12 25% 136.03
2009 年1-6 月 443.32 25% 110.83
合 计 2,608.91 490.08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2006 年和2007 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15%执行,如果按照33%的
企业所得税率执行,则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2006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
332.97 万元,2007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599.08 万元。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0
本公司下属的东方利禾深圳分公司2006 年和2007 年企业所得税率按照
15%执行,如果按照33%的企业所得税率执行,则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2006 年度减免所得税额为10.26 万元,2007 年度因亏损减免所得税额为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1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主要依据最近三年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对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除非特别说明,本节财务数据均指合并财务报
表数据。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流动资产 46,727.96 95.06% 38,626.92 93.64% 23,977.11 90.37% 17,143.43 88.13%
货币资金 7,700.39 15.67% 9,612.39 23.30% 4,558.73 17.17% 706.15 3.62%
应收账款 15,237.24 31.00% 11,396.06 27.63% 8,489.12 32.00% 8,620.11 44.32%
预付款项 0.60 0.00% 0.50 0.00% 4.60 0.02% 9.17 0.05%
应收股利 297.16 0.60%
其他应收款 1,929.67 3.93% 1,873.95 4.54% 1,331.60 5.02% 752.87 3.87%
存货 21,562.90 43.87% 15,744.02 38.17% 9,588.51 36.14% 7,035.01 36.17%
其他流动资产 4.55 0.02% 20.12 0.10%
非流动资产 2,426.35 4.94% 2,622.27 6.36% 2,555.16 9.63% 2,308.43 11.87%
长期股权投资 222.12 0.45% 461.70 1.12% 592.48 2.23% 478.43 2.46%
固定资产 1,902.14 3.87% 1,898.01 4.60% 1,817.76 6.85% 1,717.81 8.83%
无形资产 39.54 0.08% 32.57 0.08% 9.25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2.55 0.53% 230.00 0.56% 135.67 0.51% 112.19 0.58%
资产总计 49,154.31 100% 41,249.20 100% 26,532.27 100% 19,451.86 1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流动资产规模也随之有
了较大幅度的上升,由2006 年末的17,143.43 万元上升至2009 年6 月末的
46,727.96 万元,增幅为172.57%;非流动资产规模则由2006 年末的2,308.43
万元上升至2009 年6 月末的2,426.35 万元,增幅为5.11%。受流动资产快速增
长的影响,本公司的总资产在报告期内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2006 年末的
19,451.86 万元上升至2009 年6 月末的49,154.31 万元,增幅为152.70%。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2
本公司的资产结构特征是以流动资产为主,且呈逐年上升的态势。2006 年
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88.13%、90.37%、93.64%和95.0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则逐
年下降,分别为11.87%、9.63%、6.36%和4.94%。
流动资产比重高的资产结构特征是由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的。本公司的
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具有知识密集型产业的特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则具有
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的特点。园林景观设计业务在项目的开展过程中,
主要依靠设计师的设计水平,通过艺术化的表现和科学的设计完成项目任务。
整个设计过程并不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同时,相比其他类型的建筑施工
企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所需的大型施工设备也较少。因此,在经营活动
中,本公司主要将资金用于工程所需的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支出等,导致应
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在资产结构中的比重较高。
1、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
6 月30 日
2008 年
12 月31 日
2007 年
12 月31 日
2006 年
12 月31 日
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例 32.61% 29.50% 35.41% 50.28%
应收账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 31.00% 27.63% 32.00% 44.32%
应收账款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58.61% 27.41% 31.42% 40.05%
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净
额分别为8,620.11 万元、8,489.12 万元、11,396.06 万元和15,237.24 万元。2007
年末,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与2006 年末相比保持稳定,2008 年末和2009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净额则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分别比2007 年末和2008 年末
增长了34.24%和 33.71%。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应收账款规模的增长是由
本公司营业规模的快速增长导致的,2008 年度,本公司的营业收入比2007 年
度增长了53.91%,2009 年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2.98%。
2006 年末至2008 年末,本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占总资
产的比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呈逐年下降趋势,这表明本公司在业务取得快
速发展的同时,对应收账款规模的增长实施了有效的控制。2009 年6 月末,受
张北南山公园、山东潍坊浞河、济宁任城新区等工程款支付比例相对较低的大
型市政工程项目影响,本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有所提高。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3
(1)应收账款比重高是由本公司所属行业特点决定的。
本公司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具有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一般来说,本公司
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先由发包方按照不超过合同总价款30%的比例向本公司支
付工程预付款。受发包方的谈判地位、项目的竞争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本公司能够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在对发包方的地位和信誉进行充分评估的情
况下,部分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没有约定由发包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
款则按月结算支付,由发包人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其中需要扣除发包人支付
的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剩余工程结算金额的5%-30%作为质量保证金,
其余款项在1-2 年内按照完工结算确认单逐步完成结算支付。质量保证期一般
为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1-2 年,质量保证期满后,质量保证金将由发包方全
部支付给本公司。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四、主营业
务的具体情况”“(六)施工业务工程价款结算情况”部分的内容。本公司正在
执行中的重大合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
项”“二、重大合同”部分的内容。
与本公司业务类型相似的部分建筑施工行业上市公司2008 年末相关财务
指标如下表所示:
股票名称
流动资产占总
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净额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
应收账款净额
占总资产比例
应收账款净额占
营业收入比例
金 螳 螂 83.64% 72.56% 60.68% 35.91%
龙元建设 91.25% 36.09% 32.94% 39.65%
腾达建设 61.68% 30.92% 19.07% 28.03%
龙建股份 66.03% 20.51% 13.54% 25.76%
中油化建 83.41% 38.02% 31.71% 19.91%
安徽水利 65.96% 35.07% 23.13% 35.49%
路桥建设 75.04% 21.21% 15.91% 18.46%
隧道股份 59.55% 22.40% 13.34% 15.81%
算术平均 73.32% 34.60% 26.29% 27.38%
东方园林
(2008 年)
93.64% 29.50% 27.63% 27.41%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建筑施工行业的上市公司与本公司表现出类似的财务
特征,一是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比重较高,2008 年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平均为73.32%;二是应收账款的比重也较高,2008 年末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占总资产的比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分别为34.60%、26.29%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1-154
27.41%。
(2)应收账款比重高是与本公司项目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的。
近年来,经过在园林绿化行业多年的积累,本公司承揽的大型项目逐步增
多。这些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工期较长、工程款的支付进度较慢,如北京市通
州北运河文化广场、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商务酒店项目和国宾馆、山东潍坊白浪
河生态湿地公园、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张北南山公园、山东潍坊浞河、济宁任
城新区等园林绿化项目,导致本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应收账款排名前5 名客户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付款条
件以及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应收账款余
额(万元)
合同付款条件 说明
山东省潍坊市白浪河
生态湿地公园
(客户:潍坊市三河
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
4,987.08 工程形象进度达到设计概算工作
内容的50%,付已完工程概算造价
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
合格工程评审值的30%;项目综合
验收合格后,付合格工程评审值的
100%;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
付清余款;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
合同价款的10%。
截至2009 年6 月末,该项目累
计结算金额为7,439 万元,其余
为工程尾款,已审批付款2,452
万元,结算工程量的67%形成应
收账款。
张北南山公园绿化景
观一期工程
(客户:张北县人民
政府)
2,000.00
第一年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50%
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工程完工。
竣工满一年7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
款至80%,竣工满二周年7 日内将
剩余工程价款全部支付。
截至2009 年6 月末,该项目累
计结算金额为3,000 万元,已审
批付款1,500 万元。截至2009
年6 月末收到1,000 万元,2000
万形成应收账款;剩余500 万元
期后收回。
昆明市行政机关办公
用房搬迁建设项目区
内景观绿化工程
(客户:昆明市新都
投资有限公司)
1,881.78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15%的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
完成产值的85%支付;竣工验收后
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审
计后,扣除工程审计后总价的5%
作为保修金和养护金,一次性付清
其它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剩余
保修金全部返还承包人。
截至2009 年6 月末,该项目累
计结算金额为5,616 万元,已审
批付款3,734 元,结算工程量的
33%形成应收账款。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浞河绿化景观工

(客户:潍坊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
采购中心)
1,309.05 施工期间每月按施工进度结算值
的3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1 年,付至中间验收工程结算
的70%,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
年,付至综合验收工程结算值的
100%。
截至2009 年6 月末,该项目累
计结算金额为1,720 万元,已审
批付款516 万元。截至2009 年
6 月末收到411 万元,1309 万形
成应收账款;剩余105 万元期后
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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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5
济宁任城新区道路绿
化和引水入区工程
(客户:济宁市任城
区任城新区管理委员
会)
1,150.00 每一单项工程按形象进度在完成
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工程价款的
20%;待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工
程价款的40%;竣工养护完成一年
并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至工
程价款的70%,竣工养护完成两年
并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全部
工程价款并支付余款利息。
截至2009 年6 月末,该项目累
计结算金额为1,700 万元,已审
批付款850 万元。截至2009 年
6 月末收到550 万元,1,150 万
元形成应收账款。
合计 11,327.90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和存货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在工程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照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照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确认应收账
款,按照本公司施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确认的工程毛利扣除已经与发包方
结算的价款后的余额确认存货(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完工百分比按照累计实际
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计算确定。
2、存货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货的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 18,425.41 85.45% 12,632.32 80.24% 6,292.98 65.63% 3,253.97 46.25%
消耗性生物资产 2,984.30 13.84% 3,111.70 19.76% 3,294.95 34.36% 3,781.04 53.75%
原材料 153.19 0.71%
周转材料 0.58 0.01%
合计 21,562.90 100% 15,744.02 100% 9,588.51 100% 7,035.01 100%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存货增长较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
末分别比上年末增长36.30%、64.20%和36.96%。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17%、36.14%、38.17%
和43.87%。
本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其中,已完工
未结算工程为本公司施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和确认的工程毛利扣除已经与发
包方结算的价款后的余额;消耗性生物资产为本公司种植的园林绿化苗木。2009
年6 月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占存货的比例为85.45%,消耗性生物资产占存货
的比例为13.84%。
报告期内,本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账面余额略有下降,已完工未结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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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6
程账面余额则大幅上升,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分
别为3,253.97 万元、6,292.98 万元、12,632.32 万元和18,425.41 万元。已完工未
结算工程账面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本公司的工程施工业务规模
扩大而导致期末未取得发包方结算确认书的已完工工程量增加;另一方面,本
公司2008 年和2009 年上半年在施项目工程量较大,由于发包方审核确认工程
量需要一定的时间,2008 年11 月、12 月和2009 年5 月、6 月已完工的工程量
未能在报告期末取得发包方确认,因此,已完工未结算工程账面余额大幅增加。
2008 年末,本公司施工的北京康乐体育公园、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
昆明行政中心和昆明莲花池公园等项目对应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账面余额分别
为2,460.15 万元、1,830.43 万元、1,264.20 和1,091.00 万元,合计占已完工未结
算工程账面余额的52.61%。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施工的张北南山公园、
大同智家堡公园、北京康乐体育公园、昆明莲花池公园和北京国际鲜花港等项
目对应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账面余额分别为2,564.21 万元、2,371.09 万元、
2,020.16 万元、1,391.00 万元和1,263.08 万元,合计占已完工未结算工程账面余
额的52.15%。
3、其他应收款
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
账面价值分别为752.87 万元、1,331.61 万元、1,873.95 万元和1,929.67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7%、5.02%、4.54%和3.93%。本公司的其他应收
款主要为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备用金,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上述款项合计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66.10%、67.54%、54.97%和60.73%。2007 年末和2008 年末,其他应收款分别
