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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劝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10-14
证券代码:600821.SH 证券简称:*ST 劝业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本次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3.92 元/股。

二、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数量为 124,880,467 股,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221,498,013 股。

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

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负责人和主

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声明和承诺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
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参与方保证其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
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
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
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天津劝业场(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全文,该重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高 震 尤明杨 刘 江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杨 睿 张 静 张 萱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寇日明 秦海岩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范晓波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津劝业、公司 指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津诚 指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为便于置出资产的交割,津劝业新设全资子公司“天津
劝业有限 指
劝业场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为置出资产载体
国开金融 指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普罗中欧 指 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风科技 指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津诚二号 指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日节能 指 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金风投资 指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杭州长堤 指 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天伏 指 天津天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青岳 指 天津青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菁英科创 指 菁英科创(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青域 指 杭州青域践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
任公司、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日节能环保创业
交易对方 指 投资有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长堤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伏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青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菁英科创(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和杭州青域践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各方 指 津劝业、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国开新能源 指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置入资产 指 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置出资产 指 上市公司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以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产的交易行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评估基准日 指 2019 年 8 月 31 日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中信建投
法律顾问、国浩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信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国资委 指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
A股 指 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
根据上下文含义,指相关公司现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
《公司章程》 指

元、万元、亿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人民币元/股
说明: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
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声明和承诺 ................................................................................................................... 3
释 义 ........................................................................................................................... 6
目 录 ........................................................................................................................... 8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11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11
(二)标的资产、置出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12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12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13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13
(三)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13
(四)发行数量............................................................................................ 13
(五)锁定期安排........................................................................................ 14
(六)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14
(七)本次发行的实施、验资情况............................................................ 14
(八)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情况........................................ 18
(九)股份登记情况.................................................................................... 18
三、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8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18
(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19
(三)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19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19
(五)公司治理的影响................................................................................ 20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0
(七)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20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20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20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23
(三)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23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3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5
一、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及批准文件........................................................... 25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5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5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6
(三)后续事项............................................................................................ 27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7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27
(一)董事.................................................................................................... 28
(二)监事.................................................................................................... 28
(三)高级管理人员.................................................................................... 28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9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9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9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29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30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30
(二)律师结论性意见................................................................................ 30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3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3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2
三、新增股份限售情况....................................................................................... 32
第四节 持续督导 ....................................................................................................... 33
一、持续督导期间............................................................................................... 33
二、持续督导方式............................................................................................... 33
三、持续督导内容............................................................................................... 33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 34
一、备查文件....................................................................................................... 34
二、备查地点....................................................................................................... 34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35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35
(二)法律顾问............................................................................................ 35
(三)审计机构............................................................................................ 36
(四)验资机构............................................................................................ 36
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
1、重大资产置换

本次重组津劝业拟以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资产和负债(即“置出资
产”)与天津津诚持有的国开新能源 35.4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具体包括:

(1)向天津津诚购买上述重大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

(2)向国开金融、普罗中欧、金风科技、津诚二号、中日节能、金风投资、
杭州长堤、天津天伏、天津青岳、菁英科创和杭州青域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国开新
能源剩余 64.60%的股权。
3、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
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标的公司
流动资金等。其中,用于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若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足,则不
足部分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
先行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共同实施,任何一项因未
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及相关监管机构批
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另一项交易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重大资产置换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础上实施,但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
募集,均不影响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国开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资产、置出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1、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置出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中联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置出资产进行了评估,置出资产经审计的母公
司口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255.49 万元,评估值为 28,614.69 万元,评估增值额
为 22,359.20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357.43%。置出资产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 6,126.14 万元,与之相比评估值增值率为 367.09%。交易双方由
此确定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8,614.6900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天津市国资
委备案(备案编号:备 天津 20200002)。
2、拟置入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为截至评估基准日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8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评估机构使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国开新能源 100%股权进行了评
估,最终使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置入资产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的净资产账面
值为 181,425.25 万元,评估值为 271,499.40 万元,增值额为 90,074.15 万元,评
估增值率为 49.65%;置入资产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33,353.13 万元,评估值增值率为 16.35%。交易双方由此确定置入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271,499.4000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天津市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备 天
津 20200001)。

二、本次发行股份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向国开金融等 1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向国开金融等 12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事项已完成;本次发行仅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善投资-锐远 1 号基金、林茂松、张辉贤,
合计 6 名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
发行期首日(2020 年 9 月 8 日)。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确定发行底价为
3.9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2020 年 9 月 8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
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与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配售原则协商确定为 3.92 元/
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未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不需要对本次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4,880,467 股,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6 名投资者,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42,431,489 166,331,436.88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020,408 199,999,999.3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69,387 33,199,997.04

4 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7,653,061 29,999,999.12

5 林茂松 7,653,061 29,999,999.12

6 张辉贤 7,653,061 29,999,999.12

合计 124,880,467 489,531,430.64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认购对象取得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
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届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完成后,认购方因上市公司发生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的规定、
规则办理。

(六)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新增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的实施、验资情况

