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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9-06-29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九年六月


1
释 义

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
江苏有线、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公司 指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信息港 指 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港电视台 指 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

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前
紫金创投基金 指
身为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苏毅达 指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毅达 指 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江阴广电集团 指 江阴广播电视集团

常熟电视台 指 常熟市广播电视总台

宜兴电视台 指 宜兴市广播电视台

吴江电视台 指 吴江电视台

如东广视传媒 指 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栖霞广电 指 南京栖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睢宁广电 指 睢宁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睢宁电视台 指 睢宁县广播电视台

通州广电 指 南通市通州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海门电视台 指 海门市广播电视台

江苏聚贤 指 江苏聚贤信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江都电视台 指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江都广播电视台

宝应电视台 指 宝应县广播电视总台

铜山电视台 指 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

泰兴电视台 指 泰兴市广播电视台

丰县电视台 指 丰县广播电视台

2
丹阳电视台 指 丹阳市广播电视台

高邮电视台 指 高邮市广播电视台

东台电视台 指 东台市广播电视台

新沂电视台 指 新沂市广播电视台

沛县电视台 指 沛县广播电视台

姜堰电视台 指 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

兴化电视台 指 兴化市广播电视台

靖江电视台 指 靖江市广播电视台

南京雨花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南京市雨花台区
南京雨花国投 指
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阜宁电视台 指 阜宁县广播电视台

如皋电视台 指 如皋市广播电视台

建湖电视台 指 建湖县广播电视台

盱眙国联资产 指 盱眙国有联合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泗洪公有资产 指 泗洪县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仪征电视台 指 仪征市广播电视台

邳州电视台 指 邳州广播电视台

涟水电视台 指 涟水县广播电视台

射阳电视台 指 射阳县广播电视台

海安电视台 指 海安县广播电视台

滨海电视台 指 滨海县广播电视台

盐都电视台 指 盐城市盐都区广播电视台

赣榆电视台 指 连云港市赣榆电视台

淮阴电视台 指 淮安市淮阴区广播电视台

贾汪电视台 指 徐州市贾汪区广播电视台

金湖电视台 指 金湖县广播电视台

灌南电视台 指 灌南县电视台

灌云电视台 指 灌云县广播电视台


3
淮安区电视台 指 淮安市淮安区广播电视台

省网投资 指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指 发展公司

除江苏有线之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剩余
标的资产 指
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标的公司除江苏有线之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江苏有线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重大资产重组 并募集配套资金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顾问、华泰联合证券

苏亚金诚 指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4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
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
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全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
目 录
释 义 .............................................................................................................................................. 2
公司声明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8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8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0

三、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11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11

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11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8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20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20

(一)江苏有线已取得的批准 ............................................................................................ 20

(二)交易对方已取得的内部批准 .................................................................................... 21

(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 29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30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 30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验资情况 .................................................................................... 30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30

(四)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 31

(五)后续事项 .................................................................................................................... 32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3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32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6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36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36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36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 ........................................................................................................ 40

6
八、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40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40

(二)法律顾问意见 ............................................................................................................ 41

第三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42
一、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42

二、新增股份限售期安排 ........................................................................................................ 42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44
一、持续督导期间 .................................................................................................................... 44

二、持续督导方式 .................................................................................................................... 44

三、持续督导内容 .................................................................................................................... 44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发展公司除上市公
司持股外的剩余70%股权,交易完成后,发展公司将成为江苏有线全资子公司。
具体交易对方及交易方式如下表: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1 昆山信息港 5.187 61,375.40 55,237.86 74,344,361 6,137.54
现金
张家港电视 90%股份+10%
2 5.144 60,866.60 54,779.94 73,728,049 6,086.66
台 现金
紫金创投基
3 5.067 59,955.50 100%股份 59,955.50 80,693,802 0.00

江阴广电集 90%股份+10%
4 5.029 59,505.86 53,555.27 72,079,775 5,950.59
团 现金
91.2%股份
5 常熟电视台 4.727 55,932.43 51,010.38 68,654,612 4,922.05
+8.8%现金
90%股份+10%
6 宜兴电视台 4.31 50,998.26 45,898.43 61,774,474 5,099.83
现金

