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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强联: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8-18
股票简称:新强联 股票代码:30085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二〇二一年八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3,746,351 股

2、发行价格:106.2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59,999,939.71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3,746,351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 年 8 月 24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新强联、发行人、公司、本 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指 发行人申请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上
发行 市的行为
指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本报告
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实施细则》
务实施细则》
《发行注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
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释 义 ..................................................................................................................... 3

目 录 ..................................................................................................................... 4

一、公司基本信息........................................................................................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8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8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3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24

九、备查文件.............................................................................................. 24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uoyang Xinqianglian Slewing Bearings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77798968XM
注册资本 18,020 万元
股票简称及代码 新强联,SZ.30085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0 年 7 月 13 日
成立时间 2005 年 8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肖争强
住 所 洛新工业园区九州路
邮政编码 471800
电 话 0379-65190122
传 真 0379-65190121
公司网址 http://www.lyxqlbearing.com.cn
电子邮箱 xql@lyxql.com.cn
大型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精密轴承的设计、制造;盾构机零部件
的设计、制造;中高频淬火,轴承滚子来料加工;锻件、铸件、法兰
经营范围
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技
术、设备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除外)。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1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
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6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同意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7 月 15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
下简称“《发行方案》”)。2021 年 7 月 21 日,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
程见证下,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 132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
了《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前述发送对象包含《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 76 名及《发行方案》
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 56 名,合计 132 名。《发行方
案》中已报送的 76 名询价对象具体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收市后前 20 名股
东(不含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名、证券公司 10 名、保险机构 5
名和其他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31 名。《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
发送前新增的 56 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北京鸿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 永旭东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陈火林
13 雷静波
14 潘旭虹
1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16 蒋耀忠
17 陈炳炜
18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 UBS AG
20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1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3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8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5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投资者名称
36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张怀斌
39 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0 上海深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 新安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2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3 张家港市和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4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6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 上海磐厚投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8 郭伟松
4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魏中浩
51 珠海时间方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53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5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5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
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
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
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1 年 7 月 28 日 9:00-12:00,在北京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39 名投资者的申
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39 家投资者
的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申购报
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效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报价
1 珠海时间方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88 5,000.00 是
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0 5,000.00 是
3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0.77 6,000.00 是
4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2.00 5,000.00 是
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30 10,000.00 是
6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0.00 15,000.00 是
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5,000.00 是
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18 9,500.00 是
9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00 5,000.00 是
95.01 5,000.00
1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90.01 15,000.00
108.00 7,500.00
11 UBS AG 是
102.00 10,000.00
12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5.28 10,000.00 是
106.21 88,800.00
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53 95,500.00 是
95.86 95,500.00
95.08 5,000.00
14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92.08 7,500.00 是
88.88 10,000.00
1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4.87 25,100.00 是
119.81 7,000.00
1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3.11 43,800.00 是
99.18 48,960.00
104.53 8,600.00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06 13,140.00 是
86.62 20,240.00
104.10 8,500.00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94.00 12,000.00
115.87 5,000.00
1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7.96 7,000.00 是
101.85 8,000.00
2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2.50 5,000.00 是
21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10 5,000.00 是
2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6,520.00 是
2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110.00 10,000.00 是
24 洛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85.00 5,000.00 是
101.88 5,000.00
2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95.18 5,000.00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效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报价
104.22 11,800.00
2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32 15,500.00 是
93.72 17,000.00
27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33 15,000.00 是
105.00 6,920.00
2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06 9,320.00 是
85.11 11,220.00
29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50 5,000.00 是
30 陈炳炜 106.50 10,000.00 是
31 魏中浩 107.00 5,000.00 是
117.10 5,100.00
3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72 7,100.00 是
101.51 10,000.00
119.19 10,000.00
33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1.11 20,000.00 是
106.88 30,000.00
34 张家港市和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00 10,000.00 是
95.12 24,800.00
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是
90.52 40,070.00
36 雷静波 106.00 5,000.00 是
37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 是
95.01 5,000.00
38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90.01 6,000.00 是
87.01 8,000.00
39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8.13 15,000.00 是

经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
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6,000.00 万元(含发行费
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7,335,549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
限 146,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84.22 元/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即 54,060,000 股(含 54,060,000 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3,746,351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即 2021 年 7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84.22 元
/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
次的发行价格为 106.21 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26 倍。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59,999,939.71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
含增值税)9,205,708.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794,231.27 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1,459,999,939.71
元缴付东兴证券指定的账户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50 号。

2021 年 8 月 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新强联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51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止,新强联已增
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746,3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59,999,939.71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0,794,231.27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 12 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64,918 59,999,940.78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4,454 94,999,959.34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3,905 437,999,950.05
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0,765 49,999,950.65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8,486 70,999,898.06
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941,530 99,999,901.30
7 UBS AG 706,148 74,999,979.08
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59,071 69,999,930.91
9 魏中浩 470,765 49,999,950.65
1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24,592 299,999,916.32
11 陈炳炜 941,530 99,999,901.30
1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0,187 51,000,661.27
合计 13,746,351 1,459,999,939.71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
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
主要经营范围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64,918
限售期 6 个月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住所
27-30 层
注册资本 5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主要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894,454
限售期 6 个月

