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0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杭氧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就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发行人控股股东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杭州杭开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电气")、毛绍融、赵大为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毛绍融、赵大为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银行国有股减持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函[2004]21号)的有关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A股首发上市涉及国有股转持问题的批复》(浙国资法产[2009]43号)批准,在发行人境内发行A股并上市后,发行人国有股东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按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10%计算)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除前述有关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外,本公司主要股东的重要承诺如下:
1、集团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1)集团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各自拥有的位于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杭下国用(2005)字第000328、000329号的土地使用权,在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至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名下后至本公司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交付上述土地期间,若因上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占有、使用及收益方面出现纠纷或争议,由此导致的任何支出或损失将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2)集团公司就本公司可能因无法按期搬迁而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承诺:若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按期向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腾空、交付土地并完成搬迁,由此导致的任何支出或损失(包括因延迟交付土地所引发的政府罚款、政府责令搬迁或强制拆迁费用、违约赔偿金、返还搬迁资金;本公司经营损失;因搬迁延误造成本公司持续经营障碍而引发的违约赔偿金、第三方赔偿等)将全部由集团公司承担。
(3)为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集团公司于2008年8月22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①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②集团公司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事实改变前,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在经发行人同意并履行必要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集团公司投资参股发行人控制的企业的情形除外。
2、华融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由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华融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华融公司承诺:在发行人完成上市并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限售期满后,在国家有关债转股股权减持政策以及国有金融机构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有关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华融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减持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持股比例降低至7%的范围内。
本上市公告书己批露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对比表中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杭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7,100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2010年5月21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7,1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42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5,680万股,发行价格为1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9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5,68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6月10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6月10日
3、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4、股票代码:00243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1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7,1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5,68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集团公司 245,389,802 61.19 2013年6月10日
华融公司 74,412,800 18.56 2011年6月10日
杭开电气 1,573,880 0.39 2011年6月10日
毛绍融 1,573,880 0.39 2011年6月10日
赵大为 1,573,880 0.39 2011年6月10日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5,475,758 1.37 2013年6月10日
小计 330,000,000 82.29 -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发行股份 14,200,000 3.54 2010年9月10日
网上发行股份 56,800,000 14.17 2010年6月10日
小计 71,000,000 17.71 -
合计 401,000,000 1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HANGYANG CO., LTD.
2、法定代表人:蒋明
3、注册资本:人民币40,100万元(发行后)
4、设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5、住所及邮政编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310004
6、经营范围:通用机械、化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具体范围详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0日,《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21日),制氧站工程施工,工矿配件、船舶及辅机制造、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
7、主营业务:空气分离设备、工业气体产品和石化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业务。
8、所属行业:普通机械制造业
9、电话:(0571)85869078 传真:(0571)85372780
10、互联网址:www.hangyang.com
11、电子信箱:investor@hangyang.com
12:董事会秘书:汪加林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起止日期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姓 名 职 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蒋 明 董事长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胡 英 副董事长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毛绍融 董事、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1,573,880
陈康远 董事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赵大为 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1,573,880
景建文 董事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钮容量 独立董事 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 -
谭建荣 独立董事 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 -
赵 敏 独立董事 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 -
陶自平 监事会主席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毛永娟 监事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黄申俊 职工代表监事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章成力 副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徐建军 副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邱秋荣 副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许 迪 副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朱朔元 总工程师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葛前进 总会计师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汪加林 董事会秘书 2008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集团公司,发行完成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45,389,802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61.19%。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杭州市国资委。
集团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的浙江铁工厂,1958年定名为杭州制氧机厂,1993年更名为杭州制氧机集团公司,是国内最早设立的气体分离设备制造企业。1995年9月,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发[1995]77号文批准,改组为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2000年4月,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府办简复第7554号文批准,改制为投资型的资产经营公司。由于集团公司申请实施债转股,为便于集团公司债转股后的国有资产管理,2001年10月,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发[2001]197号文批准,设立杭州杭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集团公司的国有股权由该公司持有。2002年3月,经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产业[2000]1238号文批准,华融公司对集团公司实施了债转股,债转股后,杭州杭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华融公司对集团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8.33%、41.67%。2004年8月,华融公司将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杭州杭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05年8月,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05]143号文批准,杭州杭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合并,合并后公司名称仍为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后集团公司为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明,注册地为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88号,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00000014325,经济性质为国有独资。该公司目前无生产型业务,主要从事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租赁。
