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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9-1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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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夫妇,即秦剑飞、周莉,其子秦臻承
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
其三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
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诸葛国民、王明新、赵庆福、姚发祥、范庆吉、梁延飞、盛德发展、中
瑞国信、中钰泰山、中合供销、慧远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在上述承诺的基础之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夫妇,即秦
剑飞、周莉,其子秦臻,以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诸葛国民、王
明新、赵庆福、姚发祥、范庆吉、梁延飞承诺:(1)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自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3)在其或其近亲属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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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自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
额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其亲属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上
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4、在上述承诺的基础之上,盛德发展承诺:(1)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自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
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3)自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
上年末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30,041.91 万元(合并报
表口径)和 29,570.42 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所持股比例共
享。
三、股价稳定预案
2015年5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股票上市后
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
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
件:
1、公司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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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
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按
市场价格回购,一年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公司上一年度归属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且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
元(如届时公司上一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低于5,000万元,则以公司单次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为准);公司回购的股份应予以注
销。
当公司触及前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时,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依法作出实施稳定股价的相关决议,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
序。在公司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的3个交易日后,公司开始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
计划,并应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当公司实施完毕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低于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未决定实施股
份回购或无法实施股份回购时,公司控股股东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
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
案,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在公司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
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应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自公告之日
起,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可不
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时,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计划
增持股份数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果届时公司市值低于5亿元人民币,
则以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为准)。
控股股东如未按照本预案履行上述事项,则稳定股价期间归属于控股股东
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控股股东不得否决该期间内有关公司
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时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应当在既有锁定期基础上延长
锁定期一年。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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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当控股股东实施完毕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均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以
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应不少于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且累计一年增持公司股
份的金额不高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
1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
股份的方案,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在公司按规定履行公告义务的3个交易日
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应在30个交易日内
实施完毕。自公告之日起,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
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
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且稳定股价期间归属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公司现金分红收益归
公司所有,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持续措施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前述股价
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
回购、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措施。
四、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秦剑飞、周莉、诸葛国民分别出具了《承诺函》,
其所持三联药业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没有减持意向。
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东盛德发展出具了《承诺函》,其所持三联药业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第一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第二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剩余股份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盛德发展减持所持有的三联药业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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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转让方式可采用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方式,转让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在减持三联药业股份前,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
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承诺,如未按上述程序履行的,将
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带来的风险
自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0 年 11 月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至今,全国主要省市基本药物采购已基本实现了
以省市为单位的招投标制度,具体实施中以安徽模式著称的“双信封”的招标制
度为主。“双信封”的模式综合考虑经济技术标(企业规模、配送能力、市场信
誉、GSP、GMP 认证情况等)和商务标(价格因素)。实践中,经济技术标和商
务标的权重各有不同。目前,多个省份陆续推出了“带量采购、联合采购”等改
良的“双信封”形式,以及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等药品集中采购方式。
上述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实施将给公司带来充分发挥规模和成本优势、在中
标区域大幅提升产品销量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公司也面临中标价格下降导
致产品售价下调,以及原中标区域落标,公司在该区域内的销售数量下降的风险。
2、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对药品零售指导价进行管理。2011 年至今,国
家发改委多次对药品下达调价通知,药品零售指导价格呈现下降趋势。另一方面,
随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健全以及以“价格”为重要参考的药物集中采购政策的
广泛施行,药品中标价格亦逐步下降。201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
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除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药品实际交
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同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正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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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导市场价格秩序。2015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
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方向,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药品集中采购要
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如未来各地的招标政策仍
以低价格作为重要参数,药品价格整体将继续下降。公司产品价格亦存在下降的
可能。
尽管公司将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整合销售渠道、开发新产品、扩大生产规模、
降低成本等措施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但若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调,公司毛利
率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业务合作的风险
为充分利用社会医药研究资源,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
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采取了与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
天行健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以下简称“合作方”)展开业务合作的方式开发药
品,即由合作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支持,公司申请取得新药证书和产品
批件,采取由公司独家生产,合作方或合作方指定第三方下发订单且独家或联合
包销的运作方式。虽然公司与合作方的业务自合作以来开展顺利,未曾发生过纠
纷,但仍存在合作方违反协议终止合作,影响公司向市场提供合作产品,降低公
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4、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存在项目建设和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公司利润增长
在短期内不会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
指标可能出现下降,存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5、产品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前五大自有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2,101.68 万元、
45,453.10 万元、48,810.77 万元和 25,514.01 万元,占公司自有产品销售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1.21%、91.99%、91.18%和 90.39%,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78%、62.95%、64.15%和 66.80%。公司前五大自有产品的销售毛利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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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4,640.12 万元、29,226.53 万元、32,216.46 万元和 16,954.82 万元。占公司自有
产品销售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4.32%、96.50%、97.38%和 97.07%,占公司综合毛
利的比例分别为 62.53%、65.51%、68.43%和 70.87%。
如果公司销售额前五大自有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且公司其
他现有产品及新产品尚未形成规模,将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
在产品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六、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应
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
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
应对措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在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
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
趋势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8,152.14 万元、72,201.66 万元、
76,087.21 万元和 38,195.0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的净利润(简称
“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13,024.44 万元、15,788.86 万元、16,594.66 万元和 7,533.30
万元。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净利润持续增长。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公司仍有望保
持平稳增长的趋势。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276.67 万股。在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公司加权平均股票数量将会增加,可能引起当年每股收益低
于上年度每股收益。公司已经就填补即期回报摊薄事宜制定了应对措施并将严格
执行。
上述分析涉及的测算系在公司合理规划基础上做出,仅用以说明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并可能因市场环境等主客观原
因与实际经营结果产生偏差,进而影响到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每股收益变动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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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势。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需要较大的资本投入。公司经过 20 余年的发展,已经
具备一定优势,但由于融资渠道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投入有限,融资渠
道较为单一和融资规模较小的现状,与公司扩大经营活动需要长期资本大量投入
之间形成较大矛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按轻重缓急投资
于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完成后,将从生产、研发与销售三个方面增强公司的综
合竞争实力,能够促使公司实现扩产增效,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研发实力,提升
制药技术水平及自主创新能力;拓展营销网络,助力业务发展;增加净资产规模,
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没有发生过变
更。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药品生产和企业管理经验,且经过上市辅导培
训及考试验收,熟悉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
持续增长,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公司已符合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
因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相关资源的储备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展开。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有
较好的储备基础。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已经凝聚了一批专门从事药
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方面的人才。在技术方面,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已
