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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4-09-1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ansheng Co., Ltd
(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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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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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郑永
祥、吴冬娥、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
金译平、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
人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
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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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 6 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根据公司 201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900 万元人民币,
按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5.2 元(含税)。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
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
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
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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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公司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2)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
出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
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
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上市后三年股利分配计划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在
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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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的方式,可进行中期分红、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
持续、稳定。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由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阶段,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最低比例为 20%;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阻燃剂业务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
双酚 A 和三氯氧磷,这五大类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
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阻燃剂产品的权重逐渐增加。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各主要
原材料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种类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环氧丙烷 5,764.83 9,576.27 8,208.46 6,818.80
环氧氯丙烷 1,037.45 1,320.49 4,283.22 5,603.69
苯酚 3,785.82 8,724.75 6,977.90 6,171.79
双酚 A 1,598.94 3,589.32 3,362.71 4,161.14
三氯氧磷 3,781.53 7,273.49 6,198.14 4,900.47
合计 15,968.58 30,484.33 29,030.43 27,655.89
营业成本 27,744.92 50,634.67 49,646.36 49,437.77
占营业成本比重 57.55% 60.20% 58.47% 55.94%



上述原材料中,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和双酚 A 均属于石油化工行业
的下游产品,市场价格透明,其价格走势与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的相关
性。其中,环氧氯丙烷耗用金额从 2011-2013 年逐年下降,因为环氧氯丙烷主要
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而同期发行人 TDCP 及其复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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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4,267.97 万元、12,031.16 万元和 4,517.41 万元;而环氧
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CPP 和 504L 及其复配产品,同期 TCPP 和
504L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保持持续增长,2011 年至 2013 年分别为 19,504.78
万元、23,544.99 万元和 26,896.07 万元,相应的环氧丙烷耗用量保持逐年增长;
公司生产各种阻燃剂产品均需使用三氯氧磷,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销售呈逐
年上升趋势,三氯氧磷耗用量也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千克):




注:上图中 Q1、Q2、Q3、Q4 分别代表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

由上图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使得
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
经营模式,以 ICI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的原材料价格为基础,按
照相应的价格计算公式确定销售订单的报价。与此同时,对关键原材料的价格
进行锁定,确保公司整体的利润水平,以达到回避原材料长期波动风险的目
的。但假如原材料在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公司的这种策略就很难起到很好的
效果,公司的经营情况仍有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出现上市当年业绩下滑
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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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是一个
全球化市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原材料价格
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以下是报告期内公司两大类阻燃剂产
品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以及五大类主要原材料的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单位:元/千
克):




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
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假如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失衡,或者
一些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调整经营策略,市场竞争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公司产
品的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三)产品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 55%左右出口,出口的产品中 50%左右直接出口到美洲和欧洲地区,
该等地区的政策变动,如欧盟的 REACH 法案、美国的加州 65 号提案、美国加州
117 阻燃标准等系列政策或标准的调整,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美国加州 65 号提案对发行人聚氨酯阻燃剂产品之一 TDCP 及其复
配产品的影响较大。加州 65 号提案颁布于 1986 年 11 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管
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执行。该提案要求在加州范围内,在任
何会排出致癌或可再生毒性化学物质的商品上必须标有警告标示。一旦某种化学
物质归入该清单,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标示的执行,但并不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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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该化学物质会被禁用或者限用,亦不需要相关标明相关含量。
2011 年 10 月,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将 TDCP 列
入该提案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由于从 2012 年 10 月开始,含有 TDCP 的产品
必须贴上“加州 65 号提案警示”标志,导致 2013 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量和销售金额下降,但在 2014 年 1-6 月该类产品销量又有所回
升。报告期公司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量(吨) 1,904.64 3,059.28 7,592.11 8,721.01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
2,717.42 4,517.41 12,031.16 14,267.97
(万元)

为了应对该政策,公司积极开发和推广不含 TDCP 成分的聚氨酯阻燃剂产品,
2013 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86%和 5.95%。
受到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904.00 万元、7,672.15 万元、6,104.93 万元和 3,939.38 万元,2012 年、2013
年美国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幅度的下滑,2014 年上半年又有所回升。
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通过产品认证、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手段来应
对上述政策变动,但如果未来有新的政策变化,而公司的应对措施不够及时,公
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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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数量为 2,500 万股,不包含
本的比例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
发行价格 【】
标 明 计 量 基 础 和 口 径的
【】
市盈率
预 测 净 利 润 及 发 行 后每
【】
股收益(如有)
3.21 元/股(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标 明 计 量 基 础 和 口 径的
【】
市净率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
发行方式
相结合的方式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符合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发行对象
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1、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
3、股东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
王克柏、郑永祥、吴冬娥、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的 流 通限
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
制和锁定安排
周三昌、高强、金译平、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承诺: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郑永
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
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
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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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净
总额为【】,净额为【】

辅导费、承销费及保荐费 2,730 万元、审计验资费用 5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428 万元、信息披露费用 360 万元、路演推介及材料制
作费 50 万元、登记托管费用 64.82 万元,合计 4,132.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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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ansheng Co.,Ltd
法定代表人 高献国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7,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7 月 17 日(股份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邮政编码 317000
电话 0576-85322099
传真 0576-85322099
互联网网址 www.ws-chem.com
电子邮箱 zjwsfr@ws-chem.com
阻燃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经营范围
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浙江万盛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0 年 11 月 1 日,浙江
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同意以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公司账面净资产 6,616.03 万元中的 6,170 万元按原股东出资比例折股,
作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 446.03 万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已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 25288 号《验资报告》。201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注册号为 331082000015279 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二)发起人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 14 名发起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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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万盛投资 33,935,000 55.00%
2 高献国 5,045,826 8.18%
3 周三昌 3,394,734 5.50%
4 金译平 3,209,634 5.20%
5 高峰 3,117,084 5.05%
6 张继跃 2,961,600 4.80%
7 高强 1,558,542 2.53%
8 高远夏 1,465,992 2.38%
9 王克柏 1,465,992 2.38%
10 郑国富 1,465,992 2.38%
11 朱立地 1,465,992 2.38%
12 吴冬娥 1,465,992 2.38%
13 余乾虎 740,400 1.20%
14 郑永祥 407,220 0.66%
合 计 61,700,000 100.00%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万盛投资、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和高峰。公司改制
设立之前,万盛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发行人前身万盛化工的股权,所从事的主
要业务是投资业务。公司改制设立之后,万盛投资拥有的主要资产及实际从事的
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改制设立之前,高献国、周三昌、金译平和高峰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万盛
化工和万盛投资的股权。公司改制设立之后,上述四位自然人发起人拥有的主要
资产及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7,5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发行
数量为 2,5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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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献国、高峰、高强、高远夏、郑国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
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其他股东伟星创投、周三昌、金译平、张继跃、王克柏、郑永祥、吴冬娥、
朱立地、余乾虎、宋丽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译平、
高强、王克柏、郑永祥、宋丽娟还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
人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
人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高强、金译平、郑永祥、宋丽娟,以及其他两位实际
控制人高远夏、郑国富还承诺: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发起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2 高献国 1,082.08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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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周三昌 339.47 4.53%
4 金译平 320.96 4.28%
5 高峰 311.71 4.16%
6 张继跃 296.16 3.95%
7 高强 155.85 2.08%
8 高远夏 146.60 1.95%
9 王克柏 146.60 1.95%
10 郑国富 146.60 1.95%
11 朱立地 146.60 1.95%
12 吴冬娥 146.60 1.95%
13 郑永祥 115.23 1.54%
14 余乾虎 74.04 0.99%
合 计 6,822.00 90.96%

2、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含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万股) 出资比例
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3,393.50 45.25%
2 高献国 1,082.08 14.43%
3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00 8.67%
4 周三昌 339.47 4.53%
5 金译平 320.96 4.28%
6 高峰 311.71 4.16%
7 张继跃 296.16 3.95%
8 高强 155.85 2.08%
9 高远夏 146.60 1.95%
10 王克柏 146.60 1.95%
11 郑国富 146.60 1.95%
12 朱立地 146.60 1.95%
13 吴冬娥 146.60 1.95%
合 计 7,282.73 97.1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和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万股) 出资比例 在发行人处任职
1 高献国 1,082.08 14.43% 董事长
2 周三昌 339.47 4.53% 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 金译平 320.96 4.28% 董事、副总经理
4 高峰 311.71 4.16%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5 张继跃 296.16 3.95% -
6 高强 155.85 2.08% 副总经理
7 高远夏 146.60 1.95% 名誉董事长、顾问
8 王克柏 146.60 1.95% 监事
9 郑国富 146.60 1.95% 员工
10 朱立地 146.60 1.95% 员工
11 吴冬娥 146.60 1.95%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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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万盛投资与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股东中,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由高
献国、周三昌等 13 名自然人出资设立。万盛投资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表: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高献国 145.39 18.17%
2 周三昌 97.81 12.23%
3 金译平 92.48 11.56%
4 高 峰 89.81 11.23%
5 张继跃 85.33 10.67%
6 高 强 44.91 5.61%
7 郑永祥 11.73 1.47%
8 高远夏 42.24 5.28%
9 王克柏 42.24 5.28%
10 郑国富 42.24 5.28%
11 朱立地 42.24 5.28%
12 吴冬娥 42.24 5.28%
13 余乾虎 21.33 2.67%
合 计 800.00 100.00%