7 吴江电视台 3.874 45,839.27 100%股份 45,839.27 61,694,847 0.00

如东广视传 90%股份+10%
8 2.243 26,540.39 23,886.35 32,148,525 2,654.04
媒 现金
90%股份+10%
9 栖霞广电 1.863 22,044.03 19,839.62 26,702,052 2,204.40
现金
90%股份+10%
10 睢宁广电 1.854 21,937.53 19,743.78 26,573,056 2,193.75
现金

11 江苏聚贤 1.671 19,772.18 100%股份 19,772.18 26,611,277 0.00

12 通州广电 1.668 19,736.68 100%股份 19,736.68 26,563,501 0.00

13 海门电视台 1.618 19,145.05 100%股份 19,145.05 25,767,233 0.00

90%股份+10%
14 江都电视台 1.327 15,701.78 14,131.61 19,019,658 1,570.18
现金

15 宝应电视台 1.307 15,465.13 100%股份 15,465.13 20,814,446 0.00

16 铜山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8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17 泰兴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90%股份+10%
18 丰县电视台 1.186 14,033.40 12,630.06 16,998,730 1,403.34
现金
70%股份+30%
19 丹阳电视台 1.183 13,997.90 9,798.53 13,187,791 4,199.37
现金

20 高邮电视台 1.177 13,926.90 100%股份 13,926.90 18,744,149 0.00

90%股份+10%
21 东台电视台 1.144 13,536.43 12,182.79 16,396,751 1,353.64
现金

22 沛县电视台 1.112 13,157.79 100%股份 13,157.79 17,709,001 0.00

90%股份+10%
23 新沂电视台 1.112 13,157.79 11,842.01 15,938,100 1,315.78
现金
90%股份+10%
24 姜堰电视台 1.056 12,495.17 11,245.65 15,135,462 1,249.52
现金
90%股份+10%
25 兴化电视台 1.034 12,234.85 11,011.36 14,820,140 1,223.48
现金

26 靖江电视台 1.02 12,069.19 100%股份 12,069.19 16,243,867 0.00

南京雨花国
27 0.981 11,607.72 100%股份 11,607.72 15,622,778 0.00

90%股份+10%
28 阜宁电视台 0.957 11,323.74 10,191.37 13,716,513 1,132.37
现金

29 如皋电视台 0.927 10,968.77 100%股份 10,968.77 14,762,809 0.00

30 建湖电视台 0.901 10,661.12 100%股份 10,661.12 14,348,749 0.00

盱眙国有资
31 0.875 10,353.48 100%股份 10,353.48 13,934,690 0.00

泗洪公有资
32 0.752 8,898.07 100%股份 8,898.07 11,975,871 0.00


33 仪征电视台 0.649 7,679.32 100%股份 7,679.32 10,335,559 0.00

90%股份+10%
34 邳州电视台 0.556 6,578.89 5,921.00 7,969,050 657.89
现金

35 涟水电视台 0.501 5,928.10 100%股份 5,928.10 7,978,605 0.00

36 射阳电视台 0.492 5,821.61 100%股份 5,821.61 7,835,277 0.00

37 海安电视台 0.463 5,478.47 100%股份 5,478.47 7,373,442 0.00

38 盐都电视台 0.365 4,318.88 100%股份 4,318.88 5,812,756 0.00



9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39 赣榆电视台 0.341 4,034.90 3,631.41 4,887,493 403.49
现金
90%股份+10%
40 淮阴电视台 0.333 3,940.24 3,546.21 4,772,830 394.02
现金
淮安区电视
41 0.286 3,384.11 100%股份 3,384.11 4,554,653 0.00

90%股份+10%
42 贾汪电视台 0.278 3,289.45 2,960.50 3,984,525 328.94
现金

43 滨海电视台 0.276 3,265.78 100%股份 3,265.78 4,395,399 0.00

90%股份+10%
44 金湖电视台 0.207 2,449.34 2,204.40 2,966,894 244.93
现金
90%股份+10%
45 灌南电视台 0.186 2,200.85 1,980.77 2,665,905 220.09
现金
90%股份+10%
46 灌云电视台 0.164 1,940.54 1,746.48 2,350,583 194.05
现金