取得多项技术成果。在市场方面,公司已在全国建立了营销网络,拥有一支高素
质的营销队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填补回报的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运行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营业利润逐年
升高。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详见本招股书摘要“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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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他重要事项”。
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公司经营面临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计划采取以下措施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
续回报能力:
1、积极实施业务发展计划,逐步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已根据市场环境、行业发展阶段以及企业发展情况,制定了公司的发展
战略,力争实现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制定
了近期发展计划,包括市场开发及网络营销建设计划、研发计划、产能扩张计划、
品牌发展计划和人力资源培养计划等。通过积极实施业务发展计划、实现公司发
展战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
2、积极稳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
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规定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保证专款
专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稳妥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运用本
次募集资金,争取募投项目尽早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提升公司中长期的盈利能
力及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3、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通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
平衡各业务条线的协同发展关系,优化公司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日常
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做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的填补措施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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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已在合理规划基础上对即期回报摊薄情况进行了
合理的测算,并充分披露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相关资源储备情况。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经
营特点制定并披露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填补
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精神。
七、缴纳与外商投资企业身份相关的税收优惠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前身三联有限系于 1996 年 6 月 21 日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于 2011 年
7 月办理了转为内资企业的手续。自成立至变更为内资企业之间,三联有限按照
税收法规的规定依法享受了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
等与外商投资企业身份相关的税收优惠。三联有限变更为内资企业之前,当时的
外方股东迅诚国际(持有三联有限 32.70%股权)已于 2005 年 3 月 4 日宣告解散,
但直到 2011 年 7 月,公司才办理了将原迅诚国际所持三联有限股权变更至秦剑
飞夫妇名下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就三联有限外商投资企业身份事项,2014 年 7 月 25 日,哈尔滨市投资促进
局出具函件(哈投资函[2014]84 号)认定“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自 1995 年 11
月 23 日经我局批准设立至 2011 年 7 月 28 日批准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期间,
一直为外商投资企业”。2015 年 7 月 24 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黑龙江省
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黑政函
[2015]88 号),确认公司在 2011 年 7 月 28 日以前为外商投资企业。此外,公司
于 1996 年至 2011 年期间通过了外商投资企业历年联合年检。2017 年 4 月 12 日,
就发行人在 2005 年至 2011 年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哈尔滨市投资促进局出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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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意见认定“三联公司自 2005 年 3 月 4 日至 2011 年 7 月 28 日期间仍为外商投资
企业。”
对于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201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哈尔滨
市呼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说明》认为 “自 1996 年设立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2015 年 7 月 15 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了《证
明》,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2017 年 4 月 12 日,就发行人 1996 年设立至 2011 年 7 月 28 日能
否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家税务局出具专项意见认定
“三联有限具备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条件,其自 1996 年设立至 2011 年
7 月 28 日期间,所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合法、合规。”
201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公司作为外商投
资企业历年所享受税收优惠未来被主管税务部门依法不予以认可而导致被主管
税务部门追缴,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偿全额承担公司被要求追缴的相应金额
的税款,如果公司因为税收优惠被追缴事项遭受其他经济损失,本人将以连带责
任方式无偿向公司全额补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为了进一步维护未来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于享受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已
经享受的与外商投资企业身份相关的税收优惠,并自愿缴纳相关税款。2017 年 5
月 3 日,公司向哈尔滨市呼兰区国家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了相关税款,金额为
14,620,872.38 元,税收缴款书编号为 2017050315258871。2017 年 5 月 15 日,公
司向哈尔滨市呼兰区地方税务局申报并缴纳了相关税费,金额为 10,107,458.51
元,税收缴款书编号为 2017051534447237、2017051534442822。
2017 年 5 月 2 日和 5 月 3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向公司支
付款项 29,092,153.99 元(电子回单流水号:901419001867、901353001973、
901421002714),上述款项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 24,728,330.89 元用于公司缴纳
相关税费。
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应确认当期费用的增加,收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向公司交付的资金,应调整资本公积等科目。上述事项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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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 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税金及附加 +10,107,458.51
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 +14,620,872.38
净利润 -24,728,330.89
资本公积 +24,728,330.89
资产负债表 未分配利润 -24,728,330.89
净资产 -
注:(+/-)为(增加/减少)。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审计截止日后
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生产销售规模、产
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
出现税收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
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二)2017 年 1-9 月预计经营情况说明
2016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400.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1,533.6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44.13
万元。
根据行业总体概况、自身具体经营情况及 2017 年 1-6 月已实现经营业绩,
公司预计 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8,700.00 万元- 61,400.00 万元,较上年同
期上涨 10%-15%;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扣非前后孰低计算)
11,400.00 万元-12,000.0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5%-10%(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
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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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276.67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全部为公开发
发行股数:
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或采用中
定价方式:
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定价
每股发行价格: 18.07 元
0.79 元(按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发行后每股盈利: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22.98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公司
发行市盈率: 2016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27 元(按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22 元(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20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 A 股股票
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
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等合格投资人),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禁
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95,349.43 万元、净额:90,011.90 万
净额: 元
5,337.53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 4,286.4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400.94 万元,律师费用 196.23 万元,用
发行费用概算:
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10.66 万元,发行手续费 43.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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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RBIN MEDIS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
注册资本 15,8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秦剑飞
1996 年 6 月 21 日(2013 年 12 月 2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成立日期
司)
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药品生产许可证有
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五层共挤膜输液用袋,聚丙烯输
经营范围 液瓶;药品技术开发,技术检测服务;生产医疗器械(含微生
物培养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住所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
邮政编码
电 话 0451-57355689
传 真 0451-57355699
互联网网址 www.medisan.com.cn
电子信箱 medisan1996@126.com
二、发行人设立
公司是在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经三联有限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三联有限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 35,557.48 万元中的
15,000 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 15,000 万股,净资产的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三联有限截至
2013 年 11 月 30 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
0935231 号《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
告》,于评估基准日,三联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43,885.07 万元。2013 年 12 月
27 日,三联药业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
230100400002133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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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5,830.00 万股,假设本次发行 5,276.67 万股社
会公众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 (万股) ( %)
1 秦剑飞 8,247.00 52.10 8,247.00 39.07
2 周莉 2,452.50 15.49 2,452.50 11.62
3 诸葛国民 1,800.00 11.37 1,800.00 8.53
4 盛德发展 825.00 5.21 825.00 3.91
5 秦臻 750.00 4.74 750.00 3.55
6 中瑞国信 580.00 3.66 580.00 2.75
7 中钰泰山 450.00 2.84 450.00 2.13
8 王明新 171.00 1.08 171.00 0.81
9 中合供销 150.00 0.95 150.00 0.71
10 慧远投资 100.00 0.63 100.00 0.47
11 赵庆福 90.00 0.57 90.00 0.43
12 姚发祥 85.50 0.54 85.50 0.41
13 范庆吉 66.00 0.42 66.00 0.31
14 梁延飞 63.00 0.40 63.00 0.30
15 社会公众股 - - 5,276.67 25.00
合 计 15,830.00 100.00 21,106.67 100.00
(二)发行前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 股 比 例 ( %)
1 秦剑飞 8,247.00 52.10
2 周莉 2,452.50 15.49
3 诸葛国民 1,800.00 11.37
4 盛德发展 825.00 5.21
5 秦臻 750.00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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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 股 比 例 ( %)
6 中瑞国信 580.00 3.66
7 中钰泰山 450.00 2.84
8 王明新 171.00 1.08
9 中合供销 150.00 0.95
10 慧远投资 100.00 0.6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秉承“哈三联,为您服务”的宗旨,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产品的适应症范围包括神经系统类、心脑血管类、肌肉骨骼类、全身
抗感染类、抗肿瘤类、以及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补充营养等医疗领域,
主要产品为奥拉西坦注射液、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注射用脑蛋白水解物、注
射用盐酸川芎嗪、注射用骨肽、注射用炎琥宁、米氮平片、缬沙坦分散片、葡萄
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和复方氨基酸注射液等药品。
2016 年,公司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开始涉足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
销售,目前公司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辅料、护创材料的生产许可,主要产品为
医用透明质酸钠修复贴。
公司拥有 140 个药品品种,219 个品规,均为化学药品。其中 146 个品规被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甲类 64 个,乙类 82 个),43 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基本
药物目录》。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业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的用途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的用途如下:
适应症 品种 剂型 用途
小容量 用于脑损伤及引起的神经功能缺失、记忆与智
奥拉西坦注射液
注射剂 能障碍等症的治疗
米氮平片 片剂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神经系统
冻干粉 由脑血管意外引起的瘫痪;周围神经疾患引起
类 注射用肌氨肽苷
针剂 的肌内萎缩
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
甘露醇注射液 大输液
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降低眼内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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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适应症 品种 剂型 用途
