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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10-26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股票代码:600787 公告编号:临2012-057号




2012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2中储债

证券代码:122176

上市时间:2012年10月29日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储
股份”)董事会成员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本期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
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的净资产为43.31亿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口径);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88亿元(2009年、2010年及2011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



第二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MST Development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840,102,782 元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成立时间:1997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电话号码:010-83673502

传真号码:010-83673332

互联网址:www.zcgf.com.cn

电子邮箱:zcgfzqb@zcgf.com.cn

经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
物资批发、零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物资
配送;货运代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电机及电器维修;包装机械、电子产品、
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相关产品(含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
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
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胶批发;国际货运代
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网上销售钢材;动产监管;限分支机构
经营:成品油、棉花、化工产品储存、销售;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普通货运、货
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三类);煤炭批发;焦炭批发;自有房屋租
赁;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食用油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零售;限分支机
构经营:停车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限分支机构经营:货运站(场)综
合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
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仓储物流企业,拥有完善的物流资源和物流网络,形成覆盖
全国,包括华北、华东、东北、西南、中原、西北等地区的物流基地。公司以物资
经销和物流业务为主,既涉及传统的仓储配送、国内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还
包括先进的质押监管融资、现货交易市场等领域,而传统的仓储业务也正向高附加
值的消费品、冷链和期货交割库等业务品种延伸,形成了以钢材、有色金属等生产
资料为核心的综合仓储物流与物资经销相结合的独特经营模式。
1、物流业务
(1)仓储及进出库业务
仓储业务是公司的核心和基础业务。公司上市以来逐步建成了分布天津、上海、
西安、武汉、成都、南京、无锡、青岛、洛阳等各大城市的物流基地,形成了遍布
东部沿海和中心城市的网络布局。完善的物流网络不仅构成了公司在竞争中的重要
优势,也是公司开展其它增值业务的基石。
公司在全国 20 多个中心城市和港口城市设有 65 家物流配送中心和经营实体,
占地面积约 600 万平方米,拥有各类物流设备近 1,000 台套,并有 70 多公里的铁路
专用线,年吞吐能力近 5,000 万吨。其中,上海吴淞分公司、上海大场分公司为上
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橡胶指定交割库;无锡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为上海期货交
易所铝锭指定交割库;青州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大场分公司为大
连商品交易所 LLDPE(线性聚乙稀)指定交割仓库;沈阳沈北分公司为全国棉花交
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无锡仓库和天津南仓仓库被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为
螺纹钢和线材指定交割仓库。
公司的仓储物资品种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集装箱、煤炭、汽车、家电、
橡胶、塑化产品、纸张、食品饮料、服装纺织品和日用品等。
(2)运输配送业务
公司发挥全国网络的仓储平台优势,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在生产资料物流、
产品物流、项目物流方面已初步形成规模。公司拥有 70 多公里铁路专用线直通库区
货场或库房,实现铁路全国联网运输,为客户提供铁路整车、集装箱、棚车运输物
资的到发、中转、直拨等服务。公司拥有 1,000 余辆半挂和箱式运输车辆,可为客
户提供方便快捷“门到门”物流配送服务。公司以中心城市的物流中心为依托,已
经成为国内外众多大型制造业和零售商的区域配送基地,运输配送业务包括钢材、
煤炭、集装箱及生活资料运输、船板配送、超市配送、家电和日用品配送等。
(3)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公司具备报关资格,拥有专业的报关代理机构。公司依托在全国中心城市和港
口的物流节点,形成了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国际货运代理网络、成熟的业务流程
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可为客户提供揽货、订货、报关、报检、接运、分拨和集装箱
业务等代理服务。
(4)集装箱业务
公司依托天津、上海、青岛等港口城市和各大中心城市的地域优势,开发广泛
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资源。公司拥有专业化的集装箱装卸设备和运输车队,可实
现拆、装、拼箱、分拨、发运、集港等配套服务。
(5)质押监管业务
质押监管业务,是指出质人(通常为企业)以其合法占有的动产(通常为货物,
如钢材)向质权人(通常为银行)出质,作为质权人为其提供借款的担保,监管人
(通常为仓储物流企业)接受质权人的委托,在质押期间内按质权人指令对质物进
行监管,并收取监管费(一般向出质人收取),同时为企业提供货物仓储物流服务的
业务模式。质押监管业务有效突破了传统的不动产抵押融资的局限性,促进银行、
企业、物流企业多方共赢,从而受到各方青睐。1999 年公司与银行联手开发了我国
第一例仓单质押业务。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仓储物流企业,物流网点遍布全国主要
中心城市,在仓储设施、客户资源、管理能力等方面均具有开展质押监管业务的显
著优势。近年来公司质押监管业务保持连年翻番的快速发展趋势,质押监管业务量
居国内首位。
(6)现货市场业务
公司坐拥华北、东北、华东、中南、中原、西北地区最大的钢材、建材、木材
现货交易市场——天津储宝钢材现货交易市场、南京生产资料中心批发市场、无锡
金属材料现货市场、无锡建材市场、无锡不锈钢市场、武汉丹水池生产资料交易市
场、西安物流城市场、河南中储中原钢材城、郑州中储南阳寨木材市场、沈阳中储
孤家子金属材料市场等多座现货市场。交易场所建筑面积达 31 万平方米,5,000 余
个交易间,驻场客户 5,000 多家,市场年交易额超 1,000 亿元,形成了区域贸易群服
务链。2011 年公司现货市场业务实现收入 18,902.70 万元,同比增长 20.30%。
2、物资经销业务
公司的经销业务和物流业务具有天然联系,物流业务发挥载体、平台的功能,
并以此为基础发展经销业务,同时经销业务可以带动物流业务的发展。
(1)国内贸易
公司国内贸易业务主要以钢材贸易为主。就钢材贸易业务模式而言,在采购环
节,公司和国内十几家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如马鞍山钢铁、济南钢铁、华菱管线、
韶钢松山等建立合作关系,年初根据各地分支机构的分销能力与上述企业签订大合
同,确定当年供货数量,并保证公司优先供货。
在销售环节,公司的内贸销售有三种模式:直销、二级分销、工程供货。在直
销方面,该模式主要依托公司的现货市场,即将主要的销售客户引进现货市场,公
司根据市场的月销售情况向钢铁生产企业统一采购,然后由市场直销。该模式充分
利用公司的物流资源,同时其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也为公司带来了稳定的现金流。
在二级分销方面,公司先行收取客户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货到后,货权归公司,并
由公司通过其物流网络进行货物监管,待客户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一次性付款提货或
者分批付款分批提货。该种方式同样依托公司的物流资源,在有效监管货物的同时,
保证资金的及时回笼。在工程供货方面,公司积极跟踪参与国家级、省市级由政府
批准建设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原材料供应招投标活动,通过招投标取得重点工程指
定供应商资格。
近年,为了分散风险,公司开始发展钢贸以外的其他贸易品种。2007 年,公司
开始试运行煤炭、焦炭贸易,主要向电厂供应电煤,当年实现煤炭销售收入近 5 亿
元。2011 年公司实现煤炭销售收入 10 亿元。
(2)国际贸易
公司国际贸易业务主要是指铁矿石的进口代理业务。凭借丰富的钢材贸易经验
以及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公司于 2005 年开始从事铁矿石代理进口。公司是我国目
前拥有铁矿石进口代理许可证的贸易商之一,代理的客户主要是国内无铁矿石进口
权的中小型钢铁企业和贸易商。