合计 70.00 828,266.18 — 777,126.21 1,045,930,276 51,139.9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为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总金额为46家交易对方交
易对价之和,交易对方交易对价=标的公司评估值×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
权比例。根据评估结果计算的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28,266.18万元,其中以发行股
份支付的金额为777,126.21万元,以现金支付的金额为51,139.97万元。

本次重组公司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6,100.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相关中介费
用和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的 2017 年年报数据和苏亚金诚提供的标的公司 2017 年经审计财务
数据,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 2017 年的相关财务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10
单位:万元

是否构成重大
项目 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重组

资产总额 1,038,271.48 3,220,348.85 32.24% 否

资产净额 828,266.18 1,335,975.54 62.00% 是

营业收入 248,621.88 809,510.46 30.71% 否

注:本次购买为控股子公司剩余股权,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
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
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
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如上表所述,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资产净额达到了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 46 家交易对方均不是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
交易对方不存在将成为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情形,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江苏有线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自设立以
来,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省网投
资持股比例为 18.0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权进一步分散,在不考虑募集
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公司第一大股东省网投资不会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下降至
14.21%;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
构成重组上市。

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1、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11
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8.247

前60个交易日 8.948

前120个交易日 10.006


结合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各方达成
交易意向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均价(8.247 元)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7.422 元),最终确定为 7.43 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定价合理性及理由如下:①市场参考价的选择是交易双
方协商的结果;②本次发行股份定价方式符合相关规定;③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调整方案

为了应对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以及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所处行业资本市场
表现波动的风险,防止公司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引入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价格调整方案的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12
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之日。

④调价触发条件

I 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收盘价格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任意十个
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盘股价跌幅超过
15%;且

II 可调价期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
日中有任意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盘点
数跌幅超过 15%;且

Ⅲ 可调价期间内,中国证监会电信广电卫星指数(883167)收盘点数在任
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任意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5%。

满足上述条件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格向
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⑤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④调价触发条件”的交易日当日。

⑥调整机制

Ⅰ 发行价格调整

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触发调价条件的交易日当日。当调价基准日出现
时,上市公司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双方商定的
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决定对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3
Ⅱ 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
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Ⅲ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IV 交易标的定价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的定价不作调整。

2、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作价为 828,266.18 万元,根据交易方式,其中 777,126.21
万元作价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发行数量合计为 1,045,930,27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21%(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
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交易对方各方发行的股份数=各交易对方对应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
评估值×交易对方各自所持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交易对方选择的以股份支付的
对价比例÷本次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股数不足 1 股的,按 0 股计算。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上市公司本次拟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14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1 昆山信息港 5.187 61,375.40 55,237.86 74,344,361 6,137.54
现金
张家港电视 90%股份+10%
2 5.144 60,866.60 54,779.94 73,728,049 6,086.66
台 现金
紫金创投基
3 5.067 59,955.50 100%股份 59,955.50 80,693,802 0.00

江阴广电集 90%股份+10%
4 5.029 59,505.86 53,555.27 72,079,775 5,950.59
团 现金
91.2%股份
5 常熟电视台 4.727 55,932.43 51,010.38 68,654,612 4,922.05
+8.8%现金
90%股份+10%
6 宜兴电视台 4.31 50,998.26 45,898.43 61,774,474 5,099.83
现金

7 吴江电视台 3.874 45,839.27 100%股份 45,839.27 61,694,847 0.00

如东广视传 90%股份+10%
8 2.243 26,540.39 23,886.35 32,148,525 2,654.04
媒 现金
90%股份+10%
9 栖霞广电 1.863 22,044.03 19,839.62 26,702,052 2,204.40
现金
90%股份+10%
10 睢宁广电 1.854 21,937.53 19,743.78 26,573,056 2,193.75
现金

11 江苏聚贤 1.671 19,772.18 100%股份 19,772.18 26,611,277 0.00

12 通州广电 1.668 19,736.68 100%股份 19,736.68 26,563,501 0.00

13 海门电视台 1.618 19,145.05 100%股份 19,145.05 25,767,233 0.00

90%股份+10%
14 江都电视台 1.327 15,701.78 14,131.61 19,019,658 1,570.18
现金

15 宝应电视台 1.307 15,465.13 100%股份 15,465.13 20,814,446 0.00

16 铜山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17 泰兴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90%股份+10%
18 丰县电视台 1.186 14,033.40 12,630.06 16,998,730 1,403.34
现金
70%股份+30%
19 丹阳电视台 1.183 13,997.90 9,798.53 13,187,791 4,199.37
现金

