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牧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5-12-3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秦英林 钱 瑛 曹治年
张春武 张明波 谷秀娟
朱艳君 马 闯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32,873,109 股
(二)发行价格:30.42 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76 万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99,269.4424 万元
(五)验资日期:2015 年 12 月 23 日
(六)验资报告文号:中兴华验字(2015)第 HN-016 号
(七)验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八)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保荐代表:申孝亮、许德学
(十)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2015 年 12 月 24 日
(十一)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十二)新增股份后总股本:516,873,109 股
(十三)调整后 A 股每股收益:0.1545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2,873,109 股,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上市条件。
三、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8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0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13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变动和影响 ................................... 17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 19
二、财务状况分析 ................................................. 20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4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24
第六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 25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5
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7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8
第九节 中介机构声明 ............................................................................................... 29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查阅地点 ..................................................... 32
三、查阅时间 ..................................................... 32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2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牧原股份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秦英林 指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对象
钱瑛 指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对象
员工持股计划、持股计划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东、股东大会 指 发行人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 指 发行人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 指 发行人监事、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中兴华富华会
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 指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康达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uyuan Foods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牧原股份(002714)
法定代表人 秦英林
成立时间 2000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前48,400万元,本次发行后 516,87.3109万元
注册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办公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邮政编码 474360
电话 (0377)65239559
传真 (0377)6523955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muyuanfoods.com
畜禽养殖,购销,良种繁育,饲料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业经 201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核通过,并经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依
据股东大会授权,按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等事
项经 2015 年 6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和认购金额等事项经 2015 年 9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15 年 12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33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2015 年 12 月 7
日取得发行批文)。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5 年 12 月 18 日,招商证券、发行人向本次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
2015 年 12 月 23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
字(2015)第 HN-016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873,109 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75.78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保荐费、审
计费、律师费)共人民币 7,305,551.40 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694,424.38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32,873,10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959,821,315.38 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
484,000,000.00 元增至人民币 516,873,109.00 元,股份总数亦相应变更为
516,873,10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数量
根据牧原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642万股。发行人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
毕后,按照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
行价格调整后,发行数量也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288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0亿元。
发行价格与数量调整事项,公司已于2015年6月23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实施
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833号文件,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
超过3,288万股。
因此,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32,873,109股,发行数量及发行价格均在核
准范围内,发行对象实际认购情况与其承诺情况相符,不存在发行对象放弃认购
或减少认购的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认购对象认购明细情
况如下:
预案中承诺认购情况 实际认购情况
认购价格 认购数量
投资者名称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元)
(元/股) (股)
秦英林先生 30.42 不低于 986.19 万股 不低于 30,000 万元 9,861,933 300,000,001.86
钱瑛女士 30.42 不低于 32.87 万股 不低于 1,000 万元 657,462 19,999,994.04
牧原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 30.42 不超过 2,235.38 万股 不超过 68,000 万元 22,353,714 679,999,979.88
工持股计划
合计 不超过 3,288 万股 不超过 100,000 万元 32,873,109 999,999,975.78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日(2015年4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90%,即60.91元/股。
2015年5月28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
本24,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1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
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
发行人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按照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价格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第4.4.2条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作相应调整,同
时发行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并于2015年6月23日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最终发行价格由60.91元/股调整为
30.42元/股。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不得转让。
