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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州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7-03-1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PORT COMPANY LIMITED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 603 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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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载 于 www.gzport.com 及
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
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
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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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摘要全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1、关于发行新股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49,450 万股,本次发行为新股发行,拟发行 69,868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8%。根据询价结果,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金额(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已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发
行新股数量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相应减少新股发行数量。
本次新股发行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共同确定。
2、国有股转持的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及相关规定,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国有股转持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870 号)批复,广东省国资委同意本公
司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本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时,将所持有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
行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
远集团和上海中海码头采取转持股份形式,广州发展国有股东采取上缴资金形式。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1)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
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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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③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ii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iii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50%),且
超过五千(5,000)万元;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
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
④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⑤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0%)。
⑥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港口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ii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iii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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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⑦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⑧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⑨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下述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
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
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
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监
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
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
表专项说明和意见;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
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⑩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
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
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及“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关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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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
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国投交通控股、广州发展、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
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b)如发生其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
其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c)其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d)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将提前 3 个
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远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
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b)如发生其须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
情形,其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c)其在减持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司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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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d)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
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
确定;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按如下方
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a)公司已发行新股但尚未上市的,公司董事
会应当在前述行为被依法认定后 5 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
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
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b)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
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股份回购义务
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广州港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广州
港集团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依法购回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
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
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股份购回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
出决议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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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
的承诺。
(4)中介机构关于文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
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
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
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
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承诺:本所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机构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5)国有股转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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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东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以及广州
发展的国有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时,将依据法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方案及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就国有股转持出具的相关文件,足额、按时进行国有股转持;同意应发行人
的要求,配合其办理国有股转持的相关手续。
(6)承诺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
将采取以下措施: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
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未能
按照《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股份回购的承诺的,
则本公司还应采取下述措施: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直至本公
司履行相关承诺,并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直
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发行人未履行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公司还
应采取下述措施: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
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并
且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
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如广州港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
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如广州港集团未能按照《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履行增持义务的,则其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广州港集团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
人将广州港集团上一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予以扣留并归发行人所
有,并且广州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因继承、被
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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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广州
港集团未履行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广州港集团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
相关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发行人、广州港集团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广州港集团将自愿按相应的赔
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从而为广州港集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若广州港集团未承担前述责任,则
广州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广州港集团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
有权扣减广州港集团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责任,并且由发行人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广州港集团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
补救及改正情况;广州港集团未能按照《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
的,则广州港集团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广州港集团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
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如广州港集团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
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公司可扣减广州港集团以后年度现金分红直至履行上缴上述
收益的承诺;如广州港集团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项的,则广州港集团还应采取
下述措施: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发行人及/或投
资者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
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还应采取下述措施:若在证券
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或司法机关认定因
前述承诺被违反或因未得到实际履行而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需要本
人承担责任的,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的上一年度自
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的 100%(税后)扣留以作为履约担保,并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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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本人关于赔偿损失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如本人
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项的,则本人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且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公
司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公司及/或投资者损失。
5、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1)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
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
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上简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
本预案。
(3)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两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控股股
东广州港集团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
公告,并在 8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该等方
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
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中止实施增持计划之日或公司决定中止回购公司
股票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及相关主体最终确定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
则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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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在实施增持方案时应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
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单次增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持续按照
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控股股东用以增持公司股票的
货币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且单一会计年度内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若公司及相关主体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
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
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大会决
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公
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
项:(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货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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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将持续按照上述稳定
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回购股票的货币资金合计不超过上
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回购股份合
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会可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自身现金流量状况与融
资成本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
事会决议通过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如果
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
应付公司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和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
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5)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本预
案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通过。
6、重大风险提示
(1)周边港口竞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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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周边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口,其中广
州港、深圳港和香港港相互距离较近,货物吞吐量规模较大,是区域内最主要的三个
港口。周边港口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装卸效率、装卸货损货差及服务质量等
各个方面。相邻港口通过价格竞争获取货源的现象较为普遍,货量存在分流的可能,
因此在港口行业逐步进入整体结构性重组的背景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港口行业收
费上涨存在一定压力,部分货类的收费有适当下调的可能性。
(2)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近年来港口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得到了主要客户的有力支持,2015 年度,公
司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2.99%;2016 年度,公司前
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9.80%。如果整体行业格局不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对主要客户保持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货物
港口作业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3)环保风险
港口行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主要来源于水污染源、产生于煤炭等散货装卸作业的粉
尘大气污染物、港口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等。
此外,在运输一些特殊产品情况下,如一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理化学性质
的货物时,可能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等环保风险。《港口法》规定建设港
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不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项目建设将采
取严格限制措施。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港务建筑施工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但仍存在破坏港口周边生态环境的风险。一旦发生
该等情况,公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轻则可能被罚款,重则可能导致公司生产
经营停业整顿,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
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
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本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公司已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管
理规范,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来防范该等风险的发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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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也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但是,如果这些环节出现任何一项事故,
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声誉。如果与码头作业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系统出现故
障,则可能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行可能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赔
偿款和诉讼费用也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5)各项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①装卸及相关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44 %、
40.42%及 43.13%,整体呈下降趋势。广州港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其经营状
况与国内经济高度相关,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
波动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经济形势在短期内没有明显改善,则公司港口装卸
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53%、24.75%及 26.7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通过代理及运输业务积极
培育市场,新业务营收增长迅速,但其规模效应及经济效益尚未完全显现,如果未来
相关业务的盈利模式及经营效率未能有效优化,则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将
受一定影响。
③贸易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7%、1.08%及
0.45%,波动较大,主要由于 2014 年度受国内产能过剩影响,公司此前主营的煤炭贸
易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2014 年以来,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回升,
公司毛利率有所改善。未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货类结构中低毛利
业务占比增加,则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④其他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20%、25.35%
及 27.99%,存在一定降幅,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建设业务各年签订的合同利润水平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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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定下降。如果未来公司建设业务合同对应的利润水平出现变化,其他业务的毛利率
将受到一定影响。
(6)短期偿债风险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
分别为 0.44、0.34 及 0.49,速动比率分别为 0.42、0.32 及 0.47。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波动态势,但整体水平低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公司在面临突发性大额现金需
求的情况下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
(7)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周期较长,其盈利能力需在建成后逐步体现,短期内尚无法释放,本公司存在因发行
后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另外,未来公司的在建项目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后,即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相应增加,同时,
为相应项目筹集的专项借款的利息费用不再资本化,会在短期内增加公司财务费用。
如果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相应增加,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而
导致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的风险。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尽管本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其投资回报良好,但由于项目实施
情况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因不可控因素出现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
则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可能会发生变动。
此外,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
设周期较长,且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培育,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上下游行业发
展状况、港区自然条件及腹地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无
法达到预期水平。
(9)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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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股权,占绝对控股
地位,本次发行后,广州港集团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
经营决策、对外投资等事项施加较大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但控股股东
仍可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从
而导致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10)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子公司数量较多,员工规模较大,对本公
司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应对宏观经济政策变动能力提出了更高挑
战。如果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构架不
能适应子公司数量较多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
本公司所属港区分布较广,各港区码头泊位之间的合理布局和业务协调情况,对本公
司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一定影响。
(11)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港口行业发展,将其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并建立了良好的政
策环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要推动港口
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港口服务体系的要求。
港口运输作为基础设施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未来
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更改,或对港口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等标准和政策做出更严
格的规定,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外汇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
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影响。
(12)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获得港务、交通、海关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
得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如果本公司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
更新、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本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
(13)瑕疵房产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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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 459 处,
其中 64 处房屋由于政企合一等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35 万
平方米,约占本公司房产总面积的 25.36%,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该等房屋
的相关手续,且其中大部分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相关房
产自建成至今一直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相关使用方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
议或纠纷,且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报告期违反房屋管
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然而,若上述部分房产被强制拆迁,发行人部分
经营场所将受到影响,短期内可能使得仓储能力、生产效率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本人将提议(如有权)
并支持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
(如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
行权条件与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
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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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
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就发行人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作出承诺:
(1)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广州港集团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广州港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广州港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
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尽管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已做出上述承诺,发行人提示投资者,
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事宜,具体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
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8、改制设立时会计处理
本公司设立时,中天衡平评估公司以 2010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港
集团拟投入本公司的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广州港
集团拟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718,636.88 万元,其中评估增值为 397,170.97 万
元,增值率为 123.5%。评估增值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172,575.19 万元和广州
港集团向本公司本部投入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120,722.50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广
州市国资委确认,本公司也已在母公司层面按照上述评估的结果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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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成立时是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港口主业资产(含股权)、密切相关的辅业
资产(含股权)、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发起设立,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设
立阶段投入到本公司的业务在本公司成立前和成立后均受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
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公司的重组设立被视为于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合并,在编
制本公司的合并报表时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仍然以账面价值
列示,而非按照广州市国资委对本次重组批准的评估值列示。同时对于国家以作价出
资方式注入本公司的下属企业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作价出资并相应增加其资
本金及土地使用权等。
9、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
经营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2016 年
第一季度,公司已实现营业收入 138,629.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2,538.2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780.98 万元,
公司预计 2017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 170,710.30 万元至 176,710.30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幅度为 23.14%至 2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2,560.60 万元至
12,660.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0.18%至 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1,851.78 万元至 12,046.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60%
至 2.26%(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预测,未经审计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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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第一节 释义............................................................................................................................ 21
一、基本术语 ...................................................................................................................... 21
二、专业术语 ...................................................................................................................... 2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3
二、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34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 37
三、股本情况 ...................................................................................................................... 4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5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58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9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 126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134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6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73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 173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 175
第五节 风险因素 ................................................................................................................. 180
一、风险因素 .................................................................................................................... 180
二、其他重要事项 ............................................................................................................ 186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89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189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18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91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 191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191
三、查阅网址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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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非特别说
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港股份、股份公司
广州港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交通 指 国投交通公司
国投交通控股 指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系 2013 年 12 月由国投交通控
股中心变更名称而来,国投交通控股中心系由发行人的
原发起人国投交通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经出资人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同意分立后设立。
广州发展 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名称变更为现名。
中远海运集团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集团 指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海集团 指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海集运 指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港口 指 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原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上海中海码头 指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其由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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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全资设立,而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海港口发展
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西基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西基港务分公司
新港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
铁路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信息通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黄埔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
拖轮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河南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
物资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 指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新沙港务
有限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 指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集装箱发展公司 指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 指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能源发展公司 指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 指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公司 指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水运工程监理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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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煤炭交易中心 指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港航环保公司 指 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珠江防污有
限公司
航道工程公司 指 广州港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院 指 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指 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船舶代理
有限公司
海港拖轮公司 指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鸿业拖轮有限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指 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港航投资公司 指 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海嘉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 指 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
航运交易公司 指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 指 广州金港国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公司 指 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指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船务公司 指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船务有限公司
港盛公司 指 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 指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港隆报关公司 指 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
黄埔恒德公司 指 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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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港发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小虎码头公司 指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 指 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中心 指 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恒太货代公司 指 广州恒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衡阳物流公司 指 衡阳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茂名广港公司 指 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 指 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中联理货公司 指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广港汽车公司 指 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港研究院 指 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
数据科技公司 指 广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合诚融资担保公司 指 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邮轮母港公司 指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港越物流公司 指 广州港越物流有限公司
鼎胜物流公司 指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港天物流公司 指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外轮理货南沙公司 指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深圳外轮理货公司 指 深圳市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建滔石化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海港码头公司 指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亚太港口公司 指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1-2-2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恒运热电公司 指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昆明物流公司 指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东莞外理公司 指 东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南沙钢铁物流公司 指 广州南沙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南沙钢铁综合
物流园有限公司
电子口岸公司 指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运裕公司 指 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航运交易公司 指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南沙港宝公司 指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中交龙沙公司 指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红运公司 指 广州港红运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风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 指 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
东江口码头 指 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港桥公司 指 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黄沙水产交易市场 指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集团商贸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客运服务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海港物业公司 指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黄埔穗
建物业有限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 指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鹅潭旅行社 指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1-2-2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穗港建设公司 指 广州市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海港地产公司 指 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海港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穗港船务公司 指 穗港船务有限公司
穗港仓储运输公司 指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穗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海港传媒公司 指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港明珠公司 指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港培训公司 指 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泉山庄有限公司
集团游船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 指 广州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金航游轮公司 指 广州市金航游轮有限公司
穗航船务公司 指 广州穗航船务有限公司
伟达物业公司 指 广州市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穗航香港公司 指 穗航(香港)有限公司
穗航澳门公司 指 穗航(澳门)有限公司
盛航香港公司 指 盛航有限公司
越盛货代公司 指 广州越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有信船舶公司 指 广州市有信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联和物流公司 指 广州联和物流有限公司
南中货运公司 指 广州南中货运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 指 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海产食品公司 指 广州市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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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河鲜品公司 指 广州市河鲜品有限公司
海庆食品公司 指 广州市海庆食品有限公司
海珍食品公司 指 广州市海珍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海创贸易公司 指 广州市海创贸易有限公司
鱼市场管理公司 指 广州水产集团鱼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粤豪检测公司 指 广州市粤豪水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监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外交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交通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政府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交委 指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发改委 指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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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广州市质监局 指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工商局 指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地税局 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海洋局 指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广州市环保局 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港口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适用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人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并于 2014 年经最新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重组方案》 指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9,868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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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羊城 指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立信广东分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资产评估机构、中天衡平 指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广州港 指 位于珠江入海口和珠江三角洲中心地带,划分为内港港
区、黄埔港区、新沙港区和南沙港区四大组成部分
南沙三期/南沙三期工程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港区 指 由码头及港口配套设施组成的港口区域
码头 指 供船舶停靠、货物装卸和旅客上下的水工设施
通用码头 指 用于多品种货物的运输船舶系泊、靠泊、装卸货物的作
业码头
芳村码头 指 内三、内四码头
如意坊码头 指 新风码头
海岸线、岸线 指 陆地与海洋相遇作用的地带,即广义的海岸概念
泊位 指 港区内码头岸线供船舶安全离靠进行装卸作业或停泊
所需要的水域和空间;供一艘船舶停靠系泊的位置称为
一个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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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泊位 指 专业化泊位,即用于特定船舶系泊装卸或供船舶在此装
卸特定货物的作业泊位
生产性泊位 指 载运生产资料(煤炭、原油、铁矿石等)的货轮停靠的
泊位
锚地 指 港口内供船舶安全停泊、避风、海关边防检查、检疫、
装卸货物和进行过驳编组作业的水域及相关设施
堆场、货场 指 为了存放、保管和交接货物的场地
航道 指 在江河及港湾等水域中,供一定标准尺度的船舶航行的
通道
防波堤 指 建在港口水域(或其某部分)外围,阻挡波浪直接侵入
港内,使港内水面相对平静、船舶能安全靠泊和装卸的
建筑物
围堰 指 围护水工建筑物的施工场地,使其免受水流或波浪影响
的临时挡水建筑物
散货 指 以散装形式运输的货物,包括干质散装货(干散货)和
液体散货两种
杂货 指 品种繁杂、性质各异、包装形式不一的货物的统称
货物吞吐量 指 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
量,该指标可反映港口规模及能力
标准箱、TEU 指 英文 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 缩写,是国际集装箱
标准箱单位,以长 20 英尺、高 8 英尺 6 英寸及宽 8 英
尺为标准。一个长 40 英尺的集装箱为两个标准箱
经济腹地、腹地 指 陆向腹地,以某种运输方式与港口相连,为港口产生货
源或消耗经该港口进出货物的地域范围
拖轮 指 用于拖带其他船舶航行或协助其他船舶靠、离码头的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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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轮 指 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航行时间的运输船舶
堆取料机 指 用于散料场物料堆放或从散物料堆场取料的大型轨道
式设备
卸船机 指 将货物卸船时使用的大型散料机械
皮带机 指 港口内输送货物的一种运输设备
门机 指 门座式起重机,一种装在可沿地面轨道行走的门形座架
上的臂架起重机,又称为门吊
穿梭巴士 指 往返于广州港和泛珠三角地区各主要中小码头间的公
共驳船快线
集卡 指 集装箱专用水平运输车辆,是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
岸桥 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在集装箱码头前沿,专门用于对集
装箱船舶进行装卸作业的桥架型起重机,又称为岸边集
装箱装卸桥
场桥 指 轨道式和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安装于堆场上,用于堆场
内货物吊运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分为轨道式和轮胎式
两种,又称为龙门吊
龙门吊 指 场桥的别称
桥吊 指 桥式抓斗卸船机,一种使用抓斗抓取散货进行卸船作业
的桥架起重机,又称为抓斗装卸桥
立筒仓 指 贮存散装物料的筒式仓库。一种平面为圆形、方形、矩
形、多角形及其他几何外形的贮存散料的直立容器,其
容纳贮料的部分为仓体
“无水港” 指 以陆路运输为主要方式,且具备港口和口岸服务功能的
内陆物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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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 指 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
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 9 省区,
以及香港、澳门 2 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
营改增 指 营业税改增值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所指发行人泊位、吞吐量统计口径包括发行人本部、纳入发
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发行人的重要参股公司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
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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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为新股发行,拟发行69,8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拟发行股数及发行比例:
11.28%。
发行价格: 2.29元/股
20.39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8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0.0996元(按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发行后每股收益: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82元(按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86元(按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与
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23倍(按照每股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
发行方式: 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发行对象: 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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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59,997.72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55,283.39万元
总计为4,714.33万元,其中:
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800.00万元
审计费用和验资费用 75.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235.00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415.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189.33万元
二、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费用分摊原则为: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信息披露
费、发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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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PORT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9,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洪先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 603 房(仅限办公用途)
邮政编码:510100
电话号码:020-83052510
传真号码:020-830514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gzport.com/
电子信箱:gzgdb@gzport.com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
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
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
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
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
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货物运输(具体经营项目以交通部门审批文
件或许可证为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的除外);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信服务;企业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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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
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港
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软件开发;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运工程设计服务;铁
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清洗、
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
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物流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代
理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冷库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运输通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软件测试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电子工程设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工程
设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
设备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系统工
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受企业委
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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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截至 201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22 日,广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国资报[2010]120 号);2010 年 12 月 15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的批复》
(穗国资批[2010]142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由广州港集团
发起设立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 16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穗国资
批[2010]144 号),审核并确认中天衡平评估公司出具的《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
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天衡平评字[2010]第 092 号)。
2010 年 12 月 17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折股方
案的批复》(穗国资批[2010]147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与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为发起
人,共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 756,459.88 万元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其
中广州港集团依据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部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和相应
负债的净值人民币 718,636.88 万元出资,国投交通和广州发展以货币资金分别为人民
币 22,693.80 万元和 15,129.20 万元出资,同意以发起人出资额为基础,以 1:0.660974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发行人总股本 50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为发行
人的实收资本 500,000.00 万元,其余部分人民币 256,459.88 万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
积金,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权结构为广州港集团持股 95%,国投交通持股 3%,广州发
展持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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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20 日,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及广州发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
意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之补充协议》,对出资事宜进行了修订。
2010 年 12 月 23 日,立信羊城就本公司发起人第一期出资情况出具(2010)羊验
字第 2034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收到的第一期资本金合计为 1,512,919,746.57 元,
其中注册资本共计 1,000,000,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未作为注册资本的 512,919,746.5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142393,本公司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地
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实收资本为 1,000,000,000 元。
2011 年 3 月 16 日立信羊城就第二期出资出具了 2011 年羊验字第 21010 号《验资
报告》,本公司已收到广州港集团第二期股权、实物等出资共计 6,051,678,986.29 元。
其中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作为注册资本,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80.00%;其余
2,051,678,986.29 元计入资本公积。第二期出资后,本公司累计收到资本金为
7,564,598,732.86 元,折算为注册资本的为 5,000,000,000.00 元,其中货币出资合计
2,014,213,286.53 元,折合为注册资本的为 1,501,293,539.96 元。
2011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向广州市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变更实收资本为
5,000,000,000.00 元。2011 年 3 月 30 日,广州市工商局向本公司出具公司变更(备案)
记录,变更本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5,000,000,000.00 元。2011 年 3 月 30 日,广州市工商
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142393,注册地址为:广州市
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 元,本公司类型
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实收资本为 5,000,000,000.00 元。
2011 年 6 月 7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
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1]409 号),核准并确认了本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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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发起人及控股股东
广州港集团是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及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86.45%
的股份。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前身为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务局是根据广州市人民
政府出具的《关于成立广州港务局的通知》(穗府[1987]82 号)的文件精神,撤销原
黄埔港务局、广州港务管理局的建制,将黄埔港与广州港合并组建成立。根据广州市
人民政府 2003 年 10 月 2 日《印发广州港务管理局组建方案和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
建方案的通知》(穗府[2003]59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 2003 年 10 月 22 日《关于广州
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批复》(穗府函[2003]157 号)及广州市财政
局 2004 年 2 月 25 日《关于授权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通知》(穗
财企一[2004]276 号)文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剥离原广州港务局不属于港政管理
职能的人、财、物及下属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国有独资的广州
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于 2004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明确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
收资本问题的函》、广州市政府《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
批复》(穗府函[2003]157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广州
市财政局委托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港集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
资。
2004 年 2 月 26 日,广州港集团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为国有独
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1109914,注册资本为 1,081,540,000.00 元,
住所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装卸、仓储、代办中转、
代理客运、保税仓及港口有关业务;国内外船舶进出口港引航、进出口港船舶理货;
水路运输;港口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港口劳务服务;制造、加工、修理港口机械;
船舶、汽车修理;旅业;旅游业;饮食(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液化气、
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港口技术咨询及技术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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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年 6 月 1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1(2006)验字 512 号《验
资报告》,验证:广州港集团根据交通部交规划发[2004]697 号文件、交通部交规划发
[2005]88 号文件、广东省交通厅粤交规函[2005]412 号文件、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穗交办
[2005]64 号文件、广州港务局穗港局[2005]85 号文件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同时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财企[2005]1137 号文,授权从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中无偿划
拨部分资产,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后广州港集团累计注册资本金额为 123,579.1 万元。
2006 年 8 月 14 日,广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修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文
的复函》(穗财企[2006]95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第七条修改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579.1 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
2010 年 3 月 19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公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
业名单的通知》(穗府办[2010]27 号),同意授权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
对广州港集团及其所属子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6 年 1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大华验字
[2016]07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广州港集团已收到广
州市人民政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70,460,000.00 元。2016 年 2 月 22 日,广州市
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的批复》(穗国资批[2016]19 号),
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七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60,625.1 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
2016 年 3 月 11 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广州港集团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4010119065175XL),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
人为陈洪先,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注册资本 1,606,251,000.00 元,经
营范围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联合运输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物流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仓储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务船舶调度服务(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船舶引航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箱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箱租赁服务(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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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经营);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料油销售
(不含成品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零配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子产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
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处理机械
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
备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
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交通运输咨询服务;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
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
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
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船舶通信服务;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
业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
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设施、
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
地、浮筒等设施(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船舶补给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
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理
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澳航线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内贸普通货物
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内贸液货危险品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路旅客
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汽油)零售(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煤油)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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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2016 年 8 月 1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信会师粤
报字[2016]第 2059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止,广州港集团已
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45,781,368.87 元。2016 年 8 月 19 日,
广州市工商局向广州港集团换发《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增资,增资后广州港集团
的注册资本为 205,203.2369 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
自本次工商变更核准之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广州港集团的上述工
商信息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531,620.66 万元,净资产 1,072,043.5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89,417.5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05,054.25 万元,
净资产 1,451,660.9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23,512.9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49,450.00 万股。按照本次发行 69,868 万股计算,本
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0,000 86.45 4,689,599,114 75.72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0,000 2.73 148,092,603 2.39
广州发展(SS) 100,000,000 1.82 100,000,000 1.61
中远集团(SS) 247,250,000 4.50 244,105,940 3.94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0,000 4.50 246,582,088 3.9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66,120,255 1.07
公众投资者 - - 698,680,000 11.28
合计 5,494,500,000 100.00 6,193,18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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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及相关规定,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国有股转持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870 号)批复,广东省国资委同意本公
司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本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时,将所持有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
行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
远集团和上海中海码头采取转持股份形式,广州发展国有股东采取上缴资金形式。具
体转持数量和实际应缴纳金额以实际发行数量和 IPO 价格确定。
以本次发行 69,868 万股计算,则广州港集团转持 6,040.0886 万股,国投交通控股
转持 190.7397 万股,中远集团转持 314.4060 万股,上海中海码头转持 66.7912 万股,
广州发展的国有股东应缴纳资金额为 1,825,507.85 元。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 86.45
2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 2.73
3 广州发展(SS) 10,000 1.82
4 中远集团(SS) 24,725 4.50
5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 4.50
合计 549,450 100.00
(三)发行人中自然人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四)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于设立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于 2014 年 5 月增资时引入
战略投资者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目前前述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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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2 广州发展(SS) 10,000 1.82
3 中远集团(SS) 24,725 4.50
4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 4.50
前述战略投资者简况如下表所示:
序 设立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时间 (万元)
公路(含桥涵、场站)、港口和有关配
套项目及其横向交叉、综合利用项目的
投资;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技术改造和
管理;金属材料、建材、化工轻工材料
2013 年
国投交通 (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汽车 国家开发投资公
1 10 月 29 200,000
控股(SS) 及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计算机 司持有 100%股权

