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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2-09-26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yland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

实兴东街18号崇新创意大厦2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Daiwa SSC Securities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楼)

二○一二年九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东土科技”
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李平、自然人股东张旭霞、以及法人股东魏德米勒电联接
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自然人股东李明承诺:对其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从李平处受让的 17
万股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
对于其持有的其他 23 万股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等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该等公司
股份。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
4、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平、薛百华、陈凡民、李
明还承诺:除了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
5、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
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2】第 1-2935 号《审计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已在招股说
明书中予以披露,此处不再赘述。另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了 2012 年 1-9 月
的业绩预测,但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
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5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4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
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402 万股,网上发行 938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75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324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东土科技”,股票代码“300353”;
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
网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www.secutimes.com 、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www.ccstock.cn)查询。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

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9 月 27 日
3、股票简称:东土科技
4、股票代码:30035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3,512,8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3,4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
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340 万
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股) (%)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 李平 21,155,472 39.53 2015 年 9 月 27 日
前已发行的股 华中实业 4,137,200 7.73 2013 年 9 月 27 日

份 宋文宝 2,000,000 3.74 2013 年 9 月 27 日
魏德米勒 1,965,528 3.67 2015 年 9 月 27 日
上海汇银 1,948,800 3.64 2013 年 9 月 27 日
上海英博 1,772,800 3.31 2013 年 9 月 27 日
薛百华 1,656,000 3.09 2013 年 9 月 27 日
张旭霞 1,045,002 1.95 2015 年 9 月 27 日
上海金兆 442,000 0.83 2013 年 9 月 27 日
张力子 400,000 0.75 2013 年 9 月 27 日
李明 230,000 0.43 2013 年 9 月 27 日
李明 170,000 0.32 2015 年 9 月 27 日
陈千 400,000 0.75 2013 年 9 月 27 日
上海力联 376,000 0.70 2013 年 9 月 27 日
陈凡民 300,000 0.56 2013 年 9 月 27 日
梁永春 276,000 0.52 2013 年 9 月 27 日
魏雪梅 200,000 0.37 2013 年 9 月 27 日
杭州萧湘 192,000 0.36 2013 年 9 月 27 日
马化一 159,998 0.30 2013 年 9 月 27 日
杨昕 148,000 0.28 2013 年 9 月 27 日
余明 124,000 0.23 2013 年 9 月 27 日
张国刚 120,000 0.22 2013 年 9 月 27 日
郑州瑞智 100,000 0.19 2013 年 9 月 27 日
霍星阳 100,000 0.19 2013 年 9 月 27 日
彭庆波 100,000 0.19 2013 年 9 月 27 日
黄剑超 80,000 0.15 2013 年 9 月 27 日
江先惠 70,000 0.13 2013 年 9 月 27 日
张绍文 60,000 0.11 2013 年 9 月 27 日
曹立群 60,000 0.11 2013 年 9 月 27 日
张洪雁 60,000 0.11 2013 年 9 月 27 日
徐静 60,000 0.11 2013 年 9 月 27 日
姚庆 52,000 0.10 2013 年 9 月 27 日
青岛中新 48,000 0.09 2013 年 9 月 27 日
赖国斌 40,000 0.07 2013 年 9 月 27 日
杭州银葵 35,000 0.07 2013 年 9 月 27 日
厦门光兴 29,000 0.05 2013 年 9 月 27 日
小计 40,112,800 74.95 -
网下配售的股份 4,020,000 7.51 2012 年 9 月 27 日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发行的股份 9,380,000 17.53 2012 年 9 月 27 日
的股份
小计 13,400,000 25.04 -
合计 53,512,800 100.00 -
注:上述持股比例均保留两位小数,结果误差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yland Technology Co., Ltd.
2、法定代表人:李平
3、注册资本:4,011.28 万元(本次发行前);5,351.28 万元(本次发行后)
4、设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8 日
5、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实兴东街 18 号崇新
创意大厦 2 层,邮政编码 100041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电子产品。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活动;经济信息咨询。
7、主营业务: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以及提供工业
控制系统数据传输解决方案。
8、所属行业: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9、电话:010-88798888
传真:010-88796678
10、互联网址:www.kyland.com.cn
11、电子信箱:dmc@kyland.com.cn
12、董事会秘书:李明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任职情况及持有公司股份
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股)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李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09.07-2012.07 21,155,472 39.53 直接持股
董事、高级副总
薛百华 2009.07-2012.07 1,656,000 3.09 直接持股
经理、总工程师
陈凡民 董事、技术总监 2009.07-2012.07 300,000 0.56 直接持股
刘东 董事 2009.07-2012.07 - - -

