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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股份: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11-19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 2021—078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21 号汉正街都市工业园

A107-13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
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
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2021年10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及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
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8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200,000万元(2,000万张,200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200,000万元(2,000万张,200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交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11月23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7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2年5月3日至2027年10月27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十、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二、托管方式:账户托管

十三、登记公司托管量:200,000.00万元

十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十五、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
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评级展望
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公
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亿元。

本次发行的宏发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
先配售,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9.97%,原A股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的余额由主承销商进行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6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2021年11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
“110082”。

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己刊登于2021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
报》。《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公司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ongfa Technology Co.,Ltd.
证券简称 宏发股份
证券代码 600885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郭满金
成立日期 1990 年 12 月 21 日
上市日期 1996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 744,761,552 元
注册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21 号汉正街都市工业园 A107-131
办公地址 厦门市集美北部工业区东林路 564 号
研制、生产和销售继电器、低压电器、接触器、自动化设备及相关的电
子元器件和组件、机电产品、机械设备。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或禁止货物及技术除外);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
经营范围
验发展;电工仪器仪表制造、销售;对电子行业、证券投资;物业管理。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内方可
经营)


二、公司的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武汉双虎涂料(集团)公司。1992 年 5 月 10 日经武汉市体改
委【武体改(1992)12 号】批准,以武汉双虎涂料(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起
人,与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原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信托投
资公司三家共同发起,采用定向募集方式改制为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集团)
公司,总股本 5,332.26 万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1996)1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6 年 1 月 15 日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以上网定价方式,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1,800 万人民币普
通股,并于 1996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 7,132.26
万股。

上市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非流通股 5,332.26 74.76%
其中:国家股 2,846.26 39.90%
法人股 1,546.00 21.68%
内部职工股 940.00 13.18%
2、流通股 1,800.00 25.24%
总股本 7,132.26 100%

(三)上市后股本及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1996 年控股股东股权转让

1996 年 12 月,海南赛格实业公司协议受让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持公司
国家股 2,6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36.6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1998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 年 7 月,经公司 199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当时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按 10:3 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此增至
9,271.94 万股。

3、1998 年控股股东转让股权

1998 年 12 月,陕西东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东胜绿色食品科技公司以
协议方式分别受让海南赛格实业公司所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2,038.14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1.98%)、1,358.76 万股(占总股本的 14.66%)。股份转让后,陕西东
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赛格实业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

4、1999 年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

1999 年 1 月 15 日,公司 1,222 万股内部职工股上市流通。该内部职工股是
公司于 1992 年定向募集股票时发行的 940 万股,1998 年 7 月公司实施 10:3 公积
金转增股本后增至 1,222 万股。

5、1999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 年 11 月,经公司 199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当时公司
总股本为基数,按 10:4 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
增至 12,980.71 万股。

6、2001 年控股股东转让股权

2001 年 7 月,陕西东胜绿色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转让
给力诺集团 1,024.296 万股、武汉凯博公司 438.984 万股、湖北华亿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 438.984 万股;2001 年 10 月,陕西东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
2,853.396 万股转让给力诺新材料。本次股份转让后,力诺集团与控制子公司力
诺新材料合计持股 3,877.69 万股(占总股本的 29.8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7、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根据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证上字(2006)557 号文件批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 2006 年 7 月 14 日
流通股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4.8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
股东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374.38 万股。

股权分置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993.91 52.00%
其中:力诺集团 1,024.30 6.66%
力诺新材料 2,853.40 18.56%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80.46 48.00%
总股本 15,374.38 100.00%

8、2012 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力诺玻璃、有格投资、联发集团、江西省电子
集团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截至评估
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有格投资、联发集团、江西省电子集团所合
计持有厦门宏发 75.01%的股权进行置换。
2012 年 7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核准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920 号)和《关于核准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公告武汉力诺太
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2]921 号),核准公司向有格投资发行 182,581,449 股股份、向联发集团发行
88,519,089 股股份、向江西省电子集团发行 51,794,927 股股份购买上述三家公司
合计持有的宏发电声 75.01%股权,并同意豁免有格投资以资产认购本次发行股
份而持有公司 182,581,449 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有关事项已于 2012 年 10 月实施完毕。

本次资产重组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限售流通股 32,289.55 67.74%
2、无限售流通股 15,374.38 32.26%
总股本 47,663.92 100%

9、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3 年 12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0 号),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
人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963 万股新股。2014 年 1 月 3
日,发行人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共发行股份 55,333,3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2,999.9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24.72 万元。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限售流通股 29,456.00 55.37%
2、无限售流通股 23,741.25 44.63%
总股本 53,197.25 100.00%

10、2018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
总股本 531,972,537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2,789,014.80 元,转增
212,789,015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744,761,552 股。2018 年 6 月 23 日,发行
人完成现金分红及转增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限售流通股 - -
2、无限售流通股 74,476.16 100.00%
总股本 74,476.16 100.00%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744,761,552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4,761,552 100.00%
股份总数 744,761,552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有限售
占总股本 质押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条件流通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境内非国有
1 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3,681,781 27.35 0 33,910,000
法人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23,837,650 16.63 0 0
境内非国有
3 联发集团有限公司 49,969,014 6.71 0 9,800,00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17,052,956 2.29 0 0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5 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 11,894,179 1.60 0 0
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
6 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11,302,895 1.52 0 0
法人
基金
7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9,344,695 1.25 0 0
境内非国有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8,361,325 1.12 0 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9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6,942,478 0.93 0 0
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10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6,399,074 0.86 0 0
法人
-005L-CT001 沪

注: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程序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完成。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公告中简称“有格投资”。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制结构如下:


郭满金


11.20%


有格投资


27.35%


宏发股份


郭满金持有有格投资 11.20%股权,为有格投资第一大股东。根据有格投资
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涉及厦门宏
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时,股东按照如下方式行
使表决权:(一)全体股东均保持一致意见并推选股东郭满金为股东代表行使表
决权以及其他全部股东权利;(二)股东郭满金在代表全体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前,
应与全体股东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程序代表全体
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三)若在签署第(二)款所述协商中,公司股东未对某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时,则全体股东均同意由股东郭满金出具最终意见,股东会将依
据郭满金的意见作出决议;(四)如股东会审议股东代表郭满金不得参加表决的
事项,则除郭满金外其他股东按照每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
并推举一名代表,以代表除郭满金之外的公司股东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
决策程序中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安排,郭满金可通过有格投资实现对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有格投资。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郭满金
注册资本 18,54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神州路 8 号新丝路(跨境)金融小镇 A-103-C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56284239XY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经营范围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有格投资持有发行人 203,681,781 股股份,占本次
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7.35%。

2、控股股东主要业务

有格投资为控股型企业,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及投资管理,自身无实际经营
业务。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除持有发行人 27.35%股权外,有格投资还持有
厦门新鼎合投资有限公司 49.00%股权和厦门辰星鹰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90%股权。

3、控股股东的主要财务数据

有格投资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267,560.86 1,206,860.41
总负债 400.093.46 397,054.41
所有者权益 867,467.40 809,805.9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71,671.67 220,967.94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94,746.80 781,906.98
利润总额 90,726.97 110,208.00
净利润 76,393.87 79,278.6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87.76 -8,700.15

(2)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8,685.99 152,933.80
总负债 26,758.14 52,774.47
所有者权益 111,927.85 100,159.33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09.52 139,708.83
净利润 -178.09 126,120.42

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冻结、其它限制权利或潜在纠纷的情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有格投资所持公司股票中有 33,910,000 股处于质押
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占有格投资所持公司股票的 16.65%;根据有格
投资出具的说明,除上述情形外,其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情况和潜在纠纷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郭满金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郭满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2401194805XXXXXX
住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五缘东二里 XX 号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五缘东二里 XX 号
联系电话 0592-619676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郭满金,男,1948 年出生,曾任江西吉安国营第 4380 厂计划科副科长、销
售科长、副厂长,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
会的副理事长、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控制继电器分会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协
会电工产品可靠性研究会副理事长、厦门市电子信息产业商会会长、厦门市浙江
商会名誉会长、厦门市绍兴商会会长、厦门有格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宏发
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厦门
冠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宏兴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联宏泰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

除有格投资外,郭满金其他对外投资情况请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十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四)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要从事继电器和电气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
继电器和电气产品,其中,电气产品包括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等多个类别。
继电器为发行人主要产品,主要包括功率继电器、汽车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工
业继电器、电力继电器、新能源继电器等品类,160 多个系列、40,000 多种常用
规格,年生产能力超过 20 亿只。发行人产品获美国 UL&CUL、德国 VDE 和 TV、
中国 CQC 等国内外安全认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智能电网、新
能源、建筑配电、汽车工业、轨道交通、工业控制、安防、消防等领域。
发行人在福建、浙江、四川等地区分别建立了厦漳、东部、西部三大研发生
产基地,并在美洲、欧洲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营销和服务网络,具备全球
化的市场运作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同时,发行人拥有继电器行业领先的检测中
心和实验室,测试能力及结果获得德国 VDE、美国 UL、中国 CNAS 认可,测试
报告得到 ILAC 国际互认。

发行人子公司宏发电声拥有三十余年的继电器研发和制造经验,已发展成全
球最主要的继电器生产商之一。2019 年度,发行人继电器产品销售收入达到 62.59
亿元,根据智多星顾问出具的《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发
行人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占有率为 14.10%,排名全球第一。根据中国电子元件
行业协会发布的《2020 年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名单》,公司排名继电器领域第
一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继电器和电气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业务。根据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
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
(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属的电
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C3824)。

(一)行业监管体制

1、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

发行人所属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承担电子信
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对行业发展方向进行规
范和调控。

行业的技术监管部门包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产品质量监督等工作、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化工作和统一管
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行业的内部管理体系主要由行业协会构成,主要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CECA)、中国电器工业协会(CEEIA)、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CITIF)
和中国电子企业协会(CEEA)。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的主管单位为工业和信
息化部,协会下设有控制继电器分会,其主要作用是协助政府开展行业管理工作,
积极倡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规范会员行为,培育维护良好的继电器产业市场
环境;发挥政府、会员、市场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
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继电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与继电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
理规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3、行业主要政策

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支撑,其发展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和鼓励。继电器行业所涉及的主要政策如下:

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中国电子元 提出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通过
《继电器行业 件行业协会 “三步走”战略实现继电器强国战略目
2015 年 11 月
“十三五”规划》 控制继电器 标….规划提出,开发一批重点创新项目,
分会 包括新能源汽车继电器和高压继电器等。
中共中央办 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要将信息
《国家信息化发
公厅、国务 2016 年 7 月 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
展战略纲要》
院办公厅 息化发展的巨大潜能。
指出当前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为
工业和信息 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
《信息产业发展
化部、国家 2016 年 12 月 在孕育兴起….《指南》还提出,要进一步
指南》
发改委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电子信息产品一般贸
易出口占行业出口比重。
建设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
《关于促进制造 协调配套的标准群引领行业质量提升,推
业产品和服务质 工业和信息 动不少于 10 个行业或领域建立质量分级
2019 年 6 月
量提升的实施意 化部 工作机制,完善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
见》 量追溯机制,提高企业质量和品牌的竞争
力。
争取用 4 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制造业短板
领域设计问题有效改善,工业设计基础研
《制造业设计能
工业和信息 究体系逐步完备,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力提升专项行动
化部等 13 2019 年 10 月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发展。在高档数控机床、
计划(2019-2022
个部门 工业机器人、汽车、电力装备、石化装备、
年)》
重型机械等行业,以及节能环保、人工智
能等领域实现原创设计突破。
加快 5G 网络建设进度。基础电信企业要
进一步优化设备采购、查勘设计、工程建
设等工作流程,抢抓工期,最大程度消除
《关于推动 5G
工业和信息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以
加快发展的通 2020 年 3 月
化部 5G 独立组网(SA)为目标,控制非独立
知》
组网(NSA)建设规模,加快推进主要城
市的网络建设,并向有条件的重点县镇逐
步延伸覆盖。加大基站站址资源支持。
实施重点产品高端提升行动,面向电路类
元器件等重点产品,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
《基础电子元器
专利、技术壁垒,补足电子元器件发展短
件产业发展行动 工业和信息
2021 年 1 月 板,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进
计划 化部
关键工序数字化、网络化改造,优化生产
(2021-2023)》
工艺及质量管控系统,开展智能工厂建设,
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
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
国国民经济和社
化智能化绿色化;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
会发展第十四个 全国人民代
2021 年 3 月 技术、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
五年规划和 2035 表大会
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
年远景目标纲要
准体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
纲要》
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二)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继电器行业基本情况

