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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2-24
浙江 万安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 司
非公 开发 行 股 票发 行情 况 报 告
暨 上 市公 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F)
二零一六年二月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67,084,126 股
2、发行价格:12.60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845,259,987.6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820,052,440.42 元
二、各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发行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8,095
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904,761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30,158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77,777
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746,031
6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46,031
7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41,273
合 计 67,084,126 -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为 2016 年 2 月 29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 2016 年 2 月 29 日(即上市首日)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8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1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22
二、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 ............................................................................................ 22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1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
三、审计机构声明 ................................................................................................................ 3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陈利祥 陈 锋 陈永汉
陈黎慕 朱哲剑 王建丰
董建平 寿 邹 朱 建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3 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万安科技 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事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VI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万安科技
股票代码
注册资本 41,256.28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利祥
董事会秘书 李建林
证券事务代表 何华燕
注册及办公地址 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
邮政编码
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轨道车辆制动系统部件、农机配
件、塑料制品、铸造及压铸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
售及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互联网网址 http://www.vie.com.cn
电子信箱 lijl@vie.com.cn
联系电话 0575-87658897
联系传真 0575-8765971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 年 5 月 25 日,万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6月10日,万安科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2015 年 11 月 2 日,万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15年11月18日,万安科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5 年 12 月 9 日,万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
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16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8 号),核准万安科技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8,469.53 万股股份。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16 年 1 月 28 日,发行人向 7 名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浙江万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通知该 7 名投资者按规定于 2016
年 2 月 1 日 15 时前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
2016 年 2 月 1 日 15 时止,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已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16]第 610026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2 月 1 日止,国信证券已收到
共 7 家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捌亿肆仟伍佰贰拾伍万玖仟玖佰捌拾柒
元陆角(¥845,259,987.60 元)。投资者认购的总股数为 67,084,126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 12.60 元。
2016 年 2 月 2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
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027 号)。
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2 月 2 日止,发行人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7,084,126 股,每股 12.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45,259,987.6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25,207,547.18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0,052,440.42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
币 67,084,126.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752,968,314.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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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登记情况
万安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084,126 股,全部
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单一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增发股
票的金额不低于 8,500 万元且不超过 25,500 万元。
(三)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2015 年 11 月 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9.98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投标统