20 高邮电视台 1.177 13,926.90 100%股份 13,926.90 18,744,149 0.00

90%股份+10%
21 东台电视台 1.144 13,536.43 12,182.79 16,396,751 1,353.64
现金

22 沛县电视台 1.112 13,157.79 100%股份 13,157.79 17,709,001 0.00


15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23 新沂电视台 1.112 13,157.79 11,842.01 15,938,100 1,315.78
现金
90%股份+10%
24 姜堰电视台 1.056 12,495.17 11,245.65 15,135,462 1,249.52
现金
90%股份+10%
25 兴化电视台 1.034 12,234.85 11,011.36 14,820,140 1,223.48
现金

26 靖江电视台 1.02 12,069.19 100%股份 12,069.19 16,243,867 0.00

南京雨花国
27 0.981 11,607.72 100%股份 11,607.72 15,622,778 0.00

90%股份+10%
28 阜宁电视台 0.957 11,323.74 10,191.37 13,716,513 1,132.37
现金

29 如皋电视台 0.927 10,968.77 100%股份 10,968.77 14,762,809 0.00

30 建湖电视台 0.901 10,661.12 100%股份 10,661.12 14,348,749 0.00

盱眙国有资
31 0.875 10,353.48 100%股份 10,353.48 13,934,690 0.00

泗洪公有资
32 0.752 8,898.07 100%股份 8,898.07 11,975,871 0.00


33 仪征电视台 0.649 7,679.32 100%股份 7,679.32 10,335,559 0.00

90%股份+10%
34 邳州电视台 0.556 6,578.89 5,921.00 7,969,050 657.89
现金

35 涟水电视台 0.501 5,928.10 100%股份 5,928.10 7,978,605 0.00

36 射阳电视台 0.492 5,821.61 100%股份 5,821.61 7,835,277 0.00

37 海安电视台 0.463 5,478.47 100%股份 5,478.47 7,373,442 0.00

38 盐都电视台 0.365 4,318.88 100%股份 4,318.88 5,812,756 0.00

90%股份+10%
39 赣榆电视台 0.341 4,034.90 3,631.41 4,887,493 403.49
现金
90%股份+10%
40 淮阴电视台 0.333 3,940.24 3,546.21 4,772,830 394.02
现金
淮安区电视
41 0.286 3,384.11 100%股份 3,384.11 4,554,653 0.00

90%股份+10%
42 贾汪电视台 0.278 3,289.45 2,960.50 3,984,525 328.94
现金

43 滨海电视台 0.276 3,265.78 100%股份 3,265.78 4,395,399 0.00

90%股份+10%
44 金湖电视台 0.207 2,449.34 2,204.40 2,966,894 244.93
现金

16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45 灌南电视台 0.186 2,200.85 1,980.77 2,665,905 220.09
现金
90%股份+10%
46 灌云电视台 0.164 1,940.54 1,746.48 2,350,583 194.05
现金

合计 70.00 828,266.18 — 777,126.21 1,045,930,276 51,139.97


4、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就本次交易获得的江苏有线股份,如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十二
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有线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
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已满十二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有线股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认
购取得的江苏有线的股份由于江苏有线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本次交易对方中有 11 家不涉及相关历史沿革问题,其持续拥有发展公
司股权的起算时间为该等股东实缴出资及受让股权之日,包括昆山信息港、栖霞
广电、阜宁电视台、贾汪电视台、金湖电视台、江苏聚贤、吴江电视台、常熟电
视台、新沂电视台、江阴广电集团和宜兴电视台。
(2)张家港电视台受让滨海电视台 6,000 万元出资(对应本次交易可以取
得的江苏有线股份为 7,970,599 股)及紫金创投基金受让滨海电视台 1,670 万元
(对应本次交易可以取得的江苏有线股份为 2,464,946 股)出资未履行事前国资
批复程序。张家港电视台和紫金创投基金同意持续拥有上述受让的发展公司股权
起算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即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出具复函
之日。
17
(3)其余 33 家交易对方涉及以非自有资产出资,均同意持续拥有发展公司
股权的起算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即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出
具复函之日,包括如东广视传媒、丰县电视台、通州广电、海门电视台、江都电
视台、兴化电视台、宝应电视台、睢宁电视台、泰兴电视台、丹阳电视台、高邮
电视台、滨海电视台、东台电视台、沛县电视台、姜堰电视台、铜山电视台、靖
江电视台、南京雨花国投、如皋电视台、建湖电视台、盱眙县广播电视台、泗洪
公有资产、仪征市电视台、邳州电视台、涟水电视台、淮安区电视台、射阳电视
台、海安电视台、盐都电视台、淮阴电视台、灌南电视台、灌云电视台。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
不超过 56,1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同时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支付相关中介费用 5,000.00 5,000.00

