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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5-2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五年五月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声明



本公告目的仅为向公众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如欲
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63,298,106股
发行价格:12.6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802,620,000.00元
募集资金净额:793,660,000.0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票上市数量:6,329.8106万股
股票上市时间:2015年5月27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5
年5月27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发行对象名称及新增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的6家认购对象——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才聚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文佳、黄卿乐、黄瑞兵和李文茂的股票限售期为自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非
交易日顺延)。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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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首航节能
英文全称:Beijing Shouhang Resources Saving Co.,Ltd
二、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2号3号楼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0栋
邮政编码:102602
互联网网址:http://www.sh-ihw.com/
电子邮箱:shouhang@sh-ihw.com
三、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666,750,000元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佳
五、公司所属行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六:公司的主营业务:空冷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七、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首航节能
股票代码:002665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卿义 张保源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
联系地址
地 3 区 20 栋 地 3 区 20 栋
电话 010-52255555 010-52255555
传真 010-52256633 010-52256633
电子信箱 qyhuang@sh_ihw.com byzhang@sh-ih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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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是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
以下程序:

1、2014 年 9 月 1 日,首航节能召开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并提交首航节能股东大会审议;

2、2014 年 9 月 17 日,首航节能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了首航节能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3、2015年3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了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

4、201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38号文《关
于核准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发
行人本次发行;

5、2015年4月30日,首航节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相应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
价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6、2015年5月14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
第0128000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14日,兴业证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联洋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首航节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
资金合计人民币802,620,000.00元;

7、2015年5月15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5)第012800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15日止,首航节能实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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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文
佳、黄卿乐、黄瑞兵和李文茂分别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53,785
股、5,023,659股、7,033,123股、7,033,123股、6,530,757股和5,023,659股,募集资
金人民币802,62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793,660,000.00元,其中,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298,106.00元,余额计
人民币730,361,894.00元转入资本公积;

8、2015年5月20日,发行人办理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工作。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

1、发行证券的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63,298,106股。

3、发行证券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发行价格为 31.85 元/股。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价格调整为 12.68 元/股。

5、认购方式: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黄文佳、黄卿乐、黄瑞兵和李文茂以现金分别认购32,653,785股、
5,023,659股、7,033,123股、7,033,123股、6,530,757股和5,023,659股。

6、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瑞华验报字(2015)第0128000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02,6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3,660,000.00元。

7、发行对象的发行价格、获得配售的情况:
发行价格 配售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元) (股)
1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12.68 32,653,785
2 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68 5,023,659
3 黄文佳 12.68 7,0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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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价格 配售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元) (股)
4 黄卿乐 12.68 7,033,123
5 黄瑞兵 12.68 6,530,757
6 李文茂 12.68 5,023,659
合 计 - 63,298,10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榆垈镇榆顺路 8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革

营业执照号:110115003094422

注册资本:5,518.8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铸铁管、不锈钢管、波纹补偿器、金属软管、
制冷空调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阀门、五金;制造水工金属结构管道、风力发
电设备塔筒。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专业承包。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10 日

营业期限:1997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09 日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预计限售期的截止日为:2018 年 5 月 27 日。

3、发行对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股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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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波纹管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文佳、黄卿乐和黄文博。截至本预案出具日,
首航波纹管的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黄文佳 黄卿乐 黄文博 黄卿仕 黄文革 黄卿河 黄鹏杰

27.37% 18.28% 10.87% 10.87% 10.87% 10.87% 10.87%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28.82%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首航波纹管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业务与首航波纹管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
所从事的业务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新的关联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


2014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与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签署股权交易协
议,约定以 70,059 万元的价格现金购买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张英辰、
郑硕果、北京力拓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李彦凯合计持有的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 75%股权。其中收购北京首航波纹管制
造有限公司持有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的 51%的股份,为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协议,截止,已支付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52,000 万元股权款。
股权交易已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完成股权交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高新)登记内变字[2015]第 771913 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变更登记。
相关事项已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信息披露。


(二)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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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 38 号楼 6 层 609 室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卿义

营业执照号:110102013222715

注册资本:7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
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成立日期:2010 年 9 月 14 日。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预计限售期的截止日为:2018 年 5 月 27 日。

3、发行对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才聚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卿义。截至本预案出具日,三才聚的股权结构如下:



黄卿义 高峰等 36 名高管

49.70% 50.30%




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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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三才聚与公司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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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业务与三才聚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
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新的关联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


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
重大交易,未来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三)黄文佳

1、简历

黄文佳,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1997 年 12 月创办首航波纹管,至 2010 年 12 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执行董事。2001 年 7 月创办首航节能,至 2010 年 11 月任执行董事兼
董经理,201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0 月至今任艾维常青教育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预计限售期的截止日为:2018 年 5 月 27 日。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黄文佳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


黄文佳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未来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四)黄卿乐

1、简历

黄卿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197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
权。1997 年 12 月创办首航波纹管,至 2010 年 12 月任监事;2000 年 12 月创办
首航伟业,至今任监事。2001 年 7 月创办本公司,至 2010 年 11 月任监事;2010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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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兼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预计限售期的截止日为:2018 年 5 月 27 日。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黄卿乐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


黄卿乐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未来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黄瑞兵

1、简历

黄瑞兵先生,1970 年 9 月出生。1988 年至 1997 年在福建省南安市邮电局工
作;1997 年至 2005 年任沈阳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北京销售部副经理;2005 年至
今任北京闽三高阀门有限公司总经理。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预计限售期的截止日为:2018 年 5 月 27 日。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黄瑞兵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


黄瑞兵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未来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李文茂

1、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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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茂,195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至今在中国
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器材处工作。

2、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
预计限售期的截止日为:2018 年 5 月 27 日。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文茂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的安


李文茂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未来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
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
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
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与认购对象访谈,查看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认购资金相关的合同等文件,并取得认购对象出具的关于认购资金
来源的承诺函,保荐机构认为认购对象的最终出资均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
存在第三方募集的情形,也不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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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
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行的股
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核准。”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荣
保荐代表人: 王剑敏、高岩
项目协办人: 方磊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609 室
联系电话: 010-66290221
传真: 010-66290200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刘鸿
经办律师: 张玉凯、李刚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12 层
联系电话: 010-59572288
传真: 010-52019988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杨剑涛
经办注册会计师: 罗军、黄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联系电话: 010-88095271

传真: 010-8809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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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本次发行新增63,298,106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5月20日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
登记证明。
2、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证券简称:首航节能;证券代码:002665;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3、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的6家认购对象——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文佳、
黄卿乐、黄瑞兵和李文茂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
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5
年5月27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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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股份数
(股) (%)
量(股)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192,165,840 28.82 -

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63,000,000 9.45 -

黄文佳 境内自然人 37,275,000 5.59 37,275,000

黄卿乐 境内自然人 35,700,000 5.35 33,300,000
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21,000,000 3.15 15,750,000
沈国英 境内自然人 10,792,187 1.6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信用担保户 8,122,620 1.22 -
保证券账户
黄可悦 境内自然人 7,598,021 1.14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等 5,573,253 0.8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基金、理财产品等 5,268,619 0.79 -
易担保证券账户
合计 57.97 86,325,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件股份数量
(股) (%)
(股)
北京首航波纹管制造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24,819,625 30.80 32,653,785

北京首航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63,000,000 8.63 -

黄文佳 境内自然人 44,308,123 6.07 44,308,123

黄卿乐 境内自然人 42,733,123 5.85 40,33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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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才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26,023,659 3.56 20,773,659

沈国英 境内自然人 10,792,187 1.4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8,122,620
信用担保户 1.11 -
保证券账户

黄可悦 境内自然人 7,598,021 1.04 -

黄瑞兵 境内自然人 6,530,757 0.89 6,530,757

李文茂 境内自然人 5,023,659 0.69 5,023,659

合计 60.13 149,623,1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中黄文佳、黄卿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在公司
担任董事长及董事,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通过控股公司北京首航波
纹管制造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认购对象北京三才聚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为激励高管成立的高管持股公司,由于黄卿义、高峰、
刘强、王帅、韩玉坡、白晓明在其中认缴出资分别为 49.70%、5.00%、4.00%、
1.00%、5.00%及 5.00%,通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增加。除上述外,本公
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其持有
本公司股票的数量在发行前后均未发生任何变动。

