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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45楼)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林福椿 林文昌 林文智
林文洪 张荣华 林华彬
洪连鸿 屈广清 林志扬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5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34,120,263股人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已于201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刊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下一交易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上市首日(即2010年11月11日)公司股价不除权,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股票合计34,120,263股冠福家用A 股股票自2010年11月11日起限售期为12个月。
目 录
释 义.............................................................5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6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6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0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2
五、保荐协议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13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机构........................................17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9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1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22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3
一、财务会计信息..................................................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4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31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31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3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3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4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34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35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37
二、查询地点......................................................37
三、查询时间......................................................37
四、信息披露网址..................................................37
释 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冠福家用、发行人、 指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指 林福椿及其子林文智、林文昌、林文洪四人,本次
人、林氏父子 非公开发行前合计持有公司50.52%的股份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指 冠福家用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
开发行 90%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万股(含6,000万股)A股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冠福家用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
智造空间 指 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海际大和证券、保荐 指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虹桥正 指 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福建华兴 指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时间 2009年10月31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时间 2010年4月2日
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时间 2009年11月18日
申请文件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时间 2010年1月20日
审核发行申请的发审会时间 2010年8月16日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文号及时间 证监许可【2010】1254号
2010年9月13日
验资报告文号及出具的时间 闽华兴所(2010)验字B-008号
2010年10月18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证券类型: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4,120,263股。
(三)证券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面值为1.00元/股。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为8.08元/股,系根据询价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在满足发行对象不超过10个、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万元的前提下,遵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及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2009年11月3日)前20个交易日冠福家用A 股股票交易均价90%(5.78元/股)的比率为139.79%,与发行询价日(2010年10月8日)前20个交易日冠福家用A 股股票均价(11.41元/股)的比率为70.82%。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及配售过程
1、询价及申购情况
2010年10月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共同向截至2010年8月31日公司前20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人)、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18名其他投资者发出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共发出73份。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2010年10月12日8:30-12:00为接受报价时间。经律师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共收到《申购报价单》12 份,其中有效申购报价单11份、无效申购报价单1份(该份报价保证金未能在有效时间到账)。
具体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价人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认购股数 是否有
(元/股) (万元) (万股) 效申购
9.65 5,886.50 610.00 有效
1 上海国富永泓投资企业(有 9.49 5,883.80 620.00 有效
限合伙) 9.34 5,884.20 630.00 有效
9.33 5,598.00 600.00 无效(注)
2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33 7,497.00 900.00 有效
8.80 5,280.00 600.00 无效(注)
3 陈庆明 8.08 5,656.00 700.00 有效
7.50 7,500.00 1,000.00 有效
8.65 5,276.50 610.00 有效
