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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12-28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1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739,845 股

2、发行价格:85.18 元/股

3、认购方式:现金购买

4、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7.10 元

5、募集资金净额:993,662,483.14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新股预登记确认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2、新增股份上市数量:11,739,845 股

3、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4、新增股份后的公司总股本:411,839,845 股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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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7
(三)发行时间 .................................................................................................. 14
(四)发行方式 .................................................................................................. 14
(五)发行数量 .................................................................................................. 14
(六)发行价格 .................................................................................................. 15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5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15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5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 ...................................................................................... 16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 22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2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4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4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4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24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4
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 25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5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6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6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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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7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2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2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27
(四)主要财务指标 .......................................................................................... 2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8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0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 30
三、审计、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33
(一)查阅地点 .................................................................................................. 33
(二)查阅时间 .................................................................................................. 33




4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宏达电子/公司/本公司
指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行为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股票上市公告书
报告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9月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
报告期各期末 指
年9月30日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主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实施细则》 指
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5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zhou Hongda Electronics Corp.,Ltd.

上市日期:2017 年 11 月 21 日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18 日(2015 年 11 月 27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达电子

股票代码:300726

法定代表人:钟若农

董事会秘书:曾垒

发行前注册资本:40,0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616610317F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 1297 号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

邮政编码:412000

电话号码:0731-22397170

传真号码:0731-22397170

电子邮箱:hongdaelectronics@foxmail.com

经营范围:电阻电容电感及其他元件、滤波器、变压器、磁珠、微波铁氧体
磁性器件、微波功率器件、电子电路、微电路模块、IF 模块、VF 模块、微波组
件、集成电路、电源管理芯片、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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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硬件、支撑软件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电子仪器、电气设备开发、生产、销
售及服务;电子产品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
事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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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78 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深交所报送《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
并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 39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
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株洲
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之上增
加该 39 名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5 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淄博驰泰诚运证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14 福建三松集团有限公司
15 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17 颐和银丰(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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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8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上海拾贝能信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 财信吉祥人寿股份有限公司
22 上海斯诺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 陕西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安徽江控创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 深圳市中金岭南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8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 海南博荣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深圳市协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 上海兴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 深圳圆海世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35 林茂松
36 潘旭虹
37 郭伟松
38 胡学军
39 张永攀

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 162 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除上述 162 名投资者外,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报送《发行方案》后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T-1 日)内新增 39 名意向认购投资者,
主承销商已向 39 名新增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上述合计 201 名
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20 家(剔除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63 家、证券公司 22 家、保险机构 16 家、私
募及其他机构 72 家、个人投资者 8 位。

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
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
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
方案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
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上午 9:00 至 12:00,在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
务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50 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50 名认购对象及时提交了
《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报价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为有效报价,有效报
价区间为 71.16 元/股-92.00 元/股。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73.83 3,000 是
1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05 3,500 是
71.21 4,000 是
2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28 3,000 是
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8.60 3,000 是
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88 3,000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5 81.88 3,000 是
限责任公司-传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
6 78.00 3,000 是
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7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73.16 3,000 是
8 林茂松 80.11 3,000 是
9 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95 3,0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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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82.50 3,000 是
1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6.50 13,000 是
71.17 23,000 是
11 潘旭虹 91.00 3,000 是
84.50 3,000 是
12 湖南财信精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6 5,000 是
72.94 10,000 是
80.13 9,000 是
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24 45,100 是
83.00 4,000 是
14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06 7,600 是
74.71 8,000 是
82.00 3,700 是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75.00 6,400 是
86.00 3,000 是
16 郭伟松 82.00 10,000 是
75.00 30,000 是
81.88 3,000 是
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88 5,000 是
73.88 6,000 是
82.68 3,000 是
18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58 5,000 是
77.59 10,000 是
85.55 3,000 是
1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19 8,600 是
78.57 8,600 是
85.51 12,000 是
20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21 13,000 是
71.16 13,200 是
80.00 3,000 是
21 孙慧 75.61 3,000 是
71.16 3,0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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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83.69 4,100 是
2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7.39 8,200 是
79.98 3,000 是
23 淄博驰泰诚运证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99 5,000 是
81.90 3,000 是
24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10 3,000 是
78.30 3,000 是
75.00 21,700 是
25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1.16 21,800 是
2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05 3,000 是
84.11 10,100 是
2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81 23,100 是