计,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本次发行底价。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45,259,987.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
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25,207,547.18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0,052,440.42 元。
(五)股份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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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认购的 7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规定,发行人与国信
证券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等原则确定认购获配对象及获
配股数。
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12.60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 67,084,126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845,259,987.60 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8,469.53 万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7 名,不超过 10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
况如下:
最终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限
序号 获配对象名称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8,095 254,999,997.00 12
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904,761 149,999,988.60 12
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730,158 109,999,990.80 12
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77,777 97,999,990.20 12
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746,031 84,999,990.60 12
6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746,031 84,999,990.60 12
7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41,273 62,260,039.80 12
合计 67,084,126 845,259,987.60 -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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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6 日
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157 号 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注册资本:5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 9 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 25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二期 31-32 层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6 月 4 日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合办公室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1 日
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 年 1 月 12 日
7、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 7 名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亦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 7 名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
交易安排。
(五)本次发售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万安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利
祥、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陈锋、陈黎明等六人。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万安集团直接持有 219,980,7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3.32%,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利祥持有万安集团 6.00000%的股权,通过陈江、陈
锋、陈亚萍控制万安集团 31.95145%的股权,陈永汉持有万安集团 8.28529%的股权,
陈黎慕持有万安集团 8.28529%的股权,俞迪辉持有万安集团 8.28529%的股权,陈
黎明持有万安集团 5.17831%的股权,五人合计控制万安集团 67.99%的股权,通过
万安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53.32%的股份;陈利祥持有公司 5.69%的股份,陈永汉持有
公司 1.24%的股份,陈黎慕持有公司 1.24%的股份,俞迪辉持有公司 1.15%的股份,
陈锋持有公司 7.50%的股份,陈黎明持有公司 0.78%的股权,六人合计直接持有公
司 17.61%的股份。即陈利祥、陈永汉、陈黎慕、俞迪辉、陈锋、陈黎明等六人直接
和间接控制公司 70.9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也不会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制权
状况也未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吴云建、钟德颂
项目协办人:黄衡
经办人员:黄衡
电话:13735482339
传真:0571-85316108
(二)发行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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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吴明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14 楼
经办律师: 劳正中、梁谨
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1-1 号西子联合大厦 20 楼
注册会计师: 沈建林、凌燕
电话:0571-56076603
传真:0571-5607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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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219,980,700 53.32
2 陈锋 30,940,000 7.50
3 陈利祥 23,476,530 5.69
4 陈永汉 5,127,192 1.24
5 陈黎慕 5,127,190 1.24
6 俞迪辉 4,757,194 1.15
7 周汉明 3,337,642 0.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互联网
8 3,298,279 0.80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陈黎明 3,207,642 0.78
10 蔡令天 3,207,640 0.78
合计 302,460,009 73.31
股本 412,562,8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以截至 2016 年 1 月 15 日
在册股东,与本次发行情况模拟计算):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219,980,700 45.86
2 陈锋 30,940,000 6.45
3 陈利祥 23,476,530 4.89
华鑫证券-浦发银行-华鑫证券志道 1 号
4 11,904,761 2.4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化
5 8,730,158 1.82
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鼎锋定增专项资产
6 6,746,031 1.41
管理计划
兴瀚资产-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7 6,746,031 1.41
公司
8 陈永汉 5,127,192 1.0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9 陈黎慕 5,127,190 1.07
10 俞迪辉 4,757,194 0.99