4 任为民 7.00 7,000.00 1,000.00 有效
6.00 9,000.00 1,500.00 有效
8.17 9,804.00 1,200.00 有效
5 丁志刚 7.97 9,564.00 1,200.00 有效
7.77 9,324.00 1,200.00 有效
注:该档报价无效系因申报数量低于规定数量。
2、簿记建档情况
在2010年10月12日12:00申购报价截止之后,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配售规则对认购人的有效申购进行了簿记建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申报价格(元/股) 累计有效认购金额(万元) 有效认购家数(名)
1 9.65 5,886.50 1
2 9.49 5,883.80 1
3 9.34 5,884.20 1
4 8.65 10,726.00 2
5 8.33 17,826.20 3
6 8.17 27,287.80 4
7 8.08 32,643.20 5
8 7.97 32,198.80 5
9 7.77 31,390.80 5
10 7.58 35,247.00 6
11 7.53 40,285.50 7
12 7.50 46,950.00 8
13 7.20 49,752.00 9
14 7.10 49,132.00 9
15 7.00 51,240.00 9
16 6.91 55,141.80 10
17 6.81 55,024.80 10
18 6.53 53,415.40 10
19 6.51 54,814.20 10
20 6.00 53,520.00 10
21 5.80 55,274.00 11
根据上述簿记建档结果,当发行价格为8.08元/股时,累计有效认购资金总额首次超过28,000万元。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的确定
经过上述询价及簿记建档程序,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对象及其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对象 获配价格(元/股) 配售数量(股) 配售金额(元)
1 上海国富永泓投资企业 8.08 6,300,000 50,904,000.00
(有限合伙)
2 任为民 8.08 6,100,000 49,288,000.00
3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 8.08 9,000,000 72,720,000.00
公司
4 丁志刚 8.08 12,000,000 96,960,000.00
5 陈庆明 8.08 720,263 5,819,725.04
- 合计 - 34,120,263 275,691,725.04
根据发行人的初步测算,在募集资金达到275,691,725.04元时,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约为此前发行方案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25,290万元,因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691,725.04元。
(六)缴款、验资情况
1、缴款情况
2010年10月12日,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上述配售情况,向上述确定的5名获配对象发出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截至2010年10月14日12:00,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合计275,691,725.04元足额划入海际大和证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开立的发行专用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及最终配售情况如下(按配售数量降序排列):
序号 最终发行对象 获配价格(元/股) 配售数量(股) 配售金额(元)
1 丁志刚 8.08 12,000,000 96,960,000.00
2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 8.08 9,000,000 72,720,000.00
限公司
3 上海国富永泓投资企 8.08 6,300,000 50,904,000.00
业(有限合伙)
4 任为民 8.08 6,100,000 49,288,000.00
5 陈庆明 8.08 720,263 5,819,725.04
- 合计 - 34,120,263 275,691,725.04
同时,海际大和证券已根据发行方案于2010年10月14日前向未获得配售的认购人全额退还了其缴纳的认购保证金。
2、验资情况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8日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B-008 号《验资报告》。
上述验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截至2010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20,263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75,691,725.04元,扣除证券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银行手续费及验资费等相关费用合计22,231,757.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459,967.4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4,120,263.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19,339,704.40元。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款项已于2010年10月15日汇入公司在兴业银行泉州新门支行开设的增资专户。
(七)关于本次发行对象获配数量超过5%的情况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丁志刚获配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86%。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本公司未获知丁志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丁志刚本人已经作出承诺,其本次获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转让;其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其他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及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
1 丁志刚 12,000,000 自2010年11月11日起12个月
2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 9,000,000 自2010年11月11日起12个月
有限公司
3 上海国富永泓投资 6,300,000 自2010年11月11日起12个月
企业(有限合伙)
4 任为民 6,100,000 自2010年11月11日起12个月
5 陈庆明 720,263 自2010年11月11日起12个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丁志刚
(1)国籍:中国
(2)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黄巷镇红五月村
2、江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1000******
(2)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张建斌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证券投资;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7)成立日期:2003年7月2日
3、上海国富永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001******
(2)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唐镇上丰路700号9幢113室
(3)法定代表人:上海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江勇)
(4)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企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6)合伙期限:2009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17日
4、任为民
(1)国籍:中国
(2)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林司后51号
5、陈庆明
(1)国籍:中国
(2)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大希夷68号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其他的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关联交易情况以及未
