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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24
证券代码:603079 股票简称:圣达生物 编号:2019-046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89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七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生物”、“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 2019 年 7 月 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
定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圣达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53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9,913.60 万元(299.136 万张、29.9136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9,913.60 万元(299.136 万张、29.9136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 年 7 月 2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日期: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 2019 年 7 月 9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
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
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圣达集团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
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
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信用级别为
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5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299.136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9,913.6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29,913.6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7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9,913.6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圣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39”。

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浙江圣达生物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SHENGDA BIO-PHARM CO., LTD.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圣达生物
股票代码: 603079
法定代表人: 洪爱
董事会秘书: 徐建新
成立时间: 1999 年 2 月 8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 789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 1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70471153X3
邮政编码: 317200
电话号码: 0576-83966211
传真号码: 0576-83966111

经营范围:原料药(硝酸咪康唑)、饲料添加剂(详见许可证)、食品添加剂
(详见许可证)生产(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1、公司前身圣达有限设立(1999 年 2 月)

公司前身浙江圣达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2 月,注册资本 1,500 万元,
由圣达集团、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福通行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分别出资
787.5 万元、450 万元、262.5 万元组建。浙江台州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出资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台临验(1998)字第 48 号)。

1999 年 2 月 8 日,公司在天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领
取了注册号为 331023100198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圣达有限成立时的法定
代表人为朱圣伟先生,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787.50 52.50%
2 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 450.00 30.00%
3 福通行有限公司 262.50 17.50%
合计 1,500.00 100.00%

2、股权转让(2001 年 3 月)

2001 年 3 月 29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圣达有限 20%的股权转让给圣达集团。同日,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
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 300 万元。同时,福通行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圣达
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酷酷集团有限公司。福通行有限公司与香港酷酷集团有
限公司均由自然人朱圣伟先生和洪爱女士出资于香港注册成立。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圣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1,087.50 72.50%
2 香港酷酷集团有限公司 262.50 17.50%
3 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 150.00 10.00%
合计 1,500.00 100.00%

3、股权转让(2005 年 4 月)

2005 年 4 月 21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圣达有限 10%的股权转让给圣达集团,转让价格为 150 万元。同日,转
让双方签署了《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圣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1,237.50 82.50%
2 香港酷酷集团有限公司 262.50 17.50%
合计 1,500.00 100.00%

4、变更法定代表人(2008 年 1 月)

由于法定代表人朱圣伟先生身故,2008 年 1 月 8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
同意由洪爱女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8 年 1 月 15 日,圣达有限在天台县工
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注册号为 331023000003829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5、股权转让(2008 年 9 月)
2008 年 9 月 16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香港酷酷集团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圣达有限 17.5%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日,转让双
方签署《出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 262.5 万元。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圣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1,237.50 82.50%
2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2.50 17.50%
合计 1,500.00 100.00%

6、第一次增资(2012 年 12 月)

2012 年 12 月 25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500
万元增加至 2,308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单位出资额,由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和自然人朱勇刚先生以货币资金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715.68 万
元和 92.32 万元。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信会验[2012]第 459 号)。

万健投资系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而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自然人朱勇刚先生
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因此本次增资价格确定为 1 元/单位出资额;万健投资和
朱勇刚先生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增资,资金来源合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
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圣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1,237.50 53.62%
2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715.68 31.01%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2.50 11.37%
4 朱勇刚 92.32 4.00%
合计 2,308.00 100.00%

7、第二次增资(2013 年 7 月)

2013 年 7 月 22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308 万
元增加至 2,468.3585 万元,由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曹善民先生认
缴,其中:银轮股份以货币资金投资 3,340.98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23.4179
万元;曹善民先生以货币资金投资 1,0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36.9406 万元,
投资现金超出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天台天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信会验[2013]
第 315 号)。

本次增资引入银轮股份和自然人曹善民先生系基于圣达有限增加营运资金
的需要以及新增股东对于圣达有限未来业务成长和发展的认可,增资价格系按照
圣达有限 6.68 亿元的估值确定;银轮股份依据与圣达有限就新银象 25%股权转
让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转让新银象 25%股权所得用于本次增资,
曹善民先生以其自有资金进行增资,资金来源合法;新增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
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本次增资完成后,圣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1,237.5000 50.13%
2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715.6800 28.99%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2.5000 10.63%
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3.4179 5.00%
5 朱勇刚 92.3200 3.74%
6 曹善民 36.9406 1.50%
合计 2,468.3585 100.00%

8、第三次增资(2013 年 7 月)