2、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远夏、高峰、高强、郑国富等五人。其中高
远夏为高献国、高峰、高强之父,高峰、高强为高献国之胞弟,郑国富为高献国
配偶之胞兄。
高献国直接持有公司 14.43%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8.22%的股
份;高峰直接持有公司 4.16%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5.08%的股份;
高强直接持有公司 2.08%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54%的股份;高
远夏直接持有公司 1.95%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39%的股份;郑
国富直接持有公司 1.95%的股份,通过万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39%的股份。
除上述关系之外,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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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所属行业为阻燃剂行业,按照下游应用分类,阻燃剂行业为消防行业中
的防火材料行业的子行业;按照化学品功能分类,阻燃剂行业为橡塑助剂行业的
子行业。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设立以来,
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被广泛应用于聚氨酯、工程塑料、软质 PVC、聚烯烃(PP、
PE 等)、纺织品涂层、环氧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中。目前,公司的阻燃剂产品
主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和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20 多个主要品种,其中聚氨酯
阻燃剂主要应用于聚氨酯软泡、聚氨酯硬泡和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领域。此外,
应聚氨酯泡沫阻燃剂客户的需求,公司的主营业务中也包括聚合物多元醇的生产
与销售。


(二)销售模式

从销售模式上来看,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进行销售,报告期
内通过直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73.90%、76.07%、72.30%和 69.09%,
公司的直销客户数量分别为 644 家、740 家、764 家和 603 家,经销客户数量分
别为 53 家、94 家、97 家和 77 家,经销客户数量增加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出
于市场拓展需要,增加了经销商的数量,但对新增的经销商销售金额都很小,主
要经销商仍然比较稳定。
公司针对内销市场,尤其是终端客户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主要采取直销方
式。公司分别在广州、上海等地派驻销售代表,连同公司本部营销部共同开展国
内客户的直销业务。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公司基本上通过经销商销售。
外销方面,对于主要客户如拜耳材料科技、沙伯基础创新材料、巴斯夫、丹
米莱克公司等,均采用直接销售;对于阻燃剂市场比较成熟的欧美地区,公司除
了对主要客户直销外,也通过经销商来服务当地的中小客户。2013 年上半年公
司通过香港万盛收购美国万盛后,公司在美国市场的直销比例将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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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阻燃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双酚 A 和三
氯氧磷,聚合物多元醇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聚醚 PPG。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阻燃剂属于橡塑助剂的一种,2012 年全球阻燃剂的消费量约为 197 万吨,
预计到 2018 年,全球阻燃剂的市场容量可达 262 万吨左右。
在阻燃剂的分类中,有机卤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和无机系阻燃剂属于
三大类,公司生产的产品均属于有机磷系阻燃剂,目前主要应用于聚氨酯和工程
塑料等高分子材料领域。2012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量约为 55 万吨,主
要目标市场情况如下(单位:万吨):

中国及其他亚
年份 美国 欧洲 日本 总计
洲国家和地区
2012 18.31 15.05 5.36 16.00


根据公司市场人员统计,目前国内有机磷系阻燃剂总体产能为 29 万吨左右。
预计到 2018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将达到 105 万吨。有机磷系
阻燃剂消费金额的占比将由目前的 28%左右,提高至 40%左右1。
公司具有多年的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研发和生产经验,产品主要应用于聚氨
酯(软泡、硬泡、弹性体)、工程塑料等材料中,在国内外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
中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在聚氨酯软泡阻燃剂方面,公司在规模、技术、产品线、
客户资源等方面优势明显,在全球市场中排名前列。在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和工程
塑料阻燃剂方面,公司也在国内生产企业中排名前列。
为了保持及提高市场地位,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序列不断丰富,目
前已形成聚氨酯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两大类 20 多种产品,积累了超过 800
家下游客户。十余年来,通过贯彻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差异化发展战略,公司已
成为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行业最主要的生产企业之一。



1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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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阻燃剂产品的销量以及在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的占
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全球市场 34.54 61.68 55.07 49.17
本公司 1.99 3.59 3.41 2.74
占比 5.75% 5.82% 6.19% 5.57%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5 块土地,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
如下:

序 2 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坐落 面积(M ) 用途 所有权人
号 类型
临杜国用(2011) 临海市沿海工业
1 44,275.36 工业 出让 万盛股份
第 7760 号 园区
临杜国用(2011)
2 杜桥医化园区 44,098.31 工业 出让 万盛股份
第 7759 号
临城国用(2011) 临海市古城街道
3 10,749.77 工业 出让 万盛股份
第 4608 号 办事处伏龙村
临城国用(2011) 临海市古城街道
4 4,737.41 工业 出让 万盛股份
第 1631 号 办事处两水村
临城国用(2007) 临海市古城街道
5 23,450.60 工业 出让 万盛科技
第 3115 号 办事处两水村
合计 127,311.45


(二)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4 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取得
专利名称 专 利 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获得日期
方式
一 种 用于 工程 塑料 的
无 卤 磷酸 酯阻 燃剂 及 200810063129.1 发明专利 2008-07-11 2010-09-08 自主研发

其生产方法
高分子双酚 A 四苯基双
200910176614.4 发明专利 2009-09-24 2011-10-24 自主研发
磷酸酯的制备方法
一种三-(2-氯异丙基)
201010562551.9 发明专利 2010-11-29 2011-12-14 自主研发
磷 酸 酯粗 品的 后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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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方法

一种高耐水解三-(2-
氯异丙基)磷酸酯阻燃 201310324855.5 发明专利 2013-07-30 2014-06-04 自主研发
剂的制备方法

注:该专利已质押,质权设立日期为 2013 年 11 月 27 日。


(三)非专利技术

公司拥有 25 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见下表:


技术名称 所属领域 技术来源

1 无卤缩聚型磷(膦)酸酯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2 低羟值无卤缩聚型磷(膦)酸酯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低雾性卤代烷基缩聚型磷(膦)酸酯 WSFR-504L 合成
3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技术
无(低)色号卤代烷基磷酸酯
4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TDCP/TCPP/TCEP/WSFR-504L 合成技术
无(低)气味卤代烷基磷酸酯
5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TDCP/TCPP/TCEP/WSFR-504L 合成技术
6 固态缩聚芳基磷酸酯 WSFR-PX220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7 低 TPP 含量缩聚芳基磷酸酯 BDP/RDP 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8 低酸价高稳定性缩聚芳基磷酸酯 BDP/RDP 改性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9 熔融缩聚法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10 溶剂法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11 界面法高分子量聚合芳基磷(膦)酸酯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低色号芳基磷酸酯
12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合成技术
低酚类含量芳基磷酸酯
13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合成技术
高收率芳基磷酸酯
14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合成技术
有色卤代烷基磷酸酯 TDCP/TCPP/TCEP/WSFR-504L 脱色处
15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理方法
有色芳基磷酸酯
16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BDP/RDP/WSFR-PX220/TPP/TCP/CDP/TXP 脱色处理方法
17 有机次磷酸盐类阻燃剂的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18 磷腈类阻燃剂的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已
19 低二氯乙基醚含量 WSFR-504L 的制备方法 化学合成
申请专利
高耐水解三-(2-氯异丙基)磷酸酯 WSFR-TCPP 阻燃剂的制 自主研发已
20 化学合成
备方法 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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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1 磷系阻燃聚醚多元醇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22 低烟氮系阻燃聚醚多元醇合成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23 低醛含量曼尼希多元醇制备技术 化学合成 自主研发
24 B1 级阻燃聚氨酯保温泡沫塑料配方设计技术 材料制备 自主研发
一种可用于多种材料阻燃的磷酸酯纳米复合阻燃母粒配 自主研发已
25 材料制备
方设计及制备方法 申请专利

(四)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国内注册商标 1 项,具体情况如
下:

序 类 所有
商标图案 商标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
号 别 权人
防火制剂;消
防泡沫液;灭
万盛
1 3876681 火合成物;聚 1 2015-11-06
股份
氨酯;皮革修
整化学品

(五)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1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取得
软件名称 证书号 开发完成时间 首次发表日期 获得日期
方式
万盛磷酸酯阻燃剂生 软著登字第
2011-06-10 2011-07-01 2012-02-15 原始取得
产工艺运行软件 V1.0 0378182 号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
万盛投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业务,除本公司外未控制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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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其中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
高强、郑国富。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高献国家族成员除万盛投资及本公司
外未控制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本次发行前,除万盛投资和高献国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
股东为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伟星创投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代
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
企业提供企业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
构。伟星创投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与曼德森国际化工有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
曼德森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于 2009 年 9 月 4 日设立的公司,注
册地为香港,主要是为发行人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提供转口贸易服务。郑永祥持股期间,曼德森与发行
人间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2011 年 8 月 30 日,郑永祥将其持有 VANDONSUN 公司的 100%股权按照注册资
本 1:1 价格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周绍焰,郑永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周绍焰担
任董事。自转让日起 12 个月内,VANDONSUN 公司仍然作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故
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之间,发行人与 VANDONSUN 公司之间的交易均为关联
交易。本节所指 2012 年与曼德森关联交易额均为 2012 年曼德森作为公司关联方
期间(1-8 月)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额,故与 2012 年全年发行人和曼德森之间的
交易额数字有所差异。
1)交易量及交易额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与曼德森交易产品全部为工程塑料阻燃剂。
相关交易情况、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与曼德森的关联交易额 营业收入 占比
2011 年 2,064.48 61,395.14 3.36%
2012 年 1-8 月 2,928.52 64,113.09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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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与曼德森交易额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有所上升,主要与曼德森的业务定位有关。曼德森主要业务为担任发行人与沙伯
公司等最终客户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而最终用户沙伯公司等客户的订单逐渐增
加。沙伯公司为世界五百强公司 SABIC 在中国的两个主要工厂之一,与发行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期间,曼德森向发行人的采购额与曼德森向沙伯公司
等最终客户的销售额变动趋势保持一致,符合其作为转口贸易商的定位。详细情
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产品 采购额 销售额 差异率
2011 年 工程塑料阻燃剂 2,064.48 2,067.52 0.15%
2012 年 1-8 月 工程塑料阻燃剂 2,928.52 2,934.50 0.20%