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也不存在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外的未来交易安排。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合规性报告》的结论意见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律师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内部批准、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发出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协议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内容
1、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10年1月12日
2、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保荐代表人:计静波、周春发
4、保荐期限:自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届满时止。
5、保荐协议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冠福家用,乙方为海际大和证券。)
"…
4.1. 甲方权利:
4.1.1. 获得乙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保荐工作服务;
4.1.2. 及时获悉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
4.1.3. 认为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所发表的意见不符合甲方实际情况时,有权提出异议;
4.1.4. 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报告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的保荐工作情况;
4.1.5. 在乙方不具备规定的保荐机构资格条件或不能指定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甲方本次发行保荐工作时,有权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并终止本协议;
4.1.6. 在持续督导期间内,甲方如拟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并终止本协议;
4.1.7.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权利。
4.2. 甲方义务与责任:
4.2.1. 积极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为乙方保荐代表人、乙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人员从事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并及时向乙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和信息资料;特别是应及时提供乙方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确保乙方及时发表意见;
4.2.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等,不得无故阻挠乙方正常的持续督导工作;
4.2.3. 根据乙方或其保荐代表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作出说明或者限期纠正;
4.2.4. 保荐期间内,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下列(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义务,并不得发生《管理办法》第71条、第72条所列情形:
(A)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B)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C)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D)严格履行募集说明书列示的募集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实施等承诺事项;
(E)不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F)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2.5. 甲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乙方,并按协议约定将相关文件送交乙方:
(A)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B)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C)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D)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E)《证券法》第六十七条、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事件或其他对发行人规范运作、持续经营、履行承诺和义务具有影响的重大事项(F)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4.2.6.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保荐费用。
4.3. 乙方权利
4.3.1. 为履行本协议,有权依法对甲方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4.3.2. 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乙方认为为履行本协议所需要的甲方有关文件、资料,甲方应给予充分配合,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4.3.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按照《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及时通报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
4.3.4. 可以指派保荐代表人,聘请中介机构列席甲方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对上述会议的召开议程、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4.3.5. 非公开发行前,甲方不配合乙方履行保荐职责的,乙方可发表保留意见,并在保荐文件中予以说明;情节严重的,乙方可不予保荐或撤销保荐;
4.3.6. 非公开发行后,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不当行为的,督促甲方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4.3.7. 乙方及其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甲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4.3.8. 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有权对甲方违法违规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4.3.9. 乙方对甲方本次发行其他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所出具专业意见存有疑义时,可以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作出解释或者出具依据。同时,乙方有权聘请其他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或复核,对此,甲方应积极配合;
4.3.10.乙方有充分理由确信甲方所聘任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其他不当情形的,及时发表意见;情节严重的,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
4.3.11.因保荐代表人调离乙方单位或者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可以更换保荐代表人;
4.3.1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决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撤回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
(A)证监会审核后发现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B)在证监会审核过程中,甲方出现了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并导致现时情况下不符合发行条件;