依据未经审计的集团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总资产177,845.24万元,净资产96,112.95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2,085.43万元。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参、控股的其他企业
1、集团公司其他参、控股公司产权结构图
2、集团公司其他参、控股公司情况简介
(1)杭州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6日。该公司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持民,注册地为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2号,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的设计、承包。
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杭州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623.91万元,净资产611.11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48.79万元。
(2)杭州制氧机研究所
杭州制氧机研究所为集团公司下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85年12月9日。该企业注册资本为19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莫兆洋,注册地为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152号。目前,该企业主要从事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
2009年12月,经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决议批准,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集团公司将杭州制氧机研究所委托给股份公司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杭州制氧机研究所总资产162.63万元,净资产138.66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8.32万元。
(3)杭州杭氧和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杭氧和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5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柯南,注册地为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坎头村,该公司为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管理。
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杭州杭氧和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4,590.06万元,净资产2,790.01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9.99万元。
(4)杭州杭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杭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6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子健,公司注册地为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99号,股东及股权结构为集团公司持股18.69%、杭州杭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股81.31%,主营业务为餐饮服务。
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杭州杭氧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1,141.87万元,净资产888.82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2.75万元。
(5)杭州人和物资有限公司
杭州人和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4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建,注册地为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392号,股东及股权结构为集团公司持股30%、7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70%,主营业务为五金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的批发、零售。
依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杭州人和物资有限公司总资产74.53万元,净资产32.99万元;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0.30万元。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02,032】人,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 245,389,802 61.19
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74,412,800 18.56
3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 5,475,758 1.37
4 杭州杭开电气有限公司 1,573,880 0.39
5 毛绍融 1,573,880 0.39
6 赵大为 1,573,880 0.39
7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49,988 0.11
8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49,988 0.11
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9,988 0.11
1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9,988 0.11
合 计 331,799,952 82.73
备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人万能、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团体万能、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心收益投资产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14家机构也分别持有449,988股,分别占总股本的0.11%。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7,1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8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一)31.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25.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42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44,81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3.16893551%,认购倍数为31.56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5,680万股,中签率为1.1057905755%,认购倍数为90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34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127,8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4,066万元,明细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 3,050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 307
律师费 140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 43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费 526
合 计 4,066
每股发行费用:0.57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六、募集资金净额:123,734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52元(按照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58元/股(以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年1至3月及2009年1至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0年3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2,297,513,761.09 2,212,428,819.26 3.85
流动负债(元) 1,908,690,806.17 1,768,866,826.71 7.90
总资产(元) 3,522,270,750.42 3,439,861,069.07 2.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84,389,006.13 976,166,949.35 -9.4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68 2.96 -9.46
项目 2010年1-3月 2009年1-3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706,701,255.79 668,872,082.29 5.66
利润总额(元) 100,324,457.24 76,929,768.15 30.4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77,075,216.57 57,157,651.99 34.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63,309,076.35 55,234,641.39 14.62
基本每股收益 0.23 0.17 35.2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8.72% 5.85% 2.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7.16% 5.66% 1.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39,705.97 31,208,920.79 -117.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2 0.09 -117.11
二、201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
201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70.13万元,较去年同期66,887.21万元增长5.66%。201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0,032.45万元,较去年同期7,692.98万元增长30.41%,主要是由于2010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出口较去年同期增长,公司毛利率较去年同期上升2.77%所致。
(二)财务状况
2010 年一季度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较2009 年底增长2.40%,其中
流动资产较2009 年底增加3.85%,主要是因销售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的增长所致。2010 年一季度末公司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末增长7.9%,主要是销售增长导致应付账款增加以及向银行进行短期借款所致。2010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全年生产而进行的物资采购大幅增加所致。
截止2010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及负债结构合理;公司
偿债能力较强,债务风险较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5月2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邮 编:100033
电 话:(010)58568001
传 真:(010)58568004
保荐代表人:付巍 许欣
项目协办人:周灌青
项目组成员:王云峰、王苒、王烨、王禾跃、蹇敏生、于新军
陈文雄、何子慧、周悦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华融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融证券愿意推荐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9日
附件:
1、2010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
2、2010年1-3月利润表
  3、2010年1-3月现金流量表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