2013 年 7 月 27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468.3585
万元增加至 2,568.2343 万元,由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景林
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其中:景林景麒以货币资金投资 1,663.20 万元,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9.3262 万元;景林景途以货币资金投资 1,136.80 万元,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 40.5496 万元,投资现金超出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
资本公积。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前述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信会验[2013]第 339 号)。

本次增资引入景林景麒和景林景途系基于圣达有限进一步增加营运资金并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以及新增股东对于圣达有限未来业务成长和发展的认
可,增资价格系按照圣达有限 7.2 亿元的估值确定;新增股东以其自有资金进行
增资,资金来源合法,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景林景麒
和景林景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圣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1,237.5000 48.18%
2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715.6800 27.87%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2.5000 10.22%
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3.4179 4.81%
5 朱勇刚 92.3200 3.59%
6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9.3262 2.31%
7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5496 1.58%
8 曹善民 36.9406 1.44%
合计 2,568.2343 100.00%

9、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

2013 年 9 月 9 日,圣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按照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天健审(2013)6104 号),圣达有限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
值为 258,725,803.36 元,同时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13)343 号),圣达有限截至 2013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产的评估
价值为 351,895,451.18 元,全体股东同意以账面净资产中的 6,000 万元折合为股
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折合股份 6,000 万股),净资产其
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3 年 9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整体变更的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01 号)。

2013 年 9 月 24 日,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
东大会。2013 年 12 月 13 日,圣达生物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
记手续,领取了股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
为 6,000 万元,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891.0914 48.18%
2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671.9970 27.87%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3.2618 10.22%
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88.3333 4.81%
5 朱勇刚 215.6812 3.59%
6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6000 2.31%
7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4.7334 1.58%
8 曹善民 86.3019 1.44%
合计 6,000.0000 100.00%

10、股权转让(2014 年 11 月)

2014 年 11 月 19 日,股东圣达集团与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圣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圣达生物 4.8%的股份转让
给昌明投资,以昌明投资持有的浙江昌明 67%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2014 年 12
月 11 日,圣达生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股份转让议案。

圣达集团与昌明投资本次交易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圣达生物欲取得浙江昌明
的子公司安徽昌明持有的位于安徽池州市东至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由安徽昌明
以土地等资产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安徽圣达,再由圣达生物收购安徽圣达 100%股
权;同时,浙江昌明当时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于是浙江昌明实际控制
人朱明辉先生与洪爱女士协商,洪爱女士决定由圣达集团收购浙江昌明以帮助浙
江昌明度过危机,收购价款以圣达集团持有的圣达生物部分股权作为支付对价。

本次交易的作价依据系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即按照浙江昌明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价值 5,588 万元测算,收购其 67%的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为
3,744 万元,同时按照圣达生物 7.8 亿元的估值测算,圣达集团本次转让其所持
圣达生物 4.8%的股份。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务事项,交易双方圣达集团和昌明投资分别按照《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5 年第 33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 号)的相关规定,分期缴纳企业所得
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存在逃税等法律瑕疵。

新增股东昌明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圣达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603.0914 43.38%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2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671.9970 27.87%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3.2618 10.22%
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88.3333 4.81%
5 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8.0000 4.80%
6 朱勇刚 215.6812 3.59%
7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6000 2.31%
8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4.7334 1.58%
9 曹善民 86.3019 1.44%
合计 6,000.0000 100.00%

11、股权转让(2015 年 6 月)

2015 年 6 月 25 日,股东圣达集团与自然人朱国锭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圣达集团将其持有的圣达生物 4.8%的股份以 13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朱国锭
先生。同日,圣达生物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股份转让议案。

新增自然人股东朱国锭先生为中恒电气(002364)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基
于对圣达生物未来业务成长和发展的认可,经与洪爱女士协商,将圣达集团持有
的圣达生物 4.8%的股份转让给朱国锭先生,转让价格按照圣达生物 7.8 亿元的估
值确定,入股金额为 3,744 万元。朱国锭先生以其自有资金入股,资金来源合法,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圣达生物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315.0914 38.58%
2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671.9970 27.87%
3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3.2618 10.22%
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88.3333 4.81%
5 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8.0000 4.80%
6 朱国锭 288.0000 4.80%
7 朱勇刚 215.6812 3.59%
8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6000 2.31%
9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4.7334 1.58%
10 曹善民 86.3019 1.44%
合计 6,000.0000 100.00%

1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7 年 8 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2 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圣达生物
药 业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 书
[2017]284 号)批准,圣达生物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证券代码“603079”。本次首发上市后,圣达生物增发新
股 2,000.00 万股,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2,315.0914 28.94%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1,671.9970 20.90%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13.2618 7.6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88.3333 3.60%
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8.0000 3.60%
朱国锭 288.0000 3.60%
朱勇刚 215.6812 2.70%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8.6000 1.73%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4.7334 1.18%
曹善民 86.3019 1.08%
小计 6,00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公众股东 2,000.0000 25.00%
合计 8,000.0000 100.00%