(二)设立及上市情况

1、设立

发行人的前身为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系 1996 年经原国家体改委《关于
设立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147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
于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378
号)、《关于同意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
行 A 股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379 号)批准,由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天津公司所
属的天津中储南仓一库、南仓二库、南仓三库、西站二库、新港物资公司和新港货
运代理公司等六家作为共同发起人,以其经评估的经营性净资产入股,以社会募集
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六家发起人全部净资产按 65%折价入股,股权设置为国
有法人股,经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管理问题的批复》(国资企发[1996]55 号)批准,该部分股权由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持有。1997 年 1 月 4 日,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华股验字[97]001 号”《验资报
告》。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1 月 8 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

2、发行上市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7]字第 003 号文)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 1997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为“中储股份”,证券代码为
“600787”。

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注
国有法人股 3,263.00 63.20% 中储总公司为唯一的国有法人股东
内部职工股 190.00 3.68% -
社会公众股 1,710.00 33.12% -
合 计 5,163.00 100.00% -

1998 年 11 月 3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
储股份”不变。

(三)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1997 年 6 月送红股

1997 年 6 月,经 1997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
人实施了 199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总股本 5,16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1 股红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5,679.30 万股。

2、1997 年 7 月内部职工股上市

1997 年 7 月,中储股份内部职工股上市,公司总股本仍为 5,679.30 万股,新的
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注
国有法人股 3,589.30 63.20% 中储总公司为唯一的国有法人股东
社会公众股 2,090.00 36.80% -
合 计 5,679.30 100.00% -

3、1998 年 4 月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 年 4 月,经 199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
人实施 199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1997 年年末总股本
5,679.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1 股红股,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654.81 万股。

4、1998 年 8 月配股发行

1998 年 8 月,经 199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同意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批复》(津
证办字[1998]74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天津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
复》(证监上字[1998]107 号)批准,发行人以 1997 年 1 月 8 日公司登记注册的股本
总额 5,16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配股价为 6.3 元/股。本次配股
数量为 1,548.9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其所属中国物资储
运上海江湾公司、大场公司、沪西公司、沪南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足额认购其
可获配股份 978.9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其可获配股份 570 万股。本次
配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203.71 万股。1998 年 10 月 7 日,天津津源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配股出具了“津源字[1998]第 3 号”《验资报告》。

5、1999 年 5 月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 年 5 月,经 1999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
人实施 199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1998 年年末总股本
11,203.7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2 股红股,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9,046.307 万股。

6、2000 年 5 月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0 年 5 月,经 200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
人实施 199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1999 年年末总股本
19,046.30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4 股红股,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8,569.46 万股。

7、2000 年 10 月配股发行

2000 年 10 月,经 2000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津证办字[2000]69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天津
中储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159 号)批准,发行人
以 1999 年年末总股本 19046.30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售 3 股(以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 28,569.46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2 股),配股价为 11.70 元/股。
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数量为 2,464.31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储总公司以其所
属的无锡中储物资总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南京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认购其中的
361.58 万股,其余部分予以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获配 2,102.73 万股。2000 年 11
月 27 日,天津津源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配股出具了“津源会字[2000]第 3-0224 号”
《验资报告》。

本次配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1,033.77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注
国有法人股 18,417.39 59.35% 中储总公司为唯一的国有法人股东
社会公众股 12,616.38 40.65% -
合 计 31,033.77 100.00% -

8、2003 年股权变动

2003 年 12 月,发行人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储总公司因向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
提供借款担保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所持有的中储股份 1,210 万股国有法人股被
拍卖给北京融鑫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融鑫创业为中储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这
部分股份的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

本次股权变动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国有法人股 18,417.39 59.35%
其中:中储总公司 17,207.39 55.45%
融鑫创业 1,210.00 3.90%
社会公众股 12,616.38 40.65%
合 计 31,033.77 100.00%

9、2004 年 10 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4 年 10 月,经 2004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临时三届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发行人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1033.770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2,067.7782 万股。

10、2006 年 1 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6 年 1 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回复》(国资产权[2005]1510 号)批准,并经 200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发行人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 93,362,090 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
股股东,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付 3.70
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法定承诺的限售期限届满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获得流通权的中储股份股票。融鑫创业
所持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对价支付,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注
中储总公司为唯一的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7,498.57 44.30%
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0 年 1
月 10 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69.21 55.70% -
合 计 62,067.78 100.00% -

11、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7 年 10 月,经 2006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四届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
监发行字[2007]306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要约收
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59 号文)核准,发
行人分两次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向控股股东中储总公司发行 7,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每股 4.80 元;第二次向其它机构投资者发行 4,63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 8.60 元。两次发行共计 11,630 万股。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10 月 12 日和 2007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中审验字[2007]第 6175 号”《验资报告》
和“中审验字[2007]第 6179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3,697.78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备注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9,128.57 53.09%
其中:27,498.57 万股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其中:国有法人股 34,498.57 46.81% 年 1 月 10 日,7,000 万股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0 年 10 月 18 日
一般法人股 4,630.00 6.28% 可上市流通日为 2008 年 10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69.21 46.91% -
合 计 73,697.78 100.00% -

12、200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9 年 12 月,经 200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72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要约
收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11 号)豁免中储总
公司要约收购义务,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 10,312.50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对象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等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2009
年 12 月 3 日,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五洲松德验字
[2009]0322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4,010.28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4,811.07 53.34%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其中:国有法人股 37,592.32 44.75%
一般法人股 6,218.75 7.40%
自然人股份 1,000.00 1.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199.21 46.66%
合 计 84,010.28 100.0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为
384,324,29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5.75%,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1、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概况
项 目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铁林
成立日期 1962 年 8 月 8 日
注册资本 57,147.96 万元
公司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1)(有效期至 2012 年 3 月 3 日)。
一般经营项目: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工;国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电产品、
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焦炭、
经营范围 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
材、水泥、汽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场、房屋出租;进出口业务;为货主
代办运货手续、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信息咨询。

2、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形成了以分布在全国主要中心城市的大中型仓库为
依托,以信息化为纽带,以现代物流技术为手段,为客户提供全过程物流解决方案、
组织全国性及区域性仓储、运输、配送、多式联运、国际货代、物流设计、质押融
资、现货市场、内外贸易、加工制造、科技开发、电子商务等综合物流服务。

3、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储总公司 2010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中
储总公司资产总计 1,304,580.5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68,657.03 万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8,125.70 万元;2010 年度,中储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5,385.12 万元,净利润 27,790.34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575.34 万元。

根据中储总公司 2011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中储总公司资产总计 1,368,139.4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80,757.90 万元,其
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649.20 万元;2011 年 1-9 月,中储总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886,463.80 万元,净利润 25,851.90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11,648.50 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100%的股权,通过中国
物资储运总公司对发行人形成实际控制,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债券担保人基
本情况及资信情况部分。

三、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损失风险

截至 2009 年末、2010 年末、2011 年末和 2012 年 3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
存货余额分别为 85,173.89 万元、140,913.96 万元、212,169.21 万元和 200,240.23 万
元。截至 2012 年 3 月末,公司存货结构中库存商品(主要为钢材、铁矿石储备)占
全部存货余额的 98%。公司日常经营需保持一定数量的存货,发行人已按存货成本
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不排除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而导
致存货发生进一步跌价的可能。

