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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汽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6-06-21
a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Haiqi Transportation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 24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7,900万股,其中:公司发行
新股的数量预计为7,900万
发行股数 每股发行价格: 【】元
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的数量预计为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31,600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股份限售安排、股东对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
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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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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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满足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
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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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1、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
公司承诺: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
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
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海汽控股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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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海汽控股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依法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海汽控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海汽控股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
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
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上述相关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
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
上述相关人员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
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海汽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海汽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 10%,其
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海汽控股减持时,须在减持
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海汽控股减持
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海汽控股的
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海汽控股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
若海汽控股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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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高速承诺: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海南高速每年
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海南高速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 30%,减持价格(如
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
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海南高速减持时,须在减持前四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海南高速减持将通
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海南高速的减持
行为不得违反海南高速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若海
南高速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
有。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承诺:锁定期满
后 24 个月内,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每年各自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目前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 50%,减持价格
(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
团减持时,须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减持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
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的减持行为不得
违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若农垦集团、海峡股
份、海钢集团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
人所有。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承诺:金元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
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
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
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意向书等信息
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金元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金元证
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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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所承诺:因立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立信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承诺:因锦天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锦天城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六)承诺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
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
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海汽控股若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定形式予以认定的,海汽控股将
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海汽股份股票,以为海汽控
股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承诺:
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若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定形式予以认定的,海南高速、农垦集
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各自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当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利润分配,以为其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
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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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
督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能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
认定因前述承诺未能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
内,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各自在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
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先行赔偿。
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23,7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7,900 万股流通
股,发行后全部股份为流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来源包括两部分:公司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发行价格相同。其中:公司发行新股预计为 7,900 万股;
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的数量预计为 0 万股。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与股东发售存量
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三、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发
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 214,322,531.41 元。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票发
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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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股利分
配政策”。
四、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章节,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安全事故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主要包括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
等业务。由于道路旅客运输是以人为对象,以公路为生产场所的一个特殊生产过
程,因此存在固有的日常营运安全事故风险,主要为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和道路
运输安全事故风险。
汽车客运站是旅客最主要的集散地,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构成复杂等
特点,存在着因管理不当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安全隐患风险,如在乘客进站环节因
检查疏漏未能检出禁止携带的危险品而导致在站内发生意外或在运输途中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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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车辆损毁、人员伤亡的风险;因汽车客运站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故导致的人员
伤亡风险;因在人流高峰期对乘客疏导不力导致的拥挤、踩踏事故导致的人员伤
害风险等。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风险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面临的主要日常风险。由于交通
事故具有突发性、瞬时性、成因复杂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因事故
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或损害赔偿,从而对公司的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
响。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正常,各项安全指标,均低于道路旅客运
输一级企业等级的信誉质量考核指标。虽然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和严格的保险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建立了站场远程监
控系统、GPS定位系统和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尽最大努
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公司仍然面临日常营运
安全事故导致的风险。
(二)快速铁路运输竞争风险
快速铁路列车相比公路客车具有速度快、准点率高,以及运输能力强、受气
候条件影响小、安全舒适等优势,因此快铁的开通将对相同走向的中长途线路的
公路客运产生冲击,对快铁沿线和两端的客流量产生一定的分流,并对公司的班
车客运量产生影响。根据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海南岛内将建成环岛
旅游观光的快速铁路。海南东环快速铁路已于2010年12月30日开通。
东环快速铁路开通前的2009年、2010年,公司铁路沿线的各班线合计客运收
入分别为15,515.50万元、16,565.72万元,占当年公司全部汽车客运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26.55%、21.62%。东环快速铁路开通后,公司逐步调整客车发车班次与车
型,提升运营班次的实载率,与铁路实现错位竞争,铁路沿线各班线2011年、2012
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汽车客运收入分别为13,748.51万元、11,503.49万元、
12,390.25万元、11,352.43万元和11,066.10万元,占当期公司汽车客运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15.34%、11.40%、11.43%、10.31%和10.93%,东环铁路沿线汽车客运收
入总体上保持稳定,但相关收入占各期公司汽车客运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近
几年公司根据东环铁路运行的实际情况,继续调整班线客运运力,优化运输线路,
进行差异化经营,加大客运场站的综合化经营力度,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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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收入分别为108,368.35万元、110,151.39
万元和101,208.7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852.92万元,6,580.10
万元,6,888.77万元,公司逐步克服了东环快速铁路开通后对公司班车客运收入
的影响。
海南西环快速铁路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西环快铁的开通运营将
对公司在铁路沿线及两端的客运量将产生一定的分流。本公司参照东环快铁开通
前后对东环铁路沿线各班线汽车客运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结合西环快铁沿线班
线客运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基于谨慎考虑,预测西环快铁开通后当年公司西环快
铁沿线汽车客运收入较上年的下降程度与2011年东环快铁开通后的沿线汽车客
运收入下降程度整体上处于大致相同的水平。
尽管公司已根据快铁开通的实际运营情况,积极调整运力和班线、班次,充
分发挥汽车客运灵活机动的优势,抓住快铁开通后带来的人流集散及旅游发展机
遇;培育运输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客运集约化发展,提高车辆利
用率;强化互联网思维,注重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的融合,以创新促进传统运输
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轨,消化快铁开通对客运业务不利影响,但公司的汽车道
路旅客运输业务仍与东环快速铁路在便捷性、舒适性、出行成本等方面存在长期
竞争。此外,西环铁路近期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从2016年开始公司在铁路沿线、
快速铁路车站节点之间运行的各班线客车经营、周边的客运站经营将面临与快速
铁路在旅客资源的竞争,尽管公司将采取包括调整经营线路、客运与旅游紧密结
合、大力发展租包车、场站综合化经营等多种措施来应对西环快铁运行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如果上述应对措施效果不明显,公司将面临因竞争不利而出现经营业
绩下降的风险。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
净资产将增长较快。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并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
间,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公司2016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2015年相关指标会出现一定
幅度的下降,投资者的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拟采用如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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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
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
(三)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投入募投项目,使募
投项目早日产生收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未来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
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的承诺
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本次发行造成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董事夏亚
斌、姜宏涛、周有斌、邱义、李奇胜、王小岸、金永、邢明、涂显亚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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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员姜宏涛、牛干、林顺雄和周有斌特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
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
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
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一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由立信所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6]第115230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的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8,380.06万元,负债总额为
75,209.90万元,股东权益为73,170.16万元。2016年度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180.90万元,同比下降8.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46.95万元,
同比下降0.52%。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的
经营模式、主要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此外,2016年公司仍将保持稳健经营,预计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
112,691.25万元至118,002.09万元,相比上年的变动幅度将在-8.97%至-4.68%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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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5,938.12万元至6,503.00万元,相比上年的
变动幅度将在-13.80%至-5.60%之间。(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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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录
【重大事项提示】 .................................................................................................................................. 3
第一节释义 ............................................................................................................................................ 19
第二节概览 ............................................................................................................................................ 25
一、发行人简介 ................................................................................................................................ 2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 26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7
四、本次发行情况 ............................................................................................................................ 28
五、募集资金用途 ............................................................................................................................ 29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 30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31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32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33
第四节风险因素 .................................................................................................................................... 34
一、安全事故风险 ............................................................................................................................ 34
二、快速铁路运输竞争风险 ............................................................................................................ 35
三、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 36
四、油价波动风险 ............................................................................................................................ 37
五、业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 37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 37
七、政策风险 .................................................................................................................................... 38
八、区域性经营风险 ........................................................................................................................ 38
九、税务风险 .................................................................................................................................... 39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 39
十一、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 39
十二、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 40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41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3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60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 61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64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8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00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 102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 .......................................................... 103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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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二、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109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1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 11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9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 13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54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82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 203
七、发行人主要技术创新和研发情况 .......................................................................................... 210
八、质量控制情况 .......................................................................................................................... 211
九、安全生产情况 .......................................................................................................................... 212
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19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 219
二、同业竞争 .................................................................................................................................. 220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22
四、关联交易情况 .......................................................................................................................... 225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 229
六、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 229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30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32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 23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 23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36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 236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23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238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况 .............................................................. 238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239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239
第九节公司治理 .................................................................................................................................. 241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1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3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5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6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47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248
七、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 250
八、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250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51
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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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意见 .............................................................................. 253
二、申报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64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68
四、主要税收政策 .......................................................................................................................... 287
五、分部信息 .................................................................................................................................. 289
六、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289
七、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90
八、报告期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 291
九、主要债项 .................................................................................................................................. 293
十、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 299
十一、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 299
十二、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 .................................................................................................. 300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01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 302
十五、验资及评估情况 .................................................................................................................. 305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8
一、财务状况分析 .......................................................................................................................... 308
二、盈利能力分析 .......................................................................................................................... 328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 357
四、现金流量分析 .......................................................................................................................... 358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360
六、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安排 .............................................................................................. 363
七、公司即期回报趋势及填补措施 .............................................................................................. 365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369
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 371
一、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 .......................................................................................................... 371
二、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 374
三、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374
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 376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7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77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393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395
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 397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397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398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意见 .................................................................................. 399
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 400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 400
二、重大合同 ..................................................................................................................................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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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对外担保事项 .......................................................................................................................... 402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02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 404
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05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 41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411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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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
司、股份公司、海汽 指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海汽有限 指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前身
海汽总公司 指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为海汽有限的前身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7,9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本次发行 指
股)的行为
A股 指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海汽控股 指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海南高速 指 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农垦集团 指 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海峡股份 指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起人及现有股东之一
联合资产 指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发起人之一
金运实业 指 海南金运实业有限公司,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前身
海钢集团 指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现有股东之一
海汽器材 指 海南海汽器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汽旅行社 指 海南海汽旅行社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汽旅游车租赁 指 海南海汽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白沙出租车 指 白沙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文昌出租车 指 文昌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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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汽销售 指 海南海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琼海出租车 指 琼海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亚检测 指 三亚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屯昌检测 指 屯昌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亚场站开发 指 三亚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屯昌交通建设 指 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系海
旅游运输公司 指
南高速公路旅游工贸运输公司变更名称而来
省际运输 指 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贵宾车队 指 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汽物流 指 海南海汽物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沙汽运 指 三沙海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儋州检测 指 儋州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乐东站场开发 指 乐东九所站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口运输 指 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琼海运输 指 琼海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亚运输 指 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儋州运输 指 儋州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屯昌运输 指 屯昌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保亭检测 指 保亭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澄迈运输 指 澄迈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白沙运输 指 白沙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乐东运输 指 乐东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五指山运输 指 五指山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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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琼中运输 指 琼中海汽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汽出租车 指 海南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三亚新起点 指 三亚海汽新起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金运科技 指 海南金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港口客运 指 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平海旅游 指 三亚海汽平海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琼中福祥 指 琼中福祥客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安驭达检测 指 海口安驭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间接持股的子公司
禾悦商贸 指 海南禾悦商贸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间接持股的子公司
琼粤运输 指 海南琼粤直通快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海汽保险代理 指 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海南耀兴 指 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大富豪 指 海南大富豪客运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参股公司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不包含海汽股
海汽控股及其子公司 指
份)以及其下属的直属单位
海口公交 指 海口海汽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文昌公交 指 文昌海汽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万宁公交 指 万宁海汽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陵水公交 指 陵水海汽公交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三亚公交 指 三亚海汽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屯昌客运 指 屯昌海汽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澄迈公交 指 澄迈海汽城乡公交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儋州客运 指 儋州海汽城乡客运公交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昌江公交 指 昌江海汽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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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东方公交 指 东方海汽城乡公交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乐东公交 指 乐东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临高客运 指 临高海汽城乡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白沙公交 指 白沙海汽城乡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琼海公交 指 琼海海汽城乡公交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琼中客运 指 琼中海汽客运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汽运物业 指 海南汽运物业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运输公安局 指 海南省公路交通运输公安局,为海汽控股直属单位
交通技校 指 海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为海汽控股直属单位
海汽金运 指 海南海汽金运实业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琼中建设开发 指 琼中海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儋州场站开发 指 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
汽运房地产 指

金运危险品运输 指 海南金运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的控股子公司
海星驾校 指 海口海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为海汽控股全资子公司
港航控股 指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为海峡股份的控股股东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海南海汽运输集团
公司章程(草案) 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海南省国资委 指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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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南安监局 指 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商局 指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
立信所、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准所 指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从信所 指 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
锦天城事务所、发行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人律师
中立信评估公司 指 海南中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科华 指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中天衡 指 海南中天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海南红海 指 海南红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部、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报告期 指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元 指 人民币元
专业术语
根据国家交通部发布的《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议要求》,
汽车客运站最高等级为一级车站。有以下要求:1、日发量在
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2、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市、
一级汽车客运站 指
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如无10,000人次
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5,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
车站;3、位于国家级旅游区或一类边境口岸,日发量在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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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人次以上的车站。
根据国家交通部发布的《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议要求》,
汽车客运站第二等级车站。有以下要求:1、日发量在5,000人
次以上,不足10,000人次的车站;2、县以上或相当于县人民政
二级汽车客运站 指
府所在地,如无5,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3,000
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3、位于省级旅游区或二类
边境口岸,日发量在2,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根据国家交通部发布的《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议要求》,
三级汽车客运站 指 汽车客运站第三等级车站。要求是:除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
备条件外,日发量在2000人次以上,不足5000人次的车站。
英文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简称,即全球定位系统,目的
GPS 指
是为陆海空三大领域提供实时、全天候和全球性的导航服务。
公司拥有车辆产权,并由公司直接自主经营其部分线路经营权
公车公营 指
的一种经营方式。
公司统一购置营运车辆,拥有车辆产权,并将其拥有的部分线
路经营权及车辆通过规定的程序,由符合条件的责任经营者在
责任经营 指
指定的线路开展道路客运业务,并向公司缴纳目标利润的一种
经营方式。
旅客运输量/客运量 指 在一定时间内运送旅客的数量,计量单位以“人”表示
旅客运 输周转量 /客 反映交通部门一定时期内旅客运输工作量的指标,为旅客人数

运周转量 与运送距离的乘积。
在一定时期内车辆实际完成的运输换算周转量占车辆总行程
实载率 指 换算周转量之比。它是道路运输企业反映考核车辆运输设备载
重能力或载客能力利用及效能的综合性指标。
参与营运的客车进入车站统一经营、统一标价、车型分类、班
滚动发班 指
次共保,按照排序滚动发班、营收共享的一种运行方式。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公司
于 2013 年 8 月 1 日起改征增值税,汽车客运业务收入法定税
营改增 指 率 11%,客运站经营业务收入法定税率 6%。根据上述法规并
经当地税务局批准,公司执行“营改增”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提
供的出租车、班车等运输服务,选择按照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计
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 3%。
本招股意向书中合计数与各单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不符均由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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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ainan Haiqi Transportation Group Co.,LTD.
3、注册资本:23,7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夏亚斌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28 日
6、公司住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7、经营范围: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省、市、县
际包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普通货运;
出租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票务经营;汽车自驾;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房屋租赁;汽车配件销售,
代理各种广告设计、发布,企业形象设计,电脑图文制作,展览展示服务,包装
设计,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快递,信息技术服务,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旅游信息
咨询、票务代理、订房服务,餐饮信息咨询服务,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互联
网信息服务,机动车检测。(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
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发行人是海汽有限以截至2011年8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二)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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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与维修、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汽
车客运及汽车客运站经营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目前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已形成了
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截至2015年12
月末,公司拥有班线客运车辆2,118辆,旅游车537辆、出租车367辆;拥有省内
跨市县客运班线283条,市县内班线103条,省际客运班线148条,日均发班7,075
班次;公司在海南省已建立了覆盖全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公司现有27
个客运站,其中一级客运站5个,二级客运站16个,三级客运站3个,三级以下客
运站3个,客运站网络覆盖全省各个县市,所有客运场站占据了海南省道路客运
旅客发送量95%以上的市场份额,具有较强的客运网络优势,在当地道路旅客运
输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前,公司拥有海南省全部二级以上的汽车客运站,
遍布海南全省18个县市,公司所有客运场站占据了海南省道路客运旅客发送量
95%以上的市场份额,确立了公司在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的领先地位,是海南省
道路客运的龙头企业。
公司拥有道路客运一级经营资质,2004 年通过了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2005 年荣获“全国道路客运 50 强企业”,2006 年荣获“中国交通百强企
业”,2007 年公司被海南省质监局、交通厅推荐为“国家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
点单位”;2008 年公司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价格诚信企业”;2009 年
公司荣获“海南标志性品牌企业行业 10 强(交通运输业)”;2010 年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验收,
成为全国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获得国务院国资委道路运输行业绩效评
价第 1 名。被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确定为“2010 年-2012 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
道路运输企业”,“2013 年-2015 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海汽控股,持有公司 60%的股份。海汽控股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22 日,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 81 号,注册资本为 10,300 万元,
为海南省国资委 100%持股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经营。
海南省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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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1734 号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的主
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4
资产总额 145,602.42 136,640.86 152,327.75
流动资产 47,993.06 40,164.60 47,042.73
非流动资产 97,609.36 96,476.26 105,285.02
负债总额 74,974.44 73,461.05 96,255.90
流动负债 64,886.41 63,014.33 84,760.95
非流动负债 10,088.03 10,446.72 11,494.95
股东权益 70,627.98 63,179.81 56,071.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9,876.04 62,490.83 55,429.6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123,795.73 132,564.62 131,864.98
营业利润 7,817.35 8,948.43 7,384.32
利润总额 9,503.86 9,502.89 8,848.45
净利润 6,957.38 6,631.02 5,84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888.77 6,580.10 5,852.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679.74 5,802.72 5,261.6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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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7.73 27,137.53 27,315.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16.62 1,760.12 -25,037.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0.97 -17,302.89 -6,291.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70.14 11,594.76 -4,013.38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倍) 0.74 0.64 0.56
速动比率(倍) 0.72 0.62 0.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73% 59.04% 65.76%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
- 0.02% 0.07%
净资产比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7.37 41.43 38.33
存货周转率(次) 88.56 81.38 77.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82 7.65 4.70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 0.99 1.15 1.1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7 0.49 -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0.28 0.25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28 0.24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1% 11.16% 11.31%
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9% 9.84% 10.17%
注:表中除特别注明外,此处财务指标均基于合并报表计算。
四、本次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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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拟发行7,900万股(包括公司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5%;其中,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预计为7,9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
发行股数:
发售股份的数量预计为0万股。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与股东发售存量股份数量将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发行价格: 【】元/股
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
发行方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承销方式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五、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21,151.00 21,151.00
2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 18,000.00 6,092.41
3 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 7,000.00 -
合计 46,151.00 27,243.41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要,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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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三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1.00 元
拟发行7,900万股(包括公司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发售存量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其中,公司发行新股的数量预计为7900
3、发行股数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预计为0万股。公司发行新
股数量与股东发售存量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
发行前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4、每股发行价 【】元
【】倍(按发行前每股收益计算)
5、发行市盈率
【】倍(按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2.95元(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股本23,700万股计算)
【】元(按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本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用网下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9、发行方式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0、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投资者
11、承销方式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2,302.99】万元
审计费用 【150.00】万元
14、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100.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381.60】万元
合计 【2,934.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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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亚斌
住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邮编:570203
联系人:周有斌
电话:0898-65380618
传真:0898-6534394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涛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盈泰商务中心 B 座 16 层
邮编:100032
电话:010-83958866
传真:010-83958716
保荐代表人:陈绵飞、高亮
项目协办人:
项目经办人:李喜、钱坤、李晖、刘景
(三)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明德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邮编:200120
电话:8621-61059000
传真:8621-61059100
经办律师:章晓洪、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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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邮编:200002
电话:86-21-63391166
传真:86-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泽波、符策坚
(五)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惠民
住所: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4 幢 1477 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5F
邮编:200002
电话:021-63391088
传真:021-6339111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杨建平、唐丽敏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七)收款银行: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
户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7908015340000001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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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
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询价推介时间: 【2016】年【6】月【23】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6】年【6】月【27】日
申购日期 【2016】年【6】月【29】日
缴款日期: 【2016】年【7】月【1】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按照程序向上海证券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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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章节资
料以外,应特别注意下述各项风险。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安全事故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主要包括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
等业务。由于道路旅客运输是以人为对象,以公路为生产场所的一个特殊生产过
程,因此存在固有的日常营运安全事故风险。根据业务范围,公司主要面临汽车
客运站安全隐患和汽车客运安全事故风险两方面。
1、汽车客运站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风险
汽车客运站是旅客最主要的集散地,也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的源头和重
要环节。由于客运站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构成复杂等特点,存在着因管理
不当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安全隐患风险,如在乘客进站环节因检查疏漏未能检出禁
止携带的危险品而导致在站内发生意外或在运输途中造成车辆损毁、人员伤亡的
风险;因汽车客运站发生火灾或其他突发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风险;因在人流高
峰期对乘客疏导不力导致的拥挤、踩踏事故导致的人员伤害风险等。
2、汽车客运导致的交通事故风险
道路旅客运输是以公路为基础,以车辆为载体,为旅客提供商业服务的经营
活动。该行业的运营特点决定了交通事故风险无法完全避免,汽车客运安全事故
风险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面临的主要日常风险。由于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瞬时
性、成因复杂性等特点,一旦发生将可能导致公司因事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或
损害赔偿,从而对公司的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正常,累计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4起,各年
度的交通事故频率、事故伤人率、事故死亡率等指标,均低于道路旅客运输一级
企业等级的信誉质量考核指标。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保险制度,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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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建立了站场远程监控系统、GPS 定位系统和 3G 车载
视频监控系统等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尽最大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旅
客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公司仍然面临日常营运安全事故导致的风险。
二、快速铁路运输竞争风险
快速铁路列车相比公路客车具有速度快、准点率高,以及运输能力强、受气
候条件影响小、安全舒适等优势,因此快铁的开通将对相同走向的中长途线路的
公路客运产生冲击,对快铁沿线和两端的客流量产生一定的分流,并对公司的班
车客运量产生影响。根据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海南岛内将建成环岛
旅游观光的快速铁路。海南东环快速铁路已于2010年12月30日开通。
东环快速铁路开通前的2009年、2010年,公司铁路沿线的各班线合计客运收
入分别为15,515.50万元、16,565.72万元,占当年公司全部汽车客运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26.55%、21.62%。东环快速铁路开通后,公司逐步调整客车发车班次与车
型,提升运营班次的实载率,与铁路实现错位竞争,铁路沿线各班线2011年、2012
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汽车客运收入分别为13,748.51万元、11,503.49万元、
12,390.25万元、11,352.43万元和11,066.10万元,占当期公司汽车客运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15.34%、11.40%、11.43%、10.31%和10.93%,东环铁路沿线汽车客运收
入总体上保持稳定,但相关收入占各期公司汽车客运收入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近
几年公司根据东环铁路运行的实际情况,继续调整班线客运运力,优化运输线路,
进行差异化经营,加大客运场站的综合化经营力度,提高公司综合盈利能力。2013
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收入分别为108,368.35万元、110,151.39
万元和101,208.7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852.92万元,6,580.10
万元,6,888.77万元,公司逐步克服了东环快速铁路开通后对公司班车客运收入
的影响。
海南西环快速铁路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西环快铁的开通运营将
对公司在铁路沿线及两端的客运量将产生一定的分流。本公司参照东环快铁开通
前后对东环铁路沿线各班线汽车客运业务收入的影响情况,结合西环快铁沿线班
线客运业务经营实际情况,基于谨慎考虑,预测西环快铁开通后后当年公司西环
快铁沿线汽车客运收入较上年的下降程度与2011年东环快铁开通后的沿线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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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客运收入下降程度整体上处于大致相同的水平。
尽管公司已根据快铁开通的实际运营情况,积极调整运力和班线、班次,充
分发挥汽车客运灵活机动的优势,抓住快铁开通后带来的人流集散及旅游发展机
遇;培育运输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进客运集约化发展,提高车辆利
用率;强化互联网思维,注重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的融合,以创新促进传统运输
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轨,消化快铁开通对客运业务不利影响,但公司的汽车道
路旅客运输业务仍与东环快速铁路在便捷性、舒适性、出行成本等方面存在长期
竞争。此外,西环铁路近期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从2016年开始公司在铁路沿线、
快速铁路车站节点之间运行的各班线客车经营、周边的客运站经营将面临与快速
铁路在旅客资源的竞争,尽管公司将采取包括调整经营线路、客运与旅游紧密结
合、大力发展租包车、场站综合化经营等多种措施来应对西环快铁运行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如果上述应对措施效果不明显,公司将面临因竞争不利而出现经营业
绩下降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车客运
中心站改建项目和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其中:用于班线客运车
辆更新项目的资金为21,151.00万元,用于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的资金
为6,092.41万元。
尽管本次拟投资项目均经过了认真的市场调研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都是
基于当前的经济状况、市场竞争环境、业务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当市场需求、
监管政策、经济状况发生了不利变化,公司的管理能力、市场拓展能力没有及时
跟上,公司可能面临在募集资金项目投产运行后无法如期达到预测经营业绩的风
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未来每年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有较大
规模增加,尽管公司在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已充分考虑折旧费用上升增加的运
营成本,且随着项目的持续运行,公司的盈利能力将持续上升,但若国内外宏观
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
公司将面临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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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油价波动风险
燃油支出是道路运输企业的主要运营成本之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燃料成本
占运输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30%以上。燃油价格的波动将导致运营成本随之变
化,发行人的盈利也将会由此产生波动。燃油价格是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及国家对
燃油价格的调控政策等因素而综合决定的,未来的价格走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近年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但从2014年9月以来,国际石油市场供过
于求状况明显,石油价格的下行压力较大,国际石油价格总体上保持下行趋势,
近期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国家发改委也已多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燃油
价格波动明显。虽然政府对公司的公路客运业务采取油价与票价联动机制的方
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油价波动风险,但如果未来燃油价格波动幅度太大,将对
发行人盈利的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
五、业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道路运输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众多、经营区域较广、经营场所分
散,管理难度大、管理控制点多,使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因此,
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着较高要求。如果本次发行获得成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和人员规模迅速扩大,势必在
运营管理、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
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
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影响公司的应变能力
和发展活力,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业务迅速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
险。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劳动力素质逐渐改善,员工薪酬水
平持续增长已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2013
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人均劳动力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幅分别为6.02%、5.26%
及6.69%,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员工薪酬占营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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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比例分别为18.32%、18.68%和21.20%。虽然公司通过加强集约化、精细化
管理,降低成本及加大公车公营推进力度等措施,使劳动力成本在公司相关成本
费用构成中所占比重始终保持相对稳定,但如果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仍然可能
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七、政策风险
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业务所涉及的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收费标准由行业
主管部门、物价部门联合制定,并由其对具体的收费项目、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
相应审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琼价价管[2009]133号)的相关规定,2010年以前公司的班车客运票价实行“下保
基价,上浮限价”的政府指导定价政策,2010年起公司的班车客运价格改为由政
府制定上限票价允许企业自主下浮的指导定价政策。根据《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
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的通知》等
相关规定,公司的定线旅游客运、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根据《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
管理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3]200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
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价工字[1998]330号)、《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
细则》(琼价价管[2013]570号)等规定,公司的客运站经营业务中的客运代理
费和站务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尽管政府行业及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和价格调整时会充分考虑交通运输企
业稳定运行的重要性,但是如果未来政府行业及价格主管部门对道路旅客运输业
务的定价政策和收费标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进行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收入产生
直接影响,公司面临因政府定价政策发生变化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八、区域性经营风险
汽车道路旅客运输作为向社会提供基础性、普遍性服务的行业,需要保证运
营安全及保证线路的持续稳定运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线路审批及调整、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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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强调稳定性和连续性,决定了汽车运输存在跨区域经营壁垒。报告期内,公
司作为海南省道路客运的龙头企业,积极拓展海南省以外的道路客运市场,大力
发展省际运输业务。目前公司有省际客运班线148条,运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
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河南、江西、福建、浙江、重庆、山东、云南、
安徽等14个省市自治区。虽然公司在海南省区域竞争优势明显,未来如果公司不
能进一步有效开拓海南省外市场及拓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广度和深度,将会制约公
司客运业务的快速发展。
九、税务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
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
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
政策。公司主营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
将由原按照营业额全额3%征收营业税及附加调整为汽车客运业务按11%的增值
税率计征,客运站经营业务收入按6%的增值税率计征。根据上述法规在试点期
间,经当地税务局批准,公司执行“营改增”之日起三年内,公司出租车、班车等
汽车客运业务选择按照简易征收办法(按销售额的3%的增值税征收率)计征增
值税。在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过渡期结束后,如果税务部门不能理顺并优化增值
税征税各个环节,使交通运输企业各个环节间未实现完全抵扣链,可能会导致公
司无法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金额而出现总体税负较重的风险。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结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提高。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全部产生效益,募投项目的
建成投入也将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所以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短期内存在净资
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十一、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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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汽控股目前持有发行人 14,2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是本公司的
控股股东。按照本次拟发行 7,900 万股股份计算,海汽控股按照《境内证券市场
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规定转持
国有股后,预计将持有本公司 13,74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31,600 万股的
43.50%,仍将是本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可能通过行使投票表决方式或其他方式
对本公司经营决策和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
虽然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
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控股股东仍可能利用其控制权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损于中
小股东利益的决定,从而导致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十二、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
况外,本公司的 A 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
投资者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
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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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ainan Haiqi Transportation Group Co.,LTD.
3、注册资本:23,7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夏亚斌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1年11月28日
6、公司住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
7、邮政编码:570203
8、电话:0898-65342601
9、传真号码:0898-65343943
10、互联网地址:http://www.0898hq.com/
11、电子信箱:hqgfdsb@163.com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海汽有限改制重组情况
1.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方案概述
海汽总公司前身为广东省海南汽车运输公司,于 1985 年 11 月 28 日在广东
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成立时主营客货汽
车运输。海南省建省后,1988 年 8 月 12 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更名为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
为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07 年海汽总公司在海
南省国资委主导下开始进行改制重组,海汽总公司先整体改制为海汽有限(国有
独资公司),然后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由海南高速以货币资金增资,改
制重组为海汽有限(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改制进行了清产核资、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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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非经营性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审计、资产评估、海南高速增资,并
完成职工安置,且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改制方案的批复
2007 年 9 月 7 日,海南省政府以第 85 期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研究推进省汽
运总公司改制重组有关问题》,原则同意海汽总公司的改制方案。2007 年 10 月
11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
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变更注册登记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国资
函[2007]544 号),同意海汽总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登
记注册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19 日,经海南省工商局变更登记后,海汽有限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海南省国资委持有海汽有限 100%股权。
2007 年 11 月 29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琼国资函[2007]677
号),同意海汽有限上报的改制重组方案,即同意海南高速注资入股海汽有限,
改制为海南高速与海南省国资委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经营性国有
划拨土地作价入股,转增国家资本金由海南省国资委持有;同意成立金运实业,
将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全部划拨至该公司;同意《职工安置方案》交由职代会审议
通过后,报海南省国资委初审和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核准,职工社保费用补缴
和社保待遇等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
3.清产核资
海汽总公司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损失认定工
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海汽总公司、下属 19 家
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专项清产核资。2007 年 10 月 10 日,从信所出具“琼从
会清字[2007]001 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核实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海
汽总公司待处理资产损失金额为 2,769.17 万元。
2007 年 12 月 10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清产核资资金核实的批复》(琼国资函
[2007]703 号),对从信所《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的审计结果予以确认,同意
核销资产损失 1,763.22 万元,转入清产核资基准日所有者权益,剩余 1,005.95
万元不予核准,为重复入账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由海汽有限按会计差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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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非经营性资产划转
根据海汽有限改制方案,海汽有限将各分、子公司非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至
金运实业,具体情况如下:
2007 年 11 月 29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资产整合和无偿划转非经营性资产的
批复》(琼国资函[2007]682 号),同意海汽有限按照资产和业务相关性划分原则,
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非经营性资产总计 10,558.52 万元,负债 1,800.25
万元,所有者权益 8,758.27 万元无偿划转给金运实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科目 内容 金额(万元)
1 货币资金 职工房改款、住房公积金等 1,066.2
2 其他应收款 职工房改款、职工建房贷款等 751.84
固 定 资 产 —— 房 屋 建 幼儿园、宿舍、电机房、闲置
3 1,620.98
筑物 车站、水塔、篮球场等
固 定 资 产 —— 机 器 设
4 变压器、非生产用车辆等 33.24

5 在建工程 职工集资楼工程 584.12
6 无形资产 闲置车站、住宅、公路用地等 6,423.97
7 长期股权投资 海汽自驾车股权投资 78.17
资产合计 10,558.52
职工集资楼建房款、房改维修
8 其他应付款 720.59
金等
9 专项应付款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1,079.66
负债合计 1,800.25
为加快海汽有限内部资产整合,2007 年 12 月 10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
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资产再
次整合和非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给海南金运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国资函
[2007]701 号),同意海汽有限以 2007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将资产总计 3,795.96
万元,负债 268.88 万元,所有者权益 3,527.08 万元的海汽技工学校及部分分、
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给金运实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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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科目 内容 金额(万元)
1 货币资金 学校现金、银行存款等 60.21
2 其他应收款 学校应收款项 14.87
3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2,501.58
4 在建工程 学校征地平整等 125.61
5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1,091.08
6 长期股权投资 海汽技工学校 2.61
资产合计 3,795.96
7 应付账款 工程款 122.41
8 应付福利费 福利费 7.65
9 应交税金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 0.9
10 其他应交款 教育费附加 0.02
职工集资楼建房款、房改维修
11 其他应付款 137.9
金等
负债合计 268.88
为进一步完善改制重组工作,海汽有限对遗留的非经营性资产再次进行划
转。2008 年 5 月 19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资产再次整合和非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
给海南金运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琼国资函[2008]224 号),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基准日,将资产总额为 1,056.29 万元的汽运物业及部分分、子公司的非经
营性资产无偿划转给金运实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科目 内容 金额(万元)
1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702.06
2 长期股权投资 汽运物业 354.23
资产合计 1,056.29
5.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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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改制方案,本次改制涉及国有划拨土地按照《海南省国有企业改革划拨
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琼府[2006]70 号)的规定采取作价出资方式处置,转增
的国家资本金由海南省国资委持有。
2007 年 12 月 10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改制涉及划拨土地评估作价有关问题的批
复》(琼国资函[2007]702 号),同意对未完成备案手续的本次改制涉及土地按照
土地评估增值额 6,323.78 万元转增国家资本金进行初步账务处理,国有划拨土地
作价入股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完成审核后以最终备案的土地评估价格确定
国家资本金并根据差额进行账务调整。
根据“三亚评字[2007]第 071201 号”及“海中力信[2007]土估字第 015-01B 号
至第 015-88 号”《土地估价报告》,截至基准日 2007 年 6 月 30 日,海汽总公司
拟作价出资处置的国有划拨土地总面积为 510,585.48 平方米,评估值为 19,449.72
万元。
2008 年 5 月 21 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出具《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
于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改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
(琼土环资函[2008]480 号),对“三亚评字[2007]第 071201 号”及“海中力信[2007]
土估字第 015-01B 号至第 015-88 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予以备案,并同
意海汽有限改制涉及的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资金额按照备案的土地评估价格的
40%确定,形成国家股本 7,779.89 万元由海南省国资委持有。
2008 年 6 月 23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转增国家资本
金有关事项的批复》(琼国资函[2008]263 号),同意按照“琼土环资函[2008]480
号”文件以国有划拨土地对海汽有限作价出资 7,779.89 万元。
6.审计及资产评估
海汽有限完成清产核资、2007 年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
资暂估入账后进行整体审计及资产评估。
2007 年 12 月 10 日,中准所出具“中准审字[2007]第 8007 号”《审计报告》。
经审计,截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海汽总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42,484.2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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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2 月 11 日,中立信评估公司出具“海中力信资评报字[2007]第 119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7 年 6 月 30 日,海汽总公司净资产评
估值为 50,890.2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15,079.33 15,079.33 15,422.13 342.80 2.27
长期投资 2,311.46 2,311.46 3,119.29 807.83 34.95
固定资产 54,898.55 38,452.35 42,313.85 3,861.50 10.04
无形资产 7,552.05 24,579.82 27,752.03 3,172.21 12.91
其他资产 95.43 95.43 95.43 0.00 0.00
资产总计 79,936.82 80,518.39 88,702.73 8,184.34 10.16
流动负债 29,764.36 30,339.28 30,124.28 -215.00 -0.71
非流动负债 7,688.25 7,688.25 7,688.25 0.00 0.00
负债总计 37,452.61 38,027.53 37,812.53 -215.00 -0.57
净资产 42,484.21 42,490.86 50,890.20 8,399.34 19.77
该评估结果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海南海汽运输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批复》(琼国资函[2007]706 号)予以备案确认。
7.海南高速增资入股
2007 年 11 月 29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琼国资函[2007]677
号)文件,同意海南高速向海汽有限增资。
2007 年 12 月 12 日,海南高速与海南省国资委签署了《投资入股协议书》,
约定以“海中力信资评报字[2007]第 119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后的海汽有
限净资产 50,890.19 万元扣除职工安置费 18,000 万元及预提专项费用 3,000 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后净资产余额 29,890.19 万元作为出资定
价依据,由海南高速增资 12,8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同时,双方约定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作为资产交割日,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海汽有限净
资产发生的增减变动由海南省国资委补足或剥离资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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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海汽有限实现净利润、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
资差额调整、遗留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等事项,海汽有限至资产交割日净资产合计
减少 557.00 万元。2008 年 6 月 25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补充资产交割日出资资产问题
的批复》(琼国资产权[2008]1 号),确认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海汽有限净资
产减少 557.00 万元,并同意上述出资净资产差额由金运实业等额补足。
2008 年 1 月 10 日,中准所海南分所出具“中准验字[2008]第 8012 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2008 年 8 月 4 日,海汽有限在海南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变
更后海汽有限注册资本为 14,286 万元,其中海南省国资委持股 70%,海南高速
持股 30%。
8.人员安置情况
2007 年 12 月 4 日,海汽有限召开第二十届职代会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企
业改制重组职代会),审议《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方案》并通过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改制重组职工安置方案》。
2007 年 12 月 13 日,海南省人事劳务保障厅出具《海南省人事劳务保障厅
关于审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函》(琼人劳保劳监
[2007]109 号),审核批复海汽有限改制重组职工安置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的规定。
本次改制的职工安置对象为截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海汽有限所有在册职工,
合计 6,887 人,其中在职人员 4,389 人,离退休人员 2,305 人,内退人员 153 人,
发放生活补助的伤残职工 40 人。改制前的在职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由新企业继续
留用或发放职工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海汽有限改制重组职工安置预计费用共计 18,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职工安置项目 费用(万元)
1 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经济补偿金
2 内退人员费用 2,530
3 补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差额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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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职工安置项目 费用(万元)
4 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差额
5 离休人员安置费用
6 因工死亡及离休人员遗属安置费
7 退休人员养老金及住房公积金补差额 2,360
8 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费 5,872
9 职工生活区公共设施及住房维护费用等 1,800
合计 18,000
根据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费用分两种方式发放,一次性支付资金主要为
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经济补偿金,分期支付资金主要为内退人员费用、离休人员安
置费用、退休人员养老金等费用。本次改制的职工安置费用从海汽有限评估后的
净资产中扣除,由金运实业设立专户管理并按照职工安置方案按时发放。
根据 2007 年 12 月 12 日海南省国资委与海南高速签署的《投资入股协议书》,
海汽有限预提专项费用 3,00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公司第
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及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海汽控股于
2012 年 9 月签署转让协议,将海汽有限计提的专项费用截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
余额共计 2,747.75 万元及相应资产转让给海汽控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相关款项已办理完移交手续。
2012 年 12 月 14 日,海汽控股出具承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海南海
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职工实际安置费用超出预留资金总额的,超出部分
由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担。”
9.中介机构对海汽有限改制设立过程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海汽有限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 号”和《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
办发[2005]60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改制,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时未按照当时有
效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必要的审计及资产评估程序,改制后仍存在非经营性资
产划拨,公司制改造存在程序上的瑕疵。经核查,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海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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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实现净利润、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差额调整、遗留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等
事项造成海汽有限至资产交割日净资产合计减少 557.00 万元,海南省国资委对
上述金额进行了确认并由金运实业补足差额,改制后海汽有限持续经营良好,未
对债权债务人的利益构成损害,同时改制所涉及事项均已经主管部门审批,该瑕
疵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发行人设立方式
2011 年 11 月 20 日,海汽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决议同意由海汽控股、海南
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联合资产 5 名法人股东共同作为公司发起人,以海
汽有限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中准所审计的净资产 39,780.08 万元折合注册资
本 23,700 万元,其余分别计入资本公积 15,186.18 万元、专项储备 893.90 万元,
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0 日,中准所出具“中准验字[2011]5007 号”《验资报告》,对
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验证,确认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缴足。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海南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
注册号为 46000000001967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3,700 万元,实
收资本为 23,700 万元。
2.发起人
海汽股份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汽控股 14,220
2 海南高速 5,925
3 农垦集团 1,185
4 海峡股份 1,185
5 联合资产 1,185
合计 23,7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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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前后,发起人海汽
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及联合资产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在本公司成立前后,上述发起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和拥有的
主要资产如下:
1、海汽控股
海汽控股主要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开发与经营,拥有的主要资产为
经营公交、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投资与开发、交通技术培训、治安保卫
服务相关的资产和权益。
2、海南高速
海南高速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勘测、设计、养护、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
营等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公路、建筑物、国有土地使
用权等资产和权益。
3、农垦集团
农垦集团主要从事天然橡胶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多种种养业,包括热
带作物、农经作物、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工业、建筑业;商业、旅游业等。
其所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权益,主要为农场,工业、
商业、运输、服务企业等,学校、医院、公安、研究所等事业单位。
4、海峡股份
海峡股份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及近洋船舶汽车运输、旅客运输、物流、旅游投
资、房地产投资等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为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客滚船、
车辆运输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和权益。
5、联合资产
联合资产主要从事承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积压房地
产,追索债务,置换、转让和销售资产,重组债务,债权转股权以及阶段性持股
等业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上述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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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海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变更前海汽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及
业务均由本公司承继。发行人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海汽有限的主营业务一
致,主要为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与维修、汽车器
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在公司变
更设立前后未发生变化。
(五)改制前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及其之间的联系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前后,主要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公司业务流程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二)主
要服务流程图”。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
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均独立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依赖主发起人的情形。
本公司设立以来,在资产和股权转让等方面与控股股东海汽控股存在关联交
易。该等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
行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四、关联
交易情况”。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由海汽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承继了原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发起人以其在海汽有限享有的权益出资,未投入新的资产,不存在发起人出
资资产产权需由发起人转移给本公司的情况。
(八)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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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完全分开,并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
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客运、客运站经营、汽车销售与维修等相关业务,拥有
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运
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等。发行人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了完整的组织
体系,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所有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是由海汽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海汽有限全部资产由发行人承继。发
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
地、房屋、车辆、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存在与股东单位
共用的情形,其资产具有完整性。
3、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建立、健全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独立决策。发行人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其实际情况的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股东
及其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况。
4、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
存在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超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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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设立了完整、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
的会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
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1.变更登记为国有独资公司
2007 年 10 月 11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海南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变更注册登记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
司的批复》(琼国资函[2007]544 号),同意海汽总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重
新登记注册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 10 月 17 日,海南柏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柏信验字[2007]010001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4,600 万元,实收资
本为 15,307.94 万元。公司将实收资本调减至 10,000 万元,减少部分 5,307.94 万
元转入资本公积,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00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在海南省工商局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南省国资委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2.引入新股东增资至 14,286 万元
2007 年 11 月 29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琼国资函[2007]677
号),同意海南高速向海汽有限增资。
本次增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之“(一)海汽有限
改制重组情况”之“7、海南高速增资入股”。增资完成后,海汽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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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南省国资委 10,000
2 海南高速 4,286
合计 14,286 100.00
3.控股股东变更为海汽控股
2010 年 12 月 8 日,海南省国资委下发《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组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琼国资函[2010]457
号),同意将海南省国资委持有的海汽有限 70%股权无偿划转给海南省国资委全
资子公司海汽控股。
2010 年 12 月 29 日,海汽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原股东海南省国资委
将其持有的 70%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海汽控股,海南高速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在海南省工商局办理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划转变更登记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汽控股 10,000
2 海南高速 4,286
合计 14,286 100.00
4.2011 年股权转让
2011 年 7 月 25 日,海南省国资委下发《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有关事项的批复》(琼国资函
[2011]239 号),同意农垦集团、海峡股份、联合资产以海汽有限截至基准日 2010
年 10 月 31 日经中科华(中科华评报字[2011]第 013 号)评估净资产 80,016.95
万元扣减对原股东进行的利润分配 8,000 万元后的净资产 72,016.95 万元作为定
价依据受让海汽有限 5%股权。
2011 年 8 月 22 日,海汽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海汽控股分别以
3,600.85 万元的价款将所持海汽有限的 5%股权转让给农垦集团、联合资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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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南高速放弃优先受让权;海南高速以 3,600.85 万元的价款将其所持海汽有限的
5%股权转让给海峡股份,海汽控股放弃优先受让权。
2011 年 8 月 29 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本次股权转让
后,农垦集团、海峡股份、联合资产分别持有海汽有限 5%股权。2011 年 8 月 31
日,海汽有限在海南省工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海汽控股 8,571.6
2 海南高速 3,571.5
3 农垦集团 714.3
4 海峡股份 714.3
5 联合资产 714.3
合计 14,286 100.00
5.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1 年 9 月 9 日,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
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股改基准日等有关事项的批复》(琼国资函[2011]310 号)批准,
海汽有限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3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琼
国资函[2011]391 号),批准以海汽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和联合
资产为公司的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海汽有限以经审计的
净资产 39,780.08 万元按照 1:0.5958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
2011 年 11 月 20 日,海汽有限召开创立大会,决议同意海汽有限以现有 5
名法人股东共同作为公司发起人,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海汽有
限以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经中准所(中准审字[2011]5046 号)审计的净资产
39,780.08 万元按照 1:0.5958 比例折合股份公司股本 23,700 万股,893.90 万元转
入专项储备,剩余 15,186.1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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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1 年 11 月 20 日,海汽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和联合资
产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协议书》。
2011 年 11 月 20 日,中准所出具“中准验字[2011]5007 号”《验资报告》,对
整体变更出资情况进行验证,确认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缴足。
2011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海南省工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
注册号为 46000000001967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3,700 万元,实
收资本为 23,700 万元。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汽控股 14,220
2 海南高速 5,925
3 农垦集团 1,185
4 海峡股份 1,185
5 联合资产 1,185
合计 23,700 100.00
6.2012 年股权转让
2012 年 12 月 13 日,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
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的通知》(琼国资发[2012]31 号)同意将联合
资产持有的海汽股份 5%(1,185 万股)股权无偿划转给海钢集团,同日海钢集团
和联合资产签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2012 年 12 月 13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确认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问题的批复》(琼国
资函[2012]541 号),确认海汽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及海钢集团
所持公司股份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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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汽控股 14,220
2 海南高速 5,925
3 农垦集团 1,185
4 海峡股份 1,185
5 海钢集团 1,185
合计 23,700 100.00
(二)公司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发生的重要资产转让情况如下:
1.非主营业务资产转让
(1)公交业务转让
由于公共交通业务是政府保障基本民生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品,具有公益性
质,为优化公司经营业务结构,突出主营业务,2011 年 3 月 21 日海汽有限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公交业务的议案。2011 年 4 月 19 日,
海汽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将海口公交等 12 家公司整体转让给海汽控股。
2011 年 5 月 12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协议转让海口海汽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等 12 家公司股权的批复》(琼国资函
[2011]138 号),同意海汽控股受让海口公交等 12 家公司全部股权。
2011 年 6 月 7 日,海汽有限与海汽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海汽有限
将 12 家公交公司的 100%股权以“中科华评报字[2011]第 030 号至第 041 号”《资
产评估报告书》截至基准日 2010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净资产加上评估基准日至资
产交割日期间的权益变动金额后以 1,065.09 万元转让给海汽控股。
(2)房地产业务转让
为了进一步突出公司主营业务,剥离房地产业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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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将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儋州场站开发、汽运房地产、海汽金运、琼中建设开发
4 家子公司股权转让给海汽控股,并停止商业地产开发项目。
2012 年 4 月及 12 月,海南省国资委分别出具《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受让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板块子公司股权
的批复》(琼国资函[2012]233 号)及《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
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协议受让琼中海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股权的批复》
(琼国资函[2012]496 号),同意海汽控股受让海汽股份持有的儋州场站开发、汽
运房地产、海汽金运、琼中建设开发 4 家房地产开发子公司全部股权。
根据海汽股份与海汽控股于 2012 年 9 月及 12 月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海汽股份将儋州场站开发、汽运房地产、琼中建设开发 3 家房地产开发公
司股权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基础转让给海汽控股,转让价格分别为 1,205.72
万元、59.58 万元、3,650 万元,鉴于海汽金运为 2012 年 4 月新设成立,以注册
资本金 1,000 万元为依据进行转让。
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与海南高速全资子公司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
公司合作开发的琼海商业地产项目。根据 2008 年 4 月双方签订的《房地产项目
合作开发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以琼海分公司嘉积镇银海路地号为“1-(1)
-981-1-1”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投入,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项目
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合作开发该项目,项目由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接开发,所形成建筑物按照双方实际投入资产价值所占比例分配。经评估公司
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评估价值为 3,605.6 万元,双方协商确定作价
3,600 万元,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资金 4,068 万元(其中首期出资
3,600 万元,支付相关费用 468 万元)。但项目签订至今由于未获得立项批准而处
于停滞状态。2012 年 12 月 13 日海汽股份与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海汽股份将该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以 4,068 万
元转让给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且以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
投入费用冲抵,终止该合作开发项目。目前该土地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
2.非经营性资产转让
(1)保障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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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政府、海南省国资委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部署,公司在 10 个
市县以自有 14 个地块进行保障房建设。公司建设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职
工住房问题,所涉及土地资产为非经营性资产,为了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公司拟
将保障性住房所涉及的资产负债转让给海汽控股。
2012 年 4 月 19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同意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障房建设项目等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划
拨的批复》(琼国资函[2012]131 号),同意海汽股份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形成的在
建工程等非经营性资产转让给海汽控股,海汽控股按转让资产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的账面价值,以现金或其他资产等值补足对海汽股份的出资。
2012 年 4 月 20 日,海汽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处置
保障性住房的议案。2012 年 5 月 17 日,海汽股份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同
意将保障性住房项目整体转让给海汽控股。
2012 年 5 月 30 日,海汽股份与海汽控股签署《协议书》,约定海汽股份将
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金、土地、在建工程、预付账款、应付职工购房款等非
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截至 2012 年 2 月 29 日账面价值转让给海汽控股,其中非经
营性资产为 18,318.41 万元,负债为 18,318.41 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资产中除海汽股份保亭分公司、儋州分公司
涉及保障房建设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其它资
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2)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转让
2010 年海汽有限投资建设三亚荔枝沟火车站站前广场和三亚田独火车站站
前广场,于 2011 年 3 月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三亚
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的开发建设费用为 7,944.21 万元。由于该工程项目是公司承
担建设的三亚市市政工程任务,属于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不具备盈利性,经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
工程项目转让给海汽控股。
2012 年 6 月 20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三亚火
车站站前广场的非经营性资产的批复》(琼国资函[2012]131 号),同意海汽控股
按照账面价值承接三亚荔枝沟站站前广场和三亚田独站站前广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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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2 年 9 月 25 日海汽股份与海汽控股签署的《非经营性资产转让协
议》,公司将三亚荔枝沟站站前广场和三亚田独站站前广场项目以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账面价值 7,944.21 万元,负债以账面价值 1,784.12 万元转让给海
汽控股,资产转让后若因承建上述项目取得相关权益由海汽控股享有,相关费用
也由海汽控股承受。2013 年 8 月,三亚市政府同意对上述项目的投入给予合理
补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三亚市政府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补偿款已支付。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共进行了四次验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资
报告日期 历次资本变动 验资机构 验资报告号
号 方式
海汽有限增资至 实收资 海南柏信会
1 2007.10.17 柏信验字[2007]010001 号
10,000 万元 本转增 计师事务所
海汽有限增资至 中准所海南
2 2008.1.10 现金 中准验字[2008]第 8012 号
14,286 万元 分所
股份制改造,股本
3 2011.11.20 变更为 23,700 万 净资产 中准所 中准验字[2011]5007 号