发行人向曼德森的销售量与曼德森向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的销售量完全一
致,符合曼德森的转口贸易商定位。VANDONSUN 公司向发行人采购和向最终客户
销售数量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吨

期间 采购对象 采购产品 采购数量 销售对象 销售产品 销售数量 差异
工程塑料
沙伯公司 1,140.00
阻燃剂
工程塑料
2011 年 发行人 1,160.00 惠州市沃
阻燃剂 工程塑料
特新材料 20.00
阻燃剂
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
沙伯公司 1,680.00
阻燃剂
上海锦湖
工程塑料
日丽塑料 40.00
2012 年 工程塑料 阻燃剂
发行人 1,760.00 有限公司
1-8 月 阻燃剂
广东锦湖
日丽高分 工程塑料
40.00
子材料有 阻燃剂
限公司


2)交易价格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为工程塑料阻燃剂中的 BDP
和 RDP。相关价格主要参照发行人与最终客户商定的价格确认。期间,发行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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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曼德森销售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同期向除曼德森外第三方销售该产品的均价情况
见下表: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发行人同期向除曼德森之外的
期间 产品 销量 销售额 价格 差异率
客户销售该产品的 FOB 均价
2011 年 BDP 1,160.00 2,064.48 1.78 1.85 3.78%
2012 年 BDP 1,380.00 2,116.89 1.53 1.52 0.66%
1-8 月 RDP 380.00 811.64 2.14 2.14 0.00%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同期销售相
关产品均价基本一致。
3)应收账款情况
2011 年末和 2012 年 8 月末,发行人向曼德森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当期最后 3
期末应收 当期交易额 比例 比例 期末后 3 个月
期间 个月交易额
账款余额(A) (B) (A/B) (A/C) 内回款比例
(C)
2011 年 441.69 2,064.48 21.39% 443.97 99.49% 100%
2012 年
856.53 2,928.52 29.25% 1,243.93 68.86% 100%
1-8 月


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曼德森账款金额与当期最后 3 个月双方的交易额基本保
持一致,主要原因为曼德森对发行人的付款周期与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对曼德森
的付款周期基本保持一致,为 70 天左右。
4)关联交易的背景及持续性
VANDONSUN 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担任发行人与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之间的
转口贸易商角色。
沙伯公司为 SABIC 在中国的两个主要工厂之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经济
技术开发区,主营工程塑料加工贸易业务。2009 年在客户开发过程中,沙伯公
司有意愿采购发行人的工程塑料阻燃剂产品,但要求发行人必须满足其进料加工
的条件。因此发行人的产品必须先出口给境外贸易商,再向沙伯公司销售。
考虑到与境内贸易商合作会产生较高的成本,而由发行人设立或收购境外子
公司所需周期又较长,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考虑到郑永祥一方面居住在广州,
距离香港较近,另一方面其作为公司销售副总,与沙伯公司沟通较为顺畅并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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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外贸程序,因此公司决定同意郑永祥以个人资产出资 1 万港币设立 VANDONSUN 公
司,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的主要经营环节实施一定的控制。
在 VANDONSUN 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客户惠州沃特、上海锦湖、广东锦湖等提
出了与沙伯公司相同的进料加工交易条件。因此 VANDONSUN 公司除担任发行人与
沙伯公司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外,也曾担任发行人与惠州沃特、上海锦湖、广州
锦湖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但相关交易额较小。
发行人已经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万盛收购 VANDONSUN 公司,并于 2012
年 9 月 3 日,由香港万盛与周绍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Instrument of
Transfer》),周绍焰将其所持有的 VANDONSUN 公司的 10,000 股股份转让给香
港万盛,转让价格为 59,500 港元。2012 年 10 月,香港万盛向周绍焰支付该笔
股权转让款。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仍然通过 VANDONSUN 公司与沙伯公司等客
户进行业务往来,但是发行人与 VANDONSUN 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5)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 VANDONSUN 公司及其最终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对郑永祥、
周绍焰及重要最终客户进行了访谈,对 VANDONSUN 公司及最终客户发放了询证
函,核查了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销售及 VANDONSUN 公司对最终客户销售的相
关单据,核查了海关部门对发行人出口至 VANDONSUN 公司报关货物信息的确认意
见,认为:发行人通过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的产品全部实现了最终销售,并且
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发行人会计师核查了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单据、相关销售的收款
情况、VANDONSUN 公司账务情况、VANDONSUN 公司从发行人处采购货物的去向、
VANDONSUN 公司的银行账户记录,对 VANDONSUN 公司的第一大客户沙伯公司进行
了实地访谈,对发行人各期向 VANDONSUN 公司和对其他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价格
进行了抽查分析,认为:发行人对 VANDONSUN 公司的销售是真实、公允的。
发行人律师认为:VANDONSUN 公司现有业务真实,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
送情形。
(2)与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
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中安”)报告期内为发行人
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控制的公司。郑永祥控制期间,广州中安与发行人间的交
易属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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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中安简要情况
广州中安为郑永祥、徐文艺、高献国、张立法 4 位自然人于 2004 年 9 月 20
日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永祥,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
经营范围为销售阻燃纺织品、纸制品。
广州中安的简要历史沿革情况见下表:

时间 事项 股东 出资额 占比
郑永祥 15 30%
徐文艺 15 30%
2004.9 设立
高献国 15 30%
张立法 5 10%
郑永祥 35 70%
2007.11 股权转让
刘华柳 15 30%
刘华柳 35 70%
2010.5 股权转让
刘秋生 15 30%
郑志婷 35 70%
2011.9 股权转让
刘秋生 15 30%
郑志婷 35 70%
2013.1 股权转让
卢崇文 15 30%
注 1:上表中股权转让皆为按注册资本 1:1 比例作价转让。
注 2:上表中刘华柳为郑永祥之妻,刘秋生为刘华柳之兄,郑志婷为刘秋生之妻,
卢崇文为刘华柳之姐夫。
截至报告期末,广州中安注册资本 5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卢崇文,住所为
广州市海珠区,经营范围为阻燃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批发和零售贸
易。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广州中安正在进行公司注销程序,注销事项已经登
报公告。
2)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存在少量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皆为协议定
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与广州中安间关联交易额 发行人营业收入 占比
2011 年 107.83 61,395.14 0.18%
2012 年 112.76 64,113.09 0.18%
2013 年 49.99 64,508.57 0.08%
合计 270.58 190,016.80 0.14%


3)中介机构意见


1-2-2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
例较小,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并已采取规范措施,
不存在通过利益输送粉饰业绩的情况,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已如实披露,该
等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并已采取规范措施,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
碍。
(3)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2011 年度共
支付报酬 290.40 万元;2012 年度共支付报酬 418.34 万元;2013 年共支付报酬
423.40 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未曾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
银行 合同号 担保方 期限
(万元)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
建设银行 译平、高远夏、郑国富、王 2009.04.16 至
6661359992009133 5,000
临海支行 克柏、朱立地、吴冬娥、高 2011.04.15
强、郑永祥
中国银行 2009 年临(保)个字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 2009.05.14 至
1,500
临海支行 017 号 译平 2011.05.14
中国银行 2009 年临(保)企字 2009.05.14 至
蓝盾房地产 1,500
临海支行 010 号 2011.05.14
建设银行 2010.01.04 至
6661359992010001 蓝盾房地产 3,600
临海支行 2012.01.03
工商银行 2010 年临海(保)字 2010.07.14 至
蓝盾消防、 2,500
临海支行 0070 号 2011.07.13
工商银行 2010 年临海(保)字 2010.07.14 至
高献国 2,500
临海支行 0070-1 号 2011.07.13
中国银行 2010 年临(保)企字 2010.10.08 至
蓝盾房地产 1,500
临海支行 060 号 2012.12.10
中国银行 2010 年临(保)个字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 2010.10.08 至
4,000
临海支行 090 号 译平 2012.12.10
工商银行 2010 年临海(保)字 2010.12.09 至
蓝盾消防 2,500
临海支行 0127 号 2011.12.08
工商银行 2010 年临海(保)字 2010.12.09 至
高献国 2,500
临海支行 0127-1 号 2011.12.08
兴业银行 兴银台临个高保 高献国 4,000 2011.01.20 至

