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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4-29
股票简称:多伦科技 股票代码:603528
南京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Doron Technology Co., Ltd.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 16 年 5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本公司提醒投资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本公司提醒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 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因素,在新股上初期切忌盲目 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因素,在新股上初期切忌盲目 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重要声明与提示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担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担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担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担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 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司首次开发行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司首次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招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 关于 股份锁定 股份锁定 的承诺 及相关约束措施 及相关约束措施
本公司控股东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金投资中心(合 本公司控股东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金投资中心(合 本公司控股东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金投资中心(合 本公司控股东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金投资中心(合 本公司控股东南京多伦企业管理有限、金投资中心(合 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伙)、 南京嘉伦投资中心(有限合),在公司任职的股东张秋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钱嵊山、张铁民宋智陈宁生韦叶文罗斌承诺:对于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份也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份也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份也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赵会来,及华夏君悦(天津)权投资基金 公司自然人股东赵会来,及华夏君悦(天津)权投资基金 公司自然人股东赵会来,及华夏君悦(天津)权投资基金 公司自然人股东赵会来,及华夏君悦(天津)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限合伙)、深圳市鼎恒瑞沣投资企业(有承诺:自多伦科技股票上之 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持有的多伦科 技股份也由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持有的多伦科 技股份也由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持有的多伦科 技股份也由技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张秋南、 林春华、苏峰钱嵊山 同时承诺:
(一)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 2年内,直接或间减持发行人股票 年内,直接或间减持发行人股票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二)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人股票的价,或者后 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人股票的价,或者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 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收盘价低于发行,所持有的 人股票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收盘价低于发行,所持有的 人股票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收盘价低于发行,所持有的 人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 次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个月。若发行人在本 次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个月。若发行人在本 次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个月。若发行人在本 次及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处理。
(三)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发行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任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任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任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持 六个月后的十二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持 六个月后的十二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持 六个月后的十二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持 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四) 如多伦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如多伦 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企业承诺违 规减持发行 人股票所得归有,同时多伦企业的剩余规减持发行 人股票所得归有,同时多伦企业的剩余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如多伦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年。如多伦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缴发行人,则有权相应扣减付多伦企 业的现金分红并按上缴发行人,则有权相应扣减付多伦企 业的现金分红并按上缴发行人,则有权相应扣减付多伦企 业的现金分红并按业届时持有金伦投 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业届时持有金伦投 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业届时持有金伦投 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业届时持有金伦投 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资的现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数额与违规持 所得相等。
(五)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股份的,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 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股份的,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有,同时本直接或间的剩余违规减持发 行人股票所得归有,同时本直接或间的剩余行人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包括延长 后的)届满自动锁定期(包括延长 后的)届满自动锁定期(包括延长 后的)届满自动1年。 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则有权扣应付的现金分红、税后薪酬,直至扣减的数额与违规持所得相等。
(六)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张秋南、林春华苏峰钱嵊山同时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而放弃 前述承诺。
二、 本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前滚存未润安排 本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前滚存未润安排 本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前滚存未润安排 本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前滚存未润安排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 上市后 公司的股利 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 、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 、公司分配股利应坚持以下原则:(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2)遵守有关的法律、规章和公司程,按照定条件序进行; )遵守有关的法律、规章和公司程,按照定条件序进行; )遵守有关的法律、规章和公司程,按照定条件序进行; )遵守有关的法律、规章和公司程,按照定条件序进行; (3)兼顾公司 )兼顾公司 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4)实行同股权,利。 )实行同股权,利。 )实行同股权,利。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与股票相结合的分配利。
3、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在满足下列条件情况,配年度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配年度股利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利润)为正值;(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利润)为正值;(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利润)为正值;(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 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3)实施现 金股利分配后,公司的)实施现 金股利分配后,公司的)实施现 金股利分配后,公司的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在符合第 3款要求的 前提下,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款要求的 前提下,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应不少于当年实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
5、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发放股票利的条件:公 司采用进行润分配,应当具有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在符合发放股票利的条件下,公司按《章程(草案)》规定进行 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根据公司股本规模、票价格等情况发放利。
公司不得单独发放股票利。
中期分红采取的形式6、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同时采取现金和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红在本次中 的占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的占比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 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红在本次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红在本次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 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次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次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红在本次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20% ;(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 定处理。