比上年末增长76.87%和40.73%。其中,2007 年末,其他应收款增长的主要原
因是本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导致的项目投标押金和采购备用金增加;2008 年
末,其他应收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而向中担投资信用担
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交纳保证金570.00 万元。
4、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其中,长期股权投
资为本公司对参股公司——北京易地斯埃的投资,固定资产主要为本公司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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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招股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五、主要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部分的内容。
(二)资产质量分析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本公司按照稳健性原则,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具体的计提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
务会计信息”“五、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部分的内容。报告期内,本公司
对各类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相应的
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6月30日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34.63 812.82 620.63 628.0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08.52 100.11 142.15 90.9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05 7.05 7.05
合计 1,050.20 919.98 769.83 718.98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1 年以内 14,601.22 90.29% 9,520.70 77.98% 5,868.12 64.41% 7,537.28 81.50%
1 年至2 年 521.09 3.23% 1,690.74 13.85% 2,513.85 27.60% 1,495.31 16.17%
2 年至3 年 826.99 5.11% 672.55 5.51% 712.46 7.82% 126.57 1.37%
3 年至4 年 207.62 1.28% 309.94 2.54% 15.32 0.17%
4 年至5 年 14.96 0.09% 14.95 0.12%
5 年以上 88.98 0.96%
合计 16,171.88 100% 12,208.88 100% 9,109.75 100% 9,248.14 100%
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账龄1 年以内
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81.50%、64.41%、77.98%和
90.29%。2007 年末比例较低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本公司部分项目
2007 年末已完工程量未及时获得发包方的确认,按照会计政策,无法确认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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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因此导致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金额降低;二是2005 年以来,本公司部
分工程项目,如北京市通州北运河文化广场项目,工程款支付时间较长,导致
本公司账龄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重下降,账龄1 年至2 年的应收账款比重有
所增加。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前五名客户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万元)
占总额比例
潍坊市三河项目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项

4,987.08 30.84%
张北县人民政府 张北南山公园绿化景观一期工程2,000.00 12.37%
昆明市新都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市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搬迁建
设项目区内景观绿化工程
1,881.78 11.64%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府采购中心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浞河绿
化景观工程
1,309.05 8.09%
济宁市任城区任城新区管
理委员会
任城新区路道路绿化和引水入区
工程
1,150.00 7.11%
合计 11,327.90 70.05%
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
70.05%,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但这些客户都为具有较高信誉的政府部门或其
所属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主体,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很小。
3、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1 年以内 1,919.01 94.15% 1,959.73 99.27% 1,222.30 82.94% 573.49 67.96%
1 年至2 年 114.62 5.63% 9.75 0.49% 51.58 3.50% 59.04 7.00%
2 年至3 年 3.05 0.15% 3.05 0.15% 33.83 2.30% 57.25 6.79%
3 年至4 年 52.65 3.57% 146.91 17.41%
4 年至5 年 1.47 0.07% 1.48 0.08% 113.39 7.69% 1.12 0.13%
5 年以上 0.05 0.00% 0.05 0.01% 6.00 0.71%
合计 2,038.19 100% 1,974.06 100% 1,473.75 100% 843.81 100%
报告期内,本公司1 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有
所上升,由2006 年末的67.96%上升至2009 年6 月末的94.15%。比例上升的
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采购备用金相应增加。
由于项目投标保证金和采购备用金的回收风险较小,因此,本公司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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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坏账风险较小。
4、存货
本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和消耗性生物资产。本公司正在施
工的项目均运作正常,尚未出现预计合同总成本高于合同总收入的情况,因此,
本公司未对已完工未结算工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为园林绿化苗木,苗木品种大部分为乔木。近年
来,随着我国园林绿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绿化苗木资源特别是大规格的乔木相
对比较紧俏,市场价格不断上涨。通过对市场价格走势的跟踪分析,期末经过
减值测试,本公司绿化苗木的可变现净值远高于账面价值。此外,本公司苗圃
所在地的自然灾害风险系数较低,多年来未发生严重的病虫害、火灾等自然灾
害。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只有当绿化苗木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如苗木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度降低,才可能出现苗木减值风险。但就短时
间来看,市场行情并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因此,本公司期末未对消耗性生
物资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644.82 1,363.67 82.91%
机器设备 140.52 49.84 35.47%
运输工具 643.88 270.60 42.03%
电子设备 493.70 171.83 34.80%
其他设备 156.49 46.21 29.53%
合计 3,079.41 1,902.15 61.77%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因房屋购置时间较短,成新率为
82.91%,且期末无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而导致固定资产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所以本公司未对房屋、建筑物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成新率较低,但
大部分使用状态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只对部分陈旧的电子设备计提了7.05
万元的减值准备。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39.54 万元,全部
为本公司外购的计算机软件,未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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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222.12 万元,全部为对北京易地斯埃的
长期股权投资。北京易地斯埃是本公司与美国著名景观设计公司EDSA 合作设
立的中外合作企业,在行业内有很高的品牌知名度,参与规划设计了众多知名
项目。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008 年实现营业收入4,308.18 万元,净利润905.11
万元;2009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1,768.82 万元,净利润186.50 万元。报告
期内,北京易地斯埃对本公司累计分红为1,369.73 万元。因此,本公司对长期
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6 月30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2007 年12 月31 日 2006 年12 月31 日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流动负债 27,636.04 99.91% 23,186.62 99.86% 14,065.51 100% 10,611.48 95.69%
短期借款 4,600.00 16.63% 4,800.00 20.67% 1,500.00 10.66% 1,500.00 13.53%
应付账款 17,873.23 64.61% 14,071.66 60.60% 9,478.55 67.39% 6,077.20 54.80%
预收款项 290.43 1.05% 1.42 0.01% 1.42 0.01%
应付职工薪酬 523.04 1.89% 266.57 1.15% 583.01 4.14% 598.56 5.40%
应交税费 2,311.62 8.36% 2,284.52 9.84% 1,312.07 9.33% 1,241.98 11.20%
应付股利 355.81 1.53%
其他应付款 2,037.72 7.37% 1,406.62 6.06% 1,190.46 8.46% 1,173.74 10.58%
其他流动负债 20.00 0.18%
非流动负债 25.33 0.09% 31.81 0.14% 478.53 4.31%
长期应付款 25.33 0.09% 31.81 0.14% 478.53 4.31%
负债合计 27,661.37 100% 23,218.43 100% 14,065.51 100% 11,090.01 100%
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和资产结构决定了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
债规模很小。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总体呈上升态势,
由2006 年末的95.69%上升至2009 年6 月末的99.91%。本公司的流动负债主
要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交税费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各项业务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流动负债规模也随之有
了较大幅度的上升,由2006 年末的10,611.48 万元上升至2009 年6 月末的
27,636.04 万元,增幅为160.44%;非流动负债规模则由2006 年末的478.53 万
元下降至2009 年6 月末的25.33 万元。受流动负债快速增长的影响,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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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在报告期内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2006 年末的11,090.01 万元上升至
2009 年6 月末的27,661.37 万元,增幅为149.43%。
本公司的负债总额是与资产总额的增长相适应的。本公司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的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01%、53.01%、
56.29%和56.27%,资产负债结构相对稳定。
1、应付账款
本公司的流动负债中,应付账款的比重最高。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7.27%、67.39%、
60.69%和64.67%,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则分别为54.80%、67.39%、60.61%和
64.61%。
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货款,2006 年末、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分别为6,077.20 万元、9,478.55 万元、14,071.66 万元和
17,873.23 万元,2007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分别比上年末增长55.97%、
48.46%和27.02%。应付账款余额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为:
(1)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业务规模有较大的增长,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
率近40%,相应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存货和应收账款都有所增长,应付账款的
增长也符合这一趋势。
(2)本公司在项目施工前就依据成本预算并参考项目的收款进度与供应
商签订了大部分采购合同,就采购的品种、数量、金额及付款办法达成一致。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符合公司的信用政策
和成本控制的需要。
因此,应付账款的变动符合本公司的业务特点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
2、短期借款
本公司2006 年末和2007 年末的短期借款余额均为1,500 万元,2008 年末
和2009 年6 月末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800 万元和4,600 万元。2008 年以来,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本公司增加了银行贷款补充项目流动资金,导致短
期借款规模有了大幅的增长。
3、其他应付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对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方以及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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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借款。因本公司从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有限,为了扩大业务规模,根据
项目需要,本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联方以及少数员工借款以补充施工
项目所需临时周转资金。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应付关联方的款项为1,215
万元,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59.63%。2009 年6 月末,其他应付款金额比2008
年末增加631.10 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上述人员的借款增加。
4、长期应付款
本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全部为长期应付款,为本公司房屋和车辆的按揭款。
长期应付款发生的交易背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三)偶发性关联交易”部分的内容。2006 年末,本公司长
期应付款余额为478.53 万元,2007 年,本公司偿还了全部房屋和车辆按揭款,
将相关房产和车辆的产权办理至本公司名下,因此,2007 年末长期应付款的余
额为0。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余额分别为31.81
万元和25.33 万元,为新购车辆的按揭款。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 2009年6月30日 2008年12月31日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6.62% 56.70% 53.13% 57.14%
流动比率(次) 1.69 1.67 1.70 1.62
速动比率(次) 0.91 0.99 1.02 0.95
2009年1-6月 2008年度 2007年度 2006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4,599.07 7,829.17 4,688.40 3,252.65
利息保障倍数(倍) 30.76 28.65 22.21 26.00
指标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母公司)×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与本公司业务类型相近的建筑施工行业上市公司2008 年度偿债能力相关
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股票名称 流动比率(次) 速动比率(次)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利息保障倍数(倍)
金螳螂 1.32 1.30 61.14% 117.50
龙元建设 1.12 0.69 80.20%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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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 1.35 0.94 51.96% -
龙建股份 1.03 0.42 49.89% 1.87
中油化建 1.31 0.66 62.05% 2.82
安徽水利 0.90 0.56 74.53% 1.66
粤水电 1.26 0.70 55.88% 2.72
路桥建设 1.16 0.73 70.08% 3.24
隧道股份 1.01 0.71 66.65% 2.44
宏润建设 1.26 0.53 70.04% 7.86
算术平均 1.17 0.72 64.24% 3.11
东方园林
(2008 年)
1.67 0.99 56.70% 28.65
注:利息保障倍数的平均值计算剔除金螳螂、腾达建设。
与建筑施工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本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
率(母公司)和利息保障倍数等偿债能力指标均优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报
告期内,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和流动比率相对稳定,速动比率略有
下降。本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部门或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信誉良
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等,因此,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较小,为本公司债务的偿
付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2006-2008 年度,本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上升,足以支付贷款本