软硬件、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的批
发;自有设备的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经
济信息咨询服务。
1992 年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
广州发展
2 11 月 13 272,619.6558 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A 股上市公司
(SS)
日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境
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接受国内外货主
1983 年 订舱、程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
中远集团 中远海运集团持
3 10 月 22 1,619,135.13 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
(SS) 有 100%股权
日 件制造业务;船舶代管业务;国内外与
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
服务;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
派业务企业的管理。
2008 年 中海码头发展有
上海中海 投资管理,货物仓储,机械设备租赁,
4 2 月 18 76,100 限公司持有 100%
码头(SS) 销售机械设备,商务咨询(除经纪)。
日 股权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上海中海码头为本公司股东中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
上述外,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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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
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其他股东国投交通控股、广州发展、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的主要来源。
1、装卸及相关业务
装卸及相关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发行人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装卸、仓储、
港务管理等业务。装卸主要是指发行人通过组织各种装卸机械在各个不同的运输环节
中进行货物装卸和换装作业。
根据《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发行人自 2005 年起对内贸散杂货实行包干
计费,包干范围为货物在港口作业的全部过程,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行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集装箱货物和外贸散杂货作业均开始采用包干
模式,以港口的不同作业流程区分包干形式,制定港口作业包干费标准,实行市场调
节价。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港口作业包干费按照《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执行,
该规定进一步明确,港口作业包干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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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 年度,发行人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分别为 446,366.66 万元、422,484.36
万元和 413,828.9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3.42%、62.94%和 53.48%。2015
年,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 2014 年减少 23,882.29 万元,下降 5.35%;2016 年度,公
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 2015 年度减少 8,655.46 万元,降幅为 2.05%。报告期内,公司装
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受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
增大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煤炭接卸量减少以及外贸比例下降
导致平均收费单价下降,煤炭等货类收入同比下滑。
报告期内,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装卸及相关业务的所有分子公司按收
入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情况如下。
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
2 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
3 黄埔港务分公司 新港港务分公司 黄埔港务分公司
4 新港港务分公司 黄埔港务分公司 新港港务分公司
5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西基港务分公司
6 西基港务分公司 西基港务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7 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
8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9 南沙码头公司 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
10 船务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提供全程物流服务以减少客户总物流成本支出是港口物流发展的趋势。因此在港
口生产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已不再单纯提供传统装卸服务,为满足不同客户对于港口
物流服务提出的不同要求,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委托提供部分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增值和
延伸服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指依托港口装卸,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延
伸港口服务功能的业务,包括拖轮、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外轮理货、货物代理等业
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为发行人提升港口竞争力、增强港口功能起到重要作用,并
对装卸及相关业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战略支撑作用,有利于提高港口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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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业务主要是利用发行人的拖车、驳船、起重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为货主提供直
通泛珠江三角洲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发行人提供起重船(减载)作业和驳船运输服务,
收取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结算方式部分为作业公司统一向客户收取港
口作业包干费后再划付给船务公司,部分为船务公司直接向客户签订合同结算。此外,
发行人提供铁路集疏运运输服务,收取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除了个别
客户由作业公司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后划付给铁路公司外,其余由铁路公司直接向客
户收取。
拖轮业务主要是港区进出港船舶顶拖、移泊、护航及人员接送、海上抢险救助等
作业。发行人提供拖轮辅助服务,直接向各船代公司收取拖轮费,收费标准按照《港
口收费计费办法》定价,结算方式为月结。
外轮理货业务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
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
箱损检定等业务。
货物代理业务主要是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报关、报检、提供相关证件、文件、并
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等业务。
2014-2016 年度, 发行 人物流 及港 口辅 助业 务收 入分别 为 92,548.30 万元、
100,618.16 万元和 119,298.2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22%、14.99%和
15.42%。2016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18,680.07 万元,
增长率为 18.57%;2015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8,069.85
万元,增长率为 8.72%。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得到长足发展,
主要由于公司积极培育市场,代理及运输业务高速增长。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代
理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不断强化增值服务意识,结
合市场需求,积极开拓海铁联运、全程物流等新型物流业务。2014 至 2016 年度,公
司运输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码头主业争取货源,积极开展集装箱穿梭巴士
航线等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的所有分子公司
按收入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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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
2 拖轮分公司 拖轮分公司 拖轮分公司
3 铁路分公司 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
4 船务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
5 外轮理货公司 铁路分公司 铁路分公司
6 仓储运输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
7 海嘉汽车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
8 联合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9 船舶代理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10 中联理货 海港拖轮分公司 股份公司
3、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基于与码头装卸主业客户的合作,为货物的上游卖家及下游买家提供购
销渠道及增值服务,发行人经营的贸易货类包括油品、煤炭、汽车、粮食、钢材等,
其中汽车、粮食、钢材为 2015 年度新开展的贸易货类。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贸易收入分别为 49,569.06 万元、119,180.68 万元和
213,511.4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15%、17.75%和 27.59%。2016 年度,贸
易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94,330.79 万元;2015 年度,贸易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69,611.6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引货入港,通过与码
头主业客户合作开展煤炭、粮食、钢材、汽车等贸易,成立了南沙海港贸易公司、金
港汽车贸易公司等贸易公司,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港口主业为核心形成集聚效应。
报告期内,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贸易业务的所有分子公司按收入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情况如下。
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南沙贸易公司 煤炭交易中心 物资分公司
2 煤炭交易中心 物资分公司 煤炭交易中心
3 物资分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 -
4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 -
5 金港贸易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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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贸易业务的分子公司合计 5 家。
(二)销售模式
1、装卸及相关业务
本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提供货物的装卸、堆存和相关港口增值服务,与生产
型企业相比,本公司对原材料的需求较少,本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品为港口机械装备及
其配件、港口建设材料、电力、燃料油等。港口机械装备、建设材料向社会招标采购,
电力由广州市当地供电局向本公司供应,燃料油由物资分公司按市场价格采购。本公
司已设立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具有独立的物资采购系统。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代理服务销售模式
代理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货主及其代理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选择,
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充分发挥发行人的码头资源优势,加大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既注重争取泛珠
三角地区各企业的货源,同时不断发掘内陆经济腹地货源,不断加强与有实力的代理
企业的合作,组合多重优势资源;
②通过合资、项目合作等方式,强化与重要客户之间的深度合作;通过不断提升
服务质量、改进服务工艺,加强客户对本公司的忠诚度。
2)运输业务销售模式
运输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货主及其代理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选择。
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积极走访泛珠三角地区各大企业,了解市场动态,争取优质运输货源;深入内
陆经济腹地,引导客户自广州港进出口,拓宽服务辐射范围;
②建设自有运输车队,加强与外部车队合作,全面掌握市场运输价格行情,全力
发展物流配送服务,运输范围以珠三角区域为主,覆盖两广地区、辐射泛珠三角,致
力于为客户设计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全程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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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联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共同营销,开展全程物流承包业务,为客户提供周
到、全面的服务,同时力争将综合物流成本降到最低。
3)拖轮业务销售模式
拖轮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船厂和大型工程的业主,业务量
主要受到进出公司码头和货主码头所需要拖轮协助作业大船量及船厂和特殊拖带量的
影响。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充分发挥公司拖轮数量多、马力配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为客户提供
安全、优质的服务,巩固原有业务;
②通过宣传和拜访客户,了解拖轮市场需求,不断提高船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
公司的实力,提升竞争力;
③实施“走出去”策略,积极开拓新的拖轮市场业务。
4)理货业务销售模式
理货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货主及其代理公司,本公司的货
源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加强与黄埔海关、广州海关等口岸单位的合作,积极拓展广州港水域及珠三角
地区的货主码头理货业务;
②努力提高中小客户对本公司的忠诚度,确保公司发展得到持续稳定增长的货源
支持。
3、贸易业务
发行人凭借长期积累的港口服务信息优势,能够率先获取并锁定下游客户的需求
(包括货类、数量、价格等),同时进一步寻找上游供应商执行对应采购。通过提前
锁定下游需求,发行人能够加快货物周转,有效降低贸易风险。
(三)采购模式
1、装卸及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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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货主及其代理公司,本公司货源的
多少主要取决于客户对港口的选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1)充分发挥本公司所独具的港区分布广、码头类型多等优势,通过提高装卸效
率、完善装卸工艺,提供优质的港口及相关配套服务,通过整合上下游物流链资源,
提升向客户所提供服务的内在价值,努力降低客户在广州港的物流成本,扩大其通过
本公司进行货物装卸的规模,以实现稳定并不断拓展腹地市场的目标,增强港口对直
接经济腹地货源的吸引力;
(2)本公司通过资本纽带强化与重要客户的联系,本公司已与中远海运集团等大
型船公司下属企业合资组建码头经营公司,并在发行人层面引入上海中海码头、中远
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巩固双方合作关系;通过与重要客户进行战略层面的长期合作
形成相互扶持、互为依托的利益攸关方;通过创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港口环境,
确保中小客户利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努力提高中小客户对本公司的忠诚度,确保公司
发展得到持续稳定增长的货源支持。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代理业务采购模式
本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等传统代理服务,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
提供从门到门的全程物流代理服务。全程物流代理业务包括:①报关报检等传统代理
手续业务;②代理码头提货、船公司手续相关业务;③代理铁路、公路、水路等货物
运输业务。因此,代理业务对外采购包括物流服务、码头服务及其他代理企业提供的
服务等,供应商包括码头、船公司以及代理公司等企业。其中,码头及船公司等供应
商主要由客户指定;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本公司会从一些实力较强、专业性高以及
有过长期合作的其它代理企业购买报关、物流等代理服务。
(2)运输业务采购模式
本公司水路运输业务主要对外采购品为船舶、燃料油以及其他消耗材料等;铁路
运输业务主要对外采购品为铁路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电力及燃料油等;公路运输业务
主要对外采购品为车辆设备及其配件、燃料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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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船舶、铁路机械设备、车辆设备及相关配
件通过向社会招标进行;电力由广州市当地供电局以市场价格向本公司供应;燃料油
等由本公司下属物资分公司按市场价格对外采购。
(3)拖轮业务采购模式
拖轮业务主要提供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拖轮作业服务,
主要对外采购品为拖轮制造、船舶租赁以及燃料油。其中,拖轮制造主要根据目前拖
轮作业量、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自身更新换代需要确定制造方案,经公司审批通过后
统一组织向社会招标;船舶租赁主要发生在公司自有拖轮于某业务时段不能满足进出
港大船对拖轮的需求的情形,公司与其他船务公司签署互租协议,约定等同的拖轮互
租的价格。
(4)理货业务采购模式
理货业务主要对外采购品为燃料油、电脑耗材、手持终端机等固定资产。其中,
电脑耗材、手持终端机主要通过公司采购中心向社会招标采购。
3、贸易业务
发行人围绕码头主业开展相关贸易业务,以煤炭、油品、粮食及其他大宗贸易货
类为主。发行人主要选取实力雄厚的煤炭、油品、粮食及其他大宗商品的大型生产制
造及贸易企业作为上游供应商,选取与发行人存在长期合作的大型贸易商、物流运输
类企业以及其他大型生产类企业作为下游客户。发行人凭借长期积累的港口服务信息
优势,能够率先获取并锁定下游客户的需求(包括货类、数量、价格等),同时进一
步寻找上游供应商执行对应采购。通过提前锁定下游需求,发行人能够加快货物周转,
有效降低贸易风险。
(四)发行人在港口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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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州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枢纽港,是全国沿海五个港口群体中珠江
三角洲最大的港口,华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主枢纽港,是我国首批整车进口口岸之一。
2016 年,广州港货物吞吐量 5.44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 1,885.8 万 TEU。在广东省五个
沿海主要港口中,广州港与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东莞港(原虎门港)。本公司
作为广州港最核心的运营商,运营管理着广州港大部分集装箱泊位以及绝大部分万吨
级以上主要生产装卸设施,在中国珠三角地区以及华南地区港口企业中具有主导作用,
是中国港口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2014-2016 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 3.66 亿吨、3.81 亿吨和 4.05 亿吨,分别占广
州港全港货物吞吐量的 75.99%、76.05%和 77.44%。2014-2016 年,公司完成集装箱吞
吐量 1,403.5 万 TEU、1,473.5 万 TEU 和 1595.3 万 TEU,分别占广州港全港集装箱吞
吐量的 85.64%、84.70%和 85.48%1 。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
发行人所处广州港处于中国南大门,处于几乎贯通泛珠江经济区域的珠江的入海
口,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口通道和中国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点辐射
和线辐射能力强。珠三角西部、北部城市至南沙港的距离只有深圳、香港等港口的二
分之一,与东南部的深圳、香港等港口相比,发行人的主要集装箱泊位——南沙港区
在承揽珠江三角洲西部、北部货源方面具有一定的短途运输优势。
(2)货源腹地广阔
发行人经济腹地辽阔,包括我国南方的大部分省市,其直接经济腹地为珠江三角
洲及广东省地区,背靠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广州)和最有活力的城市群。广东省
经济发达,内外贸活跃,汽车、电子等支柱产业以及能源消耗和粮食需求均为广州港
提供了充足货源。广州近年经济增长幅度均保持较高水平,2016 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
值同比增幅为 8.2%。发达的经济水平、活跃的内外贸环境、繁荣的消费市场为广州港
吞吐量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3)配套运输系统完善
1
计算发行人业务量占比时,广州港全港业务量为未包含内港吞吐量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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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的配套设施包括自然条件、集疏运体系和基础设施水平三个方面,自然
条件的优劣、集疏运体系的发达程度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均对港口企业的供给水平
产生直接影响。自然条件方面,广州港岸线较长,堆场面积较大,全港无冰冻期,拥
有可满足目前世界最大集装箱船舶靠泊作业的集装箱码头,装卸锚地最大锚泊能力为
30 万吨级。广州港是我国华南地区的重要水路交通枢纽,水路集疏运网络非常发达。
发行人地处珠江入海口,通过水路连接珠三角以及泛珠三角区域主要网点,令发行人
成为我国江海联运最发达的中转性水路枢纽港之一。发行人组织营运的穿梭巴士对提
高水路集疏运货物的辐射功能非常明显。广州是华南公路网的中心,发行人各港区处
于公路网的重要交汇点上,通过众多高速公路、国道纳入全国公路网;港区铁路与全
国铁路干线联网,珠江航道与泛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相连,白云机场与世界各地
连通。多式联运条件好,具有开展综合物流的优越条件。
(4)政府支持的优势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广州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煤炭、粮食、矿石、油品、
钢材等货类运输的主导地位,以及对广州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支持。2013 年 4 月
11 日,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广州港集团发展的
意见》(穗府办〔2013〕17 号),指出广州港“在巩固和提升国际大港地位、带动南
沙新区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提出“力争用 5 年时间,将广州港集团打造成为世界级综合型港口企业”的总体目
标,从 2012 年起,力争用 5 年时间,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 250 亿元,新增通过能力
1.5 亿吨,实现货物吞吐量超过 4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 1,600 万 TEU,南沙港区跻
身全球十二大港口行列,广州港货物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前列。
2015 年 4 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将自
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
轮改革开放先行地。2015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充分发挥深圳前海、
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
大湾区。2015 年 8 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
和《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 年—2017 年)》出台,以响应国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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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政策和“一带一路”战略。上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将
有力支持广州港的发展。
(5)内贸为主增强抗风险能力
广州港是我国重要的内贸主枢纽港。2014-2016 年,发行人内贸货物吞吐量分别
为 26,947.6 万吨、28,364.9 万吨及 30,242.3 万吨,占全部货物吞吐量比例分别为 73.6%、
74.5%和 74.7%,与其他以外贸运输市场为主的港口相比,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较强。
3、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
(1)广州港其他主要港口运营企业与本公司的竞争情况
广州港除本公司外其他主要港口装卸业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万吨级以上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运营企业 地理位置
泊位数量
珠电码头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南沙港区 2
煤炭
华润码头 广州华润南沙热电有限公司 南沙港区 1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
粤海码头 南沙港区 2
发有限公司
鸿业码头 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港区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东石
中石化小虎码头 南沙港区 1
油分公司
油品及液体化工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
建滔码头 南沙港区 1
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东石
省油码头 黄埔港区 1
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东石
南村油库码头 内港港区 1
油分公司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
其他散杂货 南伟码头 南沙港区 2
开发总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各专用泊位数量占广州港相同货类泊位总数的比例如下:
占广州港全港
广州港全港相 相同货类万吨
万吨级以上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地理位置 同货类万吨级 级以上泊位总
泊位数量
以上泊位总数 数的比例
(%)
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 南沙港区 4
集装箱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 南沙港区 6 25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南沙港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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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广州港全港
广州港全港相 相同货类万吨
万吨级以上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地理位置 同货类万吨级 级以上泊位总
泊位数量
以上泊位总数 数的比例
(%)
GCT 黄埔港区 3
新沙集装箱码头 新沙港区 3
黄埔老港集装箱码头 黄埔港区 3
新沙煤码头 新沙港区 2
煤炭 7 57.1
西基码头 黄埔港区 2
小虎码头 南沙港区 2
油品及液体
港发码头 南沙港区 1 12 41.7
化工
黄埔石化码头 黄埔港区 2
黄埔老港散杂货码头 黄埔港区 5
洪圣沙码头 黄埔港区 3
新港码头 黄埔港区 5
其他散杂货 31 87.1
新沙散杂货码头 新沙港区 5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南沙港区 6
南沙汽车码头 南沙港区 3
在万吨级以上的泊位中,本公司集装箱、煤炭、油品及液体化工以及其他散杂货万
吨级以上专用泊位的数量占广州港全港同类泊位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100%、57.1%、
41.7%、87.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规模效应显著,为广州港最主要的港口运营企业。
前述港口企业与本公司各货类港口装卸业务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并不会对本公
司市场份额造成较大影响。
(2)珠三角地区主要港口与本公司的竞争情况
本公司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为珠三角地区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
口,其中香港港主要定位于国际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其他内地珠三角地区港口则业务各
有侧重和优势。整体来看,珠三角地区港口密集,同质化程度较高,区域内存在一定竞
争。在广东省五个沿海主要港口中,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东莞港(原虎门港)与
广州港同为五个亿吨大港,其基本情况以及与广州港业务竞争关系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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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及东莞港(原虎门港)2013-2015 年度主要货类吞吐量情
况如下:
单位:万吨
吞吐量
港口 货类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集装箱(万 TEU) 2,420.45 2,403.73 2,327.85
货物总计 21,706.38 22,323.72 23,397.90
其中:煤炭 335.38 405.79 398.20
深圳港
液体散货 1,230.81 1,293.93 1,288.58
金属矿石 0 22.31 694.41
粮食 1,539.68 1,834.27 *
集装箱(万 TEU) 60.12 58.08 45.18
货物总计 22,036.11 20,238.19 18,006.18
其中:煤炭 1,501.05 1,690.06 1,662.68
液体散货 2,607.11 2,419.89 2,531.72
湛江港
金属矿石 3,475.05 3,118.47 2,449.53
化肥 292.55 258.22 *
粮食 242.21 264.01 *
集装箱(万 TEU) 133.77 117.57 88.11
货物总计 11,208.78 10,703.10 10,023.00
其中:煤炭 2,933.55 3,179.15 2,554.30
珠海港
液体散货 1,325.94 1,088.65 1,500.53
金属矿石 986.13 942.37 447.99
水泥 * 235.50 *
集装箱(万 TEU) 336.28 289.23 198.63
货物总计 13,148.61 12,899.61 11,187.09
东莞港(原 其中:煤炭 4,404.62 4,522.01 5,711.13
虎门港) 液体散货 1,427.34 1,279.35 1,111.69
粮食 777.71 763.97 *
水泥 172.88 151.49 *
资料来源:中国港口年鉴
注 1:*表示无法获取的数据或信息。
注 2:深圳港主要包括盐田国际码头、赤湾集装箱码头、蛇口集装箱码头及大铲湾码头等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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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原虎门港于 2016 年更名为东莞港
总体来看,广州港地处珠三角地区中部,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层面,是沿海
主枢纽港和集装箱干线港,由于依托区位条件好且历史悠久,广州港是华南地区最大
的综合性主枢纽港,整体竞争优势明显。
广州港直接腹地为广州、佛山等珠三角中部地区,辐射华南、西南和中南地区,
直接腹地与上述港口基本不同;广州港和上述港口的间接腹地都为珠三角地区,但广
州港的辐射范围更广阔。深圳港是以外贸集装箱装卸业务为主的港口,在间接腹地外
贸集装箱装卸业务与广州港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湛江港是以散杂货业务为主的港口,
主要服务粤西地区,在珠三角地区与广州港基本没有竞争关系,但在西南地区存在一
定的竞争关系;珠海港口是以大宗散杂货为主的港口,在珠西地区的散杂货装卸业务
方面与广州港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东莞港(原虎门港)以煤炭等散杂货和内贸集装
箱装卸业务为主,煤炭和内贸集装箱装卸业务在珠江口东岸的部分地区与广州港存在
竞争关系。
未来,货源获取能力、出海通航能力、腹地辐射能力仍将是区域内竞争的焦点。
作为广州港最主要的港口运营企业,本公司将重点加快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
工程,加快出海航道拓宽工程,提高通航能力,使港口进一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趋势;
加速临港产业布局发展,重点依托南沙港区,逐步完善和优化港口功能服务链,加快
培育和形成以装卸仓储为主导的现代港口服务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港口集聚辐射和服
务功能。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关键设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关键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
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连续卸船机(自编号:
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70.38%
分公司 GB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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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连续卸船机(自编号:
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70.38%
分公司 GB1202)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降碎装置(立筒仓防破碎装
3 装卸机械及设备 32 55.66%
分公司 置)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4 道路堆场及管道工程 1 区 库场设施 1 72.73%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5 道路堆场及管道工程 2 区 库场设施 1 73.65%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6 预留堆场 库场设施 1 97.00%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7 供配电与照明安装工程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6.98%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8 供配电设备(高低压柜)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0.21%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9 自动控制系统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5.86%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10 散粮电气安装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5.88%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11 电缆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9.09%
分公司
12 黄埔港务分公司 岸边集装箱轻桥吊 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7.11%
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轻桥
13 黄埔港务分公司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7.69%
2#
14 黄埔港务分公司 3#站设备更新项目 供电设备 1 7.04%
15 黄埔港务分公司 洪圣沙码头变电站改造项目 供电设备 1 46.65%
16 西基港务分公司 桥式转都卸船机(SU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5.42%
17 西基港务分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SU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75.30%
18 西基港务分公司 25 吨桥式卸船机(SU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0.31%
19 西基港务分公司 25 吨桥式卸船机(SU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0.31%
20 西基港务分公司 1-13*皮带机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2.94%
21 西基港务分公司 新建火车装卡系统 机械设备及仪表仪器 1 94.62%
22 西基港务分公司 斗轮机(SR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6.23%
23 新港港务分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9.13%
24 新港港务分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9.13%
电气安装(集团拨筒仓二期)
25 新港港务分公司 供电设备 1 10.28%
(010300-0401-00000017)
设备安装(集团拨筒仓二期
26 新港港务分公司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 1 10.27%
(010300-0700-00000245))
27 新港港务分公司 刮板机(集团拨入筒仓二期)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 1 10.27%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2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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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29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1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2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3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4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5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6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7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1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9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1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3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4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5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6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44 供配电 2 标设备 供电设备 1 99.19%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45 堆场 ERTG 工程设备 库场设施 1 99.19%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46 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设备 供电设备 1 99.19%
公司
47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48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49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50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51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32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0.27%
52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320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0.27%
53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32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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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54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3.53%
55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24%
56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25%
57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25%
58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1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5.70%
59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0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1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2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3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4 新沙港务公司 装车(卡)机 RL00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5 新沙港务公司 分配煤仓设备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6 新沙港务公司 装车(卡)机 RL00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4.73%
67 新沙港务公司 煤改 2 期皮带机浅桥设备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8 新沙港务公司 110KV 电站 10KV 设备更新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23%
69 新沙港务公司 煤炭储备基地照明系统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2.09%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0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0.96%
AJ4005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1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0.96%
AJ4006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2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1.86%
AJ5007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3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1.86%
AJ5008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4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9.82%
AJ6011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5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9.82%
AJ6012
分公司
76 小虎码头公司 工艺管线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2.52%
77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78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79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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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80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81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2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3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4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5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6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7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8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9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90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3.02%
91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5.22%
92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5.22%
93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8.96%
94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8.96%
95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81%
96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69) 龙门吊 1 55.81%
97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0) 龙门吊 1 55.81%
98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1) 龙门吊 1 55.81%
99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2) 龙门吊 1 55.81%
100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3) 龙门吊 1 55.81%
101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4) 龙门吊 1 55.81%
102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5) 龙门吊 1 55.81%
103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85) 龙门吊 1 55.81%
供配电及设备安装
104 南沙港务公司 其他供电设施 1 3.00%
(02-0499-001)
105 南沙港务公司 高低压配电柜(02-0401-003)供电设备 1 3.00%
港区管道供电设备
106 南沙港务公司 其他供电设施 1 3.00%
(02-0499-004)
107 南沙港务公司 供配电及设备(02-0401-001)供电设备 1 3.00%
108 南沙港务公司 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电器用品 1 3.00%
109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94%
110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94%
1-2-6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111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1.91%
112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1.91%
113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114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115 集装箱码头公司 夏园-新港铁路 配套设施 1 40.41%
二期场桥油改电项目(供电
116 集装箱码头公司 其他动力设施 1 100.00%
部分)
117 港发码头公司 二期新增工艺管线 装卸机械及设备 13 83.72%
118 铁路分公司 东风内燃机 3537#3598#大修 装卸机械及设备 2 3.00%
119 船务公司 穗港起重五号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120 船务公司 穗港起重六号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121 船务公司 穗港起重九号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47%
(二)船舶所有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 72 艘船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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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所有权 固定资产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船舶主要用途
日期 成新率
1 穗港引 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7 2011/6/22 2011/12/26 2002/6/24 中国 港作拖轮 7.31%
2 穗港引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8 2011/6/22 2011/12/26 1982/5/26 中国 港作拖轮 1.89%
3 穗港引 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5 2011/6/22 2011/12/26 1990/4/17 中国 港作拖轮 2.30%
4 穗港引 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87 2011/6/22 2011/12/26 1992/1/10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5 穗港引 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3 2011/6/22 2011/12/26 1992/1/10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6 穗港引 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6 2011/6/22 2011/12/26 1995/9/1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7 穗港引 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9 2011/6/22 2011/12/26 1995/11/20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8 穗港引 1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0 2011/6/22 2011/12/26 2003/9/28 中国 港作拖轮 33.30%
9 穗港引 1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1 2011/6/22 2011/12/26 1995/5/15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10 广州港股份有限 穗港引 1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3 2011/6/22 2011/12/26 1995/1/16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11 公司拖轮分公司 穗港引 1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4 2011/6/22 2011/12/26 1995/9/1 中国 港作拖轮 7.28%
12 穗港引 1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64 2011/6/22 2012/3/12 2004/7/2 中国 港作拖轮 20.78%
13 穗港引 2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65 2011/6/22 2012/3/12 2004/7/2 中国 港作拖轮 20.78%
14 穗港 2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2 2011/6/22 2011/12/26 2007/5/31 中国 港作拖轮 39.64%
15 穗港 2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1 2011/6/22 2011/12/26 2007/6/29 中国 港作拖轮 39.64%
16 穗港 2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0 2011/6/22 2011/12/26 2008/7/18 中国 港作拖轮 46.65%
17 穗港 2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89 2011/6/22 2011/12/26 2008/8/13 中国 港作拖轮 46.65%
18 穗港消拖 2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88 2011/6/22 2011/12/26 2010/10/21 中国 港作拖轮 61.20%
19 穗港消拖 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2 2011/6/22 2011/12/26 2010/11/17 中国 港作拖轮 61.20%
20 穗港 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146 2012/6/11 2012/6/18 2012/6/5 中国 港作拖轮 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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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所有权 固定资产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船舶主要用途
日期 成新率
21 穗港消拖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60 2012/10/25 2012/11/2 2012/10/16 中国 港作拖轮 73.59%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
22 海港消拖 1 90111000203 2011/8/22 2013/6/26 2011/8/13 中国 港作拖轮 66.58%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
23 海港消拖 2 90111000075 2011/3/10 2013/6/26 2011/1/20 中国 港作拖轮 61.88%