2 支付现金对价 51,139.97 51,100.00

合计 56,139.97 56,100.00


在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资
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

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
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18
2、定价方式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
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
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江苏有线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

公司将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
股数。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3、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4、发行对象及股份锁定情况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上市公司为
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9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审议、批准程序

(一)江苏有线已取得的批准

1. 2017 年 9 月 14 日,江苏省财政厅与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向江苏有
线出具了《关于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等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审核意见的批复》(苏财资〔2017〕138 号),
原则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 2017 年 9 月 15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等
议案,且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18 年 2 月 11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线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江苏
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且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有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8 年 2 月 26 日,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向江苏有线出


20
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批复》(苏财资
〔2018〕44 号),同意江苏有线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发展公司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

5. 2018 年 2 月 28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线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江苏
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6. 2019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
议案》。

7. 2019 年 6 月 13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本次重组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
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二)交易对方已取得的内部批准
21
1. 2017 年 8 月 15 日,昆山信息港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昆山信
息港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2. 张家港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
张家港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张家港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
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
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 2017 年 7 月 17 日,紫金创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将紫金创投基金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
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
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 江阴广电集团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江
阴广电集团党委会同意将江阴广电集团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
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
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5. 常熟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常
熟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常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6.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召开
专题会,根据专题会会议纪要,中共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同
意将吴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
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
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7. 2017 年 8 月 12 日,如东广视传媒执行董事及如东广视传媒唯一股东如
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如东广视传媒持有的

22
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
依据;

8. 2018 年 1 月 18 日,栖霞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栖霞广电
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
价值为依据;

9. 2017 年 7 月 26 日,睢宁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议同意将睢宁
广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10. 2018 年 1 月 19 日,江苏聚贤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将江苏聚贤所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
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1. 2017 年 8 月 9 日,通州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议同意将通州广
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12. 根据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作出的《中共海门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关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会议纪要》,
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同意海门电视台将其所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
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
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3. 宝应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宝
应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宝应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23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4. 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会议,根
据会议纪要,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委员会同意将铜山电视台持有的发展
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
据;

15. 泰兴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泰
兴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泰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6. 丰县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党总支会,根据党总支书会议纪要,
丰县电视台党总支同意将丰县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
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7. 丹阳电视台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丹阳
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丹阳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8. 高邮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高
邮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高邮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9. 东台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东
台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东台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0. 沛县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沛
24
县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沛县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1. 新沂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新沂
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新沂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2. 姜堰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台长办公会,根据台长办公会会议
纪要,姜堰电视台台长办公会及姜堰电视台党组同意将姜堰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
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
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3. 中共兴化市广播电视台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会议,根据会议
纪要,中共兴化市广播电视台委员会同意将兴化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
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
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4. 靖江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靖江
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靖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5. 2018 年 2 月 9 日,南京雨花国投执行董事及南京雨花国投唯一股东南京
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南京雨花国
投持有发展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26. 阜宁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阜
宁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阜宁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25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7. 如皋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如
皋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如皋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8. 建湖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建湖
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建湖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9. 2017 年 7 月 28 日,盱眙国有资产的唯一股东盱眙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作出决定,同意将盱眙国有资产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
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
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0. 2018 年 2 月 7 日,泗洪公有资产执行董事及泗洪公有资产唯一股东泗洪
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泗洪公有资产持有的
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
依据;