(七)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量与发行费用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5)第
HN-016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5.78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305,551.40元(其中保荐承销费6,000,000.00元、律师
费600,000.00元、验资费用70,000.00元、专项审计费用95,000.00元、登记结算
费32,873.11元、印刷费6,978.30元、银行询证费700.00元以及印花税499,999.99
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694,424.38元。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 999,999,975.7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偿还 50,000 万元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
(1)秦英林
秦英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农业
大学畜牧专业,发行人创始人,自 1992 年开始创业,拥有二十多年的生猪育种、
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经验以及企业管理经验;曾任内乡县马山养猪场场长、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曾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1997 年)”、“中国
青年五四奖章(1999 年)”、“全国畜牧行业优秀工作者(2006 年)”、“中国畜牧
业领军人物(2010 年)”等荣誉;现兼任牧原实业监事,卧龙牧原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邓州牧原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龙大牧原副董事长,内乡县农村信
用合作联社理事,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常务理事,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委员,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秦英林已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2)钱瑛
钱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发行人董事,任期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
校兽医专业;1992 年与秦英林先生一同开始创业;现兼任牧原实业执行董事、
经理、法定代表人,牧原科技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及锦鼎资本执行董事、
经理、法定代表人。
钱瑛已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发行人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设立,基本情况如下:
参与对象及认购金额:合计 274 人。其中,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5 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
秦军,5 人合计认购 120,000,000.00 元。除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外,其他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相关单位员工合计 269 人,合计认购
559,999,979.88 元。
总份额及每份份额价格:22,353,714 份,每份份额的价格为人民币 30.42
元,总金额人民币 679,999,979.88 元。
管理方式:员工持股计划由发行人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
产生管理委员会,由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
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事宜。
锁定期及存续期: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该等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持
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一旦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管理委员
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决定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
上述 3 名发行对象均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履行备案程序。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对象秦英林、钱瑛、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秦英林为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妻子钱瑛为发行人董事,两人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秦英林和钱瑛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7,266,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62%。本次发行后,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337,785,4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3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发行后将持有公司
22,353,714 股,占 4.32%的股份。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合计 5 人,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秦英林、钱瑛与牧原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1、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及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秦英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钱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秦英林先生
与钱瑛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同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5 人,
分别为:曹治年、褚柯、鲁香莉、王华同、秦军。
因此,上述认购对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
最近一年,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存在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
易;秦英林与钱瑛控股的牧原实业存在向发行人采购猪粪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
定期报告中有关关联交易的披露内容。
除此之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的安排
除秦英林先生、钱瑛女士为发行人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牧原实业向发行人采
购猪粪等日常关联交易外,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无其他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保荐代表人:申孝亮、许德学
项目协办人:郑丽芳
项目组成员:张安然、张晨妮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二)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负责人:李尊农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菊洁、刘小静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48135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C 座 40-3,四、五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 40 号楼 C 座 40-3,四、五层
负责人:付洋
签字律师:娄爱东、叶剑飞
电话:010-50867509
传真:010-50867998
(四)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负责人:李尊农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菊洁、刘小静
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48135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期末持股数 质押或冻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量(股) 结情况
质押
1 秦英林 境内自然人 236,181,940 48.80%
13,600,000
内乡县 牧原 实业有 限公 境内非国有 质押
2 84,219,916 17.40%
司 法人 14,290,000
3 国际金融公司 境外法人 10,273,586 2.12% -
中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4 -嘉实 研究 精选股 票型 其他 8,051,926 1.66% -
证券投资基金
5 钱瑛 境内自然人 6,864,158 1.42% -
6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6,600,000 1.36% -
全国社 保基 金一一 三组
7 其他 6,494,169 1.34% -

8 钱运鹏 境内自然人 6,324,052 1.31% -
海通资 管- 民生- 海通
9 海汇系列-星石 1 号集合 其他 5,648,126 1.17% -
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 保基 金四零 一组
10 其他 5,200,081 1.07%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期末持股数量 质押或冻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股) 结情况
期末持股数量 质押或冻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股) 结情况
质押
1 秦英林 境内自然人 246,043,873 47.60%
56,600,000
内乡县牧原实业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质押
2 84,219,916 16.29%
司 法人 14,290,00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 其他 22,353,714 4.32%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4 国际金融公司 境外法人 10,273,586 1.99% -
5 钱瑛 境内自然人 7,521,620 1.46% -