信会师报字(2012)第
4 2012.11.14 复核报告 - 立信所
1142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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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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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裁
董事会秘书
28家
计划 客运
公司 人力 安全 战略 品牌 监察 系统 分公 董事
审计 综合 生产
财务 治理 资源 质量 投资 营销 法务 信息 司及 会办
部 部 技术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直属 公室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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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能部门的职责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发
展事务,督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评估各部门工作成效,主持公司办公会议,协
调各部门关系。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能及职责规定如下:
部门 职责
文秘、档案、机要、行政、后勤、信息、党团事务的管理及信访
综合部
维稳工作
计划财务部 经营预算、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统筹集团公司的上市工作,负责对外投资股权、外派董事与监事
公司治理部
的管理工作,规范三会运作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信息披露,协调投资者关系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管理
客运生产技术部 客运业务开发,生产协调及技术开发推广、机务管理
安全质量部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及稽查的管理
战略管理、投资管理、项目开发、工程管理及物业资产的经营与
战略投资部
开发
负责集团公司品牌、营销、广告业务及公共关系的管理,组织开
品牌营销部
展集团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及宣传工作
监察法务部 法律事务及纪检监察工作
审计部 开展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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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职责
网络管理,信息安全及后台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统筹指导信息
系统信息部
化建设与规划
六、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直接持股的子公司35家(包括全资子
公司29家,控股子公司6家),间接持股的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4家,分公司及
直属单位28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1.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省际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红波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海汽大厦第 11 层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14.12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645.5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382.68 万元。
2.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屯昌海汽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 800 万元
实收资本 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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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陈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 15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客、货汽车运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汽车
修理业,保修机具,汽车配件,百货,建材,家用电器,
五金工具,交电商品的销售,快递服务,财产租赁,停车
经营范围
场,车辆检测,电子商品销售,广告业务,票务代理(以
上项目凡需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856.82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440.6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39.25 万元。
3.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高速公路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3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邓轶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148 号海口汽车东站五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路运输,汽车租赁,旅游项目开发,房屋租赁服务,汽
经营范围 车配件、旅游工艺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97.13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450.7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6.02 万元。
4.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贵宾车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8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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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81 号华运大厦二楼(南侧)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租赁,汽车客运服务,包车客运,汽车代驾,汽车销
售,二手车经纪、经销,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代售车、
经营范围
船、机票,代订客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34.88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75.9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67.32 万元。
5.白沙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白沙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1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宁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中路(白沙汽车站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70%,海汽股份全资子公司海汽
股东构成
器材占其注册资本的 30%。
出租车旅客运输、旅游观光出租车旅客运输和其他相关的
经营范围 运输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7.99 万元,净资产 73.17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43 万元。
6.琼海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琼海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孙豪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 5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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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出租汽车旅客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56.91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323.9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80.97 万元。
7.文昌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文昌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 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进刚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 22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90%,海汽股份全资子公司海汽
股东构成
旅游车租赁占其注册资本的 10%。
汽车运输、出租、维修、美容、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83.91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63.8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2.34 万元。
8.三亚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三亚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5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顺雄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三亚市解放二路 443 号汽车总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场站项目及附着物投资,物业管理(仅供办证使用),
经营范围 车站经营,旅游综合服务(不含旅行社经营),各类票务代
理,百货销售,广告代理,文化娱乐服务(不含有奖电子
1-1-6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销售)。(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641.3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7,237.6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16.57 万元。
三亚场站开发主营业务为汽车场站项目及附着物投资,围绕三亚车站的建设
及其配套场站设施的相关建设及运营开展经营活动。三亚场站开发不拥有房地产
开发的资质,也不具备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三亚场站未开展房地产开发
建设方面的经营活动,也没形成房地产销售收入。其主要经营的汽车场站项目及
附着物投资系以站场设施建设为中心,围绕为旅客提供出行服务进行综合配套开
发,与房地产业务区别明显,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9.三亚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三亚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广超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三亚市解放二路汽车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配件销售,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保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7.09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24.4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2.85 万元。
10.屯昌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屯昌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9 月 8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健
1-1-6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屯昌县城新建一路 15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车辆维修及保养,汽车和配件销售
及售后服务,汽车保管(凡需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5.21 万元,净资产-1.87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1.98 万元。
11.海南海汽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旅游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红波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148 号海口东站四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旅游租赁,装饰装修工程,汽车配件,汽车维修(仅
限分公司经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凡需行政许可的
经营范围
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358.08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0,834.9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6.93 万元。
12.海南海汽器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器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8 年 4 月 1 日
注册资本 150 万元
实收资本 1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家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8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1-6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车用器材、车用燃润油料(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
润滑脂、钢材、汽车配件、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橡胶、
五金交电、矿产品(专营除外)、建材、机电产品(小汽车
除外)、汽油、柴油的销售,中通、厦门金龙、厦门金旅、
安徽安凯、桂林大宇、湖南衡山、上海申龙、烟台舒驰、
经营范围 扬州亚星、佛山飞驰、北京北方、苏州金龙、青年、东风
特汽、郑州宇通、常德大汉尼奥普兰品牌客车销售,普通
货运、危险货物运输(1)(限运甲醛、甲醇、酒精、油漆、
天那水、沥青、瓶装液化气、汽油、柴油、桶装煤油),自
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535.6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3,045.6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73.19 万元。
13.海南海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家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8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20%,海汽股份全资子公司海汽
股东构成
器材占其注册资本的 80%。
中通、厦门金龙、厦门金旅、安徽安凯、桂林大宇、湖南
衡山、上海申龙、烟台舒驰、扬州亚星、佛山飞驰、北京
经营范围 北方、苏州金龙、郑州宇通、青年、东风特汽、常德大汉
尼奥普兰品牌客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565.32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489.0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4.08 万元。
14.海南海汽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4 月 19 日
1-1-7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顺雄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148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出租服务,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货物运输代
经营范围 理服务,行包托运,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0.98 万元,净资产 4.1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6.02 万元。
15.海南海汽旅行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旅行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8 年 4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实收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红波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海汽大厦一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国内旅游业务;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
乐事务及导游相关服务;为国内游客代购、代订国内交通
经营范围
客票、提供行李服务;旅游商品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4.14 万元,净资产 13.37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96 万元。
16.三沙海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三沙海汽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1-1-7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陈阳
三沙市永兴岛宣德路西沙宾馆 106-22(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汽大厦第十层 1006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客运站经营,客运票务经营,货运站经营,停车场经营,
展览展示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日用百货销售,商务信
经营范围
息咨询服务。(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98.69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998.6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0.57 万元。
17.儋州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儋州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苏宇恒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 XI2-6 号停车场后面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环
保定期检验,机动车二级维护竣工检验,汽车配件、润滑
经营范围
油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54.01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26.8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9.21 万元。
18.乐东九所站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乐东九所站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涛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乐东黎族自治县乐祥路 139 号
1-1-7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场站项目及附着物投资;物业管理;车站经营;旅游
综合服务(不含旅行社经营);各类票务代理;百货销售;
经营范围
广告代理;文化娱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相关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尚未正式运营。
乐东九所站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场站项目及附着物投资。乐
东站场开发不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也不具备申报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条件;未开
展房地产开发建设方面的经营活动,也没形成房地产销售收入。该公司是以乐东
九所车站建设为目的而设立的项目公司,该车站项目的建设尚处于报建阶段。其
主要经营的汽车场站项目及附着物投资系以站场设施建设为中心,围绕为旅客提
供出行服务进行综合配套开发,与房地产业务区别明显,不涉及房地产开发业务。
19.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口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陶海平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路 156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县际班车客运;省市县包
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普通货运;
经营范围
出租客运;汽车维修;汽车快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0.98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89.6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0.29 万元。
20.琼海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琼海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1-1-7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孙豪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 5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市、县
内班车客运;省、市、县际包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
客运站经营;普通货运;出租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客运
经营范围
票务经营;汽车自驾;汽车修理;房屋租赁;汽车配件销
售;国内快递;停车场收费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9.81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89.8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0.19 万元。
21.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三亚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9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兆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解放路汽车总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内班车客运,省市县际、
内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普通货运,出租客运,危险货
经营范围 物运输,客运票务经营,汽车修理,房屋租赁,汽车配件
销售,国内快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6.7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89.9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0.06 万元。
22.儋州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儋州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蒲壮雄
1-1-7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中心大道 XI2-6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省、市、县
际包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客
经营范围 运站经营;普通货运;出租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票
务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0.12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89.8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0.13 万元。
23.屯昌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屯昌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 15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省、市县际
包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客运站经
营;普通货运;客运服务;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票务经营;
经营范围
汽车自驾;汽车维修;房屋租赁;汽车配件销售;保险业
务代理;国内快递,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0.97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189.9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10.03 万元。
24.保亭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保亭海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03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5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宜和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保亭县七仙大道与保陵公路交汇处
1-1-7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及汽车美容、保养、汽车
经营范围 和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保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87 万元,净资产 9.24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9.24 万元。
25.澄迈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澄迈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发雄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 109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客、货汽车运输、汽车修理业、保修机具、汽车配件、汽
车快递服务、客运站经营及客运票务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设立,尚未正式运营。
26.白沙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白沙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宁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中路 163 号(白沙汽车站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客、货运服务;汽车修理;汽车快递服务。(一般经营
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经营范围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1-7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设立,尚未正式运营。
27.乐东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乐东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涛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路 139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路客、货运输、旅业、汽车、装修、配件;店铺出租、
汽车快递服务、客运票务经营、客货运站场经营、酒店经
营、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外)经营、汽车销售、汽车配件
销售、汽车保洁经营、代理各种广告涉及发布、企业形象
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展览展示服务、保险业务代理、国
经营范围
内快递、物流业务经营、撬式加油装置经营、包装设计经
营、市场营销经营、不动产租赁经营、货物配送经营。(一
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者批准文
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设立,尚未正式运营。
28.五指山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五指山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耀康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 25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市县际定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省、市、县
际包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客
经营范围 运站经营;普通货运;出租客运;客运票务经营;汽车客
货运输及修理;快递服务;房屋、铺面出租。(一般经营项
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1-1-7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设立,尚未正式运营。
29.琼中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琼中海汽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蒲壮保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琼中县城海榆路新区二号汽车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汽车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房屋出租,快递业务,省、
市、县际包车客运,客运站经营,客运票务经营,汽车销
售、汽车租赁、汽车旅游租赁、二手车交易,商品销售,
代理广告设计 发布,企业形象设计,展览展示服务,车场
经营范围
管理费,包装设计,物流服务、货物配送、仓储服务、出
租车客运。(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
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设立,尚未正式运营。
(二)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1.三亚海汽平海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三亚海汽平海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兆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三亚市解放二路汽车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1-1-7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60.5%,三亚平海旅游汽车有限
股东构成
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39.5%。
旅游专线客运,各类票务代理,汽车配件销售,物流综合
经营范围 服务,旅游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98.43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788.1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15.78 万元。
2.海南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10 月 29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陶海平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蓝天路 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70%,徐新平占其注册资本的
股东构成
30%。
城市出租车客运。(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38.4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492.3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42.30 万元。
备注 该公司目前停止运营,已进入清算程序。
3.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港口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 年 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 830 万元
实收资本 83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红波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滨海大道 96 号
1-1-7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60%,海南新快线运输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
占其注册资本的 20%,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占 20%。
客运站经营、停车场经营,代售车船票,零担、快递、配
经营范围 套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13.12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935.7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6.27 万元。
4.三亚海汽新起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三亚海汽新起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14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兆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三亚市解放二路 16 号汽车站左侧一层平房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66.67%,海汽股份全资子公司海
股东构成 汽旅游车租赁占其注册资本的 16.67%,黄关荣等自然人占
16.66%。
汽车自驾业务,汽车租赁业务,会议接待,商务定房,旅
业(不含旅行社经营),各类票务代理,各类庆典活动策划、
经营范围
组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6.5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358.6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6.54 万元。
5.海南金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金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凌新
1-1-8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 4 楼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70%,海南友捷科技开发有限公
股东构成
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30%。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网络工程、强、弱电工
经营范围 程、高科技产品销售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3.70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05.5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8.30 万元。
6.琼中福祥客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琼中福祥客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60 万元
实收资本 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朝辉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二号新区汽车站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93.33%,姜秀芹占其注册资本的
股东构成
6.67%。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省、市、县际班车客运;省、市、
县际包车客运;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
经营范围 出租客运;汽车自驾;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配件。(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03 万元,净资产-44.25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47.75 万元。
(三)发行人间接持股的子公司
1.海口安驭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口安驭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6 月 17 日
1-1-8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温健强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16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 海汽器材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机动车性能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6.42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02.25 万元,2015 年净利润-44.26 万元。
2.海南禾悦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禾悦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06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高伟亮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 15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 屯昌交通建设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客货汽车运输、旅游客运、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
务,汽车修理业、保修机具、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
经营范围 汽车检测,保险业务代理、汽车快递服务、电子商品销售、
财产租赁、停车场、广告业务、票务代理、酒店(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9.4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99.4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0.36 万元。
(四)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1.海南琼粤直通快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琼粤直通快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4 日
1-1-8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红波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 34%,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股东构成 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
33%。
经营范围 道路旅客运输。(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6.18 万元,净资产-18.83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8.3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云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玉沙路 11 号中盐大厦 17A4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40%,海南捷牛实业有限公司占
股东构成
其注册资本的 30%,桂彩霞占 30%。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
经营范围
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05.98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351.4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91.9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3.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14 日
1-1-8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1 亿元
实收资本 1 亿元
法定代表人 王纲要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 404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29%,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
股东构成
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71%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市(县)际班车客运、市(县)
内班车客运、市(县)际包车客运、市(县)内包车客运、
城市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汽车修理(仅限分支机构凭证
经营范围
经营),机动车检测(仅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销售摩托
车、汽车配件、汽车电器、家用电器,技术信息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584.46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2,485.8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452.8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4.海南大富豪客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海南大富豪客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潘俊尧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海口市海府路 24 号海汽大厦 10 楼 100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海汽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10%,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航
股东构成
电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90%。
汽车运输,汽车配件,润滑油、文化用品的销售。(以上项
经营范围
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602.75 万元,净资产
主要财务数据 5,091.2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2.25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1-8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发行人的分公司及直属单位
序 成立
名称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时间
市际班车客运,省际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口市海秀路 包车客运,市际包车
1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7.2.18 黄刚 156 号海口客运 客运,公路客运;汽
海口分公司 西站主楼 车快递服务;出租客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口市南海大道
汽车快递服务、客运
2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11.20 李小山 32 号 海 口 南 站
站经营
海口站务分公司 办公区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口市海秀大道 省际班车客运、省际
3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3.27 陈红波
10 号 包车客运
省际客运分公司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南省海口市海 运,物流信息咨询服
4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1.13 陈春雄
府路 148 号 务,保修机具,汽车
旅游客运分公司
配件的销售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口市海府路 行包托运,物流信息
5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12.31 岑长春
148 号 咨询。
货物快递分公司
海南海汽运输集 汽车修理;轮胎翻新;
海口市琼山区新
6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7.5.29 李自明 保修机具,汽车配件;
大洲大道 306 号
海口汽车保修厂 信息技术服务
海南海汽运输集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海口市秀英区海
7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9.4 李昌琼 汽车配件、汽车美容、
盛路 16 号
机动车检测站 五金工具
物流信息咨询服务,
仓储服务,客运票务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口市海府路 经营,代理各种广告
团股份有限公司
8 2007.9.18 牛干 24 号海汽大厦 1 设计、发布,企业形
综合业务服务中
楼 象设计,电脑图文制

作,展览展示服务,
包装设计。
省、市、县际高速及
普通公路班车客运;
海南海汽运输集 汽车维修、客运站;
文昌市文城镇新
9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2.9.15 黄进刚 快递服务;省际包车
风街 22 号
文昌分公司 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县际包车客运;房屋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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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成立
名称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时间
省、市、县际班车客
运;市、县内班车客
海南海汽运输集 运;省、市、县际包
琼海市嘉积镇东
10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0.6.15 孙豪 车客运;市、县内包
风路 51 号
琼海分公司 车客运;货运快递;
汽车维修保养;客运
站经营;房屋租赁
海南海汽运输集 海南省万宁市万
客车运输、汽车修理、
11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0.7.24 孙豪 城镇万洲大道东
国内快递
万宁分公司 侧
客、货车运输;汽车
海南海汽运输集 修理业、保修、保养
陵水县椰林镇新
12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12.6 史旭雄 车辆、汽车配件销售;
建路 2 号
陵水分公司 汽车快递服务,出租
客运
汽车客、货运输,汽
海南海汽运输集
三亚市解放二路 车修理(仅限汽车维
13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9.26 王兆学
汽车站 修厂使用),汽车零配
三亚分公司
件,汽车快递服务
海南海汽运输集
定城镇大众中路 客运、汽车修理、汽
14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9.12.16 文海川
8号 车快递服务
定安分公司
客、货汽车运输,汽
车自驾,汽车出租服
务,物流信息咨询服
务,仓储服务,汽车
海南海汽运输集
屯昌县城新建一 修理业,保修机具,
15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0.3.27 陈健
路 15 号 汽车配件,百货、副
屯昌分公司
食、建材、家用电器、
五金工具、交电商业
的销售、保险业务代
理、快递服务
1-1-8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成立
名称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时间
汽车客运、货运及柴
油、机油、汽油零售,
汽车修理,房屋出租,
快递业务,省、市、
海南海汽运输集 琼中县营根镇海 县际包车客运;客运
16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0.9.17 杨叙波 榆路县城 2 号新 站经营,客运票务经
琼中分公司 区 营,代理各种广告设
计发布,企业形象设
计,展览展示服务,
车场管理费,包装设
计,出租车客运
海南海汽运输集 汽车客货运输及修
五指山市海榆北
17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7.4.15 张耀康 理,快递服务,房屋、
路 50 号
五指山分公司 铺面出租
道路客运,货运,出
海南海汽运输集 保亭县城七仙大
租车客运,汽车修理,
18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1.12.30 吉家山 道与保陵公路交
保修机具,汽车配件,
保亭分公司 汇处
快递服务
公路客、货运输、旅
海南海汽运输集
业、汽车、维修、配
19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2.5.5 林涛 抱由镇
件、店铺出租、餐馆
乐东分公司
业、汽车快递服务
客、货汽车运输、汽
海南海汽运输集 车修理业、保修机具、
澄迈县金江镇文
20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2.7.23 李发雄 汽车配件、汽车快递
明路 109 号
澄迈分公司 服务、客运站经营及
客运票务经营
海南海汽运输集 公路客货运输、汽车
21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11.2 吴镇李 临高县汽车站 维修、出租车、汽车
临高分公司 快递服务
省、市、县际班车客
海南海汽运输集 运;市、县际包车客
儋州市那大镇中
22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7.5 蒲壮雄 运;市、县内班车客
兴大道 XI2-6 号
儋州分公司 运;客运站经营;国
内快递,汽车配件
海南海汽运输集
出租客运,汽车配件,
团股份有限公司 儋州市那大中心
23 2004.8.3 蒲壮雄 百货、家用电器、五
儋州汽车出租公 大道 X12-6 号
金工具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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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成立
名称 负责人 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号 时间
海南海汽运输集
儋州市那大中兴
24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9.29 蒲壮雄 旅游服务
大道 X12-6 号
儋州旅行社
市际班车客运,县际
班车客运,出租车客
运,临时客运站经营,
海南海汽运输集 洋浦经济开发区 代理各类广告设计、
25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9.4 蒲壮雄 疏港路东侧中心 发布,汽车配件、百
洋浦分公司 主干路北侧 货、建材、家用电器、
五金工具的销售;国
内快递(邮政企业专
营业务除外)
海南海汽运输集 白沙黎族自治县 汽车客、货运服务,
26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2.5.20 刘宁 牙叉镇中路(车 汽车修理,汽车快递
白沙分公司 站内) 服务
省、市、县际班车客
运,县内班车客运,
海南海汽运输集
昌江县石碌镇人 包车客运,出租车客
27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0.5.8 郭泽雄
民北路 运,客运站经营;汽
昌江分公司
车修理、汽车零配件,
国内快递,房屋租赁
海南海汽运输集 汽车客运、房屋租赁,
东方市八所镇东
28 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6.12.15 陈阳 汽车维修,配件销售,
海路
东方分公司 货运(快递)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发起人为海汽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联合资产。
1.海汽控股
海汽控股前身为海南金运实业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经《海南省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方案的批复》(琼
国资函[2007]677 号)文件批准设立。2010 年 12 月 27 日,经《海南省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琼
1-1-8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国资函[2010]457 号)同意,金运实业名称变更为海汽控股并在海南省工商局
完成变更登记手续。海汽控股为海南省国资委 100%持股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 81 号,注册资本为 10,300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夏亚斌,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项目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汽控股总资产为 231,498.43 万元,净资产为 94,275.78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5,113.17 万元(以上 2015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海汽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海汽控股持有发行人 6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除发行人外,海汽控股拥有 21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和 2 家
直属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 员工
成立 法定代 主营 车辆数
序号 名称 本 注册地 人数
时间 表人 业务 (辆)
(万元) (人)
1 海口公交 2008.4.30 50 曾祥军 海口市 公交客运 82
2 文昌公交 2009.3.18 50 梁其武 文昌市 公交客运 94
3 万宁公交 2011.8.9 50 吴天忠 万宁市 公交客运 56
4 陵水公交 2011.1.20 100 符佳 陵水县 公交客运 39
5 三亚公交 2009.9.29 300 曾祥军 三亚市 公交客运 2
6 屯昌客运 2008.5.23 100 郭远恒 屯昌县 公交客运 42
7 澄迈公交 2009.11.24 50 王开亮 澄迈县 公交客运 77
8 儋州客运 2009.1.13 50 黄瑞群 儋州市 公交客运 25
9 昌江公交 2010.9.25 50 王莲峰 昌江县 公交客运 16
10 东方公交 2010.9.9 100 文克峰 东方市 公交客运 5
乐东黎
11 乐东公交 2012.1.11 100 邢巨 族自治 公交客运 37

12 临高客运 2011.10.14 50 陈云 临高县 公交客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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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 员工
成立 法定代 主营 车辆数
序号 名称 本 注册地 人数
时间 表人 业务 (辆)
(万元) (人)
白沙黎
13 白沙公交 2012.5.2 50 王克 族自治 公交客运 26

14 琼海公交 2009.7.8 50 曾祥军 琼海市 公交客运 - -
15 琼中客运 2009.7.1 50 陈应辉 琼中县 公交客运 43
16 海汽金运 2012.4.13 1,000 许电防 海口市 房地产开发 1 -
17 琼中建设开发 2011.7.15 3,000 杨叙波 琼中县 房产租赁 2 -
18 儋州场站开发 2011.8.5 100 陈世河 儋州市 商业开发 1 -
19 汽运房地产 1989.9.30 300 陈棉兴 海口市 房地产投资 63 -
保障房物业
20 汽运物业 1986.11.26 50 李强 海口市 53 -
管理
交通技工教
21 交通技校 1974 2,762.2 冯敏 定安县 20 -
育、职业培训
22 运输公安局 1989.9.25 - 王群标 海口市 治安保卫 17 -
金运危险品运 危险货物运
23 2015.03.19 1,000 陈周 澄迈县 40
输 输
机动车驾驶
24 海星驾校 2015.03.18 1,500 符干春 海口市 82
员培训
上述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1 海口公交 396.69 -1,583.49 577.42 -58.19
2 文昌公交 286.37 -617.80 772.93 -89.61
3 万宁公交 584.38 -472.18 338.16 -327.82
4 陵水公交 522.47 -417.09 165.56 -290.38
5 三亚公交 99.72 -1,631.92 - -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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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5 年/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6 屯昌客运 156.42 -644.92 254.97 -60.03
7 澄迈公交 546.78 -202.37 707.20 -243.87
8 儋州客运 55.07 -1,550.41 181.55 -300.71
9 昌江公交 86.87 -168.13 182.66 -0.21
10 东方公交 39.43 -423.91 8.73 3.70
11 乐东公交 76.98 -339.57 239.41 220.30
12 临高客运 23.39 7.51 2.28 -3.91
13 白沙公交 146.37 -395.26 116.36 -188.39
14 琼海公交 48.35 48.35 -0.38
15 琼中客运 278.06 -261.45 349.72 -68.66
16 海汽金运 997.11 997.11 -0.02
琼中建设
17 4,426.58 4,171.91 -39.27
开发
儋州场站
18 813.98 665.80 - -32.19
开发
汽运房地
19 56.58 55.20 -0.04

20 汽运物业 155.27 -1,556.25 395.42 -212.61
金运危险
21 1,550.74 184.06 1,187.52 -27.57
品运输
22 海星驾校 1,198.09 1,097.69 326.67 -234.08
注:交通技校和运输公安局是海汽控股的非独立核算直属单位,上表未列示其财务数据。
海汽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经营业务说明如下:
①公交客运业务
海汽控股共有 15 家全资子公司从事公交客运业务,主要是借助公共交通车
辆和有关设施,为各子公司城区的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所提供的公共交
通业务是政府保障基本民生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产品,具有社会公益性质。
1-1-9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②房地产业务
海汽控股共有儋州场站开发、汽运房地产、海汽金运、琼中建设开发 4 家全
资子公司涉及从事房地产业务,主要是根据海南省政府、海南省国资委有关保障
性住房建设的部署,承担海汽控股的保障房建设;以及对海汽控股自有房地产项
目的开发及租赁业务。
③其他业务
主要包括海汽控股下属的汽运物业,主要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交通技校,主
要为海汽控股下属单位提供交通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运输公安局,主要为
海汽控股下属单位提供治安保卫服务;金运危险品运输,主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
海星驾校,主要提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海汽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对比情况
除发行人外,海汽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主要从事公交客运、房地产投资与开
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交通技术培训、治安保卫服务、危险货物运输、机动
车驾驶员培训等业务;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
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与维修、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二者业务明显
不同。具体主营业务对比如下:
海汽控股及子公司 海汽股份及子公司
编号 名称 主营业务 编号 名称 主营业务
班车客运、包车客运、
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地
客运站经营、出租客运、
1 海汽控股 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 1 海汽股份
汽车配件销售、汽车修
经营
理、汽车快递服务
2 海口公交 公交客运 2 省际运输 客货运输
3 文昌公交 公交客运 3 屯昌交通建设 场站客运
4 万宁公交 公交客运 4 旅游运输公司 公路客运
5 陵水公交 公交客运 5 贵宾车队 旅游客运
6 三亚公交 公交客运 6 白沙出租车 出租车旅客运输
7 屯昌客运 公交客运 7 琼海出租车 出租车旅客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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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8 澄迈公交 公交客运 8 文昌出租车 出租车旅客运输
9 儋州客运 公交客运 9 三亚场站开发 场站开发
10 昌江公交 公交客运 10 三亚检测 机动车检测
11 东方公交 公交客运 11 屯昌检测 机动车检测
12 乐东公交 公交客运 12 海汽旅游车租赁 汽车旅游租赁
13 临高客运 公交客运 13 海汽器材 车用器材、油料
14 白沙公交 公交客运 14 海汽销售 汽车销售
15 琼海公交 公交客运 15 海汽物流 各类货物汽车运输服务
16 琼中客运 公交客运 16 海汽旅行社 国内旅游业务
17 海汽金运 房地产开发 17 三沙汽运 客货运输
18 琼中建设开发 房地产开发、房产租赁 18 儋州检测 机动车检测
19 儋州场站开发 商业开发 19 乐东站场开发 场站开发
20 汽运房地产 房地产投资 20 海口运输 汽车客运
21 汽运物业 保障房物业管理 21 琼海运输 汽车客运
22 交通技校 交通技工教育、职业培训 22 三亚运输 旅游专线客运
23 运输公安局 治安保卫 23 儋州运输 汽车客运
金运危险品运
24 危险货物运输 24 屯昌运输 汽车客运

25 海星驾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5 保亭检测 机动车检测
26 澄迈运输 汽车客运
27 白沙运输 汽车客运
28 乐东运输 汽车客运
29 五指山运输 汽车客运
1-1-9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0 琼中运输 汽车客运
31 平海旅游 旅游专线客运
32 海汽出租车 出租车旅客运输
33 港口客运 客运站场经营
34 三亚新起点 汽车租赁
35 金运科技 高科技产品销售与代理
36 琼中福祥 汽车客运
37 安驭达检测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38 禾悦商贸 商业贸易
①海汽控股下属公司从事的公交客运业务与发行人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业务
的对比
A 公交客运
海汽控股下属子公司从事的公交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利
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等公共交通车辆和有关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基
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服务。
B 班车客运
发行人从事的班车客运,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定义
的,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
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类客运
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
上的客运班线。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三类客运班线:
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
客运班线。
C公交客运与班车客运之间的区别
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等相关规定,公交客运与班车客运之间的区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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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交客运与班车客运的业务性质不同
公共交通客运系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特点。公
交客运业务一般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以为社会公众基本
出行提供便利作为其服务核心,具备较强的公益性。
班车客运是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其主要以盈利为目的,根据市场
需要为旅客提供跨市县、跨地区的长途运输服务,具备较强的商业性。
b 公交客运与班车客运的服务对象不同
公交客运业务核心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公交客运经营者应
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线路运营服务要求,制定和实施作业计划,合理调度城市公
共交通车辆,以满足社会公众基本出行需要。
班车客运业务系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班线线路设计和出班计划主要考
虑不同出行目的人群、时间及密度及频次等因素对班线运力进行调整,其主要为
跨市县、跨地区出行的工作、探亲、旅游等对象提供道路运输服务。
c 公交客运与班车客运在运输方式上存在不同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
见稿)、《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概念区分,
公交客运主要从事城市道路、城郊间道路的运输活动,一般不从事跨市县、跨地
区的长途运输活动,对运输工具的要求为大容量、低速行驶;且公交客运为满足
广大居民基本出行服务,具有在线路上停靠站点多的特点。
班车客运企业为了公司盈利性的要求,功能定位为替代火车及飞机等其他运
输工具,主要从事跨市县、跨地区的中长距离的旅客运输活动;且班车客运为满
足旅客长距离、安全舒适的考虑,运输工具主要为中、高级大型客车,具有座位
多、较舒适的特点,班线车采取点对点运行,中途一般不允许上车。
②海汽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从事客运站经营业
务之间的区别
A 房地产开发经营
海汽控股的子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
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
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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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客运站经营
发行人从事的汽车客运站经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
关规定,是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
营活动。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
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有相应的设备、设施,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
要求》的标准;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C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客运站经营之间的区别
海汽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发行人的客运站经营区别如下:
a 业务性质不同
海汽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是指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
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
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发行
人的客运站经营业务是指依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以公司拥有的客运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
的经营活动。其业务核心在于利用自身拥有的客运站场设施,为道路客运经营者
及旅客提供相关进站、乘车及其他与出行相关的延伸服务。
b业务资质有较大区别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业务活动范围较广,以具备符合城市规划区可供开发
国有土地为前提,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和城市规划、房地
产开发年度计划等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取得房地产开发相应的资质证
书、需要具备与所从事房地产业务匹配的专业管理人员。
而发行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客运站经营,根据相关规定,客运站的设置和
经营须通过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后,才可从事相关客运站的经营活动,客运站经营具有较强的资质与资源壁垒。
c 服务内容不同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服务内容主要为居民住宅、商品房、写字楼等商业房
地产的开发及销售。海汽控股子公司从事的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主要是2012
年发行人为专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将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剥离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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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控股,海汽控股的房地产业务主要为政策性保障房项目及其他商业地产项目。
发行人从事的客运站经营业务是与道路运输企业为乘客提供出行服务联系
紧密的业务,是客运站为了提高站场设施的运营效率,利用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客
流量,进行商业性的综合配套开发,提升客运站经营效益。客运站经营以站场设
施为中心,围绕为旅客提供出行服务的综合配套开发,是对旅客道路运输服务的
延伸和深化。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通过将海汽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主营
业务进行对比,控股股东海汽控股下属子公司从事的公交客运业务与发行人所从
事班车客运经营业务之间、控股股东海汽控股下属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与发行人所从事的客运站经营业务之间,在业务性质、服务内容及特点等方面
差异较大,不存在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或转移的情形,不构成
同业竞争。
2.海南高速
海南高速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17 日,注册地为海口市蓝天路 16 号高速公路
大楼,注册资本为 98,882.83 万元,实收资本为 98,882.83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曾
国华,经营范围为高等级公路勘测、设计、养护、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建材、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饮食业、金属材料、化工原
料及产品(专营外)、纺织品、文体用品、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饮料、副食
品、家俱、橡胶制品的经营;汽车客货运输、租赁;高科技产品、农业产品的生
产、销售;计算机工程与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南高速于 1998 年 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海南高速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930.79 25.21%
2 毛玉霞 1,367.94 1.38%
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 1 号 1,279.99 1.29%
4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995.58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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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5 王明霞 671.24 0.68%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南高速总资产为 312,464.57 万元,净资产为 252,514.31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22,681.62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海南高速总
资产为 310,690.57 万元,净资产为 254,061.12 万元,2016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
1,570.53 万元(2016 年前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农垦集团
农垦集团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1 日,为海南省农垦总局 100%持股的国有独
资企业。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15 号海垦国际金融中心第 35-43 层,
注册资本为 40 亿元,实收资本为 40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林进挺,经营范围为从
事橡胶、热带农业、畜牧、旅游、房地产、金融、工业加工、商业贸易、科学研
究、服务行业、医疗、健康、物流、建材、工程设计、建设与施工、信息及高新
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出版等产业投资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农垦集团总资产 2,244,815.88 万元,净资产为 1,217,123.25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98,802.37 万元(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海峡股份
海峡股份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 6 日,注册地为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港航大
厦 14 楼,注册资本为 42,588 万元,实收资本为 42,588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毅,
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及近洋汽车、旅客运输,物流,旅游投资、房地产投资,餐
饮服务,百货、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峡股份于 2009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海峡股份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21,882.61 50.38
2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6,971.9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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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 陈颖 293.15 0.69
4 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228.75 0.54
5 孔庆英 95.59 0.22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峡股份总资产为 227,118.59 万元,净资产为 207,977.20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11,645.98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海峡股份总
资产为 235,450.96 万元,净资产为 214,297.10 万元,2016 年 1-3 月实现净利润
6,311.01 万元(2016 年前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联合资产
联合资产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为海南省人民政府 100%持股的全民所
有制企业。注册地为海口市滨海大道 81 号南洋大厦 23 楼 F 房,注册资本为 2
亿元,实收资本为 2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双洋,经营范围为承接、收购、管理
和处置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积压房地产和债权,房地产开发
经营,房地产咨询、价格评估、经纪中介服务,清理解决债务、资产置换、转让
及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企业收购,兼并和项
目委托运营,财务及法律咨询服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有
关业务(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2 年 12 月,经海南省国资委同意,联合资产
持有的海汽股份 5%股权无偿划转给海钢集团。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海汽控股、
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
1.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海汽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
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海钢集团成立于 1986 年 11 月 10 日,为海南省国资委 100%持股的国有独资
企业。注册地为海南省昌江县石碌,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实收资本为 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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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为李长征,经营范围为多金属矿勘探、白云岩矿的开采加工、矿石产
品、橡胶制品的销售,采石,石料加工,矿山复垦,橡胶种植,旅馆(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自由房产租赁,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钢集团总资产 765,647.29 万元,净资产 739,279.50
万元,2015 年实现净利润 461.08 万元(2015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5 名主要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
它有争议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资委。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瑕疵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3,7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7,9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 31,6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发行前后公司
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海汽控股(SLS) 14,220 60 13,746 43.5
海南高速(SLS) 5,925 25 5,925 18.75
农垦集团(SLS) 1,185 5 1,145.5 3.625
海峡股份(SLS) 1,185 5 1,185 3.75
海钢集团(SLS) 1,185 5 1,145.5 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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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
- - 553 1.75
会(SS)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7,900 25.00
合计 23,700 100 31,600
注:1.SS 为 State-own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股东;
2.SLS 为 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其为国有法人股股东。根据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管理问题的批复》(琼国资函[2012]541 号),上述 5 名法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为国有法人
股。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
《 境 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 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规定,经《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涉及国有股转持事宜的批复》(琼国资函[2012]540
号)同意公司国有股东应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的 10%(即 790 万股)将国有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具体转持
方式如下:
1.海汽控股、农垦集团、海钢集团分别以转持股份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
其计算公式为:应转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10%*各国有股东占国有股
总数的比例;
2.海南高速、海峡股份的国有出资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港航
控股分别以一次上缴自有资金的方式履行转持义务,其计算公式为:上缴资金的
金额=本次发行股份数量*10%*各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持有公司的国有股比例*
各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国有出资人持有其混合所有制国有股东的股权比例*本次
发行价
该转持事项将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依法具体实施。
(二)前五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五名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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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海汽控股 14,220
2 海南高速 5,925
3 农垦集团 1,185
4 海峡股份 1,185
5 海钢集团 1,185
合计 23,700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自然人持股的情况。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发
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海汽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
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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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无内部职工股情况。
十、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情况
发行人设立以来,未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
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总数为 5,122 名,其中
在岗人员 4,406 名,劳务派遣人员 716 名。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员工人数 5,122 5,246 5,342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1)在岗员工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全体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的聘用、解聘
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
理,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劳务派遣员工
随着公司持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需求不断增加,为更有效保障用工需求,
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募部分人员满足经营需要,主要为乘务员、责任车经营
者。公司与海南红海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向海南红海支付劳务派遣
费用,海南红海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续。
海南红海持有 46000000000822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200 万
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展企业管理咨询及培训服务、劳务服务、劳务分包;人力
资源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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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结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的
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岗位分工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生产服务人员 3,742 73.05%
专业管理技术人员 844 16.48%
综合管理人员 445 8.69%
其他人员 91 1.78%
合计 5,122 100.00%
(2)员工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本科及以上 418 8.16%
大专 881 17.20%
中专及以下 3,823 74.64%
合计 5,122 100.00%
(3)员工年龄分布
年龄区间 人数 占员工总数比例
30 岁及以下 867 16.93%
31-40 岁 1,417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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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0 岁 1,904 37.17%
51 岁及以上 934 18.24%
合计 5,122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
1、报告期内所在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缴纳基数
(1)养老保险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
员月工资总额的 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业人员按本人月工资总额的 8%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保险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用人单位按照本
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 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按照本人月工资
总额的 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工伤保险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列为第一类工伤保险风险行业的
用人单位,基准费率为工资总额的 0.5%;列为第二类工伤保险风险行业的,基
准费率为工资总额的 1%;列为第三类工伤保险风险行业的,基准费率为工资总
额的 1.5%;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根据《关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和调整工伤
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216 号),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
将行业类别由原来的一至三类细分扩大为一至八类,对应的基准费率分别为本单
位从业人员缴费工资总额的 0.2%、0.4%、0.7%、0.8%、0.9%、1.0%、1.2%、1.5%。
(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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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
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2013 年之前,用人单位按照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
2%缴纳失业保险费,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人月工资的 1%缴纳失业保险费;从
2013 年 1 月 1 日,用人单位按照其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 1%缴纳失业保险费;从
业人员按照本人月工资的 0.5%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
从业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 0.6%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
根据《关于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通知》 琼人社发〔2015〕
216 号),将生育保险费费率从 0.6 降低为 0.5%。
(6)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 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
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 号)及海南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的
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
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
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 3 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 5%,原则上不高于 12%。
2、发行人员工在报告期内的工资等薪酬情况及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基数
及相应的缴纳情况
(1)报告期员工薪酬情况
2012 年发行人员工薪酬总额 1.96 亿元,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3,440 元/月;2013
年发行人员工薪酬总额 2.26 亿元,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3,647 元/月;2014 年发行
人员工薪酬总额 2.33 亿元,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3,839 元/月;2015 年发行人员工
薪酬总额 2.43 亿元,从业人员人均收入 4,096 元/月。
(2)发行人报告期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实际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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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确定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基数。
五险一金缴存费率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缴存费率为 20%,职工缴存费率为 8%;
医疗保险单位缴存费率为 8%,职工缴存费率为 2%;失业保险单位缴存费率为
1%,职工缴存费率为 0.5%;工伤保险单位缴存基准费率为 0.9%(按照《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海汽股份属于第五类,对应的基准费率为 0.9%);生育保险单
位缴存费率为 0.5%;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为 8%。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企业承担部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已交社会保险
年份 住房公积金
失业保 生育保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险 险
2013 年度 3,575.82 1,437.67 179.82 96.76 156.34 1,389.23
2014 年度 3,823.20 1,556.99 193.24 104.64 156.55 1,419.27
2015 年度 3,775.89 1,558.85 199.03 117.74 142.78 1,527.40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策为全体在岗人员办理
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并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纳了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海南红海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向海
南红海支付劳务派遣费用,海南红海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存手
续。
3、关于劳务派遣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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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 5,122 5,246 5,342
其中:
716 777
劳务派遣人数
比例 13.98% 14.81% 15.69%
本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募部分人员是为满足经营需要,主要为乘务员、
责任车经营者。2014 年 3 月 1 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以来,本公司逐步
减少劳务派遣员工的使用数量,从 2013 年末劳务派遣人数 838 人下降至 2015
年末的 716 人,劳务派遣人员比例从 2013 年末以来逐步下降。公司仍将继续采
取措施进一步降低派遣劳动者数量比例,采用的用工调整方案主要方向:一是对
现有考核优秀的劳务派遣乘务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对于部分责任经营线
路根据运行情况调整为公车公营。
(三)员工薪酬制度及薪酬水平情况
1、薪酬制度情况
目前,海汽股份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薪酬管理(试行)办法》、
《基层单位及总部部门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等薪酬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
小和劳动强度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
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具体体现方式有:(1)年薪制绩效工资,适用于集团公司
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财务负责人及集团公司的其他人员。(2)计件式
绩效工资,如里程工资、工时工资等,适用于根据作业量(安全行车里程、工作
时数)计发绩效工资的人员,包括营运司机、乘务员、车辆维修人员等。(3)提
成式绩效工资,适用于根据员工业绩的一定比例计劳动报酬的销售人员,其计算
方式为:提成工资=提成基数×提成比例。(4)薪点式绩效工资,适用于上述人
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薪点式绩效工资是综合考虑员工绩效、单位短期绩效及中长
期绩效而综合计算的绩效薪酬,由绩效工资薪点数、单位年度绩效薪点值、员工
个人考核系数及单位当期任务完成比例的乘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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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3 年起公司实行全面绩效管理,按绩取酬、工效挂钩,进一步提高了薪
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
2、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情况
2015 年度,各级别员工收入水平及大致范围为:一般员工的收入水平大致
范围为 2,000 元/月至 12,839 元/月,中层管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大致范围为 7,127
元/月至 23,365 元/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收入水平大致范围为 27,000 元/月至
32,483 元/月。
2015 年度,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及大致范围如下:生产服务类人员的收
入水平大致范围为 2,000 元/月至 7,271 元/月,专业管理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大致
范围为 2,400 元/月至 12,839 元/月;综合管理人员收入水平大致范围为 4,400 元/
月至 32,483 元/月。
2013 年至 2015 年海汽股份从业人员的月均工资水平分别为 3,647 元/月、
3,839 元/月、4,096 元/月,呈持续增长;海南省同期社会平均工资 2013 年为 3,798
元/月,2014 年为 4,158 元/月,2015 年为 4,601 元/月。海汽股份客运站场服务人
员较多,且分布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市县,且在基层市县人员较多,与海南
省同期社会平均工资相比,海汽股份从业人员的月均工资水平与海南省社会平均
工资水平接近且变动趋势相同。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未来海汽股份将继续推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使薪酬分
配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加大绩效工资的分配比例;探索绩效工资与单位整体绩
效挂钩的动态调整方式,修订年薪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促进薪酬合理分配。
在员工收入方面,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
场水平等因素,在业绩增长前提下实现,努力实现员工收入合理增长。
十二、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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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的所有股东就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节“八、
发行人股本情况”之“(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
承诺”。
(二)国有股份划转社保基金的承诺
海汽控股、农垦集团、海钢集团分别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海汽股份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之后、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前,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
的转持程序,将股份及时、足额地划转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股票账
户。”
海南高速的大股东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峡股份的大股东港航控
股分别承诺:“本公司承诺在海汽股份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审核之后、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前,按《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
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的转持程序,将资金及时、足额地划
转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账户。”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海汽控股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
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二、同业竞争”之“(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海汽控股出具了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七、规范
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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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海汽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海汽控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 10%,其
减持价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减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海汽控股减持时,须在减持
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海汽控股减持
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海汽控股的
减持行为不得违反海汽控股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
若海汽控股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
所有。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高速承诺: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海南高速每年
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前海南高速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 30%,减持价格(如
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
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海南高速减持时,须在减持前四
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海南高速减持将通
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海南高速的减持
行为不得违反海南高速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若海
南高速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
有。
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承诺:锁定期满
后24个月内,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每年各自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目
前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持有发行人股份总量的50%,减持价格(如
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
持底价应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
减持时,须在减持前四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
告;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减持将通过上交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
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的减持行为不得违
反其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说明或承诺。若农垦集团、海峡股份、
海钢集团的减持行为未履行或违反了相关说明或承诺,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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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六)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果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情况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1)预警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120%时,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2)启动条件: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
应当在 30 日内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满足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
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
股价。
(3)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
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七)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