1、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放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9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向 85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上述 85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收市后可联系的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的前
20 名股东;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0 名;基金公司 20 名;证券公司 10 名;
保险机构 5 名,邮件均已送达。

自本次发行启动后至 2020 年 9 月 9 日 17:00 前,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林茂松共 1 名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
价单》。

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审核,本次认购邀
请书发送对象的名单除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
司前 20 名股东外,还包含了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下列
询价对象:

(1)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3)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发行询价及认购的情况

2020 年 9 月 10 日上午 8:30-11:30,在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7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
及其附件,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的共同核查:
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需缴
纳保证金;其余 5 家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并分
别足额缴纳保证金 600.00 万元。

总共 7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关联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类别 关系 (月) (元/股) (万元)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3.92 30,000 42,431,489 166,331,436.88
4.29 6,000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4.09 8,000 51,020,408 199,999,999.36
3.97 20,00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无 6 3.93 3,320 8,469,387 33,199,997.04
4 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其他投资者 无 6 4.08 3,000 7,653,061 29,999,999.12
5 林茂松 其他投资者 无 6 4.08 3,000 7,653,061 29,999,999.12
6 张辉贤 其他投资者 无 6 4.01 3,000 7,653,061 29,999,999.12
7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3.92 3,000 0 0

小计 获配小计 124,880,467 489,531,430.64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小计 获配小计 0 0
三、大股东及关联方认购情况


小计 获配小计 0 0
合计 获配合计 124,880,467 489,531,430.64
四、无效报价情况
发行对象类 申购价格 申购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无效报价原因
别 (元/股) (万股)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约
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按照价
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具
体获配股数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配售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42,431,489 166,331,436.88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020,408 199,999,999.36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69,387 33,199,997.04

4 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7,653,061 29,999,999.12

5 林茂松 7,653,061 29,999,999.12

6 张辉贤 7,653,061 29,999,999.12

合计 124,880,467 489,531,430.64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信息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

1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自有资金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1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1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
金价值定增2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黄晨东-财通基金晨东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证大量化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
基金证大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黄政-财通基金东贤1号单一资产管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优选1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李树平-财通基金玉泉弘龙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韩波-财通基金安吉92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财通基金-孙韬雄-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4 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5 林茂松 自有资金
6 张辉贤 自有资金

4、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 3-00021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中信建投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
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金额总计为 489,531,430.64
元。

根据大信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 3-00022 号《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4,880,4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9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531,430.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148,651.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60,382,779.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880,46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35,502,312.21 元。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本次配套发行的询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
程符合《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的约定,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八)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情况

上市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上市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九)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三、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数为 1,096,617,546 股,截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天津津诚 24,399.68 22.25%
国开金融 14,962.56 13.64%
普罗中欧 9,324.17 8.50%
金风科技 6,730.80 6.14%
津诚二号 6,670.22 6.08%
中日节能 3,703.60 3.38%
金风投资 3,365.40 3.07%
广州市润盈投资有限公司 2,081.34 1.90%
津联(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01 1.84%
杭州长堤 1,622.12 1.48%
合计 74,877.90 68.28%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后,截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上市公
司总股数增加为 1,221,498,013 股,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天津津诚 24,399.68 19.98%
国开金融 14,962.56 12.25%
普罗中欧 9,324.17 7.63%
金风科技 6,730.80 5.51%
津诚二号 6,670.22 5.46%
北信瑞丰基金-西藏信托-云鼎 20 号单一资金信托
4,285.71 3.51%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3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4,243.15 3.47%
中日节能 3,703.60 3.03%
金风投资 3,365.40 2.76%
广州市润盈投资有限公司 2,081.34 1.70%
合计 79,766.63 65.30%

(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总数 持股比例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持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6,268,225 37.96% - 416,268,225 3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80,349,321 62.04% 124,880,467 805,229,788 65.92%

股份总数 1,096,617,546 100% 124,880,467 1,221,498,013 100%

(三)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
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也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四)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标的公司补充流
动资金。通过募集配套资金筹措长期资金,标的公司可以缓解流动性压力,有利
于增强其经营的灵活性和稳健性,为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进一步内生式、外延式
开发投资优质电站项目夯实基础。

(五)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天津津诚,天津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
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六)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2020年9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长
提名,聘任尤明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宋璐璐女士、范
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任宋璐璐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公司指定范晓波
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暂定不超过三个月。

(七)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4,880,467股,发行对象为上海电气(集团)
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善投资-锐远1
号基金、林茂松、张辉贤,总数为6名,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住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注册资本:918,036.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
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
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85年1月14日

认购数量:42,431,489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东

注册资本:17,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612543702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7日

认购数量:51,020,408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认购数量:8,469,387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4、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基金名称: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

管理机构:上海富善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1日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数量:7,653,061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5、林茂松

国籍:中国香港

香港身份证件号:R5524***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

认购数量:7,653,061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6、张辉贤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35900219**********

住所:福建省石狮市锦尚镇**********

认购数量:7,653,061股

限售期限: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林茂松、张辉贤均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
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富善投资-锐远1号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北信瑞丰
基金百瑞1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2个产品参与认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价值定增26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等9个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完成备案。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本次认购的产品均不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
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因此,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相关决策过程及批准文件