1-2-2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临海支行 (2011)1610 号 2014.01.20
建设银行 2011.03.15 至
6661359992011071 万盛投资 2,000
临海支行 2012.03.03
建设银行 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金 2011.03.15 至
6661359992011073 2,000
临海支行 译平、张继跃 2012.03.03
工商银行 2011 年临海(保)字 2011.06.16 至
高献国 6,600
临海支行 0301 号 2012.06.15
工商银行 2011 年临海(保)字 2011.06.16 至
郑荷妹 6,600
临海支行 0301 号-1 2012.06.15
浦发银行 2011.11.17 至
LP 保 2011 字 093 号 高献国、郑荷妹 6,000
临海支行 2014.11.17
浦发银行 2011.11.17 至
LP 保 2011 字 094 号 周三昌、阮凤兰 6,000
临海支行 2014.11.17
兴业银行 兴银台临-高保 2012.2.19 至
万盛投资 7,000
临海支行 (2012)4013-1 号 2015.3.19
兴业银行 兴银台临-个保 2012.2.19 至
高献国 7,000
临海支行 (2012)4013-2 号 2015.3.19
建设银行 2012.4.28 至
6661359992012039 万盛投资 8,000
临海支行 2014.4.27
建设银行 高献国、周三昌、高峰、金 2012.4.28 至
6661359992012036 8,000
临海支行 译平、张继跃 2014.4.27
交通银行 2013.8.1 至
B0720130122009 周三昌、阮凤兰 7,000
临海支行 2016.8.1
交通银行 2013.8.1 至
B0720130122010 高献国、郑荷妹 7,000
临海支行 2016.8.1
工商银行 2013 临海(保)字 2013.9.9 至
高献国、郑荷妹 6,600
临海支行 0473-1 号 2014.9.8
6661359992013166、
6661359992013167、
建设银行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张 2013.12.03 至
6661359992013168、 5,000
临海支行 继跃、金译平 2015.12.02
6661359992013169、

建设银行 2013.12.03 至
6661359992013171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 5,000
临海支行 2015.12.03
中国银行 2014 年临(保)个字 高献国、高峰、周三昌、金 2014.1.15 至
3,000
临海支行 005 号 译平 2016.1.15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子公司万盛科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
银行 合同号 担保方 期限
(万元)
浙江永太科技股 2009.06.03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905200900004561 份有限公司、高献 3,500 至
国、周三昌 2011.06.02
2009.11.09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905200900063925 高献国、周三昌 1,350 至
2011.11.08
2010 年临(保)个字 044 高献国、张继跃、 2010.04.19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500
号 周三昌 至

1-2-2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2.06.15
2010.04.19
2010 年临(保)企字 029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蓝盾房地产 1,500 至

2012.06.25
周三昌、蓝盾机
(330112100420)浙泰商 2010.04.20
械、张继跃、高献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银(高保)字第 1,000 至
国、高峰、张继忠、
(12100001)号 2011.04.20
阮凤兰
2010.07.21
2010 年临海(保)字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周三昌 1,760 至
0071-1
2011.07.20
2010.08.31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905201000031209 高献国 6,975 至
2012.08.30
2010.09.03
2010 信银台人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高献国 3,600 至
5041 号
2011.09.03
2010.09.03
2010 信银台人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周三昌 3,600 至
5042 号
2011.09.03
2010.09.03
2010 信银台人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高峰 3,600 至
5043 号
2011.09.03
2010.09.03
2010 信银台人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张继跃 3,600 至
5044 号
2011.09.03
2010.09.03
2010 信银台人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金译平 3,600 至
5045 号
2011.09.03
2010.12.03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LP 保 2010 字 091 号 高献国、郑荷妹 3,000 至
2013.12.02
2010.12.03
浦发银行临海支行 LP 保 2010 字 092 号 周三昌、阮凤兰 3,000 至
2013.12.02
2011.01.27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10127011 高献国、郑荷妹 1,600 至
2013.01.27
2011.01.27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10127012 周三昌、阮凤兰 1,600 至
2013.01.27
2011.04.29
建设银行临海支行 6661359992011114 蓝盾机械 3,500 至
2013.04.28
2011.07.28
2011 年临海(保)字 0118
工商银行临海支行 蓝盾消防 2,750 至

2012.07.27
2011.11.21
农业银行临海支行 33100520110042306 高献国、周三昌 8,100 至
2014.8.23

1-2-2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2.01.19
2012 信银台人最保字第
中信银行台州分行 周三昌 3,600 至
001499 号
2013.01.19
2012.2.19
兴银台临-高保(2012)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万盛投资 3,000 至
4015 号
2015.3.19
2012.2.19
兴银台临-个保(2012)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 高献国 3,000 至
4015-1 号
2015.3.19
2013.1.1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30122006 周三昌、阮凤兰 4,000 至
2016.1.1
2013.1.1
交通银行临海支行 B0720130122007 高献国、郑荷妹 4,000 至
2016.1.1
2013.1.28
高献国、张继跃、
中国银行临海支行 2013年临[保]个字006号 2,000 至
周三昌
2015.1.27
2014.5.15
华夏银行临海支行 TZ05(高保)2014009 高献国 5,000 至
2017.5.15


(2)关联方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关联方 2014.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VANDONSUN 公
- - - 4,416,930.90

应收账
广州市中安阻
款:
燃材料有限公 - - 417,380.25 630,375.00

合 计 - - 417,380.25 5,047,305.90
其他应付
郑永祥 - - 10,726.90 -
款:
合 计 - - 10,726.90 -


2011 年末对 VANDONSUN 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货款,2012 年 VANDONSUN 公司被
香港万盛收购之后,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012 年末对郑永祥的其他应付款为 VANDONSUN 公司对郑永祥的其他应付款
项。
各期末对广州市中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货款。广州市中安阻燃
材料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注销清算过程中。


1-2-3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支付关联方利息以及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
2012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曾向母公司万盛投资借入 500 万元,并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归还,未支付利息。该笔借款发生的原因为发行人资金周转需要,向万
盛投资临时拆借。发行人董事会对该交易进行了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认为该事项事实清楚,金额较小,时间较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侵害公司利益,也没有侵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该等事项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过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以及
支付利息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严格遵循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关
联交易公允,并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履行法定程序审
批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议程序,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
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不存在侵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除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与曼德森、广州中安的交易方面。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与曼德森交易产品全部为工程塑料阻燃剂。
相关交易情况、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期间 与曼德森的关联交易额 营业收入 占比
2011 年 2,064.48 61,395.14 3.36%
2012 年 1-8 月 2,928.52 64,113.09 4.57%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与曼德森交易额占发行人同期营业收入比重

1-2-3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有所上升,主要与曼德森的业务定位有关。曼德森主要业务为担任发行人与沙伯
公司等最终客户间的转口贸易商角色,而最终用户沙伯公司等客户的订单逐渐增
加。沙伯公司为世界五百强公司 SABIC 在中国的两个主要工厂之一,与发行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为工程塑料阻燃剂中的 BDP
和 RDP。相关价格主要参照发行人与最终客户商定的价格确认。期间,发行人向
曼德森销售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同期向除曼德森外第三方销售该产品的均价情况
见下表: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发行人同期向除曼德森之外的
期间 产品 销量 销售额 价格 差异率
客户销售该产品的 FOB 均价
2011 年 BDP 1,160.00 2,064.48 1.78 1.85 3.78%
2012 年 BDP 1,380.00 2,116.89 1.53 1.52 0.66%
1-8 月 RDP 380.00 811.64 2.14 2.14 0.00%


2011 年至 2012 年 8 月,发行人向曼德森销售产品价格与发行人同期销售相
关产品均价基本一致。
2011 年末和 2012 年 8 月末,发行人向曼德森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当期最后 3 期末后 3 个月
期末应收 当期交易额 比例 比例
期间 个月交易额 内回款比例
账款余额(A) (B) (A/B) (A/C)
(C)
2011 年 441.69 2,064.48 21.39% 443.97 99.49% 100%
2012 年
856.53 2,928.52 29.25% 1,243.93 68.86% 100%
1-8 月


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曼德森账款金额与当期最后 3 个月双方的交易额基本保
持一致,主要原因为曼德森对发行人的付款周期与沙伯公司等最终客户对曼德森
的付款周期基本保持一致,为 70 天左右。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存在少量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皆为协议定
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与广州中安间关联交易额 发行人营业收入 占比
2011 年 107.83 61,395.14 0.18%
2012 年 112.76 64,113.09 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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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3 年 49.99 64,508.57 0.08%
合计 270.58 190,016.80 0.14%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
例较小,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如实披露,并已采取规范措施,
不存在通过利益输送粉饰业绩的情况,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广州中安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已如实披露,该
等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小,并已采取规范措施,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
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13 年薪
姓 性 年 兼职单位 持股数
职务 简要经历 兼职单位 酬(元、含
名 别 龄 任职 (万股)
税)
曾担任临海市江南助剂厂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 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厂长,万盛化 限公司 总经理
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万盛股份(香港)
高 董事
总经理。现任发行人法定代 有限公司
献 董事长 男 54 582,440.00 1,082.08
表人、董事长,万盛投资法 VANDONSUN

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CHEMICAL
董事
香港万盛董事、VANDONSUN INTERNATIONAL
公司董事。 LIMITED
曾担任发行人监事。现任发 浙江万盛科技有限 执行董事
董事
周 行人董事、总经理、财务负 公司 总经理
总经理
三 男 51 责人,万盛科技法定代表 502,640.00 339.47
财务负责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
昌 人、执行董事、总经理,万 董事
人 限公司
盛投资董事。
曾任发行人监事。现任发行
高 副董事长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
男 51 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万 董事 447,240.00 311.71
峰 副总经理 限公司
盛投资董事。
2000 年至今一直就职于发
高 上海梦莎文化传播
副总经理 男 39 行人。现任发行人副总经 董事 383,880.00 155.85
强 有限公司
理。
郑 曾任职于法国罗地亚公司
董事
永 男 41 广州代表处。现任发行人董 - - 504,190.00 115.23
副总经理
祥 事、副总经理。
金 曾任职于台州烧碱厂技术
董事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
译 男 45 部门。现任发行人董事、副 董事 532,000.00 320.96
副总经理 限公司
平 总经理,万盛投资董事。
曾任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
宋 董事、副总
司证券事务代表、监审部经
丽 经理、董事 女 37 - - 381,880.00 28.00
理。现任发行人董事会秘
娟 会秘书
书、副总经理。
谢 曾任深圳联达钮扣有限公 董事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
瑾 董事 男 47 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发行人 董事会秘书 0
股份有限公司
琨 董事,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 副总经理