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
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
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
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
坏死;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症、
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对
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
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
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作为冲洗剂,应
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术前肠道准备
冻干粉 用于周围神经病;因缺乏维生素 B12 引起的巨
注射用甲钴胺
针剂 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用于周围神经病;因缺乏维生素 B12 引起的巨
甲钴胺注射液 大输液
幼红细胞性贫血的治疗
注射用脑蛋白水 冻干粉 用于颅脑外伤、脑血管病后遗症伴有记忆减退
解物 针剂 及注意力集中障碍的症状改善
心脑血管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
注射用盐酸川芎 冻干粉
系统类 栓形成、脑栓塞及其他缺血性血管疾病如冠心
嗪 针剂
病、脉管炎等
缬沙坦分散片 片剂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冻干粉 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
注射用骨肽
肌肉骨骼 针剂 等,并能促进骨折愈合
类 骨肽氯化钠注射 用于促进骨折愈合,也可用于增生性骨关节疾
大输液
液 病及风湿、类风湿关节炎等的症状改善
全身抗感 冻干粉
注射用炎琥宁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染类 针剂
各种原因所致的失水,包括低渗性、等渗性和
高渗性失水;高渗性非酮症糖尿病昏迷,应用
氯化钠注射液 等渗或低渗氯化钠可纠正失水和高渗状态;低
氯性代谢性碱中毒;外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
洗涤伤口等;还用于产科的水囊引产
大输液 补充能量和体液,低糖血症,高钾血症,高渗
体液平衡 溶液用作组织脱水剂,配制腹膜透析液,药物
葡萄糖注射液
性输液 稀释剂,静脉法葡萄糖耐量试验,供配制 GIK
(极化液)液用
葡萄糖氯化钠注 补充热能和体液。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进食不
射液 足或大量体液丢失
羟 乙 基 淀 粉
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
130/0.4 氯 化 钠 大输液
(ANH)
注射液
营养性输 丙氨酰谷氨酰胺 适用于需要补充谷氨酰胺患者的肠外营养,包
大输液
液 注射液 括处于分解代谢和高代谢状况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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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品种 剂型 用途
复方氨基酸注射 氨基酸类静脉营养药,用于临床营养支持,用
大输液
液(18AA-Ⅲ) 于外科
注射用氯诺昔康 手术后急性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
用于肺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
注射用细辛脑 冻干粉
其他类 咳嗽、咯痰、喘息等
针剂 本品用于结核杆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
注射用利福霉素
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难治疗性军团菌感染

的联合治疗
(三)产品的销售模式
由公司以自主研发、委托研发或受让研发成果等方式作为技术来源,并最终
生产销售的产品为自有产品。与第三方研究机构或医药公司(合作方)合作开发,
由该合作方提供给公司使用相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支持,公司进行工
艺摸索、中试、检验等相关研发报批工作,并申请取得新药证书和产品批件,采
取由公司独家生产,合作方或合作方指定第三方独家或联合负责包销方式运作的
产品为合作产品。
1、自有产品
公司自有产品主要为处方药,终端市场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采用代理
模式进行销售,即通过代理商将药品销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少部分产品(主要
为大输液)采用直营模式,由公司直接销往医疗卫生机构。
(1)代理模式
代理模式下,公司在全国各省、地市范围内进行招商,选择有资格的医药商
业公司(代理商),由该代理商负责公司产品在该区域内的市场推广及销售工作。
公司通常与该等代理商签订 1 年以上的销售合同。合同期满后,公司将视合作情
况(市场开发、销售业绩、运作规范性等)与该代理商续签代理合同或另行选择
更加符合公司要求的代理商。
代理模式下,公司和代理商分别投入人力、财力、物力,依市场运作习惯承
担市场开发及维护工作。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全国及地区范围的药品交易展会,在
各类医学杂志刊登产品介绍或专业文章,组织代理商、医生参加医学学科的年会、
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临床病例分析、考察药品生产过程,以及定期、不定期
回访医院、医生和病人等方式,提高代理商、医院、医生、用药患者对公司及公
司产品的认知度,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份额;代理商主要通过药品交易展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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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织或参加医学学科的年会、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以及定期、不定期拜访、回
访医院和病人等方式进行市场推广,同时将市场舆情及时反馈给公司。代理商亦
会通过代理区域内的下级代理商进行产品分销。代理模式下,公司负责药品在各
省市的投标工作,并制定投价策略;代理商协助公司在当地的投标工作。
依市场推广、销售情况和产品竞争地位,公司会主动对销售渠道进行梳理。
对部分优势产品,一方面,投入更多资源,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扩大终端销售数
量;另一方面,扁平化销售环节,提高单位盈利能力。对部分竞争激烈产品,采
取保守策略,主要依靠经销商的网络资源和地缘优势。
代理模式下,公司与直接的代理商发生业务往来,即代理商向公司提出采购
订单,公司向代理商发货并开具有关票据,代理商向公司付款。
(2)直营模式
直营模式下,公司直接与终端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销售合同(订单)达成购销
关系,根据终端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需求,将产品直接发往终端医疗卫生机构。
公司直营的品种主要为大输液,直营客户主要为哈尔滨市及周边县市的等级医院
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代理模式和直营模式下的销售通常为赊销,给予客户一定期限的信用期。
2、合作产品
公司合作产品的销售主要采取由公司独家生产,合作方或合作方指定第三方
独家或联合负责包销的销售方式,即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下,合作方或合作方指定第三方为合作产品的包销商,负责合作产
品的市场营销和推广工作。经公司审核,包销商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市场宣传。
公司协助包销商进行市场推广,包括招标、招商、保险、广告等相关工作。包销
商负责所包销产品在各地的投标工作,制定投价策略,公司按包销商制定的投价
策略进行投价。联合包销的情况下,公司与直接发生购销业务的公司进行结算。
合作模式下,包销商通常提前一个月下达采购订单并预付部分货款,公司生
产后将产品和发票发往包销商,包销商验收入库后向公司付款。合作模式下的销
售通常为预收部分货款、货到付款,或有较短的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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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需要主要原材料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辅料包括原料药、药包材、其他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及其
他。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煤。
(五)行业竞争情况
目前我国医药企业数量众多,价格竞争激烈。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 2017
年 5 月,全国共有医药制造业企业 7,571 家。企业经济规模相对较小,较低的生
产规模和为数众多的企业数量导致医药生产企业间的价格竞争激烈。
少数专利药生产企业和持有单独定价权品种的生产企业通过法律保护手段,
有效避免了仿制药生产企业间激励的价格竞争,从而在经营中处于有利地位。使
得医药行业的竞争呈现分层的特征,即少数企业占据专利药及单独定价品种市
场,多数企业位于仿制药市场。随着专利药集中到期,众多专利药将进入仿制药
市场。同时,国外专利药厂家亦不断寻求机会,通过合作研发、兼并重组等形式
与国内医药企业展开合作,以更好的切入中国医药市场,医药市场竞争将更加激
烈。
为提升我国制药工业水平,增强我国制药企业的竞争力,国务院及工信部等
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医药行业内企业间的兼并重组行为;CFDA 制定了新
版 GMP,强制要求医药工业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对仿制药质量展开一致性评价,
提升药品标准,藉此淘汰落后及实力弱小的医药工业,促使我国医药产业升级。
受制于目前医药工业企业分散的现状,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激烈竞争仍将是
医药工业的主旋律。另一方面,随着医药工业升级,企业间竞争也将从简单的价
格竞争,向品种、质量、研发、营销等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过渡。随着各项政策
及措施的实行,我国医药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增加,规模超大的医药集团将陆续
出现。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成新率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 %)
房屋建筑物 53,174.61 8,841.22 228.75 44,104.64 8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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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新率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净值
( %)
生产设备 35,275.13 13,537.05 - 21,738.08 61.62
运输设备 1,240.82 662.05 - 578.77 46.64
工器具家具 1,777.94 1,214.92 - 563.02 31.67
电子设备 4,567.35 2,628.60 - 1,938.75 42.45
合计 96,035.85 26,883.84 228.75 68,923.26 71.77
(二)土地使用权及主要经营性房产情况
1、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序 土地 使用权 面积 抵
证书编号 坐落 土地用途 证书日期 终止日期
号 使用权人 类型 (㎡) 押
哈国用(2014)第 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北 2014 年 9 2049 年 12
1 发行人 工业 出让 39,464 -
1320 号 京路北侧 月 23 日 月 17 日
哈国用(2014)字 呼兰区利民开发区上 2014 年 12 2050 年 11
2 发行人 工业用地 出让 20,000 -
第 1596 号 海大街东侧 月 23 日 月1日
哈国用(2014)第 呼兰区利民开发区松 2014 年 7 2056 年 12
3 发行人 工业用地 出让 31,400 是
0918 号 浦大道西侧 月 21 日 月 29 日
哈国用(2014)第 呼兰区利民开发区松 2014 年 9 2060 年 6 月
4 发行人 工业用地 出让 16,416 是
1309 号 浦大道西侧 月 15 日 23 日
黑(2017)兰西县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
2017 年 2
5 兰西制药 不动产权第 经济开发区哈三联路 工业用地 出让 234,935 - -
月 15 日
0001045 号 中段
京昌国用(2014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 2014 年 11 2058 年 4 月
6 三联科技 工业用地 出让 1,531.23 -
出)第 00158 号 区超前路 37 号 月7日 7日
京昌国用(2015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 2015 年 11 2058 年 4 月
7 三联科技 工业用地 出让 284.05 -
出)第 00195 号 区超前路 37 号 月 26 日 7日
注:根据兰西制药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234,935 平方米。
2、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经营性房产
序 所有 面积 设计 是否
证书编号 物业用途 证书日期
号 权人 (㎡) 用途 抵押
1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7812 号 综合制剂车间 17,083.38 其他 2014 年 7 月 4 日 是
2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51 号 综合制剂车间 6,492.00 工业 2014 年 8 月 25 日 -
3 发行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0851 号 315 车间 5,900.00 其他 2014 年 1 月 17 日 -
4 人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5263 号 抗肿瘤药车间 2,105.00 工业 2014 年 3 月 24 日 -
5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1 号 制水车间 1,162.00 工业 2014 年 8 月 25 日 -
6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8 号 生化车间 584.25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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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所有 面积 设计 是否
证书编号 物业用途 证书日期
号 权人 (㎡) 用途 抵押
7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5 号 提取车间 431.77 工业 2014 年 8 月 25 日 -
8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9 号 自动化立体库 9,652.75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是
9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7815 号 仓库 4,310.23 其他 2014 年 7 月 4 日 是
10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7814 号 三期一号库 4,289.04 其他 2014 年 7 月 4 日 是
11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5261 号 仓库 3,480.00 工业 2014 年 3 月 24 日 -
12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0 号 仓库 2,331.00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13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37 号 危险品库 214.89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粉(水)针车
14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2 号 455.44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间附属仓库
15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7 号 锅炉房 660.00 工业 2014 年 8 月 25 日 -
16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36 号 动力车间 642.00 工业 2014 年 8 月 25 日 -
17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7813 号 动力站 4,106.48 其他 2014 年 7 月 4 日 是
18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4 号 研发中心 871.99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19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3 号 动物实验室 620.60 工业 2014 年 8 月 25 日 -
20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05264 号 综合楼 3,595.00 工业 2014 年 3 月 24 日 -
21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39 号 食堂、招待所 1,980.00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22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50 号 二楼办公 636.30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23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46 号 车库、警卫室 552.57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24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38 号 收发室 45.00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25 哈房权证字第 HL14110135 号 收发室 27.60 其他 2014 年 8 月 25 日 -
26 哈房权证字第 HL16111178 号 检测中心 1,819.81 其他 2016 年 6 月 24 日 -
27 哈房权证字第 HL16111177 号 办公楼 811.75 其他 2016 年 6 月 24 日 -
哈房权证市字第 1601000439
28 - 82.36 住宅 2016 年 1 月 15 日 -

29 哈房权证松字第 20160475 号 - 261.27 住宅 2016 年 1 月 15 日 -
30 哈房权证松字第 20161385 号 - 506.86 商业 2016 年 2 月 24 日 -
2014 年 10 月 20
31 三联 京房权证昌字第 629441 号 西楼 1,813.00 厂房 -

科技
32 京房权证昌字第 656806 号 东楼 725.61 厂房 2015 年 5 月 15 日 -
33 锅炉房 4,977.80
34 水泵房 2,889.07
35 变电所 683.79
36 综合制剂车间 21,811.10
工业用
37 兰西 黑(2017)兰西县不动产权第 合成车间 5,468.57
地/其 2017 年 2 月 15 日 -
38 制药 0001045 号 污水处理中心 861.59

39 危险品库 738.10
40 质检楼 4,809.36
41 食堂 2,489.31
42 服务楼 5,803.20
注:黑(2017)兰西县不动产权第 0001045 为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2-2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34,935 ㎡。
3、公司及下属企业房屋租赁情况
为保证及时供应药品,公司分别在齐齐哈尔、鸡西、佳木斯租赁物业异地设
库,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序 承租 租金
出租人 租赁用途 (平方 租赁期限
号 人 (万元)
米)
齐齐哈尔金亚亚麻纺织有 2018 年 12
1 仓库 675.6 15.23
限责任公司 月 31 日
2017 年 12
2 田文杰 仓库 462 6.50
月 31 日
发行人
仓库、车 2017 年 12
3 潘铁波 360 5.18
库、办公室 月 31 日
哈尔滨市人和木业有限公 2023 年 7
4 仓库 5,000 87.55
司 月 28 日
2019 年 12
5 诸葛国民 办公室 147.96 2.70
循道 月 30 日
科技 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 第一年 7.15; 2018 年 10
6 实验室 699.49
办事处新沙王庄村委会 每年递增 0.15 月 25 日
(三)专利权
1、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专利权
(1) 境内专利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权利人
号 方式
一种奥拉西坦冻干粉针剂的制备方 发明 ZL03138998.
