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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4-10-15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一四年十月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
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及本公司其他信息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5,473,887 股,将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6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4 年 10 月 16 日(即上市日),
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Luxshare Precision Industr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立讯精密

股票代码: 002475

法定代表人: 王来春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翻身工业厂
房 G1(1-3 层)

邮政编码: 518126

互联网网址: http:// www. luxshare-ict.com

电子信箱: public@luxshare-ict.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发行
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发行人 201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14 年 7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2014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立讯精密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50 号)核准了立讯精


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14
年 9 月 23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
(瑞华验字[2014]48330010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向立讯精密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4 年 9 月 24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瑞华验字[2014]48330011 号” 验资报告,确认本
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四)股权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预计
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6 日。

三、本次发行概况

发售证券的类型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证券简称 立讯精密

证券代码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发行数量 65,473,887 股

证券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 31.02 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 22.62 元/股的 137.14%;

相当于发行询价截止日(2014 年 9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 33.69 元/股的 92.08%;相当于发行询价截止日前一

日收盘价 32.47 元/股的 95.53%。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即不低于 31.74 元/股。因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完成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应调整本次发行价

格为 22.6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2,030,999,974.74 元

发行费用 21,223,999.75 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09,775,974.99 元

发行证券的锁定期 股份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四、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 65,473,887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8,980 万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8 名,不超过 10 名。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
则,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 锁定期
序号 名称
(股) (元) (月)
1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32,172 258,463,975.44 12

2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45,067 283,679,978.34 12

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807,994 211,183,973.88 12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540,425 420,023,983.50 12

5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35,267 212,029,982.34 12

6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43,197 417,007,970.94 12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00,000 223,344,000.00 12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9,765 5,266,110.30 12

合计 65,473,887 2,030,999,974.74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兰荣

2、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 22 楼 2201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传良

3、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46 号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翔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8 室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俊英

5、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小松

6、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9 楼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7、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1636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利平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14 年 9 月 22 日,本次发行对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
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内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
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六、律师关于本次发行实施过程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所需的批准,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发行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符合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发行对象具
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认
购协议》合法、有效;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七、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 3053 传真:010-6083 3083

保荐代表人:姚浩、刘顺明

项目联系人:何锋、金然、肖楚男、杨飞


(二)发行人律师

负责人:朱小辉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605

经办律师:周陈义、牟奎霖

联系电话:0755-8322 8977

传真:0755-8891 4874

(三)审计机构

负责人:朱建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十层

联系电话:010-6828 6868 传真:010-8821 0608

经办会计师:罗振邦、李璟

项目联系人:李璟

(四)验资机构

负责人:顾仁荣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八楼西面

联系电话:0755-82521871 传真:0755-82521870

经办会计师:袁龙平、秦昌明

项目联系人:袁龙平

(五)评估机构

法定代表人:何宜华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 72 号博爱大厦 12 楼

联系电话:0512-6526 0880

经办评估师:刘明、郑超

项目联系人:刘明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类别
比例
1 立讯有限公司 480,407,200 62.68% 境外法人
2 新疆资信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9,760,000 5.59% 境内一般法人
3 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17,640,000 2.30% 境内一般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效率
4 9,319,153 1.22% 基金、理财产品等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
5 8,504,700 1.11% 基金、理财产品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6,296,165 0.82% 基金、理财产品等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7 5,846,946 0.76% 基金、理财产品等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
8 5,813,457 0.76% 基金、理财产品等
投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 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5,051,841 0.66% 基金、理财产品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 4,894,693 0.64% 基金、理财产品等
基金(LOF)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东类别
比例
1 立讯有限公司 480,407,200 57.75% 境外法人
2 新疆资信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9,760,000 4.78% 境内一般法人
3 富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17,640,000 2.12% 境内一般法人
国联安基金-工商银行-国联安-
4 诚品-定向增发 5 号资产管理 13,443,197 1.62% 基金、理财产品等
计划
5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1,440,425 1.38% 基金、理财产品等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
6 10,315,172 1.24% 基金、理财产品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效率
7 9,804,389 1.18% 基金、理财产品等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英大基金-光大银行-平安信托
8 -平安财富*创赢五期3号集合 9,145,067 1.10% 基金、理财产品等
资金信托计划
9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807,994 0.82% 国有法人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6,284,165 0.76% 基金、理财产品等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情况将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
下:

发行前间接持股 发行前间接持股 发行后间接持股 发行后间接持股
姓名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王来春 24,020.36 31.34% 24,020.36 28.87%
王来胜 24,020.36 31.34% 24,020.36 28.87%
丁远达 401.62 0.52% 401.62 0.48%
张立华 401.62 0.52% 401.62 0.48%
陈朝飞 361.45 0.47% 361.45 0.43%
李晶 200.81 0.26% 200.81 0.24%
王斌 40.16 0.05% 40.16 0.05%
冯云 40.16 0.05% 40.16 0.05%
罗舒茗 40.16 0.05% 40.16 0.05%
王逸 40.16 0.05% 40.16 0.05%
白如敬 40.16 0.05% 40.16 0.05%
注:发行前持股情况为截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的数据,发行后持股情况为根据该日数据推
算。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发行前持股数量
发行后
股份类型 (截至 2014 年 8 月 比例 比例
持股数量
29 日)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65,473,887 7.87%

