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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喜控股: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6-04-14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及上市
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16 年 4 月
特别提示
1、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询价方式定价,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9.80 元/股,发行数量
252,525,252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999,999,989.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总 计
139,202,525.25 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 4,860,797,464.35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办理完毕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3、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安排
公司本次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预计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4、本次发行股票限售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且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七喜控股
证券代码 002027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7 年 8 月 26 日
股本总额 4,115,891,498 元
法定代表人 刘杰良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286 号 1101 房
通讯地址 上海市江苏路 369 号兆丰大厦 28 层
邮政编码 200050
董事会秘书 沈杰
营业执照号 914401016185128337
联系电话 86-21-22165288
传真 86-21-22165288
电子信箱 FM002027@focusmedia.cn
研制、开发多媒体网络信息系统软件;多媒体网络工程设计咨询、中介并
经营范围
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七喜控股的决策过程
2015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员
工安置方案。
2015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5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已分别做出决定,同意以所持分众传媒股权
参与七喜控股本次资产置换、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
(三)商务部批复
2015 年 11 月 2 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等战略投资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资批[2015]840
号)。
(四)证监会的批复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核准七喜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 Media Management HongKong Limited 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37 号)。
(五)上海市商委的批复
2015 年 12 月 3 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市商务委关于同意分众多媒体
技 术 (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改制成内资企业的批复》(沪商外资 批
[2015]4277 号)。
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该等已取得的批准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按照已经获得
的批准组织实施。
三、本次发行证券的情况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52,525,252 股。
(三)发行定价方式与价格
本次发行采用询价方式定价,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19.80 元/股。
(四)募集资金量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8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9,202,525.25
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 4,860,797,464.3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全部用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计 139,202,525.25 元,包括承销费用人民币 138,850,000.00
元,发行新股验资费用 100,000.00 元,新股登记费费用 252,525.25 元。
(六)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
行结束且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配售情况
1、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
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传真的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北
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此期间,共收到 18 家投资者
提交的申购报价,全部采用传真方式。在 3 月 18 日中午 12:00 前,共收到 11 家
投资者汇出的保证金共计 67,250 万元。投资者仲黎提交申购报价单,但没有及
时缴纳申购保证金,经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仲黎申购报价为无效
申购。其余 17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申购。申购簿记数据统计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发行对象 锁定期
号 象类别 (元/股) (万元)
广州越秀诺成六号实业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
1 12 个月 16.00 50,000
业(有限合伙) 伙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个月 22.51 52,900
18.00 50,000
3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12 个月
15.00 100,000
4 耿晓菲 个人 12 个月 17.50 50,000
5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12 个月 19.80 59,400
16.80 84,000
15.80 158,000
6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2 个月 18.89 50,000
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 12 个月 23.52 51,000
8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个月 14.28 50,700
9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12 个月 26.53 60,000
券商资 15.20 50,030
10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 个月
管 15.00 51,030
1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个月 13.60 50,000
12 仲黎 个人 12 个月 15.50 50,000
21.00 50,000
有限合
13 上海积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2 个月 20.50 50,000

20.00 50,000
22.02 99,400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个月 19.88 191,800
18.00 241,800
15 赖宗阳 个人 12 个月 12.57 50,100
1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个月 22.76 58,400
17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2 个月 12.80 51,000
基金子 16.52 51,000
18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 个月
公司 14.28 75,000
2、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发行
对象按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传真时间优先、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的原则确定,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9.80元/股,
发行数量为252,525,2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89.60元。发行对象及其获
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名称 分配股数(股) 分配金额(元)
号 (元/股)
1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80 30,303,030.00 599,999,994.00
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80 25,757,575.00 509,999,985.00
3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0 29,494,949.00 583,999,990.20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0 26,717,171.00 528,999,985.8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80 96,868,686.00 1,917,999,982.80
上海积誉投资中心(有限合
6 19.80 25,252,525.00 499,999,995.00
伙)
7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19.80 18,131,316.00 359,000,056.80
合计 252,525,252.00 4,999,999,989.60
上述 7 家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厦 88 号 4 层 04、05、06、07、08、10
单元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刘益谦
经营范围: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
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
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B01(b)
单元
法定代表人: 俞洋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层 1901-1908
