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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2-21
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网(http://www.secutimes.com )、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公司控股股、实际控制人李焕昌及其关联人王国红和李桂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李焕昌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桂文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还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华守夫、徐燕平、王平、俞汉昌、赵阿荣、周国铨、张泰、胡振国和华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邓世珩等其他本次发行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昌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6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360 万股,发行价格为34.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22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昌红科技”,股票代码“30015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36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12 月22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证 券 时 报 网(http://www.secutimes.com )、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 )中证网(http://www.cs.com.cn )、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 )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12 月22 日
3、股票简称:昌红科技
4、股票代码:30015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7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李焕昌、王国红和李桂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李焕昌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桂文作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还承诺: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华守夫、徐燕平、王平、俞汉昌、赵阿荣、周国铨、张泰、胡振国和华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邓世珩等其他本次发行前自然人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36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李焕昌 3,344.00 49.910 2013 年12 月22 日
2 华守夫 526.50 7.858 2011 年12 月22 日
3 徐燕平 445.00 6.642 2011 年12 月22 日
4 中科创投 250.00 3.731 2011 年12 月22 日
5 联盛创投 250.00 3.731 2011 年12 月22 日
6 邓世珩 70.00 1.045 2011 年12 月22 日
7 王 平 40.00 0.597 2011 年12 月22 日
8 周国铨 10.00 0.149 2011 年12 月22 日
9 张 泰 8.00 0.119 2011 年12 月22 日
10 胡振国 8.00 0.119 2011 年12 月22 日
11 蒋建宇 6.00 0.090 2011 年12 月22 日
12 俞汉昌 5.00 0.075 2011 年12 月22 日
13 王国红 3.50 0.052 2013 年12 月22 日
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14 梁宏军 3.00 0.045 2011 年12 月22 日
15 陶 永 3.00 0.045 2011 年12 月22 日
16 曾小平 3.00 0.045 2011 年12 月22 日
17 管逢兴 2.50 0.037 2011 年12 月22 日
18 华 建 2.50 0.037 2011 年12 月22 日
19 谢如文 2.00 0.030 2011 年12 月22 日
20 谢荧盛 1.50 0.022 2011 年12 月22 日
21 徐小坚 1.50 0.022 2011 年12 月22 日
22 鄢明涛 1.50 0.022 2011 年12 月22 日
23 李桂文 1.00 0.015 2013 年12 月22 日
24 罗世方 1.00 0.015 2011 年12 月22 日
25 牛宇宁 1.00 0.015 2011 年12 月22 日
26 姚小灿 1.00 0.015 2011 年12 月22 日
27 陈 龙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28 陈宇平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29 陈玉香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0 冯胜光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1 江 钊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2 李勇军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3 梁志明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4 林贱金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5 吕艳菊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6 沈咏娣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7 宋钰华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8 王俊杰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39 王志华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40 吴 鹏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41 姚习峰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42 赵阿荣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可上市交易时间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43 钟月秀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44 周选华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45 邹灵芝 0.50 0.007 2011 年12 月22 日
小计 5,000.00 74.63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1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40.00 5.07 2011 年3 月22 日
2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360.00 20.30 2010 年12 月22 日
小计 1,700 25.37 -
合 计 6,7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HANGHONG MOLD TECHNOLOGY CO., LTD.