本次发行前
持股 本次发行后
姓名 现任职务 (截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
方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 37,275,000 5.59 44,308,123 6.07
黄文佳 董事长
间接持股 73,612,590 11.04 82,549,931 11.31
高峰 董事、总经理 间接持股 1,050,000 0.16 1,301,183 0.18
董事、副总经
黄文博 间接持股 41,861,127 6.28 45,410,593 6.22
理、副董事长
董事、副总经 直接持股 35,700,000 5.35 42,733,123 5.85
黄卿乐
理、副董事长 间接持股 43,532,116 6.53 49,501,227 6.78
董事、董事会
黄卿义 间接持股 10,437,000 1.57 12,933,759 1.77
秘书
刘强 监事会主席 间接持股 840,000 0.13 1,040,946 0.14
王帅 监事 间接持股 210,000 0.03 260,237 0.04
韩玉坡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1,050,000 0.16 1,301,183 0.18
白晓明 副总经理 间接持股 1,050,000 0.16 1,301,183 0.18

注:上表内不包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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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截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6,325,000 12.95% 149,623,106 20.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80,425,000 87.05% 580,425,000 79.51%

三、股份总额 666,750,000 100.00% 730,048,106 100.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流动比率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
结构将得到优化,财务费用将大幅减少,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以及使公司负债比例过低、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为全额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并不会改变公
司的业务方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
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
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是黄文佳、黄卿乐、黄文博,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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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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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3]第 2527 号、瑞华
审字[2014]第 01280051 号和瑞华审字[2015]第]012800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1、报告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3.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365,613.50 380,675.30 257,526.69 230,028.65
负债总额 159,689.78 157,074.93 76,284.18 61,001.82
股东权益合计 205,923.72 223,600.37 181,242.50 169,026.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83,439.79 182,674.25 177,382.78 165,393.63
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8,786.30 113,000.74 97,565.06 119,314.59
营业利润 316.63 17,012.88 17,529.59 19,488.75
利润总额 799.58 23,020.10 18,701.15 20,737.65
净利润 603.71 19,146.50 15,726.64 17,567.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63.08 20,322.71 15,954.91 17,620.27
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397.55 15,216.86 14,959.48 16,560.00
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4,852.04 -4,783.63 -10,880.50 -19,0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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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2,842.42 -23,440.14 24,332.99 -62,649.13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0,936.15 26,083.90 -4,197.25 97,949.54
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24.57 -30.96 -29.97 30.26
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6,782.87 -2,170.83 9,225.27 16,304.47
增加净额

2、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44.67 5.63 8.96 0.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120.00 5,971.33 1,377.41 1,355.00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
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营业外
318.28 30.02 -214.82 -107.04
收支净额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482.95 6,006.97 1,171.56 1,248.91
减:所得税影响数 36.15 900.93 176.54 188.99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446.80 5,106.04 995.02 1,059.92
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65.54 5,105.85 995.44 1,060.27
的非经常性净损益
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
81.26 0.19 -0.42 -0.35
常性净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763.08 20,322.71 15,954.91 17,620.27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97.55 15,216.86 14,959.48 16,560.00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公
47.90% 25.12% 6.24% 6.02%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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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盈利能力指标 2015 年 1-3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综合毛利率 37.34% 33.55% 32.92% 28.21%
销售净利率 3.21% 16.94% 16.12% 14.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2% 10.91% 9.35% 13.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30 0.24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30 0.24 0.28


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2015.3.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1.80 1.45 2.79 3.20
速动比率(倍) 1.59 1.28 2.39 2.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71% 35.32% 29.86% 26.74%
偿债能力指标 2015.3.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1 35.92 -16.98 -15.15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14,852.04 -4,783.63 -10,880.50 -19,026.21
(万元)


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2015.3.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15 0.95 1.06 2.33
存货周转率(次) 0.46 2.63 2.28 2.89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09 0.52 0.48 0.84


二、近三年财务状况分析

(一)盈利能力

1、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利润及主要相关指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空冷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是电站空冷
系统成套设备,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公司已经具备了独立设计全套空冷系统的
能力,主要用于火电站的乏汽冷凝;除经营成套设备外,同时经营管束等空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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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2012-2014 年发行人的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13,000.74 97,565.06 119,314.59
二、营业总成本 96,010.23 80,540.72 99,825.84
其中:营业成本 75,094.49 65,451.13 85,651.9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17,012.88 17,529.59 19,488.75
号填列)
四、利润总额(损失总额以 23,020.10 18,701.15 20,737.65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0,322.71 15,954.91 17,620.27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10.91% 9.35% 13.34%