合计 323,535,787 67.45
股本 479,646,926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67,084,126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0,908,910 12.34 117,993,036 24.6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1,653,890 87.66 361,653,890 75.40
三、股份总数 412,562,800 100.00 479,646,926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820,052,440.42 元,公司总资产和净
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
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
目”、“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驶员辅助
系统(ADAS)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变。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除对公
司注册资本与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对
公司治理无实质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五)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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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610188 号”、“信
会师报字[2014]第 610090 号”和“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201 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5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合计 193,453.79 183,553.49 182,462.86 161,505.67
负债合计 112,389.22 106,968.42 112,630.31 95,281.91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权益 78,101.38 73,791.33 67,082.54 64,124.31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2,963.19 2,793.75 2,750.02 2,099.45
所有者权益合
81,064.57 76,585.08 69,832.56 66,223.76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8,969.63 132,229.01 128,318.86 102,068.44
营业成本 92,139.04 98,747.00 97,928.48 77,328.41
营业利润 6,811.18 8,842.37 3,811.75 1,762.41
利润总额 7,351.59 9,170.26 4,176.87 2,263.64
净利润 6,219.96 7,493.07 3,471.36 1,167.50
归属于母公司所
5,960.30 7,483.40 3,564.94 1,181.00
有者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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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
8,397.01 8,431.07 2,869.51 7,173.78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3,865.44 -4,566.12 -10,386.94 -3,647.34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2,007.52 -5,906.45 -691.28 -12,039.83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225.24 -1.22 -9.66 -43.17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
2,749.29 -2,042.72 -8,218.37 -8,556.56
物净增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1.13 1.09 1.03 1.13
速动比率(倍) 0.88 0.80 0.79 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8.10 58.28 61.73 59.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25 47.80 52.07 52.76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
1.96 3.71 5.76 5.46
净资产(元)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7 5.56 6.32 6.68
存货周转率(次) 4.36 3.57 4.00 3.3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3,934.14 17,763.61 11,760.71 9,418.61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7.11 4.48 2.78 1.8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20 0.41 0.24 0.59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10 -0.68 -0.71
以归属于公司
加 权 普通股股东的 7.84 10.64 5.43 1.85
平 均 净利润计算
以扣除非经常
净 资
性损益后归属
产 收 于公司普通股 7.09 9.98 4.65 1.17
益率 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基本 以归属于公司 0.14 0.18 0.09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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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 普通股股东的
收益 净利润计算
(元) 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 0.13 0.17 0.07 0.02
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0.14 0.18 0.09 0.03
净利润计算
稀释
每股 以扣除非经常
收益 性损益后归属
(元) 于公司普通股 0.13 0.17 0.07 0.02
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5-0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动比率(倍) 1.13 1.09 1.03 1.13
速动比率(倍) 0.88 0.80 0.79 0.87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8.10 58.28 61.73 59.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25 47.80 52.07 52.76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13,934.14 17,763.61 11,760.71 9,418.61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7.11 4.48 2.78 1.86
(1)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始终保持在1.03倍以上,速动
比率始终保持在0.79倍以上。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应收账款账龄
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资产变现能力较强。
(2)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盈利的积累,公司净资产增加,一
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外部融资额的需要;同时,通过优化资本结构,负债率呈现整
体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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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上表可见,2012年-2014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
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公司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二)营运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67 5.56 6.32 6.68
存货周转率(次) 4.36 3.57 4.00 3.30
