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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铭达: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21-09-07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荆世平 荆天平 荆京平




齐 军 夏 琛 朱小华




徐彩英 胡友春 曹 征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 17,412,935 股

(二)发行价格: 20.10 元/股

(三)发行股票性质: 人民币普通股(A 股),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349,999,993.50 元

(五)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345,092,014.52 元

(六)调整后 A 股每股收益:0.5769 元(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17,412,935 股,将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认购股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份数量占发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股) (元) 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兴证全球基 746,268 14,999,986.80 0.41%
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金管理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 300 指
公司 248,756 4,999,995.60 0.14%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 尚喜斌 尚喜斌 995,024 19,999,982.40 0.55%
上海琦轩投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
3 资管理有限 轩乘时顺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6,467,661 129,999,986.10 3.55%
公司 基金
4 吴玉娜 吴玉娜 1,243,781 24,999,998.10 0.68%
5 吴瑕 吴瑕 995,024 19,999,982.40 0.55%


3
6 UBS AG UBS AG 1,990,049 39,999,984.90 1.0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18,939 6,410,673.90 0.18%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717,613 14,424,021.30 0.3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中欧基金管
7 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2,776,837 55,814,423.70 1.53%
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
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119,602 2,404,000.20 0.07%
资基金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
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 793,381 15,946,958.10 0.44%
(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计划
合计 17,412,935 349,999,993.50 9.56%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
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4
目 录
声 明 ................................................................................................................................................ 2

特别提示........................................................................................................................................... 3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3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3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 3
四、股权结构情况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4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6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6
第三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7
一、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8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1
二、财务状况分析 ................................................................................................................. 32
三、盈利能力分析 ................................................................................................................. 34
四、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 35
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7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9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40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2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43
三、审计机构声明 ................................................................................................................. 44
四、验资机构声明 ................................................................................................................. 45
第九节 备查文件......................................................................................................................... 46
一、备查文件......................................................................................................................... 46
二、查阅地点......................................................................................................................... 46



5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报告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恒铭达 指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号)核
准,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994,853
股(含37,994,85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生转
本次发行 指
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
次发行数量。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事项致使总股本增
至164,644,363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
为49,393,308股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
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Hengmingd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恒铭达
证券代码 002947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27 日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 164,644,363 元
法定代表人 荆天平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董事会秘书 荆京平
联系电话 0512-57655668
传真 0512-36828275
互联网网址 www.hengmingda.com
电子信箱 hmd_zq@hengmingdaks.com
电子材料及器件、绝缘材料及器件、光学材料及器件、纳米材
料及器件、精密结构件、纸制品的研发、设计、加工、生产、
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按《印
经营范围
刷许可证》核定范围核定类别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0 年 8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7
2、2020 年 8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并表决通过了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3、2021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1 年 10 月 27 日。

4、2021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10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 2020 年 10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994,853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
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恒铭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2021)
第 0067 号),截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51001870836051508511 账户已
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349,999,993.50 元。


8
2021 年 8 月 1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2021 年 8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恒
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2 号)。根据前述
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7,412,935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93.50 元,减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4,907,978.9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345,092,014.5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壹万贰仟玖佰叁拾
伍元(17,412,93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叁亿贰仟柒佰陆拾
柒万玖仟零柒拾玖元伍角贰分(327,679,079.52)。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
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规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 号)的核准,恒铭达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994,853 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数量。公司因实施权益分派事项致使总股本增至 164,644,363 股,故本

9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 49,393,308 股(即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
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7,412,935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要求。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8 月 5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19.24 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
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10 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19.24 元/股的 104.47%,相当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3.58%。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自本次发行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10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3.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4,907,978.9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092,014.52 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投资者,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兴证全球基 746,268 14,999,986.80 6
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金管理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 300 指
公司 248,756 4,999,995.60 6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 尚喜斌 尚喜斌 995,024 19,999,982.40 6
上海琦轩投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
3 资管理有限 轩乘时顺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6,467,661 129,999,986.10 6
公司 基金
4 吴玉娜 吴玉娜 1,243,781 24,999,998.10 6
5 吴瑕 吴瑕 995,024 19,999,982.40 6
6 UBS AG UBS AG 1,990,049 39,999,984.9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18,939 6,410,673.90 6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中欧基金管 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717,613 14,424,021.30 6
7
理有限公司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2,776,837 55,814,423.70 6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 119,602 2,404,000.20 6