1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8 年 6 月)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的总股本 8,000.00 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7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司已实施完毕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200.00 万股,公司股
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3,241.1280 28.94%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340.7958 20.90%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8.5665 7.67%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03.6666 3.60%
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3.2000 3.60%
朱国锭 403.2000 3.60%
朱勇刚 301.9537 2.70%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4.0400 1.73%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2.6268 1.18%
曹善民 120.8227 1.08%
小计 8,400.0000 75.00%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公众股东 2,800.0000 25.00%
合计 11,200.0000 100.00%


14、部分股份解除限售(2018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股东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景林景麒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曹善民所持有的股份
解除限售,上述股东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3,241.1280 28.94%
天台万健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2,340.7958 20.90%
杭州鸿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8.5665 7.67%
天台昌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3.2000 3.60%
朱国锭 403.2000 3.60%
朱勇刚 301.9537 2.70%
小计 7,548.8440 67.40%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公众股东 2,800.0000 25.00%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03.6666 3.60%
上海景林景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4.0400 1.73%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2.6268 1.18%
曹善民 120.8227 1.08%
小计 3,651.1560 32.60%
合计 11,200.0000 100.00%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生物素、
叶酸等维生素类产品和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等生物保鲜剂。
产品类别 具体产品 主要应用领域 经营主体
纯品 用于食品、饲料添加、保健品、日化
1%生物素 主要用于食品添加和保健品
生物素
2%生物素 主要用于饲料添加
维生素类 母公司圣达生物
10%生物素 主要用于饲料添加
纯品 用于食品、饲料添加、保健品
叶酸
80%叶酸 主要用于饲料添加

乳酸链球菌素 用于食品添加,主要用于肉制品、乳
生物保鲜剂 制品、饮料、奶酪、糕点等食品的防 子公司新银象
纳他霉素 腐保鲜

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生物素和生物保鲜剂生产的企业之一,通过多年的经营
积累和持续的技术创新、工艺优化及应用领域的开发,公司已发展成为产品细分
市场的龙头企业,在规模化生产能力、技术工艺水平、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
名度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1、生物素

生物素(Biotin),又称维生素 H、维生素 B7、辅酶 R,是合成维生素 C 的
必要物质,在代谢脂肪及蛋白质过程中不可或缺,是维持机体正常生长、发育及
健康的必要营养素。生物素是维生素中生产工艺最为复杂的品种,也是最后实现
国产化的维生素,目前约 76%的用量应用于饲料添加剂,24%用于食品饮料及医
药化妆品领域。在动物饲养的生产实践中,经常出现生物素缺乏症,尤其在集约
化生产条件下,更容易出现生物素缺乏症状。近年来,生物素已成为最受关注的
水溶性维生素之一。

公司自 2001 年开始进行生物素的研发生产,经过多年发展,已在全球生物
素细分市场取得了突出的市场地位。根据博亚和讯发布的《中国维生素产业发展
报告》以及海关统计数据显示,公司系全球最大的生物素供应商,产量和出口份
额多年保持全球第一,产品市场占有率达 30%左右。
2、叶酸

叶酸(Folic Acid),又称维生素 B9,是一种水溶性维生素,因 1941 年美国
学者 Mitchell 等人从菠菜叶中分离提取而得名。叶酸是机体细胞生长和繁殖所必
需的物质,对人体的新陈代谢起着重要作用,人体如缺乏叶酸可引起巨红细胞性
贫血以及白细胞减少症等,特别是占人群较大比例的孕妇、乳母和婴幼儿等更需
要补充叶酸;当动物体内缺乏叶酸时,则会出现生长迟缓、畸形、贫血等多种病
症。因此,叶酸在食品、饲料、医药保健品等行业得以广泛应用。

公司是国内从事叶酸生产的主要企业之一。在成本上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
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减量生产、停产或逐步退出国内饲料级叶酸市场,有效供应
方的减少使得叶酸价格从 2014 年开始逐步上涨。公司由于长期注重环保规范,
叶酸产品的生产并未受到影响,受益于价格的上涨,公司叶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
盈利状况于 2014 年开始明显好转并于 2015 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博亚和讯发
布的《中国维生素产业发展报告》显示,近三年公司叶酸产品的产量和出口份额
显著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达 15%以上。

3、生物保鲜剂

生物保鲜剂是指从天然动植物、微生物中提取的或利用生物工程技术获得的
具有抑制、杀灭微生物以防止食物腐败变质和抑制、消除、减缓氧化反应的抗氧
化保鲜效果的食品添加剂。