1 2006/12/06 循道科技 申请
法及制品 专利
发明 ZL201110443
2 伊曲康唑分散片及其制备方法 2013/08/07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219.5
抗精神分裂症药物伊潘立酮的制备 发明 ZL201110369
3 2014/05/07 发行人 申请
方法 专利 014.7
发明 ZL201410167
4 吹瓶机的理瓶机构 2016/02/17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146.5
含缬沙坦、氨氯地平和氢氯噻嗪的微 发明 ZL201210111 发行人、
5 2014/10/22 申请
丸药物组合 专利 413.8 三联科技
发明 ZL201310204 发行人、
6 甘氨酸重摄取抑制剂及其应用 2015/08/19 申请
专利 530.3 三联科技
一种用于测试直立性输液袋直立性 发明 ZL201410718
7 2016/10/05 发行人 申请
的设备 专利 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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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权利人
号 方式
一种壁厚均匀的软袋输液用船型接 实用 ZL201120299
8 2012/03/21 发行人 申请
口 新型 546.3
实用 ZL201120335
9 一种大输液生产用药液精密过滤器 2012/04/25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300.7
实用 ZL201220362
10 断路报警装置 2013/01/02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832.4
一种可在线清洁、灭菌的洁净级别釜 实用 ZL201220490
11 2013/03/27 发行人 申请
用机械密封装置 新型 606.4
实用 ZL201220490
12 一种洁净级别釜用机械密封装置 2013/03/27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608.3
实用 ZL201320111
13 可调节支架流水线画线笔 2013/07/31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966.3
一种有效防水的塑料输液容器用聚 实用 ZL201320182
14 2013/08/14 发行人 申请
丙烯组合盖 新型 996.3
实用 ZL201320186
15 一种装箱理瓶机构 2013/08/28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446.9
实用 ZL201420040
16 内封式聚丙烯输液袋 2014/10/22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902.3
实用 ZL201420040
17 一种输液袋用船形聚丙烯接口 2014/11/19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740.3
实用 ZL201420702
18 聚丙烯安瓿 2015/04/01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862.4
实用 ZL201520465
19 自动扒托机 2015/12/09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074.2
实用 ZL201520684
20 一种输液袋用聚丙烯接口 2015/12/30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881.3
实用 ZL201520684
21 一种输液袋用聚丙烯接口 2015/12/30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841.9
内封式软袋接口组合盖及具备该组 实用 ZL201520750
22 2016/01/20 发行人 申请
合盖的软袋 新型 466.3
一种灭菌冷凝水排放的空气阻断系 实用 ZL201520630
23 2016/02/17 发行人 申请
统 新型 417.6
实用 ZL201520810
24 一种医用液体包装开启器 2016/02/17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442.2
实用 ZL201520885
25 医用塑料冲洗液瓶 2016/03/16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217.5
一种内封式环扣组装无焊接输液用 实用 ZL201520750
26 2016/03/16 发行人 申请
组合盖及接口 新型 430.5
一种单柄内封式环扣组装无焊接输 实用 ZL201521083
27 2016/05/25 发行人 申请
液用组合盖及接口 新型 507.4
1-2-2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权利人
号 方式
一种双柄内封式环扣组装无焊接输 实用 ZL201521083
28 2016/05/25 发行人 申请
液用组合盖及接口 新型 495.5
实用 ZL201620028
29 一种高强度纸箱 2016/06/08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731.1
实用 ZL201620037
30 一种双接口软袋 2016/08/10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168.4
一种用于开启多室袋产品虚焊的装 实用 ZL201620053
31 2016/08/17 发行人 申请
置 新型 831.X
实用 ZL201620363
32 无菌培养基的配制与灭菌装置 2016/08/31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792.3
实用 ZL201620728
33 袋装药剂专用纸箱 2016/11/30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877.7
实用 ZL201620363
34 一种百级幕帘隔断装置 2016/11/30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939.9
实用 ZL201620432
35 一种防污染塑料安瓿配药器 2016/12/28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542.0
实用 ZL201620537
36 一种自带针头双腔聚丙烯安瓿 2017/01/04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629.4
实用 ZL201620537
37 一种双腔塑料安瓿 2017/01/04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612.9
外观 ZL201130411
38 药品包装盒(一)-注射用奥沙利铂 2012/02/08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926.7
外观 ZL201130411
39 药品包装盒(三)-伊曲康唑分散片 2012/02/22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920.X
外观 ZL201130362
40 药品包装盒(二)-米氮平片 2012/03/14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054.X
外观 ZL201130362
41 药品包装盒(一)-奥拉西坦注射液 2012/03/14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063.9
外观 ZL201130411
42 药品包装盒(二)-注射用炎琥宁 2012/03/14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916.3
外观 ZL201130411
43 药品包装盒(四)-伊曲康唑分散片 2012/03/14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921.4
外观 ZL201230122
44 包装盒-缬沙坦分散片 2012/07/18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342.2
ZL
外观
45 包装盒(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20143049038 2015/06/03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9.3
外观 ZL201430490
46 包装盒(注射用甲钴胺) 2015/06/03 发行人 申请
专利 082.3
实用 ZL201620537
47 一种自带针头聚丙烯安瓿 2017/01/04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621.8
1-2-2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取得
专利名称 类型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权利人
号 方式
实用 ZL201620661
48 一种输液用接口及软袋 2017/02/01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168.1
实用 ZL201621008
49 滤芯低温烘干柜 2017/02/22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829.7
去甲肾上腺素和选择性五羟色胺受 发明 ZL201210470 发行人、
50 2017/01/18 申请
体阻断剂及其应用 专利 263.X 三联科技
实用 ZL201620946
51 冲氮密闭离心机的排液系统 2017/2/15 兰西制药 申请
新型 339.5
实用 ZL201620733
52 一种可单手操作的真空采血管 2017/3/22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968.X
实用 ZL201621271
53 改进型减震台 2017/5/24 兰西制药 申请
新型 736.3
实用 ZL201621001
54 一种医用可悬挂玻璃输液瓶 2017/6/13 发行人 申请
新型 911.7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以上专利均在有效期,均可正常使用,不存在到
期注销、终止、被第三方提起异议等异常情况。
(2)境外专利

序 专利 申请号/ 取得 使用 律
专利名称 授权日期 权利人
号 性质 公告号 方式 情况 状

Norepinephrine and
selective serotonin
receptor blocker and 发行
PCT US89275 正常 有
1 use thereof(去甲肾 2015/01/06 人、三 申请
美国 66 使用 效
上腺素和选择性五 联科技
羟色胺受体阻断剂
及其应用)
Norepinephrine and 2016/09/28
selective serotonin 英国
receptor blocker and 2016/09/28 发行
PCT EP128509 正常 有
2 use thereof(去甲肾 法国 人、三 申请
欧洲 09.8 使用 效
上腺素和选择性五 联科技
2016/09/28
羟色胺受体阻断剂
德国
及其应用)
2016/10/05
Glycine reuptake
英国 发行
inhibitor and use PCT EP128510 正常 有
3 2016/10/05 人、三 申请
thereof(甘氨酸重摄 欧洲 51.8 使用 效
法国 联科技
取抑制剂及其应用)
2016/10/05
1-2-2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专利 申请号/ 取得 使用 律
专利名称 授权日期 权利人
号 性质 公告号 方式 情况 状

德国
2、公司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权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公司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权如下:
序 专利 许可 许可 费用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限 许可人
号 类型 方式 有效期 (万元)
注射用骨肽冻干 ZL200610
1 发明 2026-10-12 俞嘉林1 独占 2026-10-12 -
剂及其制备方法 150890X
海南四环医
药 有 限 公
注射用盐酸川芎 司;深圳四
ZL200610
2 嗪冻干剂及其制 发明 2026-10-12 环医药有限 普通 2019-12-31 -
150893.3
备方法 公司;通化
济达医药有
限公司
注射用脑蛋白水
ZL200610 深圳四环医
3 解物冻干剂制备 发明 2026-10-12 普通 2019-12-31 -
150892.9 药有限公司
方法
一种复方甘草酸 西藏卫信康
ZL200810
4 苷类粉针注射剂 发明 2028-6-26 医药股份有 普通 2018-8-22 -
115716.0
及其制备方法 限公司
注射用肌氨肽苷
ZL200610
5 粉针剂及其制备 发明 2026-10-12 俞嘉林 独占 2026-10-12 -
150889.7
方法
骨肽氯化钠注射 ZL200610
6 发明 2026-10-12 俞嘉林 独占 2026-10-12 -
液及其制备工艺 150891.4
(四)注册商标
1、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下属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类 取得方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别 式
1 1720527 5 2002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2 月 27 日 发行人 申请
2 3188026 5 2003 年 9 月 21 日 2023 年 9 月 20 日 申请
3 3155073 5 2003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申请
4 3155071 5 2003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申请
1
系公司代理商海南三元阳普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同时持有中孚药业 6.36%股东权益。
1-2-2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类 取得方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别 式
5 3155072 5 2003 年 6 月 21 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申请
6 3161682 5 2003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申请
7 3161683 5 2003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申请
8 3161685 5 2003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6 月 27 日 申请
9 3164484 5 200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申请
10 3164483 5 200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申请
11 3188025 5 2003 年 8 月 28 日 2023 年 8 月 27 日 申请
12 3301890 5 2004 年 2 月 7 日 2024 年 2 月 6 日 申请
13 3307700 5 2004 年 2 月 28 日 2024 年 2 月 27 日 申请
14 3366005 5 2004 年 6 月 14 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 申请
15 3366006 5 2004 年 6 月 14 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 申请
16 3366009 5 2004 年 6 月 14 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 申请
17 3382112 5 2004 年 7 月 14 日 2024 年 7 月 13 日 申请
18 3382084 5 2004 年 7 月 14 日 2024 年 7 月 13 日 申请
19 3387278 5 2004 年 7 月 21 日 2024 年 7 月 20 日 申请
20 3387279 5 2004 年 7 月 28 日 2024 年 7 月 27 日 申请
21 3413191 5 2004 年 9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27 日 申请
22 3413192 5 2004 年 9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27 日 申请
23 3413190 5 2004 年 9 月 28 日 2024 年 9 月 27 日 申请
24 3457407 5 2004 年 11 月 14 日 2024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25 3729427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26 3729430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27 3729428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28 3729429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29 3729431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0 3729437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1 3729432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2 3729438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3 3729440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4 3729448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5 3729439 5 2006 年 2 月 7 日 2026 年 2 月 6 日 申请
36 3983030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37 3983029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38 3983031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39 3983032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40 3983034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1-2-2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类 取得方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别 式
41 3983035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42 3983036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43 3983046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44 3983047 5 2006 年 11 月 14 日 2026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45 4039318 5 2007 年 1 月 14 日 2027 年 1 月 13 日 申请
46 3983028 5 2007 年 2 月 21 日 2027 年 2 月 20 日 申请
47 4423381 5 2008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20 日 申请
48 4423382 5 2008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20 日 申请
49 4423383 5 2008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20 日 申请
50 4423384 5 2008 年 3 月 21 日 2018 年 3 月 20 日 申请
51 4580548 5 2008 年 7 月 21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申请
52 4582151 5 2008 年 8 月 7 日 2018 年 8 月 6 日 申请
53 4582150 5 2008 年 8 月 14 日 2018 年 8 月 13 日 申请
54 4649596 5 2008 年 9 月 28 日 2018 年 9 月 27 日 申请
55 4657822 5 2008 年 9 月 21 日 2018 年 9 月 20 日 申请
56 4656193 5 2008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3 日 申请
57 4582152 5 2008 年 10 月 14 日 2018 年 10 月 13 日 申请
58 4694895 5 2008 年 10 月 21 日 2018 年 10 月 20 日 申请
59 4743595 5 2008 年 11 月 28 日 2018 年 11 月 27 日 申请
60 4850031 5 2009 年 1 月 14 日 2019 年 1 月 13 日 申请
61 4850032 5 2009 年 1 月 14 日 2019 年 1 月 13 日 申请
62 4850033 5 2009 年 4 月 7 日 2019 年 4 月 6 日 申请
63 6531691 40 2010 年 3 月 28 日 2020 年 3 月 27 日 申请
64 6615108 5 2010 年 4 月 14 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申请
65 6597935 5 2010 年 4 月 14 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申请
66 6621886 40 2010 年 4 月 14 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申请
67 6621887 40 2010 年 4 月 7 日 2020 年 4 月 6 日 申请
68 7582228 5 2010 年 11 月 28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 申请
69 7582278 5 2011 年 4 月 7 日 2021 年 4 月 6 日 申请
70 7582223 5 2010 年 12 月 28 日 2020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71 8969401 5 2012 年 1 月 7 日 2022 年 1 月 6 日 申请
72 4850030 5 2009 年 1 月 14 日 2019 年 1 月 13 日 申请
73 8969675 44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74 8969653 36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75 8969643 37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76 8969619 16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1-2-3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类 取得方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别 式