(C)乙方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甲方本次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4.3.13.依本协议规定取得报酬;
4.3.14.证监会规定或者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4.4. 乙方义务与责任
4.4.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保荐工作服务,并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4.4.2.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甲方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工作;
4.4.3. 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4.4.4. 及时指定两名保荐代表人和一名项目主办人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工作,并在保荐代表人履行本协议的职责和行使权利时,承担连带责任;
4.4.5. 若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应当通知甲方,并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
4.4.6. 乙方履行保荐职责发表的意见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记录于保荐工作档案;
4.4.7. 乙方聘请中介机构协助从事保荐工作时,涉及到甲方实地调查、复核、列席会议的,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提供聘请证明;
4.4.8. 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保荐代表人及其从事保荐工作的其他人员(包括乙方聘请的其他中介机构人员)等属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保荐机构、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4.9. 持续督导期间,若发生乙方被证监会从保荐机构名单中除去、发行人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情形,乙方应当承担其保荐期间、持续督导期间相应的责任;
4.4.10.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为完结的保荐工作,乙方应当继续完成。
4.5. 乙方主要义务的先决条件
4.5.1. 乙方出具发行保荐书的先决条件:
(A)甲方已履行乙方出具发行保荐书前应履行的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B)甲方所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及其他中介机构已就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分别出具相关的文件,该等文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并为乙方所认可。
4.5.2. 乙方出具上市保荐书的先决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证监会核准并成功发行。
…"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的结论性意见认为:"冠福家用本次发行的股票的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保荐冠福家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保荐代表人:计静波、周春发
项目协办人:于越冬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45楼
电话:021-38582000
传真:021-68598030
(二)公司律师:上海虹桥正翰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吴宇岗
经办律师:王丽琼、殷寅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8楼
电话:021-68825164
传真:021-68826884
(三)验资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负责人:林宝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童益恭、蔡志明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 座七-九楼
电话:0591-87852574
传真:0591-87840354
第二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前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0年8月31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股份性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1 林福椿 31,789,501.00 18.64% 31,789,501.00 自然人股
2 林文智 19,018,059.00 11.15% 19,018,059.00 自然人股
3 林文昌 17,863,221.00 10.48% 17,863,221.00 自然人股
4 林文洪 17,469,528.00 10.25% 17,469,528.00 自然人股
5 德化县国有资产投 6,561,571.00 3.85% - 国家股
资经营公司
6 福建省德化县邱村 3,003,586.00 1.76% - 境内法人股
矿业有限公司
7 林明誉 2,480,157.00 1.45% - 自然人股
8 黄春芳 2,000,000.00 1.17% - 自然人股
9 上海飞时贸易有限 1,801,368.00 1.06% - 境内法人股
公司
10 郭晓 1,049,022.00 0.62% - 自然人股
注:上述前10名股东中,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四人于2008年8月21日出具《关于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的减持承诺》,承诺于2009年12月29日后上述四人解除限售的86,140,309股(含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股数)冠福家用股票,自2009年12月29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即锁定至2012年12月28 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其余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10大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及股份性质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1 林福椿 31,789,501 15.54% 31,789,501 自然人股
2 林文智 19,018,059 9.29% 19,018,059 自然人股
3 林文昌 17,863,221 8.73% 17,863,221 自然人股
4 林文洪 17,469,528 8.54% 17,469,528 自然人股
5 丁志刚 12,000,000 5.86% 12,000,000 自然人股
6 江苏瑞华投资发展 9,000,000 4.40% 9,000,000 境内
有限公司 法人股
7 德化县国有资产投 6,561,571 3.21% - 国家股
资经营公司
8 上海国富永泓投资 6,300,000 3.08% 6,300,000 境内
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股
9 任为民 6,100,000 2.98% 6,100,000 自然人股
10 福建省德化县邱村 3,003,586 1.47% - 境内
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86,140,309 50.52% 34,120,263 120,260,572 58.77%
其他境内自然人持股 86,140,309 50.52% 18,820,263 104,960,572 51.29%
其他境内法人股 - - 15,300,000 15,300,000 7.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84,369,428 49.48% - 84,369,428 41.23%
A股流通股 84,369,428 49.48% - 84,369,428 41.23%
股本总额 170,509,737 100.00% - 204,630,000 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因此而大幅度下降。如果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测算依据,本次发行将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由的 38,869.56 万元增长至64,215.56 万元,增幅为65.2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由67.77%降至56.77%。
股份变动前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2009年12月31日 2010年9月30日
