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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9-28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六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全体董事签名:
孟凡博 周华平 朱晖
胡丹 钟伟刚 张伟
黄本雄 李光胜 王征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次向交易对方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 14.80 元/股。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之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14.79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8,789,722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564,669,72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
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 录 ............................................................................................................................... 4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情况 ........................................................................................... 9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2
六、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1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 1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17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 18
二、财务状况分析 ............................................................................................................. 19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 2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22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 24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5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5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26
三、上市推荐意见 ............................................................................................................. 30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32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7
一、备查文件 ..................................................................................................................... 37
二、查阅地点 ..................................................................................................................... 37
三、查阅时间 ..................................................................................................................... 37
四、信息披露网址 ............................................................................................................. 37
释 义
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
特定含义:
武汉凡谷、发行人、公
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孟庆南、王丽丽
天馈系统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其作用是让接收信
道和发射信道共用天线端口,并且避免发射信道
双工器 指 和接收信道之间的相互干扰,保证接收信道和发
射信道都能同时正常工作,通常它由两组频率不
同的滤波器组成
滤波器 天馈系统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其作用是保证接收
指 信道不受外部信号的干扰,同时保证发射信道的
非线性产物不干扰其他通信信道
射频子系统 由有源电路和无源器件(双工器、滤波器等)组

成具有一定独立功能的设备
天馈系统 指 基站的关键设备,是收发信机射频端口到发射天
线之间的所有设备的总称,一般包括天线、双工
器、滤波器、塔顶放大器、连接馈线等
射频 指 一种高频交流变化电磁波的简称
基站 指 服务于一个小区并受控于基站控制器的移动通
信网的组成部分,它包含一个或几个收发信机,
提供系统移动用户的数字无线接口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发行 行股票
本报告书 指 武汉凡谷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武汉凡谷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告日(2015 年 12 月 21 日)
境内上市的每股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A 股或股票 指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董事会 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审计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 指 2016 年 1-6 月、2015 年、2014 年、2013 年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
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Fing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武汉凡谷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万元) 55,58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孟凡博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邮政编码
互联网网址 http://www.fingu.com/
董事会秘书 张伟
电子邮箱 fingu@fingu.com
联系电话 027-81388855
联系传真 027-81383847
(二)发行人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武汉凡谷经营范围包括:通讯、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研制、技术服务;
通讯设备制造;线路安装;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零售兼批发;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
公司是以移动通信天馈系统射频子系统及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为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双工器、滤波器、射频子系统,是国内领先的射频器
件厂商。公司是近年跻身国际一流的移动通信天馈系统射频器件独立供应商。凭
借专业化产品研发平台、纵向集成的大规模生产能力、低成本结构以及优秀的客
户协作能力,为全球领先的移动通信系统集成商提供基站天馈系统射频子系统和
器件的定制产品及专业服务。公司长期专注于发展移动通信天馈系统射频器件的
核心技术,凭借自有知识产权和强大的研发平台,快速响应客户定制产品需求。
公司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通过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
公司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认定的“国家
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曾多次获“诚信纳税人”、“纳税大户”称号。公
司的技术(研发)中心被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和武汉海关联合认
定为“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历年来连续被客户授予“优秀供应商”、“金
牌供应商”、“核心合作伙伴”等荣誉称号,公司 2015 年继续荣获最主要客户授
予的“The Excellent Core Partner”称号。公司荣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颁发的“2012 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企业”称号。公司荣获武汉市突破性发
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2013 年度武汉市优秀民营企业”称号。公司
诚信经营同时兼顾社会责任,于 2015 年度荣获中华环保联合会-全国青少年环保
公益活动办公室颁发的“2015 年中华环保爱心楷模”称号。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3、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进行了修订。
4、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6、2016 年 4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武汉凡谷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6 号),核准
公司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 87,837,800 股 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6 年 4 月 22 日,
武汉凡谷取得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06 号批复,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7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129,999,988.38 元缴付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 XYZH/2016BJA10694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9 月 8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