2、注册资本:6,7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李焕昌
4、设立日期:2007 年12 月20 日
5、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锦龙大道西侧
6、邮政编码:518118
7、公司董事会秘书:胡振国
8、电话号码:0755-89785568
传真号码:0755-89785598
9、发行人电子信箱:changhong@sz-changhong.com
10、公司网址:http://www.sz-changhong.com/
11、经营范围:非金属制品模具设计、加工、制造;塑料制品、模具、五金制造(以上项目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模具技术咨询及服务。
12、主营业务:精密塑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注塑成型和零部件组装。核心产品为OA 设备塑料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结构件、外观件)制品;高端医用耗材(实验室)塑料模具及制品。
13、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股) 间接持股数(股)
李焕昌 董事长、总经理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33,440,000 -
华守夫 董事、副总经理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5,265,000 -
徐燕平 董事、副总经理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4,450,000 -
王平 董事 2008年6月30 日至今 400,000 -
覃太明 独立董事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 -
赖水江 独立董事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 -
刘亚玲 独立董事 2009年9月14日至今 - -
李桂文 监事会主席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10,000 -
俞汉昌 监事 2008年4月30 日至今 50,000 -
赵阿荣 监事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5,000 -
张泰 副总经理 2008年4月14日至今 80,000 -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股) 间接持股数(股)
周国铨 财务总监 2007年12月10日至今 100,000 -
胡振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9年8月29 日至今 80,000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焕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4152319691205****,持有公司33,440,000股,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6.88%。李焕昌先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技术部经理、东莞实盈电子厂技术部总监、深圳龙岗必恒电子厂生产部副总经理。自2001 年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焕昌先生2003 年9 月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评为“龙岗区科技先进工作者”;2004 年3 月被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工业通用设备专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7 年12 月被全国高科技质量监督促进工作委员会、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论坛组委会、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乡镇企业委员会授予“全国科技创新质量管理优秀工作者”称号。
另外,李焕昌先生持有香港昌红实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目前该公司已经进入注销程序)。除上述投资情况外,李焕昌先生无其他对外投资。
四、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6,961 户。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10 名股东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序 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号 (%)
1 李焕昌 33,440,000 49.91
2 华守夫 5,265,000 7.86
3 徐燕平 4,450,000 6.64
4 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3.73
5 浙江联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 3.73
6 邓世珩 700,000 1.04
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0,000 1.01
8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0,000 1.01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
9 680,000 1.01
证券投资基金
华西证券-建行-华西证券融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10 680,000 1.01

合计 51.575.000 76.9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本次发行数量为1,7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3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34.0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5.00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 )62.9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40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 16,456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2.066116%,认购倍数为48.40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36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5682575510%,超额认购倍数为176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和网下配售都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57,800.00 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3,721.28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保荐承销费用 3,170.00
审计、验资费用 164.06
律师费用 102.00
评估费用 14.00
信息披露费用 234.00
登记费、印刷费等其它费用 37.22
合计 3,721.28
每股发行费用2.19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6、募集资金净额:54,078.72 万元。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 年12 月16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48 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25 元(按2010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18、发行后每股收益:0.40 元(按2009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关于募集资金的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0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192,976,930.92 162,941,451.41 18.43%
流动负债 126,292,039.26 109,463,635.44 15.37%
总资产 289,569,711.66 251,936,721.82 14.9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57,304,672.40 127,473,086.38 23.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5 2.55 23.53%
2010年1-9月 2009年1-9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 204,117,748.22 138,252,605.49 47.64
利润总额 38,470,031.94 25,001,889.35 53.8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32,831,586.02 21,439,873.74 53.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发
32,831,586.02 20,114,659.58 63.22%
行人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66 0.43 53.4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20.87% 16.82% 4.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
20.87% 15.78% 5.09%
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672,702.63 20,819,488.94 97.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87 0.42 107.10%

2010年7-9月 2009年7-9月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 77,622,022.88 46,084,201.83 68.43%
利润总额 13,470,803.05 8,333,963.12 61.6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1,346,740.30 7,146,624.58 58.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发
11,346,740.30 7,146,624.58 58.77%
行人股东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3 0.14 64.26%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精密模具及注塑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实力的提高,公司的客户不断拓展,订单稳定增加,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
2010年1-9月,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411.77万元、3,847.00万元、3,283.16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47.64%、53.87%、53.13%。进入2010年以来,公司快速发展,一方面是随着公司与柯尼卡美能达、兄弟等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的加深,订单快速增加;另一方,公司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在OA设备模具和注塑行业多年的积淀,公司在行业的美誉度不断提高,公司在客户的开拓上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公司已经通过了佳能、京瓷美达等世界500强企业的供应商资质认定,订单增长较快。
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67.27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现金流相应增加;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资金回笼速度加快。
总体看来,公司2010年三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 年12 月3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 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大厦20 楼
联系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大厦20 楼
电 话: 0755-82130649
传 真: 0755-82133419
保荐代表人: 黄自军 吴风来
项目协办人: 张树敏
项目联系人: 熊丹杨亮亮 陈向峰胡晋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市昌红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2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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