1、公司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
公司承诺: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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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及回购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
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
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
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若公司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海汽控股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启动购回措施的时点及购回价格: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
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海汽控股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依法购回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监会、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海汽控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海汽控股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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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损失
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上述相关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
认定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
上述相关人员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
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八)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承诺:因金元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金元证券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所承诺:因立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立信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承诺:因锦天城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所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承诺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公司如果未履行招股
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
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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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承诺:海汽控股若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定形式予以认定的,海汽控股将
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海汽股份股票,以为海汽控
股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分别承诺:
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若未能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
项,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定形式予以认定的,海南高速、农垦集
团、海峡股份、海钢集团各自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当年度及以后年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利润分配,以为其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
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如果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则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
督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能得到实际履行起 30 日内,或司法机关
认定因前述承诺未能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 30 日
内,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将各自在公司上市当年全年从公司
所领取的全部薪金对投资者先行赔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重要承诺均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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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
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
务,自设立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变化。
(一)主营业务情况介绍
1、汽车客运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目前公司已
形成了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班车客运车辆2,118辆,旅游车537辆、出租车367辆;拥
有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283条,市县内班线103条,省际客运班线148条,日均发
班7,075班次;公司在海南省已建立了覆盖全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且运
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河南、江西、福建、浙江、
重庆、山东、云南、安徽等14个省市自治区。
公司道路客运的全国营运线路覆盖情况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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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汽车客运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
根据现行道路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
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不
同,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站的营运车辆收取费用取得
收入,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公司现有27个客
运站,其中一级客运站5个,二级客运站16个,三级客运站3个,三级以下客运站
3个,分布在海南省各主要县市,在当地道路运输业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
前,海南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均由本公司独家运营。
公司拥有的客运站在海南省的分布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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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产业
为延伸主业经营的产业链,公司还开展了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
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成为客运业务的重要补充。公司下设的海汽销售主要为本
公司提供客运车辆的采购服务;海口汽车保修厂等维修检测单位主要满足本公司
车辆的维修、检测需求,兼对外开展维修业务;海汽器材主要负责公司所属车辆
的燃、润油料、配件、轮胎等材料的供应,同时也部分对外销售。
(二)资质及荣誉
公司拥有道路客运一级经营资质,2004年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2005年荣获“全国道路客运50强企业”,2006年荣获“中国交通业百强企业”,
2007年公司被海南省质监局、交通厅推荐为“国家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
位”;2008年公司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价格诚信企业”;2009年公司
荣获“海南标志性品牌企业行业10强(交通运输业)”;2010年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验收,成
为国家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获得国务院国资委道路运输行业绩效评价
第1名;被中国质量协会评为2011年-2013年年度“全国质量文化建设标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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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确定为“2010年-2012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
业”,“2013年-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下的“F52道路运输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
引》,公司所属行业属于“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的“G54道路运输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理体制
交通运输部是我国道路运输业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
本辖区的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是道路运
输业的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
交通运输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
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等。
各级人民政府下设交通厅(或交通局、交通委员会)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其主
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
拟定并监督执行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
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公路、水路交通
运输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成立于1991年,是由中国道路运输业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
单位和团体自愿组成、具有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接受
交通运输部与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的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已基本覆盖道路运输行
业运营的各个环节,主要法律法规按实施时间列表如下:
主要法律法规 颁发部门 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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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4.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务院 2004.07.01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交通部 2004.07.15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交通部 2006.01.01
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暂行办法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2006.07.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8.05.01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09.01.01
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 2009.09.0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局 2012.01.19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2.12.21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 2012.07.22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14.07.01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 2015.01.01
(2)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道路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纽带和基础,近年来一直受到国家相关部门
的高度重视,其鼓励和扶持政策具体包括:
①2007 年 3 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明确指出“优先发展运输业,提升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第
三方物流”,同时指出“加强交通运输枢纽建设和集疏运的衔接配套,在经济发达
地区和交通枢纽城市强化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形成区域性物流中心”。
②2007 年 11 月,交通部发布的《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
意见》,明确提出“加大对道路运输业的资金投入。道路运输为社会提供基础性、
普遍性服务,要保证 70%以上的客货运附加费用于道路运输发展,并积极争取财
政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在资金使用上,重点投放在道路运输站场、农村
客运、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运输安全管理和应急运输保障上”,同时“引导运输
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并购、联合、参股等多种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网络化经营和特许连锁经营。扶持集约化程度高、网络覆盖面大、组织方式优的
道路运输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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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2009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
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实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加大物
流园区、中心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选择有条件城市开展示范
工程”,并在优化交通运输组织方面,提出“统筹城乡客运发展,大力发展旅游客
运、快速客运和农村客运,建立方便快捷、满足不同层次出行需求、网络化运营
的客运服务体系”。
④2011 年 4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
出“公路网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质量明显提升。公路总里程达到 450 万公里,
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10.8 万公里,覆盖 90%以上的
20 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到 65 万公里,国省道总体技术
状况达到良等水平,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 390 万公里”,同时提出“运输枢纽建设
取得明显进展。建成 100 个左右铁路、公路、城市交通有效衔接的综合客运枢纽,
建设 200 个功能完善的综合性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
⑤2011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
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统筹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和落实相关优惠政
策,建立健全运输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道路运输行
业健康稳定发展”,“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内的客运站场、
物流园区、城市综合客运枢纽等纳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资范围,给予必要的投
资补助”,“各地要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鼓励
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联合、连锁、兼并和网络化经营,扶持骨干企业发展,实行集
约化、规模化经营,切实改变运输企业小、散、弱局面”。
⑥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
通知》(国发〔2012〕18号)中提出,“公路总里程达到450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
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覆盖90%以上的20万以上城镇人
口城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到65万公里,国省道总体技术状况达到良等水平,
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90万公里”,并提出“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的发展目标和“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全面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
设”的主要任务。
⑦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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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475号)中提出,“根据城市空间形态、旅
客出行等特征,合理布局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客运枢纽”,“鼓励组建公司实体
作为业主,根据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负责单体枢纽的设计、建设与运营管理”,
鼓励通过综合开发的方式发展交通枢纽建设,即“要在保障枢纽设施用地的同时,
集约、节约用地,合理确定综合交通枢纽的规模。对枢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
及周边区域,在切实保证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做好交通影响分析,鼓励土地综合
开发,收益应用于补贴枢纽设施建设运营”。
⑧2011 年 10 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海南省公路、水路交通“十二五”
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继续推进田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建设,到 2015 年高速公
路总里程达到 850 公里;积极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建设;开展省道网调整
工作,国家重点项目、重要港口、经济开发区和园区、各市县之间通过二级及以
上公路便捷连通,改造国省道 1000 公里。国省干线公路整体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消灭国省道砂土路,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 90%以上,沥青(水泥)路面铺装
率达到 100%;分段实施滨海景观公路,新建改建 300 公里设施齐全、功能完善、
符合国际服务标准的旅游公路;基本消除县乡公路‘断头’路,全省行政村全部通
硬化路,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路,农村公路建设总里程为 10000 公里左
右;建设海口、三亚综合客运枢纽,并选择一个作为部示范工程;建成一个功能
较为完善的物流园区或货运枢纽;城乡运输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实现所有通
公路的通班车率 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通班车率达 92%”。
3、国家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支持
①2009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 号),明确提出:“充分发挥海南的区位和
资源优势,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胜地,是海南加快发
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全国调整优化经济结
构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在发挥海南特色优势,全面提升旅
游业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提出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交通枢纽、
景区、城市广场等游客较为集中的场所设立游客服务中心”;“在加强基础设
施建设,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方面,提出“构建安全、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运输
体系。完善进出岛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前期工作。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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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海口至广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设海口—五指山—三亚地方高速公
路和万宁—儋州—洋浦地方高速公路,提升现有国道、省道技术等级,加强通往
旅游景区的交通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②2010 年 6 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
称“《规划纲要》”)获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明确提出国家旅游岛建设的发展目
标,到 2020 年,海南将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规划纲要》
提出,海南省将着力培育度假旅游、海洋旅游、运动休闲、疗养休闲、商务会展、
民族风情和文化、红色旅游、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热带森林等特色旅游和自助
旅游等十大旅游产品。同时,还将推出环海南岛热带滨海观光体验游、东线滨海
度假休闲游、中线民俗风情文化体验游、西线特色探奇体验游、热带原始雨林生
态游、海洋探奇生态游等 6 大精品旅游线路。在交通建设方面,《规划纲要》提
出到 2015 年,海南将形成岛内“2 小时旅游交通圈”,基本建成以环岛高速铁路、
“田”字型高速公路网为主骨架,国道、省道为辅线,升级达标的农村公路为延伸
的交通网络。
4、海南省相关政策和法规
①2011年8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
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
通知》(琼府办〔2011〕144号),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普通公路发展的重要性”,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以公共财政为基础、责任清晰、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投融
资长效机制,确保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要通过“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
普通公路建设、构建交通建设投融资平台、鼓励多元化和多渠道筹措以保障公路
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此外,还明确指出了完善投资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和
落实的相关保障措施。该文件有利于为加快海南省公路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
境,确保公路发展规划的落实,促进海南省道路运输业的发展。
②2012年3月,《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获得海南省政府批复,
该项规划围绕构建支撑国际旅游岛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战略目标,以加快
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到规划期末,全省公路交通
计划投资600亿元左右,开工建设“一纵一横” 380公里的高速公路,形成海口—
屯昌—五指山—保亭—三亚和洋浦—儋州—琼中—万宁“田”字型高速公路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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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争取实现县县通高速,使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800公里。优化路网结构,提
高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新建和改建国省干线公路1650公里。加快农村公路
建设,改造县道砂土路1100公里,在全面完成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任务的
基础上,推动农村公路联网和人口较多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畅工程”建设。选择
有特色旅游资源的山区、滨海滨河路段建设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新建和改建全省
旅游公路460公里。加强景区(点)与公路网及景区(点)间的公路连接,完善旅游运
输网络。建设工业园区出口路与集疏运公路间的连接线,加强与铁路、高速公路、
港口、机场的衔接。开展公路景观美化、绿化改造工程,推进交通信息化、智能
化建设,完善海口、三亚两个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的客货站场规划建设,加快农村
客运站建设。基本形成公路、铁路、港口、航空衔接快捷、分工合理的综合交通
体系,实现岛内外及城乡间交通的便捷化。
③2012 年 8 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海
南省“十二五”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即全面建设以“田字型”为主骨架的高速公
路、以“三横四纵”为主网络的国省道和农村公路等不同层次的公路网络,干支相
连、主次结合、公铁水空高效链接、设施齐全、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
本形成。”该意见提出了交通先行发展战略,将极大促进海南省公路建设的跨越
式发展,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快构建服务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公路交通网络提
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也有利于推动海南省道路运输业的发展。
(二)道路运输业的基本情况
1、道路运输业概况
现代运输方式主要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
输 5 种。其中道路运输是以道路为运行基础,以站场为作业基地,以车辆为主要
工具,以实现旅客和货物位移为目的的生产活动。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
业和服务性行业之一,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其他运输方
式的重要纽带。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快速、经济,可以实现“门对门”直达,
运行范围广泛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取代的优点,在交通运输系统中占有重
要的地位和作用。
道路运输经营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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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等业务。道路旅客运输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
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和包
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是指以载货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通过道路使货物产生空
间位移的生产活动。本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及与之相关的包括机动车维
修、检测及燃料、配件销售等的经营活动。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迅速发展,公路网络的不断完善,
道路运输业成为服务范围最广、承担运量最大、运输组织最为灵活、运输
产品最为多样的运输服务业,客货运输量呈现快速增长。根据《交通运输
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及《2013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
计公报》,我国客运量由 2001 年的 140.34 亿人上升至 2014 年的 385.19 亿
人,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8.08%,客运周转量从 2001 年的 7,207.57 亿人公里
上升至 2014 年的 20,986.46 亿人公里,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8.57%;货运量从
2001 年的 105.58 亿吨增加至 2014 年的 385.89 亿吨,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0.48%, 货 运 周 转 量 从 2001 年的 6,332.87 亿 吨 公 里 增 加至 2014 年 的
73,624.61 亿吨公里,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20.77%。具体如下图: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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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末,我国公路总里程将达到
450 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10.8 万公里,覆盖
90%以上的 20 万以上城镇人口城市,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到 65 万公里,国省
道总体技术状况达到良等水平,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 390 万公里。由此,随着公
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公路技术等级、路面等级和公路密度都将显著提高,
通达水平也将进一步提升,从而为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2、道路运输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1)道路运输的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趋势
国内道路运输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业务单一,经营管理方式粗放,且市
场竞争不规范,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价格几乎成为竞争的唯一手段。随着国民经
济对道路运输要求的提高,运输覆盖范围也呈逐步扩大态势,运输结构逐步优化,
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经营将是道路运输企业的发展目标,也是企业适应现有
竞争格局的有效手段。
(2)道路运输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
道路运输业的发展,促进了物资的流通和人员的往来。然而,随之而来的交
通拥挤、道路阻塞、交通事故频发、空气污染严重等问题也威胁着人们的生活和
社会的进步。综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及计
算机处理技术的智能运输管理系统,将会被广泛使用,以有效提高公路交通安全
水平和通行效率,推动运输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调度及运营能力。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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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智能化将是未来道路运输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3)道路运输的节能化、环保化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运输承担的客货运输量逐年增长,汽车保
有量越来越大,道路运输业造成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各级政府
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担忧。2011 年 6 月,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
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阐明了交通运输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
则,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未来,如何从场
站规划、线路布局、车辆改进及运输管理等方面实现道路运输的节能化、环保化
将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4)道路运输的安全性、舒适性要求将继续提高
道路运输服务是一种社会服务,而社会服务质量则是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体
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
民对道路运输的消费需求层次逐步提升,旅客的基本要求也逐步从\"走得了\"变为
\"走得好\",并对运输服务的安全性、舒适性、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道
路运输企业不仅要加大在技术装备和服务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建设,更要重视在服
务理念、服务管理上的创新,以满足旅客的消费升级需求,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
(三)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交通运输业的竞争不仅存在于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管道等不同运输方
式间的竞争,也存在于同一运输方式下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并存的立体交通运
输体系,五种运输方式适应着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运输需求,各有特点和比较
优势,既相互分工和协作,又相互竞争。各种运输方式的主要经济特征对比如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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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
最差 0
运输成本 速度 运输能力 机动性 能耗 通用性
公路 铁路 水运 航空 管道
从上图可以看出,公路运输在机动性、通用性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且
在运输成本、单位能耗以及运送速度等方面表现都比较适中。目前,道路运输在
我国交通体系中主要承担中、短途运输任务,但随着国内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以及
高技术装备车辆的投入,道路运输在承担基础性、普遍性的交通作用得到进一步
加强,并开始步入长途以及超长途交通运输的竞争领域。
在道路客运行业内部,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较为复杂,根据运营里程和经
营线路的不同可分为县内线路、县级线路、市级线路和省级线路等几个层面。县
内线路的运营市场进入门槛低,因此市场集中度低、竞争激烈;县市级线路及省
级线路运营资格的审批非常严格,对运营企业的资产、人员、内部管理、服务质
量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因此形成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客运场站是道路运输的
重要载体和支点,客运场站及客运线路建设必须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禁止
重复建设,因此,客运场站经营竞争程度较低。同时,客运站点的建设运营一般
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拥有客运场站的道路运输企业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市场份额
受到道路运输行业特点的限制,我国虽然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企业众多,但
具备从事跨省及地区经营的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较少,大部分企业的业务仅局限
于单个省份或地区,对道路运输整体市场走向的影响有限,行业内的市场份额较
为分散,行业的集中度较低。
目前国内主要综合性道路运输企业为: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
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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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汽运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运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公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中主要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部分企业简介如下:
(1)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49年8月1日,现已基本
形成以公路客运为主,辅有旅游客运、城市公交、汽车出租、货物快运、集装箱
运输、车辆修理等多元业务发展格局。2010-2015年该公司已连续六年暂列“中
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第一位。截至2015年底,该公司拥有营运车辆11,000
多辆,14个国家一、二级汽车客运站,日均发送旅客达66万人次。
(2)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部首批评定的全国七家道路客运
一级资质企业之一,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该公司以粤、港、澳及跨省汽
车客货运输为主业,兼营联运物流,客货站场、仓储、驳运、汽车租赁、汽车零
配件销售、汽车修理及物业管理、餐饮等多项业务。该公司拥有客运站21个,拥
有货运站7个,班车线路以广州为中心,形成线路交织的华南快速运输网络,是
国内的大型国有公路运输企业之一。
(3)重庆交通运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位列全国道路运输百强
诚信企业(2012年)的第三名和重庆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第一名,主要从事道路
客运和货运物流两大主业,在重庆和西部地区道路客运市场具有主导地位。该公
司拥有各类客货车辆2万余辆,各类客、货营运船舶191艘;拥有物流站场45个。
(4)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部直接批准成立的跨省市、跨区域的
新型高速公路快运企业,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第七名。公司拥有各类营运
车辆8,200余台,客运线路1200多条。
(5)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华南地区最大的道路运输企业之一,
具有客运一级经营资质和货运二级经营资质,经营管理11家客运站场, 200多条
营运班线,拥有4000多台客货车辆。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市场准入壁垒
交通运输部对道路运输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
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客运企业必须取得交通主
管部门的相关经营许可,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客运班线经营的许可。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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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主管部门还按照企业分级、线路分类、合理分工、规模经营的原则,将道路
客运企业分为不同资质级别,不同资质的客运企业运营不同等级的营运线路,严
格限制同一地区客运班线的配置及客运站的重复建设,避免班线重复和社会资源
浪费。因此,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构成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2)品牌信誉壁垒
道路客运业既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又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行业。随着道
路客运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权对公路客运企业至关重要。目前
道路经营权主要通过政府行政审批或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取得,投标企业以往的
经营业绩、质量信誉情况、管理经验、品牌影响力等因素将直接影响其投标资格
及线路经营权的续期。因此,道路客运业对投标企业的业绩和品牌信誉积累要求
较高,从而为行业的新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3)客运站经营的资源性壁垒
汽车客运站是道路旅客运输生产过程中集散旅客、停放车辆、直接为旅客及
客运经营者服务的场所,是道路客运的重要载体。对于国内大多数拥有客运站的
客运企业来说,客运站业务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根据相关规定,客运站的设置
和经营须通过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许可。同时,客运站的选址和设置必须
与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以避免重复建设和符合相关合理性的要求。因此,
客运站的有限供给对拟进入本地客运站经营市场的企业形成资源壁垒。
4、市场供求状况及其变动原因
(1)旅客运输市场需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交通运输业也发展快速,公路、铁路、
水运和航空等不同旅客运输方式的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持续增长。2009年~2014
年,全国各种旅客运输方式的客运量和客运周转量整体情况如下表: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项目 增长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旅客运输量(亿人) 297.7 24.2% 328 10.2% 351.8 7.3%
公路 278 26.0% 306.3 10.2% 327.9 7.1%
铁路 15.2 4.1% 16.8 10.5% 18.6 10.7%
水运 2.2 -8.3% 2.2 0.0% 2.4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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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 2.3 21.1% 2.7 17.4% 2.9 7.4%
旅客客运周转量
24,774 6.0% 27,779 12.1% 30,936 11.4%
(亿人公里)
公路 13,451 6.4% 14,914 10.9% 16,733 12.2%
铁路 7,878.9 1.3% 8,762.2 11.2% 9,612.3 9.7%
水运 69.1 -7.6% 71.5 3.5% 74.2 3.8%
航空 3,374.9 17.1% 4,031.6 19.5% 4,516.7 12.0%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项目 增长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增长率 数额

旅客运输量(亿人) 379.0 7.6% 401.9 5.6% 415.6 3.4%
公路 354.3 7.8% 374.7 5.3% 385.2 2.8%
铁路 18.9 4.8% 21.1 10.8% 23.6 11.9%
水运 2.6 4.3% 2.6 1.8% 2.9 12.3%
航空 3.2 9.2% 3.5 10.9% 3.9 10.6%
旅客客运周转量
33,368.8 7.7% 36,036.0 7.9% 39,009.3 8.3%
(亿人公里)
公路 18,468.4 10.2% 19,705.6 6.7% 20,986.5 6.5%
铁路 9,812.3 2.1% 10,595.6 8.0% 11,602.2 9.5%
水运 77.4 3.9% 76.3 -1.6% 83.1 8.9%
航空 5,010.7 10.4% 5,658.5 12.6% 6,337.5 12.0%
资料来源:2009 年-2014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9 年以来我国旅客运输量、旅客客运周转量增长与 GDP
增速相近,公路运输方式的市场需求保持增长态势,公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在
综合运输体系中所占比重稳定保持在 90%和 53%以上的水平,公路客运优势明
显。公路客运需求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在于:首先,公路客运具有机动灵活、通达
率高,覆盖面广,运价机制灵活的特点,成为旅客中短途出行的最优选择;其次,
随着公路基础投资建设的增加,公路运营网络渐趋完善,同时各类企业加大了客
运车辆的投放力度,释放了旅客出行的内在潜能;再次,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提
升了人流、物流的增速。未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
步提高,我国公路旅客运输市场将进一步增长,需求将持续稳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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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旅客运输市场供给状况及变动原因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和各类企业运力投放的
快速增长,我国公路旅客运输能力保持较快增长。2007 年~2014 年,我国公路
建设投资额及增长速度情况见下图:
资料来源:2007 年-2012 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3 年、2014 年交通运
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从上图可以看出,2007 年以来我国公路建设投资额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2014 年公路建设投资总额达到 15,460.9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3.20%。
我国公路建设投资的增加,使得公路通车里程不仅实现稳步增长,而且在公
路建设等级等方面也得到明显提高。截至 2014 年底,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 446.39
万公里,其中等级公路里程达 390.08 万公里,比 2007 年末分别增加 100.69 万公
里和 161.79 万公里。2014 年末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达 11.19 万公里,比 2007 年末
增加 6.66 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超过 3000 公里的省份增加至 14 个。
随着公路网络的逐步完善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企业也加大了公路营
运车辆的投入。2007 年~2014 年我国公路客运车辆及客位数情况见下表:
公路载客车辆(万辆) 客位(万个)
年份
绝对数 增长率 绝对数 增长率
2007 年 164.73 1.74% 2,428.81 5.03%
2008 年 169.64 2.98% 2,560.36 5.42%
2009 年 180.79 6.57% 2,799.71 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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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注 1) 83.13 5.92% 2,017.09 8.03%
2011 年 84.34 1.46% 2,086.66 3.45%
2012 年 86.71 2.81% 2,166.55 3.83%
2013 年 85.26 -1.67% 2,170.26 0.17%
2014 年 84.58 -0.80% 2,189.55 0.89%
注:1、从 2010 年起,由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公共汽车、出租车不再纳入公路载客汽
车统计,这部分数据纳入城市客运运力予以统计。有关载客汽车的同期比均按可比口径计算。
2、数据来源于 2007 年-2012 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2013 年、2014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7 年以来全国公路载客车辆和客位数均保持稳定,有
力地保证了旅客运输市场的运力需求。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的利润水平除受市场供求关系和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等
影响外,还取决于行业内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成本控制水平和业务拓展程
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公路网络建设日趋完善,道路旅
客运输业的需求呈现明显增加趋势。同时,公路覆盖范围的拓展、通达程度的加
深、运输能力的扩大以及运输速度的提高,促使公路客运更易发挥其灵活性和便
利性的优势,进而提高与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力。此外,近几年来道路旅客运输
业加快了整合、并购的进程,行业呈现集约化、规模化趋势,有利于企业优化配
置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行业利润水平也呈现稳步上升态势。
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利润水平也受到油价及其他营运成本的影响。虽然国际油
价波动较大,但我国基本采用了补贴及油价与票价联动的方式,保证了道路旅客
运输业利润率水平的稳定;通过行业运作规范化,如运营线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
式进行,使具有规模优势、管理优势、人才优势、品牌优势的企业占据更多的市
场份额,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利润水平也相对较高。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
道路旅客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国家重点发展的服务业,也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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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公路水路
交通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
定发展的通知》以及《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
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综合交通
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文件,为道路旅客运输业发展提供了有
力的政策支持。2011 年交通运输部的《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明
确了:到 2015 年,道路运输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达
到 375 亿人、20,800 亿人公里、300 亿吨、58,400 亿吨公里,“十二五”期末,全
国 100 公里以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率达到 50%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率达到
70%以上;乡镇通班车率达到 99%,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 90%;与其他运输方式
主动对接的道路客运网络全面形成,涵盖联网售票、联程售票等在内的出行信息
服务进一步完善。
2、经济稳步增长对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拉动
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增长保持高度相关。随着国民经济的快
速发展和人们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共同作用,人际间、区域间的社会活动日益
频繁,带动了相应的人员和物资的流动,使客流量和出行次数增多,社会对于道
路旅客运输业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同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加大了交
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国道主干线系统、高速公路网和农村公路网等公路网络协调
发展,路网结构更加完善,路网效应更好地促进了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发展。
3、燃油价格波动的影响
燃油成本是道路运输业最主要的成本之一,而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将直接造成
其成本的大幅波动,从而影响道路运输企业的盈利能力。2009 年 5 月 7 日,国
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 22 个工
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 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2013 年 3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将调价周期由 22 个工作日缩短至 10 个工作日,取消上下 4%的调价幅度限制,
调整国内成品油挂靠油种。近年来,国际石油价格持续上涨,但是从 2014 年 9
月,国际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国家发改委也已多次调整国内汽油、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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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格。财政部从 2014 年 11 月 28 日起 3 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燃油价格剧烈
波动会直接影响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盈利稳定性造
成不利影响。
4、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
在客运市场的运输,主要是公路、铁路、水运和航空等四种运输方式的竞争。
各种运输方式适应着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和运输需求,各有特点和比较优势,既
相互分工和协作,又相互竞争。几种方式的竞争主要存在于相互交叉的领域:公
路与铁路在200~500公里中短途运输市场竞争激烈,铁路与航空在800~1500公
里的超长途运输市场竞争不断升级,高速公路客运随着车辆技术装备的改进,也
在争夺该运距范围的市场份额。因此,公路与铁路、航空客运之间存在的替代性
竞争主要集中在中长途客运市场,特别是随着城市地铁、高速铁路的日益发展,
对中心城市之间的道路客运市场带来较大冲击。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道路旅客运输业已开始广泛采用现代科技和
信息技术,改造、提升运输装备,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车辆的开发应用,以适应经
济社会发展。道路旅客运输的技术水平不仅体现在运输工具和装备上,还体现在
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未来,道路运输的环保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
为行业的主流,同时客户对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快捷性、舒适性等需求也将提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保化、智能化、专业化将成为主流技术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客、货运需求日趋旺盛,道路运输石油消耗
量占全国石油能源总消费量的比重逐年增加,节能减排日益成为道路运输行业的
重点关注领域。随着汽车电池技术、电机技术和电控技术方面的突破,纯电动车、
混合动力车和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汽车开始得到运用。同时,综合运用现代信息
技术实现运输车辆的 GPS 导航、智能语音等智能化系统管理,有效提高了公路
交通的安全水平和通行效率。此外,根据旅客层次需求、运输距离长短、货物运
输内容的不同而设计和配置的专业化运输车辆,增强了各运输企业的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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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了运输的高效化。
(2)适应客户运输的个性化需求技术不断提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深入发展,消费结构逐步升
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来了旺盛的汽车运输需求,
旅客对其安全可靠、经济高效、便捷舒适等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强。为此,道路旅
客运输行业企业不断加强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作业管理水平,同时增加车辆档次、
技术等级的投入,改善汽车客运站的装备和设施,重视车辆驾驶、司乘人员和客
运站服务人员的培训,以适应旅客对道路运输的个性化需求。
2、行业技术特点
(1)机动灵活,可实现“门到门”运输
道路旅客运输不仅空间上灵活,即任何有路的地方都可开展,而且时间上的
机动性也较大,即只要行车条件允许,可随时开展。同时,道路旅客运输可以通
过车辆的调度满足大小批量的客运需求,实现批量上的灵活性。此外,道路旅客
运输通过广泛的公路网络,可实现“门到门”的直达运输,减少中间周转环节。
(2)点多面广,流动分散,适应性强
由于公路网密布全国城乡,道路旅客运输服务面广、通达深度大、服务时间
长,是基础性的运输方式,特别适合特殊时期的旅客运输需要。同时,由于旅客
运输起点和终点具有分散性,而道路旅客运输以单辆运输车辆为运输单位,既可
单车运输,也可组织规模运输,以实现运输组织的多样化,使其具备规模经济效
应和网络经济效益。
(3)经济性好
与铁路、航空、水路运输方式相比,道路旅客运输业的车辆的购置费用较低,
且资金回收较快,投资回收期短。
(4)单车运量小,运输成本高
道路运输的单位车辆载客能力有限,运送旅客能力比火车和轮船都小得多。
同时道路运输车辆所消耗的燃料大部分是价格较高的汽油或柴油,由于其单位车
辆运载量小,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在完成相同运输量需消耗的能源较多,运输
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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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经营模式和行业特征
1、行业的经营模式
在道路旅客运输行业中,根据市场主体所从事的不同业务,其经营模式包括
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的经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汽车客运经营模式
汽车客运业务是由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向其所在省市道路运输主管部
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经营资质、客运线路经营权及营运车辆线路牌后,由企业根据
许可经营事项,为社会提供具有商业性质的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
包车客运。目前,汽车客运主要存在公司化经营和挂靠经营两种模式。
①公司化经营模式
公司化经营模式是线路经营权、车辆产权归属客运企业所有,客运企业统一
对线路资源、车辆资源等进行合理配置,统一服务标准、服务理念、服务项目及
形象标识,统一进行运调管理、财务核算以及安全管理等,经营者按照许可的线
路、班次、站点运营。
公司化经营模式按实际操作方式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两种:第一,公车公营,
即公司拥有车辆产权,并由公司直接自主经营其部分线路经营权的一种经营方
式;第二,责任经营,即公司拥有车辆产权,并将其拥有的部分线路经营权及车
辆通过公开招标的程序,由符合条件的责任经营者在指定的线路开展道路客运业
务,并向公司缴纳目标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
②挂靠经营模式
挂靠经营模式是由经营者出资购买车辆并将其车辆挂靠在客运企业名义下
从事经营活动,客运企业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并由经营者自主承担经营风险和
安全责任的一种经营模式。该模式起步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但现已被明
令禁止,并进行清理整顿。但由于挂靠经营的历史形成原因复杂、涉及面广等因
素,目前部分客运企业仍存在挂靠经营现象。
本公司开展的道路客运业务已实现公司化经营,公司根据线路不同采用公车
公营与责任经营并行的经营形式。
(2)汽车客运站的经营模式
汽车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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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客运企业应按照国家的规划投资建站,由政府和交通主
管部门对企业和车站核定经营资质和车站等级。各客运站按照车站的站级,结合
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由客运企业自主经营。根据《道路旅客运
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
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
者沿途揽客”,因此,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主管部门审
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
此外,客运企业为了提高客运场站的运营效率,利用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客流
量,积极进行商业性的综合配套开发,实现了商业与运输业的契合,提升客运站
经营效益。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及季节性
(1)行业的周期性
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主要表现为随着国家宏观
经济的发展,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加大了公路基础
设施的建设投入,人际间、区域间的社会活动日益频繁,带动了相应的商务、旅
游、务工等出行需求,社会对于道路旅客运输业的消费需求持续增加。反之,在
经济不景气时期,居民的出行需求将会降低,道路旅客运输量减少。
(2)行业的区域性
道路旅客运输业依托于客运站点和线路经营权,由于道路班线经营权的行政
审批涉及省际、市际、县际不同层级,因此存在较强的区域性。同时,旅客运输
业的发展也有赖于相应区域的经济发展。在经济较为发达区域,由于公路基础设
施投入较大,人们的出行需求旺盛,旅客运输业相对发达。反之,在经济较为落
后区域,公路建设投入资金不足,运力需求相对较弱,旅客运输业发展较慢。
(3)行业的季节性
道路旅客运输业由于客流的增减变化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国内假日经济
的渐趋成熟,带动客运增长的效应也已充分显现。一般客流高峰集中在法定的长
假和小长假期间,如每年的“春运”、“暑运”以及“清明”、“五一”、“端午”、“中秋”、
“国庆”等假期,平日的客流则较为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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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相关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道路旅客运输业技术进步、企业成长和市场扩展等都与上下游行业有着密切
的关系。本行业的上游主要为汽车制造业、石化业和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下游主
要为来自旅客的出行需求。
道路旅客运输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汽车服务
汽车制造业


燃油、润滑油等 旅
旅 运输服务
石化业 客
运 客

基础设施 业
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1、本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我国汽车制造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不断改善道路旅客运输业的运
输装备,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发展。石化业中的燃料价格变动对行业的经营有较大
影响,燃油采购支出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成本之一,其价格变化会对企业
利润水平造成影响;政府采取的运输补贴及油价与票价联动的机制有利于缓解油
价波动风险,使道路旅客运输业的利润率水平总体保持稳定。公路交通运输基础
设施建设为旅客运输业提供基础设施,其投资建设力度直接影响到本行业的发
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设施建设投入逐年增加,公路通车里程总量、公路
等级及路网密度、运行质量等均明显改善,为本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本行业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道路旅客运输业的下游主要是来自有出行需求的、分散的旅客群体。随着我
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大增加,人际间、区域间
的社会活动日益频繁,人口流动性及“活动半径”也越来越大,极大地促进了旅客
运输业的发展。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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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面临的市场竞争情况
1、海南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的总体情况
经济的发展是道路旅客运输需求产生与变化的前提,并决定了道路旅客运输需求
的变化水平。海南省自建省办特区以来,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增长,随着生产规模
的持续扩大以及经济合作的加强,使得各种经济实体的联系更加密切,也使得人
们出行机会增多、出行频率增加,从而导致旅客运输需求的增长,促进了交通运
输业的发展。2005 年-2013 年,海南省公路客运周转量的年平均增长率为 19.12%,
具体如下图:
数据来源:海南省统计年鉴
客运市场的竞争,主要体现为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四种运输方式的竞
争。随着海南省经济的发展,海南省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交通运输线路不断
延长,运输布局逐步改善,运输装备数量和技术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各种运输
方式的旅客运输数量不断增长。2005 年-2013 年,各种运输方式承担的运量情况
如下:
单位:万人
年份 合计 铁路 公路 水路 民航
2005 年 32,933 33 31,377 632
2006 年 36,326 70 34,126 1,029 1,101
2007 年 39,451 57 36,996 1,124 1,274
2008 年 44,184 80 40,786 1,484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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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2,232 88 39,461 1,206 1,477
2010 年 45,717 104 42,785 1,340 1,488
2011 年 47,913 1,066 43,677 1,473 1,697
2012 年 49,015 1,189 44,374 1,581 1,871
2013 年 51,000 1,400 45,800 1,600 2,200
资料来源:海南省统计年鉴
从上表可以看出,2005-2013 年,公路承担旅客运输量的比例平均为 92.44%,
铁路为 1.05%,水路为 2.95%,民航为 3.56%。铁路、民航所占比例呈增长趋势,
而公路和水运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但公路运输仍占据着海南省客运市场的主导
地位。基于海南特殊的海岛区位交通特点及旅游功能定位,随着海南省铁路建设
的推进以及入岛游客的增多,铁路与航空的客运量、旅客周转量稳步上升,铁路
与民航在各种运输方式中所承担的旅客运输比例会增加。但随着公路网络的进一
步完善和公路等级的不断提升,道路运输在海南客运市场的主导地位不会发生改
变。
2、海南省快速铁路开通对公路客运的影响
快速铁路列车相比公路客车具有速度快、准点率高,以及运输能力强、受气
候条件影响小等优势,因此快铁的开通将对相同走向的中长途线路的公路客运产
生冲击。根据国家相关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海南岛内将建成环岛旅游观光的
快速铁路,并通过粤海铁路通道与大陆铁路网连接在一起。快铁的建设将为海南
经济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起到推动作用,同时也将影响人们出行对运输方
式的选择。海南东环快速铁路已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开通,海南西环快速铁路
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正式开通运行。
(1)东环快铁情况介绍
东环铁路的正线长度为 308.11 公里,双线电气化设计建设,开通速度目标
值为 250 公里/小时。东环铁路北起海口市,途径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陵
水县,南至三亚市,共设 10 个车站。东环铁路的功能定位是,以客运为主,兼
顾海口市内轨道交通和少量轻快货运。东环铁路建成开通后,为旅客出行提供了
新的选择。
(2)东环铁路开通对公司道路客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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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部沿海地区人口约 432 万,占全省人口 50.23%,城市带人口聚集,
城镇化水平较高,东环铁路的开通运营对铁路沿线及两端的客运量将产生一定的
分流。公司东环铁路沿线各班线运营情况如下表:
运营收入(万元)
班线 快铁开通前 快铁开通后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海口-三亚 2,668.35 2,728.17 1,599.52 724.80 1,057.25 927.41 707.22
三亚-海口 336.57 419.66 64.41 153.78 103.55 57.02 83.48
海口-文昌 303.84 1,006.67 1,346.38 1,307.50 1,517.42 1,376.18 1,297.43
文昌-海口 594.82 759.51 955.23 1,307.92 1,311.98 1,320.95 1,271.00
海口-琼海 1,657.31 2,040.06 1,694.84 1,462.76 2,149.30 1,579.03 1,799.04
琼海-海口 2,976.16 3,018.16 2,751.99 1,581.63 1,680.87 1,666.00 1,512.00
海口-万宁 1,352.51 1,787.13 1,333.86 1,309.30 1,126.45 954.97 880.44
万宁-海口 890.99 857.66 969.89 1,097.60 995.81 917.70 1,537.29
海口-陵水 1,032.48 419.46 660.81 657.52 306.51 412.69 254.96
陵水-海口 1,118.52 461.02 683.69 727.81 688.13 979.52 586.11
文昌-三亚 317.02 381.67 108.87 70.23 53.71 31.81 57.00
三亚-文昌 88.85 109.32 25.16 0.05 - 18.00 45.79
三亚-琼海 471.17 566.75 238.54 195.73 215.80 206.16 224.91
琼海-三亚 1,079.55 1,178.15 542.05 95.44 168.81 180.00 249.00
万宁-三亚 187.57 251.23 209.80 192.51 181.91 166.40 133.16
三亚-陵水 326.55 417.87 391.75 460.81 403.00 317.79 270.93
陵水-三亚 113.25 163.22 171.73 158.09 429.75 240.80 156.34
东线收入合计 15,515.50 16,565.72 13,748.51 11,503.49 12,390.25 11,352.43 11,066.10
全部汽车客运
58,438.87 76,609.32 89,611.39 100,866.83 108,368.35 110,151.39 101,208.74
收入合计
占当年公司汽
车客运收入的 26.55% 21.62% 15.34% 11.40% 11.43% 10.31% 10.93%
比例
公司早在东环快铁建设规划期间,即开始对东环快铁开通后对公司客运业务
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分析,并对其他地区快铁开通后的情况进行市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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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面对东环快铁的竞争,公司结合快铁运行站点、发车密度以及运行沿线的区
位特点、道路客运优势等各方面因素,除了快速合理地调整客车发车班次与车型,
提升运营班次的实载率,与铁路实现错位竞争外,还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①挖掘班线运行潜力,增加与铁路的接驳能力
公司通过科学调研,重新细分市场需求,对东环铁路沿线的班线进行评估,
把班线发展重点转向铁路未覆盖的盲点区域,增加与铁路的接驳能力,以积极
发挥道路客运的中短途优势。由于东环快铁沿线停靠站点较少,而所设置的站
点均为客源聚散地,其所形成的二次分流、中转、转乘客流将流向市区、邻近
的乡镇和附近的市县,为此,公司把道路客运班线调整到铁路辐射不到的小城
镇和中小站点等客运区域,增加非快铁沿线点对点的运输能力,使道路客运主
动成为铁路客运的衔接、延伸和补充工具。目前,公司已经申请并获得行政审
批达170多辆城乡客车经营权,积极做好旅客转运延伸服务,用合理的分工实现
旅客运输的无缝隙衔接。
②大力发展旅游客运
海南东环高速铁路沿线的旅游景点数量占全省已开发数量的 78%,年接待旅
游人员占海南全省 90%以上,是海南省最重要和最具发展潜力的旅游经济产业
带。东环铁路开通后,不仅缩短了旅程,而且整合了全岛优质旅游资源,有力带
动了海南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区临近线路客流及旅游包车服务明显增加。为此,
公司逐步加大了旅游客运车辆的投放力度,并在现有的站场网络基础上,把全岛
各车站作为旅游客运集散地。同时,根据日趋增长的散客游出行需求和旅游客源
需求情况,试点开辟中心城市通行景区的直达车和旅游景点之间串联的景点专线
车;根据旅游客源需求情况,增设车站发往景区的专线车,方便游客从市区往返
旅游景区,以提高旅游客运量。
③加快推进客运集约化发展
公司根据客源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了线路、班次、票价、运行时间,加大
了对省际客运、中西线客运的运力投入,新增了部分中、西线班线路。同时,公
司充分发挥道路运输“门对门”的优势以及遍布海南全省18个省市的客运场站网
络优势,增加省际线路、东西中线路的始发站点和班次,为所需人员提供直通便
捷的运输服务,避免旅客转乘、换乘带来的麻烦,以争取更多的客源。公司对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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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班线资源进行整合,对同一线路或路程重叠的线路在运力、班次安排上进行合
理配置、优化,节约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
④创新客运服务的技术水平
针对广大旅客对出行快捷、便利需求的提升,国内结算支付体系也在快速
发展,支付手段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公司在客运站点售票的基础上,加大了网上
购票、手机客户端购票、微信购票、自助机购票等平台售票的服务能力,强化互
联网思维,注重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的融合,以创新驱动促进传统运输服务业向
现代服务业转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效益。
⑤加强汽车客运站场的综合商业开发
随着汽车客运班线发车间隔缩短、票务办理网络化程度提高,客运站候车
室的候车功能在逐步减弱。公司充分发挥汽车客运场站作为交通和商业的纽带,
突出“以商养站”的经营思路,把车站的地理位置与周边环境的商业氛围结合起
来,在为旅客提供进站、乘车、换乘服务的同时,注重挖掘客运站的餐饮、住宿、
商铺出租等多种业态功能,提高公司综合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⑥开辟新兴客运市场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度增加了业务品种,培育汽车客运的新服务、新业态、
新模式,不断形成交通运输新的增长点。在海南省发展国际旅游岛的背景下,公
司以沿海旅游公路开通为契机,因地制宜,利用自身优势,根据旅游景区、星级
酒店、商业项目的需求,与之合作开展小区域范围内定制化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
业务,开通旅游专线、旅游班线,大力发展个性化包车、酒店接送、看房接送及
特定区域内的往来通达业务。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比如会议包车、企业员工返乡
包车、大专院校学生包车、民工包车等业务,培育新的客运收入增长点。
通过上述措施,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收入分别为
108,368.35万元、110,151.39万元和101,208.7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
别为5,852.92万元、6,580.10万元、6,888.77万元,公司逐步克服了东环快速铁路
开通后对公司班车客运收入的影响。
(3)西环铁路建设的进展情况及其开通对公司道路客运的影响
西环高速铁路已于2013年9月底动工建设,估算投资267.8亿元。西环高速
铁路全长约342公里,北起海口市,向西途经澄迈、临高、洋浦、昌江、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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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等市县,最终到达三亚市。海南西环快速铁路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开通运
行。
对比东环铁路开通前后公司沿线各班线客运收入情况,西环快铁开通后,
公司在西线运输距离较长的临高-三亚、三亚-临高、儋州-三亚、三亚到儋州以及
乐东-海口、海口-乐东等线路受高铁影响较大;海口-澄迈、澄迈-海口、乐东-三
亚、三亚-乐东、儋州-海口、海口-儋州等中、短途线路受到影响预计较小。
西环快铁开通后,预计将带来客流在高铁枢纽站点与客运站间的旅客流动,
高铁站点与铁路非沿线的中小城市以及广大乡镇之间新增大量的短途客运需求,
带来道路客运接驳铁路客流,错位竞争的机会;同时高铁的发展将带动海南岛国
际旅游岛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大量的旅游客流,为公司旅游客运创造增长机会。
公司为西环高速铁路开通,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①继续积极把班线客运发展重点转向铁路未覆盖的盲点区域,增加与铁路
的接驳能力,以积极发挥道路客运的中短途优势。
②围绕海南岛新开通的主干线公路、旅游公路,调整优化原有线路,开辟
发展新的线路。
③统筹公司西线客运单位加快推进线路优化整合,避免资源浪费。
④积极创造条件,在现有车站满足班线客运发班功能的基础上,利用公司
拥有较多的客运站资源优势,争取增设旅游集散中心功能,丰富公司业务服务实
力。
⑤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的有利机会,大力发展公司旅游客运业务。
海汽股份通过积极应对高铁带来的挑战和机会,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克
服了东环高速铁路开通的影响,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汽车客运
收入比东环高速铁路开通前增长明显。公司将根据西环快铁建设及开通计划和公
司班线线路运营的实际情况,加强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西环高速铁路开通
的影响,保持公司汽车客运业务平稳增长。
3、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竞争分析
道路客运市场竞争主要体现为区域内客运企业对有限的客运资源的竞争,由
于道路客运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站经营,因此客运
企业对客运站及客运班线、车辆投放等资源的拥有量以及由此产生的业务量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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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了其整体竞争实力。目前,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客运站以及客运班线的
设置较为严格,进站的车辆以及在单一线路上的客运量在基础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通常变动较小,因此在既定的市场格局内道路客运企业的业务收入具有相对的稳
定性和持续性。
① 班车客运与旅游客运市场
目前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度低,在县内道
路客运市场竞争激烈,而在县市际、省际道路客运市场的行业竞争主要来自少数
规模较大的道路客运企业。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省从事营业性道路客运企
业共有199家,其中:班车客运经营业户77家,旅游客运业户19家,出租车客运
业户48家,其他业户55家(含公交);全省拥有三级资质以上的道路客运企业30家,
其中一级资质3家(分别为本公司以及享受母公司资质的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
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二级资质17家,
三级资质10家。
此外,在运力结构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海南全省道路客运运输企业
拥有客运经营车辆(不含出租车)5,929辆,其中班车客运3,466辆,旅游客运车
辆2,137辆,其他营运车辆326辆,班线线路684条,日发班次9,921个。
② 客运场站
道路客运企业的旅客运输具有一定的经济半径,客运站点建设及线路许可必
须服从城市规划,办理行政许可,涉及跨省的线路还需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相互
协调,因此区域性较强。近年来,海南省道路客运场站数量、规模、等级都有很
大发展,客运站数量不断增加。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南省共有 27 个三级
以上公路客运站,分布在海南省的 18 个市县,其中一级客运站 5 个,二级客运
站 16 个,三级及以下客运站 6 个,具体分布情况如下表:
2015年12月海南省三级以上客运站分布情况
所在地区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小计
海口市 3 - 1
三亚市 1 - -
儋州市 1 - 2
琼海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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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 - 1 -
五指山市 - 1 -
琼中县 - 1 -
保亭县 - 1 -
澄迈县 - 1 -
乐东县 - 2 -
东方县 - 1 -
白沙县 - 1 -
定安县 - 1 -
临高县 - 1 1
文昌县 - 1 1
昌江县 - 1 -
陵水县 - 1 -
屯昌县 - 1 -
洋浦经济开发区 - - 1
合计 5 16 6
资料来源: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4、未来趋势分析
道路旅客运输业与经济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随着国务院及海
南省政府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力扶持,对公路基础设施的投入持续增加,
海南省经济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同时,
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将推动海南旅游业飞速发展,海南的辐射力会越来越强,
也会给海南带来大量的旅客运输需求。
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09〕44号),明确提出了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交通发展任
务,并提出了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多项配套政策,如投融资政策,西
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等一揽子优惠政策,将极大地促进了海南省旅游业
及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2010年6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中提出,“到2015年,海南将形成岛内“2小时旅游交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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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成以环岛高速铁路、“田”字型高速公路网为主骨架,国道、省道为辅
线,升级达标的农村公路为延伸的交通网络。”2012年3月,《海南省公路
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围绕构建支撑国际旅游岛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的战略目标,以加快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
提出到2015年末,基本形成公路、铁路、港口、航空衔接快捷、分工合理
的综合交通体系,实现岛内外及城乡间交通的便捷化的目标。
综上“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系列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意见,将为海南省未来经
济的高速发展提供良好的保证,进一步提升和凸显海南作为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
和地位。为此,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配套设施也将得到
优先发展机遇。公司作为海南省道路客运龙头企业,凭借覆盖全省的客运网络,
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交通设施建设、客流量的增加,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情况
海汽股份经过多年发展,现已发展成为集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
及客运站服务为一体,客运网络实现全省覆盖的道路运输综合企业,公司拥有道
路客运一级经营资质,是全国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公司为2010年-2012
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2013年-2015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
道路运输企业。2013年至2015年公司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客运站数量、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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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班线数量以及旅客运输周转量等方面居海南省道路运输行业第一位,是海
南省道路客运的龙头企业。
1、班车客运与旅游客运
公司的道路客运中,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在全省占据主导地位,而出租客运
规模较小,市场份额相对较低。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客运线路及客运车辆
(不含出租车)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运班线数 车辆数 日发班次
类别 占有
数量 全 占有率 数量 占有率 数量(次
全省 全省 率
(条) 省 (%) (辆) (%) /日)
(%)
省际 148 162 91.36 204 263 77.57 129 221 58.37
跨市县 283 297 95.29 1,112 1,487 74.78 4,425 5,642 78.43
市县内 103 225 45.78 802 1,716 46.74 2,521 4,058 62.12
旅游客运 - - - 537 2,137 25.13 - - -
合计 534 684 78.07 2,655 5,603 47.39 7,075 9,921 71.31
数据来源:海南省道路运输局
从上表可以看出,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海南省的客运班线及日发班次占
有率超过70%,营运车辆占有率超过40%,确立了公司在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的
主导地位。
2、汽车客运站
汽车客运站是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支点和重要依托。目前,根据城市规划布
局的客运站均需按照由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标准建设。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
司拥有的客运站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站名 级别 所属公司 建筑面积(㎡)
1 海口汽车东站 一级 海口站务分公司 4,580
2 海口汽车南站 一级 海口站务分公司 12,889
3 海口省际汽车总站 一级 海口站务分公司 6,225
4 三亚汽车总站 一级 三亚分公司 5,800
5 儋州汽车站 一级 儋州分公司 4,371
6 琼中汽车站 二级 琼中分公司 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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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亭汽车站 二级 保亭分公司 3,232
8 昌江汽车站 二级 昌江分公司 17,537
9 定安汽车站 二级 定安分公司 1,943
10 白沙汽车站 二级 白沙分公司 1,731
11 东方汽车站 二级 东方分公司
12 澄迈客运站 二级 澄迈分公司 2,234
13 乐东汽车站 二级 乐东分公司 5,026
14 黃流汽车站 二级 乐东分公司 2,200
15 临高汽车站 二级 临高分公司 13,262
16 陵水汽车站 二级 陵水分公司 5,503
17 屯昌汽车站 二级 屯昌分公司 2,960
18 万宁汽车站 二级 万宁分公司 15,985
19 文昌汽车站 二级 文昌分公司 4,778
20 琼海汽车站 二级 琼海分公司 5,440
21 五指山汽车站 二级 五指山分公司 2,970
22 港口汽车客运站 三级 海口站务分公司 3,600
23 洋浦汽车客运站 三级 洋浦分公司
24 文昌铺前汽车站 三级 文昌分公司
25 长丰客运站 三级以下 万宁分公司
26 琼海汽车站高速路分站 三级以下 琼海分公司
27 琼海汽车站南门分站 三级以下 琼海分公司
公司现有一级客运站 5 个,二级客运站 16 个,三级客运站 3 个,三级以下
客运站 3 个,拥有海南全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客运站网络覆盖全省各个县
市,所有客运场站占据了海南省道路客运旅客发送量 95%以上的市场份额。待海
口、三亚客运中心枢纽站(均为一级)的建成投入使用,公司拥有和经营的等级
客运站将继续增加,届时公司的客运站业务收入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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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
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主要集中旅游客运、在海南省内班线及直达泛珠三角区
域的省际班车客运,由于汽车客运业务有较强的地域性,因此公司主要与海南省
内当地的汽车客运类企业形成竞争。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
1、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耀兴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主要从事旅游客运、城市公交、
出租客运、班车客运和汽车维修检测业务,是国家道路旅客运输二级资质企业。
该公司拥有各类营运车辆近1,000台,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也是公司的主要竞争
对手之一。
2、海南银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海南银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隶属于广州银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是国家道路旅客运输二级资质企业。公司主营省内外
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包车客运,拥有各类营运车辆200余台。
3、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北京首汽集团海南分公司是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22
日在海南注册成立的旅游客运公司。该分公司注册资金2亿元,主营市县际定线
旅游客运、包车客运,拥有300辆大、中、小型旅游客运车,是公司在旅游客运
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4、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在海口成立,注
册资金6,000万元,主营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业务,拥有高级旅游客运车200辆,
旗下拥有一类资质的修理厂和汽车综合检测站,是公司旅游客运业务的主要竞争
对手之一。
5、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旅游客运分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旅游客运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7日,主要
从事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业务,现有高档豪华大巴车100辆,先进机动车安全检
测线2条,是公司旅游客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6、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是2010年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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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设立的机构,主要从事旅游车辆的经营,拥有旅游客运车辆100台,是公司
旅游客运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
以上资料来源于相关公司网站及公开信息。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汽车客运站资源优势
汽车客运站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承担着旅客集散和客运班车接发的
重要职责。根据我国现行道路交通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营运车辆必须进入各
地经政府规划、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因此,
客运企业拥有的客运场站资源以及由此产生的业务量将直接决定了其整体竞争
实力。目前,公司拥有海南省全部二级以上的21个汽车客运站,遍布海南全省18
个县市,公司所有客运场站占据了海南省道路客运旅客发送量95%以上的市场份
额。丰富的客运站资源构成公司的独特优势,是公司未来扩大道路客运业务的支
点和依托,也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客运班线集约化经营优势
道路客运班线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手段和从事客运经营的
重要资源。客运企业运输网络在区域内的覆盖广度对企业经营的规模效应、品牌
竞争力具有较大的影响。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省际客运班线 148
条,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 283 条,市县内班线 103 条,班车客运车辆 2,118 辆,
旅游车 537 辆、出租车 367 辆,覆盖了全省各县市及主要乡镇,并已辐射到邻近
的 14 个省份。目前公司在海南省的客运班线及日发班次占有率超过 70%,营运
车辆占有率超过 40%,高市场覆盖面的客运班线网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竞争力,为公司实现集约化经营和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提供了重要保障。
3、服务品牌优势
道路运输属于服务性行业,服务品质直接影响道路客运企业的竞争力。公司
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实施服务品牌策略,践行“安全、舒适、快捷”的服务工作
理念,并通过改进客运站点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班线客车车型,统一品牌形象标
识等方式,实施顾客满意战略。2004 年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2010 年被国家标准委列为全国道路客运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公司为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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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012 年度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2013 年-2015 年度交通运输部
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并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称号。公司旗下的“海汽快
车”更是获得“中国用户满意产品”、“全国重质量守信用新品牌企业”、“海南标志
性品牌 60 强榜首”等多项荣誉。因此,公司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4、旅游资源优势
海南省为我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依托于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和优越的地
理区位优势,以及国家赋予的独一无二的入境旅游优惠政策、离岛旅客免税购物
政策,海南省成为我国最受欢迎的热带滨海旅游重点区域。按国家标准分类法,
旅游资源分为 8 个主类,31 个亚类,155 个基本类型。目前,海南旅游资源拥有
全部的 8 个主类,31 个亚类中拥有 30 个,155 个基本类型中拥有 135 个。
海南省旅游资源丰富,旅游线路众多,且海南岛内旅客运输以道路运输为主。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的推进,海南的旅游业将飞速发展,海南的辐射力
会越来越强,将会给海南带来强劲的旅客运输需求。公司作为海南省道路客运龙
头企业,拥有较大规模、较高档次的旅游客运团队,在海南旅游客运市场拥有超
过 20%的市场占有率,是海南旅游客运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依托海南区域的旅
游资源优势和区域行业地位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5、经营模式优势
目前,公司在汽车客运业务中的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已实现公司化经营,其
中班车客运采取了公车公营与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旅游客运全部采取公
车公营的经营模式。公司化经营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运作基础,遵循有序、公平
竞争和优质安全服务的经营理念,代表着规范运作和先进管理水平的一种客运经
营模式。通过公司化经营,公司不仅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加了车辆舒适度,强化
了安全管理,同时,有利于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根据旅客流量、流向适时调整班
次与车辆调度,提高车辆实载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6、经营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个行业经验丰富的经营团队,主要成员均具有多年的运输行业管
理经验,具有科学合理的发展意识和经营理念,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企业的定
位有着较深刻的认识。经营团队对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和集约化管理,对线路规
划、车辆投放选择、客运站开发运营等有着专业判断,对安全管理、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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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等均制定了相应制度并有效实施。经营团队优势有助于
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规模劣势
公司目前虽然已经具备了发展综合性道路运输服务商的能力,但是与国内行
业领先企业相比,资产、业务及运力规模仍有较大差距。面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
设的发展机遇,发行人现有的经营规模亟待提升,为此,公司未来需要进一步扩
大业务规模,优化运力结构,提高班线及旅游客运的覆盖率,从而为公司业务的
持续增长提供有效支持。
2、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目前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及公司经营积累,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公司
拟通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强企业资金实力,解决制约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瓶
颈,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运输市场快速发展和旅客多样化的需求。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服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向客户提供道路运输服务,包括汽车客运、客运站经营、
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
1、汽车客运业务
汽车客运业务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
道路客运活动。目前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中
的出租车客运。汽车客运服务具有“外在同质性”,即让旅客在预定的时间内安全
抵达目的地,其内在差异主要在于客运服务质量水平的高低,包括安全性、舒适
性、快捷性、便利性等方面。
2、客运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
服务的经营活动。客运站具有旅客集散、中转换车、车辆运行组织、后勤保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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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等功能,在整个道路旅客运输工作过程中发挥着枢纽作用。
3、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服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运输车辆的增加,
公司运输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与检测显得尤为重要。为保证道路旅客运输的正
常经营活动,公司设立了海汽销售子公司专门负责品牌客车的采购和销售,设立
了海汽器材子公司专业从事汽车配件、燃油的采购,设立了海口汽车保修厂等单
位负责汽车的保养、维修与检测业务。此外,为保障公司营运车辆所需燃油的正
常供应,公司在海南省主要客运场站进行了加油站的布局,为公司道路运输业务
的经营提供了有利的支持。
(二)主要服务流程图
1、汽车客运服务流程图
出车准备
客 安 车 调 客
车 全 辆 度 车
进 例 清 排 报
站 检 洁 班 班
车辆运行
旅 途 安 到
候 客 中 全 站
客 上 服 驾 下
车 务 驶 客
收车安检
例 车
行 辆
检 维
查 护
2、汽车客运站服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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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 顾客 客运经营者
引导
托运服务 售票服务
审核营运证
洽谈包车事宜