77 8969377 5 2011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78 8969627 37 2012 年 11 月 14 日 2022 年 11 月 13 日 申请
79 8969688 44 2012 年 5 月 28 日 2022 年 5 月 27 日 申请
80 10795356 5 201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申请
81 10795295 5 201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申请
82 10795254 5 201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申请
83 10795197 5 2013 年 7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 申请
84 10625909 5 2013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 申请
85 10625885 5 2013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 申请
86 10625878 5 2013 年 5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 申请
87 10795230 5 2013 年 7 月 14 日 2023 年 7 月 13 日 申请
88 3913503 5 2006 年 8 月 21 日 2026 年 8 月 20 日 申请
89 3913502 5 2006 年 8 月 21 日 2026 年 8 月 20 日 申请
90 10625894 5 2013 年 7 月 28 日 2023 年 7 月 27 日 申请
91 4004435 5 2006 年 12 月 28 日 2026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92 4004436 5 2006 年 12 月 28 日 2026 年 12 月 27 日 申请
93 3873439 5 2006 年 6 月 7 日 2026 年 6 月 6 日 申请
94 8969600 16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 4 月 20 日 申请
95 10625871 5 2015 年 7 月 14 日 2023 年 5 月 13 日 申请
96 10625898 5 2015 年 8 月 14 日 2023 年 7 月 27 日 申请
97 3603162 5 2009 年 9 月 28 日 2025 年 7 月 27 日 申请
申请
98 17140938 5 2016 年 8 月 21 日 2026 年 8 月 20 日
99 14819586 5 2017 年 2 月 7 日 2025 年 9 月 13 日 申请
100 18574793 5 2017 年 1 月 21 日 2027 年 1 月 20 日 申请
101 18574792 5 2017 年 1 月 21 日 2027 年 1 月 20 日 申请
102 18574794 10 2017 年 1 月 21 日 2027 年 1 月 20 日 申请
103 18574796 10 2017 年 1 月 21 日 2027 年 1 月 20 日 申请
104 18840371 35 2017 年 2 月 14 日 2027 年 2 月 13 日 申请
105 18840369 35 2017 年 2 月 14 日 2027 年 2 月 13 日 申请
106 18840370 35 2017 年 2 月 14 日 2027 年 2 月 13 日 申请
107 18574795 10 2017 年 1 月 21 日 2027 年 1 月 20 日 申请
转让
108 4727348 5 2008 年 12 月 7 日 2018 年 12 月 6 日
109 4410501 5 2008 年 2 月 21 日 2018 年 2 月 20 日 循道 申请
110 4410502 5 2008 年 2 月 21 日 2018 年 2 月 20 日 科技 申请
111 4533351 5 2008 年 6 月 14 日 2018 年 6 月 13 日 申请
1-2-3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类 取得方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注册公告日 有效期限 注册人
别 式
112 4410500 5 2008 年 4 月 14 日 2018 年 4 月 13 日 申请
上述序号第 47-53、109-112 号注册商标有效期不足 12 个月,其中 47-50、
109、110、112 号注册商标发行人已取得商标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51 及 111 号
注册商标发行人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52 及 53 号注册商标
处于续展材料整理阶段。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商标到期续展申请并不
涉及商标申请中实质审核的相关内容,发行人上述商标取得续期不存在法律障
碍。
2、公司及子公司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被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如下:
序 类 许可 许可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限 许可人 费用
号 别 方式 有效期
1 5 3338295 2024-5-6 普通 2024-5-6 无偿
海南四环医
药有限公司
2 5 4402592 2018-2-20 独占 2018-2-20 无偿
深圳四环医
3 5 4431256 2018-4-6 普通 2018-4-6 无偿
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吉星
4 5 4240716 2017-9-27 医药有限公 普通 2017-9-27 无偿

5 5 4245081 2017-8-20 普通 2017-8-20 无偿
6 5 4587057 2018-8-6 普通 2018-8-6 无偿
马玉国2
7 5 4587054 2018-8-6 普通 2018-8-6 无偿
8 5 4293138 2018-2-27 独占 2018-2-27 无偿
哈尔滨圣吉
9 5 1398427 2020-5-20 药业有限公 普通 2020-5-20 无偿

10 5 4943361 2019-3-13 王德军3 普通 2019-3-13 无偿
2
合作方黑龙江省智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其授权公司使用商标被用于合作产品。
3
辽宁京沈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代表,该公司代理三联药业注射用细辛脑(规格:8mg)。“隆祥”
商标被用于该药品。
1-2-3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 类 许可 许可
商标名称 注册号 有效期限 许可人 费用
号 别 方式 有效期
11 5 4312859 2017-12-20 普通 2017-12-20 无偿
黑龙江三元
12 5 4312864 2017-12-20 阳普医药有 普通 2017-12-20 无偿
限公司
13 5 4312860 2017-12-20 普通 2017-12-20 无偿
黑龙江省华
14 5 14151418 2025-4-20 信药业有限 普通 2018-8-22 无偿
公司
北京中卫康
15 5 4277878 2017/9/13 医药投资管 独占 2017/9/13 无偿
理有限公司
公司已分别与上述商标许可人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等合同正常
执行。
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
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
务体系以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二)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秦剑飞先生,实际控制人为秦剑飞夫妇,即秦剑飞先生、其
配偶周莉女士。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除持有公司股权并在公司任职外,秦
剑飞夫妇未投资设立或直接、间接控制其他企业,亦未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三)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1)中孚药业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收购中孚药业 16%的股权,自此,中孚药业成为公司的
1-2-3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联方。报告期内,公司曾向中孚药业采购原料药。报告期内各期,采购金额分
别为 384.62 万元、463.68 万元、4.27 万元和 4.27 万元,分别占同类原材料采购
总额的 3.93%、4.95%、0.05%和0.05%。
(2)烟台理博
烟台理博报告期内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秦剑飞持股 45.2%
的企业,主要业务为生产经营天然药物制剂、营养食品。报告期内,公司曾向其
采购乳酸菌产品作为员工福利,2014 年度采购金额为 18.46 万元,占同类采购的
比例为 12.48%。秦剑飞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将所持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报告期,公司未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乳酸菌产品。
(3)恒合传媒
恒合传媒为公司原独立董事汪建峰(任期 2013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控制的企业,2014-2016 年与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2014-2016 年,公司向恒合传媒采购在《医药观察家》和《医药手机报》等
媒体上企业形象和品牌宣传广告发布服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采购金
额分别为 29.24 万元、28.72 万元和 36.65 万元,分别占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总额
的 2.94%、1.91%和 2.14%。
2)关联租赁
循道科技办公用房系诸葛国民所有。为此,双方于 2014 年 4 月 1 日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循道科技租赁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 22 号三箭银苑 B901
室作为办公场所,面积为 147.96 平方米,租金参考周围价格确定为每年 2.70 万
元,租赁期间为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费用金额分别为 2.70 万元、2.70 万元、1.35
万元和 1.35 万元,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例分别为 5.73%、4.78%、7.56%和 6.79%。
3)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从中孚药业采购原料药、从恒合传媒
采购广告服务、从烟台理博采购乳酸菌、循道科技从诸葛国民处租赁房屋。
报告期内,公司从中孚药业采购原料药价格为经过询价后的市场定价,采购
原料药盐酸川芎嗪的价格介于中孚药业向经销商销售价格和经销商对外销售价
格之间,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向中孚药业采购原料药乙酰谷酰胺的交易价格
1-2-3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较为稳定,虽然略高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但价格差异在合理的市场价格差
异范围之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公司从烟台理博采购采购乳酸菌,系经过市场价格查询后的决定,
市场上乳酸菌产品种类较多,竞争充分,公司向烟台理博采购的乳酸菌产品与市
场上类似产品采购价格差异不大,采购价格公允。
报告期,公司从恒合传媒采购广告宣传服务,采购价格与其他医药同行业公
司签订类似的广告服务合同约定价格的定价原则一致,公司与恒合传媒的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
循道科技租赁诸葛国民物业系办公用途,租赁价格与周边类似物业的租赁价
格相似,关联租赁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规模较小,交易价格较为公允,
因此,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独立性不存在重大
不利影响。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周莉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了
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秦剑飞 3,000.00 2014/3/6 2016/3/5 是
秦剑飞 5,500.00 2014/5/6 2016/5/5 是
秦剑飞 3,000.00 2014/8/14 2016/8/13 是
秦剑飞、周莉 5,500.00 2015/6/10 2017/6/9 是
秦剑飞、周莉 3,000.00 2015/6/19 2017/6/18 是
秦剑飞、周莉 2,000.00 2015/9/7 2017/9/6 是
秦剑飞、周莉、
秦臻、诸葛国民、 5,000.00 2016/2/2 2018/2/1 是
吴海英
秦剑飞、周莉 2,000.00 2016/3/8 2018/3/7 是
秦剑飞、周莉 5,000.00 2016/10/20 2018/10/19 是
秦剑飞 3,200.00 2017/1/17 2019/1/16 是
秦剑飞、周莉 2,000.00 尚未进入保证期间 否
1-2-3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秦剑飞、周莉 1,000.00 尚未进入保证期间 否
秦剑飞、周莉 3,500.00 尚未进入保证期间 否
秦剑飞、周莉 2,000.00 尚未进入保证期间 否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结清了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与
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三联投资 中孚药业 秦剑飞 诸葛国民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3,555.18 -430.38
2014 年借方发生额 3,000.00 700.00 3,555.18 430.38
2014 年贷方发生额 -3,000.00 -700.00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 - -
注:1)借(+)/贷(-);借为资金流出,贷为资金流入;2)与诸葛国民的资金往来
系子公司循道科技发生。
3)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2017 年 1-6 月 交易内容
2017 年 4 月 28 日和 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分别
向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于享受作为外商投
实际控制人履行 资企业期间已经享受的与外商投资企业身份相关
秦剑飞 29,092,153.99
承诺 的税收优惠,并自愿缴纳相关税款金额。公司实
际控制人秦剑飞依承诺承担全额补偿义务,无偿
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金额为 29,092,153.99 元。
合计 29,092,153.99
201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承诺如下:
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三联药业直接或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发生违规
资金往来。本人保证不会利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对公司施加不
正当影响,不会通过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转移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
1-2-3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权益。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
3、关联交易的程序履行情况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先后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
照上述制度履行关联交易程序。
1)2015 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1)2015 年 4 月 20 日,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14 年度与关联方
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发生的 384.62 万元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价格公允,属
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预计 2015 年与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
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 750 万元,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将依照市
场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
行为,同意公司对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2-2014 年及 2015 年 1-3
月期间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2012-2014 及 2015 年 1-3 月期间
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该等关联交易是在自愿、诚信、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6 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2016 年 2 月 29 日,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2015 年度与关联方山东
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发生的 463.68 万元关联交易及公司股东秦剑飞、周莉为公
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
1-2-3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
为。
公司预计 2016 年与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
超过 550 万元,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
意公司对山东潍坊制药厂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7 年度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6 年发生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公司预计 2017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 持有
与公司的
从公司领取 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的薪酬 股份
关系
(万元) 数量
曾任四川省成都制药三 三联科技执行董事、循
董事长、 2016.12.24- 厂技术员、哈尔滨加滨药 道科技执行董事、兰西
秦剑飞 男 50 52.10% 无
总经理 2019.12.23 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 制药执行董事、兰西医
联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 药执行董事
曾任深圳海滨制药有限
诸葛国 2016.12.24-
副董事长 男 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山东 无 50 11.37% 无
民 2019.12.23
地区经理
历任四川省抗菌工业研
2016.12.24- 究所助理工程师、哈尔滨
周莉 董事 女 无 12 15.49% 无
2019.12.23 制药总厂研究所工程师、
三联有限董事
1-2-3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持有
与公司的
从公司领取 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的薪酬 股份
关系
(万元) 数量
历任中国医药研究开发
中心助理研究员、药物分
析实验室主任、国家医药
董事、副总经 2016.12.24- 局北京药品质量检测中
王明新 男 三联科技总经理 40 1.08% 无
理 2019.12.23 心副主任、中国医药研究
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
书记、工会主席
历任齐齐哈尔第三印刷
董事、副总经
2016.12.24- 厂财务副厂长、齐齐哈尔
赵庆福 理、董事会秘 男 无 40 0.57% 无
2019.12.23 美术印刷厂常务副厂长、

三联有限董事、副总经理
曾任山西省新绛纺织厂
2016.12.24-
秦剑波 董事 男 组长、山西省稷山化肥厂 无 18 - 无
2019.12.23
职员、三联有限董事
历任沈阳药学院助教、沈
阳药科大学助教、讲师、 沈阳药科大学生命科
2016.12.24-
游松 独立董事 男 沈阳药科大学生物制药 学与生物制药学院教 6 - 无
2019.12.23
教研室副教授、沈阳药科 授、博士生导师
大学生物制药系教授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
历任东方集团财务公司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12.24-
王栋 独立董事 男 项目部经理、中泰投资公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8 - 无
2019.12.23
司财务总监 所(特殊普通合伙)副
总经理
历任黑龙江华瑞电子有
2016.12.24- 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 黑龙江朗信银龙律师
刘志伟 独立董事 男 8 - 无
2019.12.23 中正法达律师事务所合 事务所合伙人
伙人
监事会主席、 2016.12.24- 曾任职中国天一集团总
丛学智 男 无 24 - 无
招标总监 2019.12.23 经理助理
