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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2-01-14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0,253,164 股

2、发行价格:7.9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5.6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154,711,077.52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0,253,164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 2022 年 1 月 17 日起开始
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
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东土科技、发行人、
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认购邀请书》 指
票认购邀请书》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申购报价单》 指
票申购报价单》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缴款通知书》 指
票缴款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

董事会 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实施细则》 指
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
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概要 .................................................. 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3

五、财务会计信息 ................................................. 1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1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1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9

九、备查文件 ..................................................... 19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yland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平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土科技

证券代码:300353

上市时间:2012 年 9 月 27 日

总股本:510,980,897 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2 号楼 8 层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 号院 2 号楼 8 层至 12 层

联系人:吴建国

邮政编码:100144

电话号码:010-88798888

传真号码:010-88796678

电子邮箱: ir@kyland.com

经营范围:生产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制作;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
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以简易程序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
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表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
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受理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04 号)。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69 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
注册同意,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发行过程

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申购报价日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8:30 前,发行
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 74 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及其附件《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
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
发送对象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含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8 家及已表达认购意向的 13 名投资人。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竞价发行。
(五)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为
20,253,164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
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90 元/股。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88,918.08 元
(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4,711,077.52 元。

(八)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通过邮
件的方式向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送达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中信建投证券
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
付的认购金额总计 159,999,995.60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
首期保荐与承销费人民币 3,867,924.53 元(不含税)后上述认购款的余额人民币
156,132,071.07 元划转至东土科技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2022 年 1 月 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信建投证
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的验资报告》
(XYZH/2021TJAA10172)。
2022 年 1 月 5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
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XYZH/2021TJAA10171),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首期保
荐 与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3,867,924.53 元 ( 不 含 税 ) , 实 际 到 位 资 金 人 民 币
156,132,071.0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59,999,99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88,918.08 元(不含税),东土科技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54,711,077.52 元,其
中:计入股本 20,253,164.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34,457,913.52 元。

因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产生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5 ,288,918.08
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承销保荐费 4,339,622.64 元,会计师费用 301,886.79
元,律师费 600,000.00 元,证券登记费 19,106.76 元,印刷费 28,301.89 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十一)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1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5,481,016 43,300,026.40 6 个月
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63,291 39,999,998.90 6 个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79,746 26,699,993.40 6 个月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4 合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 2,531,645 19,999,995.50 6 个月
券投资基金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5,822 9,999,993.80 6 个月
6 高维平 1,265,822 9,999,993.80 6 个月
7 郭金胜 1,265,822 9,999,993.80 6 个月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 135 号 D 座 2 层(东升地区)
法定代表人 龙红山
注册资本 5,6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GC0U3L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
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经营范围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
经营范围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
经营范围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住所
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580528329K
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537G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
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
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经营范围
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高维平

姓名 高维平

身份证号 35060019820726****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滨江丽景 B 幢

7、郭金胜

姓名 郭金胜
身份证号 37020319520131****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南塔

(十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
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4069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
行对象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联席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
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
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
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
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土科技;证券代码为:300353;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

(四)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2022年1月17日起
开始计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比例 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号 (%) (股)
1 李平 111,569,517 21.83 99,694,138 境内自然人
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
2 25,549,045 5.00 - 国有法人

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中航 基金、理财产
3 12,300,000 2.41 -
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 品等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吴作佳 11,623,322 2.27 - 境内自然人
5 陈辉 7,145,974 1.40 - 境内自然人
6 薛百华 6,632,700 1.30 4,974,525 境内自然人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 基金、理财产
7 6,300,000 1.23 -
民企发展系列之红塔证券 品等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北京中海盈创投资管理中 境内一般法
8 4,106,666 0.80 -
心(有限合伙) 人
9 宋永清 3,118,702 0.61 3,118,601 境内自然人
10 伍曦 2,086,038 0.41 -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90,431,964 37.26 107,787,264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 比例 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号 (%) (股)
1 李平 111,569,517 21.00 99,694,138 境内自然人
北京大兴投资集团有限公
2 25,549,045 4.81 - 国有法人

深圳中航产业投资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中航 基金、理财产
3 12,300,000 2.32 -
智能装备股权投资基金合 品等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吴作佳 11,623,322 2.19 - 境内自然人
5 陈辉 7,145,974 1.35 境内自然人
6 薛百华 6,632,700 1.25 4,974,525 境内自然人
红塔证券-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行业支持 基金、理财产
7 6,300,000 1.19 -
民企发展系列之红塔证券 品等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
8 5,481,016 1.03 5,481,016 国有法人