行包安检服务
进站协议
包车审定 行李托运受理 行包寄存 车辆排班
车辆调度
候车、广播
行包发送
等服务
开票收费 进站发班
车辆安检
分线存放 检票
班车报到
车辆调度 配载乘车 入库配载
出站
途中服务
到站
(三)主要经营模式
1、汽车客运的经营模式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目前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根据旅客类别分
为班车客运和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司化经营,其中班车客运实行公车公营和责
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的经营形式。具体情况如
下:
(1)班车客运
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
行的一种客运方式。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省际客运班线148条,省内
跨市县客运班线283条,市县内班线103条,其中公司参与滚动发班的经营线路32
条。目前,公司班车客运按实际操作方式的不同包含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两种经
营形式:
①公车公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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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公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同时实现公司化,即由公司购置车
辆,并直接运营所拥有的线路经营权及车辆,公司进行统一调度及管理,在相关
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方式。在公车公营形式下,公司管理涵盖司乘人员、
营运车辆的调度、管理与维修等方面,公司对营运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行统一财务
核算,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司进行承担。
海南省旅客道路运输滚动发班的班车客运,是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将同一线
路经营业主的全部班次集中起来,根据客源情况和市场变化来确定和调整该线路
的日发总班次数量,并按照各自比例均衡分配班次。滚动发班客运在全行业实行
公司化经营,从利益源头上排除了同线路车辆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减少经营
者之间的竞争内耗,保障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参加滚动发班的班车客运收入需与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结算。客运站将
滚动发班的车辆全部票款收入集中到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的指定账户,海南省道
路运输协会在扣除参与主体的管理费后,根据不同车型的票价、座位差异按统一
标准进行统一结算、分配票款。自2013年9月,海南省道路运输协会不再集中归
集参与滚动发班的车辆全部票款,由客运站根据协会确认的收入分配表向各参与
主体支付。
②责任经营
责任经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归公司所有,但线路经营权实行责任经营,即在
公司的统一管理下,由公司购置营运车辆,将公司拥有的线路经营权及车辆按规
定的程序,由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任经营者在指定的线路开展道路客运业务,并完
成目标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该种经营方式是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成熟
模式,在全国道路运输行业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在责任经营形式下,公司确定责任经营者的相关程序为:公司对所营运的线
路进行分析论证,拟对营运车辆实行责任经营的,公司对该车辆营运线路经营状
况进行分析论证并形成方案,方案包括线路名称、车辆数量、承包经营期限、目
标利润数额、成本与风险控制等内容。方案制定后公告责任经营方案,接受责任
经营者报名,公司对责任经营者进行评选,择优确定责任车经营者,并对责任经
营者确定结果进行公示。责任经营涉及的车辆所有权、线路经营权均属公司所有,
车辆责任经营者需向公司缴纳车辆经营、驾驶员安全、安全质量等风险金,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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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与公司签署的《车辆责任经营协议》在许可的线路、核定的班次、规定的站点
开展道路客运业务,按月完成目标利润。公司与车站结算票款并确认客运收入,
责任经营车辆的保险、折旧、税金等固定运营成本按照公司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
核算,在责任经营者完成目标利润的前提条件下,对于责任经营者在线路营运中
实际发生的燃油、修理、通行等费用公司以收入扣除应缴目标利润后的余额为限
予以报销,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公司经营管理涵盖司乘人员以及营运车辆的使用、
管理与维修等方面;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司统一代为处理,但与事故相关的责任、
损失和费用最终由责任经营方承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A 责任经营与挂靠经营模式比较
责任经营模式与挂靠经营模式区别明显,如下表所示:
特征 责任经营 挂靠经营
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归属客运企 经营者出资购买车辆,以客运企业
产权归属
业所有 的资质和名义经营
财务核算 公司统一核算 公司只收取管理费
公司统一调度、统一司乘人员的培
运营调度及人员管理 挂靠经营者自行管理
训、考核、监督
公司统一负责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
并负责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统一负 经营中的风险和安全责任全部由挂
经营责任及风险承担
责缴纳车辆保险并办理相关理赔手 靠经营者承担

是否公司化经营 是 否
a 出资方及车辆权属不同
责任经营模式下,客运车辆是公司出资购买,车辆所有人均为公司。挂靠经
营模式下则是挂靠车主出资购买车辆,车辆权属属于挂靠车主。
b 财务核算不同
(a)挂靠车辆是由挂靠车主出资购买,车辆产权不属于经营单位,不计入
经营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而责任经营车辆是经营单位出资购买,车辆产权属于
经营单位,计入经营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并计提折旧。
(b)挂靠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收入不属于经营单位,会计核算时经营单
位是以收取的挂靠管理费作为收入并按其计提税金;而责任经营车辆在营运过程
中产生全部收入属于经营单位,由经营单位核算营运过程中产生全部收入为并按
其计提税金。
(c)挂靠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成本费用不纳入经营单位核算,而责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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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产生成本费用均纳入经营单位核算,责任经营车辆收入扣减
营运成本费用及《责任经营协议》约定的目标利润后作为责任经营人工成本及收
益核算。
c 运营调度及人员管理不同
责任经营模式下,公司统一负责客运车辆的营运和调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司乘人员等实行统一培训、考核、监督管理。而挂靠经营模式
下,公司对挂靠经营的运营车辆、司乘人员不进行统一管理,由挂靠经营者自行
管理。
d 安全责任及风险承担能力不同
责任经营模式下,公司对运输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计提车辆经营风险
保障金,安全责任承担能力强,能更有效地抵御安全生产风险。而挂靠经营模式
下,经营中的风险和安全责任由挂靠经营者(车主)个体承担,安全责任承担能
力弱,难以有效地抵御安全生产风险。
综上,责任经营模式下,公司统一车辆登记、调度、运营,统一管理司乘人
员的培训、考核,统一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统一财务核算。责任经营模式属于公
司化经营的一种形式。而挂靠经营则仍然保持车辆为挂靠经营者所有,挂靠经营
者自行经营管理,公司仅收取管理费,不干预挂靠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仍然
为个体经营的一种形式,不属于公司化经营。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
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禁止道路客运企业实行挂靠经营行为。
B 海汽股份与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责任经营模式对比
海汽股份与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责任经营模式对比情况如下
表所示:
特征 宜昌交运 龙洲股份 德力西 海汽股份
车辆产权(或 51%以上 车辆产权和线路经 车辆产权和线路经
班线经营权及车辆为
产权归属 产权)和线路经营权归 营权归属客运企业 营权归属客运企业
公司所有
属客运企业所有 所有 所有
财务核算 公司统一核算 公司统一核算 公司统一核算 公司统一核算
公司统一负责客运 公司统一负责客运
公司统一调度安排车 公司统一负责车辆的管
运营调度 车辆的营运和调 车辆的营运和调度,
辆;统一司乘人员的准 理、调度;统一司乘人
及人员管 度;统一司乘人员 对司乘人员等实行
入,岗位技能和职业道 员的招聘、培训、考核、
理 的招聘、培训、考 统一培训、考核、监
德培训 监督
核、监督 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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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一负责营运 公司统一负责营运
公司统一负责营运车 公司统一负责营运车辆
车辆的安全管理并 车辆的安全管理并
经营责任 辆的安全管理并负责 的安全管理并负责处理
负责处理交通安全 代为处理交通事故,
及风险承 协调处理交通安全事 交通安全事故,统一负
事故,统一负责缴 与事故相关的责任、
担 故,并对相关车辆履行 责缴纳车辆保险并办理
纳车辆保险并办理 损失和费用公司承
安全赔偿责任 相关理赔手续
相关理赔手续 担连带责任。
注:相关资料来源于同行业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
因此,公司实行的责任经营模式,是目前规范运行的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
的一种成熟模式,不属于挂靠经营或者变相挂靠经营行为。
C 责任经营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海汽股份责任经营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责任经营收入 37,171.80 42,175.79 40,500.09
营业收入 123,795.73 132,564.62 131,864.98
责任经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0.03% 31.82% 30.71%
D责任经营者签署劳动合同及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公司择优确定责任经营者,责任经营者可以是公司员工、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如果责任经营者是发行人员工,发行人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责任
经营者是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单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如果责任经营者是其他符
合条件的人员,由其自行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发行人在责任经营模式下,公司统一调度、统一司乘人员的培训、考核、监
督。报告期内公司与责任经营者签署劳动合同人数及相关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与公司签署劳动合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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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责任经营人数
社保缴纳金额 40,771.44 42,214.15 41,713.47
公积金缴纳金额 11,900.16 14,014.65 13,855.08
E 公司对责任经营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
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
号)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责任经营者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2013年、2014年及
2015年,公司代扣代缴的责任经营者个人所得税金额分别为20.36万元、17.76万
元及14.18万元。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责任经营车辆分别为1,524辆、1,450辆及1,437
辆,责任经营人工成本和收益分别为8,275.48万元、10,818.00万元及8,768.57万元。
由于公司责任经营人数众多,责任经营者收入较低,责任经营者应缴纳的个人所
得税相对较少。
2015年12月31日,海口市税务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在班车公司化运营(包括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
中,能够遵守相关税收管理法规,积极履行对责任车经营者个人所得税款的代扣
代缴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F责任经营模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海汽股份责任经营模式下,车辆产权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
连续向公众提供运输服务,不存在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的情形。如
前所述,海汽股份实行公司管控下的责任经营模式,是目前国内道路客运行业比
较普遍的通行做法,宜昌交运、龙洲股份及德力西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
业均有采用责任经营作为其经营模式之一。责任经营属于公司化经营模式的一
种,不属于挂靠经营。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公司制订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责任
经营模式下发生的责任经营事故,承担交通安全事故连带责任的处理方式为:对
于应由本公司所属责任经营车辆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在扣除保险公司理赔款
外,由本公司先行垫付赔偿事故损失方后,再对参加公司内部行车事故互助金的
营运车辆发生行车事故经济损失部分,按照不同损失区间对应的损失负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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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责任车经营者共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对于责任经营模式下行车交通安全责任承担及处理,公司与责任车经营者在
《车辆责任经营协议》中有详细的责任约定,责任车经营者要先行交纳车辆经营
风险金、安全质量风险金,责任经营过程中定期交纳行车事故互助金,上述措施
可以基本覆盖责任事故风险,从而避免因责任经营者个人违规、违约行为对公司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15年5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道路客运经营模式等相关事项的确认函》(琼交运函[2015]479号)确认,
海汽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实行的公车经营与公司管控下的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
营模式,是目前国内道路客运行业比较同行的成熟模式,符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
符合道路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管理的相关要求。
综上,海汽股份的责任经营方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旅游客运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其线路至
少有一端位于风景区、名胜古迹等旅游景点的一种客运方式。旅游客运其特点主
要在于以观光为主,为游客提供性能较高、舒适的车辆,根据旅游计划的安排中
途停靠各个旅游景点等。
本公司的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在此经营形式下,公司是旅游客
运车辆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并依照
海南省相关规定将旅游客运车辆纳入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旅游委共同组建的
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平台,实行统一调派、统一结算。
2、汽车客运站的经营模式
客运站是公司客运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开展道路客运业务的
支点和依托。本公司的客运站经营除为公司所属的营运车辆提供站务服务外也同
时面向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其他企业,为其所属营运车辆提供客运代理、安
检服务、清洁清洗等各类站务服务,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核定,收取相关费用。
此外,公司为充分发挥各客运场站的人员聚集和商业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进
行包括商铺租赁、广告等业务的商业性的综合开发,提升客运站的服务职能和经
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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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业务中最重要的服务项目是客运代理服务,即客运站为道路运输
企业提供代办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并收取客运代理费。客运代
理费是站务收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占到客运站收入的 60%左右。此外,客
运站还提供车辆安检、清洁清洗、停车管理以及行包托运、物品寄存等站务服务,
并收取相关费用,确认为站务收入。
3、出租车客运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出租车客运是指以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公
安车管部门登记为出租或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车
辆租赁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
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
公司出租车的承包经营模式是指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获得出租车运输经营许
可权,出资购买用于出租营运车辆,再与有承包意愿的个人签订合同,将车辆的
使用权以风险抵押金和月租金的方式发包给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的一种经营模
式。在该模式下,公司按月收取租赁承包费用确认为收入,车辆运营期间的修理
费、燃油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4、主要经营模式的收款和结算
(1)收款、结算业务流程
①班车客运
公司班车客运分为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两者的收款和结算业务流程相同。
A、收款业务流程
公司所有班线客车均在客运站配客售票,票款由售票客运站统一管理和收
取。客运站售票包括客运站点售票和补票点售票,公司具体的售票收款流程如下:
对于客运站点的售票,客运站售票员利用售票系统售票,当日当班结束后,
售票员按照系统显示当班累计售票金额将当班售票款交给出纳员,出纳员根据售
票员的交款单登记收款台账,同时将票款存入本单位收入专户,并将银行回单连
同售票员的交款单交给客运站会计员列账。月末出纳员将当月的收款台账交客运
站会计员与站务系统中的累计售票款进行核对。各客运站每日将存入专户的售票
款划转到公司总部的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公司经营客运班线的起、迄点及途中补票点均需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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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通常,省际、市际、市内的直达班线(点对点)不得途中售票,如海汽快车、
海汽商务车等。对于进入安检(验、补票)点补票的营运车辆,司乘人员如实报
补票人数,安检(验、补票)点的工作人员上车核查补票人数,并在结算单背面
注明。对所进入各安检(验、补票)点补票的营运车辆,须盖安检(验、补票)
点签章后,结算单位方可结算。
B、结算业务流程
对于参与滚动发班的经营线路,客运站售票后,旅客凭票上车,经客运站检
票员检票后形成客运结算单。客运结算单是承运车辆结算的依据,承运车辆驾驶
员及时将客运结算单交付车辆所属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对客运结算单进行审核汇
总后,交海南省道路班车旅客运输协会,由运输协会按月汇总各参营单位每班次
的客运结算单,在与各售票客运站进行核对后,运输协会向各客运站提供结算分
配表,由客运站根据结算分配表与车属单位进行结算。
对于非参与滚动发班的经营线路,客运站售票后,旅客凭票上车,经客运站
检票员检票后形成客运结算单。客运结算凭单是承运车辆结算的依据,承运车辆
驾驶员及时将客运结算单交给车属单位,车属单位对客运结算单进行审核汇总并
交于客运站核对,客运站扣除客运代理费等费用后每月与车属单位进行结算。
②旅游客运
公司的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依照海南省相关规定,旅游客运的
经营主体应将所属旅游客运车辆全部纳入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的海南省旅
游客运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平台,实行统一调派、统一结算。
在财务核算时,公司旅游客运业务通过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的统一调度
平台调派,票款由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统一分配和结算。海南省旅游客运服
务中心每月汇总派车单,按照各参营单位的出车记录制作分配表,并按照分配表
与公司进行结算。
此外,在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下,公司参与了与旅游相关的应
急接送机的用车服务。公司根据临时用车协议、调派单据直接与用车单位进行结
算。
③出租车客运
公司经营部门按月根据《出租车承包合同》计算出租车承包费用并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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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门对出租车承包收入进行核对,并于每月与承包者进行结算。
(2)收入确认方法及结算时点
①班车客运
公司班车客运经营模式分为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这两种经营模式的收入确
认和结算时点相同。
滚动发班线路收入确认以公司向旅客提供汽车运输服务后根据海南省道路
班车旅客运输协会的分配表分配取得的结算收入确认收入。
非滚动发班线路班车客运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是以公司向旅客提供汽车运输
服务后并与客运站办理结算后确认收入。
②旅游客运
旅游客运的收入确认方法为公司提供旅游客运服务后于每月根据海南省旅
游客运服务中心的分配表分配取得的结算款确认收入。
③出租车客运
出租车客运的收入确认方法和结算时点为公司根据《出租车承包合同》按月
收取出租车租赁承包费用并确认为收入。
(3)内控及执行情况
①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了《会计核算办法》、《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财务管理的
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票据使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本部财务支出审批办法》、《客运站管理规定》等财务和结算管理制
度,对公司的会计核算、货币资金管理、营运收入和结算管理等方面均作了明确
规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会计收入确认和财务结算管理体系,规范了公司的财务
行为,保证了财务收入数据的真实、完整、合法。
②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各业务类型的收入确认和结算流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等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有关收入结算的单据传递、汇总、核对等
内部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内部稽查机制,不定期对结算及收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稽查,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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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报告期内提供主要服务的情况
1、公司报告期提供主要服务的产能、产量情况
(1)汽车客运业务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期末车辆总数(台) 2,655 2,593 2,608
期末座位总数(个) 81,159 79,566 75,177
平均车座数(座/车) 30.57 30.68 28.83
日发班 7,075 6,848 7,384
平均月运行天数(天) 29 29
设计产能(万人次) 7,526.64 7,311.36 7,408.25
实际客运量(万人次) 4,982 5,209 5,191
产能利用率 66.19% 71.25% 70.07%
注:1、以上统计包含除出租车外的所有营运车辆;2、设计产能=平均车座数*日发班*月运行天
数*12,旅游车的日发班按一天一班测算;3、产能利用率=年客运量/设计产能;4、月运行天数
是指除去车辆维修保养、驾乘人员培训、车辆证照年审等停运天数后的实际平均营运天数。
(2)公司各客运站产能、产量
2015 年海汽股份汽车客运站产能、产量表
设计日均客 实际日均客
序号 客运站名 车站等级 产能利用率
流量(人次) 流量(人次)
1 海口汽车东站 一级 15,000 7,814 52.09%
2 海口汽车南站 一级 20,000 6,148 30.74%
3 海口省际汽车总站 一级 10,000 9,786 97.86%
4 三亚汽车总站 一级 10,000 9,236 92.36%
5 儋州汽车站 一级 10,000 7,186 71.86%
6 琼中汽车站 二级 3,000 1,936 64.53%
7 保亭汽车站 二级 3,000 839 27.97%
8 昌江汽车站 二级 5,000 1,200 24.00%
9 定安汽车站 二级 6,000 6,151 102.52%
10 白沙汽车站 二级 2,000 2,200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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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东方汽车站 二级 5,000 4,561 91.22%
12 澄迈客运站 二级 5,000 2,642 52.84%
13 乐东汽车站 二级 5,000 2,800 56.00%
14 黄流汽车站 二级 5,000 1,340 26.80%
15 临高汽车站 二级 3,000 2,500 83.33%
16 陵水汽车站 二级 3,000 1,500 50.00%
17 屯昌汽车站 二级 3,000 2,600 86.67%
18 万宁汽车站 二级 5,000 2,000 40.00%
19 文昌汽车站 二级 5,000 5,102 102.04%
20 琼海汽车站 二级 5,000 2,945 58.90%
21 五指山汽车站 二级 3,000 1,737 57.90%
22 港口汽车客运站 三级 3,000 1,270 42.33%
23 洋浦汽车客运站 三级 1,000 516 51.60%
24 文昌铺前客运站 三级 1,000 300 30.00%
25 长丰客运站 三级以下 1,000 200 20.00%
26 琼海汽车站高速路分站 三级以下 1,000 645 64.50%
27 琼海汽车站南门分站 三级以下 1,000 250 25.00%
2014 年海汽股份汽车客运站产能、产量表
设计日均客 实际日均客
序号 客运站名 车站等级 产能利用率
流量(人次) 流量(人次)
1 海口汽车东站 一级 15,000 8,893 59.29%
2 海口汽车南站 一级 20,000 6,000 30.00%
3 海口省际汽车总站 一级 10,000 11,845 118.45%
4 三亚汽车总站 一级 10,000 10,500 105.00%
5 儋州汽车站 一级 10,000 6,721 67.21%
6 琼中汽车站 二级 3,000 1,500 50.00%
7 保亭汽车站 二级 3,000 2,144 71.47%
8 昌江汽车站 二级 5,000 1,350 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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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定安汽车站 二级 6,000 5,720 95.33%
10 白沙汽车站 二级 2,000 1,028 51.40%
11 东方汽车站 二级 5,000 4,810 96.20%
12 澄迈客运站 二级 5,000 2,922 58.44%
13 乐东汽车站 二级 5,000 3,500 70.00%
14 黄流汽车站 二级 5,000 2,500 50.00%
15 临高汽车站 二级 3,000 2,095 69.83%
16 陵水汽车站 二级 3,000 1,338 44.60%
17 屯昌汽车站 二级 3,000 2,700 90.00%
18 万宁汽车站 二级 5,000 3,377 67.54%
19 文昌汽车站 二级 5,000 5,385 107.70%
20 琼海汽车站 二级 5,000 3,580 71.60%
21 五指山汽车站 二级 3,000 2,220 74.00%
22 港口汽车客运站 三级 3,000 1,252 41.73%
23 洋浦汽车客运站 三级 1,000 700 70.00%
24 文昌铺前客运站 三级 1,000 305 30.50%
25 长丰客运站 三级以下 1,000 200 20.00%
26 琼海汽车站高速路分站 三级以下 1,000 648 64.80%
27 琼海汽车站南门分站 三级以下 1,000 220 22.00%
2013 年海汽股份汽车客运站产能、产量表
设计日均客 实际日均客
序号 客运站名 车站等级 产能利用率
流量(人次) 流量(人次)
1 海口汽车东站 一级 15,000 7,910 52.73%
2 海口汽车南站 一级 20,000 7,075 35.38%
3 海口省际汽车总站 一级 10,000 12,836 128.36%
4 三亚汽车总站 一级 10,000 10,192 101.92%
5 儋州汽车站 一级 10,000 6,790 67.90%
6 琼中汽车站 二级 3,000 2,10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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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亭汽车站 二级 3,000 1,067 35.57%
8 昌江汽车站 二级 5,000 2,167 43.34%
9 定安汽车站 二级 6,000 4,774 79.57%
10 白沙汽车站 二级 2,000 820 41.00%
11 东方汽车站 二级 5,000 4,803 96.06%
12 澄迈客运站 二级 5,000 3,600 72.00%
13 乐东汽车站 二级 5,000 4,274 85.48%
14 黄流汽车站 二级 5,000 2,536 50.72%
15 临高汽车站 二级 3,000 2,542 84.73%
16 陵水汽车站 二级 3,000 1,777 59.23%
17 屯昌汽车站 二级 3,000 2,734 91.13%
18 万宁汽车站 二级 5,000 2,205 44.10%
19 文昌汽车站 二级 5,000 5,682 113.64%
20 琼海汽车站 二级 5,000 3,980 79.60%
21 五指山汽车站 二级 3,000 2,000 66.67%
22 港口汽车客运站 三级 3,000 2,546 84.87%
23 洋浦汽车客运站 三级 1,000 511 51.10%
24 文昌铺前客运站 三级 1,000 405 40.50%
25 长丰客运站 三级以下 1,000 208 20.80%
26 琼海汽车站高速路分站 三级以下 1,000 660 66.00%
27 琼海汽车站南门分站 三级以下 1,000 500 50.00%
(3)关于道路客运班线及客运站的经营资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客运企业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取得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的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和客运站经营的行政许
可,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①道路客运班线的经营许可和经营期限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客运企业申请道路客运经营
许可权,在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线路和站点设计方案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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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符合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对拟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企业在县内、县际、市
际以及省际方面的客运班线路须符合第十二条的规定。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根据以
上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符合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并在获得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受理许可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和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
期限为 4 年到 8 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
申请”。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同一客运
班线有 3 个以上申请人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采取服
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根据《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
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客运班线经营权可以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进
行许可;客运班线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许可的客
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期限为 4 年到 8 年,新开发的客运班线经营权的经营期限为
6 年到 8 年,具体期限由招标人确定”。客运班线招投标一般设定了企业客运质
量信誉等级、车辆规模、运力结构、安全保障措施、服务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措
施等内容的评分标准,该等指标有利于凸显具有一定综合实力的道路运输企业的
班线投标竞争力。
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后,经营者需及时提出申请后续延期问题。根据《道
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
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 60 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作
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还规定:“只
要客运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无情节恶劣
的服务质量事件、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并且符
合继续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条件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
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给予优先许可”。因此,只要客运企业在经营期
限内守法经营,注重安全和服务质量,其所拥有的客运线路经营权到期时按规定
提出申请,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均会予以许可。
公司的班车客运及旅游客运已经实现公司化经营,提高了服务质量,增加了
车辆舒适度,强化了安全管理,降低了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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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客运站的经营资质和经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
法律法规等对申请经营客运站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道路运输企
业在取得客运站经营权,并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即可长期从事相
关客运站的经营。在客运站具体经营方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五条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
目前,国家和海南省关于道路旅客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均尚未对客运
站经营权限做出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在取得客运站经营权,并依法办理《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后即可长期从事相关客运站的经营。
2、主要消费群体
公司道路客运业务主要包括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出租车客运。其中:班车
客运主要以商务及单位出差的人员、以上学或探亲访友为出行目的的学生群众、
以外出打工为出行目的的务工人员为主;旅游客运的主要消费群体为旅行社、旅
游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提供旅游及商务、会议等包车服务;出租车客运主
要为个人提供运输服务。
3、业务收费标准和定价
道路旅客运输业务所涉及的收费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联合制定,
并由其对具体的收费项目、价格进行相应审批。
(1)汽车客运价格
公司道路客运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汽车运
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交运发[2009]275号)以及《海南省物价
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价管[2009]133
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动机
制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6]866号)、《关于公布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3]728号)等规定执行,并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批。
公司道路客运业务主要实行两种定价方式: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各类
客运业务执行的具体定价方式如下:
①班车客运、旅游客运主要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定价策略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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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价价管[2009]133号)的相关规定,2010年以前公司的班车客运票价实行“下保
基价,上浮限价”的政府指导定价政策,2010年起公司的班车客运价格由政府制
定基准价加上下浮动幅度的管理方式改为由政府制定上限票价允许企业自主下
浮的管理方式。公路客运经营企业和车站可根据车型等级、设施配置、新旧程度
及市场客源供求等情况,在不超过上限票价和不低于成本价的基础上制定实际票
价,并于执行前10天报当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对经确认备案的实际
票价须提前5天在售票窗口的醒目位置对外公布。
公司的定线旅游客运、旅游汽车团队客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省级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旅游客运车辆的车型等级、
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要素合理制定。
②出租车客运和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由公司与承租人或包车人根据
里程、车型、车辆等级等因素协商确定。
(2)客运站收费标准
客运站经营中客运代理费和站务费、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安检费和车辆
清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司客运站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制
定的《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
发改委制定的《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交运发[2009]275
号)、《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
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3]200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
施细则>的通知》(琼价工字[1998]330号)、《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琼
价价管[2013]570号)等规定执行,并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审批。
《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琼价价管[2013]570号)第六条制订了
客运代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客运代理费费率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
10%、二级站8%、三级站6%、三级站以下4%。也可采取双方自愿原则,在上述
费率标准范围内,实行定额计收,并报当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
十四条制订了客运代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客运站按站级标准规定的设施、设
备,为旅客提供候车、休息、治安保卫、安全检查、环境卫生、信息等基本客运
服务,可按每人次在客票内向旅客计收旅客站务费。旅客站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
一级站1.50元/人次、二级站1.50元/人次、三级站0.80元/人次,三级以下客运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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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收取旅客站务费。”
公司客运站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客运代理费及站务费。报告期内公司客运代
理费具体收费标准: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一级站售票额的10%,二
级站售票额的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售票额的6%,2013年10月1日至今,客
运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调整为一级站售票额的10%、二级站售票额的8%、三级
站售票额的6%、三级站以下售票额的4%。
报告期内公司站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一
级车站和提供空调及相关服务的二级车站旅客站务费1元/票,其他二级车站和三
级车站旅客站务费0.50元/票,四级车站和简易车站免收旅客站务费。2013年10
月1日至今,站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调整为:一级站1.50元/人次、二级站1.50元/
人次、三级站0.80元/人次,三级以下客运站不收取旅客站务费。
公司客运站的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通过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后在
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收取。公司汽车客运站向进站发班车辆收取的安检费、车辆清
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经客运站与进站发班车辆车属单位共同协商后协议收
取。
4、公司报告期提供主要服务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汽车客运 101,208.74 110,151.39 108,368.35
客运站经营 14,669.31 15,159.17 17,204.34
维修及销售 2,988.91 2,892.48 2,872.81
合计 118,866.96 128,203.04 128,445.50
公司主要为旅客提供汽车客运服务及客运站服务,公司汽车客运和客运站服
务的客户较多且分散,主要客户群为个人消费者,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全年销售
额的比例非常低。
5、车辆数量及收入构成
(1)班车客运
①班车客运业务中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的车辆数量构成:
项目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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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公营(辆) 681 636
责任经营(辆) 1,437 1,450 1,524
合计 2,118 2,086 2,101
②班车客运业务中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的收入构成: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公车公营 48,050.94 56.38 51,035.38 54.75 50,085.36 55.29
责任经营 37,171.80 43.62 42,175.79 45.25 40,500.09 44.71
合计 85,222.74 100.00 93,211.16 100.00 90,585.45 100.00
(2)出租车客运业务车辆数量及收入构成
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2013年末、2014年末
及2015年末,公司拥有的出租车数量分别为316辆、367辆和367辆,公司出租车
客运业务收入分别为1,221.26万元、1,420.53万元和1,509.63万元,占公司同期客
运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13%、1.29%和1.49%。
6、责任经营收益分配
公司根据车辆线路的长期历史数据,分析特定线路车辆的营运成本和盈利水
平,从而合理确定责任经营线路车辆的目标利润,在责任经营者完成责任经营利
润的前提条件下,公司以收入扣除应缴责任经营利润以及统一核算的成本(包括
车辆折旧、车辆保险、税金等)后的金额发放给责任经营方。对于责任经营者在
线路营运中发生的燃料费、通行等费用,公司以营运收入扣除应缴责任经营利润
及公司统一核算的成本后的余额为限予以报销。
责任经营模式下公司收益主要通过完成的责任经营利润取得,报告期内,公
司责任经营模式下取得的责任经营利润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责任经营收入(万元) 37,171.80 42,175.79 40,500.09
责任经营成本(万元) 32,585.63 37,926.03 36,046.98
责任经营利润(万元) 4,586.17 4,249.76 4,4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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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经营利润占比 12.34% 10.08% 11.00%
7、现金交易管理
(1)业务涉及现金交易的环节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分为班车客运、旅游客运以及出租车客运,其中班车客运
是通过客运站向乘客出售车票并收取票款。目前公司班车客运有两种售票渠道:
通过客运站窗口售票和通过客运站补票点售票。公司客运站补票点是公司客运站
的延伸服务点,公司班车客运上述两种售票模式涉及到现金交易。
旅游客运结算是通过海南省旅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
结算;出租车客运的结算主要通过与出租车承包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属于非现金交易。
公司在客运站经营过程中收取的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等收入根据结
算单据直接从进站车辆的售票款中抵扣,不属于现金交易。
(2)班线车客运售票的现金交易比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现金售票总额 119,162.30 131,012.39 134,329.11
其中:公司现金售票额 82,686.58 91,215.87 92,238.75
代外单位售票额 36,475.72 39,796.52 42,090.36
非现金售票(网上售票) 5,100.12 3,326.33 1,765.36
售票总额 124,262.42 134,338.72 136,094.47
现金售票额/售票总额 95.90% 97.52% 98.70%
公司现金售票额/售票总额 66.54% 67.90% 67.78%
主营业务收入 118,866.96 128,203.04 128,445.50
公司现金售票额/主营业务
69.56% 71.15% 71.81%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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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5年,公司客运业务通过客运站窗口售票和客运站补票点售票实
现的现金售票金额为分别为134,329.11万元、131,012.39万元和119,162.30万元,
占售票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70%、97.52%和95.90%,绝大部分票款是通过售票
窗口以现金方式销售的,通过网上销售等非现金交易售票的比例很小。
2013年至2015年,公司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实现的售票额(扣除代外单位售票
额)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81%、71.15%和69.56%,班车客运业
务售票的现金收款比例较高,与当前社会公众的基本出行支付习惯、以及汽车道
路客运企业的经营特点一致。
(3)公司关于现金交易的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
①公司关于现金交易的内控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规定》、《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等管理制度中对现金收付、现金结算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现金管理专门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规定》,要求“业务部门工作人员
收到现金后应当在24小时内缴交到财务部门或存入集团公司或单位指定的银行
账户,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缴存的,应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于特殊情况消失后24
小时内缴交到财务部门或存入集团公司或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货币资
金管理规定》还要求“公司对全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各单位资
金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公司对各单位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单位
应分别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与收入存款账户,银行基本账户与收入存款账户必须在
公司指定银行同一网点开立,并纳入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管理。各单位的各类营收
款必须于当天存入收入存款账户,存入非指定银行的收入存款账户的营收款必须
在三天内转入公司或本单位的指定银行的收入存款账户。”
公司《客运站管理规定》还规定,售票员必须持自己的代码和密码上机售票,
并按操作规程执行电脑售票工作。售票员被调离售票岗位后,客运站相关部门必
须及时注销其代码与密码,确保电脑售票系统的安全。售票员每日根据电脑显示
的售票金额,应向客运站计财办缴清当日票款,做到票款日清日结。当天夜班不
能缴款的,必须于第二天早班缴交。客运站计财办每日必须核查电脑上显示售票
员的售票金额与售票员实际上缴的金额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将所收到的当日营
收款全部存入银行,保证票款的及时回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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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现金交易的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A、客运站票款管理执行情况
公司所有班线客车均在客运站配客售票,票款由售票客运站统一管理和结
算。公司根据发车客运站开具的客运结算单按月向售票车站进行结算,具体的票
款管理及结算情况如下:
a客运站的售票款管理情况
客运站售票员利用站务系统售票,当日当班结束后,售票员按照系统显示当
班累计售票金额将当班售票款交给出纳员,出纳员根据售票员的交款单登记收款
台账,同时将票款存入本单位收入专户,并将银行回单连同售票员的交款单交给
客运站会计员列账。月末收款员将当月的收款台账交给客运站会计员,会计员将
收款台帐与站务系统中售票员的累计售票款进行核对。公司每日将各客运站存入
专户的售票款划转到公司总部的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b客运业务票款结算情况
客运站售票后,旅客凭票上车,经客运站检票员检票后形成客运结算单。承
运车辆驾驶员按月将结算凭单交给车辆所属单位,车辆所属单位凭结算凭单向售
票客运站进行结算。
B、补票点售票
公司经营客运班线的起、迄点及途中补票点均需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核
准。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客运班线不允许擅自途中上下客。通常,省际、
市际、市内的直达班线(点对点)不得途中售票,如海汽快车、海汽商务车等。
对于进入安检(验、补票)点补票的营运车辆,司乘人员应如实报补票人数,
安检(验、补票)点清点人数的工作人员应上车核查补票人数,并在结算单背面
注明。对所进入各安检(验、补票)点补票的营运车辆,须盖安检(验、补票)
点签章后,结算单位方可结算。
为了预防控制乘务员擅自途中售票、规避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内部稽查管
理办法,设立了专门的稽查管理部门,由稽查人员对途中售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在营运车辆上安装车载监控摄像,以记录途中上下客及售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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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营运车辆采购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对外采购主要涉及营运车辆、汽车零配件
的采购,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燃油、电力。
1、营运车辆及配件采购
公司道路客运业务的营运车辆采购,主要是面向国内大型客车制造商采购。
为保证营运车辆使用的技术持续符合要求,保障安全生产,公司对每辆车都进行
定期保养和维修,其车辆所需的属安全部位的配件、材料均统一购买和供应。
公司报告期采购营运车辆及配件的前五名供应商见下表:
单位:万元
占本期同类采购
年份 序号 车辆及配件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金额的比例
1 海口宜正贸易有限公司 1,213.53 15.06%
2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50.22 14.27%
3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1,135.35 14.09%
2015年
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57.30 13.12%
5 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 663.70 8.24%
合计 5,220.10 64.78%
1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62.04 28.08%
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89.82 25.02%
3 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 364.84 15.47%
2014年
4 东风特汽(十堰 )客车有限公司 290.92 12.34%
5 海口金德源汽配轮胎有限公司 166.86 7.08%
合计 2,074.48 87.99%
1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3,054.67 29.42%
2 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 1,982.79 19.10%
2013年 3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1,337.11 12.88%
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68.91 11.26%
5 东风特汽(十堰)客车有限公司 635.99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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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179.47 78.78%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燃油,报告期内能源消耗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本 占营业成本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燃油 24,980.63 26.18% 32,106.18 30.78% 32,052.44 32.00%
燃油成本是公司的主要营运成本之一,燃油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造成一定影响。2009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
国内成品油价格”。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成
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将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
上下4%的调价幅度限制,调整国内成品油挂靠油种。近年来,国际石油价格持
续上涨,但是从2014年9月以来,国际石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国家发改
委也已多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财政部从2014年11月28日起3次上调成品
油消费税,燃油价格的剧烈波动会直接影响道路运输企业的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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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
根据《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
动机制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6]866号),从2006年6月13日起,为适时消化
成品油价格调整给交通运输业带来的影响,决定建立全省交通运输业运价与油价
联动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联动指导性标准。自该规定实施以来,海南省发展与
改革厅已多次依据油价调整情况启动价格联动机制,稳定了公司客运业务的盈利
水平,保证了业绩的持续增长。
3、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占当期采购
年份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金额的比例
1 中石化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7,387.26 32.06%
2 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 5,840.90 25.35%
2015年 3 中石油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 1,517.37 6.58%
4 海口宜正贸易有限公司 1,213.53 5.27%
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50.22 4.99%
合计 17,109.28 7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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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石化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5,704.86 33.83%
2 海南国盛石油有限公司 4,841.50 28.71%
3 中石油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 3,388.00 20.09%
2014年
4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62.04 3.93%
5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589.82 3.50%
合计 15,186.22 90.05%
1 中石化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9,110.14 35.24%
2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3,054.67 11.81%
3 文昌和记贸易有限公司 2,705.50 10.46%
2013年
4 桂林大宇客车有限公司 1,982.79 7.67%
5 海南华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961.80 7.59%
合计 18,814.89 72.77%
注:文昌和记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供应柴油,2012年9月起公司与其合作。
本公司的主要采购对象为成品油、营运车辆,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公司营业成本50%的情况。
(六)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权益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关联方和持有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未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七)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与维修、汽
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属于道路运输服务行业范畴,自身不涉及实物产品
的生产。公司从事汽车客运使用的交通运输工具均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并通
过相关部门检测。公司从事汽车客运站经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与维修、汽车
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
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整个业务流程实施控制。
1-1-18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出具了核查证明,经核查,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核查时段内,未因违反环保、土地法律法规而受到行
政处罚。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保、土地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情形。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有运输工具、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值 成新率
运输工具 106,781.49 80,083.85 26,697.64 25.00%
房屋及建筑物 23,811.89 8,566.26 15,245.63 64.03%
机器设备 2,572.25 1,563.02 1,009.23 39.24%
其他设备 6,866.95 5,507.97 1,358.98 19.79%
合计 140,032.58 95,721.10 44,311.48 31.64%
1、运输工具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从事汽车客运业务而购置的运输车辆。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公司拥有班线客运车辆2,118辆,旅游车537辆、出租车367辆。
2、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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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房权证号 房产位置 权属人 建筑面积(㎡) 用途 他项权利
1 陵房权证陵水字第20121356号 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海汽综合大楼 海汽股份陵水分公司 3,163.82 综合 抵押
2 陵房权证陵水字第20121359号 陵水县椰林镇新建路车站候车室 海汽股份陵水分公司 1,062.24 服务业 抵押
3 陵房权证陵水字第20121355号 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车站维修车间 海汽股份陵水分公司 1,207.43 服务业 抵押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非住宅-商业营
4 五指山市毛阳镇 491.19 无
B-071114041号 司 业用房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5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2,969.86 非住宅-办公楼 无
B-071114042号 司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非住宅-商业营
6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607.50 无
B-071114043号 司 业用房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非住宅-商业营
7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634.84 无
B-071114044号 司 业用房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8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97.72 非住宅 无
B-071114045号 司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9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46.53 非住宅 无
B-071114046号 司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10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75.90 非住宅-办公楼 无
B-071114047号 司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11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第叁幢第一层 585.80 非住宅 无
B-071114048号 司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非住宅-工业用
12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703.72 无
B-071114049号 司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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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 指 山 市 房 权 证 五 字 第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公 非住宅-工业用
13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50号 464.33 无
B-071114050号 司 房
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50175
14 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司 1,637.53 商业 无

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50176
15 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司 4,871.42 商业 无

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50177
16 文昌市锦山镇锦南街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司 154.12 商住 无

文昌市房权证文房证字第50178
17 文昌市铺前镇新兴街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司 297.90 商住 无

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51号(车站综合大
18 海房权证海字第15633号 海汽股份琼海分公司 2,586.57 - 无
楼)
19 海房权证海字第15634号 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51号(修理车间) 海汽股份琼海分公司 456.75 - 无
20 海房权证海字第17625号 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51号(车站候车楼) 海汽股份琼海分公司 2,397.38 - 无
21 海房权证海字第4911号 琼海市嘉积镇元亨街 海汽股份琼海分公司 154.39 - 无
22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0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10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1,346.28 商业 无
23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1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12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81.09 公厕 无
24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2号 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东侧(第15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4,611.23 综合 无
25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3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6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1,345.50 商业 无
26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4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13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864.95 车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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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7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7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5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1,634.46 商业 无
28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9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11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229.76 商业 无
29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20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南侧(第4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2,933.03 综合 无
30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21号 万宁市万城镇万安大道南侧(第16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210.40 商业 无
31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22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9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180.66 商业 无
32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24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路南侧(第3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441.11 商业 无
33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25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中路南侧(第1幢)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司 327.49 商业 无
34 屯房权证屯字第12183号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一路东侧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449.94 商铺 无
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屯昌车站内北2
35 屯房权证屯字第12184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307.62 商铺 无
幢)
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屯昌车站内北1
36 屯房权证屯字第12185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374.00 车间 抵押
幢)
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屯昌车站内1
37 屯房权证屯字第12186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130.16 商铺 无
幢)
38 屯房权证屯字第12187号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一路东侧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181.58 商铺 无
39 屯房权证屯字第12188号 屯昌县屯城镇新建一路(屯昌车站内)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2,959.96 办公大楼 抵押
屯城镇新建一路(屯昌车站内检测车间
40 屯房权证屯字第12473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330.06 检测车间 无
A幢)
屯城镇新建一路(屯昌车站内维修车间
41 屯房权证屯字第12474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63.21 车间办公室 无
办公室)
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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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城镇新建一路15号(屯昌车站内检测
42 屯房权证屯字第12475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139.40 检测车间 无
车间B)
屯城镇新建一路15号(屯昌车站内维修
43 屯房权证屯字第12476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221.94 维修车间 无
车间)
44 屯房权证屯字第13485号 屯城镇新建一路15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123.16 集体宿舍101 无
45 屯房权证屯字第13486号 屯城镇新建一路15号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司 123.16 集体宿舍102 无
琼中房权证县城字第股份 0011
46 琼中县营根镇海榆路县城二号新区 海汽股份琼中分公司 2,434.77 办公 无

47 临高权证临城字第LC03095 临高县临城镇一号桥西侧 海汽股份临高分公司 3,188.52 交通 无
48 乐房权证县城字第 80043 之一号 乐东县城乐安路南综合楼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921.0 候车室 无
乐东县城乐安路南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
49 乐房权证县城字第 80043 之三号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147.58 办公 无
份有限公司乐东分公司大院(1)工作站
50 乐房权证黄流字第 07033 号 乐东县黄流镇海榆西线公路南(2)幢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693.19 车间 无
51 乐房权证黄流字第 07034 号 乐东县黄流镇海榆西线公路南(2)幢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2,430.41 住宅 无
乐东县黄流镇海榆西线公路南黄流汽车
52 乐房权证黄流字第 06011 号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2,879.66 综合楼 无
站综合楼
53 乐房权证利国字第 09081 号 乐东县利国镇海榆西线公路南(1)幢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996.6 综合楼 无
54 房权证东字第00010918号 东方市东河镇公路南侧 海汽股份东方分公司 674.00 商品房 无
保亭县城保兴东路与七仙大道交叉路口
55 保房权证保房字第20120652号 海汽股份保亭分公司 3,232.06 营业、办公楼 无
东侧
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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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保房权证保房字第20120653号 保亭县城七仙大道东侧 海汽股份保亭分公司 2,831.97 商住 无
保亭县城区七仙大道车站大院内车间综
57 保房权证保房字第20120654号 海汽股份保亭分公司 3,907.51 综合楼 无
合楼1幢
昌 江 房 权 证 石 碌 镇 字 第
58 昌江县太坡镇太坡加油站 海汽股份昌江分公司 61.9 仓储 无
10010408号
昌江县房权证石碌镇字第
59 昌江县太坡镇油库宿舍 海汽股份昌江分公司 232.3 宿舍 无
10010409号
昌江县房权证石碌镇字第
60 昌江县太坡镇油库 海汽股份昌江分公司 93.9 油库 无
10010410号
海南省白沙县七坊镇查苗车站(混合结 候车室、办公室
61 白房权证2006字第4836号 海汽股份白沙分公司 793.49 无
构)车间、办公室
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中路白沙车站(内 车间
62 白房权证2006字第4837号 海汽股份白沙分公司 432.52 无
框架结构)车间
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中路白沙车站(内 车间办公室
63 白房权证2006字第4838号 海汽股份白沙分公司 391.88 无
框架结构)车间办公室
海南省白沙县牙叉镇中路白沙车站(内 候车室、办公室
64 白房权证2006字第4839号 海汽股份白沙分公司 906.71 无
混合结构)候车室办公室
65 澄房权证金江公字第3287号 金江镇文明路109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422.73 交通 无
66 澄房权证金江公字第3288号 金江镇文明路109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273.66 交通 无
67 澄房权证金江公字第3289号 金江镇文明路109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78.98 交通 无
68 澄房权证金江公字第3290号 金江镇文明路109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262.72 交通 无
69 澄房权证金江公字第3291号 金江镇文明路109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2,052.37 交通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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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澄房权证永发公字第3292号 永发镇江北路98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174.09 交通 无
71 澄房权证新吴公字第3293号 永发镇新吴墟跃新路281号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司 246.52 交通 无
72 房权证龙门镇字第0008900号 海南省定安县龙门镇解放街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119.20 - 无
73 房权证雷鸣镇字第0008901号 海南省定安县雷鸣镇人民大道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267.82 - 无
74 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892号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立交桥旁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699.62 - 无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178号(原
75 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893号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98.42 - 无
定城镇大众中路8号车站院内)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178号(原
76 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894号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1,942.68 - 无
定城镇大众中路8号车站院内)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178号(原
77 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895号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304.56 - 无
定城镇大众中路8号车站院内)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178号(原
78 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896号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843.45 - 无
定城镇大众中路8号车站院内)
79 房权证定城镇字第0008897号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立交桥旁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368.07 - 无
80 房权证黄竹镇字第0008898号 海南省定安县黄竹镇东线公路沿街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250.14 - 无
81 房权证黄竹镇字第0008899号 海南省定安县黄竹镇街道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司 168.25 - 无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海秀路156号海口客运西站加油
82 发行人 72.27 邮电交通 无
HJ007574号 站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南海大道32号海口公路客运南站
83 发行人 153.10 邮电交通 无
HJ007576号 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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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金盘开发区北侧金星路25号技术
84 发行人 3,442.24 办公 无
HK193974号 办公楼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85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906房 发行人 152.25 住宅 无
HK076239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86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905房 发行人 152.25 住宅 无
HK076244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87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902房 发行人 156.01 住宅 无
HK076246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88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901房 发行人 151.72 住宅 无
HK076248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89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1002房 发行人 156.01 住宅 无
HK076255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0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1008房 发行人 156.01 住宅 无
HK076257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1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1009房 发行人 151.72 住宅 无
HK076259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2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第2层 发行人 1,095.49 住宅 无
HK076261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3 海口市海府路81号华运大厦908房 发行人 156.01 住宅 无
HK076265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4 海口市海府路148号海口东站 发行人 4,781.05 邮电交通 抵押
HJ007486号
海汽总公司澄迈分公
95 澄房权证福山公字第1366号 福山镇福兴东路南侧 145.41 交通 无
司福山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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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儋州市房权证那大字第103760
96 儋州市那大中兴大道XI2-6号 海汽有限儋州分公司 6,169.20 综合楼 无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7 海口市海秀路156号海口客运西站主楼 海汽有限 5,797.62 邮电交通 抵押
HJ007573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98 海口市南海大道32号海口公路客运南站 海汽有限 13,600.14 邮电交通 抵押
HJ007575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地下一层04
99 海汽有限 20.89 综合楼 无
HK197873号 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地下一层03
100 海汽有限 17.67 综合楼 无
HK197874号 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地下一层02
101 海汽有限 17.67 综合楼 无
HK197875号 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地下一层01
102 海汽有限 17.67 综合楼 无
HK197885号 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3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1-3层 海汽有限 2,502.70 综合楼 无
HK197876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4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4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77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5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5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78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6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6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79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7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7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0号
1-1-19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8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8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1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09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9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2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10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10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3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11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11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4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12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13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6号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113 海口市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第12层 海汽有限 692.03 综合楼 无
HK197887号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5号、7号商业楼和6
114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6 号 三亚场站开发 3,887.38 商业 无
号车站农贸市场整栋
115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7 号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商业楼整栋 三亚场站开发 465.16 商业 无
116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8 号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4号商住楼整栋 三亚场站开发 646.88 商住 无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1号、2号客运综合
117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9 号 三亚场站开发 5,798.12 办公 抵押
楼和3号商业楼整栋
海 口 市 房 权 证 海 房 字 第 海口市府城镇红城湖路1号港苑小区A
118 旅游运输公司 131.96 住宅 无
HK063813号 幢21层2109、2110房
119 乐房权证黄流字第20140202号 乐东县黄流镇海榆西线公路南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5,293.84 商业 无
120 乐房权证县城字第20140203号 乐东县抱由镇乐祥路(1)幢新客运综合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司 5,507.79 经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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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大楼
121 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0015号 万宁市万城镇文明南路东侧 海汽有限万宁分公司 1,220.08 商业 无
注:鉴于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主管部门提出名称变更申请,目前第 95-113、121 项正在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1-1-19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形资产原值为27,664.68万元,累计摊销为
4,064.69万元,账面净值为23,600.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净值为23,600.00万元,
出租车经营权和区间线路经营权净值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净值
土地使用权 27,496.80 3,896.81 23,600.00
出租车经营权、区间线
167.88 167.88 -
路经营权
合计 27,664.68 4,064.69 23,600.00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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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海汽股份陵水分公
1 陵国用(椰)第 13551 号 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 4,140.8 交通业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抵押