7、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应用于发展经营业务。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经公司 2012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比例共享。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9,586.05 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0,456.22 万元。
三、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每净资产时稳定的预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每净资产时稳定的预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每净资产时稳定的预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每净资产时稳定的预 案、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新发行体制 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新发行体制 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新发行体制 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股价稳计划预案。本经公司董事会、 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股价稳计划预案。本经公司董事会、 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股价稳计划预案。本经公司董事会、 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股价稳计划预案。本经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完成首次开发行 A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一) (一) 启动股 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 A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素所致公司 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素所致公司 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素所致公司 A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第 个交易日(第 20 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该等 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该等 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该等 个交易日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该等 20 个交易日的 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算,如间了新 期限自公司披露最近一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开始算,如间了新 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则该等 20 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最近 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最近 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算)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算)收盘价低于公司披露最近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基准日后,如有分红、派息送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发配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则相 金转增股本、发配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则相 金转增股本、发配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则相 金转增股本、发配等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事项,则相 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应调整每股净资产,下同),且在满足法律、 规和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控股东等主体将启动稳价 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控股东等主体将启动稳价 的措施。
(二) (二)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控股东等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 一项或同时公司及控股东等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 一项或同时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实时应维护上市地位保及 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实时应维护上市地位保及 多项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具体实时应维护上市地位保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定并 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定并 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定并 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定并 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的相关定并 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 东等关主体可采取稳定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 东等关主体可采取稳定价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可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 的 10 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 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
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就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 会或业绩路演等投资者沟通活动,积极与就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 沟通。
2、控股东将在触发稳定价措施日起的 20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 个交易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 公司 A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进行告,增持内容 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进行告,增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 A 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 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 用于增持的资金总 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东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现分红用于增持的资金总 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东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现分红用于增持的资金总 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东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现分红用于增持的资金总 额原则上不超过控股东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现分红额的 80% ,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增持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 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整)。 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整)。
3、如控股东明确告知公司其无增持计划或未期具体的, 则公司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规定向社会众股东回购部分票,同则公司将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规定向社会众股东回购部分票,同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董事将在触发稳 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董事将在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议审公司回购股份的案并 通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目、 方式,价格或区间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目、 方式,价格或区间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目、 方式,价格或区间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目、 方式,价格或区间定价原则,拟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本比例定价原则,拟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本比例定价原则,拟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本比例定价原则,拟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本比例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及来源,回购期限预计股份后公司权结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 购股份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报告。用于管理层对回 购股份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报告。用于管理层对回 购股份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分析报告。用于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一年度实现归属于母所有者净利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一年度实现归属于母所有者净利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一年度实现归属于母所有者净利 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一年度实现归属于母所有者净利 润的 10% 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且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整)。 司净资产、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整)。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同时 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同时 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同时 根据《公司法》及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减少注册资本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