1-2-3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持有
与公司的
从公司领取 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的薪酬 股份
关系
(万元) 数量
历任西安邮电学院教师、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师、
达因瑞康无线电技术有
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中国 中瑞国信资产管理有
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事业 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
2016.12.24-
王勇进 监事 男 部副总经理、台湾诚洲股 路达泰克沥青新材料 - - 无
2019.12.23
份有限公司销售处长、北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京康大集团副总裁、TCL 经理
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台湾威盛集团总监、
合资公司总经理
历任蒙牛奶品事业部采
职工监事、总 供部统计、红博商业集团
2016.12.24-
王昕偊 经理办公室 女 企划部文案策划、三联有 无 7 - 无
2019.12.23
副经理 限总经理办公室编辑、企
划主管
历任山西省大同第二制
药厂车间主任,研究所所
长,销售公司经理,山西
2016.12.24-
姚发祥 副总经理 男 同振药业有限公司副总 无 40 0.54% 无
2019.12.23
经理,阿拉宾度-同领药业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联
有限副总经理
历任吉林市制药厂研究
所工程师、合成药物研究
2016.12.24- 室主任、所长,吉林制药
范庆吉 副总经理 男 无 40 0.42% 无
2019.12.23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吉林吉尔吉药业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职于哈尔滨市建成
机械厂、哈尔滨电子外贸
公司、哈尔滨一洲制药,
2016.12.24- 历任哈尔滨三联药业有
梁延飞 副总经理 男 无 40 0.40% 无
2019.12.23 限公司物资部经理、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
副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

1-2-40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持有
与公司的
从公司领取 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其他利益
的薪酬 股份
关系
(万元) 数量
历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哈尔滨分所高级经
副总经理、财 2016.12.24-
韩冰 女 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黑 无 40 - 无
务总监 2019.12.23
龙江分所副所长、公司审
计部总监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秦剑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247.00 万股,占公开发行前股
份比例为 52.10%。报告期内,秦剑飞先生一直为公司的单一最大股东和控股股
东,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它有争议的情形。
秦剑飞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
科大学,药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省成都制药三厂技术员、哈尔滨
加滨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三联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三联科技执行董事、循道科技执行董事、兰西制药执行董事、兰西医药执行
董事。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大
代表、哈尔滨市工商行业联合会副主席、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哈尔滨市
第四十三届劳动模范、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硕士生
导师等职务。秦剑飞先生一直从事医药制造行业的工作,具有资深的业务技术能
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秦剑飞夫妇,即秦剑飞先生,及其配偶周莉女士。
秦剑飞先生的个人情况详见上文的介绍。
周莉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药科
大学,药学学士学位,副主任药师。历任四川省抗菌工业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哈
尔滨制药总厂研究所工程师、三联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周女士具有丰富的
医药制造行业研发经验。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秦剑飞、周莉分别持有公司 8,247.00 万股和
2,452.50 万股,秦剑飞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权 10,699.50 万股,占发行前的股权
1-2-4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比例为 67.5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秦剑飞夫妇一直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它有争议的情形。
九、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219,568,537.68 1,166,188,074.98 1,052,924,176.51 970,462,225.81
负债合计 384,737,640.13 358,014,305.71 324,953,192.79 361,302,609.10
所有者权益
834,830,897.55 808,173,769.27 727,970,983.72 609,159,616.71
合计
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834,830,897.55 808,173,769.27 727,970,983.72 609,159,616.71
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营业收入 381,950,356.86 760,872,100.78 722,016,528.07 681,521,376.66
营业利润 122,090,378.28 197,751,897.90 186,937,043.82 163,570,219.31
利润总额 121,695,088.33 209,126,161.32 197,984,321.22 174,495,770.22
净利润 81,078,797.39 175,182,785.55 166,301,367.01 146,983,581.50
其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 81,078,797.39 175,182,785.55 166,301,367.01 146,983,581.50
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2,276,974.94 231,183,499.98 200,849,961.62 116,310,824.6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3,279,609.50 -107,797,438.41 -142,186,888.73 -136,065,795.56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5,169,767.49 -66,406,129.84 -69,099,381.94 30,582,727.70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6,172,402.05 56,979,931.73 -10,436,309.05 10,827,756.83
增加额
1-2-4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4、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07 23.48 25.96 33.86
流动比率 1.34 1.25 1.24 1.12
每股净资产(元/股) 5.27 5.11 4.60 3.85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7 22.69 24.44 29.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9.26 21.49 23.20 25.79
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1.11 1.05 0.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
0.48 1.05 1.00 0.84
除非经常性损益)
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部分如不特殊注明,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
(一)财务状况与趋势
1、 资产的构成及变化趋势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97,046.24 万元、105,292.42 万元、
116,618.81 万元和 121,956.85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持续增长,公司的资产结构与
生产经营的发展相适应,资产结构稳定、合理。2015 年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
6 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较上年增长 8,246.18 万元、11,326.39 万元和 5,338.04 万
元,增长了 8.50%、10.76%和 4.58%。主要系盈利积累和外部融资所致。
报告期内,流动资产规模相对平稳,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1.43%、27.81%、29.14%和 33.06%。
2、 负债的构成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6,130.27 万元、32,495.32 万元、
35,801.43 万元和 38,473.7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75.43%、
72.58%、75.96%和 78.15%,流动负债是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 3,634.95 万元,减少了 10.06%,系
1-2-4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偿还银行借款及应付原材料货款减少所致。
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3,306.11 万元,增长 10.17%,系银
行借款及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 2,672.35 万元,增长 7.46%,系
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由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质量较高,回收性良好;同时,公司具有较好的银行债务融资能力,因
此,公司短期偿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随着公司本次上市融资成功,预计将进
一步降低公司负债水平,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1、 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 %) ( %)
主营业务收
38,141.70 99.86 76,015.62 99.91 72,175.98 99.96 68,134.64 99.97

其中:药品 37,781.57 98.92 75,910.75 99.77 72,175.98 99.96 68,134.64 99.97
医疗器械 360.13 0.94 104.87 0.14 - - - -
其他业务收
53.34 0.14 71.59 0.09 25.68 0.04 17.50 0.03

营业收入 38,195.04 100.00 76,087.21 100.00 72,201.66 100.00 68,152.1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8,134.64 万元和 72,175.98 万元、
76,015.62 万元及 38,141.7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99%以上,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药品销售。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
长 4,049.52 万元,增幅 5.94%。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4,041.34 万
元,增幅为 5.93%。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3,885.55 万元,增幅
5.38%。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3,839.64 万元,增幅为 5.32%。
1-2-4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倍
2017 年 1-6
项目 2016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7.70 23,118.35 20,085.00 11,631.08
净利润 8,107.88 17,518.28 16,630.14 14,698.3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 0.40 1.32 1.21 0.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7.96 -10,779.74 -14,218.69 -13,606.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6.98 -6,640.61 -6,909.94 3,058.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17.24 5,697.99 -1,043.63 1,082.78
报告期内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631.08 万元、
20,085.00 万元、23,118.35 万元及 3,227.7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4,698.36 万元、
16,630.14 万元、17,518.28 万元和 8,107.88 万元,每 1 元净利润带来的经营现金
流量分别为 0.79 元、1.21 元、1.32 元和 0.40 元。
十一、股利分配情况
(一)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税后利润,由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目前《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向股东分配
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
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
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1-2-4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4 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5 年 9 月 21 日,公司 2015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4,749 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016 年 3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4,749 万元。本次
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4,749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017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 元(含税)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共计 7,915 万元。本次利润分
配已实施完毕。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系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财务状况、
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需求后做出。
(三)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 30,041.91 万元(合并报
表口径)和 29,570.42 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前所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新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依所持股比例共
享。
(四)发行人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遵循重视投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方式应优于
股票的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2-4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且任意三个
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
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十二、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循道科技、三联科技、兰西医药、兰西制药等 4 家全资子公司,威
凯洱等 1 家参股子公司。
1、循道科技
循道科技系负责药品研发业务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15 日
住 所 济南市市中区民生大街 22 号三箭银苑 B901 室
法定代表人 秦剑飞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生物技术及材料、医药技术及材料、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社会经
经营范围 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长期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登记机关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4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25.69 万元,净资产为-60.24 万元,
2016 年度的净利润为 46.73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345.01 万元,净资产为-145.13 万元,
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为-84.8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2、三联科技
三联科技系负责药品研发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哈三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9 日
住 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1 号楼 4 层
法定代表人 秦剑飞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散剂、颗粒剂(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经营范围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自 2011 年 4 月 19 日至 2031 年 4 月 18 日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730.28 万元,净资产为 1,028.39 万
元,2016 年度的净利润为 31.8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1,688.75 万元,净资产为 181.69 万元,
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为-846.7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3、兰西医药
兰西医药系负责药品销售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05 月 27 日
1-2-4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住 所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新民街一委(原药品经销公司院内)
法定代表人 史晓志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化学药制剂、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在
经营范围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期限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长期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登记机关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3,270.63 万元,净资产为 3,172.56 万
元,2016 年度的净利润为 1,416.6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7,168.10 万元,净资产为 5,749.14 万元,
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为 2,576.5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4、兰西制药