1-2-3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
董事长
书兼副总经理,浙江伟星新 有限公司
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
董事
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董事长,云南红海投资开 云南红海投资开发
董事
发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云县 有限公司
亚太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
事,并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 云南云县亚太投资
董事
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置业有限公司
职务。
任教于北京理工大学,担任
中国阻燃学会秘书长,国家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
科技部、国家发改委、中国 独立董事
料股份有限公司
消防协会、中石化协会评审
专家,中国塑协改性委员会

常务理事,中国消防阻燃建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
政 独立董事 男 70 独立董事 40,000 0
材委员会常务理事。研究领 股份有限公司

域为精细化工、等离子体化
学、高能材料、阻燃化工。
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山东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
独立董事
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的高级项目经 浙江天顾税务师事 执行董事
理与行政管理部经理、浙江 务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天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副所长,兼任浙江省财税
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准则 公司

委员会委员与浙江税务网
良 独立董事 男 42 40,000 0
首席税务师等职。现任发行

人独立董事,浙江天顾税务 英飞特电子(杭州)
独立董事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 股份有限公司
事、总经理,浙江跃岭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飞特
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巨东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浙江巨东股份有 独立董事
公司的独立董事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担任浙江大学应用经济研
浙江大学 教授
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公共
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40,000 0
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 公司
长,兼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 哈尔滨高科技(集
独立董事
会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 团)股份有限公司

理事等。现任发行人独立董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
雪 独立董事 男 56 独立董事
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哈尔滨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浙江伟星实业 公司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曾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
独立董事
审计部门高级项目经理、经 股份有限公司

理助理,业务发展部总经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 董事会秘书
击 独立董事 男 38 40,000 0
理。现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 浙江富春环保热电
独立董事
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

1-2-3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岭南园林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杭州华银教育多媒
杭州华银教育多媒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
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
王 曾任职于临海市化工厂。现
监事会主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
克 男 65 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万盛 监事 118,808.02 146.60
席 限公司
柏 投资监事。
曾经任职于浙江海天气体

监事 女 33 有限公司。现任发行人监 - - 115,948.56 0

事。
曾任职于衢化集团临海医

职工代表 药化工厂、江苏武进精细化
恭 男 45 - - 151,867.21 0
监事 工厂。现任发行人职工代表

监事。

研发中心 现任发行人研发中心副经
云 男 33 - - 126,101.50 0
副经理 理。

陶 曾任职于浙江九洲药业股
总工办副
光 男 39 份有限公司。现任发行人总 - - 135,285.31 0
经理
撑 工办副经理
曾任职于浙江海神制药有

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
福 工程师 男 37 - - 91,767.44 0
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发行人

技术研发部门。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万盛投资持有
发行人 45.25%的股份。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
郑国富。本次发行前,高献国家族成员直接持有发行人 24.57%的股份,同时通
过控制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家族成员持有万盛投资 45.57%的股权),
从而控制发行人 45.25%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69.82%的股份。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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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6,610,880.78 100,144,375.60 116,783,670.77 109,614,795.8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59,440.00 8,000,000.00
应收票据 21,530,050.50 16,247,183.31 22,008,926.13 20,276,921.73
应收账款 109,031,947.56 95,290,561.28 75,039,318.81 65,715,665.13
预付款项 3,207,330.29 13,246,079.94 5,146,925.92 6,144,207.6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556,450.42 5,311,028.51 3,183,756.47 1,869,932.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2,682,692.37 68,720,389.09 47,445,872.21 42,487,445.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0,000.00 130,860.50
流动资产合计 287,619,351.92 302,119,057.73 270,428,470.31 254,239,828.8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594,041.13 610,823.01 644,386.77 677,950.53
固定资产 151,882,256.22 125,942,004.82 44,045,714.89 49,468,775.10
在建工程 82,516,916.41 93,856,113.27 113,229,530.07 41,346,319.6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384,884.17 30,310,054.96 31,125,525.88 31,940,996.80
开发支出
商誉 1,100,527.80 1,100,527.80 965,985.10 756,811.86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74,668.27 1,240,809.08 1,042,250.32 683,933.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1,553,294.00 253,060,332.94 191,053,393.03 124,874,787.38
资产总计 559,172,645.92 555,179,390.67 461,481,863.34 379,114,616.2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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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164,170,458.23 144,004,811.50 104,817,760.38 112,308,651.33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886,700.00 129,600.00
应付票据 5,289,999.86 11,313,004.90 19,781,320.00
应付账款 70,038,412.76 84,388,904.41 46,572,306.60 51,189,067.12
预收款项 5,374,612.88 2,455,006.85 1,525,700.63 6,611,871.0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555,035.45 4,792,361.51 4,519,281.68 2,882,048.29
应交税费 6,153,735.04 4,227,337.77 -1,088,785.40 5,024,287.87
应付利息 1,149,541.21 804,939.31 205,531.14 326,122.0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1,200.00 402,661.44 320,726.90 310,000.0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00,000.00 6,5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63,149,695.43 258,889,027.69 186,783,441.93 178,652,047.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1,250,000.00 24,750,000.00 31,500,000.00 26,5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0,176.00 164,000.00 26,110.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4,279,202.22 14,609,859.44 14,82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529,202.22 39,940,035.44 46,484,000.00 26,526,110.12
负债合计 318,678,897.65 298,829,063.13 233,267,441.93 205,178,157.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75,000,000.00
资本公积 51,495,760.01 51,495,760.01 52,151,760.01 51,600,510.39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693,244.56 16,693,244.56 12,016,425.17 6,704,275.6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7,323,159.30 113,202,664.93 89,048,217.20 40,631,672.3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8,415.60 -41,341.96 -1,980.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493,748.27 256,350,327.54 228,214,421.41 173,936,458.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9,172,645.92 555,179,390.67 461,481,863.34 379,114,616.2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营业总收入 346,806,481.77 645,085,652.51 641,130,949.27 613,951,38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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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收入 346,806,481.77 645,085,652.51 641,130,949.27 613,951,385.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5,866,559.79 583,322,104.94 578,406,245.83 555,098,193.04
其中:营业成本 277,449,226.93 506,346,715.16 496,463,586.29 494,377,677.2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6,684.20 2,557,406.19 2,720,945.27 2,226,838.06
销售费用 14,986,702.77 28,788,715.61 36,892,657.53 22,872,967.48
管理费用 16,030,253.40 34,669,841.53 34,484,634.93 26,267,032.17
财务费用 5,162,357.61 9,721,138.72 6,488,434.90 9,853,726.54
资产减值损失 1,211,334.88 1,238,287.73 1,355,986.91 -500,048.4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046,140.00 3,289,040.00 -129,600.00
投资收益 321,460.00 4,224,550.00 38,334.24 51,194.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
三、营业利润 27,215,241.98 69,277,137.57 62,633,437.68 58,904,387.00
加:营业外收入 716,147.57 1,647,721.22 1,760,195.80 1,755,610.52
减:营业外支出 433,656.24 613,770.31 498,173.09 613,960.8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5,651.94 41.41
四、利润总额 27,497,733.31 70,311,088.48 63,895,460.39 60,046,036.71
减:所得税费用 4,377,238.94 11,479,821.36 10,166,766.00 9,859,217.29
五、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120,494.37 58,831,267.12 53,728,694.39 50,186,819.42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1 0.78 0.72 0.6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1 0.78 0.72 0.67
七、其他综合收益 22,926.36 -695,360.99 549,268.65 104,750.38
八、综合收益总额 23,143,420.73 58,135,906.13 54,277,963.04 50,291,569.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23,143,420.73 58,135,906.13 54,277,963.04 50,291,569.80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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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 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7,323,003.09 555,279,746.50 559,007,003.62 559,566,658.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03,118.62 3,467,663.82 3,438,660.17 6,760,784.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51,512.87 13,516,748.30 12,983,741.66 12,160,246.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8,877,634.58 572,264,158.62 575,429,405.45 578,487,688.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7,505,850.20 430,890,443.44 416,936,775.06 412,065,812.2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691,944.99 24,862,443.47 21,653,775.72 16,023,084.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562,037.51 16,682,809.15 25,201,059.08 25,237,681.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04,982.78 49,576,095.30 63,017,218.27 47,197,273.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7,364,815.48 522,011,791.36 526,808,828.13 500,523,851.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12,819.10 50,252,367.26 48,620,577.32 77,963,837.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 77,851,194.4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274,760.00 4,224,550.00 38,334.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5,750.62 243.59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0,000.00 15,079,238.67 1,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0,510.62 4,224,550.00 23,117,816.50 78,851,194.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7,958,007.89 54,880,162.42 58,841,487.93 46,108,705.3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9,438.08 85,8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3,300.00 7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911,307.89 55,769,600.50 58,841,487.93 131,908,70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20,797.27 -51,545,050.50 -35,723,671.43 -53,057,510.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1,718,862.81 480,179,626.98 293,678,628.40 261,839,438.3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0,000.00 20,600,000.00 17,465,98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4,568,862.81 500,779,626.98 293,678,628.40 279,305,42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3,659,275.83 449,593,053.75 286,193,259.49 253,150,996.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4,520,527.77 39,638,481.28 8,751,723.84 35,88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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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0,000.00 18,603,773.58 24,585,400.00 904,103.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879,803.60 507,835,308.61 319,530,383.33 289,935,411.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0,940.79 -7,055,681.63 -25,851,754.93 -10,629,987.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7,224.14 -1,702,102.70 -216,011.98 -635,212.58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71,694.82 -10,050,467.57 -13,170,861.02 13,641,125.79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590,215.02 85,640,682.59 98,811,543.61 85,170,417.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318,520.20 75,590,215.02 85,640,682.59 98,811,5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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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验的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信会师报
字【2014】第 610305 号),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如下
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损失-,收益+)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85,651.94 -41.41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330,657.22 1,607,530.56 1,627,512.00 1,347,189.00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
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
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3,081,125.00 4,500,810.00 -66,605.76 51,194.40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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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
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79,690.35 40,190.66 77,683.80 396,987.52
出。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101,846.00 2,407,944.00
目。
小 计 -2,354,583.37 8,556,475.22 1,638,548.63 1,795,370.92
所得税影响金额 -108,863.81 -1,123,454.24 -308,799.85 -319,721.52