公司主要产品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是通过抑制、杀灭微生物防止腐败变
质的天然生物保鲜剂,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使用。

乳酸链球菌素(Nisin),音译尼辛,是由乳酸链球菌发酵产物中提取的一种
多肽类化合物,它能有效地抑制致使食品腐败的革兰氏阳性细菌的生长和繁殖,
特别是对耐热性芽孢杆菌、肉毒梭菌、李斯特菌及其所产生的芽孢有强烈的抑制
效果,可广泛应用于肉制品、乳制品、植物蛋白食品、罐装食品、饮料、调味品
等的防腐保鲜,是一种安全、无毒、高效的天然食品防腐剂。乳酸链球菌素是第
一个被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的作为食品防腐剂使用的细菌素,目前已被全世界五十
多个国家批准为食品防腐剂而广泛使用。
纳他霉素(Natamycin),是由纳塔尔链霉菌、恰塔努加链霉菌和褐黄孢链霉
菌等发酵产生的一种广谱、高效、安全的抗真菌剂,能有效地抑制酵母菌和霉菌
的生长,阻止丝状真菌中黄曲霉毒素的形成。纳他霉素对真菌的抑制效果极好,
可用于各类肉制品、干酪、糕点及发酵酒等食品的防腐,与其它抗菌成分相比,
纳他霉素对哺乳动物细胞的毒性极低,可以广泛应用于真菌引起的疾病。此外,
由于纳他霉素的溶解度低,可用其对食品的表面进行处理以增加食品保质期却不
影响食品的风味和口感。目前,全世界有三十多个国家批准将纳他霉素用于乳制
品、肉制品、果汁饮料、葡萄酒等许多食品的生产和保藏。

公司是全球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的主要供应商,拥有“国家千人计划”
领衔的研发团队和 FSSC22000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其核心技术团队参与了乳酸
链球菌素行业标准(QB2394-2007)和纳他霉素国家标准(GB25532-2010)的起
草。领先的技术工艺水平和稳定优质的产品品质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客户基础,
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银象”品牌的知名度得以不断提升,从而逐步奠定了公司
在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在生物保鲜剂领域,除主导产品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外,公司还涉足产
品 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研发生产,该产品是 2014 年 4 月 3 日获国家卫生计生委
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取得该产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目前
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ε-聚赖氨酸盐酸盐(ε-polylysine),是一种具有抑菌功效
的多肽,20 世纪 80 年代由日本首先生产并应用于食品防腐,目前在日本、韩国、
美国等国家的寿司、米饭、面食等高淀粉类食品中得到了广泛使用。较乳酸链球
菌素和纳他霉素相比,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抑菌谱广是其重要优势,它不仅可以
抑制真菌和革兰氏阳性菌,而且对革兰氏阴性菌中的产气杆菌、大肠杆菌等易引
起食物中毒与腐败的菌种均有强烈的抑制作用。此外,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安全
性高,能在人体内消化分解后转化为赖氨酸,而赖氨酸是人体必需的八种氨基酸
之一,因此是一种营养型抑菌剂。随着我国主管部门的批准使用,ε-聚赖氨酸盐
酸盐的市场前景广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 吨 ε-
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将有助于实现该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及推广应用,为公
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竞争格局与主要企业

1、生物素和叶酸行业竞争格局

生物素和叶酸行业属于维生素产业中的子行业,相对其他维生素品种而言市
场较小。供应格局的变化一方面受到厂家生产情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到厂家
销售策略的影响。目前全球生物素和叶酸的需求几乎全部由中国厂商供应,仅有
少量高端产品由国外厂商生产。

(1)生物素行业格局

目前生物素行业的生产厂家主要有发行人圣达生物、上海海嘉诺医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该前五大生产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 90%以上,竞争格局基本稳
定。生物素行业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生物素,折纯品 2018 年 E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圣达生物 27.12% 27.86% 29.92% 28.33% 31.25%
上海海嘉诺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34% 15.36% 17.05% 19.31% 18.7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8.81% 23.21% 15.91% 17.17% 15.63%
杭州科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8.47% 12.86% 14.39% 15.45% 17.4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0.17% 14.29% 14.39% 13.73% 13.39%
合计 94.92% 93.57% 91.67% 93.99% 96.43%
数据来源:博亚和讯《中国维生素产业发展报告》

