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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0-05-27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
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本公告书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参与方保
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
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实施的简要情况。投资者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41,666,66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5.28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41,666,663 股。根据中
登公司的有关规定,东湖高新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本
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锁定期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
1 852,272 6 个月
私募投资基金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 个月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
3 1,325,757 6 个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股
4 1,420,454 6 个月
量化优选产品
5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1,515 6 个月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1,818 6 个月

7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257,575 6 个月

8 钱超 15,151,515 6 个月

合计 41,666,663 -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
规则》等法规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摘要、公告书摘要、本公告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
书摘要、上市公告书摘要
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公司、上市公司、东湖高新、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
泰欣环境、标的公司 指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泰欣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东湖高新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泰欣环境 7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交易价格
的 10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
东湖高新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行、本次配套融资、本次募 指
配套资金
集配套资金
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吉晓翔、陈宇
久泰投资 指 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绩承诺期 指 2018 年-2020 年

资产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全部变更至东湖高新名下之日

股份交割日 指 股份登记到交易对手的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买资产协议》
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
《盈利补偿协议》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盈利补偿协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之补充协议》
简称 释义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议》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重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律师、法律顾问、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中审众环、审计机构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若本公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此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一、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 3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3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4
释 义 ........................................................................................................................... 5
目 录 ........................................................................................................................... 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9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9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0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2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7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23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6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26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27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27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2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28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9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30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30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30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3
一、新增股票数量及价格................................................................................... 33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33
三、新增股份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3
四、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33
第四节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 35
一、独立财务顾问............................................................................................... 35
二、法律顾问....................................................................................................... 35
三、审计机构....................................................................................................... 35
四、验资机构....................................................................................................... 35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37
二、备查地点....................................................................................................... 37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
吉晓翔、陈宇持有的泰欣环境 7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募
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及中介机构费用。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以 2018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泰欣环境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59,788.45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泰欣环境 70%股权交易对价为 41,851.50 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
8.465 元/股。公司向泰欣环境股东支付的股份数量及现金数额如下表所示: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交易金额 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元) (元) (元) (股)

徐文辉 88,630,110 132,945,166 221,575,276 15,705,276

邵永丽 37,989,389 56,984,084 94,973,473 6,731,728
泰欣环境
久泰投资 31,523,461 47,285,192 78,808,653 5,585,964
70%股权
吉晓翔 12,586,522 - 12,586,522 -

陈宇 10,571,076 - 10,571,076 -

合计 181,300,558 237,214,442 418,515,000 28,022,968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
公积。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237,214,442 元,以现金方
式支付 181,300,558 元。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为了提高整合绩效,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拟不
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否成功不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3 月 20 日,东湖高新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向上交所申请公
司股票停牌。
2018 年 6 月 5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2018 年 6 月 5 日,东湖
高新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
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
2018 年 9 月 11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资产评估机构的议案。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2018 年 11 月 30 日,
东湖高新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8 年 12 月 14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
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18-001)。
2018 年 12 月 14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主体湖
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出具《联投控股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批
复》(鄂联投控财[2018]51 号),同意东湖高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泰欣环境
70%股权的事项。
2018 年 12 月 18 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政
府国资委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鄂国资
产权[2018]135 号),原则同意东湖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东湖高新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4 月 4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加期审计及评估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3 月 17 日,东湖高新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 日,东湖高新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二)标的公司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6 月 5 日,泰欣环境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1 月 30 日,泰欣环境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8 年 12 月 19 日,泰欣环境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三)交易对方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6 月 4 日,久泰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久泰投资向东湖高新出
售其持有的泰欣环境 13.1814%股份,以及同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2018 年 11 月 29 日,久泰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签署本次交易相关补
充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证监会核准程序

2019 年 5 月 31 日,东湖高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
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925 号),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已完成,本次发行股份仅指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
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
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钱超,合计 8 名投
资者,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配套发行采用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配套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的 80%(即不低于 5.08 元/股),且不低于发行人 2018 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5.27
元/股)。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5.27 元/股。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
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为 5.28 元/股,符合股东
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41,666,663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80.64 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8 名投资者,全部采取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
1 852,272 4,499,996.16 6
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999,996.96 6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
3 1,325,757 6,999,996.96 6
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
4 1,420,454 7,499,997.12 6
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5 2,651,515 13,999,999.20 6
限合伙)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1,818 29,999,999.04 6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
7 13,257,575 69,999,996.00 6
公司
8 钱超 15,151,515 79,999,999.20 6

合计 41,666,663 219,999,980.64 -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交所上市。

(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配套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取得的新增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届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本次配套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应股份的转
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的规定、规则办理。
(七)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情况