账事项出具了 XYZH/2016WHA20314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
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止,武汉凡谷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789,7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8.3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律
师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4,201,092.87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5,798,895.51 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武汉凡谷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预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情况
(一)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8,789,7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8.38
元。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5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14.80 元/股。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之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14.79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
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为 14.79 元/股,是发行日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 16.48 元/股的 89.75%。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根据会计师对公司出具的会计师验字 XYZH/2016WHA20314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16 年 9 月 8 日止,武汉凡谷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8,789,72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88.38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4,201,092.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798,895.51 元。
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保荐费用 1,000,000.00
承销费用 1,339,999.79
小计 2,339,999.79
律师费用、验资费用及其他 1,861,093.08
合计 4,201,092.87
(七)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发行对象最终获配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14.79 元/股,在询价对象中,此价格对应的有效认购金额为 13,000.00 万元。
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获得足额
配售。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配售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
1 8,789,722 129,999,988.38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8,789,722 129,999,988.3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789,722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1 名,具体情
况如下:
认购对象 产品名称
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 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
企业(有限合伙) 伙)
本次发行配售对象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经核
查,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私募基金
管理人的登记备案手续。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发行对象名称: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架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波)
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认购数量:8,789,722 股
限售期限:12 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
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
生重大交易情况。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凡博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电 话: 027-81388855
传 真: 027-81383847
联系人: 李珍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 话: 010-68249356
传 真: 010-68183776
保荐代表人: 刘先丰、赵鑫
项目协办人: 翁嘉辉
项目组成员: 吴书振、张铮、李虎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彭雪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 9 号侨福芳草地 D 座 7 层
电 话: 010-58137037
传 真: 010-58137733
经办律师: 张雷、周守梅
(四)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叶韶勋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电 话: 010-65542288
传 真: 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黄静、王波琴
六、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并取得股份登记受理确认书。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股票简称:武汉凡谷
股票代码:00219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6 年 10 月 10 日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
持股数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数量
(股) 例
(股)
孟庆南 境内自然人 165,672,000 - 29.80%
王丽丽 境内自然人 160,672,000 - 28.90%
孟凡博 境内自然人 46,290,000 34,717,500 8.33%
王凯 境内自然人 12,431,801 - 2.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17,013 - 1.01%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376,616 - 0.97%
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4,996,400 - 0.9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63,100 - 0.87%
高资本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 红 - 个 人 分 红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00,044 - 0.86%
-005L-FH002 深
太平洋证券-工商银行-太
平洋证券共赢 1 号分级集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30,000 - 0.65%
资产管理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预
登记)
持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数量(股)
孟庆南 境内自然人 165,672,000 - 29.34%
王丽丽 境内自然人 160,672,000 - 28.45%
孟凡博 境内自然人 46,290,000 34,717,500 8.2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39,000 - 2.24%
高资本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王凯 境内自然人 12,431,801 - 2.20%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00,000 2.00%
-保赢 1 号
深圳市架桥富凯九号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8,789,722 8,789,722 1.56%
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17,013 - 0.99%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96,400 - 0.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分 红 - 个 人 分 红 境内非国有法人 4,800,044 - 0.85%
-005L-FH002 深
合计 - 433,207,980 43,507,222 76.7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 55,588.00 万股增加至 56,466.97
万股,孟庆南先生的持股比例降为 29.34%,王丽丽女士的持股比例降为 28.45%,
两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资产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财务结构
更趋稳健,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拓提供了良好
的保障。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新增股份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
化如下:
股份变动前 新增股份后 股份变动前 新增股份后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2016 年 6 月 30 2015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6 月 日/2016 年 1-6 月 日/2015 年度 日/2015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0369 0.0363 0.1350 0.132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每股收 0.0349 0.0344 0.1268 0.1248
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 3.70 3.87 3.64 3.84
(元/股)
(三)业务结构
本次发行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带来的收入仍将为主营业务收入,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治理、高管人员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
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量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930,937,407.26 1,795,859,690.88 2,012,514,696.66 1,851,262,774.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9,243,205.68 700,479,564.99 539,019,324.51 448,176,279.48
资产总计 2,620,180,612.94 2,496,339,255.87 2,551,534,021.17 2,299,439,054.44
流动负债合计 555,896,497.70 447,209,322.66 521,381,623.32 353,876,252.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41,216.83 6,643,598.59 7,112,158.83 3,569,397.39
负债合计 562,737,714.53 453,852,921.25 528,493,782.15 357,445,649.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2,057,442,898.41 2,042,486,334.62 2,023,040,239.02 1,941,993,404.60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57,442,898.41 2,042,486,334.62 2,023,040,239.02 1,941,993,404.6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620,180,612.94 2,496,339,255.87 2,551,534,021.17 2,299,439,054.4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911,409,071.49 1,771,183,446.67 1,772,359,887.81 1,124,306,748.40
营业总成本 880,932,220.28 1,684,966,097.40 1,610,642,304.29 1,075,931,770.35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476,851.21 86,217,349.27 161,717,583.52 48,374,978.05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1,572,698.79 91,505,504.74 163,648,708.15 59,284,882.50
列)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515,363.79 75,034,095.60 136,634,834.42 48,789,839.68
综合收益总额 20,515,363.79 75,034,095.60 136,634,834.42 48,789,839.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69 0.1350 0.2458 0.08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9 0.1350 0.2458 0.0878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4,900,890.34 2,146,604,963.55 1,776,851,649.80 1,412,078,898.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5,981,158.82 2,151,814,410.39 1,952,054,755.30 1,165,647,69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080,268.48 -5,209,446.84 -175,203,105.50 246,431,204.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142,262.59 254,979,725.64 437,459,003.17 373,141,204.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754,857.40 306,036,215.05 393,257,260.87 450,964,964.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12,594.81 -51,056,489.41 44,201,742.30 -77,823,760.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00 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2,464.00 57,178,030.71 55,587,732.21 83,440,27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27,536.00 -57,178,030.71 -55,587,732.21 -83,440,271.5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252,810.48 4,248,161.81 -842,891.91 -1,010,737.41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512,516.81 -109,195,805.15 -187,431,987.32 84,156,435.4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0,972,944.07 350,485,460.88 459,681,266.03 647,113,253.35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 3.47 4.02 3.86 5.23
速动比率 2.25 2.60 2.87 4.42
资产负债率 21.48 18.18 20.71 15.5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7 3.23 4.03 3.06
存货周转率(次) 1.16 2.53 3.53 3.52
每股净资产(元/股) 3.7012 3.6743 3.6393 3.4935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078 -0.0094 -0.3152 0.4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每股收益 0.0369 0.1350 0.2458 0.0878
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369 0.1350 0.2458 0.08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 0.0349 0.1268 0.2428 0.0720
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 0.0349 0.1268 0.2428 0.0720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93,093.74 73.69% 179,585.97 71.94% 201,251.47 78.87% 185,126.28 80.51%
非流动资
68,924.32 26.31% 70,047.96 28.06% 53,901.93 21.13% 44,817.63 19.49%

总资产 262,018.06 100.00% 249,633.93 100.00% 255,153.40 100.00% 229,943.91 100.00%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占负债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55,589.65 98.78% 44,720.93 98.54% 52,138.16 98.65% 35,387.63 99.00%
非流动负债 684.12 1.22% 664.36 1.46% 711.22 1.35% 356.94 1.00%
总负债 56,273.77 100.00% 45,385.29 100.00% 52,849.38 100.00% 35,744.56 100.00%
(三)资产管理能力分析
主要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0.36 0.70 0.73 0.50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7 3.23 4.03 3.06
存货周转率 1.16 2.53 3.53 3.52
(四)盈利能力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分行业
移动通信设
89,666.42 99.93% 173,889.73 99.93% 174,787.62 99.93% 110,938.90 99.88%
备制造业
教育业 62.33 0.07% 120.07 0.07% 130.03 0.07% 134.05 0.12%
分产品
双工器 44,900.26 50.04% 104,131.43 59.84% 81,511.84 46.60% 55,146.09 49.65%
滤波器 26,698.64 29.75% 37,961.93 21.82% 64,074.69 36.63% 44,713.36 40.26%
射频子系统 14,523.31 16.19% 24,321.54 13.98% 22,825.93 13.05% 7,375.06 6.64%
其他 3,606.53 4.02% 7,594.90 4.36% 6,505.19 3.72% 3,838.43 3.46%
分地区
大陆地区 75,325.29 83.95% 153,992.03 88.50% 154,114.12 88.11% 98,680.08 88.84%
海外地区 14,403.45 16.05% 20,017.77 11.50% 20,803.53 11.89% 12,392.87 11.16%
合计 89,728.74 100% 174,009.80 100% 174,917.65 100.00% 111,072.95 100.00%
2、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分行业
移动通信设备
13,883.59 15.48% 28,656.07 16.48% 33,293.66 19.05% 19,023.29 17.15%
制造业
教育业 6.82 10.94% 25.49 21.23% 31.91 24.54% 57.40 42.82%
分产品
双工器 6,568.34 14.63% 17,095.66 16.42% 16,991.97 20.85% 9,294.01 16.85%
滤波器 4,179.35 15.65% 6,071.35 15.99% 10,563.32 16.49% 7,330.18 16.39%