由上表可见,公司在生物素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 30%左右,多年位居全
球第一,近年来由于受产能不足限制,市场占有率略微有所下滑。随着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生物素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生物素市场的领先地位将得到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公司生物素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①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于 1999 年 10 月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0216,目前注册资本 9.65 亿元。该公司现有业务主
要包括生命营养类产品(以脂溶性类维生素为主)和医药原料药、制剂两大部分,
已经形成了脂溶性维生素、类维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抗耐药抗生素等系列产
品的专业化、规模化生产。
②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于 2004 年 6 月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002001,目前注册资本 21.49 亿元。该公司
是一家主要从事原料药、营养品、香精香料和高分子复合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的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 VE、VA、虾青素、覆盆子酮、芳樟醇的产销量
和出口量占世界前列。

③上海海嘉诺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3 亿元,
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优质医药原料和营养原料的高科技企业,产品主
要包括维生素(维生素 H、B2、B6)和原料药(盐酸土霉素、土霉素、灰黄霉
素)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动物营养等领域。

④杭州科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主要
从事医药中间体辅酶 Q10、替米考星磷酸盐、C10-二醛、生物素等产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

(2)叶酸行业格局

在叶酸领域,主要的生产厂家包括发行人圣达生物、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市牛塘化工厂有限公司、常州市新鸿医药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和新发药
业有限公司。叶酸行业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叶酸 2018 年 E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圣达生物 17.78% 16.20% 18.12% 15.46% 8.0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2.22% 21.81% 15.53% 5.80% -
常州市牛塘化工厂有限公司 23.33% 18.69% 16.18% 24.15% 29.20%
常州市新鸿医药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25.00% 16.20% 18.12% 19.32% 23.36%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 3.89% 14.95% 17.48% 28.02% 21.90%
合计 92.22% 87.85% 85.43% 92.75% 82.49%
数据来源:博亚和讯《中国维生素产业发展报告》

2013 年底叶酸供应格局开始出现变化,在成本上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的
情况下,叶酸厂家受此前价格低迷影响,相继转产、停产、搬迁,同时受上游中
间体供应的制约,叶酸产量大幅下降,引发价格暴涨。而价格的高涨吸引了较多
新进入者,2015 年下半年开始有近十家新厂商的叶酸产品投放市场,供应量逐
步恢复,价格回落。近两年,叶酸行业格局变化较大,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产量快速增加;发行人圣达生物的产量和出口量也增长较快,在叶酸领域的
市场份额显著提升。

公司叶酸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①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注册资本 39,400 万元,主
要从事原料药、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维
生素 B6、维生素 B1、叶酸和抗坏血酸棕榈酸酯等。

②常州市牛塘化工厂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注册资本 7,200 万元,主
要从事食品添加剂、化工品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包括三氯蔗糖、
阿斯巴甜、叶酸和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

③常州市新鸿医药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3,269.0909
万元,主要从事维生素产品叶酸的研发、生产、营销。

④新发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5,100 万元,主要从事饲
料添加剂、维生素、兽药原料及医药中间体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饲料级叶酸、D-泛酸钙、维生素 D3 粉、维生素 B1、维生素 B2、维生素 B6 等。

2、生物保鲜剂行业竞争格局

生物保鲜剂行业属于食品添加剂行业中的子行业,由于其成本相对于化学防
腐剂较高,因而在食品防腐剂市场中化学防腐剂依然是主流,生物保鲜剂的市场
规模相对较小。

乳酸链球菌素和纳他霉素是全球范围内使用最为广泛的生物保鲜剂,目前国
内主要有发行人之控股子公司新银象、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奇泓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几家
主要的生产厂商。新银象在技术水平、生产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已占
据了市场领先地位,“银象”品牌在国内外的知名度较高,产品品质在业界树立
了良好的口碑。

ε-聚赖氨酸市场,其研究及应用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和美国,目前全球主
要供应商是日本 CHISSO 公司,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 2014 年 4 月 3 日获
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银象是国内首批达到该产品的生产
技术条件并率先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ε-聚赖氨酸盐
酸盐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取得该产品细分市场的先发优势。

公司生物保鲜剂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①安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于 2015 年 4 月在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证券代码 832328,2018 年 5 月 21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目前
注册资本 6,940 万元。该公司是国内生物防腐剂行业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主要从
事生物防腐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
以及副产品乳酸钠等。

②郑州奇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是
一家以经营食品添加剂为主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专业生产天然食品防腐剂纳他霉
素和乳酸链球菌素产品。

③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于 2017 年 5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002868,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该公司专注于微生物制
药,主要产品有:杆菌肽锌系列产品(杆菌肽锌预混剂、杆菌肽锌原料药);亚
甲基水杨酸杆菌肽系列产品;硫酸黏菌素系列产品(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硫酸黏
菌素原料药);微生态制剂系列产品(枯草芽孢杆菌);生物防腐剂:纳他霉素系
列产品等。