公司的空冷业务的发展目标为稳固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目前公司
在国内空冷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以 2013 年签订单量统计)。2012 及 2013 年国
内空冷市场招标总量为下降,同时由于国内空冷市场竞争激烈,2012 年公司所
获空冷订单仅 1900MW,当年底结余订单下降较多,严重影响了公司 2013 年业
绩的增长,因此 2013 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同时由于国内外宏观环境及资
金环境影响,2013 年度上游电力行业资金相对以往年度较为紧张,银行贷款进
度放缓,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付款期间以及项目实施进度均有所延长,因此
2013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下滑。由于 2014 年公司新增订单额较大,因此公司 2014
年营业收入将有所回升。


2、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总收入、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11,425.43 98.61% 95,592.55 97.98% 118,092.32 98.98%
其他业务收入 1,575.31 1.39% 1,972.51 2.02% 1,222.27 1.02%
营业总收入合计 113,000.74 100.00% 97,565.06 100.00% 119,314.59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 74,789.97 99.59% 64,829.30 99.05% 85,435.14 99.75%
其他业务成本 304.52 0.41% 621.83 0.95% 216.80 0.25%
营业成本合计 75,094.49 100.00% 65,451.13 100.00% 85,651.9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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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空
冷系统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贸易收入和废料收入等。报告期内,首航
节能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7%以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空冷系统和空冷系统配件,空冷系统配件主
要是管束等。2012-2014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18,092.32 万元、95,592.55
万元及 110,064.95 万元。2012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1 年度增长 43,723.36 万
元,增幅为 58.79%;2013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2 年下降 22,499.77 万元,降幅
为 19.05%;2014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14,472.4 万元,降幅为 15.14%。2011
年至 2012 年内公司执行项目不断增加,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也不断增加,因此主
营业务收入不断增长。2012 及 2013 年国内空冷市场招标总量下降,同时由于国
内空冷市场竞争激烈,2012 年公司所获空冷订单下降较多,因此 2013 年主营业
务收入有所下降。随着公司 2013 年新增订单增加,因此 2014 年公司所执行订单
增加从而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3、发行人近三年盈利指标


发行人 2012-2014 年度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基本 0.30 0.24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稀释 0.30 0.24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0.91% 9.35% 13.34%
基本 0.23 0.22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23 0.22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8.17% 8.76% 12.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8 -0.41 -1.4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8 0.35 1.22


从上表可见,2012-2014 年,随着公司 2013 年新增订单增加,2014 年公司
所执行订单增加从而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在 2014 年逐渐提高。


发行人 2012-2014 年现金流量状况逐步恶化。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负数主要原因为随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项目数量增长和生产规模扩大,经营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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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出多于现金流入;公司 2012 年上市后业务扩张增加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人工成本增加造成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有所增
加。


(二)资产管理能力

2012-2014 年发行人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95 1.06 2.33
存货周转率(次) 2.63 2.28 2.89


1、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较低,主要由行业特点所决定。公司主要经营空冷系
统,产品为大型定制设备,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较大、生产周期较长、应收账款回
款期长的行业特点,正常情况下,从采购生产到交货安装的周期为12个月左右,
特殊情况下更长。公司不同项目付款方式和具体付款要求有所差异,大多数情况
下,按照合同约定,公司交货安装后会留下合同金额平均20%左右的尾款(试运
行进度款及质保金)。公司应收账款较大、周转率较慢的行业特点,也决定了公
司经营和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

首航节能的存货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简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哈空调 0.96 0.79 0.88
首航节能 0.95 1.06 2.33
行业平均 0.96 0.93 1.61
与行业平均差异 -0.01 0.13 0.7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文件

除2014年外,报告期内首航节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哈空调,主要原因在
于,2011年末及2012年末首航节能应收账款余额相比远小于哈空调,因此应收账
款周转率高于哈空调。随着首航节能2013年末及201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大幅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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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应收账款周转率也大幅下降,2014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已接近于于哈空调。


2、发行人近三年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低,也是由行业特点所决定。空冷系统主要成本
为钢材、铝材及辅助设备成本等,公司产品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存货余额相应较
大。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次
存货周转率
公司简称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哈空调 1.74 1.39 1.39
首航节能 2.63 2.28 2.89
行业平均 2.19 1.83 2.14
与行业平均差异 0.45 0.45 0.7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季报等公开文件。