11
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
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 793,381 15,946,958.10 6
(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计划
合计 17,412,935 349,999,993.50 -

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A 股)。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范围内,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 昆山市毛许路电子材料及器件、结构件产业化项目(二期) 79,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计 99,000.00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8 月 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 2021 年 7 月 27 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送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
请书的对象名单》,向 99 名投资者发送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
等。前述 99 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38 名投资
者,截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前 20 名股东中的 11 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12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 28 家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14 家证券公司和 8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1 年 8 月 8 日(含)前,共有 17 名投资者新增提
交了认购意向函,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决
定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其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1 四川永旭投资有限公司
2 麦旺球
3 舒钰强
4 董卫国
5 尚喜斌
6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财信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 吴瑕
9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范琦
11 邵颖
12 吴玉娜
13 UBS AG
1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钟革
16 陆伟民
17 孙琪伟

上述发送认购邀请书的过程均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116 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
书》及其附件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审慎核
查后认为,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要求及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决议要求,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时,
《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
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13
2、申购报价及申购保证金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上午 9:00-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15 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符合《认购邀请书》
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本
次参与申购报价的 3 名投资者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规定无需缴纳保
证金;其余 12 名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足额缴纳了保证
金。

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保证金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申购金额(元)
(元/股) (元)
汇佳华健(珠海)
汇佳华健(珠海)投资合伙企
1 投资合伙企业 20.00 39,000,000.00 1,500,000
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
2 吴瑕 吴瑕 20.60 20,000,000.00 1,500,000
3 储舟 储舟 19.24 20,000,000.00 1,500,000
4 董卫国 董卫国 19.53 20,000,000.00 1,500,000
19.24 25,000,032.72
5 吴玉娜 吴玉娜 1,500,000
20.68 25,000,010.64
6 常文光 常文光 19.24 21,164,000.00 1,500,000
23.00 20,000,000.00
7 UBS AG UBS AG 1,500,000
20.58 40,000,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26 33,000,000.00 1,500,000
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2.00
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 300 指
5,000,000.00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证全球基金管 18,000,000.00
9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无需
理有限公司 19.50
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 300 指
8,000,000.00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9.24
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 300 指 10,000,000.00


14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证全球基金-浦发银行-兴全-
国兴 1 号 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 100,000.00

兴证全球基金-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兴全-华茂 1 号 FOF 200,000.00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建设银行-兴全-
建信理财 1 号 FOF 集合资产管 1,400,000.00
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南方电网资本
控股有限公司-兴全-南网资本 100,000.00
1 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广东顺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500,000.00
顺德农商行 1 号 FOF 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兴证期货有限
公司-兴全-兴证期货 1 号 FOF 200,000.00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兴证全球基金-中信银行-兴全
信华 1 号 FOF 集合资产管理计 500,000.00

10 麦旺球 麦旺球 19.26 20,000,000.00 1,500,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 20.05 20,000,000.00
11 理中心(有限合 合伙)-宁聚映山红 9 号私募证 19.72 20,000,000.00 1,500,000
伙) 券投资基金 19.36 2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8,040,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 18,090,000.00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
12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 20.10 70,000,000.00 无需
限公司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3,015,000.00
投资基金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
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 20,000,000.00
(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计划



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13,545,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 30,960,000.00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 19.35 140,000,000.00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恒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4,837,500.00
投资基金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
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 20,000,000.00
(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计划
财通基金-黎双伟-财通基金安
1,000,000.00
吉 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陶静怡-财通基金安
2,000,000.00
吉 1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
2,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20.03
财通基金-丁志刚-财通基金安
10,000,000.00
吉 6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吉祥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万能产品-财通基金 20,000,000.00
玉泉 9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黎双伟-财通基金安
1,000,000.00
吉 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管理有 财通基金-陶静怡-财通基金安
13 2,000,000.00 无需
限公司 吉 1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
2,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丁志刚-财通基金安
10,000,000.00
吉 6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吉祥人寿保险股份 19.39
有限公司-万能产品-财通基金 20,000,000.00
玉泉 9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
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 330,000.00
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
300,000.00
瑞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财通基金 480,000.00


