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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7-31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桥南产业基地 6 号 C04 监测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空板业”、“本公司”或“公司”)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 阅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 证 券 时 报 网
(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
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资本证券网(http://www.ccstock.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樊立与樊志,及樊立和樊志的关联自然人赵欢、
孟宪忠、辛会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机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和君荟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红土嘉辉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汇合力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
司(本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除樊立、樊志之外的所有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公司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樊立、樊志、赵欢、王全、杨坤、钱
卫华、卢更生、张作岭、李争朝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另外,樊立和樊志的关
联自然人赵欢、孟宪忠、辛会军参照樊立和樊志的上述承诺进行股份锁定, 其锁
定期与樊立和樊志相同。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
致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太空板业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5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2,51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57.40万股,网上发行1,755.60万股,发行价格为16.80元/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25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太空板业”,股票代码“300344”;
本次公开发行的2,513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8月1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ecutimes.com)、
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中国资本证券网(http://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
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
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2年8月1日
3、 股票简称:太空板业
4、 股票代码:300344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052万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13万股


7、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相关内容。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
安排。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均
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日期
号 (万股) (%)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樊 立 2,847.90 28.332 2015 年 8 月 1 日
2 樊 志 2,599.60 25.862 2015 年 8 月 1 日
3 深创投 350 3.482 2013 年 8 月 1 日
4 和君荟盛(有限合伙) 340 3.382 2013 年 8 月 1 日
5 达晨创富(有限合伙) 160 1.592 2013 年 8 月 1 日
6 嘉辉创投 120 1.194 2013 年 8 月 1 日
7 鑫洲创投(有限合伙) 120 1.194 2013 年 8 月 1 日
8 富汇投资(有限合伙) 80 0.796 2013 年 8 月 1 日
9 王 全 80 0.796 2013 年 8 月 1 日
10 尤芝志 60 0.597 2013 年 8 月 1 日
2013 年 8 月 1 日
(其中赵欢、孟宪忠、辛会军
11 钱卫华等股东 781.50 7.787
的股份的可上市日期为 2015 年
8 月 1 日)
小 计 7,539.00 75.000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配售的股份 757.40 7.535 2012 年 8 月 1 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1,755.60 17.465 2012 年 8 月 1 日

小 计 2,513.00 25.000

合 计 10,052.00 100.000



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
“本保荐机构”)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注册资本:
7,53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前)
10,052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后)
(三) 法定代表人:樊立
(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轻质水泥复合板、网架、钢结构、建
筑材料。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安装:轻质水泥复合板、网架、钢结构、
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五)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
(六) 公司住所和邮政编码:北京市丰台区桥南产业基地6号C04监测楼,
100070
(七) 电话、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010-83682311
传真号码:010-63789321
(八) 互联网网址:www.taikong.cn
(九) 电子信箱:public@taikong.cn
(十)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李争朝
证券事务代表:苏晓静
联系电话:010-83682311
传真:010-63789321
(十一) 主营业务:太空板(发泡水泥复合板)系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及安装。
(十二) 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二、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占发行后
姓名 公司任职 任职起止时间
(万股) (万股) 股本比例(%)
2012 年 4 月-2015
樊 立 董事长 2,847.90 - 28.332
年4月
副董事长兼总 2012 年 4 月-2015
樊 志 2,599.60 - 25.862
经理 年4月
董事兼副总经 2012 年 4 月-2015
王 全 80 - 0.796
理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赵 欢 董事 40 - 0.398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卢平 董事 0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刘纪恒 董事 0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袁泉 独立董事 0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郑洪涛 独立董事 0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王爱群 独立董事 0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晏小平 监事会主席 0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徐辉 监事 0
年4月
研究所所长、职 2012 年 4 月-2015
杨 坤 40 - 0.398
工监事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钱卫华 副总经理 50 - 0.497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卢更生 副总经理 40 - 0.398
年4月
2012 年 4 月-2015
张作岭 财务总监 20 - 0.199
年4月
董事会秘书兼 2012 年 4 月-2015
李争朝 40 - 0.398
副总经理 年4月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樊立、樊志(两人系同胞兄弟,樊立为樊
志之兄长)。本次发行前,樊立与樊志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 2,847.90 万股、
2,599.6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37.78%、34.48%;两人合并持有

公司股份 5,447.5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6%。
樊立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 1101031960020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0 年生,曾就职于北京铝制品三厂、北京三方保温藏储工程技术公司、北京
太空网架板业有限公司,2000 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节能和资源综
合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在读清华-英国格拉斯哥商学院国际总裁班。
樊志先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101031962082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2年生,曾就职于北京泡沫塑料厂、北京三方保温藏储工程技术公司、北京太
空网架板业有限公司,曾任北京市丰台区第7届政协委员和第14届人大代表,现
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樊立和樊志先生除持有本公司股权外,
未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
四、 公司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0,710户,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账户号 证券账户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0129443507 樊立 28,479,000 28.33

2 0152753651 樊志 25,996,000 25.86

3 0800038625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500,000 3.48

4 0800158606 上海和君荟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400,000 3.38
(有限合伙)
5 0800155883 天津达晨创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1,600,000 1.59

6 0800029038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260,000 1.25

7 0800161972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1,260,000 1.25

8 089902945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60,000 1.25

9 0899042769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合资 1,260,000 1.25
产管理计划
10 089904490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0,000 1.25

11 08990501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永利 1,260,000 1.25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 发行数量为2,513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75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30.14%,网上发行数量为1,75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86%。
2、 发行价格为:16.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22.7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2) 30.2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3、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简称“网下配售”)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757.40万股,有效申购数
量为6,552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1.5598290598%,认购倍数为
8.56 倍 。 本 次 发 行 网 上 发 行 1,755.60 万 股 ,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中 签 率 为
2.8291989577%,超额认购倍数为35倍。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均不存在
余股。
4、 募集资金总额:42,218.40万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2年7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152号《验资报告》。
5、 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4,040.95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166.38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94.20
3 评估费用 20.00
4 律师费用 56.00
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 504.37
合 计 4,040.95

每股发行费用1.61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 募集资金净额:38,177.45万元。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55元/股(按照2011年12月31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后每股收益:0.56元/股(以公司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的净利
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9、 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
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
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
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
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201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43,077,823.39 117,179,646.44 22.10%

营业利润 24,332,501.32 21,136,439.58 15.12%

利润总额 25,457,927.78 21,232,336.77 19.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253,701.50 18,288,774.97 21.68%

基本每股收益 0.2952 0.2426 21.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4% 8.21% -5.72%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533,619,100.09 493,521,969.59 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99,749,787.10 276,242,189.60 8.51%

股本 75,390,000.00 75,39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98 3.66 8.74%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为两期数的差值。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2年上半年本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绩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2012年1-6
月,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5.3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8%。公司2012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
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2012年7月1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 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 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
的重大变化等)。
3、 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要合同。
4、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 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 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 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 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 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802室
电话:010-66574209
传真:010-66574790
保荐代表人:罗洪峰 韦建
项目协办人:柴国恩
项目联系人:张堃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
国金证券认为太空板业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太空板业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金证券愿意
保荐发行人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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