首航节能报告期内的存货周转率高于哈空调,主要原因在于随着首航节能竞
争实力的增强及行业地位的上升,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水平高于哈空调,因此销售
成本率相对较低,相同销售规模时首航节能的存货余额相对哈空调也较低,存货
周转率因此相对较高。


(三)偿债能力
单位:万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8,000.00 17.83% - - - -

应付票据 12,476.55 7.94% 19,116.29 25.06% 15,655.52 25.66%

应付账款 34,756.11 22.13% 22,810.35 29.90% 20,496.19 33.60%

预收款项 10,583.69 6.74% 21,088.69 27.64% 13,314.31 21.83%

应付职工薪酬 800.73 0.51% 592.73 0.78% 558.28 0.92%

应交税费 18,041.09 11.49% 12,519.13 16.41% 10,689.66 17.52%

其他应付款 48,195.66 30.68% 156.99 0.21% 287.87 0.47%

流动负债合计 152,853.93 97.31% 76,284.18 100.00% 61,001.8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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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21.00 2.69%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221.00 2.69% - - - -

负债合计 157,074.93 100.00% 76,284.18 100.00% 61,001.82 100.00%

资产总计 380,675.30 257,526.69 230,028.65

资产负债率 41.26% 29.62% 26.52%



1、发行人近三年负债构成


报告期内首航节能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
额的比例均在 97%以上。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
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等组成。2012 年末负债总额比上
年末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启用票据结算应付票据增加至 15,655.52 万元,随业务
规模增长应付账款增加 14,421.29 万元,同时项目验收确认营业收入导致预收款
项减少 35,440.97 万元。2013 年末负债总额比上年末增加,主要原因为随公司规
模扩大新签订单及保有订单量增加,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预收款项分别较上年
末增加 3,460.77 万元、2,314.16 万元和 7,774.38 万元。2014 年末负债总额比 2013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公司新增短期银行借款 28,000.00 万元,同时应付账
款较上年末大幅增加所致。


2、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2012-2014 年,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35.32% 29.86% 26.74%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 41.26% 29.62% 26.52%
流动比率(倍) 1.45 2.79 3.20
速动比率(倍) 1.28 2.39 2.76
利息保障倍数(倍) 35.92 -16.98 -15.15


2012 年、2012 年、2014 年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6.52%、29.62%、
41.26%,资产负债率不断升高,负债规模较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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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数三个指标亦呈下降趋势,表明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不断加大,急需通过股权
融资改善资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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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总额为 80,26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全部运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为应
收账款及存货。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主要经营空冷系统,产品为大型定制设备,具有单个合同金额较
大、生产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的行业特点,正常情况下,从采购生产到交货
安装的周期为 12 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更长。同时,空冷系统主要成本为钢材、
铝材及辅助设备成本等,公司产品成本占比较高。如公司最近两年销售成本率为
70%左右,因此,存货相应较多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对营
运资金需求较大。

(2)公司与客户的典型的付款方式是“12331”、“123211”等。“12331”是
指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对方预付 10%,公司购进主要材料一个月内预付 20%,生
产完成大部分或交货大部分一个月内预付 30%,全部交货后一个月内支付 30%,
质保金 10%;“123211”指合同预付款 10%、投料款 20%、生产完成大部分或交
货大部分后付 30%,交货后付 20%,试运行后付 10%、质保金 10%;此外,还
有“121321”(合同预付 10%、投料 20%、生产 10%、交货 30%、试运行 20%、
质保金 10%)等方式。公司不同项目付款方式和具体付款要求有所差异,大多数
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公司交货安装后会留下合同金额平均 20%左右的尾款(试
运行进度款及质保金)。因此,基于当前的结算方式,当年收入的 20%会形成为
应收账款。另外,公司客户主要由电力和能源企业构成,大多实力较强,信誉良
好,但是由于预算管理体制、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及部分客户项目建设贷款审批较
慢等原因,部分客户付款有所延期,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较大。随着公司经营规
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呈现增加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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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发展初期资金相对有限,报告期内公司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发展所
需公司营运资金,固定资产投资相对较少。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根
据自身资金状况,逐步加大固定资产投入,以促进规模化生产。

(4)公司面临良好发展机遇,未来通过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可以继续扩
大向国际市场及空冷技术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而研究开发对资金需求量也比较
大,因此预计仍需要较高的资金投入。