6 钱运鹏 境内自然人 6,324,052 1.22% -
海通资管-民生-海通
7 海汇系列-星石 1 号集 其他 5,396,667 1.04% -
合资产管理计划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 其他 3,574,985 0.69% -
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
9 其他 3,475,000 0.67% -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10 其他 3,450,026 0.67% -
有限公司-新股 C1
注: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为根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前十名股东和本次
发行情况所做的模拟测算,具体以完成股份登记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直接持有股份 间接持有股 直接持有股份 间接持有股
姓名 职务 占比 占比
数(股) 份数(股) 数(股) 份数(股)
秦英林 董事长、总经理 236,181,940 47,820,068 58.68% 246,043,873 47,820,068 56.85%
钱瑛 董事 6,864,158 36,399,848 8.94% 7,521,620 36,399,848 8.50%
董事、常务副总经
曹治年 823,700 - 0.17% 823,700 1,643,655 0.48%
理、财务负责人
张春武 董事 686,418 - 0.14% 686,418 0.13%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直接持有股份 间接持有股 直接持有股份 间接持有股
姓名 职务 占比 占比
数(股) 份数(股) 数(股) 份数(股)
张明波 董事 343,208 - 0.07% 343,208 0.07%
谷秀娟 独立董事 - - - -
朱艳君 独立董事 - - - -
马闯 独立董事 - - - -
褚柯 监事会主席 549,134 - 0.11% 549,134 1,602,471 0.42%
李付强 监事 823,700 - 0.17% 823,700 0.16%
鲁香莉 监事 - - - - 41,185 0.01%
苏党林 副总经理 823,700 - 0.17% 823,700 0.16%
王华同 副总经理 - - - - 328,731 0.06%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秦军 - - - - 328,731 0.06%
秘书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变动和影响
(一)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由 484,000,000 股增加至 516,873,109 股。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份总数为 484,000,000 股,其中:秦英林先生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 236,181,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7979%;其妻子钱瑛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864,1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182%;秦英林先生和钱
瑛女士还通过牧原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4,219,9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4008%,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7,266,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67.62%,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规模为 32,873,109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增加至
51,688 万股,其中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337,785,409 股,
占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5.35%。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占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4,074.86 70.40% 37,362.17 72.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25.14 29.60% 14,325.14 27.72%
股份总额 48,400.00 100.00% 51,687.31 100.00%
注: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为根据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股本结构和本次发行
情况所做的模拟测算,具体以完成股份登记后的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资产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
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
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四)公司治理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
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
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同时,股东基础的扩大和股东结构的改善,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
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新
增关联交易等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2012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
出具中兴华审字(2013)第1222010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
报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中兴华审字(2014)
第HN-001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5)第HN-006号《审计报告》,审计
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发行人201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以下财务数据和信息,非经特别说明,2012-2014年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
的年度财务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562,086.45 411,930.12 323,454.31 214,020.16
负债合计 340,840.69 217,107.87 197,771.18 111,299.98
股东权益合计 221,245.76 194,822.25 125,683.13 102,72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1,245.76 194,822.25 125,683.13 102,720.1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94,620.57 260,476.34 204,440.28 149,083.64
营业利润 23,427.99 2,097.53 25,981.46 30,133.53
利润总额 27,899.71 8,019.81 30,382.95 33,244.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899.71 8,019.81 30,382.95 33,02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
26,968.48 4,901.44 27,522.76 31,092.82
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33 1.43 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56 0.20 1.30 1.47
收益(元/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21.22 45,538.45 12,086.15 40,64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826.90 -86,910.47 -66,290.03 -55,431.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27.64 54,943.40 53,571.90 24,536.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721.95 13,571.38 -631.98 9,754.80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0.67 0.92 0.91 1.09
速动比率(倍) 0.23 0.21 0.16 0.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97% 46.05% 54.98% 44.55%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64% 52.71% 61.14% 52.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1.87 2.34 2.15 2.30
每股净资产(元/股) 4.57 8.05 5.93 4.8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7 0.56 -0.03 0.4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0.90 1.88 0.57 1.92
股)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79,647.82 31.96% 151,064.29 36.67% 124,016.62 38.34% 71,556.11 33.43%
非流动资产 382,438.63 68.04% 260,865.83 63.33% 199,437.69 61.66% 142,464.05 66.57%
资产总计 562,086.45 100.00% 411,930.12 100.00% 323,454.31 100.00% 214,020.16 100.00%
2013 年年末、2014 年年末、2015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较上一期末增
加了 109,434.15 万元、88,475.81 万元、150,156.33 万元,增幅分别为 51.13%、
27.35%和 36.45%。报告期内资产总额快速增长,一是报告期内公司盈利的积累;
二是公司于 2014 年 1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
66,782.12 万元;三是公司为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而增加了银行
借款。资产的快速扩大,使公司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产业链得到加强,将
使公司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012 年年末、2013 年年末、2014 年年末和 2015 年 9 末,发行人非流动资
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6.57%、61.66%、63.33%和 68.04%。非流动资产占总