海汽股份陵水分公
2 陵国用(椰)第 13552 号 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 588.3 交通业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海汽股份陵水分公
3 陵国用(椰)第 13553 号 陵水县椰林镇建设路 753.6 交通业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
4 五国用(2012)第 266 号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 1,484.33 交通用地 出让 无
公司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
5 五国用(2012)第 267 号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 1,339.53 交通用地 出让 无
公司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
6 五国用(2012)第 268 号 五指山市毛阳镇 568.86 交通用地 出让 无
公司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
7 五国用(2012)第 269 号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 11,966.33 交通用地 出让 无
公司
海汽股份五指山分
8 五国用(2012)第 270 号 五指山市海榆北路 722.26 交通用地 出让 无
公司
文国用(2012)第 W0101873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
9 文城镇新风路 15,041.5 交通、住宅 出让 无
号 司
文国用(2012)第 W1800471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
10 抱罗镇抱翁公路三叉路口北侧 782.4 交通运输 出让 无
号 司
文国用(2012)第 W2200560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
11 铺前圩铺前乡后坡村前段 2,000.94 交通 出让 无
号 司
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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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文国用(2012)第 W2101085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
12 锦山圩锦南区 882.19 交通 出让 无
号 司
文国用(2013)第 W0103505 海汽股份文昌分公
13 文城镇新风路 19,677.72 交通用地 出让 无
号 司
海汽股份琼海分公
14 海国用(2012)第 1244 号 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 16,399.3 街巷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琼海分公
15 海国用(2012)第 1245 号 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北路 2,928.3 街巷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16 屯国用(2012)第13-00096 屯城镇新建一路西侧 222.2 交通运输用地 作价出资 无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17 屯国用(2012)第13-00097 屯城镇新建一路西侧 447.02 住宅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18 屯国用(2012)第13-00098 屯城镇红旗西路北侧 1,434.02 交通运输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作价出资
19 屯国用(2012)第13-00099 屯城镇红旗西路南侧 6,859.18 交通运输用地 抵押
司 (入股)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作价出资
20 屯国用(2012)第13-00102 屯城镇红旗西路北侧 5,855.77 交通运输用地 抵押
司 (入股)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作价出资
21 屯国用(2012)第13-00103 屯城镇红旗西路北侧 2,145.04 交通运输用地 无
司 (入股)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22 屯国用(2013)第13-00080号 屯城镇昌盛一路东侧 577.37 住宅用地 出让 无

1-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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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海汽股份屯昌分公
23 屯国用(2013)第13-00081号 屯城镇昌盛一路东侧 233.45 住宅用地 出让 无

公共基础设施用 海汽股份琼中分公
24 琼中国用(2012)第 040 号 营根镇海榆路县城二号新区 27,133.3 出让 无
地 司
海汽股份临高分公
25 临国用(2012)第004号 博厚镇头铺村 7,385.95 油库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临高分公
26 临国用(2012)第078号 临城镇跃进西路 1,753.14 商住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临高分公
27 临国用(2012)第080号 临城镇一号桥西侧 4,239.04 交通运输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28 抱由国用(2012)第 113 号 乐东县抱由镇县交通局旁 6,414.19 经营、生产用地 出让 无

商务金融用地、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29 黄流国用(2012)第 05 号 乐东县黄流镇汽车站 6,518.70 出让 无
住宅用地 司
商务金融用地、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30 黄流国用(2012)第 06 号 乐东县黄流镇汽车站 10,043.65 出让 无
住宅用地 司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31 尖峰国用(2012)第 004 号 乐东县尖峰镇 1,194.20 住宅用地 出让 无

商务金融用地、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32 利国国用(2012)第 02 号 乐东县利国镇 4,560.54 出让 无
住宅用地 司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33 九所国用(2012)第 010 号 乐东县九所镇 557.37 住宅用地 出让 无

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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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九所新区国用(2012)第 010 海汽股份乐东分公
34 九所新区九龙大道北侧 17,161.86 商务金融用地 出让 无
号 司
海汽股份东方分公
35 东方国用(2012)第023号 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侧 13,333.4 交通运输 出让 无

海汽股份东方分公
36 东方国用(2012)第024号 东河镇公路南侧 3,000 车站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东方分公
37 东方国用(2012)第026号 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侧 3,564 油品库 作价入股 无

公共管理与公共 海汽股份东方分公
38 东方国用(2012)第002号 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路北侧 46,756 服务(交通运输 司 作价入股 无
及配套用地)
海汽股份白沙分公
39 白国用(2012)第038号 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 1,622.5 交通运输用地 出让 无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中 海汽股份白沙分公
40 白国用(2012)第039号 6,792 交通运输用地 出让 无
路 司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41 金江国用(2012)第4819号 金江镇文明路东侧 9,070.16 交通运输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42 金江国用(2012)第4818号 金江镇文明路东侧 751.26 交通运输用地 作价入股 无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43 新吴国用(2012)第0278号 永发镇新吴墟 1,067.43 交通运输用地 作价入股 无

44 永发国用(2012)第0616号 永发镇江北路西侧 1,107.31 交通运输用地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作价入股 无
1-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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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海汽股份昌江分公
45 昌国用(2012)第0134号 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西侧 3,519.69 交通运输 出让 无

海汽股份昌江分公
46 昌国用(2012)第0135号 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西侧 9,557.79 交通运输 出让 无

海汽股份昌江分公
47 昌国用(2012)第0136号 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西侧 1,320.9 交通运输 出让 无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
48 万国用(2012)字第 100176 号 万宁市万城镇万安大道南侧 7,024.45 商服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
49 万国用(2012)字第 100177 号 万宁市万城万州大道东侧 19,999.8 交通运输用地 出让 无

海汽股份万宁分公
50 万国用(2012)字第 100178 号 万宁市万城镇红专东街南侧 4,692.77 商服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定 安县 定城 镇见 龙大道南 侧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1 定安国用(2012)第376号 4,899.6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高速公路出口处) 司
定安县龙门镇龙门墟新建街西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2 定安国用(2012)第377号 309.11 街巷用地 划拨 无
侧 司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3 定安国用(2012)第378号 定安县黄竹镇幸福街东侧 271.28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定 安县 定城 镇见 龙大道南 侧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4 定国用(2012)第379号 2,947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高速公路出口处) 司
55 定安国用(2012)第380号 定安县定城镇大众中路南侧 347.7 街巷用地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作价出资入股 无
1-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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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6 定安国用(2012)第381号 定安县雷鸣镇人民大道东侧 356.8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7 定安国用(2012)第382号 定安县定城镇大众中路南侧 7,978.58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定 安县 定城 镇见 龙大道南 侧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8 定国用(2012)第383号 8,066.2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高速公路出口处) 司
定安县黄竹镇黄竹墟黄竹至蓬 海汽股份定安分公
59 定安国用(2012)第386号 182.84 街巷用地 作价出资入股 无
莱公路西侧 司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60 福山国用(2013)第0226号 福山镇海榆西线公路北侧 1,324.02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无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61 永发国用(2012)第0617号 永发镇江北路东侧 203.87 城镇住宅用地 作价入股 无

老城经济开发区快速干道19.5 海汽股份澄迈分公
62 老城国用(2013)第1457号 40,635.36 街巷用地 出让 无
公里处南侧 司
海口市国用(2013)第005797
63 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 52,497.53 街巷用地 发行人 出让 无

洋浦经济开放区疏港路东侧中
64 洋浦房地字第G03887号 15,253 对外交通 发行人 出让 无
心主干路北侧
海口市国用(2012)第003583
65 海口市海榆西线北侧 5,810.34 城镇住宅用地 发行人 作价出资 无

66 海口市国用(2012)第006422 海口市海府路148号东站 8,798.17 街巷用地 发行人 作价出资 抵押
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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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海汽有限琼海分公
67 海国用(2003)第0424号 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 56,196.0 商住 出让 无

海汽有限保亭分公
68 保国用(2008)第09号 保亭县城七仙大道的东侧 21,130 综合楼 出让 无

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出口路 海汽有限白沙分公
69 白国用(2008)第08号 3,760 交通运输用地 出让 无
北侧 司
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XI2-6 海汽有限儋州分公
70 儋国用(2011)第36号 33,647.8 商住 出让 无
号新车站 司
海汽股份儋州分公
71 儋国用(2012)第2648号 儋州市东成镇平地村委村 13,500 其他商服 出让 无

海汽股份儋州分公
72 儋国用(2012)第2649号 儋州市新州镇前进街 3,157.8 商服 出让 无

海口市国用(2010)第004726
73 海口市海秀大道以南 33,125.24 街巷用地 海汽有限 作价出资 抵押

海口市国用(2010)第004717
74 海口市海榆东线公路林村西侧 19,419.58 其它商服用地 海汽有限 作价出资 无

海口市国用(2010)第004752
75 海口市南海大道南侧 28,858.24 公路用地 海汽有限 作价出资 抵押

海口市国用(2010)第004728
76 海口市海府路12号 13,266.92 城镇住宅用地 海汽有限 作价出资 无

海口市国用(2011)第001407 海口市海府路24号军区二所东
77 2,100.38 城镇住宅用地 海汽有限 出让 无
号 侧
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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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
序号 证书号 地点 面积(㎡) 用途 使用权人 取得方式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6
78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 4,084.98 城镇住宅 三亚场站开发 出让 无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7
79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 245.94 城镇住宅 三亚场站开发 出让 无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8
80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 403.79 城镇住宅 三亚场站开发 出让 无

三土房(2012)字第 003819
81 三亚市河西区胜利路 19,245.61 城镇住宅 三亚场站开发 出让 抵押

屯国用(2014)第 13-00050 街巷用地(长途
82 屯城镇屯昌大道北侧 50,901.00 屯昌交通建设 出让 无
号 客运站)
屯国用(2014)第 13-00051
83 屯城镇屯昌大道北侧 19,932.00 批发零售用地 屯昌交通建设 出让 无

注 1:鉴于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主管部门提出了名称变更申请,目前第 67-70、73-77 项仍在变更中。
注2:第60项:该地块原证书号为福山国用(1995)字第046号,土地使用权证原记载土地使用面积为7146.65平方米,根据琼国资函[2008]224号《海南省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资产再次整合和非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给海南金运实业有限公司的批复》,该地块的
其中3,871.512㎡已作为非经营性资产无偿划转至金运实业,剩余用地中的1,324.02㎡已办理完土地变更手续,其余正在申请办理。
注3:本公司临高分公司尚有一处位于临高县新盈镇文明路的土地使用权,因部分土地被政府征用等原因,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土地使用权证尚
未办理完成。
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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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26 项商标,具体明细如下: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权属人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11.11.07至
1 1663910 39 发行人 申请
2021.11.06
2012.02.28至
2 9074375 35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2.28至
3 9074344 36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1.28至
4 9078182 39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1.28至
5 9078235 41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1.28至
6 9078270 42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1.28至
7 9078333 43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2.28至
8 9074400 35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2.28至
9 9074240 36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1.28至
10 9074211 39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1.28至
11 9074130 41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1.28至
12 9074099 42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2.28至
13 9074048 43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2.28至
14 9074384 35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2.28至
15 9074256 36 发行人 申请
2022.02.27
2012.03.07至
16 9078216 41 发行人 申请
2022.03.06
2012.01.28至
17 9078292 42 发行人 申请
2022.01.27
2012.02.14至
18 9078313 43 发行人 申请
2022.02.13
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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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权属人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005.05.14至
19 3604239 39 发行人 申请
2025.05.13
2005.05.14至
20 3604238 39 发行人 申请
2025.05.13
2005.05.14至
21 3604237 39 发行人 申请
2025.05.13
2012.04.28至
22 1759154 39 发行人 申请
2022.04.27
2012.04.07至
23 1744748 39 发行人 申请
2022.04.06
2014.12.28至
24 13092038 33 发行人 申请
2024.12.27
2015.01.07至
25 13092006 32 发行人 申请
2025.01.06
2014.04.14至
26 9078192 39 发行人 申请
2024.04.13
3、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4 项外观专利,具体明细如下:
序 专利 取得
类型 权属人 授权号 授权日
号 名称 方式
外观
1 汽车(海汽VIP快车) 发行人 申请 201130072556.9 2011.09.28
设计
外观
2 汽车(海汽快车) 发行人 申请 201130074158.0 2011.09.28
设计
外观
3 汽车(海汽旅游车) 发行人 申请 201130074160.8 2011.09.28
设计
外观
4 汽车(海汽快递车) 发行人 申请 201130088651.8 2011.09.28
设计
六、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开展班车客运及旅游
客运业务、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出租车业务,拥有以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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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具体如下:

单位名称 许可单位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客运站经营;省际班车客
运;市际班车客运;市内班
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
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
1 发行人 2019.12.03
路运输局 字460100000028号 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县
内包车客运;客运票务经
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
输;出租客运;市县际定县
旅游客运
省市县际高速及普通公路
海汽股份文昌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文昌
2 班车客运;汽车维修、客运 2016.04.05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05000419号
站;市内班车客运
文昌市道
海汽股份文昌 琼交运管许可文昌
3 路运输管 市内班车客运 2016.04.05
分公司 字469005000419号
理局
海汽股份琼海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琼海 市、县内班车客运;市、县
4 2019.10.14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02000002号 内包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市县际班车
客运、市内班车客运、客运
海汽股份万宁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万宁
5 站经营、省际包车客运、市 2017.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06000001号
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
运、市际包车客运
琼交运管许可定安 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
海汽股份定安 海南省道 字 运;县内班车客运;市际包
6 2018.12.30
分公司 路运输局 469021000000022 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客
号 运站经营
市内普通公路客运兼营;客
海汽股份屯昌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屯昌
7 运站经营;班车客运;包车 2018.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22100001号
客运;出租车客运业务;
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
海汽股份陵水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陵水 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
8 2018.05.12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28000300号 车客运;客运站经营;汽车
维修;出租客运;
省市际班车客运;省市际包
海汽股份三亚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三亚
9 车客运;市内班车客运;汽 2018.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0200000009号
车货运;汽车客运站
琼交运管许可五指 客运站经营;市际班车客
海汽股份五指 海南省道
10 字琼469001000001 运;县际班车客运;市内或 2018.12.31
山分公司 路运输局
号 县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
1-1-204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名称 许可单位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运;县际包车客运;汽车维

五指山市 琼交运管许可五指
海汽股份五指
11 交通运输 山字469001000001 县内班车客运 2018.12.31
山分公司
管理站 号
省际班车客运;市际、县际
班车客运;市内班车客运;
海汽股份东方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东方
12 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县际 2017.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07000059号
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
客运站经营
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
海汽股份乐东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乐东
13 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 2017.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33000002号
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
运、客运站经营
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
海汽股份澄迈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澄迈 运、包车客运、、市际包车
14 2018.05.05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23000001号 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客运
站经营
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
海汽股份临高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临高 运;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
15 2018.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24100001号 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
际包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
海汽股份白沙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白沙
16 车客运;客运站经营;汽车 2018.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25000051号
维修;省际包车客运;市际
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
海汽股份昌江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昌江 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
17 2018.12.18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26000239号 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
运;出租车客运;客运站经

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
海汽股份洋浦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洋浦
18 运;出租车客运;临时客运 2018.12.15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2000000048号
站经营
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
海汽股份保亭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保亭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
19 2019.12.12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35000001号 车客运;客运站经营;省际
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1-1-205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名称 许可单位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县际包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
运;市际班车客运;市内或
海汽股份琼中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琼中
20 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 2019.02.04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30001001号
运;县内包车客运;市际包
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市县际班车
客运、市内班车客运、省际
海汽股份儋州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儋州
21 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2018.12.31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03002008号
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
运、客运站经营、汽车维修
海汽股份旅游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22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 2019.02.01
客运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0100000139号
海汽股份省际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
23 2019.12.02
客运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0100000018号 运
文昌市道
海汽旅游车租 琼交运管许可文昌
24 路运输管 市内旅游客运 2016.04.05
赁文昌分公司 字469005001888号
理局
城市公交客运;乡镇公交客
运;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
车客运;市内班车客运;省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25 旅游运输公司 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 2019.12.01
路运输局 字460100000007号
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班
车客运;出租客运;汽车自
驾租赁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省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
26 省际运输 2016.11.15
路运输局 字460100000168号 运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三亚
27 平海旅游 市旅游景点专线客运 2017.12.31
路运输局 字460200000043号
海南省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市际包车客运(点对点包车
28 贵宾车队 2018.12.11
路运输局 字460100000166号 客运)
海口市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29 海口汽车南站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6.12.24
字460100020126号
理局
海口市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30 海口汽车东站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7.1.16
字460100020028号
理局
海口市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31 海口省际总站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6.12.31
字460100000237号
理局
1-1-20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名称 许可单位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海口市道
港口汽车客运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32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6.12.31
站 字460100020100号
理局
海口市道
海汽股份海口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33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7.12.19
站务分公司 字460100020184号
理局
琼海市道
琼海汽车站高 琼交运管许可琼海
34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8.08.09
速路分站 字469002000002号
理站
琼海市道
琼海汽车站南 琼交运管许可琼海
35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8.08.09
门分站 字469002000002号
理站
琼海市道
海汽股份琼海 琼交运管许可琼海
36 路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8.08.09
分公司 字469002000002号
理站
琼中县交
海汽股份琼中 琼交运管许可琼中
37 通运输管 客运站经营 2019.3.10
分公司 字46903050001号
理总站
五指山市 琼交运管许可五指
海汽股份五指
38 交通运输 字4690010000001 客运站经营 2018.12.31
山分公司
管理站 号
海口市道
海口大英山营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39 路运输管 客运票务经营 2016.12.31
业部 字460100020185号
理局
文昌市交
海汽股份文昌 琼交运管许可文昌
40 通管理总 客运站经营 2018.04.01
分公司 字469005003150号

海口市汽 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
海口汽车保修 车维修行 交运管许可琼字维 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整车
41 2013.04.30
厂 业管理办 QI010302号 维修一类,危险货物运输车
公室 辆维修)
海口市汽
海汽旅游车租 一类机动维修(小型车整车
车维修行 交运管许可琼字维
42 赁秀英汽车维 维修;大中型客车、大型货 2016.09.16
业管理办 QI010468号
修厂 车整车维修)
公室
儋州市道 琼交运管许可儋州
海汽股份儋州
43 路运输管 字4690030020010 出租客运 2018.12.31
汽车出租公司
理局 号
44 白沙出租车 白沙黎族 琼交运管许可白沙 县内出租客运 2018.12.31
1-1-20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名称 许可单位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自治县道 字469025000479号
路运输管
理局
文昌市道
琼交运管许可文昌
45 文昌出租车 路运输管 出租客运 2018.12.31
字469005001089号
理局
琼海市道
琼交运管许可琼海
46 琼海出租车 路运输管 出租客运 2018.11.18
字469002000008号
理局
海汽股份保亭 保亭县道 琼交运管许可保亭
47 出租汽车客运 2019.05.23
分公司 路运输局 字4690350002号
海口市道 市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
海口海汽运输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48 路运输管 运;市际包车客运;出租客 2018.4.22
有限公司 字460100000020号
理局 运
琼海市道 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
琼海海汽运输 琼交运管许可琼海
49 路运输管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 2019.10.14
有限公司 字469002000011号
理局 车客运
三亚市道
三亚海汽运输 琼交运管许可三亚 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
50 路运输管 2019.10.19
有限公司 字460200009781号 运(市际)
理局
儋州市道 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
儋州海汽运输 琼交运管许可儋州
51 路运输管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 2019.11.25
有限公司 字469003008235号
理局 车客运
屯昌市道 市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
屯昌海汽运输 琼交运管许可屯昌
52 路运输管 运;县际班车客运;县际包 2019.12.31
有限公司 字469022100006号
理局 车客运
港口客运海南 海口市道 海南水陆联运售票业务 2016.12.31
琼交运管许可海口
53 水陆联运售票 路运输管
字460100020169号
中心 理局
注:第 41 项,海口汽车保修厂正在搬迁,待搬迁完毕后将按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换发。
2、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
应当根据拟从事客运经营的行政区域向相应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各
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
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
1-1-20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
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
《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及起讫站点、
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并在10日内向被
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及其各分、子公司从事道路客运业务,
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开展营运的班线及配置的车辆也应当获得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的许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下属
分、子公均已取得了相应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书面证明。
(二)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共拥有 1 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3 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具体如下:

名称 许可单位 证书号 许可经营范围 有效期至

危险化学品经营 海汽器材府城加 海口WH经
1 汽油(31001) 2017.04.15
许可证 油站 [2014]000093号
成品油零售经营 海汽器材府城加 油零售证书第
2 成品油零售业务 2016.10.27
批准证书 油站 HNHK0074号
成品油零售经营 海汽器材南站加 油零售证书第
3 成品油零售业务 2017.05.12
批准证书 油站 HNHK0106号
成品油零售经营 海汽器材西站加 油零售证书第
4 成品油零售业务 2017.05.12
批准证书 油站 HNHK0018号
(三)其他经营许可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还拥有其他经营许可权证书,具体见下表:

所属公司 核发机关 证书名称 文号 有效期至

海南省邮政管理 快递业务经营
1 海汽股份 琼邮20100014B 2020.09.08
局 许可证
中国保险监督管 保险兼业代理
2 海汽股份 4601012012425300 2017.1.20
理委员会 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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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司 核发机关 证书名称 文号 有效期至

海南省旅游发展 旅行社业务经 琼旅管理发(1998)
3 海汽旅行社 2009.11.10发证
委员会 营许可证 8号
海南省旅游发展 旅行社业务经 琼旅函(2004)106
4 儋州旅行社 2009.10.18发证
委员会 营许可证 号
5 屯昌检测 海南省质监局 计量认证证书 2013210283P 2016.11.06
6 三亚检测 海南省质监局 资质认定证书 162101060091 2022.01.24
7 儋州检测 海南省质监局 计量认证证书 2014210199P 2017.03.03
8 儋州检测 儋州市质监局 机动车检验证 XK琼2014001 2017.03.03
9 儋州检测 省国土环境厅 环保检验证 900314009 2016.04.18
七、发行人主要技术创新和研发情况
(一)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着力打造“数字海汽”,公司相继引进和开发了 OA
协同网络办公系统、售票系统、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站场远程监控系统、快递系
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车队管理系统、物料管理系统等 9 个系
统,覆盖了道路运输业的主要业务板块,在全省同行业中率先实现了“财务电算
化、售票微机化、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
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统一平台,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确保对下属
单位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实现动态、实时的监控,有效解决了静态监控、事后
监控方式下存在的监管效应滞后,监管乏力的问题。公司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各
项工作之间可以有效地进行数据共享,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
(二)安全监控系统
为加强对公司客运场站、道路营运车辆的安全监控和运营管理,公司着力打
造可视化管理平台,建立了站场远程监控系统、GPS 定位系统和 3G 车载视频监
控系统等智能化管理系统。借助安全监控系统平台,公司实现了车辆运营管理与
售票、安检、机务、车载卫星定位、3G 视频、站场监控等系统的有机对接,不
仅能有效监控场站秩序,减少车辆带病出站和车辆超载等违规行为,而且能够通
1-1-21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过网络实时了解运营车辆的运行状态、运行的地理位置,大幅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控制车辆运行成本,减少营业损失,提高车辆管理效率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八、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其质量控制情况主要体现为汽车客运及客
运站服务质量的控制。为确保公司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客户的要求,公司严格按
照国际通用标准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营体系,并于 2004 年通过了 ISO9001:2000 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2010 年通过了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凭借良好的
服务质量和科学规范的管理,公司获得了海南省和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2007
年,公司被海南省质监局、交通厅推荐为国家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2008
年公司荣获“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价格诚信企业”;2009 年公司荣获“海南
标志性品牌企业行业 10 强(交通运输业)”;2010 年 12 月,公司通过了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核验收,成为全国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二)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
运输“三优”“三化”规范》等文件,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
对总体质量实施有效管控。主要制度包括:《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服务质量奖
惩规定》、《检查监督控制程序》、《顾客投诉管理规定》、《旅客满意度测量须知》、
《员工着装礼仪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车体包装的通知》等,相关制度、
规范文件的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服务质量。
(三)服务质量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各级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诚实
守信,对客户负责,未发生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重大纠纷或因违反有关产品及
服务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1-1-211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安全生产情况
(一)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
本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总体发展战略
规划中,以实现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和同步发展。
公司设立了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企业安
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
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对下属公
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公司建立了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
过体系建设、宣传、实施,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以完善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
具体制度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稽查工作管理暂行规
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车辆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责
任书规范》、《安全生产承诺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教育规定》
等规章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各单位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旅游分公司、省
际分公司、旅游运输公司等 3 家单位通过交通运输部一级达标认证,其他 19 家
单位也陆续通过了省道路运输局的二级达标考评,为完善公司生产经营资质打下
了坚实的基础;以此同时,公司连续三年获得海南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先进
单位荣誉称号。通过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岗位能够切实履行职
责及业务操作流程,使公司的事故频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保证了公司的安全生
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是道路旅客运输的生命,是服务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赢得旅客信赖和
企业服务品牌建设的重要支撑。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并按国家交
通部部颁相关指标进行年度考核,以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
生产。
根据交通部于 2000 年 4 月 27 日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
1-1-212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定(试行)》,交通事故指标为“行车事故频率低于 3 次/百万车公里,事故责任死
亡率低于 0.3 人/百万车公里,事故伤人率低于 1.6 人/百万车公里”为合格。虽然
该文件已被《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废止,但国家未再制定新的道路
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标准。目前,公司仍一直以此指标作为年度考核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良好,远低于交通运输部部颁的安全监控指
标,具体对照如下: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行业标准
责任事故率
0.01 0.01 0.008 <0.1
(次/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死亡率
0.00 0.00 0.017 <0.3
(人/百万车公里)
责任事故伤人率
0.01 0.02 0.047 <1.6
(人/百万车公里)
此外,根据交通运输部于 2005 年 9 月 21 日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
(JT/T630-2005)第四章规定,道路客运一级资质企业需满足的安全条件如下:
“上一年度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不高于 0.1 次/车,责任安全事故死亡率不高于 0.02
人/车,责任安全事故伤人率不高于 0.05 人/车。”报告期内,公司的道路客运一
级资质企业安全考核指标远低于规定标准,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级资质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安全标准
行车责任安全事故率
0.002 0.002 0.002 <0.1
(次/车)
行车责任安全事故伤
0.003 0.003 0.011 <0.05
人率(人/车)
行车责任安全事故死
0.000 0.000 0.004 <0.02
亡率(人/车)
(三)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
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
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1-1-213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安全生
产费计提数分别为 1,909.82 万元、1,955.41 万元及 2,003.38 万元。同时,公司为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大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的投入,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支出金额分别为 1,171.01 万元、1,474.34 万元及 1,506.94
万元,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公司的保险制度及执行情况
1、公司车辆运营相关的保险购买政策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运
输条例》、《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所有营运车辆实
行强制性保险制度,即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第三者
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
公司重视车辆运营过程的相关保险内部控制与管理,公司在《道路旅客运输
及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营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险种、保险额度由单位按照国家政策法
规、行业主管部门、公司要求确定。”此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投保了机动车损
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等商业保险,以充
分发挥保险在灾害抗击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转移风险、降低事故发生后的经
济损失。
2、公司营运车辆保险购买金额
2015 年度公司对各类运营车辆车辆保险购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车辆类型 第三者责任险 承运人责任险 交强险
班车客运 713.63 567.60 480.43
旅游客运 257.72 126.94 154.19
出租车客运 34.49 9.74 17.14
合计 1,005.84 704.28 651.76
3、保险购买政策的变化以及车辆保险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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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保险购买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2014 年 8 月,公司根据交通运输部、保监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
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以事故预防为
导向的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新机制的通知》(交运发[2014]57 号)、《关于做
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琼道运发[2014]107 号)等法律法规要
求,公司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购买价格、保额、方
式等进行了调整。
公司车辆保险费于购买时根据保险合同生效之日所属会计年度来确认保险
成本的归属年度,如果当年购买的车辆运输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在当年,则将车辆
保险费计入当年的运输成本中,如果当年购买车辆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在次年的,
公司将车辆保险费计入预付账款,待次年 1 月份结转至运输成本。
(五)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情况正常,累计发生各类安全
生产事故 14 起,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如下:
1、2012 年 4 月 7 日交通事故
事故的具体情况
2012 年 4 月 7 日约 6 时 30 分,公司三亚至成都班线责任经营车辆驾驶员陈
和平驾驶琼 B05189 号卧铺大客车,沿兰海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行驶。行至贵州
省遵义市汇川区月亮土大桥路段时,因雨天积水路面湿滑造成该车失控侧翻在桥
面上。发生事故后,当班驾驶员立即组织旅客疏散并在车后安放警告标志牌。由
于部分逃生人员逃出车外后未能及时转移到安全地点,在疏散过程中琼 B05189
号车连续被后方两辆来车(渝 AN3711 大货车和川 R27271 大型客车)两次追尾
碰撞,造成三车 4 人死亡(其中 1 名死者是川 R27271 大型客车驾驶员,1 名乘
客在医院抢救不效死亡)和 81 余名旅客不同程度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
事故的原因及处理意见
本次事故因雨天积水路面湿滑,驾驶员应急处置不当,发生事故后,驾驶员
在车后安放警告标志牌,但后面两辆来车驾驶员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车辆遭
遇两次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增大。琼 B05189 号卧铺大客车系海汽运输集团省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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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分公司的责任经营车辆,责任经营者于 2012 年 1 月与省际客运分公司签订
了《省际车辆责任经营协议》,责任经营期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经营线路为三亚至成都班线。
遵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遵公交认书〔2012〕
第 00023 号)认定琼 B05189 号车驾驶员陈和平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遵义市安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遵安监管罚〔2013〕<二>四号)认
定海汽股份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并对海汽股份处以罚款 6 万元。2015 年 4 月,
遵义市安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遵安监管罚〔2013〕<二>四号)认定海
汽股份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并对海汽股份处以罚款 6 万元。2015 年 4 月,遵
义市安监局出具《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7”事故有关情况的说
明》,认为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雨天路滑,驾驶员应急处置不当,海
汽股份省际客运分公司在此次事故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对海汽股份省际
客运分公司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近三年来,海汽股份及其下属分子公司
在遵义境内未发生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亦未受到该局的行政处
罚。
2、2015 年 11 月 16 日交通事故
2015 年 11 月发行人发生一起较大责任交通事故,系发行人东方分公司班车
责任事故。根据东方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015
年 11 月 16 日,东方分公司班车司机驾驶琼 D63481 号大型普通客车从海南省海
口市经海南环岛高速公路开往东方市方向,行至海南环岛高速公路 420 公里加
900 米路段处时,该车车头右角处及右侧车身刮蹭至前方因故障占用行车道与应
急车道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行人班车驾驶员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该事故已处
理完毕,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3、整改情况
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吸取教训,进一步完
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切实对驾驶员的管理及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
全例检和车辆技术的管理力度,根据公司“4.7”交通事故工作组的指导意见和对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全面实各项整改工作,具体包括:
(1)修订和完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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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车辆监控系统管理规定》(试行)》、《安全生产责任书规范》等相关管
理制度,全面检查客运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重点检查企业日常
驾驶员安全管理和车辆营运动态管理。通过规范车辆运行记录、调整车辆报班方
式等强化管理。
(2)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公司开展对驾驶员的排查工作,了解驾驶员到
达终点站后,重新上岗间隔休息时间是否达到 8 小时。对休息时间不够的,采取
调整车辆发班时间或更换驾驶员的方式给予解决。定期到交警部门进行了解,对
违法记扣达 12 分驾驶员收回企业准驾证,给予解聘处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
严格执行驾驶员上岗报班、中途换班和夜间凌晨 2-5 时停车休息按指纹报告制度。
加大对违规驾驶员的处理力度,采取现场教育、口头警告、停岗办班等处理方法,
进一步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
(3)继续强化驾乘人员安全考核和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教育力度。一是利
用安全例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二是在通过出版简报和墙报,并
利用车载短信和视频等形式通报事故案例,以及巡回宣传、发车前安全提醒、送
教上车及个别补课等多种方式等形式,让全体人员提高安全意识。三是落实到驾
驶员找隐患、找不足,开展安全整改。四是针对“4.7”事故没有将旅客及时转移
到安全地点、加大事故损失的教训,公司组织开展各项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驾乘
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组织责任经营者培训活动,提高责任经营者的安全观
念和安全、经营管理能力。
(4)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上线检测车辆进行检查;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
清理,了解路况、驾驶员中途换班和停车休息情况,分析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因
素,开展安全整改、堵塞管理上的漏洞。
(5)充分发挥 GPS、视频监控的作用。公司增加监控岗位人员编制,加强
监控岗位力量。公司结合实际,制订监控操作流程,有计划、有目标的对车辆开
展实时监控。主要措施有:1.监控车辆行驶速度、夜间凌晨 2-5 时停车休息和
视频监控车内旅客人数及驾驶员工作情况。2.恶劣天气及时通过电话和车载短
信进行安全提示,提醒驾驶员降低车速,注意安全。3.车辆长时间超速行驶经
值班人员警告无效或车辆监控系统长时间不在线的,及时上报主管领导进行处
置,并做好值班台帐和交接班记录工作。4.定期对监控设施(GPS、视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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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系统)进行保养维护和故障排查。
通过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各岗位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及业务操
作流程,使公司的事故频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2012 年-2014 年,公司连续三年
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公司将继续坚持以
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使全员树立交通安全的意识,将交通
事故控制在尽可能低的水平,保证公司安全稳健经营。
(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的意见
2015 年 3 月 10 日,海南省安监局出具《证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其生产、经营及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与管理的
要求,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
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2015 年 3 月 11 日,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出具《证明》,自 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期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未对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
司、子公司下达过因违法违规而影响其持续经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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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
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业务体系,具备与业务运营有关的客运场站设施、房产、
车辆、商标、线路经营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主要运营资产及配套设施。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因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相关管理体系完全分离;公司依照
国家及海南省的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规定,制订了一整套完整独立的劳动、
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公司
的财务人员也没有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
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独立建账,并按
公司制定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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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独立结算。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
财务独立,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将以公
司名义借入款项转借给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公司分权管
理与监督职能,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董事由合法的选举程序选举
产生,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关联方完全分开,
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等情况。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
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各职能部门均独立履
行其职能,与现有股东和控制的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
在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目前,公司独立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业务,是独立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法人,
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和服务体系,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为公司合法、独
立拥有,没有产权争议。本公司独立对外签订所有合同,具有独立做出生产经营
决策的能力,任何一个业务环节均不存在依赖股东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在以上独立性方面达到了监管要求,发行人关于独
立性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海汽控股,持有本公司6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企业
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海汽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海南省国资委,海南省国资委为海南省政府直属特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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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本身并无任何生产经营行为,与本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单位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除投资本公司外,控股股东海汽控股拥有21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
和2家直属单位,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
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与维
修、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海汽控股控制的其他公司主要从事公交客运、房地
产投资与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交通技术培训、治安保卫服务、危险货物
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业务。发行人与海汽控股控制的单位经营业务不同,
未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发行人与海汽控股控制的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拟投资项目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围绕本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而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从事与本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会导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汽控股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
函》,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存在
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本公司愿意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
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3.本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
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
制权;或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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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介绍给股
份公司;对股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公司将在投资方向与项
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
5.如未来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
务,本公司将行使否决权,避免其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股份公司的
利益;
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持股比例
海南省国资委 实际控制人 持有海汽控股 100%股权
海汽控股 控股股东 60%
(二)公司除控股股东以外的持股 5%以上的其他主要股东
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持股比例
海南高速 股东 25%
海钢集团 股东 5%
海峡股份 股东 5%
农垦集团 股东 5%
(三)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省际运输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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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2 屯昌交通建设 100%
3 旅游运输公司 100%
4 贵宾车队 100%
5 白沙出租车 100%
6 琼海出租车 100%
7 文昌出租车 100%
8 三亚场站开发 100%
9 三亚检测 100%
10 屯昌检测 100%
11 海汽旅游车租赁 100%
12 海汽器材 100%
13 海汽销售 100%
14 海汽物流 100%
15 海汽旅行社 100%
16 三沙汽运 100%
17 儋州检测 100%
18 乐东站场开发 100%
19 海口运输 100%
20 琼海运输 100%
21 三亚运输 100%
22 儋州运输 100%
23 屯昌运输 100%
24 保亭检测 100%
25 澄迈运输 100%
26 白沙运输 100%
27 乐东运输 100%
28 五指山运输 100%
29 琼中运输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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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30 平海旅游 60.5%
31 海汽出租车 70%
32 港口客运 60%
33 三亚新起点 83.34%
34 金运科技 70%
35 琼中福祥 93.33%
36 安驭达检测 海汽器材持股 100%
37 禾悦商贸 屯昌交通建设持股 100%
(四)控股股东控制的单位
控股股东控制的单位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五)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 持股
被投资单位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万元) 比例
海南耀兴 海口市 10,000 29% 道路旅客运输 联营企业
琼粤运输 海口市 300 34% 道路旅客运输 联营企业
海汽保险代理 海口市 200 40%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联营企业
大富豪 海口市 5,000 10% 道路旅客运输 联营企业
注:海汽股份存在向大富豪董事会派出董事的情形,对其有重大影响。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相关内容。
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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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七)其它关联方
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发行人股东子公司 海南高速持有其 100%股份
发行人原董事担任其高级管理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海峡股份 50.91%股份
人员的公司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情况如下表: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占当期 占当期 占当期营
名称 金 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收 营业收 业收入比
(万元) (万元) (万元)
入比例 入比例 例
销 售 汽
车、配件、
海汽控股及其子公司 787.27 0.64% 1,073.47 0.81% 1,288.16 0.98%
燃料、弱
电系统
大富豪 销售燃料 51.91 0.04% 30.25 0.02% 60.52 0.05%
海南耀兴 销售燃料 300.06 0.24% - - - -
海汽控股 提供劳务 19.53 0.02% 20.53 0.02% 27.53 0.02%
海峡股份 代售船票 122.25 0.10% 145.80 0.11% 139.36 0.11%
车辆进站
大富豪 53.31 0.04% 80.32 0.06% 65.60 0.05%
费用
车辆进站
海南耀兴 69.51 0.05% 65.99 0.05% 30.47 0.02%
费用
合计 1,403.84 1.13% 1,416.36 1.07% 1,611.64 1.22%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附属分子公司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分、子公司销售整车、
汽油、柴油等燃料、轮胎、汽车零配件等原材料,并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
弱电系统安装以及其他劳务或物品。其中国内油料、汽车及配件、相关修理修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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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弱电系统安装的销售价格由双方依据可比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劳务价格由
依据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为海峡股份代售海口至海安航线直通车旅客船票;海峡股
份负责提供电脑售票系统、电脑、打印机。代售船票服务费价格依据成本费用加
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还向联营企业海南耀兴、大富豪销售汽油、柴油等燃料,交
易价格参照发改委确定的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还向联营企业海南耀兴、大富豪提供场站服务。上述交易系
由于公司拥有海南省的绝大部分客运场站,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
定》,海南耀兴、大富豪及琼粤运输等运营海南岛内的班车客运线路必须进入指
定的站点进站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服务。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汽车客运站收费
规则》(交通部、国家计委交公路发[1996]263号文)、海南省物价局、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价价管
[2013]570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收费价格确定。该事项单笔金额及
年度累计发生额均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很小。
2、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劳务
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劳务情况如下表: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占当期 占当期
金 额 金额 金额 占当期营业
营业成 营业成
(万元) (万元) (万元) 成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物业劳务 91.27 0.10% 109.57 0.11% 148.98 0.15%
海汽控股及其子公司 教育培训 37.45 0.04% 121.09 0.12% 118.45 0.12%
治安保卫 158.35 0.17% 165.29 0.16% 150.82 0.15%
海汽保险代理 保险服务 62.49 0.07% 46.77 0.04% 72.28 0.07%
琼粤运输 管理费 62.88 0.07% 59.28 0.06% 61.08 0.06%
营运车辆
825.47 0.87% 905.25 0.87% 1,053.30 1.05%
过海费
港航控股
房屋场地
150.00 0.16% 150.00 0.14% 150.00 0.15%
租赁
合计 1,387.90 1.45% 1,557.25 1.49% 1,754.90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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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由海汽控股及其下属单位运输公安局、汽运物业、交通技校向本
公司提供人员教育培训服务、治安保卫服务、物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采
购价格参考相关服务及物品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确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海南海汽保险代理公司支付保险咨询费用。另报告期内,
本公司承包运营了琼粤运输省际班线车,并向琼粤运输支付管理费。上述交易价
格参考可比市场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本公司运营省际线路的车辆,在进出海南岛时必须经过琼州海峡,
需要向提供过海服务的港航控股支付过海费用。上述过海费用价格系按照海南、
广东两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琼州海峡客货运输价格管理规则的通知》等
政府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港口客运站就近租
赁港航控股的场地进行经营,采购价格参照可比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及关联公司
的比较优势以及各自拥有的资源和资质,提升经营效率而形成,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公司将采取额度控制等措施,合理控制关联交易规模,避免关联交易的扩大。
2014年4月3日,发行人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2011、2012、2013年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2015年3月,发行人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主要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项目 关联方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款项性质
大富豪 5.59 - - 应收未结算款
应收账款
海南耀兴 49.43 0.41 - 应收未结算款
其他应收款 海南保险代理 64.03 64.03 64.03 预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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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项目 关联方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款项性质
琼粤运输 - 0.20 - 往来款
海峡航运 - 3.00 3.00 设备押金
港航控股 1.00 1.00 1.00 水电押金
应收股利 大富豪 - - 277.41 应收股利
大富豪 20.84 33.54 14.32 应付未结算款
应付账款 海南耀兴 5.77 26.06 6.11 应付未结算款
海南保险代理 - 0.99 - 应付未结算款
海汽控股及其子公司 3,913.92 2,438.14 147.75 往来款
海南高速 4,269.31 4,169.32 4,118.74 预收合作款
海南保险代理 1.50 18.97 - 往来款
其他应付款
港航控股 17.04 2.05 1.36 往来款
琼粤运输 62.88 26.20 - 应付管理费
海南耀兴 - 4.54 - 往来款
应付股利 海南高速 2,013.94 2,813.94 3,013.94 应付股利
(四)报告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正常经营活动的需
要而发生,交易行为遵循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数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
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房地产开发子公司股权等非主业资产转让给海汽控股,突出了公司主
营业务,使公司资产结构得到了优化。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经评估的资产价格为
基础确定,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价格与所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差异较小,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处置保障性住房是在改制过程及经营过程中处置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
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突出了公司主营业务,改善了公司的资产结构。上述关联交
易价格以账面价格为基础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已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规范,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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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及长期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海汽股份成立后,在《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中对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以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公司章程》
及《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如下:
1、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除应当报股东大会和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其他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
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
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
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 30 万元以
上不满 3000 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前款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
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不满 3000 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不超过 5%
之间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 30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
交易,由独立董事发表单独意见。(4)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5)公司对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常务会
议批准,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总经理常务会议上应当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自海汽股份成立以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及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中规定的决策程序,相关股东大会中,关联股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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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表决。
201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日
常关联采购预案及日常关联销售预案,并同意将2012年度签订的关联采购及关联
销售的框架协议有效期顺延一年。
2014年4月4日,发行人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2011、2012、2013年度
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采购预案及日常关
联销售预案,同意签订2014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的框架协议。
2015年3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2014年度的关联交易
进行了确认,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采购预案及日常关联销售预
案,同意签订2015年度日常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的框架协议。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与关联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关
联交易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标的和定价原则等内容,合同、
协议的订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体现
了诚信、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公司关联交易的处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公司关联股东
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
准确,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七、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公司供、产、销体系独立完整,报告期内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较少,对
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具有必要性。
对未来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
理和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同
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保证关联交易的
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海汽控股为避免及规范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出具了《关
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与股份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
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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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公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中
回避表决,不利用本公司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公司在与股份公司关联交易
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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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职期间
夏亚斌 董事长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姜宏涛 董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周有斌 董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邱义 董事 海南高速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李奇胜 董事 农垦集团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王小岸 董事 海峡股份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金永 独立董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邢明 独立董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涂显亚 独立董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上述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夏亚斌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1988年至2000年,历任海南省工业厅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00年至
2003年,任海南省经贸厅处长;2003年至2005年任海南省国资委处长;2005年至
2007年历任海汽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11月任
海汽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2月起至今兼任海汽控股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11月至今,任海汽股份董事长。
2、姜宏涛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
经济师。1990年至1992年任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职员;1992年至2001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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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枣庄市市中区支行信贷员;2001年至2004年任海南天拓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4年至2011年历任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海汽股份董事、总经理。
3、周有斌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
会计师、审计师。1983年至2007年历任海汽总公司定安汽车站会计、审计员、科
长,陵水分公司副经理、计财部主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海汽有限副总会
计师兼计划财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海汽有限总会计师;2011
年11月至今任海汽股份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4、邱义先生,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
年至 2010 年历任海南省汽车技术学校教师、旅游运输公司业务主管、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金银岛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高速公路综合
经营服务公司总经理、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9 月
至 2012 年 3 月任海南儋州东坡雅居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琼海项目副组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海
南金银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海汽股份董事。
5、李奇胜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9年至2010年任海南省农垦总局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2
月任海南农垦中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
年2月至2014年4月任农垦集团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农垦集团企
业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海汽股份董事。
6、王小岸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
年至2010年任海峡航运总经理助理;2010年2月至2011年5月历任海南海洋旅游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港航控股董事会办
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2012年7月至今任海峡航运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
海汽股份董事。
7、金永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副教授。2010年至今,任海南师范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15年3月至今任海汽股
份独立董事。
8、邢明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1
年至今任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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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股份独立董事。
9、涂显亚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至1988年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法学研究;1988年7月,任海
南省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审判员;1992年8月至今任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
合伙人;2015年3月至今任海汽股份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选聘情况 任职期间
史利 监事会主席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郑豪世 监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谢环 监事 海汽控股 2014年度股东大会 2015.3-2018.3
王修奋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2015.3-2018.3
符莹 职工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2015.3-2018.3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1、史利先生,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2006
年 10 月至 2012 年 6 月历任海南华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
会计师;2012 年 6 月至今任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15
年 3 月至今,任海汽股份监事会主席。
2、郑豪世先生,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 MBA。
2007 年至今任海汽控股资产财务部任主任、资产财务部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今,任海汽股份监事。
3、谢环女士,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
师。1993 年至 1999 年任海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会
计师;1999 年 2 月至今历任海南高速业务主管、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会计
管理中心主任;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曾任海汽股份监事。 2015 年 3 月至
今,任海汽股份监事。
4、王修奋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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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 1990 年历任海南省定安县第二中学教师、定安县经济合作局科员、海南省
委组织部企业组织处副主任科员、海南省企业稽察特派员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海
南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人事处)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及海南省国资委企干处调
研员;2010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海汽有限工会主席;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海
汽股份工会主席、监事。
5、符莹女士,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起至今任海汽股份监察法务部主办、人力资源部主管、高级主管。2015 年 3
月至今,任海汽股份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选聘情况 任职期间
姜宏涛 总经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3-2018.3
牛干 副总经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3-2018.3
林顺雄 副总经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3-2018.3
周有斌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5.3-2018.3
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1、姜宏涛先生,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简介”之“(一)董事会成员”。
2、牛干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1
年至2007年历任儋州车站驾驶员、海汽总公司儋州分公司主任、副经理、经理、
党总支书记;2007年至2009年任海汽有限总经理助理;2009年11月至2011年11
月任海汽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海汽股份副总经理。
3、林顺雄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工程师。1989 年至 2007 年历任海汽总公司 703 车队技术员,运调安全处办事员,
文昌分公司挂职副经理,经营策划部主办、主任,儋州分公司总支书、经营管理
部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海南省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董事会秘书;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海汽有限副总经理;2011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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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任海汽股份副总经理。
4、周有斌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之“(一)
董事会成员”。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任何
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收入的情况
以下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从公司领取收入情况(税前):
2015 年领取收入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在公司领薪
(万元/年)
1 夏亚斌 董事长 38.98 是
2 姜宏涛 董事、总经理 38.98 是
董事、总会计师、董事
3 周有斌 31.68 是
会秘书
4 邱义 董事 - 否
5 李奇胜 董事 - 否
6 王小岸 董事 - 否
7 金永 独立董事 - 在公司领取津贴
8 邢明 独立董事 - 在公司领取津贴
9 涂显亚 独立董事 - 在公司领取津贴
10 史利 监事会主席 - 否
11 郑豪世 监事 - 否
12 谢环 监事 - 否
13 王修奋 职工监事 32.72 是
14 符莹 职工监事 8.08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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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领取收入
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在公司领薪
(万元/年)
15 牛干 副总经理 32.40 是
16 林顺雄 副总经理 32.40 是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的情形如下: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的关系
海汽控股 董事长、总经理 控股股东
夏亚斌
海南高速 董事 参股股东
邱义 海南金银岛大酒店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参股股东子公司
农垦集团 企业管理部总经理 参股股东
海南农垦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董事 参股股东子公司
李奇胜 司
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股东子公司
深圳市海鹏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参股股东子公司
海峡航运 副总经理 参股股东
王小岸
海南海洋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股权关系
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裁 无股权关系
海南君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股权关系
海南达维互联网投资管理有限公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无股权关系

邢明
海南智慧企业村投资发展有限公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无股权关系

海南智能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长 无股权关系
海南天涯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无股权关系
海南师范大学 副教授 无股权关系
金永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经理 无股权关系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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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 无股权关系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
涂显亚 仲裁员 无股权关系
圳国际仲裁院)
海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无股权关系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

