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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6-16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300595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2,594,82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35.2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03,171,409.5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494,068,935.86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及解除限售时间

1、股票上市数量:42,594,826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6 月 20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2年6月2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
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 录
目 录 ............................................................................................................................2
释 义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一)发行类型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11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11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12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3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3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3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8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9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2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21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2

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23
(一)主要财务数据 ..............................................................................................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5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二)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6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28
九、备查文件 ..............................................................................................................28




3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欧普康视/发行人/公司 指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方案》 指
股票发行方案》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协议》
报告期 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指
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 指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 指 2022年5月25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舍
五入所造成。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UTEK CHINA INC.
成立日期 2000年10月26日
法定代表人 陶悦群
注册资本 851,896,530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4899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4899号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年1月17日
股票代码 300595
证券简称 欧普康视
董事会秘书 施贤梅
联系电话 0551-62952208
传真号码 0551-65319181
企业统一社
91340100723323559X
会信用代码
邮箱 autekchina@126.com
邮政编码 23008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光学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
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
经营范围 子产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5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提交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
监会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注册批复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2022 年 5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监管部门批复过程

2021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取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欧普康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6
2021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 号),注册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共向 194 名投资者发送了《欧
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
“《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前述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发行人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38 家基金公司、23 家证券公司、10 家保险公
司和 103 名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自本次《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本次发
行簿记前,主承销商收到 17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
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
相关附件。

上述新增投资者的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周雪钦
4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深圳君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北京齐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邹瀚枢
9 北京时间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 蒋涛
11 董卫国
12 田万彪
13 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上海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1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

(2)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报价单》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9:00-12:00,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共有 39 名投资者提交了《申购报
价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全程见证;同时,39 名投资者在《认购邀请
书》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其他申购相关文件。截至 2022 年 5 月 27 日 12:00,共收
到 25 名认购对象汇出的保证金共计 10,000 万元;另 14 名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该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经核查,
以上 39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统计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保 是否有效
申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证金 报价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
1 30.25 4,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时间方舟 7 号
2 32.01 4,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基金管理 32.30 7,200.00
3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0.20 19,500.00
国泰基金管理
4 30.10 10,40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3.20 4,000.00
5 周雪钦 30.80 6,000.00 是 是
28.43 8,000.00
36.98 4,180.00
国信证券股份
6 34.20 5,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32.20 6,00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7 30.00 4,000.00 是 是
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泰康资产聚鑫
8 30.33 4,000.00 是 是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汇添富基金
9 28.60 4,000.00 无需 是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庚基金管理 30.40 4,000.00 无需 是

8
有限公司 28.42 5,000.00

11 田万彪 30.33 4,000.00 是 是


12 何慧清 31.33 4,000.00 是 是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
13 36.23 4,000.00 是 是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14 34.60 4,000.00 是 是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
15 36.23 4,000.00 是 是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5.29 14,980.00
华夏基金管理
16 34.59 20,04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3.79 22,540.00
36.90 16,300.00
17 UBS AG 34.48 20,600.00 是 是
31.71 23,000.00

亚太财产保险
18 28.77 4,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
19 30.50 8,65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 30.00 4,700.00
20 无需 是
股份有限公司 28.42 8,900.00
华泰优逸五号
21 36.23 4,200.00 是 是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北方工业
22 39.26 4,00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 33.71 6,080.00
23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1.71 7,630.0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24 29.13 29,50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 36.51 6,080.00
25 是 是
有限公司 33.00 11,080.00
博时基金管理
26 32.20 5,00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6.07 10,640.00
财通基金管理
27 34.88 24,68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3.75 52,290.00

28 蒋涛 31.62 4,000.00 是 是

轻盐智选 29 号
29 34.26 4,42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金鹰优选 83 号
30 35.00 8,000.00 无需 是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汐泰东升 1 号
31 31.30 4,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26 16,700.00
国泰君安证券
32 36.90 24,050.00 是 是
股份有限公司
36.15 28,900.00
国联安基金管理
33 29.00 4,000.00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汐泰东升 2 号
34 30.30 4,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汐泰东升 3 号
35 30.30 4,00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0 12,580.00
诺德基金管理 36.15 19,510.00
36 无需 是
有限公司
35.79 24,790.00

中信证券股份 34.30 7,500.00
37 是 是
有限公司 28.55 12,000.00

38.36 4,79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38 36.07 11,19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34.90 16,290.00

37.37 16,200.00
广发证券股份
39 36.15 18,720.00 是 是
有限公司
31.33 31,720.00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 39 名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
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该等投
资者报价为有效报价。