31. 邳州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邳
州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邳州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2. 涟水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涟水
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涟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3. 根据 2017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射阳电视台台长会办纪要——关于转让
26
所持江苏有线股权的会议纪要》([2017]第 2 号),会议同意将射阳电视台持有的
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4. 海安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党
委会同意将海安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
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
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5. 盐都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党支部会,根据党支部会会议纪要,
盐都电视台党支部同意将盐都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
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6. 根据中共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关
于连云港市赣榆电视台转让所持有的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会
议纪要》,中共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委员会同意赣榆电视台将所持有的发展公
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
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7. 淮阴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淮
阴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淮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8. 淮安区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淮
安区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淮安区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
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
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9. 贾汪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贾
汪电视台党组同意将贾汪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27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0. 根据中共滨海县广播电视台总支部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作出的《关
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会议记录》,中共滨海县广播
电视台总支部委员会同意将滨海电视台所持有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
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
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1. 根据 2017 年 7 月 21 日作出的《金湖县广播电视台会议纪要第一期——
台领导班子关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会议纪要》,会
议同意将金湖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
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
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2.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
议纪要,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党委会同意将灌南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
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
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3. 灌云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灌
云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灌云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
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4. 根据宜兴电视台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党委会会议纪要,宜兴电视台
党委会同意将宜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
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
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5. 中共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召开会议,根据
会议纪要,中共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委员会同意将江都电视台持有发展公司的
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
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8
46. 仪征电视台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仪征
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仪征电视台持有发展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
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
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向江苏有线核发了证监许可[2018]1026 号
《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1. 江苏有线向昆山信息港发行 74,344,361 股股份、向张家港电视台发行
73,728,049 股股份、向紫金创投基金发行 80,693,802 股股份、向江阴广电集团发
行 72,079,775 股股份、向常熟电视台发行 68,654,612 股股份、向宜兴电视台发行
61,774,474 股股份、向吴江电视台发行 61,694,847 股股份、向如东广视传媒发行
32,148,525 股股份、向栖霞广电发行 26,702,052 股股份、向睢宁广电发行
26,573,056 股股份、向江苏聚贤发行 26,611,277 股股份、向通州广电发行
26,563,501 股股份、向海门电视台发行 25,767,233 股股份、向江都电视台发行
19,019,658 股股份、向宝应电视台发行 20,814,446 股股份、向铜山电视台发行
20,671,118 股股份、向泰兴电视台发行 20,671,118 股股份、向丰县电视台发行
16,998,730 股股份、向丹阳电视台发行 13,187,791 股股份、向高邮电视台发行
18,744,149 股股份、向东台电视台发行 16,396,751 股股份、向沛县电视台发行
17,709,001 股股份、向新沂电视台发行 15,938,100 股股份、向姜堰电视台发行
15,135,462 股股份、向兴化电视台发行 14,820,140 股股份、向靖江电视台发行
16,243,867 股股份、向南京雨花国投发行 15,622,778 股股份、向阜宁电视台发行
13,716,513 股股份、向如皋电视台发行 14,762,809 股股份、向建湖电视台发行
14,348,749 股股份、向盱眙国有资产发行 13,934,690 股股份、向泗洪公有资产发
行 11,975,871 股股份、向仪征电视台发行 10,335,559 股股份、向邳州电视台发行
7,969,050 股股份、向涟水电视台发行 7,978,605 股股份、向射阳电视台发行
7,835,277 股股份、向海安电视台发行 7,373,442 股股份、向盐都电视台发行
5,812,756 股股份、向赣榆电视台发行 4,887,493 股股份、向淮阴电视台发行

29
4,772,830 股股份、向淮安区电视台发行 4,554,653 股股份、向贾汪电视台发行
3,984,525 股股份、向滨海电视台发行 4,395,399 股股份、向金湖电视台发行
2,966,894 股股份、向灌南电视台发行 2,665,905 股股份、向灌云电视台发行
2,350,58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 江苏有线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6,1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发展公司的 70%股权。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如下:

2018 年 7 月 23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展公司核发了“公司变更
[2018]第 07210001 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发展公司股东、
企业类型变更,同时发展公司章程已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2018 年 7
月 23 日,发展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20000314049536Y)。发展公司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
成,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发展公司 70%股权已经登记至江苏有线,江
苏有线作为唯一股东现持有发展公司 100%的股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验资情况