项目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2.47 3.30 2.51 3.33
每股收益(元) 0.04 0.033 0.019 0.016
注1: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截至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截至期末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注2:发行后每股收益=对应会计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截至期末股本+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自产陶瓷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传统家用品的分销以及创意家居用品的销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资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一伍一拾"创意家居用品连锁店项目一期150家门店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创意家居用品销售业务将得到强化,其在公司收入和盈利方面的占比将不断增加。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提高了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使公司股权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和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长、董事的变动,也不会导致总经理等主要管理层的变化,公司管理层将保持稳定。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增加,不会增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未产生新的对外担保,也不会产生因发行而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问题。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问题。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5名特定投资者,其中包括2名境内非国有法人和3名境内自然人。上述3名自然人投资者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未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和流通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34,120,263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刊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的下一交易日(2010年11月11日)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股票合计34,120,263股冠福家用A 股股票自2010年11月11日起限售期为12个月。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
福建华兴审计了公司最近三年(即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下同)的财务报告,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09-12-31 2008-12-31 2007-12-31
资产总额 130,717.55 123,377.62 86,403.43
负债总额 88,593.60 82,811.89 44,925.76
少数股东权益 3,254.39 1,481.22 2,727.69
所有者权益 42,123.96 40,565.72 41,477.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38,869.56 39,084.51 38,749.98

(二)最近三年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营业总收入 80,240.11 64,954.94 40,881.68
营业成本 57,020.25 45,943.97 27,277.33
营业利润 -516.73 810.46 3,961.69
利润总额 468.05 1,102.97 4,372.34
净利润 694.69 80.66 2,634.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0.65 575.06 2,367.66
(三)最近三年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38.52 -1,963.78 2,484.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8.14 -10,914.91 -16,308.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9.19 13,784.58 879.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31.18 905.89 -12,944.2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25.49 7,394.31 6,488.42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09年 2008年 2007年
流动比率 0.83 0.78 0.94
速动比率 0.52 0.42 0.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54.16 53.07 49.19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67.77 67.12 52.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67 4.75 3.87
存货周转率(次) 2.12 1.90 1.76
每股净资产(元) 2.47 2.38 3.65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 0.54 -0.12 0.2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19 0.05 -1.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本 0.04 0.03 0.21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4 0.03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1.65 0.20 6.11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74 1.45 6.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本 -0.12 0.02 0.18
每股收益(元) 稀释 -0.12 0.02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5.02 0.01 5.41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5.42 0.71 5.50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期末余额逐期增加。其中2008年期末余额为123,377.62万元,较2007年的86,403.43万元增加了36,974.19万元,增幅达42.79%,主要是当期公司收购了10家经销商并新设了5家控股子公司。
2007年至2009年,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流动资产以及相关非流动资产余额也相应增加,但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一致保持比较平衡的状态。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48.77%、52.11%和50.61%,波动较小。
2、负债状况分析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所需资金不断增加。由于最近三年公司自身积累不能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因而公司银行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负债总体呈现增长的趋势。最近三年,公司负债期末余额分别为44,925.76万元、82,811.89万元和88,593.60万元,其中2008年增长了84.33%主要是由于当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上年增加了当期收购的10家经销商以及当期新设的5家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根据新型创意家居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定位,主营业务的内涵不断得到丰富。2008年之前,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于家用陶瓷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制品的分销;2008年之后,公司不断通过电视购物、网络销售类合作客户等渠道尝试其他新型家居用品分销,同时逐步介入零售终端的渠道建设,这主要包括海客瑞斯的酒店用品连锁销售终端建设以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智造空间的新型创意家居用品的连锁门店建设。