注:2015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为年化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处于合理水
平,资产周转能力较强,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68次、6.32次、5.56次及5.67次,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应收账款周转能力较强。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比
例较高,均在99%以上,绝大多数应收账款都能在当期转化为现金流入或承兑汇
票,应收账款的回收能力较强,风险较小,质量较好。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
在较高水平。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类别较多,规格型号各异,同时,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设
有备品销售部门,主要面向维修市场,使得公司各类别和各规格型号的产品必须
备有一定的存货量,以便及时供应维修市场的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有效
的内控制度,主动调整存货数量及品种类别,做到存货产销平衡、库存合理,使
存货周转率维持在相对合理的水平。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利润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18,969.63 132,229.01 128,318.86 102,0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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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成本 92,139.04 98,747.00 97,928.48 77,328.41
营业毛利 26,830.59 33,482.01 30,390.39 24,740.04
销售费用 7,015.45 8,813.69 10,199.86 7,649.51
管理费用 10,796.73 12,684.93 11,725.39 11,560.07
财务费用 1,203.23 2,205.48 2,512.72 2,672.58
资产减值损失 556.34 476.56 1,709.82 610.91
投资收益 -49.26 41.99 59.53 -
营业利润 6,811.18 8,842.37 3,811.75 1,762.41
营业外收入 719.90 736.13 764.15 777.52
营业外支出 179.48 408.23 399.03 276.29
利润总额 7,351.59 9,170.26 4,176.87 2,263.64
净利润 6,219.96 7,493.07 3,471.36 1,167.50
归属于母公司所
5,960.30 7,483.40 3,564.94 1,181.00
有者的净利润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毛利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发行人
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由于下游客户江淮汽车推出的SUV受到市场的
欢迎,导致客户对公司的底盘模块化采购增长较多,从而带动了公司收入的增长。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233.62 97,306.67 80,163.99 67,197.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836.61 88,875.60 77,294.48 60,02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7.01 8,431.07 2,869.51 7,173.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0 4,399.67 408.35 2,111.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3.44 8,965.79 10,795.28 5,75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65.44 -4,566.12 -10,386.94 -3,6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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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200.00 40,511.02 41,924.15 59,2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207.52 46,417.47 42,615.43 71,279.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7.52 -5,906.45 -691.28 -12,039.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5.24 -1.22 -9.66 -43.1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49.29 -2,042.72 -8,218.37 -8,556.5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397.01 8,431.07 2,869.51 7,173.78
净利润 6,219.96 7,493.07 3,471.36 1,167.50
差异 2,177.05 938.00 -601.85 6,006.28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报告期内,除 2013 年外,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
均高于当期净利润,表明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资金回收情况较好。2013 年度,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低于当期净利润,主要系当期存货增加 4,053.37 万元
以及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3,670.74 万元,导致当期现金流入减少较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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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额度 项目备案情况
(万元)
(万元)
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6,658 26,658 诸经技备案[2015]291 号
发改备[2015]260 号、柳东投
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 21,022 21,022
资[2015]92 号
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
10,346 10,346 诸经技备案[2015]290 号
驶员辅助系统(ADAS)研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 24,000 -
合 计 82,026 82,026 -
注: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和控股孙公司广西万安实
施(项目所需资金将全部由公司单方面增资安徽万安,并通过安徽万安向广西万安公司增
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该项目投资总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
情况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项目实施的前景及必要性
1、汽车电控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由于政府产业政策扶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汽车产业向国内转移
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中国汽车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自 2009 年
至今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位居全球第一,近年来我国汽车生产量情况如下图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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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http://www.stats.gov.cn
从 2005 年至今我国汽车产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其中 2005 年至 2014 年年
复合增长率为 17.16%。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 年 1-9 月
我国汽车产销 1,709.16 万辆和 1,705.65 万辆。
与此同时,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行业也保持了较快的发展,2014 年我国汽