兰西制药系公司作为药品生产基地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2 月 28 日
经营场所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兰西经济开发区哈三联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秦剑飞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000 万元
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单位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医药设备
经营范围 租赁服务、生物工程技术开发、药学研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1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7 日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100%股权
登记机关 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41,225.54 万元,净资产为 665.5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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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元,2016 年度的净利润为-1,849.6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40,822.04 万元,净资产为-1,130.57 万
元,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为-1,796.1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事务所审
计。
5、威凯洱
威凯洱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等,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8 月 26 日
住 所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西二道街 58 号
法定代表人 姜浩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3,558.21 万元
生物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化工产
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以上项目需国家法律法规
经营范围
专项审批的除外)。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长期
杨晓宏持股 22.4832%;公司持股 18.1316%;姜波持股 16.8624%;
股权结构 哈尔滨爱立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3.1153%;黑龙江省科力
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9.4075%。
登记机关 哈尔滨市呼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0,354.12 万元,净资产为 2,154.81 万
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1,209.3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10,630.83 万元,净资产为 3,692.91 万
元,2017 年 1-6 月的净利润为-461.90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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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使用
一、募集资金使用概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 目 实施主体 投资金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1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兰西制药 92,354.00 74,783.00
2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人 10,545.00 10,135.00
3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发行人 7,592.50 5,093.90
4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 19,000.00 -
合 计 - 129,491.50 90,011.90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介绍
(一)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的产品种类较多,市场需求旺盛。为解决公司现有产品的产能瓶颈和新
产品陆续获批后的生产场地问题,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兰西制药实施本募投项
目,在兰西制药现有厂区内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
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线、内
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新建锅
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配套设施。项目达产后,将新增冻干粉针剂产
能 1.2 亿支、非 PVC 软袋输液 1,400 万袋、内封式软袋输液 6,500 万袋、玻璃瓶
输液 3,000 万瓶、塑料安瓿水针剂 3,500 万支、固体制剂 10 亿片(粒)、化学原
料药 60,000 千克和生化原料药 20,000 千克。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92,354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 74,783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为 17,571 万元,建设期为 36 个月。本项目经济效益情况分析如下:
测算指标 数值
10 年平均营业收入(万元) 198,651
10 年平均净利润(万元) 39,845
内部收益率(%) 31.30
回收期(静态)(年) 5.61
净现值(万元) 10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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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在三联药业厂区内新建一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供研发使用。项目拟
占地 1,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2,000 平方米。工程技术中心共八层,其中第一、
第二层为中试基地,包括液体制剂的中试实验研究室、药物包装材料试验研究室、
合成药物中试实验研究室、CNS 药物研究与开发研究室;第三层为中心办公室、
项目管理部、药品注册部;第四层为知识产权部、临床医学部;第五层为信息中
心;第六层为质量中心;第七层为档案室、分析实验室、制剂实验室;第八层为
学术报告厅及会议室。同时购置冻干机、超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试验设备以及办公
用设备等。
本项目共需资金 10,545 万元,其中房屋建造及装修金额为 5,561 万元,设备
购置支出 4,574 万元,人员薪酬及耗材购置费用为 410 万元。本项目的建设周期
为 3 年。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
进研发成果转化。新型药品和药包材上市后,将增加公司产品销量,进一步提升
公司行业地位和盈利能力。
(三)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本项目拟以三联药业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本项目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在黑龙江省设立 9 个输液办事处和租赁 9 个输液用仓库,在全国扩建 27
个销售办事处,购置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和 ERP 管理系统,购置 60 余辆物
流运输装卸车辆,并引进 399 名营销专业人才。本项目拟投资 7,592.5 万元。其
中办公场地租赁支出 1,198.5 万元;办公场地配套设施支出 666 万元;人员工资
支付、员工培训及日常开支 3,278 万元;物流运输车辆购置支出 1,650 万元;软
件系统支出 800 万元。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
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保证公司新增产能消化和研发成果顺利产业化。
(四)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和新产品研发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增强
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 19,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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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的风险
目前我国医药企业数量众多,截至 2017 年 5 月,全国共有医药制造业企业
7,571 家。企业经济规模相对较小,较低的生产规模和为数众多的企业数量导致
医药生产企业间的价格竞争激烈。
伴随产业升级和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未来医药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加速提
高,企业将面临行业集中度提高带来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药品及药包材注册审批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需要取得药品
批准文号(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直接接触药
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
一并审批。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药品批准文号的取得需经
过药物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药品申报及审批等环节。根据《直接接触药品的
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药包材注册证的取得需要试制、现场检查、样品检
测、技术评审、审批等环节。药品及药包材的研发周期较长、不确定性较大,存
在在研项目不能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或药包材注册证的风险。如注册失败,公司将
不能用以生产相关药品或药包材。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有 40 项药品注册申请和 7 项药包材注册
申请处于审核阶段。
(三)人才流失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经凝聚了一批专门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和企业管
理方面的人才,为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公司已制定实施一系列人才战略。同时,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引入优秀研发人员,以保持和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有竞争力的薪酬、宽阔的晋升空间、清晰的职业规划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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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激励和留住人才,但仍存在因地域或个人因素导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
险。
(四)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组织生产日趋复杂,对公司质量管理水平要
求会更高;同时,随着药品生产监管趋严,国家可能制定更高的药品标准。如公
司未能根据新的环境作出适当调整,将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从而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五)大股东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秦剑飞持有公司 52.10%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
人秦剑飞夫妇及其子秦臻(以下简称“秦剑飞家族”)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为
72.33%。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秦剑飞家族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为 54.25%,
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
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将可能损害
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的风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 15,313.53 万元 13,556.38 万元、
11,079.55 万元和 2,509.19 万元,较高的固定资产投资占用公司的营运资金。如
果公司未来继续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则可能需要增加付息债务以满足运营资金需
求,新增的财务费用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新增的固定资产将增加每年的
折旧费用,如投资的固定资产未能同步带来收益,将影响公司短期的盈利能力。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除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中已披露的正在执行的商标专利授权使
用合同和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已披露的正在履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外,
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
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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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公司与多家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购销合同》,约定采购事项。
销售合同:公司与多家代理商、合作方签订《药品总代理协议书》、《合作协
议》或《销售代理框架协议》,约定公司药品销售事项。
银行借款合同:公司与浦发银行及光大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流动资金借
款。
工程合同:公司与多家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施工
事项。
研发协议:公司与多家医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药品研发等合作事
项。
其他合同:公司与黑龙江威凯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投资框架
协议》、补充协议及《增资和认缴出资协议》;公司与姜林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两起诉讼事项,分别为(1)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2)俞某诉公司侵权案。
其中,案件(1)已经审理终结。判决情况如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兰西医
药曾被错误追加为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后经法院
认定,系追加错误,已撤销原裁定。案件(2)仍在诉讼过程中。具体情况如下:
1、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1)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细情况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兰西医药曾被错误追加为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
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后经法院认定,系追加错误,已撤销原裁定。案例情况如
下:
1)张霄受让取得对兰西县药材公司的债权
因被申请人兰西县药材公司拖欠银行贷款,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向兰西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兰西县药材公司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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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及利息,兰西县人民法院向兰西县药材公司发出支付令,要求其向银行
偿还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 2,452,810.91 元。
2004 年 5 月 4 日,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向兰西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
支付令。
2004 年 6 月 3 日,兰西县人民法院认定兰西县药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
做出(2004)兰法执字第 123-1 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
2005 年 5 月 27 日,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
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2006 年 12 月 30 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
办事处将该笔债权本息合计 2,837,832.90 元转给邹淑婷;2010 年 8 月 18 日,邹
淑婷与张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邹淑婷以 50 万元的价格将对兰西县药材公司的
债权转让给张霄。
2)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指定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
司借款纠纷该案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经张霄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2013 年 9 月 29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作出(2013)黑高法执指字第 27 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张霄与被
执行人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纠纷案指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和兰西县
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为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纠纷本案被执行人
2014 年 7 月 28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哈执字第
9 号《执行裁定书》,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兰
西县药材公司与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兰西县利民药店合并成立了兰西县药品经
销公司,而后兰西县药材公司工商档案被注销。2004 年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改
制成立了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明确了改制后的公司承担原公司债权债务。
法院经审查,裁定追加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2015 年 4 月 7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5)哈执异字
第 4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根据黑龙江省兰西县人民法院(2004)兰法督字第 49 号支付令,黑龙江省兰西
县药材公司应给付申请执行人 2,452,810.91 元。被执行人兰西县药材公司与兰西
县药品经销公司、兰西县利民药店合并成立了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而后兰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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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公司工商档案被注销。2004 年,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进行改制成立了兰西
县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工商档案明确记载: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新企业承担,