由于公司2007年之后新增了子公司海客瑞斯、智造空间、智造商务、五天传播、八点伴、傲福家具、冠林竹木以及全国五天等,这些公司前期运作费用较高,均存在一定的盈利压力,从而影响了公司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盈利能力。
其主要情况如下:
(1)2007年11月,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五天投资设立了海客瑞斯以介入酒店用品的分销业务。海客瑞斯酒店用品项目投资的计划实施周期约2年。虽然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但由于海客瑞斯尚处于筹办初期,其前期费用较高,目前尚未盈利,因而对公司2008年和2009年的盈利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2)2008年,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要求,同时为了完善公司产品销售及家居用品的分销业务链,公司收购了"全国五天"10家公司。但由于公司对其整合需要一个过程,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零售业务的竞争更加激烈,导致全国五天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幅上升,这也直接影响了公司2009年的盈利水平。
(3)2008年1月,上海五天控股子公司智造空间成立,并于2008年10月开始尝试性地在华东地区开设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一伍一拾"创意连锁店。虽然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但在达到预定规模以前,由于前期投入造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上升,也对公司2009年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及毛利率的具体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自产产品、分销商品所产生的收入,此外2008年之后公司创意家居用品及其他业务的收入也增长较快。具体情况如下:
(1)自产产品
最近三年,公司销售的自产陶瓷、竹木等制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9,181.76万元、29,365.07 万元和 25,369.59 万元,有一定波动;其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46.92%、45.21%和31.62%,逐期下降。其中,2008年由于陶瓷和竹木制品产能和产量的增加使得自产产品的销售收入增长了10,183.31万元;而2009年则主要因为冠福家用及其子公司冠峰耐热瓷、冠杰陶瓷等企业因实施冷煤气转为天然气的改造工程及部分产品结构的调整需要因而有2个月左右的停产时间,导致上述3家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下降.,但发行人实施改造工程以后,由于天然气的纯度更高,其产品成品率及产品品质均有提高,这对今后的盈利将带来有益的影响。
(2)分销商品
最近三年发行人分销商品的营业收入逐期增加,主要是由于2008年和2009年采取直接向传媒购物渠道商分销商品而分别增加了11,763.02万元和22,319.29万元的营业收入。
(3)家用品连锁终端
2008年和2009年,公司通过家用品连锁终端销售创意家居用品分别实现了348.16万元和2,599.31万元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0.42%和3.24%。
(4)其他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公司分别实现了346.18万元、1,257.55万元和4,479.62万元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子公司上海五天出租暂时闲置的办公楼及车间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1.94%和5.58%。
2、营业毛利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13,604.34万元、19,010.97万元和23,219.86万元,逐年上升。但各类业务的毛利变动情况有所不同,其中主要受各自营业收入变化的影响,发行人自产陶瓷、竹木制品等的毛利有所波动;分销商品、家用品连锁终端等业务的营业毛利逐期上升。
3、毛利率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28%、29.27%和28.94%。公司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毛利率较低的分销商品的营业收入占比上升所导致,此外各类业务毛利率的波动也对综合毛利率的变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008 年和2009年,发行人自产陶瓷、竹木制品的毛利率较2007年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相关产品的成本上升所导致;发行人分销商品和家用品连锁终端业务的毛利率因所销售商品的结构的变化有所波动,但总体比较稳定。
(三)期间费用分析
2007年以来,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合并报表的期间费用呈现较快的上升趋势,分别为9,033.43万元、17,931.97万元和25,360.45万元。其中,2008年各项费用增幅加大,具体原因如下:
1、销售费用
2008年和2009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比上年增长105.96%和78.84%,主要原因是对子公司上海五天投资控股的海客瑞斯、智造空间、八点伴等公司的合并以及收购全国五天导致合并的运营费用上升,同时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也使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2、管理费用
2008年,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长70.45%,主要原因也是对子公司上海五天投资控股的海客瑞斯、智造空间、八点伴等公司的合并以及收购全国五天导致合并的运营成本上升所致。
3、财务费用
2008年,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增长173.92%,主要是公司增加合并的子公司后当期短期借款大幅增加,以及当期银行票据贴现增加导致当期利息费用等大幅增加。
(四)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94、0.78、0.83,速动比率分别为0.52、0.42、0.52。2008年,公司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07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导致固定资产购置较多,公司存在部分流动资金来源长期资产化的情况;2009年,由于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有所上升,同时存货期末余额有所下降,因而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不同幅度上升。
由于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但因公司部分子公司属于连锁型商业销售企业,现金流量基本正常,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上海五天与多家银行分别签署了总额超过5亿元的授信合同,因此公司不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
2、长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的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2.00%、67.12%和67.77%,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以及母公司自身业务的增长导致短期借款等负债增长较快,同时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其他流动负债也增长较多。
总体来看,公司长期偿债指标资产负债率处于偏高的水平,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压力。但由于各子公司盈利前景看好,随着子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公司权益性资本积累将逐步增加,从而可以逐步缓解长期偿债的压力。
(五)营运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的产品主要选择销售能力强、实力雄厚的大型连锁超市和卖场等终端渠道销售,大型连锁超市和卖场一般要求供货方给予一定的信用期。随着公司销售的快速增长、经营产品品种的增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逐期上升;存货期末余额在2008年快速上升,2009年因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又有所下降。