4、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如上述措施 实后,仍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稳公司股价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形,则本公司董事(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个工作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公司社会众股份,用于增的资金额不低本董事 (独立持公司社会众股份,用于增的资金额不低本董事 (独立持公司社会众股份,用于增的资金额不低本董事 (独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的 50% ,增持的价格原则 ,增持的价格原则 ,增持的价格原则 ,增持的价格原则 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基准日后,因利润分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司净产份总数出现变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司净产份总数出现变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司净产份总数出现变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司净产份总数出现变 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发等情况导致司净产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 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的股份。
5、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公司还可以制定其他稳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在履行必要审批程 序之后实施。
控股东公告具体增持计划后,该应予实施不得撤回;司 控股东公告具体增持计划后,该应予实施不得撤回;司 控股东公告具体增持计划后,该应予实施不得撤回;司 控股东公告具体增持计划后,该应予实施不得撤回;司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份的议案后,该应予以实施非经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份的议案后,该应予以实施非经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公司份的议案后,该应予以实施非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得撤回。
(三) (三) 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 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 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 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的情形 价措施的情形 价措施的情形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方案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方案 自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已公告的方案 终止执行:
1、公司 A股票收盘价连续 股票收盘价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本公积金转增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本公积金转增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本公积金转增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本公积金转增 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本公积金转增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 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相应进行调 整); 整);
2、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公司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当 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四) (四) 相关约束措施 相关约束措施 相关约束措施
1、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如控股东已公告其具体增持计划, 达到实施条件但未能际履行的且未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终止实 施稳定公司股价措的情形,则将有权相等 施稳定公司股价措的情形,则将有权相等 金额的应付控股东现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履行其增持义务。
2、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控股东应支持公 司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实施份回购,如在司股东大会上,对公董事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提出回购份议投反 司股东大会上,对公董事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提出回购份议投反 对票或弃权的,则公司有将与拟回购金额等应付控股东现分红予以 对票或弃权的,则公司有将与拟回购金额等应付控股东现分红予以 暂时扣留,直至控股东支持公司实施份回购。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并 实施相应股价稳定措。
4、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的 稳定股价的 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指定 报刊上开说明未采取述稳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指定 报刊上开说明未采取述稳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
(五) (五)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任何对本预案的 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要求该等的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六)相关主体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控股东多伦企业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宜承诺如下:
1、多伦企业已经审阅本公司 、多伦企业已经审阅本公司 、多伦企业已经审阅本公司 、多伦企业已经审阅本公司 、多伦企业已经审阅本公司 、多伦企业已经审阅本公司 2015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预 大会审议通过的《预 大会审议通过的《预 大会审议通过的《预 大会审议通过的《预 大会审议通过的《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案》,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 定,积极履行《预案》所规的义务或者按照程序确。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多伦企业将及时进行研究以作 出是否增持本公 司股份的决定,并在该作后及时告知出是否增持本公 司股份的决定,并在该作后及时告知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司的股份及具体增持 计划(如进行),并按已公告本公司的股份。
3、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在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或其他提案人所出的符合《预》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议案(如),多伦企业将依法行使作为本 公司的 公司的
股东权利,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4、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如多伦企业违反《预案》的规定,将按承担 相应责任,承受关约束措施。
5、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 多伦企业将遵守后、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 多伦企业将遵守后并就修订后的《预案》,遵守前述各项承诺。 并就修订后的《预案》,遵守前述各项承诺。
6、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其具 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宜承诺如 本公司全体董事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宜承诺如 本公司全体董事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宜承诺如 本公司全体董事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宜承诺如 本公司全体董事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宜承诺如 下:
1、本人已经审阅 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极履行《预案》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按照程序确。
2、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生后,如公司需召开董事会议 审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会依据《预案》规及时 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会依据《预案》规及时 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会依据《预案》规及时 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会依据《预案》规及时 稳定股价措施的,本人将积极履行董事义务促使会依据《预案》规及时 召开董 事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促使召开董 事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促使召开董 事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促使召开董 事会议并提出符合《预案》规定的有关股价稳措施,促使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以对董提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审和 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以对董提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审和 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以对董提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审和 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以对董提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审和 表决(如需)。 表决(如需)。
3、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人提出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议案进行 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成票。
4、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如依据《预案》之规定, 董事(不包括独立)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人(不包括独立董事)将按照《预案》规定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5、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6、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修订后的《预案》,遵守前述各项承诺。 修订后的《预案》,遵守前述各项承诺。
7、上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就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关事 宜承诺如下:
1、本人已经审阅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已经完全知悉和明白《预案》的内容法律效力,愿意遵守规定积 极履行《预案》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按照程序确。
2、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在股东大会对董事或其他提案 人出的有关价稳定措施议进行 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审议和表决时(如有),本人届持公司 的股份,将依法行使作为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的股东权利,对董事会所提出符合《预案》规定价稳措施议投赞 成票。
3、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如依据《预案》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的本将按照 《预案》规定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如本人未按照《预案》 的规定实施股价稳措,将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如《预案》经有效程序作出修订的,本人将遵守后并就 修订后的《预案》,遵守前述各项承诺。 修订后的《预案》,遵守前述各项承诺。
6、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 律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 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担相应责任。
四、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发行人、公司控股东实际制董事监高级管 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重大遗漏的承诺及相关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就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1、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公司确认,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 任。
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 、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 、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 、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 、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票申购款后且股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虚假 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已首次全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已首次全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已首次全 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 所缴纳票申购款加上该等项后至其被退回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 所缴纳票申购款加上该等项后至其被退回期 间按银行同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投资者进行 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投资者进行 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券所或有 若在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券所或有 若在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券所或有 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实质影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实质影 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实质影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开发行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告前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开发行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告前 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开发行全部新股价格不低于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值和发行格孰高,并根 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时另有,从其 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时另有,从其 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时另有,从其 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时另有,从其 规定。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者有权法机构作出招股说明 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者有权法机构作出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结论之日起三十内提出预案,如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结论之日起三十内提出预案,如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结论之日起三十内提出预案,如 有需 要,并将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讨论。在确定后积极推进的实 要,并将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讨论。在确定后积极推进的实 要,并将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讨论。在确定后积极推进的实 要,并将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讨论。在确定后积极推进的实 要,并将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讨论。在确定后积极推进的实 施。
3、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本公司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机构认定后,本公将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机构认定后,本公将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机构认定后,本公将 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利益的原则,过 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利益的原则,过 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利益的原则,过 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利益的原则,过
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经济损失。
4、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公司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公司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众及投资者的督,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担相应责任。
(二)本公司的控股东多伦企业就次发行并上市招说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1、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多伦企业确认,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 责任。
2、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若因发行人本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多伦企业将依法赔偿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多伦企业将依法赔偿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多伦企业将依法赔偿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 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后,多伦企 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后,多伦企 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后,多伦企 业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经济 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经济 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经济 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经济 损失。
3、为确保前述承诺履行, 多伦企业进一步:在上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前述承诺履行, 多伦企业进一步:在上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前述承诺履行, 多伦企业进一步:在上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前述承诺履行, 多伦企业进一步:在上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履行上述承诺前,多伦企业将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其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人履行上述承诺前,多伦企业将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其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人股份(如有),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的转让除外。 股份(如有),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的转让除外。
4、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确认,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 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采 取合法措 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高级管理员就次发行并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如下:
1、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本人确认,发行次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本人承诺,若因发行次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机构认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机构认 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机构认 定后,本 定后,本 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 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 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 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直接 经济损失。