金和利息。本公司2006-2008 年度及2009 年1-6 月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6.00
倍、22.21 倍、28.65 倍和30.76 倍,远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对借款
利息的支付具有充足的保障。本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请见本节“二、盈利
能力分析”“(四)费用分析”部分的内容。
2009 年6 月末,本公司的短期借款为4,600 万元,分别为向中国工商银行
的保理融资以及向北京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担保借款。自公司设立以来,本公司
从未发生过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支付利息的情况,在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信
用记录。
2006-2008 年度及2009 年1-6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846.84 万元、4,225.88 万元、2,350.87 万元和-1,609.24 万元。2007 年度和
2008 年度,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明显改善。关于现金流量具体
情况请见本节“三、现金流量分析”“(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部
分的内容。
综合对财务指标、资信情况和现金流量的分析,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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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在贷款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因此,本公司具
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偿债风险较小。
(五)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2006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5 4.18 3.16 3.78
苗木存货周转率(次) 0.11 0.23 0.25 0.29
存货周转率(次) 0.96 2.23 2.22 2.51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61 1.33 1.31 1.70
资产周转率(次) 0.58 1.23 1.17 1.40
指标计算方法: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苗木存货周转率=苗木成本÷[(期初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资产)÷2]
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与本公司业务类型相近的建筑施工行业上市公司2008 年度资产周转能力
相关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股票名称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存货周转率
(次)
流动资产周转率
(次)
总资产周转率
(次)
金螳螂 3.05 132.49 2.15 1.85
龙元建设 2.53 2.24 0.96 0.87
腾达建设 4.09 5.13 1.45 0.80
龙建股份 3.59 1.33 0.83 0.55
中油化建 5.24 3.61 1.90 1.58
安徽水利 3.21 2.42 1.07 0.69
粤水电 11.00 2.41 1.17 0.74
路桥建设 7.65 3.32 1.37 1.02
隧道股份 6.12 5.23 1.27 0.86
宏润建设 11.11 1.92 1.35 1.18
算术平均 5.76 3.07 1.35 1.01
东方园林
(2008 年)
4.18 2.23 1.33 1.23
注:存货周转率的平均值计算剔除金螳螂。
与建筑施工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相比,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
货周转率和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指标偏低。但在剔除个别指标明显偏高的上市公
司后,本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各项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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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8 年度,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78 次、3.16 次和4.18
次。2007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部分大型工程项目的
工程款支付比例较低,导致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如通州北运河城市段两岸
景观工程和文化广场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本公司仅收回
结算金额的55%,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收回75%,竣工验收后2 年内收回95%。
2008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有所改善。
2006-2008 年度,本公司的苗木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分别为0.29 次、
0.25 次和0.23 次,周转速度较慢。本公司种植的绿化苗木大部分为多年生乔木
品种。根据目前绿化工程对大规格苗木的需求情况,树木规格越大,经济价值
就越高。报告期内,在本公司能够承受的前提下,为提高苗木储备的经济价值,
本公司适当延长了苗木的出圃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尽管出圃期的延长降低了
存货的周转速度,但对提高本公司的利润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6-2008 年度,本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1 次、2.22 次和2.23 次,
存货周转速度略有下降。存货周转速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工程结算金额尚未得
到发包方确认而导致的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的增加。2006-2008 年末,本
公司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余额分别为3,253.97 万元、6,292.98 万元和
12,632.32 万元,2007 年末和2008 年末同比增幅为93.39%和100.74%。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998.41 41,578.04 27,015.28 21,523.12
二、营业总成本 21,697.39 34,722.11 23,039.36 18,559.40
其中:营业成本 17,843.49 28,207.74 18,435.71 14,081.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823.93 1,402.88 988.82 715.71
管理费用 2,754.97 4,703.58 3,364.33 3,261.03
财务费用 144.78 257.74 199.65 113.81
资产减值损失 130.22 150.16 50.85 387.83
加:投资收益 57.59 325.72 403.05 110.71
三、营业利润 4,358.60 7,181.65 4,378.97 3,074.43
加:营业外收入 223.86 2.35 57.33
减:营业外支出 3.00 33.21 16.09 2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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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5.06 3.44 211.03
四、利润总额 4,355.60 7,372.29 4,365.23 2,906.40
减:所得税费用 893.43 1,452.47 511.38 321.68
五、净利润 3,462.17 5,919.83 3,853.85 2,584.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2.17 5,919.83 3,833.57 2,543.21
少数股东损益 20.28 41.51
本公司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的主营业务利润
(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为6,726.38 万元、7,590.75 万
元、11,967.41 万元和7,330.99 万元,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分别比上年增长
12.85%和57.66%,2009 年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39.08%。
本公司2006 年度、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的营业利润分别为3,074.43 万元、
4,378.97 万元和7,181.65 万元,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和投资收益的影响后,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营业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20.15%和73.99%,增长速度高于同
期主营业务利润的增长速度。由此可见,本公司在主营业务利润快速增长的情
况下,有效地控制了期间费用的同步增长。本公司2009 年1-6 月的营业利润为
4,358.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30%,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但增速较2008
年全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收入净利率有所上升,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分别为12.01%、14.27%、14.24%和13.32%。收入净利率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加强成本和费用管理,降
低了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
(一)营业收入分析
本公司营业收入在报告期内保持持续快速增长态势,2006 年度、2007 年度、
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523.12 万元、27,015.28 万元、
41,578.04 万元和25,998.41 万元,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分别比上年度增长
25.52%和53.91%,2009 年1-6 月较上年同期增长32.98%。
1、分业务营业收入构成
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园林工程施工 25,250.91 97.12% 40,308.67 96.95% 25,701.80 95.14% 19,250.33 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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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景观设计 560.35 2.16% 1,130.96 2.72% 1,271.16 4.70% 1,430.52 6.65%
苗木对外销售 187.15 0.72% 138.41 0.33% 42.32 0.16% 842.27 3.91%
合计 25,998.41 100% 41,578.04 100% 27,015.28 100% 21,523.12 100%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由园林工程施工收入、园林景观设计收入和苗木对外销
售收入构成。其中,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2006 年
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44%、95.14%、96.95%和97.12%,在营业收入中的
比重有所上升,这是与本公司快速发展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密切相关的。报告
期内,本公司负责施工的主要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六节 业务与技术”“四、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四)销售情况”部分的内容。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园林景观设计业务规模及其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比重
均有所下降,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比上
年同期下降了159.35 万元和140.21 万元。本公司培育的苗木以自用为主,偶尔
会有少量销售,因此苗木对外销售收入规模很小,在本公司的业务构成中占比
较低,报告期内均不超过1%。
2、分地区营业收入构成
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金额
(万元)
比例
华北 12,518.44 48.15% 17,549.17 42.21% 15,406.95 57.03% 11,833.39 54.98%
华东 10,216.44 39.30% 12,987.33 31.24% 5,380.43 19.92% 8,431.00 39.17%
西南 2,054.02 7.90% 6,121.08 14.72% 4,200.00 15.54%
东北 304.85 1.17% 953.82 2.29% 1,007.72 3.73% 548.97 2.55%
华南 904.66 3.48% 3,966.64 9.54% 1,020.18 3.77% 709.76 3.30%
合计 25,998.41 100% 41,578.04 100% 27,015.28 100% 21,523.12 100%
目前,本公司的业务主要覆盖园林绿化产业比较发达的省市,如北京、山
东、苏州、昆明等,是全国少数几个有能力跨地域开展大型园林工程施工业务
的园林绿化企业之一。华北和华东地区是本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06 年度、
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来自华北和华东地区的营业收入合计
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15%、76.95%、73.45%和87.45%。2007 年
度、2008 年度比重有所下降,原因在于西南地区的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来自华北和华东地区的收入比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公
司2006 年以来在北京、山和河北地区陆续签订了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通州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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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山东潍坊浞河、山东济宁任城新区生态
湿地公园、河北张北南山公园等一系列大型工程项目。
近年来,本公司以华北、华东地区作为立足点,逐步进军云南、海南、广
东等业务区域,并取得了初步成功。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本公司在云南地
区的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200.00 万元和6,121.0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15.55%和14.72%。本公司的实力在云南市场已经逐步得到了认可,成为当
地园林绿化行业强有力的竞争者之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在
云南设立西南分公司,可以预期,本公司来自西南市场的收入在营业收入的比
重将进一步上升。目前,本公司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已不再拘泥于地域的
限制,逐渐摆脱了区域性和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营业成本分析
本公司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的营业总成本分
别为18,559.40 万元、23,039.35 万元、34,722.11 万元和21,697.39 万元,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分别比上年度增长24.14%和50.71%。营业总成本的增长是与
本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增长保持同步的。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张的同
时,加强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收入比率逐年下降。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营业总成本占营业总收入比率分别为86.23%、85.28%、
83.51%和83.46%。
(三)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加权平均
园林工程施工 31.16% 32.01% 31.11% 32.97% 31.77%
园林景观设计 38.40% 36.87% 44.75% 48.79% 43.23%
苗木对外销售 38.45% 37.43% 35.10% 47.21% 44.31%
综合毛利率 31.37% 32.16% 31.76% 34.58% 32.34%
报告期内,本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略有波
动。2006-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
为32.97%、31.11%、32.01%和31.16%。本公司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并能保持
稳定趋势的主要原因为:首先,公司具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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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材料等成本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和降低了工程成本;其次,公司的
综合实力在业内居于领先地位,公司的品牌影响不断扩大,在合同谈判时,给
公司带来较大的议价能力和一定的品牌溢价。
2006-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
为48.79%、44.75%、36.87%和38.40%。因本公司的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目前以
房地产景观设计项目为主,房地产市场走势的下滑对本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产生
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的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与其他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类似,本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毛利率水平
比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平
均毛利率为43.23%,比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平均毛利率31.77%高出11.46%。
本公司是一家具有设计和施工一体化优势的园林绿化企业,园林景观设计业务
对本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公司未来在保持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发
展的同时,仍将继续支持园林景观设计业务的发展,打造园林景观设计的高端
品牌,提升本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公司苗木对外销售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为44.31%,报告期内的毛利率水平
保持相对稳定,略有波动,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的苗木对外销售属于偶然行为,
且不同规格和种类的苗木市场价格和利润空间有所差异。
(四)费用分析
项目
2009 年1-6 月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万元)
占营业收
入比例
管理费用 2,754.97 10.60% 4,703.58 11.31% 3,364.32 12.45% 3,261.03 15.15%
财务费用 144.78 0.56% 257.74 0.62% 199.65 0.74% 113.81 0.53%
合计 2,899.75 11.15% 4,961.32 11.93% 3,563.97 13.19% 3,374.84 15.68%
1、管理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较少,因此,销售费用未进行单独核算,与管理费
用一并核算。2006-2008 年度及2009 年1-6 月,本公司的管理费用分别为3,261.03