24 穗港 9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0 2005/6/10 2011/5/31 2000/4/23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1.59%
25 穗港 9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1 2005/6/10 2011/5/24 2000/6/27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3.61%
26 穗港 9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2 2005/6/10 2005/8/18 2000/10/27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3.61%
27 穗港 906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26 2005/6/10 2005/8/17 2001/7/1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3.61%
28 粤港 6 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07 2005/6/10 2005/8/5 1999/4/23 中国 集装箱运输 15.53%
29 粤港 8 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43 2005/6/10 2005/9/5 2000/6/23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1.59%
30 粤港 9 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42 2005/6/10 2005/9/5 2001/5/28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6.85%
31 广州港船务有限 穗港 18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1000064 2011/2/1 2011/2/25 2011/2/16 中国 集装箱运输 74.54%
32 公司 穗港拖 10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4 2005/6/10 2005/7/28 1981/11/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33 穗港拖 10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7 2005/6/10 2005/7/28 1981/11/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34 穗港拖 6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02 2005/6/10 2005/8/2 1996/5/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35 穗港拖 6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2 2005/6/10 2005/7/28 1996/5/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穗港起重四
36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92 2005/6/10 2005/7/27 1980/3/25 中国 吊重件作业 3.00%

穗港起重五
37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9 2005/6/10 2005/7/28 1983/10/21 中国 抓卸作业 3.00%

穗港起重六
38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05 2005/6/10 2005/8/5 1995/3/26 中国 抓卸作业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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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所有权 固定资产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船舶主要用途
日期 成新率
穗港起重九
39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3 2005/6/10 2005/8/18 2002/7/3 中国 抓卸作业 9.47%

集 装 箱 及散 货
40 穗港 35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2000236 2012/10/15 2012/10/24 2012/10/15 中国 89.61%
运输
集 装 箱 及散 货
41 穗港 35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2000220 2012/9/18 2012/9/24 2012/8/31 中国 89.61%
运输
集 装 箱 及散 货
42 穗港 35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2000235 2012/10/15 2012/10/24 2012/10/15 中国 89.61%
运输
穗港环保1
4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7 2011/6/22 2012/2/9 1996/2/12 中国 油污水处理船 20.24%

穗港环保 2
4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8 2011/6/22 2012/2/9 1996/11/25 中国 工程船 3.00%

穗港环保 3
4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9 2011/6/22 2012/2/9 1996/11/21 中国 油污水处理船 5.87%

46 穗港交 7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7 2011/6/22 2012/2/14 2004/6/10 中国 交通艇 23.48%
47 穗港电 7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3 2011/6/22 2012/2/14 1984/7/30 中国 干货船 3.00%
广州港股份有限
48 公司石油化工港 穗港带缆 7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6 2011/6/22 2012/2/9 1982/1/1 中国 工作船 3.00%
务分公司
49 穗港带缆 7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4 2011/6/22 2012/2/9 1992/6/15 中国 工作船 3.00%
50 穗港带缆 7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5 2011/6/22 2012/2/14 1998/7/15 中国 工作船 12.70%
51 穗港带缆 70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6 2011/6/22 2012/2/14 2001/12/18 中国 工作船 4.62%
52 穗港带缆 70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42 2012/9/20 2012/10/24 2012/9/14 中国 工作船 75.21%
53 穗港带缆 70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41 2012/9/20 2012/10/24 2012/9/14 中国 工作船 75.21%
54 穗港带缆 62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4 2011/6/22 2012/2/14 2003/6/26 中国 工作船 36.95%
55 广州港股份有限 穗港渡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08 2011/11/29 2012/1/5 1988/4/28 中国 普通客船 已报废
56 公司黄埔港务分 穗港渡车 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09 2011/11/29 2012/1/5 1989/10/18 中国 车客渡船 3.00%
1-2-6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所有权 固定资产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船舶主要用途
日期 成新率
公司 穗港渡车 3
5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10 2011/11/29 2012/1/5 1994/7/1 中国 车客渡船 74.13%

58 穗港渡车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27 2012/9/28 2012/10/11 2012/9/18 中国 车客渡船 94.61%
59 穗港交 11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14 2011/11/29 2012/1/5 1987/1/1 中国 普通客船 3.00%
60 穗港电 6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13 2011/11/29 2012/1/5 1988/12/3 中国 工作船 已报废
61 穗港带缆 4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51 2011/6/22 2012/2/17 1983/9/1 中国 工作船 3.00%
广州港股份有限
62 公司河南港务分 穗港交 5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9 2011/6/22 2012/2/17 1983/12/1 中国 工作船 3.00%
公司
63 穗港交 4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50 2011/6/22 2012/2/17 1994/10/17 中国 工作船 3.00%
64 广州港股份有限 穗港油 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20 2011/6/22 2012/1/13 1987/1/5 中国 油品驳运 3.00%
65 公司物资分公司 穗港油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21 2011/6/22 2012/1/13 2004/10/21 中国 油驳趸船 45.84%
广州港航环保有 穗 港 环 保 5 广州港航环保有限公
66 90107000449 2007/12/6 2007/12/17 2007/11/25 中国 油污水处理船 56.35%
限公司 号 司
广州港工程管理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
67 穗港引交 7 90114000167 2014/5/5 2014/5/30 2004/5/17 中国 引航船 26.73%
有限公司 公司
广州港船务有限
68 穗港 40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4000250 2014/9/9 2014/9/17 2014/9/3 中国 多用途船 91.51%
公司
广州港船务有限
69 穗港 20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5000035 2015/1/19 2015/2/4 2015/1/28 中国 多用途船 93.53%
公司
广州港船务有限
70 穗港 20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5000036 2015/1/19 2015/2/4 2015/1/28 中国 多用途船 93.53%
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
71 穗港渡车 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5000216 2015/9/21 2015/10/8 2015/9/18 中国 车客渡船 94.61%
公司黄埔分公司
广州港船务有限
72 穗港航 50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6000153 2016/6/17 2016/8/23 2016/6/16 中国 多用途船 100.00%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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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共计 459 处,
总面积合计约为 138 万平方米。其中:
(1)395 处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103 万平方米;
(2)64 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35 万平方米,约占本公司
房产总面积的 25.36%,占比较 2015 年 6 月 30 日下降了约 15.64%,相关房屋的情况
如下:
①共 4 处面积约为 2.4 万平方米的已竣工验收的房产,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
书,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该 4 处房屋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
性法律障碍。
②共 9 处面积约为 2.8 万平方米的房产于 2016 年下半年竣工或完成质量鉴定手
续 ,发行人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该等房产已由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发
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共 22 处面积约为 29.1 万平方米的房产,于发行人设立前即已由发行人下属子
公司建成或开工建设,因政企合一的历史原因,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在其港口行政管理
部门广州港务局进行建设备案验收手续,目前发行人正在办理完善该等房屋的相关建
设规划和/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 22 处房产申
领房产权属证书的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权属证书申领情况
(平方米)
已获得《广州市不动产
权属证明书》
港湾广场办公 穗国用 2007 第 沿江东路
1 发行人 6,314.00 (D0027730),正在
楼(5 层) 01100028 406-410 号
办理权利人变更为发
行人的手续
正在办理初始登记,获
港湾路 12-20 粤房地权证穗 得《广州市房地产交易
港湾路
2 号货运公司宿 发行人 字第 820 登记中心受理回执》
12-20 号
舍(防疫楼) 1150031277 号 (登记字号:08 登记
0105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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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面积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权属证书申领情况
(平方米)
穗府国用 广州市南沙
3 变电房 南沙码头公司 (2013)第 区黄阁镇沙 209 启动登记程序
04100047 号 仔岛
穗府国用 广州市南沙
4 大门 南沙码头公司 (2013)第 区黄阁镇沙 53 启动登记程序
04100047 号 仔岛
穗府国用 广州市南沙
5 客滚候船室 南沙码头公司 (2013)第 区黄阁镇沙 1,103 启动登记程序
04100047 号 仔岛
提请税务机关核定存
量房交易计税,获得
穗府国用
黄埔港务分公 港前路 583 《存量房交易计算价
6 保养站电房 (2011)第 83.076
司 号 格核定通知书》(黄地
01100082 号
税房通(2016)00018
号)
提请税务机关核定存
量房交易计税,获得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港务分公 港前路 531 《存量房交易计算价
7 机关饭堂 字第 1,690
司 号大院 格核定通知书》(黄地
1150031274 号
税房通(2016)00017
号)
穗府国用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8 出仓转接塔 a (2012)第 55 正在办理规划验收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穗府国用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9 出仓转接塔 d (2012)第 314.28 正在办理规划验收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穗府国用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装船码头缓冲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10 (2012)第 540 可证》(穗规南建证
仓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2011]110 号)
穗府国用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进出闸口及海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11 (2012)第 317.33 可证》(穗规南建证
员通道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2011]110 号)
穗府国用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12 综合业务楼 (2012)第 4,364.1 可证》(穗规南建证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2013]152 号)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车站信号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3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359.41
楼 [2014]特 159 号 (备案编号:

10020136)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车站公务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4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1,087.88
工区 [2014]特 196 号 (备案编号:

10020135)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交警主办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5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930.6
公楼 [2014]特 152 号 (备案编号:

10130056)
1-2-6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建筑面积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权属证书申领情况
(平方米)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交警办公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6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937.78
楼 [2014]特 152 号 (备案编号:

10130055)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物资基地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7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1,106.51
车间 [2014]特 162 号 (备案编号:

10130053)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物资基地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8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2,159.09
综合楼 [2014]特 162 号 (备案编号:

10130052)
东府国用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散粮平仓 新沙港 1-7#
19 新沙港务公司 (2011)第特 23,944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一期) 泊位
279 号 续
东府国用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散粮平仓 新沙港 1-7#
20 新沙港务公司 (2011)第特 23,666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二期) 泊位
279 号 续
东府国用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多层汽车库 新沙港 10#
21 新沙港务公司 (2011)第特 100,833.6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一期) 泊位后方
229 号 续
东府国用
(2011)第特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多层汽车库 新沙港 9#泊
22 新沙港务公司 229 号、东府国 120,000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二期) 位后方
用(2011)第特 续
281 号
上表第一项中所列房产,为发行人使用的位于广州市沿江东路 406-410 号港湾广
场办公楼 5 层的房产,合计面积为 6,314 平方米,该处房产已取得《广州市房地产交
易登记中心受理回执》(登记字号:13 登记 01030461),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根
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广州市不动产权属证明
书》,上述 5 层房产的所有权人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日,上述 5 层房产正在办理权利人由“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的手续。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走访情况,
上述 22 处房产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占有、使用,不
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发行人控股股东也已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因上述 22 处房产而产
生权属争议或受到行政处罚,广州港集团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根据相关房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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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报告期内违反房屋管
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办
理房屋权属证书。
上述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22 处房屋中,有 4 处合计约
26.8 万平方米的房产为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和扩建粮
平仓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其中,多层汽车库一期及二期的面积分别
约为 10 万平方米、12 万平方米。上述工程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面积
序号 房屋名称 使用人 土地使用证号 具体地址 数量 用途
(平方米)
多层汽车库 东府国用(2011)第 新沙港
1 新沙港务公司 1 100,833.6 仓库
(一期) 特 229 号 1-7#泊位
东府国用(2011)第
多层汽车库 新沙港
2 新沙港务公司 特 229 号、东府国用 1 120,000 仓库
(二期) 1-7#泊位
(2011)第特 281 号
散粮平仓 东府国用(2011)第 新沙港
3 新沙港务公司 1 23,944 仓库
(一期) 特 279 号 1-7#泊位
散粮平仓 东府国用(2011)第 新沙港
4 新沙港务公司 1 23,666 仓库
(二期) 特 279 号 1-7#泊位
上述房产在房屋建设当时已按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在其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广州港务局进行建设备案验收手续。鉴于该房屋所在土地未纳入东莞市控规
范围,发行人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申领房屋权属证书所需建设规划文件,因而
暂未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上表第 1 处房产属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项目编号为 090101543210379)。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广州港
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09]168 号)和
《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穗环管验
[2010]126 号),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根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司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的批复》(穗港局[2010]304 号),
该工程基本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通过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2010 年 12 月 9 日,
广州港集团组织召开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广州港务局作为参
与验收的单位之一,验收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竣工验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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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第 2 处房产属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项目的主要建
设内容。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
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为 110101543210398)。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
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
函》(穗环管影[2011]183 号)和《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穗环管验[2015]29 号),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根
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备案的复函》(穗港局函[2012]126 号),该项目获准备案。根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同
意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试运行的批复》(穗港局[2013]265 号)该项
目基本达到试运行条件,获准投入试运行。2014 年 11 月 26 日,广州港务局组织召开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会议,与会
专家和代表同意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通过
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上表第 3 处和第 4 处房产属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粮平仓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
容。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
案证》(备案项目编号为 090101472210588)。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
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粮平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10]34 号),
该项目获得环保部门同意。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编号
440000WYS100070274、编号 440000WYS120067284),该项目已进行了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消防备案。2014 年 11 月 26 日,广州港务局组织召开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粮平
仓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出具了通过安全设施安全验收专项意
见。根据广州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5 年 4 月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项
目工程质量合格。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工程向项目所在地东莞市麻涌镇缴纳村镇基础
设施配套费,目前正在补办相关规划等程序。根据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
明函》,该函确认:“上述房产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
议或纠纷。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按照东莞市政府批复补办产权等手续,
对于上述房产可继续占有、使用,其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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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 4 处房产正在开展房产
面积测绘、结构安全鉴定工作。根据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说明函》,上述 4 处
房产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目前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正在按照
东莞市政府批复要求补办产权手续,对上述房产可继续占有、使用,其办理上述房产
的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④共 29 处面积约 0.61 万平方米的房产,因报建手续不齐等原因而无法办理确权
手续。其中,共计 2 处面积 0.05 万平方米房产已被发行人主动拆除。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摘要签署之日,27 处房产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因如下:
建筑面
未能取得房屋权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积(平方
属证书的原因
米)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港前路 400 号大
1 第一变电站 354.594 不满足规划要求
司 第 01100081 号 码头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港前路 400 号大
2 大码头加油站 201.582 不满足规划要求
司 第 01100081 号 码头
大码头加油站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港前路 400 号大
3 110.563 不满足规划要求
3# 司 第 01100081 号 码头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4 保养站乙炔房 港前路 583 号 84.25 不满足规划要求
司 第 01100082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
第 1150020690、
1150020689、
1150020692、
黄埔港务分公 属临时建筑或构
5 临街综合楼 1150020691、 港湾路 190 号 324
司 筑物
0150249172、
0150249161、
0150249158、
0150249162 号
穗府国用(2011) 秀港街 5 号(新港 不符合铁路沿线
6 新港车站食堂 铁路分公司 252.52
第 01100079 号 港区外铁路线) 安全距离的规定
(2016)广州市不 开发大道 491 号
7 墩美食堂 铁路分公司 动产权第 (新沙铁路、公 85.16 不满足规划要求
00205071 号 路、站场)
铁西路 2 号(机车 建设用地规划变
分公司机务段 穗府国用(2011)
8 铁路分公司 整备线及设备、涵 376.22 更导致超铁路用
办公楼 第 01100075 号
洞、改河) 地红线建设
铁西路 2 号(机车 建设用地规划变
新港车站机务 穗府国用(2011)
9 铁路分公司 整备线及设备、涵 375 更导致超铁路用
段机修车间 第 01100075 号
洞、改河) 地红线建设
新沙车站机具 东府国用[2014]特 新沙铁路专线东
10 铁路分公司 135 不满足规划要求
库 196 号 莞麻涌段
新沙保税仓及 东府国用(2011)
11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143 与备案情况不符
散粮加压系统 第特 229 号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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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
未能取得房屋权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积(平方
属证书的原因
米)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淡水河码
12 淡水河变电所 新沙港务公司 331.8 鉴定为危房
第特 279 号 头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13 污水处理楼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572
第特 279 号 筑物
广州港新沙港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外汽车堆 建设用地规划变
14 一期工程港外 新沙港务公司
第特 278 号 场 更为绿化用地
堆场办公用房
广州港新沙港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区 8-10#泊
15 一期工程港区 新沙港务公司 941 未备案
第特 279 号 位
供电
汽车滚装码头 东府国用(2011) 建设用地规划变
16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199.056
工程办公楼 第特 281 号 更为绿化用地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 1-10#泊位 建设用地规划变
17 消防车库 新沙港务公司
第特 282 号 110KV 电站 更为道路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 1-10#泊位 建设用地规划变
18 电器维修站 新沙港务公司
第特 282 号 110KV 电站 更为道路
4 期机修候工 东府国用(2011)
19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375 与备案情况不符
室 第特 279 号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0 新江水泵房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8
第特 279 号 筑物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1 生活区变电站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72
第特 279 号 筑物
4 期牵引系统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2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51.5
(绞车房) 第特 279 号 筑物
120T 地镑值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3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7.8
班室 第特 279 号 筑物
2#泊位地磅值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4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7.8
班室 第特 279 号 筑物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5 地磅房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0
第特 279 号 筑物
地中衡(疏港 西基港务分公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开发区黄埔 属临时建筑或构
26 46.9
大道) 司 第 0550004569 号 新港路 136 号 筑物
东府国用(2011)
27 润滑油品室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30 未备案
第特 279 号
上述 27 处房产面积合计约 0.61 万平方米,在发行人自有房屋总面积的占比小,
约为 0.44%,上述 27 处房产自建成至今,发行人一直正常占有、使用。根据广州市和
东莞市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未因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控股股东也已出具承诺,若
发行人因上述 27 处房产而产生权属争议或受到行政处罚,广州港集团将承担由此产生
的损失。综上,上述 27 处房产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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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计
划逐步拆除上述 27 处房产。
因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于 2005 年至 2006 年期间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筑物,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分局向其作出罚款 218,207.83 元的
行政处罚。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1)该项行政处罚的事由为广州港南沙汽车码
头有限公司于 2005 年至 2006 年期间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筑物,即该行
政违法行为发生在发行人设立之前,不属于报告期内的违法行为;(2)《广州市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穗城管委[2015]559 号)第六条和《广
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第 161 项的规定,未取
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重大处罚
的标准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 8%-10%罚款。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
布广州市建设工程 2014 年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15]3 号),广州港南沙汽
车码头有限公司上述罚款数额未达到建设工程造价 8%,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项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发行人正在就所涉房
屋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规划手续。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 64 处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当中,4 处面积约为 2.4 万平方米的
已竣工验收的房产,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发行人律师核
查,该 4 处房屋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9 处面积约为 2.8 万平方米
的房产于 2016 年下半年竣工或完成质量鉴定手续 ,发行人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
划验收手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该等房产已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
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2
处面积约为 29.1 万平方米的房产,发行人正在补充完善相关报建、规划、竣工验收等
手续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2 处面积 0.05 万平方米房产已被发行人主
动拆除;其余 27 处约 0.61 万平方米的房产,鉴于面积占比较发行人自有房屋比例小,
且报告期内一直由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且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证明,据此,发行人律师认为,27 处约 0.61 万平方米的房产不会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影响本次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租赁/使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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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承租 36 处建筑面积共约 12.09
万平方米的房产(含向关联方的租赁)具体如下表所示。发行人承租的房产中有 30
处面积约为 11.44 万平方米的房产已获得相应的权属证书,占发行人承租房产总面积
的 94.62%。其中,发行人承租房产中有 6 处面积约为 0.65 万平方米的房产未提供合
法权属证明文件,该处房产面积占发行人承租房产总面积的 5.38%,占比较小。
面积(平 租赁开始时 租赁截止时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用途
方米) 间 间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能源发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
1 有商贸发展 35.00 办公 2016/01/01 2017/12/31
展公司 东路 406 号 1106 房
限公司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建设工 生产、办
2 黄埔港湾路 167 号 2,010.49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公
电白县电城镇工贸
电白县电城 茂名广港码头 公司住
3 小区府前大道电城 75.00 2013/10/23 2023/10/23
镇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所
镇政府办公室六楼
广州南沙区龙穴大
道南广州南沙海港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广州南沙海
广州港物流有 司宿舍楼
4 港集装箱码 302.40 宿舍 2016/01/01 2016/12/31
限公司 1111-1113、
头有限公司
1503-1509、4109、
3203 共计十二间房

