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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10-25
股票代码:002609 股票简称:捷顺科技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IESH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DUSTRY CO., LTD.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17 号捷顺大厦)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二〇一六年十月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56,818,181 股,发行价格为 17.6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999,999,985.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80,579,985.87 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全称 获配数量(股) 锁定期限(月)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81,818
2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7,840,909
3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93,181
4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81,818
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920,455
合计 56,818,181 -
3、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十二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
4、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目录
目录 ............................................................... 1
释义 ............................................................... 2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7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2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1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5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9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4
二、募集资金专项储存的相关情况................................. 24
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5
一、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6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8
一、查阅时间................................................... 28
二、查阅地点................................................... 28
三、备查文件目录............................................... 2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捷顺科技、发行人、公司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指 行不超过 67,114,093 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
次发行
行为
本次发行预案、本预案 指 捷顺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广发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会计师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
《认购邀请书》 指
购邀请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申购报价单》 指
购报价单》
报告期 指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上半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捷顺通 指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捷
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面向住宅物业、商业楼宇、都市
综合体、工业科技园区等客户提供的“快捷支付,一卡
通行”线下线上支付及社区金融服务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专门为社
捷生活 指
区生活和周边服务而打造的移动应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专门为有
捷停车 指
车一族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移动应用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可提高物
捷物管 指 管效率的物业管理移动应用,具有移动监控、移动收费、
报表查询等社区运营的核心功能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捷易付科
捷易付 指
技有限公司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IESHUN SCIENCE AND
公司英文名称
TECHNOLOGYINDUSTRY CO., LTD.
A 股股票简称 捷顺科技
A 股股票代码 002609
设立时间 1992 年 6 月 17 日
上市时间 2011 年 8 月 15 日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 17 号捷顺大厦
法定代表人 唐健
注册资本 60,009.762 万元
电话 0755-83112288
传真 0755-83112306
互联网网址 www.jieshun.cn
电子信箱 stock@jieshun.cn
自营进出口业务(按深管证字 137 号办);国内商业、物资供
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
自东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维
修及产品的技术支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经营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经营范围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卡、计算机软件的
技术开发、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化大门、交通管理设备
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生产;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
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
经营)。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
度。发行人于 2016 年 6 月 2 日公告了《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本
次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13 日。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告了《关于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鉴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
实施完毕,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1、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5.00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4.90 元/股。2、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 66,666,667 股调整为不超过 67,114,093 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3 月 9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封卷,并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
监许可【2016】959 号)。
(三)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112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 12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
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1745233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
民币肆亿肆仟贰佰捌拾捌万元整(¥442,880,000.00)。
2016 年 10 月 11 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7-113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15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
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602000129201745233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共计人民币
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伍元陆角(¥999,999,985.60)。
2016 年 10 月 12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48190009 号”验资
报告。截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止,捷顺科技实际发行 56,818,181 股,募集资金
共计为 999,999,985.60 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19,419,999.73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980,579,985.87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56,818,181.00 元,增加后的股本为 656,915,801.00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就本次增发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经确认,本次增发股票将于该批
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的方式。
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数量为 56,818,181 股。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2.09%,即不
低于 15.00 元/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5 月 16 日,发行人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016 年 6 月 14 日,发行人公布了《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
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进行除权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
为不低于 14.90 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67,114,093 股(含)。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
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格
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7.60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999,999,985.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419,999.73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980,579,985.87 元。发行人将根据《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2016 年 9 月 29 日 9:00-12:00 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在发行人律
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33 家投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且