2、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风险

2009 年、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 1-3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9,799.09 万
元、29,560.08 万元、40,897.93 万元和 10,078.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21,625.03 万元、11,999.36 万元、-101,693.41 万元和 12,803.97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08 年第四季度,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
国钢材、铁矿石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为规避经营风险与资金风险,公司着力压
缩经营规模,加速现金回笼,在维护优质的必要的客户关系前提下,到 2008 年年底
将各类贸易业务和代客采购业务规模降低到了比较低的限度,2008 年度实现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 61,044.97 万元,确保了公司的资金安全。2009 年以来国内宏观经
济形势不断好转,公司开始逐步谨慎恢复原有贸易业务,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逐步
趋于与公司正常贸易水平相适应的水平。2011 年,公司贸易规模进一步扩大,采购
货物支出大幅增加,并且由于货币政策紧缩,上游供货商倾向于采用现金结算而减
少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工具,致使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2012 年一季度,随
着公司前期库存的加速出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同时公司本期购买
商品支付的现金有所减少,使得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2012 年一季
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803.97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
波动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经营资金的周转,从而对发行人抵御风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资产负债率较高风险

截至 2009 年末、2010 年末、2011 年末和 2012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50.52%、56.28%、61.37%和 61.89%。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进
一步上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十分重要,如果负债水平不能
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额较大和减值风险

截至 2012 年 3 月末,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达 24,161.22 万元,全部是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其中最主要的是公司持有的 3,528.92 万股“太平洋”(股
票代码:601099)。股票市场的波动使得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将影响公司金融资产的变现规模和变现能力,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风险

物流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景气度具有很高的相关性,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
化、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以及经济增长周期性变化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考虑到未来宏观经济走向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公司未来可能受到行业波动的
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物流行业的发展,行业内经营企业不断增加,行业竞争加剧。特别是
中国加入 WTO 以后,由于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扩大,我国综合物流服务业日益受到
国外全球化、规模化经营的竞争对手挑战。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会对发行人开展业
务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质押监管业务风险

质押监管业务是公司近年来开展的一项新型业务:在银行与企业签订质押融资
协议、公司与企业签订仓储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与银行、企业签订三方质押监管协
议,公司作为监管方,接受银行委托,按照银行指令监管质物,承担监控、保管责
任,如因公司监管失职致使质物短损灭失,需承担返还灭失质物或赔偿相应损失的
责任。质押监管业务的开展给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但也带来相应的经营风险,
包括出质人风险、质物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为保障质押监管业务顺
利开展,控制业务风险,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但如果风险未能有效识别或
控制不力,仍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2009 年 3 月,国务院出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 号),以促
进物流业平稳较快发展。2011 年 8 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
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 号),其中明确指出,要通过减轻物流
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
展。随着促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密集推行,政策变化将对物流市场格局产生较大影
响,并进而对发行人物流主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机遇和挑战。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可
能进一步调整,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2、土地政策风险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公司仓库所在地区很多由原
来的郊区变为城区。城市用地规划改变迫使公司处置相应的土地、房产,以置换到
现在的城市郊区。由于土地价值的长期升值,相应土地房产的处置可能为公司带来
土地增值收益或拆迁补偿收益。国家土地政策变动或当地城市规划调整可能对公司
的土地增值或拆迁补偿收益造成重大影响。

(四)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的仓储物流网络遍布全国主要中心城市,地域分布较广,加上公司近
年新进入的动产监管、港口集装箱、期货交割、与货代结合的物流外包等业务领域,
公司经营格局对综合管理、技术更新、资金调控、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不断
提高。在经营规模快速扩张过程中,如果管理、控制不当,将直接影响各业务领域
的协调发展,从而使公司面临一定经营风险。



第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概况
一、债券名称

2012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60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三、发行总额

人民币16亿元。

四、债券期限

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
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六、回售条款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
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
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

(二)发行对象

本期公司债券向社会公众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如下: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法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利率为5.0%。存续期第5年末,如发行人行使利率上
调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
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8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8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八、担保方式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九、信用级别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
券信用等级为AAA。

十、本期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商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截至2012年8月15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扣除承销佣金
及保荐佣金、资信评级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后已于2012年8月16日汇入发行
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中瑞岳华
验字 [2012]0236号的验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的上市与托管
一、 本期债券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2年10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证券简称“12中储债”,证券代码“122176”。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
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期债券托管基本情况

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全部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注册登记至本期债券认购人的帐户。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 2009 年度、2010 年度和 2011 年度的财务报告均
经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文号分别为:中瑞岳华审字[2010]第 05507 号、中瑞岳华审字[2011]第 00848 号、
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 3059 号)。

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
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0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93,480,401.82 1,407,885,311.49 1,505,917,112.27 1,474,476,285.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70,210.00 656,590.00 442,945.00 -
应收票据 262,041,423.21 310,919,931.21 209,261,877.72 219,677,664.65
应收账款 926,821,022.55 849,267,906.45 595,057,344.04 545,517,054.66
预付款项 3,013,236,833.77 2,830,441,494.79 2,230,130,023.99 1,732,770,740.16
其他应收款 247,219,275.46 228,377,306.21 240,639,127.03 214,305,258.26
存货 2,002,402,290.94 2,121,692,067.61 1,409,139,596.59 851,738,939.08
项目 2012.0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8,147,471,457.75 7,749,240,607.76 6,190,588,026.64 5,038,485,942.6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41,612,201.52 240,743,475.20 526,148,819.88 917,045,956.61
长期股权投资 221,302,588.50 221,791,977.34 268,280,433.55 142,189,114.34
投资性房地产 89,089,719.72 89,680,837.16 92,555,178.36 87,537,317.94
固定资产 1,698,144,381.02 1,720,799,030.59 1,609,839,357.03 1,522,341,693.77
在建工程 368,913,114.81 328,275,750.70 174,158,564.63 119,212,687.37
固定资产清理 -242,734.79 59,440.38 39,519.00 -
无形资产 640,370,497.85 643,125,878.44 537,717,207.16 552,554,965.53
长期待摊费用 1,609,668.46 1,236,679.58 1,030,978.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613,238.51 90,425,753.70 76,323,803.24 48,147,33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50,412,675.60 3,336,138,823.09 3,286,093,861.49 3,389,029,070.56
资产总计 11,497,884,133.35 11,085,379,430.85 9,476,681,888.13 8,427,515,013.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67,354,198.02 1,951,954,718.38 469,182,577.28 290,157,888.59
交易性金融负债 2,309,370.00 - -
应付票据 2,284,940,000.00 2,206,732,913.79 2,341,949,326.90 2,338,606,000.00
应付账款 132,526,228.18 145,260,455.67 100,227,447.96 144,829,408.46
预收款项 1,707,763,761.73 1,587,332,090.98 1,375,358,982.06 716,012,300.07
应付职工薪酬 30,982,027.44 73,097,375.27 68,801,516.45 63,475,187.77
应交税费 -18,437,866.84 36,024,903.58 22,259,884.03 -48,395,084.03
应付利息 300,000.00 11,457,866.67 10,360,000.00 -
应付股利 10,082,499.62 8,499,626.73 15,076,108.29 8,827,895.06
其他应付款 372,953,026.43 354,191,001.28 461,689,349.44 520,500,256.49
流动负债合计 6,688,463,874.58 6,376,860,322.35 4,864,905,192.41 4,034,013,852.41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预计负债 39,979,595.05 39,979,595.05 37,779,595.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949,277.79 50,975,359.62 118,859,879.96 216,558,889.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35,447,820.63 35,447,820.63 11,992,083.33 6,68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7,376,693.47 426,402,775.30 468,631,558.34 223,238,889.15
负债合计 7,115,840,568.05 6,803,263,097.65 5,333,536,750.75 4,257,252,741.56
股东权益:
股本 840,102,782.00 840,102,782.00 840,102,782.00 840,102,782.00
资本公积 2,030,532,743.03 2,029,803,231.01 2,251,328,575.17 2,541,342,559.33