沥滘码头(广州市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股份有 生产、办
5 海珠区振兴大街 26 15,502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
号)
广州港集团 广州外轮理货 办公、生
6 港湾路 167 号 1,537.87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产
广州港股份有 荔湾区芳村大道东
广州港集团
7 限公司河南港 路 110 号自编 4 栋 1,592 办公 2015/01/01 2017/12/31
有限公司
务分公司 (综合楼)
东莞市麻涌镇西贝
沙的中国农资公司 第一部分租
新沙库内约 100 亩 赁起始时间
中国农业生
广州港新沙港 地内的码头、仓库、 码头、堆 2014/9/1;
8 产资料广州 66,667 2019/08/31
务有限公司 堆场、办公室及码 场 第二部分租
公司
头、仓库、堆场范 赁起始时间
围内的一切附属设 2015/4/1
施。
广州南沙海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
广州港股份有
9 港集装箱码 大道南 9 号 0903 房 75.6 办公 2014/03/20 2017/03/20
限公司
头有限公司 号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0 发行人 一大队 7,040.25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1 发行人 五村油库 289.23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1-2-7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积(平 租赁开始时 租赁截止时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用途
方米) 间 间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2 发行人 内三码头 5,573.45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3 发行人 内四码头 14,767.77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广州海港地
广州港船务有 广州黄埔港鱼珠船 生产、办
14 产开发有限 2,258.6 2016/01/01 2016/12/31
限公司 厂 公
公司
广州港集团
广州市多宝路 7 号
有限公司新 广州外轮理货
15 新风港务监督区内 27.03 办公 2016/01/01 2016/12/31
风港务分公 有限公司
办公楼(一楼)

广州南沙海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
广州外轮理货
16 港集装箱码 沙镇龙穴岛出租方 320 办公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头有限公司 办公楼 601、602
番禺莲花山 广州外轮理货
17 番禺莲花山港区内 28.00 办公 2008/01/01 无固定期限
港 有限公司
广州海港物 广州港股份有 广州市五羊新城寺
18 业管理有限 限公司物资分 右北三街四巷 166.3 办公 2015/06/01 2018/05/31
公司 公司 12-28 号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
广州港集团
广州中联理货 东路 406 号港口中
19 商贸发展有 372.25 办公 2015/03/01 2018/02/28
有限公司 心第七层自编第陆
限公司
(6)单元
蒸湘区解放西路 82
衡阳港铁物流
20 赵造时 号宏雁名仕华府 2 79.31 办公 2015/12/01 2017/12/01
有限公司
栋 101、102 室
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
广州南沙海 箱码头有限公司宿
广州外轮理货
21 港集装箱码 舍楼 1401-1420、 728.00 宿舍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头有限公司 4205、4211、4213、
4418、4510、3116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
广州南沙海 广州联合国际 沙镇龙穴岛广州南
22 港集装箱码 船舶代理有限 沙海港集装箱码头 125 办公 2016/01/01 2016/12/31
头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办公楼九
楼 902 室
广州南沙区龙穴大
广州南沙海 广州联合国际 道南广州南沙海港
23 港集装箱码 船舶代理有限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55.44 宿舍 2016/01/01 2016/12/31
头有限公司 公司 司宿舍楼 80304 房

梧州市蝶山一路紫
广州港物流有
24 钟卫梅 荆花苑小区 7 号楼 47.3 住宅 2016/09/01 2017/02/28
限公司
2804 号
广州南沙海 广州港南沙汽 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25 60 办公 2016/06/01 2019/05/30
港集装箱码 车码头 9 号自编 7 栋(技术
1-2-7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面积(平 租赁开始时 租赁截止时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用途
方米) 间 间
头有限公司 楼)301 房
广州港物流有 河源市源城区通旺
26 李翠金 82.01 住宅 2016/06/07 2017/06/06
限公司 小区 B3 栋 601 房
湖南省郴州市苏园
广州港物流有
27 曾繁荣 路高山北副食品单 95 住宅 2016/10/01 2017/09/30
限公司
元的房屋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
广州港物流有
28 赵铁钢 滩南华富临锦江小 99.56 住宅 2016/09/11 2017/09/11
限公司
区银海苑 5C 房
广州市越伟 广州联合国际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29 装饰工程有 船舶代理有限 区黄埔新港路 10 号 38 办公 2016/04/01 2017/03/31
限公司 公司 B307 房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
广州港物流有
30 吴庚娣 镇源新二路左五巷 99.28 住宅 2016/05/01 2016/12/31
限公司
19 号 604 房
衡阳市高新区解放
李仲玲、王怀 衡阳港铁物流
31 大道 12 号名城大厦 96.69 办公 2016/08/01 2017/07/31
瑾 有限公司
1408 室
广州港海嘉汽
广州市南沙区富佳
32 张莉、李建勋 车码头有限公 106.96 居住 2016/09/22 2017/12/31
中街 13 栋 1504 号

赣州市南康区芙蓉
广州港物流有
33 郭顺平 新城小区玉蓉苑 19 121.78 居住 2016/07/18 2017/07/18
限公司
栋 702 楼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
广州港物流有 广清大道 98 号世纪
34 杨美红 49.76 居住 2016/09/01 2017/02/28
限公司 花城五号楼 2 层 03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合诚融
东路 406 号港口中
35 商贸发展有 资担保有限公 295 办公 2016/11/01 2018/10/31
心裙 2 楼自编第 1
限公司 司
单元
茂名市电白县电城
茂名广港码头
36 易全 镇桥坝村委会西井 120.36 居住 2016/10/01 2017/09/30
有限公司

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承租的 1 处位于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桥坝村委会西井村的
房产所在的土地属于集体划拨用地。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房产由茂名广港码头有
限公司作办公用途,自承租上述房产并使用以来,出租方及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均
未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未影响到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
的实际使用。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房产面积小,占发行人承租房产总面积比例低,
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7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上述第 1、7、19 项承租房产已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9
年 12 月 19 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以及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登记
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
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发行人律师认为,未履行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不会导致发行人承租房产的租赁合同无效,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自承租上述房产并使用以来,出租方与承租方均未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
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未影响到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实际使用。且上述房产的
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
(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自有土地共有 55 宗,面积共计 1,032.7 万平方
米,该等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黄埔区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港前路 公益事
1 字第 股份有 346.25 50 年 出让 无
531 号大 业用地
1150020645 号 限公司
院 49 号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黄埔区
公益事
2 字第 股份有 港湾路 406.06 50 年 出让 无
业用地
1150018784 号 限公司 26 号
黄埔区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港前路
股份有 50 年、70
3 字第 股份有 531 号大 230.23 / 出让 无
限公司 年
1150018783 号 限公司 院 31 号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区
字第 港前路
广州港
1150031277、 531 号大 公益事 50 年、70
4 股份有 40,641.99 出让 无
1150031276、 院 23、 业用地 年
限公司
1150018782 24、25、
(使用公司: 26、38
1-2-7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信息通信公 号楼
司)、
1150031274、
1150018778 号
广州经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济技术 码头泊
集装箱
5 字第 开发区 283,055.63 位、仓 50 年 出让 无
码头有
0831436 号 黄埔新 库
广州港 限公司
港路 1 号
集装箱
广州经
码头有
广州港 济技术
限公司 粤房地权证穗
集装箱 开发区
6 字第 7,720.4411 住宅楼 50 年 出让 无
码头有 黄埔新
0831437 号
限公司 港路 18

广州港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工程管 发区志
7 字第 股份有 8,841.62 办公 50 年 出让 无
理有限 诚大道
0510008200 号 限公司
公司 331 号
广州港
广州市
粤房地权证穗 南沙汽
南沙区
8 字第 车码头 315,228.00 国有 50 年 出让 无
广州港 黄阁镇
0450028662 号 有限公
南沙汽 沙仔岛

车码头
广州港
有限公 广州市
穗府国用 南沙汽
司 南沙区
9 (2013)第 车码头 98,580.90 国有 50 年 出让 无
黄阁镇
04100047 号 有限公
沙仔岛

粤房地权证穗
字 第
0150127824 、
0150127826 、
0150127827 、
黄埔大
0150126790 、
广州港 码头(黄
0150126789 、 居住 70
股份有 埔区港
0150126759 、 广州港 年、商业、
限公司 前路 400 交通运
10 0150126696 、 股份有 459,976.28 旅游、娱 作价 无
黄埔港 号港前 输用地
0150126697 、 限公司 乐 40 年、
务分公 路南侧
0150126700 、 其它 50 年
司 珠江河
0150126701 、
北侧)
0150144705 、
0150144706 、
0150126677 、
0150148723 、
0150126777 、
1-2-8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0150126676 、
0150126412 、
0150126407 、
0150126755 、
0150126751 、
0150126749 、
0150126795 、
0150126800 、
0150126805 、
0150126808 、
0150126765 、
0150126771 、
0150126702 、
0150126673 、
0150143781 、
0150143782 、
0150126765 、
0150248972 、
0150248560 、
0150248562 、
0150248980 、
0150248987 、
0150248554 、
0150249131 、
0150248619 、
0150249127 、
0150248561 、
0150248976 、
0150249133 、
0150153344 号
(使用公司:
拖轮分公司)

居住 70
黄埔区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港前路 仓储用
11 (2011)第 股份有 1,583.43 旅游、娱 出让 无
老码头 地
01100093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区内
其它 50 年
洪圣沙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码头(黄
交通运 70 年、50
12 字第 股份有 埔区长 431,037.00 作价 无
输用地 年
0150152477 号 限公司 洲洪圣
沙地段)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黄埔区
字第 股份有 港前路 工矿仓
13 29,440.78 50 年 作价入股 无
0150156899、 限公司 583 号保 储用地
0150155543、 养站土
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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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0150142773、 地
0150134464 号
黄埔区
居住 70
港前路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以北丰 仓储用
14 (2011)第 股份有 9,856.00 旅游、娱 出让 无
乐南路 地
01100092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以西,后
其它 50 年
方堆场
黄埔区
居住 70
港前路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年、商业、
667 号地 商务金
15 字第 股份有 8,714.62 旅游、娱 作价 无
段公司 融用地
0150131721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机关大
其它 50 年
院土地
粤房地权证穗
字第
0150167682、
二大队
0150168076、
大院土
0150167474、
广州港 地(黄埔
0150143987、 城镇住 70 年、50
16 股份有 区港前 11,677.00 出让 无
0150248569、 宅用地 年
限公司 路 223、
0150248614、
225 号地
0150249398、
段)
0150249168、
0150248553、
0150248584 号
粤房地权证穗
字第
黄埔区
1150020690、
港湾路
1150020689、
广州港 机械大
1150020692、 交通运
17 股份有 队地段 14,068.88 70 年 出让 无
1150020691、 输用地
限公司 机械队
0150249172、
大院土
0150249161、

0150249158、
0150249162 号
广州港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龙穴大
南沙港 南沙港 港口用
18 字第 道中 12 1,731,141.32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地
0450023063 号 号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股份有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限公司 发区黄
19 字第 股份有 250,176.41 / 50 年 作价 无
西基港 埔新港
0550004569 号 限公司
务分公 路 136 号

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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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广州港
广州小 广州小
小虎石 粤房地权证穗
虎石化 虎石化 港口用 抵押给
20 化码头 字第 65,419.85 50 年 出让
码头有 码头有 地 发行人
有限公 450000548
限公司 限公司

广州港
广州经
股份有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济技术
限公司 港口码
21 字第 股份有 开发区 513,588.54 50 年 作价 无
新港港 头用地
0550011993 号 限公司 宝石路 1
务分公


广州港 广州港
东府国用 东莞市
新沙港 新沙港 港口码
22 (2011)第特 麻涌镇 1,275,128.4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头用地
229 号 麻二村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广州港 东莞市
东府国用
新沙港 新沙港 麻涌镇 港口码
23 (2011)第特 73,021.9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麻二社 头用地
281 号
公司 公司 区
广州港 广州港
东府国用 东莞市
新沙港 新沙港 港口码
24 (2011)第特 麻涌镇 89,743.9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头用地
279 号 漳澎村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广州港 东莞市
东府国用
新沙港 新沙港 麻涌镇 港口码
25 (2011)第特 4,165.4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麻二社 头用地
282 号
公司 公司 区
广州港 广州港 东莞市
东府国用
新沙港 新沙港 麻涌镇 港口码
26 (2011)第特 16,677.1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麻二社 头用地
268 号
公司 公司 区
广州港 广州港
东府国用 东莞市
新沙港 新沙港 港口码
27 (2011)第特 麻涌镇 42,520.8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头用地
278 号 漳澎村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广州港 居住 70
南沙粮 穗府国用 南沙粮 广州市 年、商业、
港口码
28 食通用 (2012)第 食通用 南沙区 1,295,518.00 旅游、娱 出让 无
头用地
码头分 101100020 号 码头分 龙穴岛 乐 40 年、
公司 公司 其它 50 年
广州港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股份有 发区隔
29 字第 股份有 4,887.00 工业 50 年 出让 无
限公司 墙南路
0550004568 号 限公司
石油化 临 46 号
工港务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广州开 港口码
30 1,734.00 50 年 作价 无
分公司 字第 股份有 发区隔 头
1-2-8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0550004568 号 限公司 墙南路
临 46 号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发区隔 港口码
31 字第 股份有 9,800.00 50 年 作价 无
墙南路 头
0550004568 号 限公司
临 46 号
开发区
居住 70
墩美铁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路、道 港口码
32 (2011)第 股份有 39,798.81 旅游、娱 作价 无
路、站场 头用地
01100078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地块地
其它 50 年

黄埔区 居住 70
穗府国用 广州港 新港港 年、商业、
港口码
33 (2011)第 股份有 区外铁 228,454.47 旅游、娱 作价 无
头用地
01100079 号 限公司 路路线 乐 40 年、
地段 其它 50 年
萝岗开 居住 70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发区西 年、商业、
港口码
34 (2011)第 股份有 基煤码 15,630.85 旅游、娱 作价 无
头用地
01100077 号 限公司 头铁路 乐 40 年、
公路 其它 50 年
开发区
居住 70
机车整
广州港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备线及 港口码
35 股份有 (2011)第 股份有 6,663.28 旅游、娱 作价 无
设备、涵 头用地
限公司 01100075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洞、改河
铁路分 其它 50 年
地段
公司
居住 70
开发区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新沙铁 港口码
36 (2011)第 股份有 25,887.13 旅游、娱 作价 无
路、公路 头用地
01100076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地块
其它 50 年
广州市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历史用
黄埔区
37 字第 股份有 27,076.54 地(办 工业 50 年 作价 无
开发大
1150021284 号 限公司 公)
道 491 号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38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3,653.11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46 号 限公司 麻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39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5,473.56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8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0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5,903.88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3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1-2-8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1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5,869.05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2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3
港口码
42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9,436.53 年 11 月 出让 无
头用地
160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11 日
东莞市
东府国用 广州港 截至 2064
麻涌镇 港口码
43 (2014)第特 股份有 12,315.9 年2月9 出让 无
大盛村、 头用地
211 号 限公司 日
麻一村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4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12,618.13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62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3
港口码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14,812.82 年 11 月 出让 无
45 头用地
196 号 限公司 麻二村 11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6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20,482.19 年 1 月 16 出让 无
头用地
159 号 限公司 麻二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7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23542.96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61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8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27898.82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7 号 限公司 麻二村 日
东莞市
东府国用 广州港 截至 2064
麻涌镇 港口码
49 (2014)第特 股份有 41090.26 年2月9 出让 无
麻二村、 头用地
156 号 限公司 日
麻四村
中山市
广州港 中府国用 广州港
东区花
50 物流有 (2011)第 股份有 186.2 住宅 / 出让 无
园新村 2
限公司 2100975 号 限公司
号之二
广州港
黄埔
股份有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开发大
限公司
51 字第 股份有 道 493 号 3,136.00 办公 50 年 出让 无
信息通
1150021285 号 限公司 自编 1,
信分公


广州港 广州港 珠海香
股份有 粤房地权证珠 股份有 洲区桂
52 限公司 字第 限公司 山镇海 156.56 / / 出让 无
拖轮分 0100178328 拖轮分 湾路 12
公司 公司 号
广州港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广州市 港口码
53 2,380,587 50 年 出让 无
股份有 (2015)第 股份有 南沙区 头用地
1-2-8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限公司 04100043 号 限公司 龙穴岛
集装箱
码头分
公司
南沙区
广州港 2016 广州市不 广州港 截至 2064
龙穴岛 仓储用
54 物流有 动产权第 物流有 153,530 年 1 月 18 出让 无
海港大 地
限公司 11201181 号 限公司 日
道东侧
南沙区
广州港 2016 广州市不 广州港 截至 2064
龙穴岛 仓储用
55 物流有 动产权第 物流有 167,648 年 1 月 18 出让 无
海港大 地
限公司 11201188 号 限公司 日
道东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已确权的土地使用权目前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
纠纷。
2、租赁土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承租 8 宗面积共计约为 25.8
万平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权(含向关联方的租赁),其中 5 宗承租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书,2 宗土地为政府储备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地点 土地证号 租赁期限 面积(㎡) 用途

粤房地证字第
C4160866 号、粤
房地证字第
广州港 C4160867 号、粤 生产办
1 发行人 沥滘码头 2016/01/01-2016/12/31 139,473
集团 房地证字第 公
C4160868 号、粤
房地证字第
C4155491 号
广州港 广州外轮
穗府国用(2008) 办公、
2 集团有 理货有限 港湾路 167 号 2016/1/1-2016/12/31 365
第 1300030 号 生产
限公司 公司
广州港
穗府国用(2009) 办公、
3 集团有 2016/01/01-2016/12/31 3,886
发行人 五村油库 第 01300041 号 生产
限公司
广州港
正在办理 生产、
4 集团有 发行人 内三码头 2016/01/01-2016/12/31 45,962
(划拨) 办公
限公司
5 广州港 发行人 内四码头 穗府国用(2005)2016/01/01-2016/12/31 51,069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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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地点 土地证号 租赁期限 面积(㎡) 用途