北京中海盈创投资管理中 境内一般法
9 4,106,666 0.77 -
心(有限合伙) 人
10 宋永清 3,118,702 0.59 3,118,601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93,826,942 36.49 113,268,28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0,253,164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具体股份限售情况变动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股) (%)
有限售条件
108,722,334 21.28 20,253,164 128,975,498 24.28
股份
无限售条件
402,258,563 78.72 - 402,258,563 75.72
股份
合计 510,980,897 100.00 20,253,164 531,234,061 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0 年/2020 年 2019 年/2019 年 2020 年/2020 年 2019 年/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1.79 -0.86 -1.72 -0.83
每股净资产 1.62 3.40 1.81 3.53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224,077.54 248,704.26 327,675.41 336,015.23
负债总计 136,895.60 166,007.25 154,077.87 108,975.22
股东权益合计 87,181.94 82,697.01 173,597.55 227,040.01
归属于母公司
76,929.77 80,664.47 171,957.26 224,256.45
股东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5,595.83 53,496.00 81,598.73 95,452.16
营业利润 -6,162.16 -95,795.92 -45,640.84 10,172.71
利润总额 -5,601.46 -94,556.61 -43,199.62 10,842.61
净利润 -4,181.70 -92,055.53 -44,590.92 9,267.51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3,466.19 -91,305.11 -44,145.87 9,491.1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740.08 -3,928.19 3,638.34 -9,673.46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2,467.83 -620.70 -19,439.62 -10,463.3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0,490.60 -3,638.29 32,902.03 21,324.17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17,357.93 -8,259.04 17,102.66 1,250.70
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21,526.42 38,884.38 47,143.42 30,040.76
等价物余额

4、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毛利率 42.95% 23.51% 45.36% 49.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92% -78.10% -31.04% 0.63%
(扣非)
流动比率(倍) 1.98 1.63 2.15 2.11
速动比率(倍) 1.58 1.42 1.94 1.90
利息保障倍数(倍) -0.39 -13.03 -7.22 4.7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08% 30.19% 30.69% 21.15%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09% 66.75% 47.02% 32.43%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1.05 0.77 0.98 1.36
存货周转率(倍) 1.39 2.19 2.70 3.45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息为利息支出、税为所得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P/(E0+NP÷2+Ei×Mi÷M0-Ej×Mj÷M0),其中 P: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NP:归属于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E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
属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Ej: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M0:报告期月份数;Mi: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减少净资产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S0:期初股份总数;S1:报
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
加股份数;Sj: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报告期缩股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公 司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336,015.23 万 元 、 327,675.41 万 元 、
248,704.26万元和224,077.54万元,其中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45.43%、56.93%、61.38%和57.82%,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54.57%、43.07%、
38.62%和42.18%,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发行人轻资产结构特征与其产品
业务模式相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72,268.33 万元、86,705.17 万元、
93,803.18 万元和 65,387.99 万元,占比分别为 66.32%、56.27%、56.51%和 47.76%;
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36,706.89 万元、67,372.69 万元、72,204.07 万元和 71,507.61
万元,占比分别为 33.68%、43.73%、43.49%和 52.24%。随着业务发展,公司流
动负债占比逐渐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减小。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1倍、2.15倍、1.63倍和1.98倍,公司
的速动比率分别为1.90倍、1.94倍、1.42倍和1.58倍,均有所下降,主要系2019
年度、2020年度经营亏损所致,报告期末,发行人上述财务指标有所改善。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2.43%、47.02%、66.75%、61.09%。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毕岩君、刘资政

项目协办人:王宇航

其他项目组成员:王改林、黄刚、幸宇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65608259

传真:010-86451190

(二)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项目组成员:彭奕洪、李佳丽、范修哲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恒奥中心 B 座五层

联系电话:010-88085378

传真:010-88085256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睿、解维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联系电话:010- 88827799

传真:010- 88018737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陈刚、李艳丽、孟柔蕾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南塔 22-31 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 010-65681022、010-65681838

(五)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萱、高峰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6554 2288

传真:010-6554 7190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毕岩君、刘资政担任本次东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
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毕岩君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
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资政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
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
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
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
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东土科
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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