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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星图: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7-21
股票简称:中科星图 股票代码:688568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二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25,260,756 股
发行价格:61.3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549,999,988.16 元
募集资金净额:1,532,764,836.52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7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
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科星图、发行人、上市
指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行

次发行 为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
A股 指
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
《认购协议》 指
购协议》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建投
申报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 指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eovi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 2 号(产业园 1A-4 号 1、5、7 层)
注册资本 22,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付琨
股票简称 中科星图
股票代码 688568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10-50986800
公司网站 http://www.geovis.com.cn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
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制造计算机整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生
经营范围
成制造环节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从事数字地球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的先行者,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形
成了相对完整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地球相关产品和核心技术。公司将大数据、云
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与航空航天产业深度融合,自主研发
形成了 GEOVIS 数字地球系列产品,并以“GEOVIS+”战略为牵引,不断丰富 GEOVIS
数字地球应用生态,面向特种领域、气象、海洋、生态环境、林业、农业、交通、应急、
航天等行业领域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如下图所示:
主营业务构成示意图
四类业务概述如下:
1、软件销售与数据服务,包含数字地球基础软件平台、数字地球应用软件平台和
数据产品。其中,数字地球基础软件平台是公司核心软件产品,其以遥感测绘数据为基
础框架数据,基于统一的时空基准重建三维虚拟地球框架模型,为各类行业应用提供基
础数据支撑和共性服务支撑;同时,根据行业需求,承载融合各行业空间信息、扩展行
业应用,打造行业专属的应用软件平台,直接为用户销售成套软件产品;数据服务,是
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处理软件将基于原始数据处理后的数据产品销售给用户。
2、技术开发与服务,是基于数字地球相关产品和核心技术,针对特定用户的定制
化需求,公司通过采购第三方插件、与第三方软硬件进行适配等,为用户提供满足其需
求的定制化应用系统。
3、一体机产品销售,是针对客户对数字地球产品的软硬件一体化需求,通过将数
字地球软件产品装载在专用硬件产品中,为用户提供快速交付的一体机产品。
4、系统集成,为维系部分客户业务,公司还提供基于第三方软硬件的系统集成业
务。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中科星图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
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022 年 6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中科星图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向上交所报送《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1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
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
加该 19 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上海启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上海磐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伟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4 城泰(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上海厚禄投资有限公司
7 北京顺义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8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9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 何慧清
13 珠海汇垠宣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4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公司
15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2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期间,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84 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
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
184 名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收盘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20 家(剔除控股
股东及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26 家、保险机构 6 家、其他
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112 家。
经主承销商与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
《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
《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发
行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
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6 月 24 日(T 日)8:30-11:30,在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
及主承销商共收到 14 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毕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全部申购
材料外,其余 13 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
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
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投资者
号 (元/股) (万元)
1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61.00 30,000
2 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00 15,000
3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6.00 15,000
4 UBS AG 57.20 15,000
68.00 15,000
5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00 15,000
64.00 15,000
60.50 30,980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82 45,090
54.45 52,350
7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30 15,000
61.36 20,000
8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60.72 25,000
60.08 30,000
9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2.00 30,000
1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7.33 15,000
60.60 15,000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96 15,300
57.21 20,880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19 22,980
55.00 23,380
64.59 50,000
13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1.36 62,000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
上 13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
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以 61.36 元
/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25,260,756 股,认购总金额为 1,549,999,988.16 元。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7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1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0,104,302 619,999,970.72 6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
2 4,889,178 299,999,962.08 6
伙)
3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44,589 149,999,981.04 6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4 2,444,589 149,999,981.04 6
限合伙)
5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44,589 149,999,981.04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
6 2,444,589 149,999,981.04 6
投资基金
7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488,920 30,000,131.20 6
合计 25,260,756 1,549,999,988.16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
册稿)》,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即不超过
66,000,000 股(含本数),单一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的 4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
下简称“《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计算,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29,992,260