16
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套利 1 号集合资产管 930,000.00
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管 520,000.00
理计划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
FOF2020001 号单一资产管理
2,570,000.00
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 860,000.0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 860,000.00
对冲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中航盈风 1 号定增量 860,000.00
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建投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 740,000.00
冲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对冲 5 号集合资产管 930,000.00
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对冲 12 号集合资产 870,000.00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
定增量化套利 8 号集合资产管 1,760,000.00
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 930,000.0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 1,360,000.00
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20 100,000,000.00
上海琦轩投资管
14 琦轩乘时顺势 3 号私募证券投 21.00 130,000,000.00 1,500,000
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 20.00 150,000,000.00
15 尚喜斌 尚喜斌 21.23 20,000,000.00 1,500,000


17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有参与询价的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
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清单,认购对象的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履约保证金缴
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3、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10 元/股,发
行股数 17,412,935 股,募集资金总额 349,999,993.5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7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
兴证全球基 746,268 14,999,986.80 6
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金管理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 300 指
公司 248,756 4,999,995.60 6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 尚喜斌 尚喜斌 995,024 19,999,982.40 6
上海琦轩投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
3 资管理有限 轩乘时顺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6,467,661 129,999,986.10 6
公司 基金
4 吴玉娜 吴玉娜 1,243,781 24,999,998.10 6
5 吴瑕 吴瑕 995,024 19,999,982.40 6
6 UBS AG UBS AG 1,990,049 39,999,984.9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18,939 6,410,673.90 6
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717,613 14,424,021.3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中欧基金管
7 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2,776,837 55,814,423.70 6
理有限公司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恒
利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119,602 2,404,000.20 6
资基金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平
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 793,381 15,946,958.10 6
(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计划


18
合计 17,412,935 349,999,993.50 -

本次发行最终认购对象均在《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
范围内。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决议要求,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
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
和规则。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与认购数量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995,024
限售期 6 个月



19
2、尚喜斌

姓名 尚喜斌
国籍 中国
住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认购数量(股) 995,024
限售期 6 个月

3、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轩乘时顺
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沈梅路 99 弄 1-9 号 1 幢 6771 室
法定代表人 陆昊栋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508659958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6,467,661
限售期 6 个月

4、吴玉娜

姓名 吴玉娜
国籍 中国
住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
认购数量(股) 1,243,781
限售期 6 个月

5、吴瑕

姓名 吴瑕
国籍 中国
住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
认购数量(股) 995,024
限售期 6 个月

6、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


20
企业性质 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住所(营业场所)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认购数量(股) 1,990,049
限售期 6 个月

7、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5 层
法定代表人 窦玉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389C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股) 4,726,372
限售期 6 个月


(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工作。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次恒铭达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
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4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
相应核查材料,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均可参与认购。

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


21
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投资者类别/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风险承受等级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 尚喜斌 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轩乘时顺
3 专业投资者 是
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吴玉娜 C5 级普通投资者 是
5 吴瑕 专业投资者 是
6 UBS AG 专业投资者 是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三)本次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
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
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
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
发行对象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认购对象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琦轩乘时顺势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在申购报价前履
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2、认购对象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国太
平洋人寿股票相对收益型产品(保额分红)委托投资计划参与认购,该资产管
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22
3、认购对象尚喜斌、吴玉娜、吴瑕和 UBS AG 均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
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4、其他参与本次认购的产品为公募基金,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
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综上,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发行对象合规性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审慎
核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前述发行对象不属
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除此以外,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不存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所有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
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
安排。

23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恒铭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
认购对象确定等各个方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
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保荐代表人:王培华、付焱鑫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17 层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传 真:010-85142828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车千里、田雅雄、刘亚楠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 真:010-65681022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胡少先

经办人员:邓德祥、余芳芳

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0 楼

联系电话:0571-89722703


24
传 真:0571-88216999




2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已经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恒铭达