3、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为确保上述承诺履行,本 人进一步:在违法事实被认定后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将中止从发处领取应向放的税后工 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将中止从发处领取应向放的税后工 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将中止从发处领取应向放的税后工 人履行上述承诺前,本将中止从发处领取应向放的税后工 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资、现金红利(如有);亦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所持的 发行股份(如有),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的转让除外。 股份(如有),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的转让除外。
4、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 约束力。本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约束力。本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约束力。本人将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 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 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 施履行上述承诺,并依法担相应责任。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四)华泰联合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如下:
1、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华泰联合证券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范对发人 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人规范运对其他中介机 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人规范运对其他中介机 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人规范运对其他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 人是否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法定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 人是否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法定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 人是否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法定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人的申请文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 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人的申请文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 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人的申请文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 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人的申请文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2、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华泰联合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赔偿。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赔偿。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华泰联合证券将先行赔偿。
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遵守,华泰联合券将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4、上述承诺自华泰联合证券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五)天衡作为多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所未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所未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所未 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本所未
能依照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要求勤勉尽责 地履定职能依照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要求勤勉尽责 地履定职而导致天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制作、出 而导致天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制作、出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六)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顾问, 承诺如下: 承诺如下: 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次上市制作、出具的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所为发行人次上市制作、出具的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本所为发行人次上市制作、出具的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师,本所与 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师,本所与 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及执师,本所与 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及本所与签署聘 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及本所与签署聘 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及本所与签署聘 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述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 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述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 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述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 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述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 果关系及相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法律最高人民院 果关系及相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法律最高人民院 果关系及相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法律最高人民院 果关系及相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法律最高人民院 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所,赔偿责任及金额 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所,赔偿责任及金额 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所,赔偿责任及金额 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股票的上市交易有管辖权法院确定。
五、持股 5% 以上股东的持意向 以上股东的持意向 、减持意向 及约束措施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多伦企业关于减持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的老股(不包括多伦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事项,承诺如下: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多伦企业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本次上市时持有发行人老股(不包括多伦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多伦企业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持有发行人老股(不包括多伦企业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的25%。
多伦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包括延长)届满后,减多伦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包括延长)届满后,减多伦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包括延长)届满后,减多伦企业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包括延长)届满后,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意向和拟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意向和拟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 知发 行人,并由发及时予以公告自之日起 行人,并由发及时予以公告自之日起 行人,并由发及时予以公告自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多伦企业 个交易日后,多伦企业
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多伦企业违反上述承 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如多伦企业违反上述承 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有,同时多伦企业的剩余份 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有,同时多伦企业的剩余份 的锁定期在原届满后自动延长 1年。如多伦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 年。如多伦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 行人,则发有权相应扣减付多伦企业的现金分红并按届时 行人,则发有权相应扣减付多伦企业的现金分红并按届时 行人,则发有权相应扣减付多伦企业的现金分红并按届时 持有金伦投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现 持有金伦投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现 持有金伦投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现 持有金伦投资、嘉的出比例,相应扣减分给现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金分红(所扣减部最终由多伦企业承担),直至的数额与违规持得相 等。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 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 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多伦企业 确认,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具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 具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 具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 具有法律约束力。多伦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督,积极 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担相应责任。