按要求进行申购并按要求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为有效申购;有 1 家投资者缴
纳了申购保证金,但未在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
报价材料, 视为没有参与申购报价。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原则,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60 元/股,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认
购对象为最终认购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投资者全称 有效申购价格 有效申购金额 获配金额(元) 获配数量
号 (元/股) (元) (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1 18.02 100,000,000 99,999,996.80 5,681,818
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2 17.72 490,000,000 489,999,998.40 27,840,909
责任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3 17.69 153,000,000 152,999,985.60 8,693,181
有限公司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
4 17.69 100,000,000 99,999,996.80 5,681,818
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5 17.60 200,000,000 157,000,008.00 8,920,455
公司
合计 / / 999,999,985.60 56,818,181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对象为 5 名的特定对象,均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数量如下:
序 投资者全称 获配金额(元) 获配数量(股) 占本次发行数 锁定期限
号 量的比例 (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1 99,999,996.80 5,681,818 10.00%
有限公司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2 489,999,998.40 27,840,909 49.00%
责任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
3 152,999,985.60 8,693,181 15.30%
有限公司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
4 99,999,996.80 5,681,818 10.00%
管理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
5 157,000,008.00 8,920,455 15.70%
公司
合计 999,999,985.60 56,818,181 100.00%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 7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注册资本:3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包括销售其本身发起设立的基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 7 栋 2 单元 302 室
法定代表人:陈凡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注册资本:279,556.962 万元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4 日);股票期权做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参与配售产品的备案情况
最终获配的 5 家投资者中,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其以公募基金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机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
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其参与配售
的相关产品已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四)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发行人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
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
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易莹、花少军
项目协办人:廖飞
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5644000
(二)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办公场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9 楼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希文、钟俊
执业证书序号:019480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序号:000129
(三)验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剑涛、顾仁荣
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3-4 层
电话:010-88219191
传真:010-88210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仁芝、江晓
执业证书序号:019628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序号:000453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B 座 3 层
负责人:姜敏
经办律师:林丽彬、余勇波
电话:0755-36866600
传真:0755-36866661
执业许可证号:24403201211242787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唐健 235,872,000 39.31%
2 刘翠英 147,376,986 24.56%
兴证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69 号集合
3 5,359,290 0.89%
资产管理计划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
4 4,764,472 0.79%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
5 4,741,203 0.79%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6 4,023,977 0.6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
7 3,716,167 0.62%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
8 3,140,650 0.52%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
9 2,535,479 0.42%
资基金
10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0,000 0.42%
合计 411,241,853 68.53%
(二)本次发行后的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将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唐健 235,872,000 35.91%
2 刘翠英 147,376,986 22.43%
3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华宝信托-安心投资【6】
16,477,273 2.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安信基金-中信银行-华宝信托-华宝-华兴投
11,363,636 1.73%
资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大西部丝绸之
8,920,455 1.36%
路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陕国投-陕国投新毅
8,693,181 1.32%
创赢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 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681,818 0.86%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
5,681,818 0.8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兴证证券资管-宁波银行-兴证资管鑫众 69 号集
5,359,290 0.82%
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
5,095,328 0.78%
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50,521,785 68.5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56,818,181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299,192,354 49.86% 56,818,181 356,010,535 54.19%
非限售流通股 300,905,266 50.14% - 300,905,266 45.81%
股份总数 600,097,620 100.00% 56,818,181 656,915,80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换。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
迅速提升,营运资金得到有效补充,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和降低公司的财务
风险,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项目业务效益
的逐步释放,将带动公司主营业务以更快速度增长,公司将从智能终端设备提供
商向“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主营业务展开,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竞争优
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
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
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而且该等投资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产生影响。
(七)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56,818,181 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 1.5933 2.9482 1.7138 3.0583
基本每股收益 0.0779 0.0712 0.2405 0.2197
注: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
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3-211
号、天健审[2015]3-304 号、天健审[2016]3-367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16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额 118,769.33 125,396.50 110,872.31 93,293.34
负债总额 22,574.95 27,969.52 29,109.51 22,275.34
股东权益 96,194.38 97,426.99 81,762.80 71,018.00
少数股东权益 579.60 510.53 463.49 93.6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5,620.83 65,103.27 54,862.32 46,100.14
营业成本 11,945.37 27,901.73 25,611.18 22,655.88
利润总额 5,593.02 16,785.49 11,559.22 8,411.31
净利润 4,745.90 14,476.54 9,797.58 7,223.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6.83 14,429.51 9,963.48 7,226.2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03 14,878.79 16,742.89 11,630.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2.30 -30,394.58 -1,354.26 -3,716.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5.19 -1,297.31 2,950.06 -1,230.25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3.93 3.31 3.88 3.90
速动比率 3.21 2.84 3.42 3.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79 20.87 25.62 23.77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9.01 22.30 26.25 23.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9 1.61 2.71 3.85
