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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7-05-24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7阳普S1
证券代码:112522
发行总额:3亿元
上市时间:2017年5月26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
第一节 绪 言
重要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或者有权决策部门已批准该转让服务公告书,确信其中不
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
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登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责。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登记为 AA-,本期债券
债项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2016 年的净资产为 95,417.86 万元
(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35.08%,母公司
净资产为 92,492.22 万元,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0.11%。本期债券上市前,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112.33 万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不少于本期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本期债券的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
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
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条件。本期债券上市前后,若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
牌交易。本公司承诺,若本期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上
市前向本公司回售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期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
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约定 ,如果债券
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和《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查询。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信息
名称: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102号
法定代表人:邓冠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30,879.5815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30,879.581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8月19日
上市时间:2009年12月25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30003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璐
联系电话:020-32312573
传真:020-32312573
邮政编码:513530
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医疗实验室设备和器具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
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租
赁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非许可类医
疗器械经营(即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经营的医疗器械,
包括第一类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即可
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房屋租赁;医疗设备维修;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总部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
营的项目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营养健康咨询服务;能
源技术咨询服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卫生盥
洗设备及用具批发;普通劳动防护用品制造;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投资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81696W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广州阳普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 阳普 S1”
债券代码:“112522”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3 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5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本次债券为分期发
行。
(二)发行对象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
承销。
六、债券面额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七、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八、债券存续期
5 年,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九、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5.6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
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
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3、起息日:2017 年 4 月 28 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册 ,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5、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6、兑付日:2022 年 4 月 2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
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
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债券信用等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鹏信评【2017】第 Z[117]
号 01(即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
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
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十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5 月 4
日汇入发行人制定的银行账户。亚泰(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
具了编号为(2017)0004 号的验资报告。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327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5月26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本期债券简称
17阳普S1,债券代码为112522。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6 年的财务报表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410048 号、
信会师粤报字[2016]第 410330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38 号)。本部分所
引用的 2014-2016 年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请查阅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文
件已置备于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4 年度/末
资产总额 1,469,878,412.73 1,439,340,843.88 1,019,333,528.92
负债合计 515,699,826.61 508,876,144.11 237,329,702.62
所有者权益 944,379,294.52 930,464,699.77 782,003,826.30
营业收入 517,103,043.30 545,348,932.10 461,792,180.01
净利润 30,495,286.73 41,282,174.66 56,744,728.82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3,185,032.53 -8,019,496.14 -108,198,450.55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2,653,463.06 -202,102,210.16 -204,132,226.20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0,164,743.52 246,181,453.01 141,062,699.84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度/末 2015 年度/末 2014 年度/末
流动比率 1.44 1.62 2.36
速动比率 1.19 1.27 1.79
资产负债率(%) 35.08 35.35 23.28
债务资本率(%) 27.03 28.06 15.21
营业毛利率(%) 46.54 43.43 43.35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3.90 4.90 7.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7 5.09 7.52
EBITDA(万元) 9,757.66 9,572.87 9,433.1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8 0.26 0.6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01 7.38 38.5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9 3.19 3.25
存货周转率(次) 2.35 2.59 2.96
注: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付息项)+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有息债务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报告期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
计)/2],2013 年以年末数代替平均数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 产折旧+摊销