集团有 第 577 号、穗府 办公
限公司 国用(2003)第
237 号
广州海
广州港船 粤房地权证穗字
港地产 广州黄埔港鱼 生产、
6 务有限公 第 1150021537 2016/01/01-2016/12/31 14,522
开发有 珠船厂 办公
司 号
限公司
南沙区龙穴岛
广州港 广州港工 临时生
广州港南沙港
7 集团有 程管理有 储备用地 2015/08/01-2016/12/31 2,000 活区建
区三期工程西
限公司 限公司 设用地
侧土地
南沙区龙穴岛
广州港 广州港工 临时生
广州港南沙港
8 集团有 程管理有 储备用地 2015/08/01-2016/12/31 459 活区建
区三期工程西
限公司 限公司 设用地
侧土地
上表第 4 项为本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承租的一宗用于生产、办公的面积 4.6 万平方
米的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其面积约占本公司承租土地面积的 17.83%。该宗土地为发
行人河南港务分公司的仓库和堆场。该宗土地位于内三码头,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
该区域将配合实物储备进展,适时关停港口装卸业务。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
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
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
处以罚款”。据此,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并非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对象。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分别出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复函》(穗国房业务[2014]444 号)、《关
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穗国房守字[2015]2 号)、《关于
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穗国房守字[2015]51 号),广州市
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已分别出具了《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
证明》(穗国土规划守[2016]51 号)、《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的证明》(穗国土规划字[2016]194 号,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土地资源法律法规
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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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作为该宗 4.6 万平米土地的承租方,并非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的对象,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违反土地资源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该租赁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海域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占有和使用海域共计 22 处,均已
取得合法有效,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权属证书。
(六)知识产权
1、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注册商标共 2
项,均已获得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 商标图示(名称) 类号 商标注册号 商标权人 专用权期限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 2008.5.28-
1 39 4397813
头有限公司 2018.5.27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 2008.5.28-
2 39 4397814
头有限公司 2018.5.27
根据广州港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使用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的函》,同意许
可发行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将广州港集团标识为“ ”的第 4522469 号商标
无偿使用于办公、导示、服饰、交通等系列上,许可使用期限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至
长期。
2017年1月9日,广州港集团与发行人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
广州港集团(作为许可人),同意发行人(作为被许可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
将许可人标识为“ ”的第4522469号商标无偿使用于办公、导示、服饰、交通等系
列上,许可期限为无限期且为不可撤销之许可;并且未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将
许可商标许可给许可人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亦不
得向该等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2、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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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4 项专利,均已获得相应
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号或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一种滚装船装卸汽车
1 发明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310325947.5 2013 年 7 月 30 日
理货信息监测方法
立卧转换机构及应用 广州港股份;
2 实用新型 ZL201320333007.6 2013 年 6 月 9 日
该机构的叉车装置 黄埔港务分公司
广州港股份;新
3 一种钢板桩吊具 实用新型 ZL201320334886.4 2013 年 6 月 9 日
港港务分公司
广州港股份;黄
4 堆场用卷钢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420279484.3 2014 年 5 月 28 日
埔港务分公司
用于港口装卸作业的 广州港股份;新
5 实用新型 ZL201420279560.0 2014 年 5 月 28 日
无卸扣连接撑架 港港务分公司
广州港股份;新
6 一种双层编织袋吊具 实用新型 ZL201420303856.1 2014 年 6 月 9 日
港港务分公司
一种用于散货装驳作 广州港股份;新
7 实用新型 ZL201420279611.X 2014 年 5 月 28 日
业的开底式货斗吊具 港港务分公司
港口集装箱全方位图
8 形识别理货信息监测 实用新型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20164235.4 2015 年 3 月 23 日
系统
大功率宽电压断电声
9 实用新型 新沙港务公司 ZL201520241097.5 2015 年 4 月 20 日
光报警系统
10 一种防撒漏抓斗 实用新型 新沙港务公司 ZL201520240241.3 2015 年 4 月 20 日
港口电动起重机械供
11 实用新型 新沙港务公司 ZL201520291470.8 2015 年 5 月 7 日
电电缆自锁防盗器
一种用于码头岸桥的
12 实用新型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20495294.X 2015 年 7 月 9 日
视频安装架
港口船舶理货载重线 2015 年 10 月 15
13 实用新型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20803228.4
勘测仪 日
港口集装箱全方位图
14 形识别理货信息监测 发明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10126745.7 2015 年 3 月 23 日
系统及监测方法
3、域名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注册的域名共 7 项,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人 有效期 证书颁发机构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1 gct.com.cn 至 2026/9/25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
2 huanancoal.com 至 2021/8/15
有限公司 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
3 gznict.com 至 2017/7/14 中国万网
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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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人 有效期 证书颁发机构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 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
4 xiaohuterminal.com 至 2018/06/21
公司 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
5 xg.gzport.com / /
港港务分公司
6 gzport.com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 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
7 uniscogz.com 至 2018/11/24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七)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广州港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将经评估后的港口主营业务及与主营
业务密切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含股权)和部分现金投入本公司,包括广州港集团
总部与港口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下属 10 家分公司相关的资产,以及 13 家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股权,该等资产涵盖了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
品等货物的装卸及物流等集团核心业务。发行人具备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
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购销系统、拥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能力。
2、人员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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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设立时,相应资产所对应的管理、生产、经营人员也随同进入,该等人员
已经与发行人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而保证了发行人人员的独立性。发行人有专门
负责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社会保险体
系等方面独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
股地位不合理干预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已建立
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相关的决策规则,保证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
侵害。
3、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发行人财务人员在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兼职的情况。发行人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发行人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亦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4、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
建立起了一套完整且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工明确,运作正常
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还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促进
其业务的有效、合法经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及经营活
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
的装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独立的自主经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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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发行人业务独立,在经营货种、业务体系、作业流程上独立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
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须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
广州港集团下属的新风港务分公司以及广州港集团托管的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
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且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已经就避免
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
实质性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
业务独立方面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
发行完成后,广州港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超过 51%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广州港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物业租赁、水
产交易市场经营、土地储备及开发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广州港集团控制/托管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详细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五)由控股股东实施委托管理的企业”。
广州港集团下属新风港务分公司及广州港集团实施委托管理的穗航实业公司的部
分业务与本公司类似,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新风公司”)
①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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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公司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物流代理服务;打包、
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
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贸易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水上货物运
输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配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水产品
批发;水产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
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
储);物业管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提供港口货物装卸
(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汽车修理与维护。”经广州港集团确认,新风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品、海产品、食品、葡
萄酒、种子、件杂货等进出口装卸业务,其最近一年的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对
应占本公司比例均低于 0.1%。新风公司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客户不
存在重叠的情形。
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新风公司已关停现存的货物装卸业务。因此,新
风公司与发行人及下属分子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就新风公司的业务情况,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新风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由广州港集团实施委托管理的穗航实业公司
①基本情况
穗航实业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发起人、持有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五)由控股股东实施委托管理的企业”。
穗航实业下属东江口码头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道 188 号附近,占地面
积约 4.5 万平方米,泊位靠泊能力约 3,000 吨,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其 2015 年、
2016 年的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对应占本公司比例均低于 1%。此外,东江口码
头与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双方合作经营
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下属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口岸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的
码头、堆场、仓库、办公楼、设备等全部场地设施,该码头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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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大道 122 号,面积约 8.9 万平方米。协议约定合作经营期从 2010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该码头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其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指标与东江
口码头相当。
此外,穗航实业及其下属公司还从事驳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
②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的说明
鉴于广州市国资委未明确约定广州港集团对穗航实业公司实施委托管理的期限、
方式、利益分配以及委托管理终止后的后续安排等具体条款,加之根据广州港集团的
确认,其向穗航实业委派一位员工担任财务总监,不参与穗航实业的生产经营,广州
港集团未对穗航实业的生产经营行使决策权和控制权,未将其纳入广州港集团合并报
表,未向穗航实业公司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托管费用,未从穗航实业公司的经营中获
取任何利益。且穗航实业公司也承诺在现有的业务范围内不会开展任何与发行人存在
竞争的新业务,并且一旦发生客户与发行人出现重叠时,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人进行
竞争。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由广州港集团实施委托管理的穗航实业
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就穗航实业公司的业务情况,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广州港集团对穗航实业
的托管行为不构成广州港集团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3、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广州港集团为了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其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
的控股企业/托管企业不存在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及其
控股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其中:
①广州港集团下属的新风公司有少量水产品、海产品、食品、葡萄酒、种子、件
杂货等进出口装卸业务,转型受制于周边实物储备地块的实际进度,加之业务与收入
规模较小,且其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客户并无重叠,新风公司的业
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广州港集团确认并承诺,广州港
集团根据《广州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穗府函[2011]143 号)等规划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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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新风公司目前从事装卸业务的相关港区向未来发展水产品交易与物流配送和电子
商务业务转型的规划,且无论上述转型是否完成均需于发行人上市前关停新风公司现
存的货物装卸业务。在新风公司全面停止港口装卸业务前,新风公司开展该等业务,
仅限于现有的业务范围且不再承接新的港口装卸业务。未来新风公司亦不会从事任何
其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②广州港集团托管的穗航实业公司涉及码头设施经营、集装箱装卸、货代、船舶
运输等相关业务。广州港集团确认,其未参与穗航实业的生产经营,未对穗航实业公
司的生产经营行使决策权和控制权,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未向穗航实业公司以任何
形式收取任何托管费用,未从其经营中获取任何利益,该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
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广州港集团承诺,(1)在目前广州港集团托管穗航实业公司
相关安排不变的情况下,广州港集团不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穗航实业公司增派管理
人员等方式谋求对穗航实业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亦不会要求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费或
其他经营性收益;(2)如果未来广州港集团托管穗航实业公司的安排细节得到明确并
导致出现同业竞争的,广州港集团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尽最大努
力配合发行人对穗航实业公司下属竞争业务的控股权或全部股权进行收购或采取其他
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2)广州港集团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广州港集团控制的企业在目前或将来不在中国
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企业发现任何与发行人或
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
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
其控股企业。
(4)如果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放弃该等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
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
时一次性或分多次向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收购在上述
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发行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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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
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5)在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
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外
的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广州港集团
控制的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6)自该承诺函出具日起,广州港集团承诺赔偿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因广州港集
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企业因违反该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
开支。
(7)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①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任何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
之和低于 30%;或
②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暂停买卖除外)。
4、结论
本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目前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通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情况及广州港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后认为:上述承诺合法有效,发行人控股股东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
1、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的关联方如下: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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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 100%股权。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港集团。本次发行前,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
股份。
(2)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广州港集团、中远集团。广州港
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86.45%股份,中远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5.46%的股份。具
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发行人的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4)合营、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的详细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发行人的分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5)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参见“第八节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1 陈洪先 广州港集团董事长
2 蔡锦龙 广州港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 陈万雄 广州港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4 李益波 广州港集团董事
5 陈广汉 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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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6 孙海法 外部董事
7 邢良文 外部董事
8 赵汉章 广州港集团监事会主席
9 叶新明 广州港集团监事
10 林启清 广州港集团职工监事
11 张华 广州港集团副总经理
12 冯志文 董事会秘书
前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情况参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1. 黄沙水产交易市场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2. 集团商贸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3. 集团客运服务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海港物业公司(原广州港集团黄埔穗建物
4.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业有限公司)
5. 广州港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已注销
6. 保安服务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7. 鹅潭旅行社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8. 穗港建设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9. 海港地产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0. 穗港船务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1. 穗港仓储运输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2. 海港传媒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3. 海港明珠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4. 海港培训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5. 集团游船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6. 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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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17. 邮轮母港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8. 广州港技工学校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9. 广州港疗养院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20. 广州港公安局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广州港集团
总工程师蔡
21. 广州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南树任该公
司原副董事

22.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3.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4. 东莞市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5.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6.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7.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8.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9.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0.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1. 广州中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2. 广州中远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3.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4.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5. 广州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6.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7.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8. 湖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9.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0.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1. 深圳中海船务代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2.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3.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4.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6.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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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47.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8.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9. 中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0.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1. 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2.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3.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4.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5. 中海集装箱运输海南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56.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南沙分公
57.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8.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9.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0.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1. 中远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2. 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3.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4.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5.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6. 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7.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8.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0.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1.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2.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3.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南沙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外,本公司的关联方还包括中远集团的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其他
企业。根据中远海运集团的说明,其属下各层级的分、子公司共计约 1,700 家。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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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外,本公司未与中远海运集团下属的其他公司发
生交易。
2、关联交易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
交易已作抵销。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5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与广州港集团签署《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港股
份之综合服务协议》,就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原则性约定,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的约定如下:
有政府统一收费标准的,依据该收费标准确定,有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
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若无政府收费标准的,又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提供服务的合理成本费用
加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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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交易内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费 606.77 1.00 424.04 0.63 427.36 0.67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5.82 0.003 104.49 0.08 156.79 0.14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0.39 0.01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462.86 4.76 490.17 5.06 783.69 7.80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会务费 28.23 12.33 89.43 26.40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安保费 2,053.65 26.87 2,093.57 25.82 1,654.96 17.59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劳务费 28.82 0.04 34.39 0.05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2,601.28 26.76 2,301.26 23.75 2,172.91 21.63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51.07 0.53 28.08 0.28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154.88 4.13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0.39 0.004 0.40 0.00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安保费 16.33 0.21 1,032.30 12.73 2,153.79 22.89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24.65 0.09 1,643.20 1.4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229.92 2.37 250.62 2.59 227.02 2.26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2.67 0.07 12.84 0.07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0.31 0.0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资采购 0.42 0.01 1.94 0.01 10.55 0.07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业管理费 1.47 0.12 1.04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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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内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港技工学校 综合服务 3.02 0.03 2.59 0.03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24.80 0.02 219.07 0.16 88.91 0.08
广州港疗养院 综合服务 146.94 1.51 91.93 0.95 142.14 1.51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费 810.70 0.59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4.23 0.001 106.38 0.09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149.62 1.54 169.69 1.75 134.00 1.33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1,195.01 64.68 1,181.91 99.75 1,094.59 95.66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203.86 5.44 176.67 0.96 233.58 1.65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 7.20 0.01 41.48 0.07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劳务费 4,126.96 6.78 8,958.76 13.30 9,043.13 14.19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保费 28.15 0.30
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7.55 0.08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809.49 3.10 537.29 0.39 1,269.21 1.12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35.03 0.94 48.01 0.26 44.35 0.31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197.13 2.03 10.53 0.11 31.10 0.31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 274.90 0.43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215.37 0.16 451.19 0.40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理货费 372.00 0.27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0.49 0.01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54.96 0.01 0.2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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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内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湖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港口服务 53.03 0.01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采购 0.13 0.003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76.72 0.01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港口服务 76.71 0.01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0.56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0.96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0.36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劳务费 22.04 0.04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费 156.00 0.26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6.83 0.001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124.17 3.31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费 9.80 0.10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物资采购 0.67 0.01
注:上述比例=该项关联交易金额/该类型交易总金额。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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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251.91 1.55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48.86 0.44 46.20 0.11 46.61 0.72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21 0.001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22.41 0.10 23.43 0.14 89.28 0.56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50.00 0.12 90.60 1.40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24 0.0004 39.60 0.02 31.32 0.03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7.44 0.02 30.02 0.15 89.42 0.44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7.65 0.01 53.58 0.01 38.54 0.01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01.26 0.43 47.85 0.29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3.67 0.01 1.40 0.01 0.51 0.00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0.21 0.001 0.20 0.001 0.09 0.001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18 0.00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物资供应 5.19 0.01 4.61 0.02 2.43 0.01
广州港公安局 建筑、监理、设计等 45.43 0.19 124.46 0.77 193.38 1.21
广州港公安局 劳务费等 35.77 0.32 48.99 0.24 107.43 0.09
广州港公安局 物资供应 38.21 0.10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21 0.01 50.26 0.31 1.39 0.01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12.92 0.58 221.79 1.09 243.40 1.20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41.23 0.60 94.61 0.58 8.94 0.06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7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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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329.25 0.90 405.62 2.00 439.16 2.16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4.04 0.02 43.08 0.27 4.72 0.03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56 0.01 1.96 0.01 0.98 0.01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27.53 0.17 23.47 0.15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08.03 0.53 79.15 0.39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876.57 3.73 1,401.95 8.63 597.46 3.7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246.22 2.19 297.89 0.69 390.29 6.0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26 0.01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9.67 0.08 83.45 0.41 24.50 0.1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568.05 2.42 871.15 5.36 55.25 0.3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77 0.01 13.56 0.01 20.78 0.0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资供应 4.53 0.01 8.34 0.04 33.93 0.17
广州港技工学校 建筑、监理、设计等 65.33 0.28 10.09 0.06 2.14 0.01
广州港技工学校 物资供应 6.36 0.02 6.05 0.03 5.86 0.03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3.68 0.06 4.34 0.03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72.63 0.65 70.90 0.16 69.60 1.08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1.76 0.01 5.66 0.01
广州港疗养院 物资供应 8.37 0.02 2.73 0.01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77 0.00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0.53 0.001 1.96 0.01 0.4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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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50 0.01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34 0.01 2.59 0.01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0.49 0.002 54.00 0.33 33.07 0.21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83 0.005 1.70 0.01 1.85 0.01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58 0.00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51 0.004 12.84 0.06 13.12 0.06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32.63 0.14 262.84 1.62 41.80 0.26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51 0.00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5.29 0.01 5.00 0.10 5.00 0.02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57.27 0.67 344.10 2.12 500.00 3.1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435.79 3.89 205.00 0.48 497.21 7.70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014.37 1.02 3,206.03 1.36 3,153.17 2.5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982.89 8.15 3,571.43 17.58 2,318.42 11.41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007.79 0.25 588.51 0.14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56.60 0.51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0.35 0.00 15.69 0.10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46.78 0.11 85.10 1.32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75 0.00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12 0.01 4.04 0.02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097.85 0.27 348.58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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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356.79 0.09 535.34 0.13
广州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45.09 0.12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33 0.00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8.60 0.08 9.00 0.02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0.14 0.00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7.97 0.01 53.58 0.26 49.96 0.01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53,090.84 13.02 27,635.40 6.57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261.83 0.43 1,293.10 0.55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0.29 0.001 24.63 0.01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446.28 0.35 698.21 0.17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14.01 0.07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70.06 0.63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50 0.004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2.43 0.05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费等 7.37 0.07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供应 0.68 0.002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308.91 1.32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37.14 0.11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9.45 0.08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803.14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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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5.75 0.05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4.52 0.02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0.26 0.00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07.05 0.05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物资供应 3.38 0.01 100.70 0.50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7.13 0.002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2.53 0.02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06.45 0.05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2.05 0.01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07.23 0.48 831.84 0.35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568.47 0.14 1,634.86 0.39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489.80 1.10 39,000.95 9.28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815.10 0.28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818.14 0.45 3,590.02 0.85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93 0.01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8.89 0.005 52.94 0.01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330.27 0.08 249.22 0.06
中远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06.12 0.05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377.36 0.09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7.35 0.05 257.38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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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41.19 0.10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89.30 0.02 204.47 0.05
东莞市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8.58 0.003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7.57 0.003 76.62 0.03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7.26 0.02 66.08 0.03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2.09 0.05 330.22 0.14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29.22 0.03 346.74 0.08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7.03 0.004 235.37 0.06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5.26 0.02 198.86 0.08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9.46 -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207.99 1.86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1.66 0.01 53.12 0.02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64.24 0.02 49.34 0.02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83.39 0.12 1,120.52 0.27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448.35 3.96 2,127.37 10.47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4.42 0.004
湖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2.37 0.01
秦皇岛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86.71 0.02 0.74 0.0002
上海中远威治罐箱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01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60 0.001 34.08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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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物资供应 7.13 0.04
中海散货运输(上海)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3.43 0.01 17.55 0.01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02.02 0.05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98.25 0.03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3,253.52 16.02
注:上述比例=该项关联交易金额/该类型交易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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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关联租赁
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确认的租赁收入:金额(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种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设备 50.84 58.88 55.8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车辆 20.51 25.6 25.6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船舶 13.54 13.33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场地 1,486.49 4,687.00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船舶 29.13 29.13 29.13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房产 16.16 18.44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房产 13.58 14.54 14.52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 6.21 5.84 6.41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 0.97 0.97 0.97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房产 0.96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房产 0.86 0.92 0.47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房产 0.55 0.6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产 0.28 0.32
广州港技工学校 场地 0.24 0.24 0.24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房产 25.49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房产、场地 1,109.49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房产 26.16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房产 1.83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房产 2.94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 7.97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房产 6.97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房产 31.53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房产 4.49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房产 8.70
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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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金额(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土地 1,871.17 2,422.69 2,750.97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 147.91 342.14 528.98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设备 80.89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房产 75.83 57.40 50.26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 31.54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产 7.98 8.38 9.36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房产 0.70 1.47 1.62
④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23.06 431.89 561.88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支付给关键
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公司受托管理/承包
受托/承 受托/ 受托/承 托管收益/承 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委托方/出包方 受托方/承包
包资产类 承包 包 包收益定价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名称 方名称
型 起始日 终止日 依据 度 度 度
广州鼎胜物流 广州港物流 委托经营 2013-1 2015-12 按照协议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管理 -1 -31 定进行
根据原 2013 年 3 月 28 日合同规定委托经营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除非委托方与受托方任何一方有异议,委托经营期期满后按相同条款自
动延长两年。托管收益按照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超额完成的利润指标进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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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29 日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修订协议》约定委托经营期
限延长一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延长期”)。同时对于托
管收益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报告期末,尚未取得托管收益。
②关联担保
2011 年 5 月 26 日,能源发展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签订
GZGD2011003-DB02 号 《 保 证 合 同 》 , 约 定 能 源 发 展 公 司 为 亚 太 港 口 公 司 在
GZGD2011003 号《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
为 14,35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后 2 年止。上述合同同时约定,在“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成通过验收投
入运营后,在项目达到一定吞吐量或预期收益时,该连带责任保证自然解除。
2012 年 11 月 6 日,能源发展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签订
GZGD2012001-DB01 号 《 保 证 合 同 》 , 约 定 能 源 发 展 公 司 为 亚 太 港 口 公 司 在
GZGD2012001《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金
额为本金 7,79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 2 年止。上述合同同时约定,在“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成通过验
收投入运营后,在项目达到一定吞吐量或预期收益时,该连带责任保证自然解除。
2016 年 12 月 8 日,广州港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由广州港集团代替广州港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上述担保责任。2016 年 12 月 12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潮州市分行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潮州市亚太港
口有限公司变更贷款保证人有关问题的说明》,同意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承担
上述担保责任。
③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的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期末 利息金额
贷款人 借款人 起始日 到期日
余额(万元) (万元)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362.76 见说明
限公司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685.83 见说明
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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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资金期末 利息金额
贷款人 借款人 起始日 到期日
余额(万元) (万元)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7,500.00 2016-4-18 2021-4-18 189.28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2016-4-18 2021-4-18 378.52
公司
合计 23,548.59 567.80
说明: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拆入款项是现金池归
集款项,归还日期和借入日期具有流动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收回的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本公司本年期末无此类情况。
④南沙三期工程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地带,主要为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货物
运输行业提供服务。南沙港区是广州港规划重点发展的深水港区,直接腹地为广州、佛
山、中山等珠江三角洲中西部地区。“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南沙
三期”)作为广州港重点港口建设项目于 2008 年由广州港集团作为项目单位向广州市发
改委提出项目申请,2010 年 12 月由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发改基础[2010]3155 号)。
与此同时,广州港集团通过发起设立,将旗下与港口主业相关核心资产(含股权)注入
发行人,南沙三期属于与港口主业密切相关的资产,根据集团的整体战略也应同期转入
发行人,考虑到发改委批复对方为广州港集团,为不耽误整体项目建设进度,发行人自
成立起即与广州港集团签订《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代建框架协议》,约定按照发改委
批复主体,委托广州港集团代发行人进行港口建设,协议核心条款约定,当国家发改委
核准南沙三期工程项目主体变更为广州港股份后,即启动项目移交程序,届时发行人将
向集团支付代建管理费、代垫资金及相应资金成本等。同年 3 月,广州港集团通过董事
会决议,同意“南沙三期”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 747,400.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261,59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5%),由广州港集团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州港集团账载“在建工程—南沙三期”的金额为 271,903.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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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设立后,即开始积极申请将该项目的建设方由集团变更为发行人自身。2014
年 6 月 3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基础[2014]1531 号”文件批复,同
意将“南沙三期”工程项目单位由广州港集团变更为发行人。
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账务交接及代垫资金成本率有
关问题的协议》,广州港集团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向发行人移交账务及资产。
同时根据广州港集团 2011 年-2014 年上半年有息负债综合成本率确定代垫资金成本率,
价格公允。
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出具《广州港南沙港区
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4)第 10514 号),作为双方移交资产负
债的依据。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州港集团累计支付
234,325.58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为 122,894.68 万元,应付票据为 26,191.85 万
元,自有资金垫付为 85,239.05 万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资金垫付及资金占用成本的协
议》,广州港集团在南沙三期项目上为发行人垫付资金 85,239.05 万元,扣除 2014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先行偿还集团公司的代垫资金 74,00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为发行人代垫
资金的余额为 11,239.05 万元。截至移交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资金占用成本为
5,502.7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一届第 39 次董事会及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双方约定南沙港区三期项目委托代建管理费按双方约定费率乘以工程直接费用实
际结算额进行计算。
费率按《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工程费用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建
设管理费取费率为 0.81%,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约定费率按 7.5 折收取。工程直接费用
—根据工程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概算约为 75 亿元。其中扣除设备购置、港作车船投资
后为 407,176 万元。由此计算集团公司代建管理费工程款为 407,176 万元。按上述优惠
费率及工程直接费用计算,项目代建管理费用为 2,4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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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往来
①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648.06 - 2,351.00 - 1,604.15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585.87 - 217.56 - 32.30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58.95 - 436.81 - - -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 - 173.38 - - -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139.20 - 164.43 - 205.16 -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57.10 - - -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 34.91 - 20.20 -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0.29 - 11.80 - 6.09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5.43 - 3.33 - 4.69 -
广州港技工学校 39.78 - 3.00 - - -
广州港公安局 - - 0.18 - - -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88.50 - 0.16 - 24.70 -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2.35 -
广州港疗养院 - - - - 0.77 -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 -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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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0.38 - - -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3.17 - - -
秦皇岛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0.78 - - -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 1.72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 - 19.90 - -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 512.00 - - -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 - 2.08 - - -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10.60 - 1.02 - - -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57.22 - - - - -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13.36 - 100.13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1.58 - 31.72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9.03 - 29.90 - - -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30.27 - - - - -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71.29 - 7.14 - - -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88.93 - 141.88 - - -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468.40 - 1.72 - - -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2,497.15 - 3,432.27 - - -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5.56 - 150.02 - - -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24.15 - 12.00 - - -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 7.92 - 17.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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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8.26 - 8.04 - - -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70.72 - 18.76 -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8.62 - 10.10 - - -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525.62 - -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84.68 - 793.55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155.31 - 518.82 - - -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10.00 - - - - -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21.85 - - - -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4.74 - - - - -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33.34 - 1.80 - - -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南沙有限公司 11.68 - - - - -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195.35 - 1.94 - - -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34.20 - 6.90 - - -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180.83 - 9.80 - - -
预付账款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 - 147.49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 - 0.77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 23.34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521.27 - - -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0.93 - - -
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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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40.74 - - -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2.05 - - - - -
其他应收款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95.30 - 6,396.14 - 558.79 -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192.71 - 123.11 - 52.20 -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30.83 - 23.12 - - -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7.86 - 7.87 - 7.86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5.09 - 7.54 - 5.44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651.61 - 6.16 - - -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87 - 4.65 - 36.19 -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0.71 - 0.32 - 0.18 -
深圳市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 - - 29.64 -
广州港海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1.25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 - - - 0.26 -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0.25 - 3.79 - 0.05 -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 - - - 0.04 -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6.50 - - - 0.04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0.03 - 0.81 - - -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10.00 - - - - -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243.4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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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0.69 - - - - -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1.72 - - -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5.46 - - - - -
深圳中海船务代理公司 49.08 - - - - -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9.25 - - -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公司 0.38 - - -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0.59 - - - - -
广州中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0.18 - - -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 - 2.37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 - 4.50 - - -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 - 9.78 - -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 0.02 - - -
1-2-12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②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10 54.20 79.67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 50.90 43.36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1.64 3.07 -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 1.50 2.8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5.00 - 42.64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 3.84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 - 1.47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 - 1.20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86 0.02 -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1.78 26.71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311.20 -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 63.24 -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 17.94 -
其他应付款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51.35 1,275.35 1,698.20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3.70 78.57 24.51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0.19 82.59 36.83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85 18.60 11.83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12.76 -
广州港疗养院 - 11.76 -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 10.74 20.86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
- 10.00 10.00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1.75 -
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 0.88 0.88 -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 0.10 -
广州市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0.08 -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77.65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62.83
1-2-12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 - 35.42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5.98 1.90 -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44.58 49.16 -
广州中远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0.04 0.04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54 1.44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1.00 1.00 -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0.20 -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50 -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 88.79 -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 25.00 -
广州中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2 -
预收账款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
97.50 127.50 157.50
公司
广州港技工学校 0.08 1.15 -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38 1.72 0.96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0.75 0.74 -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0.27 0.2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0.02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0.02 0.02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 - 25.17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 1.94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 1.50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1.27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 0.50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 23.41 -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3.01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0.01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
- 0.01 -
公司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41.66 -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
- 0.23 -