每股净资产(元)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
2.19% 2.28% 2.63% 1.93%
(扣除土地使用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注] 4.42 6.66 6.42 5.70
存货周转率(次)[注] 1.88 2.38 2.19 2.1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02 0.25 0.56 0.63
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7 -0.28 0.61 0.3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6,393.15 18,047.77 11,277.24 8,690.49
元)
利息保障倍数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676.83 14,429.51 9,963.48 7,226.29
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4,585.28 14,228.30 9,786.11 6,790.29
利润(万元)
注:2016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为年化数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
76,304.18 64.25% 83,315.66 66.44% 96,492.83 87.03% 78,827.27 84.49%
资产
非流
动资 42,465.15 35.75% 42,080.84 33.56% 14,379.48 12.97% 14,466.07 15.51%

资产
118,769.33 100.00% 125,396.50 100.00% 110,872.31 100.00% 93,293.34 100.00%
总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战略升级,在不断深化智能终端销售业务发展的同
时,积极发展软件平台类产品(包括捷慧通智能管理平台、云服务平台、捷羿城
市通卡运营管理系统等)、发展以捷顺通为主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移动端应
用产品(包括“捷生活”APP、“捷停车”APP、服务号等)。不断推陈出新的
新技术产品和新业务为公司构筑起强劲的市场竞争优势,从而保持资产总额的稳
健增长态势。从资产结构上看,流动资产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表明公司
资产流动性较高,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二)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9,405.36 85.96% 25,142.91 89.89% 24,868.66 85.43% 20,227.83 90.81%
非流动负
3,169.59 14.04% 2,826.60 10.11% 4,240.85 14.57% 2,047.51 9.19%

负债总计 22,574.95 100.00% 27,969.52 100.00% 29,109.51 100.00% 22,275.3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负债保持在较低水平,且未发生银行借款,主要是得益
于公司以技术和服务为导向的产品定位、优秀的生产管理能力和良性的销售收款
及采购付款政策,有效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从而将总负债保持在较低水平。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3.93 3.31 3.88 3.90
速动比率 3.21 2.84 3.42 3.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79 20.87 25.62 23.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19.01 22.30 26.25 23.88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393.15 18,047.77 11,277.24 8,690.49
利息保障倍数 / / / /
报告期内,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主要系公司通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和持
续发展,自身经营积累较多,偿债能力增强。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存
在表外融资等或有负债,也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
(四)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2 6.66 6.42 5.70
存货周转率 1.88 2.38 2.19 2.13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3-2015 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应收账款管
理水平不断提高,加上主要客户信誉良好,基本能根据约定的时限进行付款所致。
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年化周转率的下降是受制于销售的季节性因素,上半年
收入占全年比重较低所致。
2、存货周转率
2013-201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不断提升柔性生
产能力,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模块集成程度提高,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加快存
货周转率;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对产品结构进行了一定调整,降低了部分
生产工艺复杂、占用生产空间较大的机电类产品的生产比重,也对存货周转率的
提升起到了一定帮助。2016 年 1-6 月,受行业内销售季节性因素影响,公司 1-6
月的销售成本较少,从而导致存货周转率较低。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51.28% 55.44% 50.96% 57.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2% 16.27% 13.12% 1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4.62% 16.04% 12.89% 9.80%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 基本 0.08 0.25 0.35 0.35
收益(元/股) 稀释 0.08 0.25 0.34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 基本 0.08 0.24 0.39 0.39
收益(元/股) 稀释 0.08 0.24 0.37 0.3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7.26%%、50.96%、55.44%和 51.27%,
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主要系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开发,逐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
围绕“互联网+智能终端”战略布局,积极实行“互联网+”战略,提供“捷生活”、
“捷停车”APP 为停车场导流,提供“捷物管”帮助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效率、降本增
效,提供捷顺通清分结算系统和“捷易付”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渠道和优质
的清分结算服务,不断为客户带来产品以外的附加价值,客户愿意为该部分附加
值接受更高的价格。成本方面,由于公司销量的持续快速增长,规模效应逐步体
现,单位成本呈下降态势。综上,公司智能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逐年提升,毛利
率在报告期内维持在较高水平。除此以外,受益于公司产品竞争力的不断增强,
公司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报告期内亦呈上升趋势。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73.03 14,878.79 16,742.89 11,630.05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812.30 -30,394.58 -1,354.26 -3,716.97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125.19 -1,297s.31 2,950.06 -1,230.25
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保持持续增加趋势,为维持公司正常的业
务运转和战略性的资本性支出提供了良好的资金基础。2013 至 2015 年度,公司
业务发展稳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2016 年 1-6 月,受销售
季节性的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公司科学规划利用稳健经营
带来的资本积累,积极进行对外投资和兼并收购,围绕“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
产业链进行了一系列战略布局,导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同时,公司
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在报告期内累计分配现金股利 8,239.78 万元,筹资活动
现金流以净流出为主。公司现金净流量构成的变化,反映了公司稳健发展的经营
特点和管理水平。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慧停车及智慧社区运营服务平台项目 94,220.37 94,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合计 100,220.37 10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
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
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专项储存的相关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规定存放于发行
人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发行人将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
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
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最终获配的 5 家投资者中,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其以公募基金参与本次发行,无需履行备案程序;西藏泓涵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该机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
关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其参与配售
的相关产品已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东
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方案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发行人具备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主体资格;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具有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与主
承销商的合法资格;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金额均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及配售程序、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发行管理办法》、《承
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第七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 56,818,181 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
设涨跌幅限制。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八节 备查文件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均可在以下时间、地点
供投资者查阅。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二、查阅地点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17号捷顺大厦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755-83112288-8829
传真:0755-83112306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2、尽职调查报告
3、法律意见书
4、律师工作报告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摘要)》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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