盈余公积 529,106,378.91 529,106,378.91 404,883,230.85 312,537,219.82
未分配利润 931,335,590.29 831,840,143.98 590,911,299.11 427,379,367.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331,077,494.23 4,230,852,535.90 4,087,225,887.13 4,121,361,928.84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0,966,071.07 51,263,797.30 55,919,250.25 48,900,342.85
股东权益合计 4,382,043,565.30 4,282,116,333.20 4,143,145,137.38 4,170,262,271.69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 11,497,884,133.35 11,085,379,430.85 9,476,681,888.13 8,427,515,013.25
项目 2012.0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439,310,723.50 23,412,940,006.85 19,132,515,866.39 14,003,700,416.11
其中:营业收入 5,439,310,723.50 23,412,940,006.85 19,132,515,866.39 14,003,700,416.11
二、营业总成本 5,310,758,645.73 23,015,241,531.60 18,765,409,997.19 13,806,110,383.13
其中:营业成本 5,167,538,891.15 22,270,792,465.08 18,159,187,135.60 13,142,280,614.6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738,985.76 89,185,656.04 74,771,719.40 67,968,682.95
销售费用 49,367,543.08 179,466,335.54 157,453,451.78 199,641,914.24
管理费用 64,315,331.19 297,234,526.89 253,248,795.35 249,853,914.42
财务费用 13,047,955.32 72,469,930.42 24,067,243.06 45,895,224.84
资产减值损失 -3,250,060.77 106,092,617.63 96,681,652.00 100,470,032.0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2,922,990.00 -2,095,725.00 442,945.00 -
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774,233.38 116,033,584.75 3,640,036.35 1,483,518.20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1,555,530.06 1,297,146.32 -283,228.12
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130,700,834.39 511,636,335.00 371,188,850.55 199,073,551.18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657,534.40 53,715,981.03 80,540,229.80 81,592,922.06
减:营业外支出 329,996.31 12,345,067.17 52,573,072.76 13,953,909.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 2,024,740.27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34,028,372.48 553,007,248.86 399,156,007.59 266,712,563.81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3,247,779.52 144,027,925.45 103,555,168.57 68,721,655.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00,780,592.96 408,979,323.41 295,600,839.02 197,990,908.67
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99,495,446.31 398,756,104.21 282,816,994.46 182,584,986.58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285,146.65 10,223,219.20 12,783,844.56 15,405,922.0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2 0.47 0.34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2 0.47 0.34 0.25
七、其他综合收益 729,512.02 -206,170,514.71 -293,097,027.54 203,875,414.43
八、综合收益总额 101,510,104.98 202,808,808.70 2,503,811.48 401,866,323.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100,224,958.33 192,585,589.50 -10,280,033.08 386,461,820.75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1,285,146.65 10,223,219.20 12,783,844.56 15,404,502.35
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6,340,141,742.22 27,260,569,176.72 21,458,456,301.55 16,033,608,700.25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60,000.00 3,422,191.33 3,464,646.36 3,734,372.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87,534,951.59 642,875,190.30 653,384,152.50 469,661,008.84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27,736,693.81 27,906,866,558.35 22,115,305,100.41 16,507,004,081.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5,935,589,210.02 27,350,750,510.27 20,554,093,126.88 15,078,041,899.04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76,528,633.54 569,857,853.74 450,340,276.34 413,854,204.04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255,763.03 398,646,206.24 294,095,719.09 273,577,120.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53,323,345.13 604,546,114.98 696,782,333.77 525,280,577.45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99,696,951.72 28,923,800,685.23 21,995,311,456.08 16,290,753,80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8,039,742.09 -1,016,934,126.88 119,993,644.33 216,250,280.74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956.37 183,812,011.02 14,262,215.98 307,498.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1,018,778.77 2,213,226.05 1,578,396.10 199,259.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219,318.78 6,252,877.63 6,293,873.74 2,767,377.29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2,382,157.43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42,053.92 192,278,114.70 22,134,485.82 5,656,292.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55,010,566.39 487,724,171.67 405,375,857.21 319,407,794.80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846,000.00 176,979,896.82 9,380,768.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1,303,623.31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314,189.70 588,570,171.67 582,355,754.03 328,788,563.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0,972,135.78 -396,292,056.97 -560,221,268.21 -323,132,271.16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4,500.00 490,000.00 812,549,800.1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694,500.00 490,000.00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47,743,138.87 3,805,710,307.59 2,640,102,477.41 2,099,701,620.3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3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743,138.87 3,806,404,807.59 2,940,592,477.41 2,912,251,420.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32,343,659.23 2,319,118,896.45 2,467,377,788.72 2,473,102,152.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39,040,259.24 144,155,978.51 86,508,818.96 84,881,330.55
息支付的现金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 7,994,238.04 11,886,575.70 8,074,659.95
股东的股利、利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1,383,918.47 2,463,274,874.96 2,553,886,607.68 2,557,983,483.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76,359,220.40 1,343,129,932.63 386,705,869.73 354,267,936.99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1,288.99 -225,858.63 -25,122.50 -3,154.30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53,425,537.72 -70,322,109.85 -53,546,876.65 247,382,792.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817,661,768.37 887,983,878.22 941,530,754.87 1,227,093,493.61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071,087,306.09 817,661,768.37 887,983,878.22 1,474,476,285.8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89,264,885.54 1,135,531,950.14 1,255,773,848.76 1,318,183,855.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35,655.00 -
应收票据 225,326,231.71 255,235,751.21 172,025,691.57 205,496,112.24
应收账款 789,193,685.42 656,036,508.97 458,793,885.82 491,522,991.53
预付款项 2,775,245,903.57 2,640,322,099.19 1,987,584,565.03 1,642,687,051.53
应收股利 20,059,372.77 20,059,372.77 23,649,351.77 8,787,406.98
其他应收款 447,405,101.53 534,724,539.65 328,428,759.00 270,051,583.93
存货 1,891,870,912.65 1,997,318,155.09 1,303,934,364.80 808,520,769.62
流动资产合计 7,538,366,093.19 7,239,228,377.02 5,530,626,121.75 4,745,249,771.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8,907,884.00 238,169,316.00 522,334,527.72 911,655,569.57
长期股权投资 795,565,816.94 796,305,243.21 817,805,774.66 595,547,056.27
投资性房地产 89,089,719.72 89,680,837.16 92,555,178.36 87,537,317.94
固定资产 1,462,983,531.73 1,484,613,597.48 1,380,232,308.41 1,309,355,076.22
在建工程 347,373,943.45 310,843,340.50 173,369,662.83 115,726,235.57
固定资产清理 -239,160.00 - 39,519.00 -
无形资产 335,799,014.18 337,860,175.83 366,976,100.10 373,900,251.75
长期待摊费用 119,752.50 159,67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6,575,382.09 87,382,314.15 70,600,981.47 43,707,874.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56,175,884.61 3,345,014,494.33 3,423,914,052.55 3,437,429,381.65
资产总计 10,894,541,977.80 10,584,242,871.35 8,954,540,174.30 8,182,679,152.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37,354,198.02 1,921,954,718.38 434,182,577.28 260,157,888.5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340.00 - -
项目 2012.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应付票据 2,282,136,000.00 2,206,732,913.79 2,338,067,889.40 2,338,606,000.00
应付账款 45,169,262.00 60,677,926.43 66,964,202.57 72,580,795.09
预收款项 1,617,961,721.51 1,430,016,566.98 1,122,288,077.39 724,599,734.25
应付职工薪酬 22,790,916.71 67,847,869.58 63,111,855.32 58,184,341.06
应交税费 -23,251,701.39 25,564,936.33 9,867,722.90 -55,454,596.03
应付利息 300,000.00 11,457,866.67 10,3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292,269,425.37 417,148,092.47 519,698,193.99 569,470,623.64
流动负债合计 6,374,729,822.22 6,141,665,230.63 4,564,540,518.85 3,968,144,786.60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
预计负债 37,779,595.05 37,779,595.05 37,779,595.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621,713.41 50,344,997.32 118,083,631.92 215,413,892.39
其他非流动负债 8,647,500.00 9,536,875.00 6,803,750.00 6,68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7,048,808.46 397,661,467.37 462,666,976.97 222,093,892.39
负债合计 6,771,778,630.68 6,539,326,698.00 5,027,207,495.82 4,190,238,678.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40,102,782.00 840,102,782.00 840,102,782.00 840,102,782.00
资本公积 2,034,208,697.09 2,033,576,803.81 2,237,312,477.83 2,529,303,259.21
盈余公积 526,448,293.02 526,448,293.02 402,225,144.96 311,054,660.86
未分配利润 722,003,575.01 644,788,294.52 447,692,273.69 311,979,771.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4,122,763,347.12 4,044,916,173.35 3,927,332,678.48 3,992,440,473.70
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0,894,541,977.80 10,584,242,871.35 8,954,540,174.30 8,182,679,152.69
(或股东权益)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770,726,629.00 20,857,978,571.65 16,229,507,663.37 13,232,971,432.91
减:营业成本 4,557,119,152.68 19,946,550,798.67 15,450,201,109.75 12,535,858,265.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88,316.11 67,016,367.87 57,223,432.64 54,397,147.20
销售费用 43,409,979.25 155,060,205.14 132,506,817.20 184,647,920.21
管理费用 47,715,846.44 230,954,337.23 198,009,212.96 198,362,854.34
财务费用 9,738,733.95 63,305,512.16 15,687,554.52 43,920,476.57
资产减值损失 -3,227,728.26 105,183,905.73 92,009,049.57 100,185,352.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4,340.00 -699,995.00 435,655.00 -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57,262.86 139,233,219.75 35,976,289.07 38,100,545.36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 813,533.92 208,718.39 -1,037,376.26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101,889,405.97 428,440,669.60 320,282,430.80 153,699,961.98
号填列)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1,152,025.23 45,426,830.80 68,063,319.46 71,453,800.73
减:营业外支出 187,686.98 9,661,192.37 49,525,060.76 13,229,692.1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1,833,513.49 1,929,684.49 1,704,283.72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02,853,744.22 464,206,308.03 338,820,689.50 211,924,070.5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5,638,463.73 109,283,027.86 78,333,592.06 44,506,518.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77,215,280.49 354,923,280.17 260,487,097.44 167,417,551.67
号填列)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5,606,959,329.78 24,279,408,865.72 17,793,253,509.52 15,240,997,705.49
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5,087.89 1,012,016.43 1,346,443.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67,180,513.98 551,339,348.83 441,429,457.56 340,746,727.5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74,139,843.76 24,831,013,302.44 18,235,694,983.51 15,583,090,876.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5,242,507,428.85 24,889,131,463.09 17,230,970,350.37 14,421,448,932.42
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41,961,238.97 464,395,384.08 370,644,092.61 347,864,044.14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730,979.26 288,650,417.07 206,231,809.93 253,797,506.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175,757,942.62 669,029,341.12 444,669,286.15 374,435,996.25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75,957,589.70 26,311,206,605.36 18,252,515,539.06 15,397,546,47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98,182,254.06 -1,480,193,302.92 -16,820,555.55 185,544,396.89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3,956.37 179,464,304.94 14,000,000.00 307,498.6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18,778.77 35,143,885.34 19,688,773.25 27,708,297.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198,318.78 5,373,364.25 3,770,599.57 1,906,448.08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21,053.92 219,981,554.53 37,459,372.82 29,922,243.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47,048,675.50 78,568,377.93 368,082,431.84 277,999,508.21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3,639,500.00 175,983,023.00 9,380,768.7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336,615.36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385,290.86 182,207,877.93 544,065,454.84 287,380,276.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2,064,236.94 37,773,676.60 -506,606,082.02 -257,458,033.16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812,549,800.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4,743,138.87 3,775,710,307.59 2,864,960,333.30 2,019,701,620.3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4,743,138.87 3,775,710,307.59 2,864,960,333.30 2,832,251,420.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19,343,659.23 2,287,938,166.49 2,390,935,644.61 2,443,102,152.8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35,091,015.33 135,030,127.06 72,890,782.46 78,823,104.13
息支付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54,434,674.56 2,422,968,293.55 2,463,826,427.07 2,521,925,257.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0,308,464.31 1,352,742,014.04 401,133,906.23 310,326,163.4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 -40,031.57 -25,122.50 -3,154.30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36,426,481.43 -89,717,643.85 -122,317,853.84 238,409,372.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566,527,565.54 1,255,773,848.76 778,563,063.23 1,079,774,482.37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802,954,046.97 1,166,056,204.91 656,245,209.39 1,318,183,855.21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