资产的比例较流动资产占比高,主要是公司自育自繁自养大规模一体化的生猪养
殖模式所致。
(二)偿债能力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及 2015 年三季度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66,434.82 78.17% 164,981.67 75.99% 136,320.63 68.93% 65,945.51 59.25%
非流动负债 74,405.87 21.83% 52,126.20 24.01% 61,450.55 31.07% 45,354.46 40.75%
合计 340,840.69 100.00% 217,107.87 100.00% 197,771.18 100.00% 111,299.98 100.00%
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负债总额呈平稳上升趋势。发行人负债结构
中,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因发行人短期银行借款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发行
人短期借款逐步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生猪养殖规模扩大,所需原料采购资金、
运营资金等需求上升,公司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增加所致。总体来看,公
司的负债水平基本与营业收入增长和资产规模扩张相适应,符合行业特征。
(三)盈利情况分析
发行人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194,620.57 260,476.34 204,440.28 149,083.64
营业利润 23,427.99 2,097.53 25,981.46 30,133.53
利润总额 27,899.71 8,019.81 30,382.95 33,244.7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7,899.71 8,019.81 30,382.95 33,02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6,968.48 4,901.44 27,522.76 31,092.8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33,020.79 万元、
30,382.95 万元、8,019.81 万元,呈现逐年下滑的趋势,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发
行人主营业务受到生猪价格的大幅波动及主要原材料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
(1)2012 年度生猪价格处于高位,公司盈利情况较好
2012 年度,发行人商品猪销售单价为 14.71 元/千克,同时小麦、玉米、豆
粕等主要原料采购价格低,商品猪毛利率处于 27.23%的较高水平,因此,发行
人 2012 年度取得了较好的盈利,实现营业利润 30,133.53 万元,归属公司普通
股股东净利润为 33,020.79 万元。
(2)2013 年度,生猪价格下滑且原料价格涨幅较大导致发行人毛利率下
降,利润下滑
2013 年度,发行人商品猪销售单价为 14.49 元/千克,较 2012 年度略有下
降,同时国内原粮价格上涨,尤其小麦、豆粕采购价格上涨较大,2013 年度发
行人小麦采购价格较 2012 年度上涨 9.77%,豆粕采购价格较 2012 年度上涨
11.69%,发行人生猪饲养成本上升,导致商品猪毛利率下降至 18.89%,因此,
尽管生猪出栏量增加,在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7.13%的情况下,发行人 2013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 30,382.95 万元,较 2012 年度下降 7.99%。
(3)2014 年度,生猪行业价格持续低迷,利润出现较大波动
2014 年度,国内生猪行业仍不景气,商品猪销售价格继续下跌,2014 年发
行人商品猪销售单价为 12.84 元/千克,较 2013 年度大幅下降 11.44%,同时小
麦采购价格较 2013 年度继续上涨了 4.61%,发行人养殖成本略有上升,导致商
品猪毛利率继续下降至 7.49%,因此,在发行人生猪出栏规模增加,营业收入同
比增长 27.41%的情况下,发行人 2014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仅为
8,019.81 万元,较 2013 年度下降 73.60%。
(4)2015 年 1-9 月,生猪价格出现大幅回升,发行人业绩同比大幅增加。
2015 年二季度开始,我国生猪行业逐渐回升,公司商品猪销售均价从 2015
年 1-2 月的 12.00 元/千克,上涨至 2015 年 8 月的高点 18.10 元/千克,2015 年
9 月小幅回落至 17.37 元/千克。发行人 2015 年 1-9 月实现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 27,899.71 万元,与 2014 年同期相比,业绩大幅增长 10,235.59%。
(四)现金流量分析
发行人现金流量总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456.92 45,538.45 12,086.15 40,64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62,280.43 -86,910.47 -66,290.03 -55,431.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75,059.80 54,943.40 53,571.90 24,536.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万元) 15,236.28 13,571.38 -631.98 9,754.8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股) 0.05 1.88 0.57 1.9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31 0.56 -0.03 0.46
发行人现金流量结构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主要为公
司养殖规模扩大,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且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发行人进
一步扩大养殖产能,对重点项目进行大力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通过
银行借款筹集资金以及 2014 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发 行 人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32,873,109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99,999,975.78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共计 7,305,551.4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92,694,424.38 元,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5 亿元,余下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第六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牧原股份申请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牧原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牧原食品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发行实际发行对象为:秦英林、钱瑛、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
上述 3 名发行对象均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履行备案程序。
所有认购对象用于支付股份认购价款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
等结构化安排。
第七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备了发行的条件;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
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
确定的发行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数量及
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出资均为
自有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公平、公
正、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有关
发行过程的文件并获得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股份登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
票上市核准。发行人尚需依法履行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不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其申购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第八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 32,873,109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
涨跌幅限制。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上市流通
时间为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非交易日顺延)。
第九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郑丽芳
保荐代表人(签名):
申孝亮 许德学
法定代表人(签名):
宫少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
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娄爱东 叶剑飞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付洋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公章)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本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李菊洁 刘小静
负责人: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章)
2015 年 12 月 28 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招商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证券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电话: 0377-65239559 传真: 0377-6523955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楼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和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页无正文,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英林
2015 年 12 月 28 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