继电器是当电路中输入参量(如电、磁、光、热、声等参量)达到某一规定
值时,能使电路输出参量发生预定阶跃变化的一种自动断通的控制元器件。在电
路中,继电器主要起控制、保护、调节和传递信息的作用。继电器是整机电路控
制系统的必要基础元件之一,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智能电网、建筑
配电、新能源、汽车工业、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安防消防、网络通讯等领域。
目前继电器已成为电子信息产品的支撑产业之一。

继电器发展情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随着全球经济稳定
发展,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家用电器、汽车、工业控制等传统下游市场稳定增长。
同时,5G、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继电器开辟了新
的下游市场。

(1)全球电磁继电器行业发展情况

受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及贸易摩擦影响,2019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为
442.67 亿元,较 2018 年下降 5.27%。2020 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电磁
继电器市场规模小幅下降,预计自 2021 年起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将恢复增长趋
势,预计 2024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523.58 亿元。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发展情况

中国是全球电磁继电器的主要生产基地。截至 2019 年底,中国电磁继电器
市场规模占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的 48.44%。预计未来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
规模全球占比将继续持续提高,预计 2024 年占比将达到 57.36%。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近年来,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需求呈持续稳步增长态势,根据《2020 版中
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境内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为
214.45 亿元,预计到 2024 年,中国境内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300.33 亿元。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3)我国继电器行业进出口情况

从 2010 年到 2020 年,我国继电器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从 160,365 万美元到
231,823 万美元,复合增长率为 3.75%。2020 年,我国继电器产品出口金额达到
127,696 万美元,进口金额达到 104,127 万美元,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从我国继电器产品进出口产品结构来看,我国继电器产品出口以低端继电器
(V≤60V)为主,但低端继电器(V≤60V)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高端继电器
(60V年的 42.59%。2020 年度,我国高端继电器(60V美元,进口额为 2.93 亿美元。2018 年至 2020 年,我国继电器产品进出口产品结
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项 目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出口 进口
继电器(V<36V) 80,953 72,173 72,563 65,508 72,141 71,665
继电器(36≤V≤60V) 1,571 2,491 1,190 2,836 1,167 3,185
继电器(60 合计 136,287 107,022 128,034 97,841 127,696 104,127

目前,国际继电器市场主要是亚洲、欧洲和北美洲等三大市场,从 2020 年
中国出口来情况看,亚洲地区是是我国出口最大的销售市场,欧洲地区其次,北
美第三。从我国出口继电器金额来看,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美国、日本、及德
国等国家或地区,这四个国家或地区就占全部出口金额的 52.30%。从数量来看,
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德国、日本及美国等国家或地区,四个国家或地区占全部
出口数量的 54.30%。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我国进口继电器从金额来看主要来自日本、中国(从保税区进口)、德国及
韩国,这四个国家就占全部进口金额的 62%。从数量来看则主要来自日本、中国
(从保税区进口)、菲律宾及越南,四个国家占全部进口数量的 80%。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市场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继电器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主要生产国包括中国、美国、
日本、德国等,其中美国、日本、德国企业占据了高端继电器市场的大部分份额,
主要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力,新能源汽车、通讯、航空航天等领域;我国
企业的继电器产量占全球继电器产量 50%以上,主要应用于家电、电力、汽车等
领域。继电器领域竞争的关键已从量的竞争,发展成继电器关键材料、专用设备
等方面研发制造的竞争。近年来,随着我国企业技术投入的不断增大,中国整体
制造业水平的不断进化以及国内市场的充分开发,国内领先企业已逐渐打破传统
发达国家企业对中高端产品市场的垄断。

我国自 1958 年建立第一个继电器专业生产厂以来,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
已形成了一个品种比较齐全的继电器产业体系,继电器生产企业众多,根据智多
星顾问数据,中国大陆从事各种类型继电器产品生产的企业有 300 余家,其中规
模生产企业约有 80 余家。由于继电器作为整机配套产品的特殊性,主要继电器
生产厂商与产品的上下游厂商建立了比较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较高的产品出口
比重、产品多样化和市场细分化,以及各企业自身的定位,使继电器市场成为竞
争较为激烈的一个市场。

