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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01-24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新洲路交汇处东南侧航天大厦 A 座 611A)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一四年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存在跌

破发行价格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

的风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3 年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非经特别说明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

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

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

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及自然人股东鄢建兵承诺:自赢时胜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张列、周云杉、庞军、管文源、张木明、阙尚钦、陈震

飞、王安锋、吴荣鑫、廖睿、宋铮铮、刘昌超、李媛媛、何丹、熊诗勇、贺向




荣、陈伟严、申志、邵宏伟、左炉喜、邹雪峰、孙海涛、王飞、何美军、王轶

伦、彭彪、蒋振兴、陆振虎、李明华、胡坤、欧阳华、陈涛、吕宪锐、余锦

祥、阙耀庭、杨文奇、徐志刚、彭军红、王能国、王潼龙、谢攀、赵晓锋承

诺:自赢时胜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华软合伙承诺:自本合伙企业受让赢时胜股份的工商变更登

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

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赢时胜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

购该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唐球、鄢建红、鄢建兵、张列、周云杉、

李媛媛、贺向荣、庞军承诺:上述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成功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本人所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成功上市后,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二、有关本招股说明书涉及虚假陈述将依法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

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




将依法以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

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因发

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鄢建兵、张列、周云杉、唐敏、李晓

明、霍佳震、黄速建、李媛媛、贺向荣、宾鸽、庞军、程霞、伍国安承诺:若

因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公司关于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首次触及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公司每股净资产值,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选择或

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1)如公司满足股票上市已满一年且具备《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

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9 号)等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回购主体资格条件时,发行人将于 30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回购方案并于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6 个月内完成回购方案实施工作。

上述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

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回购股份数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该回购行为完

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如公司不满足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主体资格条件时或公司股




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

将自公司股票首次触及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值情形

时,以不低于该收购行为启动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价格

收购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该收购将于收购行为启动后的 6 个月内完

成。该收购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不满足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

的回购主体资格条件时或公司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相关回购方案且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亦未能履行其收购承诺时,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自公司股票首次触及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

资产值情形时,以不低于该收购行为启动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算术平

均值的价格收购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该收购将于收购行为启动后的 6

个月内完成。该收购行为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该承诺。

四、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股份变动意向

唐球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6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800,000 股。且出

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

鄢建红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为不超过 1,0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700,000 股。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鄢建兵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为不超过 1,2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0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200,000 股。且

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

张列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为不超过 1,5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1,1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2,600,000 股。且出

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

周云杉拟于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为不超过 500,000 股,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内出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为不超过 400,000 股,两年合计不超过 900,000 股。且出售

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

华软合伙拟于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将其持有的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的股份合计为 2,691,855 股全部出售。且出售价格均不低于深圳市赢时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五、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红承诺: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

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

红,直至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发行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鄢建兵、张列、周云杉、唐敏、李晓明、霍




佳震、黄速建、李媛媛、贺向荣、宾鸽、庞军、程霞、伍国安承诺:如本人或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做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鄢建

兵、张列、周云杉、庞军、李媛媛、贺向荣承诺:如本人或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暂不领取

该未履行承诺事项起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直至其继续履行相关承诺及

投资者遭受的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为止。

六、其他主要承诺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球、鄢建

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包括: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

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

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直

接或间接权益。

二、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生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三、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股东的身份进行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四、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赢时胜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

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赢时胜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唐球先生和鄢建红女士出具《关于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承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赢

时胜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赢时胜章程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交易价格及

其他交易条件,公允进行”。

七、证券服务机构涉及虚假陈述赔偿承诺

国金证券承诺:因国金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天职国际承诺:因天职国际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因广东华商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

年 1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赢时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28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 1,385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035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50 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 692.5

万股,网上发行 692.5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5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4】6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赢时胜”,股票代码

“300377”;本次公开发行的 1,385 万股股票将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起上市交易。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4 年 1 月 27 日

3、股票简称:赢时胜

4、股票代码:30037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535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385 万股(其中发行新股 1,035 万股,老股

转让 35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发行

股票和网上发行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唐 球 15,590,385 28.1669 2017 年 1 月 27 日

鄢建兵 6,014,730 10.8667 2017 年 1 月 27 日

张 列 6,014,730 10.8667 2015 年 7 月 27 日

鄢建红 4,374,225 7.9028 2017 年 1 月 27 日

周云杉 2,491,855 4.50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华软合伙 2,691,855 4.8633 2015 年 1 月 27 日

庞 军 1,664,555 3.0073 2015 年 7 月 27 日

首次公开 管文源 231,890 0.419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张木明 2015 年 7 月 27 日
发行前已 231,890 0.4190