1、上市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2、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天津津诚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
九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交易对方涉及的内部决策;

5、本次交易涉及的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评估报告经天津市国资委备案;

6、天津市国资委已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7、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已核准。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有需要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资产过户情况

(1)置入资产的交割过户情况

根据国开新能源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取得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10302321692319Q)以及经修订及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资料,国开新能源因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变更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上市公司持有国
开新能源 100%股权,国开新能源已成为津劝业的全资子公司。
(2)置出资产的交割过户情况

2020 年 8 月 5 日,上市公司、置出资产载体劝业有限及置出资产承接方天
津津诚共同签署《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对拟置出资产交割进行了确认,
并明确了置出资产交割后的相关安排。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相关约定,津劝业将其全资子公司劝
业有限作为置出资产的归集载体,并向天津津诚转让劝业有限 100%股权。

根据《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相关约定,自置出资产交割日起,津劝业在本
次交易项下的置出资产交付义务视为终局性的履行完毕。不论置出资产是否已实
际完成交付或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已
实质性转移至劝业有限;对劝业有限及其承接的全部负债,上市公司不再承担清
偿责任,因债务清偿问题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劝业有限承担赔偿责任,天
津津诚承担连带责任。对于部分暂时未能办理置出过户手续的资产,由上市公司
协助劝业有限继续办理该等资产的过户手续。

2、验资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3-00020 号《天津劝业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
国开新能源 100%股权的过户手续。

3、新增股份登记

上市公司已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增发的 680,349,321 股股份向中证登上海分
公司提交了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向国开金融、普罗中欧、金风科技、津诚二号、中
日节能、金风投资、杭州长堤、天津天伏、天津青岳、菁英科创和杭州青域发行
的 680,349,32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办理完毕。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 3-00021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16 日,中信建投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
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金额总计为 489,531,430.64
元。

根据大信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 3-00022 号《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4,880,4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92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531,430.6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9,148,651.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60,382,779.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4,880,467.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35,502,312.21 元。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三)后续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有关安排,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有待办理:

1、津劝业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津劝业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及
上市等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4、其他相关后续事项。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自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至今,公司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形,
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高震、尤明杨、刘江、杨睿、张
杨川、司永胜、庞伟、杜洪志、
董事 静、范晓波、寇日明、秦海岩、
董画天、罗鸿铭、李雯、张萱
张萱
监事 张建玲、张晓莉、王晶、姜虹 白瓅琨、马武申、郭罡星
非董事高级
张伟、陈岩、王惠永、陈洁 宋璐璐
管理人员

(一)董事

2020 年 9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
会,其中:

非独立董事为:高震、尤明杨、刘江、杨睿、张静

独立董事为:张萱、寇日明、秦海岩

2020 年 9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第十届董事
会全体成员选举,由高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2020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范晓波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的职工代表董事。

(二)监事

2020 年 9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选举白瓅琨、马武申
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020 年 9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职工大会,选举郭罡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的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第十届监事
会全体成员选举,由白瓅琨担任公司监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9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
长提名,聘任尤明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宋璐璐女士、
范晓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聘任宋璐璐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公司指定范晓
波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暂定不超过三个月。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截止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相应程
序。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
条件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20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协议已生效,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
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交易合规性、标
的资产权属、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
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之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监管部门
的核准;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合法有效地取得
标的资产并已完成验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
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3、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
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相关后续事项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4、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
相关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况;

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津劝业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的情形,上述人员变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人员变更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
生重大影响;

6、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7、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协议或承诺的情
形。”

(二)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出具了《国浩律师(北
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二)》,认为:

“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
得到满足,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重组置入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市公司已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并已完成验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
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置出资产各方对拟置出资产交割进行了确认,
上市公司对交付置出资产的义务已履行该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询价、新
增注册资本验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方尚需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
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可合理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及上市时间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124,880,467 股。根据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
有关规定,公司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
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ST 劝业

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600821

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限售情况

关于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
股份具体情况”之“(五)锁定期安排”。
第四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
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与中信建投在财务
顾问协议中明确了中信建投的督导责任与义务。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相关法律,中信建投的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不少
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即督导期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
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和及其他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持
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结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
对本次交易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
予以公告:

1、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2、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5、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6、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7、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五节 备查文件及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置换及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7 号);

2、中信建投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中信建投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
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
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津劝业
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二)》;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9、其他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公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 290 号

电话:022-2730 4989

传真:022-2730 4989

联系人:张宇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话:010-8513 0996

传真:010-6560 8450

三、相关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电话:010-8513 0996

传真:010-6560 8450

经办人员:曹震宇、孟婧、刘先丰、刘杰、曹锐、李书存、李然、王宝生

(二)法律顾问

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刘继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联系电话:010-6589 0699

传真:010-6517 6800

经办律师:张冉、姚佳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联系电话:010-8233 7890

传真:010-8232 7668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政、沈文圣、张希海、王庆宾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胡咏华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联系电话:010-8233 7890

传真:010-8232 7668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文圣、王文杰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
盖章页)




发行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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