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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09-11-02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盈森”、“公
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
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
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
何修改。”
公司股东王海鹏、王治军、王丽、王国太和任福华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海鹏和王治军另承
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其余19 名股东沈罕夫、吴永安、刘全兴、黄念、鞠成立、
2
赵暄、廖汉权、曾晓涛、奚林明、平炫、吴泽生、张晓健、葛靖、胡
基才、汪凤桃、胡梓芸、赵顺萍、费明久、朱仕英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
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9 年第
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
关美盈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3 号文核准,本公司
公开发行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3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900 万
股,网上定价发行为3,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25.36 元/股。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9]141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美盈森”,股票代码
“00230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3,600 万股股票将
于2009 年11 月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
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
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
查阅上述内容。
二、 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9 年11 月3 日
3、股票简称:美盈森
4、股票代码:002303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7,88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4,5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
4
的承诺:公司股东王海鹏、王治军、王丽、王国太和任福华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海鹏和王治军
另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公司其余19 名股东沈罕
夫、吴永安、刘全兴、黄念、鞠成立、赵暄、廖汉权、曾晓涛、奚林
明、平炫、吴泽生、张晓健、葛靖、胡基才、汪凤桃、胡梓芸、赵顺
萍、费明久、朱仕英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3,6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发行前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 王海鹏 88,575,600 49.54 2012 年11 月3 日
2 王治军 29,476,140 16.50 2012 年11 月3 日
5
3 王丽 3,077,400 1.72 2012 年11 月3 日
4 鞠成立 2,997,120 1.68 2012 年11 月3 日
5 沈罕夫 1,993,620 1.11 2012 年11 月3 日
6 任福华 1,003,500 0.56 2012 年11 月3 日
7 王国太 1,003,500 0.56 2012 年11 月3 日
8 吴永安 1,003,500 0.56 2012 年11 月3 日
9 刘全兴 1,003,500 0.56 2012 年11 月3 日
10 黄念 495,060 0.28 2012 年11 月3 日
11 赵暄 495,060 0.28 2012 年11 月3 日
12 廖汉权 495,060 0.28 2012 年11 月3 日
13 曾晓涛 495,060 0.28 2012 年11 月3 日
14 奚林明 401,400 0.22 2012 年11 月3 日
15 平炫 254,220 0.14 2012 年11 月3 日
16 吴泽生 200,700 0.11 2012 年11 月3 日
17 张晓健 147,180 0.08 2012 年11 月3 日
18 葛靖 147,180 0.08 2012 年11 月3 日
19 胡基才 107,040 0.06 2012 年11 月3 日
20 汪凤桃 107,040 0.06 2012 年11 月3 日
21 胡梓芸 107,040 0.06 2012 年11 月3 日
22 赵顺萍 107,040 0.06 2012 年11 月3 日
23 费明久 53,520 0.03 2012 年11 月3 日
24 朱仕英 53,520 0.03 2012 年11 月3 日
小计 133,800,000 74.83 -
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25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9,000,000 5.03 2010 年2 月3 日
26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36,000,000 20.14 2009 年11 月3 日
小计 45,000,000 25.17 -
合计 178,800,000 100.00 -
6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
证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Y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
Technology Company Ltd.