六、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 本摊薄影响每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 本摊薄影响每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 本摊薄影响每根据公司的合理预测,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受股 本摊薄影响每收益相对上年度呈下降趋势,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制订多项填补措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制订多项填补措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制订多项填补措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制订多项填补措 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制订多项填补措 施。相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实, 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 东回报。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提示 东回报。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提示 东回报。由于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提示 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保障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 不无偿或以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者个人输送利益,也采用不无偿或以公平条件向其他 单位者个人输送利益,也采用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约束。
(三)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消费活。
(四) 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制定的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 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 划,拟公布的司股权激励计行条 划,拟公布的司股权激励计行条 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 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 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 作为上述承诺的责任主体,如违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七、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关于相责任主体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的意见
保荐机构 经核查 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东、董事监高级管理员等 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东、董事监高级管理员等 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东、董事监高级管理员等 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东、董事监高级管理员等 相关 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内容及约束或补救措施 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均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内容及约束或补救措施 合法、理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 前述相关 承诺是出具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前述相关 承诺是出具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出具方为该等承诺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对出具方 ,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对出具方 ,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对出具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 公司 2016 年 1-3月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次议审通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次议审通 过。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进行 了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 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 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 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 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 审阅,并出具了“天衡专字( 2016 )00838 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号”《审阅 报告》。(完整的报告》请参见附件)
截至 2016 年 3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日,公司总资产为 137 ,687 .36万元,较 万元,较 2015 年末减少 1.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2 ,682 .62万元,较 2015 年末增加 14.3 6% 。2015 年 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 ,147 .30 万元,较 万元,较 2015 年同期增 长 14.1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25 .15万元,较 2015 年同期增 长 2.63%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动幅度 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动幅度 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动幅度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幅度不大 ;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供商未发生重幅度不大 ;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供商未发生重幅度不大 ;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供商未发生重变化;税收政策保持稳定。
公司预计 2015 年上半业 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股票上市情况 股票上市情况 股票上市情况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 一、公司股票 发行 上市审批情况 上市审批情况
(一) (一)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 、证券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 、证券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 、证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定,并按照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定,并按照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定,并按照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定,并按照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司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司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 的基本情况。
(二) (二)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2016]707 号”文核准。
(三) (三) 交易所 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号 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号 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号 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号 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号
本公司股票上市已经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16]118 号”文核 号”文核 准。
二、公 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上市时间 :2016 年 5月 3日
(三) 股票简称 :多伦科技
(四) 股票代码 :603528
(五) 本 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20,668 万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5,168 万股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股票数量 :5,168 万股
(八) 发行前股东所持份的流通限 制及期: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首次开发行股份前已的,自票在证券交易 公司首次开发行股份前已的,自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九)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 “第一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 重要声明与 提示 ”。
(十)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详见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十一)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十二) 上市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南京多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anjing Doron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5,500 万元(发行前); 万元(发行前); 20,66 8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 章安强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 1555 号
经营范围 :机动车驾驶员信息化培训和考试系统、 模拟视景仿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设施、城市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讯城市智能化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及其它电子信息工程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施工、安装服务及信息化应用与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电子租赁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代理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术除外)。 术除外)。
主营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智能培训和 考试系统、智能交通类产品驾驶模拟 考试系统、智能交通类产品驾驶模拟 考试系统、智能交通类产品驾驶模拟 训练系统等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话: 025 -52168888
传真: 025 -52168888 -989
电子 邮箱: dorontech@163.com
董事会秘书: 林春华
二、发行人董事监高级管理员 二、发行人董事监高级管理员 二、发行人董事监高级管理员 二、发行人董事监高级管理员 二、发行人董事监高级管理员 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 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 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 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 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票 、债券 请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