车零部件制造行业销售收入已增至近 3 万亿元,但总体而言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
起步较晚,滞后于汽车整车产业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汽车产业的发展。
尽管部分本土企业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实力,但大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资本实
力不足,设备自动化程度低,技术开发费用投入少,先进工艺的吸收、转化、推
广速度慢,产品附加值总体较低。
汽车零部件的发展趋势是机电一体化,并逐渐融入了计算机实时数字控制;
而制动系统事关车辆安全,使用现代高科技改造和完善传统制动系统产品是大势
所趋。欧美等发达国家汽车制动领域电子技术发展较快,除ABS防抱死制动系统
外,还有ASR驱动防滑控制系统,EBS电子控制制动系统,ESP电子稳定系统,
ECAS电子控制空气悬挂系统等,每个系统产品的问世,都对汽车的安全性、舒
适性和可靠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目前我国的ABS、EBS市场以国外品牌为主
导,国外品牌通过产品进口和合资的方式占据绝大部分市场,国产品牌只占据小
部分市场。
针对这一情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将汽车
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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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
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
子油门等列为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20万套ABS防抱死制动系统、5万套EBS电
子控制制动系统的生产能力,主要为商用车进行配套。2014年我国商用车产量为
380.31万辆,每辆车需要一套ABS系统或EBS系统,市场需求较大。
目前公司ABS系统产品已开始大批量生产,2012年-2014年公司销售ABS产
品4.1万套、5.9万套和7.7万套,2015年1-9月ABS销量为7.2万套,呈快速增长趋
势;EBS电子控制制动系统产品已完成研发测试工作,即将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此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现有的技术优势,在相关市场中占据有利的竞
争地位。
2、汽车底盘模块化基地建设项目
自 2009 年至今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位居全球第一,2015 年 1-9 月我国乘用
车产销量保持同比增长态势。
虽然 2011 年以来我国汽车市场增速放缓,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汽车
千人保有量仍较低(根据美国能源部的统计,2010 年美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 812
辆,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2009 年日本千人汽车保有量为 589 辆;而目前北京、
上海等一线城市中的特大城市,汽车千人保有量仅超 200 辆,二三线城市千人保
有量更低),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汽车消费的刚性需求将长期存在,汽车
消费的增长将推动整个行业的稳健增长。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工业的上游行业,整车成本中汽车零部件成本达 60%
以上。在成熟市场上,由于汽车保有量大,汽车维修服务市场对汽车零部件的需
求也非常庞大。在成熟市场上,整车市场与零部件市场的市场规模比例大约可达
到 1:1.7。而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该比例不足 1,汽
车零部件行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世界著名汽车零部件企业如德尔福、
博世、伟世通、电装、江森自控、美国李尔集团等也纷纷进入我国,组建了合资
或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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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工业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随
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汽车零部件在汽车产业中的作用日趋显
著。在高效率、低成本的驱动下,各大汽车公司的零部件采购基本实现全球化。
在专业化分工日趋细致的背景下,整车制造商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
生产模式向精简机构、以开发整车项目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行业内形成
了整车厂、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二级零部件供应商、三级零部件供应商等多层次
分工的金字塔结构。
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汽车整车销售市场的竞争也不断加剧。为有效
简化汽车制造工艺、节省装配时间、降低生产成本,以赢得竞争先机,整车厂逐
渐采用成套、成系统、成模块的方式进行零部件的采购,而不再采用以单个零部
件为采购单元的采购模式,整车零部件配套模式逐渐向系统化、模块化转变。
模块化供应是指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以模块为单元为整车厂提供配套。在模
块化供应中,零部件企业承担起更多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这对零部件生
产企业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对一个汽车零部件企
业各方面实力的综合考验。零部件生产企业同主机厂分工协作、同步开发、配套
供应的模块化供应模式可以让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市场份额和产品定价方面拥有
更多话语权。
该投资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50 万套乘用车底盘模块化生产能力,具体
包括前副车架模块、后悬模块产品。
其中前副车架模块一般由车架、摆臂、转向机、稳定杆、轮边单元总成组成,
该模块能够增加前悬架的横向强度、提升转向和不平路面行驶时的车身稳定性,
同时该模块采用多连杆结构能够提升整车的操控性和平顺性,在整车 NVH 标定
中起到关键作用,此外,在发生碰撞时该模块能够利用其自身特殊结构吸收碰撞
能量、分散作用力,从而保证车辆成员安全。后悬模块一般由后扭梁、轮边单元
总成、制动油管等组成,该模块具有结构简单、占据车体空间小(可腾出更多车
内空间),是目前在小型乘用车辆中最为广泛采用的后悬架形式。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14 年我国汽车销量分别为 2,372.29
万辆和 2,349.19 万辆,分别同比增长 7.3%和 6.9%,其中乘用车销售 1,970.0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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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同比增长 9.89%。保守估计若未来我国乘用车市场产量保持年均 5%的增长
速度,则每年将新增乘用车产量超 2,000 万辆,每辆乘用车都需要一套前副车架
和后悬模块,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仅新增 25 万套前副车架模块、25
万套后悬模块生产能力。
同时随着汽车产销量的持续增长,我国的能源与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节能减
排已成为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和重大趋势之一,汽车轻量化已成为各汽
车生产厂商的重要研究方向,并逐步向产业化方向转化。公司在充分研究和论证
基础上,对液压成形、铝合金锻造、铝合金铸造等轻量化制造工艺进行跟踪、分
析,针对多家主机厂的新车型进行同步开发适用性产品,成功试制完成了乘用车
底盘模块化系列新产品,各项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了主机厂的认证。
本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增加公司铸造铝合金轻量化底盘模块化产品的生产能力,符
合市场发展趋势。
3、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研发项目
公司通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对外合作研发,已具备与主机厂同步开发的技
术创新能力,在重点产品和核心技术研发方面,已具备应用多种技术手段进行正
向设计的研发能力,并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针对公司主要产品,已具备设计验
证与质量验证的技术检测能力。但公司目前研发能力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差
距,尤其在车联网技术、电车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等
方面的研究,仍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在人才、设计软件、研发检