(2)行业内主要企业情况

除发行人外,行业内主要企业有欧姆龙、松下电器、泰科电子、松川集团、
富士通、三友联众(300932)、汇港控股等企业,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企业情况简介
欧姆龙集团创立于 1933 年,作为全球知名的自动化控制及电子设备
制造厂商,其生产网络主要分布在日本、意大利、马来西亚、印度尼
欧姆龙
西亚、中国深圳、中国上海等地。该公司产品范围涵盖继电器、开关、
(Omron)
连接器、传感器、控制设备、机器人等等,其应用于家电、汽车、医
疗、产业自动化、能源等多个领域。
松下电器成立于 1918 年,着力于在消费电子、工业设备、建筑用品
和居家住宅等方面提供对应产品、系统和服务,其生产网络主要分布
松下电器
于日本、泰国、墨西哥、中国深圳等地。该公司产品涵盖继电器、电
(Panasonic)
容器、传感器、家电、办公设备、工业设备等等,其应用在家居、社
区、商业、旅游与汽车等不同领域。
泰科电子总部位于美国,公司为汽车、数据传输系统、消费类电子、
通信和企业网络、航空航天、防卫与船舶、医疗、能源及照明等各行
泰科电子
各业的客户提供包括连接器系统、继电器、光纤、电路保护设备、分
(TE Connectivity)
布式天线系统、电线电缆、触摸屏、热缩套管、机架和配线架、网络
电缆系统及海底电信系统等在内的产品。
松川集团成立于 1974 年,总部位于台北,是集继电器研发、制造、
松川集团 可靠性试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大型工业企业,在上海、厦门、美国、
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新加坡设有分公司。
富士通 富士通成立于 1935 年,在全球拥有约 159,000 名员工,客户遍布世
企业名称 企业情况简介
(Fujitsu) 界 100 多个国家,是世界领先的日本信息通信技术(ICT)企业,提
供全方位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主要产品横跨计算机产品、
电子器件以及软件领域。
三友联众成立于 1997 年,主要致力于继电器的生产、销售,现产品
主要针对于内销工作,同时全球设立部分销售机构。其生产网络主要
三友联众(300932)
分布在国内浙江、安徽、上海等地,该公司产品范围涵盖有继电器、
互感器、接触器等等,其应用于家电、汽车、通讯、能源等不同领域。
汇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宁波,汇港继电器是一家集产
汇港控股 品研发、模具制造、零件生产装配及销售和服务的继电器专业生产厂
家,公司以 HKE 品牌对外销售继电器。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市场份额

根据《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9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
市场规模约为 442.67 亿元,其中,发行人电磁继电器产品实现销售额 62.59 亿元,
市场占有率为 14.1%,为全球第一;主要竞争对手欧姆龙市场占有率为 13.8%;
泰科电子市场占有率为 12.6%,松下市场占有率为 9.6%,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根据《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境内电磁继
电器市场规模为 214.45 亿元,其中,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为 18%,排名第一。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3、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继电器的生产涉及技术较多,主要有:电磁场理论、电接触理论、结构设计
技术、绝缘子烧结工艺技术、精密加工技术、焊接工艺技术、清洗工艺技术、涂
覆技术、装配与调整技术、密封技术、测试技术等。高端继电器的技术含量较高,
要求生产厂商必须具备较高的开发设计、评价验证、生产装备和工艺能力。继电
器行业主要生产企业已经形成了大量的专利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保护,构成专利保
护壁垒。同时,继电器关键零部件如金属零件、注塑零件及触点是非标准零部件,
需要有专业的模具生产,主要生产企业在模具设计、制造以及精密零件制造方面
将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行业内领先企业具备继电器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能力,
在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及前道部分装备设计制造方面具备较高水平。继电器生产设
备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将有助于提高人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
性,因此,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方面将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

(2)产品认证壁垒

继电器属于电子元器件中的重要控制执行器件,对于可靠性、安全性要求较
高,产品通常需要获得第三方机构的认证才能被客户认可。目前,国际上的主流
认证证书包括美国的 UL/CUL 认证,德国的 VDE、TV 认证以及中国的 CQC
认证。由于不同国家标准要求不同,继电器需要满足出口国当地的标准。特别是
美国 UL 和德国 VDE 认证,标准要求严格,测试时间长,认证费用高,从而形
成了产品认证壁垒。

(3)人才壁垒

继电器行业的人才壁垒主要体现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两方面。熟悉继电器
行业发展规律和企业经营方法的管理人才相对稀缺,一般只有通过从现有企业的
管理人员中聘请的方式来获得。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必须具
备完整的本专业知识和较宽的其它专业的知识,并需要经过多年的培训和实践才
能真正独立设计、开发新产品。同时,生产线上的大量关键工艺岗位也需要经验
丰富的技术工人才能胜任。继电器企业的研发及生产团队的建设需要长时间的积
累。因此,继电器行业对新进入者具有一定的人才壁垒。

(4)资金壁垒

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继电器行业已经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向资本密集型和
技术密集型性行业转变。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生产方式不断被应用于产品制造中,
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特别是高端继电器领域,在投产前期需要大量
资金投入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同时,由于下游客户多为知名大型制造企业,
企业与下游客户存在较长的结算及回款周期,需承担一定资金压力。因此,本行
业对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资金壁垒。

(5)品牌和渠道壁垒

目前国内继电器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市场已经相对稳定,国内外已经形
成了一些实力较强、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企业,如发行人、欧姆龙、松下、三
友联众等,这些企业一般具有稳定的客户以及成熟的营销渠道。从下游用户来看,
由于高端继电器的用户主要分布在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力,新能源汽车、通讯、
航空航天等领域,他们从安全性、可靠性、节能与环保等方面考虑,要求供应商
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较好的生产和检测装备水平,以及良好的售后跟踪服
务,因此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已经使用且质量稳定、可靠的产品,也不会轻易放弃
与现有的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因此,继电器行业具有较高的品牌和渠道壁垒。
4、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随着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光伏领域的强劲增长、全球电表智能化、汽车
智能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以及 5G 时代的到来,全球继电器市场将迎来新
一轮的发展。根据《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到 2024 年全
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523.58 亿元,需求量将达到 108.45 亿只,中国境
内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将达到 300.33 亿元,需求量将达到 73.56 亿只。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1)主要企业利润率