阙尚钦 231,890 0.419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发行的股
陈震飞 135,945 0.2456 2015 年 7 月 27 日
份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安锋 135,945 0.2456

吴荣鑫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廖 睿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宋铮铮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刘昌超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李媛媛 95,175 0.1720 2015 年 7 月 27 日

何 丹 75,175 0.1358 2015 年 7 月 27 日

熊诗勇 61,585 0.1113 2015 年 7 月 27 日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贺向荣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陈伟严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申 志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邵宏伟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左炉喜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邹雪峰 67,995 0.1228 2015 年 7 月 27 日

孙海涛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 飞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何美军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轶伦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彭 彪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蒋振兴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陆振虎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李明华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胡 坤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欧阳华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陈 涛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吕宪锐 40,770 0.0737 2015 年 7 月 27 日

余锦祥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阙耀庭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杨文奇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徐志刚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彭军红 27,180 0.0491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能国 13,590 0.0246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王潼龙 13,590 0.0246 2015 年 7 月 27 日

谢 攀 3,590 0.0065 2015 年 7 月 27 日

赵晓锋 13,590 0.0246 2015 年 7 月 27 日

小计 41,500,000 74.98 -

首 次 公 开 网下配售的股份 6,925,000 12.51 2014 年 1 月 27 日

发行股份 网上发行的股份 6,925,000 12.51 2014 年 1 月 27 日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小计 13,850,000 25.02 -


合计 55,350,000 100.00 -

注: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1,385 万股中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1,035 万股及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 350 万股。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YSSTECH INFO-TECH CO.,LTD

注册资本:4,500 万元(发行前) 5,535 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唐球

变更设立日期:2010 年 3 月 30 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与新洲路交汇处东南侧航天大厦 A 座 611A

邮政编码:518040

电 话:0755-23968617

传真号码:0755-88265113

互联网网址:www.ysstech.com

电子信箱:ysstech@ysstech.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证券事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电话号码:程霞 0755-23968617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销售及售

后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及

销售;软件业务外包及相关服务;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

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数据服务;金融信息咨询。

主营业务:本公司是致力于为金融机构及其高端客户的资产管理业务和托

管业务提供整体信息化建设解决方案的应用软件及增值服务提供商。

所属行业:依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公司

所属行业为 G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软件业(62)公共软件服务

(621)应用软件服务(6212)。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I65)。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占发行前总 占发行后总
发行前持股 发行后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股本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数(股) 数(股)
(%) (%)
2013.4.28-
唐 球 董事长、总经理 15,590,385 34.6453 15,590,385 28.1669
2016.4.27
2013.4.28-
鄢建红 董事 4,374,225 9.7205 4,374,225 7.9028
2016.4.27
2013.4.28-
鄢建兵 董事、副总经理 7,514,730 16.6994 6,014,730 10.8667
2016.4.27
2013.4.28-
张列 董事、副总经理 7,514,730 16.6994 6,014,730 10.8667
2016.4.27
2013.4.28-
周云杉 董事、副总经理 2,691,855 5.9819 2,491,855 4.5020
2016.4.27
2013.4.28-
唐敏 董事 - - - -
2016.4.27
2013.4.28-
霍佳震 独立董事 - - - -
2016.4.27
2013.4.28-
李晓明 独立董事 - - - -
2016.4.27
2013.4.28-
黄速建 独立董事 - - - -
2016.4.27
2013.4.28-
李媛媛 监事会主席 95,175 0.2115 95,175 0.1720
2016.4.27
2013.4.28-
贺向荣 监事 67,995 0.1511 67,995 0.1228
2016.4.27
2013.4.28-
宾鸽 监事 - - - -
2016.4.27
2013.4.28-
庞军 副总经理 1,794,555 3.9879 1,664,555 3.0073
2016.4.27
2013.4.28-
副总经理、董事
程霞 - - - -
会秘书 2016.4.27
2013.4.28-
伍国安 财务总监 - - - -
2016.4.27




本公司董事唐敏持有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的出资比

例,同时唐敏持有北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的出资比例,北京华软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3%的出资比例,北

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无锡华

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3%的出资比

例。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 2,691,855 股,占发行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5.9819%,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8633%。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

三、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二人为配偶关

系。唐球先生持有本公司 15,590,385 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4.6453%。

鄢建红女士持有本公司 4,374,225 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9.7205%。除持

股发行人股份外,唐球先生、鄢建红女士无其它对外投资。

唐球先生身份证号:42011119711021****,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1993 年至 1994 年任长沙电表厂技术员;1994 年至 1998 年任深圳