少数股东损益

合 计 -2,463,447.18 7,433,020.98 1,329,748.78 1,475,649.40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流动比率 1.09 1.17 1.45 1.42
速动比率 0.85 0.90 1.19 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99% 53.83% 50.55% 54.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83% 45.74% 42.15% 41.61%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
0.53% 0.34% 0.44% 0.66%
权)占净资产的比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79 7.57 9.11 8.79
存货周转率(次/年) 8.45 8.72 11.04 11.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3,995.73 8,827.08 7,900.67 7,704.97
元)
利息保障倍数 5.56 7.64 8.09 7.96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
0.29 0.67 0.65 1.04
流量(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2 -0.13 -0.18 0.18
每股净资产(元/股) 3.21 3.42 3.04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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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20.00% 21.47% 22.66% 19.54%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从资产规模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保持较快增长。
2012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 46,148.19 万元,较 2011 年底增加 8,236.72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 2012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5,372.87 万元;二是 2012 年 12
月底公司在建工程较 2011 年底增加 7,188.32 万元。
2013 年底,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517.94 万元,较 2012 年底增加 9,369.75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 2013 年底公司实现净利润 5,883.13 万元;二是 2013 年
底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合计较 2012 年底增加 6,252.29 万元。
2014 年 6 月底,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5,917.26 万元,较 2013 年底变化不大。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其中流动资产占资
产总额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各期期末分别为 67.06%、58.60%、54.42%和 51.44%。
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 32.94%、41.40%、45.58%和
48.56%。2014 年 6 月底、2013 年底及 2012 年底非流动资产分别较前一期期末增
加 1,849.30 万元、6,200.69 万元和 6,617.86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募投项
目已经开工建设,2012 年在建工程增加 7,188.32 万元;2013 年底公司的在建工
程较 2012 年底降低 1,937.34 万元,同期有 8,672.29 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
产;2014 年 6 月底,公司的在建工程较 2013 年底减少 1,133.92 万元,同期有
2,540.57 万元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主要是因为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推进,
以及部分设备厂房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为固定资产。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内各期期末,
三项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5.67%、88.48%、87.43%和
89.81%,公司流动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非经营性的流动资金占用较少。
公司的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为主。报告期内,该两项合计占公司
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9.69%、64.90%、76.43%和 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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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79、9.11和7.57,公司的应收账款
周转率先升后降,主要是由于201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较多。但从总体上来讲,
2011和2012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要优于可比上市公司。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构成如下图所示(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 99%以上,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
益,以及销售少量原材料聚醚 PPG 等,金额及占比均很小。
从产品大类来看,阻燃剂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最高。报告期内,阻燃剂产品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 70%以上,且逐年提高,占比从 2011 年的 74.83%增
长到 2014 年上半年的 86.31%。
从阻燃剂的细分产品来看,聚氨酯阻燃剂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占比从
2011 年的 45.05%逐渐增加到 2014 年上半年的 55.87%;报告期内,公司的工程
塑料阻燃剂销售收入保持平稳,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29.78%、32.58%、35.64%
和 30.44%。
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产品销售收入始终保持增长,2012 年和 2013 年的增
长率分别为 12.93%和 7.74%,2014 年上半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销售收入较 2013
年上半年增长 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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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相当。其中雅克科技与公
司所处行业及所生产的产品最为接近,该公司主要生产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和工程
塑料阻燃剂。而公司主要产品中还包括聚氨酯软泡阻燃剂,该类产品因为客户比
较分散,单个客户的采购量较小,毛利率相对较高。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整体保持健康稳定,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均超过了 1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在报
告期内基本维持较高水平,经营性现金流整体保持健康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由于在报告期内,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迅速扩大和对生产设备及生产环境要求的提高,公司进行了
土地、厂房以及产能的新建和扩张,具体如下:
2011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低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投入 4,600
多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杜桥园区的提前建设以及购买机器设备;另外,公司为提高
流动资金管理效率,曾向中国银行申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并到期赎回。2011 年
末有 800 万元保本收益型产品未到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此项产品到期后(2012
年 1 月)不再从事此类活动。
2012 年,公司收回了 2011 年购买的 800 万元保本收益型产品,除继续对杜
桥项目的建设投入之外,没有其他大额的投资行为,因此,2012 年公司的投资
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较 2011 年有所上升。
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公司继续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没有其他大额投
资的行为。
2011 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公司在 2010 年进行股权
融资后,营运资金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因此公司在 2011 年适当减小
了短期贷款的规模,同时由于银根收紧,公司偿还的银行贷款相对较多。
2012 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1 年继续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支
付给银行贷款保证金 2,0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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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较 2012 年上升约 1,800 万元,主要原
因是公司在 2013 年新增了借款,并收回了部分贷款保证金。


(五)股利分配政策和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

(1)本公司股票种类目前全部为普通股,股利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
利原则,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同时发放股利。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分派股利时,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代扣代缴股利分配的应缴税
金。

2、报告期初至目前股利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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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1 年 11 月 16 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会议
决议,公司以 2011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000 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4 元(含税)。
2013 年 3 月 21 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公
司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000
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4 元(含税)。
2014 年 2 月 22 日,万盛股份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
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900
万元人民币,按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5.2 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上述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1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拟现金分红 3,900 万元人民币,
按总股本 7,5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 5.2 元(含税)。如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成功,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
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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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公司应当每年度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2)在满足购买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
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采用股票股利
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决策机制与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
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
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
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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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
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两家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分别是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和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公司通过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控
股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及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USA) Co.,LTD。发行人没有参股、控股其他公司。

1、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9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周三昌
注册资本 5,3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3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两水村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万盛科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83,026,585.69 175,879,544.91
净资产 78,688,548.85 75,496,475.91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128,097,405.90 305,825,051.52
净利润 3,192,072.94 11,010,204.46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 年 3 月 5 日
注册资本 80 万港元
登记证号码 59483083-000-0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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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NO.C 16/F.,CHINAWEAL CENTRE 414-424 JAFFE RD WANCHAI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贸易

香港万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8,167,220.91 15,440,464.18
净资产 1,610,370.43 1,594,335.33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50,089,491.36 55,079,249.36
净利润 -7,503.52 1,056,396.00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公司名称 VANDONSU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成立时间 2009 年 9 月 4 日
注册资本 1 万港元
登记证号码 51121461-000-09-12-8
住所 NO.C 16/F.,CHINAWEAL CENTRE 414-424 JAFFE RD WANCHAI
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贸易



Vandonsun 公司为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郑永祥于 2009 年 9 月 4 日设立的
公司,注册地在香港,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发行人与沙伯基础创新塑料(中国)
有限公司等最终客户提供转口贸易服务。
2011 年 8 月 30 日,郑永祥将其持有 VANDONSUN 公司的 100%股权按照注册资
本 1:1 价格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周绍焰;同日,郑永祥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周
绍焰担任董事。
2012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收购
VANDONSUN 公司,收购价款为 59,500 港币。同日,VANDONSUN 公司的董事由周绍
焰变更为高献国。
VANDONSUN 公司在 2012 年 8 月 30 日之前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VANDONSUN 公司目前正在注销过程中,根据香港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 2014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VANDONSUN 公司未有被起诉或被申请破产,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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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任何违反适用法律规定之情形,亦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VANSUNSON 公司没有信
托持股或委托持股安排,亦无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相关协议安排;VANSUNSON 公
司不存在未决的诉讼、仲裁,没有资产抵押情况。VANSUNSON 公司已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申请自愿清盘。因 VANSUNSON 公司是在申领新的商业登记证前申请自愿
清盘,故无须再申领新的商业登记证,故香港商业登记署亦未能发出 VANSUNSON
公司有效的商业登记证,但 VANSUNSON 公司目前仍存续,法律地位为公司法人”。
VANDONSUN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72,024.50 445,770.45
净资产 372,024.50 378,853.68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0.00 12,027,953.00
净利润 -10,498.35 525,197.08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公司名称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成立时间 2012 年 07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000 美元
注册号 46-1212428
住所 1980 Post Oak Blvd, 15th Floor,Houston, TX 77056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于 2012 年 7 月在美国德克萨
斯州注册成立,设立时的股东为 BOTAO LIU。2013 年 1 月,香港万盛与 BOTAO
LIU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美国万盛 100%股权。2013 年 4 月,香港
万盛向 BOTAO LIU 支付了 21,500 美元的股权转让费用。美国万盛从 2013 年 7
月份开始运营。
根据美国 MARIAN S. K. MING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 2014 年 1 月 22 日
出具的法律意见,美国万盛成立有效并继续存续,未受过注册地有关主管部门
的处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未决的诉讼、仲裁。
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o.,LTD 公司(下称“美国万盛”)2013
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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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06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107,375.05 8,186,597.54
净资产 -515,205.81 -329,910.33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营业收入 11,073,326.27 10,024,409.39
净利润 -182,645.07 -331,849.40
注:上表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使用计划