海南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无股权关系
海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无股权关系
史利
海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无股权关系
海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常务理事 无股权关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无股权关系
海汽控股 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控股股东
郑豪世
琼中海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控股股东子公司
谢环 海南高速 会计管理中心主任 参股股东
大富豪 监事 联营企业
周有斌 海汽控股 监事 控股股东
琼粤运输 监事 联营企业
王修奋 海汽控股 监事 控股股东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外兼职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协议或承诺情况
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条件、劳
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进行了约定。除此之外,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与公司签有任何担保、借款等重大商业协议、认股权安排等事项。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强化诚信义务的承诺详见第五节之
“十二、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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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
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2011年11月20日,海汽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夏亚斌、林生策、邱义续选为董
事,并增选公司总经理姜宏涛、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周有斌为董事。2012年10
月18日,为规范公司治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海汽股份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吕品图、戴启元、刘百成等三人为独立董事,并增选林毅为董事。
2015年3月,海汽股份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夏亚斌、姜宏涛、
周有斌、邱义、李奇胜、王小岸、金永、邢明、涂显亚为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的变动情况
2011年9月25日,海汽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修奋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1年11月20日,海汽股份召开创立大会,选举李长征、谢环为监事;同日召开
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长征为监事会主席。
2012年11月30日,海汽股份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梁学伟为
监事。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梁学伟为监事会主席。2013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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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1日,海汽股份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接受谢环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选举
张振青、李华光为监事。2013年4月17日,海汽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梅
利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9月,梅丽娜辞职,海汽股份职工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补选符莹为职工监事。2015年12月,海汽股份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修奋
为职工监事。
2015年3月,海汽股份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史利、郑豪世、谢
环为公司监事,与王修奋、符莹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1年11月20日,海汽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姜宏涛为总
经理,林顺雄、牛干担任副总经理,聘任周有斌担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2015年3月,海汽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姜宏涛为总经理,
林顺雄、牛干担任副总经理,续聘周有斌担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公司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主要根据公司规模扩大和经营发
展的需要,公司正常换届而进行的内部人员调整,以及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而
增加或者调整部分人员,上述变动对公司日常管理不构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其他变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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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2011年11月20日,海汽股份召开了创立大会暨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
选举产生了海汽股份第一届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1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公允决
策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和经营决策制
度》、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12年10月18
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审计、薪酬、提名、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修订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了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加强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
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
东大会,并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
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增购、受
赠股份或转让、赠与、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
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
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
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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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
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
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二)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
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
司债券、股票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作出决议;(10)修改本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股权激
励计划;(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
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
额超过5000 万元以上;(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下列交易行为(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委托贷款、贷款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含30%)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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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大会
召开时,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列席会议。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
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股东大会规范运行,公司股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行使权力。
2011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自创立大会以来,公司共召开十七
次股东大会。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决策、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公司财务预算、利润
分配、《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等重大事项做出了有效
决议。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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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13)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应当由董事会通过的职权。
(三)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
有规定外,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表决。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
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
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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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二十九次董事会。公司召开的历次董
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监事会的职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
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
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
承担。
(三)监事会的决策程序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
次。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说明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2)股东大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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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
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4)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召开时;(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
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召开临时监事会时,应在5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如出席会议的监事不足监
事总人数的1/2,则监事会会议延期至有1/2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的表决为记名方式表决,每名监事有1票表决权。监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四)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十三次监事会。公司召开的历次监事
会在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设置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均由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制度安排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享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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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特别职权:(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
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6)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
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
人达成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关联交易;(5)股权激励计划;(6)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有资金、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换或者置换、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
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节余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
(7)对外担保事项;(8)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9)
对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件;(10)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董事会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
责。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
权利和义务。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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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如下职责:
1、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1)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
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2)建立健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3)积极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事项;
(4)积极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
作机制。
3、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1)保管公司股东持股资料;(2)办理公
司限售股相关事项;(3)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
守公司股份买卖相关规定;(4)其他公司股权管理事项。
4、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
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5、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
6、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
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
应当予以警示。
7、履行《公司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
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的相关职责。
六、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其职责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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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夏亚斌担
任主任委员,姜宏涛、周有斌担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的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督促并提出报告;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选择标准、程序,并依照该标准、程序及中
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正、透明地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候选人。提名委
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邢明担任主任委员,金永,王小岸担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研究、制定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招聘程序,并提出建议;(2)广泛搜寻、选拔合格的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候选人,并提出建议;(3)对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4)董事会授权的其
他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
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的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金永担任主
任委员,涂显亚,李奇胜担任委员。金永为海南师范大学会计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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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6)决定公司内部审
计部的负责人;(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组成,涂显
亚担任主任委员,邢明、邱义担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
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
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
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拟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核实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授权是否合规、行权条件是否满足,
并发表核实意见;(4)分类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至少包括
考核内容、标准和周期),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行职责情况,按考核方案进行业绩考核,并提出有关建议;(5)负责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七、发行人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重大
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情况。
八、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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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交易”部分相关内容。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
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合理,并较好地满足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在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
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但由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国
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将不断深化管理,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16年3月18日,立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735号《内部控制鉴证
报告》,认为:海汽股份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结合本次发行融资及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环境及成本的分析,在综合考虑了公司
现金流状况、目前及未来盈利情况、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带
来的投资需求等因素后,制订出了“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的20%”的具体回报规划,是具备可行性的。
1、公司现金流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每年现金
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20%的能力。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315.02万元、27,137.53万元及
23,397.7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账面货币资金达32,37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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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盈利状况:本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852.92万元、6,580.10万元及6,888.77万元。预
计公司未来仍可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净利润水平呈稳定增长态势,从而使公司保
持良好的现金流状况。
3、所处的融资环境及状况: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母公司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65.76%、59.04%及57.73%,公司资产负债率符合道路运输行业情
况,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强,银行授信额度较高,生产经营较为稳健,通过日常积
累、信贷支持可以获得正常业务发展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投资
资金需求及外部融资环境,同时,公司报告期现金流状况具备实施每年现金分红
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比例20%的能力,为此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
有可行性。
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于“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
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及“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有助于全面
增强公司经营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进一
步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为股东提供良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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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
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立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
醒投资者关注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
息。
一、报告期内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意见
(一)审计意见
立信所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以及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173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认为:海汽股份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海汽股份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2014年及2015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3,727,174.54 259,025,817.75 143,078,227.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781,128.45 -
应收账款 34,717,055.49 31,537,001.42 32,452,2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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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18,980,948.75 15,967,338.81 113,015,002.49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2,774,119.50
其他应收款 92,007,264.99 83,283,925.61 165,307,957.67
存货 9,717,050.45 11,831,901.86 13,799,793.28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动 资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479,930,622.67 401,645,985.45 470,427,303.3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14,032,243.05 12,954,467.45 10,857,465.91
投资性房地产 78,437,277.39 74,589,337.48 67,924,126.40
固定资产 443,114,798.22 516,660,017.09 623,166,946.02
在建工程 163,827,294.21 83,834,722.01 101,601,145.54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无形资产 235,999,952.40 242,538,831.49 213,150,571.95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11,219,739.61 10,733,946.99 15,118,153.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62,285.35 23,451,249.85 21,031,785.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976,093,590.23 964,762,572.36 1,052,850,195.26
资产总计 1,456,024,212.90 1,366,408,557.81 1,523,277,49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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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17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200,000.00 -
应付账款 118,581,257.22 98,312,606.31 142,224,972.09
预收款项 11,096,347.45 11,132,091.95 11,084,216.94
应付职工薪酬 128,070,457.84 98,404,814.94 87,692,989.43
应交税费 21,337,984.85 14,739,982.69 24,257,152.85
应付利息 91,729.17 252,074.31 543,548.60
应付股利 20,139,401.61 28,139,401.61 30,139,401.61
其他应付款 307,224,741.94 301,744,096.69 326,479,683.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322,200.00 47,218,239.73 55,187,555.56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648,864,120.08 630,143,308.23 847,609,520.7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000,000.00 62,000,000.00 81,555,111.08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10,642,475.84 11,352,174.84 11,352,174.84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70,237,838.00 31,115,004.00 22,042,17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880,313.84 104,467,178.84 114,949,455.92
负债合计 749,744,433.92 734,610,487.07 962,558,976.64
股东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资本公积 166,846,534.43 166,846,534.43 166,846,5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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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35,900,193.67 30,935,838.94 26,125,137.05
盈余公积 24,472,054.98 20,278,033.23 14,325,409.58
未分配利润 234,541,615.53 169,847,919.87 109,999,574.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698,760,398.61 624,908,326.47 554,296,655.23

少数股东权益 7,519,380.37 6,889,744.27 6,421,866.70
股东权益合计 706,279,778.98 631,798,070.74 560,718,521.9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56,024,212.90 1,366,408,557.81 1,523,277,498.57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37,957,319.24 1,325,646,235.44 1,318,649,810.30
其中:营业收入 1,237,957,319.24 1,325,646,235.44 1,318,649,810.30
二、营业总成本 1,161,107,763.18 1,238,586,636.70 1,243,617,500.42
其中:营业成本 954,202,622.66 1,042,978,175.56 1,001,616,863.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7,135,056.49 7,100,415.13 30,548,993.80
销售费用 9,264,045.58 8,738,153.86 6,600,474.74
管理费用 188,496,264.15 182,673,853.03 181,472,565.12
财务费用 -48,965.59 811,688.27 20,431,444.70
资产减值损失 2,058,739.89 -3,715,649.15 2,947,158.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1,323,901.07 2,424,678.58 -1,189,074.91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78,173,457.13 89,484,277.32 73,843,234.97
加:营业外收入 22,696,575.60 18,143,914.74 21,263,240.06
减:营业外支出 5,831,440.01 12,599,317.23 6,622,019.54
四、利润总额 95,038,592.72 95,028,874.83 88,484,4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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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费用 25,464,767.30 28,718,681.06 30,029,534.52
五、净利润 69,573,825.42 66,310,193.77 58,454,920.97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887,717.41 65,800,969.35 58,529,197.59
少数股东损益 686,108.01 509,224.42 -74,276.6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69,573,825.42 66,310,193.77 58,454,92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68,887,717.41 65,800,969.35 58,529,197.59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686,108.01 509,224.42 -74,276.62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9 0.28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9 0.28 0.2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271,880,240.25 1,366,378,698.54 1,302,030,002.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4,581.17 1,452,925.84 808,368.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87,072,273.34 524,673,613.60 420,659,8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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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9,477,094.76 1,892,505,237.98 1,723,498,194.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8,991,854.74 608,651,500.53 591,496,408.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19,104,058.95 310,760,593.63 307,755,882.83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4,218,383.33 137,343,961.19 100,993,126.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13,185,530.81 564,373,876.09 450,102,594.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5,499,827.83 1,621,129,931.44 1,450,348,01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77,266.93 271,375,306.54 273,150,182.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000.00 3,174,119.50 1,234,935.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500.00 4,261,948.34 32,5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127,268,422.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500.00 134,704,490.07 1,267,435.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7,638,604.22 115,807,307.64 249,622,359.7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4,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933,100.00 1,296,000.00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1,811,548.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571,704.22 117,103,307.64 251,637,90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166,204.22 17,601,182.43 -250,370,472.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 -
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17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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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0,000,000.00 1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 90,000,000.00 1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571,176.55 247,645,264.74 209,888,549.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3,538,529.37 15,383,634.41 23,024,955.8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 -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109,705.92 263,028,899.15 232,913,50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09,705.92 -173,028,899.15 -62,913,505.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701,356.79 115,947,589.82 -40,133,796.1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9,025,817.75 143,078,227.93 183,212,024.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3,727,174.54 259,025,817.75 143,078,227.93
(三)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0,154,877.27 221,349,275.41 109,422,925.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26,643,459.79 28,663,979.13 30,375,734.40
预付款项 18,453,680.20 15,574,217.74 13,357,802.99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2,774,1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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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 154,698,579.00 153,569,092.32 304,926,097.07
存货 4,637,415.05 6,061,129.56 5,152,797.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合计 474,588,011.31 425,217,694.16 466,009,477.3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276,713,873.71 268,366,106.06 265,709,104.52
投资性房地产 71,104,072.39 66,846,670.15 59,914,039.25
固定资产 362,138,368.28 441,691,502.82 537,762,906.77
在建工程 155,470,144.93 83,300,838.01 58,383,810.07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无形资产 177,807,780.85 182,920,573.55 187,819,665.10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7,453,404.15 6,002,396.57 9,421,388.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068,319.18 23,451,249.85 21,031,785.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9,755,963.49 1,072,579,337.01 1,140,042,699.77
资产总计 1,554,343,974.80 1,497,797,031.17 1,606,052,177.15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00.00 17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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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票据 200,000.00 -
应付账款 76,770,362.37 81,665,210.72 88,576,527.75
预收款项 8,814,395.07 11,027,268.12 10,990,762.02
应付职工薪酬 118,155,156.06 93,225,855.86 83,687,306.23
应交税费 16,299,613.81 12,983,331.95 23,402,454.43
应付利息 91,729.17 252,074.31 543,548.60
应付股利 20,139,401.61 28,139,401.61 30,139,401.61
其他应付款 514,103,693.10 475,379,120.75 480,852,826.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000,000.00 47,000,000.00 54,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796,374,351.19 779,872,263.32 942,692,827.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000,000.00 62,000,000.00 80,000,000.00
应付债券 -
长期应付款 -
专项应付款 10,642,475.84 11,352,174.84 11,352,174.84
预计负债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70,237,838.00 31,115,004.00 22,042,17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880,313.84 104,467,178.84 113,394,344.84
负债合计 897,254,665.03 884,339,442.16 1,056,087,172.23
股东权益:
股本(或实收资本)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资本公积 149,984,066.51 149,984,066.51 149,984,066.51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31,310,656.87 29,619,153.64 25,652,806.01
盈余公积 24,472,054.98 20,278,033.23 14,325,409.58
未分配利润 214,322,531.41 176,576,335.63 123,002,722.82
股东权益合计 657,089,309.77 613,457,589.01 549,965,0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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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54,343,974.80 1,497,797,031.17 1,606,052,177.15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57,137,470.87 1,231,411,872.44 1,240,038,298.49
减:营业成本 737,684,253.29 977,882,119.63 946,701,924.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09,550.27 6,305,958.02 28,830,896.76
销售费用 2,159,019.78 2,221,606.02 581,045.15
管理费用 163,700,605.67 163,703,200.23 164,251,185.70
财务费用 40,060.72 8,514,346.07 20,207,126.23
资产减值损失 3,674,612.23 -2,206,985.34 1,184,481.9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投资收益 1,463,784.63 2,797,340.58 5,475,431.52
二、营业利润 46,033,153.54 77,788,968.39 83,757,069.53
加:营业外收入 15,902,478.35 15,600,427.00 15,926,262.98
减:营业外支出 4,987,694.55 11,539,792.46 6,004,725.58
三、利润总额 56,947,937.34 81,849,602.93 93,678,606.93
减:所得税费用 15,007,719.81 22,323,366.47 27,977,650.10
四、净利润 41,940,217.53 59,526,236.46 65,700,956.8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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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1,940,217.53 59,526,236.46 65,700,956.83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985,659,241.29 1,270,182,336.47 1,246,214,807.15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7,059.17 1,395,625.84 808,368.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696,423,572.13 754,771,664.87 529,055,597.2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82,599,872.59 2,026,349,627.18 1,776,078,772.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347,266,943.34 576,706,313.73 549,839,388.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286,929,314.72 285,559,381.07 284,994,493.21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070,193.52 120,609,564.94 98,480,225.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748,347,178.54 662,714,532.74 639,069,868.49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1,613,630.12 1,645,589,792.48 1,572,383,97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20,986,242.47 380,759,834.70 203,694,797.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0,000.00 3,363,570.07 1,399,441.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500.00 4,260,328.34 32,5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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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5,500.00 7,623,898.41 1,431,941.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11,207,766.96 104,437,785.09 186,328,286.72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 11,204,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933,100.00 1,296,000.00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2,140,866.96 105,733,785.09 197,532,286.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1,735,366.96 -98,109,886.68 -196,100,344.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17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40,000,000.00 10,000,000.00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 90,000,000.00 17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000,000.00 245,500,000.00 207,6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13,445,273.65 15,223,598.45 22,815,403.08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445,273.65 260,723,598.45 230,485,403.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0,445,273.65 -170,723,598.45 -60,485,403.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8,805,601.86 111,926,349.57 -52,890,950.7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21,349,275.41 109,422,925.84 162,313,876.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270,154,877.27 221,349,275.41 109,422,925.84

二、申报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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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
报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
1、合并范围情况
(1)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人民币
贵宾车队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00% 100% 是
1,000 万元
贵宾车队是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成立的公司,总部位于海口,
主要从事旅游客运。在被合并之前,贵宾车队的母公司为海汽控股。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人民币
旅游运输公司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00% 100% 是
1,000 万元
人民币
琼中福祥 控股子公司 琼中县 93.33% 93.33% 是
60.00 万元
旅游运输公司是于 1994 年 3 月 18 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成立的公司,总部位于
海口市,主要从事公路运输。在被合并之前,旅游运输公司的母公司为海南高速。
琼中福祥是于 2000 年 6 月在海南省琼中市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公路运输。
(3)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海汽器材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50 万元 100% 100% 是
海汽物流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300 万元 100% 100% 是
海汽旅行社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50 万元 100% 100% 是
海汽旅游车租赁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0,500 万元 100% 100% 是
白沙出租车 全资子公司 白沙牙叉镇 50 万元 100% 1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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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文昌出租车 全资子公司 文昌市 100 万元 100% 100% 是
海汽销售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00 万元 100% 100% 是
海汽出租车 控股子公司 海口市 1,000 万元 70% 70% 是
琼海出租车 全资子公司 琼海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三亚新起点 控股子公司 三亚市 300 万元 83.34% 83.34% 是
金运科技 控股子公司 海口市 100 万元 70% 70% 是
港口客运 控股子公司 海口市 830 万元 60% 60% 是
三亚检测 全资子公司 三亚市 50 万元 100% 100% 是
屯昌检测 全资子公司 屯昌县 50 万元 100% 100% 是
三亚场站开发 全资子公司 三亚市 3,000 万元 100% 100% 是
平海旅游 控股子公司 三亚市 1,000 万元 60.50% 60.50% 是
屯昌交通建设 全资子公司 屯昌县 800 万元 100% 100% 是
省际运输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儋州检测 全资子公司 儋州市 100 万元 100% 100% 是
三沙汽运 全资子公司 三沙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禾悦商贸 全资子公司 屯昌县 300 万元 100% 100% 是
安驭达检测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200 万元 100% 100% 是
海口运输 全资子公司 海口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琼海运输 全资子公司 琼海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三亚运输 全资子公司 三亚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儋州运输 全资子公司 儋州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屯昌运输 全资子公司 屯昌县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乐东黎族自
乐东站场开发 全资子公司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治县
保亭检测 全资子公司 保亭县 50 万元 100% 100% 是
澄迈运输 全资子公司 澄迈县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白沙运输 全资子公司 白沙县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乐东运输 全资子公司 乐东县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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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是否合并报表
五指山运输 全资子公司 五指山市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琼中运输 全资子公司 琼中县 1000 万元 100% 100% 是
2、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3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名称 增加或减少 原因 备注
2013 年 3 月
琼中建设开发 减少 转让
向海汽控股转让
儋州检测 增加 新设 2014 年 1 月 2 日成立
三沙汽运 增加 新设 2013 年 7 月 31 日成立
(2)2014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名称 增加或减少 原因 备注
2014 年 1 月完成股权过户
琼中福祥 增加 并购
登记手续
禾悦商贸 增加 新设 2014 年 6 月 27 日成立
安驭达检测 增加 新设 2014 年 6 月 17 日成立
海口运输 增加 新设 2014 年 10 月 23 日成立
琼海运输 增加 新设 2014 年 10 月 8 日成立
三亚运输 增加 新设 2014 年 9 月 29 日成立
儋州运输 增加 新设 2014 年 10 月 15 日成立
屯昌运输 增加 新设 2014 年 10 月 14 日成立
乐东站场开发 增加 新设 2014 年 9 月 28 日成立
2013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与房志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受让房
志力持有的琼中福祥 93.33%股权。
(4)2015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公司名称 增加或减少 原因 备注
保亭检测 增加 新设 2015 年 3 月 18 日设立
澄迈运输 增加 新设 2015 年 11 月 11 日设立
白沙运输 增加 新设 2015 年 11 月 25 日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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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增加或减少 原因 备注
乐东运输 增加 新设 2015 年 10 月 19 日设立
五指山运输 增加 新设 2015 年 10 月 19 日设立
琼中运输 增加 新设 2015 年 10 月 15 日设立
3、持有半数及半数以上表决权比例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说明:
未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投资额
的报告期期间
海汽出租车 70% 70% 1,000 万元 700 万元 2011 年
海汽出租车系持有其 30%股份的股东徐新平先生按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在
出租车运营期间(2003 年 12 月 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实际管理和经营。
上述期间本公司获取固定收益,并于经营期满后收回对该公司的控制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海汽出租车已无经营活动。
三、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原则
1、汽车客运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是指公司持有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为旅客提供人员及随
身行李的汽车运输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的经营活动。汽车客运收入于服务已
提供、与客运站等单位办理结算后确认。
2、客运站经营收入的确认方法
客运站经营主要是公司利用客运场站为具有道路经营许可的营运车辆提供
车辆进站、售票、旅客候乘车等相关服务。客运站经营收入按已售的票款或已提
供的相关服务,及收费价格或比例确认。
3、维修及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在供需双方在维修费用结算单签字确认时或收讫价款时,确认维修收入;
在商品已发出,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4、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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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
定。
(二)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
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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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票据、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
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
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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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
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
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
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
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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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三)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
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并且有客观依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
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大于或等于 100 万元,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 200 万元以上且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含 10%)部分。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后未发
生减值的,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应收款项的账龄越长,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余额百分比组合 应收款项中保证金类,其发生坏账损失与其账龄无关联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余额百分比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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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 5%
一年以上至二年以内(含二年) 10% 10%
二年以上至三年以内(含三年) 20% 20%
三年以上至四年以内(含四年) 30% 30%
四年以上至五年以内(含五年) 40% 40%
五年以上 100% 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余额百分比组合 5% 5%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判断依据: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
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相关组合中分离出
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四)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
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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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
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年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五)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
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
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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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
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
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
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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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
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
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
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
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
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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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
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
(1)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0 年 3% 9.7%-3.23%
机器设备 10 年 10%
运输工具 4-10 年 3% 24.25%-9.7%
电子办公设备 5-10 年 10%-20%
(2)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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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宜昌交运
宜昌交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
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3% 4.85%
船舶 10-15 年 3% 6.47%-9.7%
运输工具 6-8 年 3% 12.3%-16.17%
机器设备及办公设备 5-8 年 3% 12.125%-19.4%
B 富临运业
富临运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
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50 年 5% 1.90%-3.16%
机器设备 8-15 年 5% 6.33%-11.88%
运输工具 5-12 年 5% 7.92%-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12 年 5% 7.92%-19.00%
C 龙洲股份
龙洲股份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
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50 年 5% 1.90%-4.75%
机器设备 3-12 年 5% 6.33%-11.88%
运输工具 4-8 年 5% 11.88%-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3-12 年 5% 7.92%-31.67%
D 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
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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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20-40 年 5% 2.375-4.75%
机器设备 3-14 年 5% 6.79-31.67%
运输设备 3-12 年 5% 7.92%-31.67%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一致,公司
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为 4 年,最长为 10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运输设备的折
旧年限最短为 3 年,最长为 12 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折旧年限符合行业
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
较为合理。
3、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在每年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
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八)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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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
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
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
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
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年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
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九)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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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
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
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
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
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
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
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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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
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
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
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
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年限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70 年 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
营运线路经营权 8年 线路经营许可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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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年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
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
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
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二)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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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
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
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
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
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
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
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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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
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
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十四)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
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
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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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报。
(十六)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
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
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十七)主要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其影响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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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公司对被投资单
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
整。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2012 年 6 月 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计提账龄区间比例方案,将账龄 5 年及以上的应收款项计提比例由 50%,变更为
100%,其他不变。该项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主要税收政策
公司适用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
具体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
1、过渡期优惠政策
母公司及 2007 年 1 月 1 日前设立的子公司 2011 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4%,2012 年及 2013 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2007 年 1 月 1 日后设立
的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国发〔1988〕26 号),第十二
条规定“在海南岛举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均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按应纳税额附征 10%的地方
所得税。”公司于 1988 年起,按上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公司
在 2008 年前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08 年按 18%税率执行,2009 年按
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 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 24%税率执行,2012 年至报
告期末按 25%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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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型微利企业
公司的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所属下列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0%。
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白沙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20% 20% 20%
文昌海汽出租车有限公司 20% 20% 25%
海口安驭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20% 20%
(二)增值税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 日执行“营改增”,
汽车客运业务收入法定税率 11%,客运站经营业务收入法定税率 6%。根据上述
法规并经当地税务局批准,公司执行“营改增”之日起三年内,公司提供的出租车、
班车等运输服务,选择按照简易征收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 3%。
维修及销售业务增值税率为应税收入的 17%。
(三)营业税
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营改增”前,汽车客运业务税率为 3%,其他业务税
率均为 5%。公司在执行“营改增”后,其他业务的营业税税率为 5%。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交流转税额的 5%或 7%。
教育费附加为应交流转税额的 3%。
地方教育费附加为应交流转税额的 2%。2011 年 1 月 31 日,《海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 4 部门关于海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琼府办〔2011〕15 号)的规定从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实际缴纳“三
税”税额的 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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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部信息
(一)最近三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类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收入 1,188,669,585.14 1,282,030,355.79 1,284,455,028.65
主营业务
成本 943,178,757.49 1,032,877,076.06 993,130,914.89
收入 49,287,734.10 43,615,879.65 34,194,781.65
其他业务
成本 11,023,865.17 10,101,099.50 8,485,948.46
收入 1,237,957,319.24 1,325,646,235.44 1,318,649,810.30
合计
成本 954,202,622.66 1,042,978,175.56 1,001,616,863.35
(二)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分类信息(按业务分类)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收入 1,012,087,375.41 1,101,513,896.98 1,083,683,546.68
汽车客运
成本 805,199,345.35 898,784,248.67 853,075,683.81
收入 146,693,092.12 151,591,674.41 172,043,396.25
客运站经营
成本 111,195,598.26 107,927,802.41 112,685,210.97
收入 29,889,117.61 28,924,784.40 28,728,085.72
维修及销售
成本 26,783,813.88 26,165,024.98 27,370,020.11
收入 1,188,669,585.14 1,282,030,355.79 1,284,455,028.65
合计
成本 943,178,757.49 1,032,877,076.06 993,130,914.89
六、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最近一年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
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 20%(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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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修订)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立信所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1738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依据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及非经常性损益对当前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608,435.93 -6,549,227.43 -3,422,560.82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 -
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2,005,508.38 1,355,915.84 8,275,985.32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2,701,042.70 11,306,930.21 2,875,235.20
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 -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 -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 -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1-29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
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持有长期投资产生的收益,以及处置 - -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长
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
- -
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 -
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311,567.85 4,321,099.32 -1,325,719.96
和支出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2,786,547.30 10,434,717.94 6,402,939.74
所得税的影响数 693,341.19 2,667,250.87 492,973.5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93,206.11 7,767,467.07 5,909,966.24
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918.63 -6,292.47 -2,945.5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
2,090,287.48 7,773,759.54 5,912,911.79
损益
净利润 69,573,825.42 66,310,193.77 58,454,920.9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净利润比重 3.01% 11.71% 10.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87,717.41 65,800,969.35 58,529,197.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67,480,619.31 58,542,726.70 52,544,954.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66,797,429.93 58,027,209.81 52,616,285.80
利润
八、报告期主要非流动资产情况
1-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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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 期末余额 持股比例 核算方法
琼粤运输 1,020,000.00 - 34% 权益法
海南耀兴 6,168,123.21 7,429,492.06 29% 权益法
海汽保险代理 266,520.00 1,593,855.25 40% 权益法
大富豪 5,000,000.00 5,008,895.74 10% 权益法
(二)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92,687,402.91 24,982,118.10 - 67,705,284.81
土地使用权 12,981,108.21 2,249,115.63 - 10,731,992.58
合计 105,668,511.12 27,231,233.73 - 78,437,277.39
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
未提取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38,118,897.11 85,662,576.91 - 152,456,320.20
运输设备 1,067,814,932.09 800,838,496.20 - 266,976,435.89
机器设备 25,722,495.42 15,630,224.51 - 10,092,270.91
其他设备 68,669,467.54 55,079,696.32 - 13,589,7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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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400,325,792.16 957,210,993.94 - 443,114,798.22
报告期末,各项固定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故未提
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在建工程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客运站工程 122,832,166.17 - 122,832,166.17
琼海市客货运中心工程 31,604,150.46 - 31,604,150.46
其他项目工程 9,390,977.58 - 9,390,977.58
合计 163,827,294.21 - 163,827,294.21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进展正常,经测试,无减值迹象。在建工
程未进行抵押或担保。
(五)无形资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取得方式 原值 摊销年限 摊余价值
土地使用权 出让 274,968,039.08 50-70 年 235,999,952.40
出租车经营权、
购买、投标 1,678,800.00 8年 -
区间线路经营权
合计 276,646,839.08 235,999,952.40
九、主要债项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短期借款。
(二)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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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03,317,352.42 87.13%
1-2 年 5,854,332.68 4.94%
2-3 年 8,431,129.64 7.11%
3 年以上 978,442.48 0.83%
合计 118,581,257.22 100.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应付关联方款项如下:
单位:元
名称 期末余额
大富豪 208,366.85
海南耀兴 57,740.30
合计 266,107.15
(三)预收款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9,036,690.88 81.44%
1-2 年 150,000.00 1.35%
2-3 年 1,815.52 0.02%
3 年以上 1,907,841.05 17.19%
合计 11,096,347.45 100.00%
预收款项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
欠款。
账龄在 3 年以上预收账款主要为公司陵水、万宁综合铺面等预收租金。
(四)应付股利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股利情况如下:
1-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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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海南高速 20,139,401.61
合计 20,139,401.61
(五)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118,704,874.70
辞退福利 274.54
设定提存计划 9,365,308.60
合计 128,070,457.84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5,339,711.62
职工福利费 154,361.62
社会保险费 124,128.66
其中:医疗保险费 108,300.15
工伤保险费 8,430.77
生育保险费 7,397.74
住房公积金 676,580.76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887,320.21
其他短期薪酬 522,771.83
合计 118,704,874.70
(六)应交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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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营业税 631,974.23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8,001.12
企业所得税 16,274,319.44
车船使用税 75,800.00
房产税 654,688.14
增值税 2,755,370.43
教育费附加 171,591.16
印花税 11,088.79
土地使用税 475,492.69
个人所得税 1,101,164.61
车辆通行费 -1,051,505.76
合计 21,337,984.85
(七)其他应付款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性质或内容
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41,693,197.74 琼海市客货运中心工程项目合作保证金及工程款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3,176,707.50 往来款
三亚东宏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三亚站房项目保证金
合计 74,869,905.24
2、期末应付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海汽控股 38,176,707.50 100%
合计 38,176,707.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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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比例
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 42,693,099.61 51.66%
海汽控股及其下属单位 39,139,207.29 47.36%
海南海汽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15,000.00 0.02%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 170,371.32 0.21%
琼粤运输 628,800.00 0.76%
合计 82,646,478.22 100.00%
应付海汽控股款项主要为 2014 年发行人代海汽控股收取的三亚荔枝沟火车
站和亚龙湾(田独)火车站站前广场建设资金及利息补偿。
应付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余额 4,188.06 万元,主要系海汽股份将位
于嘉积镇银海路地号为“1-(1)-981-1-1”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属物转让给与
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该土地转让手续未办理完毕,上述款项为预收
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及代海南高速公路房地产开
发公司收取的前期费用。因目前该土地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中,海汽股份将海南高
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公司所付资金暂在“其他应付款”核算。
(八)长期借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抵押借款 20,000,000.00
信用借款 -
合计 20,000,000.00
(九)专项应付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专项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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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财政拨付搬迁补偿款 10,642,475.84
合计 10,642,475.84
2011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东方市人民政府就征收本公司位于东方市东海路
31 号的房屋及附属物签订了《解放东路建设项目征收房屋补偿和土地置换协议
书》,约定以货币方式补偿公司 16,571,886.00 元,同时以新车站 87.7 亩土地使用
权置换老车站 45 亩土地使用权。201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东方分公司与东方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其以货币补偿方式给予公司房屋拆迁补
偿费 564,627.00 元。
(十)其他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海南省交通厅海口南站建设项目专项拨款 19,933,338.00
海南省交通厅拨海口新客运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50,000,000.00
临高县交通局拨临高西站建设款 304,500.00
合计 70,237,838.00
海南省交通厅海口南站建设项目专项拨款系 2009 年 5 月 12 日,根据省发改
厅《关于海南公路客运南站建设拨款问题的函》(琼发改能源函[20041777]号)
和省交通厅《关于海口客运南站贷款资金有关问题的批复》(琼交函[2005]74 号)
文件,海南省交通厅从海南省公路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人民币 2,600 万元的南
站建设资金。
海南省交通厅拨海口新客运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系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安
排海口汽车客运总站项目建设资金的函》(交函规划[2013]65 号)和海南省交通
运 输 厅《关于报送海口汽车客 运总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函》(琼交运函
[2012]1005 号),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收到海南省交通厅拨海口新
客运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5,000 万元。
1-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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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或有债项、或有负债及重大逾期未偿还款项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或有债项,也无需要披露的票据贴现、抵
押及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无重大逾期未偿还债项的情况。
十、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股本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237,000,000.00
资本公积 166,846,534.43 166,846,534.43 166,846,534.43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35,900,193.67 30,935,838.94 26,125,137.05
盈余公积 24,472,054.98 20,278,033.23 14,325,409.58
未分配利润 234,541,615.53 169,847,919.87 109,999,574.1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98,760,398.61 624,908,326.47 554,296,655.23
少数股东权益 7,519,380.37 6,889,744.27 6,421,866.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6,279,778.98 631,798,070.74 560,718,521.93
2011 年 7 月 25 日,海南省国资委出具《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琼
国资函[2011]391 号),同意由海汽投资控股、海南高速、农垦集团、海峡股份、
联合资产 5 名法人股东共同作为公司发起人,以海汽有限截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
经中准所审计的净资产 39,780.08 万元折合注册资本 23,700 万元,其余分别计入
资本公积 15,186.18 万元、专项储备 893.90 万元,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
十一、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活动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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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77,266.93 271,375,306.54 273,150,182.02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1,271,880,240.25 1,366,378,698.54 1,302,030,002.22
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8,991,854.74 608,651,500.53 591,496,408.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166,204.22 17,601,182.43 -250,370,472.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09,705.92 -173,028,899.15 -62,913,505.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701,356.79 115,947,589.82 -40,133,796.17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十二、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高
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文件,公
司对客运业务按照营业收入的 0.5%提取安全生产费。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交通运
输企业以上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客运业务按照 1.5%平均逐月提取,2012
年 2 月 14 日起实施。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于 2014 年 12 月 9 日经海
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琼安监管一函[2014]296 号)文件同意,“公司缓提安
全生产费用,缓提期限为批复后的下月起的 6 个月,在此期间,如果因安全生产
投入使安全费用结余数额低于营业收入的 1.5%,必须及时进行提取”。
报告期内各期末,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累计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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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 20,033,802.48 19,554,109.75 19,098,198.97
使用金额 15,069,447.75 14,743,407.86 11,710,087.95
安全生产费余额 35,900,193.67 30,935,838.94 26,125,137.05
报告期内各期末关于安全生产的使用累计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452,703.94 628,154.92 1,122,400.00
GPS 支出 2,052,776.89 1,551,540.15 1,354,259.14
安全人员薪酬 5,677,097.01 4,926,113.21 3,587,893.10
其他 6,886,869.91 6,637,599.58 5,645,535.71
合计 15,069,447.75 14,743,407.86 11,710,087.95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或有事项
1、2009 年 12 月 15 日,三亚鸳鸯楼酒店(以下简称“鸳鸯楼”)、海南德霖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霖”)因租赁合同权纠纷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公司与汽运物业签订的关于解除房屋租赁的《协议书》,
并由公司和汽运物业承担诉讼费用。2010 年 1 月 6 日,汽运物业向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请求确认《协议书》有效,鸳鸯楼和德霖向汽运物业
返还房屋及小卖部,支付租金 2,625,250.00 元及利息,按每月 104,833.05 元的标
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作出(2010)龙民二初字第 73 号民事判决,确认汽运物业和
鸳鸯楼、德霖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判决鸳鸯楼、德霖将楼房、小卖部及
柜台返还给汽运物业,支付租金 2,625,250.00 元,按每月 104,833.05 元的标准支
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用。鸳鸯楼、德霖于 2010 年 8 月 1 日
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请求撤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0)龙民二初字第 73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与汽运物业签订的《协议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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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与汽运物业承担诉讼费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作出(2010)海中法民一终字第 148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鸳鸯楼、德
霖的上诉,维持原判,诉讼费用由鸳鸯楼和德霖承担。2011 年 11 月 15 日,公
司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尚未
执行完毕。
2、2015 年 6 月 27 日,原告黄魁胜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如下:(1)判令发行人、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海南联合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三被告(以下简称“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
工程款 18,510,295.03 元;(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本案尚未宣判。
3、2015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三亚分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海南省三
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如下:(1)判令对三亚耶耶耶饰品店解放
路分店、三亚耶耶耶饰品店以及吴宏华三被告(以下简称“三被告”)连带支付租
金 1,054,603 元、水电费 38,406 元及相应利息 63,276.18 元,合计为 1,093,009 元
及利息 65,580.54 元(利息暂计至起诉日);(2)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违约金
327,902.7 元及利息 19,673.16(利息暂计至起诉日);(3) 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
由三被告承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日,本案件尚未审结。
(二)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重大的期后事项、或有事
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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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财务指标
或 2015 年 或 2014 年 或 2013 年
流动比率 0.74 0.64 0.56
速动比率 0.72 0.62 0.54
资产负债率
57.73% 59.04% 65.76%
(母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37 41.43 38.33
存货周转率 88.56 81.38 77.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991.56 30,030.39 30,626.11
利息保障倍数 15.82 7.65 4.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
0.99 1.15 1.15
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7 0.49 -0.1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 - 0.02% 0.07%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注 1:上述指标的计算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资产负债率除外)。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以母公司数据为基础)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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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1、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41 0.29 0.29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0.09 0.28 0.2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16 0.28 0.28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9.84 0.24 0.2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31 0.25 0.25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0.17 0.22 0.2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
至报告期年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年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次月起至报告期年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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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年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年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
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
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五、验资及评估情况
(一)公司设立时及以后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共进行过 4 次验资,具体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二)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评估情况
1、公司引进投资者时的评估情况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委托中
科华对公司经审计后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载明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
了评估,为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海南省国资委出具了同意的
批复(琼国资函[2011]112 号),核准了本次评估报告。
以 2010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科华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1】
第 013 号。本次资产评估以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计算确定评估值,资产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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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0 月 31 日,海汽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46,859.17 万元,评估值为 80,016.95 万元,增值率为 70.76%。
2、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评估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聘请海南中天衡以 2011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公司的股东权益(净资产)进行评估。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海南中天衡
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海南中天衡评报字【2011】第 003 号《海南海汽运输
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公司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
折股参考,未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本次评估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41,424.05 42,507.89 1,083.84 2.62
非流动资产 117,039.12 170,717.67 53,678.55 45.86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5.83 615.83 - -
长期股权投资 19,740.74 21,889.27 2,148.54 10.88
投资性房地产 4,461.82 14,542.24 10,080.42 225.93
固定资产 45,517.09 54,852.02 9,334.92 20.51
在建工程 27,917.00 27,671.53 -245.46 -0.88
无形资产 17,394.86 49,852.58 32,457.71 186.59
长期待摊费用 101.01 3.42 -97.58 -9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90.77 1,290.77 - -
资产总计 158,463.17 213,225.56 54,762.39 34.56
流动负债 101,569.06 101,145.06 -424.00 -0.42
非流动负债 17,114.03 14,726.07 -2,387.96 -13.95
负债总计 118,683.09 115,871.13 -2,811.96 -2.37
净资产 39,780.08 97,354.43 57,574.34 144.73
投资性房地产增值 10,080.42 万元,增值率 225.93%,主要原因是公司房屋
建筑物为自建房、建造成本较低,而近几年来海南省房地产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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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增值所致。
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32,457.71 万元,增值率为 186.59%,系由于土地使用权
获取时间较早,成本较低,而公司所在的海南省各市县基准地价标准已大幅度提
高。
3、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评估复核
公司委托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海南中天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事
务所出具的海南中天衡评报字【2011】第 003 号《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股
份制改造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评估复核。2012 年 9 月 26 日,银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复核结论:“海南中天衡评报字【2011】第 003 号《资
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企业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目的明确;
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实施的评估程序基本到位;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取值依
据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评估报告格式基本符合报告出具时的规范要求;评估
结果基本合理;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已全面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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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节主要根据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探讨公司财务状况、盈利
能力和现金流量情况,并就过去发生的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
能力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进行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流动
47,993.06 32.96 40,164.60 29.39 47,042.73 30.88
资产
非流动
97,609.36 67.04 96,476.26 70.61 105,285.02 69.12
资产
资产
145,602.42 100.00 136,640.86 100.00 152,327.75 100.00
总额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资产总额分别为 152,327.75 万元、
136,640.86 万元及 145,602.4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基本保持稳定。资
产结构中,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例保持较高的水平,符合道路运输行业
的行业属性和资金流转特点。
2、主要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货币资金 32,372.72 67.45 25,902.58 64.49 14,307.82 30.42
交易性金融
- - - - - -
资产
应收票据 78.11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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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3,471.71 7.23 3,153.70 7.85 3,245.22 6.9
预付款项 1,898.09 3.95 1,596.73 3.98 11,301.50 24.02
应收股利 - - - 277.41 0.59
其他应收款 9,200.73 19.17 8,328.39 20.74 16,530.80 35.14
存货 971.71 2.02 1,183.19 2.95 1,379.98 2.93
流动资产
47,993.06 100.00 40,164.60 100 47,042.73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14,307.82
万元、25,902.58 万元及 32,372.7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42%、64.49%
及 67.45%,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经营客运业务,日常经营性现金流
较大。2014 年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1,594.76 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回三亚
汽车总站土地预付款及海南道路运输管理局退回车辆经营保证金所致。2015 年
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6,470.14 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到海口新客运站
的补助款所致。
(2)应收票据
2015 年末,公司的应收票据金额为 78.11 万元,较 2014 年末增加 78.11 万
元,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是应收企业租车款。
(3)应收账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45.22
万元、3,153.70 万元及 3,471.7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0%、7.85%
及 7.23%,占比较低,主要原因是公司旅游收入及部分班线收入需通过第三方结
算,部分定线包车收入有结算周期,公司应收账款账期较短,一般不超过 1 个月,
因此形成的应收账款较少。除上述收入外,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收入基本都为现金
收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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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
非关联方 1,055.31 1 年以内 28.56% 应收未结算款
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6.95 1 年以内 7.77% 应收未结算款
海南万东房地产公司 非关联方 180.49 1 年以内 4.89% 应收未结算款
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客
非关联方 169.84 1 年以内 4.60% 应收未结算款
运分公司
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8.57 1 年以内 1.86% 应收未结算款
合计 1,761.16 47.67%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欠款。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土地征地款、预付燃料采购款、预付车
辆保险费及预付工程款。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
面价值分别为 11,301.50 万元、1,596.73 万元及 1,898.09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
比重分别为 24.02%、3.98%及 3.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年以内 1,605.07 84.56 1,566.75 98.12 1,796.45 15.90
1-2年 263.04 13.86 24.93 1.56 9,501.90 84.08
2-3年 24.93 1.31 1.90 0.12 - -
3年以上 5.05 0.27 3.15 0.20 3.15 0.02
合计 1,898.09 100 1,596.73 100.00 11,301.50 100.00
2014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3 年末减少 9,704.77 万元,减少 85.87%,
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向三亚市吉阳镇人民政府预付的三亚汽车总站土地征地款
9,950.00 万元。根据三府函【2013】785 号,三亚汽车总站业主由公司变更成三
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三亚市政府第 11 期专题会议纪要,车站建成后
汽车客运经营相关部分由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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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4 年末无较大变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总额的比例
海南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88.86 1 年以内 20.49% 预付工程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非关联方 238.55 1 年以内 12.57% 预付保险费
公司海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5.79 2 年以内 10.84% 预付燃料费
海南石油分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非关联方 152.60 1 年以内 8.04% 预付设备款
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1.89 1 年以内 5.89% 预付保险费
海南省分公司
合计 1,097.69 57.83%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欠款。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无预付关联方款项。
(5)其他应收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6,530.80 万元、8,328.39 万元及 9,200.73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35.14%、20.74%及 19.17%。
①其他应收款分析及坏账准备
公司对发生坏账损失与其账龄无关联的其他应收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
坏账准备,对账龄越长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的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
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万元) (万元) (%) (万元)
按账龄分析法 3,778.72 36.13 923.99 3,745.15 39.74 812.75 6,820.75 37.90 906.21
按余额百分比
6,680.00 63.87 334.00 5,680.00 60.26 284.00 11,175.00 62.10 5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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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项计 - - - - - -
提坏账准备
合计 10,458.72 100 1,257.99 9,425.15 100.00 1,096.75 17,995.75 100.00 1,464.96
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属于政府机构,因此根据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应收该
单位款项以账面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5%,2013 年末账面余
额为 11,175.0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558.75 万元,2014 年末账面余额为 5,680.00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 284.00 万元,2015 年末账面余额为 6,680.00 万元,计提坏
账准备 334.00 万元。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具体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万元) (%) (万元) (%) (万元) (万元) (万元) (%) (万元)
1 年以内 2,200.15 58.22 3,540.92 51.91 144.62 106.43 3,540.92 51.91 144.62
1-2 年 285.65 7.56 2,297.32 33.68 -229.73 43.46 2,297.32 33.68 -229.73
2-3 年 251.23 6.65 377.71 5.54 75.54 50.58 377.71 5.54 75.54
3-4 年 175.60 4.65 139.65 2.05 41.90 106.40 139.65 2.05 41.90
4-5 年 308.74 8.17 84.54 1.24 33.82 53.27 84.54 1.24 33.82
5 年以上 557.35 14.75 380.60 5.58 380.60 452.61 380.60 5.58 380.60
合计 3,778.72 100.00 6,820.75 100.00 906.21 812.75 6,820.75 100.00 906.21
②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
2015-12-31
项目
金额(万元) 比例(%)
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经营保证金 6,680.00 63.87%
往来款 2,333.82 22.31%
保证金及押金 583.98 5.58%
备用金 703.54 6.73%
应收政府补助款 157.38 1.50%
合计 10,458.72 100.00%
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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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车辆经营保证金、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
备用金以及应收政府补助款。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经营保证金主要是公司
为旅游车运营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缴纳的保证金,根据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发布
《市县际定线旅游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文件》,及公司与其签订的《市县际定线
旅游客运班线经营权合同书》,每 100 台旅游车公司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缴纳
2,000.00 万元公车公营保证金及 180.00 万履约保证金。往来款主要是指公司与客
户之间的代收代付款项。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减少 8,570.61 万元,减少 47.63%,主
要原因是公司收回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经营保证金 5,545.00 万元,以及公
司收回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征地借款 1,800.00 万元。公司为提高资金周转效
率,经与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协商后,收回车辆经营保证金 5,545.00 万元,转
为由银行向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开立保函方式提供经营保证。
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 2014 年无较大变化。
③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单位、金额发生资金往来的原因、账龄
情况如下: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海 南 省 道 路 运输 管 理
6,680.00 公司根据规定向主管部门支付的车辆经营保证金 1-5 年