(万股)
间接持股
(万股)
持有债券
章安强
董事长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13,720.10 13,720.10
-
张秋南
董事、总经 董事、总经 理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62.00
-
-
王东
董事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
-
邓大悦
董事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
-
李心合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
-
秦文虎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15.04.23 2015.04.23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
-
路通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15.04.23 2015.04.23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
-
曹倩
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主席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3.1 0
-
范伟
监事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6.20
-
随文福
监事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
-
-
林春华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人、董事会秘书 人、董事会秘书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46.50
-
-
苏峰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46.50
-
-
钱嵊山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2014.12.16 2014.12.16 -2017.12.15 2017.12.15 2017.12.15
46.50
-
-
三、 发行人 发行人 控股东及实际制人 控股东及实际制人 情况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 后,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多伦企业直接、间合计持有公司 66.38% 股权,为公司的控 股权,为公司的控 股权,为公司的控 股权,为公司的控 股东;章安强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66.38% 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东情况 (一)控股东情况 (一)控股东情况 (一)控股东情况 (一)控股东情况
多伦企业成立于 2011 年 3月 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法定代表 万元,法定代表 人为章安强先生,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人为章安强先生,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67 号 A26A02 室,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567229041J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商务咨询。截至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商务咨询。截至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商务咨询。截至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商务咨询。截至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商务咨询。截至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商务咨询。截至 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仅持有发行人、金伦投资和嘉的股权,无具体经营业务。 签署日仅持有发行人、金伦投资和嘉的股权,无具体经营业务。 签署日仅持有发行人、金伦投资和嘉的股权,无具体经营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多伦企业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 日,多伦企业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 日,多伦企业经审计的合并总资产为 150,895.32 万元, 合并净资产为 75,124.42 万元, 2015 年实现合并净利润 年实现合并净利润 29,811.00 万元;多伦
企业母公司总资产、净分别为 企业母公司总资产、净分别为 23,375.10 万元、 23,357.91 万元, 2015 年实 现净利润 8,215.77 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发行人分红收益)。 万元(实现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发行人分红收益)。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章安强先生, 本公司董事长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1956 年 5月出生,大 月出生,大 学本科历。章安强先生自 1995 年创建本公司以来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国驾驶员 年创建本公司以来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国驾驶员 培训与考试的电子化进程、推智能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应用,是中华人 培训与考试的电子化进程、推智能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应用,是中华人 培训与考试的电子化进程、推智能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产业应用,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民共和国公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驾驶人场地技能考试系统》 (GA/T554 -2008 )主要起草人之一, )主要起草人之一, 2012 年 10 月被授予“南京市软件产业十大 月被授予“南京市软件产业十大 领军人物”称号, 2014 年被授予“ 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年被授予“ 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年被授予“ 江苏省五一劳动荣誉奖章”、2014 全国电子 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家称号”、“江宁科技人才示范奖”, 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家称号”、“江宁科技人才示范奖”, 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家称号”、“江宁科技人才示范奖”, 信息行业优秀创新企家称号”、“江宁科技人才示范奖”, 2015 年被授予“南 年被授予“南 京市劳动模范”称号。
四、 股本结构及前十名东情况 股本结构及前十名东情况 股本结构及前十名东情况
(一)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锁定期限
一、有 限售条件 A股 流通股
流通多伦企业 多伦企业
13,089.75 13,089.75
84.45%
13,089.75 13,089.75
63.33%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华夏君悦 华夏君悦
528.15
3.41%
528.15
2.56%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金伦投资 金伦投资
465 .00
3.00%
465 .00
2.25%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嘉伦投资 嘉伦投资
465 .00
3.00%
465 .00
2.25%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鼎恒瑞沣 鼎恒瑞沣
401.85
2.59%
401.85
1.94%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赵会来
155.00
1.00%
155.0 0
0.75%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张秋南
62.00
0.40%
62.00
0.30%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林春华
46.50
0.30%
46.50
0.22%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苏峰
46.50
0.30%
46.50
0.22%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钱嵊山
46.50
0.30%
46.50
0.22%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张铁民
38.75
0.25%
38.75
0.19%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宋智
38.75
0.25%
38.75
0.19%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陈宁生
38.75
0.25%
38.75
0.19%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韦叶文
38.75
0.25%
38.75
0.19%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罗斌
38.75
0.25%
38.75
0.19%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合计
15,500.00 15,500.00
100.00% 100.00%
15,500.00 15,500.00
75.00% 75.00%
-
二、无限售条件 A股 流通股
流通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
-
-
5,168.00 5,168.00
25.00%
-
合计
-
-
5,168.00 5,168.00
25.00% 25.00%
-
总合计
15,500.00 15,500.00
100.00% 100.00%
20, 668.00 668.00
100.00% 100.00%
-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 、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 48 ,323 户,其中前十名股东的 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
持股比例
1
多伦企业 多伦企业
13,089.75 13,089.75
63.33%
2
华夏君悦 华夏君悦
528.15
2.56%
3
金伦投资 金伦投资
465.00
2.25%
4
嘉伦投资 嘉伦投资
465.00
2.25%
5
鼎恒瑞沣 鼎恒瑞沣
401.85
1.94%
6
赵会来
155.00
0.75%
7
张秋南
62.00
0.30%
8
林春华
46.50
0.22%
9
苏 峰
46.50
0.22%
10
钱嵊山
46.50
0.2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发行情况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5,168 万股 (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老东不开售份) (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老东不开售份)
二、 发行价格 :9.45 元/股
三、 每股面值 :1.00 元
四、 发行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上资金申购定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上资金申购定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五、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 发行 募集资金 总额为 48,837.60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募集 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4月 28日出具了 “天衡验字( 天衡验字( 20162016 )00075 号”《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六、 发行费用 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6,858.50 万元,每股发行费用为 1.33 元/股。 本次发 行的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承销费用 承销费用