(9)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0)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1)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2)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 2.43
利息保障倍数 2 -3.33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利息保障倍数 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债券一年利息
(2)利息保障倍数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现金流量净额/债券一年利息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合并报表口径)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3.27 5.09 7.52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
场状况、利率汇率、证券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和国家
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
致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
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
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准备
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高新投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担保,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本
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
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担保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概况
表: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3号楼2308房
法定代表人: 刘苏华
公司成立日期: 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 485,210.50万元
担保、投资和信息咨询服务及自有物业出租等。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已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
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2、担保人股权结构情况
高新投成立于1994年12月,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
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截至2016年9月
末,高新投注册资本48.52亿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表:担保人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73,171.63 35.69
2 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7,042.10 20.00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72,490.45 14.94
4 恒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69,191.02 14.26
5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53,567.24 11.04
6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17,322.01 3.57
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426.05 0.50
合计 485,210.50 100.00
注:由于高新投的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深圳市远
致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均为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国资企业或机构,因
此,高新投最终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
因高新投2016年审计报告尚未出具,因此采用截至2016年9月30日数据,下同。
(二)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并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粤A1067号)及高新投2016年
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高新投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合并口径)如下表:
表: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9月末/2016年1-9月 2015年末/2015年度
总资产 801,400.87 820,240.46
总负债 164,258.51 180,616.62
净资产 637,142.36 639,623.84
资产负债率 20.50 22.02
营业收入 85,754.93 93,401.72
利润总额 72,016.44 81,651.46
净利润 54,499.09 60,662.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1
(三)担保人的资信情况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其核心业务包括融资与金融产
品担保、保证担保、资产管理。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银
行贷款担保、债券担保、政府资金担保、基金产品担保等金融产品担保业务。高
新投成立二十多年来,始终坚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宗旨,通过管理
文化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业务手段创新,在培育和扶持小微型科技企业成长的
同时,与被服务企业共同发展。保证担保方面,高新投是国内率先开展工程担保
业务的担保机构。自国家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以来,高新投全面推进工程领域的投
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以及诉讼保全担保等保
证担保业务品种。资产管理方面,主要业务品种有:结合担保的股权及期权投资、
直接投资(含VC、PE、定向增发)、创投基金管理、小额贷款、典当借款。
担保人资信状况优良,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健康,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
级,在银行贷款还本付息方面无违约记录,与国内多家大型银行建立了长期良好
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根据鹏元2015年12月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高新投2015年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的代偿能力很强,违约风险很小。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6年9月1日出具的评级报告,高新投主体信
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代偿能力极强,违约风险极低。根据2016
年9月27日鹏元资信出具的主体长期信用跟踪评级报告,将高新投的主体长期信
用评级上调至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将持
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将维
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
级。评级机构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
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评级机构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
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评级机构亦将持续
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评级机构
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评级
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
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评级机构将及时在其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
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金额 2 亿元,可附超额配售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
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经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届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2 月 27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明确了本期债券的具体资金用
途。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金额 2 亿元,可附超额配售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偿还公司债务,剩余部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医疗器械生产设备的
采购及升级改造,以及员工工资发放和缴纳相关税费等。
其中,发行人公司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表:公司债务明细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贷款期限 本金 拟归还金额 贷款主体 到期日
1 兴业银行天河支行 1年 11,740,000.00 11,740,000.00 2017/5/15
2 兴业银行天河支行 1年 3,500,000.00 3,500,000.00 2017/6/6
3 兴业银行天河支行 1年 3,500,000.00 3,500,000.00 2017/7/11
4 兴业银行天河支行 1年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18/1/16
5 中信银行海珠支行 1年 8,000,000.00 8,000,000.00 2017/7/11
7 中信银行海珠支行 6 个月 7,098,900.12 7,098,900.12 2017/7/11
发行人
9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2,430,000.00 2,430,000.00 2017/6/15
10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6,090,000.00 6,090,000.00 2017/6/23
11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1,940,000.00 1,940,000.00 2017/7/14
12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8,240,000.00 8,240,000.00 2017/8/25
13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8,660,000.00 8,660,000.00 2018/1/16
14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1年 8,322,985.73 8,322,985.73 2017/10/27