89.98 5,900 是

2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00 20,200 是

80.94 32,200 是

29 胡学军 83.00 3,500 是

84.58 12,000 是
3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78 19,200 是
79.18 24,800 是
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1 83.32 10,000 是
伙)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70 3,000 是
32 -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臻选私募证券投资基
76.50 3,000 是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3.70 3,000 是
33 -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76.50 3,000 是

34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62 5,000 是
35 冯桂忠 85.18 3,000 是
77.11 3,000 是
3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6.66 3,000 是
75.36 3,000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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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为有
序号 发行对象
(元/股) (万元) 效申购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盛世精选 2 号集合 86.33 6,000 是
37
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82.77 9,000 是
77.11 3,000 是
38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66 3,000 是
75.36 3,000 是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蓝筹精选 5 号集合
39 85.48 10,000 是
资产管理产品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盛世精选 5 号集合 81.11 3,600 是
40
资产管理产品 76.88 5,000 是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
41 86.33 3,100 是
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
42 80.98 9,000 是
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43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2.00 3,000 是
85.10 3,200 是
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80 4,900 是
81.01 6,200 是
90.00 4,000 是
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10 8,000 是
83.00 15,000 是
46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8.33 12,000 是
88.93 29,000 是
47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82.50 30,000 是
83.71 3,000 是
4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1.61 5,300 是
77.93 11,200 是
75.02 8,000 是
4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52 16,600 是
82.10 8,100 是
5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20 8,500 是

(3)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询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相关配售原则,确定发行价
格为 85.18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739,845 股。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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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
1 352,195 29,999,970.10 6
有限公司
2 潘旭虹 352,195 29,999,970.10 6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9,593 39,999,931.74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2,650 58,999,927.00 6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
5 3,404,555 289,999,994.90 6
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
6 1,408,781 119,999,965.58 6
限合伙)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盛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704,390 59,999,940.20 6
产品(第二期)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363,935 30,999,983.30 6
司-分红产品
9 郭伟松 352,195 29,999,970.10 6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
10 586,992 49,999,978.56 6
企业(有限合伙)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2,195 29,999,970.10 6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2 1,408,781 119,999,965.58 6
有限公司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 -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 1,173,984 99,999,957.12 6
产品
14 冯桂忠 117,404 10,000,472.72 6
合计 11,739,845 999,999,997.10 -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0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五)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1,739,845 股,全部采
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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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2 月 8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本次发行底价为 71.16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18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9.70%。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2021 年 12 月 7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6,337,513.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3,662,483.14 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1 年 12 月 1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
告》(众会字(2021)第 08744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止,主承
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4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999,999,997.10 元。

2021 年 12 月 1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1)第 08854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止,宏达
电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1,739,845 股,每股发行价格 85.18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7.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6,337,513.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93,662,483.14 元,其中记入
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11,739,845.00 元,余额人民币 981,922,638.14 元记入资
本公积。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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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宏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宏电”)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及成都宏电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已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1 宏达电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4321618880130001204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新华
2 宏达电子 1903020329022115820
路支行
3 成都宏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368040100100057076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11,739,845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 家获配投资者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 个月。

(十一)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80225592U
成立时间 2005 年 9 月 2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 陈明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经营范围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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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旭虹
申购人名称 潘旭虹
身份证号码 330102************
住所 浙江省上城区************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时间 1995 年 10 月 25 日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292,677.6029 万元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
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
经营范围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 2011 年 6 月 21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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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成立时间 2018 年 12 月 24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经营范围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6)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瑞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9515G923
成立时间 2021 年 9 月 29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 28666 号国华东方美郡 108 楼 2009
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盛世精选 2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第二期)
企业名称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7693819XU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2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经营范围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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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
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企业名称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7693819XU
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2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
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郭伟松
申购人名称 郭伟松
身份证号码 350524************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




(10)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TDBNWXN
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2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栋 401D-40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长沙华菱琨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 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
换债投资活动;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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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成立时间 1998 年 4 月 9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24MA63W2WF77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12 日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住所 叙永县叙永镇和平大道御景东城 28 幢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段晓琳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1、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经营范围
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3、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4、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蓝筹精选 5 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7693819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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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20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0 层 1001-63
法定代表人 何肖锋
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
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
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冯桂忠
申购人名称 冯桂忠
身份证号码 35050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认
购人非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前,所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后,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未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 5%,故均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
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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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参与本
次发行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认购人非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属于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
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附属企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及相关人员直接或通
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认购人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
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
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
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方
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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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
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
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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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11656),其已受理公司本
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证券代码:300726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11,739,845 股,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4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
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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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持股数(股) 比例 持股数(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包含高
216,867,094 54.20% 228,606,939 55.51%
管锁定股)
2、无限售条件股份(不包含
183,232,906 45.80% 183,232,906 44.49%
高管锁定股)
合计 400,100,000 100.00% 411,839,845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
1 曾琛 境内自然人 140,800,000 35.19
2 钟若农 境内自然人 122,401,896 30.59
3 曾继疆 境内自然人 20,798,104 5.20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896,064 0.97
5 天津宏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法人 3,846,800 0.9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汇兴回报一
6 其他 3,639,509 0.91
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陈寅元 境内自然人 3,550,083 0.8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
8 新未来 18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其他 2,898,313 0.72