投资者配售股份: - -
国有法人持股 - - 6,807,994 0.82%

基金、产品及其他 - - 58,665,893 7.0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66,458,000 100.00% 766,458,000 92.129%

三、股份总数 766,458,000 100.00% 831,931,887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最近两年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34
每股净资产(元/股) 4.09 3.32

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模拟计算的最近两年的每股收益及每股净
资产: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 0.32
每股净资产(元/股) 6.19 5.48
注:
(1)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2014 年 8 月 29 日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之和计算;发行后稀释每股收益分别按
照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期末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数之和及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计算;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 2014 年 8 月 29 日股本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数之和计算。

(二)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以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为测算基础,以募集资金净额 2,009,775,974.99
元进行模拟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增加到 81.75 亿元,增长 32.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到 51.47 亿元,增长 64.06%。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较大变动。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来胜、王来春兄妹,均拥有香港居留权。截至本报告出
具日,王来胜、王来春兄妹以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香港立讯 100%股权的方式,
间接持有公司 62.68%的股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由于更多投资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并成为公司股
东,来自投资者的监督更加严格。同时也将给公司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
理方法,更有利于公司规范治理。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和本次发行前一致。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新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均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
则》(2006 年发布)编制,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会计报表,请查阅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布的财务报告。

(二)主要财务数据

2 公司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审计,并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信会师报字(2012)第 210180 号、
信会师报字(2013)第 210188 号、信会师报字(2014)第 210088 号。

发行人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项 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08,019,197.20 6,164,966,051.18 4,062,603,536.15 3,285,118,301.71

负债总额 3,741,519,441.45 3,027,798,650.53 1,517,124,751.52 1,085,542,185.08

少数股东权益 777,588,545.46 819,629,994.48 493,606,058.80 359,303,937.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66,499,755.75 3,137,167,400.65 2,545,478,784.63 2,199,576,116.63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4 年 1-6 月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06,000,683.73 4,591,656,697.76 3,147,201,586.78 2,555,567,715.02

营业利润 331,082,515.81 489,876,891.34 389,553,221.49 413,335,987.41

利润总额 351,095,853.38 543,245,026.53 401,861,814.92 424,670,668.36

属于母公 司所
237,926,018.10 339,775,798.82 263,091,913.13 257,181,697.39
有者的净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014 年 1-6 月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09,971,094.40 294,293,343.75 418,172,366.20 308,745,273.63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05,655,184.71 -764,341,326.39 -510,867,534.89 -41,611,223.04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86,941,788.58 746,339,902.24 -156,119,288.03 159,250,348.97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15,779,109.10 -11,864,308.86 96,082.77 -4,755,179.38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7,036,807.37 264,427,610.74 -248,718,373.95 421,629,220.18
净增加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831,657,059.52 703,489,945.15 439,062,334.41 687,780,708.36
价物余额


(三)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11 年、2012 年及 2013 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流动比率 1.25 1.44 2.04
速动比率 1.00 1.16 1.81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9.11% 37.34% 33.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21 2.90 3.47
存货周转率(次) 6.68 7.50 12.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48% 13.58% 19.82%
每股收益(元/股)(基本) 0.44 0.34 0.34
每股收益(元/股)(稀释) 0.44 0.34 0.34

(四)非经常性损益

最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33,977.58 26,309.19 25,718.17
非经常性损益 5,258.26 823.29 848.66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百分比(%) 15.48% 3.13% 3.3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节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立讯
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30,999,974.7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
于以下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预计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资额
1 收购昆山联滔少数股东的股权 60,000.00 45,000.00
增资昆山联滔并进行智能移动终端连接组
2 51,400.00 51,400.00
件产品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增资苏州丰岛并进行复合制程机构件及机
3 50,700.00 50,700.00
电模组扩建项目
增资珠海双赢并进行柔性印刷电路板技术
4 56,000.00 56,000.00
升级及扩产项目
合计 218,100.00 203,100.00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专户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发行人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 11014680017001





第五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时间:2014 年 9 月 4 日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期间包括以下两个阶段:

(1)乙方推荐甲方申请本次发行与上市的时期(以下简称“推荐期间”);


(2)乙方持续督导甲方的持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间”)。

持续督导期间自甲方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开始,至以下日期中较早者
止:

(1)甲方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

(2)甲方在甲方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

二、上市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
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
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风险控制部
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
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公司已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
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10 月 16 日。
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的情形。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保荐机构办公地址查询:

1、上市申请书;

2、承销及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意见;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认购股东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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