海 南 弘 远 出 租汽 车 联 根据 2015 年的政府文件,应收 2013 年度农村客
180.00 5 年以上
合有限公司
运燃油财政补贴
海 南 昌 导 实 业有 限 公 根据 2015 年的政府文件,应收 2013 年度农村客
157.36 5 年以上
司 运燃油财政补贴
海 口 市 交 通 运输 和 港
80.00 海汽出租支付的往来款,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5 年
航管理局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 72.54 海汽出租支付的往来款,已经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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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海南省道路运输 公司根据规定向主管部门支付的车辆经营
5,680.00 1-4 年
管理局 保证金
海南弘远出租汽 海汽出租支付的往来款,已经全额计提
180.00 5 年以上
车联合有限公司 坏账准备
海南昌导实业有 海汽出租支付的往来款,已经全额计提
157.36 5 年以上
限公司 坏账准备
中铁集团 119.23 应收车辆事故赔款 2-3 年
澄迈县交通运输 根据政府文件,应收 2013 年度农村客
81.26 1 年以内
局 运燃油财政补贴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海南省道路运 公司根据规定向主管部门支付的车
11,175.00 1-3 年
输管理局 辆经营保证金
屯昌县屯城镇人 支付海南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征地
1,800.00 1-2 年
民政府 借款,2014 年 1 月收回。
三亚市道路运输 根据政府文件,应收 2012 年农村客运
428.13 1 年以内
管理处 燃油补贴
立信会计师事务
支付 IPO 申报审计费,2014 年已费用化
所(特殊普通合 340.00 1 年以内
处理
伙)
金元证券股份有 支付 IPO 申报保荐费,2014 年已费用化
200.00 1 年以内
限公司 处理
④其他应收款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存货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379.98
万元、1,183.19 万元及 971.71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2.9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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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2.02%,占比较小,公司存货主要由燃料和原材料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账面 跌价准 账面价 账面余 跌价 账面价 账面余 跌价准 账面价
余额 备 值 额 准备 值 额 备 值
燃料 323.93 - 323.93 466.49 - 466.49 599.97 - 599.97
原材料 647.77 - 647.77 716.70 - 716.70 780.01 - 780.01
合计 971.71 - 971.71 1,183.19 - 1,183.19 1,379.98 - 1,379.98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可供出售
- - - - - -
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403.22 1.44 1,295.45 1.34 1,085.75 1.03
投资性房地产 7,843.73 8.04 7,458.93 7.73 6,792.41 6.45
固定资产 44,311.48 45.40 51,666.00 53.55 62,316.69 59.19
在建工程 16,382.73 16.78 8,383.47 8.69 10,160.11 9.65
无形资产 23,600.00 24.18 24,253.88 25.14 21,315.06 20.24
长期待摊费用 1,121.97 1.15 1,073.39 1.11 1,511.82 1.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6.23 3.02 2,345.12 2.43 2,103.18 2.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
97,609.36 100.00 96,476.26 100.00 105,285.02 100.00
合计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
形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792.41 万元、7,458.93 万元及 7,843.73 万元,占各期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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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7.73%及 8.04%。
公司报告期内的投资性房地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房屋、建筑物 6,770.53 6,359.34 5,744.57
土地使用权 1,073.20 1,099.60 1,047.84
合计 7,843.73 7,458.93 6,792.41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客运站中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使用权。
(2)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构
成。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2,316.69
万元、51,666.00 万元及 44,311.48 万元,占各期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59.19 %、
53.55%及 45.4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房屋及
15,245.63 34.41 15,717.38 30.42 15,766.04 25.30
建筑物
运输设备 26,697.64 60.25 33,164.41 64.19 43,805.30 70.29
机器设备 1,009.23 2.28 1,147.28 2.22 1,131.53 1.82
其它设备 1,358.98 3.07 1,636.94 3.17 1,613.83 2.59
合计 44,311.48 100.00 51,666.00 100.00 62,316.69 100.00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客运及客运站经营业务,需要投入大量的运输设备及客运
站等营运资产,故运输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在固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较高,2015
年末、2014 年末运输工具和房屋及建筑物的合计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总账面价
值为 94.74%、94.66%。
201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 17.09%,主要是公司当年
新增运输设备较以往年度有所减少所致。公司 2012、2013 年采购运输设备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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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力得到保证,2014 年下半年,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对省内道路运输企业要
求统一线路经营期,公司向该局申请重新核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和更新客运车
辆,致使公司在 2014 年底前更新班线车辆较少。
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 16.60%,主要原因是公司
原有运输设备持续计提折旧而当年新增运输设备相对较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其他因预期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
坏、长期闲置导致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
(3)在建工程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60.11
万元、8,383.47 万元及 16,382.73 万元,占各期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65%、
8.69%及 16.78%。
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具体构成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客运站工程 12,283.22 74.98 4,448.98 53.07 6,722.10 66.16
琼海市客货运中心工程 3,160.42 19.29 3,060.36 36.50 3,015.36 29.68
其他项目工程 939.10 5.73 874.13 10.43 422.65 4.16
合计 16,382.74 100.00 8,383.47 100.00 10,160.11 100.00
201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3 年末减少 1,776.64 万元,主要原因是客运站
在建工程减少所致。其中,屯昌新车站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 3,557.70 万元,公
司收回三亚汽车总站投资 766.87 万元,2014 年末海口汽车总站新增在建 2,283.11
万元,东方车站新增在建工程 441.88 万元。
2015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4 年末增加 7,999.27 万元,主要原因是客运站
在建工程增加所致,2015 年末公司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入固定资产
工程项目名称 2014-12-31 本期增加 其他减少 2015-12-31
或无形资产
琼海市客货运中心工程 3,060.36 100.05 3,160.42
海口汽车总站 3,465.45 5,198.79 8,664.24
屯昌新车站 50.96 784.76 8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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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中心站 287.80 131.43 419.23
东方车站 532.41 1,823.19 2,323.78
(4)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1,315.06 万元、24,253.88 万元及 23,600.00 万元,占
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0.25%、25.14%及 24.17%。其中,无形资产中占比
重较大的是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公司在全省的 27 个客运站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2015 年末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重为 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原值
土地使用权 27,496.80 27,624.77 24,157.21
出租车经营权、区间线路经营权 167.88 167.88 167.88
合计 27,664.68 27,792.65 24,325.09
二、累计摊销
土地使用权 3,896.81 3,384.99 2,880.43
出租车经营权、区间线路经营权 167.88 153.78 129.60
合计 4,064.69 3,538.77 3,010.03
三、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3,600.00 24,239.78 21,276.78
出租车经营权、区间线路经营权 - 14.10 38.28
合计 23,600.00 24,253.88 21,315.06
2014 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 2,938.83 万元,主要是 2014 年新
增屯昌汽车站土地计入无形资产 3,557.70 万元。
2015 年末无形资产较上年末无较大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停车场改造费、港口客运站经营费和停车场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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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租金。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1,511.82 万元、1,073.39 万元及 1,121.97 万元,占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44%、1.11%及 1.15%,占比较小。
2014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 438.42 万元,降低 29.00%,主要是公
司停止使用海口市龙昆南路停车场减少 705.35 万元。
2015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 2014 年末无较大变化。
(二)偿债能力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短期借款 3,000.00 4.08 17,000.00 17.66
应付票据 20.00 0.03
应付账款 11,858.13 15.82 9,831.26 13.38 14,222.50 14.78
预收款项 1,109.63 1.48 1,113.21 1.52 1,108.42 1.15
应付职工薪酬 12,807.05 17.08 9,840.48 13.40 8,769.30 9.11
应交税费 2,133.80 2.85 1,474.00 2.01 2,425.71 2.52
应付利息 9.17 0.01 25.21 0.03 54.35 0.06
应付股利 2,013.94 2.69 2,813.94 3.83 3,013.94 3.13
其他应付款 30,722.47 40.98 30,174.41 41.08 32,647.97 33.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4,232.22 5.64 4,721.82 6.43 5,518.76 5.73
负债
流动负债总计 64,886.41 86.54 63,014.33 85.78 84,760.95 88.06
长期借款 2,000.00 2.67 6,200.00 8.44 8,155.51 8.47
专项应付款 1,064.25 1.42 1,135.22 1.55 1,135.22 1.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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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负债 7,023.78 9.37 3,111.50 4.24 2,204.22 2.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88.03 13.46 10,446.72 14.22 11,494.95 11.94
负债合计 74,974.44 100.00 73,461.05 100.00 96,255.90 100
2013 年末、2014 年及 2015 年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96,255.90 万元、73,461.05
万元及 74,974.4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较为合理,2014 年较 2013 年呈
下降趋势,下降主要来源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等款项的减少。2015 年较 2014 年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从负债结构上看,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
年末,流动负债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8.06%、85.78%及86.54%。流动
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等,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000.00万元、
3,000.00万元及0万元,占同期负债比例分别为17.66 %、4.08%及0.00%,公司根
据流动资金的实际需求,适当安排金融机构短期借款。
公司2014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14,000.00万元,是因为公司短期
借款到期后偿还所致。
201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000万元,原因为公司偿还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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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银行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14,222.50万元、9,831.26
万元及11,858.13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4.78%、13.38%及15.68%。
①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按账龄明细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1 年以内 10,331.74 87.13 8,564.24 87.11 13,528.14 95.12
1-2 年 585.43 4.94 1,134.69 11.54 625.73 4.40
2-3 年 843.11 7.11 63.72 0.65 54.08 0.38
3 年以上 97.84 0.83 68.62 0.70 14.54 0.10
合计 11,858.13 100.00 9,831.26 100.00 14,222.50 100.00
②报告期内各期末,应付账款按性质明细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购车及材料款 3,422.60 28.86 1,897.17 19.30 5,384.11 37.86
未结算款 7,581.33 63.93 7,817.76 79.52 8,715.67 61.28
工程款 833.31 7.03 70.96 0.72 66.17 0.47
其他 20.89 0.18 45.37 0.46 56.55 0.40
合计 11,858.13 100.00 9,831.26 100.00 14,222.50 100.00
公司应付账款大部分都在一年以内,主要为公司购车及材料款、未结算款。
应付购车及材料款主要是指分期付款购买运营车辆的应付余额。应付未结算款是
指公司售票后,根据进站协议及责任经营合同,期末尚未支付给其他客运公司和
责任经营者的款项。
2014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3 年末减少 4,391.24 万元,主要是 2014 年公
司购车及材料款减少所致。
2015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加 2,026.8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应
付购车以及采购材料款和工程款较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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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收款项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1,108.42 万元、
1,113.21 万元及 1,109.63 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15%、1.52%及 1.48%。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金额较小,占同期负债比例较低,主要为公司预收的铺面
租金等款项。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收账款无较大变化。
(4)应交税费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425.72 万元、
1,474.00 万元及 2,133.80 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52%、2.01%及 2.85%,
主要为应交的企业所得税,应交税费金额在同期负债中的比重较小。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逾期未缴纳的税费。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主要由车辆经营风险保障金、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
旅客及行车互助保障金构成。车辆经营风险保障金主要包括公司向责任经营者收
取的经营风险金等款项,经营风险金在责任经营期间逐年向责任经营者返还。保
证金及押金主要是指公司收取的项目合作保证金及客运站商业铺面出租押金。往
来款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往来款项。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32,647.97 万元、30,174.41 万元及 30,722.47 万
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33.92%、41.08%及 40.98%。
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2015-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发生原因和欠款用途
(万元) (%)
主要是与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履约保
往来款 15,340.27 49.93 证、各类代扣代收款、临时收付款
等。
按协议约定向责任经营者收取,主
车辆经营风险保障金 7,578.81 24.67 要用于保障车辆资产安全完整,及
保障责任经营者依约守法经营。
按协议约定向出租车经营者收取,
出租车经营风险金 4.35 主要用于保障车辆资产安全完整,
1,337.50
及保障责任经营者依约守法经营。
车辆安全保证金 6.77 按协议约定向责任经营者或其司乘
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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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25 人员收取的安全质量风险金、驾驶
员安全风险金,主要用于保障车辆
运行安全及服务质量。
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房屋承租人收
房屋出租保证金及押金 3.65 取,主要用于保障本公司出租房产
1,121.43
的安全完整。
按公司行车事故互助金管理办法向
车辆责任经营者收取的主要用于车
旅客及行车安全互助金 3,264.20 10.62
辆交通事故造成的除第三方承担责
任外的损失。
合计 30,722.47 100.00
2014 年末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2,473.56 万元,主要是公司
往来款增加以及车辆经营风险保障金减少。
2015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较上年末未发生较大变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收到公司琼海商业地产项目转让款
海南高速公路房
4,269.31 3,600 万元,以及对方支付的土地使用 1-5 年
地产开发公司
税等费用 6,693,099.61 元。
主要是代海汽控股收到三亚市关于三
海南海汽投资控
3,817.67 亚荔枝沟站和三亚田独站站前广场工 1-5 年
股有限公司
程补偿款
公司为完善安全统筹互助形式,提高企
旅客及行车安全
2,379.64 业抗风险的能力提取的行车安全互助 1 年以上
互助金

三亚东宏实业有 根据合作协议收到的保证金,项目尚未
1,000.00 5 年以上
限公司 实施
旅客身体伤害赔 公司为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计提的旅
884.56 5 年以上
偿责任保障金 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收到公司琼海商业地产项目转让款
海南高速公路房
4,169.32 3,600 万元,以及对方支付的土地使用 1-5 年
地产开发公司
税等费用 5,693,197.74 元。
海南海汽投资控 主要是代海汽控股收到三亚市关于三
2,371.02 1-5 年
股有限公司 亚荔枝沟站和三亚田独站站前广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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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补偿款
公司为完善安全统筹互助形式,提高企
旅客及行车安全
2,577.09 业抗风险的能力提取的行车安全互助 1 年以上
互助金

三亚东宏实业有 根据合作协议收到的保证金,项目尚未
1,000.00 5 年以上
限公司 实施
旅客身体伤害赔 公司为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计提的旅
884.56 5 年以上
偿责任保障金 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
单位名称 发生的原因 账龄
(万元)
收到公司琼海商业地产项目转让款
海南高速公路房
4,118.74 3,600 万元,以及对方支付土地使用税等 1-3 年
地产开发公司
费用 518.74 万元。
旅客及行车安全 2,610.32 公司为完善安全统筹互助形式,提高企
1 年以上
互助金 业抗风险的能力提取的行车安全互助金
三亚东宏实业有 根据合作协议收到的保证金,项目尚未
1,000.00 5 年以上
限公司 实施
三亚场站合作开
发协议保证金计 657.92 根据三亚场站合作开发协议计提利息 5 年以上
提利息
旅客身体伤害赔 公司为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计提的旅客
884.56 5 年以上
偿责任保障金 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
(6)长期借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长期借款分别为 8,155.51 万元、
6,200.00 万元及 2,000.00 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8.47%、8.44%及 2.67%。
长期借款主要用于客运站的建设和运营车辆的购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抵押借款 2000.00 6,200.00 8,155.51
信用借款 - -
合计 2000.00 6,200.00 8,155.51
2015 年末长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减少 4,20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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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未出现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
(7)专项应付款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专项应付款分别为 1,135.22 万元、
1,135.22 万元及 1,064.25 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1.18%、1.55%及 1.42%,
占同期负债比例较小。专项应付款主要是指公司收到财政拨付的关于东方市老车
站的搬迁补偿款。2011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东方市人民政府签订《解放东路建
设项目征收房屋补偿和土地置换协议书》,约定东方市人民政府以货币补偿方式
给予公司 16,571,886.00 元补偿,同时以新车站 87.7 亩土地置换老车站 45 亩土地。
2015 年度支付拆迁安置补偿 709,699.00 元。
(8)其他非流动负债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204.22
万元、3,111.50 万元及 7,023.78 万元,占同期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29%、4.24%
及 9.37%。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是公司收到的海南省交通厅关于海口南站建设项
目的专项拨款以及海口新客运站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根据发改厅《关于海南公路客运南站建设拨款问题的函》(琼发改能源函
[2004]1777 号)和省交通厅《关于海口客运南站贷款资金有关问题的批复》(琼
交函[2005]74 号)文件,海南省交通厅从海南省公路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人民
币 2,600 万元南站建设资金,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12 日收到所有建设资金人民币
2,600 万元。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安排海口汽车客运总站项目建设资金的函》(交函规
划[2013]65 号)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海口汽车客运总站项目资金申请
报告的函》(琼交运函[2012]1005 号),公司于 2015 年新收到海南省交通厅拨海
口客运总站项目专项资金 4,000 万元。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
2015-12-31或 2014-12-31或 2013-12-31或
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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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比率(倍) 0.74 0.64 0.56
速动比率(倍) 0.73 0.62 0.5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7.73% 59.04% 65.7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6,991.56 30,030.39 30,626.11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82 7.65 4.70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如下表: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公司名称
流动 速动 流动 流动 流动 速动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比率
江西长运 0.76 0.72 0.62 0.60 0.69 0.66
富临运业 0.39 0.38 1.07 1.07 1.14 1.14
宜昌交运 1.05 0.81 1.35 0.80 1.51 1.21
龙洲股份 1.01 0.94 1.00 0.77 1.06 0.87
平均值 0.80 0.71 1.01 0.81 1.10 0.97
本公司 0.74 0.73 0.64 0.62 0.56 0.5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由于作为道路运输企业,公
司在运营车辆投放、客运站建设方面投入较多,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
比例较大,而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小。公司仍处于扩张期内,资本支出较
多,长期融资渠道有限,公司持续固定资产投入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
公司流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同行业上市公司
中富临运业于 2010 年及宜昌交运于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导致其货
币资金和净资产增幅较大。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首次公
开发行前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并不会对公司的短期偿债
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如下表:
公司名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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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 69.42% 55.94% 57.43%
富临运业 56.23% 25.41% 25.74%
宜昌交运 40.15% 40.65% 37.46%
龙洲股份 46.53% 45.00% 46.39%
平均值 53.08% 41.75% 41.75%
本公司 57.73% 59.04% 65.76%
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76%、
59.04%及 57.7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新增、更新客运车辆及新建客运站,公司自筹资金
以应对经营规模快速扩大,使得公司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借款增加,导致资产负债
率较高。公司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呈总体下降趋势。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37.37 41.43 38.33
存货周转率 88.56 81.38 77.18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江西长运 23.79 32.89 38.83
富临运业 21.58 80.49 94.92
宜昌交运 73.71 54.25 61.53
龙洲股份 6.42 9.15 11.20
平均值 31.38 44.20 51.62
本公司 37.37 41.43 38.33
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8.33、41.43 及
1-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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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7,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主要是旅客运输业务。公司
汽车客运收入通过自有客运站收取的票款以现金收款为主,通过其他客运站收取
的票款,按照双方约定,基本于次月结清上月票款,应收账款较少;公司客运站
经营中,客运站直接在销售的票款中扣除计入公司客运站经营收入的站务费和客
运代理费等,应收账款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公司资金的正常
运转,公司业务收入中主要是汽车客运收入,有充足的经营现金流。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名称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江西长运 29.13 37.67 41.06
宜昌交运 6.90 6.72 4.52
龙洲股份 13.85 10.82 9.52
平均值 16.63 18.40 18.37
本公司 88.56 81.38 77.18
注:富临运业主要经营客运站,存货较少,因此本部分未将富临运业作为同行业上市公
司进行对比。
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7.18、81.38 及 88.56,
高于同类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是,宜昌交运和龙洲股份主营业务包含汽车
销售业务,存货较高。公司经营业务主要为旅客运输业务,存货主要是石油、维
修用钢材等,金额较小。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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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118,866.96 96.02 128,203.04 96.71 128,445.50 97.41
其他业务收入 4,928.77 3.98 4,361.59 3.29 3,419.48 2.59
合计 123,795.73 100.00 132,564.62 100.00 131,864.9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 96%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
司对外出租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度公司全年受执行“营
改增”政策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略有下降,2015 年受燃油票价联动因素
的影响,公司票价随燃油价格下跌而下调,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随着全国尤
其是海南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发展,居民的出行需求上升,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有望保持增长态势。
1、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划分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汽车客运 101,208.74 85.14 110,151.39 85.92 108,368.35 84.37
客运站经营 14,669.31 12.34 15,159.17 11.82 17,204.34 13.39
维修及销售 2,988.91 2.51 2,892.48 2.26 2,872.81 2.24
合计 118,866.96 100.00 128,203.04 100 128,445.50 100.00
公司主要经营道路旅客运输及其产业链延伸业务,汽车客运和客运站经营是
公司的核心业务,维修及销售包括公司对外汽车维修、汽车检测及销售汽车与配
件。报告期内汽车客运收入和客运站经营收入合计金额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的
比重较大,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76%、
97.74%及 97.49%,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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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岛内 101,002.68 84.97 106,739.23 83.26 106,993.07 83.30
海南岛外 17,864.28 15.03 21,463.81 16.74 21,452.43 16.70
合计 118,866.96 100.00 128,203.04 100.00 128,445.50 100.00
如上表所示,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海南岛内收入占比分
别为 83.30%、83.26%及 84.97%。公司在海南省已建立了覆盖全省 18 个县市的
道路客运网络,且运营范围辐射到全国其他 14 个省市自治区。
3、公司主要服务价格及销量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服务价格及销量变化如下:
(1)汽车客运业务
①汽车客运业务服务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客运业务具体执行的平均价格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班车客运 单价
0.2462 0.2556 0.2520
公车公营 (人/公里)
班车客运 单价
0.1240 0.1268 0.1207
责任经营 (人/公里)
单价
旅游客运 1,377.09 1,318.02 1,413.08
(元/天)
报告期内,公司班车客运中公车公营的人公里票价高于责任经营的人公里票
价,主要是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
的通知》(琼价价管[2009]133 号),高级客车人公里票价高于中级客车 0.04 元至
0.10 元,中级客车人公里票价高于普通客车 0.04 元至 0.05 元。报告期内,公司
公车经营主要车辆为高级客车,责任经营主要车辆为中级客车、普通客车,公车
经营人公里票价高于责任经营 0.08 元至 0.15 元。
报告期内,公司客运业务执行的平均价格基本保持稳定,2013 年、2014 年
及 2015 年班车客运公车公营平均价格分别为 0.2520 元、0.2556 元及 0.2462 元,
2013、2014 年及 2015 年班车客运责任经营平均价格分别为 0.1207 元、0.1268
元及 0.1240 元,公司客运业务具体执行的价格和海南省 0 号柴油零售价格变动
基本保持一致。
根据《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调整我省交通运输价格及建立运价与油价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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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制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6〕866 号)的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
市场接轨,油价波动较为频繁,为适时消化成品油价格调整给交通运输业带来的
影响,决定建立我省交通运输业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
项目 条件 调价标准
公路客运 市场 0 号柴油每升提价达到 0.50 元时。 每人公里 0.005 元
旅游客运 市场 0 号柴油每升提价达到 0.50 元时。 每车每天 30 元
“以上联动标准为我省指导性标准,具体联动水平和出台时间,由该行业业
务主管部门(或协会)根据油(气)价调整情况提出申请,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批准
后实施。”
报告期内,海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情况如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公司根据琼发改价格〔2006〕866 号的规定,在油价达到调价条件的时候,
于次日编制海南省公路客运实际票价备案表,上报物价局。物价局审核公司上报
备案表无误后,公司根据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公告汽车客运调价标准及调整前后
价格。报告期内,自公司申请调价备案至正式上调票价,一般为 10-15 个工作日
左右。
②汽车客运业务量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主要是班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班车客运包括公车公营、责
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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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客运量
1,618.64 1,634.75 1,639.99
班车客运 (万人次)
公车公营 客运周转量
193,758.14 199,697.31 198,731.39
(万人公里)
客运量
2,995.08 3,236.34 3,228.49
班车客运 (万人次)
责任经营 客运周转量
299,567.01 332,689.65 335,583.06
(万人公里)
出团天数
旅游客运 102,561.00 117,050.00 116,584.00
(天)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总体保持稳定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班车客运业务保持稳定。2015 年度受道路客运车辆凌晨 2:00
至 5:00 强制性休息停运政策影响,班车客运责任经营客运周转量较 2014 年有所
减少。
公司 2015 年旅游客运出团天数较 2014 年有所减少,主要是受公务旅游减少、
居民自驾游增多的影响,公司旅游客运出团量有所下降。公司 2014 年旅游客运
出团天数较 2013 年有所增加,主要是公司加大旅游营销、开辟旅游新线路等原
因,相应增加了出团天数。公司旅游客运业务与海南省旅游业务的发展息息相关,
2010 年 1 月 4 日,《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
下发,海南岛作为国际旅游岛的发展集聚全国目光,进一步提升了海南岛的旅游
形象。报告期内,海南岛旅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作为海南省的汽车客运行业的
龙头企业受益良多。根据 2015 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5
年海南省全年接待旅游过夜人数 4,492.09 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10.6%,全年旅游
总收入 572.4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0%。随着海南旅游业的“转型升级”与“提质
扩容”,旅游客运的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旅游客运需求预计仍将保持增长。
(2)客运站经营业务
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制定的《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
号)、《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价工字
[1998]330 号)等规定,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客运代理费收
费标准为一级站售票额的 10%,二级站售票额的 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售票
额的 6%,站务费收费标准为一级车站和提供空调及相关服务的二级车站旅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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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费 1 元/票,其他二级车站和三级车站旅客站务费 0.50 元/票,四级车站和简易
车站免收旅客站务费。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及交通厅联合下发《海南省汽车客
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琼价价管[2013]570 号),公司客运代理费收费标准调整为
一级站售票额的 10%、二级站售票额的 8%、三级站售票额的 6%、三级站以下
售票额的 4%,站务费调整为一级站 1.50 元/人次、二级站 1.50 元/人次、三级站
0.80 元/人次,三级以下客运站不得收取旅客站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客运代理费与客运站售票额、站务费与客运站日均客流量紧
密相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售票额(万元) 124,262.42 134,338.72 136,094.47
客运代理费(万元) 8,082.39 8,661.67 11,269.30
站务费(万元) 4,023.94 4,030.45 3,270.83
日均客流量(万人次) 8.54 9.30 10.01
2014 年、2015 年公司客运代理费较 2013 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是
2014 年、2015 年售票额有所下降;另一方面自 2013 年 8 月开始,各分公司将出
售的本单位车辆售票额扣除站务费后计入运输收入,不再区分运输收入和客运代
理费收入。
2014 年,公司站务费收入较 2013 年增加 759.62 万元,主要原因是海南省物
价局上调了各级别客运站的站务费收费标准。2015 年公司站务费收入基本保持
稳定。
4、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班车客运及客运站经营业务面对的客户是当地居民或外地旅
客,较为分散。
报告期内,公司旅游客运的主要客户为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海南省旅
游客运服务中心对纳入该平台的旅游车辆进行统一调派、统一结算,具体情况如
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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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期末应收海南省旅游客运服
1,055.31 1,189.12 1,491.83
务中心金额
经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
12,457.57 14,285.86 15,210.53
结算的收入
公司旅游客运收入 14,123.55 15,427.46 16,474.29
收入占比 88.20% 92.60% 92.33%
海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作为海南省旅游车调度的主要平台,是公司旅游客
运业务的主要客户,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经该公司结算的收入占公司当期
旅游客运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2.33%、92.60%及 88.20%。报告期内,公司应收海
南省旅游客运服务中心款项的金额与公司的旅游客运业务的发展保持一致。
5、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的原因分析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28,445.50 万元、128,203.04
万元及 118,866.9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因
有:
(1)大力发展汽车客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经营,汽车客运保持着稳定发展,2013 年、2014 年
及 2015 年收入分别是 108,368.35 万元、110,151.39 万元及 101,208.74 万元,具
体如下图显示:
报告期内运营车辆如下表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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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班线车数量 2,118 2,086 2,101
旅游车数量 537 507
出租车数量 367 367
合计 3,022 2,960 2,924
如上表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班线客运、旅游运输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客运车
辆保有量保持稳定;公司统筹安排车辆运营管理、线路调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的同时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汽车客运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班车客运 85,222.74 84.20 93,211.16 84.62 90,585.45 83.59
旅游客运 14,123.55 13.95 15,427.46 14.01 16,474.28 15.20
出租车客运 1,509.63 1.49 1,420.53 1.29 1,221.26 1.13
汽车租赁 352.82 0.35 92.23 0.08 87.36 0.08
合计 101,208.74 100.00 110,151.39 100.00 108,368.35 100.00
①班车客运
报告期内,班车客运作为汽车客运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2013 年、2014 年
及 2015 年收入分别是 90,585.45 万元、93,211.16 万元及 85,222.74 万元。报告期
内班车客运收入保持稳定,2015 年班车客运收入略有下滑,主要是油价下跌引
起票价调整所致。
报告期内,班车客运收入变化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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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班车客运线路、运营车辆、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平均运价变
动情况如下表: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公车公营 681 636
运营车辆
(辆)
责任经营 1,437 1,450 1,524
公车公营 1,618.64 1,634.75 1,639.99
客运量
(万人次)
责任经营 2,995.08 3,236.34 3,228.49
公车公营 193,758.14 199,697.31 198,731.39
客运周转量
(万人公里)
责任经营 299,567.01 332,689.65 335,583.06
公车公营 0.2462 0.2556 0.2520
人公里票价
(元)
责任经营 0.1240 0.1268 0.1207
随着海南省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百姓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出行及消费需求升
级,公司班车客运业务有望保持增长。
②旅游客运
报告期内,旅游客运作为汽车客运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均采用公车公营模
式,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收入分别是 16,474.28 万元、15,427.46 万元及
14,123.55 万元,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较上年同期降低 6.35%及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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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旅游车数量及出团天数如下表: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旅游车数量 537 507
旅游车出团天数 102,561.00 117,050.00 116,584.00
2014 年,公司旅游客运收入与上年同比减少 1,046.8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 6.35%。如扣除“营改增”因素的影响,公司旅游客运收入较上年同期的下降幅
度较小,2015 年公司旅游客运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减少 1,303.91 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8.45%,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旅游接团量和接待人数有所下降。
随着海南旅游业的“转型升级”与“提质扩容”,旅游客运的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旅
游客运需求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公司旅游客运收入预计会逐渐上升。
(2)发挥客运站资源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客运站经营收入保持着稳定发展态势,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收入分别是 17,204.34 万元、15,159.17 万元及 13,641.1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
客运站经营收入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客运站经营收入构成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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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代理费 8,082.39 55.10 8,661.67 57.14 11,269.30 65.50
站务费 4,023.94 27.43 4,030.45 26.59 3,270.83 19.01
快递业务 1,053.28 7.18 1,001.07 6.60 1,066.54 6.20
车辆停场 1,051.12 7.17 956.22 6.31 1,021.23 5.94
车辆安检 163.27 1.11 149.72 0.99 256.80 1.49
其他 295.31 2.01 360.03 2.37 319.64 1.86
合计 14,669.31 100.00 15,159.17 100.00 17,204.34 100.00
注:其他主要是指公司的保险代理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客运站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客运代理费及站务费, 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两者收入合计占当期客运站经营收入比例分别为 84.51%、
83.73%及 82.53%,占比较高,公司客运站客流量及售票额基本决定着客运站收
入,报告期公司客运站具体经营数据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售票额(万元) 124,262.42 134,338.72 136,094.47
日均客流量(万人) 8.54 9.30 10.01
2015 年公司售票额下降主要是因为油价下跌引起票价调整。目前,公司是
海南省最大的客运公司,拥有海南省全部三级以上的客运站资源。公司已在海南
省各市县基本完成了汽车客运站的布局,拥有 27 个客运站,其中一级客运站 5
个、二级客运站 16 个,建立了覆盖海南全省的客运网络。报告期内公司客运站
经营业务保持稳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主营业务成本 94,317.88 98.84 103,287.71 99.03 99,313.09 99.15
其他业务成本 1,102.39 1.16 1,010.11 0.97 848.59 0.85
合计 95,420.26 100.00 104,297.82 100.00 100,161.6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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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
占营业成本比例均在 98%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基本
保持稳定,2014 年较 2013 年增长 4.00%,2015 年较 2014 年降低 8.68%,2015
年主营业务成本降低主要是燃料成本的下降。
1、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划分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汽车客运 80,519.93 85.37 89,878.42 87.02 85,307.57 85.90
客运站经营 11,119.56 11.79 10,792.78 10.45 11,268.52 11.34
维修及销售 2,678.38 2.84 2,616.50 2.53 2,737.00 2.76
合计 94,317.88 100.00 103,287.71 100.00 99,313.09 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原因分析
(1)汽车客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业经营,汽车客运保持着稳定发展,2013 年、2014 年
及 2015 年汽车客运业务成本分别是 85,307.57 万元、89,878.42 万元及 80,519.93
万元,2014 年较上年同期增长 5.36%,2015 年较上年同期降低 10.41%。
2015 年成本较 2014 年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燃料成本的下降。
报告期内汽车客运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燃料 24,980.63 31.02 32,106.18 35.72 32,052.44 37.57
折旧 13,435.21 16.69 15,943.17 17.74 16,521.32 19.37
员工薪酬 10,999.65 13.66 10,537.07 11.72 9,967.40 11.68
保修费用 5,824.97 7.23 5,744.62 6.39 5,088.26 5.96
其他 25,279.48 31.40 25,547.38 28.42 21,678.14 25.41
合计 80,519.93 100.00 89,878.42 100.00 85,307.57 100.00
报告期内燃料成本占汽车客运业务成本较高,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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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成本分别是 32,052.44 万元、32,106.18 万元及 24,980.63 万元,占同期汽车客
运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37.57%、35.72%及 31.02%。随着客运周转量的变动以及
燃料价格的变化,公司统一采购的燃料数量、金额及其燃料成本也随之变动,如
下图所示:
(2)客运站经营业务
公司是海南省道路运输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全省全部三级以上客运站,客
运站经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客运站经营成本分
别为 11,268.52 万元、10,792.78 万元及 11,119.5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客运站经
营业务成本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客运站经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员工薪酬 6,419.68 57.73 6,534.82 60.55 6,602.91 58.60
水电费 376.28 3.38 407.30 3.77 347.24 3.08
印刷费 191.99 1.73 208.35 1.93 294.65 2.61
折旧费 1,243.37 11.18 1,016.65 9.42 983.24 8.73
修理费 372.91 3.35 235.65 2.18 367.59 3.26
绿化、环卫费 425.83 3.83 326.42 3.02 321.91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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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安全费用 216.05 1.94 250.58 2.32 246.66 2.19
其他 1,873.45 16.85 1,813.01 16.80 2,104.32 18.67
合计 11,119.56 100.00 10,792.78 100.00 11,268.52 100.00
报告期内,员工薪酬是公司客运站经营的主要成本,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为 6,602.91 万元、6,534.82 万元及 6,419.68 万元,占同期客运站经营成本
的比例分别为 58.60%、60.55%及 57.73%。
(三)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汽车客运 20,688.80 84.28 20,272.96 81.37 23,060.79 79.16
客运站经营 3,549.75 14.46 4,366.39 17.52 5,935.82 20.38
维修及销售 310.53 1.26 275.98 1.11 135.81 0.47
合计 24,549.08 100.00 24,915.33 100.00 29,132.41 100.00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29,132.41 万元、
24,915.33 万元及 24,549.08 万元,2014 年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 14.48%,
主要是公司 2014 年全年执行“营改增”政策影响收入金额,另一方面是公司旅游
客运收入减少影响汽车客运收入。2015 年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 1.47%,
基本保持稳定。
从毛利贡献度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依次为汽车客运业务、客运站经
营业务、维修及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是海南省最大的道路客运企业,汽车客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
业务,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车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
服务能力。汽车客运毛利是公司经营毛利的最主要来源,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汽车客运毛利分别为 23,060.79 万元、20,272.96 万元及 20,688.80 万元,占主
营业务比例分别为 79.16%、81.37%及 84.28%。
报告期内,公司是海南省最大的客运站经营企业,客运站经营是公司核心业
务,也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位居毛利贡献度第二位,20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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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及 2015 年客运站经营毛利分别为 5,935.82 万元、4,366.39 万元及 3,549.75
万元,占主营业务比例分别为 20.38%、17.52%及 14.46%。
报告期内,公司维修及销售业务毛利贡献度位居第三位,毛利金额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的运营车辆逐年增加,为实施成本精细化管理,公司要求运
营车辆需在公司下属维修厂及销售公司进行维修及采购,限制车辆在公司外部维
修及采购。
(四)毛利率分析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65% 19.43% 22.68%
综合毛利率 22.92% 21.32% 24.0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
业收入比例均在 96%以上,各期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并与主
营业务毛利率相近。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04%、
21.32%及 22.92%,还原营业税口径分析,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综合
毛利率为 24.96%(模拟)、23.71%(模拟)及 25.87%(模拟)。报告期内,公司
综合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汽车客运 20.44% 85.13% 18.40% 85.92% 21.28% 84.37%
客运站经营 24.20% 12.34% 28.80% 11.87% 34.50% 13.39%
维修及销售 10.39% 2.53% 9.54% 2.21% 4.73% 2.24%
主营业务 20.65% 100.00% 19.43% 100.00% 22.68% 100.00%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68%、19.43%
及 20.65%,报告期内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毛利率较 2013 年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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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因为公司 2013 年 8 月开始执行“营改增”政策,降低了汽车客运收入及客
运站收入。2015 年毛利率较 2014 年略有上升,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下跌导致汽
车客运成本下降幅度超过收入下降幅度。如按照还原营业税口径分析,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64%(模拟)、22.00%(模拟)
及 23.18%(模拟)。
3、分业务类别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业务板块毛利率均保持平稳。公司各类业务毛利率变化
具体分析如下:
(1)汽车客运
报告期内,汽车客运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在 80%以上,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汽车客运毛利率分别为 21.28%、18.40%及 20.44%。考虑执行“营
改增”政策因素,按照还原为营业税口径分析,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汽车
客运毛利率分别为 22.19%(模拟)、20.79%(模拟)及 22.76%(模拟),毛利率
基本保持稳定。2014 年还原后汽车客运毛利率较 2013 年减少 1.41%,主要是人
工成本等因素上升所致,分析如下:
①汽车客运 2014 年毛利率较 2013 年有小幅下降
自 2013 年 8 月 1 日,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执行“营改增”政策,执行该政策后,
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增值税不再体现在公司的收入中,对公司 2014 年和 2013 年的
收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2014 年全年执行“营改增”政策,2013 年仅 8 月
至 12 月执行“营改增”政策,2014 年执行该政策对收入的影响要大于 2013 年。
2014 年公司汽车客运毛利较 2013 年减少 2.88%,还原为营业税口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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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主要是公司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所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数量 增长率 数量
汽车客运收入 110,151.39 1.65% 108,368.35
汽车客运成本 89,878.42 5.36% 85,307.57
人工成本 11,641.09 10.95% 10,492.14
毛利 20,272.96 -12.09% 23,060.79
毛利率 18.40% -2.88% 21.28%
毛利率(模拟) 20.78% -1.41% 22.19%
如上表所示,2014 年公司汽车客运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5.36%,其上涨幅度
高于同期汽车客运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中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11,641.09 万
元,上涨 10.95%。公司的人工成本由员工薪酬以及员工相关费用组成。
②汽车客运 2015 年毛利率较 2014 年有小幅上升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 2015 年毛利率为 20.44%,较 2014 年上涨 2.04%,主要
是燃料成本下降影响汽车客运业务成本因素所致。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数量 增长率 数量
汽车客运收入 101,208.74 -8.12% 110,151.39
汽车客运成本 80,519.93 -10.41% 89,878.42
其中:燃料成本 24,980.63 -22.19% 32,106.18
毛利 20,688.80 2.05% 20,272.96
毛利率 20.44% 11.09% 18.40%
如上表所示,2015 年汽车客运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 10.41%,其下降幅度高
于同期汽车客运收入的下降幅度。其中随着国际油价的下跌,燃油成本较上年同
期减少 7,125.55 万元,下降 22.19%。受益于燃油成本的下跌,公司毛利率较 2014
年增加 2.05%。
(2)客运站经营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客运站经营毛利率分别 34.50%、28.80%及 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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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及 2015 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 5.70%及 4.60%。还原为营业税口径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客运站经营毛利率分别 35.81%、32.83%及 28.49%。
2014 年公司客运站经营毛利率较上年有小幅下降,主要是公司客运站收入
2014 年全年受上述执行“营改增”政策的影响,收入小幅下降,公司于 2013 年 8
月执行“营改增”政策,“营改增”前公司客运站经营业务营业税适用税率为 3%,
执行“营改增”政策后公司客运站经营业务适用增值税率为 6%。由于公司客运站
经营业务相关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金额较小,因此在 2013 年 8 月至 12 月实际税负
高于往年执行营业税的实际税负,对公司 2013 年客运站经营毛利率造成不利影
响。2014 年毛利率较上年有小幅下降的另一方面是各分公司将出售的本单位车
辆售票额扣除站务费后计入运输收入,不再区分运输收入和客运代理费收入。
2015 年公司客运站经营毛利率较 2014 年小幅下降,主要是受 2015 年客运
收入下降导致公司客运代理费收入减少影响客运站经营收入,同时公司客运场站
的经营成本支出比较刚性。
(3)维修及销售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维修及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73%、9.54%及 10.39%。
4、主营业务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2013 年至 2015 年,公司分类别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2015年
业务类别 江西长运 富临运业 宜昌交运 龙洲股份 行业平均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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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 12.03% 24.57% 19.31% 20.94% 19.21% 20.44%
客运站经营 - 55.41% 14.43% 26.13% 31.99% 24.20%
维修及销售 - - - 6.01% 6.01% 10.39%
主营业务
10.36% 31.42% 10.58% 11.76% 16.03% 20.65%
毛利率
2014年
业务类别 江西长运 富临运业 宜昌交运 龙洲股份 行业平均 公司
汽车客运 13.47% 24.37% 18.07% 19.24% 18.79% 18.40%
客运站经营 - 51.70% 16.63% 30.80% 33.04% 28.80%
维修及销售 - - - 6.56% 6.56% 9.54%
主营业务
10.72% 50.40% 10.54% 14.03% 21.42% 19.43%
毛利率
2013年
业务类别 江西长运 富临运业 宜昌交运 龙洲股份 行业平均 公司
汽车客运 19.11% 46.88% 20.60% 20.51% 26.78% 21.28%
客运站经营 - 52.60% 22.53% 34.29% 36.47% 34.50%
维修及销售 - - - 9.00% 9.00% 4.73%
主营业务
15.27% 50.97% 14.17% 14.75% 23.79% 22.68%
毛利率
注 1:报告期内,江西长运无客运站经营与维修及销售业务,富临运业无维修及销售业务。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
体分析如下:
(1)汽车客运毛利率
2013 年至 2015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汽车客运毛利率平均为 21.59%,公司汽
车客运毛利率三年平均为 20.04%,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是海南省道路运
输龙头企业,承担着海南省全省的道路运输重任,在全省各市县地区均开展了班
车客运经营,客运网络已实现全省覆盖。目前,海南省人均收入水平在全国处于
中下水平,跨市县出行较少,公司为规划客运市场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
车辆发班频率,因此公司汽车客运实载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使得毛利率也
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此外,海南省人口总数远低于国内其他省份,公司通过增
加班次以增加客运周转量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随着海南省的经济发展及国际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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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岛战略实施,公司汽车客运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
公司为实现线路基本覆盖海南省全省,较其他上市公司投入了更多的运营车
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班车客运线路辐射了更多的乡镇及农村等的地区,
由于乡镇及农村之间的汽车客运毛利率较低,也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客运平
均毛利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海南省十二五时期建设“田”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网的
机遇,发挥在海南省道路客运的规模优势,统筹安排下属线路经营,开拓“洋浦
—儋州—琼中—万宁”班车客运市场,打通全岛横贯东西的旅客运输市场,扭转
海南省道路运输市场纵强横弱的不利局面,解决横向市县区域旅客的出行需求,
逐步搭建起公司“两弓四箭一辐射”的道路班车客运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公司运营
线路、旅客运输量及客运业务收入;同时,公司将继续完善信息管理统一平台、
车队管理系统、物料管理系统,发挥公司集合信息管理优势,对下属单位运营车
辆、客运站场进行动态、实时监控,达到有效地共享数据,实现挖潜降耗、降低
运营成本的目的;此外,公司将利用在海南省全省最大的客运企业、拥有全部三
级以上的客运站资源的优势,发挥班车、班线、场站协同效应,为出行旅客提供
进站、出行、行包、住宿等各种服务,提高客运服务的附加值,提高公司综合收
益水平。
公司管理层认为,未来公司将通过新增班线和旅游客运投入,继续扩大业务
规模、资源整合和加强管理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
在海南省道路运输行业的龙头地位。
(2)客运站经营毛利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客运站经营毛利率平均为 33.83%,
公司客运站毛利率平均为 29.17%,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海南省人
口总数远低于国内其他省份,公司场站的客流量较低,客运站产能利用率低于同
行业上市公司。随着海南省的经济发展及国际旅游岛战略的实施,海南省的旅游
人口将有望逐步提升,公司的客运站客流量也将随之逐步上升。
5、毛利率敏感性分析
(1)主营业务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单个业务价格上升或下降 10%,主营业
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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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毛利率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0% 27.33% 26.27% 29.27%
票价
-10% 12.62% 11.20% 14.74%
+10% 21.19% 19.98% 23.35%
客运代理费
-10% 25.17% 18.89% 22.00%
+10% 20.92% 19.69% 22.88%
站务费
-10% 20.38% 19.18% 22.48%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主要业务价格单因素正负波动 10%,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维持在 11.20%至 29.27%之间,总体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依然保持稳定,
抗价格波动风险能力较强。
(2)燃料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假设其他影响因素不变,燃料价格上升或下降 10%,主营业务毛
利率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毛利率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0% 17.97% 15.49% 18.32%
燃料价格
-10% 22.91% 21.32% 24.24%
从上表可以看出,当燃料价格单因素正负波动 10%,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维
持在 15.49%至 24.24%之间,总体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依然保持稳定,抗
价格波动风险能力较强。
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
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也积极应对市场风险,可灵活调整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及时
调整运营车辆配置、人力资源、发班时刻等多种资源以应对各种市场变化,对毛
利率有一定的保障,整体波动幅度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强。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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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 收入比 收入比
销售费用 926.40 0.75% 873.82 0.66% 660.05 0.50%
管理费用 18,849.63 15.23% 18,267.39 13.78% 18,147.26 13.76%
财务费用 -4.90 0.00% 81.17 0.06% 2,043.14 1.55%
合计 19,771.13 15.97% 19,222.37 14.50% 20,850.45 15.81%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81%、
14.50%及 15.97%,公司期间费用总体控制效果较好。
1、销售费用分析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和税费。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660.05 万元、873.82 万元及 926.40 万元,保持稳定,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50%、0.66%及 0.75%,占比较低,与公司所处行
业为汽车客运的行业特点有关。
2、管理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职工薪酬 14,175.39 12,191.98 11,755.08
办公水电通讯印刷公务车易耗品 1,009.11 1,203.59 1,501.81
业务招待费 134.22 474.76 933.32
折旧费 682.66 728.76 819.18
税金 458.54 481.35 378.52
中介机构费用 313.71 837.03 169.10
无形资产摊销 537.17 533.14 414.22
差旅费 282.77 287.08 297.53
修理费用 121.54 223.57 252.46
广告费 57.82 60.17 66.70
劳动保护费 89.72 320.44 134.94
其他费用 986.98 925.51 1,4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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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8,849.63 18,267.39 18,147.26
管理费用是公司期间费用的主要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
销和折旧费用等。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管理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
比例分别为 13.76%、13.78%及 15.2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基本保持稳定,
无重大变化。
3、财务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利息支出 641.45 1,428.97 2,393.03
减:利息收入 719.63 1,493.56 436.19
其它 343.38 145.75 86.31
合计 -4.90 81.17 2,043.14
公司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公司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的财务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55%、0.06%及-0.004%,占比较
小。
2014 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 1,961.97 万元,主要是公司利息收入上升
且利息支出下降,公司利息收入上升主要是当年收到三亚汽车总站征地款利息补
偿 770.99 万元和车辆经营保证金利息 359.70 万元,公司利息支出下降主要是公
司短期借款下降相应减少了利息支出。
2015 年末财务费用较上年降低 86.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借款减少,
利息支出减少以及车辆经营保证金利息收入增加。
(六)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其它因素分析
1、资产减值损失及投资收益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 入比 比例
资产减值损失 205.87 0.17% -371.56 -0.28% 294.72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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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132.39 0.11% 242.47 0.18% -118.91 -0.09%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当期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
备。2013 年资产减值损失为 294.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龄的
增长。2014 年资产减值损失为-371.56 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回车辆经营保证金及
政府征地借款的同时相应转回坏账准备。2015 年资产减值损失为 205.87 万元,
主要是计提的坏账损失。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被投资单位实
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2013
年投资收益为-118.9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依据海南耀兴当期净利润确认投资
收益-126.97 万元。2014 年投资收益为 242.47 万元,主要是公司确认海南耀兴、
海汽保险代理等公司投资收益 242.47 万元。2015 年投资收益 132.39 万元,主要
是公司确认海南耀兴、海汽保险代理等公司投资收益 132.39 万元。
2、营业外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73.05 261.39 14.74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73.05 261.39 14.74
政府补助 1,878.51 777.27 1,938.95
其他 318.09 775.73 172.64
合计 2,269.66 1,814.39 2,126.32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主要是当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收到的政府补
助。政府补助主要是指公司收到的春运补贴及燃油补贴。报告期内主要政府补助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年
春运补助 515.01 482.39 475.09
燃油补贴 637.19 199.17 636.27
解放东路建设项目征收拆迁补
70.97 11.18
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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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汽车站拆迁补偿款 171.23
经营补助款 558.17
国有资本补助款 500.00
其他 97.17 95.72 145.18
合计 1,878.51 777.27 1,938.95
如上表所示,公司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春运补助及燃油补贴。春运补助是指
在春运期间,公司加班完成春运任务后,海南省政府对公司的补贴款项。燃油补
贴主要是指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公司出租车以及农村客运的燃油补贴款项。
解放东路建设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款是指根据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公司
签订的《解放东路建设项目征收房屋补偿和土地置换协议书》,东方市人民政府
征收公司位于东海路 31 号房屋及附属物,对公司的拆迁补偿款。
八所汽车站拆迁补偿款是指根据海南省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与发
行人东方分公司签订的《解放东路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协议书》,东方市住房保障
与房产管理局征收发行人东方分公司八所汽车站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对发行人东
方分公司的拆迁补偿款。
经营补助款是指公司收到的省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公司汽车客运业务的补助
费用。
2014 年政府补助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是燃油补贴等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2015 年政府补助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是 2015 年收到的燃油补贴和经营补
助款较上年有所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33.90 916.32 356.9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31.70 916.32 356.99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102.20 - -
对外捐赠 86.71 127.15 159.12
滞纳金、罚款 71.93 46.28 23.79
其他 190.60 170.19 1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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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583.14 1,259.93 662.20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当期更新车辆等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
2014 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 597.73 万元,主要是公司停止使用海口市龙
昆南路停车场的处置损失。
2015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较小。
(七)净利润分析
1、净利润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利润 7,817.35 82.25% 8,948.43 94.17% 7,384.32 83.45%
营业外收支
1,686.51 17.75% 554.46 5.83% 1,464.12 16.55%
净额
利润总额 9,503.86 100.00% 9,502.89 100.00% 8,848.45 100.00%
减:所得税 2,546.48 - 2,871.87 - 3,002.95 -
净利润 6,957.38 - 6,631.02 - 5,845.49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均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产生的营业利润。
2、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公司各期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非经常性损益 278.65 1,043.47 640.29
所得税的影响数 69.33 266.73 49.3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9.32 776.75 591.0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 209.03 777.38 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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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88.77 6,580.10 5,852.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
6,679.74 5,802.72 5,261.63
东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
3.04% 11.80% 10.10%
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
为 591.29 万元、777.38 万元及 209.03 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
例分别为 10.10%、11.80%及 3.04%。2013 年贵宾车队获得国有资本补助款 500.00
万元,导致 2013 年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占比
达 10.10%。2014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为 11.81%,主要是 2014 年公司收到三亚市政府三亚汽车总站征地款利息补偿及
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车辆经营保证金利息等资金占用费合计 1,130.69 万元。
2015 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 3.04%,主
要是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和南站建设项目拨款。公司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
参见“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七、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八)税收政策
1、所得税政策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国发〔1988〕26 号),第十
二条规定“在海南岛举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从事生产、经营
所得和其他所得,均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按应纳税额附征 10%的
地方所得税。”公司于 1988 年起,按上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依据《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
号),公司在 2008 年前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08 年按 18%税率执行,
2009 年按 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 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 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 25%税率执行。报告期内,所得税政策对公司经营情况影响较小。
证监会会计部 2013 年 6 月 18 日下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
解答》(2013 年第 1 期,总第 8 期)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
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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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
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公司依照上述规定对
前期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主要影响科目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利润,所得
税费用,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所得税费用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
3,147.58 3,113.81 3,068.72
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费用 -601.10 -241.95 -65.76
当期所得税费用 2,546.48 2,871.87 3,002.95
利润总额 9,503.86 9,502.89 8,848.45
所得税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26.79% 30.22% 33.94%
2、营改增政策
根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 日执行“营改增”,
汽车客运业务收入法定税率 11%,客运站经营业务收入法定税率 6%。根据上述
法规并经当地税务局批准,公司提供的出租车、班车等运输服务,选择按照简易
征收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为 3%。
维修及销售业务增值税率为应税收入的 17%。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增值税 4,209.30 4,531.69 1,612.15
营业税 216.94 300.99 2,904.37
合计 4,426.24 4,832.68 4,516.52
营业收入 123,795.73 132,564.62 131,864.98
2014 年公司执行“营改增”政策后,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为 4,832.68 万
元,较上年增长 7.00%,高于营业收入 0.53%的增长比例,因此,报告期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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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执行的“营改增”政策,对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然而,随着“营改增”政策在全
国范围内的全面实施,道路客运行业的增值税纳税链条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将
从“营改增”政策中受益。
2015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有所下
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面临即将实施的重大税收政策调整的
情况。
(九)销售净利率分析
本公司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同比 同比
项目 企业名称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长 增长
公司 123,795.73 -6.61% 132,564.62 0.53% 131,864.98
江西长运 245,634.73 -4.37% 256,849.83 4.67% 245,386.76
营业收
富临运业 129,142.68 230.05% 39,128.76 5.12% 37,223.65

