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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5-17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房)
二〇一一年五月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中证网(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国平与马成章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
有的该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直接和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陈雁升、广发信德、雷利宁、黄育川和周家桢承诺:自持有公司股
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的50%;此外,雷利宁、黄育
川和周家桢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
3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其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吴乾、杨玉详、
李荣军、刘俊莲、钟金文和丁峰承诺:自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广州
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股份的5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2011年3月31日比
较式资产负债表,2011年1-3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2011年1-3月比较式现金流量
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
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
行人”或“鸿利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26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
格为16.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5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鸿利光电”,股票代码“300219”,其中网上定
价发行的2,5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5月1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故与其重复
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5月18日
3、股票简称:鸿利光电
5
4、股票代码:30021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273.3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1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
示”中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6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
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5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类别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所持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
公开发行
前的股份
1 李国平 33,567,950 27.35% 2014年5月18日
2 马成章 33,567,950 27.35% 2014年5月18日
3 陈雁升 9,173,300 7.47% 2013年3月16日
4
广发信德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6,329,420 5.16% 2013年3月16日
5
广州市普之
润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3,098,604 2.52% 2012年5月18日
6
广州市众而
和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2,974,662 2.42% 2012年5月18日
6
7 雷利宁 1,007,038 0.82% 2012年12月25日
8 周家桢 1,007,038 0.82% 2012年12月25日
9 黄育川 1,007,038 0.82% 2012年12月25日
二、首次
公开发行
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6,000,000 4.89% 2011年8月18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25,000,000 20.37% 2011年5月18日
合计 122,733,000 1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Hongli Opto-electronic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9,173.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国平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31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0 年2 月25日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以西
邮政编码:510800
公司电话:020-86733958
公司传真:020-86733777
互联网网址:www.honglitronic.com
电子信箱:stock@honglitronic.com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LED 发光器件、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货
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LED 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
品广泛应用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
屏等众多领域。
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归属于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C51)。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其持有
8
公司的股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后上市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
份数(股)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1 李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33,567,950 36.59%
2 马成章 副董事长 2010.02.22-2013.02.22 33,567,950 36.59%
3 雷利宁 董事、副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1,007,038 1.10%
4 黄育川 董事、副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1,007,038 1.10%
5 陆洁 董事 2010.03.15-2013.02.22 无
6 郭康贤 独立董事 2010.03.15-2013.02.22 无
7 吴震 独立董事 2010.03.15-2013.02.22 无
8 张平 独立董事 2010.03.15-2013.02.22 无
9 周家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0.02.22-2013.02.22 1,007,038 1.10%
10 汤渊 财务总监 2010.02.22-2013.02.22 无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普之润投资咨询公司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
份数(股)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1 李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15493 0.017%
2 马成章 副董事长 2010.02.22-2013.02.22 15493 0.017%
3 杨玉详 监事会主席 2010.02.22-2013.02.22 165259 0.180%
4 李荣军 监事 2010.02.22-2013.02.22 299532 0.327%
5 钟金文 副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299532 0.327%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众而和投资咨询公司间接持股情况
9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持有公司股
份数(股)
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
1 李国平 董事长、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20657 0.023%
2 马成章 副董事长 2010.02.22-2013.02.22 20657 0.023%
3 吴乾 董事 2010.02.22-2013.02.22 103287 0.113%
4 刘俊莲 监事 2010.02.22-2013.02.22 237560 0.259%
5 丁峰 副总经理 2010.02.22-2013.02.22 82630 0.090%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董事长李国平和副董事长马成章,他们均为
公司的创始股东,在公司担任重要职务。李国平和马成章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
36.59%的股份,并分别通过普之润间接持有本公司0.02%的股份,分别通过众而
和间接持有本公司0.02%的股份,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3.26%的股份,处
于绝对控股地位。
李国平,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
EMBA,身份证号码:36222919731214XXXX。历任恩平市飞利达电子厂厂长、
广州市凯利电子厂厂长、深圳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与马成章
共同创办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企业技术中心主
任。自2010年2月22日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企业技术中
心主任。
马成章,男,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身
份证号码:44010619471123XXXX。曾就职于解放军第7319工厂、广州市光磊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晶贝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2004
年与李国平共同创办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自2010年2月22
日起任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国平,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之外,另持有
10
熠芯节能35%的股份。熠芯节能主要从事环保、节能的咨询等业务,经营范围是
节能、环保项目的咨询服务、研究、开发,节能、环保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
零售及批发贸易,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另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
成章除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之外,未投资经营其他企业。
公司目前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
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45,410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国平 3,356.7950 27.35
2 马成章 3,356.7950 27.35
3 陈雁升 917.3300 7.47
4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32.9420 5.16
5 广州市普之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9.8604 2.52
6 广州市众而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97.4662 2.42
7 雷利宁 100.7038 0.82
8 周家桢 100.7038 0.82
9 黄育川 100.7038 0.82
1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75.0000 0.61
10
联华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
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75.0000 0.61
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
长2007-3瑞安第三期信托
75.0000 0.61
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
长2007-2第十期集合资金信托
75.0000 0.61
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75.0000 0.61
11
长2007-2第六期集合资金信托
1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
长2007-2第二期集合资金信托
75.0000 0.61
10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0.61
10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5.0000 0.61
合 计 —— 9,773.3000 79.61
12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1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6.00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00万股,有效申
购为11,55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5.194805%,超额认购倍数为19.25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2,500万股,中签率为0.9634230653%,超额认购倍数
为104倍。本次发行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49,600万元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5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147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2,984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96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2,434.00万元
审计费用 115.00万元
律师费用 75.00万元
评估费用 10.00万元
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350.00万元
其中:信息披露费 322.60万元
其他费用 27.40万元
合计 2,984.00万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46,616.00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34元/股(以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九、发行后每股收益:0.4994元/股(按照201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对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本公司承诺如下: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
13
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
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
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
及时披露。
14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2011 年3 月31