射频子系统 2,500.31 17.22% 4,493.46 18.48% 4,654.70 20.39% 1,803.52 24.45%
其他 642.41 17.81% 1,021.09 13.44% 1,115.58 17.15% 652.97 17.01%
分地区
大陆地区 11,701.92 15.54% 24,876.52 16.15% 28,509.29 18.50% 15,734.01 15.94%
海外地区 2,188.49 15.19% 3,805.04 19.01% 4,816.28 23.15% 3,346.68 27.00%
合计 13,890.41 15.48% 28,681.56 16.48% 33,325.57 19.05% 19,080.69 17.18%
3、公司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销售费用 1,860.46 4,859.92 4,602.03 3,148.39
管理费用 8,836.97 15,951.61 12,616.87 11,051.29
财务费用 -336.79 -1,496.10 -1,805.62 -1,745.50
合计 10,360.64 19,315.43 15,413.28 12,454.18
(五)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3.47 4.02 3.86 5.23
速动比率 2.25 2.60 2.87 4.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1.07 29.36 28.33 19.52
资产负债率(合并) 21.48 18.18 20.71 15.54
(六)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08.03 -520.94 -17,520.31 24,643.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61.26 -5,105.65 4,420.17 -7,78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92.75 -5,717.80 -5,558.77 -8,344.03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正常,现金流量变动符合其业务特点和实际经营情
况。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含 13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投入额(万元)
1 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 39,821.51 35,788.67
2 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一体化加工扩建二期项目 42,064.00 42,064.00
3 新型介质开发及一体化加工扩建项目 7,422.94 7,422.94
4 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 5,724.39 5,724.39
5 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0 39,000.00
合 计 134,032.84 13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
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生产扩建二期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
注册资本 55,588万元整
设立日期 1989年10月20日
投资总额 39,821.51万元
新增年产130万套天馈系统产品的能力,其中包
项目产能 括数字微波收发信机2.7万套、移动通信基站射
频器件127.3万套
建设周期 1.5年
主要经济指标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4.37年
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 38.57%
(二)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一体化加工扩建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数字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一体化加工扩建二期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鄂州富晶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丁桥村丁桥街159号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整
设立日期 2006年11月16日
投资总额 42,064.00万元
新增年产130万套移动通信射频器件产品配套零
项目产能
部件能力
建设周期 1.5年
主要经济指标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税后) 7.54年
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 11.93%
(三)新型介质开发及一体化加工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 新型介质开发及一体化加工扩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
注册资本 55,588万元整
设立日期 1989年10月20日
投资总额 7,422.94万元
项目产能 形成年产新型介质谐振器800万件的能力,可为公
司移动通信天馈系统电子产品的生产提供配套部
件40万台(套)能力。
建设周期 1.5年
(四)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自动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
注册资本 55,588万元整
设立日期 1989年10月20日
投资总额 5,724.39万元
(五)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项目名称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
注册资本 55,588万元整
设立日期 1989年10月20日
投资总额 39,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另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全程参与了武汉凡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
其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2、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发行询价及申购报价
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内容和形式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已全部到位。
4、本次发行对象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的登记备
案,本次发行对象之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5、认购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发行人 8,789,722 股新增股份,发行人尚待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二、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荐协议基本情况
以下,甲方为武汉凡谷,乙方为中信建投证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保荐期间包括尽职推荐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
2、尽职推荐期间为自乙方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提交申请文件之日起,至甲方
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之前一日止。
3、持续督导期间为甲方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
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本次发行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4、持续督导期间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将继续完成。
(二)保荐协议其它主要条款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及其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
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协议的规定,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2)要求乙方及时告知其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
(3)甲方刊登本次发行文件后,再次申请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可
以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甲方和乙方可终止本协议。
(4)甲方刊登本次发行文件后,乙方被中国证监会从保荐机构名单中去除
的,甲方和乙方可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高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承
担相应的责任,并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不能减轻或者免除甲方及其高管人员的责任。
(2)甲方应协助乙方对甲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
慎核查,协助乙方组织编制申请文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工作。
(4)在持续督导期间,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确定的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
全面配合乙方履行督导职责:
1)甲方应当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
的制度;
2)甲方应当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
控制度;
3)甲方应当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通知
乙方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甲方应当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通知乙方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甲方应当合规、审慎地实施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通知乙方发表意
见;
6)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乙方,并按本协议约
定将相关文件送交乙方:
1)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2)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4)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