故第三人兰西县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应承担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的全部债务。
法院经审查,裁定追加第三人兰西县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由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
变更为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7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5)哈执异字
第 5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
法院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追加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经查阅工商
档案,因原被执行人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更名为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
(下称“兰西医药”),法院裁定变更兰西医药为本案被执行人。
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兰西医药 110,281.6 元存款
2015 年 7 月 1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3)哈执字第
9-1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受理了张霄申请执行兰西县药材公司、兰西医药和
兰西县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并裁定冻结上述被执行人存款共
计 410 万元(其中冻结兰西医药存款 110,281.6 元),冻结期为一年。
6)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兰西医药 110,281.6 元存款的冻结
2015 年 7 月 7 日,兰西医药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提交《执行异
议申请书》说明如下:“(1)兰西县药材公司成立于 1957 年,1997 年因连年
亏损,资不抵债,被兰西县政府批准关停,但企业并未注销终止,仍然具有法人
资格,依法承担独立民事责任;(2)兰西医药前身企业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是
1996 年 6 月由兰西县临江药材采购站更名后发展壮大起来的,直至 2004 年兰西
县药品经销公司改制为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之前,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从没
有与其他企业合并过;(3)兰西医药及前身兰西县药品经销公司及兰西县济华
医药有限公司与兰西县药材公司是两个不同企业,两者之间无隶属、企业合并、
财产权利义务接收等承接关系,兰西县药材公司的债务与兰西医药无关,异议人
也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义务承担其债务。(4)2004 年经兰西县人民政府批准原
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的资产、人员、债权债务分转给其他企业,兰西医药所
承接的仅是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行业资质,超出兰西县人民政府审批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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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范围之外的债务不应由兰西医药承担,故兰西县药材公司的债务与兰西医药
公司无关,兰西医药也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义务承担其债务”。经上述申请,哈
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向兰西县农业银行送达了《解除冻结存
款通知书》,解除对兰西医药账户的冻结。
2016 年 7 月 25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6)黑 01 执
异 15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
作出(2015)哈执异字第 4 号执行裁定书,追加第三人兰西县人民药店连锁有限
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兰西县人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2015)哈执
异字第 4 号执行裁定书执行主体错误,该裁定将异议人列为本案第三人并追加为
被执行人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故请求撤销该裁定。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如下:
撤销(2015)哈执异字第 4 号执行裁定书。
2016 年 7 月 25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6)黑 01 执
异 16 号《执行裁定书》,法院在执行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
作出(2013)哈执字第 9 号《执行裁定书》,追加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为本
案执行人,后又作出(2015)哈执异字第 5 号《执行裁定书》,变更兰西医药为
本案执行人,兰西医药为此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后
经审查,兰西县药材公司工商档案的记载内容,其与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无
法律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因此依据现有证据对异议人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的
异议主张予以支持,裁定如下:(1)撤销(2013)哈执字第 9 号《执行裁定书》;
(2)撤销(2015)哈执异字第 5 号《执行裁定书》。
7)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张霄复议申请,维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所作“撤销兰西医药为被执行人”的裁定
张霄不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 01 执异第 15 号、 2016)
黑 01 执异第 16 号裁定,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016 年 12 月 28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下发(2016)黑执复 58 号、(2016)黑执复 59
号《执行裁定书》,经分别审查,认为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16)黑 01 执异第
15 号异议裁定、(2016)黑 01 执异第 16 号异议裁定并无不当,故分别裁定驳
回张霄复议申请,维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 01 执异第 15
号异议裁定和(2016)黑 01 执异第 16 号异议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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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根据上述案件所述,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兰西医药曾被错误追加为张霄与兰西
县药材公司借款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的影响分析如下:
1)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追根溯源应为,因兰西县药材公
司拖欠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贷款,中国工商银行绥化分行请求法院下发支付令
一案,后该案项下债权发生两次转让,案件申请主体亦随之发生改变,最终变更
为债权受让方张霄。
2)案件执行过程中,张霄作为申请人,未弄清案件事实,误将兰西医药(原
名“兰西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经兰西医药提出异议申
请,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兰西县药
材公司与兰西哈三联医药有限公司无法律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决定撤销追加兰西
县济华医药有限公司(即兰西医药)为被执行人的裁定,原冻结的兰西医药
110,281.6 元亦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解除冻结。
此外,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全资、控股公司不存在
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兰西医药曾被申请追
加为张霄与兰西县药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经审理查明系追加错
误,已被依法裁定撤销追加,原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因此,诉讼事项对发
行人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2、俞某诉公司侵权案
(1)俞某诉公司侵权案详细情况
2017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根据起诉状,自然人俞某向该院起诉发行人侵权责任,并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
止侵权”、“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200 万元(暂估)(包括为调查和制
止侵权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
承担”三个诉讼请求。案由如下:(1)2004 年 4 月 9 日,俞某与公司签订《合
作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取得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的生产批准文号,俞某
拥有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的全部知识产权。后公司未向俞某购买硫酸长春地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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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药。(2)公司在未向俞某购买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的情况下,自行生产、销
售了硫酸长春地辛。(3)公司在未经俞某许可的情况下,利用俞某拥有的硫酸
长春地辛生产工艺等非专利技术,擅自生产销售硫酸长春地辛,并将案涉药品的
批准文号非法转为兰西制药。
本案将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开庭审理。
(2)诉讼事项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具体如下:
1)诉讼事项原告俞某要求赔偿金额为 1,200 万元,要求赔偿金额占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的比率为 6.85%,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48%,
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累计生产了市场价值为 21.55 万元的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均系在
合作期间生产。
3)报告期内,公司未生产、销售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和注射用硫酸长春地
辛注射剂,且未来亦无生产、销售的计划,上述两个产品对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
经营业绩均不会产生影响。
4)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注射剂”与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是两种完全
不同的产品,俞某混淆了硫酸长春地辛“注射剂”、“原料药”的基本概念。公
司已于 2003 年取得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的药品批准文号,并从第三方采购原料
药进行生产,公司生产、销售“注射剂”的行为合法合规,公司生产、销售注射
剂不需要取得俞某同意。
5)《合作协议书》已于 2010 年 10 月 9 日到期自动终止,公司仅在合作期
内生产了市场价值为 21.55 万元的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合作协议终止后及报告
期内,未生产、销售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公司不存在侵犯俞某《合作协议书》
项下权利,亦不存在未经俞某许可的情形下,对外一直使用“硫酸长春地辛”原
料药生产工艺进行生产,或给俞某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
6)俞某与公司约定合作取得的原料药系仿制药,公司申报注册采用的路线
所参考的系已不在专利保护期内的技术;俞某在仿制过程中的智力投入不构成商
业秘密,且其未就智力投入申请专利;在《合作协议书》于 2010 年 10 月 9 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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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期自动终止后,公司于 2010 年、2015 年分别进行原料药的再注册,俞某均可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药品信息中知晓该情况,但其并未提出异议。因此,《合
作协议书》中有关“俞某拥有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知识产权”的条款无效,俞某
不拥有公司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知识产权,公司亦不存在侵犯俞某《合作协议》
项下涉及“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知识产权的情形。
7)在《合作协议书》到期自动终止后,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公司合成车
间(305 车间)GMP 证书于 2015 年到期后不再重新进行认证。同时在全资子公
司兰西制药新建合成车间,并将公司所有原料药的批准文号统一转移到全资子公
司兰西制药。2016 年 8 月 8 日,兰西制药取得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
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硫酸长春地辛等 73 个
品规药品的生产企业名称更名,由原来“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
“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因此,公司依法定程序将持有的硫酸长春地辛原
料药的药品批准文号转移至兰西制药名下,不存在俞某所述的“私自将原告的‘硫
酸长春地辛’药品批准文号变更”情形。
此外,为彻底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潜在不利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剑飞
先生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出具承诺:如因俞某与公司关于生产硫酸长春地辛原料
药事宜产生的纠纷导致公司需支付相关款项的,本人将无偿全额承担支付义务,
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3)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后认为:1)俞某要求赔偿金额为 1,200 万元,
要求赔偿金额占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6.85%,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48%,占比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均未构成重大
影响,且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已承诺承担全额赔偿义务(如有);2)公司累计生
产了市场价值为 21.55 万元的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均系在合作期间生产;3)
报告期内,公司未生产、销售硫酸长春地辛原料药和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注射剂,
且未来亦无生产、销售的计划,上述两个产品对发行人报告期及未来经营业绩均
不产生影响;4)公司实际控制人秦剑飞出具承诺,愿意承担未来因以上纠纷可
能给公司带来的相关损失。承诺人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且承诺具备可执行性;
5)因此,本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条件,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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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法律障碍。
由于以上侵权诉讼案件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败诉,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声誉带来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可能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
仲裁事项。
(四)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刑
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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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哈尔滨三联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 赵庆福、
0451-57355689 0451-57355699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路 沈晓溪
朱绍辉、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李飞、刘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北大街 2 号楼国投金 010–83321151 010–83321155
越、罗仲
司 融大厦 12 层
华、温寒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张学兵、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
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010-59572288 010-65681022 李娜、余
中伦律师事务所
36、37 层 洪彬
会计师事务所:大华 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 梁春、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010–58350011 010–58350006 文智、张
普通合伙) 层 瑞
资产评估机构:上海 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王小敏、
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021-52402155 021-62252086 李崇、丁
司 楼 卫国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0755–25938000 - -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楼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 0755-82083333 0755-82083190 -
券交易所 路5045号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7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7年9月11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期 2017年9月12日
网上、网下缴款日期 2017年9月14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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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信息披露网址和文件查阅地点、时间
(一)信息披露备查文件查阅网址:www.szse.cn
(二)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
联 系 人:赵庆福、沈晓溪
电 话:0451-57355689
传 真:0451-5735569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国投金融大厦12层
联 系 人:刘越
电 话:010–83321151
传 真:010–83321155
(三)文件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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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签章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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