日比较式资产负债表,2011 年1-3 月比较式利润表以及2011 年1-3 月比较式现
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 目 2011 年3月31日 2010年12月31日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元) 277,573,441.03 237,919,592.44 16.67%
流动负债(元) 184,929,607.84 163,451,518.93 13.14%
总资产(元) 424,822,929.03 380,347,123.65 11.6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元)
204,279,751.67 188,119,713.34 8.5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
2.23 2.05 8.59%
项 目 2011年1-3月 2010年1-3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0,045,094.82 88,740,940.06 35.28%
利润总额(元) 21,247,010.31 15,548,317.46 36.6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元)
16,160,038.34 13,423,579.66 20.39%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归属于
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15,949,442.51
12,914,003.86 23.5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8 0.15 20.3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7.91% 9.68% -1.77%
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的净资产
收益率(全面摊薄)
7.80% 9.31% -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20,989,981.88 -16,149,567.51 -29.97%
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0.23 -0.18 -27.78%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分析
(一)经营业绩
本公司主要从事LED 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
于通用照明、背光源、汽车信号/照明、特殊照明、专用照明、显示屏等众多领
域。2011 年1-3 月,本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12,004.51 万元、2,124.70 万元和1,616.00 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35.28%、36.65%和20.39%。2011 年3 月31 日,本公司总资产为42,482.29 万元,
较上年末增长11.69%。
(二)财务状况
本公司2011 年一季度经营状况较为稳定,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
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项目及其变动原因如下:
1.2011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5.28%,利润总额较上
年同期增长36.65%,主要是由于公司器件销售和应用产品销售实现持续增长。
2. 2011 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了29.97%, 主要原因是:第一,公司支付的2011 年第一季度员工工资以及2010
年度年终奖金对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第二,2010 年开具的用于供应商货款结
算的银行承兑 汇票陆续到期承付导致现金流出加大;2011 年第一季度,公司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50.03%,主要是由于股东于2010
年3 月对公司进行了增资。
1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
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4月29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
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其他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17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 房)
保荐代表人:赫涛、刘芳
项目协办人:王继东
其他项目组成员:徐申杨、李欣玥、许荣宗、曹之阳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
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所
要求的股票上市条件,同意担任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
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表:
1、2011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3月利润表;
3、2010年1-3月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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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之签署盖章页)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5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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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1-03-31 201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082,662.24 73,358,293.17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103,967,548.48 84,037,277.87
预付款项 7,911,345.14 2,632,180.36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4,371,846.02 3,948,636.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93,240,039.15 73,943,204.8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277,573,441.03 237,919,592.4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2,361,914.04 2,361,914.04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106,022,016.32 104,992,511.98
在建工程 3,382,034.28 1,009,757.40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28,178,514.44 26,348,798.20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585,764.02 636,399.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81,994.90 6,940,15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250.00 138,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7,249,488.00 142,427,531.21
资产总计 424,822,929.03 380,347,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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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1-03-31 201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20,675,608.35 35,103,762.20
应付账款 85,007,942.19 80,166,567.53
预收款项 11,050,606.03 10,114,296.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6,205,885.06 9,942,468.51
应交税费 3,652,807.10 188,756.19
应付利息 - 36,000.00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3,336,759.11 2,899,668.45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0 1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184,929,607.84 163,451,518.93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34,235,557.50 27,655,557.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655,557.50
负债合计 219,165,165.34 191,107,076.43
股东权益:
股本 91,733,000.00 91,733,000.00
资本公积 36,075,715.13 36,075,715.13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5,704,270.94 5,704,270.94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70,766,765.60 54,606,727.2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04,279,751.67 188,119,713.34
少数股东权益 1,378,012.02 1,120,333.88
股东权益合计 205,657,763.69 189,240,047.2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24,822,929.03 380,347,1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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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1年1-3月 2010年1-3月
一、营业总收入 120,045,094.82 88,740,940.06
其中:营业收入 120,045,094.82 88,740,940.06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99,088,622.54
73,799,014.29
其中:营业成本 74,164,287.01 58,787,228.27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7,081.49 125,042.46
销售费用 11,167,882.34 7,632,689.04
管理费用 12,571,188.81 6,742,059.35
财务费用 678,182.89 511,995.17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956,472.28 14,941,925.76
加:营业外收入 490,538.03 608,924.99
减:营业外支出 200,000.00 2,533.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1,247,010.31 15,548,317.46
减:所得税费用 4,829,293.84 2,014,757.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417,716.47 13,533,559.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160,038.34 13,423,579.66
少数股东损益 257,678.14 109,980.13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8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8 0.15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16,417,716.47 13,533,559.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6,160,038.34 13,423,579.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7,678.14 109,9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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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1年1-3月 2010年1-3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0,209,238.49 89,026,469.1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17,425.39 1,019,022.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90,392.64 1,689,030.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617,056.52 91,734,522.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127,688.01 86,050,580.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409,677.65 9,816,139.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66,607.00 1,169,652.6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03,065.74 8,847,716.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607,038.40 107,884,09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89,981.88 -16,149,5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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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5,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5,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 25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016,923.34 13,391,419.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16,923.34 13,391,419.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01,923.34 -13,136,419.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8,986,22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30,8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6,353.45 5,198.62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43,396,353.45 81,791,424.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15,93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63,186.11 588,086.5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080.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81,267.01 16,518,086.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15,086.44 65,273,338.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3,143.92 -66,005.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79,962.70 35,921,345.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074,238.97 19,261,356.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594,276.27 55,182,7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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