5)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对履行上述通知义务有疑问的,或者不能确定有关事项是否必须及时披
露的,应当立即向乙方咨询。
(6)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保荐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出席由乙方召集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会议;甲方
为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提供合理的、适当的工作条件和便利等。
(7)配合乙方做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工作,并支付保荐与承销费
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要求甲方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通报信息;
(2)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
对甲方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3)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
于:甲方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出席由乙方召集的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会议;
甲方为乙方开展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工作提供合理的、适当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等。
(4)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列席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5)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
要时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6)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可以行使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
权利。
(7)证券发行前,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乙方发表保留意见,
并在推荐文件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乙方不予推荐,已推荐的撤销推荐。
(8)证券发行后,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
他不当行为的,乙方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乙方向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9)乙方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10)乙方对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乙方与
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
(11)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乙方
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乙方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12)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保荐与承销费用。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尽职推荐甲方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
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2)乙方依法对发行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
(3)乙方推荐甲方证券发行上市,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对甲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甲方
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4)乙方对甲方发行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
容,应当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
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甲方发行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
异。
(5)乙方对甲方发行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
容,应当进行审慎核查,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乙方所
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
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6)乙方推荐甲方证券上市,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书及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乙方应当针对甲方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下列
工作:
1)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甲方资源
的制度;
2)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甲方利益的内
控制度;
3)督导甲方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甲方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甲方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甲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7)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8)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应当继续完成。
(9)甲方证券发行后,乙方不得更换保荐代表人,但因保荐代表人自乙方
离职或被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除外。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通知甲方并
说明原因。
(10)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当及时告知甲方,记录于保荐工作
档案,并可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开发表声明、向中国
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报告。
(11)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工作受到非正当因素干扰,应当保留独立的专
业意见,并记录于保荐工作档案。
(12)保荐代表人及从事保荐工作的其他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
为乙方、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上市推荐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武汉凡谷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武汉凡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8,789,722 股股份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预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16 年 10 月 10 日为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在上市首日(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从上市首日起算,可上
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非交易日顺延)。在限售期内,因本次发行的
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红股等方式增
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第七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
报告及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先丰 赵 鑫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
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其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
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张雷 周守梅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彭雪峰
授权代表(签名):
王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
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专业
报告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
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由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新增股份变动
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黄静 王波琴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发行保荐书》、《证券发行保荐
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
电话: 027-81388855
传真: 027-8138384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 3 层
电话:010-68249356
传真:010-68183776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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