万元、3,364.32 万元、4,703.58 万元和2,754.9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15%、12.45%、11.31%和10.60%。管理费用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同步增长,
但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则逐年下降,从2006 年度的15.15%下降到2009 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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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10.60%,体现了规模化经营后经济效益的提升。
2、财务费用
本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为短期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和手续费。2006-2008
年度及2009 年1-6 月,本公司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13.81 万元、199.65 万元、257.74
万元和144.78 万元,财务费用上升主要是由贷款规模增加所致。但财务费用的
增加是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相适应的,2006 年以来,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0.53%、0.74%、0.62%和0.56%。
(五)其他项目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除2007 年末提取的7.05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外,
其他全部为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2006 年末、2008
年末和2009 年6 月末的应收款项余额与上期末相比增长较快,因此,当年分别
计提坏账准备387.83 万元、150.16 万元和130.22 万元,导致当年产生资产减值
损失。
2、投资收益
2006-2008 年度及2009 年1-6 月,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0.71 万元、
403.05 万元、325.72 万元和57.59 万元,占营业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60%、9.20%、
4.54%和1.32%,全部为本公司对北京易地斯埃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2006-2008 年度,该项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27.06 万元、289.01 万元和
456.50 万元,是本公司补充工程施工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3、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很小,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营业外收支净额分
别为-168.03 万元和-13.74 万元,主要是由处置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净损失导致的。
2008 年度,本公司的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90.6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收到中
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管理办
法》(中科园发[2007]29 号)的规定支付给公司的资助金200 万元。2009 年1-6
月,本公司的营业外收支净额为-3.00 万元。
4、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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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08 年度及2009 年1-6 月,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率
分别为11.07%、11.71%、19.70%和20.51%。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的实际税负
率低于2008 年度和2009 年上半年的主要原因是本公司2006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本公司2006 年度和2007 年 度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而根据最新的
所得税政策,自2008 年度起,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方利禾均按25%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本公司的自产苗木销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实
际税负率低于法定企业所得税率。
5、少数股东损益
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本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41.50 万元和20.28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61%和0.53%,对本公司的净利润不产生重大
影响。2007 年9 月,本公司收购东方利禾20%的股权,使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因此,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不存在少数股东损益。
(六)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64 -2.17 -155.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00.00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00 -27.99 -11.58 -12.84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3.00 190.65 -13.74 -168.03
减:所得税影响数 52.38 -0.61 -23.9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00 138.26 -13.13 -144.0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3.00 138.26 -12.96 -143.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62.17 5,919.83 3,833.57 2,543.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3,465.17 5,781.57 3,846.53 2,687.19
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很小,2006-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扣除
所得税影响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43.98 万元、
-12.96 万元、138.26 万元和-3.00 万元,绝对值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36%、0.34%、2.39%和0.09%。本公司2006 年度
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本公司处置闲置房产而产生的损益,2008 年度的非经常
性损益主要为本公司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给公司的上市资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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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09 年1-6 月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947.82 31,597.57 24,073.53 12,893.7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6.94 2,387.58 860.63 754.56
现金流入小计 17,204.76 33,985.16 24,934.15 13,648.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630.53 23,456.15 14,628.55 9,468.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47.76 2,168.92 1,356.84 1,472.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18.39 1,830.43 1,476.59 439.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7.32 4,178.78 3,246.29 3,114.69
现金流出小计 18,814.00 31,634.28 20,708.27 14,49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24 2,350.87 4,225.88 -846.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56.50 289.01 327.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8.30 73.72 3.04
现金流入小计 494.80 362.73 330.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99.55 242.56 195.89 107.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
现金流出小计 99.55 242.56 315.89 107.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5 252.24 46.84 222.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7.2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00.00 4,900.00 1,500.00 1,5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0
现金流入小计 4,670.00 4,900.00 1,807.20 1,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00.00 1,600.00 1,500.00 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00.72 253.82 104.92 81.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31 669.13 622.42 106.50
现金流出小计 4,913.03 2,522.95 2,227.34 688.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3.03 2,377.05 -420.14 811.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51.82 4,980.16 3,852.58 187.4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38.89 4,558.73 706.15 518.6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87.06 9,538.89 4,558.73 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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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84 万元、4,225.88 万元、2,350.87 万元和-1,609.24
万元。与2006 年度相比,2007 年度和2008 年度的现金流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但200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以上现金流量的变化是与
本公司的业务特点和所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2005 年和2006 年开始施工项目的现金流量情况
首先,自2005 年起,市政园林工程项目开始引入市场化招投标竞争机制,
本公司开始承接大中型市政园林工程项目。因此,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处
于快速扩张期,所承接项目最明显的特点是合同金额高,但工程款的回收与小
型项目相比相对较慢。2005 年和2006 年,本公司承接的部分项目的工程进度
付款为已结算工程量的55%-70%,剩余30%-45%的工程尾款则一般在工程竣工
验收后两年内收回,所以导致期末账面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对报告期内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产生了一定的延后效应。其次,对于该期间内的工程
项目,为了确保工期、保证工程质量以及维护与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
对供应商的付款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趋势。
受以上因素影响,本公司2005 年开工的苏州金鸡湖大酒店国宾馆、苏州
金鸡湖高尔夫和北京通州北运河两岸景观等三个主要项目在2006 年度和2007
年度产生的合计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35 万元和4,930 万元。2006 年度,以上
三个主要项目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处
于较低水平。2007 年度,随着这些项目应收账款的陆续到期,本公司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得到了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有了较大的
改善。
2、2007 年和2008 年开始施工项目的现金流量情况
首先,本公司2007 年和2008 年施工项目的合同收款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
部分项目的工程进度付款已经达到已结算工程量的70%-90%,因此,2007 年和
2008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如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中轴树阵和龙形水系、昆明莲花池公园和北京康乐体
育公园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均属于此类情况。其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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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和市场声誉的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逐步增强,供应方
给予公司的信用期限较长,应付账款的信用政策已经基本能够和应收账款的信
用政策相匹配。因此,本公司200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亦较好,但受
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等个别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较低的项目的影响,
2008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2007 年度的现金流量。
3、2009 年上半年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首先,本公司2009 年施工项目中的市政项目,项目的发包方为当地政府
或者政府所属的项目公司,具有较高的信誉,工程款的回收风险较小,因此,
公司给予发包方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工程进度款付款比例较低,如张北南山
公园、山东潍坊浞河、济宁任城新区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均属于此类情况;其
次,本公司正在施工的休闲度假园林绿化项目,该类项目特点是对供应商的付
款比例相对其他类型的园林绿化项目相对较高;第三,本公司以前年度施工的
项目如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中轴树阵和龙形水系、昆明莲花池公园和潍坊
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在2009 年上半年对供应商的应付款项已
到结算期,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相对较高。所以,受项目收款和付款两方面因
素的影响,本公司200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2009 年
下半年,随着本公司2008 年施工的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昆明莲花池
公园和行政中心等项目应收账款陆续到期,预计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情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综上所述,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变化是与公司的
业务特点和所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相符合的。
本公司已经充分认识到现金流量的安全关系到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并已
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在应收款项规模的控制、客户信用等级
评估和授信等方面执行较为严格的措施。同时,本公司加大了融资力度,扩大
了流动资金贷款规模,及时支持了业务扩张对现金流的需求。本公司投资的北
京易地斯埃经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现金分红累计实现现金流入1,072.57 万元,
每年分红产生的现金流入也成为本公司稳定的现金来源之一。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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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2.66 万元、46.84 万元、252.24 万元和-99.55 万元。报
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本公司对北京易地斯埃的长期
股权投资的现金分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2007 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120 万元为本公司收购北京易地斯埃5%的股
份所支付的收购价款。因此,本公司2007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2006 年度和2008 年度相比偏低。2009 年上半年,北京易地斯埃宣告分配现金
股利,本公司应享有的股利为297.16 万元,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因上述现
金股利尚未取得,所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1.66 万元、-420.14 万元、2,377.05 万元和-243.03 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本公司向银行的短期借款、2007
年增资扩股收到的股东投资款以及2009 年收回交纳的担保保证金,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的支出。2006 年度和2008 年度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向银行的短期借款(不考虑利息支
出)分别产生现金净流入1,000 万元和3,300 万元;2007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净流出,主要是由本公司偿还分期购买固定资产的应付款项以及银行借款
导致的;2009 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主要是由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和分配现金股利导致的。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本性支出。
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和2009 年1-6 月,本公司购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流支出为107.44 万元、195.89 万元、242.56
万元和99.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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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除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而产生的未来资本性支出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
资本性支出计划。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和其他重大或