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主要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123,905
限售期 6 个月

4、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凉水河村南)煌潮院内一号楼
住所
B230-1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永烈
主要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获配数量(股) 470,765
限售期 6 个月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
主要经营范围 券自营;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
证券业务。
获配数量(股) 668,486
限售期 6 个月

6、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企业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
注册资本 195,092.871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传卫
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
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高技术绿色电池(含太
阳能电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技术咨询、
技术进出口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
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
主要经营范围
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承装、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上述经营业务不涉及国家限制、禁止类、
会计、审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941,530
限售期 6 个月

7、UBS AG
企业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QFII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 1,4051
住所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郞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706,148
限售期 6 个月

8、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29-31 楼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万放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主要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659,071
限售期 6 个月

9、魏中浩

姓名 魏中浩
身份证号 3101081954100*****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获配数量(股) 470,765
限售期 6 个月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
主要经营范围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824,592
限售期 6 个月

11、陈炳炜

姓名 陈炳炜
身份证号 4129011976121*****
住所 四川省峨眉山市
获配数量(股) 941,530
限售期 6 个月

1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42891(集中办公区)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
主要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480,187
限售期 6 个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
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
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80 号)和
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按内部决策程序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
发行符合《管理办法》《承销办法》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具备本次
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的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的过程中《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发行
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
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经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 年 8 月 17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新强联

证券代码:30085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
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肖争强 境内自然人 39,058,350 21.68%
2 肖高强 境内自然人 37,526,650 20.83%
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60,173 16.29%
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8,644 4.49%

5 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8,644 4.49%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上海松科投创业投资中心(有
6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68,804 3.37%
限合伙)
7 张静 境内自然人 3,101,900 1.7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其他 1,362,946 0.76%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
9 达竞争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 其他 1,177,930 0.65%
资基金
1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其他 994,670 0.55%
合计 134,848,711 74.83%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以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股东名册在册股东为基础,考虑本次发行情况,
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肖争强 境内自然人 39,058,350 20.14%
2 肖高强 境内自然人 37,526,650 19.35%
3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360,173 15.14%
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8,644 4.18%

5 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98,644 4.18%
上海松科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6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68,804 3.13%
合伙)
7 张静 境内自然人 3,101,900 1.60%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其他 2,824,592 1.46%
(PIPE2020)
9 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883,062 0.9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易方达环保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其他 1,379,168 0.71%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37,399,987 70.84%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
后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
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
对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股份类别 2021 年 1-3 月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2020 年末 2020 年/2020 年末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40 2.36 0.38 2.19
每股净资产 8.81 8.40 15.67 15.28
注:1、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80,200,000 股)计算,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80,200,000
股)计算;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193,946,351 股)计算,发行后基本
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193,946,351 股)计算。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3,746,351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所
增长,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财
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3、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
于以下项目: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
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
业竞争的情况。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其中最近一期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指标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347,328.62 333,703.64 101,179.06 80,944.38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8,746.30 151,341.95 64,022.47 54,023.01
负债总额 188,582.32 182,361.69 37,156.59 26,921.37
流动比率(倍) 2.06 2.07 1.97 2.15
速动比率(倍) 1.69 1.76 1.60 1.63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财务指标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 54.30% 54.65% 36.72% 33.2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36 5.13 1.96 1.64
存货周转率(次/年) 4.16 6.03 3.41 2.40
营业收入 56,154.45 206,440.10 64,309.70 45,712.82
净利润 7,292.87 42,472.06 9,983.05 5,697.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292.87 42,472.06 9,983.05 5,697.58
净利润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9,958.21 37,726.06 9,312.31 5,373.49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9 4.69 1.26 0.7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9 4.69 1.26 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874.48 41,028.97 4,194.15 2,352.47
量净额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3.84% 4.66% 4.70% 4.60%
比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8 年末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0,944.38 万元、101,179.06
万元、333,703.64 万元和 347,328.6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
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且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2018-2020 年,公
司营业收入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 112.51%,并分别实现净利润 5,697.58 万元、
9,983.05 万元以及 42,472.06 万元。

2018 年末至 2021 年 3 月末,负债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相应增长。
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6,921.37 万元、37,156.59 万元、182,361.69 万元以及
188,582.32 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构成。公司负债规模保
持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随着业务发展,公司的经营性负债规模增长。

2、偿债能力及营运能力分析

2018 年末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15、1.97、2.07 以及
2.06,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3.26%、41.28%、54.65%以及 54.30%,营运
能力及偿债能力良好。
2018 年末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4、1.96、5.13、
4.36,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15 层

保荐代表人:胡杰畏、吴婉贞

项目协办人:朱海洲

电话:010-66551360、010-66551370

传真:010-66551380、010-6655139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经办律师:姚启明、王源

电话:+86 10 5957 2288

传真:+86 10 6568 1022/1838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注册会计师:李洪仪、关德福

电话:010-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新增股票上市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新强联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
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注册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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