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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2-10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及其他股东王斌、黄金辉、兰泽冠、杨波、曾爱莲、左新举、鲁丽平、李冬生、陈曦、梁珏、刘胜荣、戴远征、饶峰、朱献民、王玉宾、宋军、田梅、田凯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宝安集团、深圳创新投、湖北高新投、武汉科创投、中国风投、李林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同时承诺: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方案的批复》(鄂财行资复字[2009]781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湖北省高投、武汉科创投将所持国有股权按实际发行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鼎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
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0.5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56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鼎龙股份”,股票代码“30005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2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2月11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2月11日
3、股票简称:鼎龙股份
4、股票代码:300054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及其他股东王斌、黄金辉、兰泽冠、杨波、曾爱莲、左新举、鲁丽平、李冬生、陈曦、梁珏、刘胜荣、戴远征、饶峰、朱献民、王玉宾、宋军、田梅、田凯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宝安集团、深圳创新投、湖北高新投、武汉科创投、中国风投、李林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等股份。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同时承诺: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方案的批复》(鄂财行资复字[2009]781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湖北省高投、武汉科创投将所持国有股权按实际发行数量的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朱双全 13,950,000 23.25 2013 年2 月11 日
2 朱顺全 13,950,000 23.25 2013 年2 月11 日
3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600,000 6.00 2011 年2 月11 日
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79,250 5.30 2011 年2 月11 日
5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275,000 3.79 2011 年2 月11 日
6 武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625,000 2.71 2011 年2 月11 日
7 王斌 1,725,750 2.88 2013 年2 月11 日
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500,000 2.50 2011 年2 月11 日
9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900,000 1.50 2011 年2 月11 日
10 李林 900,000 1.50 2011 年2 月11 日
11 黄金辉 135,000 0.23 2013 年2 月11 日
12 兰泽冠 135,000 0.23 2013 年2 月11 日
13 杨波 135,000 0.23 2013 年2 月11 日
14 曾爱莲 135,000 0.23 2013 年2 月11 日
15 左新举 90,000 0.15 2013 年2 月11 日
16 鲁丽平 90,000 0.15 2013 年2 月11 日
17 李冬生 90,000 0.15 2013 年2 月11 日
18 陈曦 90,000 0.15 2013 年2 月11 日
19 梁珏 90,000 0.15 2013 年2 月11 日
20 刘胜荣 90,000 0.15 2013 年2 月11 日
21 戴远征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22 饶峰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23 朱献民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24 王玉宾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25 宋军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26 田梅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27 田凯军 45,000 0.08 2013 年2 月11 日
小计 45,000,000 75.00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000,000 5.00 2010 年5 月11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2,000,000 20.00 2010 年2 月11 日
小计 15,000,000 25.00 —
合计 60,0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文名称: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Dinglong Chemical Co., Ltd.
2、注册资本:6,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4、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8年4月28 日
5、住所:武汉市沌口街四五路25号
6、邮政编码:430056
7、董事会秘书:伍得
8、电话号码:+86-27-85791166-8316
传真号码:+86-27-85794314
9、发行人电子信箱:hbdl@dinglongchem.com
10、公司网址:www.dinglongchem.com
11、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有机化学中间体(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控制的化学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出口商品目录见附件,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12、主营业务:从事电子成像显像专用信息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
13、所属行业:C4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起始日期 持股数量(万股)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朱双全 董事长 男 1,395
年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朱顺全 董事、总经理 男 1,395
年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杨 波 董事 男 13.5
年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刘 敏 董事 男 —
年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郭山清 董事 女 —
年3 月28 日
2009 年3 月2 日-2011 年
李年生 董事 女 —
3 月28 日
2009 年3 月2 日-2011 年
刘海云 独立董事 男 —
3 月28 日
2009 年3 月2 日-2011 年
叶 菁 独立董事 男 —
3 月28 日
2009 年3 月2 日-2011 年
喻景忠 独立董事 男 —
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夏 铮 监事会主席 女 —
年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王 斌 监事 男 172.575
年3 月28 日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鲁丽平 监事 女 9
年3 月28 日
梁 珏 财务负责人 女 2009 年7 月8 日 9
2008 年3 月29 日-2011
兰泽冠 总工程师 男 13.5
年3 月28 日
伍 得 董事会秘书 男 2008 年6 月18 日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双全、朱顺全。
(1)朱双全
朱双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本次发行前
31%的股权比例。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双全,男,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641021****。本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1987年8月至1998年3月,任湖北省总工会干部;1998年3月至2000年7月,任湖北国际经济对外贸易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7月至2005年3月,任鼎龙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3月至
2008年4月,任湖北鼎龙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武汉大学商学院EMBA学习;2008年3月29 日至今任鼎龙股份董事长。
(2)朱顺全
朱顺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本次发行前
31%的股权比例。其基本情况如下:
朱双全,男,中国国籍,硕士学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42010619680727****。本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1992年至1997年,任武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中国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部门经理;2000年7月至2005年3月,任鼎龙化工监事;2005年3月至2008年4
月,任湖北鼎龙监事。2008年11月至今,任三宝新材执行董事;2006年至今,武汉大学商学院EMBA学习;2008年3月29 日至今任鼎龙股份总经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除投资本公司外,无其他对外投资。四、公司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3,859户,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 朱双全 1,395 23.25
2 朱顺全 1,395 23.25
3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60 6.00
4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7.925 5.30
5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27.5 3.79
6 武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62.5 2.71
7 王斌 172.575 2.88
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50 2.50
9 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90 1.50
10 李林 90 1.50
小计 4,360.5 72.68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30.5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7.8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89.8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1,77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37804317%,认购倍数为72.57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2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8311072357%,超额认购倍数为120倍。本次网上定价和网下配售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45,825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2
月5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0008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3,409.6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1 承销保荐费用 2,496.98
2 审计验资费用 184
3 律师费用 70
4 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658.62
合计 3,409.60