有和期后事项。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经济衰退和宏观调控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受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已经陷入衰退,全球经
济增长预计会大幅放慢。中国经济作为全球经济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全球金融
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也已经显现出来。根据国际货币基
金组织预测,中国2009 年的经济增长率将降低至8.5%。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
2008 年下半年,我国政府迅速出台了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扩大政府投资,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多项措施刺激经济增长。
总体上,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和宏观调控对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影响具
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因素:首先,经济发展速度趋缓可能减少企事业单位在园
林绿化方面的支出,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受政府扩大投资的影
响,各级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资将有所加强,对
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公司作为一家主要服务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
程、大型生态湿地工程及地产景观工程的园林绿化企业,近年来,市政公共园
林绿化工程和生态湿地工程在业务中占的比重较高,这类项目将受益于各地政
府扩大政府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现阶段,本公司的
地产景观绿化项目占比较低,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以及政府对房地产的宏
观调控政策对本公司业务的发展并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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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对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园林绿化行业属于朝阳产业,从全国范围内来看,市场集中度不高。而园
林绿化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以及培育大型的、具有跨区域经营能力的园林绿化企
业取决于企业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只有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园林绿化企业
才有能力承揽大型园林工程项目,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本公司在A 股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本公司建立起
畅通的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迅速提升本公司的资本实力,对本公司实现在全
国市场的扩张,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营业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具有重要
的意义。
(三)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1,492.93 万元。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上升,尽管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将继
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但在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将有所下
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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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与经营理念
(一)总体发展规划
逐步扩大公司规模,开拓新的城市园林市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在现有
业务基础上建立集设计、施工、苗木及园林养护为一体的“大园林”业务格局;
坚持和发扬“艺术造园”,建设精品工程的理念,创立公司在行业内独特的品牌
优势。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发展为战略,以质量为优先,
以创新经营体制和深化企业管理为手段,改进和完善各业务系统的建设,促进
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中国园林行业的领跑者。
(二)经营理念
企业理想:艺术造园,传世精品。
企业使命:倾情园林事业,树立行业典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超越
客户需求,回馈股东、员工和社会。
经营理念:客户至上、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协作创新,树立阳光企业形
象。
企业宗旨: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服务城市生态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2009-2011 年本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目标,充分发挥“东方园
林”的品牌优势和综合配套优势,通过实施设立分公司、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
目,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园林绿化景观设计与工程施工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综
合能力,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年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经营目标。本公司
2009-2011 年的具体业务发展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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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开发计划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产业发展政策、公司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公
司制定了国内市场开发计划:以北京、苏州、昆明和海南为中心,巩固和扩大
包括北京、天津、山西、河北等地在内的华北市场,山东、江苏、上海、浙江
等地在内的华东市场,昆明、成都、重庆等地在内的西南市场以及海南、广东
在内的华南市场的占有率;布局重点省会城市和二线城市市场,逐步建立面向
全国的市场格局。
从工程业务细分的角度,本公司将重点关注与开发以下几个业务市场:
1、城市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本公司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在奥运重点场
馆园林工程建设、城市遗址公园改造、新城公园建设、城市河流两岸绿地建设、
城市行政中心、国宾馆景观以及各类城市公园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
大量品质优异的项目。在稳定发展原有城市的基础上,在公司战略发展区域的
城市中继续推进上述业务,牢固树立“东方园林”的品牌效应。
2、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1992 年国务院批准在海南、云南等省市成立
了12 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时间的增
加,国内休闲度假区发展迅速。云南、海南等地区已成为国内外著名的休闲度
假地区,很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已经在海南开始了新一轮的旅游休闲度假项目开
发。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一批品牌项目,如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上
海佘山国际高尔夫球场景观、苏州金鸡湖高尔夫球场景观及度假酒店景观等项
目,在休闲度假园林工程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公司将继续以海南和云南为目
标市场,大力拓展大型休闲度假园林工程项目市场。
3、大型生态湿地工程。湿地、森林与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生态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从社会学和生态学的角度来看,生态湿地是人类社会
和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价值的一环,是人类最重要的环境资本之一,也为自然
界的生物多样性提供重要保障。城市生态湿地的建设和自然湿地修复与一般城
市园林建设在水循环、土壤处理、植物配置、微生物结构、生态动物链、污水
处理等方面在技术上有很大差异,湿地项目的艺术效果也具有较高的独特性。
目前,许多城市都制定了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规划,自然湿地的修复也提上了
各个政府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本公司将致力于生态湿地的建造,逐步发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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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内生态湿地建设领域有影响力的专业公司。
(二)人员扩充计划
本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发现人,善待人,尊重人,凝聚人”的人才经营
理念,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发展需要,
一方面对公司内有发展潜能的员工进行发掘和培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人
才竞争机制和人力资源培训体系;另一方面将招聘各类优秀专业人才,主要是
设计、施工管理、预决算、企业管理、苗木研发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随着加入WTO 的深入,我国将全面开放国内市场,公司为适应国际化竞
争将逐步引进国外优秀设计师充实公司的设计队伍,加强设计业务的国际交流
与合作。
(三)技术创新与艺术造园计划
技术开发和创新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之一。本公司将密切关
注国内外园林绿化企业发展的最新技术动态,以完善公司技术创新体系,提高
劳动生产率。将适时引进高素质人才,充实技术开发队伍,积极开展与大专院
校和专业科研单位的合作,通过合作开发、购买技术、转化实施等多种形式提
高公司的技术水平。本公司技术开发与创新将本着依托主业、服务主业、开拓
创新的原则,加大科技经费的投入和人才投资,不断提高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
在艺术造园领域,公司将丰富艺术造园手法,增强项目艺术人员的配备;
全面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艺术修养,对操作层面的施工队进行长期的培训;严
格艺术效果控制程序及艺术管理制度;对湿地公园、体育公园景观等专项艺术
效果进行研究探索。在园林艺术领域发挥独特的优势,通过探索和实践,实现
“艺术造园、传世精品”的理想。
(四)内部组织结构调整计划
本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在董事会建立“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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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置和整合管理和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公司管理架构;继续探索建立有
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和规范对子公司、分公司和各事业部的管理机制。
(五)筹资计划
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改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根据公
司的资本结构和资本市场状况,在适当时机实施再融资,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
构。
三、计划提出的假设条件
1、国家政治、经济政策以及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无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2、国家对园林绿化行业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市场处于正常状态,无重大
市场突变情形;
3、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具有较为充足的资金来源保证。
四、计划实施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本公司目前尚缺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如果本次募
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将影响公司的市场开发计划、人员扩充计划和技术创新
与艺术造园计划等,制约公司的业务发展。
2、完善管理模式,吸引、留住优秀人才。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尤其
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本公司面临着如何完善管理模式以适应公司
业务快速扩张以及设计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等问题的挑战。如果本公司
的管理模式未能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张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人才储备无法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则本公司的发展将受到制约,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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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景观设计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公司的业务发展
计划将以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逐步进行规模化扩张,充分利用现有业务的技
术条件、人才储备、管理经验、客户基础和营销网络等资源,发挥公司的人才、
成本、技术、管理等优势,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六、业务发展趋势
本公司将秉承稳健、发展和创新的理念,根据公司制订的发展战略,在现
有工程项目所在的城市深度挖掘市场潜力,并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市场。公司将
立足于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大型生态湿地工程及
地产景观项目,围绕景观设计、工程施工、苗木种植和工程养护逐步优化公司
业务结构,推进公司园林绿化业务的总体发展。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高,市场拓
展能力逐渐增强,业务规模持续稳定发展,为本公司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
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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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50 万股,募集资金数额
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询价结果确定。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
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1 设立分公司 14,425.23
2 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14,187.60
合计 28,612.83
若本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本公司将根
据其他项目的资金需求和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设立分公司
1、项目背景
(1)实现公司全国化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
本公司定位于创建全国园林绿化行业设计、施工领域的高端品牌和领导品
牌。目前本公司已经在华北、华东和西南设立了业务大区,但是主要业务还集
中在华北和华东两个区域。因此,通过设立分公司能完善公司的全国化战略布
局,抢占新兴市场,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壮大公司的竞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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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2)公司业务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本公司工程业务规模发展迅速,加之园林绿化工程有大型化、系
统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加大,且原有的业务大区设置
在资金调配上也不能满足管理的需求。此次设立分公司,将有效的保证公司业
务的持续发展,为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将赋予分
公司人、财、物的权利,以更好的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
(3)避免业务过于集中,分散经营风险
园林绿化行业由于施工期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且受季节和气候变化的
影响较大,业务在地域上的过分集中会产生较大的市场风险。此次通过设立西
南、海南和生态湿地分公司,公司在国内园林绿化建设的各主要地区的业务规
模将进一步扩大,能够有效的化解公司业务的市场风险,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
性和盈利的均衡性。
此外,湿地工程建设是各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也是保护日趋恶
化的生态环境的迫切要求,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生态湿地项目建设资金具有
政府的财政保障,能够给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来源,分散公司项目类型的集中
风险。
(4)实现本地化发展的需要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具有十分明显的地方化特点,在不同的地区,招投标的
方式、管理的体制、对园林的风格要求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为了适应不同
地区的要求,实行本地化的发展策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设立分公司是必要
的。
2、实施本项目的基础
本公司已经进入拟设立分公司的城市承揽项目,为分公司的设立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1)西南分公司。目前本公司已经在云南昆明设立了园林工程事业部西南
大区,对西南市场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并承接了昆明莲花池公
园、昆明行政中心等大型园林绿化项目,因此,设立西南分公司具备了一定市
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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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南分公司。海南是著名的旅游大省,旅游度假休闲项目的园林景观
工程在海南的园林绿化市场中占据较大的比重。根据海南省旅游发展“十一五”
规划,海南将有10 多个大型旅游度假区开工建设。而承接高档度假休闲项目的
园林景观工程正是本公司的竞争优势,除正在施工的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
园、博鳌千舟湾等项目之外,本公司在海南及华南地区还有多个项目正在洽谈
中。
(3)生态湿地工程分公司。生态湿地工程是园林绿化行业的新兴领域,是
我国生态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已经承接了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
地公园和山东济宁任城新区生态湿地公园项目,积累了生态湿地工程施工的宝
贵经验,具备了开展生态湿地工程施工业务的基础。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在新设分公司目标市场承接的大型项目共
6 个,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1 昆明莲花池公园 3,316