株洲宏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9 境内法人 2,383,999 0.60
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军工主
10 其他 2,212,925 0.55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06,427,693 7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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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号 (%)
1 曾琛 境内自然人 140,800,000 34.19
2 钟若农 境内自然人 122,401,896 29.72
3 曾继疆 境内自然人 20,798,104 5.05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901,042 0.95
5 天津宏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3,846,800 0.9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汇兴回报一年 基金、理财产
6 3,639,509 0.88
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
7 陈寅元 境内自然人 3,550,083 0.86
8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404,555 0.8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新 基金、理财产
9 2,898,313 0.70
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
10 株洲宏明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2,383,999 0.58
合计 307,624,301 74.6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0 年度、2021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
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收益 1.60 1.55 1.21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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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6.72 6.53 5.28 5.13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69,647.99 296,280.60 197,393.93 167,923.75
负债总额 85,224.66 75,849.26 17,695.12 9,737.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423.33 220,431.34 179,698.81 158,18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8,981.31 211,315.50 175,552.00 155,331.8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53,507.10 140,085.76 84,404.17 63,631.46
营业利润 81,018.36 61,709.27 36,593.74 25,183.26
利润总额 80,903.47 61,675.24 36,504.56 25,797.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868.09 48,378.33 29,299.02 22,299.1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95.31 25,662.54 8,256.76 -3,818.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80.20 -18,538.70 -4,225.20 -14,639.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7.92 -11,946.61 -10,181.81 -3,800.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62.81 -4,822.77 -6,150.25 -22,258.38




(四)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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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比率(倍) 4.66 4.13 10.91 17.40
速动比率(倍) 3.42 3.11 8.65 14.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
26.22% 25.84% 8.14% 5.08%
表)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23.06% 25.60% 8.96% 5.8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2 2.21 1.69 1.54
存货周转率(次) 0.66 0.87 0.84 0.90
每股净资产(元) 6.72 5.28 4.39 3.88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54 0.64 0.21 -0.10
(元)
每股现金流量(元) -0.08 -0.12 -0.15 -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 1.60 1.21 0.73 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 1.60 1.21 0.73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50 1.09 0.61 0.54
基本每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5% 25.23% 17.76% 15.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24.30% 22.64% 14.72% 14.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3,868.09 48,378.33 29,299.02 22,299.16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7,275.11 43,400.21 24,288.69 21,529.13
利润(万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9、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10、2021 年 1-9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经年化处理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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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167,923.75 万元、197,393.93 万元、
296,280.60 万元和 369,647.99 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29%、
85.16%、78.64%和 78.75%,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9,737.44 万元、17,695.12 万元、
75,849.26 万元和 85,224.66 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3.56%、
87.08%、74.37%和 73.35%,占比较高,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
债、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费。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7.40 倍、10.91 倍、4.13 倍和 4.66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4.19 倍、8.65 倍、3.11 倍和 3.42 倍,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5.80%、8.96%、25.60%和 23.06%。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631.46 万元、84,404.17 万元、140,085.76
万元和 153,507.10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2,299.16 万
元、29,299.02 万元、48,378.33 万元和 63,868.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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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方磊、尹伊扬

项目协办人:吴占宇

项目组成员:王怡秋、魏天、张扬、彭桂蓉、欧子颢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 3 段 1 号国际金融中心 1 座 16 层

负责人:卢勇

经办律师:叶凯、蔡丽

联系电话:028-86203818

传真:028-86203819

三、审计、验资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负责人:陆士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爱凤、陆尧钦

联系电话:021-63525500

传真:021-6352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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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中金公司指定方磊和尹伊扬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
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方磊:于 2015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安徽古井贡酒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
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尹伊扬:于 2020 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了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项目、安徽古井贡酒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贵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实际
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
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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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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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地点

发行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

电话:0731-22397170

传真:0731-22397170

(二)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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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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