项 目 2012.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比率(倍) 1.22 1.22 1.27 1.25
速动比率(倍) 0.92 0.88 0.98 1.04
资产负债率(%) 61.89 61.37 56.28 50.52
每股净资产(元) 5.16 5.04 4.87 4.91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13 32.42 33.55 26.97
存货周转率(次) 2.51 12.62 16.06 12.74
利息保障倍数(倍) 5.81 6.34 8.57 6.7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15 -1.21 0.14 0.26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0 -0.08 -0.06 0.29

2、母公司报表口径

项 目 2012.3.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流动比率(倍) 1.18 1.18 1.21 1.20
速动比率(倍) 0.89 0.85 0.93 0.99
资产负债率(%) 62.16 61.78 56.14 51.21
每股净资产(元) 4.91 4.81 4.67 4.75
项 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60 37.42 34.16 28.85
存货周转率(次) 2.34 12.08 14.63 12.74
利息保障倍数(倍) 5.30 5.53 7.82 5.71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0.12 -1.76 -0.02 0.22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8 -0.11 -0.15 0.28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
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47 0.34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47 0.34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2 9.55 6.89 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35 0.29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35 0.29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6.99 6.02 4.23
注 1:以上数据来源于发行人 2011 年年度报告及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注 2:以上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
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
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后每
股收益达到最小。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
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
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
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
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月份数。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38 895.24 -38.04 505.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
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84.93 509.14 670.62 784.25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 - - 4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
- - 775.22 493.27
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项目 2012 年 1-3 月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298.14 10,844.15 60.41 12.33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 - 1,052.30 -
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2.4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162.20 3,002.78 2,165.02 5,419.67
收入和支出
所得税的影响数 -157.72 -3,876.65 -724.58 -1,698.82
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数(税后) -56.55 -687.14 -331.15 -255.15
合计 416.62 10,689.93 3,629.80 5,306.28