2 昆明行政中心 3,150
3 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 6,633
4 海南博鳌千舟湾 1,200
5 山东潍坊白浪河生态湿地公园 9,000
6 山东济宁任城新区生态湿地公园 10,800
合 计 34,099
通过以上项目的开展,本公司对新设分公司的目标市场有了深入的了解,
为未来业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本公司在新设分公司目标市场跟踪的项目预计工程总量约15 亿元,
预计2010 年中标的工程总量约为5 亿元左右。因此,公司在新设分公司的目标
市场已经具备了充分的项目储备基础,设立分公司是可行的。
3、项目市场前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环境生态的关注也日趋增
强,园林绿化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朝阳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详细分
析请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二、园林绿化行业基本情况”“(四)
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前景”部分的内容。
(1)西南分公司——立足云南,辐射西南
① 昆明“十一五”规划,建设“新昆明”、“宜居城市”的目标为园林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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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市场带来重要发展机遇
围绕构建区域性国际化城市战略目标,昆明将在继续完善主城功能的同时,
统筹兼顾,重点在新城建设上取得突破,促进人口、生产要素和产业向新城集
聚。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卫生城市为切入点,改善城市面貌,
提升主城功能,努力建设宜居城市。建设现代新昆明的主要内容是建设“一湖
四环、一湖四片”的山水园林城市,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的“四创”目标,昆明市城市绿化率
要翻一倍,增加上万亩绿地。
a) 昆明将进一步提升“春城”形象。围绕提升“春城” 城市形象,需要
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实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程。科学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
划,以主城核心区为重点,“点、线、面”相结合,市区联动,多渠道增加园林
绿化投入,大幅度增加城市园林绿地。打开临街单位封闭式围墙,扩大屋顶绿
化、立交桥立体绿化、小区绿化;沿城市干道和主要入湖河道,实施沿线绿化
工程,新建城市道路严格执行绿化带规划建设标准;市和四城区建设一批大型
绿地和园林公园。“十一五”期间,建成区绿地率达33%以上、绿化覆盖率达
36%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8.1 平方米以上,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
b) 建设现代新昆明。现代新昆明——呈贡东城位于昆明主城区东南方向,
距主城区15 公里,规划控制用地160 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107 平方公里,
是现代新昆明环滇池城市“一湖四片”中率先启动的东部新城,2020 年人口预
计将达到95 万。在未来15-20 年间,新昆明将建设成为山水生态春城、历史文
化名城、现代开放新城和走向东盟的“桥头堡”,初步形成以行政、教育、文化、
商务、居住等功能为主的现代化新城区。
c) 滇池治理。“十一五”期间,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对滇池的治理,滇池
被列为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之一和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防治之
首,备受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滇池治理中,以开展滇池面山绿化和
植树造林,提高流域内森林覆盖率,整治水土流,实施退塘还湖和生态湿地建
设等方式,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湿地恢复和重建,建设湿地16,350 亩,
逐步建设内、中、外三层环湖景观路,形成大型的开敞式城市空间,实现“人
退湖进湿地出”的滇池新生命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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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云南旅游度假发展规划将带动云南园林市场快速发展
根据云南“十一五”旅游规划,到2010 年,初步把云南建成中国和亚洲地
区重要的国际旅游胜地和目的地,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积极开发民族风情、
生态旅游、健身旅游、红色旅游等专题旅游。整个云南省划分成滇中大昆明国
际旅游区、滇西北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滇西火山热海边界旅游区、滇西南澜
沧江-湄公河国际旅游区、滇东南喀斯特山水文化旅游区、滇东北红土高原旅游
区六大旅游区。随着上述旅游区休闲度假项目的开发,园林绿化业务也面临快
速的发展。
③ 西南园林绿化市场孕育着巨大的市场潜力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深入,西南地区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重庆、成都、贵
州等城市相继提出了城市园林发展的规划。根据《重庆森林工程总体规划》,2008
—2017 年,全市重点推进城市森林工程、农村森林工程、通道森林工程、水系
森林工程和苗木基地五大森林工程建设,道路绿化率由54%提高到80%,水系
绿化率由41%提高到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30%提高到38%。成都、
贵州等城市也有相应的规划出台,西南地区将迎来园林绿化业务的大发展。
(2)海南分公司——立足海南,辐射华南
① “十一五”规划为海南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海南省“十一五”规划,2010 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365 亿元,
人均GDP 达到15,000 元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010 年达到12 平方米。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根据《海南统计年鉴(2006 年)》的数据,2006
年底,海南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9.31 平方米,城镇人口为373 万人,按此计
算,平均每年应增加人均公共绿地面积0.67 平方米。以每平方米造价200 元测
算,每年公共绿地的增加将需要投资约5 亿元。
② 建成世界著名、亚洲一流的度假休闲旅游胜地的战略创造了对园林绿
化的需求
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曾指出:“未来5 年、10 年、15 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
海南省真正能够影响中国的,能够给中国做出贡献的,不是海南的工业,也不
是海南的科技,而是海南独特的不可替代的自然环境,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大旅游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对海南经济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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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5 月 ,《海南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提出要推进旅游业升级转型,引
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旅游精品景区、度假休闲区;
重点建设好博鳌水城二期、神州半岛、海棠湾、七仙岭、石梅湾、清水湾、棋
子湾、铜鼓岭、盈滨半岛;推进西沙旅游开发;着力把海口、三亚、琼海、万
宁、儋州、五指山、文昌市打造成各具特色、风格鲜明的旅游名城。
2004 年11 月,经过国际招标,汇集了美、英等6 个国家11 名专家的智慧
编制而成的《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出台,确定未来二十年海南省旅
游业将形成“一省、两中心、三线、五名城、十区”的空间格局,意味着未来
二十年海南的旅游发展大框架已确定下来。
《海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将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五指山5
市作为国内外闻名的旅游名城来发展规划,并在科学开发的基础上,将全省旅
游空间划分为海口、三亚、五指山、文昌、博鳌/万泉河、石梅湾/兴隆、儋州、
尖峰岭、棋子湾/霸王岭、西沙群岛等10 个旅游区。
国内外著名公司已经在上述重要开发地区启动了休闲度假区及旅游区投资
计划。目前除三亚市亚龙湾开发已经进入成熟阶段以外,其他地区的休闲度假
旅游区的开发才刚刚起步,大片区的建设为园林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③ 华南市场具有发展园林绿化的得天独厚的条件
华南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暖湿润,植物物种繁多,具有发展园林绿化
产业的天然优势;同时,华南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园林绿化需求较高。以
上两方面的因素,将持续推动华南地区园林绿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3)生态湿地工程分公司——以北京为基地,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湿地是地球上的重要资源,被称为“地球之肾”。湿地对维持地球的生态平
衡和生物多样性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湿地面积目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
四位。中国现有两种类型的湿地公园——湿地公园和城市湿地公园。湿地公园
和城市湿地公园的本质和目标是一致的,其区别在于是否纳入城市绿地系统。
湿地公园又分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和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
局批准设立,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由建设部批准设立。
①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湿地的保护、修复和建设
中国于1992 年加入《国际湿地公约》,2000 年颁布《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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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2004 年国务院批准通过了《国家湿地保护工程
规划》,其中规定,到2030 年需完成湿地生态治理恢复140 万公顷,建成53 个
国家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全国湿地保护区达到713 个,国际重要湿地
达到80 个,90%以上天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2007 年,国家林业局发出了《关
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应遵循“优先保护、科学修复、适
度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规定了划建湿地公园的基本条件,设立湿地公园
的申报、审批程序。今后5 年国家将投资90 亿元优先启动湿地保护、湿地恢复
等4 项重点建设工程。
② 城市湿地公园的建设带动了园林行业的发展
为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2005 年2 月,建设部发布的《国家城市
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申请设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其占地必须
在500 亩以上;其规划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企业承担;国家城
市湿地公园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
规划,并纳入强制性内容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等。
建设部于2004 年批准荣成市桑沟湾城市湿地公园成为我国首个国家城市
湿地公园后,截至2008 年底,我国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已达到30 个。今后还会
有更多的城市把湿地修复和建设放在生态建设重要位置。同时,《国家城市湿地
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上述规定决定了城市湿地公园建设的规模性、准入性
和强制性。园林绿化企业建设湿地的机会更多、规模更大。
综上所述,以上拟设立分公司的业务区域和领域的市场空间巨大,具有较
为广阔的前景。
4、市场开拓计划
(1)坚持“高端精品园林工程”的市场定位以及“以点带面、辐射周边”
的市场开拓策略
在目标市场,公司将坚持“高端精品园林工程”的市场定位,利用公司业
已形成的品牌和技术优势,集中开发高端大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发挥公司在
高端项目的竞争优势,避开低层次的竞争。在区域市场开发方面,立足分公司
所在市场,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市场,逐步形成网状市场格局,奠定在目标市
场的领跑者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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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合营销资源,配备专门营销人才,确保拟设分公司目标市场的深
度开发
为了更好的开发目标市场业务,保障目标市场未来工程承揽量的稳步增长,
公司近两年来已对于目标市场中正在保持密切跟踪的储备项目实施了大量的具
体准备工作。公司专门组建了营销中心、招投标中心,整合公司营销资源,两
名专职营销副总负责拟设分公司目标市场的营销业务。
对于储备项目的持续跟踪服务,公司采取了营销人员分区划片负责制。营
销副总负责与业主保持持续的沟通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业主的业务开展需求,
并安排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业主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括
业主需要的市场信息、专业技术的指导、陪同业主调研以及项目的预可研等。
对于投资规模大、竞争激烈的项目,公司成立由总经理、营销副总和销售助理
组成的联合营销团队,在项目承揽前实施集体策划,为业主提供更具针对性的
前期跟踪和服务。这些准备活动的实施为公司与业主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赢得业主的信任,以及争取后继建设项目的承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3)充分发挥公司的设计施工一体化优势,为整体项目的承揽提供支持
园林绿化工程业务一般都是先进行设计招标,设计完成之后,再进行工程
施工的招投标工作。随着设计合同的签订,工程施工企业对业主和项目的情况
进一步了解,从而将使提前介入设计的公司在工程施工招标时处于相当有利的
地位。近年来,公司的控参股公司——东方利禾和EDSA 承揽的各类设计项目,
为公司后期工程施工的顺利中标提供了一定的支持。
(4)积极开展奥运营销和特色营销
本届北京奥运会场馆和设施的建设,公司承担了北京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
中轴树阵、龙形水系以及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在
北京奥运会成功召开以后,公司借此机会邀请了全国各地的重要业主,利用奥
运会的持续影响力,向业主展示公司所承建的奥运工程和公司“高端精品园林
工程缔造者”的良好形象,为公司新兴市场的开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
公司继续坚持特色营销的市场策略,充分利用公司在生态湿地建设、高端园林
工程、精湛的艺术表现等方面的优势,推动新兴市场的深度开发。
通过前期的市场开发,公司在目标市场已经拥有了一定量的项目储备。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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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9 年6 月底,公司在目标市场已承接项目合同金额达3.83 亿元人民币。
除已签订的合同之外,公司还拥有丰富的后继项目储备。这些项目预计将在未
来2-3 年内逐步落实具体建设,为公司未来两年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资源保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营销力度,大力进行市场
开拓,以保持新设分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以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14,425.23 万元,在云南省昆明市设立西南分公司,在海南
省三亚市设立海南分公司,在北京市设立生态湿地工程分公司。其中分公司前
期设立费用为1,023.40 万元,购置施工设备2,521.83 万元,补充分公司流动资
金10,880.00 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表所示:
项目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西南分公司 海南分公司湿地分公司 合计
设立费用 184.70 179.00 659.70 1,023.40
购置施工设备 706.11 856.11 959.61 2,521.83
补充流
动资金
投标保函 400.00 400.00
预付款保函 240.00 240.00
履约保函 640.00 640.00
周转资金 9,600.00 9,600.00
小计 - 10,880.00
总计 - 14,425.23
(1)分公司设立费用
本公司拟投入1,023.40 万元用于3 家分公司的前期设立费用,主要包括购
置办公设备,购置和租用办公场所、前期营销、行政管理以及招聘和支付分公
司筹备期间(6 个月)的人员工资,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名称
单价
(万元)
西南分公司
(台、辆、万元)
海南分公司
(台、辆、万元)
湿地工程分公司
(台、辆、万元)
小计
总价
(万元)
手提电脑 1.20 2 2 3 7 8.40
台式电脑 0.50 18 15 20 53 26.50
传真机 0.20 2 2 2 6 1.20
打印机 0.30 3 3 3 9 2.70
复印机 0.50 1 1 1 3 1.50
照相机 0.30 2 2 4 8 2.40
汽车 10.00 2 2 3 7 70.00
办公用房 - 37.80 33.60 500.00 - 571.40
人工费 - 53.10 53.10 53.10 - 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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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费用 - 50.00 50.00 50.00 - 150.00
管理费用 - 10.00 10.00 10.00 - 30.00
合计 - - - - - 1,023.40
(2)购置施工设备
设备自给率是衡量企业园林工程施工竞争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本公司拟
投入2,521.83 万元购买工程施工设备,以降低施工成本、增强竞争实力。根据
各个分公司承接业务的侧重点和工程业务量的不同,所需的施工设备具体如下
表所示: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价
(万元)
数量
总价
(万元)
西南
分公司
海南
分公司
湿地工
程公司
吊车QY-8T 长江8 吨汽车吊8T 23.00 1 1 1 69.00
吊车QY-16T 徐州16T 52.00 1 1 2 208.00
吊车QY-25T 徐州25T 77.00 1 1 2 308.00
挖掘机 韩国现代220LC-7B 69.00 1 1 2 276.00
货车 斯太尔EL50G 30.00 2 2 2 180.00
推土机 卡特T160E 41.00 1 1 2 164.00
高空修剪机 美国XZJ5055JG 117.11 1 1 1 351.33
草坪车 美国金铃22 马力 3.00 2 2 2 18.00
洒水车 东风145 多功能洒水车14.50 2 2 3 101.50
打药机 Multipro5700-D 6.00 2 2 2 36.00
造型机 美国卡特D5M 150.00 1 2 1 600.00
草坪修剪机 美国2653A 35.00 2 2 2 210.00
合计 - - 17 18 22 2,521.83
(3)补充流动资金
园林工程施工业务的资金占用主要体现在工程保函以及工程款的正常周转
两个方面。
① 工程保函的资金占用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
人应当提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
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使用银行出具的银
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
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
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担保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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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担保种类 简要描述 占标的额的比重 有效期