1、询价对象及认购邀请书的发送
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或快
递的方式向 122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
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 122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
至 2020 年 4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
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32 名;基金公司
40 名;证券公司 21 名;保险机构 11 名。
另外,本次非公开发行报会启动后(2020 年 4 月 23 日)至申购日(2020
年 4 月 28 日)9:00 期间内,有 3 名投资者: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
市指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闫方义,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
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2、本次发行询价及认购的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12:00,在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全程见证
下,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10 家投资者回复的《武汉东湖
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与律
师的共同核查,参与报价的投资者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关天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钱
超、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均按《武汉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中的约定足额缴纳保证金,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为公募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

总共 10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类别 (元/股) (万元)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序号 发行对象
类别 (元/股) (万元)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
1 其他 5.28 700
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5.50 700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5.40 700
5.30 700
5.36 700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
3 基金公司 5.31 700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28 70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
4 保险公司 5.30 750
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5 其他 5.51 1,400
伙)
5.41 1,500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5.33 2,000
5.29 3,000
5.38 7,000
7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其他
5.27 7,000
5.38 8,000
8 钱超 其他
5.27 8,000
9 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5.27 800
10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5.27 4,760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
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
据,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为5.28元/股,发行股数为41,666,6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80.64元。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股)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
1 852,272 4,499,996.16 6
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999,996.96 6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
3 1,325,757 6,999,996.96
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
4 1,420,454 7,499,997.12 6
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5 2,651,515 13,999,999.20 6
(有限合伙)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1,818 29,999,999.04 6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
7 13,257,575 69,999,996.00 6
公司
8 钱超 15,151,515 79,999,999.20 6

合计 41,666,663 219,999,980.64 -

注:钱超和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4、募集配套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0 年 5 月 7 日,本次配套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主承销
商的专用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
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5 月 12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9 号),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 17 时
止,主承销商为本次配套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配套发行
股票认购的 8 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认购 41,666,663 股,应缴存资金人
民币 219,999,980.64 元,实际缴存资金人民币 219,999,980.64 元。
2020 年 5 月 11 日,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
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5 月 12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武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21 号),截止 2020
年 5 月 12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80.64 元,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 含 税 ) 9,224,999.7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0,774,980.8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66,66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
民币 169,108,317.89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5,469,152.00 元。

(八)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上市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上市公司开设的专项账户中,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九)股份登记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41,666,663 股。根据中
登公司的有关规定,东湖高新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本
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配
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795,469,152 股。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1,666,663 股,发行对象为华美国际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方正
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太平洋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
司、钱超,合计 8 名投资者,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1、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一路 48 号三楼层 X3017 室

法定代表人 祝丽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19286783K

成立日期 2000-01-26

注册资本 13,800 万元人民币
商业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
经营范围 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852,272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3 层

法定代表人 赵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577800475L

成立日期 2011-06-20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产业(股权)投资管理(以上投资仅限企业以自有资产投资);
发起设立产业(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证券、期货咨询除
经营范围
外);受托管理和经营有关专项资金或资产。(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325,757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2 号东侧 8 层

法定代表人 何亚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84915E

成立日期 2011-07-08

注册资本 66,000 万元人民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325,757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 于业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89549569U

成立日期 2006-06-09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人民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
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420,454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点 叙永县水尾镇东大街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泸州璞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4MA65J8P31Y

成立日期 2017-12-19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人民币
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
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
经营范围
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651,515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成立日期 1994-06-30

注册资本 820,000 万元人民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
经营范围 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5,681,818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薇湖水岸三期三 33 栋 1 层 19 室
注册地点
D2-B2
法定代表人 陈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333360710X3

成立日期 2015-06-19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工业园区建设;对工业、房地产、物流及科技行业的投资和
咨询;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仓
经营范围
储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3,257,575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钱超
(1)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称 钱超

身份证号 420111197912******

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宝通寺路******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5,151,515 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二)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配套发行的配售对象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
私募投资基金、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的,已在规定时间完成登记和备案
程序。
本次配套发行的配售对象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者运营有限公司、钱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无
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本次配套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方正
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管理的太平洋卓越港股量化优选产品参与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产品
备案。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动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前,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股 数量 持股 比例

1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8,650,053 22.37%

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40,685 4.46%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金石灏沣股权投 资
3 23,478,260 3.11%
(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徐文辉 15,705,276 2.08%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天成天 智
5 13,473,209 1.79%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硅 谷
6 11,739,130 1.56%
天堂恒昌私募基金
7 广州立创五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39,130 1.56%