证券代码:00294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交易设
涨跌幅限制。


四、 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
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6
第三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644,363 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荆世平 60,354,870 36.66
2 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0 6.32
3 夏琛 8,097,500 4.92
4 荆京平 7,337,728 4.46
5 上海崴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61,818 2.10
6 深圳市恒世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20,000 1.89
7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34,418 1.36
8 荆江 2,109,581 1.28
9 麦旺球 1,748,932 1.06
10 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666,111 1.01
合计 100,530,958 61.0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荆世平 60,354,870 33.15

2 深圳市恒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0 5.71

3 夏琛 8,097,500 4.45

4 荆京平 7,337,728 4.03
上海琦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琦轩乘时顺势
5 6,467,661 3.55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
6 4,771,367 2.62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7 上海崴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461,818 1.90

8 深圳市恒世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20,000 1.71

9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34,418 1.23

10 荆江 2,109,581 1.16

合计 108,354,943 59.5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截至股份登记日)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1,522,354 61.66 118,935,289 65.3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3,122,009 38.34 63,122,009 34.67
合计 164,644,363 100.00 182,057,298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荆世平先生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33.15%,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后荆世平先生、夏琛女士、
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和荆天平先生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财务结构更加稳健,资产质量得到提升,偿债
能力得到明显改善,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支持公司经营业
务发展。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均属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前
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

28
可以有效扩大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的产能,优化产品结
构,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完
成后,公司业务和资产规模将相应扩大。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
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
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
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七)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完成后将显著增强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行业竞争力。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
因此,公司可能在短期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等情形。随着
募投项目产能的不断提升和经营业绩的释放,未来公司盈利能力将会显著提升,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率等指标也将有所提升。

(八)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 随着募集资金投


29
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未来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公司净资产的
大幅上升,公司的筹资能力也将有所提升,有利于公司未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净流量的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九)对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荆世平先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荆世平先生、夏琛女士、
荆京平女士、荆江先生和荆天平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不涉
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30
第四节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 3-0001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
[2020]2078 号、天健审[2021]97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 年 1-6 月
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总资产 154,865.21 166,054.39 135,595.43 64,847.94

总负债 27,329.54 37,914.63 13,924.33 9,955.89

所有者权益 127,535.67 128,139.76 121,671.10 54,892.0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6,297.11 64,362.37 58,492.10 50,065.03

利润总额 3,781.32 12,164.52 19,289.94 14,468.27

净利润 3,198.87 10,512.90 16,582.18 12,600.9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2,090.90 14,295.82 17,018.51 13,120.67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3,454.66 -21,528.37 -50,324.08 -6,047.47
现金流量净额


31
筹资活动产生的
-8,868.44 4,034.31 50,192.44 -62.81
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26,482.25 -4,078.83 17,099.57 7,110.77
物净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3 2.07 2.09 2.02
存货周转率(次) 2.65 5.51 7.12 6.0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13 1.13 1.40 1.44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86 1.39 1.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86 1.39 1.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8.50% 15.10% 25.93%
2021 年 6 月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主要财务指标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17.65% 22.83% 10.27% 15.35%
流动比率(倍) 4.52 3.61 8.74 5.08
速动比率(倍) 4.15 3.36 8.41 4.71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资产 122,648.69 79.20 136,061.96 81.94 119,481.99 88.12 49,413.96 76.20
非流动资产 32,216.52 20.80 29,992.43 18.06 16,113.43 11.88 15,433.97 23.80
资产合计 154,865.21 100.00 166,054.39 100.00 135,595.43 100.00 64,847.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64,847.94 万元、135,595.43 万元、
166,054.39 万元、154,865.21 万元,2018 年末至 2020 年末资产规模总体呈逐年