(5)为了进一步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近年来通过对
外投资、兼并收购等方式,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延伸主营业务产业链。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将得到
提高。有利于公司未来及时把握市场机遇,以内生式发展为基础同时加强收购兼
并等外延式增长,迅速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为公司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未来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合理增加流动资金。自上市以来公司进一步
深化市场布局、积极开拓客户、大力推进公司业务延伸和战略转型。首先,2014
年公司在空冷市场、电站总包市场以及光热市场拓展和订单获取上取得了优异的
成绩,新增订单达到 45.68 亿元。其次,海水淡化业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日
产 3 万吨级低温多效蒸馏法海水淡化中试装置的成功出水,标志着公司可向客户
提供商业化的海水淡化装置,对公司开展新业务、新市场,以及业绩成长具有积
极的意义。再次,光热发电方面公司在甘肃省敦煌市成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取得
了甘肃省发改委备案文件,目前已开工建设。最后,自 2013 年公司通过收购上
海鹰吉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东北电力设计工程公司以及收购新疆西拓有限
公司等投资安排,业务逐步扩展到光热发电、海水淡化、电站总包服务、数字化
设计以及压气站余热发电等业务。公司高端能源装备和清洁能源供应的平台逐步
成形,后续将依托这些平台业务积极推进资本运作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以期形成
内生发展和外延扩张双轮驱动,公司业绩稳步快速增长的局面。在目前增长时期
中,流动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公司持续发展的瓶颈,对公司扩大经营规模产生阻
碍,并使得公司在战略实施上处于较为保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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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在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按照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专项储存账户为:

1、专户名称: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1 0401 6000 0194 190
开户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2、专户名称: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026 5000 0004 57598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2015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承诺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空冷业务和光热发电等主营业
务所需的营运资金,不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用于支付收购款项,亦不用于向新
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设立专户管理,直接通过专户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支
付公司所需流动资金,不通过其他账户使用。

3、公司将定期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
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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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签署时间:2014年12月22日

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王剑敏 高岩

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一个完整
的会计年度止,具体根据证监会规章确定
(二)保荐协议其他主要条款

以下甲方为首航节能,乙方为兴业证券。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并确保
这些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在乙方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上市申请文件制作过程中,积极配合乙
方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在乙方协助下,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并履行有关义务。

(4)在持续督导期间内,向乙方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的工作便利,及时
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根据《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甲方作
为发行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乙方应指定符合规定资格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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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保荐工作,甲方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乙方不得更换其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但保荐代表人因调离乙方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代表人名单中除名的
除外。

(2)乙方应尽职保荐甲方股票发行:

①乙方应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甲方进行尽
职调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甲方发行的申请文件,并出具保荐文件,保荐甲方本
次股票发行;

②乙方应协助甲方配合中国证监会对甲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工作,包括组
织甲方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
涉及本次股票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及核查工作等;

③乙方应作为甲方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工
作,有关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承销协议》另行
确定。

(3)乙方应尽职保荐甲方股票上市:

①乙方应针对甲方情况与甲方磋商,提出建议,使甲方符合监管机构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②在甲方提供有关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材料的基础上,确认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并根据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上
市保荐文件;

③向甲方提交和解释有关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法规,确保甲方的董事
了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上市协议规定的董事的义务与责任;

④在甲方的配合下,制作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协助甲
方申请股票上市及办理与股票上市相关的事宜。

(4)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乙方应在持续督导期间内,持续督导甲
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①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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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②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
控制度;

③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
交易发表意见;

④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⑤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⑥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⑦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工作。

(5)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履
行的其他职责。




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1)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有权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应给予充
分配合;

(2)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乙方认为为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甲方有关文件、
资料,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并保证所提供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对中介机构就甲方本次股票发行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疑问的,
乙方有权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或复核,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
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按照《管理办法》和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通报信息;

(5)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规定,对甲方违法违规的事
项发表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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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完成前,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乙方有权发表保
留意见,并在保荐文件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乙方可以不予保荐,或对已推
荐的撤销保荐;

(7)本次发行完成后,如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有权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乙方并有权根据情况
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8)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

(9)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的规定,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享
有的其他权利。

二、上市推荐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
规定,兴业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认为首航节能已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兴业证券同意保荐首航节能非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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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首航节能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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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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