1 投标保函
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时
严格遵守投标规定
一般不高于投标额的
5%
1-6 个月
2 预付款保函
保证承包商正确使用
预付款和按合同约定
方式返还预付款
一般为标的额的15%
从收到款项开始至预
收款对应工程量完成

3 履约保函
保证承包商履行合同
职责和义务
一般为标的额的
5-10%
从项目开工日到竣工
日(或质量维修期满)
根据对拟设立三家分公司的收入预测结果,2012 年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
达到32,000 万元。所需以上各种保函额度为6,400 万元,在公司申请的银行授
信保函额度范围内,按冻结20%计算,保函所需占用的流动资金将达到1,280
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投标保函:根据本公司的以往经验,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的额度一般为
投标标的额的5%左右。2012 年,分公司需要投标的项目标的额约为8 亿元。
据此测算,保函额度为4,000 万元,冻结资金20%,即为800 万元。考虑到保
函的有效期和投标的均衡安排,年实际资金需求量为上述金额的1/2,即400
万元。
预付款保函:根据公司以往经验,平均每个项目最多有15%的预付款,并
需要按项目标的金额的15%开具银行保函。根据2011 年的收入预测结果,2012
年实现营业收入32,000 万元,最多将需要4,800 万元的预付款保函额度,冻结
资金比例为保函额度的20%,即为960 万元。考虑到保函的有效期,一般为年
施工合同金额的1/4,即占用公司流动资金约240 万元。
履约保函:根据本公司以往经验,平均每个项目需按项目标的金额的10%
开具履约保函,根据2012 年的收入预测结果,32,000 万元的标的金额将需要
3,200 万的履约保函额度,冻结资金比例为保函额度的20%,将占用公司流动资
金约640 万元。
② 补充周转资金
周转资金由工程进度周转资金和工程质保金两部分组成。
工程进度周转金:工程过程施工中,工程进度款一般根据项目完成工程量
的相应比例来支付,每月月底由承包商向业主报量,由业主工程部和工程监理
审核工程量,合同造价部或审计部审核工程造价,最后经财务部及业主确认后
付款。以上支付过程一般需要2-3 个月,在此期间,工程资金需要由承包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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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解决,由此占用的公司资金为年度施工总额的15%以上。
工程质保金:工程完工后,工程款项的支付比例一般为工程总额的70%;
在1-2 年的工程质保期内,工程质保金占用公司资金的比例约为15%。
一般地,本公司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周转资金一般为年度施工总额的30%。
根据预测,本公司2012 年的收入将达到32,000 万元,因此,需要占用公司资
金约9,600 万元。
综上所述,以上两方面构成了公司流动资金占用的主要原因,根据2010 年
业务量的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占营业收入比例 占用资金
1 投标保函 5% 400.00
2 履约保函 10% 640.00
3 预付款保函 15% 240.00
4 正常周转资金 30% 9,600.00
合计 - - 10,880.00
6、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分公司前期设立费用1,023.40
万元和购置施工设备2,521.83 万元一次性全部投入,其余10,880.00 万元根据项
目的具体情况,逐步投入用于补充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
7、项目选址
西南分公司:分公司设在昆明市,办公用房拟租用当地的写字楼,办公面
积700 平方米。根据市场平均水平,租金约为30-60 元/平方米/月,取平均价
45 元/平米/月计算,预计需要年租金37.8 万元。
海南分公司:分公司设在三亚市,办公用房拟采取租赁的方式,办公面积
700 平方米。根据目前海南写字楼市场的租金水平,租金约为30-50 元/平方米/
月,取平均价40 元/平米/月计算,预计需要年租金33.6 万元。
湿地工程分公司:由于该分公司的业务面向全国,为便于调配本公司各方
资源,总部拟设在北京市。办公用房拟采取购买的方式,在本公司注册地朝阳
区购买写字楼。根据北京市当前写字楼市场的发展情况和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
求,预计需要500 万元。
8、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三家分公司2010-2014 年预计的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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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16,000 24,000 32,000 45,000 63,000
净利润 1,991 2,987 3,982 5,600 7,840
通过对项目投资回收期内现金流量情况的测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为22%,
动态投资回收期为3.62 年(含半年建设期)。
(二)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1)现有苗圃的苗木无法满足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用苗需求
本公司2001 年开始在北京建立苗圃,主要为公司园林工程囤积和周转苗
木。截至目前,本公司苗圃面积已经达到1,073 亩,主要种植大规格乔木。
本公司2006-2008 各年度苗木的需求量和自供苗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园林工程收入 苗木需求量 自产苗木供应量自产苗木占比
2006 年 19,250.33 3,154.55 1,799.29 57.04%
2007 年 25,701.80 3,861.60 1,468.62 38.03%
2008 年 40,308.67 6,591.26 1,382.19 20.97%
由于现有苗圃面积的限制,本公司自产苗木无法满足园林工程业务快速发
展的需要,工程所需苗木的缺口逐年加大,只能通过对外采购进行弥补。因此,
本公司拟投资新建自营苗圃,生产大规格、高品质苗木,以满足本公司园林工
程用材需求。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以往工程经验,经测算,公司未来工程需求
的苗木量及本项目苗木出圃量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0 年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2016 年
工程苗木需求量 7,800 10,140 13,185 17,130 22,500 24,750 27,225
本项目苗木出圃量 0 1,437 1,933 3,623 6,873 10,917 14,976
本项目苗木供需比 0 14.17% 14.66% 21.15% 30.55% 44.11% 55.01%
由上表可见,在本项目实施后,本公司自产苗木占苗木需求量的比重逐年
上升,有利于减轻本公司工程用苗的需求缺口,降低苗木采购的压力,为工程
施工提供重要的用苗保障。
(2)外购大规格苗木价格高、资源紧张、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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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和绿化档次的提升,对苗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大规格
乔木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大规格苗木作为园林绿化的骨架树种呈现俏销势态,
苗木的价格及需求不断上升。由于在一定的时间内,苗木的生长量相对固定,
苗木供应呈刚性的特点。需求旺盛导致大规格苗木资源日趋稀缺,推动其价格
的急剧上涨。即使是价格连续翻番,还时常无法采购到合格的苗木;并且形状
优美的大树,根本无法用市场价值来衡量。
(3)外购苗木存在一定的弊端
① 质量和规格难合乎要求。从各地采购的苗木有时质量和规格参差不齐,
尤其是大批量使用相同树种和相同规格的苗木时,很难满足本公司的“精品园
林”战略取向和工程发包方对苗木规格整齐划一的要求,制约了本公司主营业
务的稳步快速发展。
② 采购时间较长,影响工期。从调查摸底苗木资源到苗木运抵园林工程工
地,需要较长的采购时间,影响了工期或制约了抢赶工期的效率。
③ 采购环节多,增加成本。因苗木从苗农手中到本公司一般还得经过当地
苗商、苗木经纪人等中介。环节的增加导致采购成本增加,降低了公司的盈利
能力。
④ 长途运输降低成活率。苗木从种植地运输到园林工程工地的过程中,上
下车搬运导致根部土球破碎和苗木损伤、运输路程较远等因素降低了苗木的成
活率,不但影响工程质量,还增加了工程造价。
⑤ 无法反季节栽植或导致成本上升。跨越大区采购的苗木无法进行反季节
栽植,而就近采购的苗木价格高昂,降低了本公司的利润率。
(4)进一步打造完整的园林产业链,提升整体竞争实力
完整的产业链是一种资源,它体现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园林绿化产业链
中设计、施工、苗木、养护各环节的互动,相互促进和牵引,将形成经营上的
规模效应。未来本公司以园林工程施工为核心,包括设计、苗木和养护业务一
体化的经营战略的实施,将使公司成为国内园林行业的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之一。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拟栽植苗木符合本公司园林工程用苗需求
本公司从事园林工程多年,对城市绿化用苗趋势和全国各地的各种工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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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用苗需求有着比较透彻的理解。为了确定拟栽植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在项
目可行性调研前期,本公司主要调查和分析了公司近几年园林工程的用苗品种、
数量和规格等数据以及东方利禾和北京易地斯埃近几年园林景观设计相关的苗
木品种、数量和规格等数据,以及拟栽植品种及其规格在苗木主产区的在圃数
据。经过分析,拟栽植苗木在未来预定出圃时符合用苗需要。
(2)苗木种苗能够满足本项目苗木种植的要求
本项目选种的苗木均从各苗木产区或主产区购买。在确定苗木品种前,本
公司已组织苗木采购等专业人员对这些苗木所处地苗圃的存圃规格、数量和品
质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研究,初步确定这些苗木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3)掌握了苗木栽植、养护和出圃全套技术
本公司从2001 年开始建立苗圃生产苗木,并逐步扩大栽植面积和苗木品
种,现有苗圃的苗木品种达170 多种。本公司苗木生产技术人员已经逐步摸索
并总结出了各种苗木的栽植、养护和出圃技术,对施肥、除草、灌溉、病虫害
和自然灾害防治等所有环节的技术要领、作业季节、用工量、材料、机械费用
等均有详细的记录和总结,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苗木生产、成本控制等实践经验,
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储备了苗木生产、经营和采购专业人才
在多年的苗木栽植、养护、出圃和采购中,本公司锻炼了一批苗木生产、
采购和经营管理人才。这些骨干员工将在苗木基地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3、绿化苗木基地选址情况
(1)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思想
① 以满足本公司园林工程的用苗需求为第一要务,设立绿化苗木生产苗
圃,为本公司园林工程培育资源性苗木。根据公司工程营销和建设的进展,就
近建设苗圃和苗木资源网络。确定苗圃地点主要考虑三个因素,即本公司现有
园林工程所在地、园林工程目标市场和苗木主要生产大省及特定苗木品种主产
区。
② 以建立自营苗圃种植生产苗木为基础,以与自营苗圃周边其他苗圃建立
协同关系为手段,辅以本公司自建的苗木采购网络,构成和扩大苗木资源网络,
形成成倍有效控制和调配苗木资源的营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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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圃选址
本公司拟建设的苗圃总面积8,495 亩,具体面积和分布如下表所示:
河北井陉山东郯城浙江武义 海南海口 合计
苗圃面积(亩) 2,500 2,000 2,195 1,600 8,495
(3)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情况
为承包以上苗圃用地,本公司均已与苗圃所在地的村委会平等协商,签订
了《集体土地承包意向书》,土地承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本公司将与对方正式签订土地承包协议。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4,187.60 万元,拟全部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其中设
备购置投资230.60 万元,平整土地、修建灌溉设施投资1,059.06 万元,种苗投
资9,427.10 万元,管护成本3,470.84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投资和平整土地、
修建灌溉设施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年内一次性投入,种苗投资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两年内全部投入,管护成本为三年的苗木管护支出。
项目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投资金额
1 设备购置(办公和生产设备) 230.60
2 平整土地、修建灌溉设施等 1,059.06
3 种苗投资 9,427.10
4 管护成本 3,470.84
合计 14,178. 60
5、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1 年,除山东郯城和浙江武义从2013 年开始出圃外,河北井
陉和海南海口苗木基地从2011 年开始出圃。根据出圃计划,2010-2018 年的收
入和净利润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苗木生产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计
河北井陉 - 1,245 1,396 2,154 3,624 4,923 5,392 5,078 4,900 28,712
山东郯城 - - - 478 824 1,114 1,588 1,687 1,489 7,180
海南海口 - 191 537 792 1,486 3,335 5,085 4,945 4,889 21,262
浙江武义 - - - 199 938 1,545 2,912 3,985 3,463 13,043
合计 - 1,437 1,933 3,623 6,873 10,917 14,976 15,696 14,742 7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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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生产净利润预测表
单位:万元
年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合计
净利润 -96 -3 653 1,584 3,656 6,468 9,818 11,088 10,689 44,037
通过对项目投资回收期内现金流量情况的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6.55%,投资回收期为5.79 年(含一年建设期)。
6、苗木产品方案
(1)绿化苗木品种和规格选择的方法
通过对本公司最近五年的工程用苗数据以及东方利禾和北京易地斯埃两家
园林设计公司设计的苗木数据的统计分析,优选苗木品种、规格和数量,结合
本公司苗木采购、生产专业人员的行业经验,从而为各地苗圃选定拟栽植树种。
(2)苗木的培育目标
① 品种:通过对拟投资苗木的历史用量和主产区存量的调查、分析和科学
预测,选择有较大市场需求潜力的乔木品种,进行规模种植,各区域种植的树
种如下:
a) 河北井陉和山东郯城:栾树、元宝枫、白蜡、国槐、辛夷、黄连木、柿
子树、合欢、梓树、丝棉木、皂角、华山松、白皮松、油松、雪松、云杉、五
角枫、樱花、龙柏、乔化紫叶李、美国红栌、文冠果、天目琼花、玫瑰木槿等。
b) 浙江武义:七叶树、香樟、玉兰、无患子、马褂木、银杏、千头椿、八
月桂、朱砂桂、独杆四季桂、垂丝海棠、独杆红叶石楠和日本红枫等。
c) 海南海口:桃花心木、盆架子、重阳木、凤凰木、大叶紫薇、火焰木、
大叶榄仁、小叶榄仁、红花风铃木和麻楝等。
以上苗木均有树型美观、观赏性好、抗污染能力强等特点。
② 规格:根据调查分析和科学预测的结果,选择其他苗圃存量相对较少的
半成品大规格苗木。
③ 质量:选种规格相对一致的高品质全冠苗。
7、苗圃的生产和管理模式
(1)生产模式
① 容器苗栽植。采用工厂化容器栽植是为了苗木规格和质量易于控制、苗
木出圃率高、起苗运苗过程中根系不易损伤、苗木失水少、造林成活率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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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
林季节长、无缓苗期。随着绿化工程对苗木标准的提升,对苗木的整体性、存
活率等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国内中大规格的容器苗生产处于尝试阶段,尚无批
量可供市场。容器苗的空缺,注定谁抢先、谁先得益。本项目将首先在浙江武
义苗圃进行容器苗生产试验,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向其余苗圃推广应
用。
② 作业规模化和施工机械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劳动力成本将逐步上
升,机械化作业是苗木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苗圃建设和苗木生产将向规模化、
集约化方向推进,在苗圃进行机械化作业,将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尤其是人工
成本。
③ 新技术的应用。尝试使用经过科学论证的植物生长剂,通过调控植物的
光合、呼吸、物质吸收与运转,信号转导、气孔开闭、渗透调节、蒸腾等生理
过程,促进植物的生长和发育,改善植物与环境的互作关系,增强苗木的抗逆
能力,提高苗木的产量,改进苗木产品品质。
(2)管理模式
本公司从2001 年开始建立苗圃,在苗木生产所有流程和成本管理中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对拟栽植的树种习性也有比较透彻的了解,并逐步培养了一批技
术骨干。这些具备生产技术和成本管理经验的骨干将在本项目的实施中发挥重
要的作用。
本项目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本项目的生产经营
管理,重大事项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
8、市场开拓计划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本公司的工程项目提供稳定、可靠的苗木资源。
为了保证本项目实现预定目标,本公司制定了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市场开拓计划,
投入大量资源,加大力度进行市场开拓。
本公司将以现有项目的所在地——北京、苏州、昆明和海南为中心,巩固
和扩大包括北京、天津、山西、河北等地在内的华北市场,山东、江苏、上海、
浙江等地在内的华东市场,昆明、成都、重庆等地在内的西南市场以及海南、
广东在内的华南市场的占有率,布局重点省会城市和二线城市市场,逐步建立
面向全国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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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本公司在高端园林工程项目方面的优势,本公司未来将继续重
点关注和开发重点市政公共园林工程、高端休闲度假园林工程和大型生态湿地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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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本着同股同利的原则,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派发股利。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
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3、 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
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
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
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
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实际股利分配情况以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一)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因本公司从事的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增长较快,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
且缺乏有效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本公司每年的盈利全部用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仅在2008 年进行过一次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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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3