苏亚金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验资,出具了“苏亚验
[2018]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止,昆山信息港等已将作为
本次出资的发展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
已经收到作为出资的发展公司股权。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共计增加注册
资本(股本)人民币 1,045,930,276.00 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100.00%
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930,460,075.00 元。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
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30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
算。

(四)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公司已经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或以与交易对方发生的往来款项冲抵了
全部或部分现金对价。

(五)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1、股份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采取向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共有 1 名投资者提交申购报
价单,提交了申购保证金,1 名投资者的申购均为有效申购。根据《认购邀请书》
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对象依次按(1)认购价
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4)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收到时间均相同时,由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的原
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27 元/股,发行数量
为 70,257,61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98.97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价格(元/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元)
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
1 4.27 70,257,611 299,999,998.97
有限公司
总计 70,257,611 299,999,998.97

2、募集配套资金验资情况

经苏亚金诚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9]12 号)验证,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江苏有线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97 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华泰联合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后的
余额 294,599,998.99 元划转至上市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苏亚金诚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9]13 号),截至 2019 年 6

31
月 19 日止,江苏有线实际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8.97 元,
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5,399,999.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4,599,998.9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0,257,611.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净额为
209,848,172.33 元。

3、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的 70,257,611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
续。

(六)后续事项

江苏有线尚需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因本次交易导致的注册资
本变更、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江苏有线还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各
方已按照公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履行了或正在继续履行各方的责任和义
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
在其他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公司在本次交易期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
的调整情况如下:

(1)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监事吴国良因工作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国良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辞呈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
生效;

32
(2)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
过《关于聘任吴国良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董事史学健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及发展战略
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史学健的辞职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呈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4)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应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决议通过提名顾汉德先生、李声先生、廖小同
先生、王国中先生、陆玉方先生、郭王先生、万永良先生、戴为洋先生、汪忠泽
先生、高兰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红滨先生、韩晓梅
女士、丁和根先生、沈永明先生、耿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高顺青先生、肖俊芬女士、张兵先生、陆志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增补议案。

(5)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
表决,选举姚晨先生、袁剑峰先生、姚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上述 3 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职工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提议选举
高顺青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鉴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已经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通过提议选举顾汉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长,提议选举李声先生、廖小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决议
通过续聘王国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许如钢先生、钱进先生、雷志强先生、

33
陈健先生、吴国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陈侃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
聘陈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6)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韩晓梅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
韩晓梅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韩晓梅女士的辞职将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韩晓梅女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尽快完成独
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7)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董事长顾汉德先生因另有任用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顾汉德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国中先生代为履行董事
长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

(8)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赵元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宋苏兰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同时,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国中为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国中为江苏
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
案》《关于选举王国中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名林树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日,公司副总经理雷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34
职后,雷志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
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9)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林树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10)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林树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1)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侃晔先生因工作原因,陈侃晔
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外部监事赵元先生和宋苏兰女士因工作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王国中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王国中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许如钢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许如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钱进先生因
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钱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陈健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陈健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
人。

同时,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姜龙为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姜龙为江
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匡晖为江苏省广
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孙圣安为江苏省广电
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松为江苏省广电有线
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王展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匡晖为江苏省广电
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35
选举姜龙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为正常更替,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协议已在《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等文件中予以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履行了或
正在继续履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其他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
案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重组相关方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交易相关
事项 主要内容 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及全体董 提供资料真 次交易的申请文件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事、监事、 实、准确、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的情形
高级管理 整 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人员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上市公司的权益被主要股东严重损害且尚
未消除;
合法合规情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
况 的情形
且尚未解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