经发行人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顺序拟投向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号 金投资额
年产 44,000 吨磷
临发改备【2013】 台环建【2011】
1 酸酯阻燃剂项目 29,682.28 21,334.51 注2
注1 156 号 33 号

临发改备【2011】 临环审【2011】
2 研发中心项目 3,800.00 3,800.00
28 号 51 号
合 计 33,482.28 25,134.51

注:1、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为批文名称,其中 40,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

目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2、2014 年 1 月 21 日,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

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追加投资申请的复函》



为把握市场机遇,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依据该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按照顺
序实施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和公
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预先投入使用的自筹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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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



二、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


1、项目的前景和必要性

(1)解决产能瓶颈、适应市场需求的增长
阻燃剂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容量巨大。2012 年全球阻燃剂的消费量约
为 197 万吨,预计到 2018 年,全球阻燃剂的市场容量可达 262 万吨左右。其中,
有机磷系阻燃剂相比溴系阻燃剂,具有明显的环保、安全等优势,未来市场容量
的增速将显著高于传统的溴系阻燃剂。2012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量约
为 55 万吨,预计到 2018 年,全球有机磷系阻燃剂的消费量将达到 105 万吨。有
机磷系阻燃剂消费金额的占比将由目前的 28%左右,提高至 40%左右2。面对快速
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亟需通过扩大产能以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
2014 年以前,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局限在市区近郊的两块厂区内,受土地面
积和环保要求的限制,产能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利用率一直保持
在较高的水平,2011 年至 2013 年,公司阻燃剂产品的产能利用率一直在 100%
左右。尤其是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厂房和设备,存在着建设时间较早、成新
率较低等问题,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工艺水平的提升和产能的大规模扩张。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厂区土地面积将达到 2013 年之前厂区面积的 3.6
倍,阻燃剂产能将由 2013 年的 36,550 吨扩张至 53,500 吨左右。
(2)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大力推广新型环保阻燃剂
随着人们环保和健康意识的日益强化,绿色与环保成为世界工业发展的趋
势。“更绿、更美好”的环保阻燃剂业已成为阻燃剂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虽然




2
资料来源:中国阻燃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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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短时间内,溴系阻燃剂的主导地位不会轻易动摇,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阻
燃剂向低毒、低烟及“无溴化”的方向发展是不可避免的。
公司作为全国最大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生产企业之一,在推广环保型阻燃剂方
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并成功研发出了 WSFR-504L、WSFR-PX220、WSFR-HF4 等相对
溴系阻燃剂更更具环保优势的有机磷系阻燃剂产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后,上述三类新型环保阻燃剂的产能将分别新增 8,000 吨、2,000 吨、2,000 吨,
产能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同时,上述三类产品均为国内首创,差异化优势明显,
毛利率水平较高。产品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作为环保型阻燃剂解决方案
提供商的市场定位将更加突出,同时对于引导国内阻燃剂生产企业加快转型也具
有积极的作用。
(3)改善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和收率
募投项目生产线在扩大产品产能的同时,公司将通过先进设备的购置和集散
控制系统(DSC)的采用以更有效的稳定装置操作,减轻操作负荷,提高产品质
量及收率,降低生产成本,避免人工操作对产品质量与收率的影响。衡量公司产
品质量的基本标准主要为色号、水份、酸价、粘度等,同时由于阻燃剂应用领域
的不同,阻燃剂还有不同的内控标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工艺及装置,完全可
以生产满足上述基本标准的产品。
随着阻燃剂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不同应用领域对阻燃剂的基本标准和内控
标准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为满足更高的标准,需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
而对现有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现实障碍。
例如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产品 WSFR-PX220,WSFR-RDP,除了基本标准外,还
有内控指标三苯基磷酸酯(TPP)含量。现内控指标分别为小于 3%和 5%,有些应
用领域要求小于 1%。为此,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将通过对现有生产
工艺进行合理改造,添置高效的三氯氧磷薄膜蒸发设备及高效混合反应设备,将
TPP 含量降低为 1%以下,甚至更低。
同样,在 WSFR-PX220 及 WSFR-RDP 的生产过程中需要过量的苯酚,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添置高效的苯酚薄膜蒸发回收设备,将现有设备的吨产品
损耗从 10 公斤降低为 2 公斤,既降低了原材料消耗及生产成本,又减少对环境
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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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再如本次募投项目中的产品 WSFR-504L,易挥发阻燃组份三-(2-氯异丙基)
磷酸酯(WSFR-TCPP)的含量在目前的指标为小于 6%,而有些高端的应用领域需
要更低的含量,因此在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采用集散控制系统来稳定
操作过程,减少副反应的发生。同时通过增加低温三氯氧磷脱除设备,最终将
TCPP 含量控制在小于 3%。
总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先进设备的添置和集散控制系统(DSC)
的采用将全面提升产品的品质,提高收率,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和产品的应用领域。
(4)满足老厂区产能搬迁的需要

发行人已经将母公司位于两水开发区伏龙村的老厂区搬迁至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在的新厂区。截至 2013 年底,新厂区的建设已累计投入 17,934.44
万元,并且在 2013 年已经部分建成投产。截至 2014 年 6 月底,募投项目已累计
投入 19,426.17 万元,且有三个车间已经进入试生产阶段。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起到承接母公司老厂区的搬迁产能,
使公司整体业绩平滑过渡的作用。

2、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经过谨慎测算,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平均销售收入 74,842.53 万元,
年平均利润总额 8,130.38 万元。税后全投资回收期为 5.72 年(含建设期 2 年),
投资收益率为 25.44%,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23.51%,盈亏平衡点为 64.10%,按照
13%折现率计算税后净现值 14,302.44 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良好,具备财务可行性。


(二)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发展前景

公司现有研发部门已经初步建立了产品研发实验室、产品应用实验室、产品
分析实验室及产业化中试车间,为了保持技术的领先水平,公司需不断地投入研
发力量,改善工艺流程,以维持公司的竞争优势。为此,公司制订了阻燃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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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链战略蓝图,以有机磷系阻燃剂为中心拓展新的产品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不断
加大技改投入,扩大有机磷系阻燃剂的品种,增大有机磷系阻燃剂的产能。“有
机磷系阻燃剂价值链”的建设,将大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提
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而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目前,虽然公
司具备一定的研发能力并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研发和分析人员,但为了早日实现
公司的战略目标,需要不断引入高端技术人才,并购置先进的研发和分析仪器。
因此,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具有迫切的需要。

公司从 2000 年起一直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现有
研发部门已初具规模。截至报告期末,直接从事产品研发及产品应用研发的工作
人员有 20 人左右。同时,公司还积累了大量的有机磷系阻燃剂研发经验,为高
端磷系阻燃剂的研发及在材料中的应用,打下了扎实的技术基础。

2、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但项目研发成果的转化将提高公
司现有产品的附加值,新产品的推出将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项目建成后,
研发中心将改善公司现有产品工艺水平,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研发能力,提高公
司产品的检测试验范围和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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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
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
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并不表示会依次发生。本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阻燃剂业务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
双酚 A 和三氯氧磷,这五大类主要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逐年提高,主要原因是
公司的产品结构优化,阻燃剂产品的权重逐渐增加。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各主要
原材料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种类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环氧丙烷 5,764.83 9,576.27 8,208.46 6,818.80
环氧氯丙烷 1,037.45 1,320.49 4,283.22 5,603.69
苯酚 3,785.82 8,724.75 6,977.90 6,171.79
双酚 A 1,598.94 3,589.32 3,362.71 4,161.14
三氯氧磷 3,781.53 7,273.49 6,198.14 4,900.47
合计 15,968.58 30,484.33 29,030.43 27,655.89
营业成本 27,744.92 50,634.67 49,646.36 49,437.77
占营业成本比重 57.55% 60.20% 58.47% 55.94%



上述原材料中,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苯酚和双酚 A 均属于石油化工行业
的下游产品,市场价格透明,其价格走势与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的相关
性。其中,环氧氯丙烷耗用金额从 2011-2013 年逐年下降,因为环氧氯丙烷主要
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而同期发行人 TDCP 及其复配产
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4,267.97 万元、12,031.16 万元和 4,517.41 万元;而环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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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CPP 和 504L 及其复配产品,同期 TCPP 和
504L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保持持续增长,2011 年至 2013 年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19,504.78 万元、23,544.99 万元和 26,896.07 万元,相应的环氧丙烷耗用量保
持逐年增长;公司生产各种阻燃剂产品均需使用三氯氧磷,报告期内公司阻燃剂
产品销售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氯氧磷耗用量也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图所示(单位:元/千克):




注:上图中 Q1、Q2、Q3、Q4 分别代表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

由上图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所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使得
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水平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为了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
经营模式,以 ICIS(安迅思,国际化工信息服务网)的原材料价格为基础,按
照相应的价格计算公式确定销售订单的报价。与此同时,对关键原材料的价格
进行锁定,确保公司整体的利润水平,以达到回避原材料长期波动风险的目
的。但假如原材料在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公司的这种策略就很难起到很好的
效果,公司的经营情况仍有可能受到较大影响,甚至可能出现上市当年业绩下滑
的风险。