5,000
2
保荐费用 保荐费用
300
3
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
690
4
律师费用 律师费用
364
5
发行手续 发行手续 费
114.50
6
信息披露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 信息披露费用
390
合计
6,858.50 6,858.50
七、 募集资金净额 :41,979.10 万元
八、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 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金额合计数和后总股算): 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募集金额合计数和后总股算): 5.11 元 /股
九、 发行后每股收益 (以 201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的孰低额和本次发行后总股摊薄计算) :1.47 元/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 情况
公司 201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财务数据已经 财务数据已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计,并 审计,并 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 本上市公告书不再另行披露, 投资 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次议审通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十次议审通 过,并在本上市公告 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不再单独。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但已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但已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审阅,并出具了“ 审阅,并出具了“ 审阅,并出具了“ 审阅,并出具了“ 天衡专字( 天衡专字( 2016 )00838 号”《审阅报告》 《审阅报告》 (完整的 《审阅报告》请参见附件) 。主要财务数据 列示 如下 :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
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51,181,587,739.8
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41,204,008,549.4
-1.86%1.86%1.86%1.86%1.86%
流动负债
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631,417,307.12
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740,932,071.87
-14.78%14.78%14.78%14.78%14.78%14.78%
总资产
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01,376,873,593.6
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91,394,792,521.2
-1.28%1.28%1.28%1.28%1.2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726,826,221.95
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635,574,717.54
14.36%14.36%14.36%14.36%14.36%14.3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净资产(元 /股)
4.694.694.694.69
4.104.104.104.10
14.36%14.36%14.36%14.36%14.36%14.36%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231,472,980.75
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202,799,397.73
14.14%14.14%14.14%14.14%14.14%14.14%
营业利润
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101,066,937.76
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94,411,513.47
7.05%7.05%7.05%7.05%7.05%
利润总额
109,021109,021109,021109,021109,021109,021109,021,660.76,660.76,660.76,660.76,660.76,660.76,660.76
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105,077,378.02
3.75%3.75%3.75%3.75%3.7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91,251,504.41
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88,915,064.82
2.63%2.63%2.63%2.63%2.6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91,348,809.51
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88,930,767.49
2.72%2.72%2.72%2.72%2.72%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58870.58870.58870.58870.58870.5887
0.57360.57360.57360.57360.57360.5736
2.63%2.63%2.63%2.63%2.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元 /股)
0.58930.58930.58930.58930.58930.5893
0.57370.57370.57370.57370.57370.5737
2.72%2.72%2.72%2.72%2.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0%13.40%13.40%13.40%13.40%13.40%
18.97%18.97%18.97%18.97%18.97%18.97%
-29.36%29.36%29.36%29.36%29.36%29.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3.41%13.41%13.41%13.41%13.41%13.41%
18.98%18.98%18.98%18.98%18.98%18.98%
-29.35%29.35%29.35%29.35%29.35%2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10.206,689,20.206,689,210.20
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30,613,473.89
-121.85%121.85%121.85%121.85%121.85%121.85%121.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040.040.040.04
0.200.200.200.20
-121.85%121.85%121.85%121.85%121.85%121.85%121.85%
2016 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 月,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23 ,147 .30
万元 、9,125 .15 万元,较 万元,较 2015 年同期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201 6年 1-3月,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68.92 万元,较 万元,较 去年 同期有所 下降 ,主要系 ,主要系 公 司经营性应付项 目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致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司销 售仍主要采用直模式购、生产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动幅度 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动幅度 售等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正常,动幅度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不大;主要产品生情况正常,销售规模同比去年期持续扩价格变动 幅度不大 ;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供商未发生重幅度不大 ;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供商未发生重幅度不大 ;主要客户变化与公司行业及产品特征相适应,供商未发生重变化;税收政策保持稳定。
公司预计 2015 年上半业绩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第八条 》第八条 规定,本公司将 规定,本公司将 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的商业银 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出具承 。本次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出具承 诺:在协议签订前, 诺:在协议签订前, 未获得 保荐机构 书面同意, 其将不接受 本公司 从募集资金专 户支取资金的申请。
二、其他事项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告前,没有 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告前,没有 发生可能对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 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借款等商合同外,本公司未 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借款等商合同外,本公司未 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借款等商合同外,本公司未 除与正常业务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借款等商合同外,本公司未 订立其他对本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生重大影响的要合同;
(四)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
(八)本公司董事、监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
(十一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
(十二)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 机构 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 一、上市保荐 机构基本 情况
保荐 机构 :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东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广场香港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 、03 、 04 )、 17A 、18A 、24A 、25A 、26A
联系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1号楼 4层
联系电话: 025 -83387765 、025 -83387728
联系传真: 025 -83387711
保荐代表人: 贾红
刚、王天二、上市保荐 二、上市保荐 机构 的推荐意见 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 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认为本公司首次开发行的股票 符合上市条件,已向 符合上市条件,已向 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了《 证券交易所提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南 京多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保荐书》, 股票上市保荐书》, 推荐 意见如下:
南京多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及 证券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 等法律、规的 等法律、规的 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 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愿意 推荐 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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