(3)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依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遵循
《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以及簿记的结果,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为 35.29 元/股,发行股数为 42,594,82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3,171,409.54
元。

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10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89,288.00 288,999,973.52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24,652.00 247,899,969.08 6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04,618.00 187,199,969.22 6
4 UBS AG 4,618,872.00 162,999,992.88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73,638.00 133,171,685.02 6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70,869.00 111,899,967.01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15,018.00 106,399,985.22 6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22,867.00 60,799,976.43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9 1,190,138.00 41,999,970.02 6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4,471.00 41,799,981.59 6
11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1,133,465.00 39,999,979.8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12 1,133,465.00 39,999,979.85 6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13 1,133,465.00 39,999,979.85 6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经核查,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
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符合《承销管理办
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
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进行认购。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2,594,826 股,全部采取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已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5 月 25 日。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

11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不低于 28.42 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律师的全过程见证下,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
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5.2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

(六)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4,155.12 万元,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3,171,409.5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102,473.68 元,发行人实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94,068,935.86 元 , 未 超 过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上 限
204,155.12 万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1 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发行对象已分别将本次发行认
购的全额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内。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
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3503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1 日 止 , 国 元 证 券 收 到 本 次 发 行 获 配 的 13 名 发 行 对 象 认 购 资 金
1,503,171,409.54 元。

2022 年 6 月 2 日,国元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承销费后的
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欧普康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2]33490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止,欧普康视向 13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2,594,826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503,171,409.54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
9,102,473.6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4,068,935.86 元,其中计入股本
人民币 42,594,82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1,451,474,109.86 元。各投资者全
部以货币出资。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 13 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月)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89,288.00 288,999,973.52 6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24,652.00 247,899,969.08 6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04,618.00 187,199,969.22 6
4 UBS AG 4,618,872.00 162,999,992.88 6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73,638.00 133,171,685.02 6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70,869.00 111,899,967.01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15,018.00 106,399,985.22 6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22,867.00 60,799,976.43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
9 1,190,138.00 41,999,970.02 6
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4,471.00 41,799,981.59 6
11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1,133,465.00 39,999,979.85 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
12 1,133,465.00 39,999,979.85 6
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
13 1,133,465.00 39,999,979.85 6
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3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890,794.795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贺青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
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
主要经营范围
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
主要经营范围 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762,108.766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UBS AG



14
名称 瑞士银行(UBS AG)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注册地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Switzerland
主要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地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
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
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主要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地 北京市主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
主要经营范围
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主要经营范围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 461,078.763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注册地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
主要经营范围 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961,242.937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
注册地
至二十六层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主要经营范围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10、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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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2,602,77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冠杰
(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 12 号
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
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
营的 14 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
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
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
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
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
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
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
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
主要经营范围
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
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
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
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
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
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主要经营范围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主要经营范围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
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主要经营范围
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
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
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
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不包
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
18
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
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律文书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发行对象、各发行对象申购数量、获配数量等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
的发行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
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的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
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2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欧普康视

证券代码为:300595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0 日。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有的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量(股)
1 陶悦群 298,890,828 35.09 224,168,121
2 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2,790,521 14.41 -
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
3 41,099,942 4.82 -
企业(有限合伙)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7,862,896 3.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 25,418,438 2.98 -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8,929,500 1.05 -
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7 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 6,821,655 0.80 -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8 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 5,848,012 0.69 -
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大成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 4,270,527 0.50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3,930,033 0.46 -
合计 545,862,352 64.08 224,168,121




2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持有的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量(股)
1 陶悦群 298,890,828 33.41 224,168,121
2 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2,790,521 13.73 -
合肥欧普民生投资管理合伙
3 41,099,942 4.59 -
企业(有限合伙)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7,862,896 3.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 25,418,438 2.84 -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诺德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11,479,797 1.28 2,550,297
投资基金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89,288 0.92 8,189,2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8 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 6,821,655 0.76 -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9 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 5,848,012 0.65 -
数证券投资基金
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04,618.00 0.59 5,304,618.00
合计 553,705,995 61.90 240,212,324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发行前(2022 年 4
月 30 日)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27,219,479 26.67 269,814,305 30.16
二、无限售流通股 624,677,051 73.33 624,677,051 69.84
三、股份总数 851,896,530 100.00 894,491,356 100.00