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5,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25,260,75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49,999,988.16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根据意向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25,260,756 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51.68 元/
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
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1.36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8.7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9,999,988.16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 )人民币 17,235,151.64 元后,实际 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2,764,836.52 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
《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 7 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
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
以现金支付。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33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
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 1,549,999,988.16 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
划转了认股款。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34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向 7 名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60,756 股,发行价格 61.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9,999,988.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235,151.64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32,764,836.52 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 25,260,756.00 元,转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 1,507,504,080.52 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主体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自贸区合肥片区支行 225008880401000004
中科星图数字地球合肥有限
公司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 25,260,756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7 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
下: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注册资本 5,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
经营范围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104,302 股,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
(2)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 1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2,5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YBDYB1F
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4,889,178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 B 座 6 层、7 层、8 层
法定代表人 党秀茸
注册资本 2,1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25368K
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
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
经营范围 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444,58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4)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中市区社区服务中心群楼 20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安徽固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4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3MA8N162T4U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经营范围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2,444,58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5)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莫斯科路 44 号乾通源办公
注册地址
楼二楼 8201-3-5 室(A)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首钢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0MABMGW7F9L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经营范围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2,444,589 股,股份
限售期为 6 个月。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
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 262 号
法定代表人 吴吟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7302775530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
2,444,589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7)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20 号 14 层 1408
法定代表人 张功焰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2714257XD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488,920 股,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
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
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为私募投资基
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GC907;其管理人为惠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9217;
(2)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JJ974;其管理人
为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0343;
(3)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SG164;
其管理人为上海固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
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2668;
(4)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
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VT118;其管理人为北京
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5201;
(5)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LN540;其
管理人为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10303;
(6)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为私募投资基金,已通过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 SD5609;其管理人为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现
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
号为 P1008895;
(7)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
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象承诺
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
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资金来源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
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
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
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

经核查,发行人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求;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已缴纳约定的认
购价款;本次发行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出具的《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中科星图
证券代码:688568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
《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842,954 52.66% 141,103,710 57.53%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157,046 47.34% 104,157,046 42.47%
股份总数 220,000,000 100.00% 245,260,756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 (股)
中科九度(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 69,153,082
1 限售流通 A 股 69,153,082 31.43
限责任公司
共青城星图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4,222,260
2 限售流通 A 股 44,222,260 20.10
(有限合伙)
3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38,424,658 17.47 -
共青城航天荟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A 股流通股 -
4 10,937,557 4.97
(有限合伙)
5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A 股流通股 2,822,216 1.28 -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A 股流通股 2,600,057 1.18 -
7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2,409,712 1.10 2,409,7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恒心 A 股流通股 -
8 2,397,725 1.09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产业 A 股流通股 -
9 1,915,530 0.87
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朱雀企业 A 股流通股 -
10 1,481,539 0.67