36
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其他情形;
(六)上市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
三年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七)上市公司及5%以上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存在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
1、深化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增强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深入对市场资
源、人力资源、业务资源、技术资源等各方面的
整合,逐步形成全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
运营、统一管理的主体,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挖掘新整合网络用户的潜
力,进一步提升普通用户基数规模;另一方面,
上市公司将发挥现有网络高清互动电视业务的
先发优势,大力推进新整合网络的优化改造,大
力开拓增值业务,努力扩大高清互动电视用户和
有线宽带用户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
公司竞争优势。
防范即期回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报摊薄措施 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
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规定,继续实
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
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
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
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全体董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事、监事、 股份锁定
以前,不转让在江苏有线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的情形
高级管理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人员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37
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在江苏有线依法公开披露本次重组的相关信
息前,本人依法对相应信息履行保密义务,不存
在公开或者泄露该等信息的情形。本人不存在利
用未经江苏有线依法公开披露的本次重组相关
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内幕交易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的情形;
3、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形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
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
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
上市公司 的投资、消费活动;
全体董事 防范即期回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和高级管 报摊薄措施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情形
理人员 5、若公司未来拟公布股权激励措施,承诺拟公
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
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近五年内,本单位/本公司及本单位主要管理人
员/本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
无违法违规
未受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情形
交易对方 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最近5年的诚 本单位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信情况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


38
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与江苏有线
本单位与江苏有线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单位
不存在关联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未向江苏有线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关系
本单位合法拥有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完整权利,
不存在代他人持有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的情形,
所持相关股
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权不存在权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况,且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
属瑕疵
封等可能对本单位依法处分该等股权构成限制
或构成该等股权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单位保证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
提供信息真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实性、准确性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和完整性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就本次交易获得的江苏
有线股份,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
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
间不足十二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江苏有线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完成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
时间已满十二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
的江苏有线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股份锁定期
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的情形
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将
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或要
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次认购取得的江苏有线的股份由于
江苏有线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
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单位及相关知情人未以直接和间接方式通过
不存在内幕
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江苏有线”挂牌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交易
交易股票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不转让在江苏有线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 截至目前未出现违反承诺
股份锁定
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情形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江苏有线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39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报送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
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重组相关方对于承诺期限届满的,已正常履行;对
于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主要为:

1、上市公司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
更登记手续;

2、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江苏有线需根据交易约定使用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有线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持续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及重大风险。

八、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标的资产已经过户完成,并已完成相关验资;江苏
有线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

40
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合法有效。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均得到切实履行或尚在履行过程中,不存在
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法律顾问认为:

1.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各方
有权按照上述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

2.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手续,江苏有线已完成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登记手续及验资手续,江苏有线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现金对
价支付义务;江苏有线已按要求提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
申请材料并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受理,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
司的股东名册;

3. 本次重组尚需继续办理:(1)江苏有线尚需就本次重组涉及的注册资本
变更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相
关协议及承诺。




41
第三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二、新增股份限售期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就本次交易获得的江苏有线股份,如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十二
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有线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
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已满十二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有线股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认
购取得的江苏有线的股份由于江苏有线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本次交易对方中有 11 家不涉及相关历史沿革问题,其持续拥有发展公
司股权的起算时间为该等股东实缴出资及受让股权之日,包括昆山信息港、栖霞
广电、阜宁电视台、贾汪电视台、金湖电视台、江苏聚贤、吴江电视台、常熟电
视台、新沂电视台、江阴广电集团和宜兴电视台。

(2)张家港电视台受让滨海电视台 6,000 万元出资(对应本次交易可以取


42
得的江苏有线股份为 7,970,599 股)及紫金创投基金受让滨海电视台 1,670 万元
(对应本次交易可以取得的江苏有线股份为 2,464,946 股)出资未履行事前国资
批复程序。张家港电视台和紫金创投基金同意持续拥有上述受让的发展公司股权
起算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即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出具复函
之日。

(3)其余 33 家交易对方涉及以非自有资产出资,均同意持续拥有发展公司
股权的起算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即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出
具复函之日,包括如东广视传媒、丰县电视台、通州广电、海门电视台、江都电
视台、兴化电视台、宝应电视台、睢宁电视台、泰兴电视台、丹阳电视台、高邮
电视台、滨海电视台、东台电视台、沛县电视台、姜堰电视台、铜山电视台、靖
江电视台、南京雨花国投、如皋电视台、建湖电视台、盱眙县广播电视台、泗洪
公有资产、仪征市电视台、邳州电视台、涟水电视台、淮安区电视台、射阳电视
台、海安电视台、盐都电视台、淮阴电视台、灌南电视台、灌云电视台。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
其认购的股票完成股权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此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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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责任与义务如
下: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对本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自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行
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实施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
并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以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状况;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4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字盖
章页)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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