15 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1年 8,897,359.33 8,897,359.33 2017/10/27
16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1年 8,577,987.50 8,577,987.50 2017/5/23
17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1年 10,408,861.41 10,408,861.41 2017/7/25
18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1年 5,000,000.00 5,000,000.00 2017/7/14
19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1年 11,170,000.00 11,170,000.00 2017/8/17
20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1年 13,870,000.00 13,870,000.00 2017/11/10
21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2,271,032.25 2,271,032.25 2017/8/14
22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2,155,412.09 2,155,412.09 2017/9/12
23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8,125,915.59 8,125,915.59 2017/9/25
24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9,991,791.86 9,991,791.86 2017/10/17
25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2,465,345.99 2,465,345.99 2017/10/17
26 浦发银行开发区支行 1年 1,611,615.00 1,544,408.13 2017/10/20
4,300,000.00 4,300,000.00 2017/6/20
27 建行宜章支行 4年 6,000,000.00 6,000,000.00 2017/12/20
5,700,000.00 5,700,000.00 湖南阳普 2018/6/13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17/12/20
28 建行宜章支行 33 个月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18/6/13
合计 200,067,206.87 200,000,000.00
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本期债券的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开立本期债
券偿债保障金专户,该账户作为本期债券的指定偿债账户。在本期债券还本付息
日二个交易日(T-2 日)内,发行人应当根据监管银行指示要求,从偿债保障专
户中将当期应付的利息及/或本金划转至本期债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账户,用
于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及/或本金以保证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监管银行在
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T 日)二个交易日(T-2 日)营业结束之前,应当检
查偿债保障金专户的金额,如果款项小于当期需要还本及/或付息的金额,则应
当立刻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券还本及/或付息日
一个交易日前(T-1 日)中午 12 点前将差额的全部足额即时划付至偿债保障金
专户。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
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
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
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46,179.22 万元、54,534.89 万元和
51,710.30 万元,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开展,PPP 项目有关协议签署及落地,流动
资金需求将继续扩大。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且发行
人使用前,以 2016 年末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从债
券发行前的 35.08%增加至 46.09%。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将有效增加发行人运营
资金总规模。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
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财务成本。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适用
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
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
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
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提供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0。
(2)对内担保
表: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提供担保融资的构成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阳普医疗(湖南)有限公司 2,000.00 4年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希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93.79 1年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希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168.90 8年
广州惠侨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02.68 1年
合计 - 11,365.37 -
二、获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获得的担保担保情况如下:
表: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获得担保融资的构成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邓冠华 5,000.00 2015/7/1 2018/7/1 否
邓冠华 5,000.00 2015/8/13 2016/8/12 是
邓冠华 5,000.00 2014/6/13 2018/6/13 否
邓冠华 5,000.00 2016/1/25 2017/1/25 否
邓冠华、张
5,000.00 2015/11/30 2018/11/30 否

广州惠侨计
算机科技有 5,000.00 2016/3/31 2017/3/30 否
限公司
三、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 35,207.08 万元。发行人受
限资产主要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表: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货币资金 262.17 503.44 1,453.56
长期股权投资 19,000.00 19,000.00 -
固定资产 9,975.08 9,392.27 -
无形资产 1,789.83 1,762.63 -
融资租入资产 4,180.00 6,162.65 -
合计 35,207.08 36,820.99 1,453.56
第十三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 102 号
法定代表人: 邓冠华
联系人: 薛斌、刘璐
联系地址: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 102 号
联系电话: 020-32312505、32312573
传真: 020-32218197
邮政编码: 510530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焦希波、王瑶、李谦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电话: 010-65608348
传真: 010-65608445
邮政编码: 100010
三、发行人律师: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305、2311 室
负责人: 龙彬律师
联系人: 罗刚律师、刁青山律师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2305、2311 室
联系电话: 0756-3326001
传真: 0756-3326003
邮政编码: 519015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建弟
联系人: 梁肖林
联系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邮政编码: 200002
五、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联系人: 董斌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755-82872104
传真: 0755-82872090
邮政编码: 518040
六、增信机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法定代表人: 刘苏华
联系人: 王运辉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联系电话: 0755-2964 5299
传真: 0755-8285 2555
邮政编码: 518040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焦希波、王瑶、李谦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电话: 010-65608348
传真: 010-65608445
邮政编码: 100010
八、债券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5 号
总经理: 王建军
联系电话: 0755-82083333
传真: 0755-82083275
九、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
总经理: 戴文华
联系电话: 0755-25938000
传真: 0755-25988122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三)资信评级报告;
(四)法律意见书;
(五)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协议及担保函;
(六)担保人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6年三季度报表;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八)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投资者可以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市
公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薛斌、刘璐
联系地址: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 102 号
联系电话: 020-32312505、32312573
传真: 020-32218197
邮政编码: 513530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焦希波、王瑶、李谦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2 层
联系电话: 010-65608348
传真: 010-65608445
邮政编码: 100010
三、投资者若对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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