2008 年12 月,本公司召开的200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 年6 月30 日总股本3,558.13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 元(含税),共计355.813 万元。截至2009 年
6 月30 日,本次分配的现金股利已经完成派发。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计划将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由公司董事会拟订股利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6,846,238.60 元。
根据本公司于2008 年1 月20 日召开的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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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一)信息披露制度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公司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生产经营、对外投资、财
务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信息披露指定报刊
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保证其他公共传
媒的信息不先于指定报刊。
(三)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
本公司设立证券发展部,专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发展部的负责
人为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武建军
联系电话:010-84908928
传真:010-84900017
电子邮箱:orientlandscape@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 号森根国际3B-3C
邮编: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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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5
二、重大合同
(一)综合授信合同
合同编号 授信人 授信额度 期限 委托担保/反担保合同
0050297 北京银行
借款:
2,000 万元
保函:
1,000 万元
2009 年6 月15 日
--2010 年6 月14 日
委托担保合同: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保证人:北京中关村科
技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北京中关村科技担
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合同:
1、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
人:东方园林、李桂云、何巧玲、吴文英)
2、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出
质人:东方园林)
3、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保证人:何
巧女、唐凯、武建军)
2009 年苑
授字第003

招商银行
借款:
3,000 万元
2009 年5 月31 日
--2010 年5 月30 日
委托担保合同:
《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保证人:北京中关
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保证人:北京中关村
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合同:
1、最高额反担保(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
人:东方园林)
2、最高额反担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出
质人:东方园林)
3、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保证人:何
巧女、唐凯、武建军)
(二)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年利率 期限 担保人 担保方式
0040514 东方园林 北京银行 500 万元 8.217%
2008 年9 月4 日
—2009 年9 月4 日
中关村担保公司保证
0052398 东方园林 北京银行 1,500 万元5.31%
2009 年7 月3 日
—2010 年7 月2 日
中关村担保公司保证
2009 年苑授字
第003 号-01
东方园林 招商银行 1,500 万元5.31%
2009 年5 月31 日
—2010 年5 月30 日
中关村担保公司保证
2009 年苑授字
第003 号-02
东方园林 招商银行 1,500 万元5.31%
2009 年7 月2 日
—2010 年7 月1 日
中关村担保公司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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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
(三)保理合同
2009 年5 月7 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保理
业务合同》[有追索权](合同编号:2009 年(亦庄)字0012 号),根据合同约
定,本公司将对潍坊市三河项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3,300 万元应收账款的债
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2,600
万元的保理融资,有效期自2009 年5 月7 日至2010 年4 月6 日,年利率为
5.5755%。
(四)施工合同
1、《任城新区生态湿地公园、引水入区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协议书》
发包人:济宁市任城区任城新区管委会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任城新区内生态湿地公园工程、引水入区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
工程内容:生态湿地公园内的土建、绿化、道路及附属工程;引水入区的土建、
绿化工程;任城新区三条主干道路绿化工程
签订日期:2008 年10 月
合同工期:生态湿地公园365 天;引水入区工程120 天;三条道路绿化工程180

合同价款:10,8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实行项目工程单项竣工验收、单项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每
一单项工程按形象进度在完成工程量的50%时支付工程价款的20%;待工程验
收合格,支付至工程价款的40%;竣工养护完成一年并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内
支付至工程价款的70%,竣工养护完成两年并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全部
工程价款并支付余款利息。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智家堡公园)
发包人:大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智家堡公园绿化工程
工程内容:现场垃圾回填处理、绿化工程、水电工程、园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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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7
签订日期:2009 年5 月
合同工期:127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5,753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1)垃圾处理与土方工程及园建与水电工程:按月完成产值
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分项工程完成后,支付工程总价的90%;(2)绿化工
程:按月完成产值的50%支付工程进度款,第一年年底前支付至工程总价的
60%,第二年年底前支付工程总价的20%,其余20%工程款在工程养护期满后
一次结清。
3、《张北县南山公园绿化景观一期工程建设框架协议》
发包人:张北县人民政府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张北县南山公园绿化景观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张北县南山公园绿化景观
签订日期:2009 年4 月
合同工期:94 天
合同价款:5,0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第一年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进度款,直至工程
完工;竣工满一周年7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款至80%;竣工满两周年7 日内支
付剩余工程价款。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其他建设工程为一年,质量保
证金为工程建设价款总额的5%。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北京康乐体育公园)
发包人:北京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北京康乐体育公园项目
工程内容:地形堆筑、人工嬉水湖建造、草皮种植、苗木绿化工程、室外排水、
喷灌工程等
签订日期:2008 年1 月
合同工期:339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5,0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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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
工程款支付方式:每月按已审核的工程量进度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所有
单项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后,一个
月内支付至合同总承包价的90%,剩余10%工程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1 年
的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其他说明:2009 年3 月,本公司与发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协议中园林工程
部分的价款从1,000 万元调整至3,037 万元,合同工期为450 个日历天。
5、《潍坊市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浞河规划建设办公室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浞河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内容:梨园街以南主河道和济青高速至马宿水库桥之间的主河道绿化工程
签订日期:2009 年2 月
合同工期:96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4,644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每月按施工进度结算值的30%付款;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付款至中间验收工程结算的70%;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满两年付款至综合验收工程结算值的100%。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同价
款的10%,两年苗木养护期、一年其他建设工程保修期满后返还。
6、《中国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绿地公园项目分包工程合同》
发包人:中信泰富万宁(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深圳市朝向高尔夫管理有限公司
分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标段Ⅱ(即西区建造工程)
工程内容:设计、供应、安装、调试及保修神州半岛绿地公园项目总承包工程
所需之标段Ⅱ建造工程
签订日期:2008 年1 月
合同工期:450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4,776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累计付款额为付款申请日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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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9
完成的工作扣除保修金(本公司累计工程款的10%)和发包方累计已支付的工
程款项,保修金保留期为2 年。
7、《雾开河景观绿化工程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雾开河大顶子沟段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内容:土方、绿化、园建铺装、小品、景石、水电等工程
签订日期:2009 年6 月
合同工期:135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3,0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50%支付
工程进度款;第二年内支付工程总造价款至80%;第三年内结清工程款。
8、《中国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绿地公园项目软绿化分包工程(标段Ⅱ)》
发包人:中信泰富万宁(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深圳市朝向高尔夫管理有限公司
分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海南万宁神州半岛绿地公园软绿化分包工程
工程内容:供应、种植及养护软绿化植物
签订日期:2008 年11 月
合同工期:450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1,859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发包方累计付款额为付款申请日前所
完成的工作扣除保修金(累计工程款的10%)和发包方累计已支付的工程款项,
保修金保留期为2 年。
9、《博鳌千舟湾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及配套水电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发包人:海南博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承包人:东方园林
工程名称:博鳌千舟湾项目一期园林绿化及配套水电工程
工程内容:工程范围内园林建筑、绿化及相应配套水电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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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0
签订日期:2009 年2 月
合同工期:365 个日历天
合同价款:1,200 万元
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量经确认审核后支付80%的工程
进度款;工程验收并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支付
3%的剩余工程款,保修期满支付2%的剩余工程款。
(四)已中标但尚未正式签订合同的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经取得中标通知书,但尚未正式签订
施工合同的项目主要有:石家庄市裕西公园绿化施工改造工程,中标金额1,549
万元。
(五)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
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协议就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承销和保荐事宜做出了规定,内容包括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承销方式、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条款等。以
上协议的签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
定。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2006 年以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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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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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何巧女) (方仪) (武建军)
(邓建国) (赵冬) (李建伟)
(周宇騉) (苏雪痕) (江锡如)
本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唐凯) (傅颀年)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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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何巧女) (方仪) (石有环)
(武建军) (梁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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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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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张志斌)
保荐代表人:
(刘连杰) (相晖)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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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5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
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赵燕士) (米兴平)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微)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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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6
四、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廖家河) (马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孙刚)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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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7
五、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
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雄) (廖家河)
验资机构负责人:
(孙刚)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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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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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0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发行保荐书;
2.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 公司章程(草案);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东方园林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
地点查阅。
1、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 号森根国际3B-3C
联系电话:010-84908928
传真:010-84900017
联系人:唐海军
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5227
联系人:赵鑫、顾鼐米、陈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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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1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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