1-2-12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0.00 -
秦皇岛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
- 0.19 -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 158.37 -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 3.07 -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 5.01 -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115.17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0.04 -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 0.01 -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1.33 -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 1.00 -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0.67 41.66 -
广州港疗养院 - - -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1.98 17.72 -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3.02 2.49 -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2.06 - -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0.16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
1.70 18.96 -
分公司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62 22.47 -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27.60 4.17 -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5.13 7.12 -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268.80 1.78 -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0.31 137.27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5.96 107.22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4.09 2.34 -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
0.09 - -
分公司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1.00 47.00 -
(4)独立董事意见
1-2-12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 1-6 月的
关联交易系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签订程序和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且公司已采取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4 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委托贷款、资金使用利息、代建管理费等关联交易均属发行人正常经营行为,为发行人
正常经营所必需,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各类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合规,未损害发行人及各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 2015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
价格公允、合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公司已采取规范和减少关联
交易的有效措施。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 2015 年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为公
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发行人与关联
方之间关联交易的签订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各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 2016 年 1-6 月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该等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签订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
义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公司已采取规范和减
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 2016 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签订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
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2-12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1-2-12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陈洪先先生 2004 年 2 月后任中共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临时
委员会书记、广州港集团董事长,2004 年 11 月至今任广州
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004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集
2016 年 12 广州港集团董
装箱码头公司董事长、能源发展公司董事长,2004 年 9 月
陈洪 1962 年 月 20 日至 事长、党委书
董事长 男 至 2013 年 6 月任集装箱发展公司董事长,2005 年 2 月至今 684,100 无 无
先 5月 2019 年 12 记,穗港船务
担任穗港船务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月 19 日 公司董事长
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陈洪先先生担任广州
港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发行人董事长,穗港船务公司
董事长。
蔡锦龙先生 2005 年 7 月至今任南沙港务公司副董事长,
2005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集装箱发展公司董事,2005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南沙码头公司董事长,2006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董事,2006 年 2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 广州港集团总
广州港集团副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集装箱 经理、副董事
码头公司董事,2006 年 7 月至今任南沙海港码头公司副董 长、党委副书
事长,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联合代理公司董事长,记,南沙港务
2009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港发码头公司副董事长,2009 公司副董事
2016 年 12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小虎码头公司董事长、建滔石化码 长,港航投资
蔡锦 1959 年 月 20 日至 头公司副董事长,2009 年 4 月至今任恒运热电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 男 578,340 无 无
龙 7月 2019 年 12 2010 年 7 月至今任亚太港口公司副董事长,2010 年 12 月 茂名广港公司
月 19 日 至今任发行人董事,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发行人 董事长,南沙
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6 年 9 月兼任发行人财 海港码头公司
务负责人,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港航投资公司董事长、茂名 副董事长,亚
广港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能源发展 太港口公司副
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广东驳运公司董 董事长,恒运
事、广州越洋船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7 月至今任广州 热电公司董事
港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6 年 8 月至今任广州港
集团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截至本
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蔡锦龙先生担任广州港集团总经
1-2-12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发行人董事长,南沙港务公
司副董事长,港航投资公司董事长,茂名广港公司董事长,
南沙海港码头公司副董事长,恒运热电公司董事,亚太港
口公司副董事长。
广州港集团董
陈万雄先生 2011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事、副总经理,
2014 年 7 月至今任海港地产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今
海港地产公司
任海港明珠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广州越洋船务
2016 年 12 董事长,海港
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南沙港铁路有限责
陈万 1963 年 月 20 日至 明珠公司董事
董事 男 任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截至本招股 540,580 无 无
雄 6月 2019 年 12 长,广州越洋
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陈万雄先生担任广州港集团董事、副
月 19 日 船务有限公司
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海港地产公司董事长,海港明珠公
董事,广州南
司董事长,广州越洋船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南沙港铁路
沙港铁路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责任公司董事
2016 年 12
张华先生 2008 年 5 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副总经理,2010 年
1959 年 月 20 日至 广州港集团副
张华 董事 男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539,580 无 无
10 月 2019 年 12 总经理
张华先生担任广州港集团副总经理,发行人董事。
月 19 日
李益波先生 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201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港航环保公司(原珠江防污
广州港集团董
公司)董事长,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仓储运输公司
事,广州港研
执行董事,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广州港集团副总
2016 年 12 究院执行董
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2013 年 10 月至今
李益 1965 年 月 20 日至 事、总经理,
董事、总经理 男 任港航投资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通港 552,690 无 无
波 10 月 2019 年 12 港航投资公司
货代公司董事长,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海港拖轮
月 19 日 董事,南沙贸
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物流公司董事长、
易公司执行董
鼎胜物流公司董事长、集装箱码头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