市 20 层 2001-2008 室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光华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阮琪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6、上海积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上海积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 380 号 1601-08 室
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易德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吴绮敏)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北京京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 32 号 7 幢 214 室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汤运军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
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财务
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
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
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商务信息咨询;物业
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项目主办人:田来、彭松林
项目协办人:李文辉、闵瑞
项目经办人员:郑俊、李俊旭、樊欣、刘志轩、姜欣、许曦、黄楠、杨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项目主办人:武彩玉、成燕
项目协办人:李晓东
(二) 联席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10-57631187
传真:010-88091826
联系人:孙光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齐飞
(三)法律顾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负责人:赵洋
电话:010-58091000
传真:010-58091100
经办律师:章志强、徐鹏飞、张荣胜、张鑫
(四)拟购买资产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计机构和募集资金验资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姚辉、程月敏、娄伊静
(五)拟出售资产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震、黄志业
(六)拟购买资产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法定代表人:胡智
电话:010-88000000
传真:010-88000006
拟购买资产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鲁杰钢、孟宪宇
(七)拟出售资产评估机构
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2019 号东乐大厦 1008 室
法定代表人:黄西勤
电话:020-8422 2312
传真:020-8420 0900
拟出售资产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陆子建、史晓林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Media Management HongKong Limited 1,019,588,922 24.77
2 Power Star Holdings(HongKong)Limited 375,844,025 9.13
3 Glossy City(HK)Limited 333,020,786 8.09
4 Giovanna Investment HongKong Limited 323,199,356 7.85
5 Gio2 HongKong Holdings Limited 323,199,356 7.85
6 珠海融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829,752 3.47
7 易贤忠 97,258,192 2.36
8 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219,835 2.31
9 珠海晋汇创富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5,623,587 2.08
10 HGPLT1HoldingLimited 79,610,752 1.93
合计 2,875,394,563 69.8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115,891,498 股,其中包括因购买资产而向交
易对方发行股份总数为 3,813,556,382 股,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上
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252,525,252 股。本次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为 4,368,416,750 股。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
1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1,019,588,922 23.34
2 Power Star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 375,844,025 8.60
3 Glossy City(HK)Limited 333,020,786 7.62
4 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323,199,356 7.40
5 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323,199,356 7.40
6 珠海融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829,752 3.27
7 易贤忠 97,258,192 2.23
8 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219,835 2.18
9 珠海晋汇创富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5,623,587 1.96
10 HGPLT1 Holding Limited 79,610,752 1.82
合计 4,368,416,750 65.8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类别 (截至 2016 年 4 月 7 日)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
3,910,997,916 95.02% 252,525,252 4,163,523,168 95.31%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204,893,582 4.98% 0 204,893,582 4.69%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4,115,891,498 100% 252,525,252 4,368,416,750 100%

(二)资产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财务风
险将降低。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 4,860,797,464.35
元,有助于增强公司资产实力和盈利能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向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不存在
业务结构变动的情况。
(四)公司治理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
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新的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上市公司法律顾问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置入资产已完成过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证券发行登
记等事宜已办理完毕,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关协议及
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
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过程合法、有效;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对象确定及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发行对象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置出资产已进行交割,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置出资产,股权
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商标等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
程中;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东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上市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以上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
不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部分承诺事项正在
履行中或履行条件尚未出现,对于尚未出现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在该等承诺事
项的履行条件出现的情况下,相关承诺方将需继续履行相应协议或承诺。
(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七喜控股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相关股份上市
的基本条件,股权分布具备上市条件,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推荐七喜控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二、律师结论性意见
(一)本次交易已取得必须的授权和批准。
(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七喜控股持有分众传媒
的 100%股权,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三)七喜控股已依法完成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
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等
符合七喜控股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并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况,相
关各方未出现违反其作出的承诺事项的情况。
(五)七喜控股尚需向其工商主管部门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以
及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登记及/或备案手续,该等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
律障碍。
第四节、新增股份登记及上市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七喜控股已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
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
上市日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本次发行
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不能上市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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