第六节 偿债计划及其它保障措施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
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2 年 8 月 13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
每年支付一次,2013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下同);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3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8 月 13 日。本期债
券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
为 2017 年 8 月 12 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体
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作为国内最大的仓储物流企业,其持续良好的盈利能力将为本期公司债
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按照合并报表口径,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
度和 2012 年 1-3 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400,370.04 万元、1,913,251.59 万
元、2,341,294.00 万元和 543,931.0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18,258.50 万元、28,281.70 万元、39,875.61 万元和 9,949.54 万元,近三年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
同时,公司亦重视股东回报,最近三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15,121.85 万元。发
行人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状况,为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一)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
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814,747.15 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 614,506.92
万元。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债权及时实现。

(二)担保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国诚通为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该担保措施有力的保障了本期债
券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能够进一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
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证券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
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
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
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
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
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六节“债券
持有人会议”。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要求,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受托
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七节“债券受
托管理人”。

(四)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及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
有关决议,当发行人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违约责任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
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
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
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30%。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
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
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每年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在发行人年报披露一个月内出具定
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信评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
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应及时通知联合信评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信评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
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时,联合信评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
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信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
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
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评网站(www.lianhecreditrating.com.cn)和上交所网
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第八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债券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概况

名称: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7 号楼

成立日期:1998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马正武

注册资本:506,016.50万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7 号楼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受托管理;兼并收购;投资管理及咨询;物流服务;
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黑
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及矿产品、焦炭、建材、天然橡胶、木材、水泥、汽
车的销售;五金交化、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的销售;林浆纸生产、
开发及利用。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大型中央
企业集团,主营业务是资产经营管理、现代物流、综合贸易以及造纸等,是国资委
首批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
业。中国诚通资产规模庞大,经营业绩突出,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
会主办的“2011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178名,在“2011中国服务业企业500
强”排名中名列第60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诚通持有中储总公司100%的股份,通过中储总公司
对发行人形成实际控制,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中国诚通 2010 年财务报告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文号:
利安达审字[2011]第 1086 号),2011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中国诚通最近一
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169,824.35 3,834,155.29
所有者权益 2,035,072.06 1,476,784.91
资产负债率 67.02% 61.48%
净资产收益率 2.04% 3.93%
流动比率 1.23 1.34
速动比率 0.89 1.09
项 目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4,875,985.59 4,674,979.16
利润总额 58,290.98 82,489.01
净利润 41,437.98 58,02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19.39 -62,798.09

注:(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净资产×100%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三)担保人资信状况

中国诚通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密切的长期合作关系,获得了
较高的授信额度。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诚通共获得 426 亿元的银行授信额
度,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 231 亿元,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 195 亿元。本期债券由
中国诚通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本期债券信用状况具有
积极的影响。

(四)担保人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的比例

若不考虑为本期债券的担保,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诚通累计担保余额
为 23.17 亿元(全部为对下属公司担保),占其 201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不含少
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25.96%。

(五)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1、担保人业务结构分析

担保人2010年经审计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毛利
项 目 毛利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小计 4,654,413.37 99.56% 277,552.35 97.51% 5.96%
其中:商品贸易 3,719,628.81 79.56% 84,829.04 29.80% 2.28%
纸浆及纸制品 488,621.94 10.45% 86,570.08 30.41% 17.72%
物流业务 319,816.46 6.84% 70,202.52 24.66% 21.95%
其他项目 126,346.15 2.70% 35,950.71 12.63% 28.45%
其他业务小计 20,565.80 0.44% 7,081.28 2.49% 34.43%
合 计 4,674,979.16 100.00% 284,633.62 100.00% 6.09%

总体来看,担保人经营范围广泛,主营业务突出,商品贸易、纸浆及纸制品和
物流业务收入对担保人营业收入贡献较大。

2、担保人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按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中 国 诚 通 资 产 总 计 为
3,834,155.2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476,784.91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902,776.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48%。按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11年9月30日,中国诚通资产总计为6,169,824.3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2,035,072.0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92,555.31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67.02%。截至2011年9月末,中国诚通的资产结构中,货币资金与应收票
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31.09%,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高。中国诚通资产规模较大,结
构合理,现金类资产充足,整体资产质量较好。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以及2011年9月末,中国诚通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偿债能力指标 2011 年 9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23 1.34
速动比率 0.89 1.09
资产负债率 67.02% 61.48%

最近一年及一期,中国诚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但仍保持在正常
水平。在业务扩张的同时,中国诚通的资产负债率略有增加,但仍保持在合理区间,
符合所处行业特点。

总体来看,中国诚通资产规模较大,整体偿债实力较强,抗风险能力较高,能
为发行人的债务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3、担保人盈利能力分析

2010年度和2011年1-9月,中国诚通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盈利能力指标 2011 年 1-9 月 2010 年度
营业收入 4,875,985.59 4,674,979.16
营业利润 42,612.04 67,020.47
利润总额 58,290.98 82,489.01
净利润 41,437.98 58,022.32

近年来,中国诚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2010年度中国诚
通实现营业收入4,674,979.16万元,同比增长33.66%,利润总额82,489.01万元,同比
增长63.55%,净利润58,022.32万元,同比增长44.97%。2011年1-9月,中国诚通实现
营业收入4,875,985.59万元,利润总额58,290.98万元,净利润41,437.98万元。

总体来看,中国诚通盈利能力较强,业务发展较快,具有较强的担保实力。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中国诚通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及期限

本期债券为被担保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期限为7年。
(二)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不能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和
/或利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根据担
保函履行担保义务。经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
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有权代理债券
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人保证在接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依担保函清
偿相关款项。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

若本期债券为一期发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至本
期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若本期债券为分期发行,担保人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责
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到期日后六个月止。债
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其在保证
期间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本期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按照本担保函的规
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七)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核准/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
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但是在发生前述情形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书面通知担保人。

(八)加速到期

在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如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分立、合并之后
的存继公司,仍应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因担保人分立、合并事项导致本期债券
信用评级下降的,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担保
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第九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
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16 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
其中,偿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为 77,18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经发行人于 2012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五届三十九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贸易业务

1、与上海埃力生钢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08年9月,本公司分别与上海中轻石油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公司”)、
上海埃力生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力生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
由本公司代中轻公司向埃力生公司采购螺旋焊管;派耐特公司为埃力生公司担保人。
由于埃力生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变化,已丧失交付货物的能力,本公司根据合同
条款,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为:1、请求解除《工业品买卖合同》;
2、请求第一被申请人埃力生公司返还货款人民币2,000万元;3、请求埃力生公司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200万元;4、由埃力生公司承担申请仲裁费用;5、请求第二申请人
派耐特公司对上述2-4项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已与中轻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因埃力生公司不能按约交货,导致双
方合同不能履行,中轻公司支付的6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充抵埃力生公司应返还的货
款;本公司不对埃力生公司不能按约交货承担责任。