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 176,364,336 80.17 115,785,054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
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号 (股) 例(%) (股)
中科九度(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
1 限售流通 A 股 69,153,082 28.20 69,153,082
限责任公司
共青城星图群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 限售流通 A 股 44,222,260 18.03 44,222,260
(有限合伙)
3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38,424,658 15.67 -
共青城航天荟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A 股流通股
4 10,937,557 4.46 -
(有限合伙)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
5 限售流通 A 股 10,104,302 4.12 10,104,302
任公司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
6 限售流通 A 股 4,889,178 1.99 4,889,178
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A 股流通股 2,822,216 1.15 -
8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A 股流通股 2,600,057 1.06 -
9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流通 A 股 2,444,589 1.00 2,444,589
长三角(合肥)数字经济股权投资
10 限售流通 A 股 2,444,589 1.00 2,444,589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青首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1 限售流通 A 股 2,444,589 1.00 2,444,589
(有限合伙)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
12 限售流通 A 股 2,444,589 1.00 2,444,589
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 192,931,666 78.66 138,147,178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
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14 0.8983 -0.0044 -0.0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5201 12.0981 6.5426 12.118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
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208,945.27 236,313.86 168,941.71 61,339.24
负债总额 59,676.64 88,414.29 44,068.50 32,487.44
归属于母公司所
143,938.02 143,441.81 123,777.89 28,904.16
有者权益合计
所有者权益 149,268.63 147,899.57 124,873.21 28,851.8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4,463.12 103,994.73 70,254.15 48,941.10
营业利润 -1,445.83 20,327.53 15,084.42 10,824.75
利润总额 -288.57 26,177.57 16,497.52 10,923.93
净利润 -223.85 24,227.40 15,160.64 9,957.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96.71 22,030.57 14,745.44 10,288.95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976.24 16,695.16 7,945.33 -343.58
流量净额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2,077.88 -9,792.60 -2,467.26 -1,184.0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3,562.13 8,764.17 73,981.42 5,193.42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47,616.25 15,666.73 79,459.50 3,665.83
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2.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4.36 3.02 4.23 1.85
速动比率(倍) 3.91 2.79 3.97 1.6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8.56% 37.41% 26.09% 52.97%
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0 144.16 65.66 80.96
毛利率 48.92% 49.48% 54.61% 59.3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18 1.57 1.57 1.63
存货周转率(次) 0.41 3.94 3.94 3.71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6 0.51 0.61 0.9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1.00 0.76 0.36 -0.02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16 0.71 3.61 0.22
每股收益 基本 -0.0044 1.00 0.78 0.62
(元) 稀释 -0.0044 1.00 0.78 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07% 16.54% 21.18% 43.76%

扣除非经 基本 -0.00 0.68 0.66 0.57
常性损益
后每股收 稀释 -0.00 0.68 0.66 0.57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07% 11.29% 17.69% 40.04%

注:各项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合同资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
及披露》的规定进行计算各每股指标以各期末发行人股本总额为计算基准。
(五)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1,339.24 万元、168,941.71 万元、236,313.86
万元和 208,945.2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所在行业市场整体发展良好,随着业务规模的
不断扩大,公司总资产呈稳步增长趋势。资产构成方面,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
公司资产流动性水平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
为 30,876.29 万元、37,893.66 万元、70,945.36 万元和 42,616.82 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
债的比重分别为 95.04%、85.99%、80.24%和 71.41%。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5、4.23、3.02 和 4.36,速动比率分别为 1.65、
3.97、2.79 和 3.91。此外,由于发行人利息费用支出较少,其息税前利润远高于利息费
用使得利息保障倍数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2.97%、
26.09%、37.41%和 28.56%,2020 年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公司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显著提升,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并保持相对稳定。
整体而言,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小,偿债能力良好,财务风险较低。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8,941.10 万元、70,254.15 万元、103,994.73 万元
和 14,463.12 万元。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期增长率分别
为 43.55%、48.03%和 44.79%,整体呈现良好的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288.95 万元、14,745.44
万元、22,030.57 万元和-96.71 万元,2022 年一季度净利润水平受到季节性因素影响,
整体看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张子航、曾诚
项目协办人:李政宇
项目经办人员:郭瑛英、毕厚厚、李立波、陈洋愉、董贤磊、杨禹成
联系电话:010-86451118
传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负责人:华晓军
经办律师:石铁军、李若晨、刘鑫
联系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郭健、成国燕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真:010-58730000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成国燕
联系电话:010-56730088
传真:010-58730000
第五节 上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子航、曾诚担任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
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张子航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
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金龙鱼、中科星图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炼石有色、太平洋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当升科技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当升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炼石有色境外重大现金收购、五八有限收购莱富特佰等财
务顾问项目;中信海直、中科曙光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太平洋、京能电力
面向合格投资者等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正保育才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
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
好。
曾诚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金龙鱼、中科星图、宁德时代等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大唐电力、闽东电力、山东药玻、华纺股份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当升科技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当升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创世纪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审)等财务顾问项目;宁德时代、京能电力等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在保荐业务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上市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中科星图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
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 2 号
电话:010-50986800
传真:010-50986901
联系人:郭一凡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86451118
传真:010-65608451
联系人:张子航、曾诚、郭瑛英、毕厚厚、李立波、李政宇、陈洋愉、董贤磊、杨
禹成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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