我国以继电器业务为主的 A 股上市公司主要为宏发股份和三友联众,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宏发股份销售毛利率为 36.84%、37.13%、36.95%和 34.64%。
同期三友联众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25.90%、26.32%、26.34%和 20.90%。受产品结
构差异、销售区域差异和销售规模差异的因素影响,三友联众销售毛利率水平及
销售净利率水平均低于宏发股份。

(2)利润变动趋势及原因

影响继电器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继电器销售价格、人力成本、原
材料成本及运输费用等。继电器销售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了行业利润率水平。原
材料、人员薪酬、运输费用等可变成本也是影响行业利润的主要因素。继电器行
业发展比较成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尤其是功率继电器国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未来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劳动力成本及原材料成本上涨,国内继电器行业的平
均利润水平可能会出现下滑。未来,随着继电器产品向高端化发展,未来掌握高
端继电器生产技术的企业将会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三)行业技术水平和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我国继电器行业通过技术改造已经取得了相当的进步,但在技术、装备水平
较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关键技术和设备多从国外引进,技术含量高的
国产化设备也由国内几家大型企业垄断。国内大部分继电器生产企业设计开发水
平较低,局限于设计中低端产品,对于部分高端继电器的设计开发仍处于摸索阶
段。产品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高,原创性的新产品较少,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行业整体生产技术仍比较落后,设备自动化水平不高,工艺控制手段和能力相对
较低,影响了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的提高。

2、行业特点

(1)生产企业众多,已产生一定的市场规模和效益

目前,我国国内从事继电器生产的企业有 300 余家,2019 年市场规模达到
214.45 亿元,约占世界继电器总市场规模的 48.44%,并产生了一批现代化的具
备国际竞争力的生产企业,已形成一定的产量规模和经济效益。由于继电器产品
广泛用于家电、汽车、电力、工业控制、新能源等领域,随着我国智能家居、智
能电网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继电器产品的市场规模和效益将会
更加显现。

(2)进出口贸易总额稳步增长,保持顺差态势

国内生产的继电器很大一部分用来出口,整个行业存在一定的对外依存度。
我国继电器产品的出口有以下特点:一是产品的出口比例较高,2020 年我国继
电器出口数量为 26.28 亿只,重点企业统计的出口情况来看,出口数量在企业当
年销量中占有较大比例,占到 30%-50%;二是产品的出口比例逐年下降,出口
比例从 2010 年的 43.1%下降至 2020 年的 34.2%。
我国继电器进出口贸易总额稳步增长,持续保持顺差态势。从 2010 年到 2020
年,我国继电器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从 16.04 亿美元增长到 23.18 亿美元,年均
增速 3.75%。继电器产品一直保持着顺差的态势,累计净赚外汇 23.09 亿美元。

(3)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继电器作为整机电路控制系统必不可少的基础元件之一,其生产与下游产品
具备一定的配套关系。继电器生产企业往往集中于电子信息产业较发达的地区,
因而具备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就国内企业分布来看,主要的生产企业集中在浙江、
上海、江苏、广东、辽宁和福建等沿海开放、工业发达的区域。继电器生产、销
售主要与下游行业的产品需求密切相关,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继电器行业的上游为铜带、铁带、漆包线、银丝材、工程塑料等生产企业,
以及其它相关原材料和零配件制造业;下游为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智能电网、
新能源、汽车工业、建筑配电、轨道交通、工业控制、安防、消防等行业或领域。
本行业与上下游示意图如下:


上游行业 本行业 下游行业


铜带 家用电器

铁带 智能家居

漆包线 原材料 智能电网

银丝材 新能源
继电器、低压电
工程塑料 器、电容器、自
建筑配电
动化设备等产品
的生产和装配 汽车工业
冲压件
轨道交通
注塑件
零部件
工业控制
触点
安防、消防
墩制铁芯


1、公司所在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继电器行业位于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中上游,上游为电子材料、电子零配件
等行业,下游为整机制造行业。继电器上游电子材料、电子零配件行业竞争充分,
国产化程度较高,基本能满足国内继电器生产企业的需求。

根据《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下游市场中家用电器、
汽车及通信设备是我国继电器的三大消费领域,2019 年这三类领域消费继电器
按金额及数量分别占电磁继电器总消费量的 62.00%和 78.60%。继电器行业的景
气度与这三大行业的景气度有着密切关系。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2、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在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影响

(1)上游行业

继电器主要的原材料为铜带、铁带、漆包线、银丝材、工程塑料等,继电器
的产量和价格与这些材料密切相关。其中,铜材占发行人原材料成本较高,铜材
的产量及价格波动对继电器的成本影响较大。2020 年,我国铜价格震荡上升,
贸易总额同比增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精炼铜、铜材产量分别为 1,003
万吨、2,046 万吨,分别同比增长 7.4%、0.9%。2021 年 1-6 月,精炼铜、铜材产
量分别为 515.4 万吨和 1,017.8 万吨,较 2020 年 1-6 月同比增长 6.89%和 8.31%。
据海关总署数据,2020 年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 889 亿美元,同比增长 9.1%,
其中进口额 827 亿美元,同比增长 10.7%,出口额 63 亿美元,同比下降 7.7%。

2010 年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铜价在 33,445 元/吨至 76,980 元/吨之间波动,
自 2020 年 3 月以来,铜价呈现上升趋势,由 36,470 元/吨增长到 76,980 元/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铜平均价达到 68,335 元/吨,较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涨
17.93%。
数据来源:Wind 咨讯上海物贸铜平均价

(2)下游行业

公司主营继电器产品,包括功率继电器、汽车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工业继
电器、电力继电器、新能源继电器等,公司的继电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
汽车制造、电力设施、通信设备、新能源等领域。因而上述领域的发展情况与公
司所在行业的前景及机遇密切相关,这些行业产生的巨大市场需求,将直接带动
继电器行业及公司的发展。