2、注册资本:178,800,000 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王海鹏
4、设立日期:2007 年9 月25 日
5、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光明新陂头村美盈森厂区A 栋
6、邮政编码:518107
7、董事会秘书:黄琳
8、电话号码:0755-29751877
传真号码:0755-29751300
9、发行人电子信箱:mys.stock@szmys.com
10、公司网址:www.szmys.com
11、经营范围:纸箱、木箱的生产及销售;轻型环保包装制品、
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一体化
7
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
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09 年12 月31 日)。
12、主营业务:从事轻型包装产品与重型包装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并为客户提供包装产品设计、包装方案优化、第三方采购与包装产品
物流配送、供应商库存管理以及辅助包装作业等包装一体化服务。
13、所属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龄 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股数
王海鹏
董事长
总经理
男 38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88,575,600
王治军 董事 男 31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29,476,140
冯达昌
董事
副总经理
男 47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罗少敏 独立董事 男 42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何素英 独立董事 女 43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蔡少龄 监事会主席 男 67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陈利科 监事 男 33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王红婵 监事 女 29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黄琳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女 40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刘军
财务总监
财务部经理
女 53 2007 年9 月20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王建 总经理助理 男 30 2007 年10 月15 日至
2010 年9 月20 日

三、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8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本次发行前王海鹏持有公司66.2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下为王海鹏的简要情况。
王海鹏先生,38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
硕士,身份证号码为441827197106088310,日内瓦全球发明专家,
中国包装联合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包装协会副会长,光明商会副会长,
曾设计并获得“包装箱内卡表面覆膜的封口机”和“具有缓冲内卡的
包装箱”的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具有缓冲内卡的包装箱及其制作方
法和专用封口机”的发明专利申请权。2000 年创办公司前身美盈森
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并历任董事长。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
兼任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美盈森(香港)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佳宝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海鹏除美盈森外,还持有深圳市佳
宝隆科技有限公司52.56%的股权。
四、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72,218 户。
公司前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比例(%)
1 王海鹏 88,575,600 49.54
2 王治军 29,476,140 16.50
9
3 王丽 3,077,400 1.72
4 鞠成立 2,997,120 1.68
5 沈罕夫 1,993,620 1.11
6 任福华 1,003,500 0.56
7 王国太 1,003,500 0.56
8 吴永安 1,003,500 0.56
9 刘全兴 1,003,500 0.56
10 黄念 495,060 0.28
11 赵暄 495,060 0.28
12 廖汉权 495,060 0.28
13 曾晓涛 495,060 0.28
小计 132,114,120 73.91
注:黄念、赵暄、廖汉权和曾晓涛并列为第十大股东。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为4,5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9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3,600 万股,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25.36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5.29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3.81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
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
行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900 万
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57,540 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
0.57128348%,认购倍数为175 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3,600 万
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2516052326%,超额认购倍数为
397 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114 股零股,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114,120.00 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费用共计4,599.51 万元,具体明细
如下:
费用名称 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3,623.60
审计验资费用 148.80
律师费用 98.00
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初费 56.94
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其他费用 672.17
合计 4,599.51
每股发行费用1.02 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
行股本)
6、募集资金净额:109,520.49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11
已于2009 年10 月2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4-0019 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99 元(按照2009 年6 月30 日净资产
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6 元/股(按照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9 年第
三季度财务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09 年9 月30 日2008 年12 月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470,837,487.59 348,770,335.92 35.00
流动负债(元) 213,611,995.87 189,264,736.02 12.86
总资产(元) 608,666,959.63 466,480,555.66 30.4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74,474,463.76 277,215,819.64 35.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80 2.07 35.08
项目 2009 年1-9 月 2008 年1-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30,328,415.66 453,164,782.71 17.03
利润总额(元) 115,355,646.21 84,469,006.37 36.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97,260,789.20 69,613,587.69 39.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94,297,760.40 69,790,976.58 35.11
基本每股收益 0.73 0.52 39.72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25.97 28.43 -8.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5.18 28.48 -11.59
12
(全面摊薄)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7,783,020.85 106,241,719.13 1.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81 0.79 1.45
项目 2009 年7-9 月 2008 年7-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90,501,642.56 157,750,118.12 20.76
利润总额(元) 44,087,945.23 31,496,140.65 39.9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40,681,466.71 25,973,699.06 5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39,051,684.77 25,980,483.86 50.31
基本每股收益 0.30 0.19 56.63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0.86 10.61 2.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0.43 10.61 -1.70
二、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为客户提供包装一体化服务,致力于把现有
主营业务做大做强。2009 年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0,328,415.66 元、115,355,646.21
元、97,260,789.20 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7.03%、36.57%、39.72
%。利润总额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是因为
随着客户产品越来越多样化,公司通过不断提升包装产品附加值来满
足客户对包装服务的各种复杂要求,从而使得毛利率上升所致。
截至2009 年9 月30 日,公司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分别
为470,837,487.59 元、213,611,995.87 元、608,666,959.63 元,分别比
上年末增长35.00%、12.86%、30.48%。流动资产与总资产规模增长
较快,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留存收益不断增加所
致。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报告期内没有对财
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
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
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后三年内(2009 年-2011 年),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自2009 年10 月12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如下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4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 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电话: 0755-82130669
传真: 0755-82133419
保荐代表人: 刘卫兵 郭永青
项目协办人: 吴卫华
项目联系人: 张远航 郑盈子
二、 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
书》,国信证券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美盈森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美盈森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美盈森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15
附件:
1、2009 年9 月30 日资产负债表
2、2009 年1-9 月利润表
3、2009 年7-9 月利润表
4、2009 年1-9 月现金流量表
16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签章页)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1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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