2008年12月,上海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此案。因审理时,案外人中轻公司向本
公司承诺,其支付给本公司6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充抵埃力生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
故本公司提出变更仲裁请求,将原第二项仲裁请求变更为“请求第一被申请人埃力
生公司返还货款1,400万元”,获得仲裁庭准许。2009年2月,本公司收到《上海仲
裁委员会裁决书》((2008)沪仲案字第0862号),就本公司与埃力生公司之间的
合同纠纷做出终局裁决:1、埃力生公司向本公司返还货款人民币1,400万元;2、埃
力生公司向本公司偿付违约金200万元;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60,300元,由埃力生
公司承担;4、派耐特公司对埃力生公司上述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
目前,本案已执行412万元,剩余金额本公司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由于埃力生公司
和派耐特公司均已停产歇业,目前未发现有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故剩余未执行金
额无法收回。

2、与天津市嘉萱华工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08年3月,本公司与天津市嘉萱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萱华公司”)
签署编号为PL/BL/19/08-09及MO1195SL的两份《代理进口协议》,并共同与天津外
代报关行签署相应编号的《进口铁矿港口代理及控货协议》,约定本公司代理嘉萱
华公司进口两船铁矿粉,共计92,000湿吨左右。本公司受嘉萱华公司委托,代为签
订进口合同,并办理开具信用证、赎单、结算、报关等履行进口合同所必需的进口
手续,嘉萱华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对外付汇款,并按货款总金额的
一定比例向本公司支付代理费;同时,合同约定由嘉萱华公司承担税款、保险费、
银行费用、押汇利息、港口费用、仓储费等全部合同履行的相关费用。

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依约代理嘉萱华公司进口铁矿粉91,000余吨,货款总金额
人民币107,744,637.90元。因市场行情变化,嘉萱华公司在支付少量款项后,不再向
本公司支付货款及各项费用。在经本公司多次催促,嘉萱华公司拒不付款、拒不接
货的情况下,本公司垫付了各项费用并依约自行销售处理了剩余货物。鉴于嘉萱华
公司的违约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公司向北
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1、嘉萱华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偿还本公司垫付款人民币62,741,838.51元;2、嘉萱华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支付本公司代理费人民币1,553,174.52元;3、嘉萱华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
付本公司逾期付款的利息;4、驳回本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嘉萱华公司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
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851元,由嘉萱华公司
负担。

嘉萱华公司在判决生效后至今未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为此,本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
行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嘉萱华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法院正在执行中。

3、与张家口德泰全特种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08年3至9月份,本公司作为需方与作为供方的张家口德泰全特种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合同时名称为张家口万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全公司”)
先后签订了五份钢坯买卖合同,合同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及结算条款进行
了明确约定,并同时约定如果德泰全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本公司有
权要求德泰全公司退还其已经支付的全部货款和预期收益等。合同约定争议管辖法
院为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先后向德泰全公司支
付货款人民币12,025.7万元,但德泰全公司收到货款后却未按照约定供货。本公司多
次要求德泰全公司返还货款,德泰全公司虽多次承诺返还,但仅返还100万元。为维
护公司利益,2009年11月,公司与德泰全公司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德泰全公司
以部分机器设备价值约262,776,305元作为上述合同预付货款119,800,000元以及续签
合同项下预付货款的抵押担保。2010年1月,张志欣向本公司出具《担保承诺书》,
承诺对德泰全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法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
本公司提出对德泰全公司及张志欣女士价值11,925.7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的申请,经
审查,法院裁定:冻结被告德泰全公司、张志欣银行存款人民币11,925.7万元;如存
款不足,查封、扣押上述二被告其他财产。

2011年10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德泰全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
日内返还本公司货款人民币120,257,000元及相应利息;2、张志欣对本判决第一项所
确定德泰全公司对本公司的给付事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驳回本公司的其他诉讼
请求。案件受理费643,08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648,085元,由德泰全公司
与张志欣共同负担。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法院正在执行中。

4、与唐山皓宁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08年3月至5月,本公司与唐山皓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皓宁公司”)分别
签订了编号为08INGWZC/IR0020、08INGWZC/IR0025、08INGWZC/IRO029及
08INGWZC/IR020Z的四份《代理进口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本公司受皓宁公
司委托,代理进口铁矿石粉。双方约定,由本公司与外商签订买卖合同并以信用证
方式对外商付款;皓宁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向本公司支付一定保证金,剩余货款
在本公司对外付汇前三日支付给本公司,有关海关报关费、港杂费、仓储费以及其
他相关费用由皓宁公司承担;皓宁公司须在约定期限内,按货款总金额的一定比例
向本公司支付代理费。双方还约定,如果皓宁公司在本公司对外付汇时仍不能将货
款支付给本公司,将视为逾期付款,本公司可按约定加收罚息或者自行处置货物并
保留向皓宁公司追索损失的权利。

上述协议签订后,皓宁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了保证金共计26,947,952.65元,本公
司依约代理皓宁公司进口铁矿粉,货款总金额人民币260,111,398.66元。但皓宁公司
在支付72,901,175元货款后,不再向本公司支付货款及各项费用。经本公司多次催促,
皓宁公司拒不付款,本公司垫付了各项费用并依约自行销售处理了协议项下的货物,
处置货物共收回货款86,600,136.3元。

鉴于皓宁公司的违约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公司特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皓宁
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所欠货款73,662,134.71元;判令皓宁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代理费
2,296,831.72元;判令皓宁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港口费用9,577,890.40元;判令皓宁公司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2年7月,本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本案作出判
决如下:1、皓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中储股份有限公司垫付货款
71,074,640.36元及利息;2、皓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中储股份代理费
2,296,831.72元;3、皓宁公司支付中储股份港口费用9,577,890.40元;4、驳回中储股
份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353,280.00元由皓宁公司负担。

5、与天津开发区琦晟矿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2008年4月,本公司与天津开发区琦晟矿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
晟公司”)先后签订进出口代理协议三份,约定本公司受琦晟公司委托代理进口铁
矿石。协议签订后,本公司依约履行了代理义务,进口了铁矿石。而琦晟公司在履
行了部分付款提货义务后,拒绝继续履行协议,致使本公司遭受货款不能收回的损
失,共计人民币13,977,006.78元。琦晟公司至今未履行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本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判决琦晟公司偿还代
理进口协议项下欠款,总计13,977,006.78元;判决琦晟公司承担上述欠款银行同期
贷款利息。

2012年7月,本公司接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就公司
诉琦晟公司一案予以受理。

(二)质押监管业务

1、与哈尔滨银行金桥支行诉讼事项

2008年5月至6月,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以下简称“金桥支行”)
与哈尔滨永航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航公司”)签订了下述两份贷款合
同:一份为最高贷款额度为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用途为银行承兑汇票,授信
期限为2008年5月8日至2009年4月22日;一份为额度为1,500万元的银行承兑协议。
同时双方分别就上述合同签订了动产质押合同,约定永航公司提供质物(钢材)作
为动产质押,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为保证主合同履行,永航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
勇向金桥支行出具担保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公司作为质物监管方,就上述质押合同标的先后与金桥支行、永航公司签订
三方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约定永航公司出质的质物由本公司监管。但在合同执
行中,永航公司违反质押监管协议,未经监管方同意转移质物(钢材)3,535吨。因
此,金桥支行起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年7月,本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
哈民三初字第161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金桥支行诉永航公司、张晓勇和本
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1、永航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金桥支行
欠款13,023,176.78元及利息1,381,071.25(利息计算截止2009年6月10日,此后按日万
分之五计付利息至欠款付清之日止);2、如永航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其不能
清偿部分,应以本案所涉质物被告永航公司所有的1,318.55吨钢材(查封的1,851.88
吨扣除变卖的533.33吨)折价或变卖、拍卖的价款清偿;3、张晓勇对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4、公司沈阳物流中心在15,068,288.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17,820.47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由三被告承担。