孙优贤 独立董事 2009.07-2012.07 - - -
李文华 独立董事 2009.07-2012.07 - - -
李萍 独立董事 2009.07-2012.07 - - -
李砚平 监事会主席 2009.07-2012.07 - - -
宛晨 监事 2011.06-2012.07 - - -
王爱莲 监事 2011.03-2012.07 - - -
高级副总经理、
李明 2009 年 7 月至今 400,000 0.75 直接持股
董事会秘书
张利 财务负责人 2009 年 7 月至今 - - -
马化一 软件部经理 2006 年 6 月至今 159,998 0.30 直接持股
首席软件架构工 2006 年 10 月至
张国刚 120,000 0.22 直接持股
程师 今
黄剑超 硬件部经理 2007 年 1 月至今 80,000 0.15 直接持股
张洪雁 产品总监 2004 年 1 月至今 60,000 0.11 直接持股
2008 年 12 月至
王敬文 首席结构设计师 - -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平。
李 平 , 1967 年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无 永 久 境 外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51010219670314****,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东王庄。目前李平持有公司股份
2,115.5472 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52.74%。
除李平的妻子吕征为北京东土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外,不存在李平
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东土传媒是李平的妻子吕征作为主要股东投资
的企业。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16 日,目前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注册地北京市石
景山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实兴东街 18 号崇新创意大厦 1 层,法定代表人
张旭霞。东土传媒主营影视文化传媒相关业务,股东结构为吕征持股 93.33%,
张旭霞持股 6.67%。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的股东总数为18,777个,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李平 21,155,472 39.53
2 华中实业 4,137,200 7.73
3 宋文宝 2,000,000 3.74


4 魏德米勒 1,965,528 3.67
5 上海汇银 1,948,800 3.64
6 上海英博 1,772,800 3.31
7 薛百华 1,656,000 3.09
8 张旭霞 1,045,002 1.95
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37,500 1.57
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7,500 1.57
长江证券—交行--长江证券超越
11 837,500 1.57
理财趋势掘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稳健双利债
12 837,500 1.57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9,700,802 74.19%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340万股
2、发行价格:20.7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6.2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35.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股票数量为40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0%,
有效申购数量为19597.5万股,中签率为2.05%,有效申购倍数为48.75倍。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93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中签率为0.7494634704%,
超额认购倍数为133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805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4,11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3,688.24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有
限公司已于2012年9月1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201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41,167,621.40元,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承销保荐费 36,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 1,500,000.00



律师费 1,250,000.0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2,417,621.40

合计 41,167,621.40

每股发行费用:3.07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236,882,378.60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62元/股(按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
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9元/股(按201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
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
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
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并出
具了大信审字【2012】第 1-2935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
相关财务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二、2012 年 1-9 月业绩预测
经初步估计,2012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 10,800 万元—11,200 万元,
同比 2011 年 1-9 月预计增长 30%-35%,2012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预计为 1,960
万元——2,180 万元,同比 2011 年 1-9 月预计增长 40%-55%。
由于市场需求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上述数据仅为初步估计,具体数据以法
定时间公布的三季报为准。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
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司自 2012 年 8 月 31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
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
联系电话:021-38582000
传真:021-68598030
保荐代表人:周春发、袁宁
项目协办人:唐东升
项目经办人:王海中、张燕、鲍璇璇、刘晓、周风曲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大和证券”)已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海际大和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海际大和证券认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海际大和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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