宜昌交运 150,508.42 15.43% 130,388.52 6.66% 122,248.20
龙洲股份 246,186.37 8.85% 226,174.53 14.38% 197,743.77
公司 6,957.38 4.92% 6,631.02 13.44% 5,845.49
江西长运 11,714.82 -38.88% 19,167.32 12.99% 16,963.54
净利润 富临运业 19,073.98 58.22% 12,055.52 73.45% 6,950.54
宜昌交运 4,903.13 -26.49% 6,669.80 8.06% 6,172.17
龙洲股份 5,671.99 66.31% 3,410.57 -63.08% 9,237.40
公司 5.62% 12.40% 5.00% 12.84% 4.43%
江西长运 4.77% -36.07% 7.46% 7.95% 6.91%
销售净
富临运业 14.77% -52.06% 30.81% 65.00% 18.67%
利率
宜昌交运 3.26% -36.37% 5.12% 1.32% 5.05%
龙洲股份 2.30% 52.58% 1.51% -67.72% 4.67%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销售净利率为 4.43%、5.00%和 5.62%、,
报告期内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公司销售净利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异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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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2013 年-2014 年公司销售净利率除在 2014 年高于龙洲股份外,销售净利率
指标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15 年公司销售净利率低于富临运业,略高于
其他三同行业上市公司。
发行人销售净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收入构成
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汽车客运收入、客运场站经营收入及维修和
销售收入,其中汽车客运占比一直在 82%以上,而其他可比上市公司收入除汽车
客运收入外,还有来源于货运收入、水路运输收入、汽车销售收入等,发行人与
同行业收入结构不同;(2)成本构成不同。公司为实现线路基本覆盖海南省全省,
较其他上市公司投入了更多的运营车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班车客运
线路辐射了更多的乡镇及农村等的地区,由于乡镇及农村之间的汽车客运毛利率
较低,这导致了公司汽车客运业务成本相对较高;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在运营车
辆投放、客运站建设方面投入金额较大,资本支出较大使折旧金额增长,因此公
司相关成本较高。
三、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指公司持续购买营运车辆的投资支
出。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乐东、屯昌、海口东站、海口西站等多个客运站建设,
客运站工程款和购买土地款等资本性支出也较多。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固定资产 8,718.25 7,795.92 13,345.65
其中:房屋建筑物 754.59 1,138.91 438.85
机器设备 110.78 219.23 68.49
运输设备 7,394.07 5,786.61 12,252.57
电脑设备及其他 458.81 651.17 585.74
无形资产 - 3,557.70 6,596.05
合计 17,436.50 19,149.54 19,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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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公司未来计划投资建设海口汽车客运总站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海口汽车客运总站项目
海口汽车客运总站项目位于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凤翔路南侧(海口火车东
站南侧)。根据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设计方案,项目总
建筑面积为7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2,400平方米(站房面积29500平方米,
配套面积22900平方米),地下面积17,600平方米。投资总规模估算36,464万元,
其中征地费用6,000万元,建设费用30,464万元。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08年第25期)和海口市政府市
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8号),公司为东环铁路海口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
的业主。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2012】13号文件,海口汽车客运总站项目被
列入海南省重点项目,由海南省国资委监督落实项目建设工作。
2012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投资建
设海口汽车客运总站的议案》。2012年5月17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投资建设海口汽车客运总站的议案》。公司拟申请政府专项基金10,000
万元,其中拟申请交通部专项基金5,00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资金补助5,000万元。
其他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的手续,并已完
成征地拆迁、支付项目用地受让价款、及取得土地使用证,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7.73 27,137.53 27,315.02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188.02 136,637.87 13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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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899.19 60,865.15 59,149.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16.62 1,760.12 -25,037.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0.97 -17,302.89 -6,291.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70.14 11,594.76 -4,013.3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同期实现的净利润均保持稳定,经营活动现
金净流入金额合计累计金额77,850.28万元,为同期净利润合计金额19,433.89万元
的4.01倍,体现公司经营活动获取现金能力较强,资产收益有较好的现金流入保
证,经营周转状况良好。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形成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188.02 136,637.87 130,203.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707.23 52,467.36 42,065.98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46 145.29 80.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5,947.71 189,250.52 172,349.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899.19 60,865.15 59,149.6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910.41 31,076.06 30,775.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421.84 13,734.40 10,099.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318.55 56,437.39 45,010.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549.98 162,112.99 145,034.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97.73 27,137.53 27,315.02
2013 年、 2014 年及2015 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7,315.02万元、27,137.53万元及23,397.7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总体情况较
好。
从整体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保持稳定,主营业务收入稳定,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比较稳定;公司汽车客运收入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现金流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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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 2014 年及2015 年,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037.05万元、1,760.12万元及-11,816.6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班线
逐步增长,运营车辆的持续投入和更新等投资支出较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海口
汽车总站、澄迈、乐东、屯昌、海口东站、海口西站等多个客运站建设,客运站
工程建设和土地购买等资本性支出也较多。公司201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1,760.12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回三亚汽车总站征地预付款现金流增加以及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现金流减少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形成的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 17,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 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 9,000.00 17,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57.12 24,764.53 20,988.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53.85 1,538.36 2,302.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10.97 26,302.89 23,291.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0.97 -17,302.89 -6,291.35
2013 年、 2014 年及2015 年,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291.35万元、-17,302.89万元及-5,110.97万元。2014年、201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02.89万元、-5,110.97万元,主要是公司偿还借款所致。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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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状况趋势分析
1、资产状况变化趋势
公司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合理,未来资产结构将以非
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若本次上市融资成
功,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
建项目”及“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渐达产,
公司业务和盈利规模将持续增长,非流动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也将相应增加。
2、负债状况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大部分为流动负债。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会降低公
司资产负债率水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性负债将相应增加,公
司将根据可用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合理安排债
务融资,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3、所有者权益变化趋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自有资金的积累已无法跟上公司发展的步
伐,而债务融资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也难以满足公司扩大经营的需要。本次上市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有者权益将会随之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
产规模和每股净资产规模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
力,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竞争力。
(二)盈利能力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道路运输行业迅速发展的机遇,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
发挥自身优势,稳健经营,扩大市场份额,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本公司认为,
在未来几年,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的盈利能力。
1、公司将受益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实施
2009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
展的若干意见》。作为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将在 2020 年将海南初步建成
世界一流海岛休闲度假旅游胜地。
《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安全、
方便、快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进出岛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推进琼州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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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通道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海口至广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建设海口
—五指山—三亚地方高速公路和万宁—儋州—洋浦地方高速公路,提升现有国
道、省道技术等级,加强通往旅游景区的交通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
随着国务院对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大力扶持,公路基础设施的持续增加投入,
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海南省自建省办特区以来,经济保持快速稳
定增长,人们出行机会增多、出行频率增加,从而导致旅客运输需求的增长,促
进了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其中,2005年-2013年,海南省公路旅客周转量的年平
均增长率为7.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率为10.84%,如
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海南省统计年鉴
2012 年 3 月,《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获得海南省政府批复。
该规划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公路交通计划投资 600 亿元左右,全面开工
建设‘田’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项目,使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800 公里,消灭省道
砂石路面,沥青(水泥)路面铺装率达到 100%。建设一批颇具特色的旅游公路和
综合客运枢纽,实现乡镇通班车率 100%,逐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交
通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支撑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
建项目”及“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基于公
司丰富的行业经验、充裕的行业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本次募投项目以及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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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客运中心站投入运营后,将巩固企业在海南省交通运输行业的龙头地位,进一
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3、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有所下降,盈利水平将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额将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
存在项目实施周期,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会有一定
程度的降低。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产出效益,公司的盈
利水平将保持增长态势。
六、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安排
(一)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明确本次发行后对新老股东的分红回报,公司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
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
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2014年4月3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具体要点如下: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
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
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
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
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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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
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股东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将严格按照修改后的章程执行。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根据总体发展战略、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及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结合本次发行融资及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环境及成本的分析,在综合考虑了公司
现金流状况、目前及未来盈利情况、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带
来的投资需求等因素后,制订出了“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的20%”的具体回报规划,是具备可行性的。
1、公司现金流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每年现金
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20%的能力。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公司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现金流 量净 额分 别为 27,315.02万元 、 27,137.53 万元 及
23,397.73万元,公司报告期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77,850.28万元。截至
2015年末,账面货币资金达32,372.72万元。
2、公司盈利状况:本公司盈利能力较强。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公司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852.92万元、6,580.10万元及6,888.77万元。预
计公司未来仍可保持持续盈利能力,从而使公司保持良好的现金流状况。
3、所处的融资环境及状况: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母公司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65.76%、59.04%及57.73%,公司资产负债率符合道路运输行业情
况,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强,银行授信额度较高,生产经营较为稳健,通过日常积
累、信贷支持可以获得正常业务发展资金。
综上所述,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投资
资金需求及外部融资环境,同时,公司报告期现金流状况具备实施每年现金分红
金额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比例20%的能力,为此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
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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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后,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于“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
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及“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有助于全面
增强公司经营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进一
步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为股东提供良好的回报。
七、公司即期回报趋势及填补措施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及
净资产将增长较快。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并实现收益需要一定时
间,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公司 2016 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 2015 年相关指标会出现一
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的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一)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海南省客运市场空间广阔,公司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海南省经济发展迅速,客运需求稳步上升。公路客运作为海南省客运市场的
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占据客运市场的主要地位,公司作为海南省公路客运
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近年来业务营业收入逐年上升。随着国务院提出了建设海南
国际旅游岛的战略,海南省客运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面临良好的
市场机遇。
2、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随着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班车的档次和舒适性都将得到进
一步的提升,而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改建项目和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
期)的建设将增强公司海南省东部区域和西部区域重要交通枢纽的影响力,进一
步完善公司已形成的省际、市际、县际多层次的客运体系,提高安全性、客运服
务质量,有助于巩固提高公司在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的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竞
争力。
3、本次发行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长期盈利水平,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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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整
体竞争力,提高长期盈利水平。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于存在项目实施周期,
在短期内难以完全产生效益,短期内会造成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在一定程度
的降低。但从中长期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建成产出效益,公司的盈利
水平将保持增长态势,最终为股东实现更大的利益回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道路旅客运输业务,主要从事汽车客运、汽
车客运站经营以及与之相关的汽车销售、维修与检测、汽车器材与燃油料销售等
业务。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琼海市汽车客运
中心站改建项目和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募投项目均紧密围绕公
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其中班线客
车更新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营运车辆的档次和舒适度,提高安全性、客运服务质
量,有助于巩固提高公司在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的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和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的建
设有助于公司改善公路客运站环境,进一步提高客运服务水平;同时,琼海市和
东方市分别是海南省东部和西部的区域重点城市,其汽车客运站的改建和新建,
有助公司借助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契机,打造海南省东部和西部重要交通枢
纽,进一步开拓海南省公路客运市场,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共有员工 5,122 人,其中生产服务人员 3,742
人、专业管理技术人员 844 人,综合管理人员 445 人、其他人员 91 人,具有丰
富的人力资源储备,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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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深耕公路客运市场年度,在客运企业管理、汽车客运站的建设、线路投
入和车辆运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业务和管理人
员,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技术问题。
海南省自建省办特区以来,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旅客运输保持快速增长,
交通运输业的发展迅速。公司将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发展机遇及海南旅游
客运市场的良好前景,提高现有汽车客运业务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
盈利能力,公司募投项目市场需求稳定。
(三)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3.19 亿元、13.26 亿元和 12.38 亿元,净利
润分别为 5,845.49 万元、6,631.02 万元和 6,957.38 万元,发展态势良好。根据公
司多年业务经营经验,公司后续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与海南环岛快速铁路的竞争风
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市场需求、监管政策、经济状况变化的潜在实施风险,
以及国际国内石油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本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
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拟采用如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
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 2012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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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
3、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投入募投项目,使募
投项目早日产生收益。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章程(草案)》中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未来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保护
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5、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承诺
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本次发行造成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董事夏亚
斌、姜宏涛、周有斌、邱义、李奇胜、王小岸、金永、邢明、涂显亚和高级管理
人员姜宏涛、牛干、林顺雄和周有斌特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
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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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
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
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立信所申报会计师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3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 115230 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
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
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贵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3 月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03.31 2015.12.31
资产合计 148,380.06 145,602.42
负债合计 75,209.90 74,974.44
所有者权益 73,170.16 70,62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2,403.41 69,8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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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3,180.90 36,422.50
营业利润 2,542.55 3,155.36
利润总额 3,216.98 3,200.93
净利润 2,461.08 2,477.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46.95 2,459.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2,444.19 2,426.15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0.14 11,550.43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分析
201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33,180.9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9%;净利润
2,461.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5%,主要原因是海南西环快铁于2015年12月30
日开通运行,公司沿线汽车客运收入略有下降。未来公司将采取包括调整经营线
路、客运与旅游紧密结合、大力发展租包车、场站综合化经营等多种措施来应对
西环快铁运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
经营模式、主要税收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此外,2016年公司仍将保持稳健经营,预计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区间为
112,691.25万元至118,002.09万元,相比上年的变动幅度将在-8.97%至-4.68%之
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5,938.12万元至6,503.00万元,相比上年的
变动幅度将在-13.80%至-5.60%之间。(本次业绩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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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业务发展目标
本业务发展目标是公司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条件下,对可预见
的将来作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投资者不应排除公司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实际经
营状况对本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一、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
(一)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现已发展成为集班车客运、旅
游客运及客运站服务为一体的道路运输综合客运企业,是海南省道路客运的龙头
企业。公司拥有道路客运一级经营资质,是全国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
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以“让世界更亲近”为企业使命,按“同心多元化、成
本领先、品牌化市场竞争”的业务战略,实施一体化发展和对外扩张,坚持道路
运输经营与资本运营并重、核心主业拓展与多元发展并进、省内与省外市场并举
的发展之路,使“核心卓越、同心多元、适度外延”的经营体系更加完善,最终将
海汽股份发展成为以道路运输为核心,多元发展的集约化、品牌化的道路运输综
合服务提供商。
(二)业务发展目标
未来 2-3 年,公司将继续巩固客运站资源优势,完善客运站网络,依托客运
站资源开发综合经营,提高“海汽站务”品牌的影响力;强化在海南省内道路班车
客运控制地位,进一步拓展和优化省际班车客运,增强省际客运的影响力和覆盖
面;加大对旅游客运的投资力度,进一步占领海南旅游客运市场,逐步成为海南
旅游客运市场的主导品牌;发挥网点优势,在全省各市县出租客运市场实行全覆
盖,为各种运输工具提供便捷的换乘服务。
(三)公司业务发展计划
1、汽车客运站开发及建设计划
在巩固现有客运场站服务网络优势的基础上,公司将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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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旅客枢纽场站规划,合理部局、积极推进,新建、改扩建海口、琼海、东方等
客运场站,改善客运基础服务设施,使之成为集综合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商业服务、物流网点服务及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同时,
公司将充分发挥场站网络优势,加快发展快递托收、托管、配送、车辆租赁等延
伸服务业务,并利用场站的空间优势适当拓展广告宣传、汽车维护检测及加油加
气、汽车充电等服务,不断提升场站综合开发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2、汽车客运班线网络优化及扩充计划
道路客运班线创造了公司大部分的收入和利润,是公司的立足之本。未来,
公司将紧紧抓住海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历史机遇以及企
业拥有的线路网络资源和客运站系统优势,积极有效地进行经营结构的调整,以
海口、三亚以及泛“珠三角”地区中心城市为源头,以海南省“三纵四横”国省道主
干线和“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为依托,逐步搭建起公司“两弓四箭一辐射”的道路
班车客运网络体系。公司具体的道路客运班线网络优化及扩充计划如下:
第一,公司将充分利用一级客运企业资质的优势,积极参与海南省各地市
(县)的客运线路招投标,获取各地拟新开辟客运线路及经营权到期的其他客运
线路。
第二,公司将通过线路置换方式,择优发展优质线路,并在政策允许条件下,
实施优质线路的收购策略,迅速提高客运网络密度。
第三,公司将采取接驳运输等技术组织手段,加强对东环铁路沿线的中长途
客运线路的调整力度,以降低东环铁路运营对道路班车客运的影响。
第四,公司将择机发展潜力巨大的城乡客运线路、农村客运线路,提高整体
客运网络的辐射功能和网络密度。特别是在东、西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随着
城乡客运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班车客运在该地区的覆盖面和影
响力。
第五,基于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客观现实,公司将不失时机地开辟旅游
客运专线,逐步扩大旅游客运的运力规模,提高公司旅游客运的市场份额,使之
成为公司持续稳定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增长点。
3、人力资源管理计划
为了适应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大力推动人才开发战略,加强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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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的建设,加快人才结构调整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资本运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数量充足、
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激励、竞争和考核制度,与社会用
工机制相结合,形成优胜劣汰的人才竞争氛围;建立和完善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
体系,冲破现有的静态人才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人员招聘和使用的市场化程度。
4、企业品牌建设计划
公司将继续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利用和发挥公司品牌营销部的品牌开发、管
理职能,加大品牌建设投资,按照集中培育、品牌资源共享的原则,遵循不同阶
段应有不同侧重点的发展序列,逐步确立和打造公司在全国道路客运行业知名品
牌地位。
第一,要继续深入分步推进品牌建设,提升整体品牌形象,统一和规范应用
品牌理念识别、视觉识别、行为识别;
第二,合理规划、加强品牌传播,利用车载媒体、站场广告资源、强势传媒
等,对海汽品牌进行立体宣传,传达“让世界更亲近”的海汽品牌理念,让海汽新
理念、新形象深入人心;
第三,充分利用海南省的论坛、会展、赛事等大型活动做好运输接待服务,
扩大企业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5、企业信息化发展计划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对公司的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信息
化系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司将在硬件设施和软件开发两方面加大投入,采取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合作开发、分步实施”建设方针,
以需求为导向、以流程为线索、以业务为中心、以数据标准化为重点,逐步在公
司内部建立并应用“一个平台、两大系统、三套体系”,(即一个企业应用基础平
台,经营管理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两大系统,标准化体系、信息安全体系和实施
保障体系三套体系)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为顾客提
供更优质的服务,建立更广泛的服务平台。
6、安全生产计划
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是生命,服务创效益”的理念,逐步建立管理统一、职
责清晰、措施有力、能促进道路客运安全状况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健全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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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自律约束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客运安全质量管理与考核体系,将因管理等人为
因素以及因技术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行车事故死亡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发展计划的假设条件
1、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对
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2、公司所处行业不出现重大的产业政策调整和其它重大不利情况;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实施;
4、不会发生对本公司经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导致公司财产重大损
失的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和不可预见的因素。
(二)发展计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本公司所处的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存在一定的市场准入壁垒,交通主管部
门对道路客运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为避免客运班线重复和社会资源的
浪费,行业主管部门将严格限制当地客运班线的配置及客运场站的重复建设,客
运场站的设置和选址还需与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相协调。因此,公司所处行业行
政区域性壁垒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市场区域的拓展。
2、本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均需要大量的资
金支持,目前依靠公司的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来筹集资金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发展
的需要,制约了公司的发展速度。因此,资金不足是公司面临的主要困难。
3、本公司发展计划的实施必须有相应的人才支持,如果不能稳定公司现有
的专业团队以及引进和培养一批熟练的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将使公司面临
人力资源保障的压力。
4、本次公开发行成功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大规模运用和企业经营规模的扩
张,公司在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三、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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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目
标,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经过审慎考虑和可行性研究后确定的。公司现有业务
是该发展计划的基础,发展计划是公司现有业务和服务产品的进一步完善,亦必
将增强现有业务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渗透力、拓展服务品种和业务范围;为公司带
来长期和稳定的规模收益,产生新的利润增长点,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
益。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的实施必将大大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为公司规模化和
品牌化的持续发展提供源动力,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大跨步发展,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从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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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2014 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2014
年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2015 年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和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3 年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00
万股,发行价格及具体募集资金数额将根据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及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号 总额 设期
琼发改审批备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 (2012)2555 号
1 21,151.00 21,151.00 3年
目 琼发改审批办函(2015)
593 号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 海发改备
2 18,000.00 6,092.41 2年
站改建项目 (2015)43 号
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
3 7,000.00 - 2年
设项目(一期)
合计 46,151.00 27,243.41 - -
注:2015 年 4 月 10 日,海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有关事宜的函》(琼发改审批办函[2015]593
号),确认《关于予以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的通知》(琼发改审批备
[2012]2555 号)继续有效。
以上项目总投资 46,151.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27,243.41 万元。如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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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
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
金到位后,可用募集资金置换因先行实施上述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
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已经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使用、管理、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管理办法已经公司 2012 年度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及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确定募
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
2009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44 号),进一步明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定
位、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海南地区
经济的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2010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海南省编
制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规划纲要在全面分
析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内外部条件的基础上,从空间布局、基础建设、产
业发展、保障措施、近期行动计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安排。海南省建设国际
旅游岛的战略定位,对海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
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受益于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地方经济支持道路运输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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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一步优化经营结构和资源配置,围绕道路运输服务核心主业,在巩固道路班
车客运和场站经营专业化经营优势的同时,加大汽车客运场站的建设和布局,不
断延伸产业链,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
在充分考虑海南国际旅游岛经济未来的发展前景,并在对自身竞争优势、主营业
务结构、发展现状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的。公司将凭借多年积累的旅客运
输服务经验,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发展机遇及海南旅游客运市场的良好前
景,壮大现有汽车客运场站的服务能力,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本次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
展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
(二)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投资 21,151 万元,分三年投入实施,计划用于更新班线客运车辆
382 台,其中第一年更新 114 台,第二年更新 138 台,第三年更新 130 台,共涉
及省内运营线路 111 条,省际运营线路 45 条。本项目更新的线路主要集中在海
南地区内,部分涉及省际客运线路;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巩固主营业务竞争优势的需要
班车客运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截至2015
年12月末,公司拥有班线客运车辆2,118辆,已建立了辐射广东、广西、湖南、
湖北、四川、贵州、河南、江西、福建、浙江、重庆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公路
客运网络;拥有遍布全省18个市县的21个二级以上客运站场,拥有省内班线386
条,省际班线148条,日均发班7,000多个班次。在海南省的客运班线及日发班次
占有率超过70%,营运车辆占有率超过40%,确立了公司在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
的领先地位。由于海南省道路运输市场潜力巨大,许多有实力的道路运输企业也
纷纷进入海南道路运输市场,公司为巩固现有竞争优势,迫切需要更新和增加客
运班线车辆,提高车辆档次和舒适度,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已形成的省际、市际、
县际多层次的客运体系,提高安全性、客运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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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应市场增长的需求
根据《2013年海南省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05年-2013年,海南省客运
周转量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2.94%,2013年,由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四种运
输方式承担的旅客运输量比例:公路为92.44%,铁路为1.05%,水路为2.95%,
民航为3.56%,公路运输仍占据着海南省客运市场的主导地位。基于海南特殊的
海岛区位交通特点及旅游功能定位,以及公路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和公路等级的不
断提升,道路运输在海南客运市场的主导地位不会发生改变。随着海南建设国际
旅游岛战略的推进,海南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交通网络日益完善,区域间人
员流动日益频繁,对交通运输需求也将越来越大,带动车辆运力的需求。
(3)客运班线车辆更新换代的需求
按照我国《道路运输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公司依
照上述规定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即达到运营年限的车辆必须
进行报废或更新。
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们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人们对物质生活的需求
也不断提升。近年来人们外出旅行逐渐倾向于选择更加方便舒适的外出方式,公
司更新车辆将提高现有客运车辆的舒适度,满足目标乘客的需求,提高公司的品
牌形象。另外,公司现有部分车辆陈旧老化,车辆的安全性下降,公司更新车辆
保证了客运的安全性。用于更新的客车安全性能、舒适程度、环保指标等各方面
都优越于原有客车,用新型客车更新原有客车后,将提升乘客的满意度和舒适度,
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3、项目前景分析
(1)海南经济快速发展将成为公司班车客运业务发展的重要依托
经济的发展是旅客运输需求产生与变化的前提。近年来,海南地区经济保持
快速稳定增长,2013 年全省实现国民生产总值(GDP)3,146.46 亿元,同比增长
9.90%,是 2009 年的 1.91 倍,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随着生产规模的持续扩
大以及经济合作的加强,使得各种经济实体的联系更加密切,也使得人们出行机
会增多、出行频率增加,从而导致旅客运输需求的增长,促进了道路交通运输业
的发展,公路客运量和周转量不断上升。
2005 年海南省公路客运周转量为 86.85 亿人公里,2013 年全省公路客运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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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量 149.47 亿人公里,比 2005 年增长了 72.10%的。
资料来源:海南省统计年鉴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战略的推进,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海南地区经
济仍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由此将带动大范围的人员流动,商务出行、外出务工、
探亲访友、旅游等需求将更加强烈,从而带动客流运输量。
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规模迅速膨胀,传统意义上的市区与城
镇之间的格局不断发生变革,市区与城镇之间、城镇与乡村之间不断融合。同时,
城市建设对务工人员的需求也进一步推动了城乡人口的流动。人口流动性不断加
大,将增加乡村客运需求,推动城乡的道路交通运输业发展。
(2)道路交通日益完善,公路客流市场扩大
近年来海南省在公路交通建设方面保持较快发展,2010 年公路通车里程达
到 21,565 公里,公路密度达 63.58 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810
公里,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达 3,510 公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达 10,000 公里以上。
目前,海南省已初步建成了一个与其他多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公路运输网络,
实现了“三小时公路交通圈”,交通正在逐步实现基本适应,“一环三纵四横”的公
路网主骨架已形成并得到不断加强,海南省基础设施和道路交通网络日益完善,
为公司发展班车客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根据《海南省公路交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计划,全省公路
交通计划投资 600 亿元左右,开工建设“一纵一横” 380 公里的高速公路,形成海
口—屯昌—五指山—保亭—三亚和洋浦—儋州—琼中—万宁“田”字型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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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骨架,争取实现县县通高速,使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 800 公里;优化路网结构,
提高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新建和改建国省干线公路 1,650 公里;加快农村
公路建设,改造县道砂土路 1,100 公里,在全面完成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
任务的基础上,推动农村公路联网和人口较多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畅工程”建
设;选择有特色旅游资源的山区、滨海滨河路段建设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新建和
改建全省旅游公路 460 公里。
随着全省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网络不断完善,区域间人员流动将
变得更加便捷通畅,社会出行需求将显著增加,为公司充分利用客车运载量,提
高运营效率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坚实保障。
4、公司班车客运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分析
公司的道路客运业务主要是为出行的旅客提供运输服务,因此,旅客的出行
习惯、出行方式、出行的季节性周期波动等因素带来的客流量变化将直接影响公
司客运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同时,由于班线客车不能超员运行,因此班线客车产
能设计一般以最大客流高峰为标准,但在旅客出行淡季时,公司通常仍保持相应
的班车客运班次,以满足部分旅客出行需求。这客观上造成了公司的道路班车客
运业务在客流高峰期产能利用率相对较高,而在旅客出行淡季产能利用率相对较
低的不均衡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道路客运业务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期末车辆总数(台) 2,655 2,593 2,608
期末座位总数(个) 81,159 79,566 75,177
平均车座数(座/车) 30.57 30.68 28.83
日发班 7,075 6,848 7,384
平均月运行天数(天) 29 29
设计产能(万人次) 7,526.64 7,311.36 7,408.25
实际客运量(万人次) 4,982 5,209 5,191
产能利用率 66.19% 71.25% 70.07%
注:1、以上统计包含除出租车外的所有营运车辆;2、设计产能=平均车座数*日发班*月运
行天数*12,旅游车的日发班按一天一班测算;3、产能利用率=年客运量/设计产能;4、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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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是指除去车辆维修保养、驾乘人员培训、车辆证照年审等停运天数后的实际平均营运天数
从上表可以看出,受道路客运业务所属行业自身特点、客流量周期性波动、
客运高峰期的产能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一般低于生产型企业,但
公司通过对汽车客运业务的产能进行合理规划,统筹资源配置,使得公司道路客
运业务的产能利用率仍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5、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道路班车客运的竞争不仅存在于与水路、铁路、航空等不同运输方式间
的竞争,也存在于同一运输方式下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情
况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本项目的班车客运车辆更新主要集中于海南省内,少部分涉及省际班线,由
于公司在海南地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海南省道路客运的龙头企业,班车客运
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该部分业务公司不存在明显的竞争对手。
6、营销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只是更新即将到期的现有班线运营车辆,不会带来新增产能。
为保障和提升现有运行班线的上座率,挖掘潜在旅客群体,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
行业地位及行业竞争能力,采取相应的产能消化措施,以保证和提高班车客运业
务产能的利用率。
具体的营销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提升品牌效应,以增
加旅客的忠诚度;二是充分利用铁路沿线站点聚集的客源,增加与铁路的接驳能
力,使道路客运主动成为铁路客运的衔接、延伸和补充工具,为旅客提供便捷服
务;三是充分发挥公司覆盖全省的班线网络优势,提高车辆舒适度、安全性和客
运服务质量,不断挖掘班车客运市场潜力。
7、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实施计划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共投资 21,151 万元,分三年投入实施,各年投入更新班车客运辆数
如下表:
项目 合计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更新的运营车辆数(台) 382 114 138
投入总价(万元) 21,151 7,204.40 8,022.49 5,9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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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拟计划分三年实施,计划更新的线路及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含购置税金额
序号 线路 车辆数 座位 型号 单价(万元)
(万元)
第 1 年更新的线路
1 2 42 大型高二 90 195.3
2 省内班线 74 37 中型中级 40 3,211.6
3 15 47 大型高一 80 1,302
4 省际班线 23 47 大型高一 100 2,495.5
小计 114 - - - 7,204.4
第 2 年更新的线路
1 15 45 大型高一 80
2 2 40 大型高一 80 173.6
3 3 42 大型高一 80 260.4
4 4 27 中型中级 30 130.2
5 36 37 中型中级 40 1562.4
6 省内班线 20 25 中型中级 25 542.5
7 4 28 中型中级 30 130.2
8 3 31 中型中级 30 97.65
9 12 20 小型中级 17 221.34
10 7 35 中型中级 40 303.8
11 2 30 中型中级 30 65.10
12 1 37 大型高一 80 86.8
省际班线
13 29 47 大型高一 100 3146.5
小计 138 - - - 8,022.49
第 3 年更新的线路
1 2 45 大型高二 90 195.3
2 省内班线 5 42 大型高一 55 325.5
3 5 47 大型高一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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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0 25 中型中级 25 813.75
5 6 27 中型中级 30 195.3
6 20 37 中型中级 40
7 2 30 中型中级 30 65.1
8 6 35 中型中级 40 260.4
9 39 31 中型中级 30 1269.45
10 1 37 中型中级 40 43.4
11 省际班线 11 47 大型高一 100 1193.5
12 3 42 大型高一 80 260.4
小计 130 - - - 5,924.10
(3)项目实施前后产能变化情况
由于本项目投资购置的客运车辆全部用于更新现有班线,主要是为提高班车
性能和旅客舒适度。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对班线客运产能有明显提升。
8、项目环保及安全方面措施
(1)环保方面
本项目所购买的车辆均符合国 III 标准,满足国家尾气排放要求。在项目运
营中,公司将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加强能源管理和车辆技术管理,提升
员工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
2012 年 12 月 6 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出具了《核查证明》:“经核查,
此项目正在筹备建设中,未发现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募集资金购置车辆项目不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目录》之中,故未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
(2)安全方面
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客运业务经营中的安全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
全预防制度及相关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强化责任主体,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
二是强化车辆安检及驾驶员管理,重点查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超速超载、
高速公路上下旅客等行为。投入运营的车辆全部安装 GPS、行车记录仪,保证监
控设备使用到位;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强化驾驶人员的安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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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安全月”和“安康杯”等专项安全生产活动,做
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
四是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定规矩,定标准,排查隐患,加强检
查,严格要求,强化监督,完善考核,切实抓好抓实安全工作。
9、项目的立项及投入前取得的审批情况
201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取得了海南省发改委《关于予以班线客运车辆更新
项目备案的通知》(琼发改审批备[2012]2555 号),同意公司建设班线客运车辆
更新项目,购置 363 辆大中型班线营运客车更新海南地区及部分省际客运线路现
有班线运营到期车辆。2015 年 4 月 10 日,海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海南海汽
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有关事宜的函》(琼发改审批
办函[2015]593 号),确认项目备案继续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条例》,
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更新原有班线的运营车辆,若班线尚
在经营期内则不涉及有权部门审查的过程;若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
营许可的,应重新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从实际经验看,只要无特大运输安全责
任事故、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无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等情况,该类申请可
获得有权部门优先许可而延续经营。
10、项目的组织运营及效益分析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具体实施,更新的客车班线车辆主要集中在海南
地区内,部分涉及省际客运班线。
本项目投资分三年实施,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7,176.91万元,年
均利润总额4,717.66万元,年均净利润3,627.51万元,平均税前投资收益率为
18.93%,平均税后投资收益率为14.81%;按照8%折现率计算,所得税后项目净
现值为15,262.91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15年(含投资期),项目具有良好的
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
7、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结合公司班线客运业务经营情况及班线客
运车辆更新项目的实施计划,已更新省内班线客运车辆100辆(其中:中型中级
车辆4辆;中型高一车辆10辆;大型高一车辆86辆);更新省际班线客运车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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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全部为大型高一车型。车辆购置总金额5,894.82万元。
(三)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
本项目是对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进行全面的改建,重新按照国家二级汽车
客运站标准新建一座站、商相结合,集站务服务、旅游购物、餐饮为一体的功能
齐全的现代化中心枢纽汽车客运站。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支撑国际旅游岛发展,建设海南东部区域重要交通枢纽的需要
《琼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建设“嘉
积、博鳌、官塘、龙湾”四大组团城区,构建组团优势互补、城乡融合发展新格
局。高能效的电力、交通、建筑、工业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将会产生重大
投资机会。按照国际旅游岛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嘉积、博鳌、官塘、龙湾”四大
组团建设,将会带来大量的客流、物流和二、三产业集聚,形成海南东部区域支
撑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要交通空间枢纽。随着琼海市规划的整体落实和推进,加
快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全市交通网络系统,改善公路客运环境,提升
公路运输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全面改建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重新按
照国家二级汽车客运站标准建设集站务服务、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现
代化中心枢纽汽车客运站,是适应琼海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措施之一。
(2)是改善公路客运环境,提升公路运输水平的需求
现代化的客运站不仅是一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城市文明服务的窗口。
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显著提高,对运输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层次的
要求,“安全、方便、舒适、快捷以及零距离换乘”成为旅客出行需求的主体特点。
现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在汽车服务的硬件设施滞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针对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进行全面的改建,重新按照国家二级汽车客运站标
准,车站的设计日均客流量为 6,000 人,将配置最先进的安全检测设备,重点对
车辆行驶、转向制动等系统进行科学的检测,提高安全系数,抓好车辆安全源头
管理,为旅客的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在满足客运站的产能需求的基础上,提
升客运站服务质量和综合服务功能,使客运站的各种配套服务功能符合旅客对客
运站舒适度、人性化、物质化的需求随着琼海市规划的整体落实和推进,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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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的建设对加快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全市交通网络系统,改善公路
客运环境,提升公路运输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作为海南省东部经济区的中心城市,素有“海南东部明珠”之称。根据《国务
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对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
展的总体战略定位中提出,打造“我国旅游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世界一流的海
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将给海南岛带来更多的国际游客资
源,有利于琼海旅游业发展,特别是位于琼海的龙湾港,在被选为“国际旅游岛
先行试验区”后,更将大力推动琼海旅游文化娱乐产业的深度发展。琼海得天独
厚的生态旅游资源,依托博鳌亚洲论坛的发展,加上“龙湾港国际旅游岛先行试
验区”的建设,将对海南省逐年增加的岛外旅游客流产生定向吸引。随着琼海旅
游业的发展,将加大城市旅游交通压力,带来不同层次人群的多样化需求,特别
是对相关商务服务业的需求广度与深度的增加。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位于老城商业中心,拥有良好的客流基础及商业价
值。长途客运站作为传统对外交通形式,拥有良好的客群基础;城市发展将有助
于提升城市形象,本次客运站的改造可带动琼海老城区发展,使琼海中心商业区
商业氛围得到实质提升。
根据琼海市客运量规模预测,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将是今后琼海市的公路客
运枢纽站。年客运量预测结果如下表:
项目
年旅客发送量(万人次) 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日)
年份
2015 302.29 8,282
2020 350.66 9,607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按二级站改建后,将与岛内现有公路网无阻碍近距离
相接,既能方便旅客出行,又能减少城市交通运输压力,实现畅通高效、优化城
市环境。此外,因客运站地处交通要道、旅客集散地、过境车辆集中,客运站的
配套物业、商业设施未来出现旺盛市场需求的机会较大。
3、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内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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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由海汽股份琼海分公司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改建后的琼海汽车客
运中心站的新站场面积更大,设备更先进,服务更优质、快捷,投入运营后将成
为琼海市跨县、市、省长途汽车旅客运输及各乡镇内短途专线运输的始发站和中
转站。设计生产能力的主要指标分别为:旅客发送量 6,000 人次/日均,旅客最高
聚集人数 1,000 人次/小时,日发车班次为 460 班,发车位数 15 个,落客位 2 个,
蓄车位 65 个。
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按二级标准设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为 17,964 万
元,规划总用地面积 19,722.02 ㎡,主要建筑物为客运大楼、商业及办公室,建
筑面积约 29,443.81 ㎡。地上一层为车站站房(车站功能按二级站标准内设售票
大厅、候车大厅)及商场,二层为站房,三至五层为商场,六层为办公。车站的
地下室负一、负二层为人防地下室(地下车库),由琼海市市政府投资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为 17,964 万元,其中:车站大楼、商业、办公室及配套附属
工程费用 13,244 万元,占比 73.7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986 万元,占比 11.0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78 万元,占比 10.46%;预备费用 855 万元,占比 4.76%。
4、项目环保及安全方面措施
(1)环保方面
客运站场建设期间对琼海市水土保持、自然环境和生态地影响不大,施工过
程中基本不会对市区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只是因土石方挖填和搅拌等作业会带
来暂时的扬尘和噪音污染,会对附近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运营期
间对市区环境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方面。
施工期间的环保措施:将加强对各种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施工单位
应选用低噪声、技术性能优良的机械,对已有的机械采取有效的消声措施。凡是
施工现场 200 米以内有居民区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音大的作业安
排在白天施工,避免夜间施工扰民,必须在夜间施工的项目,要有安民告示和计
划。施工现场要经常洒水以避免扬尘;石灰、水泥仓库要密封;车辆要采取有效
的防护措施防止撒落。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拌和场要定点,并尽量远离人群
集中的地方。
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A.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商业餐厅、餐馆的油烟应经静电过滤器等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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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用排气扇排出未经处理的油烟;柴油发电机房废气防治,尽量选用低排放柴
油机,当柴油机废气排放浓度超过国家标准限值时,应作机外净化处理;客运汽
车尾气排放防治,站内所有车辆应经过相关部门尾气排放标准检测,合格后才能
投入运营。
B.水资源保护措施主要措施为防治水体的富营养化。对于站内的污水(一般
为生活和办公污水)采用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净化装置或简易污水处理流程。
C.噪声与振动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型专业设备,设备基础采用隔振处理,
管道与设备接口处采用柔性接口。根据需要安装消声设备,达到国家或当地有关
标准要求。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噪声超标车辆在站内行驶,进入站内的机动车必
须禁鸣喇叭,并且要划定行驶路线,不得驶入噪声敏感区域。
公司将配合环保局等部门对环境进行监测,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对环境的
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2014 年 6 月,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出具对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土环资函[2014]728 号),通过了本项目的环评审查。
(2)安全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
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导则》、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5、项目选址及实施情况
琼海汽车客运中心站位于琼海市嘉积镇东风路 51 号,在海南省琼海市东风
路和元亨路交汇处,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19,722.02 ㎡,其中:16,399.33 ㎡土地使
用权证证号:海国用(2012)第 1244 号;另外 3,322.69 ㎡的土地,海南省国资
委、琼海市规划局已同意该项目使用,目前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本项
目由公司具体实施,将采用向社会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目前尚未开工建设。
6、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投资分两年实施,达产后本项目在经营计算期内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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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7 万元,年税后利润 2,045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14.51%,税后财务内部收益
率 12.85%,税后财务净现值 11,042 万元(Ic=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9.4 年(含
建设期),盈亏平衡点为 41.72%。
(四)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一期)
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是东方市公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定位满足城
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路客运站场服务的要求,按照国家一级车站标准
设计(日均发送旅客 11,000 人次,最高聚集人数 1,000 人次/小时),定位为今
后东方市的公路交通客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包括:车站工程、办公设施、
车辆检测站及其他车站设施和配套工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改善公路客运环境,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
《东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抓住当前
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西部开发以及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机遇,拓宽投资渠
道,加快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强交通基础
设施建设,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基本建立起交通方便快捷、相互协调的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随着东方市交通网络的日渐完善和城市扩容提质进程的加快,必然要求东方
市具有一个具备承载全市公路交通运输任务的汽车站,作为发往各乡镇、周边各
县市及其他地区的公路交通枢纽。新建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根据对未来客流量
的预测,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趋势,按照国家一级车站标准设计本客运总站,
是本公司提升公司道路运输和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
(2)是改善公路客运服务水平,提升运输服务体验的需要
随着现代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运输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
高层次的要求,“安全、方便、舒适、快捷以及零距离换乘”成为旅客出行需求主
要选择。为此,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的设计起点要体现“综合化、多功能、大型
化”方向,要建立良好的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旅客运输的组织化水平,提高客
运的管理水平。通过功能完善的设施和设备、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方式、科学的
运输组织管理和先进的通信信息技术,促进公路客运现代化的进程,满足社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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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对公路客运快速、优质、便捷、舒适、多元化等新的服务需求。
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将配置最先进的安全检测设备,重点对车辆行驶、转向
制动等系统进行科学的检测,提高安全系数,抓好车辆安全源头管理,为旅客的
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创建设备先进、安全可靠、技术一流的客车维修和养护
中心;同时,利用场站的空间优势适当拓展广告宣传、汽车维护检测及加气加能
等服务,使得营运的车辆在站场内完成安检、维修、维护、洗车、停放、美容等
全流程服务,未来项目二期将增加旅客餐饮、购物和酒店住宿等综合服务功能,
为旅客出行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海南省出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及海南省
有关公路建设、道路交通的若干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海南西部经济战略带进入跨
越性发展阶段,东方市将成为经济战略带中的核心城市之一,其各项基础设施的
服务能级也将随着城市等级的提升而扩大。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在城市中承担着
重要的商业综合服务及客运交通枢纽的角色,是体现城市面貌的“窗口”。
由于近年来东方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以及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日益增加的市、
乡、村客运需求,东方市的公路客流出行需求逐年增加,东方市汽车客运站的产
能利用率呈逐年递增趋势,东方市汽车客运站已经达到饱和并超负荷运行。由于
东方市原有的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较早,其设计产能为仅日均发送旅客量 5,000
人。而且由于客运站业务自身特点,其存在较强的节日波动性,春节、国庆等节
假日客流量明显高于平时,节假日旅客日发送量、最高聚集人数等指标远超过平
日及设计场站负荷,原有汽车客运站的设施和服务能力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旅
客出行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发展规划着眼于未来发展运营后 10 年,应能适应 15
年的长远发展需要,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之后的客运站产能设计为日发送能力
11,000 人次,一方面满足了客流高峰期的潮汐式需求,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未来短
期之内对客运站进行改建、扩建的重复性建设支出。
根据东方市的城市总体规划,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将是今后东方市的公路客
运枢纽站。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未来的客运量预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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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年旅客发送量(万人次) 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日)
年份
2015 396 11,000
2020 486 13,500
资料来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设计生产能力的主要指标分别为:旅客发送量 11,000
人次/日,日发班次 1,000 次,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1,000 人次/小时,需要发车位数
20 个,停车位数 143 个。
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按一级站建成后,将与境内现有公路网实现无阻碍、近
距离相接,既能方便旅客出行,又能减少城市交通运输压力,实现畅通高效、优
化城市环境,且因地处交通要道、旅客集散地、过境客车集中,能有效整合客运
市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客运安全隐患,对全市客运运输有序管理起积极作用。
3、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内容概况
东方汽车客运站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JT/T200-2004),按一级车站(客运)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主要功能有:长途
客运、商务服务、旅游观光、综合商业为一体的服务功能。规划总用地面积 58052.9
㎡,项目一期主要建筑物、设施如下:
① 主要建筑物
A 站房(含办公及配套商业)3 层,建筑面积约 11607 ㎡;其中地上建筑面
积约 10784 ㎡,地下室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 823 ㎡。
B 办公楼 2 层,建筑面积约 619 ㎡,修车用房 1 层,建筑面积约 1456 ㎡。
② 主要设施及配套工程
A 站前广场建设,面积 4947 ㎡;
B 道路、发车位及停车场建设,面积 26110 ㎡;
C 污水预处理、室外电力、给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
③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
(2)项目投资额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为 7,000 万元,建设投资估算为 6,796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估算为 204 万元。其中:车站、办公用房 4,511 万元,配套及附属工程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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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4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0 万元,预备费用 324
万元。
4、项目选址
东方市汽车客运总站项目位于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路北侧,总占地面积
58,052.9 ㎡。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能满足旅客换乘、转乘、集散的需求。
具备水源、电源、消防、通信、疏散及排污等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交通要
求。项目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东方国用(2012)第 002 号。
5、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客运站场建设期间对东方市水土保持、自然环境和生态地影响不大,施工过
程中基本不会对市区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只是因土石方挖填和搅拌等作业会带
来暂时的扬尘和噪音污染,会对附近居民的工作、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运营期
间对市区环境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方面。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制订了建设期及运营期环境保护预案及措施。2013 年 1 月,东方市国土环境
资源局出具对东方汽车客运总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东土环资函[2013]37
号),通过了本项目的环评审查。
6、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投资分两年实施,达产后本项目在经营计算期内预计年实现营业收入
3,189 万元,年税后利润 728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12.89%,投资利税率 16.23%,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12.70%,税后财务净现值 4,305 万元(Ic=8%),税后投资回
收期为 9.90 年(含建设期)。
7、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东方汽车客运总站项目于 2015 年 2 月开工建设,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
日主体工程已封顶,并完成砌筑工程,累计投资 3,500 万元,占总投资额的
50.00%,项目预计于 2016 年 5 月竣工。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
不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对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和长远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将为公司实现总体发展战略及具体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预计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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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实施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对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此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更趋合理,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扩大,有
利于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将大幅增
长。
(二)对净资产收益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
难以产生较大收益,从而使得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从中长
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回报率,能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净资产收益率也将稳步提高。
(三)加强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的成功运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道路客运业务经营规模,提升
现有班车客运的硬件设施,增强公司在道路客运行业中的竞争力,巩固公司在海
南省内公路客运领域的优势地位,从而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快
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新增固定资产和折旧情况及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1、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折旧费用按直线法计算,客运车辆折旧年限为6年,预
计年折旧费用如下:
运营期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5年 第6年 第7年
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 1,367.76 2,735.53 4,103.29 2,735.53 1,367.76
本项目运营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27,176.91万元,年均利润总额4,717.66
万元,有能力消化每年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现有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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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2、琼海市汽车客运中心站改建项目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折旧费用按直线法计算,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为30年,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项目运营期间年计提折旧额561万元。本项目运
营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6,27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2,727万元,有能力消化每
年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现有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3、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项目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折旧费用按直线法计算,其中: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为30年,设备折旧年限为20年。项目运营期间年计提折旧额187万元。本项目运
营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189万元,年均利润总额971万元,有能力消化每年
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对公司现有经营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4、项目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总体影响
本次三个投资项目计划共投资46,151万元,根据目前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
政策,初步估算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约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在600-5,000万元
之间。假设公司其他经营条件不变,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预计如下:
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实现销售收入36,642万元,实现税后利润6,400万元,销售
净利率为17.47%,能够保证消化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因此实施三个投资项目新
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折旧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经发行人2012年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2014年第一届第十五次董事会、2014
年第一届第十七次董事会、2015年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和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3年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建
投资总额 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号 投资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设期
班线客运车辆更 琼发改审批备(2012)2555 号
1 21,151.00 21,151.00 3年
新项目 琼发改审批办函(2015)59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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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汽车客运 海发改备
2 18,000.00 6,092.41 2年
中心站改建项目 (2015)43 号
东方汽车客运总
3 站建设项目(一 7,000.00 - 2年 46900713024
期)
合计 46,151.00 27,243.41 - -
注:2015年4月10日,海南省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有关事宜的函》(琼发改审批办函[2015]593
号),确认《关于予以班线客运车辆更新项目备案的通知》(琼发改审批备
[2012]2555号)继续有效。
以上项目总投资46,151.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7,243.41万元。如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一) 与公司经营规模的匹配性
公司当前的资产规模超过13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13亿元,盈利能力较强,
本次拟对相关项目进行投资46,151.00万元,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二) 公司当前财务状况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43%,公司资产负债率符
合道路运输行业情况,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银行授信额度较高,生产经营较
为稳健,本次拟投资46,151.00万元用于班线客车更新及客运站建设投资,改善公
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的局面,增强企业资金实力,从而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
(三)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本公司在海南省道路客运市场居于领先地位,是海南省道路客运的龙头企
业。公司在客运企业管理、汽车客运站的建设、线路投入和车辆运营等方面具有
丰富的经验,积累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业务和管理人员。因此,本次拟对相关项
目进行投资46,151.00万元与公司当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相关项目进行投资46,151.00万元与公司当
前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相关项目的预期收
益较好,从经济效益分析和社会效益分析来看,该等项目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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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目前公司执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
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东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
司注册资本的 2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近三年本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4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市后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就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补充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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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的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
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
政策的原因。
(四)公司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股东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将严格按照上市后适用的章程执行。
(五)《关于修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中关于股利分配
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
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
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
过。
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如
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
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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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
可持续发展,注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投资回报,具有可操作性,有利
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及本招股意向书对利润分配事项
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决
策机制健全、有效,有利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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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责任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公
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有斌先
生,对外咨询电话:0898-65380618。
二、重大合同
除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合同外,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已签署、尚未执行完毕的,交易金额在500万
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
影响的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一)授信合同
受信 授信 担保
合同编号 授信人 授信期间 担保人/抵押人
人 金额 方式
2014 年 12 月 28
2015 琼字第 0015030009 号 海汽 招商银行 20,000
日至 2017 年 12 信用 海汽股份
(2014 年 12 月 28 日签订) 股份 海口分行 万元
月 27 日
(二)借款合同
借款 借款 担保 担保人/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期间 年利率
人 金额 方式 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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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实施的三、
2012 年(海甸) 中国工商 五年期贷款基准
2012 年 7 月 2
字第 0039 号 海汽 银行海口 10,000 利率上浮 5%,以
日至 2017 年 抵押 海汽股份
(2012 年 7 月 2 股份 市海甸支 万元 6 个月为一期调
7月1日
日签订) 行 整。本金按照合
同还款要求每年
进行偿还。
(三)其他重大合同
1、租赁合同
2012年4月28日,昌江分公司与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昌江海汽广
场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昌江海汽广场(即昌江车站综合工程)第一层出租给
海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租期为8年,自2012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海
南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向公司预交前两年( 24个月)的租金及费用,共计
11,520,000.00元。
2、租赁合同
2015年12月1日,三亚场站开发与林斯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将三
亚市解放路汽车站北侧老站房房屋出租给林斯冠,租期为2年,自2015年12月1
日至2017年11月30日,租赁月租金为303,160.00元,合同总金额7,275,840.00元。
3、保函授信额度协议
2014年3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保函授信额
度协议》,用于向海南省道路运输局开立保函,协议项目为公司旅游客运经营权,
有效期间自2014年3月26日至2019年11月30日,保函金额为34,500,000.00元。
4、海口汽车客运总站建设合同
2014年10月24日,公司与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工程名称为海口汽车客运总站(西端站房楼)、海口汽车客运总站车辆安
检车间、门卫室工程项目,工程地点为海口市迎宾大道东侧,工期500天,签约
合同价为104,376,933.05元。期间因施工内容变更,导致工期展期,目前尚未完
工。
5、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建设合同
2015年3月13日,东方分公司与海南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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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东方汽车客运总站及车辆检测站工程项目,工程地点为
解放东路北侧,工期450天,签约合同价为54,562,848.09元。
6、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客运站项目(一期)建设合同
2015年11月18日,屯昌交通建设与海南腾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国际旅游岛中部汽车城客运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为海南省屯昌县屯昌大道北侧,工期300天,签约合同价为22,713,060.9
元。
7、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12年12月14日,公司与金元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协
议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涉及的工作安排及保荐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
项进行了约定。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未决诉讼
1、2009 年 12 月 15 日,三亚鸳鸯楼酒店(以下简称“鸳鸯楼”)、海南德霖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霖”)因租赁合同权纠纷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
起民事诉讼,请求撤销公司与汽运物业签订的关于解除房屋租赁的《协议书》,
并由公司和汽运物业承担诉讼费用。2010 年 1 月 6 日,汽运物业向海口市龙华
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请求确认《协议书》有效,鸳鸯楼和德霖向汽运物业
返还房屋及小卖部,支付租金 2,625,250.00 元及利息,按每月 104,833.05 元的标
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作出(2010)龙民二初字第 73 号民事判决,确认汽运物业和
鸳鸯楼、德霖签订的《协议书》合法有效;判决鸳鸯楼、德霖将楼房、小卖部及
柜台返还给汽运物业,支付租金 2,625,250.00 元,按每月 104,833.05 元的标准支
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本诉及反诉的诉讼费用。鸳鸯楼、德霖于 2010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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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上诉,请求撤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0)龙民二初字第 73 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与汽运物业签订的《协议书》并
由公司与汽运物业承担诉讼费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作出(2010)海中法民一终字第 148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鸳鸯楼、德
霖的上诉,维持原判,诉讼费用由鸳鸯楼和德霖承担。2011 年 11 月 15 日,公
司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案尚未
执行完毕。
2、2015年6月27日,原告黄魁胜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口市龙华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如下:(1)判令公司、海汽控股、海南联合建工集
团有限公司三被告(以下简称“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18,510,295.03元;
(2)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案尚未宣判。
3、2015年11月16日,发行人三亚分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向海南省三亚
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如下:(1)判令对三亚耶耶耶饰品店解放
路分店、三亚耶耶耶饰品店以及吴宏华三被告(以下简称“三被告”)连带支付
租金1,054,603元、水电费38,406元及相应利息63,276.18元,合计为1,093,009元及
利息65,580.54元(利息暂计至起诉日);(2)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违约金
327,902.7元及利息19,673.16(利息暂计至起诉日);(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
由三被告承担。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案件尚未审结。
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后
果,公司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影响。
除上述诉讼事项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公司的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
(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仲裁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
在其他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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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
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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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夏亚斌姜宏涛周有斌
邱义李奇胜王小岸
金永邢明涂显亚
全体监事签名:
史利郑豪世王修奋
谢环符莹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姜宏涛牛干林顺雄
周有斌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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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陆涛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绵飞高亮
项目协办人签名: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06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章晓洪王硕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吴明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1-1-407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我们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波签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符策坚签名: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签名:
本声明仅供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公章)
二〇一四年月日
1-1-408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刘泽波符策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409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名:
杨建平唐丽敏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名: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410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第十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一)查阅地点: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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