测试验设备等配置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建立车联网技术、电车无线充电技术
及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等产品的技术研发平台是支持公司快速发展,
支持公司产品升级换代的必由之路。
①车联网
车联网是指通过无线通信、卫星定位、计算机网络及GIS等技术将车辆联
接在一起的网络系统。网络通过对入网的所有车辆实时的基本信息和运动状况
掌控,实现对车辆的管理和监控,可为车辆提供安全驾驶、娱乐、智能交通、
紧急救助等全方位的服务,全面提升驾驶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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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联网研发以车载移动终端为载体,以移动互联网为交互方式,以智能信息
服务为核心,面向车载智能信息服务系统的产业需求,主要在移动互联网信息获
取,车载移动终端智能交互,嵌入式与云端智能计算,移动多媒体信息服务与推
送,下一代互联网综合信息服务SoLoMoCo(社交+本地化+移动+商务)以及电
子商务等方向进行重点研发和产业化。
针对目前国内城市在交通信息服务方面的发展现状,结合车主对于交通信
息服务的需求,车联网系统可进行信息收集、信息发布、车辆导航、停车引导
等各项功能于一体,不但使交通服务更加丰富和人性化,使交通运输效率更
高,还将在信息技术与交通科学技术的交叉点上进行创新。通过无线通讯将车
辆与车辆及车辆与管理中心之间进行互联,实现信息收集与发布智能化,结合
实时精准的交通路况为车主提供相关的位置服务,并亦能方便地支持扩展相关
的服务,该项目的实施可以为车主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和丰富的位置服务、生
活服务、车况服务,使用户体验到移动互联网为用户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便
利。
②无线充电技术
因实现了零排放、技术相对成熟、经济性较好,由蓄电池供电的纯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 EV)成为各国政府鼓励、各汽车生产商大力发展的环保车型。
动力电池的电气充电方法包括接触式充电和无线充电。无线充电或称无线供
电(Wireless Power Transmission, WPT)是以耦合的电磁场为媒介实现电能传递。
与接触式充电相比,WPT 使用方便、安全,无火花及触电危险,无积尘和接触
损耗,无机械磨损和相应的维护问题,可适应多种恶劣环境和天气。同时 WPT
便于实现无人自动充电和移动式充电,在保证所需行驶里程的前提下,可通过频
繁充电来大幅减少 EV 配备的动力电池容量,减轻车体重量,提高能量的有效利
用率;并有助于降低 EV 初始购置成本,解决其受制于大容量电池的高成本问题,
推进 EV 的市场化。
③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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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是利用安装在车上的各式各样传感器,在汽
车行驶过程中随时来感应周围的环境,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
侦测与追踪,并结合导航仪地图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从而预先让驾驶
者察觉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ADAS 提供的功能包括自适应巡航控制、盲点监测、车道偏离警告、夜视、
车道保持辅助和碰撞警告系统,具有自动转向和制动干预功能,能够在复杂的车
辆操控过程中为驾驶员提供辅助和补充,可部分控制车辆的移动,并在未来最终
实现无人驾驶。
由于各国政府和消费者都深刻认识到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在降低
事故频率、减轻事故伤害的重要作用,各国政府纷纷立法要求强制安装得到某些
验证的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技术,将其作为汽车中的标准配置,希望以此来保护驾
车者、乘客、行人以及其他道路用户,同时,消费者主观上对行车安全性的高度
重视也使得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技术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故近年来 ADAS 市场
增长迅速,从原来的局限于高端市场,逐步进入中端市场,与此同时,许多低技
术应用在入门级乘用车领域更加常见。
由于国内市场汽车工业起步晚,起点低,对于代表先进汽车技术的驾驶辅助
系统开发力度不足。国内汽车生产厂家受资金与研发实力的限制,在先进驾驶辅
助系统研发方面的投入较少。亟需民族汽车零部件企业对此进行研究开发。
通过车联网、无线充电技术及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的研发,可有
效提升公司在汽车电子控制和电子信息处理方面的技术积累,引领行业技术发
展,为后续新产品研发和新市场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与良好的发展平台。
4、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公司为抓住国内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扩大生产规模,整合产业链,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取得了稳步快速发展。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
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公司之前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来
满足日常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负债率和财务费用较高。制约了公司的投融资能力
和盈利能力,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未来发展。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根据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计算,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58.10%,
本次发行完成并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000 万元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将得到优化,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提高。
近年来,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日常经营活动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
加。运用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是十分必
要的,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生产经营的
持续稳定发展。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
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
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
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对象合法合规,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的规定。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黄 衡
保荐代表人:
吴云建 钟德颂
法定代表人: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3 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
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名):
劳正中 梁 瑾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吴明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16 年 2 月 23 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审计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审计机构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签字):
沈建林 凌 燕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2 月 23 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会计师(签字):
凌 燕 洪 坚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2 月 23 日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和《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
调查报告》。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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