每股发行费用0.57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42,415.40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12元/股 (按照2009年6月30 日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34元/股(以公司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9、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的安排
本次发行价格为30.55元/股,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415.40万元,根据《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电荷调节剂技术改造项目、彩色聚合碳粉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为14,500万元,预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27,915.40万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部分,发行人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相应决策程序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补充项目投资金额缺口和配套流动资金
根据电子成像显像专用信息化学品行业发展现状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发行人拟补充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和配套流动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其中:
①补充投资 “电荷调节剂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将在现有规划全自动生产线基础上增加对质量检测自动化的投资建设,增加配套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生产损耗、生产管理成本和营销服务成本;
②补充投资 “彩色聚合碳粉产业化项目”:公司将在招股意向书的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研发设备和投入,进一步加大研发人才投入,引进更多优秀的研发人员,增强研发团队的实力,确保主要产品的技术持续领先,以及新产品和新技术的持续创新。
综上而言,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主要产品竞争优势,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2)投资建设“建设彩色聚合碳粉营销网络”项目
随着国内外彩色聚合碳粉市场需求的快速上升,公司拟加强国内外重点市场的营销服务分支机构及仓储物流配送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的销售力度与响应速度,以争取并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覆盖率。
(3)投资筹建“湖北省博士后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已于2009 年经湖北省人事厅批准设立了博士后产业基地。公司从事的电子成像显像专用信息化学品新产品开发。公司拟在博士后产业基地下建立彩色聚合碳粉技术研发中心、电荷调节剂技术研发中心和碳粉用高档显色着色剂、树脂研发中心。
(4 )偿还公司银行借款
公司现有长期借款,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后,将优化资产结构,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盈利水平并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本公司承诺:“公司的所有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管理,并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对于尚没有具体使用项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公司最晚于募集资金到帐后6 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该部分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该办法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公司2009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9 年1-9 月及2008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
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2009年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2009 年9 月30 日 2008 年12月31 日
期增减 (%)
流动资产(元) 174,553,885.81 151,377,621.03 15.31
流动负债(元) 70,785,638.43 43,359,456.53 63.25
总资产(元) 226,732,746.86 193,603,396.67 17.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132,557,487.73 110,791,824.04 19.65
者权益(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2.95 2.46 19.65
净资产(元)
本期比上年 本期比上年
项目 2009 年7-9 月 2009 年1-9 月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2,127,530.24 15.02% 159,960,646.93 0.94%
利润总额(元) 10,988,955.99 105.99% 30,900,190.30 28.3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9,309,022.61 105.73% 26,265,663.69 28.59%润(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5,418,096.09 29.47% 17,867,792.93 22..56%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1 105.73% 0.58 28.89%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7.28% 2.65% 21.72% -0.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4.24% -0.04% 14.78% -1.18%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52,503,217.31 127.02%净额(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 1.17 127.02%流量净额(元/股)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主要说明(2009年1-9月)
2009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9,960,646.93 元,利润总额
30,900,190.30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65,663.69 元,分别比上年
同期增长0.94%、28.39%和 28.59%。2009 年 7-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127,530.24 元,利润总额 10,988,955.99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09,022.61 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02%、105.99%和105.73%。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2009 年7-9 月政府补助增加419 万元,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营利润增加147 万元所致。
截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分别为
174,553,885.81 元,70,785,638.43 元、226,732,746.86 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
15.31%、63.25%、17.11%。流动负债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款项支付的主要方式,报告期末,尚有大额未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2009 年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03,217.3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7.02%,主要是因为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公司尚有大额未到期应付票据,公司2009 年1-9 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本报告期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节所称报告期指2009 年1-9 月,报告期末指2009 年9 月30 日。三、200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一)2009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告所载2009 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可能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期比上年度
项目 2009 年1-12 月 2008 年1-12 月
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32,543,313.57 209,434,299.09 11.03%
营业利润 32,370,762.29 23,208,364.65 39.48%
利润总额(元) 45,609,629.29 34,337,753.43 32.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38,815,121.84 29,657,723.84 30.88%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 0.86 0.66 30.88%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30.61% 30.91% -0.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20.78% 21.05% -0.27%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6,526,183.97 40,675,677.06 63.55%净额(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项目 2009 年12 月31 日 2008 年12 月31 日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6,254,444.07 193,603,396.67 22.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145,106,945.88 110,791,824.04 30.97%者权益(元)
股本(股) 45,000,000 45,000,000 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
3.22 2.46 30.97%净资产(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公司200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2,543,313.57 元,同比增长11.03%;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39.48%、
32.83%和30.88%。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营业利润的增长、期间费用的控制和投
资收益的增加。其中,销售毛利较2008 年同期增长625 万元,毛利率较2008
年增长6.65%;期间费用较2008 年同期减少-1,804,642.20 元;投资收益较2008
年同期增加1,420,091.05 元。此外,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的增加也是利
润同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2、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达236,254,444.07 元,同比增长
22.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45,106,945.88 元,同比增长
30.97%,主要是因为公司产销规模扩大,经营成果积累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创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1月25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 021-38676888
传真: 021-68872115
保荐代表人: 曾大成、李宁
项目协办人: 韩志达
项目联系人: 曾大成、宁可清、陈静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国泰君安认为鼎龙股份申请其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鼎龙股份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泰君安愿意推荐鼎龙股份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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