④山东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注册资本 7,710 万元,
主要致力于生物多糖、生物防腐剂及生物大分子聚合物等绿色食品添加剂和化妆
品、药品原料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包括纳他霉素、
乳酸链球菌素、普鲁兰糖、聚谷氨酸和药用级黄原胶。

(三)公司竞争优势

1、全球领先的市场地位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开始生物素、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等产品生产的企业之
一,历经多年的市场磨砺与竞争挑战,已在国内乃至全球的产品细分市场占据了
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生物素领域,母公司圣达生物是全球最大的供应商,产销量
和出口额多年位居第一,产品在全球的市场份额约 30%;在生物保鲜剂领域,子
公司新银象是全球乳酸链球菌素及纳他霉素的主要供应商,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
能够同时具备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ε-聚赖氨酸盐酸盐三个系列产品产业化
生产能力的企业,作为乳酸链球菌素行业标准和纳他霉素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
位,公司在细分行业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市级院士工作站、省级技术中心及省级研究
院,分别在生物素和生物保鲜剂领域打造了一支由“浙江省千人计划”和“国家
千人计划”领衔的经验丰富的专业研发团队。在坚持自主研发的同时,公司与高
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研发关系,通过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实现技
术工艺的不断创新和向生产应用的转化。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技术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维生素
领域,在生产生物素方面,公司拥有生物素手性内酯制造方法、化学酶法合成生
物素中间体内酯方法等核心技术,产品“饲料添加剂 D-生物素”登记为浙江省
科学技术成果,“超微粉碎/多维混合法生产 2%D(+)-生物素项目”获中国轻工
业联合会科技优秀奖;在生产叶酸方面,公司拥有高纯度三氯丙酮制备方法、高
纯度四氢叶酸钙制造方法等,使得公司叶酸生产的工艺相对简化,操作方便,具
有收率高、成本低的优势。

在生物保鲜剂领域,公司拥有乳酸链球菌素的提取和分离、高纯度乳酸链球
菌素和纳他霉素的提取、水溶性纳他霉素的提取、ε-聚赖氨酸及其盐酸盐的提取、
天然防腐保鲜复合制剂及其应用等核心技术,新银象荣获 2013 年度中国轻工业
研发创新先进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 1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9
项。

3、工艺的创新和优化带来的成本及环保优势

公司一直注重对生产工艺的创新和优化。目前公司生物素的生产主要采用右
胺合成路线,经过多年研发摸索,公司将该路线的还原岗位与水解岗位合并一锅
法制备内酯,合并后由原先需要使用多种溶剂变更为使用单一溶剂,使得两步反
应的总收率大幅提高,成功降低了生物素成本,同时减少了污染物和废水的排放
量,大大减轻了环保压力。另外,为避免生物素主要原材料供应紧张对生产造成
不利影响,公司从长远考虑已开发掌握替代右胺的合成路线,使得合成生物素的
原料变得简单易得,合成成本与右胺路线相比基本持平,不仅摆脱了对关键原料
右胺的依赖,而且使生物素的生产更加环保。叶酸生产方面,公司通过连续封闭
的工艺对废水循环利用,将每吨叶酸生产用水量大幅降低,大大减轻了公司的环
保压力;另外,通过使用 Raney Ni 催化剂催化氢还原替代铁粉还原,对三氯丙
酮在缩合和精制技术上进行创新,使得叶酸的平均收率得到较大提升,从而降低
了叶酸的生产成本。

乳酸链球菌素生产方面,提取和分离是影响收率的关键工艺,公司通过对关
键工艺进行优化创新,研发出一种绿色、环保、高效的分离技术。该技术与传统
工艺相比,不需要在发酵液中投入硅藻土助滤剂即可进行过滤和分离操作,全程
自动化控制,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取消了硅藻土的物料成本、板框过滤的高劳
动成本、过滤残渣的固废处理成本,而且过滤的残渣因为富含各种氨基酸和营养
素,可作为饲料使用,实现了清洁生产。

4、质量和品牌优势

作为生物素和生物保鲜剂的龙头企业,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在生物素行业,公司通过了 FAMI-QS 欧洲饲料添加剂和预混合饲料质量体系认
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LAL 清
真食品认证、BRC 食品安全全球标准 B 等级、美国 FDA 审计;在生物保鲜剂行
业,公司通过了 FSSC22000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HALAL 清真食品认证、KOSHER 犹太认证。稳定的产品质量为公司赢得了较高
的美誉度和知名度,“银象”品牌在国内外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5、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工艺水平和优质稳定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
可,与国内外大型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固良好的互信合作关系,拥有长期稳定的高
端客户群。在饲料、动物保健品、营养品领域如法国安迪苏、荷兰泰高国际集团、
荷兰帝斯曼集团、德国罗曼、美国 NBTY 等全球跨国企业集团和中牧股份、大
北农、海大集团等国内知名上市公司,国内肉制品行业的领先企业如双汇发展、
金锣集团,以及大型食品饮料企业娃哈哈集团等,都是公司的主要合作伙伴。