(二)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有机磷系阻燃剂市场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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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市场,公司所面临的是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原材料价格
波动是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的主要因素,以下是报告期内公司两大类阻燃剂产
品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以及五大类主要原材料的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单位:元/千
克):




除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以外,行业整体的供需情况和竞争对手的销售策
略都有可能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造成影响。假如市场供需关系出现失衡,或者
一些行业主要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市场竞争状况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公司产品的
销售价格可能面临短期波动的风险。


(三)产品出口目的地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产品 55%左右出口,出口的产品中 50%左右直接出口到美洲和欧洲地区,
该等地区的政策变动,如欧盟的 REACH 法案、美国的加州 65 号提案、美国加州
117 阻燃标准等系列政策或标准的调整,均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报告期内,美国加州 65 号提案对发行人聚氨酯阻燃剂产品之一 TDCP 及其复
配产品的影响较大。加州 65 号提案颁布于 1986 年 11 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管
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执行。该提案要求在加州范围内,在任
何会排出致癌或可再生毒性化学物质的商品上必须标有警告标示。一旦某种化学
物质归入该清单,制造商和经销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标示的执行,但并不意味
着该化学物质会被禁用或者限用,亦不需要相关标明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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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0 月,加州环境保护署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将 TDCP 列
入该提案的限制性化学物质清单。由于从 2012 年 10 月开始,含有 TDCP 的产品
必须贴上“加州 65 号提案警示”标志,导致 2013 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中的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量和销售金额下降,但在 2014 年 1-6 月该类产品销量又有所回
升。报告期公司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量(吨) 1,904.64 3,059.28 7,592.11 8,721.01
TDCP 及其复配产品销售金额(万
2,717.42 4,517.41 12,031.16 14,267.97
元)

为了应对该政策,公司积极开发和推广不含 TDCP 成分的聚氨酯阻燃剂产品,
2013 年公司聚氨酯阻燃剂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分别增长 2.86%和 5.95%。
受到加州 65 号提案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904.00 万元、7,672.15 万元、6,104.93 万元和 3,939.38 万元,2012 年、2013
年美国的销售收入产生一定幅度的下滑,2014 年上半年又有所回升。
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通过产品认证、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手段来应
对上述政策变动,但如果未来有新的政策变化,而公司的应对措施不够及时,公
司将面临业绩下降的风险。


(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对于非资源类商品,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出口退税制度,将增值税的进项税
额按产品的退税率退还企业,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
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主要产品适用出口退税率在 5%-13%之间。
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收入中,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收入及其占
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一般贸易收入 5,009.78 9,593.35 8,875.85 9,949.69
加工贸易收入 13,822.09 22,691.61 27,899.02 23,958.74
主营业务收入 34,659.48 64,336.42 63,759.83 60,899.77
一般贸易占比 14.45% 14.91% 13.92% 16.34%
加工贸易占比 39.88% 35.27% 43.76% 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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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免、抵、退”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当期主营业务毛
利总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免、抵、退”税额 992.98 2,115.66 2,010.70 1,784.58
其中:一般贸易免抵
289.52 843.65 894.79 963.37
退金额
加工贸易免抵退金额 703.45 1,272.01 1,115.90 821.21
利润总额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占比 36.11% 30.09% 31.47% 29.72%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的“免、抵、退税额”占利润总额比重在
30%左右。因此,当出口退税率下调时,公司的利润水平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中有部分系从境外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重约为
40%。同时,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外销比重一直维持在 55%左右,其中外销产品
中大部分以进料加工的形式进行,因此公司整体出口业务对汇率波动的敏感度较
低。
公司对外采购原材料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出口业务中除了少量收入用欧元结
算外,主要采用美元作为结算工具,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
响。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汇兑损益(A)
-23.67 231.65 26.21 161.88
(万元)
利润总额(B)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万元)
A/B -0.86% 3.29% 0.41% 2.70%



自 2005 年我国推行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总体保持升值趋势。
为积极应对汇率变动风险,2011-2013 年当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处于升值通道
时,公司采取了以下两方面措施:一方面,公司在进口原材料需要支付美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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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用证结算,信用证结算期一般为 75-90 天,信用证到期后,公司安排与银
行进行三到六个月的进口押汇或海外代付业务,延期支付美元货款;另一方面,
公司通过融信达、远期结售汇等方式尽量缩短美元资产的持有时间。
尽管公司在报告期内始终将汇兑损益保持较低的水平。但是如果将来人民币
对美元持续波动幅度较大,将会导致公司在使用远期结售汇等手段时,仍面临汇
兑损失的风险。


(六)环境保护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化学反应过程较为短暂,生产过程封闭,并以
液相反应为主,与化工行业其他反应过程长、连续化生产的企业相比污染相对较
轻。近年来,公司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污染物均得到良好的控制和治理,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环保问题而受到过环保部
门的行政处罚。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人们的
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益提高,行业
内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
也会相应增加,对于“三废”的排放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从而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同时,公司阻燃剂产品的生产原材料主要包括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三氯
氧磷、苯酚和双酚 A,上述原材料在运输、存放和化学反应过程中如果操作和控
制不当,可能引起泄漏、火灾甚至爆炸等安全事故。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面临着安全生产的风险。
虽然公司在安全生产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严格的制度和要求,并且
申请了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但是公司
的日常经营仍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的正常
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应收款项发生坏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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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绩的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与当期营业收入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06.30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应收账款① 10,903.19 9,529.06 7,503.93 6,571.57
应收票据② 2,153.01 1,624.72 2,200.89 2,027.69
应收款项③=①+② 13,056.20 11,153.77 9,704.82 8,599.26
流动资产④ 28,761.94 30,211.91 27,042.85 25,423.98
应收款项占流动资产
45.39% 36.92% 35.89% 33.82%
之比⑤=③/④
营业收入⑥ 34,680.65 64,508.57 64,113.09 61,395.14
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
18.83% 17.29% 15.14% 14.01%
之比⑦=③/⑥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
的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82%、35.89%、36.92%和 45.39%,应收
款项占当期营业收入之比分别为 14.01%、15.14%、17.29%和 18.83%。
由于公司应收款项总体规模较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因此公司面临应收
款项不能及时回收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八)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有机磷系阻燃剂。阻燃剂市场是一个全球化市
场,公司面临着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生产厂商的竞争。尽管公司是国内有机磷系
阻燃剂行业领先企业,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
但是若公司不能尽快扩大产能、加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国内外市场的
激烈竞争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和“研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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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项目”两个项目,预计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的产能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虽然公司已经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做好了人员、技术、销售、土地等方面的准
备,募集资金到位后就可以推进和实施上述项目,但由于市场不断变化,如果募
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因投资成本变化等因素不能如期实施、原材料成本大
幅波动等情况发生,公司将面临着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投资收益率低于预期
水平的风险。
另外,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其中,“年产 44000
吨磷酸酯阻燃剂”项目的固定资产年折旧费用将增加约 2,364.86 万元。虽然本
次募投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
果市场开拓不力或者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将不能及时消化,募集资
金拟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顺利实现,也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十)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8.07%、26.72%、23.55%和
9.07%。本次发行成功后,将导致公司净资产值大幅度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与达产需要一定周期,项目产生的效益难以在短期内与净资产的增长
幅度匹配,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
的风险。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风险

发行人(母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12 日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
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因
此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012 年,发行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所得税率仍为 15%。报告期内,发行人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及其
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4 年 1-6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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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率(母
15% 15% 15% 15%
公司)
企业所得税 437.72 1,147.98 1,016.68 985.92
所得税优惠 257.41 480.11 494.65 453.92
利润总额 2,749.77 7,031.11 6,389.55 6,004.60
所得税优惠占利润总
9.36% 6.83% 7.74% 7.56%
额的比重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因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
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约在 10%以内,对企业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将于 2015 年 6
月提出复审申请。如发行人届时复审不合格,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于到期后自动
失效,发行人将按照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十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献国家族成员,包括高献国、高峰、高远夏、高强、
郑国富。其中,高献国、高峰和高强三人为亲兄弟,高远夏为高献国、高峰和高
强的父亲,郑国富为高献国配偶之胞兄。
本次发行前,高献国家族成员直接持有发行人 24.57%的股份,同时通过控
制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高献国家族持股比例为 45.57%)控制发行人 45.25%
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69.82%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高献国家
族成员仍对发行人拥有实际控制权。
虽然发行人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做
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仍然不排除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
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项实施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本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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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借
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
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3、截至本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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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经办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或联系人
发行人:浙江万盛股 浙江省临海市城
0576-85322099 0576-85322099 宋丽娟
份有限公司 关两水开发区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
崔海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183 号大都会广场 020-87555888 020-87557566
嵇登科
公司 43 楼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西城区金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 胡刚
融大街 1 号 A 座 010-88004488 010-66090016
毛国权
事务所 12 层

审计机构: 上海市南京东路
朱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61 号新黄浦金融 0571-85800469 0571-85800465
陈朝亮
(特殊普通合伙) 大厦 4 楼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青 蒋镇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 0571-86856386 0571-85828089
龙胡同 35 号 张丽哲
估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上海市陆家嘴东
021-38874800 021-58754185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路 166 号
分公司
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工行广州市分行一
支行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上海证券交易所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528 号证券大厦



二、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事 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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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14 年 9 月 16 日

初步询价时间 2014 年 9 月 18 日-2014 年 9 月 19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2014 年 9 月 23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4 年 9 月 23 日-2014 年 9 月 24 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交
股票上市日期
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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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住
所查阅。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
-17:00。


二、查阅地点:


1、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城关两水开发区

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322099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9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网址:
http://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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