①家用电器行业

家电继电器主要是利用电磁铁控制工作电路通断的开关,具有控制系统和被
控制系统,在电路中起着自动控制、安全保护、转换电路等作用。继电器广泛应
用于各种家用电器中,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器、微波炉等。

洗衣机、冰箱、彩电和空调是家电行业中最常见的产品。2015 年至 2020 年,
国内洗衣机及冰箱产量基本保持稳定,彩电及空调产量保持增长趋势。其中,彩
电产量由 2015 年的 14,475.70 万台增长到 2020 年的 19,626.20 万台,复合增长率
为 6.28%,空调产量由 2015 年的 15,649.80 万台增长到 2020 年的 21,064.60 万台,
复合增长率为 6.12%。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家电行业温和增长的同时,家电产业正逐步转型升级,为继电器行业的发展
提供了新的前景。随着城镇化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智能化家电产品市场占
有率不断提升,将带动对继电器的新需求。

②汽车行业

汽车继电器是指专门应用于汽车电器控制的继电器,广泛应用于控制、起动、
空调、灯光、雨刮器、电喷装置、油泵、电动门窗、电动座椅、电子仪表和故障
诊断系统等。继电器使用量会随汽车档次的提升而增加安装用量,通常每辆汽车
需要配备几十只继电器,而在高端汽车中,由于继电器控制的电路功率、功能复
杂程度增加,稳定性、静音性、抗干扰性要求更高,继电器的使用量更多。

我国汽车产销量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已成为世界主要的汽车生产国和消费市
场之一,产销量从 2010 年的 1,826.47 万辆和 1,806.19 万辆增长到 2017 年的
2,901.54 万辆和 2,887.89 万辆。2018 年至 2020 年,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及新冠
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出现一定下滑。2020 年,汽车销量自 4 月份
持续保持增长,全年市场销量好于预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1 年中国
汽车市场将实现恢复性正增长,汽车销量有望超过 2,600 万辆,同比增长达到 4%。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Wind 咨讯

2010 年至 2018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基本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产销率达到 97%
以上。2019 年全球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9,178.69 万辆和 9,129.67 万辆,较 2018 年
出现下滑。




数据来源:Wind 咨讯

目前,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较低,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汽车消费市
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随着自动化和智能化功能更多的被应用在汽车上,单车使
用继电器的数量也随之增加,这将为继电器行业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③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近年来,新能源等新兴领域蓬勃发展,为继电器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
机遇。新能源继电器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配电设施、风力/光伏发电等领
域。其中,高压直流继电器是新能源车和充电桩的重要部件。

2013-2020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快速增长,由 2013 年的 1.8 万辆增至 2020
年的 136.7 万辆,复合增长率为 85.63%。在国家政策推动下,未来新能源汽车市
场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④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是继电器重要的应用领域,随着智能电器、智能家居、智慧城市和
物联网的建设,消费者对供电的要求不断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等家庭分布式电
源的组网,微电网的并网、电能控制、计量、数据采集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智能电
表加以控制和解决。电表属于强制检定设备,到期需要更换,更换周期一般为
5-8 年。从 2016 年开始,我国智能电表安装基本进入更替期,每年对智能电表的
需求基本保持稳定态势。随着第一代安装的智能电表使用寿命的到期,以及新技
术标准的制定,国内智能电表更新的市场空间仍然很大。

根据《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2019 年全球智能电表用
继电器的需求量达到 1.69 亿只,同比增长约 8.33%,全球市场规模为 36.82 亿元,
同比增长 10.24%。预计到 2024 年,全球市场规模将达到 48.63 亿元。2019 年中
国智能电表用继电器的需求量达到 1.16 亿只,同比增长约 9.43%,中国市场规模
为 23.12 亿元,同比增长 11.21%。预计到 2024 年,中国市场规模将达到 31.91
亿元。




数据来源:《2020 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竞争研究报告》

(五)主要进口国相关政策及竞争格局

1、主要进口国相关政策

公司产品主要出口美国、欧洲和亚太等地区,公司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对制造
业产品均有一定的市场准入规定。其中,美国保险商实验室公司(UL)认证的
电子产品可在美国市场自由销售,没有 UL 认证的电子产品在美国大部分州里销
售时会受到限制。UL 认证的产品也被很多其他国家认可;UL/CUL 是同时符合
美国标准和加拿大标准的认证,在北美洲可以得到认可;VDE 是德国在电气设
备及其零部件方面的权威机构,TV 是德国在电气设备方面的权威机构,获得
VDE 和 TV 认证的电气产品将得到德国法律上的承认。

在政策方面,美欧等国纷纷建立绿色制造法规,通过强制手段完成产业的绿
色升级,涉及研发制造、应用回收和物流交付全过程。绿色制造成为国外企业持
续健康发展的核心战略。欧盟出台实施了《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
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和《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
美国颁布“能源之星”法案,使继电器出口企业面临着更大的技术改造压力。
亚太地区中多个国家提出新的关税制度来保证其国家自主产业,例如 2020
年印度宣布,将上调家具、鞋类、家电、手机零配件、玩具等产品的进口关税,
并进一步修订关税法(Section 28DA),有关反倾销及相关措施规定以限制进口。
该政策实施主要是为促进印度工业发展的“印度制造”计划。

2020 年 11 月,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 15 个
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这将有利于区域内商品、
技术、服务、资本、人员的便捷流动,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并增强对域外
投资的吸引力。

2、贸易摩擦对产品出口的影响

2018 年 6 月,美国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价值 500
亿美元商品加征 25%关税,其中对价值约 340 亿美元商品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起
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在 340 亿美元的加税清单中,包含的继电器产品主要为:①
8536.41.00--继电器,电压≤60V;②8536.49.00--继电器,60V<线路电压≤1000V。
2018 年 7 月,美国公布第二批 2,000 亿从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清单。第二批
2,000 亿美元清单中,与继电器密切相关的下游产品包括了冰箱及空调等白色家
电。