公司拥有的优质丰富的高端客户资源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不仅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为现有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市场空间,也为新
产品的开发提供了快速进入市场的途径,从而有利于巩固公司在产品细分市场的
领先地位。

6、共赢的经营理念和人性化的内部管理优势

公司在对内管理及对外经营活动中,始终秉持共赢的文化和理念。在市场行
情较好公司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时,公司会与客户、供应商以及员工共同分享。
共赢的经营理念和人性化的内部管理使得公司在一个行情波动较为频繁的行业
中能够相对稳定的经营,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的共进退、员工与公司的同发展,
让公司能够相对弹性地应对各种市场环境,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和应对市场风险。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1,200.0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股 - -
2、国有法人股 - -
3、其他内资股 7,548.84 67.4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6,843.69 61.10%
境内自然人持股 705.15 6.30%
4、外资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7,548.84 67.4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3,651.16 32.6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3,651.16 32.60%
三、股份总数 11,2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姓名/名称 股本性质 持股比例
(万股) 股份数(万股)
圣达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94% 3,241.1280 3,241.1280
万健投资 其他 20.90% 2,340.7958 2,340.7958
杭州鸿博 境内非国有法人 7.67% 858.5665 858.5665
朱国锭 境内自然人 3.60% 403.2000 403.2000
昌明投资 其他 3.60% 403.2000 403.2000
银轮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1% 371.0000 -
朱勇刚 境内自然人 2.70% 301.9537 301.9537
上海中植鑫荞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 214.5170 -
管理有限公司
景林景麒 其他 1.14% 127.5400 -
景林景途 其他 0.78 % 87.1268 -
合计 - 74.56% 8,349.0278 7,548.8440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9,913.60 万元(299.136 万张、29.9136 万手)

2、向原 A 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圣达转债 124,154 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1.50%。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13.6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29,913.6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发行人大股东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浙江圣达集团
有限公司认购 86,538 手,持有圣达转债的比例为 28.93%。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元) 持有转债比例(%)
1 浙江圣达集团有限公司 86,538,000 28.93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07,000 1.51
3 杨相余 3,846,000 1.29
4 马美琪 2,805,000 0.94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稳赢 1
5 2,791,000 0.9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奚静 2,057,000 0.69
7 罗小丰 1,811,000 0.61
8 丁聪聪 1,603,000 0.54
9 易鑫 1,100,000 0.37
10 胡序芳 1,073,000 0.36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项目 含税金额(人民币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761.08
律师费用 127.20
会计师费用 126.2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32.89
总计 1,047.37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9,913.60 万元(299.136 万张、29.9136 万
手),原股东优先配售 124,154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1.50%;网上社会公众投
资者实际认购 170,47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6.99%;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4,507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1%。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
于 2019 年 7 月 9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204 号《验证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18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8 年 12 月 29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959 号核准批文核准。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29,913.60 万元。

4、发行数量:299.136 万张(29.9136 万手)。

5、发行价格: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13.6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28,925.51 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13.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关于通辽市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
1 12,828.76 12,828.76
司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
2 年产 1,000 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 13,400.20 9,709.06
3 年产 2,000 吨蔗糖发酵物项目 9,280.48 7,375.86
合计 35,509.44 29,913.68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 29,913.60 万元。

3、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19 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60%、第二年为 0.80%、
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 1.80%、第五年为 2.20%、第六年为 2.5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
计息年度利息。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7 月 9 日,即 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1 月 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8.7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
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
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
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
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
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
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
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
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9,913.6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
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
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15、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7
月 2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
每股配售 2.670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
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670 手可
转债。原无限售股东网上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9,913.68 万元(含 29,913.68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关于通辽市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
1 12,828.76 12,828.76
司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
2 年产 1,000 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 13,400.20 9,709.06
3 年产 2,000 吨蔗糖发酵物项目 9,280.48 7,375.86
合计 35,509.44 29,913.68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
司 A 股股票;

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
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④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照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
息;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公司董事
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 10%以上未偿还债
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实质影响的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2)债券持有会议的权限范围

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
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
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
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
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当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方案作出决议;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
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修改作出决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
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期可转债 10.0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
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
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将内容完
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发出债券持有
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
例和临时提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除上述
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
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
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
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做出
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
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
效。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债券偿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行债券。