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南沙贸易公
司执行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广州港研究院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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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
明书摘要签署日,李益波先生担任广州港集团董事,发行
人董事、总经理,广州港研究院执行董事、总经理,港航
投资公司董事,南沙贸易公司执行董事。
陈锦棋先生 2008 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信永中和会计
合伙人,2012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2014 年 3 月 师事务所广州
2016 年 12 1 日至今任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分所合伙人,
陈锦 1960 年 月 20 日至 司)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骅威文化股份
独立董事 男 80,000 无 无
棋 1月 2018 年 4 月 公司董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陈锦棋先生担 有限公司独立
15 日 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合伙 董事,广州交
人,骅威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交通投资集团 通投资集团有
有限公司董事。 限公司董事
广东恒兴饲料
陈舒女士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
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
2016 年 12 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事,金发科技
1954 年 月 20 日至 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截
陈舒 独立董事 女 股份有限公司 66,667 无 无
7月 2019 年 2 月 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陈舒女士担任发行人独立董
独立董事,广
28 日 事,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发科技
东温氏食品集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团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樊霞女士 2006 年 11 月至 2009 年 4 月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
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
2016 年 12 华南理工大学
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4
1978 年 月 20 日至 工商管理学院
樊霞 独立董事 女 年 9 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 无 无
3月 2019 年 12 教授、博士生
师。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截至本招股说
月 19 日 导师
明书摘要签署日,樊霞女士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华南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秀 监事会主席 女 1959 年 2016 年 12 杨秀微女士 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广州医药集团有 广州港集团党 650,280 无 无
1-2-1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微 1月 月 20 日至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纪
2019 年 12 委书记、监事会主席,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党委 委书记
月 19 日 副书记、纪委书记,2013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杨秀微女士担任广州港集
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发行人监事会主席。
王超先生 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广州港务局卫生环
保处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站长,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2 月
任广州港务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广州港集团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8 年 8 月
至 2009 年 10 月任广州港集团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主持工作),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广州港集团
党委委员、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 年 1 月至 2013
2016 年 12 年 4 月任广州港集团党委委员、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广州港集团党
监事会副主 1969 年 月 20 日至 教育培训中心主任,2013 年 4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广州港 委委员、工会
王超 男 540,880 无 无
席、工会主席 10 月 2019 年 12 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教 主席、总法律
月 19 日 育培训中心主任、发行人工会主席,2013 年 5 月至 2016 年 顾问
9 月任广州港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发行人工会主席,
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港集团党委委员、工会
主席、总法律顾问,发行人工会主席,2016 年 12 月至今任
发行人监事会副主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王
超先生担任广州港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
发行人监事会副主席、工会主席。
王小敏女士 2015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审计部副部长,2015 煤炭交易中心
2016 年 12 年 7 月至今任煤炭交易中心监事、物流公司监事、海港拖 监事,物流公
职工代表监
王小 1976 年 月 20 日至 轮公司监事、港航投资公司监事、南沙港务公司监事,2016 司监事,外轮
事、审计部副 女 360,089 无 无
敏 6月 2019 年 12 年 3 月至今任外轮理货公司监事,2015 年 11 月至今任海嘉 理货公司监
部长
月 19 日 码头公司监事,2015 年 8 月至今人中交龙沙物流公司监事,事,海港拖轮
2016 年 8 月至今任广州港研究院监事,2016 年 9 月至今任 公司监事,港
1-2-1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合诚融资担保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航投资公司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王小敏女士担任发行人监 事,南沙港务
事、审计部副部长,煤炭交易中心监事,物流公司监事, 公司监事,海
外轮理货公司监事,海港拖轮公司监事,港航投资公司监 嘉码头公司监
事,南沙港务公司监事,海嘉码头公司监事,中交龙沙物 事,中交龙沙
流公司监事,广州港研究院监事,合诚融资担保公司监事。物流公司监
事,广州港研
究院监事,合
诚融资担保公
司监事
2016 年 12 江建园先生 2010 年 7 月至今任小虎码头公司董事,2011 年
职工代表监
江健 1969 年 月 20 日至 3 月至今任发行人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6 年 12 月至今任 小虎码头公司
事、人力资源 男 383,007 无 无
园 9月 2019 年 12 发行人监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江建园先生 董事
部副部长
月 19 日 担任发行人监事、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小虎码头公司董事。
苏兴旺先生 2008 年 8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新沙港务公司董 外轮理货公司
事长,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港航投资公司董事、茂名广港公 董事长,中联
司董事,2014 年 4 月至今任海嘉码头公司副董事长,2014 理货公司董事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长,煤炭交易
月任能源发展公司董事,2015 年 3 月至今任外轮理货公司 中心董事长,
董事长,2014 年 8 月至今任中联理货公司董事长、煤炭交 海嘉码头公司
2016 年 12
易中心董事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港发码头公司副董事长,副董事长,港
苏兴 1966 年 月 20 日至
副总经理 男 2015 年 7 月至今任小虎码头公司董事长、建滔石化码头公 航投资公司董 540,880 无 无
旺 2月 2019 年 12
司副董事长、南沙码头公司董事长,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事,茂名广港
月 19 日
11 月任中交龙沙物流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董事,港
签署日,苏兴旺先生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外轮理货公司 发码头公司副
董事长,中联理货公司董事长,煤炭交易中心董事长,海 董事长,小虎
嘉码头公司副董事长,港航投资公司董事,茂名广港公司 码头公司董事
董事,港发码头公司副董事长,小虎码头公司董事长,建 长,建滔石化
滔石化码头公司副董事长,南沙码头公司董事长。 码头公司副董
1-2-13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事长,南沙码
头公司董事长
宋小明先生 1999 年 12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新港港务公司
调度室党支部副书记兼副主任,2000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新港港务公司组织科副科长、党办副主任,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新港港务公司货运科科长,2004 年 4 月
至 2007 年 1 月任广州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广州港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兼生产业务部副部 物流公司董事
长,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广州港集团办公室副主 长,海港拖轮
2016 年 12 任兼生产业务部副部长(按正处级管理),2010 年 11 月至 公司董事长,
宋小 1974 年 月 20 日至 2011 年 3 月任广州港集团生产业务部部长,2011 年 3 月至 集装箱码头公
副总经理 男 540,880 无 无
明 5月 2019 年 12 2015 年 4 月任发行人生产业务部部长,2015 年 4 月至 2015 司董事长,鼎
月 19 日 年 11 月任能源发展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 胜物流公司董
任穗港船务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事长,通港货
2015 年 8 月至今任集装箱码头公司董事长,2015 年 7 月至 代公司董事长
今任物流公司董事长、海港拖轮公司董事长、鼎胜物流公
司董事长、通港货代公司董事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签署日,宋小明先生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物流公司董事
长,海港拖轮公司董事长,集装箱码头公司董事长,鼎胜
物流公司董事长,通港货代公司董事长。
马楚江先生 2005 年 1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广州港集团董事
会秘书,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集装箱发展公司董事,
2016 年 12 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能源发展公司董事、珠江防
董事会秘书、
马楚 1966 年 月 20 日至 污公司监事,2007 年 1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广州港集团投资
董事会办公 男 / 525,971 无 无
江 9月 2019 年 12 发展部部长,2011 年 5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董事
室主任
月 19 日 会办公室主任。2013 年 10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港航投资公
司董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马楚江先生担任
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马素 财务负责人、 女 1966 年 2016 年 12 马素英女士 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新港港务公司财 茂名广港公司 480,883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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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6 年税前 持有公司 与公司的
在本公司现 性 出生年 任期起止日 兼职
姓名 简要经历 报酬总额 股份的数 其他利益
任职务 别 月 期 情况
(元) 量 关系
英 财务会计部 12 月 月 20 日至 务科副科长,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广州港务局财 董事,港发码
部长、结算中 2019 年 12 务会计处会计核算科工作(按副科级管理),2003 年 1 月 头公司监事,
心主任 月 19 日 至 2004 年 2 月任广州港务局财务会计处财务管理科科长, 中交龙沙物流
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广州港集团结算中心副主任,公司董事,港
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 月,任广州港集团财务会计部副部 航投资公司董
长、结算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 年 1 月至 2011 年 事,外轮理货
3 月任广州港集团财务会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2011 公司董事
年 3 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会计部部长、结算中心主任,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集团商贸公司董事,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穗港船务公司董事,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能源公司董事,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集装箱综
合发展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今任茂名广港公司董事,
2011 年 10 月至今任港发码头公司监事,2015 年 8 月至今
任中交龙沙物流公司董事,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港航投资公
司董事,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外轮理货公司董事,2016 年 9
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
日,马素英女士担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部部长、
结算中心主任,茂名广港公司董事,港发码头公司监事,
中交龙沙物流公司董事,港航投资公司董事,外轮理货公
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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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港集团,本次发行前,广州港集团持有发行人 86.45%的
股份。
广州港集团的前身为广州港务局,根据相关政府文件精神,原广州港务局以政企分
开的原则实行改制,就其不属于港政管理职能的人、财、物及下属企业剥离组建了国有
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港集团。2004 年 2 月 26 日,广州港集
团正式挂牌成立。广州港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陈洪先,注册资本 205,203.24 万元,注册
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经营范围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联合运输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流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
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检验
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务船舶
调度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引航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包、装卸、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
仓储、危险品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箱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
箱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零配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电子产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处理机械制
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修
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交通运输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
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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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
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船舶通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向游
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以下经营范围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审批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提供港口货
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旅客提
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
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补给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港口理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澳航线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内贸液货危险品运输(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汽
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
(煤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
遣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531,620.66 万元,净资产 1,332,714.86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109,633.7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805,054.25
万元,净资产 1,451,660.98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 123,512.9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 100%的股权,
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010 年 5 月 7 日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府办[2010]27 号)和《关于部分企业移
交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穗财工[2010]76 号),代表广州市政府
对广州港集团行使出资者权利的部门由广州市财政局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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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资委于 2005 年 2 月 2 日正式成立。根据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国资委
“三定方案”要求,广州市国资委的定性是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
序列,使用行政编制;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聘请立信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49 号审计报告。
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立信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财务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4,822.51 81,221.58 89,504.11
应收票据 30,460.04 15,518.02 12,005.94
应收账款 62,364.86 52,662.99 51,173.28
预付款项 19,869.01 5,732.80 2,288.82
应收利息 - 21.91 35.05
应收股利 1,859.54 - 149.60
其他应收款 9,890.65 11,438.91 5,899.34
存货 10,497.13 6,463.65 5,862.80
其他流动资产 34,739.72 14,255.90 20,683.20
流动资产合计 284,503.47 187,315.76 187,602.1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373.53 16,367.60 17,553.70
长期股权投资 113,468.80 89,285.03 85,071.24
固定资产 1,135,228.38 1,065,380.87 987,7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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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195,808.77 266,000.25 244,109.16
固定资产清理 24.87 67.95 20.27
无形资产 289,265.89 292,336.81 231,038.46
商誉 3,714.34 14,548.13 3,714.34
长期待摊费用 1,179.68 1,518.12 1,419.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75.90 32,012.56 33,169.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745.74 23,057.70 20,358.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12,185.91 1,800,575.01 1,624,210.18
资产总计 2,096,689.38 1,987,890.77 1,811,812.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2,524.72 76,875.55 142,220.88
应付票据 4,959.00 10,442.00 38,665.06
应付账款 20,882.20 17,282.18 21,146.19
预收款项 20,089.42 10,371.12 11,793.25
应付职工薪酬 3,542.66 3,611.03 2,974.33
应交税费 13,834.74 8,008.83 10,669.45
应付利息 9,002.20 6,522.40 1,872.10
应付股利 10,399.30 7,078.91 3,377.95
其他应付款 76,455.62 41,350.74 62,723.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971.12 20,656.73 31,105.18
其他流动负债 273,359.27 354,343.96 101,482.70
流动负债合计 585,020.26 556,543.45 428,030.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1,826.27 125,779.34 184,186.99
应付债券 219,247.69 159,784.62 59,893.06
长期应付款 54.30 26,855.74 18,125.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347.14 30,103.59 89,555.00
专项应付款 3,225.79 4,447.83 7,417.11
递延收益 6,456.45 6,376.30 5,755.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92.76 3,487.83 2,637.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5,250.41 356,835.23 367,571.00
负债合计 960,270.66 913,378.68 795,601.21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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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549,450.00 549,450.00 549,450.00
资本公积 100,512.78 100,512.78 100,512.78
其他综合收益 -2,226.00 -1,530.05 5,814.44
专项储备 1,674.40 1,153.13 400.45
盈余公积 35,774.92 29,997.28 24,128.98
未分配利润 314,446.73 266,352.24 220,29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99,632.82 945,935.38 900,603.17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6,785.89 128,576.71 115,607.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418.71 1,074,512.09 1,016,211.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96,689.38 1,987,890.77 1,811,812.3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73,738.72 671,260.81 607,956.39
其中:营业收入 773,738.72 671,260.81 607,956.39
二、营业总成本 681,969.42 574,394.47 498,690.93
其中:营业成本 576,545.41 464,068.43 383,685.51
税金及附加 5,042.53 2,745.87 2,423.36
销售费用 2,426.49 3,309.61 3,389.76
管理费用 73,289.49 78,047.46 78,621.79
财务费用 23,791.23 26,098.99 29,575.45
资产减值损失 874.26 124.11 995.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94.45 2,229.18 3,272.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77.63 1,408.60 1,460.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7,763.76 99,095.52 112,537.55
加:营业外收入 7,138.54 5,165.68 7,720.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38.04 151.61 208.29
减:营业外支出 547.33 416.50 306.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1.93 295.23 165.3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354.96 103,844.70 119,952.18
减:所得税费用 25,252.30 25,197.19 28,6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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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102.67 78,647.51 91,25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087.88 67,249.25 80,680.01
少数股东损益 12,014.79 11,398.27 10,574.6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95.96 -7,344.48 749.7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695.96 -7,344.48 749.7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47.00 -6,468.00 -5,490.00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47.00 -6,468.00 -5,490.00
的变动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742.96 -876.48 6,239.75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2.59 13.09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5.55 -889.58 6,239.75
七、综合收益总额 78,406.71 71,303.03 92,004.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6,391.92 59,904.76 81,429.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014.79 11,398.27 10,574.6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0.1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3,472.60 654,889.77 603,443.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37.09 1,080.62 1,152.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72.10 87,594.31 38,226.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5,581.79 743,564.70 642,821.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7,954.22 249,324.05 160,592.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4,255.94 185,602.27 192,112.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712.76 48,757.37 54,165.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677.08 191,456.89 105,020.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5,600.00 675,140.58 511,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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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81.79 68,424.12 130,930.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735.00 182,313.00 371,47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45.56 1,213.52 2,147.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26.96 267.71 527.93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27,940.90 - -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148.41 183,794.23 374,150.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2,997.71 191,412.33 199,289.8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016.44 179,269.00 373,70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47,288.59 -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014.15 417,969.92 572,992.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65.74 -234,175.69 -198,842.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500.00 490.00 102,64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15,500.00 490.00 2,76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8,377.61 378,518.97 280,059.2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98,785.00 449,492.68 159,515.2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995.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2,662.61 896,497.49 542,22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8,971.68 632,271.96 415,154.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2,191.69 60,003.29 48,569.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5,301.36 6,503.80 7,844.98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525.67 43,495.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8,689.04 735,770.77 463,723.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26.44 160,726.72 78,49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67 34.09 -0.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049.95 -4,990.76 10,588.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221.46 86,212.22 75,624.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271.41 81,221.46 86,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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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9,102.67 78,647.51 91,254.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874.26 124.11 995.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84,026.43 75,360.81 67,616.73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9,065.18 6,646.25 5,311.9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1.46 486.04 467.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206.11 143.62 -42.98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4,236.35 23,878.15 26,754.3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94.45 -2,229.18 -3,272.0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36.66 1,148.82 -1,014.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96.48 -7.49 -0.3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84.22 -648.87 3,485.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58,070.21 -14,051.64 -8,468.44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9,799.75 -101,074.01 -52,157.21
列)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81.79 68,424.12 130,930.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13,271.41 81,221.46 86,212.2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1,221.46 86,212.22 75,624.0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049.95 -4,990.76 10,5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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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94.24 -143.62 42.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5,415.73 4,421.32 5,996.75
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21.40 445.68 1,503.4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 -2,373.00 -2,73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98 336.11 232.4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17.85 121.39 133.8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69.37 471.48 1,374.90
所得税影响额 -2,223.41 -821.69 -1,526.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18.89 -423.54 -812.98
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5,379.26 2,034.12 4,214.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87.88 67,249.25 80,680.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61,708.62 65,215.13 76,465.35
利润
(三)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的基本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49 0.34 0.44
速动比率(倍) 0.47 0.32 0.42
资产负债率 45.80% 45.95% 43.9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16% 0.15% 0.10%
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45 12.93 14.05
存货周转率(次/年) 67.99 75.30 50.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20,278.18 208,513.99 218,464.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7 5.58 5.69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20 0.12 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6 -0.01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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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财务指标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
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
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除外)/净资产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账面价值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6 年度 6.90 0.12 0.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15 年度 7.25 0.12 0.12
净利润
2014 年度 9.61 0.15 0.15
2016 年度 6.35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2015 年度 7.03 0.12 0.12
净利润
2014 年度 9.11 0.14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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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
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
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
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
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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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1)资产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资产分别
为 2,096,689.38 万元、1,987,890.77 万元、1,811,812.3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
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
他流动资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
理、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14,822.51 5.48% 81,221.58 4.09% 89,504.11 4.94%
应收票据 30,460.04 1.45% 15,518.02 0.78% 12,005.94 0.66%
应收账款 62,364.86 2.97% 52,662.99 2.65% 51,173.28 2.82%
预付款项 19,869.01 0.95% 5,732.80 0.29% 2,288.82 0.13%
应收利息 - 0.00% 21.91 0.00% 35.05 0.00%
应收股利 1,859.54 0.09% - 0.00% 149.60 0.01%
其他应收款 9,890.65 0.47% 11,438.91 0.58% 5,899.34 0.33%
存货 10,497.13 0.50% 6,463.65 0.33% 5,862.80 0.32%
其他流动资产 34,739.72 1.66% 14,255.90 0.72% 20,683.20 1.14%
流动资产合计 284,503.47 13.57% 187,315.76 9.42% 187,602.14 10.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373.53 0.73% 16,367.60 0.82% 17,553.70 0.97%
长期股权投资 113,468.80 5.41% 89,285.03 4.49% 85,071.24 4.70%
固定资产 1,135,228.38 54.14% 1,065,380.87 53.59% 987,755.86 54.52%
在建工程 195,808.77 9.34% 266,000.25 13.38% 244,109.16 13.47%
固定资产清理 24.87 0.00% 67.95 0.00% 20.27 0.00%
无形资产 289,265.89 13.80% 292,336.81 14.71% 231,038.46 12.75%
商誉 3,714.34 0.18% 14,548.13 0.73% 3,714.34 0.21%
长期待摊费用 1,179.68 0.06% 1,518.12 0.08% 1,419.81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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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75.90 1.50% 32,012.56 1.61% 33,169.12 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745.74 1.28% 23,057.70 1.16% 20,358.20 1.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12,185.91 86.43% 1,800,575.01 90.58% 1,624,210.18 89.65%
资产总计 2,096,689.38 100.00% 1,987,890.77 100.00% 1,811,812.32 100.00%
(2)负债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负债分别
为 960,270.66 万元、913,378.68 万元、795,601.2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和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非流动负债产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非流动
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92,524.72 9.64% 76,875.55 8.42% 142,220.88 17.88%
应付票据 4,959.00 0.52% 10,442.00 1.14% 38,665.06 4.86%
应付账款 20,882.20 2.17% 17,282.18 1.89% 21,146.19 2.66%
预收款项 20,089.42 2.09% 10,371.12 1.14% 11,793.25 1.48%
应付职工薪酬 3,542.66 0.37% 3,611.03 0.40% 2,974.33 0.37%
应交税费 13,834.74 1.44% 8,008.83 0.88% 10,669.45 1.34%
应付利息 9,002.20 0.94% 6,522.40 0.71% 1,872.10 0.24%
应付股利 10,399.30 1.08% 7,078.91 0.78% 3,377.95 0.42%
其他应付款 76,455.62 7.96% 41,350.74 4.53% 62,723.12 7.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59,971.12 6.25% 20,656.73 2.26% 31,105.18 3.91%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73,359.27 28.47% 354,343.96 38.79% 101,482.70 12.76%
流动负债合计 585,020.26 60.92% 556,543.45 60.93% 428,030.21 53.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1,826.27 12.69% 125,779.34 13.77% 184,186.99 23.15%
应付债券 219,247.69 22.83% 159,784.62 17.49% 59,893.06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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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付款 54.30 0.01% 26,855.74 2.94% 18,125.64 2.2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347.14 2.33% 30,103.59 3.30% 89,555.00 11.26%
专项应付款 3,225.79 0.34% 4,447.83 0.49% 7,417.11 0.93%
递延收益 6,456.45 0.67% 6,376.30 0.70% 5,755.39 0.7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92.76 0.22% 3,487.83 0.38% 2,637.80 0.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5,250.41 39.08% 356,835.23 39.07% 367,571.00 46.20%
负债合计 960,270.66 100.00% 913,378.68 100.00% 795,601.21 100.00%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主营业务收入 762,152.10 98.50 658,528.59 98.10 601,268.20 98.90
1、装卸及相关业务 413,828.90 53.48 422,484.36 62.94 446,366.66 73.42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19,298.23 15.42 100,618.16 14.99 92,548.30 15.22
(代理\运输\拖轮\理货)
3、贸易业务 213,511.47 27.59 119,180.68 17.75 49,569.06 8.15
4、其他业务(含建筑及
15,513.49 2.01 16,245.39 2.42 12,784.19 2.10
其他)
二、其他业务收入 11,586.63 1.50 12,732.22 1.90 6,688.19 1.10
营业收入合计 773,738.72 100.00 671,260.81 100.00 607,956.39 100.00
本公司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773,738.72 万元、
671,260.81 万元及 607,956.39 万元。2014-2016 年度,随着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和贸易
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营业收入较
前一年度分别增长 102,477.91 万元和 63,304.42 万元,增幅分别达到 15.27%和 10.41%。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港口货物装卸业务,主营业务突出,但随着公司业务
日趋多元化,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和贸易业务的规模逐步扩大。2016 年度、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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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2014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53.48%、62.94%及
73.42%,尽管 2014-2016 年度装卸及相关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存在下降趋势,但其总量
可观、盈利能力稳定,仍然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①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
本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包括装卸、港务管理、仓储堆存等。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本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分别为 413,828.90 万元、422,484.36 万元及
446,366.6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3.48%、62.94 %及 73.42 %。
报告期内,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按货类划分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413,828.90 100.00 422,484.36 100.00 446,366.66 100.00
其中:
煤炭 81,511.22 19.70 88,298.79 20.90 129,565.78 29.03
粮食 48,127.55 11.63 55,185.31 13.06 38,701.13 8.67
钢铁 24,963.80 6.03 26,577.33 6.29 25,986.62 5.82
油品 22,082.84 5.34 22,417.25 5.31 23,122.79 5.18
金属
28,423.15 6.87 17,104.75 4.05 14,414.91 3.23
矿石
集装箱 133,498.52 32.26 150,642.65 35.66 144,815.58 32.44
汽车 49,086.91 11.86 45,060.43 10.67 45,853.66 10.27
注:仅列示主要货类的分部信息。
2016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 2015 年度减少 8,655.46 万元,降幅为 2.05%;
2015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 2014 年度减少 23,882.29 万元,降幅为 5.35%。报告
期内,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受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
济下行压力增大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煤炭接卸量减少以及外贸
比例下降导致平均收费单价下降,煤炭等货类收入同比下滑。
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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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运输、拖轮和理货业务。2016 年度、
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本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分别为 119,298.23 万元、
100,618.16 万元及 92,548.3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5.42%、14.99 %及 15.22 %。
报告期内,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按业务划分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19,298.23 100.00 100,618.16 100.00 92,548.30 100.00
其中:
代理 50,121.14 42.01 44,391.68 44.12 42,006.73 45.39
运输 35,694.76 29.92 25,336.59 25.18 21,421.18 23.15
拖轮 24,824.60 20.81 23,476.47 23.33 23,122.43 24.98
理货 8,657.74 7.26 7,413.42 7.37 5,997.95 6.48
2016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18,680.07 万元,增长
率为 18.57%; 2015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8,069.85 万
元,增长率为 8.72%。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得到长足发展,主
要由于公司积极培育市场,代理及运输业务高速增长。
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代理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
不断强化增值服务意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开拓海铁联运、全程物流等新型物流业务。
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运输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码头主业争取货源,
积极开展集装箱穿梭巴士航线等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与装卸及相关业务呈现出不同的变动趋势,主要由
于 1)从公司自身业务情况来看,经过多年发展,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的业务规模及经
营范围不断扩展,已不再单纯依附于装卸主业,对冲主业波动风险能力有所增强;2)
从外部市场环境来看,装卸及相关业务为港口行业传统业务,公司主动拓展业务的空间
有限,收入与市场整体状况相关度更高;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种类繁多、方兴未艾,市
场需求远未得到满足,通过拓展业务种类、提升服务质量,公司能够引货入港,引进新
客户,从而有效对冲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及利润随经济及市场环境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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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贸易业务
本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包括油品、煤炭、汽车、粮食等业务。2016 年度、2015 年度
及 2014 年度,本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 213,511.47 万元、119,180.68 万元及 49,569.0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7.59%、17.75%及 8.15%。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按货类划分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13,511.47 100.00 119,180.68 100.00 49,569.06 100.00
其中:
油品 30,170.87 14.13 34,441.48 28.90 20,289.01 40.93
煤炭 75,324.20 35.28 42,124.69 35.35 29,280.05 59.07
汽车 19,303.53 9.04 1,116.95 0.94 - -
粮食 71,927.43 33.69 26,387.59 22.14 - -
钢材 15,048.21 7.05 13,573.34 11.39 - -
注:仅列示主要货类的分部信息。
2016 年度,贸易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94,330.79 万元;2015 年度,贸易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69,611.6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引
货入港,通过与码头主业客户合作开展煤炭、粮食、钢材、汽车等贸易,成立了南沙海
港贸易公司、金港汽车贸易公司等贸易公司,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港口主业为核心
形成集聚效应。
④其他业务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5,513.49 100.00 16,245.39 100.00 12,784.19 100.00
其中:
建设 7,453.57 48.05 7,587.09 46.70 5,607.46 43.86
设计 1,222.50 7.88 1,031.49 6.35 794.86 6.22
监理 4,362.19 28.12 4,559.14 28.06 5,185.89 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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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2,475.22 15.96 3,067.65 18.88 1,195.97 9.36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设计、监理、修理等业务。2016 年度、2015 年
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其他收入分别为 15,513.49 万元、16,245.39 万元及 12,784.19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01%、2.42%及 2.10%。
2014 至 2016 年度,其他业务规模及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且相对稳定。
(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
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
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
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
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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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和《广州港股份有
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股利分配。
本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中长期的具体分红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3)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i 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
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50%),且超过
五千(5,000)万元;ii 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0%)。
6)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港口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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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7)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
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
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
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
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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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红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根据公
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2014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2014 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61,221.98 万元,将上述可分配利润中的 2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86 元(含税),共支付股利 15,307.68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上述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
(2)2015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2015 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2,814.71 万元,将上述可分配利润中的 25%,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03 元(含税),共支付股利 13,203.28 万元。截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上述股利已全部支付完毕。
(3)2016 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尚未就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事项作出股东大
会决议。
(4)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公司本
次发行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下属企业的简要情况
(1)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新沙港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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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新沙港务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80,007.8 万元,注册地为东莞
市麻涌镇新沙,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货物装卸、搬运、疏运、堆
存及仓储,散货灌包、货运代理、机电设备维修,水电安装,港口设施设备、场地租赁,
机电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7,445.14 万元,净资产 152,542.92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38,918.5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1,883.80 万元,净资产
156,482.77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7,858.2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
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26,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自编 1 栋(仅作办公功能使用),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1%,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0%,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主营业务
为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
仓储、危险品仓储);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船舶补给供应服务;提供港口货
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
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2,361.47 万元,2015 年净资产 144,579.96
万元,净利润 11,081.4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5,857.33 万元,净资产
147,715.4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8,122.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3)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 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1%,新加坡广州港口投资
私人有限公司 49%,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
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
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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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4,897.87 万元,净资产 61,887.42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6,129.7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9,979.74 万元,净资产 62,023.1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6,492.8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4)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南沙码头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21,3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 6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45%,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
司持股 27.5%,Nyk Holding(Europe)B.V.持股 12.5%,南沙港桥公司 15%,主营业务
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提供港
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
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汽车清洗服务。
2013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与南沙港桥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鉴于 2012 年 1 月 1 日,
南沙港桥公司与南沙码头公司原股东集装箱发展公司签订关于由集装箱发展公司合并
南沙码头公司财务报表的协议书,2013 年 6 月本公司吸收合并集装箱发展公司并承继
其持有的南沙码头公司股权,南沙港桥公司同意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在南沙港桥公司董
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表决时,南沙港桥公司同意要求其派出的董事在表决
时与发行人派出的董事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本公司对南沙码头公司存在实质控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6,322.40 万元,净资产 30,529.7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3,670.6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3,429.91 万元,净资产 27,150.8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820.5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5)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
能源发展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45,714.9386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1112-1119 室,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
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
赁(不含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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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1,848.88 万元,净资产 57,854.24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1,008.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5,618.82 万元,净资产 55,989.2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489.4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6)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7,850.51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国内水运船舶代理;
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货物检验代理
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
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肥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无船承运;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
箱);预包装食品批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9,419.57 万元,净资产 14,926.76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2,960.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8,006.32 万元,净资产 20,168.5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867.2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7)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成立于 1978 年 4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11,6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黄埔大道东 983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建筑物电力系统安
装;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
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自
来水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
审批类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
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
修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澳航线货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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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227.65 万元,净资产 12,592.73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212.2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962.62 万元,净资产 12,891.5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319.3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8)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公司”)
建设工程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751.7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湾路 167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80.0452%,工程设计院持股 19.9548%,
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
输气、输水管道工程);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
装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公路工程建筑;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施工;航道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室
内装饰、装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码头疏浚;铁路工程建筑;交通标志施工;架线工
程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设施工程
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
电气设备零售;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
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橡胶制品
零售;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预制件销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钢材零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335.54 万元,净资产 1,028.3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51.8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496.76 万元,净资产 1,131.7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033.2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9)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港航环保公司”)
港航环保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2 月 25 日(原名“广州港珠江防污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8 号(仅限办公用途),
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治理;矿物油废弃物治理;危险废
物治理;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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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水污染治理;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
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设备批发;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水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工程环保设施施工;
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02.12 万元,净资产 1,069.0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38.8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56.38 万元,净资产 1,086.05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70.2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0)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公司”)
工程管理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2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32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沉船沉
物打捞服务;航道服务;灯塔、航标管理服务;基坑监测服务;基坑支护服务;海洋服
务;基础地质勘查;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
工程钻探;测绘服务;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89.54 万元,净资产 1,688.26 万元,2015
净利润 928.2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64.72 万元,净资产 1,803.95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136.0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1)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外轮理货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3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84%,外轮理货总公司持股 16%,主营业
务为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港口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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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814.64 万元,净资产 3,205.0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469.8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41.46 万元,净资产 3,504.2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812.3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2)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船舶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2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205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黄埔区黄埔港湾路 18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国内水运船舶代
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
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37.41 万元,净资产 521.7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854.57 万元,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74.91 万元,净资产 521.7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657.4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3)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院”)
工程设计院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7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 3 楼(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
营业务为水运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68.93 万元,净资产 500.3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41.1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461.76 万元,净资产 538.7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383.7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4)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煤炭交易中心”)
煤炭交易中心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萝
岗区宝石路 1 号自编 108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煤炭及制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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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房屋租赁;谷物副产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煤炭检测;仓储代理服务;糖料
作物批发;技术进出口;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油料作物批发;联
合运输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
理;钢材批发;饲料批发;物流代理服务;无船承运;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
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01.12 万元,净资产 1,093.8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6.1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979.36 万元,净资产 1,099.0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52.4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5)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海港拖轮公司”)
海港拖轮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5,6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小虎南二路 38 号综合办公楼 102 室,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85%,穗航实业公
司持股 15%,主营业务为水上运输设备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企
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械配件零售;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
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055.37 万元,净资产 5,094.0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35.3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008.23 万元,净资产 6,946.19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549.3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6)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港航投资公司”)
港航投资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 12 号 5 楼 508 房(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
营业务为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汽车产业园的招商、开发、建设;投资管
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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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951.57 万元,净资产 17,536.03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5.2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
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640.08 万元,净资产 17,463.9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2.1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7)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海嘉码头公司”)
海嘉码头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 6 号办公楼四楼 410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
持股 50%,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
筒等设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品牌汽车销售;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汽车零配件零售;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本公司与子公司海嘉码头公司另一投资方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在海嘉码头公司
的章程中约定在相关事项中与本公司保持一致,从而形成本公司对海嘉码头公司的实质
控制,从 2014 年 4 月 11 日该公司成立开始,将海嘉码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005.68 万元,净资产 5,510.5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83.7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410.64 万元,净资产 20,797.67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 199.3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
(18)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南沙贸易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 4 楼 401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箱、包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通用机械设备
销售;铁路运输设备批发;水上运输设备批发;办公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商品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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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制品批发
(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
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化肥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
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贸易代理;服装零售;化妆品及卫生
用品零售;眼镜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
钟表零售;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包装
材料的销售;电磁屏蔽器材的销售;沥青及其制品销售;二手车销售;环保设备批发;
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售;电气设备零售;
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清洁用品批发;
电线、电缆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销售标识牌、指示牌;辐射防护器材的销售;安全
技术防范产品批发;钢材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劳
动防护用品批发;租赁经营加油站;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仪器仪表批
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纺织
品及针织品零售;箱、包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佣金代理;消防设备、
器材的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汽车零售;电气机械设备
销售;保安器材销售;鞋零售;帽零售;鞋批发;帽批发;专用设备销售;电梯销售;
纯水冷却装置销售;销售洗涤设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501.03 万元,净资产 1,003.2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2.1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953.95 万元,净资产 2,984.24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55.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9)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中联理货公司”)
中联理货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28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
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第七层自编第陆(6)单元,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0%,中联理
货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港口理货。
2015 年 6 月 10 日,根据本公司与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书,本公司在广州
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7 名董事中有权任命 4 名董事。本公司形成对广州中联理货
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从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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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16.09 万元,净资产 1,051.1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20.5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59.09 万元,净资产 802.9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372.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0)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诚融资担保公司”)
合诚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8 号第 6 层(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
股 60%,广州港集团持股 40%,主营业务为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
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工程项目担保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企业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信用信息除
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开展个人置业贷款担
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029.66 万元,净资产 20,015.71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5.7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1)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港盛公司”)
港盛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
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四楼,股权结构为船务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国际海运船
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
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24.75 万元,净资产 195.4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63.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1.30 万元,净资产 190.0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41.8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2)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港隆报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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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隆报关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
沙区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7 楼(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物流
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
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2.56 万元,净资产 254.4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3.4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5.57 万元,净资产 256.2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8.0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3)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联合代理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三楼,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50%,中国广州外轮代理
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水上救助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
联合运输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国际海运船舶代理。
根据相关董事会决议,物流公司承包经营联合代理公司,物流公司对联合代理公司
形成实际控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6.14 万元,净资产 327.6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06.7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64.20 万元,净资产 327.6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60.9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4)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商务有限公司(“黄埔恒德公司”)
黄埔恒德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咨询服务;
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产品认证(具体业务范围
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证检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0.24 万元,净资产 71.64 万元,2015 年
净利润 17.6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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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5.17 万元,净资产 72.85 万元,2016 年
净利润 12.0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
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5)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港发码头公司”)
港发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路 13 号 4 楼 X4090(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发展碧辟
油品有限公司占持股 50%,能源发展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港口危险
货物作业。
2010 年 12 月,根据港发码头公司股东能源发展公司与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
签署的协议,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同意按照该协议约定,在港发码头公司股东会
和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表决时,其与能源发展公司保持一致。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形成对港发码头公司的实质控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758.48 万元,净资产 11,594.16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406.5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439.44 万元,净资产 12,066.8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732.7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6)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小虎码头公司”)
小虎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5,7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 38 号,股权结构为能源发展公司持股 70%,NEPTUNE STORAGE
LIMITED 持股 30%,主营业务为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
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
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
含油废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026.86 万元,净资产 13,248.7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975.8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8,452.51 万元,净资产 13,279.80
1-2-16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1.1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7)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能发货运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
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9.65 万元,净资产 159.8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49.9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0.65 万元,净资产 159.87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6.2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8)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
工程检测中心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111.3873 万元,注册地为广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1 号,股权结构为工程管理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
桩基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无损检测;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实验室检测
(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服务;建筑
材料检验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24.40 万元,净资产 125.8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8.3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62.22 万元,净资产 128.3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25.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9)广州恒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恒太货代公司”)
恒太货代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浦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90%,
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
际海运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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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80.62 万元,净资产 492.9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9.4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96.59 万元,净资产 508.22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70.2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0)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仓储运输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道路货物运输;货物
专用运输(集装箱);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000.26 万元,净资产 4,883.9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87.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213.21 万元,净资产 5,012.63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401.0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1)衡阳港铁物流有限公司(“衡阳物流公司”)
衡阳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注册地为湖南省衡
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 12 号名城大厦 1408 室,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
务为国内外货运代理服务,货物的装卸、仓储、分拆、包装,集装箱的拼装、拆箱、清
洗、熏蒸、箱检及维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7.11 万元,净资产 183.7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35.5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8.85 万元,净资产 144.2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3.0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2)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茂名广港公司”)
茂名广港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76,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东
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工贸小区府前大道电城镇政府办公楼六楼,股权结构为港航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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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持股 70%,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主营业务为公用通用码头以及配套设
施的开发、建设、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572.58 万元,净资产 15,158.4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1.2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
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58.05 万元,净资产 15,082.96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5.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3)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港货代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
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 708 房,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51%,广州市卓志物流服务有
限公司持股 49%,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货运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
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60.32 万元,净资产 750.0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827.0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08.50 万元,净资产 750.0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733.9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4)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港汽车公司”)
广港汽车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6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
沙区沙仔北路 6 号自编 8 栋 505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南沙码头公司持股
60%,北京汇金联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主营业务为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机
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需取得经营许可)。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80.55 万元,净资产 644.65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3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0.31 万元,净资产 692.82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50.1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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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5)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港贸易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沙仔北路 6 号自编 8 栋办公楼 510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南沙海
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51%,大连金港联合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49%,主营业务
为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
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
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
贸易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82.64 万元,净资产 979.28 万元,2015
净利润-20.7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
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314.46 万元,净资产 986.1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6.9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6)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港研究院”)
广州港研究院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前路 667 号(自编 2 号)(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水文勘察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
保技术开发服务;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测绘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运工
程设计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
广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
概算、预算服务;软件开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92.95 万元,净资产 992.11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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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广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公司”)
数据科技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第三层(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
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交易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技术咨
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力电子技
术服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
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系统工程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
制技术研究、开发;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基站设
施租赁;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
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
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船舶通信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
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监控系
统工程安装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铁路运输通信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
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46.00 万元,净资产 1,945.5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54.5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除上述子公司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一家全资子公司,广州港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航道工程公司”)。
航道工程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51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1 号四楼,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港池、泊
位、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测绘,潜水打涝,航道设施、助航标志的设置安装,码头设施
制作、安装、码头护弦及跨河管线水下安装。河床资源开发,航道工程技术咨询。根据
2014 年 5 月 4 日的航道工程公司及工程管理公司股东决定,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公
司和航道工程公司的整体运营与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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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优势统一开展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决定由工程管理公司吸收合并航道工程公司,
航道工程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完成工商注销。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航道工程公司总资产 1,401.24 万元,净资产 551.04 万元,
2013 年净利润 150.8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航道工程公司总资产 1,524.53 万元,净资产 555.11 万元,2014 年 1-6 月净利润
40.7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
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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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一)预计募集资金项目及金额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
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包括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
预先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类别 募集资金项目
(万元) (万元)
新建码头和泊位项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747,400.00 155,283.39