8 邵永丽 6,731,728 0.89%

9 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85,964 0.74%

10 鹏华基金-邮储银行-建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347,826 0.58%

合计 295,091,261 39.14%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截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股 数量 持股 比例

1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8,650,053 21.20%

2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40,685 4.23%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金石灏沣股权投资
3 23,478,260 2.95%
(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徐文辉 15,705,276 1.97%

5 钱超 15,157,015 1.91%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股 数量 持股 比例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风天成天智 6
6 13,473,209 1.69%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257,575 1.67%

8 广州立创五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39,130 1.48%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硅谷
9 9,837,130 1.24%
天堂恒昌私募基金
10 邵永丽 6,731,728 0.85%

合计 311,670,061 39.19%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份类型 发行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 60,631,664 8.04% 41,666,663 102,298,327 12.86%

无限售流通股 693,170,825 91.96% - 693,170,825 87.14%

合计 753,802,489 100.00% 41,666,663 795,469,152 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
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偿债能力得到
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3、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
司业务结构产生实质性影响。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现
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5、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
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
规则》等法规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2673064Q)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出具的档案资料,相关交易对方已按照《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将泰欣环境
70%的股权过户至东湖高新名下。
2、验资情况
2019 年 8 月 23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新增注册资本以及股本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19)010058 号)。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753,802,489.00 元,股本
753,802,489.00 元。
3、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8,022,968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753,802,489 股。

(二)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

1、验资情况
2020 年 5 月 7 日,本次配套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主承销
商的专用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
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5 月 12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19 号),截至 2020 年 5 月 7 日 17 时
止,主承销商为本次配套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配套发行
股票认购的 8 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认购 41,666,663 股,应缴存资金人
民币 219,999,980.64 元,实际缴存资金人民币 219,999,980.64 元。
2020 年 5 月 11 日,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
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 年 5 月 12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武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10021 号),截止 2020
年 5 月 12 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80.64 元,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 含 税 ) 9,224,999.7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10,774,980.8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1,666,66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
民币 169,108,317.89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5,469,152.00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东湖高新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工作。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履行了或正在继续履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
件的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规定,上市公司对部分
募集配套资金条款予以了调整。该调整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公司已就募集配套资
金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不存在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
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形。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更换或调整情况如下: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收到总经理杨涛先生、副总经理王忠浩
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涛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理
职务,其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王忠浩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2019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
届董事会一致。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东单位推荐杨涛、周俊、周敏、王玮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张德祥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
名金明伟、鲁再平、王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单位推荐肖羿先生、
胡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推选董彬女士为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九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原因导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
生更换的情况。

四、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2018 年 6 月 5 日,上市公司与泰欣环境全体股东徐文辉、多福商贸、邵永
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
利补偿协议》;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泰欣环境股东徐文辉、邵永丽、
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及《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多福商贸出具不参与本次交易的确认函,退出
本次交易。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协议均已经生效,交易各方已经或正在按
照协议约定履行协议内容,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新增股份锁定、避免
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关于业绩承诺方质押对价股份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
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情形。

六、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本次交易后续事项主要如下:
1、东湖高新尚需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
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3、东湖高新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其他相关后续事项。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
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七、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
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
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
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同时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
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除杨涛先生因工作分工调整辞去兼任的公司总经
理职务、王忠浩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王玮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以及董事会、监事会任职届满正常换届选举外,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原因导
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交易各方和承
诺人无违反相关协议和承诺的情形;
7、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二)律师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国浩律师认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
正。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及其《申购报价单》、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
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
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票数量及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股票数量:41,666,66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价格:5.28 元/股
发行股票性质: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的有关规定,东湖高新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工作。

三、新增股份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新增股份证券代码:600133
新增股份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份限售安排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锁定期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美对冲策略证券
1 852,272 6 个月
私募投资基金
2 陕西关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25,757 6 个月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方正富邦创新动力
3 1,325,757 6 个月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卓越港股
4 1,420,454 6 个月
量化优选产品
5 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51,515 6 个月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1,818 6 个月

7 武汉德兴建业产业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3,257,575 6 个月

8 钱超 15,151,515 6 个月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锁定期

合计 41,666,663 -

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具体情况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之“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之“(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第四节 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街道益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电话:0755-22621039
传真:0755-82434614
项目主办人:覃建华、沈佳
项目经办人:张弛、张保、谢元正

二、法律顾问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事务所负责人:李强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341670
签字律师:孙立、唐敏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
电话:027-85424319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钧、罗明国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事务所负责人:石文先
电话:027-85424319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钧、罗明国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 号);
2、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资料;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
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
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
核查意见》
5、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武汉东
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
况之法律意见书》;
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
9、《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10、《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11、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 1 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038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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