二、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
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偿还能力较强,
违约风险较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
踪评级。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圣达集团为本
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
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27 1.37 2.86 1.42
速动比率(倍) 0.95 1.07 2.40 0.97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90% 33.87% 22.04% 40.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14% 19.39% 16.81% 29.34%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026.86 9,186.45 11,937.05 10,424.8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65 9.42 18.14 18.92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资金周转顺畅,不存在延期支付
银行本息等情况,生产经营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偿债能力较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良好。2017
年末,由于支付了现金股利 6,000 万元,流动负债规模减小,同时 2017 年 8 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5,607.45 万元,使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从
而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提高。2018 年,由于公司收购及增资通辽圣达,
流动负债增加较多,从而使得 2018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较大幅度下降,
2019 年 3 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稳定。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0.65%、22.04%、33.87%和
36.90%,负债比例较为合理。2016 年末,公司新增了 2,750 万元长期借款和 2,000
万元短期借款,同时现金分红增加了 6,000 万元应付股利,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
较高。2017 年末,公司支付了 6,000 万元现金股利导致负债减少,同时 2017 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从而使得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
2018 年,由于公司收购及增资通辽圣达,流动负债增加较多,导致资产负债率
上升。

公司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将增加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进一步
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公司合理化运用财务杠杆,促进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保
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0,424.84 万元、11,937.05 万元、
9,186.45 万元和 3,026.86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8.92 倍、18.14 倍、9.42
倍和 10.65 倍。2018 年和 2019 年一季度,受非洲猪瘟、下游养殖行业景气度低
迷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导致利息保障倍数下降。整体来看,公司盈
利情况较好,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规模较大,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审计意见情况

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7]518
号、天健审[2018]1985 号和天健审[2019]66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19 年 1-3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合计 61,469.45 56,977.65 61,633.12 38,638.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107.37 68,293.40 36,964.88 35,498.81
资产总计 133,576.81 125,271.05 98,598.00 74,137.42
流动负债合计 48,564.18 41,684.39 21,546.62 27,138.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8.93 744.96 180.67 2,996.52
负债合计 49,283.10 42,429.35 21,727.29 30,135.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0,536.38 79,125.15 76,870.71 44,002.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293.71 82,841.69 76,870.71 44,002.2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2,119.13 49,270.99 50,856.11 48,214.77
营业成本 8,056.72 32,740.52 31,624.74 31,054.21
营业利润 1,717.83 5,229.92 8,582.03 6,308.18
利润总额 1,714.71 5,239.87 8,596.64 7,298.53
净利润 1,452.02 4,258.38 7,261.02 6,09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411.23 4,454.44 7,261.02 6,093.56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40 0.78 0.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40 0.78 0.7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3 8,868.59 9,533.40 7,300.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5.95 -8,265.68 -13,948.38 -5,196.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51.06 945.12 15,801.46 4,250.9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9.29 535.02 -493.30 596.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1.59 2,083.04 10,893.18 6,951.4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743.31 27,421.72 25,338.68 14,445.50

(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
的规定,公司计算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7% 0.13 0.13
2019 年
1-3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4% 0.09 0.0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72% 0.40 0.40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14% 0.36 0.3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93% 0.78 0.78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34% 0.68 0.6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98% 0.73 0.73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18% 0.63 0.63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最近三年及一期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倍) 1.27 1.37 2.86 1.42
速动比率(倍) 0.95 1.07 2.40 0.97
资产负债率(合并) 36.90% 33.87% 22.04% 40.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14% 19.39% 16.81% 29.34%
财务指标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0 4.56 5.44 6.91
存货周转率(次) 0.58 2.92 2.85 2.7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79 1.19 1.2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2 0.19 1.36 1.16
注:以上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P
ROE
E 0 NP 2 E i M i M 0 E j M j M 0
其中,P 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
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
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 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
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
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
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4、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6、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当期期末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 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8、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3、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 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
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1-3 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64.71 0.68 -109.7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
- - 24.17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86.20 345.97 1,096.81 1,254.6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 - - -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7.96 2.37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 - - -
产减值准备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12.76 92.53 -97.74 -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
- - - -
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 -0.03 -1.57 -161.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小计 497.60 551.73 1,024.73 983.60
减:所得税费用 73.36 95.13 135.32 141.64
少数股东损益 1.06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23.18 456.60 889.41 841.96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如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详细的财务报告。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保荐代表人:陈菁菁、胡海平

项目协办人:龚建伟

项目组成员:蒋潇、王站、黄建飞、王书言、王旭

联系电话:021-68827384

传真:021-6880155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圣达生物申请本次
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圣达生物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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