32
增长趋势;2019 年末资产总额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当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金额较大所致。2020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9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期
新增子公司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所致。2021 年 6 月末资产
总额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分配股利、偿还供应商货款金额较高所
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76.20%、88.12%、
81.94%、79.20%。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系 2019 年度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致。2020 年末、2021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非
流动资产占比有所增长,一是与募投项目建设相关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余额
增长,二是收购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形成商誉金额较大所致。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负债 27,129.70 99.27 37,688.20 99.40 13,674.89 98.21 9,718.07 97.61
非流动负债 199.83 0.73 226.43 0.60 249.44 1.79 237.82 2.39
负债合计 27,329.54 100.00 37,914.63 100.00 13,924.33 100.00 9,955.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 9,955.89 万元、13,924.33 万元、
37,914.63 万元和 27,329.54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97.61%、98.21%、99.40%、99.27%。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4.52 3.61 8.74 5.08
速动比率(倍) 4.15 3.36 8.41 4.7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74% 22.83% 8.53% 13.10%
资产负债率(合并) 17.65% 19.76% 10.27% 15.35%


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均保持在 1 以上,表明公司的资产流动性
相对较强。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17.65%,不存在
较大的长期偿债风险。

(三)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资产周转率指标如下:

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3 2.07 2.09 2.02
存货周转率(次) 2.65 5.51 7.12 6.00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02、
2.09、2.07、1.23,相对保持稳定。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
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00、7.12、5.51、2.65。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
购模式下,公司存货周转率主要受客户订单及产品预测需求计划变动导致的存货
备货增减影响所致。


三、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营业收入 36,297.11 64,362.37 58,492.10 50,065.03
18,910.95
营业利润 3,620.23 12,239.92 14,221.17

利润总额 3,781.32 12,164.52 19,289.94 14,468.27
净利润 3,198.87 10,512.90 16,582.18 12,600.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340.27 10,503.37 16,582.18 12,600.90
的净利润

发行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64,362.37 万元,较 2019 年增长 10.04%;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03.37 万元,较 2019 下降 36.66%。2020 年度公司营
业收入较 2019 年有所增长,净利润较 2019 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
对公司短期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负面影响;终端品牌手机产品发布时间延


34
期、发行人新型产品量产时间延后,致使发行人 2020 年度三季度收入金额较 2019
年度三季度相比基本持平,发行人 2020 年度手机类产品收入金额较 2019 年度降
幅较大;2020 年度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导致当年股份支付金额较高;2020
年度人民币汇率升值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 2019 年大幅增加;受原有产品销售单
价下降,新产品因处于量产初期、材料损耗较高影响,发行人 2020 年度毛利率
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从而影响了当期净利润水平。

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36,297.11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增长 65.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40.27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下降 45.88%。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
系产品毛利率下降、研发投入增加、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四、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0.90 14,295.82 17,018.51 13,120.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54.66 -21,528.37 -50,324.08 -6,047.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68.44 4,034.31 50,192.44 -62.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482.25 -4,078.83 17,099.57 7,110.77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120.67 万元、17,018.51 万元、14,295.82 万元和 2,090.90 万
元,公司主营业务现金获取能力较强。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净
额分别为-6,047.47 万元、-50,324.08 万元、-21,528.37 万元、33,454.66 万元。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系设备及厂房
投资规模较大,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投资净增加金额较高所致。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净额分别为-62.81 万元、50,192.44 万元、4,034.31 万元、-8,868.44 万元。筹
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股权激励新增限制性股

35
票授予募集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分配现金股利及偿付利息。2021 年
1-6 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数主要系本期支付部分员工限制性股票款
项所致。




36
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及发行
对象的选择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78 号)、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
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
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
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中的
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
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
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发行的
认购对象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
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

37
行方案的要求。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2778 号)、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合法、有效。”




38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按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已履行全部的批准、核准程序,本次非公
开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法
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书》的发
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认等发行结
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发行过程的文件并
获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交所的股票上
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披露义务。




39
第七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
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与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
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条件。国金证券同意推荐恒铭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
相关保荐责任。




40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1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
刘洪泽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培华 付焱鑫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2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
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书不致因上述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车千里


_______________ _
田雅雄


___________ ______
刘亚楠




年 月 日




43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
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078 号)和《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1〕978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苏州恒铭
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 余芳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4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
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14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书中引用上
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邓德祥 余芳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45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
保荐书;

3、保荐机构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
保荐工作报告;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恒铭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6、承销及保荐协议;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1、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 1568 号

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512-36828275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17 层

46
电话:010-85142899

传真:010-85142828




47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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