21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陶悦群,本次发行未对公
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导
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持股比例因总
股本增加而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单位:元/股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2022年1-3月 2021年/2021年 2022年1-3月
2021年/2021年末
/2022年3月31日 末 /2022年3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 0.17 0.65 0.17 0.62
每股净资产 2.78 2.61 4.32 4.15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42,594,826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
陶悦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
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22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公司重点项目建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
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
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5、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6、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
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
准和披露程序。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204,395.38 190,313.17 165,072.12 123,276.27
非流动资产 114,066.52 106,929.48 56,220.28 37,325.85
资产总额 318,461.90 297,242.65 221,292.40 160,602.13
流动负债 32,703.82 30,328.05 20,981.98 15,793.74
非流动负债 14,072.91 13,307.07 1,191.55 1,023.62
负债总额 46,776.73 43,635.12 22,173.53 16,817.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36,868.49 221,583.29 175,198.35 133,042.86


23
2022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少数股东权益 34,816.68 32,024.23 23,920.52 10,741.90
股东权益 271,685.17 253,607.53 199,118.86 143,784.7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7,115.09 129,504.58 87,066.36 64,690.37
营业成本 8,328.61 30,193.20 18,682.22 13,967.20
营业利润 18,569.32 68,456.58 47,396.10 33,370.62
利润总额 18,584.00 68,382.85 46,206.94 33,388.81
净利润 16,341.27 59,159.57 44,397.30 29,486.56
归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4,810.02 55,473.72 43,332.10 30,688.9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527.82 144,701.13 94,271.63 71,725.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52.77 81,691.72 56,178.09 44,188.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75.05 63,009.41 38,093.54 27,536.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99.54 459,975.47 233,109.18 233,531.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631.78 470,114.79 261,358.49 257,291.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2.25 -10,139.32 -28,249.32 -23,760.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21.27 3,250.65 6,251.02 4,229.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9.54 23,222.62 5,284.25 4,018.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1.73 -19,971.97 966.77 210.5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44.53 32,898.12 10,810.99 3,986.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268.65 65,524.11 32,625.99 21,815.00


24
4、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65 0.51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65 0.51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16 0.57 0.66 0.67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6 28.30 28.18 26.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6.01% 24.89 25.82 22.75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流动比率(倍) 6.25 6.28 7.87 7.81
速动比率(倍) 5.90 5.93 7.52 7.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2.50% 11.06% 10.21% 8.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14.69% 14.68% 10.02% 10.4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3 8.05 7.72 6.89
存货周转率(次) 0.76 3.39 2.97 2.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19 0.74 0.63 0.68
量净额(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2.78 2.61 2.88 3.29
资产(元/股)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60,602.13 万元、221,292.40 万元、
297,242.65 万元、318,461.90 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
的资产总额与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817.37 万元、22,173.53 万元、
43,635.12 万元和 46,776.73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交易性
金融负债、合同负债等流动负债构成。从负债的构成来看,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
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3.91%、94.63%、
69.50%和 69.91%。

2、偿债能力分析


2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7.81、7.87、6.28 和 6.25,速动比率分
别为 7.47 、7.52 、5.93 和 5.90 ,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8.19% 、
10.21%、11.06%和 12.50%,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10.47%、10.02%、14.68%
和 14.69%。从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来看,公司报告期内偿债能力较强,因不
能偿还到期债务而发生财务风险的可能性较小。

未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高,以及上市后融资渠道拓展、融资成本逐
渐降低,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将呈整体向更好趋势发展。

3、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89、7.72、8.05 和 2.03,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2.73、2.97、3.39 和 0.76。公司营运能力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匹配。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仕新

保荐代表人:高书法、葛剑锋

项目协办人:张艳

项目组成员:顾寒杰、谢天宇、周旭、朱培风、刘子琦、刘海波、丁翌

住 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电话:0551-62207865

传 真:0551-62207360

(二)发行人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卢贤榕

经办律师:张大林、刘倩怡、冉合庆

办公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区 16 层


26
联系电话:0551-62642792

传 真:0551-62620450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经办注册会计师:毛伟、付劲勇、郑鹏飞、管鹏华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 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文冬梅、彭晶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楼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 真:010-8801873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国元证券指定高书法和葛剑锋作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
导工作。




27
高书法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监,
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担任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项目保荐代表人、科大国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乐金健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富煌钢构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合锻智能
IPO 项目组成员、东源电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组成员、司尔特公司债等项目组成
员。
葛剑锋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金融、法
律双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审核了今飞凯达 IPO 项目、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等
项目。加入国元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后,主要参与了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主板
IPO 项目、马钢集团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战略重组项目、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IPO 项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 项目等,同
时参与了多家企业的改制重组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保荐机构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
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8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




29
(本页无正文,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之盖章页)




发行人: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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