合计 747,400.00 155,283.3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
方式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偿还先期银行借款。
(二)产业政策情况
建设高水平、现代化的海运集装箱港口既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及交通运输部规划
精神,也是国务院确定的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中明确的“协同推进重大基础设
施建设,打造互联互通大通道,加强水运建设,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要求加快建设广州、
佛山、肇庆、梧州、贵港、南宁六大主要港口”要求之一。同时,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地
处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新区既属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规划的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的片区,也属于“21
世纪丝绸之路经济带”、“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规划发展的重点区域之
一。根据国家总体部署,广州市政府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也分别出台政策,
支持在南沙新区片区建设智慧型国际航运物流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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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
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及
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
来源。
南沙三期工程项目符合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和规划,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加强和拓
展。南沙三期工程项目建设能够加快出海航道拓宽工程,提高通航能力,使港口进一步
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趋势;提高公司的货物吞吐能力和营运效率,提升公司业务服务水平;
加速公司临港产业布局发展,重点依托南沙港区,逐步完善和优化港口功能服务链,加
快培育和形成以装卸仓储为主导的现代港口服务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港口集聚辐射和服
务功能。
(四)实际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或不足时的安排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则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
(五)募集资金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上述有关项目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
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3155 号)
1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
单位变更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4]1531 号)
201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南
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2010]3155 号,同意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项目单位为广州港集团;项目建设 4 个 10 万吨级和 2 个 7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
构均按泊 15 万吨集装箱船设计),码头岸线长 2,218 米,设计年通过能力 370 万标准
箱,24 个 2 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港池水深和水工结构按泊 1 千吨级集装箱海轮设
计),码头岸线长 1,660 米,设计年通过能力 200 万标准箱,1 个工作船泊位,码头岸
线长 300 米,及其他水、陆域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747,4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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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61,59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5%,由广州港集团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投资 485,810
万元,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2014 年 6 月 3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广州
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单位变更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4]1531 号),同意将广州
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单位由广州港集团变更为广州港股份;除上述调整外,南沙三
期项目仍然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10]3155 号内容执行。
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出具《广州港南沙港区
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4)第 10514 号),作为广州港集团及广
州港股份移交资产负债的依据。根据审计报告,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支付
234,325.58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为 122,894.68 万元,应付票据为 26,191.85 万
元,自有资金垫付为 85,239.05 万元。发行人对应承接了累计支付资产及资金来源负债,
并与广州港集团签订了《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资金垫付及资金占用成本的
协议》,支付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自有资金 85,239.05 万元及利息 5,502.7 万元。
前述利息根据广州港集团 2011 年-2014 年上半年有息负债综合成本确定。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及该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从而保证
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并有效保障募集资金安全。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地带,直接依托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等市,地
理区位优势突出,主要为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货物运输行业提供服务。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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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的直接腹地为珠江三角洲,间接腹地为广东省其他地区以及华南、西南等省区。南沙
港区是广州港规划重点发展的深水港区,直接腹地为广州、佛山、中山等珠江三角洲中
西部地区。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大码头建设 4 个 10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 个 7 万吨级集
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 15 万吨设计),码头岸线总长 2,218m,设计底高程为-18.0m;
建设 2 千吨级集装箱驳船泊位 24 个,设计底高程为-5.7m,驳船码头岸线总长 1,660m。
该项目总设计通过能力 570 万 TEU。
(二)投资概算及效益情况
该项目经核准的总投资额为 747,400.00 万元,该项目基本投资概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1. 三期围堰工程 15,821
2.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试验段工程 7,916
3.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驳船泊位小港池北侧工程 14,200
4. 疏浚吹填及软基处理工程 93,969
5. 水工结构工程 157,388
6. 生产辅助设施 39,430
7. 供配电与照明安装工程 23,815
8. 36 台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12 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89,724
其他项目投资(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投资、海域使用金、项目贷
9. 305,137
款利息、设备采购、计算机信息系统等)
该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为 9.1%。
(三)生产方法、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选择
南沙三期的主要生产方法及装卸工艺流程参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
主营业务情况”之“(三)主要业务流程”。
南沙三期的主要设备为各型港口装卸机械及设备,如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桥吊、龙
门吊、岸桥等,主要设备选择将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现有设备使用情况,按照规定的
程序择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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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燃料的供应情况
南沙三期生产过程的原材料的需求较少,主要对外采购品为港口机械装备及其配
件、港口建设材料、电力、燃料油等。港口机械装备、建设材料将向社会招标采购,电
力将由广州市当地供电局向本公司供应,燃料油将向发行人的物资分公司按市场价格采
购。
(五)环境保护情况
南沙三期已获得环境保护部出具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环审[2008]294 号)。该项目已经制定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南沙集装
箱码头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保护环境安全。
本项目主要投入的环保设备及用于环境保护的资金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资金投入或使用情况
1 污水处理系统 1,748 已投入使用
(1) 污水处理站 1 523 已投入使用
(2) 污水处理站 2 625 已投入使用
(3) 排水管线 600 已投入使用
2 港区绿化投入 194 已投入使用
3 洒水车 1 台 25 已投入使用
4 环保设施验收评价 20 已使用
5 环保宣传教育 5 已使用
6 环保设施(污水处理)设备维护 18 已使用
7 LNG 加气站计划投资建设 2,105 计划投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
8 5 已使用
估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9 固体废物处理站 3.21 已使用
注:2016 年下半年采购固体废物处理站产生费用 3.21 万元,计划于 2017 年完成支付
公司将根据南沙三期生产需要,陆续投入其他环保设备设施。
(六)选址及用地情况
发行人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与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401152014B00404),拟使用土地 2,380,587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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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土地为通过招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 40,102 万元,本
公司已全额缴纳,并已于 2015 年取得广州市人民政府核发的“穗府国用(2015)第
04100043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组织方式情况
南沙三期由发行人下属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组织实施,发行人负责总体协调。
(八)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以及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
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1、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认为该等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
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广州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枢纽港,是全国沿海五个港口群体中珠江三角洲最
大的港口。本公司作为广州港最核心的运营商,2016 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595.3 万
TEU。在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南沙港区三期工程建成后设计通过能力预计
达到 570 万 TEU,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集装箱业务吞吐能力和营运效率,提升公司服
务水平,保障公司的后续经营发展,进一步突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业务竞争能力。
公司报告期集装箱业务占装卸及相关收入的比约为 30%,南沙三期完成后有利于提
高集装箱业务占比,进而提高公司毛利水平。南沙三期位于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
区内,有助于公司吸引新客户,增加收入来源。2016 年南沙三期营业收入 27,054.95 万
元,占当期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3.50%。
本公司具有多年的港口运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港口运行和维护专业
技术人员,也具有完整的生产作业系统和组织管理系统,完整的码头及物流设施和配套
的机械装备系统,完整独立的信息化运营、管理和网络系统,因此具备安全、高效运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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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港口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与国内特别是港口周边地区,乃至国际的宏观经济发
展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波动性影响较大,当经济处于扩张期,运输需求增加,公司的
业务量上升;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期,运输需求减少,公司的业务量降低;世界贸易的波
动影响外贸业务,进而直接影响港口经营。公司所处的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较发达地
区,对经济周期波动较为敏感,因此,国内外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波动情况均对公
司经营情况有所影响。
2、腹地经济波动的风险
港口货物吞吐量与其腹地经济密切相关,腹地经济增长速度、区域集疏运环境、产
业结构调整等都将对港口货物吞吐量产生影响。公司直接经济腹地以珠三角地区为主,
辐射至广东省全境;间接经济腹地涵盖整个泛珠三角区域。上述地区经济能否保持稳定
增长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3、周边港口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周边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口,其中广州港、
深圳港和香港港相互距离较近,货物吞吐量规模较大,是区域内最主要的三个港口。周
边港口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装卸效率、装卸货损货差及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
相邻港口通过价格竞争获取货源的现象较为普遍,货量存在分流的可能,因此在港口行
业逐步进入整体结构性重组的背景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港口行业收费上涨存在一定
压力,部分货类的收费有适当下调的可能性。
4、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除传统的内河水运、集装箱海运方式外,由于广东省内高速网的日益健全,腹地及
周边干线公路网的完善,以及航空货运业的迅猛发展,本公司所在广州港区域的海、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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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立体交通网已经形成,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公路、铁路和空运货运量均有所增长,会
对公司的业务量产生一定分流和影响。
(二)业务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近年来港口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得到了主要客户的有力支持, 2015 年度,公
司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2.99%;2016 年度,公司前五
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9.80%。如果整体行业格局不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仍将对主要客户保持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货物港口
作业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2、仓储货物监管的风险
公司仓储业务是装卸的配套业务。仓储业务主要是对到港货物堆存仓储,其中包含
了部分需要开立仓单,提供质押监管的业务,公司仓储业务主要以一般堆存仓储为主,
作为银行指定仓库开立仓单提供仓储货物质押监管业务较少。但在该项业务开展过程
中,如果没有对仓储货物进行有效监管,或是未能严格按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的进出
库手续控制货物,造成货物被转出,将会引发法律纠纷,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3、环保风险
港口行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主要来源于水污染源、产生于煤炭等散货装卸作业的粉尘
大气污染物、港口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等。此
外,在运输一些特殊产品情况下,如一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理化学性质的货
物时,可能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等环保风险。《港口法》规定建设港口工程
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不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项目建设将采取严格限
制措施。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港务建筑施工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但仍存在破坏港口周边生态环境的风险。一旦发生该等情况,公
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轻则可能被罚款,重则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停业整顿,
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本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
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本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4、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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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火
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公司已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管理规
范,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来防范该等风险的发生,公司也始
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但是,如果这些环节出现任何一项事故,都可能会
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声誉。如果与码头作业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则可能
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行可能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赔偿款和诉讼费
用也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5、各项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①装卸及相关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44 %、
40.42%及 43.13%,整体呈下降趋势。广州港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其经营状
况与国内经济高度相关,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波
动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经济形势在短期内没有明显改善,则公司港口装卸及相
关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53%、
24.75%及 26.7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通过代理及运输业务积极培育市场,
新业务营收增长迅速,但其规模效应及经济效益尚未完全显现,如果未来相关业务的盈
利模式及经营效率未能有效优化,则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③贸易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7%、1.08%及
0.45%,波动较大,主要由于 2014 年度受国内产能过剩影响,公司此前主营的煤炭贸易
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2014 年以来,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回升,
公司毛利率有所改善。未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货类结构中低毛利业
务占比增加,则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④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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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20%、25.35%
及 27.99%,存在一定降幅,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建设业务各年签订的合同利润水平存在
一定下降。如果未来公司建设业务合同对应的利润水平出现变化,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将
受到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风险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分
别为 0.44、0.34 及 0.49,速动比率分别为 0.42、0.32 及 0.47。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波动态势,但整体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公司在面临突发性大额现金需求的情况
下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
期较长,其盈利能力需在建成后逐步体现,短期内尚无法释放,本公司存在因发行后净
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另外,未来公司的在建项目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后,即在建工程转入
固定资产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相应增加,同时,为
相应项目筹集的专项借款的利息费用不再资本化,会在短期内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如果
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相应增加,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而导致利
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的风险。
3、控股子公司分红能力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特别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沙港
务公司为本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因此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派利润的情况将影
响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力。尽管本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及《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进行了规定,但受控股子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来源、现金流状况以及投资计划等
的限制,可能造成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金额并不完全与本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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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的能力下降,则会对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
息的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尽管本公司已对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其投资回报良好,但由于项目实施情况
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因不可控因素出现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则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可能会发生变动。
此外,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
周期较长,且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培育,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上下游行业发展状
况、港区自然条件及腹地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无法达到
预期水平。
(五)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股权,占绝对控股
地位,本次发行后,广州港集团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经
营决策、对外投资等事项施加较大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但控股股东仍可
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从而导致
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六)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港口行业发展,将其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并建立了良好的政策
环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要推动港口转型
升级,建设现代港口服务体系的要求。
港口运输作为基础设施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未来国
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更改,或对港口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等标准和政策做出更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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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外汇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
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影响。
2、港口费率调整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及相关服务业务,其收费标准参照政
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执行,对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
库场使用费,以及提供船舶服务的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供电服务
费、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等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对货物港务费、
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实行政府定价;对拖轮费、停泊费、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等实
行政府指导价。如果国家调整港口收费规则或改变港口收费体制,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
3、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获得港务、交通、海关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得
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如果本公司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更新、
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本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
4、政府支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广州港是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以及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海通道和中国
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公司作为广州港的主要运营商,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得到
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广州市政府多次出台支持广州港发展的相关意见,通过安排专项发
展基金、港务设施维护建设资金以及货物港务费分成等方式,支持公司发展。如果国家
及地方政府在未来对公司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其他风险
1、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子公司数量较多,员工规模较大,对本公司
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应对宏观经济政策变动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
如果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构架不能适
应子公司数量较多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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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所属港区分布较广,各港区码头泊位之间的合理布局和业务协调情况,对本公司经营
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一定影响。
2、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风险
港口经营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气象、水文、地形与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都会对
港口的正常经营形成制约。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可能对港口设施和人员造成重大伤害,
也可能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3、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
本公司的 A 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
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
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4、瑕疵房产的相关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 459 处,其
中 64 处房屋由于政企合一等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35 万平方
米,约占本公司房产总面积的 25.36%,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该等房屋的相
关手续,且其中大部分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相关房产自建
成至今一直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相关使用方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且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报告期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然而,若上述部分房产被强制拆迁,发行人部分经营场所将受到
影响,短期内可能使得仓储能力、生产效率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且可能
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产、负债和权益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大合同包括:授信合同、
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1 亿元以上的工程合同以及 1,000 万元以上监理合同、泊位改
造协议、新船建造合同;4,000 万元以上或预计年度 4,000 万元以上的港口作业协议、
货物代理合同、物资油品采购合同;关联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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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请见招股说明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三、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情况 2、偶发性关联交易(2)关联担保”。
除下述诉讼外,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在 1,000 万元以
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因蓝粤公司、蓝海公司长期拖欠公司港口费用,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起陆续向广
州海事法院起诉,诉请蓝粤公司、蓝海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广州海事法院按到港船舶航
次进行立案,共计 56 个案件。截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广州海事法院已对前述 56 个
案件分别出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等《民事判决书》,法院全部支持本公司的诉讼
请求,判决蓝粤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合计 45,619,748.70 元,蓝海公司向本公司
支付相关费用合计 7,907,893.27 元,判决均已经生效。
鉴于蓝粤公司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
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费用及其利息,并申请扣押了蓝粤公司堆存于广州港黄
埔、西基、新沙码头的共 65,000 吨煤炭。后经协商,本公司与蓝粤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双方同意蓝粤公司将堆存在本公司码头的所有煤炭的所有
权转移给本公司,用于抵偿其欠付的港口费用。2014 年 8 月 18 日,广州海事法院分别
出具(2014)广海法执字第 76、77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对(2013)广海法初
字第 634 号、(2013)广海法初字第 635 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时,
本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根据上述《执行裁定书》,截至执行终结时,尚有蓝粤
公司欠付本公司的债务共 10,337,495.7 元尚未执行完毕。本公司已将上述债务计提减值。
根据和解协议,本公司处置了蓝粤公司交由本公司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根据处置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对蓝粤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39.0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526.98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因本公司分配余留及继续处置煤炭款合计 964.42
万元,并已全部处置完毕,故对蓝粤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调整为零。
由于蓝海公司逾期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经营困难无力偿还债务,
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债务共计 8,021,624.27 元。鉴于蓝海公司无可供执行的
财产,2014 年 8 月 17 日,广州海事法院出具(2014)广海法执字第 51-63 号《执行裁
定书》,裁定终结该次执行,在具备执行条件时,本公司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将涉及蓝海公司的债务计提减值。本公司对蓝海公司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已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充分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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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及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
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重大
诉讼或仲裁事项,本公司也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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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
广州港股份有 马楚江、林镜
发行人 大道南 9 号 603 房 020-83052510 020-83051410
限公司 秋
(仅限办公用途)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
保荐机构(主承 中国国际金融
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 010-65051166 010-65051156 李鑫
销商) 股份有限公司
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
北京市金杜律
发行人律师 环中路 7 号财富中心 010-58785588 010-58785566 曹余辉、肖兰
师事务所
A 座 40 层
立信会计师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 王建民、蔡洁
会计师事务所 务所(特殊普通 021-63391166 021-63392558
东路 61 号四楼 瑜
合伙)
北京中天衡平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
资产评估机构 国际资产评估 北街 2 号通港大厦七 010-66155779 010-66159096 辛宝柱
有限公司 层 708 室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
保荐机构(主承 北京市通商律
街甲 12 号新华保险 010-65693399 010-65693838 吴刚、刘问
销商)律师 师事务所
大厦 6 层
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
股票登记机构 021-38874800 021-58754185 -
公司上海分公 家嘴东路 166 号

申请上市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交易所 所 号证券大厦
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银行 北京市分行国 - - - -
贸支行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17 年 3 月 14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7 年 3 月 16 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 2017 年 3 月 17 日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 2017 年 3 月 2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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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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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 资 者 可 于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除 法 定 假 日 以 外 的 工 作 日 上 午 9:00-11:30 、
13:30-16:30 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查询地点如下:
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联系人:马楚江、林镜秋
联系电话:020-83052510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人: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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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三、查阅网址
www.gzport.com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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