为保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失,本公司就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10年1月,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黑商终
字(2009)第120号),就公司沈阳物流中心对其与金桥支行、永航公司和张晓勇合
同纠纷一案上诉做出终审判决,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10年12月本公司已执行金额为10,261,566元,本案第一被告永航公司执行
金额为4,806,722元,本案涉及金额已全部执行完毕。

2011年7月,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永航
公司、张晓勇和黑龙江和平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2年2月,本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哈民
三初字第4号),被告永航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赔偿本公司10,261,566.00元;案件
受理费83,369.4元,由被告永航公司负担。

本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的(2011)哈民三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2、将本案发回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法院重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法院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诉讼事项

2009年2月25日,本公司大连分公司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松源集团签订《动产
质押监管合同(底线控制型)》,由公司大连分公司负责监管松源集团向民生银行
大连分行出质的97,198.8吨玉米。由于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在贷后检查中认为质物数量
不足,因此起诉本公司大连分公司、本公司和松源集团。

2010年6月,本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
大民三初字第104号),判决:1、本公司大连分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
偿民生银行大连分行损失36,142,068.22元及罚息(截止至2009年11月22日为
1,632,526.83元,以本金36,142,068.22元自2009年11月23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付)。2、
本公司对本公司大连分公司向原告偿还的上述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
理费230,67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35,672元,由本公司大连分公司承担。

2010年8月,本公司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5月,本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就本案作
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30,672元,由上诉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大连分公司承担。

(三)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与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1年10月11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中储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中储公司”)受温州市土产畜产品对外贸易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土产畜公司”)
和浙江欧波朗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波朗公司”)委托,办理246.8504吨电
解铜(提单号:AABB6MF03)在上海港的报关、报检、运输入库业务。10月11日
至26日,上海中储公司在收到该批货物的报关材料及《货权转移单》(10月11日由
温州土产畜公司和欧波朗公司共同出具的《货权转移单》,注明将此批进口清关后
货权转移至殴达贸易有限公司名下;10月18日温州土产畜公司和欧波朗公司出具《货
权转移撤销证明》和《货权转移单》,注明撤销先前的货权转移,货物清关后转移
至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公司”)名下,以江铜公司名义入本公
司铁山路库。)后,按要求办妥海关增值税付税及海关清关手续,并在25日收到欧
波朗公司的增值税税款后,于26日向洋山港区申请提运计划,港区受理安排28日提
货。

10月27日,上海中储公司收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1)
温鹿商初字第2854号],根据该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1)温鹿商初字第2854号],
因财产保全需要,要求协助查封浙江欧波朗洁具有限公司进口仓储在上海中储公司
提单号为AABB6MF03的247.046吨电解铜及仓单号为SY115084/0的247.280吨电解
铜。鉴于货权已经转移,上海中储公司对货权转移至江铜公司名下的情况进行了说
明。10月28日,上海中储公司如期前往港区提货,被告知此批货物已被温州市鹿城
区人民法院查封。上海中储公司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了江铜公司。

之后,江铜公司将上海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
有限公司、上海中储公司起诉至上海海事法院。

2012年3月上海海事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1)沪海法商初字第1224号],
就本案做出判决:1、确认编号为10261012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项下的全部
权利属江铜公司所有;2、欧波朗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铜公司交付
上述编号为10261012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提货单》项下的净重246.850吨电解铜;3、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应协助欧波朗公司履行上述第二项交付义务;4、
对江铜公司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2,80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共计107,800元,
由欧波朗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完毕。

(四)其他——“太平洋”股份转让纠纷

本公司于2007年初出资5000万元参与了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
平洋证券”)增资。2007年2月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后,本公司持有股份5,011.85万股,持股比例3.58%。为解决太平洋证券与云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大科技”)换股的重组运作与《公司法》规定的
股份公司发起人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一年内不得转让的矛盾,太平洋证券实施了定向
增发,共发行股票10,200万股(增发后,本公司持股比例降为3.33%),并由参与该
次定向增发的四家公司,作为太平洋证券的换股股东,代表太平洋证券全体股东参
与了原云大科技股权分置改革,以其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与云大科技的股东进行
了比例换股。鉴于重组成本应由全体股东承担,而原云大科技所有者权益已为负值,
云大科技股票已无实际价值,为补偿换股对换股股东实际造成的损失,太平洋证券
发起人股东与太平洋证券换股股东签署了《太平洋证券发起人及拟增资股东就拟增
资股东与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置换之成本分担协议书》、《股份转
让协议》,一致同意按增发后各股东持股比例相应承担重组成本,待发起人股东股
份锁定期结束后,把相应股份无偿转让给换股股东,本公司应分担股份总数为
2,021,401股,应分别转让给深圳市利联太阳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联百货”)
211,798股、深圳市天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翼”)496,455股、北
京冠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冠阳”)1,207,249股,湛江涌银置业有
限公司105,899股。为保证《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太平洋证券发起人股东与太平
洋证券换股股东签订了转让股份的质押协议。

本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结束后,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就《股份转让协议》
中约定股份的无偿转让事宜提出申请,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尚未完
成,造成该部分股份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利联百货、深圳天翼、北京冠阳、
湛江涌银认为本公司构成了对协议的违约,并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仲裁请求如下:1、利联百货要求本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份211,798股过
户给该公司,并支付孳息;2、深圳天翼要求本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份496,455
股过户给该公司,并支付孳息;3、北京冠阳要求本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份
1,207,249股过户给该公司,并支付孳息;4、湛江涌银要求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
份105,899股过户给该公司,并支付孳息。

2012年4月,仲裁庭作出裁决:本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份211,798股过户给
利联百货;本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份496,455股过户给深圳天翼;本公司将所持
太平洋证券股份1,207,249股过户给北京冠阳;本公司将所持太平洋证券股份105,899
股过户给湛江涌银。上述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产生的孳息全部归申请人,本公司
在转让股份的同时将此孳息转让过户给申请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此案已执行完毕。



第十二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开发大厦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联系人:薛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电话:010-83673502

传真:010-83673332

邮政编码:100070

二、承销团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主办人:郭春磊、廉晶

项目组成员:黄凌、刘延冰、王学飞、耿华、桑卓、黄璜、闫星星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联系电话:010-85130311、010-85130881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2、联席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项目主办人:李琰、马琳

项目组成员:周敏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联系电话:022-28451971、022-28451520
传真:022-28451629

邮政编码:300381

三、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海天尚景园 1 号楼 1502 室

负责人:王小薇

联系人:贾伟东、艾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利民道海天尚景园 1 号楼 1502 室

电话:022-28379495

传真:022-23269975

邮政编码:300201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八层

法定代表人:顾仁荣

联系人:马大泉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八层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0

邮政编码:100033

五、担保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7 号楼

法定代表人:马正武

联系人:秦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7 号楼

电话:010-83673075

传真:010-83673066

邮政编码:100070

六、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 38 号爱俪园公寓 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翟晓靖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

电话:022-58356998

传真:022-58356989

邮政编码:300042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黄凌、刘延冰、郭春磊、廉晶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联系电话:010-85130311、010-85130881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八、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收款账户:7112310182700000540

九、申请上市的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总经理:张育军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负责人:王迪彬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1、发行人最近三年(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和
2012 年 3 月财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投资者可到前述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住所地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
件。
本页无正文,为《2012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盖章
页。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2012 10 26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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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2012 1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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