由于公司部分美国客户的生产工厂位于墨西哥等地,客户将公司产品在墨西
哥等地进行进口报关,因此该类客户与公司交易不受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影响。
排除该类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美国客户直接出口占比较低。因此上述贸易摩擦
对公司的经营以及持续盈利能力未产生重大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截至目前不存
在其他主要进口国有关进口政策和贸易摩擦等问题影响公司产品外销的情况。

3、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

在进口国继电器市场中,欧姆龙、松下电器、泰科电子等国外先进的继电器
生产企业,凭借其技术优势、品牌形象和营销渠道优势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具有较强的产品定价权。欧洲市场竞争主要以泰科电子为主,日本市场竞争主要
是欧姆龙、富士通、松下等企业。随着海外投资增加以及客户国际化需求不断提
高,国内生产基地存在外移到南美、东南亚等地区的趋势。
七、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市场地位

继电器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主要生产国包括中国、日本、
德国等国家。发行人有三十余年的继电器研发和制造经验,是全球主要的继电器
生产销售厂商之一。2019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约为 442.67 亿元,其中,
发行人继电器产品实现销售额 62.59 亿元,市场占有率为 14.1%,排名全球第一。
2019 年中国境内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为 214.45 亿元,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为 18%,
排名国内第一。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就电子元件企业评出的第 29-33 届百强排名,上
榜的继电器生产企业共有宏发电声、贵州航天、三友联众、宁波天波、汇港控股、
宁波福特、上海欧姆龙等 7 家,其中宏发电声在电子元件行业下属子行业继电器
行业中处于首位。具体排名如下:

第 33 届 第 32 届 第 31 届 第 30 届 第 29 届
公司名称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宏发电声 8 13 10 8 9
贵州航天 22 24 25 21 20
三友联众 49 53 53 53 47
宁波天波 84 93 96 97 -
汇港控股 99 - - 68 62
宁波福特 - 87 82 75 77
上海欧姆龙 - - - 88 81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其中,三友联众、汇港控股、宁波福特、
宁波天波主营业务产品为继电器,贵州航天的主营业务产品是连接器、继电器和微特电机,
上海欧姆龙的主营业务产品是继电器、开关按钮。

注 2:第 33 届排名的为 2020 年发布的排名榜单,其考核的指标为 2019 年度数据,其
他届次排名依此类推。

(二)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除发行人外,行业内主要企业有欧姆龙、松下电器、泰科电子、松川集团、
富士通、三友联众(300932)、汇港控股等企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详见募集说
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二)
行业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之“2、市场竞争格局”。
(三)公司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通过三十多年的积累,发行人已发展为集产品研发、模具制造、零件制造到
自动化成品装配于一体的继电器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发行人技术中心是国家级企
业技术中心,拥有继电器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组成的研发团队。截止 2021 年 6 月
末,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 1,342 项;主持及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4 项;
深入参与 IEC/TC94 各项标准制订工作,现有国际标准组织 IEC/TC94 技术专家 5
名。

在模具设计、制造以及精密零件制造能力方面,公司拥有强大的零部件自主
配套能力,配备有全球顶尖的零部件生产设备。宏发模具精度可达到 1μ,行业
领先的模具设计、制造能力,缩短了产品的开发周期,保证了产品质量。

在继电器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专业设计、开发和
生产继电器工业专用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之一,开发的继电器装配
生产线及前道部分装备水平已经达到全球一流水平。自动化程度的上升提高了公
司人均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发行人凭借着继电器行业内的最强的技术资源优势,行业技术地位日益提
升,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工
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型企业”等荣誉。

2、质量优势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质取胜”,追求以完美的质量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
服务,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以及一体化管理体系,基于“五设一
体”的新品开发质量管理、稳健过程控制、“质量为先”的供应商质量管理、顾
客至上的质量服务和“金字塔”型持续改进机制,实现质量管理循环,并对每一
个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品质,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

发行人拥有继电器行业领先的检测中心,并与 VDE 签署了首选合作伙伴协
议,是中国电子元器件领域较早的 VDE-TDAP 实验室、UL-CTDP 实验室,测试
能力及结果获德国 VDE、美国 UL 和中国 CNAS 认可,测试报告得到 ILAC 国
际互认。

3、人才优势

在“以人为本,培养行业尖端人才”的理念指引下,发行人通过自身培养为
主,全球化引进为辅,聚集了一批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营销等领域有一定
权威与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公
司产品研发部门核心技术人员均在行业内有多年从业经验。公司坚持以高端人才
为引领,推动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均拥有丰富的继电器行业
运营管理经验,专注于打造行业强势品牌,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4、品牌优势

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发行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继电器生产商,深受客户信
赖。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2020 年(第 33 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
业”榜单,公司位列第 8,在继电器行业内排名第一。

作为继电器行业的领先企业,发行人较国内其他继电器企业具有更高的市场
信誉和品牌知名度。因此,在网点布局、产业整合、客户和供应商管理等方面都
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00,000万元(2,000万张,200万手)

2、向原A股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199,352
手,即1,199,352,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9.97%。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额向股权登记日(2021年10月
2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199,352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9.97%;网上社会公众
投资者实际认购788,10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41%;主承销商包销12,542手,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63%。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及其持有数量

占总发行量比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例(%)
1 有格投资有限公司1 5,468,860 27.34
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426,630 2.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
3 294,400 1.47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
4 272,230 1.36
券投资基金
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224,500 1.12
占总发行量比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6 176,310 0.88
险产品-005L-CT001沪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成长领航灵活
7 126,710 0.63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25,420 0.6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动力灵
9 108,420 0.54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价值精
10 93,450 0.47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316,930 36.58

注 1:“有格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本次发行费用共计3,073.90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包括:

金额(万元,不
序号 项目
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2,830.19
2 律师费用 113.21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67.92
4 资信评级费用 28.30
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34.28
合计 3,073.90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200,000万元,向原 A股 股东优先配售
1,199,352手,即1,199,35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9.97%;网上社会公众投
资者实际认购788,106手,即788,106,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41%;主承
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12,542手,即12,54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0.63%。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11
月3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己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
000733号《验证报告》。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1 年 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于2021年9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9月29日印发了《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宏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2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2,000万张(200万手)

5、发行价格:100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20.0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73.90万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6.10万元。

7、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 0279 0015 6310 60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
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2,0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不超过 6 年,即自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7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付息)。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
(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
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11 月 3 日,T+4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10 月 27 日)止,即 2022
年 5 月 3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7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新增 A 股股份。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72.2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
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
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
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金额,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
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
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
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
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
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
面面值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
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可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
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 A 股股票享有与原 A 股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
的股东)均享有当期股利,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
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10 月 2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T-1 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685 元可转债的比例,再按 1,000
元/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685 手可
转债。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
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20.0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申购数量下限为 1 手(1,000 元),上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

(十六)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
人,双方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十七)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
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
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5)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
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

(10)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12)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如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新能源汽车用高压直流继
新型汽车用继 34,997.46 32,000.00
电器产能提升项目
1 电器技改扩能
新一代汽车继电器技改及
及产业化项目 17,522.80 16,000.00
产业化项目
控制用功率继电器产能提
32,912.17 30,000.00
新型控制用继 升项目
电器及连接器 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
2 20,711.54 20,000.00
技改扩能产业 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
化项目 超小型信号继电器技改及
10,903.07 10,000.00
产业化项目
智能低压开关 智能低压开关元件产能提
23,756.90 22,000.00
元件及精密零 升项目
3
部件产能提升 开关元件配套精密零部件
10,800.00 10,000.00
项目 产能提升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11,603.94 200,0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
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除补
充流动资金外,公司将以对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
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十九)募集资金保存及管理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已聘请新世纪作为本次发行的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新世
纪债评(2021)010791】号《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新世纪将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二十一)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二)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七节 公司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本次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新世纪进行评级,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新世纪债评
(2021)010791】号《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报告》,宏发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
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新世纪将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或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
成一定影响。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2018 年至今,公司未发行债券。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公司已聘请新世纪作为本次发行的资信评级机构,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新世
纪债评(2021)010791】号《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为 AA。新世纪将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44 2.56 1.76 1.83
速动比率(倍) 1.81 1.94 1.35 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80% 31.75% 35.37% 32.7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73 34.93 22.53 26.84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资本化
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3 倍、1.76 倍、2.56 倍和 2.44 倍,
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 1.30 倍、1.35 倍、1.94 倍和 1.81 倍,2020 年末流动比率与
速动比率较前两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主要系公司 2020 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
门分行借入 60,000.00 万元长期信用借款,置换了部分短期借款,导致公司短期
偿债能力指标有所上升。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总体处于正常范围,短期偿
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2.75%、35.37%、31.75%和 32.80%,总体较为平稳有小幅波动,且处于较低水
平。公司长期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第九节 财务与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专业审计
机构审计,并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9】00319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674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103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1,159,242.92 1,084,294.65 1,019,733.88 889,151.93
负债合计 380,260.50 344,279.94 360,654.18 291,21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8,108.67 552,748.28 492,353.68 443,206.30
少数股东权益 200,873.75 187,266.43 166,726.03 154,728.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8,982.42 740,014.71 659,079.70 597,934.3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94,746.80 781,906.98 708,149.37 687,977.40
营业利润 85,111.73 130,519.46 113,881.33 111,200.5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润总额 85,029.49 130,237.20 112,342.10 111,283.44
净利润 71,550.53 112,926.00 96,424.08 96,033.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030.80 83,214.33 70,405.43 69,884.6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
50,786.81 81,992.68 71,157.85 70,404.63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1.05 71,958.98 168,094.77 82,74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76.29 -70,271.73 -79,440.82 -87,582.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97.85 -47,447.61 -43,025.29 22,265.4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039.92 -2,885.19 2,302.51 1,146.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673.02 -48,645.55 47,931.17 18,577.41

(二)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
益(2008 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编制了报告期内的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月 度 度 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7 4,241.27 -1,583.25 -71.7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5,059.92 10,196.32 8,539.50 8,496.29
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 4.0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4,166.65 8,425.00 -1,009.93 0.00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债权投资
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24 -139.40 162.95 129.45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减少以“-”表示) -1,989.35 -4,091.86 1,464.00 1,695.90
所得税影响额 -900.45 -4,793.22 1,000.23 1,49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259.80 13,842.17 3,645.04 5,362.75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2.44 2.56 1.76 1.83
速动比率(倍) 1.81 1.94 1.35 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80% 31.75% 35.37% 32.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49% 0.38% 0.02% 0.02%
每股净资产(元/股) 7.76 7.42 6.61 5.9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5 3.67 3.73 4.26
存货周转率(次) 4.04 3.50 3.23 3.19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8 0.74 0.74 0.8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46 0.97 2.26 1.11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9 -0.65 0.64 0.25
销售毛利率 34.64% 36.95% 37.13% 36.84%
销售净利率 14.46% 14.44% 13.62% 13.96%
研发费用占比 4.37% 4.87% 4.95% 4.81%

注:上述指标中 2021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已做年
化处理。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净额+期末存货净额)÷2]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

研发费用占比=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72.28元/股计算,且不考
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200,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2,767.02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公司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公司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
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
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公司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情况

名称: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骥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北翼 15 层
联系电话: 021-23153883
传真: 021-23153511
保荐代表人: 刘旭、王洪山
项目协办人: 王隆靖
项目组成员: 朱正贵、金执翰、丛聪


二、上市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宏发转债具备在上交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同意推荐宏发转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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