公司一直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款质量;同时也重视存货的管理,确保存货保持在合理水平。因而,最近三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虽然有所波动,但基本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
1、应收账款周转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87、4.75、4.67。其中,2008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07年上升了0.88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而应收账款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2、存货周转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76、1.90、2.12,保持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同时公司加强对存货管理的控制,使期末存货余额得到较好的控制,因而存货周转率逐期上升。
(六)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84.23万元、-1,963.78万元和9,238.5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波动主要是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变动所导致。其中,200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是由于当期应收款项及存货期末余额增加较多。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基本为陶瓷和玻璃制品等日用消费品所产生的收入。2007年-2009年,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趋势相一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各项拨款及补贴、企业间往来款收入以及收到个人还款等项目。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是购买原材料和商品的支出。公司最近三年该项目下的支出逐年增加,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公司采购商品的规模越来越大。
(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7年及2008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支付的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等。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07年,公司投资项目主要为冠福科技园第三期工程、上海五天实业家用品服务中心的投资等;2008年,公司投资项目主要为冠林竹木厂房工程所增加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以及冠林竹木的土地使用权等;2009年,公司子公司上海五天处置四家子公司--八点伴、智造商务、傲福家具、智造工程及参股公司邦可国际等收到了4,339.06万元的现金;当期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是新设子公司武汉海客瑞斯酒店用品有限公司以及向邦可国际、八点伴、傲福家俱增资所发生的现金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9.91万元、13,784.58万元和-4,669.19万元。公司的筹资活动主要为从银行取得的借款以及归还银行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数额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了34,120,263股A 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5,691,725.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53,459,967.40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单位:上海智造空间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将由冠福家用直接向智造空间进行单方面增资,由智造空间实施"一伍一拾"家用品渠道连锁店(新型创意家用品均价折扣连锁店)的建设,智造空间现有的两名股东上海五天、自然人王山同意放弃认缴增资的权利,增资价格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前智造空间经审计的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
2、项目名称:"一伍一拾"创意家居用品连锁店项目(一期)。
3、拟建规模:150家门店。
4、实施区域: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5、项目投资总额:28,290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由本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投入。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7、项目建设周期:约14个月。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支行
账户账号:15251010010006844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态布局,突破原有的家用品传统销售领域存在的毛利一般、回款速度慢、受制于传统重点零售客户的瓶颈局面,有利于优化公司的渠道组合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创意产品采购和销售的组合比重,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遍布全国的43个区域分销管理中心资源、更好地实现公司内部在开发、采购、展示、分销、配送、零售一体化管控体系的强化和提升,有利于通过项目实施来吸引零售连锁业界杰出的职业经理人团队与公司共同成长、促使公司早日发展成为规模宏大、品牌卓著、资本实力雄厚的家居消费创意服务提供商,从而最终实现公司打造家居消费产业业态枢纽的战略目标。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流动比率将得以提高,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增加公司的稳健经营能力。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影响
多年来,围绕着将公司打造成为家居消费创意服务提供商、拥有全国网络化家居消费产业业态枢纽这一战略目标,公司不断地尝试各种销售模式,并通过经营管理的创新,提升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准确把握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形成了"独特的消费创意服务模式"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营销渠道优势、研发创新优势及成本优势,更大程度上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对最终实现"立体渠道网络"、完成"家居消费产业业态枢纽"
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已对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冼楚平
保荐代表人:
计静波
周春发
项目协办人:
于越冬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丽琼
殷 寅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宇岗
上海虹桥正翰律师事务所
2010年11月10日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童益恭
蔡志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林宝明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2、尽职调查报告
3、法律意见书
4、律师工作报告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二、查询地点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冠福工业园
联系人:陈昌文、黄华伦
邮编:362500
电话:021-69765909 0595-23551999
传真:0595-27251999
三、查询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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