市深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1998 年至 2001 年任深圳市亚美联电子

技术有限公司职员;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唐球先生的董事任职由唐球、鄢建红提名,经公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唐球先生

的董事任职获得连任,任期三年。

鄢建红女士身份证号:52212119710427****,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大学专科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深圳市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职




员;1996 年至 1998 年任中国水电八局贵阳分局普定电站项目部财务科职员;

1998 年至 2001 年任深圳市亚美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0 年 3 月起任深圳市

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鄢建红女士的董事任职由唐球、鄢建红提

名,经公司 2010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201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鄢建红女士的董事任职获得连任,任期三年。

四、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 13,590 名,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发行后上市前
股东姓名
号 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唐 球 15,590,385 28.1669
2 鄢建兵 6,014,730 10.8667
3 张 列 6,014,730 10.8667
4 鄢建红 4,374,225 7.9028
5 华软合伙 2,691,855 4.8633
6 周云杉 2,491,855 4.5020
7 庞 军 1,664,555 3.007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8 公司-分红型-团体分红- 685,643 1.2387
019L-FH001深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9 666,053 1.2033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景顺长城
10 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 656,258 1.1857
资基金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 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1,385 万股,其中新股发行 1,035 万股,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 350 万股。

二、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 21.58 元,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26.91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10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 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发行的股票为 692.5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7,070 万

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9.7949%,认购倍数为 10.21 倍。本次发行网上

发行 692.5 万股,中签率为 2.4213625365%,超额认购倍数为 41.29906 倍。本

次网上网下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公司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353,000.00 元,募集资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2,836,604.23 元 ; 本 次 发 行 中 老 股 转 让 所 得 资 金 总 额 为

75,530,000.00 元,扣除老股转让发行费用人民币 6,420,050.00 元,老股转让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09,950.00 元,老股转让的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637 号《验资

报告》。

五、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30,516,395.77 元(不含公司股东

发售股份部分的承销费用)。

项目 金额(元)
承销保荐费用 22,985,000.00
审计验资费用 2,733,773.58
律师费用 1,099,245.28
信息披露费用等 3,698,376.91
合计 30,516,395.77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2.95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新股发行

费用总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股数)。

六、 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2,836,604.23 元,发行前公司

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09,950.00 元。

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43 元(按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八、 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0.65 元(按照 2012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3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176,591,307.80 142,203,924.24 24.18
流动负债(元) 21,076,021.21 24,441,130.14 -13.77
总资产(元) 234,132,906.63 198,322,057.35 18.0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0,127,952.92 158,343,332.59 26.39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45 3.52 26.42
(元/股)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71,856,903.85 143,916,992.81 19.41

营业利润(元) 42,339,627.49 41,856,507.60 1.15

利润总额(元) 46,416,630.64 43,645,052.53 6.3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41,784,620.33 37,179,969.38 12.3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9,712,171.92 36,081,840.65 10.06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83 12.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88 0.80 10.00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1 26.60 -3.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 22.16 25.82 -3.66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58,291.47 26,234,993.04 -16.30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49 0.58 -15.52
(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变动说明

公司于 2014 年 1 月获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

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R-2013-247,公司被认定为 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

重点软件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

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

司 2013—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 15%调整为 10%。

公司 2013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7,185.69 万元,同比增长 19.41%;实现

净利润 4,178.46 万元,同比增长 12.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971.22

万元,同比增长 10.06%。2013 年公司净利润的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是

发行人 2013 年继续加大了研发力度,增加研发人员,同时为保证高质量的客户

服务,也增加了部分客服人员,老员工工资也有所增长,导致发行人人员成本

增加较多。

三、 2014 年一季度经营业绩预计

公司 2013 年 1 季度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965.37 万元,净利润为-

1,035.17 万元。公司预计 2014 年 1 季度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增加约 30%,净利

润与 2013 年 1 季度持平,非经常性损益较小,预计在 2014 年 1 季度净利润中

的占比在 5%以下。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公司报告期历年一季

度收入均较低,净利润均为负数。





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与实际实现净利润可能存在差异,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数据以法定时间披露的 201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为

准。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获得“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书”情



2014 年 1 月,公司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

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证

书,依据该证书公司被确定为“2013-2014 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

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2]27 号)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

定,公司 2013 年度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 15%调整为 10%。

三、本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8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

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

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

公司软件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价格、软件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

场的重大变化等)。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 1006 号诺德金融中心 13H

办公电话:(0755)82805995

传真:(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张骐、周梁辉

项目协办人:姜勇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国金证券的推

荐意见如下:


国金证券认为,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本次发行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担任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

机构并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附件:2013 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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